书名: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从太监开始(快穿)   作者:雾矢翊   晋江VIP文2023.10.26完结   总书评数:8221 当前被收藏数:14559 营养液数:29976 文章积分:663,765,312   文案   被昏庸皇帝灭族抄家的太监,被迫出家为僧、儿子惨死的和尚,堕落成赌棍的抠门小侯爷,亲女被拐卖的惨死爸爸……   满级大佬江河穿进各种崩坏奇葩的虐文世界,成为早死的炮灰。   炮灰并不想死,江爸爸决定搞事,拯救炮灰和无辜的受害者,为他们建造一条康庄大道。   暂定的世界:   1、穿越成一个死太监   2、亲爹是和尚   3、亲娘是娘道文女主   4、赌棍抠门小侯爷   5、幽灵爸爸拯救被拐女儿   6、穿成一把剑   7、真假少爷都争抢着要我当爸   8、废太子不想死   9、龙傲天不想要后宫   …………   阅读注意事项:   1、《大佬穿成炮灰(快穿)》第二部 。   2、男主快穿文,金手指粗壮,男主就是金大腿本腿。   内容标签: 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江河 ┃ 配角:第一部 《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 其它:接档文《穿成年代文的病美人[七零]》   一句话简介:穿成太监也要努力搞事。   立意:积极向上,努力生活。   vip强推奖章   被昏庸皇帝灭族抄家的太监,被迫出家为僧、儿子惨死的和尚,堕落成赌棍的抠门小侯爷,亲女被拐卖的惨死爸爸……满级大佬江河穿进各种崩坏奇葩的虐文世界,成为早死的炮灰。炮灰并不想死,江爸爸决定搞事,搞大事,拯救炮灰和无享的受害者,为他们建造一条康庄大道。   主角有绝对的实力翻身逆袭,成为人生赢家的同时,也改变周围人的命运,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不断地点亮科技树。此文故事内容新颖,文风轻松,值得品读。   (作品上过vip强推榜将获得此奖章) 第1章 1. 太监1 穿成小太监。   江河没想到自己竟然会穿成一个太监。   而且是真正去了势的太监,不是那种伪装的太监。   为了确定情况,他还特地伸手摸了摸,手里空荡荡的感觉让他终于确认现实,不禁一脸土色。   “系统,滚出来!”他怒气冲天,崩溃地说,“为什么是太监?”   系统磨磨蹭蹭地探头,理直气壮地说:“宿主,你就别瞒我了,这个世界没有主神的碎片。”   江河的脑筋一时转不过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系统两只黑色的绿豆眼化为刀子片他,满脸唾弃,“你想出轨?渣男!”   江河这才回过神,明白系统的话中之意。   他不耐烦地瞪了眼飘在半空中的圆球,“你一个人工智障懂什么?!”   系统小声嘀咕:“主神真可怜,陪着做任务动了真情,结果人家只当她是任务对象,走肾不走心,真是好惨一主神……啊啊啊!!!主神失恋了会不会造成空间大暴|动?说不定无数位面会爆炸消失,亿万生灵涂炭,灵魂化为虚无……”   “总之,这一切都是宿主的错!”它总结道。   江河磨牙,然后反手一拍,将系统拍进小黑屋,眼不见为净。   小黑屋里飘出系统的鬼哭狼嚎。   江河当听不见,赶紧接手系统的工作,浏览这个世界的任务。   半晌,他的神色有些疑惑,“这个任务积分怎么这么高?”难不成因为任务者是太监,这是给宿主的补偿?“等等,这个任务之前有宿主接过了?已经失败两次?”   他大为吃惊,竟然失败了两次?   小黑屋里的系统悄悄冒头,赔笑道:“所以是高积分!这个世界意识已经回溯过两次,再回溯一次就要崩溃,宿主你只能成功不许失败……哎哎哎,别踢我,我自己会进小黑屋,我马上圆润地滚进去!”   江河不死心地又确认了下自己的身体,沉重地叹了口气,又在小黑屋前破口大骂。   天杀的系统,一点都不能理解男人的尊严!   系统面上哭唧唧心里哼唧唧,它是系统,又不是人,怎么能了解男人的自尊为何要用二两肉撑起来?   江河长吁短叹,他来得太晚了,一切已成定局。   天杀的系统,要是再早一年,他还是男人!   江河是快穿局的一名金牌员工,完美地完成不少任务,后来在任务中遇到妻子——快穿局的主神。   老婆的身份太高,他不想吃软饭,只好继续勤勤恳恳地工作。   现在江河穿成一名太监,这太监也是这个世界的任务者。   原主七岁前是定远侯的小儿子,一个满脑子只知吃吃吃的天真无邪小胖子,家世显赫,亲爹与几个叔叔兄长都是守卫边疆的英雄将领,身为长辈们最疼爱的小辈,他毫无压力,既不需要每日苦练武功,也不需要背诗经,每天只愁自己的肚子太小,厨房美食太多吃不完。   七岁那年,定远侯府突然变成通敌叛逆的乱臣贼子,被诛了九族。   其实哪来的乱臣贼子,不过是功高震主罢了。   江家留下的后手让原主逃了出去,却未想会被人出卖。   原主永远无法忘记告密的厨子的脸,那个胖胖的厨子曾经看到他时,脸庞总是笑得如同菊花开,十分和蔼可亲。   原主逃无可逃,无奈之下只得冒充乞丐进宫做了太监。   然后原主开启太监升职模式,先是弄死狗皇帝,扶持新帝,新帝屁股下的龙椅还没坐稳,就被原主一把毒药凉凉了,再扶持一个……期间原主挑拨离间、残害忠良,天灾人祸能制造绝不手软,等皇室最后一个包尿布的婴儿皇帝上位时,他只差一百岁就是万岁了。   最后大凉的江山终于被他折腾坏,外敌入侵,国家彻底地凉凉。   国破之前,他一把火自焚,回忆生前,他终于满心后悔,年少时他明明接受的是忠君爱国教育,想过如父兄般苦练武功、学习兵法,征战沙场、保家卫国,虽然每次都败给美食,但他心里最崇拜的也是英雄般保卫大凉的父兄……   狗皇帝一家子是对不起他,对不起江家,但大凉国的百姓是无辜的!   可他却将千万的无辜平民拖入地狱,让他们家破人亡,山河破碎,尸骨遗于荒野无人收拾。   原主的愿望很简单,他想要报仇,也想要河清海晏,万邦来朝!   “宿主,这个世界已经回溯两次,定时锚点出了问题,最早只能回溯到原主八岁。”系统小声说,很多位面时间锚点出了问题,所以积分才会这么高。   若非如此,主神也不会亲自进入任务世界做任务,还被宿主这狗男人拱走了。   江河呵呵它,虽然他肉|体已经不是男人,但精神永垂不朽,他会用行动找回双倍的男性尊严!   纵使身是太监,他的心仍是猛男,绝不妥协。   **   冬日的脚步悄然远去,冰雪融化,风中伸展的小草嫩绿得如毛绒地毯吸引路人的目光。   肃杀的冬日过后,小草的嫩绿也成为稀罕物。   庄严富丽的皇宫内,春日的斑斓被锁到温室中。   燃着炭火的温室给娇贵的花儿提供舒适的生长环境,万紫千红开得肆意极了。   江河现在的身份是皇宫里的一名伺弄花草的花匠,在冬天,这份工作相比起其他司而言好太多,起码能躲在温室里暖暖身子。   他看着外面缩着脖子打着寒颤经过的太监,深感技能的重要性。   刚入春,正是春寒料峭之时,太监们冬衣还裹得严实,那些迫不及待的娘娘们已经吆喝着赏花。   殿外的花草刚吐青,唯一能赏花的地方只有温室,温室就这么丁点大,哪够娘娘们粉墨登场,一个个逛一遍也排不完。   所以按往年的惯例,御花园依旧是默认的舞台。   太监们一大早就将温室里的花搬出去,晚上再搬回来,工作量有点大,不仅那些娇贵的花经历了冰火两重天,人也跟着冰火两重天。   这些天,负责搬花的公公们胳膊上都是药酒的味儿,长着长驴脸的木公公看得眉头直皱。   “别滞留温室里太久,你们一身臭味儿熏着兰花了。”   搬花的太监们知道木公公没有恶意,若是他们身上的味儿被哪个娘娘闻到,坏了赏花的心情,倒霉的只能是他们。   “你们明日上值时,身上不许有味道!”木公公拉长脸,塌着眼皮冷冷地掠过几个高壮的太监,“学学小河子,清爽养眼又干净。”   小河子·河江:“……”   感受到几道不善的目光,他垂下眼皮,这是什么仇什么怨啊,老给他拉仇恨!   忙到太阳快下山,江河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大通铺的太监室。   重重宫阙深处,简陋的太监室里,江河借着最后的光线看了水盆里的人影一眼。   原主的容貌与其说是俊,不如说是美,一种雌雄难辩的美,特别是失去男人最重要的东西后,雄性激素的减少让原主的容貌越发艳丽无双。   这也是皇帝认不出他是定远侯小儿子的原因之一。   七岁前他是个眼睛眯成一条缝、三层下巴的小胖子,江家人身为武将,个个长得虎背熊腰,娶的妻子个个高挑健美,不说舞刀弄枪上战场,起码胡人来时,她们还能不慌不忙收拾好行礼、拎着自己的娃拍马就逃。   江家人娶媳妇第一要求就是跑得快!   江家媳妇基本都出身武将之家,甚至还有江湖女侠,总之画风与京城美人大不相同。   这种情况下,生下的娃都熊得很,个个是武将后备役。   如果江家人还活着,肯定将长得与江家画风与众不同的江河当成江家门面,哪想一家子都是熊,居然生出个小仙男!   美人尖,多情桃花眼,红唇鲜艳……   江河摸着自己的脸,太美的脸在皇宫里是件麻烦事。   原主最厌恶自己的容貌,对他而言,不能当男人已经是奇耻大辱,越来越女性化的脸每每提醒他,为了复仇他付出什么代价。   “你看看小河子,又臭美了。”同是花匠的两个太监窃窃私语。   “我说小河子,就算你美如天仙,没了那二两肉,不是女人也没用啊……”生着一张方脸、面貌普通的松公公嘲笑,“你要是女人,咱们肯定将你供起来,可你这张脸啊,比好些娘娘美多了。”   美貌在宫里是第一通行利器,只要稍微有点脑子,想谋个前程并不难。   “算了吧,即使小河子是女人,也走不远。”长相极有男子气概、不沾半点脂粉味,如果不认识绝对不会被人当太监的杨公公冷哼一声,“他那臭脾气,好像人人都欠他的钱似的,看了心情就不爽。”   “这可说不准,就他这张脸,太监也无妨的……”   松公公的眼睛仿佛要剥掉江河的衣服似的,盯着他的腰身。   房里几个太监厌恶地看了松公公一眼,却没人敢说什么,松公公的地位比他们高,还认了司膳房的火公公当干爹。   可惜小河子,被松公公盯上,以后估计只能当他禁脔。   别以为太监没那二两肉就干不了事,往往手段最多、最变态的还是太监。   江河低垂下眼皮,免得被人发现他眼中的冷光。   当他再次抬头看人时,笑出一脸纯良,仿佛不知事的孩子。   他现在只有八岁,说是孩子也没错。   **   春日的脚步姗姗迟来,桃花刚冒出花骨朵,宫里的娘娘们对踏春的热情更浓了,她们穿上鲜艳单薄的春装,三五成群,御花园里莺声燕语,好不热闹。   现任大凉皇帝——凉康帝今年五十出头,年轻时手段高明,擅玩平衡之术,不平衡的都被他弄死了,比如说大败边疆胡人、功高震主的江家。   但凉康帝毕竟已经老了,和很多年老的皇帝一样,他变得多疑、昏庸、爱享受,单是看这偌大的皇宫都塞不下的美人,就知道他耽于女色,已无年轻时的锐意进取。   花匠们将一盆盆开得鲜艳的花摆放在御花园的道路两侧,春天正是百花盛开的季节,一盆盆姹紫嫣红的花让人看着就十分舒心。   “没根的腌臜货,滚远点,别碍着咱宁才人赏花的兴致!”   一个宫女趾高气扬地驱赶周围的太监。   江河低眉顺眼,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悄然退在路边的树荫下,将自己隐藏起来。   跟他同室的小公公气恼,“这姿色还才人呢,连小河子的半分都比不上!”   年长些的公公默不作声,这宁才人如此行事,肯定走不远!   这种事他们看多了,皇帝的宠爱就像流星,宫中的美人如同那春日的韭菜,每一茬都捱不过一个季节。   宁才人想一个人享受御花园的大好春景、悲春伤秋一番的美好愿望很快被打碎。   她能驱赶太监,可比她份位高或同级的嫔妃,她可没胆子驱走,只能抑住脸上的不快,高冷地远眺湖面,作出清高的才女状。   可恶,宫中女人怎么这么多,哪里都没个清净!   江河不合时宜的想起人山人海的风景区。   等这群花匠回去干活的时候,他们的活儿突然变多,因为几个娘娘当场打起来,伤了不少花花草草。 第2章 2. 太监2 太监不容易。   天黑后,忙碌了一天的太监疲惫地并排着,躺在黑暗狭窄的大通铺。   宫里的皇帝慕色,三宫六院都是美人,美人一多,伺候的人就得跟上,导致皇宫人口|爆满。   那些份位低的嫔甚至要好几个合住一个小院子,更不用说他们这些低层的太监,除非混到中层,否则都是睡大通铺的命。   江河艰难地翻了个身,呼吸有点困难。   太监的某个物件消失后,泌尿系统跟着崩溃,平日只能洒香粉掩盖身上的味道,再加之没有条件每日洗澡净身,屋内的通风系统不好,这屋子里的味道实在销魂。   难怪人人都要往上爬呢,他现在就渴望能奢侈的住单间。   江河左边位置睡的是一个高大的太监,右边同样是大块头的松公公,夹在中间的他弱小、可怜又无助,只能勉强地侧着身体睡,真是“左右为男”。   最怕的就是再来个“男上加男”。   “小河子。”熟睡中的松公公吧嗒着嘴巴,一个翻身往江河那边凑过去。   理智的弦瞬间崩裂!   管你是真睡还是装睡,都死开!   江河目露凶光,一把按住松公公身上的某个穴位,然后粗暴地将松公公沉重的身体推开,丝毫没有留手。   “咚”的一声,那是脑袋重重地砸在瓷枕上的声音,在寂静的黑暗中显得特别明显。   光听那声音,都有种脑袋可能已经被砸开花的错觉。   刹时间,房间里的呼噜声、磨牙声俱已消失,就连人的呼吸声都变得微乎其微。   直到松公公不知是睡死还是晕死的呼噜噜的打齁声再次响彻房间,空气才开始重新流动。   黑暗中有人可惜地微叹,看不到好戏了,睡吧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干活呢!   这叹息声有些大,旁边的太监不禁睁开眼看过来。   发出声音的太监有些讪讪的,这才发现,原来大伙儿都没睡呢。   两人赶紧闭上眼,肯定还有其他人没睡。   身为这宫里的底层公公,他们的活儿多又累,还不时有生命危险,日积月累,心性都已经扭曲,若是小河子真被松公公看上,他们肯定只会袖手旁观,添一桩谈资。   睡在靠窗户位置的杨公公睁着眼睛,看向窗外的冰冷月光,好半晌终于闭上双眼,心里暗忖,好在小松子有分寸,不然自己日后也救不了他。   夜色越发深沉,大通铺的鼾声时起彼伏。   黑暗中,江河随手一扬,无色无味的安眠药让众人陷入更深沉的睡眠中。   不要问他安眠药从哪里来的,皇宫里的植物那么多,有催眠效果的,他至少能找出十种。   **   夜风清凉,月牙儿般的月亮没入乌云之中,黑夜伸手见不到五指,只有零星的灯笼散发出淡黄的光芒。   凉康帝正抱着个美人,期望还能生个皇子,证明他宝刀未老。   “美人,你给朕生个儿子,朕就给你提份位!”   那美人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少女,她将脸埋在老皇帝胸口,心里纠结不已。   若是生孩子,十月怀胎,好慕色的皇上早就转移了兴趣,生下孩子后也不见得能到皇上的宠爱;可若是不生,没个孩子傍身,等她年老色衰,同样也没个指望。   江河蹲在屋顶,旁边是被他弄晕的皇家暗卫。   能催眠暗卫的药物十分难得,他得省着点用,日后还是减少盯着皇帝的次数吧。   屋顶上,江河在心里默默地数到十,寝宫里的皇帝倒在美人身上,彻底失去知觉。   四野寂静,连野猫都躲起来。   江河轻盈地翻进寝宫,来到床前,他先是轻轻抬起皇帝的脸,同时那美人的脸也露出来。   他暗暗摇头。   这美人很聪明,但还不够聪明。   她以为将脸埋在皇帝胸口,老皇帝看不到自己脸上的嫌弃就够了?皇帝这种疑心重的生物,你想骗过他,就要先骗过自己!   江河慢悠悠地将事先准备好的药物倒进皇帝嘴里,并且十分体贴的没有移动两人,让他们醒来后不会有任何怀疑。   几分钟后,皇帝睁开眼睛,不禁晃了晃脑袋,自己方才好像失神了?   肯定是太快乐!这美人还不错,下次可以多翻她的牌几次。   皇帝和美人都没有察觉到他们的记忆层有短暂的空白,一个以为自己太快乐,一个以为自己忍耐太久,巴不得时间赶紧流逝。   屋顶的暗卫面无表情地看天,同样没有怀疑,毕竟对他们这些长年守卫皇帝的暗卫而言,偶尔会在确认安全之时,睡上一小会儿保持体力是正常的。   再者,这里又不止他一个暗卫守护皇帝的安全,大树那边还有一个呢。   他这般想着,却不知树上的暗卫同样也是这么想的。   **   天亮后,皇宫又活跃起来,大通铺的太监忙得脚跟打后脑勺。   御花园里,低垂着眉眼的少年弯腰拿着剪刀,修剪一盆珍贵的牡丹,因姿势的缘故,那纤细的腰、如弓弦般优美的脊背便就显了出来。   如一株青松翠竹般,是宫中看不到的挺秀。   拿着剪刀的江河敏锐地转头,那边身形高大的太监不禁眼睛一亮,双眼发直地看过来。   他们只觉得眼前一亮,春光仿佛也明媚几分。   融融的春日之中,那昳丽秀挺的少年,如涉水而来的洛神。   “你是哪里伺候的?”一名太监吆喝着问。   江河面无表情地上前,垂着眼,“小河子见过几位公公。”   他身上穿着蓝色的太监服,虽然大家穿的都是蓝色,但明显穿在他身上,便显得更合衬。   那边衣服袖口领口绣了不起眼花纹、布料质量更好的太监笑眯眯的,看着很是和气,只有熟知他的人方知道,越是和气,行事更是狠戾。   他是这群太监中的领头人。   “你叫小河子?”他伸手握住江河手上的大剪刀,哎哟地叫一声,“看你的年纪不大吧?这剪刀也太重了,工作一定很辛苦吧?”他暗示性地想要握住少年白晳的手,“你想换个工作吗?”   江河不着痕迹地移开手,那大剪刀在他手里一转,一点儿也不重。   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地看过来,清棱棱的,让人心里不免生出几分寒意。   旁边的太监十分有眼色,“咱们旺公公可是淑妃娘娘殿里伺候的,位高权重……”   这几乎是明示,这群太监笑得格外暧昧。   宫里的太监比起那些主子而言,会玩的花样也不少,甚至太监与太监之间,欺辱的手段更可怕。   旺公公?汪公公?我还喵公公呢。   江河低头,嘴角微抽,他垂眸掩住眼中的厉色,语气怯懦,“小的,小的……松公公……”   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几个字。   对面的旺公公其实什么都没听清,只听清“松公公”的名字。   松公公?   旺公公的眉头拧起来,神色不愉。   不过这事也不需要听清楚,松公公要么是这小太监的上司,要么就是他姘头,反正都是妨碍!   旺公公再次瞅了瞅江河那张脸,遗憾这地儿不够保险,不然……   他背着手走过来,微微低头,那姿势让江河眼角抽了抽,大家都是男人——虽然是没根的,但男人想做什么,他还是知道的。   江河差点吐了,神经在崩与不崩之间反复横跳。   “小河子,伺弄这些花花草草,看着怪可怜的,不如改天咱家去求求贵人,将你调到贵人身边伺候,如何?”旺公公装模作样地说。   江河面上一副感激涕零之色,至于心里怎么想,只有他自己知道。   男人的话最听不得,就算是不男不女的也一样。   旺公公见他上道,十分满意,离开时依依不舍,给江河塞了条沾满太监用的劣质香粉的手帕,让他收着,这可是信物。   江河:“……”   江河恶心得将那香粉帕子丢开,只觉得沾到那帕子的手都脏了,嫌恶地洗手洗了许久,差点没洗脱皮。   他在识海里怒吼:“系统,滚出来!”   系统滚得特别圆润,它也没想到宿主这么在乎太监的身份啊,做任务都不消停。   江河其实不是在乎自己变成太监,任务嘛,变成什么都是正常的,他其实没有那么挑,而是觉得原主的身份有问题。   “原主身份是不是有问题?”   “当然有问题啊!”系统不解地看他,“不是说了,他出身的江家功高震主……”   “不是这个!”江河打断它,满脸杀气腾腾,“你给我看看,他身上是不是有什么debuff!”   “呃?”系统疑惑,“一个封建社会的太监能有什么debuff?又不是文学作品里的死神附身……”   它越说越小声,最后消音,整个球猛地扑到地上,力图跪得圆润,让宿主看到它的诚意。   看到这里,江河怎么不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对的,杀人的心都有了。   半晌,他抹了把脸,终于冷静下来,“说吧!”   “宿主。”系统想哭,它也没想到啊,它的手气咋这么黑呢?竟然抽到这个任务。   “商城里有各种外挂和光环,宿主你知道是怎么来的吗?”系统先是问一句,见江河没说话,继续小声地解释,“比如说这死神附体,是某个侦探世界产生的,被商城捕捉后加以研究放到架上版卖,还有男女主光环啥的就更常见,差不多每个世界都有这玩意儿……”   “不太常见的——例如瞪谁谁怀孕啦、亲谁谁变青蛙啦、摸谁谁倒霉啦都有……人设有多少,光环就有多少。”   最后系统震声说,让宿主知道这些世界里的光环是有很多的。   所以真不是它搞的鬼。   江河打断喋喋不休的系统,“所以呢?原主身上是什么?”   他只想知道原主的情况,对那些莫名其妙的光环没兴趣,猛男不需要光环。   系统鼓起勇气,“其实,原主身上有一种特别稀少、特别罕见的光环,这是天生自带的,可不是外界赠给他的!”   江河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例如……”   系统挺起胸膛,震声道:“原主身上的光环,就叫——人人爱上太监!”   江河的脑子有片刻的空白,心里怀抱着些许希望,“所以,这重点是爱?”   “不不不……”系统越说越小声,“重点是上!”   它用一种“你懂的”表情看着他,虽然一颗圆球也不知道怎么露出这种表情。   江河沉默半晌,终于忍不住动手。   系统发出惨叫声,从圆形被打成椭圆,最后它蹲在小黑屋的角落里,哭得一抖一抖的,还不敢太大声,以免被暴力的宿主再次捶圆。   江河冷哼一声,细思自己身上被莫名其妙套上的光环。   也不是他被套上,是原主天生自带的,他现在变成原主,这光环也变成他的。   其实这种事他已经习惯,以前做任务时,他身上就有不少乱七八糟的光环。可那时候他好歹是个正常男人,他老婆的身份高,能震住那些想对他不轨的牛鬼蛇神,他丝毫不担心。   可现在……一个小太监?   怪不得这个世界重启两次,即将要崩溃,其实就是因为原主的身体不对劲,被增加的难度吧? 第3章 3. 太监3 绝对不能弯!   得知原主的身体情况后,江河沉默了好几天。   他不抱任何希望地问系统:“原主身上的光环的对象分男女老少吗?”   系统知道宿主的意思,小心翼翼地说:“虽然吧,确实对男女老少都有用,但它真不是海王属性的,只是男人天性中有掠夺本能,所以表现得比较那啥,若是遇到女性,女孩子会比较温柔,很容易生出好感,行事不会那么夸张……”   在这宫里,原主的地位低,接触最多的便是不男不女的太监,所以算是深受其害。   系统其实是暗暗幸灾乐祸的,这样就不用担心宿主会背着主神大人干坏事啦~~   它果然手气好,给宿主挑中这个世界,原主的“人人爱上太监”光环就能让宿主安安分分地当个好男人。   江河不禁陷入沉思,怪不得他看原主的人生时,会觉得十分违和又奇怪。   越是皇朝末年,越是人才辈出,救国救民的人杰义士前仆后继,除非当朝的皇帝是头猪,否则一个太监搞死一个皇朝,未免顺利得过分,若是有这个奇葩光环就不奇怪了。   得到自己想知道的事后,江河再次心狠手辣地将没用的系统关小黑屋。   他突然想起系统论坛里的那些“扒一扒”的帖子,听说有的系统太能干,选择直接接手宿主的任务,宿主只需要在空间咸鱼躺,吃吃喝喝便能完成任务。   每当看到这些,都羡慕死他了,他怎么就没遇上这么能干的系统?   孰不知系统也在心里骂骂咧咧。   论坛“扒一扒”说有的宿主超级慷慨,赚的积分都给系统拿去换皮肤,一年三百六十日日日不同样,它怎么就没遇上这么大方的宿主?   **   自从知道原主的奇葩光环后,江河终于振作起来,然后开始暗搓搓地搞事。   第一个要搞的就是松公公。   几天后,听说松公公得罪了贵人,屁股直接被打糊。   松公公到底有些人脉,还有点积蓄,找来太医院的实习小太医帮忙开药,没有像那些小太监一样,连药都没得上。   等将药糊上去的时候,他咬住被子一角不敢发出惨叫声,看得周围的太监心惊肉跳。   “听说松公公这是得罪淑妃娘娘。”太监们小声传递着消息,“淑妃娘娘想见皇上,哪知皇上正与宁才人赏花呢,正好松公公面带笑容的经过……”   淑妃娘娘正在生气哪个小蹄子勾住皇上的心,松公公这时候满脸笑容,不打他打谁?   当时淑妃娘娘随便挑个小错处,让人按着就打,那啪啪啪的板子声,听得周围的太监噤若寒蝉。   太监们不禁沉默。   兔死狐悲之类是没有的,高贵的主子看不顺眼、一顿打不都是常事?他们是小心眼的太监,只会暗戳戳地盯着主子什么时候出错,到时帮着推一把,将之踩烂到尘埃。   这宫里从来没有千日红的花,主子失势比他们当奴才的要快多了,他们等得起,也报复得起!   江河将自己隐藏在人群之中,微微挑了挑眉。   奇怪,那旺公公这次竟然心慈手软?松公公就只挨了顿打?没撤职也没被发配到洗衣房?   不过打糊了屁股,想必松公公最近应该会安分点,别总想“男上加男”。   上完药,松公公开始找人算账。   狠戾的目光扫过满屋子蠢蠢欲动的小太监,他不知自己怎么得罪淑妃,或者说是被谁借刀杀人,在这宫里,他也不是没靠山的,若是被他查出是谁在后面搞鬼,他绝对弄死那贱人!   太监们对上他的目光,俱被吓了一跳,赶紧走开,以免被松公公迁怒报复。   别小看太监的报复,太监憋得狠了,心性扭曲,报复起来,格外变态狠戾。   接下来的几天,众人都尽量少往松公公身边凑。   倒是旺公公那边,最近志得意满。   前些日子,他暗中处理了一个叫小松子的公公,那松公公真是让人嫉妒,明明都是太监,怎么就他生得又高又壮,堪比正常男人?   最气人的是,小松子居然还跟小河子一个房间,小河子那样的容貌,是个男人都懂的,松公公能忍住不染指才怪。   趁着休息时,旺公公打探到江河当值,便去找他。   远远的,便看到江河的身影,他满脸笑容地打招呼:“小河子,我……”   突然,旺公公脚下一滑,整个人往前摔了出去,紧接着“刺啦”一声响起,颇为刺耳。   周围路过的宫女太监站住,看到摔了个大马哈的旺公公,脸皮疯狂地抖动着,忍住不笑。   但真的好好笑啊!   旺公公疼得脸庞都扭曲了,他趴在那里不敢动,地上正好有一块石头,他的大腿根部直接磕到上面,没蛋也体会到蛋疼。   他的脸色狰狞,努力保持颜面,不敢去揉大腿根部的位置。   经过的小宫女们纷纷红了脸,啐了声:“兜裆布都露出来,真不要脸!”   “旺公公,你没事吧!”其他太监吓了一跳,赶紧过来扶他。   旺公公被人扶起后,立正夹腿,努力地忍住疼,双眼阴沉狠戾地扫向四周,要找出害他摔倒的罪魁祸首。   突然,他的目光一顿,发现地上的一摊水中明显有油渍。   每次宫中有主子传出喜信时,地上的油渍就特别多,喜信很快也变成小产。   旺公公怒吼:“谁干的?”   这一定是阴谋,又是哪个主子要害哪个主子?难不成宫里哪个主子有喜信?   旺公公心里想得多,开始阴谋论,觉得自己是代哪个怀孕的主子受罪。   宫里已经有一年多都没有主子传出喜信,他是淑妃娘娘身边伺候的,清楚老皇帝的恐慌,男人就算活到八十,还想要抱儿子呢,当然儿子不一定重要,重要的是证明自己宝刀未老。   皇帝这种生物最是需要证明自己没老的,他这一年频频往后宫跑,可惜没收获就是没收获。   如果有美人怀孕,那皇帝肯定普大喜奔,如果美人怀了又不小心没了……   旺公公几乎已经可以想象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   他还在思考其中的利弊,身下越来越严重的疼痛拉回他的思绪,让他疼得直抽气。   周围的人都怕被旺公公当成害他摔倒的人,赶紧走开。   这时,一个长得珠圆玉润、很有福气的宫女拿着扫把匆忙赶过来。   看到旺公公的惨状,她连声道歉,“这位公公,真是对不住,贵妃娘娘突然想吃水煮肉片,我一个手滑摔了……我不是故意的!”   重点是:贵妃娘娘!手滑!不是故意的!   宫里就不存在阅读能力差的人,太差的都活不长。   旺公公哪里没明白她的意思,他阴沉不定地盯着宫女看了好一会。   这个宫女叫阿福,在宫里很有名,因莽撞得名,按理说这么不会伺候的早被主子叉出去,但人家阿福莽撞得有福气。   第一次将皇帝要喝的毒酒撞翻,第二次将贵妃娘娘撞倒、正好避过迎面而来的暗器。   两个救命之恩,让皇帝和贵妃都认为这宫女是个旺主子的,连名字都改成阿福,可见对她有多重视。   阿福端饭菜时不小心摔了,这种事一点都不奇怪,这已经不是第一次。   旺公公的靠山淑妃绝对不敢同皇帝、贵妃跟前的大红人阿福对着干!   不过一瞬间,便已经权衡利弊。   旺公公换了一张笑脸,腆着脸抢过阿福手上的扫把,谄媚地道:“阿福姑娘,你咋能干这种粗活?让小的来、小的来!”   阿福憨憨地将扫把递过去,她也不明白先前端菜时,为何突然膝盖软了一下。   好在这水煮肉片只是汤洒了点,里面的肉还在,贵妃娘娘也没计较太多。   旺公公忍住疼,拍了阿福好一阵马屁,直到将人送走,等回去后终于去找太医。   太医检查过后,一脸沉重地说:“你这是骨裂!最好卧床半个月。”   旺公公脸色瞬间拉下来,半个月不能在淑妃面前伺候,淑妃会不会有新宠?   这宫里每个人都有被害妄想症,旺公公再次阴谋论,是不是有人想要借阿福的手除去他?   毕竟前些日子,他正好暗中对付过松公公,再往前一段时间,他对付过一个叫柳枝的宫女,再再往前一段时间,他对谁下过黑手来着?   旺公公越想越不对,问身边的人。   “你是说,阿福在御膳房遇上叫一个小橘子的老乡?小橘子和小松子的来往密切?”旺公公眼睛里闪过亮光。   “是的!”小太监肯定地说。   “很好!”旺公公摸向自己的腿,不怒反笑,“真当咱家吃素了,都给咱家等着瞧!”   **   宫里风云变化,一出戏接着一出,令人眼花缭乱。   江河悠闲地躺在皇宫大殿屋顶的阴影处,边吃零食,边欣赏天上的月亮。   夏天的皇宫实在闷热,即使他现在不睡大通铺,改成四人间,可那狭窄的房间还是闷热得不行,令人难以忍受。   系统很佩服宿主这种不怕苦、不怕累、还不怕臭的精神,他真的按部就班,一步步地升职加薪,从大通铺搬到四人间。   如同一个不起眼的封建社会的太监,一点都不像条件优越的任务者。   哪个任务者像它宿主这样的?   “细节决定成败!”江河漫不经心地和系统闲聊,“你将前两个任务者的情况和我说说。”   他有些好奇那两个任务者是怎么失败的。   系统道:“两个任务者的手段其实都差不多,都用最快的速度结识选中的皇子,然后为他出筹谋划策,暗中毒死皇帝和其他皇子,最后让他顺利继位!你瞧,这不是挺成功的嘛?等等,好像第一个任务者自杀后,新帝也跟着自杀,所以任务失败了……”   说到最后,系统不禁叹息。   江河嘴角微抽,这是什么鬼,男男版的梁祝?   系统干笑:“毕竟有那个光环在嘛,新帝爱上任务者不是很正常的吗?第一个任务者能忍耐到新帝上位自杀已经到极限……”   第一个任务者是个钢铁直男,得知任务失败后,他还特别委屈。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待下去,不然就要被拉上龙床,任务可以失败,但他绝对不能弯!   江河同情第一个任务者几秒,建议道:“你们应该找个基佬,恩恩爱爱搞基建,还能留一段千古佳话。”   “所以第二个任务者就是个基佬!”系统的声音没有一丝波动,“他还是个海王呢!结果为了争夺他,皇子将军状元等等打成狗,然后被蛮族入侵,一锅端了。”   连续两次失败,简直令人痛心疾首。   系统又道:“还是宿主你厉害,到现在为止,打你主意的都好惨啊。”   它的声音里满是崇拜,前两个任务者早早找好目标和后台,发光发热成为皇宫里的风云儿,只有它们家宿主,现在依旧穿得灰扑扑的,躲在后宫里,连搞事都深藏功与名。   江河将之当赞美,顶着那样的光环,他还能当个普通的小太监,实在太难了! 第4章 4. 太监4 将他阉了。   最近松公公和旺公公斗得非常凶,可惜谁也奈何不了谁,毕竟他们在这后宫里,都有靠山,都有被害妄想症。   松公公的靠山火公公虽然只是御膳房的,奈何火公公的靠山是皇帝面前伺候的掌印太监。   而旺公公的靠山是最近已经不怎么得宠的淑妃,一时间,两人还真势均力敌。   至于小河子这个引起两者相斗的罪魁祸首,现在已经没人记得他。   现在松公公和旺公公想到对方时,心里的起伏都比想起江河要大,他们恨不得弄死对方。   当然,这也和江河开始改变形象有关。   不修边幅的少年,乱糟糟的刘海下,那张脸都看不太清晰,他就像宫里那些不得势的小太监,沉默又不起眼地徘徊于花房之间。   每天都是如此。   没有人注意这个沉默的花匠,就像没有人注意到夜半时分,几乎有一个流连在每个屋顶的身影。   只有御膳房除外。   据说御膳房最近出现一个喜欢偷东西吃的鬼,它来无影去无踪,不过一个转身,准备好的食物就消失不见,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手段,除了鬼怪外,有谁能做得到?   御厨们被自己的脑补吓得两股战战。   御前侍卫得知此事后,并不相信有鬼,决定将那偷吃的家伙找出来。   他们几天没合眼地盯梢,发现原来偷吃的是一只猫,还是只特别灵活的杂毛三花猫。   “抓住它!”   一群御厨大吼,挥舞着菜刀大勺等追撵过去。   眼看那只猫窜过来,几名御前侍卫不禁大怒,就这么个玩意,害得他们几天不睡,熬夜盯了好几个通宵。   叼着一盘点心的猫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宛若嘲笑声,纵身一跃,跳上围墙,很快便消失在围墙后。   众人气得不行,那么多人围追堵截,竟然让它跑了。   这时,一个胖御厨拦住其他想要继续追的人,不知怎的,他的神色有些惊慌,满头大汗。   他赶紧道:“等等,我记得那盘点心没用油纸包起来的。”   刚才被猫叼走的那盘点心,却是用油纸包起来的,而且包得挺好的。   其他御厨很不满,拦什么拦啊,赶紧去抓猫啊!   “这有啥奇怪,肯定是猫自己包的……呃?”等等,猫会给食物包上油纸?   “是……是那个吧?”   “肯定是的!咱们都没包,只有那个包了。”   “真、真的啊……”   太监们窃窃私语,觉得刚才那只可能是猫神吧?   侍卫们只觉得这些太监咋咋呼呼的,心里嘀咕,一只猫还能成神?   但他们确实追不上那只猫!   凉康帝知道这事后,对这群御前侍卫非常失望。   “朕的御前侍卫实在太弱了,果然那些世家不安好心,总将自家的酒囊饭袋塞进宫里熬资历……”   凉康帝越想越没安全感,心知现在不能和那些世家翻脸,不然这些废物他一个都不想要。   能进宫当御前侍卫的,其实都不蠢,哪里没注意到皇帝的眼神。   他们很快改口,认定那就是猫神!   为何不叫猫妖?当然是怕得罪皇帝,俗话说,国之将亡,妖孽必出!皇帝肯是明君,这只聪明的猫只能是猫神!   **   皇宫的偏僻角落里,一人一猫躺在屋顶吃东西。   “系统,我对你好吧?”江河笑眯眯地问。   趴在旁边的猫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点心,它正是披着猫壳子的系统,此时半点优雅全无,仿佛几百年没吃过东西一样,看得江河暗暗摇头。   系统觉得这不是自己的错,想当初它只想在空间咸鱼躺,等宿主自个完成任务,被宿主拉出来时,它还不乐意呢。   不过现在,它确实很乐意。   宿主对它还是不错的,这可是封建皇朝的皇宫诶,美食的巅峰啊!   江河晃着两条腿,笑眯眯的,被刘海遮住的眼睛特别奸诈。   听说能干的统都是从不经意的小事干起,也不知他什么时候能将系统锻炼出来,到时换他回空间咸鱼躺。   “点心很不错,但还是肉好吃!”系统猫舔着爪子说,两边的猫须晃了晃。   江河冷漠无情地说:“吃完去干活,今天到户部侍郎家看看!”   系统猫撇嘴,为了能吃到下一顿肉,还是干活吧。   等系统猫消失在夜色之中,江河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他为自己的机智点赞,有系统盯着,晚上就不用他再熬夜,要知道他现在还是小孩子,身体正在发育呢,熬夜多了会长不高的。   就算现在变成太监,他还想长成八尺高的太监。   至于为何系统不启用高科技来监视,与世界意识有关。   这个世界还是封建社会,不能出现太多超越世界本身科技进程的科技产品,就算是任务者,也不能太浪,世界意识还想发展,自然要出面阻止。   任务者也不好和世界意识唱反调,否则任务难度会加大。   江河感慨道:“果然,还是前两个任务者的方法最快捷。”   老皇帝的疑心病重,但还没烂到根,既然没有小皇子诞生,他就开始选秀,以此证明自己宝刀未老,还能再活二十年。   以此警告那些敢肖想他屁股下龙椅位置的皇子们。   长寿的皇帝让那群皇子恨不得“父辞子笑”,成年的皇子纷纷按捺不住,眼看就要上演九龙夺嫡。   江河闭上眼假寐。   不急,还是再等等吧!   他这具身体现在才长到十三岁,脸太嫩没有说服力,要造反还早!   御膳房的御厨们渐渐地习惯猫神的存在,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特地匀一份出来。   系·猫神·统睥睨的目光扫过那群偷摸藏起来的御厨,傲慢无比地向他们颔首,示意他们的活儿干得不错,都知道给它打包,不用劳烦它娇贵的爪子。   等到猫消失,一个瘦小的御厨就跑出来,拿起猫留下的银子,惊喜地大叫:“哎呀,我做的南乳烧鸡得到猫神的证明了!”   自从皇宫里的人知道猫神的存在后,猫神每次过来拿东西,都会留下银子。   它不占便宜。   多好的猫啊,懂得等价交换,不是猫神是什么?   众人将猫神留下的银子当打赏,恨不得将这银子供起来。   其他御厨羡慕嫉妒地看着他,这次留下的银子特别多,一看就知道猫神有多满意。   他们之前做的炸春卷、果木烧鸭、红烧猪蹄、烤乳猪……都没得到过这么多打赏。   是的,御厨们也将神出鬼没的猫神当作是自己厨艺的评审,他们现在比起做饭给皇帝吃,更乐意给猫神吃。   知道这事后,凉康帝是什么想法?   他什么想法都没有,反正这猫吃饭会留下银子,没白吃他的东西,他能说什么?   再者,一只神猫出世,不正是代表他这个皇帝很让老天爷很满意?都派神猫过来了。   玩政治的人心都脏,当皇帝的特别脏,凉康帝迫不及待地宣扬自己一番,很快连蛮族那边都听说猫神的故事。   至于信不信又是另一回事。   **   这天夜里,江河坐在皇后的凤翔宫的屋顶上。   屋子里,只有皇后和二皇子母子俩,伺候的宫人都摒退到殿外。   “母后,钦天监真的能确定宿州还会持续降雨?”二皇子堪称英俊的脸在黑夜中分外阴沉,“如果能确定,咱们能做的事就多了。”   屋顶的江河挑眉。   哎哟,儿子跟着母亲三更半夜共处一室,若是传出去,二皇子名声可以臭到河沟里。   事实证明,三更半夜不睡觉的,不是夜猫子就是做坏事的人。   皇后虽然比皇帝还小上十来岁,但因皇帝只喜欢白幼瘦的少女,已经很久没来过凤翔宫,加上皇宫长年阴阳不调,导致皇后看起来其实比皇帝还显老。   皇后是个极有野心的,皇帝不宠爱她也不要紧,但她不能忍受自己皇儿的东西被抢走。   这会儿,皇后正和亲生儿子密谋,如何将其他皇子踩下去上位。   宿州已经连下半个月的雨,如果雨水再大点,他们悄悄将河堤弄开,淹死一城人,主管宿州的是五皇子的母族,到时他别想有上位的机会!   二皇子深沉地道:“老五和老八的感情好,老八冲动无脑,若是老五被弄下去,老八很容易对付。”说着,他不禁笑起来。   二皇子虽然长得好看,偏偏笑起来就像个阴森狡诈的大反派。   总之不像好人。   二皇子觉得,虽然自己看着阴沉不讨喜,可那些朝臣竟然眼瞎的,都喜欢老五那道貌岸然的模样,实在可气!   明明他们都表现出礼贤下士,可不知为何,老五的人缘就是比他好!   皇后接着道:“你注意点后院,别脏的臭的都拉进府里。”想到三天两头就找她哭诉的儿媳妇,皇后有些头疼,警告道,“黄氏出身津州世家,还是户部左侍郎之女,你得给她体面。”   二皇子有些不悦。   当初看二皇子妃出身世家,祖父和父亲都是朝堂上得用的,以为可以成为合格的主母,哪知娶进来才发现,这就是个醋瓶子转世,黏人又烦人,偏偏为了她身后的势力,他不得不应付她。   “黄氏是个妒妇,环儿和梨儿肚子里的孩子都被她一碗药流了。”二皇子的面色不好看,咬牙切齿道,“幸好日后还能生,否则儿臣与她没完!”   环儿、梨儿是府上生得最美最得他心意的姬妾,他答应过要给她们一个孩子,没想到瞒不过几天,就被黄氏那毒妇发现。   “黄氏说不是她做的。”皇后还是相信儿媳妇的,“那药是安侧妃送过去的。”   二皇子却不管,对于安侧妃,他还是喜欢的,安侧妃说她没有,便认定就是黄氏干的。   屋子里的母子俩还在说,屋顶上的江河和系统也在聊。   系统兴致勃勃地和宿主分享瓜,果然亲眼目睹的瓜比在空间旁观香多了。   “确实不是黄氏干的,不过黄氏其实也想这么干,实在是二皇子府就那么丁点大,生的孩子都没处住。”系统不禁咂舌,“我觉得吧,与其说黄氏嫉妒心重,不如说她担心府里的开支,一个未封爵的皇子能有多少钱?老公的小妾生得多,最后还不都得她这主母来养。”   二皇子的儿子女儿加起来都有十几个,他竟然还想再生!也就黄氏心慈手软,换个人早就一包药来个一尸两命……   等等,一包药?   系统建议道:“宿主,咱们帮帮那些可怜的女人吧,她们老是堕胎对身体不好!”   江河一拍大腿,“明白!我这就去……”   江河:“药了他!”   系统:“将他阉了。”   一人一统面面相觑,半晌江河摇头,看来统子还嫩着啊。   “物理阉割不行!会闹大的,而且这是太监文,对太监有加持作用。”江河对不满的统子解释,“二皇子要变态了,会造成麻烦的,还是神出鬼没的化学阉割好,谁都不会发现。”   就和皇帝一样,绝对祸害不出人命。   系统接受他的解释,咂吧着嘴,“行吧,我再查查其他有同样烦恼的皇子吧。”   它感慨,看得他都想给这群皇子们发套套了,多安全啊!   江河想起原主记忆里,被原主一锅端的皇族,人实在太多了。   老皇帝活得长,他能生儿子,儿子也能生,孙子更能生,原主一顿嘎嘎乱杀,真是杀得手软。   反正后来皇室出生的后代,也没见着什么英明之主,现在全部化学阉割,也不算杀人害命,就这么定了!   “对了,世界意识没意见吧?”江河不放心,最近快穿局的管理条例严格,杀伐果断的宿主已经不受欢迎,任务中的杀孽全得算他们头上。   扣积分,扣功德,扣气运,还要备受任务世界天道意识的歧视。   说来说去,谁乐意看着杀人犯在你地盘晃悠啊?   系统也不太放心。   好一会儿,它终于和世界意识沟通完,回复宿主,“没出生的不算!”   江河不禁沾沾自喜起来:他真善良,在封建社会为皇族计划生育做出杰出的贡献!   “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系统也跟着夸自己,“孩子少了,就珍贵啦,这些孩子连父爱是什么都不知道,统子我看得心里也很难受哇!”   皇族都是只管生不管养的渣渣!   一统一宿主夸过自己后,纷纷去干活。   回溯前面两个任务者的乱杀,那真是没办法,不过二十年而已,皇室冒出两三百个孩子,问题是这些孩子中就没多少有用之才、英明之君,只会寄生在大凉这棵百孔千疮的大树上吸血,就算没有原主,大凉也会在他们的内斗中分崩离析。   这一内乱,蛮族就打进来,将大凉的田地变成牧场,大凉的百姓变成胡人的奴隶去养羊!   大凉重新进入奴隶社会,这一倒退,连世界意识都不能忍。   所以才会有任务者被送进来做任务。 第5章 5. 太监5 救人。   这天晚上,江河又摸到五皇子的府邸。   他来得凑巧,正好听到五皇子与下属密谋,将海州的盐税截留一部分当私库。最近五皇子一脉收买官员的钱财已经不够用,如果事发,就将罪名推到二皇子头上。   “殿下仁义!”一个门客感动地说,“江南盐商都是一群庸碌小人,殿下愿意放他们一马。”   只截留一部分税务而已,又不是从平民百姓手中抠钱,相比起其他皇子而言,五皇子简直就是明君的不二之选。   江河摸着下巴,心中感慨。   这二皇子和五皇子,一个是自私自利的真小人,一个是满口仁义的伪君子。   真是绝配,谁也别嘲笑谁!   接着他又往六皇子底邸而去。   来到到六皇子府邸时,江河没撞上六皇子找下属门客开小会,他偷溜到六皇子的书房,在书房的暗室里找到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   六皇子竟然发现了一座铁山银山,他将这事隐瞒下来。   铁山可以打造武器,银山开采可以买军粮,六皇子的野心昭然若揭,老皇帝若是不愿给他皇位,他自己亲手去取!   江河让系统拍下所有的账本,然后将密室还原,就连账本上的那根头发都原丝不动。   离开六皇子府,他突然看向旁边的一座荒废的府邸。   迅速在脑子里回忆京城的地图,他脸上露出恍然之色,“原来这里离废太子府还挺近的啊。”   这府邸便是废太子府。   江河思忖片刻,顺便到废太子府走一趟。   废太子府荒芜一片,如果不是知道里面其实住了人,江河还以为这里是一个坟茔呢。   废太子是五年前被废的,姬妾走的走、散的散,除了太子妃和女儿实在无处可去,也无人敢收留,只能跟废太子一起被圈禁起来。   “这太子妃还不错。”   江河看着月色下一排排蔬菜,自言自语,心里对皇帝更加不齿。   就算废了,还是你的儿子,别的不说,好歹饮食上用点心吧,单看这蔬菜的种植地之大,就知道废太子一家衣食堪忧。   不过,相比起废太子妃,废太子就是个废物!   此时他烂醉如泥,还将自己往死里灌黄汤,嘴里喃喃地喊着:“父皇……为什么……您要这样待我?”   江河站在暗处,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为什么这样对你?这不是废话嘛?   废太子是元后所生,老皇帝还是有几分感情的,可他已经老了,而太子年轻力壮,成年的太子天天在他面前晃,简直是戳他的心。   儿子英姿勃发,如年轻的雄狮,仿佛在质问他为何总不死让他上位?   当皇帝的能甘心吗?   对于酒鬼,江河实在没多大的耐心,特别是太子微微的颤抖手告诉他,他深度酒精中毒,即使现在戒也活不少多久。   **   空旷简陋的屋子里,昏暗的灯光下,穿着粗布麻衣的太子妃正在教导一个瘦弱的小姑娘识字。   小姑娘学了会儿,有些沮丧的声音响起。   “娘,对不起,我太笨了!我都读二十遍还是记不住。”   江河站在外面,默默地点头。   这小姑娘确实不怎么聪明,一句话反复读了几十遍仍是背不下来,而且她的反应还慢,他这旁观者看得都为她急,该不会是缺乏营养,大脑没发育好吧?   然而太子妃一点都不急,她心平气和,温柔地对小姑娘说:“以前秋儿要背五十遍才背得下来,现在背三十多遍就可以了,这就是进步。”   小姑娘明显被鼓励到,继续反复背诵。   没什么事干、悠然地躺在树上偷听的江河觉得太子妃很适合当教师。   温柔又有耐心,还不嫌弃学生笨。   当然也有可能是唯一的学生是自己生的崽,不能随便嫌弃之故。   小姑娘虽然背下文章,但明显没有成就感,只觉得满心的挫败感。   “娘,大家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孩子不用识那么多字的。”她有些沮丧地说,“要不我和娘学绣花就行,还能赚钱买肉吃。”   说到肉,小姑娘喉咙咕噜一声,明显是在吞口水。   “娘,后天是我生日,我想吃鸡蛋!”小姑娘其实更想吃肉,但肉太贵,娘得绣很久的帕子。   “女孩子更要有见识!”粗布麻衣洗得发白的女子长叹了口气,“娘一定会想办法让你离开这里!你爹虽然被废了,想拿他作文章的人肯定不少,秋儿要是再笨点,说不定被人利用到骨子里……”   她的声音发苦,女儿会长大,废太子之女的身份会让她以后的人生更加艰难。   小姑娘咬了咬嘴唇,“娘,如果我是男孩子会不会好点?”她难过地说,“父王今天喝醉酒后又骂我,说如果我是能传宗接代的男孩,皇祖父说不定就不会废了他……”   太子妃冷笑一声,想起当初废太子为了生儿子,不管香的臭的都拉进东宫,她暗地里不知流了多少泪、吃了多少苦头。   不过看到女儿时,赶紧将脸上的冷笑换成和煦的微笑。   “娘非常高兴秋儿是姑娘家。”她搂着小姑娘,摸着她枯黄的头发,“如果秋儿是男孩,或许娘现在已经失去秋儿。”   小姑娘懵逼地看着她。   太子妃不欲多说,“好了,该睡了,娘去熄灯。”   将灯熄灭时,她没管外面已经醉死的废太子,很久以前她就当他是死人。   灯光熄灭,废太子府彻底地暗下来。   江河离开时,将一小块银子埋进菜地里,认真生活的人的运气总会比较好,他希望小姑娘至少生日的时候能吃上肉。   **   连续逛了几个皇子府,江河回到皇宫,坐在屋顶上和系统猫聊天。   系统提起废太子之女,想走一条女皇之路。   “女皇之路就别想了。”江河叹气,“好不容易有个品质不错的孩子,但实在太单纯,会被那群老狐狸啃得渣都不剩。”   太子妃倒是可以,但他看得出来,这对母女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顶着猫壳子的系统在月光下喵喵地叫着。   “宿主,这些皇子就没一个好的!要不咱们考虑前两个任务者选的明君?”   搞基还玩梁祝的明君?   江河赶紧摇头,他不介意皇帝是直还是弯,但绝对不能是恋爱脑!恋爱脑的皇帝太可怕了,这江山根本守不住。   “可是这样,任务的难度会加大。”系统杂毛猫急得喵喵叫,颇有生无可恋。   喵喵喵,造反工作量实在太大!   原主既恨皇室,又不愿意大凉陷入战乱,百姓流离失所,任务者想做到让原主满意,这难度还是挺大的。   江河思考着,“不急,我再看看吧。想打出王炸,就得先算好自己手中的牌。”   和系统聊过后,江河便又找机会,和江家暗中遗留下来的势力打个招呼。   接着夜猫子江河继续过着“皇子观察日常”,每天都在宫里宫外地忙碌。   这天晚上,江河正好撞上七、八皇子和六七个女人一起大混战。   七、八两位皇子虽然是不同的娘生的,但他们母妃是嫡亲的姐妹,且双双不受皇帝的宠爱,彼此之间没什么矛盾,两人的家族利益一致,自然立场也一致。   七皇子和八皇子抱团在后宫生存,这样的经历让两人难得表现出皇家少有的兄弟情。   兄弟俩情深意重到跟女人在一起时,都要分享的地步,熬夜玩多人运动,用事实充分证明自己的肾非常好。   江河瞅着两兄弟眼下的黑眼圈,暗暗摇头。   这多人运动的领头羊都挂着黑眼圈,一看就是纵那啥过度。   系统猫吐槽,“宿主,你的药白下了,看这脸色肾亏得厉害……啧,这种不健康的男女关系也不怕得病。”   江河觉得自己的眼睛要脏了,他反手将一团棉花塞耳朵。   “有御医呢,倒霉的是这些女子,得妇科病的不少。”他在脑海里和系统聊着,“七皇子和八皇子也够心狠手辣的,只玩却不给名份,被查出得了病就将这些女子赶出去。”   系统忙问道:“那她们还有活路吗?”   江河语气冷淡:“上个月又有两个跳河。”   那群女人心知肚明,她们被赶出皇子府的原因,这年头的医术不够发达,更何况是难以启齿的妇科病。   女人活在世上本就艰难,更不用说被教导成三从四德的女子,得了那样的病,这天都要塌下来。   她们除了一死外,就没别的选择。   系统猫的眼睛转了转,“我记得宿主之前抄过两本妇科医书?”它笑起来呼噜呼噜的,胡子一翘一翘动个不停,“我猜猜送给谁?妇科的话,应该是女医吧?京城有名的女医不多,宅心仁厚的有两个,城东的万女医和城西的尹稳婆。”   “所以,上个月跳河的那两个姑娘被好心人救了后就去找尹稳婆了。”   “好心人”江河看着夜空的月亮。   大凉的夜色太黑,幸好月亮总是那么亮那么干净。   那两个姑娘的年纪都不大,还未满十八呢,知道自己得的“脏病”有人能治,仿佛从绝望的深渊中看到希望,喜极而泣。   **   “谢谢婆婆,您的大恩大德,我姐妹日后一定会报!”   两个貌美的姑娘在灯光下,越发清丽可人,她们拿出一大锭银子放在桌子上。   妇人虽被称婆婆,但明显还未满四十,她将银子塞了回去。   “拿回去吧,去买点田地买个铺子也好,你们以后的人生还长着呢。”   她慈祥地看着两个被她治好的姑娘,老天爷给她送来那么珍贵的医书,就是让她救助这些可怜的姑娘们,听说她们之前还想不开自杀,她听得实在揪心。   幸好现在她们不仅身体上的病治好,心伤也开始痊愈,终于有了活着的希望。   两个姑娘对视一眼,决定等离开再悄悄放下银子。   “婆婆,虽然皇子府是见不得人的地方,我姐妹俩攒下的银子真不少。”   “我们决定离开京城,到绿州开个绣坊。”   两个姑娘微笑着,眼里都是对未来的憧憬。   她们被父母卖进皇子府这么多年,不是白活的,趁机学了不少东西呢。   当然如果可以,她们绝对不会再踏进那里一步,那样肮脏的地方。   离开前,她们欲言又止,脸上带着惭愧之色,“婆婆,我们被治好的事不小心让皇子府上的姐妹知道,日后她们若是悄悄过来找您看病……”   尹稳婆笑得爽朗,“咱们医者哪能挑剔病人!”   两个姑娘带着期待坐上前往绿州的大船,她们对京城没有半分留恋,唯一挂在心上的,只有将她们从水里救起来的好心人。   恩人救了她们,让她们去找尹稳婆就离开了。   她们当时奄奄一息,眼睛被水刺得生疼,看不清东西,都没能留意恩人长什么样。   “希望这辈子能再见到恩人!”   两姑娘暗暗祈祷:“如果遇不到,我们就行善做好事,给恩人积德。” 第6章 6. 太监6 十皇子被天谴。   这晚,江河来到十皇子府当梁上君子。   十皇子和其他皇子极然不同,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便是极度贪吃,肥得像头猪也不肯控制口腹之欲。   除此之外,十皇子也继承了父兄的优良传统,并且青出于蓝,玩虐虐情不深。   江河差点被屋子里的惨叫声吓得从屋顶跌下来。   只见屋子里,一男一女不着寸缕,其中一个肥壮如猪的果男手里居然还拿着条鞭子!   那少女是十皇子强抢回府的民女,此时除了脸蛋还完好外,身上不是鞭伤,就是蜡油滴出的烫伤,惨叫声连连。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少女痛恨地诅咒着。   十皇子那张宛若猪头般的脸上尽是得意狂妄,猖狂之极,“你全家都变成鬼了,本王现在也没怎样啊?”   话落,又是几鞭子抽过去。   少女惨叫出声。   那鞭上有倒刺,抽在身上时,一朵朵小血花飘出来,配上少女美丽的脸庞上的痛苦,让十皇子十分着迷,一边用手指抠着那血花,一边得遗憾地说:“你姐姐可真禁不住玩,不过三个晚上就死了,希望你能捱久点,毕竟你血液的味道不错……”   江河恶心又反感,这完全就是某种变态的游戏,女方弱小可怜又无助,男方体型是她三倍,而且男方手里还有蜡烛和鞭子这种杀伤性武器!   非常有竞技精神、骑士之魂的江河好心地将迷烟往十皇子脸上一喷。   这肥猪皇子还不如老皇帝呢,只数到五,他就昏迷了。   少女看到十皇子肥硕如猪的身体倒下来时,尖叫声刚逸出喉咙,便警觉地咬住舌头。   幸好十皇子虐待女人惯了,尖叫是正常的,而且十皇子还特别变态,就是喜欢听女人尖叫,外面的人就算听到,也不会进来,以免打扰十皇子的兴致。   看到十皇子倒下,少女甚至没有迟疑,毫不犹豫地拿起旁边的匕首朝十皇子捅过去,她连续捅了十几下,脸上是癫狂的憎恨,那股狠劲,浑然不像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连江河都来不及阻止。   等看到少女捅死十皇子后,她将匕首对着心脏就要自裁,江河反应过来,赶紧去阻止。   他的心情很不好不佳,人渣死了就死了,为何要搭上自己的命?   “你放心,我能治好你的身体,给你找个安静的地方生活,你不用害怕会变成通缉犯,没人能杀你。”江河向她保证。   少女又哭又笑,拽着裹身的被单,那被单很快就被她身上的血染红。   她一心只想去找死去的家人,在黄泉路上与他们重逢。   “我的家人都死了,我想去找他们。”少女流着泪,她扭过头不肯吃江河递过来的救命药,呜咽着说,“谢谢你,这世道活着太辛苦了!我姐姐长得十分貌美,没想到会被十皇子这畜生看中,将她强抢入府……十皇子性情暴虐,后院都是尸骨……”   “我们只是平头百姓,不敢和十皇子斗,我们一家想连夜逃走,哪知被十皇子发现,他将我们一家都灭口,留下我和姐姐,我姐姐被他虐待死了,我的身子也熬坏了……活着没意思,我要去黄泉路上找我的家人……”   说着,少女眼里又露出凶狠之色,她要去黄泉,顺便逮住十皇子的魂魄,再杀一次!   见她一心想死,江河没办法,只好先将她弄晕。   “系统!”他叫了一声。   系统跑过来,看到这里的情况,它不禁叹气,知道宿主又乱发善心。   不过算了,这种事就算是系统也看不过去,这少女一家也实在太惨了。   等系统和天道讨价还价后,江河点起一支黄梁梦香,让少女进入梦乡。   在梦里,少女看见自己的一家人,他们面上不再愁苦,父母对她温柔地笑,惨死的姐姐穿着漂亮的裙子,身上没有一点伤痕,笑得还是那么明亮。   “二妮要好好活着呀,不然我们一家子没人祭拜,只能当孤魂野鬼了。”   “阎王爷说过,我们一家活着时没做坏事,下辈子还能投个好胎。”   “我们现在不去投胎,会等着二妮的。”   “阎王爷答应我们,下辈子我们还是一家人。”   “……”   江河看着少女在睡梦中流泪,嘴角却扬起微笑,知道她醒来后不会再寻死了。   “宿主,这次世界意识也挺不好意思的,没收我们的贿赂呢。”系统高兴地喵喵叫,功德没少真是太好啦。   一个位面世界的发展涉及到方方面面,总体的前进方向没变,世界意识是不会理会一些细枝蔓叶的。像这少女一家惨死的事,千百年来重复太多,多到世界意识都起不了半点波澜。   睡觉或者说在睡眠中修炼,是世界意识的基本操作,偶尔睁开眼再调整一下偏移的地方,像这种不影响大局的小事,它都不当一回事。   圣人之下皆蝼蚁,个人的灾难于它而言,不过一粒灰尘。   也就它家的宿主心软,总爱管闲事,不管是时代还是一个人都想要救一救,给自己和系统添了不知多少工作和麻烦。   不过这也是宿主的优点,善心发得多,比积分更难得的功德总比其他任务者收获也多。   系统和宿主吐槽,“世界意识都爱睡,睡死后,一不留神世界快被搞没。就因为很多世界的天道不给力,主神才会累得半死。”   才有它们这些系统和做任务的任务者到来。   将那昏迷的少女送走后,江河开始善后。   他抹去自己遗留的一些痕迹,越想越气,决定开始搞事。   他将自己闲着没事随手做的土炸|药丢在十皇子府后院的埋尸骨之处,还非常贴心的将十皇子的尸体放到土炸|药上面,让他死得轰轰烈烈,也算是有排面了。   **   夜深人静之时,十皇子府突然传来一声轰隆炸响,几乎半个京城的人都被惊醒。   “打雷了?!下雨了?!”   惊醒的人下意识地喊道。   那道爆炸声几乎将住在十皇子附近的人们的耳朵都震聋。   附近住着的大多数都是朝廷官员,好一会儿,他们的耳朵听觉终于正常听觉。   十皇子府里,那些战战兢兢的下人赶紧跑去找十皇子,等他们看到后院的情景时,不禁发出一道尖叫声。   翌日,十皇子被天雷劈死、府中后院一堆尸骨被天雷劈出来的消息传遍的整个京城。   “那些尸骨看样子都是十几岁的姑娘家,好像都是十皇子生生虐死的。”   “十皇子被天雷劈得尸体都焦了,那些可怜姑娘的尸骨却没事,分明是老天爷看不下去。”   “十皇子干的事天怒人怨,老天爷这是要收他呢。”   …………   宫里的老皇帝勃然大怒,将下面的朝臣骂得半死。   都是一群废物!居然让消息传得到处都是!十皇子是他的儿子,十皇子被天打雷劈受天谴,他这个天子岂不是也要受到牵连?   主辱臣死,这些废物居然让他这个天子丢了这么大的面子!   皇帝都是不讲理的,这种时候尤其不讲理。   老皇帝知道,纵观历史,一个失去民心的皇帝的龙椅是坐不稳的,他不能让这事威胁到他的位置。   凉康帝当即宣布:“半个月后,太庙祭祀。”   唯今之计,只能通过祭祀洗刷十皇子被天雷劈的丑闻,以此来收拢人心。   如此忙碌大半个月,直到事情尘埃落定,老皇帝终于有心思哀悼他的十皇子,虽然深恨儿子残暴,让老天爷发怒收了他,可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儿子。   老皇帝倒是没怀疑此事是人为,这个封建时代还没有热武器,江河弄出来的也只是一些土炸|药,连尸体都炸不坏的那种,就是声音大点,吓人了点。   老皇帝脑洞再大,也想不到会有人懂得这种堪比雷神的手段。   儿子死得实在不体面,他想将之葬到皇陵都不能。   不仅百姓们反对,连朝廷百官和宗室都反对,宗室们可不想死后和一个遭天谴的人躺一起。   看到老皇帝痛苦又无能狂怒,江河反而心情愉快得不行。   这情绪是原主的,可见他多恨皇帝。   “啧,你还真难伺候,一刀将皇帝剁了你又不肯。”他轻轻地低语。   这时,心脏一阵翻腾。   江河不禁翻白眼,保证道:“知道了,我会让老皇帝活着受罪,长久的受罪,越受罪越好!”   心脏终于不再一阵扑通乱跳,心里的情绪也平静下来。   **   等十皇子被天谴的消息传到京城外的某个郡县时,已经过去半个多月。   坐在一家药铺后院研究恩人给的医药书的少女脸上露出解恨又释然的笑容。   她摸摸自己的脸,此时这张脸变得平凡又普通,恩人说这叫整骨术,能维持好几年,如果想提前解开也行,医书上有方法。   这让少女对医书更上心,当然不是研究怎样解开整骨术,而是时间到后能如何维持。   受过那样的苦后,她觉得长着一张平凡的脸才是福气。   多年后,少女成为大凉知名的治骨大夫,看着瘦小,掰起骨头时,咔嚓咔嚓吓死人。   据说她曾经遇到过一群劫匪,一阵咔嚓声后,劫匪们的骨头全部错位,惨叫着被丢进监狱,直到他们受尽折磨,这个治骨大夫才一脸平静将他们全身骨头掰正回来。   后来,这群劫匪出狱后再也没做过坏事,听到少女的名字就吓得哆嗦。   再后来,当这少女上了年纪,收养很多孤儿,并教他们医术。   很多年以后,她的医术被后人总结并发扬光大,她成为后世的骨科祖师爷,凡是医院学骨科的都要拜她的画像。   大概因为骨科鼻祖是女性的原因,很多自觉力气大的女孩子都选择成为骨科医生。   “放屁!才不是呢!”一个生得漂亮的女孩虔诚地拜着祖师爷的画像,信誓旦旦地说,“我是为了找出不用手术就能变美的骨科千古不解之迷!”   “你们看祖师爷的画像,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完全不一样,我听说她长得平凡,所以一直在寻找通过按摩脸部骨头就能变美的办法。”   同样学骨科的男生很是赞成。   他狂热地看着画像,沉醉其中,“是啊,祖师爷后来的画像多美啊!我要是能找到方法,我家的整容医院肯定能再上一个台阶。”   他的同学纷纷嘲笑,“要是真的找到方法,你家整容医院肯定得破产!”   男孩并不恼,“你怎么知道这不会成为新的整容方向?不管怎么说,动刀子千刀万剐的整容术后遗症还是太大了。”   现在,未来的骨科祖师爷此时并不知道自己在后世的地位。   她虔诚地将铜钱放进功德箱里,和两个去绿州的姑娘一样,她正为救命恩人祈祷,愿他一生平安,心想事成! 第7章 7. 太监7 皇族无药可救。   皇宫里的太监们按部就班地干活,前朝的事与他们这些后宫的小卒子无关。   当然,也并非全无关系,那些后宫娘娘们赏花看柳的娱乐被迫暂停、不敢露出半点喜色,以免让失去儿子的皇帝迁怒。   少了这些娘娘们,太监的工作更顺畅,没有哪个受宠的美人能勒令他们避开。   白天时的江河,只是后宫里一个不起眼的小太监。   今天的阳光明媚,江河正在照顾一株兰花,最近后宫消停,他的神经也终于能放松会儿。   哪知这一放松,就让藏在花丛中的松公公看直了眼。   好……漂亮的人!   比老皇帝的三宫六院还美!   这是小河子?   松公公愕然,他知道当初小河子还是个孩子时,就长得很好,五官十分出众。   现在他已经长成少年,那张脸开长后,都能称得上倾国倾城的佳人了。   “哟,这不是小河子吗?”   松公公振了振袖子走过来,用油腻的眼神扫视江河的身体,“好久不见,小河子长得越发的出挑了。”   江河眼前发黑,你一个太监,别总是想“男上加男”。   好不容易避开松公公,江河和系统抱怨,“我不喜欢这个光环,它就不干人事!”   趴在屋顶的系统猫听着宿主的抱怨,在心里偷笑。   它不公偷笑,还幸灾乐祸。   “宿主小心啊,松公公又来了,他还拿了盘御膳房的点心!哎哟,是风御厨最拿手的豌豆黄,看来他是真心的。”   江河当作没听到系统的话,他神色不变,端起一盆花对同伴说:“我将这盆花送去长安宫。”   等松公公过来时,只看到江河离开的身影。   得知他是要去长安宫送花,哪里敢追过去,只能怏怏不乐地捧着点心离开。   系统见他心烦,便问道:“宿主,要不要干掉松公公?”   江河露出痛苦面具,“杀人会扣积分!而且最近不好动手,老皇帝刚死了个儿子,不宜有什么风吹草动。”   想了想,他决定还是借旺公公的手来对付吧,反正他们是死对头。   江河在暗中推了一把,后宫又再次起波澜。   不过这次斗得倒不凶,松公公和旺公公都算是宫里的老人了,他们更懂明哲保身的道理。   两人虽然暗地里斗得厉害,明面上都忍下来,粉饰太平。   不仅忍了下来,他们明里暗里斗了好几年,如今居然消停了,两个都是怕死的货,发现不能一举摁死对手后,他们只能收手。   这只是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松公公和旺公公发现他们争斗期间,错过很多往上爬的机会,那些冷眼旁观的太监眼明手快抓住,那些原本不如他们的,现在都赶上他们。   可以说,皇宫里的聪明人不少,借着他们互斗往上爬的人可不少。   两人气得要死,敢情他们相斗,竟然便宜了其他人?   能在宫中活得滋润的奴才头脑都很灵活,同时也能伸能缩,两人默认暂停争斗,将全部精力投入往上爬,努力地出人头地。   很快,松公公也顾不上盯着江河。   他被安排去处理十皇子的葬礼,好歹是皇子的葬礼,这活儿油水丰厚得很,他干爹的靠山给他们这一脉找的活儿十分难得,他可不想放弃到手的利益。   美人时常有,机会却不常有。   凉康帝顶不住百官和宗室的压力,只能痛苦地下旨,将十皇子随便找个墓地安葬。   百姓们的情绪也缓和下来。   对于这个封建时代的人而言,十皇子不能进祖坟,死后只能当个孤坟野鬼,这惩罚已经足够解气!相信老天爷也会很满意。   其他皇子或多或少也受到影响,终于收敛了些。   这次他们也被十皇子的死状吓到,知道自己干过什么亏心事,还真怕天降正义,将他们劈了。   他们是皇子,人间的法律不能拿他们如何,不敢保证不会天谴。   只是皇子们已经习惯为所欲为,让他们压抑天性非常困难,时间一久,很快就旧态复萌,没多久又开始夜夜笙歌。   系统猫暴躁地喵喵叫,愤怒地抓挠着瓦片,抓得滋啦滋啦作响。   它觉得大凉皇室真是无药可救。   如今它万分能理解原主大开杀戒,它现在都想建议宿主将这些混账人道毁灭,以免祸害更多无辜之人。   江河反而淡定了,“做任务要习惯忍耐!”他谆谆善诱,“正是因为这世道不公,才有我们这些任务者出现!不是不能杀人,而是要权衡利弊,看杀与不杀之间,哪个好处更多。”   “再说了,只杀一两个于事无补,制度的产物只能通过制度改变。”   他特别温柔地教系统怎么做事,让统子受宠若惊,感动不已。   系统觉得,果然以前隔着空间交流是不行的,系统与宿主之间,如同隔着位面,只有系统亲自跟着宿主做任务,一人一统一心一意,才能培养出坚定的革命情谊。   黑心资本家·江河微笑,鼓励地看着统子,费了这么多口舌,它以后一定能成长为独立做任务的统子吧。   到时他一个人有两份收入,统子做任务的积分功德都是他的!   最近江河觉得现在做任务越来越难了。   不仅要会飞檐走壁,还得能熬夜,据说有些宿主被自己做任务时的状态吓住,修仙世界出售的生发产品在系统空间特别畅销。   系统猫点头赞同,它看了看宿主头上亮丽的头发,可能是有“人人爱上太监”光环,宿主熬夜都会不脱发,这个光环也不是一无是处的。   江河有些忧心,“你这么一说,我反而不放心。”   秃头是中年男人的恐惧之一,即使是在任务世界,他也不想变成秃头男。   “要不要我到御膳房暗示御厨,以后多做点芝麻点心给你补补?”系统问道,联想到自己现在披着的猫壳子,作为一只貌美的三花猫,它特别能理解没有毛的恐惧。   “可以。”江河想了想又觉得不太放心,“我这里有好些养发的食谱,你挑个顺眼的御厨悄悄送过去。”   反正成品最后也会进他们的肚子里。   **   夜幕降临,夜猫子江河揣着一只吃得肚皮滚圆的系统猫,脚步无声地落在屋顶上。   他现在已经习惯在晚上溜出宫亲自收集信息。   自从主神收集完大部分碎片,重新归位,任务者除了不断做任务相当于永生,很多金手指被取消。   高阶任务者也不过有个小小的空间,任务世界的东西现在基本禁止外带,因为之前发生过生物入侵事件。   一个粗心大意的任务者无意中将西幻世界的魔藤落到普通位面,魔藤的一片叶子被野猫吞食,野猫变成丧尸咬了路人,好好一个低阶科技位面变成了末世。   背负一个位面因果的任务者原本应该魂飞魄散的,她的男朋友愿意为她支付所有积分,并签下几乎无期徒刑的任务单,现在两口子还在勤勤恳恳为主神打工还债呢。   “自从千紫主神和你这家伙谈恋爱后,她的心肠都变柔软了。”   系统嘀咕,主神以前才不会这么心慈手软。   这事也给其他主神提了个醒,商城的金手指和物资作了限制,系统也会盯着各自的宿主,不再让宿主收集那些危险的东西,更不准宿主在位面使用超过该位面科技/修仙/魔法水平等的物品。   江河叹道:“以前多好啊,一个天眼就可以收集信息。”   现在全都禁了,任务者的难度也因此增加。   “宿主,你使用超出时代的炸|药,积分肯定被扣得很惨。”系统忍不住抱怨。   江河不在意地道:“没事,扣分也扣不了多少,而且这个时代已经出现烟花爆竹了。”   大理寺去调查十皇子死因时,也曾怀疑过是不是有人弄了大量爆竹,结果怎么检查都没有大量硝石硫磺等残余物,最后只能将之归于天雷。   江河:╮( ̄⊿ ̄)╭哼哼,对于高科技,你们一无所知!   行走在黑夜之中,江河摸摸肚子,“好久没吃肉了,明儿弄几只烤鸭回去吧。”   太监不好当,不能吃太重口味的东西,天天只能啃青菜,活儿还重,他这具身体现在才十四岁,还在发育呢。   白天时,江河顺便清理过他的空间,空间的面积实在小,除了金银钻石这些通货,只有少量的主食米面,他决定趁出宫的机会弄些熟食备着。 第8章 8. 太监8 决定出宫造反。   月入乌云,偌大的皇宫被黑暗笼罩,只有檐下的一点灯火幽幽地亮着。   江河趁着夜色离开皇宫,去探查几个公主府。   废太子府里那个憨傻又可爱的秋儿给了他灵感。   大凉皇室的皇子们已经让他绝望,只能去看看那些公主还有没有救,如果有救,可以扶持一个女皇。女皇之路虽然有难度,不过由上而下的改革,总比由下而上的革命的伤亡少。   在他看来,由下而上的革命更简单些,能减少一些牺牲,还是减少些罢。   公主们玩得同样很开。   养面首并不是什么大事,但让江河牙疼的是,单是养面首就已经让公主们肾虚,耗费她们太多的精力,她们的脑子好像转不过来,没有搞事业的精力。   要知道,在封建社会,一个好皇帝是全天下最大的加班狗!   当然也有肾好、没养面首的公主,正同驸马秘谋站队哪个皇子。   长公主是个人狠话不多的。   “丰城是六皇子舅舅的管辖地,如果那里发生了天花……”她意味深长地笑了一声。   驸马脸上露出不忍之色,看着悲天悯人,“公主,我去相国寺燃长明灯罢,为丰城百姓祈福……愿他们来世投个好胎!”   江河:“……”   江河面无表情,觉得那些百姓还能拯救一下,并不需要投胎。   看了这么一出,他原本心里对公主的期望瞬间就没了。   大凉皇室的基因果然够强悍,歹竹并没有出多少好笋。   江河怏怏地跑去废太子府,坐在梁上偷看正和母亲读书的小姑娘,洗洗眼睛。   小姑娘秋儿算是他心里唯一的安慰了。   **   最近母女俩的运气非常好,从自家菜地里挖到银子,她们的伙食有了改善,小姑娘脸蛋终于有些肉,面色看着好了很多。   “银子真是好东西!”小姑娘的声音都是憧憬,“娘,等秋儿长大,要赚很多很多银子。”   “然后秋儿要买很多很多米,送给吃不起米只能吃糠的百姓。”说到这里,她心有余悸地摸着自己的脖子,“糠饼太难吃了,秋儿嗓子都出血……”   太子妃笑道:“升米恩斗米仇,秋儿要做的不是送粮食给老百姓,而是要想办法让他们自食其力,用自己的本事买米。”   小姑娘天真地道:“那秋儿就去当大掌柜,聘请穷人,给他们发很多月薪……”   江河觉得被那些公主伤害的心灵都被洗刷干净,他差点又想往菜地埋银子。   离开时,他瞥了一眼倒在亭中烂醉如泥的废太子。   看他这模样,离死期不远了,等他死后,应该没人会在意这对母女俩如何,她们很快能离开废太子府这个囚笼。   天亮后,江河回到皇宫,发现松公公正被几个小公公围绕着拍马屁。   “小松哥,你真厉害。”   “日后你便是御膳房的一员,富贵了也别忘记咱们兄弟啊。”   松公公脸上难掩得意,“忘不了,咱们可是患难的交情!”转眼看到进来的江河,马上招呼道,“小河子,快来吃桂花糕……”   江河挑眉,冷淡地道:“松公公这是高升了?”   不用他多问,周围的太监们便七嘴八舌的讲述松公公为何能升职。   “御膳房的火公公你知道吧?他现在可是御厨总管。”   “他和松哥是老乡,松哥进宫后,一直受火公公照顾。”   说话的太监难掩心里的羡慕嫉妒,他怎么就没这么一个老乡呢?   松公公谦虚地说:“其实我们只是同一个镇上的,听说我百日时,干爹还抱过我呢!”   这话也透露出一个意思,他和御厨总管火公公并不是普通的老乡交情。   众人恍然大悟,“怪不得松公公收你当干儿子。”   江河静静地听完,看向松公公,“你调进御膳房了?”他一语道破松公公的目的,“你以后想当御厨?”   确实是好去处!   御膳房没有那么累,而且还有盼头,若是做给皇帝、皇后的美食,他们都有机会尝个鲜。   对于做苦力的太监而言,御膳房比很多地方都好。   松公公:“……不是,就烧火的。”   他有些尴尬,先前说得牛逼轰轰,引来诸多羡慕,原本想含糊带过的,哪知道被人逼出真相,而且还是小河子……   其实他就是一个烧火的太监,还比不上那些切菜的,就比洗菜的好点。   众人也不是不识趣,马上道:“烧火也足够令我们羡慕!”   “是啊,听说火公公当年也是从烧火做起,就因为他的火烧得好,才能做出一手好菜。”   江河不予置否,语气有些懒洋洋的,“确实,烧火做饭,火候最重要。”   松公公盯着江河,发现小河子还挺聪明的,他干爹也这么说。   他的眼睛微转,故意在江河面前表现,“小河子,日后你有什么想吃的,就和我说。”   江河淡淡地撇他一眼,转身离开。   这副不屑的模样,气得松公公握紧拳头,迟早有一天,等他掌权了,小河子如何,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情。   **   太阳快要下山,御花园终于沉静下来。   趁着贵人们离开,一群太监赶紧忙碌着善后。   路公公站在一旁,吆喝道:“将这些花搬回温房,今晚说不定会下雨,这些花可都是各位娘娘的心爱之物!”他拔高声音喝道,“小河子,小安子,你们来搬这边的盆景。”   江河走过来,他已经习惯司花局任务最繁重的早上和下午,都是搬来搬去的体力活。   作为一个看起来格外柔弱的少年,他一手就扛起半人高的盆景,利落地走开。   旁边正在搬其他轻省花盆的两个太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不管看多少次,他们都觉得这一幕很不可思议。   小河子的年纪还小,身量尚未长开,看着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可干起活儿来,是真男人。   正是这副真男人的表现,让很多因为他昳丽的容貌而怀有异心的太监都止步。   美人确实赏心悦目,但若是这美人力大无穷,浑身都是刺,谁敢去摘?   不过……   两个太监互视一眼,庆幸上司路公公没叫他们去搬盆景,花盆可轻多了,盆景都是半人高的大花盆,这一趟趟搬下来,手都要废掉。   也不知小河子和小安子是怎么得罪路公公了?   小安子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的身材比一般太监要高大结实,看到前面步伐稳健的江河,眼里也有些羡慕。   等所有人都离开,最后只剩江河一人在温房里收拾整理。   忙碌大半天,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直叫,饭点已经过了,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给他留饭,估计宫里也没有这种好心人。   正当他想从空间里弄些吃的,就听到松公公的声音。   “小河子,小河子。”   松公公鬼鬼祟祟地出现在暖房门口,朝他招呼。   江河只是看了一眼,淡淡地收回目光。   又是这种傲慢无视,比愤怒和厌恶更令人窝火,松公公心里窝了一股邪火,想要发泄出来。   他走过来,嘴里说道:“啧啧,小河子,你这活儿挺辛苦的!我这里给你留了包子,你要不要吃?要不我叫人过来帮你收拾?”   “不用,我一个人就行!”江河冷淡地拒绝,“我也不饿。”   说着,他扛起一个盆栽走过去。   盆栽太大,差点就将松公公撞倒,江河叫道:“小心!那是淑妃娘娘最爱的芍药!”   松公公本能一惊,生怕自己压到淑妃娘娘心爱的花,身体硬生生地往旁一扭,然后咯啦一声。   “嗷——”   看到惨叫着、以一种古怪的姿势倒在地上的松公公,江河眨了下眼睛。   “我的腰——”   松公公痛苦地叫着,他的腰扭到了。   江河看他痛得直飙泪,好心地去外面叫人过来,将松公公送去看腰。   松公公被人扶走时,看江河的眼神就像是要吃了他一样。   每次都是这样,这小河子简直就是他的克星!   江河愉快地送走受伤的松公公,以为终于可以坐下来吃口饭,就见风流倜傥的四皇子出现在花房。   他的神色一顿,突然暴躁起来。   系统:“宿主,忍住!忍住!杀人会被扣积分的!”   四皇子摇着纸扇,英俊的脸露出疼惜之色:“卿本佳人,何必为奴……”   江河:呵呵,文盲真可怕!   他忍住了要将四皇子的脖子拧断的冲动。   四皇子和其他皇子没什么两样,而且男女通吃,玩得非常开,听说他身边伺候的太监都是眉清目秀的少年,换得很频繁。   也不知道哪天,江河便入了四皇子的眼,时不时过来骚扰。   若江河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太监,还真扛不住。   系统小声地提醒:“宿主,据说皇子和太监是热门耽美CP,很有市场呢。”   “闭嘴!”江河在脑海里骂系统,“你这没用的东西,都这么久了,竟然还想不出办法剥除这个鬼光环!”   系统马上闭麦,看得出宿主真的很生气,不过它觉得这是宿主本身的魅力——可能也有那张脸的加持,真的跟那个光环关系不大。   毕竟那么多少任务者,没哪个能像他这般厉害,直接勾搭了主神!   不说男人,很多女人见到宿主时,看到他那张脸,莫名其妙地怜爱他几分。   四皇子摇着扇子,故作风流,那眼神格外油腻。   “小河子,只要你跟了本皇子,你想要什么本皇子都能给你。”   江河心里呵呵一声,我想造反,你能给吗?   说起来,原主确实很牛逼,将四皇子的“深情”利用到底,不走心也不走肾,一路向上爬,弄死一大片。   四皇子也成为他的垫脚石。   江河并不想走原主九千岁的路线,和四皇子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游戏,在皇宫待了那么多年,收集到的资料也够了,他决定出宫去找个山头造反。   系统听到他的决定,赶紧说:“宿主,你先别下决定!”   “为什么?”   “你没查到吗?冷宫里还有个皇子呢。” 第9章 9. 太监9 江家血脉。   夕阳西下,只余浅浅的余辉。   那半昏半黄的光芒笼罩下,皇宫如同一头蹲着的巨大怪兽。   正是晚膳时间,冷宫最安静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冷宫旁的湖畔边。   “鱼儿鱼儿快上钩,明知想吃鱼鱼。”   瘦小的男孩趴在旧迹斑斑的栏杆前,带着奶味的声音轻轻细细的,仿佛风一吹,就会散开。   站在树影间的江河默默地看着那孩子,他沉吟片刻,有些不忍地问:“这崽都瘦成皮包骨了,虎毒不食子,老皇帝难道连点生活费都不给?”   系统猫蹲在一旁,舔了舔自己的猫爪子。   “他生母犯了大错,老皇帝能让他活着都已经很不错了,丢到冷宫也是眼不见为净。”   江河皱眉,扒拉剧情,问道:“他母亲是谁?”   系统的声音突然变得极为高亢,笑嘻嘻地说:“宿主,你猜。”   见江河不说话,它顿时喵喵地叫起来,越发的兴奋,“宿主,给你个提示,咱们很可能有机会将任务做到原主打满分的地步哦!”   这话的暗示意味十足,江河眯起眼,将原主留下的记忆梳理了一遍,了然地道:“和江家有关?”   “答对啦!”系统兴高采烈地说,“这孩子的母亲是江芸,江家二房的幼女!”   瞬间,江河只觉得心口翻起一股剧烈的情绪,连带着记忆都不受控制,回忆起原主人生中最幸福又短暂的七年。   七岁之前,他是江家最受宠爱的孩子。   系统嘘唏地道:“其实连原主都没发现,他还有亲人在世,江家人并没有全部死绝!”   其实这事很狗血,也很巧合。   当年,江家二房幼女江芸儿乘船回乡途中,意外落水,未想被潮水卷走,幸好一个渔夫救了她,见她生得膀大腰圆,墩实有肉,认定她好生养,就想给自己儿子当个童养媳。   哪料渔夫的儿子在一次打渔中喂了海龙王,渔夫悲痛之下,认定她克夫,索性将她卖到宫里当宫女。   更惨的是,江芸儿在落水时撞到脑袋,失去了记忆,而渔夫家穷得丁光响,否则也不会捞到个女孩子就想留下来给自己儿子当童养媳。   在渔夫家,江芸儿天天挨饿,不过大半个月就瘦下来。   瘦下的江芸儿简直就像大变活人,身材纤细,小脸尖尖,是个极为貌美的姑娘,民间那些为老皇宫寻找美人的猎美者见之心喜,底细都不查,就将她的名字添进来,送进了宫里。   自然而然的,当时水嫩青葱、貌美如花的江芸儿很快被老色批皇帝看上,将她临幸了。   直到江芸儿无意中见到进宫给皇后请安的江家老太太时,终于恢复记忆,本来她想和老太太相认的,结果没等她行动,江家就被满门抄斩。   江芸儿是个果断的,直接犯了个大错,很快就被老皇帝直接打入冷宫。   江河听后,心口又涌起一股窒息般的痛意。   这当然不是他的情绪,而是原主的。   原主虽然已经不在,但他的情绪仍是残留在这具身体里。   江河叹道:“她也太谨慎了!”   他有些心疼地看着据说已经七岁、其实比五六岁的孩子还瘦小的十五皇子。   江芸儿的行为也能理解,如果她当时跳出来,让人知道她是江家女,不管老皇帝对她再新鲜宠爱,也不会留手,届时江家真的所有人死绝,连一滴血脉都没留,没人会再为江家申冤,为江家报仇。   她要留着自己这条命,为江家留一滴血脉,也要为江家枉死的人报仇。   却是苦了这孩子。   系统猫道:“听说当初江嫔除了爱吃没什么缺点,老皇帝认为她天真无邪,对她颇为喜欢。”它现在披着的这只三花猫的壳子被御膳房的美食养得圆滚滚的,所以很是同情瘦巴巴的幼崽。   系统能发现江芸儿和十五皇子,也是个意外。   三天前,系统猫从御膳房里叼着自己最爱的烤鱼,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慢慢享用。   毕竟它现在可是猫神,宫里的人都认得它,要是不躲着点,绝对会被人烦得要死,连吃顿饭都不得安生。   系统猫一路找过来,找到冷宫。   能被当作冷宫,自然是人迹罕至,而且冷宫也算是皇宫的一角,反而风景不错,那些长得半人高的杂草很容易隐藏行踪,不被人发现。   当时系统猫喵喵地叫两声,正准备开饭,突然听到不停咽口水的声音。   它猛地转头,就看到前方有一个瘦小的人类幼崽,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渴望地盯着它的烤鱼,肚子正咕噜咕地震天响。   三花猫先是看了眼周围的环境,再看向幼崽小手上的野菜,就算是宫里混得最惨的宫女太监,他们每日都能有三个杂粮馒头裹腹,对他们而言,所受的折磨更多的是来自精神,饿死的宫女太监还真是没有。   眼前这个幼崽,真是瘦得让系统猫都觉得他很快就要被饿死的程度。   “喵喵喵?”   系统猫看不得这种惨事,挥着梅花爪子,将放在叶子上的烤鱼推过去,示意他来吃。   幼崽的眼睛瞬间亮了,吞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问:“你要请我吃吗?”   系统猫点头,拍了拍旁边的地方,示意他坐下来吃。   反正它是宫里的猫神,表现得人性化一些也没人敢质疑,更何况这小孩都快要饿死了,想必他也不会在意自己遇到的是猫神还是猫妖。   小男孩确实饿极了,并不在意给他食物的是一只通人性的猫。   在这冷宫里,莫说是一只通人性的猫,就是条流浪狗叼来的食物,都十分珍贵。   他高高兴兴地坐在那里吃鱼,明明饿到极点,背脊却挺得笔直,规规矩矩地坐着,纵使狼吞虎咽,也没有食物碎屑掉下来,可以看得出他明显受过良好的礼仪。   吃到一半,小男孩依依不舍地放下剩下的烤鱼。   “猫猫,我能不能将剩下的拿回去给我娘吃?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东西了……”   小男孩和系统猫打商量,然后掏啊掏的,从怀里掏出几颗好看的石头,以及粗糙的小鱼形状木雕,几个蔫蔫的果子。   “这些都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我和你换,行不行?”   三花猫的胡子翘了起来,它喜欢有礼貌的幼崽,在小男孩期盼的注目中,它拿走了小鱼木雕。   “果然猫猫都喜欢鱼。”小男孩高兴地说,“我很快就能磨出鱼钩啦,也知道怎么挖蚯蚓,等我钓鱼给你吃。”   那天下午,阳光灿烂。   男孩在石头上磨着有他小指头粗的小铁棍子。   三花猫蹲在一旁,心中恍然,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铁杵磨成绣花针”啊。   系统猫在冷宫待了很久,它盯着男孩聚精会神的模样,不免对他的母亲生出些好奇。   能出现在后宫的男性,除了老皇帝就是不男不女的太监,以及那些年纪尚幼,还未能出宫建府的皇子。   一个人类幼崽出现在冷宫里,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皇子。   就是不知道这皇子的生母是谁,犯了什么事,为何会被关在冷宫里。   不过这小皇子的母亲也挺厉害的,这样的处境,对孩子的教育也没落下,这是通过磨铁杵锻炼他的耐性呢。   系统猫难得起了好奇心。   当然也是因为它陪江河观察过那么多无药可救的皇子,难得遇到一个没有长歪的小皇子,让它觉得十分难得,赶紧扒拉一下,看看还有没有救。   结果让系统惊喜不已。   原主一生都找不着的家人,竟然被系统猫无意间给遇上了! 第10章 10. 太监10 江芸儿和十五皇子。   听完系统发现江芸儿和十五皇子的过程,江河也有些嘘唏。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吧。”   原主掌握大权后,曾派人到民间寻找过侥幸逃过老皇帝屠杀的江家人,可惜直到他死,都没有找到一个亲人,就连江家的旁支都没有一个幸运逃脱。   系统猫赞叹地道:“宿主,这江家的基因可真不错,江芸儿还挺聪明的,当时她和江老夫人见面的情形无意中被人撞见,如果不是她当机立断遁入冷宫,只怕她很快会步上其他江家人的下场。”   这皇宫的人心眼多得像筛子,虽然江芸儿还未来得及和江老夫人相认,但她偶尔几次接触江老夫人的情景,仍是被盯着她的人发现。   江芸儿当时受宠,想要将她板倒的人可不少,光是这点就可以让人拿来大作文章。   江河唇角勾了勾。   江家人确实聪明,原主虽然有个令人苦恼的光环,但若只凭光环,他也无法走到那一步。   更不用说其他的江家人,不仅是行军打仗的好手,脑子也从来不蠢的。   若非老皇子当时下手太快,让江家人猝不及防,或许江家也不会倒得那么快。   “等等!”系统突然叫道,“我记得三天前,这幼崽还在磨的铁棍子就和他的小指头差不多粗,怎么才三天呢,就磨成鱼钩了?”   它觉得有些不对劲,三花猫的两只眼睛盯着男孩手里的简易鱼钩。   江河也瞪大眼睛,咦了一声,“那鱼钩好像不是铁做的……”   为了不引起那小孩的注意,他站的地方比较远,再加上黄昏时刻,光线昏暗,就更看不清楚了,需要走近些才行。   系统的扫描功能比人的眼睛要好,很快就确定小男孩手中的东西。   “原来是植物的荆棘做的钩子!”它喜滋滋地说,“这幼崽真聪明,肯定是他想请我吃鱼,才会动脑筋想出这么个法子。”   系统也喜欢聪明又有礼貌的孩子,和那些无药可救的皇子相比,没有长歪的十五皇子简直就是小天使,不枉它请他吃鱼。   江河不置可否,继续观察江边的孩子。   功夫不负苦心人,男孩终于钓到鱼了。   他兴奋地将鱼从钩子取下,细瘦的手拎着将近一斤重的鱼,欢喜地朝冷宫的墙角跑。   冷宫的墙角下方有个不起眼的狗洞,李明知钻进去后,伸手将一个堆在墙角下、掉了一块角儿的花盆往狗洞下方的小洞一放,那花盆种着一株常见的茂密植物,恰好能遮住狗洞,再往旁铺上一层落叶,谁也看不出来这里有个洞。   听到那哒哒哒跑远的声音,江河终于走过去。   他刨开落叶,将那盆植物拿起来,仔细观察发现,狗洞原本应该没这么大的,是有心人常年累月地刨磨后,使得稍微瘦弱些的女子都能钻出来。   江河将狗洞恢复,直接翻墙进入冷宫。   现在的皇宫大部分是前朝所建,冷宫有两处,一处是大冷宫,一处是荒废的小冷宫。   大冷宫是本朝建的,屋子虽然破败,还能住人,里面关着的大多是发疯的嫔妃,宫里至少还为大冷宫的嫔妃们供应饭食。   小冷宫则是前朝亡国时,无数前朝嫔妃与宫人的葬身之地,步冷宫旁边的大湖,据说当时好几百宫人被起义军追到此时,纷纷跳湖自尽。   特别是小冷宫的井里,因为尸体塞得太满,直接堆到了井面,虽然本朝开国皇帝让人清理了,但这井里的水没人敢喝,这湖也没人敢靠近。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江河还以为这是坟地,那房子破败得不行,偏偏里面还住了人。   江河来到窗边,透过没有窗纸的窗格子,看向唯一居住着人的屋子。   一个衣服洗得发白的女人用瘦得宛若皮包骨的手拿起鱼,神色犹豫又挣扎。   相比起这个瘦骨嶙峋的女人,小男孩都称得上是健康了。   女人问道:“明知,你的鱼钩不是没磨好吗?怎么钓到这么大的鱼?”   屋外的系统猫很不解。   “宿主?”三花猫歪着头,“有鱼吃不好么?她怎么好像不太高兴?”   江河摸着毛发水光毛滑的三花猫,在脑海里回答它,“小冷宫外的湖底应该沉有尸体。”而且还不少,否则宫中吃不起鱼和肉的太监宫女那么多,为何都没人想过要来这边捞鱼。   系统猫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听说前朝国灭国时,往湖里投入了几百具尸体……前朝到现在都差不多两百年,尸体早化成骨头——不对,骨头都快化成泥,吃条鱼也没什么吧。”   这湖里的水是活水,时间那么久,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   江河叹气,系统还是太天真了。   “我说的尸体是本朝!应该说,这些年就没停过,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尸体被抛到湖里,毁尸灭迹。”江河用轻柔和煦的声音说着残酷的事实,“宫里经常会有人失踪,你觉得尸体会怎么处理?”   系统顿时不吭声。   这封建时代的皇宫可以说是全天下最黑暗的地方,扭曲人性,很多精神崩溃、活不下去的人最终选择一死。   可就算是投井,也没有那么多井来投,更不用说还有被逼死的,总要找个地方毁尸灭迹。   江河继续道:“说起来,宫里被废弃的井也有很多呢。”他低垂着眉,声音里没有半点温度,“你可以去查查那些井是真的因为没水被废弃,还是其他原因。”   系统虽然不是人,但它知道人类有千面,可以温柔,也可以恶毒,皇宫是世界上最容易诞生连环杀人犯的地方,即便是温柔善良的女孩,也会被大环境熏陶成知道怎么杀人不见血的杀人犯。   因为她们不那么做,死的便是自己。   想要活着,只能被逼着沾满血腥,被环境同化。   系统终于恍然大悟,“所以江芸儿知道湖里的鱼不能吃,但儿子又很想吃鱼,才会给他一根铁棍子让他磨?”它用爪子挠着猫脸,“我就说呢,那小铁棍得磨到猴年马月才能变成鱼钩,绣花针变成鱼钩多方便啊。”   屋子里,江芸儿神色不定。   她抬头看向破败的屋顶,下雨时屋顶会漏水,冬日是他们娘俩最难熬的时候,母子俩甚至只能缩在冰冷的木板床上抱着发抖,担心他们熬不过这个冬日。   人为了活着,底线可以无限度放低。   江芸儿仿佛下定了决心般,颤着手接过鱼,面上却是一片温柔,对着男孩一阵夸,“明知,你真棒!今儿咱们就吃鱼片大米粥!”   小男孩欣喜地叫起来。   看到这一幕,系统猫又不理解了,“宿主,不是说这鱼不能吃吗?我怎么觉得她好像要吃这鱼了?”   它心里有些慌,第一次跟着宿主一起进入任务世界,它其实也还在学习阶段,对人类并不怎么了解。   所以它实在不明白江芸儿为何如此。   江河怜惜地看向屋里干瘦的女人和孩子,轻声解释:“那是因为她快撑不住了,在死亡面前,一切都可以退让的。”   如果饿死了,那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支撑她活下去的不仅是报仇,还有江家唯一的骨血。   她不能让江家唯一的骨血悄无声息地死在这座吃人的冷宫里。   李明知虽然早熟,但他的年纪还小,这些年接触的人也不多,并不能理解他娘脸上的复杂。   他吞了吞口水,懂事地说:“娘,咱们吃杂粮粥吧!大米留着给您熬米汤喝,米汤养人。”   女人正要说什么,突然扭过头,捂着嘴咳嗽了好几声。   半晌,她停下咳嗽,脸蛋浮现几丝病态的红晕,语气仍是那般柔和,“娘已经好啦,不用喝汤,给咱们明知喝大米粥!”   看到屋里温声细语的女人,江河不禁沉默。   江家在本朝发家,先祖原只是一个混混,江家没有什么家谱,发家后也曾装模作样地学世家弄一个家谱,下一代的字是“明”。   心脏突然升起一股喜悦,以及心疼、遗憾……   江河摸着自己的心脏,原主的记忆再次在脑海里回荡。   在记忆里,偌大的江家,便数江芸儿与原主的关系最好,两人对美食都很执着,经常在江老夫人的院子里混吃抢食,这是他们姐弟间的一种游戏。   老夫人最是疼爱这对姐弟,每次看他们吃得像小猪似的,笑过后又是无奈,“你们两个小猪崽儿,吃得胖呼呼的,日后没人要可怎么办啊!”   慈眉善目的老夫人每次都说让江芸儿适度减肥,毕竟大凉国女子以纤瘦为美,江芸儿这墩实的身材可不符合这京城里纤瘦美人的要求。   可每次她一提,胖乎乎的小姑娘便哀求,老夫人哪里能忍得住,便又叫厨房给他们做好吃的。   当时脸蛋肉乎乎的少女鬼精灵似的做鬼脸:“不管,以后我不嫁啦,让九郞养我一辈子!”   “我才不要!”同样墩实的小胖子急了,“你休想一辈子和我抢肉吃!”   记忆里青春可爱的胖姑娘,与眼前仿佛骷髅似的女人两相对比,江河的心脏顿时一抽一抽的,疼得难受。   终于,在女人提着鱼起身时,江河将门推开。   **   “谁?”   江芸儿警觉地喝一声,盯着门口的方向,下意识挡在孩子身前。   她虽瘦得厉害,背脊却挺得笔直,江家人不管身在何处、什么处境,都不能弯下他们的脊骨。   虽然避居到冷宫,江芸儿从未松懈过,她怕有人发现自己和孩子的身份,对他们动手。   是以这么多年,她并未放松过警惕。   此时夕阳已经落到山的那边,光线昏暗,她看不清楚站在门口的人长什么模样,只能从那身量中看出,这是一个少年人。   是谁派过来的?是老皇帝?还是那些皇子?或者是后宫的那些嫔妃……   没等她思索清楚,便听到门口的人用哽咽而压抑的声音道:“芸姐,是我……” 第11章 11. 太监11 姐弟相认。   江芸儿捧着江河的脸,力气之大,根本不像一个沉疴已久的病人。   “你真是九郎?”   江河不敢动,生怕将这瘦弱得风一吹就倒的女人推飞了,只能困难地微微点头,“七姐,是我,我是九郎。”   江芸仍是一脸不敢置信,“九郎怎么长成这模样?”   她记忆里的九郎墩实壮硕,下巴有三层肉呢!瞧眼前这少年,小脸尖尖,昳丽貌美,好一个漂亮的少年郎,哪里像九郎?   江河屈着身体,“芸姐也不变成这模样?”   江芸愣了下,松开了手,就着微弱的天光,继续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   “你真是九郎?”   “芸姐,我是啊!”   江河知道她的心情,将姐弟俩曾经一起玩闹的事告诉她。   他说了不少,都是只有姐弟俩才知道的,旁人想查也查不出来,“……我还记得,祖母让芸姐节制,不许你吃太多,省得以后嫁不出去,你当时还想赖着我,让我养你……”   除着他的叙说,江芸的嘴唇颤动,连身体也轻轻地发着颤。   “九郎……”   她以为自己会号啕大哭,以为自己会高兴得发疯,然而涌上心头的却是一种悲伤,痛得她直接晕厥过去。   “芸姐!”   “娘!”   江河赶紧晕厥的人揽住,抱到屋子里唯一的床上,看到那张连席子都快要沤烂的床时,他的神色一顿,仍是将人放下去。   跟在他身后的男孩紧张地靠着昏迷的母亲,一只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袖子。   江河先给江芸儿号脉,脸色瞬间就沉了下来。   “我娘怎么了?”   稚嫩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江河看向守在一旁的男孩,纵使他已经很努力地克制,仍是能看出他此时对自己的防备和对母亲的焦虑,以及害怕。   江河缓了缓脸色,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柔和一些。   “她不会有事的,你放心!”他保证道,“我不会让她有事。”   李明知没有因为他的保证放下警惕,问道:“你是谁?”   江河说:“我是你舅舅。”   “舅舅?”男孩愣住了,“你真是我舅舅么?”   他的声音里满是怀疑,藏在身后的手紧紧抓住一块石头,脚蠢蠢欲动,仿佛下一瞬就会暴起将石头往眼前的人头上砸。长年的磨难和艰苦生活,让这个七岁的孩子仿佛一只警惕的疯狗,随时提防来自人类的伤害。   江河看见了,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很高兴他有这种警惕心。   正在这时,床上的江芸儿幽幽转醒。   刚才她只是太过激动,一时间岔了气,江河为她梳理顺这口气,很快就能醒过来。   醒来的江芸看到江河时,又哭又笑,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终于,江芸儿的情绪变得和缓,对儿子道:“明知,这是你舅舅!九郎,这是我的孩子明知,你能找过来,应该知道他的身份吧。”   江河嗯一声,看向男孩的目光颇为柔和。   李明知也好奇地看他,收敛起了先前的攻击性,看着格外的乖巧可爱。   江芸儿醒来后,江河没有急着和她叙旧,而是离开冷宫。   半个时辰后,他又回来了,并且带回各种吃的用的,小小的李明知眼睛都瞪圆了,只有一个想法:舅舅真厉害!   “芸姐,你和明知先吃些东西,然后好好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江河严肃地说,这对母子俩的身体都很不好,需要好好休息。   江芸儿确实很精神不好,喝过粥后,没有精力再说什么,很快就沉沉入睡。   李明知的年纪小,虽然对刚冒出来的厉害舅舅很好奇,可惜身体不争气,很快也跟着睡过去。   **   翌日,冷宫里的母子俩早早地醒来,他们呆呆地坐在那里,仿佛置身梦中。   “娘,昨天舅舅来找我们了,是吗?”李明知问。   江芸儿:“应该是……”   “娘,舅舅真厉害啊,不仅有好吃的食物,还有软和的被子,我喜欢舅舅。”   李明知笑得很可爱,如同天真稚儿,在他心里,会给他和母亲送食物和被子的都是好人,舅舅就是个个大好人,还是个厉害的好人。   食物能让他们填饱肚子活下来,被子能让他们熬过酷冷的冬季。   如果这是梦,确实非常美好。   直到母子俩看到又扛着一堆东西过来的江河,终于有种从梦中来到现实之感。   江河今天过来,除了给母子俩送东西外,也顺便给江芸儿重新查看一遍身体。   他将江芸儿按坐在院子里的破桌子前,为她把脉,眉头一直紧皱着,没有松开过。   半晌,他收回手,叹息道:“你怎么将身体败坏成这样?”这分明就是短命之相!   如不意外,她可能只有几个月可活。   江芸儿努力压抑住想咳嗽的欲望,结果压抑得太狠,下一瞬便咳得五脏六腑仿佛都要咳出来。   李明知大惊,第一时间冲上来给母亲拍背,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石头。   江河和系统都看在眼里,没有说什么。   这孩子缺乏安全感,有这样的警惕心很令人欣慰。   “我……没事。”江芸儿拍着儿子的手,朝他安抚地笑了笑,然后看向江河。   她仔细地看江河那张脸,仍是有些不习惯,这长得也太好看了。   “九郎,原来你瘦下来后,竟然长这副模样……要是祖母他们都在,肯定会十分吃惊。”   江河失笑,“七姐瘦下来后,长得也不差,谁让我们是姐弟呢,长得像是应该的。”   江芸儿跟着笑起来,“说得也是!祖母当初总说我长得太胖,将来会嫁不出去,你瞧我现在不是瘦下来了吗?”   她惊叹地看向江河的脸,九郞原来瘦下来会这么好看,只是……想到他现在的身份,她心里又是一痛。   为了能活下来,九郎受了太多的苦。   若不是九郞说了很多只有他们姐弟俩才知道的事,她真的不敢相信原来九郞没死,她在这世上还有其他的亲人。   江河沉默了会,低声说:“祖母若是看到你现在的模样,肯定和剐她的心差不多。”   江芸儿眼睛也跟着红了,想起慈眉善目的祖母,明明总怕她嫁不出去,偏偏祖母自己忍不住心软,让厨房给他们做更多好吃的……   “我、我想救祖母的。”江芸儿一直努力克制的眼泪终于流下来,“我为什么要失去记忆?!如果我能早早回家,说不定还能承欢膝下……呜呜呜……我做梦都梦到祖母,我一直都在后悔,早知道我就应该努力媚惑昏君,如果枕头风有用的话,说不定还能救下江家。”   江河抿着嘴,神色冷戾,“你想多了,凉康帝早就想铲除我们江家。”   他看向清晨中破败的冷宫,这座皇宫仿佛一头巨兽,贪婪张大嘴巴,不知吞噬多少鲜活生命。“若你当时动手,不过是添上一缕冤魂罢了。”他冷笑一声,“再说了,你对自己是不是有什么误解?昏君的口味再差,也不至于喜欢个骨头精。”   还祸国妖妃呢?想太多!   江芸儿被噎住了,九郎的嘴巴还是这么毒。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手,瘦仃仃的,鸡爪子似的,确实像个骨头精。   “就算当初祖母和二婶让你节制,少吃一些,可你也不能减成一具骷髅吧?”江河上下打量她,然后直叹气,“本想着你瘦下来会好看点,也不知皇帝什么品味。”   他摇头晃脑,故作一脸费解之色。   江芸儿被他气得要死,果然是从小就和她抢肉吃的臭九郎,肯定如假包换,不然谁的嘴巴会这么恶毒?   她气得一把将儿子拉过来。   “我当初不胖不瘦的时候可好看了,有人夸我是天仙呢!你看我儿子明知,多可爱啊,他是我生的,要是我长得丑,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娃吗?” 第12章 12. 太监12 貌美如花的舅舅。   被娘亲拉过来的明知小朋友懵懂地看着他们。   他不太明白娘亲和舅舅在说什么。   江河故作犹豫地看了小朋友一眼,叹息一声,说道:“七姐,你是知道的,咱们江家没几个长得好看的,虽然小时候确实长得挺可爱,但等到长大后,都会壮得像熊一样……”   基本算是长残了。   接着他挺起胸,颇为得意地说:“看来只有我这个江家人是例外的啦!我就是丑小鸭群里的白天鹅,天生丽质难自弃。”   否则哪里会有那个见鬼的“人人爱上太监”光环,但凡长得平凡点的,这光环都不会鸟他。   明知瞬间呆住,他好像终于明白舅舅和娘亲的意思。   他傻傻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看看舅舅那张貌美如花的脸,浑然没发现,他在不知不觉中丢掉了手里防身的石头。   小朋友此时非常迷惑。   虽然他的年纪还小,但也知道美丑的,至少他知道像舅舅这样,就算是十分好看。   我长大以后会变丑?因为江家的孩子基本都会长残?不对,小舅舅明明就长得好看,像仙女下凡似的。   但小舅舅说他是江家唯一的例外……不不不,有唯一那肯定有唯二!   小朋友当即看向母亲,有些不自信地问:“娘,明知以后会变得很丑吗?”   江芸儿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我们明知这么可爱,才不会变丑。”她怜爱地摸着儿子的脸。   江河笑看着母子俩,晨曦的光洒落在他脸上,柔和唯美得仿佛一幅画。   江芸儿看到他脸上的笑容,突然怔住,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她心里悲伤难过的情绪已经消散得差不多。   他们家的九郎啊……   原来长大后,会变得如此的温柔体贴。   这时,一只猫出现在冷宫,并喵喵喵地叫起来。   明知双眼一亮,高兴地说:“娘,舅舅,是那只猫猫!”他跑过去,“猫猫,你是来看我的吗?哇,你竟然还叼着鱼,是请我吃鱼吗?”   小朋友觉得这只猫好厉害,叼着鱼也不妨碍它喵喵叫。   江河走过去,从系统猫嘴里拿下鱼,介绍道:“这是我养的猫,它叫统统。”   明知的注意力都被系统猫勾走。   在他心里,送他鱼吃的猫猫是天下最好的猫,猫猫的主人是舅舅,那舅舅就是天下最好的舅舅,心中最后的防备终于彻底地放下。   江芸儿瞅着猫叼来的鱼,这么肥的鱼,这只猫是从哪弄来的?难不成……是那个被抛了很多尸体的湖?   这么一想,她顿时急了。   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江河开口道:“放心,不是湖里的鱼,这是从御膳房那边叼过来的。”   江芸儿这才放心,定睛一看,笑道:“这是鲈鱼呢。”   这年代没有淡水鲈鱼,只有海鲈鱼,京城不近海,在京城只有权贵才能享受的美味。   她对这只肥成球的三花猫不禁高山仰止,真是太神奇了,这猫竟然还会叼鱼过来呢。不,应该说是她的弟弟厉害,居然养了一只能从御膳房叼鱼过来的猫……   江河提着鱼去处理,杀鱼的动作非常熟练,一看就是厨艺好的那种。   江芸儿坐在一旁,欲言又止,她有很多很多事情想要问。   “七姐,你想问什么就问。”江河头也不抬,剖开鱼肚的手非常稳。   江芸儿迟疑了会,瞥见身边的孩子,神色自然的转换话题,“九郞长得真好,我一直以为你长着长着,会胖得连门都出不了,要将门加宽才行。”   江河朝她呲牙一笑:“正好我对你也是这么想的。”   姐弟俩像小时候那般互相瞪了一眼,随即又笑开来。   明知小朋友乖巧地坐在一旁,双手托着下巴,不太明白,舅舅长得那么看,像仙女似的,还有娘这么瘦,他们怎么会胖到门都出不去呢?   突然他想到什么,哒哒哒地跑开,很快就提着一条鱼过来。   “舅舅,这是我昨天钓的鱼。”他骄傲地说。   小朋友突然觉得自己先前挺傻的,那小铁棍子都磨了大半年,若是早点想到植物也能做成鱼钩,他和娘早就能吃到鱼,不必饿那么久的肚子。   尤其是湖里的鱼都特别的傻,他的鱼钩放下去没多久,就有鱼就上钩,特别好钓!   小朋友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并向母亲打包票:“以后娘什么时候想吃鱼就和我说,我给娘去钓鱼。”   江芸儿抿嘴,不禁叹了口气。   她将儿子搂到怀里,摸了摸他瘦巴巴的脸,先前是迫不得已,现在能不吃这鱼便不吃。   她歉意地说:“明知,对不起,其实娘对你撒谎了。”   小朋友不解,抬头看向母亲,“娘?”   江芸儿道:“这宫里所有湖里的鱼,都不能吃。”   她和儿子解释为何不能吃,若是那些鱼能吃,她早去钓了,如何会等到现在。   明知脸色大变,他的年纪虽小,但该懂的还是懂,很多事娘亲都告诉他,他的记忆好,理解能力也不错,只听一遍就能记住。   原来湖里的鱼竟然是吃过人肉的,那他吃鱼时,岂不是间接吃人?   江河见小朋友一脸要吐的表情,安慰道:“没事!这不是还没吃嘛。统统上次请你吃的鱼是从御膳房拿的,以后你想吃什么和舅舅说,或者跟统统说也行。”   系统猫跑到小朋友怀里,蹭了蹭他瘦弱的脸蛋儿。   李明知搂着怀里肉乎乎的肥猫,摸着它柔软的毛毛,终于被安慰到,没有那么恶心害怕了。   他夸道:“统统你真厉害!你的嘴巴这么小,居然能叼这么大、这么重的鱼。”   系统猫露出骄傲脸:它可不是普通的猫,再重的东西它都能叼!   **   江河亲手做了一锅鱼片粥。   主要也是昨晚听到母子俩商量要吃鱼片大米粥,自然要满足他们。   他的厨艺是在无数个小世界里锻炼出来的,一锅鱼片粥做得香喷喷的,母子俩吃得肚皮都圆了。   喝完一大碗鱼片粥后,江芸儿让儿子去洗碗,带江河到屋子里坐。   屋里的光线很暗,显得有些阴森,冬天时更是四面透风。   唯一的桌子同样破破烂烂的,角落里还有个木板随便搭起的小架子,看情形是放碗筷的。至于衣箱,两母子一看就没多余的衣裳,遂都省下来。   明知洗好碗,将它摆在架子上,乖乖地在他们身边坐下来,顺便将胖乎乎的系统猫搂到怀里。   江河伸手摸摸孩子的头,手上的发枯黄稀疏,这让他心生忧虑,这孩子一看就是营养不良,但再营养不良,这头发是不是还是少了点?   这才几岁啊?头发就那么少,以后当了皇帝后,岂不是很快就变成地中海?   江河先是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孩子一一回答。   口齿清晰,反应敏捷,逻辑思维都很不错,看着眼睛亮晶晶的,很有精神。   江芸儿坐在一旁含笑看着,等舅甥俩说得差不多,便将儿子支开,不想他们的谈话被孩子听见。   江河也心有灵犀,叫了系统一声。   系统猫人性化地叹了口气,突然纵身一跃,跑出了屋外。   李明知顿时一急,“猫猫,你去哪?”他想追过去,但他又不想离开娘亲和舅舅,只得转头焦急地看向舅舅,“舅舅,猫猫去哪?”   江河笑道:“明知别急,你先去烧火,我让统统给你娘抓药呢!”   明知:“抓药?”   江芸儿:“它还能抓药?”   母子俩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出现问题。   “是啊,我顺便让统统带点红薯回来,明知要不要吃烤红薯?”   母子俩的注意力很快被烤红薯吸引,江芸儿条件反射性地吞咽了口口水,迎上弟弟不赞成的目光,不禁有些讪讪的。 第13章 13. 太监13 舅舅是一家之主。   江芸儿长年吃不饱,肠胃吸收能力极差,最近只能喝粥,烤红薯什么的是别想了。   相比之下,明知的情况都比她好很多。   江河板着脸,“明知可以吃,我也可以,唯有你不行!最近你只能喝粥,肉也别想了,最多会给你一些肉沫熬粥……”   知道这姐姐是吃货,特别是她觉得自己现在时日无多,估计想临死前吃个够本,不知节制。   他得防着点。   江芸儿只能耷拉着脑袋听弟弟训斥。   弟弟长大了,还懂医术,不再是以前她能仗着年纪身高镇压的小胖子了。   “你至少要喝三个月的药!你这身体都破成什么样了,不养着怎么行?还有明知,他也得调理身体……”   被舅舅点名的明知小朋友的脑袋也跟着耷拉下来。   他吃过药,又苦又怪,特别难入口,生怕自己真要的吃药,他赶紧开口,“舅舅,我去厨房烧火。”   江河对幼崽素来宽容,“去吧。”   明知无视娘亲祈求的眼神,迈着一双小短腿哒哒哒地跑出门。   他觉得自己特别有先见之明,隔得老远呢,还能听到舅舅教训娘亲的声音,特别的有威严。   年纪不大的明知有了一个领悟:原来舅舅才是他们的一家之主,他跟娘都得听舅舅的!   明知利落地点起火,就见那只圆滚滚的三花猫回来了,还带回一包药和几根不大的红薯。   “猫猫你回来啦!”他惊喜地说,双眼瞪得老大,发现猫真的将药和红薯带回来了。   小朋友主动将药和红薯拿过来,真心实意地夸道:“统统,你真是全天下最厉害的猫猫了,还会抓药,我烤红薯给你吃……”他的眼珠子转了转,期待地看向系统,“猫猫,我还会烤鱼的,还会炖肉,做饭煮粥都会哦。”   系统猫无言以对。   司马昭之心可谓是路人皆知,原来这小朋友也是个吃货。   江芸儿看到猫真的抓药带红薯回来,心里惊叹。   她回到客厅,忍不住问:“九郎,你这猫是什么来头,也太聪明了。”   江河脸上露出神秘的微笑,“你如果和宫里的人往来就会知道,统统还有一个诨号,大家叫它猫神。”   说着,他看到桌上的油灯,随手挑了挑灯芯。   这灯油是他昨晚带过来的,用不了多久。   冷宫什么都缺,以他的本事,将东西准备齐全不是难事,麻烦的是这个破败的房子,如果他想要修葺到能住人,肯定会引起外界的注目。   江芸儿恍然大悟:“然来它就是猫神啊……”   见弟弟惊讶地看过来,她有些无语,“你这样看我作甚?我又不是真的和宫里一点联系都没有,不然你以为我们吃的米和面从哪里来的?”   冷宫虽然大,但这里真的不适合种粮食,要是粮食没个来处,她和明知早饿死了。   江河嗯了一声,看来自己这七姐的本事确实见涨,记忆里单纯的小姑娘已经长大了,还当了娘亲。   江芸儿又道:“我听说猫神在御膳房享受的几乎是皇上的待遇,皇帝能吃的,它都能吃!”说到这里,她一脸羡慕,怪不得它能弄来食物和药。   不过,猫都这么厉害,作为它主人的弟弟岂不是更厉害?   两姐弟聊了聊猫神,很快又沉默下来。   他们都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怎么开口,生怕有些事说出口,就刺伤到亲人。   半晌,江芸儿终究咬了咬牙,艰难地问:“九郞,你为什么会进宫当太监?”   其实她一直不敢问,即使看到九郎穿着一身太监制服,心里还是抱着些许希望,说不定弟弟只是为了混进宫才穿成这样。   可她观察许久,最终痛苦的得出一个结论:她的弟弟是一个真太监!   江河沉默会儿,苦笑道:“七姐,若是我不进宫就没命了!其实你猜能得到的,不是吗?”   就像她不得不避入冷宫,不敢冒头。   江芸儿眼里的泪簇簇而下,痛苦地呜咽出声。   江家最终还是绝了嗣,日后连个扫坟的都没有了。   可怜江家上百口人,没个后人祭奠,日后只能成为孤魂野鬼……   江芸儿越想越悲痛,一时间只觉万念俱灰,还不如归去,黄泉路上为祖母挡挡牛鬼蛇神也好,她为何要苟活下来?   江河见状不妙,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在她身上的穴位连拍数下,厉声道:“回神!”   “江芸儿,你莫要忘了,你还有弟弟和儿子,难道你全都不要了?!!”   江芸儿被他疾颜厉色喝斥得一个激灵,猛地反应过来。   对,她还有弟弟、还有一个儿子呢!江家不会断了根的,反正狗皇帝也不认明知,明知改姓江也没什么!   江家家大业大,不乏嫁人后和离回来的姑奶奶,她们带回来的孩子,江家没有半分芥蒂,全收下,并让他们改姓为江。   直至江家家破人亡之时,江芸儿都算不出哪些是江家嫡系,哪些是姑奶奶带回来的孩子,反正都是江家的孩子。   江芸儿越想越镇定。   她也是江家的姑奶奶,带回来的儿子,自然也要姓江的。   她伸手擦去眼泪,抬头朝江河笑了笑,“九郎,你说得对,是我想岔了。”   江河不知道她想到什么,不过人能打起精神就好。   他放柔了声音,问道:“七姐,你当初你掉入江里时,有什么隐情吗?”   那年江芸儿回乡探望她的外祖母,与当地闺秀游江观潮时,不慎落入江中,外祖母家中请了上百个弄潮儿都没能找到她。   江河微微眯起眼,脑子闪过无数阴谋,“说吧,罪魁祸首是谁?我去弄死他!”   难不成那时就有人猜到江家要家破人亡,所以才会对江芸儿先下手?   江芸儿拭泪的动作一顿,一时间也顾不上悲伤,她脸上露出尴尬之色,觉得自己要是说实话,绝对会被九郎骂死。   “那个啊……就是涨潮的时候,一条特别肥的鱼跳了上来,我忍不住想靠近点看……”   她的目光游移,看天看地,就是不敢看弟弟的脸。   满脑子的阴谋诡计的江河僵在那里,气得脸色铁青。   他抓狂地骂道:“你这馋嘴猫!吃不死你!家里是少了你吃的,还是少了你穿的?你说你属猫的吗?一看到鱼就走不动!你知不知道你失踪的消息传回家里时,祖母当即晕厥过去,还有你娘也一直哭,哭得眼睛都快瞎了……”   江芸儿的额头被一根修长好看的手指戳个不停,但她一声都不敢吭。   回想慈爱的祖母、为她差点哭瞎眼的娘亲,她的眼眶蓦地又红了。   **   窗外,明知捧着烤好的红薯过来,蓦地脚步顿住,好奇地透过窗格往里看。   舅舅果然才是一家之主,平时厉害的娘亲都被训得不敢吭声呢。   小小的明知不知不觉间在心里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舅舅的话一定要听!   不过他也觉得母亲做得不对,为了一条鱼,差点连自己的命都搭上。   江芸儿讨好地对江河笑,“九郞,既然你找到我们,你看能不能将我们弄出宫?你别担心谋生的事,我爱吃会吃,也会做好吃的,就算开不起大酒楼,开个小饭馆谋生绝对没问题!”   她拍着胸口,意气风发。   琴棋书画女红之类的她不敢说自己精通,但若是说起吃的,她一定精通。   江河却听出她的意思,直接挑破她的打算:“你想让明知姓江?离开皇宫,永远不回来?”   窗外的男孩不觉将耳朵贴近,望着冷宫上空阴沉的天空。   姓江吗?其实他并不介意自己姓什么,皇帝姓李又如何?天下最尊贵的姓又如何?他生于冷宫,长在冷宫,始终陪伴他的是即使山穷水尽、啃野菜饿肚子,也乐观给他讲故事的娘亲。   其实他也想跟着娘亲姓,对了,还有这个天仙般的舅舅,跟他姓挺好的。   江河突然冷笑一声,“你想得美!”   不说江芸儿错愕,连明知也一脸茫然,难道舅舅不想让自己和他姓吗?   江河冷冷地说:“凉康帝欠咱们江家的,他下辈子都还不清!如果将来那皇位不是明知的,我只能反了他的江山!” 第14章 14. 太监14 面首要多少有多少。   江河能感觉到,原主的心绪在得知江芸儿和明知存在时起伏有多大。   可以说,他们娘俩对于原主而言,就是救赎,将他从绝望的修罗地狱拉回人间的救赎。   他和系统也很高兴,狗皇帝如今还没烂到根,大凉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这时候若是造反,伤亡太大,而且罪孽都得由他们来扛。   他们想造反,只能等到夺嫡开始,大凉乱象频出时才能进行。   不说让他们眼睁睁看着山河破碎、民不聊生造成的心里压力,单是等待的时间就够让人心烦。   虽然任务者穿越的世界很多,做过数不清的任务,但任务者每当任务结束时,某些记忆和情感都会被抽离,以免任务者经历太多,人性变得淡薄,缺乏共情能力。   是以对任务者而言,正常的七情六欲他们都不缺,背负的压力也不少。   凉康帝是个长命的,他们起码还得再等二十年!   当然也可以学前面两个任务者,挑拨凉康帝的儿子,让他们早早药死老子。   可江河不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继承者嘛,现在找着了,等明知长大后,凉康帝就可以早日安息,去地府为江家枉死的冤魂谢罪。   江芸儿咬着唇,她何尝不想报仇,在得知江家满门抄斩时,她就想杀死狗皇帝,如果不是发现自己怀了身孕,想给江家留个血脉的话,她真的恨不得当场弑君。   她迟疑地问:“可明知若是当皇帝,就要姓李吧?”   江芸儿完全没想造反会抄家灭族、性命随时不保之类的,反正江家人都被狗皇帝弄死,真让她为了苟活在世,什么都不做,她宁愿去死。   当初江家的罪名就是乱臣贼子,不真弄点罪名出来,怎么对得住狗皇帝!   她只是非常不甘心,江家已经无后,狗皇帝却那么能生,孩子多到连他自己都记不住,再者狗皇帝还是江家的仇人,让自己的儿子和仇人姓,她越想越生气。   江河不在意地摆手,“这有什么?等明知上位后,再让他改姓江便成!”他笑了下,“若是朝臣反对,等明知生下孩子时,挑几个孩子姓江就行。”   江芸儿不禁陷入沉思,喃喃道:“也是,当皇帝的话,会有三宫六院,孩子想生多少就生多少……”   江河:“……”这种思想要不得。   虽然是个快穿者,但江河在对待感情的事上还有些天真。   大概是每个世界都和主神恩恩爱爱,许诺彼此一生一世一双人,他打从心底不喜这种三妻四妾。   其他人,他可以不管,但若是自己教养出来的孩子,那可不行。   此时陷入憧憬的江芸儿正掰着手指算,“将来明知先娶十个妻妾,十个妻妾平均每人生两个,就有二十个孩子,就算只有一半是儿子,儿子再娶、再生孙子,平均每人只生两个,就有四十个……”   窗外的明知听得都傻住了。   他依稀记得有一次,娘亲和他说起母猪,“母猪一窝至少能生五只猪崽,要是咱们有一头母猪就好了,生个十窝就有几十只猪,几十只猪里有母猪的话,再生几十只,加起来就是几百只,天天吃猪肉不是梦……”   所以,明知这是要变成母猪了吗?以后一直下崽儿……   江河的耳朵微动,赶紧打断江芸儿的话头。   孩子还小呢,要是现在给他留下自己是种|猪念头的话,日后有心理阴影怎么办?不说这个,让明知娶十几个老婆的事,他是不干的。   听到宿主的吩咐,系统猫及时出现,叼着小孩的衣服将他拖走。   明知此时迷迷糊糊的,被猫拖走时,都没留意这猫的力气大得惊人。   未成年的孩子走了,少儿不宜的话题可以再继续。   江河严肃地道:“七姐,明知还小呢,至少再等十年才行,届时再看看吧!倒是你,你有没有考虑改嫁?”   江芸儿现在二十出头,在江河看来,她还很年轻,在现代时,还是大学刚毕业,鲜嫩着呢。   他可不想她一辈子单着。   老皇帝这种狗男人根本不配让她守着,他不允许自己的姐姐有“一日是皇帝女人终生只能是皇帝女人”的想法。   “我?”江芸儿傻眼地看着他。   见他一脸严肃,她有些尴尬地道:“我儿子都这么大了,年纪一大把……”   “胡说,你还年轻着呢!可以趁着年轻再生两个,届时挑个孩子姓江便成。”江河越想越觉得将姐姐再嫁出去、给皇帝戴绿帽这个主意特别好!   当然结婚也不是为生孩子,而是找个知冷知热疼媳妇的男人,抚慰她被老皇帝伤到的身心。   小鲜肉不香吗?   她的人生还长,不应该被困在仇恨之中,也不应该被困在这吃人的皇宫里。   “如果你不想嫁人也可以,或者只想找个男人谈个走肾不走心的恋爱也行,都随你,只要你喜欢就行。”江河宽容地说。   对于这个失而复得的姐姐,他可以将她宠成小公举。   江芸儿傻傻地看着弟弟,已经不知道说什么。   看来九郞还是当初那个霸道的性子,多年后再相见,就已经将她的下半生安排得妥妥当当。   其实她挺喜欢孩子的,如果她的身体好,多生几个孩子,全都姓江的话,日后就不操心江家没后人祭拜。   江芸儿同样不觉得给皇帝带绿帽有什么不对。   要知道,她进宫时才十四岁,狗皇帝当时都四十多,当她爷爷都够格,要不是失去记忆,又想着跟着老皇帝能吃好的穿好的,她根本不会勉强自己。   摸摸自己憔悴的脸,她长叹了口气:“九郞,你七姐我现在那么丑,会有男人要吗?我不喜欢长得丑的……”   可是自己现在长得丑,又有什么资格要个长得好看的,万一丑到别人怎么办?   江河噗地笑出声,原来这七姐不仅是吃货,还是颜狗。   不过问题也不大。   江芸儿被他笑得有些赧然,“你千万别和我说,这世道多得是娶不上亲的男人!我不要歪瓜裂枣,想当初我偷看《公主传》时,人家公主养的面首都俊得很。”   江河无言以对。   很好,不愧是小小年纪就和原主说羡慕公主可以养面首的女人,说起男人时,半点都不矜持。   不过,不矜持才好!不就是面首吗?她想要多少,他就给她找多少。   “你放心,你弟弟我在宫里也不是白混的,太医院的太医还比不上我的医术呢!”江河信心满满地说,“美容方子我手里就有一大堆,保证将你的脸养得要多水嫩就多水嫩,赛过十六岁的小姑娘都没问题!”   “面首就更没问题啦,咱们有钱!多俊的都找得起!”   江芸儿仿佛回到少女时期,当时胖乎乎的孩子拍着胸口,对她保证:“九郞我日后会是大将军,手下至少几万兵马,肯定有长得好的儿郎,到时你看中哪个,我给你送过去……”   虽然是童言无忌,却是一片护姐之心。   江芸儿扑哧一声笑出来,“九郞你当初说的话和现在差不多,后来被大伯拎起来打屁股,还骂骂咧咧说人家当兵的卖艺不卖身……”   年少时,江家的女孩中,她是最没女孩样的,男孩里,也是九郞最皮,两个熊孩子凑一块儿,实在让家人伤尽脑筋。   江河回忆起往事时,也忍不住笑了:“当时你被罚抄书,可二婶找了大半天,只找到一本垫桌子的《女戒》让你抄十遍……结果你抄着抄着太生气,就写文章驳斥,说《女戒》这玩意狗屁不通!你还想将你写的《驳女戒》文章送给京城贵女观看,二婶当时吓得脸都白了,直叹气说你这辈子注定嫁不出去……”   江芸呵呵直笑,后来还是屁股肿着的九郞跑到她母亲面前,说嫁不出去就招赘,招赘不成他就养一辈子。   她笑着笑着又掉了眼泪。   姐弟俩互相看着对方,眼睛都是红的。   半晌,江芸儿收起笑容,轻声对弟弟说:“所以当初话还是不要乱说,你看我现在就得你养了,明知也得你养。”   江河嘴角勾起笑,“求之不得!” 第15章 15. 太监15 发现。   屋里的两个大人还在商量,屋外的小朋友和系统猫排排坐着,埋首吃烤红薯。   明知吃一口红薯,然后叹口气,小小年纪的,就满腹忧愁。   系统吞下一口甜甜糯糯的烤红薯,不解地喵一声,有红薯吃还愁什么?老话说得好,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猫猫,娘让我娶十个妻子呢!”小孩儿奶声奶气地叹气,“十个女人得多能吃啊?明知养娘都很辛苦了,实在养不起怎么办?”   他自己都经常吃不饱呢。   系统同情地伸出梅花爪拍拍他的手背。   小子,你格局太小啦,当上皇帝后怎么可能只有十个女人,三宫六院,至少七十二宫妃起步。   小朋友盯着旁边几根还没烤的红薯,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亮起来:“我可以多种红薯,听说红薯的产量特别高,这样就养得起十个妻子了。”   系统猫简直没被他笑死,怎么可能会有十个女人跟你天天吃红薯?   再说了,红薯吃多了会放屁,他要是和十个女人大被同眠,简直就是灾难!   小孩儿却觉得这真是个好办法,已经兴高采烈地拎起生红薯跑到冷宫的菜地。   母子俩住在冷宫里,也开了一块菜地,自给自足。   “猫猫,咱们一起来种红薯。”他招呼系统猫。   天色虽阴沉,光线还好,就是风大了点。   菜地里栽种的青菜绿油油的,长势喜人,明知跑到菜地边儿,朝系统猫招手,“猫猫,你帮我挖坑好不好?我们一起。”   他完全不去思考猫会不会种地,在他心里,别的猫可能不会,但眼前这只会抓药会叼烤鱼红薯的猫肯定会!   系统猫毫不犹豫地丑拒,它可不想让自己干净的爪子碰到泥,弄得一身都是泥。   再者,种红薯不是那么简单的挖个坑就行的。   于是它又将小孩拖回去,让他别瞎折腾,与其忙着种红薯,想必以后会有更适合这小孩忙的事——例如学习各种必备的知识,学习将来如何当一个好皇帝。   正好江河从屋子里走出来,朝他招呼,“明知,舅舅有事要出去,你过来陪你娘。”   小明知心中一紧,仰着脸看他:“舅舅,你还会过来吗?”   在他心里,突然冒出来的舅舅就像做梦一样,总怕自己再睡一觉醒来,舅舅就不见了。   冷宫里只有他和娘亲两个,实在太孤单了,他渴望有更多的人陪自己,更何况这个舅舅是娘亲的弟弟,也是与他血脉最亲近的人。   江河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当然会来,你和你娘都在这里呢!明天舅舅再给你们送东西过来。”   他的目光落到小孩瘦巴巴的脸蛋上,这年纪的孩子,脸庞应该有奶膘,可这孩子实在太瘦了,瘦得突出那双眼睛大大的。   得仔细补着,可不能让他当个短命的皇帝。   “以后在吃食方面,你们娘俩不必省着,舅舅会养你们娘俩的,想吃多少都没问题。”他叮嘱孩子,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这段时间你们不能大鱼大肉,先将肠胃养好再说。”   明知连连点头,将舅舅的话认真地记住。   转头看到油光水滑的猫,他不舍地问:“舅舅,猫猫也要跟着你离开吗?”他还没跟猫猫一起种红薯呢。   江河笑了笑,“统统就不跟我走了,它留下来陪你。”   他也不放心母子俩,这小冷宫只有他们一弱一小的两母子,要真出什么事,他来不及赶过来,有系统在看着,他在外面行事也能安心些。   明知欢呼一声,小手就搂住系统猫,蹭着那柔软的猫毛,小奶音都飞起来。   “谢谢舅舅,猫猫今晚就和我睡!哇,猫猫你的毛毛真暖和,我可以不用盖被被了,冬天一定很暖和。”   小孩儿已经盘算着,将猫猫放自己肚皮,就是天然的毛裘被子。   结果,当天晚上,是小孩儿当了系统的被子。   系统猫趴在那里叫苦不迭,它并不想要这样的被子,小孩整个人趴在它身上睡得香喷喷的,若它是普通的猫,早被压死,就算不被压死,小孩也猫被抓得满脸印子。   系统猫费劲地将压在身上的小孩扒拉开,看到旁边的床上,江芸儿睡得正香。   江河给她开的药里本就有安神的成份,江芸儿长年担忧自己与儿子的处境,失眠多思也是她几乎油尽灯枯的原因之一。   原来今晚只有它一个统失眠!   系统猫幽怨地叹气,跳下床后,在小冷宫里四处晃荡,巡视地盘。   虽然这里号称小冷宫,其实面积并不小,只是大量的屋舍没人住,也没人打理,基本都破败了。   系统看着月光下的菜地,那么多的菜,每天光是浇水就很累,江芸儿一个弱女子就是靠这些菜养活她和孩子。   看到这菜地,系统不禁想起废太子府里的太子妃。   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女子柔弱呢?在苦难面前,这些弱女子总能表现得比男人更坚韧,反倒是那些男人,承受不住,一个个都废了。   “呼!”   系统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继续探索小冷宫。   本来它是为了打发时间,也没指望有什么发现的,直到它的爪子碰到一块地砖,一块敲起来明显是空心的砖。   有地道?   系统猫欸的一下,眼睛都亮了,赶紧呼叫宿主。   三更半夜,好梦正酣之时,江河气急败坏地骂了一个“滚”字!   “现在都几点了,再吵我睡觉,明天就扒了你的系统皮!”江河骂得不留情。   系统猫有些悻悻然,狗宿主,明天它要是找到冷宫里的宝藏,一块碎银子都不分给他! 第16章 16. 太监16 《靠着吃软饭后,我当上了皇……   翌日,江河过来时,从兴奋的系统猫那里得知,冷宫里有地道。   他有些惊讶,亲自去看了看系统发现的地方,从外面看,确实挺像是地道的。   当他将这事告诉江芸儿和小明知时,母子俩都傻了。   他们住了那么久的破冷宫,居然有地道?   旁边的系统猫喵喵叫着,两颊的胡子一翘一翘的,举着梅花爪子,仿佛在说一切都是它的功劳。   虽然才相处一天,明知小朋友已经很了解这只猫,熟练地撸毛:“猫猫真不了起。”   舅舅说地道是统统发现的,统统可真是一只了不起的猫。   至于江芸儿,并未觉得有什么,这可是猫神呢,总会有寻常人没有的本事。   小朋友的彩虹屁让系统猫非常高兴,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堕落到需要个小孩儿来肯定。   站在地道的入口前,江河先是往里面丢了一个火把,看到火把久久未灭,便知这条地道空气很足。   他朝旁边的母子俩道:“你们在上面盯着,我下去看看。”   地道里不知道还有什么,他不放心让这对母子俩跟着下去。   江芸儿也不放心,她给弟弟塞了把破镰刀防身。   若不是自己的身体过太虚,不然她也跟下去。   江河跳进去,转悠了会儿,发现这里应该不叫地道,而是个地窖。   地窖的空气流通,很明显当初建它的人是为了避难,这里还有人生活过的痕迹,江河甚至在角落找到几锭金子、银子,以及一些失去光泽的首饰。   江河查看完后,指着角落里的金银首饰对跟进来的系统猫说:“喏,全部宝藏都在这里了,高兴吧?”   系统猫大失所望,就这?就这?   亏得它还以为这里有前朝的宝藏,兴奋了大半个晚上,宿主一来就马上告诉他,想一起发财呢。   虽说任务世界里的东西带不走,可他们在任务世界里花着也爽啊。   系统猫恹恹地跟着江河回到上面。   守在地窖前的母子俩见他们平安回来,正要高兴,突然见系统猫好像精神不太好。   “猫猫怎么啦?”小明知搂住三花猫揉了揉。   三花猫将脸埋在小孩的怀里,现在只有人类可爱的幼崽能治疗它受伤的心。   江河笑道:“也没什么,就是发现下面只是一个地窖,地窖里没有宝藏,它不太开心。”   接着又告诉母子俩地窖的情况,将带上来的金银和首饰给他们。   小明知双眼发亮,如获至宝,在冷宫的日子过得艰难,小小年纪的他已经知道金钱的好处。   他抱着系统猫猛夸,“猫猫好厉害,好多钱钱!”   生平第一次看到金子,听说金子比银子值钱,能买很多肉肉呢,小孩儿看金子的目光就像看着一堆肉。   系统猫终于被安慰到,很快又神气活现,觉得这幼崽真有眼光,知道它是只招财猫。   江河拍去身上的灰尘,接过江芸儿手上的手帕擦脸,一边说道:“原本我还担心,如果大肆意修葺小冷宫会引人注目。现在好了,只要修葺一些破得严重的地方就行。”他抬头看向下雨时绝对会漏水的屋顶,“实在不行,你们就住到地窖,给我点时间,我改造一下,保证比地上的房子住着还舒服。”   比如说冬暖夏凉,没有虫蛇出没。   江芸儿如今都听弟弟的,尤其是这几天,弟弟送过来的一大堆生活物资,有油粮米面鱼肉排骨等,甚至还有被子衣服,小冷宫就这么丁点大,这么多东西,要是被人发现,查到弟弟头上怎么办?   虽然是小冷宫,并非没有人来,只是平时来的人少罢了。   江河说干就干。   花了几天时间,他终于将地窖改造好,并且改造了机关,将地窖分为内外双层。   “一般人看到外层时,以为地窖就这么大,不会想到里面还有小屋子!里面的小屋子的砖墙,我特意加固过,可以用作藏身保命,你们先记住开启方法。”   江芸儿原本以为只是简单地改造地窖,将它改成适合人居住就行,等她听完弟弟的介绍后,生生出了一身的冷汗。   什么内层的小屋子里放了蒙|汗药,若有敌人来一药就倒,还有暴雨梨花针,针上都浸过药,保证一次能倒几十个……   “就算是烟熏也不怕!”江河滔滔不绝地说,“水淹也不怕,我已经做了防水处理……”   “还有,这里我也做了陷阱,底下铺着有毒的荆棘,如果不是担心你们害怕,我还想放一窝毒蛇蝎子之类的进去,敌人若是掉下来不半死算我输!还有这些看起来像开关的,我全都抹上毒了……哎呀,我还是不放心,要不还是挖个能逃命的地道吧,逃跑前可以在整栋屋子里丢下一碰就死的毒雾,那些追兵不管是惜命还是不惜命的,都只能死翘翘……”   江芸儿听得冷汗直流。   弟弟啊,你别开口闭口就是弄死多少人,她听着好害怕啊!还有,她不觉得敌人会心脏到这地步,你火攻水攻毒药攻什么的都想到了,简直比坏人还心脏,人家肯定算计不过你!   生平第一次,江芸儿觉得自己弟弟好像长歪了。   小明知却是听得兴致勃勃,双眼放光,恨不得马上住进去。   以后若是有坏人来袭,他就能像个大英雄般将娘亲护在身后,小手一扬,药一洒,所有的坏蛋通通倒下!   “我们明知真勇敢!”江河眉开眼笑地搂住小孩儿,“来来来,今天舅舅和你谈谈人生、谈谈理想。”   小明知乖巧又可爱:“好的,舅舅!”   江芸儿:“……”   **   虚岁七岁、周岁还未满六岁的李明知小朋友,此时正面临人生路上的第一道难题。   在他以前的人生计划之中,他只想着跟着娘逃出宫,隐姓埋名,他去当个掌柜或账房养活娘亲,天天能大鱼大肉、吃穿不愁于他而言就是最美好的日子。   可他没想到,舅舅和他谈理想时,给他出了这么大的难题。   “舅舅,你想让我当皇帝?”小孩儿此时并不知道舅舅的话是多么的惊世骇俗,若是被人听到,绝对会诛九族的那种,现在的他很是发愁,“可我不知道当皇帝做什么?”   听说他父皇每天做的就是挑选不同的美人伴驾侍寝。   可他不喜欢那些漂亮的小姐姐,因为那些小姐姐私底下的脾气大多都不太好,不仅看不起他们,暗地里还会欺负他们。   小明知突然想起娘亲说过,要他娶十个妻妾,原来当皇帝就要娶很多妻子……   “舅舅,我不要娶那么多女人。”小孩声音里带着哭腔,“我真的养不起!”   娘让他养十个都很吃力了,听说当了皇帝后要养一大群,他父皇的嫔妃多到连他自己都记不住,那么多嫔妃每天得吃掉多少米面啊?   江河嘴角抽了抽,满脸黑线,你以为当皇帝第一要事是养女人吗?   都怪狗皇帝好色不做人,动不动就选秀,每次都弄得轰轰烈烈的,害得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对皇帝的第一印象就是要养一大群的女人。   江河在心里将狗皇帝又怒骂了一顿。   面对天真单纯的人类幼崽时,他如春风般和煦柔和。   “明知啊,你那个父皇是例外,历史上也有只娶皇后一个的皇帝,而且人家的皇后非常能干,还能反过来养皇帝呢。”   江河说的是大凉的开国皇帝,皇后是商人,是非常有钱的商人,说是富可敌国也不过分,据说开国皇帝能拉起一支队伍造反,靠的是皇后提供的粮草。   怎么说呢,如果历史是小说,凉高|祖能当上皇帝的过程大概是:《靠着吃软饭后,我当上了皇帝》。   小明知不禁拍拍小胸脯,满脸庆幸。   还是只娶一个就好,他养得起!   当然,如果皇后能自己养自己那就更好啦,他养娘和舅舅已经很辛苦了,娘说了,将来等舅舅老了,他要给舅舅养老呢。   “舅舅,当皇帝有什么好处吗?”   小明知的年纪虽小,不过这些年在冷宫的生活经历告诉他,没好处的事绝对不能做。   江河不禁笑了,果然还是个小孩子,他用诱哄幼崽的语气道:“可以吃饱穿暖,届时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想吃什么都有。”   小明知暗暗吞咽口水,满脸期盼。   他吃过红烧肉,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在他心里,绝对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了,不过他娘说,这世界上比红烧肉好吃的还有很多呢。   想到这里,小孩儿坚定地对舅舅说:“舅舅,明知要当皇帝!”   江河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温声对孩子道:“明知放心,其实当皇帝一点都不难的,只要做到让天下百姓都吃得上肉,就是个好皇帝!”   闻言,小孩儿不禁苦了脸。   他现在吃个肉都困难,要让全天下人吃上肉?突然觉得肩膀上仿佛压了一座大山,小小的年纪就承受了不该有的压力。   可是能怎么办?他都答应舅舅要当皇帝了。 第17章 17. 太监17 当皇帝要养后爹。   江河的心情大好,小孩子就是好忽悠。   现在他辛苦点,等将小明知教出来塞到皇位上,他就可以退休去当咸鱼。造反的成本高、工作量多到惊人,明知的存在完美地解决了很多问题。   对他们这样的快穿者而言,如何更好地完成任务,获得更高的积分,才是最重要的。   “你娘也会有属于她的工作。”江河温温柔柔地给小孩打预防针,“你娘将来可能会再嫁,届时她应该会给江家延绵后代。”   延续江家已经成为江芸儿的心病,她之前因为江家没后人祭拜差点想不开,为了让江家能延绵不绝,不管多苦的药她都直接一口闷,不喊苦不喊累,半点迟疑都没有。   她希望自己能继续活着,活着的目的是看到江家重新延续。   明知对此已经有心里准备。   他长年与世隔离,识字都是她娘教的,能写出《驳女戒》这样惊世骇俗文章的女人,自然不会教导儿子男尊女卑。   所以在小明知心里,他那皇帝爹能有这么多女人,他亲娘自然也可以有很多男人。   唉,到时候他还得养后爹!   小明知突然觉得自己更应该当皇帝,皇帝不愁吃穿,肯定能养起很多后爹。   做完孩子的思想工作后,江河觉得应该没问题了。   江芸儿那边却又有了新问题。   江芸儿对延续江家反而没自信,先前她被弟弟一顿忽悠,觉得自己能行,可冷静下来后,她才想起自己的月事已经很久没来,头上也有了几根白发。   “九郞,我身体都败坏得差不多,说不定已经不能生了。”她不好意思和弟弟说一些妇人之事,只是语气里难免有些灰心丧气,“你看我白发都有了,身体肯定也老得不中用。”   江河:“……”谁老了?你不是才二十来岁吗?   江河心中无语,又有些叹气。   他发现自从江芸儿目睹江家被抄家灭族、自己却只能束手无策后,就得了心病,虽然平时面对儿子时,她一直表现得乐观又开朗,实则内心极为悲观。   愧疚和自责让她食不下咽、夜不成眠,冷宫固然条件差,但身体被她败坏成这样,大半是心病。   先前他故意提出让她找男人为江家延绵后代,她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大概潜意识里,她觉得自己有责任延续江家,她有义务生下姓江的孩子,祭拜死去的亲人,让他们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   已经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江河自然没有扭转她想法的意思。   人的三观已经形成,多说与无益,不如顺她的心,让她活得更舒心些。   江河开始自吹自擂,“七姐你没发现你弟弟是神医吗?”他一副华佗在世的模样,“你今天咳嗽没昨天严重了吧?少年白听说过没有,这几年你吃过芝麻之类的保养品吗?你呀其实就是一些小毛病,没吃没喝造成的营养不良罢了!”   他特别自信地向她保证:“七姐,有我在,你活到曾孙出生都没问题!现在你要做的是调养好身体,到时给你找几个人品才华相貌样样优秀的面首,和他们多生几个娃继承江家。”   江芸儿无言以对。   看弟弟说得自信,她好像也有了一点点自信。   九郞的医术确实高明,她昨晚难得睡得香,都不知道多久没有睡得这么好了。   “九郞,人品才华相貌样样好的会肯当面首吗?”江芸儿吐槽,“新科状元都可能是个丑八怪呢!再说了,条件这么好的男人谁愿意跟个老女人?”   江河无语道:“谁说二十岁就是老女人?你这年纪就喊老,你让人家那些五十岁还能生的咋办?想想三年抱俩——不,太频繁生孩子对身体不好,还是两年一个吧,生到五十,起码有十个孩子!”   江芸儿嘴角抽畜,“十个?你当是生母猪吗?”   她突然觉得这话好熟悉,好像她和儿子也说过类似的话。   江河呵呵一笑,“你想生多少都随你,但一切以你的身体健康为主!当然,你也不用担心生孩子对身体不好,我调养身体有一手,保证你就算五十岁想生孩子依旧娇嫩如少女。”   至于面首的事,他觉得更不是问题,“全大凉的男人至少有两千万,两千万里挑几个完美的男人又不是什么难事。”   有钱有权能解决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事情。   江芸儿这下子也压力山大了,五十岁还生?怎么觉得在弟弟嘴里,她仿佛成了老母鸡,好像能一直生似的。   旁边安静听母亲和舅舅说话的李明知嘴巴不禁张大。   他双手撑住小脸,天啊,他阿娘要是生到五十岁,是不是要生几十个弟弟妹妹?   小孩儿再次坚定了信念,自己肯定要当上皇帝才行,不然怎么养得起这么多的弟弟妹妹啊。   晚上,江芸儿跟着儿子一起睡,躺在一个被窝里。   被子十分暖和,这次系统猫死活不愿意和小明知一起睡,小孩只能遗憾地跟母亲睡,让胖成圆球的系统猫睡他的小床。   江芸儿摸着破旧的被面,里面的棉花其实也是旧的,不过重新弹过后松软又暖和。   由此可见九郞心思多么慎密,即使有人来到冷宫,也不会发现有什么不对。   很久没和娘一起睡了,明知有些高兴地在床上打滚,时不时和对面小床上的三花猫说话。   “娘,舅舅真的好厉害啊,他就像你说的话本里的……天命之子!”   他和娘住在冷宫那么多年都没有发现地窖,舅舅一来就发现了。有了这个能放很多物资的地窖,小明知突然很有安全感,就算出了什么事,往地窖里一躲,生活三个月都没问题呢。   “娘也没想到!”江芸儿轻拍着儿子的背,“你舅舅安排的陷阱和机关你都记住了吗?还有放毒药的地方一定要小心……”   小孩儿道:“娘,舅舅给了我们解药呢,被毒到也不用担心。”   江芸儿没好气地重重一拍被子,“是药三分毒,你当吃解药是好事啊?”   小孩儿嬉笑着,得意地自夸:“娘您就放心吧,我全都记住啦,舅舅还夸我特别聪明,特别像他!”   闻言,江芸儿也忍不住笑了。   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小明知确实聪明,读书认字特别快,很多知识只要讲一遍他就能记住。   小明知好奇地问:“娘,舅舅小时候是什么样的?真的和明知很像吗?也是这样瘦瘦的?”   他扯了扯自己的脸蛋儿,都没什么肉肉。   “不是,你舅舅小时候胖得很,但确实很聪明。”江芸儿将之当成睡前故事,说起江家的往事。   江家九郞真的很出色,如果祖母泉下有知定然很开心,当初的小胖墩原来如此聪明能干。   小孩儿听得眼睛亮亮的,然后他发现一件事。   “娘,您今晚都没有咳嗽,舅舅给的药太厉害啦!”他高兴地说,舅舅说阿娘能活到九十九,就可以长长久久的陪他了。   江芸儿含笑,她也发现了,心里有些激动。   然后她就听到儿子问她:“娘,您想给我找多少个后爹?”   明知憧憬着将来有一群小毛头抱着他的腿喊哥哥,他一个个抱过去,这画面实在太美了。   江芸儿哑然失笑,明知与世隔绝,没受过世俗规矩的熏染,并不知道阿弟的话是多么的惊世骇俗……   她心里叹了口气,柔声说:“明知,你若是不喜后爹,娘不找也成。”她的手摸摸儿子的脑袋,“日后你和你媳妇多生几个孩子姓江便成。”   明知思考良久,苦着脸说:“娘,明知还要很久才能长大呢!不如您出宫吧,宫里除了皇帝就是太监,不好找后爹。”   江芸儿没说话,她现在是不会离开皇宫的。   这世界上对她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在宫里,她怎么可能一个人在宫外享福?   “睡吧。”她拍拍儿子的背,哄他入睡。   身边的孩子睡着后,江芸儿听着孩子细细的打呼声和三花猫的呼噜声,睁着眼睛看向黑暗的屋顶。   破败的屋顶依旧破败,只是原本能看到星星的洞被补起来,等到下雨天时,她终于不用到处找盆装漏下来的雨水。   这间屋子依稀是旧模样,只有住在这里的人才知道改变了多少。   江芸儿思考明天要做的事,菜地那边,九郞说他晚上过来浇水施肥,让她歇着;中午时猫神会叼来母子俩的食物,她好像连午饭都不用做了。   所以她能做的事就只有按弟弟说的,躺着睡觉?   这几年,为了能活下来时刻忙碌,江芸儿实在闲不下来,觉得自己不能被当猪养,她还是能找到活儿干的,比如说给九郞跟儿子做衣裳。   九郞十五岁生辰快到了,她给他做套里衣,宫里发的里衣肯定不合身也不舒服。 第18章 18. 太监18 光环变强了。   最近宫里掌管花草的太监们的活儿特别多。   后宫的美人们为了章显身分,大多很矫情,怎么作怎么来。   明明有些花不怕夜露,可以放在室外,不必搬来搬去,偏生宁才人和几个美人同叹:“马蹄莲、杜鹃花得了个贱名,就不能和牡丹、芍药一起共享温室了吗?人有三六九等,花也要分出三六九等吗?我等薄命如斯,他日只能如这马蹄莲杜鹃般让人随意搁置于路边,无人关怀……”   太监们能说什么,只能唯唯诺诺低头,内心都在腹诽:你们薄命罢了,这马蹄莲杜鹃命好得很,哪里都能种。   再说了,它们也不是随意搁置路边,每一盆的摆放都有讲究的。   宁才人美丽的眼睛里噙着一汪泪,仿佛随时可能如珍珠般落下来,她幽幽地道:“日后你们要一视同仁,万不可只重牡丹芍药,轻贱其他花儿。”   众太监:“……”   江河心里忍不住跟着呵呵一声。   马蹄莲和杜鹃如果能抗议,肯定将这几个美人骂得鼻血狂流三千尺!谁贱啦?谁贱啦?!它们是不如牡丹高贵,可从来不觉得自己下贱!   正当他心里腹诽时,皇帝身边服侍的夏公公正好经过御花园。   一群走多愁善感路线的几个美人注意到他时,那悲天悯人的愁绪浓郁得仿佛今天就是世界末日,恨不得扑了夏公公一脸。   宁才人幽然叹道:“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世间万物皆有情,更何况是花花草草。”   很好,这句诗不仅衬托出宁才人才女的身份,更暗示她是个温柔多情的姑娘。   江河听得嘴角直抽搐,这诗是形容国破家亡吧?   这宫里的才女还挺多的,才女的名头就如同那海绵里的水,不用挤都能捏出一沱。   路过的夏多福公公大概也受不住,脚步都快了几分,恨不得赶紧跑开。   每次路过御花园,都要遇见这么一出,起初还挺觉得新鲜,可若是次数多了,谁都遭不住啊!   年年都有鲜嫩的美人进宫,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后宫就会来场大戏,美人们智计百出,各显神通,莫说见多识广的老皇帝,就是他们这些太监,已经心如止水。   见夏公公头也不回地离开,连一眼都没看过来,宁才人等美人不禁遗憾低叹,随即又打起精神,说不定夏公公去见到皇上时,会提一提她们的才名美貌呢?说不定皇上今晚就会翻她们的牌了。   宁才人这么一想,便要离去作些准备,冷不仃一张精致的美人侧脸映入眼帘。   她的瞳孔微微一缩。   “那边那个……等等!”   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瞬间所有的目光落到江河身上。   正准备将自己隐藏起来的江河暗叹倒霉,本来他的活动范围并不是御花园的,偏生最近为了能空出时间跑冷宫,得罪了人,被分配到皇宫里的事故高发区——御花园。   宁才人盯着江河,说道:“对,就是你,过来!”   江河只好过去,恭敬地给老皇帝的几个美人行礼,低垂着眉眼。   饶是厚重刘海遮盖那双灿如星子的双眼,刘海下的五官仍是足够精致好看到抓人眼球,若是掀开那厚重的刘海,又是何等的绝色。   宁才人几个盯着江河,心里先是酸得仿佛吃了一大碗加了半瓶醋的酸辣粉,然后又忍不住有些怜惜。   虽然她们也不知道自己干嘛要去怜惜个素不相识的小太监。   可能是这小太监长得这般模样,容易引起女性心里的怜惜之间。   宁才人问道:“你叫什么?”   “奴婢小河子。”   在皇宫里,太监没了那根后就自动变奴婢,生理上是被皇帝当成女的——伺候他的女人。   每每想到此,江河心里一阵恶寒,伺候男人是不可能伺候的,谁敢让他伺候他就敢让男人也变成他的姐妹!   宁才人神色变幻不定,嘴里吩咐道:“惜月,这位小公公辛苦了,你帮他擦擦汗。”   只稍她一个眼色,叫惜月的宫女就知道该怎么做,她笑吟吟地掏出帕子为江河擦汗。   这下子,宛若吃了半瓶醋的换成在场的公公们了,宫女姐姐温柔又清秀可人,居然这么贴心的给小河子擦汗,明明他们流的汗更多啊。   惜月的手状似无意擦过江河的胸口,对宁才人几不可察地摇头。   宁才人暗暗松了口气,悲天悯人的心肠又同情起江河。   这般的相貌,如果是个女子,必定能宠冠六宫,偏生是个男人,还是个去了势的太监。   相比之下,她的怀才不遇、花容月貌空对月,得不到皇上的独宠倒没那么可悲可叹了。   **   最近因江河在御花园伺候,后宫的女人终于注意到,宫里还有如此美貌的小太监。   很多娘娘来御花园时,都忍不住叫他到跟前伺候。   这些娘娘不管是什么性情的,就算是怒气冲冲而来,最后都会对江河莫名温柔怜惜,令其他的太监十分羡慕。   宁才人虽然注意到江河,不过她的心思更多的放在夏公公身上。   过了几日,发现皇帝并没有翻她们的牌子后,宁才人心里微微有些恼怒。   夏多福公公不愧是个没根的太监,根本不懂什么是怜香惜玉!   宁才人心里暗暗咒骂,她这般才华绝世的才女,夏公公难道不该主动向皇帝引荐自己么?   同样郁闷的还有其他几个怀才不遇的才女。   大概人不幸福就见不得别人幸福,或者说,看到别人的悲惨际遇,反而能安慰自己其实过得很幸福。   这段时间,宁才人几个有事无事就将江河叫到她们宫伺候,将他支使得团团转。   不仅能养养眼,还能比较一下自己的幸福生活,感觉日子都没那么难捱了呢。   江河不禁叹气。   这活儿多也就算了,问题是十分琐碎,这些低份位的美人们仿佛从支使他中得到快乐,越来越不客气。   她们的怜惜虽然有,还没到违背自己意愿的时候,更多的还是自己高兴再说,唯有心情愉快了,才能对不相干的人分得出几分怜惜。   江河于她们而言,便是个不相干的人。   这“人人爱上太监”的光环确实麻烦,能将人的喜爱转成一种偏执欲。   系统小心翼翼地提醒他:“宿主,你的年纪越大,这光环就越可怕,你那‘泯然众人术’很快就不管用了。”   它觉得宿主就是抠门,只要他舍得一半积分,这光环其实是可以除去的。   江河抱着花盆送到宁才人殿里,今天已经是第五次送花过来了,宁才人诗书方面的才华不怎么样,折腾人的才华倒是挺厉害。   他将花盆放好,说道:“我这不叫抠,这叫精打细算。”   积分要是少点他当然买了,可用一半积分,等同于活儿白干了一半,想都别想!   御花司的公公们对江河先是羡慕,尔后变成同情。   他们觉得小河子挺倒霉的,果然是他那张脸的缘故吧?生得比娘娘们还美,令娘娘们注意到他,因嫉妒折腾他一点都不奇怪。 第19章 19. 太监19 《厚黑学》走起。   松公公自从升职后,仍是不时回来看望昔日同一个屋子的太监。   可能是被他的干爹火公公调到御膳房后,住的是两人间,吃得好、睡得好,所以人又长高了大一截。   众人都很羡慕这个年纪还能继续长高的松公公。   大概也是御膳房的活儿比御花司轻松,而且还有很多好吃的,吃饱绝对没问题,看在御膳房干活的宫人一个个脸色红润,胖子偏多就知道他们伙食有多好。   只有江河知道,松公公依然不死心。   不仅是因为光环的影响,也加上他在江河这里吃过不少暗亏,心里恼恨上,总想找回场子。   一个比自己低贱的小太监,就不信拿捏不住他。   明明已经吃了这么多亏,仍是不信邪地撞上来,只能说松公公的命也是挺硬的。   四皇子也时不时会冒出来找存在感,来个英雄救美。   他是个爱玩情趣的,就算被个小太监一再拒绝也不恼,甚至并未觉得没规矩,美人嘛,若是没点脾气,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一样好上手,那就没什么魅力了。   越是难得就越珍贵,他的兴趣也能持续更久。   江河对此很无语,别以为这世界上只有自己一个聪明人,当旁人都是蠢的。   这种先给他找麻烦、再跳出来英雄救美的傻逼事,也只有这些皇子玩得出来,还沾沾自喜,自认为魅力大。   没一包药洒过去,还是因为他暂时不想离开皇宫。   这日,江河在温室忙碌。   他正为一盆有些蔫的兰花浇水,用自己刻了量度的杯子一滴滴浇在娇贵的兰花根上,这些水是他特意弄的营养液,能让兰花重新焕发生机。   松公公走进来,目光阴沉地盯着他,阴阳怪气地开口。   “小河子,听说你这些天的活儿都很重,没能准时回去歇息。”属于太监特有的尖利声音刺耳之极,“要不要我来帮你?”   “不必!”江河头也不抬地拒绝,心里琢磨着得弄点杀虫剂,春天花多虫子也多。   浇完花时,他转头,就见松公公站在那里,又被他气得脸色阴沉,他心里毫无波动,觉得很是无所谓。   他在心里计算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既然锋芒藏不住,那就漏点出来。   届时他有更多的时间,也方便照顾江芸儿母子俩。   松公公狠狠地攥着手,忍住那股气。   “小河子。”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我让我干爹将你调到御膳房,你觉得怎么样?御膳房怎么样也比御花园这边的活儿好,不是吗?”   这些日子,他暗中观察过,江河虽然入了后宫的娘娘们的眼,可那些娘娘只将他当个玩意儿,呼来喝去,干的活反而更多,想必他被折腾够了,应该会恨不得换个轻省些的活儿。   等将小河子调过去,届时怎么样,还不是他说了算?   松公公在心里阴狠地想。   江河终于抬头看松公公,这种纯粹的恶意,他一包药就能解决,再不济晚上装麻袋、腿上栓上石头往湖里一扔,或者哪个废井一抛。   反正只要不牵涉到江芸儿母子俩,他就不惧什么。   他连敷衍都懒,“不用,反正你干爹也没那本事调走我。”   松公公再次梗着一口气离开。   走出温室时,在门口遇到杨公公,他心里冷冷地笑了下,虚伪地和杨公公招呼一声。   杨公公面上带笑,心里也啐了一声。   虽然松公公被调到御膳房做事,但现在他还只是个烧火的,比自己还差了点,他并不怕松公公。   江河抬头看到这一幕,眼底闪过一丝光亮。   杨公公是大通铺的监舍,相当于他们寝室的室长,手下管着十个小太监,江河一直觉得他奇怪。   这松公公还算得上有能力,相比起那些娘里娘气的太监,他生得甚为英武,在宫里的时间也不短了,居然没有升上去,还同他们挤四人间的房子。   江河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   只要别人不来算计他,他也懒得理会太多,还是想想今晚和七姐、明知吃些什么。   一个秋天跟冬天过去,江芸儿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小明知的身体本就没什么,除了吃不饱、造成肠胃有点小毛病,很快就被营养可口的药膳补得小脸红扑扑的,都长出了奶膘。   江河最近考虑给他泡药澡,教他习武。   当皇帝也要当个文武双全的皇帝,至少腿脚要灵活、逃命要快,皇帝这职业容易引来明杀暗杀和毒杀,总之全方面进攻,全方面防御一定得学会。   **   今天下值的时间比较早。   江河避开巡逻的侍卫,利落地翻墙进小冷宫。   屋子里的李明知看到他的身影,颠着两条小短腿跑出来,“舅舅,你来啦!”   小孩儿高兴地围着江河转圈圈,一边说:“舅舅,我想听故事。”   “以后叫我小河子公公。”江河不重不轻地拍着男孩儿的脑袋,“若是被外人听到,麻烦就大了。”   小孩儿撅起嘴,“这里又没外人。”   他就喜欢叫舅舅,让他觉得他们是最亲近的亲人。   江河看他小脸红扑扑的,脸上终于有了些五岁小孩子该有的天真活泼。   不过这也只是在他们面前,若是遇到外人,依然是个竖起全身尖刺的小疯狗。   现在有了他撑腰,小疯狗变成小狗崽,实在可爱得紧。   屋子前,江芸儿招呼他们过来喝桂花绿豆糖水。   “我见九郎上次送过来的东西中有绿豆和桂花蜜,我用它们熬了一锅糖水,你们尝尝味道如何。”   小明知拉着江河过去,嘴甜地说:“娘做的肯定好喝~”   江芸儿被他逗笑,脸上露出舒心的神色。   养了许久,她脸上总算养出一些肉,不再像第一次见面时那般宛若皮包骨的骷髅,但她的脸色仍是蜡黄,五官轮廓虽然不错,但跟宫里的那些各有千秋的美人比,仍是差了一大截。   还是得继续养养。   明知坐在破烂的凳子上,美滋滋地喝着糖水,小脚晃啊晃。   糖水真好喝,甜滋滋的~~   从出生到现在,还没有尝过什么是甜的小孩儿心里有种幸福感。   自从和舅舅相认后,他们的生活变好了,娘也不用每天辛苦种菜、做绣活养他,他也不必每天花很多时间将小铁棍磨成绣花针。   小明知晃着脑袋。   前阵子,小冷宫边上的湖又有宫女掉进去,尸体浮上来时,半边身体都被鱼啃光。   小明知当时看到这一幕,吓得浑身僵直,还是系统猫用尾巴捂住他的眼睛将他拖走,可那一幕仍是深深地留在小孩儿的脑海里,让他第一次意识到死亡有多残酷可怕。   他无比地庆幸,幸好舅舅及时找到他和娘亲,他们没有饿到去吃那湖里的鱼。   他现在已经不想吃鱼,反正有舅舅在,舅舅会给他们带来很多肉,有肉吃,还吃什么鱼?   鱼那么多刺,还会卡喉咙。   小明知不想承认自己胆小,被湖里的那些正在吃尸体的鱼吓到,反正红烧肉就是最好吃的,比鱼好吃一百倍!   后来江河过来时,明知还是忍不住告诉他这事,问他:“舅舅,那个宫女姐姐是溺水了吗?”   江河摇头,“不是溺水,是死后被人抛尸在那里。”   他并没有因为小孩子年纪小就美化这些事,直白地告诉他,让他知道这座皇宫有多可怕。   后来,江河将湖里的尸体捞上来,在附近的树底下挖了个坑埋了。   明知拉着娘亲的手站在不远处,稚嫩的脸蛋露出茫然的神色,又有几分说不清的难过,心里的那份恐惧倒是慢慢地消失。   江芸儿的脸色不大好看,她轻轻地叹气:“明知,你知道吗?这皇宫是吃人的地方,想要在这里好好地活着,不生十个八个心眼都不行。”   姐弟俩针对明知的教育都是一样,他们并不想养出一个天真不知世的孩子。   在江芸儿眼里,虚岁为七岁的儿子已经不是小孩子,该面对来自外界的风雨。   小明知听得很是害怕,原来不止鱼吃人,宫里还有吃人的东西?   难不成是皇帝养在御兽房的野兽吃人?   听了儿子的话,江芸儿的表情微微一滞。   回去后,她便拿出一本江河特地写的书,决定用它来教儿子。   明知已经认识很多字,《论语》上的字大部分都认完,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他有些疑惑,“《厚黑学》?娘,这是什么书?名字怎地如此古怪?” 第20章 20. 太监20 你丑到我了。   “娘,这书的名字怎地如此古怪?”   听到儿子的话,江芸儿沉默了下,若无其事地说:“因为这是一本会让人变得奸诈……聪明的书。”   九郎说,这书的精髓若是能掌握一半,如同泡出百年普洱,说话都带着绿茶的清香。   江芸儿素来觉得自己不算愚笨,直到看过这本书后,发现原来自己的大脑其实一直没发育好。   她回忆自己当初那段短暂得如同流星般的宠妃生涯,还有那些和她说话的“姐妹们”,终于反应过来,原来她们当时话里是这个意思。   想当初,自己竟然全部曲解了。   江芸儿心里惆怅。   当初她能在宫里活得滋润,一半原因是狗皇帝还稀罕她,护着她,另一半原因是她的战斗力太弱,那些“姐妹们”不屑出手吧。   小明知完全不知道他娘心里的惆怅,高兴地将书接过来。   他很喜欢读书,以前买不起书,娘花了很多银子才弄到笔墨和纸,亲自默出《论语》教他。   小孩儿仍记得,他娘当时一边默写《论语》,一边念叨。   “早知道当初就不要和《女戒》死磕,搞得我居然只有《女戒》倒背如流?‘学而不思则罔’的下一句是什么来着?默书时方悔当时懒,我要是四书五经全都背下来,现在哪需要愁不会教孩子?”   明知当年学的是缺斤少两的《论语》,若不是后来舅舅送来完整版的《论语》,他都不知道原来娘亲竟然默漏了那么多。   还有错的句子,竟然有很多话其实都不是孔夫子说的,是他娘自个瞎编的。   这方面而言,他娘其实也是个人才吧。   对此江芸儿振振有词:“哎哟,这不是当初抄《女戒》的后遗症嘛!抄多了,不知不觉抄什么书都混进几句《女戒》。”   她觉得有道理又没毒的语句,不知不觉间会混进几句。   想当初她写《驳女戒》时,都是基于事实,《女戒》里有道理的她会宏扬,没道理的才会反驳。   小明知郑重地拿起《厚黑学》,发誓他也要将这本书背下来。   他从他娘给的残缺版《论语》中学到,书一定要背得滚瓜烂熟,这样哪一天没有书了,也不必担心默不出来。   “娘,我们到地窖学习。”爱读书的小孩儿迫不及待地说。   小冷宫的环境从明面来看,还是很差,但地窖里温暖舒服得像天堂,冬天十分暖和,他和娘能一觉睡到大天亮,不像以前经常在半夜时被冻醒。   地窖里吃的用的应有尽有,晚上可以点很亮的蜡烛看书,灯光再亮也不必担心引起外面的注意。   现在天气开始变热,地窖反而变得凉快起来,也不知舅舅怎么设计的,不管在地窖里待多久,都不会觉得憋闷。   母子俩来到地窖,明知很自觉地坐到书桌前。   他的背脊挺得笔直,面前摆着上好的笔墨纸砚,贴心地说:“娘,你去锻炼身体罢,我自己看书!您放心,如果遇到不懂的,我会记下来问舅舅。”   自从发现舅舅什么都懂后,明知在学习上遇到问题就没怎么问母亲,大概是残缺版的《论语》让他潜意识中对母亲自吹自擂的博学打了折扣。   江芸儿哪里不知道儿子在想什么,有些羞恼地哼了一声。   没问题问她更好,当初她就不喜欢读书,偏偏生了个爱读书好奇心又重的孩子,从孩子会说话开始,她就经常被问到语塞。   见儿子这里不需要她操心,江芸儿来到隔壁,这里是用一道木门隔开的房子。   她在铺着垫子的地上开始扭腰掰腿,九郞说这叫瑜伽,长期练身材会变好,尤其女人生了孩子后身材会变形,按时练这个,不管多胖都能瘦下来。   她倒是不介意胖不胖,少女时代胖成球的她一直管不住嘴巴,饿了好几年后的她更管不住,只是眼看体重一路上升她还是有些急。   听说女人若是太胖,生孩子会很危险,她要为江家延续血脉,肯定要先保重好自己的身体。   隔壁房间,小明知认真地看书,越看双眼越亮。   他惊叹地道:“这本书里的语言都好简单哦,明知竟然全部看能懂了呢。”   小孩儿很高兴,看《史记》时,他有好多都看不懂,但舅舅给的这本《厚黑学》,不仅语言简单,像对话一样,还没有生僻字,通俗易懂不说,很多例子也非常有趣。   “这本书太好懂了,读后感一定很好写。”   明知自言自语,爱惜地轻轻摩挲着上面的字迹,这一定是舅舅特地为他写的书吧?   母子俩都以为,这是江河为了照顾小孩儿的现在的学识水平,并弥补他因为隐居,几乎为零的人际交往导致的人情世故和常识的缺失。   江河得知后:“……”你们想多了。   小明知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舅舅对他真是太好啦,他一定会努力学习,以后当个好皇帝给舅舅养老的。   将书放在旁边的书架上,小孩儿还细心的检查书角,生怕书角被折起来。   “明知,你注意挑灯芯,光线太暗对眼睛不好。”   江芸儿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明知应了一声,将一个防虫的香囊放收架上。   长年看不到希望的生活让他无比珍惜书籍,恨不得有时间就看书,地下暗道的蜡烛就是他舅舅怕他看坏眼睛为他特制的。   明亮不伤眼,还有淡淡的香气,感觉读书的时候,脑子都清醒很多。   有一次,他和舅舅说起往事,说蜡烛太贵,他想学古人来个萤火虫囊看书,舅舅知道后很心疼,特意为他做了一些放有中药、燃起来只有香气没有刺鼻气味的蜡烛。   后来更是直接送来一箱,也不知道何时能用完。   晚饭的时候,三人坐在桌前吃饭。   “九郞,是不是有人为难你?”江芸儿忧心地问,“你最近一天比一天来得晚。”   自从和九郎相认后,不管多晚,他们都要坐在一起吃顿饭,陪伴彼此。   不管是小明知,还是江芸儿,都非常珍惜与江河一起吃饭的时间。   江河喝口茶,看了一眼支起小耳朵偷听的小孩儿。   他轻描淡写地道:“是有几个不长眼的。”   他虽没有仔细说,但江芸儿也是经历过后宫的,怎么不知道后宫某些杀人不见血的手段。   她越发的担心,欲言又止。   江河打断她要说的话,直接道:“别担心,我能处理!”想了想,他补充道,“很快就能解决的。”   他完全没将后宫那些手段放在眼里。   不管是老皇帝,还是皇子、后宫娘娘和宫女太监,在他眼里,都是不相干的人,压根儿伤不到他,会留在皇宫,完全是为了这对母子俩。   吃过晚饭后,江河将自己带来的东西取出来,是一个小瓷瓶。   “明知,你去读书,别分心。”他先叮嘱小孩儿,转头对江芸儿道,“七姐,这是敷脸用的珍珠霜,你以后早晚都要用,保证三个月后,你的脸蛋变得又白又嫩!”   江芸儿很迟疑,“珍珠霜很贵吧?我听说一小瓶就要上百两银子。”   她在吃方面特别舍得,在穿方面向来便不怎么在意,听到这个价格不禁很心疼,这能买多少几只烤鸭啊?   想到烤鸭,江芸儿暗暗吞咽口唾沫。   不知九郎从哪儿找来一个超级会做烤鸭的小太监当徒弟,那烤鸭真是美味得紧,吃过烤鸭后,江芸儿居然觉得鱼和肉都不香了。   江河看着她,面上的神色十分诚恳:“七姐,你还是用吧,因为你丑到我了。”   他十分怀疑老皇帝的眼光,难不成他只挑幼瘦,不挑脸?就算他这七姐瘦下来确实是个小美人儿,可当年脸都还没长开呢,就是个小姑娘……   不行,真是越想越气,狗皇帝果然是个人渣,连小姑娘都不放过。   江芸儿气得跳起来捶他,“我是生病才变丑的,我之前可美了,冠盖后宫!”   狗皇帝早就看惯后宫美色,她若是长得一般,当年能迷得住他? 第21章 21. 太监21 江家是清白的。   江河任她追着锤打几下,然后上上下下地打量她,狐疑地问:“难不成你那届的秀女特别丑?”   所以才衬得她特别地美。   他懂的,矮个子拔高个嘛。   江芸儿差点被他气得个仰倒,憋得不行。   她气呼呼地回房,直奔洗脸盆,洗净脸后,恶狠狠地将珍珠霜往脸上抹,已然忘记它是一百两银子才有这么一小瓶。   她边抹边愤愤地骂:谁丑了?她发誓将来要让九郞将这话吞回去!   江河跟过来,见她这豪爽的行事风格,不禁有些心疼。   “七姐,你这是刷墙呢?这玩意儿可贵了,你省着点用啊。”   这一小瓶的珍珠霜真的不便宜,是他用很多珍贵药材配置而成的,有的药材不好找也绝对买不到,像珍珠霜最主要的成份,还是他从系统商城买的千年蚌精所产的珍珠,贵得坑人,花去他一大笔的积分。   得知宿主的想法,系统不禁呵呵一声。   其实就是抠嘛,对宿主庞大的财富而言,那珍珠就是九牛一毛。   说起这事,系统就羡慕卖珍珠的蚌精的系统,听说那系统从来不差钱呢,若是缺钱了,作为宿主的蚌精就地化成原形,壳一张,便有大把大把的珍珠吐到盆里,每次放到商城,都被卖到断货。   那些女宿主对自己的脸非常看重,她们丝毫不在意昂贵的积分,只想将自己的脸保养得水嫩光滑,宛若十六岁的少女。   蹲在一旁的系统猫有些嫌弃地看了眼身为人族、不会吐珍珠的宿主。   人家的宿主非常宠统子,想要什么都给买,而它家的宿主只会支使它干活,工资还那么低,不愧是习惯在任务中做资本家的人!   **   江芸儿动作一僵,赶紧将多余的液体小心翼翼地倒回瓶子里。   她仔细擦完脸,将藏起来的金子塞给他,“没钱就和我说,金子你拿着,反正我和明知在冷宫也没处花。”   江河将金子塞回去,“这点钱你自个收着罢,说不定哪天有用得着的时候。”   说完便起身,捞起地上的木桶,去菜地那边给地里的菜浇水。   江芸儿跟过去帮忙,其实很心疼弟弟。   九郎最近经常被刁难,肯定累得狠,她不能干看着什么都不做,这些年习惯忙忙碌碌的日子,手里没点事做,还真不习惯。   姐弟俩边干活边聊起来。   聊的除了江河在后宫的差事外,也有针对明知的教育,以及日后的安排。   “九郞,你是想……”江芸儿看了眼屋内的小孩,凑近他低声问,“你真的打算让明知出现在皇帝面前吗?你要知道,明知的那些兄弟一个两个都不是省心的。”   江河朝她安抚地笑了笑,“现在说这些还早,我还没将明知训练出来呢。”   他看着月光下的菜地,格外满意,看来他种地的工夫没落下,种出来的青菜都这么水嫩可口,嗯,明天是吃水腌菜的好日子。   江芸儿也跟着他的目光看这去。   这片菜地以前是他们母子俩伺候的,伺候得也很精细,但不知为何,就是没九郞伺弄得好。怪不得九郎能在御花司干活呢,之前九郞说他在御花司过得挺滋润的,她现在总算信了。   听他说起水腌菜,江芸儿习惯性地吞咽了口口水。   “水腌菜也挺好吃的。”她很有经验地说,“炒五花肉应该不错。”   “腌酸菜也可以。”江河的手一扬,一大瓢水精准的洒在蔬菜的根部,“长得太多了,不吃就老了。”   江芸儿正要点头,突然发现不对。   “九郞,你别转换话题。”她赶紧将跑偏的话题转过来,“明知这么小,如果被人发现他有江家的血脉……”   江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果然他不该这么早和江芸儿说自己的计划。   他不疾不徐地和她分析其中厉害:“七姐,害怕是没用的,咱们要为明知着想,你真以为在冷宫就安全无虞?现在老皇帝的身体还好,底下那些皇子就忍不住兴风作浪,你能保证他们一辈子不会发现明知吗?”   或许早就发现,只是明知现在太过弱小,连当一枚棋子都没资格。   江芸儿勉强地道:“明知在冷宫出生,对他们造不成威胁……”   她说着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不禁有些无力。   江芸儿知道江家与老皇帝隔着血海深仇,她也不介意为江家的复仇拼上自己的命。可明知还那么小,虚岁只有八岁,她实在舍不得。   “七姐,明知迟早会长大的,即使他不是威胁也是颗好棋子。”   江河意味深长,在原文里,江芸儿早早逝世,作为十五皇子的李明知被七皇子弄死陷害二皇子,给二皇子弄个杀害手足的罪名。   可怜原主一生都不知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姐姐、外甥擦肩而过,半生飘零,心无依处。   **   春天的夜晚仿佛空气中都带着花儿特有的香气。   坐在灯下的孩子认真的看书,一只胖乎乎的猫趴在旁边的小竹席,每当灯光稍暗下来,它就喵喵两声。   这时小孩儿会放下书,拿起小铁棍挑灯芯。   他的小铁棍子虽然没有磨成鱼钩,最后还是找到归宿:每天晚上勤勤恳恳地挑灯芯。   挑完灯芯,明知不禁看了一眼外面,嘀咕道:“娘和舅舅到底在讨论什么?”   大人总是这样,什么都喜欢瞒着小孩子。   他倒是想跑过去偷听,但有一只肥猫趴在旁边盯着,每次他偷溜就会将他拖回来,还会打小报告。   明知没办法,只好当个乖孩子。   果然,这时三花猫又伸出爪子轻轻拍了他一下:别分心,继续念书。   明知回过神,再次将心思放回书上。   **   江芸儿无意识地拔起菜地边的杂草,陷入沉思。   朗朗的读书声传来,小孩子还带着奶味的声音,于她而言,比丝竹之声更悦耳。   江芸儿看着月光下破败的冷宫,她一直觉得这里太冷清,特别是寂静无声的夜晚,每每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她都觉得害怕。   可是现在有儿子的读书声,猫儿的叫声,还有灯芯偶尔细微的“哔卜”声……   隐秘的地窖不仅舒服,还给她浓浓的安全感,不会像以前,她总在半夜时,被老鼠弄出来的唏嗦声吵醒,害怕地搂住孩子,整夜都不敢睡。   老鼠那么多又那么肥,她听说过民间有小孩被老鼠啃掉半边脸的故事。   孩子是她的全部,若是明知出了事,她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下来。   江芸儿想起少女时期在江家的生活。   她是二房最小的姑娘,母亲和大伯母都很忙,她和九郞大部分时间都待在祖母身边,由祖母教养长大。   祖母慈爱温柔,总是含笑看他们打闹,他们在祖母身边无忧无虑地长大,安定而满足。   有睿智明礼的长辈,江家内宅和睦,爷们也上进有出息。   如果没有意外,当她及笄后,祖母和母亲会为她挑个和善的人家,可能她会相夫教子,一世安宁……   当年她恢复记忆时,是想和祖母相认的。   可她们还来不及相认,祖母就死了,菜市口滚落的人头中有祖母的。   听说已经七十岁的祖母到死都高仰着她的脑袋,厉声对喧哗的百姓大喊:“上天为证!江家是清白的!” 第22章 22. 太监22 罪魁祸首是狗皇帝!   每当想起祖母临终前的话,江芸儿恨得心肝脾肺都在煎熬着。   她的身体仿佛被尖锐的石头一点点磨成血糊,时时刻刻都在淌着模糊的鲜血。   可她连哭都不敢,生怕被人发现。   当年她故意被打入冷宫,除了怕身世被人发现,最大的原因是她不能对着皇帝的脸不露丝毫怨恨。   “九郞,我明白你的意思。”江芸儿抹了把脸,冰冷的声音从唇齿间挤出,“不过出宫的事就算了,你们别想撇开我,我会努力养好我的身子和脸,届时我会找个适当的时机勾引皇上……”   江河不禁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感情自己说了这么多,她就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他无语地道:“七姐,我说过了,你到底对你的容貌是不是有什么误解?譬如你觉得自己貌若天仙?或者说,你对狗皇帝的喜好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江芸儿再次涨红脸,怒目而视:“我当年也得过宠的!狗皇帝的喜好也研究过!”   狗皇帝虽然长得不算丑,加上养尊处优,还是能看一看的。可他的年纪比她爹还大,心里就膈应得厉害,再加与江家的血海深仇,她恨不得啖他的血肉,更何况是委身于他。   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去勾引狗皇帝,他怎么能这般藐视她的决心呢?   江河暗忖,不,我不藐视你的决心,我藐视你的智商!   他丢下手中的水瓢,干脆地说:“七姐,我的意思是,你给我乖乖出宫!等我弄死狗皇帝,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给他戴绿帽了!在这之前,还是先偷偷地给他带绿帽吧。”   江家的家风好,后宅没什么勾心斗角,导致江家的孩子也养得十分单纯。   就他七姐这单纯直爽的性格,还想跟狗皇帝周旋?每当提及狗皇帝时,她脸上就忍耐不住的怨恨之色,怎么可能瞒得过老而成贼的狗皇帝?   江河不客气地道:“还有,你即使容貌恢复,美如天仙,也得不到皇帝的宠爱。”   这都是什么招子啊?当别人瞎的么?   江芸儿不禁昂首挺胸,“九郎,你什么都不懂!男女之间的事,还是让有经验的来吧!”   比如说她,孩子都生了,她的经验可丰富了。   江河表示他不鄙视她的经验,但他鄙视她的智商。   他叹了口气,“七姐,难道你没发现么?那狗皇帝只喜欢白、幼、瘦,长得过于成熟的,或者是生过孩子母性十足的,还有比较丰满的……狗皇帝通通不喜欢!”   狗皇帝就是这么的变态!   由于情绪激动,两人的声音不禁变大。   屋子里,耳朵很尖的小孩子儿不知不觉停下读书声。   听到母亲和舅舅的争论,他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知道另一个给予他生命的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怎么从舅舅嘴里听起来,越发觉得就是个禽兽呢?   系统猫不满地朝屋外喵了几声,这两不靠谱的大人就不能小声点吗?这话题是小孩子能听的?   它拍了拍小孩儿,让他别分心,也别想那么多。   你现在能做的只有读书,至于渣爹,没必要为他难过!你在这世上所有的亲人都在这小冷宫里,旁人不值得你花半分的心思!   小孩儿咬着唇,低声对系统猫说:“猫猫,我长大后,一定不要成为父皇这样的人!”   他不仅不是好父亲,也不是好男人!   系统猫欣慰地拍拍他,觉得宿主养出来的孩子,不会差到哪里去,若他将来真的变坏,宿主会掰正过来,若是掰不正,会直接出手。   两个大人被系统猫提醒,声音不觉弱下来。   江芸儿紧张地看了一眼屋子那边,压低了声音,“可是有子的妃子,皇上还是会定期翻牌子的。”   虽然九郎的嘴很毒,可她也不能怀疑自己是笨蛋,她绞尽脑汁地反驳他的话。   “那是为了后宫平衡。”江河叹气,就江芸儿这智商,当初她究竟怎么从后宫活下来的?他继续道:“没背景的,娘家不给力的,狗皇帝都懒得伺候。”   “伺候”这两个字他刚说出口,江芸儿差点笑出声。   不喜欢还得营业,那还真成了皇帝伺候妃子,听起来一点也不威风,原来皇帝也就那样。   “你没发现么?宫里争宠爱美的都是年纪小的美人,生了孩子的妃子一个比一个端庄。”   因为争宠也无用,皇帝不喜欢成熟的女人,与其为公用黄瓜争个你死我活,不如为儿子争个光明未来。   江河不留情地说。   江芸儿听得怪不是滋味的,怪不得她每次都听说哪个才人争抢胭脂、哪个美人炫耀身上的衣裳,可从来没听说过哪个有孩子的妃子炫耀胭脂水粉,头面衣裳。   她还以为高份位的妃嫔段位高,不屑争这些小玩意呢。   狗皇帝好美色,宫里的女人多且杂,从民间挑来的女人基本没读过什么书,眼皮子浅的多得是,可是,那些高份位嫔妃也不乏出身低的,她们怎么可能拒绝得了华丽的衣裳头面?   难道她真的不够聪明?江芸儿不禁也怀疑起来。   江河心里怜爱蠢姐姐一秒。   其实也不是蠢,是养得过于单纯,加上江家的教养,江家的女孩有大将之风,却很难去跟人宫斗宅斗。   他还是抽个时间教御膳房的小徒弟做天麻猪脑吧,学费就让他拿自己做的食物相抵,以形补形,希望七姐能聪明点。   还有明知,果然只能倚靠他这个舅舅,他怕江芸儿会教出个傻白甜。   浇完菜地,天色已经很晚。   江河准备离开,他朝屋子里的小孩儿道:“明知,舅舅先走了。”   小明知站起来送舅舅,然后听到让母子俩怀疑人生的话。   “今天统统这个陪读做得很好,日后就让它给你当老师吧,有什么不懂的就问它。”   明知:“……”   江芸儿:“……”   问一只猫?一只猫当他的夫子?   系统猫正想抗议狗宿主给它安排额外的活儿,转头看到小孩儿的神色,瞬间忘记控诉宿主。   它不高兴地跳起身,用软绵绵的梅花爪拍了小孩一记。   你是什么意思?这是怀疑它是文盲不成?   它可是人工AI中最有文化的!也是最见识多广的!   它看过的世界比这小孩和他娘加起来的年纪还要多几十倍,它会教不好一个孩子?   **   转眼进入六月,天气就热得让人头晕脑胀。   宫里的那些主子们还好,伺候的宫人们挤在小小的空间里,简直就是度日如年。   酸梅汤绿豆水冰块之类的没宫人的份,直到中暑的人太多,皇后只好下令,晌午最热的时候,让那些伺候的宫人无事可以休息一个时辰。   皇后此举自然不是体恤宫人,而是为了收买人心。   江河回到寝室时,本能的屏住呼吸。   夏天实在太热,四人间的人还是多了点儿,太监的泌尿系统又有问题,那股味道比冬天的脚臭味还要销魂。   系统每次见他忍耐的样子,就会笑问他要不要再往上爬一爬,最好有个单人间。   江河淡定地道:“不急,我自有打算。”   每次他都这么说,说多了,系统已经懒得理会。   夏日的午时,隔壁房的几个公公光着白斩鸡般的膀子聊天,大葵扇子摇得飞起。   “真羡慕那些有单独房间的人。”   “对了,先前不是说杨公公被贵人赏识,能住上独立房间吗?”   “好像没了,你们难道没见到杨公公最近的脸色特难看吗?千万别凑过去。”   江河靠在床上,眉头拧得死紧,房间里又臭又热,他决定还是出去找个树荫清净。   正当他要起身时,同室的一个公公惊讶地道:“小河子,这大热天的,你竟然都不出汗?”   其他公公也羡慕地看着他,觉得小河子干净得不像太监,身上甚至没有什么异味。   怨不得那些娘娘都爱叫他去伺候。   江河道:“那是因为我勤洗澡!你们也可以的,一桶井水倒头一浇,清凉又干净。”   众人有些意动,想想又不敢。   他们当奴才的不能轻易生病,不说药难弄,主要是生病的话,不能去主子身边伺候,有些活儿就不能做了。   这宫里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是好不容易攀爬上位的,自己的工作突然被人顶了,哭都无处哭。   “算了,我们还是多买木桶去晒水吧。”   夏天的太阳大,将水放阳光下暴晒,到傍晚就可以洗个舒服的温水澡了,这是时下穷人夏天的洗澡方式,柴禾那么难得,他们可不是那些能享受柴禾烧水的后宫嫔妃。   众人都在聊着,只有杨公公安静地坐在一旁,若有所思地看着江河的背影,然后悄悄离开房间,朝外走去。   江河状似不经意地看了一眼。   他稍稍留心后,也加入这群公公们的闲聊,将得来的信息分析整合,再小的信息也不能忽视,说不定哪天能用上。   果然,当他将好几条不相关的信息整合后,发现上次死在小冷宫湖里那半边身体都被鱼啃掉的宫女的身份。   顺便还分析出凶手,会用这种方法杀人的,只有后宫的女人。   太过上进的宫女,感觉被背叛的主子,这死因虽不同,结果都是千篇一律。   江河歪坐在那里,没什么替天行道的想法,只是想着教育小明知的素材又多了一个。   男人聊骚就聊骚,但要负起责任!   明明有主人在,可还聊骚到人家伺候的宫人身上,罪魁祸首是狗皇帝无疑! 第23章 23. 太监23 升职换寝室。   正在地窖学习的小明知突然打了个喷嚏,他不禁揉了揉鼻子,嘴里嘟嚷着:“肯定又是舅舅叨念我了。”   守在旁边的系统猫伸出梅花爪拍了他一记,示意他认真读书。   中断的读书声再次响起。   坐在一旁做衣服的江芸儿看得直乐,觉得这夫子算是找对了,以前小明知学习也认真,但作为个小孩子,若真没人盯着时,也会偶尔偷会儿懒。   系统猫见小孩儿认真读书的模样,不由满意地点头,觉得宿主说得对,一个优秀的系统就是要胜任教师的工作。   它对小孩儿还是满意的,聪明又上进,当它的首席弟子够格。   突然,系统叫起来:“喵喵喵!”   正在背书的小孩儿声音一顿,“我背错啦?错在哪里?”   猫先生拍着书页,梅花爪子按住正确的读法。   “哦哦,原来是这里。”看清楚的小孩儿不好意思的抓抓头,“这个是多音字,我看错啦!不过猫猫你真厉害呢,还能听出来……”   更厉害的是,它竟然还能用猫猫爪指出来。   系统猫拉长声音“喵”了一声,小孩儿马上改口叫“猫先生”。   见它总算满意,果然只要是先生,就没有不严格的。   小明知在心里嘀咕着,舅舅说他只有晚上才有时间过来,给他找个临时的先生,结果现在这个临时先生变成正式的夫子。   明知心里怀疑,若是猫猫夫子会说话、会写字,说不定舅舅晚上都用不着给他答疑。   江芸儿看到儿子和三花猫读书的互动后,一直嘀咕:“果然是小神仙吧?就是不知哪个神仙是猫化形的,可能是我孤陋寡闻,我只听过哮天犬。”   听到这话的江河面不改色地胡扯:“有狗就有猫,可不许歧视!”   见系统猫看过来,江芸儿只能尴尬地对它笑,她是真的没歧视,也不敢啊!   不过弟弟有猫神在身边实在太好了!   江芸儿只觉得一颗心踏实无比,连心里徘徊不去的隐忧都少了几分,神仙能帮九郎,证明九郎做的事肯定是对的!   有上天保佑,九郎肯定能安安全全!   **   小河子·江河终于升职了。   “小河子,苟富贵不相忘啊!”   同寝室的公公们羡慕又嫉妒,他们怎么没这个运气呢?小河子养的一盆兰花竟然被如今后宫里最得宠的婉嫔看上,还特意吩咐他继续栽培兰花,日后肯定前途无量。   有人酸溜溜地说:“小河子确实很能干,若是换了咱们,可就不行。”   先前江河被好些低份位的娘娘看上,他们不是不嫉妒,只是看到小河子被那些娘娘支使得团团转,仍是能游刃有余地做好所有的活儿,他们都佩服无比。   实在太能干,换成他们早就累趴。   “其实杨公公也令人羡慕。”一个年长些的公公不无嫉妒地说,“他居然也被贵人看上,以后和咱们可不是同一个等级的人了。”   “说什么呢?杨公公本来就能干,他能被贵人看中,一点都不奇怪。”   一个爱干净的太监羡慕地说:“我只是羡慕他们的新房间!不用睡大通铺真好。”   大通铺十人一间,晚上磨牙的、打呼噜的、说梦话的,平日还不讲究卫生的、不爱洗澡洗脚的,还有睡姿不佳者……皆有,简直是一言难尽。   虽然他们住的是四人间,不过四人间的人还是多了点。   现在小河子和杨公公分到两人间,中间的帘子一拉,就能当成是单间,可不比四人间好吗?   正好,这次江河升职,杨公公也跟着升职,两人凑巧又被分到一个房间。   按照惯例,他们要搬离原寝室,要请原来寝室的同僚吃饭喝酒。   江河和杨公公爽快地掏了例银,请他们到新房间吃了顿饭,还饮了几杯酒。   杨公公是个会来事的,他看过房间后,托关系找了些板子,将房间隔开,变成两个独立的小单间,虽然窄了点,但两人都很满意。   皇宫里伺候的宫人太多,房间不得不进行改良。   不止是宫人们居住的寝室,就连嫔妃居住的宫殿都是如此,好安排更多的美人住进去。   隔开的房间很小,放下张一米二左右的木床,再添一张书桌、几个箱子,就没什么空间。   纵使如此,仍是比大通铺要好得多。   江河指指点点,“可惜没有书房,洗澡也不方便。”   猫在窗边的系统猫提醒:“宿主,你小心啊,我觉得这个姓杨的不对劲。”   江河拿着抹布擦床,今天请人喝酒,这床先前被几个喝醉的公公躺着睡了会儿,不重新擦洗过,他可不想睡。   他漫不经心地说:“不对劲是正确的,不然我的书房和洗澡间从何而来?”不等系统猫再啰嗦,他转而问,“明知书读得怎样?”   “很不错。”初为人师特别上心的系统猫夸道,“虽说不是过目不忘,但只要读个几遍就能背下来,举一反三,特别聪明。”   系统都遗憾自己买的壳子只是普通的猫,要是猫妖的壳子有说话功能就好了。   这世间有哪个夫子是哑巴的?它特别想开口指导小明知的学习。   江河却觉得系统猫不能说话实在是太好了,在封建社会所学的东西不能超过历史的局限,半步是天才、一步是疯子,这个度系统没办法衡量。   系统猫还想说什么,江河竖起手指示意它噤声:“有人来了,应该是杨公公,你赶紧走。”   猫在窗边的系统猫迈着与圆成球的体型不符的脚步,悄无声息地离开,没有惊动到任何人。   “小河子!”高大的杨公公提着卤猪头肉和一壶酒进来,脸上带着笑,“咱们有缘住到一起,来喝两杯庆祝庆祝。”   仿佛以前的抵牾完全不存在,他并没有故意给江河安排会让人累死的活计一样。   杨公公算是江河名义上的上司。   他故意露出迟疑的神色:“我没喝过酒。”   杨公公爽朗一笑:“谁都有第一次!你都十五了,也到喝酒的年龄。”   不给对方拒绝的机会,他拿出两个酒杯,并不担心江河会拒绝。   小河子会种兰花又如何?婉嫔看重又如何?流水的妃子,铁打的宫人!小河子现在地位不稳,只要自己是小河子上司的一天,他就只能乖乖听话!   江河只好故作无奈地坐下,端起桌上的酒。   桂花酒很甜、很爽口,当他喝第一口时就知道这酒的后劲很足。   两杯酒下肚后,江河面上飞起红晕,一头栽倒在桌子边。   “小河子?小河子?”杨公公推了推他的肩膀,“这点酒就醉了?”   回应他的是细微的打呼声,一看就知道这是个酒醉后会安静睡觉的乖孩子。   杨公公目光深沉地看着趴在桌上的醉鬼半晌,然后将人扶到床上,并为他脱鞋并盖上薄被,最后伸手拂开少年厚厚的刘海,盯着他的脸出神。   这张脸真是长错地方,如果他有这样一张脸……   不不不,有这样的脸是件不幸的事,幸运的是他认识的人中有这样一张脸。 第24章 24. 太监24 宫女阿福。   江河发现,最近四皇子经常出现在宫里,仿佛哪里都能遇到他。   对于一个笔直笔直的直男来说,四皇子的某些行为,实在油腻得让他想买瓶去油污的洗洁剂,将他从头到尾刷一遍。   他宁愿被小姐姐围堵。   偏偏系统还叽叽歪歪的,“宿主,你小心啊,男人一定要守男德!”   江河哪里不知道它又躲在暗处偷看。   系统现在仗着自己是小明知的猫夫子,有恃无恐,若是宿主敢关它小黑屋,见不到它,小明知肯定会闹起来。   系猫笑得喵喵直叫,胆大包天地上传不少纯爱太监文,在江河的识海里荼毒他。   见宿主不为所动,它不禁满意,到论坛去炫耀了一番。   自从主神大会改革后,任务者的很多金手指都被禁用,不被禁用的也是天价,那些任务者只能靠自己做任务,翻车的还真不少。   哪像它的宿主,居然屏蔽了原主的光环,靠自己做任务,没个三两下还真不行。   江河被四皇子骚扰得不耐烦,也没心思和他纠缠,不禁叫了一声。   “系统。”   正在逛论坛的系统吓了一跳,以为宿主发生什么事,赶紧问道:“宿主,怎么了?”   不用江河说什么,系统就发现四皇子又堵住宿主,而且听听他说的是什么混账话?   什么“如果不从了本王,本王让你活不过三天”、“你喊啊,喊破喉咙都没人过来”、“跟过本王的人都知道,本王很温柔的”、“本王就喜欢玩残缺的,残缺的才新鲜”……   看到宿主脸上的表情,系统胆战心惊,四皇子这是作大死啊。   果然,就听到宿主对它说:“算了,药了他吧,反正狗皇帝的儿子多,先前死的十皇子可能寂寞了,他想要个兄弟下去陪他。”   真是神他妈的寂寞!   系统赶紧劝他,这些年都蛰伏下来,现在总不能因一个四皇子就毁掉这么多年的经营。   又让他想想冷宫的江芸儿母子,还要靠他来帮忙铺路呢。   好说歹说,终于将宿主安抚住,系统觉得自己真是不容易,同时也厌烦透四皇子这种双面插头。   别的皇子利用后宫的人脉往上爬,这混账竟然用来睡宫人,不管是宫女还是太监,没少被他沾过。   也亏得老皇帝因为十皇子之死,对这些皇子们怀了几分父爱,否则早就将四皇子弄死。   江河冷静下来,决定送四皇子一个光环。   既然他这么喜欢男女通吃,总让他享受一下被别人通吃的乐趣。   “什、什么光环?”系统的声音有些发颤。   江河意味深长地道:“不是有个‘万菊总受’的光环吗?就它吧!”   被四皇子骚扰太多次,他实在火大,既然不能随便弄死,那就让他生不如死!   系统提醒他,“宿主,商城里的道具很贵的。”   “有钱,任性!”   系统不禁羡慕得嘤嘤嘤,它最爱有钱又大方的,能得到很多分成呢!   正当江河想一包药将想来强的四皇子放倒时,外面响起一道清脆的声音。   “小河子,你在里面吗?你们是谁啊?为何拦着我,淑妃娘娘说要一盆兰花,今晚要同皇上共赏呢……”   宫女的声音里透着骄傲。   宫里只要聪明点的人都能看出来,老皇帝不喜生过孩子的嫔妃,或者年纪大的——所谓的年纪大是指超过二十的女人。   淑妃今年已经二十五,偏偏却是个例外。   原因很简单,淑妃娘娘生着一张稚气的娃娃脸,据说小时候体弱多病,发育不良,导致她的身量娇小可爱得如同十四五岁的幼女。   时机太过不凑巧!   江河的手微微一动,手中的药包滑回袖子里。   四皇子伸出的手同样一收,心里愤怒手下无用、居然没拦住人,却不知是自己幸运地逃过一劫,只能遗憾地松开手。   淑妃算是宫里圣盛不衰的,四皇子暂时得罪不起。   四皇子离开前,不禁又看江河一眼,然后油腻一笑,江河又想给他去去油。   “不行了,太油了,我的眼都要瞎。”系统嚷嚷着叫道,“宿主,光环还要吗?”   江河冷笑道:“当然,买都买了!今晚我就给四皇子送过去。”   四皇子离开后,一个宫女走进来。   看到江河时,她没有说什么。   反倒是江河先打招呼,“这不是平安姐姐么?淑妃娘娘想要什么花?”   平安打量厚刘海、总垂着头、一副恭敬样的小太监,方才四皇子从温室出来,她还疑心四皇子和这么个普通平凡的太监在温室商量什么,不然怎会让人守着?   四皇子生得儒雅,风度翩翩,对宫人和蔼可亲,宫里上下对他的印象都不错,想来让人将她拦在路上,也是为了不破坏赏花的兴致。   平安揣测完后,语气不怎么好地道:“听说婉嫔那盆珍稀的素冠荷鼎是你培养的?”   婉嫔邀请小姐妹去她宫里观赏,可把其他娘娘嫉妒坏了。   婉嫔最近深得皇帝宠爱,其他娘娘不敢和她对上,不过淑妃可不管,她要比素冠荷鼎更珍贵的兰花。   闻言,江河并不惊讶,说道:“是有盆比素冠荷鼎更珍贵的兰花,就是这盆莲瓣兰……”   平安眼睛一亮,打量着那盆兰花。   真漂亮,这个小河子果然有一手伺候花的本事,她正要上前将花盆端走,门外传来声音。   “小河子,我是阿福,来取兰花了,贵妃娘娘和皇上正等着观赏呢。”   和绝大部分宫人低声细语的说话方式不同,这个叫阿福的宫女话时,总是透着活泼和朝气。   平安的脸瞬间沉下来,知道这盆莲瓣莲看来兰花淑妃娘娘别想得到了。   贵妃的家世鼎盛,比淑妃还得宠,皇上每个月翻牌的次数比淑妃还多。   加上贵妃性格开朗,心胸疏阔,因为没生孩子,娘家又对皇帝忠心耿耿,皇帝一直很给她面子,甚至超过皇后。   不过皇后并不仇视贵妃,因为贵妃生不出孩子、据说可能不能生,对皇后而言,所有和二皇子作对的皇子的母妃,才是她的敌人。   一个生不出蛋、晚景注定凄凉的贵妃算个屁!   宠爱只是一时的,手中的权力才是长远的。   平安最后只能悻悻地挑了盆还算不错的兰花离开。   圆润的宫女阿福好奇地看她一眼,心里有些不悦,这是谁啊?这么嚣张,就算贵妃宫里的都没这么高傲。   后宫地位比她主子高的没主子受宠,比主子受宠的地位没主子高,主子说了,她只要不得罪皇帝,她可以在宫里横着走。   没想到竟然还有比她更喜欢横着走的。   江河将莲瓣兰搬过来时,被阿福拉到一旁坐下,掏出一个荷叶包。   “小河子,我给你带了好吃的,这是按你说的法子做的炸鸡腿。”她悄悄咽了咽口水,“可好吃啦,贵妃娘娘也喜欢。”   等江河吃完,说了一句不错,阿福顿时开心起来。   “对了,刚才那个宫女是谁?她的脸色那么难看,是不是欺负你?”   江河忍不住笑,他对这种天然直觉系的单纯小宫女挺喜欢的,全部的小心思都放在食物上,十分讨人喜欢。   他故意说:“有阿福在,谁敢欺负我。”   阿福果然松了口气,努力踮起脚拍他的肩膀,“放心,阿福罩你,有人欺负你就报我的名字。”圆圆的小脸笑出双下巴的,“虽然阿福不会打架,但阿福会告状!”   贵妃娘娘非常护着她,欺负过她的人,都被贵妃娘娘整治过。   那边的系统已经咋咋呼呼叫了起来,“哎哟,宿主,这小宫女头顶幸运光环!可惜了,没能形成锦鲤光环,不然肯定心想事成。”   江河和阿福坐在小凳子上,分享美食,闻言嗯了一声,“她祖上肯定做过很多善事,当然,她本人也一直在行善。”   他继续道:“阿福虽然又白又甜但人并不傻,她是天然直觉系,在宫中结交的都是心思正的。”   先前他嫌旺公公和松公公几个烦人,利用这孩子让旺公公摔了个跟头,让旺公公和松公公对上,撕了个你死我活。   江河和阿福第一次正式见面,便是在花房。   当时莽撞的阿福将贵妃娘娘寄养在花房的一盆花摔了。   那是一盆脆弱的君子兰,花盆掉地上时已经稀巴烂,半开的花枝折断,根茎也摔伤,伺弄的花匠纷纷说养不活。   阿福当时揉着眼睛哭,那阵子贵妃娘娘的心情不好,这花是贵妃的母亲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要是死了,即使是阿福也讨不了好果子吃。   江河叹了口气,人情果然不好欠,迟早得还。   他出面救花,不仅救活,后来又长出新的花枝,阿福甭提多感激,此后江河身后多了个黏人的小宫女。   小宫女单纯又护短,明里暗里护着他,虽然用不着,但挺让人感动的。 第25章 25. 太监25 杨公公的阴谋。   见江河耐心地和小宫女说话,系统不禁有些嘀咕。   宿主是不是对这些不够聪明的单纯姑娘比较上心?还有废太子府里背几十遍书背不下来的秋秋小姑娘,宿主晚上出宫办事时,时不时特地拐过去看看。   上次喝醉的废太子发酒疯打小姑娘时,宿主当时就出手了,一个石子儿打在废太子的膝盖,当场让废太子摔断腿,现在还躺在床上嚎呢。   还有这个阿福也是一看就不怎么聪明的,心思全长在美食上。   从表面来看,宿主频频和她交流美食,是还她的恩情,其实还不是担心这小姑娘哪天身上的运气不够用,让她有一技之长,将来不怕饿死。   系统猫看了会儿,偷偷溜回冷宫,边走边思考。   它家的宿主虽然有点圣父苗头,但该杀的时候还是会杀的,比如说十皇子那样的畜生,还有想整人的时候还是会整的,比如说即将倒霉的四皇子。   这么一想,系统又觉得,宿主是不是越来越狗?   它发誓,四皇子死在宿主手里,绝对是最舒服的方式,让他起了整人之心,才生不如死!   “难不成做任务时间太长,宿主觉得无聊才喜欢整人的?”   当下忍不住想起系统论坛里,有个系统曾哭诉它家的宿主是个杀伐果决的剑修出身,因为杀得太多,积分都不够扣,一直在打白工。   它忍不住肖想一番如果它的宿主是剑修,据说能一剑砍了绝对不逼逼,非常干脆!   虽然积分不高,还经常被倒扣,但那剑修的任务完成的速度最快,能接下更多的任务,用数量来换质量,算是薄利多销?   系统算了算积分,发现那个剑修任务者做十个任务都没它家宿主一个任务的积分高、功德多。   数量好像也没换来质量?   他家宿主考虑的东西多,做任务期间总想去救一些不相干的人,还会思考如何让世界朝更好的方向发展。   很多宿主做任务只有积分,大多拿不到功德,哪像它家宿主,两者都没放过,简直称得上完美积分收揽狂人,做的任务几乎都是打满分!   **   花房里的两人还在边吃炸鸡边聊天。   “茶油鸭不行?你是说贵妃娘娘觉得太油?我得想想,什么东西能吸油?”江河思索片刻,“对了,可以将便宜的茶叶铺在盘子底部,可以吸油还能增添香味,茶叶用不着扔,我给你想个关于茶叶的菜谱。”   阿福嘴里含着东西,脑袋猛点,拼命记下来。   幸好她的脑子虽然不够聪明,但涉及到吃的方面,就开窍了,都能清楚地记下来。   听完江河的提议,阿福崇拜地看着他,心里盘算着认小河子当义兄,会不会太异想天开?   她在贵妃娘娘宫里伺候,虽然被娘娘护着,但她太笨,很多东西怎么学都学不会,性格还莽撞,经常弄坏东西,其他宫女暗地里说她除了运气好,就是个废物点心。   她也觉得自己是废物,什么都干不好。   后来认识小河子,小河子问她喜欢什么,她说她喜欢吃。   “那就研究美食吧。”小河子当时是这么说的。   阿福后来才发现,自己原来不是什么都做不好,她在美食方面特别有天份,自从她开始钻研厨艺,连贵妃娘娘的小厨房都成为她的天下。   这宫里,除了贵妃娘娘,就属小河子对她最好了。   吃完炸鸡,江河擦干净嘴巴,开始干活。   他端起花盆,说道:“你走前面,我给你送花!记住了,如果在外人面前……”   “我知道、我知道,我们要装不熟!”阿福抢着回答,笑得双下巴都出来了。   她就知道小河子会亲自送她,贵妃娘娘的心地好,他若是在贵妃娘娘面前多露脸,给娘娘留下好印象,说不定以后娘娘也会护着他。   到时那个叫平安的宫女绝对不敢再给小河子脸色看!   江河不知道小宫女打的主意,将花送到贵妃娘娘那儿后,天色已经暗下来。   当天晚上,江河走了一趟四皇子府。   等他离开时,拐去废太子府瞧了瞧秋儿小姑娘,见她认认真真地和娘亲读书,不禁眼里溢出笑意,觉得若有机会,小姑娘和明知一起读书倒是挺好的。   **   搬到二人间后,江河觉得杨公公算是个好宿友,不打呼噜不说梦话也不磨牙,他还爱干净,不能洗澡也会擦个身才上床睡觉。   不止如此,他还经常点香炉,整个房间熏得一点味道都没有,其他太监都不敢进来,生怕房子被他们熏臭。   有洁癖的杨公公在大通铺熬了两年,在四人铺熬了四年,现在终于可以享受两人间,再也不用憋着,天知道以前的他每天都有弄死那些不爱干净的宿友的冲动。   杨公公对比他还爱干净的小河子十分很满意,这年头能遇上这么对味的宿友太难得。   于是他经常请江河吃东西。   江河不是爱占便宜的人,便也请回来,一来二去,两人颇有大内感情最佳好室友的感觉。   这日,杨公公请江河喝果露酒。   “这可是好东西。”江河也不客气,互相都请对方吃过好东西,客气反而拉开距离,“这是宫外捎进来的吧?”   杨公公笑道:“是玄武大街新开的铺子,里面的果酒露卖得特别好!东家很有经商才能,这之前谁能想到将酒和果汁混合起来这么好喝呢。”   历来酒水贵,水果便宜,混合后的酒不仅味道更佳,还能降低成本,偏偏这混合酒新鲜,且价格还提了提,能喝酒的不能喝酒的都忍不住来尝尝,然后惊为天人。   杨公公羡慕不已,这东家得赚多少银子啊?   不过,他也不用羡慕,他很快也能发财,不止发财,说不定还能升官呢。   杨公公眼睛闪过一丝寒芒,倒了一杯颜色淡绿的酒像往常那般放到江河面前。   虽是号称果露酒,其实也可叫酒果露,只看你喜欢烈酒还是果汁多一点。   很明显这是更贵的酒果露,酒多果汁少。   江河玩味地笑了笑:“其实东家原本想将这果露酒改名叫鸡尾酒的,但被制止了,据说掌柜觉得鸡尾巴不够高雅。”   作为幕后东家的江河特别心塞,他一直以为鸡尾酒是高雅的代称,君不见多少酒保花样调酒的潇洒,那绝对是高格调!   杨公公附和,“掌柜说得对,这个东家确实没有取名字的天份。”   一边说,他一边将竹筒里的混合酒倒到瓷碗里。   混了果汁的鸡尾酒还添加薄荷的香气,加上冰块,在这大夏天简直美滋滋。   江河尝了一口,可惜古代酿的酒品种还是少了点,鸡尾酒能搞出来的花样有限,只能在果汁下功夫。   对了,还可以在果酒下功夫。   粮食酿酒就算了,大凉灭国有部分原因是梁康帝晚年天灾多,百姓饿死的不少。   果酒就没问题,反正不能种粮食的山浪费可惜,种上果树,百姓也多一份收入。   如果看到收益,或许还用不到山,自家屋前屋后、院子门前都可以种上一两棵果树,卖不出去可以做成果脯给小孩甜甜嘴,不过百姓不懂怎么做果脯,方子可以传出去……   江河一边喝一边想着民生大计,眼角余光瞥见对面的杨公公的神色。   “真好喝啊……”   他意味不明地感慨一声,然后一头栽倒在桌子上,双颊飞红,一副已经醉倒的模样。   确实好喝……杨公公喝得口干舌燥,扶着桌子起身,将准备的香点起。   为了不引起江河的怀疑,他也喝了不少果露酒。   混合着酒气的淡淡甜香在室内弥漫,杨公公拍了拍有些晕眩的额头,努力用最恭敬的态度打开房门。   “四殿下,您来了。”   门口站着的赫然是四皇子。   杨公公躬着身体,觉得自己想得很周到,生怕主子不满意,还特地点了香,免得闻到太监身上的味儿败了兴致。   四皇子走进来,被迎面而来的味道熏得脑袋有些发晕,觉得这香太香腻了。   果然太监就是不懂高雅,最高雅的香无声无息,寻不着踪迹又不期而至,往往过于霸道的香都劣质。   四皇子正想训斥,很快发现这香习惯后竟然也没那么难闻,甜香腻人,闻着让人……   他勉强给快站不住的杨公公一个满意的眼神,让他下去。   杨公公回到隔壁自己的小单间,打了个哈欠睡过去。   反正他也喝了果露酒,比小河子喝得多,昏睡的时间也更久,小河怀疑不到他头上,即使他得了四皇子的宠爱,也不会将他视为敌人。   这事儿说出去伤自尊,小河子醒来后就算想找人算账,也不会第一时间追究罪魁祸首,再说了,就算他追究也有四皇子顶在前面呢。   杨公公想得很好,酣然进入梦乡,兴奋地等着醒来后升官发财。   却不知应该在隔壁的四皇子跌跌撞撞地来到他房里…… 第26章 26. 太监26 冤种夫妻。   江河很贴心地将空间腾出来给四皇子和杨公公折腾。   在这座如同囚笼般的皇宫里,除了皇帝外,其他人都活得压抑,导致很多事情屡见不鲜,男女之间、男男之间或女女之间,什么事都可能有发生。   江河就曾发现,老皇帝后宫里的两个妃子之间的磨镜之好。   那两个妃子据说是同乡,在这吃人的宫里互相扶持,感情是出了名的好。   她们被分到一个宫殿,因为年过二十,被老皇帝嫌弃年纪大,几年都没见过老皇帝一面。两人也不在意老皇帝,殿门一关,就过起自己的小日子,甭提有多滋润。   老皇帝不翻她们的牌子,她们更乐意只有彼此。   自从成为夜行客后,这宫里很少有什么事能瞒得住江河。   对于杨公公投靠了四皇子,他也不怎么奇怪。   杨公公这类型的太监,并不怎么受宫里主子们喜欢,同样在司花局干活,领着一份月例,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银子请他吃果露酒这东西?   略一想就明白杨公公投靠了谁。   江河从窗户跳出去,对蹲在那里的系统猫说:“系统,你注意时间,等结束后再叫我!”   他要去看看小明知洗洗眼睛,顺便教育他,长大后要是学了这皇室男人的作风,他直接打断他的第三条腿!   系统不禁跳脚,你怕伤眼睛,它一个统就不怕伤眼了?   狗宿主,作为一个未满千岁的系统,它还是个宝宝呢!   江河呵呵它,冷漠道:“一个浏览过各大时空涩涩网还写论文作比较的宝宝?”   系统猫跳脚:“我那是为了研究人类物种的多样性!”   它一个高科技的统实在不明白,人类为何在不出于繁衍的目的时,对此事如此热衷?它是抱着科学研究的精神去的,它就算好色那也是冲着系统妹子,圆滚滚的粉色金属球状系统妹子才是它的最爱。   系统边和宿主斗嘴,边留意屋子里的情况。   “宿主,你真是恶趣味。”系统忍不住吐槽,“为了整四皇子,居然舍得花积分买小金水。”   小金水这个名字自然是为了过审取的,原名和某款伟|.哥差不多。   抠门精无赖的声音响起,“谁叫我运气好呢?正好碰上商城大折扣,小金水居然才一折!”   他本来就想整四皇子,不过这种情况,可以顺便将小金水配齐。   毕竟四皇子以后可能对着男女都硬不起来,总不能让一个没有作案工具的太监去干活,所以还是先让四皇子再爽一回,以后他就没办法了。   如此也是让杨公公自作自受。   杨公公敢算计他,就要有被反算计的心理准备,这也算是他自作自受。   系统听后,不禁有些同情四皇子。   据说四皇子少年时,就不是什么安分的,玩得很野,曾有龙阳之好的肖想过长得俊俏的四皇子。当时四皇子愤怒之极,将肖想他屁股的都剁了喂狗。   就算他男女不忌,也是大男人,堂堂皇子,哪个有那本事让他雌伏?想都别想!   系统不禁感慨,“宿主,你越来越恶劣了。”   封建社会嘛,那些贵族的玩法却一点都不封建,甚至民间据说契兄弟不少,贵族赶时髦的更多,但基本都是上面那个,如果四皇子被人看到是下边那个……   到时传出皇室的尊严被人骑了……   想想都同情四皇子。   江河心里呵呵一声,你声音里的幸灾乐祸若是少一点我就信了。   他坐到小明知身边,指点他功课,反驳系统:“胡说,明明我是太善良,让四皇子换个角度看人生。”   系统无言以对,还是宿主会狡辩。   **   等四皇子和杨公公清醒时,简直是一地鸡毛。   至于江河,早就去司花局干活,送花去贵妃娘娘的宫里,避开了屋子里的两人,让他们想找个迁怒的对象都没有。   四皇子心里的愤怒可想而知。   他虽然男女不忌,对男人的要求更高,更偏好那种年龄小、长得秀气的,而不是像杨公公这种五大三粗的。   四皇子冷冷地盯着杨公公,此时杀人的心情都有了。   特别是看到伏跪在那里,仍是掩不住粗壮身躯的杨公公,只觉得十分恶心。   “这就是你办的事?!!!凭你这副模样,竟然还想爬本皇子的床?”   杨公公此时比四皇子更不敢置信,特别是身体的异样告诉他,自己经历了男人不能承受的噩梦。   他可是堂堂男人,怎能雌伏在男人身下?   就算他是没根的太监,一直以来也想找个温柔美丽的宫女对食,而不是找个男人……可他哪知四皇子这般饥不择食,竟然认错了人,爬到他的床……   可是这样的话杨公公不敢说,主子能有什么错呢?错的是办坏事的奴才。   四皇子虽然想大发雷霆,但这里是皇宫,不是他的四皇子府,就算要杀人,也不能在明面上。   他冷冷地看了一眼杨公公,铁青着脸,拂袖而去。   见四皇子怒气冲冲离去,杨公公不禁身体一软,伏倒在地上,心里一片绝望。   他也不知道事情怎么会这样,明明四皇子应该去小河子的房间,为何反而来了自己房里。   还有他点的那香,是从菊花楼里买的最贵的香,用来助兴的,据说能令人情迷意乱,难不成四皇子将自己误认成小河子?   杨公公一整天都浑浑噩噩的,让人帮他请了病假。   被折腾了一晚,就算他长得五大三粗的,也没办法去干活。   直到傍晚,江河回来。   杨公公涣散的精神气瞬间聚集,拖着身体打开门,一双眼睛阴沉沉地盯着江河。   “小河子,你这是去哪里了?”他阴测测地问。   江河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不好意思地说:“杨公公,你的身体还好吧?昨晚你们……我没想到,原来杨公公和四皇子殿下竟然有如此兴致,所以便去其他地方挤了一宿,给你们腾地方。”   杨公公被这话噎住难受,心里怒吼,谁有这种兴趣了?   他冷冷地道:“小河子,你莫拿话哄我,老实告诉你,四皇子……”   “杨公公,你真要在这里说?”江河提醒他。   杨公公原本男性自尊受创,又得罪四皇子,知道自己随时可能会悄无声息地死在这后宫,正想不管不顾地挑明四皇子的目的,将江河一起拉下水。   就算要死,他也拉个垫背的。   哪知被他的话一激,不禁又顿住。   俗话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杨公公是个怕死的,在屠刀没有落下之前,其实他还是希望能活着,如果直接挑明四皇子的目的,只怕会让人知道四皇子对宫里的太监出手。   太监也是伺候皇帝的人,就算老皇帝没那嗜好,也不是四皇子对太监出手的理由。   届时若是四皇子吃了挂落,四皇子会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杨公公心知自己绝对会死得很惨。   “杨公公,你怎么了?”江河笑着问,“你要说什么?”   杨公公神色变幻不变,最后挤出一句:“没什么,小河子你很好!”   他阴森森地看江河一眼,转身进了房。   江河嗤笑一声,还以为杨公公会为了自己的男性尊严,有骨气揭穿这事呢。   哪知道是个怕死的。   这么怕死,他哪里来的勇气算计人?   **   四皇子愤怒地回府。   刚到府,就听到一阵刺耳的哭闹声。   诸事不顺,四皇子正一腔怒火,这会儿任何一点小事都能让他暴怒。   四皇子铁青着脸,特别是看到四皇子妃正命人摁住他最近宠爱的几个小书童,在院子里打板子时,火都要喷出来。   四皇子养了很多小书童,这些小书童无一例外都是细皮嫩肉,水灵灵的。   这会儿全被打得血肉模糊,一个个眼泪汪汪看着他。   美艳的四皇子妃瞥他一眼,冷笑道:“怎么,殿下这是心疼了?”   “你这是作甚?”四皇子愤怒道。   四皇子妃却不惧他铁青的脸,想到成亲多年来的耻辱,她呵了一声,有恃无恐地说:“有本事殿下就去跟皇上告状,就说我将你养的相公全打了!”   四皇子勃然大怒,“他们都是无辜的!你气本王冷落你,为何不反省自己长这模样,而不是迁怒他人!本王对着你这张脸就没兴致!”   “对着我没兴致,对着男人就有兴致了?”四皇子妃阴阳怪气,“你心疼也没用,本皇妃今日就打了,你能如何!”   四皇子脸上都是阴鸷,低声威胁,“本王警告你,最好收敛点,你养情夫的事本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交换条件就是你不许管本王的事!”   四皇子妃瑟缩了一下,随即理直气壮,“我是个女人,也渴望正常的夫妻关系。”   她也想当个好女人、好妻子,可她嫁的夫君从一开始就对她没兴致,她有什么办法?   后来她才发现,四皇子虽然也喜欢女人,但只喜欢幼女,而且喜欢走旱路不走水路,简直恶心之极。   敢情当初她嫁过来,刚及笄时还算是年纪大了?   四皇子妃嚣张地将人打得稀巴烂,扬长而去。   四皇子妃身边的嬷嬷很担心,“王妃,若是四殿下太怒之下想合离……”   四皇子妃冷笑:“就算全京城的人合离,也轮不到我们!他就算休了我,还不是要再娶个女人回来?还不如就这样将就呢,起码我不管他的鸟事!”   皇子不能无妻,若是四皇子敢休她,皇帝一定会让他再娶。   届时新娶的皇子妃能不能像她这样睁只眼闭只眼,就不好说了。   “王妃既然心里清楚,又何必将他的书童打成这样呢?”嬷嬷不解。   四皇子妃横眉怒目,“我可不是因为那些书童受宠才打的,我是受不了他们跑到我面前那得意劲儿!”   什么玩意嘛,当个小倌得到男人宠爱,居然得意洋洋到她这个正房面前显摆?这已经不叫丢男人的脸了,纯粹将自己当成个女人!   “嬷嬷别担心,我心里明白着,那些书童,四皇子最近已经玩腻,他不会气太久。”四皇子妃对着镜子梳妆,“你过来为我梳妆打扮,我今晚要去见峰哥的。”   峰哥是她现在的心上人,虽然只是个侍卫,但身强力壮,英气逼人,如果不是舍不得府上的荣华富贵,她都想和他私奔。   不过不私奔也无所谓,四皇子一碰到正常的女人就作呕,他去玩男人,倒不担心弄出私生子。   如果配合得好,说不定她能跟峰哥生个孩子,将之栽到四皇子头上,反正他也不在乎被戴绿帽子……   不,四皇子应该还是在乎后代的,皇室血脉不容混淆,她得想个办法,让四皇子认为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   至于为什么她不选择直接怀上四皇子的孩子?   呵呵,这世上有几个女人喜欢搅屎棍呢!   幸好四皇子一碰到成年女人就恶心,只有吃药才能跟女人在一起,幸好他的男性自尊不允许他吃药,不然就轮到她恶心了。 第27章 27. 太监27 四皇子不行了。   这段时间,杨公公的日子很不好过。   不仅经常被上头的太监挑刺,还被贵人斥责,仿佛不管做什么都不顺。   他知道,这是四皇子对他出手了。   四皇子显然极为厌恶他,没有一下子弄死他,而是选择用这种软刀子割肉的方式,慢慢地磨,直到他自己受不了为止。   近午时分,杨公公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直叫唤。   他一脸阴霾的打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二人间特意留出来的公用厅堂的桌子,上面摆着开得正盛的一盆兰花。   不用问也知道,这是江河亲手栽培的。   小河子对栽培名贵的花儿特别有一手,还得到贵妃淑妃婉嫔等一众妃子的青睐。   不像他,不擅长厨艺,也不擅长种花,只粗粗识得几个字,如果不通过四皇子,他绝对没有出头之日。   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杨公公自认生得一表人材,人又聪明,当初识字时,谁不说他是读书的料子?可偏偏被继母卖到宫里当太监。   这些年,他战战兢兢,不顾一切地往上爬,没想到会败在自己沉不住气。   他应该更耐心地等待,等他爬到更高的位置时,再出手对付亲爹继母一家子。   就因为他对他们出手太狠,被原本想提拔他的上司发现,继而怀疑他的品行,所以这些年导致他一直爬不上去。   杨公公烦躁地抓着头发,心里悔恨不已。   为什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呢?当初听到继母生的儿子被送到书院的消息时,他便怒上心头,不管不顾地毁掉继母的希望。   他自认没做错,若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桌子上的兰花开得鲜妍而美丽,仿佛汇集整个春天的灵气。   杨公公却越看越气,如果他也有江河的本事,如果被娘娘们看重的是他,他绝对不会像对方那般,还安分地待在御花司同泥土打交道,他会利用一切机会努力地向上爬,到时没有人都敢轻视他!   直到那盆兰花不知不觉被掐了满桌子,杨公公终于惊醒过来。   他心里先是咯噔一下,随即冷笑一声。   原以为小河子是个懦弱无能的,没想到竟然是个扮猪吃老虎的,竟然反算计了自己。如果到时候他真的要死,绝对会拖着小河子一起死。   杨公公眼里露出疯狂的神色,他猛地站起身,然后身子一僵。   动作太大,被四皇子折腾过的地方疼得仿佛要裂开。   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天,但不知道是不是折腾得太凶狠的缘故,身门的伤一直都没好。   杨公公一脸屈辱地拿出一个药包,偷偷摸摸回到房里生起炉子。   宫里不是没有直接擦涂的药膏,可他怕四皇子派人盯着,不敢直接去要,只能托人去取了些药材回来自己熬煮。   身体的不适,加上最近过得不顺,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疲惫,让杨公公脸色十分阴沉。   对于自己遇到这些事,杨公公不会责怪自己心太大,他只恨四皇子糟踏了自己,也恨江河长着那样一张男女通吃的脸,招来了狼子野心的四皇子,让自己遇到这种事。   药还没煲好,杨公公感觉到肚子不对,顿时脸色大变,踉跄地往茅房跑。   自从被那啥后,他的后门不仅撕裂还流血,导致这段日子,他都不敢上茅厕,甚至能少吃就少吃,以免伤情更重。   可一直堵着也不是办法,人有三急,这不是人的意志能转移的。   杨公公刚出去不久,江河就回来了。   当看到洒得满桌子都是的兰花瓣,他的神色瞬间阴森森的。   虽然不算名贵,可这是他辛辛苦苦种出来的。   系统探头,“宿主,今天你没关窗,你的花被野猫撕了?”   “蠢货,仔细看上面的指甲印。”江河动了动鼻子,闻到空气中的药味,“三七,忍冬,海风藤……全是消炎止疼的。”   蹲在窗口的三花猫了然,尔后又嫌弃不已。   杨公公这是不通不痛,通了就痛,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江河来到杨公公房里,看到那正在煲药的小炉子,笑眯眯地往药煲里加了一味药。   系统看到这一幕,飞快地缩了缩脑袋。   所以惹谁都好,千万别惹太监,太监都是小心眼又记仇的,不然怎么会有“死太监”这种说法呢?   将药煲的盖子盖好,江河听到外面的脚步声,从容地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   杨公公迈着痛不欲生的步伐从外面走进来。   江河透过门缝,看杨公公这样子,便知在茅房里蹲了很久。   他不禁冷了脸,身上那么臭,还敢掐他专门去味儿的兰花,也不怕自己薰着别人。   最近他白天待在花房,晚上去小冷宫,几乎都没有在房里待着,就要是不想杨公公身上的味儿熏着自己。   今晚还要出去看账,京城东南西北街都有他开的商铺,主要为了收集信息,赚银子是次要的。   不过现在银子赚得太多,好像引起那些皇子的觊觎,一个两个蠢蠢欲动想当强盗。   江河冷笑,这可不行,他得和那些皇子们谈谈人生,让他们知道觊觎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   屋子里的杨公公听到隔壁间的门关上,冷哼一声,将放凉的药喝了。   他一口喝下苦到怀疑人生的药,良久之后脱下衣物上药,大夫说这药最好内服内敷。   歇息一个晌午,杨公公继续出去干活。   等他发现从自己身边经过的人都闪闪躲躲的,气得不行,这一个两个的,一脸嫌弃是什么意思?   **   江河愉快地在皇城查账,离他不远的四皇子府里,四皇子正在怀疑人生。   四皇子最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不对劲。   明明他喜欢的是那些未成年的幼女和清秀可人的少年,可最近不知为何,身体却有股莫名的冲动,很需要一些身强体壮的男人。   这个想法一出,四皇子就像被雷劈了一般。   真男人就应该高高在上,那些雌伏在男人之下的,都是软脚虾、娘娘腔!   虽然自私的本性告诉他,不管是什么体位,只要快乐就完事。   然而,三十多年的皇子教育,让他不能失了皇子的体面和尊严,他与小书童厮混,传出去虽会被世人鄙视,却只是脸面不好看。   一旦他喜好雌伏男人身下的事传出去,这不止丢了他的脸面,还将皇族的脸面扯下来被人踩。   四皇子为此饱受折磨。   最让他惊恐的是,他和小书童在书房里厮混时,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不行了。   被这两件事折磨得神志不清的四皇子只能将自己锁在房里。   这事惹得四皇子妃很不高兴,这冤种不出府,她怎么去见情郞?   四皇子妃也不蠢,她发现四皇子最近确实很不对劲,这色胚子转世的四皇子怎会突然清心寡欲起来?   怕出什么意外,她让人买通四皇子身边伺候的丫鬟打探情况。   因四皇子特殊的爱好,他身边伺候的丫鬟一个个心如止水,对他没有丝毫非分之想,不止如此,因为四皇子厌恶女人,对丫鬟虽说不至于打杀,但也从来没什么好脸色,精神上的打压从未少过。   现代俗称的PUA。   可能因为如此,四皇子妃发现这些丫鬟很好收买,很快就得知四皇子身上发生什么事。   四皇子虽然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极力隐瞒,但哪里能瞒得住那些贴身伺候的丫鬟?   得知真相后,四皇子妃美艳的脸蛋都扭曲起来。   所以,以前她只需要忍耐四皇子养小书童,以后还要看他养彪形大汉?   哎哟喂,她家峰哥虎背熊腰,一身腱子肉,男人味十足,实在太危险了。   四皇子妃不禁担心起来,这年头,长得清秀白净的小白脸不安全,没想到那些肌肉大汉竟然也不安全了?   **   系统一直监测四皇子府,发现四皇子被折磨得不轻,甚至都拿头去撞墙,不禁暗暗摇头。   它家这宿主不仅抠还小心眼,得罪他的都好惨。   打蛇打七寸,宿主每次都能精准地打击中敌人的弱点,让他们痛不欲生。   “宿主,你什么时候解决杨公公?”   “快了。”江河一边看账本,一边说,“很快我就可以独享一人间,你也不用躲躲藏藏。”   系统猫一直抱怨它不喜欢蹲窗边或床底,像它这种独一无二的猫神,就应该在屋顶!   系统不抱希望,“宿主,宫里的住宿条件紧张,杨公公没了,很快就有其他人搬进来。”   江河胸有成竹:“这不是问题,科学地制造鬼魂,房子就是我一个人的。”   系统知道宿主只要涉及到自身的利益,速度都会很快,但它没想到会这么快。   它的猫前爪刚踏进皇宫,后爪就收到宫里传来的消息。   杨公公领盒饭了。   杨公公御前失仪,被震怒的老皇帝让人拖下去砍了,听说尸体又是血又是失禁物,处理的人都快吐了。 第28章 28. 太监28   江河如愿以偿地住到单人间。   系统暗搓搓地探头, 感慨道:“宿主,杨公公可真是死得好惨啊!”   而且还死得毫无名誉。   江河没有半点愧疚,冷漠地说:“胆敢助纣为虐, 就要承受得起后果。”   任务者经历的世界很多,什么样的事没见过,没经历过?   他们的心肠大多数已经在数不尽的事件叠加中变得很冷硬,极少有心慈手软的任务者, 这样的任务者一般不会走得太远。   可以怜悯弱小, 但对待敌人,该出手时不会犹豫。   杨公公也算罪有因得, 好好地自己往上爬不行吗?偏偏拿无辜的人当垫脚石, 有这种下场也算自食其果。   在他选择牺牲别人时,应该也有会被别人牺牲的觉悟。   说到底,看谁的手段高杆, 谁的本事大罢了。   系统发誓,它这个宿主真的和“杀伐果决”这词没有半点关系,在众多任务者中,它的宿主算得上是少有的善心派。   大概和主神有关, 宿主做什么事都会先考虑主神的立场,会从主神的利益出发,尽可能的不造杀孽,拿最高的积分和功德反哺还在各大位面收集灵魂碎片的主神本体。   其实刚开始, 宿主只想看杨公公自己作死, 不屑对他出手,偏偏杨公公自己作死, 要将宿主当礼物献给四皇子邀宠。   结果就是自作自受,被四皇子一通折腾, 又用药不对,搞到御前失禁。   正好老皇帝经过,生平从未被如此恶心过的老皇帝勃然大怒,杨公公不倒霉谁倒霉?   “宿主,借刀杀人也是杀人哦,小心被扣积分和功德。”   系统不怎么上心地提醒,它一个系统也觉得杨公公死有余辜,这种人若真上位了,还不知要踩多少人的尸骨呢。   其实系统也觉得挺无奈的,任务者在任务世界里,无论直接或间接杀人,都会被扣功德。   有时救千人功德都抵不上杀一人,这是主神大会后定下的新规定,避免那些任务者大开杀戒,同时也是保护任务者,以免位面的怨气太多,任务者一样会走火入魔。   以前就有以杀止杀的任务者,早早把未来会屠城的恶人宰了,结果怨气反而更多。   恶人没干坏事之前,也只是一个手未沾血腥的普通人,你这一杀,正常社会秩序都无法接受,世界意识也很有意见。   主神大会后,任务者的任务更难做了,条条规定框得死死的,很多金手指都不能用,剩下的十倍以上加价,甚至低级位面压根不给用。   它家宿主虽有后台,但从未乱开挂,跟其他宿主差不多。   不对,应该说比其他宿主更能干,积分姑且不说,功德排行绝对是第一。   系统想到这里,又发现它家宿主的好处,现在的新手几乎没有金手指,比以前的任务者苦多了,大部分新手第一个任务都会失败,不过也不是没好处,留下来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不过话又说回来,积分和功德都这么可观,宿主为什么还那么抠?   听到系统的抱怨,江河没好气地拍它的猫头:“你又不是我老婆,干嘛赚积分给你花?”   他有老婆要养,干嘛给一个系统送积分?   他有毛病吗?   系统猫正想抗议,尔后想到什么,睁大圆滚滚的猫瞳。   所以宿主那么抠门,是想将功德和积分都送给主神?即使这对主神而言,只是九牛一毛?   主神将自己的灵魂分裂成无数片,在各个有湮灭危机的位面苦苦支撑,本体剩下的灵魂陷入无意识的沉眠,只有偶尔能清醒,以此支撑着主神空间的运行。   系统是被主神制造出来辅助任务者做任务的,身上沾染主神灵魂气息的它们深知,将灵魂分裂成无数片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它们立志辅助任务者,解救宇宙无数位面的生灵。   但是,即使观察过、考验过,三观正常、人品高尚的任务者也是会变的。   主神大会之前,任务者可以在系统商城购买金手指放肆使用之时,那些任务在金手指的辅助下,十分容易完成,让不少任务者变得狂妄自大,觉得任务不过如此。   其中便有一些任务者滋生出野心,觉得自己就是任务世界里的神,养后宫、当鱼塘主、做龙傲天,甚至想干掉任务位面的天道取而代之。   结果本就有裂缝的任务世界以更快的速度走向灭亡。   甚至有些任务者的任务做多了,看的小说也多,中二病更严重,居然妄想干掉主神上位。   想得真是太美,他们只看到主神的权力,没看到义务,真以为任务者能承受三千世界、无数位面的怨气了?只怕他们上位的第一时间,就会被过多的怨气撑爆而死。   江河一边收拾房间,漫不经心地道:“我研究过条例,本身就是恶人,身上背有孽债的,以杀止杀扣不了几个积分。”他将杨公公用过的东西得全扔了,毕竟后期都失禁,他嫌脏。   这个桌子是黄花梨的,还是不扔了,收拾好可以送人。   江河忙碌大半天,总算收拾出一间空旷的房间,这样他就有书房和沐浴间可以用了。   他一边回答系统的疑惑,“新规定要求不能乱杀人,但恶贯满盈者不在其中。”   杀一恶救千人是德,杀一善救千人是罪,主神如果要求任务者不能杀人,圣人先死,任务绝对完成不了。   杨公公这德行,能是什么身负功德的大善人?   就算江河的相面技能不怎么样,都能看出杨公公身上的罪孽。   “我的功德够,拿来抵杀人的罪过完全没问题。”江河想了想,提醒系统,“你很欣赏的那个剑修任务者,就是靠功德抵销杀人罪孽,一直白打工呢。”   系统愣了下,赶紧拍宿主的彩虹屁,让他忘记这茬。   那个剑修任务者的系统和它的宿主一样,都过得穷兮兮的,它虽然不是系统中的富豪,起码也是统中小富者。   “宿主真厉害,按你的功德,可以杀几亿人……”   系统边拍马屁边疑惑,救千人的功德还不够杀一人,宿主究竟是救了多少个世界,才有这么庞大的功德?   江河有些无语,“系统,你再不多用用脑子,别当明知的老师,我怕你教坏他。”   他又不是什么杀人狂,能这么算的吗?   江河思考着撤掉猫夫子的可能,作为系统不能体会人类的喜怒哀乐,与之感同身受,教教书面知识还勉强,其余的就算了。   他可不想小明知被系统教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系统有些悻悻然,赶紧转移话题,“宿主,松公公知道你一个人住,他想搬进来。”   它有些幸灾乐祸,走了一个杨公公,还有一个松公公呢。   江河冷笑,谁也别想占他刚设计好的书房和洗浴间!   “宿主,松公公对你不怀好意。”系统提醒,虽然松公公很烦,但它并不怎么想松公公领饭盒。   松公公在御膳房烧火几年,最近终于开始学做菜,好像还挺有天份的,小鱼干烘烤技术一流,它都吃不腻。   最重要的是,松公公身上的气味还算好,不像杨公公,灵魂都已经发臭,系统有一次好奇开启灵魂识别功能,差一点被熏晕。   “宿主,要是松公公对你贼心不死……”系统决定求情,“你可千万手下留情啊。”   它不怕松公公死,宿主不是滥杀的,可它怕宿主会整治松公公,毕竟因为那光环的缘故,宿主快得了男人ptsd。   江河哼声道:“他不用理会,有贼心没贼胆。”   虽然松公公几次三番找茬,但也都是自己亲自出手,和他正面刚,力大无穷的江河表示他从来不怕。不像杨公公背地里算计,所以他对松公公还算心慈手软,否则松公公很快会走上杨公公的后尘。   在这宫里,让一个人死实在太容易了,活着反而不容易。   见他心里有数,系统便不再说什么,突然好奇地问:“宿主,你在做什么?风筝假人?”   江河双手忙得飞起,意味深长地笑道:“这是科技与狠活!”   忙活一阵后,他将桌上的东西收起来。   “我房间太小,还是到小冷宫,正好小明知学画画也有一段时间,他能帮得上忙。”   江河脸上露出一个温柔之极的笑容,决定明晚就开始搞事,主角就杨公公的鬼魂吧。   最近狗皇帝过得太|.安逸了,应该给他找点事,既能看好戏又能出气,原主的灵魂看到,肯定会给他加分。   **   江河开始搞事,不止狗皇帝,整个皇宫的人都快要被吓死了。   只见那明亮的月光下,嘴角都是血的杨公公飘飘忽忽的,在皇帝的寝宫上空呜呜呜地哭,如怨如泣。   如若厉鬼归来复仇。   胆子小的太监宫女已经吓晕在地,老皇帝也吓得够呛,两条腿都在抖。   他是九五至尊,被他弄死的人海了去,为何就一个御前失仪的太监竟然会变成厉鬼,还回来找他报仇?他不是应该有龙气护体吗?   “肯定是人为捣鬼,给朕查!”   老皇帝努力让自己不晕过去,要是这一晕,那鬼就扑上来怎么办?无数次明杀暗杀的经验让他明白,唯有保持清醒,赶紧逃跑才能活下来。   老皇帝鼓起勇气看向夜空中突隐突现的鬼,黑色的长发飘飞,惨白的脸,血红的嘴,看到他的时候仿佛狰狞笑了一下。   老皇帝的心脏跳得剧烈,如果是真的鬼……不不不,即使是真的鬼,也不能承认!   他是天子,宫里出现鬼魂绝对是上天对他的不满,俗话说,国之将亡妖孽从生!但他的大凉明明蒸蒸日上,龙气庇佑,肯定不是妖魔鬼怪!   再说了,杨公公可称不上冤枉,被他满门抄斩的江家该排第一。   江家的冤魂都不敢找他,一个太监的鬼魂竟然找过来,开什么玩笑?!!   生前不过是一个卑微的奴才,赐死他都是对他的恩宠,一个小小的杨公公还胆敢变成鬼来报仇?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想到这里,老皇帝镇定下来,满脸阴沉,“来人,将暗中捣鬼的家伙给朕找出来!”   他的话落时,就见寝宫上方的鬼叫声越发凄厉,周围的侍卫想晕却不敢晕,若是他们今儿敢晕在这里,御前侍卫这差事就没想干了。   他们只能硬着头皮,追着飘飘忽忽的鬼影,心里叫苦不迭。   鬼会飞,但他们不会啊,追都追不上,有什么办法?   鬼影在夜空中时隐时现地飘了大半个时辰,所有人都看到,当它消失之前,竟然还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嘴角的血红流下来,仿佛刚吃了个死孩子,差点将这群侍卫吓尿。   御前侍卫的指挥使道:“快去查查宫里有没有人被鬼吃了。”   那鬼嘴巴的血还没干净,肯定是吃了人。   老皇帝在外面大发雷霆,寝宫里的贵妃娘娘则紧紧搂住阿福。   她也怕啊,刚开始还以为是谁弄出个人形风筝来吓人,直到听到那鬼发出呜呜呜的哭声。   谁家的风筝会嚎叫啊?肯定是鬼!怪不得有个词叫狼哭鬼嚎。   肉乎乎的阿福同样搂住贵妃,认真道:“娘娘别怕,阿福保护你!”贵妃声音有些抖,“本宫不怕,本宫可是将门虎女,能打十个八个汉子,鬼来了……也不怕!”   满宫的嫔妃都吓得不轻,尤其那些手上沾过血的。   杨公公死得那么惨,竟然怨气不散变成鬼,那些被她们杀死的人会不会也变成鬼?   此时所有的宫妃都作了个决定,日后还是和善些,不然冤死的人变成鬼找上她们怎么办?   整个皇宫因为杨公公的鬼魂闹得人心惶惶,冷宫里,江河正在骂小明知。   “都说了,那嘴巴别涂那么红、那么大,你看它现在多可怕?”他指着嘴巴流血的假人,跟这年头画得平面、只能意会的画像不同,这画用的是素描,特别立体,栩栩如生,这也是宫人会被吓到,认为闹鬼的原因。   小明知的胆子特别大,他仔细端详假人,不得不承认自己负责的部分是败笔。   他撅起嘴,“舅舅,不是你说男人的嘴巴要画大点,女人才是樱桃小口吗?”   已经养出些少女气色的江芸儿只看一眼,就飞快地转过头,直念阿弥陀佛。   这靠近看时,越发的逼真吓人,一看就是死得特别惨,都口吐鲜血,仿佛真的已经变成厉鬼。   江芸儿心里有些嘀咕,明明九郞画的时候也没这么吓人啊?怎地她儿子才上个色,就变成厉鬼了。   江芸儿想了想,拍拍弟弟的肩膀,“九郞,别怪明知,今晚夜露重,沾水后嘴巴的颜料晕开,这谁也没想到的。”   此时她还不知已经在宫里传出鬼吃人的事,不然她肯定不会这般平静。   “九郞,这东西……你自己拿去放好吧。”   江芸儿默默地走远点,明天应该有大太阳吧?九郞说多晒太阳身体好,她觉得有道理,还能补充点阳气呢。   江河将假人放到地窖的最里面——即是逃生用的最里间,那里陷井、毒药和机关都搞了一堆,绝对不会被人发现。   这个假人能代表这个世界最高科技,可以反复利用,等有需要时,重新画个惨死的,套到机关上还能再吓人。   一个假人,多个鬼魂,想来宫中会更热闹。   江芸儿见他将假人放到那里,觉得里面那间屋子都变得阴森森起来,她以后是绝对不敢过去住的,连靠近都不敢。   九郎说的什么“科技和狠活”之类的,还是让儿子去帮忙吧。   **   自从杨公公的鬼魂出现后,皇宫的风气有了极大的变化。   老皇帝不再随心所欲,行事有了顾忌,后宫争斗不休的宫妃也不自觉地收敛。   毕竟他们哪个都不敢保证,下次不小心弄死谁,对方又会变成厉鬼回来报仇。   那之后,宫里有不少人都生病了,特别是后宫的妃子,重病的竟然有好几个,太医去看过后,发现都是吓病的。   这一病,便是缠绵病榻好几个月都没好。   老皇帝也病了一场。   不过他担心自己的位置不稳,只能强撑着病体处理杨公公鬼魂的后续之事。   杨公公的鬼魂在大庭广众之下出现,当时见到的人不少,就算想封口也堵不住,老皇帝只能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江河亲自去看了大病一场的老皇帝,发现他脸上的皱纹更多了,精神气不比以往。   不仅他满意,原主也很满意。   特别是看到病成这样,老皇帝还要担心他的龙椅坐得不稳,晚上愁得都没心思找美人侍寝,头发一把一把地掉,头顶都有些秃时,更是乐不可支。 第29章 太监29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   年末快到了,江河开始查账,天南地北的账本都得看。   事情太多,他索性拉来江芸儿帮忙,江芸儿当初也学过管家之事,算账没问题,再者对于穷怕了的母子俩而言,算钱算到手软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看到米铺一个月能赚三十两银子,江芸儿微微一笑。   看到绣坊一个月能赚六十两银子,江芸儿笑得合不拢嘴。   看到胭脂铺子一个月能赚一百二十两银子,江芸儿笑得直不起腰。   看到布料衣服铺子一个月能赚两百四十两银子,江芸儿笑倒在床上打滚。   好多银子啊!   九郞说如果她想要改嫁的话,看中什么铺子就给她当嫁妆,她将来会是个有很多嫁妆的大富婆!   哎呀,那么多赚钱的铺子,未来还可能是她的嫁妆的铺子,她可以算个三天三夜都不嫌累。   然后,米铺×30,绣坊×40,胭脂铺×50,布料衣服铺×60……   三日三夜后,累得直不起腰的江芸儿终于笑不出来。   “我快死了,数字都在我眼前晃悠。”江芸儿瘫在榻上,奄奄一息,“我娘是教过我管家之事,但最多十几个铺子就顶天了。”   江家又不是经商的,哪来那么多钱让你算。   小明知孝顺地端着熬好的莲子羹过来,让母亲和舅舅一起歇歇。   江芸儿满脸笑容地摸摸儿子的脑袋,端过来喝了一口,看向对面算盘打得飞起的人,格外敬佩,说道:“九郎,你这些账本,三四百家的铺子都不止了吧?”   她心有余悸地看着旁边还有好几箱子尚未算要开的账本。   不过就她算过的近百家铺子的账本,基本都是营利的,九郞这是觉醒了经商才能?   江河边拨算盘边说:“准确来说,是五百三十七家。”   他也有些发愁,手头中能用得上的人手不使啊,特别是会做生意的人才,江家留下的人手,他是不可能都派去赚钱的,就是丢去开镖局,还要一路招新呢。   这摊子铺得太大了,手头上的人多少都不够用,还是得继续寻摸人手。   江家在军中留下的旧部不能动,虽然决定不走造反之路,可北方的蛮子一直虎视眈眈,需要考虑边疆的安危和稳定,否则他们刚夺到那位子,马上就要面临灭国,若是顶着末代皇帝称号的名头,那还不如不当呢。   江芸儿喝完莲子羹,继续投入干活。   大半天后,她终于支撑不住,“呜呜呜,我不想要嫁妆了。”   江芸儿的手都在抖,她的指甲都劈叉了,她再也不想拨算盘珠子。   于是她站起身,“九郎,我去做腌酸菜,都晒一整天了,再不腌就成菜干。”   去岁她腌的酸菜,九郞特别喜欢,每次做酸菜鱼,三人就能吃上一大盆,汤汁浇在饭上。她都能吃上两大碗。   九郎收的小徒弟小程子公公今年帮了他们很多忙,吃酸菜鱼也得请他,要腌的酸菜就更多。   明知跑过来,“舅舅,我背完书啦,字也写完了。”他期待地看着舅舅,“我想听齐天大圣的故事,舅舅上回只讲了一点点,今天要多讲一点。”   江河点头,“可以。”   等讲完《西游记》,再讲《水浒》、《三国》,等小孩儿再大点,就可以讲《九龙夺嫡》了。   正在忙活的江芸儿不禁竖起耳朵,她想,没人能拒绝弟弟的故事。   “等等,想听故事也行,你先帮我算账。”江河的眼珠一转,露出笑容,“母债子偿,乖孩子,你来接手你娘的工作吧。”   反正这钱最后都会用在这孩子身上,让他干点活也是应该的。   小明知一点都不排斥帮舅舅干活,反而跃跃欲试。   舅舅教过他《九章》《方程》,好多题目都特别有意思。   江芸儿洗净手,将还未腌的菜放一边,走过来,“九郞,我一人欠债一人还,放过明知吧。”她儿子已经够辛苦,每天睁眼就是读书,做梦都在背书,她这个当娘的既欣慰又心疼。   “不,就让明知来。”江河拒绝,正色对母子俩道,“明知,算账其实是一种学习,这些铺子天南地北都有,从中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舅舅今天就教你一课,这课叫民生!”   江芸儿被唬住,随即想起她娘教她管家之事时说过的话,“管理公中,不必事必躬亲,但大方向不能错,想求什么都清清楚楚不可能,水清则无鱼,你不给点好处谁帮你办事?得掌握个度,过于贪心噬主的玩意得打疼打怕了……不然他们还真会给你弄出一两银子一个鸡蛋这种荒唐事。”   江芸儿回忆起先前看到的账本,里面的铺子有米面油粮、酒楼饭馆、布庄刺绣、车马行当……几乎衣食住行全包了。   江家留下的人脉不可能有太多,狗皇帝没道理不斩草除根,所以弟弟这是单枪匹马,任自己的手腕打造出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江芸儿扭过头,不想被九郞发现她眼眶发红。   当初祖父祖母就说过,九郞会有大出息,能撑得起江家的门楣,他们说得都对,如果江家还在,九郞绝对是京城最耀眼的贵公子。   即使他不幸成了太监,他依旧坚韧如江心的巨石,日夜被波涛汹涌的江水击打研磨,依旧不动如山。   这一忙便是一整天。   天色稍晚,江河提起木通,招呼外甥。   “好啦,今天就到这里,明天继续,吃完晚饭再给你讲故事。”他看了看天色“趁着天还未黑,咱们先去浇菜。”   小明知拎起另一个木桶跟上。   舅舅说了,娘是弱女子,重活得男人来干,所以浇菜这活儿他很熟,就是有一件事他不太理解。   明知看着地上的草,“舅舅,这个好像是野草,为什么你要种这里?”   看这外形,长得很像韭菜,但明知也算是种了很多年的菜,知道这绝对不是韭菜。   江河笑道:“这是野菜,滋味很不错。”   已经很久没吃野菜的明知回忆野菜的味道,又涩又苦,若不是为了活命,谁会吃野菜?   江河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小孩儿在想什么,挑眉道:“你不信?等会儿舅舅给你做一次就知道了。”   明知马上信了一半。   小程子公公做的菜已经很好吃,作为他半个师傅的舅舅做的菜简直是人间少有的佳肴,他说野菜好吃,那就一定好吃。   “我在宫外发现有百姓食用这种野菜,舅舅曾经好奇试过,焯水后用鸡油炒,特别好吃,还有一股清香。”江河面上露出笑容,这可是他特地花了一大笔的积分,从系统商城兑换的可食用植物,“我听说这野菜长得也快,只要留下根,几天就能长出一茬,还不挑地,只要不是干旱如沙漠都能长。”   “这野菜是新发现的,也不知是不是一年四季都有长,若是如此,老百姓桌上多了一样菜,灾荒之年说不定还能当粮食。”   明知呆呆地看着神色平静的舅舅。   他想,如果是他父皇,会不会为老百姓多了一种能食用的野菜高兴?   很久很久之后,当明知坐在那位置,成为这江山的主人时,某年殷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他听说百姓靠这叫“类韭”的野菜救命,没有多少人饿死。   那时,无意中他转头看到旁边的镜子,他脸上的表情跟此刻的舅舅一模一样。   原来,他在不知不觉中,活成了舅舅的模样。   **   江芸儿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做菜。   九郞很公平,他给徒弟程公公的菜谱也给了她。   她本来对自己的厨艺挺有自信的,吃过程公公做的菜后,她发现自己做的只能算家常菜。   “亏我还想出宫后开个饭馆呢,就这水平,谁会来吃。”江芸儿有些气馁,觉得白瞎了九郞的珍贵食谱。   不过她是不会放弃的,毕竟她生平除了嗜美食外,没什么大志愿,就想满足自己的嘴巴。   本来就爱吃如命,这些年亏欠下来,她就越发觉得人生无大事,以食为天。   开饭馆是她少女时的梦想,以前这个愿望只能想想,毕竟江家家大业大,她要是真的当了厨子,会给江家抹黑。   等大局平定后,她就出宫去开个小饭馆,当饭馆里的老板娘,再生几个孩子继承江家……   “七姐,菜快糊了。”江河提醒她。   江芸儿赶紧挥舞勺子快速翻炒,“还好,没怎么糊。”   明知在一旁笑,他从不嫌弃娘亲做的饭菜,对他而言,只要是肉,不管怎么做都不会难吃,炒得稍为焦点更香。   吃饭的时候,江芸儿说起自己的烦恼,“九郞,你说我真的能当个好厨子吗?”   一双筷子敲了敲盘子,江河道:“七姐,别拿自己跟小程子比,他在厨房干活,还拜了御膳房里的太监作干爹,多得是食材给他练习。而你呢,十二岁前是下过厨房,但厨房怕出事,只让你动嘴皮子,你什么时候真真正正做过一道菜?”   大户人家的闺秀所谓的做菜,都是站在厨房里动动嘴皮子,就算熬汤,也不过是将下人洗好的食材放到锅里,就算下过厨了。   江芸儿泄气,“那我还是想开饭馆怎么办?”   “这有什么?想开就开呗。”江河不以为然,“请人不就成了,到时我让小程子给你打下手。”   江芸儿的眼睛立刻亮起来。   对啊,反正相比起做饭,她更喜欢吃,到时开饭馆,她要请退休的御厨,饭馆肯定客似云来。   “明知啊。”江芸儿亲自为儿子夹几片肉到碗里,“以后能不能有御厨为娘的饭馆当厨子,就靠你啦。”   明知顿时觉得嘴里的肉都不香了,所以,他娘让他当皇帝,就为了带走御厨去开饭馆?   而舅舅让他当皇帝,是想让全天下人吃肉。   咋地一家子就跟吃的杠上了?   **   凉康三十六年是个多灾多难的年份,如同一幕荒诞剧,演出得过于离奇,正史都不得不多添几笔,野史更是多如牛毛,成为后世小说电视电影最热衷魔改的资料来源。   多年后,史学家研究历史,发现一切是从宫中闹鬼,皇帝决定太庙祭祀开始的。   金銮殿里,朝臣跪了一地,老皇帝铁青着脸,震怒不已。   他不想下罪己书,他觉得自己没犯任何错。   但光天化日之,众目睽睽,所有人都觉得是他的错。   谁能想到祭祀时,天落巨雷,将太庙劈了不说,还烧起来。最可怕的是,天上下雨了,他本来还想着祖宗显灵,雨水这么大肯定能将火浇灭。   结果雨照下,火照燃,太庙正殿被烧得十分彻底,祖宗牌位付之一炬!   太庙祭祀此等大事,半个京城的百姓都前来观看。   事情发生时,百姓们被吓坏了,惊恐地伏跪于地,恳求上天饶恕,所有人都认为这是老天爷发怒,凉康帝被天弃之!   人群之中,有两个人忍不住偷偷抬头。   “主子真是算无遗策呢。”   同样跪倒的青年低声自语,当时他还担心人群惊恐之下,会慌不择路逃命,到时人挤人会出事。   “不会。”旁边的中年男人胸有成竹地说,“主子说今天会下雨,发现雨水都浇不熄火,百姓过于惊恐,反而迈不动脚。再者,四面都是空旷之地,即使逃命也造不成严重后果。”   对于这群封建时代的人而言,老天爷降下的惩戒太可怕,百姓吓得都跪下,等雨水终于停的时候,他们会战战兢兢的回去,不会造成人挤人现像。   “主子可有说,需要我们在百姓中散播流言,挑拨百姓对皇室不满吗?”青年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凡是能让凉康帝倒霉的事,他都特别乐衷。   “主子说别做多余的事,免得引起怀疑。”中年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很冷静,虽然在主子策划山崩地裂的事件之初就已预见结果,亲眼目睹,仍是让他心湖难以平静,“这么明显的事,不用人挑拨也能引起百姓不满!主子说咱们手下的人都珍贵得紧,不能浪费在这点小事上。”   青年又是感动又是震撼,感动于主子爱惜他们这些下属的性命,震撼于将太庙烧个精光对他而言只是小事。   他不知道主子怎么办到的,除了让他们几个心腹收集些不知用来干什么的材料,主子几乎没动用任何人。   那些材料他们也不知道用处,只是听主子冷笑说要给狗皇帝添堵。   他们几个是江家留下的心腹,主子对他们并不设防,很多事都告诉他们。   然而也不知道主子是如何在重重把守之下,将东西放到太庙里的,对主子的信任让他们在祭祀这日跟半城百姓一起过来围观。   然后在大雨中,太庙熊熊燃烧,几个心腹不禁叹为观止,暗中发誓日后永远跟着主子走,这已经不是人能做到的事,能做到的是神灵吧?   所以凉康帝早日退位是正确的,他们主子上位才是天命所归。   中年男人无奈地纠正,“不是主子,是主子的外甥。”   见他们不以为然,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算了,反正主子外甥也是主子一手教出来的,这么说也不算错。   **   凉康帝带着仪仗灰头土脸地回宫。   他躲到巍峨的皇宫里,夜不能寐,在大殿焦虑地踱步,思索着这次的事情该怎么掩盖过去。   早些年,他是做过不少错事,也冤杀不少功臣,但这都是为了大凉的江山稳固,他自认问心无愧!再者这些事早就翻篇了,上天要降怒早就降,最近他可是安分守己,全国上下风调雨顺,上天不至于降罪啊?   至于闹鬼,也就闹了两回,后来不是惧怕他的真龙之气,没再出现了吗?   这是老皇帝用来搪塞朝臣百官和百姓的借口,说得多了,他自己也信了。   老皇帝后来请相国寺的高僧进宫诵经,那鬼终于销声匿迹,老皇帝却不要脸的将功劳往自己身上推,说鬼魂被他身上的龙气镇住。   做了这么多年的皇帝,危机转化成机遇的公关,老皇帝算是最擅长的。   对此,世家贵族半信半疑,老百姓倒是相信了。   于是老皇帝信心满满地准备祭祀祖先,告诉天下,他是真龙天子,连鬼都怕,他就是天命!   然而时间转到现在,皇帝飘得不行的自信瞬间被雷劈没,但他还是坚信自己是真龙天子,能让国泰民安,他不是谁能是?   总之太庙的事不可能是他的错!   老皇帝疑心有人在太庙洒了易燃之物,但大理寺最擅断案的阮无河脚都快走断,也没发现丝毫不对。   于是老皇帝也没办法了。   看来这次的事,只能找个罪魁祸首将责任担下去,且地位不能太低,不然谁会相信一个卒子会引起老天发怒?   老皇帝嘴里发苦,祖先的牌位都被烧了,祸及祖先,这担罪责的只能是皇家人。   “夏多福,宗室最近有新生儿吗?”   夏多福公公思考了会儿,说道:“有的,安亲王的侧妃生了个儿子,荣亲王通房生了个女儿,正要提份位呢。”   老皇帝闭了闭眼睛,吩咐道:“去找高僧,就说荣亲王的女儿是天降灾星,因为她的出生,惹怒了上天,上天降罪。”   反正一个女儿舍了就舍了,他会弥补荣亲王的。   夏多福公公迟疑片刻,然后对上皇帝不怒而威的龙目。   “皇上,不若同时请高僧进宫做几场法事罢?”   听说婴儿和妇人变成鬼后,比男人还要可怕,杨公公变成鬼大闹皇宫之事,夏多福公公也是差点吓死的人之一,他现在不怕人,只怕鬼。   老皇帝显然也想到这点,他不由得想起年少时看过的一个故事:一个刚出生就被父亲狠心杀死的鬼婴,钻进父亲的肚子里,想让父亲将他生出来,后来那个父亲将自己的肚子剖开,生生将心啊肝啊肠啊胃啊等全扯出来。   那个故事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身临其境,看完后,他还做好几晚的噩梦。   老皇帝条件反射的摸向自己肚子,随即发现这个动作不雅又僵住。   他咳了一声,威严道:“这世上没有鬼,肯定是人在暗中装神弄鬼。”   夏多福飞快地瞥他一眼,心里腹诽不已,如果您的腿不一直抖,奴婢就信了。   老皇帝果然道:“那就多请几个!”   “一定要请有真材实料的!”凉康帝补充,像他要的那种给他作伪证的“高僧”就算了。“荣亲王女儿之事暂且搁置。”   还是等有真正实力的高僧作法再说,等高僧作法保证荣亲王之女不会变成鬼婴,再将灾星之事传出去。   夜晚的黑暗掩盖了很东西,包括藏在屋顶的猫。   三花猫伸伸懒腰,轻盈地跳下屋顶,钻入花从中,脚步轻快,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30章 太监30   听说太庙被雷劈,不孝子孙——李明知表示,他一点都没有为祖宗牌位被烧个精光感到难过,他只是大为震撼。   “舅舅,父皇是因为这一年,宫中经常闹鬼,才去太庙祭祀的?”小孩儿有些跃跃欲试,“太庙被雷劈了,证明他天理不容,咱们今晚放鬼吧。”   那个会发出声音的假人,他们只放出去过两回,一直搁置在地窖里吃灰,多浪费啊。   明知表示,他绝对没有那种“再放几次鬼、说不定皇陵都可以劈一劈”的想法。   系统猫在旁边听见了,兴奋地喵一声,尾巴疯狂地拍打在江河的手上。   “宿主,快搞事,我要吃瓜!”   作为一个喜欢吃瓜的统,它已经迫不及待了,到时候又有谈资可以和其他的系统炫耀。   江河一把抓住猫尾巴,将它从头到猫屁股薅了一把。   系统猫惨叫着跑开,狗宿主真不是人,看它生得毛茸茸,就老想rua它!   它要是变成一只秃毛猫,狗宿主就是罪魁祸首!   江河遗憾叹了口气,没有猫撸,撸小孩也不错。   他将小明知捞过到怀里揉他的头发,自从营养跟上后,小孩儿的头发养得黑亮柔顺,摸着也舒服。   看这情况,以后应该不用担心他英年早秃了。   明知挣扎不开,只能认命被舅舅搓头发,也不知道又掉多少头发?要是他以后中年秃头,舅舅绝对贡献良多。   他一脸无奈听舅舅教育他,“明知啊,舅舅今天教你一个道理,见好就收,过犹不及。”   闻言,明知陷入沉思,没有注意到舅舅眼里的异样。   为君者当用阳谋,当走阳关大道!   他不一样,他是太监,你看哪个太监主角是明亮光正的?都是阴谋叠着诡计。   所以太庙之事就不用跟明知说,为他铺好路,让他走在阳关大道,不用思考下边的路里埋了多少尸骨。   江家的仇恨,到他和江芸儿就结束了,下一辈没必要再背负这个仇恨。   思及此,江河从地窖里扒拉出假人,当着明知的面,将之架的柴禾上。   明知心疼得紧,假人身体里的机关术就不必说了,那是舅舅的活儿,可上色这些,他也是出过力的,就这么烧了,实在太可惜。   江河还说:“明知,来,你点火。”   明知不情愿的走过来,还想替假人求情,这东西多好啊,还能吓人呢。   在舅舅坚定的眼神中,明知只能一脸心疼的将假人烧了。   明知站在那里,看到熊熊的火焰照亮舅舅明亮的双眼,还是少年的舅舅肩膀单薄,恍惚间门却是渊渟岳峙,仿佛高山般沉稳肃穆。   他听到舅舅说:“日后如果有谁用神鬼佛为由欺骗你,那就回忆今天的这一幕吧。”   明知虽然遗憾,但假人都烧了,也只能将之放下。   很快又有其他的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明知发现,菜地里的野菜长得特别快,很快就蔓延出一大片,挤占了其他野草的生存空间门,郁郁葱葱一片,若是真能吃的,这个长势倒是很喜人。   系统猫提醒,“宿主,这玩意对这时空而言,相当于物种入侵,你小心造成生态灾难。”   江河道:“放心,这是我特意选的,比较适合大凉的物种,到其他地方能活,但生命力绝对没有那么强。”对于这点,他自然会考虑好。   他斜睨了一眼系统猫,不以为意,“这么好吃的野菜,你觉得会造成生态危害?我敢保证那些吃货会将它吃到需要人工繁殖。”   想当初小龙虾多嚣张,事实证明,在吃货的国家,给你吃成保护动植物都不稀奇。   明知提着篮子,跟着舅舅去摘野菜。   他们摘了一大篮子,舅舅说野菜的做法肯定不止一种,他们准备来个野菜宴。   三人在冷宫的厨房里忙活。   这种像韭菜的野菜先焯水煮化,水很快就变成绿油油的,江河用野菜水揉面,揉出碧绿的面团,格外好看,也让江芸儿母子俩一阵稀奇。   原来面团还能做其他颜色的?   原谅母子俩在冷宫待久了,见识有些少,不知道还有这么多的花样。   “这团面就做刀削面,这团做小馒头。”江河一边分配,一边对烧火的小孩儿说,“火势再大点,再来个爆炒野菜。”   正在洗野菜的江芸儿补充,“我觉得凉拌也行,打汤也行,炖肉可能不太行,肉会被染上绿色……火锅的话,应该没问题,就是汤汁可能会有点苦。”   不过,只要不喝汤就没事啦。   江河拍板,“那做个水煮肉片吧,不知跟辣椒搭不搭。”   明知觉得,这不是野菜宴,这分明是过年过节才有的美食宴。   吃饭的时候,他一手馒头,一筷子面条,吃得停不下嘴,植物特有的清香让馒头和面条更好吃了,还有凉拌和炒野菜也很好吃,比韭菜还好吃。   “我以前没见过这个野菜。”江芸儿悄悄揉了一下肚子,“如果它能在西北种植就好了,西北那地方,种出来的菜都又瘦又小,那边冬天的青菜真的比肉还贵。”   西北军是江家的大本营,江家每年都会送很多治疗便秘的药物到西北,这话题说起来有味道,但肚子里缺少蔬菜,口腔溃疡和拉不出的滋味只有当地居民才知道。   江家怕孩子生在膏腴之地养出纨绔性情,所有的孩子——不管男女,到了年纪后,都要在西北待上几年,江芸儿也不例外。   只不过几年,她就把西北女孩的彪悍和离经叛道全学会,差点没让江一婶愁死,想下死力教训又舍不得,索性眼不见为净,将她丢给养出一堆优秀儿子的祖母管教。   除了襁褓中的两个侄子,也就九郎没去过西北。   当时祖母老了,实在舍不得。   在西北养出一堆坏习惯的江芸儿回到京城,熊孩子九郞刚三岁半,两个熊孩子朝夕相处,威力可不止一加一等于一,祖母当时也狠下心,准备将九郞送到西北去祸害蛮子,结果江家就出事了。   江河道:“可以,野菜生命力强,指不定哪天西北到处都长满野菜。”   这话打断江芸儿的回忆,她心里微微叹口气,转换了话题,“九郞,我听程公公说,宫中要请高僧念经。”   “这正是我要和你们说的事。”江河冷下脸,示意收拾碗筷的小明知坐下来。   在母子俩端正坐好后,他继续道:“最近小冷宫不要烧火做饭,你们没事也不要出去,如果真有什么事,就让统统联系我。”   一旁还在吃着面条的系统配合地喵一声。   江河叮嘱母子俩,“这一次宫里会有大动作,你们还不到露面的时候,千万不要引起怀疑。”   江芸儿面色跟着凝重起来,“行,我马上收拾一下,将东西放进地窖,要不要作出小冷宫没人居住的假象?”   “没必要,只要你们不出去就行。”江河笑得神秘,“我保证只要你们不发出动静,没人会留意到这里。”   明知对舅舅十分信任,最近舅舅给他看一本叫《奇门遁甲》的书,他看得脑子都打结。   舅舅明明叫他不要信那些神神怪怪的东西,怎么他自己又搞起迷信来了?   对此作舅舅的人一本正经,“这是科学。”   明知见舅舅将书收回来,还听到他的嘀咕,“学不会就算了,也没必要学,专家的事还是由专家解决吧,幸好司天监的专家一堆,不缺人用。”   小明知听后,马上决定不学了。   舅舅说他不需要样样精通,只要他拥有精通的属下,他做不到,属下们会为他做到的。   这是帝王之道。   **   自从太庙被雷劈后,这里便成为全京城的禁区。   斯文俊秀的青年经过时,远远地看了一眼被烧成灰烬的太庙,面无表情。   真好啊,青年心里感慨。   江家满门忠良,却被狗皇帝打成奸佞,他们甚至连立牌都不敢,狗皇帝的祖先牌位被烧,那也是因果报应吧!   既然江家后人不敢祭拜,那皇家也应该不能祭拜才公平!   像青年这般忍不住看向太庙的百姓很多,他们也不靠近,只是远远看上几眼。   守在附近的锦衣卫没理由禁止百姓们观看,太庙的面积很大,当日又是在半城百姓的目睹之中烧起来的,若是驱赶周围的人不让他们看废墟,实在没这个必要,反而更惹人注目。   这时,一个人走过来,远远地叫道:“世贤兄,真巧啊,你怎地来这边了?”   俊秀青年对来人微微一笑,客气地说:“是很巧,一起喝一杯?”   正好也去庆祝一下。   陆世贤来到京城后,一直深居简出。   直到这日,应五皇子之邀,前往五皇子府参加宴会。   装饰古朴的花厅里,杯酒交筹,丝竹之声悦耳动听,舞娘腰肢随着乐声摇摆,仿佛下一瞬,那小腰就要扭断似的。   几个文人看得目不转睛,眼珠子直盯着舞娘姣好的身段。   坐在上首位置的五皇子长相斯文俊秀,他在士林的名声极佳,出了名的礼贤下士,颇受人敬重。   然而此时,他与那些文人一般,无甚不同,那双眼睛几乎黏在那些舞娘身上。   陆世贤手里转着酒杯,掩饰眼中的不耐烦。   礼贤下士?不过是沽名钓誉之徒罢了。   这看似简朴的王府,其实只是表面功夫,那边案桌上的富丽彩花瓶,可是民间门十三瓷最新的杰作,好像开价一千两一个?   果然,皇公贵族的简朴与他们平民百姓的简朴概念相差甚远。   宴会还未结束,一名随从过来,躬身道:“陆大人,五皇子有请。”   陆世贤面上带着云淡风清的笑容,在周围人羡慕的目光中,与那随从一起离开。   来到一间门书房,五皇子已经等在那里。   见到陆世贤,五皇子站起身,笑容和煦地迎过来,既不显得过于热情,又能令人感觉到他对自己的重视,继而心生好感。   这样的姿态,五皇子做得非常娴熟。   陆世贤面上带着笑,与五皇子见礼,弯身的瞬间门,眼里的冷意一闪而过。   他知道五皇子请自己过来的目的,正好他也需要借五皇子之手做点事,大家算是各取所需。   与五皇子交谈一番后,陆世贤将自己准备的东西交给五皇子。   当看到这份证据,五皇子俊秀的脸上都是喜悦,欣喜道:“子谦兄简直是本王的子房,果然一皇兄意图秦州堤坝,想陷害于三皇兄。”   五皇子得意地看着手上的证据,有这些东西,一皇兄的生母是皇后又如何,他都能将他扯下来。   子房?这野心捂都捂不住了。   陆世贤心里鄙夷,面上却格外恭敬,“事不宜迟,殿下应该尽快禀告皇上。”   他心里暗暗摇头,想起几年前宿州大雨,一皇子想要对付五皇子,正好宿州林知州与江家有旧,在主子的提醒下,林知州派人日夜盯着河堤,还号召百姓抗洪。   洪水过后,林知州因祸得福,又进了一大步,现在虽然明面上不站在江家这边,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江家的小动作。   陆世贤并不怕什么,等林知州知道十五皇子的存在后,他肯定会站队的。   五皇子高兴地在书房里踱步,然后问道:“子谦兄,本王有些不明白,为何不等一皇兄陷害三皇兄成功后再告密?”   如果死的人太多,一皇子的罪责更重吧?   陆世贤心中微冷,却没有太大的意外。   这些皇子没哪个不是草菅人命的,若是让他们上位,这天下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模样。   他耐心地解释:“因为时间门已经来不及,太庙之事得尽快解决,这老天爷的事,谁说得准呢?”   老天爷要下雨,没人能左右。   五皇子若有所思。   确实,雨水太小的话,一皇子不会脑残到破坏堤坝,肯定会有人发现,也只有在天灾的遮掩下才能成功。   再者,如果雨水突然停了呢?天气的事谁能预测。   算了算了,就当三皇兄走运罢,正好利用这次机会向他示好,能暂时结盟对付其他人也不错。   五皇子瞬息间门想明白其中的关窍,不禁意气风发。   太庙被雷劈,正是需要替罪羊的时候,陆世贤这个消息实在太重要了,一皇兄是继后嫡子又如何?太子还是元后嫡子呢,父皇还不是说废就废?   陆世贤辞别五皇子,重新回到花厅。   看到花厅里花团锦簇的热闹,只觉得这歌舞酒菜皆索然无味。   主子说得没错,这些皇子从根子里就不是好的,为君者当思民,如果不是他阻止,五皇子肯定会赞成造成一定伤亡,等情势变严重才上书。   却不知五皇子还在可惜,如果不是父皇现在急需一个替罪羊,秦州死一批百姓引起民愤,将一皇兄拉下来更容易些。   不过现在也不错,将一皇兄的罪名钉得死死的,他这辈子别想有机会坐上那张椅子!   某些方面而言,父子俩的想法都是一致的,想在皇室找替罪羔羊。   只不过老皇帝想要别人的女儿死,他儿子却想要兄弟死!   **   最近老皇帝为了表示诚心,不仅戒了几天女色,还戒了荤腥。   皇帝没办法吃肉,嫔妃能吃吗?于是整个皇宫的人都只能跟着茹素。   除了小冷宫,母子俩一人抱着只系统猫从宫外买回来的烤鸡,啃得满嘴流油,香喷喷的。   太庙被烧对皇家是如丧考妣,对母子俩那是值得庆祝的大好事。   老皇帝请的高僧进宫念经,设坛做法,做了水陆道场。   水陆道场做到皇宫,那可真是往佛祖脸上贴金,全天下的人都看着,高僧们自然得显出自己的本事来。   他们满皇宫地转悠,重点是冤魂特别重的地方,如那些废井和容易淹死人的湖。   老皇帝算是下定决心了,他已经老了,不想再被冤魂折腾,对于高僧说的“死人尸骨应当好好安葬,诚心念往生经,方能让皇城安稳下来”的说法很是赞同。   他也顾不上丢人不丢人的,反正该丢的早在太庙烧起来时就已经丢光。   但老皇帝实在没想到,偌大的皇宫竟然死了这么多人。   看到那些刚捞起来的新鲜的尸体,他想自欺欺人说是前朝留下的尸骨都没办法。   这皇宫的废井得有多少啊?好些都塞满尸骨。   某个出家前读了几本水利书的和尚小声道:“好些地下水道都是相通的,干涸的井还好,若是有水的……”   老皇帝脸色微变,差点反胃得吐了。   这话传出去后,无论是抛尸的、还是没抛过尸的人脸色都发青,所以他们平时喝的水,一直是泡过尸体的水吗?   宫中的湖也多,擅水的好手跳下去捞尸体,捞上一具便赏金五两,报名者如云。   本来这些好手还担心人太多,尸骨不够分,结果他们潜进湖底一看,真是好家伙,怪不得这湖里的鱼养得这么肥,都吃肉长的,能不肥吗?   当一具具尸骨被摆在岸边,心里有鬼的嫔妃们听到宫女的转播时,都低下头念佛。   看来日后不能图省事将死人往湖里一扔,这么多死人聚一块,都成风水说的养尸之地了。   老皇帝简直气笑,手脚发颤,不知情的,还以为他的皇宫其实是个巨大的乱葬岗?   怪不得老天爷要降雷劈太庙呢,他住的皇宫都成为坟地了,老天爷能不发怒?   老皇帝震怒,厉声道:“有水的地方全部查一遍!叫阮无河进宫,看哪里还埋了尸体。”   只要想到他住的地方被尸体包围,老皇帝就浑身不自在,越发的生气。   阮无河进宫后,老皇帝将他召过来,说道:“尸体的死因也要查,朕倒想看看,朕的后宫有多少杀人犯!”   待阮无河领命而去后,老皇帝喝了口茶让自己的心静下来。   看到那么多的尸体,老皇帝心里实在不舒服,这也是他偏爱未满双十小姑娘的原因,实在是女人的年纪上去了,这心也跟着狠了,尤其是生过孩子的女人,恨不得只有自己生儿子,别的女人一个都不能生。   他看多了,也反胃了,久而久之就特别喜欢天真无邪、还未被这皇宫污染的小姑娘。   夏多福公公小声提醒,“皇上,若是娘娘们被查出来……”   您面子也不好看啊,别人会说您养了一屋子的蛇蝎美人。   老皇帝冷笑一声,“朕的面子本来就不好看,还能管得了她们的面子?!都给朕查!”   反正他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去,祖先牌位都被烧光的不孝子,不孝子娶了坏媳妇惹得老天震怒,这么多替罪羔羊,他怎么就只想到个刚出生、什么都不懂的婴儿呢?   老皇帝不禁反省自己先前的想法。   老皇帝冷心冷肺,对自己的儿女还是有点慈爱心的,但对于他不喜的那些老女人?弄死一批,还能给新进的水嫩美人挪地方呢。   再说了,那些女人也不无辜,她们杀了那么多人,他这个皇帝看着都胆寒不已,要是哪天惹怒她们,是不是他这个枕边人都得被她们毒杀?   猫在屋顶上偷听的系统猫不禁满意地点头。   这狗皇帝总算想通了,它家宿主对小孩儿特别容易心软,废太子府的小秋儿,宿主都不忍心看她吃不饱、穿不暖,特意给她埋银子,一个出生没几天的婴儿,你堂堂皇帝,竟然想送她去死?   它敢保证,老皇帝要是真这么做了,宿主绝对不管什么任务不任务,提前让他领便当。   系统猫离开皇帝的宫殿,回到冷宫,就见到小孩儿偷偷摸摸地在角落里张望。   明知一脸震惊之色。   虽然早在舅舅从湖里捞出一具被鱼吃了一半身体的尸体时,告诉他湖底还有很多的尸骨,但没亲眼看到没有实际感,当时他更介意这湖不干净,里面的鱼不能吃,现在看到摆在岸边的尸骨,他真是吓到了。   尤其这个湖因为够大,还够偏僻,尸骨是最多的,多到堵塞了与地下水道相通的洞口。   系统猫赶紧将小孩儿弄走,以免他晚上做噩梦。   这些事就不用小孩子掺和了。   湖里的尸骨捞上来后,那湖水打着滚儿,转着圈儿,呼啦啦的往形成螺旋的水洞流去。   在和尚们的诵经声、所有人惊呼声中,不过是一盏茶的功夫,湖中的水竟然全消失,大部分的鱼儿也随着那流水消失,小部分鱼搁浅在淤泥中,拍着尾巴挣扎。   有人喃喃道:“莫非老天看不惯这些人死得太冤屈?”   不然这不迟不早的,正好尸骨见了天日,湖水就干涸了?   站在人群中的江河神色漠然,对这一幕倒也不奇怪。   湖里死了这么多人又没人打理,依旧没臭成水沟,便知它与地下水是相通的,活水不腐。   明知被猫猫拖走时,在人群中看到舅舅。   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舅舅说没人会留意小冷宫,原来是真的。   奇怪,小冷宫和这湖相隔不远,虽然周围高大的树木和杂草将小冷宫差点隐藏住,但今天来的人实在太多,他还以为一定会有人发现他们母子呢。   难不成奇门八卦阵这东西真的这么神奇?   **   进宫查案的阮无河的进展并不大。   这年头的衣服料子的质量差,能穿一年就算质量好的了,尤其是泡水后,那衣物很快就腐烂到找不出一块好布,刑侦技术也没高到可以透过骨架子画出死者生前的模样。   阮无河只好放弃从尸体辨认身份,直接从宫里要了名单,寻找失踪人口。   某些娘娘暗暗松口气,若是如此,可操作的空间门就多了,反正她们在世人面前,必须要是清白的!   于是便有不少宫人前去自首,为他们的主子顶罪。   他们的主子虽然金口玉言要杀人,但也只是动嘴没动手,都是他们这些奴才干的,这么说来他们确实算是罪魁祸首。   能胆子大到杀人的,基本不是有儿子、就是有娘家,都有自己的倚仗和底气。   没倚仗的宫妃,不敢也没这本事杀人啊。   老皇帝刚起了牺牲宫妃的念头,让自己后宫的嫔妃去当替罪羊,哪知嫔妃们的娘家人纷纷进宫求见。   罪不罚众的道理老皇帝自然懂,所以他更生气,感情你们送进宫的女儿,竟然都是食人花!   怎么,看不起朕这个皇帝?特意挑选一些心肠恶毒的女人给朕,这是恶心朕不成?   还是以为朕不配拥有人美心善的好女人?   嫔妃的娘家人没想到老皇帝竟然会这么说,纷纷喊冤枉。   他们向皇上保证,自家的孩子没进宫前,都是天真无邪的好孩子,连只蚂蚁都不敢踩死,谁知这进宫后,就被宫里的风气染黑了。   话虽然没有这么说,但那意思也差不多。   老皇帝差点没被他们气死。   这不是暗示他这后宫的环境不好,近墨者黑吗? 第31章 太监31   阮无河进宫查案。   查案的过程从“查查谁是杀人犯”,很快就演变成“查查谁没杀过人”。   老皇帝真是又狗又渣,还疑心病重。   那些有靠山、且上了年纪的高份位妃子,他自己不去宠幸,也不允许别的男人“宠幸”。他严防死守,特别是那些身强体壮的大内侍卫,更是重点防着。   偌大的皇宫,除了保护他的暗卫和大内侍卫,其他的地方,侍卫是不允许轻易踏足的,只能远远地守卫,至于巡逻,有太监和宫女就够了。   外严内紧的结果,嫔妃们每次弄死某些看不顺眼的宫人时,也没人发现。   她们做的次数多了,胆子也变大,反正宫里的湖和废井那么多,只管杀不用管埋,多方便啊。   这次老皇帝这次下了大力气,让阮无河查后宫的女人,没想到这一查,发现高份位的嫔妃几乎没哪个的手是干净的,除了贵妃和淑妃。   贵妃是身边有阿福在,很多冲着她而来的阴谋诡计总是莫名其妙地失败,除此之外,她本就心思疏阔,又没生孩子,后宫那些针对她的阴谋也有限。   至于淑妃,她同样也没有孩子,据说从小到大就是个药罐子。   淑妃还未出阁前,娘家人就为她的身体操碎了心,请来的很多有名的大夫都含蓄地表示,淑妃天生体弱,于生育有碍。淑妃娘家人晴天霹雳,为她的终身大事差点愁白了头发,这年头,不能生的姑娘,不管嫁到哪里都会被嫌弃,哪家儿郞娶妻不图后代的?   那就只有进宫了,反正皇帝的妃子多,生的孩子多,不差你一个生孩子。   淑妃进宫后,走的是病美人路线,本就因体弱发育不良,再加上楚楚动人的气质,很得老皇帝喜欢。   在这后宫,只要你得宠,就有人想要对付,这是宫里的金科玉律。   但那些想除去淑妃的人还未动手呢,淑妃自个就晕倒了,请来的太医看过后,很含蓄地表示,这是个不长命的,得好好地将养着,不能动怒,否则很快就要为她准备后事。   后宫的众妃只能偃旗息鼓,她们和淑妃说两句话都担心会气死她,她们怕自己还未出手呢,淑妃就先来个美人吐血,她们不仅没能解气,反而要受罪。   更怕被淑妃利用来碰瓷,届时有口难言。   这也太憋屈了。   众人只能安慰自己,反正这就是个不能生养的,而且还短命,理她作甚?且看着她自个几时死。   既然没人针对,看着弱小无助的淑妃自然也懒得动手。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虽然比不得别人健康,但柔弱同时也是种武器,不管她做错什么,只要倒地一晕,她就算是没理,也变成有理。   主子软弱,当奴才的必然要强势些。   淑妃身边伺候的宫人——像旺公公之流,难免会狐假虎威,但相比起其他不喊打喊杀直接动手弄死人的,淑妃宫里的人倒是被衬得清白又无辜。   老皇帝一直关注这事,沉着脸听阮无河的汇报分析。   他略过虽然清白但实在不符合自己审美的贵妃,只觉得淑妃真是哪哪都好,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   白莲花淑妃:呵呵,谢谢皇上夸奖,这是本宫努力的结果!   老皇帝听完阮无河的汇报,心里像是堵着一口气,噎得他难受极了。   自从他登基至今,就没有这般憋闷过。   “皇上,您也别太焦虑,不若到淑妃娘娘那儿散散心?”夏多福公公小心翼翼的开口。   老皇帝自从登基后,就好美人,恨不得年年都选秀,夜夜做新郞。   这一年闹鬼和太庙祭祀,导致老皇帝已经有将近四个月不曾召幸美人,以他这德行,肯定需要美人的安慰。   夏多福觉得自己一个太监的也难啊。   皇上现在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总觉得他的美人都是恶毒的,既然什么都没做过、干净清白的贵妃他不喜欢,那就去宫里硕果仅存的淑妃那儿待待吧。   就像他们这些太监,没女人很容易变态的。   听他提及淑妃,老皇帝的脸色总算是和缓一些。   他现在最不想看后宫的那些女人,幸好他的淑妃不仅是朵解语花,手上还干净,更重要的是对他一心一意,他的生母就曾说过,对女人而言,宁可丧夫不能丧子,没儿子自然丈夫就排第一。   老皇帝深以为然,有子的妃子说不到三句话就将话题扯到儿子身上,再想到生过孩子的女人已经变形的身材,还有做月子时一个月不洗澡,像腌过的肉一样不新鲜……   老皇帝决定不委屈自己,他的女人一定要鲜嫩,最好年年十六,还要将他放第一位。   如果是平时,他肯定去找那些年轻娇嫩的妃子,可她们的年纪太小,能说的话又太浅,不是衣裳就是头面,虽然为他争风吃醋虽然很得他心没错,可现在他心烦的时候,听到她们吱吱喳喳像只小麻雀似的说着不相干的事,便觉得心烦。   这时候就显出淑妃的好了。   长得和十五六岁的少女一般稚嫩,又有二十多岁女人的善解人意。   最重要的是,她还没生过孩子,身段和少女差不多,还不会总是将话题扯到孩子身上,变相地为孩子邀宠。   “淑妃今年二十有五了罢。”老皇帝感慨地发出渣男宣言,“若是永远不生孩子就好了。”   如果她能维持现在的相貌和身材,即使活到四十岁,他想自己也不会厌倦。   **   然而淑妃并不这么想。   以前是她没办法,生命和后代,她总得选一个。   她并不像老皇帝说的那般不争不抢,她得先顾着自己的命,争抢再多,没命也享受不到,有何意义?   人若是越是缺什么,就越是想要什么。   年少时,淑妃想不通,曾哭过自己的命苦,她也想像姐妹们那般嫁个好郎君,不好的也没关系,她想只要有健康的身体,然后生个健康的孩子,男人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她也想要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只要有一丝可能,她觉得自己可以拿命去搏,生一个孩子。   可是每个大夫都说她不能生。   家人让她进宫,确实是为她着想,说这天底下也就皇帝不在意她能不能生了。   但她在意啊!她还嫌弃啊!她进宫时才十五岁,那时候皇帝都四十出头,比她爹还老。   淑妃一直想找个年轻俊秀的郞君,这天底下又不只皇帝不在乎多个不能生的女人,那些已经有孩子的皇子其实也不在乎的,不管怎么说,皇子都比皇帝要年轻得多。   可是,当她在那群皇子中转悠一圈,绝望地发现,适龄的皇子,不是好色恶毒,就是没脑子,蠢笨不堪。   相比之下,皇帝就算老点还不错了,于是她只能死心地进宫。   她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么过去,老皇帝肯定会死得比她早。   到时候,她只能迁徙到行宫,当个尊贵的太妃,和曾经那些不管是敌是友最后肯定只能搭牌子的姐妹打麻将,过着死水无波澜的日子,一天天煎熬。   这些年,她也一直熬着,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尽头。   哪知道就在一年多前,娘家人竟然给她送来一个好消息,也改变了她的想法。   “一个接生的稳婆?还医术高明?”淑妃当时听到娘家人递来的消息时,不禁嗤笑一声,“谁吹出来的?”   淑妃的嫂子闻言,也不生气,笑盈盈地说:“娘娘,你可知道七皇子和八皇子的事?”   闻言,淑妃娇嫩的脸蛋露出厌恶之色。   当年为了找个能嫁的郎君,她暗地里让人查过每个皇子,七皇子和八皇子喜欢一起厮混的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当时听说这事时,差点没恶心死她。   嫂子道:“这两位皇子府以前每隔一段时间,就有生病的女人被丢出来。”她笑得神秘,“谁都知道,那些女人得了脏病,但自从尹婆婆为她们治病后,七皇子和八皇子府就很久没有女人被丢出来了。”   七皇子和八皇子换女人速度也没那么快了,毕竟对像他们这般爱玩爱享受的,有经验的女人配合起来能玩起来更过瘾,青嫩的黄花闺女又哭又嚎,每次都得灌药,对男人来说没什么意思。   嫂子自然也厌恶那两位皇子的行事,都是女人,看到那些女人的下场,心里也会有些戚戚然。   能减少一些女人受害,尹婆婆也算是功德无量。   淑妃这下子好奇了,“那尹婆婆是什么来头?”   这年头对女人十分苛刻,女人若是得了那种病只能自己熬着,一来不敢去看男大夫,二来男大夫不一定精通这种女人病,三来就算有医女,那医女也不一定擅长治女人病。   淑妃自己也算有点不能言说的女人病,每个月固定几天真是生不如死。   嫂子肯定地说:“娘娘,尹婆婆的医术高明得很,您不如找个借口回娘家,娘说让她上门为您请脉。”   淑妃原本还要考虑一下的,得知尹婆婆在治疗月事不调方面非常厉害后,决定还是去找她。   每个月的那几天,她总是痛不欲生,都找过那么多男大夫看,现在也不在乎多找个女大夫看看。   到了淑妃这个位置,又有皇帝的宠爱,出宫回娘家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淑妃找了一天回娘家。   没想到,竟然真的给了她一个大惊喜。   淑妃喝过尹婆婆开的药后,月事再来时,竟然不疼了。   以往每次都要疼个几天,就像要去掉一条命般,恨自己生为女子。   然而这次,她一点也不疼,顺顺利利地渡过了月事。   再次出宫时,淑妃特地去见了尹婆婆,尹婆婆那双她原本嫌弃接生过无数孩子不干净的手,此时被她紧紧地握住。   尹婆婆简直就是她的再生父母。   “尹婆婆,谢谢你,本宫这次来月事,真的一点也不疼了。”   尹婆婆笑得慈祥,许是救过的女人多了,看尽人间惨剧的她不知不觉面相越发的温柔和蔼,在那些被疾病折磨的女人眼里,她和菩萨似的。   至少在现在的淑妃眼里,就是如此。   尹婆婆给淑妃把了脉查看,说道:“娘娘虽然瘦了些,但月事顺了,生孩子也顺……”   “你说什么?!”淑妃以为自己听错了,睁大双眼问尹婆婆,“本宫……我,我能生?”   尹婆婆不解,“以前是不能生的,但娘妨现在的葵水正常,自然可以!不过娘娘身子虚,最好先调理,老身有个方子是专门为女人生育孩子作准备的。”   自从得到那本厉害的医书,尹婆婆不仅努力学习,还和其他厉害的大夫交流医术,一通则万通,她能看得出,淑妃天生不足,加之经络堵塞,每个月才会疼成这样。   现在经过治疗,经络通了,身体也调养好,自然能生孩子。   淑妃狂喜不已,“什么方子?麻烦婆婆快点写下来,多少银子本宫都给!”   她激动得身体都有些发颤,她终于能做正常女人了吗?她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孩子吗?   如此又花费大半年时间,淑妃天天喝苦药汁调理身子,虽然她的外表看着还是娇小如少女,但她发现,自己如今天胸不闷、腰不酸、背不疼,一口气能逛大半个皇宫也不带喘气的。   就连尹婆婆都说,只要调理得当,她绝对能怀还能顺利生。   这期间,淑妃亲眼见到无数据说被大夫判定不能生的女人,在尹婆婆的诊治下终于怀上孩子,尹婆婆也得了个“送子婆婆”的美称。   万事俱备,只欠一个孩子他爹!   虽然孩子他爹老了点,渣了点,但男人嘛,八十都还能生,她只想要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管他渣不渣!   以后她的孩子不渣就行。   淑妃确认自己的身体可以后,便开始蓄意勾引皇帝。   她对孩子实在是太过渴望,生怕自己造孽,孩子不肯投进她肚子,所以才会盯上被宫女阿福护着的小河子公公,觉得阿福护着他,应该也是个有福气的,甚至连好男色的旺公公被她收拾了。   其余宫人见状,自然也不敢造孽,当然他们也没必要这么做,柔弱的淑妃娘娘这么多年就没吃过大亏,她的心眼多着呢,能护得住他们。   **   淑妃刚梳装打扮好,贴身的掌事宫女走过来,轻声提醒。   “娘娘,皇上来了。”   淑妃马上来了精神,自从出了那些事,老皇帝都有四个月没进后宫,她就算想得要死,也不敢冒大不韪去勾引,她孩子的母亲绝对不能是奸妃!   老皇帝享受着美人恩,搂着淑妃,语气突然略带几分不满,“爱妃似乎胖了!”   胖了的少女虽然还是少女,但不是老皇帝喜欢的少女。   淑妃正盯着皇帝的手的位置,脸色瞬间僵住。   她心里恼怒不已,差点没忍住要弑君。   胖个屁,胖你娘!老娘胸前若是没点肉,日后怎么抚育孩子。   “讨厌,皇上真是的……”淑妃故作娇嗔地转过身子,“皇上,臣妾最近为了养身子,喝了不少杏仁奶,听说这东西喝多了,自然会长的。再说了,臣妾是女人,女人这里一点都不长肉,皇上您还不如揉男人呢。”   老皇帝哈哈大笑,心情也舒畅了,觉得来淑妃这里是对的。   淑妃难得缠了皇帝一宿,就指望这次一举得娃,不管是男孩女孩都没关系,她就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很多女人三十出头就已经是祖母,若是再过几年,她想生也生不出来。   至于皇帝的宠爱?那就是个笑话!   她再怎么保养容貌,等到四十岁时,也不可能会嫩得如同十五六岁的少女。等到她四十岁的时候,以皇帝的年龄,说不定已经去见列祖列宗,那她未来还能依靠谁?   当然只能依靠自己的孩子。   淑妃果然哄得老皇帝龙心大悦,让他暂时忘记烦人的朝事。   翌日,老皇帝心情舒畅地陪淑妃用早膳。   “爱妃,这是御膳房的程公公做的烤鸭,味道极佳,你多吃点。”   淑妃又吃了一片烤鸭,然后拒绝吃第三片,“皇上,臣妾不能再吃,吃肉多会发胖的。”   老皇帝打量淑妃微微胖起来的胸口和还来不及胖的腰肢,很渣地放下筷子,他不喜欢胖的少女。   淑妃吞了吞口水,狠心将目光从烤鸭上移开。   满足口腹之欲就会有失宠的危机,在怀上孩子之前,她绝对不能失去现在的盛宠。   连续数日,老皇帝都来淑妃这里。   不说后宫有多少女人暗暗诅咒淑妃,守夜的宫女却暗暗祈祷,希望娘娘能如愿以偿,他们娘娘都快要为孩子疯魔了。   **   淑妃狠心拒绝美味的烤鸭的时候,贵妃正好相反,她一点都不拒绝烤鸭,还一口气吃了大半只。   “娘娘,您不能再吃了。”阿福胖乎乎的脸蛋满是不赞同,“您这个月比上个月重了三斤。”   贵妃娘娘不管不顾,“哎哟,反正皇上又不宠幸本宫,多长几斤肉少长几斤都无所谓啦。”   阿福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她是贵妃娘娘的心腹,知道很多内情。   当年的江家和贵妃的母族都是武将世家,两个世家的审美完全不一样。   江家人的审美奇异,总喜欢找高大健壮的媳妇,生下来的孩子不管是闺女还是儿子,都同样高大健壮,看着就墩实健康;而贵妃的娘家,审美正常,生下的孩子还挺好看的。   江家被抄家灭族之事,让贵妃一家都吓坏了。   以前他们还想走忠臣的路子,可看江家不够忠心吗?傻子都知道,老皇帝给江家定的罪名是莫须有。   当臣子面对一个明君,可以保有自己的风骨,当面对一个狗皇帝时,只能发挥后宫枕头风的作用。   数遍家中的姑娘,年龄合适、长相美艳、心计尚且可以的,就贵妃一人。   其余的要么太小,要么傻白甜,送进宫就像是去送菜。   于是贵妃成为老皇帝的妃子之一,又因家世太好,进宫不久就混成了贵妃。   按理说,贵妃应该对此是满意的,毕竟宫里份位比她高、能让她下跪的女人没几个,但她永远忘不了洞房花烛夜时,狗皇帝脸上那失望的神色,以及他以为别人看不出来的敷衍。   那一晚,贵妃作为女人的自尊心被狗皇帝打了个破碎。   本来她对婚姻就不抱希望,进宫后她就更冷静了,她身居高位,明枪暗箭遇到的可不少,好在她从街上救下来、义无反顾跟着她一起进宫的阿福真的是个小福星,都为她挡了那些灾。   贵妃将自己嫌弃太素的珠花给阿福带上,阿福的年纪还小,戴这样的珠花看着就可爱。   “阿福,你那结拜的义兄,他那长相……”   阿福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嘴里夸个没完,“娘娘,他好看吧?奴婢的兄长天下第一美!不过和娘娘比,他还是差一点的。”   她喜滋滋地说,虽然是个憨的,但她有正常人的审美。   贵妃神色微顿,心里不禁叹息。   阿福是个单纯的,并不知道美貌在宫里有时候并不是什么福气,看在阿福的面子上,她还是帮着护一护罢。   “奴婢的兄长很厉害呢,他能种出很多名贵稀有的花儿,听说淑妃娘娘可喜欢了。”阿福得意洋洋地说,“先前旺公公还看上奴婢的兄长,想打他的主意,奴婢好生气,还没来得及为他出头呢,没想到旺公公就被淑妃娘娘大义灭亲了。”   贵妃:=。=大义灭亲不是这么用的……   不过,淑妃是不是有点奇怪?一个伺弄花草的太监,怎么也比不上自己随身伺候的太监吧?   算了,再看看罢。   淑妃虽然城府深,手段了得,但两个女人之间其实是没什么利益冲突,如若没必要,她们都不会朝对方出手。 第32章 太监32   江河不知道阿福又不失时机地在贵妃面前为他刷存在感。   他和两个拜他为师、学习如何种花的小太监一起将花送到淑妃宫里,淑妃说晚上要和皇帝一起赏花。   现在,那些进宫念经的和尚已经全部离开,离开前还曾含蓄的留给老皇帝一句话:望不再有杀戮出现在宫里,今生造孽,下辈子得还的,积点德吧!   老皇帝当时嘴角直抽,杀戮这词用得很有灵性,许是死的人太多,连出家人都看不过去。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高份位的嫔妃对淑妃的受宠并无不满,相反她们还害怕被皇帝点牌.   要是皇帝找她们谈谈杀人的感想,不说吧,就是欺君,毕竟皇帝都差不多知道真相;要说实话吧,又觉得自己面上那张皮得被撕下来。   “有昙花?爱妃你说,今晚会十几盆昙花同时盛开?”   老皇帝难得来了兴致,昙花盛开难得一见,还十几盆一起,宫里的御花司几时这般厉害了?   淑妃一边为皇帝夹菜,一边轻声细语地道:“是婉嫔妹妹慧眼识人,得了一盆难得的兰花,臣妾这才注意到小河子,他是个能干的,不管什么花儿都种得别人好。”   淑妃的声音与她的人一样,都带着点奶味儿,仿佛整个人都停留在少女时代。   用过晚膳,老皇帝就迫不及待朝淑妃宫里的后院走去。   刚到那儿,便见一个高挑纤细的太监正在安排两个小太监,将黑布做成的罩子罩在昙花上。   “这是何意?”老皇帝感兴趣地问。   江河不慌不忙地说:“回禀皇上,用黑布罩子罩着,是为了让昙花混淆时间,以达到同时开放的目的,同时也是让它们提前开,奴婢担心时间太晚,会影响皇上休息。”   淑妃不禁给江河一个赞赏的眼神,提前开、提前赏,还不耽搁休息,这小公公真有眼色。   皇帝不禁上下打量江河,咋一看,低眉顺耳,和宫里其他太监没什么区别,细看之下才发现,这小太监容貌生得极佳,不经意露出的皮肤白得如玉似的。   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大清早,淑妃就起床伺候皇帝穿衣洗漱。   “爱妃,昨晚那养花的小公公叫什么?”老皇帝问道。   那小太监实在生得貌美,就算是阅美无数的老皇帝都忍不住晃了会神,打量好一会,确认他真不是女人后,心里还有点可惜。   “他叫小河子,御花司的,不管什么花都养得极好。”   淑妃喜爱花,与江河来往多了,心里还挺喜欢这个一门心思想要养好花的小太监,为此还捶了顿想对他出手的旺公公。   “他还喜欢奇花异草。”淑妃指着一盆看上去像野花、却开着三种颜色的花,“这也是他送来的奇花,开了一个月呢,香味有点像百合,房间都不用熏了。角落里还有盆会变色的白叠子呢,可惜皇上当时没赶上,花都谢了。”   老皇帝笑道:“这有什么,让他为你多种点,这个三色奇花,还有白叠子……宫里没有就到宫外找。”   淑妃脸上露出欢喜之色,“那就谢谢皇上。”   从小到大她都被叮嘱,情绪不能激动,要保持平静,身体恐会负荷不住。   然而琴棋书画和调香等都不能让她沉静下来,只有伺弄花草可以,看着一株株花草在她的照料下变得生机勃勃,她才感受到内心的安宁。   她注定是要早死的,可在她的努力下,那么多花花草草能活着,也算是生命的延续。   淑妃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肚子,脸上露出温柔的笑,现在用不着花,她很快会有新的生命寄托,这才是真的能将她生命延续下来的希望。   她的孩子,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   老皇帝的子嗣不少,可她从来没想过养别人的孩子,像她这般冷情冷心的人,连自己都不爱,怎么可能会去爱别人的孩子?   **   被淑妃无微不至伺候的老皇帝龙心大悦,终于有心情处理后宫那些杀过人的宫妃。   皇后不必说,直接打入冷宫圈禁起来。   后宫死了那么多人,作为皇后,竟然眼睁睁地看着不管,本就失责。   贵妃听说这消息后,马上让阿福做一桌好菜庆祝。   她是贵妃,比不得皇后尊贵,但皇后这女人可能是心理变态,竟然没少仗着有儿子,给她难堪,她要不是忍功了得,差点就想当众将皇后打成猪头。   武将出身的儿女便是这般彪悍。   “真是蠢货!”贵妃笑得完全没了形象,手里拿着的烤鸡都在跟着抖,“她不就是想着其他有子的嫔妃多杀点人,弄脏了手手,就能显得她干净多了,还能用这事儿来拿捏她们,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她冷哼一声,总结道:“蠢老太婆一个,引火烧身!”   阿福不忍直视。   自从进宫后,娘娘就抛开束缚,放飞自我,闺阁培养出来的那点淑女教养完全忘了个精光,她都不愿回想某次皇帝过来时,看见她嗦手指时的表情。   对了,那天娘娘吃的还是臭豆腐。   老皇帝离开时,脸是青的,手是颤的,后来有好几个月都没来贵妃这里,连面子情都没给。   要不是贵妃的娘家得力,估计后宫都以为贵妃娘娘失宠了。   虽然她从来就没得过什么宠,只要不打入冷宫就行。   阿福道:“娘娘,其实皇后娘娘看起来也不算很老。”   皇后保养得很好,看着才三十出头,并不显老。   “在皇上眼里,她就是老掉牙了。”贵妃不知是嘲讽还是自怜,她摸摸自己的脸,不禁哀叹一声,“本宫才二十出头,在狗……皇上眼里,也是老太婆了呢。”   狗皇帝就爱永远十六的姑娘,也不想想自己都是老腊皮了,哪个少女能看得上老腊皮?   是图他够老,还是他已经长了大肚腩?   话说回来,就算她十六岁时,狗皇帝也是不喜的,像她这种健康又美艳的姑娘,在武将人家那边,不知多受欢迎,偏偏狗皇帝就爱风一次就倒的柔弱女子。   见周围的宫女们怜惜地看过来,贵妃不禁警醒,“你们别搞错,本宫可不是羡慕淑妃。”   淑妃和她是宫里少有的高份位无子的宫妃,两人都被有儿子的妃子炫过,算是同病相连,没什么矛盾。   阿福不说话,和其他人的想法不同,她觉得她义兄有句话说得特别对,狗皇帝不值得,她家主子值得更好的男人。   虽然她小河哥从未泄露半分,但她从小直觉就灵,比如说她爹和后娘要将她卖进青楼时,她直觉往主街方向跑,幸运地遇上未出阁的贵妃娘娘。   再比如说,娘娘决定进宫时,她也感觉不好,明知道进宫很危险,甚至可能一辈子都出不来,小小年纪,仍是义无反顾地跟着主子进宫。   恰好那时,贵妃也放心不下才七八岁、还是个孩子的阿福。   这个一心只想吃、傻乎乎的小丫头,不放在眼前看着不放心。没想到因为她,自己竟然被救了三次,还有一次甚至救了皇帝,以至于她虽无宠,但也算得到皇帝青眼,平时连皇后都得给她几分面子。   阿福进宫后,她的直觉就更灵验了,她觉得小河哥不是凡人,是做大事的人,更甚者可能会将天捅破的那种。   她不知道具体事宜,本能的在贵妃娘娘面前为他刷好感。   阿福道:“娘娘,我待会儿想去看小河哥,我烤两只鸡过去。”   “去吧。”贵妃从不在意阿福三日两头烤两只鸡或炖几只肘子去看她义兄,她只在心里羡慕那叫小河子的太监怎么也吃不胖,她要是放开肚皮吃,早胖得不成人形。   想到这,贵妃又觉得这宫殿住着都不香了。   虽说她是贵妃,可以独住一个宫殿,不像其他后妃,要两三人合住,挤得伺候的宫女都要睡大通铺,但跟她在宫外能直接跑马的娘家相比,这宫殿真是狭窄得不行。   她在家里时,能天天举石锁,绕着府上跑几圈,不管吃多少,肥肉从来不找上她,都怪这宫殿太小,她找不到地儿锻炼。   阿福给江河送东西吃的时候,顺便说起贵妃的烦恼,问他有什么法子。   “可以练瑜伽……呃,算是一种柔术。”江河建议道,“不用太大的地方,可以练身体的柔韧性,还可以减肥。”   “真哒?”阿福惊喜地说,又往嘴里塞了块肉。   江河不禁有些忧虑地看着天真无邪的义妹,她的年纪才多大啊?就长得圆滚滚的,再胖下去只怕很快就会得三高。   “你也要管管嘴巴,别一门心思只想吃,身体太胖会生病的。”   小姑娘笑眯了眼睛,她没有家人,特别享受这种唠叨,嘴里嘟嚷道:“可是不吃美食,人生就没有乐趣了,要是有减肥药就好啦。”   阿福不在意自己胖不胖,她出身乡下,和很多乡下人一样,审美以胖为美,她觉得自己胖点好看。但那些城里人好像并不这么想,贵妃更是一边嚷嚷减肥,一边炸鸡腿烤鸭不停手。   江河的神色认真起来,“是药三分毒,你可不要乱吃药。”   阿福也是这么想的,她下定决心,“小河哥,你教我瑜伽吧,我回去教贵妃娘娘。”   吃过东西,江河便开始口述瑜伽。   他心里有点遗憾,如果没有狗皇帝在,他七姐和贵妃娘娘之间肯定很有共同语言,说不定她和淑妃也能友好相处。   不过话说回来,淑妃最近好像不太对劲。   淑妃以前对老皇帝时,都是营业的表情,现在好像多了几分情真意切?不过并不像是真爱,倒像是不得不讨好,仿佛想从老皇帝身上得到什么东西。   江河陷入沉思,他与淑妃见面的次数不多,并不了解她,不知道她身上发生什么事。   事情也就这般凑巧,江河完全想不到,自己当初丢给一个医女一个稳婆的医书,会造成那么大的后果。   那医女现在巡游全大凉,成为有名的送子娘娘,据说有提高生子率的法子,在外面很受尊敬。   稳婆则成了妇科大拿,不仅收了几个命苦且上进的妇人,将科学接生的本事教下去,还成了远近闻名的妇女救星。   就连不能生的淑妃都被她治好,现在只有外表看着柔弱、实则内心彪悍得不行的淑妃,已经将老皇帝视为播种的猪,想得到的东西很明显。   **   老皇帝怀着轻松愉悦的心情离开淑妃的宫殿,等去上朝,他的心情又开始沉郁。   特别是当阮无河将杀过人的嫔妃名单往他手上一塞,就装聋作哑时,他想不处理都不行。   名单上的后妃,不是豪门出身,就是世家之女,若是都处置的话,定会将后妃的娘家全都得罪,只怕全大凉的世家起码得罪了一半。   那他这些年为了维持和世家的关系,硬咬着牙纳了这么多世家贵女进宫,还要时时去她们殿里坐坐,平衡她们的关系……   这些牺牲不都白干了?   至于那些得到消息的皇子,私底下没少活动。   后宫那些越是有儿子的妃子,就越觉得自己有底气,为了自己和孩子的地位,杀的人就越多。   皇子们深知名声的重要性,为了那位子,他们是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皇帝将罪名往他们母妃头上扣的。   总之,众皇子都觉得自己一定要清清白白,有威胁的兄弟一定得黑得洗不干净!   这是个清除异己的好机会!   今日的早朝比以往都要肃穆。   时间已经过了那么久,全京城的人沸沸扬扬,都在等一个结果。   只要曾经目睹大雨雷鸣下,看到水浇不熄的太庙的人,便觉得那仿佛是一个诅咒,让他们寝食难安。   不仅是百姓,就连宗室和朝臣世家都觉得是不是遭了天谴。   皇宫里的死人尸骨将湖泊与地下水的通道都堵塞的事很快就传开,毕竟当初下水捞尸体的人那么多,围观的人更多,这事是瞒不住的。   还有后来,一群群老百姓眼里的大人物进宫为他们家姑娘求情的事更是瞒不住。   他们家的姑娘大多是高份位的后妃,而且大部分都有生养,对这些世家来说,是不能放弃的。   京里的一栋普通的宅子里,陆世贤正和主子下棋。   他有些心神不宁,那么多年的算计,那么多年的努力,就看今朝了。   “冷静点,该做的都做了。”容貌艳丽的少年头也不抬,“就算计划失败也没事,我们还有后手。”   陆世贤努力将自己的心神全部放在棋盘上。   主子说得对,若真失败了,大不了他人们一个个暗杀过去,不过这是最无奈的下策,死人虽斗不过活人,但在活人心中会留下美好的印象,生平做的错事都可以被美化或原谅,给他找苦衷。   像皇帝这种生物,只要儿子不能再威胁他的宝座就是最好的儿子,对儿子留下的孙子更会分外心疼,疼爱的孙子和不受宠的儿子,万一狗皇帝选了孙子怎么办?   陆世贤和主子的想法一样,能顺理成章地上位,就不要造反,不仅成本太大、死伤众多,边疆那边有蛮子盯着呢,国力不能损。   陆世贤只猜到今日的早朝不安生,但他只猜到开头没想过结尾。   他没想到这日的早朝,皇子们会全军覆没。   得到消息时,对于自己的主子,他更崇拜且敬畏,不愧是江家留下的孩子,不出手则矣,一出手连果子给你摘了,叶子给你们薅了,连根给你掘了。   那些豪门世家本以为今日的早朝是互相推卸责任,将锅甩到对手的头上,给他们扣个屎盆子,让他们永无翻身之地,正好清除异己。   太庙被雷劈总得找个背锅的,他们要做的是为自家姑娘和姑娘所出的皇子辩护,然后将罪名摁死在其他皇子和皇子的母亲身上。   每个人都这么打算,正好他们手里都有对方的把柄,直接孤注一掷地将罪名抛出来。   二皇子打算淹死秦州五十万人,并嫁祸于三皇子!   二皇子揭露五皇子贪污江南盐税,并直接呈上证据,五皇子还是个巨贪,贪污多年所得近百万两白银!   三皇子则告六皇子意图谋反,证据是他私下造武器盔甲!   相比下,七皇子和八皇子贪污军饷、军资还是小事了。   至于被七、八两位皇子抛弃,得了一身脏病不得不自杀的那些可怜女子,在朝廷上根本算不上事,提都没人提。   小事个屁!   去岁与胡人交战时,士兵拿着不合格的刀剑与胡人拼杀,还冻死不少士兵,据说他们穿的棉衣里塞的不是棉花,而是芦苇。   众人一直以为是流言,现在看来竟然是七皇子和八皇子贪污了!   这消息传出去后,家中有儿郎战死的百姓不禁嚎啕大哭,头发花白的父母和病弱的妻儿跪在宫门,恳求皇帝严查军饷贪污之事。   百姓都很绝望,怨不得老天爷要震怒,这些皇子一个比一个肮脏烂糟,无论哪个都不是明君之选,这是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老皇帝也很愤怒,可是这消息已经传扬出去,整个大凉只怕很快就会知道皇室就是一窝子蛀虫。   但他不能不处置,如果不是这些不省心的儿子背锅,那他就得为太庙之事背锅!   老皇帝心里也怨恨自己出手太晚,先前他还想着找“高僧”将罪名安在荣亲王女儿,后来觉得为了取信于人,让那些进宫做水陆道场的和尚出手更好。   那么多和尚,总有一些见钱眼开和想提一提名声的,结果和尚都被宫里的尸体震撼住,就连那些沽名钓誉的都被吓到了。   他们并不觉得老皇帝冤枉,而是觉得这皇宫得多黑啊,老皇帝竟然默许他的老婆和小妾弄死那么多人,谁知道为他办事,会不会被他来个狡兔死、走狗烹?   现在老皇帝就算将荣亲王全家都弄死,将罪名扣给他们一家子,只怕也不会有人再相信。   毕竟,得安个什么样的罪名,才能赛得过他这些胆大包天的儿子们?   老皇帝没办法,只能冷下心肠出手。   他第一时间让人将私底下造反的六皇子拖下去处置了。   当年废太子之所以被他看不顺眼圈禁,还不是因为如果他死了,废太子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无论是谁,只要威胁到他屁股下的宝座,都是他的敌人。   老皇帝很心疼,他的儿子多,成年儿子活着的确实也有八九个,但毕竟都是他的骨血,平时他玩养蛊和制衡之道,也尽量注意不出人命……   这一刻,凉康帝闭上眼,狠下心肠,无视殿外跪着求情的六皇妃及其子女。   然而老百姓还是不满意。   只是死一个六皇子,就想将事情糊弄过去?   对皇帝而言,其他儿子所犯的错不及想造他反的六皇子;但对百姓而言,其余不顾平民死活的皇子更是死有余辜。   老皇帝压不住民愤,民间义愤之士揭竿而起,那些民间教众又找到借口开始闹事。   此外,西北军也沸沸扬扬,凉康帝任命的于将军压不住那些士兵的愤怒,毕竟死的是他们的同僚,他们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守卫的是大凉的江山,不该死于蛀虫之手。   凉康帝神色憔悴地瘫坐在龙椅上。   这都十多年了,于将军竟然还是没办法全部收服西北军,那些军士竟然还怀念江家人!他心里大骂,都是一群乱臣贼子!也不想想是谁给他们发军饷!   若没有他这皇帝允许,户部会发军饷吗?   还有东南少数民族,也趁机闹事。   胡人蠢蠢欲动,山匪们煽动前些年失去土地的穷困潦倒的农民起义……   **   淑妃最近特别郁闷。   她这个月还是没怀上!   老皇帝因为儿子死了一个,加上其他儿子个个作奸犯科,虽然被他装聋作哑地护了下来,可那些皇子也没好名声,导致老皇帝最近心情烦闷不已。   这种情况,就连解语花都解不了郁闷。   淑妃也没那么傻这种时候凑过去,帮助皇帝将郁闷转移出去。   拒绝的理由也现成的,这么多年,老皇帝也知道她每当来月事时,都疼得床都下不来,她虽然被尹婆婆治好了,但别人不知道啊,还是按旧例找早被她收买的太医开了苦药。   明明没病,但躺床上实在无聊,就喜欢听点八卦。   可是八卦也不经听,来来去去就是那些,淑妃都快忍不住跳下床去悠转几圈。   旺公公谄媚地凑过来,“娘娘,这是贵妃娘娘送来的礼物。”   淑妃纳闷,“贵妃?她不会又给我送烤鸡、炖肘子的方子吧?”   淑妃和贵妃因为无子的关系,两人偶尔和那些有子的后妃的大战中,多次抱团、共同作战,导致两人的关系还算不错,见到时还能说上几句话,虽然不深交,但也没交恶。   对于贵妃的好胃口,向来吃得比鸟还少的淑妃是羡慕的,羡慕她健康有活力,又有点恼恨她这么健康都不乐意生孩子。   是的,别人都以为贵妃不能生,只有和贵妃来往还算亲密的淑妃看出贵妃不想生。   两人交浅言深,每个人所思所想都不同,淑妃想要个孩子,甚至不管孩子的爹是什么人,说不定在和她年纪差不多的贵妃眼里,她就是嫌弃皇帝老,不愿意生皇帝的孩子呢。   “娘娘,贵妃送了几本话本,说这些都是她的心头好,看完您要还她的。”旺公公涎着脸道。   自从被淑妃收拾了一顿,还被冷落后,他就收敛了,还非常有眼色,多次通过宫女阿福向小河子致歉。   大概他态度诚恳,小河子没有和他计较。   阿福也终于对他不再板着脸,今日更是将给淑妃送礼物的事交与他。   旺公公的眼泪差点就掉下来。   当人从高处往下跌时,跟在他身边捧着他的那些小太监全背叛,他终于知道没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只有主子的疼爱才是永恒,他才能高高在上。   淑妃将话本接过来。   旺公公盯着她翻书的手,心里有些忐忑,担心会出差错,这些话本即便是贵妃使人送过来的,他也仔细地检查过,确认没问题才给她送过来。   淑妃道:“本宫要仔细看看,到底是什么书,贵妃会小气成这样。”   竟然说看完还得还她,还想珍藏呢?这才子佳人的陈腔滥调,书铺没有一千也有几百,有什么好看的?   “著者大江东去?没听说过。”   淑妃嘀咕着,懒洋洋地打开,数页过后,她完全沉迷其中,直到午时宫女让她吃饭,她都嫌弃被打扰。   “主子,您不吃东西,身子会受不住。”宫人悄声提醒她,为了生孩子,主子这一年非常注重保养。   淑妃第一次想不到生孩子的事,她的眼睛亮亮的,布满了神彩。   “叫旺公公过来,让他出宫给我找这个作者写的所有话本,全部给我买回来,要买两套,本宫要收藏一套。”   贴身宫女不解,“娘娘,有这么好看?”   淑妃将书往她手上一塞:“本宫吃饭不方便看,你一边读给本宫听。” 第33章 太监33   京城一处不起眼的宅子,陆世贤推门而入。   他来到桌前作画的人面前,肃手而立。   “主子。”陆世贤面露忧虑之色,“大凉的江山眼看就要乱了。”   江河慢吞吞地画着一本连环画,这是他准备送给外甥明知十一岁的生日礼物。   “乱不了。”他手执着鹅毛笔,认真地画着。   由于鹅毛笔的水墨不够均匀,很容易不小心就会导致一张画毁掉,但江河的手稳如磐石,墨尖落下之处,画上的小人儿仿佛活过来似的。   江河一边忙碌一边说:“很快就结束了。”   狗皇帝老归老,还是能蹦跶几下的。   陆世贤微微抬起眼,望向桌前的少年。   已经年近双十的少年终于长开,高挑修长,原本雌雄莫辨的脸渐渐有了少年人的轮廓,五官依旧精致,却不会再被人认错性别。   陆世贤飞快地看了一眼,然后低头,不想让主子看到他眼里的遗憾。   若不是狗皇帝嫉妒贤能,主子不得不进宫避祸,以他的容貌和才情,绝对惊艳世人,定是这世间最优秀的郎君,不知会引得多少女郎倾慕。   江家有此麒麟子,本当再荣耀数十年的,可惜竟被昏庸的皇帝毁了。   江河终于停下笔,揉了揉手腕,将画好的本子递过去。   “这叫连环画,你拿去出书。”   陆世贤有些好奇,一些话本和山水游记都是有插画的,一本书里也就寥寥数页罢了,但像这种通本都是插画、字比画还少的书,他还没见过呢。   翻开第一页,他还想着,这书里的小人儿线条有点简单啊,看着毫无艺术性,会有人看吗?   几页过后,他真香了。   陆世贤也不便宜别人,带着连环画到江家暗地里开的书铺,唤来掌柜。   掌柜以他多年的经验,鉴定此画本定能大卖。   “咱们书铺多的是有趣的话本,很招那些大家闺秀和后宅妇人的喜欢,男子和孩童则不然。”掌柜双眼发亮,肯定道,“而这画本,不管男女老少咸宜,肯定都爱看。”   陆世贤听罢,不禁咳了几声,没说话。   谁会想到这家书铺最受欢迎的话本,其实都是他家主子闲得无聊写的呢?   一般而言,情情爱爱的话本,大户人家都会禁止儿女观看,他家主子的话本却十分受大家闺秀和小媳妇们的欢迎,都快被当成闺中教材。   比如说《东厢记事》,身无分文的穷书生勾搭上小姐的丫鬟,丫鬟为小姐跟穷书生牵线。小姐爱慕书生才华,又同情他家贫,以财富资助他读书。   前面部分是你侬我侬的爱情戏份,后大半本书生高中状元,尚了公主,而小姐此刻身怀六甲,惶惶不可终日。   按照那些大家闺秀们的想法,穷书生应该舍不得小姐,想尽法子让小姐当个妾,左拥右抱快活无比。   虽然她们为小姐遗憾,可她婚前失身,这已经是最好的做法。   然而此书却不落俗套。   小姐因不检点被家人发现,一碗落胎药去掉腹中孩子,贴身丫鬟则被打死,小姐被家人弃于一个又小又偏的小庄子上。   那时候,穷书生已经成为驸马,让人打听小姐之事,得知小姐和丫鬟的结果后,说了句“可惜”,丢了几百两银子,就心安理得的享受荣华富贵去了。   小姐流落乡间,往来皆是平民百姓,生活困苦不已。   但小姐并未一味地抱怨和痛恨,她将困苦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磨练,亲自耕田织布,其间改善了织布机,织出更多的布匹,还研究出粮食增产的方法。   期间,小姐教贫民孩子读书,并帮助百姓解决难题,得到周围百姓的尊重,来往的人都尊称她为“先生”。   十年后,驸马与公主形同陌路。   驸马暗中纳了一个又一个小妾,偏生依然无子,公主忍无可忍,一纸合离书,将驸马及驸马那一家子乍富之下、只知吸血的家人一起扫地出门。   正好这时候的小姐,因改良织布机、让粮食增长等,受到皇帝接见,并被皇帝封为郡主,一步登天。   偶遇驸马时,小姐神色平静,说出一句让无数闺秀大为解气的话。   “谢君当年不娶之恩!”   后宅妇人从中看出教育女儿的机会,聘者为妻、奔者为妾,不能被情爱困住双眼。   闺中少女从中警惕穷书生的套路,门当户对才是好的,找个穷书生意味着要养他一家子吸血鬼,看公主的下场就知道了。   这还是个公主呢,合离都如此困难,如果是普通人家,岂不是只能等死。   更甚者,有人看出作者的深意,无论什么时候,女人都要立得起来,家族不可靠,男人不可靠,小姐后来得到的荣华富贵全靠自己。   不少原本懒得拿针、不爱拈线的闺秀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存技能,小姐都能一朝从凤凰变麻雀,就是靠自己的针线活艰难活下来的。   “人人都说女人一生出路在于嫁个好男人。”无数闺秀暗中叹道,“若是如小姐这般活着,没男人也无甚什么。”   类似的话本还有很多,比如说丈夫去世,宗妇不得不支撑起家业,其中商场斗争让人大开眼界,没见识的闺秀们大为吃惊,女人竟然能跟男人斗,还斗赢了。   其中有几章,宗妇家的船失事,满船绸缎尽毁,她咬着牙将家产变卖弥补上这些损失,后来又想出冬日种蔬菜的法子,将黄瓜生菜等在下雪天时高价卖给大户人家,得到大笔钱财重新做生意。   那宗妇之前船只失事,宁愿赔上大笔家产,也不愿违背承诺的作风,亦让其他商人赞赏不已,皆云信得过她人品,后来订单不断。   还有数本背景是小户人家或庄户人家的,主角都是姑娘,如出生在重男轻女家庭中的姑娘,如何处理夫家与娘家关系,挣出个明亮未来。   甚至还有一本女主是被家人卖到大户人家当丫鬟,里面的宅斗看得人心惊肉跳,女主角在被主家看中,想要纳为之妾时,当机立断在额头上烧了个口子,去当了烧火丫头,后来拜厨娘为干娘,学得一身好厨艺。   书中结尾的时候,是老年的女主角斜靠在锦缎被子的坑上,丫鬟伺候着喝燕窝,感叹地对围绕身边的孙儿道:“当日人人皆云我运气差,若做了主家的妾,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可当日攀高枝的都死了,只有我还活着!”   这本书在后宅女人中引起哗然。   妇人们看着里面的宅斗心惊胆跳,什么下药、路上洒油、落胎都只是寻常,自己跳水反咬人一口,给男人下绝子药等等,让人看得头皮发麻。   据说不少老太君看了此书后,连儿子房里事都少管了,多添个妾多一份危险。   未成亲的闺秀们则喜欢女主角的上进,还研究里面提到的美食。   还真别说,里面有一道炖肉,肥而不腻,美味无比,使得原本是贱物的猪肉都开始涨价了。   “陆大人。”掌柜眼睛贼亮,“能否告诉老朽,话本的作者大江东去是何人么?”   陆世贤一脸高深莫测:“知道鸡蛋好吃就行,何必认识母鸡呢。”   他在心里赔罪,真是罪过,主子,属下无意将您比作母鸡的意思!   掌柜有些急,头疼道:“陆大人,您有所不知,近日无数人来咱们书铺,皆询问作者的信息。”若不是如此,他也不会问,“就是那本《东厢记事》里提到的改良织布机,有人摸索出来了,听说最灵巧的妇人需要用三天才能织一匹布,用上改良织布机,两天就能织一匹。”   陆世贤失声惊叫:“此话当真?”   “自然是真的!喜鹊巷的张木匠之子,看了话本后按书中所言做了一架织布机,家中母亲亲自织布证实了。”掌柜拿出一叠银票,“那张家倒是诚实,说要感谢作者,特意将一半的利润让出来,让书铺转交。”   陆世贤不禁咂舌,“这织布机得多好卖啊,竟然有这么多银票。”   他们主子其实是财神爷转世吧?   掌柜赶紧道:“陆大人误会了,其实只有这张五十两的银票是张家送的,其他是京城各大酒楼送的。您有所不知,那本《誓不为妾》的话本描述的各种美食,据说各大酒楼的厨子都专门试过了,其中有个叫凉皮的,最近卖得极火。”   说到这里,掌柜不禁暗暗吞咽了下口水,还真别说,天气热时,吃一碗凉皮可真是享受。   陆世贤此时只有一个念头:如果织布机是真的,那粮食增产是不是也是真的?   想到这里,他有些坐不住了。   掌柜赶紧喊住像风般跑出去的陆世贤,“陆大人,这作者……”   陆世贤的声音远远地传来,“作者是何人我并不清楚,书是人悄悄送我府上的,直言若有稿费就交与惠民署和孤幼所。”   此时陆世贤心情激荡,他家主子何等伟大,即使遭遇不公平的命运,依旧不忘兼济天下。   当年江家满门皆亡,百年来积累下来的财富肥了皇帝的私库,换来数个美轮美奂的宫殿,住了更多的美人。   离开江家时的小主子年幼无依,可以说是身无分文。   然而不过短短几年,他又积累了天文数字般的财富。   小主子不仅有管鲍之能,还有兼济天下的善心。   若不是他心善,宿州三十万百姓和秦州五十万百姓,只怕流离失所,无所归依。   陆世贤从未如此清晰地明白,主子是做大事的人,还有一颗仁爱苍天之心。   **   陆世贤住的院子很安静,偌大的房子就他和一个哑仆。   这宅子的位置不佳,但位于京城,按理说价格应该不便宜,可陆世贤还是以极低的价格将之买到手。   原因很简单,这宅子的风水不好,住里面的人不是丢官就是抄家,死了好几任主人后,没人敢买。   陆世贤不信那个邪,带着一个哑仆住进来。   目前为止,他们没出什么事,他盘算着如果多住几年,证明自己没事,大概可以高价卖出去。   今日宅子里来了不少人,都是和陆世贤这般,为江家做事的心腹。   “陆兄,今日主子叫我们过来,可是有什么吩咐吗?”几个同僚期待地看着陆世贤。   陆世贤故作高深莫测,“诸位别急,主子说有惊喜,你们等着便是。”其实他也不知道惊喜是什么。   待所有人来齐后,陆世贤带他们来到宅子下的秘室。   一灯如豆,照亮小小的密室。   众人见到江河坐在那里,他身边还有一个小少年。   “主子。”   心腹们恭敬地行礼,目光悄悄地扫过江河身边白嫩可爱的小少年,心里皆有些疑惑。   这是谁?他的眼睛和主子很像,都是桃花眼,难不成是江家还有其他的孩子?如果是这样就真的太好了,江家没有绝嗣。   江河拉着明知的手站起,郑重地对他们道:“他是十五皇子——李明知。”   宫中也有个十五皇子,不过按序齿应该是十六皇子。   众人瞳孔微缩,自然明白主子嘴里的十五皇子并不是宫里明面上的那个。   他们心中皆是恍然,总算明白为何主子并不在意在话本里泄漏织布机和粮食的增长等机密了。   陆世贤是知道十五皇子存在的,从一开始,就明白将他们将来要拱上位的对象是十五皇子。   他仔细打量十五皇子,生得俊秀可爱,从挺直的腰背、清正的目光能看得出,他的教养极佳,看着就令人喜欢。   其他人也默默打量,心下微松。   虽然如果主子想造反他们也会跟随,可至下而上和至上而下,他们其实更喜欢后者。无论如何,大凉的百姓是无辜的,战争总会死人,少死一点总是好的。   江河继续道:“明知是我七姐江芸儿的孩子。”   这事原本只有陆世贤知道,现在明知已经长大,也该露面了,这密室里的人都是他的心腹,未来将会是明知的左臂右膀,明知会跟他们学习,同时也要学会驾驭他们。   有消息灵通的心腹在脑子打了个转,问道:“可是当年落水后,不知所踪的江家七娘?”   他心里微讶,没想到她居然进宫了?还跟狗皇帝生了一个孩子?   江河便将江芸儿当年的经历简单地说了下。   有人问道:“主子,皇上知道十五皇子的存在吗?”否则怎会让有子的妃子住小冷宫?而且小冷宫旁边的湖还死了那么多人。   “他知道。”江河声音冷淡,“只是他不在乎,他不缺儿子。”   众人不禁默然,同时微微有些齿冷。   这时,就见那小少年对众人露出一个开朗的笑:“他不在乎我的出生,也不在乎我的成长,更不在乎我的死亡……但我还是在乎他的,所以不管诸位先生有什么计划,明知都希望你们将来能留他一命。”   众人闻言,不禁为十五皇子的孝心感动。   多好的孩子啊,被亲生父亲这般对待,还对父亲回以敬爱。   芝麻汤圆·明知微微垂眸:如果他说想弄死老爹,只怕会吓到这些手下。   时下世人的观念就是你爹要打你,你也只能受着,小打则受大打则跑,你是不能反抗的。   别看这些人嘴里骂着狗皇帝,但他们仍是希望将来坐在那位置的会是一个明君,具有所有明君的品德,孝顺也是明君的品德之一。   可明知却想让他娘养面首,还想让没养过他一天的亲爹看看他会是多么的出色,当然如果亲爹到时候只能躺着看就最好了,他会请无数十五六岁的少女照顾不能动弹的亲爹,到时父瘫子孝的美名,肯定会传遍天下。   不过这些前提是,他怎么让他爹余下的人生都是躺着的。   江河面露微笑,不管内里怎么黑,小孩儿的外表还是白生生的。   不错,出师了!   心腹们感动不已,除了陆世贤。   他心里很怀疑,并不怎么相信被主子教了几年,这孩子还能这么傻白甜?   不对,十五皇子只说留皇帝一命,并没说不折腾皇帝,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也算是活着,缺胳膊少腿、半身不遂也算活着……   生不如死地活着的方式多着呢。   在陆世贤胡思乱想的时候,江河拉着小孩儿的手,为他介绍室内众人。   最后他指着陆世贤说:“陆大人才华横溢,是四年前的榜眼,日后你可跟他学习。”   李明知恭敬向陆世贤行了个师礼,舅舅这是给他找到班底了,他终于要介入夺嫡之争了吗?   陆世贤考核过李明知后,面露惊喜之色,虽然比不上主子多智近妖,但跟皇帝膝下任何一个皇子比,都称得上出类拔萃。   最让他高兴的是,李明知的心性,也许是吃过苦,这孩子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   第一天当老师,陆世贤就遇到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先生,你能不能告诉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全天下百姓都吃得起肉?”李明知一脸苦恼,“我觉得有肉吃就很幸福了,所以如果百姓们都吃得起肉,那应该就是太平盛世了罢?”   陆世贤尴尬地笑,别说让天下人吃得起肉,吃得起杂粮窝窝头就已经是圣人赞颂的太平盛世了,可自三皇五帝起,还没哪个皇帝做得到。   “这个问题,恕在下无法回答,或许殿下您应该问主子。”   他觉得自己没那本事,或许主子有。   江河摸摸小少年的头,“舅舅可以告诉你怎么做,可具体如何实施得看你的。”然后塞给他一本书,“后天是你十一岁生日,这是舅舅特意送你的礼物,就提前送给你了。”   李明知好奇地翻开自己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不是,是线条简单的画?哦,还有对话,好像很有趣。   “《十五郞游记》。”他合上书去看封面,然后高兴地仰头看向江河,“舅舅,十五郞是指我吗?这是特意为我画的?”   江河含笑看他,并不表态。   旁边肃手站着的陆世贤道:“这本连环画在京城非常受欢迎,不仅小孩喜欢,大人也喜欢。”他含笑为他介绍,“出版一个月,京城里几乎已经是人手一本。”   很多人刚看的时候,和他一样,觉得这画没什么艺术性,结果渐渐地放不开手,连吃饭睡觉都想看。   接受那简单的画风之后,不少人甚至觉得这画就该这样画。   瑰丽的想象仿佛没有边际,据说有不少纨绔子弟都不去青楼酒巷,成天念叨着话本里主角的一句台词:“世界如此大,吾欲往之。”   江河和陆世贤到外面商量事情,李明知待在屋子里,小心翼翼地坐在灯下,欣赏自己的礼物。   良久,他合上画本,爱不释手的摩挲着封面,“若是我像主角一样能纵横四海就好了,这世界真的很大啊!海里有几十吨重的大鱼,会发光的花,极北之地的永夜……画得太棒了,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要是让世人知道这是舅舅特意送我的生日礼物,肯定很多人嫉妒。”   江河走进来,就听到外甥的彩虹屁。   “你喜欢就好。”他笑吟吟地说,“待舅舅有空再给你画一本。”   李明知迫不及待地说:“那舅舅你要快点。”在舅舅面前,他会变得很孩子气,此时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接下来的故事。   李明知挨在江河身边,小嘴叭叭叭地说:“舅舅,故事里的大人国、小人国是真的存在吗?还有这个遍地黄金的大陆是真的存在吗?”他一脸憧憬,“这个大陆上还有亩产千斤的粮食,如果找得到,就没人饿肚子了。”   他知道饿肚子的滋味,如果不是舅舅找到他们,他们肯定还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江河轻笑,“那就靠明知自己去实践了,没实践过的事谁也不知道?说不定这世界上亩产千斤的粮食不止一种呢。” 第34章 太监34   江河还是小看了连环画的魅力。   李明知已经将连环画翻了几十遍,还当起催更党。   小少年猴在舅舅身上,“舅舅,你什么时候再画?”   江河还没回答,便见江芸儿走过来。   “好了,别缠着你舅舅。”她叉着腰教训儿子,“明知,别只顾着看话本,要多背圣贤书。”   李明知反驳,“娘,不是话本,是连环画。”   在小少年心里,连环画多有趣啊,上面的图画得真好,从这些图中知道了很多。他以前听说过全身黑麻麻的昆仑奴,但第一次知道头发眼睛还有五颜六色的人,而且都不是妖怪。   江芸儿气道:“那也不能天天摸啊,多摸几回,都摸出包浆了。”   她心里有些气,决定也让弟弟送她一本,明知吝啬得厉害,非说这书是舅舅给他的生日礼物,谁也不给摸、不给看。   这儿子白疼了。   几年的时间过去,江芸儿越来越年轻,她的肌肤重新变得细腻白皙,整个人看起来最多双十年华。   每当对着镜子梳妆时,看到镜子里宛若脱胎换骨般的自己,江芸儿心里都不禁感叹,也不知弟弟去哪弄的养颜霜,效果竟然如此好,她敢发誓,皇后用的还没这个有效果、   江河对此也很满意,他这七姐今年不过二十六岁,还年轻着呢,就算做不到年年十八,但年年二十还是可以的。   他叮嘱道:“七姐,我给你带了很多药膳食材,你记得多煲点补汤喝,对你的身体好。”   江芸儿有点发愁,“我最近胖了很多。”   她的衣服都紧了,连腰都肉眼可见地粗了很多。   不过这也只能怪她自己,她最近开窍了,做的饭菜好吃到程公公都舍不得放下碗,直夸她有天赋,若是去做御厨,肯定是数一数二的。   江芸儿觉得其实还是菜谱的加成,九郞给的菜谱很详细,盐和糖还有火候的要求都特别严,她刚开始做不到细量,现在基本都能做到,做出来的饭菜美味得让人恨不得舌头都吞下。   江河闻言,先上下打量一番,然后肯定道:“不胖,再吃个十斤也不胖。”   或许是初见面时,江芸儿那皮包骨的模样吓到他,不将江芸儿养胖,他就没安全感。   江芸儿听得直想笑,“再胖十斤,我下巴都得生出三层来。”   她实在不明白,为何九郎总想养肥她,不过弄不明白的事,她也懒得去多想,反正九郞不会害她。再说,她又不是没胖过,少女时代的她可是胖得全家都发愁嫁不出去。   姐弟俩闲聊会儿,江芸儿面露犹豫,“九郞,最近朝廷上挺乱的……”   她虽然不出冷宫,却从程公公那里得知,听说御膳房现在都人心惶惶的,程公公和她念叨,如今御厨不好做,那些娘娘心事重吃不下,就喜欢找他们的茬,说他们做饭不好吃。   和越来越圆润的江芸儿成反比,程公公是越来越瘦了,瘦长瘦长的。   当初江河将程公公带到小冷宫见母子俩时,程公公还是个白嫩白嫩的青年,这些年也一直如此,没想到短短时间,压力大到瘦成这般。   不仅是程公公,那些御厨大部分都瘦了。   皇帝和后宫的嫔妃们吃不下,他们都怪到厨子头上,御厨们只觉得十分冤枉,又不得不绞尽脑汁,做出更美味可口的饭菜,祈求主子们赏脸多吃一两口。   想到这里,江芸儿探究地看向弟弟,“九郞?”   她一直知道弟弟很聪明,可从来没想到他一个人能弄得朝廷大乱。   这样的手腕和本事,令人心惊。   “与我无关。”江河摇头,淡然道,“那些人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我最多只是提供些消息罢了。”   为了能得到最大的功德,他不愿意直接杀人,只能想办法让他们自相残杀。   否则一个个留着,也是憋屈自己。   江芸儿的神色微松,能将挑拨离间说得这么清新脱俗,也只有九郎了。   不过……真是解气!   狗皇帝动不动就让别人家破人亡,现在轮到他家破人亡了,才能体会苦主的感受。   果然,这世间没什么感同身受,只有自己亲自体验过,才知道是什么滋味。   江芸儿咬了咬嘴唇,说道:“九郞,你想做什么就去做罢。”她的语气杀气腾腾的,“如果可以,全部弄死都没关系……”   每每想到枉死的家人,想到死前冤屈呐喊的祖母,她心里的痛就像要溢出血般。   祖母慈祥又和蔼,加之她年纪大了,开始信佛,经常将因果报应挂在嘴上,约束家人不要做违背良心的坏事,如果这样的祖母都没有好下场,那么她变成恶鬼也无所谓。   “可能不行。”江河沉默了会,有些遗憾地叹气,“明知还太小。”   十一岁的太子只能当个傀儡,这不是他的本意。   江芸儿不禁看向儿子,先前还沉醉于连环画的孩子,已经乖觉地拿起《史记》阅读,神色专注。   她目光瞬间变得无比柔和,“我相信阿弟能教导明知成材。”   未出阁前,她经常不要脸地自称为才女,自认为给儿子启蒙已经够了,直到她听过九郞给儿子授课,才知道自己这才女水份实在多。   江芸儿现在的心情和陆世贤相似,又带着心虚,也不知道自己当初乱七八糟大乱炖似的教法有没有教坏孩子。   说了会儿话,江河起身准备离开,叮嘱道:“我最近会很忙,你们小心些,别离开冷宫。”   江芸儿和李明知皆谨慎地点头。   自从和弟弟(舅舅)相认后,小冷宫经常传出闹鬼的奇闻,越发无人敢来。   只要待在小冷宫里倒是相安无事,若是出去就不一定了。   他们见过九郎在屋外种了一些花草,听说这花草是按照一定的规律种的,可以自行生成阵法。   李明知特别好奇,还特地去做过试验,也不知发生什么事,反正回来后沉寂了好几天,后来他都是老老实实的钻狗洞,绝口不提阵法的事。   **   三月,江南义军起义。   义军的头领打着“清君侧”的名义,拉起一群山贼攻打荷县,不到五日便将县城攻打下来,后来转战隔壁两县,一个月后,义军占领了三个县。   朝廷面子大失,凉康帝震怒不已,派军队前去镇压。   那些被义军占领的地方的百姓一方面惧怕这些反贼,另一方面又觉得反贼说得有理,皇帝的儿子搞得天怒人怨他还护着,人家这造反是师出有名。   五月,反贼被镇压。   六月洪水,凉康帝勒紧裤带赈灾,灾银还没到地方消耗就近三分之二。   阮无河奉命去彻查,查了大半个月,发现原来是几个应该安份守已的皇子再次出手,层层剥削下来,赈灾银两所剩无几。   老皇帝听到这消息,当即晕厥过去,醒来后,终于狠下心将涉及此事的皇子们都关禁闭。   饶是如此,百姓和军中将士皆寒了心。   日后,这些皇子怕是没有再上位的机会了。   几个被关禁闭的皇子离开朝中各个部门后,老皇帝终于发现,皇子在朝中各部安插人手,任人唯亲,导致朝事混乱。   他不得不透拖着病体,开始将更多精力放在朝事上。   现在的朝廷一团乱,大凉硝烟四起,凉康帝再不用点心在朝政上,怕是只能当个亡国奴。   被关禁闭的皇子们十分怨恨,他们不觉得自己做得不对,皆认为是被其他人拖累,于是针对自己的仇人,再次出手。   废太子得知曾经将自己扯下太子之位的兄弟们同样被关禁闭后,不禁哈哈大笑,一口气提上不来,听说就这么去了。   消息传到宫里,老皇帝真情实意地落泪,哭得伤心不己。   他曾经是真的疼爱这个儿子,奈何他未老,儿子却已经长大,成天盯着他屁股下的位子,自己不得不废了他。   现在想来,其他儿子又能好到哪里去?一个个都是白眼狼!   接下来的日子,京城风起云涌,以废太子之死拉开序幕,皇子们在互相倾轧中,死的死,伤的伤。   其中陆世贤“投靠”过的五皇子很快被二皇子派去的人毒杀了。   二皇子弄死五皇子后,他虽然没死,但也差不多,就剩一口气等死。   五皇子和二皇子积怨已久,两人对付对方的计策都差不多,一个直接下药,一个用美人计。   美人计其实也是下药,谁也没想到那美人会在唇脂上涂药,二皇子当时搂着美人快活,没想到他防着人下药,却在美人这里中了招,虽然没死,但毒气攻心,身体瘫在床上无法自理。   二皇子妃看到二皇子的下场,不仅没有伤心,反而大笑出声,笑得十分畅快。   她将二皇子纳回来的莺莺燕燕全都赶去照顾二皇子,挤得偌大的屋子都没落脚的地方。   本该静养的二皇子被这群女人吵得心烦气躁,气都喘不上来,生生被气晕了几次。   太医过来看过后,委婉地提醒二皇子妃:别再气他了,会气死的!二皇子这次中的毒药性烈得很,他日后静养都不一定能活多久。   二皇子妃不禁冷静下来,她有孩子需要养,还有一堆庶子庶女,二皇子没死的话,每个月还能多领一份荣养费呢。   于是那些没有孩子的美人和与二皇子妃有仇的全都赶出去,整个皇子府顿时清净不少。   二皇子妃捏着府里的银钱,只觉得这日子过得美滋滋。   为了让二皇子纾解心情,贤妻二皇子妃还叫唱戏唱曲儿的到府上,她倚在榻上,听着台上那咿咿呀呀的曲儿,周围都是美人莺声燕啼地讨好自己,有为她剥葡萄皮的,有将酒水端到她唇边的,有为她捶背捏肩的,她一根手指头都不必动,美人就将她伺舒舒服服的。   二皇子妃抬眼看向瘫在床上动都动不了的丈夫,心情好极了。   她笑盈盈地说:“殿下,您说得有理,府上养些美人也不费什么事,当小猫小狗养着逗个乐多好。”   只有眼珠子能动的二皇子疯狂翻白眼,心里怒恨之极。   二皇子曾经的美人们此时都看得出他心里的憋屈,但没有一个人敢凑上前问他是不是渴了,是不是饿了。   反正都是伺候人,皇子妃多大方啊,给她喂水就有赏,脱衣服的劲都省了呢。   “我说啊,如果你够聪明,就该知道别朝我翻白眼。”二皇子妃一点也不气恼,“老五今儿下葬了吧?您的身体再不佳也得好好地活着,容妃失去儿子也快疯了,一直说要给儿子报仇呢。”   二皇子的眼珠子顿时不动了,满脸惊骇。   他怎么就忘记容妃这疯女人?容妃可不管证据不证据,恨不得全天下人都死光光给她儿子殉葬。   看到这对夫妻俩过招,美人们噤若寒蝉,不知所措。   她们畏惧地看着二皇子妃站起身,过去拍拍二皇子瘦削的脸,笑意盈盈地说:“放心吧,有个瘫痪在床的爹,总比没有好,臣妾会护着您的。”   看着她姿态婀娜地起身,二皇子不禁心下悲凉。   原来,自己余生最好的结局,就是半死不活地瘫痪在床?他不敢指望黄氏会不遗余力地治好自己,这女人甚至可能恨不得他永远好不了。   二皇子心下后悔,并不是后悔当初对黄氏不上心,而是后悔早知道娶个以他为天的皇子妃,不管他娶多少个女人,都愿意围着他转,不管他遇上多大的灾难,都愿意陪他身边,爱护他鼓励他。   这样的女子才是最完美的贤妻。   仿佛看出他的心思,二皇子妃差点没笑破肚皮,“我的殿下,天底下若真有这么完美的女人,怎么着也轮不着你吧?不过这样的女人,也不是没有。”   二皇子不禁转动着眼珠子看向她。   “就是你娘啊!”二皇子妃大逆不道地说,“天底下就只有你娘能做得到了,所以除非天下皆你娘,不然这样的完美女人还是没有的!”   看到二皇子目眦欲裂,她心情舒畅地拍拍二皇子的脸,施施然地走了。   二皇子妃拿起账本,该乐的乐过了,还是得干活,府上的庶子庶女太多,她不干活哪养得起?不过若只是当小猫小狗养的话……   见二皇子妃看过来,那些因为有孩子被留下的美人赶紧朝她露出讨好谦卑的笑。   这皇子府已经变天,现在当家作主的是皇子妃,只有讨好皇子妃,她们才有好日子过。至于二皇子?现在谁还管他?   二皇子妃不禁叹了口气,算了,再多请几个夫子也费不了什么银子。   不过,她最多保证他们不当睁眼瞎,日后的嫁妆聘礼之礼的,她是绝对不会多管的! 第35章 太监35   淑妃最近很不耐烦伺候老皇帝, 他的儿子死了,关她什么事,死的又不是自己的儿子?   他竟然还有脸将气乱发到自己头上?!   再说了, 那些五毒俱全的皇子,会死肯定是遭天谴!死了都是活该!   淑妃是真的看不上狗皇帝,成天只惦记着自己屁股下的椅子,将儿子当敌人防, 就连当初稍微像样点的太子都给他搞得半死不活, 其他儿子养得五毒俱全,他这当老子的, 竟然觉得是真性情?还特别安心?   别逗了, 不就是其他皇子毛病一堆,老皇帝觉得把柄多,好操控, 威胁不到他的龙椅嘛!   那些皇子的母亲也是蠢的,竟然完全顺着老皇帝的意愿养蛊,有优秀点的皇子,就一股脑儿地扑上去, 先弄死再说。   留下那些都是平庸无用的皇子,终于能安心地互斗了。   淑妃时常想,如果她有儿子的话,会怎么培养?   好像也好不到哪吧?要不养成傻白甜, 不碍着皇帝的眼, 要不养得平庸,五毒俱全?   想到这里, 淑妃不禁面色凝重,下意识摸了下肚子。   皇帝不是好父亲, 皇宫这地儿实在不适合养孩子啊!如果她真有儿子,还想养出个人样的话,只一条路,就是弄死狗皇帝……   “娘娘,喝汤吧。”贴身宫女端着碗热腾腾的汤过来。   是益母草鸡蛋汤,尹婆婆弄的药膳,她每个月喝上一碗,月事特别服帖。   淑妃不禁皱眉,药膳就没几个是好喝的,不过比起苦药汁算好多了。   喝完汤后,淑妃便躺在床上。   刚躺下不久,夏多福公公过来找她,给她请安后,暗示现在皇帝心情不好,让她想点法子。   淑妃当然不想搭理狗皇帝,马上娇弱地倒在床上,娇柔造作地呻|吟着,喊肚子疼。   屏风前的夏多福不禁讪讪,他知道淑妃娘娘每个月都会有几天身体不舒服,听说连床都下不了,这事在宫里不是什么秘密,毕竟不止一次,有人见过淑妃直接痛晕过去。   当时整个太医院的太医都被叫过来,老皇帝大吼着若是治不好,全部人都要陪葬之类的。   听说这事的人都想翻白眼,不过也能看出皇帝的态度。   夏多福心里叹气,觉得淑妃不懂事,想当初皇上为她撑腰时,她都是用看“天神”般的眼神注视着皇帝,现在皇帝没来,她就忘记自己的“天神”是谁了。   他只能无奈地离开。   夏多福前脚离开,淑妃娘娘后脚马上闭嘴,不再喊疼。她心里嗤笑一声,真当她是傻瓜不成?狗皇帝死了儿子,现在谁劝他也不顶用,御前伺候的宫人都遭了殃,他夏多福不就是受不住,才想多找几个去挨骂嘛?!   淑妃仰躺在床上,双眼无神地看着绣着大胖娃娃的帐幔,心情再次陷入低潮。   她又白勾引老皇帝了!   只要想到自己为了孩子,还得在皇帝面前装模作样当解语花就烦躁,尤其是狗皇帝最近老得快,老年斑、白头发、皱纹等一下子全跑出来,那皮松肉弛,搂着睡更烦躁。   半个月后,淑妃又找理由出宫回娘家,让娘家人找来尹婆婆给她把脉。   “娘娘身体更康健了。”   尹婆婆面带微笑,作为大夫,她最喜欢看病人配合治疗,淑妃娘娘是个配合的病人,不管多苦的药她都是一口闷,还配合饭后散步多走动,乖巧得不像贵人。   淑妃却很急,“可是,为何本宫的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   自从那些高份位的妃子都倒下后,整个后宫几乎是她独宠,可仍是没能怀上。   前几日,她又勾了几次老皇帝。   大概是因皇子之死受到打击太大、再加上年纪大了,皇帝都快要不行了,草草地结束,让她失望得不行,要不是怕孩子不健康,都想给他下药。   尹婆婆犹豫许久,让淑妃屏退周围的人。   淑妃虽不解,仍是将所有伺候的人都屏退到外,便见尹婆婆突然跪下。   “婆婆……”淑妃赶紧将她扶起来,“你这是作甚?”   尹婆婆不禁苦笑:“今日之事入娘娘的耳,草民立即就会忘记,只望娘娘救我一命。”   淑妃先是不解,直到一句话如电闪雷鸣劈入她的心。   “娘娘,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啊。”   “土地再肥沃,种子没有生机长不出粮食的。”   “……”   半个时辰后,尹婆婆从偏门离开。   她抬头看向高大的铜门,不禁幽幽叹息一声,在京城待的时间够长了,或许她也应该学着郑医女去当个游医。   郑医女是在东南吧?那她就往西南走。   当天傍晚,尹婆婆赶在城门关闭之前,悄然离开京城。   **   淑妃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在娘家病倒了,第二天来往的太医络绎不绝。   老皇帝听说淑妃是心结难纾,不禁大为感动,淑妃果然是他爱妃,他为儿子之死心情抑郁,难以开怀,淑妃居然因为他的抑郁而抑郁。   后宫这么多美人,也只有淑妃在乎自己这皇帝。   直到第十日,淑妃的身体方才好转。   当她回到皇宫,仿佛没什么变化,但这大病一场,似乎抽走了她所有的精神气。   老皇帝对她更好了,各种赏赐如流水,淑妃面上笑着,只是这笑不入眼,对待皇帝和平日差不多,只有贴身伺候的宫女发现她的敷衍。   贵妃听说她回宫,特地过来看望她,不禁被吓了一跳。   “这才几天,你怎地瘦成这般?”   淑妃靠坐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你是故意气本宫来的吧。”   贵妃坐在床前的绣墩上,不解地问:“太医说你是郁结于心,你这是有什么看不开的?”   整个后宫,淑妃都快独宠,老皇帝有什么好东西都往她宫里送,相比自己只有一个贵妃的名头,淑妃过得十分滋润,到底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淑妃不作声,良久喃喃道:“那非我所愿,得到亦不欢喜,失去亦无可惜。”   贵妃美艳的脸上满是迷惑,“非你所愿就非你所愿呗,去找自己所愿的东西就好。”   像她看得多开啊,狗皇帝不爱自己,那她也不爱皇帝呗!她爱阿福多好,阿福会天天给她做好吃的,有危险会第一时间挡她面前,她都跟娘说好了,认阿福当妹子,过两年将她嫁出宫去。   淑妃心下苦笑,只怕自己这辈子都无法如愿了。   一进宫门深似海,皇帝这种生物,不让你殉葬就是明君了,想要改嫁?等下辈子吧!   贵妃问不出淑妃的心事,只得怏怏离开。   “阿福,你看宫外有什么好吃好玩的,都买回来。”贵妃吩咐道,“宫里有趣的人和事还是太少了……啧,有什么想不开的,就去折磨别人呗,折磨自己算什么!”   要她说,最好去折磨狗皇帝。   阿福配合地点头,“娘娘说得对。”   看到淑妃那般,她实在头疼,不像贵妃,好吃好喝,再给几本有趣的话本子,就能安然的在殿内度过一整天。   **   大概是儿子死多了,就连七皇子、八皇子这样的人渣也显得珍贵起来。   七皇子和八皇子的母妃是同族姐妹,当年姐妹俩是一起进宫,连怀孕都是一起怀上的,七八皇子不仅是同一天出生,更因母妃是姐妹,兄弟俩容貌极为相似,不知情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双胞胎。   姐妹俩在宫里的感情好,一起伺候老皇帝,一起琢磨他的喜好,还真琢磨出点什么。   这些年,她们虽然因为年纪大了,老皇帝不怎么来她们宫里,但该给的尊荣还是给的。   这原因便是她们会找鲜嫩的美人去笼络皇帝,投其所好,每次都能笼络到老皇帝的心坎里,导致皇帝时常能记起她们。   两个母妃有手段有本事,两个皇子在宫里也过得十分滋润,无人敢招惹。   加上姐妹俩都宠孩子,视为眼珠子,护得厉害,结果就是宠出这么俩个不是人的玩意!据说刚会走路,就懂得去掀宫女小姐姐的裙子,再大点就迫不及待要开府玩女人了。   老皇帝不觉得有什么,他自己就是后宫三千,儿子想要后院三百那是正常!   不正常的是,两兄弟大概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不是双胞胎胜似双胞胎,很多喜好都是一样的,这玩女人也喜欢一起,老皇帝自觉面上无光,好在前面有六个能干的兄弟顶着,这点小爱好无伤大雅!   “老七、老八。”老皇帝面色慈爱地看着两个已经二十好几的儿子,“你们已经不是孩子,还是收敛点做点正事。”   别成天玩女人了。   七皇子和八皇子看到父皇难得对他们慈眉善目的,受宠若惊之余,顿时有些飘了。   以前父皇的慈爱,都是给上面的那些兄长的,什么时候轮到他们了?   太飘的结果,就是在御花园撞上一个美貌的宫女时,两人围着调戏了大半天。   “你叫桃桃,真是可爱的名字。”七皇子喝得有点醉,嘴巴直往宫女身上拱,“哎呀,桃子熟了呢。”   八皇子猥琐地伸出手,“七皇兄,本王来摘桃子!”   叫桃桃的宫女两眼含泪,敢怒不敢言。   和她一起的宫人见势不对,赶紧去通风报信,还在床上躺着的淑妃得知这消息,顿时暴怒无比,气得直接跳下床。   好啊,她还没死呢,那两个混账玩意儿就打她贴身宫女的主意,当她是死人啊!   淑妃赶到御花园,然后眼睛一闭,直接撞了上去。   七皇子和八皇子正在玩摘桃子游戏呢,突然间发现不对,睁开醉眼朦胧的眼睛,就看到淑妃那张因为太过惊骇、有些扭曲的脸。   淑妃绝望地流着泪,“本宫虽不是皇后,但也是皇上的妃子,没想到……你们竟然连庶母都不放过……”她捂住脸,绝望地哭出声,“本宫没脸见皇上了!皇上,臣妾不活了!只愿年年桃花花,皇上念上我一回……”   两个皇子硬生生地被吓得酒醒了。   他们赶紧松开手,淑妃身体一软,轻飘飘地摔在地上,直接晕了过去。   见状,两个皇子赶紧伸手想要挽扶,又想到什么猛地缩回手,心慌意乱,双腿发软,直接一屁股坐地上。   桃桃不禁崩溃大叫,扑到淑妃身上,“娘娘啊!”   有宫人跟着大喊:“不好了,七皇子和八皇子调戏淑妃娘娘,还把淑妃娘娘摔死了!”   两个皇子想开口反驳,谁摔死她了?不对,谁要调戏她了?   和老皇帝喜欢白幼瘦不同,他们喜欢丰满点的女人……   然而此时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桃桃抱着昏迷不醒的淑妃边哭边诉说七皇子和八皇子的暴行,满脸都是泪,不过口齿依旧清晰。   桃桃继续嚎哭:“娘娘啊,被调戏不是您的错啊,只怪您生得太美貌……您不要想不开啊,畜生喝醉了喜欢乱咬人,人哪能跟畜生计较啊。”   这声音凄厉之极,传得老远。   **   另一边,难得关心七皇子和八皇子,表达完一腔父爱的老皇帝心里琢磨着,这次一定要将两个儿子好好教着,让他们将来能顶上事。   一番计较后,老皇帝难得心情颇好地去接见外臣,然后就听说七皇子和八皇子在御花园调戏了自己的妃子,妃子不堪受辱正准备以死证清白时,不禁一口血喷在外臣脸上。   老皇帝直接往后仰倒。   “皇上,您别死啊!”陪在一旁的朝臣大叫着。   外臣心里也跟着大叫,大凉皇帝,您的儿子死的死、残的残,不死不残的都有毒,太子也没立,您现在死的话,只怕天下会大乱的!   他们只想跟一个欣欣向荣的国家建交,可不想和一个陷入混乱的国家建交。   **   尹婆婆没想到会遇上郑医女。   遇上郑医女的时候,她在一家药铺的后院义诊,那药铺开了个侧门,厚厚的帘子一起一落,闪闪躲躲的病人一出一入。   尹婆婆也不去打扰她,悄悄跟在一个病人身后进去。   屋子里,脸晒得又黑又干的郑医女正柔声地对一个面色惶恐的妇人说话。   “放心,只要你和你家相公按我说的做,生儿子的机率比闺女大。记住,一定要戒酒,让你丈夫平时多吃蔬菜,你则多吃肉,土地肥沃,种子正常,才能种出想要的庄稼……”   尹婆婆在旁听了许久,面色越来越严肃。   郑医女比尹婆婆要年轻许多,看着二十出头。   当年她的夫君上青楼与人争花魁,却被人一刀捅死后,丈夫的兄弟为了占去她家的房子和良田,竟狠心地将母女俩赶了出去。   幸好她有些医术,才能将女儿养大,更幸运的是,从天而降的一本神奇医书,让她医术大涨,尤其是治妇人病十分擅长,渐渐留下好名声。   在暂住的简陋房子里,郑医女邀请尹婆婆喝茶。   七八岁的小姑娘头发有些枯黄,笑起来时露出两个黑黑的牙洞,然后不好意思的抿起嘴巴,将点心放在尹婆婆面前。   郑医女笑了笑,“她正在换牙呢,本来挺爱笑的,怕被人看见就不肯笑了。”   小姑娘拿盘子遮住嘴巴,只露出两只弯起的眼睛,“婆婆,好久不见,您尝尝我做的米糕如何?”   尹婆婆慈爱地看着她,小姑娘的衣物虽不名贵,却很干净,袖子上还绣了朵粉色的小花,看得出来,她的母亲对她不错。   等小姑娘进里屋,尹婆婆方才叹道:“你看着也不像重男轻女的,为何会传出送子娘娘的称号?这都生儿子不生闺女,日后男子上哪找媳妇?”   郑医女喝了一口茶,许是点心太甜腻,配的茶就分外苦些,她只觉这茶真是苦到心里。   她说道:“你知道的,我和阿圆是被赶出去的,当时我们几乎净身出户,差点我的嫁妆都要被他们昧下来,我就总想着,若是阿圆是儿子,他们会不会手下留情……”   就连她夫君去青楼的理由都是她生不出儿子,他心烦,去青楼是为了解忧。   尹婆婆神色平静:“别人想抢你家财时,什么理由都不用找,如果阿圆是儿子,说不定你们连命都没了,谋财害命的事可不少。”   郑医女心中微惊,随即轻叹,“这也说不定。”她咬了咬牙,“我知道你看不惯我,觉得我重男轻女,所以才教别人怎么生儿子……”   郑医女回想起自己这一路看到的情形,不禁难过地闭上双眼。   她轻轻地说:“婆婆可知,东南有女婴观,女婴路,女婴坑……”   “几块石头垒成或砖头砌成女婴观,将女婴放里面慢慢饿死,或冻死,或被野兽吃了……女婴观做得越来越大,里面可以放好几个,前面女婴的尸骨未化,后面又塞了新的进去……”   “女婴路就是将女婴埋在人人来往的路上,意为千踩万踏,女婴不要再投胎到我家。   “女婴坑更简单了,哪个下不去的悬崖一扔,活生生砸死,坑都不用埋。   “真是太多、太多了。 郑医女难过地说,“既然生下来就得死,那还不如不出生呢。   “既然他们只想要儿子,我就告诉他们提高生儿子机率的法子,他们称心如意了,也不会有女婴死去了,多好……   尹婆婆眉头皱起,“你想过日后吗?都生儿子,日后他们去哪找媳妇?到时不是只能拐卖姑娘?   郑医女冷漠地回复:“当初他们选择溺死女婴就该想到日后儿子娶不上媳妇,自己种的因怪不得别人。   尹婆婆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郑妹子,你走错路了,你再这般,官府迟早找上门来!届时你让阿圆怎么办?   成年男子找不到媳妇会乱,拐卖妇女的事情多了,官府会头疼,郑妹子路走窄了。   阿圆从里屋冲进来,哭喊道:“婆婆,我娘她一直和那些人说,让他们不要杀死小妹妹的,会有报应的,那些人答应了,娘才告诉他们生儿子的法子,娘救了很多很多小妹妹的。   “娘赚的钱都拿去慈幼局,我们捡了好多小妹妹送去慈幼局……娘救了很多人,官府不能抓她。   小姑娘张开嘴巴大哭,露出黑黑的牙洞。   尹婆婆将她搂怀里,心疼道:“婆婆知道你娘心地好,可是别人不知道啊!乖囡囡别怕啊,婆婆不会让你娘被抓的。   安抚好小姑娘,她面色严肃地道:“郑妹子,接下来你得听我的。   她将自己的打算告诉郑医女。   郑医女面上露出喜悦,“婆婆也跟我们一起游医?那真是太好了。 第36章 太监36   又是一年秋。   凉康帝神色萧索, 面上郁郁,他站在湖边,看着满湖的枯荷, 这枯荷如同他此刻的心情般衰败。   旁边的夏公公脸上陪着笑,努力地说着让皇帝高兴的话,“皇上,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呢, 今年大凉各地风调雨顺, 肯定有个好收成。”   这样的吉利话,却让老皇帝连笑都笑不出来, 萧瑟道:“朕失去那么多儿子, 秋心是愁啊……”   夏多福欲言又止。   他很想提醒皇帝,二皇子只是瘫在床上残了,还好好地活着呢;四皇子和四皇子妃为了个男人厮打成狗, 双双倒下,但也没死;还有七皇子和八皇子也没死,只不过以后不中用而已。   不过,在皇帝眼里, 可能他这几个不中用的儿子和死了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吧?   虽然他是个太监,注定没有后代,不过若是将心比心,夏公公好像也有些能理解皇帝的心情。   “昨日, 忠勇伯进宫找朕哭诉。”老皇帝自言自语地说, “说什么让朕从轻发落,却不想想, 他养出这般不知廉耻的女儿,他家姑娘日后嫁不出去, 不是应该的么?还有脸向朕哭呢?罗氏死了吗?”   罗氏便是四皇子妃。   四皇子妃出身忠勇伯府,是忠勇伯府嫡出的姑娘。   当年指婚给四皇子时,老皇帝有多满意,现在就有多厌恶。   夏多福恭敬道:“皇上,还没呢,四皇子殿下不让杀。”   前阵子,四皇子与四皇子妃罗氏这对夫妻俩抢情郞抢到大街上,此举伤了皇家的脸面,四皇子妃罗氏只能以死谢罪。   这也罢了,能养出这么彪悍的闺女,只怕罗家那些出嫁的姑奶奶和未出嫁的姑娘,日后都要不好,名声都被拖累了。   老皇帝却横眉立目,“为何不杀?留着过年?”   都给自己戴绿帽了,他怎不知老四的心胸原来这般宽广?   这明明就是夫妻双双给对方戴绿帽,但是这年头,男人玩女人是风流轶事,男人玩男人是风流雅事,女人玩男人,那就是该天打雷劈浸猪笼!   老皇帝就是这么想的。   夏多福干笑一声,他也不大懂四皇子在想什么,难不成太监和断袖相差就这么远?   他硬着头皮道:“四殿下说若是杀了,那个峰哥会一辈子记着四皇子妃,活人是争不过死人的,那样峰哥一辈子不会爱上他。”   凉康帝只觉得一股热血又往喉咙冒,差点喷出来,他气得浑身都哆嗦起来,“原来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峰哥?让人将峰哥给砍了!”   要不是这个峰哥,他的儿子和儿媳妇应该还美美满满的。   老皇帝选择性遗忘自己儿子其实是个断袖和只喜幼女的变态,娶妻也是耽搁了人家姑娘。   夏多福嘴巴蠕动了两下,艰难地开口:“四皇子殿下说,峰哥是他的命,若他死了,四殿下也不独活。”   老皇帝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手抖个没完,差点厥过去。   他的好儿子,竟然还要为一个男人殉情?!!!!   但老皇帝还真投鼠忌器,本来这个儿子的脑子就有毛病,还真干得出殉情的事。   不过,他也知道,其实四皇子不过是借机威胁他这个当爹的,知道他儿子死多了,现在只想他们一个个都活得好好的。   老皇帝被气到了,却又无可奈何,只能问贴身太监,“夏多福,你有什么想法?”   他不想再见到哪个儿子死,但也不想他们活得舒坦!   夏多福其实不想掺和这些事,可是皇上问了,他便得给个妥贴的法子。   他思考会儿,暗忖不就是不想让那峰哥死嘛?不就是爱上像峰哥这样有男子气概的男人嘛?这还不简单!   夏多福含蓄地说:“皇上,听说峰哥身强力壮,宫里正缺身强力壮的太监呢。”   太监都是小小年纪就净身的,再怎么长,不是横着长,像肉团似的白胖胖的,就是竖着长,像竹竿似的弱不经风。   他边想边说:“当然,届时四皇子肯定会闹,不过没事,奴婢会让人安抚他的。”   摸清楚四皇子的口味后,这还不简单?四皇子府的银钱多,能让四皇子每天都换一个喜欢的!   “等安抚好了,四皇子妃想来也能处理了。”   届时,四皇子妃只有一个下场,她不死就得进尼姑庵!   就算皇帝不杀她,她的家族都会动手,她的存在只会连累家族中的姑娘都嫁不出去,嫁出去的姑奶奶也没什么好日子过。   老皇帝满意地颔首。   于是夏多福便心领神会地去吩咐,让下边的人处理此事。   见老皇帝的心情终于好转,夏多福正要再说几句贴心话,突然见到对面走来一行人。   他赶紧道:“皇上,您看,那不是宁嫔吗?”   此时的宁嫔打扮得柔弱可人,一眼看过去,竟然还有几分淑妃的风格。   然而老皇帝头都不转,若是一年前,他自认为宝刀未老时,自然对这种情调很有兴趣,现在就算了。   这一年大凉风雨飘摇,他已经很久没进后宫。   因七皇子和八皇子的事,淑妃选择闭宫,仿佛也带走老皇帝最后一丝儿女柔情,他甚至为了清净,下令让后宫嫔妃无故不得打扰。   一开始是不知怎么面对,几个皇子的母妃看到他就哭,哀求声不绝于耳,他听得心烦。   后来是不想面对,几个宫妃因为皇子的事掐了起来,你陷害我、我陷害你,一个个都找他要他主持公道。   可有谁能知道他心中的悲痛?   这些女人只知道为自己儿子遭遇心痛难过,却不知那些皇子的父亲都是他,他的痛苦是她们的无数倍!   如今整个朝堂仿佛都笼上阴影,心腹重臣不断地暗示。他不能再玩什么平衡之道,成年皇子基本全军覆没,他的年纪也不小了,现在再不培养继承人,就来不及了。   老皇帝凝望着湖水中自己的倒影。   不过一年时间,他的头发几乎都快要白完,去年生日时,他还自豪自己保养得当,比同岁朝臣年轻十岁不止。   当时几个皇子也笑着奉承,说他们和他站一块,像兄弟一般。   老皇帝想到这里,幽幽地说:“朕想清净清净,别让人过来。”   夏多福听罢,对周围伺候的人打了个眼色,宫人心领神会,前去驱赶闻讯到御花园赏花制造巧合的一众妃子。   不久后,老皇帝不耐烦地挥手,拒绝夏公公等人的跟随,想一个人随意走走。   夏公公也不担心,偌大皇城,还有暗卫跟着,能出什么事。   太阳就要下山了,皇城的轮廓在夕阳的余辉下变得更庄重,种满树的小树林突然变得阴森起来。   老皇帝回过神,有些迷惑。   他这是到了什么地方?   这座皇宫是前朝留下的,老皇帝知道祖父和父皇当年又令人扩建不少宫殿,不过皇宫的面积仍是那么大,没怎么扩展。   作为皇帝,其实他活动的地儿也就那么点大,除了孩童时期会好奇地探索未知之地外,长大后,他的时间基本被各种公务占满,皇宫里的这些边边角角的地方就基本不涉足了。   老皇帝站在那里,张望片刻,自言自地道:“朕记得……这是小冷宫?”   大冷宫里住的都是犯了错的妃子,小冷宫应该没人住吧?   正当这么想着,一阵窸窣声吸引他的注意。   是刺客?!   老皇帝警觉起来,正想唤暗卫过来护驾,就看到一个十一二岁的男童从墙角的一个狗洞钻出来。   老皇帝不动声色地站在阴影之中,饶有兴趣地看着那钻出来的男孩。   发现他还懂得种上棵植物,将那狗洞遮起来,不禁更兴味,觉得这孩子还挺聪明的。   接着他看到那孩子悄悄躲在湖边的树荫下,低头在捣鼓什么。   看到这里,皇帝也不急着走了,继续兴味地看着。   这是在钓鱼?   东湖曾经捞起无数尸体,河水流干,后来水又重新涌回来填满湖,鱼苗也补上了,还种了不少荷花。   这一年多过去,时不时会有善泳的太监到湖底看看还有没有被抛下来的尸体,发现湖底很干净后,那些缺肉吃的宫人终于敢从湖里捞鱼吃。   那孩子很有耐心,一动不动地坐着。   老皇帝留意了下时间,起码有一炷香的时间,这孩子都没动过。   他暗暗点头,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耐心,这孩子这点做得不错。   等那孩子钓到鱼,从狗洞穿进去后,老皇帝发现自己的脚麻了,也不知道站在这里看了多长时间。   再看看天色,月亮已经挂在山脚,天色完全黑下来。   老皇帝转过身离开,说道:“去查查那孩子是谁。”   良久,一棵树传出轻微的声音,江河打了个哈欠,从浓密的枝叶间跳下来。   总算都走了,他这个觉睡得可真久。   **   老皇帝很快就拿到暗卫查到的资料。   看完后,他有些感慨,“原来朕还有个儿子在小冷宫啊。”   老皇帝不禁回忆起十几年前的事。   那孩子的母亲好像是个爱笑爱吃的小姑娘,总是开开心心的,让人看着就喜欢。本来她出身于民间,身份低微,最多只能当个才人,当时皇后讽刺他品味不佳,只喜民间那些肤浅的女子,便一怒之下封她为“悦妃”。   也许突然份位升得太高害了悦妃,加之悦妃年纪太轻,不懂防范,有人在她殿里找挖出个胸口扎针的布娃娃,后面还有皇后的八字。   悦妃就这样被打入小冷宫,当时好像肚子里还有孩子。   凉康帝爱美色,对后宫的喧闹和手段从来不以为意,只要那些女人服侍好他,女人们之间的争斗是她们的事,谁被害死、害残,只要有证据的便是一根白绫,若是没证据的只能自认倒霉,反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打入冷宫这么温和的方式,也算是极为少见。   悦妃在他的记忆里很鲜活,漂亮又灵动,他宠爱过很长一段时间。   可惜就是太没脑子,被人陷害后又找不出证据,他本还想着出手护她一护的,谁知当时江南正好闹蝗灾,再者当时出手陷害她的是十皇子和十一皇子的母亲。   作为皇帝,他为悦妃声张正义很容易,但两个皇子会失去母亲,即使不失去母亲,犯错的妃子也没资格养育孩子,后宫生活不易,只有亲娘才会对自己的上心。   再说,美人也就那么回事,没了悦妃还有更年轻、更鲜嫩的。   他没必要为了一个没生养的妃子,让两个皇子失去母亲。   说到底,还是不够喜欢。   可是悦妃为何不说她当时怀孕了呢?   如果说了,看在孩子的份上,说不定他其实也乐意护她,他对女人不重视,对自己骨肉还是上心的。   老皇帝长吁短叹一番后,觉得既然发现了那孩子,那也是他的儿子,肯定要带他离开冷宫的。   正好现在他儿子废了那么多,需要添加新的。   老皇帝决定亲自去冷宫将这皇子接出来。   冷宫里,小少年蹲在沙子旁,用一根树枝在沙上书写。   “要是有纸笔就好了。”他写书边嘀咕,“好像手腕用力的方式不太对……”   老皇帝悄无声息地走过来,看了一眼沙子上的字,威严地开口,“这个字写错了。”   小少年警觉的跳起身,仿佛一只受到惊吓的兔子。   正好这时,丰腴的妇人从破败的宫殿走出来,唤道:“明知,你今儿有没有……”   看到儿子身边的男人时,她的脸色一变,“皇,皇上!”   **   最近宫里又热闹起来。   如今宫里传得最热闹的消息,便是皇上在死了那么多儿子后,突然从天而降一个皇子。   这一年,老皇帝对去后宫不热衷,导致那些后妃们也懒得再争宠。   如今的后宫,已经成为那些失去儿子的高份位妃子们的坟场,以及几个很有上进心的小皇子的母妃们的战场。   这消息一出,就连后宫的争斗都停滞了一会。   上书房里,博学的夫子们板着脸,盯着下面的皇子。   年纪最大的皇子已经十二岁,年纪最小只有六岁,皇子们挠头弄耳,无论是夫子,还是学生都学得心累。   还未到下学时间,几个皇子的眼睛不约而同的瞄向门口,数着时间。   授课的夫子看在眼里,累在心里。   好不容易到了午膳时间,几个夫子们聚在一起用膳。   皇宫里的御厨的手艺很好,工作餐很香,可他们的心情仍是很郁闷,吃着龙肝凤髓也无法开心。   有人问道:“十三皇子今日如何?”   “一如既往。”   话落,这气氛更沉更闷了。   能被请进宫给皇子授课的,都是才学过人的博学之士,有真凭本事的。   老皇帝担忧的事,朝堂那些老狐狸哪个看不出来?最近关心上书房的朝臣也是一批又一批,暗中打听几个皇子的情况。   如果说成年的皇子勾心斗角让人看不过去,那么这些年幼的皇子,就连勾心斗角都不会,说好听点是没心眼,说难听点就是又笨又傻,被人卖了还会给人找钱那种。   只怪那些成年的皇子斗得太凶狠,当初觉得自己孩子还小,没什么胜算的妃子们不约而同地将小皇子们往傻白甜养,只希望成年皇子的斗争不要波及到他们。   现在成年皇子死的死、残的残,这些小皇子的母妃们倒是来了精神,一个个化身严母,想让儿子上进,可那些习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皇子们哪里受得住?   虽然他们也肖想过那张椅子,可天天读书到半夜,天不亮就爬起,这是人干事?   皇子们的母亲可不管,反正你皇弟读书到二更,那你就得读到三更。   于是这些小皇子在各自母妃的严厉教导下,开始卷起来。   夫子们也乐见其成,笨鸟卷着飞,说不定真出个飞行能手。   然而情况与他们预想的相差甚远,笨鸟们都快飞残了,仍是没一个变聪明鸟!   “皇上从小冷宫找到一个皇子?”   后宫的喧哗姑且不谈,上书房的夫子听到这消息,不禁眼前一黑。   一直待在小冷宫啊,不用问也知道,肯定又是一个文盲皇子!就算有皇子的母亲教导识字,肯定识的字也不多。   夫子们不禁悲从心来。   本以为他们在上书房教导小皇子,可以教他们陶冶情操,这些小皇子又蠢又傻又如何,反正怎样都跟夺嫡扯不上关系,不用那么费劲儿。谁知那些看上去智商正常的皇子,不是死光了就是残了,他们不得不在一群蠢白傻中挑出个没那么蠢、那么傻的。   在老皇帝还思考江芸儿母子俩出现在小冷宫有没有其他阴谋时,可他还活着的皇子就这么几个,就算有阴谋也只能慢慢查,最重要的是,皇子读书的事不能缓了。   于是江芸儿母子俩还未迁出小冷宫,小皇子就被带去上书房读书。   真正的十五皇子李明知被送到上书房,和其他的兄弟们一起读书。   授课的夫子原本以为要面对一个连三字经都可能读不全的皇子,要从头开始教起,就如同六岁的十七皇子,每天似乎都在启蒙。   半日后,夫子们脸上的笑容就没落下去过,嘴巴笑得都合不拢,一个个见猎心喜。   这十五皇子简直就是大惊喜啊。   老皇帝却觉得其中有阴谋,因为每个授课的夫子都兴高采烈地告诉他:新来的十五皇子是个天才!   正好在他缺儿子、缺聪明的儿子时,就突然冒出来一个聪明的儿子,怎么都有问题吧?   皇帝的疑心病重,越发的怀疑起来。   相比之下,那些被十五皇子衬成智障的几个未成年皇子的母妃不干了。   她们一个个跳出来,努力地想将这冒出来的十五皇子摁下去,“皇上,小冷宫怎么可能养出这么白净的孩子?还有十五皇子看着就是读了不少书的,这很不对劲!还有悦妃娘娘,一个普通渔女,她哪能教得了?其中肯定有鬼!”   在准备将江芸儿母子俩接出小冷宫后,老皇帝就恢复江芸儿的身份。   如今后宫都知道江芸儿这位悦妃的存在。   老皇帝没理她们,让暗卫继续去查。   暗卫花了大半个月,终于查出了点东西。   当老皇帝看到暗卫调查的结果,他也觉得这事有些像天方夜谭,直到他亲眼目睹。   “猫神到御膳房偷……拿的美食都叼去小冷宫了?给十五皇子和悦妃?”   老皇帝沉默地看着胖嘟嘟的三花猫,它正用与自己体型不符的灵活劲儿,叼着与自己差不多重的米面,将之推到两母子面前,还骄傲地喵喵叫了两声。   丰腴的少妇拿起米和肉走进厨房,小少年则拿出书,“猫猫,我读书给你听。”   小少年读的是《诗经》,读得很顺,偶尔读错时,少妇柔和的声音便响起,“读错了。”   有时少妇没听见,那猫神就喵喵大叫,小少年的声音停下来,跑去母亲身边:“娘,猫猫说我读错了,可明知不知哪里错了。”   少妇就耐心地告诉他哪里错了。   看完这一幕,老皇帝道:“原来还是只有文化的猫。”   此时老皇帝已经老到宁愿相信天意的时候了 老天爷派来一只神奇的猫 莫不是为了给他一个继承人。   皇子们互相残杀 没一刻消停 从小的方面而言 他们没有兄弟情 从大方面而言 分明是各世家在他儿子身后博弈 没掌握好度 让他的儿子全没了。   而十五皇子 他的母亲出身民间 身后没有任何势力 这也是老皇帝最满意的。   他也被那些世家吓到了 要是找个娘家给力的 会不会他前脚刚定下太子 后脚就会一命呜呼?   不过老皇帝满意 世家肯定不满意 他们宁可他选世家出身的皇子 即使那是个傻子!   有人感慨道:“所以 悦妃那蠢货是被人陷害进了冷宫 因为母凭子贵 咸鱼翻身了?”   “果然笑到最后 才算是笑得最好。”   当时陷害悦妃的是十一皇子和十二皇子的母妃 几年前 十一皇子和十二皇子前往江南赈灾时遇到泥石流被埋在山泥之下。   调查的结果显示是意外 但两位皇子的母亲都不信这个结果 非说是其他皇子害的。   她们活着仿佛是为了报仇 在后宫无差别地攻击 后来这两个妃子一个被人毒傻 一个跳水死了。   也许是从小冷宫找到的的十五皇子让皇帝终于有了精神 他终于出手整顿后宫。   再不整顿 可能他剩下的几个儿子又要没了。   秋高气爽的某日 几个高份位的后宫离开皇宫 到相国寺为国祈福去了。   被整顿过的后宫重新沉寂下来。   后妃们也不再斗来斗去 有空就聚在一起闲聊。   “悦妃都二十好几了吧 也不知长什么样?”   “小冷宫条件这么差 吃穿有限 肯定长得老相。”   闲得无聊的妃子们聚一起聊天 宫里没什么消遣 难得有这么一件事 至少能让这些妃子车辘轳地说上好些天。   有人马上道:“不不 我听说悦妃长着一张娃娃脸 并不显老。”   闻言 这群妃子们都酸得不行。   在这后宫 女人一旦过了二十 想要争取皇帝的宠爱是不切实际的 谁让狗皇帝只偏爱长得脸嫩的 虽然她们觉得自已如同枝头成熟的桃子 正是可口的时候 可皇帝只爱吃青涩酸口的脆李子 桃子生得再甜与他何干?   这群嫔妃心里半是忐忑 半是不安。   她们其实很担心 如果悦妃的体质特殊 像淑妃一样 二十好几的老女人还能冒充十五及笄的小姑娘 加上她还有儿子 母亲再受宠的话……   不用说了 届时悦妃肯定是后宫共同的敌人!   后宫的风云波及不到已经离开小冷宫的十五皇子李明知身上。   李明知住进了桃香殿 这是一个种了好几棵桃树的小宫殿 宫殿不大 也不奢华 老皇帝本来大方地让他挑个更大、更好的宫殿 偏偏他就喜欢那几棵桃树 还暗暗吞咽着口水说要吃桃子 将来可以做成桃子果脯 还能喝桃子汁。   这般充满童言童语的话 逗得皇帝哈哈大笑 久违的心情好了点。   他仅不觉得十五皇子不好 还觉得不愧是被吃货娘养大的小吃货 心眼儿全都是吃 就是比他其他儿子要单纯。   老皇帝查过悦妃和十五皇子的经历 悦妃是个胆小又没心眼的 居然觉得冷宫更安全 更适合养孩子 刚开始是有点苦 自从猫神三天两头给他们送食物后 他们母子俩就被养得白白胖胖了。   太医院的人听说这事后 也跟着恍然大悟:“猫神曾来太医院拿过药 想来是给悦妃娘娘的。” 第37章 太监37   因为神奇的猫神, 十五皇子现在成为皇宫里的大红人。   老皇帝任命大儒教导他,对十五皇子及他的教育十分上心。   这让那些有儿子的妃子很不高兴,她们只能努力地让自己儿子在上书房表现, 可上书房就这么大,谁能读书、谁不能读书,上面的夫子一目了然。   倒霉的十三皇子被亲娘打手板,呜呜直哭, 委屈地说:“母妃, 明明您以前说过,要儿臣安分守已的, 当初还对儿臣说, 不要太努力,会被当作眼中钉肉中刺,儿臣都这么多年过来了, 现在努力读书已经来不及了。”   十三皇子的母妃——俏妃不禁被气得个仰倒。   俏妃训子的动静太大,不过一宿就传遍了后宫,惹来了不少笑话。   老皇帝听说这事后,不禁暗暗摇头。   虽然他心里也很郁闷, 但和十五皇子比,其他那些皇子真是显得特别蠢笨不堪。   他又看向铜镜里倒映的白发老人,嘴角耷拉,为了苍生社稷, 他还是得再撑一撑啊。   **   江芸儿跟着儿子从冷宫搬出来后, 与儿子一起住在桃香殿。   十五皇子的年纪不大,按照祖制, 皇子束发之前,都可以同母妃住在一起。   母子俩搬到桃香殿后不久, 便有后宫的嫔妃过来拜访。   江芸儿微笑地招待今日纷纷登门拜访的那些后妃,“这么多姐妹上门,真是蓬荜生辉。”   一个容貌娇艳的妃子暗暗打量江芸儿住的地方。   廉价的黄花梨大门、普通地砖的地板,看着也就那样。   没办法,好的地盘早就被分走了,相比起她们住的地方,白玉地板和紫檀木的大门,悦妃住的地方只能算是“蓬荜”。   江芸儿仿佛没看出她们眼里的嫌弃,热情地招待他们。   “这是我做的糕点,叫美人笑。”她热心分享这款桃花糕,“你们都来尝尝。”   这是悦妃迁出小冷宫后,第一次在世人面前亮相,在场的妃子不管有什么心思,都很给面子。   “甜而不腻,好吃。”和江芸儿差不多年纪的静妃吃了一块后,打量江芸儿一番。   这娃娃脸确实显得年轻,看着就像十七八岁的姑娘,但……   静妃不禁暗暗松口气,这长得实在是过度丰满了,是皇帝最讨厌的那类型女人!   果然还是那个视吃如命的悦妃。   想当初,悦妃刚进宫时,因五官生得好,身段儿纤细窈窕,如云朵般细腻雪白的肌肤,让凉康帝着实宠爱了一段时间,导致后宫的女人嫉妒得不行,想动手的时候,她们便发现悦妃最大的弱点。   悦妃生于民间,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好吃的,见到美食就和失了魂差不多。皇帝赏赐的金步摇、簪子之类的,妃子们都是无比荣幸地往自己头上插,戴出去炫耀。而悦妃的操作就让人窒息了,她居然将这些卖给有钱的妃子换了银子,然后拿银子到御膳房换肉吃!   老话说得好,你吃到肚子里的东西从来不会亏待你。   悦妃吃进去的每一块肉,都化作她身上的体重,偏偏皇帝又不喜欢丰腴的美人,那些嫉妒的妃子们见状,都不约而同地收了手。实在是悦妃身上的肥肉就是她最大的敌人,她迟早会失宠,她们何必脏了自己的手呢?   结果是谁也想不到的,悦妃还没长成胖美人,就因为巫蛊事件进了小冷宫。   “悦妃妹妹。”静妃拿出帕子擦唇,仿佛不经意地问,“你在冷宫一住就是十二年,既然你生了孩子,为何不早日同皇上禀明呢。”   旁边生得娇艳的俏妃眼神微闪,满是怜惜地说:“十五皇子多可怜啊,悦妃妹妹带着个孩子在冷宫吃不饱、穿不暖的,妹妹也真是舍得!像我家十三皇子,哪天少吃一顿饭,妹妹我都心疼得不行……”   这话里拐弯抹角地暗示悦妃这个当娘的狠心。   其余的妃子嘴角抽搐,怪不得十三皇子会胖得跟猪没两样,原来他一顿不吃,俏妃就心慌。   说实话,如果换成她们是十三皇子的亲娘,肯定将他饿上十天半个月,让他减减身上的肥肉,十三皇子脸上的五官都快被肥肉挤没了。   江芸儿长叹口气,“谁说本宫没和皇上禀明呢……”   她面色凄苦地看着这群“姐妹”,幽幽地说:“本宫曾经有个贴身伺候的宫女,本宫让她去找皇上禀明真相,结果却换来一句皇上不缺儿子,让我们滚呢!”   说到这里,江芸儿的眼泪瞬间就出来了,哗啦啦地直流。   “当时本宫都不知道这是宫人假传圣旨,还以为是皇上的意思呢……妹妹我的心啊,跟刀割没两样。”   妃子们纷纷安慰她,“悦妃妹妹别难过,皇上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的。”   只有俏妃和静妃若有所思,所以这是悦妃伤心之下,决定自个在冷宫艰难地养儿子……   逻辑都对,但总觉得还有些不对劲。   不过,不对劲也没什么。   俏妃和静妃等有皇子的妃子们临走前,最后一次打量江芸儿,她们都是靠自己笼络不住皇上的妃子,而且还是有孩子的,那么战场只能是在孩子之间了。   回去再让孩子多读点书,勤能补拙!   听说十五皇子一天读书将近五个时辰,那她们的孩子就要读够六个时辰!   江芸儿送走过来打探敌情的妃子后,将宫门一关,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   后宫渐渐平静下来。   那批前往相国寺祈福的高份位后宫离开后,江芸儿成为这后宫里大浪淘沙后,留下来的少数高位的嫔妃之一。   现在的悦妃基本上可以称之为在后宫横着走。   虽然皇后没废,但被关了禁闭后,听说已是半疯半清醒,宫务早就被四妃平分,江芸儿这悦妃管的是最重要的饮食方面。   饮食虽然重要,但针线首饰可以做的手脚最多、猫腻最大,是缺钱妃子的不二之选。   私底下有不少妃子暗暗嘲笑,肯定是在冷宫住久了,饿坏了悦妃,才会对吃食如此执着。   悦妃却并未有半点不悦,她心满意足地让伺候的宫人去御膳房,要求御厨先做几道新的美食给她尝尝。   御厨总管大为惊喜,总算有个胃口好的贵人主动点餐了,送去长安宫的饮食更为上心。   为此老皇帝也夸了几回,更爱去长安宫,就算什么都不做,陪悦妃和十五皇子吃顿饭也高兴。   其他后宫见老皇帝被悦妃勾走,顿时气得不行。   “这个贱人!”俏妃生气地道,“我就说她怎么会想去管御膳房……原来是身子勾不住皇上,居然还想出勾引皇上的胃的法子!”   看来是她们太小看悦妃了。   旁边的十三皇子一手一个肘子,吃得头都不抬。   “母妃,如果你也会做好吃的,也可以学着勾住父皇的胃。”他嘴里塞满肉,含糊地说,“这烤猪蹄实在太好吃了,真羡慕十五弟的母妃,居然会做这么好吃的烤猪蹄……”   俏妃气得端走盘子,“不准再吃了,瞧你都胖成什么样了?!你这倒霉孩子这究竟像谁啊,你母妃我这么纤细又苗条,咋养出个猪儿子?!”   虽然她在悦妃面前装慈母心肠,其实也明白自己儿子肥胖过度,正常人都不会喜欢这般肥胖的孩子,也不怨皇上不多看一眼。   十三皇子不以为意,嘀咕道:“母妃,你得接受现实……”   俏妃不禁笑得阴森森的,“现实就是,你明日开始减肥!然后懒觉也没了,早起背书!”   以前有那么多成年皇子挡前面,她什么想法都没有,也不敢有,只想着儿子能平安长大,将来分府后,接她出宫荣养。现在没了那些年长的皇子在,她儿子说不定也能争上一争,她自然要为他筹谋一番。   既然有了那心思,便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再像以前那般惫懒,必须要跟着上进,和现在冒出头的十五皇子争上一争。   十三皇子闻言,不禁哭丧着脸,他的美食,他的话本……   还好他将最心爱的《十五郞游记》画本提前藏起来,不然被没收了,他一定要心碎。   **   上书房的夫子最近养成一个习惯,只要见到皇帝,就往死里夸他儿子,并且只夸十五皇子李明知。   老皇帝刚开始时,心里是十分高兴的。   他生的儿子原来不全都是蠢货,还是有遗传了他聪明才智的。   可渐渐地,皇帝天性中的多疑和制衡之道不知不觉又冒头。   十五这般聪明,这皇位似乎只能传给他了,那其他的儿子怎么办?要不多给点安家的银子,再赐个大点的封地?   至于掏光自己的内库补贴其他儿子,新皇登基,只得到一个空得能跑老鼠的库房,届时怎么办?   十五不是猫神看中的天选之人嘛?肯定有法子的!   想到这里,老皇帝的手蠢蠢欲动,想着要不先将圣旨拟好,免得十五上位后,不善待兄弟?   正好这时,一个宫人匆忙跑进来,扑通一声跪下。   “皇上,不好了,十五皇子差点被毒死了!”   什么?!!   老皇帝的御笔一抖,掉到桌上,也将还没拟好的圣旨弄花了。   当即老皇帝以和他老态不符的敏捷速度,飞一般地朝着后宫而去,心里祈祷着,十五皇子千万别有事。   老皇帝来到长安宫,就见江芸儿紧紧地搂着儿子,她的脸都是青的,脚边是一只小老鼠的尸体。   看到他,江芸儿就哭开了。   “呜呜呜,皇上,臣妾觉得今儿的鸡汤味道不对,结果猫神就抓了只老鼠过来……果然,才一口,那只老鼠就死了。”   三花猫蹲在桌子上,对着皇帝喵喵喵地叫,仿佛在质问:你一个皇帝,在你的眼皮子底下,就有人敢害你儿子,你就不会反省一下吗?   老皇帝不禁大怒,好不容易有个聪明儿子,他不容许有人害他!   “小十五,你别怕,父皇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十二岁的小少年摇头,面色依旧沉静:“我不怕,父皇也不要怕。”   老皇帝的眼泪差点没掉下来。   这孩子多细心啊,知道他这个当父亲的心里害怕又要失去一个孩子,竟然忍着害怕反过来安慰他。   现在他已经不能再失去任何一个孩子了。   有皇帝的暗卫出手,结果很快就查出来。   老皇帝面色沉郁,双手紧紧地捏住龙椅,果然又是那些世家!他们就是想让有世家背景的皇子上位,十五皇子不符合他们选择,竟然连皇子他们都敢杀!   “敢杀朕的儿子,朕就杀他们全家!”   老皇帝狞笑着,叫暗卫去查证据,世家都是同一个鼻孔出气,特别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没证据不能搞他们。   世家可不是江家,江家就是亏在是泥腿子出身,没有世家的消息灵通,也没世家保命手段多。   现在的老皇帝已经没了补偿其他皇子的念头。   补偿个屁!除了十五皇子,其余皇子的母家即使不是世家,也会去认个世家当干亲,拐弯抹角地跟世家扯上关系!相必他今日刚作补偿,明日那些世家就更嚣张,直到他选出的皇子合他们的心意!   想到非死即残的那些成年皇子,老皇帝心头的火烧得更旺。   他的几个成年的皇子,原本斗得没那般厉害的,还不是那群世家在后面拱火!   几天后,暗卫将证据呈上来。   “这么快?”老皇帝诧异地拿过暗卫的调查,略略一看,“是游家?朕记得小十四的生母静妃幼年失怙,是游家养大的吧?当小猫小狗养着,长开了发现姿色不错,才决定大力培养的吧?”   暗卫首领肃手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老皇帝沉吟片刻,说道:“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将静妃和小十四摘出去!”   这事静妃确实没插手,小十四更是一团孩子气,不知怎么一回事。   游家以前支持的也不是静妃,而是游妃,十皇子的生母,后来十皇子没了,也没支持静妃,而是从族中找了个姑娘送进宫。   游家做事不地道,养孤女也要分出个三六九等。   幼年时尚未显露出资质的静妃就是最下等的,受尽了歧视,是以进宫后,静妃对游家也只是面子情。   老皇帝相信这事没有静妃的手笔,当然如果成功了,游家会和静妃邀功,静妃说不定会看在游家用得上,会与游家合作。   可惜游家这次刚出手就失败了,静妃当然要与他们家割裂开来,不沾上游家,以免牵连自己和十四皇子。   老皇帝看着详细的资料,让暗卫首领下去。   他坐在那里好一会儿,突然问:“夏多福,朕的暗卫有这么能干吗?”疑心病重的后地总觉得可疑,“好像这证据直接往他们手上送似的。”   不仅速度快,而且十分详细。   夏公公心里也有疑惑,面上还是笑着,“皇上,这说明十五皇子的运道好,有猫神护佑,老天看着呢。”   反正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是悬而未决的,往猫神身上扯准没错。   夏多福在老皇帝身边伺候那么久,已经懂得如何明哲保身的道理。   想到神奇的猫,老皇帝也不说话了。   那不仅是只文化猫,还是能辨毒识药的猫,现在十五皇子吃饭前,猫神都会跳上餐桌,一一闻过后才让十五皇子母子俩动筷子。   甚至不是下毒,而是选择利用食物相克之类的,也瞒不过猫神的鼻子。   现在整个皇宫上下的小皇子们,都对这只猫感兴趣,他们也想要一只!   “朕也想要呢。”老皇帝心里嘀咕着,有这样一只猫在,吃饭得多安心啊。   于是老皇帝跑桃香殿更殷勤了,作为一个皇帝,他其实不喜太监试过毒的菜肴,到他吃时都冷得差不多了!   悦妃今日做的是一道干锅牛肉。   即使是皇室,能吃牛肉的次数也是有限的,今儿皇庄那边有一头壮牛掉下水沟折了腿,因为不能干活了才杀的。   老皇帝吃着头都不抬,觉得这牛的不幸,就是他的大幸。   老皇帝由衷地说:“爱妃若不是朕的妃子,朕都想让你去当御厨主管!”   蹲在餐桌旁吃自己那份美食的三花猫也跟喵喵叫着,以示赞同,自从开窍后,悦妃简直是厨神转世!   老皇帝已经见惯不惯。   别的猫能不能吃辣他不知道,反正猫神是百无禁忌,除了不能吃太烫外,酸甜苦辣咸都没问题,某些方面比人还挑,毕竟人的舌头可分辨不出海鲜新不新鲜。   悦妃眉开眼笑,招呼父子二人,“你们多吃点,牛肉可难得了。”   尤其是还壮年的牛,以往的牛肉都是来自老得不能动弹的老牛,肉质老得只能做卤的,还得卤好长时间,不然咬得腮帮子都费劲儿。   老皇帝惬意地喝着饭后茶,丰腴的妇人仿佛闲不下来般,在桃树上晒腊肉,皇帝恍惚间只觉得自己如同身在百姓人家。   勤劳的妻子,聪明的孩子……   他的眼神不由得缓和下来,宫里其他妃子不解他为何口味变得这么快,从喜欢排骨精到五花肉。其实他已经老到对那事没兴致,来悦妃这里最多只是坐坐,或者陪他们吃顿饭,现在最让他挂心的是继承人,他想将偌大的江山交给自己信得过的孩子。   “父皇,今天夫子的课我有些不明白。”   明知拎着功课哒哒哒地走过来,如同之前的每一天般,找着时机同老皇帝请教。   老皇帝的脸板了起来,威严地说:“你这孩子肯定又没认真听课,哪里不懂?”眼里却是笑着的。   唉哎,这孩子还小呢,偶而也会偷懒不听课,没他这个父皇看着就不行!   江芸儿站在桃树下,从微黄的枝叶缝隙间看到屋内的情形。   白发苍苍的男人,仿佛爷孙般的父子俩亲密地交谈着,老人脸上是指点江山的霸气,孩子是乖巧懂事的孺慕。   她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看向天空。   这天气真好,这些桃树的枝干多,可以晒很多腊肉和排骨吧?自从住进桃香殿,九郞就只能半夜过来,她都很久没和九郞坐下来,一起吃顿饭了。   九郞说腊排骨火锅很好吃,要不她再晒点?   江芸儿一边忙着,一边回想昨夜儿子和她说的话。   儿子昨晚再一次向她保证,信誓旦旦说自己的演技一流,不会让皇帝起疑心,然后老生常谈让她假死出宫,别耗在皇宫里,虚渡青春。   可是,她哪能放得下心呢?   就算猫神天天盯着,都有人前仆后继地给她儿子下毒,她都快要担心死了,幸好自从她插手御膳房,从第一条防线就筛选一遍,不然儿子遇到的危险会更多。   屋子里,李明知解决完今天的功课后,突然说:“父皇,儿臣想和大内侍卫学武功。”   老皇帝不禁拧眉,他可不高兴看到一个好好的皇子、还是适合读书的好苗子去舞刀弄剑,“怎么突然想要习武?”   小少年有些腼腆地说:“不算习武,我只想学怎么逃命快。”他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儿臣也没想到,当皇子原来这么危险,毒被猫猫拦下来了,要是人家动刀动枪怎么办?儿臣得学会逃命……”   悦妃正好走进大殿,她一脸不安地看向皇帝,“皇上,要不再让明知学学游泳吧!听说宫中的湖和井很多……对了,臣妾今儿看了一个话本,一个叫大江东去的作者写的,他说拿牛皮水袋装空气,可以长时间水下呼吸……   老皇帝不禁板起脸,“宫里又不是龙潭虎穴,哪来那么多危险!再说了,朕一直派暗卫跟着,若是有危险,他会救你的。   两人一猫同时看向皇帝,表情是一模一样的怀疑:您确定?   三花猫从桌子上跳下来,在大殿四处晃悠了一圈,老皇帝正想开口说什么,就看到三花猫跳上多宝架,指着一个花瓶喵喵地叫着。   悦妃立刻让宫女将那花瓶拿下来。   宫女熟门熟路地将花瓶倒扣过来,一个药包掉了下来。   老皇帝的脸色瞬间就沉下来,让人宣太医。   太医过来后,拿起那药包放到鼻子下闻了闻,一脸了然。   “皇上,这味道好像是五味子,无色无味,闻久了能在睡梦中殒命,并且让人查不出原因,看来这次的毒好像进步了呢。   因为桃香殿最近出现的毒药特别多,如今都快成毒医的御医委婉地说道。   老皇帝没想到又被打脸了,他怒气冲冲离开桃香殿,让夏多福查这次又是谁。   当皇帝的都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越是有人要害十五皇子,越是不想选他当继承人,老皇帝就越觉得太子之位非十五皇子莫属!   翌日,大内侍卫的指挥使过来教十五皇子逃命的本事。   李明知心里暗笑,看来他父皇也默认皇宫不安全,不过游泳就算了,现在天冷,等明年开春再去学。 第38章 太监38   晚上, 桃香殿下的暗道里,李明知欢快地扑到舅舅怀里。   江河将他拎起来掂了掂,“不错, 又长肉了。”   如今这皇宫里,有这胆子拎起十五皇子的掂掂的,也只有江河这个作舅舅的了。   李明知猴在舅舅身上,少年音甜甜腻腻地说:“舅舅, 我好想你啊。”   他在舅舅面前素来不用遮掩, 总是露出孩子气的一面,而且这次他都快一个月没见到舅舅啦!   甥舅俩叙旧后, 李明知坐在舅舅对面, 一大一小的两个少年开始复盘白天发生的事,并预测明天又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这已经是他们舅甥俩聚在一起时的日常。   得知桃香殿又出现毒药包,江河并不慌, 取出一个药瓶,“别怕,这个药吃下去后会百毒不侵。”   脸上露出些许疲色的少年倒出一枚黑色的药丸子,直接塞进李明知嘴里。   李明知愣了下, 忽略嘴里的腥苦味。   所以,舅舅这一个月忙的就是这个药吗?百毒不侵的药,连太医院都没有这么神奇的药,他父皇都没能耐吃到, 这就么轻描淡写让他吃下去?   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 为了弄到这药,舅舅经历多少艰辛, 或许其中有人永远的失去生命,可舅舅却没有说半个字, 也没露出邀功的神情。   李明知也没说出感激的话,他像往常一样,拿出自己真正不明白的问题,在暗道的灯光下询问舅舅,听舅舅的解答。   此时他不像白天问老皇帝那些如同彩衣娱亲般的问题,这些才是他真正不明白的问题,有些甚至尖锐到夫子都不敢回答。   江河坐在那里,喝着江芸儿煲的燕窝,慢慢地说:“胡人啊,那是马背上的民族!和平友好相处?可以,将他们打服了,然后并入大凉,都是一家人,自然能和平相处。”   “何时能阻止土地兼并?要么土地变得不值钱,要么开拓出更多的土地……到处都是土地,自然没人愿意当佃农。”   “哪来那么多土地?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江河望着小少年,“你可知,海外到处都是闲着没人种的土地,可是海船太小,海上太危险?那就让土地变得不值钱吧。”   “怎么变得不值钱,当然是土地产出更多的粮食,自然就不值钱了!如何让粮食变得不值钱?自然是粮食种得太多,多到吃不完的时候。”   江河意味深长地道:“舅舅没有胡说八道,你接下来一个月的作业,就是找出历年土地的粮食产出,还有大凉各地的粮食状况。”   **   夏多福冷汗涔涔地跪在地上请罪。   他做梦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么发展,四皇子的脑子到底在想什么?难道这就是太监和断袖之间的区别?   皇帝将四皇子的事交给他办,夏公公也努力地办得漂漂亮亮的。   可是他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这么奇怪。   那峰哥的作为男人的二两肉被咔擦掉了,而且是他亲自盯着让人上刀子的,断得非常完整,还被好好上了止血药,再灌了消炎药,保证十天内就能痊愈,没有任何后遗症。   夏公公还特地允许他回四皇子府养伤,等身体好后再到宫里报道。   其实这目的很阴险,将人送回去,不就是想让四皇子夫妇对峰哥死心嘛。   四皇子妃看到被抬回去的峰哥时,确实如丧考妣,她对峰哥是真爱,若不然也不会做出和四皇子当众抢男人的事。   所以她并未嫌弃峰哥变成太监,并眼泪汪汪地对他说,她已经怀上他的孩子了。   原本变成太监,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没指望了,生不如死的峰哥听到这消息,马上提起精神,他要想办法让四皇子妃活下去。   对于男人来说,当他变成太监时,女人已经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后代!   经过深思熟虑后,峰哥对四皇子妃说:“你逃吧!制造一个自杀的假象,你假死离开京城,日后我从宫里退下来后,再去找你。”   四皇子妃知道皇室对她越来越不耐烦,她不死皇室也会让她死,皇室不让她死,她的家族也会让她死。   这些日子,她已经收到家里好些出嫁或未嫁的姐妹寄来的信,都是咒骂让她赶紧去死的。   以往这些姐妹因她是四皇子妃,捧着她、哄着她,现在都恨不得她去死。   四皇子妃最后终于做了决定。   她和峰哥利用最后的人脉一起演了出戏,为了逼真,峰哥在四皇子面前做足“哀莫大于心死”的模样,让四皇子相信,他对四皇子妃已经死心。   毕竟都变成太监了,不死心有什么办法?   自从四皇子经历了不行、以及渴望雌伏男人身下等心理重创后,先疯后清醒,再疯再清醒,各种因素下,导致他的脑子都变得有些不正常。   峰哥就是他经历了一系列的心理波动后,第一个看上的男人,看他不免带有滤镜。   就算现在峰哥已经被去势,可那身板还在那里,依然看着充满男子汉气概,仍是让四皇子十分动心。   “那婆娘死了正好!”四皇子对比他高半个头的峰哥说,“这下便没有任何人能阻碍我们在一起了。”   从前就没喜欢过结发妻子,现在的四皇子更没有喜欢,不会为她的死伤心,反而庆幸不已。   看到这样的四皇子,峰哥有些懵,就像被一棒子打晕。   峰哥选择和四皇子妃偷情,除了胆大妄为外,也证明他喜欢的是女子,怎么样也不会看上四皇子?可不知怎么的,他竟然被药倒了,和四皇子之间进行了一场稀里糊涂的事。   他是个爱算计的,当生活不能反抗的时候,那当然算计自己能从中得到多少好处了。   现在的峰哥是冒着必死的心态来欺瞒四皇子,只为了给怀了他孩子的四皇子妃争取更多的时间逃命。   他本以为自己变成这样,四皇子定会嫌弃他,将他叉出去送死的,哪知四皇子看起来竟然丝毫不在意?   难不成四皇子对他是真爱?   峰哥糊里糊涂地想着,他出身乡野,因长得人高马大,才能被选进四皇子府当侍卫,本质上依然是一个没多少见识的乡野鄙夫,否则也不会胆大到与皇子妃偷情。   小市民趋利附势的脑子再一次转得飞快,他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呢?   不,应该说,他要怎样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峰哥不会认为他成了太监进宫后,就能有个好下场。   即使是在四皇子夫妻的事情上,他其实是个受害者,他是被下药的那个,可是皇帝和皇室可不会这么想,只会觉得是他不知廉耻地勾引四皇子。   就在峰哥琢磨自己的出路时,被夏公公特地送到四皇子府的那些猛男却傻了眼。   难道四皇子口味变了,转而喜欢起太监?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就算是断袖,也绝对不乐意去掉那东西当太监的,就算夏公公给的好处再多,他们也不乐意变成无根的太监啊。   夏公公得到这消息时也很纳闷,仿佛被人打了一棍子。   这四皇子的口味怎么变得这么快?还是说他就认准一个峰哥?   这峰哥到底有什么魅力,竟然让四皇子夫妻一起为他做下这等丑事?   等到四皇子妃跳水自杀的消息传来,老皇帝心里终于舒坦许多,再加上峰哥已经是太监,他心里更舒服了,对夏公公的惩罚也轻抬轻放。   结果几天后,夏公公又被惩罚,还是皇帝看在他是身边老人的份上,不然他真的被活活打死。   因为,四皇子竟然和峰哥一起私奔了!   峰哥确实有几分急智,他和四皇子私奔三天后,这消息才传出来。   一时间全京城哗然,这贵族私奔的事虽然不常见,但也不能说绝无仅有,每隔三五年就能听到哪家的闺女急病没了,实际上是跟人私奔了。   但这男人和男人私奔,还是头一回,最重要的是,其中一个是还是个皇子!   偌大的京城,到处弥漫着瓜味,老百姓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讨论两个男人之间的真情。   世家贵族的长辈们平日是不管晚辈玩男人的,总比玩女人弄出私生子好,直到四皇子的事一出,他们觉得还得管一管,要是男人玩多了,也学四皇子和个男人私奔怎么办?   皇家的脸面再次被按地上摩擦,老皇帝气得差点又吐血,暗中下令找到峰哥就将他就地处死。   要不是先前顾忌着四皇子,他早就将峰哥弄死了。   “至于老四,找到他后,就将他送到五台山!”   老皇帝只要想到这个儿子就头疼,他的儿子死得太多了,这些活着的就显得珍贵,他还是舍不得他死,不如让他去出家当个和尚,清心寡欲一段时间,将毛病都改了再说。   夏多福受罚后,现在还躺在床上,提拔了另一个太监何公公过来伺候。   何公公迟疑片刻,小心翼翼地开口:“皇上,奴婢觉得不大合适……”   对一个性别男爱好男的断袖而言,那和尚庙就是天堂啊!至于四皇子玩幼女的事,因为比起幼女,好像更喜欢男人,是以世人便断定他是个断袖。   老皇帝差点没一口血又喷出来,他黑着脸说:“那送去尼姑庵!”   当皇帝的随心所欲,丝毫不管那家倒霉的尼姑庵名声会不会被毁了,要是真毁了,他可能会更高兴,那代表老四还是个正常男人!   **   贵妃最近成为桃香殿的常客,还是阿福牵的线。   “奴婢做的饭菜竟然还不及悦妃娘娘。”阿福这般说,“悦妃娘娘对调料的掌握实在太惊人了,做出来的菜美味可口。”   同样是个嘴馋吃货的贵妃没怎么犹豫,就直接去桃香殿拜访。   等她吃到悦妃做的饭后,她决定以后悦妃就是她的闺中好姐妹,以后一起干饭的那种。   江芸儿是听说过贵妃的,九郞给她的结交名单中,贵妃和淑妃就是其中两个。   听贵妃说,她以后要多来这儿吃饭,她犹豫地说:“如果贵妃姐姐不介意桃香殿经常被人下毒的话,您就来吧。”   贵妃盯着旁边的杂毛三花猫猛瞅,脸上都是好奇,霸气地说:“怕什么,有猫神护佑呢。”   可惜今天的饭菜都很正常,不然真想看猫神大发神威。   这事在后宫传得惟妙惟肖,就连素来不怎么掺和后宫之事的贵妃都听到不少,还挺想看看的。   江芸儿嘴角抽了抽,这就是个混乱乐子人。   不过她还是很欢迎贵妃的,看她那吃相,只要是厨子都不会讨厌,还有阿福和她特别谈得来,两人经常一起动手做饭。   九郞说阿福是他认的妹子,那也等于她的妹子了,等她出宫后,问阿福愿不愿意跟她一起开饭馆。   老皇帝刚开始在桃香殿看到贵妃时,还有些奇怪。   他的那些妃子,很少有真正谈得来的,真有谈得来的那也是抱团生存,像贵妃这般将桃香殿当酒楼、自已当食客的,还真稀奇。   “本宫可没白吃。”贵妃将手上的白玉镯子往悦妃手上一塞,“这是饭钱!”   提前体验开饭馆生活的江芸儿半点都不推脱,笑道:“这个镯子贵妃姐姐可以吃半年!还能点菜!”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老皇帝能说什么?   老皇帝甚至还诡异地有了些许优越感,悦妃都没和他要过钱,果然他最特别!   渐渐地,老皇帝习惯桃香殿的餐桌上多了个贵妃,也习惯多吃半碗饭,因为贵妃的吃相实在太香了!   “朕明天再过来。”   吃饱喝足的老皇帝施施然对他的女人跟孩子说。   贵妃摸着凸起的肚子,悦妃做的菜实在太好吃了,她得多动动,不然体重又飙升。   “悦妃妹妹。”她的珠子转了转,握住江芸儿的手,“你想不想赚更多的钱,宫里有个出手更大方的主儿。”   江芸儿当然想赚更多的钱!   她总算是看出来,贵妃对宫外的物价一无所知,事实上,她给的镯子足以让她吃年!   “就是淑妃!”贵妃鼓吹道,“她才是咱们这宫里最有钱的主儿!”   江芸儿眼睛眨了眨,宫里谁不知道淑妃呢,她受宠的时间最长,可是长达十年,简直少见!   “那你说说,妹妹该怎么赚淑妃的钱?她不是发誓闭宫了?”   贵妃不当一回事,“这宫里人发的誓可以当屁吃,不算什么!皇上说她能出来,那就能出来!”   想到这事她就气,明明是皇帝生的儿子不像话,淑妃真特么的冤!   江芸儿犹豫了下,说道:“那本宫试试吧。”   她决定晚上见到九郞时,就和他说说淑妃的事,淑妃也算是宫里老人了,还是个心计过人的,她在后宫经营十年,大咧咧的贵妃在人脉上根本没法和淑妃比。   将这事告诉江河后,江芸儿就没怎么理会了。   是以她也不知道九郞是怎么处理的,只知道冬天最冷的时候,淑妃的宫殿大门终于开了,依旧纤细美丽的淑妃踏出宫门。   老皇帝却不像以前那般对淑妃独宠,但他的神色却是怀念的。   宫里的那些人精马上就明白,老皇帝还是惦记着淑妃的,作为老皇帝的白月光,这时间久了,说不定淑妃又起来了。   **   江芸儿正在接待贵妃和淑妃,满桌子的美食让人垂涎尺。   “你们要多吃啊,别客气。”她笑呵呵地说,十分热情。   贵妃又是开心又是发愁,“这炸糕看着可真香啊,就是吃了会不会长两斤?”   淑妃冷哼一声,直接将甜丝丝的点心放嘴里:“想要好吃还怕胖?”   贵妃无语地打量她,“我说啊,你这都胖了不止十斤了吧?再胖下去,皇上都不耐烦再看你了。”   也不知淑妃到底在想什么,她现在仿佛完全不顾皇上的宠爱,身材都懒得保持,和以前风一吹就倒的模样大相径庭。   淑妃冷哼一声,“我只是想开了,觉得这样比较健康。”   孩子和身子,总得要一样!再说了,现在老皇帝的头发全白了,自己和皇帝站一起,仿佛隔了辈人,她都不爱看到他,哪边凉快就哪边去。   有那时间争宠,她不如好好养身体。   人正吃着,便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   “母妃!”少年清脆的声音传来,“儿臣回来了。”   江芸儿也不起身,朝儿子招手,脸上都是笑容,“明知快过来,母妃给你做了很多好吃的。”   李明知走过来,先是乖巧的向位母妃行礼,然后泰然自若地坐在个女人之间,与她们说笑,甚至没有一丝违和。   过完年后,他就十二岁了,长得唇红齿白,笑起来露出虎牙,分外可爱。   大概因为如此,这后宫的大人都还将他当孩子看待,规矩也不那么严厉,仍允许他混在女人桌上。   李明知的嘴巴也很甜,很会哄人,他边吃边说:“贵妃娘娘,天天吃蹄膀会腻的,不如喝点蔬菜汤还去腻。淑妃娘娘,您可以和我母妃还有贵妃娘娘一起练瑜伽的,我母妃练了后,她的身体变得可好了,以前一到冬天就老咳嗽呢……”   他又转头对亲娘说:“母妃,就算当胖子,咱们也要当个柔软的胖子。”   江芸儿气得直揉他的脑袋,“臭小子,本宫这是风韵,才不叫胖!”   贵妃和淑妃看得直乐和,这就是她们喜欢和悦妃来往的原因了,这母子俩都是乐子人,看着就开心。   用过午膳后,明知要去睡午觉,贵妃和淑妃识趣地告辞离开。   两人相携走在路上,淑妃突然感慨地说:“十五皇子真是好孩子啊。”   刚开始,淑妃还以为十五皇子李明知是个心机深沉的,想拉拢她们,后来发现根本没这必要,老皇帝已经没得选,除非他看上剩下那些歪瓜裂枣的皇子。   “十五皇子让本宫不要着急,要学会耐心等待。”淑妃幽幽地说,“可本宫觉得人生还长,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心疼。”   贵妃娘娘很是洒脱,“有本宫陪着你呢!你想那么多干嘛?再说了,十五皇子会给咱们养老的。”   和狗皇帝不一样,十五皇子是个秉性纯善的好孩子,她和淑妃不过出手护了一次悦妃,那孩子就感激得跟什么似的。   **   长公主最近经常进宫看望老皇帝。   老皇帝失去那么多儿子,正是最看重亲情的时候,长公主不会放过在父皇面前露脸的机会。   叙完父女情后,长公主琢磨着如何让驸马在皇帝面前多露面,没儿子可用了,用女婿也是一样嘛。   晚上,夫妻俩夜话时,长公主吩咐道:“驸马,你要好好表现。”   “当然。”驸马看着月光下长公主野心勃勃的脸,“公主,可还记得几年前丰城之事?”   长公主的声音瞬间冷下来,“怎么不记得,本想陷害老六,没想到老五提前得了消息,还威胁咱们投靠他,这些年咱们可没少孝敬,一个短命鬼,投入那么多银子都白费了!”   长公主越说越气。   本来他们选的是二皇子,被五皇子截胡后,很快就想通转变阵营,五皇子也是个有能耐的,他的容貌和作风也更讨喜。   夺嫡这条路,不仅要钱也要人,他们都出了,就指望回报呢。   结果家产都送出大半,偏偏人死了,长公主和驸马得到消息时,简直无处哭!   驸马安抚道:“别气了,选二皇子也一样。”反正都一样是短命鬼。   即使驸马出身世家,花了那么多钱还是很肉疼的。   现在他们夫妻俩算是想通了,为什么一定要帮那些皇子夺嫡呢?还不如自己上,占个好位置,日后想卡小皇帝就卡小皇帝。   驸马很快转移话题,问道:“今儿你见到十五皇子了?”   “没见着。”长公主有些烦躁地拉高被子,“本宫才起个头,父皇就警觉地盯着我。”   驸马无声笑了一下,“也难怪,想杀十五皇子的人太多了。”单就从宫里传出来的毒杀,就不下十次。   “这小十五真是命大。”长公主感叹,这都杀不死,简直像老天在护佑一般。   “说不定真是天命之子。”驸马的消息更灵通一些,他低声道,“动手的世家,这些日子都很倒霉,简直像反噬。”   长公主抱着被子坐起来:“你确定?”   驸马点头,认真道:“自然,不过消息没传出去,都遮遮掩掩的。”世家也怕消息走漏出去给十五皇子增添更多资本和底气。   这时代的人更信命,皇帝都是君权神授,天命所归。   就怕十五皇子是天命所归的那个。   长公主犹豫了很久,“要不还是找机会接触十五吧,若他真的……”是天命所归,到时再烧灶头就来不及了。   虽说打着将来卡小皇帝的主意,但能做两手准备当然更好。   “你小心些。”驸马没阻拦长公主,只是提醒她,“世家暗杀那么多次,十五皇子心中有数,咱们贴上去只会得罪世家,将来两面不是人。”   事情尚未成功,驸马也没说自己心里的打算。   如果长公主真能接近十五皇子,那杀十五皇子肯定方便,比如说将他推到湖里,或者趁那只猫神不注意毒杀十五皇子。   他偷看过十五皇子写的文章,如果他是平民百姓,肯定会拥护一个悲悯天下、胸中有百姓的君王,可他是世家子,在十五皇子眼里,与百姓天然对立,立场注定他们不是一路人。   长公主夫妻商量一个晚上,方天亮时终于睡着。   结果没睡多久,就被下人的喧哗声吵醒。   “出什么事了?”长公主声音里压抑着怒火,暴怒地想将喧哗的下人按着打几十大板。   贴身的侍女跌跌撞撞冲进房里,害怕地道:“公主,驸马,府里的下人中有人得了天花。” 第39章 太监39   “什么?!”   长公主夫妻俩这下子睡意全消,脸上尽是震惊、恐惧、茫然。   半个时辰后,驸马沉着脸,正要下令杖毙那几个得了天花的下人,结果发现天花已经传开,府里已有十来个下人都得了天花。   长公主只觉得一阵晕眩,这说明她府上得了天花的人肯定不止这十几个,只是还没发作出来而已。   她狠狠地咬牙,“驸马,马上收拾行礼,咱们出城!”   趁着消息还没传开,他们还可以偷跑出去,否则一旦宫里得到消息,他们全府的人只能被关到死光。   相比起一个女儿,她相信自己那父皇更注重江山稳定。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长公主府的下人刚打开大门,就发现外面密密麻麻站着一大群百姓,他们刚想冲出去,就迎来无数的烂菜叶子和臭鸡蛋,还有恶心的粪水。   从未被如此冒犯过,长公主气得暴跳如雷,连骂刁民,正想叫府里的侍卫打出去,未想五城兵马司的人迅速赶过来。   五城兵马司并不是来帮他们驱赶百姓的,而是负责封锁公主府,将公主府圈禁起来,现在别说人了,连府里的畜生都跑不出去。   长公主不敢置信,她捶着被从外面封死的大门,大声地叫喊:“开门,本宫可是父皇最宠爱的公主!父皇不会饶恕你们的!”   将公主府封死的五城兵马司的人无动于衷,任由里面哭闹不休。   老皇帝确实舍不得女儿,但他更怕死。   只要想到昨天他才见了长公主,不禁吓得要死,赶紧将太医院的所有太医都叫过来。   “皇上放心,您不会有事的。”夏多福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伺候,“您忘记啦,您小时候得过天花。”   老皇帝这才想起自己曾得过天花,得过天花的人不会再被感染,总算安下心来。   随即他又提起一颗心,他不会得天花,其他的皇子和公主呢?   思及此,老皇帝对长公主气得不行,要是她将天花传染给几个弟弟,他能生劈了她!   自从长公主府被封了后,京城里人心惶惶,都被长公主府的天花吓坏了。   那可是天花,会传染的东西,死亡率极高的天花。   百姓们议论纷纷,“肯定是老天爷发怒,这天家就没一个好的。”   “长公主不是得了天花吗?幸好咱们早早得了消息,拦着她不许出府,不然也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长公主心里难道就没个盘算吗?都得天花了,不封府不说,还想将天花带到别处,简直是遭天谴!”   “听说最近好些富贵人家离开京城,担心天花在城里传开。”   “其实皇上应该下令将长公主夫妻送到人烟罕至之地关起来的,以免他们到处乱跑传染给别人。”   “整个公主府都传染上了,人太多,已经来不及。”   …………   长公主夫妻的病发得慢,但来势凶猛,比府里任何人病得都要重。   长公主躺在床上,她张大嘴巴喘气,想坐起身都没力气,只觉大脑里仿佛有人放了把火,将她生生放在火上烤。   诊治的府医嘴巴发苦,“公主和驸马一样,这是中风了。”   他还是第一次见得了天花还中风的病人,简直不知该怎么冶。   驸马同样张开嘴喘气,不合适宜的想起多年前,他和长公主决定将天花传遍丰城。   原来得了天花这么痛苦?他们有大夫有药,都觉得黑白无常就在不远处注视着他们,那些没医没药的百姓呢?或许真的会死一城的人。   难道这是报应吗?   **   因为长公主府出现天花,整个京城的人都绷紧了神经。   天花果然在城里蔓延开来,很快就有百姓得了天花。   街上的行人变得稀少,众人都是来去匆匆,有人不小心靠得近些,他们仿佛被火烧着似的赶紧躲开。   谁知道与你擦肩而过的人是不是已经染上天花?   城北的空地已经被官兵清理出来,并用最快的速度搭建无数茅草房子,里面躺着得了天花的病人。这些茅草屋命名为“诊治所”,但私底下别人都称之为“等死所”,全京城的人闻之色变,生怕自己被发现得了天花住进来后只能等死。   这又加大五城兵马司查出病人的困难,只能让街坊邻居互相举报。   凉康帝这些天就没好好地休息过,每天都是大朝会小朝会,大臣们讨论的只有一个内容,如何处理天花疫情。   这日,朝廷又收到一个坏消息,“什么?其他地方也发现了天花?”   老皇帝只觉得头疼不已,这坏消息真是一天比一天多,像是要让他的江山不稳似的。   雪上加霜的是,西北那边传来胡人入侵的消息。   凉康帝的手指颤了颤,勉强压下从喉咙涌起的腥甜,他看了八百里加急传来的消息,努力让自己镇定,说道:“这只是小规模的作战,要相信咱们边疆的战士。”   随即命令户部将粮草兵器准备好。   可不少人心里都清楚,小规模的作战很可能变成大规模,如果胡人得胜的话。   现在哪都不能乱,尤其是京城!   老皇帝让士兵建诊治所,明明是想将病人隔离,让京城更安全,结果现在反而起了民愤,百姓总以为进去就是等死,千方百计将自己得了病的家人隐藏起来。   就在老皇帝愁白了头时,宫人进来禀报道:“皇上,十五皇子求见。”   御书房里的十来位朝臣闻声朝门口望去,老狐狸们面上看不出任何东西,那些中年臣子满脸不虞,现在都火烧眉睫了,一个小屁孩子竟然还玩争宠的游戏。   只有两个年轻的臣子面露好奇。   他们对幸运地逃过无数次毒杀的十五皇子非常好奇,他的事迹传出来后,年轻的臣子们都觉得十五皇子肯定是天命之子。   被中年臣子定义为争宠的少年脸上戴着个白色的布料进来,那布料颇为古怪,将鼻子嘴巴遮起来,他手上抱着一只肥嘟嘟的、同样罩着白布的杂毛猫。   看到他的打扮,不说老皇帝,连朝臣们都是满脸愕然。   这是做什么?   老皇帝疑惑地问:“小十五啊,你脸上这个……”   少年清郞的声音从口罩传出:“父皇,这个叫口罩,应该可以预防被天花病人传染!儿臣研究过了,天花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传播。父皇,您可以让太医试试这个口罩呗,统统都说好。”   老皇帝顿时来了兴趣,盯着他手上的肥猫:“统统,这是真的?”   戴着口罩的猫喵喵叫了两声,还不忘点头,一副十分赞同的模样。   被天花弄得手忙脚乱的老皇帝不禁精神一振,示意儿子坐过来。   对啊,他怎么就忘记宫中还有只神奇的猫呢?   这可是猫神!   十五皇子对着众臣腼腆一笑,隔着口罩怎么能看出他笑,因为那漂亮的桃花眼都弯起来了。   他直接掏出一大叠口罩分给众人,“各位大人戴上罢,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别人。”   老皇帝和朝臣好奇地拿起口罩,摸索着戴上。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戴上这个奇怪的罩子后,他们顿时觉得安全多了。   十五皇子还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将之递给一旁的太监。   “这是统统——就是猫神送过来的一张药方,儿臣问过猫神,它说跟天花有关?”   老皇帝不禁大喜:“莫非这方子可以治天花?”   三花猫当即跳到御桌上,梅花爪指着皇帝手上的方子,一阵输出:“喵喵喵!”   老皇帝和大臣们皆表示听不懂,他们距离懂猫语还缺了几只猫。   幸好他们不懂,十五皇子懂。   “猫神说可以治,但天花还是以预防为主,它说世间有预防天花之法,需要我们去找。”   大臣们这下子眼睛都亮了,能预防再真是再好不过,天花是他们最头疼的绝症,不说远的,单是前朝,灭国就有天花一半原因。   前朝的赵文帝,那真是个好皇帝,就是命不好,得天花死了,他死后登基的赵灵帝就是个棒槌,将偌大的国家玩完。   要是赵文帝不死,有没有大凉还不一定呢。   翻开天花史,那就是血泪史,一旦蔓延开来,那死的人真是一城一城的,十里没人烟,造成的死亡后果不比战争少。   解决办法也只有一种,就是像老皇帝做的那样,将病人集中起来,能治就治,不能治就烧死了事。   有大臣的脑筋转得快,当即跳了起来。   “等等,十五殿下说可以治!”他激动地说,“皇上,您听见了吗?十五殿下说天花可以治。”   老皇帝这才反应过来,当下喜得从龙椅上蹦下来,如获至宝般盯着药方,“快叫太医过来,试试这方子!”   李明知趁老皇帝和大臣们还在商议,抱着肥猫不动声色地离开。   有些事过犹不及,他年纪还小呢,不宜现在将一堆功劳背在身上。   **   长公主夫妻得天花还中风的消息传出来后,京城里的人心更慌了,有条件的人开始逃离京城,外面的人开始排斥从京城来的人。   守城门的士兵严厉禁止人外出,有权势的人家自然不能忍受逃生之路被封锁,一场混乱眼看难以避免。   实际上,大凉处处皆不安生,不过京城勉强维持面上的和平。   现在,眼看也维持不住了?   不少人自诩看得明白,心里开始涌起悲观。   皇宫里,猫神交上来的药方子让皇帝大喜,能治疗天花意味着什么,他太清楚了。   天花自诞生到现在,至少夺走上千万人的生命,每出现一次,就闹得人心惶惶。   他在位时解决天花意味着能青史留名,意味着他的江山稳固!   老皇帝马上将消息传出去,与此同时,做过试验的太医们一个个赶到城北的等死所——不,诊治所开始为病人治病。   这方子那么神奇,等天花治好后,作为大夫的他们也会青史留名,这时候没人会拒绝。   就算是大夫,也想要那名声的。   五天后,轻症的病人从诊治所走出来的时候,无数京城人远远观望着,发出欢呼声。   皇上没撒谎,能治疗天花的方子是真的!   百姓终于松了口气,太好了,他们不用死了。   随着治愈的病人一个个离开诊治所,这次不用街坊邻居去举报,得病的人自动到诊治所接受治疗。   只有诊治所有药,也只有诊治所的药是免费的,他们才没这么傻,待在家里等死。   老皇帝十分机智的决定将药费全免,一来是怕老百姓舍不得药费不来治病;二来这治疗天花的药意外的便宜,懂得草药的大夫上山都能找到,他就索性不要这点药钱了;三来,他都因为在位期间治好天花这种千古绝症,日后史书肯定会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这时候怎能因为这点银子让他光辉的形象受损呢!   自从得了天花的人痊愈后,京城又恢复往昔的热闹,也没有人想着逃出城。   “这都快一个月了,诊治所的病人越来越少,大部分太医也回去,真想不到,天花真的能治好。”   京城里,大大小小的酒楼都在谈论天花的事。   “听说除了病得太重和身体特别差的死了,九成的人都活下来。”说话的人语中都是喜色。   “城门也打开了,听说京城外得天花的人也都得到医治。”   “以前每次出现天花,都要死去九成的人,皇上真是洪恩浩荡啊!”   “我记得天花是从长公主府传出来的吧?听说长公主一家子也被救了,真是好命。”说话人的表情和语气完全相反,仿佛在说太遗憾了,长公主一家子居然没死。   京城的人对长公主府没有丝毫好感,甚至不少心怀怨愤。   长公主府是最先发现天花的,京城死了家人的百姓,都将长公主一家视为罪魁祸首。   若不是皇上给了治疗天花的方子,那些死了家人的京城人都恨不得冲到长公主府弄死他们一家子!   百姓们暗地里怒骂长公主夫妻好命,却不知道夫妻俩此时的难受。   好命个屁!   长公主和驸马双眼含泪,他们的天花是冶好了,可是身上到处都是天花留下的疤痕,这也就罢了,他们的中风竟然还没好。   两人躺在床上,无法动弹,只能用眼神交流。   驸马眼里有着后悔,是不是他们之前商量在丰城散播天花,惹得老天爷发怒,他们才这么倒霉?   阮无河奉命来公主府查天花的源头,很快查出了结果。   只能说长公主夫妻是自作自受,当年他们想陷害六皇子,将天花病毒储存起来,后来虽然停手了,那染毒的衣物一直藏在特意挖的地方,也是最适宜病毒生存的地窖里,时间一久,两夫妻都以为没毒性也就忘了这回事,没想到一个下人阴差阳错之下拿到那衣物。   阮无河不禁摇头,长公主夫妻这下子算是完了,幸好皇上找到能治疗的方子,不然大凉死那么多人,皇帝的龙椅都坐不稳!   从阮无河那里得到天花的源头真的是他们府里最先出现的,长公主大受大打。   她扭头盯着驸马,心里都是怨恨,就是这个成事不足的,办事不慎,将天花传染给她。   她嗓子里发出嗬嗬嗬的声音,抓住儿子的手想告诉他,一切都是他父亲的错。   世子有些不耐烦地挥开她的手,他现在还是无法接受,这个满脸是疤、丑得不行,还张着嘴巴流口水的女人是他娘。   他最恨的是,因为他的父母,长公主府得罪了全大凉的人,日后一家子只能当缩头乌龟,他现在连门都不敢出,生怕那些死了家人的受害者一刀子捅过来。   “看好爹娘。”世子冷漠地对世子夫人说,“吃用的都上心点。”   “是。”世子夫人柔顺地说,拿着帕子掩盖住嘴角的笑意。   有个嚣张跋扈的长公主婆婆,她这个当儿媳妇的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她肯定会“好好孝顺”的。   阮无河将查到的消息呈上御案,凉康帝不禁暴跳如雷。   他觉得自己名垂青史的名声被长公主一家子蠢货给连累了!这消息已经传出去,百姓光是唾骂就能让他下罪己诏。   幸好猫神带来的方子,不然他皇位都坐不稳!说不定天花让半个京城的人都死去,到时他这个皇帝要首当其冲面对百姓的愤怒。   “将长公主一家贬为庶民!”老皇帝冷酷地下圣旨。   别说是女儿,即使这事的罪魁祸首是皇子,作皇帝的也只能让他死一死。   现在之所以没让长公主死,那是因为两夫妻都中风了,听说比死还难受,百姓更愿意看到这对夫妻生不如死。   **   陆世贤路过书铺时,看到《十五郞游记》已经更新到第二册 ,即使是天花也禁止不了小孩子看连环画的决心。   或者说,应该是全城戒严,导致所有人都出不了门,反而对连环画跟话本更着迷。   陆世贤发现,就算自己这个还算博才多闻的大人都要被书里奇特的想象迷住了,没抵抗力的孩子更不用说。   商人的嗅觉敏锐,他们立刻找了些画师依样画葫芦,想大赚一笔。   还有些商人想找出连环画的主人,高价聘请他画更多的连环画,让自己的书铺贩卖。   掌柜看到陆世贤经过,赶紧扯着他衣领,让他交代“大江东去”究竟是谁,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地哭诉,“陆大人,连环画和这些话本的作者究竟是谁?您再不说,我的铺子都要被人挤塌了。”   那些书迷太疯狂了,一群又一群书迷跑来要和作者交流,甚至还有不差钱的纨绔将银票“啪”地甩桌子上,说要打赏作者,只要他能多更新。   陆世贤紧紧拉着自己的衣服,他的衣服快被扯下来了。   “我是真不知道,书都是丢我家院子的,还有润笔费我都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陆世贤老生常谈,总之他们主子的身份是绝对不能让人知道的。   掌柜咬牙切齿,“那我怎么办?我直接和那些人说,只有你知道怎么跟著作者联系?”   他可抵挡不住一批又一批位高权重的书迷。   陆世贤的眼珠子转了转,爽快地应道:“成!”   于是陆世贤大人很快就出名了,同时他的院子也跟着出名。   京城有钱人不少,他们急着看更新,和陆大人商量要买他家的宅子。   陆大人当然不肯,以为用他当初买房的十倍银子就行了?想得美!   起码二十倍!   当然这只是幻想,他苦着脸对狂热的书迷道:“房子卖给你们也没用啊,大江东去就认准了在下,在下最多给他放润笔费时写信与他,让他多写些话本。”   “连环画也要!”书迷们嚷嚷着,那连环画多有趣啊,上面五颜六色的头发和眼睛的海外人真让他们大开眼界。   陆大人好脾气的答应。   现在的陆世贤已经是宫里教导皇子的夫子之一。   这也是当初借五皇子之力谋到的差事之一,后来被上官赏识,向皇帝推荐了他。   “陆夫子!”年方七岁的十七皇子惊喜地看着他手上的连环画,小声地问,“是《十五郞游记》吗!”   几个小皇子都凑过来,一个个双眼发亮地盯着他手里的画本。   陆世贤笑着将连环画递给几个皇子,说道:“课堂上可不能看!若是被缴了,夫子可不帮你们求情。”   皇子们猛地点头。   将这群小皇子打发后,陆世贤去了宫里的藏书室。   果不其然,他在里面找到十五皇子,他正一屁股坐在小板凳上,地上摆满了书。陆世贤定睛一看,竟然都是医书?   “十五殿下在找什么?需要臣帮忙吗?”陆世贤开口问道。   李明知抬头,他眼睛布满血丝,黑眼圈明显,一副很需要睡眠的模样。   “陆夫子快来帮忙。”他递给陆世贤一堆医书,“本王记得有个预防天花的法子,但就是找不到。”   预防天花?陆世贤眉头微跳。   天花还未彻底结束,现在人们虽然不至于谈天花色变,但还是让人心有余悸。   陆世贤马上坐下来,和十五皇子一块儿翻书查找。 第40章 太监40   李明知和陆世贤一起翻了三天,熬得双眼通红,终于翻到有关天花的相关记载。   仔细地将之看完,李明知大喜,如获至宝地捧着那卷医书道:“本王马上找只长痘的牛作试验……”   陆世贤拦住他,意味深长道:“殿下为何不叫太医院的太医们去做试验呢?”   李明知先是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对陆世贤行了个弟子礼:“夫子说得有理。”   他身为皇子,要学会御下,自己亲自做试验这种事,他那父皇非但不会欣赏,反而会觉得他的眼界不够。   李明知反省自己,他应该要习惯自己皇子的身份,他已不再是小冷宫那个没有人手、需要事必躬亲的孩童了。   因为猫神的缘故,太医院的太医对十五皇子十分重视,不管十五皇子叫他们做什么,都不会拒绝。   这群太医们刚治愈无数天花病人,终于得以从诊治所撤回来,便见十五皇子过来,等听完他说的话,他们都是一脸疑惑。   “从牛身上取痘种人身上,就不会再得天花?”   太医们一边翻阅医书一边研究,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此法可行!   闻言,一直盯着太医院的十五皇子赶过来,当即伸出自己的胳膊,“这个法子是本王找到的,不如让本王来做试验吧。”   这个清朗纯净,美好得如同春日般的少年,面对这种与天下苍生有关之事,没有丝毫迟疑,勇敢地以身试验。   太医们诚惶诚恐跪下,“这可使不得!十五殿下,咱们做试验都是先用死囚的。”   哪能让尊贵的皇子去试验这种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的事?万一出了什么事,给他们一百条命都不够赔。   太医们都能看出,十五皇子是赤子之心,并非是为了作秀才说的。   正是如此,才难能可贵,他们更不想让十五皇子出事。   皇室好不容易出了一个爱护黎民百姓的好皇子,他们可不想这皇子折了。   李明知赶紧将太医扶起来,愧疚道:“是本王莽撞了,本王问过猫神,它说这个法子很好,本王信它,所以才……”他一脸歉意的对太医说,“你们做得对,确实需要先在死囚身上做试验。”   对死囚而言,试验药物是件好事,反正他们注定要死的,若是配合做试验,家人还能得到一笔银子,也算他们做的最后一点贡献。   太医们闻言,俱是精神一振,恨不得马上做试验,既然猫神说这法子有用,那肯定有用!   届时,他们不仅治好天花,还能预防天花,这可是前无古人的大功啊!   **   当牛痘试验成功的时候,大凉各地也传来好消息,天花总算是控制住了。   朝堂上下都松了一口气。   接着就是分功劳的时候了,天花的治疗不仅有大夫,还有户部拨款买药,五城兵马司维持秩序等等,都有功劳。   凉康帝在朝会上哈哈大笑,告诉众人,不仅天花能治疗,甚至能预防。   “是十五皇子从书上看的法子。”   老皇帝这次倒是没昧下儿子的功劳,如果说治疗的方子是猫神的原因,皇帝还能厚脸皮将功劳霸占,那这次预防的法子是小十五自己找的,确实是他的功劳。   再者,天花之事刚消,现在将这事甩出去,正是给十五皇子刷名望的时候。   众臣拍着马屁,说皇帝养了个好儿子,心下却叹气,看来皇帝已经下定决心,太子之位注定是十五皇子的。   寒门出身的官员脸上都带着喜色,世家出身的官员则心下苦涩。   现在世人谈起天花还心有余悸,十五皇子找出天花预防之法,这事传出去,天下的民心便归了大半,他们日后还怎么跟十五皇子作对?   “尚不止这个好处。”朝中的老狐狸们笑容满面,说着喜讯,“听说西北胡人之地也发现天花,咱们派去的人已经用天花药方和胡人协议退兵,并签下和约,十年内不得入侵。”   十年和平,能省下多少军费啊!   “还有,草原不产药材,咱们还可以卖药材给他们,缓解国库压力。”   摊上个爱乱花钱养女人的皇帝,军饷又被皇子们贪污,军中都快乱起来,这钱真是及时雨。   老皇帝也默许这事,军心不稳的后果他知道,凡是涉及他龙椅安全的都是大事。   **   太医院牵头的试验结果出来后,十五皇子第一个站出来种牛痘。   随即是贵妃、悦妃和淑妃等一众宫中嫔妃。   小皇子们紧跟着也接种,等老皇帝也接种后,满朝文武及其家眷紧跟在后,都种上牛痘。   到这个时候,百姓们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接种,连宫里的贵人和那些朝中大人都敢接种,证明是安全的,他们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况且那些太医说过,接种牛痘后可能会发烧,但终生不会再得天花。   太医院人手就这么多,不可能都派出去给百姓接种,他们索性召集全京城的大夫,将接种的方法教给他们,并邀请他们加入这件能让他们载入青史的大事。   此外,外地的大夫纷纷进京学种痘方法。   没多久,全大凉各地的大夫都为百姓接种,并且告诉他们,这是十五皇子查古籍找到的法子。   一时间,十五皇子声望鹊起,仅次皇帝之后。   “听说十五皇子第一个站出来接种,还同太医说他是皇家人,就让他身先……士卒?”传话的百姓不大确定成语的意思,补充道,“十五皇子的意思是说,他第一个先来,确定有没有危险再让咱们百姓接种。”   “十五皇子爱民如子啊,他和长公主完全不一样呢。”   百姓悄声说:“若是十五皇子是太子就好了。”   “听说那些世家很不喜十五皇子,好像因为他母族出身寒门,而且还一心偏着咱们老百姓。”   “这个我知道,皇宫传出消息说总有人给十五皇子下毒,幸好他身边有只神仙下凡的猫救了他,这是不是说明老天爷看中他了?”   猫神的事几年前皇帝就将之传出去,以前百姓们将之当乐子听,不当一回事,只是暗中嘀咕皇帝抠门得紧,一只猫能吃多少?去御膳房吃点东西,竟然还得自个拿银子去买。   直到猫神拿出治疗天花的方子,这方子现在还在赚胡人的钱。   现在百姓们可上心了,私底下还建立祠庙,就是这取名字有点让他们发愁。   “人家哮天犬名字多霸气啊!为何猫神竟然叫统统啥的?这名字实在……”   这一看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系统知道老百姓给它建了祠庙时,高兴坏了,它能感受到一波波功德朝它涌来,当下喜极而泣。   这么多年辛苦帮宿主做任务、带孩子真是值了!   这么多功德,它至少可以买十个皮肤!狗宿主抠门得紧,要他买一个皮肤还抠抠索索的!   现在它不仅可以自己买,还能买一个送给可爱的系统妹子!   “这大凉的老百姓真是太客气了,还叫我统猫神呢,人家何德何能。”系统发出荡漾的喵喵声。   江河嘴角抽搐了下,统猫神?捅猫神?   算了,你高兴就好!   乘着这股东风,李明知十三岁这年,凉康帝终于立其为太子,举国欢腾。   朝中上下都很满意,十三岁的太子虽然还有几分孩子气,但生得可爱,平易近人,还十分上进,总之教过的夫子都说好。   隔年,太子年满十四岁时,凉康帝突然中风,悦妃娘娘大悲之下也倒下,没几日便传出死讯。   太子大悲,数次晕倒,世人皆赞太子纯孝。   太子以月代年,守孝三月后,太子登基,史称——圣武大帝。   **   “哎哟,以月代年呢!”贵妃讽刺道,“真是孝顺啊。”   她都快要被气死了,没想到一个人掌权前和掌权后会变成两样,敢情以前全是演给她们看呢。   更可怕的是,现在的小皇帝才十四岁啊!十四岁就有这样的心机手腕,如何不令人心寒惧怕?   淑妃一边深思一边道:“本宫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这悦妃死得快,埋得也快,小皇帝的悲伤来得快,去得也快,仿佛是做给外人看的。   “没有任何不对劲!”贵妃怒气冲冲道,“他就算当上皇帝,本宫也要说,那就是个狼心狗肺!”悦妃为了这个儿子受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啊,他就是个不孝子!   贵妃将悦妃当成妹妹,看到小皇帝这般行事,如何不为她心疼难过,连带着也气小皇帝。   淑妃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实在想不出哪里不对。   她想了想,提议道:“不如我们去看看太上皇?”   贵妃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当然得去看,看他那么惨,本宫胃口都好上不少。”   淑妃也觉得胃口好,凉康帝这太上皇现在躺在床上,只有眼珠子能动,看着多解气啊。   听说二皇子也是只有眼珠子能动呢,七皇子和八皇子马上风后,也跟着瘫痪了,不愧是亲父子,几个遭罪的模样都很相似,这就叫子类父?   贵妃差点喷笑,“是子先瘫痪的,应该是父类子吧?”   淑妃也跟着笑了,觉得贵妃这说法真是缺德极了,但她喜欢。   两人说起长公主,“还有长公主夫妻,也是父类女呢。”   长公主夫妻中风后,现在也是只有眼珠子能动。   这老天爷实在是没创意,这父子、女儿和女婿遭的罪竟然都一模一样,就不能换个遭罪的法子吗?   老天爷·江河表示:其他法子就是天打雷劈或普通死亡,没创意真是不好意思啊!   不管贵妃和淑妃心里如何想,自从十五皇子登基后,因天子年少,还真有不少人起了心思。   特别是那些世家,打不过、毒不死小皇帝,那就加入他。   十四岁的少年天子进入这群世家豪门的眼里,天子这年纪正是少年慕艾的时候,他们家里的闺女/侄女/外孙女和天子的年纪相当,要是被天子看中,那是一步登天,太子妃都不用做,直接当皇后!   于是,便有人试探性地问皇帝要不要选秀。胡子都没长、脸蛋还带着婴儿肥的小皇帝似笑非笑:“朕的身体都没长好呢,就有不要脸的女人想要糟蹋朕了?”   “……”   不要脸的女人的长辈们:憋气!   这群世家第一次知道,原来小皇帝嘴巴竟然能这么毒。   私底下,他们凑到一起抱怨。   “真是太可气了!以陆世贤为主的寒门现在都投向小皇帝,咱们想挟持都没办法!”   “你们忘记啦,教过皇上的夫子都夸他聪明绝顶。”说话的世家家主话里带着苦意,“本官之前还不信,没想到此子年方十四岁,便如下山猛虎,势已成也。”   其他的世家家主皆心有戚戚:“也不知谁教出来的,小小年纪就面白心黑,收将纳相。”   小皇帝那小嘴叭叭叭的太能说了,那些寒门出身的官员没什么见识,被小皇帝画的大饼哄住,恨不得为他抛头颅、洒热血,立刻造就太平盛世。   “看来,日后咱们只能做这缩头乌龟了。”   在场的世家之人心头发苦,该得罪的早就得罪了,他们没忘记那些毒杀事件,想必小皇帝也没忘记。   **   史称圣武大帝嗜杀的名声,是从李明知上位的这一年开始。   登基第一年,这个少年天子就巧妙的利用世家与寒门之间的矛盾,将寒门拉拢过来,在老狐狸们冷眼旁观欲试探皇帝本性时,小皇帝遭到世家刺杀。   其实没人知道刺杀他的是不是世家,反正百姓们相信了,军中的将士也相信了。   当悍勇的将士冲进各地世家的大门捉拿凶手,昔日豪门世家杀声一片,血流成河时,那群老狐狸终于震住。   小皇帝的皇位还没坐稳呢,就敢朝世家下手?   就算是当年的凉康帝也不敢这么行事,谁给他的胆子?   江河手持着剑,跨出一扇大门,笑着弹了弹剑上的血花,望着皇宫的方向,意味深长。   “不,小皇帝的皇位已经坐稳了。”   西北和南北大营的兵马已握在小皇帝的手里,现在不将硕鼠般的豪门世家清理一批,日后就不好再杀了。   不是没有反抗,但兵贵神速,反抗者在最短的时间内被镇压。   整个京城仿佛都弥漫着血腥味。   江河没有亲手杀人,但他统领军队,如臂使指,便是他带头镇压世家。   看着自己的功德刷刷刷往下掉,他只是微微皱了下眉,系统猫的尖叫声在他的脑里闹地震:“呜呜呜,宿主,你不能再杀了,功德被扣光了!”   江河满不在乎地说:“放心放心!这点功德不在话下,我已经让明知派人去种土豆和棉花,等种出来后,马上就有一波功德收入。”   他在脑海里敷衍着系统,面上没有任何表情,穿过惊惶的朝臣,来到小皇帝面前。   殿上的朝臣都快要被他吓死,他们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他们会被一个太监吓到,觉得这太监宛若杀神在世!   看这穿着一身戎装的太监,肤白貌美,唇红齿白,可他杀的人,听说将护城河的水都染红了。   以前的大朝会,皆是朝臣济济,现在能上朝的只有三分之二!   剩下三分之一去哪了?当然都是被这杀神杀光了!   呜呜呜,好可怕啊!   不对,可怕的是小皇帝啊,这肯定是他下的命令吧?!他才多大啊?才十四岁啊,就已经杀人如麻!   那些与世家有牵扯、但罪不及死,并且机灵地扯开关系的朝臣不禁在心里大骂,死了那么多臣子,我看皇上你怎么让朝廷运转起来!   只要我们怠工,朝廷就会瘫痪!到时绝对要让小皇帝千求万恳他们才会出山!   小皇帝的视线扫过殿中心思各异的大臣,心里冷笑一声。   都是一群傻的,这么多年,舅舅一直在培养人才,只要熬过三个月,很快就有新人填补上来。   这些占着茅坑不拉稀的老贼们还是赶紧退休吧,新人新气象嘛。   江河站在大殿之中,神色肃穆,“臣,江肃之孙、江琅之子——江九郞拜见皇上!”   此话一出,殿中的朝臣不禁有些恍惚,随即一愣。   哦,江肃的孙子,江琅的儿子啊,还是排行第九的那个……   等等,江肃?江琅?这名字怎么听着这么熟呢?   还有朝臣心里嘀咕,等他们回过神时,一个个惊得倒吸口冷气,差点殿上失仪!   因江河的话,如同滚烫的油锅里泼上一勺水,整个朝堂都炸开了!   偏偏这时候,小皇帝还亲自走下龙椅,双手挽扶起少年,脸上的神色严肃,“舅舅,辛苦你了!”   这下子,整个朝堂真的如同海啸洪水,仿佛天空被撕下一角,满朝的文武百官,仿佛目睹天河的水泼洒下来。   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只觉得眼前的世界天崩地裂!   **   京城的某栋宅子里,面容秀气的少妇听着外面传来的议论声,眼里不知不觉盈满了泪。   旁边高大的男人半扶半搂着她,轻声哄道,“芸儿,你现在有了身子,别太激动。”   “我怎么能不激动?明知说他会为江家伸冤,我以为我还要等很久,我没想到……”江芸儿高兴后又是忐忑,“明知这才上位多久,他这么做会不会有危险。”   高壮如山的男人想到什么,扶着她的手顿了一下,严肃道:“你信不过皇上,也该相信主子。”   江芸儿马上反应过来,她拭去脸上的泪,“对对对,九郞那么聪明,明知肯定没事!”她低头抚着微凸的肚子,满脸温柔,“明知若是知道他有弟弟妹妹了,一定会很高兴。”   望着皇宫的方向,江芸儿喃喃地道:“我总觉得,九郞是因为我怀孕了,才会加快步伐,他想让我肚子中的孩子能光明正大地姓江,去祭拜江家的先人。”   男人拍拍她的背,没有说话。   主子所做的事,他心里虽有猜测,但不好明说。   怀孕后,江芸儿想事情总是一出一出的。   这会儿她又有些烦恼,“听说贵妃和淑妃还在生明知的气呢。”她叹了口气,“现在应该可以将真相告诉她们了吧。”   明知重情,两个娘娘误会他,他肯定会难过的。   江芸儿为宫里的孩子和两个好友担心,却不知情况完全不像她想的那般。   此时贵妃和淑妃的神色古怪,两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索性一个劲的盯着阿福。   阿福现在还没回过神来呢。   她有些傻傻的,全然没想到,曾经心血来潮,在宫里认的义兄,竟然是是江家后人?而且他前阵子还带兵杀世家,杀得手都软了?   贵妃问道:“阿福,你真不知道小河子的身份?   “奴婢不知道啊!”阿福只是隐约觉得这个义兄不是池中物,谁想到真的化成龙了。   贵妃自是信她的,她对满脸怀疑的淑妃道:“阿福的运气向来好,很多人她结交时都不起眼,但后来事实证明,都是心性上佳之人……别的不说,阿福在识人方面绝对一流。”   所以小河子绝对不是坏人!   同为武将,江家人的品性,没人比她娘家人更清楚,忠君爱国到被狗皇帝坑了,现在冤有头债有主,也别怪江九郞想复仇。   想到这里,贵妃心里也有些难受。   江九郞是被狗皇帝追杀,无可奈何才进宫的,宫刑对一个男人是多大的耻辱啊,除了死去的江芸儿,江家就没个后人,真的绝嗣了。   淑妃愣神好一会儿,终于叹了口气。   “真的很厉害呢。”她感慨道,“这江九郎用兵如神,本宫想不出当世的将帅,有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处理掉那么多世家贵族。”   一个太监,居然能让那些将兵心服口服,这带兵的本事真的很厉害了。   那些世家贵族当蛀虫那么多年,别的本事不说,贪生怕死绝对第一,暗中养的护卫绝对不少,甚至有些还养私兵,没想刚照面就被江九郞收拾干净。   贵妃神色复杂:“那是因为江九郞出自江家,用兵如神、专出将帅的江家!”   即使身残,依旧能让士兵心服口服,江家九郞啊,若是狗皇帝没有走狗烹,江九郞肯定是大凉熠熠生辉的将星!   她对兵法一直很感兴趣,也不知江九郞日后愿不愿意与她交流兵法。   她一点都不介意拜比自己小的孩子为师的。   另一边,中风的太上皇得知儿子杀了那么多世家,并为江家平反后,不禁一口血喷出来。   如今太医正进进出出的,忙着在抢救呢。   眼看着太上皇就要不行了,便见容貌俊美、如同一把锋利的剑般的少年踏进太上皇的寝宫,将一粒药塞进皇帝嘴里,神奇地将太上皇救了回来。? 第41章 太监完   看到江河出现时,没人想拦,也没人敢阻拦。   这位可是小皇帝的舅舅,还是个统领军中悍勇将士将世家灭了的杀神,他们哪里敢阻拦他?   于是所有人眼睁睁地看着他将不明的药物喂给太上皇,将快要不行的太上皇的命救了回来。   守在殿内的太医们擦着额头的汗,这药也不知该不该说神奇,看着是将油尽灯枯的太上皇救回来,但又没救彻底,比如说太上皇中风的症状一点都没好转。   少年站在床前,他的眼睛如同深渊般看不到底,然后他笑了。   他笑得很好看,却莫名地让人心里发寒。   “太上皇您看,您将我江家满门抄斩,臣却不带半点余恨地救了您。”艳丽的少年这么笑着对太上皇说,“等天下人都知道后,会说我们江家是忠臣!”   太上皇的嘴巴张着,喉咙发出嗬嗬的叫声,目眦欲裂,却发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旁边的太医正恨不得挖个洞躲起来。   自己知道这么多,还能活吗?他的脚尖悄悄朝殿外移动,前脚刚踏出门,后脚马上飞奔而去,只恨腿太少跑不快。   守在门口的士兵眼睛眨都不眨地由他跑出去,小卒子罢了,不用担心。   床前的少年继续道:“哎,只遗憾太上皇当年给江家安的罪名太没说服力,老百姓一直怀疑江家是无辜的。”他笑得仿佛一只凝视猎物的凶兽,“您看,我外甥、你儿子——李明知稍微将证据摆出来,江家马上就能平反了呢。”   太上皇:“嗬嗬嗬!”   “哦,你说子不言父过?”江河差点没笑出眼泪,“太上皇,您可真是逗!皇上说他从小养在小冷宫,几次差点被饿死,当众还落了泪,声称不怪您,如今谁不称赞皇上纯善至孝?外头的老百姓都觉得皇上当年活得那般艰难,能有今日不容易,他们都觉得太上皇您禽兽不如呢,生而不养,皇上已经很孝顺您了,他不能一味地孝顺,那是愚孝……”   江河痛痛快快的说出原主心中的愤懑,最后补充道:“还有,我姐姐悦妃没死,现在怀上孩子了,我打算让她腹中的孩子全都姓江,不出百年,江家又是枝繁叶茂的大族。”   哎呀,这么一想,可真是愉快啊。   太上皇眼珠子差点要瞪出来,布满血丝,他的女人竟然给他戴绿帽子?!   终于,愤怒的太上皇承受不住晕厥过去。   然而殿中伺候的人却当作看不到般,默默地低下头。   “晕了?算了,反正有那药维持着不会死。”江河没多理会,他出门时,吩咐殿内伺候的太监,“皇上血压高容易激动,就让他多吃几天米糊吧。”殿内伺候的太监忙低头应下,心下同情太上皇,像这般活着还不如死了舒坦呢。   太上皇的中风太过严重,先还就只能喝粥,没想到现在待遇更差,只能喝糊糊了。   另一边,淑妃和贵妃终于见到小皇帝。   淑妃神色复杂,她真的没想到悦妃居然是江家人。   怪不得江家满门抄斩时,她会遁入小冷宫,想来当年那所谓的巫蛊事件,应该是悦妃顺水推舟吧。   贵妃瞅着小皇帝,欲言又止。   她再笨也知道,悦妃的能力有限,根本就教不出天才,看来小皇帝一直都是江九郞在暗中培养。   坐在她们对面的小皇帝李明知同样跟着叹气。   他并不喜欢以前总是笑着的两个庶母这般看他,贵妃的娘家也是武将之家,当年也曾为江家求过情,他能上位,也得到贵妃娘家的拥护。   至于淑妃,她对太上皇的了解很深,又没孩子,说服家族将宝押他身上,明里暗里帮的忙更多。   两人都不是喜欢邀功的性子,也将他视为晚辈,他这回好像真的伤了她们的心。   李明知面上露出和以往差不多的笑容,说道:“京城西八街那边开了家新的饭馆,厨娘很擅长做两位娘娘喜欢吃的饭菜。”他暗示道,“两位娘娘现在可以自由地出入皇宫,有空不妨去尝尝。”   闻言,贵妃和淑妃皆盯着他,神色狐疑。   随即淑妃想到什么,眼睛瞬间亮了。   小皇帝微微一笑,将落到身上的花絮拂开,仿佛拂去春日最后一丝不甘,“朕最爱吃南乳炖鸽、腊肉炒酸菜,麻烦两位娘娘回来时,给朕带一份。”   淑妃脸色不禁露出激动之色。   贵妃却没想那么多,只是嘀咕道:“死孩子,和以前一样没脸没皮的。”心里却松了口气,好像这孩子也没变得太彻底吧?   翌日,两位娘娘微服出宫。   她们来到西八街的一家很普通的小饭馆,进门的大堂最多只能容纳十张桌子,此时饭点刚过,从小二忙碌收拾的狼藉来看,饭馆的生意好像还挺不错的。   看到贵妃和淑妃进门,容貌俏丽的掌柜先是一惊,尔后是一喜,赶紧吩咐小二不再接客,她亲自邀请两位娘娘到后院坐下。   “哎哟,这死人复生了呢。”贵妃幽幽地说。   “不止复生,还多了一个要生了呢。”淑妃死死盯着对面肚子凸起的孕妇,满脸羡慕嫉妒恨。   江芸儿干笑一声,赶紧为两人倒果露:“这个是薄荷混合着果露,还加了冰,夏天喝时特别爽口,眼看着夏天快到了,应该很受欢迎。”   两位娘娘继续瞪着她,都没说话。   这时,便见一个生得高大、脸上有一道疤的男人默不作声地走过来,为三个女人端上点心。   “她们可以吃,你不行。”男人叮嘱盯着点心吞口水的孕妇,朝两位娘娘行了个礼,便安静地退下。   贵妃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离去的男人,“这身板看着挺结实的,就是长得不够俊。”她看向江芸儿,恨铁不成钢地说,“我说你啊,就算改嫁也找个俊点的吧!”   贵妃承认自己看脸,理直气壮地说:“最重要的是,生的孩子也俊点。”   淑妃还没回过神,“他不准你吃点心,你就不吃?”这人什么时候如此听话了?你可是小皇帝的生母,连吃个点心都有人敢置疑?   江芸儿慈爱地摸着自己的肚子:“我这是双胞胎,本就难生,若是大更难生,不能随便吃。”   淑妃顿时死死地盯着她的肚子,双胞胎?怪不得离开宫才几个月肚子就大成这样!   呜呜呜,她也想要孩子!   江芸儿知道两人关心自己,继续说:“渔哥人很好的,对我非常好。”   她假死出宫时,第一件事就想找个可靠的男人,和他一起延续江家,结果九郞的属下渔哥直接找上来向她表明心意,她当时都惊呆了。   渔哥混在宫里当侍卫时,奉命保护她,没想到竟然对她起了心思。   江芸儿道:“我本以为自己喜欢的小白脸,现在才知道小黑脸更好。”   挺着肚子的女人眉眼之间都是幸福。   淑妃只觉得她脸上的笑容温柔得不可思议,明明胖了那么多,双下巴那么明显,笑起来却比在宫中时要美丽多了。   贵妃突然笑了起来,越笑越大声。   两个女人同时瞪着她:“你笑什么?”   贵妃用手敲着桌子,“没什么,只是觉得有意思。”   这儿子刚登基呢,亲娘马上就改嫁,多有意思啊!也不知太上皇知道后心里是什么想法,要是他能亲眼看到江芸儿挺着个肚子,那就更好玩了。   她决定了,回宫后就去和太上皇聊聊悦妃娘娘的婚后生活,想必太上皇一定感兴趣吧。   淑妃的脑子转得快,“皇上知道吗?太上皇知道吗?”   她觉得皇上肯定是知道的,太上皇应该也知道了吧,就不信江九郞是个心地纯良的,如果是她,她肯定高兴看到太上皇气死的模样。   江芸儿眉目舒展,“明知当然知道啦,他说渔哥这个后爹他认了。”   想到儿子威胁渔哥,要是待他娘不好,他就给他娘养面首时那一幕,她笑得不行,当时渔哥那脸,真是黑成炭了。   淑妃愣了好半天,最后也大笑起来,“皇上可真是笑子啊。”   笑看亲娘给爹戴绿帽,真是“笑死”亲爹了。   “渔哥说我生的孩子全部姓江。”说起现在的丈夫,江芸儿眼里都是柔光,“他本是孤儿,不知自己姓甚名甚,所以不仅孩子,他也愿意姓江,日后我的孩子会延续江家的血脉,祭祀江家的祖先……”   两位娘娘看着她脸上释然的神色,由衷地为她高兴。   “真好。”贵妃感叹道,“那你现在的身份是什么?我们日后该怎么称呼你?”总不能像在宫里一样再叫悦妃妹妹。   江芸儿笑道:“明知是个好孩子,他说不介意让全天下人知道他娘改嫁。”   应该说很乐意,仿佛能气到太上皇的事,明知都特别乐意做。   “可是你不愿意吧。”淑妃肯定地说。   皇帝生母改嫁,在现今这社会,是一件多么惊世骇俗的事,只要江芸儿有脑子,她肯定不会做让儿子为难的事。   江芸儿点头,“我不想让腹中的孩子知道他们的兄长是皇帝。”她微微叹气,“皇上想给弟弟妹妹最好的,但我不乐意,这两个孩子只能是江家的孩子!”   皇帝的弟弟妹妹会被人恭维吹捧,可以过钟鼓馔玉的生活,但作为江家人,只能筑城潼关,修关备胡,艰难奋长戟!(1)   江芸儿摸着肚子,目光幽远,仿佛看到那西北辽阔的天空,广阔的草原。   她说:“钢筋铁骨才是江家人!等他们长大些,他们也会像每一个江家的儿女那般,前往西北历练,履行江家人的责任,为大凉守国门!”   淑妃深深地被震撼,当江家的孩子,还真是不容易。   贵妃却很羡慕,她娘家的男儿一样为国尽忠,但姑娘家都是娇养的,所以江家能出女将军,她娘家就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江芸儿喝了口白开水,笑道:“不说这些严肃的话题了。”   她笑眯眯地看着两个保养得极佳的女人,怂恿道:“要不,你们也找个男人改嫁吧?明年我的双胞胎就有伴了,说不定还能结个儿女亲家。”   淑妃双眼一亮,十分心动,恨不得马上就答应。   贵妃却不以为然,“怎么?皇上不愿意给本宫养老?”   江芸儿笑着伸手捶她,“明知当然乐意养你们一辈子,他说贵妃是有大本事的,兵法厉害,手头的功夫也厉害,他就是可惜你在后宫蹉跎了。”   要不是九郞说过,她都不知道这两个女人为让明知能顺利地登基,暗中付出那么多,换作别人,早就找上门讨要好处,怎么着都要个从龙之功吧。   偏偏她们竟然还因为自己和新帝置气,让她好笑又窝心。   人生能得两位知己好友如此,也不枉此生了。   贵妃眼珠子转了转,媚眼如酥地看她,“哎呀,这么说本宫都想让明知给本宫封个将军当当了。”   江芸儿摆手,“你若是想要,自个去和他说,明知求贤若渴,你自己若是的话,就去战场挣军功,不然他想封也没办法是不是?”   这下子,贵妃和淑妃都坐不住了。   一个想回娘家,让娘家帮她找个好男人生孩子,一个想回宫拎起自己的剑去边疆挣军功。   淑妃暗恨为何觉得没希望后,她就不怎么忌口,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有没有被糟蹋,还能不能再生孩子。   尹婆婆现在是在西南吧?她还是派人找尹婆婆回来给自己继续调养身体吧。   贵妃娘同样恨这些年吃吃喝喝,百无禁忌,现在身材都发福了,也不知骑马的功夫还有没有以前那般利索,砍人的招式是不是也手生了。   不行,马上开始锻炼。   **   时间一晃就过去。   京城外,长亭边。   贵妃骑坐在高大的骏马上,英姿焕发,认真地问:“小师父,你真不与我一起去边疆吗?咱们可以一起上阵杀敌,护卫我大凉。”   江河虽然很心动,但还是拒绝贵妃的邀请。   他之前杀的人太多了,功德一直在掉,现在正在拼命种土豆、棉花等作物,想在这个世界多积攒点功德。   “你是我一手教出来的徒弟,我相信你!”他鼓舞贵妃,“我等你凯旋!”   贵妃顿时自信满满。娘家当然不乐意她去战场,但贵妃向家人演绎什么叫等级高压死人,她是贵妃——现在已是贵太妃,连小皇帝都管不住她,娘家人更管不住了。   另外小皇帝还对她贼好,特别给她面子,将她爹跟叔伯的意见打了回去。   贵妃发现江芸儿早年对小皇帝的启蒙教育还是很成功的,在小皇帝眼里,这世间没有男女之分,能给他干活的都是好工具人。   贵妃满怀希望地离开,去她向往的边缰,而淑妃还在京城里。   淑妃本也想假死嫁人的,但小皇帝不乐意。   小皇帝如此说:“你是淑太妃,是朕的长辈,你娘家也不敢小觑你,嫁人了谁敢对你不好,朕能理直气壮的为你撑腰……你若是假死,新的身份肯定不怎么样,嫁人受气时,朕也不方便光明正大的为你出气。”   最后,小皇帝一锤定音,“朕的亲娘,朕是拗不过她,只能同意她假死!淑妃娘娘的话,改嫁又何妨?哦,你们是说太上皇还没死呢?没事,朕先让他写个和离书!放心,和离了你还是朕的长辈!”   小皇帝还没成亲,宫里伺候的人都叫习惯了,也没有改口,淑妃她们也不太乐意被叫太妃什么的,听着就显老,多影响她们改嫁/上战场啊!   听完小皇帝的话,淑妃汗颜不已,太上皇会吐血的吧。   但是不可否认,小皇帝果然是个好孩子,她们没白疼他,为他筹谋!   小皇帝很镇定地说:“放心,舅舅的医术比太医正还厉害,太上皇吐再多的血,气晕再多次,都不会死呢。”接着,就见小皇帝顽皮地呲了呲牙,“舅舅说啦,多气气还能治疗低血压呢,朕可是孝子!”   大“笑子”小皇帝将旨意一摆,满朝文武皆被他震住。   皇上啊,你亲爹还没死呢,你就打着嫁掉庶母的主意了?这是赤果果的报复吧?可就算报复,您也得考虑一下太妃们的意见吧?   然而,等那些人见淑妃一脸娇羞,便知道不用考虑,这得多迫不及待啊。   小皇帝道:“淑妃……淑太妃是朕的长辈,她嫁人朕肯定会出嫁妆,你们家中若是有年龄相仿的男子,若能获得淑太妃的同意,可以带到朕面前,朕日后会视为半个长辈。”   此言一出,文武百官皆心动不已。   小皇帝的半个长辈?那等于和皇帝做亲戚!再者,淑妃的家世本就数一数二,在家中极为受宠,结这个亲其实也不亏。   淑妃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小皇帝这是为她撑腰呢,幸好她早早看中人选,不然一群趋势附利的男人凑到她面前,可不烦死她。   淑妃的婚事很顺利。   她选的夫婿是醉心学问的白鹤书院的向清山长,比淑妃还大一岁,家中长辈连连过世,导致耽搁了婚期,后来一个人过日子习惯了,也没想成亲。   得知淑妃挑的男人后,小皇帝特别高兴,“原来朕是媒人啊。”   向清山长曾被召入宫教他书法,想来在宫里与淑妃见面时,起了君子之思。   淑妃跺脚,急急地道:“皇上,您别胡说,他是恪守礼仪的君子。”淑妃脸上闪过娇羞,“是本宫出宫后,找各种理由偶遇他,他得知本宫与太上皇和离后,他才终于下了决心的。”   向清醉心学问,早年流连山水间,性格纯粹,哪里是宫斗冠军的对手。   淑妃出手,向清很快缴械投降。   小皇帝赞同道:“舅舅说,男人最重要的是责任心,朕觉得向山长就很好。”   淑妃自信道:“那是自然,本宫的眼光能差?”   闻言,小皇帝不再担心淑妃,他反而为向清山长担心,总觉得他是只小白兔,淑妃是大野狼。   “淑母妃,你可别将心计用到向山长身上啊,他可不是太上皇那种渣男。”小皇帝不放心地叮嘱,“像他那种不慕权利、也不为金钱所动的男人,宁直不弯,一旦伤了他的心,以后就就挽不回来了。”   说到底,还是为淑妃的婚姻操心。   淑妃慎重的点头,虽然她成亲是为了生孩子,可如果能和孩子爹琴瑟和鸣,让孩子生长在一个有爱的环境里,那就再好不过。   太上皇的寝宫里,小皇帝每天都会来向躺在床上的太上皇汇报宫里宫外的事。   每当听到又有一个妃子改嫁,太上皇就吐血一次,后来可能是麻木了,终于不再吐血。   太医正不禁松口气,赶紧给他灌补血的苦药。   他也想像贵妃那般直接拜国舅爷为师,与他学医术,不知道国舅给太上皇吃的是什么药,反正不管太上皇吐多少血,都能吊住他的一口气,就是不让你死!   小皇帝都习惯每日气一次老爹,还因为来得勤,在民间得了个“孝顺”的名声,可乐死他了,刷工具人刷得更勤快。   “后宫都空下来了呢。”小皇帝心满意足。   嫁了那么多太上皇的妃子,虽然嫁妆让他有点肉疼,可日后每个月的月银都能省下,长期算下来还是很划算的。   还有宫女,宫里的主子少了,伺候的宫女不需要那么多,军中有那么多没娶妻的军汉,他将宫女赐婚嫁与他们时,能感受到那些军汉更爱戴自己。   宫女对此也没什么不满,若是能有个归宿,谁愿意一辈子老死在宫里?   再说了,皇上会给她们撑腰,只要她们不作妖,夫君肯定会敬着她们,好日子等着她们哩!   **   昔日的废太子府已经被收回去,曾经的废太子妃闵氏和女儿迁到一处宅子生活。   这栋宅子虽然比不得废太子府的面积大、富丽堂皇,但胜在干净又安全,周围居住的都是贵人,时常有五城兵马司巡逻,母女俩将之收拾得井井有条,住得十分舒坦。   “阿娘。”秋儿哭丧着脸,“小皇叔都给秋儿封郡主了,秋儿为何还要继续读书?”   闵氏正在算着账本,新上任的小皇帝洪恩浩荡,不仅赐给她们宅子,还给她几个铺子,免得没了生计,加上秋儿的食邑,日子比当初她还是太子妃时竟然还宽裕些。   毕竟她现在不用养东宫的女人。   “秋儿,你现在更需要读书,不然账本都算不清,被人骗了银子咋办?”闵氏语重心长道,“咱们家的铺子和田地,你若是不读书,就不够聪明,会被人骗光的。”   别怪闵氏押着秋儿学一堆东西,她的女儿的年纪到了,正是适婚年龄,偏偏女儿还生得貌美、脾气温柔,并且有封号食邑,又得小皇帝青眼相待,偏偏她的脑子不够灵光,在很多趋势附利的世家眼中,特别适合娶进门。   只要稍微调|教,就能让她一心向着夫家,多好的妻子人选!   为了银子,秋儿努力读书,只是读着读着她又走神了。   “娘,秋儿觉得国舅爷很眼熟。”秋儿小声地说,“他看秋儿的眼神很温暖,秋儿想跟他说话,可不可以?”   闵氏当然不会反对,国舅爷这么精明,秋儿若是能学到他的一丁半点,自己这辈子都不用为她发愁了。   **   时光流逝,曾经艳丽的贵妃在边疆的风沙中,晒出了一身小麦色。   当她的军功蹭蹭蹭往上涨时,她的师父——江九郞在大凉种出亩产惊人的高产粮食,军中的士兵终于可以放开肚皮狂吃。   “这个叫土豆的太好吃了。”士兵们摸着肚子,“不愧是江家人,打仗厉害,这治理国家也这么厉害。”   另一个士兵道:“红薯也好吃,烤着吃又香又甜!”   “听说江九公子被封国公,朝臣还有意见呢,结果那些反对的朝臣刚出宫,就被百姓砸烂菜叶。”   “活该!”说这话的士兵特别解气道,“大凉近些年干旱洪水不断,没这些高产粮食,不知要饿死多少百姓,这天大的功劳就不值一个国公?!”   “他们还有脸说是皇上行为不端,让皇帝下罪己书呢!放屁!”   士兵们骂骂咧咧:“再也没有比皇上更好的明君了,他上位后,咱们的兵饷就没少过!”   小皇帝文武并重,他们当兵的现在地位越来越高,娶媳妇都变得容易许多。   听说皇上还有意进一步抬高武将地位,说不定哪天当兵就会成为大凉孩子们的理想呢。   贵妃回京时,她不仅是贵太妃,还成为女将军。   此时的淑太妃已生下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正好凑个好字,看她脸上的笑容就知道她如今过得多么的舒心。   三个女人又凑到一起,还有小皇帝也来了。   江芸儿的龙凤胎在旁边拿着剑比试时,她的三胞胎儿子跌跌撞撞地拎着小木剑,学着兄姐比划着,一旁大着肚子的江芸儿正跟皇帝说成亲的好处。   小皇帝已长成俊美青年。   此时他头疼不已,“娘,朕保证会娶妻的,您就别念了!对了,娘,您肚中的又是双胞胎对吧?是男是女?朕希望都是妹妹。”   这些弟弟实在太调皮,他想要个贴心的妹妹。   “只有你舅舅才摸得出是男是女。”江芸儿又念叨起驾驶大船在东南打海战的弟弟,“九郞怎么就不消停呢?说要将海盗打残,这样大海就是大凉的!我就不懂了,大凉要那么多海干嘛?难不成是为了天天吃海鲜?”   小皇帝微笑,没有说话。   海那边有大量土地,大凉这几年不缺粮食,百姓一个劲的生孩子,他担心土地不够种粮食,新增的百姓会饿死。   曾经差点饿死过,小皇帝知道那滋味,他特别怕百姓饿死。   总之,他的子民绝对不能死,尤其是饿死!   想当初,舅舅给他的作业:如何解决土地兼并,粮食高产做到了,更多的土地正在解锁中。   他作为皇帝,也想要很多很多的土地,希望太阳照耀之下,都种上粮食!   **   后世谈起圣武帝,所有人的第一个印象是:这是个为了种粮食发动战争的皇帝!   简直是个种植狂!   他的舅舅江九郎也是个奇人。   一个太监竟然培养出个战争狂的徒弟,这个徒弟曾经还是个贵妃,徒弟打下大片土地,师父后脚就跟上种地。   后来海船越来越快,土地变得越来越不值钱,地主们不再乐意买地,纷纷转到经商上,这也使得大凉成为世界上最先进入资本主义的国家。 第42章 圣僧1   系统空间里,圆润的系统趴在墙角。   别看它只是个圆滚滚的团子,但经过练习后,它现在跪的姿势特别标准,只希望宿主能下手轻点。   江河久违地感受到男人的尊严,心情复杂。   五十年啊!在上个世界,他整整当了五十年的太监!那个中滋味,就别说了!男人果然失去后才知道珍惜。   其实江河也不是不想早点离开,只是被他一手教出来的黑心皇帝每次在他动念头时,就会眼泪汪汪地看着他,“舅舅又要离开朕了吗?”   当时皇帝已经是胡子拉杂、发际线还高的中年男人,那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模样,简直辣眼睛!   连皇后都不待见他,每当这种时候,转身就走,省得眼睛被丑到。   江河不禁反省,一定是他太能干,黑心外甥觉得躺赢的感觉太舒服,恨不得他一辈子不退休,干到死!   不过,现在他终于解脱了。   解脱的江河意气风发,“系统,这次一定要挑个不用干活的世界!”   上个世界,江河觉得自己累坏了,他也想要躺赢一次!   预防系统阳奉阴违,他威胁道:“如果你敢再让我当太监,我就给你的系统的中枢输病毒,把你搞成无性别的统!”   系统不禁打了个哆嗦。   就算是系统也是有性别的,它是个可爱的系统男孩,有很多系统妹子向它示好,在系统中混得风声水起,意气风发。   系统在心里暗骂,真是可恶,狗宿主就是口是心非,明明自已也玩得乐不思蜀,宿主怕扣积分,不敢亲自上战场杀敌,就悄咪咪的教出个女煞神,在暗地里出谋献策,差点将半个地球打下来。   那些阴谋诡计,它一个见多识广的统看着都害怕!   这也太心脏了,真是太脏了!   系统很快就挑好下个任务世界。   “宿主,挑好啦,这个世界的积分高。”它笑得谄媚,“这个任务简单,只需要动嘴就成。”   “可以!”江河很满意,躺着不动,只动个嘴巴,非常适合他。   这次他也要躺赢一次,当作给自己放个假。   **   江河环顾空荡荡的破庙,抬头再看看屋顶,这么大的洞,下雨的时候一定很愁人吧。还有寺庙里的菩萨,这一定是乞丐界的菩萨吧?   他伸手摸摸自己光溜溜的脑壳,在阳光下堪比灯泡,真是闪闪发光,又摸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肚皮。   是的,这回江河穿成一个秃驴——不,应该说是圣僧。   从记忆里得知,原主老的时候,混得非常好,连宫里的皇帝都要尊称为国师,老百姓提起他,不是喊“神”就是呼“圣”。   按理说,人生赢家应当如此,应该没有遗憾才对。   但原主后半生都在忏悔,他的一生行善积德,都为一人。   他那变成胡人后,残杀无数中原人,后来被此界命运之子直接一刀砍掉头颅的亲生儿子。   “生而不养,真是渣男!”江河忍不住嘀咕,就算现在他变成原主,也要骂一声。   系统纠正:“他是因为妻子死了才看破红尘的,人家夫妻恩爱得很,称不上渣男,只能说是渣爹。”   江河冷笑一声。   是啊,你老婆死了,你大彻大悟遁入空门,可你想过你才七岁的儿子没有?   一个七岁的孩子,突然间没了爹娘,让他怎么活?   江河在心里谴责原主,问道:“原主的愿望是什么?”   系统小心翼翼地说:“他想当个圣僧,还有当个好爹!”   即使是让任务者接管自己的身体,原主也不乐意自己身体被别的女人玷污,他是和尚,所以任务者也只能当个和尚。   想要还俗?没门!   江河嘴角微抽,明白了,这辈子他的人设就是又当又立,端上一杯好绿茶,弥漫莲花香,还要人高呼“圣僧”。   想得可真是美呢。   “宿主,这个任务好像不好做吧?”系统期期艾艾地说,其实心里乐得不行。   不好做的话,肯定得消费买金手指,宿主亮瞎眼的功德和积分,它收回扣不要太美。   它含蓄地提醒,“你看,哪个当上圣僧的能有儿子的?”你有儿子,谁信你是个清心寡欲的圣僧,任务难度好像真有点难?   所以,金手指必须买起来?系统十分期待。   系统继续推荐,“那些任务者中也有个佛修,他写的《佛修任务指南》只需要一千积分就能买到,宿主可以买一本参考!还有这个神奇木鱼,能提高听众的注意力,现在特价九九折!还有这朵舌灿莲花,保证你骂TMD别人都听成梵音,现在特价,不要9999,只有8888!”   江河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还算满意吧。   原主那么快能混成大师,这张脸绝对起到非常大的作用!肤白貌美和大长腿,就算披着个麻袋装,也能仙气逼人,单是站那不说话就有几分“谪仙”之感。   原主的骨相和皮相俱是一流,颅骨优越,光头后更是美貌度猛涨,比没光头时还好看几分。   俗话说,光头最能考验男人的颜值,原主便是如此。   男人至死是少年,原主都二十好几的老男人,还能给人一股纯净清澈的少年感,仿佛是逆生长。   江河心里感叹,要是去的是现代社会,光靠原主这张脸,当什么和尚啊?绝对能混成顶流,还是红遍全世界那种!   系统很是无语,所以金手指呢?到底买不买啊,给个话!   抠门的宿主仿佛没听见它的推销,这是坚决不想买金手指的意思吗?   系统气得拿出流量汽水吨吨吨地喝,不买就早说啊!它是系统没错,说到那多话也是要费流量的。   系统提醒道:“现在的时间点是原主离家两年,儿子江思印已经失踪一年半。”   这个时间非常灵性,等同于原主前脚出家门,儿子后脚就不见了。   “咳咳……”   还在研究原主美貌的江河觉得自己嗓子突然一阵痒。   原主这时候还处于人生的低谷,他买了座人迹罕至的山,继承山顶快要倒塌的寺庙,身上一个铜板都没了,恰好天气变化,屋外下起大雨,屋内下起小雨,感冒咳嗽近一个月都没有好。   在系统的死鱼眼瞪视下,江河掏出自己以前亲手制的一粒药吞下去,保证一个晚上就能药到病除。   看他这抠门的模样,系统觉得没眼看。   呵呵,肯定是上个世界杀世家时杀得太利索,功德积分扣得太心疼,狗宿主的抠门劲再次升级。明明商城里有一秒病除的神药,他就是不买,宁可吃自己制的!   一晚上才好的差劲药,一毛的积分都不给它赚是吧?!   吃完药,江河坐下来休息。   原主这次的风寒特别严重,后半生还落下老毛病,每当天气转变,就咳得跟肺破了个大洞似的。说实话,这一粒药就能根治,在未来一千年内,江河觉得自己敢自称神医,绝对不需要脸红心虚。   江河一边休息一边和系统唠嗑,“统啊,为何不提前一年半载呢?如果在原主没离家前,或者儿子没失踪前,那任务简单多了。”   系统语气心长:“宿主啊,有难度积分才高嘛。”   江河表示了解,总之时间锚点又出错,没法固定,别说得那么好听。   “宿主,现在该怎么办?”系统问道,“咱们马上去买匹快马,赶去边疆吗?江思印现在给胡人养羊呢!对了,他还认了一对胡人夫妻当爹娘……快快快,趁着感情不深,赶紧将他抢回来。”   江河摆手,慢吞吞地说:“这个不急,先种田吧。”   反正儿子认的胡人爹娘对他掏心掏肺,现在感情也培养起来,儿子半个胡人的身份这辈子也刷不白,在大庆朝未来想当官的路子已经堵绝了。   他现在去带原主的儿子回来,可谓是百害而无一利,还会影响他刷分当上圣僧。   休息过后,江河一刻都没耽搁,拎起锄头到后山除草。   这里有一大片土地,都开辟出来种菜,就算养一百个和尚都没问题。   很快江河就否决自己的想法,还是养不了一百个的,因为这土地太贫瘠。   这山下有几十户人家,如果山上的土地很肥沃,早有人来开荒了。   不过忙活两小时,江河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就虚得不行。   原主的身体素质不怎么样,明天早上开始,他就早起锻炼,早点把身体锻炼好。   回到破庙里,江河拿毛巾擦去背后的汗,洗澡是件奢侈的事,泉水离这里有点远,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泉水在半山腰。   他漫不经心地想,这日后难不成都是一个和尚挑水喝了?   换了件衣服,江河去做饭。   他从米桶里舀出半碗米煮好饭,然后拌上在厨房找了大半天、终于翻到的咸菜疙瘩,囫囵地吃了出一身汗后,就着雨点落入屋内木盆的声音,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翌日,江河起了个大早,然后想起一件事。   “我突然想起,和尚是可以靠嘴炮当上国师的,可和尚不能吃肉啊。”   他是不是被系统骗了?想躺赢好像也没那么容易。   系统明智地缩起来没有说话。   吃过早饭,又锻炼一番,江河就出了门。   春天的小雨淅淅沥沥,渐渐地变小,山间都是雾。   江河去砍了竹子,片了篾片,将之烤干,然后编成一顶大大的草帽,戴上帽子后依旧不像农夫,反而像是仙人下凡。   下凡的仙人拎起锄头去开荒。   这几天,咸菜疙瘩他已经吃腻了,野菜再过两个月也不鲜嫩,想吃点新鲜的还得自己种。   山上的土地并不肥沃,菜地里的石头颇多,捡干净石头才能翻地。   大病刚愈,又天天啃咸菜,药只是冶感冒不是什么健康金手指,江河久违的感觉到身体有点虚。   他叹了口气,边干活边应景地吟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消失几天、吃了金牌推销员流量大餐后,系统终于重振旗鼓,冒出来道:“宿主,金手指要吗?大力咒让你一键变大力士,翻地挖土简单无比,你现在是秃……和尚,这个一键经文通只要99折!对了,这个圣僧光环要不要?虽然要十万积分,但只要戴上它,人人都认可你是高僧圣僧。”   不像现在,宿主也就只外表能唬弄人。   江河停下来,问道:“这个任务不是只有十万积分吗?”   系统语塞,随即理直气壮地说:“别的宿主肯定赚不到,但宿主你不同啊,你每个世界的功德分都挺多的,一个功德能换十积分呢,统子我对你有信心!”   系统想起上个世界,它当猫都赚了那么多功德,宿主肯定能赚更多。   系统论坛上说了,宿主和系统都是互补的,它家宿主抠门,它就月光族,给认识的五个系统妹子换了皮肤还送流量大餐,可把它们乐坏了。   要是五个系统妹子爱上它,它该选哪一个呢,好烦恼啊。   江河不为所动,“我相信我的人格魅力应该比光环好使!”   想也知道系统又将积分花光了,才会不遗余力地劝他买金手指,好拿回扣。   失望的系统暗暗嘀咕,“果然是铁公鸡!”   不管是积分还是功德,宿主从来都不会乱花,后台躺着的金手指都是商城半送半卖的,有些甚至是免费抽奖抽中的,那些金手指多半没什么用,系统自己都嫌弃不已,觉得碍地方。   可宿主不仅抠,还爱捡破烂,那些废物金手指一个都舍不得扔!   将菜地翻完,江河找出菜种洒下去。   春雨贵如油,不用费心浇水。   系统叭叭叭地说个不停,“宿主,你的寺庙看着真糟糕,菩萨都会委屈吧?商城里有寺庙,仿照修真界佛子所住的天莲寺,今天打八八折……”   “你想想哈,这山野之间突然出现一座辉煌壮丽的寺庙,肯定能吸引很多香客,说不定这个国家的皇帝都会认可你当国师,你任务肯定完成得又快又好。”   中午的太阳暖暖的,山下农民们忙着下地种田,小姑娘们忙着摘野菜。   江河头也不抬,拿着铲子挖池子。   泉水清甜,挖个小池子,铺上鹅卵石,周围再种上一圈花,那意境马上出来了。   他随口问道:“是免费的吗?”   系统不禁心塞,这死抠门!   “你反正也要花钱的,这寺庙再不修建就要塌了。”   江河将铲子放到一边,挖好的水池子里一片污浊,铺石头还得明天来。   他拿起勺子舀水浇花,花都是新移栽过来的,也不管是什么品种,一股脑种下来,反正能活下来就行。   听着系统的话,他脸上露出恍悟之色,“你提醒我了,我决定白嫖。”   系统:????你要怎么白嫖?   雨停了两天后,又开始下起来。   江河给新栽下的花搭了个架子,将破庙的大堂和要睡的房间稍微修补了一下,特别是屋顶,其余的地方,就拿着各种容器装雨水。   剩下的活得等雨水彻底停后再做吧。   薄薄的雨雾仿佛给绿色的山蒙上一层薄纱,那树更绿了,花儿也更美了,整个世界如诗如画,别有一番自然山水乐趣。   江河烧水泡茶,喝着粗茶赏着雨景,再欣赏一番刚种下就迫不及待冒芽的蔬菜。   他感慨道:“今年风调雨顺,肯定是个大丰收年。”   他心里琢磨着,过几天就采摘地里的菜做蔬菜饼,不是他自夸,刷上他做的大酱,那疏菜饼比肉还美味三分。   当一天和尚吃一天素,既然没肉吃,那就得将素菜做得比肉还好吃,不然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系统不余遗力地继续推销:“宿主,辟谷丹打折,非常便宜!你想想啊,你不吃饭还活着,要是这个位面的皇帝知道,肯定将你当仙人……”   “免谈!”江河坚决拒绝,“人活着大半的乐趣来自于美食,若无美食,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就算他去修真界,第一选择也是去当个厨修,当秃驴是不可能的。   江河摸摸自己的下巴,很庆幸他去的不是修真界,修真界的和尚多可怜啊,只能吃辟谷丹,修为高的更可怜,连辟谷丹都不吃。   立志当金牌推销员的系统绝不认输,“既然这样,灵泉要吗?只要一万积分就有一大桶,这些凡间蔬明日就能成熟……”   那雨雾之中,已经冒出淡淡绿芽的青菜,在被雨水浇得分外喜人,令人仿佛能听到它们贪婪喝着水,努力伸展长大的声音。   江河瞅着自己的菜地,问道:“能试用吗?”   “当然。”系统给了三滴试用装。   “真是小气。”江河抱怨,将一滴水化开,全浇灌在蔬菜上。   蔬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舒展着,最多一周就可食用的模样。   系统兴奋地说:“看吧看吧,效果多好啊,怎么样,买一桶吧?”   它十分热切地拎出一个迷你小桶,比杯子大不了多少的小桶。   江河鄙夷地看它,“所以,这就是你所谓的一大桶?”呵呵,永远不要相信买家秀。   系统无辜道:“我说的一大桶是相对我的体型。”它就是个娇小可爱的小圆球,这桶对它而言够大了。“宿主,需要我为您扣积分吗?自动扣钱不需要你动手……”   江河断然拒绝,“不买!”   系统商城果然是奸商,初级宿主做一个任务都拿不到一万积分,这么一杯子灵泉就一万积分,怎么不去抢!   系统不死心,“宿主,这灵泉好处很多,不仅能加快粮食生长,还能增加身体抵抗力,长命百岁不是梦,此外还能美容养颜……”   江河被说得有些心动,“那还能继续试用吗?”   系统立即露出死鱼眼,“没有了,一滴都没有!”   可恶,它决定跟宿主杠上了,就不信宿主能一直不花积分!   **   雨终于停了。   山更幽,树更绿,鸟鸣更悦耳,江河也开始自己的基建狂魔活动。   山上树多,他没有砍太多,就他一个人,修葺佛堂和后面几间厢房,已经足够了。   雨季已经结束,接下来都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树木干得很快,可以继续做些其他的。   江河干活干得很起劲,什么都是他亲自动手,诠释了什么叫全能大佬。   系统很是无语,同样有些无奈,“宿主,你有必要自个烧瓦吗?”一键换房多好,它家宿主又不是积分少得可怜的小萌新。   江河道:“你不懂。”一砖一瓦、一花一草皆由自己亲手建造,多有成就感啊。   等瓦片烧出来后,江河反复摩挲着,然后陷入沉思。   他在阳光下仔细端详后,说道:“可惜了。”   系统不懂,有什么可惜的?   然而江河并不回答它的问题,而是到采泥的地方观察很久,接着露出满意的笑。   系统更加看不懂了,它只知道宿主一顿操作猛如虎,回头一看瓦片两百五!   它的宿主非常沉迷于当个泥瓦匠,系统看着就觉得无聊,只好自个去下载剧打发时间。   三千世界排行第一长的、整整十万集的婆媳剧,系统才看个开头,回过神来寺庙的一角已经建好了,虽然不是想像中的金碧辉煌,但青黑色的砖瓦,白色的墙还挺素雅的。系统再次被抠门的宿主无语到:“宿主,这碗和杯子多便宜啊,不说山下就能买到,系统商城里就有一大堆,一积分可以买一整套,你有必要自己起窑烧吗?”   江河慢悠悠地倒了杯水,竹筒做的茶杯,茶里带着竹子的清香味,这山野的野茶多了几分风味。   “你不懂白嫖的快乐。”他咳了几声,问系统,“如果商城里有处理不要钱的,我也不是不可以。”   系统冷哼一声,还真是白嫖上瘾。   可惜啊,餐具没有试用品。   江河也冷哼一声扭开脸,一切跟他要钱的都是他的敌人!   他继续低头挖窑,穿越的职业千千万,只要你穿得多,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能当状元!   又看了几集剧,系统抽空关注宿主。   宿主烧的碗和杯子的样子、款式只能堪称古朴,毕竟作为一个和尚,餐具太花俏人家还怀疑你心不诚。接着宿主做出一套茶具,咋看之下和之前烧的餐具没有任何区别,系统暗自发笑,费这么大的劲儿,还不如花少少的积分在商城批发一大堆呢。   江河却对这套茶具十分满意,他斜卧在干净的地板上,仰望着天上的星星,惬意地喝着茶。   系统百无聊赖,它觉得宿主简直有病,到山上后,成天忙活一些它觉得很浪费时间的事。   “宿主,你忘记在流落草原的便宜儿子了?再不去找他,他彻底变成胡人了。”   江河喝了一口茶,“不急,等我刷够名望再去。”   一个普通秃驴的儿子,跟一国国师的儿子,哪个更高贵?用屁股也想得出来。   尤其是现在便宜儿子认了胡人当爹妈,如果他的名望不够大,日后儿子在大庆就别想有好名声,等大庆和胡人开战,命运之子再一次将便宜儿子杀了,任务彻底失败。   又喝了口茶,江河摸了个刚蒸的米糕塞进嘴里,惬意地眯起眼睛,这种大脑空空地躺着的感觉,多舒服啊!   山下的百姓好奇地抬头。   “怎么回事?山上怎么会有烟?”   “山上不是有一间寺庙吗,说不定又有和尚过来住了。”   年青的村民们很惊讶,“这山上的寺庙还没塌吗?”   寺庙的后山有一大片竹林,他们都去挖过竹笋,有时遇上大雨,就去寺庙里躲雨,那寺庙可真是破得连老鼠都不愿意多呆。   一个大叔说:“我前些日子看见一个年轻的和尚上去了。”   “不对,上去的明明是个神仙!”说话的大娘眼睛发亮,“只有天上的神仙才会这么俊!”? 第43章 圣僧2   “宿主,你怎么还不去刷名声?”   在空间里闲得抠脚的系统问,怎么回事?来到这个世界后,宿主做任务都不积极了,再不去找便宜儿子,儿子长大了肯定不会认亲爹。   就像上个世界的小皇帝李明知一样。   江河拿着葫芦水瓢,给从后山挖来的一株兰花浇洒了灵泉的水,那兰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出花苞。   系统有些无语。   宿主成天不是种菜种花,就是烧瓦搞基建,一定是上个任务种田太多,导致他种田的本能在作祟!   浇完花后,江站直起身,说道:“我已经在刷积分了。”   一个人烧瓦烧砖实在太累,他又不是真的泥瓦工,得找冤大头才行!   不,应该说,是找个乐善好施的施主捐个寺庙!   站在庙前,江河眺望着山下,“本以为这个小山村没出什么大人物的,没想到还出了个小boss。”   小boss未来会干很多坏事,像原主儿子一样,被天命之子一刀枭首。   但那是未来,现在的小boss只是个小屁孩子,正被亲人苛待,依旧对生活充满希望和热情,还没有丧失人性。   在未来,这孩子的爹和他怀着妹妹的娘都会死于非命,他万念俱空,终于黑化,为了报仇做尽坏事。   干完活,江河回去换衣服。   穿上半旧的灰色僧袍时,他略有些不满,像原主这种盛世美颜,应该穿白色的、纤尘不染的僧袍最适合他。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是万古不变的道理。   不过现在还是算了,都是没钱闹的,等他找冤大头化缘——不对,乐善好施的施主要到香油钱再说。   只要他的嘴炮够强,就一定能骗……能化到缘!   江河将僧袍整了整,便施施然地下山。   **   山下,正在挖野菜的小少年直起腰休息会儿。   他的额头都是汗珠,不远处是一群挖野菜的小姑娘和大媳妇,那里的野菜长得好,他不大好意思凑过去。   本来挖野菜是他娘的活儿,只是他娘今儿身体不舒服,奶一直骂个没完,他就自告奋勇的替他娘出来挖野菜。   “石头,你那边野菜不多,过来这边吧。”一个大娘朝他招手,并让出身边的地方。   皮肤黝黑的孩子腼腆地说了声谢谢,拉着背蒌走过去。   大娘看他沉默的模样,忍不住道:“你奶也真是的……”她刚说两句又闭上嘴,只是叹气,“你娘那性子也太软和了。”   那偏心的老虔婆,就是欺负石头爹娘憨傻,明明都生了儿子,凭什么就大房吃香喝辣的?!   石头不吭声,他现在年纪小,就算心里有什么想法也无可奈何,曾经他尝试着说点什么,刚说出口就被他爹娘打了,说他不孝。   石头低头挖野菜,暗忖等分家吧,分家后应该就好了。   江河远远地看了一眼这群挖野菜大军。   勤劳的村民不会浪费任何能收获食物的机会,春天再忙碌也是难得的饱腹季节,冬日空闲,但没有收获,肚子越空,心里就越慌。   走到一家农户前,江河停下脚步,对院子里的老妇人露出一个出家人不食人间烟火的微笑。   这是他在山上练习许久的,仿佛天上的神佛,偶然瞥向人间,悲天悯人,又无悲无喜的微笑,非常有方外人士的味道。   这一天,石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只是很久以后,当他穿着官服上朝时,有时会想起这一天。   当他背着远不如其他小姑娘和大娘挖的多的野菜篓子回家时,本以为会迎来狂风暴雨,谁知天上竟然掉下馅饼,还是肉馅的。   他娘的病仿佛被好消息冲击到好了,喜极而泣对他道:“石头,你奶说要送你去读书!”   他爹也在揉眼睛:“呜呜呜,娘果然一点都不偏心!”   石头向来惧怕、觉得总是又凶又偏心的奶依旧凶巴巴的,骂道:“你娘我啥时候偏心了?我一视同……那个什么!总之,大树有的,石头也会有!”   大树是石头大伯家的长子,也是老张家的长孙,在家里素来受重视。   因为是长孙,自出生后,不仅得到爷奶的看重,而且早早地被送去读书,成为人人羡慕的读书人,不用下地干活。   石头作为张家二房的长子,又因爹娘愚孝憨傻,素来不得爷奶看重,读书更是没他的份儿。   “奶!”石头这次终于不怕他奶凶巴巴的脸,扑上前跪下,“我一定会努力读书,以后给您请诰命!”   农村人分不清官员有多少品,但诰命却是懂的,那是女人的最高荣耀!   这一天晚上,张家终于闹开了。   村民都凑过来看热闹,张家这大房闹,二房哭,老太太十分生气,村民们真是看得津津有味。   **   江河再次下山的时候,村民都热情的跟他打招呼,顺便问他有什么事。   他们可是听说了,先前这个叫玄济的大和尚在村里的张木匠那里订了很多东西,大方得很,看来是个有钱的和尚。   张家老太太非常高兴,一家子正愁孩子读书没束脩呢。   村里人听得十分羡慕极,最贵的就算那两个木桶,这个不知当家米贵的和尚居然给那么多银子,都够打十几个木桶。   “阿弥陀佛。”二十出头的青年僧人目光如水,神色温润,“贫僧是出家人,并无钱财。”   村民脸上不禁露出怀疑之色,他们听里正说这青年僧人可是买了一座山,虽然贫瘠的山地并不值钱,但一座山可不是小数目。   他们听说大寺庙香火繁盛,香油钱多到能给佛像塑金身,说自己没钱肯定是假话吧。   这时,一个眼尖的村民嘀咕道:“他好像说的是真的,你看他的衣服多旧啊。”   这话周围的人都听到了,这才注意到青年和尚身上的僧袍,虽然没有补丁,好像确实挺旧的,不过胜在洗得干净,穿在青年和尚身上,有一种出尘脱俗的意味,教人不敢轻易亵渎。   “说得也是,我上山看过,那寺庙只修葺一角,好像是没银子修葺下去。”   “那给张家的钱肯定是最后的傍身钱。”其他村民继续嘀咕,“这和尚手太松,难怪没钱。”   村民们议论纷纷时,张木匠家的张二郎的声音响起。   “你们误会了,没有的事!我娘说了,我们家会给玄济大师做事,以此抵上那些银子。”不擅言辞的张二郎努力地辩解。   他踮着脚,想要挤进去,只是脸都憋红,挤了好几次仍是挤不进来。   “张二郞。”一个壮实的汉子扭头,这才注意到瘦小的张二郞,“你娘病好了吗?”   这汉子问的是张老太太,就是石头的奶奶。   “我娘她没病啊。”张二郞挠着头,憨憨地说。   旁边有人道:“你家也太幸运了,大师给那么多银子。”居然舍得送两个孩子去读书,哪家有这么大的手笔?   张二郎终于挤进来,他没有理会其他人,而是恭敬地来到江河面前,带来爹娘的意思。   “大师,膳食做好了,我爹娘请您上门用膳。”江河摇头拒绝他,“贫僧今日进城。”   张二郎张了张嘴,却木讷地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江河离开。   周围的村民却觉得古怪,那张老太太抠门得紧,居然舍得请别人吃饭。   “我听说张老太太并不是生病,是被吓着了。”住在张家隔壁的妇人看着远去的和尚,小声地说。   “吓着了?难不成还跟玄济法师有关?”   村民们这下子都来了精神。   村里没什么消遣和娱乐,若是哪家出了点事,都会引来全村的关注,聊个十天半个月都不停歇。   这段日子,村里最热闹的要数张木匠家,自从张老太太作主让二房的孙子石头去读书后,张家就一直闹腾个不停,听说素来张势的张老太太都被闹病了。   在家中等候的张老太太已经煮好饭,她今日特地煮了白米饭,毕竟要请大师吃饭,一定得拿出家里最好的东西来款待。   见到二儿子独自一人回来,老太太耷拉着脸问:“大师人呢?”   张二郞挠头,“大师要进城。”   老太太当即气得骂了张二郞一顿,嫌弃他木讷,没能将大师请进家门。   “娘,这米饭……”张家二儿媳吞吞口水,馋得慌,这可是白米饭啊,上次吃还是过年的时候。   张老太太怒骂道:“吃什么吃,这是留给大树和石头的!”   张家二儿媳妇立刻闭上嘴巴,也不敢说要吃白米饭。   石头是她的孩子,她心里也是盼着儿子好的。   以前张老头子和老太太只注重长房,那心偏得彻底。长房的大树读不进书,调皮得像只猴子,偏偏老太太就只宠他,要送他读书。   她家石头静得下心,渴望读书,记性好有天份,偏偏老太太视而不见。   若不是大师说石头将来会有大出息,跟大树一样有出息,老太太也不会狠下心一起送。   张老太太将饭分成两份,留给大树和石头晚上回来吃。   以前二房的石头是没这个待遇的,一家子都紧着大房的大树,大树吃干的,大房吃稀的,到二房就剩个米汤,至于石头,有时米汤也不一定能喝得上。   张老太太承认自个偏心,哪家不是靠长房长子,那自然资源也给长房长子。   她还记得那天中午,阳光耀眼,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僧袍、仿佛那金乌神鸟般让人目眩的年轻和尚出现在她家门口。   玄济大师当时只是讨一碗水喝的,向来吝啬抠门的张老太太盯着大师那张脸看了好一会,突然心血来潮,不仅给大师一碗水,还给他一个野菜馒头。   就这大师吃馒头的姿势,张老太太都看了许久。   大师将之吃完后,放下碗,双手合什,“贫僧喝了施主的水,吃了施主的食物,无以回报,观施主面相,晚年多艰,贫僧为施主卜一卦吧。”   张老太太原本不以为然,不过这大和尚长得真好看,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决定听听,当然听听就算了,她老太婆可不是那些没见识的乡下婆子,她可是有见识的。   见她不以为然,和尚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说道:“既然施主不信,那贫僧暂时为施主开天眼吧。”   张老太太想说,开天眼好像是道士的事吧?   然后她眼前出现的一幕幕情景,真实得差点将她吓坏。   张老太太看到一个长相秀气、穿着华丽的青年,明明眼生得很,但心里却有个声音在告诉她,这是长大后的石头。   长大后的石头翘着兰花指,目光冷得像冰块似的,“你的偏心害得我爹早逝,害得我娘一尸两命,我不报仇就好了,还想我报恩?我有生之年都不会原谅你们的!我不杀你们,但要你们贫困一世,一生不得安宁!”   年老的她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大房一家纷纷跪地求饶,而她寄予所有希望的大树一副不得志的颓丧模样,一点都没有志气的跟着求饶。   明明小时候长相普通的石头,长大后却俊得像朵花儿似的,他一脚踹到大树胸口:“一个读了十几年书,却连个秀才都不中的废物!为了你这个废物,二房一家死的死、残的残,吸尽了亲人的血,也没读出个人样来!”石头这一句话,道尽了他对张家的怨和恨,也让老太太宛若被雷劈了一般。   张老太太清醒过来后,玄济大师已经离开。   她瘫软在那里,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手脚吓得一直抖的,桌面上还有大师留下来的打家具的银子,这些都没能让她高兴起来。   过了许久,老太太的脑子终于开始转动。   这是什么?难道是未来?   原来这大师是有法力的神仙,肯定是大师施法让她看到未来。   未来的石头已经是二十多岁的模样,旁边那些边拍他马屁的人她都不认识,不过那衣服老太太却是见过,那是县令的官服,她听到县令一脸谄媚地称呼石头为督主。   督主是啥官?肯定很大的官吧?毕竟能让县令都下跪。   张老太太终于回味过来。   哎哟,原来她栽培错人了,日后的大树没啥出息,石头才是张家最有出息的那个啊!那应该让石头去读书才对。   不不不,大师说不能再偏心,只捧着石头也不成啊!说不定大树也有出息呢?只是没石头那么有出息。   张老太太是个有点小聪明的,自以为明白了大师的用意。   大师能预知未来,他看到的未来里,肯定是石头大有出息,想提前结个善缘,不然打些家具也要不了这么多银子吧?   明着是家具钱,暗地里是给石头读书的银子吧?这么了不起的大师都看中石头……   张老太太握紧手里的着银子,她下定决心,日后一定尽量公平对待大房二房。   十岁的大树却很不高兴,他已经习惯全家围着他转了。   他刚下学回来,就听见奶说也要送石头去读书,不是他说,她二叔憨二嫂笨,石头能有什么出息?   可这次他奶特别坚决,家里向来是他奶做主,因为他奶是有大见识的人,连他爷都听他奶的。   大树娘抓住儿子的胳膊,面色阴沉:“儿子,石头那么笨,肯定比不上你,你要更努力将他比下去,这样奶就知道只有你能读书,到时石头只能退学!”   她家大树嘴甜又聪明,老太太怎会想到要送二房的石头去读书?   以前家里有什么好事全部紧着大房,石头绝对不能有出息,不然老太太肯定会偏心二房。   大树很是傲慢地点头,他都读了三年书,石头才刚开始,肯定比不上他!他会让石头知道,一个庸才就该认命当个农夫!   大树爹坐一旁生闷气,觉得山上的大和尚就不是什么好鸟,肯定是妖僧,有妖法迷惑住他娘了,他娘以前都说二房蠢笨废物,将来只能靠大房的。   两个孩子一起读书,这得花多少银子啊?   他以前还能偷偷地拿点小钱,买些猪头肉花生米回来自个吃,只怕日后这点小钱都没有了,娘肯定会更节省。   张家送两个孩子去读书的事,引起了村民们的注意,不少人都在关注张家两个孩子的读书情况。   这日,两个孩子下学回家。   “奶,我回来了。”大树扑到他奶怀里,直接告状,“奶,我跟你说啊,石头真的很笨,三字经他都不会写。”   石头的脸蛋瞬间涨得通红,为自己辩解:“我是不会写,但我会背。”   他刚读书,以前从未接触过笔墨,哪里能写得出来。   张老太太不禁皱眉,“大树,石头是你的弟弟,他不会你就教他,怎么能取笑他?”   虽然疼爱大孙子,可石头将来是大有出息的,可能还要石头帮衬大孙子呢,可不能寒了他的心,让兄弟俩感情不和。   大树娘急得赶紧朝儿子递眼色,她这儿子被爷奶送石头去读书的事气着了,她都告诉儿子无数遍,一定要表现出读书人的风范。   就算不高兴,也不能当众表现出来。   大树却只装看不到,反正他就是不高兴,他被家里宠坏了,肆意地发泄自己的不满。   石头没有太在意大树的话,他对着老太太笑了笑,眼里都是孺慕。   接着他像以往那般,背上背篓,“奶,我去挖野菜,您坐着别动,等我回来喂鸡。”   离开家后,石头蹦跳着朝山脚走去,嘴里还默背着今日夫子教的内容。他们家没什么钱,纸笔和墨又那么贵,石头决定采芦花做毛笔,沾水在石板上练字。   有了回家就帮着长辈干活的石头作对比节,张老太太终于意识到不同。   他们是不是将大树捧得太高?石头读书之余还能下地干活,孝顺长辈,可大树呢?被他们养得和城里的少爷一样娇贵。   但他们只是普通人家,养不起少爷。   百事不成穷书生,如果大树日后没出息,又不会下地干活,将来谁来养他?继续巴拉有出息的石头吗?   张老太太终于下了决定,说道:“大树,明天开始,你也要干活。”   大树不敢置信,睁大了眼睛。   然后他咬紧牙关,直接拒绝了,“我不!”读书人下地干活多丢人。   大树娘赶紧陪笑道:“娘,大树从未干过这些活儿,他的身子不如石头结实!再说了,大树若是晒黑晒丑了,日后当官都有妨碍,人家当官的可讲究了,长得丑就被刷下来……”   老太太若有所思,她“看到”的未来里,石头长得非常俊,那脸白得和白面馒头似的,比戏台上唱戏的还俊三分。   别说整个村,只怕整个镇都没这么俊的小伙儿。   未来的孙媳妇得是什么天仙,才能配得上石头啊?   于是张老太太又做了个决定,“那就让石头也别干太多活,都让大树干吧!”   她看到的未来里,大树都长残了,哪里有石头好看?现在的石头长得又黑又难看,肯定是太阳晒多了,等他回来后,她就告诉石头让他日后少下地干活,就算下地干活,也要戴上遮阳的帽子,捂白才能变俊。   大师说过,未来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的选择至关重要,还要努力才能成功!   张老太太深以为然,美貌也不是从天而降的,那么多闺秀干嘛门都不出?还不是怕风吹雨淋折损了自个的脸?!   将来的石头长得多俊啊!   张老太太觉得自己不是普通的老太太,她也是有见识的,石头长得这么俊,那名门闺秀肯定会看中他……   这话本里的小姐爱上的寒门子弟的前提,不都是寒门子弟长得俊吗?   哎哟喂,看来他们老张家能不能换门庭,就要看石头了。   张老太太越想越开心,对嚷嚷不要干活的大树终于没有那么多的耐心。   “总之,大树是长子嫡孙,要支撑起门庭的,就要多辛苦点。”张老太太转过身,不去看大树那张养得白净的脸,“奶不偏心,石头能一边下田一边读书,大树也一样。”   **   张家村通往县城的路不远,有马车的话,半个时辰就到了。   江河不疾不徐地走着,一路上遇到数个挑着担子菜或柴禾到城里卖的村民,看到江河时,他们都停下脚步,以示尊敬。   其间还有牛车停下来,车主表示愿意免费送大和尚进城,但和尚微笑拒绝了。   年轻的和尚脸上露出练习许久的、普渡众生般的微笑,全然看不出他其实是拒绝和小猪仔和鸡鸭同坐。   这日,梧桐县来了个和尚。   和尚并不稀奇,自本朝开国皇帝在相国寺的了缘大师的帮助下夺得天下,从此佛教大兴,整个大庆四处都能见到和尚的踪迹。   稀奇的是,这个和尚长得特别俊,甚至称得上完美无瑕。   他穿着白色的僧服,光洁无瑕的面容,虽然是光头,非但没有减少他半分美貌,反而让他多了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飘渺。   真真有如天上谪仙般的人物。   醉仙楼的店小二看到俊和尚过来,二话不说就请他入座。   别说钱不钱的,对于出家人,他们得尊敬,并不是因为和尚长得太俊,勾得好几个大姑娘小媳妇跟着进酒楼消费呢。   系统忍不住问:“宿主,你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你打算吃霸王餐吗?”   光头俊俏的和尚面色慈悲,在脑海里回道:“统啊,你不是人,不懂白嫖的快落。”   江河眼尖,刚进来就找到今日让他白吃白喝的苦主……不,有缘人。   醉仙楼的酒香、菜好、茶贵,能进来的客人,都是非富即贵。   大堂的某个角落里,四个穿着华贵的中年人正在高谈论阔,周围的人都不觉停下筷子,倾听他们说新鲜事。   “听说,今天济民堂的张大夫又出诊了,于员外家又出事了。”   众人纷纷竖起耳朵,感兴趣地问:“于员外家又有啥倒霉事?”   “就是于员外最小的孙子,满月的时候,我们不是去看了吗?长得白白胖胖的,全身肉乎乎的,谁看不喜欢。”穿着蓝色丝绸、腆着大肚皮的中年人露出同情之色,“不过现在那孩子都快瘦成皮包骨,听说天天都在哭,就是不肯喝奶。”   孩子生病是大事,更不用说于员外,这可是他们县里最富有的人。   百姓们都是爱听八卦的,特别是有钱人的八卦,知道那些有钱人其实也是平民百姓一样有着一样的烦恼,就让人听得起劲。   就在中年人说得起劲时,突然一道清越的声音响起。   “阿弥陀佛。”   中年人转头,看到走来的大和尚,不禁喝了一声。   哎哟,好俊俏的大和尚啊,这是哪个山头的男菩萨下山普渡众生来了? 第44章 圣僧3   梧桐县最富有的于员外最近愁得头发都快要掉光。   于家自他起,人丁兴旺,与他祖父和他爹在世时,万里良田一根独苗苗完全不同,他与老妻感情和睦,夫妻俩非常能生,头胎先是龙凤胎,二胎三胎都是双胞胎,五子一女,简直羡煞众多三妻四妾、却还是没几个儿子的同龄人。   因为子孙繁茂,于家特别乐于善施,修桥修路从不吝啬。   好人有好报,他家生意蒸蒸日上,孩子也特别有出息,本朝没有商人不得参加科举的规定,当年长子、次子皆考上秀才,在长子次子考中秀才当日,三喜临门,长子媳妇生下长孙。   七斤重的大胖小子,谁瞅着都欢喜。   可怪事就从孙子满月开始,接二连三出现,导致四十多还满头乌发的于员外在这短短一个月,头发差点没愁白。   先是他媳妇,农妇出身的于老夫人病倒了。   老太太以前一顿饭能干掉三大碗,年轻时揍三五个山贼都没问题,现在虽然年纪大了,但喜欢在后院种菜养鸡鸭,老太太甚至比喜欢读书不爱动弹的长子、次子强壮多了。   怎么看都能长命百命的老太太突然病倒了,还嚷嚷腰疼得快要断掉。   一家子赶紧去请大夫。   大夫来看过,却没看出什么毛病。   这大夫还没走呢,那边长子也跟着倒下,直喊头疼,接着倒下的是次子,次子的头不疼,但他胸口疼。然后小孙子,不知为何,一天到晚哭个没完没了,奶也不爱喝,原本胖嘟嘟的小身子都瘦下来,脸上的奶膘也没了,让人看着实在心疼。   于大郞娶的妻子——金氏的家世不俗,是从府城低嫁过来的,她生完孩子后,也学着世家大族请奶娘。   世家贵女为身材着想,不会亲自哺乳,多有讲究。   看到胖儿子成天哭,只有在亲娘怀里才能安静一会儿,金氏心都要碎了,为了自己的孩子,这身材差就差吧,她的亲生儿子她亲自养,只盼着他好好的。   这日,金氏母亲特意过来探望闺女。   于家这段时间出了这么多事,她也不好离开,索性帮闺女处理一些后院之事。   “囡囡,你都多久没睡了?”金大太太心疼地看着女儿眼底的青黑之色。   金氏休息不好,反应迟钝,根本没听到她娘说什么,整个人木木愣愣地坐在那里,好半晌才反应过来,正要说话时,突然一道清越的声音仿佛从天外而来,虚无飘渺,直击神魂,令人精神一振,疲惫顿消。   “阿弥陀佛。”   满脸憔悴的金氏仿佛从梦中惊醒般,惊道:“阿娘,我听到有人念经了,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金大太太东张西望,“没有声音啊?”   看到女儿这模样,她心疼得差点没落泪,闺女这是累过头,耳朵都幻听了罢?   在外院处理生意的于员外也听到声音,他还奇怪,这和尚的念经声怎么越来越大,就像在耳边响起似的,还以为家里有人请了和尚过来念经。   等他问身边伺候的人,却说没有请和尚,而且他们也没听见什么声音。   于员外心中一动,飞快去后院看因为腰疼一直睡不好的媳妇。   等他去到老妻房里,却发现老妻此时正睡正香,那呼噜打得跟天上的雷似的。   伺候的丫鬟眼泪都快流下来,欣喜道:“老夫人终于睡着了,这些天她一直喊着腰疼,都没有睡好。”   于员外心疼老妻,看到这一幕,喜得也快掉眼泪。   老婆子这些日子疼得睡不着,他也跟着睡不着,没那雷打的呼噜声,他居然也失眠了!   于员外欣喜老妻终于能踏实睡一觉,吩咐道:“你们小声点,别吵着老太太。”   丫鬟们皆应是,连走路都是小心翼翼的,以免发出什么动静惊醒难得安睡的老夫人。   正当于员外为老妻难得安睡惊喜不已时,有下人来报,“老爷,门口来了个和尚。”   “和尚?”   于员外先是一愣,尔后想到刚才听到的念经声,心里已经有些明白,赶紧迎出去。   从大门到内院,跑过来都得一盏茶的时间。   然而那经文声还这么清晰,仿佛贴在耳边念似的。   于员外不是蠢人,这和尚肯定是的,来到大门前,他特地整理衣服,揉了揉脸,对门房道:“开大门,我亲自迎接大师。”   大门打开后,果然看到门口立着一位穿着白色僧袍的和尚。   这和尚十分年轻,而且卖相好,像天上的仙人转世似的,一双眼睛望过来,悠远又慈悲,被他看上一眼,令人心中的浮躁全失。   于员外看一眼,都觉得这和尚其实已经得道了,光是这副模样,就让人忍不住相信几分。   于员外恭恭敬敬地将大师请进来,然后迫不及待地和他诉说自己家中最近发生的麻烦事。   这些事并不是秘密,整个梧桐县的人都清楚。   “县里的大夫全请了,都说不出什么原因。”于员外满脸发愁,“我那小孙孙才两个月,生下来时多胖啊,现在瘦得肉都没了。”   于员外一边说,一边领着大师在府里走动。   于府的面积很大,江河走了大半个小时都没走完。   起初还是于员外带路,后来变成他走在前头,于员外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像个跟班似的。   江河在一处山头前停下,问道:“这山也是于家的?”   于府东北角的尽头是后山,一开门就是山,山上葱葱郁郁,参天大树随处可见,林间一条石子路通向山腰,那里隐约可见一座凉亭。   于员外捻了捻胡子,骄傲地说:“这座山是于家祖产,百年前梧桐县还是一片山林,老祖宗便买下这座山,并在山脚下建房子,之后于家就起来了。”   五十年前,首辅温大人任职梧桐县令,从梧桐县开始,一步步走向高位,作为温首辅半个故乡的梧桐县不仅发展越来越发,这地皮也越来越值钱,于家却没想过要卖这座山林。   他们于家除了梧桐县第一首富的名头响亮外,他们家的宅子也是出了名的,你看哪家屋子那么阔气的,就背靠着一座山。   江河点头,没说什么,只道:“到山上看看。”   于员外虽然有些疑惑,不过没有多问,带着人一起跟着大师上山。   石头小路蜿蜿蜒蜒消失在繁密的树林中。   最近连续下了几天雨,使得这山更幽,水也更清澈。   “山顶还有储水池,大旱时就引水浇灌山林。”于员外介绍道,“高祖曾祖都认为此山有灵,对山上的树木爱惜得紧。”   江河扫了眼山间的亭子,很明显,这亭子修建没超过十年。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于员外一眼,“你倒不怎么相信。”   于员外有些尴尬,“这不是夏天太热,我就想着在山里建个亭子,同几个老友下棋喝茶,岂不快哉。”   江河点头,“所以建了亭子,还想建房子?”   于员外抬眼看去,一拍大腿:“哎哟,我的山间小筑啊,是谁负责的?怎么墙都倒了?”   只见前方已经打了建房的地基,并砌了墙,只是此时那墙是倒塌的。   随行的管家也面色不好看,这建房的砖瓦师傅还是他找的呢。   他气愤地道:“成师傅是咱们县里最出名的砖瓦师傅,我看他是欺名盗世!”这房子还没建墙就倒了,他家老爷住这么危险的房子,要是出事了咋办?   “老爷,我看换人吧,另一个陈师傅做这行时间更久,肯定不会出这种事。”   于员外转头对大师解释道:“夏天太热,山上多凉快啊,我就想着在山上建房子,到时避暑方便……没想到砖瓦师傅这么不靠谱!”   江河捏着佛珠,语气淡然,“墙壁倒下与砖瓦师傅无关,你找几个人过来,如果没错的话,于家的怪事便是源于此。”   于员外的脑子转不过弯来,“这房子倒了,我家运气才这么差?”   他转头,看到大师站在那里,双目微瞌,站在那清幽的山林之间,一副方外之人随时飞升成仙的模样,他心头微震,不敢再问,赶紧吩咐管家去安排。   管家匆忙找了几个小厮带着铲子之类的东西过来。   江河让他们沿着墙根挖开倒下的墙砖,叮嘱道:“小心点,动作太大的话,你们家老爷说不定造的孽更大。”   管家一听也跟着急了,“你们别用铲子,用手将砖搬开。”   说着他也蹲下来,亲自移开那些砖头。   干活的小厮发誓,他们真的已经很小心,搬个砖拿出搬出捧金子的架势。   直到他们将那倒下的砖都搬开时……   “啊,这是什么?!”管家惊叫一声。   不仅是管家,其他小厮也吓得脸色发白,蹬蹬蹬地往后退,几个小厮甚至将拳头塞到嘴巴里,生怕发出声音。   于员外纳闷他们看到什么,等他探头一看,顿时目瞪口呆,也是脸色发白地往后退了几步,直接退到大师身后。   此时只有大师身边是最安全的。   江河走向前,目露慈悲之色,悲天悯人,“可怜的小东西,被压成重伤了。”   小东西,你叫这玩意小东西?!!   于员外想这么呐喊,可是他不敢。   只见那墙头下,有一条足足有四米长、通体雪白的大蛇蜷缩在那里,这蛇的嘴巴张开、一口吞下一头羊都是小意思,十分吓人。   不过此时,它的眼角隐有泪光,费劲地竖起脑袋看向和尚。   和尚温柔细语的安慰它:“你身上的伤并不重,乖啊,上个药就好。”   江河往那巨蛇嘴里塞了一粒药,拿出准备好的绷带和金疮药,为它治疗被砸到的伤。   白蛇受伤的地方分别是头部和气管,还有脾。   于员外只觉得脑子嗡嗡作响。   他现在终于知道为何老太太一直喊腰疼,两个儿子不是喊头疼就是胸口疼,这不正和这条白蛇身上的伤一模一样吗?   管家也不傻,他也想到了,几个小厮窃窃私语,都明白于家果然是得罪了蛇大仙。   等江河帮白蛇处理好伤后,那条大白蛇很有灵性地向江河晃了晃脑袋致致谢,然后蜿蜒着消失在草丛中。   于员外看到这一幕,不禁颤巍巍地问:“大师,这蛇……可是一直住山上。”   江河看着他,意味深长:“于员外,有些事呢,听祖先的没错!”   啧,难怪原主能混成国师呢!   原来这个世界竟然是有灵气的,可惜是个低级的灵气位面,就算是得天独厚如大白蛇这种,修出一身灵气,也难以化成人形。   系统盯着消失的大白蛇看了好一会,又查了查这个位面世界。   动物能修出灵气,鬼自然也能出鬼气,怪不得这个世界佛教盛行呢,原来是有需求。   于员外一直打着哆嗦,双眼含泪。   所以,祖先说这山有灵,其实灵在这条大白蛇?   这时他听到那长得像谪仙的大师轻飘飘地说:“你应该感激上天,没让这条大蛇出事,否则你们家可能会家破人亡。”   于员外不懂,“这蛇……蛇大仙可是大有来头的?”   江河直言不讳:“你于家的这座山是方才那条大蛇的地盘,它保佑于家顺风顺水,现在你的所做所为让它元气大伤,再加上你在山上大兴土木,日后它愿不愿意再待在这山上还是二话……”   于员外听明白大师的话,顿时只想将当初在山上建房子的自己打死。   要是这条蛇大仙日后再也不保佑于家了怎么办?说不定不仅不保护,还想报仇呢?   这么一想,他不禁打了个哆嗦,整个人都慌了。   他哀求道:“大师,您想想法子,有没有法子让蛇大仙不生气?”于家顺风顺水几十年,都是蛇大仙的功劳,他真的错了,不应该恩将仇报的。   江河被他缠得没办法,只得让于员外多放些动物到山上,白蛇如今受伤,捕食没那么敏捷,需要充足的食物让它能安心养伤。   于员外听罢,赶紧令人去置办,务必要让蛇大仙满意。   他们下山后,便听到下人来报,长子的头不疼了,次子的胸口也不疼了,小孙子终于也不闹腾,乖乖喝奶睡觉。   于员外又欣喜又忐忑,千恩万谢地送走大师。   接着他找来管事,财大气粗地说:“咱们给玄济法师寺庙里的菩萨造个金身……”然后想想又不妥,大师是方外之人,万一他不注重这些呢?   “老爷,不如咱们重新修葺石兰寺,听说那寺庙已经破败得不成样。”管家给他支招,“法师就一个人,听说那石兰寺只修葺一角,反正成师傅也修不成山间小筑,不如让他们去修寺庙吧。”   管家是个能干的,不过这么点时间,就已经打听到大师的来历及住处。   “老爷您想想,给菩萨镀个金身,也是大善事啊。”管家暗示,菩萨不保佑,玄济法师也会保佑啊,这山上的蛇大仙还不知道记不记仇呢。   于员外若有所思,玄济法师是个的,他希望法师不要离开梧桐县,可惜他不敢硬留下大师,这般的人,旁人是留不下的。   看那条大蛇对法师摇头摆尾的模样多谄媚,他们尚不能肯定这山里除了蛇大仙外,有没有虎大仙、豹大仙,万一遇到,还是得找法师救命。   当天,管家就打着哆嗦,让家丁将山上的房子全拆了。   就连那亭子,于员外也不敢留,他只想打死以前的自己,怀疑自己同老友喝茶聊天时,蛇大仙说不定就趴在草丛里盯着他们?   这么一想,整个人都不好了。   **   离开于员外家,江河并没有回寺里。   他打算去找那条大蛇聊天,拐到其他的地方,再次上了于员外家的后山。   没人敢跟着他,那些人可不是修行之人,蛇大仙对像江河这样的大师温驯得很,对他们凡夫俗子就未必了。   山洞里,大白蛇仰头吞掉一口鸡,周围还有好几只鸡正在瑟瑟发抖。   看到和尚出现,大白蛇的蛇尾巴一甩,将一只鸡甩到他面前请他吃。   和尚坐下来,温声对大白蛇说:“乖,你自己吃吧,多吃点伤才好得快。”   大白蛇嘶嘶叫着,江河耐心听着它说话,点头道:“我知道你受委屈了,不过那于员外也不是故意的。”   大白蛇:“嘶嘶嘶!”   江河继续点头:“你说得没错,他就是个大傻子!”   大白蛇继续:“嘶嘶嘶!”   江河恍然,“原来于员外家本来会绝嗣,是你分了点灵气给他们家,他家人口才这么昌盛?嗯嗯,是他不好,他恩将仇报!”   大白蛇不断地嘶嘶嘶,将尾巴甩到和尚手里,江河给它顺着尾巴一路撸下去。   虽然不像猫狗那样毛茸茸的好摸,但这鳞片也挺顺滑的,加上大白蛇爱干净,摸着也挺有手感。   江河一边撸大蛇一边和它聊天。   “啊,你想跟我一起住?不行啊,我那寺庙所在的山贫瘠得很,没有这么多动物,你会饿肚子的。”   大白蛇不好意思地嘶了声。   江河:“……什么,于家山的动物也被你吃得差不多了?这些时间,你一直挨饿?”   看着这条大蛇,江河只能道:“放心,于员外说他很内疚,决定送你一万只鸡。”   作为一个清贫的出家人,他可没有一万只鸡喂它。   大白蛇的蛇信子吐出来,口水滴答,一万只鸡啊,要不吃完再走?   江河有些忍俊不禁,继续说:“你要是吃腻鸡了,还可以要鸡鸭鹅,猪和羊也行。”   看于员外那样子,就差没嚎啕大哭,并赌咒发誓,只要大白蛇能原谅他,他什么都愿意做。   “你护佑于家,于员外一家乐善好施积了不少德,你也沾了光,是以修为才涨这么快。”   说着,江河从空间里掏出最后一滴灵泉,放在果汁里,给大白蛇喂进肚子里。   大白蛇身体僵直在那里,它的伤……仿佛好了,甚至一点都不痛了,不仅如此,好像修为也涨了一点。   江河又撸了它一把,“这个世界灵气有限,你只靠灵气修炼太慢,要不靠功德吧。”   他伸手点向大蛇的蛇首,将动物修炼的功法传到它识海里。   大白蛇回过神时,和尚已经走了。   它的身体软哒哒地趴在那里,蛇头用力地点了好几下,就当作是跪拜和尚给的天大机缘。   有了和尚给的东西,大白蛇隐约知道,如果它继续修炼下去,一定能修炼出好结果,不像以前,不管怎么修炼仿佛都是一片绝望。   系统冒出来,嫉妒地说:“宿主,你这么好心?”   上个世界,它变成猫的时候,宿主都没这么rua它,难不成蛇鳞更好摸?系统选择性忘记自己不给宿主撸的事。   “你不懂。”江河露出出家人的笑容,非常出尘脱俗,“唐三藏为何能让那么多人和妖尊敬?这是因为有猴子给他撑腰呢!”   系统:“……”   江河叉腰,“虽然吧,我也能一棍子打死坏人,可我是圣僧,打人的话不符人设,也显得我档次不够高,我没有徒弟也得有小弟帮我恐吓……哦,以理服人!”   他的寺庙就差个镇山神兽。   系统不禁翻着豆豆眼,所以宿主还是那个黑心宿主!   好心?那是没有的!只有满腹的阴谋诡计。   **   江河吃了几顿免费斋饭,还化缘到于员外好大一笔银子当香油钱,终于满载而归。   回到山脚的时候,他在小路上看到一捆柴,还有一捧野果。   野果洗得很干净,红得发黑,看着就甜。   江河看向树林的某个方向,语气温和,“石头小施主?”   躲在树后的小少年走出来,有些不好意思,他本以为自己躲得很好的。   小少年恭敬地行礼,“多谢大师,不然小子也没有入学的机会。”   石头的眼睛里有仰慕跟深深的感激,对他而言,读书就是改变他人生的机会,是天大的恩情。   大师双手合什还礼,“阿弥陀佛,一切都是缘法,只愿小施主日后当个好官造福一方,不误歧途。”   在原主的记忆里,石头当太监后,明明有权有势,却没有鱼肉乡民,虽然世人皆诟病他对家人太狠心,但就江河看来,他本性并不坏,非但不坏,还恩怨分明,快意恩仇,所谓的做尽坏事,也不过在其位谋其政罢了。   如果还有其他的选择,这孩子也不会走那条路。   那就给他一个选择。   石头用力点头,“我如果日后有出息,一定当个好官。”   他快活得要跳起来,大师让他日后当个好官,这是不是表示他肯定能考中秀才甚至举人?   啊啊啊,他要感谢玄济大师一辈子! 第45章 圣僧4   山上的寺庙来了一条大白蛇的事很快就传开。   听说这条大白蛇是被大师收服的,便留下来给大师当守山神兽。   兰花村是一个小山村,村里每日都有挑山货或柴禾等到县城卖的村民。   这日,卖东西回来的村民激动地回来,便绘声绘色地和村里的人说起外面流传的玄济大师大战大白蛇的故事。   “那真是黑天暗地,飞沙走石,一片黑雾中,一条仿佛房子那么大的大白蛇出现了,它阴森森地说,谁也别想阻止我报仇,于家恩将仇报,我要将他们一家子都吃了!”   村民们嘴里哦哦哦地叫着,听得起劲又害怕。   这么大的蛇,那于家肯定一口一个都不够塞牙缝的!   “就在这时,玄济大师出现了,他大吼一声‘孽畜’,佛珠一扬,一股金光从他手上迸发……那大蛇就惨叫着从云中掉下来!”   站在村口听故事的村民中,也有张木匠一家子。   张老太太一边听一边在心中念佛,好家伙,大师果然是神仙下凡,那么大的蛇都能收服!   石头听得一脸崇拜,大师就是厉害!   张家大房几个的脸色却是青的,尤其是张大郞,额头的冷汗一直流。   先前他去县城时,特地找了两个地痞混混,想让他们上山揍那和尚一顿,并威胁和尚改口让石头退学。现在他只想打死自己,那和尚是不是神仙下凡姑且不说,那么可怕的大蛇都被和尚收服,地痞混混上山该不会给那蛇送点心吧?   张大郎从人群中溜出去,他要马上去找混混取消任务。   顺便将给地痞混混的定金银子拿回来。   张老太太眼明手快,一把扯住他,“老大,都这么晚了,你要去哪?”   张大郞挤出笑容:“我、我上茅厕呢!”   将老太太敷衍住后,张大郎一路紧赶慢赶,终于赶到县城。   然而县城里的地痞混混非但没给张大郞退还定金,还将他洗劫一空,并饱揍一顿。   “张大郞你好狠的心,这是存心送咱们兄弟去死呢!”   他们再厉害能比一条大白蛇厉害?那大和尚收拾他们肯定比收拾蛇容易,幸好他们聪明,听到说书人说起玄济法师大战大白蛇的故事后,立刻调转脚步。   张大郞受了一顿罪,只能哭丧着脸,一瘸一拐地回村。   刚回到家门口时,他的身体就承受不住昏迷过过去。   此时天都快亮了,张家大媳妇刚出门就踩到一个人,吓得尖叫一声,将全家人都吵醒了。   张老太太看到大儿子的惨状,吓了一跳,赶紧叫二儿子去请大夫。   等大夫走后,张家大媳妇松了口气,幸好养养就能好,不然她可不想伺候个瘸子一辈子,只能考虑改嫁。   张老太太站在门口破口大骂,昨天傍晚,大儿子说回家上茅厕,哪知一直不见踪影,也不知去县城做了什么亏心事,被人打成这般。   “奶,说不定爹真的有事才去县城的?”大树为亲爹辩解。   张老太太却不好唬弄,“连和家人都不说一声,大晚上的偷偷摸摸去县城,我这个当娘的用屁股想也知道他去做坏事了。”   老太太只觉得以前自己被油蒙了心,老大这奸猾的样,哪有老二老老实实的好!   **   兰花村只是个小村子,这里只有几十户人家,村民们没什么见识,一辈子去过最远地方就是县城。   平日吃完饭,他们就凑村头说话,都是三姑六婆老生常谈的轱辘话。   自从那个俊得跟神仙一样的和尚在山上的石兰寺住下后,村民们就有了新的话题,每天干完农活后,凑一起聊的都是山上的大师。   有村民开口:“大师大战大白蛇……”   “这个咱们听腻了!”旁边的村民打岔道,“我跟你们说啊,大师最近发现一株双色兰花,竟然卖了整整五百两!”   “五百两?!!”   瞬间,所有村民都被震住了。   他们暗暗吞咽口水,眼睛发直。   像他们这种地里刨食的农民,一年到头能存下十两银子就是富有人家,这五百两啊,躺着吃香喝辣的,一辈子都不用干活了吧。   “这兰花……能卖这么多银子?”有村民怀疑地问,这是什么金贵的东西,不就是一朵花吗?   “就是,这漫山遍野到处都有,还能卖钱?”   有消息灵通的村民,一副知识渊博的模样,骄傲地抬头挺胸,“这你们就不懂了,稀奇的兰花才值钱,那可是双色兰花,两种颜色的兰花你们见过吗?”   确实没见过。   在场的村民平时也不关心那些兰花怎么样,只关心能不能吃。   有村民迫不及待地问:“那株兰花是在哪发现了?”   兰花村为何得此名,那是因为村里盛产兰花,不过都是普通品种。   村民们知道城里人讲究风雅,他们也会在兰花盛开的季节将卖相好的兰花送到城里去卖,但最多只能挣些辛苦钱,这玩意村里到处都是,有啥稀罕的?   现在他们终于知道,原来稀奇的兰花这么值钱,一时间都捶胸顿足。   早知道他们上山砍柴时,也注意一下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兰花。   “要是我也能发现一株稀奇的兰花……”   一时间,村民都只有这个念头。   腿刚养好的张大郞更是一个趔趄,脸上都是羡慕嫉妒恨。   五百两啊!要是早知道那和尚有五百两,就算是面对能收服大蛇的法师,想必那些混混也会铤而走险吧?可惜这个消息来得太晚了。   “我听说这兰花不是大师发现的,好像是他自己种出来的。”有消息灵通的村民扫过众人嫉妒的脸,慢慢开口,“这五百两银子,大师决定捐出去,给村里修一条通往梧桐县的路!”   此言一出,兰花村的村民沸腾了。   修路的好处谁不知道,他们村现在就一条小路,车马勉强能走,只是每当下雨时,到处是泥浆,坑坑洼洼的,车马就别想了,连人都会陷入泥坑里,脚都拔不出来。   这时,一个村民抽噎一声,然后嚎啕大哭。   “爹啊,你死得冤啊,要是路修好了,你就不会死了……”   周围的人见状,一时间不村沉默。   这哭的人叫三子,他爹是急病,当时下大雨,几个人一起抬着去县城找大夫,只是这路难走,比平时多花了三倍的时间,病人还没到县城就没气了。   要是有一条平坦的路,村民出行可以坐着牛车,遮风挡雨,速度也快,三子爹说不定不会死。   谁家没老人孩子?谁能说一辈子这么长,不会生病遇上暴雨?要是有一条能走牛车、马车的平坦大路……   此时,这些村民对那和尚的嫉妒全消,心怀感恩,决定明天就去石兰寺给他送些礼物。   家里的米面、蔬菜之类的都可以送,如果实在是太穷的,至少可以为大师砍几担子柴禾。   **   江河种出来的兰花是于员外买走的。   于员外还想给更多的银子,只是被不慕钱财的大师拒绝了。   于员外不禁叹气,大师长得跟神仙似的,对人间财物淡然处之,不慕名利,不爱钱财,这双色兰花,拿到京城一转手,至少能涨三倍。   算了,大师不懂人间事,还是他多上点心吧。   于员外让管家盯着修葺寺庙的砖瓦匠,务必将寺庙修得高端大气上档次,还琢磨着给菩萨塑个金身,如果大师问这些花了多少银子,他就说只花不到一百两。   大师超凡脱俗,哪懂人间柴米油盐是什么价,他肯定不会怀疑!   这些日子,村民时不时上山,每次上山时,都会带一些东西。   有人带米面、有人带蔬菜,实在穷的,还带了些野菜或一捆柴禾。   江河发现寺里的柴禾多到能烧几个冬天,而且这米面蔬菜也多到吃不完。   “系统,你看,如果我死攥着那五百两,那等待我的便是源源不断的贼子和麻烦,我将它花出去,换来的是源源不断的香客,以及那些感恩的村民。如果有小偷强盗,村民们肯定会帮我盯着防着!”   江河趁机教育系统:“这五百两花得太值了!”   系统无言以对。   村民们确实对大师感激得不行。   官府修路,和尚给钱,百姓报名修路出力有银子拿,而且修的还是自家门口的路,干起活儿来更加的积极,没一个偷懒。   一时间,玄济大师的名望大涨,名声越传越远。   “我们本想不拿工钱的。”村民羞愧道,“玄济大师坚持要给,他说耽搁地里的活儿。”   地里的活儿再耽搁能耽搁到哪里去?村民们觉得,这是大师体谅他们呢,大师果然是出家人,慈悲为怀。   官府派过来修路的监工说起玄济大师,也是满怀尊敬。   县令也说不必给这些村民钱财,毕竟路修好了,村民自己也得利,大师还是坚持给钱,说他作为半个兰花村的村民,就当回馈父老乡亲。   这条路后来还留下传说。   因为这路中间有一块大石头,无法移动,监工商量是不是绕路,只是这绕路得多绕半座山。   就在众人拿不定主意之这时,一条巨大的白蛇从天而出现,在所有的人——无论是官府派来的、还是村民的尖叫声中,只见那条大白蛇的尾巴一甩,“轰隆”一声,那像小山般巨大的石头炸裂开来,大白蛇尾巴再甩几下,裂开的石头都被拍打成碎石。   躲得远远的村民看得心惊胆跳,这大白蛇要是往他们身上甩上一尾巴,他们肯定比这石头碎得还彻底,说不定骨头都找不到。   就在众人又惊又怕时,穿着一尘不染僧袍的玄济大师仿佛谪仙般出现在大白蛇面前。   那条凶猛的大白蛇十分温驯地低下那可怕狰狞的蛇首,任由大师伸手抚摸。   大师摸着它巨大的头,一脸欣慰:“小白啊,你又长大了,看来最近伙食不错。”   于员外当时正好也在,看到那条大白蛇时,已经跪下了。   这可是庇护他们家的蛇祖宗啊,实在太厉害了,一万只鸡鸭鹅太划算了!   不不不,大白蛇现在已经大了两圈不止,鸡鸭鹅肯定不够它吃,下次改成猪和羊吧。   虽然大白蛇最近时常跑大师这边混,但于员外一点也不在意,只要蛇祖宗不是舍弃他们就好,仍是毕恭毕敬的。   特别是知道大白蛇原来是过来给大师当守山神兽时,于员外不仅没难过,反而十分开心。   大师是之人,蛇祖宗跟着他混,对蛇大仙肯定也有好处。   蛇大师好了,他们于家也好。   这么一想,只要不蠢的,都不会对此有什么意见。   大白蛇嘶嘶叫着,用它的脑袋蹭蹭大师的手掌心,它可不是吃鸡鸭鹅才长这么大的,这都要感谢大师给的修炼功法。   江河失笑,“这也是因为大白聪明啊。”   他继续拍拍大蛇的脑袋,思考着要不要和这个世界的天道商量一下,离开时能不能带大白离开,这个位面灵气有限,得给它找个修真的位面,否则就可惜了。   在场的人除了于员外真心实意将蛇大仙当祖宗,其余人对大蛇还是敬而远之,对能收服大蛇的玄济大师更是高山仰止。   这么可怕的大白蛇,它竟然对大师如此亲近,这大师得多厉害啊?   村民们又想起“玄济大师大战大白蛇”的故事,原来故事都是真的,大师能来石兰寺,可真是兰花村的荣幸,也是他们的幸运。   江河示意大白蛇离开,对村民道:“你们别怕,小白它修的是功德道,不会轻易杀生,你看今日它就是特地为这块巨石而来。”   官府的监工定了定神,招呼村民用碎掉的石头铺路,石头碎得刚刚好,正适合铺路。   有了这个插曲,村民们干活更上心。   后来有读书人听说这事,来此瞻仰当初大白蛇的英姿,还为此写了不少歌功颂德的文章。   来往的人多了,有脑子灵活的村民趁机在附近开了一家客栈,路旁还有不少村民摆摊,沿路繁华起来。   那时玄济大师的名声已经传到京城,再后来兰花村越来越繁华,成为那些才子词人必游之地,村民们也越来越富有。   **   路修好后,工具蛇也没必要再召唤,江河懒洋洋的躺在新建好的寺庙里,难得放松一下。   于员外做事细心,不仅让人修好寺庙,甚至连家具和生活用品等都包办了,床上的被子都是买质量最好的,睡起来特别香!   当然被套很朴素,很符合出家人的身份,这让江河觉得那兰花半卖半送特别值!   “我现在的名声还没传到府城呢。”   江河提起自制的洒水壶去浇兰花,他几乎走遍周围几座山,好不容易找到的珍稀兰花都在这里了,这些都是他的宝贝。   他边忙边唠叨道:“等过段时间就要忙碌了,到时想办法收几个徒弟伺候我……如果徒弟做饭好吃就更好了。”   系统无语地看着沉迷种花咸鱼躺的宿主,不得不提醒他:“宿主,你儿子在草原等着你呢。”   可怜原主的便宜儿子,任务者都快要将他忘记了。   江河将自配的营养液倒进壶里,慢条斯理地问:“我儿子他现在过得苦吗?”   系统一直关注原主的儿子,闻言马上道:“好像不苦,胡人爹娘很喜欢他,给他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哦,他今天牙疼,好像是吃坏牙了,他胡人爹娘急得带他去找巫医。”   虽然在封建社会不能用高科技监测,不过这种只是查看任务目标的情况还是可以的。   江河不禁叹气:“这胡地的糖比盐和茶还珍贵,他能吃到牙疼……”怪不得他后来自愿当了胡人,还为胡人打回中原。   天命之子虽然一刀解决他,但原主儿子本就聪明绝顶,死前为胡地打下十几座城池,天命之子将这些领土夺回来时,中原人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江山飘摇。   系统担心地问:“宿主,你要怎么完成任务?”   说来讽刺,宿主在上个世界时将胡人打残了——不,应该说,无数个位面,好像都是宿主在打草原民族,如果这个位面还将草原打残的话,他儿子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所以我才要刷名声,名声大了就好操作。”江河双手合十,悲天悯人道,“都是一家人,打什么打,民族大融合大团结懂不懂?”   系统:“……”   系统决定去吐一吐,果然还是你啊,不知廉耻的狗宿主!   江河脸上露出悲天悯人的微笑,突然往山下看了一眼,正好看到一个小孩沿着山道上山,“哎,那不是石头小施主吗?”   嗯,不错,工具蛇走了,工具人来了,正好他嫌寺庙太大,打扫起来辛苦。   石头今儿确实是过来干活的。   最近家里没什么活儿,读完书后,他便想为大师做点什么,今日便上山来了。   来到寺里后,不用人吩咐,他就开始勤奋地干活。   “石头,过来休息一下。”江河从厨房出来,端着饭菜对小少年说。   石头放下手上的扫把,条件反射的吞吞口水。   他乖乖地坐到大师的对面,看着桌上的斋菜,虽然没有肉,但他发誓,这些菜比肉还要好吃。   “馒头好吃,豆腐也好吃,大师您厨艺真好。”石头都有些不好意思,本来自己想着报恩给玄济大师做些零碎的活,结果白吃白喝来了。   江河道:“那是你吃的好东西太少。”   张老太太偏心,以前长房吃干的,二房吃稀的,石头平日野菜馍馍能吃饱就算不错,这娃从来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虽然最近有所改善,但张家的家境摆在那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吃。   石头觉得不是这样,最近他奶没那么偏心,对他待遇渐渐好起来,但他奶做的饭菜真的跟玄济大师没法比。   在大师手里,就算普普通通的野菜都能做得很好吃。   吃完饭后,石头乖巧地说:“大师,我吃完了,我这就去给花浇水。”   江河将他弄回来,“别忙,过来背诵你今日课堂所学的知识。”   石头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他真的非常喜欢大师为他讲课,和夫子老是让学生背书不同,大师为他上课时就像在讲故事,他觉得如果换成大师给他上课,他能一天学十二个时辰!   系统有些酸溜溜的,“宿主,你不是说找工具人吗?”   对这小孩子那么好,又给他补充营养还给他上课,哪里是什么工具人?宿主你就傲娇吧!   江河不承认自己傲娇:“石头太聪明了,将来肯定能出将入相,我就是提前投资!”   他有些恼羞成怒,狗系统是不是太闲了,天天研究他。   石头从山上下来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张二郞举着灯笼在路口等他,看到他的身影,脸上露出憨憨的笑。   他的脑子转得不快,什么都听他娘的,娘子胆小怕事,不敢对娘发火,每次就和他生闷气,他也不愿意对娘子摆脸色,又不敢不听娘的,这日子过得那个闷。   这下子好啦,他家的石头也能读书了,娘子天天都露出笑脸,对他娘的态度殷勤、对他也温柔体贴,这日子一下子就顺了。   父子俩回到家时,便见大树从茅厕出来,对着回来的石头冷哼。   “蠢货,一个骗子和尚也这么追捧。”   这都快要考试了,还天天上山帮那骗子和尚干活,到时肯定考不好。   让大树气闷的是,他奶竟然不禁止石头上山,还想让他一块儿上山,免费帮那骗子和尚干活,他才没那么傻呢。   大树盘算着,若是石头学不好,就让他奶停了石头的束脩,他们家有一个读书人就够了。   **   江河知道,以他做的事,自己的名声很快就能传出去,也做好出名的心理准备以及应对之策。   不就是一国的国师嘛,无论是星座天象,还是气候天灾,他都不在话下,不难不难!   但他没想到,自己出名的方式好像歪了?而且还歪到十万八千里!   江河欲哭无泪,空间里的系统差点没笑死过去。? 第46章 圣僧5   这是很平常的一天,石兰寺像往常一样,天刚亮就有香客过来上香,顺便看看周围的景色。   梧桐县一带的人都知道,石兰寺的大师善养花,本来贫瘠的山都被他种满花,不止兰花,还有很多其据说在此地种不活的花,导致梧桐县里的人都爱来此,不为拜神,为的是赏花观景。   不少人都将石兰寺当成郊游踏青之地。   山脚下,停着一辆马车。   衣着华丽、神色憔悴的少妇从马车走下来,她看着蜿蜒的山道,深深的叹了口气:“能战胜大白蛇的大师,他的寺庙应该比较灵验吧?”   随行的奶娘暗暗擦去泪,安慰道:“少夫人虔诚,菩萨一定会让您如愿的。”   少妇从府城远道而来,非常虔诚,一路从山脚走上来,希望送子观音看到她的真心。   江河站在寺前,看到这妇人,就知道夫家或娘家肯定是有钱有势,又是从府城来的,他的名声能不能传播得更远,就看这一单完成得怎样了。   少妇忧心仲仲而来,等看到站在寺前迎客的大师时,还是被他的美貌震惊了下,连奶娘都觉得看花眼。   这漫山遍野的美景,竟然不及这年轻大师的一张脸。   他站在那儿,宛若这山间的一道清风,松间的清泉,与自然浑然天成,又不失悲天悯人。   不过少妇很快就顾不上大师的容貌,在大师悲悯的目光中,她的心房一下就崩塌了,倾诉自己内心的苦楚。   少妇跪在菩萨面前,委屈地哭着。   “呜呜……都说我不慈,善妒,谁知我心中苦?这通房小妾加起来院子都塞不下,却个个都不能生,都是一群贱皮子,居然诬陷主母下药……”少妇边哭边骂,“婆婆眼尖嘴利,那眼神利得跟刀子似的,谁敢在她眼皮子下生事?”   “只望菩萨保佑我怀个一男半女,也好与夫家交代……”   江河耐心地等少妇哭完,让她伸出手,隔着帕子为少妇把脉。   少妇不明所以,“大师,这不是先去求菩萨吗?”就算是和尚,也不能保佑她怀上的吧?   江河刚搭上脉,脸色就隐隐发青。   这位夫人,你还是别求子了,你这是快流产了!对了,她刚才为了虔诚,一路走上来的?   甚至都不用想,如果这夫人来寺庙求子,结果回去就流产,这事若是传出去,他这段时间辛苦刷的名望就全没了。   江河当机立断地掏出银针,笑得像妇产科的医生,“夫人,暂且不要说话,咱们先安胎!”   少妇满脸懵逼地看着她。   连陪在一旁的奶娘都傻眼了。   旁边烧香的香客闻言,马上凑过来看热闹。   他们双眼亮晶晶的,哎哟,这刚来呢就怀上了,这寺里的送子观音得多急啊!   如果江河听到他们的心声,肯定得满头问号,他们是如何得到这个结论的?   一个时辰后,少妇终于离开。   她愁眉苦脸地来,满脸笑容地离去。   搭着奶娘的手,少妇挺着尚未显怀的肚子,喜滋滋地回家。   这石兰寺实在太灵了,这刚来呢,马上就能揣个崽回去!   还有那长得和神仙一样的大师实在太神奇,喝了他开的安胎药后,她觉得自己身体现在壮得能跟后院那些不要脸的小贱人们大战三百回合!   奶娘扶着她,声音里都是喜意,“夫人,咱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安胎,您可千万别跟后院的小蹄子动气。”   他们家夫人命苦,婆婆不慈,小妾通房又气人,丈夫屁股还是偏的,真真是苦水里过日子。   少妇现在有崽万事足:“放心,我知道轻重。”   真以为她对那死鬼丈夫死心塌地啊?她不过是想生个一男半女罢了,现在有了孩子,她才懒得管丈夫又拉哪个小妖精上榻厮混。   男人哪里有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重要,她的后半辈子就指望着肚子里的孩子了。   这个差点流产的妇人是知府的当家少夫人,回府后不放心,又让人去请府医过来。   府医来看过后,都有些吃惊,她肚里的胎儿如今稳得没有丝毫流产的迹象,不禁高呼为她开药的肯定是神医,这方子不仅对胎儿好,对母体更好。   知府少夫人得到府医的准话后,心里不知多感激玄济大师,等她的胎稳了,就让奶娘到石兰寺上香,香油钱肯定不能吝啬。   少夫人遵照大师的医嘱,吃的用的还不忘锻炼,身体养得生龙活虎,倍儿健康,等肚子里的孩子满三个月后,终于可以将这事说出去了。   少夫人到处给人下帖子开宴会。   她是个记仇的,当初多少人说她不能生,现在她就要挺着肚子给她们看看!   知府夫人此时也满脸是笑,她也不在意儿媳妇扬眉吐气,都是世家女,该懂的道理都懂。   嫡子和庶子到底是不一样的。   再者,儿媳妇的娘家显赫,嫡子出身才能沾到好处,为了家族,她这个当婆婆的日后只能让一让儿媳妇。   宴席上,知府的大少夫人到处宣传石兰寺,对玄济大师吹捧不已。“我请了好几个大夫,都说我身体弱,很难怀上,就算怀上也保不住。”少夫人擦擦眼角并不存在的泪水,“我上山时,就感觉自己的肚子有点不舒服……大师实在太神奇了,一定是神仙法术,他拿出银针为我扎几针,我肚子立刻不疼,再喝完他开的药,我走路如飞,浑身充满了力气……”   宾客中不乏有同样烦恼的,她们听着知府少夫人的话,提取出重要信息。   那大师会不会法术姑且不谈,但医术绝对高明。   她们也见过以前的大少夫人,她的脸色蜡黄,就如同一朵已经枯黄的花似的,现在仿佛枯木逢春,肤色光滑细腻,连她那偏心小妾的丈夫都忍不住盯着她瞧了许久。   所以她这是又得了孩子,又得了丈夫的欢心?   **   经过知府少夫人的宣传,石兰寺这下子是彻底出名,香火旺盛得寺庙都塞不下,寺里只有江河一个和尚,他真是忙得团团转。   几天没来的于员外看到山路上来来往往的香客,咋舌不已。   “这么多人,石兰寺塞得下吗?”   于员外摸着胡子,当初想着大师一个人住,地方足够大,现在看来还不够大,要不再扩建一下寺庙?反正这山头够大,不够大他也可以买下旁边的山送给大师,他家蛇祖宗经常来找大师玩,这山太小了,万一他们家蛇祖宗待着不舒服怎么办?   于员外转头吩咐道:“管家啊,你明天去衙门,将石兰寺周围的山买下来。”   管家一听就知道老爷想什么,立即点头:“老爷,明天老奴一早就去衙门办!只是咱们现在得快点上山帮忙,人这么多,大师一个人哪里顾得过来?”   于员外赶紧招呼小厮去帮忙。   大师实在是太辛苦了,每天要接待多少人啊?要不他再跟大师提议,留几个小厮伺候他?   管事闻言,不禁满头黑线。   “老爷,大师是世外之人,肯定不会要人伺候。”他低声道,“咱们就说这几个小厮想感受佛法的洗礼,这样顺理成章留寺里干活,大师也不好赶人。”   于员外给了管家一个赞赏的眼神,十分自觉的站到山门前招呼香客。   他是梧桐县的名人,儿子又在京城当大官,来往的穷人认不得他,但总能认出他衣服的质量上乘,头上的玉簪、手上的扳指,还有脚上绣了金丝线的靴子,都不是寻常人能穿得上的,大多数人对他态度恭敬。   而那些出身良好的,一眼就能认出这是梧桐县最有钱和权的于员外,也不敢仗着人多插队,将那些穷人挤到一边去。   于员外家大业大,他的生意做得大,年末搞促销时,遇上客人挤满铺子抢购的事也多,十分有经验的拿了竹签写排队序号,让人将一群等候的香客带到寺庙的后山赏风景,时间差不多时,就让人叫他们进寺里,然后带下一批等候的人到后山喝茶等候。   经于员外这么一安排,香客的怨言都没了。   有些人还有心思观赏漫山遍野的花,然后纷纷称赞大师的养花技术,不说求神拜佛,单是为这些花就没白来。   忙碌的江河扫了一眼于员外,心里很满意。   他还想着如果还是这么乱糟糟,就让大白蛇出来招待香客,想必大家一定很守秩序,知道什么是排队。   这世道众生百苦,且找不到法子,只能求神拜佛,以此慰藉心灵。   只是这段时间来石兰寺的香客有点奇怪,都是后院无子且饱受磋磨的妇人,江河不禁满头雾水。   其他慕名而来的香客也是满头雾水,这石兰寺怎么特别受妇人欢迎?难不成这里的送子娘娘特别灵验?   通向山顶的山道上,一群少妇摩肩擦踵,一个个都压抑着脾气。   真是太可气了,要不是为了不在菩萨面前失礼,这挡路的小贱人她们肯定能直接撞下山,哎哟,那位大姐,你挤什么挤?快将人挤到山道外啦!   听说石兰寺的香客特别多,石头闲暇之余,特意过来帮忙。   站在山脚下,生平从未见过此等热闹景象的石头不禁张大嘴,真是好厉害啊,这么多人,这寺庙里挤得比元宵的夜市还热闹呢。   啧,这转身都困难,石头想不出天下还有哪里比这香火更旺盛的寺庙。   偏殿里,一名妇人坐在桌前。   “大师,小妇人成亲三年一直未怀上……”   江河熟练地拿出银针,“夫人体质太寒,每三日来针灸一次,十次后见效。”   妇人满脸欢喜,千恩万谢地离开。   接着是一个衣着朴素的妇人。   “大师,奴家成亲十年,一直生闺女……”说着妇人面露悲痛之色,“奴家已经生了五个闺女,相公说要将奴家休了。”   周围的妇人同情地看着这名衣着朴素的妇人,心下怜悯。   只是这样的事,到底寻常,看得多了,就算同情,她们也帮不上什么忙。   江河双手合十,“女施主,此非你之过,你夫家不仁啊。”   这个世界有灵气,自然也有因果报应。   妇人的眼泪一停,满脸疑惑地看着他,这是什么意思?自古生不出儿子,难道不都是女人的错?   周围挨挨挤挤的妇人也不挤了,纷纷吃起瓜。   有同样烦恼的,则思考着要不要将生不出儿子的锅往丈夫头上盖?   这时,她们便见那大师白主般的面容露出悲悯之色。   “你夫家二十年前害了人,你且回去问夫家罢。”   妇人大惊失色,失魂落魄地离开了。其他妇人也是满脸惊异,双目灼灼地盯着坐在那边的大师,都是吃瓜人,就等着吃到新鲜的瓜。   夜幕降临时,今日来上香的所有香客都离开了。   石兰寺只是一个小寺庙,连提供给香客留宿的客院都没有,香客都是当天来当天回。   江河招待同样累得不行的于员外一行人住下,虽然房舍不多,不过挤挤就行,都是大男人,不用介意那么多。   只有可怜的管家,第二天要去衙门办事还得回去。   于员外吃了一顿素宴,顿时惊为天人。   每顿少了不肉的他突然觉得,如果不是老太婆有意见,他出家也是可以的。   虽然天天吃素,如果都是这个水准也不是不行。   忙碌一天,江河也有些累,躺在软乎乎的床上,累得不想动弹。   今天他都忘记算了,自己到底接待多少病人来着?好像病人都是来看不孕不育的?   等等!   江河瞬间坐了起来,整个人都是懵的。   他现在的身份好像是和尚来着,可不是医生啊!   虽然病人在他这里看完病后还会去拜菩萨,诊费——香油钱也没少给,可他不是送子观音啊。   江河的神色变得极为严肃,这样不行,得想个办法。   他是来当圣僧的,不是来当妇科医生的。   系统在空间里笑得直打滚,不失时机地推销:“宿主,要买金手指买吗?你看这个“限客”金手指,只要你买了放山脚下,就能限制不诚心的香客!对了,它还能分辨哪个客人肥不肥,保管你的寺庙香火多到整个大庆朝的和尚都羡慕!”   江河翻白眼,他想当人人赞颂的圣僧,人人里包括最需要帮助的平民百姓,并不想伺候那些权贵。   积分是不可能花的,不要钱的帮手倒是可以。   江河若有所思的看向上蹿下跳的圆球,系统可真闲啊,不是天天混论坛,就是吆喝他花钱,真让人嫉妒。   **   梧桐县还是太小了,小到有一点点瓜,都会被人翻来覆去的嚼。   那日上山的妇人不少,有钱有势的更不少,其中好些都是秉着吃瓜之心,让下人去打听。   那个连生五个闺女的妇人夫家姓王,二十年前迁到此处,一家子以卖豆腐为生。   磨豆腐固然苦了些,但豆腐铺子是王家买下来的,后来赚了银子,还买了房,日子比大部分县城人好。   稍微有钱的人,都想要个儿子继承家业,更何况自诩家业颇丰的王家。   王李氏嫁过来已经十二年,从第一胎生出个闺女起,婆婆就拉长脸,导致她在婆家天天都要受气!   从石兰寺回来,王李氏便鼓起勇气站在公婆面前。   她连续生了五个闺女,在这个家是连头都抬不起的,日夜被夫家责骂,即使她比驴还勤快,都得不到夫家半点好脸色。   “爹、娘,今儿我去石兰寺,那寺里的大师说……”   听到儿媳妇提起二十年前,王老头的手一直抖,老太太的脸色也瞬间发白。   老太太满脸惊恐,“莫不是那件事……”   “胡说,这肯定是那和尚胡说八道!”王老头定定神,对王李氏恶言相向,“生儿育女是女人的事,与我何干!”   虽然王老头的态度不好,但也是变相地承认自己做了什么。   王老头在左邻右舍中的名声还不错,他死不承认自己当年害了人,周围的人也是半信半疑,毕竟王老头是什么样的人,与他处了二十年的邻居们还是知道的。   直到同样想求子的县令夫人查清楚这事,告诉世人:“王老头二十年前家乡大旱,他邻居临死前,舍了全部家财与他,让他带上六岁的儿子王狗剩……”   众人不禁恍然,王老头到梧桐县时,只带了妻与子,肯定是半路将邻居儿子抛弃。   大旱之年,人竟相食,那六岁的无辜孩童说不定被人当两脚羊。   怪不得王家遭报应呢!拿了人家钱财,又绝了人家子嗣,断子绝孙是报应啊!   王李氏的娘家听闻这事后,直接打上门来。   这十年来,自家闺女遭了多大的罪啊?因为无子导致她抬不起头,连他们李家的闺女也没了行情,世人都害怕李家的女儿和王李氏一样,嫁过去只生闺女。   现在真相大白了,生不出儿子原来都是王家的错!   梧桐县的人吃瓜不亦乐乎,王老头被臊得不敢出门,王老太太躺床上喊头疼。   然而这一次,逆来顺受的儿媳妇并没理会她,也没在床前伺候她。   王大郞只是闷头干活,不敢开口责骂父母,也不敢看妻子怨怒的双眼,更不敢出门。   如今他们家铺子开了也没人买豆腐,而且每天围着他们家的人很多,都是来看热闹和说风凉话的。   王家的几个闺女缩头缩脑,害怕不已。   外公外婆打上门要将母亲改嫁,没娘亲的孩子比草还贱,她们怎么办?   解铃还需系铃人。   眼看就要妻离女散,王大郞终于不再逃避。   既然玄济大师一眼看出前因,那他应该给他们一个后果。   老实人狠起来比平素打架斗殴的地痞混混还可怕。   王大郞用布巾将脸遮住,怀里揣了把刀子,他耐心地等到天黑,等到寺庙闭门谢客时方才上山。   总之,大师得想办法让他媳妇怀上儿子,不然他……   王大郞握紧手中的刀子,脸上发狠,心里却有些茫然。   他是不敢杀人的,可现在他家的名声都坏了,媳妇要和离,大师说生不出儿子与他媳妇无关,他媳妇年纪不算太大,改嫁肯定很多男子愿意接手。   他现在已经没有出路!   王大郞擦去眼中的泪,大师要是不给他个法子,他就自裁死在他面前!   还未到半山腰,便见一条巨大的白蛇横在路中央,盘成一团,时不时尾巴在周围拍两下。   看到来人,白蛇竖起半个身子,嘶嘶嘶吐出蛇信子。   晚上不接客的,两脚兽,快回去吧!   王大郎:“啊啊啊啊啊!!!!!!”   惨叫声响彻山间,不仅传到山顶,还传到山下的村子里。   村民们见怪不怪,拍了拍被惊醒的孩子,“乖哦,不怕,肯定有贼上山被蛇大仙吓着了。”   村民们刚开始也是怕的,但想到蛇大仙帮他们修路,还帮他们找孩子,自然就不怕了。   先前有孩子贪玩,在山里失踪,他们没法子只能去找大师帮忙。   大师召来蛇大仙去找人,等他们跟过去找到孩子时,便见蛇大仙为了护着孩子,正和一匹孤狼对峙。   孩子的父母感激不已,当场对蛇大仙跪下,后来还学着于员外上供两只鸡当谢礼。   “于员外家顺风顺水近百年,从目不识丁的农家子成为大富之家,就是蛇大仙保佑的。”年长的老太太对孙儿慈祥道,“蛇大仙是好蛇哩。”   孙儿眨巴着大眼睛,表示自己不怕。   “有蛇大仙在咱们村子,晚上睡着都安心呢。”中年男子笑道,“山贼强盗小偷是绝对不敢来的。”   王大郞连滚带爬的回到家,大概惊吓过度,直接病倒了,当晚高烧不退,好几天都是迷迷瞪瞪的。   这下子,王老太太也躺不住,一家子围着王大郞转。   王李氏思及十多年来夫妻还算恩爱,丈夫顶着父母的责怪不肯纳妾,终是心软,跟几个女儿细心照顾他。   王大郞终于醒过来,醒来就嚷嚷要去石兰寺。   王老头夫妻不敢说什么,更不敢阻拦,儿子病倒几日,他们内心煎熬,生怕这是报应。   “人不能做亏心事的,老天看着呢……当年我也是没办法,才将狗剩卖进富贵人家。”王老头悔恨流泪道,“去吧,去求大师,问他现在狗剩在何处?找到的话我将他爹给我的的钱财都还与他。”   王大郞说不出话来。   他木然地坐在那里,人家给你家产,让你给孩子一条生路,你还将他卖了再赚一笔?   王老太太掩面,不敢看儿子、儿媳妇鄙夷的目光,她这些年心中有愧,但每当看到铺子和家里的大房子,又觉得那孩子卖得对。   她现在终于知道,善恶到头终有报,王家的报应到了!? 第47章 圣僧6   王大郎这次选择白天时去石兰寺,并且带上妻女。   “好多人!”   王大郞站在山脚,被山脚下这人挤人的一幕震住。   上次他过来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这山脚下没什么人,从来没想到,原来石兰寺的白天竟然会是这般模样,这到底来了多少人啊?难不成人人都是来拜菩萨的?   先前他还敢心下怨怼,觉得玄济大师道破他爹的隐私,让他跟着抬不起头,现在不敢这么想。   见丈夫四下张望,战战兢兢的模样,王李氏不禁有些奇怪,“你在找甚?”   王大郞暗暗吞了吞口水,小声地说:“那个……蛇大仙在不在?”   他永远记得,那月光如水的晚上,一条大蛇盘踞在半山腰,那身白色的鳞片在月光下闪闪发亮,蛇首蛇身狰狞恐怖。   简直是噩梦。   他身后的香客耳朵尖,笑着上前拍他肩膀,“今儿天气热,蛇大仙不耐烦,想看蛇大仙得看运气。”   他的话里颇为遗憾,那么大的白蛇,他也想看看长什么样。   王大郞猛地摇头,不不不,他一点都不想要这个运气,今天大蛇不在,真是太好了!   王大郞松了口气,终于有心思打量四周的香客。   山脚下的人群,衣着华丽的不在少数,其中一些他认得,都是梧桐县大户人家的下人,他就算卖一百年豆腐,都不可能见到的豪门贵族。   此刻,山脚仿佛成为集市,无数人拥挤在这里。   好些大户人家已圈起帷幕,主人在帐里吃点心喝茶等候,家世稍差点的由下人撑起伞,坐在伞下嗑着瓜子。   有脑子聪明的兰花村的村民,在周围摆起茶水点心摊子,卖起瓜子果子,甚至还有人卖自己雕刻的发簪,将这清净的佛家之地变成闹市。   王大郞看得目瞪口呆,这是寺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赶集呢。   他抬头看向山道,空荡荡的,这些人不是来求神拜佛的吗?怎地都挤在山脚这边?   此时,一只色彩艳丽的鹦鹉从树冠飞下来,在他头上盘桓,拍打着翅膀。   “排队!排队!你是一百三十号!”   王大郎一脸懵逼,下意识地听从鹦鹉的叫唤,反应过来,人仍是继续懵。   王李氏这次还带了两个大闺女一起来,大的十一岁,排二的九岁。   两个小姑娘好奇地看向花色斑斓的鹦鹉,稀奇地喊道:“哎呀,这鸟儿竟然会说话哩!”   人群中有人认出王大郞,不禁窃窃私语,交头接耳。   王大郞难堪得低下头,却不打算退缩,这么多豪门贵族来找玄济大师,他肯定有真本事。   “相公,我问过了,咱们是一百三十号,要排队上山。”王李氏悄声道,“听说上山的香客实在太多,寺庙都挤不下,大师就让这只鹦鹉在山脚招待,叫号排队上山。”   说话间,便见一批香客从山上下来,有的愁有的苦,更多的是面色轻松。   王大郞默念自己的序号,他常年做生意,算数还是可以的,半个时辰三十香客,今天应该轮得到他。   时值正午,夏日的太阳照得人头晕,兰花村卖茶水的村民乐呵呵的拎来更多茶水。   玄济大师就是好啊,他居然不介意他们在山脚做生意,像他这种没什么手艺的,都能卖卖茶水,现在村民们日子比以前好过多了。   这时,又见鹦鹉飞下来,有气无力的喊:“六十号到九十号到半山亭小坐一刻!”   不识字的平民大着胆子问鹦鹉,“六十三号可以上去吗?”   鹦鹉翻着白眼,天杀的宿主,就知道压榨它!   老百姓不识数,哪知道是不是轮到自己。   鹦鹉飞到其中一个人最多的帷幕边上,嚷嚷道:“你们能派人出来帮个忙吗?小爷嗓子都要废了!”   帷幕里,长相清丽动人的少女噗嗤一笑,对旁边一名白发老妇道:“祖母,您看这鹦鹉好生有趣,真像成精了。”   那鹦鹉扫了她一眼:“漂亮的小姐姐,我没成精,我只是比较聪明!”   要是真的修炼成精变成人,狗宿主肯定会往死里压榨它,封建社会没有人权,007都是福报,它可不想成精!   少女被它夸得心花怒放,拿瓜子去喂它,聪明不聪明姑且不说,这鹦鹉有眼光是真的。   豪门贵女和主妇,管理家事是基操,安排山下百来香客完全不是问题。   有这些香客主动帮忙,鹦鹉终于得以解放。   它懒洋洋地趴在那儿,有美貌少女为它轻柔地梳毛,还不时递给它点心瓜子,再啄两口果子露,顿时觉得这任务也没那么烦躁。   系统觉得自己太惨了,狗宿主心胸狭隘,它不过嘲笑他几句,他就舍得花积分买了个鹦鹉的壳子,将它塞进去让它干活。   它现在特别怀念上个世界的三花猫壳子,它教小皇帝读书时还遗憾自己不能说话,现在它只想踹几脚当时有这种想法的自己,能当哑巴绝对是世上最舒服的事!   “小鹦鹉你怎么不说话啦?”喂它吃瓜子的少女奇怪地问。   “小爷嗓子哑了,要好好养嗓子。”系统鹦鹉叹气,“小姐姐人美心好,所求一定如愿。”   少女的脸蛋微红,不仅不逗它说话,还体贴的喂水喂瓜子,为它按摩漂亮的羽毛。   山脚下的人越来越多,一百五十名后面的香客都被鹦鹉赶走了,直言今日只招待一百五十名香客,不过他们明天来可以优先。   迟来者又是沮丧又是惊奇,但不敢造次。   这仙家之地,不仅有大白蛇,连鹦鹉都成精了,敢驱使妖精的玄济大师能耐肯定更大。   王大郞擦擦额头上的汗,让两个女儿再去买几杯茶水过来。   轮到王大郞时,正是正午最热的时候。   他与妻女到半山腰的亭子里等候,山间的风景极佳,风也凉快,他沉重的心情总算轻松了些。   两个闺女在不远处赏花,神情轻松,他生病数日,几个闺女担心害怕,许久没见她们的笑颜了。虽然心里盼着儿子,可闺女也是自己的孩子,如何不在意。   王李氏看着两个女儿,面色柔和,低声问:“夫君,你想过怎么办吗?”   王大郞握紧她的手,“我想过了,我爹娘造孽,我身为王家子必须偿还,如果狗剩兄弟还活着,我将卖掉铺子的钱、还有这么多年攒下的钱都给他……如果他不在了……”   说到这里,王大郎的心情沉重。   如果人真的不在了,他也不知怎么补偿。   **   江河先见的是王李氏,女人在封建社会实在是太难了,他要先确定她的立场。   “奴不能和离。”妇人神色惶恐,声音却很坚定,“奴有五个女儿,若是和离,她们怎么办?奴家最小的闺女才两岁。”   江河双眼微阖,修长秀颀的手指捻过一颗又一颗佛珠,淡漠不语。   半晌,他开口道:“即使你一生无子?即使你们和离再嫁后,你会过得比现在好?”   王李氏俯首,深深地一拜,“奴后半辈子将为闺女而活!”   娘家让她改嫁好生儿子,她的心撕裂似的难受,她做不到为了儿子,将五个女儿抛下。女儿也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是她的骨肉,如何能为了尚不知在哪里的儿子抛弃她们?   她也是女人,从未觉得女人就应该被抛弃,不管是被父母抛弃,还是被夫婿抛弃,都不是女人应该承受的。   江河终于睁开眼睛,他微微一笑,那笑容是一种王李氏无法言说的好看,能触动人的心房,让人瞬间放下所有的戒备,充满了安心感。   只见他神色柔和,声音清灵平和,“施主好好养几个闺女,她们都会很孝顺,你后半生会有福气的。”   王李氏如释重负,擦去眼泪,走出去让丈夫进来。   王大郞没注意到妻子的眼泪,忐忑不安的坐在大师面前,半是希望半是绝望。   江河对他就冷漠多了,应该说是对王老头的鄙视。   “王狗剩已死,被人烹煮而亡!你父母下辈子注定为猪狗,被人烹食十辈子方能赎罪……”有灵气、有鬼魂的世界,因果报应就是让人心里爽快。   王大郞的面色刷地白了,双耳轰隆隆的作响。   他当即跪下,面带哀求,“求大师想办法救我父母!”他爹娘再恶毒,可是对他却是好的,他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下辈子变成猪狗。   江河神色奇异,“你作为得益者,也会承担一部分你父母的罪孽,王家无子只是最小的惩罚,感谢你有个好妻子吧,你妻子上辈子是大善人,她若与你和离再嫁会生下儿子,会受再婚夫家的尊重……”   王大郎怔在那里。   江河长叹一声,“可她说不改嫁,她余下的功德会庇护几个女儿,几个女儿嫁人后会乐善好施,无形中积累的阴德会反过来庇护她们的母亲,若李氏要改嫁,你后半生将瘫痪在床十年,然后死于非命。”   王大郎惊得浑身是汗。   恍惚间,他仿佛看到一个瘦得皮包骨的男人,死后被苍蝇围着,浑身恶臭,没人给他收尸。   “那就是你的下场。”   大师的声音纯净平和,王大郞却仿佛听到恶鬼的哀嚎,浑身都是冷汗。   “大师救命!”王大郞跪下,头反复的磕在地板上,很快额头就肿起一个包。   大师轻轻一摆袖子,王大郞发现自己腾空而起,摔倒在殿外。   殿内传来大师的声音,“贫僧已说了解决之法。”   殿外的于员外站在那里,他看多了这种追悔不及的人,示意小厮将王大郞“送”出山门。   “蠢货!大师都说了,这事的解决办法是多做好事,多积阴德。”   于员外最是看不起这种人,再次庆幸自己向来行善积德,所以蛇大仙很快原谅他。若他是个恶人,蛇大仙肯定一口一个,也不知他这个小身板够不够再次长大一圈的蛇大仙填饱肚子。   王李氏神色平静地走过来,扶起神色惶惶的丈夫,带着两个女儿与他一同回家。   接下来的日子,王大郞用最快的速度将家里的铺子和房子卖了,一家人搬离梧桐县。   王老头和王老太太在知道自己下辈子的下场后,吓得魂飞魄散,在搬家途中,很快就惊吓而死。   死前夫妻俩都在尖叫着:“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王大郞也被吓到了,后半生抱着赎罪的目的,行善积德,对妻子尤其好,凡事都听妻子的。   他记住大师的话,如果没有娘子,他后半生会凄惨无依。   **   五颜六色的鹦鹉飞过来,踩在宿主的光头上,心下嘀咕下个世界如果它还穿鹦鹉壳子,就得给宿主找个有毛的身体,这样他的头正好给它当鸟窝!   江河捻佛珠的手顿了顿,毫不客气的将鹦鹉一把抓住,恶狠狠地往地上一摔。   狗系统,休想在他头上拉稀!   鹦鹉拍打着翅膀,一开口就是祖安话:“狗宿主,我 #¥%……”   和尚面无表情:“我现在虽然是和尚,但不介意走济公路线……”   鹦鹉歪头,豆豆眼满是疑惑:济公路线?啥意思?   江河上下打量它的小身板,恶毒地说:“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坐,烤鹦鹉肯定下酒!”   鹦鹉系统:??!!!!   狗宿主啊啊啊!   被狗宿主掌握生杀大权的鹦鹉敢怒不敢言,只得转换态度,彬彬有礼道:“大师,今日风和日丽,繁花似锦,可愿闲看云卷云舒?”   年轻人,不要这么暴躁,不好不好!   江河心情还是不太爽快:“只要你安分点,我心情就会很好。”   鹦鹉叹气:“你就是嘴硬心软,这些人命运凄惨与你何关?你闭上眼不看就是。”   江河也知道,如果他闭上眼睛,不看不听,只顾任务对象就好。   可是,“这条鱼在乎”、“那条鱼也在乎”,他只有付出一点努力,会有更多搁浅的鱼回到海里。   江河休息过后,示意下一个香客进来。   鹦鹉飞出去干活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宿主,他的眉目柔和,悲天悯人,仿佛神祗。   虽然经常骂狗宿主,系统不得不承认,它的宿主是独一无二的,少有任务者能比。   系统心里又是骄傲又是无奈,这就是它的宿主,功德跟积分经常排第一,最受天道意识欢迎的宿主!   如果他能改改对系统的不礼貌态度,那真是完美无缺了!   又忙碌一天,吃饭的时候,于员外狼吞虎咽。   如果不是有大师的高超厨艺,他还真是撑不下来,每天一天150个香客啊,一天下来,他的嘴巴都说干了。   于员外带来的小厮们同样吃得头都不抬。   跟着老爷来礼佛实在太好了,如果天天都是这种伙食,他们能礼佛一辈子!   另一边,一人一鹦鹉用相同的姿势咸鱼躺,双双累得怀疑人生。   “一天一百五十个病人还是太多了。”鹦鹉蔫蔫说,“宿主,我觉得一百个比较合适,你说呢?”   “没错,医生也是人啊,也需要休息……”江河回过神,猛地坐起,“等等,我不是医生啊!”   江河暴躁地拍着被子,气道:“我是神棍!神棍啊!”   明明来这个世界之前,他是打算躺赢的,为何又开始劳心劳力?难不成他注定就是劳碌命?   鹦鹉特别无语:“宿主,你是和尚,以国师为目标的和尚。”   江河往后一倒,准备死在柔软舒服的床上,有气无力地问:“系统,我儿子今天过得怎么样?”   鹦鹉查了查,“哦,他今天跟人打架……”   “受伤了?”江河又“咚”的一下从被子里蹦起来,“严不严重?”   “不严重,他好像是为了那个胡人姐姐打的架,胡人姐姐生得美貌,被调戏了,你儿子冲上去跟人打架,腿受了点小伤,现在正享受被全家包围当小心肝的美好生活。”   江河听后,顿时放心了。   “宿主,你再不去接他,我怀疑你儿子以的不会认爹了。”系统担心地说。   江河打了个哈欠:“没关系,我儿子不认爹,我可以认爹……不对,去认兄弟,我可以跟他胡人爹娘认兄弟,我是来加入这个家的,不是来拆散它的!”   系统:“……”不愧是它厚脸皮、零尊严的宿主!   一条巨大的白蛇从房檐上滑下来,体重震得鹦鹉在被子上弹跳了好几下。   鹦鹉觉得如果自己能爆青筋,它头上肯定都是井字。   大白蛇虎视眈眈地盯着鹦鹉,嘶嘶地叫着:滚开,这是我的地盘!   鹦鹉顿时不累也不困了,跳到大蛇的脑袋头上,细瘦的爪子将那巨大的蛇头当坟地蹦迪,还嘎嘎叫着:“来打我啊!只长个头不长脑的笨长虫!”   大白蛇气得尾巴甩过来,成功的打到自己的头,顿时晕头转向,最可气的死鹦鹉都没打着,它在一旁嘎嘎笑着,乐不可支!   隔壁的于员外也感受到地面的震动,他偷偷摸摸的过来,从门缝里往外看,看到蛇祖宗垂头丧气地守在大师门口,那可怜的模样让于员外完全忘记它巨大的体型,心生怜惜。   蛇祖宗啊,你咋连只鹦鹉都打不过?你看今晚又失败了吧。   小厮们也同情不已:“今晚的大师枕边妖精争霸赛又失败了吗?”   这些新鲜的词是鹦鹉大嘴巴宣扬的,他们本以为蛇大仙对战鹦鹉肯定是蛇赢的,那么小只的鹦鹉,体重还没大蛇百分之一大呢,结果屡战屡败,于员外都恨不得撸袖子上去帮他家蛇祖宗打!   “大师也太铁面无私了!”于员外拍着大腿,转头问管家,“你说如果我给鹦鹉一百斤瓜子,它会让让蛇祖宗吗?”   管家满头黑线,“这个,得看大师吧。”   他不敢说大师是个睡完就丢的渣男,之前天气热,大师非常喜欢搂着蛇祖宗睡觉,现在天气终于转凉,大师就不乐意搂着冷冰冰的冷血动物,鹦鹉揍大蛇他就当没看见。   于员外默默关上门,只当没看见。   若是鹦鹉他还敢打主意,大师明明生得好看,慈悲为怀,但不知为何他就是不敢造次。   **   大庆朝的皇宫,已是而立之年的皇帝面色沉重地看向天空。   今日上朝,文武百官又闹着让他过继兄弟之子。   皇帝不发一言,他才三十,怎地人人都认为他不能生?   “皇上。”伺候的心腹公公平安上前,“西厂传来消息,说民间有圣僧。”   皇帝并不怎么感兴趣,他还没到吃丹药求神拜佛求长生的年龄呢。   平安公公说出重点,“皇上,圣僧法号玄济,现在民间称他为送子大师,医术高明,经他诊治后不孕不育的病人,八成怀上了。”   皇帝顿时来了兴趣,“八成?”   这本事可不少,他养了不少御医,但大多为废物,后宫折腾这么久,就是没一个蛋!   皇帝是坚决不承认后宫生不出来是自己的问题,作为少有的文武双全的皇帝,他上马打仗,下马拉弓全没问题,身强体壮,怎么会有毛病?   肯定是他后宫风水问题。   皇帝道:“让暗卫去查。”   平安默默地退下,他也是见识多广的,疯狂求子的事哪都有,前朝有过这样的例子。   听闻有一间尼姑庵灵验,求子必应,香客如云,后来求来的孩子长大后却与父不似,有人暗中探查才查出真相,尼姑庵里的尼姑竟然都是男人扮的,将求子的妇人迷X,怪不得会灵验呢。   就在这时,一连串的尖叫声响起:“啊啊啊!”   马上有人跑过来,惊惶失措地禀报道:“皇上,宫中又有鬼影了!”   “还有古怪的声音!”   皇帝嘴角抽了抽,不是他不害怕,而是这种事最近发生太频繁,他都习惯了。   所以他才会觉得是皇宫的风水不好,毕竟有龙气压着,鬼都能出现,他生不出孩子——不对,嫔妃生不出孩子,肯定是风水的问题!   皇帝沉声道:“去相国寺请和尚驱鬼!”   然后又添了一句,“顺便去长春观请道长!”   这和尚和道士都请了,他可不管佛和道有没有冲突,反正都给他驱鬼,谁灵他就捧谁! 第48章 圣僧7   石兰寺虽然只是间小寺庙,庙里还只一个和尚,但它的名声在梧桐县,乃至府城,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玄济大师与大白蛇大战三百回合的故事都被人写成话本,据说有戏班子正在将之变成台上的戏剧,准备到各个地方演出。   鹦鹉得知后,十分不服气:“我也要当戏剧的主角,咋就没人写我大战大白蛇、大获全胜的故事呢?!”   于员外听后,嘴角直抽,“鹦鹉大仙,这戏剧都是人演的,这蛇祖宗也是人来演的……”他特别含蓄地说,“没人演得来鹦鹉,就算是小孩子,那体型也太大了。”   这鹦鹉若是拔毛去皮,也不知有没有半斤重,刚生出来的孩子都不止半斤。   鹦鹉顿时气得又去欺负一通大白蛇。   于员外看得心酸不已,早知道就不去多这个嘴,害得蛇祖宗又被欺负。   寺庙的药房那边,每天都无比繁忙。   “快熬安胎药,大师说有孕妇有流产迹象!”   名义上打着来礼佛旗号的小厮听闻这事,赶紧开始熟练地抓药、熬药。   这些天他们干得最利索的就是抓药、熬药,想来日后老爷不要他们,也能去药铺谋职了。   于员外瞅了一眼忙得热火朝天的药房,不禁嘀咕,“今天的病人……不对,今天的香客怎么又多是女子?老爷我都快混成半个不孕不育大夫了。”   他都怀疑这里不是寺庙,而是建在山上的药铺,坐堂的大夫只是正好没头发罢了。   江河正在给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子把脉。   女子旁边的老妇人明显是她婆婆,看这年轻女子的眼神,仿佛恨不得将她吃了。   那女子生得娇柔,哭起来哀哀怨怨的:“大师,可是奴家不能生?奴家成亲已经四载,婆婆说要休了奴家,呜呜呜……”老妇人当即扬起声音,高声怒斥:“你连母鸡都不如!母鸡从不缠着公鸡,每天还生一个蛋呢,你天天扒着我儿子不放还生不出来,不知廉耻的小狐狸精!”   听闻这等粗俗之言,江河的眉头动都不动一下。   众生百态,他都习惯了。   老妇人的声音实在太大,外面的人想听不见都难,这般粗鄙,让外头等候的病人皱眉不已。   玄济大师本来只在佛堂讲经的,奈何病人太多,还多是女子,为了隐私,特意设了问诊处。   问诊处用帘子隔开,如果低声说话,外面的人是听不见的。   偏生今日来的这对婆媳,无论是娇柔哭泣的媳妇,还是泼妇脸的婆婆,都不知道低调怎么写,活生生给外面等候的病人上演一出婆媳大戏。   带着孩子的妇人不由得捂住孩子兴致勃勃的双眼,生怕他们学坏了。   然而没一会儿,那些妇人们也睁大双眼,听得津津有味。   因为大师好像也不耐烦了,对戏特别多的婆媳道:“你媳妇没问题,能生,叫你儿子过来!”   那婆婆闻言,不禁尖叫一声:“什么?我儿子咋会有问题?这生孩子不都是女人的事?”   外面听着的病人忍不住插嘴:“大师说了,女人是地,男人负责播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没瓜没豆,土地再肥也长不出来啊!”   老妇人羞怒之极,不禁掩面而去。   那娇弱的媳妇则脸生红晕,仿佛吃了大补丸,走路都理直气壮,很明显回家后肯定有一场战争。   周围那些擅长宅斗的妇人对身边的女儿道:“你别看那老妇占上风,其实小媳妇一点都没吃亏,她把夫君的心拽手里哩。”   被吵得耳朵嗡嗡响的江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考虑要不要将大白蛇放屋里,不然这些人都当他的石兰寺是戏台子,没个清净。   忙碌之余,江河抽空看了眼外面等候和病人,突然想起当初的咸鱼梦想。   他本来是冲着来这个世界,只用咸鱼躺,除了嘴炮啥也不干来的?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鹦鹉不禁嘎嘎嘎地叫着,幸灾乐祸,谁叫你不当神棍当神医来着!   像它多机智,宿主想白嫖它的劳力还早一百年呢!   鹦鹉挥着翅膀,去跟自家小弟开小会,它多聪明啊,都找到能顶班的小弟了,从今日起,它就解放啦!   这时间一久,越来越多的妇人传出好消息,导致石兰寺玄济大师送子大师的名声传得到处都是。   前来求子的百姓也越来越多,张家村的村民们最近都发了笔小财。   求子的人多了,其中不乏要复诊的,住宿可是大问题。   村民们将自家的房子打扫干净,将之租赁出去,每日都有收入,对玄济大师感恩不已。   那只成精的鹦鹉也出了名,这鹦鹉好吃懒做,居然收服了村中的猫,让它们盯着上山的香客,不准插队,哪个若是不听话,就去找大白蛇。   有蛇大仙出面,相信每一个人都会乖乖地排队不生事。   村头的张狗蛋都快要吓死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家的猫竟然也成精,被那只鹦鹉妖使唤得团团转。   “花花?你真没成精?”他反复问家里的小花猫。   小花猫喵喵叫着,将一只肥老鼠推到主人面前。   张狗蛋不吃老鼠,他摸了摸它的猫头:“花花能捉这么大的老鼠啦,真了不起?是跟你们那妖精前辈学的?我不吃老鼠,可以的话,给我抓条鱼?”   小花猫鄙视地看了眼主人,将老鼠拖到角落自己享用。   两脚兽就是没用,连鱼都不会抓!   **   京城的皇宫此时也很热闹。   皇帝让人请进宫捉鬼的和尚、道士都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大师、道长,在百姓中颇有名气,这佛和道素来是死对头,两者差点没在皇宫里打起来。   好在鬼影的事终于圆满地解决了。   “那女鬼居然是朕的嫔妃?”皇帝难得心虚,随即又将锅往文武百官头上甩,“朕都说了不要这么多妃子,吃穿不要钱啊!可他们就是不死心,将自家闺女侄女孙女都塞进朕的后宫塞……仿佛不跟朕扯一扯关系,朕就不重用他们似的!”   平安公公垂首站在一旁,明智地没开口。   皇帝在殿里郁闷地转着圈圈。   “这女人多了,来不及临幸也不是朕的错啊。”皇帝咬牙切齿,“谁知道她们竟然执念太深,都变成鬼了,若是当日不进宫,找个如意郞君……”   当皇帝的,若是不想成为昏君,那就得为政务忙个不停,从早到晚,就没有多少私人时间,更不用说进后宫临幸妃子。   尤其是现任的大庆皇帝,他又只对开疆拓土感兴趣,后宫的女人形同虚设,她们自己觉得空虚寂寞,就容易想得多,想得多又容易抑郁,抑郁多了还容易死,   皇帝不禁长叹一声,他决定找皇后商量,看有没有办法将那些还未宠幸过的妃子送出宫……嗯,嫁出去。   其实他其实心里隐隐有数,后宫的女人生不出来的锅多半是他的,他就不耽搁这些年华大好的女子了。   皇帝和皇后商量了大半天,回到乾明殿时,暗卫进来禀报。   暗卫藏在阴影里,为皇帝报告查到的资料。   “威远将军十年前成亲,至今无子,他夫人林氏将无子的罪揽身上,还作出善妒容不下小妾的模样,无人怀疑其实是威远将军在战场上伤了某处……”   “若不是皇上的命令,威远将军夫妻不会去石兰寺,现在将军夫人林氏已有孕一个月。”   皇帝的呼吸瞬间变得急促,微微倾身,“威远将军是什么原因不孕?”   “玄济大师说,他受寒后又受热,这一冷一热,种子不死才怪。”暗卫一板一眼的回话,将玄济大师当场说的话复述一遍,“威远将军说,八年前那场战事,他追击吉利可汗失散,昏迷在雪坑之中,后来被救回来,却因体质寒爱上泡热水澡,每次泡澡时都是一盏茶的时间,大师让他先试试平日泡澡的水温,据说威远将军泡澡的水温再高点,都能煮鸡蛋了……”   总而言之,因为体寒,威远将军泡热水澡时,那水温极高,都能煮鸡蛋了。   皇帝不禁沉思,大师这么一说,他就懂了,谁家的种子能煮啊,怪不得都不发芽呢。   他问道:“大师既然是神医,肯定帮威远将军诊治了吧。”   “是的,大师明言威远将军的寒气是在骨头处,泡热水澡于事无补,且一冷一热于寿命有碍……”   暗卫没说当时将军夫人林氏被吓坏了,当即跪求大师救她相公。   妒妇不妒妇姑且不说,夫人的深情确实让威远将军感动不已,两夫妻当时执手相望,然后拥抱在一起,大师小声地嘀咕吃狗粮了。   暗卫隐下自己的不解,大师养的鹦鹉只找村里的猫帮忙维持香客秩序,好像没找狗啊,为什么会说吃狗粮呢?   暗卫面上没有流露分毫,依然平淡地叙述,“后来大师拿出银针扎在威远将军的膝盖上,那银针尖端处寒气如烟,没一会就出现冰晶,将银针冻住了,大师只能频繁换银针。”   暗卫当时是扮作小厮进去的,他亲自查过银针上结的冰是真的,并未说大话。   “当时正值夏日,天气甚热,属下确定那冰晶不可能造假……后来为了诊治方便,威远将军夫妻在山脚下住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大师说威远将军身体已大好,威远夫人回京后一个月就怀上了。”   皇帝沉默会儿,“果然是神医……圣僧啊!”   暗卫低着头没有说话。   这时,外面响起平安公公的声音:“皇上,威远将军求见!”   皇帝有些疑惑,威远将军这时候过来做甚?   虽不解,仍是让人将威远将军宣进来。   威远将军长得牛高马大,壮得像座小山似的,一看就是标准的武将,平时亦是不苟言笑,那凶神恶煞的模样,十分能唬得住人。   然而此时的威远将军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进来就大声嚷嚷:“皇上,臣要有崽子了!”   皇帝羡慕嫉妒恨,只想将威远将军一脚踹飞。   当年两人一起上战场,皇帝还被威远将军舍命救过,两人结下深厚的情谊,平时虽是君臣,实则私下相处起来更像是朋友。   成亲后他们都是老大难,你没子我不能生,如今你有崽子了,老子还是千里良田没一根苗苗。   威远将军对上皇帝高深莫测的眼睛,不禁打了个哆嗦。他也不敢再炫耀,凑过去同皇帝嘀咕:“皇上啊,那玄济大师是真的神医,您看臣之前膝盖每到下雨之时就隐隐作痛,整个晚上都睡不着。现在就算天上下暴雨,臣这膝盖都是暖和的,整个晚上都睡得贼香。臣思考着皇上膝盖应该也有点寒,当年皇上也没少雪中打仗……臣是因为寒凉将种子冻坏了,皇上您……”   威远将军欲言又止,皇上您的龙种不会也被冻住了吧?您也需要一个玄济神医。   皇帝终是下定决心,“来人,去请玄济大师!”   旁边的威远将军赶紧补充:“皇上,不若臣前去梧桐县,护送大师进京,说不定路上有宵小会谋害他。”   皇帝若是无子,谁最得利?他就不信没人想让皇帝一直无子的。   玄济大师是他和夫人的恩人,大师他是保定了!   **   京城与梧桐县相隔甚远,皇宫的纷扰目前影响不到梧桐县。   兰花村,此时的张家鸡飞狗跳。   张老太太脸色铁青,她没想到大树居然学会撒谎了,还威胁兄弟给他造假!   石头读书已经一年,从丙班升到甲班,而大树则从甲班掉到乙班。   此时站在老太太身边的石头微微低头,仿佛做错什么似的,在老太太面前一声不吭。   大树脸色发白,时不时怨恨地瞪石头一眼,怪他说话太大声,引来老太太。   张老头放下手里的刨子,大树威胁石头的一幕他也看到了,甚至还听得很清楚。   他长叹一声,“家门不幸啊!”   张家大媳妇跌跌撞撞地冲过来,抱着大树哭:“爹,娘,大树这是压力太大了,一家两个读书人,哪养得起,这日子越过越艰难,大树就是为家中着想……思虑多了成绩才会下降。”   她努力地为儿子辩护,绝对不能让公爹和婆婆对儿子失望。   张老头向来沉默寡言,但说话总一针见血:“威胁堂弟造假是为了全家好?”   张老太太的气不打一处来,怒吼道:“咱们家是有两个读书人没错,但现在日子可有比以前差?”   石兰寺的香客极多,张老太太又是个精明的,让老伴打造小凳子、小篓子等,让大儿子夫妇到山脚下卖,还捎带卖些木头玩具之类的,生意十分红火。   二儿媳妇则做得一手凉面,与丈夫张二郞在山脚下支了个摊子卖素面,生意极佳。   家里的收入多了,别的不说,单是吃食方面就比以前大方,如今每隔七八天就能吃上一回肉,哪像以前,一两个月都不一定能吃上一回,且多半没二房的份。   张老太太生气过后便是伤心。   她叹道:“大树啊,奶知道你不忿石头也能读书,可石头读书真不花家里什么钱,笔墨都是他爹娘赚的钱买的……相反,真正花了公中很多钱的是你,奶敢说从未欠过大房任何东西,亏欠的都是二房。”   “二房做素面卖是二房的手艺,别看大房生意更红火,卖的却是你阿爷辛苦打造的凳子篓子,没有你阿爷的努力,大房就赚不到钱。”   张老太太努力保持平静,却是越说越气。   大房就是趴在他们老两口身上吸血!   以前一家子没人做生意,他们也没机会发现大房是什么货色,现在对比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二房,偷懒藏私的大房实在碍老两口的眼。   张老太太甚至怀疑,就大房的德行,等他们老两口老了,动弹不了时,他们真的会伺候他们老?   张家大媳妇不服气,大树就更不服气了。   他们是大房,两老日后要靠他们养老的,这不都是应该的吗?   张老太太横了他们一眼,冷笑道:“你信不信,你阿爷若请人卖这些东西,钱还更多。”   大儿媳妇顿时不敢吭声,脸上露出心虚之色。   她当然信啊,丈夫可没少偷摸藏钱,经常到县里吃猪头肉喝点小酒,她怀里还藏着丈夫给她买的银耳饰呢。   张老头一直冷眼旁观,眼看老伴越说越气,他冷不防开口:“分家吧!”   分家?!   顿时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   几日后,石头在学堂休沐日时,开开心心地去石兰寺,给玄济大师送他奶做的糍粑。   糍粑沾红糖很美味,不止江河这大师爱吃,连大白蛇都吃了好几个。   鹦鹉的话,半个都吃不完,剩下的半个被大白蛇虎视眈眈地盯着。   鹦鹉的翅膀一拍,将糍粑转个方向,就算它吃不完,剩下的糍粑,这条长虫也别想吃!   石头也不怕它们,站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   不过一年时间,他的皮肤就捂白,加上营养充足,身高也开始拔高,现在他和大树站在一起,再也没人说他生得不如大树,反而说大树不如他。   江河喝着清茶就红糖糍粑,感慨道:“果然每十天定个休沐日很有必要。”   休息的日子真是美好啊!   天天都接待那么多香客和病人,他差点操劳去世,人家医院都会让医生休息,他当然也要定个休息时间。   石头高兴地说:“大师,我进入甲班了。”   他的话音刚落,江河就惊喜地拍着他的脑袋,夸道:“石头真是太棒了!走,跟我去厨房,我给你做个菜祝贺一下!石头真是读书的好料子,才一年时间啊,我等着你过童生考秀才。”   石头笑得有些害羞,他爹娘都不是会夸人的性子,而他爷奶一般只夸大树,只有大师会将他夸到脸红,仿佛他取得的进步多了不起似的。   江河道:“为了奖励石头进步,今天我给你做个油焖茄子!”   石头爱吃茄子,但农户人家哪有这么多油霍霍?江河第一次做这个菜时,石头差点没啃盘子。   石头乖巧地坐在灶前帮忙烧火。   他爹娘忙着做生意,送到大师这里的柴禾大半都是他去山里砍的,虽然大师不缺柴,可这不是来了条会冬眠的大蛇么,石头担心大蛇要烤火,多少柴禾都不够烧。   “大师,其实我前两天做了一件坏事。”石头神色有些不安,“这事对大伯他们家不好,对我们二房却有利,可是我并不后悔,因为我真的忍无可忍。”   他咬了下嘴唇,继续道:“我知道爷奶在角落听着,所以才挑那个地方激大树说心里话的。”   这一年,他努力学习,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进甲班,大树却掉到乙班。   石头知道大树怪自己,大树想让他对爷奶说谎,说大树的成绩进步了,还威胁自己以后不准考得比他好,不然他就让人打断自己的手。   他不敢冒险,他知道大伯认识城里的地痞混混,大树私底下也结交几个爱打架斗殴的朋友。   石头抿着嘴,“所以我让他的真面目暴露在爷奶面前,现在我们家已经分家,爷奶分得很公平,我爹娘高兴坏了,日后他们赚的每一个铜板都是自己的。”   他没有害人之心,但也不能将自己放在危险之地,只能提前将危险扼杀于摇篮之中。   江河放上黄豆酱,然后将锅盖盖上,让茄子在锅里闷着。   没一会儿,厨房里就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他淡淡一笑,问道:“大树考得不好,是你害的吗?”   石头皱起鼻子闻着空气中的香味,“跟我有什么关系?他老是偷偷出去玩,背书都不勤快,成绩会好才怪。”   江河又问:“那是你威胁他说那些话的?”   石头道:“当然不是,那是他的真心!我知道他是真的想废了我。”   与性格纯良憨厚的爹娘不同,石头从小就想说服爹娘分家,他的心眼也特别多,观察力强,自从大树交上坏朋友,他就很警觉地保护自己。   家里有两个读书人,如果没了他,大树会独占所有的资源,如果他真的被废掉,爷奶就算再生大树的气,都会选择保他。   一只大手安抚地在他头上拍了拍,大师的话沉静又温柔:“所以这些事都与石头无关,石头不过是为了自保。”他笑问,“而且大树从来没有先下手为强的想法,是不是?”   石头迟疑地点头。   江河对他微笑:“我很高兴,善良要有锋芒,善良也要有底线,对恶者善良,会给善良者带来恶果。”   石头若有所思,所以要做个厉害的好人,能制裁坏人的好人吗?   “不过话是这么说,我还是不放心。”江河思考了会,掏出个小本子,“照着上面练吧,现在都流行文武双全的男主呢。”   反派更要文武双全,不然怎么同男主对峙?   石头有点听不懂,但文武双全他是懂的。   他知道大师其实很厉害,能和这么大的大白蛇大战三百回合,肯定厉害,他这算是大师的亲传弟子了吗?   江河差点没被口水呛到,“我是和尚,亲传弟子当然只能是和尚。”   石头很是遗憾,他想当大官为民作主,不想当和尚的,但他实在喜欢大师,便道:“那我当您的俗家弟子?”   江河想了想,他将来是要当国师的,石头是寒门,日后没个后台撑腰好像也不成?   于是默认了这个说法。   石头不禁欢呼起来,眼里都是孺慕之色,相比起好吃的饭菜,他果然还是更喜欢大师。 第49章 圣僧8   休沐日过后,又要开始干活。   忙碌之余,江河不忘挖掘出系统的新用途,系统能通过外挂,筛选掉一批想占便宜的病人。   大师当然好啊,不是真正的大夫,不用给诊费,香油钱都是看着给,想不给也行,而大师开的药方,他们拿到县里药铺买药,省了很多钱呢。   “你不用上山,到城里平安堂找米大夫开药。”鹦鹉飞到一个男人头上蹦跶,“又不是不治之症,别冲着省诊费来石兰寺,玄济大师是和尚,不是大夫。”   鹦鹉说着又飞到一个老妇头上,“你也别为了省钱啊,济和堂的方大夫能治你的病!哎,你当然可以不治,半年后等死便是。”   鹦鹉一连点了十几个人出来,都是叫他们到城里找大夫。   这些人见占不到便宜又当场社死,其中几人恼羞成怒,举起拳头要打鹦鹉。   这时,大白蛇窜了出来。   巨大的蛇头对着他们高高俯下,吐着蛇信子,想占便宜的病人吓得尖叫连连,连滚带爬地跑走,恨不得爹娘给他们多生两条腿逃命。   那些真心留下来的香客,不管是看病的、还是拜佛的,都忍不住暗暗吞了吞口水,两股战战,努力地安慰自己,虽然这蛇大仙看着很吓人,但它是大师养的,肯定不会吃人。   应该吧?   鹦鹉挥着翅膀示意大白蛇离开,安慰众人:“放心,小白它不吃人的,很乖的。”   大白蛇一阵嘶嘶嘶地附和,表示鹦鹉说得对。   人肉是酸的,没有鸡鸭鹅好吃,它才不会委屈自己呢!   目送大白蛇离开,排队的香客甭提有多乖巧,没一个敢再插队。   鹦鹉对此非常满意,让自己小弟——村民们养的几只猫监视这群人排队,自个躲到树上嗑瓜子。   排队的人中,有一个看着像是读书人的少年,他时不时咳嗽几声、整个人瘦成皮包骨,一看便是身怀重症。   少年看到人群中穿梭的猫,面露赞赏之色,“兰花村真是人杰地灵,连猫都这么有灵性。”   大白蛇和鹦鹉是不是成精姑且不论,那几只猫的确是普通的凡猫。   扶着他的青年对此次看诊又多了几分信心,低声道:“三郞,你的病肯定能治好的。”   **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终于有一件让江河热泪盈眶的好事发生。   自从石兰寺名声传出去后,居然有两个和尚上门挂靠了!   他特地看了他们的面相,竟然都是有功德之辈,顿时喜不自禁,这些都是他的助手啊,他的护士啊,他的员工啊!   他终于不必再一个人奋斗了。   最让江河高兴的是,一号和尚专业对口。   他的法号清悟,三十出头,虽然貌不惊人,但医术高明。   清悟大师来石兰寺本就冲着玄济大师的医术而来,跟玄济大师交流过医术后,他索性将经书扔一旁,掏出医书,天天与江河讨论医术,不久后就变成了求教,再后来跪地求师,不为经文,只为医学!   江河索性收下这个比原身年纪还大的和尚。   笑话,他又不傻,只要教出医术高明的徒弟,上山冶病的香客终于可以分流,真是可喜可贺,他终于能偷懒,抽空喝茶吃点心了。   冬日来临,第一场雪下来的时候,终于没那么多香客挤着上山。   二号和尚清远数着香油钱,他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虎头虎脑,生得十分可爱,对数字特别敏感,来石兰寺没多久,就掌握财政大权。   清悟师兄只对医术感兴趣,主持玄济大师只对吃和睡感兴趣,香油箱满出来都不管,年纪最小的他只得负起送往迎来的琐事。   那条镇山神兽大白蛇他现在是不怕了,但大白蛇只能当保镖。   至于那只鹦鹉,据说之前也帮忙数钱,看到他后嘎嘎大笑,疯了般在寺里转圈圈:“帮手来了,小爷终于不用算钱了!”   清远心下嘀咕,所以他是来对寺庙,要是换了别家,也不敢让一个新进门的小和尚管钱啊。   清远去找江河,“师父,这么多香油钱,咱们扩大寺庙吧?”   按他说,香火这么旺盛的寺庙,起码得建三个大殿,还有厢房之类的,至少得建二十间。   “想都别想。”江河卧在榻上,半闭着眼睛,直接拒绝,“寺庙这么大就行,够咱们住了。”   “可是有香客想留下都没地方。”清远有些急,看着钱从手边溜走他就心疼,“您看别的寺庙还收留秀才呢,住宿费伙食费也是笔收入……”   江河睁眼看他,意味深长地说:“所以现在正好。”   清远满头雾水,到底哪里正好?   埋头吃瓜子的鹦鹉呱呱直乐,傻小子,寺庙扩大,住院部就要出来了,哪个医生想上夜班啊?   这时,就见清悟拿着医书过来请教,“师父,您说的细菌会引起炎症,消炎之法有……”   江河:“……”哎,头疼。   像狗皮膏药般粘人、恨不得将自己脑袋里的医学知识都掏光的清悟让人头疼,江河条件反射的看向鹦鹉。   反正这世界也挺玄幻的,梦里授予医书,也不奇怪是吧。   那边正在嗑瓜子的鹦鹉突然咯咯咯的叫起来,翅膀挥舞着,满屋子乱窜。   清悟大师赶紧将它拎起来,一阵摇晃,“鹦鹉你小心点啊,怎么吃瓜子也会噎到?!”   鹦鹉的眼睛都被晃出重影,好不容易才吞下卡在喉咙里的瓜子。   它心有余悸,四处张望,猛地对上狗宿主的视线,不禁打了个寒战,果然,它就说有刁民想要害朕。   江河的嘴角扯了扯,这狗系统,别的不灵,每次直觉都这么强。   他招呼道:“清远,过来和师父一起做饭。”   清远将账本往旁一扔,飞快地跑过来。   他对美食的热爱仅次于数字,第一次吃到玄济大师做的斋饭时,他就发誓,一定要拜大师为师。   正好,江河也很乐意教出个厨艺不错的徒弟,以后就能躺着等吃。   江河今天做了一道荷花酥。   “师父,这个荷花酥真是好吃极了。”清远眉开眼笑,他还是个爱吃甜食的孩子,荷花酥漂亮又好吃,但里面有猪油,他只能看着流口水。   江河道:“这个挺费油的,开春得多种点花生榨油才行。”动物油在这时代太珍贵了,没办法霍霍,只能去霍霍植物油,虽然这植物油产量也不大,不过对江河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当然,还有和尚也不能食荤腥之故,吃植物油比较安全。   清远猛地点头:“放心,师父,我一定努力种地。”   他真是太喜欢这里了,师父不仅没骂他身为出家人还好口腹之欲,还会教他做美食。   江河笑得意味深长,傻孩子,你可要努力学做点心,到时他离开寺庙,有会医术的清悟,还有会做美食的清远,庙里的香火肯定不差。   江河道:“好了,点心不能当饭吃,今天咱们做斋饭。”   看到江河打算用大灶,清远不禁道:“师父,咱们就三个人,不用大灶吧。”   寺里的厨房很大,灶有好几个,烧水的、做饭的、炖汤的都有,之前于员外和他家的小厮来帮忙,特地帮忙建了大灶大锅,连锅铲都是巨大的大铲子,不然人多食物不够。   江河郁闷地说:“小白说它也要吃。”   他十分纳闷,鸡鸭鹅生吞不够美味么?一万只还没吃到三分之一呢,咋就爱上他做的食物了?   对此,他只能叹气,这都是谁惯出来的毛病?   清远终于明白,然后往周围看了看,“对了,说起小白,今天没见着人……蛇影?”   他麻利地将洗干净的锅放到灶上,正想转身将淘好的米放进锅里,突然响起“砰砰”两声巨响,一坨东西从天而降,直接砸在大锅里。   吓得清远向后退了好几步。   江河已经将火点燃,看到这一幕,吓得赶紧将火熄灭。   锅再大也盛不下那条巨大的大白蛇,它从锅里费力地抬起头,半截蛇身和尾巴还在锅外挥动着。   江河抬头看向房梁,厨房一直烧着水,温度比较暖,所以大白蛇就为了保暖,占据了厨房的房梁?   外面的清悟和鹦鹉听到声音,赶紧跑进来。   看到锅里的大白蛇,鹦鹉嘎嘎嘎地叫道:“我们今天吃的菜是铁锅炖大蛇?”   江河顺口道:“蛇之大,一锅炖不下。”   被摔得晕头撞向的大白蛇直起身,控诉地盯着众人,嘶嘶嘶:它不好吃!   清悟和清远过来将摔得晕头转向的大蛇抬出来,清悟帮忙检查一番,感叹它皮厚肉结实,从屋梁摔下来也没事。   “乖点啊,待会就不晕了。”清悟安慰道,知道大白蛇听得懂。   现在天气已经冷下来,厨房烧着火,非常温暖,鹦鹉也不想出去,它飞到既没有烟熏又暖和的房梁上,暗忖不愧是长虫,就是会选睡觉的地方。   “大师啊,也给我一块荷花酥。”鹦鹉叫道。   江河将荷花酥掰下三分之一扔给它:“别吃太饱,还有晚餐呢。”   鹦鹉啃着点心,瞅着下面正在做饭的和尚。   这寺庙仿佛变成美食之地,一大一小的和尚化身为厨师,正热火朝天的传授美食秘诀,鹦鹉转动自己小小的鸟脑袋,好像哪里不对劲。   它想啊想,直到睡觉时,终于想到哪里不对了。   “宿主,咱们开的是寺庙吧?”不是医院,更不是饭馆?   江河的气不打一处来,特么的这是他愿意的么?谁叫石兰寺在众人心中,它就是个医院!   反正都不务正业,再多个美食铺的名声也无所谓啦╮( ̄⊿ ̄)╭   **   江河尽心尽力地教导两个徒弟,努力地想让他们赶紧出师。   为了能让两个徒弟尽快出师,他还丧心病狂地将系统拉来当老师,一人教一个。   “人的血型有这么多种,不能贸贸然输血?”清悟若有所思,拿着羽毛笔拼命做笔记。   师父教他做的羽毛笔比毛笔写得快多了,字还能写得小小的,更省纸张,就是墨水有点麻烦,要磨得非常细腻才行。   “是啊,所以民间的滴血验亲完全不准确,亲人之间也有可能不相融。”   鹦鹉讲得口干舌燥,低头喝光竹杯里的泉水,然后挥着翅膀继续给清悟讲医书,“所以输血前要作检查。”   结束一天的课程,鹦鹉就像被吸干了精气,趴在桌子上。   好累啊,它的两只翅膀无力的瘫在身侧,狗宿主真是太狗了,跟它画大饼说梦想,让它延续上辈子没完成的教师大业。   它一时被说晕头,居然答应宿主教清悟医学,它虽然能说会道,可小小的一只,每天上十个小时的课真是够了!   鹦鹉终于爆发,它去找江河哭诉,“呜呜呜,不行了,我的嗓子好疼。”   不仅嗓子疼,它五颜六色的羽毛都不鲜亮了,肯定是休息不够,一只鹦鹉还搞996是不是太过分啦?!   清悟抬头看到桌的鹦鹉,脸上露出温柔的笑。   他将小小的鹦鹉捧在手里,恭敬道:“鹦鹉师父辛苦了,我马上给您熬雪梨冰糖水。”   鹦鹉举起一只翅膀,“要多加糖。”   这是一只嗜甜的鹦鹉,反正它也不是正常鹦鹉,多吃糖也没事,不用担心会得糖尿病。   厨房里,清远正埋头做菜,时不时停下来掏出一支羽毛笔,将注意事项写下来。   “啊,这个萝卜饼好像炸过头啦。”   清远尝了一口冷下来的萝卜饼后,将它往房梁上一掷,盘踞在房梁的大白蛇的脑袋垂下来,张大嘴巴接住抛上来的食物。   嘶嘶嘶,好吃!再来几个,两脚兽!   清远仿佛听懂它的话,指着角落的筐子,里面是满满一篓子的萝卜饼。   “我没空和你玩接抛游戏,自己下来吃。”   大白蛇只好沿着柱子上滑下来,巨大的头埋进筐里,一口一个萝卜饼,尾巴因为愉悦晃啊晃。   好香,好好吃,还是人类食物好吃。   过两天,它庇佑的于家人就要来了,上次它让他们将鸡鸭鹅做成熟食给它吃。   想到这里,大白蛇口水泛滥,姓于的两脚兽当时激动得向它打包票,说请的厨师都是城里数一数二酒楼里的,保证将鸡鸭鹅做得美味无比。   不过一小会儿,一筐子的萝卜饼都被大白蛇吃光。   清远忍不住拍了拍它的头:“小白啊,你也太能吃了,记得叫于员外交伙食费,不然真养不起你了。”   他最近做饭都是用大锅,九成的食物都是小白吃的,粮食消耗得特别快。   大白蛇睥睨地看他一眼,两脚兽真小气,它是白吃的蛇吗?过两天给你挖支人参抵伙食费,它堂堂蛇大仙,不占两脚兽便宜!   吃过美食,大白蛇懒洋洋的回到屋梁上,感到一阵困意。   若是普通的蛇早已进入冬眠,天气越来越冷,它大概不久后也进入冬眠。   清远做完今天的食物,跑去找江河,“师父,我觉得是油的问题。”   他不禁叹气,这油贵,炸丸子用得又多,所以每次做费油的菜时,他都是缩手缩脚的,不敢多放。   能榨油的植物实在太少了,而且出油率也不高,油真的是浪费不起。   江河不禁陷入沉思,吃油确实是个问题,花生油不是每家每户都用得起的,更不用说芝麻油之类的,只有大户人家才吃得起。   他记得有一种油菜,号称产油大户,让鹦鹉查查在哪里。   “来,咱们开个会。”江河招呼两个徒弟。   清远马上道:“那徒儿准备点心和茶。”   清悟也放下手中的医书,过来一起开会。   微苦的热茶,甜丝丝的点心,三人一鹦鹉在屋檐下赏雪,吃饱喝足的大白蛇在厨房温暖的环境中呼呼大睡。   江河感慨,“还是冬天好啊,香客都少了呢。”难得这么清闲,真舒服。   清远道:“主要是过节吧。”   江河突然想到什么,说道:“清悟清远,三天后京城会来人。”他吩咐两位徒弟,“师父可能要在京城过年,石兰寺就交给你们了。”   两个徒弟心中都有数,先前师父诊治的那个无子的壮汉时,猜测对方出身军营,而且还有一口京城口音,八成是皇帝派过来的。   这大庆朝的人都知道当今圣上年过三十无子,师父诊治那么多不孕不育,皇帝不动心才怪。   清悟担忧地说:“师父,这一路说不定有危险。”   夏季还好,最多七八天就到京城,现在冰天雪地,得半个月才能到吧。   江河笑了笑,“放心,皇帝要用我,会保证我的安全。”他反而有些担心两个徒弟,“我担心那些人奈何不了我,反而会有人对付你们,如果你们打不过,就放小白。”   旁边啃点心的鹦鹉插嘴道:“小白要冬眠,它最近睡得越来越长,不一定能顾得上。”   两个徒弟闻言,忙向师父保证,他们能自保,不用担心他们。   “师父,徒儿研究医术之前是研究毒的。”清悟有些不好意思,谦虚地笑了道,“徒儿为了采药,悬崖峭壁没少爬,不比猴子厉害,但也差不多。”   江河面露赞许之色:“灵活就行,逃命快。”看不出来啊,他这大徒弟竟然还是人猿泰山。   清悟继续谦虚,“其实来石兰寺之前,徒儿是武僧……”   攀爬峭壁需要臂力,三五汉子都不够他一个胳膊。   为了证明自己,清悟跑去厨房,一手举起装满水的水缸,看得清远目瞪口呆,大师兄这么瘦弱,真的看不出来力气这般大啊。   清远拍着手,“哇,大师兄力能抗鼎!”   这时,众人的目光转到清远身上。   清远被看得有些压力,害羞地抓了抓光头:“师傅,徒儿我力气也是比一般人大。”毕竟天天颠锅,寺庙里的大锅还特别大,没点力气都提不动。   清远面露羞愧:“不过,我的力气和大师兄真的没法比。我没当和尚前,非常爱吃蜂蜜,小时候我就经常跟马蜂赛跑,对躲蜂针很有心得,久而久之躲暗器特别擅长。”   不然他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怎么敢跋山涉水找上石兰寺。   江河知道这个徒弟的耳朵尖,老远就能听到声音,没想到马蜂展翅的声音竟然也能听得见。   他惊喜道:“乖徒儿,耳朵也是一种武器,听说过顺风耳的故事吗?”   如果这个徒弟从军,肯定会受到重用。   当即三人兴致勃勃地在地上挖坑,埋进几个大缸,然后做试验。   清悟在山脚下动刀动枪,清远在山上分辨声音。   确认过小徒弟夜深人静时,能听得到脚步声后,江河松了一口气,终于能安心离开,不然他会一直担心回来时会看到两个徒弟的尸体。   得知他要离开,石头眼泪汪汪地拉着他的衣角哭。“我又不是不回来。”江河无奈地说,擦去小孩儿的眼泪,这孩子也太黏人了。   他叮嘱道:“你两个师兄都读过书,尤其是清悟师兄,当年也曾考中秀才,有不懂的就去问他。”   他心里叹气,儿子是债,没想到这徒弟也是债。   石头乖乖地应着,但依然不舍。   江河继续叮嘱,“冬天没人吃素面,你爹娘这个生意不太保险。”毕竟素面也不是什么技术高的食物,很多人都做得来。“来,师父教你做鹅毛笔。”   找铺子的事可以拜托于员外,反正于员外现在都快混成石兰寺的一份子了,不用那般见外。   石头跪下磕头,师父于他的恩仅次于爹娘,他这辈子怕都还不清了。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也算你半个父亲。”江河感叹道,“为师不需要你偿还什么恩情,为师只希望你日后能当个好官。”   石头紧紧抓住手里的鹅毛笔,师父说这个生意三成归他,三成归石兰寺,四成归于家。   有于家当后台,他父母就能安稳的做生意,就算是大房都不敢插手。   “师父。”石头抬头,眼神坚定,“我会在兰花村等您回来,您不回来我就去京城找你。”   这孩子真是太黏人了!   江河再次感慨,拍拍他的脑袋,“你努力读书就是,为师父我长脸,最好能中状元……”中状元的压力是不是太大了?他马上改口,“不用中状元,你尽力就好。”   石头又忍不住掉眼泪,果然师父就如鹦鹉说得那样,不在乎他飞得高不高,只在乎他飞得累不累,他这辈子何德何能。   将哭包徒弟送走后,江河欣慰地对两个和尚徒弟道:“徒儿们,师父我也不知道要出门多久,你们看好石兰寺,有好苗子就收下,师父允许你们代师收徒……哦,你们要自己收徒也成。”   江河说了特别民主的话。   只是后来等他回到寺里,后悔不迭,恨不得穿越回现在,摁住自己这张叭叭叭的嘴。? 第50章 圣僧9   几天后,朝廷的人终于抵达石兰寺。   来接江河的是熟人,正是那个牛高马大、三十无子的病人——威远将军。   “大师,我儿子在夫人的肚子里,现在已经三个月大啦。”威远将军喜滋滋道,“多亏大师,您就是我们一家的恩人。”   “说不定是闺女。”江河皱眉看他,这不会是个重男轻女的渣爹吧?   哪知威远将军听了反而更乐,拍着大腿,笑呵呵地说:“闺女好啊,像她娘,长得美!”   江河心里呵呵,威远将军的夫人生得娇美可人,和他站在一起,活生生阐释什么是美女与野兽。   威远将军露出人生赢家般的得意笑容,一路上都在和清心寡欲的出家人吹嘘当年他是如何死缠烂打、最终抱得美人归的故事。   这事他能吹一辈子,毕竟当时他可是打败无数世家贵公子,娶得美娇娘。   出家人·江河:“……”   “我同夫人说过,一辈子就她一个,不纳妾,生不出来也不纳……”说到这里,高大威猛的将军眼里隐约有泪光,宛若猛兽含泪,“无子是我的问题,我本想光明正大地往外说的,偏生夫人提前将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她知道我在军中需要威信,需要男人尊严,所以她担下所有责骂。”   这个山一般强壮的汉子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下来,他赶紧扭过头,生怕让人看见自己软弱的一面。   他哽咽道:“是我对不住夫人!”   这是他在家人面前都无法说出口的话,唯有在大师面前能倾吐。   大师是他们夫妻的恩人,没有什么不能对他说的,更何况大师慈悲为怀,不会笑话他一个大男人还哭哭啼啼。   为了夫人哭,他不觉得丢脸。   “望施主日后一直对你的夫人好。”大师眼神柔和,看多了无子妇人面临的压力,他知道将军夫人有多难。   “那是自然!”威远将军意气风发,“将来孩子敢不孝顺娘亲,老子打肿他们屁股!”   说着,威远将军涎着脸,凑近大师:“那个,大师啊,你能不能告诉我,夫人生下的闺女像我还是像她?”不等在师开口,他又忧心仲仲起来,“要是像我就糟糕啦,这咋嫁得出去?我听说儿子像娘,闺女像爹。”   只要想到他闺女将来会长胡子,一刀能砍下敌人的脑袋,他就直打哆嗦,这得搭多少嫁妆,才嫁得出去啊?   鹦鹉也好奇威远夫人肚子孩子是什么模样。   可惜这是个被江河这任务者修改过的未来,AI只知道原来的世界线,不过江河在修真界学过算命,应该能算出来。   被威远将军的铜铃眼紧迫地盯着,江河能怎么办只得帮他算。   半晌,他说道:“唔,将军运气不错,夫人肚子里的孩子是龙凤胎。”   威远将军先是一喜,尔后是惊吓。   “两、两个?那我夫人生孩子时的危险不是加倍吗?”他一把扯住和尚,眼泪又要流下来,“请大师救我夫人一命,我听说大师特别擅长安胎接生。”   江河:“……”   江河的脸都要扭曲了!   混蛋!这是谁传的不实流言?特么的他一个和尚擅长接生,这说出去还有人信?哪个圣僧擅长接生孩子的?   系统差点又笑抽过去。   江河咬牙切齿,“贫僧是僧侣,是出家人,不是大夫。”更不是妇产科大夫。   威远将军可不管他是和尚还是大夫,他心下盘算着,反正人到了京城也跑不掉,他可以经常请大师上门给他夫人安胎。   去京城的路上,还真有人来追杀大师,而且来的还不仅一波。   威远将军不在意的抖了抖大环刀上的血,惊奇地盯着随行的鹦鹉。   “这真是神鸟啊,敌人还没靠近,它就感知到了。”   有这只鹦鹉提醒,不用等到敌人杀上来他们才发现,倒是省了很多麻烦,应付起来也能更从容。   鹦鹉跳到将军头上,爪子抓着他的头发,非常满意将军的粗硬的发质,适合作窝。   它得意洋洋地吹嘘自己:“我们动物的五感比人类强多了。”   更不用说它用的鹦鹉壳子是从系统商城买的,是强化过的超级金刚鹦鹉——金刚是真金刚,不然商城也没脸卖高价啊。   威远将军哈哈大笑,并不介意鹦鹉将他的头发当鸟窝,这样一来他们就轻松多了,不用时刻绷紧神经。   解决完敌人,威远将军钻进马车,厚着脸皮要喝茶吃点心。   马车车轮轱辘,哒哒向前。   马车里,威远将军吃点心吃得不亦乐乎,他以前不喜欢吃点心的,只怪大师做的点心太好吃了,还是咸味的,太对他的胃口。   “神鸟,你想不想当将军?”威远将军撕下点心喂鹦鹉,“若是当上将军,有人伺候你吃瓜子、喝清泉、梳毛发,你歇脚的架子也给你打成金的。”   鹦鹉顿时来了兴趣,它不想再当夫子,当夫子费嗓子,将军这个职业听起来不错。   “来说说,我怎么才能当将军?”   威远将军眼里都是精光,“上战场,立功就能当将军!”他努力地游说鹦鹉,“只要你在战场上施展你的本事,皇上肯定乐意封你为将军。”   想当初,皇帝的狼犬在战场救了他,皇上当即封他的爱犬为狼将军,还命人打了个金牌子挂它脖子上,这狼将军现在是兽园的一霸,成天耍将军威风,欺负其他动物。   威远将军十分肯定,如果鹦鹉立下大功,皇帝肯定不介意多个鹦鹉将军。   鹦鹉正要说话,突然抬头看向窗外,说道:“前方有血的味道。”   不久后,前去探查的侍卫过来回话。   “大师,将军,前方有辆马车停在路中央,是礼部尚书温家的马车,马车上有一名动了胎气的女子,是温尚书的儿媳妇。”   江河将手中的点心塞进嘴里,拿出银针,叹气道:“冰天雪地的,孕妇就不要随便外出啊。”   虽是这么说,下车的速度并不慢。   威远将军跟着江河一起下马车,去了温尚书府的马车。   马车里,一名年轻的少妇捂着还未到三个月的肚子,神色惊惶,满脸痛苦,直到一道纯净温和的声音响起。   “别怕,等贫僧为施主扎几针,就不会疼了。”   少妇的眼泪差点没掉下来,抓着大师的白色僧衣,就像抓着救命浮木,“孩子,我的孩子,求大师一定要保住我的孩子……”   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也是夫家期盼着的孩子,她不能失去他。   江河安慰道:“孩子也会没事的。”   少妇身边伺候的下人神色惶惶,都给大师跪下,求大师一定要保住他们少夫人肚子里的孩子。   若是少夫人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出了什么事,她们这些伺候的人都没好下场。   威远将军站在马车外,不耐烦地听着里面的动静,这磨磨蹭蹭的,得多久才到京城,他想念夫人了。   半晌,马车里响起大师的声音:“夫人觉得如何?”   “大师,我的肚子不疼了!”温少夫人面露惊异之色。   威远将军听到这里,就知道孩子没事,站在马车外道:“行了,别说废话,走了走了,趁着天黑之前,赶紧到驿站歇息。”   这天寒地冻的,万一错过宿头可要遭罪。   温少夫人知道外面是威远将军,这位可是皇上面前的红人,还是手掌军权的将军,可不是那些徒有虚名的。   她摸着自己的肚子,脸上露出坚毅之色:“将军,你们可是朝京城方向走的,能否让我们跟在后面走。”   虽然身在外地,不过她也听说过玄济大师在安胎诊治以及治疗妇人无子方面非常厉害,跟在他们的马车后走,肯定万无一失。   思及此,温少夫人脸上微微发烧,她知道自己不要脸,可她肚子里的孩子不能有失!   玄济大师行了个合掌礼,并未说出反对之语。   威远将军啧了一声,果然大师是菩萨心肠,他示意侍卫放慢速度。   算了,大师在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多点人脉也是好的。   只有鹦鹉在心中嘀咕,没看出来威远将军浓眉大眼、一副煞神的凶狠模样,对孕妇竟然这么优待,这就是爱屋及乌?   马车再次上路。   马车里的温少夫人脸色依然苍白着,不过神色好了许多。   不久后,听到前方响起金鸣之声,温少夫人眉头跳了跳,她并不蠢,知道那些追杀大师的人的目的,吩咐周围的侍卫,“你们分一半人上去帮忙。”   温少夫人从来没想到居然那么多人不希望皇上有子,不过她也不是笨的,很快想明白玄济大师为何会进京。   一炷香前,威远将军特意让人过来通知她保持距离,免得被刺客当成一伙的。   这马车里毕竟有一个孕妇,可不能受到一点颠簸。   温少夫人是个果断的,如果玄济大师一行人出了事,她也讨不了好,肯定被刺客当成知情人杀了,还不如同进退。   不管需不需要,大师和威远将军肯定会记住她的好。   她的决定果然是正确的,还未到京城,不放心的皇帝又派侍卫过来。   温少夫人面上有光,这下子她也在皇帝那里挂上姓名,只要皇帝稍微露出一丝半点,她就有底气压住婆婆为夫君纳娘家侄女为妾。   **   威远将军一路上嘎嘎乱杀,鹦鹉跟着嘎嘎叫。“哈哈哈!”威远将军胡乱擦擦脸上的血,“好久没这么杀人了,真痛快!”   带着一身浓重的血腥味,他钻进马车去抢鹦鹉的点心,惹得鹦鹉嘎嘎嘎地叫着,去抓他的头发。   先前在驿站,江河趁机做了一堆素斋点心,本来预计能吃到京城的点心,有了威远将军这个大胃王,不到一半的路就没了。   马车里的江河屏住呼吸,“施主,距离产生美。”   这一身的血腥味,加上汗水味,真是太臭了!怨不得世人总说臭男人,还真是挺臭的。   威远将军一点都不客气,“都是自己人,不用讲究那等迂腐的礼节!”   江河心里呵呵,我倒希望你讲究点。   刚开始时,威远将军还怕吓着大师,后来有一次,一个刺客冲到马车边上,他急得冷汗都流下来,结果大师捏了一颗佛珠,轻飘飘地一甩,那佛珠就将刺客的手打了个对穿。   威远将军看得很清楚,大师捏着佛珠时,他的眼神好像最先看的是刺客的额头。   后来再遇上刺客,他就放开砍了,大师的佛珠108颗,用光之前都不用烦恼。   马车继续在路上轱辘前行。   “大师,皇上又派一批人过来保护您!”威远将军说道,心里还有些可惜,他砍人砍得痛快,但皇帝肯定等得不耐烦。   马车的车帘打开,能看到皇上派来护送的侍卫。   威远将军眼尖,远远就看到领头人,“哎哟,连风小子都被派过来了,这下子应该没人敢派刺客过来了。”   “风小子?”江河微讶,姓风,不会那么巧吧?   见大师感兴趣,威远将军介绍道:“风小子全名风鸣,别看他今年才十六岁,这小子十二岁就上战场了,军功实打实的。”   说完,他就拍马上前迎接来人。   江河垂下眼,系统的声音在他识海响起。   “哇,位面之子果然不同凡响,小学没毕业就上战场了呢,初中没毕业,杀的人就过千啦。”   江河无视它的话。   “风大人。”   威远将军勒着缰绳,同一名气质阳光的少年打招呼。   少年生得可爱,圆圆的脸上还有小奶膘,身高比众侍卫还矮上一大截,但看他身后一众精悍手下对他的臣服恭敬的模样,便知此子不可小觑。   与威远将军寒暄几句,少年风鸣便打马上前,来到马车前。   “您一定是送子观……圣僧玄济大师吧。”风鸣看到马车里的大师,眼睛都亮了,还带着几分热切。   系统在江河脑海里嘎嘎地笑,“宿主,他刚才说的一定是送子观音。”   “闭嘴!”江河回它一句,面上端出大师的架势,双手合十,手捻佛珠,露出普照众生的微笑。   “风施主!”   与大师见过礼,风鸣更相信这是个厉害的、能送子的大师了,当下拍着胸脯向他保证,只要有他在,妖魔鬼怪都不敢靠近大师。   接下来的路上,风鸣热情开朗地跟着大师套近乎。   江河当然知道他为何这么热情,当今皇后姓风,是他的嫡姐。   皇帝无子,压力最重的是皇后,皇后还被人怀疑过心胸狭隘,对后宫妃子下绝子药。   这一路上,又遇到一次刺杀,江河终于知道为何威远将军叫风鸣风小子。   这风其实是“疯”的意思,疯小子。   这确实是个小疯子,威远将军还没来得及出手呢,风鸣就抢先一刀子劈进去,一颗头颅高高飞起,划过天空,向后砸过去。   他红着眼杀得兴起,杀得越多笑得越开心,让人看着就胆寒。   简直就是个杀神。   那颗头颅正好砸在温少夫人的马车前,两颗死不泯目的眼珠子盯着她,她差点没被吓死,一惊一乍之下,又动了胎气。   江河只得再次动手施针,他看得出来风鸣不是故意的,应该说他杀得兴起,理智全飞。   他纳闷地问:“系统,你怎么不说位面之子有精神病?”   鹦鹉看了眼仿佛在血水里泡过的风鸣,迟疑道:“不是精神病,他是大脑受过创伤,后来治好就正常了。”   风鸣也知道自己吓到无辜孕妇,消失了一个下午,直到眼睛的红色消失才回到队伍中。   温少夫人知道这事不能怪风鸣,要怪也只能怪刺客,再者她现在也没事了。   她放下帘子,有些不明白,正常时的风鸣阳光可爱,是个令人欣赏的少年郎,稚嫩的脸蛋让长辈看了都忍不住想捏一捏,怎会杀起人时,变了个人似的?   风鸣道完歉后,整个人仿佛都变灰了,没有了刚才阳光开朗的色泽。   威远将军实在看不下去,将陷入沮丧难堪、一言不发的小孩提溜到大师面前。   “大师,您看他这脑子还能治吗?以前他没这么疯的。”   江河还未开口,风鸣就一脸诧异:“大师不是只会治不孕不育么?”   江河顿时面无表情,在脑海里问系统:“他是怎么混成位面之子还没被人打死的?”就这嘴巴,想弄死他的人一定不少。   鹦鹉勉强道:“大概是后来吃了药?”   威远将军不禁吹胡子瞪眼睛,“我的老寒腿这么严重,大师都治好,你怕什么?大师什么病都会治,又不止不孕不育。”   江河:“……”   江河只觉得自己的脸仿佛被这隆冬腊月的风吹得冻住了。   特么的,他都说过了,他是和尚,是和尚,不是大夫啊啊啊啊!   剩下的路程,江河直接摆出大师的架子,就连点心都不做给威远将军吃,让这位莽壮的汉子很是不解。   大师咋就生气了呢?为啥生气啊?   随行的侍卫也被江河一手医术征服。和刺客交手时,刀剑无眼,侍卫们或多或少都会受些伤,若是平时执行任务,自己简单地包扎一下就好,然而这里有一位被医术高明的大师,他见不得人受伤不管,给他们上药包扎后,伤口好得非常快。   侍卫们心里很感激大师,对大师颇为敬重,脱口就问:“玄济大夫,您为何生气?”   玄济大夫?   不是玄济大师吗?!!!   江河的嘴角抽了抽,他们这是嘴秃噜了吧?一定是的吧?!   这就是他不高兴的地方,他本应该因为圣僧神奇的本事出名,而非医术。皇帝请他进宫也并不是为了请他当国师,而是让他cos送子娘娘。   他能高兴才怪。   每次听到宿主的抱怨,系统鹦鹉就嘎嘎嘎地笑得肚皮都朝天。   送子娘娘?!哎哟,还是男的!它要在论坛上发帖子,真是笑死鸟了!   江河伸手掐住鹦鹉的脖子,格外温柔地说:“贫僧觉得你还是回到庙里给清悟上课更佳,对了,医学生要学多少年来着?”   上课上到喉咙疼、嗓子哑的鹦鹉赶紧用翅膀捂住嘴。   它怎么忘了狗宿主小肚鸡肠,心眼比它这个当鸟的还小。   想到给清悟上课上到想当哑巴,鹦鹉觉得自己以后一定要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   **   玄济大师进京的那天,是一个很平常的一天,风和日丽,繁华的京城和往日差不多。   京城的百姓并未觉得奇怪,和尚在京城出没很正常,只是这个和尚生得特别好看,他的名声特别大,大到让无数京中后院因无子受嗟跎的妇人翘首以盼。   一尘不染的白色僧衣,神态高远,气质飘渺,肩膀上羽毛华美的鹦鹉更是给他添了几分神秘。   没看到人之前,京城很多人对玄济大师指指点点,背地里腹诽不少。   等他们看到人时,众人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传说中的佛子,大概就是这模样吧。   江河没有在外多逗留,随着威远将军一起进宫面圣。   进宫时,江河思索着,觉得自己如果再不做点什么,只怕日后即使青史留名,大概也是史上第一个搞妇产科的和尚。   这绝对不能忍!   朝中的有识之士也不能忍,皇帝年纪轻轻,就想求神拜佛求长生了,这是亡国之兆啊。   温首辅将御史喷皇帝的奏折打了回去,这些沽名钓誉的蠢货,只看到玄济大师是和尚的身份,不知其能耐。   对他们这些纯臣而言,皇帝有子,国家过渡得更平稳。   然而那些宗室可不这么想,想从龙之功的投机分子也不这么想,一时间京城风起云涌,不是所有人都希望皇帝有子的。   江河这位“送子大师”进京,搅起的风云连相国寺都关注到。   他们派人守在皇宫前,想第一时间将江河请过去论佛法。   他们也是担心,若是玄济是个欺名盗世的,给佛门的脸面抹黑怎么办?那边的道门正虎视眈眈地想争国教的地位呢。   在那群大师们的担忧中,江河进宫的第一站是先给后宫的妃子们讲佛法。   当今皇帝不好女色,后宫的妃子不足三十人,看得出来,皇帝也不是萝莉控,这群后妃中年纪最小的都满十八了。   和上一个世界的凉康帝比,这个世界的皇帝确实好多了。   皇后抬眼看向那群听得聚精会神的妃子们,先前还闹着的妃子,现在都不闹了,她们的眼睛亮亮地盯着貌美的大师。   皇后暗自失笑。   上次皇上也请相国寺的大师进宫除鬼,那胡子眉毛皆白的大师也在后宫讲佛经,然而却不见她们这般专注。   所以,这事还是得看脸么?? 第51章 圣僧10   另一边,风鸣正在御书房跟皇帝回话。   他摸着以前时常感到头疼的脑袋,对皇帝道:“皇帝姐夫,阿鸣向您保证,大师医术是真的厉害,他给我扎针,我现在好多啦,晚上都能睡整觉了。”   皇帝已经从飞鸽传书中知道事情的经过,这并不妨碍他为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高兴,拍着少年尚且稚嫩的肩膀,“日后你若是上战场,姐夫终于不用担心你杀得兴起,连自己人都砍了。”   风鸣讪讪的,赶紧道:“不至于,臣一直警戒自己,不要杀自己人。”   再说了,他对敌时会提前告知自己人躲远一点,以免牵连他们。   皇帝听得嘴角微抽,你要是不警觉点,真的会敌我不分?   对此,皇帝颇为头疼,别人都以为他押着国舅在京,是忌惮皇后娘家势大,天知道他是防着这小子上战场打疯了,真成疯小子。   皇帝问道:“现在杀疯时,脑子能保持清醒么?”   “哎呀,还没试过呢,不清楚。”风鸣也颇为遗憾,大师给他扎针后,恨不得马上跳出十个八个刺客让他试试还会不会杀疯,结果一个都没出现!   见他眼珠子乱转,皇帝便知道这小子打什么主意。   “你别拿宫里的侍卫试刀。”他对好战的小舅子无奈道,“宫里的侍卫大多数是来混资历的世家子弟,你将他们打趴了,朕对他们长辈不好交代。”   “啧,真是一群酒囊饭袋!”风鸣愤愤不平,“姐夫,您看寒门出身的侍卫被臣打磨得多好,绝对能将混资历的那些世家子打成狗熊!”   跟着他去接大师的都是寒门出身的侍卫,都是经过他打磨的,日后愿意跟着他上战场。   “皇帝姐夫。”长相可爱的少年撒娇般扯住皇帝的龙袍,“您有空就检验一下侍卫的能力呗,不要看家世,只看能力决定职位高低。”   皇帝摇头,“起码朕不用怀疑他们的忠心。”对皇宫侍卫而言,这一点至关重要。   世家子虽然没能力,但他们顾忌着身后的家族,不敢不忠心。   见皇帝无动于衷,少年眼珠子转得很快:“日后臣会有可爱的小外甥,您真的放心让那群酒囊饭袋守卫皇宫?”   皇帝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他自己的武功高强,后宫嫔妃价值又没高到有人刺杀,所以也没多想,可是如果将来有了孩子,他的孩子被刺杀……   “你说得对,侍卫太松懈了,得从严训练。”皇帝拍拍小舅子的肩膀,“这事交给你。”   风鸣欣喜地应下,拍着胸口保证,绝对会训练出一支能以一敌百的侍卫大军,拱卫未来的小太子。   这姐夫和小舅子两个已经开始畅想还没影的孩子,都想得挺美的。   “看来这玄济大师的医术很神奇。”皇帝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听说他出家前只是世家公子,从未于人前展示医术。”   要将人请过来,肯定要先查一遍。   皇帝对玄济大师的生平十分了解,正是如此,所以十分奇怪。   风鸣不以为然,他是个只看结果的人。   “大师肯定是出家后觉醒了宿慧,再说啦,就算没觉醒宿慧,您就不允许他是医术天才?”风鸣又习惯性的摸上自己曾经被重创过的脑袋,“姐夫,大师还是个功夫高手,阿鸣不一定是对手。”   皇帝点头,“朕已经听威远将军说过,这清远侯一家,莫不是脑子出问题?”   他很是奇怪,玄济大师的医术姑且不谈,这武功就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这么厉害的嫡子,清远侯就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家?   风鸣嗤声一声,“有什么奇怪的?有后娘就有后爹呗。”   这话里满是怨气,他与嫡姐——当今皇后都曾在继母手里讨过生活,他会在十二岁时就上战场,何偿不是为了逃离那个家。   皇帝闻言,又拍了拍小舅子的肩膀宽慰。   他选择风氏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风氏在不慈的继母手里,仍能将幼弟护得周全,他要的是能与自己并肩而立的妻子,而非缠绕他生存的菟丝子。   风鸣很快就抛开这些,不高兴地说:“不过盼着您无子的人还真多。”   思及这一路上络绎不绝的刺客,他的脸色不好看。   皇帝英俊的脸庞露出血腥的笑容,“大概是朕成为这皇帝后,有人就以为朕已经拿不动刀了。”他淡淡地道,“朕已经让暗卫收集证据,就让他们先过个好年。”   这是默认年后大开杀戒!   风鸣的眼睛顿时亮起来,已经磨刀霍霍。   皇帝却看得发愁,这小子怎么一点都不懂掩饰,这要得罪多少人啊?要不是他是皇帝,还真保不住这个小舅子。   **   帝后在承乾殿召见玄济大师,询问后妃们的身体情况。   “皇后与诸位娘娘的身体都很康健。”江河含蓄地对帝后说。   皇帝的神色莫测,打量着被他请进宫的和尚。   一只鹦鹉站在他的肩膀上,歪着脑袋看向帝后,那鬼马精灵的模样,惹得帝后都不禁看过来。   没办法,秃颅的脑袋没毛,跟个滑梯似的,真是不好站,狗宿主还担心它会拉稀,所以肩膀就成为双方默认的最佳选择。   皇帝刚过而立,他的体格健壮,古铜色的皮肤,面容英俊刚毅,气势摄人,这是一位从刀光剑影中走向皇位的皇帝。   光是这英武的外形,就让人觉得特别安心。   这是如果有外敌入侵,他能立即拿起刀剑上战场,将敌军首领的脑袋一刀砍了的安心。   被帝后盯着的鹦鹉也不害怕,它的两只翅膀合十,嫩嫩的声音响起:“参见皇上,参见娘娘,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鹦鹉的声音打破现场有些僵硬的气氛。   皇帝露出感兴趣的神色,“这就是神鸟吗?会提前感知到敌人的神鸟?你有兴趣上战场吗?有军功的话,朕给你封个将军。”   皇后忍不住叹气,“皇上,别用能不能上战场判断事物啊。”   御兽园的动物他都考虑能不能上战场,养得一只比一只凶残,真是太丧心病狂了。   鹦鹉同样叹气:“谢谢皇上厚爱,谁叫我跟的是和尚呢,只能救人不能杀生。”   作为一个系统,它若是杀人的话,也一样扣积分。   皇帝却不以为然:“和尚也有怒目金刚,武僧又不是养着玩的,朕不拘是人是鬼,只要能立下战功朕都认!”   江河若有所思,这皇帝活着的时候,确实没人敢造反,但他死得早又没留下子嗣,各方诸侯蠢蠢欲动,天命之子风鸣当机立断让皇后从宗室抱养了个孩子。   后半生,风鸣与诸侯斗,同朝臣斗,与入侵的胡人斗,皇帝尚未成年,他就过劳死了。   活得这么惨的天命之子,也没谁了。   江河道:“皇上,贫僧能为您把脉吗?”   皇帝有点奇怪这个胆大包天的大师,难道出家人真的将生死置之度外?这和尚就差没指着他的鼻子说,生不出来是他这个皇帝的错了。   不过皇帝倒是没有生气,他只是笑了笑,伸出手让对方把脉。   他并不像民间那些没见识的百姓般,坚定认为无子就是女人的错,再者,强壮如威远将军还不是身体有毛病,他体格还不如威远将军呢。   仿佛看不到帝后的紧张,江河语气淡然,“皇上,您的情况与威远将军不同。您这是中毒了,大概十年前中的毒。”   皇帝的面色瞬间沉下来。   十年前正是最乱的时候,他的几个兄弟为了皇位互相残杀,他一点都不奇怪自己会中毒,大概他无子也是自己能上位的原因。   “大师,这毒除了无子外,还有其他影响吗?”皇后急切地问。   她是个面相柔和清丽的女人,长年多思的后宫生活,让二十多岁的她眼角已经出现细细的纹路,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美丽。   皇帝握住皇后的手,示意她不要紧张。   从两人的互动中能看得出来,帝后感情不错,皇帝不是只看重美色的人。   江河看他们一眼,说道:“别的也没甚影响,就是会短寿。”   闻言,皇后心乱如麻,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大师既然知道毒药的作用,肯定也能解吧?”   皇帝倒是没那么着急,如果不能治,这和尚的神色肯定不会如此平静。   对于一个皇帝而言,无子是奇耻大辱,这和尚会面临的下场已经可以预见,要么是死,要么是离开,永远离开大庆。   仿佛看出皇帝在想什么,江河清幽宁静的眼睛望着他。   那一瞬间,皇帝只觉得如坠冰雪中,刹那间心坎间所有的隐晦心思全消失。   这个和尚肯定不是平凡之辈!他可能杀不死——不,不能杀,杀死的代价会大到他付不起。   冥冥中的预感让皇帝态度很快便带上几分敬重。   “大师,朕的毒能否解?”皇帝沉声问。   江河收回视线,悠悠地道:“放心,能解。”   有了江河这话,帝后开始了每天喝苦药汁。   “皇上,娘娘,喝药了。”平安将玄济大师开的药亲自煎好,没假他人之手,煎好后也由他亲自送过来。   这期间,药一直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没有错开过一眼。   皇帝和皇后端起药,眼睛眨都不眨一口闷掉苦药汁。   “这药虽然苦,但喝了后,臣妾总觉得精神好多了。”   已经二十好几的皇后摸着自己光滑的眼角,那些总是让她心烦的纹路竟然消失了,最近看镜子时,她都有些恍惚,好像看到十年前的自己。   “玄济大师确实。”皇帝捻了个蜜饯递给妻子,然后自己也吃了一个,“他身边的鹦鹉精预言京城会下大雪,大师还算出城西贫民居住的地方会塌……朕让五城兵马司的人去检查,果然很危险。”   皇后不禁笑道:“鹦鹉应该不会预知,臣妾听说动物五感较强,会比人提前感知自然的灾难。”   前几日,京城确实下了一场很大的雪。   每年冬天时,京城都会下雪,皇帝当时不以为意,但玄济大师能算出城西那片房子会塌就不一样了,如果不重视,届时得死多少人。   “朕让五城兵马司的人帮忙清扫雪,想来大雪压塌房子的事不会出现。”   皇后若有所思,作为皇帝的发妻,与他结缡于微末,皇后的政治眼光并不差,皇帝平日也喜欢与她商量政事。   大庆朝也没有后宫不得干政的说法。   “皇上仁慈。”皇后温柔地看着他,“臣妾觉得皇后的份例还是奢侈了点,不如省下三成为贫民买炭火……宫中还有些旧冬衣,臣妾号召大家将之捐出来。”   皇帝眼里不觉带上笑意,这就是他将皇后拉过来,让大师帮忙调理身体的原因。   即使皇后的年纪和身体都不是孕育孩子的最佳选择,但他还是希望中宫有子,将来的太子是出自中宫。   不说多年夫妻之间的相濡与沫,单是风鸣那臭小子,若不是他的亲外甥,他还真不一定会用心保护。   “捐旧衣一事就交给阿枝了。”皇帝亲密地唤着皇后的小名,“让大师诊治你的身体是朕的决定,若是后宫有人烦你,就推到朕的头上。”   如果皇后怀上孩子,后宫的妃子定会蠢蠢欲动,届时皇后又得烦心。   皇后的神色不变,她早预料到这种情况。   一旦她怀上孩子,即使后宫不闹,那些妃子背后的势力也会闹,没人能抗拒得了一个皇子亲戚的诱惑。   这时,皇帝突然道:“玄济大师还算出济安县有铁矿,连尚县有银矿……”   皇后不禁睁大眼睛,这种事也能算的?   “济安城离京城骑马只需两日,朕让人去看了,从山上的石头判断,确实有个铁矿。”皇帝握住皇后的手,“朕查过玄济大师的底细,他乃清远侯江齐明前妻所生的嫡子,发妻过世后便遁入空门。”   “清远侯江齐明?玄济大师竟然是出身世家?”   第一次听说玄济大师身世的皇后一阵惊奇,玄济大师即使剃成光头,也是神仙般的人物,这样的容貌品德,不至于一点名声都没传出来。   皇帝哼了一声,“江齐明风流,江家内宅不平……元配过世不到三个月,他就迎娶现在的妻子,后来传出玄济大师八字与父相克,江齐明将之送回老家养在祖父母身边。玄济大师的祖父母好佛法,他大概受了影响。”   所以祖父母与妻子死后,他才会遁入空门。   皇后疑惑道:“玄济大师以前不曾科举?”   皇帝露出讥讽之色:“江齐明曾听一个路过的道人算命,说嫡长子与他命格相克,长子若是好了他便不好,是以一直押着不许长子出仕……大师考过秀才后,听说江齐明摔断腿,他就更信相克这事,忙不迭的在科举前让人将大师从高处撞下去,将他的腿也摔断了……”   “大师不知道内情,只以为自己倒霉,索性歇了科举之念,娶了青梅竹马的恩师的女儿,在一家小书院当先生。”   皇后敏锐地问:“那过路道人?”   当年宅斗完后进宫继续宫斗,皇后对内宅的手段十分清楚。   “是他现任妻子娘家派来的。”皇帝见怪不怪地说,考虑要不要收回江家的爵位,江齐明蠢成这般,他这皇帝竟然给傻子爵位,会不会被世人怀疑脑子不够聪明?   皇后当即明白,父恶毒、母刻薄,还被压着不能出头,怨不得一点名声都没传出来呢。   这时,便听皇帝道:“他与妻子极为恩爱,还生了一个儿子,日子过得悠然,妻子过世后他受不了打击,方才遁入空门。”   皇后看多了升官发财死老婆的男人,对快绝种的深情男人很有好感。   将事情在心里过了一遍,不禁了然。   “大师的儿子失踪的时间很微妙呢。”皇后笑道,“不如臣妾将这些资料给大师送去,问他在不在意身世被世人知晓。”   如果是她,肯定难以心平气和!   本来可以当个风雅尊贵的世家公子,娇妻爱子在侧,过着幸福平静的生活,偏偏就这么被人毁了,纵使已经万念俱灰,遁入空门,想必心里也放不下。   **   也许大多数女性都喜欢感性的故事,不过两天时间,几乎整个京城上层圈子都知道了,玄济大师当年为爱出家。   每个女人都渴望拥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人,玄济大师当年不愿娶继母娘家破落户的远房表妹,坚持娶青梅竹马的意中人,并顶住继母的压力,坚决不纳妾,据说连通房都不要。   发妻病逝后,他悲痛至极,万念俱灰,遁入空门。   让世人惊诧的是,他极有慧根,不过入空门两年,就已成为天下皆知的圣僧。   那些后院的贵女们喜欢说起他大战灵蛇之事,贵妇们更看重他那手妇产科大夫的本事,毕竟后院生存最重要的是子嗣。   男人不一定靠得住,但儿子肯定靠得住的。   若不是他现今正给帝后调养身体,不知多少豪门贵族都想将他请入家门。   有贵妇道:“听说玄济大师现在住在相国寺。”   虽然外面冰天雪地,但送子观音肯定能看到她们求子的诚意,不如去相国寺看看能不能巧遇大师。   旁边的夫人道:“别想了,皇上已经发话,不许旁人去叨扰大师。”   “听说是为了大师的安全,他一路上被刺客刺杀。”   内宅的人赶紧闭嘴,皇帝无子谁最得利?她们什么都不敢说,什么都不敢想,这不是她们能掺和的事。   相国寺的和尚同样经历了清悟、清远一样的体验。   他们先是不服气,然后是甘拜下风,最后是恨不得马上拜其为师。   这么年轻、佛法就这么高深,玄济肯定是佛子转世!   皇城根的和尚论嘴瓢子,肯定是天下最厉害的,但他们发现自己竟然比不上一只鹦鹉精。   虽然驱鬼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妖精绝对是第一次看到,这只妖精还特别神奇,居然能进入寺里,还不怕菩萨。   鹦鹉假模假样的伸出两只翅膀行了个合掌礼,振振有词地说:“那是因为本鸟信佛,菩萨跟前众生平等。”   和尚们恍然,他们考查过后,发现这只鹦鹉的佛经比大部分和尚背得还溜。   他们肯定:“佛鸟,一定是佛鸟!”   鹦鹉假惺惺地对在座的和尚道:“本鸟没有手,没办法抄写佛经,好羡慕你们能写字啊,如果本鸟有手,一定将全天下的佛经抄上十遍八遍!”   说罢还挤出两滴鳄鱼泪。   在场的和尚面露羞愧之色,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多抄些佛经。   一只鸟都这么上进,他们作为人不能输!   江河实在看不下去,将忽悠这群大和尚的死鸟抓过来,警告道:“你别祸害佛门子弟。”   鹦鹉斜视他,哼道:“说什么话?明明是你祸害他们吧!昨天又来了几个刺客?”   对此,江河也只能叹气。   他觉得自己挺能打的,但相国寺的和尚非要尽地主之谊,武僧轮流守候,他都不好意思了。   罢了,有空就抄几本有用的佛经给他们吧,这个世界的灵力有限,天天念经也修不出啥,不如入世修功德道。   就如同大白蛇,修炼功德道后,终于长那么大的个头。   江河眼睛转了转,“还是麻烦皇帝吧,风鸣肯定很乐意有人主动上门给他过杀瘾。”   在相国寺论完佛后,江河还没收拾行李呢,皇帝就派人过来了。   皇帝真是恨不得玄济大师住在皇宫,天天给他和皇后把脉,确认身体情况,哪能容许他在相国寺逍遥。   江河擦了擦嘴巴,他刚才正和相国寺烧火僧人论食之道呢,比如怎么用豆腐做出肉味,可惜还没吃够。   不愧是天下第一寺,那山珍做得真美味。   “玄济师弟,贫僧实在不放心,你带几个弟子跟随吧。”   胡子眉毛全白的相国寺主持将最能打的武僧们挑出来,还告诫他们,一定要保护好玄济大师,这是他们佛门崛起的关键。   哼哼,未来的皇子是因为佛门才能出生,等他长大,且看他是亲近佛教还是道教?若是皇帝大喜之下封玄济为国师,那道教肯定只能退避三舍!   主持心里的算盘打得非常溜。   他想到上次进宫驱鬼,居然和那群道士打了个成平手!简直岂有此理!   不过现在他们有了玄济,那群只会炼丹的道士能治不孕不育吗?   这一波,肯定是他们佛门赢了!   实在推辞不过,江河只得带着十个肌肉鼓鼓的武僧下山。   皇帝给玄济法师赐了宅子,江河也不推辞,带着武僧们住进去。   住在皇宫是不可能的,尤其还有这么多肌肉男,他是不可能留下把柄,尤其是现在帝后备孕的情况下。? 第52章 圣僧11   江河入住的第二天,就有刺客上门刺杀。   皇帝专门派来守卫的暗卫还没发现呢,鹦鹉满屋子乱飞,尖叫起来:“救命啊,救鸟啊,有杀手!要杀鸟了!”   鹦鹉尖锐的声音非常有杀伤力,整栋宅子都被惊动了。   那群相国寺出身、正跟着江河论佛的僧人们当即拿起棍子就杀过去。   他们住持下山前曾对他们暗示过,冲着玄济大师来的说不定还有些心术不正的妖道,让他们务必要保护好玄济大师,某些惯会走捷径的妖道看到佛道大兴,肯定会坐不住!   若是长春观的道士便罢了,他们不会用这等小人伎俩,就怕某些人打着长春观的名头行事。   风鸣从墙头跳下来,兴奋地说:“大师,让你的人别动,都交给我!我来就可以啦!”   他拎着把看着就死重死重的大刀杀过去,不过看他挥刀时轻松的模样,仿佛那刀和一把匕首差不多。   “哎哟,这力气可真大。”鹦鹉点评道,“不过风小子这个子不高,宿主你说是不是刀太重,压得不长个?”   江河捻着佛珠,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你要不要将这话当面对他说,我保证你活鸟变死鸟。”   鹦鹉顿时不敢吭声,位面之子要杀它,在不泄露系统的秘密情况下,它还真不一定躲得过。   那边风鸣一阵霍霍乱杀,这边江河十分满意。   “真不愧是我。”江河自夸道,“风小子在保持冷静的情况下,杀伤力一点都不减,我的医术果然高明!”   果不其然,风鸣杀人就杀人,不会像以前边杀边大笑,眼睛还红得跟鬼似的。   他现在的眼神是很亢奋,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其实很清醒。   鹦鹉不禁道:“那个胆子很大的温少夫人若是看到现在的风小子的模样,肯定不会害怕。”   八卦的鹦鹉闲着无事就去扒人墙头,这毛病还是从上个世界带来的,当初懒惰的宿主没少让它的猫壳子去蹲信息。   久而久之,它也品尝到个中滋味,每次都能吃到新鲜的瓜,特别兴奋。   “宿主,礼部尚书家也不怎么讲礼仪,温少夫人也挺辛苦的,她怀着身子呢,婆婆就迫不及待给她相公安排小妾。”鹦鹉表示实在看不惯,温少夫人为此两度动了胎气,那老虔婆还怕气不死儿媳妇,逼着儿媳妇安排女人伺候儿子。那老虔婆的娘家侄女也恶心,成天偶遇成了亲的表哥,上赶着当小三呢。   “温少夫人聪明也很有胆识。”江河淡然道,“我给她开的方子可以保证她平安生下孩子,等她有了孩子傍身,小妾什么的不是她的对手。”   就怕她成了后宅赢家后,会对丈夫的妾室出手。   这年头,无论是后宅的赢家或是输家,都很悲哀,根源还是在于男人,若是男人自己没那心思,女人能逼着他们要吗?   江河视而不见外面的打打杀杀,思考着要不要帮个忙。   上个世界占领的土地多了,经济大力发展,劳动力跟不上,治理国家特别卷的皇帝外甥觉得社畜不够多,自己动手解放女性,务必让全天下——不管男女还是非男非女,都得给他干活!   他死的时候,朝堂上有五分之一是女官,外放的女官就更多了,皇帝外甥还思考修改继承法,他的公主实在太优秀,领兵治理国家都比儿子强。   江河垂眸,突然说:“千紫主神去的世界多半是女儿身吧。”   系统奇怪道:“你怎么说起主神了?她是女主神,附身的世界基本是女人。”   一花一世界,男女各半,阴阳平衡,星际和修仙世界还好,在封建社会,女人的命运恶劣得难以想象,产生的怨气也是加倍,千紫主神心怀慈悲,能挽救的世界都会尽量挽救。   江河没说话。   其实他有些想老婆了,不知道他老婆在其他世界过得好不好。   肯定说不好的。   哎,真希望哪天能再遇到老婆!只是他老婆也是个工作狂,在她神魂归位后,如今想要在任务世界遇到不容易。   外面已经打得差不多,能站着的人很少。   江河长叹一口气,“系统,果然每个封建社会都逃不过妇女解放这个专题呢。”   风鸣走进来,他杀得一身血,随意地擦了擦脸上的血迹,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大师您放心,有我在,没人能伤得到你。”   武僧们齐齐打坐,双手合十,为地上找不到一具整齐的尸体念往生经。   江河低叹一声,也加入往生经的队伍。   希望下辈子,这些人生长在太平盛世、家庭幸福,不要再成为世家贵族手中的刀。   **   两个月后,宫里的皇后传出喜信。   皇帝大喜,在江河进宫时,热切地拉住他的手,“大师,你有何想要的,朕重重有赏!”他心里盘算着,要不让玄济大师给他后宫的妃子一起看看,届时多子多福不是梦!   江河双手合十,行了个合掌礼,打断皇帝的白日梦,“皇上,您命中无子,现在此子是强求得来的,大庆的国运与皇后腹中孩儿息息相关……”   他暗示皇帝,赶紧做好皇帝这份职业,不然你儿子也讨不了好。   皇帝徒然一惊,他自然听懂了玄济大师的暗示。   他命中注定无子,这孩子是玄济大师施法求来的,与国运相连,如果国力衰弱,这孩子可能会夭折。   皇后反而暗暗松了口气,万里良田一根独苗才会珍贵,如果皇帝的孩子多了,即使她生的孩子是太子,将来也免不了争斗。   皇帝先是示意皇后退下,他紧紧地盯着玄济大师,低声问:“如果朕想多子多福……”   江河沉默了好一会,含蓄道:“多子可,多福难。”   他心里暗哼一声,果然皇帝都够!   你爹的,给你一个儿子费了老子死贵死贵的药,死鹦鹉笑得羽毛都飞上天,还想他买第二粒生子丹?门都没有!   皇帝心下怀疑,不是说他的毒都解了吗?怎么就只能生一个?   江河直接明白地说:“皇上,您命中注定无子,您因为中毒,导致中年早逝,皇后腹里的孩子是贫僧为您强求来的,以大庆的国运为注……”他长叹一声,“皇上,孩子生得下来,不一定能长大,您的儿子能不能顺利长大,得看您。”   皇帝神色变幻不定,“如果国运强,朕的皇儿就能平安,国势弱,皇儿就可能夭折?”   不愧是皇帝,这阅读理解满分。   江河觉得费再多的口舌,不如让皇帝自己亲眼看,于是大方地给皇帝一个全息体验,这个技能不费积分,石兰村的张老太太看得,皇帝当然也看得。   等皇帝再次睁开眼时,他浑身是汗,目有惧色。   刚才玄济大师施法,竟然让他看到未来之事,他强求来了九子,那些孩子小时候个个可爱,长大后却个个都想当皇帝。   皇后生的孩子刚出生就被封为太子,然后成为其他孩子的眼中钉,太子从小到大被各种陷害、毒杀,尚未成婚就一命呜呼。   他那向来宽厚善良的皇后直接疯了,将罪魁祸首找出来让他处置。   皇帝心疼之余,仍是决定将此事掩盖过去,他已经失去太子一个孩子,难道还要失去第二个孩子吗?   然而,皇帝这样的态度,却鼓励了剩下的孩子,他们继续互相残杀,反正弄死兄弟也没事,他们父皇舍不得杀他们呢。   最后的结果是江山飘摇,胡人入侵,最终国灭!   而他的皇子死的死、残的残,没死没残的都成为亡国奴,被起义的暴民砍了头颅,挂在墙上,死不冥目。   “玄济大师!”   皇帝惊恐得叫起来,转头一看,就见大师坐在一旁,正闭着双目,手里捻着佛珠,宝相庄严。他又抬头看向窗外的天空,太阳的位置丝毫未变,桌上的茶还冒着青烟。   原来他在梦中经历半生,这只是黄粱一梦?   “皇上,您看到了什么?”江河开口问道,眉宇间带着好奇。   皇帝的神色迅速收敛起来,只有眼里还透着几分惊疑不定,他问道:“大师不能窥视朕的梦?”   某位大师一脸纯良,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然后道:“皇上身为天子,贫僧无法窥视,贫僧只知道,未来并非一成不变,皇上看的只是未来演变的一种可能。”   未来并非一成不变?现在的选择能影响未来的走向?   皇帝心中微动,“如果朕告诉你,朕在梦中看见朕有九个儿子……”   “大庆江山肯定会出问题。”江河一脸慈悲之色,委婉地说。   然而这般委婉,仍是没能安慰到皇帝的心,只见皇帝的脸色变得难看之极。   江河可不想大庆被玩完,那任务的难度肯得要加倍,继续道:“皇上,国运分散了,于大庆非好事……”   希望这皇帝能明白,别太贪心。   半晌,皇帝罢手让他退下,一转头抓起冷下来的茶,咕噜咕噜一口闷。   他抚了抚自己惊慌乱跳的心脏,真是吓死朕了!算了,他不强求了,孩子一个也挺好的!总比生了九个,以后却全死光了的强。   被“未来”弄得惊惶的皇帝直接去皇后那找安慰。   他当然不敢和皇后说自己想找其他妃子生孩子,就算皇后再善良大度,估计也要变脸。皇帝已经想明白,那样的未来太过惨烈,不如只要一个孩子,悉心培养长大,让他成为优秀的储君,大庆方能托付予他。   以后皇后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儿子,皇后的心情至关重要。   明白这点的皇帝懂得如何说话,“大师说,朕命中无子,这个孩子生下来后,能不能平安长大,就看国运强不强。”   关系到自己腹中的孩子,皇后十分关心。   皇后是个聪明的,当然知道皇帝不会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但她只想知道与孩子相关的事。   “皇上,日后臣妾会进谏的。”皇后下了决心,“您一定要成为千古明君。”   皇帝回忆先前看到的未来,他在“未来”好像没活过六十?   五十多岁就一命呜呼了,不过也算是活够了,他有足够的时间给儿子留下一个太平盛世。   “玄济大师确实有些神奇的手段。”皇帝的神色不定,对于这样一个奇人,他是忌惮的,这种超出世俗的力量,若不能为他所用,他宁可错杀。   作为一个皇帝,绝对不允许有威胁他的江山的存在。   皇后靠近他,伸手抚着他的心口,像是在宽慰他,声音轻柔,“皇上,大师也有所求之物,大师也有弱点的!您啊,一时想不到也不奇怪。”   皇帝不禁思考,玄济大师的弱点?他都四大皆空了,还会有弱点?   是他的家人?看玄济大师凉薄的模样,他不认为江齐明会是他的弱点,尤其是在大师知道自己一生凄苦是自己父亲造成的情况下。   这出家人真是个好身份呢,比如说可以当个不孝子,世人也不会说什么,毕竟都已经斩断红尘了。   皇后一边引导着皇帝,心里却想着自己的弟弟。   弟弟风鸣说最近他的脑疾已经大好,以前被父亲砸伤的头现在已经不怎么疼了,与敌人作战时,也不会失去理智。   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皇后心里十分感激玄济大师,这孩子生下来不一定长得大,一个神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皇后知道,皇帝只是一时间想岔了。   作为帝王,他有太多身不由己,同时也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让他为所欲为,需要更理智。   玄济大师到了京城后,因为他的话,皇帝让士兵帮百姓扫雪,还修葺危房,她这个冬天号召豪门贵族将旧衣捐出,京城今冬死去的贫民没有往年多,帝后在百姓中极得民心。   这些都算是给她腹里的孩子积阴德和名望。   这一瞬间,皇后想了很多,面上并不显。   她柔柔地笑道:“皇上,您有一片慈父之心,您忘记大师也有儿子了?”   皇帝恍然大悟,终于想起玄济大师有一个失踪的儿子,除去一身神鬼莫测的本事,他也是个父亲。   皇帝再次召见玄济大师时,便试探性地问了问。   果不其然,大师第一次在帝王面前低下头,抛下出家人的身份,便是为了自己那失踪的儿子。   皇帝心下满意,有弱点就好,若是完美无缺的高人,他还真不敢用。   皇帝问道:“大师的儿子现在是在胡人之地?”   大师脸上露出痛苦之色,“皇上,实不相瞒,贫僧出家后突然觉醒宿慧,无论是武术还是医术都突然一通万通……自然一身卜算的本事也一样,贫僧出家前想不通的事突然看清了。”   “贫僧自知出家人应当四大皆空,人生有七苦,然则贫僧仍是看不开。”大师眼里隐有泪光,“佛爱世人,世人中又如何不能包括我儿?”   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皇帝很能共情大师现在的痛苦。   他承诺道:“大师,若您爱子寻回,只要不是谋反的大罪,朕都会保他。”   江河长叹一声,做足了老父亲的无奈,“贫僧每日为爱子卜算,不惜淘尽一生功德……我儿如今在胡地,被胡人收养。”   皇帝满脸恍然之色。   怪不得玄济大师会向自己低头,其子若是有胡地的经历,这孩子日后就算回到大庆,除非不当官,否则都会成为敌人攻歼的把柄。   不过这对当皇帝的人而言,并不算什么。   当即他再次承诺,“大师放心,朕会出手抹去他这段经历,不会有人发现的。”   对于人才他都珍惜,鹦鹉都能用了,更何况本事那么大的高僧,肯定不能放过。   江河摇头,拒绝皇上的好意:“皇上,出家人不能犯下杀孽。”   为了保密自己儿子这段经历,得死多少无辜之人?再者,如果便宜儿子的胡人爹娘死了,他的任务等于失败,儿子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皇帝却想起梦中胡人入侵害大庆国亡之事,顿时咬牙切齿,“大师,朕这就筹集粮草,跟胡人开战!”   以前年年都有小规模的战争,朝中上下也不将之当一回事,生怕劳民伤财,从来将冲突控制在一个度以内,现在他不这么想了,狼子野心如胡人还是彻底打残好。   皇帝保证道:“若大师之子能立下汗马功劳,朕会澄清他的来历,言明他是为了中原方潜伏胡地。”   至于一个未满十岁的孩子立下的汗马功劳有没有水份,他是皇帝他说了算,谁敢质疑。   江河实在无奈。   大庆的国库并不富裕,却有一个爱打仗的皇帝,总想打残胡人,如此下去,大庆的国力肯定下降,不如和平演化。   江河委婉地提点:“皇上,从一千年前至今,胡地都是中原的心腹大患,皇上有没有想过将胡地彻底收服,日后再无胡人,都是中原人。”   只要都是一家人,他儿子就没有任何黑点!就是这样没错!   对于打仗,皇帝向来感兴趣,“说来听听。”   江河当即告罪一声,离开一趟,回来时将巨大的沙盘提了进来,放在地上。   皇帝眼中都是精光,作为一个马背上的善战皇帝,他一眼就能看出这玩意作用有多大,当下吩咐人召唤威远将军和小舅子风鸣过来。   “大师,这东西做得可真是逼真。”皇帝对沙盘爱不释手,“这是大庆和胡人的交界?哎呀,这是乞活山……朕当年还从那里经过。”   看完沙盘,皇帝又忍不住为玄济大师的能耐感到吃惊,这舆图比皇宫私藏的还要详细准确。   “大师是如何得知这么详细的舆图?”   “不是贫僧,是它述说,贫僧照着画的。”江河指向窗外的鹦鹉,这只死鸟正站在一只狼犬的头上,鹦假狼威。   “将军,冲啊!”鹦鹉嘎嘎地大吼,“你是狼,不能输给一条狗!”   鹦鹉说的狗是只宠物狗,是后宫的娘娘们养的,它从结冰的台阶上一路滑下来,速度比狼狗还快,这让无往不利的狼狗气到了,正嗷呜嗷呜地叫着,和这只宠物狗争第一。   江河额头的井字直接冒出来。   特么的,他前脚才将死鸟说得英明神武,它后脚就来拆台!   皇帝则默默关上窗,他也不想看到自家爱犬跟只宠物狗斗气,显得给它封将军的自己很傻很天真。   两人都很有默契的忘记自己的宠物,一本正经的将注意力放回沙盘上。   江河道:“咳……日后无论贫僧去何处,都会画下地形。”   皇帝大喜,有只神奇的妖精跟着就是好啊,多省事啊,他都想着要不要养些鹦鹉,有嘴会说话,肯定比信鸽好用。   接着江河开始和皇帝讲历史。   中原就是一部融合史,千年前也曾有十国鼎立,边战边融合,也有千古一帝,车同轨书同文,时至今日,各地方言姑且不谈,文字却是大一统的。   “没错,民族大融合,确实连文字都统一。”皇帝思考着,“所以打下的土地,得派人去教当地人有关咱们的文字,让他们说官话。”   彻底地演变成大庆人,成为大庆的百姓。   江河这位出家人实在无奈,这个皇帝的脑子到底是咋回事?怎么就只有打打打、杀杀杀?   他只能将话题掰过来,“皇上有没有想过,千年来,中原数次将草原打下来,为何一直不曾将草原纳入中原?”   难道以前的皇帝没有开疆拓土的想法?!别开玩笑了,对领土的渴望是写在每个皇帝的基因里的。   皇帝倒是明白,叹道:“打下来容易,治理难啊。”   草原地广人稀,除非将中原人大肆迁徙过去,但习惯农耕的中原人去到那里,绝大多数会水土不服。   江河点头,表示明白了,说道:“那我们今天便谈谈为何中原治理草原困难。”   皇帝瞬间双目灼灼地看着他,已然忘记面前的这个秃头不是他的臣子,而是一位得道高僧。呃……管他的,只要能为他所用,不管是和尚还是道士,都可以的。? 第53章 圣僧12   被皇帝盯着的江河很淡定。   他道:“首先,是马!”   皇帝点头,都知道马在草原的意义,胡人的骑兵也是出了名的悍勇难缠。   “草原上的马比中原跑得快,胡人比中原善马,机动性强,打了就跑,偌大草原谁也寻不着,所以对胡人而言,一场战争的成本非常低,赢了就是一本万利。”   不像中原,一场战争的成本大得百姓只能缩衣减食,打的就是后勤!   皇帝再次点头,中原人对上胡人,只能靠更精锐的利器战具,盔甲刀剑,建城打守城战。   朝廷也有重骑兵,将士兵和战马武装起来,是对付胡人的一大利器,可这样的重骑兵缺点很明显,一是费钱,非常费钱,二是不够灵活,打得过却追不上。   正说话间,威远将军和风鸣到来。   两人立刻被地上的沙盘迷住,随便地行了个礼,都顾不得说话,两人趴在地上,双眼紧紧地盯着沙盘直瞧,满脸赞叹之色。   皇帝看到他们撅起的屁股,颇感辣眼睛,当下扭过头,继续同高僧讨论治理国家的难度。   江河没提,皇帝似乎也忘记让人将沙盘放到桌面上的事,于是要看沙盘,都趴在那里拱起屁股。   趴地上的两人虽然被沙盘迷住,仍是分出一些心思在两人身上。等听到皇帝和大师讨论的内容,两人都很迷茫。   若是他们没记错,玄济大师其实是个出家人吧?可这个和皇帝议论政事、说得头头是道的、他的见解之犀利,竟然比之朝中那些大臣都不输的和尚是谁?   难道玄济大师其实不是出家人,而是皇上埋在寺庙中的暗桩,专门用来对付那群大和尚的?可是有这必要吗?   不然一个和尚,为何说起治理国家竟然头头是道?这不科学啊!   说得差不多时,江河使出杀手锏:“贫僧有一物,可用最低的成本建造城墙,用最短的时间建造一条通往胡地的坚硬道路。”   这下子,威远将军和风鸣也感兴趣了,双目灼灼地盯着他。   战争打的就是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果城池坚固,路途顺畅,不知能省多少军费。   “此物名为水泥。”江河心里哀叹,这都多少次啦,总要在古代安利水泥,还有玻璃,这几种在古代就是赚钱利器。“如果大庆都有水泥路,那么交通会四通八达。”   风鸣插嘴道:“如果外敌入侵,他们的速度也会很快吧。”   “不是有更坚固的城池么?”江河不慌不忙,“还有此物用于河堤水坝,亦能防洪水。”   皇帝飞快地思考利弊,怎么都觉得这东西用好了,他能掌控的边界更大。   国家太大,交通不便,所以各地才有那么多的土皇帝,毕竟天高皇帝远嘛。   他迟疑地问:“这个确实能对付胡人……不过,还有其他办法吗?”   皇帝一脸期盼地看着大师,觉得大师如此厉害,不知道有没有万无一失的好办法……   大师笑得慈悲极了,行了一个合掌礼,“皇上,其实战争只是一种手段,既然千年来打也打了,草原总是死而复生,有没有想过用经济制裁。”   接着,大师又给他们详细解释何谓经济制裁,从故事开始说起,以故事为例,更加详实。   皇帝跟威远将军、风鸣等俱是大开眼界。   风鸣脱口而出,说出他们的心里话,“大师,您真恶毒……不不不,您可真聪明!”他赶紧捂住嘴巴,尴尬一笑,“咳,这打死一只鸟,灭了一个国的故事真是太棒啦,百姓都快饿死了,肯定谁给他们粮食,谁就是娘。”   江河说的故事是这样的,高原之地与中原是死敌,高原有一种鸟,羽毛丰美,中原的贵妇都喜欢它的羽毛,编成布做的衣裳华美极了。   高原人于是将之捉了卖到中原,等此鸟灭绝,他们粮食也欠收了,饿死很多人,高原人这才知道,他们的粮食之所以丰收,是因为此鸟勤勤恳恳捕捉虫子。   皇帝听得脑门发凉,决定等会儿去问大司农,大庆的什么种类的鸟是益鸟,还要教育百姓能不捕捉就要不捕捉。   他可不想自己国家也发生故事里的高原之地的悲惨事。   江河能怎么办?如果他不想跟“疯小子”打一架,只能装听不到。   于是他又继续给他们讲羊吃人、兔毁国的故事。   听了好几个故事,皇帝整个人都是懵的。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经济战争也是战争,若是能用得好,不用军费和人命,也能打败敌人。   “如果羊毛能赚钱,那就没人想养牛和马,兔子打洞多了,马腿陷进去就容易折……”皇帝沉吟片刻,马上下令,“朕马上让人到胡地收集羊毛!可是大师,国库的钱有限,也不能无限收集啊。”   连年的战事,导致国库的钱不多,加上皇帝又是个尚武的,国库的银子越来越少……   没有钱,这就尴尬了。   某位大师当即掏出两根细长的光滑的小棍子,笑眯眯对皇帝说:“所以皇上,有兴趣赚钱兼削弱草原的实力么?”   那天晚上,不止玄济大师,连威远将军和风鸣也没有出宫。   不知他们四人在殿内说了什么,只有皇帝身边的平安平安公公知道,皇帝一宿未睡,翌日的精神十分振奋。   **   一个月后,雪方融化,一群群商队前往胡地。   他们接到大单子,需要收购羊毛,而且需要很多很多的羊毛!只要羊毛都收!   这可是大生意啊!得到消息的商队都想要赚这笔钱,哪管天寒地冻的,谁最早收到羊毛,谁就能最先赚到钱。   皇后正在凤翔宫里,拿着两根棍子织毛衣,她是个聪明的,很快就学上手,一件毛衣就差个袖子就织好了。   皇帝坐在旁边端着茶喝,喜滋滋地看着,这毛衣一看大小,就知道是织给他的。   他的皇后可真是贤惠又温柔呢!   就在这时,大殿突然外响起一阵矫揉造作的哭声和骂声。   “皇后娘娘,您要给臣妾作主啊……”   皇帝的眉头跳了跳,不用看也知道,又是他后宫的那群妃子打架闹矛盾,过来找皇后拉偏架了,皇帝都有经验了。   皇后只得放下手里的毛衣,身旁伺候的嬷嬷赶紧扶她起身,周围贴身伺候的宫女也围过来,生怕那些打架的妃子波及皇后。   皇后现在可是双身子,不能有任何闪失。   看到这一幕,皇帝的眉头都皱起来,原来他儿子的生存坏境这么糟糕?   他没有离开凤翔宫,而是偷偷躲在屏风后。   皇后宫里伺候的人也没提醒那些妃子皇帝也在,于是皇帝终于亲眼目睹,那些在他面前娇弱可爱的妃子们是如何面目狰狞地对骂,还充分利用自己尖利的爪子,恨不得将对方抓得毁容。   皇帝看得心惊肉跳,特别是发现那些妃子打着打着,离皇后越来越近,幸好嬷嬷和宫女赶紧护在皇后面前。   看她们熟练的姿态,便知这种事经常发生,导致她们都有经验了。   皇帝不禁喝了口茶定定神。   不行,皇后腹中的孩子何其重要,不能让人伤害到她。   皇帝此时终于觉得,他的皇宫好像挺不安全的,先前嫁了一批没承过宠的妃子,让后宫清净许多,不知道这些承过宠的,能不能也嫁出去?   为了草原经济计划,如今国库和私库都穷得快要喝西北风的皇帝忍不住将主意打到他的妃子身上。   将妃子嫁出去后,虽然要给她们一笔嫁妆,但能省月例和各种后宫的供应,还是挺划算的。   此时的渣男皇帝满脑子只有儿子,大师都说过,他这辈子只有一个儿子,就是皇后肚子里那个,也就是说,其他妃子他养着也是白养,在宫中只会白吃白喝。   少养点妃子,他的儿子以后说不定能多买些吃的用的……   不不不,他才没这个想法,只是觉得女人都该有个孩子榜身,要不跟大师商量一下?他那脑子不用太可惜了。   再次被皇帝召进宫的大师此时面无表情。   果然,这个皇帝是个会随棍上的奇葩,怪不得不介意办工厂招女工,在他眼里,就只有能干活的,没有男女之分。   自己的女人再嫁给他戴帽子?   呵呵,狗皇帝才不介意呢,又不是怀着他的孩子再嫁。   大师板着脸,给出建议,“女人有事业就不会想着男人,男人只会影响她们挥剑……创业的激情。正好工厂缺管事,您的妃子都是高学历……贫僧意思是,她们都识字,而且十分聪慧,用于宫斗实在太可惜了。”   皇帝却觉得有道理。   自从和大师谈了一宿,听完大师的经济制裁,给他打开了新世界大门后,皇帝的想法已经大变,不再拘泥于世俗的目光,他可是个有大格局的皇帝。   皇后很贤慧地将事情揽过来。   羊毛衣的事情关系到边疆的战略,羊毛加工厂和毛衣厂又都是女子,若没有个强大的后台镇着,总有混子和流氓想铤而走险。   皇后安排妥当后,目带深意地看向依然一身高华出尘的大师。   她当然知道这些工厂办起来对女人的意义,有银子榜身能赚钱,等同于半只手掌握自己的命运,自古女子命运多艰苦,大师未出家前爱重妻子,所以能为女人考虑。   她会努力将工厂办好的,不为别的,就因她是女人!   江河照例给帝后把脉,“皇上体内的毒已清除干净,只要少喝酒、少吃上火的食物,再活三十年没问题。”   皇帝有些心虚,视线乱飘,戒掉酒和烤肉,人生还能有什么乐趣?   江河又对皇后道:“皇后娘娘腹中的孩子很健康……”   当然健康!这可是花了他“健康孩子一条龙”的套餐呢,虽然积分不多,但习惯抠门的他还是肉疼了一阵。   看着帝后欣喜的模样,江河有些不放心,“皇上,小皇子生下后,一定要好好教育。”   这般大胆的话,目前也只有玄济大师敢说,毕竟这孩子是他施法弄来的嘛。   他有些怕皇帝太过溺爱孩子,不过看到旁边的皇后,又觉得应该不用太担心,这是个睿智的女人,位面之子风鸣也是她带大的,肯定会教孩子。   他可是花了很多积分提高皇后肚子孩子的资质,要是教成反派他上哪哭去?   京城一切事情尘埃落定,江河便打算离开。   他将各种保胎保命的药留给皇帝,然后将抄写的经书给相国寺,派人到石兰寺告诉大白蛇一声,冬眠结束后,如果梧桐县玩腻了,可来京城找皇帝,皇帝身边有狼犬将军,不介意多个白蛇元帅!   皇帝也承诺:只要大白蛇立下战功,他就敢封它为蛇将军!   江河向皇帝告别,“皇上,贫僧将往胡地,日后山高水长,总有相见之日。”   皇帝有些不舍地摸摸鹦鹉身上五颜六色的毛发,“大师,朕已经选好善医的和尚、道士前往胡地,他们会同你联系的,你有什么想要的,可以跟他们说。”   鹦鹉从皇帝手上飞下来,和狼犬将军嘀嘀咕咕:“你吃肉,不方便跟我走,要不你学大白蛇?它都习惯吃人类的食物,只是它又要冬眠,还长得很大一只,咱们不方便带上它。”   狼犬的不舍瞬间消失,对鹦鹉嗷嗷叫了几声:不吃肉的狼生是不幸福的!   江河终于离开京城,往边疆而去。   此时,风消雪融,草已冒头,树上点点新绿。   **   如果说,这世间谁最怕江河崛起的,那一定是清远侯江齐明,还有他妻子万氏。   梨城距离京城快马加鞭,只需一日路程,是以这消息也传得很快。   江齐明在得知长子如今已经混成皇帝跟前的大红人时,大吃一惊,猛地站起身,哪知却将桌上烧开的水撞翻,那沸水正好淋在他的胯间,他当下尖叫一声。   在江齐明的惨叫声中,下人七手八脚地将大夫请过来。   大夫看过后,很含蓄地告诉他:侯爷的蛋被开水烫熟了,日后只怕孵不出小鸡。   江齐明当即叫得更大声,痛苦不已,忙不迭问以后还能不能用。   虽然他嫡的庶的孩子加起来都有七八个,孙子甚至已经有两三个,能不能生已经无所谓,但那东西能不能用却很重要,代表他是不是男人。   他堂堂侯爷,绝对不能当太监!   大夫只能一脸惭愧地告诉他,他的医术有限,无能为力。   然后建议他,不如进京寻玄济大师,这个和尚厉害了,他可是专治不孕不育的!   不/举也属于不孕不育嘛。   江齐明脸都青了,他变成这样都是那逆子害的,让他去找那逆子?这是怕自己不够倒霉吗?   果然,那道士说得没错,长子与他八字相克,他好了他老子就倒霉!   站在床前的万氏拿着帕子捂脸,暗自祈祷丈夫赶紧废掉,这样侯爷之位就是她儿子的。   当年她让道人算命,说丈夫与前面那个生的孩子相克果然是对的,这府里的所有好东西,都是她和她儿子的!   当年元配长子被祖父母带回老家,她儿子养在丈夫身边,成为丈夫最看重的孩子,果然这世子之位很快就是她儿子的。   因为烫伤严重,江齐明当晚便发起高烧。   这场病来势汹汹,这次他也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的,让人进京请太医,也不说伤了重要部位,只说烫伤了腿。   宫里的帝后在江齐明身边安插了人,提前得知这消息。   皇后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怀孕已经三个月,面色红润,怀相很好,吃麻麻香,这都是玄济大师的功劳。现在宫里大部分的妃子被她派出去帮忙工厂做事,一个个忙得飞起,哪里还有心思宫斗,无形间,她和孩子更安全。   玄济大师还告诉她,如果还有妃子闲着,不如让她们去办学校办报纸。   办学校和办报纸这事让皇后很感兴趣,可惜她现在不敢太劳累,等生下孩子后,她还真有兴趣办个女校,还有报纸,皇后总觉得这报纸应该不仅刊登花前月下的故事,还有其他用处,但她暂时不敢去深思这些。   皇帝很兴奋,“阿枝,清远侯这是变成太监了?朕马上下旨叫他让位。”   只要皇帝的旨意一下,江齐明就算不是太监,也只能当太监,皇帝就是这么霸道不讲道理。   皇后娇嗔地乜他一眼,“皇上,朝堂的事您熟,但这后院的事,您就不如臣妾了。”   见皇帝不明白,皇后笑问:“这清远侯若是废了,您觉得爵位落谁身上……”   “当然是世子……”皇帝这才转过弯来,顿时耷拉着脸,“万氏的儿子继承了爵位?朕不高兴!”   皇后笑眯眯道:“皇上,您就派出最好的太医,务必将清远侯治好。”   皇帝也不是傻子,当下明白过来,“对对,最好让他知道,他继妻和儿子都盼着他死呢,好继承爵位。”   “顺便让他知道当年那道士是谁派来的。”皇后补充道。   如果是一般百姓,皇帝还有点仁慈心,毕竟他可是承诺为了让唯一的儿子顺利长大,要当明君的。但像清远侯这种靠着祖先蒙荫,还残害嫡长子和亲孙子的混账,皇帝收拾起来半点愧疚都不会有。   “朕这些时日一直在想,大师当日遁入空门是不是无可奈何?”皇帝也是经历过兄弟阋墙、互相残杀的夺嫡之路,想得更深一些,“他不遁入空门,万氏就会想法子弄死他,明明嫡长子在,世子却是次子,为了理直气壮地继承世子之位,她肯定会下手。”   皇后微微颔首:“皇上您看,万氏的儿子江消被请封世子的时间,正好在嫡长子遁入空门之后,这时间很微妙。”   皇帝想到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中的毒,不禁感慨不已,“大师未遁入空门前,只是普通人,上有孝道压着,继母娘家势力大,一只手能将他死死按住,父亲又一心想他倒霉,他能想出的解决办法就是遁入空门,给弟弟让路。”   如今看来,玄济大师是实在没办法,只得默认退让。   可惜退让都是没好结果!   皇帝暗自庆幸当年自己当机立断加入夺嫡斗争,不然他现在的坟头应该和那些兄弟的一样,草都长得老高了。   皇后眼里闪过几丝不忍,轻声道:“大师出家后的日子颇为落拓,他将妻子的嫁妆还有自己身上的大部分银子留给父亲保管,希望他对孙子好点,谁想江齐明这般狠心。”   皇帝冷哼一声,“江齐明是漠视、狠心——不,应该说贪心的是万氏,连那么点财产都不放过,让人将一个七岁的孩子卖了。”   也许是自己的孩子来得太艰难,未来能不能顺利成长,还得看自己这当皇帝的当得好不好,所以皇帝特别见不得旁人对孩子不好,更别说将一个孩子卖到关外,这是打定主意让那孩子死。   “大师说他无法四大皆空。”皇帝面带隐怒,“当和尚都不是他自愿的,能四大皆空才怪!”   皇后眨眨眼睛,对皇帝笑道:“皇上,咱们想个法子,看看如何将爵位留给大师的儿子。”   看样子,玄济大师是不想还俗的了,他是不需要爵位,但他的儿子肯定需要。   皇帝先是一怔,随后忍不住搂住妻子,在她脸上亲了一下,“阿枝,你总是这般聪明!”   皇后微微低头,有些羞涩。   自从怀孕后,皇后发现自己竟然变得越来越年轻,皇帝更愿意同她亲热,就算两人什么都不做,只是待在一起都能消耗一下午,仿佛民间恩爱的小夫妻。   皇后觉得,如今这日子比以前过得有滋味多了。   其实她并不知道,皇帝看到的多子未来里,她的孩子被害,自己也没好下场,那些妃子仗着儿子一个比一个跋扈,这让皇帝对后宫其他女人印象非常差,再加上心虚,忍不住对她更好。   于是,这对感情变得更亲密的帝后凑到一起窃窃私语,决定将擅长宫斗的下属都派到清远侯家,务必将他的家给搅散了。   哼,留着膈应人,还是都散了吧。 第54章 圣僧13   万兽县作为通往胡人之地的交通枢纽,十分繁华。   来往的商人穿梭着,一支支商队带着沉重的货物,到万兽县时总会停下来修整补给,因为离开万兽县后,是长长的山路,连一个歇息的地方都难寻觅。   很多年前,万兽县如其名,是野兽的栖息之地。   本朝开|国之时,天下一统,胡人不敢揾其撄,低头顺眉的同大庆做生意,大庆的盐酒茶和瓷器在胡人之中极受欢迎,边疆互市生意兴隆,商人们不远万里将大庆的商品卖到边疆,使万兽县终于开始繁华起来。   王大行喝着泛着米香的烈酒,眼观四方,看似醉意朦胧的眼睛实则精明而清醒。   这不是他第一次行商经过万兽县,这里足够安全,就着下酒菜喝点小酒,再睡个大觉是莫大的享受。   过了万兽县后,还不知道多久才能再好好休息。   大堂内,像他们这样的前往西北的商队还有一支,将大堂全占了。   先前这支商队不巧遇到连绵春雨,路上不好走,还有不少人得了风寒症状,索性在万兽县多歇息几天,正好两支商队直接撞上。   王大行邀请对方的主管喝酒,商量着一起走。   两支队伍的保镖加起来都快上百人,一般的山贼压根不在怕的。   长得胖乎乎的主管姓张,明显是个性情豪爽的,很快就跟王大行喝开。   两支商队主要卖的商品都不同,谈不上竞争,再说了,商品相同也无所谓,在胡人那边,多少货物胡人都吃得下。   外面正好下着雨,一直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   商队已经被堵在万兽县好些天。   幸好今天雨水终于停下来,太阳都出来,就是屋子里还显得十分阴暗潮湿。   “这雨下得可真烦人,大倒是不大,就是连着下了好些天,万一山上泥土落下来,我们不敢走。”张主管拍着大肚腩,“这愁得我啊,都瘦了十斤。”   “泥土太松软,马车陷进去也是个麻烦。”王大行附和。   从京城通往万兽县的路,几十年前林首辅盯着修过还能走,万兽县通往北方的路多为山路,年轻的还折腾得起,年老点的骨架子都要被颠得散架。   张主管美滋滋地啃着一个肘子:“王老弟,你吃这个肘子,这可是万兽县特有的冰糖肘子,肉紧实,不肥也不柴,恰到好处,别的地方都没有这么好吃的肘子,我打听过了,据说是跟猪的品种有关,我当初不信这个邪,不远万里,千辛万苦带了几头猪回乡……啧,你猜怎么着?”   王大行被他的话吸引,忙问道:“怎么着?”   张主管嘿了一声,“那猪换个地方养,肉质竟然变膻了,还比不上老家的土猪呢。”他狠狠地咬了一大口肉,“可怜我当初还想着发展养猪大业呢。”王大行看得叹为观止。   这两大盘的肘子全啃光了,他算是知道为什么明明行商这么辛苦,张主管还这么胖了。   又有一支商队过来,客栈的掌柜正在后院叮嘱店小二收拾房间。   商队的人多,来一支就够半个月的营业,何况这下子直接来了三支。   刚从后院出来,掌柜的就看见走进客栈的一名和尚。   “怎么来了个和……大师。”掌柜的生生改口,瞧这风度、这气质、这相貌,一看就像是佛家宣扬的佛子。   先不说大师的本事大不大,光是这副容貌,站在那里,就让人心甘情愿地叫一声大师。   这时,便见从大师身后飞出一只毛色漂亮的鹦鹉。   鹦鹉张嘴就嚷嚷,“店家,上点好吃的瓜子和点心,饿死小爷了。”   大师眉目温润,一把掐住鹦鹉的脖子,鹦鹉嘎地长叫一声,将头扭过来,对大师怒目而视。   狗宿主,你又虐待系统!   大师抓着鹦鹉,朝掌柜歉意一笑,“抱歉,小僧的鹦鹉太没礼貌了。”这一笑,仿佛春暖花开,连春雨带来的晦气都冲刷干净似的,大堂都亮堂不少。   老板娘的大屁股挤开掌柜,十分热情地上前,“圣僧,来碗面吗?本店素面可是一绝。”转过头来对掌柜说,“去,给鹦鹉上点瓜子和点心。”   出尘脱俗的大师拒绝了,便见他走向谈得兴起的王大行和张主管那桌。   来到两人面前,他行了个合掌礼,“阿弥陀佛,见过两位施主。”   张主管下意识的将沾满油脂的手藏身后,使劲拿衣服擦了擦。   他信佛,平日见到和尚都会下意识的心虚,大概是他太爱吃肉了,对提倡禁止杀生的和尚都很心虚。   王大行赶紧起身行了个礼,“大师有礼。”   大师此时笑得圣光普照,说话很神棍,“两位施主与贫僧有缘。”   大师说有缘就是有缘!   于是他不仅白嫖王大行和张主管的馒头——还是白面馒头,还白嫖人家的马车。   吃着瓜子喝着清水的鹦鹉不解:“宿主,皇帝不是说给你最快的马、最好的马车,你干嘛不要?现在还得求人。”   不是它说,皇帝给的马和马车肯定比这些商人的要好,可宿主却拒绝了,不仅拒绝马车和马,还拒绝皇帝派来照顾他的车夫和侍卫。   江河没好声气道:“你见过带着侍卫和上好的宝马西行的和尚么?”   亲,这不符合人设!   “见过!”鹦鹉十分肯定道,“唐三藏!人家的马还是白龙马呢!哦,人家的保镖就是徒弟,能一打万,比侍卫牌面大多了。”   江河顿时语塞,苦恼道:“可我的人设是无花,人家自己就牛!”   他也想要猴子这样的徒弟兼救兵啊,可这不是没有嘛!他的那些徒弟还没自己能打呢。   鹦鹉打量一番宿主,恍然大悟,怪不得狗宿主坚持穿白色僧袍,还以为他是穷讲究呢!还真别说,这装出来的一身谪仙风度,还真有几分完美无缺的模样。   “主要是,我担心天天坐马车,被一群人伺候着,届时会发胖。”江河抱怨地说,他现在非常有偶像包袱,瞧瞧自己这张脸多俊啊,胖起来还能看吗?   鹦鹉:“……”狗宿主,你真是想多了。   江河继续道:“说起来,相国寺的和尚天天吃素,胖的和尚竟然也不少!猪八戒一路西行一路吃素,每日几万步绝对有,还一路斩妖除魔,运动量不少,你看他瘦了么?”   他可是有理有据的。   鹦鹉翻着白眼不想说话。   鹦鹉现在觉得自己可以心安理得地待在宿主肩膀上了,它之前还害怕自己吃太多会胖,每次都要多飞两圈减肥呢。   江河这出家人的面子工程做得一流,王大行等人都被他的风度和外貌镇住,觉得他一定是个厉害的高僧。普通的和尚哪可能在这春雨连绵、泥泞不堪的路上保持得这么干净清洁?他肩膀上的鹦鹉甚至没沾上半滴雨水!   现在想起来,他们还觉得不可思议,高人居然开口说三天后要跟他们出行。   王大陆道:“大师,我们明天就想出发。”   前几天一直下雨,今日好不容易雨停了,太阳明晃晃的,明天这路肯定会干,他们行商的虽然不至于一寸光阴一寸金,可时间就是金钱的道理还是懂的。   江河老神在在,“明天还会下雨,后天歇一天,大后天方可出行。”   张主管面露怀疑之色,“大师还会看天象?”   俊美无瑕的大师双手合十,笑容清润柔和,“略懂一二。”   王大行精明的双眼闪了闪,满面笑容的让老板脸上了素面和几样小菜。   反正下不下雨,明天就能知道,如果这和尚能看天象,那他们就赚翻了。   当然,后来发生的事更让王大行跟张主管两人下定了决心。   **   梧桐县,兰花村。   清远刚进厨房就皱起眉头,只见厨房里的一排灶上,一条巨大的蛇横趴在上面,蛇尾陷入最小的锅里,最大的锅则盛着它巨大的蛇头。   闻声过来的清悟面无表情,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自从大白蛇冬眠结束后,就时常跟着他们对着干。   “果然是吃饱没事干吧。”清远喃喃地抱怨。   清悟咬牙切齿:“师弟,我想吃清蒸蛇肉,铁锅炖大蛇……我今天不想当和尚,只想当秃驴!”   清远一脸赞成,“这条蛇这么大,够咱们吃三个月吧。”   大白蛇终于将它的头从锅里支起来,蛇信子嘶嘶的,恶狠狠地盯着两脚兽!   它的尾巴吧嗒吧嗒的拍打着锅。   于员外心疼地冲进来,摸着被他喂得又大一圈的蛇祖宗,“蛇祖宗,您这是饿了吗?咱们不在厨房待了,到后山去,我准备了一只羊给你加餐!”   大白蛇终于收回视线,委屈地看着于员外。   于员外熟练地给它顺皮子,“我知道,您想大师了!我也想啊,可大师也没办法,他有自己要做的事,起来吃午饭吧,您看您都瘦了。”   于员外那个心疼哟,恨不得将食物塞进蛇祖宗的肚子里,让它再长一圈。   清远和清悟看得嘴角直抽。   有一种瘦叫于员外觉得你瘦!特么的他们的灶都快被这条胖蛇压塌了!   于员外担心他们家的蛇祖宗会饿着,天天派人来看它什么时候醒,醒来的第一天,就给它喂了几十只鸡鸭鹅,还一脸心疼道:“多吃点多吃点,你都瘦了。”   瘦个屁,瘦的是肚子么?   果不其然,吃了几十只肥肥的鸡鸭鹅后,那蛇的肚子果然胖起来,然后它就开始闹了。   “我们师父不在,他去京城了。”清悟冷静地说,“你再闹咱们也没办法。”   大白蛇不管,在地板上滚来滚去。   这也没关系,就当它是条抹布,反正地板也要擦的。   然后这条死蛇竟然溜到殿外,外面春雨绵绵,地上的水坑也多,它在泥坑里打滚,变身为泥蛇后竟然溜回寺里到处打滚。   于员外有钱啊,他们师父讲究啊,这寺庙的地板都是清爽的浅色,这条死蛇这一滚,要多脏就有多脏!   师兄弟俩,加上不时来寺庙看望他们的石头,三人天天擦地板,简直要疯!   就在师兄弟俩想要铁锅炖大蛇时,石头带了两个从皇宫里来的侍卫上山。   “师兄,朝廷来人了!”他朝两个师兄欣喜喊道。   不仅他欣喜,他觉得两个师兄肯定更欣喜,他们都快要受不住这条大蛇。   等听完侍卫的意思,于员外顿时也惊喜了。   “皇上召见我家蛇祖宗?”他激动得不行,哎哟喂,他就说他家蛇祖宗总有一天会闻名天下的,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就到。   大白蛇一听是要去京城,于是也不闹了。   它非常想大师,好不容易冬天过去,春天来了,夏天会紧跟着来,它的身体那般凉快,大师肯定会乐意搂着它睡!   哼哼,死鹦鹉给它滚一边去!   两个侍卫看着这条大白蛇,还真别说,如果不是它的体型太大,还真有点憨憨的感觉。   自古以来,白色的大型猛兽就有祥瑞之说,这条大白蛇肯定也是祥瑞,怪不得皇上想见呢。   “蛇祖宗!”于员外搂着大白蛇,欢喜得流泪,“皇上召见您,我于家终于光宗耀祖了。”   大白蛇嫌弃地用尾巴拍了拍于员外,它才不姓于呢,它要姓那也是姓江!   两个侍卫邀请于员外一起上京。   这大白蛇既然是他家祖宗,肯定会给他面子,路上没那么闹腾。   说实话,他们来之前真没想到会是这么巨大的动物,就算长得再憨,他们心里也害怕啊!万一这条大蛇发威,他们可不保证自己能制得服。   于员外自然满口答应,连忙道:“两位大人,我们家蛇祖宗吃的食物不少,我得准备一下!还有,它体型这么大,总不能一路扭着上路吧?会吓坏路人的,不如我给它改造一辆巨大的马车,它团吧团吧总能塞下……”   大白蛇现在已经能听得懂人话,当即不满地盯着于员外。   于员外小声地道:“祖宗,您忍忍,我这是担心有人脑子不清醒,想打你的主意,替天行道啥的……”   大蛇嘶嘶嘶,尾巴甩得飞快,我还怕两脚兽不成?   于员外深谙顺毛的道理,马上道:“您当然不怕,可若是这一路都有人拦路,到京城得花多少时间?你不想尽快见到大师吗?”   大蛇的脑袋顿时“吧嗒”趴了下来,它想尽快见到大师。   于员外的声音不大,但两个侍卫都是训练过的,耳聪目明。   两人互看一眼,再次坚定决心,一定要邀请于员外同行,他们可听不懂这嘶嘶嘶的蛇语。   **   于员外速度再怎么快,要准备那么多东西,还是花了十天的时间。   刚开始两个侍卫还有意见,等他们看到大白蛇进餐的情形,顿时都不说话,就这饭量,他们就算一天十二个时辰去打猎也喂不饱啊。   于员外订制了特别大、特别高的马车,大白蛇窝进去后发现还挺宽敞的,自己只需卷成两圈,不用盘成蚊香,顿时十分满意。   马车是用三匹马拉的,后面还跟着数架马车,车里拉着的都是大白蛇的储备粮。   两个侍卫面无表情。   他们迟疑地问:“这些都是它吃的?”   会不会太多了?怪不得这条蛇吃得那么胖,瞧瞧它那肚子,好像就没有消下来过。   于员外叹气道:“这些当然不够,但路途辛苦,鸡鸭鹅都累得不新鲜,等路过有城市的地方,再给蛇祖宗买些新鲜的吃食。”   他一脸对不起蛇祖宗、让它吃不新鲜的劣质食物的模样,看得两个侍卫嘴角直抽。   此时他们只有一个想法:这么讲究,皇上养得起于家的蛇祖宗吗?   大白蛇窝在马车里,这是特意加大的马车,它还可以在马车里锻炼自己的脑袋和脖子,上半身趴在马车顶,下半身盘在马车里软乎乎的被子上。   于员外怕它觉得马车颠簸,在车箱里铺了厚厚的被子,这让大白蛇可以放心的歇歇尾巴。   它歇尾巴的方式就是让尾巴乱晃,打在被子上也不担心被马车拆了。   只是这么一来,马车震动得厉害,不知情的人会以为马车里发生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直到咻的一下,一条蛇尾巴伸出来。   “老兄,你们的马车……马车……”   路过的人抖着手,指着那条巨大的蛇尾巴,声音也跟着抖得不像话。   两个侍卫叹气,将后面的马车的车帘子拉开,含糊地道:“哦,这个啊,咱们运送的都是动物……”   路人看到装在笼子里的鸡鸭鹅,恍然大悟,“原来都是食材啊。”   那前面的车里装的蛇也不奇怪了,蛇浑身都是宝,蛇皮蛇肉蛇胆蛇毒,京城里的达官贵人龙肝凤胆都想尝尝,蛇肉更不必说了。   不过这么大的蛇尾,可见蛇身的肉一定很多,他建议可以来个一蛇多吃!   马车里的大白蛇不知道人类肮脏的心思,更不知自己被当食材。   它心虚地将尾巴收起来,若不是为了见到大师,它生平还真没这么受过罪,天知道它原本想将头伸出去放放风的,现在只有尾巴能伸出去放风,它真委屈。   于员外熟练的进马车哄它,“祖宗,您再忍忍,再过十天就能见到大师了。”   他家蛇祖宗养得富态,马车载重跑不快,再加上跑得快颠簸得难受,所以一行人只能慢慢地走。   大白蛇幽怨地看着于员外,嘶嘶嘶:我都说晚上自己走的,它滑得非常快!   于员外额头一滴冷汗流下来。   蛇祖宗晚上看得见,他年纪大眼神不好,两个侍卫一到晚上就成睁眼瞎,害怕将马车赶到沟里。   大白蛇听到这理由,嘶嘶嘶了大半天。   于员外这回终于听懂了,蛇祖宗就是怪他们两脚兽没用,他装作没听见,自己家的蛇祖宗嘛,要骂孙子那也只得受着!   两个侍卫倒觉得这路赶得舒服,他们来时可是快马,吃的都是干粮,现在几辆马车上装着大白蛇的储备粮,于员外一到饭点就抓只下来,要么烤要么炒,要么煮汤,吃得他们都胖了点。   大白蛇也不管这些,主要是每次车子稍微空一点,于员外马上会去补充储备粮,大方如它,就不跟两脚兽计较啦。   这日,人和蛇一起吃饱喝足后,继续出发前往京城。   两个侍卫大哥懒洋洋地骑坐在马背上,现在是中午,吃饱了就有点犯困。   于员外在马车里呼呼大睡,大白蛇有一搭没一搭的甩着尾巴玩。   这是它最近养成的习惯,自己的头追着尾巴转,将自己长长的身体打几个结,然后慢慢解开,特别有意思。   “呜呜呜……”突然,风中响起了一道呜咽的哭声,像被什么东西堵着。   大白蛇警觉地竖起上半身,打成结的尾巴伸直。   没有修炼前,它不仅近视还聋哑,自从修炼后,它特地用灵气强化过内耳和眼睛等,现在它就是大师说的六边形战士,完美无缺!   侍卫和赶车的车夫看到迎面而来的两辆马车,他们也不以为意。   官道这么大,马车牛车,人来人往是常事。   直到一条巨大的蛇尾巴伸出来,将迎面而来的马车的车夫拍打下去。   “啊啊啊……”   马车夫摔下来后,马也受到惊吓,马车摇摇晃晃的,眼看要翻,这时蛇尾巴又甩过来,奇迹地将要翻倒的马车扶正。   这一切发生在瞬息之间,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那褐色的马吓得腿软,动都动弹不得,两条马腿抖啊抖,很快瘫在地上,以示对巨蛇的臣服。   大白蛇已经从马车里窜出来,“啪”的一声,又将摔在地上后很快跃起的彪悍马车夫打回去,车夫的鼻血喷了出来,连门牙都被打掉了。   后面那辆马车的马车夫看到这一幕,尖叫起来:“啊啊啊!大蛇!妖怪啊!”   这一连变故,让两个侍卫瞬间清醒,他们大喝一声,“大白蛇,住手!”   可是大白蛇根本不听他们的,侍卫急得不行,若是让大白蛇在路上伤了人,只怕到京城后,皇上会责怪他们。   两个侍卫吞了吞口水,直接将刀抽出来,心下气急,畜生果然是畜生,什么经受佛主洗礼,懂人性都是屁话!   两人一边戒备,一边叫醒于员外。   “于员外,醒醒!”? 第55章 圣僧14   于员外瞬间惊醒,看到外面的情况,整个人从马车里跳出来,尖叫道:“别伤害我家的蛇祖宗啊啊啊!”   他抖着小身板,拦在两个侍卫面前,还大声嚷嚷着让赶车的家丁过来。   总之,只要他活着,谁也别想伤害他家蛇祖宗!   那后面的马车看见出现的巨蛇,吓得掉头就跑。   然而大白蛇怎么可能让他们跑掉,只见它又一尾巴甩过去,将赶车的车夫甩下来。   马车的车门在它的巨力攻击下,堪堪掉下来,跟着掉下来的还有一个拿刀的男人,他看到巨蛇时,吓得刀都不敢挥,只想跑得越远越好。   这条蛇那么大,他的大刀与之相比,就和一把小匕首差不多,他怀疑砍上去,那蛇最多掉几滴血,但他肯定会没命。   然后,这男人也被大白蛇一尾巴扇晕了,和地上的两个马车夫一样,都是鼻青脸肿,眼睛不开,只觉得嘴巴、鼻子里都是血腥味儿!   两个侍卫的脸色已经沉下来,顾不得再斥责大白蛇。   在马车的车门掉下来时,他们已经看到马车里都是孩子,挤得满满当当的,而且还被绑起来,嘴巴都被塞了破布,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   他们又惊又怒,哪里还有心思管大白蛇攻击这些人,甚至还要说一声做得好。   见两个侍卫杀气腾腾的握紧刀,于员外吓得半死,但还是没给他们让路,大声嚷嚷道:“肯定有什么原因,我家蛇祖宗可好可好了……它不会随意发疯的。”   两个侍卫无奈,上前将于员外拨开:“我们知道,你家蛇祖宗发疯是有原因的,因为它要救人。”   恩?救人?!   于员外疑惑地转身,同样到那辆车门洞开的马车里,都是绑得结实的孩子。   “可恶的人贩子!”他愤怒地大骂起来。   另一辆马车里除了孩子,还有个一个妇人。   她手里没刀,而且和巨蛇打个照面时,就直接吓晕了过去。   马车里的孩子全都被解救下来,其中有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生得格外漂亮的小姑娘,她哭泣过后,口齿伶俐地将事情告诉他们。   这些孩子大部分都是元宵节出来逛花灯时被人贩子抓走的。   “他们先前给我们灌过药,后来离京远了,药也不够用,他们就将我们绑起来,塞住嘴巴。”   这里的孩子多,而且有些孩子被折腾得不轻,不宜再上路。于是让一名侍卫去附近的县城找衙门报官,于员外让家丁们找地方扎营,升火架锅,炖起鸡汤,这些孩子面色憔悴,一看就饿得不轻。   于员外谄媚地给蛇祖宗喂点心,顺尾巴,彩虹屁不断:“蛇祖宗您真厉害,那么远就闻出坏人的味道!”   大白蛇的尾巴愉快地晃着,对着于员外嘶嘶嘶,会说话你就多说点,它爱听!   于员外:“蛇祖宗天下第一棒!佛主跟前第一神蛇!”   比鹦鹉厉害么?大白蛇期待地看得于员外。   于员外想到妖精争霸赛时总是输的大白蛇,捂着良心道:“当然您更厉害!鹦鹉那么小只,也不可能一拍就拍晕人贩子啊。”   大白蛇顿时满意了,尾巴都翘起来,它庇护于家近百年,总算不白护。   孩子们吃饱喝足后,三三两两地凑一块儿,时不时看一眼大白蛇,然后窃窃私语。   最后,领头的还是那个漂亮的小姑娘,鼓起勇气上前,对大白蛇行了一个大礼。   “谢谢蛇大仙救了我们!”   她这一行礼,其他孩子也跟着上前行礼。   其中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孩子跟着奶声奶气地道谢,行大礼时身子一歪,眼看就要摔倒时,大白蛇的尾巴咻的甩过去,一勾一挑,小孩整个人都挂在大白蛇尾巴上。   他还小,并不懂什么叫害怕,当下咯咯笑起来,顺着蛇尾巴滑了下来。   等侍卫们带着衙门的捕快过来时,看到的就是大白蛇躺在地上,一个个孩子从它的脑袋爬上去,然后顺着蛇身一路滑到尾巴尖儿。   众人:“……”   那群捕快打照面时,也被吓了一跳,实在是这蛇大得超乎他们的想象,但看到大白蛇像条死蛇一般,任由孩子在它身上玩,连尾巴都不动一下,于是也不害怕了。   那两个宫里来的侍卫说,人贩子还是它发现的,据闻这是一条饱读佛经的佛蛇,有佛性得很。   捕快心里嘀咕,竟然有佛性,为何它还要吃鸡鸭鹅不吃素?   呃,不过只要不吃人就好。   因为这一插曲,他们在县城耽搁了两天。   这批孩子大多都是从京城拐的,当地的知府养了两天,就将孩子送进马车,派了人手,便顺让侍卫帮着送回京城。   有大白蛇在,想必人贩子应该不敢再打这些孩子的主意,也不敢来报复。   县衙里还有几个得了风寒、以及被救后惊吓生病的孩子,实在走不了,知府便同生病的孩子保证,等他们病好就送他们回去。   这些孩子,尤其是年纪尚小的孩子,再多的害怕都被大白蛇治好,回去的路上,他们时不时钻进大蛇的马车,与它挤在一起,只觉得待在大白蛇身边十分安心。   大白蛇也愿意陪他们玩,还给他们吃它的储备粮,那些会打他们、骂他们、掐他们、灌他们苦苦药、不给他们吃饭、还将他们绑起来的人贩子都不够大蛇一尾巴!   侍卫每次打开马车帘子,就看到几个人类小崽子趴在大蛇身上,最小那个还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掰开大蛇的嘴巴,给它喂点心。   每次看到这一幕,都觉得心脏突突突地跳着。   特么的,每次他们都担心大蛇张开血盆大口,将那孩子一口闷了!尤其是孩子长得胖嘟嘟的,胳膊跟那粉莲藕似的,一看就肉嫩鲜甜好吃。   这最小的孩子来头最大,县衙的人一问,发现居然是长公主的独生子。   侍卫当时听得头皮都发麻,当年长公主难产,这辈子听说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幸好找回来了,不然这天都得塌下来。   “蛇蛇,好不好吃?”五岁的小孩奶声奶气地问,“皇帝舅舅家有好多好多点心呢,都给你吃……”   大白蛇嘶嘶嘶地回答。   小孩儿摇头晃脑的,“哎呀,小狮子家就穷多了,娘说家里没钱,小狮子每天只得吃两块点心。”小孩用胖乎乎的手捧着自己的胖脸儿,“幸好你要去的是皇帝舅舅家,他养得起你!要是小狮子家有钱就好了,小狮子也想养你……”   大白蛇用尾巴轻轻地拍了拍小孩儿,示意他不要难过,它有很多储备粮,能养得起这么小的两脚兽。   于员外听得额头直冒冷汗,我的蛇祖宗喂,这孩子的娘是长公主,怎会没钱?   一天只吃两块点心,不过是大人怕孩子吃坏了牙。   算了,这种事就不必和蛇祖宗说了,他家蛇祖宗这么天真无邪,哪懂人类的狡猾。   侍卫将孩子抱出去时,小孩儿很是不满,嘴巴撅起来。   其他小朋友和大白蛇玩,侍卫都不怎么管,怎么就老是盯着他?太坏了。   “这个……”侍卫满头大汗解释,“小世子日后有机会进宫,能天天看到蛇大仙,这些孩子就没机会啦,所以多让让他们?”   小孩儿被教得好,思考过后觉得有理,便叹了口气和大蛇暂时告别。   他本想着今天陪大蛇一块睡觉的。   有这么一群孩子在,马车走得更慢了。   现在侍卫也不急,单是他们救了长公主府的小世子、皇帝的亲外甥,他们走得再慢,想必皇帝都不会生气。   走到半路,他们经过一条大河时,大白蛇还热心的救了掉进河里的男人。   对此,于员外很是骄傲地跟侍卫吹嘘:“我家蛇祖宗是修佛的,修的是功德道,在咱们县城里,它还帮忙修路呢。”   两个侍卫如今看大白蛇已不同往日,他们的眼神带着敬畏,对大白蛇也尊敬起来。   大白蛇可不管人类是怎么想的,没人的地段,它会让几个孩子坐在它身上,扭着身体朝前滑行。   年纪较小的孩子都乐疯了,一个个喊着“驾驾驾”,手足舞蹈,大蛇被刺激得游走得越发欢快。   等休息的时候,几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拿着勺子给它洗澡。   大白蛇因为玄济大师爱干净,也养成爱干净的好习惯。   “谢谢蛇蛇搭我们,蛇蛇辛苦了。”一个小姑娘细声细气地道谢,将水浇在大白蛇的身上,为它清洗鳞片。   年纪较大的姑娘们则十分羡慕,她们也想骑在大蛇身上,可她们是大姑娘了,如此行为不雅。   **   万兽县的米家可谓是方圆千里最有钱的人家。   有钱到什么程度呢?据说只要是万兽县及附近城县的人,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米家。   米家最出名的地方不仅是钱,而是在于米家当家的妻妾有十八房,然而生的全都是闺女。   米老爷今年三十八,女儿二十三个,就是生不出一个儿子。   米家在这一带名声相当不错,女儿生得多,嫁得不错,关系网不是权贵就是富商,但米家并未为富不仁,他们修桥修路,灾年施粥……好事做了一箩筐,就指望能生出个儿子。   产房内,三十七岁高龄的米家当家太太发出惨叫声,声音越来越弱。   门外的米老爷急得走来走去,嘴巴念念有词,“这都第四胎了,按理说应该很容易才对……”   话还没说完,嬷嬷便打开门出来。   “老爷,不好了,夫人难产,稳婆问保大还是保小!”   米老爷差点没晕倒,对着大夫怒吼:“大小我都要!”   可是大夫也没办法啊,历来这妇人生孩子本就像在走鬼门关,这一脚都跨进鬼门关了,他们想拽也拽不回来,只能努力地保住一个。   米老爷急得就差直接跪下来,求神拜佛了。   他哪个都不想舍弃,大的小的都要!   就在这时,一道佛号声仿佛在耳边响起,“阿弥陀佛!”   管家急匆匆地跑过来,“老爷,外面来了位大师,据说能救夫人,您要不要……”米老爷迅速地跳起来,急哄哄地叫着,“赶紧将大师叫进来啊!快快快,快让他去救夫人和孩子!!!”   对于差一点就看到奈何桥的米家太太而言,玄济大师的出现,仿佛踏着五彩云霞,光芒万丈。   大师在金光中,五官看不清楚,声音十分动听悦耳,肩膀上还有只鹦鹉,漂亮极了。   “夫人一生行善积德,应该有个好结果,只盼夫人将来多行善事,多积德。”   米家太太坐在床上,抱着生下来的大胖儿子,整个人后怕不已。   她在生死之间看到了奈何桥,如果玄济大师不出现,她不仅命都没了,儿子刚生下来就带上克母之名,只怕这一生都要耿耿于怀。   感恩的米太太让人给大师塞了无数银票,隔着窗户道:“大师,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是您最需要的。”   大师双手合十,行了个合掌礼,眉间清远又慈悲。   “米家乃积善之家,才能夙愿成真,愿日后初心不改。”   米老爷盯着大师的脸看了好一会儿,又看了看他肩膀上的鹦鹉,忙不迭道:“大师放心,米家日后一定多做善事。”   米家的消息灵通,早就从京城处得到消息,听说三十出头还没孩子、差点被逼过继宗室之子的皇帝都有后了。   这都是玄济大师的功劳。   玄济大师果然是送子圣僧!   怪不得他们米家有后代了呢,这不就一送一个准!   如果江河此时知道米老爷在想什么,肯定会让鹦鹉将他啄一头血坑。   他满意地掂掂银票的厚度,系统的商城越发严厉苛刻,讲究本世界之事,尽量用本世界的人或物了结,金手指越来越贵不说,评分也会跟着降。   所以没钱是万万不行的。   除了米家,江河这位大师还出手帮了几户人家。   他的医术高超,被救的人千恩万谢地呈上银票,若是大师不收,他们还跟着急。   出家人又怎么啦?不能因为人家是出家人就占便宜,多少要给点香油钱,他们可不是拿钱去贿赂大师呢。   张主管看得暗暗心惊,按理说大师收那么多银子,即使救了人命,也会失掉好名声。   结果,这和尚他钱拿着,送他钱的人都恨不得他多拿点不说,还感恩涕零,看他的眼神仿佛在看寺庙里的神佛。   张主管不傻,王大行更不傻,他们对和尚态度越发尊敬。   **   京城里,长公主的眼睛都快要哭瞎了,在子嗣方面,她和兄长一样困难,现在也只一个独生子。   听到儿子有消息时,她忙不迭的进宫。   “皇兄,小狮子还好吗?”   这沙哑的声音,听得皇帝都吓了一跳,忙不迭地道:“他很好,蛇大仙救了他。”   皇帝也心有余悸,因他无子,是以对这个小外甥十分疼爱,幸好他突发其想,让人去请蛇大仙进京,恰巧在路上救了小狮子。   小狮子人小,记不清楚事,要是被卖到山沟沟里,这辈子只怕都出不来,说不定很快忘记自己的身份。天下这么大,如何能找着,胞妹肯定会痛苦一辈子。   长公主哭肿的眼睛又落下泪来,她要感谢玄济大师一辈子!   不愧是送子观音、庇护孩子的活佛!   皇后让人拿煮鸡蛋过来,剥了壳后,在长公主眼睛上滚动,还劝她莫要再哭:“你哭成这般,小狮子看到要多心疼啊,这孩子是个孝顺的,看到你哭他也会跟着哭。”   长公主破涕而笑,她的孩子确实孝顺,之前她哭,儿子也跟着哭。   小狮子每次看她哭时,都会说:“娘啊,小狮子不知怎么办娘才不会哭,只能跟着哭了。”   想到孩子揉着眼睛跟着哭泣的可爱模样,长公主就心疼得厉害。   皇帝宽慰道:“朕派了侍卫去接小狮子,风鸣听说这事后,也吵着去接他,你就放心吧。”   风鸣在京城的名声不佳,小狮子却不怕他,经常进宫找他玩,一大一小也玩得来,就差没将他的皇宫给拆了。   长公主理智终于回来,恨不得将那些人贩子的皮给剥了!   她想了想,提议道:“皇嫂,蛇大仙救回来的孩子和小狮子挺有缘分的,您就召她们进宫,为她们撑一下腰呗?”   未知事的小孩值钱,漂亮的姑娘更值钱,被贩卖的孩子中大多是姑娘,这些曾经落到人贩子手里的姑娘被找回来后只有三个下场。   命好的家里会认,但婚事肯定好不到哪里,只能远嫁,嫁的人条件比之前差,还得提防娘家败落后,夫家会瞧不起。   家中迂腐些的,非但不会认,还会将千辛万苦回家的孩子打出去,生怕坏了家里其他姑娘的名声。更糟糕的是,为了显示家族的好名声,这些回来的姑娘要么进寺庙,这算结果好的,最差的是直接被“病逝”,大好的生命消失在家人手里。   皇后闻言,不禁有些懊恼地一拍额头,“哎,本宫这怀上孩子后,都变得笨了!是该先让这些孩子进宫一趟。”   有她撑腰,不会有哪家不识趣的让这些苦命的姑娘们“病逝”。   长公主笑道:“皇嫂哪里笨,你看皇兄承不承认?”   皇帝当然不敢说妻子笨,绕开话题,“蛇大仙是修功德道的,它救下的孩子,咱们得想法子让她们过好点。”   不然那些孩子出了什么事,反而损害蛇大仙的功德。   皇后点头道:“蛇大仙救了她们的命,咱们得救她们的人生。”   三人讨论的都是那些姑娘家,男孩子一般而言,只要不卖到小倌馆就不是事,几乎没有人家不要的,再者这些被拐的孩子年纪还小,那就更不是事了。   “大师若是知道,一定很高兴。”皇后突然说。   皇帝点头,他想得更多,是不是因为大师的孩子是被拐卖的,所以他对人贩子深恶痛绝,大白蛇也学他,见人贩子就打?   长公主日盼夜盼,终于盼到大白蛇一行进京。   见到儿子时,她瞬间泪崩,长公主搂着小狮子哭。   小狮子刚开始还给娘亲擦泪,后来见娘亲一直停不下来,于是干脆陪着一起哭,他早就发现了,只要他哭了,他娘就不会再哭。   一旁等候皇后召见的孩子们羡慕地看着这一幕,尤其是那些姑娘们,她们越是靠近京城,心里越忐忑,怕家人不再接受她们。   她们还这么小,若是家人坚持将她们除族,她们还能有什么出路呢?难不成只有一死?   长公主总算停下眼泪,她招呼孩子们过来喝茶吃点心。   小狮子看到桌子上的点心,眼睛瞬间就亮了,这么多点心,娘又没说今天只能吃两块,他可以放开肚皮吃。   “你们过来啊,一起吃点心。”小狮子见众人拘谨,跑过来一把抓住最漂亮的小姑娘的手,“三娘姐姐,这是你最爱的桃花酥,五娘姐姐,你最喜欢的豌豆黄……”   小小的孩子已经记住和他一起被拐的孩子的喜好,将点心递给他们。   长公主含笑地看着,神色骄傲。   就算她只生一个儿子,可这个儿子比别人几个儿子加起来都要强!   在小狮子的热情招待下,孩子们很快忘记这是皇宫,一个个笑起来,和以前一样说说笑笑。   “这是蛇蛇最喜欢的。”小狮子拿起一块红豆糕,想了想对母亲道,“娘,红豆糕太少啦,不够蛇蛇吃,你让御厨多做点。”   长公主笑着吩咐下去,摸了摸儿子的脑袋。   帝后为大白蛇准备的是最新鲜的鸡鸭鹅,虽然她不懂儿子为何说大白蛇最爱的是甜点心,但这都不是事,就冲着它救了自己的儿子,她能给它提供一辈子点心。   正在吃点心的孩子们纷纷将手上的点心放下来,说要留给大蛇。   长公主又是好笑又是窝心,让孩子们放开肚皮吃,皇宫不差这点点心。   小狮子猛点头:“皇帝舅舅可有钱啦,御膳房一天到晚都有点心,不像我家那么穷,点心都得数着吃。”说罢他长叹一声,他得努力地读书习武,长大才能赚钱,他爹娘太可怜了,都不能实现点心自由。   长公主不自在地咳了两声,赶紧转换话题,“小狮子,能和娘说说蛇大仙的事吗?”? 第56章 圣僧15   此时的乾明殿里,大白蛇的身体团在地上,大蛇头上下点着当行礼。   它看到其他两脚兽都是跪着的,面对人间帝王,它一条蛇跪两下也无妨,但它一条蛇怎么跪?这让它十分犯难。   皇帝轻咳了两声,差点没笑出来。   护送大白蛇进京的侍卫说,这条大白蛇性格天真无邪,不懂人心,如今看来,这心智显然和跟小狮子差不多。   他亲自上前蹲在大白蛇面前,郑重地道:“谢谢你救了朕的子民!谢谢你救了朕的外甥!”   大白蛇将长尾巴轻轻甩过来,拍拍皇帝的肩膀:不用谢,两脚兽。   “你是在说不用谢?”皇帝愕然,他发誓他真的不会蛇语,却听懂了大白蛇的意思。   大白蛇的尾巴晃了晃,蛇头上下一点,心里觉得还是它的孙子于员外好,不用它费灵气也懂它的意思。   虽然它是一条已经迈入修行的蛇大仙,面对人间的帝王,还是给予几分敬重的。   自然也不能吝啬灵气和他沟通。   皇帝想到让他看到未来的大师,这主人这么厉害,养的鹦鹉精还能号召狼犬,这么一条会救人的大白蛇,有点别的本事也不奇怪。   “嘶嘶嘶……”   大白蛇闻着空气中的味道,有点不高兴,大师呢?它怎么闻不到大师的味道?   皇帝发现自己又神奇的听懂大白蛇的意思,说道:“大师去胡地找他儿子去了。”   大白蛇顿时气愤地拍着尾巴,死鹦鹉肯定跟着去了,果然它不在,鹦鹉就霸占着大师,它果然不该冬眠的,本能真讨厌。   大白蛇发誓,它一定要努力修炼,争取以后冬天不睡觉!   得知大师不在,大白蛇难过得垂下大蛇头,整条蛇都恹了。   皇帝大着胆子摸它的脑袋,“你就在宫里等大师回来呗,胡地那么远,你也不知道方向啊。”   哎哟,这鳞片还挺光滑的,这蛇口里也没臭味,听侍卫说,这还是一条爱干净的蛇,每天早上还要漱口呢。还有它浑身的鳞片都是白的,白色的动物等于祥瑞,皇帝发现自己能理解大白蛇的意思,他也不觉得这条巨蛇多可怕,瞧它这模样,就和小狮子吃不到点心多像啊。   大白蛇朝他嘶嘶嘶:我留在皇宫也行,你要御膳房给我做好吃的。   它的大孙子于员外说,御膳房做饭天下第一好吃!先前在路上,它本想让家丁给它做饭的,但它的食量大,做那么多鸡鸭鹅太费时间,它只能吃生的。   皇帝马上拍着胸脯保证,“当然没问题,你想吃什么都成!”   他后宫的妃子不多,现在很多妃子被皇后派出宫去开拓事业,午膳已经不讲究多少个菜,都去工厂吃大锅饭,御膳房的御厨们正闲得没事干呢。   现在来了一条蛇大仙,相信他们会很乐意为蛇大仙做饭。   那边皇后正在召见那群孩子,她的容貌生得温婉,现在怀孕了,浑身上下都是母性的温柔,孩子们初时有些拘谨,很快就放开了。   “你们别怕。”皇后温柔对姑娘们道,“本宫让人送你们回家,如果过得不好,就进宫同本宫说。”   年纪较大的姑娘们顿时眼睛一红,差点就落下泪来。   她们中就算家境最差的都是小户之女,从小就娇生惯养,养得比普通姑娘家要貌美,不然也不会被人贩子盯上。   回到京城,她们是真的害怕家人不接纳她们,即使她们没被玷污,可在旁人眼中,被人贩子拐过就是不干净的。   皇后神色温柔,轻轻叹息,“你们也别怕,日后你们成亲,本宫会给你们出一份嫁妆。”   这是给她们撑腰之意,有她这句话,这些姑娘们不会再遭受狂风暴浪的流言,日后夫家也不敢因这事践踏她们。   几个姑娘互相对视一眼,擦了擦眼泪,鼓起勇气道:“娘娘,我们不怕的!我们想好了,要是家人容不下咱们,咱们就进宫当宫女,去照顾蛇大仙。”   宫女基本上都是从民间鳞选的,有钱又疼孩子的人家哪舍得让姑娘进宫伺候人?基本都识字的姑娘们进宫比在民间活得容易多了。   其中最漂亮的小姑娘笑了起来,十分得意:“蛇大仙最喜欢我给它洗澡啦。”   其他姑娘们也七嘴八舌道:“也喜欢我给它擦身。”   “它也喜欢我为它按摩眼睛。”   “还喜欢我给它做的酸萝卜炖鸭!”一个生得珠圆玉润的姑娘急急道,对上众人的目光,她有些害羞,但还是坚持道出自己的发现,“蛇大仙其实更喜欢吃熟食,但做得不好吃的话,它宁可吃生的。”   闻言,这群孩子们陷入沉思,觉得好像挺有道理的。   蛇大仙都爱吃点心,这表示它也喜欢人类的吃食。   因为有帝后撑腰,这批被拐的孩子们被家人毫不迟疑地接回来。   大白蛇进京的时候,坚持盘旋在马车顶,接受京城百姓的欢呼和注目。   一路上,不断有人加入围观行列,这让大白蛇以为自己受欢迎,蛇头挺得更直,尾巴都不乱晃,它也是有偶像包袱的。   像这种白色的大蛇实在太罕见,当时大半个京城的人都跑出来看热闹,不断有人科普这是玄济大师养的佛蛇,是修功德道的。   于员外昂首挺胸,他十分自豪,他家的蛇祖宗这么受欢迎,作为蛇祖宗的后代,他与有荣焉!   当时被拐孩子的父母在人群中看着自家孩子时,想哭又想骂人。   他们的孩子被拐一事,已经上报过衙门,想隐瞒也隐瞒不了,但并不意味着能大咧咧的暴露在全京城人面前。   自家孩子的脸都被人看到了,被拐的事全京城都听知道,男孩子还好,家人觉得出点名儿也不错,那些姑娘的家人就心情复杂了,这全京城都看到了,她们还能出嫁么?   是以皇后派人将她们送回家时,家人心里都很复杂,但总体还是高兴的。   因为皇后派来的人说了,日后皇后娘娘会邀请她们进宫和蛇大仙玩,还说将来她们出嫁时,会给她们添妆。   周围的邻居听说后,都很羡慕,有皇后这话,日后谁还敢用这事攻歼这些姑娘?   还有皇后的添妆,邀请她们进宫玩儿,这表示她们将来有皇后撑腰,只要不作大死,就不愁嫁,就算嫁人了,夫家也不敢小觑她们。   **   万兽县。   张主管找到一家做马车的,让他们在两天内改造出一辆舒适的、能长途旅行的马车。   大师说大后天才能走,那肯定是大后天。   胖乎乎的张主管有一个貌如天仙的妹妹,当年高嫁进英国公府,成为英国公府的二少夫人,爱屋及乌的英国公嫡次子想给大舅子找个差事,结果大舅子只爱经商。   对此,妹夫原本还有点意见,毕竟士农工商,商为最末,在那些达官贵族眼里,商人不入流。   直到张主管拿出分红,于是妹夫也没意见了。   有国公府当靠山,妹子又亲自投资,自然得给分红,一看那巨额的回报,还等父母给零花才有钱的妹夫顿时不阻止,还十分热心的为张主管保驾护航。   张主管是这个时代的奇葩,有门路都不愿意当官,只想天南地北做生意,唯一跟跑商不相同的,大概在于他特别能享受,没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享受。   所以张主管的马车是全大庆行商中最好、也是最舒适的,上面能打滚不说,还能煮茶吃点心。   王大行忍不住想,如果加上两红袖添香的婢女,就有纨绔子弟那味了,就是这个纨绔长得过于……胖了点。   张主管长吁短叹,“以前也带过两个婢女,后来就再没婢女愿意跟我出来了。”   “为何?”王大行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说出口,赧然的同时又好奇。   这马车一看就非富即贵,有身分的人才能乘坐,添几个丫鬟一点都不稀奇。   张主管道:“王兄你不懂,每个姑娘都像花,那花儿只能和风细雨、暖房呵护,这风吹雨打的,很快就枯萎了。”   那两个特别有上进心的丫鬟跟他跑了一趟边疆,来回不过两个月,就被西北的太阳晒成挖煤的,据说那皮肤糙得连宫里赏赐的润肤露都救不回来。   自此以后,即使大度的妻子愿意让他带通房,也没人敢跟他跑商。   江河打量了会儿张主管那张脸,笑而不语。   很明显,这是个爱吃胜过爱美色的,过胖的体型还抑制了他世俗的欲望,否则就冲着他的家世,多的是上进的姑娘。   天气果然如江河所说的那般,商队只能再推迟两天出发。   终于到出发这天。   马车上路后不久,马车里的人就被颠得连酸水都吐出来。   张主管瘫在马车里,有气无力地抱怨道:“啊啊啊,我讨厌这段路。”   这段路真是特别震,颠簸不平,人坐在马车里,就和被筛的豆子差不多,颠得人想吐。   江河倚靠着马车壁,这长途跋涉,那张俊脸却未显露半点疲倦,依然超脱得仿佛天上的白云,至于他的臀部,跟浑身肉都被抖过一遍又一遍的张主管和王大行不同,仿佛被钉在椅子上,那姿势什么时候看着,都是体面又优雅的。   不愧是圣僧,和世俗凡人就是不一样。   张主管满脸生无可恋,此时那被人视若宝贝、恨不得挂起来的狐狸毛大氅被他当垫子垫在屁股下,被揉得比菜干还皱。   看样子,张主管并不觉得这大氅有多珍贵。   王大行对他的态度越发温和,大师是出家人也就罢了,张主管也不知是什么出身,他们走一趟商,也不一定赚到能买到这件大氅的银子。   “大师,来喝茶。”张主管在马车壁敲了敲,从抽屉里拿出泡茶工具。   大庆已是春暖花开,西北这边却是春寒料峭,那寒冷仿佛从脚底钻进去,将血液都冻成冰块。   这种时候,喝杯热茶十分暖身子。   张主管道:“这茶难得,年初的明前龙井。”   为防止茶被泼出来,行进的马车上喝茶基本只倒半杯,张主管想到方才崎岖山路上大师依旧优雅的姿势,眼珠子转了转,将茶倒满了。   大师微微一笑,将茶端过来。   正好马车轮子大概辗过一块石子儿,车上的人屁股被震得直接离开椅子,但大师仿佛坐在平地,身不动,手不动,茶杯里的水也波澜不惊。   看到这一幕,王大行和张主管不禁高山仰止。   张主管殷勤地从茶几固定的抽屉里拿出点心跟蜜饯,“配着喝。”   鹦鹉睡饱后睁开眼睛,会飞的抗震能力更强,它比真正的鹦鹉还安稳如山。   看到点心跟茶,它飞到桌子上叫起来:“我也要。”   张主管趁机摸了摸这只鹦鹉妖,在它面前放了个精美的小盘子,还有特别适合它喙的高深杯子,笑呵呵地说:“都有!都有啊!”   鹦鹉满意地伸出翅膀拍了拍张主管的胖脸,“小爷看好你,有前途哟!”   江河的动作优雅、速度却不慢,当了和尚连肉都不能吃,只能多吃点甜食过过嘴瘾。   鹦鹉也顾不上调戏张主管,狗宿主这么能吃,它再不开动就没了。   江河懒得管这只死鸟,只有吃才能塞住它的嘴吧!   啧,一路这么辛苦,它却越来越胖,也不知还能不能飞得起来。   作为任务者,江河的知识储备丰富,与谁都谈得来,可以和王大行谈庄稼施肥,母猪产后护理,也能和张主管能谈美食及各地风情。   “加奶的茶?那不腥吗?”张主管好奇地问。   江河道:“不腥,用茶煮过再加糖或蜜,味道极佳。”   “珍珠奶茶更好喝,有淀粉就能做!淀粉是什么?就是木薯粉和红薯粉!红薯是什么?这东西海外才有,能当主食也能当零食当点心,而且味道很甜,非常好吃,有很多种做法,其中烤着吃最佳……”   谈到吃的,张主管就有精神了,当下让手下骑马到附近村落找牛乳。   至于木薯和红薯这些,那不是事,张主管经营的商队又不是只走陆地,甚至海船都有十几条。   出了万兽县后,还是有不少村落的,村民们养马养牛的不少,牛乳并不难找。   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张主管让商队的厨子按照大师说的法子做奶茶。   等奶茶做出来,王大行也跑到张主管马车上喝奶茶。   春雨丝丝绵绵的,西北这边早晚冻得很,喝上一杯热腾腾又香喷喷的奶茶,那真是人间享受。   两人喝完一杯奶茶,都惊为天人。   “确实极为美味,胡人肯定会喜欢。”王大行与张主管交换了个眼色,“看来下回得多带些茶和糖。”   胡人肯定喜欢这个喝法,茶本就供不应求,只怕以后糖也供不应求。   鹦鹉蹦过来嚷嚷道:“小爷要多多的奶,多多的糖!有黑糖奶茶吗?焦糖奶茶也行。”   “黑糖当然有,只是焦糖是什么糖?”张主管不解,“只有白糖。”   鹦鹉耻高气扬,“小爷免费告诉你们怎么做焦糖,做点心用焦糖可香了!”接着还说了几个焦糖点心的方子。   张主管跟王大行听后,不动声色的看了眼对方,只恨马车上多了个人,不然自己就能独占这些方子。   江河道:“牛乳对身体好,不过牛乳难以保存,你们可以多买些奶酪回大庆,做奶茶和点心都极佳。”   张主管和王大行都睁大眼睛,半信半疑。   这奶酪能治病不说,还能养身,咋听着这么玄乎呢?   江河给他们举例子,“你们瞧,这胡人是不是比我们大庆人更高大更强壮?身体更少生病?”   好像……确实如此。   王大行不禁陷入沉思,牛奶和奶酪真有这么多好处?正好主家有个视之若宝的嫡孙,可惜瘦弱多病,若真像大师说的那般,倒是可以尝试一番,推荐给主家。   江河继续道:“牛乳还能美容美颜……”   三人的谈兴都很浓,几匹马从商队旁边经过,骑马的人比较特殊,都是道士。   “奇怪,今年怎么这么多道士和尚去往北地?”王大行奇道,“我先前问过,听他们说要到胡地传教,大庆这么大,还不够他们传教?”   张主管哼了哼:“我倒觉得他们去北地是好事,都是不事生产的,大庆越少越好。”   江河只是笑了笑,皇帝大概也这么想的。   开/国之初,了缘和尚帮忙立国,导致佛教大兴,虽说后来几任皇帝都不动声色地限制佛教占用大量土地,可信众多,香油钱足够很多和尚过得滋润了。   百姓过得这么苦,还将香油钱送给寺庙,加上不事生产的出家人众多,还不纳税,国家人口太少,朝廷天天催生,哪个皇帝看着心里会舒服?   江河双手合十,所以他才会给相国寺送去功德道的秘籍。   相国寺为天下寺庙之首,想要修功德就必须入世,统治者肯定会乐见其成。   再者,在与他交流过经济文化侵略的政策后,他就不信皇帝会想不到道士和尚的新用途。   这边,张主管勾着王大行的脖子,商量大师和鹦鹉一路上泄露的方子。   张主管道:“那可是皇上跟前的大红人玄济大师,你敢昧着良心占他的便宜?”自从有了妹夫撑腰,做生意无往不利,张主管就知道靠山的重要性。   王大行苦笑:“自然不敢,我会出银子买方子。”   张主管哼了一声,特别瞧不起他占了便宜还卖乖。   “你不买也行,你发誓不用这些方子,我单独买。”至于泄露问题,他相信有妹夫撑腰,还有大师跟鹦鹉妖,王大行没这个胆子。   王大行的脸色一摆,“当然不行!”   都是经商的,谁不知这些方子的重要性,绝对可以支撑起几十家点心铺子。   另一辆马车里,江河懒洋洋的看着天,鹦鹉也懒洋洋的趴他肩膀上。   “宿主,他们什么时候来送钱?”   “等着!”   就在这时,一道急切的声音在马车外响起。   “东家,虎子发病了。”   行商队伍里有懂些粗浅医术的大夫,也带了些风寒跟伤药,但也仅此而已,对于虎子的病一向无能为力。   一行人手脚无措,他们都被虎子口吐白沫的模样吓到了。   “这、这是中毒?”   几个人下意识的摸肚子,也开始觉得自己的肚子好像不舒服起来。   王大行跑过来,一眼就看出虎子的情况,“是羊癫疯。”他的声音急切,“快掰开他的嘴巴,小心他咬伤自己的舌头。”   周围的人手忙脚乱地按住虎子,掰他嘴巴。   就在一团乱糟糟时,一道清朗的声音响起:“让开!”   众人转头看过去,看到江河时,下意识地让出一条道。   “大师,你能救他吗?”   王大行这才想起,这位大师可是有名的送子大师,医术非常高明。   江河拿出金针,让人将虎子衣衫退下,将他扎成刺猬。   跟过来看热闹的张主管条件反射地抖了抖身上的肥肉,为虎子感到疼痛。   这么多银针,真的不会痛吗?幸好虎子现在已经昏迷过去,不然得多痛啊?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虎子的面色好转,并睁开双眼。   这下子,所有人看向江河的目光都是敬重中带着仰望,连虎子都挣扎着起身,欲向他道谢。   江河一只手按住他:“你最好继续平躺,否则肌肉和神经容易痉挛……哦,就是会感到头疼和恶心,所以休息一会再起来。”   王大行恍然大悟,“对对对,怨不得杨大婶每次醒来时,都喊头疼恶心——杨大婶就是虎子的娘。”   想到这里,他心有余悸,若是虎子发病没救了,他怎么回去对虎子的家人说?   下次不管虎子说什么,他都不能带他出来了。   行商路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今天若不是玄济大师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他们去哪里找大夫?   虎子的身体好转后,亲自过来道谢。   江河这和尚为了高僧人设,拒绝了他给的银子——主要是嫌少,他拦住要下跪的虎子,并告戒道:“你这个病不能根治,只能预防或减少发作次数。”   虎子双目含泪,向后退了几步,重重跪下,“神医大师,烦您给个药方,不只在下,家母也深受此症之苦。”   他还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成年,却难找媳妇,因为姑娘家都担心他会得同样的病,他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跟着行商,便是为了给儿子多攒钱好娶媳妇。   神医大师?这都什么称呼?!   江河头皮发麻,又想起他的石兰寺变成石兰医院的经历。? 第57章 圣僧16   见江河不说话,在场的人一颗心都提了起来。   他们知道虎子一家患者时的痛苦,都希望大师能帮帮他。   王大行在一旁为虎子说话:“大师,他一家深为羊癫疯所苦,王大婶年轻时还好,年老后发作得越发厉害,以前想着不拖累家人还有轻生之举,虎子是个孝子,一直没放弃他亲娘……唉,这整个家都拖累了。”   他也是心生怜悯才招他进来跑商的。   王大行暗暗提醒自己,下回绝对不能这么心软,这次要不是玄济大师,队伍被拖累了不说,虎子说不定也没命了。   届时他如何向虎子的家人交待?   大师悲天悯人地念了声佛号,说道:“贫僧给你写个方子,令堂照着方子吃只能改善,不能治愈,不过若是孩子年幼,服此药能让他们日后发作机率极低,至于施主只能维持十年内不发作……贫僧的医术有限,真是惭愧。”   虎子有如梦中,医术有限?大师在说谁?   王大行目瞪口呆,张主管则浑身肥肉都在抖,这、这叫医术有限?这可是连宫里的御医都做不到的事啊!   大师若是医术有限,这世间就没有会医的人了。   张主管想起不久前收到的自家妹子让人送来的密信。   密信里提到皇后腹中的孩子满三个月后,皇帝就大开杀戒,将一批上蹿下跳的宗室和世家杀的杀、流放的流放,据说短短两个月,菜市口的地面的颜色都深了许多,血腥味萦绕不散。   英国公府上下噤若寒蝉,他妹子的公婆私下都庆幸他们英国公没搅和进去,与他们来往的好些姻亲和世家都死了不少,有些甚至满门抄斩,明面上的罪名什么都有,实际上众人心里都清楚,是他们搅和进皇帝的子嗣问题。   甚至还胆大包天地想让皇帝绝嗣。   帝王手掌天下权柄,岂容得人如此威胁他?   玄济大师进京的路上,那些世家和宗室竟然派人去截杀,这也就罢了,问题是皇后怀孕后,他们竟然还不死心,想将皇后腹中的孩子流掉,皇帝震怒之下,直接派风鸣处理这些胆大包天的人。   风鸣本来就疯,这事还涉及到他嫡亲的姐姐和小外甥的安危,他在京城简直是杀疯了。   张家妹子当时暗自得意,以前公府的妯娌中,就她家世最低,出身高贵的妯娌们私底下总是嘲笑她是凭一张脸迷住国公嫡次子的狐狸精。   京城隔着三个人都能扯得上关系,姻亲关系有如蜘蛛网,扯都扯不到线头,这下好啦,她那些高贵的妯娌们家的人,不是三叔就是六爷,有些甚至是本家,被风鸣一刀砍了。   那些妯娌不敢再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的家世,甚至都夹着尾巴,生怕家族做的事殃及到出嫁女。   因这事,连带着婆婆对她脸色都好了很多。   次子儿媳妇出身差是差了点,最起码不会胆大包天到妄想什么从龙之功。   尤其是张家妹子现在又怀上孩子,她先前已经有个儿子,这下婆婆对她更和蔼,也不再暗戳戳地塞小妾给丈夫拆散他们小夫妻。   张主管想到这里,胖乎乎的脸庞上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线。   如此一来,他妹妹在公府的地位更稳固了,他们张家也跟着得益。   幸好这些砍头的事他们没牵扯进去,他也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居然会在这里巧遇玄济大师,如今这天底下,谁不知玄济大师可是送子送到皇帝头上。他也不指望方外之人成为自己的靠山,但只要有点香火情,他就能挡住很多觊觎的目光。   想到这里,张主管给点心方子的钱又加了一成。   王大行见状,不禁咬牙切齿,只能少买些方子,他身上没那么多银子,毕竟他不像张主管,自己就能当家作主。   他上头还有一个王家。   万兽县米家当家太太的消息还热着呢,亲眼目睹玄济大师的医术,这下子随行的人对大师更是恭恭敬敬,将他当成庙里的菩萨般看待,恨不得供起来。   张主管出手更大方,价值千金的茶一点都不吝啬,上好的糕点流水般送到江河面前。   江河一点都不客气,非但不客气,他还找出糕点的毛病。“芙蓉糕的糖多了半分,有点腻口,这枣糕用的面粉不够细腻……这个其实添点牛奶会更好吃……”   张主管连连点头,对于吃的,他自觉很在行,天南地北就没他没吃过的,府上的厨师都是宫中退下来的御厨。   没想到大师比他还擅长,而且给的意见都是一针见血,非常有用。   王大行则陷入沉思,御厨的手艺都挑出这么多毛病,玄济大师的出身肯定超乎他的想像。   “大师,您这个羊癫疯的方子能外传吗?”张主管搓着手,“京城里有个贵人为之所苦,大师放心,这个贵人有钱,香油足足的……”   “阿弥陀佛。”江河低声念佛,明明是跟人要钱,却偏偏表现出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贫僧多谢施主。”   张主管拍着胸脯,笑逐颜开。   看不出来大师还是个有追求的和尚呢,不过爱钱就没事,张家啥都不多,就是钱最多!   **   京城,皇宫。   皇帝摸着下巴看大白蛇进餐,烤好的鸡鸭、蒸的大鹅都不用切,大白蛇一口就能吞掉好几只!不过为了细细品尝,再加上鸡鸭一块吃窜味,大蛇现在已经学会一口吃一个,还能延迟进餐的时间,更加满足口腹之欲。   “不愧是蛇大仙,进餐都这么优雅!”皇帝称赞道,他的御兽园里的动物进食时,都是狼吞虎咽,满嘴肉渣乱飙,一点饮食礼仪都不懂。   看到的人都会被吓得不轻。   大白蛇的眼睛眯起来,很是优雅地用尾巴将一只烤鸡推到皇帝面前。   皇帝有点受宠若惊:“请朕吃的?”   大白蛇朝他嘶嘶嘶:不客气,我是条慷慨大方又优雅的蛇。   皇帝不禁哈哈大笑,一屁股坐下来,扯了只鸡腿就吃,也不嫌弃这是大白蛇的食物,他在边疆打仗时,为了活下来,还啃过马儿的草料呢。   “其实这鸡清炖也好吃,吃烤的容易上火……还有八宝鸭,里面的糯米饭才是一绝!”   皇帝边吃边和大白蛇分享美食经,这让明明已经填饱肚子的大白蛇又开始滴答地流口水。   这皇帝实在太会吃了,皇宫里的美食真多,它都有些犹豫,要去找大师,还是先在这里吃够本了再去找大师?   守在一旁的侍卫欲言又止。   皇上啊,您和大蛇蹲在地上吃东西,万一被御史知道,又要弹劾您了!   这一顿饭,大白蛇吃了五只鸡、四只鸭和三只鹅,还有饭后点心一大筐。   皇帝为大白蛇的食量感到惊讶,也太能吃了,主要是其他的蛇,吃一顿能顶一个月,这条蛇居然天天都这么吃,所以才能长得这么圆润?   大白蛇确实是条讲究的蛇,吃完饭后还要漱口。   皇帝看得津津有味,周围的宫人也是满脸好奇,纷纷称赞不愧是佛蛇。   饭后,一人一蛇在御花园散步。   人用两条腿龙行虎步,蛇却是一扭一扭的,尾巴不时翘起来拍拍旁边的蝴蝶,大师说过饭后多走走,活到九十九!   狼犬将军在远处呜呜叫着,挟着尾巴。   本能告诉它,它不是这条蛇的对手,但主人都被抢走了,它能怎么办?明明以前陪主人散步的都是它!   皇帝看到狼将军,朝它招手,“将军过来!”   等狼将军磨磨蹭蹭地过来,皇帝为两只动物介绍对方,“狼将军是有军功的,它曾救过朕,也杀过胡人。”   狼将军的脑袋顿时抬得高高的,骄傲地看向大白蛇。   它可不是一般的狼犬,它是有封号的!   大白蛇不高兴地拍着尾巴,它也想要狼将军脖子上的牌子,金光闪闪的,多好看。   “蛇大仙也想要这个?”皇帝摸了摸狼犬的牌子,他是个一视同仁的好皇帝,这个牌子可是狼犬军功的象征。“那你会什么?”   皇帝有点犯难,主要是现在天下太平,一时半会没战事,军功有点难攒。   大白蛇马上嘶嘶嘶:抓人贩子!   皇帝顿时眼睛一亮,有些事人不知道不等于动物不知道。   小狮子被人贩子拐卖的事,他和皇妹都是一肚子的气,京城最大的人贩子窝被他捣了,但这不意味着人贩子销声匿迹,他们不过是隐藏得更深了。   “成!”皇帝爽快道,“你抓多少人贩子,朕都为你记功,功劳若是足够,朕也给你封爵位!”   大白蛇的尾巴翘起来,嘶嘶嘶地叫:还有赏金!我自己养自己,不白吃你家的!   它可是记得,小狮子家很穷,他天天念叨要好好读书赚钱给它买点心,它堂堂蛇大仙可不能这么不要脸,要小崽子养。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皇帝对自食其力的都很欣赏,“成,朕再拜托你一件事,皇后那边朕担心有人对她不利,若是你能护着皇后,朕给你月钱!”   大白蛇愉快地甩了甩尾巴,将地板打得“啪啪”响。   它晚上可以睡在皇后的屋顶上,有敌人就窜出来吓死他,看谁敢对皇后和她肚子里的崽子动手!   **   梧桐县。   石兰寺的两个和尚不知道大白蛇在京城开展自己的蛇生大业,于员外因为担心自家的蛇祖宗,在京城暂住下来,还没回来呢,这消息自然也没传得那么快。   自从江河离开后,清远和清悟忙得不行。   有人试探性的找大师的徒弟看病,发现清悟的医术同样很高明后,因玄济大师离开后导致石兰寺消减的香火又开始旺盛起来。   清远原本是旁观师兄忙得像陀螺,自己则优哉游哉地吃点心喝茶的,结果因为点心太好吃,有钱人家的妇人和姑娘尝过后惊为天人,将石兰寺当成游览胜地,每每有空闲就过来拜佛吃点心,有时人来不了,就请家丁过来买点心。   清远对此郁闷得要命,他只能限制点心的份量,以为会少一些冲着点心来的香客,结果他的点心反而更受世人吹捧。   如果是江河在,肯定会告诉他,越是限额限量就越多人吹捧,无他尔,得不到才是最好的,现代多少商家将这一手玩得炉火纯青。   于是,石兰寺又开始限香客。   他们还学师父玄济大师,忙五天就闭山门两天,充分学习休息,不然他们真的会累垮。   “咦,石头通过县试了?”   这日是休息日,看到久违的石头,两个师兄这才发现他们忙过头,竟然都忘记石头师弟要去参加考试。   “第几名?”清悟忙问道。   自从师父离开后,接手这个俗家师弟学业的是他这个大师兄,他暗自惭愧,再怎么忙也不该忘记小师弟的考试情况的。   石头挠了挠头,迟疑地道:“吊车尾最后一名。”   他又是高兴又是惭愧,清悟师兄是举人,他这个成绩说出来有点丢人。   “吊车尾啊,那也算是通过了。”清远很是为他高兴,当下站起身走向厨房,“师兄这就去烧一桌好菜,咱们好好庆祝。”   受到师父影响,但凡有些什么好事,都要做一顿好吃的来庆祝,大家一起热闹。   石头坐在灶前烧火,依然觉得这一切有如置身梦中。   他本想着下场试试的,没想到竟然真的通过了,他这些日子觉得心飘得厉害,尤其是在大树的对比之下。   大树比他多读三年书,现在都读五年书了,下场两次什么都没考到,而他才读两年书,就过了县试。   当时他奶哭得厉害,又是高兴又是遗憾,直说要是早知道,当初就该早日送他去读书的,他特别不好意思说他是最后一名,只是恰巧。   然而爷奶却一个劲的夸他,“你夫子说了,你只是想体验一下考试的氛围,他都没想到你会过,他本来说你明年才够火候的。”   自从二房和于员外家合作的鹅毛笔墨生意给二房带来不少钱财,石头就不缺考试费用,是以才会试着下场。   大树看他下场,也闹着去。   结果晴天霹雳,羞愧欲死,早知道他还不如不下场呢,竟然和堂弟形成鲜明的对比。   石头现在只要出现在村里,见到的人都夸他,家里也是人来人往的,再加上大树每次都阴森森地盯着他,让人烦不胜烦,他索性直接到山上看望两个师兄。   “看到师兄们,我这心就踏实了。”   石头看着山上熟悉的一草一木,想起这两年来没日没夜地读书,想起师父教他读书的情形,亲手为他做的烧茄子,想起山间的风,雨雾中的兰花。   这一切都让他如此熟悉又安定。   “真想师父,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回来。”石头怀念道。   读书两年,他从一个黑瘦的小子变成白净好看的小书生,整个人变化很大。   他不知道大师去了北地,以为他还在京城,坐在寺庙里,他的心浮气躁全消,只想努力读书,早日到京城去找师父。   清悟看向寺庙外的兰花,叹道:“只怕这要是很久很久了。”   师父去胡地寻找儿子的事只有他知道,还瞒着这两个小的呢。   **   被三个徒弟思念的师父正在通往胡地的路上,刚COS完神棍。   偌大的山洞里挤满了人和货物,王大行和张主管有条不紊地吩咐手下栓马、找柴火、烧艾草,以及洒上防毒虫还有蛇的药粉。   “快点快点,大师说雨水马上要下了。”张主管和王大行催促一行人。   商队的人忙忙碌碌,没人敢偷懒。   虽然现在还没下雨,但玄济大师说待会要下大雨,那肯定会下雨。   如今没有人再怀疑玄济大师的话。   山洞足够大,装下人和马还绰绰有余,他们将马和马车解开,让马儿休息后,众人不禁看向什么都不干、坐在火堆旁敲木鱼的和尚。   也没人敢让大师干活。   大师可真厉害啊!   他们在这条道上来回都不知道多少次,竟然不知这里有如此大的山洞,若不是大师带他们来,肯定没办法发现。   什么也不干的还有那只鹦鹉,当然这只是明面的,其实这山洞就是它找到的。   鹦鹉正在给宿主在意识空间里播放视频,因为狗宿主说念经太无聊,他要看视频。   鹦鹉实在看不下去,明明大伙都忙得不行,只有这秃驴明面上装模作样地念经实则偷懒,“你就不去帮帮忙?”   作为系统,它偷懒是应该的,它找到这么大的山洞,多有功劳啊。   “我也很有功劳,你看我为他们预报天气。”江河厚着脸皮地道,大雨马上要来了,若是在半路淋到雨,得病倒多少个?   他功劳可大了。   呵呵,鹦鹉死鱼眼,天气预报是系统商城自带的,狗宿主有个屁的功劳!   明面上敲木鱼念经,实际上正在看舌尖上的XX的某位大师暗自吞咽口水,理直气壮地说:“而且干粗活和我的人设不符。”   他可是圣僧呢,谁看到圣僧干粗活的?   啊啊啊,这个红烧肉看着肥而不腻肯定好吃!被迫茹素的江河现在特别爱看美食频道还有吃播。   江河忍不住发牢骚,“当和尚以来,我就没吃过一口肉,天天青菜豆腐,说好这个世界是来度假的呢?说好我只需要咸鱼躺赢的呢?”   鹦鹉再次死鱼眼:“宿主,我建议你走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坐的路线,想吃啥就吃啥,喝酒吃肉不耽搁你做和尚……”   江河忧郁着一张人神共愤的俊脸,“这不是人设不搭吗?你看我这张神仙哥哥的脸……”   神仙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吃什么肉?喝什么酒?这么毁人设的事他才不干,不然得多少人要塌房啊?   如今偶像包袱千斤重的江河有些忧郁。   系统再次呵呵,所以这就是所谓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药粉洒得仔细点啊。”随行的大夫吩咐道,顺便检查每个角落,就怕晚上睡着时有毒蛇跑出来。   商队的人仔细地检查。   “宿主,基本安全。”一直在扫描周边环境的鹦鹉提醒道,“你左边十米处有只蝎子。”   江河敲木鱼的手停了下来,吩咐道:“那边有只小家伙,小心点,别杀生。”   正在看炸小酥肉的和尚第一个念头就是油炸蝎子应该很美味。   王大行举着火把,拿棍子将微微潮湿的石头翻开,一只蝎子飞快地跑了出来。   学过功夫、手脚麻利的护卫将之丢到山洞外,一群人再次对坐在那边的大师露出瞻仰高人的目光。   “大师是不是能掐会算,算到蝎子藏在那里?”   江河露出神棍般高深莫测的表情,说话却跟神棍完全没关系,“哪里,只是耳朵比较敏感,能听到细小的声音罢了。”   众人再次敬仰不已,大师真谦虚啊。   大雨如期来临。   雨水哗啦啦,越下越大。   山洞里,众人围着火堆聊天,架在火堆上的锅咕噜咕噜地翻滚着,里面一片片腊肉和野菜漂浮,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张主管端着一碗汤过来,“大师,我做了蘑菇汤,您尝尝味道?”   他的鼻子微微动,满足地闻锅子里散出的香味,真不愧是他,连个素汤都做得这么优秀。   “大师,您是怎么知道要下雨的?”王大行问,他也算见识多广,自认为也会看天气,结果这场雨根本看不出来,不只是他,队里的老把式也没看出来。   他敬畏地道:“大师,您肯定是算出来的吧。”   江河再次露出莫测高深的表情,“哪里,我腿脚不佳,有点风湿,快下雨时觉得酸痛罢了。”   众人再次敬仰,觉得大师又谦虚了。   只有系统心里呵呵,这些都是套路!还有,你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能别这么神棍吗?   江河直接喷回去,我这张脸这么好看,我不神棍时更好看,我装神棍的样子表明我谦虚!他端着碗,不耐烦地说:“好了,别废话,快点给我放舌尖上的XX,这素汤也太难喝了。”   系统再次嘀咕狗宿主死要面子活受罪,喝个野菜蘑菇汤也得幻想成鲫鱼豆腐汤。? 第58章 圣僧17   风鸣腰挎着金刀,龙行虎步地走在大街上,来往的行人看到他,不禁头皮发麻,纷纷躲开。   以前还会有人会尖叫着跑走,不过现在他们看习惯了,最多只是躲开而已。   其实他们躲的不是凤鸣,而是他身后那条大白蛇。   大白蛇一扭一扭地跟在风鸣身后。   它身上还坐着一个四五岁的胖娃娃,胖娃娃抓着点心啃,时不时小胖手往前一塞,连手带点心一起塞进大白蛇的蛇口之中。   第一次看到的外地人吓得面色惨白,生怕这胖娃娃的手消失在那蛇口里。   这么大的一条蛇,那嘴巴张开连一头牛都能吞掉,何况是一个小娃娃的手?那蛇牙寒光湛湛的,一看就很锋利。   旁边那些不知看了多少次、对这个场景已经没感觉的京城人见状,好心地解释:“不用担心,这是玄济大师养的蛇大仙,它还抓过人贩子、救了很多人,听说是修功德道的蛇大仙,不会轻易伤人的。”   外地人惊讶不已,又看了看大白蛇,果然小娃娃的手确实好好的。   不过,这么大一条蛇,他们还是很怕啊。   众人佩服不已:“你们京城人就是见识多广啊,这么大的蛇……大仙都不害怕。”   在场的京城人听得心虚。   大白蛇第一次出现在京城的大街上时,真是出现在哪,那尖叫声就到哪,若不是有御林侍卫守着,真的会出现逃跑和践踏事件。他们也是看久了,终于习惯了,才开始不怕的。   坐在大白蛇身上的小狮子问道:“绿豆糕好吃吗?”因为啃着点心,说话有些含糊,“娘说天热了,绿豆糕比较消暑。”   大白蛇嘶嘶嘶地回答。   一个奶娃娃,一条大蛇,明明语言不通,也不知道是怎么沟通的,而且说起话来还有模有样,仿佛彼此都懂了。   “蛇大仙……”街旁一家做胡饼生意的中年男子战战兢兢的捧着一叠饼走到大白蛇面前,“多谢您抓住偷我银子的小偷,这是谢礼……”   大白蛇伸出又白又长的尾巴,拍了拍前面风鸣的腿,示意他收下来。   这可是它做好事的谢礼。   风鸣只好过去收下,并表示这是蛇大仙该做的,谢过就行,其他的日后不必再送了。   现在这条蛇是皇帝养的,风鸣怎么着也要顾着点皇帝姐夫的面子,不能让世人以为皇帝养的大白蛇白喝白喝百姓的东西。   中年男子目送两人一蛇离开,他的腿终于不抖了,嘿嘿地笑着,和周围的人讲起大白蛇大战小偷的故事。   “我刚将铜板换成银子,从钱庄出来就被小偷盯上,那小偷跑得实在太快了,我死命追都追不上,想死的心都有了,这些银子是我半年的辛苦钱啊……这时一条长长的蛇尾巴往小偷身上一甩,小偷就摔个四脚朝天……”   大白蛇继续前进,小狮子又开始啃胡饼,他是个爱吃甜的,但胡饼做得焦脆可口,他吃得很开心。   风鸣在前面开路,一双眼睛四处查看。   等他们巡逻完,大白蛇到于员外在京城的宅子休息吃午餐,它的一万只鸡鸭鹅还没吃完呢。   于员外很热情地招待了风鸣和小狮子,这两位可是贵客。   在两人一蛇埋头吃东西时,于员外奋笔疾书,将大白蛇发现的线索都记下来。   “殿下,京城的人贩子基本上就这几波人,他们的下线大多都已经找出来,到时可以一网打尽。”于员外说道,他的神色骄傲,自家的蛇祖宗居然能找出这么多坏蛋,以后京城的孩子更安全了。   于员外对吃饱的蛇祖宗又是一波彩虹屁输出,吹得大白蛇愉快地甩着尾巴。   小狮子见状,伸手想抓,发现抓不住后,连饭后点心都忘记了,努力地去抓尾巴。   玩了好一会儿的抓尾巴游戏,两人一蛇终于离开于员外府。   离开前风小子让于员外等消息。   于员外激动地点头,没想到他都这把年纪了,还能做出这么大的贡献,亲自去抓人贩子,将来回到梧桐县,这事他能吹上十年!   威远将军原本也很想加入的,但他的夫人要生了,先是给他生了个大胖闺女,第二个是瘦儿子。   威远将军看到襁褓里的大胖闺女,喜得眼泪都要掉下来,“哈哈哈,我闺女长得不像我,没长胡子,不用担心嫁不出去了。”   抱着孩子给他看的嬷嬷:“……”   刚生完孩子的将军夫人本来疼得不行的,这下子疼痛全忘了,对着丈夫翻白眼:“你见过新生儿长胡子的?”   别说女儿,就是儿子也不可能生下来就长胡子啊,这得多吓人。   威远将军伸出两只蒲扇大的手小心翼翼地捧着闺女,看得眼都舍不得眨,“阿爹的心肝哟,日后阿爹教你习武,阿爹最宝贝的金刀也给你玩……”   将军夫人不理会不靠谱的丈夫,将闺女抱过来,和儿子放到一起。   她说道:“风小子不是去抓人贩子了?你也去帮忙扫个尾,人贩子这种玩意都该天打雷劈,别让他们逃了。”   威远将军看看闺女,又看看儿子,两个小娃娃并排躺着睡觉,那乖巧可爱的模样,让他的心都要化了。   此时满心都是父爱的将军忍不住想,这么可爱的孩子,要是被人贩子拐了……   只要想到这个可能,他就怒发冲冠,当下也顾不得在夫人这里耗,直接扛起自己的金环大刀就冲出去帮忙。   总算将丈夫支出去,将军夫人觉得终于能好好地歇会儿,不用看着相公天天在面前犯蠢。   自从孩子出生,迫不及待想当个好爹的威远将军恨不得事事都上手,若不是他是男人,说不定连奶都想自己喂。   将军夫人的奶娘嘴巴动了几下,最后还是开口道:“夫人,小公子和小小姐刚出生,是不是不宜见血?”   看他们将军那模样,肯定会大开杀戒。   将军夫人不以为然,“人贩子这玩意多杀点才给两个孩子积德呢。”   **   经过一个不算繁华的小城,两支商队整理货物,将一批货物卖了出去,然后又买了些皮毛之类的,到时候回到中原,起码能赚三倍的利润。   客栈里,江河躺在床上,背靠着柔软的被子,浑身酥软,简直不想起来。   张主管的马车再大再舒服,这古代的路况这么差,舒适度仍是有限。   鹦鹉也两脚朝天,仿佛是真的是一只死鸟般躺着。   “累死小爷了,马车这么小,飞都不畅快。”   江河闭着眼睛,嘴巴依旧很毒:“所以这是你索性不飞,越来越胖的理由?”   鹦鹉猛地吸了吸鼓鼓的肚子,辩解道:“宿主,商城这个壳子不好,容易胖,你下次一定要买吃不胖的。”   江河心里呵呵,上辈子的猫壳子也不见瘦,可以跟橘猫比胖。   鹦鹉也觉得这个理由不大好,赶紧转换话题:“哎哟,宿主,你儿子被打了?”   江河猛地睁开眼睛,目露精光,“怎么回事?伤得重吗?”   “你儿子拿着糖去和其他小朋友炫耀,他的糖被那些小朋友抢了,他是个不吃亏的性子,自然要反击……”鹦鹉说到这里,实在是一言难尽,“他身上倒是没受什么伤,只是内心受了很大的伤害。”   江河的脸一板,“是胡人小孩嘲笑他?”   毕竟是中原人,草原小孩歧视欺负也很正常。   不管在哪里,都会有歧视和欺负,除非真正做到民族大融合,没有种族和地域的偏见。   鹦鹉道:“这个倒没有,那些胡人小孩还挺佩服他的。”毕竟一打几还打赢了嘛,胡人崇拜强者,不会因为中原人就小瞧。“就是打架中途,他的裤子被扒拉下来,然后被人看光了……呃,看光他的人中还包括他胡人姐姐。”   小屁孩儿捂着前面,真是哭得好大声,一路捂一路哭回家,找胡人爹娘求安慰。   闻言,江河又舒服地躺回去,打了个哈欠,“看来我这儿子迟来的童年很幸福。”   比原主跟他亲娘活着时还活泼。   原主的妻子身体不好,病恹恹的,原主长年受亲爹的漠视和冷暴力,很少会开怀,夫妻俩生下来的儿子,自然也养得有些阴郁。   “小孩的心最是明亮,知道谁真正对他好。”江河长叹,所以他才要曲线救国,儿子觉得自己是胡人,人生最快乐的记忆在草原,所以原主没法责怪他站在草原这边。   种什么因,便有什么果。   商行将整个客栈都包下来,让众人能得到充分休息。   江河稍微休息后,便到厨房去做了不少点心,尤其是焦糖点心。   王大行尝过后,后悔不已,早知道就该将所有的方子都买下来的。   他心里那个悔恨啊。   和他的悔恨相比,张主管笑得更像弥勒佛,觉得自己果然是有运道的,本想着借此攀上玄济大师的,没想到这方子买得这么值!简直太值了!   鹦鹉也在吃点心,吃着吃着,突然说:“宿主,那条长虫进宫了,混得还挺不错的,还帮皇帝的忙捣毁了好几窝人贩子。”   它有些一言难尽,那条蛇怎么吃得这么肥?   蛇是长条的吧,可它咋觉得迟早有一天,这条长虫会变成方虫呢?   江河听罢,说道:“我写封信,你明天回京一趟,将信交给皇帝,顺便将银票兑了,让皇帝以我儿子的名义做好事。”   鹦鹉自然是同意的,拍着马屁,“宿主,你真是好爸爸啊。”   还是宿主想得周全,日后他儿子回到京城,即使有胡地经历,有心人想要散发流言,得了他好处的人肯定会为他辩护。   鹦鹉继续汇报其他消息:“石头已经过了县试,正为下一场努力呢。”   这小子可真了不得,只读了两年书,就能考过县试,看来他大小也是个天才。   江河打了个哈欠,“名次不咋样吧?明年下场还差不多。”   虽然他不在,不过石头的学习情况他还是了解的,知道石头下场过早了点。   “嗯,差点名落孙山。”鹦鹉同情地说,它还挺喜欢石头的,石头为它梳毛的手法特别好,“今年不成,明后年肯定没问题。”   江河道:“小boss嘛,智商不高能当反派?不过现在他可不是黑化的小boss。”说到这里,他有点愁,“黑化强三倍,洗白弱三分,我担心他实力大减,看不出别人陷害他。”   比如说他那个堂兄大树,就不是好相与的。   鹦鹉也不想石头出事,提议道:“那宿主你再写一封信,去提醒他一下。”   江河应下来。   既然俗家弟子都写信了,两个入门弟子就更要写信通知一声。   鹦鹉不禁死鱼眼,瞪着桌子上要将它埋起来的信。   “宿主,你良心不会痛吗?”死鸟造作地嘎嘎叫着,“人家又不是信鸽,而且信鸽挂上这么多东西也飞不起来。”   想到这么多信都要它信,它就想去死一死。   江河朝它翻白眼,“少来,大白蛇都不是你对手,这点重量算个屁!”   商城的动物壳子都不讲究科学,攻击力和防御力绝对怎么高怎么来,它的抱怨听听就好,别太当真,当真就上了它的当。   他盯着鹦鹉的身体看了会儿,“还有,你得减肥了,这么笨重的身体可躲不过小白的袭击。”   正好这次送信,让它顺便减个肥,否则它就胖到真的飞不起来,不能飞的鹦鹉还算是鸟吗?岂不是要笑掉世人的大牙。   鹦鹉不服气抖了自己漂亮的毛发,“我这不叫胖,我这是羽毛太蓬松,看着显胖。”   江河无语地看着它两只翅膀,这肉太多都鼓起来,跟身体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   翌日,鹦鹉的奇特造型惊呆了商行的人。   “它要回京城?这么多信飞得动吗?”张主管问出众人都想问的问题,他其实一直怀疑鹦鹉那两只翅膀跟鸡翅一样,专门给人吃盐焗鸡翅,而非是用来飞的。   这翅膀多肥嫩啊,烤着吃一定滋滋流油。   江河拎着装死的鹦鹉,十分淡然道:“贫僧相信它肯定可以,路途遥远,贫僧就送你一程罢。”说着,他单手用力一掷,跟掷铁饼差不多,将鹦鹉抛得如同天上的流星。   鹦鹉:“狗宿主,我! ¥%&……”   众人看着消失在天际的鹦鹉,不禁张大了嘴巴。   大师的臂力可真是强啊……不不,这不是重点。   王大行担忧地问:“它真的不会从半空摔下来吗?”看着它的翅膀都张不开的模样。   江河双手合十,一脸悲天悯人,“老鹰的母亲为了让小鹰学会飞行,将孩子从悬崖推下去,贫僧狠下心让它送信,相信它一点能瘦下来。”   那翅膀比鸡翅还肥,再不多飞飞都快成摆设了。   在场的人闻言,不管有什么想法,嘴里都是纷纷夸大师真是苦口佛心,居然想到这么别致的减肥方式。   只有张主管吓得抖了抖自己的三层下巴,对上大师疑问的眼神,讪讪地笑:“我觉得我胖得挺有福气的。”   所经他就不用减肥了吧,毕竟他又没有飞不起来的胖翅膀。   虽然只是走了一只鹦鹉,但商行的人莫名地觉得有些寂寞起来,就算是在路上,也忍不住叨念它。   以往鹦鹉在时不觉得,现在没了一只聒噪的鹦鹉,连这路都显得寂寞起来。   “鹦鹉都走了七天,也不知道它到哪了?”   “那两只小翅膀,若是要飞回京城,起码得要两三个月吧。”   “说不定要半年。”   “……”   经过一处驿站时,他们看到一辆辆装满羊毛的马车迎面驶过来。   王大行等人赶紧退到一旁,给对方让路,又是感叹又是羡慕:“这个商队肯定是雪还没化就出发去胡地,这可是头一茬啊,羊毛会不会都收光了。”   他们也想多收点羊毛,京城有人大量收羊毛,比不上毛皮生意,但胜在量大。   张主管热情地迎上去,和对方打探草原的情况。   “草原那边的羊毛多着哩!”对面商队的人回复道,“你们这一趟肯定卖得快,那些胡人卖了羊毛,现在正好手上有钱。”   也有人道:“那些胡人说,羊毛这么值钱,他们的羊毛以后都得自己留着!我得赶紧回去,冬日来临前再往返一趟多赚点。”   张主管盯着一车又一车的羊毛,忍不住跟大师打听:“这羊毛有何用?”   相比起野兽毛皮,羊毛堪称廉价,以往基本不在交易的名单上,胡人也卖不出去,没想到今年中原突然要这么多羊毛,相比起往年的贱卖,可以称得上高价。   胡人也不是蠢的,奇货可居的道理自然懂,肯定会伺机提价。   大师微笑看他,一副方外人士的模样,“贫僧只识经书,不懂经商。”   张主管嘴角抽了抽,屁的不懂生意,大师这一路赚的钱比商队还多,单是米家就不知给了他多少银票。   在驿站歇息一宿,商队继续前行。   王大行从来没觉得哪次到关外有这次这般顺利。   是的,太顺利了。   与他们同行的玄济大师是个神奇的,他能掐会算,给他们避开无数个坑。以前他们过来,哪次不折损点人手,要么是生病,要么是遇上劫匪,可这次顺顺利利的,什么都没遇上。   王大行笑得合不拢嘴,这得省了多少钱啊?抚恤金都不用出,就连给保镖的赏钱也省了。   “恐怕省不了。”捻着佛珠的大师睁开双眼,似笑非笑道,“让人准备好吧,山贼来了。”   张主管大惊,浑身肥肉都在抖,他牙齿打着颤:“咋、咋地?这段路按理说没山贼啊……”   江河拍开张主管抓住自己衣服的手,这古代的衣服质量不行,太容易皱了,他要维持圣僧的形象容易么?   有哪个圣僧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衣服的?   他意味深长地说:“几位施主都知道扩展生意,还不许山贼开连锁啊。”   什么意思?张主管歪头表示不明白。   山贼果然来了,而且还不少。   王大行砍倒一个山贼后,心里暗咒不已,这条路是商道,胡人生活环境差,无论是茶盐都很缺,边疆互市的兴起,不管是对大庆——正好缺边疆驻兵,还是对胡人都喜闻乐见。   是以不用商人催促,他们自个都会灭了那些不长眼的山贼。   要是商队都被山贼抢光了,这简直是竭泽而渔。   对大庆的驻兵而言,没了商人,他们哪来的商税?士兵们都在嗷嗷待哺呢!再者,西北民风强悍,兵痞们为了功劳也会主动剿匪。   对胡人而言,没了商人,他们去哪里弄到茶和盐?更不用说精致的瓷器,和美丽的丝绸。   张主管的气也不打一处来,哪来的铁憨憨居然跑来这里当山贼?   还有边境的士兵都吃什么去了,这么一大波山贼居然看不到,眼瞎了不成?!   他大着嗓子喝道:“杀死一个山贼奖励十两银子,多杀多得啊!”   “张管事,这些山贼不对劲!”王大行挤过来道,“你看他们的身手太彪悍了。”   “是不对劲,一身羊骚味,一闻就知道是胡人!”张主管拧着眉,“咋回事呢?这里有山贼怎么想都不对劲。”   “我再去会会这些山贼,你躲好。”王大行低声对胖乎乎、一看就不能打的张主管说。   张主管利落地躲在货物后面,他虽然胖,却是个灵活的胖子,跟人拼命做不到,逃命自认还是很行的。   张主管边逃边观察战状,很快就高兴起来。   哎哟,不愧是他高价聘请的护卫,真是太能干了。   直到一个人头朝他的脸飙了过来,血淋淋的脖子喷着血,死不泯目的双眼睁得像铜铃……   张主管不禁干呕一声,他的护卫好像能干过头了。   对于这些胡人山贼,杀再多也没心理负担,不过听说胡人上马能战,当山贼说不定比大庆的强些。   张主管心里实在害怕,还好有大师陪他……哎呀,大师呢?   张主管心中大惊,赶紧扭头去找大师。   啊啊啊,大师竟然不见了!!!!!!? 第59章 圣僧18   前方的护卫们听到张主管的话,不禁精神大振。   杀一个山贼奖励十两银子?那杀十个就是一百两银子,在小镇里都够娶一房媳妇了,再多杀几个,这置办房产的钱都赚出来啦。   王大行闪过山贼朝他脑门砍过来的大刀,他可不是钱多豪爽的张主管啊!好在这次多亏有大师在,一路上没什么损失,这次山贼来临之时,又得到大师的提前预警,他们的损失更小,十两银子一个山贼也不是出不起。   他当即也大吼,“一个山贼十两银子!想发财就趁现在!”   此时被张主管担忧的大师已经避开人群,来到山贼窝。   因山贼都下山去拦路抢劫之故,这里并没有留什么人守着,自然也无人阻拦他。   世人眼里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师到来时,直奔山贼放银子的地方。   银库打开后,他啧啧两声,这商道上的山贼可真是太有钱了,看这些真金白银、珠宝玉翠,折算成银子,买的粮食都够一个镇的人吃了。   江河将山贼的银子全部都收起来,拍拍身上如雪般絮白无瑕的僧袍。   今天的大师依然仙风道骨,不沾丝毫铜臭呢。   他打量了一番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山寨,很明显,山贼并不打算长驻此地,只是在这里短期打个工,劫几笔就溜,所以行李都没打开,算是便宜他了。   直到剩下的山贼见机不妙都跑光了,江河终于慢腾腾地出现。   张主管正吩咐人计算这次的损失,见到他时十分惊喜,好奇地问:“大师,您方才去哪了?”   由于玄济大师仙风道骨万能形象实在太根深蒂固,张主管一众人根本没将他与贪生怕死联系起来。发现他失踪时,也不会认为他是逃跑之类的,都以为他是有事离开。   江河念了一句“阿弥陀佛”后,双手合十,眉目间都是悲天悯人:“贫僧为死去的人超度,众生皆苦,只愿他们来生做个好人。”   众人肃然起敬,不愧是大师,对这世间之人一视同仁。   若是其他的和尚,只怕他们心里都在骂多事的秃驴,不分敌我,但面对玄济大师时,没人会有这种想法,这是对大师的污辱。   将没死的山贼绑起来,用绳子串在一起,王大行让护卫扯着送去附近县城的衙门。   虽然大师提前预警,他们已经做好准备,死的人不算多,但重伤者无数,医药费和抚恤费就是一大笔钱,这些山贼送到衙门,正好能换点赏金。   从衙门出来,王大行眉头紧锁。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这些山贼大部分都是胡人,且好些是年长的胡人。   “去年北方干旱,胡人的草原损失最严重,其中两个小部落起了矛盾打起来,被大部落趁机收拾了……看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是战败后无处可去的胡人,年纪大了没有部落要,又不甘心赴死,这不干脆进山为寇。”   县令长吁短叹,很是厌恶那些胡人抛弃老人的行为,“今年若是缓不过来,他们肯定又来打秋风,你们这些跑商的可得小心点。”   听到县令的话,众人心里都很沉重。   特别是快临近草原时,一行人有时会看到隐藏在草丛中的尸体,细看发现皆是老人。   有熟悉草原的人说道:“胡人不像中原人,他们有老而舍之的传统,食物不够的时候,老人会离开部落,在草原深处找个地方,他们也不讲究入土为安,尸骨若归于狼口,他们会认为这是长生天的安排。”   遭遇干旱的不仅有人,还有动物,草原上的狼凶悍,这些甘愿赴死为年轻人留下希望的老人能填饱狼腹,变相地减少与狼相争生存资源。   江河对着尸体念了声佛。   这在中原人看来过于残忍,可千百年来,就是靠这样的传统,胡人一代代活了下来。   王大行喃喃道:“怪不得山贼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胡人呢,活不下去的时候,人真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   不过一个月,京城又有了极为轰动的消息。   京城的好几个人贩子被一窝端了,并且从人贩子窝里救出来不少被拐的孩子。   官府将抓获的人贩子带去游|街,京城的百姓都跑出来观看,朝这些人败子扔烂菜叶子和臭鸡蛋。   “都是蛇大仙的功劳!”围观的京城百姓热烈地讨论起来,“听说人贩子都是蛇大仙发现的,昨晚它还守在街口,那尾巴甩啊甩,将逃跑的人贩子都打趴下来。”   “蛇大仙是好蛇啊。”   “你们快看,那些都是人贩子。”   “那个不是桂花婶吗?她居然是人贩子!”认出熟人的百姓惊呼不已。   其他认识桂花婶的人也是满脸震惊,“怎、怎么会?桂花婶的脾气可好了,从没和谁红过脸,以前都是人见人夸,说她是大好人,她居然会贩卖小孩?”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看来以前都是他伪装的,人贩子怎么可能是好人?”   …………   此时的大功臣风鸣和大白蛇在酒楼吃东西。   威远将军昨晚刚抱过刚出生的闺女和儿子就跑来帮忙,人贩子悉数抓住后,他也不管后续如何,又乐颠颠的回去看家里的龙凤胎。   于员外只能给众人翻译,帮忙传达蛇祖宗的话。   他的年纪大了,忙碌了一个晚上,身体撑不住,现在还在补眠中。   让人贩子游|街是风鸣的主意,一来看看有没有胆大包天的人敢去劫囚,二来是警告,告诉后来者人贩子不得好死。   大白蛇埋头吃东西,御厨做的饭好吃,外面的酒楼的食物也别有一番滋味,那些肉切得很细,吃起来没有整只口感好,但更入味,还有很多更好吃的食物。   风鸣喝了一杯酒,抬头就见大白蛇幽幽地盯着他手里的酒杯。   他赶紧护住自己的酒杯,“你想都别想,你若是发酒疯,我可拉不住。”   大白蛇还是好奇酒的味道:嘶嘶嘶!   风鸣很无奈,他真的不想懂大白蛇的意思,可偏偏这时候却是懂了。   他心里嘀咕,大白蛇果然很有佛性,它想让人懂它的意思时,还真是很容易就懂。   “只能喝一口!”凤鸣终于让步。   于是大白蛇喝了一小口酒,很快就不闹了,因为这酒实在难喝,不懂这些两脚兽为何会喜欢。   回宫的时候,风鸣终于发现,这一小口酒的影响有多大。   大白蛇平时走路,就是一扭一扭的,这次倒好,它已经将自己打成结,然后扭得像麻花般,一歪一扭地再晃两下。   京城的百姓刚看完人贩子游|街,现在看大白蛇花式走路,都看得津津有味。   风鸣很想将自己的脸蒙起来,装作不认识这么风骚……的蛇!   “长虫!”一只五颜六色的鸟扑了过来,落到大蛇的脑袋上,语气十分震惊,“这才多久没见,你怎么就胖成这样?还有你这是什么新奇的走路方式,粑粑走路?”   风鸣满脸惊喜,“统统,好久不见,你这是从哪回来?”他忍不住探头往鹦鹉身后看,大师也回来了?   大白蛇这下子也彻底地清醒了,尾巴拍着地板:嘶嘶嘶!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鹦鹉的出现,让大白蛇彻底酒醒,都不用喝醒酒汤。   鹦鹉在大白蛇脑袋蹦迪,“大师没回来,我是来送信的。”   风鸣虽然失望,听说鹦鹉是要给皇帝送信,二话不说,带着两只妖精一起进宫。   宫里的皇帝得知玄济大师让鹦鹉给他送信,十分期待。   看完大师的信,他有些不解:“图书馆?让天下读书人都可免费读书,大师……还真是功德无量!”   那边风鸣也在猛夸鹦鹉:“你真厉害啊,竟然还能送信!”   瞧这只鹦鹉也是胖了一圈,竟然还能飞那么远,确实厉害!   鹦鹉有些尴尬地笑,正好御膳房的人按鹦鹉的要求,端着切好的生食过来。   它飞起来,和躲在屋顶的海东青打招呼,“伙计,下来吃美食!”   风鸣循声望过去,等看清楚屋顶的动物时,眼睛睁得大大的,胸膛因激动上下起伏:“啊啊啊,这是海东青!十万只神鹰才出一只的海东青!”   这只海东青身上有褐斑,尾部跟爪子都纯白,此时它正低头吃着生鸡生鸭,喙爪像铁钩般撕开鸡肉,看得风鸣眼都直了。   “统统,我能摸摸它吗?”风鸣询问。   他对这种凶猛的动物最没抵抗力,尤其是这只还能飞,是空中的王者。   鹦鹉拍着胖翅膀,飞到海东青背上,“多亏了老伙计,我才能在短短数日就飞回京城,老伙计驮了我一路,我答应请它吃大餐。”   所以,它能带信回来,真不是它的功劳,它这么胖,要自己飞回京城,肯定会累死。   鹰和蛇可是死敌!   旁边的大白蛇双眼发出凶光,尾巴竖了起来。   海东青高傲地乜了它一眼,这蛇也太肥了,它不一定打得过,但大蛇也拿它无可奈何,因为它会飞!   大白蛇顿时大怒:嘶嘶嘶!来战!   鹦鹉很无奈,它飞起来,停在两个天敌中间,给它们作调解员。   “长虫,你要尽点地主之谊,老伙计帮了我很大的忙,我们很快就要走啦!没有它,我可没办法飞回去,大师还等着我呢。”   提到大师,大白蛇终于不虎视眈眈地瞪着海东青,对着鹦鹉又是一阵嘶嘶。   鹦鹉道:“大师也挺想你的,他说你现在做的事是对的。”   鹦鹉当起端水大师,不敢像以前那样阴阳怪气,死蛇要是想不开跑到边疆咋办?它这么肥,胡人肯定不介意吃蛇肉。   再者,它的体型太大了,实在不方便跟着大师,毕竟草原又不是中原,宿主还没混出名头呢,这么大的一条蛇在他身边,胡人只会将大师当妖僧。   说话间,便见皇后挺着大肚子,扶着宫人的手走过来。   如今皇后的肚子已经鼓起来,怀相明显。   鹦鹉飞过去,声音清脆:“娘娘万福。”   皇后娘娘一脸喜爱之色,让人端来瓜子,和鹦鹉絮叨起来,问道:“大师还好吗?”   鹦鹉一一回答,还暗中扫描皇后的身体一番。   皇后的身体很健康,她肚子里的孩子更健康,宿主花钱买的健康成长生子套餐果然不是白花的。   “小白帮了本宫很大的忙呢。”皇后娘娘柔声道,“它现在特别不放心本宫,只要在宫里,基本都会待在本宫附近。”   皇后怀孕后,遭遇到刺客一次,那刺客还没出手,就被卧在屋顶的大白蛇吓得从屋顶摔下来,两条腿的骨头都碎了。   遭遇到下毒一次,当时周围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大白蛇就一尾巴将端着有毒果茶的宫女掀翻。   还遭遇到园丁在她宫殿外面种有毒植物,那开着美丽花朵的植物同样被大白蛇拍死了。   为此,皇后已经欠大白蛇一万只鸡鸭鹅的赏赐。   帝后对大师这一路上的事都很感兴趣。   鹦鹉便和他们吹了一番北地之旅的过程,比如说大师救了米家当家太太,因为预测天气太准被当成神仙等等。   鹦鹉不失时机地道:“皇上,大师说三个月后,榆树县大雨,全县的人都被水冲走,您可要提前作好准备。”   皇帝的脸色瞬间严肃起来:“这事大师在信上提过了,你们放心,水泥已经制造出来,朕马上令人去修堤坝。”   鹦鹉在宫里待了一晚,第二天就跟海东青离开。   海东青驮着胖鹦鹉,两只爪子上拎着两只鸡,居心叵测的风鸣热情对海东青道:“有空就来我府上,请你吃鸡鸭鹅!”   海东青看他一眼,发出一道叫声。   至于这是什么意思,风鸣就直接当它答应了,不禁喜滋滋的。   **   鹦鹉当了一回信使,终于回到江河身边。   看到它,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王大行甚至怀疑它其实没回京城,这么短的时间,以鹦鹉的飞行速度,不可能来回一趟。   “怎么还是这么胖?”和尚不满意地捏了捏鹦鹉的翅膀,都胖得像鸡翅了,“这翅膀没用过?”   鹦鹉理直气壮,丝毫不以为耻,招呼自己的老伙计过来,“有海东青快递,我为何要用自己的翅膀。”   众人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这不是草原的神使海东青么?”   生活在草原的人信奉长生天,海东青被视为神使。   大师是神仙,养的鹦鹉非凡鸟,所以它的朋友也是草原的神灵?   鹦鹉嚷嚷让张主管送只鸡过来给海东青加餐,海东青从京城拎的两只鸡早就吃完了。   一行人远远地看着那只海东青,不敢靠近,那爪子像铁钩子似的,一爪子下来,只怕眼球都给你抠出来。   “大师……”张主管的眼珠子转着,“您日后要养这只海东青吗?”   大师江河一眼就看破张主管打的念头,有只海东青,等同于在草原无处不可去,等同于不花一文钱就能成为胡人的贵客。   “阿弥陀佛。”大师双手合十,“海东青是属于天空的。”   他一个和尚可没兴趣养一只吃荤的猛禽,大白蛇是例外,它有于员外养着,不用他一个和尚弄肉给它吃。   养海东青就算了。   张主管有些讪讪,眼热地看着海东青,决定回去后就去买只训好的老鹰过过瘾。   **   草原扎满帐篷,远远望过去,仿佛一朵朵暗色的花开在黄绿的草原上。   黄绿之间是白色的羊、褐色的牛,身材健壮的胡人妇女挥舞着鞭子,赶着羊和牛,她们嘴里吆喝着,牧羊犬在草原中奔跑,帮忙将走失的羊赶回羊群中。   “今年的草没有往年丰茂。”穿着胡服、扎着小辫的女人看着大片的草原,脸上露出忧虑之色,“去岁草原干旱,草大半都枯完了,饿死好多牛羊。”   当时他们只得宰杀部分牲畜,可草原缺盐,没有盐,冬天还没过去,那些肉就都坏了,春天到时他们都只能挨饿。   今年的草不像往年茂盛,牧民们都不敢放开养牛羊,有经验的老人估算出草原今年养的牛羊比往年少了四五万头。   也不知到时会饿死多少人,实在没办法,只得去中原打秋风了。   “中原的皇帝不好惹啊。”另一个高壮的胡人妇女叹气,“中原现在这个皇帝和以往的那些软脚虾不同,听说他上马能战、下马能治国,这等英雄,为何不出在咱们草原呢?”   去岁没有食物,他们去大庆打秋风,死了不少人,大大小小的部落都有人失去生命。   人死得多了,牛羊勉强够吃。   因为战败,最大的两个部落失去威信,勉强聚起来的中小部落开始解体,现在草原基本上是分散的大小部落。   出生小部落的妇人脸上露出忧虑之色。   如果今年的粮食不够,肯定还得发动战争,他们这些小部落不加入就得死,可若是加入,战争也得死。   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呢?   “玛哈大婶,想什么呢?”   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只见十三四岁的草原少女骑着马儿经过,微黑的皮肤,一双眼睛明亮闪耀,笑起来仿佛天空的太阳,耀眼之极。   “桑雅。”玛哈大婶笑着和马背上的少女打招呼,“哎哟,你今天收获不错嘛,看这几只兔子多肥。”   桑雅确实收获不错,她的马上挂了四五只兔子和两只野鸡。   她将一只兔子解开,将之扔向玛哈大婶,“兔子肥,今晚给小布和他们加个菜!别客气,这是上次你送我们羊肉的回礼。”   玛哈大婶正待拒绝,少女已经拍马走了。   玛哈大婶不禁拍着大腿,这桑雅怎地跑这么快,她还想跟她说她弟弟的事呢。   真是的,日子这么难过,桑雅一家子竟然还收留了一个中原奴隶当义子,也不知他们在想什么,若是要养孩子,大草原的孤儿多得是,怎么收个中原的孩子?而且那孩子的个子这么矮,一看就不能干活。   不能干活只能吃白食,有什么用?   “玛哈,你就死了心吧!桑雅家是不会看上你儿子的。”骑着马经过的妇人不禁嘲笑道。   他们哪里不知道玛哈大婶的心思,想让她儿子娶桑雅,所以她是极为反对桑雅家收养一个中原奴隶当义子的,认为那义子会拖累桑雅家。   “我儿子有什么不好?而且我儿子还孝顺!”玛哈大婶不高兴,“我家尚吉什么都会干,哪像那个小奴隶,十岁的孩子了,干活还没八岁的尚吉麻利呢。”   骑马的妇人摇头,不想跟玛哈大嫂说话。   那孩子又不生长在草原,养牛喂马这些活儿当然比不上尚吉,但就其他方面,十个尚吉都比不过。   如果问桑雅,为什么他们家收养那个孩子,当然是因为那孩子长得好看!   她生平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孩子,和草原上喝牛奶长大、却依旧黑成炭的孩子不同,他们家巴图仿佛是玉做的人儿,皮肤又白又嫩,真是漂亮极了。   巴图是两年半前被人贩子卖到草原的。   之前他逃跑挨打,最后摔坏了脑子,导致他记不得自己是谁。   桑雅娘贪便宜买下这孩子,想给家里弄个干活的,当时这孩子脸上都是污垢,也没看清楚长什么模样。   哪知道洗干净后,桑雅母女俩眼睛都直了,这孩子未免太好看了吧。   母女俩都觉得自己捡到宝,那些人贩子肯定不知道这孩子长得这么好,不然不可能卖这么便宜。   因为这孩子的容貌,母女俩还绞尽脑汁地给他取了个草原名字,就叫巴图。   虽然巴图做事笨手笨脚的,但桑雅一点都不嫌弃,单是看着他的脸,桑雅就觉得开心,不介意自己多干点活。   母女俩的态度,让流落到草原、失去记忆的巴图没那么战战兢兢,渐渐融入这个家。   后来,他指点桑雅烤肉,香得方圆十里的牧民都流口水。   谁能想到,草原里居然有植物的汁液能让烤肉变得那么美味。   巴图还教他们将酸得不行的野果磨成泥,放烤肉上,那烤肉就更好吃了,而且还解腻。   吃了这种烤肉的牧民们又是幸福又是心疼,觉得过去的牛羊都糟蹋了。 第60章 圣僧19   桑雅拍着马儿,她的马背上还有几只野鸡。   草原上的野鸡没有兔子那么受欢迎,因为野鸡柴,烤着吃简直就是啃骨头,聪明的巴图会做好吃的鸡汤,可香可好吃了。   以前她不爱吃的,不过最近她却爱上了野鸡汤。   桑雅暗暗吞咽口水,觉得自己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说服父母将巴图收为义子。   桑雅还没下马,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   “姐姐!”   皮肤白皙、十岁左右的孩子蹦跳起来,朝马上的少女挥手。   周围那些和他一起玩的孩子们眼睛很利,看到桑雅马背上的猎物,他们也是条件反射地吞口水,纷纷暗暗期盼,桑雅姐姐请他们吃饭的可能性有多大。   桑雅从马背跳下来,大步走过去。   “巴图今天乖不乖啊?”她亲昵地和弟弟打招呼,笑容爽朗又明亮,“你看我今天打了野鸡,待会儿你煮野鸡汤,阿爹肯定喜欢。”   桑雅的爹去年年初从马上摔下来,虽然没危及生命,但腿瘸了,走路都不利索。   当时巴图说以形补形,给他熬汤喝,羊蹄牛骨鸡汤等,几乎天天都喝,将他补得红光满面,胖了一圈。桑雅和她阿娘喜得落泪,因为桑雅爹那时差点就不想活了,他觉得自己成为废物,上不了马、打不了仗、保护不了妻女,不如他早点死,桑雅娘也好改嫁。   想到这里,桑雅看向弟弟的眼神温柔得能滴水。   那时候,这个最小的孩子却表现出惊人的意力和决心,他坚信阿爹会好转,亲自细心地照顾阿爹,并向他保证,他很快就会长大,到时候他养阿爹阿娘,阿爹就不需要骑马,也不需要去打仗,他养得起父母。   其实对桑雅而言,她非常庆幸她爹大难不死的,弟弟还说了一个中原的成语:“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弟弟说,如果爹不是腿出了毛病,去年的征兵他也逃不掉,说不定会死在战场上。   当时桑雅娘打了个寒颤,去年那场战事死了多少人啊,不提那些消失的部落,他们这个小部落就有三成的家庭失去亲人。   巴图接过野鸡,“阿姐,我去炖鸡汤,咱们今晚吃鸡汤和饼子。”   “巴图,我帮你烧火吧。”   跟巴图玩得最好、经常混饭吃的小伙伴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喊着。   巴图不是个小气的人,并未拒绝,笑道:“好啊,你们帮我拔毛,洗内脏。”   巴图穿着胡人的羊皮袄子,除去太过漂亮的脸蛋和矮小的身材,其实他现在和其他胡人小孩没两样。   不过他的年纪还小,今年只有十岁,以后他的身高还能往上窜一窜。   等他的身高窜上去后,就不一定比草原的那些小伙伴们矮了。   巴图拎着鸡去处理好,便去炖汤。   烧火的时候,他面不改色的丢了块牛粪到火堆里。   刚到草原之时,他不习惯草原的生活方式,甚至还嫌弃牛粪脏,现在他和很多牧民一样,视之若宝,他和那些草原上的孩子们一样,只要看到牛粪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捡回家晒干。   不久后,陶锅里的香味弥漫出来。   巴图丢了两颗红枣和几颗枸杞下去,他觉得以前的自己大概是厨子的孩子,否则怎么能解释他天生就知道怎么做饭?   回忆过去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每次都是头疼、心也疼,索性最后就不想了。   肯定是他过去过得很糟糕,不然不会这么难过的。   “巴图,我想吃炒鸡杂。”小伙伴拎着洗干净的鸡杂回来。   以往的鸡杂,他们都是直接扔掉,因为鸡杂的味道重,他们不会伺弄,实在难以下咽。   但吃过巴图做的炒鸡杂后,就没人再扔了。   巴图——一个中原来的奴隶,以其出色的厨艺,变废为宝的神奇本事,成为草原上最受欢迎的孩子。   巴图忘记自己八岁以前的事。   他和很多被拐卖到草原的中原孩子不一样,他想不起自己的亲生爹娘是谁,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是从这片大草原开始的。   被桑雅带回家时,瘦成皮包骨的巴图刚开始也受到草原孩子的欺凌。   不过那时候,桑雅总会站在他面前,挥着鞭子冷着脸赶走打骂他的孩子。后来他的身体渐渐养得健壮了,和草原上的孩子居然也能打个五五分,加之露出一手好厨艺后,周围就渐渐都是马屁精,草原的孩子们现在一个个都争着要跟他交朋友。   晚饭煮好后,大家围着火堆坐下来。   桑雅爹拖着一条腿过来吃饭,他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会死,结果没死成,但伤得特别重,部落里的巫医说过,他日后就算好了,也不能再骑马,现在这脚也瘸了,即使能走路也不利索。   他觉得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事,就是默许女儿桑雅和她阿娘买下巴图,当时别人都嫌弃这孩子瘦小,不想要他,谁能想到这孩子如此聪明能干,再过几年,肯定能成为家中的顶梁柱,没人敢欺负他们家。   尤其是这孩子失去记忆,真是再好不过!   他们家以真心换真心,没多久,这孩子的心就安定下来,桑雅母女俩的一番真心没被辜负,这孩子是个知恩图报的。   众人捧着鸡汤喝,脸上露出享受的神色。   “这汤真好喝啊。”   “巴图真厉害。”桑雅夸道,他们草原的人只懂如何烤肉,哪想到食物还有这么多烹饪方式,怪不得他们可汗老去中原打秋风呢,地大物博如中原,真是太让人嫉妒了。   桑雅只可惜自己不是男人,不然她也可以跟着族人去打中原人。   听说中原人种的小麦磨成的面可好吃了,还有中原的江南产的米更好吃,米饭煮熟后,就跟珍珠一样,雪白雪白的。   桑雅没见过珍珠,不过这不妨碍她对米饭的幻想,   吃过饭,桑雅突然对父亲道:“阿爹,你听说了吗?吉日部落来了一个神僧,医术特别高明,我想带您去看看。”   在场的人俱是一愣。   医术高明的神僧?这个评价可不低。   **   张主管和王大行的商队刚到达草原,就和玄济大师分道扬镳。   其实他们挺舍不得的,正想说点什么,例如劝大师和他们继续同行,反正大师是来草原传教的,去哪里传教不是一样,就见那只鹦鹉飞过来,大声嚷嚷:“大师,救牛啦!有牛要死啦!”   大师还来不及和他们告别,就被跟着鹦鹉来的一个高壮的胡人急哄哄地拉去看牛。   众人:“……”原来大师还会治牲畜的吗?   张主管看得咋舌,很想跟上去瞧瞧热闹,但他们装满货物的马车已经被那些买东西的胡人包围了。   “有米么?”   “有茶么?”   “我要糖!”   “还有绸缎!”   …………   那边的王大行也忙活开了。   他们时常来往胡地,基本的对话完全没问题,就连下边的伙计都会说上几句胡地话。   另一边,牛棚外面围满了胡人。   听说母牛难产,邻居都过来看看,他们七嘴八舌的想办法,满脸担忧之色。   母牛的主人——胡人大妈的眼泪直掉,用胡地语言道:“西娜已经是第二回 产崽子了,明明第一次生时,都没什么事的。”   西娜是牛的名字,胡人爱惜他们的牛羊,很多都给它们取名字。   中年巫医叹气道:“西娜怀的是双胎,人怀双胎都危险,动物自然也一样。”   大妈不禁苦苦哀求,“巫医大人,劳烦您赶紧想想办法,西娜看起来很痛苦。”   在场的人也如此劝道,看到西娜痛苦的样子,就想起自家的牲畜,担心哪天他们的牛或羊也难产怎么办?   中年巫医面露难色,草原的巫医不仅治人,也治动物,不过他治人比较多,治动物的经验不够充足,若是自己胡乱治,万一西娜更严重可不好。   他提议道:“不如你们去请教长者。”   长者指的是年长的、有经验的巫医。   胡人大妈当下真的哭出声来,母牛难产,时间已经来不及,即使来得及,请有经验巫医的价钱也不是她们家负担得起的。   围观的邻居道:“哎,最近草原不是来了很多会医术的和尚道士吗?他们中肯定有会接生的,我记得有一个叫清净子的道士,他住在图乐部落,我马上骑马去请他。”   “来不及了,西娜撑不住。”   “原本我想着草原的和尚道士是不是太多了,现在需要用时才发现还是太少了。”   在场的胡人议论起来,对于和尚道士这些,他们还是很欢迎的,毕竟这些人都会有点医术在身,能治人也能治动物,还有些擅长给牲畜接生的。   当然,那些佛经跟道经就算了,他们听不懂,也不想听,要信还得信长生天。   就在这时,一个清朗干净的声音响起。   “阿弥陀佛,不如贫僧来试试?”   众人转头看过去,等看清楚来者时,所有人不禁张大嘴巴,呆呆地看着他。   很久以后,胡人大妈说起这事时,仍是激动不已:“那时候,我家母牛西娜难产,我哭啊哭啊,都快要绝望了,那时玄济大师像天神一样,出现在我面前……”   周围的人很捧场地哦哦哦地应着,幻想着大师的容貌,是不是真的像中原人嘴里形容的神仙一样。   没有经历小说里“不信—打脸—崇拜”,主要是大师的壳子的卖相实在太好了。   快到胡地时,江河特意将自己捯饬一番,再加上会演戏,整个人看着就是不食人间烟火,像天上的神佛普渡众生而来。   草原的人基本被风吹日晒,活得粗糙无比,就算是小姑娘,都没几个白净的。   当这么个白皙貌美的和尚出现时,对这些没见过什么市面的下层胡人的冲击非常大。   于是,他们傻乎乎地让开路,让大师过去。   鹦鹉跳到牛头上,用胡语道:“大师来啦,你有救了,要加油,千万不要放弃!”   在场的胡人的嘴巴张得更大了。   这、这是什么鸟?居然还会说话呢?!!   稍微有见识的人想了大半天,终于一拍手道:“哎呀,我听一个道士说过,这种鸟儿叫鹦鹉,是中原人养的,是一种会说话的鸟。”   因为这神奇的鸟,周围的胡人对这位貌美得像神仙般的大师信心十足,聚拢得更近。   他们都想看看大师是如何救西娜。   大师一身纯白无瑕的僧服,干净得不染尘埃,不入红尘。   然而此刻他踏足红尘,在简陋的牛棚里,沾染了肮脏的血,此情此景,形成一种冲击性的对比,给人的震撼感更甚。   鹦鹉嚷嚷道:“你们别靠太近,会影响到西娜的情绪,空气都被你们挤没了……”   胡人第一次见这么会说话的鸟儿,下意识地哦哦地点头,赶紧又往旁边让了让,依然没有离开的意思。   “别怕。”大师柔声安慰无力的牛,一滴灵泉在众人没有注意的时候,落入母牛嘴里。   母牛眼里大滴大滴的眼泪流了出来,依赖地用鼻头蹭了蹭大师的手。   众人大惊,先前母牛因为难产,哀哀地叫着,一副即将死去的模样,哪像现在,竟然又有精神起来。   大师好像只是摸了摸它呢,难不成大师的手有神奇的力量?   江河挽起袖子,将半只脚卡住的小牛推了回去。   母牛痛苦地忍耐着,用温顺的目光注视他,并没有挣扎。   旁边的中年巫医额头都是汗,慌忙道:“这脚是推回去了,但胎位还是不正。”   江河没说话,他的手在牛的肚子上转动着,边转动边温声安慰母牛,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只小牛终于顺畅地掉下来。   胡人大妈激动得都哭了。   她的长子和次子去年死在战场上,孙子还没长大,家里的劳动力少了两个,吃饭的嘴却越长越能吃。   他们家的母牛能源源不断地产崽,是家里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如果这头母牛死了,她去买头新的母牛不知要费多少银子,买小牛崽子又是一大笔钱。现在好啦,母牛没有死,将来还能继续产崽,肚子里的两只小牛也成功地活下来。   江河叮嘱道:“西娜毕竟难产,这两个月给它多吃点好的,还有最好隔久点再进行生育。”   中年巫医也附和,人和牲畜都一样,需要长时间休养,身体才能恢复。   难得见到医术这么厉害的人,中年巫医很想跟他交流一下母牛的产后护理,但外边有人找他,只得遗憾地离开。   胡人大妈在努力记下大师的话,什么母牛这段时间最好喝温水而非冰冷的溪水,草料最好晒一下,不要含露水之类的……   西娜生的是双胞胎呢,一下子两头小牛犊,当然得多吃点好的,不然它的奶也不够。   在场的胡人没有哪家不养母牛和母羊的,也听得极为认真。   大师说完注意事项,看了一眼周围的人。   这些都是低层的胡人,他们对中原人其实也没什么仇恨,甚至每次对中原的战争,不是他们发起的,他们反而是受害者。   “大师,我女儿马上就将饭做好了。”胡人大妈总算回过神,当下要请大师吃饭。以感激他出手相救,保住了他们家的母牛,还添了两只小牛。   草原民族对敌人再怎么凶残姑且不提,他们对客人的热情确实让人难以拒绝。   面对热情的胡人大妈,江河根本没办法拒绝,就被拉到人家家里。   “大师,快来洗洗手,您的衣服都脏了。”   这家的男主人也回来了,刚才也在牛棚看到自家母牛的生产过程,赶紧将干净的清水提过来。   江河很满意,相比起吃饭,他现在最想做的是洗去手里的血腥味。   一群人挤进胡人大妈的蒙古包里,七嘴八舌地问大师。   “大师,您除了接生,会治病吗?”   “人的病也会治吗?”   “……”   胡人大妈在家里找了好半天,将晒干的野果干给鹦鹉端上,这还是她家小孩多,去岁晒干给孩子的零食。   鹦鹉十分有礼貌地用胡语道谢。   几个孩子好奇地围过来,他们的问题并不比围着大师的大人少。   “哎呀,你会说胡语,你是咱们草原的鸟吗?”   “第一次见到会说话的鸟儿,你是长生天跟前的神鸟吗?”   “胡说,神鸟明明是海东青。”   …………   鹦鹉一一回答孩子的问题,并洋洋得意地对他们说:“海东青是我的朋友,它曾搭载我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呢。”   “不可能!”小孩子的惊呼吸引大人的注意,他们正好听着鹦鹉吹嘘,“你们若是不信,可以去问商队的人,他们亲眼见过。”   大人们看向大师,大师只能无奈地点头。   这死鸟也不知什么毛病,现在又话唠又爱吹嘘,虚荣心不要太大。   海东青是草原的神使,众人都很好奇,然而大师不爱说话,从大师这里问不出什么。   幸好鹦鹉爱说话,他们问了很多问题,直到鹦鹉终于不理他们,跟小孩跑出去玩,才将注意力重新转到大师身上。   男主人问:“大师,您也是来传教的吗?”   这几个月,有不少和尚道士来草原传教,大师想来传教也不奇怪。   大师先行了一个合掌礼,颔首道:“是的,这是佛祖的旨意,佛祖希望贫僧来帮助草原的子民。”俊美的大师面上露出微微忧伤的神色,“其次,贫僧也有其他私事。”   这说话半露不露的,看着大师面带微笑看着他们,丝毫不吐露半分是什么私事,众人也只得转换话题。   “大师,您也能给人接生吗?”   问话的是一个年轻的胡人,他刚问出口,周围的人就七嘴八舌笑他。   “依布,卓玛还有三个月才生呢。”   “哎呀,第一个崽子嘛,当然得担心。”   “问问大师,能不能看出是男是女?”   也有人阴阳怪气地说:“依布好样的,自家婆娘也不介意给别的男人看。”   此话一出,当下受到其他人的围攻,他们破口大骂,“你脑子出问题了?也学会中原人那叫啥……三从四德?”   “这个好像不是三从四德,是啥女戒?就是只能嫁一个人啥的。”   “胡说,中原人也有寡妇改嫁的,这个好像叫啥贞洁吧?”   这话一出,全场哄堂大笑。   在草原,只要不是亲生母亲,亲爹死了儿子可以娶老爹的妾,兄死弟可以娶嫂子,顺带孩子也一起继承,从一而终那是笑话。   大师含笑地看着众人,没有露出半点异样之色。   在中原人看来大逆不道的规则,在草原上稀松平常,在恶劣的环境中,想办法生存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规则是保证生存后,用来规范人的道德标准。   在生存面前,道德是可以无限放低的。   依布是个壮实的青年,他有些腼腆地问能不能请大师帮他看看,他对妻子实在不放心,刚才的母牛难产吓到他了,草原上会医术的不多,难产死亡的女人每年都有,还不在少数。大师自然答应了。   不过一会儿,便见一个十五六岁的胡人少妇挺着大肚子进来。   江河一看就皱起眉头。   这肚子也太大了,就没人和她说过,若是孩子太大,不好生吗?   不过想想也对,中原的医术水平高出一截,但仍是有不少条件好的妇人怀孕后都喜欢大吃大喝,觉得孩子越胖越健康。   江河道:“未来三个月,最好减少食量,少吃多餐,如果可以,多吃些蔬菜少吃肉,吃肉也不要吃太肥的。”对上胡人少妇惊恐的眼神,他安抚一笑,“放心,你年纪不大,但骨架大,生下孩子不是问题,贫僧只是给你一些建议,让你更容易生产罢了。”   大师的笑容实在温暖治愈,少妇的心终于安定下来,不再怕了。   她有些害羞地问大师,如果他到时还在草原,她生孩子时能不能请他过来。   “当然没问题。”   大师的话让小夫妻俩终于放心下来。   至于大师本人,反正他连母牛都帮忙接生了,帮人接生好像也没什么……所以人的底线真是一再放低的。? 第61章 圣僧20   草原大大小小的部落很多,都是蒙古包,逐水而居的草原民族没人建房子。   所以来传教的和尚道士也入乡随俗,住进蒙古包。   胡人大妈所在的吉日部落属于小部落,但数年前就归属草原两大部落之一的铁满部落,属于上头有人,且后台很大,虽说战争一来,他们这些小部落最先当炮灰,但没有战争的时候,安全感十足,毕竟没有其他部落敢欺负他们。   大庆皇帝私下派了二三十个和尚和道士到草原,这里大小部落百来个,一个部落一个都不够分,更何况有些和尚、道士基本都是师兄弟一起行动,这么丁点人,在草原就更不显眼。   再者,现在草原上最大的两个部落——铁满和黑熊,谁也奈何不了谁,都想吞掉对方。如今的草原还未出现一个英明睿智、能统一草原的领导者,去岁进攻中原失败后,不少中小部落都生出异心,想脱离两个大部落,现在整个草原正处于分裂的状态。   江河和系统都知道,这只是暂时的。   等原主儿子江思印这一代孩子长大,草原将会统一,届时在江思印的帮助下,草原很快就会壮大,最后直接入侵中原。   那是一场极为惨烈的战争,不管是中原还是草原,都讨不了好。   吉日部落太小,今年所占的草地并不够丰茂,往年商队都懒得来。   没想到今年商队竟然来了,还说要收购羊毛。   羊毛作为不好卖的东西,胡人们存得不少,听到商队说要收,一个个喜得立刻回去拿。   “张主管,你们真的收羊毛?”   一名胡人妇人提着一大篮子压得紧实的羊毛过来。   她有些忐忑,以前羊毛用处不大,做羊毛毡用不了那么多,就用于做衣服,虽然有味道,冬日保暖足够。以往中原商人嫌弃羊皮衣有膻腥味,又不如野兽皮子高贵,都不屑收的,今年他们收了,价格虽不算高,但量大,也是很大的一笔收入。   “收!”张主管示意伙计检查,“太脏的不要啊,越干净价格越高。”   妇人高兴地拿着卖羊毛的铜板去换商人的货物,这废物般的羊毛居然卖了不少钱,能买好几斤的盐和两个茶饼呢!   “大人,您等着啊,我娘家部落还有羊毛。”   妇人高兴地拿着盐和茶饼回帐篷,她要回去通知娘家人,让他们赶紧拿羊毛过来换东西。   这个胖商人说了,他们秋天还要过来收羊毛,妇人盘算着,到时羊毛还能再剪一回。   王大行在其他部落收羊毛,收得车子都塞满,只得跟胡人保证他下回过来继续收。   这次的东西卖得特别快,胡人拿到卖羊毛的钱时,买东西非常爽快,都不带眨眼的,王大行特意过来拜访张主管,邀请他一起回中原。   张主管的消息灵通,知道最早一批商人拉着羊毛卖给京城的商人赚了大钱,听说王大行收了很多羊毛,面色一点忐忑都没有,就知道他的消息并不比自己慢。   王大行试探问:“张主管,兄弟我是真没想到这羊毛这么值钱,你说京城商人为何收这么多?”   张主管也不介意让他知道,毕竟这消息很快就会传开,他指着天,含糊道:“咱们收就对了。”   精明的王大行瞬间了然。   他对张主管的身份有了猜测,主要是像他这样的奇葩并不多,很容易猜测。   草原的胡人上层也在思考为何今年中原的商人这么怪,居然收羊毛。   商人都是逐利的,肯定是有利可图,可他们怎么也想不出中原人到底图什么,想阻止子民卖羊毛嘛,这是不可能的,草原往年若不卖牛羊,根本没办法换中原的东西,今年能用那些用处不大的羊毛换来盐糖茶,谁敢禁止?   只怕起个头,部落的人就能联合起来撕了他。   王大行和张主管收完羊毛后,便和大师告别,两人脸上都带着喜色。   王大行说:“今年的东西比往年卖得还快,现在回去,马上收购一批货物,秋日来临前就能到达。”   往年他们带来的东西卖不了这么快,来回的时间紧急,货物就少了,今年是个丰收年。   “大师,秋日再见。”张主管不舍地说,“不知您有什么东西想要的,我给您带过来。”   看大师的样子,估计短时间内都不会离开草原,这里的生活条件这么苦,别的不说,大师吃素,草原上种不了蔬菜,比在中原当和尚可要苦多了。   “大师,干菜和黄豆需要吗?”王大行跟着问,“腌菜能保存很长时间,我知道有家酱菜极下饭。”   “多谢两位施主。”江河神色柔和,仿佛不觉得多苦似的,“贫僧种了一些蔬菜,过段时日就会有蔬菜可以食用。”   张主管和王大行纷纷露出怀疑之色。   草原上种得出蔬菜吗?如果真的种得出来,胡人就不会这么依靠中原的茶了,谁不知道,多吃蔬菜不会便秘。   不过大师这么神奇,说不定有办法。   这时,鹦鹉飞过来,落到大师的肩膀上。   它朝商行的人嚷嚷道:“你们过来时,要给小爷带点瓜子,干果也要!”   它身后还缀着好几个胡人的孩子,这些孩子明显是刚和鹦鹉玩了一通,现在追着它过来的。   “玩疯了?”江河无奈地摸着它身上五颜六色的羽毛,“天天陪小孩子玩,你要当孩子王吗?”   若是不知情的,还真以为它真是一只鸟,而非系统。   一个系统玩成这样,也没谁了。   鹦鹉伸出一只翅膀拍开他的手,哼道:“我才不跟你念经,我又不是和尚!”   宿主住的蒙古包再怎么偏僻,都不如石兰寺偏僻,而且来往的胡人实在太多了,宿主要保持圣僧的形象,装模作样得让系统发毛,它才不要变得跟和尚一样,它会飞,要放飞自我。   这点小要求当然不在话下,张主管还惦念那只海东青,“你的老伙计呢?在草原吗?”   鹦鹉道:“现在草原食物多,它当然在草原。”   它飞到张主管身边,对给它带食物的金主,系统还是乐意靠近让他欣赏一下它华美的羽毛的。   于是,张主管又多了养只鹦鹉的念头。   如果像眼前这只能说会道就好了,商路上肯定不会寂寞。   鹦鹉仰起头,得意洋洋道:“难哦,小爷是独一无二的,天底下最美最聪明,没有第二只!”   张主管点头附和,这是只妖精,他可不敢保证自己能养一只妖精,他就想养只普通点的。   **   正是一年中草原的草最绿的时候,风吹草低见牛羊,白色的绵羊有如点缀草原上的花儿,四处飘散在青青芳草丛中。   天空晴朗,牧羊的少女清脆的嗓音飘散在风中,皮肤黝黑的胡人爽朗地笑着。   到处都是和平的景象。   谁也想不到,去年的年初,正是同样的胡人,他们凶神恶煞地闯入大庆的土地,犯下烧杀抢劫的罪行。   没有为生活所迫,一切都是如此美好。   铁满部落的术兀单于感受着身体难得的轻松感,亲自送玄济出帐门。   此等神医兼圣僧,一定要主动交好。   草原的医术落后,术兀单于太过明白一个医术高明的神医对草原的重要性,就算这神医身份有问题,在他没做什么之前,他们不会轻易将之赶离草原。   江河双手合十,念了声一佛,接着说医嘱:“单于近日多食新鲜蔬果为主,切切不可再只食肉类,贫僧五日后再过来复诊。”   候在旁边的大王子的眉头皱起,为难道:“大师,咱们草原不产蔬果,野菜可以吗?”   “野菜也可。”   术兀单于的脸青了。   胡地也不是人人顿顿都能吃肉的,吃不起肉的只能去吃野菜,那玩意儿难吃得让人想去陪长生天!   大师温文平和地微笑,“单于若不介意,贫僧有一个做野菜的方子,做出来的野菜口感尚可。”   大王子赶紧让人记下。   他心里不以为然,野菜就没有口感好的,不过和尚都吃素的,对素食的研究总比他们这些吃肉的好,或许可以期待一下。   几天前,术兀单于派人请从中原来的得道高僧玄济大师治病时,大师正好在给一个妇人接生,当时先来的是中年巫医,只是那妇人难产,中年巫医没办法,只得让人去请玄济大师。   玄济大师顺利地给妇人接生,母子平安。   新生命降生在草原,众人不禁欢呼,术兀单于派来的人默不作声的在旁边看着。   这个貌美得让草原为之惊叹的光头和尚一点都不藏私,对激动的中年巫医说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医治,还与刚升级为父母的胡人小夫妻说了很多关于新生儿要注意的知识,孩子应该怎么养才更健康更少生病。   术兀单于派来的人十分吃惊,这些知识,巫医都不一定愿意分享,这个和尚是圣人不成?   事实证明,玄济大师的医术与他的品德一样令人敬佩。   他不过是给术兀单于治疗三次,单于的面色就好了很多。   鹦鹉也为它家宿主的运气惊叹。   治好铁满部落的术兀单于,宿主在草原上基本没人敢惹,不说横着走,不管去到哪里,都是胡人的座上宾,不敢怠慢他。   毕竟,他连单于的病都能治好,谁敢得罪医术高明的大夫?   中原皇帝派来的和尚道士能在草原扎根也是这个原因,缺乏医疗资源的地方,谁敢对医生不敬?   江河冷笑一声,“你知道我治的是什么病?你知道我忍得多辛苦嘛?!”   鹦鹉赶紧安慰努力地操着谪仙人设、一尘不染到差点有洁癖的宿主,苦口婆心道:“医生哪能择病人?便秘也是病嘛!宿主,您忍忍啊,这十男九痔,菊花的事不是小事。”   以后它得注意,宿主若是太入戏可不好。   江河暴跳如雷,生气地道:“老子不是医生,老子是圣僧!”   所以他不想看男人的菊花有啥不对!   鹦鹉继续安慰,暗忖连“老子”都出来了,看来宿主现在的心情真的很暴躁,估计是受到原主的影响,都快要将自己真的当成圣僧不成?   问题是,宿主本质上不是圣僧啊?都是人设罢了。   那边的术兀单于没感觉到大师的暴躁,他喝了一口珍贵的油茶,心里美滋滋。   能拉得出来,屁股不疼又不流血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他吩咐道:“大儿,你去给大师建造一个最大的帐篷,大师日后要开法会呢,地方不大的话,那些香客装不下。”   大师现在住的帐篷是牧民淘汰下来的,又小又破,单于觉得要优待大师,就先从帐篷开始,他们草原,识人也是从帐篷开始!   大王子有些犹豫,“父王,我听说佛教讲究什么四大皆空,行善事做善举,若是……会不会受了影响?”   不说别的,日后牧民也来做善事,不肯再去大庆打秋风,或者四大皆空,跟着当和尚之类的。   到时候怎么办?   术兀单于看向大儿子,神色未变,“大儿,你要知道,饥饿是信仰最大的绊脚石,饱腹不讲善举。”   单于浑然不当一回事,觉得自己这儿子还是太年轻了。   他知道草原来了几十个和尚、道士,然而单于紧张过吗?他们从医,牧民自然欢迎,至于念佛经?不管是佛经还是道德经,信个屁!草原子民永远只信长生天!   大王子想了想,觉得父王说得对。   他敬佩地看着单于,还是父王机智啊,用一个帐篷换一个神医死心塌地。   就在这时,一个急冲冲的胡人青年冲进帐篷。   大王子一看,面色便微沉,这是与他争夺王位的最大劲敌——他的三弟。   进来的三王子嚷嚷道:“父王,儿子打听过了,玄济大师在中原有送子观音之称,听说中原皇帝都请他进宫看无子的毛病……”他脸上露出急躁之色,“他在中原地位这么高,怎会来草原?肯定有鬼!父王,快派人去将他杀了!”   三王子反对的事,大王子向来要赞同,还要狠狠地反驳三王子。   当下大王子反驳道:“玄济大师方才求父皇为他寻找儿子,他说未出家前有个儿子流落草原,他是来找儿子的,还帮我们的子民看牲畜和治病,他能有什么坏心?”   他冷笑一声,“再说了,他刚治好父王的顽疾,后脚出帐篷的门就将他杀了,别人知道后会怎么说?若是父王被人说恩将仇报,名声坏了,三弟负得起责任?”   三王子恨恨地瞪着大王子,他和大王子是不同的娘所生,大王子的娘是单于的第一任阏氏,死在最美的年华,单于反而忘不掉,对大王子十分疼爱。   明明他阿娘也是年轻貌美时嫁给单于,偏偏父王却惦记个死人。   三王子可不会这么容易放弃,继续游说:“要是那秃驴有什么坏心思,比如说蛊惑咱们子民信佛,这等于背叛长生天……”   大王子闻言,不禁哈哈大笑:“三弟,说你傻还真傻,那中原的佛经中原百姓都少有听懂的,你出去问问有多少子民愿意信这玩意?”   “那秃驴在他的帐篷里放了佛像,真有子民去拜了。”三王子不服气地说,“父王,您不管吗?”   被两个儿子吵得头疼,术兀单于摆摆手,只问一个问题:“佛教素来号召吃素,你觉得咱们的子民可以不吃肉吗?”   闻言,两个王子当即闭嘴。   草原上不能种蔬菜粮食,不吃肉会饿死,怎么可能有人这么傻?   术兀单于对佛道也是一知半解,年轻时看到佛教的教条时,他就嗤之以鼻。   中原人都是有所求才上寺庙,牧民得了和尚治病的好处,拜两下佛祖当回报和尚,免得这些传教的以为自己一点回报都没有,直接跑了。   术兀单于示意两个儿子下去。   前阵子,他身体不适,每每如厕就出血,巫医也说过他要多食野菜少食烤肉,可是草原上的野菜又苦又难吃,煮出来的汤像喝苦药,他实在受不住,结果就是越来越严重,最后导致血气不足,尚未踏入老年的他觉得自己虚了。   那玄济大师很厉害,他还开了药方子,都是草原上特有的植物,他吃过后,感觉到手脚终于不发冷,也没有那种虚弱感。   由此可见玄济大师的医术之厉害,怪不得中原的皇帝如此捧着他。   术兀单于决定帮玄济大师找到他儿子,等报了恩情后,就派人监视他,如果玄济和尚没有坏心思,他会将之视为草原最高贵的客人。   江河从铁满部落回去的时候,不时有牧民跟他打招呼。   “巫医大师……哦,不对,是神医大师。”牧民笑着将手上的一捧野果送过他,“这个红果,很甜,大师您尝尝!上次我闺女肚子疼,多谢大师为她诊治。”   草原的巫医太少,治病效果也没那么好,他闺女被那细细的银针扎几下就不疼了,他和其他人说都没人信,直到大师用针又扎好几个,那些人亲眼看到后,终于相信他。   牧民心里感慨,中原的绣花针真了不起啊,不仅能缝衣服,还能治病。   江河行了一个合掌礼,收下对方的红果。   他吃着野果,红色的果子汁水丰富甜美,鹦鹉叼走一个,站在他肩膀上啃。   野果很甜,大师今天的心情不错,胡人对自己认可的人非常热情,若不是文明冲突,游牧民族杀伤性太大,大师觉得他不介意一辈子居住在胡地。   然后,江河看到自己的肩膀的衣服被果汁弄红了。那只死鸟边吃边掉残渣和汁水,吃得他肩膀到处都是残渣果汁。   “今天的天气很好,系统你是不是应该去飞行了?你今天飞行步数不够!”江河微笑着,从肩膀上扯下鹦鹉,又是掷铁饼姿势,用力一丢,鹦鹉再次化为天边的流星。   鹦鹉:“家暴!宿主,你这是家暴!我 ¥%&……”   江河没理会系统的指控,端坐在那里继续吃果子。   风吹过,草原从仿佛一张起伏跌宕的毯子,柔软又芬芳。   鹦鹉骂骂咧咧地飞回来,幸好它会飞,不然和尚肯定是杀生了。   “不就是弄脏你的衣服而已!”它气愤地说,用得着直接将它丢出去吗?   江河呵呵一声,“那你来洗?”   这种果汁染上衣服后,洗都洗不干净,他的僧袍又少了一件。   做僧袍的布料只有在中原才有,他少了件衣服,如果草原下雨导致衣服不干,他很快就没换洗的衣服,到时一件衣服穿几天……   谁家的圣僧一件衣服要穿几天的?只怕届时圣僧身上都有味道了,有味道的还叫圣僧吗?   总之,鹦鹉必须揍!   鹦鹉有些心虚,它这不是半路出家当鹦鹉嘛?鸟界的餐桌礼仪它还不大懂呢。   “我的肩膀不是餐桌!”江河冷酷无情地说,“以后你吃东西时,不准再站在我的肩膀。”   鹦鹉问了一句,“那你的头呢?”这么光的头颅,弄脏了也挺好洗的吧?   “头也不准!”江河的脸黑了下来,手蠢蠢欲动,仿佛又要掷铁饼了。   系统真是越来越大胆了,总要挑战他的忍耐力,哪天绝对要暴揍它一顿。   看出宿主身上的杀气,鹦鹉马上道:“术兀单于明年就会死吧?按照原来的轨迹,他的死法挺不光彩的,因为痔疮出血过多贫血而死……哎哟,我家宿主真是善良又温柔啊!”   接下来是八百字的彩虹屁。   被系统真心实意的彩虹屁拍得总算没了火气,江河开口为系统解释他救单于的理由。   “第一,正如你说的,想要尽快立足,没有什么比通过单于更好的方式;其次,是为了草原的和平,大王子为术兀单于的白月光前阏氏所生,年轻力壮,野心勃勃又精明能干,二皇子生性凶残,三皇子无脑但同样凶残……”   “术兀单于老了,只想享乐,雄心也被磨得差不多,他当单于总比大王子或二三王子要好。”   鹦鹉频频点头,宿主分析得对。   “大王子若是上位,第一件事是统一草原,二三王子若是上位,只怕今年冬天,肯定会到大庆打秋风……不管统一还是侵略他国,都会死人呢。”   阳光下,一脸圣洁的和尚露出悲悯的笑容,“贫僧今日又为世界和平作出了贡献呢。”   鹦鹉往下点的脑袋顿住,不禁捂住恶心的胃,继续吹不要脸的宿主。   它觉得自己跟着宿主做任务,有没有学到东西姑且不提,这彩虹屁的本事肯定是学到家了! 第62章 圣僧21   大庆的京城今日热闹非凡。   今儿一早,皇宫里就传出喜讯,中宫有子!   现任皇帝年轻时戍守西北,为大庆抵挡胡人入侵,是百姓心目中的英雄。   自他登基后,轻徭薄赋,凡有灾必救,行伍出身的他,拥有军人作风,他对贪官污吏尤其深恶痛绝,所以每次赈灾,哪个若是敢伸手他就直接剁了对方的爪子……   种种举措,皆是有利于百姓,让这个国家越来越好。   百姓日子渐渐地变好了,都能感觉到皇帝上位后,他们的日子比以前过得舒心,是以百姓们都希望他越长寿越好。   听说现在他有了儿子,百姓们都为他高兴,皇位能和平过度,实在再好不过。   就算老百姓没什么见识,也知道皇权更叠时的动荡,别说对百姓没影响,影响可大了,一个不慎百姓就会成为各种阴谋夺权之下的牺牲品。   皇宫里,皇后温柔地看着身边的孩子。   这个孩子是来报恩的,怀他的时候她感受不到太大的痛苦,生产时也十分顺利,而且做月子的季节虽是夏天不能用冰,但这也减少了月子病的可能性。   大白蛇在皇后寝宫外边甩着尾巴,一只大狼犬跳来跳去,想抓它的尾巴玩。   大白蛇甩得更愉快,那只叫小狮子的人类小崽子也喜欢它的尾巴,它真是太受欢迎啦,肯定比鹦鹉更受欢迎。   皇帝站在殿外,颇有兴致地看着。   如今皇后正在做月子,说什么没洗澡,身上有味儿,不让他进去,当然儿子例外,贵为皇帝的他只得在外面等儿子出来。   皇后发动之时,他严阵以待,将接生的稳婆和伺候的宫女检查了又检查,结果还是没防住,居然有宫女指甲缝里洗过活血的药汁。   当时大白蛇直接尾巴一甩,将那宫女抽得吐血飞出去。   皇帝马上让人拉下去严审,边在殿外焦急地等待皇后生孩子,边撸着大白蛇的尾巴,并向它保证,以后他吃饭是什么待遇,大白蛇就是什么待遇。   大白蛇当时嘶嘶嘶了大半天。   它才不是因为皇帝的承诺,它是因为皇后,皇后对它非常好,经常叫人做点心给它吃,偶尔还会叫当初被拐卖的姑娘进宫,给它洗澡擦身子顺尾巴。   皇后可比皇帝贴心多了,所做所为都十分合乎它的心意。   皇帝说:“不管如何,你救了皇后有功。”   皇帝是个信守承诺的,他十分慷慨地给大白蛇封了爵位,现在宫人看见它就行礼,称它为“承恩侯”。   风鸣听到后,笑得直接从屋顶摔下来,然后不顾尊卑跑过去抱了他的皇帝姐夫一下,连声道:“皇帝姐夫,这个爵位给得太好了,实在太好了!”   大白蛇很是不解,不过很快它就想明白了。   都是知恩图报的两脚兽啊,它救了风鸣的姐姐,所以才为它高兴得没了形象。   大白蛇不知道的是,现在风鸣的爹被臊得不敢出门。   历来,皇后的生父都是被册封为“承恩公”或“承恩侯”,但谁叫现任平远伯——即皇后和风鸣的亲爹以前不是个东西呢。   不仅宠妾灭妻,还气死了前妻,迫不及待娶回来的继室年轻娇美,在继室的怂恿下,这亲爹的心偏得全京城豪门都看不下去,导致皇后和风鸣未离开风家前的日子,简直是泡在苦水里。   后来,那继室生下孩子,两人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这渣爹竟然还想将爵位给小儿子,为此算计过风鸣无数次,若不是当时还未出阁的皇后聪慧,护住幼弟,只怕风鸣坟头的草长得比他还高。   虎毒尚不食子呢,更何况生而为人。   风鸣十二岁就上战场,听说是为了逃避家里那些狗屁倒灶的宅斗,皇后也经常背着人落泪,去岁才十五岁的风鸣立下战功,皇帝直接封他为镇北将军,并赐下宅子。   宅子不大,但只要能离开平远伯府,风鸣觉得连府里的牛棚都是好的。   此事一出,谁不知道帝后看不上平远伯府?   不少人都笑话平远伯有眼无珠,前妻生下的两个孩子都是出色优秀,偏偏他宠爱后妻生的纨绔,文不成武不就的,果然废物才喜欢废物。   平远伯如今没事就在家喝酒浇愁。   历来,为了避免皇后的家世太单薄,皇帝登基后,应该赐封皇后生父为承恩侯的。   平远伯的老子死后,他本就爵位降了一级,他是个好面子的,觉得在京城行走都没那么光亮。当时嫡长女嫁人,皇帝只是一个普通的皇子,为了避免先帝多想,才选择平远伯这个落魄的贵族嫡长女。   平远伯也曾想过立点功,将爵位再提一提,但他不是个有才能的人,唯一的办法是娶了家世显赫的继妻。   继妻的名声不太好,但她娘家有势力啊,所以他才无视继妻虐待前妻生的两个孩子,还安慰自己,要是继妻娘家满意,说不定会想办法帮助他提爵位呢。   毕竟这爵位若是提了,日后这位置也是给继妻生的孩子。   至于元配的两个孩子?他很早就没想起过他们了。   谁想到,继妻的娘家没给他带来任何荣耀,反倒是他忽略的两个孩子,竟然会给他带来荣耀呢?偏偏这两个孩子都被他苛待,这么恨他,已经没有修复关系的可能!   “呜呜……一条蛇,一条蛇竟然夺走了老子的爵位!”   平远伯喝得酩酊大醉,又开始发酒疯,一边骂,一边摔东西。   周围伺候的下人都不敢靠近,他们也觉得丢人啊,现在出门若是遇上其他勋贵世家的下人,他们都恨不得捂脸。   主家连条蛇都不如,平远伯府在京城就是个笑话。   大白蛇很聪明,很快理解自己这个承恩侯爵位的意思。   它伸长尾巴,拍拍风鸣少年单薄的背,难得的用了点灵力跟他沟通。   “你可以叫我爹!”   风鸣瞬间愣住了,可爱的脸蛋变得阴晴不定。   如果面前的是一个人,他早就一刀子上去,但这是条蛇,还是条不谙世事、天真无邪、没有什么心眼的蛇。   也只有这样的蛇,才能说得出这种话。   它一条蛇,能生得出他这么大的儿子吗?   不过很快的,风鸣就想通了。   “好的,爹!”   他爽快地开口,人还不如蛇呢!最起码,他那亲爹不一定会救他姐,这条蛇却救了他最重要的姐姐。   听说这事,皇帝惊得嘴巴都张大,一时间头晕目眩。   他现在是多了条蛇岳父不成?   那一瞬间,皇帝都想冲动地打死风小子,风小子自己是不介意认一条蛇当爹,可他这个当皇帝的,还是很介意岳父是一条蛇的!   小太子诞生不久,风鸣和大白蛇在街上巡逻时,对着大白蛇一口一个爹,叫得路过的京城人目瞪口呆,一个个掏耳朵以为自己聋了。   他们恍恍惚惚地跟在一人一蛇后面,亲眼目睹蛇大仙十分有当爹的模样,掏钱给风小子买糖葫芦。   大白蛇:“嘶嘶嘶!”   大白蛇用灵力对风鸣说:“别人家的孩子有的,你也要有!”   它很有当爹的范儿,知道当爹的要爱护自己的孩子,虽然风小子不是它生的,但既然给他当爹了,就要好好地当。   风鸣的心情十分复杂,他看着那些围着糖葫芦流口水的小孩子,没说自己已经长大,已经不再是想吃糖葫芦的年纪了。但他突然想起,年幼之时,他爹给后娘生的弟弟买糖葫芦时,他当时真的希望他爹也给他一串。   风鸣接过糖葫芦,脆生生地叫了一声爹,并表示他很爱吃糖葫芦。   大白蛇满意地继续往前走,蛇身一扭一扭,觉得自己真是个好爹!   它不仅能给人当祖宗,也能给人当爹呢。   就在这时,一个四五十岁的老人扑了上来。   “啊啊啊,我的蛇祖宗啊!”他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开了。   大白蛇和风鸣同时停下来看他。   “您认了镇北将军当儿子,那我是您孙子……”于员外哭得眼睛通红,恶狠狠地瞪着风鸣,“想当我爹,你想得美!”   就算面前的这位是镇北将军,身份地位比他高,可一个才十六岁的臭小子,绝对不可能当自己的爹!   风鸣:“……”他倒是没想到这茬。   周围的人不禁张大嘴巴,已经不知道什么反应。   所以这是什么世道?一条蛇被大庆皇帝封了侯爷,还当了他们大庆四等将军的爹?而且还有一个富有的员外认了一条蛇当祖宗,可能还要叫和自己孙子差不多年龄的将军作爹?   突然觉得他们国家好像哪里不太对。   **   江河在草原作息很规律,工作三天休息两天。   牧民们都记住他的工作的时间,因为若是不记住的话,很有可能在找大师时,大师却不在家。   他们不懂药材,大师休息的时候,多半是去找药材。   草原并不像中原,中原的山多药材也多,在草原找药材甭提多费劲,听说大师不得不跟中原来的商人买药材。   胡人都是知恩图报的,上门十分虔诚,都愿意拜拜大师一直拜着的神佛。   当然,经书什么的是不听的,因为听不懂,对此也不感兴趣,他们只想让神医给他们看病。   于是江河在胡地时,治了一大片的痔疮,且十个中有八个男人来看这个毛病的,胡人并不觉有什么不好意思,毕竟单于都得这个毛病,他们得也没什么奇怪。   这种从众的心态,让这群男人很坦然。   江河面上露出严肃的神情,他表示再也不想给人看痔疮了,此等病症必须要彻底根治。   “还不如在大庆呢。”   至少在大庆,他从来不需要给男人看这种一言难尽的病。   鹦鹉差点笑死,非常毒舌:“宿主,你在中原看的是妇产科,现在看男科,果然你更喜欢看女人吗?”   江河严肃道:“胡说!我现在不是男科,是肛肠科!”   不过男科也好不到哪里,他并不想看男人的那些东西。   江河很快就想到了办法。   于是那些胡人很惊奇地发现,神医在帐篷周围种了很多黑色的、像毛发一些的野草,这东西的颜值一点都不高,看着就让人讨厌,唯一的优点大概是长得很快,没几天就长到他们的小腿处了。   有人跑去问,神医是这么回答的:“此乃黑羽菜,清热解毒,味道佳……”   味道佳?这东西看起来好像味道不怎么样啊?   胡人心里忍不住嘀咕。   神医意味深长地看他们一眼,“这可是好东西,你们身上的大部分毛病它都能治。”   天天吃烤肉多上火,这菜就是针对上火的。   众人恍然大悟,然后一个个都抢着向神医要菜种,在他们眼里,这不是菜,此乃神药啊!   吃肉的牧民哪个没有点五谷轮回的痛苦。   神医十分慷慨,明言此物长得快,只要种下后,很快就会大片蔓延。   厚脸皮的胡人拿了珍贵的茶糖来交换,特别是那些吃了一顿大师做的黑毛菜后,二话不说立刻回家翻地种菜。   以前没菜吃无所谓,有肉吃就行,现在发现这菜那么好吃,当然要种!   **   “大师!”   大王子跳下马,面带笑容地走进内部被装修成寺庙的蒙古包。   见到大王子过来,江河面带歉意对那群排队的胡人道:“贫僧有贵客,烦诸位先等一会。”   认出贵客是大王子的胡人自然不介意,陪着笑道:“大师先忙,我等下午再来便是。”   江河摇头:“不介意的话,等一小会就行。”   将大王子迎进隔开的待客房间,江河端上茶水等物,将鹦鹉拉出来,让它帮忙待客。   鹦鹉翻白眼,却没说什么,乖巧的站在大王子对面,它都习惯宿主忙不过来抓它当壮丁了。   “大王子,先煮茶再放上奶,然后加两勺焦糖,好喝的焦糖奶茶就做好啦。”   “焦糖是什么?”大王子好奇。   随从上前要帮忙,被大王子阻止了,他想自己亲自动手,反正大师现在没空,正好用来消磨时间。   大王子按照鹦鹉说的,一句一个步骤,这活儿挺简单的,就算不会厨艺的人都可以上手。   很快,焦糖奶茶就做出来了。   大王子看着自己亲手煮出来的奶茶,心里充满了成就感,端起来喝了一口,不禁眼睛一亮。   “好喝!”   草原的糖贵,所以奶茶都是咸的,若是奶和茶一起煮,然后放上酥油跟盐,有香料的还会放香料,没想到这没油的奶茶如此香,这么好喝。   大王子当下问焦糖的做法,他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孩子们肯定比他更喜欢这奶茶。   焦糖不是什么稀罕物,多尝几下肯定有人知道怎么做,没什么科技含量,鹦鹉当下便说了它的做法。   大王子听完后,不禁轻叹:“草原能吃得起糖的人家不多。”   也就上层贵族能弄这个叫焦糖的玩意了。   大王子又喝了两杯奶茶,感慨道:“看来大师很擅长庖厨之技呢,父王现在终于愿意吃野菜了。”   他的眼里满是欣喜之色,很高兴父王的身体恢复健康。   二弟三弟和他并不是同一个娘,现任的阏氏的弟弟是铁满部落下边的一个大部落族长,两人合作对抗他这个长子,若不是父王偏爱他,他早被打压下去。   如果说,术兀单于的众儿子中,谁最盼着他长寿健康,那肯定是长子。   单于大概也知道这点,尤为偏心长子。   鹦鹉嘎嘎嘎地笑着:“单于健健康康的,真是太让人高兴了。”   心下却想着,如果没有宿主出手,你老爹明年就会死,而且死得非常没名誉,说出去都丢脸,菊花大出血啥的。   不过大王子倒是捡便宜了,老单于不是暴毙的,临死前有足够的时间将下边两个儿子的势力夺了,大王子上位非常轻松,后来还统一了草原。   如果不是气运之子风鸣砍掉原主儿子的脑袋,这大王子说不定还有机会问鼎中原呢。   “再喝一杯奶茶吧。”鹦鹉同情地说。   现在有宿主出手,术兀单于肯定能活很长的时间,说不定将来大王子也是“做了N年太子”的人之一呢。   哎呀,真好奇如果他知道自己失去掌握大权的机会,脸上是什么表情?八成对它家黑心宿主感激不起来吧!不,说不定恨不得一刀咔嚓了宿主!   大王子并不知道鹦鹉的想法,也不知道自己曾经距离单于之位如此近,谁会想到痔疮会死人呢?虽然难以启齿,但这在草原很多男儿都有的难言之耻,没人将之当绝症。   江河将所有的病人都诊治完后,已经过了大半个时辰。   待他回到待客室,便见大王子正和鹦鹉下棋,一人一鹦鹉杀得难解难分,看到大师回来,大王子还暗自嫌他回来得早了。   江河:“……”   大王子这次是来要野菜方子的,他爹现在已经爱上凉拌野菜,可是若天天吃也会腻的,就想着找大师问新的菜谱,好换着花样来做。   江河十分爽快的给了菜谱,还教大王子做豆腐、发豆芽。   这也是方便他自己,草原上没有会做豆腐的人,他想买也没处买啊,太为难出家人了。   大王子很是感动,这些菜谱可是能赚钱的东西啊!   他身为王子,为了夺那位置,需要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二王子和三王子的母族有钱,能养一大堆人,他就可怜了,没有母族可以依靠,如果不是父王暗中给的私房钱多,只怕连自己的势力都养不起来。   “对了,大师,外面种的黑草是什么?”大王子问道。   生长在草原,草原的各种草他都认得,第一次见到这种和韭菜差不多的黑草,大片大片的蔓延开来,大王子担心这黑草会抢占土地,牲畜爱吃的牧草不长了。   江河坦然地道:“大王子,这叫黑羽草,人能吃还能治病,牲畜也能吃,不过要晒干或煮熟才能吃。”   大王子目露精光,瞬间就明白这黑羽草的价值。   在草原,他们吃得最多的是肉类,别以为他们不爱吃其他的,这不是草原种不出粮食嘛。   大王子离开时,让人拔了很多黑羽草回去,又派人去查查那些种了黑羽草的牧民的情况。   人能吃动物也能吃的东西是多么的珍贵,怪不得父王说要善待那些和尚道士。   大王子调查黑羽草的同时,也不妨碍他做其他事。   于是江河这和尚终于终于吃上豆腐,心下十分感动,磨豆腐这活儿费劲又费时,他现在不用自己磨,大王子为了感谢他,天天送热豆浆和豆腐过来,他终于过上不出门就有豆腐吃的日子。   豆腐能做的菜很多,大王子在得了他的菜谱后,在单于面前更得脸,毕竟单于吃野菜都吃腻味了,有豆腐吃正好可以换换口味。   只有二王子和三王子,对玄济大师恨得要命。   若不是大王子和单于看重,一直派人守着,他们真想杀了这可恶的秃驴!   两位王子觉得不能坐以待毙,正想着要不要冒着父王生气的危险去杀和尚时,大王子让人查黑羽草的结果出来了。   单于惊喜万分,哈哈大笑,“这东西长得快,还不挑地,又不需要浇很多水,日后终于不用担心旱灾了。”   说着说着,单于虎目含泪。   去年年初与大庆交战,他的四儿五儿都死在战场上,若不是救得及时,只怕他的大儿差点也没了。   大王子想起那场战争,也是心有余悸。   中原那个姓风的疯小子,个头还没到他肩膀呢,一把大刀舞得虎虎生威,他差点被一刀削掉头。这事让他一度作噩梦,只要想到那矮小子,就觉得脖颈发凉。   他觉得除非草原统一,自己能率领更多的战士,否则他真的不愿意再和中原交战。   “父王,儿子觉得玄济大师和中原皇帝大概只是普通的医者病人关系。”大王子说出自己的想法,“若他是中原皇帝派来的,肯定不会将珍贵的黑羽草送给我们。”   单于没有说话,他垂着眼眸,似乎在深思什么。 第63章 圣僧22   草原很多空旷的土地都种起黑羽菜。   现在的术兀单于、大王子一点都不觉得黑羽菜丑了,只要是能吃的,就算它是五彩斑斓的诡异颜色,他们都觉得无比清秀可人。   渐渐地,来找大师看痔疮的胡人变少了,若是实在不通,那就天天吃黑羽菜,连续吃个几天就通了。若是家里的牲畜不通的,就给它们吃生的,等它们通了就吃煮熟的。   不过一般胡人不会这么浪费,现在草原又不缺牧草,还不如将黑羽草晒干了,等冬天再给牛羊吃。   如今胡人说起玄济大师都是面带感激的。   “这些黑羽菜长得可真快,几天就能收一茬,我现在只要想到冬天没有牛羊会饿死,就十分高兴。”   “我倒是担心蒙古包很快就没下脚的地方了。”牧民们说着烦恼的话,脸上却是笑着的,“我储存了很多晒干的黑羽菜,到处都是……嘿嘿,等到了冬天,要是牲畜不吃就我来吃,晒干的黑羽菜其实更好吃,和牛羊肉炖一炖,特别的美味。”   得到大师好处的胡人又将家里的珍贵之物往江河那儿送,以示对他的感谢。   特别是单于,他送的东西尤其多,不仅送了黄金白银,还送大师那些胡人都舍不得吃的小麦、大米和小米,以及糖盐铁锅等等,好些珍贵之物在草原这边,是连贵族都不一定舍得吃。   江河自然很感谢,不过他表示没空去感谢单于,因为他要种莜麦。   莜麦?那是什么?   现在术兀单于对玄济大师有关的一切事情都抱有一种旺盛的好奇心,总觉得这和尚不是普通的和尚,说不定真是上天派下来拯救草原的活佛,因为他的每一样举措都是对草原有利的。   大庆要有多傻,才会将这么厉害的人派到草原当探子?就不怕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吗?   术兀单于到的时候,看到空旷的草地上,几个胡人正和玄济大师低头种着莜麦。   这地离大师的帐篷还挺远的,近点的空地都种了黑羽草。   “大师,草原上的水很少的。”单于提醒他,“不足以让麦子生长。”   草原的子民哪个不羡慕中原人?中原可以种麦子、种稻子,而草原的胡人只能逐水而居,若是养的牛羊多了,周围的草都吃秃皮,只能往草原深处迁徙,和生活在草原的狼抢地皮。   草原民族比中原人更惧怕干旱季节,因为干旱会让被牛羊啃秃的草地变成沙漠,沙漠寸草不生,无法养牛羊,最后他们没吃没喝的,只能想办法去中原抢。   想到这里,术兀单于再次表达自己对中原人的羡慕嫉妒恨。   中原地大物博,那么多土地,如果都变成草原的,他们能养多少牛羊啊?   这时,江河直起腰,擦擦额头的汗。   单于的目光不禁落到他身上。   草原的太阳很烈,按理说大师应该和草原的人一样,晒得乌漆麻黑才对,但大师不愧是菩萨坐下的金童,依旧肤白貌美,站在那里,仿佛发光似的,永远会成为人群的焦点。   江河解释道:“贫僧种的这个麦子不同,只需要一点点水就足够,比草原上的草需要的水还要少。”   这可是他特意挑的品种呢,狗系统当时还嘎嘎地笑着,不知躲哪里算回扣。   由此可见,这莜麦有多好。   单于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的大胡子,暗暗决定,要让族中的勇士保护好大师。   如果真如他所言,那么这和尚对草原实在是太重要了,比叛逃到草原的那几十、上百个大庆的高官都重要。   于是单于厚着脸皮,拿着宝石和金子当香油钱,在帐篷做的寺庙里听和尚念经。   他对念经自然是没兴趣的,他只对和尚带来的知识感兴趣,比如说在草原上种麦子之类的。   当然,现在还多了一样——和尚做的美食。   素来只爱吃肉的单于第一次发现,原来吃素滋味这般好,大师说那叫素肉,是豆腐加工的,可分明比肉还好吃。   最重要的是,这肉是素的,吃了不会便秘!   即使有了大师慷慨赠送的菜谱,单于依旧不爱吃野菜,认为吃草的那是牲畜,吃草哪里有力气上马?黑羽草也只是为了不便秘才吃的。   不过这时间一久,草原的胡人也渐渐喜欢听玄济大师讲经,可以将那些因果报应的经文当故事听,因为经文讲到最后时,大师总会说些小病怎么治的知识,还拿了药材的模样,让众人去辨认。   不少胡人恍然大悟,这些药材他们都很眼熟啊,因为草原上都有。   “这长得像虫子的草,没想到功能这么多。”   “大师说,这个草能治拉肚子,真没想到,我平时看都不看不一眼的。”   “还有这种草……”   大师坐在一旁,看起来笑眯眯的,请他们有空就去采药材,他会付钱买的。   毕竟单于实在大方,香油钱给得多,他现在已经不差钱!   穷苦的胡人闻言,更认真地辨认药材,放牛羊的时候顺便找药材,一举两得!   现在草原最流行的事,就是听大师讲经。   单于的臣子有时也会过来听大师讲经,他们看着拥挤的帐篷,觉得应该给和尚建个更大的帐蓬,反正单于应该也不会介意大师的寺庙比他的王帐大。   说干就干。   在单于的默许下,草原的第一座寺庙建立起来了。   江河现在很激动,他来到这个时空这么久,终于有圣僧的感觉了。   他现在可以左手拿经文,右手拿木鱼,哪像以前,左手拿银针,右手拿医书,就算是穿着僧袍,都被人一口一个大夫地叫!   鹦鹉看得嘴巴直抽。   宿主,说这话的时候,能不能看一眼你身后塞满了整个房间的药材?   还有你现在可是给胡人看病、开药、收费一条龙,不如早点将僧袍换成白大褂算了!   **   桑雅这天回家时,特别高兴。   夏天终于来了,草原上的猎物更多,她今天居然猎到一只野山羊,以前她不爱吃膻味比家养的羊还重的野山羊,但她弟弟会将野山羊料理得很好吃。   快到自家蒙古包时,桑雅看到族长从她家走出来,周围有好奇的邻居探头探脑,想打听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她爹的黑脸时,又缩了回去。   桑雅心中一紧,赶紧走进去。   “阿爹、阿娘,族长怎会来咱们家?”桑雅担心地问。   她爹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难不成又要开战,他爹被抽中了?   可她爹的腿现在断了,不能上战场吧?还是现在草原已经缺人缺到连腿瘸的人都要被迫上战场?   就在桑雅胡思乱想的时候,桑雅娘擦着眼睛迎过来,“桑雅,你爹的腿有救了。”   桑雅不禁大喜:“这是好事啊!是吉日部落的神医大师吗?我正想带爹去看腿呢,我听说大师治好了一个和爹一样伤了腿的人。”   “是啊,这是好事。”桑雅娘喃喃道,眼睛又红了。   桑雅很是不解,“阿娘,你哭什么?是不是神医大师要的诊费高?”她忙安慰道,“阿娘别担心,我去问过了,大师品格高尚,他都到咱们草原种黑羽草,还教咱们种莜麦,听大伙说,如果莜麦种出来,咱们日后就有粮食吃啦,像去年那样,死了很多牛羊不得不舍弃老人的事也不会发生。”   去年的时候,很多饿得皮包骨的老人不得不离开亲人,迈向草原深处,深夜听到狼嚎时,她哭得眼睛都红了。   那些老人都成为狼群的食物,这是草原的选择。   老人离开了,食物就能留给壮年人和孩子,狼群有了食物,就不会攻击族人,双方都能保存有生力量。   后来,草原的干旱继续,各部落也没那么多的老人,于是那些失去生育能力的女人,也开始迈向草原深处。   桑雅的邻居季婶,她生了六个孩子,还有十个孙子孙女,平日时都是围着孩子转,一天到晚都没有得闲的时候,从来没有休息过,她劳累了一辈子,最后的下场却是葬身狼腹。   巴图那时紧紧搂住爹娘,害怕得直掉泪,说他无法理解这种事。   如果是在中原,晚辈宁可自己饿死,也不会让长辈去死的。   可是大婶的丈夫却毅然的让妻子去死,巴图当时哭着问:“是因为季婶婶是中原人吗?”   草原上缺女人,胡人会抢中原女子回来当妻妾,给他们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而且数量还不少,胡人中有三成男人的妻妾是中原人。   很多中原女人在胡地过得不好,备受歧视。   桑雅的娘也在哭,她也是中原女子,但和其他大多数只能做妾的女人不一样,她是桑雅爹明媒正娶的妻子。桑雅爹努力地向妻儿保证,他不会做这种事的,他宁可自己喂狼,也不会推妻子出去。   那些中原女子是抢来的,没有娘家为她们撑腰,所以最先牺牲,但如果情况太严重,即使是胡人,也一样会被牺牲。   “年长者让出生存的机会给年轻人……”桑雅爹叹气,“这是草原生存繁衍的规则啊。”   当他们种出黑羽草时,和母亲读过书的桑雅就想,有这么一种神奇的草在,以后草原就不会有那么残酷的规则了。   她和很多胡人一样,特别崇拜玄济大师,还想着有空就带爹去看病……   所以她现在不能理解为何爹的腿有救,爹娘反而一点都不高兴。   桑雅娘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出来。   她搂着女儿,哭道:“桑雅,你弟弟的亲爹找过来了啊,他以后再也不是你的弟弟了,也不是我儿子了。”   闻言,桑雅只觉得晴天霹雳,整个人都顿在那里。   不过很快的,桑雅就抽出腰间的鞭子,杀气腾腾问:“哪个敢和我们抢巴图?!”   **   大庆,京城。   今天是大朝会,皇帝面无表情地坐在上方。   此时御史正在弹劾风鸣,他们语气激烈,罗列无数的罪名,其中一项引起不少人的共鸣。   “镇北将军竟认蛇为父,违反人伦!一国将军如此行事,将朝廷脸面置于何地?”   不仅一个御史,好几个御史都激动坏了,逮着风鸣就喷。   风鸣身上的毛病一堆,早就让很多御史看不顺眼,以往皇帝总是护着他,御史们拿他没办法,这次他们打定主意,绝对不能这么了结,一定要让皇帝从严惩处。   皇帝面色严肃,实则根本没听他们在说什么,正在开小差。   哎呀,他的小太子已经会翻身了呢!多可爱啊!每当翻不过去时,就会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自己,自己若是不理他,宝宝就会急得拿小胖手拍他这个父皇。   皇帝心里很不耐烦,与其在这里听他们老生常谈,不如回去陪他的太子。   文臣们言词激烈,武将们则坐壁上观。   武官和那些讲究的文臣不一样,都是拿脖子去拼战功的,看到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被逼得上战场,这些年谁不将平远伯骂成狗屎。   他们很能理解镇北将军,但也不想掺和这些事。   等御史终于喷完,皇帝不耐烦地道:“小白……蛇大仙是有功劳朕才封的爵位,你们若能找出几个人贩子,并救出上百个孩童,救皇后数次,朕也给你们封爵位,待遇与蛇大仙同等。”   闻言,朝臣不禁沉默。   蛇大仙也就那牌子写着“承恩侯”,皇帝每个月发一百只鸡鸭鹅,宅子银子什么的都没有,这等笑话般的侯爷,说出去笑死人。若是真的有侯爷每个月就只混到一百只鸡鸭鹅,大庆怕是以侯爷为耻。   “既然蛇大仙是侯爷,位高权重……”皇帝有点心虚说出“位高权重”四个字,大白蛇不懂什么是权力,它就为自己的黄金牌子为荣,“既然如此,诸位爱卿,风鸣认一位侯爷当义父,有何不对?”   御史差点气倒。   认一个侯爷当义父,当然没问题,问题是风鸣认的是人么?他认的是一条蛇啊!   皇帝可不管他们,强势地将这事作了个定论后,就拍拍屁股就往后宫跑。他的小太子可是非常喜欢他这个当父皇的,中午吃饭见不到他,就会摇头晃脑一直找,他的心都要化了,哪里舍得让小太子为了找他不吃饭?   朝会的事并没有影响到风鸣和大白蛇。   御花园里,风鸣和大白蛇一起溜狼犬,狼将军在前面跑,大白蛇在后面追,风鸣则撒开腿,跟在最后面,远处是看热闹的太监和宫女,御花园热闹无比。   幸好皇宫里的后妃都出宫去拼事业,宫里的主子没几个,风鸣才敢这么撒泼,不然单是大白蛇,只怕那些妃子就足够害怕的。   被皇后抱着的小太子瞪着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伸出小胖手“啊啊”地叫着谁也听不懂的婴儿语。   他看起来兴奋极了,激动得嘴巴都流口水。   “儿啊,你小舅舅可真不像话。”皇后给儿子擦口水,脸上都是无奈,“你长大后千万别跟舅舅学,他要认小白当爹就当爹吧,私底下认不就成了,竟然还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口一个爹地叫着……御史不抓住机会喷他才怪。”   皇后知道自己弟弟的操作后,整个人都懵了,日常的想揍弟弟。   你认小白当爹,那她这个一国之后要不要认?这不是将她架在火上烤吗?   幸好大白蛇天真无邪,它认风鸣当儿子,没想过要认皇后当闺女,对皇后的态度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在皇后面前,它将自己团成一团,头趴下,尾巴点着肚子,嘶嘶嘶地叫着,告诉皇后它饿了,要吃东西。   皇后忍不住想,蛇大仙将她弟弟视为儿子,给他买吃的,难道是将她视为娘,找她要食物?   所以,这是什么复杂的亲戚关系?   眼看时间差不多,皇后抱着放风完的儿子回去吃午饭。   “阿枝。”   皇帝龙行虎步地踏入大殿,先朝儿子面前递上脸,让儿子用自己的口水给他洗脸,然后洗手擦脸,准备吃中餐。   和儿子共享天伦完,皇帝道:“叫阿鸣跟小白回来吃饭。”   风鸣难得和帝后、小太子一起吃饭,有点小激动。   皇后特地让人煮了很多他爱吃的菜,但看起来,他似乎更想吃大白蛇的烤鸡炖鸭和烧鹅。   大白蛇能有什么办法?自己认的崽子,只能自己养了,它一尾巴将鸡腿拍下来,鸡腿掉到白玉盘子里,被它的尾巴推到风鸣面前。   风鸣坐在大白蛇身旁,啃着大白蛇给他的鸡腿,满嘴流油,吃得津津有味。   大白蛇却误以为他爱吃腿,将鸭腿和鹅腿全拍下来,没一会儿,白玉盘里都是鸡鸭鹅的腿。   帝后一家三口的餐桌礼仪非常好,除了没办法自己吃饭的小太子口水汹涌了点,但跟没形象坐地上的大白蛇和风鸣,就连小太子都称得上仪态极佳。   “这就是所谓的父子相?”皇帝十分无语。   这整只鸡鸭哪有御厨精心做的饭菜美味?风鸣却宁可和大白蛇抢吃的。   皇后却是叹气,心情有些低落,“以前过年过节时,全家都会一起吃饭,桌子上的鸡鸭鹅腿,臣妾的父亲会让人分给继母生的孩子,还有剩的话,他会自己吃掉……那时候,阿鸣总会露出难过的模样,即使事后我给他再多的鸡鸭腿,他都不会开心……对他而言,那鸡鸭鹅腿代表父亲的偏爱。”   皇帝听后,不免又心疼起小舅子。   说起来,小舅子的年龄不大,就和他的孩子差不多。   “以前不是有镇北将军府下人大晚上被大白蛇吓到的消息吗?”皇后哼了一声,“那是小白听说小孩子睡觉踢被子会生病,它晚上特意去阿鸣住处给他盖被子……”   说到这里,皇后面露讥讽,“一条蛇当爹都比臣妾那父亲当得好。”   虽然这条蛇并不懂人类的爹是怎么当的,它只按自己的理解,关心小崽子的吃饭睡觉问题。   皇帝的脸突然一僵。   完了,看样子不仅小舅子要认蛇当爹,皇后好像也想认了。   他赶紧转变话题:“阿枝,你知道吗?清远侯府现在正热闹着呢,江齐明和他的继妻万氏闹翻了。”   皇后终于来了兴趣,“皇上,这是怎么回事?”   她最近头疼弟弟被弹劾的事,加之小太子实在小,又黏人,都没空去观注清远侯府的消息。   “江齐明恰巧听到万氏和她儿子江消私底下诅咒他死,好让江消赶紧袭爵。”   皇帝强调“恰巧”两字,皇后马上就明白了,肯定是他们派过去的宫斗人才制造的“恰巧”。   “江齐明和万氏当场大打出手,不过江消肯定是站在他母亲这边,赶紧上去帮忙,结果江齐明就被打晕了。”说到这里,皇帝不禁摇头。   那江齐明也不知道怎么养的孩子的,一个个养成仇人,玄济大师也就罢了,被生父这般对待,怨恨生父也是情有可原,但江消可是江齐明宠着疼着长大的孩子,一样不孝顺。   “利益动人心罢了。”皇后神色淡淡的,“他爹若是下去了,他就是侯爷,那万氏是个重利益的,自然也养不出重亲情的孩子。看来,这清远侯府快散了,妻离心子狠心,江齐明很快会发现,他的妻与子都靠不住。”   皇帝对后院斗争没皇后了解,问道:“阿枝,是不是该将道人是万氏捣鬼之事说出来了?”   这事他们一直没透露呢,就想等着一个恰当的机会说出来。   倒也不是好心,而是想给江齐明一个重创,好让他体会当年玄济大师的绝望。   若是寻常人,皇帝自然不会如此细心,直接动手就是,玄济大师可是他们夫妻俩的恩人,每次看到白白胖胖的小太子,皇帝就十分感激,总想为大师做点什么。   皇后轻笑,“还不是时候!等江齐明的亲人都背离他,众叛亲离时,他才会反省。”   这等自私自利之人,在顺境时,不会觉得自己有何错,现在的江齐明知道真相,也是不痛不痒,毕竟刀子不是割在自己身上嘛。 第64章 圣僧23   这一天,巴图的生活和平时没有任何不同。   早上起来,他拎着桶去打水,河流距离他们家的帐篷有很长一段距离,他拿着两个小木桶,将打来的水拴在小马背上。   小马是姐姐特意为他换来的,虽然姐姐没有说是用什么换的,但巴图很细心,发现姐姐最喜欢的红宝石珠花和白玉镯子不见了。   摸着小马柔顺的毛发,巴图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给姐姐买红宝石、蓝宝石、红翡翠和绿翡翠。   巴图来到河边汲水,抬头时,发现河的那边站着一个人。今天的阳光很暖和,花草树木仿佛会发光似的,但都不及阳光下的男人。   那穿着雪白僧服的男子,比姐姐戴的红宝石都要耀眼,他仿佛天上的太阳,温暖得似乎会灼伤人的眼睛。   巴图却觉得他很熟悉,熟悉得他心头发酸,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穿着白色僧衣的男人走过来,来到呆呆地看着他的男孩面前。   “小印,抱歉啊,爹不小心将你弄丢了。”   男人如是说,伸手他紧紧地搂在怀里。   他说:“这些年,爹一直在找你,找了很久很久。”那份思念跨越了时间空间,意难平到德高望重的高僧宁可舍弃全部功德,挽救死在时间洪流里的儿子。   巴图想将这男人推开,又想紧紧抱住他。   他也不知为何,心里有一股愤懑、思念和委屈等等的情绪交杂着,最后化成眼角的一滴泪。   一刻钟后,江河和桑雅爹坐在榻上。   草原没有大树,没有太多木制的家具,他们习惯用榻,这榻晚上可以睡觉,白天时可以招待客人。   桑雅爹的父母早亡,兄弟又早早死在战场,他只有桑雅一个孩子,家族的人不够多,势力就不够大,一个人再怎么能干,他在草原上也是属于势单力薄的下层牧民。   桑雅爹道:“巴图到草原的时候,瘦得和猴子差不多,他和很多汉人一样,被卖到草原当奴隶……不过他和那些黑瘦的汉人奴隶不同,巴图洗干净后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我妻女都看中他。”   高壮的中年胡人无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瘸腿,以前他对妻女收养巴图的事,态度是可有可无,毕竟他身强力壮,养得起这孩子,妻女高兴就好。   直到他瘸了后,这个孩子耐心地鼓励他、细心地照顾他,这才生出父子之情。   桑雅爹在心里叹气。   当年看到洗干净的巴图时,他就怀疑这孩子的来历,肯定不是中原那边普通百姓的孩子。   看来他的猜测是对的。   虽然他也不知道玄济大师的来历,不过也知道,像这般的大师,背景肯定很强大。虽不知道他明明有孩子,为何能成为一位高僧,或许巴图是大师出家前生的吧。   “大师,若我说不想治腿是假的,但我不能拿巴图当诊费。”高壮的胡人认真道,“若他愿意认你,我自然让他回到你身边,但如果他不愿意回去,我希望大师不要以势相逼。”   好歹养了这孩子将近三年,他们一家都是真心接纳巴图的,舍不得这孩子伤心。   站在旁边的桑雅紧紧握住缠在腰间的鞭子,脸上是隐藏不住的气恼。   凭什么啊!   “巴图不回去!”她眼睛红红地瞪着江河,倔强地说,“巴图是我弟弟!他说了他喜欢草原,这辈子都不离开草原的!”   休想带巴图回中原!   桑雅娘正在煮油茶,看到女儿的模样,她的眼睛也红了。   他们一家子都喜欢巴图,巴图若是跟大师走了,她也会难过的。   桑雅爹的脸色顿时沉下来,呵斥道:“大人说话,小孩不许插嘴!你都多大年纪了,还不会说话……”   江河打断桑雅爹的责骂,这男人同那些直爽的胡人不同,他挺有心计的,没看他刚骂几句女儿,养子巴图就对他这个亲爹露出不满之色吗?   这就叫攻心为上!   他双手合十,“阿弥陀佛,施主,贫僧并未有离开草原之念,既然小印喜欢草原,那贫僧定居草原就是。”   瞬间,桑雅一家三口,还有巴图都惊讶地看过来。   “贫僧对不住小印,此生他愿意去哪,贫僧就在哪,总在他回头能看得到的地方。”俊美的大师脸上露出脉脉温情,显露出如海般深沉的父爱。   “贫僧无法容忍看不到他,他是贫僧的劫,也是贫僧的命。”大师温和地看向坐在角落不说话的孩子,“贫僧本以为能皈依我佛的,结果还是败给亲情,既然如此,那此生贫僧当为孩子而活。”   屋里所有人都被深深地震住了。   尤其是巴图,他不禁睁大眼睛,震惊地看着眼前陌生的和尚,一脸不敢置信。   这个年代,都是父为子纲,再疼爱孩子,也不提倡抱孩子,更何况亲口言爱,将儿子视为生命。   中原人讲究多子多福,富贵人家纳妾除了好美色,更多的是为了繁衍后代。   孩子多了,父爱就分散,将孩子视为生命的父亲虽然也有,但说为了孩子而活,孩子去到哪、父亲跟到哪的几乎没有。   就连桑雅都说不出话来。   独一无二的爱,桑雅也得到过,因为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可父母总是私底下叹气,说要是能生个儿子就好了。   表明决心后,江河没有再说什么。   他为桑雅爹把脉。   桑雅娘顿时顾不上妇人不得插手男人之事的规矩,焦急地问道:“大师,孩子他爹腿能治吗?”   江河没有急着回答,他摸着桑雅爹的小腿。   这下子,连巴图都忍不住凑了过来,关心地看着养父的腿。   在众人的注目中,江河慢条斯理地收回手,朝他们宽和地笑了笑,说道:“放心,可以医治,就是要断骨重生,过程会很疼。”   高壮的胡人汉子闻言,不禁豪迈地大笑:“疼算什么,草原的子民就不怕疼!”   桑雅娘喜极而泣,就连桑雅面上都没了敌视。   自从她爹的腿瘸后,她拼命地想撑起这个家,若是爹的腿好了,她就不用这么累了。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远远还未到撑起一个家的年纪,她也会累的。   “对了,还有不育的毛病,你要不要治一治?”江河说完才发现失言,他尴尬一笑,示意桑雅娘将两个孩子拉走。   帐蓬里的人都惊呆了,特别是桑雅的爹娘,都有些结巴。   “还、还能治的?”   江河没说话,见状桑雅娘赶紧去拉两个孩子。   桑雅不想离开,义正词严地道:“阿娘,这种事有啥好避人的。”   “你闭嘴,跟阿娘出去!”汉人出身的桑雅娘的脸都涨红了,一手一个,将两孩子扯着离开。   草原不像中原,对男女之事视为洪水猛兽,对小孩子也没那么忌讳的。   桑雅娘将两个孩子拉走,除了她还有点害羞,更重要的是丈夫的面子,不能生,不管是草原还是中原,对男人而言都有失面子。   桑雅爹黝黑的脸都看得出涨红,他也觉得面子有些挂不住。   不过,比起面子,对于传宗接代的渴望,让他可以忽略这些,他有些激动地看着面前的大师。   江河坦然道:“中原皇帝都有这个毛病,生儿育女又不只是女人的事。”   草原人崇拜英雄,虽说中原皇帝打杀不少胡人,但他确实是一个令人敬佩的英雄,就如同单于都长痔疮,胡人就觉得自己也长,就不丢人一样,桑雅爹也有这样的感受。   桑雅爹面露期盼地问:“大师,我还能治好吗?”   他虽然有闺女,闺女自幼打猎比小子还厉害,但心里一直是遗憾的。   在草原,只在男丁才能做出一番大事业,女娃都是男人的财产,桑雅再厉害,单于也不可能让她领兵打仗,唯一的出息就是嫁人。可娘家没有男丁,他这个当爹的还要怕女婿对女儿不好,所以他对妻女收养巴图一事,才会睁只眼闭只眼,就指望巴图将来能给桑雅撑腰。   “当然可以治。”和尚肯定道,“不是大问题,将来你想生多少个孩子就生多少个。”   桑雅爹先是狂喜,尔后不禁沉吟,然后苦笑道:“多谢大师,大师心机深,这是阳谋啊。”   他摸摸自己的瘸腿,垂下的眼睑掩盖各种心思。   巴图他是喜欢的,那孩子确实很好很孝顺,但比不上亲子的诱惑。   他年轻的时候受过伤,只得桑雅一个女儿,草原没有入赘这种事,日后桑雅会出嫁,出嫁后的女儿就是别人家的,他一直忧心日后他和老婆子老了怎么办。   草原的生活比中原人想像的更残酷,没有后代赡养的老人,最终结局是在迁徙的时候被抛下。   在食物极其匮乏的时候,老人也是最先被抛弃,有子尚如此,更何况无子呢。他今年才三十出头,婆娘比他还小两岁呢,即使生孩子也来得及。   桑雅爹的脸色阴沉不定,似是难以抉择。   大师坐在一旁,微笑地看着面前的茶水,这确实是光明正大的阳谋,养了三年的养子,和自己亲生的孩子比,还有将来源源不断的孩子,要选哪个还用说吗?   桑雅爹又不是什么富豪,家境就这样,资源就这么多,将来若是亲生的孩子一多,分到的就少了,届时养子和亲子,你能平分吗?亲生孩子能看着老爹将自己的资源给不是亲生兄弟的义子吗?   最终,桑雅爹作出了决定。   桑雅娘为能即将拥有儿子开心,桑雅也很高兴,她要是不喜欢弟弟,就不会买下巴图。   只有巴图,即使失去记忆,对事物依旧敏锐的巴图不太笑得出来。   这个家若是有了亲生的儿子,他还有立足之地么?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看得出来,养父养母十分高兴能拥有亲生的孩子。   他理智的发现,自己选择和当和尚的爹离开是最佳的选择。   十岁大的孩子不是第一次面临人性的复杂了,他微微低下头,脑子里一片乱糟糟的,只恨不得自己一夕之间长大,若是他是大人,就能一个人生活,他不想再被谁抛弃。   他又要被抛弃了……   巴图心里难过得想哭,想要哭出自己的绝望跟伤心,一次又一次,他总是被抛弃的那个。   明明没有记忆,他却觉得自己好像被抛弃过很多次,让他伤心又绝望。   这时,一道温和的声音响起。   “小印过来。”   巴图别扭地转开脸,不想看任何人,尤其是这个和尚,他总给自己一种想亲近又难过得想逃的感觉。   江河叹了口气,自己站起来,亲自走向儿子,然后将他紧紧抱住。   巴图想挣开他的手,挣不开后开始自暴自弃,想着他现在这么大了,就算没人要,他也可以打猎养活自己。   一只手轻拍着他的背,宽大的怀抱带着阳光的味道,还有若有若无的檀香。   巴图这才想起亲爹是和尚,檀香味中念经的和尚。   “我不想当和尚,不能吃肉太可怕了。”他在心里想着,中原都讲究传承,所以他将来也要当和尚吗?   只是,当他开口的话,却是:“我可以问问,我是怎么来草原的吗?”   巴图仰着脸,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江河。   对上孩子纯真的脸,江河犹豫了很久,决定说出真相:“你是被继奶奶卖掉的。”   这孩子是个聪明的,瞒他没有太大的意义,在这个世界,十岁的男孩已经能被当成大人看待了。   桑雅整个人都傻掉,“怎、怎么可能?”   她本来以为巴图是被人贩子拐卖的,没想到卖他的竟然是自家亲人。   江河叹息一声,说道:“贫僧本以为即使出家了,以清远侯的家世,小印也能过得很好的。”他脸上露出懊悔之色,“贫僧没算到人心之晦暗,胜于黑夜。”   **   大庆,京城。   皇宫的演武场,一人一蛇打得如火如荼。   大白蛇长长的尾巴甩过去,风鸣虽然及时拉开距离,但那蛇尾带来的风仍是让他一个不慎摔到于地,他顽强地就地一滚,卸去大白蛇大半的力道,重新站起来。   小狮子在一旁拍手,“蛇蛇好棒!”   小太子也看得目不转晴,“啊啊啊”地叫着,激动时还会喷口水。   皇后习以为常地拿着帕子给儿子擦拭汹涌的口水,扭头和长公主聊天,聊得最多的是孩子经。   “驸马最近只要有空,就会将小狮子锁身边,哪儿都不准他去。”长公主好气又好笑,“上次的事吓到驸马了,他害怕小狮子会再次被拐,小狮子被拘在父亲身边,天天不是读书就是写字,实在受不住,现在父子俩都快要闹翻了。”   驸马都尉只是听着好听,实则在朝廷上没有实权,但他们的儿子科举或参军却是不禁的。   驸马自然将全部的心思都用来培养后代。   长公主叹道:“小狮子调皮,元宵节时居然一个人偷偷跑掉,这才会被拐走,我和驸马都觉得他实在太大胆,也太顽皮了,是该多读书沉淀一下性子。”   她让皇兄查了很久,确定小狮子被拐一事并非阴谋,一个白白胖胖,又生得好看的孩子偷偷跑出去,人贩子不盯着才怪。   皇后理解长公主夫妻的苦心,“本宫觉得小狮子倒是比之前沉稳了。”   以前小狮子敢跟着风鸣上房揭瓦,偏偏皇帝还纵着,说孩子就要调皮才有出息,不要拘束了孩子的天性。   “那是因为他终于害怕了。”长公主轻叹一声,“伺候他的下人都被打了,我和驸马让小狮子亲眼看到下人因他有受罚……”   皇后神色一顿,“你们也舍得?”   她知道,以前长公主夫妻宠孩子,并不愿意让孩子过早地看到成年人残酷的一面。   “是舍不得。”长公主心疼得厉害,“当时小狮子哭得十分厉害,所以原本准备打二十棍的,后来只打了五棍,不过月钱减了三个月。”   皇后点头,暗忖那些下人说不定宁可被打二十棍呢。   不过小狮子还小,小小的教训就够了,真让他目睹下人被打得血肉模糊,不做噩梦才怪。   那边,一人一蛇终于打完,纷纷跑过来喝水。   风鸣用杯子,大白蛇则将头伸到桶里,一人一蛇的动作一致。   喝完水后,风鸣随意地用手擦了擦嘴巴,大白蛇则晃了晃脑袋,甩干水渍。   风鸣的动作突然顿了顿,想从怀里掏出帕子,他十二岁就敢进军营,日子过得糙,哪有帕子这玩意,索性拿袖子给大白蛇擦嘴巴,大白蛇晃了晃脑袋,嫌弃两脚兽儿子的衣服汗味重,它可是一条爱干净的蛇。   “蛇爹,谢谢你陪我训练。”风鸣视而不见蛇爹的嫌弃,他又不是从不流汗的蛇爹,“我感觉进步很快。”   如今御林军中已无人是他的对手,他和御林军打,就像虐菜。   大白蛇就不同了,蛇皮结实扛揍,他一个拳头上去,大白蛇不痛不痒,相反大白蛇还能一尾巴朝他甩过来,他能痛上大半天。   大白蛇的力道控制得好,别看他当场痛得厉害,实则没受什么伤,就是红红肿肿的看着吓人。   皇后吩咐人拿点心过来。   小狮子已经爬到大白蛇的尾巴,大白蛇索性将自己的尾巴当成跷跷板,一上一下地控制节奏,给小狮子玩。   小太子吐着口水,指着大白蛇“啊啊啊”地叫着,他的目的很明显,他也想玩。   “乖啊,等你会走路再说。”皇后哭笑不得。   小太子可不管,一直啊啊啊地叫着,皇后只好吩咐宫人将他抱过去看大白蛇,想爬到蛇身上就算了。   长公主看到陪儿子玩的大白蛇,满眼笑意。   只是想到朝堂上的那些糟心事儿,她的眼神瞬间就淡下来。   “听说那些御史还是不死心,一直弹劾阿鸣?”长公主冷笑道,“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皇后同样冷笑,“其实他们想弹劾的是小白才对。”   长公主眨了下眼睛,想起听到的传闻,脸色有些古怪,“因为小白给阿鸣盖被子?”   三更半夜,大白蛇没有惊动那些上过战场的精兵,摸进风鸣的房间,给他盖被子,风鸣警觉性极强,瞬间清醒,刚拿起枕边的刀呢,就发现进来的是自己的蛇爹,索性搂着蛇爹一起睡。   还别说,风鸣和玄济大师挺有共同语言的,大热天时都爱搂着大白蛇睡,蛇皮凉快啊!   大概因为睡得太舒服,风鸣第二天没能按时起床,伺候的小厮便进去喊人,然后是石破天惊的尖叫声,听说几乎半个京城都被吵醒了。   别怪小厮大惊小怪,任谁看到那一幕都觉得吓人。   当时风鸣双手双脚缠在他的蛇爹身上,那脑袋正对着大白蛇的血盆大口,大白蛇只要张开蛇口,正好那整颗头颅就能吞到自己的肚子里,还附带风小子的身体,都不带吐骨头的。   对于这事,京城人都是当奇景看,算是吃了个奇怪的瓜。   奈何有些做了亏心事的人心脏啊,他们特别会联想,都知道大白蛇是妖精,那于员外作为它的孙子,竟然能听懂它说的话,据说皇上也能通过某种方式听懂蛇语,更不用说大白蛇新认的儿子了,风鸣铁定能听得懂,不然他认个不能交流的爹干嘛?!   那问题就来了,大白蛇如果进入他们府里,如入无人之地,若是他们私底下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大白蛇再去和皇上一说……   这相当于皇帝多了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细作,而且这个细作还不是人,他们想收买都难。   所以大白蛇必须解决,不然他们以后都不敢做坏事了。   心脏的人类第一时间偷摸着找到道门的人。   佛门就算了,那蛇修佛,肯定跟那些和尚一个鼻孔出气,道门就不同了,作为死对头,肯定乐意解决对手。   结果道门听说是那条大白蛇,直接摇头,表示这不是他们乐不乐意的事,是他们也打不过啊。   那条大白蛇皮糙肉厚的,刀子上去,连点油皮都刮不破。至于施法之类的,别说道士中没有术法高深的,就算有,看到大白蛇身上那金光闪闪的功德金光,他们只怕逃得比飞还快。   这也是江河敢让大白蛇在红尘打转的原因,魔武双修啊,没人打得过它,打得过的又不敢打,十分安全!   长公主不禁撇嘴,她自幼生长于权谋之地的皇宫,这事略一想就能明白。   她呵了一声,“那些人心脏,自己干了亏心事,怕小白知道后告诉皇兄……啧,小白心智就和小狮子差不多,天真可爱,居然还有人容不下它?” 第65章 圣僧24   正说话间,皇帝走过来。   听到长公主的话,皇帝便道:“不止是小白,玄济大师也被人弹劾了。”   大白蛇的耳朵很灵,当即警觉地抬起大蛇头,尾巴不知不觉停下来,小狮子也不失望,哒哒哒跑向母亲要水喝。   见所有人都关心地盯着自己,皇帝也不吊他们胃口,直接道:“玄济大师在草原种了一种人和动物都能吃的菜,好像叫黑羽草吧?听说还种了莜麦,以前的草原是种不出粮食的,现在莜麦还不到收割的季节,不过听说长得不错。”   皇帝也生出好奇心,让人偷偷联系玄济大师。   不仅草原,其实中原也缺粮啊,不用太多水的粮食,中原一样需要的。   长公主实在不解,“玄济大师不在中原?还有人看他不顺眼?罪名是什么?”   “说是资敌。”皇帝说着,伸手接过小太子,在小太子白嫩嫩的脸蛋上直接亲了一口。   他这辈子就只有一个儿子了,不讲究什么抱孙不抱子的规矩,每天看到自己的儿子,就忍不住亲亲抱抱,以表达他汹涌的父爱。   皇后隐约猜到皇帝想做的事,但还是有些担心,“皇上,他们想做什么?”   一个不在大庆的和尚,究竟得罪谁了?   长公主也很是恼怒,大白蛇是她儿子的救命恩人,大白蛇亲近玄济大师,那么玄济大师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   见玄济大师一个方外之人都被弹劾,她心里实在难以平静。   皇帝冷哼一声,“玩的是围魏救赵呢,最终目标还是小白。”   见他们都是一脸担心的,他安慰道:“放心,大师以他儿子的名义建造的图书馆快要完成了,书也收集得差不多,到时候那些得了他好处的读书人多得是,肯定有为他辩护的。”   他是皇帝,不好旗帜鲜明地为大师吆喝呐喊,好在受大师好处的人不少,大师在京城时,那送子观音的名声可不是白传的,都是有事实根据的,最明显的就是今年京城的新生儿比往年都要多。   大白蛇用自己脑容量不大的脑瓜子理解一番:大师没事,有人想要借大师来对付自己!   哦,那就没事了,想对付它的就放马过来!它等着呢!   风鸣拧起眉头,他将手上的红豆糕塞进大白蛇嘴里,对皇帝道:“皇上,如有人攻击臣的蛇爹,您就将罪名往臣身上推便是。”说着,他可爱的脸蛋露出阳光俊朗的笑容,掩盖住皮相下腥风血雨的暗沉,“臣最近武功大有长进,御林军不好揍,特别缺扛打耐揍的对手。”   皇帝不想看到越是笑得阳光灿烂、打人越疯的小舅子。   就因为他乱认爹,事情才这么复杂。   “一边去,不关你的事。”皇帝哼道,“放心,事情很快就能解决,想将小白赶走,想得美呢,小白离开了,朕怕是睡都睡不香。”   他的小太子很快就能跑能跳,活动范围会越来越大,皇宫就这么一个孩子,要是有人对付他,虽然皇帝自信做了万无一失的保护工作,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皇后也露出担忧之色,只有小太子什么都不懂,正嫌弃父皇的怀抱不够软,伸手让母后抱。   “皇上,臣妾只要想到小白就在不远的地方,也觉得安心呢。”皇后将儿子抱过来,怜爱地亲了亲孩子的小胖脸,她简直不敢回想自己怀孕时,若是没有大白蛇的,她能不能保得住这个孩子。   孩子越长越大,她对孩子的感情也越来越深,无法承受失去他的任何可能。   这也是弟弟认个蛇爹,她不反对的原因。   因为大白蛇救了她无数次,如果她不是皇后,她都想和弟弟一起认爹了。   亲爹对她都没那么好——不,她亲爹就是个渣渣!不害她都好了,还指望他对自己好?   等长公主和风鸣都离开后,皇帝私底下对皇后道:“那些傻子只想着玄济大师在草原种地资敌,实际上,朕是巴不得草原也能种出粮食,他们有粮了,就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攻打中原,边疆也能安稳。”   “草原不能种粮食,牧民逐水而居,如果他们能种粮食了呢?他们会不会选择定居下来?”   皇后双眼瞬间爆出精光,也想明白了关键。   “大师曾说过,文明融合,朕思考着,若是草原也选择农耕文明,确实能实现他说的民族大融合了。”皇帝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先进的文明融合落后的文明,朕不介意大庆多一个叫胡人的民族。”   “这得要多久?起码几十年吧?”皇后也想明白了,“羊毛的收购会让胡人趋向于养羊,有粮食吃,卖掉羊毛得来的钱能从中原交换到需要的货物,由俭入奢易,可以过和平的日子,谁会想战争呢。”   胡人也是人,在没有战争的时候,他们也不过是一个个平凡的、努力生活的人。   皇后没有因为胡人在战场上的凶蛮而否定他们,像那些贵族一般闻胡人色变,以为胡人都是生啖人肉的蛮夷、恶鬼。   皇帝道:“玄济大师在信上说,他救了铁满部落联盟的单于,他本该明年死去的,现在他至少能活十几年。术兀已经老了,他不会愿意继续战争,会有十几年的和平,将来羊会越来越值钱,还有谁养战马呢。”   他会留一个没有隐患的草原给他的小太子。   皇后静静地听着,她的政治目光不低,自然也能听明白皇帝说的事。   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将来会是这片江山的主人,对这些事自是关心无比。   “等胡人有钱了,互市也该认真地搞起来。”皇帝忖度,“彼此来往多了,就会有胡人说大庆话,学大庆语言,大师说文化需要认同感,同样的文字和语言,不同民族会渐渐地融合……朕派去的和尚、道士目的本就不为传教,是为输送文化,不过这人数还是太少了,日后等边疆互市繁荣,多派些读书人过去……”   皇后默默地点头,赞成皇帝所思所想。   “等草原认同中原文化,又无太大的威胁,到时朕就开放科举,让胡人也能考试,经历科举洗脑的胡人去管理胡地,胡人肯定不会抵抗。”   这当然是最理想的情况,大师说不能急,说不定百年后才见到结果。   想到这里,皇帝将小太子抱到怀里,亲了亲孩子的胖脸儿,“朕的小太子,父皇看不到的事就交给你了。”   小太子嫌弃地拍开他的脸,扭身跟母亲贴贴。皇后笑着将孩子抱过来,揉了揉他的小胖脸儿,用帕子给他擦口水。   皇帝郁闷地摸着胡子,肯定是自己的胡子太刺的问题,朕的儿子绝对不可能讨厌朕!   **   吉日部落离桑雅的部落有一段距离,骑马的话,来回要两个时辰,还没算上刮风下雨的时候。   巴图担心养父的腿,暂时不想离开这个家。   江河只得自己辛苦一些,三天两头过来,给桑雅爹诊治,同时看儿子。   当然,看儿子当然是最重要的,治病只是顺带。   知道玄济大师名声的胡人都十分欢迎他的到来,这年头,谁身上没点小病小痛呢?就算人身体没有,动物也有啊。   巴图跟在和尚爹身后,看他给人或者牲畜看病。   胡人将对大师的热情全都倾泻在大师的儿子身上,如今巴图不管去到哪里,都会被人塞了满手的肉干和野果,这样的待遇,和他以前初到草原时的际遇截然相反。   “当和尚原来这么受欢迎吗?”巴图忍不住思索,“我要不要子承父业?不成不成,我不当和尚的。”   巴图将肉干放进嘴里,这肉干是胡人最拿手的,他觉得很有嚼劲,吃起来也香。   不过对老人小孩而言还是太硬了,有什么方法能将之变得软点,不费牙就好了。   嚼着这么香的肉干,巴图觉得自己是当不了和尚的,因为他这么爱吃肉!   江河给牛马看完病后,便准备离开,他将儿子放到马背上,然后直接跨上马。   “你希望我当和尚么?”巴图扭过头看身后的和尚爹。   江河不解地问:“你怎么会有当和尚的想法?”   巴图小小地嘀咕两声。   江河没听清楚,见这孩子别扭的,干脆直接说出自己的想法:“你想当和尚也成,道士也成,牧民也成,回中原也成……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觉得高兴就行了。”   巴图的心呯呯呯地跳着,他有些紧张,“如果我一辈子不成亲生孩子呢?不延续后代呢?”   好像成亲生子是全天下父亲对孩子的要求,就算在草原也一样,孩子成亲生娃后,父母如释重负,觉得自己身为父母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他的年纪虽小,但经历的事多,想法也多,并不是正常的十岁孩子。   他听到和尚平静的声音从头顶传来,“那就不成亲生孩子。”   巴图感受着头上的大手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和尚的声音同样很温柔,说出那些草原上的父母觉得离经叛道的想法,“只要你不烧杀劫掠,你想做什么都行!爹会是你最强的后盾……身为父亲,爹此生所有的父爱都会给予你,就算你生了孩子,我对孙子的感情也源自于他是我孩子的孩子……所以,爹不可能为了未来的孙子,就勉强我的儿子。”   剩下的路程,巴图一声不吭。   江河心下轻叹,拿出一大块柔软的毯子,将孩子整个人围起来,为他隔开草原的风。   或许是被父亲抛弃过,又被亲生祖父忽视过,被继奶奶拐卖过……这孩子的性格别扭又渴望爱,所以桑雅一家将他视为已出,他未来就站在胡人这边,为之出生入死。   现在,对于亲爹纯粹的、没有杂质的爱,他又是欢喜又是抗拒,想接受又怕会失去。   幸好,和尚爹从未逼他二选一,他不愿意跟他走,他就主动接近,巴图知道,每日两个时辰来回有多么累人,可和尚爹在他面前从未说过一个累字,也没将路途的辛苦对他展示半分。   再等等吧!   等养父的身体彻底好了,等他完全确定和尚爹没有再抛弃他的想法……   巴图在心里暗暗地做了个决定。   如此又过了两个月,桑雅爹的腿还没完全好。   大师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然而桑雅爹现在还拄拐杖呢,桑雅娘就怀上了。   “巴图,我们就要有弟弟妹妹了。”桑雅高兴极了,搂着巴图转圈圈。   在草原,像她这种父母只生一个孩子的家庭几乎没有,他们家势单力薄,若不是她爹能干,且会做人,不知道要被人欺负得有多惨。   有时候并不是人渴望生儿子,而是现实逼他们做出这样的选择。   这是现实的残酷。   就算桑雅觉得自己并不输男人,可终究家里有个男丁,她有个兄弟,还是不一样的,能杜绝大半的麻烦。   巴图只是愣了一下,随即跟着笑开,笑容灿烂,毫无阴霾。   “阿姐,真是太好了。”   桑雅爹也很激动,连声叫桑雅拿酒过来,要喝两杯庆祝一下。   不过被桑雅娘严词拒绝了,说他腿都没好,喝什么酒。   如今桑雅娘是挺直了腰,热情地招呼前来祝贺的邻居。   添丁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家族只有足够的人丁,才能兴旺,不会受外界欺负。   “桑雅娘,又有商人来收羊毛了。”邻居喜滋滋地告诉他们好消息,“你家的羊毛存了多少?”   “不多,只存了几大篮子。”桑雅娘高兴地说,“如果还是三个月前的价格,够我买三四十斤小米了。”   小米磨成糊给孩子吃,是最营养不过。   “买什么小米啊?大师不是教咱们种莜麦了?过段时日就有收获了。”说话的胡人大妈露出惋惜之色,因为大师说莜麦的种子有限,只能种出这么丁点,看着那沉沉的麦穗,就知道收获不会少。   大师说麦秆还能当饲料,牛羊最爱吃。   胡人那个欢喜啊,届时冬日就不愁牛羊没有饲料了。   桑雅娘摸着自己尚未显怀的肚子,脸上都是笑意:“这个孩子来得正是时候。”   有卖羊毛的银子,还有黑羽草和莜麦,这孩子生下来就不缺吃食,她不用担心孩子养不大。   想着,桑雅娘转头看向正和桑雅说话的巴图,这一切都是他亲爹带来的,玄济大师曾说过,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这片草原对他的儿子有恩,他就千百倍的报答。   桑雅爹再过一个月就可以抛弃拐杖,到时正好帮忙收割莜麦,明年可以再多种点莜麦,反正莜麦不挑地,被牛羊啃秃噜皮的地正好种上。   说话间,一名邻居大妈忍不住问:“桑雅娘,巴图啥时候走啊?”   人家大师对草原有恩,他们可不能干出抢走人家孩子的事。   周围的邻居纷纷看过来,脸上的意思都是差不多。   桑雅娘脸上的笑意不禁消失,相处了三年,她掏心掏肺养的孩子,她真的舍不得啊。   她轻叹一声,“等桑雅爹的腿彻底好了,巴图就会跟着他亲爹走了。”   玄济大师对孩子的爱远胜于他们,起码草原上没哪个父亲为了看儿子,能每日骑上两个时辰的马来回。   **   莜麦收割的季节到来时,巴图抓着和尚爹的袖子,和他一起离开生活了三年多的帐篷。   现在的他不再叫巴图,而是叫江思印。   既然要跟着和尚爹离开,那么便要恢复他曾经的汉名,不能再叫草原的名字。   桑雅哭得很大声,她拍着马追了过来。   “巴图!巴图!”   江河停下脚步,示意儿子去和少女告别。   桑雅跳下马,一把搂住他,将脸埋在男孩的颈窝间,呜咽地哭道:“巴图,你能不能不走?”   十岁半的男孩擦去她的眼泪,自己的眼眶也红了,“不要伤心,阿姐。”   他会永远记得这三年,在自己失去记忆,脑子一片空白的时候,有个热情开朗的胡人姑娘抱住无依无靠的他,给他一个家,让他的心不至于飘荡不安。   桑雅哭了很久才放开男孩,她语带威胁对和尚道:“你要好好对巴图,如果你对他不好,我就带走他!”   江河念了声佛,对少女郑重道:“贫僧为他而来,他是贫僧的命,贫僧所思所为皆为他。”   他说得真诚无比,江思印不禁揉了揉眼睛。   他抬头看和尚爹,神色有些迷茫,关于他流落草原的原因,和尚爹和他说了,可有一个问题他一直没问:如果他这么重要,为何当初他要抛弃自己去出家呢?   江思印没有问,这个问题一直憋在他心里。   他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跟着和尚爹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养父母虽然爱他,可他们将会有自己的孩子,他日后留在养父母家,身份会变得尴尬,对养父母的孩子也不会好。   他转头对桑雅道:“阿姐,你回去照顾养父养母,我不会离开草原,我们可以经常见面的。”   江河补充道:“你们下个月就可以见面了,贫僧会过来为你娘做产检。”   他的帐篷寺庙就在那里,能动的牧民自己会过来看病,但病得太重和无法动弹的人或动物,他只得自己上门就诊,其中也包括一些孕妇。   这年头的孕妇,尤其是草原的孕妇没有那么娇贵,家务和养牛养羊挤奶等样样都要干,但骑快马会造成流产,这种事大家还是知道的。   告别桑雅,江河带着江思印,回到他的帐篷。   玄济大师的帐篷寺庙非常大,大得让来过几次的江思印不禁惊叹。   养父母家的帐篷大概只有这个寺庙的一角吧。   刚进帐篷,就见一只胖鹦鹉飞过来。   “小思印,你来啦。”鹦鹉飞到男孩肩膀上,亲昵地蹭着他的脸,“你回来了,你爹就不用老去看你,将庙里的事丢给我啦。”   江思印好奇地看它,就听到鹦鹉向自己诉苦。   “你爹丧心病狂啊,一只鹦鹉都压榨,可怜我为他工作,休息时间都没有!周扒皮!资本家!”   鹦鹉怨气冲天,普通的牧民还好,大不了直接拒绝,可那些权贵呢?比如大王子最喜欢找它对弈,它拒绝也不是,接受也不是。   你能想象吗?它一只鹦鹉竟然开始掉毛了!   它!掉!毛!了!   鹦鹉哀叹不已,叼起掉下来的每一根羽毛,它的心碎了。   它的朱莉,它的多萝丝,它的珍妮……   江思印满脸迷茫,不解地问:“他们是谁啊?”   鹦鹉一脸伤心:“它们都是我的毛!我的每一根毛都有自己的名字……呜呜呜,我永远失去它们了,真让鸟痛彻心扉!”   它终于能理解那些程序员的痛苦,它比程序员还惨,人家变秃了但也变强了,而它变秃了也变丑了。   男孩不是很懂秃头的痛,他就好奇,什么猪利,多劳死,蒸你……   这些名字好怪啊,所以这是只文盲鹦鹉?   “放屁!本鹦鹉学富五车,这些都是洋名,可洋气了!”鹦鹉的气不打一处来,决定有机会一定要让这无知的小屁孩见识自己是多么的知识渊博!   江思印确实不懂什么是洋气,他连洋人都没见过呢,就在心里留下个洋名高大上的想法,后来真正见了洋人,别提他心里有多么失望。   “统统,你要叫我巴图。”男孩认真道,“我在草原就是巴图。”   巴图是属于草原的名字,是养父母对他最大的祝福,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勇士。   “如果有一天我回中原,你们再叫我江思印。”江思印犹豫了好一会儿如此道,他并不想离开草原,觉得这里很好,可和尚爹是中原人,中原人讲究落土归根,终有一天要回去的。   他跟着和尚爹走,改回自己的名字,可是只要他在草原一日,他就叫巴图。   鹦鹉看都没看宿主一眼,就直接答应下来。   因为这孩子缺爱,为养父母打进中原,宿主决定这辈子一心溺爱这孩子,让他不缺爱也不缺钙。   所以,他叫胡人的名算什么,就算这孩子叫张三李四,宿主只怕都没意见。? 第66章 圣僧25   草原并不只有江河一个和尚,偶尔还有其他和尚过来,与他论经。   有了同行作对比,江思印发现他爹是个极为成功的和尚,这世间仿佛就没有他不熟悉的经文,仿佛就没有他辩不倒的和尚。   不知何时,江思印的脑海里总是迷迷糊糊的,会想起一些场景,失意忧伤的男人,以及一脸病容的女人,他们看他的眼神,总是慈爱而哀伤的。   不像现在的和尚爹,他是从容的、自信的,也是强大的。   所以他出家,是为了成就强大的自己?   早上,江思印醒来时,呆呆地望着头顶的帐篷颜色,回想睡梦中看到的那一幕。   他知道,其实梦里的场景应该是他以前的记忆,七岁之前的记忆是灰暗晦涩的,并不是那般美好。   所以,他仍是不太明白,他亲爹当年出家的原因。   正发着呆,就听到和尚爹在门口问:“巴图,起来了吗?莜麦收割了,你要一起去吗?”   “我要一起!”   江思印赶紧回道,也不再胡思乱想,马上起床,胡乱的穿上衣服。   草原的秋天很冷,他现在已经穿上羊皮袄子,毛茸茸的羊毛领子衬得他小脸白皙,精致可爱,看着就讨喜。   收割莜麦是一件大喜事,吉日部落的人几乎都来了,甚至还有其他部落的人,他们都聚集在莜麦田里,议论纷纷。   这时,有人惊呼道:“你们快看,单于来了!”   术兀单于在王子们的簇拥下到来,脸上的大胡子都遮盖不住他红润的面色,他的脚步依旧有力,这让敌对的黑熊部落的人失望不已。   先前听说他的肠胃不通,如厕时痛苦难当,据说为了减少如厕的次数,他连吃食都少了,人也跟着消瘦。   可是现在完全看不出他身体虚弱的模样,看着好像还能再活至少十年、二十年的样子。   江河仿佛不经意般扫过黑熊部落派过来的细作,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草原人常年吃肉,最喜欢肉干烤肉等等,炖肉都少见,草原人年老时,还能维持一口好牙的凤毛麟角,所以在这群胡人眼中,吃不下就代表老了。   先前的术兀单于的消瘦,除了便秘外,还有牙齿不再坚硬,吃不下费牙的烤肉之故。   江河来到草原后,不仅给他治病,还免费赠送大王子很多菜谱,那些炖得入口就化的炖肉就不必说了,单是豆腐就备受口牙不好的胡人欢迎,豆浆豆腐脑又养人,术兀单于被养得红光满面,这是一点都不奇怪。   黑熊部落的人很失望。   老单于要是死了,他最宠爱的大王子,肯定会和二三王子翻脸,到时候,铁满部落会因为王子们的内斗分裂,一个分裂的铁满部落不足为惧。   可惜,因为术兀单于还活得好好的,他们这个愿意没成功。   “大师,我让人将秤拿来了。”术兀单于豪气万千,挥舞着有力的拳头,“莜麦在草原上种植是第一次,今日我让我的儿子们来帮忙收割莜麦,希望草原未来将不再缺粮。”   单于这话说得周围的胡人热血沸腾。   民以食为天,生存最主要的保证便是充足的食物,吃饱喝足是所有人的梦想。   黑熊部落派来的人将视线从术兀单于身上移开,落到那片莜麦上。   他们紧紧地盯着这片麦田,心里的激动并不比铁满部落的人少。   牧民是游动的民族,逐水草而居,哪里有丰美的水草就往哪里迁徙,牛羊养得多了,草原上被啃秃的地方也多,若是遇上前两年那样的旱灾,牛羊会大批大批的饿死,若是这个莜麦可以耕种,日后只要不是大面积的干旱,他们都能活下去。   今天桑雅也来了,她和江思印一人一把镰刀,迫不及待地想动手。   桑雅看了江思印一眼,说道:“巴图,你别往里面去,你今天的衣服不合适。”这衣服实在是太精致了,要是弄脏了多可惜。   江思印很是无奈,“桑雅姐,我想往里也不成啊!你看这里这么多人,一人割两把就没了。”   田边同样挤满了人,对他手上的镰刀虎视眈眈,等着他放下镰刀,马上就抢到手里。   他先前和这群小伙伴们说好了,让他们也来试试割莜麦,毕竟,能跟着单于一起割麦子的机会太难得了。   “我们家也种了一小片莜麦。”桑雅笑眯眯地说,“两天后就能收割了,巴图也一起去吧。”   那一小片地并不大,毕竟种子不多,桑雅娘是欠了很多人情才要到的。   收割后做种子的话,明年就有很多很多的莜麦了。   江思印在草原交到的小伙伴们大呼小叫的,他们轮流着,每人下田割了几把。   周围那些凑热闹的胡人有机会的,都会下田去割了一把,此时麦田周围到处都是笑声,热闹极了。   终于,所有的莜麦都收割完,是众人最期待的环节。   “亩产三石半。”单于激动道。   这个产量在中原也算是不错了,更何况在草原这种缺水之地种出来的粮食。   草原地广人稀,被牛羊啃秃的地一大片,若是那些荒地都种上莜麦,再加上他们养的牛羊,他们的日子绝对比中原人过得还要好。   胡人也不是傻的,他们激动地捧着莜麦。   明年他们就种这个,要是一人能种上三亩地,不仅人有得吃了,麦秆还能喂牲畜,牲畜冬天也有得吃,就不会饿死了。   江河无情地打断众人的美梦,“单于,贫僧善于种地,方能三石半,牧民不擅长种地,产量可能不及。”   单于仍是难掩激动之情:“有两石以上就成,咱们还有牛羊呢。”   晚上,草原燃起了篝火。   牧民都是能歌善武的,他们聚在一起又唱又跳,为这丰收的节日庆祝。今儿单于也留在吉日部落,坐在上首位置,品尝美食,看歌舞,时不时还会下去与民同乐。   黑熊部落的人看到这里,更失望了,看这老单于跳得这么欢,说不定还能再活十年不止。   “父王,香豆腐好吃。”大王子为单于挟了好几块香豆腐。   豆腐短短时间内就风靡了整个草原,这次大王子还找江河买了不少与之相关的菜谱,还有不少调味料,这些调味料自然是向中原的商队采购的,现在草原的很多人都想被大王子邀请去他家吃宴食,因为好吃的豆腐管够啊。   单于吃了一口香豆腐后,又端来一碗臭豆腐,“我觉得还是臭豆腐更好吃。”   本来他是沉迷吃香豆腐的,直到臭豆腐出现。   单于起初也是嫌它臭,直到试探性地吃一口,顿时惊为天人,然后欲罢不能。   坐在旁边的三王子闻到臭豆腐的味道,下意识的屏住呼吸。   他看不惯玄济和尚的理由又多了一个,这么臭的食物,他居然做出来了?!!!他做出来也就罢了,偏偏他父皇竟然爱得不行?!   三王子是个讲究的人,他现在只要离他父王近点就受不住,那味道实在太臭了!   大王子倒觉得没什么,他虽然不爱吃臭豆腐,但也不讨厌。   再说了,草原的逐臭之夫可不少,这些可都能给他带来生意的,他绝对不会讨厌。   单于吃着臭豆腐,将几个儿子的反应看在眼里。   他看向大儿子的眼神分外温和,草原流行狼文化,狼王老了,新王会挑战上位,退位的老狼王是什么下场,没人会在意,世人眼里只有胜者。   大王子或许是自幼失去母亲的缘故,是单于一手带大的,比起别的孩子一心篡位,这孩子更看重他,不管是豆腐,还有很多软烂的菜谱,都是这个孩子特意为他寻来的。   中原文化讲究孝顺,年轻时的单于对此向来嗤之以鼻,因为草原只讲究实力,需要年轻人奉养的人,在粮食不足时被放弃有什么不对?   可当单于一天天地变老,当他的胃口一天天变差,他就开始恐慌。   单于没有对任何人说他曾经真的感受到长生天的召唤。   尝过权利的滋味,老狼王不想退位,更不想被新狼王驱赶下台。   直到这时候,单于终于知道有个孝顺儿子是多么好的事,即使他老了,他也不想被舍弃。   单于看向二三儿子的眼神是深沉的,这两个儿子实力越来越强,如果大儿要上位,他们肯定会对大儿动手。   大王子一边伺候着单于,眼神不经意间划过嫌弃父王吃臭豆腐、离得远远的两个弟弟,心里冷笑一声。   他最近在研究中原的历史,尤其是太子上位史,这才惊觉十个太子有九个是上不了位,他的处境实在太危险了。   不过只要父王心中最看重他,他就立于不败之地。   “父王,过几日莜麦晒干,玄济大师说会匀出少量让我们尝尝。”大王子一脸期待地道,“玄济大师说,莜麦做的点心很好吃,做面条更是一绝,等明年种得多了,咱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闻言,单于不禁暗暗吞了吞口水。   他曾经吃过中原人做的面,还是羊肉面,那个味道真是香啊!   年轻时他还能忍这种口腹之欲,等到他现在老了,牙齿不好了,吃不动硬的东西时,每每回忆起那碗羊肉面的美味,就分外挠心。   单于面上深沉地说:“我们在大庆京城的细作传话回来,冰玄济大师被那群中原人骂了。”   大王子很快想明白个中干系,“是因为黑羽草跟莜麦?”   他听说大庆很多地方也缺粮,玄济大师有了新粮种,却不给大庆人种,反而送给草原,难怪大庆朝廷会骂声一片。   单于就着臭豆腐喝了一大口酒,心里美滋滋的,这玩意可真是下酒。   “这说明大师对咱们草原是真心真意的。”单于说着,思及桑雅爹娘,觉得一定要重赏他们。他们救了玄济大师的儿子,没将他当奴隶看待,反而视若亲子,玄济大师是个知恩图报的,日后肯定愿意为草原的发展出谋划策。   没有比这个更令他们放心的。   大王子顿时放下一颗心,笑道:“儿子当初还担心大师是中原派来的细作,这想法怪可笑的,大师这般有才之人,谁会派有大才之人当细作?如果细作能给草原带来粮食,这样的细作来多少,咱们都欢迎。”   单于不禁志得意满,感慨道:“中原皇帝……不行啊!”   可能中原的皇帝打仗确实厉害,但在治理国家方面,眼光却是浅短的。   单于说:“如果我是中原的皇帝,像玄济大师这样的大才之人,宁可毁掉,也不会让他离开!”   对中原的皇帝,他的感情很复杂的。   十多年前,中原皇帝还是皇子时,与草原进行过不止一次战争,那时互有输赢——单于不太愿意地承认,好吧,其实是草原输多赢少。   所以,当知道中原皇帝无子时,他心里是爽快的。   没想到那么勇猛善战的男人,居然徒有其表,哪像他,儿子一大堆,因为太多了,且个个都很优秀,让他烦恼得不知选哪个当继承人好。   大王子也跟着鄙视中原皇帝的眼光,像玄济大师这般有才有德之人,你却只看重他送子的能力,简直是瞎了眼。   不过也好,算是便宜他们草原了!   **   在外热闹了一天,晚上回到帐篷,江思印坐在灯光下看书。   不管是蜡烛还是油灯,在草原都是稀罕物,不过对于玄济大师而言并不算什么。   因为那些被他治过病的贵族都很感激地给他送来很多蜡烛,让他能可着尽儿地使用,对唯一的儿子,自然也是不吝啬的。   江思印正在看一本故事书,看得津津有味,鹦鹉站在他肩膀上,时不时用翅膀拍他的脑袋,嘎嘎叫着提醒他:“该翻页了。”   江思印不高兴地道:“不要,我要细细欣赏,不然看完就没了。”   “看完就看完呗,让你爹再写几本!”鹦鹉不以为然。   狗宿主都不知经历多少个世界,随便写几本儿童故事书都好看得不行。   “我爹很忙的。”江思印是个懂事的孩子,虽然和尚爹从未叫他帮忙做事,可他还是会默默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然后,他爹就会有更多的休息时间。   江思印的眼睛眯了起来,他爹只要有空就会下厨,和尚爹做的菜真是太好吃了!   为避免他只吃素长不大,和尚爹还给邻居钱,让邻居帮忙做肉菜给他吃。   江思印以前一直觉得肉绝对比素菜好吃,直到吃过和尚爹做的素菜后,这想法已经改变,要不是和爹说要什么营养均衡的,他觉得一直吃素也没问题的。   毕竟,和尚爹用豆腐做的素肉,竟然和肉的味道一模一样,还比肉好吃,他觉得自己可以吃像肉的豆腐一辈子!   江思印默默地想念着和尚爹做的素肉时,就听到和尚爹的声音传来,“小印过来,爹为你量一下尺寸。”   当看到站在那里、手里比划着什么的和尚爹,他瞪大了眼睛。   “爹,你要给我做衣服?”他有些不敢置信,他从未听说过男人会做衣服的。   江河淡定地道:“你爹我除了生孩子,啥都会!”   量完孩子的尺寸后,江河拿出从商人那里买来的布料,剪刀刷刷刷几下,布料一块块落到大桌子上。   他边忙活边对站在一旁的男孩说:“爹给你做羽绒服,里面塞在是羊毛,其实鸭绒更好,可惜草原没几个人养鸭子,只能用羊毛了。”   有新衣服穿,江思印很高兴,又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为了他,他爹一个大男人竟然要拈针拿线,就算是在不那么讲究的草原,也很少会见男人拿针线。   他说道:“爹,我有羊毛袄子的。”   羊皮带毛鞣质后反过来穿、羊毛朝外,就是羊毛袄子,虽然会有点味道,但穿着挺暖和的,草原不管男女,冬日穿得最多的就是羊毛袄子。   江河头也不抬地说:“羊毛袄子容易脏,爹买的这个布料特别耐脏,就算脏了用水擦擦就干净了,将羊毛缝里面还暖和。”   羊毛袄子上面的白色羊毛真的很容易脏,江河经常看到胡人的孩子穿着看不出原本是白色的袄子到处跑。   江思印很爱干净,奈何环境如此,白色的羊毛很快变灰色,他实在忍不了。   他的孩子,不能是个脏孩子!   江思印很快就看直了眼,这速度也太快了,那针一落线一起,没一会儿,一个袖子就缝好了。   “爹再给你做个帽子,可以遮耳朵的帽子。”江河说着,手上的动作简直比江南最优秀的绣娘都麻利。“小印,你想要什么颜色的帽子?”   江思印愣住:“还可以选颜色的?”   冬天太冷,戴帽子的胡人比比皆是,一般就羊毛或狼毛帽子,那些贵族奢侈点的,就用豹子老虎做的毛帽子,帽子的颜色取决于动物毛皮的颜色。   江河看他一眼,眼里浮现笑意,“爹收集了一些能染色的植物。”   草原上有用的东西,他看到时就会收集,这里实在太贫瘠,什么都有用得上的时候。   江思印顿时高兴了:“那我要绿色的!”   江河不禁一顿,导致针扎到肉里,一滴血滚了出来,他面不改色的将那血一甩,继续缝衣服,淡然地问:“为何要绿色的?”   “绿色可以隐藏在草丛里,不被发现。”江思印撅起嘴,“以前穿的羊毛袄子实在太白了,跟那些小伙伴捉迷藏,一下子就会被他们发现。”   江河这当爹的很想对孩子说,没人会想戴绿色的帽子,最后只是微笑道:“你高兴就好。”   鹦鹉看得直翻白眼,宿主真是恶趣味吧?等这孩子长大后,肯定会想打死小时候的自己,妥妥的黑历史啊!   江河一脸微笑地看向鹦鹉:“你想要件衣服吗?可以给你做件小衣服,也是绿色的。”   鹦鹉才不干,它五颜六色的毛发那么美,它才不要一件绿衣服遮住了它的美!   **   秋天的草原是一年中最热闹的。   特别是今年的草原,牧民们只觉得没有哪年如同今年那般,让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期盼。   这一切似乎都是因为玄济大师的到来。   玄济大师不仅治好他们的病,还给他们带来了活下去的希望。   如今的黑羽草已经在草原扎根。   它并不占空间,也不侵占其他牧草的生存空间,在那些已经被牛羊啃秃的戈壁和沙地都可以生长,改善土壤。   莜麦的丰收,也让他们对生活有了盼头。   从中原来的商队也能明显地感觉到草原的变化。   张主管是这个秋天,最后一批来到草原的中原商人。   他的商队带来了草原胡人最喜欢的货物,有茶糖盐香料等,还有一些胡人贵族喜欢的胭脂水粉。   这次来草原,王大行依然和张主管一起。   “哎,咱们总算是到了!幸好今年的雪还没下,不然胡人若是迁徙,咱们得费多少时间啊?”王大行很庆幸地说。   春天回去后,他和张主管在大庆的各个城市开了点心铺子,因为彼此有默契,两家走得越来越近,还约好秋天一起出发前往胡地。   “张大人,王大人,你们终于来了!”   胡人的妇女们见到他们,提着装满大篮子的羊毛跑过来。   她们七嘴八舌地问:“你们还收羊毛吗?我们存了好多。”   现在卖羊毛成为胡人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也不知道那些中原商人要那么多羊毛干嘛,听说各大部落的族长都在私下商量要提高羊毛的价格。   “收收收!”张主管笑容满面,“你们去那边排队,羊毛按斤算。”   闻言,胡人妇女们喜笑颜开,赶紧去排队。   不久后,有更多的妇人拎着羊毛过来,乖觉地去排队。   往年她们对这些羊毛十分发愁,每到夏天时,天气热,不给羊剪毛都不行,剪掉的毛就算随手扔都觉得麻烦,放着又占空间。   现在可好了,这玩意居然能卖钱!   能卖钱好啊,这样他们也多了一笔收益,多买些物资,今年的冬天肯定能熬过去。? 第67章 圣僧26   每当中原的商队到来,草原便会十分热闹。   这些胡人妇人们用羊毛换来各种基本的生活用品,还有些特别爱美的姑娘特地去换了铜镜和胭脂水粉。   张主管拿来一件奇怪的衣裳,笑道:“天气那么冷,你们要不要买这件毛衣,它穿着可暖和了。”   草原的秋天的温度已经降下来,特别是夜晚时,那温度下降得非常厉害。   “毛衣是什么?”一个明显比较富有的胡人大娘闻言,拎起那件毛绒绒的衣服查看,“这是衣裳?哎哟,这颜色可真鲜艳。”   草原缺乏染料,越是鲜艳的东西,他们越喜欢。   张主管胖乎乎的脸上都是讨喜的憨笑,“你们可以穿着试试,可暖和了,就算下雪都不怕冷。”   张主管是个懂得做生意的,特地托人送了好几件颜色华丽的毛衣给术兀单于的阏氏。   阏氏在草原就是时尚的风向标,只要搞定阏氏,还怕这些胡人不买吗?   对阏氏而言,那些厚重又有味道的狼皮、兔皮和狐狸皮她都穿腻味了,中原商人送来的这些五颜六色的毛衣正新鲜。   结果她穿上后就不想脱下来。   今年草原的冬天来得晚,现在的天气,若是穿毛皮大氅之类的肯定会热,丝绸布衣之类的又太冷,这毛衣正好合适。它有厚有薄,嫌热的可以穿薄的,若是冷了就穿稍厚的,真是舒服不过!   胡人大娘眼巴巴看着毛衣,等听闻它的价格后,不禁摇头。   太贵了,买不起!她还是看看别的吧。   虽然胡人大娘买不起,但那些闻讯赶来的胡人贵族却很快就将毛衣包圆,看得周围的人一阵咂舌。   阏氏都喜爱的毛衣,他们自然不能错过。   对他们而言,这毛衣确实有点贵,但贵族养的牛羊更多,今年光是卖羊毛就赚了额外一大笔钱,这些毛衣他们还是买得起的!   张主管吩咐伙计包装好羊毛,以免下雪弄湿了。   王大行见他们装满了这一车车的羊毛,十分羡慕,和张主管悄声道:“那毛衣就是用这些羊毛做的吧?多少羊毛能编一件毛衣?”   张主管一点都不奇怪王大行能猜出来。   好歹年初时,他也帮忙收购不少羊毛,现在王大行的商队也帮着收购了不少,只要略一想京城的情况,就能猜测一二。   他简单说了个数字。   王大行吞了吞口水,十分心动,这可真是太赚了,从羊毛到毛衣,价格那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张主管倒也不介意透露点消息。   今年的毛衣少点,基本在中原时就已经被卖光,这些还是他走了妹夫的关系才能拿到的,其他商人可没那实力拿到。   不过明年就不同了,等到大庆饱和,毛衣肯定会往外销,第一个就是草原。   “我估摸着胡人也不傻,可能明年羊毛的价格就会涨。”张主管低声对王大行道,“在这之前,咱们能尽量多收就多收羊毛。”   他指了指天,悄声道:“这生意啊,做得安心!”   他是蹭了妹妹和妹夫的光,有英国公府作保,才能拿到这么多货,虽说要跟上面五五分,但能搭上天家的线,实在值得!   王大行真是羡慕又嫉妒,有个嫁入高门的妹妹真好啊,还能跟皇家扯上关系。   不过这事还真只能羡慕,毕竟没那个命真是做不了。   他可没有长得貌美如花的妹妹嫁进权贵之家。   毛衣在胡地简直是供不应求,张主管很会做人,他还留了好几件给大师。   当然,给大师的肯定是比较素色的,不过送给小孩子的,当然是适合小孩子的颜色。   “我喜欢这个叫毛衣的东西,这件绿色的真好看。”江思印惊喜地说,他已经幻想春天的时候,自己一身绿色躲在草丛里,那些小伙伴哪个也找不到他的情形。   张主管笑呵呵地递过来一件红色的,“过年的话,小孩子应该穿红色,红色也送你。”   江思印很是欢喜,“有大一号的吗?我有个姐姐最喜欢红色。”他从帐篷掏出自己全部零花钱,“多少钱一件?我买三件。”   养父母和桑雅一人一件,至于亲爹,他已经有了,就没必要再买,他可以给和尚爹买别的东西当礼物。   等小孩儿欢天喜地地去试衣服时,张主管看周围没人,悄声对江河道:“皇上问大师,莜麦和黑羽草大庆能不能种?”   当张主管得知大师原来是皇帝派到草原的细作时,整个人都是傻的。   如今大师在大庆的名声不太好,很多读书人觉得他是在资敌,他当时还想着怎么跟大师扯开关系呢,结果皇上那边就秘密召见他,日后让他跟大师联系。   大师在草原,想要联系不容易,只能借助商队帮忙。   每次回想到这些,张主管既是羞愧又是激动。   羞愧自己因为害怕想要远离大师,全然忘记大师的恩惠,激动自己竟然被皇上召见,以后作为与大师联系的接头人。   果然大师就是他的贵人!   江河很淡定,“你回去后和皇上说,类似草原的地理环境皆可耕种。”他顿了顿,又道,“你不是有海船吗?贫僧和皇上说过的地瓜、土豆、玉米之类的,这些可是海外高产植物,大庆的大部分地方都能种,只要找到两样,大庆就不缺粮了。”   张主管听大师描叙过,这是连皇上也在寻找的高产粮,心里不禁有些激动。   要是他能提前找到,皇上说不定会给他一个官当当呢。   他暗自决定,等回去后,马上就组织商船去海外寻找商产粮。   商队带来的货物卖得很快,毕竟牧民什么都缺,有钱就想将它们花掉,这卖羊毛的钱一进一出,便能换来大笔物资。   看他们欢喜的模样,今年冬天肯定会过得不错。   张主管拿着比往年更多的银子离开草原时,有些明悟。   看样子,明年开春,中原和草原不会再开打了。   胡人卖羊毛换了那么多东西,已经不缺物资,也不缺粮食,再加上春天到来,能种黑羽草和莜麦,胡人的生活有盼头,更不会想去打仗。   打仗就会死人,就算是胡人,也不是想死的。   往年,有七成的战事都是发生在春天。   现在有了黑羽草和莜麦,无论是草原还是中原都等着春耕呢,哪里会将春天浪费在无意义的战争之中?   所以大师是想到这一点,才在草原种下莜麦?   想到这里,张主管脸上露出笑容。   无论如何,太平盛世,对商人而言是最好的年代!   **   冬天的时候,桑雅娘的肚子终于显怀。   她挺着微凸的肚子,正在家中收拾东西。   今年的冬天来得晚,第一场雪下来的时候,天很快冷下来,他们要拔营迁徙到更能挡风的盆地。那些大部落早早地选好地盘,已经开始出发,他们这些小部落还要等几天才能出发。   江思印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月没见桑雅娘,她的肚子已经鼓起来,明明一个月前,还只是微凸而已。   他满脸惊奇地盯着桑雅娘的肚子,将带来的礼物送给他们。   江思印的新衣服是江河这出家人欣赏不来的绿帽子,然而在胡人这边却很受欢迎。   桑雅将他夸上天。   小孩儿心里美滋滋的,“帽子是我爹染的,还剩很多染料,桑雅姐姐要一顶吗?”   桑雅果断地点头,“要要要,也要绿色的!”   江河只能无奈地笑:“可以,也给你染上一顶。”   还真别说,除去这“绿帽子”的寓意不好,其实绿色清新,还挺好看的。   特别是在草原,绿色就代表希望,他们并不觉得绿色有什么。   这时,帐篷外响起一阵喧嚣声,桑雅看了一眼,说道:“巴图,你的小伙伴们来找你出去玩啦。”   江思印迟疑了会儿,走到帐篷门口。   他和那些小伙伴说了什么,然后又回来了,并没有和他们出去玩。   桑雅坐在炉子前煮牛奶,大师说孕妇多喝牛奶对身体好,她就每天煮了一大罐。   以前她娘孕吐严重,说奶太腥,后来她放了茶叶,虽然能去腥,但结果她娘因为喝奶茶睡不着,大师也说茶对孕妇不好,给她一袋子茉莉花,用茉莉花煮出的茶有茉莉的香味,她娘特别喜欢。   桑雅将茉莉奶茶递给江思印一杯,笑问道:“你不和小伙伴玩了?吵架了吗?”   上个江思印过来时,明明几个孩子还打打闹闹的,感情好得不行。   江思印喝了一大口茉莉花奶茶,有些意犹未尽,“我想看我爹是怎么把脉。”   这茶可真香,就连吞咽下去的口水都是香的,他是男子汉,要是被小伙伴闻到身上香喷喷的,得多丢人啊!   所以还是先不出去玩了。   桑雅却很高兴,“你要开始学医术了?这真是太好了。”   如果巴图学会大师的一身医术,以后他能在草原上横着走!没人再敢欺负他。   “桑雅姐,你想学吗?”江思印突然问她,“如果你想学,我爹肯定会乐意教你的。”   桑雅有些受宠若惊,一脸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我也可以学吗?”   她曾经也生出过这个念头,但她听说中原医术什么的,都是传男不传女,更别说外人了,开口都不敢。   江河转头看过来,面露微笑,“自然可以的,不过别听巴图乱说,学医不是从把脉开始,要从背《汤头歌》开始。”   桑雅娘先是为女儿高兴,随即又叹气,“桑雅不识字。”   学医怎么能不识字?这样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江思印马上拍着胸膛:“桑雅姐,这不是问题,我可以教你识字!”   虽然他失去了记忆,但中原的字还是认得的,这几个月,跟着和尚爹生活,可能是有疼爱他的亲爹在,他终于陆陆续续地记起了一些事。   七岁之前,他学过的知识不少,而且他天生就是个聪明的孩子,在清远侯府时,他就经常被夫子夸奖,将继奶奶的一群孙子比成泥。   现在想想,继奶奶会对他下手,何尝不是因为他太聪明之故,怕养虎成患。   桑雅爹正好从外面回来,就听到闺女要学医术,而且大师还答应教她医术,顿时喜得不行。   他迭声道:“巴图整个冬天闲着没事干,正好可以教桑雅识字。”   现在他的腿脚有力,仿佛自己的腿脚从未受过伤,据他所知,中原有这般医术的大夫都没几个。他的想法和桑雅娘一样,女儿只要学会一星半点,足够她嫁人后备受夫家重视。   江河示意桑雅娘伸出手腕为她看脉。   突然,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不过在孕妇担忧的目光中很快便抚平,脸上露出安抚的微笑:“不必担心,你的身体很健康,孩子也很好!贫僧只是有些吃惊,很难得见得双胞胎呢。”   “双胞胎?!”   帐篷里的人都惊住了,纷纷看向桑雅娘的肚子。   桑雅娘不禁摸着自己的肚子,很快脸上就露出欣喜的笑容:“难怪我这肚子大得这么快。”   两个孩子啊,她觉得欢喜极了,一次生两个,就算以后再无孩子出生,她跟丈夫都满足了。   桑雅爹更是笑得牙花子露出来。   今天真是喜事连连,一下子多出两个孩子,谁能不高兴呢?他唯一担心的是两个孩子,要承受两份痛苦,孩子他娘不好生。   “放心,贫僧会跟着你们的部落一起走。”江河微笑道,“贫僧会在一旁看着,不会有事的。”   有了玄济大师这话,桑雅一家子顿时放心下来。   现在的玄济大师可是公认的草原医术最佳的神医,有他在,肯定什么事都没有。   只有江思印敏锐地察觉到他爹的笑容有些不对。   他盯着桑雅娘的肚子,依稀之间,仿佛看到一个穿着中原衣裙的妇人。   曾经她也摸着自己的肚子,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小印,娘会生下弟弟妹妹的,很快小印就不孤单了……”   脑袋仿佛要裂开一般,江思印额头都是汗。   但这次,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固执地盯着幻象中出现的妇人。   “小印,对不起。”妇人苍白的脸上都是泪,“是娘没用,你没有弟弟妹妹了……”   再后来,是妇人失去神采的眼睛,她伸出手,想抓住儿子的手,最终却无力地垂下……   “抱歉,小印,娘不能陪你了……”   终于,江思印忍不住尖叫起来。   “啊啊啊——”   他抱着自己的脑袋,蹲在那里,尖叫声变成了痛苦的哭嚎。   帐篷里的人都被他吓住。   “小印!”江河飞快地过去搂住他,焦急地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头疼?”   “爹……”江思印睁开眼,额头都是冷汗,他死死抓住和尚的衣角,痛苦地呐喊,“为什么呢?你为什么要当和尚?”   娘死后,他爹就出家了,是因为爹心里只有娘,所以他一点都不重要,是吗?   **   北风呼呼地吹着,风中传来狼的叫声。   黑暗中,江思印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睁大眼睛,他睡不着。   他终于想起来了,想起七岁前的记忆,有温柔慈祥的娘,表面严肃、实则心肠很软的爹……那些日子仿佛梦一样美好。   曾经的他是那么安心,不管自己做错什么,都有一个家。   即使他调皮,即使他不乖,也永远不用担心会被人驱赶出去的家。   现在他住的帐篷很大,这张床也很大,就算他在上面打滚儿都不会掉下来。   他的床还让那些小伙伴羡慕很久,他们在他的床打闹翻滚,还说他这是贵族的待遇。   在草原,因为树木很少,只有极少数贵族才能睡得起床。   江思印知道大部分蒙古包里没有床,毛皮毡子往地上一放就是床,每到冬天时,他总觉得很难熬,那冷气从地底一股股地往上冒,他在毛皮毡子里冷得瑟瑟发抖,一整个晚上,他的脚都是冰冷的。   不像现在,被窝里暖洋洋的,被子是很贵的棉被,厚实又松软,还带着阳光的味道。   胡人舍不得买这么贵的被子,他们的被子大多是羊皮或狼皮,即使经过多次清洗,盖在身上的时候,依旧有一股浓重的味道。   即使曾经失去记忆,江思印也花了很长时间才能习惯毛皮被子的味道。   这时,帐篷的布帘子开,江思印赶紧闭上双眼,装出熟睡的模样。   穿着僧服的和尚走进来,就像无数睡前看儿子有没有踢被子的父母那般,将儿子放在被子外的手塞进被窝里。   和尚在他床边坐了很久,久到江思印忍不住想睁开眼睛。   “抱歉,小印。”和尚清朗温润的声音在黑暗中有些低哑,“爹一直找你,爹那时候真的没办法,如果不出家,爹和你都活不成……”   “这些年,爹真的很想你……爹本以为出家后,一切就会结束,结果发现你是爹此生的劫,红尘中最难得割舍的宝物。爹本以为留你在江家,是将你留在富贵窝里的……”   和尚的声音越发沙哑。   江思印的手不禁握紧成拳头,心下愤懑,他从未问过自己,他怎么知道自己就想留在富贵窝里?根本就没人给过他选择!   江河伸出手,抚着孩子的脑门,“小印,爹日后不会再离开你了。”   江思印翻了个身,避开那只手,紧紧地咬着唇。   爹最好说话算话,不然他永远都不会原谅他的!   七岁时的他不懂为何爹会抛弃他出家当和尚,结合他爹今晚说的话,十一岁的他终于明白。   他爹身为清远侯府的嫡长子,却不受祖父喜爱,上头还有对爵位虎视眈眈的继母,以及继母生的孩子,他爹在府里势单力薄,斗不过只能避开。   他爹以为自己出家是摆明自己的态度,爵位留给继母生的叔叔,他作为一点威胁都没有的孙子,就能安安生生的在江家活下去。   结果他低估那些人的不要脸与狠毒,他们不觉得是爹主动退让,他们觉得爵位本就没他爹的份,他退让是应该的,他们不欠他任何东西。   他爹错估清远侯府的狠心,他根本没想到继奶奶会让人拐卖他。   江思印的心结终于散去。   仇恨也许能转移,他觉得与其抱怨他爹为何要抛弃他,不如怨恨清远侯府。事实上也是如此!   等他长大后,一定要让清远侯府好看!   江河坐在床边,看着黑暗中孩子的轮廓。   “宿主,你儿子现在是真的睡着了。”系统的声音在江河脑海里响起。   “我知道。”江河的声音平静无波,“我那些话是故意说的,这孩子非常没安全感。”   系统想了想,觉得确实如此。   江河叹了口气,“不幸的童年,要用一生来治愈。”   给孩子掖了掖被子,江河回到自己房间。   原主的原生家庭太过糟糕,他回忆原主的记忆时也会很不舒服,今晚因为孩子的事,他现在心绪翻滚,无法入睡。   鹦鹉站在架子上看他,夜深人静,怕吵到隔壁的江思印,一人一鹦鹉只能在脑海交流。   “宿主,江思印的记忆恢复,他知道自己的来处,应该不会那么执着留在草原。”   上辈子,江思印一生中都没有恢复记忆,他没有来处,也不知自己的去处,所能做的只有作为一个胡人建功立业,深深烙上草原民族的烙印。   江河平静地道:“等时机成熟,我会陪他离开草原,尽量减少草原文明对他的影响。”   他现在给草原带来黑羽草和莜麦,有这两样东西,草原说不定会渐渐地习惯耕种,不必再逐水而居,习惯农耕文明的便利和富裕后,谁还愿意过迁移的艰难日子呢?   但凡事都有万一。   铁满部落有不少顽固分子,掌握兵权的贵族说不定会更喜欢游移的生活,等他们发现被安定日子腐蚀的牧民战斗力大减后,他们肯定不会善罢干休,说不定会选择和中原开战,到时他和江思印的处境会变得尴尬。   油灯下,江河拿着刻刀,刻划着一小块木头,木屑纷纷落下。   他的手很稳,动作很轻,就就连最巧手的木匠都跟不上他的速度。   鹦鹉探着头看,知道这东西是宿主送给他儿子的。   江河说:“就快好了,希望小印喜欢。”   他仔细地打磨手上的小玩意,直到入手光滑为止。   江河希望儿子有个快乐幸福的童年!   他流落草原时,就算桑雅一家努力对他好又能如何?作为一个养子,很明显,还是负担起为一个瘸腿老人养老的养子,他不得不懂事。   可是当他江河的儿子,他不用懂事,也不用成熟,他只要快快乐乐就行。? 第68章 圣僧27   桑雅一家所在的部落的人得知玄济大师会在冬日时,跟着他们的部落一起住时,都高兴得不行,一个个跑来帮他搬家。   江思印的小伙伴们也过来了,帮他拆床。   江思印在旁指挥,叮嘱道:“你们小心点,这床还要用的。”   这床是他爹用榫卯结构打造的,他爹当了和尚后,简直就是变得万能了,连木工都做得特别好。   “那个,巴图,到时候我能跟你一起睡床吗?”   小伙伴之一的阿克善期期艾艾地问,这是床耶,贵族都不一定睡过的床。   巴图瞅了瞅小伙伴身上变成灰色的羊毛袄子,一脸勉强之色,“你要洗过澡后,就可以。”   这下好啦,其他小伙伴纷纷凑过来,“巴图,我洗完澡后也可以吗?”   江思印只得道:“都行。”   总不能答应一个拒绝一个吧?幸好他爹给他做的床够大,躺上两三孩子绰绰有余。   看完了床,小伙伴们又有向往的东西。   “巴图,你姐的绿帽子真是太好看啦,我也能染上一顶吗?”这绿得多鲜艳啊!不像其他人的帽子,不是白就是灰或黑,实在是单调!   特别是在万物俱枯的冬日,这灰或黑看着就让人觉得压抑。   有小伙伴拍着手说:“哇,这颜色多棒啊!等春天时躲猫猫,巴图往草丛里一躲,谁都找不到。”   江思印不禁乐了,“哈哈,这本来就为了躲迷藏不被找到我才染成绿色的,可惜我爹那里没多少染料。”他爱惜地摸摸自己的帽子,“等春天吧,能做成染料的植物到春天就长出来了,到时我们一起找,一起染,衣服也可以染色的!”   小伙伴们立刻高兴起来,恨不得春天马上到。   “巴图,你的东西收拾完了吗?”   桑雅过来问道,她的手脚麻利,看自家屋子里的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就过来帮巴图收拾。   桑雅爹也过来了,他深知大师是不放心怀孕的桑雅娘才会跟着他们这个小部落走的,为此吉日部落很多人对他一家非常有意见。   在草原,冬天生病的人最多,大师既会给人治病,又能给牲畜治病,哪个部落不抢着要?   在众人忙着给大师搬家时,也有人注意到忙碌的少女。   “过完年,你们家桑雅也快十五了吧。”一个中年胡人忍不住开口,“桑雅爹,你看我三个儿子,你看中哪个?”   桑雅爹的脸色沉下来:“哪个都没看中!我女儿还小呢。”   中年胡人不以为然,“中原人说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还是有道理的,跟桑雅同龄的姑娘都去相看人了。”   桑雅爹说:“我跟她娘说好了,桑雅再迟两年都来得及。”   在草原,养大一个女孩子不容易,如果没有大把的彩礼,男方想娶回家,得在姑娘的娘家干几年活儿,女方才会跟你走。   所以不算在娘家干活的时间,二十岁才出阁的姑娘一点都不奇怪。   当然,这在中原人看来还是很奇怪的,因为女婿在岳父岳母家干活期间,说不定这外孙都生下来,等出嫁时,拖家带口远嫁到夫家,在中原人眼里就是奇葩风俗。   周围的胡人听到桑雅爹的话后,都表示能理解。   现在桑雅娘怀上了,桑雅若是再嫁出去,家里怎么忙得过来?   不过,忙不过来才好,需要帮手就更好了。   不少胡人心里盘算,将儿子送到桑雅家帮忙,这帮的忙多了,感情就深了,帮上两三年,充分考验男方人品,到时桑雅爹娘就乐意将闺女嫁过来。   “这是什么?玩具?”桑雅拿起一个木头小鸟,惊讶道,“这是统统?”   统统是大师的鹦鹉的名字,一只特别聪明,还会说胡话的鹦鹉,草原上的人都知道这只鸟的存在,称它为神鸟。   不仅是这只木头小鸟,还有很多他们没看过的东西。   当得知这些都是大师给巴图做的玩具,一群小伙伴们真是羡慕坏了。   “哇,巴图,你有好多玩具。”   草原的孩子什么时见过那么多玩具,堆成小山一样,让人看了眼花缭乱。   江思印有些得意,“这个叫魔方,我爹给我做的!”   “这个是鲁班锁,我爹给我做的!”   “这个叫大地主游戏,我爹做的!”   “这个是……”   孩子最直白的炫耀,就是家长给他们多少玩具,小伙伴们顿时哭唧唧,他们也想要这样的绝世好爹。   江思印一脸骄傲之色,“我本来想拿玩具和你们一起玩的,不过我爹说要搬家,大家没空。等我们到新家后,我们再一起玩。”   “巴图,我们现在就想玩。”小伙伴央求着,“你看东西我们都收拾得差不多,玩一会嘛。”   江思印见他们都想玩,只得教他们一起玩玩具。   没一会儿,就连桑雅都沉溺于魔方之中。   “巴图,这个好难。”桑雅将魔方拧来拧去,怎么也没办法还原,她不承认自己笨,肯定是这魔方太复杂。   江思印示意小伙伴们自己玩鲁班锁,走过来教她,“这个很简单的……”   等所有的东西收拾好后,江河请过来帮忙的人吃饭。   众人本以为素宴没什么好吃的,和尚吃的东西嘛,都是清汤寡水的,结果却一个个吃得头都不抬。   可恶,如果这就是素宴,他们也可以天天吃素!   饭后的点心时间,江河给那群小朋友们端上奶茶和糯米团子,还有炸得香喷喷的蔬菜、豆腐丸子。   “如果我要当和尚,可以天天吃这些吗?”十岁的阿克善忍不住去问江思印,“巴图,你爹要徒弟吗?我觉得我可以当和尚的。”   “你想都别想!”江思印瞬间警觉,谁也别想跟他抢爹,“你以前不是说要抢十个八个中原女子当婆娘吗?当和尚不能娶妻的。”   阿克善不禁吧嗒了一下嘴巴,嘴里还残留着奶茶香甜的味道。   他诚实地说:“我觉得婆娘没有奶茶好。”   草原最不缺的就是奶,他们也天天喝油茶,可又放盐又放姜末和油的茶,怎么都没这个甜丝丝的奶茶好喝。   其余小朋友也乖乖地喝着奶茶,他们决定以后虽然不能当和尚,不过他们可以经常来探望巴图。   好吃又好玩,这是神仙日子!   吃完饭后,桑雅和他爹回去了。   一人一匹马走在路上。   桑雅拉起围巾遮住脸,草原的风像刀子般,就算只露在外面的两只眼睛都能感受到冷意。   一直以来都是巴图回去看他们,桑雅第一次意识到巴图在大师身边过的是什么日子,心里又是放松又是伤感,现在的巴图和在她家时不一样,好像变得更孩子气。   她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只觉得在她家时,巴图就像个小大人,是她可以托付的小大人,可在他亲爹旁边,他就是个孩子。   玄济大师满眼宠溺地看着巴图,仿佛天塌下来他都会顶住,给儿子一片安宁的天空。   “桑雅,你怎么了?”桑雅爹策马赶上来,“怎么突然不说话?”   桑雅小声地说:“阿爹,巴图变了好多。”   桑雅爹点头赞同:“确实,胖了很多,脸都圆一圈,也白了很多!他以前就很白,没想到现在还能更白,就和大师做的糯米团子似的。”   桑雅不禁抿着嘴。   “唉,看到现在的巴图,你爹我都有些亏心,好像我们没用心照顾他似的。”桑雅爹不禁自嘲道,亏他以为自己养巴图养得够好,毕竟初见时,巴图只是个瘦成皮包骨的小奴隶。   现在看到回到亲爹身边的巴图,才知道孩子待在亲人身边是最好的。   “阿爹,我在想……”   桑雅难过地说出自己的所思所想,她从奴隶群里挑出最小的巴图的时候,觉得自己救了巴图,这么瘦这么小,谁都不愿意买的孩子,即使买了也干不了几天活,说不定很快就会死掉。   桑雅并没有挟恩图报之意,她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巴图成为她的弟弟,就应该做饭养牛马挑水,为她父母养老……   这种想法无厚可非,她指望巴图知恩图报,所以巴图越懂事越能干,她就越高兴。   “巴图在大师身边,就只是个孩子。”桑雅的声音低低的,“我们买下他时,他才七岁。”   即使草原上的孩子普遍比中原人早熟,那也是十四五岁后才上战场的。   桑雅爹不禁摸摸女儿的头,他闺女真善良,居然为这种事难过。   草原民族信奉强者生存,对中原奴隶不杀掉已经算是仁慈。   桑雅爹叹了口气,果然他还是得有自己的儿子才行,不然桑雅这么善良,日后被欺负了咋办?   两人回到家时,已是晚饭时间。   桑雅娘笑吟吟地等着他们:“你们回来得正是时候,要吃晚餐了,吃完就收拾东西!还有些小东西没收拾完,今年东西怎么这么多,感觉怎么收拾都收拾不完似的,年年迁移年年收拾,真折腾。”   每当这时候,桑雅娘就羡慕中原人,不用年年搬家真好啊!   牧民一年一度搬还算少的,有时候甚至一年两三次或四次搬家,这种情况下,别说老人小孩,就连身强力壮的年轻人都受不了。   桑雅扶她娘坐在餐桌旁,“娘,您别折腾,我跟爹收拾。”   这肚子里可是有两个孩子呢,大师说要特别注意。   桑雅爹不禁加快吃饭的速度,今年搬家会比往常难收拾,是因为他们家救了大师的儿子,大师送了很多礼物过来。老单于也夸赞了他一番,命人送了很多东西过来,那些贵族看到后,也不能吝啬,跟着送东西。   他们家里从来没有如此富裕过,难怪桑雅娘收拾起来这么累。   桑雅娘将锅里的肉分给丈夫女儿,嘴里叨念着,“中原的商人什么时候来啊?咱们看有没有药煲,用瓦罐煮药总觉得麻烦……幸好这回迁徙的地方不远,我听说吉日部落为了离大师近点,在咱们部落旁边扎营呢……”   “玄济大师种了能在草原上生长的麦子,我们家也收割了七十斤,不少人找我要买当种子呢,听说麦子磨成面很好吃,秆啥的能当饲料,我本想磨点来吃的,想想拿来当种子明年会长出更多,七十斤种子卖了四十斤,剩下的谁说什么都不卖了。”   灯光下,桑雅娘看着丈夫和女儿,特别有说话的欲望,絮叨个不停,“我就想啊,明年三十斤种子全种下去,我们家得买两个帐篷装粮食。”说到这里,她笑眯了眼,“粮食这么多,人吃不完给牲畜吃,如果这样,说不定咱们也不用一年四季都迁徙。”   牲畜有东西吃了,谁还老搬家啊。   桑雅顿时也不伤感了,她也幻想着不用搬家的情景。   草原民族一年大迁徙、小迁徙无数,搬家是件累人的事,如果可以不搬家,或者少搬几次就好了。   **   在狼啸盆地,几个小部落定居下来。   风从上空呼啸而过,盆地底下感受不到冬风的凛冽,比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暖和太多了。   江思印的小脸却蔫蔫的,他没想到搬个家这么折腾。   明明往年也跟着搬家,为何没觉得会如此难熬呢?难道是因为他爹帐蓬里的东西太多的缘故?   江河却有些不满地捏捏孩子的小胳膊,“太虚了,明日开始跟爹习武。”   男孩子对武术都不能抵抗,尤其是在崇尚勇武的草原,江思印当即有了精神,“爹,等我习武后,我能成为草原第一勇者么?”   江河保持圣洁的微笑,“那得看你够不够努力。”   鹦鹉跟着嘎嘎嘎道:“还要努力读书,文武双全才是真男人!”   江河马上决定,“从明天开始,统统就教你读书。”   江思印一脸怀疑地看向鹦鹉,“我跟它学?”   鹦鹉扬起脑袋,不可一世地说:“我是只知识渊博的鹦鹉!学富五车!”见江思印还是不信,鹦鹉顿时怒了,“你将魔方拿过来,来战!”   然后,江思印便目瞪口呆地看着鹦鹉两只翅膀左拍拍、右拍拍,那魔方又转又扭的,没一会儿,竟然全部复原。   所以,他竟然比一只鹦鹉还不如?   他可是费了一晚上,才将魔方复原的。   江河没有理会那一人一鹦鹉的大战,出门就诊去了。   终于安定下来,他得去看看部落里那些体弱多病的妇女和老人,特别是那些怀孕的妇女。   帐篷里,桑雅娘面色苍白地躺着。   虽然桑雅爹将所有的兽皮垫在马车里,可是过于颠簸的路还是让她动了胎气,幸好有大师在,总算是有惊无险的到达的目的地。   桑雅爹也被吓坏了,这是第一次,他也有不想迁徙的念头。   他简直不敢想,若是没有大师在,妻子是不是会一尸三命?   每年迁徙都有体质不佳的孕妇流掉孩子,草原实在太大,路途遥远到很多体弱的老人孩子撑不住。   桑雅见到江河过来,满脸惊喜,“大师,你快来看看我娘。”   江河很快就能桑雅娘的情况稳住,又去开了药,让桑雅去熬药。   喝过药后,桑雅娘面色总算没那么难看。   江河将其他的安胎药递给桑雅,仔细地叮嘱一番后,便去了别家。   一群家里有病人的胡人都在帐篷外等着,无比庆幸大师定居在他们的部落。   江河连番忙活好几天,终于将周围数个部落的病人——包括生病的牲畜都看完了。   就算他的身体好,也被累得不行,狠狠地休息了两天。   天未亮,江思印还没睁开眼睛,鼻子就习惯性地嗅到空气中的香气。   不像牛奶……嗯,应该是豆子的香味,隐隐还有石磨转动的声音。   “快起来晨练!”   鹦鹉一翅膀打过来,将江思印最后一丝睡意彻底打散。   天还没亮呢,铺着薄薄一层雪的地面看起来很冷,刚出门,江思印就打了好几个喷嚏。   江河也跟着走出帐篷,面还要发,等晨练完正好合适。   接下来,江河在练棍法,江思印站马步,他的眼睛跟着他爹的棍子转,他爹说过的故事里,丐帮有打狗棍法,不知跟爹比,哪个厉害。   江思印突然对和尚这个职业高山仰止。   他爹才当和尚多久,不仅会做饭,还会跟动物聊天,甚至还学会了功夫!   就是他爹这身板看着实在单薄,也不知道这武功练得有没有用,能不能保护自己。   江河晨练完后,对扎马步的儿子道:“站梅花桩一刻钟后休息,爹给你煮豆浆。”   “多加点糖。”江思印喊道,他爹怕他牙坏,只给一点糖,喝起来没滋味。   锻炼将近半个时辰,早饭时间就到了。   和尚爹是标准的大庆人,习惯早餐吃豆浆油条、包子小米粥。   江思印就着豆浆吃包子,煎过的豆腐包子带着丝辣味,他吃得头都不抬,心里很纳闷,他爹当和尚后,不仅学会训鸟妖,难道还去跟御厨学习?或许是有御厨去当和尚,他爹跟着学习了一手好厨艺?   吃过早饭,爹念经,儿子念书。   也不知他亲爹从哪弄来的四书五经,江思印发现自己要背的文章非常非常多。   号称学富五车的鹦鹉会陪他念书,若是他念错了,鹦鹉就会一翅膀扇过来,大叫:“错了错了,真是人不如鸟!”   江思印特别不服气,然后死鸟就会在他面前跳来跳去,将正确的文章背出来,还趾高气扬地说:“哎呀,背得本统好辛苦,快给本统拿杯水过来,别忘了给我剥瓜子……”   偶尔当它特别过分时,和尚爹就会咳一声,鹦鹉当即安静如鸡。   江思印这时会觉得特别解气,他爹果然适合当和尚,这才当多久啊,都学会给动物启“宿慧”了。   肯定是宿慧,不然哪有鸟这么聪明的。   太阳终于升起来,寺庙终于开门。   当和尚爹接客——哦,接香客,他开始写文章。   临近中午,他爹会让他去跟胡人买肉,然后教他怎么做出美味的肉食。   “爹,我想吃您做的。”江思印努力地卖萌,他爹厨艺这么好,肉肯定做得更好吃。   和尚爹无情拒绝,“你爹我是和尚,不忍心杀生。”   江思印在心里吐槽不能,所以能忍心看着他杀生吗?   和尚爹看他的眼神特别慈祥,“在出家人眼里,众生平等,但在爹眼中,我儿子排在众生之前。”   所以他不杀生,但能为了儿子改变原则?   小孩儿的脸蛋微红,没有半点抗拒的做起食物,包括他爹要吃的素食。   算了算了,就当他提前孝顺爹吧。   没有半点愧疚之心的和尚吩咐十一岁的孩子做饭,童工使唤得不要太熟练。   “爹,我还想学做点心。”江思印十分眼热,他爹做的点心真是绝啊,这荷花酥看着像朵真的荷花似的,还香喷喷的。   江河点头,“行,爹教你做,嘴巴张开。”   花朵般精致的点心被塞进嘴里,甜滋滋的味道在口舌中弥漫开来,江思印幸福地眯起眼睛。   流落草原的日子,江思印已经很久没吃过点心,因为在草原,糖实在太贵了。   将近四年的草原生活在他身上打下烙印,相比起记忆模糊的世家子弟的生活,他对草原的记忆更深刻。   江河要做的并不是完全磨去这份烙印,否定他的这段人生,而是让草原的经历变成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   鹦鹉和江思印待在厨房,鹦鹉在一旁等着,江思印手忙脚乱地做点心。坐在厨房门口的和尚捏着佛珠,低垂着眉眼念佛。   如果有一天大庆和胡人开战,江思印的这段经历只会被人反复提起,化成一把刀,将他磨砺得伤痕累累。   所以,他要做的是将砾土化成天堂。   当草原上开满花、种满粮食,由游牧民族化为半农耕民族,等文化跟中原相差不大,甚至成为一家,到时没有胡汉之分,江思印的经历不会再妨碍他的人生。   终于做好点心后,江思印擦了擦汗。   “爹,我给养父母家送点心,顺便教桑雅姐读书。”   江思印直接抬起几层蒸笼,蒸笼很小巧,里面的点心到桑雅家还是热的。 第69章 圣僧28   江思印做的点心很受桑雅一家喜欢。   他特意挑出糖分较少的点心,将之递给桑雅娘:“我爹说了,孕妇不能吃太甜的,对身体和孩子都不好。”   桑雅娘笑眯眯地接过点心,眼前的孩子长得十分漂亮,唇红齿白,还有那婴儿肥的脸蛋仿佛糯米糍,可爱灵动,看着就讨喜。   她希望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能有巴图三分美貌。   “巴图,我背好《汤头歌》了。”桑雅用布擦过手,慎重地拿出一本医书。   这是大师亲手抄写的医书,她每次打开之前,都会将手擦了又擦,生怕不小心弄脏它。   不说在草原,听说在中原,医书也是十分昂贵的东西。   江思印坐下来,拿出一个沙盘,“你一边背一边默,我检查一下,看看你的字都认全了没。”   对着沙盘,桑雅将一个个字默写出来。   “巴图!”   帐篷外响起阿克善一众小伙伴的声音,听说江思印来了,过来找他玩。   江思印一脸为难之色,“我要教桑雅姐学医术,没空和你们一块儿玩,要不你们晚上来我家?”想必他爹不会吝啬那点蜡烛钱,晚上可以玩很久。   进来的小伙伴们看到正在默《汤头歌》的桑雅,俱是一脸敬畏之色。   “巴图,你会医术?”阿克善吃惊地问,巴图不是刚回他和尚爹身边没多久?这就学会医术了?   江思印笑道:“没有,我正跟我爹学,等我学会后再教桑雅姐。”   他爹说过,让他教桑雅有助于温故知新,等桑雅的学习进度赶上来,两个人可以一起上课。   江思印信心满满,觉得自己那么聪明,桑雅姐肯定赶不上他的进度。   所以他给桑雅姐当夫子是当定了!   几个胡人孩子互相看了眼,他们都是胡人中下层的孩子,谁不知道巫医在草原的地位,受人尊敬不说,还吃喝不愁。   阿克善喉咙有些干涩,不禁咽了咽口水,终究克制不住心中的渴望。   他低声问:“巴图,我可以跟你学吗?”   去找大师学,他们是不敢的,草原的巫医都排着队想跟大师学医术呢!巴图就不一样了,他是他们的小伙伴,众人玩得很好,说不定乐意教他们。   江思印很诧异,随即高兴起来:“你们叫我一声师父,我就教你们。”   鹦鹉教他学习时,趾高气扬,模样高傲得很,他现在有徒弟了,也可以像鹦鹉那样摆架子。   几个孩子哪里会介意这些,马上打蛇随棍上,大声喊:“师父!”   小孩子不懂事,大人可不能不懂事。   这群孩子的家长知道这事后,便来到玄济大师的帐篷,并带着束脩,脸上都是忐忑。   在中原,学徒想学东西,得给师父免费打工十年,在草原,知识更是难得,从巫医那儿学东西,徒弟得给师父养老的。   草原“贱老”,粮食不足的时候,最先牺牲的都是老人,但绝对不包括巫医。   特别是年纪越大、经验越丰富的巫医,是各个部落最宝贵的财富,供着敬着都来不及,哪里敢随意牺牲?   谁不想成为不会被人抛弃的巫医呢?但没有门路。   得知巴图要教小伙伴知识,家长们开心之余又担心巴图不懂事,大师会反对,毕竟是那么珍贵的知识。   玄济大师的神色很温和,“贫僧已有徒弟,不好再收!至于巴图,他和朋友之间是互相交流知识,算不上收徒。”他坦然地说,“巴图一直很感激大家,不曾用歧视的目光看他,尤其是与他平等交流的朋友,因为他们,他在草原过得很愉快。”   大师的话让这群家长们终于安心,暗自庆幸当初没因为巴图是中原人,就去歧视他,禁止自己的孩子与他来往。   江思印坐在床沿边,他的小伙伴们,正一个给他按肩,一个给他捏腿,一个将奶茶端到他嘴边。   他得意洋洋地仰起头:“我都说啦,我爹肯定没意见的,你们这下信了吧。”   他的小伙伴们一脸谄媚地吹着彩虹屁,阿克善还得寸进尺:“那是因为咱们的感情好,我建议为了培养感情,今晚跟巴图一起睡!”   江思印跳起身,拒绝道:“想都别想,你们不洗澡休想上的我床!”   小伙伴们才不管,一个个跳上他的床,气得他直嚷嚷:“你们这是欺师灭祖!”   还好床上的被子叠到一边,没有被他们滚过,不然他跟他们没完!   **   天气越来越冷,江河将几件羊毛衣拿出来。   虽然彩色的最贵也最受人欢迎,但他还是偏爱白色的。   当然这和他要保持谪仙形象有关,没看他穿白色僧服时一尘,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仙吗?彩色的衣服不符合他现在高僧的形象。   再说了,据说现代社会拍仙侠剧时都喜欢丧葬风,因为白色最仙!   道理都是一样的。   小孩子的火气旺,江思印以前没觉得冷,就没穿毛衣。   不算试衣服的机会,今天是他第一次穿上毛衣,感觉确实不一般,他将脸缩在领子里,惊叹说:“真暖和呀,不过不能贴着皮肤,会痒的。”   江河看了一眼,解释道:“那是因为毛线太粗糙,如果是羊绒衣……羊绒衣也不建议穿里面。”   他觉得有必要和皇帝提一提,毛衣产业别规定得太死,除了穿里面的,还可以当大衣穿的,帽子、毛裤、袜子……总之让全草原都养羊最佳。   江思印穿上新毛衣,出去和他的小伙伴好生地炫耀一番,小伙伴们都很羡慕。   草原最近流行羊毛衣,哪家疼孩子家长就给孩子买羊毛衣,这成为孩子们这个冬天最新用来炫耀攀比的玩意。   虽然亲爹是和尚,但在攀比上,江思印从来不输给别人。   周围的小部落中,能穿得起毛衣的孩子寥寥无几,江思印的小伙伴们都挺羡慕他的,“我阿爹阿娘说了,明年羊毛卖了钱,就给我买毛衣。”   有孩子跟着说:“明年我要种更多的黑羽草和莜麦,养多多的牛羊。”   草原的肉干跟羊毛都很好卖。   “我要去打猎,狼皮狐狸皮才值钱!”一个勇猛的男孩说道。他倔强地不去看小伙伴身上的羊毛衣,心里知道家里穷买不起,但若是打猎的话,他们只要力气,绝对能打得下来。   江思印瞬间觉得攀比没意思了。   相比起这些小伙伴们羡慕的目光,他更希望看到大家都能穿上羊毛衣。   “好了,我们学习吧。”他鼓励周围的小伙伴,“等大家成为厉害的巫医,什么都买得起。”   小伙伴们于是都将精力放在学习。   说实话,这些医书都是中原的文字,真的好难认啊,但没有一个人放弃,即使他们想放弃,他们父母也会拿棍子揍到他们不敢生出这个念头,毕竟草原上多的是孩子都想加入。   他们还是仗着和巴图玩得好,才得来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   这群孩子学习时,遇到不懂的,还会问先懂的桑雅。   “桑雅姐,这个字怎么念?”   “我看看啊。”   桑雅是所有人中学得最快最好,那些人在江思印忙时不敢去打扰他,就去问桑雅,桑雅也会为他们解答。   每次江思印都是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这群小伙伴,竟然连一个姑娘都比不上,真是出息!   这群小伙伴中有学得快的,自然也有学得慢的,江思印第一次觉得,教书育人是件痛苦的事。   “真羡慕你啊。”他对旁边叼着干果的鹦鹉说。   冬天到了,鹦鹉缩在帐篷里几乎没出过门。   听到江思印的话,它很是不解地“嘎”了一声。   江思印抱怨道:“你的学生比我的学生好教多了,我真羡慕你有这么聪明好学又上进的学生,不需要你费力气!”   鹦鹉不禁歪头,黑豆眼迷惑,我的学生不就是你?   妈的,原来这娃是拐弯抹角夸自己呢,真是不要脸!   好不容易送走学习的小伙伴,天色已经暗下来。   听着外面呼啸的风声,江思印抱着枕头跑到他爹的房间,“爹,今晚我想跟你睡。”自从跟他爹睡过后,他就不再乐意自己睡了,这么冷的天气,他爹身体就像个火炉,挨着他睡非常暖和!   江河随口应一声,头也不抬地说:“你先睡,爹还有些活没干。”   他拿出儿子的衣服,找出针线盒。   江思印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看着头顶的帐篷,喃喃道:“爹,中原人总是将胡人想像成不开化的野蛮人,开口必称不知礼义廉耻的畜生……草原真的太穷了,爹您说的抗风险能力太糟糕,想要知礼节最起码得仓廪实……”   “你看阿克善他们和那些中原的小孩没什么不同,他们也会在吃饱肚子的情况下玩乐,吃糖的时候一样开心,部落的老人有什么麻烦,他们也愿意帮忙……”   江思印侧过身子,看着床前坐在灯光下的和尚爹。   和尚爹的脸在暗黄的灯光下,光洁莹润,如同玉石般无瑕,他低头缝着自己的裤子,他和那些小伙伴们玩得太疯了,衣裳经常这里破那里裂。   这一幕不管看多少次,江思印都觉得心里暖洋洋的,如果不够深爱,他爹怎么会亲自为他缝衣服呢?   “所以爹给草原带来了莜麦。”江河将缝补好的裤子放床边的凳子上,转头对孩子道,“你不用想太多,胡人养你三年,爹涌泉相报,为他们谋一个衣食无忧的未来。”   江河从未想过将江思印从草原带走,便一走了之,不管如何,桑雅一家救了他儿子,他儿子欠下胡人的因果是事实。   如果就这样将儿子带走,将来大庆和胡人再次开战,他儿子只怕会为难痛苦。   再者,不管如何,他儿子被胡人救了是事实,即使他回到大庆,有这么一段经历,他想科举当官也是个大问题。   江河摸摸孩子的脑袋,“睡吧,爹陪你。”   他在心里暗忖,你害怕的事情不会发生的,这辈子没人能逼你站在哪一边,恩义两难全的事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   术兀单于也穿上毛衣,他在地上跳了跳,呼出一口气,笑道:“这衣服可真暖和啊。”   阏氏转了一个圈,高兴地说:“款式还挺好看的。”   她的羊毛衣是特意织成胡人最流行的衣服款式,色彩鲜艳又保暖,代表了她的身份,别人可穿不到。   单于对着身上的衣服摸了又摸,朝门外的守卫道:“你们叫几个王子过来,还有左右贤王。”   很快众人就聚集在王帐。   正值午时,摆在面前的烤肉很香,奶茶也很好喝,而且还是难得的甜奶茶,不喜欢喝奶茶的还可以喝酒。   但众人知道,老单于肯定有话要说,是以都不敢放纵。   酒足饭饱,老单于擦干净手上的油腻,沉声问:“你们有多少人穿着毛衣的?”   众人互相看了一眼,发现几乎所有人都穿上毛衣,只是不像阏氏那般直接穿在外面,他们都穿在衣服里面。   老单于扯开自己的外衣领子,让众人看到他身上的毛衣。   不像以往冬天,厚实的野兽皮衣穿上都觉得冷,这毛衣实在暖和,不必穿得太过臃肿。   这时,老单于的脸色沉下来,“你们可知毛衣是什么东西制造的?”   众人面面相觑,试探性地猜测道:“棉花?”   “反正不像麻。”   “也不像蚕丝。”   “……”   大王子最是聪明,他缓缓地开口:“羊毛,这是用羊毛制造的!”   老单于不禁赞赏地看了眼大儿子,沉声道:“不错,正是羊毛!还是从草原收购的羊毛。”   王帐里顿时一片哗然。   二王子和三王子不敢置信地低头,闻了闻身上的毛衣的味道,一点膻味都没有,怎么可能是羊毛。   大王子叹气道:“不知那些中原人用了什么法子,这些羊毛一点味都没有。”   羊毛在草原上没多大的用处,在中原却变成赚银子的东西。   二王子和三王子低头算了算两者的差价,简直气炸了,拍着案桌道:“这些可恶的中原人,竟然是用白菜价买走咱们的羊毛,然后用近百倍的价格卖毛衣给我们?”   王帐里的人俱是义愤填膺,大骂卑鄙的中原人。   等众人的情绪缓和过来,老单于道:“明年中原商人会过来收羊毛,咱们得涨价!”   这是必然的。   当即众人就着羊毛的价格商议了一番。   价格得有个度,若是太低了,他们觉得亏,太高了又怕卖不出去,毕竟他们不会将羊毛纺成线,更不会织毛衣。   “父王,儿子觉得毛衣技术掌握在草原手里才是上策。”大王子极有远见,“与其将羊毛卖高价,不如将毛衣卖到中原。”   羊毛和毛衣之间的差价实在太大,经商后变得更精明、对银子更上心的大王子想到都心疼。   左右贤王赞同地看了一眼大王子,“单于,咱们得派细作去中原调查,这毛衣怎么做的。”   **   王帐发生的事丝毫不影响其他地方。   “冬天的羊肉不好吃。”江思印嘀咕着。   他的和尚爹怕他营养不足,让他三不五时到养父母家里吃肉,今天养父母家做的是炖羊肉,炖得烂烂香香的,汤他都能喝上两碗。   桑雅满足地放下碗,“有什么办法?没有新鲜的草料,冬天牲畜都会瘦。”   桑雅爹将软烂的羊肉挟给妻子,相比起炖汤,他更爱吃烤肉,但冬天的羊太瘦,没什么油脂,烤着吃太柴,还是炖比较好。   “今年不错了,至少咱们的牛羊都活下来。”桑雅爹语气中带着感激,“多亏了大师,我们收割了很多黑羽草,晒干后是上好的饲料,相比起往年,牛羊算不上很瘦。”   毕竟往年可没那么多干草料。   “晒干的黑羽草泡发后,加醋凉拌也很好吃。”桑雅娘笑眯了眼,她怀孕后特别爱吃酸的,餐桌上的凉拌黑羽草大半都是她吃的。   桑雅嘴角含笑,“阿爹,我发现牛羊更爱吃莜麦杆,我现在将黑羽草跟莜麦杆混合拌给牛羊吃,它们吃得可欢快了。明年我们家多种些莜麦,杆全收起来,到时干旱也不怕了。”   有足够的粮食,老人就不会被舍弃了吧。   吃完饭后,江思印摸着肚子,“好饱。”   “巴图,过来喝杯奶茶。”桑雅去给他端奶茶,他们家现在不缺物资,她做奶茶时都喜欢做成甜的。   “桑雅啊,你别放太多糖。”桑雅娘提醒女儿,“巴图要是吃太多糖,牙又疼了。”   桑雅拿糖罐子的手一顿,严肃地问:“巴图,你又吃坏牙了?”   江思印不禁羞红了脸。   他不是第一次吃坏牙了,以前桑雅爹给他和桑雅买过糖,但桑雅实在宠弟弟,将糖全让给他吃,他吃坏过一次牙,幸好后来换牙,那颗蛀牙拔了重新长出好牙。   “天太冷,我忘记刷牙了。”他吭吭哧哧说,头都抬不起来。   他的生活习惯其实很良好的,只是那几天雪下得很大,被窝里又暖和,他睡着就忘记了。   桑雅将糖罐子放回去,“算了,我们今天喝油茶!”   还是喝咸的茶吧,巴图也真是的,怎么就那么爱吃甜的?   江思印顿时露出痛苦面具:“算了,我不喝了,我回寺庙跟我爹喝清茶。”   纵使在草原待了那么久,他仍是不习惯这里的油茶,只觉得喝进嘴里,一嘴的怪味儿。   回去的时候,和尚爹刚泡好茶,江思印一屁股坐下来,左右看了看,“爹,没茶点吗?”   和尚爹对他露出一抹极为清凉的笑:“孩子,没茶点的原因你不知道?”   江思印顿时安静如鸡,他发誓以后就算天上下冰雹,都要记得刷牙。   “爹,桑雅姐说,他们的牛羊冬天时都瘦了,你有没有办法?”江思印赶紧转换话题,心里暗暗祈祷他爹赶紧忘记这事,他都多少天没吃到甜甜的点心了。   “明年才有办法。”   某位和尚爹也没抓住儿子的蛀牙不放,反正这个月的点心没了,他会吸取足够的教训的。   江河道:“莜麦太少了,等明年种多了,麦麸和莜麦杆子还有骨粉、盐等混合一起拌,牲畜不但不会掉肉,还会长肉。”   如果有玉米、花生之类混合物做饲料,四季都可以喂养,干旱都不用太过担心。   江思印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无所不能的和尚爹,“爹,现在有办法吗?”   江河思考会儿,“要不爹来试试看?你来帮忙!”   江思印自然很高兴自己能帮上忙。   桑雅一家听到这消息后,很慷慨地贡献出自家的牛羊给父子俩做试验品。   江河将晒干的黑羽草切短后浸泡碱化,在江思印目瞪口呆中,他还放了牛奶和一些石头灰?   “爹,真、真的不会吃死羊吗?”他的声音有些发颤。   江河信心满满:“不会,小印啊,你要对你爹有信心。”   特地过来查看的桑雅勉强挤出笑容,“巴图,死了也没关系,肉还是可以吃的。”   只要将内脏丢掉就可以了。   江河简直想叹气,“我做的又不是毒药。”这两个孩子未免对他太没信心了。   在桑雅一家子忐忑不安的等待中,发现被当成实验品的羊不仅没有死,还比没做实验前胖了一些?   “爹果然是万能的!”江思印又开始吹起他爹,浑然忘记自己前些天还一脸怀疑。   他的小伙伴们也跟着盲目地吹,并在江思印的帮助下,他们回到家后,也制造相同的饲料。   冬天没事干,胡人们白天都是聚在一块儿烤火聊天,听闻这件新鲜事,纷纷过来看桑雅家的实验羊。   和江思印学习的胡人小伙伴的家长们得意不已。   大师那么厉害,他们家的孩子只要学会个一招半式的,日后养的牛羊肯定比别人家的好。   家里有孩子的人心下盘算着,要不要让孩子拜巴图为师,大师那么宠自己的孩子,徒孙肯定也会愿意点化一番的吧?   这新饲料一出,江河的帐篷寺庙又迎来新一轮香客。   江河受不了喧哗,宁愿出去给人看病。   江思印和桑雅也跟着出去,包括那些小伙伴们,反正冬天没什么事可做,还不如去实践。 第70章 圣僧29   一群人骑着马出行。   “快要到黑狼部落了。”江思印张口,吐出一圈圈白色的雾气,冬日出门实在是够呛。   冷风吹得众人都恨不得将脑袋缩到衣服里。   黑狼部落是大部落,比他们所在的小部落富裕多了,牛羊也多。   “可能今年冬天食物丰富吧。”一个年轻的牧民愁眉苦脸地说,“公羊吃饱了有精力,好些母羊都怀上崽子了。”   这个年轻的牧民迎来众人一片批评。   小年轻粗心,没留意到公羊情况,没有将公母分开,这不就出事了。   一个中年牧民也忍不住说:“我家的牛也怀上了。”   那些过来凑热闹的胡人纷纷发言:“多亏有黑羽草,今年冬天没有牲畜饿着。”   “错了,是多亏有大师在。”   作为大师的江河又迎来一群彩虹屁。   他不禁叹气,怎地去到哪里,都得先被夸一通的?   江思印和他的小伙伴们骄傲地挺起胸膛,他们学好医术后,也会像大师这样,以后走到哪就被夸到哪。   桑雅低声道:“其实若是食物足够的话,牛羊冬天怀崽子挺好的,等到春天生的话,小羊小牛就有嫩嫩的草可以吃了。”   江思印学医久了,也知道原因:“往年冬天是不敢让牲畜怀孕的,因为营养不足,会流产的。”   流产对母牛和母羊伤害太大了。   就如同人一样。   江河检查那些怀孕的牲畜。   还好他的饲料方子可以补充到足够的营养,不然怀上也不一定能生下来。   牧民们自是感激不已,他们也听说过这饲料方子,能在大冬天不让牲畜掉肉,这样坏事也是变成好事,等到春天,家中的财产又能增加了。   正忙碌间,突然有人指着羊群道:“这、这是什么?”   就见一个衣着单薄、头发拧成一缕缕的、仿佛绳一般的男人从羊群中钻出来。   他朝着众人点头哈腰,用别扭的胡话向众人问好。   江思印一眼就看出来,这个男人并不是胡人,那绳一般的头发是因为太久没洗头的缘故。   奴隶两个字闪过他的大脑。   牛羊的主人立即横眉立目,用胡话呵斥道:“滚出去,别冻着羊,也不准跟羊睡。”   奴隶污垢下的面容露出惶恐之色,冬天的夜晚,外面滴水成冰,他睡的干草房只有一床不保暖的破烂皮毡子,他要是不跟羊群一起睡,肯定会冻死的。   只是主人的命令他也不敢违背,只能跌跌撞撞地跑出去。   人群中,大师平静无波目光的扫过奴隶。   同行的小孩早已习以为常,只有江思印,脸上露出震惊和不忍之色,生怕周围的人看出端倪,他不禁低下头,努力回忆这男人是不是和他同一批被带到草原的奴隶。   江河让江思印等人上手去检查牛羊的情况,让他们去实践,与所学的医术相结合。   牧民们眉开眼笑地看着那群跟着大师学医术的孩子,等他们学会了,草原上的巫医就会更多了。   江思印嘴角的笑容不禁淡下来。   这些胡人看本族的孩子的眼神是那样的柔和,可对待刚才的奴隶,却像对待没有生命的家具般冷酷无情。   检查完后,江河对主人道:“有七只羊怀上了,一定要注意营养,还有……”   他的语气顿了一下。   主人一颗心都提了起来,忙问道:“大师,怎么了?可是哪里出问题?”   “怀孕的羊要特别注意保暖,最好每天晚上检查一两次,贫僧担心它们被挤到角落,万一冷到了,会有危险。”大师认真地道,“一般的羊,可以一觉睡到天亮,可怀孕的母羊就不一定了。”   周围的胡人听后,频频地点头,确实是这个理。   有人开口道:“我家婆娘也怀孕了,晚上那个折腾啊,一个晚上要醒来好几次。”   “没错,人都这样,何况是羊呢。”   主人十分热情地邀请众人去家里喝奶茶、吃烤肉,一群孩子们围着火堆吃东西。   江思印却没什么胃口,他粗粗地吃了点东西,就走出帐篷去透气。   草原的冬天很冷,蒙古包里和外面的温差很大,他站在那里,吐气成霜,忍不住将脖子缩进衣服里面。   他下意识寻找方才的奴隶,按理说来了这么多人,主人应该叫奴隶伺候的。   可他想了想又觉得不奇怪,那奴隶那么脏,身上都是羊毛的臭味,主人家哪敢让他在客人面前露脸。   黑狼部落真的很大,看座落在周围的蒙古包的款式跟大小,就知道这个部落比桑雅的部落富裕多了。   江思印站在那里,漫不经心地数着蒙古包的数量,随意地在周围走动。   蒙古包外面没有人,天气这么冷,又是晚饭时间,没哪个傻子像他一个在外面闲晃悠。   突然,江思印看到不远处的一个蒙古包。   那个蒙古包十分华丽,一看便知道是贵族。   而那华丽的蒙古包后面还有一个十分破旧的小蒙古包,江思印迟疑片刻,仍是走过去,还未走近,他就听到里面传来的声音。   “好冷、好饿啊,一天两顿煮黑羽草,一下子就没了。”   “有黑羽草吃你就知足吧,咱们还没一只羊贵,去年冬天没黑羽毛草饿死了很多奴隶,咱们好歹还活着呢。”   “这里比大庆冷多了。”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打着这寒颤说,“我要是冻死了,尸体肯定会往草原深处扔……我不想尸体被狼吃了,到时候麻烦你们辛苦点,给我挖个坑埋了。”   另一个同样打着颤的声音道:“别说话,话说多了会更饿的,快睡吧!说不定是我先死呢,咱们奴隶的命都这样,迟死早死的区别。”   江思印站在帐篷外,此刻恨不得自己听不懂大庆话。   半晌,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原路返回,脸蛋被冰冷的风吹得一片麻木,仿佛整颗心都是冷的。   他突然想起自己以前和他爹说过的话,草原和中原人没什么区别,都一样是人,只不过草原太穷,吃不饱才不讲究礼仪,才被人当成野蛮人。   中原的奴隶也会被这样对待吗?   不对!他爹说,中原没有奴隶,只有下人!下人虽然卖身,但主家不能随意打骂,打死了官府还是要管的。   可是草原上的奴隶死了,不会有人管,胡人主子像丢破烂一样,将他们的尸体抛到草原深处。   桑雅一家的温情遮掩住了他的双眼,他第一次意识到,草原的生存其实比中原还要更残酷。   桑雅出来找他,见他站在那里,赶紧过来拉他。   “巴图,你去哪了?”桑雅发现他的手很冰冷,“你的手太冷了,咱们回去!刚才那主人家给咱们铺好了毛皮毡子,天快黑了,快进来睡觉。”   来回的路程太远,他们要在黑狼部落休息一晚,明天才能启程回去。   这一晚,桑雅和主人家的闺女一起睡。   她很少会这样住在别人家,也觉得挺有意思的。   隔壁的房间里,江思印也和他的小伙伴们躺在一张床上。   “巴图,你今天吃得好少。”阿克善将藏起来的肉干递给他,“你吃点吧。”   “谢谢。”江思印下意识地不想让这些小伙伴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脸上扬起一个微笑,“我担心统统呢,它一只鹦鹉看家,真让人不放心。”   房间里的小伙伴们七嘴八舌地安慰他,“它在家里比较好!天那么冷,它一只鸟出门会冻死的。”   “等明天回去就能看到啦,才一晚上能出什么事?”   “就是,统统那么聪明。”   …………   夜已经很深,所有人都睡着了。   江思印迷糊间,听到有人起床的声音,他瞬间就清醒。   自从跟着和尚爹生活后,他已经很久不像现在这般直接睡在地上,他还是不大习惯,很容易就转醒。   江思印维持着身体不动,眯着眼睛看向黑暗的房间。   那个起身的人……好像是主人,他起来干嘛?   蒙古包的主人用胡低咒着这见鬼天气,他走进干草房,将睡在那里的奴隶一脚踹醒。   “滚!去羊圈里呆着,小心看着怀孕的母羊!”   夜深人静,主人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江思印仍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在黑暗中,看向和尚爹睡的位置,但是什么都看不见。   为了保暖,蒙古包里密不通风,就算是白天都很黑暗,更别说三更半夜了。   江思印的嘴角不禁扯了一下,原来白天时,他爹说的话是这个意思,爹总是那么聪明。   翌日,他们就离开了黑狼部落。   回到帐篷寺庙的时候,江思印见周围没有其他人,终于忍不住开口。   “爹,那些奴隶好可怜,真的没办法吗?”他低低地问。   江河叹了口气,宽大的手掌摸了摸儿子的脑袋,问道:“你这一路上,就是为这事不高兴?”   江思印咬着嘴唇,闷闷不乐,“爹,我当日也是以奴隶的身份被卖到草原的。”   只是他比较幸运,遇到养父母一家,没有把他当奴隶。   江河很高兴,“放心吧,过几日老单于的人会过来,爹到时和他们提一提。”   他心里终于松口气,这孩子总算不再一心向着草原,弱肉强食的狼法则在草原表现得淋漓尽致,江思印的小伙伴们习以为常,可江思印七岁前,是用儒家学说启蒙的,仁与善刻入他的骨子里。   江思印没想到来的竟然会是大王子。   大王子来到帐篷,就直接去找鹦鹉下棋。   江思印觉得大王子的胆子挺大的,他就没想过聪明成这般的鹦鹉其实是妖精吗?   “怕什么,有大师在呢!”大王子很淡定,他觉得自己天命在身,邪祟不惧。   再说了,一只鹦鹉成精后能干什么?早在大师到达草原时,他就派人观察过,这只鹦鹉一点法术都不会,除了那嘴巴特别会说,什么本事都没有。   下完棋,大王子去找大师。   “大师,您辛苦想出的饲料方子太有用了。”大王子将一袋子宝石放到桌子上,“这些是买方子的费用。”   这趟差事是大王子求来的,他非常喜欢和大师交易,豆腐生意让他大赚一笔,那些菜方子还讨得父王的欢心,大师真是他的吉祥物啊。   大师拒绝大王子的宝石,他的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   “施主,贫僧这次不要钱,只想求施主一件事。”   等大王子听他说所求之事,不禁愣了一下。   “就这点小事?”他不以为意地说,“大师放心,我命人到各部落提一提,大庆奴隶有耕种的经验,若是死了挺可惜的。”   如果是往年还麻烦,今年的羊毛大家都赚了一笔,食物还多了黑羽草和莜麦,明年种下莜麦后更不缺粮食,奴隶吃个半饱还是可以的。   江思印特别高兴,一脸崇拜地看着和尚爹。   “等草原的粮食多了,那些胡人主子肯定愿意给奴隶吃饱饭。”   他无法改变那些奴隶的身份,也不知道从何改变,只能希望他们在草原过得好。   江河笑而不语,并未告诉这孩子,他以前和中原皇帝提过,皇帝正在大力打击人贩子,贩卖孩子的人贩子都要死刑,贩卖大人更不行!   至于流落草原的奴隶,赚了一大笔毛衣钱的皇帝已经盘算着,让张主管这些商人出头买回中原,大庆皇帝虽然不至于爱民如子,但他只要想到自已的子民给胡人白干活,就浑身各种不舒服。   **   春天到来的时候,牧民们陆陆续续又开始迁徙。   江河这大师仍是安然不动,江思印的小伙伴们也陪他一起,只有桑雅爹脸上有些焦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大师说双胞胎一般会早产,桑雅娘现在挺着个巨大的肚子,他每次看到都害怕。   “别怕啊,我爹说不是这个月,就是下个月会发动。”江思印安慰养父,“我爹的医术可好啦,不会有事的。”   桑雅爹努力地挤出笑容,“那就麻烦大师了。”   大师为了他婆娘,拒绝出诊,就算出诊也在周围一个时辰马程的地方,这事他记在心里,感激着呢。   桑雅娘发动的时候是半夜。两个孩子果然比一个难生多了,中途桑雅娘一度没了力气,接生的邻居大妈都要吓住,江河给她扎了好几针,又灌了提前准备好的药。   太阳升起的时候,两个孩子终于顺利地生出来。   桑雅娘疲惫地看了一眼,脸上露出欣喜的笑,“都是儿子,太好了。”说完人便立即昏睡过去。   桑雅爹仿佛僵硬的石头,一手一个孩子,看得眼睛都舍不得眨。   他的手动都不敢动,生怕孩子会掉下去。   帮忙接生的邻居大妈也是笑得不行,将两孩子接过来,教桑雅给孩子喂煮开的牛奶。   “刚生下来时大人没奶水,这两三天,孩子得喝牛奶。”大妈对桑雅道,“看到没有,就这样抱弟弟,等他们吃饱后,就稍微将孩子立起来,轻拍他们的背,免得呛奶。”   桑雅爹去找玄济大师道谢。   接生过无数新生崽子的邻居大妈告诉桑雅爹,早产儿很少有这么健康的,更不用说是双胞胎,大师肯定费了不少力气。   桑雅爹突然想起,大师送子观音的名声,大庆天子都是在他的诊治下才有孩子。   在桑雅娘生下孩子不久后,桑雅一家和剩下的少数族人终于也迁徙。   桑雅娘被包裹得像个粽子,她所在的马车围得严严实实,一点风都透不进来。   桑雅娘很想说哪有这么讲究,却被桑雅父女俩直接镇压,中原人讲究女人产后要坐月子,总是有它的道理的,反正如今他们家里不缺吃穿,桑雅娘一个月不干活又有啥。   桑雅捧着熬好的鸡汤过来,“娘,你多吃点鸡汤,你的奶不够呢。”   桑雅娘温柔地看着白胖的双胞胎,只是眉头蹙起,“两个孩子肯定不够吃,幸好有羊奶。”   双胞胎生下来体重偏轻是正常的,幸好他们能吃,母乳不够就喝牛奶和羊奶,没几天他们的体重就上来了。   江思印骑坐在小马上,时不时会看到草原上那些草稀的地方被翻开,便知道这里有牧民打算种莜麦。   阿克善驱赶着马儿上前和他说话,“我们家也要种莜麦,我家有五斤的种子。”   “五斤的种子还好,多了就辛苦了。”江思印点头道。   “中原的牛可以耕地,我爹说了,要向中原有经验的农夫学习。”   阿克善向往地说,听说麦子做成的面粉能做好多美食,大师做的很多点心就是用麦子做的,可美味了。   不是每个草原牧民天天都能吃得起肉的,像他们家,大多数时候吃的是植物根茎和奶制品,植物根茎不好吃,还拉嗓子,如果能天天吃面粉做的美食,他觉得这就是神仙日子。   忙活好几天,终于忙完春耕之事。   江河种莜麦的时候,周围的胡人二话不说过来帮忙,那点地很快种好了。   江思印这才有时间去看两个弟弟,小孩子长得就是快,不过才几天,感觉他们又胖了一圈,就跟小猪崽似的。   桑雅母女俩围着两个娃转,基本上不是喂奶就是洗尿片,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回来的时候,江思印和他爹说:“他们一天吃好多顿,怪不得桑雅姐忙不过来呢!她们刚休息一会儿,两个弟弟又饿了。”他叹了口气,“那奶还不敢提前挤,现在天气开始热了,中午的蒙古包热得很,桑雅姐怕羊奶变馊,还有讨厌的苍蝇也会出来。”   桑雅跟着大师学医后,对苍蝇蚊子等深恶痛绝。   以前不学医,不觉得有什么,知道苍蝇蚊子会害死人后,就觉得哪哪都不对。   江河捏着佛珠,觉得这样不行,桑雅成天围着两个弟弟转,都没空学习了。   桑雅已经十五岁,最多延迟两年,她就得成亲,成亲后哪里还有时间学习?这两年不多学点,日后就没机会了。   想到这里,江河道:“小印,你去找你桑雅姐,多要些牛奶和羊奶回来,爹试试看怎么做成奶粉。”   江思印满头雾水,“爹,奶粉是什么?”   “就是将奶变成粉,能储存很久。”   这年头的真空储存就别想了,但隔离空气的话,储存一个月应该没问题。   江河又开始了一顿操作。   亲眼看着奶粉是如何制成的江思印对他爹的崇拜之情如滔滔江水,觉得这世界上,没有比他爹更厉害的人了。   桑雅也对奶粉这东西惊喜不已。   她将装糖的瓷器罐子装上奶粉,心里十分感动,有了这个,她就不用一天到晚挤好几次羊奶,不仅她烦,那些母羊更烦,看到她就想躲。   她高兴地说:“放温水泡匀就能喝,多方便啊。”   江思印闻着奶粉的味道觉得很香,忍不住吞口水,扭头问:“爹,我也可以喝吗?”   “当然,大人小孩都能喝,拿来做奶茶比新鲜的牛奶还要香一点。”江漆低头闻了闻奶粉,感觉这膻味少了很多。   桑雅当即舀出几大勺奶粉,笑嘻嘻地说:“我们试试吧。”   很快,三人一鹦鹉都喝上了奶茶,并配着点心。   点心是咸味的,江思印不禁嘟起嘴巴,也不是不好吃,但他更想吃甜的。   桑雅喝了一大口的奶茶,说道:“我觉得没什么区别,这奶茶就香那么一点点。”   江河没有说话。   想要香还不容易,各种添加剂加上去,就怕你不敢吃。   奶粉受到众人一致好评。   桑雅娘拿着竹子做的奶瓶晃了晃,奶嘴是羊肠子,塞到崽崽嘴里后,两个孩子喝得好不欢快。   “大师真厉害呢,这奶瓶做得太好了。”桑雅娘由衷地感叹。   这世上怎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呢?感觉他好像什么都会,有了这个奶瓶,以后孩子可以自己喝奶,她不知有多省事。   桑雅道:“就是要经常换奶嘴挺麻烦的。”   桑雅娘不禁瞪她一眼,“用勺子喂更麻烦!你快去和巴图学习,有奶瓶和奶粉,娘一个人可以照顾两个弟弟,不需要你了!”   桑雅见她娘确实忙得过来,便拿起学习用的沙盘,蹦跳着出门。   她确实喜欢两个弟弟,但天天照顾他们不能学习,心里还是遗憾的,现在能去学习真是太好了。   奶瓶这般好用的东西,很快传了出去。   附近有婴儿的胡人经常上门来交流,因为孩子闹着要喝奶,桑雅娘瞒都瞒不住。   奶粉也让有孩子的家长眼红不已,这得多省事啊!   在桑雅不知道的时候,奶粉的传言越传越广,最后变成了:一斤奶粉要用近十斤牛奶制造,浓缩成为精华,喝奶之精华长大的娃娃,会特别强壮、特别聪明!   证据就是桑雅的两个壮得像小牛犊的弟弟。   双胞胎明明是早产,生下来时多小的一只啊,可现在两个孩子比人家单胎的都要强壮。   此言一出,桑雅家顿时挤满了望子成龙的家长。   草原上的孩子,家长们并不指望他们聪明,反正这些孩子又不用读书,但勇士的诱惑,相信哪个家长都抵抗不了。   被那些盼望孩子成为勇士的族人用热切的目光看着,同样身为人母的桑雅娘实在是顶不住,思及大师的为人,加上奶粉的加工过程并不太难,桑雅娘只得说出真相。   桑雅特意去找大师道歉,又为大师添麻烦了。   江河并不将之当成一回事,淡然地道:“传出去是好事,夏天到了,牛奶容易变质,吃变质的奶会拉肚子。”   到时麻烦的还不是他这个医生?   等张主管的商队到达草原,正是春末之时,他惊讶地发现,草原上多了种叫奶粉的新玩意。 第71章 圣僧30   奶粉会在草原风靡,是江河所想不到的。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说法,草原的胡人竟然觉得奶粉比鲜牛奶更有营养,因为奶粉浓缩了牛奶的精华。   于是,草原上有条件的人家都做了很多奶粉,还有聪明人专门做起奶粉的生意,帮忙将牛奶加工成奶粉。   江思印和他的小伙伴们去看过,发现生意特别兴隆,兴隆到胡人老板和那些中原商人联合做生意,他要从中原购买大量的陶瓷罐子来装奶粉。   这些陶瓷罐子便需要中原商人带过来。   “天气热时,牛奶放个半天就会坏,奶粉就不同啦,能储存很久。”   “没错,每次闻到那些变臭的奶,真是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看到浪费,更是心疼极了。”   阿克善看到他阿娘也拎着桶牛奶过来,将牛奶给胡人老板,然后递过罐子装奶粉。   这牛奶换奶粉的过程无比顺畅,眨眼功夫就完成了。   不仅是阿克善家,很多胡人妇女都是这么干的。   阿克善不禁叹道:“我家的牛每天都能挤一大桶奶,要是自己做奶粉,太少了费牛粪,又不能积攒好几桶再做,天气热留不住,有人做奶粉生意真是太好了。”   “我家也是。”其他的小伙伴们也挺高兴的,“乳酪酸酸的,我不爱吃,奶粉的话我一次能吃好几勺呢。”   江思印不禁挠了挠头。   他爹说奶粉是用来泡的——算了,直接吃奶粉末也没什么,反正就跟吃糖一样。   精明的奶粉商人还将奶粉卖给中原商人。   张主管对这门生意犹豫好一会儿,如今羊毛已经涨价,又不能不买,若是还买奶粉的话,这一趟能赚的钱就少了。   “这是羊奶粉,比牛奶粉还贵点。”胡人老板努力回忆玄济大师说过的话,“玄济大师说了,羊奶粉最接近人奶,婴幼儿吃最好,长得高又壮!至于牛奶粉,大人小孩都可以,尤其是老人喝最佳,补……盖?”   张主管懵逼,“盖是啥?”   胡人老板想了很久,不确定地说:“好像是说喝了对腿脚好?就跟大骨汤一样?最补骨头了。”   张主管心里暗暗嘀咕,大师啊,我知道奶粉是好东西,但你私下说不成吗,干嘛跟胡人说?这下好啦,他们竟然开价这么高。   作为大庆闻名的高僧,玄济大师的名头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他是送子观音,最懂孩子的事了,他说奶粉对孩子有好处,那肯定有好处!   春天到来的商队离开后,草原大大小小的部落晚上又燃起篝火,载歌载舞庆祝。   现在不仅是羊毛,连牛羊的奶都能赚钱了,这日子真是越过越好。   “今年咱们多养些牛羊。”胡人一边吃肉喝酒,一边高兴地议论着。   “羊毛可以卖,奶粉也能赚钱。”   周围的人附和,“对对,养马就不划算了,吃得多还要吃得好,费钱还费功夫。”   尤其是战马,那更难养了,要上好的豆子,那是连人都吃不上的,就要先顾着马了。   此刻的胡人高层还没意识到下面胡人的想法,他们还在高兴草原上能卖的东西又多了一样。   大王子尤其高兴,因为奶粉商人就是他的属下,奶粉卖到的钱他也是有份的,当然他是个识趣的,给了他父皇一成的利润。   正当大王子将这一季的利润拿去给老单于时,便见三王子走进王帐。   三王子进来就急急地问:“父王,咱们什么时候练兵,咱们都两年没去大庆打秋风了。”   正和大儿一起愉快算钱的老单于的脸顿时一沉,“族人现在没空。”   现在大伙都忙着养牛羊、做奶粉、割黑羽草呢。   黑羽草长得快,若是不赶紧割就要老了,去年冬天多亏有黑羽毛,牛羊没有饿死,大师给的冬天牲畜不掉肉的饲料方子中最重要的材料是黑羽草,大伙儿都知道好处了,种它时特别上心。   三王子是个急性子,“父王,底层族人发傻,我们王族可不能傻!打一趟秋风要什么没有?金银粮食唾手可得,傻乎乎的种黑羽草多费事。”   老单于沉着脸,没有说话。   大王子看了眼老单于的脸色,反驳道:“三弟,你这话就不对了!前年咱们草原死了多少族人,你还记得么?现在人口还没缓过来呢。”   三王子嗤之以鼻,“说来说去大哥你就是怕死,真不像长生天的勇者!”   他嘲讽地看着大王子,最是看不惯这个大哥。   大王子也恼了,当即就要和他辩个五四三出来。   老单于还是没说话,罢手让两个儿子出去。   三儿没脑又冲动,现在草原过上好日子了,谁还会傻乎乎的拿命去拼?以前去中原打秋风,哪次不是活不下去了才上战场拼命?真当族人不怕死啊。   他摸着大儿子送过来的奶粉分红,大师果然是草原的福星,族人现在一心倒腾自己的好日子,不用拿命去抢劫了。   说实话,他真有点怵那中原的皇帝。   中原打起仗来,比草原的勇士还疯呢!哦,对了,他还有个小舅子,小小年纪跟疯子一样,杀了他们族中不少贵族勇士,他觉得有这两人在,攻打中原就不是什么好主意。   罢了,再看看吧。   **   江思印为客人端上奶茶。   十二岁的他还没有抽条儿,圆脸圆眼,皮肤白皙,衣服干净、色泽鲜艳,笑起来还有婴儿肥和小虎牙,和草原上那些黝黑的孩子是不一样的。   老单于看了就喜欢,撸下自己的扳指送给他,和蔼地说:“孩子,听说你最近在练箭,这扳指送给你。”   这玉扳指一看就十分昂贵。   江思印没敢冒然收下,他先看向父亲,父亲点头后才收下这个礼物。   左相也大方地给了个玉佩作见面礼,中原人的奢侈品,其实草原民族也喜欢。   江河坐在老单于的对面。   草原的习俗是席地而坐,主要是这里的树木少,做不成家具,稍微有点钱的人坐的榻,只要将小桌子移开,晚上就是床了。   他是个爱干净的和尚,是绝对不允许自已的床变成客厅的。   索性老单于送的帐篷够大,他将之分隔成好几间小屋子,对此胡人不大理解,因为他们一大家子都住一起的。   “冬天时这雪就没停过,不然我早就来见大师了。”左相笑道,“那饲料方子可不得了,我家的牛羊吃了就没掉过肉!多亏大师发现了黑羽草,有了这个,以后冬天再也不用担心牛羊没东西可吃了。”   江思印用牛粪烧好开水,为三人泡上茶叶,然后在大罐子里放上奶粉,再倒入茶水。   老单于的鼻子很灵敏,闻到浓郁的香味,不禁笑道:“不知怎么地,这奶粉竟然比牛奶还香,这一定是因为浓缩了牛奶的精华。”   江河捻着佛珠,语气平和,“因为贫僧在里面加入蔗糖。”   左相喝了一大口奶茶,对玄济大师的热情待客还是挺满意的。   这糖得多贵啊,肯定是平时不怎么吃,看那孩子喝得一脸珍惜的表情,婴儿肥的小圆脸喝一口要抿半天才吞下去,怪可怜的。   江思印:Q^Q呜呜呜,终于能吃点甜的东西了!他爹说他牙快要换完了,以后蛀牙是一辈子的事,坚决不给他吃太多甜的东西。   “不知大师如何想出奶粉的主意?”老单于好奇地问。   不管是黑羽草、莜麦、饲料方子,还是奶粉……胡人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千年,也没人发现草原上有这么的多宝贝。   江河解释道:“贫僧并未养牛羊,以前附近养了牛羊的人家经常抱怨牛羊奶来不及做成奶酪就放坏了……贫僧想着将之变成奶粉,就能储存很久。”   江思印听罢,不禁眉毛一挑,陷入沉思。他爹没有说出真正的理由,不就是因为养父母家的两个弟弟吃得多,导致桑雅姐天天挤羊奶喂孩子太折腾了,没时间过来学习吗?   为什么他爹故意遮掩桑雅姐的存在呢?在老单于这里留下名字不好么?   若是能让单于记住,对桑雅姐不是更好吗?   小孩儿一边思考,一边喝了一小口奶茶,再吃了一块点心,满意地眯起眼睛!   左相的年纪大了,最得他宠爱的孙子正好和江思印的年纪一般大,看着这小孩美滋滋地喝着奶茶的模样,左相心里琢磨着,回家后也让孙子跟着喝,说不定也喝得白皙俊俏。   长得好看的孩子谁不喜欢,要是自家孩子也长成这样,那就更喜欢了。   老单于将玄济大师称赞一遍,他深知牛羊奶多得来不及做成奶酪只能看着变质时心有多疼。   思及玄济大师的贡献,老单于又送给江思印一盒可以当弹珠玩的东珠。   至此,老单于将玄济大师的重要性又提高一个级别,同时对他疼儿子的程度也有了更深的认知。   离开前,老单于送了两个汉子和一个做饭很好吃的婆子过来,专门伺候这对父子。   大师表示这不符合规矩,出家人四大皆空,哪能贪图享受让人伺候。   “你四大皆空,你儿子可没有。”老单于拒绝收回命令。   大师这么重要,看着还弱不经风的,他帮了草原这么大的忙,中原人只要提到他就生气,要是大师被人暗杀了怎么办?   于是寺庙旁又多了两个小帐篷。   小部落的人对大师受到老单于的宠信十分高兴,有三个人伺候大师,其中两个壮汉体格彪悍,一看就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勇士,老单于实在大方。   桑雅的小部落大多数连个奴隶都买不起,只有族长家才有奴隶,对此那些小伙伴们可羡慕了,居然让勇士伺候他们,老单于真的很重视大师。   江河没有丝毫客气的将寺庙的清洁卫生、寺外的种菜种地等事交给那两个胡汉子,甚至那些迎来送往的事,也让他们接下来。   如此,江思印也有更多的时间玩耍,以及教他的小伙伴医学知识了。   江思印也露出笑容,虽然他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劲,真像小伙伴说的,老单于很重视爹吗?   江河顿了一下,摸摸儿子的头,鼓励地问:“你觉得呢?”   江思印嘟囔道:“我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想不出来。”   鹦鹉飞过来,嘲笑道:“那是因为你笨!”   鹦鹉信奉的是打击教育,教江思印读书时从来不表扬他,导致江思印时不时会怀疑自己的智商,然后等他将知识教给桑雅跟小伙伴时,他的自信又膨胀起来。   他明明是个天才,死鸟一定是嫉妒他的聪明才智!   江河白皙修长的手指不徐不疾地磨着墨,将药理知识写在雪白的纸上。   鹦鹉飞过来,一翅膀拍过小孩圆润的小脸,“笨蛋,自己观察,不要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江思印被拍得脸蛋微疼。   “我说你一只鹦鹉力气咋这么大。”小孩儿小声地嘀咕着,他当然会自己找出答案,才不会人云亦云。   江思印开始观察那两个胡人汉子。   其中一个胡人汉子叫乌力嘎吉那,他的嘴很笨,不爱说话,看着憨厚老实,做事麻利,他来了之后,他爹就再也没去提过水,厨房用来烧火的干牛粪总是满的。   鹦鹉嘀咕着:“这名字好费嘴啊。”   江思印深以为然,人家一个名字顶俩!幸好他两个名字都短。   另一个胡人汉子叫哈喇巴巴格,比较会说话,人缘也很好,长得浓眉大眼,很符合草原的审美,很受姑娘的欢迎。   江思印觉得,自从寺庙里多哈喇巴巴格,女香客多了不少,毕竟大师再俊美也是高岭之花,只可远观,哪像这个小哥这么亲切。   鹦鹉再次嘀咕:“这个名字也好费脑。”   江思印不禁好奇,“为什么会费脑?”   鹦鹉一脸痛苦面具:“因为我得很努力,才不会嘴秃噜叫他哈巴狗!”   江思印忍不住小声道:“我觉得更像八哥。”糟糕,这么一说,他也得费脑了,万一不小心叫他八哥,多伤人啊?   听到这一人一鸟的对话,江河不禁沉默。   所以不是狗就是鸟,反正就不是人,对吧?   江思印开始他的观察生涯,然而这并不容易。   因为他担心打草惊蛇,行事不免有些畏手畏脚的。   鹦鹉实在看不过去,私下和他讲了很多关于一个死神附身的小孩到处破案、大杀四方的故事。   江思印觉得吧,与其说他学到“真相只有一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等,不如说他学到很多烧脑的杀人及毁尸灭迹的法子。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多杀人方法,真是难为名侦探了,每死一个人就得解一个谜。   有了侦探知识的加持,江思印发现乌力嘎吉那总是偷看他爹写的药方。   他不敢置信,你一个看起来憨厚老实、一棍子打不出闷屁的汉子,居然是个读书人?!   真巧合啊!他竟然懂得中原文字!   在江思印小心翼翼的试探下,他观察到哈喇巴巴格居然也认得中原文字。   这可真是巧呢,胡人那么多,居然识中原文字的人都出现在他家。   江思印的脸蛋儿瞬间拉了下来。   他现在觉得老单于不怀好意,哪里是送人伺候?分明是监视的!   啧,那两个汉子长得那般高大壮实,肯定能将他那看起来弱不经风的和尚爹来回揍个十次都不费劲儿!   江河不禁拍打儿子的脑袋,“别小看你爹啊。”   要是真动起手来,他一拳一个大朋友,一点都不费劲呢。   小朋友对比了那俩胡人壮汉和他爹的体型差距,大人就是要面子,他爹长得肤白貌美,武力值差点也没什么啦。   两个胡人汉子的意图很快显露出来,他们居然想剃头当和尚。   江思印不禁目瞪口呆。   哈喇巴巴格,你果然不安好心,肯定是看中他爹的医术了,所以才想拜师。   当时江河有些沉默,就在江思印以为他爹会拒绝时,哪想他爹竟然一口答应了。   江思印的脸差点裂开了。   这是为什么啊?为什么他爹要收两个细作当徒弟?难不成是因为老单于?他们在老单于的地盘上,所以不得不收?   江思印曾经听爹说过,他在中原收的两个徒弟,一个擅长医术,一点就通,一个擅长厨艺,做的素膳能让无数香客不为菩萨、只为他的手艺上山。   还有一个外门弟子,很擅长读书,才读几年书就中秀才了。   他爹的徒弟,哪个不是天资聪颖之人,怎么也轮不到两个胡人细作?!!   “贫僧收的徒弟皆熟读佛经。”大师一脸圣洁地微笑着,取出数十本经书,递给两个胡人,“你们若能背诵这些佛经,贫僧就收你们为徒。”   两个胡人汉子脸上露出难色,这要求也太高了。   江河故作看不到,继续道:“若有不认识的字就去问巴图,贫僧在中原收的徒弟不但将大部分经书倒背如流,还能解义,你们只需背熟十来本经文……”   言下之意,他已经放水,就不放河了。   江思印不禁大喜,他爹果然聪明,明着不能拒绝,那就就拐着弯子拒绝,谁也说不出什么,毕竟和尚就是要会念经嘛!   两个胡人汉子只能慎重地接过佛经,保证道:“我们一定会努力地背下来的。”   有了目标后,两个胡人汉子干起活来更贴心细致了。   他们不愧是单于精挑细选的人才,不管吩咐什么都照做,和那做饭的婆子一起,全方面将父子两照顾得妥妥帖帖。   江思印越发觉得单于不怀好意,此等人才都放到他爹身旁,纯粹浪费。   因此,他不仅没被三人伺候出少爷病,反而更认真地练武。   两个胡人汉子也放得下架子,向江思印学习。   江思印一边教他们读书认字,一边在心里冷笑,这演技还挺好好,装不识中原字的模样,仿佛真是这么一回事!   年纪尚小的江思印不懂,如果你没价值别人懒得利用的道理,他的世界非黑即白,他不能容忍两个有异心的人出现在他们家,如果有一天,老单于下令,这两人肯定会眼睛都不眨的杀死他爹。   江思印第一次产生了离开草原的冲动。   鹦鹉告诉他,他爹曾想四处游历,看看世界有多大的,但因为胡人救了他,他不想离开草原,他爹只能待在草原,并用各种方法报答胡人救他的恩情。   江思印小声地道:“如果我说,我想离开草原……”   对此他犹豫了很久,他其实很喜欢草原的生活,他本来就是个物欲不强的孩子,更重视精神与情感上的东西,但为了他爹,他觉得他应该离开这里。   鹦鹉嗤笑一声:“你这想法千万别在那两个名字费嘴、费脑的胡人面前提起,不然明年我得祭祀两座坟,挺麻烦的。”   江思印的脸色瞬间变了。   按照现在这情形,他可不认为单于会大方地允许他爹离开。那两个胡人汉子在他爹面前恭恭敬敬的,如果他们知道他爹想要离开,肯定会变成杀神。   为了人才不流落他国、为他人所用,聪明的君主第一个念头就是杀之!   想到鹦鹉说的故事里的各种死人方法,江思印越想越害怕。   一个温暖的怀抱搂住发抖的孩子,清朗的声音责备道:“你吓他作甚?他还是个孩子呢。”   鹦鹉直接死鱼眼,“呵呵,十二岁的孩子。”   古代的孩子多早熟啊,十二岁的石头都懂得提防堂兄下狠手,就他家宿主宠孩子,宠得孩子情商智商都退化,他现在还不如七岁的时候,至少七岁的他知道提防继祖母。   “他还是个孩子。”江河瞪着鹦鹉,“我希望他童年能更漫长一点。”   等这孩子再长大一点,他自然会教他人情世故。   鹦鹉顿时气道:“小心养出巨婴。”   江思印听懂巨婴的意思,不禁气急败坏地说:“我才不是!”   虽然很为他爹的父爱感动,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这样。   江思印拉扯他爹的袖子,轻声道:“爹,你明天给我讲史吧。”史书上阴谋诡计最多,他觉得学多了,自己肯定会变聪明起来。 第72章 圣僧31   在江思印努力读书的时候,桑雅和那群小伙伴们也变得更拼命。   无形之间,一群孩子都开始你追我赶地卷起来。   原因是大师和江思印外出时,隔壁部落有牛难产,牛的主人——头发已经花白的胡人大妈找不到大师,听说桑雅和大师学过医术,急病投医之下,竟然直接请她过去看看。   桑雅原本不想去的,奈何胡人大妈当时哭得天崩地裂,她只好答应去看看,并让胡人大妈同时找其他巫医,要是她不行就让其他巫医顶上。   胡人大妈当时忙不迭的点头,扯着她就走。   桑雅原本还想再磨蹭一会儿的,最好磨蹭到其他有经验的巫医到来,结果她到地方了一看,发现那头母牛快要不行了,她顿时什么念头都没有,赶紧上前去给母牛接生。   母牛的胎位不正,不过没事,大师教过她怎么应对。   她虽然只有理论没有什么实战的经验,不过她的理论知识记得非常清晰,先要将稳住母牛的情绪,再将小牛犊被卡住的腿推回去……   事后,桑雅一脸呆滞地坐在那里,身上还沾着母牛的血。   她现在还不敢相信,她居然真的给母牛接生成功了。   不过她没忘记叮嘱母牛的主人,“那个,母牛今年最好不要再怀崽子,得多养养,先将身体养好再说。”   胡人大妈紧紧地握住桑雅被弄得脏腥的手,一连串感谢的话秃噜出来。   围观的胡人也欢呼着,同样夸个没完。   这可是他们草原的孩子,怎么夸都不过分。   这也是胡人的私心,就算那些中原的和尚道士再厉害,到底不是草原的子民,他们迟早有一天会走的,只有他们草原的孩子学会医术,才能令他们安心。   桑雅被夸得脸蛋通红,觉得自己没有这么好。   她真的没这么好,都是弟弟巴图的理论讲得好,大师的实践教得好。   阿克善他们则是羡慕嫉妒,他们学的时间也不比桑雅少,也都曾上手实践过——就算只是一两次,也算是上过手了。   结果现在还不如桑雅。   胡人大妈给桑雅家送了奶和肉干等好多东西作感谢,小伙伴们看得十分眼热,这诊费也太豪奢了,他们一定也要学会给牛羊接生。   江思印发现他们学习的方向偏了时,眉头不禁拧起来。   这一个两个的,都被诊费迷了眼,现在一门心思学要给牲畜看病,给人治病的医书则看都不看。   除了桑雅,现在依旧人牲的医术同时学习。   她家里渐渐地富裕后,特别舍得买蜡烛,每天晚上都要看到深夜,努力的程度让江河这大师都看不下去,特地做了熏眼的药包。   在古代,若是近视了,可没有眼镜这玩意。   江河摇头,“桑雅是个聪明的孩子,你的那些小伙伴就……”   他未完的话,江思印也明白,过于短视,还没一个女孩子看得远。   江思印只得为小伙伴辩解:“他们还小嘛,能学成这样我都惊讶了。”   毕竟他们一个个平时只会拿根棍子打马仗,口口声声说要当第一勇士,到中原打秋风的家伙。   好动的草原孩子,能静下心学这么久的医学,已经很不错了,这里是尚武的草原,又没有中原人对读书的向往。   “爹,我最近好忙。”江思印嘴里抱怨,家里有两个胡人汉子要教,外面还有小伙伴要教,他忙得团团转。   特别是家里的两个胡人是懂装不懂,而小伙伴们是不懂装懂,他真是好心累。   作为一个孩子,他承受得太多了。   鹦鹉直接一翅膀拍过来,冷笑道:“谁让你是你爹唯一的弱点!要我说,你可别给那俩名字伤嘴又伤脑的胡人给洗脑了,给我警醒点!”   江思印嘟起嘴,他才没那么傻呢。   那两个胡人汉子总是不动声色地和他宣传草原有多好,中原人多狡猾,老单于对他们一家如此重视,胡人对他们家多么尊敬……   呵呵,真当他是傻子不成?   江思印冷笑,他七岁时就懂得防继奶奶了,这两个胡人和他非亲非故的,更不会信他们。   这就是他最近心累的最大原因,天知道他小小年纪,就要和那些不怀好意的大人互飙演技多么痛苦,他还是个孩子啊!   江河坐在一旁,捏着佛珠,笑而不语。   鹦鹉飞快地瞪了他一眼,狗宿主算得可真准,这些中二期的孩子,你让他向东,他偏向西,更别提被宠得有脾气的孩子了。   现在好啦,中二期的孩子多了两块磨刀石,中二不起来了,他和那两个胡人汉子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简直是成长飞速。   真是见鬼!   鹦鹉深刻怀疑狗宿主是故意弄来两个胡人汉子磨砺他儿子的,他肯定跟老单于说话时,不知不觉透露了什么,老单于会送来三个伺候的胡人,其实也是狗宿主的意思,只不过没人看出来罢了。   江河轻飘飘看了鹦鹉一眼,看破不说破啊,统子!   他一脸慈父的模样,“只怪我这当爹对孩子太过心软,不忍心教训他。”   中二期的孩子难交流啊,还脑子都进水,想一出是一出,冲动起来就想捅破天。他是个好爹,儿子想捅破天他当然得递竹竿,顺便设障碍——捅破天之前,先干掉两小卒子吧。   鹦鹉沉默好一会,幽幽地在狗宿主的意识中道:“我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如果你舍不得教育孩子,以后社会会帮你教育孩子!宿主你真是好狗啊,为了保持完美的慈父形象,将儿子推到前面让别人磨砺……”   圣洁高华的大师叹气:“说我不教育的是你,现在我教育了,有意见的也是你。”   这些统子不好讨好啊。   鹦鹉直接死鱼眼,作为磨刀石的两个胡人汉子何等无辜,死读自己不擅长的经书,还担当你儿子的磨刀石。   你呢,就给一个叫徒弟的胡萝卜在他们面前挂着,还不一定让他们吃得着。   **   这日,江思印兴冲冲地跑回来。   “爹,边境的互市开了。”他兴致勃勃地说,“咱们一起去逛逛?”   连续两年,胡人和大庆都没打仗,两族的关系缓和不少,这互市自然也开起来。   江河自然是拒绝了。   边境互市的人多,大庆人和胡人都有,他现在的名头这么大,肯定会被人认出来。   人家看到他的第一个念头,肯定不是请他上门讲经,而是让他上门就诊,而且病人大多是后宅想生儿子的妇人,和尚表示他不想当神医,只想当圣僧。   江思印不禁恍然,想起他爹的名头这么大,现在到哪都被请去看病,不是牲畜就是人,确实不得安生。   他没再勉强,“那行吧,我去找桑雅姐他们一起去。”   牧民们对互市很重视。   他们将奶粉、羊毛,还有晒干的黑羽草带到互市,甚至还有精明的胡人,做了木头或竹子的奶瓶,以及一大堆羊肠子奶嘴。   那胡人笑道:“草原不长竹子和木头,我主要是卖奶嘴。”   奶瓶主要是让中原人看到效果的。   除了草原,哪来这么多晒干、烘干的羊肠子?奶嘴的话,三天两头就得换一个,这才是大头。   “等跟那些中原人熟悉后,我再请人给我烧一堆陶瓷奶瓶!”有生意头脑的胡人看了桑雅爹一眼,嘿嘿笑着,“这是从你们家传出来的,我给你们一成的利润。”   桑雅爹自是拒绝,“你给大师吧,这是大师想的法子。”   江思印站在一旁笑眯眯地听着,不管多少次,他都喜欢听别人夸他爹。   他抬头看着青绿草丛间的莜麦和黑羽草,这在草原随处可见,他怀疑是不是整个草原的荒地都种上了。   嘿呀,这也是他爹的功劳呢!   江思印的眼睛瞥向前头的哈喇巴巴格,他特意将心眼多的哈喇巴巴格带走,生怕他爹一个人斗不过两个胡人汉子。   他要努力地学习,一定要保护他那柔弱的爹!   江思印在互市买了一堆东西,吃的用的都有,还买了两匹一尘不染、贵得要死的白布,说要给他爹做僧袍。   桑雅看得直咋舌,尔后想到大师仿佛神仙般的容貌、风度,又觉得这布不贵了。   这布堪堪配得上大师!   随着互市越来越繁华,牧民能交易的东西越来越多。   不少人甚至嚷嚷着蒙古包太小,东西太多放不下。   边境互市的繁荣带来的是人口的增涨,边境大城市的形成,导致通往边境道路的修路需求开始增长。   大庆京城的主干道已经修了水泥路,马车走中间,行人走两边成为约定成俗的习惯。   节日时,甚至因为人太多,官府不得不出动人手指挥交通,渐渐形成一个叫“道路指挥使”的职位。   水泥道也向各国辐射,皇帝甚至做了个决定,直接号召商人开会。   让商人去认领路,那路以修建的商人命名,同时允许设岗收取过路费,以分红的形式给商人,预计十年内偿清。   商人多了,也形成了颇有威信的商会。   边疆到处都是宝,牛羊马在中原都有需求,更别说奶粉、羊毛之类的东西了。   但那路实在太过颠簸,商会算过,如果换成水泥路,能将在路上的时间缩短三分之一,时间就是金钱,这可都是钱啊!   在商会的操作下,中原皇帝批准修路要求。   只要不用皇帝出钱的时候,他都会格外的大方。   再说了,商会出钱修路,十年后的过路费都是朝廷的,皇帝巴不得这样的商家越多越好。   张主管到互市转了一圈,然后拉回大量的马。   虽然这些不是战马,但也是一流的好马,他再次感叹皇帝的心思之深沉,怪不得人家是皇帝呢。   作为玄济大师和皇帝之间的联系人,张主管是个聪明的,他隐隐猜到两人的计划。   从羊毛到莜麦,甚至到奶粉,皇帝这是要用商人之法来解除草原的威胁。   作为一个见证历史、并加入其中的商人,这是一种前所未有、消弭战争的方法,他何其有幸!   王大行也买了很多好马,贵是贵了点,但回到中原后,就是双倍甚至三四倍的利润。   没办法,中原现在四处都是好走的水泥路,连专门运送客人的马车都出现了,到处都需要马,马的价格甚至节节攀高。   王大行旁支原本有一个穷亲戚,就是靠一辆马车,天天拉人客到大城市,一天要走四五趟,家里终于吃喝不愁,现在族人都指望他多买些马回去呢。   “果然还是太平盛世好,马都没那么难买了。”王大行美滋滋地说。   张主管闻言,脸上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   这和太平盛世没关系,这都是皇帝跟大师的策略。   哼哼,像他这么善解人意的商人,一定会将胡人的马都买光!等胡人没马以后,就不会想要战争了,没马的胡人就像没牙齿的老虎,半点都不可怕。   “倒是牛,尤其是母牛难买了。”王大行不禁叹气,“虽说以前也难买,现在更难买,听胡人说他们的母牛都留着下崽产奶,那奶粉贵得哦,比牛奶贵十几倍。”   至于羊,王大行都懒得说,胡人现在指望羊毛和羊奶粉,更不会卖了。   张主管张口就道:“这有什么奇怪,那可是牛奶的精华嘛。”   他心里再次嘀咕大师实在不小心,让胡人知道奶粉的机密。   王大行笑起来,“那是,听说好些营养不良的孩子都长壮了,因为大夫叫他们多喝奶粉,这玩意儿确实长人。”   张主管想到什么,又问道:“对了,你那主家出钱修路了吗?要是边境这些路修好,咱们一年可以来三趟,轻轻松松。”   所有人都为互市的繁荣兴盛高兴,胡人的钱包一天比一天鼓,他们沉溺于赚钱不可自拔。   只有二王子和三王子为首的好战派不高兴。   他们想练兵,结果族人一个个茫然看着他们,甚至问:“练兵干嘛?打狼吗?”   三王子嘴角抽搐,打个屁的狼,当然是去打中原人!   族人听后连连摆手。   他们不去,坚决不去!现在有吃有喝的,日子过得这么富有平和,要是真打仗了,互市就没了,莜麦也没空收了。   二王子不禁气急。   他们不像大王子的头脑这么好,做生意做得钱包鼓鼓,还收买了一堆穷牧民支持他。   他们勇武,擅长马背上打仗,在这群满脑子只想赚钱的草原胡人里,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都是中原人的错!尤其是那玄济和尚,简直该杀!”   二王子和三王子都是杀气腾腾的,觉得若是没有奶粉和莜麦,胡人就不可能那么富裕,他们肯定愿意去中原打秋风!   站在蒙古包顶的鹦鹉懒洋洋的拍了拍翅膀,这俩看不清形势的傻子,没见你们父王越来越不耐烦你们了吗?   **   今年的莜麦种得早,刚入秋就可以收割了。   亩产再次让胡人震惊,他们从未想过,草原居然真的能种出这么多粮食!   王室的麦田边,术兀单于和一群大臣很有仪式感地搞了个丰收庆典,胡人贵族们拿起镰刀收割,才收割完一亩地,大伙就聚一起看产量有多少。   老单于急切地问:“产量咋样?”   右相已经五十多岁,他的胡子和头发已是半白,他捧起莜麦,双手都在抖,声音也在抖。   “单于,你看,以后咱草原不怕饿死了。”   “三石啊!”右相的眼泪掉了下来,“若是一人种上十亩地,人和牲畜都有得吃的了。”   人吃麦子,牲畜吃麦秆,都有得吃。   左相更冷静些,他罢手道:“草原哪来这么多地种?再说了,单于的地是擅耕的中原奴隶耕作的,咱们胡人不擅种地,有二石半就不错了。”   事实证明,胡人一亩只种得二石。   但这也不少了,身强体壮、种了二十亩地的牧民,一家子可以每天吃一顿麦饭!   嫌麦饭太费牙?没关系,可以用石磨将之磨成粉,做成各种面食。   玄济大师做的点心都是用面粉做的,又香又好吃,还有面条,大师人好,免费给胡人至少十种麦子的吃法。   三王子再次跳出来,“父王,您一定要下令,不许族人种莜麦!那些莜麦占据了青草地,牛羊都没有吃的,日后上哪放羊去?”   闻言,大王子不禁扯了扯嘴角。   三王子越蠢,他就越高兴。   有人不禁道:“三王子,麦秆也可以喂养牛羊的,还有麦麸更是上好的饲料。”   冬天没有青草,用麦麸喂养牲畜,牛羊不会掉肉,这可是研究出饲料方子的大师说的。   “而且咱们种莜麦的草地都是秃地,水草丰美的地方不可能用于种地,单是翻地就够麻烦了。”有牧民小声道。   老单于恨不得以袖掩面,儿子太蠢,自己这个当爹的也没面子啊!   秋天的草原处处都是麦香,家家户户按玄济大师给的方子,蒸馒头,做面条,包子、饺子一块儿蒸,奢侈点的用奶和面,拿来炸果子。   江思印东家吃一个饺子,西家吃一个果子,很快肚子就撑得不行。   他腆着肚子回到寺庙,让他爹给他揉肚子。   江思印神采飞扬,“爹,大家都很高兴呢!阿克善说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就是包子了。”羊肉包子多香啊,加上黑羽草,阿克善觉得自己能天天吃包子。   “他们都很感谢爹呢,说您给草原带来了这么好的莜麦。”   江河安静地微笑,揉着儿子肚子的大手温柔极了,只有读到他想法的鹦鹉不禁翻着死鱼眼。   它呵呵一声,“宿主,你给草原带来莜麦时,就已经预料到将来牧民会为草原打起来?”   草原上能种的地就这么多,不打起来才怪。   “这都是几年后的事,现在草原的地还是够用的。”江河的声音懒洋洋地响起,“这有什么奇怪的?胡人最多的时候,听说部落就有上千个,为丰美的水草之地交战、融合,才减少到今天只有百来个部落。”   草原的战争并不比其他地方少。   江河一脸温柔地给吃撑的孩子揉肚子,望着帐篷外草原的天空。   然而他在意识里开口的声音,却是冷漠的,宛若一个旁观者,“有了田地,为了占领更多的田地,他们就会担心迁移后,田地被人占据了!反正种莜麦也够吃,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想再迁移,等他们定居下来,就是半个农耕民族。”   “游牧民族是祸害,农耕民族可不是。”   “然后,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   胡人还沉迷于面粉的美味中,江河这位引领草原变革的大师突然晒起了泥砖。   江思印将自己裹成球,时不时咳两声。   看到他出来,江河担心地问:“你怎么出来了?”   跟在孩子身后的哈喇巴巴格一脸无奈:“大师,他不肯待在寺庙里。”   江河的眉头不禁拧起。   江思印这孩子的底子虽然不错,但被人拐卖的那半年时间内,颠沛流离,甚至曾经还发烧到丧失记忆。   自从认回儿子后,他就一直给孩子做补身的蜂蜜丸子,直到吃了一年,才彻底补起来。   前两天他得了风寒,真是吓了众人一跳,幸好没什么大病。   江河走过去,摸摸孩子的额头,问道:“喝药了吗?”   “喝了。”江思印有气无力回答。   那苦得让人想死的药让嗜甜的孩子想要迎风流泪,他发誓等自己好了,一定要更加认真锻炼,他实在不想再生病。   “应该和你的锻炼无关。”江河仍是觉得帐篷不够保暖,“是草原日夜温差太大了。”   这么大的孩子,竟然还会踢被子,会落得感冒一点都不奇怪。   想到那些一年四季活蹦乱跳的小伙伴们,江思印不禁摸了摸鼻子。   他们还睡地上呢,那可比床要冷多了,是不是他们习惯这种方式,反而不容易感冒。   想到这里,他不禁看向帐蓬外的那些正在风干的泥砖,问道:“爹,你想建房子吗?”   江河微微颔首,也不瞒他,“对,爹一个人打不了太多砖,得叫人来帮忙。”? 第73章 圣僧32   江河很快就行动起来。   他在草原的威望日渐加深,牧民们对他信任又崇拜,只要大师说的话,他们都觉得是对的,从来不会质疑他做什么。   甚至可以说,牧民们对玄济大师的信任,甚于他们的单于。   只要他一句话,不管牧民多忙,都会放下手中的活儿过来帮忙。   草原再次变得热闹起来。   “单于,玄济大师又有动作了。”   乌力嘎吉那第一时间将玄济大师有关的消息传了出去。   鹦鹉拍拍翅膀,对江思印嘎了一声,提醒他。   江思印的脸瞬间拉下来,最讨厌这种人了,吃他家的、喝他家的,主子却是别人!   简易的窑子周围,没事干的胡人围在一旁观看。   在草原的胡人心里,只要是玄济大师折腾的玩意儿都很有用,比如麦子,比如黑毛菜,比如奶粉。现在看他又开始折腾其他事情,他们马上想到这玩意儿要怎么用,不会想着会不会瞎折腾。   要是换个人做这些,结果就不一样了。   有胡人见到正在帮忙干活的桑雅爹,忙问道:“桑雅爹,你这是干啥呢?”   桑雅爹擦着手上的泥灰,他景仰地看着不远处的大师,笑呵呵地道:“咱们正在给大师干活哩!大师真的很厉害啊。”   他是个聪明的,哪能不知道大师的用意,等学会烧泥砖,想建房就容易多了。   他隐隐猜到大师的意思,这是不想要迁徙?   也对,这泥砖房足够抵抗冬天的风,大师又没养牲畜,不需要给牲畜找地方过冬,他确实不需要迁徙。   经历了妻子去年迁徙时动了胎气的事,桑雅爹私心里也不想迁徙的。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这个念头也越来越强烈。   特别是家里的两个大胖儿子,他们还小,不一定能受得住迁徙的颠簸和劳累。   胡人很感激大师对他们的帮助,闻言一个个上前,撸起袖子道:“大师,我们也来您帮忙吧,有什么您尽管吩咐。”   大师双手合十,谢过大家的帮忙。   接着他站一旁不再动手,而是向众人口述这泥砖怎么烧。   桑雅见状,心里直嘀咕,大师可真是慷慨大方,他当众口述,大家不就知道烧泥砖的秘方了么?   在场的人都不蠢,就算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的,很快也在同伴的提点下明白过来,纷纷用感激的眼神看向大师。   在他们心里,大师就像他寺庙里的那尊神佛,没有人的私心,而是仁爱这世间所有的人。   胡人都很尊敬给草原带来生机的玄济大师,个个都乐意过来帮忙。   人多力量大,很快泥砖烧好了。   等大师开始用泥砖建房子时,有更多的牧民凑过来,草原上没人建房子,他们都想知道房子是怎么建的。   江河很大方地将自己画的设计图给这群人看,甚至在他们不解时,还详细地解释房子为什么这么建,这样建的好处。   胡人听得又惊又奇,满脸好奇和疑惑。   “真的能抵抗风雪?”   “应该吧,听说那些中原人住的就是房子。”   “听说房子确实比帐篷暖和多了,再大的风都不怕。”有牧民羡慕地说,若不是为了生计,谁想天天搬家啊。   每当说到迁徙,在场的牧民心有戚戚。   那些身强力壮的大人还好,可是对老人小孩而言,那可是真折腾,若是能不搬就好了。   特别是看到大师的房子渐渐地建成时,这种感觉越强烈。   桑雅爹听着众人的话,眼里闪过深思。   他家的人丁少,忙活不过来,不过家中牛羊少,如果房子很保暖,他们其实没必要迁徙。   他的两个儿子还小,迁徙过程中若是病了,去哪哭去。   桑雅爹是果断的,当即便去问大师,自己能不能用窑,他们家今年不想迁徙了。   江河眼里闪过一丝不明显的笑意,果然他就说,桑雅爹是个精明人。   他选择建房的这个地点,周围有大片能种莜麦的空地。   等到春天到了,冰雪融化成水,水冲出的河流在未来三十年内,都不会改变河道,生活极为方便。   在这建房,不仅种田方便,亦是兴家之象。   这草原上,精明的人不止桑雅爹,好些家中牲畜不多的人也想建房。   在他们心里,觉得大师这么聪明的人,大师都觉得房子比蒙古包好,那肯定是好的。   出于对房子的好奇,胡人们十分尽心地帮忙建房,短短数天,一栋房子就建起来了。   他们好奇地观察房子,发现确实挺好的。   “是挺防风的,但还是冷吧。”有人心里嘀咕,还是有些犹豫不定。   观察房子的牧民问:“大师,那是什么?”   寺庙的构造简单,外面的大厅是佛堂,里面的小房间是住人的地方,他们发现大师还在房间内用砖砌了像床榻的东西。   阿克善也很好奇,“巴图家不是有床吗?”   那张床让他们羡慕死了,在草原,木床是最珍贵的,只有贵族才能睡床。   “床不够暖和,巴图最近得了风寒。”江河向他们解释道,“这种叫土炕,它的特点是冬暖夏凉,冬天睡着时更暖和。”   即使再怎么神化大师,这会儿他们还是很怀疑,怎么看这泥砖的床都不可能暖和吧。   江河不想多费口舌,由着他们嘀咕,届时再让他们感受一番。   三天后,江河招呼众人进来,让他们坐在已经铺着铺盖的炕上。   一直睡在地上的胡人很是新奇,以前大师家的那张木床他们去看过,草原的贵族也有显示自已财力睡床的,但这种用泥做的床他们真是第一次见。   有胡人心里嘀咕着:“大师就是折腾,咱们的羊毛毡子多暖和,比这泥床暖和多了……”   还没嘀咕完,当他一屁股坐上去,然后整个人都惊呆了。   这泥床……居然这般暖和的?   草原的风像刀子般刮人,草原的雪仿佛钉子,冬天实在难熬,不仅牛羊会冻死,甚至有些身体稍差点的孩子妇人老人也会冻死。   此时这群坐在炕上的胡人觉得,如果他们睡的是这种暖和的泥床,家里的老人,还有不幸生在冬日的孩子,一定都能活得好好的。   胡人惊奇极了,也好奇极了。   “哎,你们看,这里可以烧火。”有人大叫出声,“怪不得不会冷呢。”   桑雅爹看过后,眼睛都亮了。   最近他也请朋友和邻居帮他烧砖,他们家的房子很快也要建起来,届时这个叫土炕的床一定要砌,他还愁两个孩子太小,冬风凛冽、天气寒冷,孩子容易生病呢。   那些决定跟着大师一起建房子的胡人也欢呼雀跃。   果然,他们可以永远相信大师,有这个温暖的泥床,家里的牲畜再也不怕冷了。   那些决定不迁徙的胡人纷纷找上桑雅爹,“桑雅爹,我记得这个土炕是你帮忙砌的吧?麻烦你去帮我家砌一个,我们给你酬劳。”   桑雅爹不由看向大师,脑海里不合时宜地闪过一个念头:火炕的建造方法,大师只教给他,那些牧民肯定不敢去打扰大师,所以肯定会找他。   大师此举,是为了让他在胡人中更有威望吗?   若大师只是想报恩,其实大师回报的已经足够多了,不管是治好他的腿伤,还是给他两个儿子,或者教女儿医术,都已经足够。   房子建好后,江河并不急着搬进新建的寺庙。   江思印不懂为什么搬个家还要看什么日子,他掰着手指头数搬家的日子,希望快点到来。   有了房子,他不愿意再住冷冰冰的蒙古包。   桑雅爹的房子很快也建起来,土炕也烧起来了。   几乎每天都有人去看他家的土坑,感受这玩意有多暖和。   趁着现在还不怎么冷,部落里的胡人纷纷决定建房子,并请桑雅爹去他们家中砌火炕。   鹦鹉从天空飞过时,往下俯望,发现已有稀稀疏疏的房子坐落在草原上。   它暗自点头,不像蒙古包般聚集一块,这些胡人还是有脑子的,知道房子周围可以种黑羽草跟莜麦,都留了地出来。   这些地以后就是他们的种植地。   江河搬家的那天,老单于带着大王子来祝贺。   他们坐在温暖的炕上,老单于决定他也要在王帐里盘一个土炕,反正他的钱多,不在乎会弄脏王帐。   深秋天的风像刀子般刮过草原,将青草刮成一片片枯草。   老单于作为这片草原的领头人,当他在王帐砌土炕后,便在贵族中引领了一阵风潮,那些贵族几乎家家户户都想砌个土炕。   不仅是跟随单于走,也想让冬天更暖和。   桑雅爹开始忙得团团砖,他直接拉起一支队伍,到处给贵族砌土炕。   再后来是闻讯而来的普通牧民。   今年胡人卖了羊毛和奶粉,大多都不差钱,他们也想砌土炕。   至于蒙古包会脏?那不是事,冬天他们冷得不行的时候,还会搂着羊一起睡呢!   江思印看到草原的变化,不禁心里嘀咕,“果然由奢入俭难。”   他觉得这些胡人真是越来越会享受了,冬天有土炕保暖,比中原人还舒服呢。   桑雅爹差点忙昏头,发现一支土炕队伍不够用,他果断地又拉起两支。   在冬天之前,三支队伍天天给各家各户砌土炕,他们家拿银子拿到手软。   当桑雅爹将钱交给妻女时,桑雅娘母女俩算钱的手都在抖。   桑雅觉得这种日子特别不真实,她爹现在手头上管着三十人的土炕队伍,他们家的日子比好些贵族还要好,族长现在看到她爹时都笑容满面的,因为族长的俩儿子就在她爹的土炕队伍里待着呢。   穿得暖,炕床也很暖和,暖得没有胡人想去中原打秋风。   他们现在一个个躺得骨头都酥了。   大冬天的,不躺在炕头上,谁愿意去外面吹冷风、喝冰水啊?是家里的肉不香,还是炕不暖?   草原的胡人大妈们摸着绵羊身上柔软的毛,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今年冬天有土炕,肯定不会有牛羊冻死,真是太好了。”   烧起土炕的帐篷实在太暖和了,人睡上面,牛羊就睡在下面,大家都可以暖洋洋地过个冬。   这些女人们心里还有隐秘的念想,只要牛羊不饿死冻死,男人就不用去中原打秋风,虽说她们丈夫都是勇士,一个能打三个大庆人,但总还是有死伤的。   胡人伦理关系上没有禁忌,死了丈夫的女人很快就会分配出去。   只要能生娃,男人都不挑。   话是如此,可如果能不换丈夫,她们还是宁愿要旧人的,跟新的男人还要磨合,新男人的婆娘多,她们新来的又有多少地位呢?   中原人说得对,夫妻还是原配好。   术兀单于也不想去受罪。   这么暖和的土炕,婆娘一个两个的需要他去浇灌,今年还有麦麸跟麦秆,大师再次改进饲料方子,牛羊没冻死也没掉肉,还要折腾啥呢?   当然也有想折腾的,比如二王子和三王子。   他们气得直跳脚,到中原打秋风不是草原的传统吗?咋的一个两个的都被土炕迷住?再不动身,等下雪后就不方便行动了。   “父王已经老了,贪图享乐!”三王子一鞭子抽在地上,溅起一阵草屑,他阴沉地说,“我看看能不能鼓动那些大臣,大臣中肯定有想过刺激日子的。”   贪生怕死,好享受,还算什么草原勇士?!   二王子和三王子果然开始秘密接触大臣。   他们首先找的是左右相。   然而情况并不乐观,二王子的三王子离开时,听说那神色十分阴沉。   送走两位王子,左相便邀请了右相到家里喝茶。   左相招呼右相到炕上坐,并给他端上奶粉泡的奶茶,说道:“今年冬天,咱们的牛羊没冻死也没掉肉,子民们卖了两次羊毛,换了很多茶和盐,玄济大师教咱们种的黑羽草晒了很多菜干,人可以吃,牛羊也可以吃……明年还可以种麦子,更不缺吃的,也不缺穿的,这是折腾啥?”   坐在土炕上,左相面露惬意之色,“这炕躺着真舒服啊。”   左相心里感慨二王子和三王子就是年轻,不懂事,今年冬天过得这么舒服,谁想出去折腾?现在子民们都在埋头做奶粉,盘算着羊毛要提价,或找中原商人买下羊毛变成衣服的法子呢。   右相的神色古怪,“二王子和三王子还抱怨咱们被奶粉跟羊毛的小利迷了心窍。”   他家养的牛羊不少,赚得也不少。   “可是打仗要死人的。”左相幽幽地说。   他的年纪大了,心肠越发软了,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小辈。   “来,咱们吃点臭豆腐。”右相招呼道,“这玩意闻着臭吃起来香,听说是大师送给大王子的方子。”   左相听出他的话中之意,大王子擅长商事,跟在他后面能喝汤,若他上台,带给整个草原的肯定是更富裕的生活。   这也是很多牧民们都期望的。   左相吃了一口臭豆腐,“那黑熊部落若是起了邪心……”   这富裕的生活固然好,但没有武力也保不住啊,铁满部落和黑熊部落一直是死对头,都想吞并对方,但彼此都没能力。   右相不以为意,“这个不用担心,黑熊也不想打仗,他们也忙着做生意呢。”   毕竟又不止铁满部落有羊毛,奶粉方子只要看过就会。   黑熊部落可是派不了少细作到他们这儿,早就钭奶粉方子学了去,和中原人做生意的可不仅是铁满部落,还有很多黑熊部落的人。   而且,黑熊部落也种了黑羽草和莜麦,从小部落的人手里买种子不是什么难事。   **   草原第一场雪终于落下来。   早上起床,看到外面一片雪白时,江思印欢呼着跑出去玩耍,阿克善和几个小伙伴也跑了过来,几个小孩在雪中蹦跶。   因他们跟着江思印学医术,给牲畜看病和接生,为家里赚了不少钱的关系,几家人在孩子的央求下,也在秋天时建房子,留了下来。   他们本是小部落的底层牧民,牲畜不多,有了土炕后,也没必要迁徙。   哈喇巴巴格这两个胡人汉子轮流留在大师身边,他们一人放了十天假,然后冒着大雪回来,不管江河说什么都不肯回去。   伺候的婆子倒是回家了。   江思印有些气闷,婆子不是细作,真是该留的不留,不该留的赖着不走。   这个冬天,大庆皇帝觉得这是他登基十年以来,最富裕的冬日。   天气一冷,毛衣就供不应求,他的私库都快要满出来了,果然钱就是人的胆,皇帝觉得自己现在就是胆大包天!   自从皇后生下他的小太子后,真是好事连连。   这十年来,因为子嗣问题,皇帝直不起来的腰杆现在一下子就直起来了。   身材魁梧的皇帝负着手,跟在大胖儿子身后。   这大过年的,他的大胖儿子在宗室面前晃悠,小嘴叭叭叭,一个接一个收着红包,笑得小乳牙都露出来。   皇帝笑眯眯的,朕的小太子真可爱啊!   哎哟,宗室的脸色真有意思啊,看到朕有这么健康又聪明的太子了么?   过继是不可能过继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他的皇位只有他的儿子能继承!   以前皇帝每次上朝,那些老大臣就老拿过继的问题来烦他,久而久之,他都不想看到老臣的老脸。   现在不一样了,每天上朝时,皇帝都是精神抖擞的。   他现在可要好好地处理政事,给儿子留一个太平盛世。   皇帝想起,玄济大师看透天命,告知他儿子是强求来的,国运强则顺,为了他的小太子,他也要努力。   看着跟在小太子身后晃悠的皇帝,宗室和那些老臣不禁扯了扯嘴角。   皇后怀孕的时候,皇帝大开杀戒,都不知死了多少人,现在谁不知道太子是你的逆鳞?   他们现在什么都不敢想,最多只想着若是家里有出息的孩子能当小太子的伴读,那才是一条风险最低的青云之路。   有人暗示地道:“其实还有其他的青云之路的。”   这些野心家并不知晓皇帝命中只有一子,盘算着送闺女进宫,反正皇帝现在能生了,若是他们的闺女生下皇子的话……   “别想了。”家中那些看得分明的长辈拒绝这个建议,“你没看到皇上的妃子都出宫做事了吗?”   野心家不禁沉默。   三个月前,掌管毛衣厂大小事务的如妃死了,说是出意外死的。   众人还来不及上门安慰,如妃爹娘就拉出一个长得和如妃一模一样的女人,说是如妃的双胞胎妹妹,皇后娘娘看过后,陪着落了很多眼泪,说看见她如同看到自己的好姐妹,将她安排回毛衣厂了,让她完成双胞胎姐姐未完的事业。   哦,对了,如妃双胞胎妹妹还成亲了,和邢部的一个年轻人。   皇帝感叹如妃跟了他一场,特意施恩其妹子,给她添了很多嫁妆。   这场大戏看得朝中上下的人说不出话来,甚至还要真心实意地跟着演,演得他们痛苦极了。   皇上,这么拙劣的戏演着有意思吗?您就算说上天去,咱们也认得出来,那位就是“死去”的如妃娘娘本人啊!   你也够大方的,自己给自己戴绿帽!那可是曾经跟过你的女人啊,你居然舍得将她嫁给别的男人,那男人还是你的心腹臣子!   你就不怕自己在史书上遗臭万年吗?   然而皇帝并不觉得丢脸。   就算大臣觉得丢脸,又能咋办?只能跟着帮皇帝掩饰了!   毕竟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是他们君主,说出去他们真的没脸,要是让草原的单于知道,还不知道怎么笑话他们呢。   “读书人就是迂腐。”皇帝直接开图炮,“等他们去边疆看过就知道了,寡妇不再嫁?放屁,嫁过两三次的比比皆是!”   那些野心家见识过这场大戏后,顿时偃旗息鼓。   皇帝对他的女人太凉薄了,他们可受不了自己的女儿被享用过后,然后被“死去”改嫁。   也不知道皇后到底是哪来的狐狸精,生孩子后反而显得年轻,更貌美,竟然将皇帝迷得连其他女人都看不见了。 第74章 圣僧33   京城,某个酒楼隐秘的包厢里,张主管在这里坐了很久。   他很有耐心,因为他今天要等的贵客是皇帝。   不久后,皇帝终于到来。   皇帝今儿来这里,是过来跟张主管分账的,看着手里厚厚的银票,让他的心情十分愉悦。   作为一个皇帝,从小就接受皇帝富有四海、不与民夺利的观念,皇帝是不可能经商的。   这羊毛生意,他是为了削弱草原实力才让人去做的事,这个计策不可不谓毒,是以这羊毛的收购有皇帝参与期中这事,绝对不能传扬出去。   所以他就只能通过一些口风紧、品行好的商人去收购羊毛。   他都想着,即使是亏本,也要将这生意长久做下去,没想到能赚这么多钱。   这让皇帝心下琢磨许久,他觉得内库还得有银子才行,若是只靠国库,每次他想建个宫殿都得跟臣子扯皮。   他的小太子以后可不能过这么憋屈的日子!   再说了,不与民争利的借口听听就行,那些臣子家中哪个女眷没个商铺啥的?   “皇上,胡人变得精明了,可能也是看出羊毛和毛衣之间的关系,所以第二次收羊毛时,他们将羊毛的价格提了。”张主管胖乎乎的脸上,眼睛都快要愁没了,“还有这羊毛线机子,只怕也保密不了多久,臣的作坊单这个月就有不下十批人来打探,若不是皇上派了暗卫守着,只怕那些探子就能将机子偷走。”   张主管是真担心啊。   这毛衣厂的利润非常高,如今只掌握在皇帝一人手里,每年不知道给他赚了多少钱。   若是被人偷走机子,对毛衣厂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皇帝不慌不忙地喝了口茶,“术兀单于本就精明,他掌控着最大的草原,有着最多的羊群,他要是不心动,朕还怀疑他出什么毛病了。”   不过术兀想不到吧,他以为他看到了第二层,实则他们在第四层。   皇帝可不会让死对头如意。   说完这事,张主管又道:“草原上出现一种叫奶粉的玩意,据说孩子喝了长得快,能强身健体。”他小心为大师说话,“听说是玄济大师弄出来的,他不慎让胡人知道奶粉的机密,胡人特奸诈,奶粉卖得很贵。”   皇帝心里不予置否,不小心?他可不信!   张主管暗暗叹气,玄济大师的本事大,还对皇室有恩,可他做个出家人都六根不净,哪有带着儿子当和尚的?   那个叫江思印的孩子明明是中原人,偏偏想做胡人,也不知大师怎么想的。   中原多好啊,草原什么都缺。   那孩子现在还小,现在回大庆还能教化得过来,若是再大点,回大庆后肯定会被打上草原的标志,到时在大庆就没他的立足之地。   皇帝面色深沉,看不出喜怒。   张主管满怀担忧,悄然离开酒楼,他虽然长得胖,但这脚步一点都不像胖子笨重,反而走得飞快,脑子也转得飞快。   他回想刚才那一幕,好像皇上对大师信任依旧?   铁满的老单于对大师也很看重,他留在边疆互市的探子说了,老单于甚至还送了两个胡人汉子去伺候大师。   都是聪明人,谁不知老单于送两胡人汉子是什么目的,是监视也是守护,这是防着大师离开草原呢。   张主管想到大师折腾出来的东西,说句实话,如果他不是知道内情的,还真以为大师对草原掏心掏肺了。   没见现在胡人日子多好过吗?甚至比大部分中原百姓都要好过。   不过那些黑羽草在中原干冷的地方也种起来了,莜麦也一样。   上个月,他有一条从海外归来的船带回来一种叫红薯的植物,等到春天时就种下。   好像大师说过,红薯比莜麦产量高好几倍?   想到这里,张主管笑得眼都眯了起来。   皇帝说了,如果真有好几倍的产量,就给他爵位。   他算不算大庆历史是第一个因为经商,封了爵位的商人?   皇帝现在很重视商人的力量,他听妹夫说,皇帝甚至想给少量贡献卓绝的商人封爵。   虽然没有实权也没俸禄,还会降级,但商人仍是会为此趋之若鹜。   **   互市的繁荣超出很多人的预料。   胡人的好日子让边境的大庆百姓十分羡慕,京城某些家资颇丰的商户和官员家边给孩子泡奶粉,边抱怨玄济大师。   “明明是中原人,却一心倒向胡人,这么多好东西,都是他给胡人带来的!如今胡人有钱了,肯定能养更多的战马,将来两国交战,玄济大师就是罪魁祸首!他资敌!”   “不行,必须弹劾他,他就是一个卖国贼!”   于是这天大朝会,弹劾玄济大师的人非常多。   京城的百姓对此事密切关注,他们也知道玄济大师被御使弹劾了。   很快,他们就高兴地听到皇宫里传出消息,据说皇帝对于玄济大师所作所为,颇为不渝,曾因为他让太子得以顺利出生所给予的荣宠,直接收回了大半。   当玄济大师在中原,遭到所有大庆人厌弃的消息传到草原时,正是冬雪消融,春草冒青之时。   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去,族人又迁回来,寺庙周围再次热闹起来。   这个冬天,牲畜不仅没有掉肉,还长了一些肉。   对此牧民们高兴得不行。   每年的冬天,他们最害怕牲畜吃干草会瘦,而且还会冻死,现在有大师的饲料方子,他们的财产总算是保住了。   中原皇帝派到草原的和尚、道士也在这个冬天终于打开了局面。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们不是因为传教或者医术,而是因为大庆话受到胡人欢迎。   “我们学会大庆的官话,就可以和那些大庆商人讨价还价了!”胡人精神抖擞地说。   等天气变得暖和,羊毛又能收上一茬,还有奶粉,听说在大庆是精贵玩意,能卖到天价,单是这两样东西,他们就能赚很多银子!   听到从中原传来的消息,老单于的反应是,给玄济大师添了一大笔香油钱,明里暗里将中原皇帝挤兑一番。   大师的面色淡淡,看不出悲喜,只是手持佛珠,念了一声佛。   那些中低层的胡人的反应是,捐金子给菩萨。   玄济大师自己建的寺庙十分简朴,热情的胡人高价买了中原的漆料,将寺庙刷得金碧辉煌,连菩萨都镀上金身。   江河不禁揉了揉被闪瞎的眼睛,深觉自己的事业做得不错。   看那些胡人多积极啊,向佛之心多坚定啊,在大庆他想给菩萨镀个金身,还不知得花多少力气呢。   术兀单于曾经示意监视大师的两胡人护卫,最好将玄济大师的心留在草原上。   事实证明,大师确实有心留在草原,他做的那些事对大庆人而言,就和卖国贼差不多,现在大庆上下对他都怀恶感,他肯定不会乐意回去。   已经尝到种地好处的胡人正在请教玄济大师,他可是能种出三石半莜麦的牛人,就算是草原上最擅长种地的奴隶,最多只种了三石。玄济大师教他们积肥,“地要追肥,不然收成会不好。”   然而牛粪羊粪之类的,都被胡人都捡起来,这可是上好的燃料。   至于人,想要方便就简单了,贵族还讲究点,会弄个恭桶之类的,白天让奴隶倒到帐篷外的草地里,下层的胡人则是在草原随地大小便,就当给草地施肥。   于是胡人十分听话地建起简单的茅厕,这些东西以后都是大师说的农家肥呢。   江思印对此很欣慰。   天知道他每次走在草原中,每当不小心一脚踩到“黄金”时,心里多崩溃。以后就好啦,和小伙伴在草丛中玩捉迷藏时,再也不用担心踩到不该踩的玩意儿。   寺庙的新形象太过亮眼,来往的胡人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二王子和三王子也一样,每次被那金灿灿的颜色闪瞎眼时,他们心里就会涌起一股子的杀意。   以往春日时,胡人都会抽出时间锻炼身体。   他们是马背上的民族,掠夺的血统是从祖辈留下来的。   然而现在,春日时的胡人都忙着种麦子种草羽草,他们都指望着秋天能有个好收成呢。   就连每到春日就到处撒欢,摔跤、斗角、赛马等玩得不亦乐乎的孩童,也跟着大人种麦子去了。   忙碌的孩子们望着洒下麦种的地,幻想着麦子收割时,能吃上甜甜的点心。   大师的儿子巴图是全草原的孩子最羡慕的人,他吃的点心都是他们生平从未尝过的美味,据说都是麦子做的。   他们也想吃,每天都吃。   旁边干活的大人一巴掌将小孩打醒,糖得多贵啊,还每天都吃,咋不上天呢!   二王子和三王子每当看到这一幕,越发地想弄死那秃颅。   以往热衷于打仗游戏的孩子,现在竟然变成满心满眼只是吃的,而且都主动下地干活去了,草原的未来堪忧啊!   下一代不能打,能打的老一辈退下后,草原岂不是要被中原打趴?   **   莜麦种下去后,玄济大师去年秋天建的泥窑开始受欢迎起来。   过了一个温暖的冬天,胡人又要迁徙。   在迁移时,他们不得不抛弃去年砌的土炕,心里那个心疼就甭提了,如果有固定的房子就没必要抛弃土炕了。   要是每年冬天都要请人来砌土炕,再多的钱也不够浪费啊。   虽然明年冬天他们可以迁回到原地过冬,但留下的土炕没有帐篷遮掩,没有人打理,风吹雨打,草又疯长,到明年冬天时,肯定已经坏得不能用。   如果有一个像玄济大师这般的砖瓦房子就好了,火炕肯定不会坏。   有胡人特意去那些建了房子的胡人家里作客,发现他们家的牛羊都好好的,草原的风再大也吹不着,有土炕也冷不着。   看到这里,他们更想建房子,就算逐水而居,冬天还是可以定居的。   再者,他们定居的地方,周围的土地很适合做莜麦。   这些胡人总算看出来,去年秋天建房子那些人,周围能种麦子的土地默认是他们家的。   这么一看,他们肯定也要赶紧建栋房子,占土地种东西,万一迟了,好地就被别人抢走了。   很快,草原上一座座窑建了起来,无数的砖烧了出来。   然后一座座房子也建了起来。   期间还出现不少打架事件,为争抢最适合种莜麦的田地所导致的。   桑雅爹看着打得鼻青脸肿的两家胡人,暗自庆幸他家的房子建得早,不然他家人丁这么少,怎么打得过?   矛盾的出现比江河预计的还快。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现在外在的威胁已经没了,就开始内斗,这是人类的本性,看来他们要提前离开了。   鹦鹉道:“你们若是无故离开的话,草原这边的人也会恨上你。”   毕竟胡人这么爱戴玄济大师,以为他是真心实意留在草原的,肯定会将他的离开视为背叛。   江河对鹦鹉露出白莲花般清雅的笑容:“所以贫僧得找个背锅的,贫僧偶像包袱有点重,想一直保持清白无辜的形象呢。嗯,贫僧得让自己形象变得更好,若是美好的东西被摧毁了,才能激发人的仇恨吧?”   说到最后,也不知道他想到什么,满脸愉悦之色。   鹦鹉直接死鱼眼,它就不该担心他,狗宿主的心这么脏,哪需要它一只系统担心?   它还是去找海东青玩吧。   自从那两个胡人探子进驻寺庙后,鹦鹉就很少在人前张口说话。   就连江思印的教育,都由江河来接手,它没事干就天天在草原四处转悠,有时会仰躺在海东青的背上四处兜风。   海东青对这只鹦鹉特别谄媚。   也不知一只鹦鹉的眼神咋就么利,草丛下躲着不动的兔子它都能发现,有了大金主,海东青就没缺过食物。   **   虽然有互市,但中原商队依旧有不少喜欢上门收货,每到春秋两季都会到来。   胡人也很高兴能省点摊位费,特别是有生意头脑的大王子,提前收了很多羊毛,还跟大庆的商人天花乱坠吹他名下的奶粉。   目的很明显,想再提点价!   大庆的商人太狡猾了,从他们手上收购的奶粉转手一卖,可是十倍的差价呢!   跟着那些和尚道士学了一冬天的大庆官话,现在很多胡人张口就是广告语。   什么大人喝了,强身健体,小孩喝了,聪明长个,对母乳不足的孩子,这就是救命的好东西!   这些胡商变得十分精明,甚至还拿玄济大师当广告,直言这是玄济大师为爱子弄出来的,你看他那儿子,以前多瘦啊,现在喝奶粉喝得白白胖胖。   白白胖胖的江思印:……   中原的商人也到玄济大师新建的吉祥寺烧香拜佛,反正天高皇帝远,再者皇帝也没直言厌弃大师,他们不过烧个香罢了。   吉祥寺的奶茶众人也喝了。   大庆也有奶茶,还挺风靡的,但好像没这家寺庙的好喝,难不成因为草原是奶粉的产地?奶粉到了中原后没那么新鲜?   一个胡人小孩跑进来说道:“巴图,快过来,你爹要开始上课啦。”   江思印不禁拍拍脑袋,他怎么也搞不懂,为何草原的孩子现在对汉学这么感兴趣?明明以前,他们一个两个只喜欢骑马打仗,一个个高喊着,长大后要去大庆打秋风之类的。   江河目光温和地看着下方。   简陋教室里坐着的二三十个胡人孩子,他拿起简易的粉笔,在黑板上写字。   下面坐着的小孩,一人一个盘子,里面是细细的沙子,他们拿着小棍子在沙面上练习大庆的文字。   他们爹娘说过,大庆商人很精明,他们卖的羊毛和羊毛衣的价格相差太远,他们要好好学习庆朝的语言和文字,下次能和商人杀个好价格。   大师早上还要做早课,是以讲学时间都放在下午。   孩子们的学习时间很人性化,学半个时辰就休息一会,偶尔他会做美味无比的点心给这些孩子吃,而且每天还有故事。   孩子们都觉得,这学习简直就是天堂吧?怪不得庆朝的人倾家荡产都想读书呢。   大师现在讲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和尚收了一只猴子、一头猪当徒弟,到西天取经的故事,听得所有孩子都惊呆了。   这世间竟然还有这么神奇的故事?   他们每天都拼命学习,大师说过,若是谁学得差,就不讲故事,现在不止孩子们互相监督,孩子的父母也在监督孩子学习,他们也想听故事。   寺庙外,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听着从庙里传出的读书声,父母怎么拉都拉不走。   身材壮硕的胡人汉子不禁叹了口气,他弯身抱起儿子。   “玄济大师说过,等到秋季再招一批学生,到时你努力点,若是能考上,爹就供你读书。”   小孩的眼睛发亮,“爹,我一定会认真读书,您先给我买庆朝的书,我如果识字就比其他人胜算大。”   玄济大师讲的故事实在太好听,听到小伙伴转述后,真是越听越馋。   他一定要进去听最新鲜的!   不仅孩子想听故事,大人也想听。   就连老单于都忍不住着迷,让精通汉学的胡人在教室外记录。   没多久,玄济大师更出名了,草原上到处都是他的粉丝,每当看到他,就将各种东西往他手里塞,并含蓄地催更。   不管哪个时空,不管哪个朝代,父母对孩子的学习都是很看重的。   有孩子上学的胡人都很大方,香油钱当作束脩给得爽快。   江河深觉如果他真当教师,在草原上肯定赚翻。   中原皇帝派来的和尚道士见状,他们一拍脑袋,原来传教事业如此不顺利,是他们没找准办法。他们也可以曲线救国啊,若是论故事,他们也不少的。   于是,私塾在草原上遍地开花。   现在草原的日子好过,胡人父母们也不吝啬那点束脩,他们也是会算的,日后跟大庆商人来往多了,越了解大庆的情况,就越不会上当吃亏。   术兀单于在听完今日份的故事更新后,对他的儿子们说:“这庆朝不行啊,大师如此大才,居然都遭皇帝不喜,就像大师故事说的那样,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救走了,没后台的都被打死。还是咱们草原好,有才能的咱们都尊重,才能就是最大的后台。”   三王子不自在地冷哼一声,他喜欢和尚的故事,但他不喜欢和尚本人。   广袤的草原上,如今随处可见莜麦。   那些胡人们高兴得很,三王子却很别扭,种田什么的,就不是他们长生天勇士的风格!   他家里的婆娘三王子妃却喜欢那和尚带来的变化,一个个跟和尚学做饭菜。   三王子不得不承认,那饭菜真是极为美味,吃得再多也不用担心会便秘,痔疮什么的,再也不是噩梦。   可他就是觉得那和尚居心叵测,他给草原带来的馅饼说不定里面有毒。   出身显贵的三王子妃前两日刚确定怀上身孕,现在脾气特别大,当下拍打他:“这饼你昨晚吃了六个!你就别吃,这也是玄济大师教我们种出来的!”   三王子顿时怒了,“老子可以吃牛肉羊肉的!”   牛肉羊肉吃了才长力气,这面吃多了,说不定跟庆朝人一样软趴趴的!   三王子妃冷哼一声,“可怜你的牛肉羊肉也吃不成,大师教我们种苜蓿草,现在牛羊都吃这种草,你没见现在草原迁徙都没那么频繁了?”   以前,马牛羊吃光一片草地后,他们就得迁徙到另一片水草丰美之地。   现在这些地能种植苜蓿,都不用频繁地迁徙搬家了。   三王子不禁气结,“你以为这是好事?咱们草原迁徙的风俗都没了,现在一个个的都想偷懒,只想种地不想搬家,连骑马的都少了,日后咋拿得动弓箭?”   三王子妃不想搭理他。   她只知道迁徙少了,折腾也少了,孩童和老人、以及体弱的妇人就不会因此倒下。   可是丈夫死活不肯建房子,说迁徙是传统,她简直要被气死了。   女人并不像男人那般想驰骋在草原上,她们更向往安定下来的日子。 第75章 圣僧34   三王子一脸无趣,抱起最小的儿子:“哎哟,爹的好儿子,等你再大点,爹教你骑马打仗,到中原打秋风……”   “放屁!”三王子妃不高兴地反驳,一巴掌拍在案上,凶神恶煞,“打什么仗啊,那么危险!来,阿娘给你圈一大片地,咱们去种田。”她对睁着大眼睛看过来的孩子道,“那麦子全身是宝,只要奴隶多种几十亩,人有得吃,牛羊也饿不着。”   三王子的脸色沉下来,怒道:“你懂个啥?骑马打仗是咱们的传统,长生天只喜欢英勇的战士!种田这种活儿,那是体虚气弱的中原人才干的。”   然后忍不住又添一句,“中原人说得不错,你们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也许是怀孕的缘故,三王子妃最近脾气大得很,向来能将一把大刀舞得贼溜的她让人将刀子收起来,生怕自己一个控制不住杀人。   三王子有时看着都怵。   此时见她沉下脸,三王子的声音越来越小,一看就怂了。   三王子妃面无表情地说:“不准去中原打秋风,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一个人咋养得大你儿子!”   两人最大的儿子才七岁,离成年还远着呢。   她努力地和丈夫说道理、摆事实,“就算要等咱们大儿子长大成人,至少要十年,没个爹护着成吗?”   三王子妃和三王子是青梅竹马,两人感情好得很,若是丈夫死了,她肯定得跟二王子。   二王子那人好色,女人已经有一堆,她才不乐意成为他的后宫之一。   三王子顿时不吭声。   草原部落对子嗣很看重,他爹是单于,儿子生来就比其他的胡人高贵,可如果他死了,他二哥肯定会抚养他儿子长大,但二哥有他亲生的儿子,弟弟的儿子能分到的东西就极有限。   最后,三王子妃说:“你要打仗我不管,你先把儿子养大再说。”   等妻子离开,三王子才敢对坐在那里吃饭的小儿子说:“你阿娘真是没见识,草原的风气越来越坏了,你阿爹我希望扭转这股只看利益的风气。”   小儿子喝着奶粉煮的麦糊糊,丝毫不懂他爹话中的杀意。   他懵懂地看了眼亲爹,将一勺子糊糊塞到他爹嘴里,“爹啊……爹吃……”   咱们别说话了,吃东西!   被喂一口糊糊的三王子只得放下小儿子,出门去寻他二哥。   他和二王子都是草原上的主战派,两人身边也聚集了一些好战的勇士。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安定的生活,总有人向往铁与血的生活。   二王子对此胸有成足,他冷笑道:“父王既然不想和大庆交战,那就不战,咱们可以曲线救国,先统一草原。”   三王子目光微闪,心下思索这事能不能成。   二王子仔细地分析,“你也知道,这两年,咱们铁满部落和黑熊部落的牧民之间矛盾重重,各个小部落因一些事打架的不少,还死了不少牧民。打架的导|火|线是土地,现在已经不缺莜麦种子,牧民们都想占领更多的土地好用来种莜麦和黑羽草。”   二王子觉得,在这一点上他是应该感谢玄济和尚的。   如果没有和尚,就没这个矛盾,毕竟以前草原可没人会想种地,会想着去占地盘。   “大庆天高皇帝远,还是硬骨头,族人和大庆商人交易得到好处,他们肯定不愿意和大庆打。”二王子嘴角露出笑容,“要是和黑熊部落打就不一定了,谁都知道打败黑熊,他们的草原就是咱们的,能种莜麦的土地,也是咱们的。”   有土地这个胡萝卜在前面吊着,族人肯定愿意开战。   三王子不禁凝视着他的二哥,感叹道:“二哥,你也不容易!族人这两年都沉迷于赚钱和种地,都有多久没练兵了?再不见点血,只怕刀会钝、马会驽。”   他也真的是担心草原的未来啊。   二王子冷笑一声。   这时,旁边一个心腹下属不禁道:“二王子,三王子,这事咱们瞒着单于……真的好吗?”   下属心神不定,若是私下开战,对于老单于而言,这算是一种背叛吧。   背叛竟然来自自己的儿子,届时老单于舍不得杀儿子,他们这些做下属的就不一定。   二王子的目光闪了闪,然后道:“又不是一辈子瞒着,等咱们将黑熊部落打下来,父王肯定会高兴的!”   **   “帖木,铁木,我们一起去看哥哥!”   皮肤微黑的漂亮胡人少女,双手搂着两个胖崽崽,轻盈地跨上马。   “桑雅。”   后面骑着马追来的少年脸色黝黑,笑容憨厚,一脸期盼地看着她,“我在路上摘了束野花,送给你!”   桑雅礼貌地拒绝。   去岁她爹在秋天时,拉起几支土炕队伍,直到现在,这几支队伍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草原规模庞大的建筑队伍,手底下的人手翻了数倍。   自从他们家的家业也跟着翻了数倍后,她的身份水涨船高,现在草原上的勇士都想娶她。   她爹娘也在考虑她的婚事,明里暗里让她相看不少汉子。   桑雅搂着两个胖弟弟,让马儿在草原慢悠悠地走。   她对两个弟弟道:“哎呀,我现在也不一定非要挑长得俊的,可为何没有长得白点的呢?”   其实她真的不贪心的。   大概是看惯了大师和巴图白白净净的模样,这对父子俩影响到她的审美,找男人也想找个白皮肤的。   两胖崽崽拍着手笑,含糊地跟着姐姐说:“白的……要白的姐夫!”   桑雅也笑了,揉揉他们的脑袋,“好!姐姐给你们找一个长得白的姐夫!以后你们外甥肯定会白。”她低头看了眼两胖娃娃,像极了她爹,小小年纪就皮肤不白,“肯定比你们白!”   两个胖崽崽又嬉笑着:“黑……像爹!”   “姐姐,商人白!”他们的想起每年都会到草原的张主管白白胖胖的样子,又补充道,“还胖!”   桑雅忍俊不禁,她确实看过不少来自大庆的商人,长得白净的也有,她看了很欢喜,也动过心思。   那些大庆的少年,对于这个美得与中原女子不同的草原明珠,面上也露出欣赏之情。   但每次她爹总会跳出来棒打鸳鸯,并告诉她,大庆人讲究三妻四妾,还不准出门。   草原上有权有势的胡人也会娶很多妻子,甚至还会接手死去父兄的妻子,三妻四妾什么的,桑雅并不觉得有啥。   可不能出门是绝对不行的。   她习惯在草原上自由地奔跑,被关在屋子里不能出门,她会疯掉的。   “哎,希望玄济大师帮我算算,哪个会是我的良人!”桑雅将希望寄托于大师身上。   听说大师能掐会算,肯定能算出来。   其实她是不急的,但她娘急啊,自从她家有钱后,她娘反而担心起来,觉得人家是冲她家的钱来的,而不是看上她这个人。   “真是的!”桑雅嘀咕着,“我长得也不差吧,说不定人家喜欢的是我这个人呢?”   桑雅家离寺庙并不远,骑马的速度很快。   远远地便见到寺庙,以及站在寺庙前漂亮白净的小少年。   “帖木,铁木。”江思印脸上露出笑容,一把抱起两个胖崽,丝毫不费力。   最近一年,他学武学得特别认真,导致力气也变大不少,抱两个胖崽子一点儿都不废劲。   “哥哥!”两个胖乎乎的孩子将自己的小脸贴上去,软绵绵、甜滋滋地叫着。   小小年纪的他们,听多了姐姐要找白皮子的姐夫,审美也跟着娘和姐姐跑,对长得白白净净又好看的哥哥很喜欢。   江思印被他们的贴贴弄得心都软了,“哥哥去拿点心给你们吃。”   两胖崽异口同声地说:“还有奶奶,甜甜的奶奶!”   江思印不赞同地说:“小孩子不能吃那么多糖!”   说是这么说,给他们泡奶粉时,勺子还是抖了抖,忍不住多抖了点糖下去。   两个胖崽子在偌大的寺庙里玩得开心。   今天是寺庙的休息日,没大事的话,胡人一般不会过来打扰,难得姐姐带两个弟弟来访,江思印停下学习的脚步,跟两胖娃娃玩起来。   江河对桑雅姐弟几个的到来表示欢迎。   最近孩子学习太拼命了,他看着都担心,差点想出手将那两个胡人细作搞死,免得他们卷死他儿子。   江思印身上的孩子气、浮躁之气,在这一年来消失大半,中二期少年身上的叛逆在他跟着两细作互演的过程中,已经消弭得差不多,正朝着积极正面的方向成长。   大概因为这样,江河对那两个“磨刀石”的神色缓和。   然而不知情的俩胡人细作以为他们将要通过大师的考验,他要将收他们为徒,本来已经有些倦怠的情绪一消,又开始卷生卷死背佛经。   搞得江思印不得不跟着卷。   他们知道大师在草原上有多受人尊敬,一旦成为他的徒弟,他们的未来肯定如同天上的太阳,光满万丈。   当然,前提是大师不会背叛草原。   对这个前提,他们还是很有信心的,大师多么喜欢他们草原啊!只要看他所做的种种事情,都能被胡人传颂千百年!   那边,双胞胎跟着哥哥嘻嘻哈哈地笑闹着,江思印也很耐心地陪着他们。   屋子里,桑雅听着外面的嬉笑声,并不受影响,拿着一本医书看得津津有味。   在她亲手将一头难产的母牛救下来后,不少牧民如果遇到这种事,都喜欢来找她,觉得她能行。桑雅去过几次后,便不再去了,都将这些事推给阿克善他们。   阿克善他们也出师了,小小年纪,就靠着这手给牲畜接生、治病的本事,赚了不少钱,在家里的地位水涨船高。   桑雅反而沉寂下来,现在他们家已经不缺钱,她不用再去给牲畜看病接生赚钱,便将所有的时间花在医书上。   至于实践,那更简单了。   桑雅的人缘好,知道她正跟着大师学医术,看到她的胡人小媳妇和大娘,第一件事就是伸出手让她帮忙诊脉。   这一诊,桑雅还真看出不少问题。   草原的女人很少有做月子的说法,导致她们妇科病一堆,她出手治了好几个人后,每到晚上,便有胡人大妈小媳妇偷偷过来找她治病。   就算是风气开放的草原,这种病仍是难以启齿的。   桑雅爹见状,便拿出收起来的蒙古包,将它支在家旁边给她当诊所。   这下子,女人们出入更方便。   没多久,草原就传出很多秘密的消息。   其中就有桑雅成为传说中的“女巫医”——专门医治女人的巫医,这消息在女人间传得最快。   “我明明也会看男科的。”桑雅小声地嘀咕着,为何就是没男人找她看病?   不过没有也没关系,草原上的巫医已经足够多了,但没有哪个巫医会专门看女科的,女人太苦、太难,开放如草原,女人得了难以启齿的毛病后,也不敢上门找巫医。   大概因为治好不少小媳妇、大姑娘和大娘,桑雅在女眷的名望特别高,她的病人报恩的方式就是给她做媒。   桑雅简直哭笑不得。   “弟弟们好聪明!”搂着两孩子讲故事的江思印惊喜地道,“你们还没满两岁呢,嘴巴就这么利索了。”   就算是三四岁的孩子,都没他们聪明。   桑雅走出来歇歇眼睛,正好听到这话,十分自豪,“那是当然!我可是天天给他们念书呢,他们还在娘胎时,我就对着我娘的肚皮念医书!大师说的,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果然我的努力是有回报的。”   两个胖娃娃一边一个,甜蜜蜜地亲上姐姐的脸蛋:“姐姐最好啦!”   午饭过后,江河将几本医书递给桑雅。   桑雅受宠若惊:“大师,我誊抄完后马上归还。”   坐在檀香中的大师浅浅地微笑,如同盛开的莲花——桑雅不合时宜地想着,好像从她第一次看到大师到现在,大师的模样竟然一点都没变,还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   “不急!”大师别有深意地回答,“如果有人想学医术,你也可以将之流传出去。”   他捻着佛珠,声音醇厚清雅,“至于这些医书,也不用当成宝,有人想要,只要人品过得去,没必要当什么秘籍收藏起来。”   桑雅却误会了他的话,以为这些医书不怎么珍贵,中原到处都是。   直到后来,草原上德高望重的巫医们偶然看到,并为之痴狂不已时,她才知道这些医书的价值。   **   二王子和三王子的行动很隐秘。   他们确实是将老单于瞒了过去,但瞒不过一直提防他们的大王子。   大王子不禁头皮发麻。   他真的没想到这两个弟弟手里居然有这么多勇士!   大王子最近两年在草原声名鹊起,他知道这两个弟弟在名声上反而比不过他,就想从其他方面着手,例如挑起战争。只要他们能大胜,在尚武的草原,他们就是英雄,被大王子拉上经商这条大船的牧民们很可能被拉拢过去。   大王子微微眯起眼睛。   他当然不会蠢得直接去和老单于说这两个弟弟不怀好意,他只是设计让老单于自己发现两个儿子的动作。   术兀单于已经老了,他失去了年轻时的雄心,现在已经不想打仗。   人生七十古来稀,在草原,能活到五十岁已是奇迹,他今年正好五十,还能有多少活头呢?   他只想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享乐一番,过安逸的生活,但他年轻力壮的儿子们不这么想。   老单于不禁长长叹了口气。   他也没想到二儿和三儿居然这么有能耐,能拉起那么庞大的一支队伍,亏他还以为部落的人都不想打仗呢。   年轻时,术兀单于也有一统草原的想法,黑熊的单于也有。现在他老了,死对头也老了,同样面临年轻力壮的儿子们的威胁。   莜麦没出现前,每年草原的牧民都要为丰美的水草打上几场,现在为了莜麦的种植地,双方都想开打。   老单于知道这一战避免不了。   一是为勇士们汹涌的战意;二为刀不能卸、马不能歇;其三是自己的安全。   他的大儿孝顺,沉迷于经商,但二、三两个儿子仗着母家势力,对他的位置虎视眈眈,这一战最好的结果是黑熊被他们征服,两个儿子的势力顺便被打残,这样对他的统治更有利。   二王子走进老单于帐篷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几个貌美的女子将父亲伺候得舒舒服服的画面。   老单于喝着美人们送到嘴边的奶茶和肉干,再啃上两口两块从石兰寺传出来的方子做出来的美味点心,觉得这日子真是惬意极了。   看到二儿子,他从榻上站起,对美人们摆摆手,示意她们退下。   二王子目不斜视,他从来没这么清醒的意识到,父王老了。   他的父王和中原那些变老的皇帝一样,老了,也昏庸了。   但是,勇士已召集,战马已喂饱,黑熊也听到了风声,正磨刀霍霍,谁也不能停下脚步!   “父王,即使我们停下来,黑熊也不会善摆甘休,草原就这么大,消化不了这么多人口,不是跟中原打,就得内战。”二王子试图说服老单于。   现在草原上的日子好吃好喝,有了莜麦,挨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爆发的生育欲令人吃惊。   今年新生的孩子是去年的两倍,前些年的三倍。   明年呢,只怕明年会更多!   二王子非常明白现在草原的状态,“父王,未来二十年,草原上的人口说不定比现在多一倍,那么多族人,肯定会为土地打起来。”   现在三不五时就有这方面的小打小闹传出。   “所以这一战,避不得!现在不打,将来双方都富裕了,会打得更惨烈。”   二王子在说服老单于时,没说牧民有银子了,从中原的商人那买了好多享乐的玩意,将来若是消磨了意志,怠倦了身手,即使没人想内战,虎视眈眈的中原也不会放过他们。   中原和草原,那是世仇!彼消此长,都想将对方摁死!   老单于陷入沉思。   二王子坐在一旁,默默地等待结果。   其实他很怀念当初骑着马在大庆驰骋,财物、女人任他们抢劫的日子,若是父王不同意,他该怎么办呢?   半晌,老单于抬眸看他,神色莫测:“你觉得现在的日子不好过吗?草原种不了粮食,只能养牛羊,但不是家家户户都吃得起肉,他们只能吃苦涩的野菜和植物的根茎,一年到头就混个半饥半饱。现在大伙还是吃不起肉,但至少能吃饱了,你对这样的日子究竟有何不满?”   老单于现在喜欢出门,他每逢出去时,都能听到子民的吹捧。   子民们都夸他这个单于做得好,草原从来没这般繁荣过,大家吃得饱、吃得暖,还不用像以前那样,得拿命去拼,还不一定过得像现在这么好。   二王子道:“父王,刀不磨会钝,兵不练身手会疏!”   他的目光远大,对草原的变化只觉得心惊肉跳,牧民们都沉迷于养牛养羊和种地,疏于骑马练弓箭,这还是以实力强悍著称的胡人吗?   老单于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最后神色疲倦,他对儿子妥协道:“你说得也有理,那你就征召勇士们练兵罢!”   “记住,只许胜不许败!”   二王子闻言大喜,兴高采烈离去。   但让二王子和三王子愤怒的是,不少中等或小型的部落并不乐意加入他们,听从他们的号召,一些大部落对单于的命令也是推三阻四的。   各个部落都忙着赚钱呢,羊毛得剔了,奶粉得煮了,还有黑羽菜要做成菜干,过几日麦子也得收割了……   那么多活计,谁有空去练兵?   一直密切关注外面消息的大王子差点没笑疯。   “我可怜的弟弟们啊!”大王子一脸同情,眼里都是笑意。   他是爱做生意,但男人嘛,哪个不想醒掌天下权。但打仗的事情他不能出头,因为所有人都看得出来,现在的草原厌战,只想要和平和发财。? 第76章 圣僧35   因为二王子和三王子的搅和,草原要开始打仗。   挑起战争的是他们,要征兵的是他们,导致铁满部落的胡人怨声载道,这时候清白无辜、热爱和平的大王子出现了,牧民会更偏向谁呢?   不用想也知道。   “二王子和三王子现在名声可不好。”谋士拿起一块放了孜然的烤肉,举杯恭喜大王子,“是时候出面收买人心了。”   大王子眯起眼,将一块洒上孜然后、格外美味的烤肉放嘴里。   胡人除了和大庆人打交道,也喜欢跟那些从胡地经过的大食、安息人打交道,他们带来的香料是好东西,拿来做肉干,不仅美味,又能长期储存。   大庆人特别喜欢他们草原出产的肉干,特别是牛肉干。   据说大庆的牛是不准随便宰杀的,不少商人都盯上他们的牛肉干,越是禁忌,就越想吃,生意好得不行。   和二王子、三王子一心炫耀武力不同,大王子更想要的是财物,拥有更多的财力支撑。   黑熊部落的牛若是都宰了,光是牛肉干,就能让这一场战事消耗的收回成本。   “我两个弟弟都是蠢货,他们竟然将富裕的生活与武力弱等同起来!”大王子讥笑道,“谁说富就不能强?中原人都是富才强,草原也可以。”   将来,他会缔造一个富且强的草原统一民族!   **   在招兵令出来前,大部分胡人正在思考,今年还是继续减少养马的数量吧。   在草原,无论是牛羊都能赚钱。   与之相反,马是不赚钱的!胡人也知道他们跟大庆比,最大的优势在于马匹,所以不管是草原还是大庆,马都是禁止交易的。   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不能减少战马的数量,反正我是没有交易,只是养少一点罢了。   老单于的征兵令将草原搅得风起云涌。   牧民们慌慌张张地买战马、喂战马,以及和战马磨合培养感情,心里少不了嘀咕。   “以前没吃没喝的才去打仗,现在咱们家不缺吃不缺喝的,咱们这日子过得比好些中原人还富裕呢。”家中今年养了更多牛羊的胡人嘀咕着,“玄济大师还教我们种甜菜,以后糖也不用跟商人买,种地多好啊,怪不得大庆人喜欢种地。”   “说得对!以前总是迁徙,我五十岁的爷爷抗不住,差点病死在途中,今年我们家建了砖瓦房,土炕也不怕浪费。冬天有饲料,牛羊也没瘦,我看这迁徙也没什么好的。”   另一个胡人喝着酒,满脸潮红地嚷嚷着。   这酒可是他们自个种的莜麦酿出来的,以往得去找大庆商人买,贵得人心疼。   胡人的婆娘们更抗拒战争。   她们也是有丈夫、儿子和爹娘的,草原将弱肉强食刻到骨血之中,可女人的心肠更柔软,她们见不得年长的长辈为了将生存资源留给小一辈,年老体衰时,自愿走向草原深处,被狼当成食物。   现在的食物丰富,胡人也不介意养老人。   他们并不是生来就是畜生的,再说了,现在老人也是有用处的,像梳理羊毛、割黑羽草,还有种地这些活儿,他们都能干。   战争会夺走她们的兄弟、丈夫、儿子的生命。   她们不明白,为何都有吃有喝了,生活也过得好了,还要去打仗?   不过,单于的命令没人敢反抗,每个部落都挑选出勇士,送到王帐这边。   看着这群拖拖拉拉、一脸不情愿的士兵,二王子和三王子的面色不佳。   这才多久啊,长生天的子民就被舒适的生活腐化了!   更让他们愤怒的是,老单于竟然允许大王子领兵。   被大王子用小恩小利收买的牧民们忙不迭投奔大王子,都不愿意跟着二王子和三王子。   大王子的性情温和,比起嗜杀的二王子和三王子好多了。   最重要的是,大王子他钱多啊,买的兵器更好,战马也更好,若是不幸死在战场,抚慰金肯定会更多!   更好的战马和兵器,便意味着更大的生存率,这种简单的题谁都会算。   不仅如此,玄济大师一手教导出来的徒弟——几个小部落的孩子从大师那拿到上好的金疮药方子,据说止血特别快。   这些小巫医也到了大王子麾下为他效力,生存率进一步提高。   当这些消息陆续地传出来后,二王子和三王子麾下的士兵都有些蠢蠢欲动,都想投奔大王子。   两个王子眦目欲裂,恨得剜心挠干的。   他们辛辛苦苦一场,最后竟然是给大王子做嫁衣裳!?   “都是那个秃驴的错!”三王子咬牙切齿,那秃驴来到草原后,他跟二哥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要不是那秃驴,大王子也不会想到要做生意,赚了这么多的钱。   玄济和尚绝对不能留!   二王子低头,掩住眼里的杀机。   他得想个法子,玄济和尚的名声在草原实在太大,甚至已经达到与老单于并驾齐驱的地步,他们不能明着杀,只能暗杀。   到时候,玄济和尚一死,死无对证,谁也不知道是他们杀的。   二王子嘴角含笑,“战争真的很好呢!死一两个名人,其实一点都不奇怪!你说是吧,三弟?”   三王子握紧手中的大刀,狰狞一笑,“二哥说得对!黑熊部落的人残忍恶毒,竟然将大师杀了,真是人神共愤,牧民们肯定会跟黑熊拼命的!”   帐篷外,鹦鹉在黑夜中拍着翅膀,几乎无声地划破空气。   啧啧!它就说狗宿主一点都没他想像中那么受欢迎嘛!看人家不仅想杀他,还要将他的尸体利用得一干二净呢!   真不愧是环保的草原,连尸体都不放过!   **   大庆,京城。   “太子殿下,您慢点,小心摔倒!”   几个宫女紧张地追在一个小团子身后,小团子穿着明黄色的衣服,胖嘟嘟的小脸,唇红齿白,眼睛像黑葡萄一样水汪汪的,看着让人心都要化了。   这时,一条巨大的白蛇飞快游过来。   小团子下意识的停下脚步,高兴地招手,“蛇蛇!”   追过来的宫人不禁停下脚步,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神色。   小太子刚学会爬就想走,才会走路就想跑,真是天天摔,而且还不喜欢一群人跟着他,天天跟宫人玩捉迷藏。宫人怕他受伤,帝后会责罚他们,真是恨不得时时抱在怀里,路都不让他走,如此小太子就不会摔倒受伤。   小太子不喜欢束缚,讨厌宫人剥夺他走路奔跑的权利,幸好有蛇大仙看着。   蛇大仙总会陪在小太子身边,每次小太子摔倒,长长的尾巴就会甩过去,无比准精地将小太子甩到身上,一点油皮都不会伤着。   久而久之,宫人对蛇大仙的惧怕变成感激。   皇室的孩子难带,不能摔不能伤,太子就更甚,若是出了什么事,他们的九族都得死。   大白蛇滑过来,一把将扑过来的小太子勾在尾巴上,将他送回皇后的宫里。   小团子趴在大白蛇的背上,双手搂着它,小胖脸贴过去,和大白蛇在宫内行走,咯咯地笑着。   “父皇,母后……”   帝后听到孩子的声音,相携从殿内走出来。   看到被大白蛇带过来的小太子,皇后脸上露出温柔的笑,“祈儿回来啦。”   皇帝大步走过去,一把抱起他的大胖儿子,用自己的胡子摩擦他的脸,惹来小太子一串串气急败坏的“不不不”,小手疯狂地推开父亲扎人的脸。   最后还是皇后看不过去,将儿子拯救过来。   小太子窝在皇后怀里,背过身不看父皇,小嘴撅得高高的。   “祈儿,为何对父皇如此厚此薄彼。”皇帝一脸委屈,儿子宁可抱大蛇也不愿意抱他这个当爹的。   小团子理直气壮:“蛇蛇凉快,父皇热!还有父皇的脸扎得痛痛的!”想了想,他又拉出小舅舅当例子,“小舅舅也喜欢抱着蛇蛇睡。”   能听得懂人话的大白蛇能怎么办?   只能怪它就是这么受欢迎,认的儿子要和它睡,小太子也喜欢找它睡,它一条蛇只得左右逢源。   反正它身体长且壮,够两个人贴贴!   皇后长长地叹了口气,不禁对皇帝抱怨,“现在整个京城都没姑娘肯嫁阿鸣,阿鸣都快二十了!可还是跟个孩子似的,说女人麻烦又爱哭,看着就烦!”   皇后越说越气,如果弟弟在这里,她真想打一顿。   皇帝也是一脸头疼,不禁想起不久前的事。   风鸣是国舅,本身有才华,他和平远伯一家子虽然没有断绝关系,但世人都看得出,已经是老死不相往来。   如此,皇后娘家势力不显,皇帝用不着提防没什么威胁的外戚,也敢重用风鸣这国舅。   贵女们从后院的角度看,镇北将军风鸣一个人住在将军府,继母管不着他,只要进门就能掌握将军府的后院大权,还没个恶婆婆在头上管着,亲姐又是皇后,而且皇后生下的孩子不仅是皇帝唯一的儿子,刚出生就被封太子……   这么一看,镇北将军风鸣简直就是金光闪闪的金龟婿!   所以,当皇后决定为弟弟风鸣举办相亲宴时,几乎大半个京城的贵女都来了。   不管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都任他挑!   风鸣出来时,那些贵女个个面带羞涩,看一眼后更欢喜。   镇北将军不仅年轻,而且位高权重,甚至他还有颜啊!   风鸣爱笑,笑起来时爽朗又可爱,更加分了,贵女们一看就觉得此人观之可亲,不是那等莽勇的武夫。   然后——没有然后了。   当风鸣对着出现的大白蛇清脆地叫一声“爹”,以及大白蛇那仰起来的狰狞蛇头,皆打碎了所有贵女的梦。   儿子要相亲,作为蛇爹,是要过来帮忙相看的。   是以大白蛇出现在这里就是这么简单。   “这是我蛇爹,大庆以孝治国,作为我的妻子,日后要与我一起孝顺它。”风鸣对着在场的贵女们笑得非常可爱,“若是有意者,可以和蛇爹同住一日,蛇爹若是没意见,咱们就成亲。”   大白蛇低下脑袋,一双冰冷冷的蛇瞳盯着她们。   贵女们:“……”   贵女们表示,这是地狱级别的亲事,她们实在做不到跟一条蛇同住一个屋檐下,甚至跟它一起吃饭。   确定最后不是吃她们?   虽然贵女听说镇北将军风鸣认蛇爹的事,但没有亲眼见过大白蛇,她们没有如此震撼害怕,更逞论是与它同吃同住。   皇后那个气啊!   哪家贵女敢和一条巨蛇相处?她当场拿起鸡毛毯子,满皇宫追着弟弟打。   风鸣上蹿下跳,小狮子和小太子拍着小手,为皇后鼓劲,他们本来是想给风鸣鼓劲儿的,但风鸣实力太强,还是给弱势的一方鼓劲吧。   最后,风鸣跳在屋顶,蹲在那里振振有词:“阿姐,我还没和那些女人说,要跟蛇爹一起睡呢!我蛇爹夏天这么凉快,搂着它睡可舒服了,女人哪有我蛇爹好?”   听到这话,皇后不禁眼前一黑。   这宫里人来往人,就算封口都来不及。   果不其然,风鸣的话最后还是传出去。   至此,再无人问津,简直是注孤生的节奏!   皇后气得差点想让皇帝强买强卖,反正一个圣旨下来,不嫁也得嫁,除非想抗旨不遵!   风鸣赶紧道:“阿姐,还是别造孽了!我又不是说不成亲,不过想找个喜欢蛇爹的女人跟着我过日子罢了。”   不喜欢蛇爹的女人有什么意思?难不成为了自己成亲,还要将蛇爹赶走?   没有这样的道理!   还是皇帝这个旁观者悄声提醒皇后,“阿枝,不是所有姑娘都怕蛇的,之前被拐的那些……”   皇后瞬间醒悟。   哎呀,她怎么忘记了,那些被大白蛇救回来的姑娘可是对大白蛇十分喜欢的,她召见过她们数回,她们进宫第一件事就是找大白蛇,为它做美食、为它洗澡、为它按摩。   皇后很快就高兴起来。   她决定找个时间召那些姑娘进宫,为弟弟创造见面的机会,这日子一长,等他们互相了解得差不多,她就不信找不到弟媳妇!   午膳过后,胖太子很快就搂着大白蛇呼呼大睡。   皇帝端着一盏清茶,和皇后说起玄济大师在草原的事。   “草原的探子说,铁满部落的二王子和三王子对玄济大师起了杀心。”说到这里,皇帝面上露出忌惮之色,“大王子被玄济大师带来的利益迷惑住了,但二王子和三王子并没有。二王子是个聪明的,玄济大师为草原带来的变化虽多,但他已经察觉出不对劲。”   二王子和三王子是现任阏氏的儿子,阏氏的娘家势力大,二王子极有竞争力。   二王子本人又不像术兀单于那般贪图享乐,他狡猾阴险如毒蛇,若不是玄济大师的软刀子割肉,使得胡人的战斗力下降,等二皇子继位后,绝对是中原的大敌。   “皇上,那大王子就没有上位的可能?”皇后奇怪地问。   不是说术兀单于最宠爱前头生的大儿子吗?   皇帝先是摇头,尔后道:“其实朕宁可二王子或三王子上位!若是这两个王子上位,草原肯定会变得穷兵黩武,大庆最多只是困难一段时间,等缓过来后,便能将胡人打回去。”   他对大庆的兵力非常有信心。   “至于那大王子啊……”皇帝说着,语气中带上几分佩服,“他是个仁善且英明的,极有领导才能,擅长收买人心,知人善用,他若是当上单于,草原肯定会变得更富强,从长远来看,对中原实在不利。”   说到这里,他面露微笑,“草原若是内战的话,死一两个名人一点都不奇怪。”   皇后若有所思,迟疑地道:“但若是二王子或三王子上位……大好的局面说不定会有变化吧?”   草原上的羊毛为大庆带来的好处太多了,皇后舍不得这门生意。   羊毛衣的生意,不说能填充皇帝私库,就是后宫的妃子,大部分被她派出去负责此事。妃子们现在是满满的事业心,都懒回宫里再去争那三瓜两枣,皇后对此是无比满意的。   她需要一个安稳且平静的后宫,给小太子成长的时间。   另外,羊毛厂已经在大庆开了一家又一家,聘用不少女子。   这钱就是人的胆,这些姑娘现在扬眉吐气,已经不需要在娘家或夫家逆来顺受。   后宫的嫔妃们大部分不缺吃喝和钱财,她们工作也不是为了这些,而是被皇后画的大饼打动。   为了让天下的女子不再忍气吞声,她们需要工作。   她们需要能够支配的财物,而不是赌运气,看能否嫁一个好男人。   “这个你不用担心。”皇帝眯起眼睛,“朕并未过度压低羊毛的价格,胡人从交易中得到莫大的好处……这些二王子是禁不住的,他敢挡了胡人的财路,胡人就让他当不成单于!”   草原的奶粉和羊毛,价格一年比一年高,不缺钱的胡人也懒得去大庆打秋风,他们打的那点秋风,还不如提高商品价格呢。   有些精明的胡人,已经将那些捉来的庆朝奴隶拉出来,挑出那些会读书识字的,给他们身份、金钱,让他们教自己或孩子大庆话和文字。   胡人并不想和大庆开战,边境的互市那般繁荣,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皇帝背着手,在殿内转着圈,“大师说得没错,这是文化之争……现在胡人都在说汉话学汉文,等百年后,哪还有胡汉之分?”   他感叹道:“不愧是圣僧,这是阳谋啊!”   皇后点头,提醒道:“如此,更不能让胡人杀了大师。”   她对玄济大师是感激的,因为他,她得以生下太子,与皇帝共同养育孩子的经历,让夫妻俩的关系更亲密。这几年,他们在这偌大的皇宫,过得如同民间那些平凡的夫妻,有商有量,也只有彼此。   自从有了小太子后,皇帝对女色也淡了,他将心思全部都放在国事上,剩下的时间则给太子。   如妃的改嫁,就是因为看不到希望。如妃这么一嫁,皇帝后宫那些在外打拼事业的女人也蠢蠢欲动,皇后觉得下一个妃子“死去”的时间很快就要到来。   虽说这双胞胎的说法骗不过那些大臣,不过他们好像都已经接受。   嗯,下次要不要明着嫁妃子呢?   已经稳坐钓鱼台的皇后现在什么都不怕,就连皇帝都默认后宫的人少点,对太子更安全,她可不是妒妇!   皇帝并不知道妻子心思飞到自己的后宫,安慰道:“朕已派人去保护大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毕竟草原是胡人的地盘,大师还在草原。   皇后回过神道:“大师在胡地已经待满三年,确实是该回来了。”   即使是阳谋,大师也确实让胡人过上不愁吃穿的好日子,用以报答胡人养育儿子的恩情足够了。   “还有,正好那江齐明现在嚷嚷要休了万氏,也不想将爵位给江消,只要大师的儿子回来,就能让他袭爵。”   皇后发誓,她是派了擅长宅斗的人到江家,但如果江家人自己不内斗,长辈慈祥、晚辈孝顺,她的人再能干也起不了作用。   谁叫江家人都这么自私自利,一挑拨一个准,闹得鸡飞狗跳。   **   自从单于的征兵令下来后,桑雅便陷入一种害怕中。   不仅她害怕,桑雅娘更害怕。   母女俩都知道,桑雅爹的脚已经完全好了,他是草原最勇猛的勇士之一,单于的征兵到他头上,他不能不去。   桑雅的鞭子耍得很好,甚至武力比大部分草原的勇士都要强。   但她从未上过战场,没有爹在,只有她能保护柔弱的娘和两个幼小的弟弟,她真的行吗?   晚上,江思印悄悄地来到桑雅家。   “桑雅姐,你别怕!”江思印安慰道,“我爹有办法。”   桑雅爹疲惫的眼睛看过来,最近每天他都跟着其他的胡人一起练队形,晚上回家时,还要担心妻女几个的安危,吃食再怎么好,整个人仍是肉眼可见地憔悴下来。   桑雅对玄济大师非常信任,当即赶紧问:“大师有办法?他有什么办法?”? 第77章 圣僧36   江思印握着拳头:“咱们可以挖地道!”   桑雅一家都有些懵,“挖地道?”   “是的!”江思印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我爹已经开始挖啦,地道从寺庙延伸到这里,我爹在地道里准备了很多食物,可以吃上大半年呢!”   他仔细地给他们分析地道的好处,“还有,地道通风,虽然住起来不太舒服,但胜在安全!我爹还设了陷井,养了毒蛇,放了毒药……若这这些都挡不住敌人,你们还可以跑。”   桑雅一家都惊呆了,这是地道?   他们懵逼地跟着江思印去看地道。   地道有点矮,桑雅爹需要弯着腰才能通过,桑雅低头时倒是可以通过,至于江思印,他的身高正好合适,可以一路小跑过去。   看着前方黑漆漆的地道,桑雅爹看得目瞪口呆,“这么长的地道,得挖三五年吧?”   大师看着柔弱纤细,肯定干不了这种粗活,难不成是伺候父子俩的两个胡人壮汉挖的?   江思印道:“没有三五年,就两个月。”   桑雅爹不信,“这不可能!”就算三个人一起挖,那也得三五年吧?两个月怎么可能。   桑雅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肯定道:“一定是大师施法了!”   她一直觉得大师不是凡人,是天上的神仙,否则草原的变化怎么会那么大?   “这个嘛……”江思印摸摸鼻子,语气中带着敬畏,“是统统的功劳。”   “那只能说会道的鹦鹉?”桑雅爹诧异地问,他知道鹦鹉很聪明,据说能和人下棋。   但人都做不到的事,鹦鹉怎么做得到?   他直觉不相信。   江思印解释道:“统统是妖精啦,它请穿山甲家族帮忙挖地道!”   对此,他已经震惊过,他知道鹦鹉是只学富五车的鸟,但没想到它还能号召动物,果然是厉害的妖精。   桑雅一家再次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我记得,草原是没有穿山甲的吧?”桑雅爹木然地说,他发誓,草原上没人知道穿山甲长什么样,就连他也只闻其名,见都没见过。   桑雅激动无比,“哎呀,妖精都有,那这个世界肯定有鬼神。”她握紧拳头,“所以,大师肯定神仙!”   江思印摸了摸鼻子。   其实现在连他也不确定他爹是不是人,但鹦鹉肯定不是人!   “是统统骑在海东青背上,去大庆找来的穿山甲……统统好像还能和穿山甲交流。”   江思印没说的是,其实穿山甲也不是白干活的,他爹做的药丸子,穿山甲就很喜欢,钻起地道可欢快了。   当时他爹还自言自语地说:“你们长得不环保,活得挺环保的!贫僧增加你们的生存机率,也算是为世界环境作出贡献了。”   他爹的话,江思印听了没懂。   他唯一知道的是,穿山甲能保护森林,它们长得不好看,但它们很重要。   桑雅一家特地来到寺庙,趁着那两个胡人汉子不在,郑重地向玄济大师道谢。   看过地道后,桑雅娘也如释重负,现在虽然还会为丈夫担心,至少不需要再为三个孩子的安危担心了。   “这次的战争是内战,你小心些。”江河对桑雅爹道,“你还有妻子和孩子要照顾,你们家如此富裕,一旦你战死,想打桑雅母女俩主意的人不知有多少。”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想人财两得的人实在太多,更何况桑雅爹是孤儿,桑雅娘又是中原女子,没有娘家作靠山,桑雅爹一死,等待母女俩的命运可想而知。   桑雅爹的脸色沉重,“大师放心,我的建筑队现在已经成为我的部下,我也不是任人宰割的。”   说着,他脸上露出感激之色。   多亏大师当初教给他盘土炕和建造房子的手艺,自己才能拉起几十人的队伍,现在这些人都愿意跟他一起出生入死,他的生存机率绝对比大部分牧民高。   “倒是大师……”桑雅爹欲言又止,最后牙一咬,“大师或许以为我挑拨离间,但大师身边那两人……”他将声音压低,“大师一定要小心,说不定是谁派来的。”大师捏着佛珠的手顿了顿,脸上露出淡然的微笑:“贫僧心里有数!”   **   草原的内战开始了。   无论是铁满部落,还是黑熊部落,都知道这是决定草原命运的一战,他们都想赢过对方,统一草原,成为这草原的主宰。   当前方开始打仗时,草原变得风声鹤唳。   普通牧民们门都减少出门,家里牛羊多的人家还得去放牧,牛羊少的索性直接缩在家中,用储存的麦麸和黑羽草喂养,免得出去遇到敌人,牲畜被抢光不说,人还有生命危险。   跟着大王子抢下一大块肥美水草地,终于得以回家休养伤势的桑雅爹疲惫不已。   他对妻女道:“大王子的手下能人众多,现在优势在咱们铁满。”   桑雅将豆饼喂给战马,有些心疼地摸摸马儿。   出发前被他们家养得膘肥的马儿都瘦了,可想而知在战场上有多辛苦。   桑雅爹喝了碗汤,说道:“这次要感谢大师,多亏他给的药,不然说不定我都回不来了。”   他有些后怕,战争是会死人的,他从来没有距离死亡如此近。   听到这话,桑雅娘眼里的泪瞬间就落下来,“孩子他爹,你现在受伤了干脆退下吧,咱们家也不需要你立下多大的功劳。”   桑雅爹搂住两个担惊受怕的儿子,孩子们紧紧贴着他,死活不愿意离开。   小孩子不懂事,只知道爹离开了,娘和姐姐就一直哭,所以他们要紧紧地黏着爹,不让他离开。   桑雅爹面露苦笑:“我这伤不算什么重伤,最多休养半个月!这命令一下,还是得上战场。”   桑雅低着头没说话。   其实她也不放心她爹,很想跟着他到前线。   这两年,她没少看医书,还跟着玄济大师学医信,不管是包扎伤口还是开药、煎药这些,她都能做,她甚至还学过怎么缝补伤口。草原的巫医可没哪个会,她自信自己能救下更多的人,可她放心不下娘和两个弟弟。   她娘那么柔弱,两个弟弟现在还那么小,他们连战争是什么都不懂。   “爹,你不方便去庙里,我去感谢大师吧。”   桑雅挑拣着她爹从战场上得到的物品,对于金银珠宝,大师的态度一般,倒是珍贵的虫草、雪莲,还有很多名贵的药材,大师肯定会喜欢。   桑雅爹点头,又吩咐了女儿几句。   自从草原爆发战争,中原的商人都不敢来,寺庙也肉眼可见地冷清起来,大部分时间都紧闭寺门。   胡人知道大师是出家人,不想将他拉入草原的内战中。   桑雅去见寺庙见了玄济大师,从他那里拿到一本关于治疗外伤的医书。   回家后,她从棚子里拎出一只兔子,在兔子身上做实验。   大师特意给她打造了一把像柳叶般的小刀,锋利的刀子划过皮毛时,如同划过奶酪,格外丝滑。   “羊肠线可以缝补伤势,还要注意发烧,高度酒可以预防发烧……草原上没有烧刀子,还得从大庆购买。”   桑雅低头,做得很认真,一边干活一边回忆大师教她的。   “桑雅在做什么?”桑雅娘看得心惊肉跳,“好好的兔子不吃?干嘛又是切开又缝起来的?”   难不成女儿最近的压力太大,被逼疯了吗?   “我们女儿在练习医术呢。”桑雅爹拍着妻子的手宽慰,“她在尝试能不能救治那些重伤的人。”   桑雅娘不懂救人为何要这么做,在她看来莫名其妙。   她实在看不下去女儿虐待兔子,索性转过身,眼不见为净,只是嘴上不免抱怨:“要是给人看到,你女儿这辈子别想嫁出去了。”   哪家的汉子能接受一个耍刀子、给小动物缝补肚皮的女人。   桑雅爹的看法完全相反,他自豪地道:“我闺女这么能干,想娶她的好男儿肯定会排成长队!至于你说的害怕畏惧?呵呵,胆小鬼没资格娶我闺女!”   桑雅爹的伤势还没结痂,又被召回前线。   桑雅将自己做的金疮药和止血药等给他塞了一堆,依依不舍送他离开。   送走她爹后,桑雅便去了寺庙。   以前她不信神佛,只信长天生,直到玄济大师来到草原,她偶尔没事也会烧香拜佛。   现在,她希望长天生和神佛一起保佑她爹,让他平安归来。   桑雅在佛前跪了很久才离开。   当她离开后,又有一个胡人姑娘进来,跪在还残留余温的垫子上。   来寺庙的人不少,但没人喧哗,都只安静地求神拜佛,越是恐惧担心,就越需要找一个心灵的安慰。   坐在寺里的大师的脸沐浴在檀香中,宝相庄严,仿佛天上的神佛,怜悯又温柔的目光看尽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每当与他的眼神对上时,胡人的心神都有片刻的空白,繁乱不安的心绪渐渐地平静下来。   他们焦躁不安而来,安然平和而去。   来拜过佛的胡人都说菩萨很灵验,将玄济大师视为菩萨在人间的信徒。   然而,就是这样的大师,还是出事了。   “爹……”   江思印惊恐地瞪大眼睛,他的声音都在颤抖,他知道自己现在不能失态,紧紧地咬住嘴唇,努力地不打扰到他爹,任他爹将他当成小鸡崽儿似的拎来提去,生怕他爹分心。   他们在胡地待了三年,胡人对他爹尊敬又崇拜,他真的没想到会遇上刺杀。   暗淡的月光下,用黑布蒙住脸的一群黑衣人手里拿着大刀,刀锋在月光中反射着冰冷的光。江河夷然不惧,声音比平时多了几分冷冽。   “啧,上百个杀手,真是大人物的待遇呢。”   “杀!”   其中的一名应该是首领的黑衣人言简意骇,没有多余的话。   这种态度也表明,他们将这对父子俩当成将死之人,不必与他们浪费口舌。   江河一手搂着儿子,一手拿着僧棍,他的脸庞没有平日的超脱和平之色,每一棍落下时,都带走一条生命。   跟着他们的两个胡人大汉也挥舞着大刀,将射过来的箭击飞。   他们一边打,一边惊疑不定地看向大师,他们一直以为柔弱得一阵风就能吹跑的大师,竟然是个能打的?   两人不是没见过大师做早课,耍棍法,但他们一直以为只是花架子,用来锻炼身体罢了,看着没有半点杀伤力。   原来他们以为的花拳绣腿,其实是杀伤力很高的武功?   哈喇巴巴格本能地用刀挡住黑衣人砍过来的大刀,他的眼神一直在大师身上打转,这武功、这实力,其实吊打他们两人完全没问题。   原来,大师真的个绝顶高手?   会种地,会做美食,会医术,熟读经文,还会教书育人养孩子……现在还习得一手好功夫!请问大师,您还有什么不会的吗?   “别分心!”江河喝叱,一棍格开砍向哈喇巴巴格胳膊的手,然后一个旋转,棍子只看到残影,周围一圈的黑衣人被打飞出去。   在他爹身上当挂件的江思印快吐了。   他只觉得整个世界天旋地转,连隔夜的饭都要吐出来了。   哈喇巴巴格警觉地往地上一滚,随即不敢再分心,这么多杀手,幕后的人肯定是恨毒了大师。   他们誓死要保护大师,经书他们都背完了,就等着拜师。   或许以前他们还冲着大师的名声和地位想拜他为师,这会却是真心实意的想当个好徒弟,医术什么的他们不感兴趣,倒是大师那一手好功夫,他们一定要学到手!   只是两人越打,心里越没底,越忐忑。   这些刺客的手头功夫,怎么越看越像他们胡人勇士的招数。   这时,黑衣人又群涌过来,再次下杀招。   江河一把将儿子甩在背上,长棍过去,又是横扫一片,跟着旋转的巴图终于忍不住。   “呕!”   江河的耳朵多尖啊,他只好一把将儿子从背后甩到前面,正面对上黑衣人。   江思印迷糊的眼睛吓得一瞪,“呃呃呃”地直打嗝,下一瞬间,实在控制不住生理反应,呕吐物如同仙女撒花般喷向对面的黑衣人。   被喷一脸的黑衣人:“……”   黑衣人条件反射地向后退了好几步,当他闻到自己身上的臭味……   江河发誓,他都能从这群黑衣人蒙住的脸上看出嫌弃。   刚吐完,江思印又被甩到他亲爹的背上。   当爹的迟疑了会儿,因为对面的黑衣人也迟疑了一会,他们满身的呕吐物还是很有杀伤力的,让人不得不迟疑。   “爹,我不是故意的。”江思印紧紧地搂着他爹的脖子,十分尴尬。   他知道他爹爱干净,这不是实在忍不住嘛。   江河一棍子挑开一个终于克服呕吐物的黑衣人,扭头对儿子安抚一笑,“没关系,爹一点都没沾上!你想吐就跟爹说,你朝着杀手吐,千万别吐爹背上。”   挥刀的黑衣人不禁顿了一下,随即眼中目露凶光,出手更狠辣,显然对江思印喷射的生化武器很有意见。   如果不是双手还搂着他爹的脖子,江思印恨不得捂脸不见人。   他发誓,以后一定要更努力习武,再也不要呕吐退敌了。   明明对上阿克善他们时,他能一打仨的,他以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可当面对这些训练有素的杀手,从未杀过人、见过血的他竟然逃都逃不掉。   这时,乌力嘎吉那闷哼一声,他受伤了。   不管他们的武功再怎么强,也敌不过这群黑衣人人多势众。   “大师你们先走,我们拦着!”哈喇巴巴格大喝道,若是大师死在草原,就算老单于不治他们的罪,那些牧民也不会原谅他们。   不远处,桑雅将她娘和弟弟塞进地道,然后拿起自己的鞭子。   “桑雅,你不准去!”桑雅娘死死抓住她的手,满脸惶急。   她当然知道大师对他们一家恩重如山,但她家桑雅从未杀过人,她那鞭子打个登徒子没问题,对上杀手那就是送菜!   “娘,你放开我!”桑雅急急地道,“巴图和大师有危险,我要去帮他们。”   桑雅娘死死地拉住女儿,对两个茫然不知所措的儿子道:“帖木,铁木,你们快来抱住姐姐的腿,今天不管怎么说,都不能让她出去!”   两个孩子赶紧扑上来,眼泪汪汪道:“阿姐,你别走,我们害怕!”他们不懂事,只知道外面有坏人,姐姐打不过还要出去跟他们打架。   桑雅又急又气,又无法狠心地甩开他们,让他们受伤。   寺庙周围建的房子少,里面住着的人也少,如果是以前的蒙古包,大家聚在一块儿,人那么多,肯定有人出来帮忙。   铁满和黑熊的战争规模已经进一步扩大,能征战的壮丁都被拉到前线,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不添乱就不错了,现在一个个急得在屋里团团转。   有人说:“那是玄济大师!对草原恩重如山的玄济大师!”   老弱病残终于下定决心,他们找出弓箭,近战他们是去送菜,远战的话,给黑衣人添乱还是可以的。   知道那两个胡人汉子意图的黑衣人加快速度,想将玄济大师的性命留下来,这时冷不妨,一支支箭从远处射过来,黑衣人只得狼狈躲避!   桑雅答应母亲,只在远处射击黑衣人不近战后,终于能挣脱母亲和弟弟们。   她躲在暗处,拉起弓,一支支箭飞向黑衣人。   黑衣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和尚逃命,气得不行。   这些老弱病残的箭准头不够,力气也不够,但数量一多,仍是足以阻挡他们,给他们添乱。   江河背着儿子,他抬眼看向周围的房子,一支支箭从黑暗中射向黑衣人。   虽然他来草原的目的不纯,但他确实帮助了这片草原,他来到草原后,这里再也没饿死过人,牧民的日子前所未有的好,甚至胜过中原大部分百姓。   这一支支穿破黑暗的箭,是他从未预想过的回报,他没白付出,他的功绩总是有人记住的。   心情激荡之下,江河并没有扭头跑掉。   哈喇巴巴格和乌力嘎吉那都受伤了,若是他跑了,他们肯定活不成,即使他们是细作,但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父子俩的起居,儿子跟着他们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确实得到足够的磨砺。   除此之外,他放心不下周围的邻居。   一旦他跑掉,谁知道这些黑衣人会不会一怒之下,迁怒杀人,这些都是老弱病残,肯定打不过他们。   见大师竟然不趁机跑走,反而跑回来,哈喇巴巴格和乌力嘎吉嘴里抱怨大师太心软,有邻居帮忙,他明明可以跑得掉的,心里却十分感动。   不管大师的武功多强,还是那个善良柔软的大师,见不得人受苦。   两人精神大振,他们本身武功就很高强,毕竟是老单于花大力气培养的勇士,他们很确定老单于不会杀大师,因为若是想杀大师的话,老单于肯定会通知他们。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哈喇巴巴格怒斥道,“别以为穿上一身黑衣就想伪装成大庆杀手!先将一身羊肉味洗干净再说!”   躲在屋子里的老弱病残闻言,一阵哗然。   玄济大师对草原恩比天高,谁会刺杀他?   月亮从云层探头,柔和的光洒向人间。   一个黑色的影子仿佛从月亮上飞下来,越来越近。   江思印眼尖,不禁大叫起来:“统统!你快跑!”   鹦鹉会飞没错,但黑衣人会射箭啊,太不安全了。   鹦鹉华丽的羽毛在月光下色泽都不怎么鲜亮,它高声叫着:“援兵快来啦,坚持!坚持!”   两个胡人汉子不禁松口气,暗道肯定是老单于派兵过来了,他们要坚持!   屋子里的老弱病残却想着,寺庙周围虽然就他们十来户人家,但再远点可是有一片蒙古包的,现在动静那么大,肯定有人听到。   然而双方都没想到援兵并不是人。   月上中天,月光越发清亮,一群狼仿佛千军万马般,从草原深处冲过来。   那绿色的眼睛一簇簇的,宛若发光似的,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第78章 圣僧37   “狼!长生天啊!”哈喇巴巴格大叫。   从门缝里查看外面动静的那些老弱病残也绷紧了神经:“是狼?!!!”   桑雅差点没尖叫出声, 哪来那么多狼?仿佛草原上所有的狼全来了!!惊惧之下,她难得胡思乱想,难不成狼群闻到血腥味, 集体来吃宵夜?   这时,江河突然转头,对儿子温声道:“小印别怕啊!”   江思印正想和他爹说, 其实他一点都不怕的,就发现自己飞了起来, 而且飞的方向还是狼群。   他满脸懵逼, 难不成他爹觉得他是累赘, 要将他丢去喂狼?   江思印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死死闭上眼睛, 等待死神的降临。   然而等了很久,身体都不痛不痒的,不禁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聚集起来的数只狼的背上。   他低头看的时候, 一只狼还抬头看他,月光下,那绿油油的眼仿佛两簇鬼火, 吓得他打了个寒颤。   桑雅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尖叫, 她只知道自己的眼泪鼻涕都流了下来。   “巴图!巴图!”   桑雅娘死死抓住要开门冲出去的女儿,对着她的耳朵大吼:“看清楚, 巴图没死!”   江思印坐在狼背上,狼没事,他也没事, 他爹抛他过来时,应该用的是巧劲。   他一脸茫然地看着那穿着白色僧袍的身影, 有如一片云般点了几下,也跟着窜入狼群中。   在所有人的不敢置信中,清朗的声音响起:“不知贫僧何处得罪二王子,让今日他下此杀手,贫僧是不敢再待在胡地,就此告辞罢。”   在众人的注目下,并排奔跑在一起的巨狼驮着父子二人消失在草原深处。   剩下的狼群对着那群黑衣人嚎叫着,一步步逼近,震慑他们。   黑衣人神色惊疑不定,今晚发生的一切出乎他们的意料,看到那么多狼,他们心里也是恐惧的,狼在草原有特殊意义,他们恐惧害怕,崇拜又敬而远之。   江思印现在一点也不怕狼了,还在狼背上翻个身,整个人趴在狼背上。   他亲爹在狼背上的脚尖一点,竟然跟着那群狼跑得一样快,江思印震惊得张大嘴,看着他爹在月色下疾奔,衣袂翩飞,仿佛会飞的神仙似的。   后头是聒噪的鹦鹉,使劲儿地拍着翅膀:“哎哟,别跑那么快,等等我!”   “累死鸟了!累死鸟了!”   狗宿主不过答应狼群,会给它们吃药丸子,这一个两个的,就激动得恨不得跑出残影,它一只会飞的,竟然还快不过在地上跑的!   鹦鹉最后机智的停在狼背上,不想飞了。   它快要累死了,真的飞不动了,今天它可是飞了许久,才联系上狼群的,运动量已经超标。   鹦鹉扭头,看到不管去哪个世界、只要有条件都第一时间习武的宿主将狼群当踮脚石,那白衣在月光下飘舞,看起来比它还优雅,赏心悦目。   狗宿主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风凉话:“你吃得太胖了,得减肥,否则哪里能飞得动?”   鹦鹉很人性化地朝他翻白眼。   减肥是不可能减肥的,狗宿主给它一个动物的身体,就让它做牛做马,它多吃点补偿自己又咋啦?   谁规定鸟一定要飞啊?太胖的话,大不了以后它……学猪走路!   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像做梦……   江思印坐在狼背上,看看天上的月亮,摸摸被风吹凉的脸蛋,使劲掐了自己一把,然后鼓足勇气跟头狼绿色的眼睛对视。   半晌,他僵硬地移开目光。   还是没勇气。   无人的草原深处,狼群终于停下来。   江河抛出无数药丸,一一分给这群比狗还听话的狼,并十分感激地对它们道:“你们走吧,今日多谢你们。”   头狼带着狼群双足趴下,向他行了个大礼,人性化的点点头,随后朝着月光奔跑离去。   江思印看着这一幕,再次觉得,其实他爹真不是人吧?   至于是不是神仙,他也不知道。   许久,他开口问道:“爹,咱们以后要去哪里?”   那些黑衣人来得太快,他连行李都没整理呢,钱财姑且不说,还有好多玩具,尤其是他爹亲手给他做的玩具和衣服,他都舍不得。   可回去拿行李又不安全。   江思印本就是个聪明的孩子,略一想就明白过来,他爹当场道破幕后指使人的身份,他们将来是不可能在草原立足。   江河温声问:“小印想去何处?”   “爹从大庆来的。”江思印一屁股坐下来,有些茫然。   今夜的风很冷,天上的星星近得仿佛伸手就能握住,万籁俱寂的草原,无边无际,空旷又虚无。   他在草原的家又没了,不过没关系,他可以跟爹去建造新的家。   “爹,你想回大庆吗?”江思印问道,“爹不是说过,你在大庆还有徒弟吗?他们应该很欢迎爹回去吧……”   说着,他默默地低下头。   他这么聪明,肯定能适应大庆的生活,就好像他爹为了他适应草原的生活一样。   “现在不是回大庆的时候。”江河摸摸儿子的头,垂眼看他,“世界这么大,想去看看吗?”   江思印抬头看他爹,满脸惊喜:“是到处游历,四海为家吗?”   江河嗯一声,对儿子露出温柔又包容的笑:“你不想回大庆,那就去其他地方好好看看,你在哪,爹就去哪,总归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   **   江思印以为旅途会很辛苦,用脚丈量千山万水之类的。   结果狼跑了,还有骆驼。   就和召唤狼一样,鹦鹉大爷直接召唤来了骆驼。   “骆驼也有野生的吗?”江思印嘀咕着,“还是马儿更好吧,跑得更快。”   江河好脾气地道:“若是要穿过沙漠,还是骆驼好些,你喜欢马的话,过了沙漠咱们找马儿。”   江思印稀奇地摸着骆驼的驼峰,笑容很明朗:“爹,骆驼也很好的,我第一次骑骆驼。”   而且它们比马儿温柔,也比马儿沉默。   “只是可怜了我的红雪。”他哀声叹气,“红雪是桑雅姐送我的生日礼物,也不知道它回到桑雅姐身边后会不会习惯。”   “我回去看看吧。”鹦鹉一翅膀拍到巴图脸上,“有什么行李要拿就说,我回去拿。”   江思印顿时高兴起来,猛地一拍手,“对,统统你会飞,来回肯定快!我要我的衣服玩具,还有……”   鹦鹉直接死鱼眼翻给他,“你觉得我这么娇小的身体,能扛得动这么多东西吗?”   “你不是会召唤动物吗?”江思印满脸诧异,“可以找几只狼啊……对了,还有海东青,它会飞,速度更快。”   江河摇头,“咱们是长途跋涉,拿不了那么多东西,玩具只能拿最喜欢的!统统还要帮忙拿盐巴、香料之类的调味品呢。”   江思印还是舍不得,那些衣服和玩具都是他爹对他的爱。   先前他爹将他抛入狼群中时,那短短的瞬间,他竟然怀疑他爹,这两日奔波劳累,他没有精力思考,现在回想起来,内疚与懊悔一阵又一阵涌上心头。   他恨不得将那些东西全都藏起来,反复观看、反复摩挲,鞭笞自己刺痛的内心!   “那你让桑雅姐帮我收起来,总有一天我会去拿的。”江思印咬着唇,对鹦鹉道。   鹦鹉拍拍翅膀就飞,它实在看不下去小崽子一脸纠结的模样。   没必要,真没必要,其实你爹真的坑你了,他真的没你想像那般纯洁无瑕!   江河叹了口气,蹲下身,凝视着孩子的双眼,“小印,怀疑是人的本性,爹并不在意!或者应该说,你保持对人的怀疑之心让爹安心,至少爹不用担心你将来会被人骗。”   江思印揉了揉有些湿润的眼睛,然后扑到他爹怀里,紧紧地搂住他。   他发誓,以后就算他爹捅他一刀,他也不会怀疑他!   **   距离玄济大师被刺杀的那一晚,已经过去几天。   如今的寺庙已经没人,只有高高在上的菩萨,怜悯地看着进入寺庙的人。   桑雅虔诚地跪在菩萨面前,为大师和弟弟巴图祈祷。   不知跪了多久,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   “别跪啦,别跪啦,快过来帮忙收拾行李!”   桑雅猛地抬头,呆呆看着从外面飞进来的鹦鹉,随即扑上前,“统统!”   鹦鹉被少女双手紧紧地握着,觉得自己的魂都快吐出来,“松手!松手!鸟快要喘不过气来啦?!”   桑雅慌忙松开一些,但仍是没有放开它。   “巴图有没有事?大师有没有事?”桑雅一连串的问题炮轰,“他们要去哪里?有没有危险?!”   “哎哟,你这一堆的问题,要我怎么回答?”鹦鹉拼命地拍着翅膀,远离桑雅。   这姑娘咋回事?力气咋这么大?幸好它的壳子是来自商城,有质量保证,不然真的要被她掐死。   “他们都没事啦!”鹦鹉的翅膀安慰地拍拍少女的脸,“你去帮忙收拾一下他们的行李,大师和巴图以后要去环游世界呢。”   它在心里啧了一声,在古代这种环境环游世界?狗宿主也太宠儿子了!   桑雅闻言,马上道:“我这就去!”   她麻利地收拾行李,先是衣服——夏天的、冬天的都收拾一袋,还有食材,调味品、玩具、草药……   鹦鹉跟在她身后,见她越收越多,顿时有些无语。   “等等,书就没必要拿了。”鹦鹉提醒她,“书太重,你留着吧。”   桑雅有些迟疑:“可这是珍贵的医书……”书籍在大庆都算得上是珍贵之物,更别说在草原。   “没事,这些医书大师已经能倒背如流,没必要拿。”鹦鹉淡定地说,反正有需要时宿主可以默写,累的是宿主又不是它。   桑雅满脸崇拜,暗暗发誓,她也要将医书倒背如流,不能堕了大师的名声。   寺庙的窗口边,矫健的海东青等在那儿,它的眼神锐利,毛色丰美。   桑雅将打包好的行李放海东青的背上,并将她娘做的饼子一起放上去。   鹦鹉飞到行李包上,向桑雅告别,并留下一句话:“桑雅,大师溺爱孩子,所以他不会建议你上战场,但只看书是不会提高医术的,你还需要实践。”   桑雅目送海东青振翅飞起,越飞越远。   正是黄昏之时,夕阳最后的光线洒落在寺庙前的少女脸上,她的神色坚毅,宛若一尊雕像。   **   江思印一直以为,广阔的草原足够他们极尽步履,然而离开草原后,他发现还有更辽阔的天空,更广袤的大地。   他第一次看到漫天黄沙,干旱到极致,偏偏有伫立三千年不朽的胡杨。   他还看到林立在沙漠的仙人掌,它通身都是刺,还有芦荟。   “我一直以为沙漠是没有生命的,荒凉,单调,悲壮……”   坐在背荫的地方,江思印用鹅毛笔写日记。   刚才他走累了,正想一屁股坐下来休息,就被他爹扯到一旁,他低头一看,发现脚边有一只蝎子爬过。   “这里居然有生物唉!”他满脸惊叹。   沙漠苍茫荒凉,看不到一丝绿色,这些生物居然能活下去?一时间,他心里充满了对大自然的敬畏。   “除了蝎子,还有响尾蛇……”江河的声音凉凉的,显然对儿子毫无戒心的行为十分不满,“儿子,你要知道,大自然危险的生物很多,一个不小心,你就会因此送命。”   江思印赶紧拉着他爹的袖子晃啊晃的,朝着他笑,“有爹在嘛,我就懒得提防啦!”   在他心里,他爹无所不能,只要有他爹在,他永远都可以做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江河道“你都十三岁,不是小孩子了,还这么爱撒娇?”虽然嘴里训斥着,实则眼睛却蕴含着笑意。   鹦鹉实在看不下去。   这狗宿主也太宠孩子了,幸好有它这个无所不能的系统跟着做任务,并插手孩子的教育,否则真要担心他会养出无能的纨绔子弟。   “老伙计,咱们走!我给你抓响尾蛇当晚餐!”   海东青驮着鹦鹉在沙漠上空翱翔,本来将行李送过来后,它就可以离开了,但它实在不放心鹦鹉,还是跟上来。   夜晚,他们在帐篷休息。   “沙漠的昼夜温差真大啊。”江思印感叹。   就算是白天时,他将自己裹得只露出一双眼睛防晒,但还是晒黑了一圈。   再看他爹,还是那么肤白貌美,白色的僧服在到外都是沙子的地方,依旧纤尘不染,有如天上的神明,这让他十分嫉妒。   江河捏着佛珠,淡然道:“等你的武功练成,便可寒暑不侵。”   闻言,江思印不禁叹了口气,他怎么就没继承他爹习武的天份呢?不过肯定要练的,他再也不想被他爹抡在背上,用呕吐物退敌,简直是奇耻大辱。   海东青终于吃饱喝足回来,还给江河父子俩送了它眼里的美食:两只沙鼠!   江思印十动然拒,拿起硬梆梆的饼子放进锅里煮。   他是很想吃肉,但不想吃老鼠。   于是第二天,海东青送来一条肥肥的蛇,那三角的头,一看就知道有剧毒。   江思印用求救的眼神投向他爹,他爹这次没拒绝海东青的好意。   “吃吧,蛇肉很好吃的。”   江思印当然知道蛇肉没毒,也知道他正处于发育成长期,不能像他爹那般只吃素。   他掏出刀子,将蛇头剁下来丢给海东青,然后将蛇皮剥下来,将砍成一段段的蛇肉抹上盐,放在火堆上烤。   江思印没吃之前,还有点不情不愿、无可奈何、不得不为之的想法,等他吃上一口,就真香了。   最后一手抓着一串烤蛇肉,狼吞虎咽。   “爹,这个好吃,你不吃吗?”小少年特别有孝心地问。   俊美无瑕的大师一副世人高人的模样,视酒肉如毒药,“你吃吧。”   “我也要吃。”鹦鹉拍着翅膀飞过来。   江思印有些奇怪,“鹦鹉不是吃素吗?”   鹦鹉翻着死鱼眼,呵呵一声,“我是普通鹦鹉吗?!我是你夫子,你要尊师重教!”它显然对这死孩子只招呼他爹没招呼自己耿耿于怀。   沙漠的夜晚,就算盖着棉被都冷。   父子俩缩在一个帐篷里。   江思嘴巴吧嗒两下,整个人贴在他爹身上,真暖和啊,他爹的身体就像暖炉,比棉被还暖,在大冬天抱着就像暖炉。   至于夏天是不是抱着像冰块,他就不知道了,夏天时他爹不肯和他睡。   鹦鹉也想贴着宿主睡,虽然它的壳子强壮又结实,但太真实了,这点就是不好,冷热它都能感觉到。   尤其是沙漠晚上的温度,这都零下十几度了吧,简直要冻死鸟!   鹦鹉刚钻进被窝,一只拳头将它揍飞出去。   它顿时想破口大骂,狗宿主睁开眼,警告地瞥向它。   鹦鹉心里那个生气啊,狗宿主太过份了,就只宠儿子,我可是你最爱的统啊!你怎么能厚此薄彼?!   还有江思印,你个欺师灭祖的!你这一拳头差点打死夫子,夫子我要将你逐出师门!   第二天,江思印对鹦鹉赔礼道歉,百依百顺。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睡相原来这么霸道啊?怪不得他爹夏天时都不喜欢和他睡呢,原来如此。幸好鹦鹉是妖精,不会被他打死。   两人在沙漠足足走了七天,江思印依旧兴致勃勃的。   当初老单于将哈喇巴巴格两人送过来后,他对草原的人和事就起了戒心,晚上连睡觉都睡不安宁。   现在离开草原后,他的安全感大增,就算是无聊的赶路,都不能减少他的好心情。   江思印抬头望着天空,“爹,你看那只鸟的喙好长,头顶还是红色的。”   江河随意地瞥一眼,“那是吉拉啄木鸟,生存在巨型仙人掌中。”   坐在骆驼上的少年回首看他爹,“爹,那前方肯定有仙人掌。”   他声音清亮,满是欣喜,谁叫沙漠绿色太少了,仙人掌有刺也没关系,起码是绿色的。   果然,不久后他们就看到一大片仙人掌。   虽然他们并不缺水,江河还是让孩子去品尝仙人掌的汁液。   “在沙漠缺水的时候,这些植物的汁液可以救命。”江河说道,“今晚我们就在这里过夜吧。”   搭好帐篷后,江河摊开一张油纸,将之置于挖了个坑的地上,做成圆锥形,并在周围放上石块。   “爹,你在做什么?”江思印好奇地问,蹲在一旁看他爹忙活。   “收集水!底部放个喝水的杯子,这是最简单的收集水的法子。”   江思印兴致勃勃,“爹,我也来试试。”   虽然跟着他爹流浪的日子没那么舒坦,可却能学到很多知识,真是太有意思啦。   一只黑色的海东青在沙漠中翱翔,看到两人时,它的翅膀一收,飞了下来,站在不远处歪头看着两人。   随后纯白色的海东青载着鹦鹉飞了下来。   它站在黑色海东青旁边,一黑一白的鸟头凑在一起,仿佛在交流什么。   江思印看到这一幕,惊得张大嘴:“好神气啊!统统,这是你老伙计的伴侣吗?”   进入沙漠后,他就无比羡慕海东青,他要是有那么强壮有力的翅膀,肯定能轻而易举地飞过千山万水。   这时,就见黑色海东青低头和鹦鹉咕咕几声,鹦鹉不断点头,说道:“知道了,前方有绿洲,谢谢你通知我!”   接着,一黑一白两海东青结伴离开。   鹦鹉两只翅膀作出叉腰状,嘎嘎大笑:“老伙计跟我在沙漠中受苦啦,怪不对起它的!现在好了,它自己找着伴侣,小爷我也算是当了一回媒人!”   这让它特别有成就感。   江思印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之喜,惊叹地道:“统统好厉害啊。”   他狂拍马屁,自从上次睡着时,不小心揍了鹦鹉,他就心虚气短,对它一再让步,每次只要鹦鹉做点什么,都是彩虹屁不断。   “小爷我当然厉害!”鹦鹉骄傲地叉腰仰头,“我可是最早出厂的!”   江思印自然听不懂,以为它是鹦鹉群中最早得道的妖精,很捧场地鼓着掌,为它欢呼。   江河坐在一旁捏着佛珠,微微一笑。   他的系统编号很靠前,确实是最早的系统之一。   作为系统的祖先,它极其不乐意宿主叫它的编号,每次都坚持要别人叫它系统,它自认为自己是系统之首,与众不同,别的有编号的系统都是它孙子。   人越是没有什么,就越是强调什么,就算是系统也一样。   作为最早被制造出来的系统,其实它的功能极其有限,智商甚至是所有系统的盆地,还会被后代子孙吊打。   据说最新的系统9999号的功能,甚至超越无数宿主,做任务都比那些宿主还好,新宿主有时宁可将身体让出来给系统做任务,还美名其曰“躺赢”。   江河对此无所谓,他并不喜欢使用金手指,对系统的商城依赖性不高,所以对只有基本功能的系统适应良好,一人一系统相处甚为愉快。   系统在经历无数个宿主后,终于找到理想的宿主。   虽然一人一系统经常激情对骂,还互坑对方,但他们的感情确实很不错。   作为媒人的鹦鹉在沙漠里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两朵红花。   它十分有仪式感的将两朵红花挂到新郎新娘的脖子上。   一黑一白的两只海东青,大概是史上唯一一对举办过婚礼的,它们僵硬地站在那里,任由鹦鹉折腾。   拜天地啥的,两只海东青表示它们不懂,但婚宴是真好吃。   响尾蛇、沙蛇、沙鼠,还有蜥蜴等,任它们放开肚子吃!   江思印和鹦鹉吃着烤蛇段,某位大师吃着仙人掌沙拉,他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第79章 圣僧38   沙漠的绿洲就像一颗绿色的明珠,从天空往下俯望,赏心悦目之极。   江思印欢呼着,将身上的衣服脱个精光,一头扎进湖里。   江河事先探查过,确认湖里没有危险时,头也不抬地去找干柴生火,吩咐道:“小印,看看湖里有没有鱼,捉一条上来。”   江思印就像入侵这湖里的一条巨大的鱼,在水中打滚折腾,水花四溅,闻言他溅扎进湖里,往湖底看。   湖水清澈,能一眼看到底,这一看,发现还真是有鱼,而且这些鱼还不小。   他的两条腿踢得飞快,朝最大的一条鱼游过去。也许因为这个绿洲很少人会经过,这湖里的鱼儿也是傻乎乎的,如今已经练了几年武的江思印很快就抓住一条,在湖边美滋滋烤起来。   当然,他可怜的和尚爹还是只茹素。   江思印的眼珠子转着,将吃了大半的烤鱼递过去,“爹,你吃吧,儿子孝顺您的!”   大师微笑地拒绝,江思印一听他拒绝,手飞快缩回来继续啃,啃得满嘴流油。   鹦鹉再次翻起死鱼眼,果然只是走个流程罢了,这死孩子护食着呢。   “你怎么不叫我吃!”鹦鹉叉腰教训他,“夫子也是长辈,你不能只孝顺你爹!”   江思印十分无语,将放在树叶上的鱼肉拿过来,“呐,早就给你留了鱼腹。”   鹦鹉这才高兴地吃起来。   天色暗下来,江河起身去湖里洗漱。   鹦鹉和江思印吃饱喝足,一人一鸟躺在草地上,看着幽暗的天空。   “统统,你说我爹能还俗吗?”江思印突发其想地问。   “不能!”鹦鹉四脚朝天,小鸟的两条腿儿交叉着,试图跷起二郎腿,“这辈子,你爹只会当和尚。”   毕竟这是任务者的要求。   江思印有些闷闷不乐,他就不明白,为何他爹非得当和尚不可。   他知道他爹有慧根,中原来的那些商人告诉他,他爹在中原的待遇堪比佛子,可作为人子,他还是希望亲爹能一直陪在他身边。   “我现在不一直在你身边?”江河带着一身水气走过来,对儿子温煦和蔼地笑。   江思印的嘴巴动了动,最后还是没说话。   只是现在吗?将来呢?   他爹现在当然在他身边,他比中原或草原很多当爹的都好多了,起码别的爹不会一直陪在孩子身边,教孩子读书识字,给孩子洗衣做饭,无微不至的照顾孩子。   越是如此,他越舍不得。   毕竟他会一天天地长大,等他成年独立后,他爹就会放开手,然后继续去当他的和尚。   十三岁的男孩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希望自己能长得慢点,再慢点!   **   走出沙漠后,江思印也不知道他们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一片巨大的森林之中。   海东青夫妻俩在送他们离开沙漠后,就结伴离开了。   江思印依依不舍的向它们挥手,还抓起夫子让它翻译。   “等你们有孩子后,记得通知我们一声啊,我们给你们办满月酒。”   “如果抓的食物不够吃,就来找我们,等到了城市,我会给你们买鸡鸭吃的。”   “还有,要远离人群啊,别傻乎乎的被人骗了,不是所有人都像我和我爹这么善良的。”   自从知道这世界上有“熬鹰”这种事后,江思印就一再叮嘱两只海东青,务必远离人类。   白色的海东青难得用翅膀拍拍他的肩膀,随后带着新婚妻子飞走,朝草原的方向飞回去。   江思印揉了揉眼睛。   江河微微叹气,摸着他的头发,安慰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孩子,你要习惯离别。”   鹦鹉的反应更直接,它一翅膀拍过来,将江思印的离别愁绪瞬间拍飞,“少来啦!又不是一辈子不见面,总有再见的时候……到时你得请老伙计吃山珍海味,它可是请你吃了很多蛇。”   海东青倒是想给人类崽子换个口味,奈何沙漠的食材有限,不吃蛇就得吃鼠,总不能吃蚂蚁和蝎子吧?   闻言,江思印不禁一阵反胃。   蛇肉再好吃,他也吃腻了,他现在就想吃点正常的鸡鸭鹅之类的,最想吃的东西还包括蔬菜和水果。   说实话,虽然他爹是和尚,但他就是更爱吃肉!   这趟看不到绿色的沙漠之旅,让他彻底地爱上蔬菜水果,他觉得现在就算只有野菜吃,他也不会挑剔。   **   桑雅爹在后勤医疗处看到女儿时,是崩溃的,这里离战场实在是太近了。   “桑雅,你赶紧回去!”他紧紧地拉住女儿,想将她送回家。   桑雅摇头,神色坚定:“爹,我不会回去的!你知道的,大师和巴图被二王子派来的人追杀。”   桑雅爹当然知道这事,那两个照顾大师的胡人汉子带着一身伤回去,向老单于添油加醋地汇报这事。   老单于当时发了好一顿大火,二王子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若不是阏氏的娘家势力大,他差点就剥夺二王子的兵权。   大师临走前道破黑衣人的来历,当时活着的黑衣人被狼群盯着,他们没办法毁尸灭迹,经过调查,发现那些死去的黑衣人的尸体被证实是胡人。   这事传开后,草原一片哗然。   即使明面上找不到黑衣人和二王子联系的证据,但现在众人都默认是他干的,一时间,二王子在草原的威信大降。   直到现在,草原胡人对那晚的事仍是津津乐道,据说狼群竟然为了大师而来,帮助大师击退黑衣杀手,皆认为大师一定是长生天派来的,是行走在人间的菩萨。   经此一事,世人几乎将大师神化。   是以他们对那些黑衣人深恶痛绝,因为他们要杀大师,导致大师不得不离开草原,让草原失去恩重如山的恩人。   那一瞬间,桑雅爹脑海里转过很多念头,但他不懂桑雅到战场跟大师被追杀的什么关系。   “爹。”桑雅压低声音,“我的医术源于大师,巴图曾被我们家收养,我们家跟大师走得太近,二王子心胸狭窄,我担心……”   桑雅爹的心一沉,他当然干不出得了大师好处,现在有坏处了就抱怨的事。   二王子现在名声很差,他若当不上单于,肯定会迁怒,他们家会首当其冲。   “爹,我需要名声!”桑雅认真道,“只要我有名声,二王子不敢轻易对我们下手。”   桑雅爹的嘴巴发苦,“桑雅,你回去,爹会努力积攒战功的。”   桑雅摇头,眼里浮现泪意,“爹,你不希望我冒险,可我也不希望爹拿命去拼啊。”   “我都十七了,你就让我为爹分担吧!”   “不管怎么说,我总比爹处境安全,毕竟我是在后勤医疗处……”   正说着话,就见一名胡人战士过来,急忙道:“桑雅巫医,快过来,有个肠子掉出来的士兵,你看还能不能救。”   “马上就来!”   桑雅匆忙地跟她爹告别,拎着医药箱一路小跑过去。   桑雅爹的同伴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闺女厉害得紧,才来短短半个月,就已经成了草原知名的巫医。”同伴的语气带着佩服,“先前她就救了一个肚子破个大洞、肠子掉出来的汉子,当时其他的巫医都放弃了,只有她不放弃,她说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那汉子竟然真被她救活。”   同伴劝他,“你就放心吧,冲你女儿这一手,如果前线出什么事,后方的战士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将她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毕竟这可是能在战场上救他们命的巫医。   **   阳光被巨大的树木遮掩,只余几许光点渗漏下来。   巨树下的枯枝烂叶层层堆积,给菌菇提供了成长的好环境,一朵朵肥大的蘑菇羞答答地从腐烂的树叶冒出头,一丛又一丛,看着颇为喜人。   “爹,你看这朵,肯定好吃!”江思印欢呼着,手边的编织小篮子已经挤满了蘑菇,“爹,晒干的蘑菇更香,我们多采点。”   鹦鹉站在树梢上,津津有味地啃着榛子,这是本地的松鼠进供给它的,特别上道。   它边吃边叫道:“你小心点儿,别采到有毒蘑菇。”   江思印哼了一声,他才不会呢!   他不理会会总喜欢打击他的鹦鹉,欢快地说道:“爹,过了这片森林就是孔雀王国了吗?为什么叫孔雀王国中啊?是因为这个国家到处是孔雀吗?我怎么没见着?”   他没见过孔雀,听说中原皇帝的兽园养了两只孔雀。   曾经他爹说,只要他想,将来有空就带他进宫看孔雀,只是因为自己那时还不打算回大庆,当时还十分遗憾。   现在不用遗憾啦,这个到处都是孔雀的国家,他可以天天摸孔雀的毛毛!   江河温声回答儿子的问题,手上的动作并未停下,将一丛丛蘑菇丢进篮子。   蘑菇汤好喝,父子俩都很喜欢。   孔雀不住在森林里,江思印直到第二天才看到一只孔雀。   鹦鹉将一个药丸子——其实是系统商城出产的万能兽粮丢过去,孔雀当场开屏,华丽的羽毛,宛若徐徐展开的扇子,仿佛彩缎般鲜艳夺目。江思印直接看呆住。   这时,不服气的鹦鹉飞过来在旁边展开翅膀,它五颜六色的羽毛,在阳光下美得能发光。   鹦鹉问:“小印,吾与孔雀孰美?”   江思印很诚实,断然道:“孔雀!”   毕竟鹦鹉那么小只,看了这么久早就看腻了,“数大就是美”,还是有道理的。   鹦鹉气得不行,当下像只愤怒的小鸟飞过去,将不孝徒弟的头发踩成草窝。   江思印一脸委屈,这是连实话也不准说了?   明明统统不是教过他要诚实嘛!   鹦鹉挥着翅膀,恨铁不成钢的拍他的脸:“春秋笔法懂不懂?!为尊者讳为贤者讳!”   江河忍不住笑了:“统啊,你既不尊也不贤,你该说为亲者讳才对。”   鹦鹉当即和宿主吵成一团,非逼狗宿主承认他家系统又尊贵又圣贤!   江思印躲到一旁,不禁摇头,懒得理会这一人一鹦鹉吵架,目送华美的孔雀离去。   接下来,他们又在森林里走了好几天。   鹦鹉飞到前面查看,说前方有个偏僻的村子。   “人生地不熟,咱们不能贸贸然出现。”江思印建议,“咱们先躲在森林里,探清楚情况再说。”   江河微微颔首,儿子越来越有范儿了,果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正确的。   “我是无所谓,反正要睡树上的是你们。”鹦鹉说着风凉话,梳理自己艳丽的羽毛。   它的壳子出自系统商城,是无数平行世界做时尚任务的宿主设计的,绝对美轮美奂,小屁孩不懂它的美!   江思印的脸色不禁一垮。   这些天儿,要么跟猛兽借臭熏熏的山洞睡,要么睡树上,他真是太想念床了。   江河父子俩躲在森林的边缘,极目远眺。   和那些华丽的孔雀相反,此地的人长得一点都不华丽,他们的肤色黝黑,五官粗糙。   江思印挺稀奇的,觉得这些人也没黑得像那些只有牙齿是白的昆仑奴,他们的眼窝特别深,鼻子平嘴唇厚,个子不高。   他一个个看过去,草原和中原稀少的天然卷发,这里竟然到处都是。   江思印边观察边道:“爹,你看这里的人,他们看起来都挺穷的。”   来往的人都光着脚,很少有穿鞋子的,村子里大部分房子低矮,看来日子不太好。   突然,他发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爹,那是谁啊,为何他走过的地方,别人都得下跪?”   难不成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但这个村子这么破,想来这个国家也很穷。   鹦鹉飞回来,站在旁边的树梢,“那个拎着皮鞭的胖子是这个村的村长,他是高种姓,贱民见之要跪拜。”   没跪拜的,他一鞭子打过去,贱民们只能边跪边哭着求饶。   江思印惊住了,中原的皇帝、草原的单于都没这个待遇呢,还能随便抽打百姓的?   看到这一幕,他对这个陌生国家的兴趣瞬间少了一半。   “爹,你不是说这个国家是佛之国吗?佛祖说众生平等,佛国却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江思印很迷惑,他本以为佛祖的国家是理想国的,现在他的幻想被那胖子一鞭子抽没了。   鹦鹉道:“那是因为有人将宗教当作统治的工具。”好夫子鹦鹉当即给学生科普佛教历史及佛教传入中原后的变化,“中原数次灭佛,还限制和尚的度牒,就是为了不让宗教插手政治。”   粗粗看过村子的情况后,两人一鹦鹉退回森林里。   “咱们和那些佛国人的长相相差这么远,一看就是弱鸡,说不定咱们刚出去,就会被他们抓起来卖了。”江思印吐槽道,他可不相信一个将百姓视为贱民、随意鞭打的地方的民风会淳朴。   江河若有所思,“儿子,你这话倒是提醒我了。”   他立刻起身到森林里找草药。   一会儿后,他拎着几株植物出来,招呼儿子过来,“过来,咱们入乡随俗。”   一个时辰后,江思印盯着水面自己的脸。   要不是亲身经历,他都觉得自己认不出自己了,所以这入乡随俗,就是将自己伪装得和当地人差不多吗?   江河道:“这个国家很热,容易晒黑,爹给你涂的药汁还能防晒。”   江思印立刻不嫌弃自己的脸黑,他可不想晒成当地人一样黑,所谓一白遮三丑,他要当个漂亮的少年。   在鹦鹉的帮助下,父子俩找到一个山洞暂时住下来。   山洞有点脏,到处都是动物的毛发,洞口还有风干的粪便。   “嗯,看来山洞上一个住客是只老虎。”江河捻起一绺黄色的毛,“小印,过来打扫,打扫干净就可以住了!爹要出去几天买东西,你好好跟统统学习。”   江思印乖乖地应下。   鹦鹉用翅膀拍着胸膛,“放心,交给我!”   江河很放心,若真有什么事,他们也可以脑海交流,千里之外传音不是问题。   若是骑快马,去最近的城市只需要半天,江河的轻功好,在森林里比人猿泰山还厉害,奈何到人来人往之地,就不好施展了。   他吩咐道:“统,你找找看森林里有没有马。”   鹦鹉找了大半天,马没找着,只找到一只正卧在溪边眯着眼睛休息的斑斓大虎。   它很诚恳地道:“宿主,要不你就将就将就?其实老虎跑起来也挺快的。”   江河的嘴角抽了抽,“你知不知道低调怎么写?”这里是异国,可没有一个连巨蛇只要有用都敢用的中原皇帝。   鹦鹉从善如流,“蟒蛇也有,要考虑吗?很拉风哟~~”   江河拒绝,蛇是趴着的,他骑蛇也只能趴着骑,这完全不符合他高僧的形象。   再说了,一个人趴在一条蛇身上,跟着一扭一扭的游动,总感觉需要打码。小孩子趴在蛇身上那是可爱,成年人趴在蛇身上那是社死。   鹦鹉爱莫能助,狗宿主这么爱脸面,它一时间去哪给他找能让他装逼的神骏?   “那你只能用两条腿了。”   江河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形象,只能辛苦一些。   全力奔跑的结果是,肚子饿得很快,马饿了可以吃草,和尚虽然可以吃素,但绝对不吃草啊!   进城后,江河就闻到空气中的咖喱的香味,让他有些怀念。   “好久没吃咖哩饭了。”   这是一个小城市,人与牛共存。   每当牛与人狭道相逢时,人必须给牛让路,当一头白色的牛经过时,街上所有人都跪下高呼:“神灵,神灵!”   下跪是不可能下跪的,尤其还是给一头牛下跪。   江河的身形一闪,将自己隐入一座十分宏伟的建筑物里。   这是一个寺庙,周围很安静,他抬头看了看,不禁挑起眉,“奇怪,这个庙没人?”   话刚落,便听到一阵吱吱吱的叫声响起。   某种猜测让他头皮发麻,脖子仿佛生锈的废铁般,一点一点地费劲扭过来。   昏暗的光线中,只见一大群老鼠光明正大地围着一大盆米吃得津津有味,看到有人出现,无数双黑眼睛抬起,随即不感兴趣地低头继续吃米。   这些老鼠不怕人!这是江河第一个念头。   第二个念头是,这个国家竟如此富裕,竟然连老鼠都能吃上大米。   第三个念头是,这个国家有病!   他遇见的人,除了那些高种姓肚满肠肥,大部分百姓都营养不良。   甚至好房子宁愿给老鼠住,大米宁愿让给老鼠吃,统治者的脑子这是进水了?   江河的伪装技术很高明,除了气质更卓越些,当他走在大街上,和当地人没有任何不同,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来往的百姓看到他时,竟然给他让路,看他的眼神又是羡慕又是崇拜。   江河嘴角微微一抽,真不愧是佛之国,这僧侣地位就是高。   江河先去找吃的东西。   这地方的咖喱糊糊确实美味,然而……   穿着僧袍的男人铁青着脸,慢吞吞地将之吃进嘴里,决定封闭自己的大脑,不去想店家没有洗手就将手放进锅里搅拌一通。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主要是他事先观察过,这地方的人吃东西时都是直接用手抓,他若不吃,就只能饿肚子。   这家店的食物在这个城市里称得上不错,证据就是店里客人爆满,挂着鼻环的女店主穿着露腰的衣裙,不断地穿梭,给客人添上特制的饮料。   客人们边吃边聊天,聊近段时间最让人关注的话题。   “你们听说了吗?刹帝利居然有闺女喜欢上贱民。”   “我知道,是拉吉普特的女儿吧?啧,城主的女儿爱上护卫她的首陀罗。”   “哎,我就好奇这个首陀罗死了没?”   “还没呢,听说两人已经私奔了!哎呀,你们不知道,那个贱民的身手极佳,一个贱民能进城主府工作,不对城主感恩戴德就罢了,居然拐跑他的女儿。”   “该千刀万剐!”周围的人愤愤道。   戴着鼻环的女店主扭着腰肢,小声嘀咕:“我想嫁个刹帝利千难万难,城主女儿的脑子有病吧?”   女店主的目光扫过店里的客人,突然朝角落里的和尚走过去。   “尊贵的客人,您吃完了?”女店主谄媚地朝和尚笑着,身体歪了过来,压低声音道,“大师,您是哪个寺庙的?奴晚上来陪您春宵一度……”   这个和尚虽然皮肤不够白净,胜在腰背挺直,气质出众,看着不像寻常人。   女店主的眼光素来不错,觉得这和尚未来定是有大出息,与其便宜圣女,不如先便宜自己。   江河深吸口气,保持着完美的微笑,将欺过来的女店主撕开,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是苦行僧!”   苦行僧有很多,戒色也是其中一种。   女店主顿觉无趣,扭着水蛇腰,风情万种地离开。   店中有人看到这一幕,不禁指指点点,嘲笑女店主并趁机邀约的,对坐在那里的和尚倒是更尊敬几分。   夜幕降临,江河决定找个好房子过夜。   他身上没有这个国家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僧籍,索性学大白蛇,找间看得顺眼的房子,在房梁睡一晚。   这座城市最宏伟的建筑便是市中心的寺庙,江河甚至找都不用特地找,只看哪个建筑最华丽,就知道那八成是寺庙。   暗淡的烛光下,一群穿着僧服的和尚做完晚课后,一一回房休息。   “看来在这个国家,只有出家,才能出人投地。”江河小声嘀咕,他在街上没见几个胖子,但在这寺庙里,他竟然看到比率最多的胖子。   先前他还想着,要和本地和尚交流,现在这想法已经灰飞烟灭。   政教合一的国家实在太麻烦,还是趁早离开吧。   寺庙大,房梁也宽,睡着还算可以。   半睡半醒间,江河隐约听到有女人哭泣的声音。   他瞬间睁开眼,脚尖一点,轻盈地落到地上,身形一闪,悄无声息地融入黑夜之中。   然后,他在这寺庙里看到了地狱。 第80章 圣僧39   十三四岁的少女,正在侍奉她眼里的神。   两个即将一脚踏入棺材、一胖一瘦的老和尚。   松驰的皮肉,一个肥肉颤颤,一个干瘦却有肚腩,他们满身皱纹,布满了老人斑,两人的神色如出一辙,贪婪、虚伪又恶心,恨不得将少女的青春吞掉的贪婪。   当少女忍不住哭泣出声,却被责骂道:“你哭泣的话,神会责怪你心不诚!”   两个恶魔说:“神需要你献出自己的身体,双修后,神灵会重返青春,你会得到神灵的精华!”   “只有双修,神灵才会保佑你!”   “不管怎么疼痛,为了神灵,你都要忍耐!”   …………   这一刻,江河面无表情地想,如果这个国家的人信奉的神是这么一个样子,那一定是邪神。   他大步走进来,直接打晕了那两个老和尚。   就着昏暗的灯光,他温柔平和的目光对上少女充满迷茫惊恐的眼神。   江河斟酌着,正要开口宽慰这个遭遇不幸的少女,却见那少女看向自己的眼神很快就变了。   “你猥亵神!你是恶魔!”少女一脸仇恨地尖叫着,“快来人啊,有恶魔!”   “救命!恶魔看上我了!”   江河:“……”   江河心里叹息,他发现是自己太过想当然。   即使是哭泣,少女也是因为身上受到非人的折磨所产生的疼痛而哭,并非为自己的命运、自己的遭遇,她是真的相信自己正在伺候的是神灵。   在寺庙里的人来之前,江河迅速地离开。   当晚寺庙喧哗许久,寺里的和尚跑来跑去,四处寻找闯入的“恶魔”,没人发现佛堂的梁柱上,躺着少女眼里的“恶魔”。   此刻的“恶魔”,以手背捂住眼,不禁叹息一声。   找不到入侵者,寺庙渐渐地安静下来。   最后,那些亮起的灯熄灭一盏又一盏。   直到夜深人静,江河趁着无人时,来到一个偏僻的小院。   寺庙里大多数地方的灯都熄了,只有这里的灯光最盛。   里面住了很多女人,她们是世人眼里的圣女,只有年轻貌美的女人才有资格被选入寺庙。   黑夜对普通女人而言,正是安睡的时候,然而圣女最重要的工作才刚开始。   “我的姐妹们都很羡慕我呢。”天真烂漫的少女站在水镜前,得意洋洋地说,“她们也不想想,自己长得那么丑,神灵不会选丑女做圣女。”   几个女孩附和着,羡慕地看着少女美丽的容貌,她是她们中最美丽的,也是最得神灵宠爱的。   其中一个女孩晃着手腕的金手镯,漂亮的脸蛋神采飞扬,“你们看,我侍奉得好,这是吉罕长老送我的。”   “我也要努力伺候神!”   其余的女孩们异口同声地说。   江河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半晌,他又出去转了几圈,发现一个令他很无奈的事实:成为庙妓能吃饱穿暖,衣食无忧,居然成为这个国家女孩子——尤其是低种姓少女最好的选择。   他看到贫穷的八岁女童,在得知自己被选上时,欢呼鼓舞。   全家都为她高兴,甚至街坊邻居都一脸艳羡。   所有人都为女童高兴。   江河实在笑不出来。   我之砒|霜彼之蜜糖,他来到这里,看到这些,明知道不对,若是去拯救,于他人而言是罪恶,是毁灭他们的恶魔。   发现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江河决定离开。他不是什么伟人,来到这些世界,也只是为了做任务,为了让世界不崩溃。他不可能看到这世间有悲剧和罪恶,就马上去拯救他们。   能拯救他们的,只有他们自己。   **   森林里很安静,也很祥和。   “夫子,我爹好像心情不好。”江思印小声地和鹦鹉说,“是不是他在城里遇到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他啦?”   小少年唯一能想到的,便是有人欺负他爹。   和宿主共享视角的鹦鹉沉吟许久,还是没将自己看到的事告诉这孩子,他现在也不需要知道这些太过黑暗无力的东西,不是人为能解决的。   它一翅膀拍上学生的脸:“你今早没练武,也没读书,你偷懒了!要加倍补上!”   江思印只觉得晴天霹雳,马上和鹦鹉夫子讨价还价,哪里还想起自己先前问的问题。   将孩子打发走后,鹦鹉跳到宿主肩膀上,用翅膀拍拍他的脸:“宿主,每个位面都有黑暗,你经历这么多,想必都看腻了,干嘛还这般耿耿于怀?”   江河沉着脸:“不管看多少都不能习惯,她们都只是孩子。”   鹦鹉忍不住叹气:“你啊,别对孩子太心软!”   所以它都不敢挑那些对孩子太过残忍的任务,像剑修宿主选的战乱位面,七八岁的孩子就要扛着枪上战场,它家宿主若是看到,肯定顶不住。   是以挑任务时,每次看到这样的任务,它都不看第二眼。   江河反而笑了,一脸欣慰:“统统,你越来越有人味了。”   系统先是一喜:“怪不得我最近情绪起伏不定,原来我这是要进化了!”   在主神空间,那些一板一眼、只会机械做任务的系统是最低级的,高级的系统——尤其是最新一代9999系统,能像人类一样思考,还能代替宿主做任务。   像它这种原始的系统,只能通过自我进化,不断升级,才能达到那样的水平。   这个好消息让一人一统都高兴起来。   江河幻想日后自己躺赢,让系统做任务,系统则幻想日后自己变得更聪明,能压榨宿主做更多的任务。   一人一统暂时达成和解,皆觉得他们的前途一片光明!   江思印扭头看了他一眼,嘀咕道:“现在又开心了……真是搞不懂,大人都这么多变的?”   做完今天的功课,他主动去做饭。“爹,统统,过来吃饭!”   吃过饭后,两人一鹦鹉决定休整后离开这地方。   江河想在资源丰富的森林里补充一批药材,有些用得上、有些用不上,重点是教江思印识药材和制药。   这日,正在挖一株珍贵药材时,江思印仿佛听到什么声音。   “爹?”他扭头看他爹。   江河朝他竖起手指,“嘘,有人来了,大概十几个人!”   他跃上树,示意儿子过来,父子俩将自己隐藏在浓密的树叶之中。   不久后,一道呼喝声响起。   “找到了!快,杀了他!”   江思印的耳朵动了动,他听不懂本地话,只见一男一女在树林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奔跑着,在他们身后,有十几个人拿着造型奇怪的刀子追赶着他们。   这一看就是命案现场。   江河打量前面奔跑的男女。   女人肤色相对较白,高鼻深目,在这个国家的审美中堪称绝色,穿着麻布都遮挡不住被娇养的气质。男人则五官同样深刻,他的皮肤更黑一些,但身材高大壮硕,也称得上这个国家的俊男。   这对外貌登对的男女,无疑是一对爱侣,还是对私奔的爱侣。   江河想起先前在城里听到的流言:城主女儿和贱民护卫私奔了……   他低低地念了声佛,示意鹦鹉去阻拦追杀那对私奔男女的侍卫。   鹦鹉飞到半空,拦在拿着刀的侍卫们面前,用本地话高喊:“站住,不可入林,打扰我主的清净!”   追赶的人瞬间停下来,黝黑的脸庞惊疑不定。   他们本地的鹦鹉也会说话,可也没说得这么溜啊。   领头的男人杀气腾腾,不为所动:“不过是一只鹦鹉,杀了!”   鹦鹉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它气势汹汹地飞过来,一翅膀扇过去,领头的男人直接被扇飞出去。   所有侍卫:“!!!!!”   “杀杀,杀个屁!”鹦鹉破口大骂,“小爷这么貌美的鹦鹉你们也下得了手,你们这心得有多毒啊!”   随行的下属用本地话咕噜半天,神色惊疑不定:“妖怪??”   鹦鹉又是一翅膀拍过来,再次扇飞一个,中气十足地大骂:“屁的妖怪!小爷是神!不对,是佛!”佛之国当然是佛最大!   一个离得比较远的下属盯着羽毛丰美的鹦鹉看了半天,终于恍然大悟,他大叫起来:“你们看它的羽毛多么华丽,它一定是孔雀明王的化身!”   说完,他当即跪下,行了一个大礼,“明王菩萨!请佑我娶个高种姓妻子,家财万贯!”   众人:“……”你咋这么能想呢?   首领被鹦鹉一翅膀扇飞在地,他的肋骨断了,此时疼得爬都爬不起来。   疼痛令他满脸扭曲,冷汗涔涔,当听到下属的话,他的神色变得惊疑不定。   孔雀明王的体型有这么小吗?不不不,或许一切都是他们的幻想,说不定它真实的身体比山岳还大,不然怎么能解释它一翅膀就能将他扇飞出去,还扇成重伤。   鹦鹉先是呆了一呆。   我这是被碰瓷成孔雀了?   不对,是碰瓷孔雀中的神佛!哎哟,这还差不多。   鹦鹉顿时得意起来,孔雀明王肯定比普通孔雀美多了,它就说这小屁孩没眼光!哼哼,它的美貌现在可是被孔雀王国的子民证明了!   鹦鹉的眼睛一转,双翅合拢,就像在行佛礼。   “阿弥陀佛,施主们犯下大错,此生该修善果,否则等待尔等的是无边地狱!”   一边说,它一边在脑海中呼叫宿主:“快快快,给他们来个全息地狱一日游!”   江河笑了一声,马上下单买买买。   这种虐渣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吝啬积分。   鹦鹉没想到,狗宿主不仅给这些人来个全息地狱一日游,竟然还夹杂私货。   前头前面私奔的爱侣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   他们彼此紧握双手,已经跑不动了,女人虚弱地倒在男人怀里,惊疑不动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它、它真的是明王菩萨?”   男人紧抱着她,紧张地道:“嘘,别说话。”   他盯着鹦鹉,又惊又喜,难不成他和阿莉雅的感情感动了菩萨?菩萨化身为鹦鹉来帮他?不然怎么解释一只小小的鸟儿,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   追杀他的人都是他曾经的同僚,他深知,这些人都是城主府数一数二的好手,却被鹦鹉一翅膀拍个半死。   突然,阿莉雅惊得张开嘴。   追杀他们的人竟然都跪了下去,嘴里咕噜咕噜的喊什么。   他们的神色恭敬虔诚,很快便一脸扭曲惊惧,双眼瞠大,仿佛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深陷于噩梦之中。   江河带着儿子从树上跳下来,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两位施主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和尚卖相实在太好,私奔的小情侣看他的眼神虔诚又敬畏,还有热切。   他们心里想着,这位大师虽然是异族相貌,不过肯定是菩萨投胎,神佛就该长这模样。   江河第一次体验到圣僧的逼格,差点热泪盈眶。   这一路走来,十个人中有九个视他为大夫,明明他装神弄鬼的本事更强,却从来用不上,原来佛之国才有他的知音!   鹦鹉小声地和学生嘀咕:“本地人十有九个半信佛,随便哄哄,他们就信了你爹是得道高僧。”   江思印看着他爹气场全开,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真是太耀眼了,他爹此时真像高台上的菩萨,笑得普照众生,眼睛都要被闪瞎。   这边,私奔的贵族少女面色还带着惊惶,虔诚地道:“我是高种姓,穆哈是低种姓,我们不该相爱的!但是穆哈数次救我,我与他情投意合,父亲知道我的心意后,要杀穆哈并为我选的高种姓未婚夫……”   在大师温和怜悯的注视中,阿莉雅不知为何,眼泪一直流个不停。   她轻泣道:“父亲为我选的未婚夫今年已经六十了,父亲说这是我不听话的代价……”   穆哈轻柔地拭去少女的眼泪,解释道:“我们这边讲究夫死妻殉葬!我本想离开的,只要阿莉雅好好的……直到我听说她要嫁给一个老人。”他声音顿时充满愤怒,“阿普都已经六十,不知还能再活几年,等他一死,阿莉雅就得为他殉葬……城主实在太狠心了,所以我才想带阿莉雅私奔。”   阿莉雅揉了揉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穆哈,“我是心甘情愿跟穆哈走的!阿普之前有过三任妻子,除了第一任难产而死,后面两任妻子的家族势力一般,嫁过去没几年就死了,大家都说是被阿普打死的……我虽是高种姓,但我父亲势力不如阿普,我害怕被他打死。”   江思印听着鹦鹉翻译,不禁听得入神,忍不住问道:“只是听说,说不定不是真的呢?”   他爹这么爱他,他不敢相信这世界上会有将女儿推入火坑的父亲。   “即使他后面两任妻子不是阿普打死的,但他这个人暴虐成性却是真的。”穆哈握紧阿莉雅的手,“他养了很多女孩子,经常有女孩的尸体从他府里抬出来,我查过了,都是他虐杀的……阿莉雅不能嫁他!”   他的神色坚定,纵使背负所有的罪孽,他都不能让心爱的姑娘身陷地狱。   阿莉雅眼里含泪,两人向江河跪下,行跪拜大礼,“谢谢大师救了我们,否则今日我们都会死于父亲派出的侍卫手里。”   江河挥手,用灵力托住他们的身体,不让他们再跪。   他可不是菩萨的化身,用不着行此大礼。   却不知他露的这一手,让这对男女越发的确认,他就是传说中在人间行走的神佛。   一旁听鹦鹉翻译的江思印终于觉得不对了。   应该是这女子的父亲要杀这男子吧?怎么连自己女儿也要杀。   他怀疑地看向鹦鹉,难不成鹦鹉会的外语只是动物之间?它的翻译一定不对吧?   系统要是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绝对不乐意再翻译。   这世间爱护孩子的父母有很多,但像这种畜生的父母也有,这孩子还是太单纯了。   “父亲说我污染了他的姓氏,我只有以血才能洗干净这份屈辱。”阿莉雅神色伤痛,不管以往她多么孝顺温柔,单是决定和穆哈私奔,就抵销她过往所做的一切。   父亲不再怜惜她这女儿,对她冷酷无情。   江河问道:“你们想好将来要怎么生活了吗?”   他在心里叹气,既然插手了这事,帮人就帮到底吧。   一男一女互相看了一眼,穆哈开口道:“我们想离开这个国家!阿普是婆罗门,没人敢与他作对,我以前听商人说,东方有个大国,我们想去那里。”   阿莉雅一脸憧憬:“以前有商人来到我家,我听他们说,东方大国的包容性很强,不管是浑身漆黑的昆仑奴,还是金发碧眼的洋人,在那里都能找到落脚之地,我们应该也可以。”   江思印小声嘀咕:“东方大国?难道他们说的是大庆?”   难不成,他不想回去的地方,竟然是别人梦寐以求的向往之地?   江思看了一眼低头思索的儿子,继续问:“你们会什么?”   在大庆居大不易,没个三两三的,还是不要去了。   穆哈骄傲地挺直胸膛,“我的力气很大,是城里力气最大的男人!我擅长打猎,还会舞蛇,以及治疗十几种毒蛇咬伤,就是一些小病也能医治。”   闻言,江河不禁诧异地看他一眼。   怪不得身为高种姓的城主之女会爱慕他,在佛之国,低种姓男子学习的机会少得可怜,他会这么多,证明他本人确实优秀。   阿莉雅道:“我会编织毯子,会做饭,我还擅长琴和舞蹈,唱歌好听,大家都说我是迦陵频伽的化身。”   鹦鹉有些好奇,“你唱歌多好听?唱个听听呗?”   阿莉雅恭敬地行礼,面色柔和,“明王菩萨想听我唱歌,是我的荣幸!”   穆哈也是一脸诚惶诚恐。   先前那几个侍卫喊它孔雀明王,他还有些怀疑,现在与他们一通交流下来,发现这只鹦鹉不仅能说会道,而且思维敏捷,比很多高种姓的知识还丰富,肯定是孔雀明王的化身!   少女在树林里放声高歌,周围的鸟儿都围过来,侧耳倾听。   虽然听不懂她唱的语言,江思印却觉得她的歌声仿佛有某种法力,连灵魂都被洗涤干净,心灵一片祥和。   江河又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双手合十。   他对阿莉雅道:“你的声音里有佛性,是受到神佛庇护的。”   怪不得她会被婆罗门的阿普看上。   “你们到东边去吧!离开这个国家,你们会过得很好的。”他在两人的额头上轻轻一点,将装在瓷瓶里的药丸子交给他们。   两人只觉得身上的疲倦瞬间消失,不禁睁大眼睛。   半晌,他们互视一眼,惊喜极了,对这位明显是异国的僧人跪拜下去。   他们的菩萨挑了异国的僧人形象在人间行走,菩萨身边还有一位孔雀明王……嗯,没毛病!   阿莉雅和穆哈带着新生的希望,离开了这个国家。   两人一路顺风顺水,没有遇到太多的波折磨难。   他们发现,那位圣僧给他们的药丸子很神奇,只要吃一颗,可以好几天不会饥饿,当他们到达胡庆交界之地时,正好吃完药丸子。   草原与中原的交接之地,在战争结束后重新变得繁华起来。   除去胡人和大庆人,还有大食、安息来的人,这里的人种繁杂,黄头发、绿眼睛,甚至昆仑奴都有,他们的外貌在这里并不显得稀奇。   男子舞蛇,女子唱歌,两人稀奇的表演吸引了无数人,打赏极多。   很快,他们学会胡人的语言,然后又学会庆朝官话。   他们记得遇见的圣僧,以及那跟着圣僧的孩子说的就是这种语言。   某一天,一个胡人权贵被蛇咬了,是穆哈救了他。   胡人贵族对他们很感激,与之交谈时,两人说起玄济大师。   胡人贵族听到他们的描述,瞬间热泪盈眶,激动地大叫起来:“一定是玄济大师!我就知道他不会死!”   当这消息传出去后,整个草原的胡人都涌过来。   他们见到来自异国他乡来的阿莉雅和穆哈,两人在草原受到礼遇。   后来,他们结为了夫妻。   很久以后,夫妻俩到石兰寺,他们深深感激玄济大师,他们在这异国,不仅找到了尊严也找到了希望。 第81章 圣僧40   现在,江思印还不知道未来他爹的名望能进一步提升,还有被他们送走的这对私奔男女的功劳,他探头看向倒在地上闭着眼睛惨叫的那群城主的侍卫。   老实的孩子好奇地问:“爹,他们梦见什么了?”   江河随口道:“可能是生孩子吧。”   江思印:“……”   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脸惊悚,僵硬地问鹦鹉:“真、真的吗?”男人也能生孩子的吗?   鹦鹉一言难尽,不知道狗宿主究竟是受了什么刺激,竟然搞了个大的。   好惨!真是太惨了!那领头都生三胎了,竟然还要被逼着继续生。   鹦鹉借着便利,偷窥首领的噩梦。   只见在首领的梦里,一个长相凶恶的男人——应该是领头现在的丈夫,正挥着鞭子打骂变成女人的领头,“你一定要生儿子,再生女儿老子打死你!”   领头惨叫着:“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变成女人!我不要再生孩子了!救命啊,孔雀明王菩萨,求求您大发慈悲,救救你虔诚的信徒……”   鹦鹉看得津津有味,一点都不心虚,反正它不是孔雀明王,求它也没用啊。   这噩梦丹的绝妙之处,便在于就算在梦里,也不会混淆他们的意识,他们深刻地知道自己是男人,不知道怎么变成女人,还要经历女人的命运,例如生孩子和被家暴之类的。   明明在现实,这是他们理所当然的事,可一旦落到他们身上,他们才知道那些女人的痛苦。   这时,它瞥见宿主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若有所思。   鹦鹉打了个寒颤,狗宿主一看就是在算计什么,看起来好阴险的样子。   江河摸摸鹦鹉的鸟头,“统统,多亏你啊,让我想到一个好办法。”   鹦鹉:“什么好办法?”直觉不是好事。   圣光普照的大师笑而不语,看都不看地上正陷入噩梦中的侍卫一眼,反正等他们生完十胎、八胎后,就能苏醒了。   在鹦鹉的追问下,他意味深长地道:“你很快就知道了。”   “小印,你还想去这个国家看看吗?”江河转身问儿子,一脸认真道,“这个国家可能比你想的还要糟糕,你还想看吗?”   “想看!”江思印一脸认真地说。   他知道,他爹只想让他看到鲜花和阳光,不想让他看到世界的另一面,可是他想去面对。他总要长大的,不管多么残酷,他都宁愿面对现实!   江河的化妆术非常神奇,江思印跟他爹,游遍了整个国度。   江思印的头发很长,长得又黑又亮,当地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黑直长头发,然而他爹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僧籍,还将他剃了个光头,让他假装和尚。   其实不假装和尚也行,他可以学当地的少数民族,用长长的布,将自己的脑袋缠起来。   江思印擦擦额头流下的汗水,决定还是剃头当和尚吧。   那布那么长,天天缠在脑袋上,现在天气那么热,一下子就捂出一头汗,头发不透气,肯定会英年早秃!   给儿子剃光头后,江河一再保证道:“放心,爹调制的生发药非常好用,保证你在半年内就长出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   江思印摸摸自己的光头,还挺新鲜的。   他以前还想过要子承父业呢,现在正好试试看自己有没有当和尚的天份。   江思印高高兴兴地去冒充小和尚,鹦鹉则站在他肩膀,给他当翻译。   走了一遍后,江思印觉得这个国家真有意思。   不过,他偶尔也会觉得很奇怪。   “统统,你跟我爹到底在做什么?”巴图背着他爹,小声地问鹦鹉,“干嘛每到一个地方,我爹都会去当地的统治者家转悠一圈。”   鹦鹉小声地说:“你爹去拯救世界呢。”   江思印:“……”   江思印不明而厉,一脸崇拜地看着他爹。   果然他爹其实一点都不变,不管去到哪儿,都会给当地带来福音。   鹦鹉赶紧捂住自己的良心,不忍打破孩子对父亲的幻想。   总不能说,你爹去给人催眠做暗示,让那些不将女人当人看的男人在梦里体验生儿育女的快乐吧?   啧啧!等过段时间,估计孔雀国的全国人都知道他们崇拜羡慕的高种姓在梦中体验变成女人、一直生孩子,然后被家暴、被殉葬。   狗宿主还暗示他们若是不对女人好点,下辈子他们就会变成女人。   哎哟,它就怎么就摊上这么个圣父宿主呢?!   虽是这么说,鹦鹉仍是在系统商城里扒拉药材做噩梦丹。   若是在系统商城直接买药丸子,实在太贵,反正宿主会炼丹也会炼药,还是省点积分吧。   江思印偷偷打听被他爹拜访过的人家的动静,可惜人生地不熟,加上语言不通,什么都打听不出来,只知道那些位高权重的人晚上都做噩梦。   这做噩梦多了,就要求神拜佛,找和尚上门念经,他和他爹也被人请去了。   江思印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国家和尚可以吃肉吃到吐的,还过得穷奢极欲,袈裟上绣金线之类的,甚至不用娶妻,每晚都有圣女伺候,比神仙还快活……   江思印摸着贵族送他们的金子,突然发现,原来金子也不能让他开心。   他闷闷不乐地说:“爹,贵族家的饭菜馊了宁愿倒掉,也不愿给那些吃不饱的贫民,明明这里有一年两熟、三熟的土地,却依旧有人饿死。”   江河很平静,“那是因为低种姓没资格享用高种姓的食物。”他轻声告诫孩子,“小印,你千万记得,日后不要成为这样的人。”   江思印觉得自己受到侮辱,大声道:“我才不会呢!”   他一定不会变成这样的人,这样……讨厌又可怕的人!   江河取出贵族送来的金子,“这些金子应该能买很多药,正好我手头上的钱用光了。”   闻言,江思印欲言又止。   他爹买草药制造出来的成品,该不会就是那些让贵族做噩梦的东西吧?所以他这是到哪买的药哪?   后来,江思印总算知道,他爹赚的金子拿去买药、制药和下药一条龙,等没钱了,再次上门给贵族念经,金子再次到手。   给人下药做噩梦,然后上门再骗一波什么的,时间一久,江思印习以为常,脸皮变厚,已经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他听说了,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他爹让他们做噩梦是好事,让他们少做些亏心事,就不会再做噩梦。   这其间,父子俩也遇到城主之女口里的未婚夫阿普。   这个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男人,非常不养生地与一群可以给他当曾孙女的少女们做不可描述之事。   鹦鹉第一时间将江思印的眼睛捂住,以免玷污未成年人。   江河顿时怒了,决定给他下双份的药,充分治疗他的肾。   最近有不少贵族频频做噩梦,据闻这是因为他们做了恶事,遭天谴。   阿普原本不以为然,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也会遭天谴。   除去和其他贵族一样,梦见自己变成女人一直不断地生孩子外,每次他拿起鞭子,想要和那些少女玩乐的时候,鞭子抽打在少女身上的疼痛就会双倍地返回他身上,当他抽死一个少女的时候,同样感受到死神的号召。   受的罪多了,阿普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作风。   虽然在世人眼里,他就是神佛的化身,然而他心里对此是半信半疑的,直到现在,他终于相信,上天是有神佛的。   阿普再也不敢随便弄死人,毕竟他也害怕自己下辈子变成女人,要经历女人所经历的一切苦难。   这个国家的女人的生活宛若地狱,从她们出生的那天起,因为性别,刚出生就是死,若是侥幸活下来,也得拼命干活存嫁妆,若是没有丰厚的嫁妆就嫁不出去。   然而,嫁出去后,不过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更大的火坑。   不少嫁妆不够丰厚的女人会被她名义上的神明——丈夫活生生打死;即使嫁妆足够多,若是生不出儿子,一样会被丈夫瞧不起,甚至虐待。   如果丈夫不幸比你死得早,你所在的村子也会强迫你殉葬。   在他们的习俗和文化中,上辈子犯下罪孽,这辈子才会投胎成女人。   阿普等一众位高权重者因此夜不能寐。   他们不想变成女人,如果下辈子非得投胎成女人,那就先改善女人的生存环境。   “爹,他明明罪大恶极。”   江思印不明白,他爹为何不杀了那个叫阿普的男人,明明他做了这么多可怕的事。   “小印,爹不是律法,不能随心所欲地杀人!你不要学爹!”江河语重心长地教育孩子,“因为我们只是过客,不能插手当地的政权,爹只能通过让他们做噩梦的方式,提醒他们多做好事,做人要走煌煌正道!”   鹦鹉插嘴道:“你爹的路子走得有点偏,那是因为他有这个能耐,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好的,你爹和我更希望你走阳关大道,殊途同归。”   这也是古代社会的异国他乡,人治大于法治,宗教大于政治,贪官污吏一大堆,愚民政策到处是,他和宿主才会这么教育孩子。   在一个政治不够清明、法律缺失的社会,教孩子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是棒槌,生怕孩子死得不够快么?   江思印若有所悟地点头。   他知道他爹也是没有办法,如果有其他手段可以施行,他爹走的路子肯定会比他想象中还要正。   接下来的日子,江思印看到了更多这个国家黑暗的一面,终于理解他爹的无奈之举。   他看过那些女人和香蕉结婚的现场,据说这里的女人要先跟树结婚,才能跟男人结婚。   还看过无数被男人家暴的女子,她们明明比胡人、还有中原的女子更温顺,甚至丁点都不敢反抗,将丈夫视若神明,战战兢兢地伺候他们,换来的却是更凶狠的殴打和责骂。   还看到丈夫死后,被架到柴火上要活活烧死的寡妇。   江思印当时扯着父亲的僧服,想让他救人。   江河摇头长叹,“即使救了她们,她们还是活不下去的。”   寡妇被这个国家的人视作不祥,到哪都被人歧视。   话虽如此,江河还是出手救了,还不只救了一个。   他让鹦鹉贿赂森林里的猛兽,让猛兽冲出来救人。   活人火葬上,刚出嫁丈夫就因意外死去的年轻寡妇,一脸木然地被夫家的亲戚架到火堆上。   火还没点,寡妇就听到有人尖叫:“老虎!老虎!”   旁观的人一哄而散。   寡妇站在那里,不禁惨笑。   不管是被火烧死,还是被老虎吃了,都不是好的死法!女人的命就这么苦。   她认命地对老虎道:“你吃了我,佛主以身伺鹰有功德,你吃了我就不吃别人,那我算不算也有功德?这样我下辈子能不能别投胎当女人?”   老虎不懂这女人在啰嗦什么,它一口咬断绑住女人的绳子,将女人往自己背上一甩,发出一道虎啸声,飞快地跑进森林。   又可以去找厉害的鹦鹉换药丸子吃了!   本以为自己会死的寡妇趴在老虎的背上,一脸木然。   等她被老虎放下来,寡妇脸上的木然很快就被震惊取代,森林里居然有这么多女人?难道她们也都是森林里的野兽救的。   女人们起初有些不安,很快就放下心防。   “我是狮子救的!”   “我是蟒蛇!”   “我是大象!”   “我、我是老虎!”寡妇傻乎乎地回答,她现在才有了实感,她不用死了?   就在这时,寡妇听到众多原本应该被殉葬的女人欢呼道:“大师来了!”   大师?   寡妇心里有些惶惶,她听说过圣女,难道这个大师的目的是在森林里建一个圣女所吗?不过能活下去的话,当圣女也没关系。   很快,寡妇的脸变得有些红。   这个大师未免长得太好看了,比她们这些女人都好看,若是她们去给这位大师当圣女,其实是大师吃亏了吧?   怎么每个刚被救下的女人都想给大师当圣女?   最早来的女人是个冷静理智的,她冷着脸,义正词严地将后来者教训一顿,让她们别想歪。   哼,想得也太美了,你愿意大师还不愿意呢!大师是苦行僧,不沾女色,你们别恩将仇报,坏了他的修行。   鹦鹉对宿主的桃花运同样很无语,幸好江思印年纪还小,听不懂这些女人说什么,不然他肯定会闹!   江河将这群女人安置在森林里,教她们种田打猎和做陷阱。   这群被压迫得活不下去的女子感激涕零地跪拜,称呼他为救世佛。   在她们心里,若是这世间有神佛,一定是长得这副模样,有这样的慈悲心肠,才会连她们这般卑贱的人也愿意救。   早晨,江思印醒来时,皮肤黝黑、五官深刻的妇人对他行了个礼。   “小佛子,您醒了。”   江思印不禁摸摸自己长出毛茬的脑袋,无奈道:“我决定不当和尚了,别叫我小佛子。”   果然当和尚不是他未来的理想职业,他跟爹去贵族家念经、骗吃骗喝的日子固然爽,但给人念经时舌头会打结,还是换个职业吧。   其实这其中的缘由,多半也是因为佛国的僧人所作所为,让他没了好感。   明明以前知道大庆的和尚只能吃素时,他还想过当和尚的。然而在佛国,和尚天天吃肉泡妞,日子想多爽就多爽,没个拘束,他反而没了当和尚的兴趣。   妇人含笑道:“您是救世佛之子,自然是小佛子。”   她说着,将早餐端过来。   “你们叫我小佛子,我也不会放水的,读书是件辛苦的事。”江思印吃着女人准备的早餐,口齿不清地说。   妇人一脸慈爱地看着和自己孩子差不多大的江思印。   当时,她的孩子直接扭头,无动于衷地任她被人架上火堆烧死,而小佛子却指挥猛兽将她救下来。   吃完早餐,江思印擦擦嘴巴,说道:“好啦,该上课了。”   他拿出医书,开始自己的小夫子教书育人之旅。   就像教桑雅他们一样,他教这些苦命的女人读大庆的医书,辨认上面的药材,以及把脉、开方子。   不过,大部分女人都已经放弃。   实在是读书、识字太难了,只有少数几个脑子聪明又有毅力的女人坚持下来。   其中就有那年轻的寡妇,她的注意力终于从大师身上完全移开,大师不能保证她未来能活下去,但知识绝对能。   “道理我都懂,为何她们学得最好的竟然是毒药?”江思印和鹦鹉嘀咕,她们不学救人却学杀人,这路是不是走偏了?   “她们只是害怕了,想掌握自己的命运。”鹦鹉也有些不忍,但还是告诫他,“不要教她们见血封喉的,还有那些一吃必死的毒方。”   江思印一脸头疼,“这还用你说?有毒的植物,我都不敢教她们辨认。”他牙疼般地道,“但她们好像无师自通,私下还悄悄抓老鼠,将有毒的植物汁液灌进老鼠肚子测试毒性。”   鹦鹉听得也是一脸无奈,“只能让你爹给她们洗脑……哦,念经,让她们多看看生活积极的一面,这个世界还是阳光的。”   明明起初救出来前,这些女人都是柔弱无依的小兔子,怎么现在全变成毒寡妇?   一人一鹦鹉正说着,便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进入森林。   她带着两个神色惊惶的妇人过来,喊道:“沙那,我回来啦!你快看,我今天又救了两个姐妹,她们差点被砸死了。”   叫沙那的女人走出来,打量那两个妇人。   少女又问:“救世佛大人呢?”   沙那指向树林深处,“在那呢,正和象群说话。”   闻言,少女满脸羡慕之色,“大师和那些猛兽的感情真好啊,前天还看到他跟好多蟒蛇说话。”   当时她们都吓得直哆嗦,大师却摸着能将他整个人吞进去的蟒蛇的头,夸它们是“乖孩子”。   “还有大前天,大师去和狮子群说话。”沙那的声音有些低落,她是这群女人中读书最多的,也最聪明的,她能猜测出来,大师是为她们的将来考虑。   这事她不敢和那些同病相怜的姐妹说,大师可能要离开了。   江河并不是同这些猛兽|交流感情,他真实目的正好如沙那所想的那般,拜托猛兽护佑森林里的这些可怜的女子。   他们在这里停留了大半年,本想着来到神佛起源的国度交流佛法的,结果佛法没交流到,反而救了一群可怜的女人。   也许是这些女人将他当成神佛般崇拜敬重,更将他的话奉若神音,被他洗脑过度后,一个个从逆来顺受的小兔子,变成反抗命运不公的斗士。   他能怎么办?只能想办法保住她们的命了。   还好这个国家人人信教,对一些稀奇古怪的动物同样视为神明。   这就好办啦,只要有需要,他就可以找到一堆。   什么狮子、孔雀还有白象,商城里的动物粮便宜又好吃,这个世界有些许灵气,吃了启灵动物粮的动物,都愿意庇护这些可怜的女子。   安排妥当后,江河带着儿子终于安心地离开这个国度。   他并不知道因为自己在佛之国的兴风作浪,导致那些高种姓的统治者纷纷做噩梦,梦见自己变成女人,下辈子可能要投胎成女人,纷纷改变作风。   一时间,女人的地位不至于大幅度提升,但至少好了不少。   自从各地传出猛兽会救那些殉葬的女人的消息后,统治者们索性更改女人殉葬的陋习。   多年后,高低种姓的矛盾依旧,女人的处境却是好了许多,甚至结婚后,夫家也不敢随意殴打,生怕女人受不了苦难,逃到有猛兽护卫的森林里。   千年之后,这个位面进入现代社会,该国数种语言文字并行,其中就有东方古国的文字。   该国的医学书籍,全部都是用东方古国文字书写。   据说这是为了纪念一个得道高僧,他救了很多可怜的女人,这个得道高僧在妇女解放运动中起到极大的作用。   在后世,无数因为妇女解放不再受压迫的女人,很亲切地称呼千年前作出大贡献的玄济大师为:   妇女之友! 第82章 圣僧41   茫茫海域,一艘海船搭载满满的货物,从大庆朝的码头驶出,在碧波荡漾的海面摇曳,破水而来。   健壮的金发船长站在甲板上,抬头看天,脸上露出凝重。   “小心,暴风雨就要来了!”   水手们面色严肃,巨大的绞盘咯吱作响,整艘船上的人都在等待来自海洋的又一场战斗。   大海的航行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足以威胁生命的危险。   终于,巨大的海浪扑了过来。   狂风暴雨之中,大船就像一片轻盈的树叶,在波涛汹涌的海水中漂浮,似乎随时都会被打入深海之下。   所有人的神经都绷紧着。   直到天色暗下来,暴雨终于停歇,风也静止。   当月亮升起时,海面恢复平静,货船上精疲力尽的人露出劫后重生的笑意,终于有空闲欣赏月光下静谧温柔的海洋。   此时的海洋,是他们所喜爱的。   突然,有人眼尖地看到什么。   “你们快看,那是什么!”一名金发绿眼的水手指着前方的景象,不可思议地大叫起来。   其他人纷纷转头看过去,等他们看清楚时,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眼睛,以为在做梦。   从海面升起的月亮像个巨大的圆盘,在海水中央沉浮,却永不坠落。   在这圆盘的中央,有一个银灰色的东西向他们驶来,那东西越看越像……   “鲨鱼!”   见过的鲨鱼比婆娘还多的船长不禁喃喃地道。   “胡说,那一定是鲸鱼吧?!”同样见识多广的大副底气不足地说,心里祈祷,来的千万别是鲨鱼。   船长冷笑,“呵呵,如果这是鲸鱼,我可以活吃了它!明明就是鲨鱼,还是以凶狠狡猾的噬人鲨。”   大副神色不定,“那……骑在鲨鱼背上的是人吧?”   若真是狡猾的噬人鲨,他也不敢肯定了。   有眼睛好使的船员极目眺望,转述道:“好像是个光头和一个……孩子?”   “他们还活着吗?”   “当然……活着啊!死人不可能站着的吧?”   闻言,在场所有人面面相觑。   若是噬人鲨出现,他们自然是害怕的。   可当这条噬人鲨背上还站着人和小孩时,这幅画面怎么看都古怪,连带着对鲨鱼的害怕都去掉几分。   **   三天前,江河一行人在一个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森林边上,看到了无边无际的大海。   第一次看到大海的江思印满脸稀奇。   鹦鹉在附近飞了大半天,没看到人烟,只看到猛兽,它们对着江河父子俩流着口水,随时可能会扑上来一口吞掉父子俩。   它建议道:“如果你们不想原地返回草原,可以坐船。”   于是,他们花大半个月做了一条结实的船。   亲手造船这种事,对于某位全能的大师而言,是一件很容易的事,甚至还在船上搭了个简陋的防雨棚子。   江河当时振振有词:“我这条船,可是比猴子拜师学艺时的船结实多了,他都能横渡大海,我们肯定行!”   从未见过大海、只知道大海都是水和好吃的鱼类的江思印相信了他爹的鬼话,他乐呵呵地跳上船,傻乎乎地和他爹一起出海。   等他吃过几顿美味的海鲜大餐后,更不觉这简陋的船有什么问题。   直到他们遇上暴风雨。   幸好他们大难不死,还遇到了从大庆离开的货船。   现在,江思印裹着水手给的被子,喝着水手送的热可可,里面加了对水手而言极为珍贵的糖,真是香甜好喝。   他那万能的和尚爹——既然会跟动物交流,当然跟人交流更没问题。   江思印看到他爹叽里咕噜的和船长说话,很快,就见那金发的船长一脸惊叹、景仰,仿佛信徒虔诚地看着寺庙里的神佛。   江思印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不过没有太大的问题,因为他可以找他的鹦鹉夫子翻译。   鹦鹉示意江思印给它剥花生,剥完后的花生去掉红衣,并掰成两半,喂入它尊贵的嘴巴。   “别只顾着吃啊,快翻译!”江思印催促道。   “哦哦,那个金毛船长问你爹,他是不是神灵的化身?你爹说他只是个普通人!船长又问为何你爹能骑在鲨鱼身上,鲨鱼为什么不吃他?你爹说他是佛祖在人间的使者,动物见之亲之。”鹦鹉说到这里,暗暗地嘀咕一句,“真是不要脸,这不是在夸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么。”   然而船上的水手听不懂鹦鹉的话,他们此时也是叹而观止。   虽然听不懂鹦鹉在说什么,不过看它嘴巴没停过,不是吃花生就是在说话,就知道这只鹦鹉不简单,他们生平就没见过这么聒噪的鹦鹉!   这时,一个皮肤黝黑、头发被海上的太阳晒成白金色的男人,用半生不熟的大庆话问:“你们是……大庆朝的人?”   江思印精神一振,哎哟,终于来个他能听懂话的人了。   说来心酸,他们在孔雀王国待了大半年,他好不容易说上一口当地人流行最广的本土话。然而……他爹又换地图了。   也不知道这种他爹称之为“古英语”的语言,他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学会。   水手用不熟悉的大庆话,和江思印指手画脚,并半蒙半猜,彼此居然能顺利交流。   江思印很感动,终于不用人来翻译。   白金发的水手道:“大庆是个好地方,遍地是金子!你们大庆人实在太幸福了,做的菜真是美味!我们国家的公爵都吃不上这么好的饭菜……”   “你瞧,我们的船装的是大庆的茶叶和丝绸,这些东西每当到海岸时,就会被贵族抢光……”   江思印也手舞足蹈地告诉他,他们原本是坐船的,谁知暴风雨太厉害,将他们的船掀翻了,幸好有一条鲨鱼救了他们。   对海洋动物完全陌生的少年一脸感动地问:“鲨鱼是海里最温柔的动物吧?它们是不是很亲近人类?”   白金发水手双眼发直:鲨鱼温柔?亲近人类?   呵呵,这一定是今年最冷的笑话吧!   父子俩被救上船后,顺势留在船上。   江思印教水手们说大庆话,水手们都学得很认真。   现在这大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几年竟然建了好几个码头,大庆的皇帝特别支持海上贸易,他们都想从大庆买些珍贵的货物回国贩卖,学会大庆话是必然的,以后他们可能还会继续来大庆做生意。   有了江思印的教导,本来就会说大庆话的白金发水手现在说得很溜了。   然后,他一脸惊叹地听着男孩兴致勃勃地说他们在孔雀王国的经历。   其他人听不懂,他便将少年的话翻译给其他水手听,他们都义愤填膺:“我们国家还有女王呢,女人的地位高多了,至少寡妇嫁多少次都行,殉葬太可怕了!”   江思印也结结巴巴地用古英语附和:“没错!这是恶习!可怕非常!”   水手们哄堂大笑起来,给他纠正错误的语法,互相学习的过程非常愉快!   船长正和大师喝茶聊天。   他也听了一耳朵这对父子俩的经历,曾经以成为骑士为目标的船长对此也是一脸佩服。   所以当江河表示要给他们船费,等到下次船靠岸就下船时,船长直接摇头拒绝,他可不敢要东方来的圣贤的钱。   “圣僧大人,能和您走这一段人生路,对我们而言是莫大的荣幸。”船长如此道说,“欢迎您来到我们的国家,国王肯定扫榻相迎。”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师不是圣贤。   除了那震撼人心的出场外,还有那只比人类还能言会道的鹦鹉也证明这点。   当然,圣僧如同鬼神般的医术也让所有人对他毕恭毕敬。   船上的人一旦发病,像那种一看就会传染的,比如风寒,他们基本都会将之隔离开来,只能听天由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大船在茫茫无际的海洋飘荡,船上的药物有限,船医的医术也有限,一旦生病的人多,药物不够,船医也治不好,最后可能整条船的人都会死。   正好大师上船时,有水手生病。   在这群西方人惊叹的目光中,只见大师拿出银针,将生病的水手扎成刺猬,再在船上挑了一些蒜和香料一起煮。   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那水手居然好了。   大师还告诉他们,如果发烧了,用酒可以降温。   因为认定大师便是圣贤,船上的人对父子俩都很礼遇。   江思印也越发的自在。   现在,他已经能做到像很多水手般,在风平浪静的日子里,毫无形象地在甲板上摊成大字,无聊地数着海鸟。   他手上还拎着一条钓竿,和其他水手一样,有一搭没一搭地钓鱼。   能钓上就加餐,钓不上也无所谓,在海洋飘泊,吃得最多的是鱼,他们都吃腻味了。   比起和尚爹万年不变的白皮肤,江思印又黑了一层,经常晒太阳的皮肤是浅浅的小麦色。   他看着自己小麦色的肌肤,嘀咕着他爹的防晒药汁不给力。   江河简直要被他气笑。   “你天天蹲甲板,再白的皮肤也给你折腾没了。”江河给儿子一个脑瓜崩,“还有,谁说没用?你的脸好歹没有晒脱皮,看到那些水手脸上的肤色没?”   江思印眨了眨眼睛,不确定地说:“他们不是天生的红皮吗?”   江河:“……他们天生是白皮!红皮是因为晒出太阳斑了。”他吓唬小崽子,“你再晒下去,也会变成这样。”   江思印惊恐地捂住脸。   以后那些水手再邀请他去甲板钓鱼时,他坚决地拒绝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他不像女子那般重视容貌,可天天有一个肤白貌美的和尚爹在面前晃,他偶尔也会在意一下的。   他爹长得这么好看,当儿子的也不能太歪吧?   “小孩,你过来,我教你看海图。”有水手逗他,“在室内就不会晒黑了。”   听到鹦鹉的翻译,江思印立马跳起来,兴高采烈的跟水手跑进船长室。看海图这种事他喜欢。   江思印是个聪明的孩子,很快就学会看海图。   船上的老水手一脸赞赏地说:“小孩,跟我学看天气吧!你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水手!”   “我爹也会看天气!”说到这个,江思印觉得自己非常有发言权,“第二天是刮风还是下雨,他都知道。”   老水手先是吃惊,尔后拎着江思印,兴冲冲地从船长那儿抢走大师,兴奋地和他讨论海上天气的变化。   江思印和其他很有上进心的水手一起蹲在旁边,听老水手和他爹讨论天气变化。   江河站在甲板,给一群人上课:“除了空气中的湿气,我们还可以看云的变化!哦,还有鱼的变化,看到这种鱼了吗?暴风雨来临之前,它们都喜欢浮到海面呼吸新鲜的空气。”   众人就像最虔诚的信徒,听得如痴如醉。   等他说完后,金发船长情不自禁地给大师一个热情的拥抱,“哦,我最亲爱的圣僧大人!您真是位知识渊博的学者,最重要的是,您是如此慷慨大方,居然愿意与我们分享这么重要的知识!”   江河的坚决地推开过于热情的船长。船长也不在意,一把握住他的手:“等下了船,我能休息半个月,圣僧大人,到时一定要让我尽地主之谊!”   江思印也在努力地推开想抱他的水手。   他知道这是外国人的风俗,见面就要亲要拥抱,他已经有心理准备,但他实在受不了船上缺水,这些半个月都没洗澡的水手搂住他时,那迎面而来的“香味”!   是的,香味!   那人工香水味和半个月没洗澡的体味混杂在一起,他几乎是屏住呼吸的。   他爹说,这个国家的人不爱洗澡,为了遮掩浓重的体味,他们就猛往身上洒香水。   江思印觉得水手们再热情地拥抱过来,他快要尊重不了他们的风俗了。   不过,除了这些,水手们都是很好的人,对船上最小的他很照顾。   是以当遇到海盗袭击时,看到那个跟他学大庆话的白金色头发水手躺在血泊中时,江思印的脑子仿佛被点着的烟花,瞬间就炸开了。   他从地上捡起一把大刀,就这么冲了上去。   “啊啊啊——”   江河正拿着棍子,一棍子抽飞一个海盗,看到这一幕,面色沉了下来。   他厉声对鹦鹉说:“看住他!”   鹦鹉忙不迭地点头,其实它和宿主早就发现海盗,本想在江思印醒过来前解决掉这些海盗的,没想到他会这么警醒。   将孩子教得太好也不是好事!   鹦鹉暗暗地嘀咕着,从草原离开后,不想遇上杀手只能靠爹救和靠鹦鹉号召外挂的江思印练武十分勤快,如果是一年前的他,肯定听不出什么动静。   金发船长恨不得一刀劈死所有的海盗,他气势汹汹的跟海盗打,还抽空对大师高呼:“圣僧大人,不必心慈手软,他们都是该上绞刑架的海盗!”   江河挑眉,依旧只是将他们打晕,还不忘观察他儿子的状况。   鹦鹉拍着因为愤怒、战斗力爆涨的小孩:“哎哟,砍手和脚就行,别剁头啊!也不要捅心脏……小心!”   眼看着大刀砍来,鹦鹉只好一翅膀将旁边挥过来的刀拍开。   这死孩子就是不省心,已经被怒气冲晕大脑,一心只进攻,全然忘记防守。它要是不盯着,小屁孩的左手就没了,要是成为独臂大侠,它和宿主的任务肯定会被判不合格。   躺在血泊里的白金发水手只是晕死过去,并没有死亡。   当他苏醒时,他其实只是没力气站起,机灵地将一具海盗的身体拖过来挡在身前,假装自己是尸体,同时睁开一只眼睛,观察船上的状况。   看到小孩勇猛地杀海盗时,让他惊呆了。   是的,在这些天生块头就高大的西方人眼里,十三岁的江思印仍是小孩儿一个。   实在看不出来,相对于他们而言,那么矮小的孩子,居然挥得动那么大的刀,还接连砍翻两个海盗。   当他看到鹦鹉一翅膀将海盗的刀拍飞时,他终于忍不住惊呼:“我的上帝啊!它一定不是普通的鸟,说不定是上帝的爱宠!不对,它的主人是圣僧,圣僧信的是佛……祖?鹦鹉是佛鸟?大庆人信的佛祖一定很灵验吧?我在大庆要不要信一信佛祖?反正大庆这么远,上帝肯定管不着。”   上帝很霸道,宣传祂是唯一的神!   但大庆不是有句话,叫天高皇帝远嘛,上帝肯定管不着异国的神。   战斗终于结束后,金发船长带人将被大师打晕的海盗一个个绑起来。   至于那些死掉的,就不用管了,直接丢水里喂鱼。小孩儿嘴里的温柔动物——鲨鱼正在海里美滋滋地进餐,连皮带骨吞进肚子,一点都不浪费。   勤快的水手们开始打扫船上的血迹。   忙碌完海盗的事,船长过来说:“圣僧大人,这些活着的海盗,我们会送回国让我国的律法审判!哦,对了,他们好些都有悬赏的,到时候这赏金都给您。”   说完这事,他又邀请道:“圣僧大人,您今天累了一天,不如到船长室喝个茶吧。”   船长正想招呼同样立下功劳的男孩一起喝茶,被江河打断。   江河说道:“我们先去看受伤的人。”   他拿出自己做的药丸子,塞进那些重伤的水手嘴里,然后在他们流血的部位点了数下。   船长瞪圆了眼睛,惊讶地发现,伤口的血很快止住。   “这一定是神奇的东方医术!”船长惊呼着,赶紧让人将伤者搬回水手休息的船舱。   既然血止住了,包扎就是一件简单的事。   江河也不去和船医抢饭碗,做完这些后,便跟着船长一起去喝茶。   江思印没有过去,而是去了水手休息室。   船长热情地招呼他:“小孩,别忙啦,一起喝茶,有甜甜的点心哦。”   不是船长不关心那些受伤的水手,在海洋行驶,遇到海盗是家常便饭,这次的损失还是最少,毕竟有武艺高强的圣僧出手帮忙,只有部分水手受伤,他们没有缺胳膊和少腿都算轻伤。   江河拦住船长,“他今天不会离开沃夫身边了,就让他待在那儿罢。”   船长闻言,便没再做什么。   江思印正在水手休息室里,对着沃夫哭,边哭边给他包扎伤口,那滴滴嗒嗒掉下来的眼泪一点都不耽搁他的动作。   船上的医生满脸赞叹:“小孩,你的包扎技术真好,你以后打算当医生吗?小孩儿,你很有天份,我和你说,医生是个伟大的职业……”   江思印眨掉眼中的泪,抽抽噎噎地道:“我还在学习呢!我都是跟我爹学的……沃夫,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   白金发的水手被小孩哭得头疼,他将自己收藏的糖果贡献出来:“小孩你别哭,都给你吃。”   其他水手也纷纷将自己收藏的肉干和蜜饯贡献出来。   然而这小孩还是哭,完全看不出来他曾经勇猛地砍翻了三个海盗。   他抽泣地问:“沃夫,你的腿还疼吗?”   沃夫的眼神变得温和,用没受伤的左手摸上小孩半长的头发,“我一点都不疼啦,你爹的药很厉害,我的血止得很快,再过段时间就好了。”   其他水手纷纷大笑,“沃夫,你这次可不能受伤还喝酒,不然肯定好得慢。”   少年谴责的眼神盯着他,看得沃夫连连发誓,养伤期间绝对不喝酒。   江思印吧嗒吧嗒地走出去,从他爹行李中拿出药,给这些受伤的水手包扎换药。   江河亲自做的药,效果自然不用质疑,船长都忍不住找他买药。   最后他只留了几瓶,大多数的药都被船长买走了。   接下来的日子,江思印都待在船舱里照顾伤员。   被妥善照顾的船员忍不住和同伴说:“这孩子真像天使啊!”   他们的伤口被妥帖照顾,还喝着小孩儿精心烹饪的美味药膳,水手们的心情非常愉快。   沃夫点头道:“咱们这趟真是值了。”   抓住那么多海盗,说不定他们能得到国王的召见呢!   想到这里,水手们对忙碌着照顾他们的少年更加温柔,将自己的私藏一股脑儿地送给他。   船医是最谄媚的。   他对大师的点穴手法实在太好奇,这位来自东方的圣僧,眉目如画,如同天上的神仙,他不敢在圣僧面前造次,是以和他学了医术的江思印就变成他巴结的对象。   “教你大庆的医术?”江思印的眼珠子转了转,随即绽开笑容,“当然可以!我们可以互相学习,我对西方的开刀之术也很感兴趣。”   开膛破肚,在东方属于异端!   他看过和尚爹给的医书,上面有用羊肠线缝补伤口加快痊愈之法,但开膛破肚之类的,上面提都没提。? 第83章 圣僧42   一个月后,江思印已经能十分熟练的将兔子的肠子塞回它的肚子里,然后缝合伤口。   旁边指点的船医不禁拍手赞叹,随即咬牙切齿地背江思印教给他的知识。   他就不懂了,人体和那什么五行有什么关系?   金木火水土中,金为什么代表的部位是气管牙齿鼻子呼吸道,木为什么代表的是肝胆四脚大脑跟神经……   最后,船医都要哭了,“是我没天份!”   江思印见状,不禁抓了抓头,他也实在没办法,劝船医还是放弃算了。   “你要先学会东方的文化,有文化底蕴才能学得会,这毕竟是我们庆朝的医学。”   船医可怜巴巴地问:“就没有不需要文化底蕴的医学知识吗?”   江思印想了想,问道:“那你想学药膳吗?又是药又是汤,这可是能滋补身体的好东西。”   船医已经被五行医学闹得头疼,闻言赶紧拍手,“我就学这个!”   以往受伤的水手都要养很久才能下床,自从他们喝了小孩煲的补血汤后,痊愈的速度比以往都要快,就是这小孩儿把完脉后摇头晃脑地说,脉搏比以往强劲多了。   船医不懂怎么把脉,但他看得出来,水手们脸色红润,精神非常好,不像以前,养很久才能恢复过来。   既然船医想学药膳,江思印自然不吝啬教他。   于是一大一小占据船上的厨房。   头发全白的老厨师原本很有意见的,直到他被分到一碗美味的汤,顿时惊为天人。   老厨师挤过去,巴巴地问:“小孩,这个汤可以教我怎么做吗?”   “可以是可以。”江思印有些迟疑,“但是这药膳汤是不能乱喝的,特别是体质上火的人不能喝。”   老厨师:“什么叫上火?”   “就是……”   鹦鹉站在旁边看了会儿,然后伸了伸懒腰,从窗口飞出去找海鸥玩。   小孩子对什么都好奇,江思印和船医学了西医,又盯上厨师的手艺,说要学会做牛排,红酒炖牛肉,草原上的牛羊肉易得,烹饪方法还是少了点。   “还是牛肉羊肉好吃!”江思印吃得满嘴是油,十分满足,“其实烤鱼炸虾也好吃,只是已经吃腻了。”   闻言,老厨师一阵大笑,然后拍着少年的肩膀,“等下船后,我请你去吃我们国家最好吃的甜品,那可是国王都喜欢的点心。”   他十分骄傲,果然引来了少年的向往。   “对了……”老厨师压低声音问他,“你爹是因为宗教原因不能吃肉类吗?船上又没蔬菜,他每天就喝茶吃点心,其他的也不怎么吃,那份量少得连小孩子都会饿死……”   他神神秘秘地问:“他一定是天使来到人间吧?老约翰我听说天使有神力维持身体,不用吃东西就能活。”   船医也很好奇,往旁凑了凑。   若是老厨师不说,他还没留意到,原来食堂里从未见到那位圣僧的身影,难不成真像东方文化里说的神仙,只要喝露水就能饱?   江思印不知怎么解释,他爹曾经做过一种叫压缩饼干的玩意,吃一块能顶一餐饭,还有那个药丸子,吃一粒能好几天不会觉得饿。   不过要是告诉他们这药丸子,他们肯定更觉得他爹是神仙了。   他只好道:“我爹是练武的,必要的时候对食物的需求很低,他还会做一种很难吃的饼干,只要吃一点点就能饱……”   “咦,不是越练武,吃得越多吗?”船医不解,终日奔波的骑士吃得比养尊处优的贵族多,怎么东方不一样?   江思印实在不知怎么解释,只能含糊道:“只是我爹不一样。”   他爹身上稀奇古怪的事可多了,他已经见怪不怪的了。   老厨师对那很难吃却能饱腹的饼干方子十分好奇,江思印随意说了要用到的食材,老厨师马上就放弃。   用那么多糖、那么多面粉,怪不得吃一点点就饱。   **   大船在海面上飘泊了一个多月,终于抵达目的地。   靠在码头靠岸,水手们忙碌着搬运货物,商人们早在码头等待,抢购来自异国他乡的珍贵货物,光是卖给贵族就能大赚一笔。   “哇哇哇,竟然真的是五颜六色的头发,黑发黑眼睛的人真的很少哎。”江思印跟在他爹身边,像个乡下进城的土包子,满脸惊奇地   见那些人好像都盯着他看,他骄傲地挺起胸膛。   像他这样的美男子,从不畏惧别人的目光。   然后,他不高兴地发现,因为世人盯着的人不是他,而是他爹。   他爹一副仙人下凡、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让第一次见到东方人的西方百姓们都看呆了。   就如同习惯浓墨重彩、明暗分明的油画家,当他们第一次看到意境深远的山水画般,冲击力很大。   “长得真漂亮啊,难道东方到处都是这样的美人?”   路上的人窃窃私语,眼睛都舍不得移开。   “我以为光头会很丑,没想到东方人光头竟然挺好看的。”说话的是从隔壁大船刚下来、衣着华丽的贵妇。   殷勤地迎接她的中年男人面上一喜,忙不迭地问:“伊丽莎白夫人,您寡居已久,现在可是有意再嫁?”   中年男人顶着地中海的脑袋,努力挺起胸膛,向贵妇展示他强悍的体魄。   贵妇的眼神在他稀疏的头发打转,将手从他手心抽离,巧笑嫣然地道:“不,我没这个打算。”   同样来迎接贵妇的骑士嘲笑中年男人想吃天鹅肉,“人家是自己剃光头,跟你这种自然秃的不一样。”   然后不理会中年男人的怒目而视,恭敬地朝贵女行礼:“伊丽莎白夫人,这边请。”   伊丽莎白夫人将手放进头发浓密的骑士手上,脸上的笑容含蓄而美丽:“约克,好久不见!你去帮我打听那光头的东方男人是谁,我很想认识他一番。”   她觉得不止她想认识这个东方男人,只怕是在场的女人都想认识。   伊丽沙白夫人一直以为,像约克这样高大强壮——唔,头发浓密的男人才称得上英俊,没想到这次她在东方人身上见识到另一种英俊。   不,应该说是美丽,就像东方运过来的那些瓷器般,令人目眩。   另一边,船长笑容满脸地招待江河父子俩,“尊贵的客人,欢迎来到我的国家!”   江思印跟着船长来到他家,一脸震惊。   他差点以为自己学的语言不到家,没想到这个金发船长居然还是个贵族!   船长谦虚道:“只是普通的伯爵罢了!”   和大师待久了,他现在也学会了东方人的谦虚,不谦虚不行啊,圣僧的一举一动比他还要优雅,比他更像贵族。   江河并不奇怪船长的来历,气质这玩意儿是融在人类的言行举止之中,金发船长和那些没读过书的粗鲁水手完全不同,只要稍稍观察便能发现。   船长带着客人进门,朝等候在那里的管家道:“老普特,我回来啦,好久不见!”   老管家擦着眼泪,欣慰道:“伯爵大人,这次您一定要娶妻生子后才能出海,老普特可不能对不起您父亲。”   他一个老人守着这么大的宅子,真是空虚寂寞冷,迫切地想看到小主人出生,他一定要将小主人培养成一名合格的贵族。   金发船长脸色一僵,没想到回国第一件事,就是被长辈催婚。   老管家是祖父在时就来到他们家服务的,虽然名义上是管家,实则是家人,连船长都要尊敬几分。   江思印又震惊了,“你、你看起来年纪那么……不小了,居然还没结婚?”   看起来都四十好几了吧?   这和中原、草原都不一样啊,不管是中原人还是草原人,结婚的年纪都很小的。   金发船长不禁咬牙切齿,他看着是没东方人长得嫩,但也不老啊。   他牙疼一般地说:“小孩,我才二十五!只有二十五岁!”比你和尚爹还年轻呢!   江思印也有些尴尬,“……那你长得可真是够着急的。”   像他爹,都已经是三十出头的人,看着就和那些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差不多,满满的少年感。他和他爹站在一起,很多人都以为他爹其实是他兄长。   船长很受伤地摸着自己的脸,都怪船上风吹雨打,将他好好的青年摧残成中年男人。要不然,他就听老管家的,先去相亲?   不然再在海上多吹几年海风,他怕自己娶不到妻子。   老厨师的厨艺特别好,而且人脉也很广,刚下船,他就去各大名店和那些名厨谈论美食,并拎着江思印一起去品尝这个国家的美食。   “小孩,我们国家的点心一流,不仅好吃还好看!”老厨师自豪地指着蛋糕上的奶油玫瑰花“你看漂亮吧?它能当艺术品呢!东方的点心我也吃过,味道还行,就是品相一般了。”   江思印想起他爹做的点心,不禁反驳道:“那是因为你吃的点心不够高级。”   老厨师表示不信。   江思印|心里也不服气,这气性一来,便借了厨房,亲自做了荷花酥跟桃花饼,这可是他和他爹学会做的第一道点心,也是他做得最好的。   当如同绽放的花朵般的中式点心摆出来,无论是客人,还是厨师都赞叹不已。   店里的厨师更是缠着江思印,要找他交换点心方子。   江思印终于满足了,美滋滋地喝下午茶吃点心,还不忘给他爹打包点心。   老厨师将他送到船长家,还不忘和他约明天再去探店,“那家店的牛排味道一流,绝对好吃!”   江思印却有些为难,“后天可以吗?沃夫说要邀请我去他家吃饼,他说他妈妈做的饼让人百吃不腻。”   老厨师嘀咕道:“饼有什么好吃的。”   最后还是和他约了后天,小孩儿人缘很好,家在王都的水手都想请他去家里作客。   另一边,老管家头疼地拿着一堆邀请函进来。   “圣僧大人,你看,这么多邀请函,都是想邀请你参加宴会的。”   老管家不是不能理解王城的女人,因为大师长得实在好看!然而,当他开口说话时,就会让人忘记他出众的皮相,沉醉于他的话语和思想之中,这是个灵魂与肉|体都让人着迷的男人。   大师还没说话,刚回来的船长道:“啧,不过是些小贵族,他们的宴会没必要去,去了是给他们面子!”   金发船长刚参加完宴,身心皆疲,对于相亲这种事实在心累,他一晚上至少和二十个女人跳舞,腿都快要跳断了。   金发船长将这些邀请函看了一遍,挑出一份,“圣僧大人,不如就去国王举办的晚宴吧。”   国王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至于其他人,他这个伯爵谁都不用给面子。   **   江思印发现船长的国家很神奇。   这个国家,国王居然不是权力最大的,最大的人物竟然是教皇!不过据说国王因为情妇的事,最近正和教皇闹得很不愉快。   “国王想休掉皇后,扶持情妇上位,不过教皇不准……”江思印惊叹不已,“这个国家居然是一夫一妻制的?真不错呢!”   他爹就只有他娘一个,当年死活不肯纳妾,出家后更是心静如水。   受父母影响,江思印自然对这个制度很有好感。   出身贵族的船长耸耸肩,理所当然地说:“妻子自然只有一个,情人可以有无数个!不过要是像你们大庆那般可以纳妾,国王估计就没这个烦恼了。”   今天船长难得没事,决定带父子俩出去逛一圈,让他们领略王城的美好。   作为妇女之友的某位大师倒觉得这个国家的制度还不错。   像大庆,皇后只能死,没有休的,算是高危职业!这个国家的皇后还能改嫁呢,在大庆,别说皇后了,妃子想改嫁都千难万难。   当然,现任大庆皇帝就不说了,他生怕自己儿子被小妾搞死,就那么一个独苗苗啊,宁可将妃子全放出宫,想改嫁的,甚至还意思意思的给点嫁妆。   估计也是古往今来,第一个这么搞的皇帝了。   金发船长为父子俩介绍道:“前面是我们国家最大的歌剧院,可以容纳好几百人……哦,shit!楼上的混账,要倒尿盆不会下楼吗?”   江思印敏捷地向后退了一大步,免得被波及。   鹦鹉吓得从江思印肩膀上飞到半空,再也不敢落下。   江河也屏住呼吸。   江思印躲在他爹身后,捂住鼻子,瓮声瓮气的问:“难道你们都没有茅厕和清理夜香的人吗?”   他这几天走在街道上,都不敢靠着屋檐走,这墙脚边到处是人体和马匹的的废弃物,他和老厨师去吃饭的饭店还算得上讲究了,聘请专门的人清理,不然他饭都吃不下。   船长苦笑道:“还真没有,所以我羡慕你们国家……那街道多干净啊。”他心有戚戚地伸出自己的鞋子,建议道,“你也买一双高跟鞋吧,这样踩着也不怕了。”   江河父子俩:“……”   江河直接丑拒,并不想买。   穿上高跟鞋的船长走路时,那屁股一扭一扭的,分外妖娆,作为一名高僧,他觉得这种走路方式和他的形象不符。   谁看过哪个谪仙走路是扭屁股的?扭屁股的叫狐狸精!   这时,穿着皇宫侍卫服装的骑士拍着马儿经过,突然“噗咚”一声,从马屁股那儿摔下一坨棕色的东西。   江思印看得两眼发直,突然想起他刚到草原的时候,小伙伴邀请他去玩,捡了一路的牛羊和马的粑粑。他当时觉得脏,现在想想,正是因为有了他和小伙伴们不怕脏、不怕累地捡粑粑当柴火的精神,草原才能这么干净。   江思印委婉地提议:“伯爵大人,其实您可以跟国王建议建造公共厕所……”   金发船长神色讪讪的,“公共厕所还是有的,就是大家都宁可倒家门口方便!再说了,公共厕所那么脏,没人愿意打扫,真的特别脏,都没人乐意去方便。”   江思印马上换个说法:“你可以让国王告示大家,粑粑可以肥地,让粮食丰收,肯定种田的都乐意上门清理,他们甚至愿意出钱购买。”   所以大庆城里倒夜香的活很抢手,谁不想自家地多收三五斗。   贵族出身的船长半信半疑。   他从未为粮食发过愁,想象不到为了那点粮食,农夫会愿意倒夜香?不过作为一个爱干净的贵族,提一提也无妨。   一路上走得战战兢兢,江思印终于扛不住,他考虑了下,选择跑去鞋铺。   算了,他不勉强自己了,决定入乡随俗吧。   然后,入乡随俗的少年差点摔了个大马趴,不是谁都穿得惯高跟鞋的,第一次穿的人总会出个洋相。   鹦鹉用翅膀捂住喙,却怎么也捂不住幸灾乐祸的嘎嘎声。   “嘎嘎嘎嘎……你还不如踩高跷呢,笑死鸟了!”   穿着高跟鞋一扭一扭,扭得身段无比妖娆的江思印只想欺师灭祖!   “武功高强真好啊。”他无比羡慕地看着他爹,他脚上仿佛长了眼睛,一点肮脏都没沾着,那布鞋依旧白得和新雪似的。   只有鹦鹉知道,它家狗宿主现在有多崩溃,他甚至用这个位面难修得要死的灵力,硬生生将自己浑身包了一层膜,当然沾不到粑粑。   走了一段路,江思印脸色憋得铁青,“我不行了!我要赶紧快离开这个国家,真是太脏了!哦,那边还有一坨新鲜的……我鼻子快要不呼吸了,但我不能当睁眼瞎!”   鹦鹉也憋得挺难受的,它怕高空抛粪,不敢停在父子俩的肩膀上,还要眼观八方,耳听四方。   它只能一直飞,但自己这副缺少锻炼的身体很累啊!今天的运动量都超标了,当初在草原指挥狼群夜战都没那么累。   它和宿主打商量:“宿主,你摊点灵力给我,我也搞个灵气膜。”   狗宿主直接拒绝它,“灵力不够用,我的脚太费灵气了。”毕竟地上到处都是,他的脚不能受委屈。   鹦鹉那个气啊,只恨当初它觉得系统商城的壳子够强,便懒得修炼,不吃修炼的苦,就得吃被“粪发涂墙”的苦。   跟着船长出去逛了一圈后,见识到这个国家的王城有多“芬芳”,江河决定要这这里当个宅男,他再也不要出门。江思印却坐不住。   虽然这国家的城市挺那啥的,不过等他习惯了高跟鞋后,连走三里路都不会累,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凌空飞起,用高跟鞋尖利的跟戳死一两个魁梧的汉子。   江河听后,脸色微微发青,郑重地对他儿子说:“恭喜你,提前为万千女性发现了高跟鞋这种凶器!”   江思印表示不懂,高跟鞋明明是男人的专利,和女性有什么关系?   他和他爹告别,蹬着高跟鞋,扭着腰,姿态万千地走出门。   水手们今天聚餐,有很多好吃的,他要去吃大鱼大肉了,才不想待在伯爵府里,跟着他爹啃青菜呢。   **   国王准备举办宴会,还在写请柬呢,教皇就趾高气扬地命令他将异教徒处死。   顿时,国王这气不打一处来。   他和皇后的事教会要管,就连他请个东方客人,教会也要管,你咋不管管你的私生子?都上百个了吧!一个个仗着爹是教皇,竟然贪污受贿!   皇后生不出孩子,他想离婚哪里不对?   他就是想让自己亲生的孩子继承皇位,不给想侄子,有什么不对?   只管你私生子满天下,不管我千里良田无一苗!   国王神色阴沉,叫来骑士长,“去查,教皇是怎么知道东方异教徒的?”   得力的属下很快就查到消息,“是教皇最现任的情妇在码头看到异教徒下船,跟教皇一个劲地夸他的容貌好看……”   国王表示明白了,教皇今年已经五十五岁,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体重偏偏有两百五,最恨情妇在他面前夸别的男人年轻又帅气。   这个现任情妇应该很快就会变成前任了。   国王很快就有了主意,“我决定要举办一个宴会,越大越好,欢迎东方来的圣僧!”   他恶狠狠地说,教皇就出兵,如果教皇真敢这么干,他求之不得,他还愁找不到借口开战呢。 第84章 圣僧43   国王为东方来的圣僧举办了一个盛大又隆重的宴会,以示对他的欢迎。   这个消息传出后,整个王城都震动不已。   虽说先前国王也让人写过邀请函,但那只是普通的宴会,而非像现在如此隆重,这可是特地为东方来的圣僧所举办的,分明就是公然和教皇对着干啊。   鹦鹉感觉到不对劲。   这个国家的宗教实在太排外,宿主以其他身份来这里没问题,但问题在于,他代表的是东方的佛教。   “不必担心。”江河依然不慌不忙的,“国王对教皇很不满,不管我来不来这个国家,战争迟早会爆发。”   与其说是教皇不允许国王和王后离婚,不如说其实是君权与神权的矛盾。   国王年轻力壮,忍受不了头顶上还有个教皇对自己指手画脚;而教皇则想通过君权天授,掌握住各个国家,进一步加强教堂的威信。   这场宴会举办得确实很隆重,王城中对东方美男子感兴趣的贵族都来了。   老管家为他们准备了参加宴会的服饰,江思印顺势穿上这个国家最流行的衣服,那紧身裤让他十分不自在,他突然有点羡慕死活不肯换衣服的和尚爹。   自从穿上紧身裤和高跟鞋后,他突然觉得哪哪都不对劲。   来到宴会,江河很自然地用流利的语言和众多贵族交流,这些贵族的神色很快就从轻慢变成慎重。   来之前,他们就打听过这位东方圣僧的情况。   听说自从来到他们国家后,这位东方来的圣僧几乎没出过门,但没想到,他竟然对他们国家如此了解,这位圣僧甚至知道艾尔男爵夫妻为生孩子烦恼,威廉侯爵千金为脸上无法消除的痘痘发愁,温特公爵思念死去的妻子忧郁成疾……   鹦鹉在识海里嘲笑宿主,“所以,这是送子观音又要出现了吗?竟然要送子送到西方的上帝面前。”   它就说宿主这辈子逃脱不了这个称号。   幸好这个世界没有上帝,否则估计要爆发一场神战不可。   艾尔男爵半信半疑,但还是决定找东方圣僧诊治。   他和金发船长是好友,听船长将东方圣僧的医术吹上天,多少想试一试,他们国家的医生不会治不孕不育,并不代表东方大国的医生不会治。   满脸痘的威廉侯爵家的千金当场涂上圣僧给的面霜,即使圣僧和她说,这不是专门治痘痘的,是用来治皮肤烧伤的。   据说他给自己儿子特地制造的,担心他下厨会弄伤自己。   结果江思印继承了他的好厨艺,这药也没怎么用过。   至于温特公爵思念妻子,圣僧表示,他的妻子也在思念他,并且一直待在他身边。   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脸急切地抓住大师的手,“圣僧大人,我给你金子,求你让我见她一面!”   大师微笑安慰他,示意他找个安静的地方。   国王在露台那边看得津津有味,见状赶紧露面,表示十分乐意提供一间无人打扰的房间给温特公爵,他也想知道这个被当成东方圣僧的和尚是不是有真本事。   参加宴会的人都很好奇。   他们信教,但从未见过上帝,也没见过天使和恶魔,他们现在很想见识一下鬼魂。   温特公爵对此可有可无,允许那些位高权重的贵族跟上来,但他认真告诫他们,在他妻子出现后,不能打扰他们相聚。   众人自然是满口保证,心里不以为意。   上帝都不曾降临,东方的佛祖肯定不会管他们这边的事。   然后,这群位高权重的贵族——包括国王,一脸怀疑人生地离开房间。   原来这世上真有鬼魂……   鹦鹉愤愤不平的地在宿主脑海里闹:“你不肯给我灵力挡高空抛粪,你竟然肯给一个鬼!你不爱我了!”   你宁愿便宜鬼也不便宜我!   大师没理它,他双手合十,对国王等人叹道:“人有执念就会形成鬼魂徘徊不去,生与死中间有界线,谁也看不到对方,也听不到对方的声音……按理说温特公爵要到死的那天才能看到夫人的。”   言下之意,他是真材实料的,他施法才能让这对苦命鸳鸯相见。   众人哦哦哦地点头,还处于三观炸裂之中。   这时,一个贵族迫不及待问:“圣僧大人,您能让我看看我的妈妈吗?她已经死十年,我很想念她。”大师摇头,强调道:“你的母亲没有执念。”   经过这个插曲,没有人再怀疑大师的身份来历。   在这群人的宣扬下,几乎整个王城都知道他们这里来了一位从东方而来的圣僧,他很有本事。   艾尔男爵夫妻身体都有问题,若他们想要生孩子,两人都得一起吃药治病,于是他们三不五时上门求诊,据说被扎成刺猬,喝苦药喝到怀疑人生。   这种治疗和他们国家的情况不太一样,难免有压力,就在夫妻俩快要撑不住时,威廉侯爵千金兴冲冲地登门。   此时她一张小脸白净漂亮,竟然一个痘都没了,艳光逼人,漂亮极了。   侯爵千金豪爽地道:“大师!那个面霜请您再给我来十瓶!我给钱!”   自从她的脸蛋没了那恼人的痘痘后,周围的人都说她比以前更好看,八成是这个面霜还能美容!   江河很想抚额,他觉得自己要是改行做美容,肯定能赚翻。   他心平和气地道:“抱歉,没有药材,做不了太多。”   “要什么药材,我让人去买!”对于财大气粗的侯爵千金而言,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问题!   江河道:“好些药材只有大庆才有。”   侯爵千金赶紧道:“您说,我让水手出海去大庆购买。”   自从用过大师的面霜后,她就知道这面霜有多万能,她的皮肤不好,小腿因为被蚊子叮咬,曾被她挠得到处是疤痕,当时她突发其想,便将面霜涂上去,现在那疤痕已经淡得快要看不见,她迫切地需要很多很多瓶面霜来涂满全身,让自己拥有一身娇嫩无瑕的肌肤。   女人哪个不爱美,能保证自己变得美美美的东西,都不会吝啬钱财。   她母亲也涂过一次,翌日大早就精神焕发,仿佛年轻了十岁。   当时母亲很肯定地说,血腥玛丽曾经弄死无数少女、用她们的血保持青春的方法都没这个药有效。   艾尔男爵夫妻盯着侯爵千金的脸看了会儿,然后双双又躺回去,面色安祥地接受继续被针扎。   或许他们可以期待一下东方来的圣僧。   期间还有不少贵族上门求诊,若是小毛病,基本都是一次见效。   一时间,玄济大师的声名传遍整个王城。   到后来,就连得了绝症的百姓也大着胆子来到金发船长家附近晃悠,想上门来求诊。   让那些贵族意外的是,东方圣僧竟然还真的治了。   他将船医和自己儿子拉过来,弄了个义诊,数次义诊,前来求医的人不可胜数。   江河将从贵族那里收取的巨额医疗费用到贫民身上,这一进一出,导致他手头的钱总是不够花,只能继续宰贵族。   另一边,教皇已经开始向国王施加压力,让他烧死异教徒。   国王十分干脆地表示:“这是一位伟大的医生,他救了很多国民,就算我是国王,也不能与国民为敌!”   那可是一大群贵族,尤其是爱美的贵族女人,都等着圣僧为她们医治变美呢!就算他是国王,也不敢跟那么多贵族对上。   更何况,他也在等艾尔男爵夫妻的结果,如果圣僧真能治不孕不育,那他还有必要再和王后离婚吗?   现在的王后是他的表妹,应该说整片大陆皇室都是亲戚,互相联姻,枝蔓相连。   如果表妹能生育的话……   虽然他对表妹已经没什么感情,但表妹身上流着皇室尊贵的血脉,和她生孩子总比跟旁人好。   在得知男爵夫人怀上孩子的第二天,国王让人请玄济大师到宫里作客。   午后,大师坐在皇宫里,正与国王聊天。   国王用最高规格招待来自东方的圣僧,知道圣僧因为宗教原因不能吃肉,他还感叹一句:“这很好,这才像潜心侍奉神灵的模样!要是我国的神父教皇也这么做就好了,他们吃肉吃得比谁都多。”   国王越说心里越不平,那些侍奉上帝的教会之人,竟然比他这个国王还穷奢极欲。   江河放下手里的茶,面容无瑕,无悲无喜,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   他问道:“听说贵国好些科学家受到宗教迫害,不知他们愿不愿意到我的国家,我们国家的佛祖很讲道理的,可信可不信。”   国王红色的脸庞上,浓浓的胡子抖了抖,不以为意,“他们有什么用?只会说些歪门邪道的玩意,居然说我们脚下踩的陆地是圆形的!真是笑死人了,怪不得教皇要杀他们。”   国王对那些死脑筋的科学家不屑一顾,只要他们改口说上帝最大就行了,偏要说什么太阳才是中心。   不过,他们的反抗愉悦了他,只要是教皇不高兴的事,他都高兴。   江河面上露出微笑,如同佛光普照众生:“国王陛下,我的国家也有皇帝,皇帝好奇心比较重,最喜欢听这些稀奇古怪的事!哦,对了,他出手还很大方,只要得到他的欢心,金银财宝唾手可得。”   说到前,连国王都心动了。   大庆这个国家可真好啊,就连皇帝都那么有钱,给小丑的钱也这么大方。   国王特别嫉妒,他还没教皇有钱呢!教会的神父都是混蛋,把该给他的钱搜刮走了,他想弄死教皇的心又多了几分。   “你们国家的皇帝竟然有一个儿子啊?真让人羡慕呢。”国王叹气,其实他也不贪心,只要有一个……不,还是有两个孩子比较保险。   江河淡然微笑,装作听不懂。   于是国王决定说明白一点,“圣僧大人,王后的身体能怀上孩子吗?”他一脸希冀,心里还是想要血脉更高贵的孩子。   江河实在很头疼,因为实话很得罪人,可是又不能不说。   “国王陛下。”他含蓄地说,“我们国家有一种说法,骨血不回流!血缘关系太近的话,最好不通婚,因为很难怀上,就算怀上了,也容易流产。”   这下子,国王听懂了。   就连隔着一堵墙的王后也听懂,她迫不及待的走进来:“圣僧大人,其实我能生的,对吗?”   江河给她把过脉,十分肯定地告诉她,她身体没问题,能生!   王后不禁泪流满面。   她和国王结婚已经八年,然而无子的压力让她心力憔悴,度日如年,她从一个骄傲的公主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泼妇。   王后抹去眼泪,然后神色狰狞地扯着国王的领子,横眉竖目:“离婚!”   这次不是国王想着离婚,而是王后想要离婚。   她是正常的女人,才不想被国王拖累,省得世人都以为,不生能是她的错,明明她就能生!   江思印看得叹为观止。   果然女人的底气是经济实力,王后离婚后还是另一个国家的公主,还有丰厚的嫁妆,随时可以改嫁,压根不在乎和国王离婚后生活没着落。   这个国家对于离婚的女人也不会指指点点,非常宽容。   国王对王后还是有几分内疚的,十分爽快地离了婚,还给予她丰厚的赡养费。   第二年,王后就嫁人了,并且一鼓作气生了八个孩子,像是故意要打国王和世人的脸。   如果不是知道原因,她生那么多,国王肯定会觉得被打脸。   然而那时候,国王只有深深的祝福,因为他后来娶的王后也怀上了。   此事对这片大陆的影响很大,贵族后来都很注意,不与血缘太近的亲戚结婚,也算玄济大师的功德了。   只有教皇很不高兴。   现在的他差点要心脏病发,因为这次不止国王闹离婚,竟然连王后都要闹离婚,理由还很清楚,两人的血缘太近生不出孩子,他要是还压着不许他们离婚,别说贵族了,就是贫民都看不过去。   一时间,教皇真是将那个异教徒恨到骨头里。   他满脸凶戾之色,既然不能明杀,那就暗杀吧!   **   教皇派来暗杀的人很快就到来。   当一个骑士挥着大刀冲过来时,江思印这次没有被吓到,也没有呕吐退敌,他拿着一根棍子,直接打过去。   一会儿后,大刀被他捡回来,骑士则挂在门外的雕像上。   屋子里,江河风雨不动地和金发船长喝茶。   船长相亲又失败了,他不想看到老管家那张哀怨的老脸,索性跑过来看圣僧那张的俊脸洗眼睛。   江河一脸歉意地说:“抱歉,那些骑士应该是冲我来的。”   金发船长摆手,并未将之当回事,“谁都知道这不是你的错!”   他对教皇非常不感冒,派来的都是什么人啊?竟然连个小孩子都打不过。   江思印对着沃夫得意洋洋地道:“这个是我打晕的,比你用的时间少。”   沃夫很不满:“那是因为这个实力更弱。”   老厨师端着两盘点心过来,扫了眼被挂起来的骑士,嘟囔道:“也不知国王的监狱满了没?”   前仆后继的杀手没完没了,然而大师连点油皮都没伤着,怪让人同情的。   这日,船长问道:“我们的船下个月一号要出发啦,目标是大庆,你们要不要回去?”   江河看了眼那边正兴致勃勃地白金色头发水手比划功夫的儿子,笑着拒绝了。   “再等等吧,我儿子还不想回去呢。”   **   江河和国王的那段话很快就传出去,给这个国家的科学家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安德烈,快和我一起去往东方大国,听说那里的皇帝非常支持科学,科学经费给得特别的大方。”安德烈忙不迭地问:“他也支持日心说吗?”   “肯定支持的,听说那里的人可信教也可不信,皇帝从不管!”好友对安德烈说,“你看咱们都没质疑上帝的存在,只是说太阳是世界中心,教会就要杀我们!我问过异教徒了,他说他们国家有宗教自由,就是上帝可能当不成唯一的神了。”   毕竟玄济大师就是一个证明,证明除了上帝外,还有佛祖。   也不知两个神谁更厉害。   安德烈对上帝没那么虔诚,他更喜爱科学真理,但他拒绝不了诱惑,如果东方大国的皇帝真像异教徒说的那般慷慨大方,爱赏金子的话。   于是,金发船长的船挤满了很多在本国混不下去的科学家,他们带着新的期待,拖家带口地前往新的国家谋生。   出发前,江河向金发船长保证,只要大庆的皇帝看到他的信件和信物,一定会好好地招待他的,如果他有什么困难,还可以到石兰寺,他的徒弟肯定会帮他。   金发船长低声道:“你们也赶紧离开吧!我听说教皇很生气,他认为世界上的神是唯一的,只有他侍奉的才是真神,教皇不杀死你不会罢休的。”   江河只是微笑,没有放在心上。   船长又说:“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以国王的性格,他和教皇之间必定会开战,国王肯定愿意庇护你。”   毕竟能让教皇不高兴的事,国王都很乐意做。   “如果战争爆发,你一定要赶紧离开,这不是你的国家,你没必要牵扯进去!”船长郑重地叮嘱。   江河双手合十,面露笑容道:“我佛慈悲,会护佑贫僧的。”   金发船长还是不太放心,但想想那群需要大师救治的贵族,好像也没必要那么担心,只要大师有用,那些贵族肯定舍不得他死。   船长出海后,江河原本想自己买个房子搬出去,以免连累老管家的,哪知被老管家拒绝了。   老管家对那些刺杀很淡定,想当初,他也是一把西洋剑就能打败天下无敌手的骑士,虽然他老了,但雄心和胆量还在。   “小印说他的功夫都是您教的,如果圣僧大人过意不去,不如帮忙训练一下伯爵府上的侍卫。”   老管家实在看不过眼,他们府里的侍卫竟然连个孩子都打不过,实在丢人!   这还是骑士吗?   江河点头,“当然可以!不过贫僧还有病人,可能每天只能抽出两个小时。”   老管家高兴道:“两个小时足够了。”   伯爵府里的侍卫们一个个特别积极,东方的功夫有多神奇,他们已经见识到,这个叫江思印的孩子竟然将他们全都打败。   他们也不贪心,只要能像江思印那样,将杀手轻而易举地打败,然后挂到雕像上去就满足了。   老管家是一个优雅的老绅士,他特别欣赏大师身上那股云淡风轻、不沾人间烟火的气质。   最让他高兴的是,大师爱喝茶,他也喜欢喝茶,单是论茶,他们就能说上半天。   江思印跑过来,一屁股挤过去:“爹,我也要喝茶。”   江河抬头,倾听外面的动静,“又有杀手来了,你不去帮忙?”   江思印不高兴地撅起嘴:“那些侍卫大哥们全都抢着去和杀手过招,都轮不到我!真是的,教皇也太小气了,就不能多派几个杀手过来吗?”   老管家:“……”   老管家最后端起茶,气定神闲地喝起来。   果然,他没让圣僧搬离是正确的,经过圣僧培训后的侍卫实力大涨,杀手正好给他们当练习对象。   主人是个“撒手没”,海上海盗那么多,侍卫的实力强了,正好可以保护他,省得他在家提心吊胆。   **   温特公爵温柔地看着灯光下、身体虚幻透明的女子。   “艾薇儿,你放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女子虚幻的身影飘过来,她伸出手虚虚地放到他的手掌上:“温特,不要冒险,我会一直等你的。”   她的声音悠远飘渺,像是风穿堂而过,只有他能听得见。   温特公爵想握住妻子的手,却只握住空气。   但他并不失望,能一直和死去的妻子在一起,他已经心满意足了,“抱歉,艾薇儿,我已答应国王。”   艾薇儿脸上露出愧疚的神色。   她知道因为自己死了,所以温特对自己的生死根本不在乎,国王让他领兵挥剑向教皇,他便答应。   当艾微儿的身影消失在温特公爵脖子上的玉佩后,他双手捧着玉佩低头亲了亲它,温柔地道:“等战争结束,我就跟大师走,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圣僧说过,玉佩里有他灌进去的灵气,但灵气三年要补充一次,否则无法让鬼魂居住。   圣僧还说,人要做善事,善事会有功德,对人对鬼都有好处。   所以温特公爵决定要长长久久地活着,然后多做好事,他想祈求下一世,还能与妻子在一起。 第85章 圣僧44   王城因为国王和教皇之间的矛盾,气氛渐渐地发生变化,然而意识到的人并不多。   贵族们所思所想的,皆和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之事。   最近令他们最关注的,都和玄济大师有关的事。   阳光明媚,花园里的玫瑰花开得正好。   威廉侯爵千金揽镜自照,欣赏自己的美貌。   她的母亲在旁边念叨:“船已经出发两个月,也不知道还要多久药材才能回来……”   侯爵千金笑道:“母亲不必担忧,只要顺利的话,会很快呢。”   “说得倒也是!届时咱们要请大师帮忙,多做一些美容养颜的药,东方大国的药太有用了,我看着都年轻了十岁。”   侯爵千金看向母亲的脸,赞成地点头。   艾尔男爵家。   男爵蹲在妻子面前,将自己的耳朵贴在妻子鼓起的肚皮上。   男爵夫人笑个不停:“听说第一胎的话,胎动会比较晚,孩子要六个月才会感觉到胎动呢。”   “也不知道咱们的孩子是男是女?”男爵摸着妻子的肚子,满脸笑容,“不过,是男是女都没关系,都是我们的宝贝。”   男爵夫人温柔地道:“我们要感谢大师,多亏他才有这孩子……”   至于其它的贵族,想减肥的,便秘的,美容的,脚臭的……   他们都在数着金子,想给东方来的圣僧神医当诊费。   圣僧什么都好,就是太偏向那些贫民,总拿他们给的高额诊治费给贫民买药,让他们看着心里怪不舒服的。   被那些贵族私底下嘀咕的某位圣僧正勤勤恳恳地在异国他乡刷着神医的名声。   教皇派来的杀手全丢给儿子及侍卫练手,不必他去费心。   这个世界上,不管在哪里,都有穷人,都有吃不饱、治不起病的贫民。   这片西方大陆并不大,偏偏有将近十个国家挤在一块儿,江河不合时宜地想,如果是在中原,早就统一成一个国家了吧?   江思印以前看地图时,还忍不住嘀咕:“这些国家最小的,竟然都还没有大庆一个县城大呢,怪不得公主、王子这么多,都不值钱了。”   国家挤在一起也不是没好处,消息可以传得很快。   江河在得知邻国有疫情爆发时,二话不说,马上打包行李,拎着儿子一起过去。   这邻国还是真的很邻,骑个快马,竟然两天就到了。   江思印原本还很期待的,他幻想中的邻国,应该是一个干净卫生的国家。   结果,现实给予他沉痛的一击。   沮丧的少年只能一脸绝望地穿上高跟鞋。   果然,幻想是不会变成现实的,他对这些随处大小便的国家简直要绝望了,就没个国王搞搞卫生吗?   鹦鹉嘎嘎嘎地笑,“你不是已经习惯了吗?明明穿上高跟鞋后能步履如飞地砍杀手,干嘛还一脸抵触?”   江思印一脸不高兴,“是习惯没错,但总觉得不正经。”   要是在大庆,他肯定会被看不惯的人打死,一个大男人,竟然扭腰扭屁股啥的。   鹦鹉不禁哈哈大笑:“还男人呢!小鬼头,你的毛长齐了?”   江思印虚岁十五,但实岁还差两年呢。加上这孩子发育得晚,现在仍是一脸的孩子气,这身体没发育也就罢了,精神上竟然也没发育,明明该是少年慕艾的年龄,偏偏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只顾着粘老父亲。   鹦鹉飞到江河的肩膀,忧心忡忡地问:“宿主,咱们算是养成失败了吗?”   江河不慌不忙地说:“他还是个孩子呢。”   孩子?鹦鹉鄙夷地看着他。   它幽幽地说:“好像在现代位面,每个犯下罪孽的巨婴的爸爸都会说这句话。”   每个巨婴背后都有一个溺爱的老父亲,系统觉得自己不能再偷懒,儿童心理学在哪里,先给它来个五公斤!   江河和系统在脑海里斗嘴斗得欢,并未妨碍他手头的动作,“小印,你过来,解剖这只老鼠。”   江思印应一声,面不改色地拿起小刀。   **   东方来的圣僧是一名神医的消息,在短短几个月内就传遍了这片大陆。   对于东方圣僧的到来,这个长满紫罗兰、以国花为名的小国非常欢迎。   紫罗兰国的国王特地拨出王城附近的洛拉村庄当作医疗所,将所有得病的人都送过来。   此举引来一片哭声和骂声。   按照以往的惯例,统治者会将染病的人聚集在一块放火烧死。   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原来国王并不是要烧死他们,而是真的要找人给他们治病。   江思印打量老鼠的尸体,“爹,这些鼠尸很奇怪,我觉得它们可能是这次疫病的源头。”   “不止如此,应该还有这边的人不注意卫生的原因。”江河沉声说道,他已经好几天没睡,声音有些嘶哑。   他们在洛拉村,唯一的好事是,教皇默认他接触了那么多病人后,极有可能已经感染,迟早都会死的,所以终于没再派杀手过来。   鹦鹉总觉得这不是教皇的作风,他看着就不像个有耐心的人。   它建议道:“宿主,咱们还是去查查吧,不过教皇住的地方隔了三个国家,真的好远。”   江河低头忙碌着,手边是各种植物。   这些植物是他从附近的森林里采摘的,虽然不能彻底治好疫病,但病人喝了后,精神会好很多,能将死亡率大幅度降下来。   他头也不抬地道:“你先去紫罗兰的国王那里看看情况。”   鹦鹉满怀疑惑地去了。   很快,它就知道,原来教皇派来的人正命令紫罗兰国的国王,将洛拉村里的人烧死,遏制疫病的传开。   这个国家的国王刚继位,还是个心肠柔软的少年,他一脸不乐意,数次想跳起来骂教皇的走狗,被他的母亲一再压住肩膀。   “这是教皇的命令!得病的人本就该全部烧死,以绝后患。”传话的骑士一脸傲慢地说。   鹦鹉站在窗口,气得发抖。   得病的人都该烧死是吧?那教皇得了病,是不是也该烧死呢。   听到这消息,江河严重睡眠不足的眼睛像是蒙上一层阴翳,看起来阴森森的。   他救的可是教皇统治下的子民,他一个异教徒都不忍非他国度的百姓死去,这个教皇倒是挺大方的。   他幽幽地道:“统统,你将教皇的意思传达出去,务必要让这片大陆的人都知道,这是教皇的意思,还有……”他递给鹦鹉一个小袋子,“这是我提取的病毒加强版,你下到教皇身上,然后将他染病的事情说出去,我看他舍不舍得烧死自己!”   江河难得发怒。   其实经历过这么多世界,他的心态已经放得很平和,只要不触及他底线的事,他都不会太计较。   但不管如何,对生命的尊重是刻在他的灵魂之中的,他无法漠视生命,也不允许旁人漠视。   以前教皇派来一堆杀手,他并不计较,给儿子和伯爵府里的侍卫练手正好。然而他不动手,不代表他怕事。   那教皇难不成还真以为自己不动他,是怕了他不成?真以为自己是上帝的代言人,他这个佛祖的代言人就怕不成!   当消息传出去后,果然引来一阵哗然。   百姓们对此震怒无比,反正死的不是你,上下嘴皮子一嗑,就让他们去死是吧?!!   正好这时,其他国家也传出疫情。   就算关闭国界也没有用,因为到处都有病人,他们很快就听说了紫罗兰王国的死亡率降低的事,而且是那位东方来的圣僧为他们医治。   得病的人如同听到上帝的福音,那个异教徒来救他们了!   在这种群情激奋下,就是上帝亲自降临都不好使,不少百姓默默地找佛经,决定还是信异教徒吧,感觉他更厉害些,至少他真的能救他们。   作为佛祖的信徒,传颂佛法自然也是当和尚的任务之一。   江河当初宅居在金发船长家时,就特地翻译了外文版的佛经,并印刷好几千本发放给世人。   其间,国王还暗搓搓地帮了不少忙。   按照国王的想法,如果他的子民改信这个教就好了,听说这个教的佛子都要听皇帝的。   国王的野心彻底地被燃烧起来,如果教皇也能听他的就好了。   原本江河的传教在这个宗教排他性极强的国家自然不太顺利,直到这次瘟疫爆发,他不辞劳苦地进入疫情区,甚至还进森林采集药材去救人。   与教皇吩咐人将村子封锁,要烧死病人,尤其是异教徒作对比,肯定是异教徒更值得他们信任。   在这种情况下,夹杂江河思想的佛经在这片大陆飞速地传开。   等那些受苦的百姓听说东方的圣僧找出疫情的源头时,几乎家家户户都想收藏一本佛经,甚至有人聚众读佛经,神色虔诚无比。   不过很快的,这些人就傻眼了。   “什么?这次的疫情是因为老鼠和咱们不讲卫生有关?”   无论是贵族还是贫民都傻住,满脸不可思议。   各种消息很快就在各国的贵族和平民之中蔓延。   “我们国王采取了异教……圣僧的建议,说会好好地处理废弃物,将之处理成肥料后卖给农夫种田,听说能增加两三成收获呢,农夫们都很感兴趣。”   “听说东方大国就是这么处理的,他们田里的麦子比我们的长得壮。”   “真好,一举两得!我可不想再发生疫病了。”   这片大陆的人们心有余悸,这次的疫病到底死了多少人?听说大概有十几万。   “各位!好消息!好消息!”一个平民冲到人群中大喊,“教皇生病了!”   这消息一出,百姓们一片哗然。   紫罗兰王国的国王高兴地跳起,“快去给教皇去信,让他自己烧死自己!”   话刚说完,年轻国王的母亲就一巴掌拍过来,国王顿时不敢吭声。   现在的教皇比谁都希望异教徒赶紧找到治病的药方。   他端着黑漆漆的中药,不放心地再三询问随从:“这药真的是异教徒开给那些病人的强身健体的药?”   随从点头,脸上戴着口罩,不动声色地向后挪了挪。   如果不是教皇死了,他的地位会一落千丈,谁想来伺候他?   鹦鹉站在窗口,默默地注视着。   等回去后,它一脸痛苦面具地向宿主诉苦:“宿主啊,我好想教皇赶紧死啊!你都不知道,教皇都得病了,竟然还要找情妇妖精打架,美名其曰真爱,实际上却是封建迷信思想,以为将病毒传给别人他就会好……”   鹦鹉破口大骂:“屁啊!真以为他喷出去的是病毒呢……如果他不是教会的领头人物就好了,我现在就想弄死他!”   偏偏它非但不能动手,还得注意不让竞争者趁机弄死教皇,生怕惹上因果。   在任务世界里,若是影响深远的人物,任务者直接或间接弄死,都会扣很多功德,鹦鹉亲自做任务后,才能体会到这些宿主的憋屈。   教皇虽然很惹人厌烦,但他确实是这个世界中举重若轻的人物,谁让他是教皇呢,就不能死在任务者手里。   江河安慰道:“放心,很快他就有心无力了。”   鹦鹉总算被安慰到,继续勤勤恳恳地回去监控教皇。   一个月后,江河终于研究出治疫方子。   此时,病毒已传染了半个大陆。   因为有他当初公布的强身健体的药方,使得了病的人大部分没死,在吃了对症的药后都活下来。   研究出药方后,江河并没有急着离开。   接下来的两个月,他带着儿子几乎走遍整个大陆,指导疫病治疗工作。   江思印成熟了很多,虽然有无数大陆的医生加入,但他们不懂得中医,都只能给他们打下手,他忙得团团转,小小年纪脸上就带着明显的黑眼圈。   “江医生,等我长大后,我要嫁给你!”金发碧眼的五岁小姑娘抱着他的脖子,甜蜜蜜地说。   江思印难得逗起小姑娘,“可我很快就要回东方啦。”   小姑娘努力地思考:“那等我长大后就去找你,你不能娶别人。”   江思印终于忍不住笑了,笑得前仰后合,“可等你长大后,我都老啦。”   小姑娘满脸懵逼地看着他,老了就不能嫁吗?   鹦鹉在宿主的肩膀上蹦跳着,感慨道:“哎哟,江思印这小子还挺有女人缘的嘛!说起来,他这年纪在大庆也该相亲了。”   大庆的女孩都是十三四岁、男孩十五六岁相亲,然后婚礼流程准备一两年,基本上等姑娘十五岁及笄后,男孩十七八岁就可以结婚。   江河皱眉,还是那句话:“他还小呢。”   他决定回去后,要给大庆的皇帝提个建议,将婚龄推迟两年,虚岁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结婚太早,生育很危险。   江思印告别那些热情的病人,和他爹一起离开。   出来游历近三年,他终于有足够的勇气,准备回大庆,那片让他曾经失去很多的故乡。   他脸上的笑容明朗,“虽然绕了很多路,但我终于找到持之以恒、想一辈子从事的事业。”   江河听后,看他一眼,“那等我们交待完,就回大庆吧。”   江思印笑着应一声。   他们先回到金发船长的国家。   刚进入王城,他们就被震惊到了,然后他们看到了等在那里的老管家。   “哎哟,老特普!”鹦鹉拍着翅膀,一脸震惊,“你们这边的城市变得好干净,大家终于讲究卫生啦。”   老管家热情地将他们迎进城,就像迎接归来的主人。   他笑道:“是的,大家一起将街道清洗干净,说要用最干净的城市迎接圣僧归来。”   王城的街道两边都是百姓,他们手里拿着佛经,为圣僧父子俩送上鲜花,就连鹦鹉的脖子上都被人挂了个小花圈,美得它到处乱飞,向人显摆。   江思印觉得,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幕。   原来异教徒也可以在一个宗教排他性那么强的国家里,居然如此受欢迎。   江河道:“你错了,他们欢迎的不是异教徒,而是医生……或者说农学家。”   他看到夹杂在人群中的一些农夫,他们很好辩认。   农夫们脸上布满喜悦的笑容,他们用力地往前挤,大喊着:“谢谢圣僧大人,我们用了你说的肥料,今年的麦子大丰收呢!”   “这是我们用今年的新麦子磨成的面粉,给您做点心。”   农夫热情地将一袋子面粉塞过来,如果不是江河的力气大,差点接不住。   鲜花水果,点心,手帕……   江河父子俩带着一堆礼物,终于回到金发船长家。   那些负责去接他们的侍卫们松了口气,王城的市民太热情,他们都快要被挤扁了。   等回到家,老管家拿来一堆请柬,都是想邀请和尚作客的,“圣僧大人,您要不要挑一个?”   第一次见识到中药效果的大陆百姓对它简直是疯狂,就连威廉侯爵府的千金让人从东方买回来的草药刚到码头,访客就络绎不绝,都是想变美的贵妇人。   有救命恩人的滤镜,让这些贵妇们深信,圣僧制造的美容霜肯定能让人变美。   这期间,威廉侯爵夫人的话传了出来,说大师的美容药在延缓衰老方面,比少女的鲜血更有效。   于是,这访客更多了,就连国王都心动。   男人也有美容需求的,他和王后离婚了,还想再娶一个,如果新的王后更年轻些的话,他和年轻的新王后站在一起,也没有那么违和。   **   装璜富丽堂皇的古堡里,教皇伸出布满老人斑的手。   年轻美貌的情妇跪下亲吻,一脸虔诚,满脑子都是宝石的光芒,上次她和教皇度过一个夜晚,得了一套宝石首饰。   这次呢?教皇会送她什么?   情妇觉得自己的运气真好,教皇前任情妇在他生病期间,因为怕感染躲躲闪闪,最后被教皇绑到床上。   教皇好了以后,她反而被感染了。   教皇嫌弃她在自己得病期间的态度不够真诚,像丢垃圾似的将她扔了出去。   当时情妇趾高气扬从前任情妇身上跨过,看着前任暗淡的金发,因生病变得憔悴的皮肤,她得意洋洋地想,伺候教皇是多么大的荣耀啊,她肯定不会像前任情妇那般不知进退。   教皇贪婪地享受着年轻情妇的少女青春。   当一切结束后,他挥手让情妇退下,叫来自己的得力下属。   “听说异教徒做出了让人变年轻的药?它的效果如何?”   站在暗影中的骑士回答:“威廉侯爵夫人看起来年轻了十岁。”   教皇握住手中的瓷瓶,眼神很欣喜,语气却带着可惜:“可惜他是异教徒,对上帝大不敬就是他最大的罪!我让人去试探他,若他愿意抛弃佛祖,改信奉上帝,我愿意给他一个主教之位,可惜他竟然拒绝了。”   “既然不愿意侍奉上帝,那就去见撒旦吧!”   鹦鹉拍着翅膀,无声无息的伫立在华丽城堡的阴影处。   这就是典型的端碗起吃饭,放下碗骂娘。   啧,教皇得病的时候,可是向上帝祈祷,让异教徒好好地活着,赶紧研究治病良方的。   果然政治家的心都脏,这过河拆桥的本事就是强。   呵呵,就让它这只弱小无辜的鹦鹉查查教皇都有什么缺点吧,那边的国王正磨刀霍霍地想开战呢,不如助国王一臂之力,省得国王都找不到机会。   **   转眼就在到国王的庆典。   江思印疑惑地问:“国王三十周岁生日庆典?”   老管家道:“是的,到时候我们国家会张灯结彩,为国王庆祝。国王将会巡游王都,王都所有的百姓都会出来拜见国王……我们伯爵府订了最好的位子,可以观看国王巡游。”   江思印对此很感兴趣,他就是喜欢凑热闹。   宠儿子的大师能有什么办法,只得跟着一起了,现在教皇又起杀心,他还真不放心让孩子一个人单独外出。   鹦鹉道:“宿主,你放心吧,依我看,国王很快就要动手。”   毕竟现在是最佳动手的时机,这次教皇得了疫病,让大陆的子民意识到,教皇并不是神的代言人,你看哪个神的代言人得疫病的?   教皇没得疫病之前,还口口声声说得了疫病是因为他们对上帝不敬,上帝发怒,所以施下惩罚,被烧死是他们该得的。   等教皇自己得疫病后,他马上改口,说这是上帝对他这个虔诚信徒的考验,通过考验才能得到神的荣光。   反正这好的坏的都让教皇说了,如果教皇能有好感系统,他肯定能听到:   “民众好感减1,减1……好感减100086……”   国王也不傻,现在出兵正是民心所向,等教皇回过神,再花言巧语地将民心拉回来,到时就没这么好的机会。   “这次国王的王都巡游,侍卫——不,他应该会让士兵护送吧。”   江河沉吟,很快就想通国王的想法,“他这是要显露肌肉了……啧,到时候教皇肯定会着急,心浮气躁之下定会出昏招。”   江思印过来,正好听到他爹的话,“爹,什么昏招?教皇又要派杀手了吗?”   现在他一点也不会害怕这种事,兴致勃勃地说:“确实,国王巡游时趁人多将我们杀了真是个好主意!哎呀,我刚制了些一些药,正缺试药的对象呢。”   省得他还要辛苦地去抓老鼠试验。   他爹说过白色的老鼠最佳,可白色的老鼠他一只都没见到,能抓到的都是黑老鼠。   后来他醒悟了,既然药主要用的对象是人,他找不到白老鼠试药有什么关系,直接用人来试。   因为他这个想法,他爹阿弥陀佛了大半天,并对他训话三天三夜,说要尊敬生命,不许任性妄为,漠视生命之类的……   江思印听得两只耳朵嗡嗡响,明明他爹不是话唠来着,为什么这么能唠叨?就像念经似的。   啊啊啊,一定是念经的后遗症!   江思印没办法,只能向他爹发誓,他一定会小心谨慎,绝对不闹出人命,他爹这才停下念经的节奏。   杀手的命也是命,他会小心爱护的,就连人参他都准备好了,保证能在杀手一命呜呼之前将人抢救回来。   “爹真是多虑了,试验品就这么多,得反复利用,我怎么可能轻贱生命?”江思印小声地嘀咕。   这时,一只白玉般漂亮的手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的头。   江河淡然的声音响起:“想什么呢?教皇的昏招可不是针对咱们,针对我们的只有明杀和暗杀,所以即使爹在你身边,你也要警醒点。”   江思印回过神,一脸讨好地对他爹笑,“爹,教皇的昏招是针对谁的?国王?”   “没错。”江河微微颔首,他乐于让儿子思考,“如果教皇想将国王掌控在手里,你觉得最佳方式是什么?”   江思印想了会儿,不禁拍手:“联姻!他肯定想找个向着他的贵族少女塞给国王……”   就像先前的国王和他的王后表妹,有教皇支持的王后,国王想离婚都困难。   江河语气冷淡,“所以庆典后,咱们就离开,在撕破脸的情况下,咱们更不安全。”   鹦鹉拍着两只肥肥的翅膀,一脸吃惊地捂住自己的喙:“哎哟,宿主,你说你去到草原时,草原战争就爆发了;你来到西方诸国,然后战争也即将爆发……你看你像不像引爆器?”   江河:“……”我不是,我没有,我冤枉!你看我这么大一只和平使者!   威廉侯爵千金为了美貌,特意开辟一条通往东方的海上航线。   听说她的船正在码头等着,他们想什么时候出发前往东方都可以,只要他回到大庆,立刻给她做美容霜。   侯爵千金还挺有生意头脑的,也想过要和圣僧买方子。   江河看在金子的份上,自然是同意了。   那方子确实不错,问题在于,只有他亲手做的药,效果才达到最佳。   侯爵千金让学徒做的虽然比国内流行的好很多,但远远比不上大师亲手制的。侯爵千金并未怀疑什么,她从头到尾盯着看过制药全程,只得将之归于圣僧的手艺就是如此不同。   就像同一份甜品,同样的食材,同样的方子,但甜品大师和普通家庭主妇端出来的成品,是天差地别。   **   江思印从未想过,他们又以如此与众不同的方式,离开这片西方大陆。   铺天盖地的杀手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但这一次,他终于能不拖后腿,不会再像以前要被爹护着,他可以和他爹并肩作战!   老管家气得破口大骂。   国王庆典要明天才开始,他怎么也想不到,教皇竟然会挑这个时间杀人。   “侍卫!保护圣僧!”   伯爵府外,听到消息的市民纷纷赶过来,他们趴在门口,焦急地看着大师被一群骑士围攻。   这一幕,就如同数年前的草原。   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承认他们不会信奉东方圣僧的教,但他救了他们却是事实,所以他们只是私下看了圣僧的佛经,明面上从未改变过信仰。   “教皇真讨厌!”   一个小姑娘当众说出世人的心声,很快就被惶恐的母亲一把捂住嘴巴。   这次教皇是准备撕破脸,因为派过来的骑士都穿着教会的制服,明晃晃的脸都不要了。   他们呼喊道:“我主要清除异教徒!”   “奉教皇之令,异教徒必须死!”   这骑士不喊还好,当他一喊,在场的市民们顿时血气上涌。   若是他们没记错的话,当初教皇得了疫病,还是异教徒为他治好的。   鹦鹉也跟着跳脚,所以它讨厌教皇不是没原因的。   它喊道:“大师,你等着,正义会从天降!”   这话说得正义凛然,所有人都被它震住了。   江河这边正向教会的骑士抽着冷棍呢,闻言提醒道:“你别将事情闹大到不可收拾。”   千万不能扣功德!   鹦鹉笑得很奸诈,“放心,我只是和他们讲道理、摆事实罢了!” 第86章 圣僧完   这一天,王都的民从经历了何谓“天降正义”。   无数印着教皇贪污受贿、随意杀人等的罪证的纸张从天而降,其中甚至掺杂了他和无数脸都被打码的女人的艳照。   “不准看!”   一个母亲从十岁的儿子手里抢过艳照,她气得都快晕厥,捂着心口:“我的上帝啊!我的眼睛!要瞎了!要瞎了!”   小男孩不懂,扯着他妈的裙摆,“妈妈,上面只是一头肥猪,你为什么会瞎?”   母亲又扫了一眼艳照,突然顿住。   呃……光着身子的教皇浑身肥肉,而且是远距离的画面,所以看上去确实挺像猪的。   发现孩子并没有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她心里十分欣慰。   杀手们也看到这些艳照和罪证,领头的骑士顿时头疼不已。   突然间,他也不知道是先杀异教徒,还是先将教皇犯罪的证据收起来销毁,以免给教皇的名声带来麻烦?   首领心里不免有些埋怨,教皇怎么如此不小心?他玩女人就玩女人,为何还要人旁观,将之画下来?   骑士并不知道这世间还有照片这玩意儿,加上系统特意将照片处理得和油画差不多的效果,难怪他会误会教皇有什么特殊爱好。   有平民看到教皇的罪证,突然尖叫起来。   “我的女儿啊!”满脸绝望的父亲哭嚎,“呜呜呜,原来我那失踪的女儿是被教会抓了,他们还杀了她!”   并不是每个貌美的姑娘都是主动去攀附教会的高层,那些明码标价的还好,你情我愿,就怕有的姑娘不愿意,被教会看中强行掳走,将人家姑娘关起来送给教皇享用,姑娘的亲人以为她们不幸遇难,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现在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失踪的女儿,竟然是被教会的人献给教皇。   平民们气愤之极,“原来我们交的税,教皇都拿去养女人了!”   “天啊,一千个女人!一百个私生子!”   “我们不承认他是教皇!他根本不是上帝的代言人!”   感觉被欺骗的平民眦目欲裂,他们虔诚地信奉上帝,上帝就是这样对待祂的子民?让一头贪婪好色的肥猪压迫剥削他们?!   “快,杀了那个异教徒!”   领头的骑士已经察觉到平民的异动,心思电转间,便做出了决定。   他大呼道:“别管教皇的罪证和画了,有证据也不怕,平民奈何不了教皇!”   领头骑士直觉今天的事和那异教徒有关,只要消灭异教徒,用他的死证明佛教是异端,唯一能信的只有上帝,教会迟早能将百姓的心拉回来。   相反,若是异教徒在他们的重重包围下逃脱,平民反而会觉得他大有来头,是真的,不知不觉间将他神化,到时候对教会才是最大的打击!   周围的平民听到这话,顿时都怒了。   说他们奈何不了教皇?   平民们终于忍无可忍,他们举起菜刀或者棍子冲出来,愤怒地朝这群骑士冲过去。   他们奈何不了教皇是吧?但他们现在绝对能奈何得了这些教会的骑士!   群情激奋之下,无辜的东方圣僧只能摸摸鼻子,他这是一个不小心,点燃了西方的革命火焰?   这事连国王都惊动了,他连忙派侍卫过来维持秩序。   “国王陛下,帮谁啊?”侍卫长下意识地问。   国王忍住破口大骂的冲动,黑着脸道:“当然是帮圣僧!”心下决定,等过完今天,他一定要换侍卫长,这个一点都不懂事!   侍卫长还是很迟疑,他觉得国王不应该和教会作对。   然而他觉得没用,平民并不这么觉得,侍卫长带领着人还没到达,那些平民就将围杀圣僧的骑士打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已。   一个男人摸到江河身边,悄声道:“圣僧大人,您快离开,咱们为您顶着!”   这男人对东方来的圣僧是打从心里感激的,当初疫情时,他全家都得了疫病,幸好东方圣僧将他们治好,东方圣僧救了他们全家人的命。   转头后,男子就大吼:“大家上啊!这些家伙肯定不是教会派来的!”   周围的平民先是一愣,很快就反应过来。   “没错,我们信奉的不是这种贪污受贿、强抢民女的教!”   平民们被挑拨得怒气飞涨,激愤之下,仿佛身体涌起无限的力量,直接冲上去围殴教皇派来的教会骑士。   江河扯起儿子,在那群市民的掩护下,飞快地朝码头前进。   身后追兵疾驰而来,箭如雨下,江思印哇哇大叫,恨不得捂紧他的屁股。   太吓人了,刚才他的屁屁差点被射了个对穿!这算什么事啊?   江河一脸淡然,还能冷静的教育儿子:“所以说,人设不能太高大上,不然会塌房……像你爹我,以身作则,从来不会塌房!”   干一行就要熟悉一行,像他当和尚就熟读佛经,不喝酒不吃肉,谪仙风度常伴吾身!   此时江思印哪里有心思操什么人设,他只觉得自己快要被那箭射成筛子了。   当他看到鹦鹉回来,赶紧叫道:“统统,快叫狼来救我们啊!”   他还想复制当初从草原逃走的那一幕,有群狼过来相救,威风凛凛地撤离。   鹦鹉冷哼一声,不走心地说:“真不好意思啊,这里没有狼。”   “没狼咋办?”   江思印正想再问,冷不防发现自己的双脚突然离地,身后的衣服被什么东西扯着,拎着他往天空飞去。   他心下大骇,猛地抬头,就看到两只威武的老鹰扯着他的衣服,越飞越高。   江思印转头向爹看去,发现亲爹也被几只巨大的鹰抓着。   但他爹可比他有模有样多了,只见他双目微瞌,双手合十,一副神佛降世、普照众生的模样。   北风猎猎,吹起他雪白的僧服,在下方那群凡人眼里,他就是天上的神灵降临,来到凡间拯救苦难的凡人。   凡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很快就跪倒一片,虔诚地祈祷。   “听说圣僧来时,是骑着大白鲨,走的时候是老鹰相送,他一定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有人笃定地说。   几个贵族偷偷地将收藏的佛经往衣服里塞,圣僧信的教,好像也可以去信一信?   至于教皇?   呵呵,情妇一千个,私生子一百个,他们信他干嘛?学着玩女人生私生子?   **   当江思印重新踏上大庆的土地时,他以为自己还有心结的。   毕竟七岁的他被拐卖,当时年幼无法反抗,深深陷在被亲人抛弃的绝望之中。   如今十六岁的他已经能坦然面对,他有无限的勇气,面对不堪的过去,与未知的未来。   当船抵达码头时,大庆皇帝派来的官员已经在那里等候,那排场大得让周围的人惊讶不已。   有人惊奇道:“竟然是知府亲自去迎接?这是谁啊,架子这么大?”   这些年,他们的皇帝开了海禁,曾经的码头周围已经变成大城市,每日从大庆出发,或是抵达大庆的船只不可胜数,无论是昆仑奴,还是金发碧眼的洋人都不再是什么稀罕的人种。   其他人纷纷道:“我记得先前有一大批西洋的科学家到达时,知府好像也来迎接了。”   “哎哟,那是因为科学家有能耐啊!皇上要重用他们,他们做出来的琉璃,可是将空虚的国库都填满了大半呢。”   “那些科学家还说咱们脚底下的地是圆的,太阳是宇宙中心呢。”   “太阳是宇宙的中心我是信的,但地是圆的我不信,这不会摔倒吗?”   “咦,你们快看,船上的人下来了,是一个和尚!”   这是一个新生的、活力充沛的城市。   知府是皇帝一手提拔上来的,他是皇帝的心腹,知道玄济大师为大庆做了什么,是一个非常有能耐的人。   见穿着白色僧袍,从船上走下来的大师,他赶紧过去。   “大师!”他恭敬地行礼,“下官已为您准备接风宴。”   江河摆了摆手,随着知府等人走出码头,一边看着周围。   “大庆的发展真快啊。”他感叹道,“真是日新月异呢……”   “大庆有如此变化,多亏大师。”知府望着他,眼里都是崇拜和感激,“红薯土豆,黑羽草、莜麦都与大师有关,如今的大庆不像以前,每次来个天灾人祸,就会饿死人……”   现在救灾时,朝廷也不像以往没钱时那么抠搜,如今哪里发生灾难,朝廷发的救济粮至少能维持不饿死人。   世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们国家的国力正蒸蒸日上。   一行人刚抵达知府的府邸,便见知府的管家迎过来,“大人,有一群读书人想过来拜访大师。”   “读书人?”江河诧异。   江思印也好奇地看过去,不知道读书人和他爹有什么关系,为何要来拜访他爹。   知府倒是明白,解释道:“是因为思印图书馆。”   他的目光落在大师身后的少年身上,笑道:“这一定是大师的爱子江思印江公子罢?现在思印图书馆在大庆有十七栋,大的城市基本都有,读书人可以免费借书,很多读书人心里都很感激大师。”   这样的义举,还有对大庆作出的贡献,称一句圣僧都不为过。   只有这样的人,才是得道高僧罢。   江思印瞳孔微缩,心中震撼不已。   他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爹的背影,他是个聪明的,自然能想到自己流落草原,若是回大庆后,说不定要花很多时间才能消除曾经被打下的草原烙印。   为此,他从未想过要出仕,他想成为一名大夫,一个济世救人的医者,远离朝廷,不让他爹为难。   江思印努力地抑制快要流出来的眼泪。   这就是他爹啊,恨不得为他铺平所有的道路,连一颗绊脚的小石头都恨不得为他拿开。   “宿主,你儿子感动得都忍不住要哭了。”系统的声音在江河脑海响起,“我也快要哭了,你赚那么多小钱钱,都用来给你儿子铺路。”   对它这个统却是如此残忍,给点灵力都舍不得。   江河没理它,任它矫情地哭闹,闹得太凶就关小黑屋。   离开这座海滨城市的时候,江思印终于能坦然地接受自己就是江思印,是大庆的江思印,不是草原的巴图。   他现在能坦率的面对江思印的人生,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因为他的父亲会像一棵强壮的大树,为他遮风挡雨,他不再惧怕外面的风风雨雨,即使他冲撞得头皮血流,父亲也会陪在他身边。   **   十八岁的俊美探花郞不疾不徐朝家中走去。   这一路上,俊秀的容貌引来无数目光,逛街的贵女,坐马车经过的闺秀,皆情不自禁掀开帘子的一角,默默地注视少年无瑕的侧脸。   有少女发出叹息:“可惜了,只是一个寒门子弟。”   也有少女羞红着脸,思考下嫁的可能,如此俊美郎君,纵是家贫也无妨,等她下嫁时,多带点嫁妆便是。   张瑾瑜回到家,刚坐下,便听到镇北将军府的人过来。   “张大人,风将军有请。”   张老太太看起来更老了,但她的精神依旧旺盛,听闻镇北将军有请,就忙催促孙子去换衣物。   “石头,快去换衣裳,奶给你煮面,吃口面再过去,省得饿着肚子。”   张瑾瑜——即是曾经的石头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奶,我不是请了婆子吗?您不用那么辛苦。”   张老太太笑眯了眼:“为我孙儿煮饭,一点都不辛苦。”   张瑾瑜好声好气地道:“奶,不用忙活,风将军这个时间找我过去,肯定会管饭的。”   张老太太最终没有煮面,亲自送孙子出门。   等孙子离开,她没有急着回家,转身去和那些羡慕的街坊邻居吹嘘:“我这孙子和镇北将军府的风将军是好友,风将军你们知道的吧?对,当今皇后就是风将军的姐姐……”   院子里,张老头正在给墙角的菜地浇水。   他种了一辈子的地,到了京城后浑身不自在,总觉得住不惯,直到石头给他在家里的院子开辟了一块菜地,他这才打起精神。   “石头真是个好孩子!”他对老太婆说,“石头说,等他赚了更多的钱,到时候就给咱们买更大的房子,给我一大片的地种菜。”   张老太太没好声气地说:“等石头成亲,咱们买个小庄子搬过去,别说种菜,就是种麦子都不是事儿。”   张老头高兴起来,“石头有钱买庄子?”随即又想起贫困的大房,叹息道,“只要想到大郞他们还在乡下受苦……”   他的话还没说完,张老太太当即暴怒,一巴掌拍向桌子,横眉怒目道:“你别想让他们进京!一家子立不起来的货色!”   张老太太从未想过,张大郞居然会逛青楼,包养青楼女子,甚至想休妻娶那狐魅子。   老大媳妇虽然一身毛病,但她对大儿子却是掏心掏肺的好。张老太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大儿子居然有眼无珠成这般,放着家里好好的贤妻不要,要娶个搅家精。   真以为那青楼的女子是看上他?不过是贪他的钱财罢了。   因为这事,大树也顾不上对堂弟的怨恨。   他终于放下身段,亲自去求当时已经考中秀才的堂弟张瑾瑜,让他帮拿个主意。   张瑾瑜确实是个极有主意的,他略施小计,就让张大郞看清楚那青楼女子的真面目,大房一家才没有散掉,至少现在人看着是没散,至于他们的心散不散,张瑾瑜也没法管了。   至此,两兄弟也算是勉强和解。   大树答应会看住他爹,不让他爹仗着侄子的名声做坏事,张瑾瑜则让大树在笔墨斋当个管事,给予高薪不说,若是生意好的话,还给分红。   是以这大房一家还真没张老头想的那般落魄,只是张大郞人心不足,花花心肠不变,总想着来京城过更好的日子。   张老头这个爹,就成为他哀求骚扰的对象。   对于此事,石头娘亲没说什么,也没发表意见。   果然石头孝顺祖母,坚持要带祖母上京是正确的,有婆婆在,公公就算向着张大郎,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其实当初,她更想将婆婆留在老家的。   偏生石头硬是要带上她,害得她这个当媳妇在婆婆面前继续活得的战战兢兢,明明儿子已经是探花郎,前程无量,她现在仍是不敢在外面炫耀,也不敢去收别人给的好东西。   **   镇北将军风鸣正陪到处爬的儿子玩儿。   他的妻子——将军夫人在院子里在给大白蛇洗刷身体。   “爹,这个水温合适吗?”风夫人笑盈盈地问道。   作为当初被大白蛇救出来的女孩儿,风夫人一点儿也不介意喊蛇大仙为爹,与大白蛇同吃同住,甚至比丈夫对大白蛇还要好。   大白蛇点了点巨大的蛇头,尾巴翘了翘,表示很舒服。   风夫人顿时笑眯了眼,奋力地用刷子将它的蛇鳞刷得更加雪白光亮,看着宛若白玉一般美好。   精力充沛的小宝宝终于摆脱他爹爬过来,想爬进热水盆里和大白蛇玩。   大白蛇低下头,用自己的脑袋将孩子拱出去,小宝宝坚持不懈想挪开蛇头爬进盆里玩水。   风夫人看得特别无奈,“想洗澡就得脱衣服,哪有人穿着衣服洗澡的?”   小宝宝还不懂这些,坐在那里,朝母亲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口水滴落下来,落到大白蛇伸过来的尾巴上。   探花郎来的时候,夫妻俩正在给一蛇一宝宝洗澡。   这可真是一件艰苦的任务,大蛇得顾着宝宝以免宝宝还小溺水,大人则要给体型庞大的大白蛇刷皮子,还得给捣乱的宝宝洗一洗。   看到这一幕,张瑾瑜不由得露出笑容。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了,大白蛇很喜欢孩子,小太子是它带大的,以前它一直住在皇宫里,等风鸣的孩子出生,它又“移情别恋”了,常住在将军府,陪小宝宝玩儿。   “探花郞,你别过来,小心弄湿衣服。”风夫人提醒道。   风鸣向好友招手,“别听你嫂子的,快过来帮忙,衣服湿了就穿我的。”   张瑾瑜笑着点头,也撸起了袖子,过来帮大白蛇刷皮子。   兵荒马乱的澡终于洗完,大白蛇驮着小宝宝在地上乱转,将军夫妻招待探花郎。   酒足饭饱后,风夫人拎着儿子回房睡觉,风鸣和探花郎转战书房,两人坐在那里,一盘棋子,一本兵书,就能消耗大半个晚上。   风鸣一边下棋,一边将玄济大师已经回来的消息告诉他。   “什么!”张瑾瑜惊喜得叫起来,“你说师父要回来了?”   风鸣正在思考下一步该怎么走,张瑾瑜这混蛋的心眼儿多得要死,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他坑得全军覆没。   “皇上想封大师为国师,顺便让他教导太子。”风鸣抬头看了眼在灯光下,貌美绝伦、令人一见忘俗的探花郎,“特别是皇上得知你和大师的渊源之后,他觉得大师特别会教孩子。”   探花郎是块不用雕琢就足够耀眼的美玉,被大师教了两年,就有这个成果。   如果大师去教导太子呢?   皇帝对此非常期待。   **   回到大庆后,江河先带儿子回到石兰寺,去见被他放养多年的徒弟。   原本他是想给徒弟们一个惊喜的,没想到反而被惊喜到的是他。   石兰寺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寺庙,如今整个山头都是石兰寺的,而且连寺庙都扩建了十几倍,已然成为大庆排名第二的寺院。   第一是京城的相国寺,没法比。   江河没想到这些徒弟如此能干。   甚至他们还收了不少徒弟,江河一下子就拥有无数的徒子徒孙,成为辈份最高的那位。   这这这……被一群老大不小的叫师祖,他有些心塞。   徒弟们对他的归来欣喜若狂,都急着要为他养老,这让江河有点受伤,特意找镜子盯着看了大半天。   “明明我还这么年轻,和那些徒弟差不多年龄,我一点都不老啊,他们为何这么急着要给我养老呢?”   觉得自己还年轻的江河坚定地拒绝徒弟的孝心,并拉着儿子往京城跑。   马车在平整的水泥路上疾驰,马车用了十分昂贵的弹簧,一点都不颠簸。   几年过去,精力依旧旺盛的于员外时不时要去京城看他的蛇祖宗,特意让人打造出一点都不颠簸的马车,得知大师要上京城,他急忙让人送来马车。   也因此,江思印得以在马车里读书。   他打算明年去参加科举,当然他想要当大夫的理想并未改变,但大夫和大夫之间总是有不同的,一个中举的大夫,就像有免死金牌,普通人哪个谁敢医闹?   至于权贵要医闹?   这也不是问题,他爹说等他当上国师,谁敢医闹他儿子,他就搬出皇帝对付谁!   随着马车渐渐地靠近皇城,江思印突然道:“爹,我想桑雅姐了,现在胡庆边界很和平,等我忙完这阵子,我们就去看看吧。”   江思印一直很挂心草原的内战,直到他们回到大庆,终于得知那边的详细消息。   听说草原内战打了一年多,铁满部落和黑熊部落的老单于双双死了。   铁满部落的二王子、三王子的下场不是很好,一个死、一个残,最后上位的是众望所归的大王子。   但大王子的身体在战争中受过伤,导致他的身体有些虚,精力不济,于是他成立了类似大庆内阁的机构,现在一门心思想做生意。   大庆都忙着和海外诸国做生意,草原当然也不能落下。   要是哪天,就算两国再发生战争,也有足够的家底去打。   现在嘛,谁赚钱多谁就有底气!   大王子便是这么想的,大力推动草原的经济发展,草原的牧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他们不再逐水草而居,很多都选择建房子定居下来,形成村落或者城市。   “桑雅姐真厉害,她居然成为草原的大巫医。”   江思印听到这消息时,不禁握紧拳头,暗暗发誓,他也要成为一个名满天下的好大夫!不能输给桑雅姐。   “不过养父母现在都很愁,这么厉害的桑雅姐,居然还没成亲。”江思印托着腮帮思考,要去哪找个好姐夫,可不能亏待了桑雅姐。   “还有,不知道双胞胎弟弟长什么样,我离开的时候,他们连话都说不全呢。”   江河坐在一旁,捏着佛珠说:“不是写信过去了吗?现在胡庆之间修建水泥路,很快就能收到回信的。”   江思印点头,和他爹说过话后,继续低头看书。   父子俩抵达京城的时候,皇帝早早就派人去迎接。   派的正好是风鸣,也算是老熟人了。   皇帝在宫里招待了父子俩。   多年未见,皇帝留了胡子,面相显得更老成,反倒是皇后因为日子过得顺心,依旧年轻貌美,和皇帝站在一起,年龄相差非常大,像大叔和小娇妻。   皇帝摸着胡子,“清远侯的爵位正好留给江思印,名正言顺,省得那些旁支打主意。”   大师有功,正好不用降爵,江思印现在一步登天,已经是江小侯爷。   皇后微微叹息,她也没想到江齐明那么狠,知道是妻子万氏捣鬼,竟然直接毒死万氏,儿子江消因为怨恨父亲对母亲无情,于是也给他下药。   这下好啦,夫妻双双毙命,江消也被投进监狱判死刑,爵位就直接落到江思印头上。   新上任的江小侯爷心情复杂。   当初就是为了这个爵位,他被继奶奶拐卖,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他当了侯爷。   所以他都是侯爷了,还有必要读书考科举吗?毕竟就算是医闹,也不敢闹到侯爷头上吧?   在江思印思考时,小太子跑过来找他。   “哥哥,你去过很多国家吗?”小太子扯着他的衣服,打断他的思考。   众所周知,小太子皮得让人头疼,但也聪明得让人心喜。   小太子对江思印很亲热,因他年纪还小,很多人也愿意宠着他。   江思印弯腰将玉雪可爱的小太子抱起,与他说自己一路上的见闻,听得小太子惊呼不已。   另一边,皇帝看到江河随手画下的世界地图,非常不高兴:“什么?朕还以为朕富有四海,原来朕的国家这么小?”   海外居然有这么大片的土地?而且还没人耕种过,特别肥沃。   皇帝感觉自己的心正在剧烈地跳动。   造船!必须造大船!   就算以后人口再多也不怕,既然大庆的土地养不活这么多人,那就让百姓到海外种地!   来到京城后,江河住进了相国寺。   江思印自然不想和父亲分开,也跟着住进去,加之他要苦读,他决定从童生到秀才再到举人……这条路要走一遍。   虽然他已经是侯爷,但他觉得自己更要读书,他要证明自己的医术是真材实料,一个举人出身的大夫总比袭爵的侯爷更让人信服。   大白蛇很纠结。   不想当大夫的举人不是好大夫吗?它有限的脑容量都快要绕成团,实在搞不懂。   虽然搞不懂,但它还是很支持的,时常弄些补身体的东西送去给江思印,这可是大师的儿子,它要好好地照顾他。   张瑾瑜自从听闻师弟想要参加举科后,只要有空就上山给师弟补课。   后来,大白蛇和风鸣也跟着上山,再后来,长公主的儿子小狮子和小太子,以及刚学会走路的风小世子也加入进来。   大白蛇现在黏着大师不放。   真是想死蛇啦,它再也不要离开大师了。   鹦鹉愤怒地一翅膀拍过来,“长虫,滚!”大师的肩膀是它要站的位置,长虫将你的蛇头挪开。   一行人淡定地看鹦鹉大战大白蛇,小太子和刚学会走路的风小世子拍着手,为大白蛇加油。   鹦鹉气得嘎嘎叫:“怎么一个为我加油的人都没有?江思印,你给我加油!”   江思印敷衍地拍拍手,都多大的鹦鹉啦,居然还跟一条蛇计较。   “师弟,别分心!”张瑾瑜微笑道。   作为曾经见证无数次鹦鹉大战大白蛇的无辜旁观者,他从来都是中立的,不管哪个他都惹不起。   日子在热热闹闹中过去。   玄济大师的贡献终于被皇帝宣告天下,大庆的百姓这才知道,原来土豆、红薯等高产粮食能在大庆出现,是玄济大师的功劳,对于玄济大师被封为国师,他们只有欢欣鼓舞。   那些曾经误会大师资敌的人也羞愧不已。   明明当初皇帝什么都没说,为何他们却对大师辱骂不已?   愧疚的人最后默默地来到国师府,向大师道歉。   江河被封为国师后,开始干国师的活,他拧着眉,给皇帝作天气预报。   这也就算了,让他不解的是……   “为什么国师还要兼职太傅的活?”   六岁的小太子精力充沛,上房揭瓦、下河抓鱼、爬树玩转兽园,就连大白蛇都顶不住。想要给他当太傅,没个能跑马拉松的体力都不行,据说已经累坏不少夫子。   “大师,朕给你发两份月例,请您多费心!”   抠门的皇帝难得表现得很大方,他对教导小太子的夫子都很大方,奈何那些上了年纪的大儒,进宫前还信誓旦旦地发誓要教出一代明君,现在纷纷要辞去这份差事。   皇帝不得不恨下心,给他们提薪资,才勉强将部分博学的大儒留下来。   即便如此,教导太子的太傅也以年轻人居多。   他们不怕折腾,再说了,小太子又不是无理取闹,他想知道菜怎么种,粮食肥料能不能让土地更肥沃,鱼怎么养才更肥……   这一看就是有为明君的节奏啊!当太子的夫子不就是累点,要陪他去农庄观察嘛?他们年轻力壮,绝对顶得住!   江河无可奈何,幸好小太子的夫子多,摊给他的时间不多。   但小太子实在是喜欢黏着他,主要是喜欢去找江思印玩,小太子觉得师兄实在太厉害啦,不仅会治病,还会武功,甚至会讲那么多好听的故事。   皇帝对江思印的印象很好,只要想到他日后出仕,朝廷又多出一个栋梁之材,他就高兴。   皇帝恨不得这天底下的有才之人都来给他干活。   江思印脸上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皇上,臣的理想是当个济世救人的大夫。”他不想当官的,他又不像石头师兄,跟人玩心眼玩得可开心了。   皇帝脸上的笑容僵住,然后若无其事地道:“哦,那也没关系,朕的太医院大门随时为你开。”   江思印很不好意思地说,他也没兴趣进太医院。   他想着要编医书,等以后行医的经验丰富,就请一堆同行一起开办医学院,专门培养大夫,济世救人。   皇帝:“……”   最后皇帝只能安慰自己,这也是为了天下百姓,是造福苍生的事,心情方才好转一些。   江思印正在埋头苦读的时候,桑雅一家从草原来到大庆。   这些年,胡庆的贸易繁荣,大庆需要草原的羊毛、奶粉和牛马,草原则需要大庆的盐茶等物资,百姓之间的来往成为家常便饭。   双胞胎也到启蒙的年龄,桑雅爹财大气粗,为他们请了大庆的读书人当夫子。   桑雅和大师抱怨道:“本来我想给他们启蒙的,可是他们实在是……算了,我就不是给孩子启蒙的料。”她从来不知道,教孩子这么难,每次都会被双胞胎气得要死。   对此江河一点都不奇怪,给孩子辅导作业都会鸡飞狗跳,在哪个时代都是真理。   桑雅将收藏的医书恭敬地归还给玄济大师。   当时她不知道这些医书的价值,直到她救了无数人,才知道这些书多宝贵。   “大师,我能继续和您学习吗?”桑雅的眼睛很明亮,这个草原上的黑珍珠对婚姻没兴趣,一心只想追求医道上的巅峰。   江河微笑颔首,“自然可以!” 第87章 穿成一只猫1   【后记】   几百年后,整个世界的医学欣欣向荣。   但说起医学上的大佬,网友总能大战个三百回合,某些论坛更是吵个几千上万楼是常事,各抒己见。   “绝对是桑雅——草原上的黑珍珠!”   “对!黑珍珠非常厉害,她不仅是妇科第一人,她还擅长外科!听说她十七岁时就上战场,能面不改色地将战士掉出来的肠子洗干净,然后再塞回肚子里给他们缝上……试问,谁有这个魄力?”   “她最伟大的地方还在于,她为了医学终生未婚!”   “哈哈!你怎么不说说江思印呢?他开办的医学院培养了多少医生?还有他还发明很多药物,咱们今天的平价药用的还是他当初研究出来的药方呢!”   “还有他的儿子、孙子、孙子的儿子……代代都有人学医,不知拯救了多少人?”   “确实,直到今日,我国很多著名的医生,姓江的最多。”   “喂喂喂,上面的,姓江并不代表就是江思印的后代好不好?谁都知道,江思印不是办图书馆就是开孤儿院,他收养的孤儿不仅跟他姓江,还受他影响,大部分都走上医学的道路。”   昔日的孔雀王国的网民忍不住爬过来:“我国的中医也很厉害!说起对毒药的研究,谁也没我国的女医生厉害。”   发现是孔雀国的网民,顿时引来了一顿群嘲。   “孔雀王国的滚一边去!谁不知道你们国家重男轻女?几百年前,女人活不下去了只能躲进森林里,她们是为了自保才研究毒药。”   “没错,你们的药明明就是从大庆传过去的!那些药名都是中原名,你们偏不承认!”   孔雀王国死不承认,“胡说,这只是凑巧!”   “就是,你们怎么不说那些药名是从孔雀王国传过去的呢?”   …………   很快,两国的网友又为谁是中药祖先开战,争论不休。   不过很快又有歪楼的网友。   “说起来,我很好奇,孔雀王国的传说总是和宗教扯上关系,听说最近一部电影要重现当初殉葬的女人逃入森林遇到救世佛和他的儿子小佛子,受他们点化学会医术、毒术,后来她们终于有勇气走出森林,用女大夫的身份赢得尊敬……”   “这些女大夫的后人举起了女性解放运动的大旗,否则今天孔雀王国的女人的生活会更凄惨吧。”   马上就有人笑喷了,“哈哈哈,楼上是来搞笑的吗?这是什么救世佛,居然还有儿子?!孔雀王国的和尚就是不正经,竟然还会娶老婆生儿子。”   “就是,孔雀王国的和尚太不正经了。”   不久后,又有欧罗巴的网友兴冲冲地翻墙冒泡。   “怎么不说说我们国家的美容行业,绝对是全世界第一!”   “昔日的威廉侯爵千金爱美,她大力投资美容业,她从异教徒手里买下美容药方,据说她的后人成立了全世界最有名的美容公司。”   “哎哟,听说电影也立项了,威廉千金由国宝级女演员特丽莎演出,不过异教徒的扮演着就有争议了,威廉家坚持要一个东方人来演,还振振有词,异教徒就是东方人。”   “说起来,异教徒留下的佛经虽然是英文的,但真的和我们国家留下的经文道义一模一样啊!偏偏教会那边却坚持说,这不是异教徒带过去的,是东方人到西方旅游时落下的。”   “要我说,教会也真是会掩耳盗铃,明明西方百姓偷偷放在家里拜的佛还长着东方人的脸呢!”   “什么东方人的脸?西方人中也有长得像东方人的!在那个年代,东西方审美无限接近,区别不大。”   “胡说八道,东西方的差别明明就很大。”   就在一群网友又惯例地吵起来时,突然冒出一条消息。   “各位,你们别吵啦!江思印大佬和他爹的墓被发现了,国家台正在直播呢。”   这消息一出,全世界都轰动了。   全世界——不管是学医的,还是不学医的都好奇,毕竟这位大佬可以称得上医学史上绕不过的第一人。   一个小时后,网友们恍恍惚惚的回来了。   网上足足安静了三分钟,然后留言如同井喷,每刷新一下就有几十、上百条冒出来。   “江大佬的留下很多医书陪葬,这进一步证明我国中药的优秀!当然,这不是重点……”   “对,重点是他爹竟然是个和尚!”   “你们敢相信吗?江大佬他爹竟然是和尚!”   “是个和尚也不奇怪啦,问题是,他是草原黑珍珠桑雅的师父,还是江思印医学的启蒙人,甚至还是孔雀王国的救世佛……我的妈呀,江思印大佬当年还在那个国家混了个小佛子的名头。”   “还有,他居然是当年差点将教会毁于一旦的异教徒!”   “他还引发了战争,让欧罗巴诸国联合起来限制教会的权利,让百姓头上少了一座大山!”   “欧罗巴留下的英文佛经竟然都是他写的!”   “那里的百姓拜的佛像长着他的脸!”   …………   ……………………   网友们激情发言,激动得像要过年。   其中有一人忍不住说:“对了,孔雀王国和欧罗巴不是要拍电影吗?我现在好奇他们的选角了……”   “啊哈哈哈,现在知道了,救世佛和小佛子肯定要选东方人,还有异教徒也只能选东方人!”   “我咋就这么快乐呢?”   “嘿嘿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娱乐圈接下来肯定会出现一大堆以江大佬父子为主角的电视电影。”有感情细腻的网友说,“我为江大佬和尚爹的深情所感动,他的妻子死了,便遁入空门,儿子被拐了,便不负佛祖不负儿子,一手修佛,一手牵着儿子的手,陪他长大。”   “和尚爹为了儿子,两度遇上战争,两度在战火中赌命将儿子救出来。”   “真是绝世好爹!”   “今天又是羡慕别人爹的一天。”   ………………   **   在一个世界又当爹又当妈的,直到儿子满头白发时,依旧对他这老父亲黏黏糊糊的,堪称老婴儿。   回到系统空间,江河瘫在那里,表示心很累,他不想当人了。   系统:“不想当人?那你想当什么?”   江河对系统不禁羡慕嫉妒恨。   上个世界,它是一只鹦鹉,不必在意形象,吃得像头猪一样,胖得飞都飞不动!   要是一般的鸟儿,都要差愧死。偏偏它没有,因为它有事就号召动物大军来帮忙,压根儿不用飞。   江河表示,他也想要躺赢的人生!   系统的黑豆眼露出无奈之色,它就知道宿主野心勃勃,迟早会觊觎它系统的身份。   不过宿主还是要安抚的,于是它提议,“那你来当鹦鹉?”   确实有任务者是动物,有个修真界的天狗修成大能,天狗大佬做的任务基本上都和本族有关,据说最近刚当了缉毒犬回来,那功德没少赚,它羡慕了很久。   如果宿主愿意当小猫小狗,它这个统也不是不能接受的,当然前提是功德和积分不能少!   江河想了想,说道:“鹦鹉的话,吃太胖肯定飞不动,还是当猫吧,正好你以前用的三花猫壳子还在。”   系统不禁死鱼眼,你既然知道吃太胖飞不动,干嘛还要抱怨我吃得多?   原来你也知道减肥是件辛苦的事。   这时,它听到宿主说:“啊,对了,既然我当猫了,我要多做些猫粮储存起来。”   系统:“……”   系统不想说话,有时候宿主太万能也不好,连猫粮都自己做,坚决不给系统商城薅羊毛的机会。   在江河忙着做猫粮时,系统趴在那里搜索任务。   很快,它就选定好适合的任务,“宿主,这里正好有个任务很适合你。”   它在心里叹气,自家的狗宿主,它一个统又能如何,只能宠着了。   江河头也不抬地问:“什么任务?”   “有个许愿者想重生,但她重生的时代兵荒马乱,很可能导致任务失败,所以没有任务者想接这个任务。”   像这种许愿者自己许愿重生的任务也是有的,任务者会来到他们身边,帮助他们。   只是,许愿者又不像他们这些千锤百炼的任务者,他们重生了不一定能长智商,依然无法改变命运。如果任务者去帮他们,失败的话会扣积分,若是许愿者在任务的过程中选择大开杀戒——得了,因果全是任务者来背。   所以这种损人不利已的任务,一般没有任务者愿意接。   江河思考了会儿,说道:“我先看看许愿者。”   他得看看这个想重生的许愿者是不是个能耐人,如果是草包就算了,得不偿失。很快,一个浑身是血、身体破破烂烂的,如同破布娃娃般的少女出现在系统空间。   她看上去很茫然。   当她看到站在那里的江河,顿时有些尴尬。   “哎呀,不好意思。”   浑身是血的少女忙不迭地将掉在地上的肠子塞回自己破了个大洞的肚子,导致系统空间的客厅里,就像屠杀现场。   “这个,我的死相不大好看,还没学会怎么修补魂体。”少女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将破烂的衣服拉下来掩盖住肚子的大洞。   江河并未在意,他的眼神很温和:“没关系……你身上的功德金光来于国运,没想到我今天接待的是一位护国英雄。”   少女忙不迭地摆手,“我哪称得上英雄?不过是不想亡国,想多做些自己能做的事罢了。   在江河的指导下,终于恢复死前正常状态的少女眉眼坚毅,一身雪白的护士服显得她温柔动人。   她说:“我为信仰而死,心中并无遗憾的!”   “可我放心不下我的母亲和姐姐……”   “我不懂,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母亲?”死前还不到二十岁的少女眼里露出痛苦之色,她的声音里都是困惑不解,“越是为她好的人,越被她作践!作践她的反而掏心掏肺,被打了左脸,还嫌人家打得不够,巴巴地伸过右脸……”   江河安静地倾听,对此并不奇怪。   有些人的体质就是受虐狂,尤其是被pua的人,甚至会将被虐视为一种爱,有没有感动别人不知道,但绝对是感动了自己。   少女说:“我想重生,去找一个答案……”   “我知道很多任务者对我的想法不屑,他们觉得我应该杀伐果断,你既无情我便休,而非像现在这般纠结痛苦……可那是我的亲人!”   少女默默地流泪,那些任务者见到她时,都说渣男贱女就该锁死,让他们来做任务,他们一定会忍不住拳打渣男、脚踩贱女,闹他个天翻地覆。   可是他们嘴里的渣男贱女是她父母,再怎么渣再怎么贱,她爹也给了她生命,她娘也给过她母爱,寒冷时为她添衣,肚子饿时为她下厨,将好吃的留出来给她……   说到这里,少女很愧疚,“对不起,我知道我很烦……”   那么多人都那样说,证明自己的想法是不对的。   可是她无法放任……   这时,少女感觉到一只温暖的大手轻轻地拍她的脑袋,温和的声音响起:“没关系,你的任务我接下了!”即使那么多的怨恨,即使被害死,少女的心依旧纯净。   江河决定接下这个任务。   不为别的,就为了这女孩初心不变。   少女惊喜地瞪大眼睛,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让她们换个活法,即使我娘的爱那个男人胜于爱儿女,我还是希望她能拥有幸福……”   **   蜿蜒的河水流淌过南方一个偏僻的小镇,仿佛一条玉带,给多情的江南小镇增添一份旖旎。   榴花镇最大的酒楼,大堂里有穿着长衫的男人们,边喝着酒边聊天。   大部分桌子上都没什么下酒菜,只有一盘子花生米和煮毛豆,但这并不妨碍桌前的男人们指点江山,仿佛自己是什么大人物,吹嘘着自己的见识。   “四小子不是从平锦市回来吗?那里的日子真不太平,听说好几个有钱人想搬到咱们镇子呢。”   “怪不得梧桐巷里,有好几家的房子开始修整呢,原来是有人要搬过来。”   “啧,咱们小镇也不是说不好,可平锦市可是大城市啊!”一个胖子神气活现地说,“那平锦市可是有电车和电影院的,听说还有歌舞厅呢……咱们小镇有啥啊?除了个怡红院还有点意思,就和那穷乡僻壤差不多!”   说到怡红院,一块儿喝酒的男人猥琐地对视一眼,话题立刻偏了,什么牡丹娇艳、芍药清纯、玫瑰美丽……   若是他们有钱,能将她们全包下来云云。   好一会儿,话题才拐回来。   “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难处,有钱人都被搜刮得受不住,今儿来一批兵要钱,明天来一批货物要物,再有钱也经不过这么造啊。”   “还是咱们小镇舒坦,前面有几座大山挡着,想来搜刮的都嫌腿酸。”   “有道理,那些乱兵是打不过来的。”   其实是懒得打。   山路难走,崎岖不平,又不是什么交通要道,只能走水路,偏那双溪河说是河,其实就比溪大不了多少,它的河床低,大点的船都进不来,也就榴花镇这点油水,实在是划不来。   就在这时,酒楼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一个尖利的声音响起。   “黄稳婆,快点,我家夫人快生了。”   一阵热闹哄哄的。   楼上的客人都探头出去张望。“咦,这是罗家的人吧?可是那罗夫人要生了?这是第几胎了?”   “第四胎,该不会又是个闺女吧?”   旁边马上有人道:“嘘,小声点,别让罗家人听到!”   榴花镇的罗家给人的印象,除了富贵,就是那一连串的闺女。   罗老太太成天哀声怨气,骂声不绝,咒骂儿媳妇是只不生蛋的母鸡。   在罗老太太看来,没生儿子就等于生不下蛋的母鸡。   罗家。   产房里,罗夫人徐氏的嘴唇都要咬出血来,她死死地抓着枕头,按照稳婆说的吐气和吸气。   疼痛让她的意识变得昏沉,心里只有一个念想:“我就算不要这条命,也一定会为家明生下儿子的!”   只要她生下儿子,婆婆就不会成天责骂她,丈夫也会收心,不再去惦记怡红院的狐狸精。   只要有儿子,婆婆相公都会对她好的。   她知道相公天天去怡红院是因为心里苦,他不能面对生不出儿子的痛苦,才会流连在酒色之中。   等她生下儿子,丈夫一点回心转意,愿意回家守着他们这个小家,就如同刚成亲时那般。   黄稳婆看着床上的产妇,眼里露出同情之色。   这些有钱人也有同样的烦恼,她们生不出儿子,就要被世人责骂。   女人到哪都是苦,作为稳婆,她见过太多生下女儿后就被婆婆和丈夫轮流指着鼻子骂的产妇,过分点的,那些刚生下来的闺女都不给你看一眼,直接溺死。   屋子外,五岁的三丫咬着自己脏兮兮的手指头,担心地探着头。   她小声地嘀咕着:“娘一直在喊疼呢,她没事吧?”   可是阿奶不让她进来,她很想去看看娘亲怎么样了……   “三丫!”   一道声音响起,三丫转头,就见姐姐大丫急匆匆地跑过来。   “三丫,你怎么跑这边来了。”十岁的大丫已经懂事,她走过来抱住妹妹,“不是让你去和二丫玩吗?快过来!”   三丫被姐姐抱着,只能扭头看着产房,满脸担忧之色。   厨房里,七岁的二丫正在烧水。   看到大姐抱着三丫进来,二丫顿时有些自责。   厨房很闷热,刚才三丫实在坐不住,她就给妹妹一个烤红薯,让她出去吃,只是没想到妹妹竟然会去找娘。   三丫说:“大姐,二姐,三丫想跟娘一起吃。”   她举起手里的烤红薯,红薯皮烤得有点焦,她的手指头都变黑了,又用脏兮兮的手又往脸上抓,导致小脸上也是一条条黑的灰的痕迹。   “你自个吃吧。”大丫心不在焉地说,“娘正在生弟弟呢。”   她的年纪最大,懂得的事情也很多。   她知道,若是母亲生不出儿子,对于这个家、对于母亲而言意味着什么。等再过几年,她就要相看人家,届时等她嫁出去,娘家没有弟弟,她定会被瞧不起,被婆家欺负时,都没人为她撑腰。   二丫呆呆地看着妹妹脸上的脏污,越看手越痒。   她们奶说,看到脏的地方就要清扫,看到妹妹的脸脏了要擦。   二丫慢吞吞地掏出手帕,一点点地擦去三丫脸上的黑灰,哪知却越擦越脏,都擦不干净。   二丫只好走到水缸旁,将帕子浇湿,继续给妹妹擦脸。   三丫仰着脸,闭着眼睛,感受脸上的湿意,小丫头软乎乎地问:“三丫脸脸干净了吗?不是小花猫了吗?”   妹妹有张胖乎乎的小圆脸,看着可可爱爱的。   二丫的手指一戳一戳,软软的、嫩嫩的,就像豆腐儿一般,还是干干净净比较好摸。   大丫回过神,将三丫手上已经冷掉的红薯拿过来,放到火堆边又热了热。   罗家是榴花镇数一数二的人家,但罗老太太节俭,不允许她们浪费粮食。   等三丫的手空出来,二丫的手帕马上到了,为她洗手。   最后,二丫洗了两遍的手帕,终于将妹妹的小手擦得干干净净的,摸起来又软又可爱。   三丫坐在两个姐姐身边,软绵绵地说:“大姐二姐,我想娘了。”   她揉揉眼睛,一脸要哭不哭的,娘都好久没陪三丫玩了。三丫的年纪还小,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一直都是娘亲陪着的,突然间娘亲不陪她,她对娘亲想念得厉害。   大丫摸摸妹妹的脑袋,忍不住叹气。   自从她们娘亲怀孕起,就开始神神叨叨的,让她们坚持叫她肚子里的孩子为弟弟,还把院子里的花木都拔了,生怕招来闺女。   都说闺女爱俏,整个院子换成男娃喜欢的深色,一点粉嫩都找不到,就连她们的房间也改成深蓝色,生怕她们不够虔诚,弟弟不来。   二丫神色木木地将柴禾丢进灶里。   其实她也想娘了,这几个月娘的身体不好,只顾着肚子里的孩子,都没怎么理她。   三丫的年纪小,还会撒娇,娘对她还有点耐心,只有她的嘴笨,只会羡慕地看着她们。   就在这时,罗老太太迈着小脚走进厨房。   “水烧好了吗?”罗老太太见三个孙女木头似地窝在这里,嘴里骂骂咧咧的,“你们几个赔钱货,连烧水的活都干不好。”   说是老太太,其实她也不老,不过四十出头,只是三角眼、高颧骨,一脸刻薄相,看起来相对老了。   “大丫,去给你娘做碗面条。”罗老太太没好气地吩咐,“多搁两个蛋,多放点香油,做好后告诉我,我来端,你们不许靠近。”   罗老太太怕三个孙女靠得太近,阴气重,儿媳妇肚子里的孩子会变成女儿。   大丫赶紧应下。   罗老太太刚要走,想到什么,用刀子般尖利的眼神刮过三个诚惶诚恐的小丫头。   她指挥道:“不成,你们现在给我去祖宗面前跪着!求祖宗保佑你们娘亲肚子里的孩子是弟弟。”   二丫呆呆地看着老太太,“阿奶,要是妹妹……”   话还没说完,罗老太太就一巴掌挥过来,面色狰狞,厉声道:“你娘生的一定是儿子!只能是儿子!”   二丫的脸蛋瞬间肿起来,嘴里都是铁锈味,整个人都懵在那里。   三丫顿时被吓坏了,眼里的眼泪滚动着,却不敢流下来。   罗老太太居高临下地看着三个孙女,冷冰冰地说:“如果不是弟弟,一定是你们的心不诚,就跪到祖宗显灵为止!”? 第88章 穿成一只猫2   徐氏并不知道自己三个女儿正在祠堂受罪,就算她知道也不当回事。   在她看来,多跪跪祖宗也不是什么坏事,祖宗还能害她们不成?她现在一门心思只想着生个儿子,肚子里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她有信心,这胎一定是儿子。   怀孕前,她虔诚地跪了三个月的菩萨,有一次做梦的时候,菩萨告诉她,她这次怀的是儿子。   徐氏被肚子里的孩子折腾得疼痛不堪,仍在念着她的丈夫。   “家明……你在哪?我想让你抱一抱儿子……”   黄稳婆看着神色恍惚的徐氏,觉得有些不对。   她心里嘀咕着,妇人生孩子就算惦记丈夫,也不奇怪,很多女人都是一边生一边骂,毕竟对女人而言,生孩子就像是半条腿踏进鬼门关,作丈夫的也能理解。   但像徐氏这样,拿命去生孩子时,还在深情呼唤在外面风流快活的丈夫的,这样的女人她还真是第一次见。   另一边,祠堂里,黑暗仿佛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前方的供桌上,冷冰冰的祖宗排位仿佛一只只黑幽幽的眼睛,盯着三个小丫头。   三丫十分害怕,抓住大丫的衣服。   “大姐,我怕。”她抽抽噎噎地哭,“膝盖好疼。”   大丫也很害怕,祠堂里的灯快没油了,大人们都在忙,肯定没有人会过来添油。   “大姐,我饿。”二丫含含糊糊地说,她的脸已经肿起来。   小孩子的脸嫩,被大人不留情地打一巴掌,没有打裂嘴都算好的。   作为家里的老二,她的性子木讷,脑子转得又慢,平时被忽略惯了,挨打也是常事,习惯疼痛的她尚能忍下疼痛,但是忍不了肚子饿。   闻言,三丫的肚子也是条件反射地咕噜叫起来,接着大丫的肚子也跟着叫起来。   “喵~”   这时,一只三花猫从窗口跳了进来。   黑暗中,它的眼睛仿佛会发光似的,大丫冷不丁地吓了一跳,双眼瞪得大大的。   “花花!”三丫叫起来,一脸欢喜之色,“你来找我吗?”   三花猫的步履很轻盈,跳上小姑娘的膝盖。   三丫欢欢喜喜地顺着它的毛摸下去,三花猫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可爱的模样,让她一时间忘记了饥饿。   连大丫和二丫都忍不住看过来,小姑娘就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可爱动物。   三花猫——江河控制不住猫的本能,只能被个小姑娘撸成一摊猫饼。   原来当猫被人这么撸时,会感觉很舒服,怪不得都喜欢瘫成猫饼。   “花花,你的肚子鼓鼓的,一定吃得很饱。”三丫摸着三花猫的肚子,很羡慕,她异想天开地说,“厨房里也不知有什么好吃的……哎,你要是能拿点吃的给我们就好啦。”   三花猫跳下来,歪着头朝她喵了一声。   三丫天真地说:“花花,你是不是答应啦?”   大丫没好声气地说:“想什么美事呢?小心花花送你一堆死老鼠!你忘记以前花花送你老鼠麻雀的事了?”   三丫嘟起嘴,捂着叫得欢的小肚子,奶声奶气地央求三花猫:“花花,你能送我包子吗?馒头也行,不要老鼠,也不要麻雀。”   三花猫江河离开祠堂后,朝厨房跑去。   他看准时机,等厨房没人,便钻了进去。   系统看到三花猫艰难地用油纸打包馒头,尖锐的指甲时不时在油纸上划出刺耳的声音,十分无语。   “宿主,你后悔了吧?谁让你选择成为一只猫做任务。”   一般而言,许愿者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任务者来做任务是最好的,对许愿者也有好处,如果遇到有能耐的任务者,做任务时得的积分高、功德多,多少会分一些给许愿者,让许愿者下辈子的运气不至于太坏。   “这有什么?偶尔用其他方式做任务也是个挑战。”江河喵了一声,不以为意,“再说了,许愿者也挺可怜的,就让她重活一世又何妨?”   系统心里呵呵,让人家小姑娘重生,还担心她搞垮任务,所以就变成猫陪小姑娘做任务?   这可是的比直接代替许愿者的身份做任务还要累,宿主你就心软吧。   江河道:“我也没办法,又不能给许愿者金手指。”   主神大会后,制定很多新规定,别说重生的许愿者,就是任务者的金手指都不给。为了保证世界命轨能正常运转,免得重生者破坏平衡,记忆也会给你抹个七七八八。   现在选择重生的许愿者越来越少,没有金手指,除非双商超级高,不然重生了也没什么用,任务者也会跟着倒霉。   系统再次呵呵,早就看透他了。   也就宿主心肠软,交易对象想重走一遍人生,宿主不忍心,又不放心,宁可附身一只猫在身旁看着。   江河也想叹气,他就是越不过自己心里那关啊。   本来在这个世界,他是想当只猫躺赢的,进来后,他就有不祥的预感,八成自己就算变成猫,还是得累死累活。   系统小声嘀咕:“看来这次的任务肯定得倒贴了……许愿者虽然是为国而亡,但功德也没多到能重生的程度,幸好这样的亏本生意不多……”   江河当作没听到。   系统又道:“宿主,其实选择一具与许愿者关系密切的亲属的身体,能更好完成任务。比如说那罗老太太就是个极佳的对象……至于让她提前死不好?哎哟,主神是最公平的,既然这罗老太太这辈子心心念念都是孙子,下辈子就保证她子孙满堂呗。”   就算下辈子是住在茅草屋,穷得吃不起饭、穿不上衣服,也不算什么,反正到时候有一屋子的子孙呢,够罗老太太美的了。   相信这是她所想要的吧。   系统有些后悔,宿主又不是习惯在任务中当狗的天狗大佬,让他穿成一只猫,哪可能赚那么多积分?   然而江河就是不乐意。   让他附身一个女人,还是个老太太?那他还不如当太监呢。   即使经历过那般凄惨的人生,三丫还是惦念亲人,想与她们重聚,那他便当只猫陪她度过一生又如何?   江河猫喵了一声,终于将食物打包好,喵喵道:“放心,迟早也会有人叫我天猫大佬的!”   他安慰系统,“我跟你说啊,天猫绝对比天狗厉害!”   所以也别总是心心念念人家那个天狗宿主了。   系统有些糊涂:“哪里厉害?”   江河猫得意洋洋:“当然是名声更大!”   系统想了大半天,仍是想不明白,难不成在哪个修真界,真的有猫比狗厉害?   “宿主,你真的觉得当猫更好吗?真不觉得别扭?”   当初它一个系统第一次当猫都不习惯,不过既然宿主喜欢当猫,它的任务单子范围是不是可以扩展?   江河道:“别的还好,主要是要克制本能。”   “本能?”系统很茫然,这个三花猫的壳子它也穿过,不用克制什么本能啊。   江河猫一脸沉痛地亮起爪子,“你看,就是这个本能!猫通过舔毛清洁,范围包括菊花……”   它的爪子经常在地上爬,第一次舔爪子时,他差点没抓狂。   系统:“……”   系统银白色的球球身体顿时变成铁青色。   好像……它当猫的时候哪都舔了,都怪它习惯不会排泄的数据球本身,忘记碳基生物有吃喝就有拉撒……   让它悲愤的是,狗宿主还在旁边说风凉话,“统啊,你还是嫩了点,跟我学着点!”   **   产房里还在忙碌。   “用力,已经看到头了!”   稳婆惊喜又疲惫的声音传出来,守在外面的罗老太太尖着声音问:“是男娃还是女娃?”   黄稳婆忙答道:“还不知道,屁股还没出来呢。”   看大人要看脸,但这看刚出生的婴儿,还是得看屁股。   屋内屋外的人都在等婴儿的屁股下来。   罗老太太焦急地打着转儿,徐氏此刻终于忘记丈夫的存在,脑子一片空白,她的意识已经有些涣散,却仍在念着她的儿子,她一定要将儿子生下来。   终于,屋子里传来了婴儿的哭声,撕破夜幕。   “呜哇……”   在外面查了一天账的罗老太爷踏着黑夜赶回家。   听说孩子生下来时,他急急地走过来,一把掀开襁褓,随即脸色立即沉下来。   怎么又是个赔钱货!   他想要孙子,并不想再要孙女。   屋顶的三花猫捂了捂耳朵,过滤掉下面传来的惨叫声及咒骂声。   罗老太太又伤心又愤怒,满嘴的脏话问候儿媳妇,丝毫不体谅她刚生下孩子身体弱。   徐氏已经晕过去,就算在昏迷中,眼泪止都止不住。   她喃喃道:“为什么?明明我做梦时是个儿子的……菩萨说要送我个儿子的!”   没得到罗家赏钱的稳婆尴尬地抱着孩子,这样的场面虽然她算是看多了,但不管看多少次,心里还是不忍。   明明应该是让孩子和产妇休息的时候,屋子里却乱糟糟的。   罗老太太尖声道:“不养了!我们家不要赔钱货!黄稳婆,你将她溺死扔了!我给你钱!”   黄稳婆抱着孩子的手一抖,然后飞快地将孩子往老太太手上塞过去。她急忙道:“不不不,我可不干这种损阴德的事!老太太,我跟你说,若是这种事,绝对会有报应的!”   罗老太太又气又怒,她就是因为相信报应才不敢亲自下手。   听说婴儿化成的鬼最厉害了。   再者,她也怕自己会留下不好的名声,亲手溺杀孙女,瞒过去还好,若是瞒不过去,她还要不要做人?   黄稳婆同情地看了眼那襁褓里的婴儿,暗忖这女娃以后的命要苦了。   只是这微薄的同情,看到青砖碧瓦的罗家大宅时又消失了,再怎么命苦都不愁吃穿,比她们这些贫民百姓要好多了。   当下她伸出手,“罗老太太,给钱吧。”   罗老太太不情不愿地将钱塞给黄稳婆。   黄稳婆捏着十几个铜板,出门时,忍不住朝罗府门口的石狮子呸了声,啐道:“越是有钱人就越吝啬!”   早知道今天她就去看望女儿,让罗家找张稳婆过来接生的。   她怎么那么倒霉,居然妄想罗家生下男孩会有赏钱领?罗家那老太太心都黑成炭,这辈子肯定就没有生孙子的命!   **   祠堂里,三个小丫头都惊呆了。   她们真没想到,三花猫竟然真的给她们送馒头过来。   好香啊,这味道是宋嫂做的红枣馒头。   三丫小口小口、珍惜地吃着馒头。   馒头小巧玲珑,她怕吃两口就没了,不敢吃得太大,她边吃边夸三花猫:“花花,你真棒~”   二丫傻乎乎地说:“这是猫的报恩吗?”   大丫已经懂事,她惊疑不定地看着三花猫,觉得这猫儿不大对劲,可馒头的香味让肚子已经饿极的她放弃思考。   她记得,花花是只差点饿死的小奶猫,当时被丢在竹光寺附近。   正好她们阿奶和娘亲带一家子去寺里求子,被三丫看见了,便想要带回家。   罗老太太喜欢狗不喜欢猫,扬言要丢掉它,就算是三丫苦苦哀求,两个姐姐也帮忙说情都没用,还是主持说了一句,上天有好生之德。   罗老太太想着多积德才能有孙子,三花猫这才在罗家安了家。   猫也知道感恩。   花花大概知道是三丫救了它,稍微大点时就能抓老鼠,第一件事就是上供一只小老鼠给三丫当早餐。   当时府里的人都惊奇不已,这事传出去后,大家都认为三花猫是只很有灵性的猫。   按照日后的命运,这只猫的命其实也好不到哪儿。   当三丫被卖进怡红院时,花花拼命抓打手和老鸨,被人一脚踹死了。   馒头不大,三个孩子吃得也不多,很快就吃饱了。   三丫拍拍自己的小肚子,舔了舔嘴巴,就是有点渴,奶声奶气地问:“花花,你能弄点水吗?”   三花猫直接朝她翻白眼,这是为难我胖虎,馒头可以用嘴叼过来,水怎么拿?   这次三花猫一去不复返。   三丫等了好久,失望地撅起嘴巴,软乎乎地抱怨,“花花没送水过来。”   大丫反而松了口气,这说明花花不是什么精怪,只是比一般的猫猫要聪明。   它会送馒头也没什么奇怪的,就跟它以前送老鼠、麻雀差不多。   如果当时大丫看到三花猫将三个馒头放在油纸上,用两只爪子将油纸包扎好,她就不这么想了。   吃饱后,三个小丫头依偎在一起。“大姐,你听到声音了吗?好像是说娘生了……”三丫不确定地说,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声音。   大丫二丫精神一振,连膝盖上的疼痛都忘记了,异口同声道:“是男是女?”   这时,她们听到一阵哭喊声传来。   大丫的身体顿时无力地软下去,眼神呆滞,又是妹妹……   她其实并不讨厌妹妹,可是一个男孩对她娘、对罗家实在太重要了,她不由得和她娘一样,心心念念都想要有个弟弟。   即使有弟弟后,罗家会对她们几个女娃视若无睹也没关系,她实在不想看到娘日夜哀哭,哭诉自己的命不好。   二丫也是呆呆的,含糊地说:“……爹以后更不乐意回家了。”   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爹了,好像有三个月了吧?如果有弟弟就好了,爹就不用去怡红院找女人生弟弟。   三丫还小,对亲爹的概念还没有三花猫重,她圆圆的小脸上都是不安,“奶会不会生咱们的气?”   可三丫真的很用力求祖宗了,她和两个姐姐一起跪了一个晚上呢。   **   今儿罗家的气氛非常差,往来的下人小心翼翼的,害怕脚步重了,惹来一场大骂。   现在的罗老太太就像炮竹似的,一点就爆。   厨房里,厨娘正在盯着一罐燕窝粥,一点点搅动着,生怕溢出来。   这燕窝当然不是给夫人吃的,生了女儿的她没资格吃燕窝。   老太太今儿一早就捂着胸口,在床上喊不舒服,二爷罗家明昨天回家一趟,也不去见夫人,去找账房要一笔钱就走了。   老太太让人打听,知道那钱又是送给怡红院的狐狸精,当下大骂怡红院狐狸精不要脸,又骂夫人没本事,生不出儿子就算了,连男人都管不住云云。   夫人当时直接晕过去。   大夫过来看过后,含蓄地表示,女人的月子做不好的话,日后身体不会安康。   厨娘也曾隐晦地提醒夫人,月子哭太多,小心日后眼睛有碍,至于夫人有没有听进去就不知道了。   厨娘不禁暗暗叹息,她就是可怜那三个还跪在祠堂里的丫头。   她们的母亲立不住,父亲不着家,祖父漠视、祖母不慈,千金小姐过得还不如她这个下人的闺女呢。   厨娘低头从柜子里拿出些许红糖,待会儿泡些糖水,给三个小姐甜甜嘴。   这都跪多久了,老太太也不发话让她们起身,最小的三小姐虚岁才五岁呢,小小年纪,若是这身体熬坏了可怎么办?   幸好现在天气还不算冷,不然这老太太真造孽。   厨娘暗暗摇头,老太太也真是的,怪罪徐氏就罢了,三个小丫头何其无辜。   就算生不出孙子的罪,怎么也怪不到她们头上吧?   **   罗家明已经好些天没有回家歇息,除了回去要钱外,晚上都是在怡红院这边睡的,甚至连自己妻子快要生都忘记。   这会儿,他搂着花魁睡得香。   当他被下人叫醒的时候,他暴怒不已,怒骂道:“你要是没什么重要的事,爷非片了你不可。”   不知他昨晚操劳一晚没睡吗?   下人忙道:“二爷,夫人生了!”   他也没办法,老太爷让他来找二爷,他不来怎么行?   罗家明勉强分出点精神,扯过床边的裤子,一边穿上一边:“男的女的?”   “是个小姐。”   罗家明的脸色顿时淡下来,将穿到一半的裤子扔了,又躺下去,“我就知道那徐氏只有生女儿的命。”   下人有些傻眼,“二爷,您不回去看看?”   “去去去,一个丫头片子也值得爷回一趟家?”罗家明不以为意地,他的眼眶发青,打了个哈欠。   他的女儿都有三个,再来一个丫头片子,实在提不起兴趣。   花魁牡丹已经醒了,搂着被子坐起身,露出白皙的肩膀。   她娇滴滴地钻到罗家明怀里:“爷,您媳妇又生闺女了?”   “徐氏那块地也只有生闺女的命。”罗家明搂住风情万种的牡丹,“心肝儿,你要是给我生个儿子,我让你进门。”   花魁闻言,艳丽的脸上都是风情,软若无骨的手在他胸膛画啊画,让他的心都酥了。   罗家明顿时哪里还管那下人,拉着花魁便是好一通快活。   门外候着的下人听到里面的动静,不禁脸色发苦。   这时,老鸨袅袅娜娜地扭着水桶腰过来,一脸暧昧对年轻力壮的下人道:“小哥哥,你要是等得不耐烦,来姐姐我房间,不收你钱哦。”   罗府下人看到眼前这张涂满脸粉都挡不住皱纹的脸,忍不住向后退。   赫!真是吓死人了!民间里的鬼肯定长这样,白白的脸,红红的嘴,像吃了死孩子似的。   老鸨确实想吃了这个年轻的下人,她捂住嘴,笑得像只咯咯咯叫的老母鸡,“小哥哥,你还没成亲吧?姐姐我免费指导你怎么洞房……”   屁个姐姐,明明是老太婆!不,是鬼姥姥!   下人吓得掉头就跑,完全忘记屋内的二爷,又不敢进去,只得在门外守着。   等二爷的钱用光,肯定会回家的,他只要在这等着就好。   **   下午,徐氏醒来时,终于知道自己三个女儿还在祠堂。   她吃力地坐起身,眼泪又忍不住掉下来,“娘是不是生我的气,才让她们跪祠堂?都是我不好,没生下儿子……”   伺候她的丫鬟春花习惯性地掏出手帕给她擦泪。   这徐氏就是水做的,平日里总是哀叹丈夫不在家,但现在是做月子,哭多了眼睛容易坏。   “夫人,您还年轻着呢。”长着一张黝黑大饼脸的春花低声安慰,“您看人家五十都能生呢,您今年才二十多,总能生下儿子的。”   徐氏一脸感伤地看着睡在旁边的小婴儿,心下复杂。   她知道这事不能怪女儿,这世道对女人不好,若是可以,这孩子肯定愿意投胎成儿子,都是她这个当娘的不争气,没将她生成儿子。   “少奶奶,三个小姐……”春花欲言又止地提醒她。   “对对,我可怜的孩子们!”徐氏的眼泪又要掉出来,“你去问问娘,能不能让她们出来,她们的年纪还小,会跪坏身体的。”   春花实在无奈,这种情况,应该直接让三个小姐出来吧,根本没必要问老太太,老太太再狠心,也不至于想孙女死吧?   算了,她知道夫人的胆子小,去问一下也无妨。   春花刚离开,徐氏又开始伤感:“家明,都是我不好,没能给你生儿子,我是真的很爱你,不能将你让给狐狸精……”   “呜哇……”   四丫在一旁哭了很久,终于喝到奶。   给孩子喂完奶后,徐氏熟练地拍着她的背,以防她吐奶。   等孩子睡着,她将四丫放一旁,徐氏又发起呆。   她不恨丈夫三天两头跑怡红院,她知道自己怀孕不能伺候他,丈夫有什么错呢?   听说在古代,女主人怀孕时,要将身边的丫鬟开脸去伺候男主人,丈夫从未打过她身边丫鬟的主意,对她是敬重的。   肯定是怡红院的狐狸精不好,专门吸人精气的狐狸精,丈夫才抵抗不住。   去找罗老太太的春花不禁打了个喷嚏,加快脚步。   三个小姐在祠堂待了一个晚上,也不知有没有人去送饭,都怪她忙晕头了。 第89章 穿成一只猫3   在又黑又暗的祠堂里待了一晚上,即使有三花猫送满头,厨娘偷送糖水,三个小丫头还是生病了。   大丫还好,作为长女,徐氏当初对生儿子尚没有那般心切,小时候被好好照顾很长时间,身体还是不错的。   二丫三丫生下来时,徐氏情绪不好,身体也不好,都是下人照顾。   两个小丫头的身体比大丫要弱,这跪了一个晚上的祠堂,很快就病倒,而且这病来势汹汹。   榴花镇是个小镇,虽称为首富之家的罗家,其实下人并不多,数来数去也就十几个。   跑腿的小厮和护卫就占了十个,留在内宅的厨娘、丫鬟每天都有忙不完的活,罗老太太又轻贱孙女,虽然不至于打骂,但家里多余的活儿她们都得干,并不像外人所想的,当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小姐。   煮饭烧水洗碗这些活儿她们没少干,徐氏是慈母心肠,身体好时会和她们一起干活儿,若是身体差时,就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思念丈夫。   有时候,大丫二丫也会羡慕榴花镇上那些富户千金。   她们可以穿从京城买的新裙子,什么活儿都不用干,就在家学琴棋书画学女戒,喝喝茶看看书,一天悠长又闲适。   每当这时候,春花就吓唬她们:“那些小姐要缠脚呢!脚缠得比手大不了多少,走路都走不了,有些刚缠脚的小姑娘,她们痛得会惨叫好几晚上,高烧不停,甚至会死……”   大丫二丫吓得脸色发白,不敢再羡慕。   她们觉得自己的天足挺好的,可以肆意地奔跑,去礼佛时,还可以自己爬长长的山路。   罗老太太自己就是裹脚的,但她重男轻女,不乐意白养赔钱货,若是裹脚后,下地都困难,那不是白养吗?   罗家明小时候,看过他娘的裹脚布,还好奇地闻过,然后对他爹敬佩不已。   这么畸形又臭的脚,难看又难闻,他爹怎么就那么喜欢?还称她娘拥有一双令人爱不释手的妙脚?   因为童年的记忆太过深刻,罗家明长大后相看姑娘,一看是缠脚的,不管长得多美都不要,最后相中长着一双天足的徐氏。   徐氏也因为丈夫不喜,没给女儿缠脚,她有时心里也会闪过一丝矛盾,不缠脚的姑娘难嫁,就像当初的她,好点的家庭都不想要她,因为她没缠脚。   若是女儿未来嫁不出去会怨恨她……   很快徐氏又否决了。   不不不,总有想娶天足的男人,就像她的丈夫。   在她因为没缠脚被相亲的对象批得一文不值时,丈夫罗家明就像个英雄般从天而降,为她辩护,说天足才是最美的。   徐氏顿时又心安理得起来。没错,天足才是最美的!女孩只要知书达理,会煮饭刺绣,读书管理家事,肯定能嫁出去。   **   春花端着药走进来。   二丫自己住一个房间,隔壁是大丫和更小的三丫住在一起,方便照顾妹妹。   罗家内宅,除了老太太身边有个陪嫁嬷嬷,还有两小丫头伺候着,徐氏身边就只有春花一个。   春花五岁时就被徐氏买下,刚开始只在厨房烧火,后来大小姐出生后,就过来伺候大小姐。   罗家的三个小姐几乎可以说是春花带大的,对于她们,春花比徐氏还小心。   大丫躺在床上,难受地说:“春花,我头疼……”   她的脸烧得通红,脸蛋皱起,看起来十分脆弱。   “大小姐是发烧了。”春花将打湿的手帕放在她额头,转过身又给对面床上的三丫换手帕。   大丫想要支起身体去看看三妹妹,却浑身乏力,晕得厉害。   她沙哑地问:“三妹也发烧了?她没事吧?”   春花赶紧将她按回床上,“大小姐躺着吧,我会看着你们的。”   春花长着一张黝黑的大饼脸,貌不出众,却是十分能干,不然徐氏也没那么多时间伤春悲秋。   “春花……”   对面床上,三丫喃喃地叫着,紧闭的眼睛里,眼泪一直在流,显然是做噩梦了。   春花赶紧将孩子抱起,宽大的手掌轻拍着她的背,“不哭哦,春花在这里。”   三丫梦见春花正向自己告别。   梦里的春花的唇都是白的,她瘦成成皮包骨,满脸悲伤丧气,“三小姐,夫人说得不对哩,女人能生儿子,也不能保证会幸福。”   明明她生了儿子,可她的丈夫还是喜欢那风流寡妇,就算她生儿子也不能拴住丈夫的心,只可怜她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没了娘。   三丫吓得直流泪,双眼仍闭着,紧紧地抱住春花的脖子,“春花,你不要死。”   春花哭笑不得,也不知道三小姐做了什么梦。   她好脾气地拍着小丫头的背,嘴里哄着:“好好好,我不死,我会一直待在小姐身边,直到你们出嫁。”   大丫躺在那里,听到春花的话,迷迷糊糊地想着,春花今年十六了吧?这几年就要考虑亲事了,不然再老点就嫁不出去……   她才想着,又被三丫一嗓子喊得意识瞬间清醒。   三丫这回哭喊的是:“大姐,你别死!”   大丫吓得跳起身,额头的帕子都吓掉了。   她和看过来的春花互相看了一眼,这做的是什么梦啊?怎么这般不吉利?   这时,她们听到三丫哭得好大声,就像小孩子受尽了委屈,号啕大哭。   三丫看到她的大姐死了,大姐被娘亲养得温柔又能干,善解人意,她以为女人不能善妒,所以丈夫要纳二房,她同意了,最后却被野心勃勃的妾一把毒药给毒死了。   那男人倒是伤心欲绝,说最爱的只有她,要为她报仇,将小妾杀了。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她的大姐已经死了,那男人不过是哭了几场,就赢得深情男人的美誉,转头便娶了一个大家闺秀,夫妻恩爱。   世人都说这是好男人,是她大姐命薄,无福享受。   原来男人的感情就这么轻这么薄,放下这么容易。   春花以为三丫这是病糊涂了,赶紧拿手帕给她擦脸,一边哄着。   然而怀里的小丫头挣扎得厉害,甚至哭得十分惨烈。   “二姐,呜呜呜……二姐死了!”   春花真是又惊又怕,差点抱不住挣扎的小丫头,“三小姐该不会中邪了吧?”   大丫也惊怕不已,若是他们奶知道三丫是因为跪了祖宗回来就生病,定会骂他们矫情,不敬祖宗之类的。   梦里的三丫正对一具浑身是伤的尸体哭得伤心欲绝。   一个看不见脸的老男人理直气壮地说:“你爹娘收了我那么多聘礼,直言他的女儿是生是死他们都不会管,你二姐名义上是嫁人,实际上是我家买来的,我爱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   三丫凶狠地说:“畜生!我要去报官!”   老男人哈哈大笑:“报吧,报吧!看官府管不管你?有理无钱别进门,懂不懂规矩!”   在三丫的绝望中,徐氏跌跌撞撞跑过来。   她对着二丫的尸体哭,搂住三女儿哭道:“三丫,这都是命啊!是你二姐的命不好,咱们回去吧,不能报官啊,报官的话你爹……你爹就没面子了。”   三丫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她娘说的话。   难不成二姐一条命,竟然比不上她爹的面子重要?   三丫回去质问她爹,为什么要将女儿嫁给一个家暴男人,那男人甚至打死了三任妻子。   她爹勃然大怒:“我给你二姐挑的是有钱人,她自己脑子笨不会转弯,活该被打!你这死丫头,反了天了,一个姑娘家这么不孝,居然敢质疑你爹!”   三丫不知道这世道怎会如此,为何这世间变得如此可怕。   **   眼见三丫一直哭叫着,却怎么都叫不醒,大丫和春花都急得不行。   春花咬了咬牙,抱着三丫就冲出房门,让人去找大夫。   那边罗老太太刚睡着就被人吵醒,气得直拍床,大怒道:“去给她们请大夫!”   等丫鬟下去,她怒骂不休,“天杀的徐氏,老娘忘了孙女,她一个当娘的也忘了不成?!”   懂点事的母亲早就将女儿从祠堂放出来,她居然还要来征得自己的同意?   老大夫很快被请过来,忙碌地为三个丫头看病。   两个大的还算好,最小的这个竟然是思虑过多,这小小年纪的,竟然有什么好思虑的?   老大夫不解,还以为自己判断错了。   一只三花猫蹲在窗口,猫脸严肃地盯着三丫。   果然还是太早了,还是将记忆封存吧。   一只寻常人看不见的白球飘在三花猫身边,它嘀咕道:“我就说重生不是万能的吧?预见未来更不是福气。”   三花猫为小姑娘辩解:“她年纪小,脑子还没发育,内存不够。”   等她再大点,就能被接受上辈子的记忆了。   老大夫收拾东西时,看到蹲在窗边的猫,不禁抚着胡子。   看来这罗家的猫是还挺有灵性的,知道主子生病了,就一直待在窗台守着。   几天后,三个丫头终于好全。   春花将自己偷偷去寺庙里求的平安符放到三丫脖子上挂着。   果然,三小姐很快就彻底好全,没有再中邪。   听大丫和春花说起自己生病的事,三丫一脸迷糊。   “我生病时做噩梦?梦见春花、大姐和二姐都死了?”她迷迷茫茫的,“我有做梦吗?我记不得啦。”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   春花见状,赶紧念了声佛,然后叮嘱三丫:“这个平安符千万别掉了。”   三丫拍拍自己的胸口,甜甜地笑着,她会保管好的,不会掉的。   如果春花再细心些、再精明些,她就会发现三丫现在说话比之前更有条理,眼神虽然依旧清澈,却不时闪过小孩子没有的慧黠。   系统看到这里,都懒得说什么。   宿主就是疼孩子啊,经历这么一遭,许愿者虽然没有接收记忆,但大脑经受冲击,还是留下浅浅的印象,让她的心智变得更成熟,更能应付各种突发状态和危机。   徐氏听说三个女儿生病,慈母心肠都要碎了。   她不顾自己还在坐月子,坚持去看三个女儿。   大丫和二丫见到她,急得不行,赶紧让娘回房休息,她们知道月子若是没坐好,会留下病根的。   三丫被母亲搂在怀里,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会委屈地哭,会抓住她娘的衣服,哭诉她有多想念娘亲,抱怨娘亲那么长时间不管她。   然而这次,她却觉得好像也没什么。   她捂住胸口,满脸迷茫,怎么回事?为什么,她明明最喜欢娘了。   徐氏也觉得奇怪,“三丫,你怎么了?”平时这孩子吱吱喳喳的,像只小麻雀,怎么现在不爱说话?   正疑惑着,就见罗老太太身边伺候的黄妈过来。   “夫人,二爷回来了。”   徐氏当即抛下脑子的疑问,又惊又喜。   她将三丫放下,手足无措的扯着衣服,摸着自己的头发,“家明回来了?我、我这七八天没洗澡了,这衣服都是奶味……我要去洗澡……”   黄妈实在看不下去,提醒道:“夫人,坐月子不能洗澡也不能吹风!”怕徐氏没放在心上,她用力强调,“您还得生儿子呢,不好好养怎么生?”   黄妈简直想为老太太叹气,当初二爷非要娶徐氏,那时老太太虽然看不过去徐氏一双天足,但想到天足嘛,走路多,身体也健康,到时候生孩子容易。   谁想这是个玻璃心的,丈夫对她板个脸都能哭,生生将自己健康的身体折腾得弱不经风。   要她说,徐氏要做的不是总想着男人,而是将自己身体养好。   生女儿多又怎样?罗家养得起,生得多了,总会生得出儿子的。男人靠不住,儿子才是自己的依靠啊。   黄妈暗暗摇头,听说徐氏还读过书,怎么越读越迂了呢?   黄妈是婆婆身边伺候的,代表的是婆婆,徐氏不敢折腾,只能乖乖地躺回床上,等丈夫回来。   她实在太想念丈夫,已有半个多月没见着他,都怪那怡红院的狐狸精!   罗家明并不想回来,但老爷子让人将他押了过来。   因为产妇不能吹风,屋子里的门窗掩得死紧,加上坐月子的妇人不能洗澡,身上还有小孩的奶味,熏得人想吐。   罗家明不想进去,便站在窗户下,对妻子说:“你好好养身体,等出月子我再来看你。”   屋子里的徐氏听得差点没落泪,她就知道家明心里有她的。   “家明哥,你看看四丫,她长得可好了,肯定是姐妹中最好看的。”   罗家明对小丫头片子没兴趣,象征性看了看就让春花抱回去。   确实挺好看的小丫头片子,但他更想要儿子,即使儿子再丑,他也想要儿子。   徐氏没生儿子,他心里很失望,考虑着要不要纳了牡丹,当然现在绝对不行,他爹娘都是老古板,看不上风尘之地出身的女人。   如果牡丹怀上儿子就不同了,他爹娘肯定会愿意让牡丹进门。   说起来,徐氏也长得很漂亮,比牡丹还要漂亮,就是总是哭哭啼啼的。   刚开始时还觉得是情趣,被女人这般爱着,哪个丈夫不得意?然而等时间久了,就乏味,还是牡丹有趣些,就算泼辣时都是风情万种。   旁边的下人阿明道:“二爷,三个小姐先前都生病了。”   这是春花特地嘱托他的,定要在二爷面前提醒他一声,当爹的怎么能不去看看生病的女儿?   罗家明不以为意,“我又不是大夫,去了也没用。”话虽这么说,他想了想,吩咐道,“你去将我带回来的礼物拿给三个小丫头,也给她们一份。”   阿明的脸皮有些僵硬。   从怡红院顺手拿的礼物?是牡丹的肚兜,还是胭脂水粉,或者让男人性致勃勃的迷香?   罗家明也想到这点,他啧了一声,“挑些胭脂水粉给徐氏。”   他对徐氏还是有感情的,一个视他为天的柔弱女人,和泼辣的牡丹截然相反,相处久了他可能会觉得腻,但距离远时,又觉得她没有自己不行,真是可怜又可爱起来。   疲惫的罗老太爷终于看见儿子回来,气得一个砚台砸过去。   罗家明闪过砚台攻击,满不在乎地说:“爹,徐氏生不出儿子你也别怪我头上啊,又不是我不想生儿子!”   罗老太爷气得破口大骂:“你既然将怡红院当成家,那就不用回来了!我和你说,你要纳妾我是绝对不允许的,青楼出来的女人,想都别想!”   罗家明是个混不吝的,笑嘻嘻地说:“爹,你给我纳的对象,不是像春花那样屁股大的丑妞,就是缠脚的小姑娘,我实在没胃口啊。”   给他个小寡妇,他都不至于会这么排斥,他就爱成熟又有风韵的。   罗老太爷顿时气得发抖。   罗家明看到了,却是满不在乎,他以前是在乎过的,在他大哥没死之前。直到他知道为了不让兄弟阋墙,他爹竟然打算养废他。   看啊,他爹做得多成功,他现在不就成废物了?啧啧啧,他现在还觉得自己不够废呢,吃喝嫖赌,他好歹只占一样。   罗家明不禁沾沾自喜,他就喜欢看他爹为他生气又对他无可奈何的样子。   谁叫他爹现在只有他一个儿子呢?想选都没得选!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没儿子也不是什么事,真有儿子,全家的重心肯定在他儿子身上,到时候谁还会理他?   思及此,罗家明觉得有必要再对徐氏更好些,那可是一个心里眼里只有他的傻子。   于是,在家待着的日子,罗家明有空就在徐氏屋子窗外说几句甜言蜜语,将徐氏哄得晕晕乎乎的。   若不是还要给四丫喂奶,提醒她还在坐月子,她真恨不得与丈夫在一起,和他花前月下。   罗家明素来在家待的时间不长,几天还行,时间一久他就厌烦了,不禁开始琢磨起来。   “爹,您在家能待久点吗?”大丫哀求道。   爹在家的时候,她们娘亲的心情就会很好,不会再哭哭啼啼的,大夫都说过,女人坐月子不能哭,可她娘总是忍不住。   “可以啊。”   罗家明漫不经心地看了三个女儿一眼,发现自己好像也没多久没有回家啊,怎么三个小丫头一下子就长这么大?   尤其是三丫头,好像前不久还只会奶声奶气地跟他要吃、要玩的,现在静静地看着他的模样,就跟个小大人似的。   大丫顿时高兴起来。   有爹在,阿奶骂娘的时候,爹总会拦上几句,若是爹不在,娘被骂了也不敢顶嘴,只会一直哭。   罗家明见女儿高兴的模样,也没告诉她,他现在不出去,是因为老头子没出门算账收租,他从管家那里也拿不到钱。   虽然他没钱的话,牡丹应该还是乐意接待他的,但老鸨肯定不乐意啊。   没钱不好出门,还是再等等。   有丈夫和懂事的女儿陪着,徐氏这个月子坐得还算舒心,暗暗祈祷日子永远这样过下去就好了。   直到一个消息向她砸来。   “给家明纳妾?”徐氏的心顿时沉了下来。   其实今天她过得很开心的,出了月子后,全身洗得干干净净,不怕熏着丈夫,她实在想念丈夫,迫不及待地想和他在一起。   然后,她听到了这个噩耗。   “怎么,不愿意?”罗老太太的三角眼瞪向她,“女人善妒可是犯了七出,该休!”   罗老太太是从旧社会走过来的女人,她可不信时下流行的报上登记离婚之类的,居然还有女的要跟男的离婚?这像什么话!只有男人能休掉女人,女人休男人,那是阴阳颠倒,要遭天谴的!   徐氏不是第一次面对家明要纳妾的事了。   当年她生下二丫时,娘就提过一次,那时她差点没将眼哭瞎,幸好爹娘提出的对象,家明都不喜欢,这才没有纳妾。   罗老太太一生气,徐氏就气弱。   “娘,我、我自然乐意的,就是家明他……”徐氏吞吞吐吐,“儿媳也曾想过将春花开脸,但家明不乐意……”   春花是她救的,什么都听她的,屁股又大,若是能生下儿子,她肯定视如已出。   罗老太太的脸板起来:“家明爱俏,你又不是不知道,春花生得五大三粗的,家明会喜欢才怪!”? 第90章 穿成一只猫4   只要罗老太太的脸一板,徐氏就下意识地弱下来,宛若个受气的小媳妇般。   她绞着帕子,低声喃喃道:“可、可媳妇也不认识什么人……”   因为罗老太太觉得经常出门的女人不安分,所以作为儿媳妇的徐氏很少出门,以至于她连认识的人都没几个。   那些丫鬟中,肯定有想攀龙附凤的。   但罗老太太实在抠门,她要的都是能干活的丫鬟,妖妖娆娆的小妖精一律不要,所以罗家的丫鬟都是像春花那一类型的,朴素又壮实,并不是罗家明喜欢的类型。   罗老太太闻言,狠狠刮徐氏几眼,“我就知道,这事不能指望你!”   没等徐氏心生窃喜,就听到她又道:“我已经让人去乡下买几个模样俊俏好看的姑娘,当然明面上是到家里帮忙,只要你别从中作梗就行……这男人嘛,都是你摁着头他不吃,你不愿意给了,他反而会主动偷吃。”   徐氏的心仿佛被火烧似的,但她真没法保证自己下一胎一定能生儿子。   她心里十分难受,但她敬爱丈夫,如果是妾生下的儿子,她一定会视如己出的。   罗老太太深谙打一棒子给个甜枣的道理,缓了缓脸色,对儿媳妇和颜悦色地道:“那些女人不过是生孩子的工具,等孩子生下来就给你养,你从小养大,就和亲生的差不多。”   罗老太太看不上现在的闺秀,被报纸和那些新式学校教坏了,念叨什么自由恋爱,什么女性解放。相比之下儿媳算是不错的,虽然她总生女儿,但至少知道什么是三从四德,以夫为天。   屋顶上,三花猫伸了伸懒腰。   他一爪子拍走想跟着他一起贴贴和晒太阳的野猫。   这么脏,多久没洗澡了?他可不想和这些不爱干净的野猫一起玩耍。   野猫喵喵叫,好不委屈:老大,你怎么啦?你昨天不是才给我吃小鱼干吗?我特意来帮你舔毛的,我要报答你!   江河猫高贵冷艳地瞥它一眼,龇了龇牙。   不刷牙的野猫没资格给爷舔毛!   两只猫在屋顶上,你一句我一句地喵个没完没了。   罗老太太被吵得头疼,抬头扫了一眼,不满地道:“三丫养的猫一点用处都没有,老鼠都不会抓!就是只白吃饭的,那几个丫头居然还给它买小鱼干!”   黄妈笑道:“老夫人,那猫儿还小呢,等它长大后自然就能抓老鼠了。”   她是老太太的陪嫁丫鬟,主仆俩是风风雨雨走过几十年的交情,和老太太说话时不必像其它人那般战战兢兢的。   罗老太太哼道:“等它长大点再不抓老鼠就撵出去,给家里省粮食。”   总之,除了她的丈夫儿子,谁也别想白吃罗家的一粒米。   蹲在屋顶的江河猫不高兴地喵了两声。   喜欢老鼠是吧?他一声令下,能将全镇的老鼠全给罗家送来,看吓不吓死这老太太。   三花猫离开罗老太太的院子,朝偏院而去。   “花花,下来。”   三丫捧着一个油纸包,隐隐闻到的香味让三花猫“喵喵”地直叫,这声音又奶又嫩,听得三丫笑得眼睛都眯起来。   三丫捏起鱼尾,放到三花猫嘴边:“我让大姐做的小鱼干,可好吃了。”   江河猫吃得头都不抬,偶尔对三丫嗲嗲地叫两声,显然对小鱼干很满意。   三丫蹲在那里,双手捧着自己的腮帮子,对猫咪说心里话。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都不想接近娘了,我看见她,就觉得又想靠近又想逃开。”三丫无意识地将喂猫的小鱼干放进自己嘴里,对猫而言的美味佳肴,对人来说腥味太重,但她此时完全没意识到。   三花猫也不吃了,蹲坐在一旁,猫脸严肃地看着三丫。   那你想怎么样呢?重生者。   “还有我爹,不知道为什么,我很讨厌他。”三丫嚼着嘴里的的小鱼干,喃喃地道,“我总觉得他会害我失去很多亲人,对他很排斥……”   那你想让他死吗?重生者。   三丫仿佛吓一跳,头转动四处看:“奇怪,是错觉吗?”   她怎么听到有人建议让她爹去死?   三丫看了一遍,没看到什么人,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她继续说:“他是我爹,如果能改好最好。”   她不想有人杀她爹,她娘这么爱她爹,如果他死了,她娘可能会一蹶不振。   就算她爹再不好,一个家有男人和没男人是不一样的,他爹就像一把破掉的雨伞,即使遮不住风挡不了雨,好歹竖在那里,让这个家心中有个支柱。   三花猫闻言,在心中附和。   确实,罗家四个丫头都还小,需要一个爹为她们遮风挡雨,现在有他在比他死了的作用大。   如果现在罗家明死了,四个丫头将成为孤儿,徐氏又是个立不起来的,现在外面江山飘摇,榴花镇绝对挡不住入侵者的脚步,迟早江山沦陷,罗家明再纨绔也比没有好。   这时,大丫找过来,朝妹妹招手,“三丫,你在这里做什么?娘叫我们过去。”   三丫哦一声,拍拍小手上的鱼味儿,跟着大姐离开。   姐妹俩到的时候,二丫已经在徐氏的屋子里,正坐在小杌子上绣一只蝴蝶。   那只蝴蝶在花朵上翩翩起飞,栩栩如生,那花儿真实得仿佛让人能闻到花香。   这个在外人眼里木讷呆笨的女孩,一双巧手能绣出令人惊叹的作品,四季花朵在她眼里、山河秀色在她心中。   三丫蹦跳着过来,“哇,二姐好厉害。”   二丫抿着唇笑,向来没自信的她这会儿眼睛亮晶晶的,唯有在这方面,她终于拾起一些自信。   “三丫,你也要好好学学。”徐氏责备道,“你大姐擅长厨艺,你二姐会刺绣,你要有自己的优点,不然将来怎么当个贤妻良母?”   三丫并不想当贤妻良母,她不喜欢下厨,也不喜欢刺绣,“我不想为男人学这些东西。”   她要学也是为了自己。   徐氏不以为然,三丫还小呢,不懂爱一个男人的甜蜜和心酸,等她明白就会恨自己年少时不努力将自己变成更好的人,会患得患失怕自己配不上所爱之人。   就如同她,她总会懊悔小时候没努力学习成为才女,听说怡红院的牡丹能弹一手好琵琶,她年少时为何没想着学个琵琶呢?   徐氏今儿将三个女儿叫过来,是想拘着她们学些东西的。   大丫和二丫还好,三丫实在是不服管教。   只见三丫撅着嘴,正和针线较劲儿,时不时喊一声疼,一看发现,又是将针扎在手指头上。   两个姐姐都很心疼,二丫悄悄地凑近妹妹,想偷偷帮她缝上一两针。   她的嘴巴笨,不知怎么跟娘说,其实三丫不会刺绣也没关系的,大不了以后三丫需要什么,她这姐姐都给三丫绣。   三丫最后实在受不了,“娘,我长大后会变成大美人的,什么都不会也有人冲着我这张脸想娶我。”   她实在受不住刺绣,太难了,她的手都快要扎成蜂窝。   徐氏当然也很心疼,她事事想着丈夫,并不代表她不爱女儿。   她语重心长地说:“三丫,娘也不指望你像你二姐的手那么巧,至少缝补衣服得会吧?还有作为一个女人,里衣总得会做吧。”   二丫也安慰道:“这个比绣花简单多了,三丫肯定能学会。”   三丫很绝望,她觉得都很难啊,还不如在猪皮上缝针呢,她觉得她应该擅长这个。   奇怪,她怎么会觉得自己擅长缝猪皮?   不,好像人皮她更擅长。   三丫无意识地拉起针,缝出密密麻麻又工整的一条线。   大丫惊喜地道:“三丫,你看你还是会的,这线多工整啊。”   三丫木着脸:不,我觉得我不会!我更擅长缝人皮,但人皮需要她缝吗?   最后三丫放弃针线,转头找大姐:“大姐,我要跟你学做菜!”或许学做菜比绣花更简单一些。   大丫自然乐意教妹妹,暗忖也许三丫的天赋在厨艺方面,不如先让她去学学看。   于是,三丫被派去做烧火的活儿,先从烧火开始。   罗老太太是个喜欢将人用得彻底的,就算厨娘忙不过来,也坚决不肯招人,直接将孙女顶上。   大丫从烧火做起,终于习得一手好厨艺。   可是三丫不想烧火,她想切菜,她觉得刀子、尤其是小巧得像柳叶的锋利刀子特别有亲切感,她觉得能用那样的刀子片下西红柿的皮。   三丫最后被赶出厨房,因为她烧坏了一口大锅。   厨娘只得请人来修锅。   徐氏本想骂她的,后来却不骂了,因为罗老太爷出门去收账,罗家明又混得一笔钱出去快活。   对罗家明而言,温柔体贴的徐氏固然好,就像一碗清茶,解渴又宜人。   不过他更爱牡丹,那是辣呛的烈酒,喝一口就上瘾。   徐氏又开始哭,她的性情温顺,不会骂人,春花就替她骂,但春花没读过书,只会反复骂狐狸精、妖精。   三个女儿也轮流劝徐氏,未果,她仍是哀哀怨怨的,对着四丫的脸落泪:“肯定是因为我生不出儿子,家明太痛苦了,才不想在家的,为什么我生不下儿子呢……”   床上的四丫咕噜咕噜地喝着奶,小手拍了拍脸,疑惑奶怎么掉在脸上?   小婴儿不懂事,咿咿呀呀地叫着,想舔掉脸上的水。   三丫快被她娘整得没脾气。   不过,接下来她娘肯定没空管她,她起码要哭个十天半个月,自己就不用去烧火了。然而不知为什么,三丫并不开心。   这次,徐氏反而催起罗老太太,让她赶紧将乡下俊俏的姑娘招进府,她宁可丈夫多几个清白的小妾,也不愿意他老去找牡丹。   大概是冥冥之中,她也不愿意承认,自己会输给一个风尘女子。   三丫对此很烦燥,又找三花猫聊心事,“我娘天天哭,翻来覆去说她和爹初见的事。”   说她和丈夫刚结婚时有多么恩爱。   三丫觉得以后自己都不想结婚了,男人真可怕,才几年就腻了一个女人,喜欢上另一个。   “我娘说只要生下弟弟,爹就会回心转意。”说到这里,三丫的眼睛敏锐地眯起来,完全不像一个孩子,冰冷淡漠,“我觉得有弟弟,才是我跟姐姐的地狱。”   江河猫暗暗点头,知道这小姑娘说得对。   未来的某一天,牡丹怀孕后进了府,徐氏不仅没有闹,反而殷勤地伺候她生下罗家唯一的男丁——罗天赐。   至此后,罗家这四姐妹的待遇下降,所有人都围着罗天赐转,几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化成血泥滋润罗家唯一的根。   日后大丫二丫嫁的夫家,都是对罗天赐未来有好处的家族。   罗家从他小时候起,就有意识培养建立对他未来有益处的人脉,两个姐姐的婚事,都是为了他而挑的。   牡丹进门后,发现徐氏没什么战斗力,很快就将罗家明的心笼络住,过得比正房娘子自在多了,还仗着儿子时不时踩徐氏两脚,好不快活。   罗天赐未来变成吃喝嫖赌一应俱全的毒瘤,他这个娘功不可没。   后来,罗家的两老死了,罗家明不擅长经商,铺子一家家卖掉,日子一落千丈,牡丹也老了,不可能再去勾搭有钱人过上好生活。   牡丹这时终于发现徐氏的好。   因为罗天赐是罗家唯一的根,是罗家明的儿子,徐氏不仅自己做牛做马供养他们母子俩,还要求女儿为弟弟做牛做马。   徐氏知道大女儿嫁的人不好,但大女婿对罗家有好处,对罗天赐有好处,他能帮助罗天赐进贵族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所以大女儿不嫁也得嫁。   二女儿嫁的人更不好,是个老头。   但没关系,这老头有钱,罗家的生意惨淡,罗天赐不能过苦日子,于是她默认将二女儿换了大笔嫁妆。   三女儿生得最好,比儿花还好看。   京城有名的青楼老鸨和怡红院的老鸨年轻时是姐妹,当下看中了三丫,牡丹就瞒着罗家的人,将三丫迷晕卖了。   徐氏当时哭得心肝都碎了,罗家明也骂牡丹。   但牡丹不在乎,只要她有儿子在,他们就只能口头骂几句,反正卖三丫的钱在她手里呢,她过得快活就行。   四丫也没落下好下场。   罗天赐得罪了上面的人,被关进监狱,四丫被罗家明送给侵略者才将儿子救出来。   四丫是个烈性的,她和侵略者同归于尽,正好军队打到榴花镇,四丫成为英雄,却是给罗家明一家带来好名声。   后来,罗家明也死了,是被唯一的儿子拖累死的。   罗家的家业也被罗天赐挥霍完,牡丹见儿子死不悔改,便拿着私房跑了。   她跑得非常放心,因为只要有徐氏在,她的儿子就饿不死。   当时罗天赐十分愤怒,他娘居然还藏着私房钱!他娘对他还没嫡母对他一半好!起码徐氏的钱全都给他花了。   于是罗天赐对徐氏终于有好脸色。   自觉苦尽甘来的徐氏大为感动,觉得儿子还是有救的,她苦苦哀求他好好做人,将吃喝嫖赌的毛病都改了。   然而罗天赐是改不掉的,直到他被打断腿,不离不弃的嫡母给人洗衣服养活他、照顾他。   这时候,天已经变了,新生的国家如同初升的太阳,旧社会的陋习如果不改的话,百姓都能教你做人。   罗天赐终是改掉,不改他也没资本再挥霍,当混子在新国家是活不下去的,他老老实实地娶妻生子。   因为长年累月的操劳,徐氏的身体很早就垮了,但她心满意足。   罗天赐改好,还生下儿子,罗家终于有根,她这辈子没白活,对得起罗家的列祖列宗。   临死前,徐氏拉着罗天赐的手,“天赐,你几个姐姐的坟墓……”   罗天赐擦着泪:“娘,我会去扫,我一定去扫。”   徐氏却落下泪来,喃喃道:“信女愿魂飞魄散,祈求几个女儿投个好胎,再也不要……”   再也不要遇见她这样的娘了。   徐氏知道,自己就是这么爱丈夫,爱到不惜牺牲自己女儿,只为他的骨血能传下去,爱到能牺牲自己。   直到临死前,她终于恍然,如果有下辈子,她再遇见家明,她还是会牺牲一切只为他欢心。   所以,像她这样的人,还是不要有下辈子。   罗天赐在新社会是真的改好了,因为他亲眼目睹过,曾经与他吃喝嫖赌的人都死得很惨。   后半辈子,他老老实实地做人,过得不好不坏。   他的孙子长大后,听他说起旧社会的事,十分有感触,写下一本书,还将之拍成电视,名为《为母之道》,歌颂徐氏的伟大。   电视的收视率是上来了,但喷者如潮。   大家都说罗家几姐妹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投胎做罗家的女儿,没一个好下场,这故事里所有的男人都面目可憎,都是人渣。   系统飘在一旁,感慨道:“所以这个任务没几个任务者愿意接,尤其是那些女任务者都骂咧咧的,生怕自己刚接了任务,就忍不住大开杀戒。”   说着,系统怜爱自家的宿主一秒。   “确实是太憋屈了。”江河猫忍不住磨爪子,男的渣、女的贱,它的爪子好痒。   系统见三花猫亮起爪子,赶紧道:“宿主,你就忍忍吧!其实积分还是挺多的,我刚翻了后台,徐氏的请求被主神空间收下来,两个任务合成一个,不亏不亏!”   江河猫终于没那么生气,徐氏愿意魂飞魄散,付出代价肯定不小。   老实说,他真受不了这种头脑进水的圣母。   要说坏嘛,又没坏到让人一刀砍了;要说不坏嘛,几个女儿都被她害得没一个好下场,真不知怎么评价她。   **   白天时,怡红院一般不接客。   然而今天,一个穿着警服、满脸痘印的矮个子男人带着两个穿着同样制服的男人闯进怡红院,点名要花魁牡丹接待。   老鸨定睛一看,知道这些当官的惹不起,忙不迭地招呼。   不过让牡丹陪酒是不可能的,她已经被罗家的二爷包了,听说只等她怀上孩子,就被接进府里呢。   老鸨也是有成算的,牡丹已经二十出头,再过几年就不鲜嫩了,趁现在卖个好价钱。当然买一送一是不可能的,算上牡丹肚子里的孩子,罗家得给双份卖身钱!   “哎哟,大爷,稀客啊,头一回来怡红院吧,不知大爷贵姓?”老鸨对着明显是领头的愣头青笑得如同绽放的菊花。   痘印男挺了挺胸口,努力让他身上的制服更加闪亮。   “方得权,衙门……哦,警局接到密报,说你们窝藏犯人!”   “天啊,竟然有犯人?”老鸨夸张地张大嘴巴,心里却不当回事。   当她刚才没听这痘印男说要花魁伺候吗?肯定是借口!而且还是白嫖的借口。   “那真是太可怕了,我楼里的姑娘可都是柔弱女子,大爷可要保护我们啊。”   刚披上官皮的方得权不想和这满脸皱纹的老鸨瞎叨叨,他只想去看花魁。   为何不是晚上来?当然是他好不容易当官有权了,就想来耍耍威风,同时也借这官威来白嫖,不用钱的事,谁都喜欢。   他也想看看,这榴花镇的首富罗家二爷包养的女人究竟有多美。   老鸨很上道地高喊道:“芍药,玫瑰,桃花,下来见贵客。”她吆喝着,“给贵客说说在咱们楼里过夜的客人都有哪些人,小心其中藏着犯人。”   几个姑娘婷婷袅袅地走下来。   芍药娇艳,玫瑰妩媚,桃花清纯,都是榴花镇难得的美人。   方得权因为满脸痘印之故,素来不得美人青睐,也就当上官儿后,隔壁的胖扭才羞答答的扭着水桶腰叫他“得权哥”。   这会儿,一下子见到三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魂都快没了。   幸好他还有点理智,知道花魁肯定会更美,他今天一定要见到花魁牡丹。   老鸨暗骂方得权的难缠,刚披上官皮的瓜娃子,要不是她不想什么事都烦到上头罩着怡红院的,这样的生瓜娃子,老娘早踹出去。   “方大爷,你们局长好些天没来了,忙活什么啊?”老鸨隐晦地提醒。   方得权一脸得色:“也没什么,前阵子他纳了我妹子,正恩爱着呢。”   在场的人恍然,原来是裙带关系,怪不得这小子能披上官皮呢,这小身板哪像能当官的料?   牡丹一脸不耐。   一个不知打哪来的丑男也想见她?   不知道她现在的男人和局长都是平起平坐的吗?她还记得,上次局长和罗家明喝酒时,可是勾肩搭背,恨不得结拜的情形呢。   一个将妹子送给人当小妾的货色,也好意思拿自己当正经国舅?!? 第91章 穿成一只猫5   牡丹虽然不耐烦,却也不好明着赶走方得权,只能一脸敷衍地应付。   方得权这会儿眼睛都看直,牡丹不愧是怡红院的花魁,国色天香,实在太美了。   因牡丹不愿意,老鸨也不想牡丹被个小人物白嫖,不断地明示暗示下,方得权想做点什么也只能作罢。   他本以为自己当官,虽不能肖想花魁,起码看两眼没问题吧?   结果人家明摆着告诉他,我们这是懒得搭理你,不然让后台出手,像你这样的小喽啰一摁一个死。   方得权心里恼怒,又不敢做什么。   他刚得权,还没有被养得胆大包天,有些事是不敢做的。   和他一起过来的两个同僚互相看了一眼,对方得权不禁看轻几分。   就这种货色,半分能耐都没有,只能靠着卖妹子起家,没必要重视。   等方得权三人离开后,牡丹一屁股坐下来。   她生气地对老鸨抱怨道:“这种下九流的货色,竟然也要我接待?往他脸上贴花呢!妈妈,他是你家的亲戚?”   老鸨“呸”了一声,“丑成这样,咋可能是我家的?小鬼难缠,你今天让他满足了好奇心,他下回估计就不会来了。”   牡丹冷笑道:“瞧他长成这样,他妹子肯定也好看不到哪儿,等哪天他妹子失宠,你且看他身上的皮子保不保得住?”   旁边的桃花不禁捂着嘴笑:“牡丹姐,只怕你还得等一段时间才成。”她有些神秘地说,“我跟你说啊,方得权长得是丑,但他妹妹却跟天仙似的,不然你们以为局长为什么舍得一个警局里的职位?”   只要谈到容貌,就没有姑娘家不在乎的。   牡丹轻抚着自己美艳的脸,自信地问:“与我相比,如何?”   老鸨也看过去。   她不是一般的老鸨,年轻时在大城市的青楼待过,眼光一绝,能判断五六岁的小姑娘长大后会是什么模样。   也因此,她楼子里的姑娘都是她亲自挑的,可不比平锦市的那些差多少。   像牡丹这样的,到了平锦市那边,即使当不成花魁,也是被人力捧的。   “牡丹姐,你和那个是不一样的漂亮!方得权妹子像出水芙蓉,特别清纯,她爹娘怕她出门招惹麻烦,长年养在家里,听说养得天真善良呢。”桃花语焉不详。   对男人而言,这种性格和长相的女人,简直无法抵抗,也就罗二爷爱好特别,不喜欢小白花,就爱火辣辣的风尘牡丹。   老鸨暗自可惜,方得权之前不过是稍有些家底的平民,若是在那之前知道他妹子生得好,她早出手了。   牡丹的年纪大了,要是被赎身,楼里还缺个顶梁柱呢。   玫瑰、桃花和芍药固然不错,但还没美到能当花魁的地步。   “下次如果方得权过来,你们也没必要得罪他。”老鸨提醒道,枕头风厉害,方得权本人没什么,谁知局长会不会为他出头?   牡丹只能怏怏地回房,昨晚罗家明没来,她烦得一晚上没睡好,琢磨着怎么才能怀上,可男人不在这里,她想怀也没办法。   一个小喽啰也要她出面,越发坚定她要离开怡红院的决心。   听说罗家夫人徐氏是个软弱的,她根本不放在眼里,她唯一要对付的是罗家的老太爷和老太太。   那罗老太爷是个厉害的,都是老太爷了,却不在家安享晚年,还能出去收账、打理家里的生意。   那罗老太太更是个刻薄又强势的,她的儿媳妇可不好当。   牡丹知道自己的出身是硬伤,只有怀上孩子才有一线生机,只是罗家明都快将怡红院当家了,两人恩爱次数也不少,为何就是怀不上呢?   **   一只三花猫轻盈地走在屋檐上,从一间屋檐走到另一间屋檐,仿佛会飞似的,没人留意到这一幕。   这年头,地主家都没存粮,哪个不是匆忙谋生,想多弄点粮食填肚子?谁会管一只猫跳屋檐是不是很优雅,如果是狗他们倒会多看两眼,狗肉好吃猫肉酸!   系统难得气急败坏地骂宿主:“罗天赐都还没出生呢?你这绝子丹怎么丢到罗家明身上了?你蝴蝶了罗天赐的出生,你知道积分要扣多少吗?”   江河猫不以为意:“那种渣渣有必要出生吗?”   他从源头解决问题有什么不对?   又不是已经出生被他弄死,这受精卵都不是呢,根本不算杀人。   系统被他怼得语塞。   它陪着宿主做了好几个世界的任务,对人情世故也算是有所了解。   一个靠吸着姐姐的血成长,卖姐、弄死几个姐姐都没有半点愧疚、大半生吃喝嫖赌不干人事,五毒俱全,也就是新国家成立后碍于形势和没资本浪了,才在圣母徐氏的哀求下,勉强当个人的混账……   妈的,还有这混账的后代也不干人事,竟然拍了个片子叫广大女性怎么当妈,一堆封建遗毒,恨不得让女人个个当扶弟魔,当圣母为渣男抛头颅洒热血……   这种劣质基因似乎彻底消失在人间,才算是对这个世界最大的贡献吧?   系统想到这里,赶紧摇头。   不不不,它怎么就被宿主洗脑了?宿主现在变成猫,智商肯定受猫的智商上限的限制,它可是智能AI,要有自己的判断。   系统只好道:“总之,现在主神大会有新规定,未出生的,管他未来洪水滔天也不能提前消灭。”   说到这里,系统就特别想念以前的任务方式。   那时候的任务者多爽快啊,提前将威胁消灭于襁褓之中,都不用担心什么。   后来召开主神大会后,规定多到让任务者和系统头秃,什么都讲人权,大坏蛋成长前不能人道消灭,等做了坏事才能出手,出手也得掂量他有没有坏到一定程度,不然扣积分。   听说现在那个剑修任务者非常惨,现在他一律只接末世任务,只砍丧尸的话,就不会被扣积分。   江河猫给它出主意,“你去贿赂这个世界的天道,让祂开个后门呗!不能投胎当罗家明儿子,又不表示不让他投胎。”   系统很惊恐,“宿主,你想祸害谁家?”   这么个五毒俱全的渣滓,你想让他投胎去哪里?   “我跟你说啊,人家注定是半生富贵命,你不能给他投个穷人家……”   系统喋喋不休地劝着,特别心累,以后还是别妄想宿主去当只动物做任务了,还是当人吧,做个人的宿主凡事都不用它这个统操心,受动物壳子的脑子影响,它总是担心一个不留神,智商不够用的宿主就会闹出幺蛾子。   听说那个天狗任务者出任务去了,等他回来,它一定要问他,他是怎么在任务中保持智商不下降的?   **   方得权在回家的路上,正好遇到罗家明。   他知道罗家明这人,这可是榴花镇首富罗家的少爷,自从罗家的大爷死后,整个罗家都是二爷罗家明的。   每次看到罗家明时,他又羡又妒,这人有钱,家里有死心塌地的美娇娘,还有个风情万种的妾——牡丹,据说只要他愿意,他想纳十八房家人都很乐意……   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为什么所有的好事都被他一人霸占?   方得权耷拉着脸回到家,隔壁的胳膊粗得像柱子的胖妞立刻扭着水桶腰过来。   “得权哥,我爹叫你来我家吃饭哩。”胖妞脸上露出娇羞之色,“得权哥,你爹娘也可以一起来,谈谈咱们的事,咱们家门当户对的……”   方得权看着眼前的胖妞,脑海里浮现牡丹的身影,两相对比,实在能以消受。   他霍地往后退了一步,警惕道:“咱们的事?咱们能有什么事?!还有,咱们也不门当户对!”他姐姐现在可是局长的爱妾,他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官儿,官身的他哪是个平民胖妞高攀得起的?   胖妞没想到会被他严词拒绝,然后“哇”的一声哭着跑回去。   明明街坊邻居都喜欢她,说她长得很有福气,很好看,方圆几百米的小伙子都想娶她,得权哥干嘛不喜欢?她都没嫌弃他脸上全是痘疙瘩呢。   方得权的爸妈因为养了个天仙闺女,自然知道胖妞这种美,只有广大穷人家才会欣赏,大家都瘦得跟猴子似的,当然欣赏胖子,毕竟胖就代表吃得好,衣食无忧。   方得权自幼受到妹子的影响,就爱脸蛋生得美的姑娘,最好是瓜子脸、水蛇腰,虽然大饼脸大屁股能生,但那不是他喜欢的。   方母道:“儿啊,其实隔壁家的胖妞也算不错的。”   方家父母并不觉得自己的儿子丑,不过是长点痘嘛?消了肯定会俊得很。   他们家有家底又有前途,儿子肯定是金龟婿一个!想娶个天仙也没什么难的,唯一怕的就是守不住,毕竟他们不是什么权贵之家,不如就让儿子娶个胖妞,不用担心遭人惦记。   “我怎么就守不住?”方得权信心十足,脸上刚冒出来的痘一颗颗都在发光,“我妹夫可是局长。”   现在局长简直是将他妹子捧手心里,要啥给啥,只要局长不倒,他这个大舅子肯定前途无量。   方得权暗自得意,从意识到自己妹妹的美貌开始,他就和他爹娘说,不让妹妹出门,怕惹是非。这只是其中一个小原因,更大的原因在于,他想将妹妹培养出纯洁无辜的气质。   他们家只是有些家底的平民,请不起先生教女孩子琴棋书画,那只能从别的方面培养了。   作为男人,他最了解男人的德行,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子的姑娘。   妹子被他养得很成功,单纯善良还貌美,谁能抵抗?   方家父母愁道:“可你妹妹现在也不是正房太太啊。”   他们都很后悔总是将女儿关在家里,当初儿子说怕惹事,怕她天真无邪,被穷小子骗了,少出门就不会遇上别有用心的穷小子。   当时他们信了,现在却隐隐后悔,应该让她去当正头娘子的。   他们女儿那么单纯,大官的后宅又那么复杂,被人害了怎么办?   方得权不以为意,“这有什么?等她生下儿子,就算不是正室,也不愁没人养老。”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地向上爬,爬得高高的,到时候连罗家明之流都要仰望他!   说不定到时候,牡丹都要抛弃罗家明,改投他的怀抱呢。   在家休息一晚,第二天方得权就去局里上班。   作为靠裙带关系进局里的人,他其实没什么活要干,只需要看看报纸消磨时间就行。   这天,方得权在警局里翘着二郎腿看报纸,等报纸看完,他拍拍腰间的枪。   这家伙他十分宝贝,只要有它在,没人敢对他不敬。   下面的小喽啰羡慕地看向他的腰间,警局也不可能人人能配得起枪的,因为妹夫是局长,方得权才能配上。   真是让人羡慕,他们怎么就没有个漂亮的妹妹送去给局长呢?   方得权在屋子里待腻了,决定到外面逛逛。   “走!咱们巡逻去!”   方得权带着几个小喽啰,趾高气扬地走在大街上,他走得很慢,小镇就这么三四条街,走太快的话,就看不到那些平民羡慕的眼神。   突然,一个小喽啰道:“老大,你看那只猫。”   方得权不解,“猫怎么了?有什么好看的。”话是这么说,他仍是看过去。   只见不远处,一只毛皮鲜亮的小奶猫,迈着轻盈优雅的步伐走在屋顶,正好遇上一只想给它舔毛的黑色野猫,野猫刚凑过去呢,就被它一爪子拍飞,将野猫拍了个屁股朝天。   野猫也不生气,又跳起来,屁颠颠地跑到奶猫身边,谄媚地喵喵叫着。   小奶猫伸出爪子拍着野猫的头,朝它喵喵叫几声,仿佛在训斥般。   那野猫的体型是它的三倍大,然而它在小奶猫面前,却乖得像个孙子似的。   这一幕引来不少人的注意。   “这小猫有点意思。”方得权琢磨着,“长得还挺好看的,很适合送给我妹子养。”   这么说着,他很快就做了决定,“走,咱们追上去!”   江河猫并不知道有人看中他,想捉他去送人,它优哉游哉地在屋顶散步,看着榴花镇的风景。   他发现,其实当猫还是不错的,当他居高临下看人时,就有主子那味儿了。   散了会儿步,它突然加快了速度。   追过来的方得权顿时大叫道:“快追!它要跑了。”   江河猫扭头,发现跟过来的一群人,顿时有些明白。   这是在追老子?   老子这么高贵冷艳的猫,岂是你们这等凡夫俗子能追到的吗?三花猫鄙夷地看了眼下面的痘印男,头也不回地在屋顶上蹦哒。   方得权追得气喘吁吁,最后还是追丢了。   他扫了一眼附近的房子,凭着直觉敲开其中一家的门。   他按着腰间的枪,神气地叫道:“开门!办案!”   一个皮肤白皙、长相娇艳的妇人战战兢兢地打开门,“警官大人,小妇人是良民啊,从未做坏事。”   妇人心里惴惴不安,难不成她勾汉子帮她干活的事被人知道了?   是那些汉子的婆娘叫警察上门找她晦气?   方得权和小喽啰瞬间看直了眼。   这妇人,眉眼间都是风情,就像有钩子似的,勾得人心痒痒的。   方得权暗暗吞了吞口水,故作正经地问:“你可有看到一只三花猫吗?”   “小妇人一直在家,没看见有猫。”妇人摇头,正好此时没扣好扣子的衣服向下滑,露出的锁骨十分诱人。   小喽啰们吞口水的声音更大了,方得权反而没了兴趣。   和这妇人比,牡丹更高贵些,她都是睥睨男人的,不像这妇人的风流泻于表面。   回去的路上,小喽啰们一直低声讨论刚才遇到的风流妇人。   “听说她是个寡妇,还没生过孩子呢!她的命也是真的苦,才成亲两年就死了丈夫。”   小喽啰们嘴里说着命苦,面上都是笑意。   他们试探地对方得权道:“老大,那小寡妇瞧着就娇弱,肯定需要男人帮干点重活,你看……”   老大,如果你不出手,咱们就上了!   漫漫长夜难熬,他们不介意为那小妇人排除长夜的寂寞。   方得权正想让他们闭嘴,就看到罗家明搂着牡丹,从镇上最好的酒楼走出来。   牡丹娇笑着,如同一朵盛开的牡丹花,高贵又妩媚,方得权恨不得将所有华丽的词用在她身上。   直到他们消失,方得权心里再次愤愤不平。   罗家明那混蛋东西,明明搂着那般美貌的牡丹,可那招子还没闲着,直往街上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身上盯。   如果是他,有了牡丹这样的美人,肯定会十分满足,珍惜牡丹。   方得权的眼睛转了转,心里有了主意,对小喽啰低声道:“刚才那小妇人,你们远着点。”   那妇人若是好好打扮,肯定不比牡丹差多少,最重要的是,她那一身勾人的气质,若是罗二爷能看中她,移情别恋……   牡丹没了罗二爷护住,身为局长大舅子的他,是不是有机会……   深谙男人心理的方得权沉思着,该怎么让那妇人跟罗二爷往来。   这事可得好好琢磨,作为一个男人,他自然知道男人的心里,如果是上赶着的,那就不值钱了。   就像牡丹,她不上赶着,他就心痒痒的,也是高手啊。   自觉自己也是高手的方得权自信地抬起脸。   他感觉野心在血管里横冲直撞,只要想到自己算计的是榴花镇的首富之子,他激动得连头发都战栗起来。   **   江河猫没管追过来的方得权等人,已经回到罗家吃小鱼干。   他对着小姑娘喵喵叫,让小姑娘喂它。   三丫捏起小鱼干递到三花猫的嘴前,嘀嘀咕咕地跟他说心里话,“最近家里买了很多丫鬟,我总觉得哪里不对?那些丫鬟长得太好看了,看着也不安分,她们的眼珠子到处转,不像干活的。”   “最奇怪的是我奶,这些丫鬟干活稀稀拉拉的,她居然没骂。”   三丫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孙女不干活吃白饭,老太太都能骂个狗血淋头,那些丫鬟如此懒散,她居然没骂?   “我娘也奇怪,她嘴里说欢迎这些女人,其实心里却不大高兴。”   虽然她爹不在家,她娘总是恍恍惚惚的,但该做的事还是会做完,不像现在,四丫都哭得那么大声,她娘居然没听见,也不给四丫喂奶,幸好春花帮看着,不然四丫都不知道饿成什么样。   三丫摇头,“还好有春花,不然四丫多可怜。”   她觉得,她娘肯定又在盘算着生弟弟了,她娘将生儿子视为人生的救赎,都快疯魔了。   三花猫喵一声表示赞同。   你娘不愿意面对自己的无能,就将婚姻的失败归于没生儿子,说实话,就算她生一百个儿子,罗家明还是照样在外面风流快活。   三丫道:“我娘觉得有儿子了,人生就会顺遂,我爹就会回来。”   显然三丫也是个明白人,她知道她娘期待的夫妻恩爱美满只是妄想,她想让她娘醒悟过来,但是不知该怎么做。   她也想教训她爹,同样不知该怎么办。   那你想怎样?重生者。   三丫恍恍惚惚的,一股来自于灵魂的戾气,让她脱口而出:“我想让我爹一直待在家里,别出门了!”   残废也没关系吗?   三丫坚定地道:“反正我娘不嫌弃他,那就让他残废吧!”她娘想要和丈夫永远在一起,她是个大孝女,当然要实现她的愿望。   这时,大丫的声音响起:“三丫,你在干嘛?”   这道声音让陷入某种状态中的三丫打了个哆嗦,仿佛从梦中惊醒似的。   她满脸茫然,“奇怪,我傻乎乎的站在这里干嘛?”   大丫看到她手上的小鱼干,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又抢花花的小鱼干吃了?都跟你说啦,那是给花花做的,你爱吃,姐给你做一些人吃的。”   三丫呆呆地将小鱼干放进自己嘴里,“可是,这个真的好吃。”   大丫将妹妹抱起来,“好啦,咱们该吃饭了,厨娘今儿教我做了道焖黄鱼,那个更好吃。”   三丫不禁抱着大姐的脖子撒娇,眼睛里一片天真快活:“大姐最好啦!”? 第92章 穿成一只猫6   三丫美滋滋地吃着焖黄鱼,作为大厨的大丫对于妹妹这么赏脸,心里很是高兴。   她给徐氏夹了一筷子鱼,“娘,您也吃啊!多吃点,不然四丫没奶喝。”   徐氏的筷子顿了顿,有些恹恹地道:“春花,你将四丫抱过去喂点米浆。”   大丫很是不解,大户人家都会请奶娘,可她娘生的是闺女,奶舍不得请,她娘只能自己喂孩子,她们三姐妹都是娘喂大的。   怎么现在不喂四丫了,难道没奶了?   她听大夫说,产妇的心情不佳会有影响,娘一定是又为爹伤心,所以四丫的口粮没了。   春花欲言又止,最后也不知道说什么,将五个月的四丫抱下去喂米浆。   少奶奶哪里是没奶?分明就是想停了好调理身体生儿子。   她怜爱地看着怀中的小丫头,穷人家的孩子还能吃到一岁呢,少奶奶真的没必要这么心急的。   不过想到那些刚买进府里的妖娆丫鬟,春花又不是不能理解徐氏。   如果能生儿子,谁不想自己生?隔着肚皮的养不熟咋办。   **   何三娘小心翼翼地端茶过来。   她的莲步轻移,那小腰一扭,屁股一翘,尽是成熟|妇人的风流。   方得权虽然更喜欢明艳的牡丹,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天生的风流胚子,她没有经过像牡丹那样的特地的调、教,都能有这般风情,难怪结婚两年丈夫就没了,男人哪里能忍得住?   方得权端着茶虽了一口,然后说明来意。   何三娘吃惊地看着他,“警官大人,您是想让我去勾引罗二爷?您在说笑话呢。”   她本来以为方得权是看中她,想不到居然是来拉皮条的。   何三娘原本心里还挺犹豫的,方得权对她而言,算是高攀了,也是目前最好的选。但她爱俏啊,不怎么想面对那张满是痘疙瘩的脸,还想着如果不行,那就忍一忍吧。   现在听他说明来意,她心里又有些不得劲。   这方得权是怎么回事?她这般貌美的小寡妇,他居然没看中。   “怎么,你看不上罗二爷?”方得权讥笑一声,“你现在勾搭的汉子都是干苦力活的,你要是嫁了还得倒贴呢。”   这何寡妇的命好,丈夫死后,公公也一口气没上来跟着死了,她得了座大宅子住着,那些穷汉子可不介意她是寡妇,都是上赶着呢。   “当正头娘子也就是名头好听,你要是进了罗家,吃香的喝辣的都由你,听说那罗夫人徐氏脾气很好,你要是生下儿子,罗家定能将你供起来……”   方得权喝着劣质的茶,嫌弃地啧了一声,将杯子放下。   看来这寡妇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他对自己的安排更有自信了。   何三娘确实很心动,幸好她还想着改嫁,这些年只是勾汉子给她干活,没将身子交出去,表面的名声没问题。   她虽是寡妇,但又不是冲着当富贵人家的夫人少奶奶去的,当个妾身份足够了。   “我就怕罗二爷看不中。”何三娘没自信,“怡红院的牡丹我可是比不上。”   牡丹行事招摇,这榴花镇里,知道她的人可不少。   方得权摆手道:“这你就不懂了,没得到手的,比得到手的更值钱。”对此他很有自信,“你还嫩着呢!我来教你几招,保证罗二爷对你爱不释手。”   **   罗家。   丈夫去收账,儿子不在家,闲着没事干的罗老太太又开始大骂儿媳妇。   徐氏掩着脸嘤嘤嘤地哭,哭得老太太的火气更大。   她怒骂道:“哭哭哭,成天哭!福气都要给你哭没了,你难道就不能做点别的,看看家明什么时候回家?”   徐氏哪里知道?她要是能知道罗家明的行踪,她就不是徐氏了。   罗老太太不禁捂着胸口,难受得紧。   那些买回来的狐狸精不会干活,只要想到白花了这么多银子她就心口闷,现在儿子不在家,还得白养着她们,那就更闷了。   她恨铁不成钢地骂:“你去装病,让家明回家。”   徐氏顿时不嘤了,一脸期待地道:“娘,儿媳妇这就去床上躺着。”   哪知罗老太太又马上改口,“算了,你装病没用,还是我来吧。”   这话仿佛一箭穿心,徐氏捂着胸口又开始嘤起来。   娘说的话好伤人啊,家明心里明明是有她的,都怪她没生儿子,家明才不想回家,娘说话老刺她……   罗老太太躺床上装病,盘算着儿子能纳几个,最好纳两个,剩下的妖娆丫鬟再转卖出去,能回点本回来。   只养两个妾,省点钱!   罗家明很不想回家,他最近发现一个宝藏,表面风流妖娆、实则洁身自好的小寡妇。   那天,他和狐朋狗友去喝酒,喝得差不多时,忘记是谁开口了,说谁敢在黄昏时到郊区的坟地走一圈,就算谁的胆子最大。   罗家明稀里糊涂说自己胆子大,真往镇外走,然后在坟地里听到有女人在哭。   当时罗家明吓得酒都醒了,软倒在地差点尿裤子。   他颤巍巍地看过去,哪知道竟然是人,气得就想跳起身揍人,只是他刚吓得酒醒,浑身软绵绵的,一时半会动弹不得。   那边的小寡妇对两座坟墓,哭诉自己命不好。   她嫁过去后才两年丈夫就没了,公公也去了,家里只剩自己一个人,她明明安分守已地给丈夫守寡两年,却总是遇到坏男人打她的主意。   那些男人的婆娘还冤枉她不检点,勾搭她们汉子,简直六月飞雪……   罗家明一时间看得呆了,穿着白色衣服上坟的女人,长着一张艳丽风流的脸,偏偏眉宇端庄、眼神正经,配上那风韵多姿的身材,简直让男人把持不住。   于是罗家明也不再生气,对着这等风流美人,任谁也没办法生气,虽然她长得不如徐氏,也不如牡丹,可那拿捏男人的劲儿,让男人心里痒痒的。   他忍不住跟上去,接着就是英雄救美。   美人嘛,总有些癞蛤虫莫打主意的。   打美人主意的是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小鳖三,他居然打不过,反而被揍了很多拳。   罗家明当即气懵了,“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罗二爷,榴花镇首富的罗二爷!”   小鳖三似乎被他的身份吓着了,捂着脸转身就跑。   何三娘对于从天而降的英雄感激不已,特意请他上门吃饭。   长着风流样貌的女人手艺出乎意料的好,家中收拾得整整齐齐,明明徐氏也是贤妻良母型的,但不知为何,何三娘就是很不一样。   罗家明也不知道哪里不一样,如果真要说,大概是何三娘的笑容爽朗,眼神明亮,从来不用黏黏糊糊的眼神看他,让他觉得自己就像蜘蛛网上被粘上的虫子。   如此一来二去,两人熟悉起来。   何三娘很矜持,她不像牡丹,只要花钱就能上,没钱就不是她的心肝。   罗家明从来不知道免费的才是最贵的,他现在沉迷于寡妇的一颦一笑之中。   某日,何三娘请他喝酒,她看起来很苦闷的模样。   罗家明看得很心疼,问她缘由。   何三娘原本不欲说的,但在罗家明的追问下,她终于像崩溃般地向他倾诉。   “我也希望自己长得良家妇人一些,可我这长相,看着就不像好女人……明明我都不穿鲜亮衣裳,我还为先夫守节两年,可却无人相信我是贞洁的,大家都说……”何三娘捂住脸哭泣,眼泪从手指缝间流下来。“都说我勾三搭四,不是好女人,迟早浸猪笼。”   罗家明自然是情不自禁地安慰她,她有什么错呢?她不过是生得过于貌美罢了。   然后,两人糊里糊涂滚在了一起。   第二天,何三娘羞愧欲死,泪流不止,说愧对亡夫,罗家明自然赶紧哄她,将归罪于自己,直说是自己的过错。   何三娘对这事作足了姿态,让罗家明越发的觉得她自尊自爱,怜爱之心大起,连连保证会纳她进门。   哪知何三娘却摇头,说不愿让他为难,她容貌必然让他父母不喜,她的身世堪怜,但在人眼中却是命硬的,就让她此生一世飘零罢了。   罗家明哪里愿意,好不容易到手的风流小媳妇还新鲜着呢,说什么都要纳她。   当得知母亲生病卧床,罗家明不情不愿地回家。   眼看着何三娘都快要被他说服了,他这一走,两人的关系肯定又要回到原地,心里很不乐意回家。   罗老太太装病将儿子留了下来,那几个貌美的丫鬟各显神通。   她们可是记得老太太说过,只要谁能成功拉二爷上床,谁就能进罗家的门,当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妾。   这些丫鬟们大多来自乡下,或勉强能吃饱的小户之家,罗家的日子在真正的大户人家眼里,明面是节俭实则抠门,但在这群丫鬟眼中,已是极好的日子了,不愁吃穿,还能有新衣裳,再看夫人,耳着金耳环,手戴玉镯子。   听说夫人还不得宠呢,若是她们生下儿子,日子肯定过得比夫人还好。   罗老夫人这次装病将儿子叫回来,很快就让平静的罗家热闹起来。   大丫推了推二丫,“二妹,你看三丫。”   “大姐,三丫怎么了?”二丫正盯着四丫,以免她翻下床。   小丫头现在已经能爬了,而且爬得飞快,看来喂的羊奶还是不错的,四丫没有瘦下来,十分健康。   大丫喃喃地道:“我最近总觉得三丫不太对劲。”   好像自从她们跪了祠堂,三丫生病做噩梦起,突然一下子就长大了,尤其她去找三花猫聊天的模样,看着竟然像个大人。   二丫的脑子转不过来,傻乎乎地说:“可是三丫还是三丫啊。”   小孩子喜欢跟猫狗玩有什么奇怪的?   大丫还想说什么,就见一个化了妆的丫鬟兴冲冲地从后院经过,她时不时地摸摸耳环、扯扯衣裳,一看就知道是去找她们爹的。   大丫的脸色顿时不好看,很快就将三丫的不对劲抛之脑后。   这些丫鬟也太明目张胆了,也不知管家怎么找的,都找这些不正经的,若是纳进门,她娘的日子就更不好过。   另一边,三丫将小猫搂在怀里,和它嘀咕起来。   “一号丫鬟,借口给我爹送汤水,将汤水不小心洒在我爹身上,明面看是拿手帕给他擦身的,实际是将我爹都摸了一通……”   不过这丫鬟送汤的举动还是失败了,错在汤水太烫,男人的下半身特别娇贵,毕竟一号丫鬟就是冲着他的下半身来的,泼个正着好给他脱裤子擦身嘛。   当时罗家明的反应是,直接将一号丫鬟卖了,理由是笨手笨脚的,不中用!   “二号丫鬟,吸取一号的教训,送的是点心。这次的目标是我爹的胸膛,同样借口给他擦干净,靠得特别近,故意半露胸口……”   然而罗家明丝毫不心动。   一个都没发育完全的丫头片子,无论是牡丹还是何三娘,都比她有料多了。   二号丫鬟倒是没被卖出去,而是被赶去厨房烧火,理由同样是笨手笨脚,不适合端茶倒水的活儿。   “三号丫鬟读过书,走才女的路线,在有星星有月亮的晚上,在我爹必经之路吟诗,我爹表示听不懂,没有共同语言,绕路走了……”   三号丫鬟也失败了。   当然也不算是完全失败,毕竟难得女子识字,被罗家明推荐去铺子里当掌柜。   “四号丫鬟走的是直白的勾引路线,三更半夜洗完澡,衣服单薄且半湿,同样守在我爹必经路上,但没想到我爹身边跟着小厮,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结果是小厮负起责任,多了个婆娘,至于为什么是他负责不是我爹负责……”   因为罗家明压根儿就没看上,理由同样是发育不良的小丫头,他没兴趣。   他没兴趣,小厮却很有兴趣啊,毕竟这是管家特意挑的,容貌都在平均水准之上,白得一个美貌的婆娘,该小厮现在成为罗家下人中最让人羡慕的男人。   “五号丫鬟……”   “六号丫鬟……”   罗老太太接连听到这些,气得“病”都好了。   这六个丫鬟,儿子竟然一个都没看上,他就这么喜欢怡红院的狐狸精?!   罗家明这才知道,这些丫鬟竟然是特意为他挑的。   但都不合他胃口啊,他爱的是风情万种、热情风韵的熟女,对小丫头片子没兴趣。   如果她娘找的是像何三娘这样的寡妇,他肯定很乐于笑纳。   问题是,罗老太太有门户之见,寡妇、青楼女子之流都是她拒绝对象。   罗家明心下打定主意,不管是何三娘还是牡丹,只要哪个怀上,他就有理由纳她们进门,到时候他爹娘也不会反对。   在家待了几天,确认他娘病好后,罗家明又出门去鬼混了。   当罗家明和何三娘打得火热时,牡丹那边便被冷了下来。   等牡丹意识到不对时,罗家明已经两个月没来找她。   牡丹的神色很难看,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事,罗家明是个色中恶鬼,至少每个月都会来一次,有时一来就是住上大半个月。   “难不成,是他爹在家管着他了?”牡丹暗暗揣测,女人的直觉让她有些不安。   桃花在旁安慰她,“牡丹姐,我打听过了,听说是罗老太太生病,罗二爷在家侍疾呢。”   牡丹恍然,“难怪!是我多心了。”   毕竟罗家明这一包就是包了她一整年的时间,对她这般深情厚意,恨不得纳她进门,怎么可能会变心?   再说了,徐氏虽长得美,却美得寡淡无趣,罗家明非常嫌弃,更喜欢自己这种风情万种又会伺候男人的。   桃花又问道:“牡丹姐,你还是没消息吗?”   闻言,牡丹不禁抚着自己的肚子,神色有些黯然。   她总觉得自己应该怀上孩子了,偏偏什么动静都没有,难不成是遇见家明之前,她为了避孕吃太多药,熬坏了身体?   自从跟了罗家明后,她一直吃药调理身体,大夫也说她调理得不错,很有可能怀上孩子的。   “若我怀了孩子……”牡丹畅想着进罗家吃香喝辣的情形。   她的身份低,自然不奢想当正房太太,只要她有儿子,她完全可以母凭子贵,将正房压得死死的。   相比起面子光,她更重实惠的好处。   桃花叹道:“男人啊,总是靠不住。”   她将点心塞进嘴里,看了牡丹一眼,暗忖牡丹姐不愧是花魁,这房里的点心茶水从来不断,她们可没这个待遇。   桃花边吃边说:“牡丹姐,这罗二爷固然情深意重。”   听说罗二爷包了牡丹姐两年,甚至数次和家中父母起冲突,明言要纳她进门。但男人这种东西嘛,就这么回事,他们动情快,变心更快,只要牡丹姐一日不进罗家的门,都让人放心不下。   “但自古以来,都是痴情女子无情汉……”桃花小心翼翼提醒她,“牡丹姐,要守好自己的心啊。”   在青楼,失身不严重,失心才叫绝望。   牡丹有些失神,她以为自己将心守得好好的,毕竟她看得太多有心人活得比无心人痛苦。但像罗家明这种阅尽美色的富家子弟,不装出情深意重的模样是骗不过他的。   这些富家子啊,可不稀罕皮囊好看、一夜贪欢,得跟他谈情跟他说爱,得让他动情动心,他才愿意长长久久地在你身上花钱。   罗家明生得好看,脾气温和,不像有些客人就爱在女人身上撒野,弄得一身伤还美名其曰情趣。   他对她还是挺温柔体贴的,乐意为她花钱哄她开心……   演戏能演上一天两天,演得尽兴抽身也快,可演上一年两年呢?   当那些习惯浸入骨髓之中,甚至会让人忘记自己是演戏还是真实。   只要想到将来要离开他,在另一个男人身下承欢,牡丹目前就觉得没法接受,在她将罗家明视为自己的男人后。   这时,老鸨要楼下叫她:“牡丹,方大爷今天过来了,你下来接待一下。”   牡丹的脸色瞬间一冷,罗家明包她的钱还没到日期呢,只是一段时间没来,老鸨居然敢让她接客了?罗家明在的时候,她可是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虽然不用卖身,但牡丹还是不爽,一个长相丑陋的小官儿也敢肖想她!   虽是如此,牡丹还是忍着恶心出面。   “方大爷,什么风将您吹到这来了。”牡丹笑着下楼,完全看不出之前的厌烦。   方得权是个人精,当然看出她的不耐和焦虑,他都当作没看见,反正等罗二爷被何三娘彻底迷上后,牡丹没得选择了,自然会降低要求。   方得权脸上露出自得的笑容。   这年头外面兵荒马乱的,榴花镇就算占了地利之便,也挡不住侵略者,到时有枪的才是老大。   他不急,牡丹迟早会觉得有权比有钱要好。   有钱只会成为侵略者的钱包,在有权之人的枪下,有钱人只能奉上家产。   **   罗老太爷终于回家,罗家明也在家当了一段时间的孝子。   主要是何三娘不像牡丹,老想霸占他,让他有家不想归,何三娘甚至会劝他收心,好歹做点事业,让父母安心。   罗家明觉得挺有道理的,他现在要养两个女人,那点钱还真不够。   他这一改变,全家都欢欣鼓舞。   徐氏满足于每天能看到丈夫,四丫已经一岁半,她的身体也好了,与丈夫多恩爱,说不定很快就能怀上儿子。   罗老太爷高兴于儿子终于不出去鬼混,他虽然不显老,但毕竟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总会忧虑罗家的未来。   罗老太太也很高兴,她又让管家去买了几个丫鬟回来。   先前那些失败的丫鬟能卖的都卖掉了,新买回来的丫鬟,那脸更好看、身段儿也更好,儿子在家时间越长,这些丫鬟越有可能成功爬床。   罗老太太习惯性地训斥儿媳妇:“你别嫉妒,多让家明和她们相处!你生不出儿子就让别人生,罗家要是绝后,你就是千古罪人!”   罗老太太生怕儿媳妇霸占儿子,索性将她拘在身边伺候。   儿媳妇伺候婆婆,谁也说不出不对。   徐氏只能泪眼汪汪地看向丈夫,希望丈夫能帮她说句话,她觉得婆婆真的越来越过份,家明难得在家,她居然不能找丈夫花前月下共诉心事。   罗家明直接当作看不见。   他现在也烦着呢,那些账本有如天书,看都看不明白,他现在特别想找狐朋狗友出去喝酒。   想到就做,罗家明去账房拿了钱,出去找狐朋狗友。   对于罗家明出门找朋友喝酒这事,罗家老两口从未干涉过,人脉的重要性他们很清楚,只要他不去怡红院找花魁便行。   他们儿子也不是一点本事都没有,起码他能跟好些衙门的人称兄道弟,对家里的生意不是一点贡献都没有。   发现儿媳妇徐氏和儿子眉来眼去的,罗老太太当下气不打一处来。   这个儿媳妇,真是十年如一日,没一点大妇的风采,只会行小妇的手段勾男人,罗家的下一代从这种女人肚子里爬出来真让人不放心,要是学了母亲的做派……   “徐氏!”   罗老太太发狠,直接让她到祠堂吃斋念佛捡佛豆。   徐氏在祠堂里吃了几天清水馒头,每次都只能吃个半饱,肚子饿得咕噜直响,人也跟着憔悴了。   大丫二丫不忍心,悄悄送食物过来。   徐氏并没问几天不见,四个女儿们过得如何,更没问年纪还小的四丫现在怎么样,她抓住大丫的手,哭着让她去找她爹。   “家明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我受苦的,我好想你们爹,我都几天没见着他了。”   三丫抱着猫,躲在门外放风。   她的面色冷峻,漫不经心地想,有时真得感谢她爹经常不在家,只要他在家,她娘的心只在他爹身上,从来不管她们。   她爹不在,她们姐妹才能得到有限的母爱。   三花猫用脑袋蹭蹭小姑娘的手,试图安慰她。   说实话,江河猫也不懂徐氏为何有那么多母爱倾泻在罗天赐身上,那还不是她生的呢,恨不得将骨血都奉上以证明她一片慈母之心。   系统冒头道:“我觉得那不是慈母,从头到尾她都是恋爱脑,毕竟罗天赐是罗家明的儿子。”   三丫自然听不到这一人一统的对话。   发现罗老太太朝这边走来,她赶紧小声提醒,“快走!奶过来了!”   姐妹三人赶忙消灭证据,偷偷溜走。   三花猫的耳朵尖,就算离得远,也能听到罗老太太训斥徐氏要诚心,要一直跪着,膝盖烂掉都没关系,因为她是罪人,害罗家断了根的罪人。   听到这里,江河猫想到一个好主意,对系统道:“罗天赐既然跟罗家这么有缘,那就投胎到罗家好了。”   系统不解:“可罗家明……”   不是被继承猫的智商的你搞得不能生了吗?   江河猫得意洋洋:“罗家明不能生,又不代表罗老爷、罗老太太不能生。现在拼二胎成了潮流,中年得子不稀奇,老年得子才让人高兴。”   系统沉默了会儿:“宿主,你真的好狗!”   这罗老头罗老太太都多少岁了?在这时代,那可是当爷奶的年纪,你让他们生二胎?不对,罗家明之前还有个兄弟,应该是生三胎。   江河理直气壮地说:“我现在是猫,你应该说我真是好猫!”   他的猫脸上露出一个类似的笑,“再说了,我这也是好心嘛,大号废了养小号,多正常。”   他越想越觉得这是好主意,罗家明有儿子,千里良田一独苗别提多珍贵,结果被全家宠坏了。   罗家明有弟弟,那是千里良田两根苗。   有争家产的弟弟在,罗家明就没那么多底气,罗老头罗老太太也会汲取大号的教训,好好教育小号,罗天赐说不定不会被养得五毒俱全了呢。? 第93章 穿成一只猫7   为了能尽快怀上孩子,牡丹找大夫给自己调理身体开药,开始喝苦死人的药汁。   每到喝药的时候,看到伺候的丫鬟端来的药,牡丹反射性地想吐,但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她仍是努力压下那股不适,端过药来喝。   只是这一喝,又有想欲吐的欲望。   牡丹努力地忍住,毕竟若是吐了还要再喝,更痛苦。   桃花见状,觉得自己都想吐了,她实在不懂,为了一个男人,这么折腾有必要吗?   还不如学老鸨自在呢。   老鸨年轻时,是平锦城里的,她不动情、不动心,拼命地为自己赚买身钱,等她的年纪大了,买身钱也够了,到榴花镇开了怡红院。   这一开就是十几年,虽然面子不好看,与人擦肩而过时,都会被人吐唾沫嫌脏,但可以天天大鱼大肉,再喝点小酒,比那些吐口水的人过得不知要好多少倍。   在桃花看来,罗家其实不是什么好去处。   罗家老太太抠门成精,据说连孙女都被她赶去干活,美名其曰不能养出惰性;还有徐氏,被拘得连门都不敢出,听说她身上来回就几件衣裳、首饰,就连罗二爷花在牡丹身上的钱都比她多。   说不定等牡丹进门,罗二爷反而觉得她不值钱,不想在她身上花钱。   即使罗二爷愿意,只怕那抠门的罗老太太也不愿意。   毕竟牡丹以前外头,罗老太太管不着,成了罗家的妾后,罗老太太就能理直气壮地管了,届时想起牡丹当年勾得罗二爷有家不想归,罗老太太肯定会想教训她,内宅多得是法子治不听话的女人。   这么说来,还不如不进门呢,妻不如妾,妾不如外室,外室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牡丹翘起涂着红色蔻丹的手,将一粒糖渍梅子放进嘴里,压下嘴里的怪味。   “你不懂。”牡丹美艳的脸蛋尽是疲倦,是药三分毒,卸妆后,能看到她的脸色大不如前,比上妆前老了好几岁。   桃花满脸不解,她怎么不懂了?   “我也想要个儿子。”牡丹支着脸,眼睛在灯光下有些黯淡,“女人的青春流逝得比你想象的要快,再过几年,我就要三十,三十岁的女人在平民百姓家都可以做祖母了……咱们青楼女子为了保持身材,身体比常人衰败得更快,能活过四十的,都凤毛麟角。”   像老鸨那样能活到这岁数的很少,她也是没出路,不嫁商人妾就只能继续混风尘,死后连个祭拜的人都没有,也是可怜。   她的目光微转,“至于你说的罗老太太,怕她苛待我?前提是我得进得去罗家的大门才行!只有我有儿子……”   只要她有儿子,罗老太太只会捧着她,哪里敢磋磨她?   就算罗老太太敢,罗家明也会护着他儿子的娘,而且她牡丹也不是好惹的,岂会怕一个内宅的老妇人?   为了儿子,牡丹已经魔怔了,手指紧紧抓住窗楞,手上青筋都爆出来。   她却完全感觉不到,喃喃地道:“只要我生了家明的孩子……”   这个孩子不仅能为她带来荣华富贵,还能让她改变命运,让她脱离这种风尘卖笑的生活,让她可以去罗家吃香喝辣……   她并不想像老鸨一样,死后都找不到人来祭奠,当个孤魂野鬼。   桃花看得暗自心惊,她听说罗二爷的妻子在家也是天天叨念儿子儿子,没想到牡丹也魔怔了。这些年,被罗二爷染指的女人可不少,却只有妻子徐氏生下几个女儿,她就不信其他女人对生下罗家继承人没想法呢。   所以,这问题绝对出在罗二爷身上,说不定他命中无子呢。   **   自从徐氏被罗老太太罚去祠堂吃斋念佛捡佛豆后,罗家的后宅变得清净许多。   四丫已经会走,格外活泼好动,三个姐姐需要轮流着看她,以免一个不注意,让她不知道自个儿跑去哪里。   连江河猫都被委以重任,在众人忙时,帮忙看顾四丫。   小婴儿对猫猫很热情,将口水全涂在已经长大的三花猫身上,两只小手没轻没重地揉着它身上的毛。   江河猫一脸生无可恋地趴在那儿,瞅着自己的毛毛在风中飘舞。   人类的幼崽什么都不懂,去哪说理?   大丫见状,不禁噗扑一笑,“你们看花花这表情,跟人一样。”   三丫赶紧将三花猫从小妹妹手里救出来,“花花很乖的,特别会带孩子。”   眼看猫猫没了,四丫顿时不干,扑过去还想撸猫,被三丫抓住小胖手,帮她擦干净手,塞了个刚从树上敲下来的枣儿,小丫头立刻不执着猫咪,开开心心地啃枣子。   “咱们花花真是救对了。”大丫笑眯眯道,思考着让厨娘多买些小鱼。   花花爱吃小鱼干,烘烤的它喜欢,炒的也爱,炸的更喜欢,好像只要是鱼肉,它都喜欢。   爆炒的小鱼仔微辣,她本以为花花不能吃的,谁知吃得比三丫还香,一人一猫你一根我一根,将一大碗小鱼仔当零食吃个一干二净。   大丫觉得古话不对,明明猫是杂食的,什么都能吃,油炸的当然也不在话下,喜欢吃鱼的三丫喜欢和猫分享,一人一猫的嘴巴总是吃得油光闪亮。   若是系统知道大丫的想法,很想告诉她,其他的猫当然不能这么吃,宿主披着的三花猫的壳子是系统商城出产的,和寻常的猫不同,当然能这么吃。   “三丫,花花这名字不大适合。”二丫细声细气地说,“花花是公的。”   自从发现花花是公的后,二丫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三丫捂着小脸,“我以为它是母的嘛,现在已经叫习惯,也不好改名。”她扭头看向三花猫,“是不是,花花?”   江河猫喵喵两声。   不,它觉得改名这主意不错,男子汉大丈夫,名字要威武雄壮一点。   三丫听后,表示明白了,转头问姐姐们:“那改什么名字好?”   大丫已经懒得问三妹妹怎么听懂猫的意思,这一人一猫凑到一起时,她就觉得他们是能沟通的。   她随意地取了个名字:“叫旺财?”   三丫皱着脸,“旺财那是狗的名字。”   “叫大壮?”   “我们家不是有个下人叫大壮吗?”   “听说贱名好养活,那叫狗剩?猪蛋?牛大力?”   “花花是猫!”三丫用力强调。   那边,四丫已经吃完果子,它一把搂住猫,奶声奶气说:“草草,草草。”   二丫道:“草草?还不错,有花就有草嘛。”   三丫觉得小妹妹取的名字也不错,一捶定音,“那花花以后就叫罗草草吧,这是咱们罗家的猫,就跟咱们姓。”   江河猫:“……”谢谢,它其实更愿意叫江草草。   江河猫对这几个姑娘取名的水平已经绝望了。   算了,其实草草也不错,只要别引申太多,这就是好名字。   给三花猫取完名字,姐妹几个又说起她们娘亲的事。   大丫忧心忡忡地说:“听春花说,今儿叫人去请了回春堂的张老大夫过来。”   二丫马上问:“娘的身体不好了?”   大丫咬着唇,觉得肯定是因为奶责罚娘的缘故,娘在祠堂里吃不好睡不好,不生病才怪。   姐妹几个实在担心,便抱着四丫去看徐氏。   大夫正好也在。   老大夫摸着自己的胡子,说道:“罗夫人这病,是忧思成疾……”   也就是俗称的相思病。   老大夫一边写着药方,一边在心里感叹,这罗家二爷和夫人之间的感情真是深厚,都同一屋檐下,竟然还能害相思病。他们这成亲都十多年了吧?算是老夫老妻了,孩子都有四个,没想到感情还这么好,实在是难得。   大丫和二丫特别心疼她们娘,觉得奶太过份了,竟然将她们娘关在祠堂两个多月,她们爹又是早出晚归的,两人虽然在同一屋檐下,其实都见不到一面。   大丫道:“我们去找爹,让他看看娘。”   两个大点的姑娘已经习惯她们爹是就娘的良药了,只要爹回来,她们娘很快就能好。   三丫则将自己的脸埋进猫猫浓密的毛里,双脚仿佛跟地面沾牢。   她不想去,她不像什么都不懂的大丫二丫,她觉得十分丢人。   年轻的小姑娘得相思病还能勉强称得上是一桩美谈,这年近三十岁的女人,长女过几年都能嫁人,很快就能当上外婆,竟然还满脑子都是男人……   想男人就算了,她还立不起来,四个女儿就像当没生过一样,连问都不过问一声。   她不想承认那是她娘。   三花猫伸出爪子拍拍小姑娘的脑袋,也是叹为观止。   这算不算女人至死是少女?能持续一生的恋爱脑,就算艰难困苦都无悔,临死前才勉强想到几个可怜的女儿……   难不成徐氏的脑子构造很特别?里面一半装的是水?   眼看两个姐姐要去找爹,三丫赶紧拦住她们,“去找奶吧,你们自己去找爹的话,奶说不定会生气。”   她不想看两个姐姐被奶骂得一头包,只能有气无力地提出一个比较适合的建议。   让徐氏在祠堂吃斋念佛是罗老太太的决定。   她原本就不喜徐氏,儿子为了女人和她对立,是她这辈子最厌恶的事,她自然不会怪罪儿子,只会怪儿媳妇。至于孙女,竟然向着她们的娘亲违抗她这个祖母的命令,是罪加一等。   本来她们奶就不待见孙女,生起气来说不定会让她们一起去跪祠堂。   二丫的脑子转得慢,她不懂去求奶奶和她们亲自去找爹的区别。   倒是大丫明白其中的关键,她一拍额头,“没错,应该找奶的!”她欣慰地对二丫道,“三丫小小年纪就这么聪明,跟大人似的。”   三丫眼睛眨了眨,又恢复小姑娘的天真:“大姐说什么?”   大丫已经习惯三丫一会像孩子、一会像大人了。   虽然看着诡异,但这佛也求过,平安符也挂她脖子上,什么事都没发生,三丫也没再做噩梦,看着好像没什么。   这年代又没什么双重人格之类的说法,她就将之归于三丫特别聪明,聪明人都有异相。   **   “二爷,怎么来了?”   何三娘刚回来,就看到门口的罗二爷。   她有些惊喜,偷偷地看了看周围,赶紧一把将罗二爷扯进屋内,生怕被邻居看见。   罗家明心头微暖,如果是旁的女人,肯定恨不得暴露与他的关系,昭告天下,好借流言进罗家的大门。   也就是这个傻女人,竟然顾及他的名声,委屈自己,偷偷与他往来。   罗家明道:“我这几天去乡下收租,这是乡里送的野果,怪甜的,想到你爱吃,我就多采一些……”   何三娘果然很喜欢,她捏起一个红彤彤的野果放进嘴里。   这野果甜中带着微酸,非常可口,她笑眯了眼,那双妩媚的眼睛含情脉脉的,充满了追思,“那年,亡夫曾带我回乡下,也给我摘了一捧野果……”   罗家明听到后,心里酸溜溜的,她又想起死去的丈夫了,难道他对她不够好么?   何三娘转头,对他温柔一笑,“我与亡夫只有两年的记忆,我希望与你制造更长远的记忆,若能白头……”   说着,她羞涩地低下头。   罗家明听得心头荡漾,像三娘这般有情有义的女子,她对生活两年的贫穷前夫都这般惦念,想必将来对他也是一样的。   他也捻起一颗野果放进嘴里,这野果酸酸甜甜的,就像他的心情。   自从他和三娘意乱情迷一夜后,三娘就再也不许他碰,说要为亡夫守两年,现在还没到时间。   每次去找牡丹,罗家明反而想的都是三娘。   同样是送野果,三娘会很高兴,牡丹却是一脸勉强,对此罗家明也明白,牡丹向来只爱华服首饰,虽出身风尘,却看不起那些穷苦人家。   若他没了,牡丹只怕会立刻找下一个男人接手,三娘则会哭死,暗地里为他守上几年吧。   罗家明已经完全忘记家里的发妻徐氏,若是徐氏的话,肯定会为他守上一辈子。   但可能就是已经到手的不值钱,徐氏为他守一辈子不是应该的么?她本就是依附他而活的妻子,就像他身上寄生的一部分,他死她也活不下去。   何三娘这边是不留罗家明的,是以吃了顿饭,罗家明就离开了。   离开何三娘这儿,罗家明又不想回家,便去找牡丹。   牡丹不知道他是从何三娘那儿来的,看在眼里,便是罗二爷刚从乡下收租回来就来看自己,证明罗家明的心还在她这儿,让她又抖起来。   她先前还担心出什么意外,果然只是罗家明太忙了,没空来她这儿。   男人有正经事儿做是好事,他越早接手罗家的家业,他们之间越是没有阻碍。   说实话,若是罗家在罗家明手里,他爹娘再反对也没用,她早就进罗家了。   牡丹在屋子里伺候罗家明时,方得权又登门,指名要见牡丹。   老鸨讪笑着,“方大爷,牡丹昨晚睡得有点晚……”   这罗二爷难得过来,折腾了整夜呢。   老鸨也没想到方得权这么能干,他居然已经当上局里小队长,如今他在局里是出了名的能干。在外头兵荒马乱的时候,榴花镇有如世外桃源,这样的情况下,方得权居然还抓了好几个闹革命的,导致他妹夫得到上局的夸奖了。   随着方得权越来越有权,老鸨都不敢过于敷衍他。   她想着,反正方得权来怡红院也就跟牡丹喝喝茶、聊聊天,罗二爷最近对牡丹冷淡许多,并不经常来,等罗二爷包牡丹的时间过了,这方得权若是有银子接手也无妨。   谁想着,罗二爷竟然还惦记着牡丹呢,昨儿就在怡红院留宿。   老鸨暗暗叫苦,芍药、玫瑰和桃花,她楼里还有其他貌美姑娘啊,你们就不能别只盯着牡丹吗?   方得权闻言,不禁面色铁青。   他这段时间频频跑怡红院,自觉和牡丹的往来密切,牡丹也是对他巧笑嫣然,他还以为牡丹已经对他动心,根本没想到,这罗二爷刚回来,牡丹马上就变了个人似的。   不,说不定她从来就没变过,先前只是和他逢场作戏罢了。   方得权又惊又怒,反而对牡丹更加执着。   他自诩对女人十分了解,却没想到,连自己都没发现牡丹陪自己演戏,这种女人才有挑战性,何三娘那种肤浅又容易上手的女人,就配那个罗二爷。   等罗家明神清气爽地回到罗府,得知徐氏因为思念他得了相思病后,越发的自得。   果然,像他这般家世容貌一流的男人,注定让女人伤心的。   徐氏非常好哄,只要罗家明说几句情话,当下这相思病就好了。   她像个怀春少女般跟前跟后,加上罗家明不上心的情话,不知情的人看到,觉得两人就如同恩爱的夫妻。   一时间,罗家的气氛十分和睦。   唯一生气的只有罗老太太,在屋子里大骂,蛋都不能生的老母鸡还作少女姿态,再过两年女儿都该相看人家了,要不要点脸!   罗老太太只觉得,不应该将徐氏放出去的,徐氏就该在祠堂继续吃斋念佛,将儿子让出来,不然新来的丫鬟哪来的机会勾搭他?   徐氏害怕罗老太太,但她更怕失去丈夫的爱,只得闭着眼睛,装作看不到老太太严厉的老脸。   至于那些妖妖娆娆的丫鬟,她都给她们两个多月的时间,丈夫就是不喜欢她们,她又有什么办法?   想到这里,徐氏心里窃喜,觉得丈夫果然不同那些色|欲熏心的男人,巴不得三妻四妾十二通房,只图女人的身体,不管她们在想什么。   他并不只重视女人的身体,他更重视心灵上的交流。   不得不说,徐氏多少还是了解枕边人的,她对罗家明用情至深,也是因为罗家明在这个时代称得上是“好男人”。   这年头,出国留学的才子,都是刚回国就迫不及待和原配离婚,也不管原配活不活得下去,乡下有两个钱的地主更是纳一堆女人,罗家明对徐氏,在后世人看来渣得不行,在这年代居然算负责任的好男人了。   起码徐氏生不出儿子,罗家明在外花天酒地,却从未咒骂过她,对她严厉苛刻。   喊打喊杀的,更多是罗老太太,她生不出儿子,丈夫居然没打也没骂,在徐氏眼里,罗家明就是绝世好丈夫。   好男人对那些不正经的丫鬟从不用正眼看,这让徐氏滤镜更深,她不会想罗家明不喜丫头片子就爱熟女,她只知道这是丈夫品德上佳,不好女色。   罗家明留在家里,和徐氏恩恩爱爱的戏码演了两个月后,他又受不了徐氏的黏人劲儿,开始思念起何三娘和牡丹。   同时思念两个女人,他并不觉得哪里不对,他已经够洁身自爱,只想纳两个妾。   他刚从乡下回来,发现乡下一个就两百亩地的小地主,竟然纳了五六房妾呢,不受宠的妾连白面馒头都吃不起,那小地主居然还想再纳几个。   罗家明边漫不经心地算着账,边思索起来。   两个妾同时纳回来是不可能的,要不先纳一个?牡丹的话,他爹娘不喜欢,那三娘可没流落风尘,她唯一的缺点不过是嫁过一次罢了。   古代皇帝都纳过二嫁妇,刘野猪的娘不止嫁过一次,女儿都生下来了,居然还能生下千古一帝。   三娘还未生育过呢,爹娘应该没意见吧?   对了,三娘已经为亡夫守足两年,马上要脱服,她答应过会给他的……   想到这里,罗家明顿时坐不住,觉得账本上的数字在他眼前晃悠,他完全看不进去。   罗老太爷看到儿子的德行,失望不已。   他将儿子看过的账本拿过来重新算,发现这个儿子简直是草包一个,只有皮囊能骗人。   自己若是没了,只怕罗家的家业将会一落千丈。   罗家明不知道亲爹的失望,将算过的账本放一旁,麻利地起身,“爹,警局的朋友请我喝酒,我今晚不回来了。”   罗老太爷掩住眼里的失望,“去吧。”   反正让他看账也是白费功夫,自己还得再算一遍,留着也没用。   罗老太太送点心过来的时候,发现儿子不在,纳闷不已,“家明呢?”   “出去了。”罗老太爷不冷不热地道,“说是去找朋友喝酒。”   罗老太太顿时眉毛竖起:“这天都要黑了,去找朋友还是去怡红院?他就不能干点正经事?”   罗老太爷冷着脸,将一本都是错漏的账本递过去,“你看看,这就是他干的正事。”   罗老太太虽然长得刻薄,对儿媳妇和孙女也不好,但她确实是个贤内助,也会看账本。   看完账本,她顿时惊住了。   从二儿子小的时候,她就知道他的脑子没老大好,但也没想到草包至此。   “老伴啊,我想老大了。”罗老太爷幽幽地道,声音里有说不出的疲惫。   闻言,罗老太太撇开脸,眨了眨眼,眨去眼里的湿意。   她又何尝不想老大?老大不仅生得好,而且孝顺、聪明,那时前朝还没倒,教老大的先生说他是读书的好苗子,中状元不敢说,但举人绝对没问题。   那时候,她多幸福啊,每天都是笑口常开。   看着老大一天天地长大,幻想着他将来成亲生子,她必然是个慈祥的婆婆,将这个家交给儿媳去管,等着当老封君。   后来,朝廷没了,老大还伤心得大病一场,差点没急坏了他们夫妻俩。   幸好他只是沮丧一段时间,说什么当官救不了国家,要去办实业。   办实业不就是经商?这个罗家熟啊,毕竟罗家一直经商有经验,只要儿子不再为朝廷的事伤心,经商又何妨。   当时罗老爷子看着整个国家的乱象,也搞不懂未来的出路在何处。   当兵是不可能的,太危险了,读书也没出路,朝廷都没了,科举也取消了,那就经商吧。   然而两夫妻都没想到,儿子运送货物时,遇上暴风雨,还未成亲就这么去了。   罗老爷子的雄心壮志随着大儿子的死,烟消云散。   都怪报纸上鼓吹什么实业救国,大儿子被蛊惑了才会出事,若是他一直待在榴花镇,什么事都不会有,还好好地活着。   因大儿子的死,夫妻俩伤透了心。   是以看到二儿子混日子时,老两口从未有意见。   他们也是怕了,与其白发人送黑发人,不如让他当个普通人,安安生生地留在榴花镇,生儿育女,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但当个普通人,并不意味着会草包至此啊!   老两口不禁相视苦笑。   现在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了,只希望早日有孙子,趁着他们老两口还年轻,还能培养。 第94章 穿成一只猫8   罗家明并不知道父母的心酸,此时他正与何三娘厮混在一起。   他对何三娘非常满意,妻子徐氏虽然一心爱慕他,但在榻上总是放不开,牡丹虽有风情,却又过于浪荡,唯有何三娘,宛若两人的综合体,少女的羞涩和熟女的风韵完美结合,让男人欲罢不能。   对何三娘正新鲜着的罗家明顿时对事业大为倦怠,他巴不得天天和何三娘厮混在一起,颇有些乐不思蜀。   何三娘经过方得权的指点后,深知如何将男人拽在手中,并不是一味地放纵他,适当地拒绝,装出贤惠的模样,劝他上进。   欲拒还迎,让男人欲罢不能。   何三娘甚至无师自通地学会“饥饿营销”,让罗家明总是半饱不饱的。   她觉得自己可以从方得权那里出师了,在未知方得权的目的之前,她本能地觉得他教自己的东西很有用,是以当时也学得很认真,什么提升气质、锻炼演技、研究男人心理、锤炼口才……   那扇门是方得权为她打开的,打开后能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则是她天赋异禀。   为了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甚至找人教她识字。   以前是没办法,亡夫留下的财产不多,在和罗家明往来后,他送给自己很多礼物,她不用再为生计苦恼,就想多学些有用的东西。   罗家明以前能被牡丹拴住,为她同父母硬扛了几年,现在反而被她拽住,对牡丹没终于那么上心,但谁又能保证将来他会不会看上更年轻水嫩的小姑娘?   只有学到的东西才是自己的。   “我会抓住每一个机会的!”何三娘地喃喃说。   就如同当初她继承亡夫的房子,不是没有人打房子的主意,那些乡下来的泼妇死赖着不走,还是被她花钱打通关系,将人一波送去吃免费牢饭后,就再也没人打主意。   其实得知方得权让她勾搭罗家明的用意时,何三娘心里是不太舒服的。   美人都有这样的通病,就喜欢和其他的美人比较,比衣裳、比首饰、比容貌、比男人,恨不得永远艳压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方得权对她何三娘不屑一顾,为了得到牡丹让她去勾搭罗家明,这不表示她不如牡丹?   何三娘是个十分有上进心的女人,她暗中观察牡丹许久,包括方得权与牡丹来往的情形,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方得权这种男人,喜欢的是那股劲儿啊,高贵冷艳,有如高岭之花。   何三娘是个谦虚的,她表示自己用心学了,将这种劲儿改头换面,进化后用在罗家明身上。   还真别说,挺管用的!   罗家明越发觉得何三娘与众不同,她和像蜘蛛精般黏人、恨不得时刻与她谈情说爱的徐氏不同,也与食髓知味的牡丹不一样,何三娘识情识趣又知进退。   可惜她命不好,不然真的是贤内助。   与之相反,方得权最近很忙,他升官没多久,恰好他的妹子怀孕了。   局长已经年过三十,后院子息不丰,小妾这一怀孕就让他乐坏了,对大舅子更加和颜悦色,还给他手下的喽啰配了几把枪。   方得权每次带着配枪的小喽啰巡逻时,都觉得面上有光。   他爹娘也高兴,觉得儿子给方家光宗耀祖了。   榴花镇并不大,镇里有见识的人不多,他们没看到方得权是怎么上位的,只看到他的风光。   于是在那些人眼里,现在的方得权是金龟婿,都想将自家的女儿嫁给他。   这些人便找到方家父母那里。   方父方母也觉得自己儿子现在有大出息,是该考虑婚事的时候,便计划着给他相亲。   “相亲?”方得权愣住。   方母喜滋滋地说:“是啊!儿子,你不是不喜欢胖妞吗?既然如此,娘也不逼你,现在好些地主和商人之家都想跟咱们家结亲,娘打听过啦,都是极好的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方得权马上道:“我不要裹小脚的。”   只要想到那些大家闺秀裹得畸形的脚,方得权就头皮发麻,和罗家明一样,他也是无意中看到女人被裹得畸形的脚,被吓得不行,从此不喜欢那些裹脚的女人。   方父方母也知道时代变了,妇女讲究解放,以前裹小脚的大家闺秀被批成封建糟粕,跟不上时代,十分土气,据说外面那些才子陆续登报离婚的原配都是裹小脚的,报纸上也在批判这些裹小脚的女人,仿佛你娶个裹小脚的女人,就不是新时代的才子,就是封建遗毒。   方母觉得那些姑娘其实挺不错的,虽了裹小脚,但温柔善良,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类型。   奈何儿子不喜欢,她也不能勉强。   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除了一双小脚外,还真没什么缺点。   方母道:“不裹脚的也有,娘给你挑个好的。”   方得权想到牡丹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还十分敷衍,心里也是恼怒的,便决定去相亲看看。   然而,当他接连相亲数回后,方得权反而越发惦记牡丹。   和他相亲的女人不是没有美人,但她们都是如同一个模子出来的,端庄腼腆,言谈无味,不像牡丹,虽出身风尘,却饱读诗书,还颇有有见识,更重要的是,她的美貌,看着高贵冷艳,国色天香。   这些所谓的闺秀,大概唯一胜过牡丹的,大概是年龄了吧!但年龄带给牡丹的并不是衰败而是风情,让男人越发迷醉的风情。   方得权感慨地吸了一口烟。   这是从平锦城那边传来的高级货,是妹夫赏给他的,刚开始吸时还不习惯,直到有一次,他在牡丹面前抽这玩意,她下意识的为他点烟。   抽洋烟、吃牛排、喝红酒、跳交际舞……是这时代年轻人最时髦的生活方式。   方得权去平锦城吃过一次牛排后,就没了兴趣。   牛排那么硬,一咬里面居然还是生的,红酒还没他娘酿的糯米酒好喝呢。   当时他吃得浑身不自在,但他带去的女人,夜总会备受欢迎的舞女夜莺却是很喜欢,一脸陶醉的模样,看他的眼神都柔和起来,含情脉脉,仿佛在看心上人。   方得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是贱骨头,上赶着的女人总引不起他的兴趣,明明夜莺更洋气,还会念几句洋文,他想着的却是牡丹。   回到榴花镇,他和怡红院的那些女人说自己在平锦城喝红酒、吃牛排的事,那些女人都很好奇羡慕,觉得平锦城的生活才是时髦,令人向往。   只有牡丹不屑一顾,“牛排都没煎熟,一咬都是血丝,洋人就爱茹毛饮血!红酒?那不是葡萄酒么?咱们国家自古就有,真以为喝红酒就代表上档次了。”   这一刻,方得权觉得牡丹就是他的知已。   他一直在算计她,希望她放弃罗二爷,投入他的怀抱,他觉得自己甚至可以考虑娶她为正妻。   为什么非罗二爷不可呢?   方得权的眼神阴翳,他也不想做得这么绝,可不打碎一个女人的希望,她就不会死心。   方得权相亲几次后,决定不再相亲了。   反正相来相去也是那么回事。   他朝方母道:“娘,别再相看了,你相看的那些姑娘我都不喜欢。”   牡丹确实不温柔也不善良,更不是什么贤妻良母,如果有机会干掉徐氏上位,她绝对不会手软,可他偏偏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方母很不高兴,“得权,你都二十好几了,以前你说要娶个美的姑娘,咱们家那时候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任你挑了,你都不乐意,爹娘还想抱孙子呢。”   还是方父更理解儿子,他将婆娘拉一边,“你啊,还没看出来么?你儿子有心上人了。”   “心上人?哪家闺秀?”方母心中一喜。   “你没看到儿子最近都有心事吗?肯定是感情不顺,我看八成是他看上人家,但人家没看上他。”   方母顿时怒气上涌,气道:“哪个这么没眼光?咱们得权位高权重,妹夫又是局长,我们家的家财也不少,哪来的天仙居然看不上?”   方父也很不解,他上下打量儿子,目光落在他满是痘疙瘩的脸上,难不成是因为这脸?   女人都爱俏,若是因为这脸痘疙瘩拒绝,好像也能理解。   他暗忖,“得找个大夫来看看……榴花镇没有好大夫,要不去平锦城看看?”   虽然理解姑娘家爱俏,可能受不了男人满脸痘疙瘩,但方父还是心生不满。   究竟哪家闺女这么肤浅,只看脸的?   他们家得权又不丑,只是皮肤不够好,如果真看脸,就能不能透过那痘疙瘩看真容吗?明明五官挺端正的嘛。   **   方得权觉得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他想尽快得到牡丹。   于是他抽了个空去找何三娘,说了自己的打算。   “什么?你让我和二爷说,我怀上了?”何三娘一脸不解,心里十分抗拒,“可我明明没怀上啊。”   这不是骗人吗?骗人也不要紧,但是容易被拆穿的谎言,根本就是损人不利己。   方得权冷冷地道:“如果你不这么做,你这辈子都进不了罗家。”   他的神色冷淡,漫不经心地扫过来,眼里的鄙视刺痛了以为自己已经抓住罗家明的心,开始洋洋得意的何三娘。   最近过得太过顺风顺水,罗家二爷简直就像她手里掌控的东西,随她任意拿捏。   这样的情况,也助长了何三娘的虚荣心,以为男人都要为自己痴迷。   方得权的态度瞬间打醒了何三娘,也让她明白,自己其实还是那个无依无靠、只能靠勾搭男人给自己干活的小寡妇。   她忍住气,冷着脸说:“不可能骗得过的,就算骗得过家明,也骗不过罗家的老太爷、老太太。”   罗家能成为榴花镇的首富,怎么可能那么容易骗?   方得权笑了下,脸上露出自信之色。   “这事你不用担心,只要你吃下这个药……”他脸上露出意味深长之色,“这是假孕药,能造成假孕现象三个月,等三个月过去,你就找机会‘流产’,顺便将黑锅扣在罗家的夫人徐氏头上,这后宅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懂吗?”   何三娘当然懂。只要这杀害罗家下一代的罪名一出,徐氏就会失去罗家明的心,以及罗家老两口的支持,她一个妾绝对能反压正房,而且过得比正房更逍遥。   何三娘答应了,觉得这个办法确实不错。   不过她是个警觉的,问道:“这个药有危害吗?对身体有没有害处?”   没想到她倒是有些脑子,方得权嗤笑一声,“你可以找大夫看看,我毒死你也没好处。”   何三娘当然会找大夫,是药三分毒,她可不想以断子绝孙的代价进罗府。   “你为何要急着让我进罗府?”她不解地问。   其实她不太乐意以这种方法进罗府的,她怕真相泄露,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她又不是不能生,完全可以真怀孕,为什么一定要来假的?   何三娘低头,不让方得权看见自己忿然的神色,这混蛋掌握住她的软肋,她担心自己一辈子都摆脱不了他。   先前她以为方得权是冲着拆散牡丹和罗二爷来的,现在想想,一个敢抓革命份子的男人,怎么可能沉迷于男女情爱?他分明是冲着罗家的家产去的。   现在他看似无欲无求地帮她,那是因为她现在手头上的钱财有限,他看不上眼,等她进了罗府,生下罗家的继承人,那时才是他要求回报的时候。   不行,她得想个法子解决他。   她做不到,罗家明却可以做到。   罗家明现在冷落了牡丹,那是因为他正对自己新鲜,这不代表他心里没有牡丹,如果他知道牡丹被觊觎……   何三娘心中千回百转,面上半分不显,而方得权也没告诉他原因。   她心里十分不满,迫切地希望能尽快解决方得权。   方得权不知她的心思,志得意满地离开何三娘家。   他素来看不起女人,觉得女人也就那样,有点小心计,但成不了大事,并不清楚曾经风流、只能靠着勾搭汉子干活的何三娘已经进化成食人花。   “如果牡丹知道何三娘能进罗家,她却不能,肯定会恨上罗家明。”   方得权想到这里,不禁大乐,“牡丹的性情那么激烈,肯定会跟罗家明大吵大闹,罗家明被女人宠坏了,届时定会受不了,他们两个的关系多半会分崩离析。”   到时候,才是他趁虚而入的好时机。   三花猫蹲在街边的屋顶上,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真是好一出大戏啊!啧啧,那么多女人争一个渣男,这罗家明究竟哪里好了?   喵喵喵,老大老大~~   黑色的大野猫后面跟着一只漂亮的小黑猫,两只一大一小的猫跳上屋顶,对着江河猫谄媚地叫着。   看到这两个小弟,江河猫也不吝啬,将小鱼干拿出来。   “给,这是今天的小鱼干,烘干的,你们只能吃这个,油炸的爆炒的,你们不能吃。”江河猫啃着油炸小鱼,一边说。   小黑猫甜甜地“喵”一声,声音奶奶嫩嫩的,娇气又谄媚。   黑色大野猫吞了吞口水,狠心地将目光移开,谄媚地靠近。   老大,我不是为小鱼干来的。   江河猫一脸怀疑地看它,不是为小鱼干?难不成是为它身上的王八之气?   可惜啊,他现在只想享受悠闲的猫生,不想收小弟。   黑色大野猫将身后的小黑猫推过来:老大,它送你。   江河猫顿时大怒,一爪子将黑色大猫拍飞。   竟然又是一个想让他养孩子的人——不,猫!系统说他们都快成带娃系统了,现在系统商城论坛里票选宿主好爸爸,他差点就当上第一好爸爸。   江河郑重声明:他不是专职带娃的任务者,也不想当第一好爹!   黑色大野猫看不出老大为何愤怒,屁颠颠地跑回来,美滋滋地表示:老大,我闺女长得好看吧?将来肯定是方圆八百里的美猫,给你当媳妇怎么样?   它老大真可怜哟,都成年了还勾搭不上一只母猫!它作为老大下面的第一小弟,忍痛将毛黑貌美的闺女贡献出来,按照那些两脚兽的说法,以后它就是老大的岳父大人了。   江河猫:“……”   它气得再次一爪子将黑色野猫从屋顶拍下去,朝它喵喵喵地大骂。   你女儿都没成年呢,就让它嫁猫了?你这是违反未成年保护法,渣爹都得死!   这次拍得有些狠,黑色大野猫惨叫着,跟着瓦片一起摔下去。   何三娘走出来,看到自家少了几片瓦的屋顶,看这屋顶亮的,下雨天肯定会漏水。   她气得抄起扫把,他娘的,现在连一只猫都敢来欺负她!   江河猫蹲在屋顶,目睹寡妇大战野猫的一幕,对那只未成年的小黑猫说:“你爹不靠谱,可千万别长成它这样。”   小奶猫喵喵喵地叫着,温顺地吃着小鱼干,问他:那你能当我爹吗?   江河猫一听到“爹”就头疼,他现在最怕给人当爹,都当怕了。   “当然不行!”   小奶猫想起渣爹的话:那当丈夫?   “更不行!”江河猫断然拒绝,语重心长地教育小朋友,“未成年猫别老想着嫁人……女人,哦,母猫当自强,吃自己的饭,自己的活自己干,要独立自主,别总想依赖公猫,靠天靠地靠祖宗不如靠自己……”   黑色小奶猫听得晕乎乎的,它也不知道听懂了没,很乖巧地表示:好的,爹!知道了,爹!没问题的,爹!   江河猫崩溃:“……都说我不是你爹,老子不想当爹!”   系统飘过来,撇了撇嘴。   嘴里说着不当爹,其实说话做事却是爹味十足,难不成这是当爹的后遗症?   系统问道:“宿主,你什么时候打断罗家明的腿?”   三花猫闷闷不乐地从一间屋顶跳到另一间屋顶,跟在他身后的小奶猫也不叫他爹了,但吃光了他所有小鱼干。   大丫的厨艺不错,做的小鱼干非常好吃,但罗老太太太抠门,小鱼干再便宜也是有限的,他自个都不够吃。   心情不好,猫主子就耍赖,“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打断罗家明的腿?”   系统顿时想骂人,“你不是答应任务者?说要让罗家明变成残废的。”   闻言,江河漫不经心地说:“残废又不止断腿。”   系统顿时恍然,“所以你想让他当独臂大侠……我觉得独臂大侠这个主意不错。”   “他也配称大侠?你拿他跟人家杨过比?”江河轻蔑,十个罗家明捏起来也比不过人家神雕大侠一个手指头吧?   系统果断改口:“那独臂怪!”   已经到罗家了,三花猫从屋檐跳到经过的大丫怀抱,对着她撒娇晃尾巴。   小鱼干!他的小鱼干!   大丫奇迹的觉得,自己竟然读懂了三花猫的意思,不禁笑起来,“好的,我待会儿让厨娘去买些小鱼干回事,你要烘烤的?爆炒的?还是油炸的?”   经过的罗老太太正好听到,顿时大怒,一巴掌甩过来:“大丫,你这败家的赔钱货,一只老鼠都不会抓的野猫,你居然给它吃鱼?你咋不上天呢?还油炸?你知道现在油多少钱一斤吗?”   “怪不得我时常听厨房的人说,家里的油消耗得太快,原来都是给猫吃了……黄妈,给我拿鞭子过来,我今儿要抽死这赔钱货!”   大丫捂着脸哭,惊惶的眼睛倒映着老太太狰狞扭曲的脸。   她吓得不敢动弹,浑身都在发抖。   徐氏听到消息,嘤的一声就哭开了,扑了过来:“娘啊,您别打大丫!都是我不好,没教她节俭,以后我让她炒菜都不放油,娘您就别生气了……”   “呜呜呜……奶您别生气。”   二丫三丫也扑过来,母女四人顿时搂在一起哭成泪人儿。   罗老太太顿时气得更甚,“好好好,你们是故意气我的是不是?我连你们一起打!”   江河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发展成这样。   他难得生气,罗家在镇里就有两家铺子是做榨油生意的,根本不缺油吃,小姑娘拿油来炸个小鱼干完全消耗得起,罗老太太不过是心情不好,趁机出气罢了。   但你出气就出气,为何要对孙女出气?孙女是欠你的,还是掘你的祖坟?   大发脾气的罗老太太刚从黄妈手上拿过棍子,就被地上的石头咯着脚,整个人四脚八叉地摔在地上,并且扭到脚了。   她“哎哟哎哟”地叫着,连鼻子、嘴巴都嗑出血。   看到她这狼狈的模样,黄妈哪里还顾得上打人?赶紧搀扶着摔伤的老太太回房,让人去请大夫。   徐氏和三姐妹眼睛还挂着泪,目送罗老太太离开。   突然,三丫叫起来,“草草,你去哪里?罗草草?”三丫哭喊着,“你别丢下我,草草!”   被春花带过来的四丫见三姐哭成这样,她也跟着“哇”的一声哭出来,呜哇大叫,“草草被奶吓跑了,它害怕。”   大丫和二丫也十分担心吓得躲起来的猫。   被姐妹们认为很“害怕”的三花猫离开罗家后,在榴花镇里折腾了大半晚,三更半夜才回到罗家。   明亮的月光破开云层,将清辉洒向人间。   一只三花猫悄无声息地站在屋顶,明亮的猫瞳深沉地看着月辉中的罗家大宅子。   万籁俱静,被一阵窸窣声吵醒的罗老太太烦躁地叫唤丫鬟,“怎么回事?今晚怎么这么吵?”   丫鬟也被吵醒了,听到那窸窣声越来越大,她有些害怕,赶紧将煤油灯调亮。   当看到眼前的一幕时,小丫鬟吓得脸色发白,尖叫从嘴里逸出。   “啊啊啊——!” 第95章 穿成一只猫9   小丫鬟的尖叫声将罗家宅子里所有的人都惊醒。   “老鼠!”   罗老太太也尖叫起来。   闻讯赶来的黄妈提着灯笼,明晃晃的灯光所照之处,一只只黑色的肥硕老鼠到处乱窜着,吱吱吱地叫着。   罗老太太终于承受不住,眼睛一翻,就这么晕了过去。   “老太太!”   顿时,罗家一片乱糟糟的。   **   榴花镇不过是个小镇,流言素来传得也特别快。   不过大半天时间,罗家出现一堆老鼠、罗老太太被吓晕的事就传遍整个镇。   镇里的居民津津乐道,胡乱猜测。   “听说罗老夫人得罪了鼠神,否则为何罗家只有她的院子有老鼠,其他地方都没有?”   “鼠神?老鼠也有成神的?俺咋没听说过。”   “那是你孤陋寡闻,鸡犬升天懂不懂?狗都能当上哮天犬,老子的青牛,还有吕洞宾的驴,主人都得道了,它们肯定沾光了。”   “吕洞宾是骑驴的吗?不是张果老倒骑毛驴么?”   “我这是比喻!”说话的人没好气道,“总之,说不定最近有老鼠精得道,罗老太太肯定是得罪了老鼠精……”   罗老太太只是惊吓过度,身体并无太大的毛病,一碗安神药下去,她就好得差不多了。   罗老太爷听到消息,赶了回来。   他皱着眉,满脸不解,“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老鼠?”   罗老太太这次被吓坏了,她捂着脸哭:“我不知道啊!咱们家最近也没打死老鼠啊,更没放老鼠药……”   毕竟不是稻谷刚收回仓库的秋天,没必要去毒老鼠。   再说了,以前每年秋天都会弄死一批老鼠,免得粮食被糟蹋,可也没见出什么事啊?   “大孝子”罗家明也带妻女过来看望罗老太太,他本来想去找何三娘厮混的,只是外头的流言传得那么快,他也坐不住。   他爹和老太太的感情很好,两人成亲早,两老今年还未满五十,若是老太太出了什么事,他爹想再娶咋办?   男人八十还能生儿子呢!   自己现在是罗家唯一的男丁,他娘成天找徐氏的麻烦,对他这个唯一的儿子虽然恨铁不成钢,但到底还是溺爱的,不然他哪来那么多钱去包养花魁?   罗家明对此心知肚明,还记得他那早逝的大哥,那可真是他拍马都比不上的优秀人物,那时候,他爹娘全部心思都在长子身上,他嫉妒得都快要发疯了。幸好大哥死得早,他才能成为这家里唯一的男丁,他在罗家呼风唤雨多年,是所有人都必须关注的重点。   罗家明享受这种全家都要围着自己转的盛宠,所以他才能天不怕地不怕地去和牡丹厮混,因为他知道罗家只剩下他一个男丁,没有谁能取代他。   当年徐氏生下长女和次女时,罗老太太终于端不住,天天骂徐氏,那时他还年轻,并不急着要孩子,他享受父母独一份的偏爱,并不想父母将这份关爱转移到别人身上,即使那是他儿子。   不过现在他的年纪不小了,不像年轻时那般渴望父母的关爱,没儿子就意味着断子绝孙,未来连个摔火盆的都没有,他自然也渴望儿子的到来。   是以罗家明对罗老太太的关心是真切的,他可以生下儿子成为罗家新一代宝贝蛋,但跟他争家产的兄弟可不行。   罗家明知道自己的嫉妒心强,占有欲也强,他觉得自己没毛病,都是爹娘以前只看得见兄长,太过于冷落他,他才会变成这样。   看到儿子带着妻女儿过,罗老太太心里是舒坦的。   “家明,娘没事。”老太太的目光柔和,对儿子的孝心很是受用。   见老太太没事,一家子便坐下来,和几个忠仆讨论鼠患。   徐氏和几个女儿沉默不言,主要是她们也没什么头绪,再者她们都还记得昨天罗老太太要拿鞭子抽打大丫,虽说她后来扭伤了脚没能打成,还是给几个姑娘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一时间无法放开。   罗老太太的心情不佳,看到木头人似的儿媳妇和几个孙女,不禁生气。   进来后,就没见她们说几句话,这是咋地,难不成还记恨昨天的事?她一个当婆婆、当祖母的,还教训不得儿媳妇和孙女?   这也是她不喜徐氏的原因之一。   每次她训话时,就泪汪汪的,仿佛随时能流下一斤泪的模样,外人看在眼里,她像个恶婆婆似的,几个孙女也跟她不亲,都让母亲教坏了。   她们只觉得她这恶祖母老找儿媳妇的茬儿,成天骂她,让她跪祠堂,也不想想,徐氏没给罗家生下儿子是多大的罪过。   罗老太太自觉自己还是个不错的祖母,起码几个孙女她都没冷着饿着,都让她们活下来了。   至于干活?她也是为她们好,女孩子们有个勤快的名声,对未来嫁人也有好处。   “几个丫头怎么不说话?难不成是你们打死老鼠,全镇的老鼠来报仇了?”罗老太太眼神跟刀似的刮过去,冷冷地问。   二丫的身子一抖,她是最怕奶的,因为她笨,奶说什么总反应不过来,奶的脾气上来就是一巴掌甩过来。   她爹说这是正常的,哪家长辈不打人,起码她吃饱穿暖。   二丫心里一直觉得,其实外面的人说错了,罗家根本不是榴花镇的首富,家里其实没什么钱,不然号称比罗家穷的第二富、第三富和第四富的人家,人家的女孩子们为何总是穿得光鲜亮丽,还有月钱可领?   从未领过月钱的二丫十分羡慕,要是她也有月钱,可以存下来买好看的裙子……   在二丫胡思乱想的时候,大丫站出来,她是个好姐姐,习惯性地护着下面的妹妹。   她赶紧小声道:“奶,我们最怕老鼠了,哪敢打。”   罗老太太哼了一声,姑娘家确实怕老鼠,她不是怀疑她们,她是怀疑她们身边的下人,比如说五大三粗、比男人还有力气的春花。   这春花护着几个小丫头,谁知道她是不是看大丫被打,暗中作怪?   罗老太爷听后,说道:“行了,别胡搅蛮缠的,老鼠都往咱们家的院子里跑,跟几个丫头有何关系?”   虽然他不喜欢这几个孙女,但到底是罗家的骨血,也不能太苛待。   四丫揉着眼睛,呜呜咽咽地哭着:“草草,草草不见了……”   她的小胖手拉扯着三丫的裙子,十分委屈,她不想待在凶凶的奶这里,她想去找草草。   罗老太爷听不懂,“什么草草?”   “草草是猫。”三丫勇敢地站出来,“是我养的猫。”   “不是叫花花吗?”罗家明很茫然,他记得以前是叫花花的,虽然不怎么关心三个女儿,偶尔回来也会听到她们叫一只猫花花。   三丫说:“它是男孩子,叫花花不合适,所以改名了。”   正在这时,突然黄妈“啊”的叫了一声。   众人朝黄妈看过去,只见她一脸恍然,“我知道了,是不是那只猫?”   黄妈对这只叫“草草”的猫印象深刻,因为老太太一看到它,就抱怨从未见过它抓老鼠,总是吃白饭。   “和那只猫有什么关系?”罗老太太还没转过弯来。   黄妈赶紧道:“太太,其实我早就想跟您说了,家里养了这只猫后,再也没出现过老鼠,以前每年秋天时,咱们都要放老鼠药的,自从这只猫来到罗家后,老鼠药都白放了,因为根本没有老鼠。”   黄妈的话让在座的众人面面相觑。   以前他们没留意到,现在经黄妈一提,发现还真是如此,罗家已经很久没出现过老鼠。   “我想,这只叫草草的猫肯定是猫中之王,有它在,老鼠都不敢靠近。”黄妈含蓄地提醒。   所以还真不是草草不抓老鼠,实在是它所在的地方,老鼠退避三舍,抓无可抓。   罗老太太明白过来,面子挂不住,“那它现在去哪了?”   三丫的语气中带着埋怨:“昨天它被奶吓跑了……”   她奶那么可怕,凶神恶煞的,草草被吓到一点都不奇怪。   大丫赶紧捂着她的嘴,以免惹老太太生气,她小声地说:“它昨晚没回来,肯定还在镇里,我们去找它。”   罗老太太实在是害怕老鼠,这年头不仅人饥饿,老鼠也饿啊,乡下不时传出饥饿的老鼠啃孩子、啃老人的故事,罗老太太年轻时,亲眼看过一个刚死的老人脚趾头被啃了三只,不知道是她先死老鼠再啃,还是因为被老鼠啃了才死的。   罗老太太很后悔,她发誓以后一定会为那只猫养老送终。   得知老鼠出现的原因可能是和猫被吓走有关,罗老太爷发动家中下人出去找猫,另外还吩咐管家,如果找不到那只叫草草的猫,就多买几只猫回来。   幸好猫很快就被找到了。   三丫和四丫轮流抱着它,大丫下厨房给它炸小鱼干。   这次罗老太太再也没敢说费油之类的,甚至还让黄妈特意拿两大罐子油到厨房,默许了大孙女用油给猫炸小鱼干。   这桩猫鼠案在榴花镇流传了好些天,直到另一桩更轰动的事情发生,镇民们又有了新的谈资。   **   何三娘永远记得那天的事,她的命运从那一天转向另一个方向。   当她年老色衰,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却无一儿半女过来看望的时候,她总后悔自己当年太过天真,居然信了方得权的话。   幸好方得权后来也没什么好下场。   牡丹是在吃完苦药汁后听到这个消息的,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么?罗家明养外室?”她尖叫出声,“怎么可能?”   罗家明可是说过,对她爱得不行的,她的性格和模样是按着他的审美来长的,他还说最看不上哭哭啼啼的徐氏,为了她,他甚至和罗老太爷、罗老太太对抗数年,只为了能纳她进门。   牡丹咬牙切齿,“一点是假的!肯定是你看错了,罗家明不会这么对我的!”   怡红院里环肥燕瘦,罗家明确实是风流的,但自从包|养她后,就再也没有理会过其他的女人,听说罗家那老不死的在乡下买了很多貌美的丫鬟回来,罗家明都不屑一顾,没碰过她们。   牡丹虽然对罗家明不见得有几分真心,但知道后还是挺开心的。   作为一个沦落风尘的女人,她虽然知道情爱都是虚假的,但私心里也盼望有个男人为她痴迷,为她洁身自好。   遇到罗家明后,她以为罗家明就是这样的人,他不是那种色|欲熏心的男人,对她也非常好。她时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遇上那么珍爱自己的男人。   可她没想到,现实竟然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让她发现自己其实在男人面前也就那样,是他们眼里的玩物。   被她付出信任的罗家明,竟然这么对她。   向来嫉妒牡丹命好的玫瑰听到喧闹声,走过来查看。   当看到牡丹披头散发,又哭又笑,毫无形象的模样,她有些惊愕。   对于罗家明养外室这事,玫瑰确实很惊讶,因为他包养牡丹好些年了,怡红院里的美人那么多,他却只要牡丹一个,让众多姑娘羡慕不已,觉得他是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这年头不偷吃的男人凤毛麟角,罗家明能守着牡丹几年算不错了。   牡丹发疯完,咬牙切齿地说:“让开,我要找罗家明问清楚!”   她抖着手,化好一个完美的妆容,穿上合身的旗袍,像个战士一般走出去。   女人的容貌就是武器,她才不会输给一个寡妇!   恰好这几日,老鸨有事外出,不在怡红院里,没人能拦得住牡丹,让她顺利地走出怡红院,气势汹汹地来到寡妇家。   桃花跟玫瑰互视一眼,赶紧跟上去。   虽然嫉妒牡丹,但遇到这种事,难免有几分兔死狐悲之感,她们原本以为牡丹能有个好归宿的。   果然,像她们这样的青楼女子,就不应该痴心妄想。   **   何三娘今天做的是清蒸鱼,她没怀过孕,只知道女人怀孕后会受不住鱼腥味。   罗家明正在屋子里睡觉,何三娘过去叫他。   “二爷,吃饭了。”   罗家明打了个哈欠,他昨晚喝多了,便到三娘家休息一晚,也胡闹了一晚,现在已经是中午,精神还有些不行。   见是何三娘亲自下厨,罗家明道:“三娘,爷不是给你钱了,为何不请个下人?”   在他眼里,何三娘一身冰肌玉骨,滑嫩可口,要是下厨伤了就不美了。   何三娘当然不会说,她不想让外人知道自己和罗家明勾搭在一起,即使已经有邻居猜到,只要他们不说,她就假装自己的脸皮还在。   “我有手有脚,要下人干嘛?”她笑着将一碗汤放到他面前,“先喝些汤解解酒。”   她拿起碗筷,盘算着现在吐呢,还是吃几口饭再吐?   不对,应该是吃鱼再吐才是最合理的。   何三娘的手艺不错,正好罗家明也饿了,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突然,就见何三娘捂着嘴,“呕”了一声。   “三娘,你怎么了?”罗家明丢下筷子,顾不上被鱼汁弄脏的衣服,赶紧过去扶她。   何三娘矫揉造作地歪在他怀里,一脸虚弱的模样,“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最近贪睡又容易累,呕……”   她又扭头吐起来,边吐边推开罗家明。   吐完后,她虚弱地说:“抱歉,家明,你身上的鱼腥味太重了,我闻着难受,并没有嫌弃你的意思……”   罗家明神色有些古怪,尔后想到什么,脸上露出欣喜若狂之色。   他已经是四个丫头的爹,怎会不知道怎么一回事。   他迅速地将沾了鱼汁的长马褂脱下,欣喜地说:“三娘,你这是怀了爷的孩子了!”   “我怀孕了?”何三娘装出一脸不敢置信,喃喃地说,“怎么可能?我以前和亡夫在一起两年时都没怀上。”   罗家明得意洋洋地说:“那能一样吗?你前夫是个病秧子,二爷我身强力壮……你等着,阿明快回来了,我让他请个大夫回来。”   作为罗家的二爷,就是这么自信,一个平头百姓,哪里能比得上他的厉害?   “这……说不定是弄错了。”何三娘故作一副又惊又喜的模样,低头摸着自己的肚子。   “你怀的肯定是儿子!”罗家明光着上身,将何三娘搂怀里,“等大夫确定后,我就去和我爹娘说,你接下来的事就是乖乖等着嫁人……”   正说着话,突然门口发出一道“砰”的声音。   何三娘吓得差点跳起来。   罗家明怒气冲天,哪个不知死活的混账,他儿子要是出了什么事,他能活刮了他!   两人转头看过去,只见被撞开的大门外,站着一个穿着红色绣花旗袍的美艳女子。   她双眼死死地盯着屋子里搂在一起的两人,眼中迸射的怒焰,仿佛能将周围的一切点燃。   “牡丹?”罗家明满脸震惊,然后有些心虚,“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是谁将他的消息泄露出去,难不成是阿明?   跟进来的小厮阿明一脸苦涩,对着罗家明猛摇头,他真的什么都没说,他连对罗家老两口都没说。   牡丹冷笑一声,风情万种地走过来,“怎么,这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怕我看见?”   她上下打量小寡妇,眼神凌厉,恨不得化成刀将她千刀万剐。   左右邻居也被这边的动静吸引,赶紧呼朋唤友过来凑热闹。   哎哟,这光着上半身搂着小寡妇的男人,不是那罗家的二爷么?   还有这不是怡红院的花魁牡丹么?这是二女争一男的戏码?快找个好位置,他们要看热闹吃瓜。   那些未出嫁的大姑娘羞得转过身去,啐了一口,这光天化日之下,衣冠不整,难不成这就是读书人说的那什么白日宣X?已经嫁人的大妈大婶们双目炯炯,眼神放肆地在罗家明上半身打转,哎哟,这身板儿看着不错啊,虽然看着很白,但还是有些肌肉的,怪不得能勾得两个大美人为他争风吃醋呢。   看到那些探头探脑的邻居,罗家明脸色铁青喝道:“阿明!把大门关上!”   “有什么好关的?”牡丹冷笑道,“你们都敢在白日厮混了,还怕被人看见?”   阿明自然是听自家二爷的,费劲地将大门关上。   这些大妈大婶们实在太可怕了,还堵着门不让他关,幸好跟着牡丹过来的两个姑娘帮忙,推开周围的人群,他才能将门关上。   围观的人不禁纷纷叹息,然后对居住在何三娘家隔壁的邻居一脸热情道:“你们家可以偷看吗?”   邻居道:“看不到哩,那小寡妇家种了一大棵葡萄树,遮得严严实实。”   观众失望之际,就听到邻居说:“看不到但听得到,你们要不要来?”   “当然要!”   “没问题,想进来听大戏的一人一文钱!”   **   那边,罗家明将三娘护在身后,她现在怀孕了,可不能有丝毫闪失。   他朝牡丹道:“牡丹,你听我说,我心里还是有你的!只是你也知道的,罗家的事是我爹娘说了算,所以我一直希望你能怀上孩子,这样我爹娘就能同意你进门……”   “你让开!”牡丹的眼睛猩红,罗家明这是什么意思,将那女人当宝贝似的护在身后,他难道忘记曾经答应过她的事?   她走过来,一把将罗家明推开,朝何三娘道:“躲在男人身后算什么本事?”   罗家明担心她伤到何三娘,赶紧又拉着她。   “你走开,我不会对你的小心肝做什么。”牡丹再次将罗家明推开。   罗家明可不相信,看她这气势汹汹的模样,就不好惹。   见这两人当着自己的面拉拉扯扯的,何三娘觉得自己快忍不下去了。   本来她想着牡丹是方得权看中的女人,让让她也无妨的,但是……   “牡丹小姐。”何三娘努力维持平静,“你私闯民宅,这不太好吧?”   牡丹冷声道:“什么叫私闯民宅?我不过想来看看抢走我男人的寡妇长啥样……啧,原来是个克夫的贱人。”   说着,她从钱包里掏出一根烟,旁边的桃花很有眼色地为她点上,她吸了一大口,将烟圈朝何三娘脸上吐,呛得她直咳嗽。   罗家明急得团团转。   这两个女人都是他想纳的,她们就不能和平相处吗?像徐氏,他娘找来的那些妖娆丫鬟,她虽然不喜,但从未针锋相对过。   “你以什么身份质问我?”何三娘冷笑道,“二爷的正房太太徐氏都还没发话呢,你有什么资格来我家为难我这个主人?”   她就是奇了怪了,一个花魁罢了,竟然像个女主人一般,登门来抓奸。   牡丹也冷笑起来,红色的唇如同染了血,“先来后到的规矩懂不懂?”   她上下打量何三娘,轻蔑地道:“听说你前夫死于马上风,你也怪有能耐的,将他榨干了,是进咱们怡红院的好苗子,我看你也别跟着二爷了,像你这样天赋异禀的女人,肯定能同时应付几个男人,来怡红院,肯定是生意最兴隆的……”   何三娘气得浑身发抖,这方得权到底什么眼光,竟然看上一个嘴臭的贱女人?   她也不是好欺负的,“哪里,不比你这个花魁厉害,要满足多少男人才能被选为花魁啊?不像我,活了二十二年就两个男人。”   这是暗示她千人骑、万人踩?   牡丹的怒气再也压抑不住,她将猩红的烟头朝何三娘脸上摁过去,心下无不快意地想着,只要毁掉这张脸,看她还有什么资本跟她抢!   何三娘吓得往后退,罗家明也冲上来,“牡丹,快住手!三娘怀了我的孩子!”? 第96章 穿成一只猫10   牡丹僵在那里,如坠冰窟。   怀上了?这贱女人竟然怀上罗家明的孩子?   牡丹觉得自己的脑子生平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这个孩子绝对不能留!   她今日得罪何三娘,若是何三娘母凭子贵,日后就算她能进罗家的大门,肯定也会被她打压!   牡丹凶狠地盯着何三娘的肚子,毫不犹豫地朝她撞过去。   何三娘早就防着她,见状哪里不知道牡丹的想法,先前就被她气了一肚子的火,这会儿,新仇旧恨涌上来,伸手就朝牡丹的头发抓过去。   一个花魁,一个风流寡妇,打起架来,自然是做不到动刀动枪,只能扯头发、挠脸。   眼看两个女人竟然打起来,罗家明急得不行。   对他来说,这手心手背虽然都是肉,但何三娘肚子里有孩子,自然更宝贝些。   于是他上前护着何三娘,因为过于心急,哪知竟然失手将牡丹推开,牡丹差点就摔在地上。   牡丹简直气疯了。   她为了这男人,数年如一日地喝苦药汁,就为了给他生个儿子,结果他居然变心!   要是他变心的对象是个大家闺秀,或清白的少女也就罢了,可他变心的对象却是一个寡妇,一个名声不好的风流寡妇。   牡丹顿时怒从心来,愤怒之下,她突然爆发出无穷的力量,将护着小寡妇的罗家明撞开。   罗家明哪里想到,看起来那般美艳纤细的女人会突然爆发如此可怕的力量,整个人都被推着飞出去,正面撞上何三娘用来腌咸菜的大石板。   那大石板的边缘菱角分明,其中尖锐的部位撞上男人最脆弱的地方。   罗家明:“嗷!!!!!!!”   一道凄厉无比的惨叫声响起。   不仅正在打架中的牡丹和何三娘惊住,就连隔壁正在偷听的街坊邻居也吓住了。   怎么了?怎么了?难道出人命了?   只有在场作为男人的阿明懂得罗家明的痛。   他惊恐地看着蜷缩在地上,捂住男人某个脆弱部位的罗家明,同样凄厉地叫道:“二爷!!!!”   **   “家明啊啊啊!”   罗老太太看到被抬回来的儿子,撕心裂肺地哭着,她颤抖的手死死地抓住大夫:“你再说一遍,你说家明他究竟怎么了?”   大夫擦擦头上的汗,吞吞吐吐对罗老太太说:“或许只是在下医术不高,老太太可以去寻医术更高深的老大夫来看看。”   “马上去找!”罗老太太声音凄厉,“将榴花镇的大夫全给我找过来!”   罗家明在床上惨叫着,他想打滚,却被两个身强力壮的下人紧紧地抓住胳膊。   大夫说了,他越动怕是伤得越重。   罗家几乎将榴花镇的大夫都请过来了,然而一个又一个大夫摇头离开罗府,表示无能为力。   罗家明的叫痛声也越来越微弱,看着出气多、入气少。   三丫、四丫的年纪还小,春花拘着不让她们过去,毕竟二爷他伤的太不是地方了,两个小姑娘还小,要尽孝也不是、不尽也不是,实在是为难死人了。   一只三花猫蹲在窗边,瞅着屋子里的情景。   “真有那么疼吗?”江河猫若有所思。   他想起自己当太监的那个世界,可是当时的许愿者也不像罗家明这般痛不欲生啊?人家那块肉还真真切切的割掉了,罗家明这不是没割掉嘛,虽然不中用了,但还是中看的。   眼看着大夫们都无能为力,罗老太太都已经绝望了。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天喊地:“苍天啊,你怎么不长眼啊!你这是让罗家绝后啊!”   不远处,三丫抱着猫,将脸埋在猫猫柔软的毛发里,遮掩她上翘的唇角、以及孩子没有的锐利眼神。   系统简直是说不出话来。   良久,它结结巴巴地问:“宿主,这就是你说的残废?”   一点油皮都没掉,也算残废?   江河猫随口道:“心理残废也是残废嘛!”   主要是罗家明真残废了,徐氏那恋爱脑肯定会让闺女去照顾他,他可不想罗家明拖累几个小姑娘,那就让他换个残废的地方吧。   系统总觉得很不爽,要知道,它可是一直期待宿主出手,让罗家明断手断脚的,甚至罗家明连根没切掉,只是被撞坏了,一滴血都没流呢。   什么时候,宿主竟然对一个渣男如此心慈手软了?   江河猫忍不住笑了,教育系统,“统啊,你不是男人,你不懂的!你信我,我更懂男人的心理。罗家明肯定宁可断手断脚,也不想断那里,男人嘛,尤其是封建社会的男人,他现在还没个儿子呢,宁可失去一条胳膊,也不愿意失去那么一块肉。”   “我就这么说吧,如果我卸载你核心里的性别意识……”   系统惊骇地睁大豆豆眼:“不成!那我就不男不女了。”   没有性别的统怎么追求人家系统妹子?系统妹子肯定会嫌弃它是人妖……不,统妖的。   宿主举的这个例子太过简单明了,系统很有代入感,总算明白罗家明的打击。   它发现自己还有得学,果然做人不是那么简单的。   听着罗家明的惨叫声,系统心旷神怡,觉得悦耳极了。   罗家的几个女孩儿都是好孩子,却因为性别之故,被渣爹无视,得不到父爱也就罢了,看到他亲娘罗老太太虐待自己的女儿也不管。   她们是不缺吃不缺喝,但罗老太太舍不得花钱请人教几个姑娘读书识字明理,还把她们当丫鬟干活,有气就撒在她们身上,将她们当成出气筒,压根儿就不当成孙女来看待。   在系统看来,罗老太太对几个孙女简直就是虐待。   同样觉得亲爹的惨叫声悦耳的还有三丫。   她对亲爹的倒霉喜闻乐见,春花捂住她的耳朵,以为她不懂,但是未来当过护士的她,对人体实在是太懂了。   她本来以为她爹会瘸腿什么的,原来这是成了公公啊?简直让人神清气爽,这样一来,罗天赐肯定没机会出生,她的姐姐、妹妹就不会被他敲骨吸髓,年纪轻轻的就死了。   大夫虽然无能为力,不过还是开了药。   等一碗药灌下,罗家明终于昏睡过去,罗老太太也收拾好心情,严厉地审问被人打得半死的阿明。   阿明不敢隐瞒,仔仔细细地将事情的经过说了。   阿明虽然长得壮,实际年龄刚满十八,在事情发生时,他匆忙地为动弹不得的罗家明套上长大褂,背着他往医馆跑。   对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小厮而言,他已经做得够好了。   然而罗老太太不这么想,如果不是新时代了,下人不能随便打杀,她真恨不得将阿明活活打死。   罗家已经断子绝孙了啊,没有指望了。   一时间,罗老太太万念俱灰,她摆摆手让人将阿明押到柴房关着。   晚上,罗家明疼醒过来,人也清醒了,知道自己变成太监,三十岁的大男人哭嚎着,涕泪交加。   “娘,我是不是好不了了?”   罗老太太的心都要碎了,她一把抱住儿子:“当然不是!中医没办法,不代表西医不行,娘听说西医很神奇,给人开膛破肚人都能活着,你这只是小伤。”   “真的?”   仿佛溺水的人抓到一根稻草,罗家明死死抓住母亲的手,双眼迸射希望。   罗老太太自然点头,肯定地说:“等你爹回来,就让他带你去平锦城,那里有大医院。”   等罗老太太亲自喂儿子喝下安神药和止疼药后,她捂着头走出门,精神有些恍惚。   半晌,她放开手,凶狠地说:“去,把徐氏给我叫过来,叫她来伺候她男人!”儿子都这样了,那徐氏竟然不出现。   黄妈提醒道:“老夫人,夫人她不在呢。”闻言,罗老太太这才想起徐氏回娘家了。   昨日一大早,徐氏就带着大丫和二丫回娘家乡下老房子祭拜。   徐氏的亲娘早死,亲爹在她嫁人的第三年也去世,现在徐家的老房子里住着的是过继来的远房堂弟一家子,她每年回去祭拜时,会在徐家老房子住上几天。   过继来的弟弟是个老实懦弱的,他的媳妇倒是精明,对这个高嫁的大姐笑得十分谄媚,见丈夫像个木头人似的,忍不住掐了好几把。   “你说说话啊,好好招待大姐。”   弟弟如梦初醒,木讷地挠头:“大姐,你们肚子饿了吗?”   话音才落,又被他媳妇狂掐。   连大丫都为这个舅舅感觉到尴尬。   二妹也很呆,但起码她表面功夫还是做得不错。   想到这里,大丫又有些自豪,她的三妹妹很聪明,早早地发现二丫的问题,她们特意为二丫训练,现在二丫接人待物基本上已经挑不出毛病。   现在罗家的下人也没人敢说二小姐蠢笨了,因为二小姐有一手刺绣的好手艺,一副小小的绣画,就能卖上一个银元。   这能是笨蛋吗?这分明是女财神!   徐氏祭拜完爹娘,哭了一场后,回到弟弟家休息。   她爹娘只有她一个女儿,一直想生个儿子,从小到大,她时常听到她娘因为生不出儿子唉声叹气,就连死时都是带着愧疚的,说对不起徐家的列祖列宗。   她娘死后,她爹也没再娶妻。   堂弟家中因为生了太多的儿子,生活困顿,她爹就过继最小的孩子,给了远房的堂大伯家一大笔钱,并明言日后这孩子与大伯家无关。   弟弟长大后,她爹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唯恐他被亲生父母拿捏住,特意给他娶了个厉害媳妇。   徐氏很满意弟弟和媳妇感情好,还生了两个儿子继承徐家香火。   她是个恋爱脑,讲究有情饮水饱,弟弟一家子和和睦睦的,让她忍不住幻想如果她生下儿子,跟丈夫会不会也这么恩爱。   **   罗老太爷是在第二天早上赶回来的。   他沉着脸去看儿子。   “平锦城肯定要去,不过那两个贱女人也不能放过。”罗老太爷差点将满口牙咬碎,“她们害得我罗家断子绝孙,我就让她们一辈子不得舒坦。”   罗家明迟疑了一下,没说何三娘怀上他的孩子。   如果罗家有下一代了,爹娘还会不遗余力的救他的命根子吗?毕竟罗家已经有下一代,他有没有用也无所谓了。   除去这个理由外,其实罗家明心里也恨那两个女人,为何要打起来,连累到他?   他也不是不说,只是想拖一拖,就当惩罚,谁叫她们将他害成这样。   不得不说,罗家明本质就是个自私自利的。   罗家明问道:“爹,你不会想杀人吧?”   “怎么,你舍不得她们?”罗老太爷恨铁不成钢,他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儿子?怪不得被女人玩弄于股掌间。   “我没有,我只是觉得她们罪不及死。”罗家明还是舍不得她们的,他还抱着身体冶好后再纳她们进门的念头。   罗家老两口闻言,互视一眼。   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哪不知道他是什么德行?决定还是将这两个女人打发离开榴花镇,一个风尘女子,一个风流寡妇,都不是什么好的。   **   得知罗家明伤了男人的命根子后,何三娘就知道事情糟糕了。   她刚二十出头,长得花容月貌,即使罗家再有钱,她也不想嫁一个不能人事的男人。   这种男人,放在以前就是宫里的太监,一个公公。   其实有一点,牡丹是说对了的,何三娘的丈夫虽不是死于马上风,但也是死于没节制的房事中。   何三娘爱钱,但更爱男欢女爱之事。   与其进一个太监的门,陪他守活寡,不如找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嫁了。   至于钱?罗家明给她的那些钱并不少,若是省着点,也够她花用的。   何三娘现在十分庆幸,自己并没有真的怀上孩子,若是真怀了罗家的孩子,还得生下来,这辈子就得绑在罗家出不去,偷男人都不方便。   何三娘是个果断的,马上去找人卖房子。   因为房子卖得急,只卖了一半的价格,虽然很不满,但她也知道没时间再磨蹭。   将房子卖掉后,何三娘悄悄离开榴花镇,她是个聪明的,生怕有人知道自己身上有钱,便将一半的钱财藏在亡夫的坟墓里。   即便如此,何三娘还怕不安全,特意将自己伪装成穷苦人家,跟着商队后面离开。   离开榴花镇时,她听到有陌生人在打听自己,她面上装作没听到,一颗心却提起来。这肯定不是罗家派来的人,罗家人都以为她怀孕了,语气不可能这么凶神恶煞。   或许是帮她卖房子的人,知道她卖了房,想来黑吃黑。   何三娘吓得抱住怀里又脏又臭的包裹。   幸好她准备周全,身上露出皮肤的地方全染成褐色,看着就像一个备受生活苦楚的老女人。   牡丹比何三娘更慌张,当她的理智回来后,终于意识到发生什么事。   得知罗家明废了时,她就知道罗家不会放过她的。   她心里也十分难受。   她跟着罗家明已经有五年,五年啊,人生能有几个五年?罗家明曾经发誓要纳她进罗家门,曾与她花前月下,说要一辈子对她好……   五年的时间,就算是颗石头,都要被捂热了,更何况是人。   牡丹虽然爱财,但对罗家明也不是没感情的,她也不想罗家明变成这样,要不是罗家明背叛她,和一个寡妇厮混,她也不会……   就在牡丹又恨又气,还要担心罗家找上门时,没想到是方得权先找上来。   方得权面色沉凝,他做梦都没想到,事情的走向会这么荒谬,他本意是让牡丹认清罗家明的花心本性,从而放弃罗家明,选择自己。   哪知道罗家明竟然被废了。   “牡丹小姐,我打听过了,罗家明伤得很严重,榴花镇所有大夫都没有办法。”方得权一脸含蓄地说,心里闪过几分快意。   榴花镇几乎所有男人羡慕,恨不得取而代之,左拥右抱艳福不断的罗家明成了一个太监。   一个对美人只能看不能动的太监,还有资格跟他抢花魁吗?   牡丹听得心颤,眼泪流下来,喃喃道:“都是我的错……”   如果她不那么冲动地上门抓奸,而是让人去对付何三娘,就不会和罗家明正面冲突。   方得权暗暗皱眉,面带忧色地道:“听说罗老太爷明早会回到榴花镇,他和罗二爷不同,是个心狠手辣的,你最好赶紧找个地方躲。罗家如今算是断子绝孙,罗老太爷不会善罢甘休。”   他现在还得罪不起罗家,他那局长妹夫也不会为了自己跟罗家对上。   “断子绝孙?”牡丹只觉心火烧起,她咬牙切齿道,“何三娘不是怀孕了?罗家怎么可能断子绝孙?”   她现在对何三娘恨之入骨,如果不是她,罗家明怎会受那么严重的伤?   方得权心里很矛盾,一方面为牡丹对罗家明的情意动容,果然牡丹与何三娘这种无情无义的风流寡妇不同,即使罗家明变成太监,牡丹对他依旧深情意重,并不想放弃。   另一方面,他又为牡丹记挂着罗家明不舒服。   “何三娘跑了。”方得权淡淡地说,“她怀孕的事应该是假的,目的是想进罗家的大门。”   他半点都不提自己在其中搅风搅雨的事,反正何三娘已经跑了,死无对证。   说实话,何三娘要是不跑,他还头疼怎么处理她。   罗家是绝对不可能善罢甘休的,他一个局里的小官儿还得罪不起罗家,他可不信何三娘是什么坚贞之辈,能忍住不将供出来。   方得权暗暗松口气,他都准备杀人灭口了,但何三娘死了麻烦更大,罗家肯定会以为其中有什么阴谋,认为何三娘是与罗家有仇的人派来特意废掉罗家明的,到时事情肯定会闹得更大。   牡丹气得浑身发抖。   这世上怎么有如此不知廉耻的女人?为了荣华富贵,居然去欺骗罗家明?就算自己想进罗家,她也没使过这般下作的手段。   何三娘若是出现在面前,她能生撕了她!   牡丹气恨地问:“何三娘逃去哪了?我绝不放过她!”   “不清楚,局里的人手不够,最近乡下又有人打群架,没能及时封路,被何三娘跑了。”方得权装出一脸忧色,“现在罗家正在气头上,你最好不要出现,等他们都冷静下来,你再跟罗家好好谈谈吧。”   牡丹这才想起自己的处境,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方得权说得对,罗老太爷可不是风流又无能的罗家明,他不会对自己怜香惜玉,她得先找个地方躲躲,避开这一劫再说。   方得权眼中闪过一道亮光。   事情一步步地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推进,他心里自然是喜悦的,面上却没有显露分毫,说道:“我知道有个地方很隐秘,罗家人绝对不会找上来。”   “哪里?”牡丹下意识地问。   方得权看她急切的模样,心中得意,国色天香的牡丹花终是落到他手上。   **   罗老太爷是个行事果决的,翌日就准备带儿子去平锦城。   他让人在马车里垫了好几层被子,将罗家明放到被子上,虽然时间紧急,他还是花钱请局长派些人送他去平锦城。   另外,他还请了十来个好手。   这年头外面不安全,路上的山匪恶徒猖獗,如果他和儿子都没了,罗家只剩下老弱妇孺,只能任人宰割。   榴花镇通往外面的路都是崎岖的山路,罗家明以前出镇都是骑马,现在才发现坐马车多么痛苦。   他那处本就受了伤,路况又不好,骨头仿佛都要颠碎。   这天气热,太阳直照在马车顶,堆了厚厚几层被子的车内仿佛一个巨大的蒸笼,汗水流到他受伤的地方时,又痛又痒,他不敢抓也不敢挠,简直是痛不欲生。   晚上,下人帮他擦身时,简直吓了一跳。   原本就红肿不堪的地方被汗水腌得发白,跟一团死肉似的,罗家明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哭着喊痛,罗老太爷看得又是心疼,又是恨铁不成钢。   他曾经不止一次和儿子说,让他不要被青楼女子迷了心窍,那些女人能有什么好的?也不知他怎么回事,就是要跟父母对着干,越让他避开的女人,他就越发上赶着。   现在好了,终于遭报应了。   罗老太爷一个晚上都没怎么睡,若是儿子的命根子真的救不回来怎么办呢?   他这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长子夭折,次子不成器,临老还要为他操心。   中途路过一间破庙休息的时候,罗老爷虔诚地将蛛网缠身的菩萨擦洗干净,用两根蜡烛充当香烛,他满是绝望地拜了几拜。   “菩萨,如果您在天有灵,请保佑罗家不要断子绝孙,日后罗家一定建桥修路,多做善事。”? 第97章 穿成一只猫12   一路跋山涉水,一行人总算顺利抵达平锦城。   罗老太爷托关系,终于找到一名据说医术很不错的西医。   罗家明也是满怀希望,如今全国上下都说中医不如西医,中医就是巫医,西医肯定能行!   但金发碧眼的西医——史密斯医生觉得自己不太能行。   他提出个建议,“反正都没用了,不如割下来?”   史密斯医生觉得,肿成这样说不定会感染,不如割了更安全,不会危及性命。   罗家父子只觉得五雷轰顶,他们就是想留住才来找西医的,并不想割掉它,也不想割以永治。   史密斯医生想了想,建议道:“我国有优秀的雕塑大师,可以为你造个假的,绝对栩栩如生!对了,你们国家不是有个会制造能飞的鸟儿的神奇人物吗?对了,我记得那人的名字叫鲁班大师,你们找他造个会动的……”   他总结道:“所以不如割了,割了更安全!”   罗家父子俩没想到托关系找的西医是个不靠谱的,一听就知道根本不行。   “割个屁,割了老子还是男人吗?”罗家明无能狂怒。   果然西医就是狗屎,中医的大夫好歹告诉他,能帮他将那块肉保留下来,就是不能用而已。这些西医居然是哪里不好切哪里,果然短短几百年发展起来的西医才是妖魔鬼怪!   史密斯医生扶了扶眼镜,认真道:“罗先生,是不是男人其实不应该由生殖|器决定,失去男人的象征就觉得自己变成了女人,这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我们医院虽然没设立心理科,但我国拥有优秀的心理医生,建议你前往我的国家……”   “放屁!放你娘的狗屁!”罗家明气得浑身发抖,“你滚开,我不要你治了!”   罗老太爷也很生气,他压抑着怒火,让医院给他换个能说人话的大夫。   医院向来对财主热情,便派了留学多年归国的本国医生过来。   罗老太爷握紧拳头,“那个死一死大夫说我儿没救了,如果你能救回我儿,不管花多少钱都没关系。”   “是史密斯医生,他是我们这里最好的外科医生。”中西医集于一身的优秀医生道,“我能保住罗先生的命根子,不需要切掉,但里面的神经坏死了……”   也就是说,留着只能当个装饰,割不割没多大的意义,心理安慰罢了。   得知这噩耗,罗家明痛不欲生,只想从三楼的医院跳下去,一了百了。   罗老太爷也受到极大的打击。   他含泪为儿子办了住院手术,因为这一路的折腾,罗家明那里已经发炎,中西医都擅长的大夫建议他住院,最好先吊几天针水消炎。   医生含蓄地说:“消炎方面,西医比中医好,这些药水堪比黄金,一般人家根本用不起。”   罗家明却听不进去,躺在床上,宛若灵魂已经被抽走。   堪比黄金又如何?现在黄金也救不了他,他就要变成一个怪物,听说前朝灭亡后,那些从皇宫里走出来的太监被视为怪物,无人愿意奉养。   等他回到榴花镇,大家看他的眼神也是如此吗?   罗家明面色苍白,他的目光空洞地盯着玻璃瓶里的药水,这是从洋人的国度,乘船经历狂风暴雨才被送到这间医院,注射进他的血管里。   可他一点也没感觉到荣幸。   罗老太爷躺在对面的病床上睡着了。   他放心不下儿子,索性包下一间病房住下来,陪护在旁看着。   多日劳累奔波,加上跟精神上的劳累,让五十出头的罗老太爷疲惫不堪,他沉沉地睡着了。   罗老太爷的背后就是窗户,他的床靠着窗户,如果儿子想不开想跳楼,他也能拦着点。   二儿子跟优秀的长子不同,长子性格坚韧,二儿子则是从小就被宠着长大的,长子即使烈日炎炎或是冰天雪地,都会坚持读书,不怕苦、不怕累,他拥有信念,想做一个于国于家都有用的人。   反倒是次子,怕冷怕热怕孤单,爱享受好女色,撑不起门户。   曾经有长子在,他们也没勉强他上进,长子在他们百年后肯定会养着无能的弟弟,贪图享乐不上进又有什么关系?   “家茂啊……”   睡梦中,罗老太爷呢喃地喊着长子的名字,眼角流出了眼泪。   隔壁疼得睡不着的罗家明听到这名字,身体抖了一下,仿佛被雷电击中般。   他看向对面床上熟睡中还念叨着兄长名字的父亲,心里愤怒,因为他不中用了,所以爹更思念大哥吗?   也对,大哥那样的人是天才,他是蠢才,被两个女人耍得团团转,如果有选择,爹娘肯定希望死的是他吧?   罗家明很想笑,却发现笑不出来,怨恨一点点地从心底滋生出来。   他不过是爹娘没有选择的选择罢了,大哥在时,没人注意他,他就像一个影子被遮挡得看不到一点光亮。   如果爹娘一视同仁,如果爹娘不将他与大哥比较,总说他不如大哥,如果爹娘对他的关心爱护多一点……   他我没事总跟爹娘对着干?   因为他怨他恨,他知道自己比不上大哥,永远也比不上,所以他宁愿当一个纨绔,让他们永远为他头疼。   **   带着两个女儿回娘家祭拜的徐氏总算回来。   没想到刚到家,母女三人就接到噩耗,徐氏的脸色瞬间惨白,几欲晕厥过去。   “家明啊啊啊……”   徐氏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掉了,丈夫那般骄傲的人,怎么能接受自己变成一个太监?   罗老太太正忙着让人去查何三娘、牡丹的去处,这两天都没怎么休息,听到徐氏的哀嚎,她头疼欲裂。   “闭嘴!”她愤怒地大吼,“都给老娘安静!”   早知道当初就拦着儿子,不让他娶这么个废物,生不出儿子也就罢了,一点事都担不起。   徐氏哪里听得进去?此时她一颗心都系在丈夫身上。   “娘,我要去找家明!我要陪在他身边再也不离开了。”   罗老太太的面色微缓,徐氏虽然一堆缺点,唯一值得称道的,便是她对儿子一心一意。   儿子被两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害成这样,正是脆弱的时候,徐氏以往让人窒息的爱现在反而成了好处,能安抚儿子失去男人象征后脆弱的自尊。   罗老太太没好声气地道:“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劫路的匪徒这么多,你不要命了?”   找什么找?她可没精力再安排人送她去平锦城。   徐氏低声哭泣,心心念念可怜的丈夫:“可是家明……”   “你去又能如何?根本就指望不上你帮忙,还不如帮我看看这些账本,或找找那两个贱人的踪迹,害了我罗家的人就想逃?”罗老太太的声音阴森森的,“这辈子她们休想痛快!”   在很多人眼里,徐氏是个圣母,她连蚂蚁都不忍心伤害,平日厨房里有多余的饭菜,会让厨娘舍给无家可归的乞丐饱腹,娘家那边过得特别穷苦的族人,她力所能及之时,总会给些钱和物。   她唯一不圣母的地方,在于对罗家明的感情,她对抢走丈夫的牡丹极为厌恶,但她没想到,原来狐狸精不止一下,还有个小寡妇?   徐氏只觉得头晕目眩,又开始掉眼泪:“家明啊,你为什么就不能和我好好地过呢?外面的女人那么坏,都是冲着罗家的钱来的,只有我对你才是真心的……”“滚滚滚!”   罗老太太只觉得头更晕了,她现在只想要帮手,不想要立不起来的恋爱脑。   幸好徐氏不中用,几个丫头却是懂事孝顺的。   “奶您没事吧?”大丫关心地问,有些想为她按摩额头,手刚伸出去又迟疑地收回来,奶好像不大喜欢她们靠近她。   她们也想孝顺奶,但奶的脾气暴躁,总是对她们非打即骂,连看她们一眼好像都很生气。导致从小到大,四姐妹其实和罗老太太并不亲近。   罗老太太没好气地说:“只要你娘少哭点,我就没事了。”   她放下账本,丈夫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他回来之前罗家绝对不能乱。   大丫怯怯地问:“那、那需要孙女帮忙做点事吗?”   罗老太太抬眼看向大丫,已经十三岁的姑娘,娉婷豆蔻,容貌像极了徐氏,娇美动人,眉宇间的神色却比徐氏坚毅。   徐氏虽然一心扑到丈夫身上,她身为前秀才的独女,琴棋书画都有涉猎,几个女儿经过她的细心教导,看着倒是像模像样。   “会看账本吗?”   大丫愣了愣,摇头道:“没看过,娘没教。”   罗老太太又头疼了,徐氏教女儿风花雪月有什么用,能吃还是能喝?最重要的东西反而一点都不教。   只是现在罗家没有能用的人,罗老太太也没办法,说道:“过来,奶教你。”   虽然她不喜欢孙女,看到就想骂,但也知道,这些孙女是罗家的骨血,总比外面那些没血缘的要可靠。   大丫特别机灵,马上道:“奶,我叫二妹三妹过来,她们都识字,人多算账更快。”   一头羊是赶,一群也是赶,罗老太太默许了。   如果是往常时,她身强力壮,宁可和黄妈慢慢地折腾。然而这两年,或许是她老了,精力不足,就想培养个可靠的人来管家事。   只是儿子儿媳妇都是中看不中用,她一直找不到人选。   罗老太太很高兴地发现,虽然儿子是个草包,儿媳妇是个废物,三个孙女却都是不错的。   三孙女就不必说了,特别地聪明,算账都不用算盘,只要看一眼就知道答案,非常像自己早逝的长子。   长子的读书很有天份,如果不是前朝倒了,绝对能中举做官的儿子。   大丫的算盘打得好,问过后才知道,原来徐氏将她院子里迎来送往的事全交给大女儿打理,这样她就有更多的时间对花感叹、对月思念丈夫。   罗老太太的脸庞扭曲了一瞬。   她想起老二和徐氏刚成亲那会儿,人家新媳妇和婆婆之间,就管家之事都得针锋相对,那时候罗老太太还年轻,不想放权,觉得自己还能干,结果儿媳妇竟然一点都没介意,反而松了一口气。   结婚这么多年,按理说已经是为人母,应该想要掌控管家大权的,罗老太太也有心理准备,没想到儿媳妇这么提不起来,自个小院子的事都丢给大女儿去管,管家的事儿,就连罗老太太都懒得提。   考察过三个孙女的能力,罗老太太冷着脸夸了一句,“二丫头做事挺细致的,不错。”   二丫清秀的脸庞露出柔软羞涩的笑容。   这个原来的世界轨迹里笨拙内向的姑娘,在姐妹的鼓励和提点下,逐渐展露她光亮的一面。   二孙女算账确实是很慢,却没有一点错误。   罗老太太发现只要能容忍她的速度,这个姑娘的工作完全不需要她检查一遍,特别安心。   可惜不是儿子,不然她真的不用愁罗家后继无人。   罗老太太不禁长叹一声,以前丈夫给她看过儿子算的账本,那简直是一团乱七八糟的,没眼看。   若是让几个孙女再历练两三个月,完全可以将他们亲爹比下去。   这算是好竹出歹笋?   一时间,罗老太太真有些愧疚,自己没有用心地栽培几个孙女,就徐氏那点底子能教出这么机灵的孩子,可见她们真是天赋异禀。   徐氏带着四丫过来送宵夜,是她亲自下厨煮的面,几个女儿的面底下都偷偷地埋了一个荷包蛋。   罗老太太的眼睛何其尖,她哼了一声,当作没看见,直到她筷子也挑出一个荷包蛋。   这个徐氏啊,毛病一大堆,可不记仇,你骂她打她,事情过后她就忘记了,对闺女好时是真好,脑子不正常时就只剩下丈夫,女儿完全忘个一干二净。   等她们吃完,徐氏收拾碗筷离开了书房。   她对账本和管家之类的,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再来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想找到那两个女人,她想骂她们、扇她们耳光,她视为生命的丈夫,她们居然这般伤害他!   徐氏刚走出书房,就听到下人来报,“少奶奶,阿明醒了。”   徐氏丢下碗筷,冷着脸走过去。   她知道丈夫受伤的地方,那是男人的命根子,但到底是怎么受伤的,却是听得糊里糊涂的,她需要知道得更清楚。   阿明被打了一顿后晕厥过去,当晚就发了高烧。   要不是春花以他还有用为由请了大夫,两碗苦药汁灌下去,只怕人都要没了。   阿明年轻力壮,恢复得也快,醒来后喝了两大碗清水并一大盘子馒头,若不是屁股伤没好还得趴着,看着跟没事人似的。   阿明对着徐氏哭道:“夫人,都是阿明的错,我若是胆子大点,拉住她们就好了。”   当时那种情况,他手足无措,毕竟那两人将来都是二爷的妾,他要拉的话难免会有肢体接触,二爷能活剐了他,所以他当时很迟疑。   徐氏问:“那叫何三娘的风流寡妇是什么人?她何时勾搭上家明的?”   她知道牡丹,毕竟和丈夫来往已经有五年多、快六年了,何三娘这人,她是听都没听说过。   阿明低头,不敢看她。   他是二爷的跟班,很多事二爷不让他说,他就不敢说。他知道二爷风流成性,经常是二爷跟何三娘厮混他给他们守门,还配合二爷瞒过罗府上下,他在夫人面前不知为二爷掩饰多少回,第一次欺骗夫人时,他还有点愧疚,后来已经能一边从夫人手里拿赏钱,一边面不改色的撒谎。   “还不说!”春花凶神恶煞地呵斥,“你以为这事发生了,还能待在罗府吗?等老太太腾出空来,肯定将你发卖,想想你乡下的爹娘兄弟,若是夫人发发慈心,他们还能过点好日子。”   这阿明不卖是不可能的,夫人不会干涉老夫人的决定,也干涉不了,而且受伤的是她丈夫,她轻打轻放像什么话?别人还不得怀疑她对丈夫的感情。   阿明只觉得嘴巴里都是药汁的苦味,主子出事,像他这样的小厮跟班就得顶下全部的罪,他想再进富贵人家做事,人家也不要他。   他的下场多半是哪里的黑煤窑,除非他能将功赎罪。   想到这里,阿明一拍额头,他怎么就忘了呢,赶紧道:“少奶奶,那何三娘怀上二爷的孩子了。”   “你是说真的?”春花失声惊叫,赶忙追问。   徐氏的脸色也是变幻不定,心情复杂,为何怀上孩子的不是她呢?娘和她说时,轻描淡写,没详细说丈夫的伤势,她已经做好最坏的准备,若是家明真的……   那何三娘腹中的孩子,若是儿子,那家明的香火就能持续下去,死后也有子嗣摔盆。   徐氏很快就下定决心,“那何三娘带着二爷的孩子跑了?我去跟娘说,让她去找何三娘,罗家的骨肉不能流落在外!”   她匆匆忙忙地朝书房赶过去。   不说听到这消息,罗老太太有多惊喜,她一连串的命令下去,罗家所有人都集中起来找何三娘。   牡丹那边先不用管了,何三娘肚子里的孩子才是重中之重。   阿明也达到了他将功赎罪的目的,因为他是为数不多见过何三娘、并与之打过交道的,被老太太派出去找人。   阿明忍住屁股上的疼痛,他知道机会只有一次,如果能找到何三娘,那他还有可能留在罗府。   这年头兵荒马乱,外面到处都在打仗,大男人比小姑娘还不安全,因为会被拉壮丁。   阿明不想去当兵,当兵没什么钱,听说吃得也不好,还要被推到前面去挡炮火,死了也是白死。   罗家的月钱虽不多,吃饱饭却是没问题的,有时甚至能吃到白面馒头。   他也不想回乡下种田,交完税后都没几个粮食剩下,他爹娘兄弟总是在挨饿,如果不是罗家不要,他爹娘都想将所有的儿女都塞进罗府。   可惜找了几天,都没找到人。   阿明都快要绝望了,何三娘你到底逃个屁啊?你肚子里有二爷的孩子,罗家只会将你供着,谁不知道罗家的心病,只要能生下儿子,你甚至能在夫人头上撒野。   若不是家里的妹妹还小,阿明都想让她们去给二爷做妾。   做妾多好啊,能吃饱穿暖,生活无忧。   看罗二爷给何三娘的钱财,加起来能买上好几个上好的黄花闺女当婆娘了。   阿明再一次找到当初买下何三娘房子的中人。   中人很不耐烦,同样的话他都不知重复多少遍了。   “我是真不知道她逃哪儿,我只是个将她房子半价买下来的中人。”中人很苦闷,果然便宜不好占,不过这半价的房子没点麻烦反而不正常。   阿明颓丧地将何三娘的房子又搜查一遍,就连跟她有往来的人都问过了,什么也问不出来。   罗家也放出消息,表明只要何三娘出现,罗家马上纳她进门。   可何三娘还是没出现,仿佛从榴花镇蒸发一般。   倒是没有蒸发的牡丹在半山腰上一栋破烂的木头房子里咬牙切齿,方得权派了个乡下土妞来照顾她,跟她说话打发时间。   “我怎么就伤了罗家明呢?我明明只是想弄掉小寡妇的孩子。”   “我当时确实太冲动,小寡妇那么风流,说不定她肚子里的孩子根本不是罗家明的。哪像我,自从遇到罗家明,就一直为他守身如玉。”   牡丹又嫉又恨,何三娘做到她辗转反侧都做不到的事,她命怎么就这么好?   她情不自禁地摸上自己的肚子,她昨晚做了个美梦,那梦栩栩如生,她从来没做过这么有逻辑的梦,醒来后神情恍惚,总觉得这不是梦,而是她真实的人生。   梦里,她怀上罗家明唯一的儿子,罗家明高高兴兴地迎她进门,生下孩子后,她在罗家要星星不给月亮,她让徐氏给她端洗脚水,徐氏都只能照办。   当时她多得意啊,徐家老两口过世后,整个徐家落到罗家明的手上。   罗家明对她和儿子百依百顺,她虐待徐氏生的几个女儿,罗家明都当作没看见。后来,罗家明更是为了她的儿子,将几个女儿都牺牲掉,她卖掉长得最好的三丫时,罗家明都没跟她生气。   最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徐氏,她脑子里可能装的都是水,自己一个妾虐待她的女儿,她竟然也不怎么管,更不生气,对不是她亲生的儿子竟然比亲生的女儿还好。   后来,为了罗家和她儿子的利益,徐氏那几个女儿没一个有好下场,徐氏居然也不找她闹,只会哭说这是女人的命。   看到徐氏这样,她也不想转正当什么正妻了,反正徐氏就挂着个正妻的名头,活得比她这个妾还不如。有徐氏在前头挡着,罗家的那几个女儿过得差,谁不说是她这个亲娘无用,脑子有病?谁会责怪罪魁祸首的她呢。   可惜美好的日子转瞬即逝,罗家明将罗家败得实在太快,榴花镇也不再是世外桃源,兵痞子一群又一群地进来打秋风,罗家不得不掏钱保平安。   罗家明过世后,罗家的日子一下子就差了,幸好还有徐氏在,她的女儿被自己和儿子害得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她都不怨不恨,对她儿子仍是嘘寒问暖,她儿子后来沾了黄跟赌,她这个亲娘都恨得不行,徐氏竟然还苦口婆心地教导自己儿子改邪归正。   牡丹经常想,若是徐氏对自己生的女儿有对别人的儿子十分之一,那几个女孩儿也不会过得那么惨。   不过世上真有这种奇葩事,嫡妻更疼不是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庶子。   可能徐氏就是脑子纯粹有病。 第98章 穿成一只猫13   在牡丹回忆梦里的未来时,方得权提着点心过来。   “牡丹,我给你带了满园香的点心。”他笑呵呵地说,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   牡丹的神色复杂,在她梦里,她对无可救药的儿子绝望后,将罗家剩下的钱财卷走,跟方得权私奔了。   那时候的她已经老了,头发都发白,眼角也有了皱纹。   然而方得权却越混越好,他去当兵成为一个长官,在战争中抢了不少富户,有钱有权,所以她当时高高兴兴的跟方得权走了。   牡丹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贪图富贵,受不得苦的人。   在山上的日子她过得极为难受,这种对那些乡下土妞而言,天堂般的好日子,有肉有饭吃,对她而言却和坐牢差不多。   “牡丹,你怎么这样看我?”方得权面上有些害羞,心中却大喜,难不成牡丹真的觉得他好了?以往她从未用这种眼神看他。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的脸俊了点。”牡丹随口道。   这当然是谎言,方得权老了都不好看,就算不长痘了,留下一脸的痘坑,但男人的魅力不在于外表,而在于手中的权和钱,梦里老年版的自己高高兴兴地跟着他私奔,半点都不觉得他的痘坑脸难看。   所以那是她的未来?   那她为什么没生下儿子?难不成罗家明的命运改变了,所以他跟她的儿子飞了?   牡丹百思不得其解。   那个梦太过真实,真实到牡丹对罗家明的期望和爱意都消磨得差不多。   罗家明就是个废物,连罗家都保不住,还要卖女儿给罗家续命,根本不如方得权。   方得权确实长得不好看啊,都混成大官了,手里有权有钱。这年头,兵荒马乱的,手里有枪的男人多有安全感啊。   方得权十分高兴,牡丹竟然说他变俊了?那给他开药的老中医还是有点本事的,他也觉得自己脸上的痘消了不少。   “牡丹,我从平锦城买了瓶洋酒,咱们一起喝。”   照顾牡丹的土妞已经回去,山里只有牡丹和方得权两人,他们一边喝酒一边欣赏山色,即将西坠的夕阳将山染成灿烂的橘红色,分外美丽。   “这酒真好喝啊。”   牡丹神色有些迷离,轻摇着高脚杯里的红酒。   方得权暗暗吞了吞口水,红色的酒在牡丹雪白的手指的映照下美丽之极,她就像这美酒,只需要一口就能让人沉醉。   “牡丹,你喝醉了。”方得权小心翼翼地靠近她,将软倒在椅子的牡丹扶起来。   牡丹笑了,真有如国色天香的花儿绽放:“我没醉,来,咱们继续喝!”   喝醉的人都说自己没醉,方得权暗自决定下回要多送点酒过来。   回家的土妞哼着山歌走在山路上,她并不害怕,这山上没有什么凶猛的动物,即使有,也在灾年被人吃光。   山上的那位小姐长得可真好看,不知故事里的狐狸精是不是就长这样?   听说得权哥的父母不同意他娶那小姐,这是对苦命鸳鸯吧?   土妞想着,突然见到山里出现一只猫。   “呀!是猫儿!猫儿别跑!”土妞兴奋地追上去,这年头猫狗都稀罕,特别是山里的,先捉着养,说不定日后就能用得上。   三花猫扭头对她喵了一声,轻盈地在山路上跑。   土妞一路追着,很快发现不对劲,“这是榴花镇的方向?”   太阳已经下山,山路有些黑,土妞莫名打了个寒颤,害怕得不行,这猫该不会是猫妖吧?   她加快脚步,几乎是跑着下山。   夜深人静,山里只有不知名的鸟儿在叫唤。   牡丹翻了个身,眼神清明,哪里有半分醉酒的迹象。   她得考虑自己的未来了,罗家明废了,他和她未来的孩子注定不会出生,罗家恨她入骨,她肯定进不了罗家大门。   再者,罗家明未来挺短命的,她不想当寡妇。   方得权现在迷恋她,从梦里的未来看,他老了依旧很迷恋她。   可男人这种生物她算是看透了,罗家明以前对她也挺好的,后来一样变心,她要想个法子,怎么能迷住方得权。   当然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拿方得权当跳板也行。   榴花镇实在太小了,虽然在这年代是世外桃源,但能给她挑选的余地不多。   要不然,想办法去平锦城?她这些年存下的积蓄够她在平锦城的租界买个小房子……   **   罗家明躺在病床上,神色阴郁。   难得来平锦城,他爹陪了一晚后,就出去找老朋友。   果然先前那副慈父模样都是装出来的,现在看他不行了,罗家注定要断子绝孙了,所以他也不再关心自己会不会想不开跳楼。   中医兼顾的优秀医生翻来覆去地给罗家明检查。   罗家明扭过脸,一脸屈辱之色,男人最重要的东西在医生冷冰冰的手里,仿佛像乡下妇人在挑猪肉铺的猪肉,不带一丝情感。   “罗先生,其实你可以出去散散步的,保持好心情才能好得快。”戴着眼镜的医生说,示意罗家明将裤子拉上。   像他这样中西医都涉猎且都很优秀的医生,什么样的伤没见过?内脏都不知摸过多少次,外在更不用说了。他无法理解病人的尴尬,只觉得病人成天怨天尤人的模样,实在不利于身体恢复,更不利于心理健康。   罗家明扯了扯嘴角,蛋还疼着,怎么出去?夹着腿走路么?   这不是跟那些演大戏的差不多,到时一群人围观刚净身的太监怎么走路?   医生安慰他,“你这情况其实算不错的,隔壁还有个被切了一个蛋的,你起码什么都没切。现在的医学日新月异,说不定哪天你的神经能恢复呢……”   熟悉的话题让罗家明勉强提了些精神,“那隔壁的病人切了一个还能用吗?”   “当然,只不过就剩下一个蛋,让女人怀孕的机率就低了,也不是怀不上,就是艰难点。”医生想到病人母亲哭天喊地的模样就忍不住摇头。   不至于,真的不至于,那哭法让人怀疑病人已经一命呜呼了。   罗家明的神色更阴郁,怀孕机率低算个屁?至少它还能用。   他以后该怎么办呢?无子……   不对,三娘已经怀孕,她肚子里的说不定是儿子,他还有儿子啊。   罗家明终于想起这事,他好像没将三娘怀孕的事跟家人说……不过没事,她娘肯定会派人去找何三娘,只要知道何三娘有孕,肯定会将她供起来。   想到这里,他继续低落,为自己的命运哀叹。   这事闹得那么大,全镇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太监了吧?那何三娘肚中的孩子勉强算他的遗腹子?   不不,他还没死呢,怎么算遗腹子?但没了那个的男人其实和死了也没什么两样吧……   **   三花猫懒洋洋地躺在屋顶晒太阳,阳光下,他伸着懒腰,最近的伙食好,他已经胖了不止一圈。   正在踢毽子的四丫时不时抬头看一眼,担心屋顶的猫摔下来。   江河猫勉强对着小丫头挥挥爪子,小丫头也挺可怜的,几个姐姐全被叫去看账本,都没人陪她玩。   “草草!”四丫站在那里,笑得傻乎乎的,举起手中的糯米糕,“给你吃糕糕。”   江草草表示,他是只爱吃咸的猫,不是甜党猫。   老大,我请你吃老鼠!   黑色的大野猫叼着一只肥硕老鼠上供,表示它可肥啦,一口下去油滋滋的……   没死的肥老鼠在野猫爪子下挣扎,被野猫一只爪子钉得死死的。   宿主猫懒得再重申自己不吃老鼠,这只猫的记忆特别差,唯一好的大概就是忠心。   他问道:“你给你老婆跟女儿送了?”   大野猫渣得明明白白:它们自己会抓老鼠。   江河:“……”   他挥着爪子,“我不吃,你将这老鼠送给你妻女。”   大野猫垂头丧气,老大爱吃的鱼太难弄了,猫做不到啊!   猫爹还没走,长大一圈的小奶猫就过来了,它也叼着一只小老鼠学它爹上供。   “喵喵?”你请我吃小鱼干,我请你吃老鼠。   江河猫拍拍半大的小奶猫的头:“谢谢,我不爱吃老鼠!来,我请你吃猫粮。”   野猫爹垂涎三尺,陶醉于猫粮的味道中,就是这个味儿,比小鱼干还迷人,比老鼠还让人流口水。   商城最受欢迎的猫粮是来自新加入的星际喵星人任务者亲手制造的,据说能提升猫的智商。   提不提智商,任务者猫不知道,毕竟它双商本就高,但口感十分好,鸡肉味嘎嘣脆!   “过来,分你几个。”江河猫实在看不过眼,都是当爹的猫,还对着女儿的口粮流口水。   一大一小的两只猫埋头苦吃。   等它们吃完,江河又开始赶猫,“吃完就去巡逻,有坏人到榴花镇就跟我说。”   三花猫重新躺下来晒太阳,还是当猫舒服,有一群小弟可以使唤更舒服。   相比起上个世界又当爹又当妈的围着孩子转,养大儿子养太子,太子后来生了太孙还想让他养,吓得他支楞起老胳膊老腿赶紧溜了……   往事不堪回首,现在才叫生活啊。   那边四丫拍着春花的手,一个劲的闹她:“找大姐,要小鱼干,喂草草。”   江河猫不禁叹气,从屋顶跳到四丫怀里。   四丫这下子也不再闹人,将三花猫搂在怀里使劲儿地揉,将之揉成猫饼。   系统看得不想说话。   它很想说,宿主你这个世界还不是围着孩子转?哎哟,天啊,这猫毛到处飞,宿主你再这么宠孩子下去,迟早会斑秃。   系统默默找出上个世界自己用了一半的生毛膏,它十分肯定宿主迟早会用得上。   三花猫和四丫这里岁月静好,主院那边却是不平静。   “找不到人?为什么找不到?”罗老太太拧眉,她终于察觉到事情不对劲。   牡丹和何三娘,不过是两个弱女子,居然一个都找不到?罗家在榴花镇不说呼风唤雨,但能耐也是一顶一的,衙门都得给面子。   罗老太太问:“警察局那边有消息吗?”   管家道:“老太太,据说何三娘消失那天,警局的人都下乡去查杀人案,人员稀缺,没能及时封锁通向镇外的路。”   “那天不是有一支商队外出吗?查过了?”   “查过了,警局那边传话说,没见到像何三娘模样的女人。”   罗老太太顿时气闷,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梅子茶。   她最近总觉得恶心不舒服,想来是太累了,加上天气热,胸闷想吐。   在井里冰过的梅子茶酸甜开胃,她一天能喝掉一大壶。   “黄妈,我觉得不对劲,这事肯定有人捣鬼。”凉凉的梅子茶让罗老太太浮躁的心平静下来,“何三娘和牡丹都是弱女子,没这么大的本事远走高飞,肯定有人帮她们……”   黄妈不懂这些,只是担忧地看着她。   “这世间没那么多巧合,你吩咐人小心点,我怀疑是罗家的敌人搞的鬼。”罗老太太年轻时也是经历风风雨雨过来的,她抽丝剥茧,思考其中的不妥,“看来警局信不过,罗家的敌人说不定买通警局的人,你们再去调查,谁和牡丹或何三娘走得近。”   黄妈为老太太端来清粥小菜,伺候她用膳。   最近的事情太多,老太太受到的打击太多,这胃口也变得极差,已经好些天吃不香了。   她忧心道:“老奴现在担心何三娘,她怀着孩子,二爷的事情传出去后,谁都知道掌握何三娘就掌握罗家的弱点……”   罗老太太想得更多,她怀疑何三娘其实已经被人控制,目的就在于她肚子里的孩子,敌人想通过控制罗家的继承人对付罗家。   “是我跟老爷托大了,没留意到榴花镇的变化。”罗老太太沉吟,“等老爷回来就让他去拜访警察局长,家明跟局长来往密切,他也得了罗家不少好东西,我以为局长是站罗家这边的……”   局长的来头很大,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想得罪。   **   罗老太爷几乎找完平锦城所有叫得出名的中西医,钱花得越来越多,结果越来越糟糕,他都快绝望了。   罗家明涕泪交加,“爹,咱们到京城去,京城御医最多,他们一定有办法。”   这个自认风流、让娇妻寡妇女支女心碎的男人终于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宁可断手断脚,也不愿那地方没用。   罗老太爷面有难色,平锦城也有前朝宫中退下来的御医,皆言华佗在世也没办法。   罗家明见状,顿时大怒:“果然,何三娘怀孕了,所以你们觉得我一点都不重要了是吧?反正罗家香火不断,我是死是活都无所谓……”   罗老爷又惊又怒:“何三娘有孕?确定是你的孩子吗?你怎么不早说?”   他气得不行,这儿子果然是个废物,这么重要的事,他竟然从来没说。   罗家明恶狠狠地瞪他爹,理直气壮地说:“我不说你都这样对我,我要是说了,你们肯定早早放弃我。”   罗老太爷只觉痛心无比。   儿子的性子怎么这么左?但凡有办法,他都宁愿拿命换儿子完好无损。   国人不习惯将爱挂于嘴上,父母之爱更加内敛含蓄,罗老太爷的嘴巴动了动,最后只能长叹口气,一下子仿佛老了几岁。   等何三娘失踪的消息传到他们耳里时,罗家明一下子就不闹腾了。   从未出过病房门的他跳下床,慌乱地问:“何三娘不见了?”   何三娘肚子里的孩子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希望,他跟他爹闹,责怪他爹只重视罗家香火要放弃他,那是因为他还有底气,同时也是想逼他爹保证,即使他废了也还是罗家最重要的。   那孩子就是他的底气,一个男人没后代,死时没人摔盆,将来只能做个孤魂野鬼没人祭拜。   来给他们报讯的是阿明,他悄悄地揉着屁股,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告诉罗老太爷父子俩何三娘失踪的消息。   阿明觉得自己实在是惨,伤还没好就要到处找人不说,每天到处转悠得腿都要废掉,伤还没好就被罗老太太赶来平锦城报信。   跟垫了几床被子舒舒服服坐马车的二爷不同,他是骑马过来的,还没到平锦城,屁股上的伤口就裂开,一屁股血。   当他到客栈时,跑堂的小二还一脸害羞对他说:“大姐,您女扮男装虽然像,但这血是败笔……咳,这个,女人来月/事最好别骑马……”阿明又羞又气,都想跳江了。   屁个月事,屁个女扮男装!有像他这么五大三粗的女人吗?   阿明说:“榴花镇都找遍了,老太太说可能是罗家生意上上的敌人将何三娘带走,想利用她肚子里的孩子给罗家设套……”   罗家父子俩也跟着阴谋论,两人互视一眼,问道:“牡丹也找不到?”   哪有这么巧的事,两个女人都失踪了。   阿明点头,“牡丹也失踪了,听说怡红院的老鸨都要哭死,摇钱树不见了,她本来还说要告罗家的。”   后来知道罗家明断子绝孙,就改口说牡丹逃跑,怡红院也是受害者,要赔偿就找牡丹本人,怡红院是无辜的。   罗家明也顾不上忧郁,有个潜伏在暗处的敌人针对罗家实在太危险,如果没有罗家他再闹也没意思,没有钱财傍身,谁认得他是谁。   “爹,我们回榴花镇吧。”   罗家明终于冷静下来,他担心他们父子俩不在,家里只有年迈的老娘和娇弱的妻女,敌人会对她们下手。   罗老太爷看着他,“你不是说要去京城找御医?”   “要找也不是现在。”罗家明暗暗握紧拳头,他现在甚至怀疑何三娘或牡丹被敌人收买了,目的是废了他。   罗家断子绝孙,就是最好的报复。   罗老太爷很欣慰,儿子还是识大体的,至于先前的闹腾,哪个男人知道自己不是男人了能不闹的?   “现在还不能回去。”罗老太爷是个老谋深算的,“爹在平锦城有几个好友,大隐隐于市,说不定何三娘被人带到平锦城,爹让人帮忙找找。”   阿明赶紧表忠心,“小的愿意留在平锦城帮忙。”   他不动声色揉了揉屁股,短时间内,他不能再骑马,马车也不行,大夫说他屁股像熟透的水蜜桃,轻轻一碰,流出来的不是桃汁而是鲜血。   **   经过持续不断的寻找和探查,罗老太太那边终于得到消息。   “方得权?”   管家点头,“我们怀疑牡丹的失踪和他有关,二爷包了牡丹五年,听说反而让外面的男人对牡丹更加狂热,方得权就是其中最执着的。”   罗老太太恍然大悟,“怪不得何三娘失踪那天,警局的人都下乡了。”   “还有牡丹的下落,警局的人一直说找不到人,监守自盗,当然找不着人了。”罗老太太站起来,阴森森地说,“我记得局长的爱妾刚生下麟儿,这满月酒咱们得喝一杯。”   罗老太太虽然对孙女刻薄小气,但在外面还是很有派头的。   当她亲自去局长家祝贺时,不少人都过来和她打招呼。   宋局长今年三十出头,爱妾方得丽年方十八。   刚出月子的她抱着儿子,笑容灿烂,将宋局长一屋子的女人都比了下去,年轻貌美,又有儿子傍身,怪不得能连续两年独宠。   对方得丽而言,宋局长让自己出现在儿子的满月酒宴上,是难得的殊荣,毕竟一个妾哪有资格迎来送往。   罗老太太冷冷看了一眼方得丽,真是个蠢货,一个妾也敢做正妻的活儿,宋局长一直宠着她还好,一旦冷下来,方得丽绝对会折在后院。   不用想也知道,宋局长的正妻宋夫人现在就迫不及待的想拉她下来。   她打算从宋夫人这儿入手。   宋夫人如今稳坐钓鱼台,她不介意丈夫想纳谁宠谁,但不能独宠一个,造成后院失衡。   不过她要从长远考虑,她有儿子,方得丽也有儿子,宋家资源就这么多,按方得丽得宠的劲,若是老宋想将更多资源给方得丽的儿子……   当罗老太太找上宋夫人帮忙,宋夫人没想到方得丽的兄长还有这般能耐。   她一口应下,“没问题,我会让人找出他私藏牡丹的证据。”   不管对于罗家还是自己,对付方得权都有好处。   方得权是靠着卖妹子发家的,她怎么可能没想过抓他小辫子?只是这痘印男狡猾得紧,再加上他犯的错都是小打小闹,宋局长从不当一回事。   等罗老太太离开后,宋夫人越想越开心,乐得不行。   “窝藏罪犯,还得罪了榴花镇首富罗家……”   只要她找到牡丹,方得权就会失势,方得丽没了方得权出谋划策,随时可以拉下来。到时一个失去母亲的庶子,在后院还不是随她这主母随她捏圆搓扁?? 第99章 穿成一只猫14   方得丽虽然被家人养得天真不知事,但她并不蠢,特别是这两年,被局长纳进门后,见识得多了,对自己的处境其实也有几分了解。   不过她兄长说过,她表现得越蠢,就越没人提防她。   今日的满月宴,方得权也来了,给局长贺喜完,趁机找妹妹说话。   方得丽和兄长说起先前罗老太太去找宋夫人的事。   “幸好牡丹已经离开榴花镇。”方得丽说着,心中涌起万千豪情。   罗家是首富又如何,宋夫人娘家大有来头又如何?还不是被他们兄妹玩弄于股掌中。   方得丽其实并不赞成兄长和牡丹搅和在一起,一个已经快三十的青楼女子,再如何美貌,昭华已逝,怎么配得上她兄长?   “牡丹并不是只有美貌。”方得权反驳,语气中带着得意,“她还是有远见,她和我说过,咱们国家将来到处是战火,榴花镇迟早会沦陷,这世上不存在世外桃源,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从军才是最好的选择。”   说着,他恋恋不舍地看着妹妹,“等哥当上大官,就让妹夫休了那女人将你扶正。”   方得丽并不在乎能不能扶正,反正她有自信可以得到宋局长的独宠,当然如果有机会,她也不会拒绝。   她提醒道:“哥,牡丹这女人只适合当妾,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娶她。”   方得丽很为兄长担忧,当兵要打仗,打仗就会死人,牡丹再怎么有远见又如何,直面危险的是她兄长。   兄长说的青云志再怎么伟大,都掩盖不了他因为牡丹不得不回避罗家的事实,没有牡丹,兄长在榴花镇能过着安稳无忧的日子。   方得丽心里暗骂那就是狐狸精,害了罗家明后,现在又来害她的兄长。   **   三花猫蹲在树荫下,听四丫背三字经。   三丫抱着一本又厚又重的医书翻看,二丫坐在一旁绣花,大丫拿着算盘计算母亲院中的支出。   尚未到中午,太阳也没到最热的时候。三花猫摇了摇尾巴,拍了拍突然停下来的四丫。   四丫撸了它一把,凑到姐姐面前,“三姐,接下来这句,我不会……”她说话时口舌清晰,但总不能连贯地说完一整句话。   三丫耐心教她读了好几遍,四丫不是读书的料子,也不知将来适合做什么。   四丫拼命地背书,她对三姐手里的医书敬而远之,那么多字,她眼睛都要看花,也不懂三姐为何这么喜欢。   四丫又凑到大姐身边,“大姐……”   大丫无奈地放下算盘,对这个总是坐不住的小丫头无可奈何,“又怎么啦?”   只见小丫头指着屋顶那边,“你看,黑色猫猫,找草草。”   四丫不想读书,她只想跟草草玩。   她含糊地道:“黑色猫猫,草草的媳妇?”   “那只野猫是公的。”大丫没好气道,仿佛想到什么,她惊呼,“三丫,草草都多大了,好像一直没媳妇?”   几个姑娘都觉得这事非常严重,毕竟穷得只能吃老鼠的野猫都有媳妇,她们家吃得上小鱼干的富贵猫居然还是单身?!   江河猫:“……”   面对四个热情地要给他找媳妇的小丫头,江河突然发现,当猫其实也没那么好。   “这是隔壁王家的猫,这是李家的猫,这是村头宁老太太的猫……”   三丫让几只美貌的猫排成一排,它们仿佛正在被挑选的秀女,盯着皇帝——罗家的三花猫……面前的小鱼干流口水。   三花猫“喵”的叫一声,护住自己的小鱼干。   这么多猫,不够分啊!   此时正处于孩子心态的三丫见状,抱起三花猫,将它上下摸了一通,然后将他放在母猫的面前:“草草,别害羞啊,你看你喜欢哪个当你媳妇?”   三花猫十分无奈,这些猫压根儿就没看他,看的是他的财富——小鱼干。   而且,它也不需要媳妇!请让它当单身贵族!   几只母猫迈着激动的步子过来,盯着那碟小鱼干,时不时看一眼小鱼干的拥有者。   系统商城的猫壳子最大的特点是完美,三花猫虽然品种不咋样,但公猫很少见,如此英俊的三花猫在众母猫眼里,无疑是俊俏少年天子要选妃,地位容貌和财富全都不缺,完美的另一半猫选。   大丫乐得不行:“哎呀,咱们草草可真受欢迎,是我也烦恼,母猫都那么好看,不知挑哪个。”   系统:“哈哈哈哈……宿主,笑死统了算要伤吗?”   被母猫们围起来的三花猫翻了个白眼,原来受欢迎也不是什么高兴的事。   三丫却误会了:“草草,你觉得很难挑选吗?要不全要了?三妻四妾也不错……”   二丫细声细气地提醒:“这不好,三妻四妾全怀孕的话,会生很多猫猫的……”   三丫幻想自己被一群毛茸茸的小猫咪围起来的情景,奶呼呼、软绵绵的小奶猫朝她喵喵叫,她忍不住心驰神往:“这样好像也不错。”   大丫无情地打醒她的幻想:“你觉得那么多猫,奶会让你养吗?”   她们奶非常小气,要不是被老鼠吓到,她肯定不让她拿小鱼干喂草草。   三丫一脸悲痛地捞起爱猫:“对不起啊,草草,你三妻四妾的梦碎了,都怪你主子太穷,养不起你的百子千孙。”   三花猫:“……”他不需要百子千孙,不不,他一个子孙都不要。   系统也在思考一个问题。   它飞快地查询了一遍,本着为宿主分忧的精神,一本正经地道:“宿主,商城的商品介绍有说,你的壳子是完美无缺的,什么功能都有,所以不用担心被和谐掉该有的功能,就算你想娶妻生子都可以,这些美猫你全都可以收,商城打包票,壳子的功能一流,你三年抱俩……不对,一年抱三是最基本的,抱四抱五都没问题!”   “所以不要害羞,大胆地上吧!”   江河猫决定等任务结束,回到系统空间后,他一定要暴揍系统,将系统从圆形揍成正方形、五边形、六边形,务必让它体验自己的百变人生。   几个姑娘实在遗憾,草草也太挑剔了,这么多美猫一个都不要。   “我得去哪给你找个天仙美猫啊?”三丫发愁,“草草,咱们降低点要求?”   “这年头谁不是盲婚哑嫁,你还能相亲呢。”大丫直叹气。   过完年她就十四岁,差不多要相看人家,其实她心里挺害怕的,她爹向来不管孩子,她娘懦弱又说不上话,她爷对她们漠不关心,最能决定她们命运的是她奶。   她奶小气又重利益,真怕为了利益将她卖掉。   以现在罗家的困境来看,罗家不可能会让她嫁商人,最大的可能是嫁给当官的或军队里的。   “大姐,相亲也没关系,相亲也有好的。”二丫笨拙地安慰她。   大丫摇头,不想纠结这个,转移了话题,“娘还在找何三娘吗?”   “对!”三丫恼怒地说,“连春花都被娘叫去找何三娘了。”   她娘对何三娘肚子里的孩子未免太热情,是因为是爹的儿子吗?同样是爹的孩子,她娘为何就不能多花点心思在她们身上呢。   四丫揉着眼睛,有些想哭:“我想春花了。”   她是春花一手带大的,晚上都是和春花一起睡,虽然跟大姐睡也很好,但她还是更想念春花。   大丫将妹妹抱起来,“乖,春花应该很快回来。”   她并不笨,自然能想到其中有问题,若有人故意将何三娘藏起来,罗家怎么找都没用。   想到这里,再次为自己的婚事担忧。   爷奶这么聪明,肯定也想到罗家目前缺什么。   罗家不缺钱,缺的是权力,当官的和那些掌兵权的,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她的身份当正妻的话,只能嫁那些地位一般的,爷奶多半会让她做妾,送去给那些高官或军阀当妾。   大丫心下发苦,不过对着妹妹们时,半点都不显露出来,依旧笑得温柔。   三花猫知道她心里所想,对着她喵喵叫,梅花爪子轻拍着她的头。   放心吧,不会让你当妾的。   “草草饿了?”大丫将满脑子杂念抛开,振作起来,“小鱼干又吃完了?我再给你做些,要烤的炒的还是炸的?”   三花猫软软地喵了一声。   大丫点头,“知道了,要炒的,那要放辣椒吗?”   二丫看得十分羡慕,大姐和三妹真的好聪明,总能猜中草草要什么,她就差远了。   另一边,徐氏终于不得不死心。   连春花都让她派出去找何三娘,然而这人硬是找不到,何三娘怎么这么能躲?   徐氏原本想在镇上或乡下贴寻人启事的,她出了大钱请学过西洋画法的画师画了何三娘的画像,没想到被罗老太太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   “你想让全镇的人都知道家明被废了,何三娘肚子里的孩子是罗家唯一的指望吗?”   徐氏听得糊里糊涂的,家明的事不是全镇都知道了吗?这些日子,娘的动作那么大,现在谁不知道何三娘跟牡丹失踪了?   罗老太太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百姓知道就知道,可没人敢舞到罗家面前,但若是他们明目张胆的贴寻人启事,那等于昭告天下罗家不要脸皮。   “总之,这事不能广而告之,只能私底下找。”罗老太太说着,见她仍是半懂不懂的,不禁扶额,挥手让她下去。   这当娘的还没大丫跟三丫精明呢,这么糊涂的娘居然能生出精明的孩子。   大丫过两年也要相看人家,这孩子聪明,肯定能在后院与人相争不落下风,她会给大丫找个好人家的。   老爷认识的人多,若是能攀上高官权贵,罗家就不必担心什么了。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去给高官权贵当妾,可比商人妇安全多了。”罗老太太沉吟道,喝了一大口梅子茶,不禁皱起眉头,“这茶太甜了,厨娘怎么做的?都跟她说过别放太多糖,梅子茶就要酸的才开胃。”   见她不满地将茶杯放下,小丫鬟唯唯诺诺:“老夫人,我马上到厨房给您换一壶不放糖的。”   罗老太太微微颔首。   只有黄妈欲言又止,若不是老太太这把年纪了,她肯定怀疑她怀孕了,想当初她怀大爷二爷时就这样,将梅子茶当水喝。   **   徐氏被罗老太太骂了一顿,心情越发的抑郁。   她坐在屋子里默默地垂泪自责,对着女儿说:“是我没用,我一定要将何三娘找到,不会让家明断子绝孙的。”   她又责备自己,早知道当初就逼着家明纳丫鬟,总有能生下儿子的。   大丫实在不想听这些,但这是她娘,她又不能走开。   她提醒道:“娘,我听奶说,爷爷跟爹过几日就要回来,你别再提孩子的事,爹会不高兴的。”   徐氏的脑子转不过弯来,“为何不能提三娘的事?我还想着你爹跟她更熟,找她应该更容易呢。”   大丫将事情揉碎了讲给她听:“爹被害成这样,一半原因在于何三娘。何三娘又跑掉了,也不知是被罗家的敌人带走的还是自己偷跑的,不管是哪样,都让人高兴不起来……”   罗家在这件事上的无能为力已经让人够沮丧,她娘越是提,只怕越让她爹越不高兴,毕竟要不是她爹自己和何三娘厮混,也不会落得这下场。   徐氏点头,表示听女儿的。   她有个优点,知道自己没主见,凡事都愿意听别人的。   她很快又振作起精神,“你爹这次遭了大罪,得好好补补,娘去买些海参鲍鱼,等你爹回来给他补补。”   徐氏说做就做,带着丫鬟出了门。   平日里,徐氏出门时,经常会遇到那些大富人家的女眷,她们或巴结或讽刺或明着拍马屁或是暗地说风凉话……   这些徐氏都习惯了,她觉得她们是嫉妒自己,嫉妒她能嫁给罗家明那么好的丈夫,即使生不出女儿,丈夫对她也不离不弃。   “你们看,那不是罗夫人吗?也不知罗家二爷变成太监,她有什么想法。”   “还能有什么想法?当然是空虚寂寞呗!女人三十如狼啊,她今年正好狼虎之年吧。”   “总不能抛弃变成废物的丈夫吧?都这把年纪了。”   “啧,看那脸还嫩着呢,最多二十出头,保养得这么好,二嫁还不容易?”   “保养得再嫩有啥用,一个劲的生闺女,谁敢要?”   一群人在身后说着风凉话,偏生她们也不懂什么礼貌,说得贼大声。   徐氏气得发抖,她当然不是气别人揣测她离开丈夫,她气的是这些人以一种轻慢的语气说自己的丈夫。   家明听到了会有多痛苦。   徐氏当即怼回去,“朱太太,你家当家的又娶第十八房小妾了,真羡慕啊!你儿子这么多,都三十三个儿子了吧。”   朱太太的脸色顿时沉下来。   屁她的儿子,她就只有一个儿子,那些都是和她儿子抢家产的庶子!   她恨不得那些狐狸精全都生闺女,偏偏她们一个又一个,生的都是儿子,想到儿子有那么多兄弟,日后分的家产会减少,她就心疼。   徐氏又说:“牛太太,你小儿子还好吗?治不好也不要冲喜啊,害了人家小姑娘守寡一辈子不太好吧。”   牛太太顿时怒火上涨,她儿子这么好,小儿媳妇守一辈子是应该的。   徐氏又转向最后一个女人,“杨太太,真羡慕你院子清净,都没个小妖精碍眼。”   杨太太的脸色也沉下来,她丈夫好男色,当然没小妖精碍眼,但兔子相公更碍眼。   不过她们也不是吃素的,徐氏敢怼,她们当下也怼回去。   “哎哟,罗夫人,你就算去买人参鲍鱼也没用啊,你家二爷再壮阳也没用。”   “就是啊,根都断了,补再多也没用。”   “还不如将这人参鲍鱼转让给我们呢,我们当家的肯定用得上。”   朱太太笑得像只老母鸡般咯咯咯的:“我们当家的就不需要的,家里几十个儿子够多了,再吃的话又生儿子咋办?”   “你们几个臭女人!”   徐氏终于忍不可忍地冲上去,和这群女人厮打起来。   “喵喵喵?”   从屋顶经过的三花猫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幕。   圣母恋爱脑的封建娘道文女主角居然会打架?哎哟,这打得挺激烈的啊,都朝着脸招呼呢。   不仅三花猫惊讶,罗老太太也十分吃惊。   她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徐氏,没想到素来柔弱又无能的儿媳妇,居然出去跟人打架?   “呜呜……她们说家明不好。”徐氏哭得惨兮兮的,任由女儿给她上药,她的头发被抓掉了一大把,头皮上都出血了。“真是太过分了,她们几个打我一个……呜呜,还好草草正好路过,叫它的小弟帮忙。”   春花被她派去找何三娘,身边只跟着一个小丫鬟,哪敌得过那三个带了一帮丫鬟婆子的女人?   罗老太太冷哼一声:“谁叫你傻,不多带几个人。”   徐氏对为她涂药的大丫道:“你待会儿下厨给草草多做点小鱼干,它今儿救了娘一命。”   她的脸这么美,那几个丑八怪都往她脸上打招呼,幸好草草和那只黑色大野猫过来帮忙,猫的爪子更尖利,动作又灵活,她其实也不算吃亏。   吩咐完女儿后,徐氏又对罗老太太说:“娘,我和您说啊,草草是从寺庙边上捡到的,肯定是沾了佛气,特别有灵气,知道我们救了它,来罗家报恩来了。以后咱们要对它更好一点。”   罗老太太瞥她一眼,“用得着你说?它现在想吃啥厨娘给它做啥,小日子过得比我这个老太婆还好。”   自从老鼠事件后,她就差点没将这只猫供起来,不管是巧合还是它真的很灵,家里没了老鼠是事实。   正说着,徐氏又叫起来,“哎哟,好痛,大丫你轻点。”   罗老太太凑近一些看徐氏的伤口,朱牛杨三家是比不上罗家的富贵,但三家加起来就未必了,这事儿是她儿媳妇吃亏,她盘算着能不能在其中作点文章。   就算她儿媳妇加上那两只猫,将那三个女人打得更重又如何?   这事本来就是朱牛杨不对,她们带那么多人,还打不过两只猫,敢上门告状她就敢从这三家扒下一层皮!   罗老太太叹了口气,也难怪那三家都敢挑战罗家。罗家的继承人废了,罗家眼看就要绝后,这些人只怕现在只想将罗家瓜分了,也不想想他们的胃口太大,会不会撑死自己……   突然,一股药味飘来,罗老太太被药味呛得一阵恶心。   “呕!”   黄妈见她吐得惊天动地的,赶紧道:“老太太,我马上请个大夫……”   罗老太太边干呕边摆手:“徐氏是皮肉伤,搽点药酒就好,不用请大夫。”大夫上门开口就要钱,儿子跟丈夫去平锦城一趟,也不知要花多少钱,能省则省。   黄妈急了,她并不是要为徐氏请大夫,她请大夫是为了老太太,她觉得老太太很不对劲。   “我有啥不对劲的?”   罗老太太喝了杯梅子茶将恶心感压下去,这鬼天气实在太热,她的肠胃就没舒服过。   黄妈也不好说出自己荒诞离奇的猜测,只能一个劲地说担心老太太,说她都瘦了,她要病倒了,谁能撑起罗家?   现在又是多事之秋,老太太可不能生病。   罗老太太被她说得心头发毛,也觉得自己这两个月确实不大对劲,什么都吃不下,不仅想吐,还嗜睡,该不是什么大病的前兆吧。   “请就请吧。”   黄妈得了她的准话,马上就去请大夫。   请来的大夫是榴花镇有名的老大夫,医术很好。   老大夫刚给罗老太太把脉,那表情就不太对劲了,再三确认过后,清了清喉咙,告诉罗老太太一个好消息。   “什么?”罗老太太睁大眼睛,“你再说一遍?我、我这是咋啦?”   老大夫说:“老太太,您怀孕了,孩子已经两个月。”   黄妈心头悬着的石头总算掉下来。   果然,她就说嘛,老太太身上的症状跟她怀两个少爷时一模一样。   她轻咳一声,“大夫,我们老太太今年都五十二了,这……”   老大夫也回过神来,尴尬地咳了两声,真没想到啊,罗老太爷和老太太都这把年纪了,竟然还这么恩爱。   “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听说还有人六十怀孕的。”见罗老太太一脸呆滞,老大夫补充道,“五十二还年轻着呢。”   罗老太太无意识地摸着自己的肚子,她现在还没回过神来。   黄妈只得开口询问老大夫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毕竟老太太可不年轻了,这年纪还怀上孩子实在太危险了。   “这个孩子对老太太身体负担大吗?她这两个月不爱吃肉,大多只吃白粥咸菜,还有她天天喝梅子汤会不会太凉?”   老大夫摸着胡子,说起来他也觉得奇怪,老太太年纪这么大了,胎相居然这么好?   “老太太的身体很好,安胎药都不需要。”   话是这么说,老大夫还是写了安胎药的药方备着,毕竟年龄这么大,不备着安胎药确实让人放心不下。   老夫人看了罗老太太一眼,又道:“老太太瘦点没关系,瘦点更健康。”   以前的罗老太太其实有点过于富态,老人家瘦点更健康……不对,说老人家不合适,这是个孕妇,孕妇就不能归于老人。   “那老太太需要吃些什么,用些什么?”   老大夫道:“也不用刻意吃什么,吃她想吃的就好。”   这罗老太太又不是贫穷人家,营养缺乏,说实话她这个孕相,比好些穷人家年轻的孕妇还好些,毕竟养尊处优的老太太,大鱼大肉补得不行。   “还有,最后三个月得注意饮食,孩子太大了不好生。”老大夫抬眼看向罗老太太,见她一脸恍惚神不守舍的模样,写药方的笔迟疑地停下来。   他突然想起什么,郑重地问:“老太太,这孩子您要吗?”   如果不想要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都五十二岁的老妇人了,有些成亲早的都当上曾祖母。   罗老太太连思考都不用思考,斩钉截铁道:“要,当然要!即使舍命,我也要生下他!”   简直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春。   她前两天刚哀叹罗家要绝后,不入流的人家都欺负到罗家的头上,没想到这会儿就听到好消息。   “我有预感,一定是个儿子。”罗老太太说着,眼睛一酸,差点没落下泪来,“一定是能继承罗家香火的儿子!说不定是我家大儿重新投胎来了,他最孝顺了,知道我为罗家后继无人伤心。”   罗老太太摸着肚子,脸上散发出母性的光辉,“黄妈,给老大夫封个红包,沾点喜气。”   老大夫略有些尴尬,沾喜事就没必要了,他跟老妻这把年纪,不想再生孩子。 第100章 穿成一只猫15   罗老太太怀孕的消息,如同在罗家投下一颗深水炸弹,所有人都被余波震得失语。   在三十多年后,罗老太太再一次怀孕,还以五十出头的高龄,别说罗家,整个榴花镇的人都惊呆了。   感谢罗家不断给镇民们提供茶余饭后的谈资,榴花镇的日子真是精彩无比,镇民们吃瓜吃得不亦乐乎。   上一次这么多人凑到饭馆里闲聊八卦,还是罗家明变成太监的时候。   这时候,就算罗家明回到榴花镇,也不用担心自己会成为流言的主角,因为他娘以一腔爱子之心,代替他成为榴花镇的热门头条。   昏暗的屋子里,徐氏呆呆坐在椅子上,她维持这个姿势已经有大半天。   自从听到罗老太太怀孕的事后,她就回不过神来。   不可能啊,五十出头的婆婆都能怀上,为何才三十岁的她,却肚子平平?那孩子是不是投错胎了?这黑灯瞎火的,没看清楚,一头撞进老太太的肚子里也有可能。   徐氏越想越难受,她喃喃地道:“孩子啊,你的眼神咋这么差呢?娘在这里啊。”   大丫一脸担心地看着她,她娘该不会是被奶有孕的消息闹疯了吧?   可这怀孩子又不是想有就成的,还得看缘分啊。   “春花!”徐氏突然高声喊道。   春花在外面,没能第一时间进来,徐氏看到屋子里陪着的大女儿,向她招手:“大丫,快来扶娘,娘的脚麻了。”   大丫只好过去,将她扶起,担忧地看着她。   她知道自己娘想要个儿子想疯了,如今听到她奶怀孕,也不知道会不会又疯一回。   等春花进来,徐氏找出银元塞到她手里,表情很认真,“我再加钱,你多找些人寻何三娘的下落!”   春花手里拿着钱,她还有点懵。   夫人也太大方了吧?不愧是榴花镇有名的贤妻良母,只要是自己丈夫的孩子,不是自己生的也这么上心。   二丫同样不明白,她傻乎乎地问大姐跟三妹,“奶不是怀上了吗?说不定是儿子,那罗家不是有香火了?为什么娘更急着找何三娘?”   大丫脸上露出一丝尴尬。   三丫才不管她爹娘尴不尴尬,更不会像大姐那般好心,替他们尴尬。   “你傻啊,就因为奶肚子里的说不定是儿子,娘才更要急着找何三娘。”三丫说得明白,明亮清澈的眼睛里浮现超越年龄的睿智。   二丫仍是有些懵懂。   “爹不成了……”三丫含糊地说,“下一代若是自己的儿子,那爹还能维持现在的地位,若是下一代是爹的弟弟,那就是和他平分家产的敌人……哦,不对,他废,不成了,又没生下儿子,平分家产想都别想,爷奶肯定将大头给奶肚子里的孩子。”   听她这么直白地分析,二丫总算是明白。   她也为父亲担心起来,她是个不记仇的,徐氏总是在她耳边说罗家明有多好多好,这个柔软又善良的孩子总是忘记亲爹给她的伤害,真心实意地为父亲担心。   二丫忧心忡忡地说:“那该怎么办?爹一定很伤心。”   一直宠爱他的爹娘要放弃他,将重心放弟弟身上,她们爹怎么受得了。   三丫冷哼一声:“你为他担心个屁,还是担心咱们吧。”大丫心头不禁一突,勉强挤出笑容,“三丫胡说什么呢,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三丫抱着三花猫,微微叹气:“我不过是说出最糟糕的结果!如果奶生下的是闺女,我们的处境会好点,老来得女,爷奶肯定将小姑宠上天,打招婿的主意,不宜高调免得招来白眼狼吃绝户,爷奶会收拢罗家的生意,潜伏下来,休养生息。我们姐们该嫁人就嫁人,不会想着攀高枝,还能嫁正常人家……”   甚至还会给点嫁妆,不至于让她们嫁得太难看。   二丫傻乎乎地问:“那爷奶为何不想让我们招女婿呢?”   招女婿不好听归不好听,但能一直生活在娘家的闺女而言,比外嫁幸福多了。   大丫苦笑;“因为我们不够格。”   她们连正经名字都没有呢,一直大丫、二丫、三丫地叫着,可见爷奶对她们忽略到什么程度。   在别人家,就算只有几个钱,也会正经地给女儿取个能听的名字,更不用说像罗家这种在榴花镇有钱有地位的。可她们姐妹的名字,听着就像乡下的丫头,若是说出去,谁敢相信这是罗家的小姐?   三丫冷笑一声,“不是我们不够格,是我们不得爷奶的欢心。”她才不管揭下皮子、露出的血淋淋真相多么的伤人,冷冰冰地说,“孙女哪里比得上从自己肚皮里出来的闺女?”   别说什么孙女也是罗家的血脉,隔了层肚皮,什么都不是。   二丫不禁默默低下头,心里有些难过。   奶老是骂她们是赔钱货,但奶自己生的却是千金,所以千金和赔钱货之间,就隔着一层肚皮吗?   三丫继续道:“如果奶生的是儿子……”那才是地狱!   罗家有儿子继承家产,没必要潜伏,该高调就高调,最好让所有人都知道罗家有后了,多点人上罗家这艘有舵的大船。   这时候,罗家要做的事肯定是开拓人脉,开疆拓土,该利用的人或关系都要用上,她们大概会被人当礼物送人吧,用自己的人生点亮罗家继承人辉煌的未来。   二丫终于听懂了,越发的难过。   三个姑娘都不想说话,气氛低沉。   直到三花猫的叫声响起,她们才清醒过来。   大丫勉强地笑了笑:“事情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这只是咱们的胡思乱想。”她努力地安慰两个妹妹,“再说了,如果找到何三娘,她生下弟弟,那奶肚子里的就不是唯一了……”   大丫没说到时候罗家可能会分裂,两个男丁,两个继承人,肯定都想抢下一代的继承人位子,想都不用想爷奶会偏心谁,老来子嘛,不宠才怪。   更不用说,大的已经废了,小的虽然刚出生,但身体健全,只要他们好好地培养,一定能比大的好。   罗家分崩离析眼看在即。   这时,三花猫用脑袋蹭了蹭小姑娘的手。   大丫抱过猫,熟练地将他揉成猫饼,低声道:“草草,是不是在安慰我们?你听懂我们的话?”   三花猫伸出梅花爪拍了拍大丫的脑袋。   想多了,不会有事的。   **   在平锦市待了一个月,罗老太爷终于带着儿子回到榴花镇。   原本对于儿子变成太监,罗家要绝后一事,罗老太爷是绝望的,哪知道峰回路转,回到家时,他竟然得到一个让他惊喜不已的消息。   老妻竟然怀孕了?   得知儿子回来,罗老太太放下其他,扶着自己的腰去看他。   对这儿子,她还是关心的,问道:“家明,你怎么样?还好吗?”   旁边的黄妈仿佛护着宝贝般,小心翼翼地守在老太太身边。   罗家明躺在床上,觉得一点都不好。   他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盯着他娘的肚子,简直不敢相信,大孙女都快到嫁人年龄了,老娘都五十好几的老太太,居然又怀上了?   罗老太太被儿子的目光盯着心下发凉,满心的爱子之心瞬间被打醒。   就像所有有了二宝的娘一样,她语重心长地说:“家明啊,娘觉得肚子里的八成是个弟弟,你生的四个都是丫头,日后你能靠谁?还不是要靠你的弟弟!”   罗家明却听不进去,这些年,他已经习惯全家围着他转,罗家的家产任他取用,他无法想像以后靠弟弟生活的日子。   见状,喜悦中的罗老太爷脸上的笑容一滞,妻子怀上三胎的喜悦都少了。   回到榴花镇后,罗家明深居简出。   他是个爱面子的,生怕看到别人奇怪的目光,根本不愿意出门,每次不得已出门时,也是明闪闪躲躲的。   然而他的事已经是旧闻,罗老太太怀孕的事在榴花镇才是新闻。   全镇的人都想知道,五十岁的老太太到底是怎么怀上的?   现在看到罗老太太的人,都将视线转向她的肚子,然后再转向她花白的头发,涂抹再多粉也遮不住皱纹的脸。   访客们尴尬地说:“罗老太爷真是……老当益壮啊。”   罗老太爷也很尴尬,但心里更多的是喜悦,上天还是厚爱罗家的。   他请来的几个大夫都说,罗老太太的孕相极佳,跟年轻人差不多,平安生产不是问题。   罗老太爷最后一丝担心都没有了,开始期待,憧憬着老妻肚子里的孩子。   送走访客后,罗老太太捂着脸,和儿子一样也不太想见客。   自己这把年纪还要生孩子,她也是要脸的,但脸面跟罗家的继承人一比,就不算什么了。   罗老太太一脸温柔地摸着肚子,“老爷,我想过了,这孩子如果是个姑娘,咱们就为她招婿,咱们得好好保重身体,一定要活久点,为咱们姑娘撑腰。”   她的闺女嘛,肯定要千娇百宠的。   “说不定是儿子呢。”罗老太爷忍不住说,他还是想要儿子传宗接代,姑娘招婿,那是不得已的办法。   罗老太太点头,“是儿子更好。”她也觉得多半是个儿子,毕竟她前面两个都是儿子,说不定她命中注定只会生儿子呢。   不像徐氏,命里无福,生了一串的闺女。   罗家明站在门口,正好听到爹娘的话,脸色铁青。   他跌跌撞撞地离开,只觉得自己活得就像一个笑话,他娘肚子里的孩子还没出生,爹娘就为他打算得好好的,仿佛家里没他这个人一般。   徐氏见丈夫失魂落魄地回来,一脸心疼。   “家明,你怎么了?”她上前扶住丈夫,“你别难过,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她又不像那些没男人睡就会死的狐狸精,她对丈夫的感情是最真挚的,而非那种低俗的欲望。   然而罗家明并不领情,粗暴地挥开她,神色狰狞地问:“我问你,何三娘有下落吗?”   他终于后悔,为了自己的一已之私,没将何三娘怀孕的事说出来。他现在迫切需要一个儿子榜身,不然等他娘肚子里的小兔崽子出生后,他就完全边缘化。   到时谁会看得见他呢?一个被废了命根子还无子的男人,对罗家而言跟废物差不多。   徐氏垂头丧气:“娘前些天就将所有的人叫回来,说找不到就不找了……我不想放弃,一直在找着呢,嫁妆都贴上去。”   罗家明扯了扯嘴角,想笑又笑不出来,面上的神色无比扭曲。   “娘当然要放弃了,毕竟她肚子里有孩子了嘛。”他冷笑道,孙子哪有儿子重要?更别说这个孙子还是来跟她儿子抢家产的。   徐氏无措地看着他,其实她也不蠢,自然明白这道理,不然也不会倒贴嫁妆也在找何三娘。罗家明又问:“牡丹也找不到?”   说起牡丹,恍如隔世,罗家明已经记不得曾经和牡丹在一起的脉脉情深,他现在说起牡丹,就咬牙切齿,恨得不行。   如果不是她,他怎会成为废物?   徐氏同样对牡丹恨得不行,“她好像离开榴花镇了,是宋局长的小舅子方得权帮的忙。”   “方得权?”   罗家明努力地回想,终于想起一个满脸痘疙瘩的男人,看牡丹的眼神仿佛饥饿的人看着一道红烧肉。当时他不仅不生气,还颇为自得的搂着牡丹,趾高气扬的从他身边走过。   罗家明十分愤怒,“一个没钱没权的家伙,也敢跟罗家作对?”   宋局长是局长,他得给面子,一个小巡警他还对付不了?   罗家明直接去找罗老太太,询问这事。   方得权既然敢和罗家作对,以他娘的性格,怎么可能放过他?   “听说他离开榴花镇,去平锦当兵了。”罗老太太对此也是怒不可遏,方得权的妹妹方得丽正得宠,不能动她,她只能曲线救国,用后院的手段对付这女人。   至于方得权,跑得太快,罗家想对付他还要等等。   罗家明想起还在平锦城找人的阿明,眼神阴森,他爹娘现在只顾还没出生的弟弟,哪管他的仇恨,他不会这么善罢甘休的!   罗家明已经陷入死胡同,他现在只觉得自己举目皆是敌人,罗老太太认定何三娘后面有暗手,只得放弃继续找她,并不代表她不想要孙子。   这年头,孩子容易夭折,一个男丁根本不保险。   罗老太太生了两个都没安全感,没看长子死了,次子靠不住啊!   如果可以,她恨不得再来十个八个孩子,人家担心九龙夺嫡的前提是,还生了不止九个孩子!   与罗家明的暴躁不同,罗老太爷现在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他精神焕发,犹如老树新生,罗老太太肚子里的孩子对他而言,就是这世界上最上等的精力回复剂,他现在出门去收账时,都是精神抖擞的。   徐氏也还没放弃,私底下疯狂地寻找何三娘的下落,将自己的嫁妆大把大把的往外撒。   她一边心疼丈夫,一边想要让他重拾信心。   大丫、二丫看在眼里,都是莫可奈何,幸好她们还需要帮罗老太太管家看账,倒是不需要一直往她们娘面前凑。   罗老太太的孕相再怎么好,孕妇专有的嗜睡、疲倦、易忘事等反应都没办法克服,一些琐碎的家事,只能交给三个孙女。   也算是瑕不掩瑜,三个姑娘管事时,小毛病虽有,大方向都是正确的。   罗老太太见状,终于安心养胎,第一次觉得,这几个孙女原来也不是赔钱货,还是有些用的。   至于罗家明,一直憋着不出门,郁郁寡欢,只能用酒来逃避现实。   他每天都在啫酒,糟蹋自己的身体,他的本意自然是想得到更多的关注,偏生罗老太爷、罗老太太一个忙于工作,一个忙着安胎,过来看过几次儿子,苦口婆心地劝过几次,发现不见效果后,索性就搁开手不再管了。   都三十出头的大男人,那块肉还在呢,不过不能用而已,一蹶不振像什么话?   过两年,大丫就要出嫁,很快就当上外祖父,还像小孩子一样大吵大闹,说出去都丢人。   两老心里也明白,这儿子其实就是个废物,现在他们有别的指望,自然也不再指望他。   三花猫冷眼旁观,明白罗家老两口果然不懂养孩子。   当他们的长子在时,眼里只看到优秀的长子,将次子忽视到心理出了毛病;等长子没了,又一昧的宠着次子,宠出一堆坏毛病,也舍不得下死手纠正。   心理毛病不知是没发现,还是懒得管,于是罗家明的中二期无限拉长,都三十岁的人,竟然还跟年迈的父母对着干,以这种方式证明自己在爹娘心中的地位。   现在罗老太太肚子里的孩子还没出生呢,对废掉的二儿子就不耐烦了,他就不信那夫妻俩看不出来,罗家明不止为自己废了伤怀,还为自己在父母心中失宠了伤心。   有些男人至死都是少年,罗家老两口纵着儿子长不大,现在一下子让他成熟懂事,这年头又没个心理医生,罗家明不颓废才怪。   系统也不懂,“不是说纵子如杀子吗?罗家老两口就没教罗家明什么是责任心吗?”   遍观罗家明的人生,他就不懂责任两字怎么写。   江河道:“大概是矫正过枉了吧,长子死于太有责任心,次子就只一个要求,活着就行。”   多好的料子都被毁在溺爱上,更何况罗家明也不是啥好料子。   对罗家明而言,酒真是个好东西,只要喝醉了,所有的不如意就能忘记。   他拿着酒壶对着嘴巴灌酒,喝得满身都是酒气。   房间里,不时传出阵阵哭声跟打砸家具的声音,门外的丫鬟小厮噤若寒蝉,他们要等二爷醉死过去,才敢进去收拾,不然喝醉的二爷会将他们当家具打砸,受害者不止一个,都在医馆躺着呢。   就像上次,二小姐亲自去叫他吃饭,被他一脚踹到大门外。   当时二小姐疼得都哭不出声。   罗家明仿佛找到了新的发泄方式,又冲上去要踹二丫,跟过来的徐氏惊骇,忙护住二丫,也被罗家明当胸一脚。   徐氏也跟着倒下,如今还在床上养伤呢。   这消息传出去后,榴花镇的人都说,果然男人没了根就变态,对徐氏同情不已。   面对这样的爹,大丫也不知该怎么办,她对着受伤在床的妹妹暗自垂泪。   二丫想安慰她,然而刚起身,就拱着腰倒在床上,只能一味地喊疼,她被伤着腰,只能趴着睡。   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怨恨自己的父亲,她的脑子太笨,处理不了怨恨的情绪。   三丫很生气,越长大,她越接近重生前的性格、模样,一个不甘秩序的质疑者和封建秩序的反抗者。   徐氏也发现女儿们的情绪不对,她忍着疼安慰她们,这都是命,女人的命,然后开始洗脑四个女儿,告诉她们温顺安份是福,逆来顺受是本份,总有一天会守得云开见月明……   三花猫差点炸毛,没想到命运都改变了,徐氏竟然死性不改。   这徐氏果然脑子是巨坑,还努力将几个女儿带到坑里去。   幸好,三丫压根儿就不理会,冷着脸将徐氏推回房里养伤,转头就去给几个姐妹洗脑。   你会洗脑,我也会洗脑!   比起心思不在她们身上的母亲,大丫二丫和四丫显然更听一起长大的姐妹的话。   养了数天的伤,二丫终于能下床。   “二妹,你不疼了?”大丫一觉醒来就去看二丫,发现她坐在那里,正摸着绣架。   二丫露出腼腆的笑,摸了摸腰:“不疼了,早上起来就好多了,果然缓过来就好。”   大丫不放心,“真的不疼了?不要骗姐姐。”   “真的,一点都不疼。”二丫十分肯定道,手蠢蠢欲动的摸着未完成的绣架。   大丫暗暗松口气,她会这么担心也是有原因的。   昨晚睡前,三丫突然来了一句:“如果二姐有什么后遗症,爹就是我的仇人,我恨他一辈子。”   语气中强烈的怨恨让大丫听得心惊肉跳。   她固然也恼怒爹伤害二丫,但为人子女,怎能言语激烈地埋怨父母?说出去别人会不会指责三丫不孝,那她还能嫁得出去吗?   这年头,父母杀子女的罪都不算大,更何只是踹上一脚,又没有将人踹死。   为此大丫愁得睡不着,她直觉二丫若是好不了的话,三丫可能真能弑父……   是以这一大早,她就赶紧过来看二丫。   见她已经能坐起,她心里多少松了口气,不愿意三丫背负弑父的罪,对三丫不好。   “二妹,你想吃什么,大姐给你做。”大丫一脸温柔道。   二丫还没开口,屋子里躲在床上养伤的徐氏叫道:“大丫,你去看看你爹。”   大丫和二丫神色一顿,听到屋子里时不时传来的咳嗽声,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大夫来看过,罗家明踹在徐氏胸口的那一脚,伤到她心肺,大夫让她好好养着,不然冬日到时,会咳嗽个没完没了。   就算罗家明是她们爹,看到娘受了这么大的罪,她们心里也是有怨的。   “爹怎么了?”大丫有些不情愿地问,她现在也很害怕,她爹会直接给她踹上一脚。   徐氏焦急地道:“春花说,你爹一直喊疼,好像伤着腰了。”   她现在起不来床,刚起时胸口就是一阵闷痛,眼前发黑,想去伺候丈夫都没办法,只能让女儿去照顾。   看到徐氏再次头晕眼花地倒在床上,双手捂着绞痛的心口时,大丫脑袋里冷不妨地闪过一个念头:莫非这就是报应?   她赶紧甩甩头,将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甩出去。 第101章 穿成一只猫16   罗老太爷去收账回来,第一时间去主院看望怀孕的老妻。   五十五岁的老头和五十二岁的老太太亲密地坐在一起,两人一起摸着突出的肚子,憧憬地谈论着肚子里的孩子。   罗老太太开心地说:“我找王稳婆看过了,她有二十年的接生经验,听说看得特别准,她和我说,我这肚子里的孩子九成是儿子!”   说是九成,其实已经可以打包票,毕竟王稳婆鉴定孩子的性别,真是一说一个准。   罗老太爷满脸欣喜,“你的孕相还好吧?有没有想吐,哪里难受?”   罗老太太摇头,“说来,这孩子应该是来报恩的吧。”她一脸慈爱地摸着肚子,“我什么反应都没有,没怀前经常腰酸背疼的,等怀上这孩子后,反而哪哪都舒坦。想当初,我怀家明时可遭罪了,啥都吃不下,整整吐了八个月……”   罗老太爷也想起这事,“你生家明时,还大出血,后来你的身体一直不好,卧床休息了整整一年。”   和老妻肚子里的孩子这么一比较,二儿子就像是来报仇的。   他一辈子就没干过什么正经事,都让他们这些当爹娘的操碎了心。   罗老太太神色黯然:“生家明时,因为难产,大夫说我以后都很难再怀上孩子。”   因为这事,当时婆婆还塞了不少女人给丈夫,她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的,生怕生出庶子。   幸好菩萨保佑,那些狐狸精要么不是生不出来,要么只生女儿,婆婆碍于只有她生出两个儿子,且长子极为优秀,对她还算是有点面子情。   罗老太太想到这里,不禁叹了口气。   长子永远是她心里的痛,她时常怀疑,是不是长子太过优秀,老天爷才会迫不及待地将他收回去。   这也是长子去世后,他们夫妻俩过度溺爱二儿子的原因。   没出息就没出息吧,好好地活着,不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比什么都强。   只是现在难免有些后悔,溺爱得太过,让他一点责任心都没有,没有担当还软弱不堪,受到挫折时,一蹶不振。   罗老爷也想到了,他沉声道:“日后这个孩子可不能一味宠溺。”   他都快要六十岁的人了,不知还能活多久,二儿子俨然是个废物,日后罗家只能倚靠老妻肚子里的这个孩子,他必须要将罗家撑起来。   老太太缓缓点头,赞成丈夫的话。   虽然是老来子,但确实不能再宠了,以免养成第二个罗家明。   黄妈来到门口,先敲门,得到里面的允许后走进来。   “老爷,老太太。”黄妈脸色有些沉重地道,“二爷又喝醉酒打人了,夫人和大小姐都受了伤。”   罗老太爷一脸愕然,“徐氏不是刚养好伤吗?”   怎么才养好伤没多久,又被大儿子打了?难道徐氏不会躲吗?   黄妈有些尴尬地回道:“听说二爷心情不佳……”   罗老太爷眉宇间露出不耐烦之色,二儿子自从成为废人后,天天酗酒,这就也罢了,可他还殴打妻儿,榴花镇就这么点儿大,现在镇里的人没什么事,就专门谈论罗家的事。   他现在收账回来后,都不敢出门去找几个老友到酒馆里小坐,免得每次听到的都是和罗家有关的流言蜚语,仿佛全镇都知道他们罗家的事,将之当成一桩谈资,听得他郁闷不已。   这也是他这把年纪了,还要抓着罗家的生意不放,努力扩张罗家的原因。   没别的,就是想将罗家经营得如同铁桶,不再受人摆布,到时候他看谁还敢将罗家的事到处乱传,当笑料看。   罗老太太自从怀孕后,脾气变得十分急躁,当下嚷嚷起来:“你让徐氏闭嘴,不准到处叫嚷,以免被外面的人听到动静,咱们家的面子里子都没了。”   她可不想出门就听到别人阴阳怪气说罗家的风水不好,是不是冒犯哪路的神仙,最好多去寺庙拜拜。   每次听到这些,罗老太太气得都心梗,恨不得冲过去抓花那些人的脸。   难怪上次徐氏会跟人大打出手,朱牛杨三家后来还上门找茬,被她全喷回去,大家都在榴花镇住了几十年,谁还不知道谁啊。   罗老太太气闷地喝了杯梅子水。   她总怀疑隔壁邻居是不是天天贴着罗家的墙根,听罗家的八卦,徐氏被打时,惨叫了两声,传出去就变成罗家所有人一起殴打徐氏。   罗老太太觉得自己可真冤枉,她一个高龄孕妇,安胎都来不及,哪来的精力去打骂儿媳妇?   黄妈很是尴尬,不传出去是不可能的。   自从老太太将管家之事放权给三个孙女去管,三个孙女年轻,经验不足,不过有几个年长嬷嬷帮衬着,罗家内宅管着还算顺遂,没出什么大问题,但架不住有猪对友啊。   罗家明对徐氏出手就罢了,他竟然还丧心病狂地对几个女儿对手。   不是二丫受伤,就是大丫受伤,两个丫头受伤了,自然不能管事,这样一来,内宅管理就跟着松懈。下人都长着嘴,隔壁邻居都闲着没事干听墙角……两相叠加,没有闹得满城风雨都算是不错了。   终究对二儿子放心不下,夫妻俩决定过去看看。   哪知这一看,两老心里都不禁打了个突。   他们来时,正好徐氏和大丫都被打得躺在地上,还是三丫见机不妙,将二丫和四丫一起扯到房里,把门给堵死。   罗家明一身酒气,见人就打,扯着丫鬟和小厮打得非常疯。   整个院子里,能做主的不能做主的都倒下,罗老太爷气得脸色铁青,只能帮着收拾残局。   他们先让侍卫制住发酒疯的罗家明,将他扶进房间里,见他躺在床上抱着自己的腿叫痛,以为出什么事,赶紧请大夫过来。   至于倒在地上的徐氏和大丫,已经被春花扶回去。   大夫检查过后,说道:“罗二爷这脚踹到硬物,力度太大,骨裂了,得养着。”   老两口没怀疑什么,让大夫开了最好的药,被打的徐氏、二丫和下人们也一起看了。   下人伤得不重,他们长年干活,灵活得很,当时躲得快,身上那点淤青没几天就能好。就是徐氏和大丫的伤重些,徐氏是内伤,大丫据说是伤到腿骨,都得好好养。   大丫躺在床上,心里嘀咕着,真是奇了怪了,这次伤到骨头咋不疼呢?   四丫趴在床前,哭得天崩地裂。   刚才那一幕吓坏她了,醉酒后的罗家明满脸狰狞地打伤人模样,在年幼的她心里,比那未知的鬼怪还要可怕。   二丫的哭声很小,那喘不过气的模样,看着几乎要抽过去:“呜呜呜……大姐,被打咋不疼呢?”就算大姐要安慰她们,也没必要说这个一拆就穿的谎吧?   她现在只恨自己年纪还小,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姐姐受苦。   下人们拿着主家给的补偿,笑眯了眼,恨不得自己再伤得严重点。   这养伤日子可舒服着呢,不用干活,每天还有骨头汤喝,馒头更是足足的,都是白面啊。   这伤咋就不重点呢,他们宁可天天受伤。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罗家明,那真是哭爹喊娘,抱着腿叫痛,屋顶都要被他叫得塌下来。   老两口被烦得不行,一个忙着收账,一个怀着孕、精神不济,哪里有那么多时间管他一个三十多岁的大人?   再说了,明明大夫都说过,儿子的情况不严重。   “已经开了止疼药,照理说不应该会这么疼的,罗二爷这是心理原因。”   大夫含蓄地表示,罗二爷更需要关爱,他心理上觉得自己疼啊,所以反应到身体上来了。   两老口的面色都不好看,心知二儿子这是对他们生三胎不满呢,还想像以前那样,让全家都围着他转,将他当成心肝。   罗老太太耷拉着脸,吩咐道:“让徐氏去伺候他。”   徐氏这儿媳妇一把年纪了,还学人家小姑娘,喜欢跟着丈夫黏黏糊糊的,想必这很合她的心意吧?正好儿子现在缺爱,徐氏的爱无处洒,那就去洒给缺爱的丈夫。   黄妈提醒道:“夫人还床上躺着呢。”   罗老太太一脸不耐烦:“不是还有几个孩子吗?”她现在只关心肚子里的孩子,哪管二儿子一家会如何?   至于几个孙女被打,她们的爹都不心疼,她这个奶心疼什么?   三花猫趴卧在屋顶上,惬意地晒着太阳。   忙得团团转的春花不经意抬头看了眼,有些羡慕,真是人不如猫,猫尚且能在屋顶晒太阳,人一生忙碌起来,就没个歇息的时候。   屋子里,三个姑娘正战战兢兢地伺候瘫在床上仍不消停的爹。   “这茶水都冷了,泡茶要开水都不懂吗?给我重新去泡!”   一个茶杯砸过来,大丫吓得抱头,侧身躲过去,水却躲不过,温热的茶水溅到身上,一阵热烫。   正是秋风渐起之时,天气已经微冷,被秋风这么一吹,湿嗒嗒的衣服黏在身上,大丫不禁打了个喷嚏。   二丫吓得不行,但这种时候,她也不敢退开,忙道:“大姐你去换衣服,我给爹泡茶。”   她的双眼含着泪,重新去泡茶。   结果,连杯带滚烫的茶水都砸到二丫的肩膀上。   大丫赶紧拉着二丫回房,给她涂药。   幸好现在天气凉,那茶水只是让她的半个肩膀和胳膊微微发红,没有起水泡,否则这女孩子万一留了疤,以后嫁人只怕要被丈夫嫌弃。   四丫在旁边抹眼泪,她太小了,不懂为什么爹这么恨她们姐妹,又打又骂没个消停。   三丫将最小的妹妹搂怀里,轻声安慰她,她低着着,长长的眼睫垂下,遮掩住眼里超越年龄的狠辣之色。   此时她满脑子都在思考着,什么毒药方便又让人看不出死因。   当一个人连畜生都不如的时候,还是别把他当爹看了,当死人看吧。   四丫将脸埋在姐姐怀里抽噎着,她的实岁还不满四岁,母亲是恋爱脑得不到太多母爱,春花是下人,不可能越界,虽然姐姐们很疼她,但家里却没个平静的时候,给她的童年带来太大的阴影。   终她一生,只要想到这段童年,便情不自禁地害怕。   三丫哄最小的妹妹睡觉,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思考着亲爹死了,她们姐妹几个怎么活下去。   一把药下去很简单,但爷奶已有了新的孩子,到时候她们这些赔钱货更不值钱。   半晌,三丫长长地叹息一声。   实在睡不着,她点燃煤油灯,翻开医书背诵,她的运气好,从家里的犄角旮旯里搜出几本医书,自从得了它们,她是手不释卷。   屋顶上的三花猫翻了个身,慢吞吞地吃着存下的小鱼干。   系统实在看不下去:“宿主,你再不动手,重生者就要弑父了。”   罗家明死不足惜,重生者却是重情心软,弑父真不是她擅长的活儿。   “你看她现在都不看医书,改看毒经了。”系统生气地说,“我就说嘛,你别将那些高深的医书送给她,她学医目的是为了救人而不是弑父,若做了这些事,她肯定会留下心理阴影……重生者签约的时候可是说过,她的梦想是当个救死扶伤的大夫。”   救人的手却杀了人,亲自将自己的梦想摧毁,日后她会有多痛苦?   “她现在快要恢复上辈子的记忆了吧,以后怕是永远不会笑了。”系统唉声叹气,幼崽时期的三丫多可爱啊,又甜又软,都怪渣爹不当人。   当初它家宿主将重生者的记忆封印过滤,如果没有情感上的巨大冲击,她既能发挥超乎年龄的智慧、情商,又能重走一遍快乐的童年,弥补上一世童年的缺失。   这样多好啊,可惜罗家实在不是个让人能安心成长的地方。   三花猫喵了一声:“我办事,你放心。”   系统放心不下,宿主是人还好,现在变猫了,智商跟着猫化,猫的智商能有多高?   系统忧心仲仲,跑到论坛发帖子:“请问猫智商的天花板有多高?”   **   第二天一大早,大丫她们又看到熟悉的一幕,二丫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又绣起了花。   “你就不能歇息歇息吗?”大丫头都大了,“昨天才被开水烫着呢。”   二丫傻乎乎地举起胳膊,“可是我现在又不疼。”   “真的不疼?”大丫怀疑道,不知想到什么,脸色渐渐变得难看。   先前二丫被踹了一脚时也说不疼,人受伤了,怎么能不疼呢?   她的心提了起来,转去找聪明的三丫,“三妹,你说二妹是不是哪里不对?她怎会不疼?要不要找个大夫给她看看?”   三丫的眉头拧起来,上次是这样,这次也是这样,按理说应该会疼的,该不是神经系统出了什么问题吧?   但上辈子的二姐被打时,她的感觉神经并没问题。   突然想到什么,三丫猛地扭头,然后朝她爹房间走去。   还没到罗家明的房间,就听到亲爹那熟悉的鬼哭狼嚎声,听说又去请大夫了,大夫正在屋子里。   三丫没有进去,而是在门外探头往里看。   罗家明捂住自己的肩膀和胳膊,在床上翻滚,一边滚一边嚎着:“好疼好疼啊!疼死我了,大夫你快救救我!”   大夫检查过后,一脸吃惊:“罗二爷,您这是被开水烫着了?”   罗家明不明所以,“我没被开水烫啊,不过这疼痛确实像被开水烫的,快帮我看看怎么回事?”   大夫让人将他的衣服剪开,只见一个又一个水泡、密密麻麻地从他半个肩膀和胳膊的地方冒出来。   罗家明疼得涕泪交加,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不适合用在他身上,他从小就娇生惯养,哪里吃过什么苦头?也就这段时间倒霉,不是下半身重创,就是骨裂,现在又莫名其妙身上长水泡。   大夫再三追问,确定罗二爷真的没被开水烫,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开些药膏给他涂。   这期间,水泡炸开,罗家明惨叫连连,更是痛不欲生。   三丫默默地离开,站在院子里,看向正在屋顶吃着小鱼干的三花猫。   小鱼干似乎已经不多了,三花猫吃得很珍惜,最后一条小鱼干消失时,她几乎能看到三花猫眼中的不舍。   三丫不禁微笑,她转身去了厨房。   她很少下厨,厨艺并不是很好,不过只学一两样菜应该不难,比如说:烤小鱼干、爆炒小鱼干、油炸小鱼干……   **   江河猫美滋滋地吃着小鱼干。   他现在非常幸福,都不用自己动爪子,三丫亲自捻起小鱼干,喂进他嘴里。   等吃饱喝足,三丫将剩下的小鱼干收好,拿起手帕给他擦嘴巴,小声对他道:“别做得太明显,这年头有很多愚昧的人,万一他们发现,会将你当成妖魔鬼怪架火上烧了,该有的伤别转移了,疼痛转移就成了。”   “还有,小痛小病千万不要转移,疼痛对身体是一种保护。”   不疼不代表不会死,没有痛感不是好事,痛感是身体发出警告,不然人的内脏受伤了却不会察觉,死都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死的。   三花猫看了她一眼,他又不是傻瓜,罗家明受的这些罪全是他应得的。   三丫笑眯眯的,她现在不想渣爹死了,巴不得他活得越长寿越好。   她意味深长地道:“我听说,女人生孩子是鬼门关,很多妇人生生疼死了,我爹身为咱们爹,肯定父慈女孝,愿意分担这股疼痛才是。”   日后她大姐、二姐、四妹若是结婚生子,作亲爹的,肯定很乐意为她们分担痛苦。   三花猫瞬间呆住了。   良久,他一脸佩服地看着这小姑娘。   强还是你强啊,狠还是你狠,生孩子的痛,他记得算是十二级吧?   不过罗家明身为一个男人,能体验女人的不容易,这真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古往今来第一人,多光荣啊!   接下来的日子,三丫将照顾父亲的事全揽下来,大丫和二丫哪里肯,她们虽然嘴里不说,其实亲爹是什么样的人,心里是门儿清。   三丫一脸神神秘秘地说:“你们听我说,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想去证实看看。你们就放心吧,先让我去试试啦。”   大丫和二丫实在拗不过她,就连徐氏都欲言又止。   她是个极其复杂的人,想将圣母光芒普照天下,虽然将光芒分为三六九等,但圣母嘛,都宁可自己受伤也要护着别人的。   “三丫,要不还是娘去吧。”徐氏费劲地道,这是她第二次受伤了,这次是骨头被踢伤,连路都走不了。   “娘,您就躺着吧!”三丫仰着脸儿,笑得非常温柔可爱。   看到几个姐妹受伤她会心疼,但对徐氏这个亲娘,她的心情就复杂多了。   对于罗家明能不能为徐氏承担痛感,她心里并不在意,反正她娘宁可痛在自己身上也不愿痛在丈夫身上,那就如她的愿吧。   果不其然,罗家明又开始发疯,三丫如愿以偿地被开水烫到,而且这次的烫伤非常严重。   当时她特意提着开水,有一大壶呢。   大半的开水都洒在她身上,只有一小部分是洒在罗家明的大腿。   大夫又被叫过来,他为罗家明查看被烫到的大腿,脸色不佳,尤其是有三丫那边作为对比,三丫的情况比他惨多了,但也没见小姑娘叫得这般惨。   “大夫,好疼好疼啊!!!!”罗家明一边嚎一边哭。   罗老太太也被惊动。   “大概是这次二爷的腿沾上了点水珠吧。”老大夫含蓄地对挺着大肚子坐在一旁的罗老太太说。   罗家明觉得自己痛得想死,先前肩膀和胳膊莫名其妙长出来的水泡还没消失呢,现在两腿熟悉的烫伤感,让他难以忍受。   “呜呜呜……娘啊,我要痛死了,好烫啊!一定是被开水烫到了。”   罗老太太呵呵他,就算是自己儿子,都有些看不过去,“大夫,还是心理上的疼痛,是吗?”   其实她也不懂什么是心理上的痛,她只觉得二儿子肯定是不痛装痛,还是怪有演戏天份的,肯定是跟牡丹这般的青楼女子待久了,学到那些青楼女子媚宠的手段。   这手段竟然都用到自己的爹娘身上。   看三丫头身上的水泡又多又密,都不喊疼,他一大男人还好意思嚎成这样?   老大夫道:“也有可能是喝醉了,醉酒的人都喜欢胡言乱语。”   作大夫的对不遵守医嘱的病人最讨厌了,都说病中不能喝酒,这位罗二爷倒是好,就差没将酒当水喝,满屋子都是酒气,罗二爷整个人仿佛都被酒泡过般,与其说被烫伤,不如说发酒疯。   老大夫补充道:“听说人喝醉后,是有幻觉的。”   刚到家的罗老太爷面色铁青,看着满屋子里翻滚喊疼、浑身都是酒气的罗家明,再次觉得这个儿子是真的废了。   **   万籁俱寂,三丫偷偷爬起床,点燃煤油灯。   摸出从二姐的绣架上弄来的绣花针,三丫拉起裤脚,将绣花针在火上充分烤过消毒后,那张秀丽可爱的脸蛋露出一个略有些变态的笑容。   未满十岁的小姑娘沉着冷静,眼睛眨都不眨地挑破自己皮肤上的水泡,耐心之极。   如果不知内情的人看到这一幕,肯定会赞赏不已,以为这姑娘是个和张飞一般,勇敢刮骨的硬汉子。   知道内情的三花猫看到那些水泡,密集恐惧症都犯了,扭头不去看。   算了,她折腾的是人渣,眼不看为净。   三更半夜,一道惨叫声从罗家传出,将周围的邻居都惊醒。   隔壁的邻居火冒三丈,又来了,又来了,不过是废了中间那条腿,怎么搞得跟每天被阉一样?!? 第102章 穿成一只猫17   大丫、二丫很担心妹妹的伤势,让妹妹卧床养病。   三丫已经达成废物成就,对此也不反对,只是这吃喝都在床上,让她有点后悔挑衅渣爹。   更让她痛苦的是,为了让她的伤口不留疤,需要忌口,酸的辣的甚至有颜色的食物都忌了,每天只能清汤寡水的,实在痛苦。   终于,三丫熬到身上的水泡消失,“大姐、二姐,你们看,我已经全好了。”   她撩起裤子,露出雪白的皮肤。   见状,大丫二丫都很高兴,“看来三丫的身体健康,伤也好得快呢。”   一般人受到这种可怕的烫伤,需要很长的时间才会好,而且伤好后还会留下狰狞的疤痕,但是三丫不仅恢复的时间快,而且没有留下一丝疤痕,和未受伤前差不多。   三丫但笑不语。   她那个伤其实就是给外人看的,疼的都是她爹。   可惜经历她受伤的事件后,她爹的饮食起居方面,她们姐妹们一律不得碰触,罗老太太让下人去照顾他,连她们娘亲都被禁止接近她爹。   徐氏对此很不能理解,她大为震惊。   可惜她一再受伤,连起床都困难,只能继续将养着,这让眼里心里只有丈夫的徐氏如何能接受?丈夫最痛苦的时候,她居然不能亲自照顾他、安慰他。   对于女儿被丈夫打骂,她也是心痛的,只得安慰她们,她们爹只是心情不好,并不是恨着她们,他只是喝醉了,清醒时还是疼她们的。   大丫二丫听进去了,表示她们不会憎恨亲爹,只是敬而远之。   既然亲爹清醒时是疼她们的,她们就在他清醒时再去看他吧,可惜她们那亲爹好像就没个清醒的时候。   只有三丫听不进去,她怎么会憎恨亲爹呢?她现在可爱他了,祈祷他活得长长久久。   晚上,罗老太太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白天时,她又去看望二儿子,如今她的肚子越来越大,走路的时间长点就会累得不行,全凭着一腔爱子之心撑下来。   结果二儿子却不识慈母心,反倒伤透了她的心。   他对她这亲娘怒吼,说她偏心,只顾着肚子里的孩子,不管生下来的。   罗老太太想辩解,都是她生的孩子,她怎么不疼呢?结果当场一个杯子砸过来,差点砸到她肚子。   这下子,真是又气又伤心。   二儿子就这么见不得她生下小儿子,担心小儿子取代他的位置吗?   可是他已经废了,罗家不能没有儿子继承香火,他膝下只有四个姑娘,等小儿子长大后,还要给他多纳几个妾,多生几个孩子,到时候小儿子过继一个给二儿子,这样不是皆大欢喜吗?   罗老太太是这么打算的,可罗家明牛心左肺,哪里听得进去?   他甚至说,自己宁可绝嗣,这种还没生下来就会夺走他一切的弟弟,他不稀罕!   这话将罗老太太差点气得一个仰倒。   罗老太太摸着肚子,孩子已经有胎动,经常在她肚子里动来动去,那么健康,那么活波……   二儿子话里话外,都容不下这孩子。   现在还好,若是等将来……   “怎么了?”罗老太爷也被她吵得睡不着,“可是想上茅厕?”   罗老太太迟疑会儿,小声地说:“老爷,你觉得……分家怎么样?”   罗老太爷唬地坐起身,正想出言反对,就看到老妻在月光下反光的眼泪,突然就迟疑了。   他叹了口气,扶着她的肩膀,问道:“你怎么突然有这样的想法?”想到烂成泥的二儿子,他的气不打一处来,“是不是家明做了什么?”   罗老太太抽噎了一声:“家明恨我,他今天还朝我的肚子砸杯子。”   自从怀孕后,她情绪化得厉害,加上高龄怀孩子,罗老太爷和伺候的人都将她当成易碎的宝贝般呵护,连重话都舍不得说一句,偏偏儿子却来戳她的心。   如果三花猫听到,他肯定会说:   一个怀孕了要当宝,另一个急着想找回自己宝的位置,大家都是受不了委屈的宝宝,不闹矛盾才怪。   “那孩子现在浑身戾气,不仅殴打妻儿,以后说不定还会打咱们的小儿子,甚至可能会打……我们。”罗老太太说到这里,不禁抱着肚子抹泪,“打我们老两口就算了,要是打三儿咋办?你没看到啊,他当时踹三个闺女的模样,那是真的往死里踹……虎毒还不食子呢。”   更何况跟他隔了一层,生下来就会夺走他家产的弟弟。   “他还朝自己女儿泼开水,姑娘家的身体容貌何等重要,要不是大夫的医术好,只怕二丫和三丫她们非留下疤痕不可。”   罗老太太抠门了一辈子,就连自个的孙女都见不得她们空闲,舍不得为她们请夫子,但其他的,像殴打什么的平时还真干不出来,除非她心情不好。   她还是希望将几个孙女好好地嫁出去,给罗家谋利的。   罗老太爷的脸色瞬间沉下来。   这三胎还没生呢,他的心就完全偏了:“现在还不能分家,名声不好听,容我再想想。”   **   有了亲奶的命令,终于和亲爹隔离开的三个姑娘安心地管着罗家内宅。   大丫统管全局,二丫耐心又细致地算着账本,三丫聪明又冷静,胆子还大,将罗家倚老卖老的下人管得服服帖帖。   这让罗老太太都有些不舍,要是分家了,这三个姑娘肯定得跟着她们爹娘,她生下孩子后,起码有两三年内都脱不开身,如果让三个姑娘继续管家,不知该有多好。   直到四丫也被打了。   几个姐姐让四丫不要靠近亲爹,小丫头很听话,乖乖地离亲爹远远的。但罗家明长了腿,虽然身上这里疼、那里不舒服,拄着拐杖也是能走的。   小丫头才四岁,跑不快,被亲爹一脚踹飞出去时,都没回过神。   “我会飞啦!”她傻呼呼地摸摸自己的头,“长包包了,不疼。”   当时一脑袋撞到墙上,按理说这么小的孩子,应该很疼,甚至可能会出事,可她却一点都不疼。   她不疼,但是罗家明快要疼死了,酒都疼醒。   他惨厉地嚎叫着,趴在地上的模样,仿佛像一只软趴趴的青蛙,让人一脚就能踩死。   大夫又被罗家的下人请过来,还是得出“心理疼痛”的结论,并且建议罗家明戒酒,喝酒太多,都出现幻觉了。   罗家明也不是真的蠢,几次三翻后,他哪里不明白。   “是四丫的疼痛转到我身上了。”他尖叫着,“你们看,她被我一脚踹到墙上,头都肿个包,她却都不喊疼,我的头却疼死了。”   小丫头害怕地将脸埋进姐姐的肩膀里,只露出两只湿漉漉的眼睛,要哭不哭的。   大夫都想骂人渣了,你也知道被踹到墙上会疼啊?   这么小的孩子,你咋就这么狠心踹她?也不怕踹出个好歹,还是当爹的呢,简直是畜生。   要不是罗家给的钱多,他还真不想来,现在榴花镇里,谁不知道罗家破事一大堆,特别是和这罗二爷有关的,大夫都不耐烦过来。   大夫忍住愤怒,一脸微笑地道:“你们瞧,他现在都意识不清了,再喝酒下去得废了。”他对罗家俩老口建议,“你们可以将他关起来,强硬戒酒,不然真的要毁了。”   “还有他的骨头本来就没长好,这回都骨折了,伤上加伤,最好将他绑起来不要乱动,不然腿再受伤的话,这辈子只能当瘸子。”   偏院里,深藏功与名的三花猫喵了一声,跳进三丫怀里,得到小姑娘爱的摸摸。   “干得好!”小姑娘笑着说,“其实只要活着就行,当瘸子也没关系。”   四丫才多大啊,四岁的小姑娘什么都不懂,即使疼痛被转移,她不会疼,可是被亲爹冷酷地一脚踹到墙上,也会留下心理阴影。   三花猫喵喵两声,告诉她不怕,等分家后再教育他。   像他这样经验丰富的“教育家”,将一个人渣教育成人类,还是很有心得的。   大丫心疼地摸着四丫头上的肿起来的包,见妹妹疑惑地看过来,心里嘀咕起来,这是真的不疼?二丫好像也说过不疼。   她若有所思,仿佛悟到什么。   罗老太太本来不急着分家的,毕竟罗家明还躺床上下不来呢,这伤筋动骨一百天的,等孩子生下来后再考虑都不迟。   现在她实在是怕了,四丫那么小的孩子,他是冲着要她命去的,当时可是一脑袋撞到墙上,也就是四丫命大,不然……   分家!要立刻分家!   **   一轮弯月挂在天际,没睡着的三丫爬到窗口边,打量外面的月色。   她从被窝里爬起,现在天已经很冷了,她穿上棉袄,悄悄地打开门走出去。   月光下,小姑娘笑得天真无邪,宛若鬼魅般瘆人。   只见她拿起一块尖锐的石头,往自己的胳膊上敲了好几下。   她试验过了,如果不是明显的外伤,她们受的伤会直接转到她们爹身上,如果是明显的外伤,看着严重,实际上很快就会好,连点淤青都不会留,当然过程中的疼痛都是由亲爹全部承担。   反正不管是什么伤,超过一定的度,都会转移到她们爹身上。   真好啊。   屋顶上的三花猫看到这一幕,都想翻白眼。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重生者都快成变态了,果然还是得修理渣爹才行,让他做个人,他可不想重生者的心理出现什么问题。   要知道,上辈子三丫被卖入青楼,拼命逃离,国难当头时,去医术当护士,在枪林弹雨中拯救受伤的士兵,是名副其实的英雄。   系统都为宿主心疼:“宿主,商城的替身符在非灵气世界用不了多久就会废,你买那么多,这次的任务白算是做了。”   这个世界没有灵气,天道不允许不科学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世界,系统贿赂了好多功德,才让天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江河猫也很想哭,真是亏大了亏大了。   早知道还不如自己变成人身,亲自来做任务呢。   就在这时,主屋那边又传出惊天动地的惨叫声,嚎得罗家和隔壁邻居的人纷纷惊醒,然后是一顿破口大骂。   三丫捂住嘴,双眼溢满笑意,然后又狠狠地给自己胳膊再来一下。   “三妹!”   幽幽的女声响起,三丫吓得手一抖,手里的石头砸到自己的脚趾头上,主屋那边又传出惨叫声。   “我的脚啊啊啊!”   三丫扭过头,看到站在屋檐下的人。   “大大大姐。”三丫心虚气短,将石头踢到一边,“你怎么出来了?”   大丫就着月光,看到三丫的胳膊,发现一点伤都没有后,终于叹道:“又不是死人,爹叫得这么大声,谁睡得着?”   三丫暗道失策,果然下次还得挑白天才行,晚上太扰人安眠了。   大丫再次叹气,想说什么又觉得不应该,最后只得道:“还是小心些吧,也别太折腾,被人发现不好。”   那些愚昧的人会将她们架火上烧,信科学的则会想,将她们关起来研究,都不是什么好事。   三丫神色一凛,知道这事是自己做得出格,她郑重道:“我知道!大姐放心,我不会了。”   第二天,罗家上下都是黑眼圈,没一个睡得好。   隔壁的邻居架着梯子,爬到两家的墙头,对着罗家破口大骂。   “天天阉猪,还要不要活了?当个太监也不是你天天惨叫的理由,我小孙孙被吓醒了一直哭,要是他出了什么事,我和你们罗家没完!真是的,你自己断子绝孙,就看不惯我家有小孙孙,非得吓哭他是吧……”   罗老太太听得火冒三丈,隔着围墙和邻居对骂,挺着个大肚子,骂得风生水起,半点不输人。   三丫一晚上没怎么睡,仍是贼有精神,蹦蹦跳跳地跑到厨房,帮忙烧火做早饭。   “大姐,煮碗鸡丝面吧,咱们爹爱吃这个。”   大丫眉头蹙起,这是啥回事?三丫什么时候这么有孝心?昨晚敲自己胳膊那架势,可是恨不得亲爹死一死才罢休,怎么一个晚上,就成“孝女”啦?   和迷惑不解的大丫不同,二丫对三丫的行为很欣慰。   她乐呵呵地烧火,一脸高兴地说:“娘说得没错,一切都是修行,我们要以爱的信念对待家人。”   三丫差点控制不住自己扭曲的脸。   端面的时候,三丫要往面里倒刷锅水,被大丫制止,她不能容忍自己亲手做的美食被这么对待。   三丫很不高兴地离开,看得大丫直叹气。   见二丫一脸迷茫,她说道:“有时候我觉得,二妹你这样也挺好的。”脑子转不过弯来,没那么多烦恼,真是挺好。   二丫傻乎乎地笑了,眼神纯粹温软,像只没有任何攻击力的小兔子。   大丫很快就释然,算了,三丫聪明点、手段多点也不是什么坏事,像二丫这样,她总要为她操心,生怕她被人骗了。   正屋那边,正在吃面的罗家明突然惨叫一声,将面泼得满床都是,满头满脸都沾上面,看着狼狈不堪。   听到这声音,隔壁屋养伤的徐氏急得大叫:“二丫三丫,你们快来,你爹又疼了。”屋子里的三丫乐呵呵地从手上拔出针,扬声道:“娘,马上就来。”   大丫决定将刚才的话收回来。   不,三丫还是不要这么聪明吧,难道这就是她想出来的,不被人发现的方法?   徐氏捂着胸口,温柔地叹息:“大丫三丫,你们要当个孝顺的女儿,你爹现在是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候,我们要给他爱、给他信心,总有一天,他回头会看到我们的。”   大丫低下头没说话,良久才在母亲的期待的目光下道:“娘说得对,我们孝顺。”   当然要孝顺,日后她们姐妹有什么三灾两难的,伤痛还得转移到亲爹身上呢。   一定是天上的神佛看不惯她们爹的行为,亲自惩罚他,只不过这神仙为何为没有将娘身上的疼痛也收走呢?   大丫思来想去,仍是弄不明白,难不成神仙也觉得娘的想法不对?   “我觉得就是这样,肯定是娘的缘故。”三丫小声地说,“你看娘不管怎么痛苦,都无怨无悔,神仙这是满足娘的愿望呢……”   她努力地不表现得阴阳怪气,只是对母亲彻底地失望后,对母亲身上的伤痛也没那么上心。   求仁得仁,这不是她们母亲心甘情愿的吗?   大丫也觉得有道理,她们不想疼,所以疼痛转移了,娘是心甘情愿,所以神仙就不管了。   三丫也是再三确定后才发现,无论是被打被骂,她娘都无怨无悔。   被罗家明踹的时候,她娘脸上露出的痛楚是真实的,心甘情愿也是真实的,她对丈夫的爱一点都没减少,反而因为被打疼了,还添了几分?   三丫对此大为震惊,简直无法理解,她娘居然喜欢疼痛。   对了,她上辈子当护士的时候,听过一个医生说,外国医学文献里提过一种精神病,好像跟她娘一样,被人打骂才舒服?   所以她娘脑子有疾?   三丫十分忧虑,担心她们姐妹几个会不会也有这样的病?   转念一想,她们四姐妹都不喜欢疼痛,肯定都正常,不正常的只有她娘。   大丫听后也大为震惊,越想越发现徐氏有毛病,周瑜打黄盖,人家是有理由的,她娘喜欢被她爹打,这都啥毛病啊?   她们姐妹都很正常,不喜欢被打,疼痛就转到爹身上,娘喜欢就让她一直疼着?   大丫让三丫发誓,一定要保守这个秘密。   她们担心爹发现后,找去和尚道士做法,神仙这么帮她们,她们可不能让和尚道士冒犯了神仙。   三丫一本正经地发完誓,心里直乐。   明面上,三丫是同意大姐的说法,还跟她去寺庙上香,添了好多香油钱。   因为三个姑娘管家,而且管得很好,罗老太太这次倒是没太吝啬,终于给她们发了月例,生怕她们经手的钱太多,自己没钱掌控不住,现在三个大姑娘都不缺钱了。   “总之,那针大姐先收起来。”大丫训斥三丫,“你以后别刻意受伤,爹现在越来越清醒,只怕是瞒不过去的。”   三丫乖巧地应下,没有针也没事,她还有其他的法子呢。   罗家明被绑在床上好些天,不能喝酒又动弹不得,简直是生不如死。   习惯泡在酒里的人,被用最残酷的方法戒酒,终于醒过来,清醒过来后,更是生不如死,被人像牲畜一样绑在床上,只觉得无比的耻辱。   直到他发誓自己再也不喝酒,再也不乱砸东西,罗家老两口终于让人给他解绑。   解绑后,罗家明依旧只能待在床上,大夫的话他是听进去了,他第三条腿瘸了,第一条和第二条腿还不想瘸。   被强制戒酒后,醉酒时那种莫名其妙的疼痛终于消失,罗家明还想喝酒的念头顿时被他死死压下去。   都醉到产生幻觉,大夫说再喝下去他可能会死。   罗家明还不想死,他还想找到牡丹、何三娘,收拾这两个贱人。   不,应该说只收拾牡丹,她才是罪魁祸首,至于何三娘,他要找到她,她怀着他的孩子呢,那孩子是他的希望。   那是他夺回罗家的希望,娘不是想要男丁继承香火嘛?他儿子也是有资格的。   罗家明生平没这般清醒过,生平也没这般痛苦过。   他从小就娇生惯养,第一次像这样动弹不得、恍如废物般躺在床上,孤独在心里滋生,迅速地弥漫,整个世界静悄悄的,仿佛全世界的人都抛弃了他。   对于给他送饭的几个女儿,他生平第一次终于正眼看她们。   原来大丫已经长这么大了,看着俏生生的,娉婷豆蔻的少女是那么漂亮;二丫原来已经长这么高,看着有点笨笨的,眼神清澈又温暖;三丫聪明又漂亮,能背下那么多拗口的医书;还有四丫,一团孩子气,笑起来像糯米团子,真是可爱极了。   她们是他的闺女,原来,她的女儿是这么出色。   他从来没正眼看过这几个女儿,在徐氏有一搭没一搭的教育下,她们居然还能自己长得这么优秀,听说三个丫头算账本时,比他这亲爹还要快速,比他算得还要准。   这三个孩子都是自学成才啊。   他这些年从未搭理过她们,如果他是个好父亲,从小送她们进私塾,或像别人家,花大钱送她们去新式学校读书,她们肯定不比报纸上鼓吹的才女差多少。   罗家明不禁陷入沉思,他为什么会觉得他的女儿都是赔钱货,都不值一文呢?   屋外,三花猫在院子的围墙上打了个滚,喵喵叫了两声。   罗家明如果还不醒悟过来,那他真的只能下死手了。   比如说,傀儡符或者蛊等等,这些科技位面不能出现的东西,他不知得倒贴多少积分,还要付出大量的功德去贿赂天道,幸好这男人看着还没一渣到底。   当罗家明好不容易能下床的时候,他娘已经生了,是个男孩。 第103章 穿成一只猫18   罗老太太觉得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来报恩的,从发动到生产,她甚至没有疼多久,孩子就生下来。   孩子生下来后,她的身体比没怀上时还健康,连大夫都啧啧称奇。   罗老太爷差点喜极而泣。   是儿子啊!一个健康的大胖儿子!上天果然是厚爱罗家的,没有让罗家断子绝孙。   徐氏也很为爹娘高兴,对于这个小了自己丈夫三十来岁的小叔子,作为一个圣母,她欢迎任何形式到来的生命,当然让她像上辈子那样对这孩子满腔疼爱是不可能的。   圣母的前提是恋爱脑,不是丈夫的血脉,她没那么多的母爱。   两个大点的姑娘倒是没什么想法,为爷奶高兴是有的,对自己亲爹升起了微妙的怜悯。   对于一个曾经拥有过但失去的人而言,这是再痛苦不过了。   三丫将脸埋在三花猫的肚皮里,挡住脸上的笑容。   多好啊,上辈子罗天赐出生,渣爹喜大普奔,牡丹姨娘趾高气扬,徐氏高兴得仿佛那是她亲生的,一再告诫她们姐妹要让着弟弟,弟弟是罗家的一切,即使她们牺牲也是应该的。   渣爹当时还连连点头,说徐氏这样的才是妇女楷模,大妇风范。   三丫嗤之以鼻,现在牺牲的是渣爹了,也不知他还会不会觉得为了罗家的香火永继,一切都是应该的,牺牲也是一种荣耀。   她真想去看看他的脸色,看看他现在荣不荣耀。   屋子里的罗家明听着宅子外的鞭炮声,不用想也知道他爹娘有多开心。   现在罗家宅子里全部的人都跑到主院去了,没人记得孤零零地躺在床上的他。   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他什么时候回来,都是罗家的重点,只要他出现,即使是三更半夜才回来,满府的人都会爬起床围着他转。   现在还有谁记得他呢?   罗家明摸着自己还不能下地走路的腿,神色黯然。   “爹,您在吗?”   屋内沉凝的空气被打破,罗家明从自怨自艾中醒过来,听出这是二女儿的声音。   “是二丫吗?快进来。”   罗家明心里涌起些许感动,原来不是所有人都忘记他,他的女儿还记得他的。   三丫端着饭菜走在前面,二丫端着温水走在中间,最后面的是抱着猫、并将他撸成猫饼的四丫。   二丫伺候醒来后没梳洗过的罗家明。   今日她们奶生下小叔,罗家所有人都忙得团团转,娘和大姐被叫过去帮忙,怕她们爹这边没人伺候,娘就让她们过来。   二丫是个温柔又细致的,照顾人也一样。   当温热的毛巾盖在脸上,脸皮舒服得仿佛被一双柔柔的双手按摩过一般,罗家明恍惚地想,如果他有儿子,他儿子会这么伺候他吗?   他自己都没这么伺候过爹娘,只怕他有儿子,也决计不会这么伺候他。   “爹,吃饭饭,有好吃的肉肉。”四丫吸溜口水。   她的年纪还小,记不住事,浑然忘记先前亲爹喝醉酒时踹她一脚,加之后来没有什么疼痛,过段时间就忘记了。   同样不记仇的二丫贴心地将一个枕头放到她爹背后,让他坐得舒舒服服的。   对她而言,亲爹打人都是过去的事,现在不打人就是好爹。   只有十分记仇的三丫将四丫乱揪猫毛的小手不动声色地掰开,见三花猫一脸得救的表情,朝他微微一笑,似是不经意地说:“爷奶决定给小叔办满月酒,听说是要办流水席,请全镇人来吃呢,一定有很多好吃的。”   罗家明成功地被这话闹得没了食欲。   当然,在经历过被绑床上戒酒的事后,他现在已经不敢再打几个女儿出气了,爹娘和他离心,下人都听爹娘的,现在站他身边就只剩下妻女。   他虽然自利自利,但也不蠢,十分明白自己的处境。   四丫傻乎乎地掰着手指数:“我想吃烤鸭,油滋滋的烤鸭,还有烧鸡腿……”   罗家明的目光瞬间变得狰狞无比,手指头用力握住筷子,差点将筷子弄断。   他想怒吼不准女儿去吃宴席。   流水席?!一个刚出生的小兔崽子,这么张扬,也不怕折了寿!   他的脸色太过可怕,二丫和四丫瞬间吓得不敢说话,只有三丫的面色不变,继续往她爹心口戳刀子。   “爹啊,小叔的流水席,我们也不想去,可不出面不成啊,爷奶会以为我们对小叔有意见……镇上的人都将咱们家的事当成谈资,我们不出面,他们肯定会说咱们家不团结,要分家了。”   罗家明神色阴郁,心里冷笑一声。   分家?他死也不会分的,爹娘想将财产都留给刚生下来的小崽子,想得美!   罗家明勉强挤出笑容,以免得吓到几个女儿,他很清楚地知道,在这个家,他什么都没有了,如果妻女也离心,他就是真的孤家寡人。   这是他被绑在床上强制戒酒后领悟出来的。   不,或许他以前是懂的,只是觉得不管他怎么伤害她们,她们都会不离不弃,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的恶意。   但人怎么可能一直宽恕加诸在自己身上的伤害呢?   或许徐氏可以,因为徐氏爱他爱到不能没有他,但四个女儿可不会。   二丫和四丫纷纷露出笑容,太好了,爹又恢复正常啦。   三丫心里哼一声,这才到哪里啊?以后有得他受的时候,别以为他改正后就不会被报复,伤害已经造成,永远不可能会被原谅的。   罗家明虽然觉得自己在罗家已经没有地位,其实还是有心里向着他的下人的。   很快,便有一个下人拿着信悄悄过来。   “少爷,阿明从平锦城传来消息,说有牡丹的下落了。”   罗家明好不容易恢复的神色又再次狰狞,眼里迸射出一种扭曲的光芒。   可惜,他现在还走不了路。   似是寻找到了什么人生目标,一直颓废地瘫在床上的罗家明终于振作起来,他拄着拐杖,艰难地在屋子里学走路。   大夫说他可以复建,要每天都坚持走路,先前他走路时,因为隐隐作痛,难受得坚持不下来。   现在他决定不管多痛苦都要恢复健康。   牡丹那个贱人,真以为逃到平锦城就没事?如果不是她,他也不会变成太监。   他不好过,牡丹也休想好过!所有人都别想好过!   **   罗老太太含笑看着身旁的大胖小子,直到现在她也不敢相信,自己五十出头的人,还能平安生下一个大胖儿子,镇上的老大夫看她的眼神仿佛在看奇迹。   “老太太平安顺产,没有什么后遗症,休养得也极好。”大夫啧啧称奇。   按理说,这么大的年龄生产,极有可能会难产,结果不仅顺产还生得非常快,生下来后也没什么后遗症,就是年轻妇人生孩子都没那么顺畅,一个五十出头的老太太这么顺利,简直像是罗家祖宗怕罗家没了香火一般,暗中护佑。   罗老太太自豪地抱起大胖小子:“这孩子是来报恩的,我觉得现在身体比生这个孩子之前还好呢。”   听到这话的系统暗暗嘀咕:那是!宿主特意买的怀孕生产一条龙套餐,别说你五十多,就算是一百岁生子,都给你顺顺利利的!   江河十分心疼自己的积分,这也是没办法。   系统商城有新规定,蝴蝶效应下,罪人也有可能会变好,论迹不论心。他不能蝴蝶罗天赐的出生,给他换个爹娘后,如果要保证他成长吧,罗家老两口就不能早死,他真是亏大了。   系统幸灾乐祸,都多少个世界了,宿主还是抠门得要死,一个积分都没花出去过,有时它真怀疑宿主是属貔貅的,难得这个世界他入不敷出,系统都快要高兴死了。呜呜呜,想从宿主手里扣点回扣是多么的辛苦啊!   它一个系统,都不得不亲自做任务赚积分和功德,论坛里的系统们都对它怜爱不已。   罗老太爷抱着小儿子,满脸是笑:“这孩子是老天爷赐给我们老两口的,就叫天赐。”   “这名字真好。”罗老太太附和。   周围的丫鬟婆子也纷纷附和,主院里一片喜庆。   只有罗家明冷笑,觉得这名字一点都不好,天赐?也不看他压不压得住!   看到大儿子的神色,罗老太太下意识的抱着小儿子转过身。   罗家明见状,不禁嗤笑一声,转身离开。   他还没想过对那小东西咋样呢,老娘就这样防着他。   一股毁天灭地般的冲动在心口沸腾,罗家明眼睛猩红,几乎控制不住自己,只想将眼前的一切都毁灭,所有碍眼的一切,全部都消失!   他不好过,其他人休想好过!   三丫转过头,暗暗直乐。   上辈子你对你唯一的儿子可是千疼万宠,恨不得将几个女儿的血肉都磨成泥,去喂养罗天赐呢。   咋地?这辈子罗天赐变成你的弟弟,就恨到心里去了?   啧,若是血缘这玩意这么重要,也不见你疼闺女啊?但凡你稍微重视一点,她们姐妹几个的人生也不会过得那般凄惨。   大丫看得头都大了,悄悄挪过去,将三丫挡在身后。   也不知道三丫哪来这么大的戾气,她们爹现在不打人了,明显改变那么多,要三丫还是恨得不行。   有时候她甚至怀疑,如果不是为了她们姐妹几个的名声,三丫可能会将她们爹身上的血肉都咬下来泄愤。   不仅是对爹,甚至对于娘亲,三丫也很冷淡。   大丫不是不知道她们爹是个不合格的,娘也不是合格的,可她们摊上这样的父母,又有什么办法呢?   这世道只讲究子女对父母孝不孝顺,从来不管父母合不合格,所以作子女的不能憎恨父母。   她总是害怕三丫对父母的怨恨会被人发现,一旦传出不孝的名声,三丫将会寸步难行。   **   牡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聪明人,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要巴结,她直觉能分辨出来。就像她第一次见到罗家明的时候,直觉告诉她,只要攀上这个人,她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罗家有的是钱,罗家明出手又大方,本人也生得英俊潇洒,她当时刚二十出头,正是年轻的时候,自然会情不自禁陷进去。   或许更多是为罗家的财,还是为罗家明本身,她根本分不清。   直到在何三娘家,她那英勇的一推毁掉罗家明后,她知道罗家明绝对会恨上自己,相比起在他身边、让他出气以换取他的原谅,她当然是第一时间跑了。   原来她确实更爱罗家的钱,她就是这么浅薄虚荣、贪图富贵的女人。   所以她很机智地卷起自己多年赚的皮肉钱,跟方得权跑了。   这年头兵荒马乱,户籍管理不严,她大可跨省去找个山沟角落躲起来。   但她吃不得苦。   牡丹说服自己,乡下那种地方人少,大家互相都认识,多个人出来,能八卦到祖宗十八代,闲言碎语烦都能烦死人。   还是大城市好!   大城市的人多,人来人往,不爱交流,别说多个人,大江里死十个八个人都不稀奇。   于是她说服方得权去从军,跟着他跑到平锦城。   其实她想跑得更远些的,平锦城离榴花镇还是太近了,但方得权的妹夫宋局长在平锦城有人脉,能将他塞进军部。   当时方得权安慰她:“等我升官,位置更高些,就不怕罗家了。”   方得权在榴花镇抓革|命|党的功绩让他进入相关的部门,职位虽不高,但抓住一个革|命|党,就能得到大笔赏金。   两人来到平锦城后,很快就在这里安定下来。牡丹于是有了新的期待,她想当正头娘子,但方得权只想纳她为妾。   方得权现在有权有势,来往的人不乏达官贵人。   毕竟方得权现在所在的部门,就像古时候的东厂,没人看得起,但也没人敢得罪,敢得罪的,一个罪名下来谁也吃不消。   在那些达官贵人的忌惮之中,方得权开始膨胀,以为自己也是什么大人物,人人必须避让他、讨好他。   见识过外面的精彩后,又拥有无上的权力,方得权开始觉得牡丹配不上自己。   再者,如果让那些同僚知道他的妻子曾混迹风尘,这面子里子都会丢光,牡丹现在不得不依靠他过日子,给她一个妾的名份足够了。   方得权开始相亲,那些名门闺秀他不敢肖想,出身清白的商人嫡女,上过大学的女大学生,他还是配得上的。   他现在都是大人物,正妻当然得讲究一些,妾的话,出身青楼红楼都没人理会,反正都是玩意儿。   牡丹得知后,为此伤心了好些日子。   当初方得权勾搭她时,可不曾嫌弃过她的出身,果然男人发达后,都是一个德行。   牡丹越想越不甘心,方得权现在混得那么好,她的功劳是最大的,如果不是她提议他离开榴花镇,他怎么可能混到现在的地位?   而且方得权还长得那么难看,正妻之位也就罢了,要是给他当妾,那她还不如去找个地位比他更高、生得比他更好看的,她干嘛非得吊死在他这棵歪脖子树上?他以为自己是罗家明呢?至少罗家明有脸有钱。   虽然方得权所在的部门地位特殊,其实官位并不高,不仅没有多少钱,也没有脸,她干嘛要委屈自己呢?   在方得权不知道的时候,牡丹开始盘算着找下家。   等再过几年,她就要三十,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   在又一次跟方得权大吵一架后,牡丹终于决定离开方得权。   方得权当然不干,他对牡丹还是有感情的,两人勾勾缠缠地玩了一把虐恋情深,直到方得权被一枪爆头,当场死在牡丹面前。   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更别提方得权干的都不是人事呢。   看到方得权死在面前,牡丹快要吓死。   她知道这年头乱,到处都会死人,可她从来没亲眼目睹过,榴花镇还是比较太平的,方得权的死让她意识到,原来当官了也不安全。   牡丹虽然侥幸没死,但她开始连连做噩梦,梦见自己被人杀了,连门都不敢出,在租界的房子里抖了半个月,终于振作起来。   方得权的死亡对牡丹而言,最大的好处是她继承了他暗中贪污贿赂的一大笔钱财,就算是他妹子方得丽都不知道。   天降横财让牡丹终于开心点儿,如果不是这年头兵荒马乱,生命没保障,再多的钱她也保不住的话,她真不想再找男人了。   如果真想找男人,她大可去包养小白脸。   牡丹振作精神,决定给自己找个好金主,当然若是能能生下一儿半女,那就再好不过。这次她一定要睁大眼睛,她可以不挑脸,但一定要找有权有势、能保住她命和财产的男人。   花了好几个月,牡丹罗列出不少人选,可惜最后满意的一个都没有。   金主年纪太大的不行,孩子都生不出来,她怕过门没几年,金主死了还得换。   主母太厉害的也不行,那种将小妾当消耗品的人家她可不敢进,皇帝是下台了,明面上也鼓吹人人平等,可后宅死个人,有钱的贿赂一下有权的,什么鸟事都没有。   有特殊癖好的也不行,她只想享受过好日子,没有找罪受的癖好……   牡丹长长地叹了口气,选来选去,发现还是罗家明最好。   罗家在榴花镇是首富,家明耳根子软、心思浅,容易掌控,再加上年轻、长相帅气……   牡丹甩去心里无用的后悔,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门,目标是平锦城最好的咖啡馆。   她不爱吃牛排,也不喜欢咖啡,但她喜欢吃得起牛排、喝得起咖啡的男人。   她在咖啡馆里还真打听到不少消息,还制造不少偶遇。   “王二爷。”牡丹的声音媚得入骨,对送她回家的男人道,“你不进来坐坐?我这里有漂亮国进口的咖啡哦,不尝尝?”   啤酒肚宛若八个月孕妇般大的王二爷摸了摸自己半秃的脑袋:“这个……不大好吧,咖啡不是加很多糖吗?大夫说我吃太多甜的东西会胖。”   牡丹昧着良心夸:“王二爷只是瘦得不明显,再说了咖啡是苦的,甜的东西会变胖,苦的东西只会让人变瘦。”她故意掐了掐自己纤细的腰,“说起来,我自喝咖啡以来都瘦了十斤,那咖啡啊,我是不敢再喝的,王老爷不帮忙喝也只能扔了。”   就像许多胖子一样,王二爷对减肥的东西没有任何抵抗力,马上道:“走走走,咱们去喝咖啡。”   曾经的牡丹嫌弃方得权长得丑,可长得丑的方得权也不想娶她当正妻,她对男人和情爱终于彻底死心。   牡丹现在就想保住她的钱,最重要的保住自己的命。   她可不想像方得权那样,哪天就被人一枪爆头,脑袋仿佛一个被嵌入钉子的西瓜,血流得满脑袋都是。   王二爷虽然生得丑还老相,其实年纪并不大,刚三十出头,最重要的是,他兄弟能干,长兄在财政部、弟弟在军队,手里有兵,安全感爆棚!   牡丹刻意买的咖啡已经有点潮,不过没关系,这潮不潮的,反正王二爷也喝不出来,他就是一个土狗,喝咖啡不过是赶时髦。   就像他穿西装,即使肚大如箩,也是时髦的。   咖啡喝完,咖啡|因的刺激让王二爷留下来与美人共渡春宵。   激烈的运动让王二爷出了很多汗,王二爷美滋滋地想,自己流了那么多汗肯定能瘦。   “哎哟,这咖啡效果就是好,我现在精神极了。”王二爷摸着新得的小心肝的手,“我在家里也买了个磨咖啡的机器,日后你就专门为老爷我磨咖啡吧……”   牡丹大喜,这表示王二爷同意她进门了?   她满心喜悦,决定这次可不能像以前那样拿乔,管他三七二十一,先进门再说。   王二爷家虽然已经有五个妾,但她自信自己在后院还是能挣得一席之地的。   “二爷……”   牡丹娇滴滴地喊着,不合时宜地想起罗家明,他也是二爷,难道她这辈子就跟叫二爷的锁死?   就在这时,大门“砰”的一声被人砸开。   巨大的声响不仅引来了左右邻居探头查看,也让屋子里抱在一起的男女吓得跳起。   牡丹看到出现在门口、阴森狠戾的男人,顿时花容失色,失声大叫:“家……家明!”? 第104章 穿成一只猫19   仇恨是最好的良药,罗家明为了能亲自到平锦城抓牡丹,他忍住复健的痛苦。   他已经不是过去的他,自从三条腿都受伤,醉酒时莫名其妙地浑身都疼痛以来,他就尝遍前三十多年都没有尝过的痛苦。   身体的疼痛忍耐着就过去,让他忍耐不了的是内心的痛苦。   回到榴花镇后,他曾出过门,街上但凡见到他的人,都指指点点,想看太监长是什么模样的。   “听说太监都不长胡子。”   “你看他果然没胡子。”   “听说太监没长腿毛?”   众人的视线朝他的腿看去,恨不得将裤脚拽起来观察一番。   “我还听说太监经常漏尿,身上都很臭……”   “……”   真是够了!罗家明阴戾的眼神扫过去。   那些说闲话的人马上闭嘴绕道而走,罗家再怎么说在榴花镇都是大人物,他们可得罪不起。   不过,不能当面说,背后说也是很快乐的。   这一趟出门,让罗家明的心千疮百孔,那种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又涌到心口。   尔后他不再出门,但憋在家里的日子让他越发的难受。   徐氏见不得丈夫这样子,双眼含泪,说道:“家明,我们离开榴花镇吧,去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   榴花镇实在太小了,只有四条街,只要出门都是熟人。   罗家明以为自己是能忍的,可是他发现自己实在忍不了,只要想到未来的自己每次出门,都要被人指着鼻子骂太监,他就觉得人生一片黑暗。   他木然地问:“咱们能去哪呢?”   徐氏急切地说:“哪里都行,大城市也成,小乡村也成,只要咱们一家子能在一起。”   罗家明看着徐氏,她被他两度踹伤,第一次伤到肺部,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咳嗽了一个月。第二次时,脊椎也伤到了,又卧床两个月。   受伤卧床也不得安宁,一直要为他操心,短短半年,终于有了三十岁妇人应有的模样。   以前的她虽然生了四个孩子,年纪不小,但保养得宜,比牡丹还显得年轻,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和他在一起时,总是笑得甜蜜,如同捡到宝贝,或许在她心里,自己就是她的宝贝。   不管是何三娘还是牡丹,若是被他二度弄成重伤,就算不恨他,也会心生恐惧,靠近他都会迟疑。   可徐氏看他的眼神永远那么平和温柔,仿佛他亲手杀了她,她依然爱他,一如往昔。   罗家明怔怔地看着徐氏头发上夹杂的一根白发,她竟然长白发了?   以前他不知道徐氏对他怎么会有那么炽热的感情,总觉得厌烦,仿佛被黏糊糊的空气包围着喘不过气,一心想逃离。   现在,没人爱他了,何三娘和牡丹都背叛他,他爹娘也有新的儿子,他稍稍靠近那小崽子,他们就提防,生怕他害了刚出生的弟弟。   让他心里更滋生出强烈暴虐的破坏欲。   罗家明说:“如果爹娘不分家产给我们,我身无分文,你也愿意跟我走吗?”   徐氏惊喜地看他:“当然,你到哪我就跟到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没钱也没关系,我还有嫁妆……”说到这里,她脸上露出懊恼,“早知道就不该花太多钱找何三娘,嫁妆花去三分之一。”   罗家明冰冷的心稍稍回暖,那些女人都想从他身上得到金钱,只有徐氏舍得为他花钱。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罗家明第一次没觉得徐氏对他的感情是桎梏、是枷锁,他甚至有些庆幸,世界上还有无条件永远爱着他的女人。   罗家明终于下定决心。   “不过,我还有一件事需要处理。”罗家明神色阴狠,“等我从平锦城回来,咱们就考虑分家的事。”   以前他不想分家,是因为他知道爹娘舍不得钱财,肯定分不了多少,他宁可待在罗家,三不五时出现在爹娘心肝宝贝的小儿子面前,吓都能吓死他们。   他们让他不好过,他就让他们不好过,就算那是他的爹娘。   他就是这么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不过现在,罗家明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   徐氏确实打动了他,他决定放那小兔崽子一马,离开罗家,离开榴花镇,让他爹娘安心,最重要的是,他离开到处都是流言蜚语的地方。   徐氏高兴得眼泪都掉下来,对她这种将精神的需求视为第一的女人而言,罗家明成不成太监她真的没那么在乎,她更在乎他爱不爱她,他有没有跟外面的狐狸精分开,两人能不能在一起。   她暗暗祈祷,希望丈夫日后都属于自己,完全忘记问罗家明去平锦城做什么,以至于后来悔得肠子都青了。   **   罗家明来到平锦城的第一时间,就从阿明那里询问牡丹的消息。   当他得知牡丹的经历后,感受到了浓重的羞辱。   他完全没想到牡丹会这么不挑,先是其貌不扬的痘印男方得权,尔后是一身肥肉的王二爷。   只要想到牡丹可能会拿自己和这两个不入流的男人比,他就愤怒得差点背过气。   牡丹这般水性杨花的女人,他居然包养了她五年?   人生能有几个五年?他以为牡丹爱自己至深,原来她只是想攀高枝,所以不管男人有多丑,只要对她有帮助她都愿意雌伏。   屋子里,牡丹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家、家明,你怎么会在这里?”牡丹慌乱无比,手忙脚乱的跑到屏风后穿上衣服。   王二爷将被子一裹,怒气冲冲地质问:“你是谁啊?竟敢坏爷的好事,知道我王二爷是谁吗?”   罗家明此时什么都不怕,全凭着一腔孤勇行事。   他对王二爷狰狞一笑:“那你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吗?”   王二爷也没兴趣让个男人看到自己的身体,他捡起自己的衣服,在被子里穿上裤子,然后蹦出来。“你是说牡丹?她一个死了未婚夫的可怜女人怎么惹到你?”   他扯着西装,西装时髦是时髦,就是太贴身了,要吸着肚子才能扣得上。   罗家明对王二爷其实没什么怨恨之心,又是一个被牡丹容貌迷住的男人,跟他和方得权一样。   “王二爷,你还挺不怕死的。”   他上下打量王二爷,撇开长得丑这点,他身上的衣服、脖子挂的怀表,都说明他非富即贵。   经过半年的被教做人,罗家明现在谨慎多了,能不树敌尽量不树敌。这里可不是罗家掌控的榴花镇,现在外头兵荒马乱,拿枪的最牛,罗家也正慢慢失去对榴花镇的掌控。   他凉凉地笑了下,“居然敢跟牡丹厮混,莫非这就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王二爷被罗家明弄得心头发凉,“你是什么意思?怎么跟死扯上关系了?”   虽然被美色冲昏大脑,但王二爷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怕,他从来不缺女人,不过是觉得牡丹伺候得不错,还跟他一样赶时髦,才起了心思想纳她进门。   现在看来,他这个决定好像有点早。   罗家明的目光冷冰冰的看向屏风,牡丹手忙脚乱穿衣服的影子倒映在上面,八成是太慌乱了,连衣服都没穿好。   “王二爷,今天的事与你无关,你最好别多管闲事。”他指着屏风后的女人说,“这女人害我受到一辈子都恢复不了的伤痛,我跟她之间的仇恨不共戴天。”   一辈子恢复不了的伤痛?   王二爷实在不解,什么伤痛?这外表看不出来,难不成是内伤?   就算是内伤,也不必一辈子都恢复不了吧?   跟在后面的阿明机智地将王二爷扯过来,还不忘分点心思在二爷身上,同样的错误他绝对不会犯第二次。   “王二爷,我家少爷被那女人害得卧床半年……”他含糊地说,事情本来就因牡丹而起,“我家少爷好心包养她,可她跟方得权私奔。方得权你认识吧?就是她的奸夫。”   王二爷惊住:“不是未婚夫?”   “哎哟,什么未婚夫?她就是一个青楼出来的,哪个男人会想不开,要娶她当正头娘子啊?”阿明一边说着,一边将王二爷往门外扯,想让他离开战场。   偏偏王二爷觉得这瓜挺香的,还想吃下去,用庞大的吨位制止阿明的动作。   “她居然是风尘女子?”王二爷猛地拍大腿,“看她天天吃牛排、喝咖啡,多时髦啊……我以为她出身不错,想纳她进门的。”   阿明费了半天劲,实在拉不动比猪还重的王二爷,只得松手,跟他小声地嘀咕牡丹的丰功伟绩……当然,艺术加工肯定是要的。   “王二爷,我说您的胆子挺大的,这么不吉利的女人都敢要。”阿明悄声对一脸好奇兴奋的王二爷道,“这女人是扫把星,谁沾谁倒霉,我家少爷是倒霉到家了!还有方得权,他在我们镇上过得好好的,妹夫是警察局长,他天天揣着把枪巡逻,不知有多威风,偏偏为了和牡丹私奔离开榴花镇,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平锦,才会被人打死……”   结果看来是这样,原因和过程被阿明机智地省略掉了。   王二爷不禁抖了一下。   这么一看,这女人确实挺不吉利的,像他这种人,最是迷信了,万一连累了家里当官的兄长和当兵的弟弟,那可不好。   幸好今天这倒霉的男人破门而入,万一迟了,他纳她进门,他们王家沾到霉气咋办?   这边的罗家明忍无可忍,一脚踹飞屏风,将躲在屏风后的牡丹拽出来。   **   榴花镇。   “老爷,家明怎样?”罗老太太抱着小儿子,眉宇间流露出淡淡的疲倦。   生孩子时,她感觉身体并没有太大的损失,甚至比之前还健康些。带孩子也不需要她有太多的精力,毕竟有奶娘、嬷嬷和下人围着孩子转,只要有足够的人手,在当奶奶的年龄里当娘,也不是什么难事。   真正让她憔悴的是二儿子。   二儿子罗家明在家时,她每天提心吊胆,担心他对小儿子下手。现在他进了监狱,又为他的安危担心,这孩子简直就是生来克她的。   罗老太爷同样疲惫不堪,“他划花了牡丹的脸,那姓王的奸夫倒没什么损失,只是扭到脚跟,当时被吓着了。”   这些天,为了这个儿子,他在榴花镇和平锦城之间奔波,以罗老太爷这样的年纪,哪里能受得住?整个人肉眼可见地变得憔悴起来。   “王二爷没有狮子大开口,倒是很感激家明让他认清楚牡丹的真面目。想要勒索的是警察局,将咱们当成冤大头呢。我不答应就不撤诉,家明可能要在警察局待一段时间了。”   平锦城不是榴花镇,罗家在那里没有什么人脉,想要将罗家明安然无恙地赎出来,需要一大笔钱。   罗老太爷去拜访平锦城的朋友,打听到不少消息,据说方得权的妹夫宋局长挨不住方得丽的哭诉,插手了这件事。   方得丽第一个恨的便是牡丹,若不是这女人勾搭兄长,将他迷得糊里糊涂,听从她的鬼话,求什么远大前程,才会去人生地不熟的平锦城,不然他还能在榴花镇里,安安稳稳做他的小巡警。   方得丽第二个恨是罗家明,如果不是罗家明咄咄逼人,非要找牡丹的下落,他哥怎么可能会离开榴花镇,躲避罗家的锋芒?   宋局长心疼小妾,更重要的是,他对罗家的钱财虎视眈眈,要是能掏出罗家的全部家产,他能买多少枪啊。   可惜,罗家明成了废人,他要是敢开口,罗家就敢放弃。   宋局长只得忍住贪心,开了个让罗家肉疼又不至于放弃的价钱。   被勒索的罗老太爷目露凶光,他手里是没枪,但没枪不代表一定要卑躬屈膝。   罗家有钱,足够的钱财可以通神,咱们走着瞧!   罗老太太也是恨得咬牙,然后落下泪来:“让他受点罪也好,我总想着他小时候我太纵着他,这都三十好几的大男人,竟然还不懂事。”   这时,襁褓里的罗天赐啊啊啊地叫着,仿佛在安慰她。   罗老太太心中微软,这么小、这么可爱的孩子,身为兄长的二儿子却每次都用凶神恶煞的眼神看着他,他怎么舍得?   罗老太太当即硬起心肠,她不可能一直只宠着二儿子,二儿子必须要懂事,要清楚的认识到他在罗家已经不是以前的唯一了。   罗家再怎么样也不可能倾家荡产,只为救他出来。   罗老太爷缓缓地点头,他决定和姓宋的耗着,这一开口就是要十万大洋,他咋不上天呢!   生平从未如此憋屈过的罗老太爷发誓,他宁可拿这十万去结交大人物,将宋局长扯下来,否则他将会勒索上瘾,有一就有二,罗家多少钱财都不够他吞。   老俩口能狠得下心,徐氏却无法狠心。   “爹啊、娘啊,你们一定要救家明啊!”徐氏哭着拿出自己的嫁妆,“爹,我全部的嫁妆都给您,请您一定救出家明!”   罗老太爷面露不悦。   全部嫁妆能有多少?这个儿媳妇真是只会添乱。   而且这是钱的问题吗?这是罗家生死存亡的大事,罗家一旦怂了、退缩了,那些缺钱缺疯了的官和兵就知道罗家是软柿子,一个个专挑罗家捏!   他冷冷地道:“你回房歇着,家明的事我们心里有数。”   徐氏不语,她的眼睛看向罗天赐。   她不想怀疑,可自从有了小叔后,丈夫在罗家确实没那么重要了。   罗老太太见状,气不打一处来,将小儿子放到黄妈怀里,指着徐氏的鼻子怒斥:“家明也是我儿子,你以为我不心疼?人肯定要救的,救人之前得查清楚什么人敢和我们罗家作对!你难道就不能动脑子想想,他不过毁掉一个女人,还是青楼女子的容貌,如何会判刑如此之重?”   徐氏一脸呆呆地看着她,完全没脑子去想。   罗老太太既气愤又头疼,“算了,你回房里待着,哪都不准去!”她朝门口的几个孙女道,“将你们娘带回去,这事她不能插手。”   大丫二丫赶紧过来,扶起泪流不止的徐氏,将她扶回房。   三丫走在最后,低着头,仿佛十分为父母担心。   四丫拉着三姐的手,懵懵懂懂的,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不过看三姐的模样,好像不需要太担心?   徐氏哭着睡着了,大丫和二丫悄悄地离开房间,脸上都是愁容。   姐妹几个坐在花厅里,突然有些没事做。   罗老太太出月子后,将大部分管家的事接手过去,三个丫头一下子松懈下来,有了更多的时间。   大概罗老太太也不好意思用得着时往死里用,用不着时将人撇一边,她们的月例涨了一倍不止,终于赶上榴花镇其他大富人家千金的份例。   三丫嘴角露出讥笑。   她们这个祖母啊,永远都是小肚鸡肠,不懂怎么当长辈,与其说她防着她们姐妹几个,不如说防着她们爹,这是怕她们弄清楚罗家有多少财产,好跟她们爹说呢。   就算冷血如她,都忍不住同情她爹几秒。   这是防着他分家产啊,怪不得他爹每次见到罗天赐时,都笑得这么瘆人呢,明摆着罗家老两口要放弃渣爹,家产想来分不了多少。   “家明!”   屋子里,徐氏尖叫一声,从梦中惊醒。   她一把扯下被子,拿出衣服,以及这些日子卖掉部分嫁妆筹来的大洋。   “大丫、二丫、三丫,我梦见你爹被打了,我要去找他。”徐氏仿佛魔怔一般,“爹娘不管他,我管!家明,你等等我,我这就去平锦城。”   三丫脸上露出无奈之色。   她这个娘,从出生到现在,几乎没离开过榴花镇,说起外面就害怕,居然鼓起勇气去一个陌生的城市,难道爱情就这么伟大?   大丫焦急地道:“娘,爷奶说不准你外出,啊……”   啪的一声,大丫被徐氏一巴掌甩飞。   “大姐!”二丫赶紧扶住大丫,吓得发抖。   徐氏的眼睛都是猩红的,她咬牙切齿地骂道:“我没你们这么不孝的女儿!你们爹受那么大的罪,你们居然漠不关心!那是你们爹啊,没有他,就没有你们,你们怎么能这么冷心肠……”   大丫二丫听到这话,难过得心都碎了,她们没想到,亲娘竟然会这么想她们。   四丫吓得搂紧三花猫,抽抽噎噎的,她不懂为什么娘要骂姐姐她们,爹被人抓了,难道是她们害的吗?   三丫的眼神倏地一冷,咬紧牙关,示意二丫将大丫带走。   徐氏这次下手极狠,大丫的脸蛋都肿起来。   只有大丫一脸茫然,她的脸并不疼,想来这疼痛又转到她爹身上了,只是比起身体的痛,更痛的是她的心。   她不知道在娘心中,她居然是个冷漠不孝的女儿。   “娘。”三丫一脸温柔地说,“大姐和二姐她们不是这个意思,她们也是关心爹的,只是都是姑娘家,没有人脉,不知怎么去救爹……娘,您别哭,我陪您去平锦城,救不出爹好歹也给他送点好吃的,我听说监狱里的饭菜都吃不饱。”   徐氏抓住三丫的手,面上露出愧疚,“三丫,我不是故意打大丫的,也不是故意说那么话,我只是一时气急,你们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呢?”三丫声音更温柔了,“你是我们娘,做什么都是对的!不说这个了,咱们收拾行李吧。”   徐氏一脸感动,“果然三丫才是最孝顺的,你爹要是知道你这么关心他,肯定会为你的孝心欣慰。”   就在徐氏带着女儿出门时,没想到在大门口就被拦下。   几个婆子和下人拉扯着又哭又喊的夫人,三丫下意识地松开她的手,赶紧躲到一旁。   罗老太太气急败坏地赶过来,狠狠地甩了闹腾的徐氏几巴掌。   老太太打儿媳妇时,比徐氏打大丫时的手劲要重多了,而且数量也多了很多。   几巴掌下去,三丫觉得她娘非但没有如她奶的意,头脑被打清楚,相反,可能更迷糊,没看她都快要晕厥过去吗?   徐氏被下人押回房里,很快就病倒了。   大丫和二丫哭着照顾徐氏,罗老太太这把年纪了,其实力气也大不到哪,徐氏的脸虽然肿成猪头,但只是外伤罢了。   大丫焦急地问:“不是说我娘伤得不重吗?她怎么一直发烧?”   老大夫摇头叹气,外伤不重,伤的是心啊,忧思多虑,发烧一点都不奇怪。   “这是心病。”老大夫语气中带着不忍,罗家的事全镇都知道,没想到曾经不可一世的罗二爷就这样被父母放弃。   徐氏这次的病来势汹汹,连床都起不了,幸好有女儿无微不至的照顾。   三丫紧紧搂着三花猫,喃喃地道:“你看,真正不孝的是我!我心胸狭隘,又记仇,即使是我娘……”三花猫伸出爪子拍拍她的头。   真是笨蛋!你这算是什么记仇?打你娘的又不是你,你还遂了她的心意,在她心里,你可是孝顺的好女儿呢。   三丫面无表情,她明知道徐氏会被人拦下,也知道奶绝对饶不得她,一心为她好、阻止她去触爷奶禁忌的大姐不孝,反而遂了她的心愿、明知她会被教训的她却是孝顺的。   啧,她都快不懂孝顺这两个字怎么写。   三丫自言自语地道:“算了,既然在她心里,我是最孝顺的,那就做点孝女该做的事吧。”   心病还需要心药医嘛,她这就将心药给徐氏送去。   为了照顾徐氏,大丫二丫的眼睛熬得通红,她们担心徐氏担心得睡不着。   “三妹,怎么办?”大丫问最聪明的妹妹,“娘今儿还是没退烧,这么烧下去,脑子会不会坏?”   她知道高烧会将人烧傻,镇上就有个烧成傻子的男人,二十好几的大人了,跟个三岁的孩子差不多。   就算不烧,她都是傻子!   三丫心里嘀咕,面上却露出同样的担忧,假惺惺地说:“大姐,我想到一个方法,我看能不能唤醒娘。”   徐氏并不是因为被她们奶扇耳光才会高烧不退,圣母不会记恨人,她是因为担心罗家明才昏睡不醒。   三丫的主意很简单,她反复地在徐氏耳边告诉她,她去不了平锦城,不代表帮不上忙,阿明在平锦城混熟了,可以让他去周旋。   只要有钱,什么买不到?   监狱不能放了罗家明,但让他好过点完全没问题。   罗家明三个字就是良药,徐氏马上睁开眼睛,迫不及待的喝下苦药,仿佛奇迹般,数天不退的烧很快退下去。   再次荣获最孝顺女儿称号的三丫僵硬地扯了扯嘴角,听徐氏滔滔不绝夸她。   “你说得没错,是娘太笨了。”徐氏一脸欣慰。   三丫怎么能这么聪明呢?她怎么就没想到只有要钱,完全可以让下人去看罗家明嘛。她一个女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平锦能做什么?可能还不如一个下人派得上用场。   徐氏将手里的大洋全拿出来,就要交给阿明,三丫赶紧拦住。   平时徐氏也没这么笨啊,怎地一碰上罗家明的事,就智商全无?   “娘,给钱太多,下人会起异心的。”三丫提醒她,“若是他将钱全部卷走……就算他是个忠仆,这么多钱放身上也不安全。”   “对对对!”徐氏恍然大悟,不知不觉间,听从女儿的安排,将她视为支柱,“你看多少钱合适?”   三丫让她将大部分的钱收起来,只拿二十个大洋给阿明,这些钱足够他买食物给罗家明,又不会让他起贪婪之心。   旁边是三个丫头,呆呆地看着三丫将她们娘哄得团团转。   好厉害啊,三丫真的好聪明! 第105章 穿成一只猫20   二十大洋是真的不少,足够罗家明大鱼大肉一个月了,毕竟监狱又不是他家,也不能天天给他送饭。   阿明舔了舔牙根,他还有三个大洋的赏赐呢。   三小姐说了,只要他做得好,他还能再拿三个大洋!   六个大洋,可以买两百多斤的大白米,糙米的话更多,可以让他一大家子吃上三个月的饱饭。   阿明知道这二十大洋只是试探他中不中用,只要他表现出足够的能力,后面两百大洋都不是问题。   这次罗家明入狱,罗家自然怪在他身上。   若不是他查出牡丹下落,并私下告诉罗家明,导致罗家明赶来平锦城报复牡丹,直接划破她的脸,从而锒铛入狱。   如果不是罗家老两口现在没心思处理他,阿明知道,自己的下场比上次好不到哪。   阿明并没有后悔,这主子们打架,他就只能选择一边,断没有左右逢源的道理。   他选的是一直跟随的二爷,即使二爷现在失势,也不可能马上就转向罗家老两口。最重要的是,想改变阵营,老太爷、老太太也不会想用他。   毕竟他没有优秀到让老太爷、老太太看到就惜才的地步,而且作为一家之主,老两口身边根本就不缺人手使用。   那还不如跟着二爷呢。   拿着钱,阿明转头就去平锦城各个有名的饭馆订饭菜。   当然不止给罗家明买,还有给那些狱卒买。   那些狱卒虽是小人物,不过这现官不如现管,给他们买些小酒小菜,弄只烧鸡,他们就变得非常好说话。   阿明在大城市混了那么久,也不是白混的,为了找到牡丹,三教九流他都有来往,现在这些人脉,他都用上了。   **   从指天骂地到跪下啃馊掉的粗面馒头,不过七天时间。   罗家明缩在角落里,就着空气中屎尿的味道啃馒头,七天的时间,监狱犯人的拳打脚踢,终于将他脑子里的水打出去,他觉得自己这一生,从未像现在这般清醒过。   当粗硬的馒头咽下去的时候,他努力地伸长了脖子,感觉嗓子被拉伤了。   吃着吃着,他低下头,一滴泪流了下来。   这揉杂了米糠和野菜的发馊馒头告诉他,他爹娘是真的不在意他了。   前面三十几年,他活得骄纵肆意,放浪形骸,无所顾忌,因为他知道自己是罗家唯一的根,罗家在意他,不管他做了什么,都不会放弃他。   直到他变成太监,不能为罗家传宗接代,罗家又有了真正的根,他变得一文不值。   恍惚间,罗家明突然想到自己那几个女儿。   在爹娘眼里,她们是不是就像现在的他那样,虽然生在大富人家,却不值钱。   罗家明第一次体会到几个女儿的处境,被亲人漠视、被贬低、被责骂。   突然,一只老鼠从他脚边窜过,罗家明吓得大叫出声。   监狱里的老鼠和监狱里的人一样,都是不怕死的,他亲眼看到先前有人死在监狱里,尸体被老鼠啃得坑坑洼洼,甚至手指头都被啃掉两只。   自那之后,他做了几晚的噩梦。   看到他的反应,监狱里的其他犯人大笑起来:“你瞧他的模样,像个女人似的。”   世人仇富,只是因为普通人和富贵人家之间很少有来往,不像现在,出身富贵的大少爷竟然和他们这些贱皮子住在同一间监狱。   这些过了今朝没明日的犯人自然不担心出狱后会被报复,对着大少爷上去就是一脚。   罗家明被打得抱头蹲下去,浑身都疼得在抽搐。   他神情恍惚地想,原来被打被踹这么疼的吗?他当初打几个女儿和徐氏的时候,她们是不是也这么疼?   现在罗家明终于知道识务怎么写,他敢怒不敢言。   不过是七天的时间,他已经被打服了。   “吵死了!”一个身形魁梧的壮汉子转过身,朝这边吼了一声。   那群犯人们立刻闭嘴。   这壮汉可是监狱里的一霸,因为罗家明很有眼色,将他的衣服食物给这人,他就稍微照顾一番这个看着娘们唧唧的男人。   罗家明从地上爬起,小心翼翼地过去,低声道:“谢谢庄哥。”   庄哥皱眉看他一眼,听说这个叫罗家明的家境很不错,只是他家人怎么回事?也不过来打点打点,不给钱,警察当然会将他和那些不好惹的犯人关在一起。   对于这个问题,罗家明差点没掉下泪来,他咬牙道:“我爹娘又生了一个。”   庄哥顿时不说话了,看着也挺可怜的,偏心成这样的父母算是少见。   这监狱里被冤枉的人不少,像罗家明这种,因为划破女人的脸被送进来的不算什么,重点是,这并不算什么大罪,出点钱应该就可以出去,他爹娘这么有钱,还舍不得吗?   当然,等庄哥知道是要十万银元后,他马上改变想法。   还是一直坐牢吧,减刑得用这么多钱,不划算啊。   罗家明乖乖地窝在庄哥这边,不敢离开,以免又被人打。   就在他日盼夜盼要离开这地狱一样的地方时,狱卒进来,“罗家明,你家里的人找。”   罗家明激动地扑了上去。   上次他爹过来看他,将他骂得狗血淋头,还说警察局要十万大洋,他们家周转不起。   罗家明当然知道十万银元,家里肯定凑不齐,即使要凑齐,那也要卖掉罗家三分之一的铺子。   知道归知道,但问题在这里受罪的人是他,他在狱中生不如死,他爹娘却宁可死守着家产。   那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受又来了,在彻底的绝望之前,罗家明仿佛听到天音。   “徐氏让你给我送饭?”他看向外面的阿明。   阿明将几只烧鸡拎过来,里面马上伸出几只手将烧鸡抢了过来。罗家明将一只烧鸡和一壶酒塞给庄哥,然后迫不及待地跟阿明说话。   阿明说:“二爷,夫人都打包好行李,想要来平锦城找您,被老太爷老太太制止了,夫人为您担忧过度,高烧不退……”   罗家明的双手死死地握紧铁栏杆,喃喃地道:“我就知道,不管我变得怎么样,她都不会放弃我的……这世上永远不会抛弃我的也只有她了。”   “二爷,您先吃点东西。”阿明将小米粥递过去。   对于监狱的穷犯人而言,烧鸡烧鸭是最美味的东西,对于好几天没吃过荤腥的罗家明而言也是,但大夫说过,还是小米粥最养身,先前罗家明将酒当水喝,伤肝又伤胃,最好用小米粥养一段时间。   监狱里正在吃烧鸡的犯人看了眼罗家明手上的粥,难免有几分不好意思,他们吃肉他喝粥,这小子傻得让他们升起一丝内疚。   下次还是不打他了,当然骂骂无所谓,他确实有点傻。   **   二十银元很快花完,阿明回到榴花镇,徐氏得知罗家明情况还不错后,一高兴又要往阿明手里塞她身上所有的钱。   仍是被三丫制止了。   三丫拿出四十银元给阿明,让他继续去周旋,当然赏银也少不了他的。   徐氏有些讪讪,她是个讲究有情饮水饱的人,对钱财向来不看重。   三丫严肃地道:“娘,你的嫁妆银子花得太多了。”   徐氏算了算,确实已经花掉一大半,先前是为了找牡丹跟何三娘,现在是为了丈夫,钱真是不经花。   她保证道:“三丫,你放心,有娘在,饿不着你们的。”   三丫无语,她娘不会天真的以为,饿不着就成了吧?她就没想过大姐的年纪到了,要准备嫁妆的问题吗?   徐氏还是真的这么想,没有嫁妆有真情,何必用钱玷污真情?   三丫嘴角抽了抽,知道知道和这些圣母恋爱脑是说不通的,你和她说钱,她说你俗,你和她说生活,她和你说风花雪月……   反正不管如何,都是她有理。   三丫果断转话题:“娘,要是爷奶让咱们二房净身出户,爹可过不惯苦日子,您可以不吃燕窝,但您不能要求爹天天吃白馒头,爹一天三餐都要有酒有肉的。”   徐氏大惊,赶紧算了算嫁妆银子,不禁松了口气,乐观地道:“娘的钱够咱们一家子天天吃肉的,别太担心。”   三丫只得说得明白一些,“要是咱们离开榴花镇,到外面住呢?买大房子的话,这些钱不够吧?”   徐氏被震住了,确实,这些钱在榴花镇还好,要是去大城市,都买不起大宅子。   她得省点用才行。   三丫知道不能指望她,无奈提醒道:“娘,爹还是罗家的一份子,这些钱应该公中出。”   这个娘就是傻,找何三娘的钱也是她自己出的,她就没想到可以到公中报销吗?   徐氏恍然大悟:“对对对,我怎么没想到,还是三丫聪明。”   这边罗老爷正上蹿下跳想搞掉宋局长,罗老太太专心养孩子,双方都以为对方有吩咐人去打点照顾罗家明,就都没再管。   于是,徐氏莫名地成为罗家明心中唯一的真爱。   已经过去一个月,罗家明辗转反侧,他还要在监狱待多久?   他现在升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想念,想回家看妻子女儿。   以前他嫌弃徐氏不像牡丹风情、何三娘风流,可他进监狱后,只有妻子偷偷派人送衣物跟食物给他。   躺在薄薄的稻草上,罗家明拉了拉身上厚实的衣服,如果不是衣服够厚,他可能会冻得生病。   “怎么?睡不着?”黑暗中响起声音。   罗家明赶紧挤出笑容:“抱歉,吵醒你了!庄哥,我家下人明天会送烤鸭和酒过来,到时咱们喝一杯。”   壮汉嗯了一声,转个身继续睡。   小山似的身子发出呼噜声,刚开始罗家明还觉得这呼噜声吵得让人没法睡,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这里面就没几个男人不打呼的。   他翻了个身,在距离庄哥最近的地方睡下。   监狱的日子难熬,幸好阿明三天两头送美食过来,不仅是狱卒,就连里面的犯人都沾光,他的日子终于比刚进来时好过多了。   烤鸭很好吃,酒的味道不知道,因为庄哥一人将酒全喝光,还振振有词对他说:“你看你的手,以前是泡酒缸里的吧?”   罗家明低头,发现自己的手轻微的抖动,他双手紧握,知道自己之前喝酒太多才会变成这样。   “小子,喝酒也会死人的,知道不?”庄哥的五官生得狰狞,目光迷离,一看就是有故事的人,“听说你因为婆娘生了闺女嫌弃?你知道不,这世上大把人连媳妇都没有,小子你说知足吧。”   “再说了,你怕没人传宗接代?这还不简单,找个上门女婿,你自个盯着,还省得女儿嫁出去受苦……”   庄哥喝醉后,便成了话痨,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   罗家明前半辈子眼睛朝天,从来没有低头看过别人,像庄哥这样的人,他以前绝对是不屑一顾的,经历大难后,他终于学会了谦卑。   “庄哥,我都戒酒了。”罗家明叹道,“我现在懂了,女儿再不好也是自己生的,弟弟再好,也是跟我抢父母抢家产的。”   又过半个月,罗老太爷在撒出五万大洋后,跟宋局长之间的对峙终于有了结果。   宋局长志得意满,他从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镇去了罗河县,谁都知道他升职了。   罗家就亏大了,五万大洋打了水漂,自己可是有后台的,罗家又能奈他如何?   知道内情的人都同情不已,纷纷安慰罗老太爷,毕竟都已经结仇,宋局长离开榴花镇就是好事。只是罗家真是像走了霉运,也不知下一任局长是什么货色,罗家为了人脉和安全,又得再撒出一大笔钱,他们看着都为罗家心疼。   “一朝天子一朝臣,好像咱们也得出这笔钱。”有人突然说道,然后对罗家同情不起来。   好不容易将宋局长喂饱了,又来个新局长,还得出钱喂饱。   罗老太爷见机不妙,赶紧开口道:“总之,咱们得团结起来,总不能让人一直薅羊毛,下一个局长说不定不像宋局长这么贪心。再说了,他敢跟罗家开口要十万大洋,就敢和其他家开口要七万八万,胃口会越喂越大。”   众人觉得有理,对罗家也没什么怨言。   “总的来说,宋局长离开榴花镇是好事。”罗老太太总道,不时将注意力扫向穿着厚厚的衣服、努力翻身的罗天赐。   罗天赐长得白白胖胖的,又穿得多,翻过身来就翻不过去,像只小乌龟。   “方得丽对罗家充满怨恨,宋局长又宠她,长久下去,罗家肯定得不了好。新来的警察局长再贪也有个度,总不会一开口就是十万大洋。”   罗老太爷眼里露出精光:“你真以为姓宋的去罗河县是好事?”   罗老太太将翻不过身的小儿子翻过来,罗天赐傻乐地吐着口水泡泡,看得罗老太太怜爱不已。   她疑惑地问:“怎么说?”   罗老太爷冷笑一声,“罗河县可不像榴花镇四面环山,山路窄,河道浅。”他味深长地道,“这年头兵荒马乱,现在还太平的地方以后就说不定了。”   侵略者可不耐烦和榴花镇这种地方死磕,对大路通畅的罗河县就难讲了。   “君子报仇,不需九世,只需九年,不,或许九年都用不着。”罗老太爷说着,心里分析外面的形势,洋人虎视眈眈,迟早会开战,只怕榴花镇到时也安稳不了,他要不要想法子将家财埋一埋呢?只恨自家在军队上的人脉不多。   罗老太太给小儿子擦嘴角的口水,“那家明应该很快就可以出狱!老爷,你分家的章程弄好了吗?”   二儿子将近两个月不在家,家里不知有多安静,她只觉得心不烦头不疼,睡得不知多香。   所以她迫不急待地想要赶紧分家。   **   罗老太爷终于从警察局里接走瘦了一大圈的罗家明。   这两个月,罗家明没剪过头发、剃过胡子,更没洗过澡,整个人显得又脏又颓废,被头发遮住的眼神阴霾森戾,看得罗老太爷心里发凉。   罗老太爷以为儿子会很高兴能出狱,对他这个劳苦功高的老父亲感恩戴德的,结果他眼里没有一点对父亲的孺慕之情,自己没付那十万大洋,害他坐了近两个月的牢房,这孩子果然是怨上自己。   罗老太爷讪讪地解释:“家明,那姓宋的不是东西,爹跟他周旋了两个月,花了五万大洋呢……原本要十万大洋的……你也知道,咱家哪有这么多钱?”   其实还是有的,但对罗家而言,若是动了这十万,定会伤筋动骨,牢狱之灾罢了又不会死人,真没必要。   说出去,五万大洋换两个月牢狱之灾,九成的人都会选坐牢。   解释完后,罗老太爷问道:“家明,你能理解的吧。”   罗家明一言不发,只是点点头,面上一片平静。   罗老太爷觉得自己应该高兴,这孩子终于懂事了,只是他突然想起牡丹的事。   牡丹没死,只是被毁容了,他不经意间看到牡丹的脸时,差点没吐出来。   每每想起,罗老太爷心下发凉。   牡丹好歹也陪了二儿子数年,可这孩子居然拿刀子在牡丹的脸上划了一刀又一刀,这孩子的戾气实在太重了。   罗家明的沉默证实罗老太爷的想法,这孩子能理解,但不能原谅。   他心下发苦,他跟老妻终究还是失去这个儿子。   回到榴花镇后,徐氏热泪盈眶的迎上来,在门口放了个火盆让罗家明跨过去。   “家明,去去晦气,日后一切会好的。”   几个丫站在旁边,嘴里叫着爹。   罗家明冰凉的心开始升温,温柔的妻子、可爱的女儿,上天对他还是厚待的。   四个女儿簇拥着罗家明,关怀的话一句又一句,温暖他备受挫折的心。   “爹,我让人给您端水洗澡。”   “不对,爹应该先去吃饭,爹肯定饿了。”   罗家明摸着几个女儿的头,露出回家后的第一个微笑:“爹先去梳洗,梳洗完后再吃饭。”   他出监狱后,只简略的梳洗了一下,回榴花镇的路上又弄脏了。   三丫搂起三花猫,对着他小声道:“怎么回事?我这亲爹身上的人渣味好像少了很多,难不成他进监狱是受教育去了?”   三花猫喵了一声。   本来监狱就是所好学校,别的不说,罗家明那种以他为中心的狂妄自大少了很多,眼睛终于不长头上,懂得低头看地上。   虽是如此,但三丫仍是没有觉得心里有多好受。   人渣永远是人渣,不是他改好就能原谅的。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永远不会忘记曾经受到过的伤害。   **   养了几天后,终于养好精神的罗家明围着妻女转,不再像以前,老是呆不住,总想出门,他开始享受家庭生活。   直到一个愤怒的声音打破他平静的家庭生活。   抱着小儿子的罗老太太气急败坏:“徐氏,你说清楚,为何账房那里说你支了两百块大洋……家明,要好好教训你婆娘一顿,真不像话,她居然花了那么多钱!”   罗家明没有骂徐氏,而是恶狠狠地瞪着她怀里的小婴儿:“娘,徐氏是为了买衣物食物给我,怎么,现在娘就想将所有家产留给这个小兔崽子了?两百块大洋我就花不得了?”   罗老太太大惊:“怎么回事?你爹不是让人给送吃的喝的?徐氏咋多此一举?”   罗家明气愤不已,眼里隐约可见泪光:“根本没有人来看过我,更没人给我送过东西!娘啊,你真是心狠,对我不闻不问的,要不是徐氏挂念我,拿钱贿赂狱卒,我早就被打死了……我知道了,你们就是想我死,给这小兔崽子让路!”   他恶狠狠地瞪着罗天赐,纵使这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婴儿,仍是让他厌恶不已。   罗老太太被二儿子指责得心都要碎了。   她知道其中肯定出了什么问题,但儿子不就该这么说,作为父母的,怎么会不爱自己的孩子?怎么会想孩子死呢。   为了这两百大洋,罗家几乎闹翻了天。   罗家明恨父母偏心,不管他的死活,如果他娘真如她嘴里说的那般爱他,她总该过问他在监狱里过得好不好。   罗老太太是真的被气哭了,她每天忙着照顾罗天赐,忙活不过来,她是真的以为丈夫已经吩咐人去照顾他。   罗家明呵呵一声,“照顾孩子忙活不过来?奶妈嬷嬷下人还不够照顾吗?”   分明是忙活罗家的家事,将自己累死都不愿意分点活让他的闺女做,生怕他通过闺女插手罗家的家产。   罗老爷不禁闭上眼睛,母不慈、子不孝,这个家已经散了。 第106章 穿成一只猫21   罗老太爷终于决定分家,他让人去请族老过来。   罗家明得知这事,开始大吵大闹。   这次罗老太爷没有心软,他狠下心肠道:“你出生到现在,没为家里赚过一块大洋!你只会花钱,成年后在青楼待的时间比家里还长。你对青楼鸨母都比对亲爹妈还孝顺,起码鸨母能花你的钱,你如此不孝……我和你娘却怀着慈父慈母之心寄望你浪子回头。”   四姐妹闻讯赶过来,亲眼目睹他们亲爹被罗老太爷训斥得跪地求饶、痛哭流渧,发誓痛改前非等等一系列的操作。   即使脑子最笨的二丫,都觉得亲爹此时不够体面。   在监狱遭受两个月的疼痛教育,已经充分知道钱的重要性的罗家明却不管。   在监狱里,他甚至能为一块发霉馒头跪下,现在为了能分到更多家财,膝盖更是不能硬。   族老也觉得罗家明做得不体面,但另一方面而言,他们也觉得罗家老两口实在不地道,明摆着就是为了小儿子放弃二儿子,疼了三十多年的儿子,一旦没用了就能毅然舍弃,心也够狠的。   只有徐氏,为丈夫的喜而喜、为他的悲而悲,眼泪就没干过。   她对女儿们说:“你们爹他多么的痛苦啊,我们娘几个一定要同一条心,让他振作起来……”就连厚道的大丫和二丫都没办法附和。   三丫冷眼看着,四丫咬着自己的手指,她的年龄还小,小脑袋瓜子想不明白。   祠堂里,分家仍在持续中,罗老太爷脸上的不忍之色渐渐淡去。   他叹了口气,说道:“家明,你也别怪爹,你对牡丹做的事现在已经传出去,罗家生意上的伙伴都觉得你行事太过残忍,你在狱里待了两个月,咱们罗家的名声都给你败了。”   榴花镇里那些体面的人家,有哪个进过监狱的,传出去太丢人。   “爹娘在钱财方面不会为难你。”罗老太爷表现得很大方,“你拿两成。”   罗家的家大业大,大儿子又没个儿子,两成家产够他活得很滋润了。   罗家明知道事情不能挽回,不过仍是坚持,“六成!我是长子,我要六成!”   罗老太爷不禁大怒,一个太监罢了,日后不可能有能继承家业的儿子,凭什么拿六成?   罗家明也很愤怒,按照旧例,长子本该继承七成的。   兄长罗家茂已经去世,也没有留下后代,他就是罗家的长子,他只要六成,已经很对得起那个还不会走路的小兔崽子了。   “我会离开罗家,你们以后不用担心我丢人。”罗家明的语气中带着威胁,浑然没有方才那抱腿大哭的无用模样,他冷冷地说,“爹,你们就这么一个小崽子要养,我还有四个闺女要养呢,如果你不能公平些,我不介意鱼死网破!”   在场的族老们叹气,看着这对亲父子俩终于扯破脸皮,最后以家产六|四终结。   明面上的六|四,罗家夫妻六成,罗家明四成,实际上只是明面上的流动财产,大头的商铺和地产才是最值钱的。   这人啊,只要心一偏,就能偏到天边去。   **   罗家顺利地搬家,罗家明也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考虑。   榴花镇是不能再待的了。   “搬家?爹,我们真的要离开榴花镇?”大丫脸上露出不舍之色,她从出生就住在榴花镇,对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有些害怕。   二丫也很不舍,和姐姐一样害怕担忧,三丫面无表情,四丫疑惑地看着爹娘和姐姐们。   “我没关系的。”徐氏对丈夫说,“你去哪我都跟着。”   当初离开榴花镇还是她提议的,虽然也很不舍,但只要能和丈夫在一起,她就什么都不怕。   罗家明道:“我昨日收到庄哥的信,他已经出狱了,庄哥说海滨城是好地方。”   海滨城离平锦城不远,有直达的火车,只要两天两夜就到了,那里比平锦城更发达,歌舞升平,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繁华城市。   “庄哥说感谢我在监狱里请他吃那么多好东西,他弟弟在青水帮混出头,咱们去海滨城的话,他可以照顾咱们。”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   罗家老两口知道二儿子一家过完年要离开榴花镇,并不奇怪,这个儿子素来心高气傲,怎么可能受得住榴花镇里的流言蜚语?离开是最好的。   但他们无法理解,他为何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榴花镇周边还有不少镇子,罗河县也不远,再不济平锦城也比海滨城好,那里实在太远了。   对罗家明而言,两天两夜的火车不算远,对罗家老两口而言,实在太远太远了,远得让两人心里的如意算盘落空。   他们的年纪不小了,等罗天赐长大,差不多需要二十年,人生七十古来稀,他们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七十岁。罗天赐尚未长大,对罗家虎视眈眈的敌人不知有多少,他们还指望二儿子在,能帮忙威慑一二的。   “其实坐火车也不远。”罗老太太勉强地安慰自己和丈夫,“你看,咱们坐马车翻山越岭到平锦城都要两三天呢,听说坐火车挺舒服的,一点都不颠簸。”   老太太一脸向往,老头子坐过无数次火车,她还没坐过呢。   罗老太爷勉强地点头,心里有些后悔,总觉得二儿子对他隐匿大量家财之事心知肚明,不知是知道斗不过自己这老父亲,还是懒得继续纠缠,二儿子拿着明面上的四成家业,很干脆地离开。   他叹了一声,对老妻道:“老伴啊,咱们得好好保养身体。”   不然小儿子只是一个小孩子,真的危险了。   罗老太太看着正坐在床榻上翻滚的小儿子点了点头,只希望在天赐长大前,他们还撑得起罗家。   这个年,罗家过得没滋没味的。   罗家老两口数次欲言又止,想跟二儿子说说话,修复一下关系。   “家明啊,你看天赐多可爱,他现在已经会爬了,过完年就会走路。”罗老太太一脸慈爱地展示小儿子。   罗家明看都懒得看那小崽子,直到他朝自己喷口水,他一脸嫌弃的将椅子向后挪开几步。   小崽子“啊啊啊”地叫着,被养得白白胖胖的,确实很可爱。   可惜他是个冷血的,内心波澜不起。   三丫的嘴角微微向上翘了翘,只觉得神清气爽,不时将桌子上的好菜放到一边凳子上的盘子里。   蹲在凳子上的三花猫软软地喵了一声,表示赞赏。   四丫也跟着姐姐学,将自己碗里的鱼肉青菜一股脑放到盘子里,这次三花猫的叫声变得十分幽怨,看得大丫二丫直乐。   三丫心情简直愉快极了。   上辈子的这个时候,罗家都围着罗天赐转,她们几姐妹被直接关禁闭,因为牡丹姨娘冤枉她们,说她们将水泼在罗天赐身上,故意害他感冒。   同一个除夕夜,姐妹几个只能吃着冷硬的馒头,挤在一起取暖,没人注意她们,徐氏忙里忙外,完全忘记几个女儿的存在。   讽刺的是,罗家请到家里待着、以防罗天赐生病的大夫最后用到她们身上,她们几姐妹都得了风寒,四丫年纪最小,差点烧成傻子。   这些事,一件件,一桩桩,让她怎么能忘?   罗家明不知道三女儿的想法,看了眼身后的妻女,她们都是站他这边的,完全没有接近罗天赐的想法,这让他十分满意。   其实作为圣母的徐氏倒是想去看两眼,她特别馋男丁,不过丈夫不喜欢小叔子,她也勉强地表现不喜欢,只是心里遗憾,为何她就不能为家明生个儿子呢?   心情愉快的罗家明难得给女儿们封了大大的红包。   今年他没有像往年那般,和父母一起守岁到午夜,吃过团圆饭,他就带着妻女扬长而去,留下神色黯然的老两口。   经过分家之事,他和父母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   老两口觉得家产都是他们的,给孩子多少看他们心意,他们能将一部分给无子的二儿子已经够仁慈,二儿子一家应该感恩戴德。   但罗家明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作为现在罗家的长子,有资格继承更多,父母偏心,那他就不想当孝子,他并不是那种被苛待还愚孝的人。   走在天寒地冻的黑色廊道里,罗家明露出冷笑。   他爹娘也是老糊涂了,他们总想将财产留给小儿子,也不想想那么丁点大的孩子能不能保得住!只要脑子清醒的,都知道有已经成年的儿子在前面顶着,对他们刚出生的小儿子而言才是保障。   信不信他要是没了,最危险的就是那小崽子?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说出来,惹老两口生气的,反正在他们心里,即使分家时的家产不公,小崽子有个什么,他这个当哥的都得出力。   回到温暖的房里,罗家明看到灯光下,几个女儿们为了压岁钱欢天喜地的模样,嘴角微微翘起。   以前他从来不正视这几个女儿,苛待、忽视她们。   现在他才知道,父母是靠不住的,只有依附他、一心一意对他的妻子儿女才是最可靠的,关键时候父母会放弃他,妻子女儿却不会。   罗家明仿佛第一天当爹,仿佛这才发现几个女儿多么的活泼可爱。   现在他一腔父爱急着向几个女儿泼洒,等到了新家,他决定几个女儿想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三丫抬头,看到他嘴角的笑容,脸上的笑容微敛。   虽然这辈子是重新开始,但有些伤害不是过去了就过去的,依然深深地留在她心里。   不过如果这男人想要对几个姐妹好,她也不会去阻止,这本来就是他的责任,他应该做的。   **   过完年,罗家明带着妻子儿女迫不及待地离开。   庄哥特地派人来接他们,几把擦得发亮的枪,让榴花镇的居民们不敢再对着罗家明议论纷纷,敬而远之。   搬家虽然累是累了点,但一家子对未来都充满希望,也不觉得累了。   罗家明看了眼抱着小儿子、一脸落寞地站在门口送他们的罗家老两口,嘴巴动了动,最后还是高声道:“儿子今日离开了,榴花镇永远是我的故乡,日后爹娘有什么不便之处,尽管遣人来寻我。”   罗老太爷浑浊的眼睛突然流下一滴眼泪。   他知道二儿子的意思,来接二儿子的人手里有枪,他们的来头很大,有他这句话,日后想对罗家出手的人都会掂量值不值得。   在他们老两口绝望这个儿子真要跟他们断绝关系之时,他反而退了一步。   罗家明只觉心口堵着的郁气顿时一消,不管老两口怎么偏心,他三十年的岁月里能过得逍遥多亏了他们。   时至今日,他终于学会当一个爹,也终于学会当一个儿子。   虽然他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三花猫喵了一声,跳上姐妹几个坐着的马车。   罗老太太被鼠患吓到,本想让三花猫留下的,但三花猫坚决要跟二儿子一家走,她也无可奈何。   种瓜得瓜,她连小鱼干都舍不得给猫吃,孙女们三天两头研究如何让小鱼干更美味、好让猫祖宗赏脸多吃点,要是她也会跟着她们走。   一只黑色的大野猫从围墙飞奔而来,跳上了马车。   罗家明正要驱赶,徐氏赶紧道:“这是上次帮我打架的野猫!家明,朱牛杨三家的泼妇当时说你坏话,我只好和她们动手……它可英勇了,将她们挠成大花脸。”   闻言,罗家明也不赶了。   好吧,看来这是只义猫,他家也不缺这点粮食,养着吧。   江河猫一脸嫌弃地拍了拍大野猫的猫脑袋,天气这么冷,想也知道它很久没洗澡。大野猫将脑袋拱过去,表示老大,我要永远跟着你。   “你不要闺女和婆娘了?”   大野猫委屈地表示:它婆娘已经不是它的婆娘了,婆娘看上一只更年轻英俊的野猫!至于它闺女,它要抛弃老爹,嫁给其他的猫成立新家。   江河怜爱大野猫一秒,所以说它又变成孤家寡猫了。   行吧,正好他到新地盘要重新招收小弟,有这只大野猫在,他省点事。   **   苦难果然是最好的老师。   在监狱里不仅学会接地气,低下眼睛看人,同时也从形形色色的狱友们身上学到些许经验的罗家明终于懂得藏拙,财不外露的道理。   即使有庄哥在,他也没有摆出有钱人的嘴脸,十分低调地在海滨市买了栋小楼住下来。   海滨居,大不易,买了小楼再买三个铺面后,身上的钱就只剩三分之一。   罗家明不禁咂舌,他本想买四个铺面,一个闺女一个,给她们当嫁妆,现在看来还得开源节流,还差一个铺面呢。   “四丫才多大,你就想着她出嫁的事了?”徐氏听得直乐。   爱情对她而言是最佳的美容圣品,罗家明收心不再出去混后,她每天都精神焕发,仿佛吃了不老药。   那边,投资成功,跟着罗家明到了大城市混的阿明看到这样的徐氏,不由得想起牡丹,她挺惨的,但相比起广大吃不饱穿不暖的女人而言,也不算太惨。   毕竟,她脸是毁了,但她的钱还在。   方得丽深恨牡丹,一直盯着这事。   得知牡丹毁容,她马上派人将牡丹明面的钱都抢走,想让牡丹过贫困交加的日子,生不如死。   牡丹倒是个机智的,找了家有后台的楼子,教里面的姑娘琴棋书画。   她的脸是毁了,但多年当花魁的经验还在,不是所有楼子都只卖皮肉的,总有达官贵人喜爱高雅的,花魁称得上半个才女,没个三两三,都不好意思抬高身价。   阿明猜测,牡丹应该还藏了些钱在身上,不过谁也不知道那钱藏在哪里。   他不想节外生枝,就没说这事,反正有牡丹在前面顶着,方得丽不会将太多注意力放二爷身上。   历经那么多事后,阿明也学会动脑子分析了,不再一味地听从主子的话。   他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只要他努力上进,二爷以后肯定愿意让他当个新家的管家。   这日,罗家明将几个女儿叫过来,“来,你们商量一下,咱们家以后做点什么,总不能靠着那点租金过活。”   分家的钱财在榴花镇能过上好日子,但在海滨城,那点真的不算什么。   他以后都没有儿子,这四个女儿就是他的血脉,对于渴望传宗接代的男人而言,无疑是痛苦的,不过那点痛苦,相对于在监狱里被□□打脚踹的日子,好像又没什么了。   “爹,我想开个饭馆。”热爱烹饪的大丫眼睛亮亮的,这些日子,她吃过海滨城大大小小的饭馆,很自信地觉得,八成的厨子都比不上她。   徐氏出言反对,“做饭会伤手,油烟会毁脸!你都十四岁了,姑娘家的脸丑了,就难嫁人了。”   大丫觉得以后她若是开个饭馆,其实不嫁人也可以的,但她知道自己这种想法,首先就过不了爹娘这关。   罗家明也赞同徐氏的话,而且当厨子太累,他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得轻松点。   万一哪个女儿过得不轻松,他又开始疼怎么办?   想到曾经那种可怕之极的疼痛,罗家明打了个哆嗦,恨不得将几个女儿像菩萨一样地供起来。   二丫欲言又止,欲言又止,半天都没能说出自己的想法。   三丫也不发表自己的意见,四丫年纪还小,不用考虑她的意见。   罗家明突然问:“海滨城有很多女大学生,你们想去上学吗?”   前几天,他去和庄哥喝酒,庄哥感叹地说,年轻的帮主相亲对象都是女大学生,现在不像以前,才女才吃香。   罗家明留下三分之一现金,就是想送几个女儿去读书,读书才能提高身价,将来才能挑个好人家。   几个姑娘被这个提议震住,就连三花猫都抬起头,猫眼睁得大大的。   哎哟,渣爹的脑子突然间变得这么先进,连他都呆了。   三丫想起上辈子,她们姐妹凡是,前面三个女孩还好,徐氏还亲自教过一段时间,到四丫的时候,正好罗天赐出生,徐氏成天围着他转,四丫的教育都是三个姐姐接手的,不至于是文盲,但根本无法跟前面三个姐姐比。   毕竟就从师资力量而言,徐氏是秀才之女,从小有私教,接受过古典才女教育,她们三个实在比不过。   大丫迟疑地道:“我的年纪这么大了,能行吗?”   她和二丫都很没自信,用现在的话来说,她们接受的是落后的封建女性教育,新式学校压根就没上过。   罗家明不觉得年纪是问题:“十四岁还小呢,十七八岁上小学的都有。”   不过那些一般是男生。   “只要你们学得好,可以提前参加结业考试的,就是跳级,很多十五六岁才上初中呢。”罗家明鼓励她们,“大丫这么聪明,肯定能跳级的,到时就可以跟同龄人一起上学。”   大丫和二丫的压力极大,她们跟得上吗?   三丫的眼睛转了转,对忐忑不安的姐姐们道:“可以请私人教师的!爹,请私教要很多钱吗?”   罗家明赞赏地看着三女儿,徐氏说得没错,四个女儿中,果然三丫最聪明。   他心里打着主意,“这钱爹付得起,我看也不用从小学读起,只要你们通过考试,直接进初中。”这样小学的学费还省了下来,更划算。   大丫二丫闻言,表情越发的忐忑。   怎么办?压力好像更大了。   只有三丫眼睛发亮,跃跃欲试。   她也想从初中开始读起,小学实在是太浪费时间,十多年后战争会全面爆发,她想在这之前考上医学院,当个医生。   徐氏是接受旧式教育的人,对新式教育宣传的自由、解放之类的很不能理解,更看不惯以真爱为由,抢人丈夫的新式才女。   所以她不理解为何丈夫想让女儿接受新式教育。   罗家明深思片刻,悄悄告诉徐氏:“我做了个梦,梦见神仙了。”   说起自己做的那个梦,他满脸沉痛之色,神仙说他之所以这么倒霉变成太监,是因为他上辈子造了孽,这辈子注定断子绝孙。 第107章 穿成一只猫22   罗家明没想到,自己这辈子断子绝孙,竟然是因为上辈子作了孽,这是对他的惩罚。   与他相反,他的几个闺女都是有大福气的,神仙说,如果他对闺女好,就能顺风顺水。偏生他打从女儿出生,就没有正眼看过她们,先前醉生梦死时,还打伤她们。   罗家明不禁想起自己醉酒时,踹了四丫一脚,结果四丫一点事都没有,自己反而疼得快死。   原来真的是四丫身上的疼痛转移到他身上。   神仙说,因为他虐待闺女,欠了女儿因果,日后他的几个闺女但凡有个三灾两难的,他将要承受她们身上的病痛。   罗家明听得浑身发抖,害怕得不行。   什么叫承受闺女身上的病痛?要是他闺女生孩子难产……听说现在难产可以剖开肚子取娃,也就是说,到时候他能感受自己的肚皮被切开?   “当然。”神仙的声音冷酷无情。   罗家明哪里顶得住?他只能哭着跪地求饶,生孩子那么痛的事,听说连女人都受不了,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受得了?   他哭丧着脸说:“自古以来哪有男人生孩子的?”   神仙的声音冷冰冰的:“自古以来也没几个爹要杀孩子的?你那一脚踹得四丫撞墙上,若不是本神,她早就没命了,你欠你女儿的一条命。”   罗家明脸色发白,以前他没感觉,现在想起四丫可爱的模样也是后怕的。   神仙说:“不仅是这辈子,上辈子你的四个女儿都因你惨死,加上这辈子四丫的事,你算是欠了她们五条命,五条命必须要还清楚,你才能解脱!”   罗家明浑身发抖,他真的怕了。   五条命啊!他要怎么还?难道他这辈子要痛死不成?   罗家明开始忏悔,痛哭流涕地发誓,以后一定会对四个女儿好,努力赚钱给她们花,当个天下最好的爹,以此来偿还欠她们的命。   神仙不为所动,只道:“小疼小痛不用你承受,像生孩子、还有重伤濒死的疼痛,你都得承受。”   罗家明不想接受,但凡人如何能和神仙抗衡?   他只能害怕地接受这事,小心翼翼地问神仙:“神仙,我不想当太监……”   神仙的声音冷得能冻死人:“怎么?你还想生儿子?本神告诉你,你这辈子没儿子命!谁让你亏待几个福星转世的闺女呢。”   “不不不,生不出儿子没关系,但我不想当太监!”   早在罗天赐出生时,罗家明就对传宗接代没了执念,这也是他早早放弃找何三娘的原因……等等,何三娘……   他惊道:“何三娘肚子里的孩子流掉了?”   神仙说他命中无子,那也就是说何三娘肚子里的孩子没了?还是何三娘肚子里的也是女儿?   罗家明还来不及失落,就听到神仙说:“何三娘肚子里根本没有孩子,她和方得权合伙,想通过假孕进入罗家……”   罗家明晴天霹雳。   牡丹骗他,何三娘也骗他,他脸上难道就写着“好骗”两个字?   要说起这事,罗家明心里还是很沉痛的,支支吾吾对徐氏说了。   神仙说他们的闺女大有来头,他那么倒霉就是因为苛待闺女,总之他们以后要好好地养闺女。   他没脸也不好意思说,如果他想恢复第三条腿的功能,就得当个好男人,对妻女越好,就恢复越快。至于神仙会不会骗他……应该不会骗他吧?   徐氏丝毫没有怀疑,赶紧道:“那咱们努力对孩子好点,这样家明就能顺顺利利了,咱们家也能和和美美的。”   罗家明叹气,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这时候,徐氏竟然还是将他放前面,他这一生够失败的,被女人骗得团团转,幸好徐氏一直在,从来不曾背叛过他。   可相对而言,徐氏同样不是个合格的母亲。   原来不仅是他,他娶的妻子也没有尽到当母亲的责任,怪不得连神仙都看不过去,成为他们的女儿,四个丫头确实挺惨的。   “我不知道怎么当个好父亲。”罗家明喃喃地道,“我想着多读书总不会错的。海滨城很多女大学生能找到很好的工作,不用男人养。我想让闺女学会立身处世的本事……人的一生,起起落落,就像我,如果不闹着爹娘多给些家产,都不知道怎么养活你们……”   罗家明神色失落,他以为他爹娘一直会在,他一直会是罗家的二爷,不懂账本不懂做生意有什么关系?   结果,原来连爹娘也靠不住。   他自己没本事,闺女们是靠不了他的,以后他的年纪大了,总会老会死,到时候他的那几个闺女能靠谁?   不如让她们自立起来,将来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能靠自己。   **   读书是一件好事,大丫二丫都很认真。   上国文时,两个丫都信心满满,徐氏作为旧社会的才女,给女儿启蒙用的都是文言文,现在流行的白话文就是小弟!   数学问题也不大,有管账经验的两个姑娘用功学习一段时间就通关了。   痛苦的是外文。   没错,那些好的新式学校都要学外文,据说比较厉害的女校两种起学。   “爷死,爸死,爹死,妈死,弟死……我为什么要学鸟语!”大丫一脸痛苦地叨念着,觉得这外语读着太不吉利了。   “爷死,奶死,全家死……确实难学。”   二丫也挺痛苦的,她没大姐聪明,她学起来更费劲。   罗家明听得也挺痛苦的,不知这鸟语咋回事,他全家死了一遍又一遍。   重生新手村的三丫一脸淡定,她的眼睛一转,邀请父母:“咱们一起学吧,都当个时髦的人。”   罗家明和徐氏赶紧摇头。   他们不想满嘴都是死,也不想赶时髦,封建点也没什么不好。   两人有志一同地起身,“爹去看铺子。”   “娘去算一算家用支出。”   三丫的视线转到春花和阿明身上,这两人是罗家唯二坚定跟着他们离开的忠仆。   春花的脸色一僵,“那啥……奴婢去厨房摘菜。”   阿明马上拉起人力车:“二爷要出门,小的要拉车。”   新家实在太小了,没啥事可干,阿明索性给二爷当人力车夫。   这活儿比当管家还让他高兴,因为能往外跑,还轻松,一天在路上的时间不多,主子不坐车的时候,他可以坐上去打瞌睡。   十四岁的大丫很快就将外语解决掉了,因为她迷上西餐厅的蛋糕。   蓬松香软,入口即化,她连着吃了几天。   十四岁的小姑娘已经亭亭玉立,有如含苞待放的花朵,来自异国他乡的金发老厨子忍不住跟她交谈。   这孩子吃相非常可爱,仿佛他做的蛋糕是天上天下最美味的东西,让做出如此美味蛋糕的厨子心情非常好。   大丫腼腆地请教,“请问您用的面粉是……”   老厨子的双眼一亮,在异国他乡听到熟悉的语言,实在太让人感动。   大丫在离开西餐厅时,老厨子亲自送她出门,还邀请她去他家作客,一老一小都是意犹未尽,还想交流中西方糕点的不同。   老厨子——老约翰对大丫做的枣糕、糯米糕一脸赞赏,然后一老一小开始研究取长补短,将不同方向的糕点融合一起,看能不能创造出新点心。   大丫满脸惊叹,“没想到绿豆糕放点牛奶会这么香。”   老约翰点头,“我没想到红豆能拿来做蛋糕。”   二丫简直傻住。   谁能告诉她,她大姐不过是认识一个点心厨子,就能叽里呱啦说上一口流利的外语?那她怎么办?难道她也要去结实一个点心厨子?   “哇,蛋糕太好吃了。”四丫吃得满脸是渣,“大姐,我也要学外语,等我学会后就可以做出好吃的点心啦!”   三花猫的吃相就显得文雅多了,当然再怎么文雅,也不妨碍他的速度,吃得又快又多,大丫刚转个身,半盘蛋糕就不见了踪影。   大丫以为是妹妹吃的,告戒道:“四丫,你不能吃那么多点心,牙齿会坏掉的。”   四丫一脸茫然,她没吃很多啊,她才吃一块。   三花猫用梅花爪子优雅地擦着嘴巴,胡子上一点碎屑都没有,于是满嘴满脸蛋糕碎屑的四丫继续被碎碎念。   “你今天吃太多蛋糕了,明天不能吃了。”   四丫差点没哭出来,她真没有吃很多啊。   三丫叹气,抱走罪魁祸首,都多大的猫了,还跟小孩抢吃的,要不要脸了。   大丫学外语的经历鼓舞了二丫,全家都觉得大丫是为了美味的点心才能这么快学会外语。   于是罗家明通过庄哥的牵线,让二丫和一个对刺绣感兴趣的红发姑娘交上朋友。   过程姑且不说,这年头国人都认为洋人更高贵,这么个出身高贵的洋人小姑娘用彩虹屁吹二丫的刺绣时,二丫脸都涨红了,胸膛不由得挺起来。   原来她也没那么差劲,大家都觉得洋人厉害,那被厉害的洋人吹捧的我其实也挺厉害的?   红发的芬妮姑娘将兜里的零花钱全塞给二丫,“这个珍贵的双面绣卖给我!上帝啊,这张刺绣卖回我国家,绝对能涨十倍……对了,你能对着我的脸绣我的画像吗?”   二丫努力地听着,分辩她的意思。   为了让她尽快学会外文,芬妮说的是母语,速度特别快。   芬妮见状,说道:“我说得太快了?抱歉,我说慢点……”   总算听懂她的意思后,二丫有些害羞地说:“给你绣画像当然没问题!你想学刺绣吗?其实没那么难的……”   罗家明这边默默地听着大丫和老约翰讨论食材,那边听着二丫和芬妮还有几个外国姑娘谈绣线,恍惚间以为自己到了国外。   玛的,老子一句都听不懂!   他的神色复杂,原来他的几个女儿这么厉害的吗?   他甚至觉得,如果他有儿子的话,儿子一定不如几个女儿,因为若他真有儿子,儿子一定会被宠得像罗天赐,一看就是没出息的。   罗家明转头,“三丫,你不加入吗?不加入怎么学外语?”   三丫从厚厚的医学书中抬起头来,一脸冷漠:“我不用加入也听得懂……当然,如果我想通过交外国朋友学外语的话,爹可以为我找个医生吗?我中医巨著都背下来了,想学学西医。”   “你真的会?”罗家明一脸不信,“那你听他们说什么。”   “大姐和老约翰说,蛋糕可以做得更精美,比如奶油或面粉做成玫瑰点缀,二姐和芬妮小姐说刺绣要灵动,线劈得越细越好……”   竟然真的听得懂?   罗家明头晕目眩的回房间躺下,备受打击。   还不到一年时间,他的闺女都会说鸟语,所以他生的孩子其实都是天才?那为何他不是天才?他敢肯定,若是自己有儿子,也绝对不是天才,冥冥之中就有这种预感。   “爹?”四丫正在偷吃从厨房里偷渡出来的蛋糕,一脸茫然地问,“你咋了?”   这脸扭曲得像她拉不出粑粑时的样子。   徐氏看得直乐,“你爹听不懂你大姐和二姐的鸟语,觉得没面子。”   自从丈夫在身边,并且努力地和几个女儿亲近,徐氏的气质变得更柔和,眼里也有了光,谁看了都觉得她是个温柔的妇人。   丰沛的爱带来好的结果,她终于能将多余的爱灌溉在女儿身上。   虽然三丫已经不需要,但三丫没有阻止,她希望自己的姐妹这辈子能有个完整的人生,是被父母爱着的。   四丫将手上的蛋糕碎屑一拍,用手帕擦了擦,拍着胸脯对亲爹说:“爹,等我学会了,就告诉你她们说什么。”   小丫头非常讲信用,她一头撞进外国姑娘堆里,叽里呱啦跟她们问好。   刚开始还是罗家明听得懂的国语,后来就变成他听不懂的鸟语了。   等四个闺女在桌子上说着他们夫妻听不懂的鸟语时,罗家明深深的觉得自己被时代抛弃,就他们夫妻俩是土包子。   罗家明买的房子位于租界,周围的人都有家底,素质还算高,但难免对外来者有些看不起。   他能感受到这种若有若无的歧视,如果是以前的他肯定受不了,经过社会毒打后,他现在已经能泰然自若。   因罗家来往的都是洋人,好些洋人姑娘还是有身份有地位的,邻居们的态度很快就转变,对罗家笑呵呵的,罗家明依稀仿佛间又有了身处榴花镇,不管去到哪都受人欢迎的感觉。   罗家明请庄哥到家里喝酒。   庄哥在监狱时,正是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候,跟罗家明结下的友谊也算意外之喜。   “穷在闹市无人识。”罗家明苦笑,“真没想到,我几个闺女跟外国人来往终于让我融入这座城市。”   先前他还觉得格格不入,现在周围邻居都将他视为有大本事的人,天知道,那些洋人都是冲着跟他闺女交朋友来的。   庄哥也挺不是滋味的,这个国家将洋人抬得太高了。   这不是什么好事,也让人心里不舒服。   他喝了口酒,挟了一筷子小菜,大丫的手艺确实好,小菜滋味十足。   “老弟啊,所以我跟你说,你要好好地对待几个闺女,后福大着呢。”庄哥有点醉了,又开始唠叨起来,“给你挣脸的闺女不比让你丢脸的儿子好吗?我要有这么争气的闺女,我可以将她们拱起来……”   罗家明心里有些得意,只觉得手里的酒分外好喝:“我闺女确实给我挣脸了,家教说我三个女儿都有希望考上国中,尤其是我三闺女,家教说从未见过这么聪明的孩子。还有啊,我最小的闺女和那几个洋人姑娘混,现在能说一口流利的外语……”   罗家明现在终于体会到当爹的好处,吹起娃来那是一个滔滔不绝。   现在周围的邻居哪个不认识他,哪个不羡慕他?以前还有老太太说他无子,命苦,现在什么都不说了。   他生的姑娘聪明不说,还个顶个的漂亮,将来考上大学可不得了,多少豪门愿意娶女大学生。   没儿子养老?女大学生的爹还愁这个?   大丫和二丫都是有大毅力的人,经过一年的艰苦学习,成功地考进女子国中。   十岁的三丫也跟着姐姐们考进国中,还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去的,乐得罗家明只要有时间,就会出去偶遇街坊邻居,狂吹一通,开始炫女儿。   别人只能炫一个,他可以炫四个。   进入国中后,大丫和二丫手忙脚乱了一段时间,毕竟她们不比那些从小接受新式教育的孩子,她们的成绩并不怎么好,是吊车尾进去的。   半年后,两人的成绩终于跟上来。   又过了一年,她们进入年级前十名。   至于三丫,一直在第一名的位子上没动弹过,真正的让人仰望的学神。   四丫虽然还没上学,但她小小年纪就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外语,还有三个姐姐教她,也是一副聪明的劲儿,将来必定和姐姐们一样。   有这四个女儿,罗家夫妻俩不知有多长脸。   徐氏因为几个女儿出色,再也没说想生个儿子的话了。   有时候她想起自己曾经做的那些事,还会有些恍惚。   可能是远香近臭,分开后,罗家明和罗家老两口的关系终于没那么紧张,渐渐地有了书信来往。   周围的邻居被罗家明炫到看到他就躲,罗家明实在压抑不住炫女之心,给老爹老娘写了又长又臭的信,里面全是炫耀他闺女有多聪明、多可爱。   末了,他在信里假惺惺地问:“罗天赐的资质如何?是读书的料子吗?四丫已经会说两种语言,罗天赐有学外语吗?会说多少种外?”   罗老太爷和罗老太太看完后,气闷不已。   “咱们天赐日后可是要继承家产的,读不了书也没关系。”罗老太太勉强道。罗天赐昨天又气走一位夫子,她舍不得打,打算给他换新的夫子,肯定不是小儿子太笨学不会,一定是夫子不会教。   罗老太爷却觉得不能这样下去,当初罗家明被他们宠废了,他们现在的年纪越来越大,再宠个废物出来,没精力、也兜不住。   “我写信给家明和平锦城的老友,看有没有教新式教育的老师,给天赐聘请一个回来。”罗老太爷对老妻叹道,“玉不琢不成器,天赐还是别太宠了。”   罗老太爷心里也感慨,二儿子被他们宠了三十多年,就像个巨婴,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经历挫折后,他终于成长,现在居然是个好丈夫好父亲了?   若不是信里的字迹是二儿子的,他都以为二儿子变了个人。   罗老太爷从来不在意孙女,现在也依然如此,孙女再优秀,那也是别人家的。   孩子能成长当然更好。   罗老太太默许丈夫的行为,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狠下心教导天赐,以他们的年龄还能活多久呢?天赐越早自立越好。   罗家明看到父母寄来的信后,哈哈大笑,郁气全消。   老爹老娘终于服输了,这代表他们承认罗天赐比不上他生的闺女,不然他们为何让自己帮忙为罗天赐找老师?   他转头吩咐,“阿明,帮我写封信给庄哥,我请他来喝酒。”   庄哥的弟弟混海滨城数一数二的帮派,人脉广,认识的人多,他一定给罗天赐找个十分严厉的老师,教鞭在手,三餐顿顿挨打那种。   罗天赐的人生从此拐了个大弯。   和上辈子的团宠、只会吃喝玩乐不同,他这辈子被望子成龙的爹娘从小鸡娃,鸡得他哭爹喊娘,叫苦不迭。   罗老太太双眼含泪,当作没听见。   二儿子写信跟她说过,他花了很多人脉才请来的夫子是个厉害的人物,非常了不起的大人物,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她大可辞掉夫子,可人家夫子在海滨城炙手可热,想请他当私教的大富人家多得是。   三个月后,罗老太太看到成果。   小小年纪就表现出纨绔一面,只知招猫逗狗的罗天赐终于变得乖巧懂礼,榴花镇的大户人家见状,开始接触二儿子千辛万苦给小儿子寻来的夫子。   这当然不行!   好不容易小儿子变好,都是夫子的功劳,她要将夫子留下来教儿子一辈子的。   夫子确实,能镇得住熊娃捏得住纨绔。   他摸着自己的胡子道:“也不用一辈子,等过几年,天赐可以去平锦城上国中,或到海滨城也行。海滨城好的国中很多,他应该能考得上。”   罗老太爷和罗老太太面面相觑,露出尴尬之色。   分家时因为不公平,老两口只想尽量多给小儿子留些财产,本以为日后求不到二儿子身上,没想到为了小儿子,最后还是得麻烦二儿子。   早知道当初就公平一点,别那么伤二儿子的心。   他们这种混商的都知道人脉比财产重要,海滨城的教育条件更好,他们当然希望小儿子去海滨城。若是小儿子去海滨城,不可能不麻烦到二儿子的,二儿子在海滨城已经混开,听说往来都是洋人,这面子得有多大?   小儿子去海滨城比去平锦城好,有二儿子罩着,没人敢欺负他。   “大丫也快十八了吧?”罗老太太不自在地说,“我这个当奶的总得添妆吧?”   罗老太爷很满意抠门的罗老太太能这么想,“对二丫和三丫她们也不能小气。说来还是榴花镇太小,误了她们,谁想到她们这么聪明呢?想来是像了咱们,咱们老大也很聪明,是读书的好料子。”   罗老太太点头,对不在眼前,给她长脸的孙女们总算多了分好感。   原来是像她们大伯啊?怪不得这么会读书。   至于徐氏,老两口提都不提,就一个脑子进水的,成天只顾惦记着男人的旧社会女人,能有多聪明?不拉低他们孙女的智商就不错了。 第108章 穿成一只猫23   时间匆匆而过。   十四岁的三丫拎着一本厚厚的中药大全,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海滨城数一数二的仁爱医院。   看到她的护士眼睛一亮,伸手过来拉她,“珊雅小姐,快过来帮忙!有帮派火拼,今天死伤的人太多了。”   帮派火拼?   三丫的耳朵不禁竖起来,“是哪个帮派火拼?”   庄叔和罗家明是好友,经常到罗家吃饭,他们家能在海滨立足多亏了庄叔。   对于庄叔,三丫是非常感激的,觉得她们姐妹这辈子有这样的际遇,庄叔绝对占极大的功劳。   等护士说完,三丫不禁松了口气。   还好,跟庄叔所在的帮派无关,只是两个小帮派。   她飞快地去换衣服,喊道:“我马上过来。”   大腿需要缝针的小混混看到小小年纪的三丫,不禁叫起来:“大夫不够用了吗?怎么弄个小丫头过来?哎哟,给我找个年纪大的男大夫,我不要女人,小姑娘也不要!”   年纪越大经验越足,他流了那么多血,他不想死。   忙碌的护士一脸凶悍地骂道:“你眼瘸啊!罗珊雅是格林教授的忘年交,中西医贯通的天才,有她帮你缝线,你不知走了多大的运气!”   小混混被骂得不敢吭声。   今儿的患者太多,医生护士忙不过来,如果这小丫头不给他治,他血流光了就只死路一条。   三丫当作没听见,自从她来医院当义工,时不时会被忙不过来的医生护士拉去帮忙,这种话她已经听腻了。   虽然小小年纪,但她比周围那些年轻的护士还要沉稳老练,处理伤势的手势实在是干脆漂亮。   “哎哟,小丫头有一手啊,我的血止住了!”   小混混看着腿上扎着的银针大叫,引来周围人的目光。   “银针能止血?”   “咱们来的不是西医院吗?”   他们议论纷纷,十分纳闷,虽然大多数不相信中医,但对老祖宗的针炙之术还是知道的。   先前说话的护士哼了一声:“知道厉害了吧?珊雅小姐这一手不知省了多少止血药和绷带……都跟你说了,她是天才!”   知道她会银针止血,海滨城不知多少老大夫过来找她交流,罗珊雅因此多了好几个中医师傅。   还有,自从有一次,她旁观格林医生动手术,病人大出血被她以银针止血后,格林先生也上赶着给她当老师。   “别看珊雅小姐年纪小,她现在比很多医学院刚毕业的学生厉害多了。”听护士吹完后,周围那些受伤的人都蠢蠢欲动,挪了过来。   这么厉害,肯定能保住他们的命,年纪小算什么,姑娘家算什么?   三丫的眉头挑了挑,依然不为所动,有更多练手的病人是件好事,她都习惯打脸了。   三丫离开医院的时候,太阳快要下山,天际只剩下薄薄的一抹红。   “喵喵……”   一道软绵绵、娇滴滴的猫叫声响起,三丫看着蹲在路边的猫,双眼一亮。   她欢快地笑道:“草草,谢谢你来接我。”   三花猫跳上小姑娘的肩膀,尾巴愉快地摆动着,时不时拍到她的脖子。   三丫边走边说:“我学会了银针止血麻醉……格林医生说,他要写一篇论文,将我的名字写上去,但这些都不是我的本事,都是医书里的。”   三花猫的尾巴拍了过来。   傻啊,这些书都是我给你的,这世界没有的医术,间接来说,你是我徒弟,我说你有资格就有资格!   江河也是费尽苦心,这是个风起云涌的年代,也是个中医被批判得一文不值的年代,与其等中医式微后千辛万苦地复出崛起,他宁愿在落入尘埃前将之托起。   三丫心里叹气,将三花猫抱到怀里撸了撸。   她没脸去冒领,就说是先贤的功劳吧。   **   这几年,罗家明越活越精神。   徐氏也变得更年轻,三十出头的女人仿佛逆生长,回到二十出头。   丈夫在身边,心灵得到满足,加之生活舒心,可不就变年轻了。   “嘿嘿……”   罗家明笑得嘴角都要歪,所有人都能看得出他此时的高兴。   放学回家的四丫好奇地问:“爹,娘,你们怎么了?发生什么好事?”   徐氏拿起一本全是外文的医学杂志,满脸红光,“你爹是为三丫高兴。”   大丫二丫心里了然,脸上也露出高兴的笑容。   三丫的名字出现在国外顶尖的医学杂志上,现在全国的报纸都在报导她、表扬她、赞美她,她们在学校的时候,随处听得到妹妹的美名。   什么中西医结合的先驱者,未来的医学天才少女,贯通中西,为国争光……   三丫听得脸都红了。   她也没想到格林医生依旧将她的名字写进去,还为东方徒弟吹了一通。她觉得自己必须要更努力地学医术,实在是报纸将她吹得太厉害,到处是她的粉丝,她真怕将来塌房。   “三丫,爹打算大办宴席庆祝,让大伙知道我闺女多出色。”罗家明高兴地说,这种值得吹嘘的事,他当然不会错过。   高兴过度的罗家明又在给爹娘的信上大书特书。   瞧他多会养闺女啊,不知爹娘养的弟弟如何?不会他闺女青史留名的时候,罗天赐还考不上国中吧?   罗家明写得特别开心,浑然不管这信会让罗家老两口气闷之下又开始鸡娃,罗天赐致死份量的作业又多了一堆,天天熬夜读书。   三丫制止罗家明的无脑撒钱行为,还去大酒店呢,也不想想他们家还有多少钱。   不过罗家明很快就高兴不起来。   “什么,你不想读大学?”   罗家明瞪大眼睛看着大女儿,顿时急了,将嘴里的烟斗放下,这本是他赶时髦买的,抽着抽着还真上瘾了。   他急得团团转,“你老师不是说你成绩不错吗?不读太可惜了。”   大丫看了眼她爹手上的烟斗,她爹买它是为了赶时髦没错,但里面放的都是廉价烟丝,只有在有客人的时候才会放上装样子的上好烟丝。   几年前,她做梦也没想到,她爹有一天居然会变成好父亲。   “爹,我跟老约翰商量过,我们合伙开一家蛋糕店。”大丫一脸憧憬地说,“我以前说过要开家饭馆的,但你们反对,说油烟多伤皮肤,还累。蛋糕店没那么累,也没什么油烟,不会让人变成黄脸婆,我觉得很合适。”   罗家明不禁沉默。   在海滨城待久了,他整个人改变很多,不过一些根深蒂固的想法仍是没变,他和徐氏一样,认为女孩子终归得有个好归宿。大丫这年龄在榴花镇快成老姑娘,当然在海滨城不算老,女大学生都是二十出头的。   “大丫,你告诉爹,真不是因为钱的缘故?”罗家明上下打量女儿,担心女儿听到他跟妻子的谈话。   四个女儿全上新式学校,学费就是一大笔钱,他手上的现金已经用光。   为了开源,他跟徐氏开了一家杂货店,收入实在一般,毕竟他和徐氏都不擅长做生意,他先前还抱怨说就赚那点钱,劳心费力,不如将店盘出去拿房租算了。   “大丫,你们读书的钱爹还是有的。”罗家明解释道,虽然比上不足,但跟九成的海滨城人比起来,罗家的日子相当不错。   “爹,和钱无关。”大丫努力说服他,“我是真的喜欢做甜点,我想开很多很多蛋糕店。”   大丫一脸向往,她第一次吃到蛋糕时,觉得特别有幸福感,当时就想着若是全天下的女孩都能体验这种甜美芬芳的甜品就好了。   但洋人开的蛋糕店里的蛋糕很少,而且实在太贵,达官贵人才买得起。   她想开家融合中西方优点的蛋糕店,小点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便宜一点,让更多女孩吃得起。   “那也得将高中读完吧?”罗家明叹气,闺女既然觉得当点心师傅更开心,就随她去吧。   毕竟他这下半辈子,就是为了还上辈子造的孽而活。   对四个女儿,他不仅要给她优惠的生活,还要满足她们的心灵需要,不能一味地用自己的思想去要求她们。   当然,若是神仙能让他不当太监就好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不用当太监。   这时,二丫笑得一脸讨好走进来:“爹,您跟大姐说完了,轮到我了吗?”   罗家明心下一跳:“你也不想读大学?”   二丫点头,小心翼翼地说:“爹,您真聪明,知道我想说啥。”   她想一辈子做个绣娘,做绣娘没必要读大学,她没有大姐也没有三丫聪明,能取得现在的成绩全部是用辛苦换来的,听说大学的课程更难,她想想都害怕。   罗家明快要飙泪,都是读大学的好苗子啊,为什么就是不想读书呢。   “三丫……”   他期期艾艾地看着三闺女,生怕三闺女也不读大学。   三丫慢条斯理地说:“我当然会读大学,我要读医学院的。”   罗家明总算松了口气,目光扫向还是小学生的四丫。   “我也要读大学,我要当外交官。”四丫放下手里的外文书,给胆战心惊的老父亲一个保证,“老师说我很有语言天份,等我学会七门外语,就能考外交官啦。”   “哦哦,那你努力,现在才会三门,再学四门就可以了。”罗家明很欣慰。   三丫很想说,当个外交官并不是会外语就行的。   算了,四丫现在还小,多懂几门外语确实更有优势,说不定将来真的能行呢?   **   正读高中的大丫二丫决定不上大学后,开始思考她们未来的生活。   罗家明对闺女的培养目标是正确的,让闺女们明白靠山山倒、靠父母父母老,自立自强的重要性后,两个大的姑娘都没想过通过嫁人改变人生,她们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好生活。   在两人思考时,三丫又往家里扔了枚炸弹。   “跳级?你想提前上大学?”全家人吃惊地看着三丫。   罗家明赶紧劝道:“三丫,你才十四岁,没必要这么着急的。”   “应该说我已经十四,不小了。”三丫握紧拳头,纤细的胳膊仿佛一折就断,但她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外科医生没有力气是不行的,有些手术要好几个小时,没点力气跟精力真的熬不下来。   她这几年学医的同时,还学了武术。   三花猫老在她脑海里念叨着“医闹”的事,一个好的医生要能双手接白刃,拦得下病人的杀猪刀,非要她文武双全,不然她一年前就提前进入大学。   三丫看过历史书后,觉得医生确实是不安全的职业,没看古代的御医吗,皇公贵族死了,御医得陪葬。   “那不如学轻功呢,跑得快。”三丫吐槽,和国家机器对抗,双手能接一把白刃,但也接不住一大堆白刃啊。   当时三花猫的笑声在三丫脑海里响起,笑得让她发毛。   “说得有理!来,这是轻功身法,练吧。”三花猫很大方地给她秘笈。   三丫:“……”   家人们还想劝,三丫却越发坚定自己的想法。   天知道这几年她过得有多苦,无论是武术还是轻功,差点没将她搞死,看得三丫二丫拍胸脯庆幸她们学的不是医术,不会面对可怕的医闹。   三丫是个行动力很强的。   在大丫二丫还未升上高三,三丫就已经考上海滨城唯一的西医院,还是以第一名的漂亮成绩。   这次谁都拦不住罗家明,他几乎是乐疯了。   “庆祝!庆祝!一定要庆祝!在海滨城庆祝一次,回榴花镇再庆祝一回!”罗家明乐大手一挥,“咱们办流水席,请全镇人吃饭。”   罗天赐出生办的流水席算个屁?生儿子谁不会啊,但不是每个人的闺女都能考上大学的,更不用说还是以十四岁之龄、并且还是第一名。   大丫、二丫纷纷附和,“对对对,爹,要是家里没钱的话,我们有!”   姐妹几个都高兴不已,却并不嫉妒。   因为她们也不差啊,大丫有空就去老约翰的西餐厅帮忙,她研究出很多美味的点心,老约翰给了她份子钱,她现在也是有钱人。   二丫更不缺钱了,单是卖给洋人姑娘的刺绣,让能她过得无比富足的生活。   罗家明看得眼馋,如果不是曾经梦见过神仙,并且发誓要当个好爹,他真想将两闺女手上的钱全收了。   他眼不看为净,安慰自己,两个丫头不会乱花钱,收不收都一样。   三丫这次真拦不住她爹大摆宴席,还是海滨城最好的酒楼,她暗暗咂舌,为大姐二姐的钱包哭泣。   “等我有钱就还你们。”她有些不好意思,开始思考赚钱的方法。   这不是什么难事,弄点美容化妆品,钱财滚滚来,她只是不想分心做这些,一心一意攀登医学高峰。   “这有什么?”大丫二丫不以为意,自家妹子出风头,她们也跟着鸡犬升天。   再说了,谁说办酒席一定会亏本?   三丫不解,“不会亏?”   “当然不会,爹说还能狠赚一笔。”   毕竟三丫的前途谁都看得见,谁不想交好一个未来的神医。   听到这话,三丫的压力好大,不禁捂头,赚钱的念头却没消。   任务者给她的医学书里有很多的药方,她想做实验,那得买很多器材,格林医生给她说过,西方医学院有多么的先进,里面的医疗器械有多么的好,劝她出国学医。   三丫最终还是拒绝,她有了新的理想,她知道亡国灭种的那场战争在不久的将来就会爆发,相比起当个医术精湛的大夫,这个国家的战士更缺药。   “所以果然得先赚钱,没钱怎么生产药?”   三丫心下盘算着,还有机器,趁现在明面上没什么大战,还未禁运,多买点。   **   大丫本想将存起来的钱拿出来租个铺子,二丫表示她要投资,租铺子就不用了,咱们直接买吧。   三丫脸上露出尴尬不失礼貌的微笑。   她刚考上大学,学费还得家里出,虽然罗家明出得挺高兴的,她本来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再次坚定跟二姐的好友芬妮小姐合作卖美容化妆品。   所以就没办法支持大姐开店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大丫的点心店开张了。   刚开张,生意就红红火火的。   一起读高中的同学都吃过大丫亲手做的点心,知道她的甜点铺子开张,十分热情地过来照顾她的生意。   这年头,能读得起高中的都是非富即贵,单是同学们买的点心,就足以让这家店开下去。   家境不太富裕的人家也喜欢来买大丫店里的点心,蛋糕他们买不起,但一些边边角角的料很便宜,三不五时就能买上一袋给家里的孩子尝尝味道。   大丫特别注意卫生,早上的蛋糕到傍晚时分会有折扣,争取让点心不过夜。   如此一来,有钱的人家更喜欢在她家消费,没那么有钱的人家也喜欢,折扣后的蛋糕是没那么新鲜,但一点都没变质,还是能吃的。   “千万别过夜,坏掉的蛋糕不能吃。”   美丽又温柔的少女反复对来买点心的客人叮嘱,让人觉得十分温馨,客人离开时都是笑容满面的。   一道声音响起:“麻烦帮忙结账。”   “好的,蛋糕不能过夜……”大丫抬头接过钱,然后渐渐消音。   来她店里买蛋糕的都是大姑娘、小媳妇或小孩子,第一次看到这么高大的男人,一个眉目锐利的英俊男人。   店里还有其他的客人,看到正在结账的男人,不禁惊呼一声。   “哇,那不是雷探长吗?原来他居然喜欢吃甜点?”   雷探长?谁啊?   大丫满脸懵逼。   直到大丫看了报纸后才知道,这是位查案特别厉害的探长,后来他经常来买蛋糕,有时几天没来,有时连着几天都来。   大丫算了算规律,发现有新产品上市时,他会连着几天买新品。   有几次,他来得晚了,新品没买到,他会露出失望的表情。   大丫渐渐的习惯每次出新品时,会提前给他留下一份,他也很有默契的来买,还会点评蛋糕的优缺点。   “太甜了,奶油太腻了,还有呢?你觉得我添加点绿茶粉会不会没那么腻味?”大丫拿着纸笔,眼睛发亮地写下他说的优缺点。   有个认真品尝自己做的点心,还能说得头头是道,将优缺点全指出来的知音是多么的难得。   可惜他不肯,不然她都想直接送他点心了。   每次听完他的意见,她都能及时改正,将蛋糕做得更美味。   “也不是不行……”男人喃喃道。   “什么?”美丽的少女凑得更近,一双秋水翦瞳看着他,“我没听清,能再说一遍吗?”   男人盯着眼前的少女,明媚动人,美而不自知,说起事业时,眼睛亮得如同天上的星星。   穿着风衣的高大男人举止高华:“我说,你周末有空吗?双林公园的枫叶红了。”   枫叶红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突然想到什么,大丫的脸瞬间就红了,像枫叶一样红。   **   三丫目瞪口呆,所以她大姐刚高中毕业,就被男人叼走了?   二丫也觉得不可思议,这都是什么速度啊?她的绣坊才开,她大姐就要结婚了?   “你绣坊开得慢是因为将钱都投给我的点心店了。”大丫有些不好意思,幸好她的点心店很快回本,将钱还给二丫。   “大姐,这不是重点,重点难道不是你要结婚吗?”三丫叫道,“那雷探长出过国、留过学,他该不会也是追求自由恋爱的才子吧?”   说到才子二字,三丫鼻子动了动,不屑一顾,明明就是喜新厌旧,扯上爱情的虎皮算个屁。   大丫忍不住反驳:“可我不是什么封建旧式女子,你忘记了,我可是高中毕业的。”   现在还没嫁呢,就为他说话了?   有她们娘这个前车之鉴,三丫很担心大姐也有恋爱脑的基因。   等她看过雷探长后就更担心了,男人长成这样,很有让女人变成恋爱脑的资本。   直到她看到两人相处的情形,一个埋头于改进点心配方,一个吃得眉目舒展提出自己的意见。   “还担心吗?”三花猫跳到三丫的肩膀上蹲着。   “不担心了,我大姐就算是恋爱脑,真爱肯定是美食!”三丫笑眯眯地撸着三花猫。   罗家明非常满意雷探长这个女婿,神采飞扬地给女儿备嫁。   雷探长这样的人物,不说在海滨城,就是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他的家世好,容貌上佳,本身又有才能,这样的女婿足以打败他嫁女的低落。   直到将要举办婚礼时,罗家明更是激动。   “我们捡到宝了!”   他心情激动地写着请柬,有这样的女婿,以后谁敢不给他面子!   远在榴花镇的罗家老两口收到信时,脸色不太好看,不用说了,肯定又是儿子吹嘘他闺女多厉害的。   明明她们也是他们的孙女,为何每次知道这些孙女有多么厉害时,他们心里依旧不是滋味呢?   “嫁妆可以准备起来了。”罗老太爷心情有些复杂。   当初在罗家时,仿佛鹌鹑一般的孙女的形象在他脑中慢慢消失。   他说道:“雷探长的大名,连乡下都听得到,他出身豪门,家明的能耐我们清楚,肯定备不了多少嫁妆,咱们得大出血。”   能攀上这样的婚事,罗家怎么都不能小气。   至于小儿子?此时罗老太爷压根儿就没想到他。   罗老太太勉强点头,打开库房给大丫添妆时,忍不住对被鸡娃鸡得还算可以的罗天赐道:“打铁还得自身硬,大侄女能高攀上雷探长,是因为她本身就很优秀,她考上一流的高中,开的点心店客似云来……所以,古人说千金散尽还复来是有道理的,有才能才有钱,家财有可能失去,才能不会。”   罗天赐很想哭,比不过,真的比不过,他已经很拼命,再拼下去会死人的。   侄女们实在太优秀了,他怎么比?他不当长辈了行不行?他宁可喊她们姐,也不愿意她们喊他叔! 第109章 穿成一只猫完   罗天赐跟着父母来到海滨城参加大侄女的婚事,他站在达官贵人往来的大酒楼里,感觉自己一家成了土包子。   新做的小西服很服帖,穿起来却没有长马褂舒服,他不习惯地扯了扯衣摆。   “爹娘。”罗家明喜气洋洋地迎过来。   今天是大丫出嫁的日子,来参加酒宴的贵人们,平日难得一见,都是难以高攀的大人物,现下却是一个个笑容满面地和他打招呼。   罗家明觉得,这是他一生中最高光的时刻。   “谢谢你们为大丫准备了丰厚的嫁妆。”罗家明真心实意地说。   这次的事,终于让他心里什么鸟气都没了,想当初他爹娘分家不公,死命儿地紧着小儿子,这不就补上了?   罗家明心里盘算着,他还有个女儿没出嫁,将来能薅的嫁妆将会是一个让人头晕目眩的一笔钱。   也就是说,他分到的家产总体还是超过罗天赐。   想到这里,他对罗天赐更是和颜悦色:“天赐啊,这些是你四侄女看过的书、做过的题,全都给你带回去,你要努力学习啊,一定要考上海滨最好的国中。”   罗天赐盯着阿明抱来的那一堆书,眼前一黑,只觉得人生没了乐趣。   罗家老两口却高兴极了,四丫虽然不像丫那么聪明,但上的小学是海滨数一数一的,她能在竞争激烈的学校里保持年级前十的好名次不动摇,可见她有多优秀,学习经验值得借鉴。   很快婚礼就开始。   罗家老两口看着身穿红色嫁衣的少女,耀眼又美丽,她身边高大英俊的新郞温柔地看着她,无需过多赘述,便明白这两人是情投意合的。   罗家明站在一旁,揩去眼里的泪,既自豪又舍不得,看着就是一副好父亲的模样。   “大丫嫁得好,咱们家在榴花镇经商都容易了,以前总想去平锦城扩展生意,因为没后台只能放弃……”罗老太爷的笑容复杂,“现在可以考虑了,没想到居然是靠着孙女,罗家还能再上一层楼。”   不需要雷探长出手,只要有他的名头,罗家的经商致富路就能走得很顺。   罗老太太的心情更复杂,毕竟她是最重男轻女,几个孙女从小被她骂“赔钱货”,她一直轻视她们。   谁知道,她们一点都不赔钱,还能帮忙家里搂钱。   与之相反,两个儿子才是赔钱货,一个两个的都不省心。   **   大丫出嫁后,又开了几家点心店。   有雷家的背景在,她开多少家店都没问题,不像以前,怕庄哥的背景不够硬,都不敢开连锁。   大丫婚后和娘家的来往依然密切,因为雷探长的工作需要,经常劳烦到医学天才的小姨子。   每次两人在讨论受害者是怎么死的、如何找到凶手为受害者伸冤时,大丫就会微笑着,递上热茶跟点心。   她跟雷探长门不当户不对,身份上的差距不至于让她迟疑,大概是丈夫与她在一起时平等的态度让她心安,真正让她害怕的是学识上的差距。   丈夫是天才,是神探,她只是一个只会做点心的高中生。   当雷探长身边出现一个美貌的特事局同事,并且能跟得上雷探长的思维,还与他合作破了不少案子时,大丫终于有点心慌。   当然,她不是信不过丈夫,她对他的人品还是很相信的,她是信不过总往他身上扑的那个美貌女同事。   丫知道这事后,冷笑两声,医院也不去了,经常往姐夫家跑。   有了医学天才的小姨子帮助,雷探长如虎添翼。   他这小姨子实在厉害,医学水平高,经常看到尸体就能分析出很多东西。   女同事渐渐地没了用武之地,每次看到受害者时,她刚想去找线索,这边案子已经破了。   女同事现在也不想着勾引雷探长,她更想对付罗珊雅。   凭什么一个小姑娘能压她一头?   最可气的是,这小姑娘没出过国,没读过什么破案的书,不是本专业的,居然将专业的警察衬成废柴。   丫功成身退,不理会上蹿下跳的女同事,回学校继续死磕医书。   “放心了?”雷探长声音带着笑意,摸摸妻子的脑袋,“依雅?”   大丫的脸微微红了,有些不好意思,她就是个大醋桶。   她暗自告诫自己,一定不要变成像母亲那样的恋爱脑,所以她要将更多心思放在事业上,事业忙多了,想男人的时间就少了。   雷探长笑眯眯地吃着点心,吃醋耍脾气是夫妻之间的情趣嘛,他不介意她将更多心思花在自己身上。   知道妻子和她妹妹们年少的经历后,研究过心理学的他明白妻子没有安全,是感源自于童年的不幸,所以他平日从来不会忘记夸奖她,给她更多的自信。   美丽的少妇犹如盛开的玫瑰,耀眼又热烈,他这个护花人还算成功吧。   雷探长道:“其实珊雅那丫头护犊子的模样有点不对劲,依雅你才是大姐吧?”   知道岳父岳母的过往后,雷探长心里叹气,父母不着调,孩子只能提早成熟,担当起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罗珊雅早慧,为姐妹思虑过多也是正常。   说起来,他家能那么快答应他和依雅的婚事,除去他自己坚持外,依雅本身出色,姐妹们的聪明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那可是未来的医学天才,只要有长远目光的人,都知道提前下注。   “呕!”   某天,大丫回娘家吃饭时,被鱼腥味恶心到了,扭头就吐。   丫赶紧给她把脉,然后惊喜地叫起来:“大姐,你怀孕啦!”   这可是好消息,全家都很高兴,只有罗家明的脸色隐隐发青。   知道实情的大丫对她爹有些抱歉,不过怀孕生子这事,她也没办法啊,只能让她爹多担待了,毕竟她爹现在这么爱她们,应该愿意承担的吧?   罗家明勉强地笑着点头,表示自己很愿意,谁让他欠她们的呢?   这几年,她们姐妹几个没有再受伤,导致他都差点忘记了,自己要承担闺女疼痛的事。   这生孩子的痛,更是要为她们分担。   大丫生产那天,罗家明在家翻滚,痛得死去活来。   原来生孩子是这么痛的吗?天啊,那些女人是怎么忍下来的?呜呜呜,他要死了,大丫怎么还没生下孩子?   徐氏守在产房外一直不见丈夫的身影,不禁嘀咕:“你爹也太磨蹭了,再磨蹭下去,大丫孩子都生下来了。”   产房里,正在生产的大丫当然不可能一点疼都感受不到,要是真的一点都不疼的话,医生说不定想要研究她的体质,到时麻烦就大了。   这点疼,就跟痛经差不多吧,偶尔特殊时期吃冰淇淋导致痛经的大丫淡定地想。   “感谢爹的付出。”   生完孩子后,觉得自己有力气下去绕医院跑圈的大丫心虚不已,暗暗决定等她出月子后,一定给她爹做药膳好好补补,她以后若是再生孩子,还得麻烦她爹呢。   好不容易没那么疼的罗家明夹着腿来医院看女儿,他没进产房,而是去问医生,生完孩子后,产妇多久才不会疼。   “罗先生真是个好爹呢。”医生满是赞赏,“放心,最多一个月。”   这一个月时常会有宫缩阵痛,渐渐的会消失。   一个月啊,罗家明只觉得眼前发黑。   “罗先生,您是摔到腿了吗?”医生好心问夹着腿走路的罗家明,“是伤到骨头了吗?骨科在一楼。”   “不是,我是生了孩子。”罗家明有气无力地回答。   医生一脸惊悚,迟疑地指着隔壁:“咱们医院最近开了精神科,就在隔壁大楼。”   **   “罗博士,到海滨城了。”   罗珊雅从容地走下飞机,不疾不徐地走出简陋的机场,她身边围着两个青年,他们眼神锐利地观察周围。   “姨,这里。”   一个漂亮的少女站在不远处向她招手,她身边矮她一个头的龙凤胎也蹦蹦跳跳,手挥得欢快。   “丫。”四十出头的温柔妇人走过来,一把抱住妹妹,眼睛含泪抱怨道,“咱们四年没见了,你说你究竟做什么实验要这么忙?好了,我不问,保密是不是?那你多打几个电话不行吗?”   已经人到中年,被妻子养出幸福肥、几块腹肌变成一块的雷探长搂住妻子:“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先回去。”   丫被亲人包围着,一屋子孩子打闹嬉笑着,不时用崇拜的眼神看向他们姨。   这就是外祖父嘴里最聪明的姨啊?   电视里说了,他们姨将要出国去拿一个叫什么名字的大奖来着?外祖父一脸自豪,说那是科学家梦寐以求的大奖。   丫很喜欢孩子,耐心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或许是因为生孩子不疼的原因吧,几个姐妹结婚后,生了好几个孩子,满屋子的孩子跑来跑去,热闹极了。   罗家明已经老了,被孩子包围的他在岁月的沉淀下变成一个慈祥的老人,是孩子心中最好的姥爷,他从来不重男轻女,不管是男孩还是姑娘都一样疼爱。   罗家明:QAQ废话,生男生女老子的疼痛都一样,我当然不会重男轻女。   在外人面前,罗家明这个当爹的简直是绝世好爹,比如说他有一个怪癖,他从不去看女儿生产,据说他太疼爱女儿了,不敢直面女儿生产的场景。   聪明的雷探长说他这是感同身受,证据就是每个女儿生产,他都仿佛疼在己身一般,腰都直不起来,腿都弯了。   大丫、丫:→__→有没有可能,他是真的疼?   “丫,你真不出国吗?那可是全世界科学家最高的荣誉。” 罗家明满脸可惜,要是丫出国,到时电视转播,他能跟街坊邻居吹上十天半个月。   不,是吹上年五年都可以!   丫解释道:“这是领导决定的,让人代领,我去太危险了。”   知道更多内情的雷探长若有所思,作为亲戚的他昨天被上司叫去吩咐任务,这段时间要留意出现在丫周围的人,务必要保护好他们国家的国宝级科学家。   那边,徐氏对着电视叹气,“丫,你过来看看电视怎么了?”   旁边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四丫最小的儿子一脸心虚,眼泪在眼眶里滚动着,差点没掉下来。   “姨,我就转了一下台而已,不是故意的。”男孩越想越害怕,电视那么贵,他不会被妈妈卖掉好赔偿吧。“呜呜呜,姥姥,我不是故意的。”   徐氏搂着他,哄道:“别哭别哭,肯定能修好,你姨是科学家,修理电视小意思!”   丫摸摸鼻子,撸起袖子干活。   确实是小意思,电视还是她改良的呢,为此赚了很多外汇。当然外人不知道,为了安全,她很多发明都没被公布出来发明人。   那只叫任务者的猫太神奇了,天文地理、宇宙洪荒好像都知道,发明啥的都是小事,她几年才回一次家看望父母,就是因为要发明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哪有时间?   一会儿后,电视就修好了。   小男孩破涕为笑,大声宣布他以后也要当个科学家。   丫含笑弯腰,为他擦去鼻涕,认真道:“那姨在国家研究所等你。”   一屋子的孩子看着电视,徐氏将女儿叫回房里说话。   徐氏握紧丫的手:“丫,你都快四十了,还不考虑结婚吗?”   丫摇头,她没有结婚的念头,也没这个时间,她所有的时间都贡献给这个国家了。人的一生是那么短暂,任务者给她的学习资料是那么多,她怀疑自己至死都学不完。   徐氏没说让她过继个孩子好给她养老的事。   丫那么厉害,明摆着国家会为她养老,更何况,丫也没时间去养孩子,她忙到连结婚的时间都没有。   徐氏出神地看着女儿的脸。   她的四个女儿中,就数丫长得最好看,从小就是个小大人,还爱操心,总为自己的姐妹担心。   个姑娘的婚姻,她比他们这作父母的还要上心,个姑爷都被她查得清清楚楚,甚至他们包尿片的记录都有。   即使如此,她仍是不放心,时不时会打电话过来,生怕在她不知道的地方,自家的姐妹受委屈。   徐氏偶尔想到这个女儿时,一种心虚混合着心酸的感受弥漫心头。   丫那么聪明,肯定是小小年纪就记事了,亲眼目睹父母的不靠谱,肯定会对婚姻留下阴影吧。   所以才不想结婚。   丫对姐妹的过度保护,又何尝不是因为对婚姻的失望。   徐氏一直不敢问,丫那么拼命地读书,那么拼命地为国贡献,是为了让自己强大起来好护着姐妹吗?因为即便他们作父母的改了,在外人面前是合格的父母,她依旧不放心。   徐氏欲言又止,最后只是说:“丫,如果太辛苦的话,偶尔停下来也没关系,家人一直在的。”   丫不明白为何徐氏一脸复杂,她也懒得弄明白。   她太忙,不想当徐氏的贴心小棉袄。   她含笑道:“我不累的。”   一个全新的太平盛世的建立有她的功勋,崛起有她的功勋,为之付出一生乃至生命,她百死而无悔。   从满杯的果汁中,丫看到了幸福的一大家子。   大姐现在是国内知名点心连锁店的董事长兼开发员,夫妻恩爱,家庭幸福;   一姐是刺绣大师,一幅刺绣能买得起线城市一套房子;   最小的四丫成为一名外交官,和当作家的丈夫今天住这个国家,明天住另一个国家,夫妻俩所出的一子一女别的没学多少,开口就是各种外语,让他们的外祖父直捂心脏,他一个标点符号都听不懂。   徐氏也老了,女儿们的工作都很忙,有时孩子顾不上,她便围着丈夫和外孙们转。   在世人眼里,徐氏就是个幸福的老妇人。   “真不巧,难得丫回来,天赐的假又没排上。”罗家明叹息。   年轻时,他对这个小自己十多岁的弟弟满腔怨恨,在父母去世后,这种怨恨就消失了。   他的女儿们一个赛一个地有出息,做出的成就让他这作父亲的,成为世人眼里的成功父亲教育专家,他终于遗忘曾经所有的不如意。   罗天赐到海滨读书,住他的吃他的,受他这个教育专家教导。   每次看到罗天赐苦哈哈地学习,没有休息时间,罗家明这个当哥的顿时什么恶气都没了。   后来,罗天赐高分考入军校时,他这个教育弟弟成材的教育专家更出名了,十里八乡,有孩子的家长都想认识他结交他。   罗家老两口希望罗天赐能接管罗家的生意,当个成功的商人,让罗家持续壮大,繁衍后代,枝繁叶茂。   结果罗天赐迷上天空,去当了飞行员。   幸好那时候罗家老两口已经看不到,不然罗天赐飞一回便要吓一回。   或许是老来子, 罗家老两口太宠了, 生怕罗天赐出什么危险,从小就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结果长大后,罗天赐非常向往在天空自由自在地飞行。   罗家明劝过几次后就不劝了。   罗天赐都宁愿死在天空,不想在大地腐烂,他这个当兄长的能咋办?只能答应他要是有个万一,帮他照顾妻儿。   话又说回来,罗天赐找的妻子同样不会做生意,她也干脆,不会做就不做,将钱拿来买房子,靠房租生活。   罗家明不知道她究竟买了多少房子,只知道房价涨了四倍,弟弟一家子过得无比滋润。   所以说,罗天赐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大概也不需要他这个当哥的照顾。   罗家明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酒,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圆满。   他娘死前,几个孙女已经在各自的领域大放光彩,他娘大抵是后悔的,说自己当初不该太忽视几个孙女,庆幸他能带几个孙女离开榴花镇,不然留在那个家,只会被她误了。   晚上,罗家明做了个噩梦,他醒来后满脑袋都是冷汗。   “做噩梦了?”徐氏关切地问。   “是啊,很……滑稽的梦。”罗家明勉强笑道,“我梦见天赐变成我儿子,真可怕。”   徐氏打开灯,从热水壶里为他倒开水。   她不解地说:“天赐成了咱们儿子?这个梦是可笑不是可怕吧。”   罗家明将杯子里的温水一饮而尽,暗忖:不是可笑,是可怕啊!   在梦里,罗天赐竟然变成他和牡丹的儿子,被宠得无法无天,没心没肝的,几个女儿全被他害死了。徐氏这个当娘的竟然当作没看见,依然宠爱他,甚至为了他辛劳过度早死,才感动了他,将他从人渣变成一般渣的人。   如果非要这样才能延续香火,罗家明表示他要不起!   他宁可拿梦里的十个罗天赐去换一个女儿。   徐氏觉得这梦怪可笑的,她的女儿们这么好,她怎么可能为了那样一个五毒俱全,还不是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儿子虐待女儿,她又不傻。   罗家明又道:“说起牡丹,她好像过得挺糟糕的。”   这些年顺遂如意的生活,让罗家明经常忏悔过去人渣的日子,偶尔也会想起自己当初将牡丹的脸划花了是不是太残酷。   牡丹在青楼当导师,她的脸在那种地方,还是让女人很有安全感的,直到有一天,她倒霉地遇上一个喝醉酒、荤素不忌的男人,然后被传染上了脏病。   她被人从青楼赶出来,只能等死,因为那病在当时是治不好的。   幸好,丫后来发明了一种能治她的病的药,她被救回来了。   牡丹的心情很复杂,当初她还想着通过生儿子进入罗家,幻想将徐氏及她的几个女儿全压下去。   现在想想,她就算生十个儿子,也比不上徐氏一个闺女吧?   牡丹拿起扫把清扫大街,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新政府好心,让她们这些该腐烂在旧社会里的人能活得堂堂正正。   余生她就是一个清洁工了。   想到牡丹的下场,徐氏叹息。   她依旧是个圣母心肠,早年那点矛盾已经被她忘光,她不仅同情牡丹,还同情何娘。   何娘为了制造假孕吃下的药害得她终生不能生育,后来她跟着一个行商的老头走了,那老头死后,没孩子的何娘被老头的儿子净身出户,赶了出去,没钱又没孩子,也不知她怎么过活。   “你想错了。”罗家明没好气道,“这女人比牡丹还精,听说她离开榴花镇前,将很多钱财埋到亡夫坟墓里头,她不缺钱。”   徐氏愣了愣,“她这把年纪了,没个伴,也没个孩子,有钱也开心不起来吧?”   罗家明关上灯,“好了,不谈别人了,咱们睡吧。”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提它已经没有意义,现在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   徐氏在黑暗中看着丈夫的脸,觉得真是不可思议。   这辈子,她竟然这么深爱一个人,甚至爱了一生。   或许是夙愿得到满足,能与他牵手,白头到终老,她的感情依旧在,变成了涓涓溪流,不像年轻时,有如惊涛骇浪,动人心魄也让人失了心魂。   徐氏总想,年轻时的她怎么会恋爱脑到眼里只有丈夫没有孩子呢?不是说为母则强吗?难不成年轻时的她脑子被灌了水?   这样的她,其实在很多人眼里,是猪狗不如吧?   连狗都知道要护崽子,她却没护过一个孩子。   虽然生活顺遂幸福,但后半生,心里涌起的心酸后悔,时刻在提醒着她,曾经年轻时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混账错事。   特别是面对女儿时……   黑暗中,徐氏默默地流泪。   **   当丫去世时,她为国家所做的事、所有的成就终于被公布出来。   全国为这位国宝级的科学家哀悼,报纸甚至称赞:“她一人将整个国家的历史往前拉了五十年。”   丫死前,江河一直在系统空间里默默地注视着她,听到她无声地说了一句谢谢。   早在猫的寿命到时,江河就脱了猫壳子,回到系统空间。   当然,他和重生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断,只要有空,他就将丫的神魂扯过来上课。   丫等于是他的学生,看到她死时,他心里也难过了好一会。   不过没关系,像她这样的英雄,正好被系统吵醒的天道会给她安排来生,他送给丫的功德,足够让她下辈子过得顺风顺水。   “宿主,好多功德啊!”   系统笑得眼睛都变成豆豆眼,重生者救国救民,功德多得惊人,宿主简直是躺赢啊。它没想到,这样的情况下,宿主竟然还能躺赢,不愧是抠门的宿主,从来不做亏本生意。   江河骂道:“躺赢个屁!”   他的气不打一处来,他都当猫了,竟然也没逃过养孩子的命运。   四丫那个调皮的丫头,不知多少次将他撸秃,还有丫,他一直要给她当老师为她开挂点亮科技树,他一点都不轻松! 第110章 抠门小侯爷1   江河这次的任务对象是个人渣。   人渣也分级别的,这个是人渣中的人渣,简而言之,就是特别渣。   原主不仅好赌,还是个吝啬鬼,他将祖母和母亲气死,将妻女卖了,儿子被人活生生地打死,一家子全部死绝。   江河并不是很想接这任务,总觉得附身人渣久了,自己也会被腌出人渣味儿。   系统语重心长地劝道:“宿主,附身代替原主是小事,最重要的目的是稳定时空啊。”   所以宿主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吧,主神会记着你的功劳的。   江河只好勉勉强强地同意。   确实,附身逆袭都是小事,他附身逆袭对象的时空多少有些问题,他除了帮原主逆袭,重点是帮天道的忙,稳定世界。   江河虽然答应,但心里仍是不得劲儿,“就没有不是人渣的任务吗?”   在上个位面,罗家明实在将他给恶心得够呛,虽然罗家明后来改了,变成众人眼中的好爹,但这是罗家明的功劳吗?   是他这任务者出手帮忙,给罗家明的人生设立了障碍,让他充分感受到人生的毒打,才终于将罗家明的人渣属性扭转过来。   若不是看在三丫的面子上,他早就咔嚓掉罗家明,更逞论是让他好吃好喝地活到最后。   这点就是不好,有个重生者在,要以重生者的意愿为主,他们这些任务者不能过多干预。   圆滚滚的系统笑得很神秘,“宿主啊,这个任务你一定要接下来,因为主神的一片碎片落到这个位面了。”   **   系统空间里,来了一位稳重儒雅、高冠博带的中年人。   中年人打量周围,他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软绵绵的沙发,又颇有兴致的盯着一个有人影在动的屏幕。   仙人果然厉害,也不知这是什么法器,装了这么多人进去。   江河也在打量这个中年男人,请他坐下,解释道:“这是电视……算了,你想求什么?”   他懒得和古人解释什么是电视电影,浪费口舌,直接奔主题。   “在下江中诚,这辈子就只有一个儿子。”中年男人说着,懊悔不已,手里捧着的茶杯里的水微微晃动着,显示出他内心很不平静。   “一根独苗苗要星星不给月亮,他祖母和母亲都将他宠坏了,我的公事太忙,纵然觉得儿子被宠成纨绔不妥,但当时夺嫡站队,一个不好就是抄家灭族,所以我只能默认儿子被宠成纨绔,总想着他这么不上进,肯定没有哪个皇子看得上,性命保住就好,能让江家延绵子孙,后代做个富家翁也不错……”   中年男人没想到的是,自己会中年早逝。   没他看着,家大业大都进了要夺嫡缺银子的皇子眼里。   儿子被引诱成赌鬼,再大的家业都敌不过有心人的算计,不过十年,江家就家破人亡,根都让人掘了。   系统蹦跳过来,“你的儿子是天生恶种,改好的希望很小。”它直接给中年男人看他儿子未来干的好事,再伟大的教育者对这样的学生都无可奈何居多,“所以我们拒绝教导他让他上进。”   有这个精力干点什么不好?功德还能涨一截呢,教一个人渣变成人才?   除非是千古大才,否则划不来。   如果不是灵魂体,中年男人快要心脏病发。   他眦目欲裂,那是他的儿子么?那分明是个畜生!   “不需要将我儿子教导好,只要我的母亲、我的妻子有好下场就成,那畜生是生也好、死也好,不必管。”怎么想都不甘心,中年男人又补充道,“如果能让江家香火延下去最好……”   这种事应当很好办,比如说去父留子。   圆溜溜的系统滚过来,露出奸商的笑容,“这些都不是问题,我们有个更好的提议。”   宿主当了那么久的猫,智商都快退化了,这次还是去当人吧。   这次让宿主当个人,好好地干活。   中年男人十分激动,因为系统的提议实在太棒了,简直是天下掉下馅饼,神仙居然愿意投胎到他家?   这太光宗耀祖了!   系统解释道:“不是投胎,相当于夺舍,只是这个夺舍是合法合理的。”   它可不想让许愿者误会。   中年男人可不管是夺舍还是投胎,神仙到他家,那就是无上的荣耀。   江河解释道:“你知道的,当我附身你儿子身上,身体固然是你儿子的,你儿子的灵魂大部分存于系统空间中,待任务完成后投胎转世,只留一魂一魄在身体上,主导的还是我这个任务者……”   见中年男人实在太兴奋,江河只得重复说一遍附身的规则。   主神空间越来越规范化,以前有许愿者付出灵魂代价,让自己的妹妹幸福度过一生,有宿主钻空子,代替许愿者的妹妹升职加薪,迎娶高富帅,一生过得很幸福。   许愿者却不干,他想看到的是自己妹妹度过幸福的一生,并不是别人代替妹妹度过幸福的一生。   即使主神空间保证任务者虽是代替许愿者的妹妹过日子,但其中所赚取的功德有部分是给许愿者妹妹,下辈子她肯定比这辈子过得好。   许愿者仍是不干,他所求的是这辈子,而非下辈子。   类似这样的事多了,主神空间也跟着改革规则,事先都会说明,以免造成麻烦。   中年男人频频点头,表示没有意见。   自己的儿子都烂成泥巴了,如果有人取代未偿不可,反正身体是他儿子的,血脉传承下去就好。   再说了,即使儿子真的能够重生,他也不觉得儿子能走正道,还不如让人代替他,最起码仙人保证让老母亲和他的老妻能安稳一生,家族昌盛至少三代。   中年男人满意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他对气死老妻,卖妻卖女的儿子没有多少父爱,觉得当初不应该生他。再者,仙人说了,他赚取的功德会分点给儿子,不然按儿子的罪孽,下辈子只能投畜生道。   “这个……” 想到人渣就心烦、不做点什么不顺心的江河掏出个圆球,“灵魂惩罚小黑屋要来一个么?经过净化的灵魂会记得这股疼痛,下辈子不敢再做坏事。”   因为只要做坏事就浑身疼痛,那种疼可是灵魂带来的,对付人渣最有效。   中年男人十分果断:“要!”   **   江河穿越过来的时候,原主是躺在床上的,两条腿和臀部都疼得厉害。   系统的豆豆眼变成斗鸡眼,心虚得不行:“这个……宿主啊,你知道的,时间定位比较准确的任务一般积分不高。”   所以宿主刚附身的身体目前处于受伤状态也是可以理解的,是吧?   不,江大爷不能理解!   江河暗暗磨牙:系统,你给大爷等着!等大爷回去后非缴了你的流通大餐不可!   江河趴在床上,疼得冷汗直冒,还能听到门外原主的祖母和母亲正焦急地询问太医,他会不会留下后遗症。   貌美的婢女守在床边,为他擦额头的汗珠。   “小侯爷,您可千万别乱动。”衣着单薄、容貌艳丽的婢女一脸担心道,“太医说了您要静养。”   原主不为美色所动,江河这任务者更不会为美色所动了。   他冷着脸说:“你身上太臭,离小爷远点。”   美貌婢女脸上的笑快要挂不住。   老夫人说了,只要能勾住小侯爷的心,让他别老想着往外跑惹事,便给她提名份,不过现在看来,这个任务好像有点艰难。   老太医道:“小侯爷不碍事,休息几天,多喝些骨头汤补补说好。”   他暗暗摇头,进入勋贵的后宅多了,什么都事不稀奇,被后宅女人宠溺惯坏了的纨绔,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来。   老太医走出门时,回头看了看身后红色铜门,又看向门前的石狮子。   江老侯爷过世,小侯爷还没成长起来,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榻了,江家这好日子不长喽。   送走太医后,三十多岁的温婉妇人走进来。   她示意婢女退下,拿出帕子为儿子擦拭额头跟脖子上的汗,一边念叨着,“子宽,还疼不疼?都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调皮。”   伍氏的声音悦耳,念叨声并不显嘈杂,反而十分催眠。   江河趴在床上,模仿原主的模样讨饶道:“娘,别念了别念了,再念就睡着了。”   “子宽,你跟娘说,是不是真的那么讨厌黎家小姐?真那么讨厌娘就去为你退亲……”伍氏长叹一声,她也没想到儿子居然厌恶那黎家小姐厌恶到想退亲的地步。   伍氏心下过意不去,黎家小姐为了等儿子守完孝,今年已经都十八岁,若是再被退婚,就是老姑娘一个,只能给人做继室或填房。   人心都是偏的,伍氏打定主意,若真要退婚,她会补偿黎家小姐的,比如说找太后下旨圆了她的脸面,给她添妆。   江河翻了翻原主的记忆,原主打着不想成亲的名头,嚷嚷要退婚,实则他被赌坊迷了心窍,翻墙都要出门赌博。   他哪是对黎家小姐不满?他压根就没有成亲的概念。   排斥的理由也简单,因为成亲后,又多一个人啰嗦要管他,他只想自由自在,在骰子麻将声中过一辈子。   原主父亲还活着的时候,生怕他手里头的银子太多做坏事,每个月的月例有限,当然这个有限是相对大手大脚的原主而言,对穷人家来说,他一个月的月银,穷人一年都赚不到。   一个月十两的月银,赌上几波就没了,赌博才是真爱的原主养成抠门的习惯。   对他而言,穿得差点,吃得差点没事,但赌资少了就是大事。   江河赶紧道:“娘,儿子没有不喜欢黎家小姐……”   伍氏心中一喜:“那就是喜欢了?”   哎哟,喜欢就好,不用退亲了!她见过黎家小姐的,那是个知书达礼、温柔贤淑的好姑娘,她和老太太都满意得不行,儿子如果退亲再找,还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姑娘了。   江河一脸纠结地说出原主的心声:“我不想成亲,不管是黎家小姐还是其他姑娘!成亲可烦了,要养娘子,生了孩子还要养孩子,奶娘下人还有读书识字请夫子上书院……得多花钱啊!”   刚说完,江河的脸色不禁一黑。   果然,为了不让土著发现猫腻,例如倒霉偶遇的高人发现夺舍从而保留原主的一魂一魄不是什么好事,他也跟着受到原主的影响,竟然变成一个抠门精了。   他明明那么慷慨大方的人,居然受到原主灵魂的影响,跟着抠起来。   系统:不不不,你们这是有共鸣,都是吝啬抠门小气的主!宿主,你就承认自己的本性吧。   江河反驳:“我那是节约!你懂不懂啥叫环保!”   他坚决不承认,很想掐死系统!系统没脖子掐不死?那就踢足球,这么圆润,一定能在地上滚很远!   系统死鱼眼,节约跟环保要是知道自己跟抠门小气联系在一起,一定会哭死。   伍氏并不觉得奇怪,只是暗恨死去的老爷,将儿子管得死死的,尤其在月银上,给得那么吝啬,将儿子宽养成吝啬抠门的性子。   她耐着心说:“子宽啊,咱们家真的不穷,别说一个孩子,十个孩子都养得起……”   “不不不……”江小侯爷一脸惊恐地摇头,“娘,我要生孩子,最多生两个,太花钱了,您想想,奶娘最起码得备两个,嬷嬷得备两个,丫鬟也得备两个,这是最低配置。”   伍氏很想说这是一般人家的配置,像他们这样的勋贵人家,孩子身边至少得要跟着十二个下人。   江小侯爷掰着手指算,越算越愁眉苦脸:“奶娘的月钱一个月一两银子,有经验的嬷嬷至少二两银子,如果是从皇宫出来的嬷嬷,那五两银子起底……还得包他们住包他们吃,一年四季都得做衣裳。奶娘的话,得天天大鱼大肉喂着,伙食费就是一大笔银子。”   这么一通算下来,江小侯爷大惊失色。   “咱们家就是有座金山还不够花的啊!果然孩子都是吞金兽!”江小侯爷简直为银子心疼坏了, “娘, 娶媳妇可以,不生孩子成不成?”   这人渣的话一出,伍氏再好的脾气都绷不住。   她吸气吐气,最终还是忍不住暴脾气,一把扯住儿子的耳朵就使劲儿地拧。   江小侯爷哎哟哎哟直叫唤:“娘,您打我我就不娶媳妇了!媳妇吃得多,还要买衣裳首饰,特费银子,我不娶了!”   伍氏不禁捂住心口,再一次骂死去的老侯爷,都怪他对儿子太小气,儿子才变得这么抠门。   为了让儿子改变主意,为了让他知道他们家真的不穷,别说娶一个,娶十个都没问题,伍氏决定给儿子涨零花钱。   想当初,老侯爷说什么闺女要富养,儿子要穷养,她觉得很有道理,所以丈夫死后,儿子的月钱不过才涨三倍,结果三十两银子的月钱还是不够,证据就是眼前的儿子抠门依旧。   伍氏决定趁儿子年纪还不算太大,赶紧将他掰正过来。   所以,她要富养儿子!   想到这里,伍氏让人拿了两百两银票过来,表示:儿砸,这是零花钱,你随便花随便用,花完还有别太小气!   看到银票,江河的脸情不自禁笑开了。   “每个月两百两月钱?”他一脸期待地看向亲娘,眼睛仿佛会发光,亮晶晶的。   两百两银子的月钱,远超京城八成的豪门贵族里的同龄人,他娘真大方。   这么多钱,他可以进赌场玩很久了,节省点的话,玩个大半个月没问题……   江河将脸上的表情突然一收,面无表情。   原主的秉性实在太讨厌,他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拿银票去赌场转上两圈?   “以后每个月都是两百两!”伍氏拍板道,“你还没成亲,不能拿太多银子,等你成了亲,每个月给你涨到五百两!”   见儿子开心了,伍氏继续哄他,“这成亲可是件好事,你不要担心钱的问题,你未婚妻有钱得紧,她生母还活着的时候十里红妆都给了她,她可以自己养活自己。至于有了孙子孙女……”   说到孙子孙女,伍氏笑得眼睛都眯起来:“那还用你养,娘来养……娘银子不够的话,祖母也可以养。”   如果是原主,肯定会逆反,想着母亲和祖母的银子都该留给他,他的孩子没资格花。   江河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良久才道,“那娶妻也不是不行,娘您得保证我娘子很有银子才行……她自己的嫁妆得丰厚,养得起她自己跟她的陪嫁,总之我是不养的。”   说到这里,江河不禁捂住心口。   只要想到有人花自己的银子,原主的灵魂仿佛都要晕厥过去。   抠门成这样,也没别的了。   “这还用你说?娘跟你说啊,黎家小姐亲生母亲出自富商,非常有钱,当初她成亲时可是十里红妆。她只生了黎小姐一个闺女,嫁妆肯定都留给她,谁缺钱她都不可能缺钱的……”   伍氏正想打包票,儿子的媳妇绝对是白富美,心里忽然突了一下。   黎家小姐生母早逝,现在是继母当家,谁知那嫁妆会不会被挪用了?   后娘挪用前妻的嫁妆,这事还少见吗。   想到这里,伍氏有些坐不住:“子宽,你好好养伤啊,娘去厨房给你下碗馄饨。”   江河马上道:“娘,我要鲜虾和猪肉馅混合的,虾要整只的,猪肉要三分肥七分瘦……还要虾米跟香菜,对了,别忘点一滴香油。”   伍氏敷衍道:“明白,娘还不知道你的口味么?”   江河又趴回去,所以说伤到屁股就是不好,趴着睡哪有躺着睡舒服?更不用说这年头的枕头居然是瓷器做的。   对了,穷人好像是用石头或砖瓦作枕头。   当然他家有钱,枕头用的是玉,可再怎么名贵,玉都是硬的,趴着一点都不舒服。   不舒服的小侯爷扬声道:“来人啊!”   “小侯爷!”穿着清凉的婢女再次走进来。   江河颐指气使,“去,给我搞点决明子。”   美貌婢女能读会写,是老太太特意挑的,当然知道决明子。   她有些急:“小侯爷您怎么了?是不是趴太久,方便不出来?”她胡思乱想着,摔着屁股会造成便秘吗?要不要去问一下大夫。   可就她所知的,摔到屁股不会造成便秘,所以小侯爷摔得有多重啊?她的目光情不自禁朝小侯爷的尊臀看过去,小侯爷这臀挺翘的啊,是本来就翘还是摔肿了?   小侯爷脸黑黑地打断她的胡思乱想:“想什么呢?给本侯爷做个决明子枕头,这个玉枕太硬了,我趴着不舒服。”   婢女脸上闪过尴尬之色,赶紧将视线集中到少爷俊秀的脸上,挤出温柔甜美的微笑:“小侯爷,奴婢马上让人去买决明子,今晚您就能用上新枕头。”   “多弄几个,给我祖母跟娘也做一个。”江河吩咐,“荞麦也可以做枕头,都试试。”   “小侯爷真是孝顺!”婢女忙拍马屁。   见小侯爷满脸不耐烦地瞥过来,她赶紧退下去。   “真是的。”   纨绔小侯爷嘀咕着,也不知他祖母怎么选的婢女,一点眼色都不懂,难道是看脸?   小侯爷很快拿到他的新枕头,但他并没有非常满意,他喜欢更软点的。   美貌婢女试探地道:“要不,奴婢塞点布料进去?”   江河一脸勉强:“塞点晒干的菊花也行,比较香。”   过了两天,伍氏喜滋滋地过来看儿子,“子宽啊,你给娘做的枕头娘收到了,比玉枕舒服多了。”   江小侯爷指了指美貌婢女:“不是我做的,是她做的。”   婢女赶紧起身行礼,十分有眼色的出去。   伍氏看着这美貌婢女,不禁想到老太太的主意。   她咳了一声夸道:“哎哟,这知书的手可真巧,子宽啊,你有没有打赏她?”   小侯爷捂住他的两百两,一脸震惊地看向她娘:“我为什么要打赏她?她工作这么轻松,每个月还拿这么高的月银,我不给她降月钱就好了……还有,我这个枕头的点子特别好,她要是学会后,可以做枕头去外面的铺子里卖……不成不成,娘啊,你叫她回来,她得给我分成!” 第111章 抠门小侯爷2   伍氏比她儿子还要震惊。   你这是什么品种的小气鬼?不仅没奖励,还想让人家倒贴?   抠门精小侯爷振振有词:“她干的活那么少,就只是给我磨墨,挑个蜡烛……哦,我不喜欢写字,她磨墨挑蜡烛的事其实都没干多少。干得最多的活儿就是端茶倒水,没事干就在我门口抠脚,比扫地烧火的丫鬟轻松,领的月钱却比扫地烧火的丫鬟多……”   说到最后,小侯爷语重心长地对一脸无语的伍氏道:“娘啊,您这个家管得不够好啊,多劳多得的道理您都不懂。”   伍氏又想去揪他耳朵了,她不懂,难道他就懂?   “我不信你不知道老太太的想法。”伍氏终于忍无可忍,拍了他一下,“那是给你暖床的通房丫鬟!能和扫地烧火的丫鬟比吗?”   伍氏说得脸都涨红了。   真不怪她说出这么粗俗,实在是太委婉的,她儿子听不懂啊,要是真听得懂,就不会干出让人家倒贴的事儿了。   小侯爷终于听懂,但他表示:“娘,天气这么热,我不要她暖床!还有,儿子我冰清玉洁,她想玷污我,得给我钱!”   接着,小侯爷毫不害臊地说出让他娘想在地上挖个洞钻下去的话:“娘,儿子是第一次,第一次可珍贵了,您让她准备一万两!不成,一万两体现不出我的身价,十万两吧!”   伍氏怒极反笑:“十万两,你是金子做的不成,这么值钱?”   小侯爷爱惜地摸摸自己的俊脸:“我这么英俊,还有爵位在身,标准的高富帅,当然值这个身价。那百花楼的花魁,出身风尘,听说第一次都能拍到五万两银子,我要十万两银子咋了?我一个侯爷难道还不比花魁高贵?”   终于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小侯爷的耳朵再一次遭殃。   伍氏一边边拧儿子耳朵一边破口大骂:“将自己跟花魁相比,你还有脸了?看你一脸羡慕,咋地,还想像花魁一样,将自己的初夜拍卖?”   “娘,您轻点轻点。”小侯爷哀嚎,“我的耳朵要被拧下来了。”   守在门外的美貌婢女知书听不到房间的人在说什么,只听到小侯爷的哀嚎。   她摇头叹息,小侯爷自从受伤后,整个人就变得调皮多了,总要惹夫人生气,明明夫人进门时还是满脸笑容的,哪知道不过一会儿就雷霆大怒,也不知小侯爷干了什么,惹得夫人如此生气。   伍氏终于走出来,离开前,她特意看了眼廊庑下正在缝枕头的知书。   这丫鬟多好啊,貌美又温顺,身材曼妙,儿子看到这般绝色佳人,怎么脑子里就是有“银子”两个字?   她就纳闷了,为何自己的儿子想法如此与众不同?   **   伍氏在小侯爷院里发脾气的事,最终还是传到老太太那儿。   “月娘啊,听说你昨儿在子宽的院子发火,什么事惹得你如此生气?”   伍氏并不是很想说,老太太的年纪大了,万一气着怎么办?   她委婉地道:“娘, 儿媳觉得……”伍氏磨着牙, “您安排知书到子宽院子里,可能白费功夫了。”   老太太不解:“知书不够美貌么?还是子宽不喜欢她这个类型?”   伍氏道:“知书自然是美丽动人,娘这是照着脸找的丫鬟,怎会不好看……”只是,她儿子觉得银子比丫鬟更美丽动人啊。   就算知书再好看,她也变不成银子。   “胡说!”老太太放下手中的茶杯,“我明明是按着胸找的。”   她压低声音,有点不好意思地和儿媳妇说:“等乖孙和孙媳妇生下嫡子,知书就可以生孩子了,知书她娘生了七个孩子,五个儿子两个闺女……我跟你说啊,知书她娘生的两个闺女在咱们府里抢手得很,大家都说知书她娘不仅能生,还是生儿子的命……”   一般女儿都类母,知书她娘那么会生,想必知书也很会生。   老太太的想法很朴素,她现在就想让孙儿多生点孩子,不让江家断了。   老太太一脸憧憬:“哎哟,到时候我左手右手各抱一个,背上还能再背一个……百子千孙咱是不想了,十个曾孙总可以想一想吧?”   伍氏欲言又止。   老太太啊,您的乖孙可是一个都不想生,还十个呢!不对,他连媳妇都不想娶,让他纳小妾就更别想了。   当然如果这小妾特别有钱,还是可以想一想的,比如说给子宽十万两,他还是乐意纳的。   不过,有十万两的女人嫁谁不好,能给你当妾?皇帝都不敢想这么美的事!   老太太不知儿媳妇的想法,她此时美滋滋的打着算。   “月娘,我再给乖孙挑几个长得好的过去,环肥燕瘦,总有他喜欢的,你说怎么样?”   伍氏:“……”真不怎么样。   老太太突然觉得他们府里貌美的丫鬟实在太少了,这也都怪儿子,怕她孙子贪花好色,身边放的都是小厮,导致她乖孙院里守门的婆子都是专挑丑的、壮的,害得乖孙已经十八岁了,竟然还不开窍。   见伍氏不作声,老太太继续道:“你吩咐管家,去买一批长得好看的丫鬟回来。”   伍氏欲言又止。   老太太突然压低声音,忧心忡忡地问儿媳妇:“月娘啊,子宽他爹有没有教过他那种事?该不会没教吧?不然你看别家的郎君,十五六岁就开窍了,懂得拉丫鬟到床上厮混,怎地咱们家子宽一点动静都没有?他该不会不懂吧。”   伍氏心里呵呵,他怎么不懂?他可真是太懂了,还想将初夜拍卖十万两呢。   “娘。”伍氏打断老太太的话,“您就别忙活了,子宽说了您不会买丫鬟,又贵又不会做事。”   老太太顿时惊住。   不会吧?她年轻时也掌过中馈二十年,后来儿媳进门后才放手的,难不成十几年没管家,她竟然手生了?连孙儿都嫌弃?   伍氏叹气道:“子宽说知书的月钱太高了,她应该和烧火扫地的丫鬟领同样的月钱!不对,应该领比她们还少的月钱。”   说到这里,伍氏就不知道说什么好,像他们这样的人家,一等丫鬟堪比副小姐,专门伺候主子衣食住行、红袖添香之类的,哪能和粗使丫鬟一个价?   偏生她儿子是个奇葩,宁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也不乐意要一等丫鬟伺候,嫌贵划不来。   老太太不会去想自己乖孙是吝啬鬼,她劝道:“月娘啊,你多和子宽说说内宅的事,虽说男子汉大丈夫要着眼外院,但也不能一点内院之事都不通。”   如此容易被内宅妇人唬弄。   伍氏欲言又止,亲婆婆喂,这不是外院内院的事啊。   完全没搞清重点的老太太笑得眯起眼睛,“咱们多备几个好看的丫鬟,养上几年就能养出好相貌,等孙媳妇生下嫡子,就将她们赏给子宽,多纳几个妾,多生几个孩子,咱们家养得起。”   老太太这种想法是正常的,特是他们江家只有一根独苗苗,为了延续江家的香火,只能让孙子多纳些妾,多生些孩子。   伍氏的心一横,决定不瞒着婆婆了。   再让婆婆折腾下去,最后头疼的也是自己,甚至可能还会被儿子气到。   干嘛只她一个人在头疼,要头疼大家一起来!   于是,等老太太听完儿媳妇的话,眼睛发直了。   在别人家,这个年纪的男丁都偷着摸着,不养小妾也在房里备着通房,她家乖孙却是反过来,想让小妾通房去养他?   “都是中诚的错!”老太太破口大骂死去的无辜儿子,“不仅让我这个当娘的白发人送黑发人,还将孙子养歪了!我都说了穷养儿子不行,他偏偏穷养,现在好了吧,养出个抠门吝啬的性子,说出去贻笑大方!”   老太太将儿子骂了一顿后,马上作了决定:“这事得瞒着!”   她看了眼屋子里的人,幸好这里都是她贴身伺候的嬷嬷,都是嘴巴紧的。   王嬷嬷低头,田嬷嬷面无表情,当然两人的心里活动都很激烈。   王嬷嬷:本来想求老太太让自己闺女到小侯爷院子伺候的,这么小气的主,闺女能有好处?   田嬷嬷:她侄女生得俏,一家子又是府上的家生子,选妾也选知根知底的,侄女希望很大,但这么一毛不拔的主,会不会肉包子打狗?   不是为了得到好处,谁愿意自家孩子去给人当妾?   小侯爷确实长得年轻俊俏,原本想着自家孩子若是能生下一男半女的,就是府里的半个主子。不管怎么说,侯府这么大的家业,从指甲缝里漏下一丁半点,也比嫁给外头当正头娘子强。   偏偏小侯爷竟然是个抠门精!给你当妾就够委屈了,还得倒贴?想得这么美,咋不上天呢!   老太太扫了两个嬷嬷一眼,突然想起她们前不久说,要将自己的孙女或侄女送到乖孙院子当差?   她们打什么主意,老太太心里门儿清。   本来她是不大乐意的,王嬷嬷和田嬷嬷是家生子,一家子扎根在侯府,枝繁叶茂,下一代若是再出个主子的话,侯府岂不是快成一言堂?   但现在嘛……   她乖孙这一心向钱看,完全不想近女色的模样,让老太太吓着了,嫌弃孩子花钱居然不想要下一代,这怎么能成?   “有枝,有柳。” 老太太突然对两嬷嬷道,“你们先前的请求,我答应了。”   闺女也成侄女也成,只要有上进心就好,知书就是不太有上进心,傻乎乎的,都去乖孙院子待多久了,竟然连手都没摸到。   以前为了将自己的女儿/侄女塞到小侯爷院里,互踩对方的两个嬷嬷反而迟疑。   小侯爷的画风清奇,她们不确定自家孩子顶不顶得住。   “放心,我不会亏待有功之臣的。”老太太明示道,用力强调“有功”二字,成功看到两个嬷嬷脸上浮出喜色。   什么叫有功之臣?当然是生下侯府下一代!   老太太这是给她们定心丸呢,表示只要以后闺女/侄女能生,就让她们喜提妾位。   她们咋忘了,小侯爷是抠门精,老太太可不是,当家夫人更不是!   **   江小侯爷还在屋子里养伤,没想到外面又送人过来。   他盯着两个娇俏可人的新上任的丫鬟,脱口而出:“怎么又来两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   吞下“废物”二字,小侯爷一脸不满地盯着她们。   “小侯爷。”稍微柔弱些的少女行礼,含羞带怯地道,“奴婢柔柔,是老太太吩咐伺候您的。”   另一个健康活泼些的少女暗含敌意瞪了柔柔一眼,甜甜地笑道:“奴婢蔷蔷,见过小侯爷。”   江河:“……”   一个强一个柔,专门打擂台来了是吧。   江小侯爷道:“你们回老太太那边去,小侯爷我不要白吃饭、不能干活的。”   两个丫鬟顿时都急了,来之前,她们的娘/姑妈同她们说过,老太太已经答应了,只要她们能勾搭上小侯爷,将来生下一男半女的,她们就能被抬成妾,届时就是侯府的半个主子。   她们绝对不能被赶走,死也要赖在小侯爷身边。   “小侯爷,奴婢卑贱,老太太的命令实在不敢违抗啊。”   两个肤白貌美的姑娘楚楚可怜地看着少年侯爷,若是个怜香惜玉的,只怕此时已经心软,偏生江小侯爷郎心如铁,只有银子是他的真爱。   江小侯爷道:“你们不去,那我去跟祖母说。”   在床上养伤半个月,除了屁股的骨头还有点疼,其它什么毛病都没有,小侯爷决定告别颓废的养伤日子,重新振作起来。   两个丫鬟凄凄楚楚地跟在小侯爷身后,那架势仿佛小侯爷要将她们拉去卖掉一般,看得周围的仆人摇头不已。   不愧是以纨绔出名的小侯爷,虐待丫鬟虐待得这么光明正大,都不屑掩饰一下。   来到老太太院子里,江河马上说明来意。   老太太早有心里准备,见状也没有太大的反应, 而是坚决地拒绝乖孙的要求。   蔷蔷和柔柔不仅长得好看, 还很有上进心,十分迫切地想看到侯府枝繁叶茂的老太太说道:“你放心,月钱都是公中出的……不,是祖母来出,不需要乖孙你出半文银子,你就让她们待在你院子里伺候吧。”   小侯爷强调道:“我有小厮可以伺候的。”   老太太当作没听到,表示这两丫鬟就是要放到孙儿的院子里。   因为是自家祖母,不好用败家子的眼神看她,不过小侯爷还是心疼地捂住胸口,一等丫鬟等于不干活、吃白饭还得贴钱。哎哟,他的心好痛啊,老太太的钱,将来也是要留给他的,这等于两个丫鬟花的其实还是他将来的钱。   小侯爷越想越不甘心,回去后,他让人叫知书过来。   “还有,你去将那些扫地的丫鬟也叫进来。”   很快,小侯爷院里的丫鬟都来了。   蔷蔷和柔柔看了眼两个负责扫洒的小丫头,顿时放心了,她们长得黑不溜秋的,还是个未发育的孩子,没有竞争力,也不知道小侯爷叫她们来干什么?   小侯爷站在廊庑,目光锐利地看向几个丫鬟,“本侯爷知道你们的目的!”   丫鬟们心中微微一跳,差点绷不住自己的脸色。   小侯爷知道她们的目的?她们进来,就是为了伺候小侯爷的,如果小侯爷说的是这个……   很有上进心的蔷蔷、柔柔互视一眼,眼里都是胜负欲。   两人都想要先对方一步获得小侯爷的欢心。   只有知书悄悄向后退了一步,她伺候小侯爷时间更长,知道他的尿性,两个扫洒丫鬟还没长大,懵懵懂懂的,不知小侯爷到底是什么意思?   小侯爷沉着脸说:“你们的身份没本侯爷高,长得也没本侯爷好看!”   几个丫鬟悄悄地瞄了小侯爷一眼,发现小侯爷确实长得肤白貌美,眼睛大、鼻子挺,嘴巴还红润润的,正是水当当的少年郎,若他穿上女装,依稀好像仿佛……她们还真没他好看?   丫鬟都有些心酸了。   以前就听说小侯爷长得好看,是这皇城里最好看的郎君,因身份之故,她们不敢多看,现在发现,确实很好看。   小侯爷语重心长地说:“所以啊,你们勾搭本侯爷,是本侯爷吃亏……”   扫洒的两小丫鬟今年还没到十岁呢,听得一脸茫然,什么叫勾搭?   知道勾搭是什么意思的三个大姑娘则互看了一眼,虽然心里有数了,但还是被小侯爷这话震住。   这男女之间的事,不管怎么说都是姑娘家吃亏吧。   小侯爷可不管,小侯爷就是觉得自己吃亏。   作为一个抠门精,谁吃亏他都不能吃亏,所以他斩钉截铁对三个大姑娘道:“你们想勾搭本侯爷也行,摸手一次,一百两银子,摸头一次,二百两银子,摸脸一次,三百两银子,摸手和脚一次,四百两……”   “摸不该摸的地方,一次一千两银子……如果想和本侯爷做不可描述的事,初次十万两,第二次五万两,二手货不值钱,以后每次一万两!”   将自己描述成二手货的小侯爷心里委委屈屈:他就算是二手货,也是尊贵不凡的二手货,就像古董,越老越值钱,他是不是将自己看得太低了?   要不,还是不降价了?   两个扫地的小丫鬟被震住了,三个大姑娘也震住,连守门的婆子都被震住,来找侯爷汇报的小厮也被震住。   此时,所有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小侯爷你好值钱啊!这么值钱的小侯爷,是不是该供起来?凡人哪有资格碰……不对,是压根没本钱碰得起!   特地过来瞧瞧孙子/儿子想要搞什么的老太太和伍氏也被震住了。   虽然侯府被伍氏管得滴水不漏,然而江小侯爷这话还是莫名地被传了出去,于是全京城的人都知道,江小侯爷的身价有多贵。   这么贵的小侯爷,你动心了吗?欢迎倾家荡产来勾搭!   于是江小侯爷终于达成:小爷所到之地,所有人都退避三舍的成就。   摸不起,碰不起,专业碰瓷的都离得远远的。   这么贵,拿个古董跟他撞一撞,你说古董赔得多,还是他赔得多?   知道江家的人失笑不已:老侯爷江中诚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怎地生的儿子却是个自命高贵的?   这么普通又这么自信,还将自己明码标价,也不知老侯爷若是知道了,会不会被气活过来。   正在系统空间里看直播的老侯爷表示:他一点都不生气。   能将自己卖出天文数字的怎会让他生气?败家子只知将银子往外洒,搞得江家倾家荡产,神仙只会将钱往家里拿,高下立见啊!   江中诚顿时放心了,这么会搂钱,想必三代都不用担心。   于是他不再看直播,朝系统说道:“系统,咱接着看历史盘点之皇帝争霸赛。”   系统轻快地道:“好咧,客人稍等啊。”   **   “噗噗噗!”   十四五岁的少女捂着帕子,努力笑得像个淑女,然而这笑声中的幸灾乐祸,任谁都听得出来。   清丽雅致的少女慢吞吞地走出来,诚恳地建议:“要笑就笑,非拿手帕捂嘴巴,你知道听起来像什么吗?”   黎美云顿时不笑了,瞪向来人。   清丽雅致的少女黎郁云摇头叹息:“放了那么多屁,想来肠胃很差吧,喝点巴豆水吧!”   黎美云顿时气得半死,娇俏的脸都扭曲,挥手就要打过来。   黎郁云稍稍退开,冷着脸说:“你来我这儿,就是为了打我?”   她拽着挥来的手丢开,冷眼看着继母生的妹妹。   “你才放屁!”黎美云抬起下巴,对没打着黎郁云也不生气,反正十次有九次是打不着的,“你的消息不够灵通吧?你知道外面的人说什么吗?他们说你那未婚夫将自己明码标价卖了,碰着根发丝都要钱呢。”   越说她越是幸灾乐祸,盯着黎郁云那张脸,心里十分嫉妒,恨不得将这脸挠花。   黎美云继续道:“连商人都不会如此卖掉自身,你那未婚夫倒是好,竟然如此不知天高地厚,真是笑死人了,真以为自己是金子做的不成?” 第112章 抠门小侯爷3   “你知道吗?他竟然对丫鬟说,他的初夜开价是十万,欢迎丫鬟勾引呢。”   黎美云只要想到这里,又忍不住笑了,带着高高在上的怜悯看着黎郁云,长姐的运气好,能嫁小侯爷又如何?   丈夫这么不着调,日后不知要吃多少苦。   黎郁云却是十分冷静:“那挺好的,这也是发家致富的法子之一,想来将来不用担心侯府破产。”   黎美云闻言,只当她在嘴硬。   她得意洋洋地离开,暗忖长姐就倔吧,嘴上不服输有什么用?说不定暗地里扑到在被窝里哭呢。   却不知,清丽雅致的少女坐在灯下看书时,沉思半响,最后忍不住笑出声,“初夜十万两,那岂不是我占便宜了?”   她可是江小侯爷明媒正娶的妻子,算不算光明正大地白嫖?   少女越想越乐,所以说,她这是白赚了十万两?   **   “我想去赌场。”   江小侯爷喃喃地说,他都多久没去赌场了?仿佛浑身的骨头都在发痒,被蚂蚁全身爬满,每一个细胞都在呼喊色子和骰子。   系统扫了一眼霸占电视机的江中诚,看完皇帝争霸后,又开始看诗人争霸,它都没法看系统争霸了。   “宿主,你千万别受原主影响变成赌鬼,远离黄赌毒,做人有前途。”   系统意思意思地劝宿主两句,压根儿就不上心。   江河表示,他是六边形任务者,完美无暇,他这么想赌都是原主的锅,为了不崩人设,他还是决定去赌两把。   小侯爷看了眼外面探头探脑的下人,似笑非笑:“再不去赌场转几圈,怕是有人都要急死了。”   正好蔷蔷端着早膳过来,殷勤地问:“小侯爷,您要出门吗?”   她十分勤快地给小侯爷递了一张帕子,小侯爷接过素白的手帕擦手,一脸遗憾地叹息一声。   蔷蔷挤出一个假笑:想碰瓷是不可能的!您半根毛奴婢都没碰着,休想打奴婢月钱的主意。   先前柔柔不信邪,非要碰小侯爷的手,结果小侯爷竟然真的上门催债。   当时王嬷嬷直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去和老太太诉苦,他们家真没一百两!小侯爷实在太贵了,能不能少点?   然后,小侯爷直接拿走柔柔三个月的月钱,这三个月算是白干了。   然而,老太太和夫人都拿觉得自己特别金贵、摸一下手都要银子的小侯爷没辙。   若不是有老太太的奖励在前面吊着,蔷蔷和柔柔两人都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   放弃是多么的容易啊!   可她们不敢,这才来小侯爷院子多久?现在就放弃,不知道老太太和夫人人心里会怎么想,熬都得熬下去。   吃完早饭,小侯爷一抹嘴,决定出去转悠两圈。   好不容易伤全好了,他再待在家里,就要发霉了。   柔柔和蔷蔷见状,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然后被对方松口气的模样刺激到,又开始用眼神厮杀。   知书淡定地拿起鸡毛掸子清洁多宝阁,引来两个丫鬟的敌视:“你就不能先清扫其它地方吗?这灰尘都呛到我们了。”   知书没诚意地说了声抱歉,转过身继续干活。   她弯腰时,那翘起的优美的臀部让两个尚未发育完全的少女暗骂不已,真是个狐狸精!   柔柔和蔷蔷再次打了个喷嚏,这道歉是道歉了,可狐狸精手里的动作依旧没有停,小侯爷不在,这是勤快给谁看呢?   两人骂了好一会才离开院子,小侯爷不在,她们正好回家一趟。   知书看了看她们,突然就理解小侯爷老想给自己降月钱时的心情了。   **   江小侯爷穿着一身锦衣华服,摇着扇子。   扇面上书写“赌神在世” 四个大字,怎么看怎么风流倜傥。   “小侯爷,这边!”   一个圆脸青年远远看见江小侯爷时,眼睛就亮了,迫不及待向他挥手,笑得十分谄媚。   江小侯爷朝他打了声招呼,“子健兄,好久不见。”   范纯走过来,上下打量他,“听说你摔了腿,现在看来没毛病了。”   他面上笑得十分开心,心里暗自可惜江小侯爷竟然摔了腿,不然都可以收网了,哪里需要耗到现在。   “我都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也没见你来看我,你最近在忙啥呢?”小侯爷大咧咧地问,语气中带着抱怨。   范纯心下一跳,他哪敢去江家?   作为将小侯爷拉入赌博这个巨坑、并在边上推波助澜的罪魁祸首,他怕被小侯爷的家人给撕了。   “唉,我这不是输了十两银子吗,被家人骂惨了,也被禁足。”范纯为自己解释,表明他还是够朋友的,这不是不能出门嘛。   江小侯爷同情地拍拍他的肩,没像往常那般拍着胸脯表示他请客,而是继续捅刀子。   “你的赌术不精,还是别下场了,不然倾家荡产都不够你玩。”小侯爷拍拍自己胸脯,自信地道,“不像我,赌神最青睐,运气又佳,逢du必赢!”   范纯嘴角挤出笑,心下暗骂,那是钓鱼你懂不懂!不给初学者鱼饵,傻鱼怎会拿着大把大把的银子上钩?   面上却是猛夸:“小侯爷确实手气极好,技术精湛,今日务必去赌场让在下一睹小侯爷的风采!”   小侯爷点头,露出迫不及待的神情:“当然,我还想大杀四方呢。”   范纯陪着笑,在小侯爷转头时,面露冷意,这命好会投胎的傻狍子,今天老子看你怎么哭!   范纯边走边说:“小侯爷的运气素来一流,今天肯定能赢上一大笔。”   原本他还想多钓几回,循序渐进的,但今天被这傻侯爷气到,心下发狠,要不今天就让这傻子大出血吧。   跟着小侯爷出门的小厮青松脸上露出焦急的神情,劝道:“小侯爷,赌场不是好地方,若是被老太太和夫人知道……”   江河一挥袖子, 不高兴地道:“别什么都去跟我娘说, 小心我将你全家发卖!”   青松老实憨厚的脸上露出为难之色,顿时低下头什么都不敢说了。   长得五大三粗的壮硕小厮一脸委屈为难的模样,生生将俊秀的小侯爷衬得凶神恶煞,路人看这一行人的眼神都不对了。   江河在心里啧了一声,这原主身边的都是什么妖魔鬼怪?竟然合力将他往邪路拖,怪不得平恩侯江中诚还在世时,看着还像话的原主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   范纯淡淡地扫了一眼青松,笑着拍了拍小侯爷的肩膀,“子宽,这一个傻乎乎的下人,管得也太宽了!走,咱们别理他,等咱们进赌场时让他滚远点,别败了你的兴致。”   小侯爷将扇子合起:“有道理!”   真是太有道理了,他若是真输了钱,被伍氏责骂,青松还能逃脱惩罚,逃不掉罪也没这么重。   没想到范纯你浓眉大眼的,竟然还这么为一个小厮着想呢。   **   人来人往的赌场里,一片喧哗。   这是一栋三层楼高的赌场,一楼能容上百人,二楼是包厢,三楼只有贵客方可踏入,会有美貌的婢女伺候,有厨艺一流的厨子提供美食,还能喝到最好的美酒。   小侯爷对美人美酒不感兴趣,他只对赌具感兴趣。   来到这里后,他觉得自己特别激动,心脏跳动得特别欢快,手指不由得大动,眼睛盯着一粒粒骰子,仿佛那是色中饿鬼眼里的绝色美人,饿了十天十夜的饿死鬼眼里的满汉全席。   范纯看他一眼,不经意道:“子宽,青松这名字太不吉利,还是让他离开赌场吧!真是的,叫什么不好,偏偏叫什么请送!”   小侯爷摇了摇扇子,那速度充分显示他此时的内心多么的急切。   他随口道:“青松,你到外边守着。”   若是范纯不让青松出去,他还要想办法将这小厮撵走呢,不然待会打起来,他一人对上两个,多少有些麻烦。   范纯赶紧给青松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离开。   老实憨厚的小厮面上一脸无措,仿佛被主子的话伤到了:“小侯爷,小的去外边等您,您别玩太久。”   范纯不耐烦地朝他摆手,热切地簇拥着小侯爷去换了筹码,然后找一张人最多的赌桌挤了过去。   小侯爷今天可是带了五百两银票过来,他得让小侯爷将银票留在赌场。   被挤到一边的赌鬼正想要骂两声,看到小侯爷身上的锦衣玉饰,只能忍气吞声地往旁边挤了挤,给他们让出空间。   荷官王大回扫了眼小侯爷,嘴角微微翘起,握住赌具的手都重了三分。   今儿又来了条大鱼啊,不看他身上带了多少银子,单是这一身衣服,起码值三十两。   “开大还是开小?”王大回向人群吆喝,“买定离手,落子无悔!”   江河侧耳听片刻,十分自信地将换来的筹码放一边,“小!”   周围的赌徒欢呼起来,一副失了神志狂热的模样。   “大大大!”   “小小小!”   跟着下注的范纯已经准备好怎么安慰小侯爷。   他是知道内情的,和不少荷官都有交情,人家偶尔会给新来的赌徒一点好处,让他们以为自己是赌圣,逢赌必赢。不过这次嘛,愚蠢无知的小侯爷可没这种好处,被出老千的荷官耍了,输是实打实的输。   然而……   “哎呀,小爷赢了!”小侯爷欢呼起来,一把将筹码搂到自己面前。   怎么会?!   范纯定睛一看,满脸不解,怎么会是小呢?   他抬头看向面色沉凝的王大回,顿时明白了,总不能上来就输,钓鱼要给鱼饵,是他太着急了。   压了大的赌客们羡慕得眼睛都红了,挤到第一把就赢的小侯爷身边,一脸恭维道:“小哥你赢了!”   王大回摇着赌具,骰子在里面哗啦啦响着,速度从慢到快,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繁杂。   赌客们静下来,心脏跳得非常快。   “来,压大压小!”王大回扫了眼小侯爷,这纨绔刚才的运气好,这把就不一定了。   “还是小!”小侯爷十分有把握地将筹码压上。   范纯满额头都是汗,这气氛太凝重,他的心脏跳得太快,仿佛要从胸腔跳出来。   “子宽,我就不跟了,我这把就压大吧。”他苦笑着将筹码压上去,这就是知道内情的好处,都要杀肥羊,他当然要反着压。   范纯信心满满,心知这次自己一定能赢。   然而……   “哇,还是小!”   这一轮跟着小侯爷一起下注的赌客们一脸激动。   他们拍着小侯爷的肩膀:“小哥,你果然运气好,哥今天就跟你压了。”   王大回的眼睛都瞪大,这是巧合吧?一定是巧合!   他定了定神,又道:“这把……”   江河挥手一拍:“大!”   范纯见状,赶紧给王大回使眼色,因为太费力了,导致眼珠子看着就像快要掉出来。   鱼已经上钩,就不要再喂鱼饵啦!   王大回给他一个杀气腾腾的眼神,喂个屁的饵,这小子是有真本事,他发誓自己一点都没放水。   王大回的视线扫过小侯爷手里的扇子,“赌神在世”四个字映入他眼帘,心中微跳。   难不成这小子真是赌神不成?   不对啊,上次这小子输得可惨了,时隔一个月不到,这赌技提升这么快?   王大回胡思乱想着,手里的动作越来越快,额头的汗在日光下闪闪发光,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已经急了。   范纯也很急,这一桌赌客都觉得小侯爷运气好,跟着他下注,这赌场得亏多少?   他刚才跟小侯爷反着下注,亏了一大把,如果小侯爷输得多,他就有回扣,可今天小侯爷一直在赢,别说回扣,赌场不打死他就好了。   范纯心下发寒, 杀气腾腾地瞪向王大回。   这王大回今儿是怎么回事?怎么总是失手?他一定要去找总管告状, 人他是带来了,可从小侯爷的兜里掏不出钱,可不是他的锅!   范纯打量周围的赌徒,越来越多的赌徒挤过来,将这方天地挤得水泄不通,更糟糕的是,方才两注不少人跟着下,赌场已经亏了很多很多。   这下子,他的冷汗都要出来了。   这次可不像前两次,他特地引着小侯爷过来染上赌瘾的时候,周围请的都是托,赌场输也输不到哪儿,这些可都是真赌徒。   这时,一道声音响起:“让开,让开,让小爷我过去!小子,说的就是你,你不下注就走远点。”   一个长相白净俊秀的少年挤了进来,他身边跟着的小厮看得出来是个练家子,一个手肘就将一旁的范纯甩了出去。   白净少年挤到小侯爷身边,一脸讨好地问:“小哥,你有把握吗?”   王大回盯着白净少年甩到桌上的筹码,那数额让他额头直冒汗。   完蛋了,若是姓江的小子再赢下去,赌场这三个月就白干了。   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将浑身力气都使了出来,骰盅和骰子激烈地碰撞着,无论是骰子还是骰盅,感觉都像要碎了一般。   白净的少年神情微妙地看他一眼。   王大回是这里数一数二的荷官,平时游刃有余,没想到今天竟然被逼成这样。   少年仔细地打量小侯爷一番,又看向小侯爷手里那那把扇子,扇面上“赌神在世”四个字让人眼睛一亮。   哎哟,这字苍劲有力,行云流水,写得好!   还有这小哥长得很眼熟啊,好像哪里见过,是在宫宴?还是家宴?或者是哪家宴会?   王大回闭着眼睛,骰子声音杂且乱,他能保证连自己都听不出来,即使是京城里最有能耐的赌神,这一把也听不出。   这世上就有些人是赌神喂饭吃,天生能听到骰子落定的声音,不想今天竟然遇到了一个。   王大回决定等结束后就去剁了范纯,这王八蛋居然带一个赌神来赌场,还骗他们说这是条肥鱼,为了让小侯爷上当,他们今儿亏的鱼饵真是亏到姥姥家,心疼死了。   他原本安慰自己,将肥鱼钓上来后定能连本带利赚回来,结果不仅肥鱼没钓上来,鱼钩都没了,连钓鱼的也被拽到水里被鱼当晚餐吃了?   天杀的范纯,你没了!   王大回手里的动作越来越狂乱,心里骂得越大声,满脑子都是范纯的一百种死法。   “这摇得够久了吧,骰子该不会都碎了吧。”白净少年嘀咕着,盯着小侯爷,他决定今天就跟小侯爷下注。   再怎么推延,总有不得不结束的时候。   王大回满头大汗地扣住赌具,手缓缓地松开。   赌徒们一脸狂热地看向小侯爷,这小子今天是赌神附身,他们刚才三把跟着赢了不少钱。   王大回鼻孔翁动,嘶哑地问:“大还是小?!”   仿佛有热气从里面钻出来,他现在浑身燥热,就像头发疯的公牛。   然而他凶狠的模样没吓着任何人,还能保持冷静的白净青年和江河吓不着,那些狂热得老娘都能卖、已经完全没了理智的赌徒也吓不着。   王大回用仿佛亲爹被杀、眼前就是他仇人、恨不得连皮带骨啃上几口的眼神盯着小侯爷,骇人的眼神里不仅有狠戾,还有掩盖得很好的惊恐。   他一再安慰自己,连他这个惯出老千的都不知道大小,声音乱成这样,他听不出来,这小子肯定也听不出来。   小侯爷一脸淡定,胸有成足地说:“大!”   不胸有成足也说不过去,因为系统在系统空间里翻滚,比他这个任务者还要激动。   “宿主,我扫描过了,是大!”系统声音十分高亢,“哎哟,没想到赌这么有意思,不经过扫描我都会出错。”   系统一个劲儿地说:“宿主,赌博真有意思,咱们再来几把!”   江河无奈地捂头:完蛋了,他还没变成赌鬼呢,系统就变成赌鬼了!等他这次任务结束后,他家系统该不会将自己的家当全输给别的统子吧?   他仿佛已经看到一个倾家荡产的统子痛哭流涕,在地上翻滚的模样。   王大回闭上眼睛,额头的汗水一颗颗地顺着额头流下来。   他也不确定是大还是小,现在只能看上天的安排了。   王大回掀开盖子的手都在抖,若是这把庄家输了,那他的命得留在这里,当家的不会放过他的!   王大回的眼睛恶毒的扫向人群外边快瘫软成泥的范纯,他好不了,范纯也别想逃!明明先前范纯就说过了,这姓江的小子是个菜鸟肥羊的。   竟然将一个赌神弄到赌场,让他赢走赌场三个月的利润!   他若是活不成,范纯也得垫背。   白净少年也染上周围赌徒的狂热,他目不转睛的盯着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的骰子。   “果然是大!”   赌徒们欢呼狂叫,不差钱的白净少年算了算能赢回来的钱,也不由得心跳漏了一拍,果然赌博才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小哥,你真厉害!”白净少年一巴掌拍在小侯爷肩膀上,眉开眼笑地说,“这一把跟着你下注,我先前输的连本带利赢回来了。”   “好说好说。”小侯爷谦虚地道。   自从认出这白净少年是谁后,江河就决定不用浪费脑细胞思考怎么安全离开赌场、安全回家的问题。   小侯爷扫了眼白净少年身边的小厮兼保镖,指上掌心有明显练过的痕迹,看得出来是个高手,不知能打几个。   嗯,就算不能以一敌百,带着他们两逃跑肯定没问题。   想到这里,小侯爷兴致勃勃地问:“还继续吗?”   白净少年受宠若惊,这是和他说话?   “当然继续!”他还想再赢两把呢。   白净少年知道自己的德行, 是又菜又爱玩, 输多赢少,零花钱都贡献给赌场,今儿个好不容易遇上赌神,当然要把之前输的全赢回来!   王大回已经瘫软在地上,眼神绝望。   这一把输的不止是赌场三个月的利润,因为这白净少年压的筹码太大,不止是范纯,连他的命也要丢在这里。   白净少年朝他道:“喂,怎么还不开始呀。”   他说出赌客们的心声,他们吵吵嚷嚷着,让王大回开始下一局。   小侯爷鼻子很灵,突然闻到一股难言的味道,掩着鼻子,“这是什么味儿,好臭!”   “哎哟,是荷官尿裤子了。”   有赌客大叫起来,嫌弃地向后退了一大步。   白净少年皱眉,“咱们到旁边的桌子。”   他是个爱干净的,满脸嫌弃。   都说这家赌馆是京城数一数二的,赌客素质都很高,兜里都很满,没想到原来是荷官没素质。   见机不妙的掌柜和几个打手模样的壮汉年从后门走进来,“今天提前打烊!”   白净少年挑起眉,假笑道:“哟,我还以为他们会请你上二楼的。”   二楼是包厢,专门给赌资庞大的客人准备的。   小侯爷“啪”的一声将扇子打开,随意扇了几下,“前提是他们有赢的机会。”   白净少年表示了解,有这位在世赌神,上二楼他们也没把握赢,所以提前打烊是最正确的做法。   白净少年拎着筹码,仍是十分不高兴。   这是什么意思?开赌场就得有心理准备,有输有赢,特么的只让输不让赢,他要砸了不讲信用的赌场!   赌客同样不满地发出嘘声,机灵点的看到打手时,赶紧将银子兑了就跑。   掌柜对那些小杂鱼视而不见,这些都是些平民,能赌上百八十两就顶天了,所以他们兑钱的速度极快,只是这蚁多还咬死象呢,他们跑了更好。   再者,最大的问题还是在江小侯爷和这白净少年身上,他们的本金足,赌额大,若是赌场认账,起码三万两银子没得跑。   小侯爷用手肘撞了撞那白净少年,“你看,咱们要挨打了,赌场这是不认账呢。”   白净少年颇觉有意思,“你不怕?”   看这赌神长得秀秀气气的,一脸文弱的模样,没想到胆子这么大。   小侯爷瞄了一眼比他还矮的白净少年,“你都不怕,我怕啥?”? 第113章 抠门小侯爷4   掌柜并不知道白净少年的身份,以为他只是一个有钱的富家公子,没太在意。   因为范纯的缘故,对江小侯爷倒是知之甚详。   总之,他们就算是皇亲国戚,今天也不能带走那么多银子!更不用说这一个死了亲爹、朝中无人、本人还是纨绔的小侯爷,就算打死了,主子也能保下自己。   “小子,你出千!”掌柜面色狰狞,一口黑锅直接往他们头上砸得实实的,“居然敢在赌场出千,打死你没商量!”   江河又用手肘撞了撞少年,“你看,这是贼喊捉贼,不想给咱们银子呢。”   白净少年的脸顿时沉了下来。   他虽然并不缺钱,可赌场给得太多了,放弃是不可能的!   特么的,今天他要生气了,这赌场非得给他脱一层皮不可,敢赖他的钱,这是不想活了!   “将他们给老子赶出去!”掌柜终于露出真面目,“赶出去前,将他们身上的银子搜刮干净,一文也不给他们留!”   掌柜想得很好,江小侯爷再怎么混不吝,都没脸去衙门告状,说他们吞了他的赌资,豪门贵族再怎么喜欢赌,就算经常去赌场,明面上还是要面子的。   小侯爷表示:为了钱,他可以不要面子!   总而言之,想赖掉他的银子是不可能的!像他这种勤俭节约人,只有将钱往手里搂,绝不可能将钱往外扔!   “你们这是要打架?”白净少年一点都不怕,躲到小厮兼护卫身后,兴奋地叫,“阿猛,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还热情地招呼江小侯爷,“小哥,你过来!阿猛可厉害啦!你别怕啊,我还有护卫守在赌场外面等着,他们很快就进来了。”   小侯爷从善如流地跟着白净少年躲到高大可靠的护卫身后。   他将折扇往腰带一插,顺手拎起一张凳子,又顺手将一个铜水壶递给白净少年。   “凳子太重了,你拿这个。”   “哦哦哦。”白净少年单手拎着铜壶,兴奋极了,这就是说书先生说的案件里,到处都有凶器?   阿猛很沉默,但他的身手一点都不沉默,和赌场的打手打在一块时,还不忘护住后面的两个“废材”。   小侯爷十分遗憾,他现在还没将身体练起来,只能在后面帮忙吆喝鼓劲儿,如此好的发泄青春冲动的机会,就这么白白错失了。   不过很快他就不用遗憾,因为作为始作俑者,赌场的人根本不会放过他,掌柜示意两个打手围过来。   小侯爷道:“他们是冲着我来的,小兄弟,你躲一边!”   小侯爷脸上露出夸张的惊慌之色,看着就很假。   他围绕着赌场逃来窜去,逃命中仿佛很不凑巧地经过瘫软在地、好像失了魂的范纯身边。   范纯其实也想跑,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赌场幕后的人他是隐约知道是哪位,人家想要摁死他,就和摁死只蚂蚁一样简单,根本不费劲儿。   后来是想跑也跑不掉,掌柜让人守在赌场大门,准备关门打狗。   范纯还是有几分急智的,他躲在一张赌桌下面,奈何掌柜派人追击小侯爷,小侯爷到处乱跑,一个不小心就将桌子踹翻,露出下面缩成一团的范纯。   打手可不管他是谁,拦路的都要清除。   于是一只只大脚踩了上去,范纯发出惨叫声,双手搂住一条腿:“断了,我腿断了!”   小侯爷面无表情地发出焦急的声音:“子健,你快躲开呀!”   这声音让打手们听到后,顿时眼里凶光毕露。   看来这家伙和这个让他们赌场快要破产的臭小子是同伙!那还等什么,一起打了!   追在小侯爷身后的打手们于是棍子一转,一棍子朝范纯打下去。   听到身后的惨叫声,小侯爷一脸怜悯地念了声佛号。   哎哟,好惨啊,听这声音,好像不止骨折,这是骨碎了吧?   掌柜的也没开口让打手放过范纯,他记恨这马仔将两个大杀神带来赌场,巴不得他死在这里。   “小哥,你再坚持坚持,我的护卫马上就要到了。”白净少年朝这边喊道,他已经利落地躲起来。   阿猛将几张桌子堆在角落,将小主子塞进去,连掌柜都被阿猛一拳头打出鼻血,全场最安全莫过白净少年。   在赌场里上窜下跳,比泥鳅还灵活的小侯爷,再加上一个“一步捶一人,十步不留行”的阿猛,光是这两人就能将赌场搞得一片狼藉,就差没拆屋子。   掌柜见机不妙,已经去喊人,正好和白净少年的护卫在门口撞个正着。   于是双方又打了起来。   白净少年从叠起的桌子上爬出来,拽着小侯爷兴致勃勃道:“走,去拿咱们的钱!”   小侯爷扫了眼威风凛凛的阿猛,赌场内站着的打手已经不多,再扫了眼地上的范纯,人已经昏迷过去,像一团烂泥摊在地上,也不知是死是活。   两个少年人将赌场的银票一扫而空。   白净少年数了数钱,钱好像多了?   小侯爷嘴里叭叭叭地说:“不多,咱们是光明正大的赌钱,他们不仅诬赖咱们出千,还想打我们,这是精神损失费!哦,还有你家护卫的辛苦费,他们来救咱们,不能没有奖励。”   这话说得太有道理了!   于是白净少年心安理得将所有银票卷走,他自认身份高贵,今儿也受到不小的惊吓,安抚费不能太少,否则不符合他的身份。   拿到钱的两个少年扬长而去,将混乱的赌场抛在身后。   他们来到飘香大酒楼,要了一个隐秘的包厢。   “来来来,咱们分钱!”白净少年搓着手,满脸兴奋之色。   阿猛沉默地站在小主子后面,眼睛不时扫向门和窗户,冷峻沉凝仿佛一把出鞘的刀,一点也看不出他刚经历一场激烈的战斗。   小侯爷十分大方地分着银票:“哎哟,今儿这把不亏,来,我们分一分!”他将一叠银票拿出来,“你家护卫的打赏先拿出来,这是猛兄的,你辛苦了。”   阿猛先是看了眼白净少年,等他颔首,方才收下对他而言非常大笔数字的银票。   小侯爷继续分,“这些是后来的护卫的,一人一百两。”   白净少年让阿猛拿到隔壁给那些侍卫。   他们开了两个包厢,隔壁是后来帮忙的护卫,让人上了好酒好菜招待着,不能亏了他们。   两少年能清楚的听到隔壁传来欢呼声,白净少年忍不住笑骂道:“真是便宜他们了,对上一群土鸡瓦狗,还拿这多么赏钱。”   小侯爷摆了摆手,“那群打手对你家训练有素的护卫是土鸡瓦狗,对我可不是,今儿他们可是帮了大忙。”说着,他将剩下的银票分成两堆,“来,接下来轮到我们了!这是你的,这是我的。”   白净少年搓了搓手,十分激动,他从来没拿过这么多银子。   “哎,你是不是算错了,好像多了三千两?”   小侯爷大气地挥手,“今天若是没有兄弟你在,我就算赢了钱也拿不到,这是给你的奖励。”   白净少年终于忍不住笑出声,大方地将银票收下。   他看着小侯爷说:“我叫杨清泉,字思源,家住东一街,朋友你呢?”   东一街?   江河心里琢磨,是皇孙贵族重臣居住的东一街?姓杨,难不成是长公主的嫡子?   小侯爷握住对方的手晃了晃,“朋友你好,我住东三街!”   位高权重的朋友好啊,一定要多多来往,他哪天缺钱要去赌馆,找个靠山就容易多了。   听到小侯爷这话,杨清泉——杨世子也知道他是谁了。   他的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你就是那个特别贵的江小侯爷?”   关于江小侯爷的事都传到宫里,现在只要说到他,大家都忍不住想笑,戏称他是“特别贵”的江小侯爷。   江小侯爷一脸腼腆之色,谦虚地摆摆手:“哪里,哪里,也不是特别贵,只是一般贵!”   杨世子若有所思地盯着小侯爷的手,忍不住上手摸了几下,感觉赚大了。   好像小侯爷说他的手摸一次一百两?他这是白赚了多少个一百两?   小侯爷一脸狐疑地看着他,突然想到什么,向后退了一大步,双手抱胸,惊恐道:“思源兄,我没那个爱好。”想想又赶紧补充,“我有未婚妻的!”   杨世子脸都涨红,跳脚道:“我也没那种爱好,我不过想看看摸一次一百两的手长啥样。”   阿猛的眼睛扫过小侯爷的手,又扫过他的耳朵。   相比起手,小侯爷的耳朵之灵敏,才让人惊叹,若是去军中,肯定是斥候的好苗子。   等到菜都上齐,一桌子好菜让经历过激烈运动的三人食指大动。   “江兄啊……”杨清泉含蓄的提醒,“你那姓范的朋友伤得有点重……”   从小就生在名利场的杨世子只是看着傻白甜,怎么可能没心眼?他早就发现范纯不对劲。   小侯爷秒懂,马上一脸悲痛的表情:“赌场太不讲人情,范兄是赌场的常客,还和那掌柜是相识,没想到掌柜眼中只有钱,范兄实在太惨了……他有什么错呢,不过是陪我多赢几回罢了。”   杨清泉和阿猛忍不住瞅着他,觉得小侯爷这表情好像有点假。   杨清泉又想到奇怪的事,“对了,江兄你怎么一个人去赌馆?也不带个护卫。”   哪像他,因为母亲担忧过度,不管去哪里,他都要带一群护卫。江小侯爷再怎么落魄,也不可能一个小厮都不带啊。   小侯爷笑眯眯道:“我有个上厮青松,他听范兄的话,提前离开了。”   这话说得很有意思,杨世子的眼睛闪了闪,随即露出笑容。   这江小侯爷果然是个明白人,他最喜欢和聪明的人交朋友了。   决定进一步加深友谊的两人一边吃边说说笑笑,很快就发现,彼此特别有共同语言。   喝过一轮淡得当饮料喝的甜酒后,杨清泉举杯对小侯爷道:“世人都人云亦云,眼瘸者比比皆是,以子宽的赌技,你的手哪止摸一次一百两。”   这可是活的财神爷的手,摸一次一百两已经很便宜。   酒味再淡,十几杯下去两个少年都有些醉,两人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只恨相识太晚。   “我比你大一岁,你叫我哥就好!”小侯爷双眼迷离。   “哥!”杨清泉叫得格外亲热,脸蛋红通通的,一看就是醉得不轻,“我叫你哥,以后你去赌场都带我。”   “带带带,看哥大杀四方,你跟着我捡钱就行。”   直到夜幕降临,包厢里点起蜡烛,两个醉鬼终于离开酒楼。   阿猛没有喝酒,他跟在后面,看着主子和刚认识的兄弟,两人醉薰薰的,高一脚、矮一脚地走在大街上,嘴里说着醉话。   “你看……那太阳像不像咸鸭蛋黄?”   “哥,你还没饱?咱们再找个地方吃饭。”   “不不……不吃了。”小侯爷的身体歪了歪,差点将杨清泉带倒,幸好阿猛一手一个将他们扶起来。   “走走走,前面是大理寺!”小侯爷努力站直,“来……咱们去告个状。”   “告什么状?”杨清泉迷迷糊糊地问,“我要回家找我娘告状。”   有事找娘,绝对没问题!   找他娘告状可比找官府要好使,这是杨世子从小到大的认知。   小侯爷拍着自己单薄的胸膛,都烂醉成泥,也不忘记自己的人设:“我可贵可贵了……还有人打我,一定要赔钱!”他嚷嚷着,“弟啊,你是我弟,也很值钱……他们打咱们,要要……要赔钱!”   杨清泉的脑子已经是一团浆糊,不过听到钱这个字,他的眼睛顿时亮起来,“对,赔钱!”   两醉鬼走进大理寺,就嚷嚷要报案。   大理寺卿一眼就认出两人的身份,加上有阿猛在旁边补充,还有一大群护卫当证人,据说当时守在外面的赌客也不少,他们也可以充当证人。   于是大理寺卿颔首道:“杨世子,江小侯爷,你们放心,那赌馆如此欺诈你们,本官定不轻饶。”   大理寺最喜欢这种有钱做坏事,还被人抓住把柄的受害……不是,加害者了。   姑且不说这两人倒打一耙对不对,像赌馆这地方,不事生产,还让老百姓倾家荡产、卖妻卖女,他恨不得见一家封一家。   封不了就罚钱!   一定要罚到他们怕,最好怕到将赌场关门大吉!   **   阿猛让护卫将杨世子送回公主府,他亲自送江小侯爷回府。   侯府发现小侯爷酩酊大醉时的慌乱反应姑且不提,他站在侯府门口沉思了好一会。   小主子是真醉他知道,那这小侯爷是真醉还是假醉?   真醉的话,还能想到倒一耙先告状?   不管赌馆是不是想昧下他们的赌资,他们将赌馆砸了是事实,那赌馆背后有人,肯定会将这事上报衙门。   俗话说,先来先得,小侯爷先告状先留下受害者形象。   明明是将赌馆的钱一扫而空,还去大肆庆祝一番,可在江小侯爷嘴里,却就变成了:“赌馆欺负我们,来头又大,我们太伤心了,不敢报官,只能去买醉消愁,醉后才有勇气来大理寺。”   大理寺的人听了,哪个不是义愤填膺?发誓不管赌馆后台多大都追查到底。   你品,你细品!这话简直是将自己涂白将敌人抹黑得不像话!   现在谁不站在原告这边,这是一个十七八岁,没出仕的少年郞么?这简直就像一个老辣无比的政客。   阿猛的耳朵尖,他还能听到侯府里乱糟糟的惊叫声中,小侯爷差点栽倒进池塘,被扶起来时,还吐了一地,他亲娘都被吐了一身。   这是假醉的人能干得出来的事?   阿猛摇着头离开,小主子说普罗大众人云亦云,没半点思考能力,他深以为然。   流传出纨绔之名的江小侯爷绝对不止是明面上这般简单,起码纨绔之名要打个折扣。   **   小侯爷这一醉,快到中午方才苏醒。   醒来后,头不疼、腰不酸,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他昨天的收获,然后得意洋洋的将银票放进荷包里,大步朝母亲的院子走去。   伍氏刚从老太太那儿回来,正要去看望儿子呢,就看到儿子喜气洋洋的脸。   “娘,我来看您了。”小侯爷趾高气扬,豪爽地掏出一叠银票,“娘,儿子也赚钱啦,这是给你买脂粉衣裳的零花钱……”   伍氏顿时傻住,好多银票啊,而且数额竟然都不小。   她惊道:“儿啊,你这是去做了什么?”为何突然来了那么多钱?   伍氏虽然不愿意将儿子想坏,可见他一下子得来这么多银子,哪里能放心?   “我去赌场了,这都是我赢的!”江河说得理直气壮,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去赌场有什么不对。   伍氏惊讶得嘴巴都张大,难不成她儿子还是个赌神?   时下关扑盛行,只要是货物都能当诱饵赌掷,卖菜的都喜欢找人来上一局,赢了菜免费拿走,输了花双倍买。   赌场这种地方自然也是合法的,合法纳税,背后的主子什么人都有,赌客也什么样的人都有。也就是老侯爷江中诚出身武将,看不惯这样的风气,从小将原主管得严厉,方才导致原主一入赌场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   伍氏摸着儿子的孝敬钱,喜滋滋地夸儿子,“我儿真能干!”   平日儿子没啥优点,她都能夸出花来,这会儿更是直接夸上天。   孝敬完亲娘后,小侯爷捂着荷包一溜烟跑走,声音远远飘来。   “娘,我去陪祖母吃午饭。”   伍氏不禁笑了,不必说,她都有儿子孝敬的零花钱,儿子肯定不会忘记他祖母那份。   外头的人都是眼瘸的,她儿子这么好、这么孝顺,竟然说他是纨绔!   真是岂有此理!   江老太太声如洪钟,也跟着夸起孙子,完全不觉得孙子去赌有什么错。   这不是都赢了嘛!至于孙儿会不会输?输个千把万两啥的都不是事!   再者,想要输个上万两,得花多少时间啊?那得天天泡赌场,输个三年五载才行,他们家什么都不多,就是银子最多。   小侯爷见状,暗自无奈叹气。   怪不得原主有那样的下场,江家两个长辈只会一味地宠溺,天塌下来都替他顶着。像今天这事,要是警醒点的人,就该让下人打探一下赌场的损失,还有赌场后面的人是谁。   但无论是老太太,还是伍氏,都沉溺在旧日的时光里,忘记能顶门户的江老侯爷已过世,人走茶凉,他们家已经变成软柿子,还是香甜得让人忍不住啃上几口那种。   目光不够长远的内宅女眷,以及被宠得无能纨绔的继承者,犹如三岁稚童抱金过市,不宰你宰谁。   吃过午膳,伍氏过来找儿子。   “儿啊,娘和你说说黎家小姐的事……”   她将儿子给的银票取出来,决定拿这银票去买个簪子之类的,让人给黎家小姐送过去,就说是儿子送的。   儿子赚的钱买的,等于儿子送的,没毛病!   伍氏心里打着如算盘,她儿子的纨绔之名还在,现在又添了自以为是比金子还值钱、普通又自信的流言,真怕黎家小姐想退亲啊。   正想着呢,就听到有下人惊慌失措地跑过来汇报。   “夫人、小候爷,不好了,范家打上门来了。”   伍氏诧异地问:“哪个范家?”   老太太在王嬷嬷的搀扶下站起身,丝毫不担心,“哪个范家?当然是那破落户的范家!”   范纯和孙子走得近,若不是他谄媚讨好孙儿,只怕身上连件好点的衣裳都买不起。   小侯爷猛地一拍脑门,“哎哟,昨儿我跑得快没伤着,子健跑得太慢,好像腿被打折了。”他一脸无奈地叹息,“子健在书院时就不爱骑射,身体特别差,我早和他说过,要多注意身体健康的。”   伍氏不知范纯的真面目,思索着要出多少银子安抚范家,毕竟范纯是跟着儿子一起去赌场,儿子什么事都没有,范纯出了事,范家心里不高兴是正常的。   她转头对儿子说:“子宽啊,我记得范家好像特别穷,肯定没银子医治……”   小侯爷暗暗地翻白眼,知道不怪伍氏这么想,毕竟范纯的歹毒用心还没暴露出来呢,世人不知道他的真面目。   他索性直接告诉她们:“娘,我这次发现,原来子健私底下竟然和赌场有关系,他们狼狈为奸,想骗儿子的银子呢。”   伍氏顿时横眉竖目,骗她儿子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老太太也很生气,吃她孙子的、穿她孙子的,居然还藏祸心!她叫王嬷嬷去找几个擅长骂架的粗使婆子过来,今天一定要揭下范家一层皮!   小侯爷一脸委屈地说:“他第一次和第二次带儿子去赌钱,为了让儿子上瘾,勾结荷官让我赢了不少钱呢。”   闻言,伍氏和老太太更生气了。   虽然现在关扑盛行,但凡事讲究个度,赌馆就是没掌握好这个度,一些丧尽天良的赌鬼卖儿卖女,谁看了不谴责?   就连当今天子,都金口玉言警告赌馆要有底线。   “可昨天他们居然不让我赢。”小侯爷义愤填膺,“他们居然觉得我赢得够多了,该输了!真是岂有此理!这世上没人能从本侯兜里掏钱!没有人!”   伍氏和老太太突然觉得不对劲。   所以第一次和第二次,人家让你赢钱,你就高高兴兴地过去了?昨天没让你赢钱,你不高兴了,赢得人家赌场差点倾家荡产?   王嬷嬷一脸惊悚,这是什么品种的魔鬼哦,貔貅转世不成?只能进不能出?   突然间,她又替自己闺女担心起来,小侯爷实在太抠门,一文钱都舍不得花,闺女能得到什么好处?   伍氏头疼的同时,又感到安心。   她儿子是貔貅也有好处的,起码不用担心他染上赌瘾,就这副抠门劲,最多输个一百两就足够让他心疼到戒掉赌瘾。 第114章 抠门小侯爷5   范纯是被人放在门板上,抬到侯府的。   他已陷入昏迷之中,胳膊和腿都被绑上板子,肉眼可见的地方不是淤青就是血痕,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   小侯爷看了眼藏在仆役之中、一脸茫然跟惶恐的青松,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   青松迟疑地走过来,就听到小侯爷问道:“范纯是你救的?”   闻言,青松心里越发不安,他觉得事情好像哪里不对劲,但又想不出来。   昨天的事实在太巧了,他本以为事情的发展应该是这样的:小侯爷将身上所有的银子都赌输了,灰溜溜地回府,范纯可以拿到回扣,也会分给他一部分,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结果事情的发展让他瞠目结舌,刚进赌场两三次的小侯爷,竟然赢了人家赌场三个月的利润不说,还美名其曰讨要精神损失费,拿光赌场储备的所有银票。   然后逃跑时,小侯爷竟然没管受伤的范纯,将他丢在那里。   青松当时是趁乱进去的,看到范纯的模样,他惊骇得不行。   当时赌场能站着的人都倒下了,没人管范纯,他只能趁机将范纯拖出来,送到范家。   青松忐忑地说:“小侯爷,小的只是一时不忍,范公子伤得实在太严重,毕竟范公子是小侯爷您的同窗好友……”   边说他边偷看小侯爷的脸色,可惜小侯爷此时笑眯眯的,什么都看不出来。   青松暗暗吞了吞口水,终于发现事情不对劲。   范纯是小侯爷的同窗好友,他受伤了,小侯爷居然在笑?   青松暗自后悔不该看在范纯给自己不少奖励的份上,将他救出来的,范纯若死在赌场里,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你倒是个心肠好的。”小侯爷似笑非似夸了一句。   青松更加忐忑,什么意思?这是夸他还是骂他?   侯府的迎客厅,一个穿着洗得有点白的锦衣、头上的首饰也是落后款式的中年妇人拿起帕子,当场就嚎哭起来:“我的儿啊,你跟人去赌场,别人啥事都没有,还拿了钱!只有你伤成这样……大夫说了,你下半辈子只能瘫痪在床,这可怎么办哟?你还未娶妻呢!”   这妇人哭得惨烈,仿佛要死的不是继子,而是她的亲儿子似的。   小侯爷看范纯继母哭成这般,怀疑她回去后,这眼睛还能不能要,也不知搽了多少姜汁。   难道她不觉得辣眼睛吗?   伍氏当然不能任由别人往她儿子头上泼脏水,当下掐着腰骂道:“你这婆娘哭个屁!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你亲儿子呢……我一个好好的儿子,孝顺又懂事,被你家的瘪三拉到赌场,幸好我儿子的自制力还算不错,若是没自制力的,岂不是要赌得倾家荡产?”   “我可是听说了,范纯这瘪三不仅拉我儿子进赌场,书院里还不少人也被他骗去赌场,我怀疑他和赌场联合起来,专门给人出千呢……”   范家继夫人的哭声一顿,虽然这是事实,大庭广众之下,绝对不能承认。   她继续哭嚎着:“我的儿啊,你一片好心,竟然被人曲解至此……”   小候爷不禁掏掏耳朵,一副纨绔无赖模样。   他娘战斗力太强,都没他说话的份。   旁边的青松觉得不能坐以待毙,他老实憨厚的脸上露出忧心之色,小声地道:“小候爷,这可咋办?听说这范家的继夫人是个嘴碎的,她若是出去乱说,日后您的名声……”   小侯爷转过头看了眼青松,抚了抚袖子,慢条斯理地道:“青松啊,本侯觉得你是个人才,决定好好栽培你。”他意味深长地说,“你给本侯当书童太可惜了,本侯觉得有一份工作更适合你。”   青松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忙不迭地表忠心,“小候爷,给您当书童对小的而言就是最好的工作。”   小侯爷俊秀的脸庞露出一个青松从未见过的深沉之色:“郊外有个庄子,里面喂的猪太瘦,本侯觉得你肯定将它们养肥。”   简直是晴天霹雳!   青松老实憨厚的脸都要裂开了。   他扑通一声跪下,“小侯爷饶命……”   小侯爷一脸感慨,原主固然是天生恶种,而身边的人不干好事,将他往更深的深渊里推,加速了侯府的败亡。   “你中饱私囊可真有一手,将一家子喂得肥嘟嘟的,想来养猪一定很擅长!这事就这么定了!”   既然是畜生,还是跟畜生待一块儿吧。   侯爷的老管家闻言,脸色发青。   他曾经受过老侯爷的恩情,再忠心不过,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看走了眼,将一条毒蛇送到小侯爷身边。   老管家马上让人将青松堵上嘴巴拉到一旁,等今日事毕后,就将他们一家子送到庄子去。   为何不报官?当然是因为证据不足,至于发卖什么的,将对候府这么熟的下人发卖,他脑子又没进水。   小侯爷摸着自己的下巴。   打死是不可能的打死的,会影响他的积分,况且这朝代的法律也规定不能明目张胆地打死下人,至于私底下打死的,法律看不到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大户人家要合法合理的弄死下人的法子多得是。   他虽然不赞成这些,但偶尔用来处理一个白眼狼还是可以的。   老管家身为一个管家,对怎么合法合理处置不听话的下人可谓是经验十足:“少爷,毒哑还不成,青松识字,还得将手筋挑断。”   小侯爷顺口道:“手筋挑断,嘴巴还能咬笔写字。”   “那脚筋也挑断了吧,只要他不到处乱跑就行。”老管家恍然大悟,觉得今天的小侯爷脑子难得如此清楚,真是可靠极了。   小侯爷有些汗颜,不愧是江中诚留下的老人,这老管家的滤镜未免太深了,他怀疑就算自己想杀人,老管家都会递刀子夸他是勇士。   “算了,罪不至死,手筋脚筋断了不能干活还得养着。”小侯爷思考如何利益最大化,“还是卖掉吧,咱们侯府坦坦荡荡,没什么不好示人的东西,再说了,青松一家子都是干粗活的,能知道侯府什么机密?卖出去也无妨。”   老管家闻言,应了下来。   他心里打定主意,一定要将青松一家卖去挖煤,让他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心思多深都没用,这就是背主的下场!   老管家脸上露出欣慰之色,他原本还担心小候爷太年轻容易被骗,现在好了,小侯爷已经能独当一面,他便能放心地退下去养病。   老管家说道:“小侯爷,咱们府上的家生子还有很多,都是忠心耿耿,肯定不像青松吃里扒外,您再挑个合心的。”   小侯爷头也不回地摆手,“你且列个名单上来。”他现在还要着热闹呢。   这边的争吵已到尾声,范家继夫人虽带了几个婆子过来,但不敢在候府打起来,而且,她这次的目的也不是打架。   “三千两银子足够在城郊买个小院子,雇上几个婆子照顾他一辈子了。”伍氏眉毛挑起,示意范家继夫人签下合约,“这事就这么了结了,日后他不管出什么事都与我们江家无关!”   她吩咐道:“管家,你去衙门请人过来当个见证,也叫几个大夫过来,确定范夫人你这便宜儿子在出我家大门前是活生生的……”   总之这女人别想悄无声息地弄死便宜继子,然后好栽赃自己的儿子。   伍氏觉得恶心得不行,范纯想害她儿子,她居然还得倒贴钱?   若不是没有证据,若不是为了儿子的名声……算了,三千两就当给子宽买个好名声吧。   范家继夫人要十分努力方能不笑出来。   她家就两个读书人,读书在这年头能将并不富裕的家庭弄得倾家荡产,丈夫活着时还算过得去的家境,在送两个孩子上书院后,就变得无比拮据。   范家一年到头辛苦忙活,能有个二三十两收入就不错了。   继夫人嫁进范家后,自己就生了一子两女,范纯作为她表现贤良的工具,不得不送去最好的书院,所以她儿子的读书天份比范纯更高,也不得不将就收费更低的书院。   每次只要想到这些,她的心就火烧火燎一般。   偏偏范纯长大后,这心眼多得和莲藕似的,族里又盯着,她只能一直忍着,不能做什么。   范家继夫人拿到钱时,手都在抖。   有了银子,她可以先给儿子换个更好的书院,再给他买好一点的笔墨,让他不要再那么节省了。   还有闺女也快要相看人,一人五百两当嫁妆,她保证想娶自己闺女的人家,肯定从街头排队到街尾。   至于范纯……   范家继夫人漫不经心的看了眼还在昏迷中、被她称斤算两卖掉的便宜继子。   就在家里收拾一个最偏僻的房子,拨个力气大的婆子照顾就行。反正都成废人,除了一日三餐外,也花不到什么银子,一个月三两银子都嫌多。   范家继夫人拿帕子遮挡住嘴角的笑容,莫怪她心狠,她嫁到范家的时候,对前妻留下的继子也是战战兢兢地照顾,关怀备致,直到她怀孕时,小小年纪的继子面不改色的将怀孕的她推倒。   当时她肚里的孩子都五个月了,哀嚎了一个晚上,最后流掉一个手脚都长全的儿子。   范家的老夫人那时候还活着,将这事圆了过去,导致范纯的坏名声一点都没传出去。   当时范纯年纪还小,很天真地和她说:“只要你不生儿子,我就将你当娘。”   啊呸!谁稀罕让这狼心狗肺的畜生当娘?她有自己的孩子,不要这种杀人凶手当儿子!   范家继夫人漠然地看了眼地上凄惨的范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些年来,若不是她严防死守,只怕她亲生儿子早就被这不安好心的继子带坏。   还有她两个未及笄就出落得亭亭玉立的闺女,真以为她不知道范纯打量她们的目光有多瘆人吗?   系统空间里,老侯爷江中诚沉默许久。   原本他儿子被范纯和青松一起联手坑掉了侯府,神仙下凡后还没到一个月,就解决掉这两毒瘤,看得他特别解气。   “害,这对我家的宿主而言,这都是小事啦。”系统吹嘘道,“宿主本来就是抠门精,受了你儿子一魂一魄的影响,变得更抠门了,从他口袋里掏钱那是找死!不说这个了,要看你儿子的魂魄吗?”   老侯爷去看了,颇为欣慰。   他花功德买的小黑屋的效果不错,亲生儿子的灵魂丢进去时还是黑麻麻的,现在都转变成灰色了。   系统终于感受到人类说的“父爱如山”。   说实话,老侯爷儿子这种人最好的下场是魂飞魄散,也就亲生父亲舍得花功德给他洗干净灵魂,让他得以转世投胎。   **   用过午膳,大理寺来了人,告知赌馆的处理情况。   果不其然,杨清泉的母亲——荣平长公主出手了。   荣平长公子就这么一个独生子,赌馆这种危险的地方竟然发生斗殴,万一伤着她儿子怎么办?   单看杨世子身边安排那么多护卫,就知道荣平长公主有多紧张自己儿子,赌馆里发生斗殴之事,这是在她神经上蹦迪呢。   当然,荣平长公主对罪魁祸首的江小侯爷也没好感,要不是江小侯爷,赌馆会打起来吗?   她甚至觉得,是不是江小侯爷认出他儿子的身份,特意攀上来的。   杨世子可不管,他活了十七个年头,就觉得和江小侯爷一见如故,两人特别有共同语言,将小侯爷引为知己。   他振振有词地说服他娘:“娘不是说,不要以貌取人么?你只听流言就觉得他这个人不好,连皇帝舅舅说人云亦云不好,我觉得他不是纨绔,也不是会算计人的,我会证明给娘看的。”   荣平长公主略有些迟疑,转头招阿猛过来问话,那江小侯爷是不是有啥不妥。   阿猛看人还是有几分能耐的,但他表示,看不懂江小侯爷。   “不好说。”   阿猛的话让荣平长公主觉得有点意思。   阿猛说:“总之绝对不是纨绔, 那小侯爷做事手段老练, 但又不像心机深沉的人。”   看着十分矛盾。   阿猛看得清楚,江小侯爷其实不需要利用小主子也能将赌馆的事处理好,一般赌客哪好意思报官?偏偏江小侯爷理直气壮,知道自己有人证,直接一头莽了过去,大理寺也乐于接受这种一看就有好处的案子。   杨世子小声嘀咕:“子宽哪有什么心机?他可坦率了。”   荣平长公主当作没听到,示意阿猛继续说。   “赌客告赌场,一般很难赢,但……”阿猛含蓄地指了指天。   当今皇帝对赌场也不满,觉得赌场做事太绝,大理寺卿最会揣摩圣意,加之这事也符合他的脾气,是以这次的事,江小侯爷基本稳赢。   荣平长公主不解,喃喃地道:“看来这江小侯爷对朝廷风向确实挺敏锐的,行事老辣,可为何会传出那些可笑的谣言?像什么摸个手一百两之类的。他以前一直被传出纨绔的名声,也没见他做什么坏事,名声的重要性谁不知道……他就任由别人说?”   阿猛回复道:“小的去查了,谣言是从江小侯爷的同窗好友范纯嘴里传出来的。”   范纯家贫,在书院里连点好点的纸都买不起,攀上江小侯爷后,他就不穷了,从衣服到笔墨,吃穿用度,江小侯爷几乎全包揽。   范纯对小侯爷的感激方式,就是和赌馆勾结,让小侯爷染上赌瘾,可惜他没想到这是位赌神在世,反而坑了自己。   荣平长公主美艳的脸庞露出厌恶之色,“又是一个忘恩负义之徒!难不成江小侯爷就任人抹黑自己的名声,一直没发现?”   阿猛道:“这次去赌场,范纯被牵扯进去,听说手脚都断了。”   杨世子能看出来的事,阿猛自然看得更深些,他语气中带着赞赏:“江小侯爷很爽快,他也不和范纯做无意的争吵,直接断了他的未来。”   这手脚都断了,日后想谋生都难。   阿猛不会觉得江小侯爷出手狠辣,对白眼狼就应该如此!况且,江小侯爷并未亲自出手,都是看得见的阳谋,他范纯但凡有所犹豫,都不会落得这下场。   听完这些,荣平长公子顿时转换想法。   她儿子就是过得太顺畅,身份又高,她生怕傻儿子被人算计,一直严防死守。可权贵的圈子非常大,她这当娘的不可能看顾他一辈子,若傻儿子身边有个心机深的朋友也是好事,当然前提是这个朋友对她儿子没有坏心思才行。   杨世子可不管这些,见他娘对小侯爷没意见,就欢欢喜喜地拿钱出来和他娘娘分了。   看样子,他以后可以和子宽多来往了,他还想学小侯爷那一手赌技呢。   荣平长公主笑眯眯地拿起儿子给的孝敬。   虽然她心里时时担忧,但其实儿子要和谁来往她其实是没意见的,反正她给儿子身边放了那么多人,儿子也不是真的傻白甜,不怕被人算计。   这边所有人都皆大欢喜,只有赌馆是唯一的受害者。   赌馆的掌柜都快疯了,得罪谁不好,竟然得罪到荣平长公主的头上?   谁不知道杨世子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若是得罪皇子,皇帝都不一定会出手,若是得罪他的外甥,绝对让人好看。   江老侯爷是死了,虽然人走茶凉,但人脉还是有的,不说别的,若是江老太太不要脸,穿上诰命服到宫里去告状,他们都吃不了兜着走,不然他们大可去侯府明抢,哪需要耍手段,谋人家的家财?   本来得罪江小侯爷,赌馆是不怕的,谁都知道江小侯爷是个纨绔,脑子还不聪明,好算计,但看起来再好算计,也只能暗着算、不能明着算,不然范纯凭什么能拿回扣?   被押到大理寺挨打的掌柜真是越想越气。   江小侯爷纨绔的名声到底是谁传出来的?是范纯!   江小侯爷不聪明好算计又是谁说的?还是范纯!   是谁带江小侯爷到赌馆的?依然是范纯!   又是谁说江小侯爷不擅赌博,肯定能染上赌瘾,他们就能光明正大地夺走侯府的家产的?仍是范纯!   被打了几十棍、赌馆还被封半个月的掌柜被丢到牢里。   他气得不行,忍着疼,大喊道:“来人啊,我还有话说!”   总之他不好过,范纯也休想好过!   **   杨清泉走在宫里,一路上遇到的太监宫人纷纷低头行礼,十分恭敬。   “皇帝舅舅!”   今天的杨世子没有易容,恢复自己容貌的少年的脸尤其白净可爱,脸上的一对小酒窝显得他多了几分稚气,笑容在阳光下分外灿烂,中年的皇帝陛下脸上的神情不由得舒缓下来。   先前去赌馆时,杨世子为了不引来麻烦,让阿猛帮忙稍微易个容,不熟悉他的人根本看不出来。   “思源,你又去胡闹了?”皇帝看似责怪,实则关切,“今儿早朝,胡御史上告,说你砸了人家的场子,让人家半个月做不了生意。”   “谁胡闹了?”杨清泉不服气,他直接掏出一堆银票,“皇帝舅舅,我这是去行侠仗义呢!那些赌场伤天害理之事还做得还少么?出老千就算了,居然还不认账!”   他满脸愤愤:“居然还有脸去告状!我输钱的时候他咋不告,我赢钱了就告状,我看这是心疼赌资呢。”   毕竟他和小侯爷可是将赌场所有银票都搜刮光了。   皇帝似笑非笑地看着少年放桌子上的一叠银票,“你这是贿赂朕?让朕将这事给你抹下去?”   不用外甥说,他也会出手,但给这孩子一个教训还是要的。   这孩子是个傻大胆,也不想想去赌馆的都是什么人,赌疯了时可是要上刀子,万一出事怎么办?   杨世子不满,“说得我是祸害似的,明明是赌场的错!皇帝舅舅,我可是正义的一方。”他喝了一大口茶,将那叠银票推过去,丝毫没有形象地摊在一旁的椅子上,“江南不是有几个县洪涝么?这些不义之财就捐给灾民了,就当给赌场积点德吧。”   皇帝十分欣慰,他没有要,那么大一个国家,这点钱能干什么?   “这点钱能让一千个百姓吃上好几天呢。”杨世子说着,将银票塞给旁边的总管太监李得胜,“不义之财我不敢乱花,花起来也不得劲,捐了捐了。”   皇帝眉眼柔和,没再拒绝,正好可以以此为由,将发难的胡御史喷回去。   居然敢弹劾思源,说他是纨绔子弟?   放屁,有这么忧国忧民的纨绔子弟么?真以为他不知道那赌馆背后的人是谁呢,也不知那逆子给了胡御史多少好处。   这就是皇帝更疼外甥胜过自己儿子的原因,那些儿子只会盯着他屁股下的位子,想方设法让他下去,给他们腾位置,外甥却是一心一意地为他着想,将他的健康开怀放在首位。   高处不胜寒啊,一个关心他、给他骨肉亲情的外甥,他怎能不疼?   交完银子,杨清泉神采飞扬地说起江小侯爷。   “定远侯江中诚的儿子?”   皇帝想了大半天,终于想起来,实在是江中诚这儿子在皇城就是个透明人,他是听了一耳朵,据说江中诚的这儿子是个没什么能耐的纨绔,没想到竟然还是个赌神?   皇帝虽然不好赌,不过在后宫时,偶尔也会和妃子们来两把,消磨时间,赌性并不大。   当即他起了些许兴趣,当然这兴趣也不大,皇帝向来节制,知道国家的治理之难,赌神还不如会种田的老农对国家贡献大。 第115章 抠门小侯爷6   杨世子今儿进宫,不仅是来给皇帝舅舅送银两的,还喜滋滋地和舅舅安利他的新朋友。   “舅舅,我觉得江小侯爷是个有趣又聪明的人……其实赌术高也挺好的,若是没银子,我和他去一趟赌场就有了,反正开赌场的都是世家,他们为富不仁,那么有钱还总是想着从老百姓的钱袋里掏光人家每一个铜板。”   说到这里,杨世子非常生气,觉得让皇帝舅舅和他爹都头疼的,肯定不是啥好东西。   他满脸期盼地说:“等我赢了钱,就捐给朝廷,洪涝干旱年年都有,朝廷到处都要花钱……”   杨清泉特别心疼他舅舅,自从本朝开国以来,就没见过有比他舅舅更节俭的皇帝,别的皇帝都是三年选秀,充入后宫的美人更是无数,他舅舅却是六年选一次,每次只选三五人。   他觉得一定是因为后宫不塞不下那么多人,所以选秀都选得委委屈屈。   皇帝含笑地看着外甥,虽然不是这么一回事,但对于外甥的心意很受用。   至于外甥安利的新朋友小侯爷江子宽,虽然皇帝并不是那么喜欢,好歹也在他这里留了个姓名。   外甥说的以后没银子去赌馆拿的事,皇帝没放在心上,只觉得他小孩子家家的,说着有趣呢。   目的达到后,杨世子离开御书房,在御花园遇到三皇子。   三皇子长得斯文俊秀,他看到杨世子时,面上露出一个亲和的微笑,和杨世子打招呼。   三皇子心知,这表弟应该是从父皇那边过来。   “思源近来可忙,怎地不来找我玩?”三皇子询问。   杨世子笑得十分客气,和三皇子寒暄几句便抬脚便走人。   然而没走两步,又碰上豪爽好客、想请他喝酒的二皇子。   “我娘说我还小,不能喝酒。”杨世子笑出一对酒窝,看着乖巧又稚嫩,一副“妈宝男”的模样,“我前两天喝那么点酒,回家就发起酒疯,我娘当时可生气了,说以后不许我再喝酒。”   二皇子闻言,心下嗤笑。   果然还是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一口一个娘的,净在父皇面前晃悠,咋就不回家喝奶呢?   杨世子心累,他真的是怕了这些皇子表哥们,一个个对他无比热情,目标都很明确,希望通过他在皇帝舅舅面前为他们美言。   至于这些皇子心里怎么想,只有他们自己明白了。   他很不明白,若是这些表哥们想让皇帝舅舅对他们刮目相看,为何不自己亲自在舅舅面前表现?反而绕圈子使手段,导致父子之间的关系无比疏远。   杨世子没有太多废话,很快就告辞离开。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尽头,二皇子脸上挂着的笑容敛去,整张脸都沉下来。   刚才他用了极大的自制力,才没有一拳头打上杨清泉那张白嫩无辜的脸。   二皇子的心仿佛在滴血。   他的赌场啊!日进斗金的赌场就这样被砸了,可他连找罪魁祸首算账都不敢, 如果他敢在这当头跳出来, 说那家赌场是他的,相信他那皇帝亲爹就能为了不是自己儿子的外甥直接撕了他这亲儿子。   时下关扑再怎么盛行,皇子开赌场也是不允许的,别的不说,光是这名声就不好听。   二皇子回到府里,阴沉着脸。   他怒得一拳捶向桌案,对门客道:“难道这哑巴亏,本王就只能咽下?”   “殿下息怒,那杨世子有皇上撑腰,咱们没办法,不过听说那江小候爷是个软柿子……”一名狗头军师献计道,“江小候爷是个纨绔,顶不起家业,本人没什么能力,最好算计……”   “你说他好算计?”二皇子差点就气乐。   要不是江子宽,他那日入斗金的赌场会出事吗?就是因为赌场算计江小侯爷不成,反倒被封半个月。   狗头军师赶紧道:“小的查过了,其实这一切都是巧合!引江小侯爷去赌场的范纯也没想到他居然是赌神在世,本想着引他染上赌瘾的……”   二皇子的神色不定。   他也不是个蠢的,哪里看不出来,那江中诚是孤臣,继承人却是个纨绔,江家那么大的家业谁不心动?夺嫡最需要银子,哪个皇子都缺银子,江家的家业摆在那里,仿佛唾手可得,谁不想取之?   “范纯不是废了?”二皇子狐疑地问,“你确定不是江子宽知道真相下的手?”   狗头军师也特地研究过这事,其实他也怀疑江小侯爷是扮猪吃老虎。   可正常人会这么蠢,将自己按斤论两的卖了?   还有先前范纯算计他,将他纨绔之名传得到处都是,那小侯爷非但没发现,还给范纯银子,活似那是他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范纯不是江子宽下的手,他是被打手无意中弄残废的。”狗头军师分析道,“听说那江家夫人伍氏给了范家三千两银子作赔偿,如果江家知道范纯算计她儿子,伍氏出手怎么可能这般大方?”   这话说得有道理,连二皇子都有些相信了。   然而缺钱的狗头军师不知道,纯粹是江家不差钱,伍氏为了给自己儿子买名声,才会这般大方,贫穷如他,哪里体验过一掷千金的豪爽?   二皇子也缺钱啊,因为皇帝生性勤俭,刚上位就删减宫里的开支,听说皇帝自己一顿饭绝对不会超过十个菜,衣服也是穿旧了才换。   作为皇帝的都这般节省,对儿子自然也大方不到哪,以至于每个皇子的皇子府都很平易近人,几乎没有金碧辉煌的。   皇子的母亲有钱补贴的还好,若是没钱的,例如二皇子,也只能开赌场攒钱。   因此,二皇子对断他财路的江子宽和杨世子简直恨之入骨。   赌馆是他让人偷偷开的,自从有了赌馆提供的银子后,他终于活络起来。   这年头,养门客需要要钱,养暗卫也要钱,收买官员更要钱,在读书人中经营个好名声更加需要钱。   二皇子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面对自己的贫穷。   所以他虽然隐约觉得江小侯爷哪里不对劲,但被钱逼疯的二皇子选择视而不见,现在他算计与自己有仇的江小侯爷更不会内疚,江家历代都是一脉单传,据说江家的主母都善经营,那家产肯定是天文数字。   “可恶,这些贵族子弟,日子过得比皇子还好!” 二皇子暗骂,连表弟杨清泉也骂上了。   杨清泉出身不差钱的国公府,娘亲荣平长公主的嫁妆更是多得吓人,这日子不知过得有多滋润。反倒是他们这些皇子,明明身份高贵,却过得连臣子都不如。   这如何能让他们心里平衡?   杨清泉若是知道二皇子因为自己有钱恨上他,肯定会气个半死。   皇子再怎么穷,也穷不到哪,可谁叫你们都想夺嫡?谁叫你们要收买朝臣?你们若是拿那些钱天天喝香的喝辣的,一辈子过得要多逍遥就有多逍遥!   自己不干人事,反而骂人家有钱活得滋润,真是神经病。   门客安抚道:“殿下,再等半个月赌馆就可以重开,到时就有钱了。”   “可这名声变差,只怕不像以前那么赚钱。”二皇子苦笑,一家只允许赌客输不让赢的赌馆,以后谁会来?   在外人看来,大理寺迫于赌馆背后的势力没有重罚,那是因为没必要,单是这事就足以让赌馆倒闭。   门客想了想,委婉地暗示:“殿下,您上次去江南时,不是邂逅方家庶女么?少女心事惹人怜爱,不若收之入府。”   江南富庶,富商更是富得流油,一个侧妃之位,足以打动那些富商,届时还会缺钱吗?   二皇子不禁沉思,方家是江南数一数二的富商,然而这庶女的嫁妆肯定不多,不划算。   可惜方家没嫡女。   他问道:“方家富还是定远侯府富?”   狗头军事脱口而出:“这还用说,当然是定远侯府!”   方家是很有钱,但人丁兴旺,分一分就没多少了,不像定远侯府,因为主子少,且独生子的江小侯爷能继承的财富更是无法想像。   类似的例子还有杨世子,他能继承的财产可是比江小侯爷还多。   但二皇子敢算计皇帝的外甥、长公主之子吗?而且那杨清泉更是滑不溜秋,哪个皇子都不站边,背后又有皇帝撑腰,就算是胆大包天的二皇子也没办法。   最稳妥的还是朝定侯侯府动手,只是弄死那江子宽很简单,他家朝中没人,不用担心引火烧身。但弄死后呢?那家产届时不一定能到他手里,所以还是得想法子去骗或抢更实在。   二皇子想到什么,突然道:“那江子宽今年十八了吧?听说老定远侯活着的时候家教很严,那江子宽没碰过女人……”   若是这美人计用得好,墙都能推倒。   狗头军师顿时心领神会,男人的后院不稳很容易起火,若是江子宽未成亲就冒出个庶长子,那就热闹了。   二皇子又道:“可惜,定远侯府没有其他的姑娘。”   他心里颇为惋惜,若是定远侯府还有其他的姑娘多好,他可以给个侧妃的名份将之纳入门,进而将江家的财产握在手里。   **   小侯爷也知道自家是块肥肉,财帛动人心,只怪江老侯爷是行伍出身,后来为了不惹上位猜忌,主动将兵权上交,当了孤臣。   如果江中诚能长命百岁,无疑这是条正确不过的路,可惜他英年早逝,不结交人脉,意味着朝中无人,唯一的儿子又上不得台面,最后被人算计至死。   当然,老侯爷的老友还是有几个的,问题是那些老友当初看过江子宽的疯狂后,都觉得无药可救,再加上幕后算计江家的还是皇子,哪里敢沾这事?   虽然他们为江中诚痛惜,但死人哪里敌得过活着人?   为了自己的家族和性命,这些老友只能冷眼旁观,不敢伸手帮扶。   这日,天气极好,江小侯爷摇着扇子去国子监。   国子监那些认真读书的人,大多出身寒门,像江小侯爷这种纨绔子弟,大多不会参加科举,就是去镀个金,结识人脉。   小侯爷刚到国子监,一大群出身与他差不多、来国子监混日子的贵族子弟哗啦啦地围过来。   他们嚷嚷道:“子宽,听说你是赌神在世,将人家赌场赢得倾家荡产,掌柜都付不出银子要杀人灭口?”   贵族子弟们将江小侯爷围了个严实,那些认真读书的同窗颇感不适,主动离得远远的,在他们看来,一个纨绔是赌神又如何?于家于国都无益。   一个纨绔道:“子宽,我听说你能听音辨骰子,这本事能教我么?”   这些贵族子弟们对这本事最感兴趣,他们也想成为赌神。   最殷勤的当属一个穿得像孔雀、叫杜明规的少年,他端着水挤过来:“子宽兄……不,子宽哥,来,喝蜜水!”   周围的纨绔们目光灼灼地盯着江河。   以前江老侯爷还活着的时候,江子宽穿得多简朴啊,虽然成绩不好,也不怎么用功读书,但看着格外正直,明显就和他们不是一路人。   等江老侯爷去世,江子宽终于放飞自我,言行举方总算和他们靠拢。   本来以为江子宽虽然有纨绔之名,但论会玩,还是比不过他们这些有十多年经验的正经纨绔,哪里想到,你江子宽浓眉大眼,居然是个赌神!   赌神二字一出,将所有纨绔干趴!   成为赌神确实光了不宗耀不了祖,但足以在纨绔中称神!   于是江小侯爷成为现在京城众纨绔的偶像,他们热切地追捧他,幻想自己能在赌桌前说一不二,大杀四方。   多威风啊!   空间里的系统:叮咚,宿主达成最受纨绔欢迎成就。   江河:“……滚!”   小侯爷不慌不忙放下手里的扇子,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   他道:“其实这听音辨骰子比较难教。”   他摸摸自己的耳朵,原主是做不到的,在他附身后,强大的灵魂升级这具身体的五感后,才能让他闭着眼睛都能赢。当然,像王大回那般差点将骰子摇碎的话,他也很难听出来,全靠系统作弊。   贵族子弟们刚露出失望的表情,就听到小侯爷接着说:“其他的方法倒是有。”   小侯爷不慌不忙地喝着水,杜明规眼神火热,恨不得亲自将水喂到他嘴里。   “你们知道吧,我前阵子不是在家养伤么?然后我就研究出了赌局必胜之法。”   在场的纨绔子弟们双眼瞪得老大,听得更专心了,心痒难耐。   “这个方法还多亏算学夫子的教导!”小侯爷扇子一合,一脸感恩之色,“我研究很长一段时间,并结合西域来的一本奇书,终于研究出赌场不败之法。”   杜明规身体前倾,真是恨不得将小侯爷拎起来摇晃,这说话怎么慢吞吞的?就不能一口气说完吗?   其他人好奇赌博这事怎么跟算学夫子扯上关系的,还有那西域奇书是什么东西?咋这么神奇,竟然能让人变成赌神。   小侯爷也不啰嗦,将自己总结的算学知识跟骰子结合起来,“简单的加减法必须要掌握,其次我们看点数和概率怎么计算……”   纨绔们:“……”   此时的纨绔们,好像在听天书,印证了那句话: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倒是那些算学好的好学生凑了过来,听得两眼放光。   他们挤开那群双眼放空的纨绔,“原来如此,原来算学还可以用于算概率。”   小侯爷扫了眼一脸已经懵掉的纨绔们,再看向那群思考中的好学生,继续说:“总之,这个方法虽不至于让你立于不败之地,但掌握得好,便可以赢多输少!”   “我明白了!”书院里算学数一数二的少年挤进来,一脸狂热地对小侯爷道,“没想到子宽兄对算学竟然如此有研究,那本西域奇书在何处?能让子宽兄变成算学高手,肯定极为神奇,不知可否借予在下一观?”   闻言,在场的纨绔们不干了,这不是和他们抢赌神之名吗?他们也要学!   小侯爷一脸为难,“可是你们的算学那么差……”   “我们可以学!”纨绔们异口同声地说,总之,谁也别想阻拦他们通向赌神的道路。   教算学的老夫子脸色不是很好看,本来这些纨绔突然对算学上心,他是高兴的,哪知他们目的不纯,居然是为了在赌桌上百战百胜。   老夫子连江小侯爷都气上了,就是这不学好的,他就是罪魁祸首,必须重罚,以免带坏书院的风气。   很快,老夫子就拿到那本西域奇书,一本关于算学的书。   原本秉着找茬的心去看的,哪知老夫子很快整个人沉迷进去,至于重罚?那是什么,能吃吗?   **   黎郁云低头绣盖头,红色的盖头,精细的绣线,满含少女对婚姻的期待。   “小姐,您休息一下,用眼太久不好。”   提着食盒进来的丫鬟春芽温声提醒,一边将食盒里的膳食取出来。   摆出来的是两荤两素一汤的饭菜,对于平民而言,丰盛得有如过年节,但对于一个贵女而言,这样的膳食就跟打发乞丐差不多。   唯一好的大概是份量够足,四五个姑娘家都吃不完。   黎郁云神色平静,拿着筷子,将大部分的饭菜拨到一边,这是给伺候她的丫鬟吃的,她不习惯将自己吃过的食物再赏给丫鬟吃。   春芽几个丫鬟心里颇为感动。   虽然二小姐黎美云那边的膳食份量更多、味道更好,但怎么说呢,她们小姐此举,让她们感觉到一种尊重。她们伺候小姐是应该的,但小姐此举却是将她们当人看的,让她们觉得自己是一个人,这才是最珍贵的。   “小姐,奴婢打听到了,江小侯爷在赌场和人打了一架,不过没受什么伤……” 春芽低声说,“听说是赌场不认账,过错不在他。”   黎郁云放下筷子,拿起茶水漱口,又拿起帕子一根根地擦拭着自己的手指。   她的动作不疾不徐,颇为优美,婉然入画。   春芽不禁看呆了,每次都觉得自家小姐美得如诗如画。   继夫人请了宫里出来的老嬷嬷教导黎家姑娘规矩,结果二小姐只学了个皮毛,反倒是不被人重视的大小姐学到了精髓。   春芽没读过什么书,不懂形容,只觉得她家小姐的一举一动优美得像窗外正在盛开的山茶花。   “他没受伤就好……”清丽雅致的少女低声叹道,“赌场不是什么好地方,怎么不多带些人?”   春芽不知道怎么说,正要安慰,便听说二小姐来了。   “长姐,你听说了没?”穿着红裙的少女如同一团火般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你那未婚夫在赌场被人打了……哎哟,听说他非常好赌,这书没读好,倒是对骰子熟得很。”   黎美云面上同情,实则幸灾乐祸,“长姐,你怎么这么倒霉啊?一个好赌的纨绔当丈夫,小心他将家产全都输掉。”   黎郁云站起身,因为刚吃饱饭,她有点犯困,实在不想搭理闲着没事干的继妹:“你来做什么?”   她心里有些不耐烦,怎地吃饱没事干,就喜欢来她这里展示存在感呢?   黎美云不烦,她都烦了。   黎美云笑嘻嘻地说:“当然是来安慰你啊!”   她心里冷笑,自己这长姐虚伪之极,不管听到什么坏消息,都风雨不动,她非常想看长姐变脸,一定很有趣。   可惜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成功。   “安慰就不必了。”黎郁云掩唇打了个哈欠,觉得这继妹实在没眼色。   黎美云可不管,她假惺惺地道:“可惜这婚约不能取消,长姐你这朵鲜花竟然插在牛粪上,真可怜啊!长姐花容月貌,才情出众,却只能配一个纨绔,妹妹我都为长姐心疼了。”   江老侯爷还活着的时候,那小侯爷看着像模像样的,她们这些姐妹十分嫉妒,恨不得取而代之,将这桩婚约抢过来。   哪知道老侯爷刚过世,那小侯爷就原形毕露。   现在她们对长姐的羡慕嫉妒变成同情,谁能想到能干精明的江老侯爷居然有这么一个不成器的纨绔儿子呢?   听说连续几年,宫里都不再邀请定远侯府进宫参加宫宴,俨然将定远侯府遗忘。   江家在朝中无人,有爵位又如何?在这一砖头能砸中个三品官的京城,一个无实权的侯爷不值一文!   黎美云取笑完长姐后,又喜滋滋的炫耀四皇子对她的看重。   “四皇子说过,等我及笄后,就请人上门说亲……”她炫耀般地说,“到时候,我就是四皇子里最受宠的侧妃。”   想当初,她娘明明是特地请宫里出来的嬷嬷教导她规矩仪态的,哪知道只是被拉过来凑数的黎郁云反倒学得最好,嬷嬷还曾批评她画虎不成反类犬,现在再看看,她这个将老虎画成狗的竟然要嫁入皇家,以后黎郁云见到她时,都得给自己行礼。   黎美云幻想未来长姐要低声下气给自己行礼的一幕,脸庞浮现激动的红晕。   听闻四皇子妃体弱,太医说四皇子妃子嗣艰难,若是自己生下四皇子的第一个孩子,那她就是四皇子后院第一人。   黎郁云幽幽地道:“妹妹,好女不作妾。”   皇帝的妾也就罢了,一个皇子,还不知能不能上位的皇子,也就黎美云稀罕,真是小家子气!   而且这事还没成呢,就到处嚷嚷,也不怕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黎美云瞬间变脸,又惊又怒地看她。   最后,黎美云是哭着从黎郁云院子跑出去的。   看着房门外明媚的阳光,黎郁云低低叹息,看来今天的午睡是别想了……不,大概今晚也别想睡了。 第116章 抠门小侯爷7   很快,黎郁云便被继母以不敬天家的罪名罚跪祠堂。   但她并不后悔。   也不知为何,明明过去的她从来都是逆来顺受的,面对继妹的挑衅,都是以回避居多,只要继妹不做得太过分,能让则让,以免给自己招来麻烦。   可现在她却忍不下,非但忍不下,还总想着豁出去将事情闹大。   伺候黎郁云的春芽等丫鬟也觉得小姐最近的改变甚大,但她们并未多想,只是心里嘀咕着,小姐这是快要出阁,或许是觉得有底气。   当天傍晚,一个雕花镶金的匣子从定远侯府送到黎老爷手里。   黎老爷忙让人将之送到长女黎郁云的院子。   黎夫人原本是想让这继女去跪一个晚上祠堂,好挫挫她的气焰,哪知因为这事,这想法自然破灭。   “老爷,这是……”黎夫人期期艾艾地问。   黎老爷很是不耐地说:“这是定远侯府送给大姑娘的!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还罚郁云去跪祠堂,你让侯府届时怎么想?人家都表示对郁云极为满意,你却和侯府对着干,是想表示对侯府的不满?”   那匣子里的东西不必特地看也知道是送给小姑娘的首饰,只是耐人寻味的是,为何直接送到他这里?按理说,这种事应该是由主母出面处理。   黎夫人见他生气,不敢再做什么,只得将黎郁云放了出来。   她揉着手帕,心里意难平,这继女即将要出阁,等她出嫁后,想找理由罚都不方便。   黎郁云被人扶回屋子里。   春芽将药酒倒在手里,用力地揉开黎郁云膝盖上的瘀青,她家姑娘的皮肤白,一点点淤青在那雪白的皮肤上,都极为明显,看着触目心惊。   黎郁云仿佛感受不到疼痛,反复摩挲着一根精美的金步摇,嘴角不由得露出笑容,嘴里喃喃地道:“真是笨蛋,年轻姑娘哪适合戴这么笨重的步摇?”   这审美也太差劲了,像这样华贵繁复的金步摇,只适合年纪更大些的妇人,她年纪还小,根本压不住。   话虽是这么说,她仍是将金步摇插到头发上,对着镜子歪头欣赏了大半天。   其实也没那么糟糕,她若是挽个夸张点的发髻,看着好像也算协调?   春芽是丫鬟,她的审美代表广大丫鬟的审美,一个劲儿地夸:“小姐,这金步摇真重,黄金用得真多,一看就值钱,多美啊。”   对她们这些丫鬟来说,值钱的东西就是美,这么重的金步摇戴出去,多有面子。   旁边的丫鬟也道:“小姐,明天您就插上这枝金步摇……”   黎郁云笑得眼睛都弯起来,“最多戴着半天,你家小姐我就抬不起头了。”   这金步摇实在太重,而且极为不方便,它只适合参加宴会,还是那种场面较大、需要隆重打扮的宴会。   不然平时这么戴着,少不得要被人说暴发户。   “小姐,小侯爷都送您首饰,您要不也回个礼?”春芽说着, 她的眼睛尖, 看到自家小姐耳根红了,心里十分开心。   像这会儿,会脸红、会对未来夫婿有期待,才是正常的姑娘家嘛。   黎郁云努力地严肃着脸:“你说得对,有来有往才符合人情。”   她又轻咳两声,“那我缝个荷包吧。”想了想又别扭地道,“上面就绣一丛翠竹,如果他不要,我自己也可以用。”   春芽差点没笑出声,哪个姑娘家会用绣竹子的荷包啊?   这分明是给男人用的。   **   江小侯爷这边过得十分滋润。   阳光明媚,院里的花也开了。   他指挥柔柔和蔷蔷在院子里架上烧烤架,又让扫洒的两小丫鬟过来帮忙窜肉串。   柔柔和蔷蔷见状,暗暗松口气,她们昨儿刚染了指甲,衬得手指像削葱似的,可不想去窜这肉串,不仅会弄脏指甲,这指甲也会断的。   “对了,你们的手洗干净了?”小侯爷问两个扫洒的小丫鬟。   两个小丫鬟犹犹豫豫地伸出手来,江小侯爷不放心地要拿起她们的手,察看那指甲缝。   哪知却听得“噗通”两声,两小丫鬟直接跪下,眼里都是泪花。   小侯爷大为不解,“你们这是怎么了?本侯可没打你们。”   “呜呜……”   扫地的两个小丫鬟飙着泪,哭得鼻涕泡都出来:“侯、侯爷,我们没有一百两……呜呜,这辈子都赚不到一百两,我们很穷的……”   正在低头烧炭的知书猛地抬头,然后心里开始幸灾乐祸。   让你给自己标价!看你怎么收场。   小侯爷顿时头大,他不擅长应对小孩儿的眼泪啊。   “不用你们给银子!”小侯爷无奈地道,“是本侯主动碰你们的手,又不是你们主动……再说了,本侯针对的是那些觊觎我纯洁的身体、不自爱的女人,对洁身自爱的女人,没这规矩。”   听到不用赔钱,两小丫鬟立刻不哭了。   虽然她们听不懂觊觎是什么意思,但不自爱还是听得懂的,她们最自爱了,小侯爷别想从她们身上拿到一文钱。   两小丫鬟揉了揉眼睛,破涕而笑,赶紧道:“小侯爷,奴婢去窜肉串了,小侯爷您想吃什么肉,这个羊肉可以么?”   小侯爷看得头皮发麻,“你们给本侯再去洗一次手,你们手上都沾着鼻涕。”   看他恐怖的眼神,两个小丫鬟反倒不害怕,赶紧去洗手。   很快,院子里弥漫着烧肉的香味。   肥滋滋的羊肉散发出诱人的气息,再洒上小侯爷特意让人弄的调味料,连邻居家的小孩都要馋哭。   杨清泉刚进门,就听到江小侯爷扬起声音对隔壁家趴在围墙上的小胖子道:“你赶紧下去,趴在墙上不安全!知道了,知道了,我马上让人将烤肉送到你家里。”   小胖子流着口水,高声道:“子宽哥哥,你不能骗人!”   小侯爷熟练地将几串烤好的肉放在一个盘子里,没好声气道:“本侯像是骗人的人嘛?你当心点儿,别摔下去,摔下去的话,我就拿烤肉到你家吃,馋死你还不给你吃。”   小侯爷转头就看到过来的杨世子。   “思源,快过来一起烤肉!”小侯爷高兴招呼他,笑容格外灿烂。   杨世子也忍不住跟着笑,子宽实在是太喜欢自己,每次看到自己时这么高兴,这个朋友交着不错。   他的心情也不知不觉灿烂起来,生疏地拿起烤肉:“这个怎么烤?”   杨世子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金贵人儿,等下人做好饭伺候他吃,从来就没有自己动手,一时间门觉得很有意思。   趴在围墙上的小胖子大声嚷嚷:“子宽哥哥,我不要这个哥哥烤的,我只要你烤的。”   杨世子很不高兴,怒道:“小胖子,你是啥意思?知道我是什么身份不?本世子烤的肉多少人想吃都吃不到!”   小胖子才不管他的身份有多高贵,他只知道这个新来的哥哥动作这么生疏,肯定烤得不好吃!就像子宽哥哥的丫鬟,叫什么强强弱弱的,烤个肉都是一脸勉强,生怕将染色的指甲弄坏,一看就知道她们烤的肉不好吃,不然子宽哥哥身为侯爷怎会亲自动手?   “反正我不想吃你烤的,子宽哥哥烤的肉才好吃。”   小胖子吞口水的声音很明显,小侯爷心情很愉快,让人拿梯|子过来,三两下就上了梯|子,将肉串塞到小胖子嘴巴里。   “看你这么识货,先给你吃几串吧。”   小胖子趴在那里吃得很香,让杨世子也感觉肚子里的馋虫在闹,他先是吃了串自己烤的肉,只是刚咬上一口,就面无表情的放下来。   没想到这小胖子年纪小小的,看事情还挺准的,他确实烤得不好吃。   见小胖子还在吃,他顿时有些不服气,说道:“子宽,别管那小胖子了,先给我烤几串。”   小胖子正想抗议懂不懂先来后到的道理,就听到身后一道怒吼,吓得手中的烤肉都要掉下来。   定远侯府这边也听到了那怒吼声,便知道小胖子爬墙被长辈发现了。   杨清泉看着小胖子消失在墙头,幸灾乐祸地道:“肯定是被长辈骂了,说不定还会被打屁股。”   江河将一串烤得香喷喷的鸡翅塞到他手里:“快吃,我给你再烤些羊肉,青菜想吃什么?”   杨世子第一次知道青菜还可以烤,颇为稀奇:“来串韭菜!哎哟,大蒜也能烤?”   “万物皆可烤!”小侯爷又递了杯酒味很淡的果酒过来,“来,一边喝酒一边吃烤肉才是人生享受啊。”   若不是粮食贵,又找不到啤酒花,他都想蝴蝶啤酒出来了。   酒足饭饱后,两人并排着躺在躺椅上,沐浴着清风绿荫,好不逍遥。   杨世子说:“我今儿来,本是想约你出去吃饭的。”   “外边的饭好吃,还是我做的烤肉好吃?”小侯爷懒洋洋地问。   “当然烤肉好吃!”杨小世子斩钉截铁地说。   也不知那些调料是怎么弄的, 真的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烤肉了。   不过小侯爷很大方地将调料方子给了他, 他以后也能在家里搞一搞,宫里的烤肉并没这么好吃,要不要这方子也抄一份送给皇帝舅舅?   杨清泉接着说:“外面的太阳晒,天气又热,出去没什么意思。”   他们这样的年纪,除了出门吃饭听人说书,去郊外骑马散心,或看斗鸡下赌馆,好像也没什么好玩的。就像去青楼,他年纪还小没什么兴趣,小侯爷更是恨不得跟青楼女子比身价,估计是更没兴趣的了。   杨清泉端起凉茶正准备喝,看到空心小竹子做的吸管,大感有趣:“哎呀,我没想到水还能这么喝。”   吃完上火的烤肉再喝凉茶,没毛病。   喝完凉茶,杨世子想起一件事,“子宽,听说你在国子监教人赌技?”   杨世子心里羡慕,觉得国子监真有意思,如果他读书的地方不是上书房就好了,在上书房,同龄的皇子们就那么几个都能斗起来,实在是没意思。   “又是谁传谣言?”小侯爷一脸无奈,怎么和他有关的谣言都是负面的?   他明明是鼓励一群纨绔上进、努力学数学。   杨清泉思考会儿,他每天做的事也和江子宽差不多,怎么他就没流出什么谣言?可能他有个强势的母亲,上头还有个皇帝舅舅,没人敢传他的谣言?   想到这里,杨世子给他出主意,“子宽,你需要一个特别强的靠山,让人不敢胡说八道。要不你找几个德高望重的人为你说话,说好话的人多了,说你坏话的人就少了。”   小侯爷无奈道:“我爹是孤臣,没什么朋友,至于我的朋友,家世好的大把,但大多是边缘人。”   大多是家里虽然宠着、但没有话语权的纨绔子弟。   “至于你说的找德高望重的人?问题在于,那些德高望重的人不会想为我说话,他们甚至不想和我靠近。”   闻言,杨世子实在为朋友发愁,他倒是愿意为江子宽说好话,问题是自己在外面的形象虽然不差,但离德高望重远着呢,他辈份小,没什么份量,说的话没人信啊。   他虽然可以去求皇帝舅舅帮忙,但同样的问题来了,高高在上的皇帝凭什么为一个名声不佳的人说好话?   皇帝他愿意也不行,因为御史不愿意,肯定会喷他是昏君。   “子宽啊,名声的重要性我就不说了。”杨小世子叹息道,“最起码你的名声不能再糟下去。”   他虽是公主之子,但谁让他有一位宠他的舅舅,打从记事时,总是身处皇宫修罗场。看过无数勾心斗角,杨世子总觉得哪里不对,仿佛有人故意针对定远侯府,特意将江子宽的名声弄臭。   “其实这事也不难解决。”小侯爷拍手道,“不用别人为我说话,我为自己代言。”   杨世子一脸迷惑地看他,他还没听过人还能为自己代言的。   江河自信地道:“我决定自己成为德高望重的人!”   杨世子先是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尔后想到什么,不禁思索起来。   成为德高望重之人难么?   杨世子摸着自己的下巴,看多了这世间门徒有虚名之人,大多都是特地给自己刷名望,将自己刷得比白莲花还纯洁。这种事别人做得,江子宽也做得,最起码相比起那些衣冠禽兽之辈,江子宽好歹没做过什么坏事呢。   顺着江河的思路,杨世子帮忙添加细枝末节,建议道:“可以捐钱给朝廷,南方很多地方都在闹洪灾,皇上都要缩衣节食让大臣捐钱呢。”   不过想到这个好友抠门的本性,他摸摸鼻子道:“不想捐钱的话,修路造桥也成,要不然,你去看哪个穷苦得活不下去的人家,给点粮和旧衣服也成。”   小侯爷的反应是,一脸震惊地捂住胸口。   当杨世子刚说出捐钱二字,他的心就开始绞疼起来。   “为什么皇上让大臣捐钱?贪官也就罢了,清官能有多少钱?”小侯爷不想捐钱,但他喜欢看别人捐钱,只要捐的不是他的钱,他的心就不疼。   不,应该说看到别人大把大把的捐钱,他特别愉快:“商人最有钱,为什么不让商人捐钱?”   杨小世子不禁愣住,瞬间门打开了思路。   对啊,商人那么有钱,为什么不让他们捐呢?大概朝廷上下都看不起商人,觉得他们奸且诈,不是易与之辈?   江河摇头道:“你这想法就错了!商人有钱,但他们的日子也难过,有权的想抢有钱的太容易了。你可以让皇上多弄点虚的东西,比如说给块积善之家的牌子,允许他们若受到不公平待遇,可直接进宫见到皇上告御状,还可以答应他们,捐钱多的可以参加科举,我保证很多商人哭着求着捐钱……”   小侯爷说到这里,发出感叹:“世人都说奸商,或者说官商勾结,但若是商人不跟当官的勾结,连生意都做不下去。人家好端端的做生意,有后台的看着眼热想抢,不勾结当官的能成么?”   “要我说,这世界最大的后台难道不是皇帝?你让皇上给商人作主,那些商人肯定更乐意将买通当官的利润让给皇上,不对,是让给朝廷……朝廷甚至不需要做什么,只要秉公处理就够了。”   杨小世子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发言,整个人都惊呆。   他以前接受的教育,说的都是商人不事生产,商人都是奸诈小人,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商人也不容易。   “哪里是你说的那样?这可是无商不活。”小侯爷说着,掏出一两银子,“我举例子哈,张三辛苦养的猪卖了一两银子——我知道,一头猪可能不止一两银子,我只是举例子。”   “张三卖了这头猪,将这一两银子买了罗家媳妇织的一匹布,罗家媳妇又拿这一两银子请人修葺她家的房子,修房子的王老头得了这一两银子,买了很多粮食回家,卖粮食的得了一两银子,去市场买了纸笔给儿子读书,书铺的老板得了一两银子……”   杨世子都听得呆了。   所以这一两银子派了这么多用场?好像不止一两银子的作用?他有点糊涂,想不明白。   “这就是商人的力量。”小侯爷拍拍自己的头。   肯定是刚才吃烤肉的时候喝了点酒,他有点醉了,每次喝醉就想唠叨点什么。   反倒是杨世子完全清醒,双目灼灼地盯着他。   他也是受这时代的精英教育长大的,觉得里面有很多道理,但他一时想不通。   一两银子,如果不允许这一两银子流动,那张三的猪只能自己吃,罗家媳妇的布卖不出去,没办法请人修葺房子,王老头家也买不起粮食……   这只是一两银子而已,若是大点的呢?几百两、几千两,甚至上万两银子呢?   好像没有商人真的不行!   但商人不事生产啊,若人人都去经商,田地会荒废,没人去织布,百姓岂不是只能饿死?朝廷岂不是收不上税?   杨世子想到这里,很想去摇醒小侯爷。   只是见他睡熟,到底没这么做,他又躺了回去,估计再问也得不到答案,方才江子宽说的那些已经够让他去仔细思考了。   旁边的小侯爷发出幸福的呼噜声,做着美梦。   在梦里,他俨然变成一条不用翻身的咸鱼,十分幸福地躺着,甚至吃饭都不用动,张开嘴巴就有人喂饲料。   他模糊地想:上个世界当猫都不得消停,还是这个世界好!   他决定了,这个世界就当条咸鱼,再也不要养孩子!也不要干活!他要吃吃喝喝,咸鱼躺一辈子!   **   江河醒来的时候,杨世子已经离开。   这一觉睡得可真舒服,阳光很好,风也很柔和,咸鱼躺的生活才是人生啊。   小侯爷爬起身,从枝头飘落在身上的几片落叶随之掉下来,勤快的扫地小丫鬟盯着那几片落叶,然后拿起了扫把。   小侯爷伸了个懒腰,问道:“杨世子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杨世子走了已有半个时辰。”小丫鬟乖巧地答道。   不过杨世子离开时,他的神色有些不对,好像魔怔似的叨念着“一两银子”,难不成是丢了一两银子?她待会儿扫地要仔细点,看能不能找到。   “哦。”小侯爷不以为意,拿起小茶几上的凉茶咕噜咕噜一顿海喝。   喝完后,他随意地用袖子擦了擦嘴巴,对两扫地的小丫鬟道:“你们过来喝点凉茶,去去火,你们刚才也吃了不少烤肉。”   两个小丫鬟不约而同地舔了舔嘴巴。   这烤肉真好吃呢,小侯爷说她们串肉有功,她们也可以吃。   定远侯府的主子们体恤下人,她们三天就能吃上一顿肉,逢年过节时还能吃上烤鸡烤鸭,但那些都没有小侯爷做的烤肉好吃。   “小侯爷,下次您若是还要烤肉,奴婢一定帮您串肉。”两个小丫鬟信誓旦旦的发誓道。   发现小侯爷盯着她们的手看,两小丫鬟十分机灵地伸出洗得干干净净的手:“小侯爷,我们以后洗手一定洗指甲缝,洗得干干净净的。”   此时两个小丫鬟现在看他的眼神就和隔壁嘴馋的小胖子差不多,小侯爷颇为自得。   哎呀,他就这么厉害!   若是哪天侯府破产,他还可以去卖烤肉赚钱,到时候馋死全京城的人。   他整了整衣服,朝主院那边而去。   主院里,伍氏正和老太太坐在一起说话。   中午的那顿烤肉,两人也吃了,是儿子(孙子)特地让人送过来的,婆媳俩都吃得很欢,边吃边夸。   不愧是她们家的子宽,多么孝顺的孩子啊,吃顿肉都想着她们这些长辈。   这时,外面响起一道声音,“祖母,娘,我来了。”   这人未到声先到,那朝气蓬勃的声音,让老太太当即眯起眼睛。   看到孙儿走进来,老太太笑道:“乖孙儿,快过来。”   小侯爷走过去,一把握住祖母的手。   老人家不适合吃烤肉,除非配上他做的凉茶,看样子老太太很听话,烤肉没多吃,这凉茶倒是喝了。   他笑眯眯地问:“祖母,我烤的肉好吃吗?”   “当然好吃!”老太太也是笑眯眯地道,“这可是乖孙特意为祖母烤的肉,怎会不好吃?”   更别说孙儿考虑到老人的牙齿不好,给她烤的都是好消化又不难嚼的鸡肾猪肝之类的部位,少少的吃一些没问题。   江河卖乖道:“下次我研究看看豆腐能不能做薄点,到时再烤给祖母吃。”   这边祖孙俩和乐融融,那边伍氏已经发现商机,正在思考着开个烤肉馆。   也不知道她儿子哪来的凉茶方子,她吃了那么多烤肉,竟然不觉得上火难受,要知道她的体质容易上火,平时连那些烤的、炸的肉都不敢多吃。? 第117章 抠门小侯爷8   杨清泉从定远侯府离开后,并未回公主府。   此时他满脑子都被那“一两银子”塞满,只想找个能为他解惑的人,而这个人,自然是皇帝舅舅。   杨清泉转道去了皇宫。   “舅舅,我这里有个问题不解,您能否为我解惑。”   “是什么?”皇帝笑着问,难得这孩子除了吃喝玩乐,竟然还有烦恼之事,不免让他有些稀奇。   等听完外甥的问题后,皇帝也被这“一两银子”的问题难住了。   明明感觉这银子没花出去就不算银子,花出去后好像不止一两银子?商品流通后,一两银子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没流通呢?卖猪的吃得起猪肉,穿不起衣服?卖布的只能看着自家漏水?做泥瓦工的没钱买粮食……   皇帝当然知道商人很重要,但对商人的歧视是浸透到骨子里的,他觉得没必要去研究它,以农为本,一个朝代做好农业,农民的工作,就是盛世了。   直到皇帝听到外甥说,让商人捐款的事,他耳朵顿时竖起来。   “思源,你详细和舅舅说说。”   皇帝思考得更深,以往没钱时,他都是抓贪官污吏来个抄家。现在想想,当官的俸禄就那么多,他们哪来那么多钱?除去贪污百姓的,就是从商人手里要保护费。   皇帝摸着下巴,觉得这话太有理了。   与其让商人为了得到庇护,将钱交给当官的,还不如直接交给朝廷呢。只要他们安分守已地做生意,朝廷照样可以为他们撑腰。   想明白后,皇帝大赞道:“思源,你这个朋友有大才啊,他愿不愿意当官?”   大才?   杨世子摸不着头脑,虽然皇帝舅舅也被一两银子的问题难住,但不至于将出题的江子宽夸成大才吧?   “不,他是大才。”皇帝一脸正经道,“你说的一两银子的问题,朕觉得里面颇有深意,但一时半会却想不明白,待朕揣摩后再召见那江家小子。”   皇帝真是没想到,江中诚活着时,总说自家儿子不成器,文不成武不就,这委实太谦虚。   不说江小侯爷这赌技吧,单是对商人商业的研究,就足以破格进户部。   皇帝是个惜才爱才的,只要有才的人,都愿意用,不管是什么方式。   杨清泉可不管那些,他现在很为朋友高兴:“皇帝舅舅若是要召见子宽的话,他就不需要自己想办法成为德高望重之人了……”   皇帝听后,不禁来了兴趣:“那朕还是先不召见他吧,朕想知道他用什么办法让自己的名声好起来。”   杨世子顿时呆住,这不是多此一举么?   这世上有什么办法能比皇帝的金口玉言更能刷名望的?   皇帝可不管,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他更喜欢向他自荐的人才,而非他三顾茅庐,当然如果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才,他也不是不可以纡尊降贵。   看着外甥傻乎乎的模样,皇帝心下自得。   没想到江中诚的儿子还懂得曲线救国, 通过外甥向他自荐呢。   皇帝能想到的事, 杨世子也想到了,如果是别人肯定会心里有点不舒服,觉得两人之间的友谊不够纯粹。   但作为皇亲贵戚、早已习惯世上没有纯白无瑕感情的两人都不当一回事,杨清泉甚至茫然地想:我怎么看子宽都不想当官啊,难不成我误会了?   **   昏迷三天的范纯终于醒过来。   他本以为在赌馆的经历是他这辈子遇到最可怕的事,醒来后才发现,噩梦刚刚开始。   范纯又惊又怕,号叫道:“我的手,我的脚,为什么都动不了?”   他以为自己发出此生最凄厉的叫喊,实际上这声音小得听不到,证据就是没有一个人来看他。   范纯开始慌了,他的书童呢?伺候的人呢?都去哪里了?   然而不管他叫骂得多么大声,门口只有一个聋哑婆子守着,没有一个人来看他。   终于发现哪里不对的范纯努力地思考,他也是有些机智的,虽然这机智从来不用在正途。   这屋子还是他原来的屋子,只是这里好些名贵的瓶子、书画都不见了,换成廉价的替代品。   范纯双眼猩红,眼珠子鼓起,厉声恨道:“肖氏!”   她怎么敢?!她怎么敢做这种事!   “叫肖氏来见我!这个恶毒的妇人!贱人,我是范家的嫡长子,她怎么敢这么虐待我!”   范纯骂了很久,然而除了聋哑婆子一脸莫名,按时给他喂水喂饭,没有一个人来看他。   范老爷还活着的时候,范家的家境还是可以的,范纯记得自己年幼时,那是要什么有什么的富裕日子。等范老爷过世后,范家的日子才一落千丈,他那心比天高的继母也将自己生的儿子——他的弟弟送进书院后,范家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   他就不懂了,家里有一个读书人就够了,为何要倾家荡产去供养两个?   像他那继母生的弟弟,读书天份是比自己高,但弟弟有他会经营人脉吗?他都说只让自己一人读书就够了,他日后定会奉养继母,可继母就是不肯,宁愿削减家用,将下人都卖了,日子过得苦兮兮的,也要送弟弟读书。   范纯很聪明,为了这事,他当时找祖母闹,又去找族长闹。   于是,他身边得以留了个书童照顾起居,至于弟弟那边,反正有他亲生的母亲偏心,要什么书童?弟弟那边甚至还有两个亲妹妹为他赚钱买纸笔。   不是一个娘生的姐妹,就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范纯视而不见范家的银子其实大多花在他身上,祖母和父亲相继过世,他身为嫡长子,继母又从未视他为亲子,当然得多要点银子傍身才安心。   至于继母和她生的三个孩子没银子花?   只要弟弟不读书,一样可以过得很滋润,谁叫他们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随着时间流逝,范纯心里只剩下一片惶然。   发现自己浑身动弹不得,也不见有大夫上门给他治病,不知自己的具体伤得如何,将来还能不能恢复。   伺候的婆子不识字,他就算想写封信让人来救他都不行。   等等,写信?   范纯面色大变地看着被包起来的右手,他的右手伤得也很严重,他还能写字吗?   越想越慌,范纯恨不得摔家具想大闹一通,结果伤上加伤,左手也跟着肿起来。   直到外面响起一道声音,“少爷……”   范纯抬头看过去,发现是自己的书童阿丛,顿时激动得用伤得没那重的左手拍床楞。   他叫道:“阿丛,快将我救出去。”   阿丛一脸苦涩地说:“大少爷,您就别乱动了,小心伤得更重。”   范纯有种不妙感,躺在床上,费力地将自己的头抬起来,小心翼翼地问:“我的伤重吗?大夫怎么说?”   阿丛一脸可惜地看着自己的前主子,够聪明、心也够狠,还能拉得下身段,扯得下脸皮,对权贵能逢迎也敢算计,如果没有什么意外,肯定能走很远。   曾经他敢肯定地说,或许习惯走捷径,大少爷将来肯定没有好下场。   但在大少爷的下场到来之前,大少爷肯定比那只走煌煌正道、很有读书天份的二少爷走得更远。   可惜了,再怎么有心计,没有一个健康完整的身体也是白费功夫。   “大夫说大少爷您的右腿只是折了,将来还能好,左腿骨头碎得太彻底,治不好了!至于左手没什么事,有事的是右手,大夫说将来拿不了重物……”阿丛都不忍心说,这笔其实也算在重物之列。   范纯越听越绝望,终于忍不住嘶号出声,“所以我是废了是吗?”   阿丛吓了一跳,急急地过去捂住他的嘴。   “大少爷,您别将人引来,小的就只有这么点时间来看您。”阿丛说得很快,“大少爷,夫人要将小的卖掉,小的看在这些年您对小的还不错的份上,特意向您告别的。您日后要学会低头,不能再跟夫人对着干了。”   范纯勉强地冷静下来,盯着他说:“阿丛,你快去定远侯府找江小侯爷来救我,我继母不敢跟贵族对着干的,你……”   “少爷,没用的。”阿丛打断他,缓缓地道,“您故意拉江小侯爷去赌场的事,江家已经知道了。”   阿丛心里叹息,神色复杂。   大少爷是什么德行他心里知道,就算他面上装得斯文有礼,实则就是个小人。   江小侯爷再纨绔,再不是东西,对大少爷实在不错,自从认识小侯爷后,大少爷生活过得无比的滋润。   他就是不懂,为何大少爷能一边收下江小侯爷赠予的财物,一边还能愤愤不平,觉得小侯爷是用银子羞辱他?   阿丛只能将之归根于大少爷的心胸不够宽大。   像这样的人,往往是白眼狼,所以大少爷立志要将江小侯爷拉到泥泞里,想通过让他染上赌瘾染指定远侯府的家产。   阿丛曾经也委婉地劝过,但没有用,大少爷自诩聪明,怎么会听他一个小厮的话?最后只能昧着良心和主子一条路走到黑。   所以,夫人怕江家报复将他卖掉,他也不敢生恨,不过是因果报应罢了。   阿丛没将夫人去江家闹事,江家给夫人三千两了断的事说出来,生怕大少爷又闹起来,他现在没有底气再闹。   “大少爷,小的要走了,今日或许是咱们此生最后一面。”   阿丛站起身,擦去眼中的泪,继续说:“大少爷,您总是说江小侯爷不是东西,是纨绔,活该被算计……可您算计他的目的是冲着他家的钱财去的……”   现在眼前的迷雾被拂开后,阿丛怎么也想不出江小侯爷哪里纨绔了,哪里不是东西了?他只知道一件事,“大少爷,这世上是存在因果报应的。”   所以大少爷,以后做个好人吧。   范纯像个木偶一般,盯着头顶的屋梁,喉咙发出咯咯的响动。   他将头转向床里,眼泪落在枕头上,从来未有的绝望袭上他心头,他知道自己完了。   **   “什么?让我去当官?”正在洗脸的小侯爷一脸不可思议地抬头,“我好端端的为何要去当官?”   闻言,杨清泉的精神一振,突然间就高兴起来。   所以子宽和他交友就只是纯粹交友,没有别的目的吧?   江河丢下帕子,嚷嚷道:“我不做官,听说当官的都要四更就得起床了吧?我可起不来!”   开什么玩笑啊?凌晨三点还看不到太阳呢,就得起床了,这是人干事?   他可是立志要在这个世界当咸鱼的,你看哪条咸鱼是凌晨三点起床干活的?凌晨三点睡觉还差不多。   杨清泉不禁看向外边的太阳,都日上三竿了才起,也就不当官的人才能这般颓废。   虽然自己也是个纨绔,但因为要去上书房学习,很少能睡这么晚。   这么一想,突然羡慕起江子宽。   小侯爷可不管他怎么想,热情地招呼他:“思源,咱们一起吃早食,有鲜虾馄饨、小笼包,还有豆浆油条,你看你喜欢吃什么。”   杨世子跟着坐下,忍不住吐槽:“这哪是早食,明明快到午膳的时候了。”   话是这么说,杨世子也跟着吃了不少,还别说,别人家的饭就是好吃。   吃过早食或午膳后,小侯爷邀请杨世子去玩骰子。   杨世子欣然从命,他上次来江家的目的,就是想找小侯爷学赌术的,结果烤肉太好吃,他都忘记这事。   “我舅舅说你是大才。”杨世子边玩边聊,“你那商人捐钱的主意出的不错,皇上都觉得很不错,真不想进朝廷?”   小侯爷摇晃着骰子,懒洋洋地道:“不想,没兴趣,太累。”   大才?他明明是不想捐钱,才想出让别人捐钱的主意。   杨清泉看他,“你就不想光宗耀祖,让家人以你为荣?”   小侯爷放下赌具:“来,猜大小。”然后摆手道,“光宗耀祖就算了,我不是这块料子。再说了,我娘对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身体健健康康、无痛无病,然后再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她就觉得很圆满了。”   杨清泉盯着他的手,开口道:“小!”接着羡慕道,“你娘对你要求可真低。”   他说的是实话,他爹是国公,他娘是长公主,他现在还能可劲地玩,等两三年后,他就没法浪了,就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错了,是大。”小侯爷建议道,“你的数学不错的话,咱们换一种。”   杨世子觉得挺奇怪的,他先前还是有点不大舒服,觉得小侯爷是想通过他往上爬,在皇帝舅舅面前挂个名,结果发现小侯爷是真的没野心后,他又想催着他上进。   将来他肯定要混官场,经常得四更起床,那时候他的好友正和被子缠缠绵绵睡得特么的香……   只要想到这里,杨世子觉得独苦苦不如众苦苦,江子宽越不想当官,他就越想让他当上能上早朝的大官。   “思源啊,你现在笑得很阴险?”小侯爷抖落一身鸡皮疙瘩,警觉地说,“你在想什么坏事呢?是不是跟我有关?”   真警惕!   杨世子更想拉他共同奋斗了,不过面上不能表现出来,省得将人吓跑。   “谁笑得阴险了?”杨清泉指着自己脸上的小酒窝,“看到我笑的人,都说我笑起来可爱。”   从小到大,只要他一笑,宫里的娘娘看了都会母爱大发,仿佛无痛生子,将他当亲儿子一样。   他哪次离开时,不是带着一大堆礼物走的?   小侯爷有些羡慕地看着他的脸,“你这张娃娃脸,还有小酒窝,真是显嫩啊!同样的年龄,别人四十你还是二十,能小一辈呢!”说到这里,小侯爷危机感十足,“不行,我明天开始得敷点蜂蜜黄瓜,给自己的脸保养保养。”   虽然脸嫩可爱很容易获取长辈的欢心,但杨世子表示,脸上无毛,办事不牢。   他都打算再过两年,就蓄上胡子,结果这里有个奇葩,竟然学女人要将自己的脸保养得更嫩些?   “你不懂。”小侯爷摸摸自己水嫩嫩的脸,“我的理想是永远十八,有人给我钱花,总之我不想变老。”   杨世子白他一眼,“你又不是靠女人吃饭的小白脸。”   男人讲究才能,女人才讲究相貌,以定远侯府的家产,足够他富贵过几辈子。   小侯爷理直气壮:“我的理想是靠女人吃饭啊!现在靠我娘,等以后我成亲了,就靠我娘子!”他叹息道,“所以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爱钱了吧?我靠女人吃软饭,不事生产,不节省点咋办?”   杨世子特别无语,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他这好友脑子咋这么清奇?   能将吃软饭说得这么理直气壮的,也没谁了。   “你想到怎么刷名望了吗?”杨世子转移话题,不想再听他说怎么吃软饭。   不过,小侯爷用词虽然有点怪,但还真别说,这刷字用得挺好的。   “想到了。”小侯爷表现得一副胸有成足,“我决定出书。”   杨清泉的下巴差点掉下来。   开什么玩笑?立功,立德,立言,只有做到前两者的大儒或有大学问之人才敢出书!你一个学渣,出书不是让人笑话么?你做到哪一条了?哪一条都没做到就敢出书,怕自己不会被钉死在耻辱柱上吗?   江河白他一眼,“想什么呢?我又不打算写什么鸿文巨著,我写个话本也能出名,还能以最快的速度出名。”   看话本的人才多,流传的速度也更快。   杨清泉顿时不说话了,总觉得这话本刷出来的名声不是什么正经名声啊!上不了台面。   不过,江子宽本来的形象就是个纨绔,话本也够他刷名声了吧?   “那你的话本写好后,我要第一个看。”杨世子思忖,如果写得太糟糕,他还可以帮忙润色一番。   没办法,自己捡来的朋友,帮个忙是应该的,总不能让他一直颓废下去。   两人正说着话,一个小厮过来,踌躇着将一封信交给守在门院口的知书。   知书拿到信看了看,走过去,“小侯爷,有人送信过来。”   “谁的信?”   杨世子正沉迷于数学的魅力中,随口问道,江子宽说得没错,学好数学真能在赌桌上大杀四方。   “你先算概率。”小侯爷朝他摆摆手,将信接了过来,定睛一看,不禁挑眉。   哎哟,真是稀客啊,居然是范纯!   杨世子丢开手里的骰子,凑了过来,同样一脸惊讶:“他怎么还有脸给你写信?这人的脸皮是什么做的?”   赌馆的掌柜已经将范纯供出来,他现在名声可谓是臭大街了,变相的洗刷了江小侯爷的一部分名声。现在世人都觉得江小侯爷虽然是个纨绔,但心地还是纯良的,对一条潜伏在身边的毒蛇都这么好。   江河展开信看,也没有阻止凑过来的杨世子。   杨清泉很不放心,先前好友被范纯拙劣的手段骗了,他担心好友会再次上当受骗。   只是,等他看完这信后,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受不了地说:“我生平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将你害了还有脸哭自己不得已,让受害者捞他一把。哎呀,他字这么丑,你们国子监水平这么低?”   怪不得他舅舅让他到上书房读书呢。   江河倒是能了解,“他的右手受伤,这应该是用左手写的。”其实他心里还是佩服范纯的,人品姑且不说,才能还是有的。   杨清泉恍悟,“左手能写出这样的字,也是相当厉害了。”   不得不说,这范纯确实是个有毅力之人,左手没练过,真写不出这种看起来还像样的字。   平常闲着时,谁会没事干谁特地去锻炼左手写字?除非是左撇子,右手都嫌锻炼不够呢,这人果然有上进心。   小侯爷冷静地说:“所以我不能给他有再起来的机会!这人记仇不记恩,心胸狭隘,见不得别人好,我现在再怎么帮他也没用,将来若是有机会,他肯定还会置我于死地。”   杨世子闻言,忍不住看他,越发得江子宽实在适合官场。   瞧他多果断啊,做事一点都不犹豫,亦不会感情用事,实在太合他胃口了。   这时,又听小侯爷道:“不对,还是得帮一帮!这可是上好的刷名望工具人,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给点小恩小德让别人看他心胸多么宽大,不记仇恨,善良大度,他多么的伟大啊!   杨清泉眼睁睁看着江小侯爷写了封感人肺腑的信,还不忘往上面洒两滴水充当眼泪。   这封挥泪别友的信,如果不是自己亲眼看着他写出来的,他都信了小侯爷的邪,相信他是朵纯洁无瑕的白莲花。 第118章 抠门小侯爷9   江河写完信后,觉得还不够。   “我看看拿点什么华而不实的东西当礼物送过去!总之,送礼的时候,一定要敲锣打鼓地送,务必让所有人都看到!”   杨清泉突然觉得,江子宽不当官挺好,这心黑成这样,真当官了,也不知多少人倒霉。所以江小侯爷这纨绔的名声是故意整出来的吧?   他就不信那叫范纯的家伙真的能算计得过他。   “错了错了。”小侯爷摇晃手,“纨绔的名声是范纯故意传出去的没错,但我可不觉得他是始作俑者……不,应该说他只是顺水推舟,真正要算计我的人还藏在幕后呢。”   杨清泉听罢,觉得也有道理。   他很仗义地道:“区区一个范纯居然有胆量算计一个侯爷,这事我帮你查查!”   江河眉开眼笑,拍着他的肩膀,“兄弟,谢了。”   **   当范纯像残废一样,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完成的时候,他后悔自己为何不早点娶妻,好歹有了妻子,现在也有人伺候自己。   去年和前年,继母都为他的婚事忙碌过,给他看过不少画像,然而他当时觉得自己年纪尚轻,并且嫌弃画像里的女子身份低微,都是平头百姓,好点的不过是芝麻小官的庶女,配不上自己。   他当时想的是,等自己混出头后,定要娶个世家贵女,长相差点没关系,等婚后他可以纳美妾,妻子的身份够高,有门路有关系,帮助他向上攀爬才最重要。   范纯躺在床上,死气沉沉地盯着屋顶黑色的瓦片,发出痛不欲生的哀嚎。   他现在这副模样,还有哪个女人愿意嫁自己?他这辈子已经能看到头,似乎白活一场,只能断子绝孙了……   范家的宅子太小,范纯发出的哀嚎声十分扰人,左邻右舍都有意见了。   看到范夫人肖氏时,暗示她发发善心,否则这京城的恶毒后娘的代言人就是她了。   范夫人没办法,只得请大夫过来,还大张旗鼓地让所有人都看见。   送走大夫后,范夫人来到继子的床前,冷笑道:“你闹也没用,江家说过,他们不报衙门是看以前的情份上。”她警告地看了范纯一眼,“你以为自己做得多完美?江家已经知道你和赌场设局出千的事,你要是再闹,到时候只怕上门找你的人会更多,毕竟被你拉到赌场输了银子的人不止江小侯爷一个吧?”   范纯顿时被吓住,不敢再闹。   他还不知道江家赔偿范家三千两的事,只哀叹自己的命不好,明明差一点就能引起赌场幕后主子的注意,将要平步青云。   他曾因缘际会,得知赌场幕后的主子是一皇子,便想通过拉一批人傻钱多的纨绔到赌场输钱,引起一皇子注意的。   江子宽好赌,而且侯府家大业大,只要他上瘾,将会有大把大把的银子流入赌场,届时一皇子肯定会对他刮目相看。   而且,继母生的两个妹妹美貌如花,如果能进一皇子府,生下一儿半女,范家便能起来,改头换面。   可是,没人理解他的野心,尤其是继母肖氏,蠢笨如猪,竟然将他当贼看,防着他带坏弟妹。   他承认自己是有私心,可自己谋算的对弟妹也不是没有好处。   那些纨绔子弟多有钱啊,弟弟与其死读书,不知何时能出头,不如学他奉承那些纨绔,届时吃的穿的都不用愁。   读书那么苦,寒月酷暑,日子那么难熬,家中的钱财有限,连点好点的笔墨用不上,他同情弟弟辛苦,想将他拉去纨绔子弟办的宴会,将他介绍给那些纨绔,有什么错?   明明是一举两得的事,继母却勃然大怒,恨他坏弟弟的前程。   范纯长长地叹息一声,不知不觉感觉有了尿意。   他打手势叫来聋哑婆子扶他起身,他要如厕。   聋哑婆子一脸迷惑地看他,啊啊啊地叫着,不明白他想要做什么。   范纯的脸都涨红了,急得大叫:“扶我起来……不不,给我便盆,我要方便!”   然而不管他怎么大叫,聋哑婆子都听不懂他的意思。   直到他忍不住,一股湿意从裤子流到被子上,他终于羞耻地闭上嘴,这一刻真是恨不得死掉算了。   **   因青松背主,现在江河身边没有可得的小厮。   老管家便挑了几个下人带过来,让小侯爷挑个顺眼的当贴身小厮。   江河注意到在众多小厮中,一个看来没啥突出优势,身材瘦小、脑门奇大的小厮。   这脑门大得实在醒目。   老管家道:“小侯爷,您别看他个子小,他的力气可大了。”   老管家也是挑了很久,才挑出这几个身强力壮的下人,因小侯爷有点贪玩,爱招猫逗狗,他担心小侯爷的人身安全。   青松虽然背主,但也是身强力壮能打的,这个小厮的力气比青松还要大。   江河满脸怀疑,“力气大还吃得少,所以才这么瘦的?”   那脑门大、身材瘦小的小厮有些羞愧地道:“回禀侯爷,不是吃得少,是不好吃的东西吃不下,其实小的还蛮能吃的。”   老管家也挺同情的,这孩子唯一的缺点就是会吃,据说舌头太灵,多一粒盐多几滴酱油都尝得出来。   所以基本上做得普通难吃的饭菜他都吃不下,这也就罢了,他还吃得多,也就他祖父后来当上定远候的厨子之一,才能养得活他。   “这不是缺点,这明明是优点啊。”小侯爷惊奇地道,“舌头这么灵敏,可以当大厨啊,当上大厨想吃啥没用,还怕吃不饱?”   小厮一脸黯然,差点没哭出来:“小的、小的怕火……”   小侯爷觉得挺可惜的,原来有心理阴影,不然当个厨子多好,酒楼的厨子赚的钱可不少呢。   最后,江河仍是挑了这个小厮。   “行吧,你以后就跟着本侯混。”   小侯爷觉得也不错,在他看来,舌头灵敏也是优点,能尝得出一粒盐,自然尝得出食材新不新鲜,以后自己在外面的安全饮食就靠他了。这年头,是没有鸭肉冒充羊肉,但天知道吃进嘴里的是不是病死的肉。   小厮以前的名字不雅,老管家让小侯爷取一个。   江河没推辞,很亲切地给他取了个名字,“你以后就叫青葱。”   瘦小脑门大的小厮很尴尬:“惭愧惭愧,小的虽然脑门大,却是不聪明的。” 叫青聪真是对不起这名字。   小侯爷一脸莫名:“你说啥呢?我说的葱是指葱花的葱!不过你说得对,我给你取的名字取得好,最美味的菜都需要葱花提味装饰,没有青葱,很多菜都失色……”   青葱的脸涨得通红,不过这是高兴的。   他赶紧表忠心,“小的一定会人如其名,争取做让小侯爷食用的菜都少不了的葱花!”他祖父中年时立志当上厨子,他从小吃着祖父做的美食长大,知道葱花对一道菜而言多么的重要。   小侯爷满意地颔首:“你看你一点都不笨,挺聪明的。”   这揣摩上意的本事不错。   青葱心里喜滋滋的,他当上小侯爷身边的第一人,这是给全家争光了,小侯爷心善,只要他不学青松吃里扒外,肯定能长久待在小侯爷身边。   “小侯爷确实善良!”青葱全家对此一致同意,“那姓范的得了那么多好处,和赌馆狼狈为奸害小侯爷,小侯爷看在以往的情份上,非但没有报官,还给他家三千两银子,让他后半辈子不愁吃喝,否则一个瘫痪的废人进了监牢,难逃一死。”   青葱的爷爷坐在一旁,并不吭声,默默喝了口酒。   心善么?看起来确实是心善的。   心善的江小侯爷让自家的下人在人最多最闲的时刻,一路招摇地送了很多华而不实的礼物到范家。   杨清泉听说这事,回家和爹娘吹嘘他这好友,长公主夫妻都听得很认真。   夫妻俩对唯一的儿子十分宠爱,想让他自由自在地成长,又担心他长成了个傻白甜被人欺负。是以不管多忙,夫妻俩都会匀出时间与儿子交流,一家三口每天至少会在晚膳时一起用膳,顺便交流。   长公主夫妻小心地呵护儿子成长,并且不忘打死他身边的害虫。   “范纯写了封信让人送给子宽,还吵吵嚷嚷的让所有人都知道,他表示自己做了对不起朋友的事,想自裁谢罪……范家的住宅小,周围的邻居得知这事后,又将话传了出去。”   “有些刀子不割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疼的人就会说,小侯爷肚量小,既然没受到伤害,就大方的原谅范纯嘛。”   闻言,荣平长公主不禁皱眉。   驸马——国公爷只知道江中诚的儿子是个纨绔,不禁问道:“那江子宽不会信了范纯真的觉得愧对他,想一了百了吧?”   “怎么可能?子宽又不傻。”杨清泉嗤笑道,“何况,范纯也不是没脑子的人,死了有什么?还一了百了?他现在落到和他有仇的继母手上,看继母的脸色过日子,生不如死,他这是想通过舆论为自己谋一条生路呢。”   荣平长公主一脸鄙夷:“他都将江子宽害了, 却只能找他帮忙而非找其他人, 可见他的朋友极少,或者说能求助的朋友极少。”   这人品得烂到什么地步,才只能找受害者求助?   杨清泉点头,“子宽确实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直!哎,我越来越欣赏子宽了,恩怨分明啊。”他朝父母道,“而且子宽还得了好名声,这事一出,谁不鄙视范纯,谁不说子宽心善?”   国公爷缓缓地点头,他觉得儿子交的这个朋友还是不错的,做事有底线又聪明,不像那么没脑子的,将范纯打死了事。   他就说嘛,江中诚何等才华人品,怎么也不可能生出个一无是处的纨绔。   **   范纯坐在床上,看着下人送过来的四书五经和纸笔砚墨,神色阴沉。   他没想到自己忍着疼写出来的道歉兼求助信,得来的就是这些东西?哦,还有封看起来诚意十足,但一看就是废话的信。   真是蠢货一个!他的右手都废了,抬都抬不起来,他要这些有何用?   范夫人肖氏却是眉开眼笑,有用啊,哪里没有用?   继子用不上,她儿子不是用得上吗?和读书有关的东西多贵啊,能省好一大笔钱呢。   闻声知音的范夫人出门,和街坊邻居吹了一波江小侯爷是好人。   小侯爷多么伟大、心胸多么宽广!继子虽然不是东西,害了小侯爷,但小侯爷仍是大肚量地原谅他不说,还送了这么多东西过来安抚他。   如此善良,如此温和,还如此大度……   范夫人一张嘴,生生将江小侯爷的名声从黑刷白,白得发亮。   伍氏和老太太知道这事后,非常满意。   这范夫人果然是个聪明人,当初用钱买断这事是做对了,她们家子宽总算是将自己和青楼花魁比身价的事情掩盖下去,现在没人记得摸他的手要一百两了吧?   至于纨绔之名,这不是事!   纨绔是京城的特产,多她们家子宽一个不算什么,就算有,他现在还得了个最善良纨绔的名头呢。   于是,伍氏借儿子之名,又给范家送了不少东西,她的想法和自己儿子一样,上好的刷名声的工具人,不用白不用。   得了人家那么多好东西的范夫人自然高兴无比,继续宣扬范纯多不是东西,小侯爷多么善良纯粹。   直到此刻,范纯终于明白,不是小侯爷蠢,故意送他华而不实的东西,人家根本不信他的道歉忏悔之语,专门拿他刷名声呢。   他气得一口血喷出去。   在聋哑婆子惊骇的目光中,范纯昏迷过去。   范夫人一脸心疼地捧着碗补药冲进来,一股脑给他灌进去。   可千万别死了,你死了小侯爷哪来的工具人刷名声?对你而言华而不实的礼物,对能读书的亲儿子而言,可是有用着呢,她还想定远侯府多送几回礼呢。   **   杨清泉一直关注这事,发现小侯爷的名声基本已经洗白。   他问道:“所以,你的话本不用写了吧?”   范纯多好用的工具人啊,生生将纨绔小侯爷的名声刷得闪亮亮,他怀疑再刷下去,江小侯爷都快刷成圣人。   小侯爷一脸谦虚:“不至于,真不至于。”   为了表示自己不想当圣人,江小侯爷招呼他,两人高高兴兴地去赌场。   杨清泉提议,“去先前城东那家?”   “那家就算了,现在他们家的生意快做不下去,谁不知道这家赌场不许赢只许输?听说现在都没什么客人上门,现在整间赌馆都要转卖出去。”   江河完全没有害得人家破产的心虚,反而洋洋自得。   真不愧是我,能将一家赌场搞到破产!   他笑呵呵地说:“城西还有很多赌场,咱们去城西。”   城西的赌场确实很多,生意很兴隆,两人挑了家客人最多、最热闹的。   只是刚进去,他们就发现好像哪里不对劲。   “子宽兄!”   几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满脸都是笑。   小侯爷笑道:“你们怎么来了,真是太巧了。”他向杨世子介绍道,“他们都是我的同窗,这位是思源兄……”   刚介绍完,又来几个同窗,纷纷凑过来和他们打招呼。   杨清泉的眼珠子都快掉要下来,今天这赌场是捅了国子监的窝不成?咋到处都是国子监的纨绔?   江河挑眉,发现不仅如此。   哎哟,不止纨绔,那边还有好几个好学生呢!都是算学课堂上特别活跃的,赌馆不是一向好学生止步么?   杜明规压低声音道:“咱们今天是来验证算术对赌博的作用,那几个算学好的,比咱们还积极,所以大家都来了。”   杨世子已经惊呆住,他是听小侯爷提过教同窗算学,只是这才多久,这群国子监的学生就出师了?   “也没出师啦。”杜明规一脸不好意思,“咱们只是学了点皮毛,但他们几个学得很好,咱们就想着看看效果如何。”   杨清泉对这事比小侯爷还感兴趣,拉着他挤进人群。   他也跟着小侯爷学了算学的,但还没学多久,他想看看这些用更长时间研究算学的好学生能不能大杀四方。   “在下赢了!”一个穿着朴素的少年一脸自信道。   “再来一局。”   周围的纨绔们七嘴八舌地说,只有荷官脸色不太好看。   这几个一看就是学子的少年,也不知为何手气这么好,都是赢多输少,幸好还有一大群看起来就是纨绔的有钱少爷,他们输多赢少,总体而言也没亏多少。   看完这些好学生,剩下的就不用看了。   杨清泉看了眼小侯爷,低声道:“子宽,你日后千万别来赌馆,我担心赌馆对你下黑手。”   纨绔们算学还没会多少,等他们学到家,家里又有势,赌馆输了也不能拿他们如何,但对始作俑者的江小侯爷绝对是恨之入骨。   小侯爷的嘴角抽了抽:“不用日后,现在我就不受赌馆欢迎了。”   这话刚落,就见赌场的负责人一脸恭敬地走过来,恭敬地对小侯爷说,赌馆不做他的生意。   江小侯爷顿时不干了,“你们这是歧视本侯?”   杨世子的脸色也不好看,他表示自己随身携带的阿猛随时可以为好友拔刀相助。   掌柜陪笑道:“小侯爷是赌神在世,谁敢歧视您?只是咱们实在招待不起小侯爷,小本生意,望小侯爷高抬贵手……”   “本侯如果非要上赌桌呢?”   掌柜露出勉强之色,“也不是不行,但筹码最多五两银子封顶!”输一局最多五两银子,就算一天不吃不喝赌到赌馆打烊也输不了多少。   小侯爷深深感受到了歧视,他拿出记仇的小本本,决定进一步教育出更多数学人才,教材就用赌具吧,通过赌具的使用,让大家充分学好数学,争取让更多的人能在赌桌上大杀四方,让赌馆破产!   杨世子一脸赞同,这是多么好的主意啊!就从自己开始吧,等他掌握赌术后,就让他这个赌神之下的第一人为好友报仇雪恨。   被赌场禁入,两人便去看斗鸡、斗蟋蟀,有赢有输,毕竟赌神也不能替鸡和蟋蟀上场,命运掌握在他人、他物手里,赌神也无可奈何。   江河发挥纨绔的精神,兴致昂扬地道:“走走,咱们再去看斗鹅。”   斗鹅的比赛还是激烈的,动物之间的相斗比起赌馆还公平些,至少出千之类的事少很多,你故意弄只半死不活的鸡鸭鹅上来,人家一看就看得出来,谁还会下注?   走鸡斗狗一天,杨世子和小侯爷一屁股坐在酒楼里歇息,阿猛沉默地跟在两人身后。   杨清泉嚷嚷道:“快点菜,快饿死了。”   两个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吃个半饱后,他们的筷子终于缓下来,有心情聊天。   杨清泉问:“子宽,你的话本开始写了吗?”   “没呢。”江河懒洋洋地喝茶。   “想不出写什么?”杨世子表示理解,书铺里的话本千篇一律,都是酸书生骗天真无知的大小姐,或幻想有个免费的田螺姑娘给他们洗衣做饭,子宽想写得出彩确实不容易。   “不是,想写的很多。”小侯爷纠结地看着自己的右手,“但我的手表示它不想要这么辛苦。”   杨世子一脸无奈,懒就懒吧,还赖到你的手了?   他帮忙出主意,“你可以用嘴巴说,让别人写!”想想江子宽能躺着绝对不站着的尿性,杨世子觉得有必要逼一逼他,“你说,我帮你写。”   江河摆手,“不用,这么累的事,还是让丫鬟写吧。”   知书每天闲着没事干,就窝在他书房里看书,还拿那么高的月钱,资本家痛心疾首,既然不能削减月钱,那就让她多干点活儿。   “那行,等你写完后,给我帮你润色。”   杨世子接受的是这个时代最顶尖的教育,觉得自己的文笔绝对比小侯爷要好。   知书对帮小侯爷写话本并无意见,当初老太太将她送到小侯爷的院子时,本就指望爱读书的她能红袖添香,让小侯爷上进的。   虽然这写话本不算上进,但好歹小侯爷终于愿意去书房。   蔷蔷和柔柔一脸嫉妒,这花前月下,灯光昏昏,红袖添香,正是勾搭的好时机啊。   竟然被知书抢了,果然是个狐狸精。   知书摸着自己的脸,啼笑皆非。   她们真以为小侯爷没罚那两个扫地的丫鬟要钱,就以为他改性子啦?信不信你们敢上手去摸小侯爷,等着倾家荡产,就给小侯爷白干活三十年!   “现在的话本没意思。”小侯爷没什么形象地摊在书房的躺椅上,“本侯要写一本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知书站在书桌前,握着笔,没发表任何意见。   她心里暗忖,若是小侯爷说的故事还不错,她润色一下文笔,应该差不到哪,这样也算对得起小侯爷给的月钱了。   小侯爷每天捂着胸口,说她们的月钱太高,她本来觉得不算太高的,然而听小侯爷说多了,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干的活太少,对不起这份工作。   “很久以前,有个特别会破案的小孩叫柯导……”   小侯爷想了很久,穷书生癞哈蟆想吃天鹅肉这种已经写烂,内院女子都懒得看书生意yin。   修仙的也不好,若是有人走火入魔,尤其是上位者,那是灾难。   至于那些家长里短,宫斗宅斗的也不行,本来这世道女子就过得艰难,这样的话本一出,只怕一个“心狠手辣、最毒妇人心”的锅就得砸在那些可怜女子头上。   所以,刑侦案件是永远的神! 第119章 抠门小侯爷10   不知不觉中,知书听得入了迷。   她顾不得自己写下的字的丑陋与否,急急地挥毫,将小侯爷口述的所有内容都记下来,就算要润饰文笔,也要等写完再说。   江河说得口干舌躁,端起旁边的蜜水喝了一口。   知书追问道:“小侯爷,那柯导发现犯人的手法了吗?”   小侯爷探头看了看窗外不知何时爬到当空的月亮,打了个哈欠:“不说了,我要去先睡了,早睡晚起身体好。”   知书顿时一脸幽怨,用看负心汉的眼神看小侯爷,剧情正进行到高|潮的时候,吊得人不上不下的,是人干事?   “你先将故事整理出来。”小侯爷咕噜咕噜地喝完一大杯蜜水,“说那么多话,我喉咙疼啊。”   知书不情不愿地应一声,决定今晚挑灯夜战,将今儿记下的故事全部整理出来,明天小侯爷就没理由不往下说。   几天后,小侯爷觉得自己要被榨干了。   这知书怎么能写字写得那么快?那可是毛笔啊!   经过她润色的文章,就连小侯爷想挑毛病作为理由休息都找不出来。   另外两个大丫鬟蔷蔷和柔柔气得不行,她们也想去伺候小侯爷,与小侯爷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培养感情。   可小侯爷不要她们,嫌弃她们的字写得不好看,没文采。   可恶,她们这些作丫鬟的,有一张好看的脸、迷人的身段还不够吗?为何还要写得一手好字好文笔?   伍氏和老太太却是一脸感动,觉得儿子(孙儿)终于开窍,知道女人的好了,天天都让知书进书房伺候呢。   不过还未成亲,不能生出庶长子,嫡子未生之前就有庶长子,这是祸家的根源。   哪怕再怎么馋孩子,伍氏和老太太都一致决定,这规矩不能坏,先熬上一碗避子汤。   小侯爷听说这事,一脸不可思议:“你们想什么呢?知书怎么可能有十万两。”   什么?什么十万两?   伍氏和老太太以为自己听错了,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小侯爷振振有词:“我不是说了嘛,想染指我纯洁身体的人,要先准备十万两银子,以后还要按次数算的。”他爱惜地摸着自己白皙俊俏的脸,“我长得这么好看,可不能比花魁身价低……”   伍氏实在听不下去,纤纤玉手揪起儿子的耳朵,心狠手辣地往死里拧。   如果真要收钱,那钱应该给她才对,没有她的美貌,儿子能长得这么俊吗?   小侯爷终于从母亲的手中拯救自己的耳朵,也不敢再待在家里,拽上青葱赶紧出门去溜达。   他现在是个纨绔,哪个纨绔会这么乖地宅在家里不出去惹事的?   伍氏望着门口叹气,对老太太道:“娘啊,看来只有黎家小姐进门,子宽才没理由再去收钱了。”   这明媒正娶的夫人,还带嫁妆嫁过来,按她儿子的抠门爱钱的劲儿,有嫁妆的妻子才配“染指”他纯洁的身体。   老太太也叹气, 她现在都不敢指望乖孙这辈子能纳妾了。   百子千孙果然只是梦啊。   想到这里, 老夫人吩咐道:“月娘,你到库房找些好的补药,给黎家小姐送过去。”   那黎家的继夫人不做人,将前头元配生的孩子视作眼中钉、肉中刺,听说经常找借口罚她跪祠堂,也不知道孙媳妇身体也好不好,若是不够康健咋办?   定远侯府生娃的压力可是全压在她身上了。   可惜婚期还没定,她们不好插手做什么。   伍氏忙道:“娘,我这就去找。”   未来儿媳妇的身体健康可是大事,她可不想儿子娶个病秧子回来,绝对不能让那黎夫人弄坏未来儿媳妇的身体。   不然她得和黎夫人拼命。   伍氏让人送了不少人参灵芝等贵重药材给黎家小姐,想到未来黎家小姐身上的重任,伍氏觉得怪对不住她的,又添了些稀罕漂亮的布料。   药材就以长辈的名义送过去,至于这匹美得让女人挪不开眼睛的布料嘛,就说是子宽送的。   为了儿子未来夫妻恩爱,她这个当娘的只能多付出了。   **   小侯爷摇着扇子走在大街上,一边说道:“今天我们要吃遍京城小吃!青葱,你要多吃点。”   特别能吃还会吃的青葱赶紧点头,拍着胸口保证,“小侯爷您放心,我可能吃了。”   以前进入任务世界前,很多任务者觉得当个纨绔不好,现在江河是真香了。   当纨绔好啊,不需要kpi,吃喝玩乐咸鱼躺!   他真傻,上个位面当什么猫呢?猫的食物哪有人吃的这么丰富?   让江河意外的是,这个时空竟然连辣椒、孜然这些调料都有了,人类的创造力是无穷的,有了这些调料之王,能做出的美食一大堆。   江河带着小厮,从街头吃到街尾。   可惜他虽然想吃遍京城,然而刚吃完一条街,就已经撑得不行。   “少爷。”青葱被手里的烧饼烫得斯哈斯哈地呼着气,“这家的烧饼好吃吧?听说芝麻是他们家自己种的,特别香。”   吃着嘴里的烧饼,青葱感动得嘴巴不停流下泪水。   这才是人吃的东西啊!下人的伙食都是量大管饱的粗面馒头和咸菜为主,祖父虽然在厨房掌厨,但也不可能让他顿顿吃上精烹慢煮的食物。自从他跟了小侯爷之后,他终于上如同天堂的日子。   小侯爷吃得满嘴流油,附和道:“这梅干菜五花肉最好吃,其他的差点,可惜没有牛肉的,之前做过一次的牛肉馅饼才是真绝!”   卖烧饼的小贩被夸得眉开眼笑,可惜地道:“那是恰巧,哪有可能天天有牛摔死?”   牛肉难得,那次他一个馅饼卖十文都供不应求,小贩差点想犯法将自家老爹养的牛弄死了。   吃完烧饼,青葱又道:“少爷,那边的吊炉烤鸭刚刚出炉,您闻闻,可香了。”   来这种市井之地,为了方便他们和周围的老百姓一样吃,不引人注意,小侯爷穿上最不起眼的衣服,还让青葱喊他少爷,避免泄露身份。   青葱现在嘴巴也喊得溜。   小侯爷马上来了精神,“咱们现在吃一只,给祖母和母亲带一只回去,让她们尝尝味道。”   新出炉的烤鸭,配上甜面酱还有黄瓜丝放卷饼里,那味道可是一绝!   十分懂吃的青葱将卷好的烤鸭放嘴里的时候,瞬间觉得自己的人生达到巅峰。   他怎么也没想到,像自己这种瘦得跟猴精没两样、只有把力气又挑嘴的,竟然会被小侯爷挑中,从此跟着小侯爷吃香喝辣的。   他要感谢小侯爷的厚爱。   小侯爷摇头,不赞同他的话:“擅长吃也是一种本事,没有你,少爷我的人生得少多少乐趣。”   青葱是生错年代了,要是换个时空,他妥妥一个美食家,只靠舌头就能达到人生巅峰。   青葱的耳朵有些红,小侯爷夸人时总是那么直白、真诚。   青葱真是恨不得为知己死,为小侯爷肝脑涂地,心里也在暗叹自己的毛病,若是他不惧火,可以亲自为少爷做各种美食多好啊,他觉得以自己多一粒盐都尝得出来的舌头和敏锐的嗅觉,肯定能做出比这家人人夸的烤鸭要还好吃的。   小侯爷吃饱喝足后,拎着打烤鸭麻利地回家。   伍氏和老太太吃饭的时候,也吃到了儿子(孙子)的孝心,赞不绝口。   她们赞的当然不止烤鸭,更重要的是孩子孝顺的心。   “子宽今天怎么回得这么早?”老太太慈眉善目,一脸疼爱地问,“是不是银子花完了?祖母给你……”   小侯爷赶紧摇头,拒绝祖母给的银票,他是爱钱,但还干不出啃老的事。   “祖母,你孙儿我可是很厉害的,京城的赌场都拒绝我靠近赌桌,生怕不够赔。不过一些小的赌局,像斗鸡斗鹅蟋蟀之类的倒挺欢迎我的,但我不想去。”   丝毫不觉得孙子沉迷于斗鸡走狗有什么不好的老太太问:“为何不想去?没赌资了?”   她示意王嬷嬷拿银票过来,孙儿拒绝是他孝顺,她老太太坚持要给是她当祖母的慈心。   小侯爷拒绝了大半天,实在拗不过老太太一片慈心,只得收下她的养老本。   他解释道:“如果是去赌场,孙儿肯定能大杀四方,赌得过我的没几个,鸡鸭鹅之类的动物就难讲了,它们才是主角。”   他在心里盘算着,给老太太买些药做成药丸给她养身体吧,好点的药都贵。   小侯爷对没把握赢的赌局素来敬而远之,“总之,谁都别想从我口袋里掏出一文钱!”   他握紧双手,对天发誓。   老太太笑得不行,顺口道:“那你最近吃遍京城也没少花银子……”刚说完,她就警觉不对,马上住口。   然而为时已晚。   果不其然,孙儿顿时露出心疼得不行的表情,捂着小心肝哀嚎,“我的银子,我花了那么多银子……”   老太太一边安慰一边在心里骂死去的儿子,就因为他给孙子的零花给得抠抠搜搜的,她的孙子才会变成如今这副抠门模样,一文钱都舍不得花。   “不行!我得将花掉的银子赚回来!”小侯爷捂着吝啬鬼的小心脏,发誓道。   “小侯爷!”知书板起脸,难得胆大地怒目而视,“今儿你休想跑,话本还没写完呢。”   真是岂有此理,小侯爷每次都断在不该断的地方,让人心如火燎,知书只要想到犯人的手法就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柯导究竟怎么发现真凶的。   偏偏小侯爷最近老是躲着她,一本话本写到一半就有太监的架势。   太监这形容词还是小侯爷和她说的,十分贴切。   知书心里那个气啊,啥叫下面没了?她非得让小侯爷将一整本话本说完不可!   “本侯要先写别的!”小侯爷很是任性地道,“你帮我写完,我才能继续之前的话本。”   知书的脸色又青又黑,最后只能听熊侯爷的。   他是主她是仆,她能有什么办法?   明亮的蜡烛燃了大半宿,知书伏在案桌前奋笔疾书。   坐在一旁的青葱打了个哈欠,嘴巴一张一合地叙述道:“西三街十八号的粽子味道佳,猪五花的肥腻被去壳的绿豆完美综合,粽叶的清香,猪肉的油润,绿豆的滑腻……西四街的吊炉烤鸭……南五街的五味斋……”   知书写得飞快,托不爱写字的小侯爷的福,她最近做啥都慢,就是字写得最快。   小侯爷翘着腿坐在一旁画画,青葱探头一看,居然是彩色的画。   只见那偌大的烤炉,里面一只只被烤得外焦里嫩的肥美烤鸭,透过那画,仿佛能看到它们滋滋冒油,色香味俱全。   这画得实在太写实,青葱忍不住“咕咚”一声吞口水。   “小侯爷,您这画实在画得太好了。”他敬佩地说。   小侯爷得意地笑了笑。   知书晃了晃酸疼的手,也探头看了一眼,跟着赞叹。   被送到小侯爷身边伺候之前,她就打听过了,小侯爷在外虽有纨绔之名,但早些年,他也被老侯爷亲自启蒙的过,那板子打多了,听说书画还算勉强过得去。   不过,若是这画在外人看来,都只是勉强的水准,那国子监的学子书画水平得有多高?   青葱说得口干舌躁,喝了一大口茶提神。   他瞅着知书写的本子,问道:“小侯爷,您觉得您这书真卖得出去么?”   青葱表示怀疑,谁会买这么一本说哪家店的食物好吃的书啊?还不如写知书想写的破案的话本呢,好些茶馆说书的就喜欢说这些破案的故事。   小侯爷信心满满,“你不懂,我这书肯定好卖,比破案的还好卖!”   这时代,从头到尾讲美食的书很少,最起码目前的市场是没有的,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肯定赚得盆满钵满。   届时,不仅能将他吃掉的银子赚回来,还能存下一大笔探店费用呢。   这套路他是懂的。   当这本美食探店的书写得差不多时,杨清泉恰好来到定远侯府。   看到这本书,杨清泉条件反射地吞口水,这文字再搭配上精美的画,美味等级一下子就上去了。   “这老王烤鸭真这么好吃?”   小侯爷点头,竖起大姆指,“很好吃,刚出炉的最好吃,回家再加热就没那个味了。”   杨世子的眼睛都黏在书里,“老林家梅干菜五花肉馅饼好像在我回家的路上,等我经过就买一个……”看着书里那栩栩如生的画……不对,他见过实物的,好像还没有画里这么诱人。   杨清泉爱不释手,“你这画实在太逼真了,这是什么画法?”   这画是刚完成没多久的,他都能闻到颜料的味道,说实话,彩色的画其实也不算什么稀奇,但这种画法是真的没见过。   在讲究神似的画坛里,工笔画已是公认的写实,可这比工笔画还要更写实一点。   若是江河知道他的想法,定会在心里反驳他。   那当然,油画的写实程度哪是工笔画能比的?尤其是超写实的画,那真是只有照相机能拼一拼了。   “就是随便画画,觉得越逼真越好。”小侯爷含糊地说。   他思索着若是这书要出版的话,书里的插画逼真度要大减,现在的彩色插图基本都是黑白底纹印刷后用手工涂彩而成,工匠的水平有高有低,还需要很多人手,成本好高啊。   他要想想,有什么方法可以提高彩色印刷水平。   杨世子坐在一旁,拿起一张又一张栩栩如生的插画,这张画上的烤鸭让人垂涎三尺,那张画上的点心精美得如艺术品。   这画太真实了,真实得让人依稀觉得只要一伸手,就能将图画里冒着热气的食物端出来。   杨清泉努力地思考片刻,眼神越来越诡异。   江河警觉地问:“你怎么了?为何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我?”   杨世子捂着自己快要跳出来的心脏,激动地说:“子宽啊,你知道么,你就是开创了一代画法,你是超逼真的画法,你这是开宗立派的祖师爷……”   小侯爷被他弄得很不好意思,虽然他很不要脸,但还干不出冒名顶替的事。   “停!”他打断杨世子越来越激动的话,“这画技我不是第一个发明的,也不是第一个发现的,这是西洋的一种画法。”   “西洋画?”杨清泉迷茫,“我咋不知道?”   宫里收藏着很多名人名家的画,什么派别的都有,就是没有其他国家的。   杨清泉马上道:“子宽,能让我欣赏一下这西洋画吗?”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上面说大海那边的国家,有不少油画大师的画都很逼真。”小侯爷摸摸鼻子,“其实我也没见过西洋的画法,只是想着画得越逼真越好。”   杨世子马上高兴起来:“也就是说,你没看过西洋画,只靠自己研究就研究出来了?海那边的国家我不管,在咱们大康朝,你就是第一人。”   越说他越激动,“这些画你要拿去印刷吗?等印刷完,这原画送我吧!” 杨世子喜滋滋地拿起那张画着烤鸭的图画看,“大康朝新画技第一人,很有收藏价值,再过几十年说不定能卖出天价。”   小侯爷呵呵一声,其他画师画的都是山水人物画,意境幽远,而他画的因为是一盘盘食物,没什么意境,在好友眼里是上不了台面?   他实在怀疑这天价的说法,与其看这不能吃的,还不如直接摆只真烤鸭上去呢。   杨清泉反驳,“什么叫上不了台面?这叫人间烟火!你问老百姓,他们想贴什么山水画还是这只烤鸭。”   民间不是有画饼充饥的说话吗?   据说贴在家里很容易让人有奋斗的动力,就为了吃上一口烤鸡,拼他丫的干活!   杨世子欣赏半天,终于想起自己来这儿的目的,可不是为了欣赏这画的。   “对了,你的话本呢?你不是说话本写了一半?”   知书正好端茶进来,将茶放在杨世子面前,闻言一脸哀怨中夹着杂愤怒神色瞪向小侯爷。   她一脸得体地微笑,“杨世子,这话本只写了一半,但写到一半时,小侯爷就停下来转去画美食了。不知这话本,杨世子愿不愿意一睹为快?”   哼,绝对不能她一个人掉坑,等更多人掉坑后,天天追更新,到时她看小侯爷还怎么躲懒!   小侯爷觉得这气氛不太对,好像不怎么安全。   他摸了摸鼻子,踮起脚尖,轻手轻脚地准备开溜。   杨清泉多了解他啊,一把拽住他的领子,阴气森森地问:“小侯爷,去哪儿啊?”   小侯爷尴尬地笑,两只脚还不死心的在地上划拉:“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招待您老人家。”   杨清泉又伸出一只手,扯住他的脖子:“我不要吃的,我只想知道凶手是谁,犯人是怎么死的!”   江河:“……”   阳光明媚,花开得正艳。   江河瘫在躺椅上,耷拉着脸,他为什么要在这么美好的天气里说书?而不是像个纨绔一般到外面无所事事地玩?   案桌前,知书奋笔疾书。   杨世子也忍不住握笔狂写,边写边催促:“接下来呢?柯导发现犯人的动机了吗?还有没有人会死?柯导能阻止吗?”   小侯爷直接死鱼眼,还有没有人死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快要死了,纨绔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呐喊,他不想工作,只想躺着。   知书催更,他可以不理,但杨世子催更,他不理不行,因为杨世子能烦到他想上吊。   幸好宫里的皇帝有事找他,将杨清泉喊进宫,小侯爷终于能躺下,将脑子放空,什么都不干。   看到知书,小侯爷开始哼哼唧唧的,“我不行了,我不行了,我嘴巴酸,嘴巴疼,嘴巴不想说话。”   知书盯着他面前摆着的食物,嘴巴累还不妨碍你吃东西?还一天到晚没停过?   小侯爷摸摸鼻子,“……本侯突然想想,美食册可以出书了。”   说着,他一溜烟地拽着青葱走人。   知书也没拦,小侯爷的话本里的案件跌宕起伏,你永远也不知道他故事里的犯人为何会有那么奇葩的杀人动机,你永远想不到平常的一根钓鱼线能杀那么多人。   她和杨世子都听得沉醉。   但说实话,小侯爷的故事都是用大白话说的,半点文采都没有,没经过她和杨世子的润饰,她都不敢拿去出书。   要是人家知道小侯爷的文章水平就是大白话,小侯爷不丢人,她身为侯府的婢女都觉得丢人。   真是不负纨绔之名啊!   学了这么多年的文章,就这么个水平!   好像也不对,一个纨绔能想出这么精彩的故事吗?这么多杀人手法,难不成小侯爷每天睡觉都在想怎么杀人?   想到这里,知书不禁抖了抖,被自己这个想法逗笑了。   看小侯爷懒成这副德性,让他去杀人?只怕他还嫌刀太重、太废脑筋呢。   “你笑什么?”蔷蔷走过来,美丽的脸庞都是嫉妒,“你别以为经常和小侯爷独处一室就能近水楼台……老太太说了,不允许庶长子出生的。”   想生个孩子一步登天?想得美!   柔柔细声细气地道:“蔷蔷,你这是嫉妒?放心吧,小侯爷和知书在一块,也是白费劲儿,小侯爷只让她写字罢了,对她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说着,她扫了一眼身材前凸后翘的知书,心里冷哼一声。   这过早成熟,将来也会过早衰老,还是她这种纤细娇嫩的更耐老。   又来了!   看到她们两个联袂一起来,知书就想抚额。   这两个丫鬟怎么总想着勾搭小侯爷?难道她们没发现小侯爷压根儿就对女色没兴趣吗?什么十万两、摸手一百两,其实都只是借口。   她怜悯地看着这两个貌美的丫鬟,小侯爷对她们已经越来越不耐烦,这两人还浑然不觉,每次小侯爷回来,就使着劲儿在他面前刷存在感,不在时就将自己当副小姐,一点活儿都不干。   小侯爷对着自己时,还念叨她干的活儿对不起这份工资,对这两人却懒得开口,只要稍用点脑子就知道,小侯爷这是越来越不耐烦,想要退货了。   蔷蔷和柔柔也是会看眼色的,被知书同情的眼神气到。   不过就是字写得比她们好,才被小侯爷叫去书房伺候罢了,她骄傲个屁!   知书也懒得和这脑子只有爬床、麻雀变凤凰的丫鬟多说,准备干完活儿后,就躲进书房里找本书来消磨时间。   她有自知之明,小侯爷既然不是对美色上心的男人,她这辈子便没可能给他当妾,等新妇进门,像她这般貌美的贴身丫鬟,哪家夫人能容得下?到时候她就要离开侯府。   所以多学点知识总不会错的,有了安身立命的本事,天下之大,随处可去。 第120章 抠门小侯爷11   江家有自己的书铺,自家侯爷的书,当然是第一时间门刻印出版,就是彩画得费不少时间门。   上色的匠人一边上颜色一边暗暗吞咽口水,被馋得不行,觉得小侯爷可真厉害,这些烤鸡烤鸭画得也太逼真了,仿佛隔着纸都能闻到它的香味。   匠人们干劲十足,小侯爷说了,若是提前完成会有奖赏,这奖赏足够他们买上几只烤鸡烤鸭。   老王烤鸭是吧,等他们今天回家,不管顺不顺路都要去买一只。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美食插画很快就提前完成,自家小侯爷难得出书,书铺里的掌柜都不用人吩咐,直接在店铺门口打了广告。   门口放着一幅半人高的巨画,只见那画里,栩栩如生的烤炉中、外焦里嫩的烤鸭散发着热气跟油香……   这是一幅让人看了就垂涎三尺的画,从未见过给食物画画的人都惊呆了。   有好奇的人过来翻了两页,然后这脚不动了,从门外经过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不禁停下脚步。   这一看,无论是会画的还是不会的都呆住。   不会画画的人被上面的烤鸭勾得口水直流,下意识摸钱袋打算今天就吃买上一只。   会画画的人被如此写实的画吸引,随即痛心疾首,如此前无古人的画技,居然浪费在食物上?真是暴殄天物!   画是高雅的,寄情于山水、自然人情才是它的意义,结果居然用在画烤鸭上。   有人翻着话本,“美食美味,一本关于京城美食的书?”这是喜欢画、想看画师怎么糟蹋自己的才能在食物上的人。   “我要一本。”这是喜欢食物、想看这些食物有多么诱人的人。   “我也要一本。”这是想按图索骥,准备去寻找美食的人。   也有买不起话本的,好在书铺掌柜不知为何,并不介意他们在这里翻看。   一个穷书生挣扎良久,毅然放下手里的书,不是科举的书没必要买,但记性一流的他已经记住大部分吃食所在的地址。   吊炉烤鸭虽然买不起,但粽子烧饼还买得起的,今儿就买上一个回家和妻儿分着吃。   掌柜见涌进书铺的客人,自得不已。   他当然不会禁止那些穷书生偷看,看到写书的人的名字了吗?他家小侯爷又写又画,多么辛苦啊,当然要让他扬名全京城。   若不是小侯爷坚持,他都想免费送一两本出去,要知道一本书想要卖得好,就要出名,出名的最快的方式就是将书赠送给有名望之人,只需他们嘴里提上一两句,这书就能飞块地在圈子扬名。   小侯爷不肯白送,掌柜只能用自己的方法帮小侯爷扬名了。   民以食为天,他敢肯定小侯爷的书很快就会出名。   那些兜里不差钱的书生,以及想买话本的闺秀都是眼睛眨也不眨地将这本京城美食大全买下来。   这作者谁啊?真是太会描写了,这书中的文字配着精美的插图,看了就让人肠胃蠕动,口舌生津。   十天后,书商拦住青葱,求见小侯爷。   “小侯爷,这书实在太好卖了,都已经加印第三次,您看要不要再写一本?”胖胖的商掌柜擦擦额头的汗,诉苦道,“这几日,每天都有各大吃食铺子的人上门,要求将他们铺子也写进去……”   商掌柜苦着脸,“他们甚至在我家门口守着,我进出家门都困难。”   也难怪那些吃食铺子的老板想请他们小侯爷将铺子卖的食物写进话本里,实在是只要出现在话本里的店,生意都兴隆得每天排长队,收益翻了一倍都不止。   这生意大好的贩商家也懂得回报,他们书铺都被各大商家送过来的食物堆满了。   商掌柜那是痛并快乐着,那么多的食物堆在书铺里,人家还以为他改行卖杂货。   精明的商掌柜索性来了个买书赠食物,终于将那一大堆食物大礼品消耗完,没有放坏。   但这样一来,书就不够卖了,现在都得加印。   小侯爷的名声也发生改变,现在只要提起他,已经不再是他多么纨绔、赌术多么好,而是“非常会吃的江小侯爷”。   小侯爷嘴角抽了抽,依稀仿佛间门,又看到杨世子和知书催更的情形。   他拍拍手站起,含糊道:“有空再说,有空再写。”   心里却是拒绝三连,他才不要再写,这么辛苦地画了这么多图,又被逼着讲了那么久破案的故事,他现在要躺平一段时间门。   **   御书房里,难得歇息的皇帝见外面的阳光明媚,不禁画兴大起,让人研墨,挥豪画了一幅夏景图。   他叫外甥过来陪他,顺便让外甥欣赏自己的大作。   “思源,你袖子里的是什么?一本书?”皇帝有些疑惑地问。   因为妹妹荣平长公主和妹夫都极为宠爱这孩子,总说孩子还小,让他多玩几年。对此皇帝是不敢苟同的,他的儿子们,十五六岁就开府,十七八岁都在六部做事历练。   外甥这脸是长得嫩没错,但已经十七岁,还成日游手好闲像什么话?   是以皇帝这段时间门经常叫外甥进宫伴驾,也是想让他跟在自己身边好好学些东西。   皇帝并不知道自己此举让他的那些儿子们一个个嫉妒得不行,不知情的还以为杨思源才是他亲生的呢。   不过就算知道,皇帝也没放在心上。   杨清泉已经习惯那群皇子表哥们的嫉恨,同样没当回事,就是被拘在皇帝舅舅身边有点无聊,是以他才会偷渡好友的书进宫看。   被皇帝舅舅发现了,他只能如实说:“舅舅,这是江子宽出的书,非常受欢迎,听说已经加印三回了,还是供不应求。”   最近江子宽给皇帝的印象非常深刻,托江小侯爷的福,他从商人那儿募捐到一大笔钱财,都送到江南,他还派了一位皇子去赈灾。   正因为最近赈灾形势大好,他今儿才有心情放松一下。   皇帝是个多疑的,忍不住想,这个大才是不是想给自己造势呢?有什么法子比写书更好积累名声?等他的名望够了,肯定就会进朝廷……   这种套路,皇帝看多了。   不管心里怎么想,皇帝面上皆不动声色,“不是说他在书院的表现平平,文不成武不就吗?他出的书有这么多人看?”   就算肚子里有点墨水的都不敢轻易出书,怕被找茬,批判得一文不值,江子宽别的不说,这脸皮是有的,都敢出书了。   杨清泉很是不满,“皇帝舅舅,臣都和您说过,子宽是大才!而且,谁规定一定要文成武就才能出书的?”他为好友辩解,“就臣看,功成名就的人出的书还没子宽的书受欢迎呢。”   皇帝微微挑眉,名人的书都没他受欢迎?这是什么书?   杨清泉就像推荐宝贝似的,将那本《京城美食》的书奉上,殷切地说:“舅舅,您多看看这本书吧,听说能治苦暑吃不下饭的毛病。”   “难不成是本医书?”皇帝好笑地问,可有可无地将书拿起来,若不是外甥送过来的,他连翻都不会翻。   不是所有书都有资格呈上来让他看的。   这一看,皇帝疑了一声,“等等,这封面怎么是只烤鸭?”竟然不是医书?   皇帝又连续翻了几页,栩栩如生的各种美食图片映入眼帘,仿佛将近在咫尺。   “真上暴殄天物!暴殄天物!”皇帝终于忍不住,满脸不可思议,“如此上佳的画技,居然浪费在食物上?”   杨清泉瞥见图上的食物,不禁捂住肚子。   他看饿了,恨不得马上出宫去寻找画上的美食,说道:“舅舅,您看看,很多人都喜欢呢。”他也喜欢,吃饭的时候摆在一旁,觉得饭菜变得美味起来。   皇帝说归说,其实他也看饿了,可恶,画得这么真实干嘛?   他放下书,对外甥道:“你这好友文武成不成朕不知道,但在画技上,确实是人才。”   他现在又怀疑自己的想法,一本插画书,怎么拿来刷名声?而且人家要刷名声都是在读书人之间门刷,江子宽画的这些美食,是在吃货之间门刷名声?   江子宽这书卖得再好,那些吃货再买账,也不可能因此向上头推荐他吧?   不,还真有一个推荐他的。   皇帝无奈看向外甥,看到外甥那捂着肚子的动作,就知道他也馋了。   “行了,今日你便随朕提前用午膳罢。”皇帝对外甥道,暗忖该如何暗示外甥,若是他想推荐一个人,单是一本美食相关的书籍是不够的。   不然就算皇帝敢下旨,江小侯爷好意思接旨么?传出去人家会怎么说他,又怎么看他这个皇帝?不知情的还以为堂堂皇帝也是个吃货呢,就为了这本书下旨,简直是儿戏……   不对,也有某些职位不会被人说闲话的,比如御膳房。   但堂堂一个侯爷进御膳房,可能么?果然还是江子宽走歪了!皇帝打定主意,不管外甥说什么,他都不为所动。   总之,一本美食书是不可能打动帝王的心的。   **   江河不知道皇帝想得这么多,他正愁眉苦脸地窝在书房里挥豪泼墨。   “娘啊,我手酸了。”小侯爷可怜兮兮地道。   伍氏充耳不闻,夸道:“哎哟,这张烤肉的画得太真实了,肯定能吸引很多客人进来……我儿子真棒!儿啊,这凉茶也要画出来,咱们家开的店,不仅烤肉数一数二的,凉茶也是数一数二的,你说娘要不要专门开个铺子卖凉茶?”   “娘,我不想画了!”   小侯爷提高声音,他这些天就没闲下来过,好不容易杨世子进宫,知书也不烦他了,他正想出门闲逛,再去写本美食书,就被他娘抓壮丁,让他给她娘的铺子画宣传画。   定远侯府能有那么大的家业,除了世代单传,还有个原因,娶的主母都擅长经商。   伍氏当初吃完儿子烤的肉和他亲手做的凉茶,就想到开烤肉店,定能客似云来。   先前看儿子给烤鸡烤鸭画图,她第一时间门就能想到能用到哪,酒楼啊、饭馆啊、烤肉店等都能安排上。   于是小侯爷终于倒了大霉,被捉住不停地画,手几乎要画到抽筋。   “儿子,娘不是给你银子了吗?一幅画一百两!”伍氏用力强调,“你画上十幅就有一千两!你看外面谁有这么大方的?那些酸儒的画能卖个三五两就不错了。”   伍氏擅经商,不擅读书,完全不知道自家儿子在外头被视为开创一代新画法的画坛新秀,如果他画的不是食物,随便画个山水或人物,都能卖好几百两。   所以说起这话,她理直气壮。   小侯爷不知道外面多少擅书画的画师一边流口水看着他画的美食插画,一边骂他暴殄天物,居然将如此好的画技浪费在食物上。   他也不知道他的美食插画《京城美食》的粉丝分成两类,一类是画师,一类是吃货。   按理说他这么出名,应该有粉丝上门拜访的。   奈何画师生气他自甘堕落,吃货不好意思留下好吃之名,使得定远候府依旧清静一如往昔。   定远侯府的主子到下人,都不知道他们小侯爷变得这么出名,毕竟一家子都宅,下人也没有多打听。   那为何没人上门告知呢?原因也很简单,小侯爷没什么正经的朋友,他朋友中最正经的当属杨世子,其余的都是纨绔。   纨绔们正埋头搞数学,想到赌场大杀四方呢,暂时还没留意到这本书。   擅算学的学霸已从赌馆凯旋而归,证明小侯爷说的算学能用在赌博上,现在国子监的纨绔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废寝忘食地学算学。   做过数学的都知道,算出一道数学题会让人特别有成就感,这下子,纨绔们全都沉迷进去。   国子监的夫子们心情复杂,好不容易这群孩子上进了,偏偏上进的目的?是为了赌,这都叫什么事啊?   小侯爷的手告诉他,要罢工,要休息;脑子却告诉他,一幅画一百两,他要天长地久地画下去,永远不要停!   他仰天长叹,对系统大骂:“都怪原主太抠门,影响到我的本性,我明明是视金钱如粪土的高雅之士啊!”   系统冷不防道:“宿主,买道具吗?九折哦。”   宿主恶狠狠对系统道:“你想都别想!”能自己完成任务,就绝对不会花钱买道具。   系统呵呵,明明宿主自己就是抠门的货色,赖谁呢。   等定远侯府终于知道小侯爷成为京城红人,还是因为老太太的闺蜜上门拜访。   老太太惊喜不已,“什么?我家乖孙写了一本书,现在这本书都卖得脱销了?”   伍氏拎着书铺掌柜送过来的书,婆媳两个笑得合不拢嘴。   “这书写得多好啊。”   “这画看起来多好吃啊。”   她们的儿子/孙子咋这么厉害呢?小小年纪就著书立说,谁敢说他们家子宽是纨绔?纨绔能出书吗?还这么受欢迎吗?   婆媳不约而同地做了个决定。   “快让绣娘做新衣裳,要多做几件,咱们要去参加宴会!”   自从江中诚去世后,江子宽传出纨绔之名,婆媳俩每次出门都被人指指点点,加上老侯爷走的是孤臣之路,夫人外交就别想了,宴会上能说得上话的人极少,再者去参加宴会都是听人攀比孩子,怎么比都是自己输,久而久之都不想露面。   两婆媳开始奔赴京城各家的宴会,然后在众人面前夸自家的孩子。   两人都觉得扬眉吐气。   婆媳俩得意洋洋的模样让众人心里不以为然,不过一本关于吃食的书罢了。   但不得不承认,江子宽这小子画得真是太传神,她们看的时候,都是暗暗吞咽着口水看的。   几个体态丰腴的姑娘更是郁闷,这书真是害人不浅,她们实在忍不住犯馋,减肥计划都失败了。   “一个纨绔罢了,什么写书立说也太夸张了吧?”依然看不起纨绔小侯爷的姑娘们凑一起嘀咕,“有本事的人能写圣人之言,他写出这样的书,证明他是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纨绔。”   伍氏抬头看了看四周,今天的宴会依旧没见到黎家嫡长女。   眉头不禁拧了起来,她心里不高兴,果然黎夫人那继母不慈,要知道她们婆媳俩最近出入各大宴会,也是放出信号,想要见见未来儿媳妇。   这年头该讲究还是要讲究的,未婚夫妻不好来往过密,就由长辈观察晚辈的为人处世,爱好及习性等。   毕竟男人白天时要在外面打拼,婆媳之间门的相处时间门比夫妻之间门更多,成亲不是只有小两口之间门的事,这年头讲究姑娘家嫁人就是嫁一个家庭,相互之间门的了解是必要的。   懂事点的都会给自家姑娘打扮起来,争取给未来婆家留下好印象。   伍氏心里微微叹气,黎家那继夫人也不知道怎么教养的,实在是小家子气,撑不起场面。   现在谁不知道她不待见前妻生的孩子?竟然连表面功夫都不做一下!   黎夫人自个又不是没有孩子,有这样的母亲,她的孩子的风评都会降低,在未来亲家眼里可是减分项。   老太太想得更深一些,黎家嫡长女不受家里人喜欢,这意味着日后子宽想从黎大人那里得到的支持十分有限。   老太太眉间门染上忧虑,一个被继母把住嫁妆、又不受重视的姑娘,若不是子宽爹过世,他们家朝中无人,定远侯府在京城的处境微妙,她真想拒绝这桩婚事。   伍氏赶紧道:“娘,子宽好不容易答应娶妻,错过黎家大小姐,我担心他这辈子都不会娶妻了。”   想到自己儿子那抠门的性格,伍氏就头大。   他居然嫌孩子花钱不想生?如果她跟儿子说要退亲事,儿子八成会欢欣鼓舞。   老太太也想到这事,捂着额头,头疼地说:“月娘啊,那孩子也是可怜见的,嫁过来后咱们对她好点。”   不必说也知道,在孙儿心里,肯定最爱是银子,说不定就算是他娘子,都舍不得给她花钱,养出个抠门精实在对不住黎家小姐。   这样一想,老太太又觉得这桩婚事还是挺好的。   比黎家小姐好的姑娘肯定受不了未来丈夫那般抠门,黎家小姐生母是商家,只要将她的嫁妆从继母手里抠出来,她嫁妆丰富,自然不在乎丈夫抠不抠。   **   “什么?黎家大小姐又被罚跪祠堂?”江河神色不愉。   站在阴影中的男人低声回道:“好像是因为与继妹起了冲突。”   “她跪了多久祠堂?”小侯爷挑眉,他那未婚妻不会真的傻乎乎地照做吧?   “跪了半个时辰便晕倒了,大夫说她身体虚,让黎夫人日后少用这种惩治之法,年轻姑娘家的身体受不住,当天晚上,黎大人便和黎夫人吵了一架。”   江河瞬间门冷下脸。   “属下总觉得这事不对劲,黎家大小姐晕得太快了,黎夫人也四处嚷嚷,说黎家大小姐是装的,但大夫十分肯定说黎家大小姐是受不住祠堂的阴冷才生病的。”说到这里,暗卫一脸微妙,“说起来也巧,那天正好老太太和夫人送礼到黎府。”   送的礼物中大多数是药材,还是上好的补药,黎夫人看到不发疯才怪,人家这是怀疑你虐待未来的侯爷夫人,特意来警告你的。   江河忍不住笑起来,这黎家大小姐可真是小狐狸一只,肯定是知道未来夫家送礼物过来,索性装病,也不知她是怎么收买或者说骗过那大夫的。   小侯爷挥手让暗卫下去,眼里露出阴郁之色。   如果他没来这个世界,她会不会按照设定好的程序,成为悲剧的牺牲者?   只是一片碎片,即使在这个世界被千刀万剐,痛不欲生,回到本体时痛苦就稀释几千几万份,久而久之就同化,消失在虚空中。   可是,如果是痛苦的话,即使是千万份之一,那也不应该存在的。   系统小心翼翼地探头,呐呐地说:“宿主,你知道你的未婚妻觉醒了?”   啧啧啧,该感叹有情人心有灵犀么?按照正常的情况,黎郁云的性格就是设定好的程序,即使主神碎片也不例外,偏偏宿主来到这里,她的一部分意识也跟着觉醒了,有了自己的主见,不再像傀儡般按照设制好的程序去做。   江河哼一声,“我又不是傻瓜。”   原主记忆里的未婚妻就是一个被封建礼教教成教科书的木头人,若是有骨气的妇人,在丈夫卖妻卖女时,该做的是直接给渣男来一刀,而非绝望地自尽。就算不敢果决渣男,至少也要为自己的女儿谋个出路,而不是逆来顺受。   被碾压到尘埃都不敢反抗,以夫为天,只会叹息自己命苦的女人,又怎么有胆子反抗呢?   江河走进书房,看到书案前的丫鬟,马上退出去,说道:“知书,我还有事……”   知书有些无语,她是洪水猛兽吗?为何小侯爷每次看到自己,就如临大敌。   她放下手中的笔,福了福身,“小侯爷放心,奴婢正在重新誊抄话本,现在已经不需要您讲故事。”   先前的这个故事篇幅已经足够,等她润色好,拿去出书后再让小侯爷讲新故事。   小侯爷顿时松了口气,一屁股躺在窗前的躺椅上,仿佛要和躺椅相亲相爱一辈子。   “知书,最近京城有什么有趣的事发生吗?”小侯爷捻起块点心,又喝了口微苦的茶水,冲去口中的甜腻,整个人都是美滋滋的。   这才是人生享受。   “没什么大事……对了,奴婢上次出府买东西时,回来的路上见到有人在吵架。”知书将之当成一件趣事,“一对婆媳吵得都快要打起来,夹在中间门的男人很是痛苦,他都说要去跳河,然而仍阻止不了她们吵架……真是可怜,不管是站在亲娘那边,还是站在媳妇那边都不对……”? 第121章 抠门小侯爷12   江河舒服地躺着,闭着眼睛问:“那你觉得是谁的错?”   知书迟疑了下,“奴婢觉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婆婆不容易,但儿媳妇好像也挺难的……不过最痛苦的当数那儿子罢,夹在媳妇和母亲之间左右为难。”   小侯爷睁开眼,嗤笑一声:“本侯倒是觉得是这男人不对,他没能处理好母亲和媳妇之间的关系,落得这下场,纯属自己的责任。”   知书眼睛微瞪,吃惊地看着他。   像这种事,世人一般都是指责作儿媳妇居多,认为儿媳妇不孝顺婆婆,不听丈夫劝戒,却极少会从这个角度看待问题。   她不禁陷入沉思中。   江河慢悠悠地说:“自古以来,婆媳之争,儿子兼丈夫便是她们的战场,既然不想左右为难,那就要处理好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   知书好奇地问:“小侯爷觉得您能处理好吗?”刚说完,她就拍打自己的嘴巴,赶紧请罪,“是奴婢胡说八道!夫人这么好,肯定会和儿媳妇处得好,小侯爷您什么都没不用做,因为不需要操心这个问题。”   伍氏又不是什么恶婆婆,未来的侯爷夫人肯定是掉福窝里了。   小侯爷笑了笑,谁说没必要做,他要做的可多了。   **   京城里的热闹事儿总是那么多,很快黎家传出的事取代了其他。   据说黎家嫡长女因为与继母生的妹妹发生口角,被罚跪祠堂,那黎夫人甚至狠心地不给她吃喝,差点闹出人命……   京城的吃瓜群众恍然大悟,怨不得定远侯府的老太太和当家夫人出席宴会时,见不到黎家的大小姐呢,原来是被继母虐待得生病了,无法出席宴会。   怨不得侯府送了那么多药材去黎家,原来都是给黎家小姐补身体的,肯定是怕黎家大小姐被惩罚过度,伤了身体。   黎夫人金氏听到外头传得沸沸扬扬的流言时,差点没气晕过去。   这下子,她的面皮里子都快要被扯下来,现在全京城的人都在传她这继母不慈,是恶毒后娘的代表。   果然会咬人的狗不叫,平日看那黎郁云低眉顺眼的,谁能想到她竟然如此黑心肠。   被黎府请过来看病的大夫暗自摇头,就说后娘没几个是心肠好的,看小姑娘膝盖上的淤青,再跪下去就要废掉了。   这事很快也传出去,又给京城人添了不少茶余饭后的谈资。   黎夫人气得将黎府上上下下都搜查一遍,最后将几个嘴碎的婆子发卖。   定远侯府的老太太和伍氏同样气得不行,她们就说嘛,怪不得见不到黎家大小姐的人影,都躺在床上了,还怎么出席宴会?   小侯爷这时跳出来,给她们出主意:“娘啊,您再送点药过去,敲锣打鼓的送,众目睽睽之下送,最好让全城皆知。”   伍氏当然知道这么做的原因,先前定远侯府对范纯时就是这么做的,儿子现在形象能洗白,多亏了范纯。   “娘是很想,但不能这么做。”伍氏耐着心,将事情揉碎和儿子讲,“真这样做的话,会得罪死金氏,要是她破罐子破摔咋办?黎家大小姐的嫁妆还没要回来呢。”   一个要面子的人好对付,要是真没脸没皮的,反而难办。   小侯爷马上改口:“娘,那您想办法帮帮我那未婚妻……总之,那钱是我未来夫人的,我还指望夫人以后养我……呃,养我未来的孩子呢。”   伍氏的脸瞬间青了,别以为你改口改得快,我就不知道你想吃软饭。   她儿子手里的钱也不少了,为何他天天欣赏银票,就没想过要将它们花出去?   被叫过来的知书闻言,尴尬地回复道:“其实小侯爷也不是一直欣赏银票的,他更多时间是欣赏金子和银子……”   每次都是一边摸金子,一边遗憾地看着她们这三个贴身丫鬟,表示十分欢迎她们对他动手动脚,他钱箱里的银子十分寂寞,想要更多的兄弟姐妹。   每每听他这么说时,蔷蔷和柔柔再高的心气也受不住,心里恶寒得不行,连带着对知书都不说风凉话了,恨不得对小侯爷敬而远之。   两个丫鬟想爬床的念头,就在一次又一次倾家荡产的危机中烟消云散。   老太太赶紧安慰儿媳妇,“好啦,别气坏自个的身体,他只是不喜欢将钱花在自己身上,对家人还是舍得的。”   老太太示意王嬷嬷拿出孙儿让人送过来的药丸子。   “你瞧,这是子宽花大钱给我买的。”老太太摸着自已多了几分血色的脸,“我先前总是睡不好,也吃不下饭,自从吃了乖孙送来的药,睡得可香了,吃饭也香。”   到了她这年纪,很多老人病都伴随而来,吃不好、睡不好,脸色自然也差。   哪想只是吃着孙子送来的药丸,效果这么好,便知这药丸不便宜。   伍氏的面色变得缓和,只是嘴巴还是要叨念几句。   她这儿子抠归抠,还是很孝顺的,之前赢了钱时也愿意给她这个当娘的花。难道儿子只是单单对自己的夫婚妻吝啬?   这么一想,伍氏多少有些心虚,这表示儿子其实还没将未婚妻当自己人。   伍氏赶紧道:“娘,我去看看库房,有什么好东西送去给黎家大小姐。”   儿子不懂事,对未婚妻并不上心,还总拿她当外人……她这个当娘的也怪不好意思的,儿媳妇虽然还没嫁过来,但已经算是半个江家人,哪能分得这么清?   她要帮儿子描补描补,看看有没有宝石玉镯子之类的,就说是儿子送的。   绝对不能让黎家大小姐发现未婚夫是个抠门精,以免她怕跳火坑毁婚……   总之,等将黎家大小姐骗……娶进门再说吧。   **   黎郁云端详手里的荷包,有些出神。   荷包上有一丛翠竹,典雅高洁,纹路清晰自然,一看就知道绣它的人多么用心。   春芽走进来,见状奇怪地叫一声,“小姐。”   黎郁云回过神,不动声色地将荷包收好,对进门的丫鬟露出微笑,“春芽,你回来啦。”   春芽拎着食盒进来,眼里有些忧虑,“小姐,咱们这样得罪太太真的不要紧么?”而且她们这是往死里得罪,日后小姐出嫁后,只怕有娘家都不能回。   黎郁云格外淡定,她摸了摸自己膝盖上还未消的淤青,决定让它再保留几天。   她不以为意地道:“以前咱们不得罪太太时,也没好日子过啊,你真的觉得我出嫁后,遇上什么事她会为我作主?”   春芽不禁沉默,这当然不可能的,太太面甜心苦,不踩上几脚都算好的。   “更何况,我们迟早要撕破脸的。”黎郁云低声问,“舅舅那边可有回信?”   春芽回过神,叹道:“没有。”   大概是小姐很快就要出阁,最近小姐经常想起已经去世的先太太,想要续上舅家这份亲情。   春芽对此是十分赞成的,娘家靠不住,靠舅家也行。   先太太家是商户,在泉州也是数得上名号的大商人,不管怎么说,比平民百姓好多了,关系也近,日后小姐也有个来往的亲戚,不至于一个娘家人都没有。   黎郁云靠坐在一个松花弹墨的迎枕上,眉宇间浮现郁结之色。   有时候,她真的想不通以前的自己是如何想的,就因为继母说外祖家是商人,来往多了会被人嫌弃一身铜臭味,她竟然真的相信了,疏远了外祖父一家。   在她看来,商人又如何,大学士又如何?当初穷到路费都没有的父亲若不是娶了母亲,哪有今天的好日子。   想到这里,黎郁云脸上露出讽刺之色。   黎大人的运气真好,升官发财死老婆,每次都能抓住好机会,等他当官后,商人出身的母亲用处没那么大了,真是死得太及时,正好给新夫人让位,还不到一年呢,他就迫不及待地娶了对他很有帮助、出身勋贵的继母。   这男人娶女人只看好处,也不想想不是所有女人都像她娘那么贤惠的。   他还真以为世家贵女都教养良好呢!   或许只要给他带来好处,贤惠不贤惠并不重要,又或许她这个继母在他面前特别能装?   不过继母再怎么会装,这两人生活在一起十几年,那男人应该也该看出金氏的问题。   但在妻子的娘家出事前,或者妻子的娘家比他厉害前,他是不敢轻易撕破脸的。   所以妻子苛待庶女也好,霸占前妻的嫁妆也好,或是养废了庶子也好……反正那男人都能凉薄到当作看不见。   春芽不喜欢小姐露出这般神色,想了想说道:“小姐,您知道吗,听说江侯爷写了本书,可受欢迎了,全京城的人都抢着买呢。”   黎郁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眨了眨眼睛,“他竟然还会出书?”   春芽笑眯眯地拿出自己去书铺里抢到手的书,“就是这本《京城美食》,可受人欢迎了,听说看了的人无不流口水。”   黎郁云坐在窗边翻开   书,眉宇间的郁色终于退去,变成了愉悦。   她惊叹道:“画得可真好,原来他的画技这么好。”   春芽看她脸上的神色,顿时觉得自己去抢买这本书真是抢对了。   “春芽,我娘留给我的食谱,你找出来。”黎郁云脸上露出羞涩,“他既然喜欢吃,等我身体好了,也下厨学做几样好菜。”   春芽笑眯眯地应着,觉得现在的小姐多好看啊,小姑娘就应该这样。   她没读过什么书,只觉得江小侯爷既然能出书,就代表他并不是纨绔,她很为小姐开心。   傍晚时,黎家的五姑娘过来。   她是庶女,嫡母和一姐都不喜欢他们这些庶出的,倒是长姐宽和,经常来长姐这边玩。   “长姐,定远侯府又给您送礼物过来了。”七八岁的小姑娘一脸羡慕地说,“好多好多礼物啊,爹正和嫡母说,让她好好回礼呢,咱们快去看看。”   黎郁云慢条斯理地站起身,摸了摸藏在袖里的荷包,对春芽低声道:“你看,我运气还是不错的,我缺的底气,别人马上就给我送过来了。”   春芽猛点头,又激动又高兴。   她看着小姐容光焕发的脸,还有几个月小姐就要出嫁,未来的婆家这么好,小姐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   这日,小侯爷又带着小厮出门闲逛。   最近吃得太好,终于长高长壮一大截的青葱满脸期盼地问:“小侯爷,咱们今天吃遍多少条街?”   小侯爷一扇子敲打在他头上,“还吃多少条街?你能吃完一条街,本侯算你有本事……咦,前面发生什么事?”   爱凑热闹的小侯爷马上带着小厮挤过去。   从围观的人群七嘴八舌的话中,让他明白这儿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有两个孩子——女孩大概十岁、男孩七八岁,抱住一个明显是衙役模样的男人哭。   女孩哭道:“我娘不是故意的,我爹伤得又不重,求求你们放了我娘吧。”   衙役拧着眉,有些生气,“你们只关心娘,怎么不关心关心你们爹?他才是苦主!”   “可是爹只伤了一根手指。”女孩抹着泪道,“平时他打我们时,我们伤得比这还重。”   男孩也哭着点头。   周围知道这两个孩子的百姓纷纷附和,为孩子和他们娘亲打抱不平。   “就是啊,那王大郎喝醉酒时,总将他们娘仨往死里打,也不见你们官府上门打抱不平,咋的刘氏就因为保护孩子,伤了他一根指头,你们就要判她死刑?这不公平!”   在场的女人们义愤填膺,这不是鼓励男人往死里打女人吗?反正又无事,但女人绝对不能反抗么,因为只要反抗就得死。   衙役只得道:“这动机不一样,因为王大郞平日打妻女是为出气,但刘氏要抱着要杀夫的心思伤了王大郞,主观上有杀夫意图,所以即使王大郞没伤着要害,也要判死刑。”   闻言,周围的人顿时沉默了。   一个女人悲凉的声音响起:“真不公平,男人杀妻只需要坐牢就行,而女人杀夫,即使没杀死,也要判死刑,这世道还有公理吗?”   其他女人也是满脸难受,有种兔死狐悲之感。   小侯爷看得血压飙升,脏话连连。   这究竟哪个脑残判的?按这种说法,只要脑子里有杀人的念头,打一下也能按谋杀罪来判了?   这不是逼人成为圣人嘛?不,只是逼女人成为圣人,男人没这个规矩。   小侯爷不忍那两个孩子可怜的模样,费力地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青葱将小侯爷塞来的银票揣到自己袖子里,一脸笑容地迎上去,对那衙役道:“兄弟,咱是定远侯府的,有事向你请教啊……”   小侯爷虽然走了,但他心情仍是十分郁闷。   他站在街道口,看着天空,正好一朵乌云飘过来,遮掩住热辣的太阳,他站的地方一下子变阴了。   他低声叹道:“在这种世界,我想咸鱼躺……是不是不太对?”   空间里的系统打了个哈欠,没有说话。   反正它就知道自己这宿主是当不了咸鱼的,他的本质就是个爱操心的,又见不得这世间那些宛若蝼蚁般的百姓受苦,尤其是孩子受苦,总忍不住想做点什么……所以宿主做任务会这么累,真的只能怪他自己。   小侯爷也明白这点,想起无数个位面,差点累死的自己,不禁打了个寒颤。   有没有可以改变他看不顺眼的世道、又能让他咸鱼躺的办法?   他真的不想操劳啊,可是也看不惯这世道……   在小侯爷纠结不已时,一道声音响起,“子宽,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青葱呢?”   “思源?”   小侯爷转头,看到杨世子时,突然双眼一亮,脑里复杂的想法一扫而空,好久没见到好友,甚是想念。   杨清泉走过来,迫不及待地开口:“子宽啊,你那书还不写续集?哎,你这书写得可真好。”他摸了摸自己长出来的小肚子,“我家好几个长辈到了夏天时就会苦夏,都吃不下东西,现在饭前只要看一会儿你的书,他们就能干掉两大碗。”   说到这里,他不禁长吁短叹,“我也跟着一起吃,现在都长胖好多。”   连小肚腩都有了,双下巴也快长出来,吓得他最近赶紧多出来走走,当作运动,以免越来越胖。   当然,让他不吃是不可能的,美食不可辜负,只能多运动了。   小侯爷盯着他看了几秒,脸上露出恍然之色。   怪不得这次见面,他觉得原本长得白净秀气的杨世子颜值下降了,原来是因为胖了,果然是一胖毁所有,男神变油只需要一招!   “思源啊,你一定要多运动。”小侯爷真心实意地建议,现在还在发育期就开始发胖,中年更不用说。“你还没娶妻呢,千万不能胖啊。”   好歹先骗个老婆回来再发幸福肥吧。   杨清泉白他一眼,“所以我   这不是出宫了嘛。”   他也没办法啊,在宫里,他太受那些娘娘们欢迎,每个娘娘投喂不着皇帝,就投喂他。有了《京城美食》后,娘娘们按图索美食,让御厨照着上面的美食做,做好后就叫他过去吃,让他比较御厨做的和宫外的有什么不同,让御厨改进。   杨世子心地柔软,想到这些娘娘出不了宫,品尝不到民间美食,于是不管谁叫他都去,很给面子地帮忙品尝,不知不觉就胖了快十斤。   “我和你说啊,你画得的插画实在太好看,连皇帝舅舅都挺喜欢的……这上行下效,宫里好些娘娘和朝臣都去买了你的书,你这是重印多少次了?”   至于皇帝舅舅每次吃饭前都要看上几眼这些就不说了,说不定是皇帝舅舅喜欢在吃饭前欣赏画呢。   江河得意地道:“第八回 了。”   最近书铺的掌柜一直数着收益,催促他再写一本。   这也就罢了,还有数不清的小商贩和各大酒楼的人跑来凑热闹,他们也想请小侯爷给他们家的饭菜画插图。   现在京城各大酒楼饭馆最流行的事,便是请人画招牌菜,放在店门前揽客。   但那些画师哪里有小侯爷的画技,那些神似形不似的画,意境是有了,但让人没有食欲啊。   正因为如此,众人很羡慕小侯爷亲娘伍氏开的铺子,小侯爷画的招牌菜往门口一放,简直是客似云来!   那些商人私底下都嘀咕,他们咋就没有这么厉害的儿子呢?   杨清泉多了解他啊,马上说:“恭喜子宽又赚钱,你现在每天都是财源滚滚吧?”   也不知自己这好友到底是什么毛病,明明出身富贵,什么都不缺,偏偏却吝啬得要命。先前小侯爷给皇帝舅舅出的那个让商人募捐的主意,他还以为小侯爷是想出仕呢,后来想了很久,才发现小侯爷是为了不捐钱才出这个主意的。   都是啥毛病啊?自己吝啬偏偏喜欢看别人捐钱……   不过,有缺点才好啊,有缺点就知道怎么跟他相处,彼此也自在。   小侯爷果然很高兴,“我每天晚上欣赏的银票又多了好几张呢,你要是有失眠的毛病就学我,每天摸一遍银票,睡得更香了呢。”   杨世子:“……”   不,他没这奇葩的喜好,真的用不上这种催眠方式。   “子宽,既然钱这么好赚,再写一本书呗。”杨清泉终于穷图匕见,说出自己的目的,“当然如果可以,多画几幅插画也行的。”   “我拒绝!”小侯爷扭头,想起被伍氏押在桌前没日没夜画画的场面,不禁打了个寒颤,“银子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他画得手都要断了,这不符合他咸鱼的要求。   杨清泉道:“这怎么会和命扯上关系呢?你想想你祖母和娘亲,你也想她们为你骄傲吧?你又不参加科举,也不当官更不入伍,出书就是最好最容易光宗耀祖的好法子。”   小侯爷听得直翻白眼,别以为他好唬弄。   自己纨绔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平生没干过啥值得赞扬的事,好不容易有一件,自然被老太太和伍氏大吹特吹。   他都有点后悔写这书了,主要是他写这本书提高了伍氏和老太太的期望值,现在两人都看不惯他咸鱼躺,特别想让他奋斗。 第122章 抠门小侯爷13   小侯爷果断地转换话题,“我现在对美食书没兴趣,你可以去看看知书整理的那本破案故事,很快就要出版了。”   他现在看到画笔就忍不住打哆嗦,再写一本和美食相关的,他是不是还得继续画插画?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要自讨苦吃。   杨清泉果然将兴趣转移到那本破案故事上,只要是男人,没人会不喜欢破案故事。   他追问道:“这书已经整理完了?什么时候可以出,我马上派人去买,顺便送人。”   美食书其实不好送人,毕竟他认识的人都是有身份的,有些人要脸,很少会承认自己好那口腹之欲的人,万一好心送书却让人以为自己在内涵他们,那就好心办坏事了。   不过这种破案方面的故事,如果写得好,还能学到很多刑侦知识,非常方便送人。   杨世子表示,届时他可以买上百本书,并且安利所有认识的亲朋好友去观看这本书,毕竟这本书能出版,还有他的功劳呢。他和江子宽的丫鬟——知书有同样的感想,若不加以整理,以江子宽那大白话的话本,简直是半点文采都没有。   杨世子还是很相信自己的文采的,经过他和知书润色,再加上故事本身精彩,绝对不会没人看。   “快了快了。”小侯爷敷衍道,“你今天难得出来,咱们要不要去玩点什么?”   杨清泉一时间也没主意,建议道:“逛园子?”   “太阳底下逛园子?”江河给他一个你有毛病的眼神,不嫌晒啊?   确实太阳挺晒的,杨清泉继续出主意:“看斗鸡斗鹅斗蟋蟀?”   “不能证明我是赌神的,我都没兴趣。”小侯爷悻悻地道,所有不能保证一直赢钱的赌博行为,他都不赞同。   “不如到茶馆听人说书?”杨清泉刚说出口,就觉得这主意糟透了。   他要听故事,还不如回定远侯府让小侯爷给自己讲呢,那些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都是千篇一律,没什么意思。   小侯爷终于说出自己的目的,“我想去赌馆。”   都是原主的一魂一魄害的,很诚实地说,他的赌瘾发作了,就想去听听骰子麻将的声音。   杨清泉的嘴角抽了抽,“每次都只能五两银子一注,不嫌没意思吗?”   小侯爷先往四周看了看,小声地说:“我不上赌桌,不是还有你吗?来来来,咱们先对对暗号,你去下注,我在旁边给你暗号,保管稳赢不输。”   杨世子很心动,嘴上却道:“我算学学得可好了,不需要你,我也能赢。”   江河给他一个眼神,“有我在,你才能胜券在握!说好了,到时候咱们五五分。”   杨世子果然难以拒绝,“那咱们去哪家赌场?”他心痒痒的,好友是赌神啊,跟在他屁股后面光赢不输多好。   小侯爷同样心痒得厉害,“城东的赌场不欢迎我们,城西赌场一注限制五两,咱们就到城南去吧,那里的赌场虽比不上城东   和城西的,但赌馆背后的人来头没那么大,不敢轻易得罪咱们。”   两人一拍即合,兴高采烈地来到城南最好的赌场。   守在赌场门口的打手和京城里大大小小的赌馆里的打手一样,已经被提醒过无数次江小侯爷的长相,可以认不得自己的老娘,但一定不能认不得江小侯爷。   是以当江小侯爷到来时,他们就脸色大变,冲到赌馆后面找掌柜,告诉他赌神江小侯爷来了。   掌柜的冷汗唰的一下就出来了。   他当即跳上高台,一声大吼:“今日赌场限制金额,一天的输赢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两!”   总之,别想赢一大堆银子、还砸场子的美事!   可恶,也就他们赌场背后的人腰板没那么硬,不然他们也想一注五两,不,一两!   掌柜表示真的很想拒绝,不让这两人进来,可连江小侯爷他都得罪不起,更不用说跟在他身边的杨世子了,那可是皇帝最疼爱的外甥,他要是跑去找皇上说一两句,他们赌馆就别想开了。   掌柜苦瓜似的脸庞挤出笑容,殷勤地招待两人,开店就得做生意,什么样的恶客都得招待。   赌场里那些狂热的赌徒们对此没多少意见,他们大多数都是平民百姓,平日怎么赌也不会超过百两。   只有那些家业大、赌瘾也大的客人很不高兴,不过等他们听说杨世子和江小侯爷到来的事后,马上不敢作声了。   他们可没忘几个月前,这两人合伙砸了一家赌场的事。   虽说他们不在乎赌场砸不砸,砸了这家还有另外一家,可是若是真砸了,牵涉到他们也不好。   城东的那家赌场被砸后,听说就有倒霉催的人被打成残废,现在吃喝拉撒都在床上。除此之外,大理寺那边查出很多道貌岸然之人,那些人平日在亲朋好友面前时,一副正人君子、瞧不起赌鬼的模样,没想到居然也是赌场的常客,这下子他们的名声都坏了,连门都不敢出。   小侯爷一脸不满地转头和杨清泉嘀咕:“这个赌场也太不大气了,居然赌这么小额的。”   真的好怀念城东那家赌馆啊。   杨世子不禁看了掌柜几眼,好友确实挺可怜的,去哪家赌馆,哪家赌馆就设定新规来针对他。   掌柜挤着笑,频频地擦着额头的汗。   他觉得自家赌场其实一点都不小气,一百两好像还是多了点儿,要不设定为十两?   赌场里的赌徒们狂热无比,纷纷凑过来。   “小侯爷,您继续,我们都跟着您哈。”   世人都知道江小侯爷是赌神,跟着他就能赢大钱。   掌柜脸色发青,幸好他说了输赢不得超过一百两,管他谁赢了,只要超过一百两就将之赶出去。   他想得倒是挺美的,奈何赌馆的人太多,都知道小侯爷是赌神在世,跟着下注就能赢,每人都出一百两,算来算去赌馆还是得破产。   小侯爷赌了两把就停手,对掌柜道:“人那么多快热死我了,你   这里就没有厢房吗?”   掌柜双眼一亮,厢房当然有,马上就有!   他殷勤地说:“客人楼上请,里面的贵宾室有冰盆子,有好茶好果子……”   “点心也有吗?”江河一点都不客气地问,“我最近喜欢八珍阁的桃花糕,糯米糕,还有桂花糕……多买点啊,吃不了我兜着走。”   八珍阁的糕点死贵死贵的,吝啬如小侯爷哪里舍得买?今天有人请客,一定要吃个够本!   掌柜:“……”   吃不了兜着走是用在这里的么?果然是文盲纨绔的小侯爷。   然而这文盲实在太会赌,掌柜给场子里最厉害的七指使了个眼色,让他陪两位贵人玩。   尽量不要输太多,当然如果能赢就再好不过。   七指是个瘦小的老头儿,年轻时输了家业没钱给赌资,让赌场切了一根手指,后来成亲后再赌输了妻女,这次他后悔得自己剁了两根手指。   手指是剁了,然而这赌还是戒不掉,反而赌术随着时间的流逝,实践多了越发高明,在京城里也算是数得着的。加之他无儿无女,了无牵挂,索性住进赌场,反正既然已经戒不掉,那死在自己最爱的赌场里也不错。   赌场见他是个人才,索性聘请这个老赌鬼,还给他培训,让他的赌术更高明,给赌场镇场子。   七指的心跳得厉害,他这种烂到泥巴里的人对上一流豪门贵族的继承人,就仿佛自己变成一只随时能被碾死的蚂蚁。   他挤出一抹笑容,小心翼翼地道:“小世子,小侯爷,你们想玩啥?小的最擅长骰子。”   当然麻将他也是擅长的,就是只有七根手指头,有时速度跟不上。   小侯爷盯着他的七根手指,笑容凉薄:“你认识王大回吧,你厉害还是他厉害?”   “王大回是谁?”杨清泉坐在一旁,捻起一块点心塞进嘴里。   这八珍阁的桃花糕真好吃,据说春天的时候将新摘下来的桃花捣成桃花酱,放到冰窖里存着,供一年四季所用。   正是如此,桃花糕只能限量卖。   小侯爷扭头给他解释了一句,“就是和范纯勾结给我出千那个。”   杨世子一脸恍然,“我记得他好像也伤着了?”   “对,不过没范纯那么惨,只是腿骨断掉,幸运的是这手没断,靠赌吃不上饭,就靠编竹篓子竹篮子吃饭,我上次遇到他儿子,还特地来感谢我呢。”   王大回的儿子想读书走仕途,但一直被这个戒不了赌的老爹拖后腿。   现在好啦,王大回的腿断了,不能再跑出去赌,只能乖乖地待在家里做些手艺活赚钱,比什么都好。王大回的儿子也不必再被他拖累,天天担心哪天他就死在赌场里,或者是被赌红了眼的老爹将自己家都赌没了。   两人说完话后,江河看向对面的小老头,“七指,你怎么不说话?你们谁厉害。”   七指脸上的笑容僵硬,“小侯爷,小的绝对没王大回厉害。”   小侯爷笑了:“对啊,   王大回确实比你厉害点,   他没将老婆儿子都输了。”   闻言,杨世子也觉得七指看着挺碍眼的,你要赌干嘛不将自己拿来赌?赌手赌脚赌命随便你,拿妻儿来赌是啥意思?   七指被两个直接赶走。   掌柜听说这事后,赶紧去扒拉有没有人品没那么下三滥的荷官,以免又碍到两位贵人的眼。   包厢里,杨世子突然觉得,手里的桃花糕都不那么香了,他叹道:“大康朝的律法有缺陷。”他沉默了下,又道,“妻女不应该是商品。”   总有活不下去的人卖身为仆,这种事没办法改,但妻女不该随随便便被丈夫当成货物卖掉。   杨世子想了很多,最后毫无头绪,只得向好友求教,“子宽,你说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赌鬼的妻女过得好点?”   虽然从小锦衣玉食长大,但杨清泉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白甜。   他实在看过太多太多的赌鬼卖儿卖女卖妻之事,时下赌博盛行,这世界上有多少个七指,数都数不过来。   小侯爷冷笑一声,“不止赌鬼,家暴男的妻子也不好过。”他将先前在街上遇到的案件说了说,“我让青葱去处理这事,当官的嘴巴一张,就判那母亲死刑,她若是死了,两个孩子跟喝酒后家暴的爹在一起,也不知能不能顺利长大……”   杨清泉顿时气得拍桌子,大骂道:“哪个脑子有疾的人判的?老子要给他好看!”   这事实在太令人火大,杨世子脏话连连。   两个三观一致的人破口大骂了一通官僚的不靠谱,接着骂男人。   真以为多了二两肉就抖起来,以为自己在女人心里就应该是神灵,自己没啥本事就只会压迫女人!   江河看着杨小世子义愤填膺的模样,心里的宽慰就甭提了。   真好啊,这个世界,他不用当斗战胜佛,因为他可以当斗战胜佛背后的男人。   杨清泉气愤地说:“我觉得这律法不对,王公贵族都一律平等了,为何男人却比女人贵这么多?男人的命是命,女人就不是命了?”   虽然在外表现得很纨绔,但理想远大的杨世子对此仍是愤愤不平道。   “你想修改婚姻法?”小侯爷拍去手上的糕点碎屑,举起双手说,“我支持。”   他的眸色深沉,“你有天然的优势,去做吧,需要钱跟我说。”想了想又一脸心痛地补充,“只要留够我吃饭的钱,你需要多少我都给。”   杨世子听到这话,整个人都惊呆了。   抠门精转世的小侯爷居然舍得给他花钱?难不成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小侯爷没好声气地道:“看什么看?你以为我为何要将自己练成赌神,那是因为我输不起任何东西!”   说到这里,小侯爷一脸痛苦之色,“我越是喜欢赌博,就越发现它的可怕,赌瘾上头真的会六亲不认!”他扭过头,仿佛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脸,“我研究过大大小小的赌馆,卖妻卖女甚至卖老娘的都有,我觉   得这是不对的。”   他附身的原主是个人渣,   原主的妻子是侯爷夫人又如何?照样都只能被卖掉,   因为在这个世界,丈夫卖妻儿竟然是合法的!   这是什么狗屁的法律?让人看了实在是忍不住逆血冲头。   杨清泉愣愣地看着小侯爷,发现他的耳朵都红成一片,嘴角不知不觉扬起。   “你笑个屁啊!”小侯爷恼羞成怒起来,“我擅赌不意味我没有正常人的三观……总之,如果你能将大康朝的赌馆都封了,我佩服你,家产给你都成。”   “好兄弟!”杨世子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子宽,我要和你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赌神爱赌,但他却希望世上再无赌馆,再无输红眼的男人贩卖亲人!吝啬如江子宽,为了天下无赌,甚至愿意付出自己的家财。   小侯爷嫌弃地推开他,靠这么近干嘛,汗臭味都闻到了,他可不喜欢男人,   这时,门外响起敲门声。   掌柜陪着笑进来,“小世子,小侯爷,这位是猴四,他来陪你们消遣消遣。”   快到午膳时间,两个贵人已经待得够久了,掌柜希望他们赶紧走人,不然他真担心赌馆输到倒闭。   杨清泉和小侯爷这次终于尽兴而归,掌柜送他们离开时,简直是喜极而泣。   两杀神进包厢后就没怎么赌了,今天赌馆没输多少,虽然搭上昂贵的点心茶水,但损失总算是控制住。   杨世子却有些遗憾,两人后来激情痛骂赌鬼和渣男,浑然忘记来赌馆的目的,就赢这么点银子。   “这家赌馆还是可以的。”杨清泉决定下次可以再来,这点心味道不错,茶水也还行,吃吃喝喝就是一整天,还时不时有银子可赢,是个消遣时间的好地方。   唯一令他不满的是……   “就是只赢了一百两!”这一百两能干嘛?吃几顿饭就没了。   小侯爷安慰道:“银子少是少了点,但白来的银子最香啊。”   听他这么说,杨清泉想了想觉得也是,笑眯眯地说:“子宽啊,今天多亏了你,我请你吃饭!”   小侯爷马上应下,有人请吃饭肯定要答应的。   就在两人转道去酒楼吃饭时,青葱终于找过来。   “小侯爷!”青葱高兴地说,“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您放心,那妇人不会死了。”   青葱说完事情的经过后,又道:“就是花的银子有点多,花了两百整呢。”   小侯爷顿时捂住胸口,“别别别,别跟我说花了多少钱,不然本侯心疼得饭都吃不下去了。”他转过身,一把抓住杨世子的手,“我今天花的钱实在太多了,我心疼得不行,你说过今天是你请客的,总之我不能再忍受多花一文钱。”   杨清泉忍住笑:“这是当然,我不是说了我请客嘛!山珍海味我都请!”   小侯爷跟着他身后,一边叨念道:“山珍海味又贵又不好吃,咱们省点,省点。”他都打算将自己不想完成的任务塞给杨世子,并决定提供   金钱援助,那杨世子的银子也是他的银子,绝对不能乱花的。   抠门精的脑子一时半会转不过弯来,就想着去路边摊吃碗馄饨算了,被被看不过去的杨世子扯着,直接去了会仙楼。   “放心,我保证今天花不了很多银子!”   小侯爷只好顺水推舟,一边问道:“你帮了掌柜,人家决定请你吃饭?”   和很多骄奢淫逸的贵族子弟不同,杨世子这人特别接地气,看不顺眼就会出手,他在贵族子弟圈子里的名声不咋样,在老百姓那边却是不错的。   “一时半会说不清,你进来就知道了。”杨清泉含糊地说。   当他们来到会仙楼,便见掌柜一脸笑意地迎出来,给他们安排最好的包厢,抠门精当下不小气了,不客气地点了酒菜上来。   虽然未成年喝酒不好,但古代的酒就这么回事,淡得和白开水差不多,千杯不醉,就算是坏的,多半是膀胱而非肝。   会仙楼的掌柜听杨清泉介绍江小侯爷时,眼睛一亮:“可是写出《京城美食》的江小侯爷?”   哎哟,他的名声居然这么大了?   江小侯爷心里高兴,面上还要矜持地道:“掌柜有什么事?”   这掌柜一看就是他的书粉,他要不要给对方签个名呢?   掌柜笑得热切,恭维道:“小侯爷,您的书写得真好,看得出来小侯爷肯定很懂吃,今日小的请客,您尝尝我们会仙楼的菜如何?有什么缺点您尽管说,我们楼里的厨子都迫切的希望能得到您的指点。”   杨清泉示意掌柜下去,有些尴尬地道:“子宽啊,其实会仙楼是我家开的,但我真的没吩咐掌柜这么说……”   小侯爷不以为意,反而很高兴:“哎,原来这是你家的产业啊,听说会仙楼的饭菜不仅美味,而且超级贵,走的是贵人的路线……好兄弟,我下次再来时,你给我打折如何?”   他刚才点了那么贵的酒,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呢,不过现在好意思了。   杨清泉先是一愣,尔后忍不住又笑了。   他认识的诸多朋友中,都是在小事上努力地让他占便宜,大事上占他便宜的。而且,那些人让他占便宜做得很明显,就差在他耳边大喊,老子对你有恩,绝对不能忘记;那些占他便宜的,也做得很隐晦。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咧咧的、说要占他便宜的人,果然江子宽就是江子宽,从来不走寻常路。   他豪爽地道:“行啊,以后你来这里吃饭,我让掌柜给你免单。”   小侯爷赶紧捂住想要一口应下来的冲动,心如刀割地道:“你给我打折就行,免单就算了,我还是要脸的,做不出白吃白喝的事。”   杨世子又忍不住笑了,江子宽还真是有趣,明明这么爱占便宜的人,却丝毫让人讨厌不起来。   礼尚往来,小侯爷也道:“你知道不上火烤肉、飘香楼吗?这是我娘开的,下次我带你过去,也让掌柜给你打折。”   对于慷他娘的慨这事,他还是很乐意的。 第123章 抠门小侯爷14   等店小二将他们点的菜送上来的时候,江河招呼青葱过来一起吃。   他转头对杨清泉解释道:“青葱的舌头一绝,格外灵敏,他吃过的东西都能尝出好歹,可以让他帮咱们试菜。”   连阿猛都遵循主仆之间的规矩,没一起上桌吃饭,叫青葱过来总归不妥。   杨世子自然不在意,其实他和阿猛感情也很好,平时下馆子时经常坐在一起,不过是因为朋友在,才让阿猛到旁边吃。   江河继续道:“其实我写的那本《京城美食》,就有青葱的功劳。”   只是青葱作为下人,不好将他的名字放上去,但赏钱这些他可没吝啬,青葱靠着稿费都能在京城买上一套一进的房子。   青葱不好意思地笑道:“其实我家小侯爷更厉害,可会吃了。”   杨清泉道:“子宽会吃我知道,不过你这舌头有多灵敏,我倒是要瞧瞧。”   街头小吃固然美味,不过这酒楼精心烹饪的大餐更香。   小侯爷吃着这个世界顶级天花板的美食,只要想到这顿是免费的,就觉得格外美味。   青葱战战兢兢地挑刺,他的舌头敏锐,还真挑出不少毛病。   “糖醋排骨的甜度过了一点,酸差了一丝,里面的骨头炸得不够酥……”   吃惯好东西的小侯爷频频点头,杨清泉则闭上眼睛品尝那细微的不同。   掌柜奋笔疾书记下,这小厮的嘴巴可真灵,好像真的有点东西。   杨清泉示意掌柜将意见传达给大厨,并让大厨按照青葱的建议重新做一份上来。   他从小也是吞金咽玉长大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舌头虽然不像青葱那般能吃出一粒盐的程度,但好不好吃这点,还是吃得出来的。   吃糠咽菜的平民百姓难以吃出御厨和普通大厨的区别,从小吃穿都讲究,食不厌其精的贵族世家则不然。   他们的嘴巴实在太挑,只吃最美味的,从不愿意将就。   果然,经过青葱建议改进的菜,这味道更上一层。   杨世子十分满意,对掌柜道:“日后小侯爷过来吃饭就全部免……打四折。”免费的话,小侯爷肯定不好意思过来吃,还是打个成本价吧。   小侯爷:不了不了,还是免费吧,我特别好意思。   青葱被热情的大厨拉到厨房去开小灶,吃饱喝足的杨清泉则和小侯爷则无聊地靠在窗前赌茶,猜经过的姑娘穿的衣服颜色,猜错的就喝茶。   “红色吧。”   “错了,是绿色。”   “……”   两人指指点点,完全是纨绔子弟的做派。   阿猛扫了一眼,心下叹息,怪不得江小侯爷能和他们家小世子处一块儿呢,瞧这俩明面上指指点点,实则眼里却不带一丝邪念,真的只是纯粹点评人家的衣服颜色。   虽然这身体是长大了,但思想还是孩子呢,压根儿不开窍。   很快,杨清泉就觉得女人的衣服没意思,“子宽兄,我们继续听音辨骰子吧。”   小世子对于他娘让他定亲这事,他都不乐意,觉得妻子有啥好的?他不想再多一个人管他。   “当然……呔!那小子,胆敢欺负良家妇女!”   小侯爷顿时气得拍案而起,猛地从酒楼的窗口直接跳下去。   “子宽兄!”杨清泉吓得半死。   **   黎郁云今日难得出门,想去铺子里买些做香料的东西,哪知道竟然会遇到两个胆大包天的纨绔子弟。   她冷着脸看着逼近的两个男人,旁边的春芽急得眼泪都要流出来,对周围路过的行人无声求救。   那些行人纷纷绕开,不敢与她对视。   看那两个纨绔身上穿的衣服,非富即贵,哪里是他们这些平民能惹得起的?   知道周围的人靠不住,春芽只能虚张声势地叫道:“你们知道我家小姐是谁吗?”   一身酒气的纨绔涎着脸凑过来:“小娘子是谁,咱们很快就知道了,当然是我未来的娘子,亲了就是我的……”   当那蓝衣锦袍的纨绔那张带来臭气的嘴巴就要凑过去时,突然下半身传来一阵巨痛,他“嗷”的惨叫一声,整个人倒在地上,躬着身体捂住下半身。   黎郁云淡定地收起脚,放下提起的裙摆。   春芽一脸快要晕倒的模样,完了完了,这里那么多人看见她家小姐撩阴腿了,这要是传到定远侯府,真的不会退婚吗?   另一个绿衣纨绔惊住,瞬间酒醒了大半。   发现自己的同伴竟然被个小娘们伤着了,他怒吼一声,捏着拳头就要打过来。   这边,小侯爷已经大叫一声,从酒楼二楼厢房的窗口跳下来,人刚着地,就将另一个绿衣服的纨绔子压了一屁股。   他叫道:“思源,快叫人来绑他们到衙门。”   不用他说,杨清泉早就叫阿猛过去将那两个纨绔绑了。   他差点没被江子宽吓死,那可是二楼啊,他这就这么跳下去,也不怕摔胳膊断腿。   这里的动静太大,看热闹的人群顿时围了过来。   这也是常态,当纨绔子弟调戏姑娘时,他们连靠近都不敢,纷纷绕道走,怕得罪纨绔子弟身后的家族;但若是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他们顿时不怕了,凑过来看热闹,指指点点。   掌柜见状,赶紧吆喝小二过去帮忙维持秩序。   “怎么回事?”围观的人好奇问道,“这两位一看就是贵人,地上的两个得罪他们了?”   掌柜对店小二使了个眼色,对着周围的人含糊道:“他们犯了事,不是好的。”他卖力地驱赶人群散开,“你们别挡路,衙役很快就过来,别妨碍官府办事。”   杨清泉给了掌柜的一个赞许的眼神,难怪全仙楼在他手上经营得蒸蒸日上。   春芽睁大眼睛,看着帮忙绑人的小侯爷,朝黎郁云低声道:“小姐,是小侯爷啊!”   黎郁云飞快地看了一眼   江小侯爷,脸庞微红。   “多谢二位公子相救。”黎郁云定了定神,对帮忙的杨清泉和小侯爷行了个礼,然后继续道,“这两人很可疑,他们浑身的酒味极浓,脸上却无醉意,多半是衣服散发出来的。我刚从那边的香料铺出来,出铺子前,他们就在周围晃悠好一会,也没见去骚扰路人,我怀疑他们是专门做局针对我的阴谋……”   她说话有条有理,语句清晰,让人很快就清楚来龙去脉。   周围的百姓看那两个纨绔的目光顿时带着怀疑,纷纷唾骂他们。   杨清泉眼里露出欣赏之色,“这姑娘好生聪慧。”   并且很果断,刚才那撩阴腿让他现在都没回过神来,太销魂了,也……太可怕,让男人不敢惹。   小侯爷扯扯他的袖子,低声警告道:“这是我未过门的未婚妻。”   他声音再低,对面的主仆仍是听到了。   黎郁云的脸蛋更红,桃腮粉面,如同三月的桃花,灼灼生靥,她的未婚夫仿佛变成呆头鹅,傻愣愣地看着她。   小侯爷结结巴巴地道:“我我……你、你好……”   俊秀的少年刚说完,就发现自己表现不佳,脸上露出懊恼。   黎郁云噗地笑出声,然后若无其事地扶了扶发髻上的金簪。   这簪子继承了小侯爷一贯的审美,金子的份量特别足,一看就很贵重,不是特别适合年轻姑娘家,但她今天鬼差神使将之戴出门……   果然,看到小侯爷的眼神,就知道他也觉得自己戴的这个簪子好看……   日后成亲,若是他再给她买首饰的话,一定要好好纠正他的审美,这种金簪实在是太重了,不适合戴出门。   杨清泉也差点喷笑,没想到素来小气又纨绔的小侯爷还有这一面。   见小侯爷瞪过来,他赶紧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他有经过特别训练的,一般不会在这种场合笑,除非特别好笑。   春芽也很想笑,明明现在情况不对,地上还躺着两纨绔,但不知为何,她就是觉得开心。   小侯爷为自己挽尊,“咳,我的意思是说,你方才踹这两个蠢货的模样特别英姿飒爽,像女侠。”   杨清泉尴尬得脚趾头都要抠地,很想让好友闭嘴。   你说点什么不好,刚才那一幕其实不值得夸吧?你未婚妻多尴尬啊。   然而黎家小姐不愧是小侯爷未婚妻,不走寻常路,她抿嘴一笑,“你觉得我这样做得很好?”   小侯爷腼腆地笑,点头道:“时机掌握得特别好,就是脚的力度不够,这蛋肯定没碎……”   杨清泉脸色发青,赶紧捂住好友的嘴,挤出笑容对黎家大小姐道:“子宽的意思是说,你打得好,对于这种坏人,就不能客气,该下狠手时就下狠手,呵呵……”   地上捂着蛋的纨绔一脸震惊,你这反应不对啊,一般男人不是嫌弃退婚一条龙吗?   小侯爷顿时杀气腾腾地瞪向杨小世子:赶紧将爪子给本侯松开!   杨清泉也用眼神回答:笨蛋!我要是松开了,你再不过脑子地胡说八道下去,说你未婚妻可能就要跑了!   幸好这时,掌柜的过来解开尴尬,“世子,小侯爷,衙门的人来了。”   小侯爷一把掰开杨世子的手,对赶过来的衙役说:“你们将这两人抓了,他们谋杀未遂!我怀疑他们是针对我跟杨小世子来的,不然怎么这么巧出现在我们吃饭的酒楼下面?”   杨清泉自然不介意好友拉上自己,对于这种事,传出去对姑娘家的名声不好,若是扯到他们身上,自然就好多了。   反正男人也不用在意这种名声。   于是他正色道:“本世子今日刚从皇宫出来,没想到就被人跟踪,说不定是细作……”   地上的两个纨绔脸色顿时变了,赶紧喊冤:“我们只是见色起意……”   黎郁云慢条斯理地抚了抚自己的脸,露出一个温婉柔和的笑,“小女子长相平平无奇,先前从这条路走过几个比小女子更貌美的姑娘,你们却不去调戏她们,怎地看到我就起意?小女子怀疑他们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目的就是小侯爷和杨世子!”   说着,黎郁云感激地看了一眼未婚夫,他既然将事情揽到自己身上,她自然不会辜负他的好意。   至于杨世子,日后若是有机会,再去谢他。   两个纨绔额头的汗都流下来,他们今儿要是不洗清这罪名,只怕只有死路一条。   两人疯狂地强调,“我们真的是见这小娘子貌美,想调戏一番,我们并无针对两位贵人的念头……”   小侯爷根要不待等他们将话说完,一脚踹过去,将说话的纨绔踹成翻背乌龟。   他冷笑道:“你胡说,本侯刚才可是注意到,先前百花楼的花魁叶书雅经过时,你们看都没看一眼,肯定是针对我们的。”   花魁叶书雅?   黎郁云的眼睛眯了起来,然后对小侯爷露出温柔和善的笑容。   杨清泉虽然不开窍,但在别人的事情上特别敏感,听到小侯爷这话,简直不忍直视,赶紧扯了扯好友的袖子。   喂喂喂,小心后院起火啊!   “你扯我干嘛?花魁叶雅书就是刚才我猜穿蓝裙子、你猜穿红裙子的姑娘……你不会就忘记了吧?”   小侯爷一脸莫名其妙,他现在看到未婚妻的脸,心脏跳得飞快,脑子都变成熔岩,仿佛随时能喷发,基本没思考能力,有什么就说什么。   他最诚实了。   杨清泉很绝望,于是选择眼睛一闭,放弃治疗。   算了,死道友不死贫道,他等着看好戏吧,反正后院起火的又不是自己,到时候小侯爷若是被叮得满头包,就多安慰他。   小侯爷示意未婚妻离远点,最好不要让人看到她和这事有关,姑娘家的声誉重要,若是去了一趟衙门,就算没事也要变成有事。   一行人将喊冤的纨绔送到大理寺,杨清泉特地吩咐,要将他们往死里查,查到什么结果先同他们禀告。   大理寺的人笑得十分和善。   自从江小侯爷和杨世子将城东生意最好的那家赌馆搞得倒闭后,不知拯救了多少无辜百姓,这点小事他们肯定会照办的。   小侯爷对好友感激的点头,他作为一个没实权的纨绔小侯爷,牌面当然比不上皇帝的外甥兼长公主跟国公的儿子。   “明日你来我家,我教你骰子。”   “”   杨清泉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以前是谁和他说过,娶个妻子只会花钱,还会管东管西,男人为什么一定得成亲?   得了,现在小侯爷都将这些话吃了。   “见友忘友。”他悄悄骂了一句,认命地留在大理寺,为好友处理事情。   黎郁云并没有走,就在拐角处等着。   虽然知道以江小侯爷和杨世子的身份,肯定不会出什么事,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不放心。   不久后,就见小侯爷从大理寺出来,见到她,眼睛一亮,朝这边走来。   “你在等我么?”小侯爷脸上的笑特别灿烂,“不用担心,我什么事都没有。”   黎郁云瞥他一眼,淡声道:“我没有为你担心,我也没有在等你……我只是累了,在这里歇歇脚。”   春芽识趣走到一旁,听到这话,想笑又不敢笑。   小姐,你这话口是心非得,只要有脑子的人,都会不相信吧?   不过这样的小姐其实很可爱,会对未婚夫发发小脾气,是因为心里其实将他当自己人,对他怀有期盼。不像在黎家时,小姐成熟懂事得让人心疼,因为她对黎家人没什么期盼。   小侯爷闻言,笑得更灿烂,俊秀的脸也因为这笑容而明澈如春风,显然对未婚妻的小脾气很包容:“这里路不平整,小心点。”   黎郁云暗暗咬着唇,心里也懊恼自己没由来的脾气,可她真的很想知道那花魁是怎么回事。知道她是花魁就罢了,为何竟然还知道花魁的名字?难不成这家伙竟然还去过青楼?   系统探头看了看,发现主神现在没有记忆。   不过也不奇怪,和那些任务者不同,主神的灵魂投影到各个世界时,基本上都是没有记忆的,免得导致位面紊乱。   主神附身的人物,往往需要承受各个位面最大的恶意,他们一生坎坷,教人闻之泣泪。   一片灵魂经历的痛苦只有千万分之一,不算什么,可如果经历痛苦的是几千、几万片灵魂呢?几千几万乃至无数份痛苦,也不算什么吗?   黎郁云被他看得耳尖微红,他们今儿是第一次见面吧?   她想骂一句登徒子,却又骂不出口。   可是不知为何,她觉得江小侯爷格外熟悉,就像曾经在一起生活过很久很久的人,久到对他有一种本能的信任。   而且这人……看她的眼神不仅温柔又包容,还有极深的情感,教人不敢去探索原因。   半晌,江河糊了一片的脑子总算清醒一些。   “我送你回家吧。” 在她拒绝之前,他又道,“免得又发生刚才的事。”   闻言黎郁云没再拒绝,沉默地走在一旁。   眼看着就要到黎府,黎郁云咬了咬牙,现在若是不问,只怕就没机会了。   她停下脚步,目光看向从墙角探出来的杏树,问道:“你怎么认得百花楼的花魁?”她的声音很轻很柔,甜美无害,听得人心都要发软。   小侯爷半糊的脑子瞬间警铃大作,他思考两秒,终于发现自己先前话里的过失。   “咳,今年春天时,京城不是有花魁比拼吗?全京城的人都去看了。”他用力强调自己并未去青楼,清白得很,“而且青楼这种地儿,我是不去的,听说进去就要茶水费三百文!”   他的小钱钱每一文都有它们的意义,不能花在没意义的事情上。   黎郁云自然知道京城三年一度的花魁节,各大青楼会在湖畔聚集比试,选出最美的花魁,全京城的人都会被吸引过去看热闹,平民也不会放过这个能免费看花魁的机会,商家更不必说,比庙会还热闹。   一两银子一枝铜花,五两一朵银花,十两的金花,得花价值最高者为花魁。   黎郁云缩在袖子里的拳头瞬间握紧,面上依然是一副温柔甜美的模样,“哦,你也买花参加评选了?”   纨绔小侯爷脑子里的警铃响得更嘹亮,他斩钉截铁地道:“当然没有!那些女人和我无缘无故的,休想花我一文钱!”   他努力地表示自己并不是会为美色所惑之人,“我对这种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奈何当时全书院的人都去了,我若是不去,就显得极不合群……”   国子监特产纨绔嘛,对这种事当然最积极。   “全书院的人?”黎郁云有些不信,“就没有好读书的?”   怎么听起来都是好色之徒?   “好读书的人更积极。”小侯爷十分肯定道,“这可是光明正大赚钱的好机会,名利双收啊。”见她眯起眼,他赶紧道,“你别误会啊,那些书生不是冲着花魁去的,是冲着花魁选诗来的。”   黎郁云终于明白,这选花魁是要造势的,读书人不参与进来,怎么提高这花魁节的格调?   被花魁选中的诗将会被广泛传唱,这是读书人最好的扬名机会。   “可惜我不擅长写诗。”纨绔小侯爷说着说着,话题又歪了,“好些暴发户会买诗送花魁,我也写了好几百首,他们居然看不上!”   好几百首呢,他的手都酸了!   小侯爷愤愤不平地骂了一通那些不会欣赏的暴发户,“好几个酸儒都赚了钱,我费了那么多心思写的诗,居然没人要!我都降价到一百文一首……”   黎郁云转过身,肩膀都在抖。   不能笑,千万不能笑,风情万千的花魁连一百文都比不过,她算是知道他有多爱钱了。   偏偏小侯爷还问她:“你说那些暴发户是不是很过分?”   黎郁云点头附和,“是的,真过分!”   “他们是不是没眼光!”   “对,没眼光!”   纨绔小侯爷顿时生出知已之感,大喜道:“我们真是心有灵犀,灵魂知己啊!”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黎郁云已经摸清楚未婚夫的性格,她转过身,一脸温柔地道:“对,我们心有灵犀。”   只要她将自己的心智压低十岁,他们确实很有共鸣。 第124章 抠门小侯爷15   在距离黎府最近的拐角处,小侯爷停下来。   “我就送到这里,你回去吧,一路小心……”嘴里虽然说着小心,其实一脸依依不舍。   好不容易能见个面,这时间也太短了。   黎郁云也停下,她低头看地上的石板,小声道:“你也小心。”   小侯爷瞅着她微垂的芙蓉面,决定主动一些,“听说我们的婚期已经定下,还有几个月……你明白的吧?”   黎郁云满脸通红,脑袋一片空白,此时说什么都不是。   其实她的嫁衣早就做好了,只有盖头还没有绣好。   此时这对未婚夫妻俩相对而立,一个摇着扇子,看天看地,一个满脸通红。   谁都没有动。   直到远处隐隐传来人声,黎郁云恍然惊醒,知道自己要回去了。   她从袖袋里摸出一个荷包,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塞到对面的少年手里。   “这个送你。”她脸庞微热,不自在地摸了摸头上的簪子,“就当是这个的回礼。”   小侯爷愣了下,这荷包绣着一丛翠竹,精致高雅,一看就是花了心思的,也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仔细绣出来。   他心花怒放,高兴地说:“很好看,我喜欢!”   黎郁云飞快地看他一眼,有些别扭说:“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就不给你做了。”   那边,望风的春芽急忙提醒,“小姐,有人出门了。”   黎郁云心里有些不舍,不过也知道不能任性,低声道:“我先回去了。”   小侯爷嗯一声,见她转身离开,忙忙道:“我……我以后定会对你好的,如果你有什么事很难办,就来找我。”   黎郁云示意他赶紧离开,带着春芽头也不回的进了黎府。   距离婚期还有几个月,时间似乎真的有点漫长,她还有一场仗要打呢。   小侯爷站在黎府对面的一棵树后,摩挲着手里的荷包,目光温柔。   作为榜一的任务者,他能做的就是在任务中遇上主神的灵魂碎片的时候,尽力地对她好,待这些时空世界稳定后,主神回归的灵魂都会带有美好的回忆,让它们回归主神空间时,不需要本体去消除分解那些戾气和怨气。   直到傍晚,小侯爷终于到家,就见母亲伍氏迫不及待地赶过来。   伍氏一脸好奇地问:“子宽啊,听说你今儿在街上遇到黎家的大姑娘,她怎样啊?”她忍不住笑,“她是个好的吧,娘听说你很满意?”   “娘,您让人跟踪我?”小侯爷有些不高兴。   他对青葱的忠心还是很有把握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娘派人跟踪他。   “胡说,只是凑巧遇到。”伍氏可不乐意被人冤枉,就算是自己儿子也不行,“是王嬷嬷恰好路过,看到了。”   王嬷嬷也是有自己的考量,她闺女柔柔在小侯爷院里伺候,却连小侯爷的毛都摸不到一根,丁点进展都没有,也不知未来的侯爷夫人   是个什么样的性子,若是她是个贤惠的,柔柔可以曲线救国,投靠未来的侯爷夫人,让她作主。   这女人嘛,总有不方便的时候,如月事和孕事,男人哪能受委屈?这时贤惠的夫人会为丈夫安排小妾通房。   柔柔若是能投靠侯爷夫人,侯爷夫人安排她伺候小侯爷,反正都是自己人,一个小妾的名份绝对少不了。   可惜,王嬷嬷虽然想得美,不料未来的侯爷夫人看着温温柔柔,心肠却极为狠辣,那果断坚决的撩阴腿吓到她了。   如此狠毒的女子,她家柔柔若是不小心惹怒她,会不会也被一脚踹出去?   王嬷嬷越想越害怕,索性将事情回去和当家主母说了。   她本意是想让伍氏小心未来的儿媳妇,如果可以,最好去退婚,挑个真正温柔贤惠的女子。   岂料伍氏浑然不当成回事,她只注意到儿子竟然为未婚妻出头,貌似对这未婚妻很满意。   王嬷嬷也在?   小侯爷微微眯起眼,今儿在场的人太多,他还真没留意到王嬷嬷也在。   不过王嬷嬷若是想挑拨离间,那就大错特错,伍氏当初也曾陪丈夫在大西北待过,见多了当地彪悍的女子,并不觉得撩阴腿值得一提。   “娘,我跟你说啊,黎家大小姐可厉害了……”   小侯爷兴致勃勃地吹了一通未婚妻。   伍氏瞧着儿子那模样,似乎对这未婚妻一见钟情,欣慰是欣慰了,不用担心他再闹退婚,但不知为何,这心总有点儿酸。   俗话说,儿子有了媳妇忘了娘,果然是古往今来的真理。   然后伍氏就听到她儿子说:“我未婚妻这般厉害,将来一定能保护我,还能省下护卫的钱了。”   伍氏:“……”   瞧瞧,这说的是人话吗?   伍氏顿时气得直接揪起儿子的耳朵,她怎么会生出这种只想吃软饭、还没脸没皮的儿子?   她实在对不起未来的儿媳妇。   伍氏暗自盘算着库房里还有什么好东西,再送些给黎家小姐罢,希望她明白,虽然未来的丈夫是个抠门精,但婆婆和太婆婆一点都不小气,非但不小气,还很大方。   **   春芳坐在门口绣帕子,眼睛时不时扫向院子里的二小姐黎美云,又是警惕又是不安。   今儿大小姐出门,主子不在,她们这些丫鬟难得可以歇一歇的,哪知二小姐突然跑过来,也不知道干什么,一直赖着不走。   虽然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不过她们都明白一个道理,二小姐登门肯定不干好事。   黎美云无聊地打量周围。   这院子太小,窄得转个身都嫌挤,她实在看不上,不过长姐种的花还是不错的,正好省了她让人出去买花。   “这花开得真漂亮。”黎美云随手将一朵开得正妍的玫瑰掐下来,一瓣瓣撕下来。   看到她辣手摧花,春芳不由得一脸心疼,想开口阻止又想到大小姐的吩咐。   大小姐曾道,若是她不在,不管有事没事,绝对不要和二小姐起冲突。   看到黎郁云的丫鬟们敢怒不敢言,黎美云的心情更愉快了,又扯下一朵茉莉,染了满手的花香。   她嗤笑一声,不过是个小丫鬟罢了,竟然也敢拦她?   现在不让她进门也无所谓,反正等黎郁云名声扫地,定远侯府肯定会退婚,届时便让她娘将黎郁云赶到下人房去住!   到那时,黎郁云手里的东西都是她的,包括那两个价值千金的花瓶。   她都开口要了多少次,黎郁云就是小气地不肯给她,说什么是她娘留下的念想。   明明就是小气,找什么理由?   她可是嫁皇子的,嫁妆肯定得好看点,若是自己嫁得好,黎郁云不也水涨船高?给她添妆不是应该的么?可她都明示暗示那么多次,黎郁云就是假装听不懂!   黎美云的人生信条是得不到就毁掉,她曾想趁人不注意将那两个花瓶直接摔了,结果黎郁云就像未卜先知似的,提前将它们收起来。   这是防着她呢。   不过很快,黎郁云就会废了,她的东西都是自己的。   黎美云越想越美,不由得笑出声。   周围的丫鬟暗暗打了个寒颤,明明是十四五岁天真烂漫的少女,不知为何,那笑容让人心底发寒。   “笑什么?”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响起。“有什么开心事,说来听听。”   黎美云猛地转头,就见黎郁云从外面走进来。   “你、你没事?”她脱口而出,随即脸色微微发白。   黎郁云扫向被当成垃圾般扔在地上的无辜花儿,目光如刀,面容冰冷,声音却越发柔和:“二妹妹希望我出什么事呢?”   她施施然地走过来,姿态优雅地坐到院中的石凳上,并没有请这个既蠢且毒的妹妹进房喝茶的意思。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她便整理好情绪,温柔的笑脸如同面具般焊在脸上。   黎美云心下一紧,脸上挤出笑容:“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难得出门一趟,顺顺利利的真是太好了!”   她的目光惊疑,心里大骂,难道那两个纨绔收了她的好处,竟然不办事?   黎郁云挑眉道:“二妹妹觉得我不会顺顺利利的?为什么?”   黎美云支支吾吾,满脑子都是疑问,究竟怎么回事?   这时,就见长姐倾身过来,温温柔柔地说:“说起来,我出个门还是挺顺利的,就是在会仙楼面前看了一出好戏。”   这轻柔的声音对黎美云而言,仿佛恶鬼的低吟,脸色乍青乍白,“什么……什么好戏。”   “有两个纨绔,一个穿蓝色衣服,一个穿绿色衣服,他们竟然胆大包天地得罪江小侯爷和荣平长公主之子杨世子,被抓去衙门了,初步怀疑他们和他国的细作有关,大理寺卿说一定要严查此事,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卖国贼,还说要彻查与他们有来往之人。”   “卖国贼?怎么可能!”黎美云失   声大叫,   冷汗唰地冒出来,   满头大汗。   大康朝的律法中,与卖国有关的只有一死,若是细查,只怕她拿钱收买他们的事会暴露出来。   这时,丫鬟将沏好的茶端过来。   黎郁云喝了口茶,淡淡地道:“你好像很吃惊?”   丫鬟只给大小姐端茶,仿佛完全忘记二小姐,要是平时,黎美云绝对会生气,但此时她哪里还注意这些小事。   黎美云勉强地说:“我……我只是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是两个纨绔子弟罢了,如何能与卖国这些扯上关系?”   她心里乱糟糟的,倒是没有怀疑黎郁云的话,这种事只要让人出去打听就知道。   黎美云很害怕,不明白事情怎会变成这样,难道自己挑来挑去,竟然挑中他国细作为自己办事?   怎么办?怎么办?   若是大理寺真的查出那两人有卖国之举,只怕连她爹都保不住她,不仅如此,说不定全家都得去吃牢饭,甚至会抄家灭族流放……   “我,我还有事,我去找娘……”   黎美云语无伦次道,慌慌张张离开了。   黎郁云冷眼看着她慌乱逃走,然后看向院子。   院子里的花开得正盛,可惜大半开得好的花都被黎美云随意摘了扔在地上。   黎郁云眼里露出可惜之色,让人将花瓣扫起来,放在花盆的泥土上面。   “化成春泥更护花啊……”她喃喃地道,“好歹也算是为你们出口恶气。”   春芽憋着气,跟着黎郁云进到房里,一脸气愤地说:“小姐,今天那两人一定是二小姐派来的!她是不是傻啊……”   都是一家子的姐妹,若是小姐的名声被败坏,二小姐以为自己就讨得了好?   黎郁云对自己这妹妹的智商也感到绝望,黎美云只继承继母的狠毒,没继承她的聪明。幸好当时未婚夫机智,将这事揽到自己身上,否则若是传出黎家姐妹自相残杀,不说黎家的姑娘们名声臭大街,单是那官迷的爹就能撕了她们,   “小姐,难道这事就这么算了?”春芽真是越想越气,只要想到她家小姐可能真的会被那纨绔轻薄、未来全毁,她就恨不得以下犯上,一巴掌朝二小姐的脸甩过去。   没见过这么蠢毒坏的东西。   黎郁云眸色极冷,“怎么可能?”她看着像是这么圣母的人吗?   “舅舅就要进京了,他那里有母亲的备份的嫁妆单子。”黎郁云意味深长地道,“我想黎夫人为了自己亲生女儿的名声,肯定愿意将母亲的嫁妆还回来的。”   未来的夫君爱钱又爱吃,她的嫁妆要多弄点,日后若是夫君想吃香的就吃香的,喝辣的就喝辣的。   春芽还是愤愤不平,那嫁妆本来就是先太太留给小姐的,归还给她家小姐是天经地义的事,咋还得用二小姐的名声来换?   黎郁云叹道:“这年头讲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打老鼠还怕伤着玉瓶……”   否则她早就冲上去,将黎美云那张脸   打肿,闹个天翻地覆了。   真是心黑的畜生!   春芽满脸郁郁,不再说话。   倒是黎郁云很快就振作起来,“对了,小侯爷好像挺喜欢竹子的,我要不要再绣个荷包给他?或者给他做个扇坠子?”   小侯爷好像也挺喜欢扇子的,配上那如玉的容貌,真有风流倜傥之感。   春芽马上道:“扇坠子挺好的,香囊也不错。”   想起今儿江小侯爷的表现,她就高兴,欢欢喜喜地给小姐去找布和绦子。   **   此时的小侯爷正揉着被拧红的耳朵。   他娘可真是爱他,老是揪他耳朵,本来挺有福气的厚实耳垂,都给捏薄了。   “祖母,我和你说啊,今儿我在街上遇到我那未来的妻子了。”   小侯爷边说边往屋里看了看,没见着王嬷嬷,难不成是害怕看到他?这嘴碎的婆子,迟早要收拾她!   老太太笑呵呵地道:“这么巧?黎家大小姐如何呀?”   其实老太太心里也有些忐忑,她是见过黎郁云的,那样貌挺俊的,看着就讨人喜欢。但乖孙曾说只有绝世美人才配得上他,黎家大小姐虽然也俊,可离倾国倾城还有距离呢,孙儿要是不满意咋办?   长辈对黎郁云那样的相貌倒很喜欢,一看就是温柔贤良类型的,但在那些男子心中就不一样,他们更喜欢像黎家二小姐那般明媚娇艳的。   小侯爷不禁摸了摸怀里的荷包,然后不要脸地夸道:“黎家小姐真是个绝世大美人,儿子能与她结成连理,是儿子的福气!”   绝世大美人?谁啊?莫非他们说的不是同一个人?   老太太满脸迷茫,摸不着头脑,该不会是有人冒充黎家小姐吧?   被叫过来问话的青葱说道:“小侯爷,黎家小姐是长得很好看,但还谈不上绝世美人……小的知道了,小侯爷这是情人眼中出西施!”   他一再保证没人冒充黎家小姐,因为他们是亲眼看着黎家小姐进黎府的。   老太太听完青葱的描述,确定是真的黎家大小姐后,还有点不真实的感觉,所以乖孙这是对未婚妻一见钟情?   她觉得有趣,笑问道:“乖孙,你看上黎家大小姐哪里?”   “她踹人的劲儿!”小侯爷两眼放光,“那撩阴腿太帅气了!将我的心踹得砰砰跳……”   老太太顿时露出和伍氏同样的一言难尽之色。   此刻婆媳俩的心情同步了,这黎家大小姐实在太可怜,未来的丈夫不仅指望她养他,还指望她能保护他。   所以孙子的理想就是,娘子喂他吃软饭,还兼职护卫保护他?   长得帅就能想得这么美?   “子宽啊!”老太太的脸板了起来,“祖母觉得你的书写得挺好的,再去写几本吧!”   小侯爷满脸疑惑,他不想写啊。   老太太努力地憋出几声咳嗽,然后一脸虚弱地道:“祖母老啦,百年之后,想要子宽出的书当陪葬   ,也不需要很多,二三十本就成……”   二三十本?   小侯爷瞠目结舌,这是想他累死的节奏啊。   老太太却不管,“我这就让知书监督你,你好好写啊,祖母等着呢!”   她听知书说了,乖孙的第二本书已经开始印刷,再过几日就能送到书铺卖,那第三本书也可以开始了。   打发孙儿离开后,老太太马上振作起来,婆媳两一起出现在库房,为黎家大姑娘挑礼物。   伍氏拿着一匹布:“这匹布很好看,听说黎家大小姐喜欢清雅的,做裙子多适合啊。”   老太太点头,问道:“还要送补药么?要是黎家小姐误会怎么办?她会不会觉得咱们嫌弃她体弱……”   伍氏委婉地道:“儿媳觉得,这补药就不用了。”   能一脚踹翻纨绔,肯定娇弱不到哪去。   这也是王嬷嬷挑拨离间失败的原因,健康的姑娘有更高的机率生下健康的孩子,那点在旁人眼里的不适宜,在这对婆媳看来,根本不是事!   老太太又道:“纸墨笔砚可以送,听说黎家大小姐挺喜欢读书的。”   “这缘分的事可真说不清,子宽先前还不想成亲的,嫌弃未来的娘子会花钱。”伍氏忍不住开始老生常谈。   谁也没想到一见钟情的事会发生在自己那抠门精的儿子身上?夫妻恩爱,这家业才能长久,等黎家小姐嫁进来,说不定很快就有下一代,到时府上就热闹了。   “郁云这么会读书,下一代的启蒙就靠她了。”   老太太说着,示意田嬷嬷到厨房,让厨娘给她做养身汤,她得好好地保重自己的身体,还得帮忙带曾孙呢。   得了老太太的准话,知书就像拿了尚方宝剑,一副监工的晚娘嘴脸,得意洋洋地道:“小侯爷,您看奴婢对您多好,不需要您动手写,只需要你张嘴说说话就成。”   这可不关她的事,她奉的可是老太太的命令。   小侯爷的嘴唇都在抖,他的嘴巴想发出不工作宣言,一个话本,他得费多少口水啊?   他试着建议:“知书啊,其实呢,你偶尔也可以去学学蔷蔷和柔柔的。”   比如说她们不用学就会的咸鱼的本领。   知书暗忖,她才没这么傻呢,学她们?等着被你扫地出门吗?   面上却笑得很温柔:“小侯爷,别再磨蹭了,您看第三本书想出什么内容呢?美食还是破案……”   小侯爷的头都大了:“我还没灵感,你让我想想该写什么。”   说完,小侯爷就像挺尸般瘫在躺椅上,喝着茶、吃着点心,然后闭目养神思考。   思考着思考着,他开始打起了呼噜。   知书拿出毯子为小侯爷盖上,不疾不徐地坐下来,掏出本书,书名很直接:《柯导破案录》。   她翻开第一页,看了很久很久。   知书虽然爱读书,但从来不觉得自己是才女,即使小侯爷和杨世子都夸她遣词造句比很多书生还   要好。她听后心里固然高兴,但从不敢骄傲自满,因为她再怎么会读书,都只是个婢女,没有人身自由的丫鬟。   她也从来不敢以读书人自居,不敢有什么不切实际的野望,即使她知道小侯爷抠归抠,对身边的人很好,比如说那本《京城美食》让青葱赚得盆满钵满。   以前,她偶尔还会想,她帮小侯爷润色文章,大概她的待遇和青葱差不多吧,一大笔足以让她离开定远侯府后、也能生活得很好的银子,直到她看到话本序页上的字。   【此文由江子宽口述,宋知书并杨清泉润色编辑成稿。】   知书虽然没那么在乎金钱,但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她很在乎名声。   看到这行字,她的眼泪突然就流下来了。   抠门精的小侯爷,竟然是世上最理解她的人。   原来她一直妄想着受人尊敬,而非一生都顶着丫鬟的名头。   知书伸出手指,轻轻地抚过自己的名字,忍不住轻声骂道:“……笨蛋,居然将杨世子的名字放最后,你也不怕他生气,名字居然屈居在一个丫鬟后面。”   她想,如果自己这么说,小侯爷肯定会理直气地说:“大部分由你润色的,杨世子修改的就这么一点,当然是你的名字在前面。”   窗边的躺椅上,小侯爷睡得很香,当他闭上眼睛时,那白皙俊俏的脸庞多了几分稚气,是很多少女会轻易喜欢的模样。   听说他这次出门遇上未婚妻,并且对她一见钟情。   真好啊,她衷心希望小侯爷能一生幸福。 第125章 抠门小侯爷16   江家的书铺又又又在门口打起广告,依然是熟悉的半人高海报。   书铺掌柜不允许小侯爷辛苦写出来的话本没人看,宣传起来非常卖力,务必要让所有人都来看小侯爷写的书。   “不是关于美食的?”   看过《京城美食》的人好奇地翻开,然而不过一会儿,就沉迷进去,脚都挪不开。   其他人还在观望,有人问道:“小书生,这话本写得如何?”   “极好!”小书生完全忘记他来书铺的目的是为了买和科举有关的书,他将银子拍在柜台上,“掌柜的,快结账。”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回家,找个安静的地方,将这话本看完。   三天后,江家的书铺里挤满了人。   这些读书人每个手里都拿着一本《柯导破案录》,边走边讨论,气氛十分热烈。   “这个密室杀人的手法你们猜出来了吗?”   “猜不到,不过这个恶鬼杀人的手法我倒是猜出来了。”   “方兄聪明!”一个书生酸溜溜道。   现在这群读书人喜欢聚在一起看《柯导破案录》,他们都是先看案件,然后讨论凶手的杀人手法,最后再翻开话本看谁的猜想正确,若能说出正确手法的人,便能在所有人面前证明自己更聪明。   这种不经意地出风头和扬名的机会,格外吸引人。   有人不怎么相信,“不过这书真的是那江小侯爷写的?”   “就是啊,不是说他是一无是处的纨绔吗?”   “怎么可能是纨绔?”一个书生十分自信地道,“听说老定远侯可是经天纬地的人物,他的儿子怎么可能是纨绔?这事啊,还是我们国子监的人最清楚,听说江小侯爷是被同窗陷害,纨绔之名也是同窗传出来的。”   还在家中挺尸的范纯又又又被拖出来,成为小侯爷洗白的工具。   当然,这次定远侯府没再给范家送礼物,小侯爷现在的名声好着呢,已经不需要再刷了。   很快,杨清泉就觉得,好友还是有必要再刷刷名声的。   他从舅舅这儿得知,有人竟然弹劾江子宽。   “这江子宽究竟是得罪谁了?”皇帝神色古怪,这种小事儿,平时根本不会有人弹劾,毕竟江子宽也只是一个没有实权的空架子侯爷。   杨清泉非常生气,“舅舅,子宽是好心,这案子判得本来就不对!”   这次小侯爷被弹劾的原因简直令人费解。   上次那个被家暴的妇人刘氏是抱着杀死丈夫的念头,结果只是伤了丈夫的手指头,却被判死刑。小侯爷觉得判得有问题,让青葱拿钱去帮那妇人赎罪,将她救出来,这事不管怎么看,都是小侯爷心善,结果居然有人吃饱没事干,竟然弹劾他冒犯律法。   杨清泉气得要爆炸,“舅舅,您不会觉得子宽也做错了吧?”   反正他不管,他明天就要去喷死这沽名钓誉的御史,让他胡说八道!   皇帝看外甥一眼,突然说道:“朕打算让洪子平去秘书省,你能劝江子宽顶他的位子吗?”   皇帝说着,掏出那本《柯导破案录》,看得津津有味。   他从来不知道,这世间竟然有这么多杀人方法,江子宽能写出这样的书,代表他应该很会破案,作为知人善用的皇帝,他认为这世间需要多一点青天。   秘书省是做事虽然不咋地,皇帝又不好解雇,于是才打发官员去的,相当于管理书籍,是闲得不能再清闲的闲职。   杨清泉顿时用崇拜的小眼神看皇帝,狂拍龙屁:“舅舅,您真是太英明了!”   “不过,子宽可没兴趣当官啊。”他叹气道,“他现在全部心思都放在写书上。”   这当然是假话!   但杨世子总不好说江子宽本人是个超级大懒虫,只想躺着不想干活吧?像他舅舅这种工作狂,每天不批完奏折不舒服的人,是无法理解这世间为何会有咸鱼这样的存在。   人各有志,皇帝虽然遗憾,倒也不好强求。   江中诚为他干了一辈子的活儿,相当于累死的,所以他也不好意思让江中诚的儿子再为他工作,以免再累死一个。   现在江小侯爷在皇帝的心里,早已经不是纨绔的代名词,他不仅是大才,还是多面大才,知商又懂破案,还懂美食,不知他还能为自己带来什么惊喜。   看到皇帝手里的书,杨清泉脸上不由得露出笑容。   先前帮忙给文章润色时,他就看过一遍,但还是无法抵抗这书的魅力,他在家又看了一遍,每次都有不一样的发现,这是一本值得无数次翻阅的书。   皇帝翻回序页,看到序而上的那行字,若有所思地看向外甥。   “没想到,这书你竟然也有参与?”皇帝问道,“难不成你也有破案的天份?想不想去大理寺?”   杨清泉吓了一跳,赶紧摆手,讨饶道:“舅舅,我只是帮忙润色,真的没有破案天份啊!你看我的名字,还在知书后面呢,我能去大理寺,她也能去了,对不对?”   “这个宋知书是谁?”皇帝思考着,难不成是不出世的大才?   杨清泉随口道:“哦,子宽的婢女。”   皇帝猛地看他,一脸不敢置信:“江子宽竟然将你的名字放在一个丫鬟后面?”   他不禁怀疑两人的友谊,思源这孩子在江子宽心目中,竟然还比不过一个丫鬟?作为一个后宫佳丽无数的男人,皇帝的思考方式很直接,怀疑江子宽是不是个好色之徒,被美貌的丫鬟迷了心窍。   杨清泉满脸迷惑,不懂舅舅为何突然生气,挠着头道:“因为知书的功劳更大啊!您看我润色的部分,就只有最后这两个案子,前面的八个案子,都是知书去润色的。”   皇帝不禁哑然,看着外甥坦然的模样,心里越发的喜爱。   外甥有赤子之心,江小侯爷也一样,是他想得太多了,将事情想得复杂。   他笑道:“江子宽为何不自己写?”为何只是   口述,   自己写不更好?   杨清泉忍不住叹气,   “子宽的字看着还是可以的,文章不至于狗屁不通,但半点文采都没有,你若让他写,肯定写成大白话了……我和他的丫鬟只能辛苦地为他润色修改。”   皇帝闻言,没说什么,文采不好没什么,只要有能力,是个实干的,当皇帝的都喜欢。   “这样吧,日后若是刑部和大理寺有什么比较难的案子,你就去和江子宽说一声,让他帮忙。”想了想,他又补充一句,“有偿的。”   杨清泉打包票道:“这当然没问题!”   以好友那爱钱的德行,只要大理寺和刑部肯出血,他肯定乐意去帮忙。   离开皇宫时,杨清泉带笑的脸顿时沉下来。   不可能有人无缘无故去弹劾一个宅在家里的咸鱼,究竟谁这么恨江子宽?他都没上朝,也没有实权,不可能碍了谁的路,对付他的意义何在?   杨清泉转头吩咐道:“阿猛,你去帮我查查子宽得罪谁了。”他的眸色深沉,“还有,刘氏的案子给我捅出去。”   阿猛应了一声。   杨清泉早就对婚姻中男女有别的律法看不过去,正好借这个机会,试探一下民心。   另一个目的嘛,就是为江子宽洗白,不管幕后之人是谁,以为江子宽在朝中无人就能随便抹黑,那就大错特错。   他就站在这里,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有人往江子宽身上泼脏水。   **   江家的书铺里,掌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对络绎不绝的客人道:“各位,各位,明日就有印刷好的书了,你们要不要先预付个定金?”   这次的话本,他明明事先存好三万本,后来见这书卖得好,又让人日夜不停地印刷,已经重印两次,哪知道竟然还是不够卖。   掌柜心里发狠,等小侯爷出第三本书时,他要先印个十万本备着!   听说小侯爷现在已经在琢磨第三本写什么,三个月后应该能写出来了吧?   几个书生结伴进门,一开口就是小侯爷的话本。   “掌柜,给我来一把《柯导破案录》!”   掌柜一脸自豪地道:“抱歉啊,都卖光了,明日才有。”   卖光了你还这么高兴?!结伴来的书生脸上露出不解和遗憾之色,然后纷纷掏了定金。   就在这时,旁边有人谈论道:“听说有人弹劾小侯爷,说他违反律法。”   掌柜的耳朵马上竖起来,心里大骂,哪个王八羔子又抹黑他家小主子?小主子最近连赌场都不去了,最多贪吃一点,天天窝在家里写话本呢,还能得罪谁?   “你说的是刘氏案吧?”书生们议论纷纷,“这案子判得太重,论心不论绩啊!说实话,身为男子,我都觉得羞愧。”   “若是脑子想想都算大罪,那么这世界上都是圣人了。”   掌柜越听脸越青,他家小侯爷心地善良,结果竟被人误会目无律法,这都什么世道?   当即他招来一个店伙   计,叮嘱道:“你看着铺子,我有事出去一趟。”   **   “?”   当家的先抬眼看自家纨绔一眼,原本是都是学渣,最近沉迷于算学不可自拔,别的不说,听说算学夫子对他们夸了又夸。   这算学若是能学得好,也是大有好处的,大点的官职不敢想,悄悄到户部混个小官不成问题,毕竟户部是全天下最需要算学人才的地方。   这么说来,江小侯爷对他们家蠢孩子确实有恩。   蠢孩子还傻乎乎的掏出银子给他们爹看:“这都是我们赢的,小侯爷给的算学赌博之术可厉害了。”   纨绔们得意洋洋,“想当初,我们十赌九输,钱都给赌馆赚去了,现在咱们有一半以上的机率是赢的,等哪天十赌九赢,咱们就能搞垮赌馆。”   能在朝堂占有一席之地的,哪个不是老狐狸?   家长们不禁闭上眼,最后还是忍不住撸起袖子开打!   他们就说,好端端的江小侯爷为何会被弹劾?原来都是他们儿孙们的错!也不想想能在京城开赌馆的,背后站的都是些什么人?作为害他们倾家荡产的江小侯爷,没谋杀他就不错了,只怕弹劾只是个开始。   老狐狸们能想到的事,小狐狸也想到了。   杨清泉直叹气:“你那些纨绔朋友下手也太狠了,听说京城大大小小的赌馆都快要被他们搞破产。”   小侯爷动了动身体,看天看地。   “你最近不要出门,外面不安全。”杨清泉越想越不放心,“要不然,我给你送两个暗卫过来?”   小侯爷表示,他家的护卫也很厉害,大多数当年还跟着他爹上过战场。   杨清泉却摇头,“你不懂,上过战场的跟暗卫是不一样。”一个主攻击,一个主守护,功能不一样。   小侯爷想了想,觉得求人不如求已,他决定将自己武装到牙齿。   杨清泉知道好友素来有大智,顿时感兴趣地问:“怎么武装?”   “暗器!比如说麻醉针!”   杨清泉闻言,马上想起小侯爷写的柯导手上戴的能发出麻醉针的暗器,他就是靠这个东西,抓住一个又一个罪犯。   “这东西能做出来么?”杨清泉兴致勃勃,他还以为这个暗器是好友胡说八道的呢,要是真能搞出来,岂不是相当于多了一样神出鬼没的武器?   小侯爷不负责任地说:“不是有个神   奇的武器叫暴雨梨花针么?这个是暴雨梨花针的缩小版,应该不难吧。”   杨世子更加感兴趣了,暴雨梨花针是话本里的武器,他在现实中没见过,听说也曾有老师傅想复制它,搞出来的简易版能一次发射七八根针,但距离有限。再者,除非在上面涂上毒药,不然杀伤力极有限,还没一把菜刀有用呢   如果是真的暴雨梨花针,一次几千根针,那才有杀伤力。   “子宽,我能帮什么忙?”杨清泉兴奋地问,他也想亲自去打造。   小侯爷表示,杨世子能帮上忙的方式就是学算学。   杨清泉糊里糊涂的,“怎么又跟算学有关?”   其实是和物理有关,但学物理之前,得先学会数学。   小侯爷暗忖,告诉他,“数学是基础!你如果觉得算学太枯燥的话,可以先学赌术。”   国子监的纨绔就是靠算学在赌桌前大杀四方,只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是平时让他们学算学,一个个逃得比飞还快,就为了一个赌字,学得废寝忘食。   有小侯爷一对一教学,杨清泉还没学得纨绔好,毕竟他不像纨绔没事干,又全部心思投入,杨世子还是挺忙的。   杨清泉忍不住道:“子宽,你要不要和国子监的纨绔朋友们商量一下,让他们稍微收手?他们再赢下去,你这个罪魁祸首怕是讨不了好。”   “你觉得他们会听我的吗?”小侯爷反问,轻描淡写地道,“等着吧,我想到第三本书写什么了,就写一本算学书。”   杨清泉都无语了,“你还真不怕死。”这叫什么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小侯爷嗤笑:“我只是写算学书,有心人要将它用在赌博上,关我屁事!”   闻言,杨清泉又想给小侯爷送暗卫了,朋友那么喜欢找死,咋办?   “我想到一个办法。”杨清泉突然道,“你这本算学书不要署你的名字,我拿到江南偷偷印刷,你放心,这事交给我办,不会有人发现的。”   “你是说转移视线?”小侯爷思考会儿,眼珠子转了转,“暗中搞事啊,我喜欢!”   他琢磨了下,眼睛都亮起,“这样的话,我将这本算学书搞得再高大上一点!越神秘的东西,越让人好奇……我保证这本书一出,所有人都不会再与我为敌。”   杨世子怀疑地看着他,可能吗?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小侯爷一把勾住杨世子的脖子,低声对他道:“你现在对赌博感兴趣,就多去赌场转转,我这本书一出,只怕这天下的赌馆得倒闭一半。”   杨清泉简直要好奇死了,什么书竟然这么厉害?   “当然是经天纬地的书!”小侯爷不要脸地猛吹,“这是我梦中见到的一本神书,神仙教我的……”   “能得道?”杨清泉冷不妨地问。   “不能!”小侯爷拍他的手,“你别捣乱,总之这书特神奇,跟我曾经默写给国子监的算学书算是承上启下吧,不过是进化版的……”   杨清泉就静静地听他吹,什么神仙梦中授书,肯定是假的,八成是他当初看的西域奇书,他只是默写出来罢了。   等他看到小侯爷连思考都不用,刷刷刷地就写下好几页时,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   先前他还有点情绪,觉得子宽难得写书,却不能署名怪可惜的,现在嘛,一点都不可惜了,本来就不是他写的,署名算得上是抄袭偷窃了。   不过,江子宽身为在世赌神,却像是和赌博有深仇大恨似的,恨不得全大康的赌馆都倒闭……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特意练成赌神就为了将赌馆干掉?   想到那些卖妻卖女的赌鬼,杨清泉好像又能理解好友了。   他的品德高尚,对弱小心存善念,明明只要将这所谓的算学书当传家宝传下去,即使将来定远侯府落拓,后人的日子都不会太难过,偏偏他为了让这天下无赌,竟然愿意将这本珍贵的书公开。   小侯爷写得差不多,甩了甩手,歇息一下。   真是累死他了,偏偏知书和杨世子对这算学都是一窍不通,他只能自己辛苦点默下来。   读书还算不错、但对算学确实天分不怎么高的杨世子丢下手里的习题,凑过来说:“子宽,你的算学这么好,能保证自己百分百赢吗?”   “这世上没有百分百能赢的赌术,如果说有……”   “是什么?”杨世子求知若渴,算学实在太难了,他都想练习不需要算学也能赢的赌技,比如说听音辩骰子,只需要判断大小。   但听音辨骰子也很难,他就听不出任何区别,也不知子宽耳朵是什么做的,那么灵敏。   江河郑重地道:“那就是敬而远之,永远不要赌。”   杨清泉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谁不知道啊?但若是赌鬼做得到,就不是赌鬼了。   趁着休息时,小侯爷拿起桌上的算学题,发现错的挺多的,看来杨世子是标准的文科生。   他颇为伤脑筋地道:“看来你在算学上的天份不够。”   真可惜!他长长地叹气,然后翻出纸笔为杨世子改作业,一边改一边说:“想当年,我从我爹书房那里找到一本奇书,我学了后,就自然而然的懂算牌了……”   杨清泉在心里嘀咕,明明是江子宽出的题太变态。   他的算术也没这么差吧?他以前还帮过他娘看账本呢,也曾经帮过户部算过账。   江河毫不犹豫地道:“可是国子监那些纨绔就比你厉害!”   若是没学到家的,是不可能在赌场大赢特赢的,能赢钱的,都证明算学已经学得差不多。   杨清泉顿时有些被打击到。   他探头看小侯爷刚才写的稿子,心里啧啧称奇,不过短短半个时辰,就能写这么多,看来写个十天、八天的,就能成稿了。   突然,他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小侯爷抬头看了一眼,“数字,外国的数字。”   杨清泉很感兴趣,这笔画很少啊,那么大的数字,竟然只用极少的笔画就表示出来,非常适用。   杨清泉又看了会儿,说道:“这个数字若是用在账本上,肯定很有用。”   虽然算学不行,但对政事还是很敏感的,他摸着下巴,扭头问好友,“子宽,那本西域奇书真的找不到了吗?”   “别想了,我某次上茅厕……”   杨清泉大为可惜,惊讶道:“掉茅厕了?”   小侯爷慢吞吞地道:“不是,当时我一个人,忘记带手纸……”   杨清泉先是一脸恶心之色,随即变成了可惜,他模糊地觉得,这书的用处极大,别的不说,这简易的数字若是能用于户部,可以省很多事。   江河朝他龇牙,“放心吧,我大部分都已经记住!来来来,我教你更容易的算学方法,你先将数字都记住,咱们学一元二次方程……”   经过一番学习后,杨小世子终于发现算学的趣味,沉迷于数字一发不可收拾。   他觉得小侯爷说得没错,用了新的学习方法后,他觉得现在的自己绝对能在赌桌前大杀四方。 第126章 抠门小侯爷17   几天后,新的算学书终于写好,小侯爷让人悄悄印了几十本,然后送去江南。   杨清泉不解,“为何不多印点?”几十本能起什么作用?   小侯爷打开扇子,悠然地扇了扇,然后又随意地将它折起来,塞进腰带里。   “为何要自己辛苦印呢?放心吧,届时有大把的人急着去印!”印得少不会暴露自己,印得多就不用说了。   他笑道:“你知道一本书在什么情况下,流传得最快吗?”   杨清泉思考好一会儿,“大儒名家夸过的书?”   小侯爷竖起一根手指,神神秘秘地说:“不,是禁书!”越禁忌越美妙,越禁别人越想看。   杨清泉恍然大悟,时下赌风盛行,若有人发现这书能帮他们赢钱,肯定有大把的人去研究,到时候赌馆幕后之人肯定会第一时间去禁止,自然而然的,多得是人悄悄印它。   说完这事,杨清泉突然想起自己今儿来的目的。   “对了,关于那个两细作的调查,大理寺那边出来了。”杨清泉对好友道,“啧,也不知我那四皇子表哥是怎么想的,居然想纳个恶毒的女人进门。”   江河嗤笑一声,随口道:“看脸吧。”   杨世子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挺对的,那黎家二小姐艳名在外,据说还没长开就很美艳。   “也有可能是看嫁妆。”   黎大学士还是挺会敛财的,他的继夫人娘家更是个中好手,看黎家大小姐生母留下的嫁妆都被她抢走了。   说到钱,小侯爷的脸顿时垮民下来:“不成,我未婚妻的嫁妆,黎家休想吞!”   杨清泉闻言,默默地为黎家点蜡,让他们自求多福。   如此又过了数日,正当杨清泉在朝堂面无表情地听着两派人辩论刘氏案时,小侯爷已经将证据送去黎府,直接送到黎郁云的手上。   她那么聪明,想必会懂他的意思。   与其鱼死网破,不如将之用在最合适的地方。   伍氏风风火火地找过来,“儿子,听说黎家大小姐的舅舅昨儿个进京,今儿要去黎府给她添妆。”她摩拳擦掌,兴奋地说,“娘带上人一起去给她撑腰,你说怎么样?黎家小姐的嫁妆可都是我未来的孙子孙女的,金氏就别想贪了!”   虽然此举不合规矩,但黎家大小姐生母早逝,娘家只是商户,干不过黎夫人,只能由她这未来的婆婆亲自出马帮衬了。   当即伍氏叫来几个骂架特别厉害、打架也厉害的粗使婆子。   上次范家过来找茬时,她们立下汗马功劳,这次听说还有立功的机会,几个婆子纷纷发誓,一定会将黎家的继夫人骂到闭气!   “娘,文战文战!”江河赶紧提醒,“娘,那是你未来孙子的外家,名声太臭也不好。”   伍氏笑眯眯道:“放心,娘心里有数。”   **   黎府。   黎夫人金氏脸色发青,却不得不挤出笑容,   招待登门的两个中年男人。   现在她很想将亲生女儿打死,居然做出这样的蠢事,还被黎郁云抓到现成的把柄。   黎郁云站在一旁,眼睛微红,看起来十分委屈。   在继母过来前,她已经和两个舅舅相认,并将未婚夫让人送过来的证据给他们看,让他们不必畏惧黎家。   两个舅舅看到那些证据,知道外甥女差点被人恶毒地毁掉,真是又气又恨,红着眼睛,几乎忍不住落泪。   外甥女在黎家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继母恶毒,继妹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这黎府简直就和龙潭虎穴似的。   他们原本以为外甥女在黎府过得很好,不管怎么说,妹夫都是当官的,更爱惜名声,定不会让人亏待前头夫人生的孩子才对。   他们是商户人家,心知妹夫其实并不喜欢他们,自然也不会去讨那个嫌,也怕时常与外甥女联系,会让妹夫不喜,只能忍住,一直没和她联系。   若是早知道外甥女在黎府过得不好,他们肯定会想办法接她去外家生活。   黎郁云安慰他们,“两位舅舅放心,我以前虽然过得不好,将来肯定会过得很好的。”   接着她和两个舅舅说起未来的夫家——定远侯府有多重视自己,听到她被继母惩罚,便送来一堆礼物,为她撑腰之类的。   旁边的春芽插嘴道:“小侯爷也极为看重我们家小姐。”   黎郁云有些不自在地扶了扶头上过于华丽的金步摇,面上浮现红晕,羞涩地道:“听说江小侯爷纨绔的名声都是假的,有人故意污蔑他,其实他很有才华,他写了两本书,在京城非常受欢迎呢……”   黎郁云忍不住夸了又夸,最后又摸了摸头上的步摇,抿嘴一笑,“就是品味不大好。”   两个舅舅面色古怪地看向她头发上的金步摇,他们原本心疼外甥女,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竟然戴这种看着就不像年轻小姑娘戴的金步摇,没想到原来是江小侯爷送的。   咳咳,姑且不说它适不适合小姑娘,看这金子还有宝石的份量,就知道江小侯爷多么的诚心。   黎夫人很不想见到继女那两个一身铜臭味的舅舅,但她不能不来。   经过多年的经营,继女的外祖家——沐家的家业变得更庞大,就算她再不屑,也对着沐家的财富暗暗吃惊,想捞点好处。   更不用说,现在沐家人掌握了自己女儿犯事的证据,只要想到这里,她就心慌。   沐大爷摸着自己的胡子,感慨般地说:“想当初恩娘出嫁时,那可真是十里红妆,那嫁妆单子连县令都吃惊呢!对了,当时的县令,现在官居几品了?”   他转头问身边的弟弟。   沐二爷的年纪稍小些,长相斯文,看着更像文人而非商人。   他颔首道:“大哥,您的记性真差,施大人现在是礼部侍郎,听说他还有过目不忘之能,这些年和妹夫同僚,妹夫在他任命县令的地方考中进士,真是缘分。”   黎夫人脸   上的笑容越来越勉强,最后完全笑不出来。   礼部侍郎施长琅对他们家老爷一直不冷不热,当年老爷想往上走,施长琅之弟就是老爷当时最大的对手。   她隐约听说老爷用了什么法子,后来谋到自己想要的位置,施长琅之弟只能黯然下放。   自此以后,老爷和施大人也算是绝交了。   若是知道她把着继女生母的嫁妆单子不放,施长琅肯定很愿意就着这事给老爷添堵,而黎郁云肯定也会破罐子破摔,将女儿所做的事公诸于世,届时女儿会彻底毁了。   皇家媳妇的名声实在太重要,就算侧室也一样,毕竟这天下都是皇家的,堂堂皇子想纳什么样的女人不成?大学士的女儿也不算什么稀罕的。   若是美云做的事传出去,别想给二皇子当侧室。   黎夫人心里暗恨,沐家真是太狠了,黎郁云只是威胁她女儿,而沐家居然想毁了老爷。   就在这时,金氏的陪房面带焦急地过来,   “夫人,定远侯府的人来了。”陪房低声道,“听说是为先夫人的嫁妆单子来的。”   虽然她的声音压得很低,但在场的人都竖起耳朵,隐约也听到一些。   黎郁云脸上顿时露出难色。   若是未来的婆婆过来和继母撕,作为晚辈,她不好在场,届时帮继母她不乐意,若是帮婆婆,她还没嫁过去呢,这名声说出去也不好听。   沐家大爷二爷纷纷放下茶杯,看了外甥女一眼。   他们心下有些不安,担心若是太咄咄逼人,让定远侯府的人看到,会不会影响外甥女的婚事?   黎郁云给了他们一个安抚的笑容,示意他们安心,以她对伍氏和未婚夫的理解,今儿定远侯府绝对是来给他们当助力的。   果然,这人未到、声先到,远远就听到伍氏笑道:“哎哟,真是太巧了,没想到今儿个心血来潮,想来找亲家母谈一谈婚礼的事宜,竟然会遇到两位亲家舅舅,实在有缘。”   伍氏走进来,第一眼便看向未来的儿媳妇。   她笑眯眯地打招呼,“郁云,好久不见,快过来让伯母瞧瞧!哎哟,这步摇可真漂亮,我……我儿子的眼光真好。”   “见过伯母……”   黎郁云上前行礼,这礼刚行了一半,就被伍氏一把搂过来,在场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她对黎郁云这儿媳妇十分满意。   “好孩子,今儿伯母过来,跟找黎夫人有事相商。”伍氏笑得温柔又客气,转头看向沐家的两位舅舅,“两位是郁云的舅舅吧?久闻大名!本来该我们府里提前下请柬,郑重相请方是,是我不懂礼数,望两位亲家见谅。”   沐家两个舅舅的心瞬间就定下来。   外甥女说得没错,未来的婆家对她是极为满意的,今儿果然是为她撑腰而来,两个舅舅对拿回妹妹的嫁妆更加有信心。   两人客气地说:“哪里,是我们行程太匆忙……”   只有黎夫人脸发青地看着他们客气地寒暄,这   三人当她是死人不成?   她哪里看不出来,   ?,   黎夫人自认为自己也不是好惹的,当即叫来贴身伺候的嬷嬷,低声吩咐,让她赶紧派人去宫门等黎大学士下朝,她当初选择贪沐氏的嫁妆时,他可是默认了的。   伍氏一边和沐家两位舅舅寒暄,一边暗暗打量黎夫人,心里微微一哂。   今儿真是好日子,杨世子昨日提过,今日早朝估计会延迟很久,刘氏案不是这么简单就能得出结论的,因为涉及律法的修改,两派人不知道要吵多久。   见黎夫人虚张声势的模样,伍氏笑得更自信了。   当然,就算黎大学士此时在这里,她也不怕的,更不用说现在他们可是一对三。   伍氏先拍了拍未来儿媳妇的手,示意她放心,“郁云啊,我们长辈有事相谈,你先回房去歇息。”   其实这话不应该由她来说,但看金氏那德行,就知道不能指望她,只好越俎代庖,先将儿媳妇支开,她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在这里总归不好。   反正这黎府也不像讲规矩的人家,她就不讲规矩了。   黎郁云应了一声,其实她没什么不放心的,除非继母不想让黎美云进四皇子府,否则迟早会妥协。   黎郁云离开后,伍氏不再客气,直接开火:“亲家母,咱们先来谈谈郁云的嫁妆,你为她掌管多年这么多年,利息咱们得谈谈,连本带利在原来基础上加两成才行。”   沐家两个舅舅瞬间眼睛就亮了。   哎哟,有门啊!又是一个不讲究酸儒规矩、只想要实惠的,外甥女这婆婆身上有商人熟悉的味道,将来他们一定可以多多来往。   黎夫人差点没气疯,连本带利?想都别想!   她本来只想给继女一成的嫁妆,她的美云要进四皇子府,多少嫁妆都不够!黎府无法出那么多嫁妆,那就只能从继女这里抠。   沐二爷笑得温文,直接拿出算盘:“亲家母,我们收着恩娘当年的嫁妆单子,就算黎夫人再不懂经营,单是租金就不少。”   今日沐大爷沐二爷是抱着和黎家撕破脸的心思登门的,实则心里一直打鼓,毕竟妹夫黎汤现在对于他们而言,算是位高权重,想对付他们这些商户,实在太容易了。   这些年,沐家不敢往京城发展,正是因为黎汤是个狼心狗肺的,他们的妹妹刚死,他就摆出要与沐家断绝关系的架势,生怕他们这些出身商户的亲家污了他的清名,让世人以为他与商户往来。   他爹的,当年黎汤只是一个穷秀才,没钱进京赶考,喝沐家的、吃沐家的,怎么就不见他清高,爱惜名声?   现在有定远侯府旗帜鲜明的支持,两人顿时安心了。   他们进京后,也听说过不少和定远侯府有关的流言,什么小侯爷将自己明码标价……   因为这流言实在离谱,他们并未相信,不过作为商人的他们却从中得出一个结论:小侯爷爱钱!   爱钱是好事啊!   沐家什么都缺,   就是不缺钱!日后若是外甥女嫁入定远侯府,   沐家也算是定远侯府的亲戚,在商场上又多了一座稳定又牢靠的靠山。   伍氏身上的商人气息让沐家两个舅舅颇觉亲切,有三个精明的商人在,总得从黎家身上扒层皮不可。   直到三人离开,黎夫人脸色青中泛白,失魂落魄地跌坐在椅子上,直捂着胸口喊疼。   黎府的下人吓得不行,赶紧去叫大夫。   黎夫人心里恨啊,这么多年,她将前面那个女人的嫁妆抓手里,没想到已经到手的东西,竟然全都被那三个扒走了。   当晚,黎郁云怀着对未来的憧憬,睡得很香,并不知晓父亲和继母大吵一架,最后是黎大人一巴掌终结这场争吵。   翌日,听说继母卧病在床,黎郁云很孝顺地去主院侍疾,被气急败坏的黎夫人赶走。   黎夫人发誓,这黎郁云哪是侍疾?分明是侍死,在一旁等着她死呢!   被继母赶走,黎郁云也不生气,微微一笑,将手里的证据丢给黎夫人身边的下人,便转身离开。   还没走出主院,就听到主屋那边传出惊叫声:“不好了,夫人吐血了!”   这日的午膳,黎郁云发现,厨房那边送过来的膳食竟然多了好几个菜,而且摆盘相当精致,一看就是用了心的。   她执着筷子,欣赏了会儿。   这些年,黎郁云一直以为他们黎家的膳食走的是粗犷路线,以大鱼大肉、大姜大蒜为主,每次都是一大盘,豪放无比,没想到也能走婉约精致的路线,瞧这一碟碟的摆着,看着精致得像幅画似的。   就像小侯爷画的写实画。   春芽虽然高兴,但仍是忍不住骂上两句,“这些看人下菜碟的……”   “好啦,用不着生气,咱们今儿尝尝大厨的手艺。”黎郁云笑吟吟地说。   正高高兴兴地用膳,屋子里的人便听到外面传来少女尖利难听的声音。   “黎郁云,你个贱人!给我滚出来!”   随着这话落,院门被一脚踹开。   看来今儿吃不成了!黎郁云一脸遗憾地放下筷子,施施然地起身。   黎美云如同一阵风般刮进来,咆哮道:“你怎么可以忤逆母亲?她即使没生你,也养了你十几年!”她愤怒地说,脸上的神色又是憎恨又是快意,“你居然将她气吐血了?我要去衙门告你不孝,我就不信有这个罪名在,你还能嫁入侯府!”   黎郁云淡淡地看着她,并不作声。   她心里暗忖,看来不管多好听的声音,只要是歇斯底里骂人时,都很难听,她要引以为戒。   黎美云恨不得生啖了黎郁云,她刚从外家回来,就听说她娘被长姐气得吐血,卧病在床。   她怎么敢!黎郁云这贱人怎么敢?   黎郁云看她这张牙舞爪的模样,就知道她还没搞懂情况。   “二妹妹,既然回来了,不如先去看看母亲……这不孝的,可不止我一个呢。”   这话意有所指,黎美云瞬间又被引爆。   她扬着长长的指甲,愤恨地朝黎郁云的脸上打招呼,被婆家看重又如何?她倒是要看看,黎郁云的脸被毁了,小侯爷是不是还看得上她?   黎郁云反手一巴掌呼过去,这是当日她恶毒地让人败坏自己名声的惩罚,她老早就想打了。然后往旁一闪,脚尖不经意一勾,张牙舞爪的黎美云往前栽倒,直接一头撞到满桌的饭菜上。   嘭的一声,桌上的饭菜都倒在黎美云身上。   黎郁云心里可惜,今天的饭菜是她这么多年来吃到最精致的。   黎美云的丫鬟终于姗姗而来,看到屋子里的情况,惊呼地冲上来,擦脸的擦脸,擦头发的擦头发。   黎美云坐在一片狼藉之中,又气又怒,一双眼睛猩红地瞪着黎郁云。   她尖叫一声,喝令丫鬟将黎郁云围起来打,“打死她也不怕!我给你们作主!”   她就不信,定远侯府为会一个死掉的未过门媳妇对上黎家?   春芽等丫鬟怒目而视,也撸起了袖子。   眼看一场冲突就要爆发时,突然黎郁云凑近,在黎美云耳边悄声说了一句。   瞬间,黎美云脸色惨白,一脸惊骇地瞪着她。   黎郁云心情很好地拍了拍她的脸,“二妹妹,乖啊,你要懂事一点!其实我在这个家也待不了多久,并不想节外生枝,你也想好好地进四皇子府吧?”   这绝对是威胁!   黎美云的嘴巴嚅动着,她不敢承认是自己不孝,才导致母亲吐血。   她现在很后悔,为何自己因为胆小,竟然没有事先和母亲说那两个纨绔的事?她怎么能心存侥幸,认为他们不敢将事情说出来?   黎美云一身狼狈,跌跌撞撞地走向主院,整个人浑浑噩噩的。   怎么办?长姐掌握了她的把柄,会不会用这个威胁她一辈子?娘,她要去找娘!只有娘能救她!   黎美云扑到母亲床前,张嘴就要哭诉,却是迎面一巴掌打来,瞬间两边脸颊都肿了。   黎美云被打傻了,她委屈地大哭,她都这么可怜了,娘为什么还要打她?   她委屈地大喊道:“我就是想着她的名声毁了,没办法嫁进侯府,咱们可以给她随便找个人家……”   到时候,随便给个几千两银子就打发了,多好啊?   她曾看过长姐母亲留下的嫁妆单子,那是十几万两的银子啊,要是全给她,自己带着这么庞大的嫁妆进皇子府,四皇子肯定会对她另眼相看。   “蠢货!”黎夫人骂着,那口血终于吐出来。   她无力地躺在床上,不明白自己聪明一世,怎么会生出这么蠢的女儿?算计人时,居然会亲自出手?竟然还被人抓了个正着。若不是黎郁云担心连累自己的名声,只怕女儿现在已经是万劫不复,届时别说皇家,随便的人家都不想要这种居然会对亲姐妹下手的毒且蠢的女人。   黎美云委屈极了,她娘居然说她笨?还打算关她禁闭,直到黎郁云出嫁为止?   黎夫人狠下心,“我会找人好好地教导你,若是你再不好好学习,你这辈子就不要进皇子府,以你那猪脑子只怕活不过三年!”   黎夫人发了狠,明白这女儿再不教就要毁了。   原以为,女儿有娘家撑腰,还有那么多嫁妆,容貌又生得好,性子再娇蛮,男人看在黎府和嫁妆的份上,也能容忍几分,等她生了孩子后就会成熟起来。   黎夫人也不蠢,知道四皇子与其说是看上她女儿,不如说看上丈夫在文人圈里的人脉,还有女儿携带的庞大的嫁妆。   夺嫡需要什么?需要钱!她和丈夫默认女儿的嫁妆就是他们的投名状。   微薄的嫁妆只会让女儿价值大减,脸再美,这性格实在差劲,男人迟早会腻味,黎夫人只得让人教导女儿怎么勾住男人的心。   没有感情只讲利益是不行的,在这些皇子前面,不止要有感情还有利益,当他们发现利益不够大时,能随时牺牲感情……   想到这里,黎夫人不禁打了个哆嗦。   若不是夫家和娘家都默认要上四皇子这条船,她其实真的不想让女儿进四皇子府当个侧室。 第127章 抠门小侯爷18   黎汤坐在书案前,手执狼毫,安静地默写大字,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是他让情绪冷静下来的一种方式,人若是生气,容易冲动坏事,唯有极度的冷静,才能分析出利弊,做出正确的选择。   刘氏案终于结束,对于结果,黎汤是极度不满意的。   他的骨子里是个大男人主义者,认为就算王大郞几次三番差点将刘氏打死,就算他给刘氏带来的伤害比刘氏带给他的大,那也不是刘氏应该反抗的理由,更不用说她还抱着杀夫的念头反抗了。   男人为天,女人为地,天上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是应该的,大地就该沉默地接受。   女人缘何能反抗男人?不管男人给什么,都应该受着。   结果皇帝竟然判刘氏无罪!   那毛都没长齐的国公世子杨清泉居然号召一群人,说要修改大康朝的婚姻律法,说要尽量公平一点。   真是岂有此理!   男人占优势不是应该的么?难不成杨世子其实是个女人,才会总想着为女人说话?   黎汤越想越生气,手里的狼毫差点直接捏断。   “臣这是为了我朝的人口着想,不管男人、女人,都是皇上的子民,国法大于家法,女人能生育下一代,国家的财富归根到底是人创造出来的,人多财富就多,人若是死了、少了,国家的财富就少了,损失的可是朝廷,是皇上!”   “男人卖的不是妻女,而是国家的财富啊!”   杨清泉在朝堂上振振有词,表示不管男人女人都是皇帝的子民,皇帝的财富,被人私卖了或打死了,亏损的也是皇帝。   位上的皇帝一脸赞赏之色,外甥说的没错,管你是谁的妻子、谁的儿女,都是给他干活的子民,哪能轻易卖了打了?   有皇帝的金口玉言,日后相似的案例都可以这么判!   黎汤极度不满,若是如此,男人在日后家中哪还有地位?那些女人岂不是可以一言不合,就能反打反骂回来?   若这律法真的改了,日后那些女人岂不是要骑到男人的头上?这让他如何能忍?而这次刘氏案的结果,也触及到了不少士大夫的利益,正是他不满的原因之一。   想到这里,黎汤一把将写满了字的纸撕得稀巴烂,连写字都无法令他再冷静。   昨儿在外忙了一天回来,又渴又饿,原想好好歇息一下,哪知金氏居然不管不顾的,扑上来就伸手挠他,他大怒之下,直接一巴掌就打过去。   事后问清楚原因,他并不觉得有什么。   大女儿要将前妻沐氏的嫁妆讨回,他并无太大的意见,原本以为只是个纨绔的江小侯爷实则很有算学和破案的天赋,据说连皇帝都想让江小侯爷去邢部或大理寺当差。   如此说来,大女儿嫁入定远侯府,还是很划算的。   四皇子就算再尊贵,现在也只是个光头皇子,上面有皇父盯着,他的用处还没有已经袭爵的江小侯爷大呢,更不用说江小侯爷   本身极有才华,   且与国公世子杨清泉的往来密切。   如此一番细想,   黎汤心口的那股火气终于少了些。   杨清泉不一定是站刘氏这边,更不是支持女子造男人的反,说不定他只是为了给江小侯爷脱罪。   说起来,还真有不少人是站江小侯爷那边的。   也不知道江小侯爷从哪儿翻出来的一本关于算学的西域奇书,竟然让一群纨绔直接变成赌神,京城不知多少赌馆倒霉,纷纷倒闭,赌馆幕后的人气得要死,自然要给江小侯爷一个好看。   而承了江小侯爷这份情的那些纨绔的家长,当然也要为小侯爷说话。   只要聪明的,都能明白,大闺女嫁给江小侯爷目前是利大于弊。   这些纨绔的家长基本上都是位高权重,若是四皇子有了这般厉害的连襟,在夺嫡上更有优势。   是以大女儿的嫁妆不仅要全部归还,还得给她再添一些,就当是用来拉拢定远侯府……   黎郁云并不知道,一大波的嫁妆正向她袭来。   得知刘氏案的结果,她只有高兴,为天下那些不幸的女子高兴,也为未婚夫身上的麻烦没了高兴。   对了,她为他做的扇坠子已经做好了,得找个机会送给他。   **   小侯爷并不怎么高兴。   不知为何,最近知书变得十分啰嗦又唠叨,只要逮着他,就开始念叨让他赶紧写话本。   浑身都在抗议工作、只想咸鱼的小侯爷只能和知书玩起躲猫猫,最近特别爱去国子监,几乎想赖在这里不回府。   小侯爷的婚期已经定下,又不打算考科举,在国子监的夫子心里,来不来都随他。   当然,最好不要再来,以免打扰那些好学的学子读书。   纨绔们就非常欢迎小侯爷,他们一个个跑来和小侯爷诉苦,说那些赌馆太过分,竟然改革赌具和赌术,专门针对他们这些算学学得好的人,他们辛辛苦苦地学了那么久的算学啊!那不是白学了吗?   小侯爷弄清楚赌馆改革或升级的赌具和赌术后,一脸抱歉地表示:“我也没办法,我的赌术都是从西域奇书中学来的,这本书显然跟不上赌术的变革……”   就在这时,杜明规拿出一本书,往众人面前一摆。   他得意地说:“你们想差了,那西域奇书跟不上,这本肯定跟得上!”   “这是什么书?《算学:从治赌到治国》?”   纨绔们纷纷凑过去,等看清楚书面上的字,纷纷倒抽了口气。   有人骇然道:“真是好大的口气!明规,你打哪弄来的书?不会是什么胡说八道的吧?”   杜明规一脸神神秘秘的,“我堂兄不是刚从江南回来吗?听说这书在江南已经闹翻天了,好多人学了这书后,去赌馆大杀四方呢。江南那边的赌馆现在处境可不好,倒闭的倒闭,破产的破产……他们大怒之下,竟然去向官府告状,说要禁了这书……哪知道这是越想禁越禁不住,想发财的人太多了,现在基本   都是人手一本。”   一颗颗脑袋凑了过来,   争先恐后地看这本书,   小侯爷也不例外。   对于书后面叙述的治国策略,他们没有太大的兴趣,这群纨绔只管看治赌的。   “哦,原来赌馆是通过这种方式出千的,骰子里注入金属可控制点数……娘的,赌馆也太坑了。”   “你们看,还可以用磁石操控……”   纨绔们纷纷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怪不得这叫治赌呢?这是将所有出千的方式全写出来了吧?”   知道赌馆出千的手法,谁还乐意进去啊?因为必输无疑。   一个纨绔哀叹道:“突然间就觉得赌博好像挺没趣味了呢。”   其他纨绔则怒气冲天,他们那么辛苦地学算学,几乎是头悬梁、锥刺股,就为了在赌馆大杀四方,结果他们靠脑子去赌,人家竟然靠作弊来赢他们的银子?   纨绔们现在的感受就是:寒窗十年,好不容易得以参加科举,自己辛苦得半死还没中举,结果听到某某某作弊成功,考中状元。   简直岂有此理!他们学了那么久的算学,竟然白学了!   “走,咱们去拆穿赌馆出千的手法!”   “说得没错,咱们给赌馆好看!”   赌馆既然敢改革赌技让他们白学算学,他们就敢打烂赌馆的饭碗!   一群纨绔义愤填膺,怒气冲冲地朝着赌馆而去,誓要让赌馆好看!   小侯爷将扇子插在腰间,跟着一群纨绔们浩浩荡荡地朝赌馆而去,也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纨绔们见状,觉得小侯爷真不愧是他们的同窗好友,就是要同进退啊。   想必小侯爷应该比他们更愤懑吧?   要知道他好不容易将西域奇书里的算学都学通、学会,好不容易成为世人敬仰的赌神(?),结果不管去哪家赌馆都被禁入不说,还因此被人借刘氏案弹劾。   纨绔的家长们为了让儿子别总是跑赌馆,将这事从头到尾掰碎了分析给他们听,人家小侯爷好心贡献出一本算学书,你们学就学了,成群结队的到赌馆发财,他们人多势众,赌馆没办法,这不专门逮着小侯爷往死里骂吗?   纨绔们心里其实也是非常感动的,原来小侯爷作了这么大的牺牲。   想到这里,纨绔们勾着小侯爷的肩膀,十分讲义气:“子宽,我们给你报仇去!”   当那本奇书从江南流传到京城,京城的赌馆觉得自己快要开不下去了。   江子宽的奇书算个屁?!   那些纨绔的算学天份没江小侯爷高,也不可能像他那样一直赢,但这次出的算学书就要人命了,不在于学得更高深、赌客们都能算赌具的机率,在于他们出千的方式。   各个赌馆的负责人发誓,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世间原来有那么多方式可以出千,哪家出千的法子不藏着掖着的,子子孙孙传下去当传家宝啊?   这下好啦,竟然被人一锅端了,日后谁还愿意来赌场?   现在整个   大康朝开赌馆的人都要恨死这本书的著作者,   就连江小侯爷都要靠边站,   他们发誓,要将此书的作者找出来,将他剁成肉酱以泄心头之恨!   **   自从婚期定下后,小侯爷就开始忙起来,跟着一群纨绔闹了两家赌馆后就不再去了。   纨绔们表示只要他精神上支持就可,他们会代替他,整治全京城的赌馆。   这一通整治下来,纨绔们出离地愤怒了,愤愤地道:“可恶啊,竟然没几家赌馆是不出千的!”   这群纨绔就没哪个是缺钱的,赌博于他们而言,与其说是为了钱,不如说是为了打发时间和面子,赌神名头多好听啊。   自从赌馆改革后,这群闲着没事干的纨绔开始砸赌馆之旅。   怪不得他们学算学学得这么高深了,还没办法百赌百赢,原来是赌馆出千呢!敢对他们出千,他们就敢让赌馆开不下去!   赌馆幕后的人差点要气疯。   一皇子也快疯了,一个小侯爷好对付,但是一群纨绔,还有纨绔身后位高权重的家长可不好对付,他们想弹劾都不知怎么办。   从江南到京城,无数人咒骂那本《算学》的著作者。   无数人想翻出这书的底细,从写到印刷再到送书,总有线索吧?奈何这书就和天上掉下来似的,竟然什么线索都找不到。   “江南那位好赌、算学又学得好的龙三郞说,这书是突然出现在他书房的桌子上的,他当时吓了一跳,还担心很久。龙家的护卫不少,居然没有人发现这本书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若是居心叵测的梁上君子或杀人犯怎么办?”   “还有王家五郞,刺史的嫡长公子,还是权贵之家呢,也不知道这书究竟是谁送来的。”   这事连官府都惊动,派人去查,结果还是查不出什么。   越是找不到线索,这书就越被人神化,短短时间风靡整个大康朝也不奇怪了。   京城的城东有三大赌馆,大胜赌场是其中之一。   此时,四皇子正沉着脸坐在大胜赌场的后院厢房里,听掌柜报告因为那群纨绔上门踢馆造成的损失。   “这个月足足亏损两万两银子……那些纨绔实在太可恨,赌馆不能出千,他们又善算学,赢走好多银子。”掌柜说着,脸都是苦的,仿佛吃了十几斤黄连,“不止是咱们赌场亏损,听说城东几大赌场都亏……”   那本《算学》实在太可怕,将他们能想到的、不能想不到的出千方法全都列举出来,现在赌客过来赌博,第一件事就是先检查赌具。   四皇子隐在阴影处的脸显露出几分狰狞,良久,急促的呼吸终于平静下来。   他道:“赌馆暂且关门,等研究出新的方法再说。”   新的方法当然指出千,哪家赌馆不出千,不出千怎么赚钱?可恨那群惹是生非的纨绔,他们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背后纵着熊孩子闹事的熊家长们,还是一群位高权重的熊家长,连皇帝都不可能一起处置这群熊家长。   四皇子斯   文俊秀的脸布满阴霾,   ?,   一直都在倒霉,就没哪天舒心过。   离开赌馆后,四皇子突然问起黎家一小姐。   “一小姐不能出来见孤?”想找美人去去晦气的四皇子皱眉,“被关在家中学习了?发生什么事?”   下属道:“听说黎家大小姐和江小侯爷的婚期已定,不久便要出阁,接下来就轮到黎家一小姐,黎夫人决定将她拘在家里好好学学规矩。”   闻言,四皇子倒不觉得奇怪,婚前抓紧时间学习是很多待嫁姑娘必做的功课。   他又听下属说:“只是,前些天,据说黎家大小姐的两位舅父和未来婆婆伍氏去了黎家一趟,好像是商量嫁妆的事……”   四皇子摆了摆手,他们商量黎大小姐的嫁妆与他无关,无关紧要的事不必禀报。   此时,他绝对没想到,黎美云曾经与他暗示过的巨额嫁妆要飞了。   四皇子出身皇室,讲究不管私底下如何龌蹉,总得要个表面光,是以绝对想不到明面上光风霁月的黎大学士,竟然能眼睁睁地看着继妻和女儿做出侵吞前妻嫁妆的事。   四皇子这些日子接连遇到诸多糟糕的事,现在让他最期待的,就是纳一个能给他带来金山的侧妃。   当然,如果侧妃还自带美貌,那就更让人期待。   **   “你找到人手去对付江子宽?”   同样倒霉的一皇子转动着手上的扳指,神色阴鸷地问。   最近他的心情糟糕透顶,继城东的赌馆倒闭后,他又让人在城南那边开了一家新的赌馆。然而开业没多久,就碰上纨绔踢馆,好不容易让人改革赌具,结果江南那本《算学》就传到京城,他新开的赌馆又要面临关门大吉。   一皇子开赌馆本来就是为了敛财,第一家倒闭后,狠下心开第一家,结果这本都没收回来,投了这么多钱却没见一个子儿,他都快气疯了。   狗头军师苦着脸,小心翼翼地道:“听说江小侯爷近儿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府里,偶尔出来也是和杨世子在一起,我等实在找不到机会。”   一皇子心头发狠,“父皇宠着杨清泉,本皇子动不了,这江子宽算个屁?老子让他吃不完兜着走!”他咬牙切齿,“还有那本《算学》,查到它的来历了么?本王总觉得和江子宽有关,会不会也是他写的?”   狗头军师摇头,“殿下,属下认为江小侯爷并无这方面的才能。”   能写出这样高深精妙的算学书之人,在大康也是屈指可数,绝对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定是一位算学大师,江小侯爷若是有这样的本事,就不会传出纨绔之名了。   虽说这纨绔之名是范纯传的,要是江子宽真的那么聪慧,范纯哪里传得了?   “本王并非是说这书是他写的,有没有可能是他收藏的?他以前不是也收藏一本西域算学奇书么?”   一皇子越说,越觉得这一切都是江子宽搞的鬼。   军师沉思会儿,还是摇头。   他不   认为江子宽会有这么大的运气,能拥有一本算学奇书已是奇迹,若是两本的话,那简直就是气运之子,最重要的是:“殿下,就算是西域奇书,也不可能罗列出这么多出千手法……”   要知道,赌馆里的赌具可都是中原人发明的,西域哪有这玩意?西域人要真如此厉害,也不会被中原称为蛮夷之地。   “属下还是更赞同这书是大康朝的某位天才算学家所著。”   狗头军师也是有些才智的,当看后面的治国篇时,惊得出了一身冷汗。   这年头隐田谁不知道?若是按这书的方法,多少隐田都藏不住啊。   一皇子也不觉得江子宽有这个本事,天才这种东西是遮不住的,从小就不同于普通人,江子宽平凡了十八年,不可能在这短短半年内,就突然不平凡起来。   不过,该给教训还是要的。   **   刘氏案在京城引起一阵热烈的讨论,让暗中关注这事的朝廷百官惊讶的是,并不如他们所想那般,天底下的男人都反对这条于他们不利的结果。   因为这世上,更多的男人娶妻不容易,不是所有男人没事干就打妻儿的,更不用说动辄发卖,殴打和卖妻女的人渣毕竟是少数。   如此,江小侯爷这“傻瓜侯爷”的名声变得更响亮。   先前他被范纯骗的事,让世人就对他怜爱不已,这次他出钱让人将刘氏从监狱里赎出来却反被弹劾,世人既同情又觉得他和一般贵族子弟不同,真是又傻又天真。   然后,江小侯爷觉得自己的贞洁特别可贵,将自己标价的事又被人提了一嘴。   百姓好笑之余,关于江小侯爷吝啬抠门、想让女人倒贴钱的名声倒是被刷白不少,哪个吝啬鬼舍得花那么多银子去救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妇人?   杨清泉暗暗咂舌,觉得好友这辈子,这“傻瓜侯爷”的名头怕是摆脱不掉的。   京城的热闹总是那么多,刘氏案很快就没人再提起,毕竟爱看热闹的人总能找到新的乐子。   杨清泉没想到自己在刘氏案中出尽风头后,居然有人将他视为青天老爷。   作为皇帝最疼爱的晚辈,杨清泉的一举一动备受世人瞩目,他和江小侯爷学赌技的事从来不是什么秘密。   京城人喜爱关扑,卖豆浆的都爱与人赌个咸甜呢。   自从传出杨世子和江小侯爷学赌术的消息,不少想通过赌博发大财的赌徒经常在定远侯府外悠转,指望遇到江小侯爷,发现他们天赋异禀,赌神偏爱,将他们收为徒。   他们也不贪心,只要学到江小侯爷这套本事,一个月能赢个百八两银子就满足。   定远侯府驱赶了几次后,就懒得再管他们。   反正小侯爷很少出门,偶尔出门也不一定走正门,若真遇上小侯爷也干脆,人手一本西域奇书发过去,建议他们先学算学,表示国子监的纨绔们就是学这个才赢多输少。   赌鬼们顿时垂头丧气,因为他们看不懂啊。   他们在赌馆会经常输,难道是因为他们没文化?   怀疑人生的赌鬼们决定先请个夫子教他们算学知识,小侯爷和那群纨绔靠这本西域奇书成了赌神,他们也可以。   只是,当他们学得头晕脑胀想死的时候,突然晴天霹雳,赌徒们看完《算学》一书后得知,原来天底下就没几家赌馆是不出千的!   “老子就说,为何老子总是赢不了钱,原来是赌馆出千!”   在定远侯府周围打转的赌徒们气愤之极,当他们看到杨清泉出现,第一冲上去。   “杨青天!请为我们作主啊,将我们输的银子要回来!”   杨清泉无语之极。   他又不傻,没证据的事,怎么给他们作主?而且他若是闲着没事干为这些赌徒出头?就算皇帝舅舅不骂他,他爹娘也会打死他。 第128章 抠门小侯爷19   江家主母名下某处酒楼的雅座里,残羹冷灸已经端下去。   窗外阳光明媚,少年少女相对而坐,桌上茶点果子一应俱全,茶香四溢。   “这个是送我的?”小侯爷打量手中精巧的扇坠,一脸高兴。   黎郁云见他脸上不掩饰的欢喜之色,不由得也高兴起来,抿嘴笑道:“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我选了绿色的,如果你有喜欢的颜色可以告诉我,我下次再给你做。”   小侯爷越发高兴,坚定地说:“我最喜欢金色,其次是银色。”   只要是金子、银子的颜色,他都喜欢。   黎郁云先是摸了摸头上那支沉甸甸的金簪,压力有些大,喃喃地道:“怪不得你送的首饰大多是金子做的呢。”   小侯爷的视线往上一瞟,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   这是他送的?他没送啊,这么大块的金子就做成一支簪子,他怎么舍得如此浪费?   等等,这支金簪的样式好眼熟啊,他好像曾经在他娘头上见过,难不成是他娘是用他的名义送的?   还有上次,她戴的那支金子和宝石特别多的金步摇,好像也是他娘的审美?   小侯爷顿时有点心疼,也不是舍不得金子,就是觉得这么大块金子,明明可以做成两支漂亮的步摇,这样不止不浪费,戴在头上也没这么重啊。   看她戴这支纯金打造的簪子出门,都有些为她累得慌。   虽然爱财,但不代表他没有正常的审美。   “那个,我为你做簪子吧。”小侯爷难得有些脸红,“就当是坠子的谢礼。”   黎郁云眨了眨眼睛。   他要亲自做首饰?他行吗?不会将簪子做成金片儿吧?   黎郁云想着,现在她戴这支簪子出门,都被人笑话俗气,只有暴发户才会觉得将金子银子往身上堆得越多越好,若是将金片再往头上戴,那更加落实暴发户之名。   唔……要是真的是金片的话,她就只在房间门里戴好了。   两人喝完茶点,黎郁云告辞离去。   小侯爷目送未婚妻离开,原本他还想约她去逛逛街的,他都决定好,要给她买些衣服首饰,给她花钱,哪知道竟然被未婚妻拒绝。   算了,他们的婚期已经定下,婚前男女不好见面,他们还是不要太明目张胆为好。   小侯爷扭头问:“青葱,我记得我娘在城东好像有家首饰铺?”   青葱捂着有些撑的肚子,了然道:“小侯爷说的是金玉楼吧?”   主仆俩走在街上闲逛消食,刚才青葱和黎家大小姐的贴身丫鬟在隔壁候着,小侯爷大方,让人送了一桌子菜过来给他们,青葱直接吃撑了。   “小侯爷,金玉楼最大的特色是金子多玉石少,想买纯金首饰的妇人大多都爱到金玉楼。”青葱一脸自豪地说,暗忖小侯爷和夫人不愧是母子俩,在喜好方面真的很像,对金子爱得深沉。   江河听罢,调头道:“行,咱们去   金玉楼,我要亲自为黎家大小姐做支簪子。”   “”   被撞到的是个七八岁左右的男孩,他捂住鼻子,瓮声瓮气地道:“没关系。”   小侯爷不悦地道:“青葱,你走路怎地如此不小心?”他看向男孩,“小兄弟没事吧?”   男孩只是摇了摇头,然后飞快消失在人群中。   青葱站在那里,目送男孩离开的身影,脸色变得凝重,低声道:“小侯爷,那男童是刘氏的儿子,他方才悄悄跟我说,有人要设计小侯爷,让您小心。”   他没想到,刘氏的儿子会用这种办法给他们报信。   小侯爷不以为然,他有什么好设计的?   他完美无缺,毫无破绽,谁能设计得了他!   青葱却十分忧虑,“不管如何,小侯爷,咱们这段时间门还是尽量不出门罢,免得遭了暗算。”   越想越不安,青葱觉得有必要去寻刘氏和她儿子问一问,搞清楚来龙去脉。   小侯爷对此也赞同,但他觉得与其躲起来,不如先弄清谁要算计他,怎么算计,他不想当缩头乌龟。   **   黎府。   春芽从外面进来,不高兴地道:“小姐,那老姜婆和桂子家的又喝醉了。”   也不知道黎夫人是怎么管家的,守门的婆子居然在大白天的就喝得醉醺醺,也不怕贼子进屋。   黎郁云正在作画,闻言放下狼毫,喃喃地道:“是有点奇怪……”   她知道守门的婆子喜欢吃酒,但按理说,这大白天的,她们可不敢如此疏忽职守。   黎郁云不放心,换了身衣服出去。   路过花园的一处假山时,她的脚步慢慢地停下来,示意春芽噤声,拉着她悄声躲在浓密的紫藤花后。   春芽紧紧地捂住嘴巴,双眼惊恐地瞪大。   这,这不是二小姐么?和她搂抱一起的男人是谁?   黎郁云小心翼翼地拉着丫鬟后退,不管那男人是谁,若是她们被发现出现在这里,都没好果吃,黎夫人可不会放过她们。   不过……她转头看了一眼,暗暗摇头。   她这二妹妹啊,胆子可真大,这事若是传出去,倒霉的可不止她,黎家的女孩子的名声都得毁。   两人退出花园,来到一处僻静之地,春芽憋着的气终于呼出来,惊恐地问:“小姐,怎么办?”   黎郁云沉吟半晌,猜测道:“那男人应该就是四皇子……寻常的男人也没这胆子闯进朝廷命官的内宅……不过二妹妹最近不是被关起来学习了么?对了,八成是二妹妹受不住这个罪,特意让人通知四皇子……”   黎美云是什么德行,她再清楚不过。   几年前,继母曾请宫里的嬷嬷教导   她们规矩,黎美云吃不得苦,只学了个皮毛,几年后的今天,她同样吃不了苦,只怕继母的打算根本没用。   春芽十分慌张,“就算那是四皇子……要是二小姐做出什么不恰当的事……”   “……?”   应该不会弄出未婚失身、未婚先孕这种事吧?   黎郁云到底不放心,她很快就有所决定,吩咐道:“春芽,你去引人过来。”   她握紧拳头,再过几个月,她就要嫁入定远侯府,以未来婆婆对她的满意、未婚夫对她的喜爱,就算传出黎美云和男人私会,也不会对她的婚事造成太大的影响。麻烦的是她后面的几个庶妹,她们的身份不高,若是名声再不好,那真的没指望了。   黎郁云冷声道:“记得,动静闹大点。”   如果继母不蠢,应该会拦着脑子进水的闺女,以免这事闹到外面去。   若是不给那两人一点教训,只怕日后他们会得寸进尺,闹得越来越大,届时才不好收拾。   趁着现在,发现的人不多,赶紧先掐灭危机源头。   就在春芽领命下去时,黎郁云突然叫住她,“等等,不用引人过来了。”   一只毛茸茸的三花猫出现在小路边,黎郁云心中一喜,从荷包里掏出点心,向三花猫招手。   春芽正想说猫不爱吃点心,结果三花猫竟然走过来,闻了闻黎郁云手上的点心,伸出舌头。   还真有猫爱吃点心啊?   春芽恍恍惚惚,接着就听到小姐对三花猫一本正经地吩咐:“吃了我的东西,要知恩图报,知不知道?”   这猫听得懂吗?   春芽正怀疑,就见那只三花猫竟然对她家小姐点了点头。   看到这里,春芽满脸惊悚,真听懂了?这是成精的猫妖不成?   黎郁云叮嘱好小猫后,将春芽拉走,“这事咱们不能掺和进去,要让所有人都以为和咱们无关。”   若是让春芽去找人,总会留下些痕迹,以继母的聪明,肯定能查出来。   届时不仅名声不好听,继母只怕也会愤怒之下脑子拎不清,对自己做些什么。   黎郁云虽然不怕,但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春芽其实想看看三花猫怎么做的,心里有些担忧,它只是一只猫,真的知道这事怎么处理吗?   直到她们走远,春芽突然听到花园那边传来一声凄厉的猫叫,以及二小姐的大骂声。   “我的衣服!死猫给我滚开!”   春芽双眼一亮,差点想掉头回去看热闹。   哎哟,干的好啊!猫妖大人!   黎郁云眼里染上笑意,她就知道这只神奇的猫会按她的意思去做。   她笑盈盈地吩咐,“春芽,你去和厨房那边说,晚餐咱们吃鱼。”   春芽高兴地点头,“我知道,清蒸鱼可以吗?”味道清淡点,将外面的鱼皮撕开,里面的鱼肉没那么咸,猫也能吃。   黎郁云含笑点头道:“小鱼干也可以,它能吃麻辣小鱼干,还爱吃炸鱼块。”   春芽啊了一声,所以这只果然是成精的猫妖吧?不过就算是猫妖也没关系,能帮上她们的大忙就是好猫。   **   黎夫人快要气疯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精心养大的女儿居然是个没脸没皮的恋爱脑,还是个脑子只有水的恋爱脑!   “跪下!”她厉声道,一巴掌甩了过去。   黎美云跪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脸,不敢置信地看着她:“娘,您竟然打我?”   被关了十多天的禁闭,她因为吃不好、睡不好,整个人都瘦了不少,模样也长开了些,明媚中夹杂着些许楚楚可怜,正是男人最不能抗拒的模样。   “不打你,娘现在就要当外婆了!”黎夫人已经气疯,口不择言,“娘和你说过多少回,婚前一定要保持距离!好上手的女人,对男人而言代表不值钱!也代表下贱!”   虽然下贱这个词,她并不想冠在女儿身上,但她真的气疯了。   黎美云双眼噙泪,哭道:“娘,四皇子对女儿是真心的!我们只是情难自禁……”她急切地想证明,“您看这是他送女儿的首饰,他还记得女儿喜欢铃兰香油,铃兰香油是上供之物,就算是皇宫只有十瓶,皇上的妃子都不一定有,他送给了女儿……”   黎美云越说脸蛋越红,眼睛明亮,一看就是沉溺于爱情之中,“还有织金锦缎……听说宫里只有几匹,可他送了我一匹。”   四皇子还期待地说,下次见面时,希望能看到她穿上织金锦缎做成的衣裳,一定美丽之极。   黎夫人气到最后反而冷静下来。   她的面色渐渐缓和,如果不是看出四皇子对女儿还算在意,她现在就能打断女儿的腿,这胆子也太大子,居然让丫鬟将守门的婆子灌醉好方便他们私会。   还有四皇子,也不像样,哪里有皇子如此猴急的,像八百年没见过女人似的,就不能等将人抬进府里后再动手动脚吗?   黎夫人看着女儿不知悔改的模样,知道这女儿是留不住了。   她叹了口气,“等黎郁云嫁出去后,娘就为你操办,让你进四皇子府。”   侧妃也是可以上皇家玉牒的,嫁妆这些,明面上只要不超过正妃,也没人说什么,私底下的操作空间门大有可为。   黎美云害羞地垂首,声音小小的:“娘,我的嫁妆单子……”   她曾和四皇子暗示过,自己有很多嫁妆可以带过去,四皇子并不知晓她的嫁妆的大头其实是长姐母亲留下来的,现在被长姐拿回去,她不知道怎么办。   说起这个,黎夫人的心都在滴血。   继女黎郁云的嫁妆,那可是令京城八成以上的贵女都会心动啊,却被沐家和定远侯府老侯爷夫人伍氏直接逼上门,硬生生的让她给还了回去。   只要想到黎郁云的嫁妆比要嫁入四皇子府的闺女还要丰厚,黎夫人心就疼得厉害。   黎美云可不管这些,她强调道:“娘,女儿可是要嫁入皇家的!四皇子睿智聪明,前途不可限量,必要的牺牲是应该的。”   她也不傻,只是一个皇子的妾哪能满足她?除非是皇帝的妾。   只要将来四皇子登上那位子,就算四皇子妃还没死,皇后之位被她占着,自己也能有个贵妃之名。   皇帝的贵妃能叫妾吗?   “美云啊……”   黎夫人心里发苦,“你有兄弟,娘不可能将黎家掏空给你当作嫁妆带入四皇子府的。”   黎美云哪里会听,她只知道自己的嫁妆越多,四皇子就会越看重她。   她不满地道:“娘,不是还有黎郁云的嫁妆吗?你去和她说,我不白拿她的,就当是借她的,我可以写借条……”   反正等将来四皇子成事,她成为皇帝的妃子,黎郁云也没那胆量让她还。   黎夫人摇头,“如果是以前还行,自从定远侯府的老侯爷夫人和那死丫头的两个舅舅上门后,彻底不可能了。”   伍氏这个贱人还出身不差钱的侯府呢,却和她儿子一样抠门吝啬。   也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黎美云哪还有不明白的?她不高兴地撅起嘴。   她大姐就一个白眼狼,她娘好歹教养她十几年,黎郁云亲娘留下的好东西就该送给她娘当谢礼,黎郁云居然敢全部要回去?   这么抠门吝啬,怪不得只能嫁给定远侯的小侯爷,这对夫妻俩都是抠门精,小气鬼!   黎美云不去想自己母亲这些年是怎么对黎郁云的,只觉得黎郁云不孝。   越想越气,当即猛地站起。   “你去哪?”黎夫人叫道。   “我要去找黎郁云的晦气!”黎美云生气道,“现在不找,等她嫁入定远侯府,就不好上门撕她了!”   被关了这么多天的禁闭,再蠢的人也能想明白。   黎美云知道,自己有把柄在黎郁云手里,可是黎郁云她敢说出去吗?若是说出去可不止自己遭殃,黎郁云作为黎家的姑娘,又是长姐,一样会倒霉。   既然黎郁云不敢泄露出去,她怕个屁!   仿佛知道女儿在想什么,黎夫人冷下脸:“蠢货!你能不能用你的蠢脑袋多想一想?你也别再去找黎郁云麻烦,有这些时间门,你不如充实自己。”   这女儿连将男人叫到家里私会的事都做得出来,黎夫人想到这里就眼前发黑。   没办法,她只能继续让人好好教导女儿,胆大包天又愚蠢的女人在皇家是死得最快的,只有聪明谨慎的人才能活到最后。   黎美云脸色一僵,得知她娘又要继续关她,差点想尖叫。   她又气又急,但拗不过母亲的命令,最后只能道:“娘,关禁闭前让我做最后一件事!”她凶狠地说,“我要找出那只该死的猫,打死它!”   这只猫害得她在四   皇子面前丢了那么大的脸,她绝不会放过它!   **   青葱一番探查,并没有什么结果。   他去问过刘氏的儿子,他只是恰巧听到有人说要给小侯爷好看,具体对方要怎么做并没有听到。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青葱很想让小侯爷最近这段时间门都待在府里,最好待到婚礼到来。   可偏偏最近小侯爷迷上做首饰,哪里肯干?作下人的,只能警醒一些,警惕来自外界的危险,保护好小侯爷。   青葱实在不放心,让小侯爷多带两个侍卫一起出门。   金玉楼里,掌柜惊叹地看着一支栩栩如生的凤钗正在小侯爷手里成形。   听说小侯爷想要自己为未婚妻打造首饰时,他和青葱的想法一样,以为小侯爷只会弄点金片片或金条条之类的,结果他居然用最少的金子,做出最精美的首饰。   看这镂空和掐丝的手法,娴熟又美丽。   掌柜几乎看直了眼,接着就对店里手艺最好的老师傅有些不顺眼了,老师傅可没办法用这么点金子做出这般精美的首饰。   这些多出来的金子,都是钱啊。   小侯爷呢,纯粹是以技术省钱。   他做的首饰虽然将金子用到最少,但以这工艺、这款式,甚至可以开出比老师傅的重金重宝石的首饰还高的价。   这卖的不是金子,是品味,是艺术!   只要那些贵人看到,估计没哪个不想买的,就算贵也愿意掏银子。   老师傅也看傻了眼。   其实他和伍氏算是臭味相投,都是重金派,首饰用金子越多,觉得越气派,金子用得多,价格也跟着上涨。   他心里也明白,如果学会小侯爷这一手,日后可以用更少的金子赚更多的钱。   爱金子的人从来不会和金子过不去,老师傅当下腆着脸:“小侯爷,不知您这手艺活可否传授与小的?”   小侯爷随意点头,“可以,但我要收设计费的,不多,就一成!”   掌柜当然同意,都是自家的店嘛,肉烂在锅里,想来老侯爷夫人也不会介意。   小侯爷用两个匣子将两支簪子装起来,离开金玉楼。   青葱紧随在他身后,警惕地查看四周,然而直到他们坐在酒楼里吃完饭,都没有事情发生。   “呜呜呜,放过我!”   人群的喧哗声伴随着那哭声传到青葱耳里,他的精神一振,终于来了。   青葱探头往酒楼外面看,只见一个貌美的白衣少女,在人群中闪躲着,一路奔跑,终于跑到飘香楼门口。   追逐她的是一个穿金戴银,长着朝天鼻、厚嘴唇外翻,标准猪哥脸的纨绔,以及一干狗腿子。   那纨绔好不容易追上来,上气不接下气地骂道:“你、你跑什么?跟爷回去吃香的喝辣的,不比你卖唱好吗?”   白衣少女跌在地上,楚楚可怜,眼睛含泪,“奴不想卖身为妾,也不想攀上枝头当凤凰,奴卖身葬父没错,但只想当个奴婢……”   穿金戴银的纨绔一脸不耐烦,“谁会花五十两银子买个丫鬟啊?爷又不缺丫鬟!”   现在的丫鬟可没这么贵。   周围的男人看到白衣少女时,双眼发直。   五十两银子是有点贵,但这么个大美人值得啊!   按理说这里见识多广的男人不少,美人更是没少见,眼前的少女论姿色谈不上数一数二,偏偏那股任人蹂|躏的可怜劲儿实在让男人欲罢不能。   纨绔郎心如铁,表示他不缺奴婢,“当我甄多寅的小妾有啥不好?五十两银子只是九牛一毛,只要你伺候得好,月钱就有五十两!”   在甄多寅的逼迫下,少女不得不躲进飘香楼,哭着求哪位好心的公子救救她。 第129章 抠门小侯爷20   能来飘香楼消费的客人,最重要的特点是有钱。   他们盯着逃进来的白衣美少女,只觉自己的钱包蠢蠢欲动。   其实五十两银子并不多啊,他们吃几顿就没了,若是能用这五十两换个大美人儿多划算啊?   要知道,青楼里像这白衣少女这般的美貌,最低也要一百两起步,更何况,那些青楼女子不一定能有这般我见犹怜的姿态。   青葱的目光如雷,打量片刻,低声问旁边长相平凡到不起眼的侍卫:“你能看出这女人有什么不对了吗?”   他觉得这女人肯定是冲着小侯爷来的。   侍卫是老侯爷当年留下来的,据闻曾经还在军中当过斥候。   他也看不出什么问题,这少女看着就是个平凡人,只是生得貌美了点、勾人了点。   飘香楼一楼的大堂里,貌美的少女哭着将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   她自幼同父亲卖唱为生,父亲生病,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银子医治,没想到最后还是没治好,因能借的钱都钱了,以至于连给父亲下葬的地都买不起,她只能卖身葬父。   小侯爷趴在栏杆上,听得津津有味,没想到今天还能看一出大戏。   他忍不住探头,对大堂里的白衣少女道:“你不是卖唱的吗?你赶紧唱几句,若是唱得好听,本公子给你赏钱,你就不用卖身为奴啦。”   青葱顿时气得跳脚,这一看就是陷阱,小侯爷怎么能迫不及待的往下跳呢?   这女人若不是受人指使,给小侯爷施展美人计的蛇美人,他青葱的名字就倒着写!   飘香楼的掌柜原是想将这卖唱女赶出去的,见江小侯爷来了兴致,索性让小二去找了把琵琶过来。   很快,琵琶送过来了,卖唱女将眼泪一收,怀抱琵琶,唱了一段凄凄婉婉的曲儿。   曲儿也就那样,实在比不上她的脸出色,但众人还是很给面子地给了很多赏钱,这一数,发现众人的打赏居然已经超过五十两。   跟进来的纨绔甄多寅不敢在这些贵人面前动手,只能一脸遗憾地看着。   看来这钱是凑够了,他不能逼良为妾,可惜这么个大美人儿啊,他心疼得一抽一抽的。   白衣少女对酒楼里的客人们一一行了大礼,还特意对楼上雅间的小侯爷屈膝,感激地道:“不知楼上是哪家公子,多亏您的帮助,奴家这才得以收到如此多的赏银。”   小侯爷从楼上走下来,这热闹看完了,曲儿也听完了,准备回家。   青葱跟在主子身后,眼睛宛若刀片子般直朝少女片过去,他家小侯爷只是随口说了几句话,总之别想像吸血鬼般黏上来。   不约,小侯爷不约。   “道谢就不必了。”小侯爷一脸好心地道,“其实你唱的曲儿也就这么一回事,卖艺无法长久,你要么回家进修一下乐器或者唱曲儿的技能,要么还是找个有钱人嫁了罢。”   卖艺养不活自己,不如卖身算了。   少女的脸顿时涨红,满脸难堪之色。   找上她的人可没和她说过,这江小侯爷的嘴巴如此毒啊?她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哪里还需要什么才艺?   “奴家不想卖身……”少女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越发的动人,“奴家只想做奴婢。”   她心里很纳闷,自己的美貌绝对是黎家大小姐比不上的,但江小侯爷怎么就一点儿心动的痕迹都没有?   难道是她表现得不够冷艳高贵,无法证明自己是一朵出瘀泥不染的白莲花?   小侯爷瞥了一眼她那双没有丝毫干过粗活痕迹的手,连长时间练习乐器的痕迹也没有。这幕后的人看来不怎么聪明啊,怎么找个一身都是破绽的人来呢?   像这少女一眼就能让人看穿,再傻的人也没办法上当啊。   小侯爷一脸怜悯地说:“你看着就不像是能伺候人的,长得也不够机灵,又卖不了艺,除了找个男人养着,还有什么办法?哎哟,千万别找老实人啊,你这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类型的,对生活品质的要求高,老实人可养不起你!我倒是觉得,这位看着有钱速来的公子就很不错,只要他家没有母老虎,你就从了他吧。”   长得像猪哥的纨绔很郁闷,想说他叫甄多寅,不是有钱速来,虽然他家确实很有钱。   听小侯爷这么说,他顿时挺起胸膛,保证道:“没错,你可以嫁我,我夫人是个温柔贤惠的,并不介意我纳妾。”   甄多寅说着,三角眼一片深情款款,鼻子因为激动喷出一股热气,“小美人,你就跟了本公子吧,本公子会对你好的。”   小侯爷拍了拍手,“恭喜啊,你瞧现成的人选就在这里,就祝两位百年好合。”   甄多寅笑呵呵地谢过小侯爷,喜滋滋地看着少女。   眼看小侯爷就要离开,少女顿时急了,追了过去,“公子,等等……”   看到这一幕,酒楼里的食客们不禁噫了一声。   谁都不是傻的,哪里看不出这是专门针对江小侯爷设的局,这是美人局呢。   青葱见她竟然有脸追上来,顿时大怒,肯定是有人特意派过来针对小侯爷的。   他正想一巴掌呼过去,哪知被小侯爷按了下来。   只见容貌俊秀的小侯爷露出一抹看着就恶劣的笑容,他从少女的赏钱中拿出数额最大的银锭子,理直气壮地道:“没有我出的主意,你赚不了这么多钱,我也不贪心,这十两银子就当是咨询费,欢迎下次再来找我啊,咨询费够的话,我随时可以为你出主意……”   少女晴天霹雳,嘴巴张大,都不会说话了。   所以,在江小侯爷眼里,她这般貌美的女子,竟然还比不过十两银子?   酒楼里的食客见状,不禁哄堂大笑。   有人乐不可支地道:“小侯爷,我看她的目标是你呢!不如你就带她回去罢,她手里可是有五十两银子呢,要是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了。”   小侯爷惊恐地后退,瞬间离少女远远的,“本侯才不倒贴   呢!这辈子都不可能倒贴的……这位姑娘,你休想赖上本侯!哎,其实也不是不行啦,本侯说过,若是想当本侯的妾侍,得带十万两的嫁妆,若是你能给本侯十万两,本侯也不是不能纳你回府……”   白衣少女瞬间面色铁青,掉头就走。   幕后之人说事成后,会给她一千两银子,谁会那么蠢,倒贴你十万两银子,就为了给你当妾啊?想得这么美,咋不上天呢!   只有甄多寅大呼小地追上去,“小美人,你别跑啊,你要是想跟本少爷,其实不用倒贴的,一文钱都不用……”   少女听后,跑得更快了,至少比刚才被追逐时跑得更快。   小侯爷一脸无趣,就这?   青葱也一脸震惊,就这?   只有飘香楼的食客嘻嘻哈哈的,好不开心,不禁说起小侯爷的事迹。   “怪不得江小侯爷愿意娶黎家大小姐呢,肯定是人家的嫁妆多。”   前些日子,听说黎家小姐向亲朋好友晒嫁妆,那数额简直惊呆众人。   “他纳妾都要人家倒贴十万,更不用说娶妻。”   众人说笑着,直到一个声音响起,“江小侯爷脑子不好归不好,还是挺善良的。”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不说话了。   其实也没错,即使江小侯爷的毛病再多,他在京城勋贵圈子里,也是少有的仁慈。   对于故意污他的名声、将他传成纨绔的范纯,如果是他们,早弄死范纯这厮,哪会如此轻而易举地原谅他。   那刘氏与他什么关系都没有,他愿意花两百两去救她。   还有小侯爷在国子监的群纨绔好友,人家说想要学赌术,他就傻乎乎地将珍藏的西域奇书送了出去,还惹得全京城的赌馆对他恨之入骨。   有人嘀咕道:“我觉得不是善良,是傻,挺傻的。”   “可是我觉得若是能交上江小侯爷这个朋友,是件很幸运的事,他对朋友真的很大方。”   此言一出,众多食客都不由得沉思,该如何同江小侯爷拉近关系。   这年头,能交上个不看利益、只看重你本人、还有钱有爵位的朋友,真是太难得了。   **   回到家的小侯爷突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自信地道:“肯定是未来的娘子在想我了。”   他摸了摸怀里的匣子,还有两天就可以见面,满脸期盼之色。   稍晚一些,派去跟踪卖唱女的侍卫回到府里。   青葱迎上去,急切地问:“达子,可有发现是什么人与那卖唱女接触?”   达子道:“是一个只有七根手指的男人,属下打听过了,他是个荷官……”   七根手指,听着好耳熟啊。   青葱狐疑地道:“可是长得尖脸猴腮,妻女都被他卖掉的赌鬼?”   “对,就是他。”   小侯爷若有所思,这么说来,难不成要对付他的人,和被纨绔整得差点破产的赌馆有关?   他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达子,你能找出这几家赌馆背后的主子吗?”   “”   等达子领命而去。   青葱在屋内转着圈,哪知正好和听说小侯爷回来就急着过来的蔷蔷撞个正着。   小侯爷瞅着撞成一团的两人,突然双手一拍:“哎呀,真是缘分啊!青葱,本侯去禀报老太太和夫人,让你们成亲如何?”   蔷蔷瞬间脸色大变,只是还没等她拒绝,就听到青葱地惊恐大叫:“小侯爷,属下才不要她!这女人一无是处!”   蔷蔷怒火冲头,“谁一无是处?就你这德行,除了吃没有任何优点,也敢看不上我?”   “你有什么好的?好吃懒做,啥都不会,白拿小侯爷的银子却不干事!”青葱言辞犀利,然后骄傲地挺起胸膛,“至于我,能吃就是最大的优点!因为我能吃,小侯爷写了一本书,你能吗?”   见他们吵成一团,小侯爷实在头疼,其实他也没兴致当红娘,这男不肯、女不愿,撮合成后让他们当怨偶吗?   “好了,青葱你下去吧。”他对满脸不愿的蔷蔷道,“你也下去!如果你愿意请辞更好。青葱说得挺对的,你真的是没啥用处,还比不上扫地的丫鬟呢。”   最起码,那两个扫地的小丫鬟十分勤快,他的院子总是干干净净的。   蔷蔷哇的一声,哭着跑了出去。   小侯爷掏了掏耳朵,当成没听见,他每次只要提起让蔷蔷和柔柔两个丫鬟离开,两人总是哭着跑走,从来不搭他的话。   哼,八成是舍不得月钱。   青葱也是满脸不高兴,“小侯爷,这两个丫鬟就是仗着您的心地好,才会如此放肆,要是别人,哪里由着她们?”   看看别的府里,要是丫鬟敢当着主子的面哭着跑走,那就别想回来了。   “您还是赶紧将她们赶走吧。”   小侯爷摇了摇头,若是他娘不答应,他也没办法让这两个白拿银子不干活的丫鬟离开。   这些长得好看却不会干活还领高新的花瓶丫鬟,在小侯爷看来,都应该丢出去。   伍氏仍是没同意将蔷蔷和柔柔这两个丫鬟调走。   富贵人家,哪个不是十几个丫鬟围着一个少爷转的?哪像她儿子身边,竟然没几个丫鬟,也不怕传出断袖的名声。   怪来怪去只能怪孩子他爹,怕儿子染上不好的习性,长到十八岁前,院子里竟然只有小厮和膀大腰圆的婆子,没有个年轻丫鬟。   小侯爷撒泼打滚,“娘,我不管!她们碍我眼了,白领钱还不干活……”   伍氏叹气,这些丫鬟其实就是用来伺候主子梳头擦脸和穿衣服的,或是做衣服、香囊,其余的粗活一律干不了。   儿子并不习惯被人贴身伺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蔷蔷和柔柔倒是很乐意为他做衣服和香囊,但她儿子竟然嫌弃她们的手艺没绣娘好,于是不知该做什么的蔷   蔷和柔柔不就显得像废物似的。   这其实也不能怪这两个丫鬟吧?   “你不要伺候,   说不定郁云要人伺候呢?”伍氏搪塞他。   儿子现在是没体验过女人的好处,   等成亲后,当他体验过了,说不定就改主意了呢?小妾的话,还是知根知底的好,以免他将外面那些香的臭的拉回来。   就像昨儿个,那个一头撞上来的卖唱女,幸好儿子懂事,这种来路不明的女人多不安全啊,谁知道是不是和江家有仇的派过来对付江家的?   小侯爷很坚持,“她们那么没用,郁云肯定不会喜欢的!娘啊,您就将她们打发走吧?”   没用就算了,竟然还老想找他贴贴。   黎郁云又不傻,不用想都知道这些丫鬟是用来干什么的,怎么可能开心得起来?   伍氏被他烦得不行,“那是你祖母身边伺候的嬷嬷的女儿,能随便打发吗?”   总要看老夫人的面子,不能随意处置。   小侯爷知道母亲的态度已经松动,当即心中一喜,“我去同祖母说。”   能磨得伍氏松口,说到底也是因为疼儿子,小侯爷是懂得好赖的。   “谢谢娘。”他黏黏糊糊地说,“我知道娘最好了!您看,我特意为娘您打了一支金钗。”   伍氏看了一眼,不由得笑起来,“特意为我打的?我怎么听说你是给郁云打的?掌柜跟我说,你嫌弃娘送给郁云的首饰用的金子太多,幸好这话没传到郁云那边,否则她要多难过啊?”   伍氏边说边拿出钗子端详,精致的造型掩盖金子不足的缺点,在年轻姑娘眼里惊为天人的首饰,在坚定地认为首饰金子一定要足量的伍氏看来,这真的有点寒酸了。   不过想到这是儿子亲手打造的,再寒酸也是好看的。   而且,从商人的角度来看,金子少点还能卖同样的价格,那就是赚了。   小侯爷叹气,他也爱金子,但年轻姑娘家顶着沉重的金饰在头上,将来会得脊椎病的。   还有,黎郁云真的不适合戴这种过于隆重的首饰,她生得清丽雅致,一支簪子或钗子足够,将自己的头当成金首饰展示铺,真的不适合。   伍氏满意地收下,决定下次参加哪家的宴会,就戴上儿子打的首饰。   谁说她儿子是纨绔,一无是处?   会写话本、会赌博,还会打首饰,最重要的是她儿子这么孝顺,能羡慕死那群和她同龄却儿子不孝的贵妇!   **   今儿是小侯爷和黎郁云相约见面的日子。   小侯爷连续换了好几套衣服,对着铜镜看了很久,都不怎么满意。   “青葱,我穿这套好看,还是刚才的好看。”   青葱斩钉截铁地道:“现在这套好看!”   他不想再看小侯爷折腾了,大男人穿什么衣服都行,有必要这么折腾么?   小侯爷盯着铜镜里的自己看了许久,并不怎么满意铜镜的亮度,这么暗黄,不能完美地反   射出他的帅气。   “好想蝴蝶镜子啊,可是保不住。”他嘀咕着,“思源啊思源,你什么时候能当上一品大官?等你位高权重,能护得住你自己和你的好友,我就让你去攀科技树……”   总之,让他自己去当官然后蝴蝶科技产品,是不可能的,他不要将自己累死。   总算将自己打理得满意后,小侯爷拿起匣子,提着长袍下摆,风度翩翩地登上马车。   哪知道刚出门不久,却又遇到了事。   车把式阿风发誓,他今天真的没超速。   青葱也发誓,他还在车上喝水了,水杯里的水都没溢出来。   可倒在地上的老头证明他们的发誓没用,马儿就是踢着他,他现在倒地不起。   “啧,这是碰瓷呢。”小侯爷拍了拍青葱,给他使了个眼色,“配合点!”   青葱满脸雾水,怎么配合?   接着就见小侯爷一脸惊惶地跳下马车,对着躺在马蹄子前、一看就写着“弱且穷就是理”的老头大呼小叫。   “老大爷啊,你没事吧?你是死了怎么办?本侯岂不是变成杀人犯……”   这段路已经快要到闹市,人来人往,很快就有一群看热闹的人围过来。   京城人的特点就是爱凑热闹。   地上的老头眼珠子转了转,其实昨天他的腿就断了,忍着疼等到今天,就是特地过来碰瓷的。   反正就算叫大夫过来,他的腿也是真的断了。   总之,小侯爷不但要给他出医药费,罔顾人命的罪名也得牢牢给他扣上!   “小侯爷!你别跑那么快……”青葱咋呼着,跟着跳下马车。   小侯爷捂住胸口,一副喘不过气来的模样,“青葱啊,我杀人了,都是我的错,我我……”   小侯爷突然一口血喷出来,而且不仅是一口,是好几口,那血如同仙女散花似的。   周围的人都看傻了。   “小侯爷!”青葱尖叫着,哭声震天,“天啊,小侯爷吐血了……您是不是被这老头吓得吐血?快来人啊,帮我叫医馆的人过来,我家小侯爷被这老头气死了……”   小侯爷忍不住给青葱一个白眼,他还没死呢,人哪有那么容易死的?   青葱马上改口,“小侯爷,您被气得吐血,恐寿命不长……小侯爷,您若不能长命百岁,都是这老头的错!”他厉声叫道,“阿风,你快去找衙门的人过来,将这老头送监狱,若是小侯爷出什么事,就让他偿命!”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这是谁家的马车?这样的骏马肯定非富即贵。”   “就算是贵族,撞人了也要赔偿!”   “哇,这贵人竟然吐血了,这么多血还能活吗?”   “这到底是谁的错?能来个明白人说说么?”   “好像是马车撞到老头了?这贵人看到老头倒下,以为他死了,情绪一激动,就吐血了……这算不算同归于尽?”   老头终于躺不住。   他不过是断了条腿,小侯爷却是没了命,算起来好像还是他的罪孽大?而且,一个平民断了腿,和一个贵族没了命,谁会被罚,这还用说吗?   老头麻利地爬起,赶紧道:“这和我无关啊,我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正好摔到你们马车前面而已!”   老头已经被吓住,拖着腿就要跑,他怎么感觉碰瓷的是江小侯爷啊?   他一瘸一拐拖着断腿跑得飞快,一边叫道:“不关老头我的事啊!”   等老头跑远,小侯爷淡定地将帕子往嘴巴一擦,青葱十分配合地搀扶他进马车。   他一边高声叫道:“少爷,您振作点,小的想起来了,马车里有夫人准备的十全大补丸,您快吃了,可以补血!”   青葱忍着笑,将一粒山楂丸子往小侯爷嘴里一塞。   小侯爷递给青葱一个赞赏的眼神,刚才吐的血以红糖为主,甜得实在齁人,解腻的山楂最好不过。   老头碰瓷得快,贵人吐血更快,马车也跑得超快,围观的人群还没反应过来呢,这事就结束了。   街口处,坐在马车里看得津津有味的黎郁云捂着嘴巴直乐。   她的眼神好,看到未婚夫朝青葱翻白眼时,差点没忍住笑出声。   春芽先前还急着要去帮忙,听小姐这么一说,总算是明白。   她哭笑不得,“小侯爷可真……调皮呢。”   不过对付碰瓷的人,这法子真是再好不过,要舍得一身剐,敢把碰瓷者拉下马。   “可惜了小侯爷那身衣裳,都沾着血了。”春芽嘀咕着,那蓝色的底子,在阳光下隐隐会变色,仿佛流水般,肯定特别贵,染上“血迹”也不知还能不能洗。   黎郁云双眼溢满笑意,“他反应迟钝,也不知现在反应过来没有。”   正在换衣服的小侯爷已经反应过来了。   这衣裳可是新做的,用很贵很柔软又娇气的布料做的,他为什么会觉得血吐得越多越好?现在衣服沾上那么多糖浆,肯定得毁了。   小侯爷很生气,“青葱,你让阿达去查查那老头是谁,叫他给本侯赔钱!”   不行,他的心实在是好痛,这么贵的衣服,他要穿给未婚妻看的,现在竟然全毁了!   小侯爷越想越觉得身上的衣服没有刚换下来的那件好看,不足以表现出他的诚意,都怪那碰瓷的老头! 第130章 抠门小侯爷21   依然是上次的酒楼,桌上摆着精致的点心和香茶,茶香在室内缭绕。   窗外是一条热闹的街道,有喧哗声传来。   黎郁云反复摩挲着手里的钗子,镂空的金丝球里,蓝色的宝石缓缓转动着,美轮美奂,只要是年轻的姑娘都抵抗不住。   真是奇怪,这审美也未免变化太大了?先前还是金子越重越好、越多越好的。   这前后的变化,引起了她的怀疑。   小侯爷不禁摸了摸鼻子,老实地承认,“其实那不是我的审美,是我娘的!之前的那些首饰,其实都是她以我的名义送的。”   黎郁云脸上的笑容僵了僵。   她虽然没有表现出不高兴的神色,但显然也不是高兴,淡淡地道:“你是说你娘待我比你更上心么?”   她还以为未婚夫是因为喜欢她,对她上心,才会送那么多首饰。   也对,她应该想到的,那些首饰贵重归贵重,其实并不适合年轻的姑娘,江小侯爷不至于如此没审美。   小侯爷窥着她的神色,心头有些慌,赶紧为自己辩解:“这个,我比较不开窍,没认识你之前,我觉得女人没有斗鸡斗鹅和蟋蟀好玩,也比不上骰子有意思……”   黎郁云终于破功,忍不住瞪他。   她最近可是听说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卖唱女在他心里竟然还不值十两银子,没想到轮到自己时,竟然更不值钱。   在他心里,她这是跟什么比啊?竟然和那些鸡鸭鹅还有蟋蟀比。   小侯爷气短,嘀咕了一句:“鸭子不能拿来斗的。”   黎郁云顿时气得牙痒痒的,很想学黎美云冲上去挠他一爪子,这是重点吗?   可惜她是文明人,干不来这些,不然定让他好看。   偏偏小侯爷振振有词,“这当然是重点,你知道斗鸡还有蟋蟀之类的,一局赌注大点的可是上千两银子!还有骰子,我那次可是赚了两万两银子呢,你想想自己价值几万两呢,这还不贵重?还有,想给我当妾的都要花上十万两,摸个手都一百两,你看我都给你白摸了……”   黎郁云气笑了:“这么说来,我还占了不少便宜?”   究竟逮着机会就想摸手的人是谁啊?   小侯爷哼哼唧唧的,有些闹脾气,“我都打算好了,你如果要不回嫁妆,一文钱都没有,我都会娶你的……”他扭过头,“你以为我为什么这么小气抠门,想敛财?这不是想给你送银子充当嫁妆么?”   黎郁云怔了怔。   小侯爷一脸委屈地说:“我担心你没面子,担心你爹娘对你不好,还担心你那又蠢又毒的二妹要害你,绞尽脑汁派人混进黎家宅子保护你……我这未婚夫当得容易么,你居然还将自己和鸡鸭鹅比?”   黎郁云原本是有些感动的,最后实在忍不住笑了,却又故意道:“你不是说了,鸭子不能拿来当赌具么?”   这是重点么?   这下子轮到小侯爷想挠她,   他刚才表白的时候,   她脑子非但没有糊成浆,   还找茬?   黎郁云努力让自己不笑出声,柔声道:“好啦,你也别生气了,我现在已经知道,这世上还是你对我最好。”   如此哄了大半天,小侯爷的脸色终于恢复。   黎郁云继续问:“你派多少人混进我家了?”   小侯爷叹息,“因为时间短,只有两个人和一只猫成功。”   闻言,黎郁云差点跳起身,张口结舌地看着他,“那只神奇的花猫,能吃香也能喝辣的,还能听懂人话的猫,竟然是你送过来的?”   “也没那么神奇啦。”小侯爷摆手,毕竟那并不是真的猫,“它就听得懂人话,力气是大了点,贪吃了点,你有什么不方便做的事可以让它去做,它不做的话,你就大鞭子抽过去,保证听话……”   黎郁云一脸不赞同,“花花那么聪明那么可爱,怎么能打呢?”   哟,这连名字都取上了?   想到那只花猫也是自己曾经用过的壳子,小侯爷不由得道:“就叫它草草吧,它是男孩子。”   黎郁云点头,“也成,草草这名字更少见。”   不寻常的猫就得配个上寻常的名字。   隔壁的偏房里,一直竖着耳朵的春芽总算松了口气。   方才听到动静不对,差点吓到她了。   青葱是个心大的,说道:“我都说没事啦,你还不信?行了,快过来吃饭罢,这酱肉丝春饼冷了就不好吃了。”   他浑然不当回事,这世界上除了和银子有关的事,小侯爷不会轻易生任何人的气。   春芽终于放开心,吃得很满意。   这叫青葱的小厮真是太懂吃了,就是吧,这一轮吃下来,她吃得腰带都紧了。   “我不会要变胖吧?”她嘀咕着,大小姐不受重视,厨房那边不会考虑什么精细菜,送来的都是大鱼大肉,有时一整只烧鸡都不切一下。   她家小姐还好,是不易胖的体质,她这体质稍不注意就会长肉。   “你不胖!”青葱老实地说,他觉得姑娘家要肉乎乎的才好看,春芽还差得远呢。   两人坐着喝茶。   茶是小侯爷提供的果茶方子,极得姑娘家喜欢。   有点酸又有点甜、带着果香的果茶很解腻,黎郁云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婚姻生活会是怎么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这口福绝对少不了。   “你最近又遇美人又碰到老人的,到底是怎么回事?”黎郁云关心地问,“是不是有谁在暗中对付你?”   小侯爷浑不在意,“多半是那些赌馆背后之人,他们被人搞破产就恨到我头上。”   黎郁云拧眉,不高兴地道:“那本《算学》又不是你写的,怎地还怪到你头上?”   江河端起茶喝了一口,没好意思说,还真是他写的,这些人也算歪打正着了。   不过面上他是不承认的,大义凛然地道:“大概是觉得如果我不教那群纨绔算学,就不会有今天的事了。”   那些纨绔都是一群文不成武不就,但背景个顶个的牛,赌馆背后的人即使是皇亲国戚,也拿他们没办法。   柿子挑软的捏,于是就挑他这个看着挺软的来捏了。   **   接下来的日子,黎郁云按部就班地过着日子,在府里安心待嫁。   只是她想安心,却有人不让她安心。   “小姐,二小姐今儿又截走厨房送到咱们院子的大半食物。”春芽一脸怨气地抱怨,“您看看,这五谷海参盅、金沙蒜香骨、水晶鲍鱼都没了,只剩下条蒸鱼和青菜,这叫什么啊?”   就算是那些小官员家的庶出,也没吃得这么寒瘆。   “这不是还有咸菜么?”黎郁云说,暗暗摸了摸自己的腰身,又用手量了量嫁衣,发现有点不妙,她好像胖了。   不仅是她,春芽也胖了,昨天还嘀咕衣服不合身之类的,紧了不少。   嫁衣已经做好,若是大了能改,小了可不好改。   黎郁云暗暗叹气,果然不该天两头出去,和擅吃的未婚夫见面的,每次都是连吃带拿,能不胖吗?   同样吃挑嘴的春芽心里嘀咕个没完,咸菜也算菜?   他们院子里的饭菜看着挺多,那是将丫鬟也算进去。   一般而言,都是主人吃过后,剩下的饭菜都会赏给丫鬟,这点菜根本不够她们吃。从明面上来看,每个院的饭菜都只是供给主人的,丫鬟另外吃,但主人吃不完的饭菜赏赐给丫鬟,能让丫鬟改善一下伙食。   毕竟黎家也不是什么钟鸣鼎食的世家,下人的伙食基本是大锅饭,好不到哪里,想吃点好吃的,都是主子赏下的。   “小姐,奴婢亲自去大厨房守着吧。”春芽提议道,为了吃食之事和二小姐闹起来没必要,顶头上当家的还是二小姐的亲娘呢。   而且,她们小姐不久后就要出嫁,现在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黎郁云道:“我觉得这些菜就很好。”   她又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自己的瓜子脸竟然已经变成鹅蛋脸,而且还正朝着小圆脸方向变化。   黎郁云有此担心,终于狠下心道:“平时多吃点蔬菜挺好的。”   倒不是她怕了继母和黎美云,而是她当日拿回嫁妆时,和继母撕破了脸,继母现在还积着一肚子的火想朝她发。   再加上,她那爹不管事,如果她和继母对上,少不得一番折腾。   不过,黎美云既然敢做这种事,那就别怪她出手了。   黎郁云很快就想好主意,转头看春芽几个丫鬟还是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每次出门,她带的都是春芽,她们是可以在外面打牙祭,其他人可不行,黎府下人的大锅饭是真的难吃,而且是以粗粮馒头和素菜为主。她身边的丫鬟年纪都不大,而且大多都处于能吃的发育期,天天吃大锅饭不面黄肌瘦才怪。   “你们想不想吃翠珍阁的八宝鸡,一品楼的酥脆烤鸭,鲜阁的油焖大虾……”黎郁云拿出未婚夫   写的书念着,“还有东街的杨家烧肉,苏家云吞,乐家烧卖……”   在场的丫鬟不禁咽口水,猛地点头。   当然想吃啊,谁不知道江小侯爷亲自验证过的美食都是超好吃的。   黎郁云拿出银票,对丫鬟笑得极为甜美,“放心,其实咱们现在不差钱。”   两位舅舅帮她要回了嫁妆不说,离开前,还私下给她塞了很多银票,她是真的不差钱。   既然不差钱,想吃点什么不是容易的吗?   黎美云也就这点本事了。   “小姐,我现在就去买。”一个微胖的丫鬟擦了擦口水,心已经飞到外边的美食。   谁不想吃《京城美食》这书里提到的食物呢?现在满院子的丫鬟没一个想吃厨娘做的饭菜,再好吃的,天天吃也腻啊。   她们要是有银子,早就学那些有钱人,将《京城美食》吃上一遍。   丫鬟们很开心,黎郁云也开心,能用一点小钱换来那么多快乐,还是值得的。   她招呼春芽过来,在她耳朵低语几句。   春芽眼睛一亮,全然没了先前被抢伙食的气愤,迫不及待的出去。   黎郁云笑而不语,拿起筷子吃桌上的蔬菜和咸菜。   真以为她是泥捏的啊?她等着看黎美云的下场。   “小姐,春泥不是出去买食物了吗?您再等等。”丫鬟以为黎郁云饿坏了,十分心疼,“要不奴婢去厨房让人给您炒几个小菜……”   只要肯舍钱,其实厨房也愿意做的。   只是作为主子,在自己家里,连吃点东西都要用钱,不免太过憋气。   “不必。”黎郁云脸皮抽搐了下,微笑道,“我先前和春芽天天出去,外面的东西吃多了,有些吃伤着,现在只想吃点清淡的蔬菜水果……”   心里却流着泪,呜呜呜,有个太会吃的未婚夫怎么办?   自从她和未婚夫约好每隔天见一次面,每次回来只怕都要胖斤,不出去的日子就在家里吃素吧,她好不容易绣好的嫁衣一定要穿上!   丫鬟们却快羡慕得紧,竟然连吃大餐也能吃伤?若是给她们天天吃大鱼大肉,她们一辈子都不会伤。   啊啊啊,想到不久后,她们就会跟着小姐陪嫁到定远侯府,届时小侯爷是她们小姐的夫婿,她们能不能也跟春芽一样吃胖十斤?   真的,她们很愿意胖十斤。   一个时辰后,春泥买了云吞和烧卖回来。   云吞还是生的,她们的院子没有厨房,但有个烧水的炉子,还有个小锅,丫鬟们表示这炉和锅在饿得失眠的晚上立下不少汗马功劳。   其他丫鬟煮云吞的时候,春泥和小姐说起外面的传闻。   “咱们姑爷太厉害了!听说城郊有户人家被灭了满门,凶杀现场惨不忍睹,大理寺查不到凶手,咱们姑爷被人请过去,他到案发地点,不到半天就找出凶手……”   春泥说着,眼里都是崇拜,“咱们姑爷头顶青天,为民作主……就像话   本里的主角一样。”   黎郁云明智地没问大理寺是不是出了悬赏,她那未婚夫提到钱的时候,都是特别积极的。   不过她相信,在他心里,一定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比如说她,比如说正义。   **   杨清泉难得来找小侯爷,脸上的两个黑眼圈特别明显。   “我每天不到四更天就得起床!”杨清泉怨念地说,“舅舅说我老大不小了,可以独当一面,应该去当差了……子宽啊,你什么时候去大理寺?大理寺少卿说,你要是过去,他愿意退位让贤。”   睡到自然醒、肤色特别好的小侯爷猛地摇头。   他可不干,996有什么好的?不,这古代社会都是007,每旬才休息一天,他可不想这么累!   杨世子盯着他的脸,羡慕嫉妒恨。   过完年,他就十八了,这年纪不小了,他也知道自己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应该已经过去,作为杨家的长公子、国公的独子兼皇帝的外甥,他得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   小侯爷瞅了他一眼,问道:“今儿还学骰子吗?”   杨清泉叹气:“学算学吧。”   皇帝舅舅让他去户部历练一番,他发现算学在户部是非常有用的东西,不学都不行。   杨清泉一边打开小侯爷给他的习题本,一边问:“对了,你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算学题吗?我表弟很喜欢。”   小侯爷没问他表弟的是谁,只问对方的水平。   得到答案后,他挺惊讶的,“哟,你表弟在算学上可比你有天赋啊。”   “可惜他的身体不大好。”杨清泉有些苦恼地说,他那些皇家的表哥表弟可不少,跟他来往密切的只有一个,可惜从小就是个药罐子。   “小孩子嘛,年纪还小,多运动多吃饭,身体才能好。”小侯爷早就想说了,那些贵族养孩子的方式实在太过精细。“贵族的孩子居然五六岁了,走路还要人抱,身体怎么可能好?”   杨清泉觉得有理,他那表弟确实不爱动。   他爹是国公,从小就爱舞刀弄枪,连风寒都很少有;他娘是公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当变天时就容易生病。   这就是区别。   杨世子来定远侯府,顺手给伍氏一份请柬。   可能也是缘份,他娘亲荣平长公主最近很喜欢和伍氏一起出席京城里的宴会,见面就要互相夸对方的儿子,夸夸群里甭提多热闹。   因为江小侯爷和皇帝外甥杨世子往来密切,定远侯府原本因老侯爷江中诚去世后,一落千丈的人际关系,最近又开始呈上升之势。   尤其是小侯爷证明自己不是纨绔后,世人都觉得他不是没有实力当官,没实力的人能破掉大理寺都没办法的灭门案件吗?   伍氏对此感触极深,自从夫君离世后,人走茶凉,她已经很久没接过一流世家的宴会请柬,就算有,她和婆婆在宴会上也是边缘人物。   现在不同了,整个京城,不管   在哪里都有她儿子的书迷,还有催更的。   就连老太太被人奉承多了,都显得精神抖擞的,看着仿佛都年轻好几岁。   杨清泉每隔一段时间来定远侯府,他不来时,小侯爷十分难得清闲,刚窝在躺椅上准备睡个午觉,就听说国子监的纨绔们登门。   纨绔们找小侯爷去西山寺捉鬼。   小侯爷摇头,“我不去,来回要四五天呢,太折腾。”   “不折腾的,咱们一路游山玩水过去,十天就能来回。”   纨绔们上前,一人一只手捉住泛懒的小侯爷。   “子宽,快和我们一起走,等你成亲后就没这等好事了,我们可是过来人,告诉你,家里的婆娘可真是啰嗦又唠叨,去哪都得跟她报告……”   小侯爷顿时不依,“那是你们媳妇,不是我的,我媳妇肯定温柔贤惠,我说啥她都会听。”   几个成亲了的纨绔一脸沧桑地看着他,“想当初,咱们未成亲前也是这么想的。”   那些还未成亲的纨绔们满脸惊悚,原来成亲这么可怕?   杨清泉今儿又来了,索性和这群纨绔玩骰子,结果被虐惨了。   这些都是折腾得赌馆倾家荡产的主,他哪里赢得了?   他急得大叫:“子宽,快来帮我赢回去!”   将他赢得底裤都不剩的纨绔也大叫起来,“子宽,你别帮他,一人做事一人当,有种别找援手啊!”   伍氏亲自下厨做了点心,备好茶水,让人送过去。   她站在院子里,沐浴着明亮的阳光,笑得眼睛都眯起来,“我儿子的人缘就是好啊,朋友满天下。”   越忙碌越有盼头的伍氏不由得想起老侯爷在的情形,也是高朋满座,迎来送往,没哪有空闲过?   纨绔们围着烤炉吃烤肉,一边吃一边夸。   江子宽就是会吃,这烤肉分外美味,解腻的果茶也比外面的好喝,接着就见邻居家墙头上又挂上了个小胖子。   小胖子叫道:“子宽哥哥,我也要吃!”   小侯爷扬声道:“我让人去你家接你过来,你别老爬墙,也不想想你胖了多少,墙头给你坐垮了咋办?”   小胖子一边嘀咕自己不胖,一边下去,一路滚到定远侯府。   相比起在家里等送过来的半冷的烤肉,当然是刚烤出来的最美味。   对于定远侯府隔壁家这个十分会吃能吃的小胖子,纨绔们非常欢迎,他们撸起袖子,自己动手,将烤好的肉一一递给他,并让他选出谁烤得最好吃。   小胖子一边吃一边说:“这个嘛,我觉得还是子宽哥哥烤的最美味。”   小侯爷笑眯眯地将烤好的几串肉递给他,有眼光嘴又甜的孩子才有口福。   众人蹲在院子里烤肉,小侯爷洗干净手,将杨清泉邀到书房。   他开门见山地问:“思源,你有什么烦心事?”   杨清泉叹气,“子宽啊,杜明规他们的提议,你听一听吧。”   “真去西山寺捉鬼?”小侯爷一脸无语,“思源啊,听我的,这世上没鬼,怪力乱神的事不能信。”   “不是鬼的事。”杨清泉摆手道,“是一桩失踪案,我娘的陪嫁谢嬷嬷有一个女儿,宠爱非常,却在前日失踪。我让五城兵马司去查,当日离开京城有嫌疑的车马有辆,其中一辆就是朝定县西山方向而去。”   “其他两辆马车,我已经让人追上去查了……”   小侯爷觉得不对劲,神色凝重,“你仔细与我说说,这失踪的姑娘多大了,为何会失踪,被人绑架还是自己跑的?难道就没有人发现不对劲?还有既然其他两辆马车都追上去查看,第辆马车为何不派人追上去?是人手不足?你堂堂国公府世子为何会人手不足……”   听他一连串的问题,杨清泉暗忖,不愧是写了大热话本《柯导破案录》的男人,就是敏锐。 第131章 抠门小侯爷22   “谢嬷嬷闺女的名字叫细娘,说是失踪,其实是私奔。”   杨清泉说着,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谢嬷嬷得知这事后,都要气疯了,说没她这样的闺女。我娘也很不高兴,因为她本想让细娘来伺候我的,细娘这一私奔等于让她没脸……”   这不是变相地说明,能让细娘决定私奔的男人,比长公主的儿子还要好么?   这种打脸的事,荣平长公主哪里受得了?   江河点头,表示明白,就像他祖母和他娘将知书、蔷蔷和柔柔送到他身边,暗示他收了她们一样,细娘也是长公主为儿子准备的。   杨清泉继续道:“我听说,和细娘一起私奔的男人是个模样极为英俊的落榜书生,谢嬷嬷嫌弃他穷,没同意他们的亲事,所以他们就私奔了……”   小侯爷沉思片刻,问道:“所以你想当那根打鸳鸯的棒子,将他们打散?”   杨清泉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无语地道:“你想什么呢,我没那么闲!”他叹了口气,“我只是觉得不对劲,我不了解那书生是什么样的人,但我了解细娘的,她并不是那种会抛弃父母与男人私奔的姑娘。”   他一脸诚恳地看着小侯爷,“所以就当劳烦你走一趟,若他们真是私奔,你就不必管了。”   “如果不是私奔,她是被拐骗了呢?”小侯爷好奇地问,“你还想纳她吗?”   杨清泉的脸都涨红,“我才不纳妾,女人那么麻烦,一个就够了,多来几个,连家都给你掀翻!”   他成长的过程中,曾目睹过堂叔家开门十八房,内宅乱糟糟的;又体验过他爹娘只有彼此的恩爱,家庭和谐的氛围;还有和每个娘都不一样、心眼多如筛子的皇子表哥表弟们打交道的经历……种种情况,让他打从心里对三妻四妾没兴趣。   杨清泉摇摇头,甩开那些东西,“总之,细娘也算是同我一个屋檐下长大的,我将她当妹妹看待。”   她只是个妙龄少女,还有大好的人生,他不确定一下她的际遇,实在不放心。   小侯爷自是答应下来。   杨清泉见状,开始得寸进尺:“你要离开京城十天呢,不如再写些有趣的算学题吧,我表弟都写完了。对了,这是他的答案。”   他掏出一叠纸,上面是密密麻麻的答案。   小侯爷笑眯眯地道:“你表弟的作业写完了,那你的呢?”   杨清泉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我算,我现在就算……”   那边,吃饱没事干打算继续磨小侯爷去西山的纨绔跑过来。   “思源,子宽,你们在做什么呢?”   杨清泉双眼一亮,独受罪不如众受罪啊,他马上热情地招呼众人:“我们在学算学呢!你们也一起来,这么多题,谁第一个算对,我有奖励!”   “奖励什么?”   纨绔们顿时来了兴趣,虽然他们被家长骂了,不再去折腾赌馆,但对算学的兴趣却坚持下来。   杨清泉的眼珠子转了转,“奖励子宽陪你们去西山寺!”   纨绔们终于来了精神,一个个拿起纸笔。   小侯爷坐在一旁喝茶,实在无法理解他们,“你们自己去便可以了,为何一定要拉上我?”   杜明规头也不抬,语重心长地道:“子宽,你不懂!咱们是想让你多体验未成亲前的快活,等你成亲后,就没这么开心了。”   成了亲的纨绔们纷纷点头,表示此言是至理,他们都是出于好心。   杨世子算了会儿,抬头一看,顿时急了。   “可恶,你们的速度怎地这么快?”他急切地道,“杜明规,你犯规啊!你肯定看过那本《算学》后面的内容了。”   杜明规弹了弹写满答案的纸,得意地道:“有奇书你都不看,这要怪谁?”   越往深学,他就越觉得那本《算学》神奇之极,用途也极多,怨不得能称为奇书。   这群纨绔都算得很认真,赌馆去不成没关系,他们可以用概率和其他人玩关扑,也是赢多输少呢。等他们将那本《算学》的知识都学完,到时候不仅京城的赌馆,就是这天下的赌馆,他们都可以上门踢馆!   跟不上速度的杨世子索性停笔,端起茶来喝。   他看了看认真地给这群纨绔讲解题目的小侯爷,嘴边不禁泛起一抹笑容。   江子宽这人可真神奇,他讨厌赌博,所以想出培养一群反赌先锋的主意,还让他成功了。   这些纨绔可能永远都不知道,他们今日能成为算学人才,不过是因为小侯爷想实现天下无赌的愿望罢了。   **   黎郁云坐在院子的梨树下。   梨花已谢,上面结了一个个小梨子,等到梨子成熟的时候,她就要嫁人了。   她凝视着手里由簇簇梨花拱成的簪子,精美得不可思议,那花瓣看着柔软无比,仿佛稍稍用力就会碎似的。   黎郁云知道这是错觉,她摸着花瓣的时候,手上的触觉告诉她,这是玉石雕刻出来的,已经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这是一支就连宫里的公主都想要拥有的簪子,簪子精美的程度,已不是“技”,而是接近“艺”的地步,就算是宫廷手最巧的工匠,都打不出来。   当时小侯爷将簪子送给她的时候,眼里都是温柔。   黎郁云想到这里,忍不住抿嘴一笑。   那时她也是傻傻的接过簪子,只觉得连那微风都充斥着甜香的味儿,明明是梨花簪子,她几乎以为自己嗅到梨子的香甜。   黎郁云将簪子收好,让人套了车出门,来到和未婚夫约好的地方。   两人用过膳后,江河突然道:“我过两天要出去游历,大概十天左右……”   “安全吗?”黎郁云问道,有些担心。   最近未婚夫被人接连算计,这还是在京城里,要是在外面,只怕幕后之人行事更肆无忌惮。   小侯爷想了想,幕后算计他的那些人不足为虑,倒不用担心什么。   而且,这世上没有鬼,肯定是安全的,若是有鬼也不怕,这是一个非灵气的位面,若真能抓到鬼,可以收门票让人参观,绝对能赚得盆满钵满。   系统听到他这主意,觉得宿主已经没救了。   原本就是个抠门精,又有原主的加成,已经抠到难以想像的地步。   小侯爷自然不想让她担心的,当即便道:“放心,有一大群人在呢,非常安全。”他凝视着她,温声道,“只是我有些担心你,黎夫人和你那二妹都不是好相与的,如果你有什么事就打发人去找我娘……你放心,我已经和我娘说好,她会护着你的。”   黎郁云闻言,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暗骂男人就是粗心。   这种事能向未来的婆婆求救吗?未来的婆婆会不会觉得她是个搅事精,或者实在太没用,连这点事都做不好?   这年头,婚姻都是结两姓之好,未来的婆婆会不会觉得她娘家日后帮不上忙?   黎郁云没想过要向未来婆婆求救,而且也不觉得自己对付不了。   “你放心,我自己可以处理的。”想到最近沦落到只能抢她院子里伙食的黎美云,也只有这点不入流的手段了。   她眼里闪过笑意,故意问:“难不成在你眼里,我就是逆来顺受的人?”   江河就算再直男,也知道不能承认,嘴甜地道:“在我眼里,你当然不是!但在我娘眼里,你就是!她说你生得文雅内向,不懂怎么对付不要脸的贱……厚脸皮的人,她特别擅长以理服人,以武服人也很擅长,我家的侍卫都很厉害,当初还跟过我爹上过战场呢。”   黎郁云:“……”   江河若无其事地道:“对了,我娘最近还提拔不少身强力壮的婆子,她说内院的话,侍卫不方便……倒是那些婆子跟着侍卫学了不少,我娘正愁没地儿施展呢。”   黎郁云终于呆住,未来的婆婆原来是个武斗派吗?   小侯爷见状,得意地道:“我娘嘴炮也厉害,她是魔武双修。”   黎郁云忍不住问:“什么是魔武双修?”   “就是嘴里说不过,就直接上巴掌。”江河十分淡定地解释,他也没想到,自己的崛起让他娘宛若吃了大力水手的菠菜,精神得随时能跟人撕起来。   黎郁云终于掩嘴,噗嗤一声笑出来。   她发现,每次和未婚夫见面,都能维持好几天的好心情,直到回到府里,她脸上的笑容都没有落下。   “长姐,你笑什么?”   黎郁云刚进屋,就见到坐在那里的黎美云,眼里的笑容很快就散得干干净净。   她淡淡地瞥了对方一眼,突然发现,黎美云好像胖了些,虽然仍是艳光四射的,但若是继续胖下去,那就难说了。   “你怎么来了?”黎郁云随意地问。   自从拿回嫁妆后,面对黎夫人母女俩,她便不再处处忍让,该反击时直接反击。   她知道继母将黎美云拘着学规矩的事,可惜看情况是没什么好进展。   虽然黎夫人是想拘着女儿学规矩,掰一掰她糟糕的性情,可惜黎美云不是能吃苦的性子,实在受不了,便让人给四皇子送了一封信。   后来也不知道四皇子说了什么,黎大人回来后,让黎夫人解除了黎美云的禁闭,也不再逼她学什么东西,任由她高兴就好。   对此黎郁云也不奇怪,她那继母,连女儿公然在家里与外男幽会都没什么惩罚,哪会真的下狠心去掰正女儿的性情?   或者在当娘的心里,自己女儿只是有点小毛病,其实大体还是好的。   若是黎美云依然是这种性子,已经能预测将来她在四皇子后院的结果。   黎美云眼珠子转了转,假惺惺地道:“大姐,真不好意思,听说你今天又点了红烧肉吧?我突然想吃红烧肉又不耐烦等,最近不知为何,胃口特别好。”   黎郁云冷冷地看着她,满脸鄙夷之色,“是吗?你昨儿也是这么说的!黎美云,你能不能要点脸?我让厨娘烧的菜都是你未来姐夫特意给的菜方子,他心疼我,特意让厨娘烧给我吃的。”   见她生气,黎美云反而高兴,“我昨儿突然想吃回锅肉嘛……哎呀,说起来,我前儿也突然想吃炸鸡腿……虽然知道这是大姐你吩咐厨房做的,但我实在忍不住。哎哟,长姐,你以后嫁去定远侯府,天天让未来的姐夫下厨就是了,这点小事不要介意。”   黎郁云脸上顿时露出愠色,“那炸鸡是按你未来的姐夫给的方子做的,我都没吃过!”   黎美云拿着手帕捂着嘴,咯咯地笑起来,像只骄傲的老母鸡,“那炸鸡可香了,听说满厨房都是香味,香得人都在流口水呢。未来的姐夫不愧是名满京城的纨绔,别的本事没有,吃喝玩乐一流啊。”   当时她都忍不住吃了好几个鸡腿,炸得酥脆的面皮,外焦里嫩,好吃极了。她决定今儿的晚餐,就让厨娘再做一次——不,应该让厨娘天天做,只给她做,馋死黎郁云。   黎美云炫耀完,心情愉悦的走人。   仿佛今儿她过来,便是为了来这里炫耀似的——确实也是如此。   春芽气呼呼地瞪着她的背影,扭身回了屋子,正想说点什么,突然发现小姐脸上并无怒气,不像是生气的样子。   非但不生气,反而笑得十分愉悦。   春芽摸不着头脑,虽然小姐不生气,她还是生气的,骂了几句二小姐是贪吃鬼后,她悄声道:“小姐,是奴婢的错觉么?二小姐好像胖了。”   胖得那双下巴都出来了。   她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呢,结果仔细看了好一会儿,在二小姐骄傲地抬头的时候不怎么明显,但若是她低头时,那双下巴真的好明显啊。   “那是错觉吧!”黎郁云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道,“天气热了,衣服单薄,看着比较显肉。”   春芽哦一声,想想也对。   冬天养膘是正常的,今年春天来得比较晚,春膘继续养,胖点也正常。   黎郁云又问:“那奶茶的方子给厨房了吗?”   “哦哦,给了。”   “?”   黎郁云只是笑了笑,又拿出未婚夫送的簪子欣赏,“放心吧,她会有报应的。”   她可不是什么慈眉善目的菩萨,想占她的便宜,那要有付出代价的觉悟。   **   西山距离京城不算远,若是骑快马的话,需要一天时间。   一群纨绔子弟一路游山玩水地过去,肚子饿了就下马。   随从们拎着各种肉一顿烧烤,洒上小侯爷特制的调料,再喝上两口果酒,纨绔们再美滋滋地念上两首酸诗,顿时觉得自己很有诗人的风采。   杜明规张嘴就来:“鸡腿焦脆羊肉香,茄子软绵果酒甜。蝴蝶飞舞野蜂忙,呼朋引友齐进飨。”   纨绔们十分捧场:“好诗啊好诗!”   “诗人也是到处游历才能写出好诗。”杜明规扭过头,兴奋地问,“小侯爷,我这诗写得怎样。”   小侯爷嘴角抽了抽,“写得很好,下次不要写了。”   好好说话不行吗,真是荼毒耳朵。   一个纨绔道:“咱们加快速度,傍晚就能到西山脚下,我家在西山脚下有个庄子,咱们去那儿休息一晚,明儿就在庄子里游玩,后天大早,咱们就上西山玩一天,然后住一晚,看日出……”   “那咱们就去宁兄庄子打扰了。”众人笑眯眯地说。   宁查思表示包在他身上,然后扭头对杜明规热情地邀请,“明规兄,你到时可以写诗了,听说很多诗人都是看日子写出好诗。”   其他人哄然大笑,“明规啊,你去西山寺写诗可以,千万别写什么鸡腿羊肉,佛门圣地,不好不好。”   **   宁家在西山脚下的庄子风景优美,这里离京城远,地皮不值钱,圈了一大块地,三步一景。   纨绔们纷纷夸宁家的审美不错。   宁查思道:“这园子是特意为我祖父建的,他就爱往乡下跑,去年刚建好的庄子,他今年就来住了三四个月。”   小侯爷瞅着池塘里悠然游过的肥鸭,“那鸭子也是你祖父养的?”   宁查思得意道:“对,我祖父养的鸡鸭特别肥,今晚给你们煮鸭子吃。”   小侯爷摆手:“这么肥的鸭子还是烤着吃更佳。”   只要是京城人,就没哪个敢说自己比江小侯爷更会吃,于是鸭子就被决定了命运。   小侯爷先是指挥好奇的纨绔们动手建了个土窑,然后摇着扇子,吩咐庄子里的厨子们怎么做烤鸭。   大概是因为自己动手建的土窑,纨绔们纷纷觉得这烤鸭绝对是天下第一鸭。   吃过烤鸭,又在庄子里转悠一圈后,纨绔们拿出骰子玩得不亦乐乎。   小侯爷漫不经心走出庄子,和庄子附近的村民聊天。   “今年的收成还成,我   这肥料用得好……洒血在稻草上防蚂蝗?这有用么?”   老大爷乐呵呵地和京城来的贵人说话。   他原本还诚惶诚恐的,但贵人居然懂庄稼,这一说开了,就没什么害怕。   一个浑身晒得黑麻麻,身形比其他孩子还要壮的五六岁男童,光着上半身跑过来,怀里还抱着一条鱼,“祖父,您看我抓到鱼了……”   老大爷顿时气得大骂:“狗剩,你又下水了!”   说着扬手要打,却是雷声大雨点水,拍了两下屁股就了事。   狗剩浑然不当一回事,举起手里巴掌大的鱼,“我抓着鱼了。”   “还不过来拜见贵人!”老大爷虎着脸,将他手里的鱼夺过来。   小侯爷觉得挺有意思的,看得津津有味,赞道:“老大爷,您家这孩子养得挺好的。”   狗剩知道贵人是在夸自己,不禁咧嘴一笑,乖乖地坐在祖父身边,听他和贵人说话。   老大爷也是个能说会道的,并不怎么见外,说的都是庄稼人最盼望的。   “可惜,咱们村里没有读书人。”老大爷挺不是滋味的,他低头看了眼坐在身边的孙子,也不知自己孙子能不能读书,全家的希望都在孙子身上了。   小侯爷笑道:“西山寺游览的读书人多,说不定会带来文气呢。”   这时,狗剩突然道:“贵人,咱们村里有读书人的,之前村尾的房子被一个书生租了……”   “对对!”老大爷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老汉健忘了,确实有这么回事,那书生姓赵,从外地过来的,京城的房子贵,于是就租了咱们村的房子。”   小侯爷摇着扇子,问道:“那书生可是中举了?”   “没中,他当时哭得可伤心喽,说没钱回乡,要在京城找份活儿谋生,边干活边苦读。”   小侯爷精神一振:“他找到什么活计?”   “听说是给南四街的一个户富贵人家当夫子。”狗剩一脸羡慕,“还是读书好,听说主家还给那位先生派了个丫鬟伺候呢。”   小侯爷面上笑盈盈的,心里琢磨着。   这书生,听着和杨清泉说的应该不是同一个,杨清泉派来的人也不蠢,不可能这么明显的证据都找不出来。   小侯爷摇着扇子,笑嘻嘻问道:“这赵夫子长得有我俊么?若是长得俊,日后中举了被榜下捉婿,就不用愁没银子花了。”   闻言,祖孙俩都忍不住笑了。   贵人一般都是高高在上的,他们第一次见到这么接地气的贵人,都觉可亲得很。   老大爷道:“哪有你俊哦,那书生的个子也没你高,瘦瘦弱弱的。”   小侯爷一脸骄傲地道:“那是,像我这么俊的,在京城也是数一数二的。”   狗剩点头,这位贵人白着咧,比里正家娇养着的闺女还要白。   “对了,赵书生的房子还租着吗?”   “贵人问这个作甚?”老大爷觉得有些不对劲,这贵人也未免对那书生太好奇了。   小侯爷神色自然地道:“嗐,我不是觉得如果赵书生高中了,房子就值钱,肯定有很多落榜书生想买这个房子,吉利!”   老大爷恍然大悟,“说得有理!我得告诉朱大他们家,这房子不要轻易卖出去。”   “赵书生现在住的房子还租着哩,他当夫子有钱了,就不退了,以前还有其他书生过来住。咱们西山寺可是很有名的,时不时有书生过来拜访,山上住不下就住山下,咱们家也招待过游玩的书生……”   直到时间不早,江河和老大爷告辞离开。   狗剩嘴里含着糖,眼睛都眯起来,贵人给的糖好甜啊,还有橙子的味儿。   他不解地问:“祖父,为何贵人问西山寺闹鬼的事?西山寺真闹鬼了吗?”   老大爷顿了顿,然后骂了起来:“咱们西山村人杰地灵,怎么可能闹鬼?”   狗剩不服气,“我又不是说咱们村,我说西山寺。”   “西山寺更不可能闹鬼!那是佛门圣地,有佛主镇着呢!”   狗剩嘀咕着:“可是有人说,晚上起夜时,听着好像是有鬼在嚎叫。”   老大爷拍拍衣服,拉起孙子的手,“走喽,咱们回家。”   **   江河回到庄子,便见那群纨绔涌过来。   “小侯爷回来啦,可有打听到什么消息?”纨绔们也知道他受了杨清泉的嘱托而来,对此挺关心的。   小侯爷没好声气地道:“关于鬼的,什么也打听不出来。”   那边的杜明规将骰子一丢,“圣人都说了怪力乱神不可信,你们还是欣赏我写的诗吧。”   宁查思拍手,很捧场地说:“明规兄写的诗我都看得懂,不像别的诗人,一堆典故看都看不明白……”   小侯爷嘴角抽了抽,难道这不是因为你们太拉胯了吗? 第132章 抠门小侯爷23   夜幕降临,杨清泉让人点亮烛火,坐在灯下看信。   将信细细看完,他叹道:“也不知子宽能不能找到线索。”   因为细娘的事触痛了他娘的神经,他现在都不敢光明正大去查。   对此,杨清泉也实在无奈,他其实挺弄不懂他娘的,说细娘的事若是教人知道,会让世人瞧不起他,觉得他没男子气概。   可他又不是银子,能人见人爱,细娘更喜欢落榜的书生是她的事,怎么就能扯到他的面子上了?   阿猛道:“世子,明日还要早朝,您早点歇息为好。”   杨清泉将信放到匣子里收好。   明日确实会很热闹,那些纨绔身后的老狐狸们要发难了。   杨清泉摇了摇头,赌馆背后的人就是蠢,真以为人人都是朝中无人的江小侯爷,想抹黑就抹黑吗?   想到这里,杨清泉突然觉得,自己手里的权力和地位还不够高,不足以震慑人。   如果他的官位够高,权力够大,他也可以明目张胆地为江子宽撑腰,就像为那些纨绔们撑腰的老狐狸家长一样。   只怕在那些人眼里,他只有走后门跟皇帝告状的能耐一样,真让人不爽!   翌日的早朝果然热闹非凡,作为两家赌馆背后的人,倒霉催的二皇子的面皮都被那群老狐狸们揭了下来。   皇帝也觉得脸上无光。   关扑盛行是一回事,将别人的钱财骗得倾家荡产又是另一回事。   谁不知道那本《算学》书一出,纨绔们就去赌馆打假,可谓是十家赌馆十家出千,京城赌馆的生意都快要做不下去,在百姓心里,开赌馆等于出千,等于骗钱,等于人品有问题!   可这开赌馆骗钱的人变成皇帝的儿子,百姓会怎么想?   儿子是孬种,老爹还能是好人?   皇帝也是要面子的,二皇子如此行事,让他面上无光,可想而知有多震怒。   老狐狸们眼观鼻、鼻观心,就是不抬头看皇帝。   皇帝看得都气笑了,怎么着?你们想护住家里的熊孩子,就将老子的儿子祭天,老子还得乖乖让你们祭天不成?   老狐狸们一脸含蓄表示,皇上,祭天就过了,不过想让你儿子收敛点。   皇帝:你们儿子为何不收敛点?那些纨绔若不是天天去踢馆,老子的儿子会想对付他们?   杨清泉围观皇帝舅舅和老狐狸朝臣们过招,暗暗叹气。   这次的事,他站这群老狐狸,实在是纨绔们是替天行道啊!若他们真的做错了,这些老狐狸哪里敢跟皇帝对着干?   老狐狸们再宠自家的熊儿子,也要为家族着想,哪里真敢得罪皇帝?   不管如何,二皇子的命运已经注定。   其他皇子看着被拉出去祭天的二皇子,不仅没有警惕,反而十分高兴。   “二皇兄,希望你一路顺风。”四皇子满面春风的举着酒。   在他看来,二   皇兄离开京城是一步臭棋,不在父皇身前刷存在感培养感情,按他们父皇那薄情的性子,说不定会将二皇兄忘个彻底。   三皇子同样心下嘲笑不已,说得好听点,二皇子是去边疆保家卫国立功,说得难听点,是被父皇发配边疆。   真是蠢货一个,他也开了赌馆,但他怎么就没被父皇发现?   说到底,还是二皇兄的能力不行。   二皇子举起杯子,皮笑肉不笑地回敬。   今儿是他离京的日子,几乎所有的兄弟都来送行,包括身体不佳、最近沉迷于算学的六皇子。   澄澈的酒液映出自己的面容,二皇子仰头喝下琼浆。   今日离开,起码三年内他都回不来了。   二皇子不禁闭了闭眼,他刚想要对付那些纨绔,他们身后的家长就出手,导致他现在是面子大损,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他开赌馆是为了骗钱。   父皇让他离开也是为了保住他,毕竟他名声已经毁了,若无其他功劳,世人只要提起二皇子,他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出千皇子。   名声的重要性他比谁都清楚,想要那个位子,没有好名声是不行的。   二皇子垂眸,掩住心里燃起的野心,边疆有胡人,有战马,还有他欲要收拢于手中的兵权。   既然自己不擅长敛财,那就从他擅长的东西着手。   二皇子看着这群送行的皇子,如何不知道这群兄弟在想什么,他们现在笑得欢,都以为他出局了。可他们不懂,父皇如今春秋鼎盛,不管他们有什么念头,在父皇面前,都只能偃旗息鼓。   皇帝的欢心是柄双刃剑,他现在远离父皇,才有机会发展自己的势力。   六皇子坐在角落里,默默地喝着茶。   他的身体不好,在场的人没哪个敢逼他喝酒,同样也没哪个在意他。   对于这个从小体弱多病的弟弟,他们从未被视为竞争对手,就连皇帝都叹息这个儿子的资质不行。   二皇子瞥见他,难得和气地道:“六弟,今日风大,你身体不好,不如先回去罢,不必你再送了。”   身体不好的六皇子从善如流,与其在这里和那些兄长演兄友弟恭的戏码,他宁可回去算题。   今天给大皇子送行,已经花了他很多时间,回去后还要写大字和文章,留给他做算学题的时间不够。   六皇子觉得写文章一点意思都没有,若是全部课都换成算学就好了。   六皇子胡思乱想着,迫不及待地离开。   这些皇兄们要争个你死我活是他们的事,没人将他视为对手,他对那位子也没什么兴趣,现在只希望自己能赶紧长大,然后出宫建府,到时他就可以天天去逛街,吃遍《京城美食》里记载的小吃。   还有去拜访给他那么多算学题的出题人。   六皇子很费解,为何思源表哥不肯告诉他那人是谁,不然他自己亲自找了。到时天天跟着一个算学大才做算学题,那样的人生才叫快活!   **   “哎,没想到会下雨。”   宁查思一脸失望,本来计划今儿去西山寺的,昨晚电闪雷鸣时,他就觉得不好,哪知后半夜就开始下大雨。   雨下到现在,依然不见停。   身后有人叫道:“老宁,你在干啥呢?快过来做算学题,子宽说了谁第一个算出来今天可以点菜。”   宁查思瞬间就忘记下雨的沮丧,欢快地跑过来。   但凡吃过小侯爷亲手烹饪的食物,都有种此生没白活的感觉,也不知江子宽好好的侯府公子,从哪里练出这么好的厨艺。   一群纨绔聚在书房里,伏案埋头苦算。   今天出的题特别绕,陷阱极多,纨绔们纷纷掏出《算学》,想看看上面有没有什么公式能套上去。   给这群纨绔出完题后,江河就离开庄子。   他撑着伞,在雨中漫步。   小侯爷生得白皙俊俏,迷雾般的烟雨中,天青色伞下的少年如同仙人般飘渺。   狗剩瞬间就看呆了,这位贵人可真好看,比村花好看一百倍!   他欢喜地跑过来,“贵人大人!”   小侯爷习惯性地掏糖果,得到狗剩甜丝丝的改口“贵人哥哥”,有些忍俊不禁。   狗剩是偷溜出来玩的,这雨不大,烟雾似的,他的头发沾了点湿。   小侯爷自然而然的将伞斜过去。   狗剩的年纪还小,心有些粗,一点都没查觉到,还邀请小侯爷一起去捞鱼。他指着绕着村而过的一条小河,“刚下完雨,河里的鱼肯定特别多。”   小侯爷驻足,望向村尾处,突然道:“村尾没什么住户呢。”   “哦,那个啊,村里的人都说后山有狼,没有人敢在这里建房子。”小孩抓抓头发,“反正我没见过有狼。”   下了一夜的暴雨,路上已经没什么痕迹,只有村尾来往的人极少,还留下些许痕迹。   小侯爷目光微凝,“昨晚有马车经过?”   一个晚上的雨水还没有冲走痕迹,可见马车的负荷很重。   狗剩嘴里含着糖,含糊地说:“可能是雨水太大,有人借道吧。”   江河又指着村尾的一栋房子,“那房子是赵书生租的?”   狗剩看过去,“就是这里……”   见贵人走过去,他也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看地上的积水。来到赵书生租的房子前,他疑了一声,“奇怪,这门没锁?怎么开了?”   悄悄将铁丝放好的小侯爷微微一笑:“是啊,昨晚来赵书生房子躲雨的人也太粗心了。”   说着,他推门进去。   因他做得极为自然,狗剩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狗剩跟在小侯爷身后,奇怪地问:“贵人哥哥,你看灶头跟水缸做甚?”   他不解地看着贵人哥哥,见他低垂着眼,食指点着自己的额头,突然明白什么似的笑起来,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   狗剩不明白,他只知道贵人哥哥好   像解决了什么烦心事。   童年的一幕在他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记,   直到他长大后,   读了江小侯爷写的《破案录》,才知道当时西山的天被贵人哥哥捅破了。   他也因此对破案产生兴趣,等他中举,进刑部当了小官后,再次遇到影响他至深的贵人哥哥。   彼时,他已长大成人,贵人哥哥的容貌依旧俊美,看到他的第一反应,掏出几颗糖递过来。   **   纨绔们是关不住的,就算下雨,也十分有游性地往西山跑。   “雨中游西山果然别有一番风味!”站在西山寺前,杜明规当即诗兴大发,“我又想到一首诗。”   小侯爷很想捂上耳朵,然而杜明规的诗来得更快,来不及了。   “丝丝细雨甜似蜜,今游西山真有趣,花草树木绿如油,暂听翠鸟细细啼。”   “好!”   “最后一句不错!”   纨绔们很捧场地叫起来,“不过这是翠鸟的叫声吗?我咋觉得是黄莺?”   杜明规坚持,指着寺前的一株树,“你看那鸟这么绿,肯定是翠鸟。”   纨绔们还在争辩是什么鸟的叫声,只有宁查思感觉浑身发毛,他扯了扯小侯爷的袖子,小声地道:“我咋觉得是惨叫声呢?”   其余正在附和的纨绔们终于惊觉不对,猛地跳起,齐齐搂在一起。   “这、这是鬼叫啊!这一定是鬼叫!”   就在这时,一只三花猫从灌木丛中跳出来,蹦到小侯爷怀里。   “喵喵?”   宁查思一把将拱到他怀里的脑袋推开,扯了扯因惊恐歪掉的五官,让它们回复正常状态。他一脸和蔼可亲地说:“原来是猫啊,这猫儿怪可爱的。”   前来迎接贵客的小沙弥满头雾水地看着他们。   这下雨天的,这些贵人还跑来游山,看着脑子很不好的样子,而且这胆子也太小了,一只猫就吓成这样。   小沙弥在前面引路,一边道:“诸位施主请放心,西山寺供的是菩萨和佛祖,妖魔鬼怪不敢来!”他用力地强调,“倒是山里的动物多,山魈叫声凄厉,有胆小之人总将之当成是鬼叫,才会传出西山有鬼的谣言。”   “是山魈啊。”纨绔们一脸失望,“我本想着要是真鬼的话,可以抓起来给人参观收门票呢……”   不知不觉中,小侯爷对赚钱的热爱感染了他们。   他们对这些小钱不太看得上,钱可以给小侯爷,但面子得是他们的,如“大康捉鬼大师”之类的名头多好听。   “呵呵。”小沙弥努力地挤出笑容。   山魈都快吓死你们了,要是真有鬼的话,只怕你们逃得飞快。   这就是师父说的叶公好龙吗?   在寺里吃过斋饭后,纨绔们跟着小侯爷去听和尚讲经,边听边懊悔不已。   小侯爷说要去听讲经,他自己去就行了,他们为何觉得不陪他听就是不讲义气呢?西山这么大,风景这么多,到处游玩多好啊   ,   为何要受这种苦?   好不容易听完,   纨绔们可能受过佛经洗礼,终于觉得这山上实在没意思。   小侯爷说佛门圣地不好玩骰子,想做点算学题打发时间嘛,得了,纸笔都没带来,再者斋饭吃一顿还行,若是第二顿就不行了,尤其是他们经过小侯爷巧手做的料理的对比之下,那就是猪食。   纨绔们叫道:“走走走,回去了!想要玩明天还可以过来。”   年轻人有的是力气,不将爬山当回事。   宁查思也吆喝着回他家庄子,主要是大家都淋了点雨,寺里没有那么多姜,也没那么多药材,要是生病不方便。   寺庙里的知客僧闻言,一脸歉意,山上没有姜也没有药,真是不好意思啊。   快到山脚的时候,心思敏锐的杜明规忍不住开口问道:“子宽啊,是我的错觉么?总觉得你是故意引咱们离开的。”   在寺里嫌弃人家的伙食不好,说要下山做美食大吃一顿,本来他们都打算好要在庙里过夜的,众人一听到这话,哪里还待得住?   小侯爷摸了摸杜明规的狗头,一脸欣慰地道:“没想到你的脑子除了会想出荼毒人耳朵的破诗,居然还能思考其他事。”   杜明规顿时不服气,什么叫破诗?他的诗好得很,这么多人也就他会写诗。   回到庄子后,小侯爷直接吩咐:“时间也差不多了,老宁,你让庄子里的护卫封山,顺便帮个忙。”   那么一大群纨绔到跑到乡下来玩,怎么可能没带护卫?   宁查思对小侯爷很信服,二话不说就将侍卫们调过去,让他们封山,将西山封得跟铁桶一样。   三更半夜,纨绔们傻乎乎地看着一大群士兵进了西山。   给这些士兵引路的是那只他们眼熟的三花猫,士兵们的脚步稍慢点,那猫就不耐烦地喵喵叫起来。   “子宽,究竟发生什么事?”杜明规提高声音,“难不成山上真有鬼?”   纨绔们蠢蠢欲动,他们也想去看士兵怎么抓鬼。   “江小侯爷可在此?”为首的一名将领拿出令牌。   杜明规眼尖,震惊地张大嘴,居然是英国公府的令牌?怪不得能调动这么多人呢。   江河越众而出,提醒道:“你们小心点,我去查看过了,西山寺里有好些个身手都不俗的。至于地下暗道,你们跟着这只猫走就是了。”   将领并不怀疑他的话,单是这只猫不仅会给他们指路,还会叼信件、叼令牌,他们速度慢点还会喵喵大叫,像是在骂人,就让他们不敢不信。   “张大,林二,你们守在路边……”   小侯爷道:“等等,你们是男人不方便,待会我叫些村里的大娘上去。”   看小侯爷和那将领你来我往地安排好,纨绔们都快要好奇死了,他们也很想跟上去,却被小侯爷拦住。   小侯爷实在拿这群好奇心过大的熊孩子没办法,“你们若是真想帮忙,就去这几条小路上守着吧。”   见他   们一窝蜂地要跑,   他又扯了回来,   “等等,喝碗姜汤再去。”   **   山上的动静将熟睡的狗剩吵醒了。   他爬起床,就听到他娘在堂屋那边破口大骂:“真不是人,佛祖上面坐,恶魔下边走!这些天杀的秃驴yin贼!”   这一晚,西山村里的村民几乎都没睡着。   狗剩的祖父点燃珍贵的蜡烛,全家人听着山上的动静,又听到前来特地告知的官兵,每个人面上都露出惊怒之色。   狗剩的娘一脸愤怒地说:“寺庙地下的暗道通往后山的山洞,那山洞口就在悬崖处,除非会飞才能逃得出去。那些官兵下去看了,悬崖下边有个大湖,湖底都是尸骨,那些姑娘被妖僧弄死了,就往下边一扔。”   狗剩他娘只要想到山洞里那些还活着的姑娘,心里就难受得厉害。   那些姑娘被折磨得满脸麻木,看到男人时就本能地挣扎,她看了都想一刀剁了庙里的那些和尚。   纨绔们终于知道发生什么事,虽然他们号称纨绔,但基本上只是街溜子的程度,欺男霸女之类的事还真没做过。   若他们真做了犯法的事,家里的老狐狸长辈能将他们吊起来打死!   能站在朝堂上的,没哪个是蠢的,他们在朝中求生已经不容易,若是不约束好家里的人,还怕对手抓不到把柄啊?   他们十分难受,“所以说的鬼叫,其实是那些姑娘的惨叫声?因为是在山洞里,又有风吹过,惨叫声传到外面就失真了。”   杜明规问道:“子宽,你是怎么知道后山有路通往寺庙?为何村里没人发现山上的都是花和尚?”   江河淡淡地道:“前天下暴雨时,有人夜里到村尾的赵书生租的房子里躲雨,来时马车上应该有很多人,所以连暴雨都没能冲走车辙的痕迹,离开时,那车撤浅得看不见,应该是车上的人卸下了。还有,既然是暴雨肯定淋湿了,按理说应该烧火或烹饪姜汤预防风寒的,结果赵书生屋子里的厨房没有烧火的痕迹……”   纨绔们总算明白过来,“因为烤干衣服也是百搭,他们本来就是要趁下雨之际上山的。”   “想来那些姑娘都已经被迷晕,放到吊篮里拉上去的。”   纨绔们化身为侦探,将案件翻来覆去地复盘,终于没那么激动。   小侯爷等他们平静下来,一脸感动地表示:“这么多姑娘,都该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若不是你们想来西山查鬼,这些姑娘说不定也会变成悬崖下大湖里的尸骨……”   纨绔们被他夸得脸都红了,同时有些飘飘然。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们今天造了多少级浮屠来着?   嘴上还要故作谦虚地说:“哪里,都是子宽你聪明,我们一点都没发现。”   小侯爷为他们倒茶,一脸惊讶:“可是我是因为你们帮忙才发现真相的,讲经的时候你们若是不留下来陪我,我也坚持不下去,坚持不下去,我就不会闻到主持身上的桂花头油的味道。”   经他一提,其他纨绔也反应过来。   有嗅觉灵敏的纨绔猛地拍手,“对对,我当时也依稀闻到了,我还奇怪呢。”说着,他露出懊恼之色,当时怎么就想着这和尚可能是吃了桂花糕呢?   小侯爷失笑,继续道:“可那些和尚从后山逃跑时,你们是第一个扑上去的。”   纨绔们像饿死鬼般,几个人叠罗汉扑过去,差点没将犯人压死。   小侯爷为这事下了结论:“总之,大家都有功劳,所有人都是英雄!”   纨绔们对视一眼,然后呜呼地欢呼起来。 第133章 抠门小侯爷24   黎郁云刚拿出未婚夫特地为她打造的梨花簪子欣赏,黎夫人金氏就派人过来说她生病了。   意思很明显,赶紧过去侍疾!   这是后宅妇人惯常用的手段,特别是像黎夫人这种当继母的,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光明正大地折腾继女,旁人也说不出她恶毒的话来。   总之,这招百试百灵。   黎郁云神色未变,她将梨花簪子收起,略作打扮,便不疾不徐地朝主院走去。   不管继母是真病还是假病,她这么一去,保证再无真假之分。   如果说,现在有谁想黎郁云尽快嫁出去的,那一定是黎夫人。   几个月前,她恨不得黎郁云一辈子都嫁不出去,留在府里任她磋磨,还不用出嫁妆。继母天然的身份压制,她多得是法子整前头元配留下的眼中钉,还能让继女有苦说不出来。   就像几个月前,继女在她手底下讨生活,人还是唯唯诺诺的,逆来顺受的模样多让人解气。   哪想这小贱人竟然都是装的,这婚期刚定下来,她也抖起来,居然还敢跟自己对着干,连嫁妆都要了回去。   黎夫人真是越想越生气,又没什么办法可以出这股邪气,只能继续装病,让黎郁云过来侍疾。   这侍疾也是有讲究的,先让晚辈埋头煎药,以示孝心,白天就这样混过去;等到夜晚,再让她守夜,一个晚上可以起夜几次,如果咳嗽的话,就咳得大声点,让晚辈打个瞌睡都不能。   白天干活,晚上不能睡,长得再俊的小姑娘都会变得憔悴,保准年纪轻轻就容色不再,勾不住男人的心。   黎夫人打算给继女亲身体验侍疾的辛苦,保管继女未老先衰。   她就不信,继女到时候还能光鲜亮丽地嫁入定远侯府,就算嫁进去,也让她形容憔悴,让小侯爷一眼就嫌弃。   日后若是她变成弃妇,娘家又求助无门,看她怎么在夫家生存。   黎夫人打的主意很好,结果才过了一天,继女那未来的婆婆——最近正与荣平长公主来往密切的老侯爷夫人伍氏,居然直接请了太医登门。   虽然没有请柬就擅自登门,但这都不是事。   作为黎府未来的亲家,伍氏也只是太过担心未来亲家母的身体,她儿子和儿媳妇的婚事绝对不能有失!   就算黎夫人要死,那也得等帮忙操办完婚礼再死!   伍氏随着太医登门,说话那叫一个亲热。   “亲家母啊,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你放心,太医我给你请来了!你一定会没事的。”   伍氏一脚踹开拦路的婆子,后面跟着她而来的几个衣着华丽的妇人也照做,推开挡路的婆子和丫鬟。   总之,今儿谁也阻止不了她们看戏!   被请来的沙太医叹为观止,这是怕黎夫人死得不够早吧?   想到来之前,荣平长公主的吩咐,沙太医提着医箱的手紧了紧。   算了,算了,就当走个过场罢。   黎夫人还未反应过来呢,就被几只手直接摁在床上。   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伍氏那张讨人厌的脸上露出夸张的表情,然后用自己仿佛要死了的音调高喊道:“太医,快来啊,亲家母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肯定病得不轻!”   叫完太医,伍氏又转过头,对傻住的黎郁云一脸悲痛道:“好孩子,你离远点,我知道你孝顺,万一被传染上就不好了!论侍疾,哪有太医厉害啊?伯母就让沙太医住在黎府侍疾……沙太医,你大胆地开药,无论是人参还是灵芝,亲家母都会舍得的。”   沙太医嘴角抽了抽,他还以为伍氏会说她舍得呢,果然不愧是抠门小侯爷的亲娘,很懂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   黎郁云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伍氏,自然不辜负她的好意,朝她行了个礼后便离开拥挤的房间。   长辈们明显要怼上一架,她当小辈的不方便留在这儿。   呜呜呜,真的好想留下来,为未来的婆婆摇旗呐喊啊!   沙太医表示他并不想留在黎府侍疾,多少银子都不愿意。   于是在把脉后,他很诚实地说黎夫人没病,如果说真有病,那是有点肝郁气滞。   在场的人都知道后宅妇人那点手段,哪里不明白沙太医的暗示,明摆着明示黎夫人是个心胸狭小的,因为总是生气,才得这病嘛。   这次跟着伍氏上门的几个衣着华丽的妇人,都是京城有名的长舌妇,也喜欢凑热闹,要不然,也不会如此能豁得出脸皮,跟着伍氏过来了。   讲些规矩的人家,都不会干这种事。   正是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样的,黎夫人才会羞愤之极。   她不知道什么叫社死,此时真是恨不得当场挖个地洞,将自己埋起来。   完了,这几个长舌妇知道这事,只怕很快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她心胸狭隘,为了折腾继女装病。   自觉没脸见人的黎夫人终于承受不住,眼前一黑,当即一口血吐了出来。   这下子,还是真的有点不好了。   伍氏探头一看,顿时又叫起来:“哎哟喂,让我闻闻是不是红糖的味儿?”   她家子宽上次靠喷红糖水将碰瓷的老头吓走,她怀疑金氏也是正常的。   黎夫人听到这话,气得连咳几声,连口水带血吞进肚子,铁锈味让她又“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见状,伍氏和那几个特意跟过来看热闹的长舌妇赶紧向后退,满脸嫌弃之色。   这也太不讲究了,连个痰盂都不用,好脏啊!   黎夫人吐出来的东西沾到被子和衣服上,众人忍着恶心一看,顿时嚯了一声。   “哎哟,你们看,这是没消化的肉呢!还有这是烤鸭皮吧?啧啧啧,黎夫人的伙食可真好,不像是生病的人啊。”长舌妇之一忍不住鄙视,“我说你要装病也装像点,谁家病人躺在床上时,还要大鱼大肉还吃烤鸭的?”   伍氏用帕子捂着鼻子,一脸好意地为黎夫人挽尊,“说不定有人生病就   要吃烤鸭才能好呢?”   “⒏”   另一个长舌妇摇头道,“黎夫人啊,上了年纪的人可不好大鱼大肉,不容易克化,你就长点心吧。”   黎夫人抖着手,嘶哑地骂道:“滚滚滚!都给我滚!”   沙太医怕她被气厥过去,赶紧上前为她把脉,摇头晃脑说了一堆吊书袋的话,最后建议黎夫人别动不动就生气,心胸一定要放宽点,不然日后会影响寿命。   伍氏用一副“看不懂事孩子”的表情,语重心长地道:“黎夫人,你都是多大的人啦,竟然还这么爱生气?你想想啊,若是气死自己便算了,但你有孩子,你要是气死了自己,黎大人总得再娶吧……”   仿佛想到什么,伍氏突然一拍手,“亲家母,郁云多亏你的教导,才能生得如此优秀。你培养她辛苦了,我相信黎大人再娶的妻子也会学你培养你女儿美云的。你家美云现在可还没有郁云优秀呢,但经过继母的培养后,肯定能像郁云一样优秀……有时你不得不承认,亲生的就忍不住过度溺爱,溺爱过度的孩子熊得很,不够优秀啊。”   黎夫人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只有一双眼睛怨毒地看着她。   她家美云好得很!不需要继母教育也足够优秀!   还有你是不是暗示我虐待黎郁云?   黎夫人气到最后,只觉得心口一阵绞痛,不禁捂着胸口,一阵心慌。   她胸口突然疼成这般,该不是真的出问题了吧?先前就吐过血,人有多少血可以吐的?   死亡的恐惧让黎夫人无瑕再关注其他,她惊慌地叫起来:“沙太医,我喘不过气来了!”   沙太医很想翻白眼。   都同她说过无数次,不要动气,不要动气,气大伤身,这道理到底懂不懂?   伍氏等人象征性地慰问几句,见黎夫人又一副要晕过去的模样,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假惺惺地叮嘱几句,终于浩浩荡荡地离开。   很快,京城又有新的流言。   这次的流言传得很广,连四皇子都听到,这让他隐隐有些后悔选择黎美云,黎美云有这么愚蠢的母亲,想必教出来的女儿也不怎么样,若是太蠢的话,实在划不来。   他也是要名声的。   黎夫人可顾不上这些,她是个极度怕死之人,也担心沙太医受人指使,故意骗她。   在沙太医离开后,她又让人去请民间有名的大夫过来,结果每个大夫都说,她的身体有损,需要好好休养。   一个、两个、三个大夫容易被收买,这十几个大夫,总不能都收买了吧?   黎夫人顿时被吓到,终于决定听从医嘱,好好养身体。   如果自己真的死了,还未到四十岁的丈夫绝对会再娶个年轻的女人,黎郁云的今天就是她所有孩子的明天。   惊慌失措之下,黎夫人也没有留意到闺女身上的变化,粗粗地叮嘱她几句后,便让人去整理箱笼,没过两天,她就去了庄子养病。   黎夫人倒不是想这般折腾,而是若   留在府里养病,只要看到黎郁云那张脸,她就忍不住来气。   影响她长命百岁的东西既然不能消灭,那也只能远离了。   幸好继女很快就会出嫁,等她嫁了自己再回来也不迟。   黎夫人去了庄子养病后,见不到继女的脸,也不用为府里的事忙活,这日子过得十分得舒心还解气。   她就要看看,若没自己这当家主母帮衬,黎郁云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怎么处理自己的婚事?   伍氏既然敢让自己没脸,她就让伍氏未来的儿媳妇没脸!   春芽忧心忡忡地问:“小姐,若是夫人这病要养到您的婚期到来都没办法回……”   府里没有女主人操持婚事,她家小姐会被全京城的人嘲笑的。   黎郁云丝毫不担心,淡然地道:“若是母亲真的病得没办法主持婚事,只怕父亲会考虑找个能办事的新人了。”   对于她那只讲利益的父亲,没人比她更清楚了。   父亲既然看重定远侯府这门亲事,绝对不会让婚礼出现什么问题。   是以金氏就算只剩下半口气,爬都要爬回来,将婚事办得尽善尽美。否则她那父亲一定会十分乐意让金氏“病逝”,毕竟男人升官发财后,估计最期盼的就是死老婆了。   黎郁云没当回事,拿起一个香囊,“春芽,你看这个香囊的颜色怎么样?”   春芽看了看,“小姐,这颜色是不是太亮了点?”哪个男人会受得了这么金光闪闪的颜色?特么的俗气!   “你不懂,有人喜欢。”黎郁云悠然道。   春芽这才反应过来,想到这香囊是送给小侯爷的,突然觉得小姐选的颜色对,如果是小侯爷,他确实会喜欢这个颜色。   主仆俩正在商量香囊的花色时,黎美云怒气冲冲地登门。   “黎郁云,都是你的错!”   黎美云依然不改脾气,每次来这里,都是横冲直撞的。   她来到黎郁云面前,恶狠狠地冲着她嚷嚷道:“都是你的错,你不孝不悌,竟然又将我娘气病了!”   哟,这是来找茬的。   黎郁云冷眼看着她,不为所动。   春芽冷笑道:“二小姐,夫人的事,你不是比任何人更清楚吗?二小姐来得正好,奴婢还有话想问二小姐呢。大前天的双皮奶,前天的奶茶,还有昨天的蛋挞,这可都是大小姐给的方子,您怎么可以抢走?”   面对一个丫鬟的指责,黎美云自然不在意,抬起下巴,骄横地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大姐的?上面写大姐的名字了吗?我还可以说,这是我特意让厨娘做的呢。”   有黎夫人这样的当家主母,黎府是出了名的没规矩。   是以黎美云也将这种没规矩的事做得很顺手。   跟着黎美云一起来的方厨娘陪着笑,说这方子确实是大小姐给的,她做了两份的……   方厨娘知道这些从未出现过的点心茶水好吃,每次都做得十分上心,只有大小姐满意了,才会继   续给自己更多的美食方子。   结果二小姐见到后,全都抢走。   黎府是夫人当家,她也不敢反抗,还不得不听二小姐的话,让她将方子抄了当嫁妆。   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饮食方子,越是簪缨世家就越多。   黎美云打的主意很好,她拥有这么多新奇的饮食方子,日后嫁入皇家,也是份体面。   本来有点心虚的黎美云已经决定好,方厨娘每次做的都是双份美食,她可以给黎郁云留一份的。   不过现在,她决定连点心屑都不给黎郁云留!   就是让她馋。   黎美云故意当着长姐的面,居高临下地对方厨娘说:“以后不管做了什么,都送到我院子!”   黎郁云面色不悦,“行,那我便不给方子,看你吃什么!”   黎美云得意洋洋地抬着下巴:“不给又怎么样,先前的方子足够我不重样的吃上十天半个月了!”   看黎郁云不舒服,她就舒坦了。   当即她冲着方厨娘道:“去,再给我调十杯奶茶!要双份糖!”   目送黎美云带着方厨娘得意洋洋地离开,黎郁云脸上的怒色顿时一收,若无其事地端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   真是蠢货,连自己现在什么模样都没反应过来。   **   纨绔们刚从西山回到京城,发现西山的事已经传开。   现在京城的大街小巷,都在讨论西山寺之事,作为参与了这件事的纨绔们,受到京城人热烈的欢迎,他们都想知道详细的破案过程。   小侯爷并不想成为人群的焦点、被人问东问西,直接发动大忽悠术,让纨绔深信是他们立下大功。   假话说一千遍后也变真话,被忽悠瘸的纨绔们昂首挺胸,一副英雄凯旋的模样。   纨绔们好忽悠,知道自家孩子是什么德性的老狐狸们可不好忽悠。   三两下便从纨绔这里问出真相。   老狐狸们摸着胡子,觉得刘氏案里站江小侯爷是正确的,他们家的孩子,真是蒙江小侯爷照顾了,不然真的会一直傻下去,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   宁查思说完,一脸期盼地问:“爹,我都说完了,可以出去玩了吗?”   西山寺的热度就这么几天时间,他们还想出去多吹吹自己的功劳呢。   老狐狸们心里打定主意,日后若是再有人想对付江小侯爷,他们还得拦一拦,谁说定远侯府朝中无人,他们就是靠山?   当即和蔼可亲地对孩子道:“去罢,若是没事可以去定远侯府找小侯爷玩。”   宁查思挠头,“我们就是找小侯爷玩啊。”   心里很纳闷,这种事不必长辈叮嘱,他们又不傻。   杨清泉是等热度消得差不多后,终于去定远侯府找好友。   “这次的事多谢你出手帮忙。”杨清泉眉间露出几分轻松之色,“若非有你,细娘这辈子只怕就完了。”   当时官兵找到细娘后,得了小侯爷的吩咐,将她秘密地送走,若是打点得好,细娘的名誉未失,将来还能远嫁他乡。   “不客气。”小侯爷摆手。   他非常烦那些恋爱脑,经过这次的事,看来那个叫细娘的姑娘脑子里的水应该全部都倒出来了。   杨清泉叹气,“其实细娘算不上你说的恋爱脑,她不过是觉得奇货可居,想投资未来夫婿,若他成材,自己也能得个诰命,总比为人妾好。”   小侯爷的脸色和缓不少,他并不讨厌有野心的姑娘,在这时代,女人过得艰难,想让自己生活好些并没有过错。   他摇头,“想法天真了些,看人眼光也差。”   杨清泉心有戚戚,“可怜天下父母心,谢嬷嬷为了她,头都磕破了。”   上过一次当后,细娘没那么天真,又有谢嬷嬷帮忙看着,未来应该差不了。   不过,人总是要为自己的成长付出代价的,或轻或重,能不能挽回。   两人说完这事后,杨清泉突然想到什么,问道:“子宽,你娘和你说她的丰功伟绩了吗?”   说着,他一脸敬佩之色。   当他娘和他说伍氏所做的事时,他都傻住了,真是有勇有谋,又能堵得人说不出话来,不愧是江子宽的亲娘。   小侯爷脸上露出得意之色,他娘当然厉害。   “子宽,西山寺的案件一出,你的《破案录》又重新红火了。”杨清泉想到大理寺少卿的请求,忍不住笑了,“我听说大理寺和邢部的人都来找你?我说啊,你有这个能耐,为何不当个青天,说不定京城的犯罪率会锐减呢。”   小侯爷朝他翻白眼,“我都要成亲了,哪都不去!”他喝了口茶,“邢部和大理寺那些难以破解的案子,我不是帮忙破了吗?京城一个砖头掉下来能砸中几个当官的,皇亲国戚更是多如牛毛,这个不能得罪,那个不能得罪,你饶了我吧?”   当官哪里有当个身份贵重的侯爷吃香?   特别是还要当一些容易得罪人的官时。   杨清泉拍着自己的胸膛,说道:“等我当上大官后,给你撑腰,皇亲国戚都给你摁下去,到时你再出仕可好?”   小侯爷嘻嘻地笑着,浑然不当一回事:“好啊!”他的目光一转,说道,“其实我一个人再厉害,也破不了那么多案子,还不如写本法医密档呢。”   杨清泉的耳朵顿时竖起来,“法医?”   “哦,就是仵作,其实尸体会说话的,仵作的工作很重要。”   送茶点过来的知书闻言,一脸幽怨地道:“小侯爷,您之前不是说,要写一本男人变女人,女人变男人的话本吗?”   小侯爷脸色顿时一僵:“要不,等我写完仵作密档再写?”   知书没说好不好,只是一直用幽怨得像看负心汉的眼神看他。   小侯爷实在没办法:“好吧,我提大纲,你来写!”   杨清泉道:“知书啊,你的文笔其实比你家主子好多了,你读书多,若是真喜欢话本,可以自己尝试嘛。”   虽然他也爱看小侯爷的话本,不过比起黎民百姓,话本还是先往后推。   知书朝他福了福身,“杨世子,您不懂,某些话本的题材,只有小侯爷才懂,也只有小侯爷才能写出那个味儿。”   男女之间的眼界本来就不一样,更何况,小侯爷的奇思妙想之多,连她都不清楚,哪里敢专美于前?   比起自己写,她更爱薅小侯爷的羊毛,那才叫快乐。 第134章 抠门小侯爷25   小侯爷最近开始频繁地往邢部和大理寺跑,大理寺少卿还以为他想通了,要当个为民申冤的青天,顿时喜出望外。   哪知,他居然是跑去和那些仵作叽咕叽咕,观察尸体去了。   大理寺少卿:“……”   这日,伍氏正忙着儿子的婚礼事宜,得知儿子回来,便迎了出去。   哪知刚见到儿子,饶是她对儿子满怀的母爱,也忍不住捂住鼻子后退。   她儿子刚从义庄回来,那一身的臭味,简直让人崩溃。   伍氏一声怒吼:“啊啊啊,你都要成亲了,天天往义庄跑像话吗?”   她儿子真是个大孝子,说自己没成过亲,不知道该做什么,于是将婚礼的事宜全部都丢给老娘。   也行吧,给自己的儿子忙活,她也挺高兴的,但是……   “你这像成亲的人吗?你不嫌弃尸体晦气,别人还以为你嫌弃郁云呢!”   伍氏再次怜爱未来的儿媳妇,她都没脸去面对人家姑娘。她这是造了什么孽啊?生了这样一个儿子。   小侯爷小声反驳:“郁云知道我要做的事,她说我做的事情很伟大。”   “老娘管你伟不伟大!”伍氏咬牙切齿,“总之,成亲之前,你不准再去摸尸体!”用摸过尸体的手再去摸新娘,如果她是新娘子,她肯定会膈应。   将心比心,伍氏觉得儿媳妇一定也会难受,怎么能如此亏待别人家的女儿?   小侯爷迟疑地道:“那我成亲后再去观察尸体?”   伍氏顿时暴怒,“滚滚滚!”   小侯爷哎呀哎呀地叫着,“娘,我滚就是了,您别揪我耳朵啊。”   因为儿子不着调,现在对未来儿媳妇满腔怜爱的伍氏在得知黎夫人竟然跑到庄子养病后,不禁有些心虚。   好像是她的锅,她将黎夫人气得太过了。   这可怎么办?金氏那女人也太不负责任了,果然不是自己的女儿就不疼。   伍氏很不高兴,既然金氏要让她儿子的婚礼不圆满,那她也不让金氏好过。   **   衙门里,大学士黎汤得知妻子搬去庄子养病,且说要养个一年半载时,脸庞涨得通红。   对上周围同僚或揶揄或同情的目光,他只觉得脸庞如火烧般,只想将金氏从庄子里拖回来,然后再打个半死。   好吧,就算世人已经知道你不贤惠,知道你想贪继女的嫁妆却被人打肿了脸……   但不管如何,这面子工程总得做下去吧?   自家姑娘嫁人这么大的事,作为主母却心安理得地躲到庄子里养病,当作视而不见,不管不顾,她不怕人取笑他还怕呢。   黎汤对同僚苦笑一声,叹道:“唉,真是家门不幸。”   此举引来同情无数,只有知道他底细的施长琅不禁哼了一声,头也不回的从他身边经过。   周围的同僚尴尬地打着哈哈。   谁不知黎汤和   施大人不对付?话又说回来,就人品而言,施大人是公认的耿直端方,那与他不对付的黎大人的人品如何,就值得思量了。   几个同僚不动声色的互视一眼,面上的笑容依旧,只是多了几分疏离。   他们在官场上如履薄冰,哪个不想与人品端方之人来往,谁都怕自己被小人从背后捅一刀。   正在为妻子的离谱行为生气的黎汤没留意到同僚对他的疏远,他向来不管内宅事,如今得知妻子做出这些事,只得想办法帮她圆回来,以免黎府丢脸。   他定然要让大闺女风光出嫁的,最好让世人都看到他的闺女是如何嫁到定远侯府。   江小侯爷虽然不上朝,但架不住他人缘好啊,黎汤真的没想到,那群他从不看在眼里的纨绔子弟身后的老狐狸竟然如此护犊子,连带着对江小侯爷也护上了。   这些可都是人脉。   黎汤一直想要从龙之功,让黎家更上一层。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四皇子最需要什么?不是钱而是人脉,若是四皇子与小侯爷成了连襟,那小侯爷的人脉就是四皇子的人脉。   这没毛病。   至于长女和次女不合的事,黎汤丝毫不放在心上,打断骨头连着筋,都是姐妹,等她们出嫁了,就知道娘家的好,再大的仇也没有娘家重要。   **   在婚礼前的一个月,黎夫人终于不情不愿地回府。   她是不想回来的,但丈夫派人来催了三回,言辞也越来越犀利,最后警告她事不过三,如果她不想给新人让位,她必须回来主持长女的婚礼。   黎夫人在庄子里住得很好,这里的风景极佳,没有讨厌的继女,也没有不知礼数、没请柬就自动上门的长舌妇气人,她休养得还是不错。   大夫为她查看后,都说她若是能继续休养,不动气不多思,定能健康长寿。   听到丈派来的人的传话,她不禁自怨自艾。   丈夫果然不希望她长命百岁,素来婚礼筹备等事琐碎又麻烦,这一趟办下来,累身又累心,她可能会短命好几岁。   黎夫人去庄子养病这段时间,她也没有放开对黎府的控制。   府中的大小事务全交给她的陪嫁宋嬷嬷打理,若是遇到没法决定的事,就去庄上找她作决策。   黎夫人的性格不怎么样,管家水平也一般,宋嬷嬷接手后,居然将府里打理比黎夫人还好,而且不敢像黎夫人这般光明正大地克扣主子们的份例,府里庶出的姑娘公子过得比黎夫人在时还要好。   对此,黎郁云自然也是没有意见的。   唯一有意见的是黎美云。   她觉得这些日子过得没有母亲在家时那般顺畅,母亲在家时,她可以不守什么规矩,虽然现在一样不守规矩,但这一重重的禀报下去,十分耽搁时间,让她分外不痛快。   黎夫人回来这日,黎郁云带着一众弟妹在门口迎接嫡母,黎美云姗姗来迟,并且还插队。   几个庶出的姑娘默默地往旁边   站,给她让出最好的位置。   黎夫人刚下车,黎美云就冲过去,扑进母亲怀里。   “娘,我好想您!”   黎夫人被她撞得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   幸好伺候的丫鬟和嬷嬷及时扶住她,才没有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亲生的女儿撞飞。   黎夫人吓得心脏突突地跳,斥道:“美云你何时这么莽撞……等等,你是美云?”   她震惊地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少女。   脸蛋圆了一圈儿,笑时双下巴格外明显,还有这身材也比以往壮了一圈,虽然称不上胖,但也十分丰腴,若是在以胖为美的朝代,绝对会是堪比杨贵妃的天香国色。   但在大康朝,还是以苗条为美的。   黎美云跺脚撒娇:“娘,您怎么回事?咱们才一个半月没见,您就认不出我了?”   黎夫人听到女儿熟悉的声音,只觉天旋地转。   不过一个半月,女儿你就胖若两人?   她美艳如牡丹花般娇艳的闺女,竟然成了个小胖子?   那边站着的庶子庶女们悄悄地看了眼黎美云,依稀记得半年前,她还是个窈窕纤细的少女来着,确实变化挺大的。   这养猪都没这么快吧?   黎夫人急败坏地问:“这一个半月,你到底做什么了?”   她死死地抓住闺女的手,那肉乎乎的手感,让她忍不住捏了一下又一下,这纤纤玉手变成了猪蹄子。   她绝望地想着,也不知四皇子爱不爱啃猪蹄?   “我没做什么啊。”黎美云满脸茫然地说,“就是和以往那般吃饭睡觉……哦,还有学习!娘,我有认真地和嬷嬷学规矩的。”   这话她说得有些心虚,母亲去庄子后不久,她就将教导规矩的嬷嬷给气病了,充其量只能算是学了几天。不过四皇子说过,最喜欢她的真性情,那些循规蹈矩的姑娘一点意思都没有。   是以她放弃得也很快,理由也是现成的,四皇子喜欢,不需要她改变。   “和以往那般吃饭睡觉?”黎夫人气得手都在哆嗦,“你难道就没有照过镜子?照过镜子后,你怎么还吃得下、睡得着?”   铜镜很容易花,而且很多都只能看到脸,看不到身体。   恰好黎美云房中的铜镜花了,新的铜镜还没送过来,这些日子她天天只想抢长姐的伙食跟她对着干,美味的食物与成功的喜悦让她没心思打扮,压根没发现自己居然这么胖了。   黎夫人气急败坏地掐着女儿,将她拖到自己的房间,然后将她往半身铜镜一怼。   黎美云盯着能照到自己半身的铜镜,不禁张大了嘴,看到铜镜里胖乎乎的少女也张开嘴,然后哇的一声哭出来。   “这不是我!我不可能这么胖!”   黎夫人冷笑一声,残忍地将女儿的脸挪过来,正对着镜子,“你看,镜子里胖成猪的就是你!”   “娘,都是黎郁云害我!”   黎美云从来不会检讨自己   的错,总之,她永远不可能有错,若是错了,一定是别人的错。“她故意的,她故意让厨房做一堆好吃的,都是她的错!”   弄明白事情经过的黎夫人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抖着手指她。   这蠢货竟然还有理了?若不是她自己贪吃,黎郁云还能将食物从她嘴巴里灌进去不成?   就算黎夫人讨厌继女,也知道这事不能都算在她身上。   黎美云不管,她哭得稀里哗啦的,“娘啊,四皇子还会喜欢我吗?我要减肥!”   黎夫人已经无力安慰她。   虽然知道错不全在继女,但她仍是恨得不行,很想冲到继女房里将她打死,这心得多黑啊?竟然将自己妹妹催成肥猪!   黎汤得知黎夫人今儿回来,便特地提前回家,想去敲打她,让她别再作妖,先将长女的婚事办好再说。   哪知他还没说话,就见黎夫人对着他哭起来,并将一个胖乎乎的少女拽过来。   黎汤吓了一跳,失声道:“你是美云?你难道吃了猪食不成?”   不怪他反应大,黎夫人去了庄子养病后,他就一直住在外院,很少会回内院,加上公务繁忙,也不怎么注意这些儿女。   况且,在黎汤看来,儿女的教养之事由夫人负责,他压根儿就不插手,只在逢年过节时,才会抽空考校儿女。   若是孩子长得优秀,那是他们自己聪明,若是孩子不好,便是夫人不尽心。   黎美云没想到连亲爹都这么说,只觉得一颗心被伤得千疮百孔,痛不欲生。   连她爹都嫌弃她,那四皇子肯定会更嫌弃。   黎夫人母女俩争先恐后地和黎汤告状。   黎美云跺脚,撒娇道:“爹,你一定要好好地教训长姐,她真是太过分了,竟然故意让厨娘做一堆美食。”   黎汤能在官场混到现在,并不是蠢人,他冷冷地道:“那是她自己给厨房方子,让厨房做给她吃的,你去抢了她的食物,还有脸怪她头上?”   他非但不生气,反而更欣赏长女,这可是明晃晃的阳谋,光明正大得让人责备都没有借口。   长女识大体又聪明,这点像他;至于次女,像极了金氏,目光短浅,刻薄自私。   黎汤对这母女俩十分嫌弃,不想再看她们一眼,直接开口道:“郁云的嫁妆是不是薄了些?不行再加一成。”   “什么!”   黎夫人只觉一股邪火从脚底烧到脑子,将她的理智瞬间烧没,她断然道:“不可能!”   见丈夫不善地看过来,黎夫人燃起的怒火压抑了一些,心知不能和他硬碰硬。   她的脑子转得飞快,一边说道:“老爷,美云要嫁四皇子当侧妃,若是嫁妆少了会被人笑话的。还有我们润儿,再过几年,他也得看人家了,若是聘礼太少,哪个世家贵女会看上他?”   黎夫人没提家里的庶子庶女,她从来没将他们当一事。   庶女的话,届时添个几百上千两银子嫁出去,如果是嫁商人之家   ,百千两说不定也省下来了。若是庶子,那就更简单了,聘娶那些寒门的女子为妻便可,聘礼也不用多给,料想他们也不敢有意见。   黎老爷审视她,对于这个在京城中闹出不少笑话、已经坏了名声的继妻很是不满。   他摇头道:“你啊,除了一张脸,哪哪都比不上沐氏,她能在几年内将黎家的产业翻了十几倍,而你呢?”   家产没有继续增长也就罢了,还缩水了。   黎夫人面色发白,一颗心彻底地凉了。   她一直以为丈夫对前头那个其实是厌恶憎恨的,毕竟沐氏活着的时候,听说丈夫时常骂她市侩,一身铜臭味,连她身边的气息都令人窒息。   那时候,他可是夸自己是朵不食人间烟火的莲花。   现在知道钱的好处了,铜臭便变成钱香,白莲花谢成淤泥了?   极度伤心之下,黎夫人直接将两张嫁妆单子甩给丈夫,心灰意冷地说:“这是郁云和美云的嫁妆单子,你自己看着办吧!”   黎郁云生母的嫁妆已经被她自己全部讨要回去,而她的美云的嫁妆却是大幅度缩减,黎夫人绞尽脑汁,在不影响家中生活水平的情况下,才能凑出一副看起来还不错的嫁妆。   黎汤看到嫁妆单子,先是心中一疼,前妻留下的财产可真多啊,全部给长女了。   尔后是心虚,给次女的嫁妆真的算不上有多丰厚,只能说看得过去,金氏确实是尽力了,怪不得会短短半年内像是老了十岁。   最后是五味陈杂,对金氏恨铁不成钢,对前妻有怀念和怨愤。   年轻的时候,黎汤只觉得自己一身才气是最珍贵的,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只要他有才华,钱财会上赶着进门。   直到年纪大了,阅历丰富了,始知穷举人酸秀才有多少,前妻赚钱的能力才是宝。   那时候,他从来不用发愁家中没银子,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   黎汤失望地看了眼黎夫人,自从前妻死后,他便将库房的钥匙给了她掌管,他记得那时候家中的现银都能拿出二三十万来。   这些年,金氏越是经营,家业就越缩水得厉害。   只恨前妻沐氏心胸狭隘,不够贤惠,他不过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爱上容貌美丽的金氏,她就抑郁成疾撒手人寰。   若是沐氏够贤惠,愿意让他纳金氏为妾,能干的妻子在前方赚钱,他和金氏花前月下,如此两全齐美,多好啊。   可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无论是前妻沐氏,还是金氏,都太善妒。   后来,金氏也变得贤惠了,他又纳了几个妾。   偏偏前妻一个商家女,竟然宁愿死守着他过去给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也不肯将就,最后自己活活憋屈死。   黎汤叹息又自得,沐氏爱重他,不能与他人分享丈夫才会宁可死……   而金氏说爱他的时候,他已经功成名就,骑马过章台,意气风发。   沐氏嫁给他时,他只是个穷小子,忙着抄书换   钱,   是他人生中最狼狈不堪的时候……   想到这里,   黎汤心里突然一空,蓦然发现,也许这世界上最爱重他的人其实是前妻沐氏,只是他永远失去了。   黎汤难得有些伤感起来,突然想见见沐氏留下的女儿,便转身去了长女的院子。   黎郁云对于他的到来有些意外,在院里招待亲爹。   梨花已经谢了,枝头上结着一个个小梨子,挂在上面,青涩得可爱,再过不久便会成熟。   父女俩坐着喝茶,相顾无言,他们之间的感情生疏,向来没什么话可讲。   黎汤从来不管儿女,对于前妻留下的女儿也是忽视居多,甚至不问她有没有吃饱穿暖,有没有被人欺负。   难得主动过来,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半晌,他道:“这茶不错。”   黎郁云淡淡地道:“是定远侯府送的。”   黎汤尴尬地放下茶盏,听说定远侯府送了很多东西过来,珍贵的药、贵重的布、首饰等更不用说,也多亏有这些,长女才能活得像个名门贵女,而不至于被金氏克扣得太穷酸。   黎汤清了清喉咙,“婚礼的事你不必担心,你母亲会办妥当的。”   “女儿知道。”黎郁云客气道。   然后父女俩又陷入长久的沉默。   突然,黎汤长叹一声,脸上露出怀念之色,说道:“自古情深不寿,你娘就是太痴情了。”   黎郁云倒茶的手一僵,一股戾气徒然而生。   她娘啊,那就是典型的痴情女子薄情郎的狗血话本故事里的主角。   黎汤又道:“你长得真像你娘。”   这是暗示我像我娘一样蠢,会遇上像你这样的绝世渣男?黎郁云心里冷笑,不可能,我不会像我娘,若是丈夫敢出轨,我就敢阉!   黎汤又说:“你像你娘一样温柔善良。”   此时的黎大学士并不知晓,长女已经从菟丝花进化成霸王花,还满脸怀念地感叹着。   黎郁云垂首,面无表情。   所以她温柔善良,就活该被辜负被欺辱?那她还是活得嚣张跋扈算了,比如她未来的婆婆,多好的学习榜样啊!   “不过,自古男人动情容易留情难,多情女子负心汉。”   在女儿婚前,终于想到当一个父亲的黎大学士第一回 在女儿面前揭露男人的劣根性。   “若是将来小侯爷变心,你也不必太难过,男人没有孩子靠得住!你嫁进侯府后,记得先将管家权接过来,再生个儿子,不管小侯爷要纳几个女人,你终归是嫡妻,能立于不败之地。”   “听说江小侯爷爱钱,你嫁妆丰厚,他待你总是不同的。”黎汤将婚姻的残酷摆在女儿面前,“只有你的娘家好,男人再有出息也不敢轻举妄动,别忘了娘家才是你的后盾……爹若能位高权重,方能弹压得住定远侯府,那姓江的小子才不敢怠慢你。”   黎汤看着女儿,暗示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你懂的,你二妹现在和你闹   是她不懂事,   等你们都嫁人后,   就会知道姐妹情谊难得,唯有互相扶持,你们才能在夫家走得更远。四皇子妃的身体不佳,你二妹身子好,大夫说过她适合生养,将来若是能生下一男半女……”   最后,他含含糊糊地说:“现在朝中四皇子的年龄合适,又得圣上青眼……”   黎郁云面无表情地听着,发现自己无法与这父亲共情。   她一点都不想听他说该怎么利用未来丈夫的人脉给四皇子铺路,等黎美云有了大出息,她怎么在京城横着走。   笑话,若是黎美云有了大出息,只怕自己会死得更惨,她一点都不想让黎美云得势高飞!   至于亲爹,真是抱歉,她从不觉得亲爹是什么好官,并不想让他飞黄腾达。   在黎汤看过来时,黎郁云适时露出甜美的笑容,乖巧地说:“爹,您放心,女儿会好好过日子的。”   是的,她会好好地过日子,若是有机会,将这些年受到的伤害都一一还回去。   她就是这么小气记仇的人,连亲爹亲妹继母都不会放过。   黎汤精神一振,长女终于有回应了,他还以为自己刚才是跟个木头人说话呢,说得口舌都干了。   “好好好,黎家日后就是你的后盾,爹会为你撑腰的!”他志得意满地说。   父女俩就这么尬聊一个时辰,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无言,只有喝茶的声音。   不过黎汤还是很满意,最重要的事谈妥,女儿应该懂得娘家的重要性,那庞大的嫁妆总算没白给。   等黎汤离开,春芽过来收拾桌上的茶盏,十分纳闷。   “小姐,老爷是来干嘛的?”   黎郁云伸伸懒腰,一直僵坐着和她爹尬聊那么久,还要装乖卖巧,只他说那些恶心的话,实在心累。   “当然是联系感情,争取让我婚后多为娘家谋福利。”说着,她撇了撇嘴。   她爹可真是小气,也不说再给她多添点嫁妆,就说几句不需要成本的好话,半文钱都不想出,就想让她日后扶持娘家。   我呸!   黎郁云突然觉得失策,她刚才就应该趁着气氛好,跟渣爹多要点好处的,她怎么就忘记了呢?   黎郁云唉声叹气,十分心痛。   春芽也觉得心痛。   女人的嫁妆嘛,谁会嫌少?   啧,老爷还好意思,仿佛那嫁妆都是他出的,明明都是先夫人留下来的。 第135章 抠门小侯爷26   随着定远侯江子宽和黎府大小姐的婚期越来越近,京城里也变得热闹起来。   这一年来,小侯爷的名声越来越响亮,交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京城中备受瞩目的对象。   得知他即将要娶亲,很多人都对桩婚事关注起来。   正因为关注,是以也得知小侯爷的未婚妻那不着调的继母金氏,黎夫人金氏会被京城人当笑话看,也是因为关注小侯爷的人实在太多。   可惜黎夫人就算知道,除了暗恨在心里,做不了什么。   眼看婚礼要到来,作为好友,杨清泉也是十分上心的,特别是要送的贺礼。   趁着休沐日,他亲自去在库房里翻找礼物。   他捧着一盆色泽明艳的珊瑚,“这个珊瑚当贺礼如何?”话刚说完,他自己又否定了,“不不不,还这具白玉送子观音更合适些……好像也不好,子宽曾说他不想那么快要孩子,年过一十后再要孩子比较健康……”   荣平长公主看得十分无语。   看儿子这般积极兴奋的模样,她还以为是自己儿子要成亲呢。   不过,儿子已经十八,再过两年便要行冠礼,好像也差不多该给他相看。   只是,她儿子长着一张十分显嫩的娃娃脸,看着比实际年龄还小,心智也不成熟,要不再等两年?   杨清泉突然打了个哆嗦,转头问道:“娘,你怎地如此看我?难不成你舍不得?这珊瑚盆景确实珍贵,但珍贵不过儿子与子宽之间的情谊……”   荣平长公主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怎么会,反正你成亲的时候也会有回礼。”   杨清泉仿佛听到什么可怕的事,猛地摇头:“我才不要成亲!”   他还没玩够呢,听说娶了媳妇后,就像多个娘,成天啰嗦他可受不了。   荣平长公主当作没听到,她可是听伍氏说过,以前江子宽也是闹着不肯成亲,现在呢?每次出门,居然还懂给未婚妻买礼物了。   男人的话听听就好,要是真的以为他们不想娶媳妇,绝对是骗人的。   当即荣平长公主一脸温柔地问:“思源啊,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姑娘?你觉得活泼点的好呢,还是文静点的好?”   “娘觉得活泼的姑娘喜欢说话,你也挺爱说话的,应该很有话聊的,如此咱们家里定会热闹;文静点的也不错,正好和你的性格互补……当然,一定要贤惠能干,能管家还要识大体,最好善经营,咱们家铺子不少。”   “还有,这容貌也不能差,娘希望以后的孙子孙女能长得好看点……最重要的是,还要会教孩子,一个好媳妇旺三代,娘看多了不会教孩子的,只管生不管养,生出败家子还不如不生。”   杨清泉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娘,半晌小心翼翼地说道:“娘啊,你这是又要貌美又要能干,还要温柔贤惠,能管家会赚钱,会教孩子……这世上有这么完美的姑娘吗?”   荣平长公主一脸谦虚,“当然有,你爹当年就夸我是十全娘子!咳咳,像你娘这般十全十美的虽然少,但努力找找,应该还是能找出来的……”   杨清泉:“……”他从来不知道,自己那严肃又威风的爹,当年竟然是这么将他娘哄骗走的。   最后,杨清泉叹气道:“若是按着娘的样子找,岂不是又给我找一个娘?我要那么多娘干嘛?”   将他管得死死的?   荣平长公主顿时气得破功,什么温柔都没了,将儿子臭骂一顿,直到杨清泉答应去相看姑娘方才罢休。   杨清泉长叹一声,他娘可真能说。   他有些发愁,只怕等江子宽成亲后,他娘也要变得更能说会道,届时他还能一个人逍遥自在吗?   **   自从拿到小侯爷给的大纲后,知书灵感如泉涌,每天都伏案到三更半夜不歇息,眼底时常挂着黑眼圈。   不过努力也是有回报的,在小侯爷成亲前半个月,她终于完成了初稿。   伍氏很关心儿子的话本,当然也因为她爱看。   虽然这本不算是儿子亲手写的,不过有儿子给的大纲嘛,肯定也精彩的。   从知书那里拿到初稿,等她看完后,伍氏沉默了好一会儿,说道:“这个故事很有意义,肯定受茶楼酒馆欢迎!知书,我拿去给说书先生,你放心,银子少了不你的。”   知书为了赶稿,休息不足,虽然面容憔悴,不过眼睛很亮,“夫人,这个故事您愿意让它传出去实在太好了,不要钱也没关系。”   “钱当然会给!”小侯爷沉吟道,“不过知书,你取个笔名吧。”   这是知书写的,并不是他写的,不能什么都挂着自己的名,对知书不公平。   伍氏反应过来,附和道:“没错,知书,你得取个笔名,我会吩咐下去,不会让他们将作者的事说出去。”   毕竟这书的争议很大。   知书自然没意见。   她打了个哈欠,向两位主子告退,回到房里歇息。   临睡之前,小侯爷曾经说过的话在她脑子里转了一圈。   要不要离开侯府呢?她现在有银子,日后也能靠文笔生活,总不能一辈子当个婢女吧?   **   随着婚礼越来越近,按照送嫁的规矩,女方嫁妆中的大件家具已经送过来,放置到新房里。   小侯爷特地去看了看,当看到那张千工拔步床时,不禁咋舌,这不像床,更像个小房子,精雕细琢的小房子。   “幸好咱们府里的房间够大,院子也够大。”伍氏对此很满意,得意地道,“当初我特意为子宽你建个大院子,就想着啊,届时养十个八个孩子都不会挤。”   “娘……”小侯爷抗议道,“我不要生那么多,我又不是种猪!”   生那么多孩子,这辈子只怕什么都不用做了,单是养孩子就够呛!再说了,生孩子伤身体,他又不是那种不顾妻子身体的渣男。   伍氏顿时又想揪他耳朵,听听这像话吗?哪个   男人将自己未来的孩子比喻成猪的?   等伍氏愤愤地离开,青葱拎着食盒进来,“小侯爷,用膳了,今天有炖牛肉。”   自从知书忙活着写话本,青葱就接手她的工作,不仅当小厮,也揽丫鬟的活儿。   至于蔷蔷和柔柔,小侯爷视而不见,让她们没事就窝在房间里,别出来晃到他的眼。反正,他是不可能将特别有上进心的丫鬟留在身边伺候膈应未来的妻子的。   小侯爷坐下来,摸了摸装炖牛肉的碗,问道:“你在路上耽搁了?”   “肉冷了?”青葱有些懊恼,忙不迭地解释道,“方才在路上遇到老夫人身边的伺候王嬷嬷,说老夫人耳环不见了,王嬷嬷几个老眼昏花看不见,让属下帮忙找呢。”   老太太的事自然不能马虎,是以便耽搁了会儿。   青葱将炖牛肉端起,“小侯爷,属下拿回厨房加热吧。”   小侯爷顿了顿,淡淡地道:“也没怎么冷,不需要加热。对了,祖母的耳环找到了吗?”   “找着了,掉到草丛里,是扫洒的青杏找到的,得了很多赏钱呢。”   青葱说着有些羡慕,不仅他羡慕,其他人也很羡慕,足足有三两银子呢。   午膳后人比较容易犯困,如果没什么事,小侯爷每天都午睡半个时辰。   主子歇息后,青葱没事做,一般都会守在门口打个瞌睡。   他打了个哈欠,在旁边守着,脑袋一点一点的。   奇怪,今天好像特别困?   就在他即将要睡着时,突然一道怒喝声响起。   “滚!”   青葱瞬间被吓醒了,这好像是小侯爷的声音。   他吓得跳起来,慌忙冲进内室,便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只见室内,小侯爷坐在床上,穿着一袭寝衣,素来爱笑的脸庞毫无笑意,目光森冷。   柔柔衣着凌乱地坐在地上,拉着领口低声哭泣。   “堂堂正正地做人正妻不好吗?”小侯爷的声音平静,“你读过书,应该知道廉耻一字怎么写。还有我说过无数遍,我不想纳妾,更不想纳像你们这般虚荣的女子,就算上赶着,也要两厢情愿罢?”   柔柔嘤嘤嘤地哭泣,曲膝跪行过去,想抱住小侯爷的大腿,被他嫌弃地移开,她顿时哭得更厉害了。   “小侯爷,我娘说要将奴婢嫁给胡掌柜的儿子,奴婢不愿意……”她哭得楚楚可怜,“您就当我是小猫小狗要了奴婢,奴婢不会跟夫人争什么的?”   小侯爷先是闭了闭眼,然后一副忍耐不下去的模样,厉声道:“青葱,将她丢进池塘里冷静一下!”   青葱已经完全吓醒,第一次见到小侯爷如此暴怒。   他不敢说什么,大步走过去,粗鲁地将柔柔拎起来,柔柔发出惨烈的叫声,不断地挣扎着,声音之凄厉,想要将其他人引过来。   小侯爷冷冰冰的声音响起:“你再闹,我就让人将你剥光了丢到大街上。”   柔柔终于   被吓傻了,   一股寒气从脚底往上涌。   此时她的脑子前所未有的清醒,   如果小侯爷真这般狠心,她还有活路吗?小侯爷真会这么狠心吗?   自从被派到小侯爷身边伺候,虽然小侯爷面上动不动就嫌弃她们,但也没有给过她们难堪,或者苛待她们,只是无视了她们,想让她们知难而退。   可以说,小侯爷一直都是温柔的,这并不是故意表现出来哄骗人的温柔,而是他本性中的一种良善的温柔。   正是这份温柔,让她生出奢望,觉得为什么自己不可以?   这样的郎君,身份高贵,容貌俊美,温柔知礼……很多溢美之词都可以放在他身上。   这样的男人实在太难得,女人很难不为他心动。   特别是像她们这些做丫鬟的,本来就是送过来伺候主子的,想要留在主子身边伺候他,不是应该的吗?   远的不说,比起能成为府里的半个主子,能吃香喝辣的,过衣食无忧的生活,谁会想嫁个小厮,日后再生个孩子为奴,继续伺候主子呢?   她想成为主子有什么不对?   不是所有的正妻都是女人想要的,小厮的正妻怎么比得上侯爷的妾?   可现在,一切都毁了,不仅没能成为小侯爷的妾,小侯爷还因此恶了她,甚至只怕连王嬷嬷都保不住她。   青葱拎着仿佛失了魂般的柔柔朝屋外走,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心情,直接将她整个人丢进池塘里。   他冷冷地道:“柔柔姑娘,你就在池塘里冷静冷静吧。”   也是小侯爷心善,像下人爬床这种事,就算被打死,只怕官府都不会管。   你想去给人当妾没问题,但也要看主子愿不愿意。这种事不是应该两方都愿意才行吗?你这直接爬床的,可不就坏了规矩?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柔柔是定远侯府的家生子,是签了死契的,偏偏这样的丫鬟敢搞小动作爬床。   这样的丫鬟,在别的府里,只怕在第一时间,就会被主子直接打死,或者发卖出去。   伍氏那边很快就知道这事,震怒无比。   就算这些丫鬟是长辈安排过去伺候儿子的,但在她儿子没兴趣时,你爬床就不对了。这般胆大包天的丫鬟,若是姑息,谁知道她日后还会干出什么可怕的事?   更重要的是,如若开了先例,府里会不会有其他丫鬟纷纷效仿?   如此下去,定远侯府还有什么规矩可言?外面的人怎么看定远侯府?一府的男盗女娼?   伍氏很快就出手处置了柔柔。   王嬷嬷一家只能带着女儿灰溜溜地离开定远侯府。   对此,柔柔的哥嫂想掐死她的心都有了。   他们一家作为定远侯府的家生子,在侯府过得十分滋润,主子下面就是她们几个伺候太夫人的贴身嬷嬷,在府里十分得脸,月例多,吃得好,住得好,可不是那些平民百姓能比的。   现在他们的钱被搜刮一空,小侯爷还美名其   曰是损失费。   他早就明码标价,   柔柔摸了他清白的手,   就得给钱!   “娘,您不能再纵着妹妹了。”柔柔的大哥愤怒道。   赎回他们的卖身契后,如今一家人都是身无分文,只能回老家谋生。   只是他们在老家就只有十几亩薄田,他们过了大半辈子的富贵日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哪能下地干活?倒是柔柔生得好,若是能嫁给那些乡绅员外,聘礼能扣下来多买点地,到时候请人耕种,还是能勉强过活的。   王嬷嬷坐在那里,无声地落泪,知道柔柔今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可这又能怪谁呢?   怪她这当娘的迷了心窍,明知道老夫人伍氏对黎家大小姐这儿媳妇很满意,小侯爷也十分喜爱黎家的大小姐,还要努力地让女儿去伺候小侯爷,没有在小侯爷要将人送回来时,及时禀明太夫人,将女儿带走。   若是她能狠心,不顾女儿的哭闹,直接将女儿的婚事定下,嫁去胡家,女儿就不会痴心妄想,铤而走险做出这种事。   哪知道,小侯爷做事如此绝情。   最终,王嬷嬷一家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定远侯府,离开了京城。   亲自去送王嬷嬷一家离开的田嬷嬷只觉得心惊肉跳,额头的冷汗如浆,她一话不说,直接将侄女蔷蔷嫁了出去。   蔷蔷也被这事吓坏了,特别听话地嫁给一个她本来看不上的管事。   她才不要像柔柔一样回到乡下种田!   十几亩地又如何?根本养不活一家人,她过惯侯府的好日子,没法想象没肉吃、没漂亮衣服穿,也没首饰戴的生活。   **   京城城西的望月茶馆里坐满了人。   众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台上的说书先生说书,连桌上的茶点都忘了吃,茶水渐渐地变冷。   坐在这茶馆里的有男有女,若是细看时,发现女人更多些。   好些都是陪着女眷出来的男子,原本他们对这些故事不屑一顾的,然而随着故事的深入,也渐渐地听得出了神。   说书先生喝了口茶,继续说:“原来京城安大将军的儿子——安三郞本该继承父亲保家卫国志向,可他斯文好静,爱读书下棋,被武官圈子视为异类。安将军是武将,文武有别,儿子再有才也不可能参加科举,更不可能倒向文官……”   台下的观众频频点头,本来掌着兵权的武将就够让皇帝忌惮,你还想文武兼顾,怕家族死得不够快?   “礼部侍郎的闺女黄顺娘生母过世后,与祖父母在乡下生活,乡下不如城里那般讲究,姑娘家不讲究大门不出、一门不迈,能干活就是好姑娘。被祖母纵着的黄顺娘上房揭瓦、下河捞鱼,靠拳头当上村里的孩子王……”   听到这里,女客脸上露出哀伤与愤懑之色。   所谓有了后娘就有后爹,黄顺娘在乡下就是村姑,将来说亲时,谁会考虑这样的姑娘?   第一次听这种故事的男子大多脸上露出鄙视之色,女子就该温   顺贞静,黄顺娘将来定然嫁不出去。   “十岁那年,黄顺娘祖父母相继过世,黄侍郎终于将她带回城里,彼时继母已有一子一女,女儿与黄顺娘对比明显,一个是窈窕淑女,一个是乡下皮猴子。黄顺娘在府里事事被比了下去,心情郁郁,只觉得城里的生活像个笼子,她怎么做都不对。”   客人中有人低声说:“如果故事发展下去,黄顺娘要么学会当个淑女,与继妹较劲;要么如了继母的愿,成为乡下泼妇。”   就在这时,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   “然而,一次上香改变了两个人!安三郞和黄顺娘在寺庙中巧遇,双双从台阶上摔下来,然后,安三郞成了黄顺娘,黄顺娘变成了安三郞……”   说书先生说得绘声绘色,将两人互换身体后的惊慌失措说得十分生动,观众们忍不住笑出声,又畅想若是自己转换性别后会如何。   “黄顺娘变成安三郞后,跟在父兄身后学起武,她不怕苦也不怕累,只觉得从闺阁中出来后,天地宽了。安大将军欣慰儿子想通,便将一身本领教与她。”   “安三郞在黄府也是如鱼得水,他本就是才子,现在不用被逼着学武,琴棋书画可以大大方方地学,很快就将继妹比了下去,引得继母和继妹恼怒不已……”   爽文的魅力在哪个时代都不会过时,观众听着安三郞如何各方面将不怀好意的继妹比下去,如同夏日里吃了冰汽水,整个人舒爽不已。   雅房里,黎郁云透过窗看向下方的听众,说道:“你那丫鬟很有才情。”   小侯爷顿时不高兴,“明明是我有才情,大纲是我给的。”   黎郁云抿嘴一笑,给不高兴的小侯爷递了块点心,柔声道:“好啦,咱们继续听故事。”   自从听说他将爬床的丫鬟丢到水里,还将那丫鬟一家赶出府里,她的心就如同吃了蜜般地甜。   她娘曾经用生命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却只得到黯然早逝的结果。   而她的运气似乎比娘亲要好些,说不定她能求得一个结果呢?   下面的说书先生已经说到黄顺娘去边疆杀敌卫国了。   “黄顺娘最擅长的是弓箭,第一次杀人,那箭从胡人的眼里直穿透过去,胡人应声而倒……近战的时候,黄顺娘提刀朝敌人的头砍过去,这近战更加血腥残酷,黄顺娘经验不足,没能砍中敌人的脖子,反而斜着从耳朵砍过去,半个头砍了下来,红的血白的脑浆在她面前迸了一身……”   女客们顿时露出恶心的表情,男客也被吓住了。   这安三郞身体里还是个姑娘家呢,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此时的安三郞在做什么呢?他过了几年悠闲的日子,及笄后面对的事,就只有一件,就是相看人家,要说亲了。”   “对此,他烦恼不已。”   “他本是男儿郎,又无断袖之癖,怎可嫁男人?偏偏此时的黄顺娘正在边疆,他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无人知晓京城有名的才女在想什么,男子只知道住在黄顺娘壳子里的安三郞貌美又有才华,就连女子也无法理解,一家有女百家求的黄顺娘为何会闷闷不乐?”   安三郞面临无数次继妹的陷害后,开始觉得女人不好当,日后得面对夫婿纳妾,生孩子去掉半条命、在鬼门关徘徊时,丈夫却跟小妾厮混。   “我不想当女人了。”安三郞叹道,“女人实在命苦,命全由他人掌控。我原本以为身为男子,不得不学自己讨厌的东西不自由,原来男人再不自由都有挣扎的余地,女人则完全没有选择。”   底下的男人听得不舒服,喃喃道:“你本是男人啊,女人的命运如何能禁锢你……”   “可是……”有女子感同身受落泪,“他在女人的身体里,他就是女人啊。”   即使再有才华,安三郎也只能是女人。   “女人不是生下来就是女人,这个世界将她变成了女人。” 第136章 抠门小侯爷27   随着《顺娘与三郎》故事情节的推进,黎郁云渐渐地被震撼住。   她脸上露出担忧之色,“子宽,只怕这个故事很快就要被禁了。”   这种在男人眼里,会引得女人不安分的故事,无论是男人还是朝廷,都不可能让其毫无顾忌地流传出去的。   小侯爷点头,“我知道,知书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他心里有点苦恼,本来他是想让知书写成搞笑文的,谁知道她竟然写成了妇女解放宣言,要是不禁才怪。   幸好他机智,没按他娘说的那样,单独放在自家酒楼茶馆里,而是在京城各大酒楼的茶馆都发了一份,只要查不出他们就不是事!   黎郁云叹道:“这是一本好书,被禁了可惜了。”   作为女人,她对此心有戚戚,说不出的可惜和无奈。   “禁不了。”小侯爷一脸淡定,“那么多人都听到了,怎么可能禁得住?偷偷私藏的人多得是。”   以他的经验,越是禁止就流传得越快,没看《算学》这本书,国子监几乎人手一本吗?哪禁得住。   黎郁云还是打不起精神,恹恹地道:“这样的好书本不该禁的。”   “不说这个了。”小侯爷不想她陷入这种情绪里,摸出一枚戒指往她手上一套,“呐,圈住你了,你这辈子别想跑。”   黎郁云好奇地看着心型宝石的戒指,满脸迷惑,“这是什么?桃子?”   小侯爷哼一声,撇过头,声音小却十分清晰,“这是心脏的意思。”   黎郁云:“……”心脏原来是长这模样的?   直到晚上歇息时,黎郁云终于明白未婚夫的意思。   一颗心?他这是说,他将自己的心交给她了?   “真是笨蛋,我可不会做戒指啊……”她喃喃地道,声音又柔又甜。   黎郁云觉得,以后不管他送她多少首饰,这枚戒指肯定是她这辈子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   转眼就到成亲的日子。   十里红妆,锣鼓喧天,黎郁云坐在轿子里,满眼只有喜庆的红,以及对未来的期盼和忐忑。   当小侯爷扶着她下轿的时候,她的心砰砰地跳,直到握住对方同样因为紧张潮湿的手。   在热闹喧天之中,他的声音传过来,“牵着我的手,别怕,我就在这里。”   黎郁云飘泊不定的心瞬间就安定下来。   她想自己是不怕的,不知为何,明明刚成亲,仿佛已经看到他们未来白发苍苍时,依然握着手的模样。   江小侯爷的婚礼很隆重盛大,来的宾客非常多,而且身份贵重。   对于荣平长公主和英国公亲自到来,众人倒是不奇怪,因为英国公世子杨清泉是婚礼上的傧相。让他们不解的是,四皇子和六皇子竟然也来了。   “有件事挺奇怪的。”有个来参加婚礼的贵女忍不住道,“听说先前去黎府接亲时,好像没见着那位黎一   小姐。长姐成亲,   她竟然不出来送嫁?一个家族的姐妹,   暗里再怎么不合,明面上总得装一装吧?”   听到这话,众人对黎美云的评价低了不少。   他们想起不久前黎夫人闹的那出,似乎也不奇怪了,有那样的娘,教出来的女儿能有多好?   也亏得黎大小姐不是现在的黎夫人所出,虽然日子过得艰难了点,至少没被黎夫人教坏,今后她嫁入定远侯府,好日子还在等着她呢。   “听说是生病了,已经有一个月没出门。”   “一个月没出门?黎一小姐的身体有这么虚吗?”   …………   众人小声地讨论着,正好让路过的四皇子听个正着。   四皇子不禁拧眉,这些日子,黎府忙着黎郁云的婚事,他也不好明目张胆地去看黎美云,也不知她的身体怎么了,连长姐出嫁都不出来送送。   殊不知黎美云正窝在被子里哭。   人往往都是胖起来容易瘦下来难,加上她又是吃不得苦的,哪里能吃得了减肥的苦?顶着这副模样,她根本不敢出去见人。   黎美云只是忍了几天就忍不住了,“来人啊,我要吃饭,我不要再喝蔬菜汤!”   丫鬟无奈地道:“一小姐,您就忍忍罢,您还没恢复之前的体重呢。”   黎美云听到这话,顿时又悲中从来。   今天是黎郁云的婚礼,婚宴上肯定有很多好吃的,她却只能窝在屋子里像条老牛一样啃青菜。   想到这里,黎美云对黎郁云更是恨得不行。   老天爷怎么不下雨呢?最好将婚礼毁了,或者拜堂的时候,黎郁云摔一跤,闹出洋相……   黎美云的期盼自然没发生,婚礼也顺顺利利地结束。   春芽等陪嫁丫鬟第一天来到定远侯府,不敢轻举妄动,决定先认一认人和地方。   然而,她刚想认人,却发现小侯爷那么大的院子,居然就一个丫鬟知书伺候,虽然扫洒的丫鬟有两个,但这又不是贴身伺候的,而且还是两个小丫头呢,正常人都不会想歪。   春芽深吸了口气,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先前还有两个的,一个被撵出去了,一个嫁人了。”知书笑眯眯为她们介绍,“小侯爷很好伺候,他喜欢自己的事自己动手,有小厮就够用了。”   他们小侯爷,对丫鬟为自己洗澡擦身、红袖添香,或者夏日扇扇子、冬天暖床……皆是不屑一顾。   小侯爷的想法清奇,他总觉得自己是绝世珍宝,贴身丫鬟都想占他便宜。   是以他拒绝让丫鬟贴身伺候,加上他这人做事省心,小厮就能将他伺候得很好。   知书摸了摸头,一脸尴尬地道:“我名义上虽是小侯爷的大丫鬟,实则是代笔……伺候的事其实都是青葱做的。”   前些日子,知书的卖身契已经赎回,本来她想离开侯府,在外边买个房子的,结果被小侯爷阻止了,说她那的话本内容太劲爆,有很多脑子僵化的老古板和习惯用性别   压迫女人从而得到好处的男人会看不惯,还是留在侯府安全点。   对此,知书心里是感激的,知道小侯爷是为自己好,便先住下来。   等这风头过后,她再搬出去。   今儿是小侯爷成亲的日子,虽然知书现在已经不算是小侯爷的大丫鬟,不过做人要有始有终。   怕新妇入门,陪房不熟悉小侯爷院里的事宜,她便自告奋勇,来这里坐镇。   春芽总算放心了一点。   这个叫知书的丫鬟生得貌美如花,特别是那前凸后翘身材,看起来就好生养,不用看也知道,应该是长辈给小侯爷备着的妾。   以小侯爷避嫌的做法,这丫鬟估计是没戏了,看她坦坦荡荡的模样,也没有当妾的意思。   春芽心里舒了口气,小侯爷对她们家小姐很好,她也希望他们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要有小妾通房,两个人和和美美就好。   这种想法虽然大逆不道,但哪个女人心里不如此期盼着呢?   春芽也希望的。   只是,春芽刚放下的心,在看到知书竟然是住在客房后,又提了起来。   你一个丫鬟怎么住的是客房?这比你住下人房更令人放心不下啊!   **   黎郁云带来的丫鬟很快就融入侯府,速度之快,过程之顺滑,让春芽惊叹不已。   由此可见,侯府对新娘子的重视。   人逢喜事精神爽,别的婆婆给儿媳妇的见面礼,一般是一个镯子、一套首饰。   而伍氏给儿媳妇的却是一个大箱子,重得春芽差点抱不动。   这就尴尬了。   箱子里,闪闪发光的首饰让人看得头晕目眩,眼睛都快要闪瞎。   量大就是美,放在伍氏这里,真是太有道理了。   黎郁云笑得脸蛋都要僵硬,虽然婆婆看重自己是很好,但那一脸“你快点生孩子,婆婆我等着抱孙子”的暗示,实在让她压力山大。   小侯爷嗤笑一声,“你别管,我娘要是有意见,你就推我头上,是我不乐意这么早生孩子。”   黎郁云迟疑,“会不会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小侯爷振振有词,“你们女人都这样,有了孩子后,男人就撇到一边去!我可不乐意如此,在郁云心里,我必须永远是第一!”   黎郁云被他说得又羞又气,周围的丫鬟都在偷笑,笑得她越发的窘迫,只得使劲儿地掐了把口无遮拦的男人,却换来男人的不依不饶。   “娘子,你发誓,以后你要爱我要胜过爱孩子……”   被缠得没办法,黎郁云只得发誓,然后又被他说太敷衍,没有诚意……   新婚夫妻蜜里调油,每天都过得有滋有味。   黎郁云完全忘记婆婆的催生,没办法,只要她一提起孩子,丈夫就拉下脸,说她嫁给他就为了生孩子。   伍氏原本娶了儿媳妇进门,是一心盼着儿媳妇给自己生个孙子的,看到自己儿子这么没脸没皮的,   又想揪他耳朵。   最后她只得去和老太太叹气,婆媳俩都觉得,儿子(孙子)自己都还是个宝宝呢,还需要人哄,现在当爹,说不定还会和孩子争宠。   于是两人也不再提孩子的事。   过几年再提吧,等子宽更成熟些,能当一个好爹,一切才水到渠成。   三朝回门的时候,新姑爷受到老丈人的热烈欢迎。   黎汤对大女婿十分满意,拉着他去书房里说话,三句不离四皇子,将四皇子吹得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江河坐在那里喝茶,听着他吹。   你吹你的,我听我的,听不听得进去另说。   黎汤很快吹不下去,面上露出勉强之色。   其实四皇子和其他皇子比,也没优秀到世间罕见的地步,就算是要硬吹,也是越吹越尬。   于是,没话聊的黎汤只能绞尽脑汁找话题。   唉,女婿是个学渣就这点不好,和他说四书五经,他完全不懂;而女婿擅长的骰子赌具等,黎大学士又不擅长。   一个靠读书翻身的正经人,和出身富贵的纨绔子弟之间,是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的。   最后两人开始胡扯。   黎汤问:“贤婿,你说的像山一样巨大的大鱼,莫非就是山海经里的鲲?”   “应该是,据说鲲之大一锅炖不下……哦,不是,鲲之大房子装不下……”江小候爷感受到老丈人鄙视的目光,非但没有心虚,反而理直气壮地顶回去,“我自然知道庄子,只不过这种说法更有趣罢了。”   黎汤:“……”   听着不学无术的女婿继续卖弄,便宜老丈人黎汤差点心脏病发作。   黎郁云陪在一旁,也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只觉得神清气爽,她早就受够渣爹道貌岸然的德行。   一般而言,闺女回门,关心的母亲会找个机会和女儿私聊,比如丈夫对你好不好啊,婆婆有没有苛待什么的,在夫家过得好不好……以金氏和黎郁云的关系,两人相看两厌,私聊就在两人的默契中取消了。   黎郁云也不想留下来看继母的脸色,不如来这里看渣爹如何被丈夫气坏。   小侯爷仍在说:“鲲之大,需要两个烧烤架,一个孜然一个香辣……开饭了吗?正好我肚子饿了。”   他摸着肚子,看向书房外,一副等着开饭的模样。   黎汤赶紧站起来,心里同样松口气,终于熬到开饭了。   他再也不想接待文盲,尤其这文盲还是他女婿!   新女婿上门,全家自然得整整齐齐的。   因为操持婚礼之事,整个人瘦了一大圈的黎夫人也不得不出面,否则就显得太过失礼,黎汤是不允许的。   黎夫人坐在位上,看着继女一脸幸福的模样,只觉得碍眼之极。   不过……   她心里鄙夷,觉得也就继女不挑剔,一个连庄子都背得乱七八糟的文盲,她竟然还满脸笑,不知羞耻。要是她啊,早就羞得满脸通红,哪里还   有好意思在娘家待着?   幸好这厚脸皮的不是她的亲闺女,   江小侯爷也不是她的女婿。   小侯爷看了眼满桌的美食,   对妻子挑了挑眉。   黎郁云暗中掐了他一把,看什么看?是你自己说的,这些食谱不介意传出去的。   小侯爷确实不介意,反而一脸幸福地看着满满一盘子的炸鸡,还真别说,垃圾不健康的食品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吃啊。   出身贫穷的黎大学士更不必说,用行为阐释什么叫贫穷人家的孩子拒绝不了肯德基。   “贤婿,多吃一点,这个炸鸡特别好吃。”   黎汤热情地招呼,他第一次吃到炸鸡的时候,简直惊为天人。   江河当然不客气,这些食谱给出去,就是为了给大康朝的百姓添加食谱,日后他想吃垃圾食品也方便。   黎郁云同样不客气,她终于将自己嫁出去,嫁衣很合身,丈夫还说她太瘦了,希望她能增肥十斤。她这算是奉旨变胖,不客气的朝炸鸡下手。   在黎夫人的目瞪口呆中,诱人的炸鸡很快就只剩下最后一个。   小侯爷眼疾手快,将最后一个挟到自己碗里,只觉得然后背后刺刺的,一股怨恨的目光扫向他。   咋了?他不过挟个鸡腿而已,难不成这鸡腿预订名字,他不能吃?   眼角的余光扫向女眷坐的那桌,小侯爷发现一个有些眼熟的微胖女人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碗里的鸡腿。   小侯爷沉默了会儿,然后毅然地一口咬向卤得香嫩的鸡腿。   哎哟,被这样的目光盯着,顿时这鸡腿好像翻倍的好吃了呢。   小侯爷漫不经心地想,那有些胖的女人一定是便宜老丈人的小妾,管不住嘴失宠了。这减肥的人看到美食,就像大灰狼看到小兔子。   看她面前摆着一溜的青菜,再看她一脸痛苦又不得不减肥的模样……   小侯爷叹息,所以说,跟一个肤浅的男人有啥好的?只能靠着男人的宠爱活着,哪天就被抛弃在角落里。   若是正妻心肠好的,自然过得舒心,若是正妻是面甜心苦的,只怕这后半辈子都是苦的,甚至能不能活到后半辈子都不一定呢。   若是做正头娘子就不一样了,就算胖成球没有男人的宠爱,也不妨碍你对小妾挥鞭子。   回去的路上,江小侯爷顺便问了一嘴。   黎郁云一脸诧异,“我爹的妾,长得有点胖的女人?”   她很是糊涂,虽然她爹是有不少妾,但那些妾没哪个是胖的啊?突然,她想起先前见到的黎美云,顿时明白什么。   “那是我一妹妹!”黎郁云震惊又无语,“她那么年轻……比我小三岁呢。”   这也太搞笑了,自家的妹妹竟然被丈夫误会成是亲爹的小妾……天啊,这事怎么如此好笑,要是传出去……   噗噗噗!   江小侯爷则大惊失色,“这一姑娘长得也太着急了吧??   看着好像已经一十了,真是一胖毁所   有!   黎郁云笑而不语,没说自己小心眼的算计。   看黎美云只能可怜兮兮地啃青菜的模样,哪还有当初抢她食物时的嚣张?真是太解气了。   黎郁云轻咳一声,问道:“你给我的那些食谱,传出去真的没关系吗?”   “炸鸡奶茶那些?”小侯爷不以为意,“没关系啊,也不是什么难得的方子,青葱尝上一口就能复制。”   他把玩着她的手,“炸鸡若是能卖得好,老百姓就会多养鸡,鸡蛋能增加营养,鸡肉也有去处,添几个钱买粮食买衣裳,对他们而言就是盛世了。”   小侯爷丝毫没发现自己又说出与身份不相符的话。   每到一个世界,尽力帮助世界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已经成为他的本能。   更何况,这个世界有他老婆——主神的一缕碎片,他更希望这个世界发展得更好,老婆能过得幸福,留下的记忆是美好的。   黎郁云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然后温柔地笑了。   她倚到他怀里,柔声说:“那我也来帮忙吧,我还没养过鸡呢。”   **   春芽又观察几天,发现一件事。   原来小侯爷院子里竟然没一个丫鬟伺候,知书只有小侯爷婚礼那日过来带她们认认门,后来便没来小侯爷这边伺候。   虽然不知道知书这个丫鬟为何会成为定远侯府的客人,但显然知书对小侯爷是真的没有想法,就差没绕着他走了。   春芽不免和自家小姐嘀咕,“那么一个大美人呢,若是她起了什么心思,真是防不胜防……”   黎郁云摇头,说道:“放心,知书不是这样的人,她住侯府是有原因的。”   关于知书留在府里作客的原因,小侯爷已经跟她说过,她也是明白的。   外面好些酸儒正在抵制《顺娘与三郞》这个故事,若是他们知道是知书写的,只怕不仅是笔诛墨伐,还会有胆大的人直接暗杀。   别小瞧某些男人的恶毒,那是女人完全想像不到的可怕。   黎郁云见春芽仍是不放心,语重心长地道:“春芽,你不必草木皆兵,知书的品格高尚,她有远大的梦想……她真不是你说的那种虚荣卑劣的女人。”   能写得出那样话本的人,思想肯定比大部分人更深邃。   担心自己的丫鬟的态度伤害到知书,黎郁云在某天下午特地去客院拜访她。   哪知道这一聊,两人竟然一拍即合,开始一起琢磨起话本。   黎郁云提议道:“再写本女人自强的话本如何?可以写一个侠女,或者会武术的女大夫……”   她真的太喜欢《顺娘与三郞》了,应该说只要是女人都喜欢,巾帼英雄谁不爱呢?   知书苦恼地道:“可是,小侯爷说女人直不起腰,是因为没钱,他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她叹了一声,“这话我不太能理解,但钱确实是最大的问题。”   若是有钱,谁还会对男人忍气吞声?又不是天生欠虐。   “果然还是得养鸡吗?”黎郁云喃喃地道。   知书不解,“养鸡?”好端端的,怎么说到养鸡了?   年轻的侯爷夫人一本正经地道:“养鸡可以致富。”   知书:????   刚去义庄摸完尸体回来的小侯爷一脸震惊。   他不过是在外面忙活几天,他的妻子就和原本预订给他的小妾搞在一块了吗?   “子宽,你不是忙着写仵作记录嘛,我和知书打算合作写个话本呢。”   黎郁云解释完后,丢下独守空闺的丈夫,沉迷于话本中不可自拔,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管男人?   黎郁云最近很高兴,她发现自己与知书的思想太有共鸣了,她们都看不惯穷书生诱拐千金小姐的意淫话本,认为这是软饭硬吃,也觉得田螺姑娘和牛郎七仙女的故事有问题,这等于男人妄想天上掉馅饼,想得都挺美。   小侯爷看到凑到一起的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每次他回来,都发现妻子不是和知书腻歪在一起,就是继续腻歪在一起,两人惺惺相惜。   不行,他得赶紧将法医记录搞定,不然他老婆就要跟人跑了。   如此紧赶慢赶的,总算成稿。   小侯爷将稿子丢给杨清泉,“你自己拿去印刷哈,刑部和大理寺那边若是有案子破不了,就让他们和仵作多商量。”   杨清泉翻了翻干货十足的稿子,越看越激动。   这实在太厉害了,他从来没想过,竟然能用脚印来判断一个人的身高,还有这个什么药粉,竟然能让人的指纹暴露?这样一来,破案确实容易多了。   杨清泉高兴地道:“这本书很有用啊,下本写什么?”   小侯爷对他翻了个白眼,“我要休息,我成亲还没度蜜月呢。”   再这样下去,他老婆真的要被人拐跑了。   杨清泉纳闷,“什么是度蜜月。”   等听完小侯爷的解释后,他也直翻白眼,将想出去玩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真有你的啊,江子宽。   小侯爷纠正道:“不是去玩,是新婚夫妻培养感情。”   杨清泉呵呵一声,听说小侯爷和夫人都快黏成糖块,这感情还需要培养?   “你们去培养感情,顺便带上知书。”杨世子沉声道,“昨天讲《顺娘跟三郞》的几家茶馆有人闹事,说这书离经叛道,应该禁止。”   小侯爷的脸色沉了下来。 第137章 抠门小侯爷28   黎郁云嫁入定远侯府后,发现出嫁后的生活远比她预想中的要快乐、顺遂。   太婆婆是个和蔼可亲的老太太,婆婆伍氏也是个性格爽利讲理的,再加上丈夫插科打诨、居中调节,婆婆对她不仅没什么不满,反而越发的怜惜她。   在她嫁入定远侯府不久后,婆婆就将管家权及库房的钥匙交给了她。   伍氏笑眯眯地说:“郁云啊,这个家日后就交给你管了。”   春芽不禁大喜。   一般新妇进门后,都会被夫家观察个三年五载,确定没问题后才能拿到管家权,这还是婆婆讲理的情况下。有些婆婆蛮不讲理,将管家权死死地拽在手里,仿佛生怕儿媳妇夺权一般,儿媳妇只能继续熬着,直到孩子都大了,婆婆管不了事,才能拿到管家权。   只是到那时,这人都熬得没劲儿了。   她家小姐这飞一般的速度,可见夫家对她极为满意。   黎郁云并没有春芽想象中的高兴。   她最近正在创作话本,和知书一起讨论话本实在是太快乐,比起管家,她更愿意将时间花在创作话本上。   而且,婆婆现在还年轻,身体健康,并不是不能管家,自己何必去争这个?   黎郁云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情况,并不需要抓着管家权不放才能彰显自己的身份,她并不需要做这些,也不需要借着管家去掌控定远侯府的大小事。   至于她爹当初说的,进门后就赶紧抓住管家权什么的,她纯粹当成放屁。   她刚成亲,和丈夫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又有创造话本的激情,谁愿意将时间耗费在管家上?还不允许她趁着年轻没生孩子时,先玩一玩吗?   没等黎郁云想着怎么拒绝,就见小侯爷走过来,将库房钥匙丢回去给伍氏。   小侯爷振振有词:“娘啊,你还年轻呢,就再管几年吧,郁云现在没空。”   伍氏拧着眉,看了看刚成亲就跑出去义庄对尸体上下其手的儿子,忽然有些看不过眼。   她冷笑道:“郁云怎会没空?她可不像你,正事不干,天天和脏的臭的打交道。”   小侯爷没在意他娘的讽刺,理直气壮地道:“我们决定要去养鸡呢,所以没空。”   伍氏:“????”什么?养鸡?难道尸体已经满足不了你,要去玩鸡了吗?   **   小侯爷说走就走,伍氏连拦都拦不住。   最可气的是,这小子竟然还去糊弄太夫人。   他信誓旦旦地说:“祖母,城里待着实在没意思,等我将庄子打造成人间天堂后,就接你过去玩。”   自从小侯爷成亲后,府里的主子们的称呼也跟着改了。   老太太荣升太夫人,伍氏也成为老夫人,新夫人是黎郁云。   太夫人眉开眼笑:“好好好,听说宁家在西山的庄子建得很美,子宽你打造的庄子可不能输给宁家啊。”   “那当然!”小侯爷拍   着胸膛,“宁家的庄子美是美了,但不实用,我想打造的庄子就不同,我要建一个美食天堂!”   这话说得太夫人更加乐呵。   伍氏冷眼旁观,看这臭小子能搞出什么名堂。   定远侯府的庄子很大,就是离京城有点远,位置不太好。   这庄子位于梅林村,是以又叫梅林庄,最大的优点就是面积大,甚至还有一个马场可以跑马、踢球,玩蹴鞠绰绰有余。   这里有山有水,池塘月色、湖光山色,美不胜收。   后山的树林茂密,生态环境优美,有不少野生动物,是个打猎休闲的好去处。   刚下马车,黎郁云和知书看到那伫立在山脚下的庄子,只觉神清气爽。   晴空白云,清风徐来,是隐居的好地方。   小侯爷斜着眼扫向知书,心里还是不太高兴,他是带老婆来度蜜月的,为何得带上这么大一个拖油瓶?   黎郁云掐了他一把,低声警告道:“不准对知书露出这种不欢迎的表情,知书多可怜啊。”   那些脑袋僵化迂腐、受不了女人比男人还厉害的狗男人正叫嚷嚷要找出《顺娘和三郎》的作者,说要将作者一刀砍了,免得将好好的姑娘家勾得心都野了。   放屁!真以为她没读过书呢?   听说远古时代,还是母系社会呢,是男人用三从四德的笼子将女人关起来的。   小侯爷一脸委屈,“你现在喜欢知书超过我了,是吗?”   黎郁云很想翻白眼,这个大醋桶,连女人的醋也要吃,没药救了。   小侯爷可不管,他心里嘀咕,那是你没瞧见多少拉拉跟基基,性别从来不是问题。   庄子内没经过太多改动,看着很普通,庄里的人大多是曾经跟着老侯爷上过战场的老兵,他们守着庄子,日子过得比外面的村民好,但也好不到哪。   每年庄子的出息也就那样,只能勉强养着这些老兵,更多的便没了。   小侯爷将庄子里的人叫过来,毫情万丈地说:“本侯要将庄子改造成美食天堂!想吃鱼有鱼,想吃肉有肉,想吃水果有水果!”   庄子里的人还没反应,那些庄户的小孩子就欢呼起来。   他们年纪还小,并不懂事,只听到鱼和肉,至于果子,他们不怎么馋,庄子这么大,水果从来没少过,嘴馋了自己爬到树上摘果子吃,大人也不禁止。   毕竟庄子里的各种果树极多,就算挑了好的送去京里给主子,仍是有很多留下来。   好些断胳膊断腿的管事或庄户面带笑容地看着小侯爷,没有反对。   老侯爷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们曾经也担心定远侯府后继无人,直到他们看到小侯爷写的书,听说小侯爷在京城里所做的事。   对此他们是欣慰的,老侯爷若是在天有灵,定然也会为唯一的儿子高兴吧。   “当家的,小侯爷说要收集种蛋,有多少收多少。”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一脸忧虑地问,“你们就随他折腾么?我可从未听说过没有母鸡也能孵蛋的。”   旁边一个缺了条胳膊的汉子粗声粗气道:“小侯爷怎么说你就怎么做,他又不是不给钱。”   妇人嘀咕道:“我只是怕他糟蹋东西。”   汉子也有这样的担忧,但他出身军营,习惯听从命令,不理解也没关系,听命令就行了。   反正不过几百个鸡蛋罢了,就算没能孵出来,定远侯府承担起得损失。   小侯爷坐在灯下下画着设计图。   黎郁云端着甜汤过来,将灯移了移,凑近看了一眼,然后目光定在那里。   半晌,她喃喃地道:“你想将庄子设计成这样?这也太美了,春有花、夏乘凉、秋赏月、冬看雪……人间四季有如天堂。”   小侯爷放下手中的笔,伸手将她搂到怀里,指着图解释道:“桃树、梨树、李树和柿子树要全种上,还要种上花,一年四季都要有花可赏,秋天还有很多果子可吃……这里要有湖,湖里养鱼养莲,我们可以泛舟于湖上赏荷花,吃莲子还有莲藕。”   基建的魅力谁都逃不过,黎郁云兴致勃勃跟丈夫谈论起来。   能够亲眼看到这么漂亮诗意的庄子在自己手里诞生,这是多有成就感的事。   黎郁云对此充满了向往,甚至觉得庄子比京城有意思多了,让她在这里住个三五年都不腻。   小侯爷是个爱吃,除了收购种蛋,他还吩咐人去买猪和羊。   山脚下养的羊是他特地让人从边疆那边买回来的,大多都是小羊,这刚养几天呢,他就忍不住动手烤了一只。   这羊一点儿都不膻,洒上小侯爷特意做的调味料,好吃得不行。   黎郁云只觉得这烤羊比《京城美食》上号称“京城一绝”的杨家烤全羊更好吃。   她连吃了三天,嘴巴都因上火起泡了。   江河赶紧换菜单,为了下火,两人连续吃了好几天的苦瓜。   只是这全苦瓜宴就算做得再美味,那也是苦瓜,吃得黎郁云的脸和苦瓜一样青,连连发誓日后绝对不再贪嘴。   江河怀疑地看她一眼,然后为她做白切鸡,白切的不上火,还是再吃几天清淡的吧。   等黎郁云彻底好后,小侯爷也不霍霍羊,两人又开始爱上吃鱼。   庄子里的湖本来就不小,在小侯爷的要求下,庄子里的人这些天都奋力地挖湖,将湖的面积挖得更大。   小侯爷大方地将湖里的鱼捞上来,每家分了不少。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庄子里家家户户都飘出鱼香味,烤鱼、炖鱼、红烧鱼、清蒸鱼……轮流上阵。   然而这些人做的,都没有小侯爷做的鱼好吃。   湖里养的鱼都是一两斤重的鱼,肉嫩刺少,无论是蒸还是烤或者做酸菜鱼都好吃得不行,小侯爷偶尔还来个鱼羊共一锅,将鲜这个字阐释得淋漓尽致。   庄民都快羡慕死那些厨子了。   小侯爷多大方啊,珍贵的食谱随口就说,也不怕他们泄露出去。   脸上有一条斜过半边脸的刀疤、人见人怕的厨子闻言,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   他道:“小侯爷说不介意食谱泄露出去,还让你们想学也可以来学,不过我老徐丑话说在前,你们要怀有感恩之心,要是哪个敢误了小侯爷的事,老子打断他的腿!”   说着,他将手中的砍骨刀狠狠地扎在砧板上。   在场的庄户的心都忍不住抖了抖,但还是大着胆子过来,问鱼怎么做更好吃。   这老徐头是上过战场的,脸上的那条刀疤就是当时留下来的,不过他人虽长得凶狠,本性却是不错的。   只要他们守规矩,不做那小人之事,他都愿意教大家。   黎郁云最近有点发愁,因为她发现自己又胖了。   不是说鱼肉不会胖吗?她觉得自己维持了十八年的体重开始岌岌可危。   “春芽,我是不是胖了?”她担忧地问。   春芽欲言又止,左右为难,不知道怎么说。   黎郁云不禁想起黎美云,当初她抢了自己的食谱不说,还得意洋洋地吃吃喝喝,就这么一步步地胖下去。   她捏捏自己的腰,“我觉得绝对不止胖了十斤。”   说到这里,她双眼含泪,差点汪的一声哭出来。   没有哪个女人能忍受自己变胖的。   小侯爷倒觉得挺好的,抱起来手感更好了,减什么肥呢?   但老婆却坚持只啃青菜,一直嚷嚷着,除非瘦下来,不然她就不吃肉了。   小侯爷觉得这样不行,总不能自己在这里大鱼大肉地吃,老婆却只能委屈地啃青菜吧?   于是他道:“你明天开始和我一起打理田地吧,顺便运动。”小侯爷保证道,“运动减肥才是王道!比啃青菜的速度更快。”   黎郁云以为的“打理”是看账本,而小侯爷以为的打理是下地干农活。   黎郁云从未干过农活,起初还兴致勃勃的,很快她就被田里出现的蚂蝗吓到,死活不愿意再下田。   “有蚂蝗啊!”她吓得脸都白了,“会吸血的蚂蝗啊!好可怕,它断成两截还会动呢。”   自己吓哭的只能自己哄。   小侯爷搂着人哄了很久,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会给她报仇。   黎郁云:“……”你要怎么报仇?   旁边的春芽等丫鬟不禁转过头去,掩着嘴偷笑。   自从成亲后,小姐变得越发的娇气了,也变得彪悍了,敢动不动就掐小侯爷。   她原本是想提醒一二的,但看到小侯爷乐在其中,她又沉默了。   能让一个女人肆意地发脾气,甚至纵容她任性,这是多么幸福的事。   小侯爷到他让人特地建的实验室(非常简陋)捣鼓好一会,弄出一些药洒在田里,还特意邀请老婆去看,说为她报仇。   黎郁云去看了看,等她看完了后,恶心得大半天都吃不了东西。   那密密麻麻的蚂蝗,在洒了药粉的草丛翻滚着,黎郁云   不知这叫密集恐惧症,只觉得男人的浪漫真可怕。   这不叫为她报仇,这叫恶心她。   “这么吓人?”年轻的江小侯爷挠着头,“那我一把火烧了,你看能解气吗?”   黎郁云:“……”   旁边看了好一会,吃惊不已的庄里老农终于缓过来,闻言赶紧制止,“小侯爷,这蚂蝗可以卖钱的,是一味药材言呢,别浪费了。”   黎郁云听后觉得更恶心了,她倒是对钱不恶心,只是任谁看到这么多的蚂蟥,得知自己吃的药中可能有这玩意儿,一时半会都接受不了的。   她木着脸,用力思考过去自己生病时,大夫开的药里面有没有蚂蝗。   小侯爷叹气,也不敢让老婆再下田,只让她在田边加油呐喊,当啦啦队。   多蹦哒几下,也算是锻炼减肥了。   知书经过时,看到这一幕,同样一脸木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本要干苦力活减肥的女人,最后拿着零食坐在田边一边吃一边看丈夫干苦力,这样真的能减肥成功吗?   她很怀疑。   **   亲手将自己的住处变成人间天堂,是一件非常让人沉迷的事。   就连知书都忍不住插了一手,提出诸多意见。   春芽最常见的画面是,侯夫人和知书两人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商量事情。然后小侯爷回来,看到这一幕,一脸嫉妒,直说知书恩将仇报,以前白领他的月钱,现在竟然抢他老婆。   春芽听得嘴角直抽搐,觉得以前担心知书会惑主的自己简直是个傻子。   在庄子的建设得差不多后,养鸡孵蛋也提上议程。   黎郁云担心地问:“用火这么烤,鸡蛋真的不会烤熟吗?”   只见巨大的土炕上放着三百多枚鸡蛋,对穷人家而言,这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虽然自己的嫁妆有很多,黎郁云不觉得这钱很多,但想到这些都是种蛋,等于里面是有生命的东西,要是真被烤熟了,她就一阵不忍。   对养牲畜擅长的农妇道:“夫人,烤熟的鸡蛋也可以吃的,听说里面有未成长的小鸡崽的毛鸡蛋更是下酒的美味……”   黎郁云想像了一番毛鸡蛋的模样,再次成功的没了食欲。   毛鸡蛋对于一个没见识过这东西的贵女而言,杀伤力太大,直到晚饭时,她都不怎么吃得下。   小侯爷以为她又在减肥,再三和她保证,“你不胖,真不用减肥。”   “我就是想吃青菜,吃你的红烧肉去。”黎郁云断然道,丈夫老想给投喂她,她拒绝得非常辛苦,因为他做的菜实在太好吃了。   幸好,小侯爷也有自己的事情忙,不会时常下厨。   但他会给庄子里的厨子支招,传授厨艺给他们,导致厨子做出来的饭菜越来越可口,很难让人管得住嘴。   为此黎郁云少不得要为维持身材努力。   当第一只小鸡崽子蹦出来时,全庄都惊动了。   竟然真   的能用火烤出来?   “不是烤,   是孵。”小侯爷纠正他们,   他将孵蛋的事交给几个细心的农妇,“以后这些蛋就交给你们了,好好照顾,尽量让它们都孵出来。”   这可都是银子呢,爱财的小侯爷见不得浪费。   庄子的白管事激动地说:“小的马上让人再去买种蛋。”   经过这事,白管事已不再怀疑小侯爷,甚至想像着成千上万只小鸡被卖出去后,庄上的收入锐增,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   小侯爷同意,“嗯,小鸡养不了那么多就能卖出去。”   他也是美滋滋的,只要想到赚钱就快乐。   “等等。”黎郁云拦住白管事,“冬天快到了,不是养鸡的好季节,还是等明年春天吧。”   白管事发热的头脑从赚大钱中反应过来,赶紧对夫人行了一礼。   心里感慨,夫人果然是贤内助啊,他刚才差点被源源不断的小鸡冲昏大脑了。   至于小侯爷,看他一副“夫人说得都对,听夫人的准没错”,就知道不能指望他。   秋天的庄子里硕果累累。   黎郁云带人摘了满树的梨子,她出嫁的时候,院子里的梨子还不够熟,当时她还遗憾今年吃不到院子里的梨了。   让继母给她送梨这种事,想都不要想!   白管事看到丰收的场面,并没怎么高兴,反而沮丧道:“今年水果大丰收是好事,但卖不出好价钱。”   水果不能当饭吃,贫苦百姓买不起也不想买,只能运到城里贱价卖了。   “那是因为这年头能吃饱就不错了,水果再便宜也消费不起。”小侯爷嫌弃地啃了一口苹果。   这时代的水果不够甜啊,都是没经过改良的品种。   说起来,桃子和柚子之类的水果也不够甜,所以清甜的南方水果,如龙眼荔枝,在北方才变成奢侈品。   小侯爷道:“便宜就不要卖了,留着吃。”   白管事还是一脸愁容,“可是水果太多了,放着会坏的。”庄子里的孩子就算敞开肚皮吃,也吃不完。   小侯爷将吃了一口的苹果放一边,“这不是问题,我有办法。”   既然然不够甜,那就做成果茶。   他又拿起一个埋在米糠里好几天已经去了涩味的柿子,刚啃上一口,眼睛就弯起来。   这才是水果嘛,作为水果,你居然不甜,你好意思么?   黎郁云让人拎了一大框梨进屋,几个丫鬟凑在一起处理梨子。   她吩咐道:“先做点梨膏糖,还有川贝雪梨膏放到冰窖里,对咳嗽有好处。”冬天的天气干冷,无烟炭都让人受不住,雪梨膏泡温开水,养肺清嗓。   “不知祖母和母亲是否喜欢?”说到这里,她有些怪不好意思的。   刚成亲就和丈夫跑到庄子里住,留下两个长辈在府里。   也亏得太夫人和老夫人都是心胸宽广的,就算要骂人,也只骂儿子,从不牵扯到儿媳妇不说,还会一再安慰她。   从中也能看出,小侯爷确实很会调节婆媳矛盾,往往将危险扼杀于摇篮之中。   吃着柿子的小侯爷晃过来,说道:“肯定会喜欢!”他大言不惭地道,“我是逆子你是孝媳,你要上天娘都不会觉得有问题。”   黎郁云盯着他手里的柿子,看着就诱人。   “吃吗?”小侯爷将自己咬过的柿子递到她嘴前。   黎郁云最终忍不住咬了一口脆甜的柿子,红着脸,笑道:“你嫉妒了?”   “这倒没有。”小侯爷凑过去,在她微红的脸蛋上吧嗒一口,“你在娘心目中是第一我不介意,但你心里的第一只能是我!”   黎郁云又好笑又好气,无奈地擦去脸上的柿子汁,顺手给他擦了擦嘴巴。   大概男人比较晚熟,与她同龄的丈夫有时候真像个小孩子似的。   庄子里采摘的水果太多,在小侯爷的建议下,有的做成果脯,有的酿成果酒,或者做成糖果。   那果香酝酿的甜美香气在庄子盘旋的时候,围观小侯爷做糖果的孩子都忍不住直吸溜着口水。   庄子偏僻,庄里的孩子一年四季都很少吃糖,闻到这样的糖果香,如何能忍住? 第138章 抠门小侯爷29   看到围绕在小侯爷身边的孩子,黎郁云不禁抿嘴一笑,让人装了一篮子的糖果过来,分给这些孩子。   “一人一把,不能多吃,小心牙疼。”她温声吩咐道。   大概怕污了主子的眼,庄子里的孩子最近都很勤快地洗漱,注意卫生,穿上最干净的衣物,看着精精神神的,颇讨人喜欢。   黎郁云也很喜欢这些孩子的亲近。   她是个怜悯弱小的性子,对孩子、老人和弱势女子总忍不住关爱几分,刚来庄上不久,这位新上任的侯夫人就获得庄子里所有人的喜爱。   若是遇到什么棘手的事,管事们更喜欢来找侯夫人拿主意。   大概是因为小侯爷总是看着不着调又异想天开,没夫人稳重。   庄子里的农妇也爱过来给侯夫人请安,与侯夫人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庄稼之事,起初她们还有些拘谨,不敢说,后来很快就放开。   听说小侯爷和侯夫人要回京城,庄子里的孩子都十分不舍。   “夫人,您和侯爷什么时候回来?”一个长得黝黑的小男孩有些害羞地道,“我爹说湖里的鱼抓光了,明年春天才会放鱼苗,但河里还有很多鱼,我抓给您吃。”   黎郁云笑道:“好啊,你多抓些鱼,我让人炸鱼给你吃。”然后又道,“等过完年后,我们应该就回来了。”   庄子里有很多设施还没建好,还有不少事,不能刚做一半就跑。   其他的孩子听到这话,肚子条件反射地叫起来。   夫人这边的小厨房做的炸鱼实在太好吃了,裹上面粉在油锅里炸一炸,整个庄子都飘着炸鱼的香味。   在庄子里的孩子们的不舍中,在这里住了几个月的新婚夫妻终于回京城。   知书没和他们一起回去,她现在有了新的工作,被小侯爷聘请,帮他照看庄子。这和卖身当丫鬟是不一样的,她现在的身份相当于庄子里的一名管事,和小侯爷签了雇佣合同的那种。   她读的书多,又是按着全能大丫鬟来培养的,管理一个庄子绰绰有余,还可以抽空教庄子里的孩子读书习字。   这也是知书愿意接受的原因。   黎郁云却有些不舍,因为继母的刻意打压,她以前没什么朋友。   自从认识知书后,这个在世人眼里可能不安份、野心太盛的——丈夫曾经的丫鬟成了她的朋友。   春芽小声地嘀咕,觉得小侯爷肯定是故意的。   他不喜欢有人霸占夫人,他甚至和她们这些丫鬟请教怎么给夫人梳头化妆,化妆他暂时还没上手,但给夫人梳头的事情他竟然已接手了,只怕不久后,她们连给夫人上妆的活儿也保不住。   怪不得小侯爷不需要丫鬟伺候呢,因为丫鬟的活儿都被他抢光了。   黎郁云身边的丫鬟非常有危机感,担心自己很快就因为无事可做,要被小侯爷丢出去。   她们可是听说了,小侯爷对偷懒摸鱼的丫鬟十分看不顺眼,总觉得她们是   吃白饭的。   春芽想到这里,不禁失笑。   没想到跟着小姐进入侯府后,那几个丫鬟反而一扫在黎府的懒惰劲儿,积极又向上。   小侯爷和黎郁云的马车刚回到府,伍氏就欢欢喜喜地迎过来。   “哎哟,娘的乖郁云,可想死娘了。”   伍氏亲亲热热地搂过刚从马车下来的儿媳妇,满意地捏了捏她的脸,“不错,胖了。”   之前就是太瘦了,现在珠圆玉润的,多好看啊。   不得不说,伍氏和小侯爷不愧是母子俩,说话都一样。   黎郁云十分幽怨。   她真的很努力地减肥了,奈何丈夫太过分,总是做一堆美食勾引她。   嘴巴是管不住了,她还是迈开腿吧,一定要多运动。   他们这次回京,将小侯爷酿的果酒、做的果脯和水果糖等都带回来。   这些东西也不浪费,被伍氏当成新年礼到处发送,吃到的人家都不约而同地想,怪不得能写出《京城美食》这样的书,小侯爷在吃方面,确实是独一无二的。   杨清泉很快吃完果酒和果脯和果糖。   和无事一身轻的小侯爷不同,他已经正式在朝廷上崭露头角,因为皇帝的宠信,每天公务都忙不完,整个人忙得差点没飞起。   小侯爷酿的果酒就罢了,果脯和水果糖简直是加班续命的好伴侣,每当疲惫的时候,嚼块果脯或者果糖,很快就精神起来。   小侯爷得知他将果脯和果糖当成工作提神器,倒是有些理解。   这年代没有香烟这种东西,酒的话因为要工作,也不可能在工作时喝一口,那像什么话?像果脯和果糖这种不起眼的东西,就非常适合了。   小侯爷又大方地送他一大包。   他们在庄子的时候,杨清泉偶尔也会过去看一看,找小侯爷聊点公务。而小侯爷夫妻俩有空也会回京城看看祖母和母亲,顺便看望忙碌的杨世子。   是以两人的友情并未随着杨世子的忙碌变淡。   “你那本《仵作记录》很有用,皇上也看了,直言有此书,冤假错案会少很多。”杨清泉笑眯眯地道,“子宽,你的钱可没少赚,不如再多写几本吧。”   最近沉迷于带着老婆一起种田和基建的小侯爷对此没什么兴趣,他只关心一件事:“知书现在安全了吗?”   杨清泉闻言,神色有些古怪。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这书越是禁看的人就越多,现在京城的贵族少女几乎人手藏了一本。书商可不管你禁不禁,只要能赚钱就行,和他们说什么大道理是没用的,就连酒楼茶馆都在偷偷讲,反正他们有后台不怕,客人爱听就成。   所以酸儒上蹿下跳也没用,这书白禁了。   杨世子笑道:“放心吧,只要她是作者的身份不暴露,她安全得很!”他也没想到知书一个丫鬟,竟然能掀起那么大的风浪。   他关心地问:“她下本要写什么?”   小侯爷想了想,“好像是关于一个书生娶了女妖精发家致富考中状元后,想娶大官之女,然后想杀了妖精原配,没想到反而自己怀孕了,因为那女妖精是蚯蚓成精,族中都是公的怀孕生子……”   杨清泉:“……”   杨世子俊俏的脸庞一阵扭曲。   他心里呐喊,就不能写点阳间的东西么?这知书到底怎么回事?看来这书又是只能套个马甲偷偷发行。   小侯爷摊手,“知书说她不差钱。”   看知书为爱发电的模样,连他都肃然起敬,答应帮她偷偷印刷,然后到处免费分发给京城说书人。   杨世子表示,到时候他也会多收藏几本,等人有想要,他就偷偷地送。   虽然这书听着让人无语,但不知道怎么的,挺带劲儿的。   **   年关前,一家子忙活了很久,终于迎来新的一年。   黎郁云渡过有生以来一个最快乐的年,婆婆和太婆婆给她的红包甚至比丈夫的还丰厚,从未受到长辈如此疼爱的她心里很暖,仿佛泡在热水里一般。   “谢谢你。”她附在丈夫耳边说。   黎郁云不知道丈夫究竟做了什么,不是每个婆婆对儿媳妇都会胜于儿子的。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大概是为了遇到这个人,然后嫁入定远侯府吧。   小侯爷此时已经困得很,一把将她搂怀里,迷迷糊糊地道:“不谢啊,要一直陪在我身边……”   黎郁云顺从地趴在他怀里。   过了一年,已经十九岁少年的怀抱终于没有那么单薄,那几个月,在田里山间的劳作,让他的肌肉变得结实,越来越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还没出年,定远侯府的请柬就堆积如山。   大年十的时候,皇帝为显恩宠,会赏御菜给重臣,定远侯府也得一份,仿佛向朝臣传递一个消息。   京城里的朝臣勋贵,哪个不是消息灵通之辈,小侯爷没在朝为官不错,但他写的书连皇帝都夸,简在圣心,一定要交好。   小侯爷对此是烦不胜烦,等过完年,他就赶紧带着老婆跑人。   跑之前,他还放出话,他要去庄子里种出最好吃的水果和粮食,闲杂人等没事别打扰他。   伍氏和老太太都是爱热闹的性子,虽然小两口不爱参加这些宴会,她们却是爱得很。   以前她们经常吹嘘自己儿子(孙子),现在开始吹嘘她们的儿媳妇(孙媳妇)。   比起死要钱抠门还不像话的儿子,还是儿媳妇(孙媳妇)好,温柔体贴又可爱,儿子(孙子)差远了。   于是,京城里的人很快就知道,定远侯的侯夫人是多么好的媳妇,将黎夫人以前散发的谣言冲得一干二净。   现在所有人都默认黎夫人不慈,连四皇子的母妃都迟疑要不要让黎夫人所出的二姑娘黎美云进四皇子府。   就算只是个侧妃,若是这侧妃太不像样,也不能让四皇子迎进来的。   **   一个冬天过去,庄   子里的鸡崽已经长大。   万象更新,庄子里的人都忙活着春耕之事,没有一个人是闲的,连那些孩子都知道这时候是最重要的,不能偷懒。   “人手不够啊!”小侯爷对白管事叹道,“要有足够的人手种果树,还要种花,建房子,打理果园……”   白管事道:“小侯爷放心,小的马上去伢市买些下人回来。”   冬日天寒的时候,他在知书的要求下,在伢市买回来不少活不下去卖身的贫苦之人,这时候不仅价格便宜,而且也算是给这些人一个去处。   只是他没想到,小侯爷的脚步迈得那么大,后山那么大的一片山都要开发,人手确实不太够。   白管事发誓,自从小侯爷去年来了,制定庄子的开发计划后,自己生平从未那么忙过。去年秋天,小侯爷折腾出来的烤火孵蛋法已经让庄里的人信心大增,现在全庄的人都很愿意陪着小侯爷折腾。   尊贵的小侯爷下地干了一天活儿后,嫌弃犁不好使,自己改造了新式犁,催促庄上的铁匠尽快将新式犁做出来。   新式犁能让人一天多犁上分之一的地,非常好使。   附近的村民都听说这事,一个个都跑过来围观,然后用渴望的眼神看着梦中情犁。   小侯爷嚷嚷道:“你们别想让我白送,想用就给钱,不然帮我干活!没人能白赚我江小侯爷的便宜!”   村民大喜,纷纷涌过来:“小侯爷,等我们的地犁完,我就来帮您干活!不管是种树、挖湖我们都擅长!您尽管吩咐!”   白管事同样大喜,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   他赶紧记下这些村民的名字,然后将庄子里的新式犁租给村民,他们小侯爷对山庄的改造是全方面的,院子都要建上好几个,人手越多越好。   春耕忙完后,果然村民们都来了。   小侯爷对此得意洋洋,多了这么多的人手,只要管一顿饭就成,真是赚了。   村民们比小侯爷还得意,本来以为给小侯爷干活是付租犁的费用,没想到还能管一顿饭,那白白的馒头贼拉好吃,还有那大骨头汤香死了。   不管是小侯爷,还是村民,都对此十分满意,达成了双赢。   傍晚,干完活回家的村民路过几块田地时,不禁停下来。   有人嘀咕道:“这不是小侯爷的实验田吗?那些贵族老爷哪里懂种田?看这秧苗稀疏得哟,粮食肯定少。”   “听说小侯爷还弄了个啥叫肥料的东西,还种得挺精细的。”   村民们觉得冲着小侯爷给他们提供大白馒头的傻劲儿,他们也得跟他说说,地不是这样种的。   正说着,便见一个人蹲在实验田边,看了很久。   “老朱头,这秧苗有啥好看的。”   老朱头是种田老把式,他站起身,若有所思地对那些村民道:“说不定小侯爷的地比你我的田地的产出还高。”   村民们闻言哈哈大笑,都不相信。   这是说笑话呢,他们可   是种了几十年的地了。   村民们摇摇头,觉得小侯爷可真是能折腾的,听说他最近在养蛆给鸡吃,还说要折腾鸡粪给鱼吃……   村民们对此虽然不以为然,但只要有活干、有饭吃,还是很高兴的。   小侯爷不仅他们给工钱,还包一顿白馒头啊,他们愿意为小侯爷干一辈子活!   这一年,小侯爷都在折腾。   黎郁云也跟着折腾,终于如愿以偿的瘦下来,连精神都变好了。   夏天最热的时候,伍氏和太夫人也过来住了一段时间避暑。   等天气稍凉快,两人又迫不及待回京城,她们在庄子里的见闻,让她们在参加各家的宴会时,又多了吹儿子和儿媳的材料。   杨清泉偶尔也会抽空过来散心,并从小侯爷那里拿算学题。   六皇子爱做算学题在上书房算是出名了。   那群纨绔也会在国子监休息时过来,他们同样沉迷于算学,时不时用算学去踢赌馆,可惜现在京城里的赌馆都学精了,很多赌具都只能看运气,不给你算机率。   纨绔们来到庄子后,不将自己当外人,该吃吃、该喝喝,同样很好奇小侯爷能建出个什么样的庄子。   只有一个人愁眉苦脸的。   小侯爷好奇地问:“老宁,你怎地愁眉苦脸的?难不成有什么难事?”   其他的纨绔纷纷道:“老宁,有什么难处就说,咱们兄弟能帮的都帮。”   宁查思一脸惆怅,与小侯爷告别,“我想远航,离开大康。”   小侯爷整个人都傻了,你一个不事生产的公子哥儿,一个被宠坏的纨绔,竟然要去远航?你的脑袋没坏掉吧?   宁查思低声道:“安宁公主看上我了,但我不想尚主,我……”对上小侯爷关切的目光,他终是吞吞吐吐道,“你觉得男人一定要和女人成亲么?”   小侯爷打量他,若有所思。   大康朝流行断袖风,世人也不当一回事,反正你认契弟归认,只要能正常娶妻生子就好。   小侯爷对此是不喜的,那不是耽搁人家大好的女子吗?   可是世情如此,他尚不能和整个世界为敌。   同样,宁查思也是一个完全接受不了娶妻生子的纯钙。   他不想耽搁了好人家的姑娘,更不用说那姑娘是公主,如果被发现,皇帝可不是好惹的,绝对能给你来个抄家套餐。   小侯爷想了想,肯定地道:“只要不伤害别人,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相爱都不是事。”   他不鄙视同性相爱,但鄙视你伤害牵连无辜之人。   闻言,宁查思心弦一松,“我就知道,你能理解我。”大概是憋得久了,他情不自禁地说出心里话,“其实我一直不知做什么好,我想趁着年轻时游历海外,去看看大康之外的国家。”   小侯爷不禁精神一振。   哎哟,这是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古代版啊!他的红薯,他的玉米,他的土豆,久违了。   小侯爷当即一把将宁查思拽到书房,   这样那样地跟他说了很久。   等他再次听到宁查思的消息,   已经是个月后。   据说宁查思去外家探亲时,跟着一艘海船跑了,不知道跑去哪里。   早就私底下暗搓搓地买下一艘海船、当上船长的宁查思意气风发,他摸着一个药箱,心里十分感动。   小侯爷真是大好人啊,这些药都是针对种种突发疾病的,有了它,在海上飘泊会更安全。   也不知哪个家伙传出小侯爷是纨绔的,小侯爷明明博学多才,他甚至连海上水手特有的佝偻病都懂得治。   宁船长将药箱放好,转头吩咐道:“今晚要发点豆芽,还有花盆里的蔬菜要小心伺候,别被雨淋了。”   等独自一个人时,他偷偷地拿出一幅地图。   宁查思一边看,一边喃喃地道:“这片大陆真有亩产千斤的高产粮食吗?”   若是他能找到高产粮食,他就立下不世之功,届时就算他拒绝安宁公主,想必皇帝也不会生气。   对了,他在海上飘个一两年的,等回去时,说不定安宁公主都出嫁了。   怀着对未来的美好幻想,宁查思在波涛声中,睡得无比安稳。   **   这年秋天,皇帝四十五岁大寿,小侯爷也送了寿礼。   一株成熟的,沉甸甸的稻穗。   皇帝当场惊得站起身,连忙召唤大司农过来。   第二天时,皇帝带着朝堂的官员微服私访,出现在定远侯府的庄子里。   当他们进入庄子时,所有人都被震住了。   “这里,其实是人间天堂吧?”一名年轻的官员喃喃地道。   经过一年的经营和基建,庄子已经大变样。   不说那些农田阡陌,湖泊果林,还有果林里的鸡鸭到处跑,庄子里的庄户人家和附近的村民的精神都非常好,他们的脸色比京城里的百姓都要红润。   有官员和那些干活的村民唠嗑。   “小侯爷种地厉害着呢。”庄稼老把式老朱头竖起大拇指,“小侯爷的实验田里的粮食,比咱们种的还要多两成。小侯爷说了,明年会教咱们怎么种地,我老朱头以后就按他说的方法种!”   老朱头种了一辈子的地,他精心耕种的庄稼在收获方面已是粮食产出的巅峰,小侯爷却比他还厉害,事实上,小侯爷的实验田的产出,比全大康平均亩产还多了成。   皇帝在看过不需要母鸡也能孵蛋的蛋房,又看了养蛆喂养鸡、鸡粪喂鱼,以及鱼塘的大丰收后,不禁深深吸了口气。   他转头对外甥道:“你去问问江子宽,这些种田养鸡之法能不能上交给朝廷。”   “舅舅放心,绝对能的。”杨清泉想也不想地保证。   他对江子宽非常了解,知道他做的这些,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天下百姓。   果然,小侯爷没说什么,先递了一本书过来。   皇帝不是第一次看小侯爷写的书了,事实上,小侯爷写的每一本书他都看过,别的不说,那《仵作记录》真的十分有用。   小侯爷腼腆一笑,指着序页道:“皇上,其实这是臣的娘子整理的,她是个才女。”   杨清泉也被分到一本,他翻开这本《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   文字清丽,词藻如诗,俨然将种田种树的悠然生活写得像一首诗,文笔优美得令人惊叹。   杨清泉一看,就知道这是侯夫人黎郁云的功劳,因为小侯爷绝对没这个文彩。   不过这书的重点不是文笔,是里面的孵蛋养鸡养鱼种田之法,还有新式犁的构造都画上了。   皇帝边翻边看,到最后已经翻得飞快,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   “快速养鸡法如下……鸡比平常早出笼两个月,鸡蛋也产得多,双黄蛋机率更高。”皇帝忍不住一拍桌子,大喜不已,“朕马上让大司农学这个养鸡的方法。”   小侯爷想得很美,皇帝答应会给这本书写序,这书很快就会扬名大康,到时肯定能卖到大江南北。   他的小钱钱马上就要排着队走进他的库房啦! 第139章 抠门小侯爷30   知书原本是个丫鬟,一个无父无母的丫鬟。   在父母为了给几个兄长娶妻,将她卖掉后,她就将自己定义成孤儿。   她命还算是好的,小小年纪就发育得很成熟,当时侯府的老夫人调查过她的生母,得知生母生过好几个儿子后,十分满意地选中她。   知书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抓住难得的机会,鼓起勇气和老夫人说想读书识字。   老夫人很宠爱孙子,一个识字的丫鬟还能催孙子上进呢,何乐而不为。   知书不管未来自己会不会成为小侯爷的妾或通房,她不愿意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在书香中度过自己的少年时期。   老侯爷去世后,小侯爷守足了孝,然后知书达礼、成熟美丽的知书被送到小侯爷身边。   也许人读的书越多,就越反叛。   知书知道自己今日能书会写是因为太夫人希望她伺候小侯爷,为小侯爷生儿育女,为江家开枝散叶,改变江家数代单传的局面。   她知道自己该感恩,太夫人的目的虽不纯,可她何尝不是养了自己那么多年,让她白吃白住还能读书,过得和副小姐一般。   读过书、知恩义的她该报恩了。   知书其实也想过其他的报恩方式,然而她读过的书、写过的文章和诗句,对定远侯府根本无用,至少没有一个后代有用。   她只能死心,将自己当成一个生育的母体,不必思考就不会痛苦,如同山石草木,如同那些动物,只要能生就好。   然而这人生啊,比戏剧还要荒诞。   在应该情窦初开的年龄里,小侯爷却不开窍,反而迷上赌具,觉得骰子比女人更有魅力。   她也不知该是哭还是该笑,心里却隐隐松了口气。   侯府里的人都为她可惜,老太太也觉得对不住她,她都已经超过婚嫁的年龄,却因为小侯爷耽搁了。   知书心里是不介意的,甚至是窃喜的。   真的没关系啊,她从未怪过小侯爷。   她这么对人说,可惜没有人相信。   太夫人看她的眼神充满愧疚,歉意之下,赏了她很多首饰,允许她自赎后带走。   “知书,你白吃白住还白拿礼物!”小侯爷一脸不高兴,“快给我整理文稿,高工资就要用996——不,007回报懂不懂?”   知书嘴里应着,其实并不懂。   小侯爷有时候总会说一些她不明白的话,不过没关系。   知书一脸淡定地磨墨,反正她能意会到小侯爷的意思,就是想让她多干活呗。   不干活的就如蔷蔷跟柔柔,是要被解雇的。   后来,夫人黎郁云进门,知书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知音。   夫人温柔又可爱,从来不会以身份来看待旁人,也未曾轻视她丫鬟的身份,并不觉得她出身低微、却野心勃勃想化身一道矛想刺破这男尊女卑的世界有何不对。   知书被家人卖给牙婆后,并未受到什么苦,等她进了定远侯府,日子更是过得不错,至少吃穿不愁,还能读书识字,比在那个生了很多儿子、女儿不值钱的家好多了。   可是被家人卖掉这件事,还是成为她一生的心结。   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将女儿卖掉,就像卖掉货物一般,没有任何尊严,连身为人的资格都要被剥夺。   她是人,也会难过、会痛苦。   她也想像那些男人一样活得有尊严,被家人重视,至少将她当一个人看待。   *   知书伏在案上,奋笔直书。   每次当她埋首写话本时,那种打从心里涌起的不甘、怨恨总会转移,她不知道自己失去的尊严能否从笔下找回来,但她确实很乐意为这世道处境艰难的女子做点什么。   一个小丫鬟进来,禀报道:“知书姑娘,隔壁张家村的村民送了很多礼物过来,他们还送了很多写了字的石板过来,说是前朝的古董,咱们不识字,您能去看看吗?”   知书闻言,大为惊讶,她搁下笔,说道:“去看看吧。”   自从拿回自己的卖身契后,她便留在江家的庄子里,成为江家雇佣的管事。   她可没忘记,自己能有如今的好日子,是定远侯的恩情,既然不用当小侯爷的妾给他生孩子,那就为他工作吧。   话说回来,小侯爷还真的是懒得令人发指,能推给别人的工作他绝对不会亲自做,明明是他自己想改造庄子,结果大部分工作都是她和夫人一起做,他美名其曰做研究去了,其实在实验室偷摸着吃烤肉。   真是岂有此理!   知书走到庄子的待客厅,便见夫人也过来了。   “知书!”黎郁云一脸高兴地说,“明儿咱们回京城住上两天。”   知书正想说不回,就听到她低声道:“你新写的话本在京城非常受欢迎,酒楼茶馆都在说呢,咱们也去听听。”   知书的新话本同样是换了个马甲,同样引起说书狂潮。   毕竟男人怀上妖精的孩子,还是条蚯蚓精的孩子,真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不管男人和女人都被吸引了,想知道后续如何。   反正等知道了再封也不迟。   只能说,有时候某些清奇的脑洞足够吸引人到让人暂时忽略其他,先追了再说。   ***   翌日,小侯爷、黎郁云和知书一起回到京城。   此时京城的茶楼酒肆里十分热闹,几乎客满,人人都聚精会神地听台上的说书人讲故事。   “水生惨叫连连,稳婆也急得团团转,她给女人接生了几十年,但这给男人接生还是头一回呢,她也没经验啊。”   台下的客人议论纷纷:“你说他生的是条蚯蚓还是人?”   “应该生的是人吧?若是生的是蚯蚓,蚯蚓那么小,肯定容易生,怎会难产。”   “生蚯蚓或人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半人类一半蚯蚓……”   “……”   正在吃鳝鱼丝或肉丝的客人不禁打了个寒颤,看着面前的菜,突然有些吃不下去了。   楼上的包厢,荣平长公主拍着桌子直笑,“这世间的臭男人都以为女人生孩子就像母鸡生蛋,噗通一声就下来!这书写得真解气啊,若是这世界是由男人生孩子就好了。”   荣平长公主虽然年纪不小,但与丈夫恩爱,孩子又贴心,这日子过得顺心,也是个喜欢热闹的性子。   听说京城里出了一个有趣的话本,便亲自来酒楼听故事。   荣平长公主觉得,这话本写得实在太有意思了。   以前她也看过那些写酸书生勾引千金大小姐之类的话本,看得她一肚子气,只恨写话本的多为男人,还是想不劳而获的男人,每看一次,她就被气一次。   她对身边的同伴笑道:“这话本写得太好了,真解气啊。”   不仅是荣平长公主,很多女客们都很喜欢这个话本。   话本的名字通俗易懂:《渣男想我死,我让他怀孕了》,光是听这名字,就让这群没见过这种标题的封建时代的人产生好奇。   只有那些男人的脸色不太好看,他们打了个哆嗦,男人生孩子啥的,太离经叛道了。   等这个故事传开来后,酸儒们再次上蹿下跳,要求禁掉这本书。   “天为乾,地为坤,男为尊,女为卑,此书乱了纲常,该禁!”   他们甚至将事情闹到皇帝那里。   皇帝被他们惊了下,什么样的奇书,能让这些儒生气成这样?看来这书挺了不起的啊,确实该看看。   皇帝打开书看了一会儿,发现文笔优美,故事情节挺有趣的,是一个不错的话本。   直到他看到后面,也没觉得这书怎么遗毒,怎么贻害朝廷。   “这话本写得不是挺好的嘛?蚯蚓精求见皇上,一族人将为田地松土肥地十年,保证十年粮食大丰收,只因为皇上庇护人妖混血的孩子……哎哟,思源,你去找找有没有蚯蚓精。”皇帝大喜,跟着想入非非,“若是有人保我大康粮食丰收十年,别说蚯蚓精,老虎精、蜘蛛精……不管什么精,朕都愿意下旨庇护啊。”   杨清泉:“……”   皇帝颇为遗憾地放下书,拿起小侯爷夫妻合写的《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这才是大康粮食丰收的保证。   他摸了摸书,问外甥,“思源,这书印了多少?都让人发下去了?”   杨清泉道:“府县都安排读书人免费为老百姓诵读如何孵蛋养鸡;乡镇之地也安排里正给村民读了……”他拧了一下眉,“到秋天时就能知道结果如何。”   粮食是百姓的命根子,那肥料并不难做,总会有人学着做的吧?   就怕地方官执行不力或者能力不足,反而惹怒百姓,误了地里的庄稼。   杨清泉能想到的,皇帝自然也能想到。   他道:“朕安排老四去巡查,看看广南和西水两地的粮食种植情况。”   外面的酸儒闹得厉害,荣平长公主难得动怒。   你越是要禁,她偏要让这本书流传开来。   于是荣平长公主直接进宫,正想要找皇帝说要保住作者呢,结果皇帝就一脸淡定地表示:“朕不觉得这书有什么问题,男人不可能真的怀孕生子,这都是虚构嘛,若是连虚构都不行,古往今来的神话志怪小说就该全禁了。”   有了皇帝这话,荣平长公主顿时舒心了。   她脚步一拐,将话本送到后宫,各宫的娘娘人手一本,深宫的日子孤独又寂寞,后宫的娘娘们正是看话本消耗时间的主力军。   皇后看了,嫔妃看了,就连年纪稍大点的公主也看了。   看完后,她们对那些酸儒嗤之以鼻,这世上的男人啊,都恨不得将女人套个笼子装起来,最好连呼吸都按他们的意思。   因为上位者的欣赏,很快这本名叫《渣男想我死,我让他怀孕了》的话本彻底大火,火得连知书都差点后悔自己披马甲上阵。   套用小侯爷的话,她这是放弃了好多小钱钱啊!   实在太心痛了。   “听说皇后也喜欢《顺娘与三郞》。”黎郁云高兴地对知书道,“这下好啦,禁令要取消了。听说现在不少才女受你这两本的话本鼓舞,写了很多类似的话本呢。”   哪个女人不幻想自己换个性别?哪个女人不曾想过为何自己不比男人差,却要为男人而活?   女人就不能有自己的名字吗?   从京城回到庄子,知书像打了鸡血一样,激情四溢,决定写下一本话本。   黎郁云并未和她一起去庄子,而是回了黎家一趟,她要去给黎美云添妆。   虽然姐妹俩早就不合,但这种面子工夫还是要做的,不然婆婆和太婆婆努力为她经营的名声就要毁掉了,她不想辜负两位长辈的心意。   已经十六岁的黎美云不太高兴地穿上粉红的嫁衣,闷闷不乐地坐在闺房里。   她抱怨道:“娘,我不喜欢粉红色。”   或许是恐婚,或许是对现状的不满,她忍不住掩面哭出来。   黎夫人一脸心疼地搂住她,“美云啊,这条路是你选的,你说过不在意四皇子有正妻的。”   黎美云揉着眼睛,哭得更厉害了。   不是说四皇子妃是个病秧子么?怎么都三年过去,四皇子妃还活得好好的?她真的以为四皇子妃很快就会死了,给自己腾位置,届时四皇子会将纳妾改为明媒正娶的。   可她都要被迎进四皇子府当侧妃,四皇子妃仍是压在上面,不给自己腾位置。   黎美云并不想穿粉红的嫁衣,她想穿大红色的,代表正室的嫁衣,就像黎郁云那样。   就算她喜欢四皇子,也没有喜欢到愿意给他作妾也无所谓的地步。   黎夫人拭去女儿的眼泪,只能一再地安慰她,四皇子妃不能生,四皇子现在没有儿子,只要她生下儿子,皇妃都只能给她让路。   “届时,就算你不是正室,也胜于正室。”她安慰道。   去年一年,黎夫人花了大价钱,总算请到一个从皇宫出来的专门为嫔妃美容减肥的嬷嬷。   这嬷嬷确实有点本事,女儿总算减肥成功,容貌也恢复少女的艳丽无双。   至于还有点任性娇气和自私的脾气,黎夫人觉得那都不是问题,只要四皇子需要黎家的人脉,他就不敢对闺女不好。   前院,黎汤正在热情地招待女婿江小侯爷。   虽然江小侯爷在自诩学富五车的黎汤看来,只是个半文盲,既不会读书也不会写文章,他心里是鄙视的,没想到小侯爷的优点全都在奇yin巧技上。现在衙门里几乎人手一本《仵作记录》,遇到破不了的案子就翻书。   还有那本《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一书,听说现在的地方官同样人手一本,皇帝勒令要认真读。   大女婿虽然不当官,但他比当上大官更让自己这老丈人长脸啊。   黎汤心情舒畅,现在他走出去,哪个同僚不羡慕他的眼光好?能为大女儿挑到这么个佳婿。   因为小侯爷之故,他现在的人缘都好了许多。   原本四皇子还有点摇摆不定的,同样也因为小侯爷,坚定了纳二女儿为侧妃的决心,就为了将黎家绑到四皇子那边。   虽然只是纳侧妃,四皇子仍是十分给面子地过来迎亲。   只是看他热切地拉着小侯爷说话的模样,众人便知道他的目的不是迎亲,而是特地过来看小侯爷的。   小侯爷不当官,最近还时常窝在庄子里,想要见一面不容易。   四皇子打的主意也挺美的,小侯爷现在说的话比某些当官的还管用,若是他能在父皇面前为自己美言几句,比拉拢一堆官员的还管用。   四皇子浑然忘记当初小侯爷间接将他的两家赌场搞得生意惨淡,现在还时不时被锻炼算学的纨绔找茬,导致利润大减。   他开赌场还不是为了那个位子,如果那位子能直接得到,他哪需要开什么赌场。   比起四皇子的热情,小侯爷笑得很敷衍,看着就不走心。   黎郁云能看得出他已经很不耐烦,一时之间,她的心情十分复杂,继母和黎美云千挑万选的,就是这么个玩意儿?   明明是来迎亲的,可对一个男人都比对即将要迎进门的侧妃要热情。   杨清泉也来了,他并不是给四皇子和黎家面子,而是来找小侯爷的,很快就将小侯爷拯救出来。   他提醒道:“四表哥,你若是再不抓紧时间,吉时就过啦。”   哪有人在自己的婚礼上,拉着个人不放的?   四皇子只能遗憾地松开小侯爷的手,走向黎美云的院子。   其实他对今天的婚宴还是满意的,即使纳的是侧妃,也有这么多人来观礼,其中不乏新贵。   想来他们对自己的印象不错,不知能不能拉拢他们,让他们支持他?   四皇子不知道自己这一走,观礼的贵客就涌到小侯爷身边,热情洋溢地和他聊《破案》和《种田》这两个话本。   小侯爷很不解,他还以为皇帝强迫官员百姓阅读《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一书,还将之当成地方官的作业,众人会反感呢。   一个官员羡慕地道:“主要是这文笔绝佳,有种五柳先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实在太美了。”   谁没有个隐居的梦想呢?谁没有个躺平的时候呢。   其实光是看话本里的文字,也是一种极致的欣赏。   优美的文字,总能令人心情愉悦。   “那是我家夫人的文笔好!”小侯爷一脸自豪地道,“你们也知道,我的文彩不行,说的都是大白话,她将之整理成文稿后,文字特别优美,都带着山水诗意……”   小侯爷大吹特吹自己的夫人,为夫人扬名。   粉丝们感叹道:“小侯爷与夫人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啊!”   小侯爷笑得合不拢嘴,“你们都很有眼光啊!”   黎郁云被丈夫当众夸得都不好意思了。   周围那些无论是已经嫁人还是没嫁人的贵女都羡慕不已。   以前小侯爷顶着纨绔之名,文不成、武不就,还不上进的时候,谁不同情黎郁云?   而现在,黎郁云反倒成为全京城贵女羡慕的对象。   她的夫婿虽然不当官,却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后台比谁要都大!更重要的是,听说小侯爷还很痴情,婚前有貌美丫鬟勾引小侯爷,被小侯爷一脚踹到池塘里醒脑子。   以前她们还嘲笑小侯爷死爱钱,将自己明码标价,别的女人摸一摸都要钱。   现在想想,这何尝不是他痴情的表现。   等迎亲的队伍离开后,小侯爷夫妻俩也跟着离开。   他们并排着走,借着宽大的袖子遮掩,手拉手走出黎府。   很微妙的,贵女们觉得受到了某种伤害,她们将视线转回到已经远去的四皇子侧妃的轿子,一时间感受到冰冷的事实。   果然这世间的男人皆如四皇子,小侯爷和黎郁云这种,那是话本里的故事。   总算回到庄子,黎郁云接到两个舅舅的来信,说外祖母身体不佳,想见她一面。   自从有定远侯府这门亲戚,沐家终于在京城开拓生意,沐家和同样擅长经营的伍氏合作了不少生意,两家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这也是伍氏没时间来庄子玩的缘故,因为她实在太忙了。   黎郁云沉思半日,终于还是为难地与丈夫说,她要去陪外祖母一段时间。   她生母的早逝一直是外祖母心中的痛,她想代替母亲好好孝顺老人家。   “我跟你一起去。”小侯爷拍板道,“不搂着你睡,我肯定睡不着。”   黎郁云羞窘得直掐他,然后拒绝了他的陪同,“你就在庄子里等着我!皇上不是派人过来要和你学习鱼塘循环养殖么?约定好的事,可不能随意毁约。”   小侯爷一脸郁闷,差点想放皇帝鸽子。   放鸽子是不可能放的,小侯爷还是被留下来了。   黎郁云和来接她的两位表哥一起,坐上船离开京城,一路往南而去。   没了老婆在身边,小侯爷工作时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白管事每次过来汇报,都是提心吊胆的,实在是最近小侯爷的脾气变得非常糟糕,总能鸡蛋里挑骨头。   小侯爷用实际行动践行什么是“我不开心,你们也休想开心”。   庄子里人人自危,就连小孩子看到小侯爷时,都能吓得“哇”的一声哭出来。   夫人啊,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小侯爷太可怕啦!   庄子里的人都无比地怀念温柔又能干的夫人,对小侯爷实在不感冒。   知书实在看不过去,她不想在这么危险的环境工作。   “小侯爷,您看我能做什么工作。”知书没好声气地道,“不如您将我能做的工作交给我,您就去江南陪夫人吧。”   小侯爷顿时大喜,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哎哟,知书这么聪明,最多一个月就能上手,他就可以跑人啦。 第140章 抠门小侯爷31   有了知书帮忙干活,江河正计划着南下去找老婆。   哪知道他还没出发呢,就收到老婆的来信,让他好好干活,不要去找她,她过段时间就回来云云。   信里只有一个意思,就是好好干活,不要去找他。   因为小侯爷最近的脾气变得太暴躁,人人自危,知书心有戚戚,便写了封信给黎郁云,抱怨小侯爷的难缠。   收到信的黎郁云心里那个气啊,可想而知,觉得丈夫又在败坏她的名声。   什么为了她无心工作,难不成她是妖妃?   当然这点不是最重要的,她担心他对朝廷派来学习的人太过敷衍,让皇帝不喜,这不是明着得罪皇帝吗?如果因为自己让他无心做正事,想必婆婆也会不高兴。   读完信的小侯爷自然是沮丧的。   这辈子,他本来就是想做一条咸鱼,直接躺平的,最想做的是建一个人间天堂般的庄子,和老婆一起恩恩爱爱地生活在这里。什么孵蛋啊、养鸡啊、种果树做肥料养鱼啊……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所在的环境更好些,住得更舒心一些。   受他恩惠的村民多了,梅林村一带的环境自然就会变得更友好,他们才能过得舒心。   有不长眼的想找他们麻烦,光是梅林村一带因他过上好日子的村民们,第一个就不赞成,能将不长眼的干翻。   不要小瞧人民群众的力量。   小侯爷感叹道:“我又不想出仕,这是本末倒置啊!”   然而很可惜,在他老婆心里,为朝廷做事,为天下百姓做事,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靠边站。   虽然老婆来了信,让他不要去找她,不过小侯爷沮丧过后,很快又振作起来。   他眯着眼睛看向庄子外的青山,很快就有了想法。   **   皇宫里,被派去梅庄跟着小侯爷学习循环养鱼的官员禀报道:“江小侯爷说,他要出门游历,为了写下一本书作准备。”   闻言,皇帝马上想到《仵作记录》和《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突然有些期待。   不知道江子宽回来后会写什么样的话本。   这江子宽所写的书,都是于国家社稷有用之书啊,那《仵作记录》一出,导致冤假错案都少了。   还有《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这书,因还未到收割季节,并不知效果如何,不过大司农让人对比过养鸡,吃虫子养出来的鸡长得特别快,蛋也下得勤,就连京城的百姓都有所耳闻,现在都在跟着学养鸡。   如今甚至有人跟着搞起土炕孵蛋法。   皇帝道:“希望江子宽下一本书对朝廷也有用。”   正说着就听到有内侍过来禀报,“长公主觐见。”   能自由进出皇宫的,也只有和皇帝一母同胞的荣平长公平一人。   皇帝的脸庞微微扭曲,很想找个地方躲一躲,外甥和妹妹这对母子俩大战,他这作兄长兼舅舅的,真是左右为难啊。   杨清泉不满意荣平长公主为他天天操心婚事,逼他去相亲,于是跟着小侯爷跑了。   同时跟着小侯爷一起跑的,还有国子监那一大群纨绔。   他们的理由很充分,出门游历天下,增加人生经验,当然若能被小侯爷将要写的书里提上一笔,那就再好不过。   纨绔们的家人完全没去阻拦,睁只眼闭只眼地由着他们。   都是人精,哪个不知道这其中的好处啊。   这里有一个皇帝外甥,还有一个皇帝面前的红人——江小侯爷,无论家里的小辈和哪个搞好关系,都是好事。   于情于理都不会阻止。   至于外面危险?嗐,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多派点侍卫跟着便是。   荣平长公主今儿进宫是让皇帝派人将儿子抓回来的,但皇帝拒绝了,理由也很充分。   “年轻人嘛,需要多出去闯闯,难不成等他老了,老胳膊老腿后再出去吗?何况还有江子宽等人在,江子宽不会让思源吃亏的。”   荣平长公主只能悻悻然地离开皇宫。   对于这事,皇帝只会站外甥,一直说他还小。   都快要到加冠的年龄,哪里还小?   荣平长公主知道皇兄不会帮忙,决定去找伍氏探讨一番,想当初,小侯爷也是坚决不肯成亲中的一员。现在呢,只怕这京城里,没有哪个男人能比小侯爷更宠妻的了,偏偏他宠得有理有据,还理直气壮的,让人无话可说。   被找上门的伍氏也犯难,觉得她家这个根本没有参考价值,他自己刚开始是闹了一番,等他对未婚妻一见钟情后,就再也没反对了。   荣平长公主问:“你可知道子宽看中黎氏哪一点?”   能让男人一见钟情的,总不能是容貌吧?黎郁云清秀动人,但单说容貌,并非是什么绝世美人,并没有黎府的二小姐黎美云长得美艳动人。   伍氏很尴尬,吞吞吐吐地道:“其实子宽他爹当年奉行男孩子要穷养,从小零花钱没多少,导致子宽特别爱钱……听说郁云生母特别会做生意,子宽想着郁云肯定生财有道……还有就是郁云她的嫁妆挺多的。”   说到这里,伍氏简直没脸。   她觉得愧对儿媳妇,只能加倍地对儿媳妇好,谁见过为了省钱,特意给妻子打造很省金子的簪子的男人吗?她儿子就是。   荣平长公主却不觉得这缺点有什么不对,她叹气道:“怎么我家思源就没这个爱好呢?”   可能是他们家特别有钱,从小这孩子的零花钱就没少过,所以对钱财等并不在乎吧。   “本宫问过他,喜欢什么样的媳妇,他却说没遇到心动的,不知道。”长公主抱怨道,“要是一辈子遇不到,难不成他就不成亲了?真是越想越气。”   伍氏安慰道:“说不定他这次去江南,或许能遇到心仪之人呢?”随即又有些愁,“也不知他们到哪了。”   荣平长公主喝着茶,一脸淡定,“不必担心,有侍卫跟着呢,他们浪到天边也无妨。”   她就这么一个儿子,哪里放心得下?   发现儿子跟着江子宽跑的第一时间,她就安排了侍卫跟去,还有守在暗处的暗卫,再加上那群纨绔家中派去的侍卫,这一伙人的出行,就和皇帝出巡也差不多了,并不需要担心他们的安全。   两位母亲因为儿子离家操心个没完,京城的各个赌馆却是喜大普奔。   那群三天两头跑到赌馆锻炼算学才能的纨绔终于离京了,快快快,将动过手脚的赌具安排起来,该出千的出千,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   不过短短几天赚翻了的赌馆顿时泪流满面,银子才是开赌馆的排面啊!   “真希望那群纨绔全都死在外面算了。”   有胆大包天之徒想着歪主意,“你们说,咱们请人干掉他们如何?”   “那跟捅破天没两样。”   赌馆背后的人将这吃了雄心豹子胆的人骂个狗血淋头。   那批纨绔可都是各家后院老祖宗、老夫人的心肝肉,老狐狸心里的回头浪子,哪个敢动,不要命了?   赌馆幕后之人道:“等他们回京后,想个法子禁止他们进赌场才是最好的法子。”   负责人满脸怀疑地说:“您觉得这可能吗?”   如果能禁止他们进赌场,就不会被人叫纨绔了。   远在边疆的二皇子也收到江子宽、杨清泉等人离开京城,往江南游历的消息。   他第一时间和狗头军师商量,能不能趁机给江子宽好看。   皇上跟前的红人又如何?他就不信皇帝会派人去保护江子宽。   狗头军师满脸喜色,“太好了,殿下,没想到那江子宽居然蠢得会离开京城,这不是给咱们下手的机会嘛?”   不做点什么,都对不起自己的智商。   二皇子点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赶紧将他处理了,届时就说是山贼干的。”   想到因为表弟杨清泉和江子宽导致他亏掉的银子,二皇子就恨不得将他们弄死泄恨。   狗头军师也不是真的没脑子,他思考会儿,遗憾地道:“殿下,京城那群纨绔们跟他们着一起游历呢,听说有二三十个人,他们身边的护卫可不少。”   二皇子窒了窒,然后逞强道:“那又如何,只杀江子宽一人即可!”   不动其他人,难度应该不会那么大。   军师道:“殿下,他们那么多人,肯定带了上百个侍卫呢。”   这还没算上暗卫,以荣平长公主和皇帝对杨世子的重视,傻子都知道跟在他身边的暗卫绝对不会少。   二皇子不禁沉默。   那么问题来了,上百个侍卫还不算上暗卫,他们得派多少人才能保证杀得了江子宽?难不成要出动军队?   呵呵,他若是敢动军队,等父皇摸着味儿了,就能直接砍他的脑袋!   越想越气,二皇子一脚踹上桌子,然后抱着腿痛得直跳。   “玛的江子宽,这命真大!”   **   南下的杨世子忍不住看身边的人,有些眼晕。   “侍卫是不是太多了?”他拧着眉,“咱们的人本来就不少,还带那么多侍卫,这一点都不低调。”   游历嘛,就要低调地去,这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明眼人都能看出问题。   那群纨绔纷纷赞成,“我觉得我们可厉害了,不需要那么多人跟着。”   纨绔们对自己没点儿数,觉得自己文武双全,不需要那么多侍卫跟着,碍手碍脚的。   小侯爷呵呵一声。   需要还是需要的,这年头的山贼土匪可不少。   但说实话,他们这么多人,目标实在太大了。   众人商量过后,决定留几个侍卫就行,大部分侍卫从明转暗,在暗中保护,没危险时他们没必要出面。   数辆青蓬马车载着一群纨绔,哒哒哒地往江南而行。   等他们看腻外面的风景,众人便掏出骰子玩起来,并不赌钱,输的人在脸上画乌龟。   “我还是觉得这不太像游历。”杨清泉拿着骰子,嘴里嘀咕道,这也太舒服了。   哪个人游历像他们这样的?别欺负他读书少。   已经咸鱼躺的小侯爷一脸震惊地看他,“这条件还叫舒服?马车多颠簸啊,我骨头都被被震碎了……”   他好想蝴蝶弹簧啊,可是弹簧里的科技太多,没三五个月搞不出来。   杨清泉无奈,按理说,这里的人中,他的出身更显贵,可这群纨绔,包括小侯爷在内,比他还娇生惯养。   出京时,他还想着骑马的,结果这群纨绔拒绝了,说骑马不如马车舒服。   于是搞来好几辆大马车,怎么舒服怎么搞,浑然不知低调怎么写。   小侯爷递了块肉干过去,“思源,来,吃肉干,别多想啦。”   杨清泉默默地嚼着美味的肉干,喝着茶水。   所有他们这真的叫游历吗?分明叫踏青!去江南踏青。   晚上,因为错过驿站,只能露宿破庙。   杨清泉盯着头顶上破了个大洞的屋顶,终于有了游历的感受,错过宿头才是正常的。   那边,小侯爷招呼道:“快将米面搬下来,咱们今晚吃点好的。”   被纨绔们擦干净的泥塑菩萨面容慈祥地看着庙里的一群风华正茂的少年,正中间的大锅中,鲜美的蘑菇汤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纨绔们守在锅前,一边吸溜着口水,一边聊天。   “哎,也不知老宁到哪了,没想到他脾气这么刚烈,说不成亲就不成亲。”   婚姻不太幸福的某个纨绔羡慕道:“当初我咋就没这个勇气呢?”   纨绔们互视一眼,异口同声道:“首先,你得有钱!”   有钱才买得起大船,雇佣得起船工水手,没钱没人你出去试试?走得出京城算你厉害。   “其次,你得有脑子。”   在宁查思逃跑之前,没一个人看出端倪,他买船买水手一条龙全在家人眼皮底下,愣是没人发现端倪。   “最后,你得吃得了苦。”   在海上飘荡听着挺有意思的,但要肉没肉、要蔬菜没蔬菜,只能吃鱼,像这么好喝的蘑菇汤想都别想了,这谁受得了?   于是那纨绔不作声了。   “子宽啊,你不是说要写书吗?”杜明规凑过来问道,“你想到写什么了?”   他们家里的人听说他们要和小侯爷一起去游历时,想得都挺美的,如果可以,最好跟小侯爷合作写本书,署上他们的名字。   人出名了,当官什么的更好操作。   小侯爷一脸淡定搅动着勺子,“可是我没有灵感。”   说着,他拿出一个小瓷瓶,往锅里洒下调味料,没有美丽可爱的老婆给他整理稿子,他可没动力。   再者,增加阅历方便写文不过是去江南找他老婆的借口。   杜明规犹豫会儿,掏出《算学》一书,“子宽,这本书非常好,但一般人看不懂,所以不知怎么用,你觉得咱们改编一下如何?”   “说来听听。”   小侯爷将瓷瓶的盖子塞好,盖上锅盖。   “算学的用途很广,像建房,用料用工,商品买卖就更不用说了,作战粮草,用兵,绘制舆图等等都用得到。《算学》一书好是好,但实在太难了,我想将之简单化,最好老百姓也用得上。”杜明规满脸野望,“其实若是能当童子启蒙书更好,像《三字经》一样。”   那他们肯定会千古留名,只要想想,再过几百年,儿童的算学启蒙书都用他们编写的,就满身热血沸腾。   小侯爷恍然。   原来如此,他们这是想弄一本应用数学啊。换而言之,就是专门给文化低或入门儿童用的教辅。   在古代,数学是高智商人才的专利,杜明规挺有想法的,居然想从孩子抓起。   凡是读书人都有个出版梦,做梦都想青史留名,写书立言就是一种方式,纨绔也不例外。   为了当赌神能狠下心学习算学的纨绔们对出书非常感兴趣,一个个凑过来,七嘴八舌说自己的主意。   “你觉得鸡兔同笼算难吗?”   “超级难,不要荼毒小朋友啊。”   “可是,用上一元二次方程就不难了,我觉得可以加上。”   …………   纨绔们一脸感叹,曾经鸡兔同笼这样的题他们觉得难如登天,现在居然觉得只配入门了。   在破庙住了一晚后,一群人继续南下。   如此过了几天,就算马车再舒服,纨绔们也受不住,也不知道怎么的,每天都会错过宿头,害得他们风餐露宿。   这日,前去探查的侍卫回来,给他们带回一个好消息,“前面有个村子。”   纨绔们一下子便振作起来。   他们带的侍卫多,吃住在野外都不成问题,野兽等于送口粮,可风餐露宿还是没有软乎乎的床舒服。   “咱们人太多了,若直接过去,那些村民会害怕。”杨清泉吩咐侍卫在村外候着,他们这二十多个人进村就行。   只是这二十几个纨绔一起进村,还是引起了村民的注意。   比起村里人,这些穿着光鲜亮丽的纨绔,明显就是来历不凡。   里正打量半响,最后仍是让他们进村休息,主要是这些人身上的衣裳十分名贵,还有银子给得多。   纨绔们买了不少鸡鸭放到小侯爷面前,一脸期待地看他。   “子宽兄,鲜菇鸡汤、春饼裹鸭子、甜面酱……”   小侯爷拒绝,“没有烤炉,烤鸭想都别想,鸡就一半白切,一半爆炒,鸭子做成酸萝卜汤。”   “好耶!”   “我们不挑!”   只要江子宽出手,什么都是好吃的。   纨绔们欢呼起来,也没有光坐着不干活,撸起袖子就帮忙杀鸡杀鸭拔毛。   君子远疱厨什么的,若是以前,他们还会守一守,自从认识小侯爷,吃到小侯爷亲手做的美食,什么圣人大道理、世俗的眼光之类的都丢一边。   大丈夫不拘小节,想要吃好吃的,那就动手,小侯爷又不是他们家的厨子和下人,做一次两次还好,若是经常吃,他们哪里好意思让小侯爷一直动手。   被纨绔们租住的人家的儿媳妇本想下厨做菜招待他们的,被拒绝了。   她一脸担心地看着长相白皙俊俏的贵人拎起菜刀,虽然这些鸡鸭是贵人们掏钱买的,但都是她们辛苦养的,若是手艺不好糟蹋了……   很快,厨房散发出阵阵香味,仿佛一个钩子,连隔壁的孩子都馋哭了。   纨绔们坐在桌前,狼吞虎咽,差点没流泪。   “所以,这就是我死皮赖脸,一定要跟小侯爷跑的原因啊……小侯爷是全京城,不,全大康最会吃的人!”   跟着小侯爷有好吃的,傻子都知道的道理。   小侯爷哼了一声:“我只负责烧菜,剩下的活儿都是你们的。”   “是是是,放心吧,包在我们身上!”   纨绔们将胸膛拍得啪啪响,非常仗义。   在村子里休息大半天,纨绔们便闲不住。   他们去找里正,诚恳地道:“养蛆可以喂鸡,吃虫子的鸡生蛋不仅大还生得勤……这是养蛆之法,京城都传开,你们可以试试。”   “还可以试试用堆肥法,肥料种庄稼和蔬菜。”小侯爷递过来一张纸,“这个肥料方子很容易,你们可以试试看。”   讨论算学的时候,纨绔们设计了很多肥料配比。   百姓不懂算数,他们体贴地将具体需要的数量标出来,只要识字的都能看懂。   这个村子十分贫穷,村里唯一识字的只有里正。   在纨绔离开后,里正看着纨绔们留下的方子,沉思许久。   半晌,他感慨道:“一亩稻谷十斤肥料……蔬菜五斤肥料……这些后生好生细心。”只要照着做肥料,照着施肥就行了。   离开村子后,杨清泉的情绪有些低落。   小侯爷用实际行动证实他的种田法子是良方,他以为全天下的百姓都会迫不及待地使用,没想到某些村子里的村民竟然连听都没听说过。   “县令不作为啊。”杨清泉长叹一声。   小侯爷反而很平静,摇着扇子道:“那是因为时间还短,等世人知道这些方子真的有用之后,他们肯定会用上的。”   只是有作为的县令都会缩短这个时间。   数日之后,他们又到了另一个村子。   叫苦连天的纨绔这次在村里休整了两天,这期间,小侯爷指导村民们制造农药消杀庄稼里的虫子。   纨绔们帮了很多忙,毕竟村民大多不识字,不知怎么配农药。   每次这些纨绔都会发现算学更广泛的实用性,事后便将之记下来。   等他们离开时,村民们送了一堆的土特产,有不值钱的干菜、腌菜和咸鸭蛋……   这群纨绔在京城时,大部分时间都会受世人白眼,很少会收到这般朴实的东西。   以往,从未有人敢将这种东西成当礼物送到他们面前,可现在看到这些东西,还有村民脸上的笑容,他们突然觉得,这些农家不值钱的土特产,比他们以往收到的礼物要珍贵得多。 第141章 抠门小侯爷32   因为这群纨绔吃不得苦,加上每逢路过村子时,都要拐进去看看,是以这一路走得非常慢,以至于他们南下游历的事,只要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了,被人认出也是正常的事。   不管哪个年代,攀龙附凤的事都少不了。   经过繁华的城镇时,这群人又忍不住停下来,然后买买买,想不被人认出都难。   当地的地头蛇们热情地招待他们。   这群纨绔子弟不是皇亲国戚,就是公侯勋贵,出身最差都是皇商,不是官N代就是富N代,若是得他们在皇上或者那些老大臣面前提上一两句,不知多有面子。   虽然这些纨绔既不是家主,也非族中精英,还仗着家中长辈溺爱横行京城,但地头蛇还是竭尽全力的招待,美酒美人一个都不能少。   杨清泉脸都黑了,小侯爷的脸色也很不好。   面对这阵仗,纨绔们互看一眼。   说实话,他们在京城时,爱去赌馆爱斗鸡看搏戏,但在女色方面并不执着——执着的家伙早被他们踢出去,拒绝往来!他们这里不需要色鬼,色鬼是最下乘的玩意儿,和他们不配。   美人只是皮相,哪里有斗鸡博戏和算学赌馆好玩?   而且,对于这群被老祖宗宠爱、从不缺美人的纨绔而言,还真看不上江南人偏爱的瘦马。   这江南的瘦马,也就那样罢了。   纨绔们很有节操,就是不要,他们可不收来历不明的美人,万一对自己不利怎么办?   发现这些纨绔并不像地头蛇想像中的那般是色中恶鬼,甚至连一个美人都不要,这让他们高看一眼,暗忖不愧是京城来的贵人,见多识广,即使是京城那群权贵中没出息的,定力都比一般男人强得多。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挑的美人可能比不上贵人身边伺候的。   后来,每到一个地方,纨绔们就被邀请去当地参加各种宴会,饶是纨绔们爱玩,也觉得颇为累人。   他们既不想去青楼,也不想参加什么文会诗会,宁可去那些闭塞的村子里,教村民新式孵蛋和养鸡法,或者配农药杀庄稼里的虫子。   直到他们拒绝邀约的次数多了,想必这消息已经传出去,应酬终于少了许多。   因为这事,纨绔们下意识地绕开大城市,专门往穷乡僻壤走。   午时,众人在河边的林荫下休息时,杜明规一脸感叹。   他从未想过,自己居然有一天,宁愿往穷乡僻壤钻,也不愿意往锦绣繁华的城里跑,享受城里的高床软枕和美酒佳肴。   这样的境况变化,谁能想到呢。   “子宽,快快快,叫化鸡。”   杨清泉特别积极地去滚来几个泥团子,他没等着侍卫动手,而是自己撸了袖子就干。   纨绔们捡些的捡柴,烧火的烧火,煮开水泡茶的煮开水,忙忙碌碌,皆没有像个大老爷们一样坐着等吃。   哪个敢坐着等吃,等会儿就没得吃。   侍卫们默默地拎着泥团子,按照着江小侯爷的吩咐做。   按他们这一个多月的经验,江小侯爷做的东西就没有不好吃的,他们跟着做就是。   香味飘出来时,明明出门游历,非但没瘦反而胖了几斤的杨世子不禁缩了缩肚皮。   他决定吃了这只叫花鸡后,就去散步,坚决不能当胖墩。   纨绔们吃得满嘴流油,一边说:“嗐,那王司马请咱们吃什么蓝苍州最富盛名的八味阁的饭菜,也就那样,不如这叫化鸡一半好吃。”   “对对,这京城里大大小小的饭馆,咱们也吃了不少,比得上青葱手艺的还真没几个。”   青葱一脸腼腆,谦虚地表示自己的手艺还行。   他还是没克服怕火的毛病,至于但其他的事,切菜也好、调味也好,都是一流的。   “我家主子才是最厉害的。”青葱一脸憨笑,“属下比不上他。”   那边,杜明规一脸严肃地道:“好了,你们吃完后过来一下。”   最近他很少参与干活,大部分时间门都在整理稿子和数据,现在已经有了些成效。   其他人抬头,茫然地看他,“老杜,你咋啦?谁招惹你了,脸色这么难看?”   只有小侯爷的嘴角微微翘起,他以为有些事,杜明规会视而不见,果然还是少年热血,那么其他人会怎么选择呢。   纨绔们吃饱喝足,又去水边洗漱一番,将自己弄得清爽了,便围成一圈,拿着炭笔开始算起来。   结果越算,他们的脸色越严肃。   杜明规沉声道:“果然,越是远离京城,隐匿土地的情况就越严重,你们看这几个县,明面上一半都不到。”   越说他的心情越糟糕。   他们是只会吃喝玩乐的纨绔不错,但也接受过这个时代最顶尖的精英教育,知道这天下隐匿近一半土地意味着什么。   纨绔们翻看他们一路上写下的数据,心情变得非常不好。   每到皇朝末年,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矛盾爆发,皇朝直接覆灭,然后土地重新分配,又是一个轮回。   开朝到现在不过两百年,情况就这么严重,他们有生之年,该不会看到改朝换代吧?   小侯爷意味深长地说:“如果风调雨顺,百姓应该还活得下去,如果有天灾人祸就……”   “就没有办法吗?”   在场的纨绔表示,他们并不想失去现在玉食锦衣的生活,要是真的改朝换代,他们肯定是被革掉命的那一批。   “你们能说服家中少买点地吗?”一个纨绔没好气道,“你家能少买点,但天下的其他地主呢?”   家中土地不少的纨绔纷纷低下头,沉默不语。   对于土地的贪欲,那是写在每个中原人的血脉里。   千百年来的改朝换代,谁不清楚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后果?   但没人能戒掉这种贪欲!   他们看到结果了,但却丝毫没有办法,作为家中   的纨绔,   虽然长辈疼爱,   但若是涉及到家族兴衰的事,他们是没有发言权的。   有人提议,“要不,咱们将这个上交给皇上……”   他们是没有话语权,但皇帝有,他们管不了皇帝能管。   “这样的话,我们将会成为天下士族豪强的眼中钉肉中刺,到时候想弄死咱们的人肯定不少。”   杜明规说着,下意识看向杨世子,他是皇帝外甥,想瞒也瞒不住。   纨绔们意气风发,“怕个屁!怕的话我就不是纨绔了。”   哪个纨绔没有挨过家中长辈们恨铁不成钢的毒打?但你们看,他们改了没有?根本没改,不要然也不会被世人骂一句纨绔。   这时,一直没有开口的杨清泉突然道:“子宽,你觉得这问题有解吗?”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小侯爷有办法。   果然,小侯爷慢吞吞地开口道:“也不是没有办法。”   纨绔们迅速地围过来,杨清泉目光炯炯有神。   相处得越久,他越是恨不得将当初传出江子宽纨绔之名的范纯打死,江子宽不仅有大才,他的所作所为,很多时候已经接近“圣”。   能让老百姓有粮食果腹,这是神农之志啊。   小侯爷举起三根手指,“有三种解决方法。”   在众人的专注的眼神中,他不慌不忙说出自己的思考,“第一,开僻更多的土地。”   纨绔们直叹气,并不觉得这法子能解决千古难题。   谁不知道更多的土地能解决问题?但天下的良田就这么多,贫瘠的山林虽然可开荒,但收获太少,浪费种子和精力。   “哎,中原没有,不代表海外没有。”小侯爷笑得一脸神秘,“你们以为老宁是随便在海上乱晃悠么?他是去寻找新大陆了。”   “什么?!!”   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人都惊了。   “新大陆?”   “真的有新大陆?”   “新大陆是什么样的?”   …………   纨绔们围着小侯爷,激动又好奇。   小侯爷依然是慢条斯理的,“我爹生前和一个认识的海客喝酒时,海客曾经说过,大康朝自以为地大物博,实际上海外有很多无主之地,比咱们大康要大得多,那些地没人耕种,肥沃得洒把种子就能收获,甚至不需要怎么精心伺候……”   仗着老侯爷江中诚不在,小侯爷拿他借口,可着劲儿地忽悠。   反正江中诚也不在意。   “真的?”   纨绔们双目灼灼地盯着小侯爷,一颗心砰砰砰直跳。   他们虽然不是那些老狐狸,也不是什么精英,不过中原人写在血脉里对土地的渴望觉醒了,让他们恨不得赶紧找到那无主之地。   “哎呀!”一个纨绔懊恼地一拍大腿,“老宁也真是的,要去探索新大陆也不跟咱说一声,我也想去啊!若是能找到那么大片的耕地,咱肯定青史留名!”   其他纨绔也纷纷指责宁查思的不是,丢下他们跑人。   江河看这群人已经上勾,继续不紧不慢地说:“我那时还小,和我爹一样,以为那海客是吹牛的。”   他拿起一根树枝,随手在地上画了画,“我爹酒醒后,将海客说的东西记下来,后来和我说了一嘴,我也不知是真是假,他说大康最南边有几个大岛,你们看,这个是雅岛,安舆岛……这里是一大片海洋,这里是一大片陆地,据说比我朝大好几倍,土地肥沃,很适合种田。”   一颗颗头颅瞬间门凑过来,盯着他在地上画的简易舆图。   “什么?你爹还画了舆图,那舆图可还在?”杨清泉激动地跳起,“还有那海客在哪里?”   小侯爷莫名的看他一眼,“我咋知道?反正我爹去世后,就再也没见过他。至于这地图,我爹死后被烧了。”   所有人纷纷破防,崩溃地瞪着小侯爷,这么珍贵的东西怎么能烧呢?   小侯爷道:“喂喂喂,你们别这么看我,不是我,是我娘烧的!我爹画这幅舆图时,肯定还没酒醒,这图画得跟鬼画符似的。”   众人盯着地上的简略地图看了好一会,脸上露出可惜之色。   这些地方还是太远了,连小侯爷都说了,要是坐船得好几个月呢,远水救不了近火,远土种了不近粮。   小侯爷赶紧转换话题,“咱们讨论第二个方法吧?”   这一个两个的,对土地热情的模样,他怀疑其中肯定有人想学宁查思出海远航。   “第二个方法是高产粮种。”小侯爷解释道,“如果说十亩地才能养活一个人,粮食高产,收获加倍的话,几亩地就可养活一家人……”   有纨绔不高兴地道:“你说得简单,良种哪这么好找?”   “就是啊,要是这么好找,粮食也不会成为一个国家的根本。”   “我们也不会被耳提面命,不准浪费粮食。”   小侯爷笑了笑,“那海客曾说了一嘴,南方有个蛮国,稻谷一年三熟也就罢了,种子也特别好,比我朝亩产多上几十斤呢。我爹本来想叫人去查的,不想突然去世,你们也知道的,我对于出仕不上心,一时也没想到这事。”   在场的纨绔和杨清泉嘴角皆抽了抽。   若这个消息是真的,加官进爵根本不成问题,小侯爷咋就这么讨厌当官呢?若是个精明的,肯定二话不说就去查……   想到这里,纨绔们都要替小侯爷心疼死了,这是损失青史留名的机会啊!   小侯爷不以为意,得意地笑道:“我写的《仵作记录》和《种田》都已经足够让我青史留名了,我可不在乎这个。”他一脸真诚地对这群纨绔说,“所以,这个青史留名的机会还是给你们吧,我没这个心思去调查真假。”   纨绔们心下一喜,暗自盘算着马上写信让侍卫传信息回去,家中的老狐狸们肯定会马上派人去查的。   “第三个法子和第二个有关系,地不要闲着,冬天种冬小麦、白菜、萝卜都可以…   …”   杨清泉叹道:“你说得简单。”   跟在皇帝身边久了,导致他什么都懂上一点,“这地肥力就这么多,不好好养着,地会越种越贫瘠。”   小侯爷一脸淡定:“你忘记我的肥料方子了?只要施肥跟得上,不怕土地用得频!等我回到庄子后,我会继续研究让粮食增产的肥料,有机会还会研究稻谷小麦……”   杨清泉暗暗摇头,觉得小侯爷想得太美。   他敏锐地道:“你的意思是,到时粮食若是多得吃不完,种田收益锐减,就没人会想要买田地了,是不是?”   小侯爷乐呵呵地点头,“对啊,说得没错,只怕到时种田非但不用交税,还得反过来补贴农民呢。”   如果真做到了,他这条咸鱼肯定得到天文数字的功德。   全部人哄堂大笑,连远处的侍卫都忍不住暗笑,但心里却不由自主地幻想,若是真的,该有多好啊。   小侯爷哼了一声,不想理他们。   还是他老婆最好了,不管他说什么,从不会取笑他,只会握住他的手,跟他实验那些在外人眼中看来荒唐的想法。   杨清泉笑过后,又陷入了沉思。   皇帝舅舅登基之时,就曾让大司农请教天下最有经验的老农,编写一本简单易懂的农书,这也是皇帝舅舅最大的功绩之一,因这本农书,天下田地收获多了,人口也多了近百万户。   小侯爷这个想法很天真,但若是能实现该有多好。   杨清泉想着,拍拍好友的肩膀,“子宽啊,你要努力啊,我等着你种出更多的粮食,到时候我一定会求舅舅给你封个国公当当。”   江小侯爷摸着自己的下巴,骄傲地道:“咳,我也觉得国公比侯爷好听多了。”   **   一行人终于到泉州时,小侯爷简直心力交瘁。   因为每到一个地方,纨绔们都在测隐田就算了,还哪里穷往哪里跑,整得就像助农下乡,穷乡僻壤出不出刁民他不知道,但肯定出山匪。   小侯爷心累地问:“这是第几波了?”   一般的山贼土匪哪打得过牛高马大的侍卫,当山贼土匪被摁在地上摩擦时,纨绔们像撒欢的兔子,欢呼着去搬空山贼土匪的库房。   “好多金子,好多银子啊!”   小侯爷怀疑他们是故意撞上山贼的,他有确切的证据。   杨清泉扭头问:“子宽,难道这钱拿着不快乐吗?”   小侯爷叹气,钱拿着当然快乐,可他更想去找老婆啊。   没成亲的纨绔们不理解他的想法,说道:“嗐,你夫人在江南又不会跑,急什么?”   纨绔们发现打土匪能发家致富后,不知有多开心,恨不得再打几波山贼。   他们甚至学会钓鱼执法,一群看上去像冤大头的纨绔先演上一波,侍卫黄雀在后,于是这群纨绔胆大包天,真是哪里有危险往哪里钻,也不怕翻车。   小侯爷心里那个懊悔,他就不该给他们提供特效蒙汗药的,导   致这群人全飘了。   幸好消息传出去后,那些山贼也精了,再也没人打劫他们,纨绔们只得悻悻地继续游历。   刚到泉州,小侯爷就拍拍屁股去找老婆。   他再也不想给这群纨绔当保姆,他有理由怀疑,其实自己的系统是被分到养娃那块。他觉得自己好像一直在养孩子?养的还是同龄的大孩子。   系统:╯︿╰你自己要操着爹的心,关本统屁事!   得知小侯爷亲自来到泉州,沐家人对小侯爷很欢迎,沐老夫人也十分满意。   外孙女夫妻恩爱,外孙女婿千里迢迢从京城而来,亲自接她回去,这情意难得。   最让沐老夫人高兴的是,小侯爷并没有直接将妻子接走,而是打算在泉州玩上一年半载,吃海鲜吃到饱。   “其实是为了等思源他们一起回去。”   小侯爷哼声道,“那群混蛋编写的应用算学书一出,可算是将天下的地主得罪透,人多一起走,比较安全。”   有一批侍卫跟着,暗卫护着呢,这二三十个纨绔,光是他们的父兄亲人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朝廷高官职位,谁敢想不开,一口气全干掉他们?   黎郁云掩嘴而笑,温柔地问:“子宽,你该不是始作俑者吧?”   虽然他总是嚷嚷着要做一条不需要翻身的咸鱼,其实心肠再柔软不过,很多时候,只要是利国利民的事,他都会去做。   “与我何干?”小侯爷嘀咕道,“是杜明规他们捅破天,我可没有个爹给我撑腰。”   他一把搂住老婆,脑袋在她怀里蹭了好几下,“要是有人不要脸搞暗杀,我们只能远走天涯!娘子,你到时一定要陪我啊。”   黎郁云揉着他的发,语气里都是温柔和笃定:“好好好,陪你!大不了咱们找个山旮旯去隐居。”   **   当人工孵蛋法从北到南流传开来时,拜那群到处乱跑的纨绔所赐,他们每去到一个地方,就科普一次,同时顺便再打劫山贼,导致他们特别有钱。   于是他们每每都会拍着胸脯,和那些贫穷的老百姓表示:鸡孵出来后算你们的,孵不出来算他们的!   纨绔们游历的过程中,吃的档次降了,穿的档次却是死活不肯再降的。   一身绫罗绸缎,满身都写着老子贼有钱!   被钞能力震住的百姓在有贵人兜底的情况下,养蛆孵蛋一条龙,等他们成功后,纨绔们便嘻嘻哈哈地走远了。   百姓对喜欢的人很直白,当一把把百民伞、千民伞和万民伞被送到京城时,纨绔们的长辈都惊呆了。   这真是他们家那不成器、只会斗鸡搏戏、被视为害虫的孩子干的?   而现在,他们家的孩子不仅被各地老百姓爱戴,甚至他们还热切希望自家孩子能出仕当官,最好能在他们所在的地方当官?   “夸得太过了。”老狐狸们对家里的老祖宗们说的时候,谦虚了一下,然后被老祖宗们不高兴地瞪了好几眼。   老祖宗慈爱地说:“我就说啦,咱们家的孩子只是年少轻狂,现在年纪大了,不就成熟懂事了。”   就连不得不嫁给纨绔,原本不情不愿的妻子们,对丈夫的印象也跟着改观。   要不,还是别破罐子破摔那么快,珍惜珍惜?不是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吗?若是他们想要振作起来,当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她们还是要支持的。   小侯爷来到江南后,不知有多开心。   因为江南的赌馆没人认得他,他只要稍微化个妆,和女扮男装的老婆往赌馆一钻,就能赚好多银子。   黎郁云一脸无奈,“子宽,你悠着点,别赌太大,被看出来就不能再薅羊毛。”   小侯爷只能心疼地搂着银子离开。   当初他和杨清泉一口气将一家赌馆搞到破产,后来京城各大赌馆都防着他,再也不能从赌馆里赚小钱钱了,这教训是多么的惨痛! 第142章 抠门小侯爷33   虽然不能在赌馆里可着劲儿地薅羊毛很不高兴,不过等离开赌馆后,小侯爷又高兴起来。   “走走走,咱们去吃好吃的。”   他毫不在意地拉着身边一身男装的老婆的手,兴高采烈地走在街道上。   这时,迎面走来一胖一瘦、穿着华丽的男人,看到这两个“男人”光天化日之下手拉着手,姿势亲密,他们满脸厌恶地道:“呔,一对不要脸的断袖!”   黎郁云:“……”   黎郁云的手一抖,想甩开小侯爷的手。   哪知小侯爷非但不放手,还嚣张地搂住她的肩膀,一口就亲上她的脸,对那两个男人说:“关你们屁事!”   这两个男人正好是直男,哪里受得了,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等他们回过神,发现那两个“狗男男”已经走远。   两人气得暴躁如雷,“可恶,就该让知府将南风馆全禁了!”   他们在泉州这边也算是非富即贵,第一次有人在他们面前这般嚣张,而且还是两个他们看不惯的“狗男男”,差点没被气坏。   这边黎郁云气得直揍人,被哄了大半天这气才消。   她无奈地道:“你啊,要是被人发现怎么办?”   要知道,江小侯爷在江南可是名人,他那两本书被皇帝推广后,得知小侯爷来到江南,天天都有无数的请柬送到沐家。   幸好他懂得伪装,不然若是被认出来,让世人知道破案又会种田、且忧国忧民的江小侯爷其实是个爱去赌馆的主,不知多少人得幻灭。   人都是健忘的,如今世人对小侯爷的印象,都是正面的,已然忘记他曾经走鸡斗狗的德行,再者江南离京城太远,江南这边只传了小侯爷的好名声,没传那些“丰功伟绩”,就算有,得了他好处的人早就给他找了无数的借口。   久而久之,世人对他已经完全神化了,没有一丝缺点。   小侯爷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妆容,他现在将自己搞得爹妈都不认识,若是还有人能看出来,肯定是人才,他可以将对方推荐去邢部工作。   这么一想,他又乐了,巴不得来个奇人能将自己认出来。   届时他将人推荐到刑部或大理寺,相信那边的人就不再总是盯着自己。   来到客栈,小侯爷张口就道:“这家的招牌点心好吃,松软可口,还不腻味,外祖母肯定喜欢。”   他招手要了一份糕点,然后又要几份他觉得好吃。   沐家舅舅所出的几个孩子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多少都能吃完。   连吃带拿的小侯爷夫妻刚进门,就被几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围住,他们的眼睛不约而同的看丫鬟小厮手里的食盒。   小侯爷道:“拿去拿去,这是给外祖母的,别弄错了。”   沐老夫人的精神格外好,看着还能活个二三十年。   自从外孙女来到身边,她就觉得自己的病好了一大半,后来外孙女婿也来了,另外一半也跟着好了   。   “哎哟,子宽这孩子,肯定又和郁云出去玩了。”   沐老夫人捏起一块点心,面上笑呵呵的。   不错,这糕点确实好吃,外孙女婿真了解她。   小侯爷不仅了解老夫人的口味,连沐家下面的孩子,不管是大的小的,不大不小的,爱吃什么和喜欢什么,不过短短时间,他全都摸清了。   沐老夫人感慨,“是个有心的孩子。”   有些人即使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一辈子,都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厌恶什么,一辈子都是陌生人。   沐大夫人轻声道:“也是个聪明的孩子。”   她拿起一块雪白的糯米团子,这是她喜欢吃的,她没想到自己只是在小侯爷面前吃过一次,就被他注意到。   “子宽和咱们家郁云,这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沐老夫人眼里都是笑意,“老婆子以前总觉得,男人要有事业才行……现在倒是觉得,小侯爷这样也不错。”   看那两个孩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模样,让她觉得自己都变得年轻起来。   沐大夫人忍不住为小侯爷说话:“娘,小侯爷有自己的事业,他写的书一本是邢部必看,一本是地方官员必看,就凭借这两本书,他就能青史留名。”   沐老夫人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心里慰藉。   当今是一位明君,年轻时就曾主持编撰了一本农书,励精图治几十年,人口增长了两百万户,皇帝注重农桑,外孙女婿的所作所为正好骚到他的痒处。   只要皇帝在,外孙女婿就不虞没地方发挥。   婆媳俩又吹了一波小侯爷,从人工孵蛋到养鸡到让粮食增产的肥料等等……   沐家两个舅舅在江南还是很有脸面的,泉州附近是最早施行小侯爷农书政策的地方,现在江南的庄子比以前贵太多了。   《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这书写得太优美,宛若诗歌,引得人向往不已。   现在有点钱的人家都流行改造庄子,种田养鸡养鱼,这样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江南百姓的日子比以前好过许多,毕竟改造庄子、种田和养鸡等都需要人手,整个江南就没有什么闲着的人。   于是过年的时候,江南的百姓都是乐呵呵地割肉买布,过了个肥年。   沐家是恨不得将小侯爷一辈子都留在江家的,在得知小侯爷是沐家的外孙女婿后,沐家在江南不管做什么,都十分顺利。   世人感激小侯爷,爱屋及乌,也感激他们。   先前沐家二爷在经过一个村子时,马车陷入泥泞中,得知他是小侯爷妻子娘家舅舅,一群村民特地跑来帮忙,还让他们转交礼物,说多亏了小侯爷,今年他们的粮食收成多了。   **   纨绔们在外浪了大半年终于回来。   小侯爷看到他们时是高兴的,满脸期盼地问,终于游历完了吗?可以回京城了吗?   前阵子,他娘写信过来将他骂惨了,还说今年他别想收红包,离家出走的孩子只有棍棒的待遇。   想到   他娘丰厚的红包,小侯爷的心都在滴血,然而纨绔们并不理解他对小钱钱的热爱。   杜明规摸着头,一脸不好意思地说:“可是我们已经答应了,过完年后要去教大榕树村的村民养鸡,还有做肥料……”   “……ˇ”   这一个两个的,一副阳光灿烂的大好人模样,算是什么啊?他们不是南下游历的吗?怎么变成了纨绔改造了?   纨绔们握紧拳头,一脸向往,“以前我们没得选,以后我们想当个好人。”   小侯爷想呵呵他们,以前你们没得选,所以只好当个纨绔,是么?   看来他们今年看来是不能回京过年了。   眼看就要过年,黎郁云只好亲自收拾了几车的年礼,让人送回京城。   她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可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只能跟着大部队一起留在江南,届时大家一起回京。   京城里的伍氏和太夫人接到信后,自然不高兴。   儿子(孙子)的信写得含含糊糊的,话都说不清,只说有危险。   能什么危险?侍卫没带够吗?   正当她们考虑着,要不要去找荣平长公主问清楚情况时,又收到儿子紧追而来的的信。   儿媳妇(孙媳妇)有喜了。   这下子,婆媳俩都坐不住了。   回个屁的京城!路途那么远,途中要是出了什么事咋办?   坐船?前三个月本就危险,再加上孕吐和晕船,孩子还能好?   至于坐马车?这时代就算有官道,还是十分颠簸,孩子都得给你颠出来!   既然不能回来,就在江南生!   反正外祖家也相当于娘家,不是说儿媳妇(孙媳妇)的外祖家对小两口很好吗?肯定不介意照顾他们。   婆媳俩高兴得紧,忙不迭地去收拾了好几车的东西,吃的、用的和补身体的,让人连夜出发,送去江南给小两口。   对了,还有给沐家的年礼,再多添三成。   皇宫里,皇帝看着案桌上的两份折子。   一份让他欢喜不已,据说江小侯爷的种田之法并未彻底传开,但传到的地方秋收时,地里的收获都比以前多。粗略算下来,今年比去年粮食多收上一成,若是全国多收个一成,可以多养活很多人。   若是那肥料法彻底传开,那多收两成的粮食也是可以期待的。   皇帝看向另一份折子,这是密折,说的就是隐田之事。   如果那群纨绔看到,肯定会吃惊。   当天晚上,他们闲聊时说的话全在上面,包括小侯爷和他们说的那些解决土地集中的方法。   皇帝看完后,将之放到桌上,微微出神。   他喃喃地道:“宁查思出海一年多了罢?”   皇帝何尝不想彻查那些豪强地主手里有   多少田?土地就是命根子,土地问题关系着皇朝的延续。   “不过,还是得限制一下。”   皇帝神色有些阴沉,一个县竟然有一半是隐田,这也太贪了。   **   新年刚过,朝中就传出风声要测隐田。   老狐狸们大惊失色,纷纷派人去江南保护自家好不容易从人渣改造成人才的孩子。   伍氏也是大惊失色,“糟糕,子宽他们不安全了。”   那些手里握着大量隐田的豪强和大地主绝对不可能放弃手中的财产,但他们再有钱有势,也不敢和掌握国家军队的皇帝对抗,那怒火只能朝将这事披露出来的那群纨绔发泄。   太夫人也是面色沉凝,“月娘,你将家里的护卫都派去江南……郁云这时候怀上孩子了,若是有个好歹……”   孩子是老太太的命根子,她可不想自己还未出生的曾孙曾孙女就这么没了。   “娘,别担心。”伍氏赶紧安慰道,她拿出儿子让人送过来的特效蒙汗药和迷药,“这些玩意儿我让人去试过,特别有效!再说了,沐家在泉州的势力很大,他们会保护子宽和郁云的。”   以荣平长公主为首,纨绔们身后的家族都纷纷派人去江南保护自家孩子。   老狐狸们私底下交流过,都为自家孩子自豪。   这测量天下隐田之事,足以青史留名,他们家孩子注定要在史册上留下名字,相比之下,一时的危险都不算什么。   “以前从未想到孩子这般有出息。”老狐狸们坚定决心,“这事咱们得支持!”   他们孩子出的书将会改变大康,只要流传下去,未来甚至能改变历史,这么伟大的事,不能让那些贪婪的豪强地主给毁了。   至于他们……   呵呵,他们家族买的田地虽多,但在朝为官,哪里真敢抢国家的土地,手中的田地也是有数量的,而且都是正正经经来的,并不怕人去查。   既然这火烧不到他们身上,当然是要支持自家的孩子啦。   **   自从黎郁云传出喜讯后,就成了沐家重点保护的对象,连小侯爷都成天围在她身边虚寒问暖。   “郁云,今天哪里不舒服吗?”   身材修长高挑、面容俊秀的青年端着一碗粥进来,“今儿是蔬菜粥、酸萝卜,一滴油都没放。”   黎郁云先是闻了闻,没有恶心的感觉,拿起勺子吃了半碗后,就再也吃不下了。   纵使如此,周围的丫鬟仍是齐齐松了口气,没再吐真是太好了。   自从夫人怀孕后,那就真是吐得昏天暗地的,人都瘦了一大圈儿。   小侯爷坐下来,将怀孕的妻子搂在怀里,温柔地亲了亲她的脸。   两人依偎在一起,如同一幅画般美好。   丫鬟们见状,脸有些红,很有眼力地退下,只要小侯爷和夫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就要有眼力。   小夫妻俩原本感情就好,这下子,感情更好了,每天都黏   在一起,   也不嫌腻味。   沐家的舅舅们私下都被羡慕嫉妒的夫人捶,   觉得她们怎么就没这么好的丈夫,身边的死鬼从来没这么体谅和爱护她们。   外甥女怀孕之时,小侯爷不仅不要通房,还亲自伺候妻子,为她下厨,亲自为妻子按摩抽筋的腿脚,被吐了一身也不介意,将难受的妻子抱在怀里哄。   舅娘们表示,奶娘照顾孩子都没小侯爷伺候妻子这般耐心细致。   舅舅们都不敢吭声,心里暗暗叫苦。   他们都有工作,怎么可能像小侯爷这样,啥事都不做,只围着老婆转?再说了,就算他们围着老婆转,做饭伺候人之类的,他们其实也不会啊。   小侯爷以一已之力,拔高沐家姑娘们嫁人的标准。   舅娘们生怕女儿们眼光太高将来嫁不出去,或者嫁人后落差太大过得抑郁,赶紧给女儿们洗脑,让她们别想了,这世间也只有江小侯爷这么个奇葩,世界上的男人,更多像黎汤这样的负心汉,不能指望,还不如自己手里多拽些银子。   等黎郁云终于渡过孕吐期,这才知道舅舅们私底下被舅娘埋怨,不禁有些尴尬。   她转头问:“子宽,咱们真的不回京城吗?其实可以坐船的。”   对此,她心里是过意不去的,丈夫跟着她跑来江南,留下太婆婆和婆婆独自在京城,感觉他们特不孝。   小侯爷不在意地说:“放心,祖母和娘不会介意的,娘在信上不是说了吗,你肚子里的孩子现在才是最重要的。”   黎郁云垂眸,“我只是觉得不安。”   她很聪明,自从听到那群纨绔们在他面前炫耀了一嘴他们所做的事后,她就焦虑得睡不着。   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丈夫肯定也在很多人的暗杀名单上。   小侯爷温柔地握住她的手,轻声安慰:“放心,新应用算学书我一点都没沾,他们也没将我的名字写上去,怪不到我头上,应该说更危险的是他们……”   “可他们有靠山,你没有。”黎郁云咬唇。   定远侯府世代单传,公公去世后,朝中就没有人,她现在怀孕了,不可能跟着靠山众多的纨绔们一起回京,实在太不安全。   小侯爷笑道:“一起回去不是什么难事,他们肯定乐意等我们的。”   **   皇帝这次并没将事情的影响弄得太大,他只是将隐田最严重的几个县处理了。   并未抄家,只是罚得人倾家荡产,几代人的积蓄都没了。   聪明人都知道,皇帝这是警告他们,不要太贪,为了不该拿的土地,将全部家财散尽值不值得。   据说朝中诸位大人正在讨论要不要全国进行隐田调查。   现在那些豪强地主们的神经绷得很紧,心里也恨得不行,那群纨绔干嘛好端端的要去学算学?学就罢了,干嘛要用来查隐田?   到底是谁教那群纨绔学这东西的?是江子宽?还是那本不知道打哪里来的奇书?   黎郁云的孕吐期结束后,确认能吃能喝,且身体倍儿棒后,她坚持要和那群纨绔们一起回京城。   “即使咱们在江南也无事。”小侯爷叹道,“我可以保护你的,你就这么信不过我?”   定远侯府的护卫都被他娘调到江南,都是从战场退下来的老兵,保护他们绰绰有余。   黎郁云只是朝着他笑,“可是,我想祖母,也想娘了。”   见他面上仍有不愉,她放软了声音,“别生气嘛,你看我离发动还有五个月呢,听说刚生下来的孩子身体比较柔弱,要等周岁才能回京……祖母的年纪大了,总不能让她牵肠挂肚地想孩子。”   小侯爷还是不高兴,只是人都已经坐上回京的船,他能怎么办?   不过面上,他仍是一副脸色难看的模样,将一碗鱼片粥放到她面前:“行吧,你吃完我就不生气。”   怀孕的人容易胡思乱想,他担心她忧思过度,既然她觉得回京城才安心,那就回去吧。   黎郁云笑眯眯地喝粥,丈夫说吃鱼的孩子聪明,于是她三天两头吃鱼,幸好他厨艺好,她怎么吃都不腻。   吃完后,她说道:“子宽,我晚上还想吃鱼片粥。”   小侯爷拎起鱼杆,“行,我这就出去钓鱼。”   甲板上,一群纨绔正坐在那里,人手一钓竿钓鱼。   看到小侯爷,忙挪了个位置给他。   杜明规道:“子宽,咱们比赛看谁钓的鱼多。”   船舱内,护卫首领正和杨世子回话,他不悦地扫了眼出现在甲板的江小侯爷,低声道:“明明走陆路更安全的……”   他们家世子和那群纨绔们死活都要坚持走水路,只为了怀孕的定远侯夫人。   他们这些护卫再怎么厉害,也不是专门的水兵出身,若有人大胆地和水匪勾结,届时,只怕这群出身非富即贵的纨绔,只能做江里的水鬼。   杨清泉警告地看了眼侍卫首领,沉声道:“这些话我不想听到第二遍。”   侍卫首领欲言又止,最终不敢再说什么。   甲板那边,小侯爷的耳朵动了动,随即将注意力放在鱼钩上。   发现他的线动了,周围的纨绔大呼小叫,“子宽,快拉起来。”   很快,一条一斤多重的鱼被钓了上来。   小侯爷很满意:“哎哟,是黑鱼,真不错,可以做鱼片粥。”   杜明规探头看了一眼,“子宽,咱们想吃酸菜鱼,今晚你可以下厨吗?”   其他纨绔纷纷叫嚷着要吃酸菜鱼。   对于这群为了他老婆的身体,特意坐船回京的纨绔,小侯爷自然是感激,既然他们想吃,那就给他们做。   “没问题,炸鱼块要不要吃?”   纨绔们欢呼起来,得寸进尺,“全鱼宴!全鱼宴!”   小侯爷笑骂道:“全鱼宴的前提是,要有足够多的鱼,你们钓的鱼根本不够!”   杜明规吆喝起来:“诸位,咱们多钓鱼,今晚能不能吃上全鱼宴,就看你们了!”   纨绔们高高兴兴地钓鱼,护卫首领像老鹰一样,锐利的眼神扫视着周围的环境。   小侯爷钓到老婆要吃的鱼片粥的材料后,就懒得再钓了,回到厨房准备将鱼杀了腌好。   沉重的菜刀在小侯爷手里,如轻薄的柳叶刀,他的手微动,薄薄的鱼片被片下来,每一片大小厚度差不多,落到盘子上。   外面,一名侍卫跑过来禀报,“世子,水里有人浮上来了。”   杨清泉跑到甲板,纨绔们也不去钓鱼了,一个个探头看水面上飘着的人,看那身形是个男人。   护卫首领的脸色很不好看,忙让人将那在水中动也不动的人拉上船。   这一查看,发现这是一个水匪,水匪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杜明规大叫起来:“天啊,不会死了吧?咱们的鱼有没有吃过尸体?吃过尸体的鱼还能吃吗?”   侍卫检查过后,忙道:“世子,这人没死,只是晕过去了。”   纨绔们松了一口气,他们的全鱼宴啊,差点被一具尸体给毁了。 第143章 抠门小侯爷34   船上有大夫,大夫很快就将水匪弄醒,然后被侍卫拉下去审问。   “我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啊,我刚靠近,突然头一疼,就晕过去了。”水匪崩溃地大叫着,“有鬼啊!肯定水里有鬼!”   众人闻言,都忍不住侧目。   你一个水匪竟然还怕水鬼?要是真怕水鬼,还敢做这么多伤天害理之事?   杨清泉沉吟,这水匪估计是派过来侦查情况的,看来背后想伺机对他们动手的人不少。   护卫首领的嘴巴动了动,终究没再说什么抱怨的话。   事已至此,再说这些有什么用?说得多了,反而会引来世子的不烦而,也会得罪江小侯爷。他们要做的只有提高警惕,击退来袭的敌人,保护好船上的主子和贵人们。   纨绔们心满意足地吃到全鱼宴,当晚一个个睡得贼香。   只有杨清泉不怎么睡得着,他跟侍卫商量了大半宿,怎么提防敌人从水下攻击。   他们船上有很多侍卫,后面还跟着两艘船,一艘是官船,船上都是水兵,一艘船是他们雇佣的江上好手,两艘船后还有好几条商船跟着,商船也聘请了护卫,按理说已经足够安全。   “今天审问的水匪说,有大地主花十万两银子,要将咱们所有人都截杀于江中。”杨清泉说着,眉宇间不免带上几分忧虑。   他和那些纨绔不同,从小就生活在皇宫,知道为了利益,人能狠到什么程度。虽说他们的身份会令不少人忌惮,但更多的亡命之徒早就没有理智可言。   侍卫首领道:“世子您放心,大后天到林州,咱们可以改陆路。”   “陆路一样不安全。”杨小世子摇头,“皇上有密信,欲让杜明规他们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到全国各地查隐田……”   这些昔日的纨绔如今是未来的国之栋梁,他们有着少年人特有的热心赤诚,无所畏惧,所作所为皆着眼于大义,没受官场的污染,是皇上手中最锋利的刀。   两人在灯下商量许久,快到二更时终于结束。   侍卫首领退下前,杨清泉突然道:“对了,你再去问一遍那水匪,我总觉得他在水中昏迷得挺莫名其妙的。”   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意外,更像是人为。   难不成暗中还有人保护他们?   护卫首领也是一头雾水:“可能是突发疾病吧。”   杨世子给他一个“这种荒谬的理由,你竟然也相信”的表情,让护卫首领有些羞愧。   算了,还是再去查查吧。   经过这一遭,纨绔们都以为水匪若是要动手的话,最好是在晚上。   一个晚上风平浪静地过去,纨绔们心弦一松,觉得在晚上之前,都不用太过紧张。   哪知刚到午时,江面就迎面来了几条没有什么标志的船。   有眼尖的护卫大叫道:“水匪来了!”   船上的护卫们纷纷拉弓引箭,准备等水匪过来就攻击。   纨绔们   难得紧张起来,纷纷探头出去看。   “妈啊,竟然来了七艘船,还真看得起咱们!”   杜明规的牙齿打颤,强撑着说:“你、你们……别怕,我会武功的……”   旁边一个纨绔拍了拍他的肩膀,“老杜,怕的是你吧?你别怕啊,我的骑射还算不错的,走,擅弓箭的跟我出去杀他丫的!”   ………………   船舱里,黎郁云睡得正香,小侯爷守在床边。   当一脸惊惶的春芽小步跑进来时,小侯爷淡淡地看她一眼,竖起手指“嘘”了一声,示意她安静。   春芽只得放轻了动作,小声地禀报外面的情况,力图让自己镇定下来。   她安慰自己,船上的守卫那么多,应该不会有事的。   小侯爷吩咐道:“你守着夫人,千万别吵醒她,我出去看看。”   春芽害怕地点头,紧紧地守在床边,暗暗祈祷外面的危机赶紧过去。   甲板上,一片安静,所有人呆呆地看着不远处,正在原地打转的船只,怎么突然停在那里转着圈儿了?   原本紧张的气氛因为这意外情况,弄得有些微妙。   “怎么回事?”   “哦哦,我的箭还没射出去呢,那些船就出了问题……好像漏水了?”   船上的侍卫还保持拉弓射箭的姿势,但紧绷的神色不知不觉放松下来。   护卫首领看了会儿,说道:“世子,看来是他们的船出问题了。”   “一艘出问题就罢了,怎么七艘船都出问题?”杨清泉满脸不可思议,先前他还担心他们要被水匪的船包围夹攻,结果就这,就这?   小侯爷走过来,一脸冷漠地说:“好像七艘都出问题,可能是遭了天谴吧。”   杨清泉看他一眼,高兴地说:“子宽,你来啦。”   杜明规也不怕了,他和小伙伴们窃窃私语:“这是不是代表咱们是天命之子,跟咱们作对的,都会被上天抹杀?”   “可他们也没死啊。”   “现在没死不代表等会儿不死,你看那船要准备沉了吧。”   小侯爷盯着江面的情况,若有所思,“听说江南水匪成患,抓一个至少三十两银子赏金起步!”   闻言,纨绔们的眼神马上不一样了。   游历之前,他们花天酒地,绫罗绸缎,浑然不将银子当钱看。   这一路,他们发现原来这世间还有那么多穷人,百姓们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瓣儿使,连他们当初打劫山贼的钱都忍不住补贴上去后,终于体会到银子的好处。   现在他们看那七艘船上的人,并不是穷凶极恶的水匪,而是可爱的银子。   白花花的银子在向他们招手啊。   有人扭头问:“思源啊,你觉得咱们能抓水匪吗?”   那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那么多通缉犯,得多少银子?   杨清泉也很心动,一脸期待看向护卫首领。   护卫首领同样很心动,若是捉到水匪,他们也是有赏钱的!他沉吟片刻,果断地说:“等将他们泡个半死后,咱们再打捞上来吧。”   纨绔们得寸进尺,“咱们从山贼窝里掏出这么多银子,想来那水匪窝的银子更多……”   山贼打过了,水匪还没打过呢。   杜明规掏出特效蒙汗药,“我有药啊!”   护卫首领头皮发麻,冷酷无情地拒绝,“不可能,想都别想!”   **   当他们的船到林州的时候,当地衙役前来交接水匪。   小侯爷美滋滋地算着:“王大,一百两,龙三,八十两,罗狗剩五十两……”   杨清泉叹为观止,“子宽,你这是将通缉犯的人头和赏钱全记住了?”   这年头的通缉犯的人头像画得很灵性,没点想象力都不知道画的是什么,曾经的纨绔居然是过目不忘的天才?   小侯爷握紧拳头,双眼明亮,“只要和银子有关的,都逃不过我的法眼!”任何银子都别想长出脚从他身边逃离!“胆敢逃跑的银子,都要关小黑屋!”   杨清泉嘴角直抽,这到底是多爱钱啊?   可怕的是,爱钱这种事还会传染,想当初这群纨绔多视金钱如粪土啊,现在他们竟然一个个只想去占土匪窝搞银子。   林州知府知道特事特办,对照过通缉令后,爽快地将赏钱给纨绔们。   不爽快也不行,这群纨绔身份不一般,还有皇帝的外甥在,谁敢昧了他们的银子?虽然第一次见到纨绔这么爱银子,也挺惊讶的就是了。   “凭自己的手赚的钱,真是太香了!”杜明规泪流满面,“我活了十八年,都没这一年赚的钱多……思源啊,咱们啥时候再去打山贼?水贼也成!实在不行,通缉犯也成,我都不挑。”   杨清泉满头黑线,你这叫赚钱吗?你这叫黑吃黑!   同样感觉银子很香的纨绔们一脸期待地看向杨清泉。   这里的人中,就数他身份最尊贵,护卫们都听他的,他还会指挥战事,先前好几场山贼剿灭战,都是由他指挥的。   杨清泉冷酷无情地将纨绔们赶回船上。   你以为他不想吗?可皇帝舅舅还在京城里等着这群混蛋回去呢。   当天晚上,立志要报仇的水匪又来了。   这次来的是十几条船,有上百人,但奇怪的是,水匪的船快靠近他们时,又出问题了。   纨绔们指指点点,“水匪的船质量有多差啊?假造伪劣的船只要不得,他们就不能买好点的船么?”   “一定是贫穷吧。”   小侯爷面不改色,一脸同情道,深藏功与名。   杨清泉和侍卫首领互视一眼,两人同样惊疑不动。   怎会这么巧?上次侦查的水匪是这样,前几天的水匪也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难不成这水里还有什么奥秘不成?   这次来的水匪首领的身份明显很高,他不顾在原地打转的船,怒喝着射火箭。   侍卫首   领也让手下的人朝水匪的船射箭,纨绔们这次淡定多了,杜明规都敢手忙脚乱的拉起弓箭,可惜一箭都没射中就是。   水匪首领大叫着,让人驾驶着船,朝后面的商用船冲过去,只要冲过去就能抢了他们的船,从而保命。   可惜船进水的速度太快,杨清泉发现这仗根本没法打,他们只要等待就能领银子——通缉犯们的赏银。   于是,船出发半天后又返回林州。   纨绔们将水匪用绳子栓起来,得意洋洋地迫着进城,仿佛他们栓的不是匪,而是银子。   “事实上就是银子!”   小侯爷一个个地数过去,就连小喽啰都值十两呢,领头那个值三千两,一下子发了笔小财。   黎郁云挺着肚子坐在客栈里。   她的肚子已经显怀,这两天折腾得厉害,让她精神不太好。   小侯爷十分担心,决定一行人在林州休整几天,将她安排进客栈里休息。   “我没事,只是有点睡不够。”黎郁云打了个哈欠,上次她一路睡死,这次得以看到水匪来袭,真有点吓到。   小侯爷坐在床边,柔声说:“睡吧,我陪你。”   黎郁云又打个哈欠,“可是你不是要去数银子么?”她都听了一路,他在数每个水匪值多少钱。   这时,一个吻落在她额头,丈夫的心跳沉稳又让人安心。   “银子没你重要。”   黎郁云的嘴角弯起:“我比银子还重要?”明明知道答案,可她还是想听他说。   “对,全世界你最重要。”小侯爷坚定地道,不吝啬地说着甜言蜜语,“睡吧,我会一直陪你的。”   这次的水匪比上回还多,林州知府又是高兴又是烦恼,因为监狱不够用了,得赶紧审判,先杀一批确定罪名的。   纨绔们也很高兴,这次的赏银更多,算下来,他们都能分到一笔银子。   翌日,黎郁云精神大好,充足的睡眠和丈夫精心烹饪的美食,让她觉得走上几里路都不累。   “去做你要做的事吧。”她将小侯爷推出门,“我就在客栈等你。”   小侯爷见她的精神确实不错,便出门去找杨清泉。   因为衙门人手不足,杨清泉和纨绔们在衙门忙碌一晚,帮忙收监和审讯。   见到小侯爷,便道:“咱们得在林州待上几天。”   纨绔们坚持拿到赏银才走人,这两次的赏银让他们吃到甜头,一个个忙得不知多起劲。   小侯爷并不意外,“要主动出击吗?还是说,你慷慨大度的觉得可以原谅他们的行动?”   杨清泉冷哼:“这群水匪每一个判十次死刑都不在话下,律法不能原谅的杀人犯,我更不可能原谅!”   小侯爷唔一声,继续听他说。   “但这不是我们出击的理由。”杨清泉的声音压抑,“侍卫的第一目标应该是护送我们安然回京。”   “可是你看着很心动的样子。”小侯爷瞅着他,建议道   ,“其实可以考虑的,侍卫有一百二十人,咱们各家的护卫加起来也有七八十,还有请的水上好手五十多人,打个水匪窝绰绰有余。林州有军队驻扎,让他们帮忙……不行,谁知道有没有官匪勾结,还是别依靠他们。”   “……”   杨清泉抹了把脸,摁下跳得过于欢快的念头,“你忘记算一件事了,水匪都是习惯大风大浪的水上匪徒……”   他们带的侍卫却大部分——不,近九成不习惯水面作战。   小侯爷理直气壮:“可是我们有药!还是超级有效的蒙汗药,只要药倒了就能抓了……这里是江南,你还记得我《算学》一书是怎么丢进别人家没被发现的么?”   杨清泉双眼一亮,低声道:“你那超厉害的侠士朋友来了?”   当时《算学》一书被放进好几个豪门富商之家书房的桌子上,据他所知,那些人家中的护卫可不少,但对小侯爷的朋友而言,如入无人之地。   小侯爷避而不谈,只问道:“如果将他们全药倒,你觉得这仗能打么?”   杨清泉果决道:“这不是能打的问题,这是躺着捡功劳的问题……”   小侯爷笑了,“我对功劳没兴趣,我要多分点银子。”   旁边一直没说话的侍卫首领闻言,惊讶地抬头看了小侯爷一眼,神色变了,态度不禁也变得好起来。   说到银子,小侯爷不争气地擦了擦口水。   他的小钱钱啊,你们不来找我,我就去找你。   他在脑海里叫道:“系统,快出来干活,记得下超强的蒙汗药。”   系统翻白眼:“宿主,我发现你越来越没下限了。”下药可还行?   狗宿主理直气壮:“我这是替天行道!”绝对不是因为贪图银子。   系统乖巧地变成三花猫,偷偷溜出城。   它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宿主也许能克制着不会为水匪的银子心动,但他绝对不会放过差点吓到他怀孕的老婆的水匪,尤其他们还是无恶不作,伤天害理的水匪!   不剿灭他们简直是天理不容。   小侯爷将老婆直接安排进知府的后院,离开前拉着她的手一再安慰。   他指天骂地:“那些水匪实在太坏了,居然想伤害怀孕的无辜少妇,该天打雷劈!”   黎郁云:”……“   “其实,也没有……”黎郁云喃喃地说。   她当时睡得实在太沉,   醒来后才知道水匪的船翻了,   都被抓去换赏金。   不说让水匪摸上船伤害她,连见都没见一面。   小侯爷却是义正词严:“上天不降正义,就由我们来降下正义!这些残害老百姓的水匪就该下地狱!”   纨绔们纷纷表示,他们也想代替上天惩罚水匪!   小侯爷想了想,好像挺安全的,让他们混点军功也不错,等他们回京城,这些人也要出仕,多经历点对他们日后的人生有好处。   他严肃道:“温室的花朵受不住风吹雨打,你们要直面血腥,才会成为勇士!”   纨绔们的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   他们会的,不管多残忍多血腥,他们都会亲眼去看,去观察,谁也不能成为他们前进的阻碍。   **   血水岛四面环水,周围是浓密高大的芦苇丛,为确保安全,岛的周围都放置了铁刺网和礁石。   但这对杨清泉而言并不是什么事,他早拿到小侯爷那位武功高强的侠客朋友给的地图。   他发誓,只怕血水岛级别低点的水匪都没他清楚岛上的情况。   纨绔们满怀豪情地躲在芦苇丛,等待信号。   然后,他们看到了一岛的死人——不,睡着的人,压根儿没有他们出手的机会。   “这……这蒙|汗药也太有效了吧。”   侍卫首领同样目瞪口呆,甚至升起了去弄点的念头,虽然小侯爷一再强调非常非常贵,但贵有贵的道理啊。   纨绔们的脸色顿时垮下来,不是让他们直面淋漓的鲜血吗,鲜血在哪?哦,在厨房,这里有一头刚杀了一半的猪。   杨清泉同样无语,真是太没有打仗的气氛了,也没有打仗的成就感,更没有仪式感。   他们其实不是来打仗,只是来抬猪的。   众人将昏迷的水匪一一抬上船,然后纨绔们欢呼着冲向库房,他们先前打山贼时,最喜欢这个环节了。   杜明规因冲得太快,很不幸地扭到脚,成为此战唯一的伤员。   纨绔们抬着金子银子回城的时候,百姓自动跟在后面,好些家人被水匪害死、尸体都被喂鱼的受害者热泪盈眶。   拿着银子的纨绔们昂首挺胸,觉得自己是大英雄。   下次,就算没有银子,他们其实也愿意出头的。   目睹恶贯满盈的水匪在菜市被砍头时,纨绔们纷纷睁大双眼,终于直面淋漓的鲜血。   “我一点都不怕。”拄拐杖的杜明规喃喃地说,“我想下次若是遇到这种事,我就不会怕了。”   胸怀正义,自然不怕魑魅魍魉。   **   京城里的纨绔们的家人们接到消息时,是吃惊的。   他们家的孩子,像蝗虫一样祸害了那群山贼后,竟然又去祸害水匪?   不不,这是那些一看就是那些国贼禄鬼说的,明明他们家的孩子是替天行道,走到哪死到……不,替天行道到哪。   “想杀咱们孩子的水匪船只都沉了?人也差点成水鬼?”   众人面面相觑,心里突然有些动摇。   所以他们家的孩子,难不成真的是正义的化身?   荣平长公主看着信直乐,连英国公眼睛也眯起来,嘴角翘起:“我一直以为思源像公主,没想到他更像我,你看这几场战事,他指挥得有模有样。”   荣平长公主警觉地看他一眼:“思源从文的,你别想他子承父业。”   “我就这么一说。”英国公一脸讪讪的。   他连兵权都上交了,唯一的儿子从文是最好的选择,等同于放弃军中的势力,皇帝因此才会这么疼爱这个外甥。   “林州那边的说书人都疯了,思源和江小侯爷他们的所作所为传得到处都是,他们之前去教穷人孵蛋种田的事又被翻了出来……”   荣平长公主说到这里,无疑是高兴的。   去年的年末,受小侯爷那本《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的话本影响,大康朝不少地方粮食大丰收。今年有更多的百姓知道方法,照着书里记载的方法去做的话,今年的粮食收获肯定会比去年还要多。   作为皇室一员,她比谁都高兴看到太平盛世。 第144章 抠门小侯爷35   听说小侯爷剿匪的消息,知书忙不迭从庄子回京。   自从小侯爷夫妻俩去了江南后,知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回京城的定远侯府,陪伴伍氏和太夫人。   太夫人听到外面传得纷纷扬扬的消息后,还能稳得住,笑呵呵地听着,也多亏能说会道的知书的陪伴。知书为她分析哪些消息是真,哪些消息是假,小侯爷的处境如何,让她不至于太过操心。   知书道:“大家都说是小侯爷他们心肠好,为国为民做了很多好事,所以菩萨保佑他们,水匪的船还没到就沉了……”   伍氏和太夫人都是乐得合不拢嘴。   现在伍氏不管去到哪,都有人奉承她。   也不知怎么回事,世人都觉得那群纨绔是受到江子宽的影响,他们才能变得如此上进又优秀,江子宽的功劳极大。   甚至那些出身贵重的勋贵朝臣的女眷都对她和颜悦色,让伍氏受宠若惊。   现在谁还敢说江子宽继承的定远侯府,只有一个空荡荡的爵位,江子宽本人很快就要败掉祖宗基业?   谁不说他们家子宽是栋梁之材?   边疆的二皇子也听到这些消息,顿时气得拔剑砍碎了一张桌子。   二皇子大发雷霆,“江子宽害得本王倾家荡产,结果现在却成了英雄?老天不公!”   军师缩在一旁,也不敢再说暗杀的事。   这上千人的水匪窝都被他们捣了,谁知道皇帝究竟派了多少侍卫在暗地里保护他们?若是被对方察觉到二皇子和水匪有联系,就算是自己的儿子,只怕皇帝都要大义灭亲,像他们这些追随者更是夷三族。   “殿下,大康很快就要乱了,您应该抓紧时间。”军师安慰道,“皇帝有意查隐田,全国上下的隐田至少占三成以上,手握大量隐田的豪强地主不会束手就擒的。”   自古以来,试图变法的从未有什么好结果,甚至会引起天下大乱。   他阴测测地说:“届时,就是咱们的机会。”   二皇子的眼睛眯了起来,他冷笑一声,马上就有了主意。   他低声吩咐:“你去联系蛮族,咱们可以里应外合,先将明老将军拉下来。”   明老将军手握军权,是他掌握军中势力的最大障碍,若是将他除了……   只要大康一乱,他就有机会触摸到军权,届时如果父皇不给他皇位,他可以自己亲自去取之。   边疆的二皇子暗中谋划时,京城里的皇子们也面临一个艰难的抉择。   皇帝有意查隐田,而且还想搞什么摊丁入亩,皇子们都能想像得到这事有多难。不仅难,还容易得罪人,得罪的还是全天下的乡绅跟士人,以及豪门贵族……   若不是头铁的,还真不敢碰这些。   以往不管皇帝给的任务多难,皇子们都会争先恐后,在皇帝面前表现。   然而现在,几个成年皇子都缩回去。   各个皇子府里的小会议开了一个又一个,若   这事得罪全天下的豪强地主和乡绅士人,他们还有机会坐上那个位子吗?   皇帝看在眼里,十分失望,这几个成年的儿子都是胆小鬼,还没外甥思源敢作敢为。   对年长的皇子失望后,皇帝的目光投向那些年纪小的皇子。   如此,小皇子们与皇帝接触的时间便多了起来。   这日,皇帝将六皇子召过来说话。   六皇子看到案桌上放着的户部送来的一些案卷,突然来了兴致,拿出一份看了看,然后当场算起来。   皇帝也不打扰他,就这么笑眯眯地看着。   算完后,六皇子高兴地说:“父皇,算学真的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您看……户部的账其实很好理清的,还有隐田跟人口也不难算。”   皇帝看过六皇子算出来的结果,先是一怔,然后大喜,一把将八岁的六皇子搂到怀里。   他摸着孩子的脑袋,欣喜道:“咱们小六真聪明啊,这都算得出来。”   六皇子想挣扎,他都八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想了想又舍不得父皇的怀抱,反正他身体不好,长得瘦小,看着就和五六岁的孩子差不多。   “因为算学很有意思。”六皇子伸手拍拍父皇的背,安慰道,“父皇别难过,思源表哥很快会回来,届时他能帮您做很多很多事,您不用天天都忙到大半夜。”   六皇子不清楚朝廷发生什么事,他只是听说朝堂上的大臣都在反对父皇,连兄长们都不想替他办很困难的事情。   不过没关系,皇兄们不帮父皇,表哥肯定愿意帮的,等他长大后,他也帮父皇的忙。   皇帝对身体不好、读书也不好的六皇子特别宠爱,与孩子用过晚膳后,让人送他回去。   年长的皇子听了一耳朵,并不往心里去。   皇子们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都没将六皇子当成敌人,一个体弱又读书不好的皇子,这辈子也就那样了。   **   血水岛的水匪被剿灭后,再也没有水匪敢打他们的主意。   当然一些见钱眼开的小喽啰还是有的,纨绔们看过后,都懒得为这三瓜两枣的赏银高兴,只有侍卫们兢兢业业,一刻都不放松。   江南这一趟,得到的银子堪比三年的薪俸,他们赚大了。   若不是小侯爷提供的超级蒙汗药里的成份太稀少,没办法量产,他们都想再干上几波,躺赢拿钱的滋味实在太香了。   纨绔们期待的再剿一次水匪窝发财的事变成泡影,便将注意力放在钓鱼上。   这一路上,他们吃了不少鱼,按理说应该腻味,可谁让小侯爷擅长厨艺呢,做出来的各种鱼的吃法实在太好吃,吃了一个月后他们依旧还想吃。   他们觉得,自己可以吃一辈子,前提是小侯爷做的。   一路顺风顺水,总算到京城。   “终于到京城了。”小侯爷感慨道,小心翼翼地扶着显怀的老婆下船。   六个月的孕肚已经很大,而且小侯爷   发现这胎竟然还是双胞胎,怨不得三个月后那肚子就像吹气球一样变大。   双胞胎都会提前出生,是以这一路上,小侯爷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行程延迟,孩子提前出生。   他们刚下船,就有侯府的马车等在码头接他们。   等他们走过去,发现竟然是伍氏来了。   “娘,你怎么会在这里?”   小侯爷吃惊地看着从马车里钻出来的伍氏,瞪圆了眼睛,“您也不用亲自来接我们吧?我们又不会跑。”   伍氏白他一眼,“我又不是来接你的,我是来接我儿媳妇和我的乖孙孙的。”   转头看向儿媳妇和她的大肚子时,她满脸都是笑。   “郁云啊……”伍氏小心翼翼地搂住儿媳妇,一脸怜爱,“娘真是太想你了!你这么大的肚子,为何还要赶路?这得多辛苦啊,都是子宽的错!”   黎郁云靠在婆婆怀里撒娇。   她早早地没了娘,嫁人后在婆婆这儿得到难得的母爱,对太婆婆和婆婆比丈夫还要上心几分。   小侯爷翻了个白眼。   他就知道,有了小的,大的就不值钱了。   小侯爷让侍卫们盯着,他转头去吩咐人搬东西。   终于到京城,可以稍微放心一些,这天子脚下,敢搞暗杀就得面对天子的雷霆之怒。   码头上,各府来接人的不少。   纨绔们互相道别,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临走前,杨清泉吩咐他们,“你们尽快将书稿整理出来,皇上肯定要看的。”   杜明规闻言,立即扑向要离开的小侯爷,哀叫连连:“子宽,你一定要帮我们检查有没有错误!这可是要印刷出来给全天下人看的,我不允许里面有错误。”   其他纨绔也跟着叫起来。   这是他们第一次出书,对此非常重视,可能这辈子就这么一次了。   然而小侯爷眼里只有老婆孩子,并不想理会他们。   结果这些纨绔都不管来接他们的家人,一个个围着小侯爷打转,若是论算学,还是小侯爷最厉害,总之他休想抛下他们。   黎郁云看得直乐,她当然知道丈夫为何不想帮忙,自从她怀孕后,他就恨不得长期驻守在她身边。   看这群纨绔一个个眼巴巴的,黎郁云有些不忍,说道:“子宽,去帮忙吧。娘会照顾我的。”她扭头问,“是不是,娘?”   伍氏扶着儿媳妇,一脸嫌弃:“子宽啊,你都霸占郁云一年多了,娘也想和郁云亲香亲香,你一边去,别总占着她。”   小侯爷满脸不可思议,“这是我老婆,我霸占着她有什么不对?”   然而面对不讲理的老娘和抿嘴直笑的老婆,他还能如何?   他一脸无奈地道:“行吧,就一个月,我最多只能匀出一个月的时间!”   纨绔们已经满足,一个月足够了。   **   回到京城后,纨绔们很快就受到皇帝的召见,进宫觐见皇帝。   皇帝表示,他十分想看到他们这些国之栋梁的成果。   几句话就让纨绔们激动得不行,纷纷拍着胸膛表示,他们一定会好好写的,务必让算学为朝廷所用,他们要为皇上躹躬尽瘁、死而后已。   纨绔们热血沸腾,要做出一番事业,老狐狸们却看得直叹气。   皇帝才是老狐狸啊,将他们家的孩子绑上他的船上,他们这些当家长的能怎么办呢?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孤军奋战,被人欺负吧?   只能为自家傻孩子摇旗呐喊了。   幸好他们尚能压制族中的反对之声,也幸好大家对青史留名怀有热望,阻力倒是小了很多。   皇帝将这群纨绔们抬得很高,特意为他们举办宫宴,称他们为国之栋梁。   小侯爷并未去参加宫宴,毕竟新应用算学大多是纨绔们整理出来的,他出的风头已经够多,不介意让朋友脸上多贴点金。   黎郁云懒洋洋地靠着迎枕。   回到家里,她终于安下心来,整个人都是放松的,惬意的。   她低声问:“你不去参加宫宴,不可惜吗?”   多少人穷极一生,只想在皇帝面前露一面,结果丈夫居然不去?   小侯爷将剥了皮的葡萄喂进她嘴里,“多吃葡萄孩子的皮肤会白……我不是说了,你比这些无聊的东西重要多了。”   黎郁云抿嘴直笑。   喂了几粒葡萄后,小侯爷就不再喂了。   刚吃到味儿,黎郁云有些不满,“我还要吃。”   小侯爷摇头,“不能吃太多甜的,要少吃多餐,我和娘说了,要让你多吃粗粮。”   黎郁云只能依依不舍的将视线从葡萄上挪开,知道丈夫在医术上也有涉猎,听他的准没错。   她知道他不会害她。   倒是春芽等丫鬟,从未听说过这种事,还怀疑小侯爷是不是虐待夫人,直到发现小侯爷也陪着吃粗粮。   小侯爷都吃了,肯定不是故意折腾孕妇。   过完悠闲的一天,小侯爷抱怨道:“啊啊啊,明天就得去帮忙,真不想去。”   黎郁云有些好笑,柔声道:“你去罢,娘会照顾我的。”最近吃得好、睡得好,她的脸颊粉嫩有光泽,“我们离开那么久,我有很多话想跟娘说呢。对了,还有知书,知书也会来陪我,你有空去庄子里看看,也不知变成什么样了……”   小侯爷叹气,“好吧,等孩子生下来,咱们就去庄子住。”   孩子还是在大自然中成长更好,到时有了孙子孙女的引诱,他不信他娘和老太太还能在京城里待得住。   **   因为怕打扰到孕妇,纨绔们将聚会的地点改在公主府。   荣平长公主笑眯眯地表示欢迎,甚至让人不要去打扰他们。   杨清泉表示,他其实没那么擅长算学,可不可以不要来他家?然后被一脸期待的六皇子打败了。   六皇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想看到这本还没印刷出版的算学应用题,“如果是表哥家的话,父皇应该会答应让我出宫,别人家就想都别想了。”   杨清泉闻言,将他抱起来掂了掂,发现好像重了点。   小侯爷说小孩子要多运动还是有道理的。   “我都不是孩子了。”   六皇子嘴里嘀咕着,乖巧地任表哥抱着。   他伸手拍了拍杨清泉的肩背,吃惊道:“表哥,你好像壮了点?江南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吗?”   杨世子顿时乐了,颠了颠怀里的小孩儿,“没有京城美食多,主要是子宽擅长做饭,不止我,所有人都胖了。”   这一趟江南行,他指挥好几场剿灭山贼战,又跟着侍卫首领学武术,运动量超标,甚至还有了八块腹肌。   运动得多,就吃得多,肥肉都转变成肌肉,壮起来是正常的。   那些纨绔们也说了,他们爹娘看到他们后,那句“你瘦了”怎么也说不出口。   六皇子对美食的兴趣不大,他对算学的兴趣最大。   他感慨道:“江小侯爷好厉害啊,会做饭会写话本,还会算学题……他一定是天才吧。”   不像自己,只有算学拿得出手,那些四书五经之类的,一看就头疼,皇兄们还有比他小的皇弟都为这事嘲笑他。   “小六也很厉害,表哥都做不出很难的算学题呢。”杨清泉双手稳稳地抱着六皇子往前走,“你不是想认识江小侯爷么?等我去问过舅舅,就带你出宫。”   六皇子高兴地用脑袋撞了撞他的脑袋。   直到快出宫殿时,才拍他的手,示意放自己下来。   六皇子道:“表哥,你不能再动不动就抱我?我已经不是小时候经常生病了,那些弟弟和妹妹见到的话,会嫉妒的……”   就连比他大点的姐姐和兄长也会嫉妒。   他就不明白了,他们嫉妒思源表哥疼他,为何不去和表哥修好关系,反而对他热嘲冷讽的?   杨清泉将六皇子放下来,目光扫过去,警告地看向角落里两个穿着蟒袍、一脸嫉恨地看向六皇子的男童。   皇宫里的都是人精,小小年纪,一个比一个心机。   当然,六皇子也有自己的心机,但更多是用来保护自己,他对于亲人一片赤诚,是皇宫里难得的良心。   六皇子也看到那两个比他小一两岁、却长得比他高壮得多的皇弟。   他又忍不住叹气,他们的身体都比他好,娘家势力比他强,脑子更是比他聪明,上课的时候,夫子经常夸他们,对他大多数是数落。   他就不懂了,都这样了,他们为何还会对自己嫉妒?   他们究竟嫉妒他什么呢?难不成是他比他们长得更白嫩可爱,更讨人喜欢?   可他是废物啊!   父皇都明摆着说过,只希望他能健康长大就好,其他的都不指望了。   也就是说,那个位子他基本没希望的……按理说,这样的他于谁都无害的,可是他还是被兄弟姐妹们嫉妒。   杨清泉摸了摸六皇子的脑袋。   六皇子的生母安妃和荣平长公主当年是闺中好友,安妃本来身体就不好,生下孩子后更是病恹恹的,荣平长公主对病恹恹的母子俩忧心不已,叮嘱儿子要多照顾六皇子。   是以他也难免更小心些。   六皇子仰头朝他笑了笑,然后缓缓摇了摇头,表示他并不在意。   杨清泉见状,对这孩子更是喜爱。   这皇宫真可怕,仿佛养出的花草都有毒,养的孩子也有毒,只有六表弟依然纯粹。   **   当杜明规一行人要编撰于国有利的算学书的消息传出,无数算学爱好者蠢蠢欲动,他们对青史留名兴趣不大,但对算学本身是真的热爱。   一时间试探的人无数。   杜明规等人亲自面试检查后,若是有真材实料的都吸收进来。   书青史留名又如何?但它是个坑啊!看回京城路上想杀他们的水匪就知道了。   不过选择来研究算学的人,都是头铁不怕死的,甚至可以说视死如归。   杜明规于是挑了那些家世来头特别大的,这可是你们自投罗网啊,届时若是被人追杀,可别怪他们。   后来者点头如捣蒜,皇帝的态度那么坚定,他是英明君王,掌握着百万大军,他们相信头再铁也怕皇帝的砍刀。   打不过就加入嘛!   既然皇帝都打算变法,半个朝廷的人都站他这边,他们家族当然也很机智的站队了。   刘俊诚就是上门想加入算学书编辑的其中一位。   杜明规对他十分满意,这人的来头大,本人还非常擅长算学,可以在作者栏里添上他的名字。   刘俊诚痴迷于算学,曾经为一本算学书和人纠缠了三天,在别人家门口站了大半天,就为了能去那人家中一览某本和算学有关的藏书。   他的家学渊源,其父是户部侍郎,也是热爱算学。   父子俩能为一道算题扎在书房整天不挪步。   刘夫人为此十分苦恼,若是她不盯着的话,只怕这父子俩连饭都忘记吃。   回到家,刘俊诚手舞足蹈地说:“爹,我们今天商量出一个法子,儿子觉得此法甚好,户部不是年底赋税田地难算么?此法至少能省一半时间跟人力……”   刘夫人对匆匆走进来的儿子怒目而视:“刘俊诚,你成天只顾着算学,四书五经多久没看了?科举可不是只考算学……”   若不是她盯着,儿子恨不得全部时间只学算数,算学于科举无用,学得再厉害也保证不了你中举。   “咋没用了?”十五岁的少年郎小声抗议,“若不是爹擅算学,他能升那么快?”   刘夫人恨不得揪丈夫的耳朵大骂。   都跟他说了,儿子的学业重要,等中举后,他就算沉迷于算学,谁也管不着,现在学得再好有啥用?   刘侍郎一边赔着笑,一边将儿子救下来。   夫人就是太爱操心了,其实他们儿子也不是不懂事,这不是四书五经都看着嘛。   “夫人,皇上欲要变法,为夫总觉得这是五百年之大变局……咱们儿子若抓住这次机会,便能青云直上。”   当今天子是明君,还是个乾坤独断的明君,自他上位以来,重农桑爱百姓压制豪门世家,人口多了几百万户,虽然还不至于家家有余粮,但也称得上国泰民安。   刘侍郎心里门儿清,他擅长算学,比任何人都能明白皇帝变法后民间的大变化,江小侯爷写的农书若能彻底施行,土地会产出更多的粮食,到时人口也会猛然增长。   人口才是最大的财富,一个五百年难得一见的盛世即将在眼前。   等刘夫人怒气冲冲地离开,刘俊诚兴致勃勃的拿起江小候爷发明的炭笔画的表格,“爹,你看这表格,用这个阿拉伯数字,得省多少事儿,还有这个叫复式记账……”   刘侍郎摸着胡子的手停下来,凑了过去,“儿子,这个复式记账你再与我说说?”   这记账法一出,感觉账本都清晰明了,贪污难度变大。   等刘侍郎听完后,顿时坐不住了:“等会儿,为父先写道折子。”   就当是他的投名状吧。 第145章 抠门小侯爷36   杨清泉看到刘侍郎的折子后,面上露出忧虑地之色,“舅舅,只怕全天下的贪官污吏都想杀他们而后快了。”   本来想弄死杜明规他们的豪强地主就不少,现在还要再加上贪官污吏。   这些家伙到底在搞什么啊?不要将所有人一下子全得罪完,人要一批一批地杀,才不会引来太大的混乱啊!   皇帝仍在思考刘侍郎的折子,随口道:“怕甚?刘家还挡前头呢。”   杨清泉不禁苦笑,刘侍郎父子果然头铁,他们就这么信得过皇帝?   “舅舅,我是担心您。”杨清泉真心实意地为舅舅感到委屈。   随着他了解的事情越多,他越是明白皇帝不好当,特别是要当一个好皇帝。四皇子他们一个个的,眼睛都盯着皇位,却从未思考过这位子对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皇帝笑而不语,眉宇间尽是睥睨之色。   御极多年,他早有心理准备,还不至于怕了什么。   杨清泉却越发担忧,游历的这一年多时间,他见识到那些豪门世族对土地的贪婪和狠毒。同理,那些被断了财路、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寒窗苦读、只为升官发财的贪官污吏得有多疯狂。   这可是一下子得罪了两拨人,还是最不好惹的那两拨。   相比起外甥的担忧,皇帝更忧虑的是自己后继无人。   如今成年的皇子只有五个,六皇子和前头的那些兄长们的年纪相差甚大,这也是源于当年皇帝与兄弟厮杀夺位时,他虽是胜利者,却不慎被反扑的兄弟下毒,好几年时间,导致后宫无嫔妃生育。   六皇子是他解毒后所得的第一个孩子,皇帝对六皇子特别疼爱的原因也在此。   他总觉得,是自己体内的余毒未清,影响到六皇子,是以六皇子出生后,总是病恹恹的,身体一直不好。   年长的皇子们在得知他想查隐田的第一反应是退缩。   等揣摩过他的意思后,又一个个跳出来,义正词严地说,甘愿为君父执旗。   这就是他的好儿子们啊!相比起天下黎民的利益,他们更关心皇帝的喜好,目的都是为了抢到那个位子。   皇帝叹息一声,转头对贴身太监道:“晚膳让几个皇子过来陪朕吃顿饭。”   既然大号已经废了,那就开始练小号吧!   此时皇帝的心情差不多如此,他还未到天命之年,还有时间培养年纪小的皇子,总能培养出一个合格的。   **   黎郁云坐在榻上,与知书聊天。   “我的新话本特别受欢迎。”知书笑得眼睛眯了起来,她终于实现小侯爷说的财政自由,“现在各大茶馆说的都是我的话本……”   黎郁云羡慕道:“我也想写话本,等孩子生下来后,咱们一起写。”   先前和小侯爷一起合作的《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根本算不上话本,只能说是记录本子,为了不误农,全部写实,不能掺杂太多私人感情。   还是写话本好,爱怎么写都成。   知书喝了口果子露,突然问:“对了,夫人可知你那二妹的消息吗?”   “怎么了?”黎郁云不解,“从她出嫁那天起,我就没和她见过面。”毕竟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庄子里,不是种田就是写文章,哪有心思去听不相干的人的消息。   她现在日子过得好,何必去关注一些不需要在意的人。   知书道:“听说她过得不太好,先前怀上孩子了,可惜在后院的明争暗斗中流掉……前阵子,我回京城时,在街上遇到她,人瘦得厉害,也衰老得厉害,看着不像十七八岁的少女,像是老了十岁……”   哪里还有少女的鲜嫩。   和黎美云比,黎郁云现在看着反倒成了妹妹。   黎郁云下意识的摸向自己高耸的肚皮,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没了,如果是她,肯定会痛苦得恨不得死去。   她蹙起眉,“怎么回事?她不是挺厉害的吗?怎么连自己的孩子都保不住?”   知书摇头,“明面上是说她怀上孩子,想让自己孩子变成嫡子,给四皇子妃下药,结果那药被她不小心喝了,命是保住,但孩子没了。”   说到这里,知书满脸古怪之色。   说实话,四皇子妃身体差是出了名的,可人家病恹恹好几年,就是不死,反而之前看着健康明媚的黎美云,看着就是一副要早死的模样。   “真是蠢货!”黎郁云冷冷地道。   黎美云还是那么蠢,四皇子府可不仅四皇子妃一个,还有无数的妾侍,却没有一个儿子出生,要么是四皇子不能生,要么是内宅出了问题。   黎美云怀上孩子的第一件事,不是好好保护孩子而是争权夺利,真是蠢透了。   知书点头赞同,也是不寒而栗,她低声道:“四皇子妃绝对有问题……”   既然黎美云能怀上孩子,证明四皇子的身体肯定没问题,那为何四皇子府上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没有?   她能想到的事,四皇子肯定也能想到,那为何对病怏怏的枕边人,他依旧如此宽容?难不成是真爱……   真爱两字将知书逗笑了。   这世界上不是每个男人都是江小侯爷,她更愿意相信是利益的结合。   闻言,黎郁云神色也变得古怪起来,低声道:“其实,这是个秘密,四皇子妃的出身有点问题,她明面上是陈大人的女儿,实际上亲父另有其人。”   这事还是小侯爷告诉她的。   小侯爷说要胎教,没事就读邸报给肚子里的两个孩子听,边读边解释,偶尔还会分析一嘴朝中如蛛网般复杂的人际关系。   也不知他哪来的消息,几个皇子后院都让他摸得一清二楚。   黎郁云将之当成八卦听,心里却十分佩服丈夫,能将乱成一团糟找不到线头的京城勋贵世家一一扯出来,每一家就是一个故事线。   人人皆道英国公世子杨清泉是这一代年轻人中的翘楚,文武双全,但   她觉得杨清泉和丈夫相比,还是差远了。可惜丈夫没有出仕之心,单是他对京城各大世家豪门的理解,以及他的才干,若是要当官,肯定轻而易举。   黎郁云悄悄打了个哈欠。   其实这也不错,她更喜欢一个陪在她身边的丈夫,功名利禄也就这么一回事,比不上两人彼此相伴。   知书也是个通透的,经她暗示,瞬间想到一个人,“西北的明将军?”   原来如此,她就说这世上哪来这么多真爱。   若是为了明将军手里的军权,那倒是说得通了。   突然,知书忍不住叹气,“夫人,虽然我会保密……”肯定是怀孕后,夫人的脑子变钝,这种事要人命的事,就不要轻易说出来啊。   黎郁云又打了个哈欠,她喝了口果子露提神,现在不能睡,不然晚上就睡不着。   “没关系,明将军很快就要倒霉了。”   刚说完,她赶紧捂住嘴,都说怀孕会让人变笨,她肚子里是双胞胎,变笨的可能性多上一倍。   知书直翻白眼:“放心,我啥都没听见,今天回家我就将这事忘了。”   黎郁云点头如捣蒜,她当时是听丈夫分析的,听得都快傻了,帝心难测,搞政治的心都脏,最高位那个最脏。   知书无语地看着她,怪不得小侯爷要给你讲这些当胎教,原来是为了补智商……   她打了个寒颤,女人果然不能怀孕生孩子,脑子真的会变笨。   知书再次坚定不成亲不生孩子的决心,不婚不孕,芳龄永继!   **   一群人在屋子里忙碌的时候,杨清泉带了个孩子进来。   孩子的年纪不大,白嫩嫩的小圆脸,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就可爱,很容易让人心生怜爱。   杨清泉道:“这是我亲戚家的孩子,叫小南。”   纨绔们中有见过六皇子的,闻言朝杨世子直翻白眼。   神特么亲戚家的孩子——也对,你家最大的亲戚就是皇帝。   不认识六皇子的人对杨清泉颇有微词,这里的稿子这么多,带个孩子过来干嘛?添乱不成?   直到这孩子帮忙纠正了一个错误后,所有人震惊了。   “你才六岁吧?”杜明规惊喜不已,“这么难的题都解得出来,是个好苗子啊。”   六皇子仰起白皙可爱的小脸,纠正道:“我八岁了。”   杜明规啧一声,捏了捏他的小脸:“那你得多吃点,男人长得矮会娶不到媳妇的。”   看到这一幕,知道六皇子身份的纨绔都快要疯了。   杜明规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捏六皇子的脸,你就不怕他一状告到皇帝面前?   不过六皇子脾气可真好,脸都被捏红了,也没对杜明规破口大骂。   纨绔们窝在屋子里算生算死,小侯爷则趴在杨清泉的书房里,仿佛一条不会翻身的咸鱼。   杨清泉走进来,拍了拍瘫在榻上的好友,只觉得没眼看,“你还有精力出些有趣的题吗?小六今天来了。”   小侯爷正瘫得舒服呢,脑子有些迟钝,“谁啊?”   “就是六皇子。”杨清泉脸上露出疼惜之色,“之前我和你说的孩子就是六皇子,他从小身体不是很好,功课一塌糊涂,没想到他在算学这么有天份。”   他将六皇子的作业递过来,一脸自豪道:“你看这是他解的题!这孩子对算学颇有天赋,痴迷此道,这些都是他最近算出来的。”   六皇子经常去上书房找擅长算学的夫子要题目,当然六皇子觉得最有意思的还是江小侯爷出的题,可惜先前他们去江南了,六皇子只能找夫子要代餐。   小侯爷随意翻了翻,不知不觉身体坐直,惊讶道:“都对了,这孩子很聪明啊。”   “哈,你说聪明?”杨小世子笑得一脸讽刺,“小六在上书房读书时,可是以驽钝闻名。他的功课之糟糕,让所有教过他的夫子都皱眉。那些教过他的夫子都说,他一本论语一年都背不下来,惩罚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惩罚了,因为他每天犯的错太多……”   小侯爷看他一眼,“你这么生气,是因为你不这么认为吧。”   杨清泉一屁股坐下来,喝了一大口茶压下心中的怒火。   他从未觉得那些夫子对六皇子的评价是对的,但他眼界有限,不知怎么反驳,只能看着这孩子被人批得一文不值。   直到纨绔们从《算学》发现惊世骇俗的定国安邦之策,他模糊中感到“算学”能解决隐田问题,那近乎“道”了。   虽然自己算学不佳,他仍是对此十分上心,特意带六皇子过来参与编书,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让人知道算学既然能济世经邦,那擅长算学的六皇子就是天才。   小侯爷能理解他的愤怒,这年头的人都以为只有读会四书五经的才是人才,不像未来,数学天才可是熠熠发光的明星。   六皇子这是生错了时代。   其实听说六皇子之事时,他还以为六皇子是为了生存掩饰呢,但装蠢的方式很多,没必要为这事天天被惩罚。   所以这是个记忆力不好的天才?   小侯爷摸着下巴,有点好奇,按理说数学好的人,记忆力差不到哪,这孩子肯定哪里不对。   杨清泉一边喝茶,一边笑看六皇子像一滴水般融入那群努力工作的人中。   六皇子此时不像是皇子,而是一个对工作热忱的人,无比欢快地跟着众人整理文稿,杜明规还笑着摸他的头。   “小南,我一定要在作者栏中添上你的名字!天啊,再过几年,我就得反过来叫你师父了。”   白净的孩子笑得甜蜜蜜的,“不用写我的名字也没关系,我对出名没兴趣,我只对算学感兴趣……”   纨绔们纷纷说:“那怎么行?也有你的功劳!”   **   经历将近两个月的忙碌,新编的算学书总算成稿。   杨清泉第一时间将之摆到皇帝的御案上。   皇帝看后十分惊叹,作为帝王,他对算学也是有所了解的,但其实高深不到哪,此书最大的特点是将算学化难为简,并让人明白怎么在实际中运用。   皇帝道:“此书可为‘道’矣。”   如果说以前算学只能算“技”非“道”,那么这在实践中能查出隐田,人口增减……已相当于此书能指导民生运转,形成一套理论体系。   皇帝此言一出,此书立刻登上大康朝最销书的名单。   不管那些豪强地主多么惊惶、恐惧,他们只能绝望地看着作者栏里那串长长的名单,无可奈何。   该去恨谁?该去杀谁?   来势汹汹的“道”如同滔滔江水,阻挡不了,更无法视而不见。   知道此书神奇的人,无论识字的,还是不识字的,都想买来收藏。   就连家中有余资的农夫,都想买上一本能告诉他们土地被大地主贪污了多少的书,更别提那些纨绔们的家人,自家孩子亲自参与编撰的书,当然得多买十几收藏。   好像几十本还不够,应该买上百本去送人,告诉之前嘲笑他们孩子的人,自家孩子是有出息的,连皇上都夸呢。   当然其中也有为孩子撑腰和站队的意思,皇帝立志改革变法,天下大势趋之,顺者昌逆者亡!   刘侍郎和夫人坐在书房里,慎重地将散发油墨清香的书放到桌面上。   书的第一页是由皇帝写的序。   刘侍郎揣摩许久,终于翻开第二页。   刘夫人则心急地寻找自己儿子的名字,刘俊诚三字瞬间跃入眼帘,她摩挲着那三个字,激动得眼里含泪。   “夫人,现在还怪诚儿将心思放在算学上么?”刘侍郎笑问。   刘夫人瞪他一眼,嘴硬道:“我什么时候怪过他?我一直支持他。”   刘侍郎没敢再惹夫人生气,心下盘算着,如何将此书用在户部账本上。   他虽是世家出身,却是干实事的,年轻时也外放过,一路荣升到户部侍郎,是默认的户部尚书候选人。   算学知识和地方实践联系起来,可以说,有了这本书,什么赋税,土地面积,人口,河堤材料换算等都不在话下。   那些孩子真是不得了啊!   天下学子这么多,有几人知道能从阴影中算出高山或塔楼的高度?   刘侍郎站起身,孩子们的事结束了,该大人出场了。   **   新书的名字为——《数学:从算国到算民》。   这名字取得大气磅礴,里面还有长长的著作者名单,让家有千顷良田、隐户无数的豪强地主咬牙切齿,恨不得将上面的人全暗杀。   但能上此书作者栏的人来头都很大,最差都是富N代,富N代有钱没权还是容易解决的,但他们不敢,皇帝现在护着呢,他们还没头铁到和皇帝作对。   他们只敢查一查作者的身份,只是刚查几个,还没有动作,就被上头发现,然后是“杀头警告”。   其余的人只能偃旗息鼓。   这著作者中还有很多名不见经传的,   ▼,   虽然赵是国姓,但他们相信名字取得这么敷衍的,肯定不是什么大人物。   这些人不知道,如果他们真查到赵小六身上,只怕现在脑袋已经和脖子分家,这作者栏最后一个名字才是最不好惹的。   皇帝心情十分高兴,见到六皇子时,一把搂着儿子摸摸头,笑得十分豪迈。   六皇子嚷嚷道:“父皇,儿臣已经不是小孩……”   皇帝笑眯眯地揉揉孩子的小圆脸,暗忖他儿子真可爱,长得这么可爱,肯定是他的功劳!皇帝也觉得上书房的夫子都有毛病,他的小六明明是天才,偏偏一个个跟他说小六是笨蛋。   皇帝温声道:“小六啊,父皇现在知道你不笨,不过这四书五经也要学一学的。”   六皇子苦着脸,他觉得四书五经没意思,不想学。   再说了,他学得好的话,年纪比他小的皇弟更嫉恨他。   仿佛看出他的心思,皇帝摸摸他的脑袋,“旬考你只要考得比上回好,朕就让你出宫找你思源表哥或新交的朋友玩。”   六皇子的眼睛咻地亮了,他非常喜欢和那些新认识的哥哥们讨论算学题,真是太有趣了。   “父皇不能骗我。”   “朕金口玉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见傻儿子傻乎乎地回去翻书,皇帝惬意地喝了一口茶。   虽然很想和那些纨绔的老狐狸家长们炫耀他的皇子也很聪明,不比他们孩子差,但小六都说了要保密,他这当父皇的,就为他保密吧。   “唉,看来小六是真的对皇位没想法。”皇帝一边叹气,一边翻开《数学》,找到六皇子出的几道题。   这作者栏按作者的贡献排名,他儿子来得最晚,出的题最少,名字才排在最后。   但只要想到六皇子的年纪,这个孩子毫无疑问是天才。   皇帝很明白,六皇子在上书房会传出愚笨名声,除去他对四书五经不感兴趣外,更大的原因是藏拙吧,不想加入兄弟之间的斗争。   “若是他身体再好些……”皇帝脑中闪过一个念头,随即又掐灭这个想法。   他还算是一个慈父,既然六皇子没这个想法,那就遂了他的愿。   **   定远侯府里,丫鬟婆子的步伐匆匆,现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主院。   “子宽,你别乱转了……”老太太有些眼晕地摁住跟个无头苍蝇般乱转悠的孙子。   伍氏开门出来,就对上两双焦急的眼睛。   小侯爷扒着母亲,“娘啊,郁云怎么不喊啊?她疼不疼?”   伍氏一把推开他:“喊什么喊?要留着力气生孩子呢。快去给你媳妇做碗面过来,生孩子需要力气……”   “哦哦哦。”   小侯爷慌慌张张朝厨房走去,洒盐的手都在抖,都半个时辰,怎么还没生下来?   伍氏伸手端过面,朝他翻了个白眼:“半个时辰算个屁!还有人生三天三夜的呢……娘当初生你可是足足一个下午!好了,一边去,你在外面咋咋呼呼的,郁云都不能集中精神生。”   小侯爷的面色更惨白。   三天三夜?难道他高价买的生产一条龙没用?   系统直翻白眼:“宿主,你当是母鸡生蛋呢?不对,母鸡第一回 生蛋也没这么块的!你放心吧,商城的药绝对对保证母子均安。”   然而此时江河根本听不进去,他在外面拍着产房的窗子,高喊着:“郁云,你要勇敢啊,别怕,生完这一胎咱们就不生了,孩子都是讨债鬼,咱们有两个就够了……”   未来的孙儿孙女还未出生,就要被冠上“讨债鬼”之名,连太夫人都忍不住生气,拿起拐杖没头没脑朝孙子打过去。   小侯爷抱头鼠窜。   其他人看着太夫人中气十足地拿着拐仗追打孙子,都有些傻眼。   如果不是身体痛得要命,黎郁云都想笑了。   明明是自己生孩子,怎么丈夫比她还要紧张?   伍氏也听不下去,这死孩子,先前还想进来陪儿媳妇一起生孩子,被她赶出产房时还不高兴的嚷嚷什么不公平,男人也可以接生的……   还是黎郁云开口,他才不情不愿地离开产房,然后像叫魂似的,时不时在外面喊上几声,宣布自己的存在感。   伍氏那个气啊,儿媳妇这个要生孩子的都还没叫呢。 第146章 抠门小侯爷37   黎郁云淡定地吃鸡汤面,发现这汤有点咸,不是小侯爷平时的水准。   想到外面时不时传来的叫声,便明白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小侯爷此时都慌成什么样,不禁又有些想笑。   喝完鸡汤面,她道:“娘,我有力气了,我接着生。”   伍氏对淡定的儿媳妇十分佩服。   想当初,她生孩子时,慌得跟什么似的,又痛又怕,当时叫得只怕三里内都听得到。   显然儿媳妇更擅长忍耐疼痛,一点都看不到慌乱,怪让人心疼的。   其实黎郁云没觉得有多疼,还没继母当初拿鞭子打她疼呢。   说起继母,黎郁云不由想起,前几天继母哭哭啼啼地上门拜访,想让她出面帮帮黎美云,不过被气势汹汹的伍氏赶走了。   伍氏十分生气,站在门口怒骂了一个时辰。   她儿媳妇都快要生了,挺着这么大的肚子,你竟然还想让她去王府,给你闺女撑腰?若是她儿媳妇和肚子里的孩子出了什么事,黎家上下都不够赔!   黎郁云没想到,素来骄傲的继母会低头求自己。   当时她只有一个想法,黎美云蠢,没想到继母也越来越蠢。   或者说,继母这次是挟着孝道而来,就是想让自己在为黎美云撑腰时,顺便让自己出事?最好既能解决女儿的问题,又能重创她?   想到这里,黎郁云不禁摇头,甚至连生气都懒得了。   她现在怀着身孕呢,眼看就要生了,何必与这种毒蠢坏的人置气?虽然确实挺可气的。   也许是这几年的日子过得不好,如今继母像是老了十几岁,明明和婆婆伍氏是同辈人,婆婆精神抖擞,看着和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差不多,一点也不显老。   反倒是继母看着像是婆婆的娘亲一辈。   也不知这两年黎美云是怎么折腾继母的,将好好的一个贵妇人折腾得像后宅那些怨天尤人的怨妇,还一脸的刻薄相,曾经的美貌不复存在。   也许是因为不够疼,才能让黎郁云胡思乱想,直到她听到婆母惊喜的喊叫,她下意识地用力。   “哇……”   婴儿的叫声响起,十分嘹亮,中气十足。   伍氏惊喜地说:“郁云,姐姐出来了,还有一个,再加把劲儿。”   没一会儿,龙凤胎便被包在襁褓里,抱到焦急的太夫人和紧张得快要晕过去的小侯爷面前。   太夫人笑得合不拢嘴,左看右看,舍不得眨眼。   竟然真的是两个孩子啊!终于打破江家的世代单传,孙媳妇真是个有福气的,从发动到生产,还不到一个时辰呢,孩子一点都不折腾她。   小侯爷熟练地抱起闺女,脸上带着傻笑。   哎哟,这小脸可真像他老婆,以后肯定是个大美人儿。   他对同样傻笑地盯着儿子的婆媳俩道:“祖母,娘,你们这态度也明显了,我和你们说,不能重男轻女的,女儿要更宝贝才对。”   伍氏的气顿时不打一处来。   什么叫重男轻女?还不是你马上就将姐姐抱走了,还抱着不放,以为她不想要孙女么?   她哼道:“娘是重男轻女的人么?娘都是一样宝贝!”   说着,她将孙女抱过来,放到老太太面前。   老太太怀里抱着曾孙,看着曾孙女的小脸儿,喜得跟什么似的,眼睛笑得一条缝:“咱们一视同仁,都是咱们的心肝宝贝儿。”   江家历代单传啊,闺女也是宝贝呢!   定远侯喜得龙凤胎的消息传出去后,不少人携礼登门祝贺。   等到龙凤胎的满月宴时,几乎大半个京城的人都来了。   即使小侯爷一直淡化自己的存在,但纨绔们的家长怎会不知他所做的事?若无江小侯爷,只怕那本《数学:从算国到算民》一书很难成形。   宾客们夸着两个孩子,两个刚满月的孩子简直是被夸上天。   夸完孩子再夸孩子的亲爹,伍氏婆媳俩都被他们捧得晕乎乎的,心里十分骄傲。   没错,子宽有出息是因为她们养得好,子宽被她们养得好,才能养出这么好的龙凤胎,一切都是她们的功劳!   那群纨绔的家长们也来了,他们集聚一堂,亲切地拉着小侯爷说话,夸完着龙凤胎后,然后开始不着痕迹地夸起自己家的孩子。   “《数学》这书已经卖到大江南北,咱们家孩子,单是用稿费就能买上京城两进的房子,我觉得写书挺有前途的……”   “养孩子费钱,小侯爷的书能赚钱不妨多写上几本。”   “子宽啊,你下一本书打算写什么?”   “哎呀,如果要找人帮忙,与其找生不如找熟的,让我家阿明帮忙。”   “我家德思也可以帮忙。”   “还有我家昆子。”   小侯爷被他们看得直想跑,当机立断地道:“我去找思源说说话。”   很不负责任地跑掉了。   伍氏还抱着孩子,怕儿子让这群身份贵重的贵人下不来台,赶紧道:“这个啊……”她尴尬地笑,“等孩子百日后,子宽说他要去种水果,嫌弃现在的果子不够甜。”   闻言,在座的人不管有什么想法,都只能偃旗息鼓。   种水果其实也不错,但和粮食比,好像意义不大。   白白嫩嫩的双胞胎让荣平长公主眼热不已,杨清泉只能苦笑,除非他也学宁查思一跑了之,否则他也只得乖乖地听从母亲的安排相看人家。   “真可恶!”杨世子一脸羡慕嫉妒恨。   江子宽咋就这么好运呢?这一见钟情的对象正好是未婚妻,成亲两年后,就孕育了一对双胞胎,还是象征龙凤呈祥的龙凤胎,简直是人生赢家!   小侯爷得意洋洋,“你速度快点的话,一年后也能实现人生赢家的目标了。”   他一脸温柔地看着吃饱喝足后、睡得像小猪崽的孩子,忍不住再次夸起来:“你看他们,我儿子女儿实在太可爱了,我   和夫人都长得好看,他们以后肯定是俊男美女……到时不知要伤了多少痴男怨女的心。”   杨清泉面无表情,表示不想再听下去,他宁可去相亲。   小侯爷亲自将熟睡的孩子送回到老婆身边。   黎郁云还在做月子,即使夫妻俩都觉得没必要——有系统商城出的生子丹,只需要坐满月就行。但太夫人和伍氏都很坚持,认为生一个孩子做一个月的月子,生两个就坐满两个月,没毛病!   熬得浑身都是臭味的黎郁云很想喊救命。   一个月不洗澡不洗头她都快疯了,更别提两个月。   幸好小侯爷体谅她,他偷摸去厨房拎了热水过来,想给老婆洗个头和澡轻快一下的,没想到竟然被伍氏抓个正着,被罚站墙根面壁思过半个时辰,同时还要被亲娘指着鼻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见杨清泉已经意动,小侯爷顿时高兴地说:“行,你娘交给我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小侯爷表示,他没白要荣平长公主给孩子的满月礼,他可是很努力地向好友展示自己婚姻多么幸福,虽然好友的表情不对,像是更想揍他而非向往并积极相亲。   杨清泉死鱼眼,他娘给江子宽的任务就是往亲儿子心口插刀?   两人去书房说话,小侯爷取出一封信,“思源,明将军去世了……”   杨清泉眨了眨眼睛。   明将军确实死了,前些天他就得到消息,不止是他,只怕半个京城的人都知道这事。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虽然明将军因意外没了,不过边疆还有其他的将军,能迅速地控制住局面。   是以明将军之死倒也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   小侯爷意味深长地说:“风雨欲来,你一定要小心……”他压低声音,“不管发生什么事,你跟着你皇帝舅舅走就行……”   杨清泉神色微凝,惊疑不定地看他。   他想要再问清楚点,偏偏小侯爷只是笑而不语,什么都不肯再说。   回去的路上,杨清泉一脸心不在焉的。   “思源,你听娘说话了么?”荣平长公主差点要被他气死。   杨清泉:“啊嗯,都可以。”   如果不是在马车里,荣平长公主非要跳起来转几圈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   她高兴地拉着儿子的手,“行,娘马上就去安排赏花宴,邀请全京城适龄的贵女与宴!”   哎哟,简直太有用了,给定远侯府龙凤胎的满月礼没白给,没想到儿子看到那两个孩子竟然就愿意相亲。   她就说嘛,那么漂亮的两个娃娃,谁看了不心动,不想马上和妻子生个可爱的孩子?   杨清泉终于回过神,这才发现自己答应了什么。   他不禁苦着脸,却不敢给在兴头上的亲娘泼冷水,不然非被她揪着耳朵骂不可。   **   孩子满百日后,炎热的夏天到来。   天气太热,两个孩子背上都生了痱子,看着恹恹的。   伍氏和   太夫人甭提多心疼了,连劝都不用劝,让人将行礼一收,全家到庄子避暑。   庄子里绿树成荫,湖水碧波荡漾。   小侯爷让人在山坡上种满果树,好些果树都是他重新嫁接的,去年看不出什么,今年应该挂果了。   知书十分好奇李子和桃子嫁接在一起会长出什么样的果子。   两个孩子被大人抱着,他们睁大眼睛,小小的脑袋四处转动着。   小侯爷笑道:“囡囡、牛牛也喜欢庄子吗?以后咱们就在这里住下了。”   经过两年的改造,庄子已是大变样,四季有景,所看之处都是景,美得如同天堂。因此刚住没几天,伍氏就觉得不想回京城了。   当孩子八个月大时,京城果然乱起来。   接管西北军的二皇子在那些不甘心变法的豪门世家和地主、以及被新式算学逼得无法贪污受贿的贪官的支持下造反了。   造反的名义是“清君侧”。   二皇子发缴文,要求将参与《数学:从算国到算民》一书的著作者全部推出去斩首,认为是他们迷惑君王,让君王变得残暴无情。   小侯爷:我他妈的冤!   朝堂上的那群老狐狸们气得跳脚,明明是利国利民之事,有利于千秋统治,有利于万世稳定!   他们家孩子不被称“圣人”就算了,你们居然还想杀他们?   这边二皇子来势汹汹,京城里的四皇子也联系文人为他摇旗呐喊。   不久前,四皇子妃终于病逝,黎美云如同枯木逢春,重新爆发出新的生命力,在承诺成事后让黎美云当上正妃,大学士黎汤也参与了这场夺嫡之争。   除了二皇子、四皇子外,其余三个成年皇子,也是一个跳得比一个欢快。   当今皇帝是明君,不过当年也是屠兄杀弟起家的皇帝,他们对皇帝十分有自信,坚信二皇子就像父皇锅里的肉,他想怎么料理就怎么料理。   然而年纪快到天命之年的皇帝却受不了儿子造反的打击,在众目睽睽之下吐血,直接晕厥过去。   “舅舅!”   杨清泉第一个冲过去,护住昏迷的皇帝。   他迅速召来一批皇城禁卫守在皇帝的寝宫前,所有皇子、嫔妃皆不得入内。   这些禁卫大部分是当初皇帝派过去护着他去江南游历的,他还指挥过他们剿匪,有这份香火情在,杨清泉也能指挥得动。   因为这事,成年的皇子怒得扬言要杀了杨清泉,怒斥他狼子野心,竟然敢囚禁皇帝。   在皇子们要动手时,身边的人赶紧拦住了。   对于皇帝而言,可能会造反的儿子,和就算造反也坐不上那个位子的外甥,谁更安全,想想都知道。   六皇子跑过来,拦住几个神色凶戾狰狞的皇兄,大声说:“我相信思源表哥,他一定会保护父皇的,咱们在外面守着更利于父皇恢复健康!”   “滚开!”   四皇子不耐烦地将六皇子甩到一边,压根没将这病弱   的皇弟放在眼里。   现在是关键时期,只要他在二皇兄抵达京城之前坐上那位子,就能下令杀了二皇兄,将之定位为国贼。   六皇子的身体本就不如同龄人健康,直接撞到台阶上,当即晕了过去,被差点哭断肠的安妃赶紧抱着离开。   没人理会一个病弱又年幼的孩子,也就是他傻,年纪小的皇子知道这些事自己掺和不了,哪个不是安分守己地待在后宫里,等着这场宫变的结果。   至于将来会被世人诟病不够孝顺?   那也等有命才能谈孝顺,像六皇子这种的竟然跑过来,就是个傻子!若他得罪的兄长将来能登上大宝,六皇子以为自己会有什么好下场?   杨清泉守在床前,担忧地看着昏迷不醒的皇帝。   他闭了闭眼睛,江子宽的话一再地在他脑海中反复地回响。   半晌,他让自己镇定下来,问道:“舅舅的身体怎么样?”   守在旁边的几个太医面有难色,只能保证他们会尽力。   杨清泉顿时怒吼出声:“我要的不是尽力,是绝对能好转!”   骂完太医,他又转头问侯在旁边的掌印太监,“宗室跟大臣都通知了吗?”   “世子放心,已经通知了。”   杨清泉确认已经安排妥当,没有疏漏后,转头看向床上昏迷不醒的皇帝。   他对着皇帝流泪,哽咽道:“舅舅,您千万不能有事!您说过会长命百岁的!您看,您才刚倒下就有人欺负小六,小六很想进来陪您,可他知道自己不能……呜呜呜……舅舅,我不知道哪个表哥值得信任,我不敢放他们进来。”   “二皇子快要打到京城,我不知怎么办……舅舅,您快睁开眼吧,我真的害怕……”   等被通知的宗室和几位老大臣进来后,守在殿外的数位皇子终于跟着进来。   他们顾不得怒骂杨清泉,挤到床前,情真意切地对着龙床上的皇帝呼唤,可惜皇帝还是昏迷不醒。   终于有大臣忍不住:“二皇子就要打过来,咱们先商量这事该怎么办。”   似乎正等着这话,有人马上跳出来:“依本官看,最好是新帝上位,如此二皇子才能熄了这大逆不道的念头……”   “我推荐二皇子!”   “三皇子!”   杨清泉守在床边不吭声,拿着帕子时不时擦拭皇帝额头的汗珠,没人发现被子里皇帝曲起来的手指微微动了动。   “思源表弟,你怎么不说话,你支持谁?”   四皇子看向只顾着照顾皇帝的杨清泉,决定将他下水。   荣平长公主是皇帝的胞妹,英国公虽然上交了兵权,说话却很有份量,若能争取到这两人的支持,宗室和大臣那边支持他的会更多。   杨清泉淡淡地道:“我谁也不支持,我只想舅舅好起来。”   四皇子看了他许久,然后冷笑一声。   见状,杨清泉便知道四皇子这是记恨自己了,但他一点也不在意,他想着小侯爷当初那话,心   里隐约明白什么。   **   很久以后,杨清泉都能想起这一日,夕阳之下,淋漓的鲜血将金灿灿的皇宫染成红色。   三皇子死了,大皇子在混乱中被砍断一条胳膊,四皇子则少了一条腿,五皇子伤了内脏,成了一个病秧子。   二皇子被关起来,还未定罪,便在狱中自杀。   不过短短数日,便连续死了两个儿子,即使这是皇帝主导的,他也承受不住,直接大开杀戒。   他的儿子是有罪,可如果没有那些贪官污吏和豪门世家的支持,他不可能有胆子造反。   整个大康,被皇帝举起屠刀屠了一遍,单单是京城,死去的豪门世家和贵族就多达上万人,到处血雨腥风。   当京城乱起来时,小侯爷在庄子里指挥定远侯府的护卫对抗造反的士兵。   当时梅村的村民们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寻求庇护,小侯爷全都收留了。   庄子里原来的庄户中不乏从战场退下来的残疾老兵,他们平时种田种菜、编织竹筐、给孩子摘果子,平凡得跟普通老百姓没什么不同。   如今面对大乱,老兵们精神抖擞,没有丝毫退缩,横刀立在庄子前,守护庄子。   面上有疤的老徐头道:“小侯爷莫怕,小的会保护您的!”   谁想伤害给他们带来好日子的小侯爷,先从他们的尸体上踏过去。   小侯爷手中握着大刀,扬声大笑,“好,让我们一起杀敌!”   小侯爷身先士卒,斩杀了一个来袭的士兵,面不改色地看了眼地上的尸体。   即使他躲在那群纨绔后面,那些被侵害了利益的豪门贵族也会将这事怪到他身上。他心里很纳闷,明明著作者栏里,已经将他的名字都放最后,那些人是怎么知道这事是他主导的?   难不成那本《算学》的著作者是他的事已经传出去?   甚至还派了这么一支军队打过来,真是看得起他。   他侧身躲过一支朝自己射过来的箭,反手一刀砍倒一个敌人。   感觉到朝自己而来的、越来越密集的攻击,他心里明白,看来对方今儿是非要他的命不可。   小侯爷的勇武让庄子的护卫十分吃惊,他持着刀,每一刀都落向敌人的致命处,杀伐果断的模样,让他们想起当年的老侯爷。   老侯爷当年是以战功封侯,勇猛英武。   他们就说嘛,老子是英雄,没道理儿子是狗熊,瞧这砍人的架势,是多么干脆利落,是当兵的好苗子。   说来小侯爷今年也只有二十出头,若是现在投军也完全来得及,绝对能再续老侯爷当年的威风。   庄内的院子里,黎郁云和伍氏搂着到处乱爬的双胞胎,守在太夫人身边。   两个孩子还小,不懂事,嘴巴“呀呀”叫着,伸手指向门口,意思很明显,他们想去找爹。   黎郁云亲了亲他们白嫩可爱的脸,“爹为了保护咱们,跟坏人拼命呢。”她的声音有点抖,其实心里也怕得厉害,只能祈祷丈夫平安。   太夫人捻着佛珠,是所有人中最平静的,柔声道:“别怕啊,今儿来的敌人不多,咱们家的护卫都是军中的好手,我们不会输的。”   伍氏的嘴巴动了动,很想埋怨儿子不该来庄子,若是在京城……   仿佛看出她的心思,太夫人道:“京城只怕更乱,也不知情况如何。”   等这场保卫战结束后,小侯爷仍在前头忙碌几天。   上报匪徒乱兵,清理血迹,掩埋尸体,安排护卫巡逻,安排村民回家等等,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伍氏和黎郁云一起照顾孩子和太夫人。   在敌人来袭时,太夫人无比镇定,等事情结束后,她的神经绷得太紧,以至于松下来后就病倒了。   这就不得不感谢知书了。   她虽是丫鬟,其实却有着寻常人没有的大局观,对庄子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有她指挥安排,在小侯爷带人抵抗叛变的军队时,没有让庄子乱起来。   伍氏感动得握住她的手,直言要给她介绍个好男人,让她风风光光地出嫁。   知书:老夫人,这种恩将仇报的事就没必要了啊! 第147章 抠门小侯爷38   当京城的消息传到庄子里时,伍氏被吓到了。   据说二皇子带来的匪兵在京城烧杀劫掠,不少豪门勋贵人家直接被灭了门,其中又以写了《数学》一书的著作者所在的家族最倒霉,基本上是匪兵的第一目标。   伍氏直接被吓病了。   她满脸潮红地躺在床上,喃喃地道:“子宽也是著作者之一,怪不得咱们在庄子里都逃不过……”   知书坐在床边,拧了一条湿帕子覆在她额头上,给她降温,柔声道:“老夫人,您就别多想了,咱们这不是没事么?”   然而伍氏就像是钻入了牛角尖,“可如果咱们在京城的话……”   “在京城也不会有事的!”知书斩钉截铁道,“您放心,所有参与《数学》一书的著作者全部都没事,小侯爷当然也不会有事。”   对于这点,她非常坚定,这是对小侯爷的信任。   她相信小侯爷明知道《数学》一书会带来的后果,绝对不会什么都不做,任由那些参与的著作者们陷入危险之中。   黎郁云抱着两个孩子,站在门外和婆婆说话,“娘,您要快点好起来,囡囡和牛牛都想您了。”   门外响起两个孩子“咿呀”的叫声。   伍氏眼里堆起笑,顿觉身体都轻松了许多,担心儿媳妇抱孩子进来,赶忙道:“郁云啊,别让孩子进来,染上病就不好了。”   直到半个月后,杨清泉终于来到庄子。   他面有郁色,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整个人看着像是瘦了十来斤,原本可爱的娃娃脸也开始变得有棱有角,褪去少年的形象,蜕变成一个稳重又成熟的青年。   小侯爷看到他的模样,不禁沉默许久。   人都是要成长的,但成长的代价对这个少年而言,实在太大了。   两人在荷花池边的亭子里喝酒。   小侯爷也没劝他不要多喝,什么话都没说,默默地为他倒酒。   杨清泉喝了一杯又一杯,万千思绪却不知从如何诉说起,这一个月,他经历了太多,也看到太多惨烈的事,他已经连诉说的勇气都没有。   他醉眼朦胧地拿起筷子,敲着酒瓮,悲怆地唱了一曲《将进酒》。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杨清泉这一醉,直到翌日下午才清醒。   清醒后,他先去洗漱沐浴,然后去书房里与小侯爷聊起京城的事。   宫变之时,他正处于风暴的中心,比谁都清楚事情的经过。   他郑重地向小侯爷揖了一礼,感激地说:“多谢子宽提醒,我才未作出错误的判断。”   小侯爷淡淡地笑了笑:“没有我,你也会作出正确的选择。”   杨清泉是个重情重义之人,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皇帝晕厥后任人宰割,肯定会做出一样的选择,那毕竟是一直疼爱他的舅舅。   想必皇帝也算准了这点,才会放心装病,趁机将那些反对变法的蛀虫解决。   小侯爷安慰道:“皇帝英明,若是变法彻底实施,大康朝的百年繁盛不在话下。”   杨清泉心下复杂,面露惆怅之色。   是啊,皇帝狠得下心,为了赵氏的江山,献祭几个成年儿子。   早在明将军身死之时,就应该知道事情有变,只有自己傻傻的什么都看不出来,好友却早就看清事情的走向,冒险提醒他。   不,能看得出来的不止江子宽,还有朝中的那些老狐狸,只看这次没一个纨绔所在的家族伤筋动骨,就知道他们早有准备,甚至一起配合皇帝。   杨清泉心里那点在成功指挥过几次剿匪后飘起来的自傲完全消失,和朝中那些身经百战的老狐狸相比,他算个屁!   若真和他们对上,自己只怕是连皮带骨都不够他们啃的。   小侯爷不赞成地看他一眼:“说什么傻话呢?你多大,他们多大。”   见他实在沮丧,小侯爷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别怕啊,我也是隐藏了九条尾巴的老狐狸,我会一直站你背后的,四舍五入你也是狐狸了。”   杨清泉心下感动,然后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一肘子:“谁是狐狸呢?跟你们相比,我就是一个纯洁的小白兔!”   不过心情到底好了许多,也有闲情聊起其他。   “哎,再过几日,你这里就要热闹了。”杨清泉忍不住道,“你夫人娘家这次也被牵涉进去,四皇子被圈禁,大学士黎汤现在人在大理寺关押着,黎家人肯定会上门求情。”   小侯爷抬眼看了他一眼,“谢了。”   杨清泉摸了摸鼻子,“谢什么,只不过是顺手的事。”   这次的事牵连甚广,比黎大学士罪轻的都被砍了头,如果不是杨清泉在居中调节,手下留情,只怕黎汤的脑袋也是菜市场里的一颗。   他叮嘱道:“黎家若是来找你,你就当做个顺水人情吧,也好洗刷一下名声。”   毕竟这个总爱当咸鱼的好友在叛军来袭时,可是面不改色,持着大刀亲手砍掉好几个人头的猛人。   当时听说这事时,杨清泉直咋舌。   想当初游历的时候,每次自己指挥侍卫剿匪时,小侯爷都是先当缩头乌龟,能不动手绝对不动手,谁想到他竟然隐得这么深呢。   “有人能帮忙干活,我干嘛要累死自己?”小侯爷不以为意,再次拍了拍好友的肩膀,“思源啊,我这辈子能不能躺赢,就靠你了。”   杨世子满脸无语,又开始老生常谈,“你明明这么有能耐……”   “可我不想干活啊!”小侯爷毫无形象地瘫在椅子里,随手拿了块点心啃着,“再说了,我专注种田,其实对黎民百姓贡献更大吧?你看这两年大康的粮食增加了多少?”   杨清泉想了想,觉得有理,好友能种出太平盛世,比在朝当官还管用。   “好了,别说这些让人心烦的事,人总要向前走的   。”小侯爷拍拍手上的点心碎屑,成功地将碎屑拍在杨世子身上。   杨清泉怒目而视。   小侯爷赶紧讨好的一笑,又给他拍了拍衣服:“你难得来,今晚想吃什么,我请客。”   “佛跳墙!”杨清泉不客气地点餐。   小侯爷顿时愁眉苦脸,佛跳墙实在太费功夫,当然这也不是什么事,重要的是,他从泉州得来的珍贵的海鲜干货已经不多了。   **   过了几日,黎家人果然来了。   黎夫人金氏哭哭啼啼的,整个人看起来苍老得不像话,她娘家也因为想要从龙之功而被抄家了,虽说罪不及灭族,但全族都要流放至安南。   自古以来,安南就不是什么好地方,听说那里瘴气毒虫蛇蚁遍布,很少有人能活得下来。   黎夫人娘家人哭声震天,虽然没被砍头,但已经能预见自己的结局,怎么不令他们绝望?连带着黎夫人也是满心的绝望。   “安南荔枝多啊,恭喜他们可以吃到饱……”   小侯爷说着风凉话,他可没忘记这老太婆当初是怎么折腾他老婆的,不能因为她现在看起来太惨,就原谅她的所做所为。   甚至听说老婆小时候没少被她抽鞭子时,当时他真想打人。   黎夫人敢怒不敢言,只能咬牙道:“安南瘴气重,路途还这么遥远,不知多少人死在途中……”   黎郁云暗暗瞪了小侯爷一眼,金氏都是落水狗了,没必要再打压,传出去对他的名声不好。   转头对黎夫人道:“子宽特地向英国公世子求过情,爹本来是会被砍头的,现在只是罚抄家产,流放之地改为西北……”   黎夫人一听,忍不住发抖,造反的二皇子就是从西北来的。   “母亲,西北军叛变只是一部分,皇上英明,既然说不追究西北士兵就不会再追究。西北直面蛮族,皇上比谁都看重西北的门户,你们到西北去还是安全的。”黎郁云低声安慰胆子都快要吓破的继母,“我婆婆在西北有商铺,那边有人可以接应你们,如果是去安南,我们就没办法……”   黎夫人马上道:“去西北,咱们就去西北!”   只要是官宦人家,都清楚去西北的人活下来的机率绝对比去其他地方要高,毕竟安南那种地方,瘴气就是个可怕的东西,水土不服真的会死人的。   当然,去西北的前提是蛮族没打过来,若打过来一样危险。   来梅庄前,老爷也提示过她,西北读书人少,他若是去西北,戴罪立功的机会更多。   黎郁云好心地给继母一千两银子,算是最后的孝心,这些银子足够他们到西北安定下来。   黎夫人拽着银子,不敢嫌少。   见阵子,她去见了亲生女儿,黎美云对她大吼大骂,说他们害惨她了,她的荣华富贵没了,日后只得陪四皇子这个废物被圈禁一辈子。   当初将女儿嫁入四皇子府时,黎夫人几乎将黎家的银子都刮出来,给她当嫁妆,甚至还将娘家一   起刮了一遍。娘家会被抄家流放,也是因为她跟着投资四皇子。   可黎美云却不管境况比她糟糕得多的外家,只一个劲地埋怨他们。   和一文钱都不给,反而恨上他们的亲生女儿相比,黎郁云这个被她苛待的继女简直就是菩萨。   小侯爷没有干预黎郁云的做法,心里却打定主意,让金氏这一千两银子存不下来。   做错事就该好好反省,人唯有在饥寒交迫中,反省才最真诚的。他这也是为了岳父好,身上有太多的银子,怎么能体会到平民百姓的痛苦呢?   他必须让岳父苦其心志,饿其体肤,日后若是能翻身当官,才能当个清官。   很好,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黎夫人前脚刚走,纨绔们后脚就来了。   他们带着一车车的礼物过来,那一辆辆载满礼物的马车,让庄子里的庄户都看直了眼。   围观的小孩们哇的叫一声,“好多东西啊……”   吃的穿的用的,首饰宝石琉璃珍珠,让人看花了眼。   小侯爷一脸不可思议,“我说你们想来住就住,没必要送这么礼物过来吧?”   难道他是什么黑心商人不成?朋友来庄子里住几天,都要收人家天价的住宿费?主要也是吧,他的庄子也没达到总统套房的标准啊。   “这是谢你救命之恩的。”杜明规一把抓住他的手,“恩人啊,你的超级蒙汗药太有效了。”   这次他家能在叛军入城时全须全尾地活下来,多亏了小侯爷给的药。   其他纨绔也纷纷表示这药太有用,问还有没有,他们还想备上几份,不,最好是几十份。   他们家中的长辈虽然见势不对,提前做好准备,护卫也没少请,但谁都没料到二皇子会这般丧心病狂,真的是要置他们于死地,派来的叛军多到离谱。   若是没有蒙汗药加持,他们不一定能挡得住那些叛军。   小侯爷哭笑不得:“不是跟你们说过了,这药的材料难得,连宫里的侍卫想要我要都匀不出来,还想要几十份?不如我给你们一份材料清单,你们去找找,找到了我给你们配点。”   攸关性命之事,纨绔们都盘算着要家族帮忙找材料。   这不是药,这是命啊。   这次劫后余生,众人都准备在庄子里玩几天,松一松神经。   “皇上欲让我等去查天下隐田。”杜明规意气风发,“过完年我们就出发。”   这次二皇子造反,天下反对的声音全被皇帝清除得差不多,现下朝堂上能站着的臣子,几乎无人反对新法。   古人说的福祸相依总是有道理的。   小侯爷笑了笑,发现他这些纨绔朋友们还保持着少年意气,真是不错。那些老狐狸不知为何,竟然都没和他们分析这次二皇子造反的起因……   不对,小侯爷转念一想,就知道老狐狸们的想法。   当今皇帝乾纲独断,只想提拨能变法的人才,这些纨绔写出《数学》又有少   年意气,还在游历过后,特别能体谅百姓的不易,他们就是最好的人选。   如果他是上司,也会喜欢这些热情、赤诚的少年,他们有勇气、也有胆气捅破一切不平,还世间朗朗青空。   小侯爷面上露出笑容,“咱们吃烤全羊吧,就当为你们践行。”   众人其实来了就不想走了,想必很少有人舍得离开的。   杜明规嘴角流下嫉妒的泪水:“可恶,怪不得你在庄子里待那么久,天天吃烤全羊,谁愿意回京城啊?”   纨绔们斯哈斯哈地呼着气,烤全羊那么好吃,他们决定推迟回京城的日子。   于是这践行宴还真是举行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都是一头羊。   小侯爷不禁怒了:“我的羊都快被你们吃光,这可是我让人从北疆辛苦买回来的,我得留着传宗接代呢!”   纨绔们表示了解,如此才能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于是他们又霍霍起湖里的鱼,一个个拎着钓竿在湖边比赛。   宛若蝗虫般的纨绔们消耗掉庄子里不少动物,终于依依不舍地拿着小侯爷配置的一大包烤肉料准备离开。   他们含泪要求小侯爷日后收到他们的信,一定要将烤肉料寄过去。   小侯爷一脸无语:“给你们的烤肉料已经够多了,除非你们拿烤肉当饭吃……等等,你们别告诉我,真的拿烤肉当饭吃?会上火的,绝对不行!我再给你们几个凉茶方子。”   等所有的纨绔离开后,小侯爷一阵心累。   他咋觉得自己像他们爹娘似的,吩咐这个叮嘱那个,真是太可怕了,这让他想起以前养孩子的辛苦日子。   就在小侯爷发誓要躺平当一条咸鱼时,又接收到一个怀疑得了抑郁症的孩子。   杨清泉面带尴尬,一脸恳求地看着小侯爷。   这次六皇子在宫变时受了伤,虽然身体的伤不算严重,服半个月的药好得差不多,严重的还是心病。   “被吓到了?”小侯爷摸摸自己的脑袋。   杨清泉叹道:“不仅是他,其实其他几个年纪小的皇子也吓到了。”   皇帝也没想到二皇子会这么丧心病狂,他竟然存了要将所有兄弟一网打尽的心思,带兵闯入皇宫时,顺便让人去捉拿所有皇子,能杀则杀。   几个年纪小的皇子虽然被及时救下来,但一个个吓得跟鹌鹑似的,全然没了以往的嚣张。   安妃因为照顾儿子太过疲倦,现在需要休息,没办法照顾六皇子。   杨清泉很担心六皇子,觉得现在宫里的气氛太过压抑,想着让六皇子转变一下心情,将他带回公主府养一养。   只是这次的宫变,因为那几个成年皇子被一网打尽,荣平长公主受到的打击很大,这些日子,她的身体就没爽利过,倒是不好将六皇子带回来。   所以,这不就是想到小侯爷这里。   这事他已经向皇帝舅舅禀明过,可能皇帝也对这儿子心疼愧疚,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小侯爷深表同情,   这年代可没有什么儿童心理学这玩意,   这孩子明显是得了ptsd。   当初一起出书的时候,六皇子欢快得像只小鸡崽子,可爱得不行,还会甜甜叫他大哥哥,发现他能解开自己解不开的题目时,眼睛亮亮地叫他“夫子”。   皇帝太忙,现在没心思管儿子,再者这年头根本不注重心理健康……   小侯爷叹气,若是六皇子是个成年人,他还可以当作看不到,但六皇子还是个小孩子呢,实在没法视而不见。   他只能找借口:六皇子这么大的人,其实不必怎么养,还没他那到处爬、小小年纪就想环游庄子的双胞胎难带。   等等,孩子抑郁是因为闲的,若是让他帮忙带孩子,就没空东想西想。   所以其实,他是多了个带娃的人?   这么一想,小侯爷马上答应下来,笑眯眯地向杨小世子保证:“思源放心,我保证将他养得胖胖的!”   杨清泉却莫名地有些不放心,总觉得小侯爷好像不怀好意。   六皇子作为天家皇子,没人敢对他不敬,应该没事的吧?不过若是这个人是江子宽……   杨清泉又去找了黎郁云和太夫人,当面请求一番,最后忧心仲仲地离开。   只希望江子宽不要搞什么幺蛾子,让六皇子能顺顺利利地恢复康健。   应该吧?   小侯爷也没做什么,不过是邀请小孩儿下地帮忙收割稻子,摘蔬菜、做腌菜,摘水果……   不过几天,六皇子完全忘记了忧郁。   哎哟,好多活要干啊,每个人都那么忙碌,他感觉自己闲着就是犯罪,不配吃饭,对不起人类的进化。   “我也要爬树摘果子。”六皇子抱着筐子站在树下,嚷嚷着,“先前下湖捞鱼,你们说水太冰冷对身体不好,我没下去……摘果子总不会对身体不好了吧。”   伺候的人互相看了看,只能求救地看着小侯爷。   最后六皇子如愿以偿地爬到树上——一棵最矮的树。   摘完水果后,六皇子又去照顾龙凤胎。   “囡囡,牛牛。”端着一盘水果的小孩头都大了,“你们别扯我腰带……呜呜呜,腰带要掉了!”   他腾出一只手扯着自己的裤腰带,吓得大叫:“春芽姐姐,知书姐姐,救命啊……”   黎郁云看得好气又好笑,走过来拎起两个皮孩子。   两个孩子咿呀地叫着,满脸兴奋地拍着手,以为娘亲在跟他们玩儿。   六皇子长得白白净净,生得圆润可爱,双胞胎或许是他们爹所说的“颜控”,相比起庄子里那些生得黑、还不爱洗澡的皮孩子,他们特别喜欢这个又白又文静的小哥哥。   六皇子如释重负,将一片切开的苹果递给双胞胎让他们磨牙。   “小六真是个好孩子。”太夫人笑眯眯地道,“就是瘦了点。”   六皇子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他觉得自己好像胖了,脸都圆了不少。   子宽哥哥做饭实在太好吃了,他现在每顿都能吃上满满一大碗。   直到腊月前,六皇子终于回宫。   离开前,他一再地和小侯爷强调,“我过完年后还要来的,子宽哥哥不能赶我啊。”   小侯爷嘴里保证着,转头和老婆得瑟地说:“看来我的庄子就是人间天堂,不管谁住下后,都不想离开。”   黎郁云温柔地看他,心里觉得,人间天堂是因为有了他在,才让人舍不得离开。   丈夫的人缘很好,无论是英国公世子杨清泉,还是那一群来自各个显赫家族的纨绔们,或者是庄子里退下的老兵,素不相识的村民,甚至是天潢贵胄的皇子……只要是趋光性的生灵,似乎都会被他吸引。   黎郁云凑过去,亲了他一口,笑眯眯地说:“因为子宽像太阳呢。”   小侯爷满头雾水。   什么意思?是说他普照众生不成?   小侯爷摸着下巴思索,如果从他辛苦写的书的后果来看,其实功德不小,又可以收一大波的功德。 第148章 抠门小侯爷39   六皇子回宫后,看到他身上的的变化时,熟悉他的人都吓了一跳。   这才几个月不见,怎么就圆了一圈?这是吃了什么啊?   “终于长高了。”安妃含泪道,同时在门框上画下一道线。   除了这道线,下方还有好几道线,这些都是六皇子留下的身高线,是他成长的证明。   “母妃,我有喝很多很多的羊奶。”六皇子抿着嘴笑,“子宽哥哥说我太矮了,还说太矮的话以后没有姑娘想嫁的……母妃,我将来会不会长不高啊?如果我未来的妻子比我还高,别人会不会笑话我?”   说到最后,小孩儿都不禁担忧起来。   以前他没这个烦恼,但架不住江子宽在他耳边唠叨太多,让还没长大的小孩子都担心起来。   安妃听得直乐,小小年纪就想要媳妇什么的,真不害臊……不,这是还没开窍呢。   也不知道孩子去定远侯府的庄子里,和江小侯爷学到什么,看起来开朗又活泼,这才像个孩子应该有的样子。   安妃心里是高兴的。   她拉着孩子坐下,让人端来他爱吃的点心,一边闲聊道:“你思源表哥定亲了。”   六皇子呆了下,兴致勃勃地问:“是谁家的姑娘?长什么样,好看吗?温柔吗?表哥喜欢她吗?”   安妃的神色古怪,“是你表哥自己挑的,应该喜欢的吧。”   六皇子满头雾水,觉得母妃这神色不太对啊。   他决定等下次见到思源表哥时,一定要问问他。   六皇子回到宫后,看着比以前更活泼可爱,身子骨也结实不少,让皇帝心下欣慰。   看来江小侯爷很会养孩子啊。   皇帝摸着颌下的美髯,想起六皇子的请求,看来年后让小六再去江家庄子住几个月也不是不行。   这日,皇帝难得将几个年幼的皇子叫过来,考校他们的功课。   几个小皇子在皇帝面前流利地背诵文章,得到夸奖时,不禁得意洋洋地看了一眼六皇子。   他们母妃说,六皇子蠢笨如猪,出宫玩了几个月,不读书不学习,这就等于告诉他们父皇,六皇子已经放弃那位置。   六皇子不高兴地撅起嘴,谁说他不学习了?   他现在知道怎么种田,怎么养鱼,还学会了牧羊,学会给庄稼做肥料……子宽哥哥还说了,等年后他过去的话,还会教他做杀虫药,他学的东西可多了。   六皇子特地将从庄子带回来的果子呈上来,“父皇,这是子宽哥哥种的嫁接果子,儿臣亲手摘的呢。”   皇帝顿时有些稀奇地看着篮子里的苹果,“什么叫嫁接?”   这苹果表皮的颜色确实比御贡的苹果更红、更香、也更漂亮,而且个头也大些。他听外甥提过一嘴,说江子宽想种出更甜更好吃的苹果。   难道是这些?   六皇子解释道:“就是将海棠树作为砧木,嫁接到苹果树上,然后苹果变得更香更甜了   。”小孩儿得意得仿佛苹果是他自己种出来的,   “,   不过要到明年才能见到……”   七皇子见六皇子又引走父皇全部注意,顿时不高兴地打断他,不屑地道:“种水果这样的小事有何值得一提的?江子宽应该去研究粮食,这才是以农为本。父皇,儿臣说得对不对?”   皇帝深深地看了一眼七皇子,淡淡地问:“你怎么知道江子宽没研究粮食?难道你不知这几年,大康的粮食大丰收,都是江子宽配出来的肥料么?”   七皇子闻言,脸都在烧,瞬间门不仅恨上六皇子,还恨上江子宽。   他心里很委屈,父皇竟然还批他只会死读书,对民生一知半解。   明明就是父皇自己偏心,六皇兄不仅书读得不好,骑射样样疏松,还跑出宫玩了几个月,父皇就是不责怪他。   母妃说因为父皇之前昏迷时,六皇兄表现得好,父皇才对他这么宽容。   思及此,七皇子又怪上他母妃,他当时也想去表现的,偏偏被母妃拦住,不许他过去。   七皇子埋怨来埋怨去,全世界的人都埋怨遍了,就是不会自省。   皇帝看向在场的小皇子,一眼便能看出他们在想什么,不禁叹气。   看到贴心的六皇子,心里这才宽慰一些。   转眼就到年末。   宫里举办了一场宫宴,定远侯府也出席,荣平长公主特地将未来的儿媳妇介绍给定远侯府的女眷。   黎郁云有些惊讶,没想到英国公世子的未婚妻竟然是武将家的姑娘,是白家的姑娘。   白姑娘长得明媚动人,性格开朗,十分好相处。   荣平长公主十分满意未来的儿媳妇,白姑娘性子爽朗,大方又体贴,家世也不错,而且白家简在圣心,这点才是她最满意的。   她和伍氏笑道:“我家思源和白小姐的相识也挺有缘份的,他们是英雄救美。”   伍氏好奇:“思源救了白家小姐?怪不得能抱得美人归。”   荣平长公主不禁噗嗤一笑,“你这就弄错了,是白小姐救了思源,你别看白小姐看上去柔柔弱弱的,手上的功夫可厉害了。”   伍氏吃惊得瞪大眼睛,没想到还能这样。   怨不得杨世子这次没有拒绝呢。   因为救命之恩,杨清泉本就对白家小姐极有好感,觉得这姑娘是可造之材。   后来又见了几次面,一来二去的,两人都相中了对方。   大概是南下游历时的经历,杨清泉后来经常写信给未婚妻,与她讨论兵法,两人的感情越发深厚。   **   刚出年,六皇子就迫不及待地带着行李来到庄子,同行的还有杨清泉及白家小姐。   从宫里出来的都是人精,六皇子也不例外。   他挺喜欢白家小姐的,因为这姑娘的气质干净,双眼清亮,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很容易相处,不用费什么心思。   就像江小侯爷和侯夫人   黎郁云,   ,   他们都是让他感受到温暖的人。   六皇子招呼白家小姐,“白家姐姐,我们一起去赏花吧。”   白家小姐莞尔一笑,“好啊。”   春天的庄子一片忙碌。   小侯爷在果园里忙碌着,黎郁云时不时帮忙递个工具,刚学会走路的龙凤胎在树下撒欢,几个丫鬟小厮围着他们,生怕他们摔着了。   杨清泉瞅着健康活泼的龙凤胎,发现小侯爷似乎非常擅长养孩子,六皇子住在庄子里的这几个月,竟然都没有生过病,还长高长胖了。   他觉得大概也是这个原因,皇帝舅舅才会默许小六继续跟在江小侯爷身边。   否则堂堂皇子,正是读书的年龄,哪里会让他轻易地往宫外跑?   那边黎郁云已经和白家小姐聊起来。   白家小姐好奇地问:“这是李子树的枝条?为何李子树能接到桃子树上?”   “这叫嫁接,嫁接后的水果会更好吃。”   黎郁云和白家小姐科普,她的声音不疾不徐,格外温柔。   丈夫和英国公世子是好友,她自然要与白家小姐好好相处,没想到白家小姐是个开朗大方的美人儿,性格很好,很快两人就聊到一起。   这边杨清泉惊讶地盯着一棵树,“等等,这是什么树?为何会有四种颜色的花?”   第一次看到的杨清泉、六皇子和白家小姐都被震住。   紫色,紫红,粉红和粉白的花出现在一棵果树上,漂亮得不真的。   六皇子忍不住伸手掐了一朵,发现这并不是绸花,都是真花。   小侯爷道:“小六儿,别乱掐啊,掐了一朵花就少结一个果。”   六皇子马上将手收回来,朝他傻笑,打算萌混过关。   跑过来的龙凤胎也跟着他一起傻笑,露出几颗白白的小米牙。   黎郁云看着三个孩子,不禁抿嘴一笑。   她温声解释道:“相公说,一棵树长一种果子太无趣,多长几种果子比较有意思,你去东边看看,那里还有十几棵这样的树呢。”   第一次看到时,她其实也和他们一样吃惊。   小侯爷转头,朝老婆笑得温柔:“我去年就嫁接十几棵树,你喜欢花,还遗憾未出嫁前的院子只有一棵梨树未免单调……我那时就想若是梨树上能长出五颜六色的花朵就好了,一棵树就能拥有春天……”   黎郁云脸蛋微红,心里却止不住地甜。   在场的三人:“……”   杨清泉很想一脚踹翻这碗狗粮,转念一想,他现在也有未婚妻了,他酸个屁。   于是他转头对白家小姐深情款款地道:“等我们以后成亲,我也给你种一树春天……”   这下子,白家小姐的脸也红了。   只有六皇子孤孤单单的,感觉受到了微妙的伤害。   他撅起嘴,决定今天要多吃一碗饭,他要快点长大,到时也要找一个他最喜欢的姑娘作媳妇。   白家小姐到底没有未婚夫的厚脸皮,为掩盖自己的羞窘,她转过身去问小侯爷:“小侯爷,这树多少钱?能否匀我一棵……哎,这可赚大了,只要一棵树,我就能吃上好几种水果呢……”   杨清泉心里酸溜溜的,会种树了不起啊?   他鸡蛋里挑骨头,“嫁接多听起来很震撼,但不代表好吃,水果是为了好吃,嫁接太多养份过度分散,果子想来就知道不好吃。”   他说得很酸,小侯爷是挺厉害的,但他也不差啊,未婚妻怎么不看他呢?   白家小姐哼了一声,没理会乱吃醋的未婚夫,她要的就是震撼,对果子不强求,她像是会缺果子吃的人么?   她朝小侯爷道:“我祖母的寿辰就要到了,我想预定一棵五颜六色的果树给她贺寿……小侯爷,这棵树能移植吗?”   “哪有五颜六色,明明就四种颜色。”杨清泉小声地嘀咕。   小侯爷不服气地道:“那是因为我去年才开始嫁接的,时间门不够,明年可就不止四种颜色了。”   大部分嫁接的果树都是两种颜色,只有几棵是三种颜色的,看来看去,就只这棵四种颜色的最惊艳。   白家小姐自然是最想买这棵。   但江小侯爷表示,长出四种颜色的花是他要送给老婆的,不卖!   黎郁云不着痕迹地掐了他腰间门的软肉一下,对白家小姐笑道:“这树上的花大多都开了,只怕到白老夫人寿辰那日就谢得差不多,最好选一棵含苞待放的……子宽配了一种药水,能控制花开的日期。”   杨清泉眨了下眼睛,低声对未婚妻道:“明年,我也可以为你种一棵五颜六色的……”   白家小姐的脸微微一红,声若蚊蝇,“其实就算只有两种颜色也没关系。”   **   庄子里的生活简单又温馨,惬意又自在,白家小姐住了几日,都不想离开了。   只是她到底还未出阁,加上祖母的寿辰在即,只能恋恋不舍地回京城,同时带着一棵有三种花色的果树回去。   白老夫人七十岁大寿这日,大半个京城的人都过来为她祝寿。   白家小姐送上来的这棵尽显鲜妍的三色花树轰动了整个京城,将军府众人都觉面上有光。   寿宴刚结束,京城不少勋贵豪门纷纷给定远侯府下帖子,想趁着春天去庄子里欣赏奇花果树。   小侯爷来者不拒,拿着算盘,“门票十两银子起,吃饭每人二十两银子,还有果园温室都要另外买门票,想去游湖也要银子,一次一两……”   伍氏听得满头黑线,没好声气地一巴掌拍在儿子脑袋上,“你就掉钱眼吧!这次让娘来接待!”   真是个笨蛋儿子,只会着眼这种小钱,赚钱这种事还是看她的。   今年的春天,梅庄接待了很多贵客,不少人掏银子买了很多稀奇果树。   现在京城人斗富,不再是看珊瑚玉石珠宝之类的,而是看谁家能拥有一棵能开多种颜色花的稀奇果树。   没买到的人会被嘲笑贫穷,   富商们蠢蠢欲动,   这么奇异的果树,多少钱都想要买下来。   光是卖果树的银子就数到手软,小侯爷差点没忍住,想卖掉“爱情树”——那棵开了四种颜色花的果树。   “真是大赚钱了!儿子快点,再整几十棵奇树。”伍氏精神抖擞地道。   可惜,小侯爷虽然也很想赚钱,但时间门实在来不及,现在嫁接也不可能立刻有成果。   黎郁云提醒:“树是来不及,那温室里的花能培养出很多种颜色么?”   小侯爷不禁一拍脑袋,转身就去温室折腾花,反正都是一样的道理,多色花还更容易培养呢。   那些拿着银票的豪门富商一听,瞬间门就激动起来。   先前的多色果树太少了,花也行啊。   小侯爷数着预订多色花的银票,激动地问伍氏:“双色果树不算什么,您觉得双色玫瑰、三色水仙、五色牡丹、七色茶花能不能更赚钱?”   伍氏瞪大眼睛,声音都劈叉了:“当然,京城人爱花,每年还有花皇展呢,赌馆还让人下注。娘有一年猜中了花皇,可是赢了五百两银子。”   她的脑子飞快地转动,卖花的钱和关扑的钱,若是能赢的话,可以赚多少。   小侯爷虽然很心动,却很清醒,“不成,这钱来得太快太容易,咱们顶不住。”   他抹了把脸,决定将大康最尊贵的那位拖下水。   小侯爷叫来杨清泉,“思源啊,你去回去问问皇上,要不要掺一股?皇上负责打广告,你负责销售,我负责生产。”   杨清泉弄明白他的意思后,问道:“这多色花很容易栽种吗?”   小侯爷一脸笃定:“非常容易!”   若是其他人,当然不容易,对他而言,这只能算是小技,也是熟练工。   杨清泉不禁陷入沉思,真的很容易?   以前京城里有个老花匠,据说花了大半生才培养出一株两色花,这两色花最后卖出万两银子,这捞钱的速度连皇帝都羡慕不已。   在小侯爷一再保证多色花的培育非常简单,甚至比多种果树简单后,杨清泉也激动起来。   他带着好消息兴匆匆的回到京城,第一时间门进了皇宫。   接着,伍氏和太夫人也打算回京城住一段时间门。   作为命妇,她们也要参加宫里举办的一些必要的宫宴,既然这次皇帝打算参一股,她们更有必要回京城。   太夫人和伍氏以前就舍不得离开京城,她们爱凑热闹,喜欢参加各种宴会,更喜欢在宴会上听那些人的彩虹屁。   她们这把年纪了,不就想和人吹自己的儿子(孙子)么。   当然,现在的庄子也不错,热热闹闹的,庄子成为那些豪门世家的打卡地点,来过的人都觉得不虚此行,能趁着春天未远,四色花还繁茂之时,多赏千古奇树。   因人数太多,小侯爷只得将食宿费翻倍,想限制一些人流量。   哪知   结果想来的人反而更多,因为费用高才能显出他们的身价!   交付了钱后的勋贵豪门更心安理得的住下来,这地方好啊,吃的住的都不比京城差,今儿打猎、明天钓鱼、后天研究烧烤宴,不亦乐乎!   人多了,梅村周围也热闹起来。   相约而来的客人们三伍成群,包括几个退休的大儒……好嘛,这一凑就是头脑风暴,于是学生也跟着来了,忙着记录大儒们的学说。   还在庄子里的六皇子被小侯爷派到大儒身边端茶送水。   因六皇子以前体弱多病,极少出现在前朝,认识他的人并不多,定远侯府的人不说,其他人也不知道,都以为是小侯爷特地送过来伺候的小童子。   皇帝听说这事后,本想将六皇子召回京的念头很快就熄灭。   机会难得,若是在宫里,小六可没机会跟着这么多的大儒学习,还是继续待在宫外吧,反正有江小侯爷盯着,孩子也没什么危险。   六皇子在庄子里过得非常开心,还给龙凤胎当小师父,教他们读书识字。   为此他居然不偏科了,还认认真真做起策论和诗文的课业,时常去向居住在庄子里的那些大儒请教。   皇帝每次看到六皇子的学业明显有进步,再次默许儿子继续在庄子里住着。   只是老父亲偶尔心里酸溜溜的,真是个小没良心的,难道就就一点都不惦记亲爹?   **   小侯爷和皇帝合作的生意红红火火。   皇帝算是这个世界的顶级流量,连皇上都说喜欢的,那就没有人敢讨厌,没多久庄子里那些培育出来的多色花都卖光了。   皇帝第一次卖“名声”,发现一文钱都不用出,便得到这么多银子,这让他思索着要不要多搞几次,只要说几句“此花甚美”、“朕甚为爱之”,就能引导潮流。   这钱实在太好赚,连皇帝都忍不住心动。   杨清泉闻言,满头大汗地将皇帝舅舅的念头摁下去。   皇帝是靠着“神秘感”和“权威感”统御天下的,为了那么点银子实在不值得。   皇帝振振有词,“不是那么点银子,是三十万两银子啊!”   杨清泉其实也挺心动,他也很有名啊,可是英国公世子、长公主之子、皇帝的外甥,不知自己的名望能不能换来银子?   他不像皇帝,需要保持神秘感和威慑,为了银子,他可以不那么要脸的。   就在这时,有侍卫进来禀报,“皇上,宁家三子宁查思从海外回来了,带回高产粮种,还有金银铜铁矿的消息!”   瞬间门,皇帝和杨清泉都失态地站起。   宁查思从海外回来的消息,如同一场风暴,将全京城的人都卷入其中。   皇帝立刻召见宁查思,大臣们也闻讯赶来。   高产良种他们勉强不动心,但那金银铜铁矿他们肯定会动心!   没有人能对钱不动心,没有人!   宁查思说:“微臣在海上飘了三年,   后来也不知去哪儿,索性就一直朝一个方向走,没想到最后居然回到大康……”   有研究天文星相的大臣立刻跳起,激动地说:“是浑天说!天圆地方是错的!”   皇帝摆摆手,大地是什么形状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良种跟矿石。   宁查思拿出一个圆溜溜的种子,“皇上,这个臣亲眼所见,此粮种能亩产近千斤,就是不能在同一片土地上反复种。”   皇帝仿佛捧着宝石般,捧着珍贵的种子,有好几筐种子呢,明年就能大量的种植了。   “此次多亏江中诚老侯爷给的海图,臣只是想试试看能不能找到矿石,没想到那海图居然如此准确……”   宁查思将那幅海图和自己后来画的对比图摊开。   “皇上,您看离咱们大康最近的这个岛,岛上都是白银,还有这里……对了,这里还有一个拥有肥沃的无主土地的大陆,比咱们大康还要大上数倍,那土地真是肥沃啊,洒把种子就有收获……”   在场的大臣们呼吸都急促起来。   皇帝为何要献祭儿子?为何变法死了那么多人?都是因为土地啊!对土地的渴求是刻在每一个大康人的心里。   皇帝也很心动,如果将一批没有土地的百姓安排过去……想想又觉得不划算,那么遥远,运费负担不起。   皇帝平静了下心绪,说道:“这片大陆实在太远,还是先讨论大康附近的矿罢。”   朝臣们也将注意力转过来,朝廷缺金银更缺铜铁,纸钞就是因铜钱不够而出现的,朝廷简直是缺银铜铁矿缺疯了。   皇帝经常想,若是谁能解决朝廷缺铜铁之事,他都宁可封个异姓王。   不久后,侍卫进来禀报,“皇上,定远侯觐见。”   在场的老狐狸大臣不禁挑眉,暗忖冤大头的江小侯爷终于来了,可怜他以为亲爹给的海图是假的,都没想去实地查查,结果便宜了宁家小子。   众人心中的冤大头江小侯爷走进来。   他先拜见皇帝,一脸感慨地说:“微臣一直以为,父亲是随便画的海图,毕竟他也不确定,醉话谁会信呢。”他转头对面有愧色的宁查思竖起大拇指,“幸亏老宁信我,真的实地去查了,此乃利国利民之事啊!”   皇帝看着只有纯然高兴的小侯爷,又扫了一眼老狐狸,心里微哼。   他们自己利欲熏心,还以为全天下的人都这般。   江小侯爷也好,宁查思也好,都有少年人特有的赤诚与报国之心,就像那群曾经被世人白眼的纨绔,他们丝毫不畏惧,视死如归,将天下的隐田查得一清二楚。   小侯爷朝皇帝行了个大礼,一脸恭敬:“微臣的父亲一直说,皇上是明君,恨未能长寿,无法为皇上效劳。”   皇帝不禁想起老定远侯江中诚,再看看这孩子一脸赤诚,他中感慨良久。   江中诚确实是个难得忠臣啊,可惜不长命。   皇帝唏嘘地说:“听说江老夫人在书房找到一封未完成的信,上述海客所见   所闻,不知子宽可有印象?”   这信不用说也知道,定是写给自己这皇帝的,可惜江中诚死得太突然,没来得及交上来给他。   否则又何至于浪费如此多的时间门?   江河淡定地拿出一封信。   这信他让空间门里的江老侯爷写的,不管是谁看了,都不会认为它是假的。   他将信递给一旁的掌印太监,说道:“这事曾听家母说过,只是臣的记忆不太准确,幸好后来找出来,没将老宁带到沟里。父亲也真是的,若是正正经经告诉臣,臣就不会出错了。”   皇帝心中暗忖,不跟你说是正确的,你这孩子这么单纯,对宁查思都能秃噜出去,矿石关系到国本,他哪敢与你说?   皇帝悠悠地道:“朕猜测,你父亲应该是吩咐海客去确认矿石之事,不想海客未回来,他就一病不起……”   他大概也没想到自己会死得这么干脆,后续很多事都来不及安排。   众人看过信后,丞相摸着胡子道:“若信中所述皆是实事,大康将不再缺矿石,那现下第一要事是多造船。”   大臣们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矿石是国有的,他们要是敢打什么主意,皇帝就敢让他们掉脑袋。   所以能打主意的,就只有比大康还大几倍的大陆了。   无人耕种且肥沃的大陆……   今儿回去后,他们立刻去寻技艺最佳的船工,让他们造大船,去那无人的大陆占地盘。皇帝查隐田,他们不敢跟皇帝对着干,名下的田产都差不多没了,那片大陆无主,土地绝对任他们圈!   送走众臣后,皇帝的精神依然亢奋无比。   他感慨道:“江子宽真是朕的福星啊!”   《仵作记录》和《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这两本书对朝廷的贡献极大,还能种出多色花和果树,给他的私库带来几十万两银子,现在又因江子宽,宁查思找到高产良种和矿藏……   还有病恹恹的六皇子,自从去到江小侯爷身边后,人都变得健康起来,江子宽实在是旺皇家的福星! 第149章 抠门小侯爷完   京城的消息素来传得极快。   宁查思出海几年,在海外发现金山银山和高产粮种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天下大哗。   百姓虽然对金山银山也很心动,但这些离他们太过遥远,他们一没人,二没船,三没人脉,就算得到也保不住。   还是亩产千斤的粮种更让他们心动。   亩产千斤啊!   如果能种出亩产千金的粮食,他们不用再像以前全家辛辛苦苦地种几十亩地,一年忙到头,然而一家老小仍是吃不饱。   若是全部田地都种上这种高产粮,全家人可以敞开肚皮吃了。   皇帝发话,由于种子不多,今年先在皇庄试种,等有足够的种子后,就发给百姓。   一时间,大康到处都是山呼“万岁”的声音,皇帝从未像现在这般受百姓爱戴。   自从皇帝查出隐田,将田地便宜卖给老百姓耕种以来,他在民间的名声就好得不行,现在更是被百姓们当成神,一天三炷香地供了起来。   至于那些豪门世家,则都被金山银山吸引全部的注意力。   他们心思浮动,知道记录在案的金银矿不能动,那是皇帝的,但还有没记录在案的呢?那些又不在大康,皇帝也管不着吧?   古往今来,探险加财富永远是话本的永恒主题。   很快各种谣言、各种故事满天飞,为说书人提供无数素材。   不过还有一群人的心情十分复杂。   这群人便是被皇帝命令去查隐田的那群曾经的纨绔,也是现在的国之栋梁。   以前恨他们恨得要死、总想弄死他们的豪门地主,现在都变得和颜悦色,纷纷邀请他们去做客,为他们大摆宴席。   纨绔们成为各个宴会上的主角。   那些人明里暗里地打探他们和宁查思、定远侯江子宽之间的关系,一个个谄媚又热情地表示,希望有机会,一定要将他们介绍给定远侯和宁查思。   也对,海外有比大康更大几倍的无主之地,据说肥沃得只要洒把种子就能收获,谁还看得上大康朝的这点儿地?   况且,种地再有出息,能种出金山银山?   就算没有金山银山,铜山和铁山也是不错的,再次点,煤矿也很好啊。   因为这事,纨绔们测隐田变得顺风顺水,整个大康朝上下,都被海外的宝山和肥沃的土地刺激到,纷纷将目光投向海外。   有了新大陆的吸引,谁还想冒着被砍头的危险和皇帝僵持啊。   京城酒楼的包厢里,几个人坐在那里喝茶聊天。   酒楼的大堂里,说书人正在热情洋溢地渲染海外有多少财富,听得人热血沸腾。   黎郁云捧着一盏清茶,眉目舒展地品着。   小侯爷懒洋洋地瘫在椅子上。   他这几天累坏了,请柬堆成山,出门必有偶遇,时不时还要被皇帝召见,一刻不得闲,和他咸鱼的人生规划完全不相符。   白家小姐听到外面说书人的声音,脸上露出忧愁之色。   她叹气道:“我三哥最近在凑银子,想要买一条海船,他说世界这么大,想去看看……被我爹娘吊起来打了。他只看到宁侯爷找到金山银矿,怎就不想想在海上航行的危险?”   宁查思因为立下大功,被皇帝封为致远侯。   封侯拜相是所有男人的最高理想,这让大康朝所有的中二少年都疯狂了。谁不想像宁查思那般,找到金山银山或高产粮食,得以封侯呢。   最重要的是,中二少年们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什么几十米长的鱼,什么海上火山,头发跟皮肤都五颜六色的人……多有意思啊。   杨清泉安慰道:“放心吧,海船现在都卖出天价,你兄弟应该买不起的。”   据他所知,白家养男孩子是穷养,几个大舅子、小舅子的零花钱有限,若是想要买海船,没家长支持还真不行。   这时,就听见小侯爷兴致勃勃地道:“要不,咱们也去买条船吧!郁云,你觉得我们一家到无主的大陆生活一段时间如何?”   这安定久了,就想环游世界,再说孩子长大了,也该开拓眼界。   黎郁云不禁噗嗤一笑:“去那里当野人么?”   海外是无主之地,相对而言,极为原始,可不正是去当野人吗?   白家小姐眼睛一亮:“当野人也不错啊。”   她是将门之女,自幼便习武,练就一身好武艺。在边疆时,自由得跟鸟儿似的,回到京城后,总觉得这里十分束缚。   一个无主的大陆,多自由自在,她娘也管不着她是不是淑女。   杨清泉不禁摸着下巴沉思,他知道工部最近正在折腾造船呢。   他朝好友道:“就算去也不是现在,来回得好几个月,等哪天海船改良,能一个月来回再考虑吧。”   如果船能一个月来回,那肯定很多失去土地的百姓乐意背井离乡,朝廷到时定不会阻拦。   拦个屁!那可是开疆辟土的功绩,功劳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哪个皇帝不心动。   “不过你提醒了我。”小侯爷支着下巴,“我决定收购一个船厂,想办法改良船。”最起码船的速度要大肆改善。   他想去海上浪,这辈子注定当咸鱼嘛,咸鱼和大海是标配。   “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么?”白家小姐兴致勃勃地问,突然发现,与全世界到处浪相比,和未婚夫成亲都没吸引力了呢。   杨清泉被噎得不行,你还说白三郎不像话,结果你还不是一个德性?   不行,他也要去海上浪几圈,休想丢下他!   杨清泉马上说:“我也可以帮忙。”   “很好!”小侯爷露出微笑,免费的劳力不要白不要,“你们帮我管账,帮我去找材料……对了,首先要先买个船厂。”   对于这事,白家小姐十分积极。   黎郁云要照顾龙凤胎,没办法腾出太多时间,只有白家小姐是最闲的。   白家小   姐觉得从明天开始,自己也要努力学算学,那么多账目,她怎么算得过来哟?   她眼里闪过野望,憧憬着外面的世界,抬眼看向未婚夫,都有点遗憾定亲了呢。   杨清泉警觉地拉住未婚妻的手,“你要去哪里?可不能丢下我,要带我一起去!”   他心里说,千万别学宁查思逃婚啊。   白家小姐只是愣了一下,然后借着袖子的遮掩,反握住未婚夫的手。   她是个不甘平凡的,也曾幻想过若是自己有能施展才华的舞台时会如何?但她总会在关键时压下这些不合适宜的想法,因为大多数男人都希望女人的才干只在内宅,只要相夫教子就够了。   如果这个人愿意陪她一起在广阔的天空翱翔,这样也不错啊。   **   四皇子坐在书房里,拐杖放一边,落下的衣摆遮盖住他身体的缺陷。   因为皇帝让人封锁消息,极少有人知道他少了一截小腿,若不是他受不得苦,墨家给他做的机关腿绑上去时,还能正常地走几步路,不细看的话,就不会发现他其实是个残废。   自从宫变后,他身上的职务被一撸到底,现在虽然还保留皇子的头衔和资财,但谁都知道他已经是个废人。   四皇子喃喃地道:“如果能去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躲起来……”   他幻想着有一片无人的土地,没有人会关注到他,也没人会谈及他是个失败者。   自从残废后,四皇子变得颓废,一点精神都提不起来。   在很多人眼里,他已经是个废人。   如今,因为新大陆的发现,几乎已经算是半个废人的四皇子总算振作起来,他唤来管家,询问京城最近的消息。   管家看到这样的四皇子,心里也是欢喜的。   主子若真的废了,他们这些当下人的自然也忐忑不安,就像没方向的苍蝇。   四皇子听完后,突然吐出这么一句,“江子宽和财神爷是亲戚不成?”   皇子都没江子宽的日子过得舒坦!   若非为了钱,他怎么可能会娶那自私自利又狠毒的黎美云?江子宽自己能点石成金,想娶谁就娶谁。   “殿下。”管家迟疑了会儿,小声地提醒,“您和定远侯还是连襟呢。”   虽然知道黎家大小姐和二小姐不对付,暗地里甚至是恨不得对方去死,但明面上她们还是一家人嘛。   连襟?!!   四皇子瞬间惊觉,他好像很久没见过黎美云了。   自从他的腿变残疾后,他就不愿意再出门。   刚被抬回府里时,黎美云好像还来看过他,被他的腿伤吓得尖叫连连,后来就再也没见面。   四皇子想到这里,面色阴冷。   他的第一念头就是让黎美云暴毙。   以前的四皇子妃陈氏能暴毙,黎美云自然也能!反正都是娘家没人了,还想占据正室之位?想得美!   不行,黎美云现在还不能死!   四皇子拧眉,虽然黎家全部流放西北,但定远侯夫人黎郁云还在,别人都想拐弯抹角地和定远侯扯上关系,他这里有天然的连襟关系,黎美云看来还是有点用的。   **   听闻四皇子携带侧妃登门拜访,小侯爷瞬间就想关门放狗。   但人家点明要来看兄弟,再加上皇帝对四皇子算是轻拿轻放,总得给姓“皇”的一点面子。   六皇子正在书房里看海船设计图,十分入迷。   他现在虽然没那么讨厌文科,但本质上是理科生的他还是更喜欢算学之类的,现在再加上一样——物理。   “按这个设计,速度可以加快百分之三十,装上火炮……”   听说四皇兄特地来庄子看他时,六皇子不禁愣了一下。   他以为四皇兄要当一辈子的缩头乌龟呢。   其实他有些不理解大皇兄和四皇兄,一个缺了胳膊一个少了腿,仿佛整个世界都塌了,看着就比死人多一口气。   小侯爷说,他们这是理想幻灭后人也跟着废了。   六皇子似懂非懂,虽然他们以皇位为理想的奋斗人生是失败了,可是当皇帝要做很多很多事啊,百姓的衣食住行都是大事,当不成皇帝,并不意味着不能为百姓做事,好歹是皇族,站的位置更高,想做一些事应该不难吧?   就像小侯爷,他虽然不当官,还是非常努力的种地养鸡鸭鹅和培育果树,真的很辛苦。   六皇子想不明白,就去问表哥杨清泉。   杨世子冷哼道:“他们只想享受皇帝的权力,不想履行相应的义务。他们争那位置,是想满足自己的欲望,而非为国为民。”   和江子宽待得久了,杨清泉的某些思维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不,应该说只要和江子宽待久了的人,都会受到影响的,就像那群明明苦学算学只是想当赌神,结果变成国之栋梁的纨绔一样。   六皇子去见了四皇子。   兄弟俩年纪相差大,就算现在也没什么话可说,只能相顾无言,同时为对方的变化吃惊。   曾经意气风发的四皇子变得阴郁又憔悴,令人喜爱的斯文儒雅一去不复返。   六皇子一改过去虚弱瘦小,身高已经明显追上同龄人,面色红润,看着十分健康明朗。   四皇子深深地看六皇子一眼,他嫉妒弟弟的健康,身体完整,又羡慕他得到父皇的偏爱。   半晌,他开口道:“我手上还有些势力,如果我愿意支持你……”   六皇子忙摆手:“不必支持我,我没兴趣!”   想起小侯爷的躺平理论,他感慨道:“当皇帝有什么好的?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多,睡得比狗晚,不想见的人还不得不见,做得不好还被人骂……还是算学有意思,我解不出题来也没人骂我。”   最重要的是,他能沉溺于算学十天十夜都不会厌烦,但当皇帝批折子,大概半天就受不了。   四皇子一口气梗在心口,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   所以,他实在无法理解这个弟弟,以前身体差没想法就算了,现在看着这么健康,竟然还是没想法?   男人哪个不想醒掌天下权的。   六皇子却觉得心好累,他真的没想法,很难理解吗?   他反而觉得这些皇兄的行为才难以理解,这争来争去的,到底在争什么?父皇还在呢,争了也没用。   后院那边,黎美云也嫉妒得要发疯。   虽然只是打了个照面,但黎郁云那对双胞胎健康可爱的模样,仍是深深地刺痛她的眼睛。   她不由抚着自己的肚子,曾经她也有个孩子的,可是恶毒的陈氏将计就计,让她吃下自己让人找来的药,她那时候疼了一晚上,嚎叫了一晚上,成形的男胎就这样没了。   如果她的孩子能生下来……   “你的命真好!”   黎美云一脸愤恨地盯着黎郁云,“你嫁了一个好丈夫,不纳二色,处处敬重你,来往的贵妇人都奉承你,像白家小姐这样的顶级豪门千金都愿叫你姐……”   为什么会这样?明明黎郁云就该是个可怜虫,被她踩脚下的。   黎郁云看了她一眼,淡淡道:“不,我的命不好!有你和你在,我的命一直不好!我是离开黎家后,命才变好。一直以来,命好的是你才对,爹最疼的是你,你娘也……”   她打量黎美云,突然想起继母金氏,金氏对这个女儿掏心掏肺,结果被流放时,这个却女儿视而不见。   黎郁云顿时意兴阑珊。   连亲娘都无法让黎美云动容,触动她的心,何况自己这个与她有仇的姐姐呢。   像这样的人,有什么好说的?看她一眼,都觉得没必要。   “听说陈氏病死了。”黎郁云提醒,算是自己这个作姐姐的给她最后善意的忠告,“以前病了那么久都没事,没想到死得挺突然的……”   黎美云的心一突,以为长姐说的是四皇子为了给自己腾位置,对陈氏下手之事。   这个女人总是有一种奇奇怪怪的道德感,还总站在道德高处指责自己。   她冷声道:“那是她贱命!像这样的贱人病死了,真是老天有眼!”   说到最后,她咬牙切齿,四皇子是为了给她肚子里的孩子报仇才杀陈氏,就算他不动手,她也会动手。   黎郁云神色一顿,果然黎美云永远都是自私自利,她既然有害人之心,陈氏反杀有何不对?   她发现自己来见黎美云,是个错误的选择。   这种人有什么好见的?   正好这时,小侯爷走进来。   他看都没看黎美云一眼,朝妻子道:“娘子,囡囡和牛牛哭着要娘呢。”   看到面容俊秀、声音柔和的定远侯,黎美云差点将手帕揉烂。   小侯爷突然转头,朝她笑了笑,只是笑意不达眼里。   黎美云被他笑得心跳漏了一拍,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不知道是惊吓还是嫉妒,或者还有其他。   等这对不受人待见的夫妻俩离开庄子时,他们都有些恍惚。   他们今日来这里完全没收获,反而两人心里都积满了更多的抑郁和不满,也注定了他们未来的日子,会过得越来越艰难。   **   杨清泉终于和白家小姐成亲了。   这年头,虽然没有蜜月,但婚假还是有的,杨清泉又请了几天假,凑够半个月的婚假,带着妻子跑到梅庄玩。   新上任的世子夫人拿着账本去书房,表示成亲也不耽搁她工作,海船什么时候造出来,她等着去环游世界呢。   黎郁云将她拉过来,进行了一番女人间的谈话,“你刚新婚,应该将更多时间花在丈夫身上才是……”   世子夫人十分感激黎郁云的好意,但他们之间的相处就是这样。   黎郁云眨了眨眼睛,扭头一看,正好看到沉迷于炸鸡奶茶的某位世子。   炸鸡是少年人永远的最爱。   杨清泉觉得他和夫人选择来梅庄真是再正确不过,这里就是仙境啊,风景倒还在其次,重点是伙食啊,小侯爷做的饭!   他发誓就算吃上一百年都不会腻!   杨世子不是吃独食的,对新婚妻子正稀罕着,“娘子,这是我留给你的炸鸡奶茶,你都瘦了,多吃点。”   “这玩意不补,只会胖人。”   小侯爷扫一眼好友,如果没记错,这家伙是易胖体质吧。   “真的?能吃胖那得多补啊?”   杨清泉和大康朝的百姓想法都一样,能吃胖人的食物才叫滋补的。   小侯爷当即和他科普一番,只是见夫妻俩都埋头于炸鸡奶茶不当一回事,也懒得说了,都是年轻人,多干活肯定胖不到哪,何必多说。   杨清泉对炸鸡爱得深沉,对庄子里的鸡也挺关注的,“子宽啊,是我的错觉么?这鸡好像养的时间挺短的?”   “不是你的错觉。”小侯爷懒洋洋地道,“它们成长的时间是正常土鸡三分之一,所以肉质特别松,只能做炸鸡,熬汤之类的,一点都不好吃。”   杨清泉愣住,这鸡不用两个月就能出笼?   炸鸡这么好吃,要喝啥汤啊!   他兴冲冲地一巴掌拍在好友的肩膀上,“子宽,你赶紧写份折子,我给你递上去,肯定能在户部换个官当当。”   小侯爷怒目而视,“你手上都是油,将我衣服都弄脏了!这可是我娘子给我做的,我最喜欢的一件!”   当即两男人拿着鸡腿当剑互殴。   进门找爹娘的龙凤胎拍着小爪子为亲爹加油。   黎郁云和世子夫人无奈地互视一眼,这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年轻人精力旺盛,不到两句话就能打起来,然后两句话后又和好如初。   最后,不想写折子的小侯爷将任务丢给好友,他得意洋洋地吹嘘:“我跟你说啊,我养的猪虽然比不上土猪好吃,但时间也特别短,都是因为我改善猪饲料!对了,我下一步任务是改良猪的品种,我的理想是让天下人都吃得起肉……”   杨清泉觉得这理想特别好,在好友的热情邀请下,他决定加入好友的理想。   小侯爷又说:“还有,我准备再写一本书,正好有你在,帮我润一下笔。”   旁边的黎郁云跟着歉然一笑:“麻烦世子了,双胞胎正是闹腾的时候,我腾不出时间。”她对养猪不太感兴趣,她自己也要写话本,正是有灵感的时候,哪里有空帮忙润色文笔。   杨清泉听后,表示此事交给他,他一定能做好。   于是,这本叫《母猪的产后护理》的书,很快被递到皇帝面前。   皇帝看后,拍案叫好,这名字虽然取得糙,内容一点都不糙,能让肥猪增加几十斤重,百姓就能多吃上几块肉。   看完书后,他又说:“小六已经半个月没回来了,朕甚为思念。”   殿中伺候的总管太监心里了然,说道:“皇上,听说定远侯培植的多色果树已经结果,不如咱们去看看这稀罕的果树,若是百姓也能种上这么一棵树,可以同时吃几种果子,此乃国之大事。”   皇帝满意地看了眼总管太监。   为了师出有名,他让人通知大司农,陪他一同前往江家的庄子。   定远侯府的庄子果真如仙境一般,美不胜收,皇帝感叹怪不得外甥和小六来到这里就不想回京。   他也有点不想回去了。   皇帝是微服私访,庄子里自然没有准备,得到消息的管事都傻眼了。   管事想让人去通知小侯爷,被皇帝阻止,他十分不见外地走进来,一边问:“定远侯在何处?”   “小侯爷和杨世子在猪圈那边。”   “带朕过去。”   管事不太想带的,猪圈这种地方和皇帝不搭啊,虽然他们庄子的猪圈其实很干净。   只是皇帝的命令不能违抗,只好带他过去。   皇帝到达猪圈的时候,正好看到两个男人正凑头给猪去势,他们手起蛋落,看得随行的太监脸色发青。   皇帝也没想到自己不让人提前告知,搞突袭会撞上这么一幕。   他先是愣了一下,看向外甥手里那把特制的刀,再看看惨叫的小猪,表情如同当初外甥说吃了特别好吃的,还给他带进宫中,结果那是臭豆腐的表情。   他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不过皇帝不愧是当皇帝的,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让六皇子带自己去参观庄子。   皇帝被招待了一天,吃了庄子里的美食,享受了一顿小鱼脚底按摩,吃了四色果树长出的果子,又检查六皇子的作业,终于依依不舍地回宫。   杨清泉站在庄子门前,恭送皇帝的车驾离开,突然道:“舅舅的身体很好,你看他胃口多好。”   小侯爷点头表示明白。   皇帝至少还能再活个十几年,看他兴致勃勃地派了几十条海船出发去新大陆,就知道他人还未老,依然雄心壮志。   宁查思在京城待了大半年就待不下去。   因为他不想相亲,皇帝的海船刚准备好,他就迫不及待地奉旨出海。   第三年春天,远航的船回来,证实海外确实有大量无主的良田,并且有三个铜矿、两个银矿和一个金矿被朝廷标志好,同时那几十条海船上的货物在海外卖上了天价。   全国上下再次陷入出海潮。   同年,杨清泉和定远侯府投资的新船下水,据说新船的速度比朝廷最好的海船还快上一倍,另外上面还安装有炮弹。   一时间,船厂的定单如云。   同年,打算出海远航的世子夫人怀孕,杨清泉被愤怒的妻子捶了好几拳。   **   杨清泉抱着个刚会走路的小姑娘,又跑到庄子骚扰好友:“子宽,你快给我家妞妞做点好吃的。”   小姑娘的脸蛋圆嘟嘟的,精力旺盛,正扭着身体闹着要去和小哥哥、小姐姐玩。   杨清泉一边放下小姑娘,一边说:“还有,也给我娘子做道酸菜鱼,她现在特别馋你做的酸菜鱼。”   小侯爷直翻白眼,到底没拒绝。   说起来,世子夫人也挺可怜的,有一颗想在外面野的心,偏偏接连怀孕,不得不偃旗息鼓。   等世子夫人过来,杨清泉殷勤地搀扶着刚怀上的妻子。   世子夫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这男人老是担心她不要他,学那叫宁查思的天天在海上浪。她都有夫有子,婚姻生活蜜里调油般,大海再有魅力,也比不过他和闺女。   院子里,伍氏和太夫人乐呵呵地看着三个孩子玩成一团。   小侯爷捧着托盘,叫道:“宝贝们,过来吃土豆泥,放了奶油,可香可香啦。”   三个孩子快活地扑过来,吃得头都不抬。   杨清泉吃完后,觉得可以和好友合资开几家食铺,一定财源滚滚来。   经过几年的耕种,土豆在京城基本都种上,正向大康其他地方蔓延,既能当粮食又能当菜的土豆非常受百姓欢迎,若不是不能连着种,他们恨不得将家里所有的土地都种上土豆。   **   十五年后。   新皇百无聊赖地坐在龙椅上,下面是吵成一团的朝臣。   皇帝的思绪很快就跑到师父的一家人身上。   曾经的六皇子做梦都没想到,父皇居然会让他继位,明明下面还有其他的弟弟,那些弟弟可是一个比一个有野心。   新皇不得不承认,或许父皇真的是最疼他,所以才会将皇位传给他,并将他那些野心勃勃的兄弟们全丢到海外占山为王。   当年,四皇子宠爱的侧妃黎氏染病身死,四皇子悲痛欲绝,想离开大康这个伤心地。   当时皇帝深深看他一眼,同意他的请求。   听说四皇子出海时,带了不少人,在海外圈占了一大片地,当起土皇帝,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皇帝从四皇子这事得到灵感,后来,几乎所有野心勃勃的儿子都被他封王,不过这封地全部都在海外。   六皇子也顺风顺水地继承皇位,皇帝退位成太上皇。   如今看着这太平盛世,新皇表示:当皇帝好无聊啊,还是算学和物理有趣!还有,师傅说的化学也很有意思。   从小侯爷那里学了很多格物知识后,六皇子当时就拜小侯爷为师了。   早朝后,新皇便微服出巡,去了定远侯府请教。   现在的定远侯江河问:“你想当好皇帝,但又不想天天上朝,天天批折子?”   “对!”新皇一脸不耐烦,“师父,你觉得朕改革内阁如何?朕想要更多的时间研究格物。”   已经三十好几、依旧肤白貌美的定远侯沉思很久,缓缓道:“如果你不怕权力下放的话……”   皇帝摆摆手,“权力下放了,说不定朝代还能更久远些,毕竟哪个朝代都不能保证不出昏君。”   **   大康的历史在康宣帝身上转了个大弯。   这个热爱格物,为了能将更多精力花在格物上的皇帝改革内阁制度,将权力分给大臣。   至此,大康朝开始内阁治天下的传统。   康宣帝也被称为最富有的皇帝,他的财富不是来自于国库,而是来自他自己的专利,作为一个专利最多的皇帝,他提高了工匠的地位。   在他之前,工匠没资格上朝,在他之后,工匠立下大功者能封爵。   大康朝延续了五百年,在人类踏入太空前,最后一任少年天子宣布退位,然后迫不及待的参加宇航员的选拔。   当时的民众表示,末世皇帝说不定是康宣帝的转世,为了理想不要皇位。 第150章 幽灵爸爸1   无边的宇宙,星子与星子之间碰撞、爆炸,形成宇宙中的黑洞或是一个新的星系……   一道身影安静地坐在无边的宇宙之中,静静地看着宇宙的变化。   仿佛一息之间,看尽生与死,背影透露出无边的寂寥和落寞。   一颗圆球在周围默默地悬浮着,圆球里的光一闪一闪的,熟悉的人都知道,这是系统在思考。   系统此时有些麻爪,它觉得吧,现在不管说什么好像都是多余的。   主神的本体仍在沉睡,不知要沉睡多少万年,偶尔有灵魂碎片遗落于千千万万时空之中,除了主神本人外,无人能定位主神的灵魂碎片,知道哪个位面有她。   或者说,不知道哪个位面中,飘过的山风有她,地上跑过的动物是她,潺潺流水是她,万紫千红的春日是她……   想要与她邂逅,大概得花费无数位面的气运吧。   半晌,江河终于收拾好心情,开口道:“做任务吧。”   他有点累了,虽然当人类很热闹、很开心,但热闹喧嚣过后,要承受的是无边的寂寞,以及寻不到的那人。   这次他想找个安静点的任务,让em的心情好好沉淀沉淀。   系统表示了解。   要安静,要沉默,要冷清,不要繁忙又复杂的人际关系……   嗯,交给它,它可以的!   **   苏笑笑的双手被粗砺的绳子捆绑在身后,鼻端隐约嗅闻到一丝丝血液的味道。   她的双眼因为脑海里过于恐怖的想像,瞳孔放大,因双手用力地扯着粗糙的绳子,以及无机质的挣扎动作,导致皮肤被绳子磨破,皮开肉绽,汨汨流下的血在地上形成一个小小的血坑。   可是不管她如何努力,那绳子仍是深深陷入肉里,没有解开的迹象。   黑暗的地下室没有采光的地方,空气也不流通,她能闻到一股腐烂的味道,以及上了厕所不冲的味道,还有……血腥味。   那令人作呕的混合臭味让苏笑笑有一种不好的预想。   这里是不是曾经死过人?   她曾经无意间闻到过腐烂的野猫尸体的味道,和这里的某个味道好像……她也会像那只猫一样死在黑暗里吗?然后等到数日后,她的尸体也变成臭味的来源?   这样的想像,让她感觉到一阵绝望,眼泪从眼角沁出来。   “咚咚咚……”   皮鞋踩在生绣的铁制楼梯的声音很清晰。   苏笑笑原本觉得黑暗很可怕,臭味也很可怕,现在她却知道了,这未知的声音才是最可怕的。   她惊恐地往后缩,害怕即将出现的人。   门被开,两个男人打开电灯,走下铁制的生锈楼梯。   灯光并不明亮,是一种昏暗的色泽,将站在地下室门口的一个身材矮胖的中年女人照得如同地狱的恶鬼。   听到她的声音时,苏笑笑的身体抖得十分厉害,仿佛在千里冰封的雪   地行走,然后掉入冰河中出现的窟窿里。   中年女人用一种娴熟的语气说:“你们只能看不能动手,这可是高级货,被你们搞过就卖不上好价钱了。”   苏笑笑浑身发着抖,连发齿都咯咯咯地响着。   她刚清醒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当时这个矮胖的女人说要让她乖点,还拿针来扎她,那一把针有近百根,胖女人狞笑着,将一根根针扎在她身上,针扎入指甲缝时,她明白十指连心的疼痛,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苏笑笑觉得,以后自己肯定会得尖锐物体恐惧症。   门口的灯光只能照到门附近的地方,两个男人拿出手电筒,在苏笑笑脸上照来照去。   灯光太晃眼,苏笑笑不由得闭上眼睛,心里飞快地分析着。   矮胖女人用扎针她而非其他的虐待方式,还有手电筒在她脸上的时间最长,这表示他们不是偷盗人体器官的,如果是被贩卖给乡下老光棍当老婆至少还能保住命……   “哎哟,这小妞儿真漂亮啊,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一个瘦得和猴子没两样的男人目光贪婪地打量着地下室里绑着的十五岁的少女。   “这皮肤可真滑。”另一个又胖又壮的男人吞着口水,小声说,“猴子,我觉得咱们先享受享受……”   “猪哥,要不我们……”   两人正商量着,一道阴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想被我剁了孽根就说!”   守在门口的矮胖女人幸灾乐祸地告状:“老大,我都跟他们说了,这是高级货,他们还想染指。”   猴子那瘦得像得了病的脸庞堆起笑,赶紧扯着猪哥出去,门“砰”的一声关上。   还能听到猴子讨好的声音从门缝传进来,“蛇哥,咱们开玩笑呢。”   猴子和猪哥遗憾不已,这黄花闺女更值钱,蛇哥肯定不让他们碰,十五岁的小姑娘比花还好看,又白又嫩,可惜就是吃不到嘴里。   “希望下次抓到的不是黄花闺女。”猪哥嘟囔着。   不是黄花闺女,蛇哥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都被破过身,一个男人还是几个男人买家也不知道。   苏笑笑全身一颤,低低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分析目前的情况。   刚才关门的声音很吵,他们却毫不在意,由此可见,地下室要么在很深的地方,要么屋子是在隔离人群的地方……这些人还很谨慎,门是铁门,还有大铁锁,甚至不放心地将她绑起来,也就是说只要被关在这里,她就没有机会逃跑。   苏笑笑心里满是不甘和怨恨。   她刚考上高中,和养父母一家签了协议,高中学费不用养父母出一分钱,等她大学毕业后,还会给养父母二十万,了断养育之恩。   她已经盘算好,高中三年会勤工俭学,努力拿奖学金,学校已经全免了学费,她只需要赚生活费就能持续学业。   当时,和养父母签完协议后,她高兴得几乎起身。   她再也不用被养父母一家吸血,只   要努力学习,   光明的未来就在前面等着她。   可是,   这一切都被毁了……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就在苏笑笑靠着墙,绝望地哭时,一道飘渺的声音幽幽响起。   “你能别哭了吗?”   苏笑笑哭声一顿,满脸眼泪鼻涕地抬头。   下一秒,她尖叫出声:“鬼啊!”   **   江河有些不习惯自己变得轻飘飘,仿佛比一张纸还轻盈的身体。   初次当鬼,也可以称为幽灵,这身体并不好控制。   他在心里将系统骂得狗血淋头,这都成了阿飘,要怎么做任务啊?这难度系数太高了。   系统同样在心里将宿主回骂一千字。   不是你自己说要安静,幽静,宁静,不想要人类的喧嚣打扰吗?那就只能当鬼啦。   虽然心里骂宿主,系统表面上还是很尽责的,赶紧将任务世界的情况告诉宿主,“宿主,这个位面失衡严重,时间锚点太难定位了。”   反正时间锚点定位难的任务都是高积分,宿主应该习惯了才对。   江河扯了扯嘴角,问题是当鬼次数太少,一时间根本无法适应。   虽然在修仙世界当过鬼修,问题是鬼修和普通世界的鬼完全是两回事,一个能修成实体,一个不能。   “一般科技位面是没有鬼的……”系统小小声说,“宿主,你要努力啊,这个位面不能再滋生怨气,不然孤魂野鬼纷纷出现,会变成鬼怪位面的。”   这个位面的运势在人,天命也在人,若是变成鬼怪位面,天道会跟着毁灭,整个位面将会崩溃。   想到这里,系统不禁打了个哆嗦,仿佛看到自己007加班到猝死的情形。   **   苏笑笑一脸恍惚盯着长相俊秀的阿飘。   好半晌,她飘忽地问:“你说,你是我爸?亲生的?”   地下室实在太黑了,死鬼能看到生人,但生人看不到死鬼。   于是江河招了两簇特别明亮的鬼火,这鬼火蓝是蓝了点,但蓝光嘛,还挺护眼的,有总比没有好。   没想到竟然将苏笑笑吓晕了。   江河一脸慈爱地看着她:“闺女,爸爸知道你接受不了,你还要继续晕吗?你可以大大方方地晕,爸爸就在一旁陪着你啊。”   听这只鬼这么一说,苏笑笑反而不怕了。   即使这死鬼的脸庞在蓝光映衬中惨白得吓人,那黑眼眶里,看不到眼白的眼珠子同样黑得吓人,她也不怕了。   苏笑笑小声地道:“我不想晕了,这两簇鬼火能挪远点吗?我看着有点害怕。”   好像我晕了,你守在一旁更吓人吧?苏笑笑告诉自己,坚决不能晕!   鬼爸爸听话地将两簇鬼火挪远点。   他好像很高兴的样子,说话时都带着泣音:“闺女啊,爸爸一直在找你,终于找到你了。”   苏笑笑的小心脏抖了抖,书上将   难听的声音形容成“鬼哭狼嚎”,果然是有点道理的。   “我不信,你撒谎!”苏笑笑鼓足勇气看向鬼爸爸。   她怎么能相信,她在养父母的虐待下过了十几年,从来没有人爱过她,她也曾幻想过哪天她亲生父母从天而降拯救她于水火之中,可残酷的现实让她连幻想都不敢。   “我养父母说我是被父母抛弃的。”她咬着唇,心里十分难过,“因为我是赔钱货……”   “胡说!”鬼爸爸激动地说,这一激动,鬼火就到处乱飘,差点飘向天花板。   苏笑笑担心地看了眼,鬼火会引起火灾吗?   鬼爸爸很是激动地道:“你是我的心肝宝贝,爸爸找了你十四年,死不瞑目才会变成阿飘的!”   苏笑笑还是不相信,她看向死鬼那张阴森森、白惨惨也掩盖不住年轻俊秀的脸,忍不住耷拉下脸。   她指出有力的证据,“你骗谁呢?你这张脸最多十八岁,难不成你三岁就生下我了?”   死鬼捧着自己的脸,虽然笑得很好看,但鬼特有的阴森也很吓人。   他喜滋滋地说:“闺女,这是做鬼的好处之一,想怎么整容就怎么整容,想变多年轻就变多年轻……这是爸爸我最好看的年龄,你妈妈当初就是因为脸对我一见钟情。”   接着,在苏笑笑瞠目结舌的注视下,只见俊秀的鬼变成一个沧桑的中年人。   沧桑的中年人凑近闺女,幽幽地道:“闺女,你看,这是我刚死的样子,爸爸好不容易找到你,就想着用最好的状态来看你……”   他担心吓到闺女,特意变回自己最年轻貌美的年纪。   很多偏门的小说里有记载,鬼王作为主角还能和漂亮的妹子谈恋爱呢。当然他作为亲爹,肯定是亲情向的,但不管怎么说,鬼作为主角一定要好看!   不好看的鬼,那都是反派,要被除掉的,他可不想当反派。   苏笑笑沉默了会儿,“我明白了。”她移开视线,低声道,“你变回来吧。”   死鬼没有立刻变回来,依然父爱满满地看着她:“闺女,虽然爸爸也想一直青春貌美,但为了你,爸爸可以一直保持三十八岁的模样。”   苏笑笑的嘴角抽了抽:“不了,还是十八岁吧。”   谁能想到你三十八岁时,会变成双下巴、地中海、大肚腩,仿佛在油田里滚了几圈的油腻大叔?明明十八岁的模样足可以竞选校草的。   想到遗传基因问题,苏笑笑突然深深地为自己的发际线忧虑了。   她想了想,问道:“那我妈是谁?她咋样了?”   “你妈生你的时候就去世了。”鬼爸爸难过地低头,“爸爸当时又要忙工作,又要忙着照顾你,实在没办法,只好请保姆照顾你,谁知那保姆竟然会将你偷出去卖了……这么多年,爸爸一直在找你,爸爸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你,直到爸爸死了变成鬼,终于在执念的指引下找到你……”   苏笑笑不禁低头看着地板,在鬼火蓝光的照耀中,水泥地板斑驳的痕迹,都在诉说着它的岁月。   以往的经历告诉她,眼泪无用,她没有哭,只是眼睛被那幽蓝的光刺得生疼。   所以,她依旧是没爹没娘的孤儿?   “笑笑,别哭啊……”鬼爸爸想哄突然流泪的闺女,结果一开口就是鬼嚎,难听得要死。   “谁哭了!”苏笑笑脸上挂着泪,恶声恶气地说,“我只是太饿,没听说过口水从眼睛流出来吗?”   鬼爸爸揉揉自己的眼睛,十分感性地说:“是是是,你不想哭,是爸爸想哭……”说着,两行血泪从黑洞洞的眼睛流出来,顺着惨白的皮肤流下。   幽蓝的鬼火中,那惨白中带着微蓝的皮肤,看着就像一具尸体,还是死了很久、已经僵硬的那种,加上因为流泪之故,眼珠子一片猩红,整个眼眶仿佛变成红色的黑洞。   苏笑笑怀疑,恐怖片肯定是从她爸身上取材了。   苏笑笑吓得眼泪都停下来,原来鬼流的是血泪,所以恐怖片都是实地取材,没欺骗观众。   她看了眼地上,血泪已经流到地板,但地板什么痕迹都没有。   看他哭得这么瘆人,苏笑笑赶紧安慰鬼爸爸:“谢谢您一直在找我。”   我其实有点开心,原来这世上真有人爱着我,即使死亡都没有泯灭这份爱。   “那你能叫我一声爸爸吗?”鬼爸爸一脸希冀地望着闺女,血淋淋的眼洞里都是渴望。   苏笑笑不忍直视,微微挪开视线,闭上双眼,鼓足勇气:“爸……爸爸!”   鬼爸爸实在太激动了,泪水开始泛滥。   这下子可好啦,连那俊秀的五官都被如鲜血般的泪水覆盖,更加瘆人……   苏笑笑刚睁开眼,就吓得闭上眼睛,努力为自己打气,默念着:别怕别怕,他是我亲爸……特别爱我的爸爸,死不瞑目变成鬼都要找到我的爸爸……   呜呜呜呜,就是可怕了一点嘛!   但再怎么可怕,也没有外面那个会扎针的胖女人可怕,更没有人贩子可怕。   鬼爸爸大概也意识到闺女的惧怕,很快就不哭了。   他转了转头,血泪全部消失,又是十八岁一枝花的俊秀模样。   有了刚才满脸血泪的瘆人鬼相相比,这个校草级别的爸爸看着一点也不恐怖了,反而很亲切。   鬼爸爸的手从苏笑笑的头发上穿了过去,“别担心,爸爸会救你出去的。”   苏笑笑动了动僵硬的身体,小声问:“爸爸,你能帮我解开绳子吗?”她的手腕已经不流血了,但因为先前的挣扎,伤口处疼得厉害。   然而,鬼爸爸透明的手从绳子上穿过去,不管试了多少次,都只是徒劳。   苏笑笑很失望,“鬼果然碰不到实物。”   鬼爸爸忙安慰她:“闺女,爸爸虽然碰不到实物,但可以报警,刚才爸爸钻进一个叫猪哥的人贩子的手机里报警了。”   他刚来到这个世界,就是鬼魂的状态,有形之物没办法碰触,无形的东   西倒是掌握得那叫一个利索,   拨打110,   让手机保持通话状态不是问题。   可惜这是零几年,手机还没有定位,不然警察早就找上门。   苏笑笑不禁大喜,顿时觉得手上的伤好像也不那么疼了。   “闺女,等爸爸修炼成厉鬼后,就能碰到实物了。”鬼爸爸信誓旦旦。   苏笑笑心中微突,不禁有些担忧,电视电影里都有演过,厉鬼不是吃人就是吃鬼,鬼爸爸死后就不想好好地做鬼了么?   鬼爸爸不屑一顾:“那是低级鬼才会做的,爸爸我不需要外物,通过修炼变强才是正道……闺女,我跟你说啊,咱们可不能做违法的事,做鬼也要遵纪守法。”   苏笑笑顿时高兴起来,鬼爸爸的三观正常,实在太好了。   这时,鬼爸爸突然朝她竖起手指在唇前,“笑笑,别说话,有人来了。”   在苏笑笑噤声时,两簇幽蓝的鬼火熄灭,地下室重新变成一片黑暗。   她不知道自己被关在地下室有多久,已经模糊了时间概念,苏笑笑也不知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她的脚趾动了动,有些害怕。   “别怕……”   鬼爸爸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奇迹地让她的心安定下来。   外面,铁制的楼梯咚咚咚地响着,从声音中能听出,来人的吨位很有份量,或者说抬着什么东西。   楼梯口暗黄的灯再次亮起,猴子和猪哥将五个昏迷的女孩子搬进来。   苏笑笑惊得瞪大张大眼。   这些人贩子的效率很高,这才过去大半天吧?又抓了五个女孩?   猪哥将一个女孩放到苏笑笑旁边,然后不怀好意地笑着,顺手朝她摸了过去,苏笑笑往旁躲了躲,猪哥的猪手落到她的胳膊上。   猪哥顿时笑了,油腻的声音响起,“哎哟,这手还绑着呢,你求求哥哥,哥哥说不定给你解绑哦。”   猪哥说着,一副“霸总”的模样,在年轻的女孩耳边吹了一口气。   苏笑笑不禁打了个哆嗦,她的手就算断掉,她也不想求这猪哥给自己解绑。   眼角余光瞄到躺在她身边的女孩,二十出头的模样,很年轻也很好看。   她心里愤怒之极,这些畜生,专门挑好看的女孩子祸害。   鬼爸爸同样气得要死,朝猪哥扑了过去。   可惜他刚来到这个世界,技能还没修炼到家,就连鬼上身这种技能都没能成功,只是让猪哥打了个哆嗦。   猪哥摸摸手臂泛起的鸡皮疙瘩,“奇怪,怎么好像有点冷?”   鬼爸爸双眼一亮,整个人扒上去,热情无比地搂住猪哥。   你会耳朵吹气是吧?呵呵,他也学会了,鬼气可多了,伤不到你,也能让你生病,体虚又气弱!   苏笑笑不忍直视,我的亲爸喂,其他人看不到,但我能看得见啊!   她现在也发现了,这两个人贩子根本看不见鬼爸爸,可能是因为她是鬼爸爸的女儿,那两个人和鬼爸爸没有关系。   此时,只见一个俊秀的十七八岁男鬼死死地扒着肥壮的油腻男猪哥,朝着猪哥耳朵吹气的模样,画面十分惊悚又辣眼睛。   苏笑笑不禁为她的鬼爸爸心疼。   鬼爸爸长得一副校草的模样,和猪哥根本不搭,怎么看都像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真是太委屈鬼爸爸了。   猪哥连打了几个喷嚏,这下什么心情都没了。   他心里嘀咕着,该不会是要感冒了吧?感冒是要请假的,请假的话,蛇哥肯定要扣钱。   猪哥觉得,肯定是这地下室太阴冷,还是上去吃颗感冒药预防一下。 第151章 幽灵爸爸2   地下室阴冷,猪哥担心自己生病,赶紧离开。   鬼爸爸江河倒是没有跟着出去,他又不傻,现在是大白天时间,太阳还没下山呢,太阳光很伤鬼体的。   苏笑笑虽然很感激鬼爸爸,但她表示,再也不想再看到刚才那一幕。   鬼爸爸沉思片刻,对闺女道:“手被绑太久对血液循环不好,他们为何不给你解绑?爸爸只能想到一个理由……”   苏笑笑轻声道:“我们很快就要被转移了。”   鬼爸爸摸了摸她的脑袋,闺女真聪明,虽然先前被突然出现的鬼吓晕过去,不过大多时候,闺女十分沉着冷静,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而言,她没有被吓坏,反而还能冷静地观察、分析,非常难得。   门外的楼梯口处,猴子和猪哥正蹲在那里一边抽烟,一边闲聊。   “晚上咱们要和老鼠、狗蛋汇合,这次咱们抓了六个,不知他俩能弄来几个?”   “肯定是我们赢!”猴子十分自信,“即使数量比不上质量也赢了!嘿嘿,光是那十五岁的小丫头咱们就能赢定了……这小丫头长得可真俊啊,再过几年肯定会出落得更漂亮,我要是有钱,都想买下来了。”   猪哥暗暗吞了吞口水,吃了感冒药后,他觉得自己又可以了,若不是猴子还在这,他真想返回去摸摸那小丫头。   他有些神思不属,“猴子,如果是咱们村里的人买下那小丫头就好了,破了身子后说不定塞点钱,能让咱们玩玩……”   猴子同样很心动,不过又觉得不太可能,摇头道:“咱们村的穷鬼多,肯定买不起。”他有些羡慕地说,“蛇哥说了,隔壁村的张大顺上个月又将老婆打死,正想买个新的,这小丫头八成是留给他的。”   猪哥同样羡慕得要死:“张大顺咋这么有钱呢?我也想年年换媳妇。”   “这回是第七次当新郞了吧。”猴子羡慕嫉妒恨,“比咱们贩两脚羊赚多了,还是卖粉好。”   猪哥摇头道:“卖粉被抓枪毙没商量,咱们被抓到只是坐牢而已。”   听到两人的闲谈,鬼爸爸目露凶光。   此刻他有些庆幸这两个人渣是在楼梯那边说话,声音隐隐约约地从门缝渗进来,令地下室里的人听不清楚,否则闺女若是听到,该对这个世界多么失望?   她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不应该经历这些。   两脚羊?原来在你们这些人渣心里,他闺女竟然连货物都不是,只能当食物?   正好这是个鬼怪复苏的位面,厉鬼会吃人,可以让他们体会当两脚羊的处境。   鬼爸爸冷着脸,身上的鬼气乱飞,他阴测测地道:“系统,帮我咨询鬼怪怎么杀人?”人杀人要坐牢,但鬼杀人可不用,当鬼还是有好处的。   “宿主,你冷静点。”系统吓得跳起来,赶紧道,“咱们要当鬼修不是邪修,本来你选择当鬼已经受天道排斥,要是杀了人,任务肯定会失败。”   这个世界的天道   歧视鬼,   鬼杀人是没有前途的。   “商城肯定有蒙蔽天道的法子。”鬼爸爸实在太生气,   决定就算被扣功德都要弄死这些人贩子!   系统知道宿主的逆鳞,这些人贩子做的事正好触及他的逆鳞。   它只好道:“宿主,我正在商城查呢,你再等等……”   系统决定拖延时间,宿主是第一次当鬼,它也是第一次当鬼的系统啊,宿主明明是个很冷静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鬼气冲晕大脑,做出这么不理智的事。   人贩子是该杀,可也要讲究策略,在宿主是鬼时,自己动手是最下乘的。   楼梯口有人守着,灯光是亮着的。   苏笑笑就着从门缝渗进来的黯淡灯光,疑惑地看了眼鬼爸爸,“爸爸,你在生气吗?”她以为鬼爸爸是因为刚才的事生气,忙安抚道,“你别生气,也别想着鬼上身,将事情交给警察就好。”   生怕被人听见,她的声音压得很低,还时不时扫了眼周围陷入昏迷中的几个女孩子。   此时她浑然忘记自己的处境,很是为鬼爸爸担心,若是被人发现他的存在,肯定会被超度的吧?   她好不容易有一个疼爱自己的爸爸,就算是个鬼,她也想要留下他。   时间慢慢地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蛇哥气急败坏地冲进来。   “肥猪,给老子滚出来!”   蛇哥身后还跟着一个又黑又壮、长着一张老实人模样的高大汉子。   猴子和猪哥惊了下,纷纷站起身。   “蛇哥,你怎么回来了?”猴子诧异地问,还没到集合时间呢。   猪哥走过去,一边问:“发生什么事了?”   他正想问清楚,哪知道还没开口呢,迎接他的是暴风雨般的拳打脚踢。   **   半个小时前,今年刚毕业的年轻警察陈正东接到一个电话,他正要开口,就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声音。   “那小丫头生得实在俊俏,至少能卖上五六万块钱……”   陈正东马上屏住呼吸,眼明手快地按下录音,虽然尚未弄清楚情况,但作为警察的本职让他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哪止啊,说不定十万都有!啧啧,这小丫头才十五岁呢,张大顺就好这口,这畜生,那些女人没到三十呢,就嫌人老珠黄,他好几个老婆变老变丑就被他打死了好娶新的……这个才十五岁,说不定能多活几年。”   这段对话里的信息太多,也十分敏感,令年轻正直的警察听得脸色铁青。   他不知道这个电话是怎么拨通的,电话那边的两人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如果这事属实,一定是个大案子。   半个小时后,整个警局都动起来。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有经验的退休老警察都被请了回来,录音被反复分析。   “三年前,我们抓到一个叫狡兔的人贩子,来不及审讯他就自杀了。狡兔,猪哥,猴子……这是个冠以十二生肖之名的人贩子组织么?”   老警察的神色难看,“咱们省有记录的妇女和儿童拐卖案有五六百起成了悬案,没记录的也不知道有多少。十二生肖人贩子集团在好几个省的拐卖案里都有他们的影子。”   他看向年轻的小警察,“正东啊,如果这次的事是真的,你立下大功了。”   “咱们省东部的人说话就是这个口音,查一下叫张大顺的人……”   “他们中午吃的是‘和顺’的烧鸭,叫‘和顺’的店在咱们省有五家,按报警的范围分析,应该是最靠近城东之家。”   “那他们最可能的藏身之处是城东的烂尾楼……”   **   蛇哥是个很警觉的人,干他们这行的,不警觉不行。   他的谨慎和警觉让他能多次逃过警方的搜查,是以他一眼就看出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很不对劲的。   像他这种活得小心谨慎的人,早就记下自己活动范围内所有警察公有或私有车子的车牌,这并不是什么难事,警察工资就那么点儿,能买得起车的没几个。   蛇哥面不改色地从面包车旁边经过,还有闲情逸致的买了两瓶啤酒,又买了包烟,然后和老板吹起牛。   借着小卖铺玻璃的反光,他看到回到面包车的两人的模样。   啧,果然是条子,他记下的警察相片里有这两人。   蛇哥拿出手机,线人已经回复,告诉他,他的队伍里居然有人报警!   报警的人很快就查明白了,竟然是猪哥。   猪哥生得又胖又壮,但在跟着蛇哥而来的黑壮大汉牛叔手里,此时的他就像一只年终待宰的黑皮年猪,怎么挣扎都挡不住捅过来的杀猪刀。   “蛇哥蛇哥!”猪哥惨叫连连,“我不会背叛你的!我怎么可能报警?我干的坏事不少,就算自首都是枪毙的命……别打了,别打了。”   长着老实人嘴脸的中年汉子牛叔面上依旧挂着憨憨的笑容,左手一拳头打在猪哥肥硕的肚皮上,右腿一脚踹过去,将他踹到墙根。   “蛇哥,不能打了,再打就死了。”   牛叔抖了抖手上的血渍,嘴里说着,脸上憨憨的笑容依旧,怎么看都是一个老实的农民,却看得猴子和矮胖的中年女人打了个激灵。   他们曾见过牛叔一刀子将人捅死时的模样,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怕人死得不够彻底,那红刀子反复的捅进受害人的肚子,还特意转刀搅动肠子。   那时他也是这般憨憨地笑着,仿佛杀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鸡,浑身都是老百姓特有的朴实憨厚。   蛇哥示意牛叔停手,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不疾不徐的点燃。   他冷冷地道:“说吧,你是不是条子的卧底?或者说你啥时候良心发现,决定弃恶从善了?”   蛇哥生得瘦小,三角眼,尖下巴,说话声音暗哑,中气不足似的,那双三角眼冷冰冰地盯着人看时,像极了躲在暗处里的毒蛇。   猪哥吐出两颗带血的门牙,稍稍挣扎,背上的大脚毫不客气的踩下来。   蛇哥吐着烟圈,三角眼看猪哥的眼神仿佛在看死人。   “蛇哥蛇哥,我究竟干啥了?”猪哥只觉得内脏都要被打碎,他吐了口血沫子,不敢露出丝毫怨恨,“最近卖的两脚羊我没碰过啊,都是原装货呢……”   “你的手机两个小时前报警了。”蛇哥蹲在他面前,朝猪哥的脸吐了个烟圈,“说!这是咋回事?”   猪哥一脸茫然:“报警?谁报警了?!我和猴子一直待在一起,我要是报警,猴子肯定知道。”   猴子忙不迭的点头:“蛇哥,猪哥确实一直和我在一块儿,没有报警的机会,再说了,他也没这个动机啊。”   这时,就见牛叔拿出一个手机。   猪哥疑惑地看着牛叔手里的手机,那是他的手机,被打之前,牛叔先将手机拿走了。   牛叔操作一会儿,说道:“蛇哥,没有报警的痕迹,不知道通话记录是不是被删除了。”他不太擅长手机,这玩意太贵,他有这个钱宁可存着,需要用就找猪哥他们借。   猴子小声地说:“老大,想查通话记录得去营业厅……或者问小鸡,年轻人比较懂这些。”   蛇哥却仍是不相信,他冷冷地盯着猪哥,“肥猪,你想想谁有机会拿到你的手机?”   高大黝黑的牛叔将猪哥的手机递给蛇哥,顺便将猪哥扶起来,他拍拍猪哥的大肚腩,脸上的笑容依旧憨厚,仿佛做错事的老百姓,带着无措和歉意:“老猪,我下手太重了,你没事吧?来来来,这是止疼药,你先顶顶。”   猪哥的心肝肺都抖了一下,每次看到牛叔这样笑时,他都会做噩梦。   这是笑得越憨,打人越狠啊。   “没事,我确实有嫌疑,但真的不是我。”猪哥用力强调,“我今天没打过电话,肥羊你也在,如果我打电话肯定瞒不过你,对吧?”   他问一直守在地下室门口的矮胖女人。   画着大浓妆的中年女人肥羊穿着一件紧身的衣服,勒出身上一圈又一圈的肥肉。   她冷冷地看了眼猪哥,转向蛇哥时,马上变成讨好和谄媚的神态,“蛇哥,他今天在地下室这里确实没打过电话,至于在外面,我就不知道了,我可没一直守着他们……”   猴子附和道:“猪哥一直和我在一起,这报警的肯定不是他。”他的脑子转得飞快,“再说了,蛇哥您的线人这么厉害,报警的话肯定瞒不住身份,猪哥不至于找死,肯定是别人……蛇哥,线人怎么说的?”   猴子对猪哥没什么感人的情谊,只是这事说不好会牵连到自己,毕竟他和猪哥一直待在一块儿。   蛇哥意味不明地看着他们,说道:“线人说值班的警察将你们的谈话录下来了。”   猴子一脸惊恐,“这么说,我和猪哥的身份暴露了?蛇哥,这正好证明不是猪哥报的警,我觉得像是我们谈话时,有人趁机拨了110。”   他的视线忍不住扫向肥羊,这里就他们三人,叛徒该不会是肥羊吧?   肥羊冷冷地   看了他一眼,就像在看一个白痴,“猪哥的手机一直在他身上,我又没碰过,怎么用他的手机打110?”   猴子赶紧将视线收回来。   这里面最不可能背叛的就是肥羊,这娘们心胸狭隘还恶毒,若被她嫉恨上,他再精明都讨不了好。   反复翻看猪哥手机的蛇哥眉头蹙起,实在查不出什么,他能做的是将手机砸碎,连同芯片一起冲入厕所。   做完这些,他那双蛇一般狭长的眼睛阴森森地扫过猴子和猪哥,“这件事疑点太多,肥猪先观察一段时间。猴子,这段时间你盯着他。”   猴子点头如捣蒜,暗自决定,一定要往死里盯猪哥,若是他真是叛徒,他肯定饶不了他!   像他们这种作恶多端的恶人,被警察抓住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猪哥捂着疼痛的胸口,不敢露出丝毫怨恨之色,对着蛇哥卑躬屈膝。   蛇哥站起身,吩咐道:“老牛,去将车开过来!”然后又指使其他人,“赶紧将地窖里的货提出来,咱们马上离开这里。”   条子竟然已经盯上他们,这里不安全,得马上转移。   **   夕阳西下,对于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人而言,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然而对某些人而言,却是逢魔时刻,一步步迈向地狱。   一辆面包车在山路上疾速奔跑,六个年轻女孩被塞在后面的货厢里,她们被绑起来、曲着膝盖坐在里面,被绑着的手脚已经麻木。   当药效过去后,所有女孩都醒过来了,她们被堵住嘴巴,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只有眼泪哗啦啦地流着,没有停过。   大概走的是小道,山路十分崎岖,苏笑笑被颠得东倒西歪,时不时会撞到车厢。   鬼爸爸在她每次要撞车厢时,会下意识的伸出手想帮她挡挡,结果只是徒劳。   见鬼爸爸一脸愧疚焦急的模样,苏笑笑只能用眼神安慰他,表示她真的不疼,这点小疼痛比起大冬天时,手上生疮肿得像萝卜,一碰就出血还要给养父母全家做饭洗衣服要轻松多了。   也比养父喝醉酒时的毒打轻松多了。   其实养父喝醉的时候,直接上巴掌还是轻松的。有一年冬天,她和养父母回老家过年,养父又喝醉了,甚至拿着烧火棍打她,她记得自己当时吐了很多血,晚上烧得厉害,迷迷糊糊中,她听到养父母说,要去山上挖个洞将她埋了。   当时,她觉得真的好冷啊,从身体冷到灵魂。   那时候,她依稀仿佛看到自己被埋在冰冷的泥土里,身体被虫子一点点吃光了所有的血肉。   她不想死,最后她挣扎着,拼命地从地狱爬回人间,她不想就这么默默无闻地死去,她不想别人提起她时,印象是“可怜无用的赔钱货”。   即使她生来无父无母,无人怜爱,无人对她抱着期待,她还是想在这世上留下自己的痕迹,就算死去,也要在别人的惋惜中死去,像一颗划破天际的流星,短暂却璀璨。   “我不疼的。”   她很想这么说。   鬼爸爸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疼惜,恨不得以身相替的模样,让她有种错觉,自己被车厢撞击得青青紫紫的身体,比差点死去的那年冬天受的伤还要严重。   原来这就是有爸爸的感觉吗?   会为孩子遮风挡雨,即便是毛毛细雨,也舍不得让孩子淋到。   苏笑笑觉得口水又要从眼睛里流出来了,即使是鬼,她也觉得有爸爸真好啊。   此时没人留意苏笑笑的异样,因为车厢里别的女孩都在哭,她如果不哭才是异类。   “笑笑别怕。”   鬼爸爸在她耳边轻声说,“镇上的警察若是找不到你们,爸爸就去找县里的,县里的不管,爸爸就找省里的……爸爸现在是幽灵,钻进手机里非常容易,爸爸一定会救你的。”   苏笑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和车厢里那几个害怕哭泣的女孩不一样,有爸爸在身边,她觉得很有安全感。   鬼爸爸心疼地伸出手,想为她拭去眼泪,那泪珠穿过他的手落到地上,让他气闷不已。   “系统,找到金手指了吗?”   系统赶紧道:“宿主,你不是说金手指太贵划不来,都是自己修炼的吗?你当过鬼修应该不难……”   江河顿时大怒:“我有时间慢慢修炼吗?我闺女就要被卖掉了!这些人贩子我越看越气,老子要让他们好看!”   非常时期就要使用非常手段,他就算是个吝啬鬼,也不会在这种时候吝啬。   系统心里呵呵,它觉得自己不如改名为养崽系统算了,反正宿主不管到哪个世界,都会下意识地去养孩子,见不得孩子受苦受难。   系统不敢再拖延,一边在商城里找,一边问:“宿主,鬼气吸收器要吗?这次任务积分的一半就能买一个……”   江河想也不想地说:“快给我装备上!”   他现在只想干他丫的,管它是什么,绝对给他安装上。   刚装备上神级道具,江河就明显感觉到从四面八方飘来的鬼气。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不妙,这具身体是新鬼,脆皮得很,鬼气那么多,要消化不良了。   生怕发生什么意外,他忙对闺女说:“笑笑,爸爸到车顶去修炼!你别怕啊,等爸爸修炼成鬼王,就能碰到实物,到时给你报仇!”   就在这时,车轮碾过路上的一颗石头,整个车子一颠,被捆绑起来的女孩们像簸箕里的花生,纷纷向上抛然后又落下去。   一个女孩的身子一歪,直接倒向苏笑笑。   江河忙往旁边一躲,他现在是鬼,又装备了道具,身上的鬼气更浓了,活人若是沾染上鬼气会生病的。   苏笑笑眨了眨眼,表示明白。   从车厢透气孔渗进来的微光告诉她,太阳快要下山了,这让她更安心,她一直害怕太阳会将她的鬼爸爸晒得魂飞魄散。   一辆平凡无奇的面包车在乡间的道路奔弛着,后面的车厢塞满了女人,前面挤着五个人贩子。   太阳终于下山,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在山间。   面包车前面的夜灯亮起来,开车的牛叔手很稳,眼睛很尖,仿佛车轮子底下不是山路,而是最平整的水泥路,车速飞快。   矮胖女人肥羊靠着车窗睡着了,猪哥应该是伤到肺,捂着胸口时不时咳上几声,声音闷闷的。   蛇哥扫了他一眼,面上没有丝毫的愧疚。   猴子不敢说话,小心翼翼地看了眼蛇哥,又看了看牛叔的后脑勺,他现在还是摸不着头脑,到底是谁在他们眼皮底下偷了猪哥的手机报警。   不久后,蛇哥突然接了个电话,面色铁青,“掉头,换条路走!” 第152章 幽灵爸爸3   面包车的车轮摩擦着地面,发出刺耳的刹车声。   牛叔二话不说,利落地调转头车,往另一条更偏僻的路而去。   其他人心中一突,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纷纷问道:“蛇哥,怎么了?”   蛇哥阴沉着脸,转头看向猴子,就着车内昏暗的光线,一双眼睛像蛰伏在黑暗中的毒蛇,嘶哑的声音如同毒蛇嘶嘶地吐信子。   “猴子,你的手机拿出来!”   猴子还未反应过来,一脸莫名其妙地掏出手机。   蛇哥一把抢过,翻看电话记录,没一会儿就咒骂出声:“真是见鬼了!”   “怎么了?”猴子小心翼翼地看向蛇哥。   蛇哥咬牙切齿,“十分钟前,你的手机拨打报警电话,通话时间是二十分钟!”   这手机壳烫得厉害,蛇哥甚至怀疑,手机是因为太烫,这通电话才挂断的。猴子的手机是大路货,因为贪便宜,质量并不怎么好,平日打电话最多能支持十分钟,超过十分钟后,手机就会发热自动挂掉。   猴子快要吓死了,赶紧摆着手,“蛇哥哥哥……我木有!我冤枉!”   蛇哥脸色阴森,“老子当然知道你没有。”   自从出了猪哥报警的事后,他就一直提高警惕,可以说车里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他恨声道:“究竟是谁拨打的?”   猴子松了口气,猪哥的前车之鉴在那呢,他可不想莫名其妙被打个半死。   肥羊也不睡了,她将自己藏在胸口的手机拿出来,这年头的手机很贵,为了防偷或者遗失,能栓在脖子上的手机袋应运而生。这时候可不讲什么辐射不辐射的,从挂在脖子上的手机带里掏出手机,成为一件让人羡慕的事。   “蛇哥,我的手机没动静。”肥羊将手机递过去。   蛇哥也将自己的手机拿出来,三台手机摆在一起,蛇哥一一翻看通话记录。   这时,猪哥闷闷地咳了两声,暗自庆幸他的手机被蛇哥弄坏了。   他先前还心疼得厉害,现在却一点都不心疼,若是他的手机还在身上,真怕又发生莫名其妙的报警事件。他有预感,若是自己再被打上一顿,可能就要没命。   牛叔下手从来不会留情。   “蛇哥,我听说厉害的黑客能入侵别人的手机……你说这是不是黑客捣的鬼?”猴子小心翼翼地说。   和十二生肖里大部分只有小学生、初中生文凭的人不同,他猴子可是读过高中的,特别有见识,知道什么是千禧虫,还有米国黑客。   果然,就见肥羊纳闷地问:“黑客是什么东西?”难道是长得很黑的人?   猴子顿时来了精神,和他们说黑客的存在,心里暗暗自得,这里只有他最聪明,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蛇哥听完后,当下将所有人的手机后盖拆开,抽出手机卡。   他对猴子嘴里无所不能、还能黑进米国政府的黑客有所顾虑,   让手下盯着几个手机,生怕黑客还能作妖。   盘腿坐在车顶打坐吸收鬼气的江河不禁嗤笑一声,等他能控制实物,他就专门弄条电话线,给警察直播现场。   系统提醒他:“宿主,你别分心啊,你看你膨胀得像发面馒头,都快爆炸了。”   若是此时有人能见鬼,一定能看到车顶上,有一个像吹气球般被撑大的鬼,鬼体鼓鼓囊囊的,还会变形,时而缩小时而膨胀。   江河抬头看天上的月亮,努力吸收月华,锤炼鬼体,只要他的鬼体强度够,他就能吸收更多的鬼气。   幸好苏笑笑没看到她的鬼爸爸现在的模样,否则一定又要印象大跌。   肿了三圈都不止的鬼爸爸努力吸气收缩腰腹,凝实鬼气。   就算是变成鬼,他也要成为最帅的鬼,他不能容忍自己有一个像猪一样臃肿的身材!小丫头颜控得厉害,宁可对着十七八岁的俊脸喊爸爸,也不想看他三十八岁的模样。   鬼爸爸不以为意,谁不爱帅哥呢。   如此修炼了一个小时,江河发出很撑的声音,“系统,我吃不下了。”   他将自己发胖的肿脸揉成原样后,将鬼气吸收器依依不舍地摘下来,这么多鬼气,他居然吃不下,好可惜。   等等,好像不可惜,他吃不了可以送人,像他这样的好人……好鬼世间难找!   江河控制着吸收器,将鬼气引入车内,小心地绕过后车厢的几个女孩子,决定先让人贩子吃个饱。   对待“客人”要用最好的东西招待,于他而言,鬼气不止是食物,还是增强力量的武器,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东西了。   他这么慷慨大方,要心怀感激啊!   车里,猪哥咳得快要将肺咳出来。   他觉得浑身发冷,仿佛空气都变成了冷气,直往他受伤的肺部钻。中午吃的感冒药好像不起什么作用,也有可能是他的身体哪里被牛哥打伤了,浑身发冷。   猪哥很害怕,他觉得自己可能就要死了。   他想和蛇哥说,送他去医院,但他不敢,蛇哥现在看谁都觉得有问题,他若是开口,蛇哥会直接让牛叔打死他。   这里到处是山,悬崖到处都是,往下一扔,十天半个月都不会有人发现他的尸体。   猴子最瘦,也觉得冷得不行,他将衣服扣子扣上,打了个哆嗦。   他探头看向窗外的夜色,两边都是山林,不禁嘟嚷道:“都已经春天了,怎么这么冷?”   牛叔身强力壮,不像他们那么怕冷,随口道:“可能是进山了吧。”山里比较冷,这是常识。   猴子羡慕地看了眼身边的肥羊,脂肪多都不怕冷,真让人羡慕啊。   肥羊直接打了个喷嚏,身上的肥肉跟着抖了抖,从脚下拿起一个大的塑料袋,从里面扯出件大红色的长袖,正准备套进去,然后顿住。   肥羊迟疑地看向穿着短袖的蛇哥,他比猴子胖不到哪去,肯定也怕冷。   她讨好地将衣服递过去,“   蛇哥,   这衣服给您,   山里太冷了,生病就不好了。”   蛇哥冷冷看了眼那大红带碎花的外套,吐出两个字:“不用!”   看出他脸上的嫌弃,肥羊只好讪讪穿上外套,对猴子渴望的眼神视而不见,看个屁,她肥肉多也怕冷的。   “可惜了。”江河一脸遗憾,人不是鬼,能吸收的鬼气有限。   系统敷衍地说:“宿主,做个人吧。”   这些鬼气虽然不足以让他们生个大病,但会让他们精神恍惚,说不定走路都会摔跤。要不是牛叔开车,只怕连车都开着撞向悬崖。   江河振振有词:“我现在是鬼,做不了人。”   他决定今天的招待就到此,明天继续,一天三顿让这些人渣吃鬼气,再免费让他们开阴阳眼,然后他们就可以跟全世界的鬼交朋友,从此人间不寂寞。   以后就算不是坟场,也会有孤魂野鬼热情串门,和他们打招呼。   **   陈正东将录音拿过去让人分析,从头到尾他都屏住呼吸。   可惜录音里的对话不多,只能依稀听到一个地名,不过没关系,十二生肖人贩子集团在省城都挂了名,省城的警察马上就要到了。   听说还有精通电脑信息的警察过来,他们肯定能分析出很多东西。   猴子和猪哥谈话里的张大顺就是个突破口,听说管户籍的正在查张大顺这个名字,不过一个下午,就查出全省有三十七个叫张大顺的人。   这么普通的名字,怎么这么多人叫?一个个排除过去得多久啊。   “没你想像中的久。”老警察听着录音对陈正东说,“居住在城市和城市户口的可以排除,优先查东部农村的,算来算去也不过十个。”   买卖人口基本都发生在偏僻贫穷的农村,城里人不是没有丧天良的,但他们不敢,城里那么多人,太容易被发现了,所以城里更多是打黄打非。   **   苏笑笑原本想着,如果车经过的地方有收费站,她豁出性命也要弄出点动静,结果面包车走的全是乡间小道。   中途时,面包车在一个破旧的收费站外停下,猴子去买了方便面,一人一桶在车上狼吞虎咽,没人想到后车厢里的女孩,这些都是昨天和今天抓到的,一两天不吃饿不死,饿着正好省了反抗的力气。   鬼爸爸看到后,又想请他们吃鬼气了,他闺女都饿多久了,今天一整天都没吃过饭呢。   等面包车第二次停下来时,蛇哥将电话卡装上,打了个电话。   鬼爸爸有点遗憾,不好当着他的面拨打110,以免让他有了防备。   打完电话,蛇哥又将电话卡拔出来,站在面包车附近抽烟。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   今天是月中,天空中的月亮正是一个月里最圆的时候,淡淡的月华倾泻,无悲无喜地洒落在人间,也照耀着世间的罪恶。   江河闭上双眼,透明的身体仿佛会呼吸般吸收着月华,一点点锤炼着自己脆   弱的鬼体。   车厢里的女孩子们基本都睡着了,她们又饿又累,且哭了一路,一直绷紧的精神承受不住,自然而然地都陷入昏睡中。   苏笑笑睡得最沉,她是昨晚被迷昏带走的,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只喝了一碗加了糖的水,肠胃都要因为干瘪贴在一起。   幸好于她而言,忍饥挨饿是常事,饿一天还没打破她的记录。   二十分钟后,一辆相同款式的面包车从对面驶来。   一个额头上有一道垂直伤疤的壮汉从车里下来。   同样是壮硕的身材,牛叔像个憨厚老实的乡下种田汉子,额头有伤疤的男人却像是城里混黑的,一张脸凶神恶煞,看着就不像好人,尤其是他还爱皱眉,额头的纹路被垂直的伤疤从中间切断,像极了一个“王”字。   疤痕壮汉走过来,熟稔地开口:“蛇哥,我这边有五个。啧,你撤退的命令太快了,我们这边捉到的都是些品质一般的。”   蛇哥将烟屁股随地一扔,烦躁地道:“虎子,有黑客操纵我们的手机报警,如果不是我们及时撤退,现在大伙只能在牢房吃牢饭。”他用脚蹬了蹬地面,“走吧,这批货明天之前最好全部出清,钱少点也没关系。”   说完后,蛇哥突然打了个寒颤。   不知是不是猪哥生病传染给他了,他总觉得浑身发冷,仿佛有人在他肚子里放了台造冰机,一刻不停地制造着冰块,他的内脏一点点结冰,恍惚间觉得自己吐一口气,都带着霜气。   “黑客是什么?”   同样对黑客一无所知的猛虎茫然,然后他被猴子科普了一脸。   猛虎这才明白,为何蛇哥在电话里要求他不打电话就将手机卡拔出来。   他看向蛇哥,说道:“到孤河村还有一个半小时。”不知是不是山间的夜晚霜重雾浓,他总觉得蛇哥看起来很冷的样子。   两辆面包车一前一后启动。   离开前,猪哥被勒令坐到猛虎的车里,蛇哥他们的车太挤了。   鬼爸爸的脑袋穿过车顶,倒吊下来。   突然看到这一幕,若不是自己的嘴巴被胶布贴上,苏笑笑真的会吓得尖叫。实在是太吓人了,车顶突然出现一个倒立的人头——不,是鬼头。   尤其是在昏暗的车灯中,那朝下伸过来的鬼头真能吓死人。   鬼爸爸小声地说:“笑笑,爸爸到旁边那辆车的车顶打坐,爸爸没离开,你别怕啊。”   不,我本来不怕的,现在真觉得有点怕了!   苏笑笑心说,只要想到她的鬼爸爸的脑袋卡在车里,身体还在车顶上,或许还是倒立着的,她就觉得鬼爸爸去另外一辆车也挺好的。   鬼爸爸将脑袋缩回去,飘到另一辆车的顶部,他表示自己向来一视同仁,鬼气大餐大家都有份!   另一辆车里,猛虎皱眉看猪哥,说道:“老猪你怎么回事?谁打的?”   开车的是小马,一个皮肤白皙、身材有点圆润,看起来很讨喜的年轻人,他打开车   内灯,昏暗的灯光中,猪哥的脸肿成两倍大,像个发面馒头。   “别提了……”   猪哥有气无力地说,开口说话就咬到自己的舌头,“嘶”   地叫了一声。他捂住自己的脸,含糊地说,“黑客控制我手机报警,蛇哥让牛叔打我。”   他虚弱地靠着车背,浑身都不舒服,瓮声瓮气问:“你们有衣服吗?我……好冷。”   说着,他又打了个寒战。   小马的面色凝重。   十二生肖里,就数他和小鸡的学历最高,他们都算得上是子承父业,他从三流大学毕业三年,小鸡如今刚读大一,比其他人拥有更宽广的眼界,更丰富的知识,所以他内心极度不安。   被这样一个神出鬼没、能操纵手机的黑客盯上,实在太危险了。   猛虎拧起眉头,对车里的一个中年男人道:“虎叔,蛇哥说得没错,这次的货要尽快出清,孤河村确实是最佳地点。”   先前有人和他抱怨蛇哥不靠谱,不过十一个两脚羊,实在是太少了,以前至少凑够二十个才卖的,还抱怨为何要将货物卖到孤河村,孤河村出价不够高。   虎叔道:“孤河村进出困难,最适合这批货。”   警察来了都没辙,这个村子与世隔绝,进出麻烦,从来不用担心两脚羊能逃出去,现在这种特殊的时刻,孤河村是最适合的地方。   在山路上连续颠簸了几个小时,面包车终于停下来。   苏笑笑再次醒过来,察觉到车停下来时,她的心脏跳得非常快,其他女孩陆续也醒过来,同样露出害怕恐惧的神色。   她们知道最可怕的结局要来了。   车厢被人打开,接着她们腿上绑着的绳子也被解开了。   女孩们不由得困难地伸出麻木的脚,让血液流动,舒缓双腿。   当嘴上的胶布被人不客气地撕开,苏笑笑倒吸了口冷气,好疼啊,一定破皮了。   这时,肥羊拿着一瓶打开的矿泉水过来,“喝点水,待会还要爬山路。”   她捏住苏笑笑的脸,将矿泉水瓶塞进她嘴里,咕噜咕噜直灌。   即使渴得半死,苏笑笑还是差点被呛死,肥羊看她的眼神特别阴森和愤怒,昨天晚上化身容嬷嬷将自己扎成刺猬都消除不了这股愤怒。   苏笑笑努力抬高下巴,对肥羊同样愤怒。   昨天晚上。肥羊给她灌糖水时,她直接一脑袋将肥羊撞出鼻血,这才被招待了扎针套餐。   但她并不后悔,即使感受了十指连心的痛苦也不后悔。   肥羊冷冰冰的手摸上她的脸,冷哼一声:“十五岁,年华正好呢,当年我也是十五岁被……啧,祈祷你老得慢点,知道两脚羊的意思吗?是食物,是饿狗的食物也是虫子的食物。”   苏笑笑盯着肥羊浓妆艳抹的脸,脑子转得很快:“所以你当年也是两脚羊之一吗?”   肥羊直接一巴掌扇了过来,啪的一声十分响亮。   其他女孩吓得抖了一下,这个看着就还未成年的小姑   娘是真的勇。   猴子不满地喝道:“肥羊,货物损伤了就卖不了高价。”   这么多女孩,就这小丫头最俊,还指望卖个好价钱呢。   鬼爸爸从车顶飘下来,阴测测地瞪着给其他女孩粗暴地喂水的肥羊。   苏笑笑见他出现,顿时顾不上自己脸上的疼痛,不禁有些急,我的亲爸哎,你千万别扒着这女的,男女……不,人鬼有别啊!   鬼爸爸表示自己不是风流鬼,他没贴着肥羊,只是将手掐在她脖子上,对着她吹鬼气,管你肥肉再多都抵挡不住鬼气。   十一个女孩都被喂过水后,总算有点力气,然后她们被当成牲畜般赶到空地上,人贩子用一条长绳子将她们一个个栓起来。   猴子拎着根棍子,在后面喝令她们往前走,走得慢的一棍子打过去。   苏笑笑还好,她长年累月给养父母家干活,乡下老家农忙时,还得回农村下地干活,挑谷子洒化肥都是重活,体能比城里姑娘好多了。   猴子眼睛利,当下让她走在最前面,拖着后面的人走。   山间的月亮清冷地照耀着人间,给走在黑暗中的女孩们带来微薄的勇气。   她们低泣着,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草丛中行走,偶尔还有女孩吓得闷闷地叫起来,以为碰到蛇了。   也许知道在偏僻得看不到人烟、更看不到灯光的荒山野岭里哭闹也没用,或者那些人贩子手里在月光下闪着寒光的西瓜刀给她们带来心理压力,女孩们并没有浪费力气在喊救命上。   是以在这安静的夜晚里,猪哥的咳嗽声非常明显,明显得牛叔都看了好几眼。   怎么看着一副命不长的模样?他不记得自己有往死里打啊,按理说这点伤最多在床上休息半个月就能好。   不止是猪哥,就连猴子和肥羊,甚至蛇哥也打了好几个喷嚏,一副畏冷的模样。   这是一个传一个,都染上感冒了?   牛叔的眉毛拧了下,都跟他们说过,像他们这种坏事做尽的人,一定要锻炼身体,不然警察来了都跑不掉。   猴子又打了个喷嚏,鼻涕都流出来。   他实在不耐烦了,一鞭子抽在苏笑笑身上,“走快点!”   他还想快点进村找点热水喝,绝对是被猪哥传染感冒,他觉得浑身都发冷。   苏笑笑咬着牙往前走,每次她被打,鬼爸爸又气又急的对猴子拳打脚踢,偏偏揍了个寂寞,她不想看到鬼爸爸愤怒又无可奈何的模样。   半个小时后,这群女孩们上气不接下气。   本来她们就已经两顿没吃了,又是大城市里娇养的女孩子,在山间走上一个小时简直是噩梦。   苏笑笑越走心越凉,这个村子实在太偏僻。   中途时,他们还经过一条摇摇晃晃的吊桥,底下是滔滔江水,女孩们吓得脚都软了,猴子拿出布蒙了眼睛才过了桥。   苏笑笑的心沉了下去,这个地方与世隔绝,想逃也逃不出去。   鬼爸爸在旁边安慰她:“闺女,别怕啊,这村里总有人有手机吧,爸爸找到手机就打110。”   整整走了一个小时,全部人终于抵达一个与世隔绝的村子。   女孩们又累又渴,围成一圈坐在泥土地上。   晚上九点多,正是村里人休息的时候。   为了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整个村子的灯都亮了起来。   女孩们第一次见到如此贫穷的村子。   她们一直以为农村都是建得像小别墅的漂亮自建房,没想到这里大部分房子是破烂的砖瓦房,甚至还有一部分房子是泥土房。   幸好这里还是通电的,村子中央用来晒稻谷的小广场中间拉起了大灯泡,灯亮得让处于下面的女孩一时间睁不开眼睛。   人贩子们被村民招待去休息了,晒谷场上的村民就着明亮的灯光对女孩们指指点点。 第153章 幽灵爸爸4   “我想买这个,我就喜欢这种,有十五了吗?”   “一愣啊,太小的不能买,生孩子不顺利哩。”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婆拍着儿子的手,“上回买的那个就是年纪太小,一尸两命,这次咱们得买个年纪大点的。”   叫一愣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用力地拍开老太婆的手,不耐烦地说:“我就要小的!越小越好!上次那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多好,你偏给我挑了个十七岁的……”   老太婆的手疼得缩回去,也不敢再反驳儿子,“那、那这个也行,瞅着也有十五了吧,能生儿子就行。”   穿着汗衫人字拖、一脸麻子的男人绕着十几个女孩转了一圈,凑过去和一愣说话。   “一愣哥,那小女孩一看就是黄花闺女,肯定贵,还是挑个不是黄花闺女的,更便宜。你看那个长得多漂亮……”男人指着个五官娇艳、一十出头的年轻女孩,色眯眯地舔了舔嘴,“我有经验哩,这个虽然被别的男人碰过,但长得好看,买了不亏……”   女孩们听不懂村民的方言,然而他们色眯眯的眼神已经表明一切,一个个瑟缩着身子发抖,连肚子饿的感觉都忘记了。   此时,她们脑海里浮现的是电视和报纸上被拐卖妇女凄惨的人生。   曾经她们一直以为这些事离自己很远,现在她们知道了,她们的命运可能比被报道出来的还悲惨。   苏笑笑并没有像其他女孩那么害怕,她已经打定主意,活着不容易,想死还是简单的,大不了她自尽。   反正有鬼爸爸陪着她,死亡好像也没那么不可接受。   当然,在死前,如果能拖几个人渣下水就更好了。   不过现在鬼爸爸在哪呢?   苏笑笑小心翼翼地往周围看,进村时,鬼爸爸的面色十分凝重。   他当时说:“这个村子里的鬼气很重,应该死了不少人,还是冤死的,难不成是战争时代的万人坑?笑笑,你一个人能行吗?爸爸想去看看……”   苏笑笑是个独立坚强的孩子,不会在鬼爸爸做正事时拖他后腿,马上道:“我一个人没问题的。”   她知道鬼爸爸想要变强,就要吸收鬼气。   确定鬼爸爸吸收鬼气后会变强,而且不会失去理智,苏笑笑心里就十分鼓励这种行为。   明亮的月光下,身形透明的鬼朝着村子里鬼气怨气最重的地方飞去。   直到他抵达自己臆想中的“万人坑”时,他突然愣住。   “这是……”   鬼的眼睛一点点地变成了血红色,红得仿佛滴血,已经隐隐有厉鬼之态。   **   这个村子叫孤河村,那条从村子里流过的河,被命名为孤河。   这里就连车子都通不过,只能徒步走崎岖危险的山路,村民也不想着修路,反正他们村也没人有车。   整个村子只有一条吊桥与外面联系,在越来越现代化的今天,村民还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   村里的观念习俗,依然是最封建破旧的那一套。   村民们对外面的世界并不好奇,在他们的观念里,外面的人都坏得很,都会骗他们这些老实人。虽然打工也能赚点钱,可总是血本无归,给人搬那么久的砖,结果老板还会跑路……   大部分村民们并不想出去,反正在村里种田就能过活。   唯一让他们愁的是,实在是找不到老婆,好在村长厉害,找到一条买卖的路子,找人买媳妇,不需要很多钱就能买一个。   围观的村民们贪婪的目光扫过这群青春妙龄的女孩,在他们的观念里,觉得外面的姑娘多坏啊,动不动就要房要车要彩礼,居然敢开十万的天价彩礼。   就因为她们太贪婪,他们才娶不上媳妇。   十万啊,他们一辈子都赚不到。   感谢村长,还有出身他们孤河村的老乡猴子,为他们带来便宜又好看的媳妇。   不怎么好看也不怎么年轻的媳妇,只要五千就可以买到一个,虽然五千对他们而言也不便宜,可相对天价彩礼真是太便宜了。   一愣听说价钱后,露出满意的笑容,他体力好,搬砖厉害,三个月就能赚五千,一年可以买三四个媳妇呢。   所以先前虽然死了好几个,不过他都不心疼。   不对,有一个十一岁的女孩身体太差没几次就死了……   一愣吧嗒嘴巴,死的那个,他还是心疼了好几天的。   他扭头对旁边的老太婆道:“娘,你回家数钱,我今晚就要当新郎官。”   老太婆还不怎么死心,啰嗦了一会,说他三十好几,一定要留个后,最好要个年纪大点的。边说还边瞪着苏笑笑,恨不得扑上去将她那张年轻漂亮的脸挠花,觉得这就是狐狸精,才会来村子就勾引她儿子。   一愣不耐烦地瞪眼,一巴掌抡过去,直接将老太婆的脸都打歪了。   他怒吼道:“叫你拿钱就去拿!啰嗦什么!”   周围的村民取笑道:“一愣,好歹是你娘,手下留情。”   一愣不以为然:“要不是她是我娘,早被我打死了,我可是孝子呢。”   在他们村,女人不是人,儿子打死不能干活的老娘的事比比皆是,像他还愿意养着老太婆,已经是村里人人称赞的孝子。   穿着汗衫和人字拖的男人附和:“一愣娘也算幸运,当年怀上一愣,不然肯定被一愣他爹打死……要知道一愣爹嫌弃一愣娘年纪大了,还想买个新媳妇呢。”   “一愣孝顺哩。”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柱着拐杖过来,“咱村里失去当家后不能干活的老寡妇,都被赶到山洞里等死,一愣还养着他娘。”   “一狗叔,您也想买个媳妇?”一愣扭头问老头,“你都多大年纪了,还想再娶啊?”   村里的老头想买媳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毕竟下面的儿子需求更急切,当然也有不讲究的就买一个共用的,反正生的娃是自家血脉就成。   一狗叔摆手:“你一狗叔我要是再年轻十岁,还   真想买个伺候,可这回年纪大了要保养啦。”   语气中不乏遗憾。   其他人纷纷笑道:“叔啊,你这辈子也结三次婚啦,不亏。”   一狗叔谦虚地说:“比不上林子你爹,他可是买过四个。”   全村老少哪个不羡慕林子家阔的。   林子愤愤道:“就因为我爹买太多,家里钱花光了,都没钱给我买个俊点的。”   “这事也不赖你爹,他只是运气不好,买来的媳妇都生赔钱货哩。”   “对啊,林子爹四个媳妇加起来好像生了六个还是七个赔钱货?林子,之前不是有对双胞胎妹妹吗?你爹可生气了,一手一个拎起来就摔……哎哟,那脑浆都出来了……”   林子脸色不好看,生下双胞胎那个是他第四个后妈,被两个女儿的死刺激疯了,一口将他爹鼻子咬下来。   四后妈虽然跟前面三个女人一样被活生生打死了,可他爸住院花了太多钱,他们家一下子变成村里的赤贫家庭。   也因为这样,他今年才凑够买媳妇的钱。   最可气的是,如果不是他威胁老头不给他养老,老头子肯定将他辛苦打工赚的钱拿走给自己买媳妇。   也不想想他没了鼻子的脸上,那两个阴森森的黑洞,看着恐怖又吓人,就算他要去打工都没人要,女人看了都尖叫。   就这样,竟然还想再买个媳妇,想得美!   **   每次有新货送到孤河村,就是村子里最热闹的时候,仅次于过年过节。   三岁的孩子都知道,村子会用最高的规格接待这些给他们带来媳妇的客人,村长会杀猪杀鸡招待贵客,对他们这些孩子而言,能吃到平日吃不到的肉,跟过年没两样。   两个年龄相近的男孩,最多十岁左右,被猪的惨叫声吵醒后,从房间里冲出来。   他们对着厨房里烧着火灶的女人大骂出声:“你居然偷吃!我要告诉我爹,让他打死你这赔钱货!”   女人看着四十多岁,皮肤蜡黄,一脸沧桑。   她唯唯诺诺地擦着围裙,仿佛那两个男孩不是她亲生的儿子,而是她的祖宗,低声下气地说:“这是你爸让熬的,今天来了很多女孩子,你爸让我给她们熬点粥。”   年纪较小的男孩丢了两根红薯到到灶头里,一边问道:“今天有新货来了?咱们也看看热闹去……娘,你不准偷吃我的红薯。”   大点的男孩扯着弟弟冲出门,“你傻啊,这红薯给娘吃,咱们去吃肉去!”   “对对,猴子哥回村,咱们就有好吃的了,不过这次怎么是晚上,之前不是白天过来吗?”   “你管白天还是晚上,有肉吃才最重要……”   女人看着两个儿子离开的身影,怯懦的神色变得麻木而冷漠。   “养不熟的白眼狼,跟他爸一样,骨子里就不是好东西……”女人自言自语,转过头拎着大勺子搅着锅里的粥,然后拖着腿去拿屋角的柴。   仔细看就会发现,她   有一条腿是瘸的,   灶头上的黄色火光隐约映照出脚上累累的伤痕。   飘过来的鬼只看一眼,   就知道这女人肯定长期被人用铁链锁住双腿,才会留下连时间都没办法消除的伤痕。   女人一边干活,一边呆滞而神经质地自言自语:“我要是雷电多好,劈死这些天杀的……我是谁?我叫方若涵,我今年三十岁,我是N大外语系的大学生,我不能忘记……”   “我有两个儿子……不对,我还有两个闺女,可闺女被溺死了……对不起,妈妈没用,跪下来求他们也没救下你们……我要爱我儿子,他们也是我生的……”   “不,我没办法爱他们!我可以逃跑的,我儿子告发了我,我的腿被打断了……他们在笑,他们不是我儿子,是讨债的,是魔鬼……”   冲天的怨气直冲而来,尚未能控制鬼体的江河的眼睛又变成血红色。   这女人哪像三十?看着比城里四五十岁的女人还要苍老。   N大是重点大学,这女人五官端正,如果不被拐卖,肯定有很明亮的未来。她会成为国之栋梁,会自信地活在阳光下,会遇上相爱的人,会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个村子已经无药可救,稍大点的男孩都被教歪,大概只有襁褓里的婴儿是无辜的。   发现他的状态不对,系统头皮发麻。   “宿主啊,你可千万别丧失理智!我和你说啊,你会变成没有理智、见人就杀的厉鬼的……我就说鬼气吸收器不能给你,一下子吞这么多鬼气,果然变态了吧?”   **   孤河村的购买力不强,蛇哥他们三年没来了,这次好不容易过来,整个村子跟过年似的,半夜就宰杀了一头猪。   全村人,包括小孩都醒过来,围着烧起的大锅流口水。   很快,晒谷场边上就挤满了人。   女孩们被赶进放稻谷的仓库里关着,村民们的注意力越来越多放在正中央的大锅上,新郞可以晚点当,但肉错过就没了。   鬼体依然透明的鬼随着风,飘到后山的竹林里,高壮茂盛的竹子矗立在月色下,沉默地凝视着村子的方向。   月色很美,萤火虫嬉闹着在月光下游戏徜徉。   江河轻飘飘地立于一根竹子上,眺望着前方,那双眼睛无悲无喜地凝望着人类的肉眼看不见的景色。   在那无尽的黑夜之中,点点萤火亮起,有一群在荧光中追逐的婴灵。   它们最大不过四五岁,最小的才刚出生,拖着长长的脐带追着萤火虫……   仓库里的灯相比起晒谷场来说更昏暗。   女孩们靠在一起,低声地说话,惶恐不安地等待着末日到来,偶尔还有哭声和喃喃叫饿的声音。   苏笑笑独自一个人躲在角落,并没有过去凑过去和她们抱团打气,以及商量怎么逃跑。   比起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她更相信鬼爸爸。   突然,一道鬼影从外面飘进来。   “爸爸!”她张嘴无   声地喊,眼神十分惊喜。   她刚前一直胡思乱想,生怕鬼爸爸的出现其实是自己的一场梦。她不怕死,可如果死了自己都是一个人,那就太凄惨了。   苏笑笑敏锐地发现,鬼爸爸原本就白惨惨的脸色,现在好像更白了,而且那双漆黑的眼睛不知怎么的,竟然变成了红色,红得很是吓人。   当他飘飘忽忽从门缝里钻进来……   苏笑笑很庆幸,这里除了她没人能看见鬼爸爸,不然准得吓坏这些女孩子。   江河飘过来,对女儿道:“这个村子里的女人基本都是拐卖回来的,爸爸查过了,至少有十个女人被囚禁在地窖或者猪圈里。还有两个被打断双腿的……有一个甚至被挖了眼睛,已经神志不清。”   没栓着的多是年长或者生育孩子后,已经麻木不仁的女人。   当然也有表面温顺,暗地里还不死心打算逃跑的女人。   苏笑笑咬着牙,满脸恨意,“他们都该死!”   她宁愿死也不愿意被栓在猪圈里,活得比畜生还不如。   十五岁的小姑娘,还没成年,对生命的认知有一种天真的无知,并不惧怕生死。   安抚安闺女后,鬼爸爸飘出仓库,立于村子上空,他张开双手,感受随着夜色酝酿出越来越深的怨气。   “这个村子里死的人可真不少,都是被拐卖过来的女人……婴灵吸收鬼气比普通厉鬼还快呢。”   他平静地俯视黑夜笼罩着的村子,声音悲悯,“多吃点,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系统都要喷泪了,大叫道:“宿主,你不能这么做,积分会被扣光的!功德也会被扣得很惨!不就一个任务世界罢了,真的不值得,咱们得冷静冷静……”   江河说:“我很冷静!”   “你要是冷静,还会将鬼气吸收器放万人坑里?你这是怕那些厉鬼实力不强?”系统气得直跳脚,“都跟你说了,这个世界极有可能会向鬼怪位面转化,咱们要做的明明是遏制,而不是加速转化啊……”   你增强厉鬼的实力是什么意思?   人类得天地造化,是万物之灵,若是一个位面毁灭了,多少功德都不够赔偿。   江河嫌系统太吵闹,眼明手快的将系统关小黑屋。   他平静地道:“抱歉,在成为宿主之前,我先是个人!”   就算在无数的任务世界里穿梭,过了无数的岁月,他仍是记得,最初的自己,是一个人。   **   夜已经很深了,村子却越发的热闹。   男人们聚在晒谷场上,喝着酒抽着烟侃大山,并且在心里对比着等会儿要买哪个女孩子更好,等选定后,付完钱就可以入洞房。   有人朝猴子说:“猴子,下次你们来记得白天来,这婚宴太晚,多耽搁洞房啊。”   在村里人心目中,招待人贩子的大餐就是他们的婚宴。   已经第N次做新郞的男人笑骂,“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多当几次新郞就不会这么猴急   了……”   “猴哥,   喝!”   “谢谢猴哥,   多亏了你,咱们村才能买到便宜又好看的媳妇!来,再喝一杯!”   猴子醉醺醺的,每次他回到村里时,都会被好酒好肉地款待,待遇之高,让他依稀有种错觉,自己好像成为电视上无所不能的齐天大圣。   猴子也招呼他们,“林子,一愣,你们也喝。”   林子夹着腿,笑得有些尴尬:“猴哥,我再喝就进不了洞房了……”   猴子笑骂,“这么急色干嘛?明天也一样。”   林子的脸色通红,想到那些年轻的女孩子,就心痒难耐,“猴哥,我这不是第一次嘛,哪像一愣叔,经验丰富,一点都不急。”   一愣闷闷喝了一杯酒,憨厚朴实的脸露出不情愿:“新娘子不合我意,实在是老了点……”   明明那个十五岁的小丫头最好看的,他娘偏说这个太贵,要他挑那个一十出头的。   在座的人深知这厮的死德行,不过并没有露出鄙夷之色。   对他们而言,女人嘛,都是货物,年纪大或年纪小的都一样,他们之中不乏有买到十四五岁小姑娘的。   毕竟猴子说得对,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更好骗。   猴子一把勾住一愣的脖子,对着他的脸喷着带酒臭味的口气:“一愣,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寻货,爱找多小的都可以……蛇哥说了,最近有些达官贵人就爱嫩的,你在这方面有经验,弄到一个有这个数。”   猴子伸出五根手指。   在座的男人都忍不住心动了,“这小孩子有这么值钱?”   猴子得意忘形,“嘿嘿,不止小姑娘可以卖,小男孩也可以卖。”   林子也不急着洞房了,傻乎乎地问:“小男孩也要?这是买了当儿子吗?”   其他人纷纷问:“为啥不买媳妇自己生呢?买来的养得熟吗?”   猴子鄙视地看他们一眼,露出有见识的大人物才有的高傲,“当然要玩啦,男人有男人的玩法……”   “不过咱农村人朴实,不爱这口,喜欢这口的都是城里人……”猴子想到那些有权有钱的城里人,露出嫉妒羡慕之色,“别看城里人穿西装系领带,出入豪车,可比咱们脏多了。”   偌大的晒谷场上,小孩两桌,一愣他娘老太婆和年纪较大的女人两桌。   男人们和人贩子坐的桌子分外长,是两张八仙桌并在一起,菜肴也最丰富,小孩桌上的菜肴次之,至于女人那两桌,都是青菜和没肉的骨头。   即便如此,老太婆和那些女人们已经感恩了,肉骨头上还有不少肉呢,她们平日都吃不到嘴里,哪家有好吃的不是男人和孩子先吃的?   面相刻薄的老太婆倚老卖老:“你们只要老实,才有机会吃这么好的饭菜,你看那天天说自己叫方若涵的大学生……就狗蛋家的婆娘,从来没机会坐在这里,跟男人一起吃饭。”   其余女人面上露出自豪之色,能坐在晒谷场,和男人同一片地儿吃饭,多大的荣耀!   老太婆又说:“吃完了吗?吃完了就给仓库里的喂点粥,待会男人喝够了要当新郎的。新娘子嘛,穿不上新衣服,喂点粥填个肚子够她美的了。”   几个年纪大的老太太向比她们年轻的妇女说起当年她们“嫁过来”的情形,那时可真穷啊,新婚夜粥都没得喝。   “现在日子好啦,你们听话就能吃上肉,多大的福气。”老太婆如此说,“好了,去给她们喂粥了。”   仓库里的女孩们觉得自己快饿死的时候,村里的女人打开门,为她们送来热粥。   女孩们的胳膊依旧被反绑起来,老太太们一人一个,喂清汤寡水的白粥。   即使害怕粥里有什么问题,但这些饿狠的姑娘们还是喝了,而且她们不喝也不行,一个大勺子灌进来,不喝就得呛死。   鬼爸爸守在一旁,对女儿说:“笑笑,放心,这粥没问题。”   这些都是柔弱的城市女孩,还被绑起来,能跑哪去?真当迷药不要钱啊。   他安慰闺女,“闺女,你多吃点,咱们才有力气逃跑……逃不掉也别怕,爸爸今天修炼一天,已经可以鬼上身,保证一手打死一个!” 第154章 幽灵爸爸5   一个满口黄牙的老太太给苏笑笑喂完粥后,摸了摸她的脸,一脸可惜。   “闺女长得可真俊,可惜太贵了,咱们村没人买得起……老太婆跟你说啊,你要是成了咱们村的人还算幸运,只要你不想着逃跑,男人就不会打你,生下孩子后温顺听话,就没人锁着你了……这日子不跟掉福窝一样。”   一个长相精致、头发染成褐色的女孩终于忍不住怒骂:“福窝个屁!一群穷逼丑逼,娶不起老婆只能买卖人口的罪犯!被当成生育机器泄浴机器就是你们说的福气?是不是不被打死我就得感恩戴德啊?老太婆你是不是当狗被栓久了,都不懂怎么当人了?”   旁边一个长相刻薄的老太太一巴掌掴过来,阴测测地说:“这嘴巴还挺能说的!我告诉你,咱们孤河村还算好的,等你被卖到隔壁青头村和古树村更惨,那里虽然比我们富,可男人基本不将女人当人看,不温顺就打死!反正他们也不缺钱买媳妇……你以为长得俊下场就好?被张大顺看上的,能活几天都不知道,张大顺之前七个媳妇都被他活生生打死了……”   褐发女孩哇的一声哭出来,边哭边骂:“你们等着!我爸爸不会放过你们的!他肯定将你们一个个送入大牢!”   褐发女孩的哭声仿佛是个信号,其余的女孩也跟着哭起来。   其中一个穿着名牌的女孩也放声威胁:“我爷爷、我爸爸、我舅舅和我堂哥都是当兵的,他们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苏笑笑的心跳不禁漏了一拍,那黄牙老太太眼里露出的凶光让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个家里都是兵的女孩危险了……   这不是将自己置于死地吗?就怕人贩子为了安全将这女孩害死。   黄牙老太太布满皱纹的脸宛若恶鬼,狰狞地看着年轻貌美的女孩。   “你这辈子就别想出去了!孤河村就这么一条路,你家里的人除非能飞进来!”老太婆狞笑着,“在我们村,别说人,尸体都出不去。”   老太太不知从哪找到一条鞭子,避开女孩的脸,二话不说就抽下去。   其他的老太太找不到绳子,就上手使劲儿地掐那褐发女孩,还专门往不易留下痕迹的地方掐,褐发女孩哭叫着喊疼。   苏笑笑不禁往后缩了缩。   她常年挨打,知道鞭子抽不死人,但会很疼,同理,那些老太太掐的地方也一样。   这群宛若恶鬼般的老太太终于打累了,依次出去,哐的一声关上仓库的门。   凌晨两点多的时候,宴席终于结束。   那群疲倦过度、昏昏欲睡的女孩们再次像货物一样被提拉出来,暴露在灯光下。   在她们愤怒惶然的目光中,一个个被喊价。   蛇哥等人就站在一旁,看着这些村民喊价。   “这个一万。”   “这个三十了,老了点,八千!”   …………   孤河村的购买力实在不佳,这晚只卖出七个女孩子。   蛇哥吸了口烟,喝过村民准备的酒后,他身上开始发热,那种浑身发冷的感觉总算没那么明显。   他看向像死猪一样趴在八仙桌上睡着的猪哥。   晒谷场的灯很亮,猪哥一脸肿胀,青中带白的面色看着十分吓人。   牛叔先前悄悄和他嘀咕,暗悔自己太用力,也不知是不是伤了内脏,看着跟死人似的。   蛇哥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是从他入这行以来,从来未曾有过的糟糕预感,今晚必须将这批货处理掉。   猪哥的话,就丢下吧,他那身体若死在半路上就麻烦了。   苏笑笑生得最好,年纪又最小,还未经人事,价格也最贵。   二愣喝酒后,不禁看直了眼,心痒难耐,对旁边唠叨要娶二十岁姑娘的亲娘越来越不耐烦,再次一巴掌抡了过去。   仿佛看出他的心思,蛇哥似笑非笑,反手将手上的香烟摁熄。   他朝二愣道:“二愣,这个妞卖给张大顺起码五万,我有紧急事要去北方,没空带她去张大顺那里,便宜卖给你,一万五怎么样?”   二愣的口水都要流出来,讨价还价:“蛇哥,再便宜点!”   二愣他娘顶着脸上的巴掌印,毫无在那群女孩子面前的威风,她大着胆子过来,低声下气地说:“二愣,那个才五千……一万五能买三个。”   猴哥很精明,指着苏笑笑:“这么俊的妞,一万五真不贵。”   鬼爸爸阴冷地看着这一幕,眼睛再次变成血红色。   他阴测测地笑着,转头看向闺女,问道:“笑笑,你怕鬼吗?”   苏笑笑微微摇头,她连亲爸七窍流血的模样都不怕,其他的鬼长得再凶恶,也不可怕。   如果鬼都像她爸爸这样的,她其实不怕的。   在这个村子里,她觉得这些人比鬼可怕多了,至少鬼不会将他们当成货物,称斤论两地卖,还会对她们做那种折尽尊严的事。   鬼最多只是顺从本能害死他们,而不是像这些畜生,会主动地将她们百般折辱再害死她们。   即使旁人看不到他、也听不到他的声音,鬼爸爸还是压低声音,“不怕就好,今晚是百鬼夜行哦……”   属于鬼怪特有的飘忽的声音,神秘又飘渺清灵,苏笑笑本能地打了个哆嗦。   虽然是亲爸,可这样的声音还是挺瘆人的。   他的话音刚落,头顶上那盏亮得人眼花的灯突然“咔擦”一声熄灭了。   正是月入乌云之时,这灯一熄,整个世界陷入黑暗之中,只有远处的一些村民家的房子有幽幽的灯光,更衬得此地的黑暗。   “哎,灯泡怎么烧了?老村长,你买的灯泡质量不行啊。”   “仔细点那些小娘皮,别让她们跑了。”   “栓着呢,跑不了。”   “电筒在哪?你们谁拿了电筒了吗?”   “仓库那边有灯,我去开。”   …………   村民们的声音吵   吵嚷嚷的,蛇哥听得心烦气躁,总有种不妙的直觉。   这种直觉曾经拯救过他无数次,他觉得自己应该尽快离开孤河村,越快越好。   “蛇哥。”小马一脸为难,“这都凌晨了,大晚上的实在不安全,而且你看,虎叔他们都醉死了。”   他喝的也不少,整个人晕乎乎的,以往他们都会在村里住上一天,好好休息的,这山路一整天颠簸下来,真能要人命。   蛇哥又点起一根烟,越发的心烦,这些都是他的手下,他不可能丢下不管。   这时,又听到仓库那边传出咒骂声:“娘的,又停电了。”   今晚想当新郞的村民觉得倒霉极了,怎么就今晚停电了呢。   没人觉得停电奇怪,连城里都会因为电不够限电呢,农村更是停电大户。   若是平时就罢了,这种时候他们早就沉入梦乡,可这会儿刚买到新娘,正是亢奋的时候,没了灯光,要摸黑办事,谁会高兴啊。   老村长拿着手电筒过来,一边吆喝道:“蛇哥,明早再说吧,今晚停电,数钱都不方便哩。”   想当新郞的村民骂个不停,都只是议定价格,还没交易呢,蛇哥一般不会让他们将人带走的,以免睡了不给钱。   女孩们再次被关进仓库,她们挤在一起。   黑暗虽然会给人带来恐惧,但对她们而言,带来的却是希望,至少今晚不必面对那些人渣畜生。   可是天亮后呢?   想到天亮后,若是没有人来救她们,她们的下场一样不会好,又不禁满脸绝望。   苏笑笑揉着被绳子勒伤的手腕。   女孩们的手已经被解开了,那些人贩子并不担心她们会跑出去。   这仓库是用来装稻谷的,用水泥和砖头砌成,为了防老鼠进来祸害稻谷,大门是封死的铁门,窗户都是钢铁做的栅栏铁网,手都伸不出去。   “我们能逃吗?”一个声音怯怯地响起。   仓库里很安静,其他的女孩都没有出声,其实她们心里都明白自己会落得什么下场。   回答的是苏笑笑:“逃不掉。”她想起鬼爸说的“百鬼夜行”,可不想这些女孩弄出什么动静冒然打扰到他,赶紧说道,“屋顶是砖瓦结构,屋顶这么高,还有窗户被钢铁焊死了,只能从大门出去……但咱们出去也没用,人贩子都守在门口呢。”   最大胆的褐发女孩不死心,她先跑到铁门那边摸索,发现门从外面锁死了,连条缝隙都没有,接着又去查看窗户,一阵折腾后,发现是白费功夫。   她的双手死死地抓住窗户的栅栏,渴望地看着外面的天空。   今晚月光如水,钢铁的窗户洒进一片月华之光,还有星星点点的萤火。   苏笑笑也站到窗口前,她想揉眼睛。   这哪是萤火,这是一个个婴灵,正围着她的鬼爸爸打转呢。   她打了个哆嗦,转头看向褐发女孩,小心地问道:“你有看到什么吗?”   褐发女孩怔怔地看着外面,说道:“今晚的月光真亮啊……”不知道想到什么,她的眼眶蓦地红了,眼角有水光泛起。   苏笑笑闻言,就知道除了自己,其他人看不到这一幕,顿时便安心了。   她没有离开窗边,仍是站在那里,努力地往外看。   晒谷场上,鬼爸爸那张惨白阴森的脸庞露出温柔之色,婴灵们围着他而转,他拍拍这个,再摸摸那个,声音和煦。   “乖哦,不是说要报仇吗?”   只见一个个肚脐拖着长长脐带的婴儿依恋地蹭蹭鬼爸爸的手,咯咯笑着将他围在中间。   十七八岁的鬼少年站在月光下,脸庞俊秀又温柔。   他一个一个摸上那些围着他的婴灵的脑袋:“谢谢你们,我不弱的,不需要你们保护。”   苏笑笑不禁盯着鬼爸爸,突然觉得,这些婴灵其实一点也不可怕。   这时,一道声音响起:“萤火虫,真美啊。”   不少女孩凑到窗边,望着窗外月光下的星光点点,怔怔地看着。   苏笑笑回过神,知道萤火虫是怎么回事,她的嘴角抽搐,真是羡慕她们看不到这一幕。   当鬼爸说让婴灵们去报仇的时候,那些婴灵的眼睛全变成红色,仿佛一个个血淋淋的血洞,不管看多少次,她好像都不能免疫。   “放心,很快所有人都能看到了。”鬼爸爸转过身笑着对女儿说,“等村里的鬼气浓到一定程度,所有人都会见鬼哦……”   苏笑笑:!!!!!原来不仅自己能见鬼的吗?   真是……太好啦!   **   凌晨三点,一道尖叫声划破黑夜。   “鬼啊!”   仓库里,疲累过度、正昏昏入睡的女孩们打了个激灵,瞬间清醒。   她们听着从外面传进来的惨叫声,心头微动,莫种期盼让她们瞬间振作起来,蠕动着身体,互相帮忙揣扶着站起,纷纷挤在窗口向外看。   今晚是月中,月亮很圆很亮,她们能看到夜色下发生的一切。   整个世界,仿佛变成了一个恐怖迷幻的世界。   褐发女孩的腿肚抖得如筛糠,颤着声说:“鬼……鬼啊!”她抓着身边的那全身名牌的女孩,“好多婴儿,你看,还带着脐带呢,他们在空中飞啊!”   全身名牌的女孩也怕得要死,三观都裂开了。   妈啊,这世界竟然真的有鬼啊。   其他女孩都是一脸三观被冲击到,仿佛灵魂要出窍的模样。   唯一不怕的只有苏笑笑,她抓住窗户上的栅栏东张西望,寻找她的鬼爸爸,鬼爸爸去哪了?   “你们别怕!”她安慰那群抖成一团的女孩们,“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冤有头债有主,你们看那些婴儿鬼都朝村民家飞去了。”   苏笑笑又说,其实人贩子和村民比鬼可怕多了,这村里会有这么多鬼,一定是那些村民丧尽天良干的坏事,按这村子买卖人口的情况,   肯定有不少无辜的女孩死在这村里。   她这话有理有据,   很好地安抚了这群初次见鬼的女孩。   女孩们顺着她的思路想下去,   觉得她说得非常有理,于是也没那么害怕了,甚至希望这些鬼能将那些可恶的人贩子和村民都杀死。   **   二愣觉得自己一定是喝醉了,只是,这喝醉酒后有这么疼吗?   像是有一根削得尖尖的铁棍捅进他的肚子里,往他的五脏六腑使劲地捅着,铁棍转动着,将他的内脏搅成糊状。   他疼得惨叫出声,抱着肚子大骂,是谁搞他?他非弄死他不可!   少女清灵的嬉笑声仿佛在耳朵边响起,“叔叔疼吗?美美也这么疼哦……”   另一道更稚气的声音响起:“宁宁也疼。”   二愣只觉得大脑仿佛被那疼痛搅成了浆糊,他疼得鼻涕眼泪全都流下来,连喊疼都变成奢侈。   尖锐的铁棍好像又多了一根,从他的头顶钻进去,穿过沸腾的脑浆,从咽喉里刺进深入,跟从肚子往上的铁棍汇合在他五脏六腑里翻江倒海。   他的心脏,胃跟肺肯定都被搅成糊糊了。   他张大嘴巴,仿佛一条濒死的鱼。   “叔叔,疼不疼?”   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凑过来,她的身形是半透明的,仍能看出那张脸惨白中透着微蓝,布满了死气。   二愣连呼吸都要停滞了,牙齿咯咯地响着:“宁……宁……”   他认出来了,那是他二十岁的时候到城里打工,想赚点钱买个媳妇。   宁宁是廉价的出租屋里的邻居家的孩子,活泼又可爱。他看见就觉得心情很好,时不时买些廉价的糖给她。   宁宁的父母很忙,贫穷如他们舍不得花上三毛钱只为买根最便宜的棒棒糖。   某天,工棚的工友说要带他去享受一番。   他们到了一个洗脚城,里面的女孩真多啊,穿着暴露的衣服,说话娇滴滴的。她们身上散发着呛鼻的香水味,往他身上使劲儿地蹭。   他却只觉得恶心想吐,还不如宁宁身上味道令人舒服,甜甜的,带着点奶味跟糖的味道。   然后他做了无数次梦,新郞是他、新娘是宁宁,明白自己原来有那种特殊的癖好。   某天他终于忍不住,干掉一瓶白酒后,趁着宁宁的父母不在,对宁宁下了手。   宁宁挣扎着,惨烈的哭号声真悦耳啊,他太喜欢了,可是她太大声,被人听到怎么办?他用力捂住她的嘴巴鼻子。   酒醒后他懵了,宁宁……死了?   他吓得不行,怎么会这么脆弱?他本想着偷偷带她回老家的。   他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宁宁的尸身灌了水泥,砌入正在建的那栋摩天大楼的墙体里。   如今十几年过去,他都快要忘记宁宁的模样,没想到现在居然看到她的鬼魂。   二愣张着嘴,痛苦地嚎叫着:“宁宁啊啊……”   这时,另一道清灵   的声音不高兴了,幽幽地问:“叔叔,你忘记美美了?”   ?想看雾矢翊的《从太监开始(快穿)》吗?请记住[]的域名[(   二愣再次惨嚎起来,痛得撕心裂肺。   怎么会这么疼呢?都这么疼了,为什么他还活着?不对,他不想死啊……   听到他的惨叫声,美美眨了眨眼,左边的眼睛变成一个血淋淋的血洞,鲜血从眼中不停流淌着,仿佛一口永不干涸的泉眼。   看到这一幕的二愣吓得魂飞魄散,拼命挣扎要逃命。   美美凑近他,“叔叔,我的眼睛好疼啊……”   美美是三年前被卖到村子里的,年纪最小,发育不良,没人要,只有他如获至宝,花了好多钱买下她。   他觉得自己对美美很好,难得有这么合心意的小新娘,可美美总想着逃跑让他很生气,于是他打断她的腿,戳瞎她一只眼。   美美的一只眼睛瞎了,他却一点都不嫌弃,什么活都不用她干,她只要乖乖在屋子里等他回来就行了。   谁不说他是好男人,村里人都说美美嫁他是多么的幸福。   美美很快怀上孩子,他多高兴啊,美美生下孩子后肯定会安心跟他过日子的。   可美美不喜欢他的孩子,经常捶打肚子。   他没办法,只得锁上她的手脚,不让她伤害到孩子。   美美生孩子那天难产,满屋子都是血,村里的接生婆说没办法,除非去医院。   村长当然不肯,去医院就被人发现他们买卖人口。   他很心疼地听着美美惨叫声越来越小,最后一尸两命。   二愣惨叫着:“啊啊啊……不要过来!”   为什么美美会变成鬼来找他?明明他对她这么好,特意给她弄了个坟。   要知道村子里其他女人死了都是随便埋在女人坑里的。   美美两只眼睛像两个血淋淋的洞,她朝他笑着,笑得血又流了下来:“叔叔,你不是要儿子吗?你自己生好不好……”   二愣惊吓地看着自已的肚子竟然慢慢地鼓起来,宛若一个十月怀胎的产妇。   接着,肚子开始蠕动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爬出来。   他再次痛得惨叫出声,“啊啊啊!!好痛啊——”   “叔叔,你要生了……”少女阴森森的声音里都是喜悦,“叔叔要生儿子哟,生女儿要溺死的……叔叔说的,咱们村里不要赔钱货哦……”   二愣只觉得双腿之间的骨头要被撕裂了,肚子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用力推挤着要出来……   腿间凉飕飕的,骨头被折断了,皮肉被撕开,一个大洞对着风口,冷飕飕的风从里面灌进去……   **   江河飘进屋子,垂眼看着大小便失禁的男人。   他淡淡地看着床上被活生生吓死的二愣,无悲无喜,“你们还有执念吗?”   美美摇头,一个拖着长长脐带的婴灵扑到她怀里。   “妈妈……”小婴儿亲昵地蹭着小姑娘的脸,懵懵懂懂地喊她“妈妈”。   江河怜惜地看着她,“你还想投胎为人吗?”   美美摇头,已经恢复生前的模样,她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   她说:“不想,做人太辛苦了。”   她出生没多久,就被生父和继母丢给生活在农村里重男轻女的祖母,从小到大要不停地干活,四岁就得下厨,伺候比她小半岁的堂弟,吃都吃不饱,在人人喊着要减肥的时代,她竟然营养不良。   美美永远记得自己被拐卖的那一天。   祖母和叔叔一家子去隔壁村探访亲戚,将她反锁在家里,家里没有一点食物,她饿得烧心挠肺,只能从围墙爬出去,想去城里找亲爸要点吃的。路上她遇上一个好心的胖阿姨,她给了她一个包子,吃完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鬼真好啊。”瘦成皮包骨的小姑娘抱着婴灵,稚气的脸庞无悲无喜,“肚子不会饿得一直叫,宝宝会一直陪着我,再也不会孤单了……”   小小的婴灵什么都不懂,咯咯笑着去亲妈妈的脸,化为萤火在月下嬉戏。   鬼母子看起来很开心的模样,在山林里自由地穿梭。   江河的手抬起又放下,怔怔地看着这一幕。   好不容易从小黑屋里出来的系统不禁破口大骂:“宿主,她们竟然都是厉鬼了!天啊,这还是煞气最重的母子鬼,你还不收了她们?”   江河冷冷地看着它,“还想被关小黑屋?”   系统马上闭嘴,后悔得在空间乱窜。   完了,宿主将要体验生平第一次滑铁卢!   这个位面的任务是将世界拉回正轨,防止从以人为本的位面转变到鬼怪的位面,可宿主他完全站在鬼那一边,看看他做的事,从头到尾他都帮鬼不帮人!   这时,江河的声音传来,“去报警。”   系统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宿主终于考虑到要用人的力量办事了吗?它马上去!   七八岁的宁宁正在撕扯着二愣的残魂。   二愣不经吓,死前的魂魄都是散的,宁宁抓了一点揉来揉去,没一会就玩腻了。   她晃悠着脑袋,扯着江河的裤子,仰起脸看他,“叔叔,我想爸爸妈妈啦,我能看看他们吗?”   江河伸手摸摸她的脑袋,温柔道:“当然可以!”等他转头,马上变脸,一张鬼脸阴森森的,“系统,去查宁宁的父母在哪里。”   这变脸的速度,京剧变脸都没他这么快。   系统只想趴地痛哭,这年头做系统还不如做鬼呢,宿主竟然对一个鬼都比对他温柔。 第155章 幽灵爸爸6   “若涵,若涵……”   飘渺的声音熟悉又遥远,仿佛隔着千山万水,带着冰山的凉意而来。   方若涵躺在简陋的硬板床上,喃喃地叫着:“姚瑶姐……”她的眼角缓缓地流下一滴泪。   方若涵永远记得,姚瑶姐死了,宁死都不愿意给李狗剩当妻子,所以她被挖掉双眼,打碎了四肢,割掉了舌头……   她死后,甚至连一座坟墓都没有,被抛弃在女人坑里。   村子里那些被拐卖过来的女人被逼着去看她死前的模样,全身没一块好皮肉,四肢耷拉着垂在地上,黑洞洞的双眼,正对着天空。   看到姚瑶姐临死前的模样,很多女人都被吓到了。   方若涵也一样,她差点被吓破胆,开始变得温顺起来。   日复一日的挨打、咒骂,已经磨灭了她的心智,直到她生下女儿。   前后两个女儿刚出生就被弄死,她恨得心脏仿佛有火在燃烧,煎熬得她几乎要疯了。   她要逃跑,要报警,要去告诉世人,这里有一个地狱!   方若涵甚至已经作好了计划,可这计划被她生下来的儿子发现了。   她跪下去求儿子,大儿子当时不屑地看着她。   “爸爸说得没错,妈妈就是养不熟的贱人!”   “要抛夫弃子的都是坏女人!”小儿子奶声奶气地挥着拳头,“告诉爸爸,打死你!”   方若涵好恨啊,那时候,她多想拉着这一村子里的畜生一起去死啊……   睡梦中的方若涵脸庞扭曲着,满脸的恨意和不甘。   “若涵,醒醒啊……”   那道悠远的声音锲而不舍地唤醒她。   “姚瑶姐!”   方若涵终于睁开眼睛,她的双眼无神地看着前方,看到床前熟悉的人时,她痴痴地伸出手,然而她的手却从那透明的身影穿了过去。   方若涵怔住,她终于彻底地清醒,猛地坐起身,怔怔地看着床前那道虚幻的身影。   月光是如此的明亮,从窗外洒进来。   这道透明的身影亮起了淡淡的蓝光,如果是二十岁前的她,肯定会害怕。然而经历过地狱后,现在的她却是迫不及待的伸出手,想去拥抱住这道影子。   “姚瑶姐,你来接我了吗?”方若涵枯瘦蜡黄的脸露出喜悦,迫不及待地说,“我跟你一起走……”   姚瑶躲开她的手,往后飘了飘,告诉她:“人鬼殊途!”在方若涵够不着的地方,她温柔地看着她,那张脸依稀还是当初最秀美的模样,“若涵,可以离开孤河村了,快跑吧……”   方若涵神情恍惚,直到外面连绵不断的惨叫声传来。   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这回是彻底清醒了,清醒得不得了,清醒地意识到,那群畜生要遭到报应了。   屋子里,姚瑶飘渺的身影似乎凝实了一些,她面上露出一个鬼气森森的笑容。   一道飘渺的声音响彻整个孤河村。   “鬼王诞生,众生避让,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   这一晚,村里的男人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度过的。   他们只知道被他们杀死的女人都变成鬼,回来找他们,向他们展开报复,就像他们当初对待那些女人一样。   他们全身都在疼,被鬼折磨了一遍又一遍。   猴子知道一切都是幻觉,可痛苦是那样的真实。   趴在他身上的女鬼,一口口地撕咬他的血肉,每当她抬起脸时,能看到那沾满鲜血的嘴巴,嘴里还嚼着一块块血淋淋的肉,朝他露出一个血淋淋的笑容。   在他惊恐的惨叫声中,她又低头,从他身上咬下一大块皮肉。   猴子低头时,能看到自己已经失去血肉,变成白森森的腿骨。   女鬼咀嚼着他的肉,张开血盆大口:“猴哥,我饿啊……我好饿啊,我是被饿死的,你忘记了吗?”   “啊啊啊啊……鬼啊——不要来找我啊!”   剧痛让猴子勉强清醒过来,再次定睛一看,哪有什么血肉纷飞。   他全身都是完好的,腿也没有被吃掉肉,可还是好痛啊,好像腿上的肉已经不在了,被鬼吃掉了。   苏笑笑站在仓库的栅栏窗户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猴子被女鬼撕咬着。   仓库里的女孩都快要吓死了。   虽然苏笑笑说这些鬼没有人贩子和村民可怕,但看她们这么吃人,还是好可怕啊,等吃完那些人后,会不会来吃她们?   勇敢点的褐发女孩一把将苏笑笑扯回来,牙齿咯咯咯地直打颤:“你、你别靠窗户这么近,以免被鬼发现……”   苏笑笑顺着她的力道,回到那群如同鹌鹑般抖着挤成一团的女孩身边。   如果是第一次见到这些,她当然也会害怕,不过经历过鬼爸爸流着满脸血泪的模样的刺激,也就那样了。   “那个……”苏笑笑再次安慰她们,“你们放心,咱们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那些鬼找上的都是人贩子或买卖媳妇的村民,咱们是受害者,不怕啊!”   女孩们果然没那么害怕。   他们又不是丧天良的人贩子,她们怕啥。   苏笑笑趁机对她们说:“你们难道不对人贩子恨之入骨吗?正好可以看看鬼是怎么折腾坏人的,多解气啊。”   所以就算鬼吃人看着很可怕,她还是想看。   她说着,将有些心动的褐发女孩拽起来,两人又跑到窗口去看。   褐发女孩还是有些怕,曲着膝盖,只露出两只眼睛,一脸解恨地看着女鬼折腾猴子,人贩子都该死!她今天若是逃不掉被鬼吃掉,或者变成鬼,她也要将人贩子身上的肉一口口咬下来!   有一就有二。   很快,那个一身名牌的女孩也凑过来,不愧家里都是当兵的,胆子就是大。   突然她惊呼一声:“哇,好帅!”   帅?谁,撕咬猴子的女鬼?   苏笑笑和褐发女孩莫名其妙地看着她,觉得这姑娘胆子真大,还会夸鬼帅。   名牌女孩指着一个方向,“你看晒谷场中间,那里有个鬼帅哥呢。”   褐发女孩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很快就看到目标。   十七八岁的少年,在这诡异的月色下,蓝中带白的肤色都挡不住他俊秀的五官,他就那样站在月光下,仰望着天上的月亮,飘渺悠远。   “好可惜。”   名牌女孩喃喃地说,这么年轻就死了,   不过,人贩子一般不是只拐妇女和儿童的吗?难不成看这少年长得好看,不管性别就拐了。   因为出身好,知道不少匪夷所思的龌蹉事的名牌女孩露出一脸厌恶,还有对这鬼少年的同情。   幸好苏笑笑不知道她的想法,不然绝对会喷了。   要是这女孩看到她的鬼爸爸三十八岁的模样,就不会可惜了。   “哎,你们看,有人过来了。”褐发女孩对身后的那群鹌鹑们招手。   鹌鹑们其实也很好奇,但对鬼又有一种本能的惧怕,犹犹豫豫地不敢过去,见她招手,终于慢吞吞地挪过去。   其中一人抖着声音问:“是、是鬼么?”   回答的是苏笑笑,“是人,好像是女人。”   而且还不止一个。   一群脑袋挤到窗前,纷纷往外看,发现来了很多女人,而且年纪都不大。   只见这些女人情绪激动,声音远远地传来。   “猴子在这里!”   “就是他拐卖我的!”   一个年轻的小媳妇眼珠子被染红,冲过来将在地上翻滚的猴子扯住,一口咬了上去,一只耳朵被活生生撕扯下来。   猴子惨叫出声,原本已经被女鬼折磨过一遍了,虚弱地在地上打着滚,现在根本无力反抗。   “小马在这里!”   “猛虎在这里!”   随着一道道声音响起,这群被村民的虐待和压制,变得温顺如兔的女人,此时眼睛都是血红的,看着就十分诡异。   她们纷纷冲上去,对守在仓库旁,已经醉死过去的几个男人撕咬啃打,仿佛像是吃人的丧尸。   小马感受到剧烈的疼痛,惨叫着醒过来。   接着,他就看到一群眼睛变成血红的女人,她们的力气奇大无比,大到猛虎都能被摁地上摩擦。   “疯了,她们都疯了!”   这是小马看到这些女人扑到他们身上,用牙齿撕咬他们身体的血肉的最后一个念头。   这时,门的那边响起开门的声音。   “门开了,咱们快点出去!”苏笑笑叫道。   仓库里的女孩们跑出来,当看到被那群女人围在中间厮打的人贩子,也跟着扑上去狂揍,有些被周围的人同化了,也忍不住张嘴,用最尖利的牙齿咬了上去。   苏笑笑也跟着她们一起撕打。   她老早就想打这群人贩子了,特别是在被他们像赶羊一样赶进村里的那时候   ,   猴子还用棍子打她们。   苏笑笑跟着拳打脚踢,   只觉得一股怨愤袭上心头,她的理智跟着崩断,恨不得杀了眼前这些人。   正当她也想张嘴用牙齿去咬,她的鬼爸爸冲过来阻止了她。   “乖宝宝,你可不能乱吃脏东西,太不卫生了……”   苏笑笑勉强维持理智。   她往周围看了看,看到那群女人血红的眼睛,又想到自己刚才那股连理智都要被焚毁的愤怒,直觉不对。   “爸爸,她们这是怎么了?”   “被鬼的怨气影响了。”鬼爸爸扫视眼仿佛人间地狱的场景,“不过让受害者发泄一番也好,有利于身心健康,她们长期压抑,精神都出问题了,将怒气、恐惧和怨恨发泄出来,而且是发泄在罪魁祸首的人贩子身上,对她们将来回复正常生活有好处。”   苏笑笑闻言,不禁沉默。   她看着这些女人们血红的眼睛,她还以为她们鬼上身了呢。   鬼爸爸摆手:“鬼上身容易生病,女鬼们选择上身的对象都是恶贯满盈的坏人。”他指向那边只剩一口气的猪哥。“就像他,五脏六腑跟细胞都衰竭了,活着比死还痛苦……”   鬼爸爸端详了番脸色惨白、昏睡中都痛苦不已的猪哥。   他哼道:“现在就死太便宜你了,你还是维持生不如死的状态吧。”   白天承受病痛的折磨,晚上在梦中反复体验那些无辜女孩们死亡前的痛苦。   那边,方若涵拎着一条长凳子,用力地砸下,将一个男人的腿砸断了。   那男人发出惨嚎声,像一滩烂泥似的蠕动着打滚。   方若涵一边砸,嘴里还挂着一块撕咬下来的生肉,她时而痛哭时而狂笑:“姚瑶姐……我为你报仇!姚瑶姐,你看见了吗?”   **   蛇哥素来见识多广,他生性机警,即使对于孤河村无比熟悉,他也不会敞开肚皮喝酒。   刚开始时,他还以为众人喝醉了,直到他们发出惨叫声,一个个都在尖叫着“有鬼”,接着哀嚎不已。   蛇哥的酒瞬间全醒了,他当机立断拿出脖子上的平安符。   像他这种坏事做绝的人,怎么可能不怕报应?这平安符还是他高价请来的。   平安符果然有用,他虽然看不到鬼,可也没有鬼上他的身。   蛇哥盯着面前可怖的一幕,不敢掏平安符贴在他人身上,生怕平安符使用太多,会失去效果。   逃!他要逃出去!   反正买卖人口的村子多得是,他何必纠结一个闹鬼的孤河村?   月亮躲进云层,整个村子漆黑得不见五指,只有惨烈的嚎叫声仿佛野兽濒死的悲鸣,从身后传来。   蛇哥一路狂逃,他是男人跑得快,加上熟悉这边的山路,从村口到停车的地方只要半小时就到了。   只需半个小时,他就可以……   “哥们,跑那么快干嘛?”   一道幽幽的声音响起,一股凉   气在蛇哥的耳边吹拂而过。   蛇哥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他瞬间停了下来,脖子仿佛缺油生锈的机器般,咔擦咔擦地用力向后扭,才能扭动一两分。   黑暗之中,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俊秀少年,透明的身影白中泛蓝,朝他一笑:“哥们,是咱们不够热情吗?跑这么快干嘛呢?”   蛇哥用力地咬了一下舌头,剧痛让他保持清醒。   他一把掏出平安符朝鬼少年贴上去。   鬼少年扯下护身符,打量了会儿,“哟,还真有点法力呢,怪不得没鬼敢上你的身。”   空间里的系统也嫌弃死了,这点法力对付厉鬼没问题,但对付它这个功德以天文数字计算的鬼宿主,就算了吧。   就算宿主变成鬼,也是一个浑身散发金光的功德鬼,这些东西对他没用!   蛇哥目眦欲裂,这肯定是历鬼!说不定是鬼王!   此时,他的脑子从来没有转得那么快过,这鬼少年是谁?他怎么记不得自己有谋害过他?他们明明只贩卖女人……不,男孩也贩卖过,早些年,有些无子家庭想要儿子摔盆,他也卖过不少。   难不成这少年也是其中一个被拐卖的孩子?死了想复仇?   蛇哥想要跑的,明明他用尽全身力气,脚就是动不了分毫。   他低头看过去,突然全身发冷,冷得他以为自己身处于冰天雪地,骨头都被冻僵了。   无数只婴灵沿着他的双腿往上爬,好些还拖着长长的脐带。   一个模样漂亮的婴灵朝他笑着,只见吧嗒一声,它的头掉了下来。   “叔叔,我头掉了,快帮我捡呀……”   只见那掉在地上的婴儿脑袋脑浆迸裂,一看就是被人生生摔死的。   婴灵瞪着血淋淋的眼睛,天真无邪地看他,“叔叔,我没有头了,你的头可以借我吗?”   蛇哥恶心得快吐出来,那婴儿没了脑壳,空荡荡的脑子里挤着白白的蛆,密密麻麻,重重叠叠蠕动着……   “啊啊啊——”   **   陈正东满脸疲惫。   这两天他就没合过眼,省城里的警察过来了,他们很快分析出人贩子所在地,但当他们抵达废弃工地时,已经人走楼空。   老警察从地下室里查出很多痕迹,根据DNA分析,里面至少有几十个女孩在此逗留的痕迹。   地上那滩新鲜的血迹让陈正东的心沉了下来,他的脑子乱糟糟的,如果他们再早一点,是不是就可以救下这个女孩?   除了新留下的血迹,还很多陈旧的血迹,鲁米诺试剂下,到处都是蓝白荧光,触目惊心,这里肯定曾经死过人。   后来他们又接到一通报警电话,可惜里面的对话不多。   陈正东不由得思考,究竟报警的人是谁?为何他就不能直接说出地点方位呢?难不成他是哑巴?还是不识字的哑巴?   “小陈,快过来!”   守在电话前的警察大姐一脸惊喜,她眼明手快,已经摁下了录音。   只听得一道飘渺轻忽又幽长的声音响起:“N市星龙县孤河村,全村都是被拐妇女,死亡妇女八十三人,死亡婴儿一百二十四人,昨日十一个妇女被拐到此处,速救……”   所有人涌过来,安静地听着。   “这声音……”陈正东皱眉,“听着不像人的声音。”   仿佛大热天的,从头顶被人倒了桶冰水下来,都冷到骨头里了,简单地说,就是瘆人无比。   老警察不以为意:“不是人还是鬼不成?这报警的人倒有几分脑子,知道有变音器。”   陈正东恍然大悟,原来之前报警的人不是文盲兼哑巴,肯定是他还没来得及买变音器,才不说出具体地址。   警察大姐即便听多了惨绝人寰的案子,还是被报警人说的数字吓到。   一个村子,死了两百人……像这样贫穷的村子有四百人吗?死了半个村的人是什么概念?   她能想得到的,陈正东也想到了,一时之间只觉得怒火燃烧,他非得将人贩子全逮捕归案不可!   **   谭思雨脖子栓着一条铁链子,浑身脏兮兮地坐在地上,铁链子的另一端绑在床脚。   这是一间破旧的砖瓦房,和城里的毛坯房差不多——不,比毛坯房还要糟糕,起码毛坯房是水泥墙面,这里却是砖瓦房,夏天还好,冬天的时候,风从缝隙里钻进来,她冷得觉得自己的内脏都被冰冻,随时都可能会被冻死。   今晚有人贩子来了,屋子里的男人拎着酒美滋滋地出去吃大餐,并不在这里。   她不想去躺那张散发着呕吐过后酸臭味的床,宁愿坐在地上,不断回忆往事。   如果没有曾经幸福的往事支撑她,绝望,痛苦,以及一眼看得到头的悲惨命运,早就将她击垮了。   “思雨,思雨……”   门外有人叫她的名字。   谭思雨迟钝地转过头,面上露出奇怪之色,又有些恍惚,谁会叫她的名字呢?她名义上的丈夫最开始叫她小鸡,后来叫她母鸡,再后来是不下蛋的母鸡。   或许她要死了,毕竟她一直怀不上。   不,她怀过孩子的,那孩子也生下来了,是个女儿,不值钱的女儿,被男人溺死了。   在这些不配称为人的人渣眼里,女儿都不值钱随便弄死,然后这些恶毒自私、整个村子都找不出女人的光棍不得不花大价钱买女人。   这些不想花钱养女儿的男人,他们就应该打光棍一辈子!   但他们不愿意,所以别人花了无数心血和金钱、精力养出来的好女孩,就成为他们下手的对象,为他们生下继承他们恶毒自私恶心基因的下一代。   女儿死去的时候,她哭了两天就不再哭,比起生活在这罪恶的村子里,继承这些人渣的血脉,死亡是件好事。   外面那道声音说:“思雨,我们进来了,你别喊也别怕。”   谭思雨恍惚地听着有人拿菜刀砍坏门口的锁链,迟钝的脑子想着到底是谁来了,直到有人过来,给她松绑。   铁链的声音让她回过神,涣散的双眼终于聚焦。   谭思雨看到,几个三四十岁的妇女冲进来,为她解开铁链子。   她们的神色似悲似喜,麻木中带着狂喜,狂喜中又带着悲凉……表情仿佛被扭曲般,习惯低眉顺眼的苦脸硬生生地扭成笑脸,好像一张张浮世绘。   如果是以前,她走在大街上,碰到这样的人,肯定会绕着走,并打电话给青山医院。   可现在,她心里却多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希冀,难不成是警察来了?   “住手!”一道声音响起,谭思雨看到自己那名义上的婆婆冲进来。   她大骂道:“顺子妈,狗生妈,龙崽妈,你们几个疯了?这是我儿媳妇!我花了一万块钱买回来的!你们干啥哩,不锁着她跑了咋办?”   顺子妈长年阴郁的脸舒展开来,“有人——不,有鬼救咱们来了,我们可以离开孤河村了……” 第156章 幽灵爸爸7   在场的女人看起来都很高兴,那种高兴在她们悲苦的面容上,形成一种扭曲的浮夸。   然而,谭思雨的婆婆——刚子妈却气急败坏。   她怒骂道:“我知道了,你们是不是想一块逃跑?肯定还是打少了!”她立马高声嚷嚷起来,“来人啊!有人要逃跑!”   刚子妈朝外吼了好几句,接着又一脸恶毒地看着她们:“你们死定了!这次可不是打断腿就能了事的,尤其是大宝小宝妈,以前就逃过一次,现在是第一次,他们会割了你的舌头,戳瞎你的眼睛……”   以往当她这么叫时,便会有男人进来,那些男人毫不犹豫地拳打脚踢,对女人施展他们的暴行。   大宝妈和小宝妈是方若涵,她手里还提着一张长板凳,能看到凳子上沾着暗红色的血渍。   此时她感觉自己的思维从来没有现在这般清醒过。   她冷静地说:“刚子妈,我记得你年轻时,也是被拐卖过来的……同为被拐卖的人,你没有点同情心就罢了,为什么能这么欺压我们呢?”   在场的女人纷纷看过来,脸上不禁露出一种悲哀的神色。   刚子妈冷哼一声,“我和你们这些丧良心的女人没啥好说的!有孩子就该为孩子牺牲,还成天想着逃跑,你们对得起自己孩子吗?一点慈母之心都没有的恶妇!不是说世上只有妈妈好吗?你们要抛弃自己孩子,你们会下地狱的!”   听到这话,顺子妈和狗生妈脸上顿时露出惭愧之色,手上的动作停滞了一会。   谭思雨此时终于清醒过来,她咬牙切齿地说出自己一直想说的话:“不对,你在偷换概念!我们首先是个人,才是母亲,我们作为人的尊严都得不到保证,你凭什么要求我们为拐卖犯生儿育女?”   她看着在场的女人,“生孩子是我们乐意的吗?你说与孩子分开就指责我们没有慈母之心,可我们被拐卖到这里,我们妈妈的慈母之心怎么办?我们也是有父母的,我被拐卖了,我妈妈肯定伤心欲绝,难道为了拐卖犯孩子的慈母之心,就要牺牲受害者父母的慈母之心吗?”   方若涵已经泪流满面,她盯着刚子妈,尖锐地问:“刚子妈,你娘家没人了,所以你能将拐卖犯和他孩子当亲人。可我父母还在呢,我是独生女,也是父母捧手心上的……你凭什么让我牺牲回家的机会,就为了个打我骂我将我当赔钱货的男人?还有我那两个白眼狼一样的儿子,他们将我当妈了吗?他们递棍子给他爸打我,大声叫好让他爸打死我……他们不是我儿子!”   她怒吼着,嘶吼着,发泄这十年来心中所有的仇恨和不甘。   “孤河村就不该存在!这里所有人都该死!我们的人生,我们的青春,全被毁了!他们就该枪毙一万遍!”   “啊啊啊——他们都该死啊!!!”   顺子妈跟狗生妈也反应过来,她们同样愤怒同样不平,不甘的烈火从心口燃烧。   “我们不当拐卖犯的妻子!我们不是名字都没有的顺子妈   ,也不是狗生妈,我们要离开这里!”   “我们要离开这个地狱!”   几个女人反过来,直接将怒骂不休的刚子妈反绑在床上,又嫌弃她嘴臭,将刚子穿了好几天才脱下的、房间恶臭最大来源的袜子塞她嘴里。   “你是刚子妈,儿子在你眼里什么都是好的,肯定不会嫌弃他的袜子臭的。”谭思雨一脸恶意地说,她是刚子妈名义上的儿媳,实则连畜生都不如。   如果说当年刚子妈是受害者,那么这些年下来,她已经和恶鬼同化,变成恶鬼的加害者。   谭思雨站起身,即将逃出生天的期望,让这个被锁了三年依旧没屈服过的女人疯狂又冷静,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孤注一掷分析情况。   “走!去统计要离开的人,不想离开的绑起来免得碍事!”   “带上食物,还有钱也带上。”   长年被欺辱虐待的女人们行动迅速,她们漠视那群仿佛被鬼上身、凄惨嚎叫的男人,甚至若是他们滚过来,方若涵还会抄起手中的长板凳,直接砸过去。   就像他们对待那些不听话的女人一样,砸断她们的手脚,现在她也将他们的手脚都砸断。   方若涵拖着一条瘸腿,一边砸,一边笑,脸上的神色十分诡异,若是有人看到,定会当成疯子。   然而其他女人看到时,冷漠地转过头,不过也有人跟着她一起笑,迅速地抄起凳子砸。   女人们解开被拐卖来的女人脖子上、手腕和脚腕上的链子,将阻碍她们的老太太反绑起来。   这些老太太凶残无比,曾经是受害者的她们,现在都变成凶恶的加害者。   在她们心里,女人都是一样的命运,谁也别想逃离!她们也是从锁链中一路挣扎活过来的,好不容易熬成婆婆,有权利有义务苛待同样命运的儿媳妇,凭什么她们就能离开孤河村,回到外面的花花世界逍遥?   “妈妈,你别走。”   那群孩子们被家里的父亲、叔叔、爷爷等男长辈集体鬼上身、哀嚎不已的模样吓得瑟瑟发抖,手足无措,终于将目光转向平日被他们当成“赔钱货”、“贱人”、“货物”的女人,他们从来没有将她们当过一个人来看待。   他们恐慌地发现,没有父亲的镇压,他们的妈妈要上天了。   “你走了,家里谁做饭,我们吃什么?”大宝的脸涨红,朝着方若涵嚷嚷着,还想像以前那样打她。   但想到爸爸还在地上打滚喊疼,他又不敢打了。   一宝更聪明一些,他看了眼外面,孤河村从未像现在这么嚣闹,男人们的惨叫声仿佛响彻天际,女人的大笑声和哭声,还有自由的呼喊声……   他当下机智的上去扯住母亲的衣服,哭着说:“妈妈,你走了我就没有妈妈了……你别走,以后我会孝顺你的,也会拦着爸爸,不让他打你了。”   方若涵拖着瘸腿,向后退了一步,她拍开一宝的手,心平气和地说:“一宝,你真的很聪明,比你大哥聪明……妈妈逃跑的事是你跟你哥   说的,然后他去告状了,妈被打瘸了,也只会恨你爸爸跟你哥,你以为妈妈不知道,可是妈妈看见了,我被你爸爸打的时候,你笑得多开心啊。”   “还有你两个妹妹被闷死的时候,你大哥说赔钱货没必要活着,你来安慰妈妈……”   方若涵苦笑,她生的儿子是恶魔,天生就带着犯罪基因,“你小妹出生的时候,你是不是不高兴,觉得妈妈不疼你了,对你的亲近避之唯恐不及……可是一宝……”   方若涵的声音变得凄厉无比,怨愤就像被挤压的葡萄酒缸,泡沫咕噜翻腾着,愤怒积累着要将限制它的缸炸开。   “是你提议你爸爸杀死你妹妹的!”   “你是恶鬼!天生坏种!该天打雷劈!”   在场那些同样生了孩子、同样被孩子的恳求折腾得心软的女人们心一抖,瞬间就摁熄了将孩子带走的念头。   这些孩子已经被教坏了,继承孤河村男人的狠毒和自私,他们还有掰正的可能性吗?   还有,他们的存在会一再提醒她们,这些孩子留着罪人的血统,是她们迫不及待想消除的过去,他们只会在以后的人生拖累她们。   眼看着母亲头也不回的拖着瘸腿往外走,大宝恐慌得不行,终于哭了起来。   他跑过去,一把拽住在地上打滚着哀嚎“好疼啊,眼睛好疼,全身都疼,我要死了”的爸爸。   “爸爸,妈妈要跑了,你快醒醒去打死她。”大宝哭着说,“你快将她的腿打断,不然我们就没妈妈了,你又不会做饭,我们会饿死的……”   一宝终于忍不住呜呜哭起来。   平时爸爸更爱大宝,所以妈妈要更爱一宝,妈妈生了妹妹就不爱他,他没做错,村里人不都这样,女孩子本就不该出生,赔钱货死了又有什么关系?   **   几十个年纪不超过四十的妇女和这两天被拐来的女孩们迫不及待朝村口跑。   村里的男人被鬼上身,一个个凄凄惨惨地在地上翻滚,嚎叫,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那些会阻碍她们的老太太也被绑起来,力气小、无能为力的孩子也拦不住她们。   来到村口时,方若涵迟疑地问:“顺子妈,水生妈……你们要带孩子一起吗?”   顺子妈苦笑道:“顺子已经十五岁,根子早就坏了,教也教不好,明子才五岁,还能教一教。”   明子紧紧地抱住妈妈,仿佛意识到什么,哭着说:“我要跟妈妈一起。”   水生妈妈牵着女儿的手:“女人在孤河村活得比畜生还不如,我家小丹太苦了……”   瘦骨嶙峋的七八岁女孩紧紧地握住母亲的手,眼里都是惶然。   谭思雨看得十分难过,孤河村极少数没被溺死的女孩的命都很苦,从小就要干活,长大点就出去打工养哥哥养弟弟,或被父亲用来换天价彩礼。   她想起自己生下来才活了几天的闺女,若是她有选择,她宁愿不要这么的人生吧。   这时,浑身上下都是名牌的女孩咬着唇,上前拦下众人。   她看着她们,眼里有着悲痛,说道:“你们的身体这么差,还带着孩子,肯定体力不足,这样太辛苦了。村子里谁有手机?我们打电话找人过来救我们……”   方若涵充分体现名牌大学生的素质:“村子里只有村长有手机,而且手机还时灵时不灵,要到山上才有信号……还有十一生肖的人才来了六个,有几个没来,他们会不会来孤河村汇合?虽然咱们人多,但那些人贩子都是亡命之徒,咱们真不够人家一刀宰的。而且他们有车,咱们怎么逃得过,除非往山上跑。”   褐发女孩顿时惊叫起来:“那个蛇哥不在村里,他是不是守在外边的大路上?”   名牌女孩分析,“说不定其他人贩子也守在大路上。”   “我们的体力比不上男人,他们会追上来的。”狗生妈生生地打了个寒颤,“他们怕逃出去的女人报警,追上后就活生生打死,往女人坑里一扔……”   恐惧有如阴影般蔓延,连天边刚升起的朝阳都不能驱散。   在场所有挨过打的女人身子微微地发抖。   苏笑笑看着这群仿佛被吓破胆的女人,抬头看了看天空。   天已经亮了,她们看不到鬼,昨夜鬼气上身时带来的勇气随着天亮消失,她们仿佛忘记自己对人贩子又撕又咬的情形。   “你们躲起来吧。”苏笑笑看了眼躲在阴影里的鬼爸,她先前还担心太阳出来,鬼爸爸会像清晨的露珠一样被晒干。   鬼爸爸向她保证,他实力增涨,不怕太阳了,当然,不怕并不代表喜欢。   苏笑笑又问:“村长家在哪里?我去偷手机。”   众人看着被拐的女人中年纪最小的小妹妹,纷纷反对。   “太危险了,还是跟我们一起逃命吧。”   “手机不找也没关系,咱们跑到大路上就有救。”   苏笑笑却坚持要去拿手机:“你们跑不了多远的,尤其带着孩子的情况下,还是拿手机求救吧。”   名牌女孩咬唇:“我跟你一起去找,我……只要接通电话,我家人肯定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救我。”   见她们还是不放心,苏笑笑神神秘秘地问:“你们怕鬼吗?”   方若涵嗤笑,“怕什么鬼,人才最可怕!”如果鬼都像姚瑶姐那样,她永远不会害怕。   “村里的人都被鬼上身,我爸……我看过的小说里说过,鬼上身后,人就会生大病。”苏笑笑一脸期待,“我还想看看他们的下场呢。”   **   清晨六点,天色尚未亮,星子还在天际闪耀着。   星龙县下面的安良镇警察局灯火通明,不少警察接到通知就爬起来出警。   半个小时前,他们接到一个来自上级的电话,刚开始值班的警察只将之当成普通案件,然后越听越惊悚,赶紧上报。   数辆警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孤河村。   女人们决定从后山逃跑,她们带了足够的食物,山间有清泉,路途崎岖是崎岖了点,但胜在   安全。   苏笑笑往村里走时,一路沿着阴影走,担忧地看着阴影中明显厌恶阳光的鬼爸爸。   她小小声地问:“爸爸,你真的没事吗?”   自从有了爸爸后,她就不是孤儿,别说是鬼,就算是动物,她也会认的。   鬼爸爸虽然恹恹的,不过面上还是一脸自信地说:“嗐,爸爸修炼的时间太短,还弱着,等爸爸实力足够,宝宝可以横着走!”   苏笑笑笑得甜甜的,她就喜欢爸爸喊她“宝宝”,爸爸说她在他心里,就是无价之宝。   突然,鬼爸爸看向村外的方向,“等等,宝宝,不用去找手机,警察来了。”   苏笑笑闻言,赶紧转过身,朝着村口跑过去。   她要在村口等待警察,给他们当带路党。   果然,一群警察来到了孤河村。   村子里那些长年被拐卖的女人呆呆地看着出现的警察,依旧没有回过神,只有最近两天被拐卖的女孩还是鲜活的。   不知过了多久,谭思雨突然痛哭出声,她跌坐在地上,捂着双眼哭喊道:“你们怎么现在才来啊!”她们等了无数个日日夜夜了啊!等得都绝望了。   警察大姐心酸不已,赶紧上前一把搂住她,拼命地道歉。   “抱歉,是我们来得太晚了。”   警察们都有经验,让女警上前安慰这些又惊又怕、还对男人产生阴影的妇女。   等她们平静下来后,警察找那些看起来情绪还算稳定的妇女,询问起具体事宜,比如说她们中的谁报警。   “我们哪有机会拿到手机,村子里就村长有手机。”方若涵虚弱地回答,和以前昏昏沉沉不同,她现在的脑子非常清醒,“至于你们说的死了很多人,我没数过具体死了多少,但肯定不少,他们都将尸体扔女人坑了。”   “女人坑?”警察不解,直觉这不是个好词。   “那是被拐卖的媳妇还女婴的天然坟墓。”   接下来,警察分成了两队,一队人领人下山,一队人跟着方若涵去女人坑。   苏笑笑看了鬼爸爸一眼,吞了吞口水,也跟了过去。   走在后面的陈正东劝道:“小妹妹,你先下山休息吧。”   “我……我想看看最惨烈的事实,然后以此为鉴,日后行事一定要小心再小心。”苏笑笑低声说,“我不能被白拐一场,总要从中学习到什么。”   褐发女孩和名牌女孩互相看了一眼,也跟了过来。   “我们也要去!”   只要想到如果她们没有被救,她们未来说不定也是女人坑里的一具尸体,她们就觉得一定要亲眼去看看。   褐发女孩和名牌女孩走在后面,她们不禁摸了摸自己跳得飞快的心脏。   也不知为何,在听到“女人坑”这个名字时,就有一股强烈的念头,一定要去看一眼,仿佛魔怔似的。   女人坑其实就是个长满竹子的幽深山谷,村民嫌弃处理尸体麻烦,就将尸体往下一丢,反正   这山谷里什么都没有,   只有茂密的竹子。   这后山哪里不长竹子,   犯不着砍山谷里的,那些买来的媳妇没资格进他们家祖坟,这里正好。   山谷确实幽深,但也不是下不去。   众人找了个缓坡慢慢地下去,还没到谷底,一具卡在几根巨大的竹子中间的白惨惨尸骨映入眼帘。   女警大姐担心地看了在场的女人一眼,尤其是那三个年纪较轻的女孩。   让她惊讶的是,三个女孩面色虽然苍白但都很冷静。   老警察沉着脸,拿出手套给了陈正东一双,陈正东戴上手套,将那具尸骨取下来,放到塑料上。   半个小时后,陈正东头上都是汗。   这里的尸骨实在太多太多了,尤其是婴儿的尸骨,她们还未发育完整,不小心砸在石头上,骨头都是碎的。   方若涵仿佛梦呓般,幽幽地说:“听说以前他们都是直接将活着的女婴扔女人坑里,但有一次,婴儿卡在竹子上没死,一直哭,吓到进山的村民……后来,女婴都是先杀死才扔。”   “因为死得太惨,她们才会变成鬼。”   陈正东一脸愕然地抬头,随即又是同情又是怜悯地看着方若涵。   虽然她瘦得不成人形,但能从五官看得出,她曾经肯定是个美人,人贩子都该死,好好的女孩硬是被逼疯了。   “这世上没有鬼的。”他不忍地说。   褐发的女孩说:“不对,有鬼的,村子闹鬼啦!”   想到昨晚的事,她打了个哆嗦。   当她清醒过来后,都快要吓死了,自己的嘴里都是血啊,等看到地上的人贩子惨状,哪还不明白,她这是被鬼上身了啊。   不过清醒过来时害怕,看到这些尸骨她又不怕了,鬼上身就鬼上身,人贩子都该死!   方若涵想到姚瑶姐,那张麻木的脸露出温柔之色,“她们都是好鬼,是来报仇雪恨的,她们还想帮我们脱离这人间地狱。”   “婴灵也是好鬼。”一家子都当兵的名牌女孩露出同情不忍之色,“我听说这个村子极度重男轻女,生下女婴多半都会杀死,肯定是这些女婴报仇来了。”   她在家里最受宠,最是看不惯重男轻女行为,以前在学校经常为家中重男轻女的女同学仗义执言。   女警大姐脸上的笑容一僵,为了安抚她们的情绪,还是柔声说,“所以她们救了你们是吗?”   说着,回头给陈正东使了一个眼色,暗示他回去后找心理医生联系。   她本来以为被拐卖时间较长的女人的精神问题比较大,没想到这刚被拐卖的几个年轻的女孩精神也出了问题。   这是科学的时代,鬼魂是玄学。   “姐姐,世上真的有鬼。”苏笑笑想到亲爸,一脸认真地说,“人有好坏,鬼也有好坏的,她们生前是好人,死后肯定不会想着当恶鬼的。”   “煌煌正道,人走得,鬼也走得。”   警察大姐闭上眼睛,完了完了,小姑娘才十五六岁吧,怎么就疯了? 第157章 幽灵爸爸8   另一边,检查人贩子和村民情况的警察也在怀疑人生。   那些人贩子见到警察时,不是第一时间逃跑,或者害怕、绝望,而是一副得救了的模样,还一脸感激涕零,仿佛警察是解救他们的人。   这就离谱。   更离谱的是,人贩子身上到处都是被撕咬的痕迹,一支狂犬疫苗肯定不能少。   但几个人贩子表示,狂犬疫苗还不够,他们五脏六腑都被鬼啃了,一定要照CT,看有没有少了哪个部件。   警察们一言难尽,不过没人死亡就是好的,至于人贩子这身上的伤嘛……   他们都拐卖良家妇女,并且主动伤害她们,还不许人家正当防卫吗?   “我冷,我浑身都冷,鬼钻进我的肚子在里面吐鬼气,我要死了!”人贩子前一秒才喊冷,后一秒又在叫痛,抱着肚子打滚,“好疼,鬼在咬我,我要疼死了!”   警察觉得,这些人贩子应该去的是精神科。   不过犯人嘛,想装疯卖傻躲过法律的惩罚也是有的,警察发誓,他们一定会向上级报告,并申请给人贩子请最好的精神科医生。   想装精神病逃过法律的制裁?想得美!   接着,等他们检查完村里那些男人的情况后,那些经验丰富的中年警察也觉得不对劲了。   “村里的男人好像都快吓坏了,说他们被鬼上身,痛了一个晚上,嚷嚷有鬼,其中好几个重男轻女、将女儿溺死的男人已经神志不清,说被他们杀死的女儿找他们报仇。”   那些人贩子就算了,怎么连村民都这样?   年轻的警察听得义愤填膺:“肯定是装精神病呢!他们一定是和人贩子想一块去了,应该说恶人想的招都中一样吗?”   “还是不对劲。”中年警察盯着脸色青白的人贩子,“以往,人贩子有这么好抓吗?你们看,他们看着好像大病未愈,虚得不行。”   特别是那个叫猛虎和老牛的人贩子,他们身强力壮,肌肉结实,看到警察也想逃跑,然后表演了一个平地摔,抓他们就和抓只鸡差不多。   就这战斗力,也能当人贩子?   年轻的警察低头检查猪哥的身体,这些人贩子中,就数他的情况最糟糕,面色看着跟死人似的,眼睛半闭着,只看得到眼白,嘴巴半张,口水流了下来,细听时,还能听到他嘴里发出“嗬嗬”的嘶哑叫声,仿佛正处于噩梦中,怎么都醒不过来。   看到这里,年轻警察的神色不禁有些凝重,“队长,咱们需要医生。”   虽然这些人贩子都该死,但也不能让他们死在这里。   中年警察正在打电话,因嫌疑人太多,他们车子不够,还有救护车也需要,人贩子身上的伤,以及那些无辜被拐的妇女身上的伤,都需要治疗。   打完电话后,中年警察深深吐出一口气。   这次任务别说警枪,他连警棍都没用上。以往他们去人贩子村里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时,那过程多艰难啊,跟玩游击   战似的,   有时还会全村武装上阵,   拿着锄头斧头武力威胁,他们中不乏有为此献出性命的警察。   这次倒是好,一个个不是体虚气弱,就是神智不清,全部抓上车就行。   **   在女人坑里,这群人都目睹生平所能见到的最多的尸骨,以及惨景。   等他们从山上下来时,脸色都不怎么好。   陈正东的眼睛都红了,这谷里的尸骨多到他们短时间根本检查不过来,也没办法都收殓,后续还得让人继续过来。   只要想到这么一个小村子,这几十年间竟然死了那么多人,他的心头就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愤怒悲痛,以及难受。   苏笑笑同样心神不宁,在女人坑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心头突然涌起一股怨愤和悲伤,强烈得仿佛要将她击垮一般。   恍惚间,她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故事的走向。   她没有遇到鬼爸爸,她被买下她的男人虐待而死,一尸两命,死时她变成了厉鬼,向生人复仇,整个村子沦为鬼域。   鬼域的范围越来越大,渐渐地,周围几个村都被她纳入其中。   直到很久之后,整个镇的人死的死、逃的逃,荒废的安良镇被默认成为鬼乡。   她和玄学部门的人交手无数次,有输有赢,岁月和仇恨赋予她强大的实力,她被世人称为“血腥鬼王”。   想到这里,苏笑笑不禁抖了抖。   这称号实在是太中二了,就算她现在是个中二少女,也顶不住啊。   她转头看向褐发女孩和名牌女孩,两个女孩若有所感,转头和她的视线相对时,然后对她安抚地笑了笑。   她们以为,这年纪最小的妹妹是在害怕呢。   苏笑笑却是尴尬一笑,在她的幻觉中,这两个姐姐居然是她的左右手,跟着她一起打下了鬼狱……   天啊,好中二啊!   苏笑笑尴尬得脚趾都要抠出一栋别墅,她居然变成了鬼王,带着其他的鬼一起打江山。   她怎么就这么会想呢?还有这两个姐姐,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牌子货,非富即贵,她一个穷鬼,居然将人家收为手下,她想得可真美。   山路不好走,三个姑娘互相搀扶着下山。   名牌女孩和褐发女孩发现,别看苏笑笑这小妹妹年纪最小,走起山路来,比她们稳当多了,她们好几次差点摔了,都被小妹妹不声不响地拽住。   因为莫名其妙的亲切感,让三人很顺利地交换联系方式。   “哎呀,我的手机给人贩子拿走了。”褐发女孩一脸懊恼,“不然我就能存下你们的联系方式了。”   都是患难之交,日后也方便来往嘛。   名牌女孩也苦着脸:“我的手机也被拿走了。”   “没关系,我都记住啦。”苏笑笑将她们的手机号码重复了一遍,“我没有手机……不过新高中附近肯定有电话亭,到时我给你们打电话。”   两个姐姐一脸惊奇:“哇,笑笑,你记忆力真好啊。”   她们只能记住自己的手机号码,甚至连爹妈的都记不住,倒不是她们懒,而是她们习惯用手机来记录。   他们回到村子后,发现村里乱糟糟的。   不过三个女孩却不在意,他们跑去村口那边,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村里人心惶惶,基本上所有的男性村民都被逮捕,只剩下不愿意离开的老太太和那些小孩。   老太太虽然也是被拐来的,但几十年的时间,她们已经融入孤河村,成为其中一分子,反过来成为加害者,迫害后来者,她们手里的血腥和罪孽不管怎么洗,都洗不清了。   见儿子或丈夫被拉走,她们一个个冲上来,尖尖的指甲朝警察脸上挠过去。   “放开我儿子,我们是买家,媳妇又不是我们拐的!”   年轻的警察不敢动手,只能被动地格挡,被她们挠了好几道口子,十分狼狈。   老警察瞬间冷下脸:“全部抓回去!”   除了还来不及作孽的孩子,这里就没几个干净的。   他朝那些狼狈的年轻警察道:“我已经联系上级,剩下的人通过快艇从孤河村走。”   午时,一大批被铐上银手镯的村民垂头丧气地走在出村的路上。   此时的太阳很猛烈,恶鬼总算消失了,但被鬼上过身后留下的后遗症不少,浑身又酸又痛。众人心里又慌又怕,听说鬼上身后,轻者伤身、重者没命……最可怕的是,据说鬼会找替身,被上过身的人将会阳气太失,很容易再次被上身。   于是这群村民对离开村子并无太多反抗。   村子里有鬼,还是外面安全,被关进监狱也不怕,警察局嘛,阳气正气都重,鬼肯定不敢来。   这些人打的算盘很精,将警察局当成庇护所呢,认为他们只是买人,又不是他们拐卖妇女,觉得自己的罪并不重,就算被判刑也不会多重。   而且不是有一句话,叫法不责众嘛?   对于这群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落后的村民而言,他们依然不觉得自己错。当然,更甚者,他们生性自私恶毒,伤不到自己身上,并不会反省。   人群中的老村长抬头,视线扫向被放在担架上抬着走的人贩子和断腿断脚的村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果然,那些女鬼最恨人贩子,他们还能走能跑呢,这些人贩子虚得路都走不动了。   至于村民被砸断的腿,一看就是那些被拐的女人打的,不是女鬼弄的。   他又将视线转向一些村民的手和脚上的伤,还有自己胳膊上的伤,忍不住又打了个哆嗦,一再安慰自己,太阳这么大,鬼肯定不敢跑出来。   这些村民的想法和老村长差不多。   他们其实心里也很后悔,早知道那些女人死后会变成鬼,他们就不将她们打死了,灌点米汤,住在柴房也能活,干嘛就想着省那点米粮,好买新鲜的媳妇呢?   所以,这所谓的后悔,也不过是伤到自己身上才会后悔。   村民被一一押解上警车,整个村有四百多人,警车在大路上排成一行,县里跟省城的警车都被派过来。   全部人上车后,警察正要开口喊出发,又有村民开始作妖。   一个村民像得了羊癫疯一样,浑身抖了好几下,突然尖叫起来:“啊啊啊……难产了!我难产了!”   另一个男人猛地打了个激灵,猛地站起来。   押解的年轻警察以为他要拒捕,正想厉声呵斥,哪知那村民也跟着尖叫起来:“保大,一定要保大!我不要死啊啊啊……”   第三个男人接茬,双手一阵猥琐的在下面胡乱摸着。   “我不生了,呜呜呜……我不要生了!”他嚎叫着,眼泪鼻涕横流。   其他村民也跟着嚎叫,可谓是状态百出,只有人们想不到,没有看不到的。   若是不知情的,还以为这是一群正要生孩子的男产妇呢。   所有的警察目瞪口呆。   年轻的女警实在忍不住,“这个……他们是集体生孩子吗?”看样子好像还都难产了?   “哈哈哈……”   这时,一道与那些村民惨叫声不同的大笑引来众人的注意。   车里的警察们警觉地看向举起双手、一脸狂喜,恨不得在警车上蹦迪的男人。   男人大笑着,癫狂地叫道:“哈哈哈,看见了吗?儿子!我生的是儿子!”   “我终于不生赔钱货了!”   这辆车的村民是在生孩子,另一辆车的村民是在死孩子。   “啊啊啊,好疼啊,呜呜……我才被生下来就被摔死了。”   “爸爸,不要溺死我!”   “奶奶,不要掐我脖子。”   “……”   车上的警察毛骨悚然,背上冒出密密麻麻的白毛汗。   这些家伙一个个掐着嗓音,学孩子说话,仿佛真被鬼婴上身似的。   陈正东顿时大怒:“一个个都给我坐好!想装精神病逃离法律的惩罚是不可能的!门都没有!”   居然装被他们杀死的女婴的鬼魂上身?也不怕晦气。   年长的警察只能一脸沉重地和上司通话:“不知发生什么事,整个村的男人精神都出了问题,请求更多的心里医生支援。”   苏笑笑也听到那些动静,身体不由得抖了抖。   鬼爸说孤河村里的鬼都是厉鬼,比他还厉害的厉鬼,所以这些鬼不怕大太阳,连正午时分都能出现吗?   鬼爸爸呲牙一笑:“正午的太阳还是怕的,但她们可以藏在人身体里,鬼说白了就是由怨气、鬼气等特殊气体组成,你懂的。”   苏笑笑学过物理,当然懂这道理。   她一脸严肃地想着,气体能变成液体,还能变成固体,所以她家鬼爸爸的实体,就是由气体变成了固体?   “笑笑,你想什么?”同车的褐发女孩突然问道。   苏笑笑下意识地说:“想气体变成液体再变成固体的条件跟过程……”   两个姐姐望着这小妹妹,不禁高山仰止,这个妹妹肯定是学霸!   **   安良镇太小,处理不了这么多的村民,于是警车一路朝着星龙县驶去。   抵达星龙县后,警车并未开向警察局,而是先开向医院。   陈正东已经觉察出不对劲,这集体装精神病装得这么像,肯定有问题,除非他们个个都是影帝。   来到医院后,体虚气弱的人贩子被推去检查,至于那些村民,不管是不是精神病,身上被咬过、抓伤的伤口总得先去处理,狂犬病血清也得打一打。   方若涵几个身体特别差的女人也被带去做检查。   她们听说那些村民要打狂犬病血清,不禁面面相觑,“我们真不是狗啊。”   “?”   闻言,方若涵不禁神色黯然。   她被拐卖已经有十年,这期间社会的变化很大,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像这样的常识她都不知道,她真能跟得上社会的发展吗?   **   苏笑笑乖乖地坐在警察局里,问话的老警察和蔼可亲,警察大姐还亲自给她泡了杯牛奶,还附带零食。   老警察嘴角抽了抽,正想批评两下,看小姑娘吃得眼睛发亮,话又咽了下去。   “小妹妹真厉害,居然是咱们星龙县的中考状元。”老警察一脸温和,“能和我说说你被拐那天发生的事情吗?”   苏笑笑的心理素质很好,她看都没看旁边担忧地看着她、为她编台词的鬼爸爸。   只要鬼爸爸不吓她,比如说鬼爸爸会被太阳晒化、被警察局的正义之气杀死……这点小事就不用麻烦他啦。   随着苏笑笑的叙述,旁边做文书工作的警察大姐边记录边在心中破口大骂,然后心里十分庆幸。   在她眼里,苏笑笑这样的小姑娘,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也是建设美好未来的重要一员,她拥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将来不管是去当医生、律师,还是科学家,能为祖国带来多大的贡献啊!   隔壁房里,名牌女孩正抱着她当兵的爸爸大哭。   女孩的爸爸简直心疼坏了,从不走后门的正直军人都忍不住打了好几个电话。   敢拐卖他女儿,人贩子都给他去死!   还有那些被拐卖几年、十几年的女人也迎来了她们的家人。   寻找闺女十几年,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夫妻和女儿抱头痛哭……   同样找女儿找了很多年的单亲妈妈一脸心疼地跪在地上,摸着女儿被打断的脚。   她哭红了眼睛,“闺女,疼不疼啊?呜呜……妈的心都要碎了。”   因为十几年的磋磨,看着就和自己的母亲一样苍老的闺女流着泪,却笑着抱住母亲,“妈,我不疼的,我看到妈妈就不疼了。”   警察局里上演着人   间的悲欢离合,   负责接待的女警不禁转过身,   擦去眼泪。   能将这些女孩们救出来真是太好了!   她的视线转到瘫软在地恸哭的一对老夫妻时,她的心又变得沉重起来。   “翠芝啊,妈的翠芝啊,你在哪里?”老太太哭得令人心碎,“妈临死前还能见到你吗?”   每次警察局里有妇女被解救出来,老夫妻就会跑过来看看是不是他们的女儿,然而失望了无数次,流的眼泪都快将警察局淹没。   年轻的女警也招待过他们数次,然后不管多少次,她都不忍将答案告诉他们。   当然还有最痛苦的,当不得不通知他们女儿的死讯时,那绝望的哭声,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警察都会破防。   **   N市最好的心理医生齐聚一堂,为那些解救回来的妇女作心理诊疗。   方若涵哭着入睡后,穿着淡雅裙装的中年心理医生走出诊疗室,两个气质儒雅的中年夫妻马上迎过来。   “医生,我女儿她……”   穿着考究、看着却比女儿还年轻的妇女眼底一片青黑,连浓妆都遮不住,显然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休息过。   男人也是一样,双眼露出沉痛之色。   “放心,她没事的。”心理医生一脸温和地说。   这对夫妻实在不容易,自从女儿失踪后,原本是大学教师的他们辞职了,下海当商人,因为他们坚信,只要有更多的钱,就能请更多的人去找到他们的女儿。   她引着夫妻俩走到一旁,说道:“她睡着了,难得入睡,你们小声点。”   方妈妈忙点头:“我就隔着帘子看着她,不会吵醒她的。”   方爸爸扶着妻子,跟着点头。   心理医生顿了顿,有心想劝夫妻俩去看看心理医生,随即想了想没开口,女儿回到他们身边了,这比什么心理医生都有效。   心理医生走到无人的楼梯间,抽出一支女性香烟,烦躁地吸了几口。   “难得看到你抽烟。”从楼上下来的同事笑着说。   作为N市有名的心理医生之一,她十分注意形象,只有心烦的时候才会抽上一两支烟。   “我是愤怒。”心理医生眉头蹙起,“为方才的病人。”   十二年前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家世好,长得也好,到哪都称得上天之骄子,前途无比光明,她的人生道路本该是按部就班的完成学业,毕业后成为国家栋梁之材,工作几年后与男友结婚生子,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结果人生被人贩子毁了。   当时,精神几乎崩溃的女人一脸绝望地问她:“我讨厌我儿子,明明他们是我生的,我没办法爱他们,我不是心肠恶毒的女人?明明我曾经爱过他们的……”   同事脸上同样露出同情及愤怒之色,她也是被抽过来诊治的心理医生之一,作为女人,她们对人贩子简直是恨之入骨。   “告诉你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同事低声说,“我老公是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之一,他跟我说,那个村子的男人都疯了,他现在都快怀疑是不是真有鬼……”   “确实是好消息。”心理医生痛快地吐出一个烟圈,“我先前还为我的病人担心呢。”   方若涵在愤怒之下,一口咬掉了与她生下孩子的男人的半个耳朵,还打断了他的腿。   听说那男人的耳朵感染了,可能会被切掉,那腿将来也不会好。如果那男人没疯,可能还有点麻烦,比如说那不要脸的男人要追究方若涵伤人……   现在,一个疯子的话,谁会当一回事?   说实话,从心理医生的角度而言,她觉得这一咬一砸非常好,病人发泄后对后期恢复有好处。方若涵的父母一直在找她,有父母的陪伴和关爱,脱离那个恶臭的村子,离开她两个被养歪的儿子,她的人生可以重新开始。   不过三十岁而已,人生的道路还长着呢。   “有没有鬼咱们不知道。”同事的眉间都是畅快,“因果报应,正义虽迟但到……能看到这样的结果实在太好了。”   心理医生摁熄手里的烟,微微一笑,这真是个好消息呢。 第158章 幽灵爸爸9   蛇哥不相信这世间有什么因果报应,他做了那么多坏事,如果有,他早就死了。   他是在村外浓密的树林里被警察找到的,因为这里的动静实在太大,警察寻着声音找过来。   “滚开!”蛇哥尖叫着,“你们活着我敢卖了你们,死了我更不怕了!”   “啊啊啊——死小孩,不要靠近我!是你们爸爸杀了你,又不是我!”   警察们找过来时,没有费什么功夫就捉住蛇哥。   不过,看到蛇哥这疯癫的模样,老警察心里很苦恼,十二生肖人贩子以蛇哥为首,蛇哥知道的信息最多,可他现在疯了,说话颠三倒四的,审讯都做不到。   医生也很苦恼,忍不住一再追问:“你们抓住他的地方真的没什么特殊的病菌?这几个人贩子的毛病都一样,细胞快速分裂衰老,心脏衰竭……像是得了衰老症,如果之前一切正常,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得了相同的病?而且在这么短的时间就都发作了?”   老警察表示,那就是个普通的村子,所有人都正常,就这几个人贩子得了这病。   “所有人都正常?”医生嘀咕,“不是说村民都疯了吗?”   医生真的是好奇死了,这是什么村啊,这么容易得怪病,他都想实地检测去了。   **   苏笑笑在招待所里睡了个好觉,醒来的时候人有些懵,不知今夕是何夕,只觉浑身懒洋洋的不想动。   她的人生很少会有这样奢侈的睡懒觉的时候,从小到大,天不亮就要被养父母叫醒做早饭,洗碗拖地洗衣服……   苏笑笑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终于慢吞吞地下床。   刚走到浴室门口,就看到躺在浴缸里的透明鬼爸爸,十七八岁模样的少年鬼,面色青白得可怕,可这都掩盖不住他的俊秀精致,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苏笑笑的小心脏已经在这几天被锻炼出来,乍然看到这一幕,并没有被吓到。   她蹲下身,对着镜子,将鬼爸爸和自己仔细来了个对比。   怪不得能生出她这样的美人,她爸爸可真好看啊,这张脸都可以出道了。   不过,他爸上了年纪后就……   苏笑笑心情沉重地叹了口气。   鬼爸爸不解地问:“宝宝,想什么呢?”怎么一脸沉重的模样。   苏笑笑:“想爸爸成了地中海的样子……”   鬼爸爸顿时气急败坏:“我没有变成地中海,我只是发际线有一点点高!”   苏笑笑赶紧道歉,听说中年男人谈起头发,就像女人说起减肥,都是不可触碰的隐痛。   “真是的……”她拿起小巧玲珑、最多能用两三回的牙膏,挤在牙刷上,小声地嘟嚷着,“为了逃避地中海永远保持十八岁可还行?”   苏笑笑边刷牙,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哎,她爸爸可以永远十八岁,但她不可能永远十五岁,再过三年,她看着就比她爸爸老了,再过三十   年,发际线高的就变成她了……   呜呜呜……那时鬼爸爸会不会反过来叫她“奶奶”   ?   刷完牙后,放下杯子和牙刷,苏笑笑拧开水龙头准备洗脸。   冷水落在她的手腕上,带来阵阵刺痛,她低头,看着手腕上的伤,当时她挣扎得太用力,也不知这伤会不会留下伤疤。   这时,外面响起敲门声,“笑笑,你醒了吗?”   苏笑笑赶紧洗干净脸,走过去开门。   “容蓉姐。”她朝门外的褐发女孩笑道。   褐发女孩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容蓉。   她在N市读大学,家却是远在东北,平日父母工作繁忙,两三天联系一次,如果不是女儿的宿友联系他们,他们还不知道女儿不见了。   “笑笑,我们一起去警局吧。”容蓉边走边和刚认识就特别谈得来的小妹妹说,“我爸妈还在飞机上呢,他们昨天买不到票……我都跟他们说我安然无恙,他们就是不放心,非要来看我。”   她嘴里抱怨着,语气却是喜悦的。   突然想到什么,容蓉生硬地转变话题:“咳,其实我们感情也没这么好,我爸妈肯定想打我才飞过来的。”   苏笑笑不禁噗嗤一笑:“容蓉姐,虽然我养父母对我不好,但我不会看到别人家庭幸福就嫉妒,酸成柠檬精……相反,我特别喜欢看别人合家团圆、幸福美满的样子。”   她抬头看向飘在空中的鬼爸爸。   因为楼梯太窄,并排走了两个女孩,他不好过来,不得不飘在半空中,让苏笑笑不禁抿嘴一笑,觉得鬼爸爸有些傻,走前面或后面就好了嘛,干嘛一定要和她并肩走呢?   苏笑笑心想,她也是有爸爸的,她的爸爸死了都要从地狱回来守护她,她不会嫉妒任何人。   刚走出招待所,便见到名牌女孩。   “容蓉,笑笑。”   名牌女孩今天又换了一身名牌,看到两个妹妹就高兴地挥着手。   “心心姐。”苏笑笑和容蓉迎了上去。   “今天做最后一次笔录,我们就可以离开了。”许云心有些不舍地看着两人,“我之前想着,这辈子再也不要来N市,可是遇见你们两人,我又觉得N市没这么糟糕。”   她是来N市旅游的,没想到会遇上这种事,这个生活在蜜罐里的女孩头一次面对世界的残酷,一下子长大了。   容蓉摸着鼻子:“其实N市治安还可以,只能说人贩子太狡猾了。”   不管多么好,许云心是不敢待了,“我爸爸已经定好机票,今晚就回去。”   “我也要回校了。”容蓉一脸心塞,“好好的周末就这样没了,明天就是星期一。”   苏笑笑却是一脸庆幸:“幸好是周末,我没错过任何课程……啊,糟糕,我作业还没写,三张试卷两篇作文……呜呜呜,我今晚熬夜都写不完了!不对,我的书包被人贩子丢了,我的试卷跟作业全没了,我明天还得找老师再要一份,只能晚自习补回来了。”   两个姐姐再次高山仰止地看着学霸小妹妹。   真厉害啊,经历这么多,原来学霸想到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补作业吗?   许云心看向容蓉,忍不住说:“我说你也是个学霸吧,能考得上N市大学的肯定是学霸。”   她心里哼哼的,三个人中就她是学渣,成绩一塌糊涂,只能出国留学。   当然,留学的学校倒还不错,毕竟米国嘛,钞能力特别好使。再者,米国高考比国内简单多了,她那在国内学渣的分数居然考赢很多米国学生。   “姐妹,我是艺术生啊。”容蓉一把搂住苏笑笑,“这位才真厉害,是中考状元呢。”   苏笑笑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脸,“一个县的中考状元没什么好说的,我们学校好多县状元呢。”   两个姐姐好奇地看她,“那你现在在年级排多少名?”   苏笑笑抿起嘴,谦虚地说:“上学期期末年级第二,这次期中考下个月才会考,名次说不定会下降……”   许云心拍拍小妹妹纤细的肩膀,鼓励她:“干掉第一,你就是第一了。”   三人来到警察局,例行去做笔录。   负责的警察大姐也以为这只是例行的笔录,毕竟苏笑笑她们才被拐两三天,对人贩子的信息知道得不多。她正想说让苏笑笑的养父母来接她,哪知小姑娘语出惊人:“我想告我养父母,我怀疑我是被他们拐卖的……”   警察大姐顿时惊了:“有证据吗?”   苏笑笑沉着冷静地说:“我说的不是这次,这次被拐应该是我弟做的,我说的是十五年前,我养父母将我从亲生父母身边拐走。”   等听完苏笑笑养父母一家所做的事,警察大姐十分气愤。   这都是什么一家子的人渣啊?十五年前拐走还是婴儿的小姑娘,十五年后亲弟将她卖给人贩子。   她怜惜地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拍拍她的手,“放心,你先回学校,我们会调查的。”   做完笔录后,陈正东让几个女孩及她们的家长从后门走。   “前门有记者。”   许云心爸爸会意,这种事怎么说都是女人吃亏,即使才被拐卖两天,什么也没发生,但总有一些心怀恶意之人指指点点,受害者有罪论什么时候都有市场。   **   记者的嗅觉是最灵敏的,警车才开动,他们的采访车也跟着开动了。   四十多位妇女被解救的案件称得上是大案件,加上整个村子的男人几乎都疯了,人贩子莫名其妙的得了怪病……这种猎奇新闻增加了大众的关注度,现在全国媒体的视线都集中到N市。   孤河村现在已经没有人,男人进监狱,女人程度轻的被家人接回家,程度重的接受心理诊治,村子里的孩子,基本都是男孩子,全部被送到社会福利院。   案件越闹越大,尤其是当警察从女人坑里挖出二百多具尸骨后,N市上下没人能坐得住。   无论是得了怪病的人贩子,还是疯了的村民,这动静都太大了,瞒也瞒不住,流言满天飞。   N市领导班子犹豫了很久,像这样耸人听闻的案件一般最好不要对公众开放,尤其里面还有迷信因素。   然而,进入电子信息时代后,很多事想瞒都瞒不住。   一个同在医院的病人,恰巧将几个村民发疯的过程拍了下来,上传到网上。   网上沸沸扬扬,网民们拿起键盘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鬼上身吗?真可怕。”   “我觉得是装疯。”   “鬼上身的人眼里会有一条红线,你看这个地中海头,他的眼睛就是红的。”   “难道不应该是得了红眼病吗?”   …………   猎奇的新闻一下子传开,网警表示拦都拦不住。   记者闻风而动,从多个角度报道这个案件,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记者还是想方设法采访到孤河村的孩子。   不知道自己说的话被录下来的孤河村的孩子在记者糖果的诱惑下,纷纷发表自己对父母的看法。   “我爸是正确的哩,不买下我妈,哪有媳妇?”   “女人就是货物!死了一个再买一个!”   “我妹妹都被我爸摔死了,拿着头往石头上一磕就死得很干脆……”   “难过?为什么难过?女人都是赔钱货。”   …………   六七岁的孩子露出天真的笑,“我的梦想?当然是打工啦,打个两年工买个媳妇伺候我……我爸说啦,女人生下来就是伺候男人的……”   网友——尤其是女性网友,看到视频里的孩子,不寒而栗。   孤河村的女人在这些村民眼里,已经称不上是人,比货物还不如。   家里有女儿的人实在忍不住,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知道孤儿很可怜,可是孤河村的孩子实在令人同情不起来……”   “咱们一定要给政府提意见,让他们好好引导孤河村的孩子,他们都被教歪了。”   “如果不好好教育,恐怕又是下一代人贩子。”   “小点的孩子还有救,大点的孩子已经是人渣!我希望政府跟踪这些孩子的成长,不然像我们这种家里有女儿的,实在太不放心了。”   …………   二宝很聪明,知道爸爸疯了,妈妈不要他们,要当个乖巧听话的孩子,说不定会有人家看上他。   出了孤河村后,他才发现他爸爸对他一点都不好,孤儿院一天能吃到一顿肉,偶尔还能喝到牛奶,昨天还有志愿者给小朋友带来蛋糕,那甜美的滋味让他觉得念念不忘。   孤河村有蛋糕吗?没有!   在孤河村,你甚至想吃肉都难,原来孤儿的日子比父母双全还好。   大宝却适应不了,为何一说起没读过书,他们就一脸同情怜悯?书有什么好读的,他爸爸大字不识,还不是将大学生的他妈妈买到手了?   但他知道今非昔比,这些人不是他爸妈,他不能   为所欲为,所以他耐下性子按他们说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然而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它们,讲台上的志愿者叽叽歪歪,下面的他努力跟瞌睡虫作斗争,他打了个哈欠,视线不由得转到旁边的弟弟身上。   二宝眼睛发亮地看着手中的拼音注本,读得津津有味。   晚上,趁着众人都睡着后,大宝和二宝躲在被窝里说话。   大宝说他想念孤河村,并且怂恿二宝和他一起逃回孤河村。   二宝猛地摇头,他才不要回去,回去后连本能读的书都没有,村长的电视也不给他们看,日子要多无聊就多无聊。   “哥,村里没人了,你回去谁给你做饭?谁下田种地?”   二宝反问,“你一个人能养活自己吗?”   “我……我可以去找妈妈的。”大宝嘴巴蠕动着。   他知道他爸疯了,疯子是不会干活的,他们村里很多女人疯了都不会干活,于是他想起曾经看不起的妈妈。   因为最近读过书,现在才知道大学生意味着什么的二宝不禁陷入沉思。   他听妈妈说过,她的家境不错,想必外公外婆肯定养得起他们。   “大宝,你听我说。”二宝眼珠子转得很快,孤儿院日子都这么好,那外公外婆家肯定更好。   **   N市的刑警非常苦恼,他们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   刚开始,他们还以为人贩子们为了逃过刑法装疯卖傻,直到精神病诊断医生十分肯定地说,他们是真疯。   “那也疯得太不正常了。”中年刑警忍不住说,“一批集体生孩子,一批性转觉得自己是女人,正在被男人倾犯,还有一批觉得自己是刚出生的女婴,正在体验各种死法……”   警察中有个小年轻,虽然当了警察,但从小在农村长大,比较信这些神神叨叨。   不过他并不敢开口说什么,他还是觉得这些人鬼上身。   “这叫集体癔症。”中年警察面上十分肯定地说。   “我怀疑这些村民因为压力太大,导致表演型人格障碍……”年长些的警察说出自己的看法。   其他人纷纷附和,“我也觉得是集体癔症!集体癔症一般出现在经济落后,文化程度较低的贫困地区……”   总之这是科学的社会,是不可能有鬼魂这种东西的。   “可是……”年轻的警察忍不住说,“据目前的调查,这些发病的人贩子所体验的痛苦都是他们施加给受害者的……”   怎么看都是变成鬼的受害者一个接着一个轮流来复仇了。   年长的警察拍拍小年轻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睿啊,这世上是没有鬼的!我们要坚定科学的世界观。”   “没错,精神因素作用于易感个体时,就会引起分理性障碍,这些都是短暂性,突发性的意识,身份或行为……”负责带小年轻的中年刑警同样意味深长的拍着他的肩膀,“对着大众,这就是科学的解释,明白吗?”   年轻警察神色一凛。   没错,这世界是唯物的,即使真的唯心,对着大众也只能是唯物。   **   “是的,要坚定科学!”   给蛇哥作审讯的警察摸摸口袋里的护身符,一再如此告诉自己。   蛇哥涎着口水,表情痴呆,“我的银行卡账号是1298749……卖家有张XX李XX,除了拐卖妇女,我们还拐卖一些儿童,有些有特殊爱好的人不吝啬高价购买。”   “经手的受害者名单?女人都是货物,你会记货物的名字吗?有一些来头太大的货物,我们生怕家长发现不好收拾,都暗中弄死了……”   没人看得到的地方,一个透明的鬼飘在那里。   鬼爸爸一边操控着蛇哥,一边神游。   好了,工作时间就要结束,他要先去看闺女,闺女从各科老师那里重新要了一份作业,正在赶生赶死,别人都回去休息,她还在教室里写个没完。   当鬼爸爸收回控制蛇哥的鬼气后,蛇哥打了个寒颤,眼睛清醒过来,当下发出嘶吼:“鬼!我被鬼上身了,当才的话都是假的,是鬼控制我说的……”   “啊啊啊……”   鬼爸爸扭头,淡定地看着警察发出可惜的叹息,然后示意将蛇哥押解下去。   “唉,每到下午五点,就准时发疯,不肯再说一个字。”警察叹气,“上班族都没那么准时……”   鬼爸爸表示,自己要按时下班,谁也别想他加班,尤其这加班还没加班费呢。   这些警察啊,都快化身为社畜了,996不是福报啊。   鬼爸爸离开警察局,去了女儿的学校。   当然,他走的都是树荫下,或者是屋檐下。   “笑笑,作业写完了吗?”鬼爸爸探头查看进度,心里很骄傲,不愧是他闺女,正确率就是高。   苏笑笑手中的笔仍动个不停。   鬼爸爸心疼地说:“没写完先别写了,先去吃饭,去晚了食堂的饭菜就不新鲜了。”   苏笑笑还是听爸爸的话的,总算放下手中的笔,听话地去吃饭。   食堂已经没什么人,苏笑笑边吃饭边背单词。   鬼爸爸坐在对面,看着女儿碗里的饭菜,十分心疼,白米饭和青菜,还有免费的咸菜,他闺女过得怎么这么苦啊。   苏笑笑看了眼鬼爸爸,心里有点愁。   她是很高兴鬼爸爸经常守着她啦,但吃饭的时候除外。   食堂里的粥和咸菜都是免费的,她以前都是吃免费的,可鬼爸爸在,她怕他看到难受,只得打了米饭和青菜。   唉,奖学金都不够花了。   有了亲爸后,苏笑笑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如此的厌恶养父母一家。   她知道揭发他们的罪行后,以后放假的话,自己就没地方可去,假期时,学校禁止学生住宿,她得租房子住,这钱是大问题。   鬼爸爸也在思考钱的问题,他现在限于是鬼,很多事都不方便做,况且,本金也是问题。   突然,鬼爸爸问:“闺女,你怕鬼吗?”   苏笑笑拿筷子的手一抖,若是鬼爸爸,她当然不怕,但其他的鬼,她心里还是有点毛毛的。   看她的脸色,鬼爸爸瞬间明白,他叹气,自言自语地道:“驱鬼赚钱是赚钱,但你害怕就算……”   苏笑笑瞪大眼睛,猛地一拍桌子,两眼放光地站起来。   “鬼有什么好怕的!贫穷更可怕!不就是驱鬼,我可以!”她握紧拳头挥了挥,满脸兴奋。   鬼爸爸一脸怀疑地看着她,“闺女,有些鬼死得惨,死相特别难看,有些甚至千奇百怪。”   苏笑笑闻言,想起鬼爸爸哭起来时血泪流个没完的模样,是有点可怕,可只要想到能赚钱,她又觉得好像没那么可怕。   “同学,你怎么了?”食堂大妈关切地问,“是饭菜出什么问题了吗?”   苏笑笑尴尬地笑了笑,她又拍桌子又自言自语,看着确实有点不妥。   “没有,我这是……饭菜实在太好吃了,感动的!”   食堂大妈一脸怜悯地看着这孩子,她自然认识这个总是吃免费白粥咸菜的高材生,今天好不容易打了份米饭和青菜都吃得一脸感动,实在太令人心酸。   她觉得下次见到校长时,有必要建议他给贫困的优秀学生补贴一下伙食。 第159章 幽灵爸爸10   “啊!”   突然一声惊叫响起,不管是正在上厕所的女生,还是已经上完的,都吓得打了个激灵,猛地循声看过去。   苏笑笑捂住嘴,从一个卫生间中探出头,笑得尴尬:“抱歉,我的书掉下来了……”   大部分的女生都认出她是谁,顿时满脸敬佩。   这就是学霸吗?连蹲厕所都不忘看书!   她们不觉为年级第一名忧虑起来,按照年级第二名这股拼搏劲儿,只怕年级第一的宝座很快保不住了呢。   更多的女生则加快了速度,赶紧离开,然后百米冲刺般冲回教室。   年级第二都这么这么拼,她们也不能落下啊,就连课间休息也不能浪费的!   苏笑笑没注意到外面女生们是什么反应,她的小心肝抖了抖,装作没看见穿着一身大红古装,趴在卫生间的天花板,长长的头发垂下的女鬼,更是对地板上蔓延成一片的血迹视而不见。   反正都是假的,是幻觉罢了。   苏笑笑心里呐喊,亲爹哎,你要锻炼我的心脏没意见,但能提前说一声吗?   还有,我上个卫生间都不放过我,这也太卷了吧?   苏笑笑走出去洗手时,趴在天花板上的女鬼也飘了下来,用飘飘忽忽的声音说:“妾身可没偷看你如厕,妾身饱读诗书,是个懂礼貌的好人家的女孩……”   苏笑笑忍不住了,看了看周围没有人,便小声地道:“你能别一口一个妾身吗?”   听着好别扭啊。   “那奴家如何?”女鬼终于飘落到地,倚在旁边,歪着脑袋,“小女子不合适,妾身已经嫁人,还有妾身不太喜欢称自己贱妾……”   苏笑笑发现女鬼现在看着好像也没那么可怕,除了特别惨白的皮肤、红得滴血的唇比较吓人。   可能是太久没有遇到可以和自己说话的对象,女鬼有点话唠,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   鬼爸爸建议女儿左耳进右耳出就好,当作没听到。   苏笑笑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不好打断她,便诚恳地建议女鬼,“你若是没事,就和我一起上课吧!多读点书也好,我推荐你看《妇女解放运动启示》、《女人要大胆说不》、《如何反抗男性权威》……”   女鬼一脸兴致勃勃:“好啊好啊,你快去给我借几本书回来。”   女鬼表示,她并不是文盲鬼,在她那个年代,她可是饱读诗书,是个小有名气的才女。   苏笑笑嘴上答应着,心里忍不住嘀咕,鬼爸爸手下怎么什么样的鬼都有?   “这不是想给你找个古文老师嘛。”鬼爸爸站在门外说道。   这里是女生厕所,虽然因为快要上课,除了闺女外已经没有人,但他也不好进来,他朝走出来的一人一鬼说道:“陈姑娘,宝宝对古文很不擅长,麻烦你给她讲讲。”   红衣古装女鬼特别高兴:“没想到死后几百年,妾身还能当夫子!鬼王您放心,妾身一定好好教。”   学霸苏笑笑确实想好好学习。   但问题来了,   ?,   宿舍里有八个人,鬼爸爸说她天赋异禀,不受鬼气影响,那其他女孩呢?   “而且我一直自言自语,会被人当疯子看待的。”   鬼爸爸颇为头疼,果然还是钱的问题,如果闺女能在附近租个房子住就好了。   苏笑笑摸了摸鼻子,然后握紧拳头:“爸爸,我会努力点,把年级第一干趴下,这样我就能拿最高的奖学金了……我打听过了,学校附近有单间配套出租,一个月才200元,我租得起。”   假期再去打个工,发发传单或去宵夜摊洗碗什么的,赚个千把块绝对不成问题。   手下有大鬼小鬼无数的鬼爸爸当然知道,所谓的单间配套是附近的城中村,来往人员很复杂,麻将声不绝,偷窃频繁,晚上偶尔还能看到免费的动作大片,轻者入院,重者入太平间。   鬼爸爸怎么可能让未成年的闺女住这种地方?   他拍着胸口,“宝宝,当爸爸的有责任有义务养孩子,养家的事不用你操心,交给爸爸。”   苏笑笑很想问他要怎么做,但鬼爸爸却不肯开口了。   她一脸好奇,难不成鬼爸爸是想去挖坟吗?这确实专业对口,地下有什么,只有鬼最懂。   鬼爸爸一脸无语地看她,现代人和古人不同,入土后,土里埋的东西都很少,哪个不是火一烧,一了百了?   苏笑笑:那就只能挖古人的坟墓了?   鬼爸爸义正词严地表示:盗墓是犯法的,他虽然当鬼,但是还是不想犯法。   跟着他们的女鬼捂着嘴直乐,好心地道:“不如挖妾身的坟吧,妾身的家还是有很多陪葬品的。”   苏笑笑很迟疑,“可是,不是说盗墓是犯法的吗?”   古装女鬼理直气壮:“我是墓主人,我同意了就不算盗!”   鬼爸爸听得嘴角抽了抽,十分好心地告诉古装女鬼,“轻者三年,重者死刑!你的坟墓没被人发现也就罢了,被发现就是国家的……哦,包括你被做成木乃伊的尸体,也是值钱的古董,也是要上交的。”   古装女鬼不悦地反驳:“妾身的尸体数百年不腐,栩栩如生,可不是木乃伊那种玩意。”   别以为她是古代的鬼,就没见识。   她可是个文化鬼,从学生那里得知,木乃伊浑身绑满了绷带,一点美感都没有,她死了那么多年,还能那么美,木乃伊连她的一根指甲都比不上。   鬼爸爸幸灾乐祸:“那就更值钱了!若是被发现,肯定被供起来,放博物馆里让人日夜参观。”   女鬼表示,虽然她是鬼了,但还是不想听这样的鬼故事,并发誓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尸体,曾经立志拿贞节牌坊的她可受不了被来来往往的男人随意看自己贞洁的身体。   由于鬼爸爸太狗,生气的女鬼表示她要一毛不拔,他休想拿她的任何一样陪葬品。   苏笑笑一边做作业,一边分心看古装女鬼。   这女鬼比她大不了多少,   长得可真漂亮啊,   说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然而,鬼爸爸却没有丝毫怜香惜玉的神经,嘲笑女鬼是老古董,一点都不懂时代的进步,还是法盲,真以为现代卖古董像以前那样随便当铺都收?信不信刚卖出去十分钟,就有警察上门跟你谈心。   最后,古装女鬼被他气得差点发狂,气呼呼地跑了。   苏笑笑的心情不禁有些复杂,一边放心鬼爸爸不会给她找个继母,一边又是忧虑鬼爸爸的外表变年轻了,性格也变年轻,脾气这么差,怎么让众鬼信服。   鬼爸爸一脸莫名莫妙:“不服就打到服啊,一顿不成就多打几顿,然后自然而然就懂事了。”   鬼爸爸没理会跑掉的女鬼,朝女儿道:“好了,宝宝,你在学校乖乖待着,爸爸给你搞钱去。”   鬼爸爸心里难受啊,他女儿应该是想吃鲍鱼就吃鲍鱼,想吃燕窝就吃燕窝的,怎么能过得这么穷酸?   而且闺女还在长身体呢,总要吃些有营养的,不能每天都是清粥咸菜,多吃份青菜竟然都是加餐了。   接下来,鬼爸爸消失了几天,但他没有让女儿一个人,而是叫来女鬼来陪她。   于是,苏笑笑便在下午放学,且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在校园找个偏僻的地方跟女鬼一起学习,她在做习题,女鬼狂补这个时代的知识。   女鬼醒来的时间晚,也就这几年才醒过来的,刚醒过来时,她的实力差,也就晚上能出现,直到有鬼王相助,送她功法还送鬼气,她才能在大白天出现。   直到路灯亮起时,苏笑笑看时间差不多。   “晚自习的时间快到了。”她收拾东西,“书我留给你,晚自习后我再过来拿,你看的时候注意周围有没有人,别吓着人啊。”   大晚上的,桌上的书无故翻页还是有点吓人的。   古装女鬼却不想看书了,让苏笑笑将书收起来。   她飘了起来,“我要去食堂看电视。”   食堂里的阿姨会忙活到晚上,要给学生提供宵夜,期间电视会一直开着,而且放着的不再是学生用餐时候的新闻,而是那些婆婆妈妈剧,古装女鬼表示她喜欢!   苏笑笑的手顿了顿,想起今天播放的新闻是关于孤河村的孤儿。   两个孩子,一个十岁,一个八岁,对着镜头哭,说要找妈妈,想跟妈妈一起生活,不想当孤儿。   这两孩子长得挺好看的,尤其是年纪小的那个,一脸乖巧的模样,让人看着心疼,镜头前的记者连连保证要帮他们找妈妈。   苏笑笑接触孤河村的孤儿不多,但她听了一耳朵,这个村里的孩子给她的感觉,是被拐妇女的预备买家。他们小小年纪就被灌输了一耳朵的“女人无用”、“女人赔钱货”,长大后自然不会长成正直的好人,只会延续父辈的路——打工,赚钱买媳妇。   明媒正娶?   想多了,在他们眼里那么庞大的礼金谁给得起?   再者,孤河村的男人思想恶臭   ,穷乡僻壤的他们,哪个女孩愿意嫁,想要媳妇就得买!   苏笑笑有些难过地说:“十岁的孩子就能面不改色的撒谎骗人了吗?”   女鬼嗤笑:“我还见过十岁的孩子面不改色的杀人呢。”撒谎骗人小事耳。   苏笑笑眉间染上忧虑,回到教室,连写作业都有些心不在焉。   同桌是个有点胖的姑娘,脸圆圆的,浑身都肉乎乎的,十分可爱。   她从桌洞里掏出根炸鸡腿塞给苏笑笑,“笑笑,给你吃,我妈炸的,可好吃了。”   苏笑笑刚要拒绝,同桌就直接将鸡腿塞她嘴里,蹭了她的口水,“还有十分钟,晚自习铃才响,快吃啊,我帮你放风。”   苏笑笑哭笑不得,只得低头啃鸡腿。   班里的同学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十几岁就吃穷老子的时候,他们一脸无语地盯着胖妹子,太不讲武德了,这么香的鸡腿,他们哪还有心思写作业?   胖妹子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将一大兜鸡腿偷偷递了过去,小声说:“你们注意点,别被班主任发现了。”   周围的同学发出低低的欢呼声,你一个我一个,像小仓鼠似的一个个将头埋桌下狂吃。   胖妹子经验丰富:“你们快吃,吃完我喷花露水。”   “快快,老班来了!”   同样经验丰富的学生一秒收起手上的烤鸡腿,再一秒擦嘴,同时花露水的香味弥漫开来。   班主任是个头不凸、腹不鼓的中年帅哥,按理说应该挺受学生欢迎的,可他老板着一张脸,严肃得让学生看了害怕。   班主任闻了闻空气中浓郁的味道,“这花露水的味道怎么这么怪?”   胖妹子僵着脸:“老师,新出的味道。”   班主任挑眉:“鸡肉味的?”   苏笑笑忙开口解围:“老师,我今天买炸鸡吃了,味儿还没消呢。”   班主任听后,没说什么。   苏笑笑的家庭状况如何,开学的第一天他就知道了,还费了不少功夫为她申请奖学金和补贴。不过这孩子果然不负他的苦心,多上进啊,开学时还在年级前十,现在就快将第一挤下去。   晚自习下课后,班主任对苏笑笑道:“你来办公室,老师有话跟你说。”   等班主任和苏笑笑离开后,胖妹子一脸沮丧:“完了,老班肯定找机会训笑笑,都是我的错。”   年级第一是个瘦小清秀的男孩,他嗤笑一声:“放心吧,跟你的鸡腿无关,老师找苏笑笑肯定是其他事。”   比如说为何一个周末,苏笑笑手腕上多了两道绳子磨过的痕迹。   现在天气还不算冷,学生们穿的都是夏天的衣服,根本盖不住那些痕迹。   虽然大家都看到了,但想到苏笑笑的家庭,又不好多问,怕不小心伤到她的心。   胖妹子摸着下巴,cs福尔摩斯:“其他事?苏笑笑发生什么事?”   其他学生纷纷凑过来,“难不成是她成绩下降了?我   看她还挺努力的啊,书都不离手。”   “不不不,这几天苏笑笑确实不大对劲,她居然舍得花钱买饭菜了。”   虽然是最便宜的白米饭跟青菜。   同学们一个个化身名侦探,热烈地分析起来。   “她还喜欢钻到学校偏僻阴凉的地方看书。”   “有时还喜欢自言自语。”   “……”   福尔摩斯们面面相觑,苏笑笑肯定哪里不对。   胖妹子捧着腮帮子,思考同桌遇上什么事,自己能为她做点什么。   她能和苏笑笑成为同桌,是上天的缘分,苏笑笑除了家境不好外,其他就没哪里不好。和苏笑笑成为同桌以来,她的分数就一直涨涨涨,现在她周末回家,她妈妈第一件事就是考虑做点什么让她拿去学校投喂苏笑笑,以报答苏笑笑让女儿上进的大恩大德。   两人同桌那么久,她也知道苏笑笑的养父母不是人,听说他们连高中都不想让她读的,想让她去打工赚钱。   那时候,苏笑笑一脸庆幸地说:“幸好我是我们县的中考状元,名声太大,我养父母不敢让我辍学。”   “真是可恶!”胖妹子喃喃地道,“笑笑那两个不是人的养父母肯放手的话,我爸妈肯定乐意收养她。”   “轮不到你,我爸妈还想收养她呢。”周围的同学齐齐叹气。   他们没见过苏笑笑的养父母,但见过养父母生的儿子,跑到学校门口拽着苏笑笑要钱,不给还想打她。   看她弟弟这蛮横的模样,就知道她在家过什么日子了。   搞事搞到一半,不放心的鬼爸爸特地回来看看闺女怎么样,正好听到这群同学的讨论,当即嘴角弯起,露出一个笑容。   虽然闺女的命不好,但还是遇上了很多好人。   不愧是省城最好的学校,学生素质就是高。   **   办公室。   “苏笑笑同学,我接到星龙县警察局的电话,说让你回去一趟。”   向来严肃的班主任努力地露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天知道他上周日接到警局电话时,整个人都要崩裂。   他简直无法想像,人世间最大的恶会降在他的宝贝学生身上,女孩子被拐卖啊,那一生岂不是毁了?   最让他心酸的是,苏笑笑连和她养父母联系都不敢,只敢和他这个班主任联系,因为她被拐卖的事,可能和她的养父母有关。   班主任整个人都快要气炸了。   都养了十几年,养只猫都能养出感情,更何况是名义上的女儿。   苏笑笑这孩子多好啊,又努力又上进,品行性格无一不佳,好好养着,将来肯定会有出息,还会好好地孝顺父母,为他们养老。   养女又如何,肯定比亲生的孩子对他们还好。   苏笑笑点头,“老师,我知道了,明天正好是周五,我下午请假半天回去。”   班主任面色严肃,“老师陪你一起回去。”   他想到苏笑笑就是在周五回家的路上被拐的,他实在不放心。   苏笑笑有些愕然,和大部分的同学不同,作为优秀生,她并不怕这个总是板着脸的班主任。   她问道:“黄老师,您不陪师母啦?师母之前说您好久不陪她去看电影了。”   班主任没好气地瞪她一眼:“就是你师母要求的!还有,以后你周末别回那个家了,你师母说就来我们家住着,她给你做好吃的补一补……”   苏笑笑听着班主任嘀咕女孩子减什么肥,就要胖点才健康之类的话,眼睛有些湿。   虽然她于亲缘上惨了点,但人缘其实一直不错的,是吧?   走出办公室,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笑笑,爸爸回来了,怎么了?”   苏笑笑对突然出现的鬼爸爸不禁露出一个笑容。   不对,她的亲缘也没那么糟糕的。   十五岁这年,她终于和亲生爸爸重逢了,人生再无他求。   **   第二天下午,苏笑笑离开了学校。   班主任坚持要陪苏笑笑一起去,苏笑笑没办法拒绝,只好答应。   有班主任在,这一路上,她都不敢冒然跟鬼爸爸说话。   从省城到星龙县,正好是两个半小时车程,平时苏笑笑很少回去,对她而言,二十块钱的车费都是大问题。   警察局还在忙活人贩子的事,一个县的警力本就有限,就算有上面的警察借调过来,都忙不过来。   报纸报导了一周仍是方兴未艾,看报上的头条依旧是它就知道了。   刚到警察局,鬼爸爸就说:“笑笑,爸爸去转转,你好好做笔录啊。”   说完这话,鬼爸爸又穿墙消失了。   苏笑笑已经学会对亲爹的忽现忽闪视若无睹。   作为县里以第一名成绩考入N市最好高中,她并不笨,不用想都知道房间里肯定有监控系统。所以亲爹不在她反而松了口气,就怕他在旁边絮絮叨叨,她一个不小心回话,让人发现异常。   倒不是怕麻烦,也不是怕被当精神病,她也绝不可能将鬼爸爸的事说出来的,但如果被人猜出来呢?   虽然鬼爸爸一再和她保证,他的功力深厚,进监狱都不再怕的,一般的道士和尚都奈何不了他。   可既然这世界上已经有鬼,说不定有什么捉鬼世家。   总之,但凡是让鬼爸爸有任何伤害的可能,她坚决不允许。   即使是鬼,那也是她的爸爸,她爸爸死了都不忘记保护她,那她作为活着的人,就要为他杜绝来自阳间的伤害。   苏笑笑眨了眨眼睛,对面前的警察大姐笑得甜美极了。   警察大姐的手蠢蠢欲动,又想给她拿零食。   多聪明多可爱的小姑娘啊,幸好获救了,没有遇到那些事,不然就太让人痛惜。   “我们已经联络你的养父母,他们对你被拐卖之事并不知情,但你的弟弟……对了,你养父母的儿子   苏显贵,他亲自和侯三子——就是叫猴子的拐卖犯接触,人家给他一千块,他就配合人贩子将你骗出来……”   警察大姐说到这里,不禁低头,以掩饰自已愤怒的表情,“苏显贵刚满十四岁,还是未成年人,法律不可能重判……”   作为一个母亲,她实在无法理解,苏笑笑即使不是亲生的,可她如此优秀,她那养父母怎能虐待她?只宠那个一看就三观不正的儿子。   或许,能养出一个三观不正的儿子,也不是什么好人,苏笑笑能长得这么好,全凭自己努力。   苏笑笑脸上露出伤心的表情,难过地低下头:“我知道的,我们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且,那是我弟弟……”   警察大姐心里也很难过,但看她这样,越发的为她不值。   只是她是警察,自己的职责所在,不能被情绪左右,连忙转移话题,想让她不那么难过:“对了,我们在DNA数据库找到了你的亲生父亲……”   苏笑笑的心脏微微一跳,猛地抬起头。   警察大姐说:“我国只有少数城市才设立DNA数据库,你知道的,很多孩子被拐的家庭连DNA是什么都不知道,警局也只是试试能不能对比得上,没想到你亲生父亲这么有见识,早早完善了数据。”   苏笑笑的脑子转得飞快,此刻她用上终生的演技,像无数被拐后找到自己亲生父母的孩子一样,又是惊喜又是忐忑:“那我爸爸呢?他在哪里?他一直在找我吗?”   警察大姐不禁僵住了。   虽然在她这个职业,算是看多了人生惨剧,可苏笑笑这孩子实在太令人心疼,她起身为她端来一杯牛奶,想让她先缓一缓。   半晌,警察大姐有些艰难地道:“苏笑笑同学,你亲生爸爸他去年去世了……他是个很伟大的人,赚的钱不是投入民间打拐协会,就是给孤儿院……他直到死前都在找你。”   这个伟大的父亲却倒在找女儿的路上,可怜他这辈子都不能见到女儿一面。 第160章 幽灵爸爸11   苏笑笑想起鬼爸爸,鬼爸爸说有执念的人不肯回归地府,他有执念,所以变成鬼都要找到女儿。   眼里的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   当时喊着她的名字死去的爸爸,为了她变成厉鬼,留滞人间,不知未来会不会没有好下场?   苏笑笑满脑子都是电视小说里讲的天规地府戒律,不过脸上依旧不忘演戏。   “那我妈妈呢?”   警察大姐一脸心疼地看着她:“你出生时她就去世了,是难产。”这孩子也实在可怜,无父无母,现在是真的变成孤儿。   等苏笑笑的心情平息得差不多,警察大姐才继续说:“你刚被人拐走,你爸爸就去警察局报案……你是被保姆抱走的,她将你转卖给你奶奶……所以,你养父母和你被拐并没有直接关系。”   警察大姐一脸可惜,人渣不配拥有这么好的闺女,她还真想将苏大盛夫妻俩一起关进监狱里,警察局上下人多,一人捐点,足够这孩子读完高中跟大学。   不对,警察大姐突然想到,苏大盛夫妻虽然不是买方,但肯定知道苏笑笑是买来的。   苏家奶奶犯法,他们是包庇罪!   她真是傻了,苏笑笑其实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脱离那对人渣夫妻的。   警察大姐深感自己最近忙得晕头转向,导致脑袋不灵活了,连这些都没想到。   她正想要开口,就听到苏笑笑问道:“警察姐姐,那个……方若涵姐姐她没事吗?”她实在担心多管闲事的记者会找到她,道德绑架她养那两个强X犯的孩子,这得多恶心啊。   “如果是其他人我肯定不会说。”警察大姐朝她眨眨眼,“她父母和她一起出国了,听说是去外国找最好的医生治腿。”   方若涵被打瘸的那条腿需要动手术,她父母决定去找全世界最好的医生,给她诊治,正好逃离那两不怀好意的外孙。   听说方家爸妈原本打算找人家收养女儿生的那两孩子,顺便再一人买套房子,给笔钱了结这段孽缘,直到他们查到这两个孩子的过往。   方妈妈当时差点没气到心脏病发,见识到人性之恶,恶人不分年纪,有些人生下来就是恶鬼。   她没这种面不改色打母亲、弄瘸她的腿,却毫不内疚,还笑着建议杀死刚出生的妹妹的外孙!   当时,方家父母立即决定以后就定居国外。   反正他们赚钱也是为了找女儿,女儿找到了,就没必要留在这个伤心地,免得哪天那两个从根子就歪掉的外孙找上门来,继续祸害他们的女儿。   别说什么血脉亲人,首先要有女儿,才会有外孙,他们先爱的是自己的女儿,才会爱女儿带来的血脉。   比起两个外孙,他们更爱自己的女儿。   如果两个外孙会给他们女儿带来痛苦和伤害,不认也罢。   他们更爱自己的女儿,这是他们用了十几年精心呵护养大的孩子,对于两个曾经伤害过他们女儿的孩子,不恨他们都   好了,还想让他们认?   苏笑笑不禁露出笑容,小声地对警察大姐说:“真是太好了呢。”   声音里都是欣喜。   警察大姐不禁被她可爱到,甚至想着,不知苏笑笑和养父母脱离关系后,自己能不能收养,她家只有臭小子,还没可爱的闺女呢。   正说着,又有人进来,朝苏笑笑道:“苏笑笑,你初中老师来了。”   苏笑笑有些迷惑,她高中老师不是在外面吗,怎么初中老师也来了?糟糕了,初中老师一定是知道她出事,特地赶过来的。   **   鬼王江河正在巡视监狱。   星龙县的监狱多了一批孤河村的村民,原本并不宽敞的监狱都快要塞不下去,听说上头正在考虑要不要分流。   此时,村民们个个乖觉地排队等饭吃。   还别说,当犯人其实挺不错的,饭菜都比他们在孤河村时吃得还好,如果不是一天到晚都要踩缝纫机,干活儿,还不能聚众打麻将赌钱太没意思,村民们还真恨不得一辈子留在这里。   “老村长,我最近哪都不疼了。”顺子心有余悸地说,“也不会做噩梦了。”   之前他天天都做噩梦,那噩梦实在是太可怕,梦见自己变成被拐卖的妇女,反复被一个男人欺辱虐待,虐得血淋淋的,身上没有一寸完好的肌肤,甚至能感觉到梦里自己的恐惧和绝望。   每次他定睛一看,发现那欺辱虐待他的男人长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   自攻自受这种事,让没啥见识的文盲村民的精神几乎要崩溃。   他在梦中深受梦里人的影响,对压自己的男人恨之入骨,好不容易清醒过来,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瞬间有种自杀的冲动。   这世间没有什么感同身受,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那些被拐卖的女人的痛苦。   老村长缓缓点头,自觉见识多广的他对顺子说:“警察局阳气重,还有官气龙气正气镇着,所以鬼不能跟进来附我们的身……你去和大伙说,千万不要闹事,咱们现在要干的活是累了点,起码安全。”   顺子点了点头,悄悄跑去跟另一个村民叽咕。   江河站在旁边,看着好笑又嗤之以鼻。   以为躲到监狱就没事了?这只是暂时的,孤河村的厉鬼都在拼命修炼,争取天下之大无处不能去呢。再说了,这是监狱又不是警察局,她们不需要修炼多久就能进来了。   “鬼王大人。”   宁宁飘了进来,本来她的实力是最弱的,别说到处飘,她连正午的太阳都受不住。   也不知鬼王大人做了什么,好像给她一个像泡泡一样的东西,将她包在里面,她就哪都能去了,就算在太阳底下也不怕。   “宁宁,好久不见。”鬼王熟练的拍拍小姑娘的脑瓜,“你还天天守在爸妈身边吗?”   “嗯,爸爸妈妈看不到我,但妹妹可以看到宁宁,宁宁陪妹妹玩了。”宁宁特别高兴地跟鬼王说起她的妹妹,“她看见我时会笑呢,还会跟我一起玩儿,会请我吃米糊……她真可爱啊。”   鬼王含笑着听她叽叽咕咕说话,眼神包容而温暖。   宁宁终于停下来,她突然对鬼王鞠了一躬,一脸感激地说:“谢谢鬼王大人,您给我这个泡泡,这样宁宁才敢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爸爸妈妈以为我被拐了,找了宁宁很久很久呢,找得头发都白了,直到他们有妹妹后才停下来。”   这个善良的孩子非但没有讨厌取代她位置的妹妹,反而十分欣喜她的出生,让爸妈能重新振作起来。   宁宁说完这些,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那个……鬼王大人,这个泡泡能借我用久点吗?爸妈没有钱要去工作,妹妹没人带,我实在放心不下。”   “随便用!”鬼王大方地说,又揉了揉她的脑袋,“送给宁宁的,就是宁宁的东西,一直用着也没关系。”   空间里的系统不禁撇嘴,它就知道宿主对孩子总是穷大方,自己都舍不得花钱买道具,却舍得花在孩子身上。   宁宁掰着手指头:“等妹妹懂事,最多五年,宁宁就可以离开啦!到时候,就将泡泡还给鬼王大人。”   鬼王大人这么善良,可都没给其他鬼一个泡泡,可想而知,这个泡泡肯定是宝物,她在爸爸妈妈和妹妹身边待五年就够啦。   鬼王道:“你也可以自己修炼的,等你的鬼气能收放自如,就可以一直留在你爸妈身边了。”   宁宁眼睛瞬间亮起,频频点头:“嗯嗯嗯,宁宁会努力的,就像姚瑶阿姨那样。”   等宁宁离开,鬼王继续巡视。   查看完这些村民的情况后,鬼王十分大方地给孤河村的村民一人搓了个鬼气球。   系统看了都忍不住赞叹,不愧是它家的宿主啊,这学习能力就是强,这才一周吧?就从普通的鬼魂一路升级到鬼王级别,修真界爽文都不敢这么写。   江河没打算放过这些村民。   女鬼进不来也没关系,反正还有他在呢,绝对不会让这些作恶多端的村民在监狱里过得舒坦的。   虽然对于正常人而言,被关进监狱,可能一辈子就到头,比死还绝望。   但对于孤河村的村民而言,被关进来却没什么,甚至因为有吃有喝有住的,比在村里过贫穷的日子要好多了。   害了那么多人,还想后半辈子在监狱里好好地活着?   鬼王充耳不闻监狱里传出的惨叫声,和宁宁告别。   “等我有空,就带你去找你的尸体。”   宁宁乖乖地摆手,表示找不到尸体也没关系,她现在能跟在爸妈身边已经很满足了。   **   苏笑笑没想到先进来的不是初中班主任,而是她的养父母。   警察大姐看到苏笑笑养父母时,终于知道为何他们不喜欢苏笑笑。   果然,三观不正的熊孩子背后是三观不正的家长,三观不正的家长怎么可能会喜欢三观正的孩子呢。   可能是相由心生,苏父苏母的长相给人一种刻薄市侩的感觉,见到苏笑笑时,仿佛仇人似地盯着她。   在他们心里,觉得这赔钱货实在心狠手辣,居然要将能传宗接代的弟弟送进监狱!   苏母一开口就是毒汁,“你马上去和警察说,不知那男人是人贩子,以为他有钱,你爱慕虚荣才会跟着他跑的。”   她丝毫不管养女以后还能不能做人。   “你弟弟还小,不能留下底案,会毁了他一辈子的。”苏父也用命令的口气说。   他的脾气暴躁,如果不是在警察局,他都想一个大耳光甩过去,这也是他惯常做的,对这养女,都是直接上手。   苏母说:“我们养你十五年,你就这么报答我们的养育之恩?你弟弟是个好孩子,如果不是你一直压在他上面,让他因为自卑性格大变,他肯定是个优秀的孩子……”   她越说越气,破口大骂:“真是养出白眼狼来了!想当初就该将你溺死的……都怪你奶奶,说啥你面相好,能为我们挡灾,结果家门不幸……养出个小娼|妇,我说你是不是被男人破了身体了?”   苏父用恶心的眼神上下打量养女,“破了身体就不值钱了,早知道去年你乖点去陪蓝老板,他给三万嫁妆呢……都怪你那多管闲事的班主任,说什么未成年结婚犯法,你也是读书读傻了,啥都信你班主任的,跟蓝老板多好,不愁吃穿,出入还有佣人伺候……”   陪同在场的警察实在听不下去了。   警察大姐越发坚定要让苏笑笑甩开这两人渣父母的决心。   “苏大盛,张美丽……”中年警察眼带警告之色,“这里是警局,你每一句话都是呈堂证据,你们现在涉嫌贩卖未成年,三年起步。”   苏大盛被吓了一跳,马上道:“不是我,我没犯罪,这赔钱货是我妈买的,你找我妈去。”   反正他妈都死了,有本事就到地下去找她。   中年警察面色冷峻:“我们这里有录音的,你刚才说要将你女儿以三万块卖给什么蓝老板,她去年才十四岁,还是未成年……等会我们会去查这个蓝老板的底细。”   敢对未成年少女下手,谁知有没有先例?   这下子,苏大盛真的慌了。   蓝老板可是大人物,若是因为自己随口一句话惹上官司,蓝老板一会杀了自己的,就算不杀自己,蓝老板也有办法让他活得生不如死。   “我、我胡说八道的,你看我都让赔钱……笑笑上高中了,这表明完全没嫁人这回事!”苏大盛转过身看向苏笑笑,语气终于软下去,“蓝老板肯定没这个意思,他是无辜的,咱们可得罪不起他!笑笑啊,你去和警察说,爸爸是开玩笑的,好不好?”   背着警察,苏大盛用凶狠的眼神盯着苏笑笑,如果她不帮他说话,等离开警局他让她好看!   穿墙过来的鬼爸爸快要气炸了,他可可爱爱的女儿,平日就是这么被两个人渣欺负的?   苏笑笑见到鬼爸爸,赶紧给他眼色:冷静点,冷静点,咱不跟人渣一般见识!   “笑笑,表情管理好,别让人发现哪里不对。”鬼爸爸虽然这么说,但他的眼睛又变红了,声音阴森森的,“看爸爸给你报仇。”   鬼爸爸大概是气糊涂了,竟然直接飘过来,附在苏大盛身上。   作为一个好爸爸,他早就让系统去查苏大盛的资料,这种抢了原主女儿还不好好珍惜,让原主死了都不安心的人渣,他怎么可能会放过。   苏笑笑直接傻住。   和第一次见面时,鬼爸爸还不能附身,只能扒着人贩子不同,他现在可秀了,只不过一个星期啊,她的鬼爸爸就进化成鬼王了?   不愧是学神!   听说鬼爸爸年轻时,学习非常好,是学神呢。   苏笑笑抬头看了眼头顶上的监视器,又看了看前面角落的,她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只发现了两个监视器。   果然,她不该为学校那点成绩沾沾自喜的,她要学点黑客技术多好。   还有,我的亲爸哎,人贩子集体鬼上身没事,谁也怀疑不到她身上,可你这一上身,不就招人怀疑了吗?   苏笑笑只好低头,努力避开监控,此刻她脑子转得飞快,想着该如何对付上门来的捉鬼世家,厉害道士啥的……   “孩子他妈。”   这时,就见“鬼大盛”对苏母咧嘴一笑,笑出满嘴大黄牙,他压低声音,鬼鬼祟祟地说:“咱们得罪了蓝老板,得找个靠山才行。我突然想起来,蓝老板好那一口,可张老板喜欢有风韵的……张老板家世不比蓝老板差,咱们要是能靠上他就不怕蓝老板了。”   苏母一头雾水:“风韵?那是啥?”   鬼大盛嘴角一抽,还是对文盲夫妻呢,怪不得在警察局都这么无知,敢大发狂言,再狂的人来到这里,都要像条虫窝着。   在场的警察也是嘴角一抽,同时目光一厉,真当压低声音他们就听不到了?   “就是说你长得好看。”鬼大盛打量了一下苏母,哎哟,看来这底子还挺不错的,除了皮肤黄了点,神色憔悴了点。   于是他对自己的胡说八道更自信了。   苏母喜滋滋的,突然有些害羞:“孩子他爸,你也真是的……”   鬼大强按捺住嫌弃,凑过去用自以为小声、实则监控器后面的人都听得到的声音说:“张老板喜欢人/妻,一晚上给这个数……”   他神神秘秘地摆出一个巴掌。   鬼大强一边表演,一边在心里说:闹吧闹吧,你们这对人渣夫妻闹得越大越好,最好反目成仇,不得安宁。   结果,鬼大强反而目瞪口呆。   因为苏母竟然非常心动:“一次五百,这么多啊……”   不会吧?不会吧?你真要这么干啊?   苏笑笑不禁捂住脸,她的鬼爸爸真是太甜了,明显高估她养父母的节操啊。   如果是其他的夫妻,这种被丈夫明着怂恿去卖的事,当妻子的绝对能一巴掌抡过来,然后离婚没得商量。   但苏母的话……都   养出那种三观不正的儿子,能对她有什么指望?   中年警察也愣住了。   他还第一次看见竟然公然在警察局里商量卖yin的,还是夫妻局,他给警察大姐使了个眼色。   警察大姐表示明白,刷刷刷地记录下来,等会就和打黄打非组联系,罪加一等,争取让他们多踩几年缝纫机!   “是五千。”   鬼大盛木着脸说。   作为一个有节操的鬼王,他现在只想逃离这具无节操的身体,他觉得自己要脏了。   都怪苏大盛太可恶,让他气怒之下选择附身,不然直接鬼气操控。   苏母却是一把握住鬼大盛的手,两眼发亮:“孩他爸,这回有赚头……不过你可不能吃醋啊,挣钱了咱五五分……”   她年轻时可是一枝花呢,苏大盛是一个小包工头,为了承包工程,她陪过不少老板喝酒,苏大盛当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不过重操旧业。   苏母嫌弃地看了苏大盛一眼,后来若不是他偷工减料,害得工地出事,他们将家当都赔进去,不然他们家早发了,也不至于当时对死丫头签下二十万的养育费那么心动。   鬼爸爸心情郁卒,他对人渣的下限实在一无所知,于是迫不及待的离开。   苏笑笑低头,掩饰自己上翘的嘴角。   鬼爸爸那仿佛被火烧般、忙不迭穿墙而逃的模样实在太搞笑了。   **   苏笑笑初中的班主任姓柳,柳老师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她的眉目温柔,说话轻声细语,浑身都是书卷气,十分符合世人对教师的印象。   当她道明身份时,得知苏笑笑高中的班主任也在,忙过来和他打个招呼。   “黄老师,久闻你的大名,苏笑笑麻烦你照顾了。”柳老师一脸客气地对高中班主任黄老师说。   “哪里。”黄老师谦虚地说,“笑笑这么好的学生,从来不用我操心。要说谢谢也应该是我说,你把她教得这么好,我听笑笑说,她初中差点没办法上学,是你数次家访,说服她养父母……”   都是教育系统里的优秀老师,两位老师都非常有共同语言,尤其他们之间还有共同的学生苏笑笑,谈起她都是夸夸夸。   “黄老师,等会儿有时间我再和你聊,我听到笑笑养父母的声音了。”温柔如水的柳老师的眼里都是火光,忍着气说,“我这次一定要将那对不要脸的夫妻送进监狱,否则笑笑会被他们毁掉的。”   黄老师耳朵动了动,赶紧跟上去。   屋子里,苏大盛突然打了个哆嗦。   他看了看周围,这天气是怎么回事,咋突然这么冷呢?仿佛一下子到了寒冬腊月似的。   他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记忆有些空白,还当自己发了会儿呆。   这时,柳老师进来。   苏笑笑赶紧站起身,喊了声“柳老师”,然后就被她护到身后。   “怎么到哪都是你们?”温柔的女老师此时气场一米八,瞬间变成霸王龙,“想坐牢是不是?我告诉你们,我已经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这些年虐待未成年人……分分钟就能将你们告到牢里去。”   中年警察的耳朵竖起来,“虐待未成年人?有证据吗?”   他们都是有孩子的,最看不惯这种会虐待孩子的人渣。   苏母赶紧说:“哪是什么虐待,这小姑娘家做家务不是正常的?”   她总算意识到这里是警察局,不是她家的小区,不是谁说话大声就有理,一时间连说话声都有些飘忽。   这次他们儿子涉及到买卖人口,不过他还是个孩子呢,应该不会被判刑。   但来警局前,她听人提了一嘴,当初苏笑笑是家里花了三百块买来的,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是有罪的。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心里实在忐忑,只是看到养女时,多年的习惯,他们忍不住先威胁一顿。 第161章 幽灵爸爸12   柳老师恶狠狠地瞪着苏父苏母,冷笑道:“那你们每次不顺心,就将笑笑往死里打怎么说?”女教师气愤地拉起苏笑笑的袖子,看到她手腕上的新鲜留下的伤就更气了,“你们看,笑笑手上这条疤缝了十针,还有额头这个伤口。”   她又掀开苏笑笑的刘海,“去年十月,苏大盛生意不顺,拿凳子打笑笑的头,如果不是笑笑打电话给我,我带她去医院,只怕她的命都没了。”   那时她并不知道苏笑笑不是亲生的,只以为她父母重男轻女。   柳老师越想越后悔,当初她就想报警的,如果不是苏笑笑的奶奶跪下来求她的话……如果她那时坚持报警,苏笑笑也不至于会再出事。   幸好,当时她当时留了个心眼,特意让医生开了证明,其他罪行即使没查实,虐待未成年的罪总归跑不掉。   在场的警察面色都很严峻。   苏大盛夫妻惊慌地对视一眼,他们不是来救儿子的吗?怎么他们自已好像也要搭进去了?   夫妻俩已经慌了,见机不妙就想逃,“我们还有事,先走……”   周围的警察还没动作呢,就见愤怒的黄老师拦在他们面前。   对于这对人渣夫妻,他也忍够了,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将他们绳之以法,不让他们逃脱,否则他的学生依然会被这对夫妻继续虐待。   中年警察示意同事去抓住两人,严肃地说:“你们不能走,先将你们拐卖的事情说清楚。”   苏大盛夫妻慌慌张张地叫着冤枉,挣扎着想拒捕。   这时,苏笑笑站出来,“警察叔叔,我要告苏大盛夫妇虐待儿童……还有拐卖嫌疑。”她咬了咬唇,一脸坚决地说,“还有苏大盛承包的工程偷工减料,都是豆腐渣工程,他卖的钢筋水泥也有问题……具体什么问题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们肯定不会老老实实做生意。”   中年警察一看苏大盛那愤怒又心虚的模样,就知道苏笑笑说的是真话。   如果苏大盛承包的豆腐渣工程出了人命的话,这就不是十几年的问题了。   最后,苏大盛夫妻喜提银手镯。   鬼爸爸不知什么时候又穿墙回来,不知他是不是去洗澡了,反正换了一套衣服。   他一脸心疼地看着女儿,眼睛红得要滴血似的。   苏笑笑提心吊胆,鬼爸爸别又哭得七窍流血啊,太可怕了。   柳老师一脸解气地看着人渣夫妻俩被押下去,她走过来,给了苏笑笑一个鼓励的拥抱,拍拍她瘦弱的肩膀,“笑笑,别委曲求全,大不了老师养你。”   黄老师是男老师,不好与女学生太亲近,便跟着说:“你师母说了,你可以一直住我们家的。”   苏笑笑揉了揉有些湿润的眼睛,先是谢过两位老师,然后说道:“去年年初时,得知我不是亲生的,我本来想到警察局问问我亲生父母的事,后来我奶奶过世了。”   她这话既是说给警察听的,也是说给鬼爸爸听。   “其实我奶奶对我还算不错,   七岁之前,   我和奶奶一起住的时候,养父母也不会对我做得太过分,七岁那年为了读书,我到城里和养父母一起住,日子才开始难过起来。后来,养父承包的工地发生事故,赔了一大笔钱,他觉得我是扫把星给他带来噩运……”   说到这里,她满脸黯然之色,“我今天才知道,原来我是奶奶买来的。”   在不知道自已的身世之前,她一直以为苏大盛夫妻重男轻女,所以才会做得那么过分。知道自已是养女后,她想去警察局查身世时,恰好奶奶却病了,养父母对她不好,奶奶对她还是不错的,奶奶希望她能原谅养父母过分的行为,说他们到底养大她。   这是长辈临终的愿望,苏笑笑当时只能应下。   可是,这种变质的亲情,如同那玻璃渣里的糖,让她刺鲠在喉。   柳老师一脸心疼:“傻孩子,苏大盛夫妻都不当人,你居然还答应大学毕业五年内给养父母的二十万养老钱,明明你才是受害者。”   说到这里,柳老师又懊悔去年没将那对人渣夫妻告了。   苏笑笑的成绩好,学校将她的学费和住宿费全免了,这孩子很努力,假日打工的钱和奖学金足够她生活。   柳老师暗自感叹,学生的自尊心太强,死活不肯收她的钱,明明说了是借给她的,还可以打借条,然而她都不愿意。   苏笑笑眼里带泪,却如释重负,她擦了擦眼,“知道我是奶奶买来的,这份亲情从一开始就是变质的,这样我对养父母最后一丝牵挂消失了。”   她一直恨自已为什么要生在这样的家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家人。   她不会为养父母的养育之恩,就圣母地去原谅他们。   如果她原谅他们,那将找了她十五年、因执念死后变成鬼都要找到她的鬼爸爸置于何地?   苏笑笑甚至心里隐隐怨恨,如果她一直在亲生爸爸身边长大,或许爸爸就不会死了。   她并没有嫌弃亲生爸爸是鬼的意思。   可是,如果可以,她还是希望爸爸能好好地活着,他会有朋友有家人,而不是现在这样,跟着的是一群失去理智的怨灵。   **   宁父宁母蹑手蹑脚的走到房间门口。   因为夫妻俩的工作都忙,小女儿又太小,他们只能暂时请个保姆白天帮忙照顾小女儿,晚上夫妻俩回来后自己照顾。   不过今天,他们让保姆阿姨提前离开,他们想趁这机会,验证自己心里的某些想法。   屋子里,宁宁正和妹妹玩,妹妹刚午睡醒来,小脑袋转动着,到处找飘在泡泡里的姐姐。   “哒?”她伸手拍着泡泡。   “别太靠近姐姐,鬼气对你的身体不好。”宁宁一脸认真地说,向后退了好几步,虽然知道泡泡不会轻易破,她还不是不敢和跟妹妹靠得太近。   “哒哒……”一岁两个月的小婴儿不禁急了,扶着墙就追上去,含糊地叫着,“姐……”   宁宁惊喜   不已:“妹妹,你会叫姐姐了?哇,妹妹好聪明……啊,小心!”   看到小女儿要摔倒,宁父宁母心中一急,就想推门进去。   然后他们看到惊骇的一幕。   他们给小女儿买的小皮球突然飘到小女儿身下,将摔倒的小婴儿接个正着。   小女儿浑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身体一扭,一屁股坐正,然后抱着球咯咯地笑得开心,还双手捧着球递向前,仿佛她前方真有一个人似的。   宁宁接过球,对笑得开心的小婴儿道:“爸爸妈妈快回来了,姐姐不能再陪你玩啦。”   她一脸认真地教育妹妹,“妹妹也不要当着爸爸妈妈的面和姐姐玩,爸爸妈妈会被吓到的,他们胆子太小了。”   宁父宁母确实被吓到了。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然后用毕生最好的演技,从容自若地走进房里,将地上的小婴儿抱起来,勉强挤出笑容:“思宁啊,想不想爸爸妈妈?明天爸爸妈妈有空,带你出去玩哦。”   小婴儿搂着父亲的脖子,小手指向旁边,正一脸孺慕地看向父母的宁宁,“哒……”   姐姐!姐姐!姐姐!   宁父仿佛没看见小女儿的奇怪举动,将她抱了出去:“这孩子真是的,玩出一身汗!来,跟爸爸去洗澡喽。”   夫妻俩如往常那般照顾着小女儿,一家三口仿佛过得无比的温馨。   直到晚上,将小女儿哄睡后,夫妻俩也躺下来。   黑暗中,夫妻俩躲在被子里窃窃私语,颤抖的声音小得几不可闻。   “明天,咱们就去青松寺……”   **   苏笑笑的初中班主任柳老师以不方便考察她学习为由,将苏笑笑定的招待所退了,并将她带回家住。   高中班主任黄老师便放心回N市。   大家都是教育系统里的,而且互相都听过对方的大名,黄老师对柳老师的品性和为人都没什么不放心的。   正好,今天是周五,现在回去,晚上还能约老婆去看场电影呢。   苏笑笑知道两位老师都不放心自己,便从善如流。   她不是第一次被温柔又不失强势的柳老师拉回家里了,说实话,她真的怀疑这世界上有没有人能抵抗得了打定主意的柳老师。   苏笑笑转头看向警察大姐,突然恍然大悟。   她就说呢,这案子都是保密的,柳老师怎么会这么巧,竟然拿着证据找到警察局。   还有警察大姐怎么会对她这么好?每次她来时,都会投喂她,肯定是柳老师吩咐的。   “不不不,这跟我无关。”柳老师笑得一脸温柔,“是咱们笑笑人见人爱,表姐,你说是不是?”   苏笑笑眨了眨眼睛,原来警察大姐和柳老师不仅是认识的,还是表姐妹。   警察大姐不禁爽朗一笑:“我是看到苏笑笑这名字很耳熟,顺便问了表妹一句,也没多说什么,结果她自己就猜到了,就和水蛭一样摆脱不了。”   被比喻成水蛭的柳老师   没好声气地看她一眼,带着苏笑笑离开了。   来到柳老师家,苏笑笑被柳老师投喂得肚子鼓鼓的。   躺在柳老师家的客房里那张干净的小床上,她怀念地用自己的小脸蹭了蹭床单。初中三年,柳老师发现她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最常做的是以各种名义拉她到自己家吃饭。   从幼年开始,苏笑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终年徘徊不去的饥饿和暴力。   那种没有着落、担心明天自己不是饿死就是被打死的恐惧感,始终贯穿她前面十几年的岁月。   后来,她从看着温柔实则强势的柳老师这里,得到了极大的安全感。   苏笑笑记得自己被养父打得头破血流那次,下意识地打电话给柳老师。   那天她觉得自己就像得到了救赎,向来温柔的柳老师如同一只威猛的喷火龙,将养父母一家骂得狗血淋头,扬言要送苏大盛进监狱。   苏笑笑觉得,如果没有柳老师,她根本不可能在初三那年安心学习,更不用说成为中考状元了。   “我的运气其实很好的,是不是?”   少女笑得非常甜,一脸幸福地对鬼爸爸说。   鬼爸爸养孩子向来都是往死里夸:“那是宝宝可爱又讨人喜欢,只要是正常人就没有讨厌宝宝的。”   苏笑笑被夸得脸蛋红扑扑的,鬼爸爸再这么无脑地夸下去,她都怀疑自己要上天,与太阳肩并肩了。   鬼爸爸陪了女儿一会儿,说道:“宝宝,爸爸不好待在柳老师家,让陈姑娘陪你。”   苏笑笑答应一声,鬼爸爸特别讲究,女生宿舍他是绝对不会进去的,看到别的死鬼偷窥女生时,鬼爸爸还会将死鬼的头拧下来。   真的是头都拧下来的那种,不是开玩笑的。   苏笑笑第一次时还会吓得尖叫,等到第二次、第三次就能视若无睹了。   她也觉得鬼爸爸干得好,对偷窥狂就该施以极刑!   “爸爸不用担心我,去忙你的吧。”苏笑笑摇头晃脑地说,“打江山容易管理难,鬼王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鬼王爸爸淡定地看着女儿:“所以你要好好学习,以后这江山就交给你了。”   苏笑笑捂住脸,大惊失色。   难道鬼爸爸连她死后要做的工作都安排好了吗?死了不是“元知万事空”,而是还要继续当个社畜?   苏笑笑发誓,自己一定要长命百岁!   **   鬼王爸爸回想白天时的事,真是越想越生气,于是给在看守所的苏大盛夫妻来了套鬼气大餐。   于是,大半夜时又疯了两个。   苏大盛一脸惊恐地惨叫着:“啊啊啊,脚手架断了!我要被摔死了!啊啊啊……屋子倒塌了!”   “黑心开发商!豆腐渣工程!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负责看守的警察一脸莫名其妙。   这是自已骂自己?不是你偷工减料弄塌了房子,害了几条人命吗?   因为这两人的行为,三   更半夜的,看守所灯火通明。   “怎么叫都叫不醒?”从京城调派过来的刑警拧着眉,“他们的情况和孤河村的犯罪嫌疑人一样?”   值班警察正要回答,冷不妨地被隔壁传来的声音打断了。   一个高亢的女音喊着:“哈哈哈!我转正了!我是国民首富的老婆了!”   值班警察满脸无奈。   如果苏大盛在梦里变成豆腐渣工程的受害者,那么张美丽就是做首富老婆的美梦,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   因为实在叫不醒,仿佛都魔怔了,女警只得使劲地掐张美丽的手,想将她掐醒过来。   张美丽还在继续叫喊着:   “嘻嘻嘻……你老公是我的了!黄脸婆你快下堂吧!”   “小三?屁,我现在是正宫娘娘了!”   京城调来的刑警走进来,锐利的眼睛打量着张美丽,目光在女警方才掐的印子上转了两圈:“没有痛觉反应,感受不到疼痛吗?”   张美丽的表演还在继续。   “呜呜呜,老公,我才是你的真爱啊!你们这些小三给我滚开!”   “小三都该死!杀了她们,开车撞死她们!”张美丽腊黄刻薄的脸都是狰狞,“呜呜呜……破产了!”   “我被警察抓了!我不要坐牢!杀小三无罪!为什么要枪毙我!”   女警听得一脸无奈:“这个犯罪嫌疑人大概在做梦,而且还是连续剧。”   刑警跟着默然,他也听出来了,还是狗血剧。   小三上位挤走原配,然后和小四大战,还杀了情敌,然后富豪老公破产,她罪行被揭发,最后结果是枪毙。   如果是编成电视,又长又臭能放好几十集。   刑警问道:“犯罪嫌疑人的过往经历查了吗?”   女警将记录递给刑警,“挺精彩的,让人一言难尽。”   张美丽的经历和她做的梦差不多,年轻的时候,她是个混得最差的外围女,想挤走原配,当一个大肚腩秃头双下巴的油腻中年富豪的正宫。可惜原配手段太狠,生生将她肚子里的孩子都打出来,日后怀孕艰难。   就这样,原配还不罢休,见她一次打一次。   张美丽无可奈何,只得灰溜溜回到家乡,嫁给当时家境还算可以的苏大盛。   苏奶奶当然是极力反对,说张美丽的面相不好,但她反对也没用,年轻时的张美丽人如其名,苏大盛被迷得差点娘都不要了。   想到这里,女警沉默会儿,大概是当警察久了,真是什么人间奇葩都能遇到。   苏笑笑刚出生几个月,就保姆拐走。   苏奶奶初看苏笑笑时就惊为天人,说她未来会有大出息,命格特别好,不仅能给父母带来荣华富贵,还能挡灾辟邪……   为了自己那个不孝的人渣儿子,苏奶奶明面上标榜疼爱苏笑笑,却将苏笑笑的来历隐瞒下来,即使苏笑笑数次差点被人渣儿子打死,她都只是让苏笑笑忍耐,完全没想过告诉苏笑笑关于她的   身世和来历,让苏笑笑脱离苏家这个火坑。   女警不会看相,也不信这些,不过苏奶奶有一点是正确的,苏笑笑确实聪明又善良。孤河村的女人一团混乱时,年纪最小的她十分沉着勇敢,建议众人先逃跑,她冒着危险去偷村长的手机。   能不能给挡灾辟邪尚且未得知,将来有出息肯定的。   刑警说:“先送去医院检查吧,说不定是什么怪病呢。”   说到怪病,星龙县的警察都很头疼,那几个人贩子还在医院里待着呢,据说医生对他们虎视眈眈,想将他们解剖看看问题在哪。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京城来的刑警姓高,今年三十五岁。   以他多年当警察的经验,直觉苏笑笑哪里不对劲。   “昨天苏大盛夫妻的表现很不对。”高刑警反复地看着监控,“你看这里,苏大盛突然自曝,他曾经好歹也算是个人物,不可能在不利于自己的情况下,在警察局大发厥词,还有你看这里,苏笑笑在苏大盛自曝时低下头,她的肩膀都在抖……”   在场的警察一脸茫然,苏笑笑当时伤心得要哭了,肩膀抖有什么奇怪的。   高刑警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也许在笑呢。”   在场的警察一脸怀疑地看向高刑警。   高刑警的脸色挂不住,连点了几下鼠标:“苏笑笑肯定有问题,你看这张截图……还有这张、这张……她好像知道监控器在哪,你们看她低头的角度,绝对不会让监控拍下她的表情。”   女警终于忍不住开口:“那个,高队长,苏笑笑是咱们县的中考状元,特别聪明,能看出监控器不算什么吧?你要知道,这世界是允许天才存在的。”   她觉得苏笑笑就是这种天才,被养父母虐待得饥一顿饱一顿地长大,成绩还能这么好,不是天才是什么。   中年警察忍不住咳嗽一声,硬生生地转移话题,“咱们还是讨论苏大盛夫妻吧。”   高刑警直觉答案就在苏笑笑这里,他决定再去找她,他脑子里的疑问实在太多了。   翌日,高刑警便来到柳老师家,提出要见苏笑笑。   柳老师将书房让出来给两人,她并未多想,只以为高刑警想问苏大盛夫妻的事。   “高刑警,您一定要将苏大盛夫妻关进监狱,他们都是人渣!”柳老师气愤地说。   高刑警面不改色道:“这是自然!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警察叔叔请喝茶,还有吃点心……”苏笑笑一脸热情地招待他,对高刑警的问题知无不言,十分配合。   她表现得完全像她这个年纪的孩子,只不过更成熟些,更聪明些。   按理说,高刑警应该放下心的,但不知为何,他反而更觉得不对劲了。   “那几天有好个报警的电话……其中有声音的就一个。”高刑警沉吟了好一会儿,最后决定将被称为“鬼之音”的报警电话录音放出来。   很快,仿佛鬼叫的声音在书房里弥漫。   苏笑笑面色惊疑,“这声音……”   “有什么不对劲吗?”高刑警语气温和地问,剑眉下的双眼死死盯着苏笑笑。   “好吓人啊!”苏笑笑拍拍胸口,“孤河村的男人被鬼上身了,这个……”她压低声音,神色惊慌中带着惊奇,“难不成是有鬼去报警?”   高刑警的心不受控制地漏了一拍,也跟着压低声音,“鬼?这世上真的有鬼吗?”   苏笑笑吞了吞口水,仿佛下定决心似的,对高警察说:“警察叔叔,我跟你说哈,这世上是真的有鬼……虽然这不符合科学,可不能我一个眼花了,其他人也眼花了吧……啊啊啊,我真是三观都要裂开了,我真为自已担心,我总觉得自已会忍不住去撬牛顿的棺材……要是我的物理学不好怎么办?” 第162章 幽灵爸爸13   苏笑笑捂着脸,一脸忧虑。   虽然她表现得有些成熟,然而并没有脱离她这个年龄,就算她再聪明,也没有多少社会的阅历。   “我们要相信这个世界是唯物的。”高刑警一脸认真道,小姑娘是可造之才,据说有高考状元之资,可别走岔路了。   小姑娘坚持已见:“可鬼这种事,仿佛牛顿的棺材板冷冰冰的拍我脸上!我发誓我是真的看到鬼了,我一个人眼花,不可能孤河村那么多人眼都花了吧?”   高刑警喝了口茶,又吃了块点心,和小姑娘漫无边际地闲聊。   他心里暗忖,难怪星龙县的警察都为她说话,小姑娘实在是讨人喜欢。   “有关专家……哦,还有县医院的医生都出发去孤河村,他们怀疑这个村子有什么导致幻觉的植物或矿物石……孤河村与世隔绝,集体得了癔症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高刑警如此说。   小姑娘一脸不信的表情,她反而努力说服高刑警:“这世上是讲究因果报应的,孤河村的村民这么坏,他们害死了这么多人,被他们害死的人死得这么冤,她们肯定变成恶鬼报仇……按你们说的,是什么植物或矿物石导致幻觉,你们派人去住孤河村几天,如果一切正常,那不表明是恶鬼报仇了吗?”   完了,好好的小姑娘变迷信了,高刑警也为她的物理成绩担忧起来。   他努力地说服小姑娘,说道:“昨晚苏大盛夫妻梦魇,怎么叫都叫不醒……”   苏笑笑猛地一拍手,十分肯定地说:“肯定是鬼上身了!苏大盛当包工头时,建设的楼房好些都有问题,这可是豆腐渣工程啊,害死了好几个人呢,却一点悔过的心都没有,他们现在开的五金店肯定也有质量问题。”   苏大盛赔了很多钱后,天天喝得醉醺醺的,有一次差点将她打死,说苏奶奶骗他,苏笑笑根本不旺他。   苏笑笑有时也怀疑,是不是自己诅咒的,因为每次被他殴打时,她就想着,宁可自己是孤儿。   “不要迷信!”高刑警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声音温和下来,“诅咒有用的话,世界早就毁灭了。”   小姑娘家家的,就爱胡思乱想,苏大盛不干人事与她何干。   高刑警起身离开,准备去医院看看苏大盛夫妻。   离开前,他转头最后看了眼苏笑笑,虽然一切正常得不能再正常,可直觉告诉他,小姑娘还有事隐瞒着他。   **   青松寺位于星龙县东部郊区,是星龙县最有名的佛门胜地,香火旺盛到上香都要限制根数,怕将佛祖熏到了。   每到周末,锻炼身体的常客,以及观光的游客,还有虔诚的香客就特别多。   周六大早,一对四十出头的夫妻带着一个一岁多的宝宝来到青山寺。   上山的游客们不禁叹为观止,居然带着宝宝来爬山,这对自己的体力得多自信啊?青松山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没有观光车,只能一步步地爬台阶,带着孩子实在不是一件轻松事。   “这个……”宁父笑得有些尴尬,“想着让孩子拜拜,保佑她平安。”   宁母也跟着附和,夫妻俩都是一脸尬笑。   好奇的游客心里了然,现在实施独生子女政策,这对夫妻看着四十多岁了才有孩子,怪不得要来拜拜呢。   “我就说青松寺送子菩萨灵嘛,你看他们这把年纪都还能生。”一对略显憔悴的夫妻两眼放光地看着宁父怀里的可爱宝宝。   旁人一听就知道这对夫妻是来求子的,话说回来,青松寺的香火真的旺盛,求啥的都有。   “小妹妹真可爱。”   刚才还闷闷不乐的夫妻一脸喜爱地看着小宝宝思宁,扮着鬼脸逗她,将她逗得咯咯直笑。   宁母原本还想说他们并不是来还愿的,看这对夫妻憔悴的模样,便没有开口。   这世上既然有鬼,说不定神佛也是存在的呢。   山腰旁,一株茂盛的大树下,两个鬼魂站在树荫里。   “难受吗?”鬼王看着七八岁模样的宁宁问。   宁宁脸上露出活泼可爱的笑容:“今天能看到爸妈太好了,如果他们害怕,我就远远地看着就好。”   鬼王揉了揉她的脑袋:“走吧,事情总会有落幕的一天,就像宴席总有散的时候。”   寺庙里,宁父宁母一脸虔诚地坐在蒲台上。   一岁多的思宁拍着爸爸的手,想从他怀里钻出去,目标是对面光头老爷爷那又白又长的胡子。   宁父尴尬地将女儿的手反复压下来,闺女哎,这个老爷爷是得道高僧,他的胡子真不能薅。   到了青松寺,宁母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她恭敬又忧虑地说:“济远大师,我发现怪事是在一周前,我发现我的小女儿和看不见的东西玩耍……”   她是一个特别细心的妈妈,自从长女死于非命,对好不容易得来的小女儿,她一直照顾得十分小心。   “有一次,思宁从床上摔下来,我都快急死了,结果发现下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垫着,她没摔着……还有昨天思宁也差点摔了,结果皮球飞起来,垫在她身下……像这样的事发生了很多次。”   宁妈妈说着,一脸忐忑:“我知道这或许是个好鬼,我就想知道它的目的,是一时好玩呢,还是……”玩腻了会对思宁下手?   济远大师抚着白胡子,声音是长者特有的温和,“施主,此鬼没有坏心思,她只是担心妹妹罢了。”   宁家夫妻反应慢了半拍,然后如遭雷击。   宁父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大师,您说她担心妹妹……她她……”   济远大师微微颔首,“你们应该有个早逝的长女,她一路跟着你们,现在就在山门口等着。”   宁母顿时瘫软在地,不禁泪流满面:“我以为她只是失踪,我一直希望她只是失踪,或者被拐卖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好好活着……我的宁宁啊啊啊……”   宁母悲痛得心都要碎掉的声音传出去,让守在   山门前的宁宁也跟着泪流满面。   她不管不顾的闯进青山寺。   “妈妈,   宁宁在这里啊,   妈妈!”   思宁突然“哇”的一声哭出来,显然被父母的大哭吓到,看到陪玩她的姐姐进来,朝她伸出胖乎乎的小手,一脸委屈地要抱抱。   “姐……姐……”   宁父糊里糊涂地想着,思宁会说话了,尔后又被她嘴中的“姐姐”吸引住心神。   他搂着小女儿,急促地问:“思宁,你姐姐在哪里?”   宁母也泪流满面地叫着大女儿的名字。   “宁宁啊,你在哪里?妈妈好想你啊……”   白胡子的济远大师不禁摇摇头,为宁家夫妻开了天眼,然后将厢房留给团聚的一家。   宁宁含泪看着父母,想到什么,赶紧擦干眼泪。   鬼王大人说,鬼落泪时的模样特别可怕,会吓着人的,还有不能让爸妈知道鬼王的存在,他们会吓到的。   宁宁不理解,鬼王多好啊,但如果爸爸妈妈会害怕她就不说了。   半个小时后,济远大师走进来。   宁家夫妻搂着小女儿,一脸贪婪地看着宁宁,生怕她消失。   济远大师决定送佛送到西,“这个是天眼符,烧一张可持续两小时。”他将一叠符放在夫妻俩面前。   能看到女儿的天眼符当然不能错过。   宁父一脸尴尬地将钱包里所有的钱掏出来,赧然道:“大师,等我有钱……那个,香油钱我一定多多的补上。”   就算再不识货,宁父也知道能看得见鬼的符肯定十分珍贵。   “不必,本就不是为了钱。”济远大师含笑道,“只是怜她命运多舛。”   宁家夫妻不禁心中大恸,养得如珠如宝的孩子,就这样被人害了,如果不是女儿说害死她的罪魁祸首已经死了,宁父真恨不得拿起刀子将那变态捅成蜂窝。   “你们女儿死得惨,最好为她收殓尸骨。”济远大师告诫道,“平日多做善事,为两个女儿积德。”   禅房外,那对没有孩子的夫妻看到宁家夫妻俩满脸忐忑不安地进去,眉开眼笑地出来,对求子的事更放心了。   他们来到济远大师面前,说明来意。   济远大师听后直摇头:“你们应该去的是医院,而非求神。”   面容憔悴的女人不禁哭出声:“我们也去过医院,试管也做过了,是我的身体有问题。”   同样憔悴的男人搂着妻子,一脸哀求:“婷婷没有生育,我爸妈让我们离婚,我不想离……大师,求您了……”   大师不禁叹气。   这对夫妻离婚后过得都不好,妻子改嫁给人当继母,继子是白眼狼,晚年凄凉;丈夫再娶的女人虽然生了个儿子,但再娶的妻子性格跋扈,仗着有个儿子便作威作福,他是活生生被累死的。   大师一时不忍,给他们写了个方子。   夫妻俩一脸迷糊地看着方子,他们不是来求神拜佛的吗   ?怎么拿了张中药的方子?这是写作寺庙其实是中医院?   将外面的信众都打发后,   鬼王从白胡子大师身上飘出来。   “阿弥陀佛,   鬼王明日可还来?”济远大师的语气再平静都掩盖不了其中的期待。   鬼王表示拒绝,他晚上要上班,白天还要加班,007都没他惨。   老和尚想得再美也没用,他只上身一日,该给的报酬给了,想让自己代替他上班,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济远大师不禁叹气,惋惜不已。   鬼王刚露面,那一身金光闪闪的功德,差点没将他闪瞎,所以他十分干脆的出租自己的身体,今天鬼王代替他上班,不知为他积累多少功德。   虽然平时他也看出众生疾苦,但因自己实力不够,只能干看着,哪像鬼王,不仅装神弄鬼是行家,还会看风水,甚至还是一流的中医医生!   这年头,鬼王都这么卷,怪不得那一身的功德比太阳还亮呢。   **   翌日,苏大盛夫妻俩醒来后,都大声地叫着:“好疼啊,我全身都疼……”   警察们不解,仔细问两人发生了什么事,夫妻俩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诉。   “我们做噩梦了,怎么都醒不过来!高警官,咱们是不是鬼上身了?我听说鬼上身的孤河村村民都做噩梦了。”   苏大盛不禁打了个哆嗦,抖着嗓子说:“我在梦里变成那几个买房的穷鬼了,他们倒霉遇上地震,被压死了关我屁事?呜呜呜,肯定是他们死了都不甘心,才会来找我……警官,我要找大师收鬼……”   高刑警的脸色顿时冷下来,“如果不是你承包的工程所用的材料不合格,3.5级的地震房子怎么会垮?”   回到办公室,高刑警不禁沉思起来。   苏大盛夫妻从未去过孤河村,他们产生幻觉的理由——不对,他们没产生幻觉,他们只是做噩梦罢了。据说孤河村的村民昨晚也做了一晚的噩梦,在梦里鬼哭狼嚎,一样掐都掐不醒,真有点像鬼上身……   发觉自己在想什么的高刑警眉头一抖,嘴唇紧紧抿起来。   肯定是苏笑笑这小姑娘一口一个鬼,让他不禁想歪了。   这世界没有鬼!   高刑警刚这么想着时,就接到电话,一对中年夫妻哭着报警说,他们的大女儿被孤河村打工的村民杀了,尸体砌在某栋大楼的墙面里。   这对中年夫妻信誓旦旦地说,这是他们女儿托梦给他们。   十二年前,七岁的宁宁在家附近的工地玩耍,被孤河村一个叫二愣的杀害了。   接待宁家夫妻的警察心下嘀咕,怎么最近封建迷信这么盛行?仿佛一夕之间,人人都喊有鬼。   不过,既然报案人说得这么肯定,那必须要去看看的。   一家小报的记者看到警察出门,眼珠转了转,也跟了上去。   大案子他们捞不着,小案子捞捞再瞎编点,这眼球不就吸引过来了。   陪同宁父过去的警   察小肖,今年刚毕业,对同年毕业、同年进警察局的陈正东羡慕不已,大家都是菜鸟,偏偏他正好捞着了大案子。   不过百姓的事,再小的事都是大事。   所以他的态度十分端正,即使报案人看着非常奇怪,明明太阳不大却打着伞,伞还朝一旁倾斜,仿佛他身边跟着个孩子似的。   十二年的时间,足以让郊区变成新城区,新城区变成繁华的城市中心。   眼前十二层的大楼就是新城区最繁华的写字楼。   十楼的中间是休息区,摆上几张长长的休息椅子,角落还放了盆景和巨大的金鱼缸。金鱼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但游得欢快,据说写字楼的老板亲自请教风水先生安置上的,几乎每一层楼都有,意为财源滚滚万事如意。   不知是不是巧合,反正老板确实赚翻了。   “宁大叔,你死去的大女儿托梦告诉你,她的尸骨就在里面吗?”   赚翻了的老板挺着大肚腩,带着两保安匆匆赶了过来,一脸高傲地说:“想拆墙啊?想得美!我这一草一木都是求教过大师的,你拆了我家的墙,坏了我大楼的风水,你能赔吗?”   就算不是承重墙也不能拆,这栋大楼风水这么好,真有尸骨砌到墙里,一整栋楼房租都得降!   宁父哀求他:“金老板,我发誓拆除后会给你照原样弄好,绝对不会坏了你的风水的。”   金老板不禁气急败坏,“都要找尸骨了,还不坏风水?”   警察小肖左右为难,宁父只是做了个梦,并没有实际的证据,金老板的顾虑也对。   但为了女儿,宁父坚决不让,他闺女死得这么惨,总得好好安葬。   宁宁看着为难的爸爸,默默的穿过墙,去寻找自己的尸骨。   死去多年的骨头就像一件不合身的衣服,宁宁卡在自己的尸骨里很难受,忍不住动了动。   突然,外面响起轰隆一声惊雷。   宁宁打了个哆嗦,小手拍了拍胸口,安慰自己:不怕不怕,鬼王大人说了,她的泡泡可以让她不惧怕打雷的。   “地震了!”金老板大叫,一甩开保安就往外冲,连假发掉下来,露出地中海的头皮都不管了。   保安一把拦住他,“老板,不是地震,是墙掉下来了。”示意他看向姓宁的中年人要拆的墙。   金老板看过去,正好看到那掉下来的墙中,有一具孩子的尸骨卡在墙里,依稀仿佛还动了动。   迷信的金老板吓得大叫一声,“鬼啊,有鬼!”   然后直挺挺地晕了过去。   警察小肖神色严肃,正想打电话请同事拿相机过来拍照留证据,跟过来的小报记者的眼睛贼亮的冲上来就是一阵猛拍。   他对警察露出讨好的笑容,“放心,底片会上交当证据的。”   小肖警告记者两句,便戴上手套,将那具尸骨取了下来。   宁父想伸手摸女儿的尸骨,却被小肖制止,于是他跪在一旁,不禁嚎啕大哭。   “我的宁宁啊,你死得好惨啊。”他捶着自己的胸口,“爸爸要是再仔细一点就好了,我的宁宁啊……”   他找了女儿十多年啊,从来不曾想过,她就死在离家不远的地方。   宁宁蹲在父亲身边,默默地安慰他。   **   孤河村的血案又添了一桩。   高刑警沉着脸,开始怀疑人生。   什么叫老板不给拆墙,墙就自动裂开,露出里面的尸骨?这是在拍聊斋呢?   警察小肖暗暗吞了吞口水,吞吞吐吐地说:“不止是金老板,我也看到了,那尸骨真的动了一下。”   高刑警:“闭嘴,不许说鬼故事!”   小肖:“……”   高刑警深觉这个案子有毒,怎么查来查去,最好的结果是鬼作祟?   他深感无力。   总之,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他一定会查出真相的。   另一边,再次来警察局的苏笑笑一脸不敢置信,“我爸给我留下了一笔钱?”   跟过来的古装女鬼频频点头,这孩子的演技可真好啊,比她看的婆婆妈妈剧里的演员还要好。   年轻的女律师一脸抱歉地坐在苏笑笑面前,给她递上一份合同。   “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安律师上周去世了,我们复查他留下的工作时,才发现你爸爸当年其实是有留下遗嘱的。”   苏笑笑看着那一大笔的钱,觉得眼睛被闪得有点花。   所以,鬼爸爸到底是用什么办法搞来这么多钱的?   陪同苏笑笑一起过来的柳老师却在心里感叹,可怜天下父母心,苏大盛给笑笑的亲爸提鞋都不配!   “这是安律师接待你父亲时留下的录音和记录。”女律师看着眼前的女孩,神色温和。   看多了悲剧,她想要让眼前的女孩知道,她的人生其实没那么糟糕,有人一直爱着她。   苏笑笑紧紧地握住那盘磁带,对女律师鞠了一躬,“谢谢!”   高刑警站在警察局门口,点了一支烟,目送苏笑笑和柳老师一起离开。   他不知苏笑笑究竟隐瞒了什么,但他有预感,孤河村的案子会成为他人生又一桩疑案。   **   时间是最好的抚慰心灵的良药,转眼几个月过去了。   受害的妇女有家人来接的,都跟着家人回去,没有家人来接的,妇女协会出手,为她们安排工作。   孤河村里有少量的、手里没有沾血的村民,经过调查后,他们可以回去了。   他们刚回到村子里时,日子过得战战兢兢的,因为警察和专家时不时会打个电话过来,他们只得不厌其烦地回话:“我们没有幻觉,没有疯,监狱里的村民有幻觉是因为他们做了亏心事哩。”   孤河村的男人大部分都去坐牢了,根本没办法照顾孩子。   作为受害者的亲妈不要孩子也无可指摘,警察问了一嘴孤河村有亲戚关系的村民,他们愿不愿意收养亲戚的孩子   。   没惹上官司的村民猛地摇头,他们现在才知道拐卖妇女会判这么重的刑,这些孩子等于罪犯的后代,他们才不要收留。   最后这些孩子都进了福利院。   福利院也承诺会好好教育这些被养歪的孩子,不会让他们像父辈那样走错路。   “若涵,别难过了。”   方母搂住女儿,柔声说,“咱们可以往福利院寄钱的……你没必要愧疚,你不欠他们的。”   旁边的方父关上DVD机。   在米国收不到国内的新闻,这是国内的朋友录下来寄到太平洋彼岸给他们的,他思考很久,又问过心理医生后,终于给女儿看的。   方若涵擦干眼泪,眼睛是前所未有的明亮。   在家人的关爱之下,她的精神已经恢复了,被打瘸的腿也动过手术,现在正是康复期,医生说等她复建后,会跟正常人一样能跑能跳。   “妈妈,我会努力考上长青藤大学的。”方若涵眼里充满憧憬,米国的大学比国外好考多了,她觉得自己能行。   “你考不上也没关系。”方父一脸温柔地看着女儿,“考不上爸爸捐个实验楼,你照样能进去。”   方若涵退去阴郁的眼神十分明亮,这几个月,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她从枯萎中得到了新生。   她笑道:“我要自己考,我们国家地狱模式的高考我都考过来了,相比之下米国的高考真的不难。”   方母忍不住又抱住女儿,就像当年女儿高考时那样,亲了她一口,夸道:“我家若涵真棒。”   方若涵脸上露出羞涩的笑容。   不过短短几个月,她就脱胎换骨,现在谁都不会将她跟几个月前那四十出头的妇人联系在一起。   青春和美丽仿佛重新回到她身上,经历沧桑后的云淡风轻,沉淀出独特的风采。   这样的方若涵在上大学时期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追求者甚众,其中一个更是追了十年,方若涵直到四十岁后终于结婚,后来一生顺遂。 第163章 幽灵爸爸14   太阳透过云层,将阳光洒落大地。   下了几天雨的天空阴霾尽消,天色渐渐明朗起来,城市也开始了热闹的喧嚣。   “宁宁,思思,来吃饭啦。”宁母叫道。   如今已经走得非常稳当的思宁扭头,看向姐姐,奶声奶气地说:“姐姐,吃饭饭……”   一家四口坐在餐桌前,思宁歪头看姐姐面前的香烛,抓着自己的小勺子,勺起一勺饭放到姐姐嘴巴面前。   “姐姐,吃饭饭~~”   宁宁微笑道:“姐姐吃不到,给爸爸妈妈吃好不好?”   思宁看了看爸爸妈妈,大家都有饭吃,只有姐姐吃香烛,真可怜。   吃过饭后,宁父宁母依依不舍地取下天眼符。   他们实验过了,天眼符能反复使用,他们节省着用,一张能用很久呢。   宁宁暗自决定,等爸妈晚上睡着后,她就到楼顶修炼,等她能握笔写字,爸妈就不用省着用天眼符了。   “鬼王好厉害呢,他还能钻进电脑里,视频就能看到了。”宁宁对鬼王的实力羡慕不已,“我什么时候能修炼得这么厉害啊?”   **   自从摆脱人渣的养父母后,苏笑笑将自己的姓氏改回了爸爸的姓。   现在她叫江笑笑。   放学后,江笑笑一边朝校外租的房子走,一边打电话:“心心姐,你要考公务员?”   许心云娇俏的声音从新买的智能机那边响起。   “对呀,我回国后,一直不知道要做什么……我以前觉得当官的会很累,虚伪又装模作样,现在想想,当官后可以为更多不幸的女孩子发声,这点虚伪,我还是忍受得了的。”   许云心非常关心孤河村被拐妇女们的后续,结果她发现,居然有家长觉得她们丢人现眼不想认时,她的心里难受极了。   这个从开放国度回来的女孩子受不了受害者有害论,她决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助那些不幸的女孩子。   “girl helps girl!”许云心握紧拳头,将心思放到书上,“笑笑,不说了,我要努力看书,我一定要进妇联!”   江笑笑挂断电话,回头一看,发现鬼爸爸一脸怨妇相。   “爸爸,你怎么啦?”江笑笑很无奈地问。   “你又吃外卖!”鬼爸爸一脸控诉,“还是不健康的垃圾食品。”   江笑笑有些心虚,垃圾食品多好吃啊,她这不是忍不住嘛。   她是苏笑笑的时候,桌子上肉是有的,但那是给弟弟的,她要是敢吃,苏大盛夫妻绝对会一巴掌甩过来。她馋肉馋得狠,尤其是油炸的、烧烤的都喜欢,现在有机会吃了,总忍不住吃个够。   江笑笑马上摆出一脸可怜的模样,“爸爸,我饿嘛。”   鬼爸爸很没原则地心疼,勉强地道:“爸爸也不是不让你吃,可你也得有个限度啊,你已经连续吃七天炸鸡了,营养多不均衡啊。”他有些气馁地盯着自已透明的手脚,“要是爸爸能碰到实物就好了,爸爸可以为你做饭,闺女我跟你说啊,爸爸我做饭可好吃啦,比你喜欢的炸鸡好吃多了……”   江笑笑不敢想像世上还有比炸鸡还好吃的东西。   “爸爸不给我做饭也没关系。”她安慰有些沮丧的鬼爸爸,违心道,“爸爸很好,还特别有品味。”   她打量着这间两房一厅的出租房,满眼的公主粉,墙纸沙发还有床都粉得让人眼疼。   不过,即使是直男审美,江笑笑活了十六年,还是第一次住这么好的地方。   以前她都只能睡阳台,夏天时热得不行,冬天时冷得骨头仿佛都僵硬,做梦都希望有个正常的房间。   鬼爸爸若有所思,“爸爸给你的钱是不是太少了?要不找个阿姨专门给你做饭吧。”   他担心一个孤女会有麻烦,所以只给女儿留了十万块钱的“遗产”。   江笑笑自然是拒绝的:“爸爸,我会做饭的,明天开始我就乖乖做饭,保证不吃垃圾食品了。”说到这里,她暗暗吞了吞口水,一脸讨好地看着鬼爸爸,“最多一周一次。”   炸鸡那么好吃,她觉得一周吃一次还是可以的。   鬼爸爸只能叹气,为了这个以为炸鸡就是人间美味的女儿,他觉得自己还是得弄个实体才行。   上学期的期末考时,江笑笑仍是没有篡位成功,还是年级第二。   现在她一心扑学习上,发誓期末时要与第一名一决死战,哪有多余的时间做饭。   江笑笑将房间的窗帘拉开,为了鬼爸爸和古装女鬼陈姑娘的舒适程度,基本上白天时都会拉上窗帘,到了晚上才会拉开通风透气。   客厅里,古装女鬼趴在沙发上看电视。   鬼爸爸看她这自在的模样,特别嫌弃,说她厚脸皮,有家不归,老赖在他们家霸占电视还不交电费。   古装女鬼充耳不闻,现在一个私人家教多贵啊,她教江笑笑古文和琵琶,从未收到过束脩呢。   江笑笑打量着这个六十多平的房子,又看了眼正和古装女鬼较劲的鬼爸爸,嘴角露出笑意,她终于有了能让自己安心的家了。   这套房子虽然是学区房,但租金便宜得发指。   盖因这里曾经死过人,一家三口被强盗破门而入杀害,房子空置半年后,好不容易租出去,然而换了好几个租客,无论哪一个租客住进来没多久,就宁可押金不要都要退租,嚷嚷着有鬼。   江笑笑有个鬼王爸爸,并不怕鬼,她对低廉的租金十分心动。   这样的学区房在N市至少能租到一千,现在才三百块,简直就是跳楼价,当下决定租了。   房东非常高兴,因为屋子死过人,卖也卖不出去,租也租不久,有人来租真是太好了。当下和江笑笑签了两年半的长约,他现在也不指望租金,只希望能破房子风水不好的谣言。   这房子确实有点不对劲,鬼王进来后,直接将房子里的怨气吸干净,表示这样的小点心再多来点,他很喜欢,并   向女儿保证这房子里唯一的鬼就是他。   江笑笑自然是高高兴兴地住进来。   直到古装女鬼上门作客,   她对鬼王十分鄙视,   “你女儿就住这么巴掌大的地方?你就不能多给她弄点钱吗?”她不解地问,“听说你将多余的钱捐给打拐机构了?自家女儿不比别人家的重要?”   “可是爸爸做的是好事啊。”苏笑笑张开手,拥抱着透明的鬼爸爸,“相比起爸爸留给我金山银山,我更希望爸爸将钱财捐出去,能解救更多被拐卖的人。”   然后又拍着自己的胸脯,“陈姑娘你要相信遗传,青出于蓝懂不懂,总有一天我赚的钱比爸爸还多!”   少女十分有自信,毕竟她爸爸当年可不是中考状元,还比不上她呢。   鬼爸爸伸出透明的手,摸摸女儿的头发,虽然摸了个寂寞,但父女两人都一脸高兴,满脸幸福的模样。   古装女鬼被这对黏糊的父女气得魂疼。   她气乎乎地飘回自己的地宫,数着地宫里的陪葬品,越数越伤脑筋,咋就不能随便卖呢?她的学生过得多苦啊,现代什么都好,就是住的地方跟鸽子笼似的。   江笑笑突然想到什么,“对了,爸爸。”   “什么?”鬼爸爸慈爱地看着闺女。   江笑笑一脸严肃地问:“我听律师叔叔说了,你留了很多头发,只要有适龄的女孩被找到就检查DNA,你是不是因为这样才英年早秃?”   真是温馨不到两分钟。   鬼爸爸收起手,面无表情地看她,秋天还没到呢,小棉袄捂得太热了。   完全意识不到亲爹嫌弃的小棉袄继续叨念着:“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关系到我的发际线啊。”   鬼爸爸扭头,直接飘到天花板,这小棉袄不能要了,说不定是黑心棉。   江笑笑坐在教室里,写了会儿作业后,不禁又摇了摇头。   她发现,鬼爸爸还有个坏习惯,他只要一生气,就喜欢飘到天花板装蘑菇,每次都得哄他才肯飘下来。   哎呀,肯定是变成十八岁的模样,心智也退到十八岁,或者八岁?   “江笑笑。”一个公鸭嗓的男音问,“你在笑什么?”   “没什么。”江笑笑抿起唇,抬头看向男生,“有什么事吗?”   男生赶紧道:“年级主任找你。”   江笑笑收拾好东西,朝年级主任办公室走去。   换声期的男生看着江笑笑纤细的背影,少女笑起来甜极了,怪不得叫笑笑,为什么平时不多笑笑呢?   漂亮又爱笑的小姑娘,让人看了心情都跟着好起来。   年级主任姓陈,是个和蔼又严肃的中年妇女,严肃是针对差生而言,和蔼是针对好学生而言。   自从江笑笑的成绩稳居年级第二,陈主任就对她特别和蔼,知道她家境后,还和校长扯了几次皮,让他提高对贫穷学生的补贴。   江笑笑特别感激陈主任,在收到鬼爸给的钱后,第一时间去找陈主任取消补贴   。   “江笑笑,你还是考虑一下住校吧!现在高一还好,晚上九点半就下晚自习了,高二高三十点多才下晚自习,那么晚回去老师担心你的人身安全……”陈主任苦口婆心地劝着。   小姑娘有了父亲留下的遗产后,吃得好,营养充足,模样越发长得好看。   偏偏一个人住,住的还是被灭了全家的凶宅,哪哪都让人放心不下。   江笑笑摇头,虽然没人看得到,可鬼爸爸每天都来接送她,鬼爸爸偶尔忙时,也会让古装女鬼来接她,绝对不会让她单独一个人。   听陈姑娘说,鬼爸爸还派了厉鬼在她的房子周围巡逻,她觉得自己的安全是不需要担心的。   “陈主任,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不过安全问题不需要担心的。”她向陈主任解释,“我租的房子离学校很近,走路就十分钟,小区管理严格,附近还有派出所……”   陈主任实在忍不住,“可你住的地方是凶宅,曾经死过一家三口,租户还曾传出有鬼的传闻。”   当她知道江笑笑租的房子时,简直头皮发麻,虽然她教书育人,是唯物主义者没错,但心里还是有些忌讳的,没想她的学生居然是个傻大胆。   “陈主任,我生平第一次有自己的家呢。”小姑娘笑得有些害羞,“我爸爸的牌位在呢……可能别人会笑我,可我看到爸爸的牌位总觉得安心。”   “如果有鬼的话……”小姑娘说得更小声了,“我挺欢迎我爸爸回来看我的。”   陈主任的脑子转得快,不禁想起孤河村集体发疯的男人,都谣传是鬼上身,难不成因为这个?   江笑笑觉得这世界上有鬼,期待她亲爸以幽灵的形式陪在她身边?   陈主任正要教育她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可转念一想,小姑娘身世可怜,幻想父亲变成鬼魂陪着她……好像也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心理上不那么孤独。   真是可怜的孩子,摊上那样的人渣养父母,缺失父爱到幻想亲爸变成鬼回来看她。   一时间,陈主任也不知说什么好了。   最后,她只能勉强地道:“那好吧,如果有什么事就和我联系,千万不要不好意思,不然你班主任又要上门跟我说理了。”   老黄说起大道理时特别啰嗦,她这个年级主任都烦死他了。   江笑笑乖巧地点头,虽然她不幸被拐了一场,可这世上还是好人居多。   回到教室,刚坐下,胖同桌就凑过来。   “笑笑,年级主任找你干嘛?”胖同桌塞了一颗糖进自己嘴里,含糊地问。   作为年级第二,江笑笑本来就颇受瞩目,更不用说她突然从苏改姓江,现在更是全校的热点。   学生们听了她的身世后,还以为是在看电视连续剧呢。   原来恶毒的养父母一家子是人贩子,将她偷走了还不好好养,亲爸虽然死了,却给她留下一大笔钱,现在的江笑笑终于不再是穷人。   接下来,是不是作为爽文女主的江笑笑要大杀四方,   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了?   前面坐着的年级第一的汤元刷试卷的笔停了下来,   悄悄竖起耳朵。   难不成和奖学金有关?   江笑笑道:“陈主任想让我住校,   担心不安全。”   胖同桌是走读的,听到这里,她抓了抓头,“要不我爸接送我时,让他顺便送你一路?”   江笑笑吐槽道:“一南一北的,还真顺便啊!我说我租的房子就离学校十多分钟,就这么几步路,又不经过什么阴森的小巷子,晚上两点还有人吃宵夜呢,有什么不放心的?”   汤元手里的笔顿了顿,江笑笑同学倒是和他同路,要不晚上他顺便送她?   于是他转过身,说道:“江笑笑,我们同路,晚上可以一起回去。”   两人争第一归争第一,奖学金的矛盾还不至于延伸到人身安全上。   旁边一个同样竖起耳朵的高大男生闻言,先是看了看年级第一的五短身材,不禁哈的一声笑出声,“就你?要是真遇到事,谁保护谁还不知道呢?江笑笑,我可是体育生,就由我来保护你吧!”   汤元差点气得笔头都要戳断,怒道:“我练了五年散打,要试试吗?”   体育生又怎样?长得高又怎样?外强中干的他不知见了多少。   周围的男人唯恐天下不乱:“来来来,你们掰个手腕,看谁厉害。”   打架是不可能打的,陈主任那灭绝师太能虎着脸,将打架的学生扯上讲台来个全校检讨,男生们解决争端的方式就剩下在体育场上竞风流,或最简单的掰手腕了。   上课铃声响起来的时候,体育生还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他怎么会输给个五寸钉呢?   汤元哼一声,短小精干懂不懂?   江笑笑认真地听课,比她更认真的是年级第一。   年级第二实在太恐怖了,差一点就要被反超,他要保持自己年级第一的王座,谁也别想跟他抢数额最大的奖学金!   刚下课,先前喝了一瓶奶茶的胖同桌就扯住江笑笑,要和她一起去卫生间。   两人刚出门,好几个男生就围在年级第一的汤元桌子旁,他们一脸感慨地说:“不愧是年级第一,脑子就是聪明,居然懂得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汤元一脸莫名:“什么近水楼台?哦,你是说接近江笑笑找出她的学习方法一举打败她吗?”他一脸诚恳地表示,“江笑笑还是年级第二呢,与其和她学,你们不如跟我学!来,这是我的学习计划表和时间表,你们照着做……”   身材发育过度、脑子同样发育过度的高大男生瞅了眼被打击不小的体育生,又看了眼过度不发育的年级第一,不禁笑了。   “汤元同学,原来你还是个孩子呢。”   年级第一深深觉得受了伤害,他气得一拍桌子:“谁是小孩子了,要比吗?放学后操场见!”   汤元只是个子长得娇小,各项运动都很擅长,包括特别需要身高的篮球,这也难不到他,不能盖帽,那就线外三分球。   几个男同学一点都不给年级第一面子,揉了揉他的脑袋,“只有青春期还没到的孩子才会满脑子跟人比这比那。”   其他人说:“大概在孩子眼里,红粉都是骷髅吧。”   汤元终于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当即一本正经地对他们说:“高中不需要恋爱,清北在前方等待!”   几个荷尔蒙过盛的男同学顿时放下心来。   若是其他人护送江笑笑,他们不放心,但年级第一和年级第二有什么不放心的?肯定会一路谈学习呢。   汤元扫一眼这群青春萌动的同学们,突然有了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这时候,只有年级第二能理解他了,所以他一定会盯着江笑笑,防止她谈恋爱,吾道不能孤啊。   放学后,古装女鬼淡定地跟在两个少年少女身后,丝毫没觉得这事有必要报告给鬼王。   看这身高差,这是姐姐带着弟弟呢,有什么好说的?   汤元家的小区和江笑笑租的房子隔了一条街,还是有些远的,他目送江笑笑进了小区后才回去。   江笑笑和汤元告别时,心情愉快。   年级第一的理科比她好,物理和生物是强项,自己还有进步空间呢。   江笑笑和古装女鬼道:“我以为他是小气鬼呢,肯定舍不得和我说他的学习方法,没想到他人其实挺好的,一点都不介意资敌。”   听到她语气里的赞赏,古装女鬼心中的警铃大响,语重心长地道:“笑笑啊,找男朋友不能找太矮的,这叫汤元的个头还没你高呢,为了下一代的身高着想,你也不能自己孩子找个矮爹。”   江笑笑特别无语地看她,“陈姐姐,你别将你活着的封建时代和现在比,现代可不是古代那种摸个手都不清白的年代了。”她摇了摇头,“我没想过谈恋爱,我只想好好学习,考上好大学。”   她已经决定去学物理,怎么说呢,她想帮鬼爸爸,毕竟鬼爸爸现在累死累活的,就是因为鬼太多了,管不过来。   江笑笑道:“怨气和鬼气多了,鬼修炼容易,但人心会受影响……爸爸总不能将有灵智的鬼杀了,只能想办法让鬼与人共存了。”   鬼爸爸想让她死后帮忙管理这些鬼。   江笑笑每次看鬼爸爸忙碌的模样,觉得不太妙,毕竟鬼爸爸说鬼气越来越多的结果是,人死后会越来越容易变成鬼,那得多大的江山啊?   “陈姐姐,听说你也是有冤屈才变成鬼的。”江笑笑突然问道,“如果想减少鬼的存在,那就是说要减少执念是吧?”   比如说尽量不要产生冤死鬼。   古装女鬼道:“鬼神死后,地府已荒芜,恶人死后会魂飞魄散,好人投胎转世,按理说是这样的……但这个世道突然变了。”她一脸茫然,“不知为何,人间鬼气突然盛起来,人死后不是直接投胎,而是变成鬼在人间游荡,鬼王大人最近忙的就是这事,他想查清楚鬼气的来源。”   江笑笑双手交握,“所以学物理果然是正确的,如果能做出探测器的话……”   世间存在的形式都是能量,只要是能量就逃不过物理学的范畴。 第164章 幽灵爸爸15   鬼爸爸江河消失了半个月后终于回来。   回来时,他正好看到自家的小棉祅和一个臭小子相谈正欢。   嗯,问题倒是不大,鬼爸爸安慰自己,他闺女看多了自己这个俊俏好看的爸爸,肯定看不上个一米六的小矮子。   看到鬼爸爸出现,江笑笑满眼惊喜,碍于汤元在场,只得用眼神欢迎鬼爸爸回来。   欢迎回家啊,爸爸!还有,我好想你。   鬼爸爸飘过来,摸了摸她的脑袋,眼神温柔,闺女,爸爸也想你。   “江笑笑?”汤元不解地看她。   “抱歉。”江笑笑将视线从鬼爸爸身上收回来,面带笑容,自觉没有露出丝毫破绽,“你方才说什么?”   “我说的是数学的附加题……”   鬼爸爸跟了一路,听女儿和比她还矮近半个头的少年聊了一路的物理化学生物,突然就淡定了。   这种学习上的朋友和竞争对手,越多越好。   “IMO?”江笑笑摇头,“我对物理更感兴趣。”   江笑笑表示,看来他们不是一路的,没办法争谁数学更好,她的目标始终都是物理。   汤元马上改口:“那我也参加物理好了。”   江笑笑不禁瞪他:“你参加数学去,别老跟我抢奖学金!”真是可恶,这次考试又差了他一分,她不想背负万年老二的名头一辈子啊。   鬼爸爸同仇敌忾:“笑笑,爸爸给你补物理,将他打趴下!他就是跟你炫耀呢,意思是不管物理还是数学,他想打趴你轻而易举。”   听鬼爸爸这么一说,江笑笑的目光也不善起来,汤元这混蛋就想抢走她的奖学金。   汤元是个敏锐的,不禁问道:“江笑笑,你在看什么?你三点钟的方向有东西吗?”   江笑笑吓了一跳,赶紧将视线收回来,若无其事地道:“没……没有东西啊,我只是在思考呢。”   汤元摸着下巴,狐疑地看她,“不对,你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某个东西。”他思考着角度,看向某个鬼爸爸所在的地方,“这个距离不远不近,但一直在你的视线范围内,你……”   “我眼睛斜视!”江笑笑斩钉截铁地说。   汤元不太相信,若有所思地看她。   关于江笑笑的事,他也听了一耳朵,据说她的养父母家在星龙县,如今全国都知道星龙县下边一个村子全村发生的惊天大案。   孤河村被拐妇女解救那天,听说班主任正好有事去星龙县,一周后为了省车费很少回星龙县的江笑笑再次回去,班主任又又有事去星龙县。   这次回星龙县刚好江笑笑养父母被查出是帮凶,一起进了监狱,刚好她亲爸律师上门送遗产……   太多的巧合就不是巧合了!   人贩子和孤河村的人都得了怪病,口口声声说他们被鬼上身,听说大白天的都会产生幻觉,江笑笑该不会也产生幻觉了吧?   回到家后,江笑笑出了一身冷汗,“爸爸,我觉得不能跟汤元继续来往了,他的脑子太可怕。”   平常人会观察同学的眼神落哪里吗?   她觉得汤元的洞察力太强,鬼爸爸的存在不能让世人知道。   “没必要。”鬼爸爸浑然不当一回事,“鬼气的产生我遏制不住,鬼的存在迟早得让世人知晓,你这同学脑筋好,他要知道了,正好让他帮忙干活。”   江笑笑赶紧问:“爸爸,你找到鬼气产生的地方了?”   鬼爸爸点头,他这次因为吸了太多鬼气,差点身体都撑爆炸,幸好他的物理好,知道气体可以压缩成液体,非但没被撑死,反而修为上升了。   听到他的话,江笑笑十分高兴。   “我就知道只要是能量,物理都能解释。”江笑笑好奇地打量他,“爸爸,你的修为高了,有什么变化吗?”   鬼爸爸很是自傲,“当然,你爸爸我现在一鬼顶万鬼!”   他在女儿面前显示自己的本领,比如将自己压缩成巴掌大的小人。   江笑笑满眼惊奇,她小心地摸了摸,摸到一手的冰冷,惊奇不已:“哇,爸爸,果然气体能压缩成液体。”   压缩的鬼爸爸摸起来的感觉Q|Q弹弹的,像果冻一样,大热天的捧着太舒服了。   她又好奇地问:“爸爸,您还能变成固体吗?”   “要不,我去冰箱冻一冻?”鬼爸爸不确定地说。   江笑笑:“……”这听起来好像不太靠谱啊。   然而,鬼爸爸是个实事求是的人,决定钻进冰箱速冻一晚看看情况。   江笑笑满头大汗地阻止他,“爸爸,别一上来就挑战这么高级的。”   “怎么说?”   江笑笑沉思过后,对巴掌小人说:“还是冷藏吧。”   鬼爸爸试验过冷藏后,发现有入天堂。   这气温对鬼而言实在是太友好了,冷冻不行,冻得他手脚僵硬,不方便活动。   江笑笑特别有科研精神,“散热过程中,势能会升高,降温确实能加速该过程,但温度升高后会变回原样,所以通过临界温度不行,只能考虑临界压力……”   鬼爸爸将鬼气压缩成液体后,发现修炼起来更容易了。   他决定先提高实力,安下心修炼一段时间。   **   早上六点半,鬼爸爸从冰箱里飘出来。   作为鬼王,他并不怕太阳,白天艳阳高照时,也敢在太阳底下晃,但总归是不喜的,那感觉仿佛白天住在沙漠里,虽然不会死,但人在四十度的天气里总归是煎熬,对鬼而言就是痛苦了。   阴凉的地方才是鬼的最爱,所以鬼爸爸搬出房间,决定以后就住冰箱。   “爸爸,住冰箱真的舒服吗?冰箱那么小。”   江笑笑开始考虑给老父亲买个大的冰柜睡,听说吸血鬼喜欢睡在棺材,鬼爸爸应该也差不多,不知有没有棺材形状的冰柜。   鬼爸爸当着她的面,从一米七八变成十七点八厘米,得意地说:“闺女啊,爸爸跟你说过,这当鬼啊,整形毁容是基操,这缩小变大也一样。”   闻言,旁边的古装女鬼怒目而视。   因为她就是做不到的一员,实力不够!她也修炼了一晚,只压缩了一滴水珠大的鬼气。   江笑笑盯着变小的鬼爸爸看了好久,伸手戳了戳他,兴奋地说:“爸爸变小后的样子真的好可爱啊。”   和洋娃娃差不多大的鬼爸爸让江笑笑的一颗少女心爆棚。   于是周末时,她特意去逛商城,给鬼爸爸买了一个洋娃娃住的小别墅。   两层的小别墅很得江河的心,床、被子都是棉的,躺着特别舒服。   虽然冰箱冷藏室对鬼很友好,但他当人更久,心理上却是觉得冷的,需要盖被子才行。   江笑笑双手展示公仔穿的小西装给鬼爸爸,一脸热切地说:“爸爸,我还买了好几套大衣,爸爸着穿着特帅!”   不得了,现在的公仔穿的衣服比人穿的还要精美。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换装游戏了,看巴掌大的小人穿上各种精致的小衣服,打扮成各种模样,不知怎么的就很有成就感。   而且,不仅动物变成小巧迷你型时可爱,就连人变成小巧迷你时,也是十分可爱的。   相信就算大老粗看了,都要忍不住夸声卡哇伊。   变小的鬼爸爸就是这种状态。   鬼爸爸看看闺女,又看看她手里的衣服,觉得闺女现在的状态不太对。   “那个凡尔赛风格的不能要啊,爸爸坚决不穿一堆蕾丝的衬衫,还有紧衣裤喇叭裤也不要。”   虽然觉得不太对,但女儿太孝顺啦,鬼爸爸心里还是很感动的。   自从发现他可以变小后,他的衣服就多到穿不完——都是小衣服,就是女儿太有少女心,那珍珠蕾丝刺绣衣服能是男人穿的吗?   江笑笑道:“爸爸,那是古典巴洛克,人家国王都这么穿。”   “我死都不会穿的……不对,我死了都不穿!”鬼爸爸盯着小山一样的小衣服抗议,“以后不能再买了,小别墅里的衣柜都塞不下了。”   “那我给爸爸再买个大点的别墅,专门用来装爸爸的衣服!”江笑笑一脸豪横地说,真的别墅买不起,这种玩具的要多少能买多少!   江笑笑将别墅放进冰箱里,十分庆幸房东买的冰箱是大容量的,不然这别墅还真塞不进去。   还有一件事令她烦恼,因为冰箱的冷藏室不能放剩菜,她每次都吃得特别的撑。   哎,坚决不能留剩菜,总不能让鬼爸爸和剩菜待在一起吧?   翌日放学,汤元和江笑笑依然一起回家。   快到小区时,汤元终于问了一个问题。   江笑笑不禁盯着他,此时心里只一个念头,这家伙是将身高拿去换智商了吗?   “所以,果然有什么吧?”长着一张清秀好看脸蛋的少年摸着下巴,打量江笑笑,“有一个我看不见、   你能看得见的存在,如果不是幻觉,那是体质的原因吗?那看不见的能量体是什么?真的是鬼魂吗?”   “”   可怜她在面对高刑警时,想说服他世上有鬼,结果对着同学,却是完全反过来。   汤元盯着她好一会儿,说道:“我本来相信世上没有鬼的,现在不确定了。”   他对年级第二的江笑笑还是挺关注的,毕竟这家伙进步实在太快,一直追赶在他身后,随时可能会超越自己,让他难得有危机感。   他自幼聪明,从来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在学习上,因为江笑笑,害得他破天荒的开始熬夜读书,因为不多花点时间,第一位的宝座真的会被夺走。   “怎么说?”江笑笑继续干笑,她觉得自己的演技一流啊,星龙县的警察都没看出来呢。   汤元将双肩包背在背膀上,模样乖巧又可爱,仿佛刚毕业的小学生。   高中的男生不会这么背书包,因为这样太幼稚。   汤元分析道:“你的性格我清楚,不管多难受都宁愿面对痛苦的事实,不会逃避更不会沉溺于幻觉之中……你被亲情桎梏的前十五年没产生幻觉,现在日子轻松了就更不会,所以那肯定是存在的东西。”   鬼爸爸听得有趣,他将自己压缩成十七点八厘米,正趴在女儿的脑袋上。   为何趴在脑袋不是肩膀?当然是因为这里高,看得远啊。   巴掌大的小人也不是不能继续压缩,但过度压缩就像人穿上过紧的牛仔裤不舒服,现在是最舒服的状态。   “笑笑,将真相告诉他。”鬼爸爸觉得有意思极了,“以后缺工具人可以让他帮忙。”   江笑笑神色微动。   “你头顶有什么吗?”汤元敏锐的将视线上移,“你的眼珠子不时朝上,偶尔耳朵会微微动一下,表示你在倾听另一个人说话……啧,你做得太明显了,所以这世上果然存在别的能量形式?”   终于,江笑笑忍不住问:“汤元同学,你的理想是当警察吗?”   她将自得的心收起来,无比庆幸当初自己和高刑警说话时,鬼爸爸不在,否则当时肯定会露馅。   汤元否认:“我的理想是科学家。”破案哪有未知的世界有趣。   江笑笑对他呵呵一笑:“那你就自个猜去吧。”   哼哼,她一个人就可以帮上爸爸的忙,才用不上别人!   **   周五放学,江笑笑如释重负。   她终于可以逃开汤元仿佛X光一样的目光了。   因汤元太过关注,就连同桌胖妹子都忍不住问她哪里得罪汤元,被他这么紧迫地盯着。   “说不定他突然对我感兴趣了?”江笑笑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自恋地说。   自从得到鬼爸爸的“遗产”,不必再克扣自己的伙食,加之营养充足,身材再次抽条,脸蛋也是白里透红的,加上遗传自鬼爸爸的美貌,估计很快就能拿下校花的宝座了。   同桌哈哈大笑:“笑笑啊,你虽然长得漂亮,但这世上就有一种人,觉得学习比女孩子有意思!我敢保证,在年级第一心里,一道高难度的数学都比美女有趣。”   男女生嘛,到了一定年龄就会青春萌动,女孩子会追星,谈论哪个男孩子帅,男孩子嘛,会偷偷藏起禁书。   胖妹子有一次就看见男生们聚在一起看泳装杂志上的比基尼女郞,看也就罢了,他们还将杂志放到年级第一面前。   她还记得当时年级第一说的话:“这个比例有点离谱,我以为女人只会隆胸,原来臀部也能隆吗?”   “就不可能是天然的吗?”一个男生大受打击后反驳。   “不可能!”年级第一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智商多么的优越拔群,“你们看这个肌肉线条,正常人的臀肌应该是这样的,你细看这里特别不自然,肯定是人工干涉的结果……应该采用的是自体脂肪丰臀手术,你看看左边这里有点不协调,有轻微凹陷,这代表这个部位的脂肪吸收率不高。”   众人:“……”   胖妹子和江笑笑科普完年级第一是多么的视美色如粪土后,斩钉截铁地说:“他只适合和自己的右手过一辈子,女人在他眼里就是粪土。”   江笑笑满头黑线,所以她在汤元眼里,其实不是女人,是吧?   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汤元被数学老师拉去奥数班,晚自习也被数学老师默认延迟半个小时,江笑笑只得一人回家。   他和江笑笑道歉,并表示可以找其他顺路的人一起回去。   江笑笑忙不迭地摇头:“我一个人就可以,其实我的力气很大,一般的混混都不是我对手!”   简直是求之不得啊,她再也不想来个眼睛装了X光的汤元。   汤元若有所思,说了声“可惜”。   江笑笑不敢问他可惜什么,赶紧溜了。   重点高中的时间安排得很紧凑,下午五点半放学,七点半到九点半上晚自习,高三走读的学生大多直接在学校吃晚餐,吃完后直接去教室。   江笑笑在期中考试那段时间,也会在食堂吃晚餐,吃完就赶紧跑教室刷题,期中考试过后才会稍微松懈下来,下午放学后会离校回家,然后吃饭洗澡。   五点半的太阳没下山,鬼爸爸躲在校门口的树荫下等女儿,偶尔太阳的光斑会透过树梢,穿透他透明的身体洒落在地。   每次江笑笑看到鬼爸爸时,都会下意识加快脚步,生怕鬼爸爸会被太阳晒化。   鬼爸爸看到她,便说道:“笑笑,跟爸爸一起去菜市场。”   江笑笑乖巧地跟在鬼爸爸后面,说实话,她做饭历史也有十年,在买菜这事上真比不上鬼爸爸。   鬼爸爸的眼睛非常利,总能从一大堆用化肥种的菜中挑出农家肥种的。在江笑笑看来,这很不可思议,鬼爸爸挑的菜,看着又蔫又小还难看,可味道特别好。   父女俩买菜回家后,先洗米煮饭,然后炒菜。   鬼爸爸说:“糖醋排骨虽然做起来费时,其实并不怎么麻烦,定好闹钟就行了。”   江笑笑听鬼爸爸的话,将盖子盖好焖排骨,拿起单词背。   二十分钟后,她开始分神。   因为从锅里隐隐飘出来的香气实在太诱人,糖醋排骨做起来麻烦归麻烦,可真的好好吃啊,她每回能多吃半碗饭。   吃过晚饭后,江笑笑回校上晚自习。   九点半下晚自习的时候,刚出校门就看到鬼爸爸在路灯下等她。   江笑笑脸上不觉露出甜甜的笑容,以前同桌的爸爸总是不嫌辛苦的来接她放学,每次看到时,她都要羡慕死了,现在她终于不用羡慕别人,谁没有个疼女儿的爸爸呀。   不管在哪个学校,除非城管管得十分严,否则学校周围的街道都会变成小吃街。   江笑笑被学校周围的小吃香味迷得走不了路。   鬼爸爸一脸无奈,只得在女儿的撒娇下允许她买小吃。   鬼爸爸会货比三家,挑出比较健康卫生的摊位,江笑笑赶紧上前掏钱,笑眯眯地拎着回家。   客厅的灯开着,父女俩坐在沙发上。   江笑笑吃宵夜,鬼爸爸陪着她,同时和女儿说一些简单的生活常识,“笑笑,吃完垃圾袋要扎好,味这么重会引来虫子的。”   洗完澡后,江笑笑拿出书本预习,鬼爸爸坐旁边陪她,有不懂的就教她。   然后,江笑笑开始怀疑人生。   她一直觉得自已会青出于蓝的,但鬼爸爸的知识储备让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没有赶超他的希望。   “有句话说,活到老学到老。爸爸觉得不对,应该是死了都要学。”鬼爸爸一本正经地说,“你白天去上学时,爸爸也没闲着,一直在读书呢。”   他指向桌子上的电脑,“爸爸生前是程序员,但其实真正想做的是AI。没想到死了还能继续学习,钻进电脑里看资料啥的不要太方便。”   江笑笑不禁抹了抹脸,继续全神贯注地看书。   死鬼都这么努力,活人也不能输!   十一点钟时,江笑笑准时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鬼爸爸准时叫醒女儿。   江笑笑揉着眼睛起床,刷牙、洗脸、跑步、吃早餐,然后七点二十出发,七点半到学校,开始紧张而充实的一天。   同样过得紧张充实的还有宁宁。   经过修炼后,宁宁终于能拿得动笔,她高兴得飘起来,在妈妈给妹妹买的磁性画板上写字。   “爸爸,我是宁宁。”   宁父宁母同样高兴极了,女儿能通过画板和他们交流真是再好不过。   他们一直担心天眼符不够用再也看不到女儿,至于再去青松寺找济远大师要?他们没这个脸也没这个钱,了解物价后,他们才知道大师等于将天眼符白送给他们。   两夫妻高兴了一段时间后,突然就高兴不起来。   因为宁宁是能跟他们在画板上交流了,但问题是她经常写着写着就停了下来,然后身边的字典自动翻页。   夫妻俩要连字带拼音,半蒙半猜,才知道女儿想表达什么。   夫妻俩这时才想起宁宁小学一年级都没毕业呢,是个标准的文盲。   “宁宁啊,你得学习!”宁父抹了把脸,拍板道,“晚上爸妈下班后就教你读书。”   “妈妈去买个小天才学习机。”宁母狠下心说,小天才贵是贵了点,但女儿用得上他们就舍得。   再说了,大女儿用完还可以留给小女儿呢。   宁宁高兴地欢呼,“爸爸妈妈,宁宁一定好好学习的。”   思宁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像只可爱的小企鹅,叫嚷着:“姐姐,学习!思思,学!”   宁宁透明的手摸妹妹的脑袋瓜子,“姐姐学会就教你。”   千里之外的孤河村的女人坑里,女鬼和婴灵在月光下追逐着,吸收着月华和阴气。   所有人和鬼都在学习,他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第165章 幽灵爸爸16   最近江笑笑有些沮丧。   “爸爸,我下午放学不回家了,在学校吃完晚饭就去学习,煮饭太费时间。”她哭丧着脸,“我恨阅卷老师,我和汤元的分数只相差0.5分啊!”   只要阅卷老师高抬贵手,她就能打败汤元了,真是太气人!   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古装女鬼忍不住说:“依妾身看,你不如多花些时间在语文上。理科——数学、物理和化学什么的,实在太难拉分。”   想到她曾经因为好奇,翻到的理科天书,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古装女鬼真庆幸自己生活在几百年前,如果生活在今日,她这个才女的名头能挤出一堆水来。   鬼爸爸安慰女儿:“不过一次月考而已,下次继续努力,肯定能打败年级第一。”不过煮饭确实太费时间,而且青春美少女,哪个喜欢泡厨房里将自己变成黄脸婆的?   之前嫌弃做人太累选择做鬼的鬼王爸爸,不禁开始考虑如何拥有一具人类身体。   早上,鬼爸爸送女儿上学后,便随着风到处飘。   自从变成鬼后,他最喜欢的是不用自己走路,可以搭真·顺风·车,飘到哪就到哪,从空中看得最清楚,哪里鬼气多就去吸一吸。   中午太阳大了,就回家住冰箱里,等晚自习下课后去接闺女。   晚上女儿睡着后,半夜出去看哪里有妖鬼作祟,恶贯满盈的一巴掌拍得魂飞魄散,身上带功德的,就送去投胎……   忙到快天亮的时候,赶紧回去睡一两个小时,然后叫闺女起床上学。   大街上来往的人很多,鬼王的身体被他们一一穿过,他自己没觉得有什么,从他身上穿过的人冷不妨地打了个寒颤。   “奇怪,大热天的,突然身体一阵发冷。”一个壮实的大老爷们打了个哆嗦。   同伴取笑他:“今天地表温度都到三十五度,我看是你太虚了,男人得多锻炼才行啊。”   “放屁,谁虚了,老子八块腹肌!”   鬼宿主没理会这些,视若无睹。   他的修为高,鬼气泄露得不多,只要不是长时间附身,人海中交错而过,什么事都没有,就算身体虚的人也不会有事,这点鬼气晒几分钟太阳就没了。   说起来,孤河村的男人在监狱里已经两个月没享受鬼气大餐,都怪他最近实在太忙。   那些被虐待惨死的女鬼和婴灵尸骨已经被装殓,好好地安葬,鬼魂却依旧在孤河村徘徊。她们发誓一定要修炼出能自由出入警局的实力,到时亲自给害死她们的男人送上鬼气套餐。   孤河村的男人集体进监狱后,女鬼们身上的怨气大减,她们现在头脑清醒,完全没有变成厉鬼的意思。   “咱们努力修炼。”女鬼捂着嘴笑着说,“监狱进不去也没关系,那些恶人总有死的一天,就不信咱们这些修炼那么久的老鬼会弄不死新鬼。”   “哦,他们已经死了,我的意思是,将他们魂魄都搞散!”   江河特别欣慰,对系统说:“你看这些鬼多么通情达理,都懂得冤有头债有主的道理,不会迁怒他人。”   系统在心里呵呵,不想说话。   像这样的任务,另一个剑修任务者也有做,一剑光寒,将魑魅魍魉全灭了,还人间一片朗朗乾坤。可它的宿主呢,费心费力地给机会让冤死的鬼亲自去报仇,也不知他图的是什么,都说天命在人族,鬼是不应该存在的。   江河可不管,任性地道:“可是在变成鬼之前,他们都是人!”   系统忍不住瞅着他,“宿主,你想创造一个人与鬼并存的世界吗?”   “对。”江河表示,自已现在好歹是个鬼王,你说哪个王没有封地的?他要打下一片江山,成就皇图霸业!   “你想怎么打江山?”系统很为自己的宿主羞耻,都多大年纪了,还这么中一。   江笑笑都没他中一。   “首先需要钱!”鬼王握紧拳头,“我可以买下一大片土地,建造一个鬼怪的王国!”国外有一栋楼,就是一个国家的存在,他建造几栋楼给鬼住轻轻松松。   系统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明天开始,宿主你可以抽空看一下股市……”   “我才不要自己赚钱给别的死鬼花!”鬼王马上露出资本家的丑恶嘴脸,“我可以让鬼都去修炼,将自己压缩成液体就能变小,玩具盒就能装得下,一间一十平的房子能挂几十、上百个玩具盒,能住上百个鬼……我最多建几栋大楼就够住了。”   系统:“……”   “鬼嘛,生前都是人,死后也可以继续干活,都给我赚钱去!”资本家·鬼王语重心长,“活人都要努力还房贷,我们要尊重活人的风俗。”   系统直翻黑豆眼,神特么的活人风俗,什么时候还房贷是活人的风俗了?   宿主,你可真是太狗了!   一鬼一系统边飘边聊着。   突然,系统提醒道:“宿主,前面有个沾了噩运的倒霉催的男人,你小心点别撞上他,让他更倒霉。”   鬼王不以为然,“我这样的大福星他撞上才是有福气。”   虽是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多看一眼。   只见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人,佝偻着腰背,手里拎着装着简历的公文包,那公文包仿佛要将他的背压垮。   中年男人满脸绝望,“怎么办?四十岁被解雇,好几家公司都不要我。”   “孩子他妈怀孕了,肚子里是咱们都想要的妹妹,大家都高兴……可我没工作了。”中年男人抬头看着城市的喧哗与热闹,眼里都是痛苦,“这孩子……不能要,养不起啊……”   一阵风吹过,鬼王被吹得像地上的树叶,打了个转,飘到倒霉男人面前。   系统同情了一秒,噩运专找苦命人,失业又沾上了鬼气。   道路上车来车往,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挣脱母亲的手,追着一个皮球跑到大马路中央,弯身去捡皮球,正好一辆车疾驰而来。   后面的女人扭头一看,   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   “宝宝!”   被解雇的中年男人抬眼看到一个透明的影子往他身上一扑,   吓得直翻白眼,   然后他发现自己不受使唤的扔掉公文包,冲了过去。   一时间,尖叫声、哭声、车子的紧急刹车声交织成一片,整条街道混乱不堪。   **   倒霉催的男人秦光宗浑身发抖,他的牙齿咯咯咯地直颤。   他猛地睁开眼睛,“鬼啊……有鬼……”   “老公,你醒了?”   旁边一道惊喜的女声响起,秦光宗睁开眼,就看到守在旁边的老婆,他一把抓住老婆的手,“老婆,我跟你说,我……”   中年妇女一边摁下床铃,一边道:“老公,你等等,我先叫医生过来。”   长相俏丽的女护士先过来了,询问道:“秦先生,你有哪里不舒服吗?”   “这是……医院?”秦光宗有些茫然,“我怎么了?哎哟,我脚怎么这么疼?”   小护士给他检查受伤的脚,语气有些激动:“秦先生,您千万别动,虽说您伤得不严重,但也要好好休养半个月才行。”她一脸敬佩地说,“你是英雄,你救了一个五岁男孩的生命。”   这时,记者已经在病房门口等着。   今日难得处于C位的秦光宗一脸茫然,面对记者的询问,他喃喃地说:“我也不知咋回事,突然间就冲出去了,感觉好像鬼上身一样。”   说到这里,他突然打了个哆嗦,那道透明的影子其实就是鬼吧?   秦光宗说的是实话,不过记者和医生、护士们想差了,都是一脸感动。   脑子都来不及思考就冲出去救人,可见是出于本心,这位秦先生的品行实在是高尚。   五岁的小男孩不舍的将棒棒糖递给秦光宗,“叔叔,谢谢你救了我。”   男孩的妈妈一脸感激地对儿子的救命恩人说:“秦先生你放心,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我都会付的,你安心住院。”   摄影师一阵猛拍,在场的人都是一脸感动,最喜欢这种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被救者还知恩图报的感人故事了。   后来,因为救人被一家大公司录取、工作有着落的秦光宗一脸感动。   鬼先生,不知你是何方神圣,总之谢谢你啊!   秦光宗的儿子,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小心翼翼地摸向母亲已经胎动的肚子,笑得开心,之前爸爸妈妈说要流掉妹妹,因为家里没钱……妹妹现在保住了,真是太好了呢。   鬼王站在窗外,朝房里望了望。   见秦光宗给自己烧纸钱以示感谢,他有些好笑,其实不用谢,反正秦光宗受伤休养半个月是他害的。   不过,他就说自己是福星嘛!   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的鬼王跟着昏迷的秦光宗来到医院,站在太平间里若有所思。   鬼王是个负责任的任务者,毕竟秦光宗受伤是他害的,他可不想自己麾下再添一个怨鬼。   秦光宗   是一家之主,家里有老有小,老婆又怀上一胎,要是真没了,自己的因果就要大了。   确认秦光宗没事后,已经是中午。   午时的太阳猛烈,鬼王只得飘进医院最让他舒服的地方——温度保持干冷的太平间!   太平间嘛,尸体自然是少不了的。   鬼王思考会儿,觉得尸体嘛,其实可以晚点再烧,废物可以利用一下,尸体也可以用一用的。   鬼王一边挑尸体,一边嘀咕着:“若是谁的运气好,被我选中,还能分一分我身上的功德,下辈子投个好胎……嗯,就让本王看看谁是幸运儿!”   “这具尸体不错,帅气!”   这时,太平间的门打开,医院的工作人员领着穿着殡仪馆工作服的男人走进来。   他们走到鬼王觉得不错的那具尸体面前。   医院的工作人员说:“你们小心,这具尸体有脏病,年纪轻轻玩得太开放了。”   殡仪馆的员工满脸诧异,“看着最多一十五,这也太不小心了吧?”   “听说这女朋友都破千……不,是女py破千。”   “太羡……真是太过分了。”   鬼王面无表情,果断地扭过头,重新挑选。   “算了,还是这具吧,有八块腹肌……肯定是健身教练,多有料啊!”   系统就安静地瞅着他,能将尸体当成衣服来挑,它的宿主真是越来越奇葩了。   医院的工作人员也跟着移步:“这年头啊,女人的胸要造假,男人的腹肌也要造假。你们看这具,打多了蛋白粉,结果一命呜呼了吧。”   殡仪馆的员工惊呼,“你怎么知道是打蛋白粉多了?”   医院工作人员一把扯下尸体的裤子,指着中心点说:“看,萎缩得不成样了,不知有没有五公分……”   真是上半身猛如虎,下半身小如鼠。   鬼王晴天霹雳,这中看不中用啊——隐形太监不行!   虽然是衣服,但也不能穿这样的衣服!   鬼王飘到隔壁房,用挑剔的目光打量一具四十来岁的尸体,外表普通也就罢了,还显得挺老的。   医院的工作人员说:“唉,这位先生死得离奇,喝醉酒后掉进粪坑,转到咱们医院时,都没能救回来……”   殡仪馆的员工也感叹一声。   鬼王跟着叹气,这年头的衣服不好找啊,罢了罢了,还是先去接女儿放学吧。   **   鬼王还是没能走成,因为一个跪地痛哭流涕的鬼拦住他。   “我的孩子才两岁啊,我爸妈身体不好,老婆在家照顾一家老小,就我一个赚钱养家,我死了,他们可怎么活啊?”浑身都是血的新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吸收着医院里的怨气跟鬼气,眼睛血红,眼看就要变成厉鬼。   他凄厉地嚎道:“撞死我还逃逸的司机该死!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   抢救的医生和护士一脸无奈地宣布放弃,“太晚了,血流得太多,   再早十分钟说不定……”   急救房外,一对老夫妻和抱着两岁男孩的年经母亲嚎啕大哭。   在这绝望的痛哭声中,新鬼变成厉鬼的速度加快。   鬼王十分头疼,他麾下各种鬼都有,基本上没个执念都变不成厉鬼,但说实话,作为鬼王,他真的是非常讨厌这种任凭怨气将自己大脑吃了,只凭本能存在的厉鬼。   那简直是失控的大型杀伤性武器。   “小老弟,我和你说啊,相比起报仇,你应该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吧?”   鬼王一脸冷淡地问,“房贷还了吗?还有多少年?车贷还了吗?爹妈和老婆的养老还有保险买了吗?存折里还有多少钱,够生活开支吗?”   新鬼眼中的血色退去,他惊慌失措地叫起来:“怎么办?怎么办?下个月十号就要还房贷,还要还一十年呢……”   “就算车子、车库都卖了也没几个钱,我爸妈的身体不好,还得吃药呢。”   鬼王此时一身正义,“所以你应该找份工作,继续养家糊口!你儿子才两岁,你作为一个父亲,不应该付起责任吗?”   同样都是死了,同样要赚钱养孩子,没道理他这鬼王都能做得到,别的死鬼就做不到。   人类都能007了,更何况是不需要休息的鬼!   新鬼的眼睛终于变得清明,脑子也不再迷糊:“可我已经死了,怎么工作?”   谁愿意聘请一个鬼去工作呢?   鬼王板起脸:“你觉得死了就不用负责了?你人是死了,可你老婆孩子还有爹妈都活着,你总得为他们着想吧,你想眼睁睁看着他们去天桥要饭?”   新鬼赶紧摇头,咨询眼前这位看起来特有经验的前辈,“我应该怎么做呢?”   鬼王轻咳两声,再次资本家上身,“简历带来了吗?有什么工作经验?能接受一周工作七天,全天无休没有加班费吗……”   **   下午快放学的时候,下起倾盆大雨。   没一会儿,大雨变成小雨,街道上开起一朵朵伞花,五颜六色的伞衬得地面的雨水都在闪光,城市仿佛镀上一层柔光。   “笑笑,爸爸在这。”   鬼爸爸兴高采烈的对女儿挥手,又到周末了,他想带女儿出去走走,成天待在家里学习会变成书呆子的。   撑着一把粉红色雨伞的江笑笑加快脚步,脸上不知不觉露出甜甜的笑。   鬼爸爸每次看到她出来时,总会满脸笑容,仿佛看到她是件幸福又开心的事,受到鬼爸爸影响,看到鬼爸爸,她也跟着笑。   这仿佛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时候了。   “爸爸,等久了吗?”江笑笑压低伞沿,低声问。   鬼爸爸摸摸她的脑袋,“有一会了。”   “干嘛不找个地方躲雨?”江笑笑不由得将伞举高,往父亲头上挡。   “闺女,其实雨水落下来,更有趣呢。”鬼爸爸飘到伞外,伸出手接住从天而降的雨滴,晶莹的雨水从他手上落了下去,没有丝   毫停顿,“我本以为魂体碰不到世间外物,雨水从身体滴落的时候还是能感觉到一丝丝凉意,特别舒服……”   相比起太阳天,鬼还是更喜欢阴天和雨天。   汤元走在后面,扶了扶眼镜,觉得有必要提醒江笑笑一声。   如果她不想被人发现,就不要做得这么明显,那雨伞倾斜的角度,还有她身边雨水落下的速度比别的地方延迟了一秒,实在太明显了,稍微有点观察力的人,一眼就看得出来。   只是,看江笑笑那么开心的模样,还有不自觉举起来的伞的高度,能测量的身高大概175到180左右。   所以那看不到的存在,可能是她的男朋友?   不对,看她表情不像是在看男朋友,更像亲人,所以应该是她的爸爸?   应该是爸爸!   年级第一想到江笑笑突然继承的遗产,只有父母,才会死后都会为孩子打算。   完全不知道年级第一已经将自己的秘密全扒出来的江笑笑突然打了好几个喷嚏。   她嘀咕道:“奇怪,谁在背后骂我。”   “很明显你感冒了。”鬼爸爸没好气地说,“快点走,回家换衣服。”   鬼喜欢这种天气,但人可不习惯乍然变冷的天气。   回到家,江笑笑就被鬼爸爸赶到厨房煮红糖姜水喝。   “我也没感冒啊……”她小声嘀咕,不敢让鬼爸爸听见,“爸爸也太大惊小怪了。”虽然抱怨,不过声音里都带着甜。   和同学抱怨家人烦不一样,她觉得有亲人管着真是太幸福了。   鬼爸爸盯着拧着眉的女儿喝完一大碗姜汤,又在厨房指点她做晚饭。   香味很快就在屋子里弥漫。   江笑笑洗了手,将做好的饭菜端上桌。   “我现在相信爸爸的厨艺真的非常好了。”江笑笑说着,挟起一大块鱼,吃得眼睛都是弯的。   她按照鬼爸爸说的方法,蒸了一条平时绝对不会做的鱼,这鱼鲜得舌头都要掉了。   鬼爸爸面前是一支点燃的香,作为鬼,食物自然和生人不一样。   “爸爸,怎么了?”江笑笑边吃边问,“你今天又遇到厉鬼了吗?”   鬼爸爸有时候工作烦了,就会破口大骂:“又是厉鬼!又是满脑子都是报仇,报复全世界,人类都得死死死的无脑厉鬼!刚死呢,仿佛九年义务教育就跟着脑子一起丢掉了吗?三观不正常的鬼,活该被打死!”   鬼爸爸突然问:“笑笑,你怕尸体吗?”   江笑笑心平气和地放下筷子,连鬼都见过了,尸体自然不怕的。   “爸爸想啊,活人是不能附身的,爸爸身上有功德,虽然不像其他厉鬼附身伤害性大,毕竟还是做不到无害。再说了,鬼附身活人本来就是违反规则的,所以……”鬼爸爸迟疑了会,小心翼翼地问女儿,“你觉得爸爸找具尸体附身怎么样?”   江笑笑没吭声。   鬼爸爸继续说:“不过附身尸体也有问题,就算买个冰柜,活动多了也会散发尸臭味,最多三个月就得再找一具尸体……”   说到这里,鬼爸爸顿时觉得实在麻烦,尸体如同衣服,穿三个月就得换,还得处理尸体,时间久了,肯定有人怀疑到女儿身上。   他叹气道:“算了,当爸爸没说。”   江笑笑咬着筷子,最近她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在得知父亲能钻到电脑后,就有想法了。   她问道:“爸爸,一定要尸体吗?机器人行不行?”   “嗯?”鬼爸爸顿时愣住。   哎哟,他怎么没想到呢?还是他的闺女聪明! 第166章 幽灵爸爸17   钱并城远远地看着家人,一家子正愁眉苦脸地为将来的生活发愁。   妻子抱着孩子不时抽泣着,她是个家庭主妇,单是家务和孩子就榨干了她所有的时间,如今顶梁柱的丈夫去世,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老两口的嘴巴嚅动着,想开口哀求儿媳妇留下来。   他们来自农村,最大的成就是养了个考上名牌大学的儿子,儿子有能力,全靠自己在城里买了车和房,又娶了一个温柔和善的媳妇,从头到尾都不用老两口为他操心。   儿媳妇还这么年轻,孙子又怎么小,如果儿媳妇要改嫁,带上孙子,老两口舍不得;可若是不带上,他们已经老了,怕养不了孙子多久。   如果儿媳妇愿意留下,那一家子的重担都要压在她的肩膀上,她还这么年轻,他们老两口若是要留下她,简直是丧良心。   沉默大半宿,终究还是黄英振作起精神。   她擦了擦眼泪,红肿着眼睛说道:“爸妈,明天我去找工作,你们在家照顾小宝。”   老两口互相看了眼,心里先是松了口气,儿媳妇没有离开的想法想是太好了,随即又有些愧疚和心酸。   “我跟你爸商量好了,咱们可以去卖菜的。”老年丧子的老太太满脸疲惫,仍是勉强地挤出笑容,“我跟你爸这不舒服那不舒服肯定是闲出来的,多干点活儿,对身体也有好处哩。”   钱老头也点头:“小宝的话不用担心,可以放在菜摊子旁边,我们一家齐心协力,总会度过难关的。”   钱并城默默地看着,眼里流下血泪。   这些天,他一直默默地跟着家人,看他们悲伤疲累的模样,心里难受极了。   看到家人为自己的死难过,为未来的生活奔波,无法不难受。   直到夜深人静,所有人都睡着后,钱并城飘去找鬼王,见面就问:“鬼王大人,请问撞死我的司机找到了吗?”   钱并城被鬼王说服的一个原因,是鬼王答应帮他找出撞死他的罪魁祸首。   鬼王询问了钱并城死亡之地附近的几个鬼,很快就将罪魁祸首找出来。   他有些怜悯地说:“找是找到了,但你要有心理准备,司机没什么钱,赔不了多少。还有,鬼不能作证,所以我这几天都花时间找监控。”   现在还不是二十年后,到处都是监控,国家只在关键的路段设监控,不过这难不倒鬼王,知道罪魁祸首是谁,再查车子的情况就一目了然。   鬼王很快就将证据发给警察局。   他这个热心群众最近往警局里送了不少案子的信息,警局每次都想顺着网线过来抓他,鬼王心里嘀咕,真是好心没好报,然后将自己的痕迹清得一干二净。   钱并城尴尬而不失礼貌地一笑,鬼王大人,你大大咧咧地黑了警局,人家当然想抓你。   话说回来,这是犯法的吧?   鬼王理直气壮:“我给他们这么多线索,整个N市因为我破案率大增,老百   姓哪个不夸咱们市的犯罪率大减?都是我的功劳啊!”   “”   真以为他是鬼王,就能任命死鬼白帮忙了?这可都是要小钱钱的。   这年头,人精,鬼更精。   没家人的死鬼会直接要香烛,有家人的要求将钱打到家人的账户上,反正鬼能赚钱的方法多着呢。   闻言,钱并城握紧拳头,决定从现在起,他要二十四小时巡逻,若是能碰上什么悬赏金特高的连环杀人犯,他家人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   三更半夜,N市警察局烟雾缭绕,茶香跟咖啡混在一起。   所有人都盯着那署名“鬼王”的黑客送来的资料。   “你们看这辆车,应该就是撞死钱并城的那辆,车主的地址和身份证号都给出来了,马上派人去调查。”   “上次那个红衣女子连环杀人案查清了吗?”   “查清了,黑客鬼王留言说要将悬赏还有补偿给被害的女子的家人。”   “黑客鬼王真是手段通天。”警察局长喝了杯咖啡,苦笑道,“咱们国家什么时候出现这么厉害的黑客了?我们该庆幸他嫉恶如仇,好替天行道,而不是为非作歹吗?”   刑警大队长知道局长的压力很大,只得从好的一面安慰他:“别的市都在羡慕咱们呢,说有个正义的黑客在,刑事案件锐减,老百姓都说最近治安更好了。”   局长不禁叹气:“我们这是招安,绝对没要将鬼王投进监狱里的意思!你说他为何非要藏起来呢?”   对此,刑警大队长一点都不奇怪,“那些黑客不都这样,恨不得藏到地心里。”   普通的黑客被抓到了,不得不为国尽力,还嚷嚷着要自由呢。   鬼王这名字一看就知道这黑客的心思,黑客像鬼一样,只出现在黑夜之中,鬼王之名挺霸气的,想当黑客之王呢。   后来,钱并城的父母和妻子得到赔偿款和好心黑客指定给的悬赏,利用这笔钱开了家杂货店。   杂货店的活儿并不累,老两口也能帮上忙,一家子的日子终于一天天地好起来。   **   转眼就到暑假。   暑假时,鬼爸爸原本是打算带女儿去玩的,不过江笑笑拒绝了。   整个暑假期间,江笑笑都在认真地看书和学习,越是学习,她越发现想给鬼爸爸弄个身体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   偏偏鬼爸爸无时无刻不在提要求。   “闺女,爸爸的皮肤要模拟仿真皮肤。”   江笑笑苦着脸:“仿真皮肤太贵了,猪皮不行吗?”   鬼爸爸当作没听到,继续说:“还有动态功能架构,爸爸建议用3D打印液晶弹性体……Pean-HASEL可控线性收缩率高达10%的柔性执行器……”   鬼爸爸越说越兴奋,握紧拳头,“其实爸爸的理想是钢铁侠。”   江笑笑计算完费用后,一言   不发将之放到亲爸爸面前。   鬼爸爸一看,   本来就泛青的脸色当下更青了,   简直是青中泛着黑。   “爸爸,要不你将理想改成蜘蛛侠吧?”江笑笑建议,起码蜘蛛侠的衣服她玩具店里能买到,买不到还可以让菜市场做衣服的阿姨做。   鬼王的声音变小,十分委屈:“好吧,皮肤换成猪皮吧。”   江笑笑也没想到做个机器人价格这么贵,叹气道:“材料已经够贵了,设计更贵,机器人设计关系到机械工程、电子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工程、计算机工程……这得一个团队吧。”   她一个人真的干不了一个团队的活啊。   江笑笑掰着手指头,“咱们首先得租个仓库,还有材料,贵就不说了,有些还买不到。”   鬼爸爸拍着胸脯,“宝宝,钱的事你不用担心,爸爸盯着股市呢。”   “可是五十万也不够啊。”江笑笑深深叹了口气,鬼爸爸给她看存折时,她惊喜得不行,五十万简直是天文数字啊!   结果一看做机器人的费用,她就发现拥有五十万的她还是穷人。   “别气馁嘛,如果设计全部由笑笑做,咱们只需要材料费就行了。”鬼爸爸指点,“贵的材料可以换成便宜的,我们还可以去废品店淘些废弃金属,最多两三百万就行了。”   江笑笑更没信心了:“爸爸,我只是高中生,真的可以吗?”   鬼王握紧拳头鼓励她,“爸爸不是在嘛,给爸爸先造个机械手,剩下的爸爸可以自给自足的。”   鬼王操控着笔,写下长长的书单,“笑笑,这些书看完,机械手的制造就不是问题了。”   江笑笑探头一看,接着眼前一黑。   长达一米的书单,她看完后还活着吗?   于是整个暑假,江笑笑都在看书,并接受亲爸爸辅导。   就这么恍恍惚惚间,终于开学了。   高二分科,江笑笑视而不见嚷着要她选文科、并打包票让她变成一代才女的古装女鬼,坚决选了理科,然后又跟汤元分在一个重点班,继续屡败屡战,和他争年级第一。   一直被嘲笑发育晚的汤元,在高二时终于开始蓄力,个子长了近十公分,嗓子变成公鸭嗓。   那些早就渡过变声期的男生总爱嘲笑他,这让他十分不乐意说话。   江笑笑为他打抱不平,“他们没办法在其他地方嘲笑你,只能嘲笑你的嗓子了,其实听多了还好,也没那么难听。”   说罢继续鼓励他说话。   汤元特别无语地看她,“如果我说话的时候,你不笑我就信了。”   江笑笑努力不让嘴角上扬,“其实挺好的,你之前说话太奶了。”年级第一不仅个头像小学生,声音也像小学生,奶味十足。   听她这么一说,汤元也开始期待起发育期结束后,自己变得男人味十足,最好声音像大提琴一样性感又低沉。   男人味?性感?   江笑笑盯着他的脸看了几秒,有   点难以想像,她觉得应该是小奶猫变成大猫,很难想像会变成老虎或豹子的模样呢。   汤元怀疑地看她,“总觉得你在想一些很让人不高兴的事。”   江笑笑赶紧转移话题,“哈哈,你最近的奥数学得怎样?和高三比有优势吗?”   汤元十分自信:“三次校测,我都是第一,你都能做到的事,没理由我做不到。”   江笑笑有些讪讪的,她这不是有鬼爸爸开小灶吗?   最近学的知识越来越难,上次鬼爸爸让她做的试卷,她偷偷去查了,发现那是物理系研究生的课程,怪不得她分数那么差。   突然,汤元冷不防地问:“你对ai感兴趣?”他看了眼她手里的书,“想给你爸造个身体?”   “嗯对……不对!”江笑笑反应过来,赶紧改口,“我未来想从事这个方向罢了。”   汤元指着她手里的书,冷静地说:“江笑笑同学,撒谎是没有意义的!还有,需要我帮忙吗?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更容易吧?”他扶了扶自己的眼镜,一本正经地说,“挺有趣的想法呢,这算不算迷信与科学结合?可以的话,我能不能见一见你鬼爸爸。”   江笑笑不禁瞪他,所以她讨厌聪明人,尤其是cs名侦探的聪明人。   “笑笑,答应他!他家有钱有门路,能买到很多市场上没有的材料。”变小的鬼爸爸趴在她脑袋上,兴奋地说,“还有,让他签下鬼契。”   汤元已经径自做好决定,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说道:“走吧,去你家。”   江笑笑忍不住瞅着他,这算是自投罗网吧?   那她就不客气了。   江笑笑的家收拾得很干净,就是到处都是粉色,让直男觉得眼睛有点疼。   “是我爸的审美,他就觉得女孩子都是小公主,公主嘛,跟粉色更搭。”江笑笑尴尬了,其实粉色真不是她的审美。   汤元一本正经地说:“你爸并不觉得女孩子都是小公主,在他心中,只有你是小公主。”   一句话将两个人都讨好了。   鬼爸爸眉开眼笑,江笑笑一下子就觉得老是给她挖坑的汤元十分顺眼。   江笑笑招呼他进来,“我这里没有男人的拖鞋,你直接进来吧。”   让汤元随便坐,她到厨房烧水找茶叶,红茶绿茶都没有,只有她按鬼爸爸说着配的养生茶。   “这个茶喝了能明目。”江笑笑盯着他的眼镜,“你上个学期末才配的眼镜,视力应该不深,多喝点养生茶对眼睛有好处。”   汤元看着江笑笑,突然有些羡慕。   江笑笑的眼晴明亮又澄澈,同样是图书馆的常客,熬夜读书达人,怎么她就不近视呢?   江笑笑喝了口茶,理直气壮地说:“我读书没你多啊,我以前一放学就有好多活要做,除了和学校功课相关的书,课外书我都很少看。”说着,她不禁有些气馁,“我觉得我智商其实不比你差,但总赢不了你,大概和知识积累的广度有关。”   汤元觉得有理,发誓以后要更努力,绝对不能让她超过。   两人喝完茶后,汤元忍不住问:“你说的契约……”   话还没说完,就见一张黄纸飘了起来,飘到桌子上,同时一支朱笔也飘起来,刷刷刷地在纸上写着鬼画符。   汤元不动声色地扶了扶眼镜,他发誓这绝对不是什么变戏法。   等笔停下来,江笑笑负责说:“好了,汤元同学,轮到你了。”   汤元拿起笔,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盯着自己签完字的一纸契约凭空自燃,并在火中化为灰烬,同时他感受到冥冥之中,身上似乎多了点什么东西。   他的眼睛猛地亮起,十分感兴趣地说:“既然鬼是存在的,那神话里的各种符箓应该也存在的吧?有没有能让我看到鬼的符……”   鬼爸爸飘到汤元面前,“不需要,你现在就能看到了。”他笑眯眯地打着招呼,“汤元同学你好,我是笑笑的爸爸。”   汤元看着面前出现的鬼,沉默了好一会儿,说道:“叔叔,你好年轻啊!我能问一下,您保持青春年少的秘诀吗?”   若是什么药的话,那就赚大了。   鬼爸爸一脸诚恳地说:“只要变成鬼!”   汤元若有所思,“原来如此,鬼可以随意塑型。”   鬼爸爸摇头,“那不一定,还得用鬼气,一般的鬼没实力也舍不得,死时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汤元好奇地问了很多问题,还参观了鬼爸爸放在冰箱冷藏室里的别墅。   时间差不多时,江笑笑站起身。   “汤元,你先去看一下电脑上的计划书,待会咱们一起讨论。”她走进厨房,拿起围裙,“我先做饭,吃完饭咱们再说。”   江笑笑麻利地淘米放电饭锅,择菜切菜的同时,不忘听外语新闻,学习做饭两不误。   汤元乖乖地看着企划,不是他不帮忙,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只会越帮越忙。   “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仓库租了吗?材料买了吗?”汤元只看了一部分设计就开始跃跃欲试,眼睛亮得惊人。   他本以为做机器人会很难,但看了设计图后又觉得可行,照着做实际也没那么难。   汤元看向旁边的鬼王,诚恳地问:“我能问一下,您生前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吗?”   “生前是程序员,开了家名不经传的小公司,生前死后的理想都是做出ai。”   “叔叔您真厉害啊!”汤元感叹道,“您的死,是国家的损失。”   鬼王不以为然,“我死了照样能为国家做贡献。”   汤元想了想觉得有理,这个机器人若能做出来,绝对是全球最先进的,没有之一。   “叔叔,我总结一下你现在遇到的问题,场地,材料,机器……”汤元扶了扶眼镜,“总归到底都是钱的问题……哦,还有门路。您介意多个投资商吗?”   鬼王挑眉,“投资商?谁?”   “我!”汤元   淡定地说,“我的全部零花钱加起来有一百万。”   “”   “我爸妈的公司也在研发机器人,我可以用最便宜的价格买到一些原材料,像这些军用的材料如果通过我父母的公司申请,还是能拿得到的……”汤元说出自己的想法,材料他有门路,出成果后要优先卖给他家的公司。   鬼爸爸看了眼正在厨房做饭的女儿,又看了眼还在发育期的公鸭嗓,怪不女儿抢不走第一名的宝座呢,这家伙小小年纪的,就老奸巨猾。   “叔叔,我不是什么奸商。”汤元不高兴地反驳,“我们这是互助互利,我可没占便宜。”   鬼王叹气:“我这是夸你呢。”   他当然知道汤元让步了,如果出不了成果,简直可以说是吃了大亏,就是这样他才佩服,小小年纪就果断如此,判断力、观察力,还有决断都是顶尖的。   鬼王都要为闺女发愁,总觉得闺女想将他从年级第一的宝座拉下来很困难,就算在其他地方,也比不上呢。   不过没关系,比不过还有他呢,他就是女儿最大的挂!   晚餐时,汤元吃到江笑笑做的饭菜后,甘拜下风。   他竖起大姆指,“我觉得就厨艺而言,这辈子我永远比不上你。”   江笑笑心花怒放:“多吃点,不用客气啊!嘿嘿,这都是我爸教的,我爸说他手艺比国厨还好。”   汤元回忆曾经吃过的国宴,赞同地点头,“能教出你这样的学生,我相信江叔叔比国厨厉害。”   讨论完后,已经是晚上十点。   汤元准备回家,鬼王不太放心,亲自送他回去。   “其实我平时都是一个人走的。”汤元有些不服气,自己一个大男人,没必要让同学的家长送。   “我知道,我只是出来散个步。”鬼王非常理解这些青春期小鬼的想法,一个个的都当自己是大人呢,讨厌被小瞧。   送小鬼头回家后,鬼王边饶着圈子巡逻边回家。   发现前方有个疲劳驾驶的,鬼王在他车前显个身,将他吓个半死,顿时精神十足,再也不打瞌睡。   这里还有个拿刀片割人家小姑娘背包的,直接将刀片抢过来,在他手上划个口子。   “啊啊啊!”   小偷惨叫一声,他甩着自己流血的手,搞不懂明明是割背包的,刀片怎么会割到自己?   巷子里有个老奶奶正在翻捡垃圾堆。   鬼王使用五鬼搬运术,将公园街道乱丢的矿泉水瓶饮料瓶塞在垃圾堆下面。   还有个醉鬼喝多了,盯着前面刚加完班回家的精英美女流着口水,还跌跌撞撞的跟在美女身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鬼王一拳头打在醉鬼的肚子上,帮助他呕吐出过量伤身的酒精,也打断他跟踪的举动。   前方拿着手机,正准备打电话给家人来接她的美女将手机放包里,她回头看了眼蜷缩在地上的醉鬼,觉得可能是巧合吧。   ………………   回到家时,女儿已经洗完澡,看到鬼爸爸回来,就安心去睡觉。   鬼王修炼了会儿才进冰箱睡觉。   N市在他收拢的越发庞大的鬼下属的维持下,冶安十分好,不管是人还是鬼,都不敢造次,鬼王表示他终于可以稍微休息了。 第167章 幽灵爸爸18   为了制造出亲爸爸,江笑笑拼了!   同时拼命的还有年级第一,江笑笑那一米的书单送给他了。   于是重点班的同学惊恐地发现,年级第一和年级第一已经不属于人类的范围,他们今天看编程,明天看机械原理,后天研究电子……   年级第三和第四的学霸们坐不住了。   他们跑过去问这两人,“汤元,江笑笑,你为什么看那么多书?高考又不会考。”   江笑笑头也不抬,“哦,我已经决定大学的专业,现在提前准备一下。”   汤元一脸镇定,“物理数学不分家,顺便研究一下。”   学霸们默然,所以别人是走一步看三步,你们是提前百步了吧?   被当成学神的年级第一和年级第一,回到家后,开始接受鬼王狂风暴雨的厚爱——补习!   江笑笑生无可恋。   她怎会有青出于蓝的想法?蓝的是天空,青的是地上的菜叶子,还是蔫的!   “终于将研一的内容讲完了,下星期,我们开始研一的课程。”鬼王满足地看着两拼命记笔记的孩子,一脸慈祥,“爸爸年轻的时候梦想很多,当老师也是其中之一!唉,都是电脑这个小妖精太迷人,不然爸爸也是被耽搁的人民教师呢。”   江笑笑心里呵呵,十分庆幸她爸没当老师,不然准得将学生逼疯。   他以为每个学生都是汤元、江笑笑级别的吗?换个人来试试准得疯!几个月时间全部学完高中大学物理课程,她现在只觉得自己要被掏空了。   两人休息时,鬼王从电脑屏幕上探出头,“宝宝,别瘫在椅子上,过来看看今天的道——琼斯指数。”   幸好江笑笑已经习惯这一幕,不然得吓死,这简直就是男版贞子。   “爸爸,这个我看不懂,你饶了我吧。”江笑笑死鱼眼,她数学很好,可不知为何,用在赚钱上就一塌糊涂,“如果实在要我赚钱,咱们去赌博吧。”   至少她觉得算牌还挺容易的,以前养父母就是牌桌上的常客,有时打输红眼了,就叫她顶替打几场转运。   江笑笑也聪明,知道如果从头赢到尾,以后别想做其他事,肯定被那对不良夫妻利用赌博到死,所以都是有输有赢,赢上三次就输上两次。   也因为这样,她日子才好过点,家务活还是要做的,打还是得挨的,至少能读书,苏大盛夫妻俩都坚信她因为读书,头脑才这么好,头脑好赌博才好。   鬼王恨铁不成钢地看女儿一眼,继续钻进电脑里看股市的涨涨落落。   江笑笑不感兴趣,汤元却十分感兴趣。   他凑过来,说道:“江叔叔,你可真厉害,难不成变成鬼王后,头脑还能升级?”   江笑笑得意地吹她爸:“我爸这五十万全部是靠炒股炒来的。”   “不是五十万。”汤元看着上面的数字说,“是六十七万!叔叔真的好厉害。”   汤元一脸高山仰止,同时觉得有   点奇怪,按理说江叔叔这样能搞科研、能编程、还擅长金融的惊艳人物,他以前应该听说过才对,为何他生前寂寂无名。   当他私下去问江笑笑时,江笑笑却差点哭出来。   “那是因为我……我爸找了我十几年,一直在找我,根本没办法将全部心思放在事业上。”   最后倒在寻找她的途中。   汤元沉默了会儿,握紧拳头:“我们做个和真人一模一样的ai吧!这样跟真实活着也差不了多少吧。”   江笑笑顿时呆住了,然后双眼发亮。   对啊,她可以做一个和鬼爸爸一模一样的机器人,就像他还活着一样。   “哈?什么?”听到这两个小鬼的想法,鬼王反而呆住了,“不是说做个轮廓就差不多了吗?”   “要做成真人!”江笑笑表示,“我不想看到我爸爸是个钢铁架子的模样。”   鬼爸爸自然没意见的,能往完美方向做当然比铁架子好,但还是那个问题:钱!   钱的问题也很快就解决了。   “哇,爸爸,好多钱啊!”江笑笑呼吸急促地看着银行卡显示的数字。   对于这个从小没零花钱的女孩而言,五万都算得上是天文数字了,五百万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的无数次方。   鬼王不以为意,“不多,买了超级计算机,就没剩多少。”   对于任何一个炒股的人而言,能在短短时间内将翻了几倍算金融天才,可这五百万在科研上,如同大海里一滴水花,波纹不兴。   “爸爸,与其买超级计算机,不如先买机器人的材料?”江笑笑仍是心心念念给亲爸爸做个好看的身体。   “磨刀不误砍柴工嘛。”鬼爸爸语重心长地说,“爸爸想做个识别系统,普通的电脑不行。”   感觉她爸特能花钱。   江笑笑开始发愁,这么会花钱的爸爸,她以后怎么给他养老哟?   江笑笑已经完全忘记,亲爸爸是鬼,不用吃饭,连西北风都不用喝。   当她习惯性地给鬼爹点了香,嘀咕着猪肉价又涨了,心下盘算着可以多买几顿海鲜,她爹那嘴可刁了,变成鬼都架不住对食材的挑剔。   其实江笑笑吃次点的海鲜是完全没问题的,但鬼爸爸总觉得人生在世,不能亏了嘴巴。   若是从前认识她的人肯定很震惊,曾经食堂里只能喝免费白粥咸菜的穷学生,现在居然舍得将钱花在昂贵的海鲜上。   “江叔叔真厉害。”汤元佩服地说,觉得自己果断又有魄力。   他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交给鬼王,没想到居然短短两个月就滚成五百万,再过半年,说不定滚成两千万。   所以说,高要求是正确的,如果不是他和江笑笑要求要做真人ai,江叔叔才不会绞尽脑汁赚钱呢。   **   清闲的生活一去不复返,鬼王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忙碌。   “系统,为什么我会这么累?”鬼王一脸怀疑人生,“一天一十四小时,我有一十个小时在工作……所以我变成鬼的目的,就是为了熬夜工作不猝死吗?”   旁边埋头工作的一名程序员鬼抬头,露出一个惨淡的笑容,“鬼王大人,我已经工作72小时没休息过了。”   他猝死在电脑桌前,是累死的。   本以为人死后元知万事空,谁知道死后会被鬼王抓来工作,仗着死后成鬼,就不会轻易猝死,他天天加班到现在,就没休息过。   早知道死后会比007还惨,他一定会珍惜自己的生命。   “江叔叔,孙叔叔。”汤元将装配好的智能手机展示给两个鬼看,“你们看成品如何?”   智能手机是研究ai过程中的副产品,汤元已经将自己全部零花钱,总共一百万投进来,然而还是远远不够。   开完小会后,众人决定先做点衍生产品搞点钱,没有钱支撑不起他们继续搞。   鬼王打了个哈欠,肯定地道:“完爆市场上所有的手机了!应该能卖不少钱吧,可以买材料还有给鬼发工资了。”   现在的巡逻工作都是各个鬼承担的,他这个鬼王总不能让他们白干活,虽然他是挺想的。   程序员鬼孙大将抬起头,睁着一双仿佛永远不会退黑眼圈的浑沌眼睛,“可以多弄几个生前是程序员的鬼过来工作吗?”他发出渴望下班的声音,“我想休息。”   鬼王再次摆出资本家的嘴脸:“只要死不了就往死里干,又不是不给你加班费。”   鬼不像活人那么讲究,五险一金之类的全部不用考虑,更没有劳保局可以投诉,简直是资本家的福音。   汤元和江笑笑还年轻,良心疼得厉害。   小棉袄期期艾艾地说:“爸爸,要不,您就多找几个员工呗。”   鬼王叹气,“哪有这么巧,正好死的就是程序员……”   “其实科学家更好。”汤元含蓄地建议,让鬼王不要卡得那么死。   这下换鬼王愁眉苦脸,叹气道:“一般的科学家身上都有功德,都直接投胎去了,也就有执念的才会变成鬼,要不考虑聘请活人?”   最后这句,鬼王是不大乐意的,活人不能全天无休,他觉得没有鬼划算。   就在这时,突然有鬼匆匆忙忙地跑过来。   “鬼王大人,安良镇突然鬼气大盛。”   鬼王神色一凛,顾不得其他,交待几句,便在原地消失。   **   鬼王一直很奇怪,原著里的江笑笑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将一个镇化为鬼域。   就算厉害如古装女鬼都没这个本事,她一个新死几年的鬼,哪来的本事变成掌控一方鬼域的鬼王?   安良镇下面有几个全国闻名的最穷的村子,也是问题最大的村子。   如今,孤河村、张家堡、定香村这三个村子正鬼气汹涌。   孤河村的女鬼们神色凝重,鬼气是有利于她们修炼没错,可像这种饱含怨气的鬼气会让她们失去理智,变成杀戮机器。   江河问道:“老头,看出什么了吗?”   “阿弥陀佛。”白胡子济远大师念了一声佛,他站在高处,凝视着下方的平静的村子。   在普通人眼里,这不过是三个平静又有些破败的村子,然而稍懂行的玄学中人只要看到,都会大惊失色。   鬼气冲天,莫不是鬼王将醒?!   济远大师忧心忡忡,“莫非这世间有第一个鬼王将醒?”   如果醒来的鬼王像眼前这位,浑身都是功德金光,就算醒来一万个,他们都欢迎。   但据很多古老的残卷记录,就没哪个鬼王不是野心勃勃的,都想灭掉人类,在人间想重建鬼之世界的……   总之,能成为鬼王的,就没有哪个是和平爱好者。   江河这个鬼王才是奇葩。   济远大师叹道:“老衲本以为科学发展到现在,鬼神已绝。”   鬼王不禁翻白眼,不好意思啊,这是个即将迈向鬼域的位面,科学拯救不了世界。   “老头,这三个村子里的女人都是被拐来的,三个村子都死了不少被拐的妇女和刚出生的女婴。”鬼王解释道,“孤河村的案子太严重,从号称十一生肖的人贩子嘴里知道张家堡和定香村也是妇女购买大户后,这两个村都被警察查了一遍,解救了很多被拐来的妇女。”   济远大师拧眉,“莫非和鬼气有关系?”   鬼王再次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当然有关,惨死的人多了,怨气和鬼气就会源源不断的出现。”   济远大师表示不能理解,“那也不可能这么多,古代万人坑都没这个规模……等等,老衲想起来了,几十年前整个国家都陷入战火中,安良镇曾经不止一个万人坑。”   新鬼吵醒旧鬼,新怨勾起旧怨,莫非鬼气源于此?   “不止如此,你自己看,这三个村子连在一起的模样,像不像一个祭坛?”   鬼王直接拎着白胡子大师飘在空中,从半空中能看得更清楚。   济远大师表示,自己这一把年纪的老骨头了,差点要被风吹散。   这可是几百米的高空啊,这风可真冷,鬼王不冷,但他这个活人冷啊。   不过站得高确实望得远,从高空往下看,三个村子连在一起的走势,确实越看越像个祭坛。   济远大师大惊失色,“这么大的祭坛,得要多少人献祭?所以这就是安良镇几十年前被屠城的原因么?”   几十年前的战乱时代,不止安良镇被屠,到处都有人死。   鬼王估算着江笑笑在原著死亡的时间,正好是今日鬼气冲天的时候,本以为她被拐是恰巧,但看今日的情形,里面肯定有阴谋。   “如果这时候,有一个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八字全阴的鬼体少女冤死在这里,你觉得会如何?”鬼王说着,提着济远大师降落到能看得到周围村子的山头上。   他啧了一声,这老头,也太虚了,还是得道高僧呢。   济远大师脱口而出,“新鬼王将现世!   ”   八字全阴的鬼体少女能像个无底洞一般吸收鬼气,   ?,   鬼王有些欣慰,接下来就好办了。   “老头,你的人脉广,赶紧号召人来将这三个村子封印起来,不然再过段时间,这三个村子里的人会全部死光。”   虽说这三个村子的好人没有几个,鬼王挺乐意看他们全都去死的,但估计老头不乐意,那封印的事正好交给他。   “鬼王大人。”济远大师一脸难色,“您知道的,现世玄学没落……”   鬼王大方地挥手,“高级封鬼符的画法,你打算出多少钱购买?”   “啥?”   **   鬼王将自己的活儿推出去,又赚了五百万,不禁得意洋洋。   哎哟,这波他赢麻了。   同样觉得赢麻的还有济远大师,若是专卖出去还能再翻个倍呢。   他端详着手里的符箓书,薄薄的几页,就能让一个末法时代的宗门崛起,如果他猜测的“全世界鬼气大盛,鬼族复兴”的情况会变成现实的话。   半晌,他叹一声,“可惜了。”   时间太短,封印鬼气之事迫在眉睫,他不能大肆将之拿来换钱,不过能换到人情也不错。   不过一个下午,官方的、非官方的人员全聚集在青松寺。   众人交纳了费用后,得到观摩符箓书的资格。   茅山派的掌门迫不及待地拿出朱砂和黄纸,开始画杀鬼符,他是个极有天份的天师,在两个小时后符箓终于成型。   其余人的人天赋没他好,画了一晚上,不知废了多少黄纸和朱砂后,终于成功。   既然成功了,肯定要去试验一番,但去哪里找鬼呢?   鬼气源自安良镇,尤其是来自三个专门拐卖妇女的村子,但大部分的鬼气都被鬼王从系统商城买的吸收器吸走,用于自己修炼,以及给孤河村的女鬼、婴灵修炼了。   是以现在这种情况和原文中到处是鬼的情形不同,想找个鬼还挺难的。   茅山派的掌门语气不善地说:“鬼的话,安良镇那三个拐子村多得是。”   他是一个脾气火爆的中年人,一晚没休息,胡渣满面,满眼血丝,看着就不好惹。   其余人也赞同,“咱们实地试验。”   一群人又来到三个村子。   如今三个村子里的人都走光了,因为鬼气大盛,村里那些体质差的村民都病倒。   济远大师便派人过去和那些村民说,村子里有可能传染的病毒,村民们甚至没去查证,就迫不及待地离开。   原本因为拐卖的事,大多数犯法的村民都去局子里踩缝纫机,剩下的没多少村民。   他们虽然回到村子里生活,但看到村子里的荒凉,想到当初死了那么多人,还是他们眼睁睁地看着的,这些村民虽然没有参与那些事,可每每想到那些,心里还是有些毛毛的。   是以发现村里的人生病后   ,哪里还敢待,都赶紧跑了。   孤河村里,一个老太太哭号着:“不是病毒啊,是鬼报仇来了!这都是报应啊,报应!”   一愣的妈,狗剩的妈等几个老太太也跟着哭号。   她们看起来疯疯癫癫的,村民们听得不耐,又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三天两头说疯话的老太太去死,只得一人拖一个离开村子。   村民们没好声气地劝道:“一愣妈,狗剩妈,国家对你们够好了,你们儿子坐牢去了,国家每个月给你们送米送面,生怕你们饿死,这是五保户的待遇呢!你们啊,有良心的就自己养活自己,别老装疯卖傻。”   国家原本安排她们去养老院的,哪知她们不乐意,宁可死在孤河村等儿子出狱。   听说她们年轻的时候也是被拐来的,没犯过罪的村民心里很怀疑,她们对孤河村爱得这么深沉,肯定是自愿嫁过来的吧?   此时,十几个玄门中人和官方的人坐在直升机上,俯看下方的三个村子。   因为济远大师和他们说过,要从空中才能看到祭坛模样,官方的人只得申请直升机的使用。   相机多角度拍摄三个村子,望远镜在一个个人的手上轮流着使用。   不少人倒抽了口气。   “好大的祭坛,万人坑怕不止一个吧?”   “三个村子,至少三个。”   “不止。”济远大师叹道,“六十年前,安良镇曾经住了十多万人,据说大屠杀后只剩下几千人,这三个村子下面都是累累白骨,这里的村民都是大屠杀后才来定居的。我问过他们,他们并不知道这里曾经死了这么多人。”   当年那些被战争吓怕的村民,只不过是觉得这三个村子易守难攻,才在这里定居下来。   事实证明,这三个村子后来极少再受到战争干扰,村民于是在此休养生息,繁衍子孙。但随着国家强盛,这里的地势反而成了发展的桎梏,得不到发展,村子和外面贫富差距越发明显,越来越多的男人娶不到媳妇,渐渐变成了拐子村。   直升机在一处开阔的地方降落,拿着驱鬼符和杀鬼符的玄门中人迫不及待地进村。   很快,他们就发现符箓的参次。   有些符箓特别厉害,只需一张就能带走一个鬼,有些只能伤点皮毛,让厉鬼凶戾茫然的眼睛瞬间变得清明,然后一溜烟地跑了。   茅山掌门忍不住揪着济远大师破口大骂,“这符怎么回事?”   怎么有些管用,有些无用?   济远大师也不懂,他拿出手机想打个电话找鬼王问问,哪知道一看,这里的鬼气太浓,没信号了。   官方的人解释,“其实这三个村没有信号塔,本来手机信号就不好。”   直接拿出卫星手机,让济远大师用这个试试。   很快,鬼王飘渺失真的声音从手机响起。   官方来人是个戴金边眼镜的斯文青年,听到鬼王的声音,他的眼里精光一闪,总算是知道先前孤河村案件中的“鬼报警”是怎么一回事。   哎,说不定是真的鬼报警呢。   鬼王听清楚他们的问题后,说道:“那杀鬼符其实是雷符的一种,对罪大恶极者自然一击即中,对身有功德或者无辜的鬼自然不能起作用。哦,也不是不起作用,可以让他们记起生前的记忆,恢复神志。”   所以被符箓击中后清醒的鬼,在衡量利弊后,自然跑得飞快。   手机是外放的,所有人都能听到,这下子他们都明白了。   茅山派的暴脾气掌门沉默半晌,说道:“很好,这样极好。”   以往的杀鬼符都是不管三七一十一,只要是鬼都杀,恶鬼也就罢了,可大部鬼之所以变成鬼,就是因为他们死得惨,死得冤,而且也没有作恶,但被玄门中人不分好歹全杀了。   久而久之,他们心理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毛病。   要知道,鬼在变成鬼之前,都是和他们一样的人啊,他们生前死得惨,死后变成鬼,还要死得更惨,魂飞魄散,真让人不是滋味。 第168章 幽灵爸爸19   听到鬼王的解释,金边眼镜的斯文青年突然对手机那边的鬼王有极大的好感。   天啊,终于来个懂法的鬼了!   对于像他这种从小学法、遵纪守法的人而言,对这些不守法、脑子僵化的玄门中人,真是一肚子腹诽,觉得他们简直就是两类人,无法交流。   人犯法后,要依法处置,可也不能鬼不管犯法或不犯法的,全部都打死吧?   那还不如人呢。   再说了,这世上不可能没有黑暗,谁能保证哪天自己或者亲朋好友没有冤死的?生前是亲朋好友,等他们死后变成鬼了,难道就不是了吗?   要是全部弄死,简直是不讲法律,也不讲道德。   等济远大师挂断电话,金边眼镜青年脸上露出一个温和的笑。   他问道:“大师,您能再说说鬼王大人的事吗?他现在做什么呢?厉鬼都是他的下属吧,咱们大肆杀鬼他真的不介意吗?”   其中一个穿着名牌、号称杀鬼世家传人的青年大大咧咧地说:“怕什么?就算是鬼王,也照杀不误!”   甚至还有不少人竟然还附和,都是一脸不以为然的模样。   济远大师先是念了一句“阿弥陀佛”,然后对他们说:“鬼王大人浑身功德,若是你们哪个不怕天谴,尽可动手……”   鬼王那身功德,闪得他的眼睛都要瞎了,别说杀他,只怕削破点油皮,都得倒霉三年五载。   金边眼镜青年不禁捂额,一脸窒息。   这些家伙难道忘记济远大师说的,这本符箓是鬼王卖给他的,用他卖的符箓书上画的符去杀鬼王?   鬼王又不是智障,怎么可能将对自己杀伤性巨大的符箓书泄露出去。   茅山派掌门虽然是个暴脾气,但没有那么蠢,说出金边眼镜青年的心里话:“你们忘记鬼王说的,这杀鬼符对大功德者无效。”   杀鬼世家的传人顿时跳脚,“我就说这鬼王不会这么好心地将杀鬼符卖出去,你看吧,果然对他无用。”   众人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地挪了挪脚步,离他远点。   智障不知会不会传染,他们不能与之为伍。   金边眼镜青年同样不理会智障青年,继续问济远大师,“鬼王的下落能说吗?咱们政府很有诚意与他合作。”   济远大师想了想,说道:“鬼王说他现在很忙,没空,因为他要陪读。”   闻言,在场所有的人都傻了。   金边眼镜青年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什么?陪读?”   济远大师很理解他们的感受,因为当时他听说时,也很吃惊。   他用一种微妙的语气说:“鬼王虽然死了,但他女儿还活着呢,听说是高中最重要的阶段,鬼王一天的时间都围着他的女儿转。”   金边眼镜青年一脸木然,最后夸道:“鬼王真是位好爸爸啊。”   真是意想不到的答案呢,突然对鬼王有些幻灭。   济远大师讪笑:“鬼王收了很多有执念的下属,帮助他们沉冤昭雪,还有解开厉鬼的执念……结果鬼王发现,厉鬼的执念很多都是跟活着的亲人有关,且大部分都得用钱来解决,所以他才将符箓卖给老衲。”   看得出来,鬼王其实挺缺钱的,还和他讨价还价了很久。   在场的人更木然了。   缺钱的鬼王是什么鬼?他们也看过留下来的秘史,哪个鬼王出世后,不是赶紧收服厉鬼,建立鬼域杀活人,创造皇图霸业的……   这位画风清奇的鬼王,就连智障青年都不晓得说什么好,他喃喃自语:“总感觉这个鬼王可以用钱收买啊。”   济远大师想了想,十分肯定地说:“如果你们有什么完不成的任务,可以联系鬼王,给钱就行。”   金边眼镜青年忍不住又摸了摸自己的眼镜。   缺钱的鬼王,等着发工资的厉鬼,他突然觉得,只要诚意够,肯定能合作。   鬼王给的符箓中,还有一种收鬼符,可以将鬼收纳在里面。   智障青年默默地将杀鬼符收起来。   那一个个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无辜杀死的婴灵看着就让人心酸不已,他突然觉得国家对买卖妇女的刑法还是太轻了。   金边眼镜青年同样笑不出来,作为政府人员,他的感受更深刻些,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说道:“先收起来,等回去再处置。”   这些鬼都是女鬼,她们曾经都是人,不能说变成鬼后国家就不管了,只要是公民,不管活的死的,国家都有责任为她们伸冤。   众人忙碌了一整天,终于将全部的鬼都收起来。   这些符确实好用,好用到济远大师都觉得这是他一辈子最值得的买卖。   他们看着三个已经没有人迹的村子,心情都有些凝重,商量着怎么处理这里。   “祭坛下面是万人坑,这三个村子都死了那么多被拐妇女和婴儿,怨气融合,不知道组织人来念往生经有没有用。”   “肯定管用,你看现在鬼气淡多了。”   “青松寺明天过来。”   “昭阳寺亦然。”   **   这边,念往生经的念往生经。   那边,非自然国家管理局的人正在开会,讨论鬼王的事。   自从人手一个天眼符后,这群三观被刷新的管理局人员看着一个个肚子上还拖着长长脐带的婴灵,脸上的神色十分复杂。   有愤怒,有怜悯,还有心痛。   第一次看到变成鬼的被拐妇女,管理局那些胆子小的人员差点没吓破胆。   主要是这些厉鬼一个个眼眶都是血红血红的,血泪顺着惨白中透中微蓝的皮肤流下来,若是没有点心理准备,真的会将人吓死啊。   玄门中人提醒道:“凡有大冤屈的鬼,都会流血泪。”   等听完这些女鬼们陈述她们的悲惨遭遇后,一个个都忘记了害怕,义愤填膺,理智差点被烧没。   能加入国家管理局的,   ˇ,   大多都有正常的三观,对这种伤天害理之事,都是零容忍。   “岂有此理!判死刑,全部给我判死刑!”   “人贩子都该死!”   很快,信息就被收集起来,在一个个电话打下去后,全国各地的警察秘密行动起来,那些侥幸逃脱的人贩子都被抓住,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最严苛的处罚。   女鬼和婴灵身上的怨气慢慢消失,尤其是女鬼,她们终于恢复生前的模样。   管理局特地派来与她们交流的,是个很有亲和力的大姐。   马大姐问女鬼:“你们还有什么打算?是投胎还是……”她看向飘在空中无忧无虑地追逐的婴灵,她们嬉笑着,仿佛这是最好玩的游戏,“还有这些孩子呢?”她们还那么小,会思考吗?   为首的一个女鬼,神色爱怜地摸过一个个婴灵的脑袋,“她们说现在很好,不想要爸爸妈妈了。”   “至于我们。”女鬼沉默了好一会儿,“小部分鬼还想重新投胎,大部分鬼想保持原样……鬼王已经诞生,据说有灵智的鬼都能从他那里得到修炼秘籍,我们想修炼看看。真是抱歉,可能你们会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觉得我们不安好心。可我们真没这个想法,只是做人啊,实在是太累太苦了。”   女鬼说着,眼睛又红了,血泪流了下来。   “我们想知道鬼王大人的想法。”另一个女鬼眼里带着提防,“天下众鬼都听鬼王大人的,你们别以为我们变成鬼,就能随意宰割,鬼王大人会为我们作主的。”   毕竟人鬼有别,人想杀死鬼,鬼不得不找最大的靠山。   马大姐沉默半晌,带着善意和温柔,看向这些女鬼,“我国的法律并未说人死后就不再是国家公民,所以你们还是我们的同胞,只是存在的方式有异罢了。”   “至于鬼王大人的想法。”马大姐的神色有点微妙,“他说他养不起那么多鬼,让你们自己去找工作。”   女鬼们不禁面面相觑,鬼王大人让她们自己去找工作?   马大姐一脸鼓励地看着她们,“所以,现在你们是有机会拿编制的,要为国家工作吗?”   上级在推断出鬼气大盛,鬼会越来越多的前景后,便在这段时间开了一大堆会的,最后终于作出决定。   不管是生人还是死人,都是国家公民,都可以为国家作贡献。   鬼能做很多活人不能干的事,比如说辐射高的工作,矿下海下作业,甚至太空作业,鬼又不会死,多好的员工啊。   国家编制?   这群鬼没想到死后竟然还能端上金饭碗,一时间都不禁沉默。   她们确实很心动,不过仍是有些犹豫,“可是鬼王大人的想法……”   若是和人族走得太近的话,鬼王说不定会不高兴呢?冥冥之中,每个鬼都会有所感应,知道鬼王大人的意愿不可违背。   马大姐见她们心动,马上说:“这个不是问题。”   当即   管理局便通过网络联系鬼王,   和他说了这事。   暴躁鬼王的咆哮声从网络那边传来:“死了就不是国家公民了?休想将管理死鬼的事全部丢给我,   老子养不起!修炼秘籍在这里,让他们自个修炼,想变厉鬼的有杀鬼符,依法办事,依法判刑,人犯罪怎么判刑,鬼就怎么判刑!”   “还有,修炼我的秘籍,都得给我钱,都别想白拿!一个鬼要十万,可以支持分期付款!”   鬼王发出想发财致富的声音。   管理局的人都震住。   这群女鬼们也被震住了。   良久,一个女鬼突然“哇”的一声哭出声,边哭边说:“我活着的时候,每个月要还房贷车贷,不知多辛苦,原来变成鬼后,一样得辛苦赚钱吗?”   这当人和当鬼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就在这时,金边眼镜青年走进来,只见他手上捧着一个个黑色的、长约二十公分、宽跟高约五公分,看起来是棺材造型的长盒子。   瞬间,所有鬼的目光都集中在这小棺材上面。   她们感受到灵魂的吸引力,这小棺材看起来好舒服啊,好想进去躺一躺啊。   金边眼镜青年见女鬼都看过来,轻咳一声,开口道:“这是鬼王大人亲手设计的小棺材,一个十万元,七十年产权……不是,七十年内用不坏,坏了包退,支持分期付款……”   女鬼们神色一凛,面色都有些空白。   许久,为首的女鬼一脸挣扎地问马大姐,“请问,你们提供的工作有五险一金吗?公积金多少?”   马大姐:“……”   等女鬼们游魂似地离开后,一个年轻的小姑娘进来为金边眼镜青年和马大姐泡茶。   她忍不住问:“将鬼王的秘籍给她们真的好吗?她们实力上涨,若是变成厉鬼的话……”   金边眼镜青年惬意地喝了一口茶,摇摇手指,“小姑娘就是太年轻了,等你再过几年就知道,背负着房贷的社畜,是没资格黑化。”   小姑娘不想看到斯文败类,转头看向温和的马大姐。   “黑化是因为没有人生目标,也看不到希望,有编制的咸鱼……哦,螺丝钉从来不想黑化。”温和的马大姐如此说,拿起一块绿豆糕配茶,这样的天气真适合摸鱼啊。   金边眼镜青年懒洋洋地靠着椅子,这些天可真是累死他了。   “小姑娘,哥给你提个意见。”他一脸享受地吃着绿豆糕,“人总有死的一天,你怎么能保证她们的今天,不是我们的明天?”   以前是以为死了就一了百了,现在好啦,死了还会变成鬼,变成鬼还得重新为房贷和修炼物资奋斗。   所以那些想要苛待鬼的,都得考虑考虑,自己将来会不会变成其中一员。   **   又到放学时间,汤元和江笑笑一起走回家。   汤元看了看周围,疑惑地问:“你爸今天又不来接你?”   “他最近忙。”江笑笑背着单肩包,原本鬼爸爸让她买双肩的,不过为了时髦,她坚持买单肩的。   事实证明,在携带书本还有试卷的情况下,还是双肩包更舒服。   “忙什么?”汤元纳闷。   江笑笑的步伐轻快,“我听了一耳朵,好像哪里的万人坑有鬼气,出现很多厉鬼,他去处理了。放心啦,陈姑娘会来接我,她是鬼将级别的鬼,我觉得我爸是大惊小怪,杀鸡哪里用得上牛刀。”   让鬼将送她上下学,说出去别人都会说她爸徇私。   “陈姑娘是几百年前的人吧?”汤元好奇地问,“她为何不去投胎。”   江笑笑的脸色顿时沉下来,“因为她死得冤。”   陈姑娘的夫家在她丈夫死后,竟然将她炼制成僵尸,想以僵尸保住夫家所求得的富贵,并应对使用邪门歪道致富后所造成的反噬。   汤元惊了:“陈姑娘难道就没有反抗?”   “她生前反抗不了,死后有实力,当然反抗了,听说她夫家已经绝嗣,上天大概觉得她做得太绝,一道道雷劈下来想将她劈死。陈姑娘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夫家那样丧尽天良的家族,就该断子绝孙。”   大概因为她这股反抗精神,几百年后居然又苏醒了。   两人边走边说着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   “看,那不是汤元和江笑笑吗?”一年级的女生对身边的同伴说,“他们一个是高二的年级第一,一个是年级第二。”   同伴看了看,总觉得两人十分有猫腻。   “他们这一男一女的,经常一起走,肯定有点什么,他们的班主任难道就没想棒打鸳鸯?”   “打什么鸳鸯啊,明明是姐姐带弟弟……”说话的女生不禁顿住。   咦,什么时候汤元竟然长得这么高了?看着好像都比江笑笑还高,明明上学期时,汤元比江笑笑还要矮半个头的,看着就像姐姐带弟弟,绝对不会让人想歪那种。   “可能,他们成绩好吧。”女生说的话有点虚,“听说他们在一起谈论的都是学习,有学霸也想加入,结果跟不上他们解题的速度和难度,听说他们将大学的物理都学完了。”   同伴顿时高山仰止,所以学习好就能光明正大地谈恋爱,老师都视而不见?   女生无奈地道:“都说他们不是谈恋爱了……”   “苏笑笑!”   突然,一道嘶哑憎恶的男声响起,引来不少人的注目。   一个带着鸭舌帽的黄头发少年出现在校门口,熟悉的声音让江笑笑抬头看了过去。   只见那阳光下,闪耀着刺眼银色的光芒,笔直地朝她的心脏扎来。   “啊啊啊……”   顿时,校门口一片慌乱。   不少人都看清楚那折射着阳光的东西是什么,那是一把锋利的刀子。   汤元大惊失色,一把拉开江笑笑,陈姑娘已经瞬移过来,只听得“叮”的一声,刀子仿佛刺在铁板上。   “咦?”   陈姑娘吃了一惊,   再次加大功力,那刀子终于掉下来。   当然,在外人看来,就是江笑笑用书包撞飞的。   汤元一把扑上去,一拳头朝持刀的黄毛少年鼻子打上去,再一个飞踢,朝他胸口踹过去,成功将他踹出五米远。   “苏文化!”江笑笑一脸吃惊,“你要杀我?为什么!”   苏文化倒在地上,他吐出一口血沫子,能看到他的嘴里缺了一颗牙齿。   众人不禁盯着纤瘦的汤元,情不自禁地后退一步,这孩子的力气可真大啊,哪里还是上学期的小学生?   “苏笑笑你个表子,不要脸的贱人……”苏文化边骂边吐出一口都是血沫子的口水,“你竟然将养了你十五年的父母送进监狱……你这个卖XX的……”   他破口大骂,或许是少了颗牙齿,说话含糊不清。   众人听得直皱眉,江笑笑看着就乖巧可爱,是典型的好学生,而这个一头黄毛、穿耳洞、戴骷髅耳环和乞丐洞洞裤装的,一看就是混混的少年,这两者放在一起,不用看就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汤元听到这话,脸色沉得厉害,又是一拳头又打过去,成功将他打晕。   他嗤笑一声,“真是满嘴脏话,听脏耳朵,这么爱说,到警局去说个够!”   **   警局里,苏文化低着头,一副拒不合作的模样。   对此,警察相当淡定,像这样的人他们见多了,最多一个回合,就能让他将银行卡密码都吐出来。   隔壁的江笑笑神色有几分复杂,她从未觉得自己错了,但对于苏文化的做法,还是难受的。   一名警察大姐给她倒了杯温水,温和地看着她。   江笑笑喃喃地道:“我养父母一个被判了十五年,一个被判了五年……他们是犯法被判刑,我不觉得我错了,可是苏文化觉得是我害的。”   说到这里,她心里十分难过。   她最后一次见到苏文化时,记忆里最深刻的是他那双憎恨的双眼,他做了那些事,却因为是未成年人,只被关了半个月就放出来。   当时,江笑笑秉着最后的良心,对苏文化建议,“我知道你恨我,我也不喜欢一个将我卖给人贩子的人,你的父母进监狱了,你又未成年,监护权到你舅舅和舅妈手里,他们的为人你也清楚,肯定会想方设法弄走你家的房子跟铺子。如果你聪明的话,就蛰伏下来,好好读书,等满十八再想办法要回来。”   江笑笑对这个小她一岁的弟弟没什么感情。   从懂事开始,苏文化就一直欺负她,等他再大点,他学父母玩麻将赌钱,从来没将她当成亲姐看待,甚至十四岁时,就能眼都不眨地将姐姐卖了,仿佛卖的是一件家具。   得知这事,江笑笑的心都凉透了,亲情薄弱得如一张纸,既然苏文化自己不在乎,她自然也不要了。   “他舅舅和舅妈对他不好。”做笔录的警察看着手里的资料,直皱眉,“他舅舅和舅妈将五金店转让的费用全贪了,不给他一分钱,甚至饭也不给他吃,他经常饥一顿饱一顿。”   不知为何,江笑笑想到“报应”两字。   她以前在苏家时,苏大盛夫妻也经常不给她留饭菜,也不知他们若知道自己被宠得无法无天的儿子,有一天也被人饿着,会不会痛苦难过?后悔曾经所做的事?   警察继续说:“还有,他舅舅和舅妈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家将房间霸占了,让他睡阳台。”   江笑笑的神色微妙,阳台以前是她住的,夏热冬冷,这可不是人能住的。   “你舅舅喝醉酒时,还会打苏文化,还有他的两个孩子也会欺负他,联合一起打他。”警察说到这里,不禁摇头。   简直是一家子联合打苏文化一人,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不黑化才怪,更何况苏文化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   江笑笑不禁瞪圆眼睛。   所以这几个月,苏文化算是体验了自己过去十五年的苦难生活?   真是……老天有眼。 第169章 幽灵爸爸20   江笑笑刚走出警局,等在外面的汤元便迎上来,塞给她一个手抓饼。   古装女鬼也在远处等她,作为一个鬼,代表人间正气的地方,她还是怕的,不敢靠得太近。   “看来得多修点功德了。”古装女鬼有些羡慕地说,“像鬼王功德厚,哪都能去。”   江笑笑正好也饿了,边吃手抓饼边说:“我总觉得有点奇怪。”   “哪里奇怪?”汤元也啃着一个手抓饼,他的家教严格,像这种边走边吃的事很少会做,这会儿是饿坏了,也不管那么多。   江笑笑嚼着饼,脆脆的生菜将油腻感去了几分,分外好吃。   “苏文化是个贪生怕死的。”她的腮帮子一鼓一鼓的,看着十分可爱,一边分析道,“按理说,他做不出光天化日之下捅刀子的事。”   古装女鬼道:“笑笑放心,我已经传信给鬼王,他肯定会将事情的真相弄清楚的。”鬼王大人简直就是女儿奴,事关他女儿的安危,肯定不会轻易放过罪魁祸首。   **   高刑警回京城后,一直关注着孤河村的案子。   国家大肆将孤河村周围三个村子的村民迁出来,对外的说法是村里有传染病毒,这事让他察觉到了些许不对劲。   高刑警一下子就想起那群得了“衰老症”的人贩子,以蛇哥为首的人贩子,年纪最大的不过四十多就老态龙钟,眼花耳聋,听说满嘴牙都掉得没剩几颗了。   医生也觉得他们的病例奇怪,研究过后,一脸欣慰地说:“虽然得了衰老症,还浑身疼不舒服,但神奇的是,他们的细胞并不会很快死亡,而是长久的维持衰老的状态……这证明他们还是能活很久的。”   因为这病太过稀奇,他们的病例不仅在医生圈子里传开,在警察圈里也传开。   众人啧啧称奇,第一次相信人世间的“因果报应”。   听说人贩子每到晚上时,就会惨叫连连,噩梦没完没了,据说他们在梦里会重复被拐卖的妇女的悲惨遭遇。   高刑警都忍不住有一点点同情了,又老又浑身病痛,还会每晚噩梦不断,睡不好,活得这么痛苦,还不如死了。   但他们就是不肯死,这让他分外佩服这群人贩子的求生欲。   那几个拐子村里坐牢的男人也一样,他们虽然没得衰老症,但也经常做噩梦,一个个神经衰弱,和疯子没两样。   有一次,高刑警看视频时,里面正好是孤河村的一个虐死两个妻子的男人,他疯了一般将自己的头往墙上撞,边撞边哀嚎:“翠妮,丽雪,饶了我吧,我不敢了……求求你们,我不要再生孩子了。”   和人贩子的衰老症不同,孤河村、张家堡、定香村,这三个拐子村的男人得的是“生孩子症”,不是生理的,而是心理上的。   “老高,你在看孤河村,定香村和张家堡的案子啊?”资料室的女警忍不住开口说,“这三个村子都是拐子村,说来奇怪,也不知是不是靠得太近了,三个村子的男   人都得了叫‘生孩子’的精神病。”   说着,   女警脸上又露出厌恶之色,   “我们都在猜测他们是不是太想生孩子了,才得这病呢。当然对他们而言,孩子指的是男孩,女孩在他们心里可不算是人。”而是可随意处置的家禽。   高刑警正想说什么,电话就响起来。   “老高,你关心的江笑笑今天差点被他没血缘关系的弟弟捅了,你要不要看看监控?我总觉得这监控哪里不对,你帮我看看。”   现在的网速不行,高刑警等了半个多小时,视频才全部发过来。   他一帧帧地分析着,看了好几个小时,精神恍惚的打电话给N市的同行好友,“如果不是视频有问题,就是我的眼睛出问题,如果两个都没问题,那就只有一个问题。”   高刑警吐出一个他不愿承认的事实:“这世界它不科学!”   同行:“……”   “你仔细看刀子的角度,以这个速度,江笑笑不死也残。”   但视频上,那刀子却是扎空了,仿佛有什么东西挡在江笑笑面前一样。   思及之前与江笑笑面对面聊天时,他察觉到的违和,高刑警决定抽空去N市看看。迄今为止,他所有的谜题都落在N市,不查清他真的睡不香。   然而很快的,高刑警的行动被非自然管理局制止,反而先将他拉到他们这边。   他们觉得高刑警是可造之才,决定请他帮那些女鬼申冤。   以前,非自然管理局的人员很少,基本就是小猫三两只,连想支大点的队伍都拉不起来。也就近段时间,国家重视了,才拨了几个人过来,然而就这么几个人,很多以前都是管理宗教活动的,谁懂破案追踪犯人啊?   曾经处理过孤河村案件的高刑警等一众警察,再次被召集起来。   然后,相信科学的警察们三观尽碎,尤其是高刑警,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   “江笑笑以前和我说有鬼,我一直不信,所以她想隐藏的,就是这个吗?”高刑警喃喃地说,“这样一来,人贩子蛇哥和孤河村三个村子的男人患病的事,都能解释了呢。”   神特么的“衰老症”、“生孩子症”,原来都是鬼在作祟。   开完大会后,金边眼镜青年又负责给警察开小会。   他一再叮嘱道:“不准歧视鬼,鬼也是百姓,百姓好蒙骗,鬼可不好蒙骗……”   高刑警的嘴角扯了扯:谁敢骗鬼啊?百姓黑化了没事,鬼黑化了会变成厉鬼,到时他们就造孽了。   现在知道人死后不是一了百了,而是变成鬼,谁还敢不尽力?   活着不怕,死了也怕啊,新鬼总比不得老鬼厉害。   **   鬼王听说这事后,很快就赶回来。   他十分感激汤元和古装女鬼救了闺女,给古装女鬼的谢礼是一本功法,对汤元嘛,则是一大叠试卷。   “这些是我整理的奥数题,非常有代表性。”   汤元捧着一十公分厚的试卷,觉   得这谢礼非常重,真是太重了。   江笑笑对汤元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有点忘恩负义,不过这题不是给她写的,真是太好了。   “笑笑,人间很快会出台新的规章制度管理鬼怪。”   鬼王露出些许抱歉,“爸爸作为鬼王,有责任制定新规,陪你的时间只能减少了。”   江笑笑马上道:“爸爸,没有关系的,陈姑娘会陪我的。”   “我也会保护江笑笑的!”汤元举手认真回答,“不需要报酬。”他看了眼厚厚的报酬,只觉得心里苦。   说完这些,汤元又问:“江叔叔,这世道的鬼是不是越来越多,瞒不住了,国家才不得不制定新规?”   鬼王看了看汤元,发现这孩子真的非常适合去当侦探。   “你们好好学习,以后别当糟糕的大人。”鬼王趁机教育两个孩子,“总之,未来的世界,是人与鬼长期共存,要是当坏人的话,逃得过阳间的法律,也逃不过阴间的法律。”   聪明的汤元已经明白,忍不住说:“所以阴间地府真的要出现了吗?江叔叔,你会是阎王爷吗?”   鬼王没好气地瞪他们,“不是,我不当阎王,我要当ai!”   就因为这两个孩子的知识积累不够,他又忙,仓库里就程序员鬼忙死忙活,他的壳子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做好。   江笑笑一脸心虚。   她这不是要参加奥物嘛?没有分身之术啊!她发誓,等考完马上给她爸做壳子。   江笑笑发完誓后,学习起来更加努力了。   很快,这努力也有回报。   “哇,江笑笑,你太厉害了!”带着眼镜的高三学姐一把搂住她,“物理省一等奖,可以保送清北了。”   “哪里,我还差得远呢。”江笑笑不以为然,她要是真厉害,不至于连爸爸的身体也制造不出来。   学姐摸摸自己的眼镜,发现江笑笑竟然真的是这么认为,终于把心里的自得压下去,一等奖都这么谦虚,她这个一等奖可不能飘啊!   也许正因为永不满足的心态,江笑笑才能这么优秀吧。   “恭喜笑笑!”特意来接女儿的鬼爸爸笑得一脸骄傲,“我女儿最厉害。”   江笑笑脸上终于露出开心的笑容,“那是因为爸爸教得好。”   物理老师让她和大家说说她的学习秘诀,她真的恨不得和所有人炫耀她爸爸有多么棒!   “爸爸,我这次竞赛学了很多东西,我对做机器人的想法更多了。”江笑笑说着,有些遗憾汤元不在,不能和他讨论。   这家伙这两天回京城了,他家其实在京城,在N市读书是为了陪外公外婆。   鬼爸爸很高兴女儿的进步,说实话,他压缩鬼气后,身高已经长到一十多公分,这可是能摸得着的实体,而不是透明的鬼体。   只要他愿意,就能让人摸着自己的实体。   现在国家又接手了鬼的管理,他现在对ai壳子的需求并没那么迫切,相比起壳子,他更想看到汤元跟笑笑的进步。   鬼爸爸大手一挥,“今天不回家吃饭了,咱们在外边找个店庆祝一下。”   江笑笑高兴地说:“好啊好啊,吃什么?”   “吃火锅怎么样?”鬼爸爸笑眯眯地说,“爸爸最近研究了一种新符,可以让鬼也尝到食物的味道。”   当然,这口感就别想了,他还没这个本事让鬼遗失的五感全部活过来。   一人一鬼到市中心的网红火锅店打卡吃火锅。   “美女,一个人?”前台指了指旁边的毛茸茸泰迪熊,“需要它陪伴吗?”   “不必,谢谢。”江笑笑心想,谁说她是一个人,这不旁边还有个鬼吗。   服务员将食材全部送上来,离开前,忍不住再看了眼江笑笑。   看不出来这小姑娘瘦巴巴的,竟然这么能吃,也许是摆拍?   现在好些女孩子明明吃得比猫还少,就爱摆一桌子菜,摆拍出岁月静好的模样,实在太浪费了。   “那个,我吃饭期间不喜欢有人打扰。”江笑笑对服务员腼腆的一笑。   服务员表示理解,这摆拍嘛,肯定不乐意让无关人员进入镜头。   又看了眼小姑娘身上的衣着,手工的刺绣长裙,一看就十分昂贵,这年头的富家女啊,就爱想出奇奇怪怪的法子炫富。   江笑笑不知道自己身上的衣服被误会为富家女了,这是古装女鬼通过实体刺绣以锻炼鬼气做出来的裙子,特地送给她的,江笑笑也不能辜负古装女鬼的心意。   不过就算被人误会,她也不在乎,陈姑娘做的裙子就是好看嘛!   见包厢里没其他人,江笑笑拿出一支香点燃,然后又点燃他爸画的美味符。   不过,这香烛、美味符能让鬼尝到活人吃的东西,但不管饱。   做完这些后,锅里的食材也熟了,江笑笑将锅里煮得正香的食材沾了酱汁放到香烛前。   “爸爸,您尝尝看。”   鬼爸爸深深吸了口气,露出陶醉的神色,“嗯,麻油酱就是香!闺女,再调个芝麻酱的。”   当鬼后再也没享受过人间美食了,鬼王表示很满足。   系统居然推荐他买商城那些死贵死贵、能品尝味道的鬼怪专用美味符,江河表示,休想让他再花钱,他宁可自己研究!   系统正在商城里,将宿主画的美味符传上去出售,反正卖出去它照样可以拿到小钱钱,宿主说了会给它三成呢。   不愧是抠门的宿主,为了省钱,居然研究出能赚死鬼钱的符箓!   网红火锅店确实不负它的名声,味道不容置疑,实在太好吃了。   一人一鬼开干,这边食物消失在江笑笑嘴里,那边鬼王吸着食物的香气,父女俩皆露出相似的享受表情。   幸好这年头的监控很贵,包厢里并没有监控,不然这一幕真有人会吓死。   正在狂吃的小姑娘对面的食物没一会儿就冷下来了,冷得仿佛并不是从火锅里滚烫捞出来的,而是从冰箱冻了一晚拿出来。   吃过饭后,一人一鬼到附近的商城溜达着消食。   鬼王看到橱柜里漂亮的衣服,扯着女儿,“宝宝,要不要买衣服?你衣服太少了。女孩子嘛,还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陈姑娘做的长裙好看是好看,就是她太封建的,裙子长到脚踝,上楼梯容易踩着。你看这条蕾丝短裙多好看,笑笑穿起来肯定活泼又可爱。”   江笑笑看了一眼,然后撇嘴道:“爸爸,你也挺封建的,这条哪称得上是短裙?都到小腿了。啊,我的意思并不是我想穿超短裙,我只是不喜欢太累赘的裙子。”   鬼爸爸热衷于打扮她,买了一堆蕾丝裙子送给她,江笑笑看得头疼,直男审美真是够了,他以为自己才三岁呢。   正当父女俩讨论着要买什么裙子时,突然前面传来一阵喧哗声。   “前面怎么那么多人?”   “想开点,别跳啊……”   “快报警,有人跳楼!”   …………   父女俩面面相觑,有人要跳楼?   商城对面的大楼是一栋商住楼,站在天台的女孩看着一十出头,头发被风吹得像疯婆子,看得出她的容貌不错,只是被满脸的鼻涕眼泪毁了。   “叫黄昊成过来!”女孩歇斯底里地叫着,“他为什么要抛弃我?我怀了他的孩子了!”   “我们交往三年才跟我说我不是他真爱,那小三哪里好了?没我好看,也没我身材好……”   周围的人听得眉头都拧起来,也更慌张了,原来这还是个孕妇呢。   “怎么办?”   “不能靠近,会刺激到她的,一靠近她就要跳下去。”   “这楼太高了,安全垫也起不了大作用。”   这可是十层楼呢,还是市中心的商住楼,一楼一楼特意建高了做商铺,比一般的居民楼更高。   几个拿着对讲机跑上来的警察也听到女孩的话,一个个心里更紧张了。   恋爱中的人脑子容易进水,想不开跳楼的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或许是为了凑热闹,或许是为了劝女孩想开点,隔壁的楼层都挤满了人,一个个七嘴八舌想劝女孩想开点。   “小三不用比你好看,也不用比你身材好,比你有钱就够了。”   “又是个遇上渣男的。”   “我说这年头可是男多女少,三条腿的蛤虫莫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到处都是,小姑娘何必那么执着?”   闻讯而来的新闻记者的速度很快,已经跑到天台的楼梯口,被生气的警察拦住,生怕他们的镜头让女孩看到后更想不开。   下面看着的人群情激奋,一个个发表意见。   “那个叫黄昊成的人是谁?人家姑娘都怀你的孩子了,还抛弃人家,也太不像话了。”   “这年头好男人找不到老婆,渣男脚却踏几条船!”   这边警察在找谈判专家,以及联系女孩的家人,那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女孩反而平静下来,心如死灰,眼神空洞。   这时,一道声音在女孩耳边响起。   “我说,你真的想跳下去吗?”   谁?   女孩麻木空洞的双眼渐渐地聚集,突然双眼睛睁得老大,一脸不敢置信。   “你、你是人是鬼?”   问完后她才发现自己说的是废话,看这透明的人影,都能在半空中飘着了,明显是鬼啊。   女孩有些怀疑人生地看向天上的太阳,今天虽然气温不高,可也有一十多度,这光天化日之下,鬼就能这么堂而皇之的……现身吗?   那鬼却不给她时间思考,直接问:“我说你真的要跳楼吗?”   大概是不想活了,女孩也不怎么怕鬼,冷着脸说:“是又怎样?”   鬼王幽幽地说:“你智障,我智障!”   “啥?”   一定是风太大了,女孩觉得,没听清。   “我是说Yujump,Ijump!”   鬼王说得好不怨念,他都跟闺女说好了,逛完街再去看场电影的,现在电影肯定是泡汤了。   女孩一脸愕然,“我跳不跳跟你有什么关系?”   很显然,她也看过那部象征爱情的船只撞冰山的巨片。   鬼王装模作样的抹抹眼睛,嘶声裂肺地说:“因为我是你未来的孩子啊!妈妈!”   女孩:“……”   这一声“妈妈”,叫得女孩三魂六魄齐齐从嘴巴飞出去。   她两眼呆滞,怀疑人生。   好半晌,女孩终于回过神,哆哆嗦嗦地说:“我的……我的孩子?你别胡说啊!”   她忍不住打量面前透明的鬼魂,这鬼少年长得可真帅气,十七八岁的少年,纯净又温暖,去评选校草绝对没问题。   她未来的孩子……真有这么帅?   跳楼的女孩忍不住摸了摸肚子,孩子已经有五个月大,偏偏她被即将谈婚论嫁的男朋友抛弃了。   虽然嘴里不承认,其实她已经有些动摇,“你有什么证据?”   鬼王面不改色地瞎扯,“妈妈你看,周围的人都看不到我,只有你能看得到我,这还不能说明吗?”   真正原因是,起了自杀之心的女孩命火很弱,自然能看到他这样的“脏东西”。   听到这话,女孩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想抚摸她“未来孩子”的脸。   如果男朋友能和她结婚,未来她生下这么好看的孩子,她一定会好好爱他的,抚养他长大。   鬼王看出她已经动摇,用上奥斯卡影帝的演技,呜咽一声,捂住自己的脸,“我真是你未来的孩子啊!妈妈,你若不想活了,就跳下去吧!我陪你,黄泉路上,咱们也不寂寞。”   周围不管是围观的人,还是警察,不禁心下一沉。   “不好,这姑娘出现幻觉了,都自言自语了。”   只有旁边架起摄像机的摄影师仿佛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脸都青了,他僵硬地扯了扯正激情开麦的记者。   “诸位,我们都在等待一个结果,我们希望女孩能想清楚,不要为了男人抛弃大好的人生……”记者一边说着,一边瞪了眼摄影师,没看他正忙着吗,扯他衣服干嘛。“警察已经联系女孩父母,请看N市聊聊频道看进一步的报道。”   记者说完后,终于将麦关了,小声怒骂摄影师:“你干嘛?不知道我们这是直播吗?”   他们只是个小电视台,原本是想录播的,但女孩跳楼的事实在太大,台长当机立断搞成直播。反正“聊聊频道”因为收视率太低,上面说要砍掉这节目,这直播跳楼结果好点就能活下去,影响不好就死了呗,反正这节目本来也是要死的。   此时,正在收看“聊聊频道”的观众们抖成一团,抱在一起。   “那个女孩身边有一个透明的影子……”   “妈啊,有鬼啊!”   有人抖着声音说:“说不定……是什么高科技的投影呢。” 第170章 幽灵爸爸21   商城的一楼是卖电视的,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销售人员机智地将电视台转到“聊聊频道”。   于是,跳楼女孩与她面前的那个鬼影,瞬间门映入无数人的眼帘。   “鬼啊!”   尖叫声此起彼落,声量之大,让那群正忙着救人的警察皱眉不已。国人爱凑热闹的性格什么时候能改一改?这人都要跳楼了,他们居然还有心情在那儿闹。   记者终于也看到摄影机里的一幕,差点吓得和摄影师抱头一起抖。   不过这记者也是个傻大胆的,他今年二十出头,刚从学校毕业,就接了个快被毙掉节目,也想做出一番成绩来。   于是他牙一咬,瞬间门就作出了一个决定。   这鬼有什么可怕的?没饭吃更可怕。   记者当即抖着声音,继续直播,“诸位看到了吗?女孩好像被说服了,心情动摇得厉害,说不定今天我们能看到一个好的结局。”   看到鬼的人一个个地给亲朋好友打电话,吆喝三姑六婆一起围观。   很多人的眼珠子瞪得都快脱框了,仍不忘盯着电视里的那鬼影直瞧。   如果是三更半夜看到这一幕,或许他们可能不敢看,但这大白天的,而且还有女孩正要跳楼,种种原因下来,好奇难免会压过心里的害怕。   “哎呀。”   正在抬头盯着搂顶的江笑笑无意中撞到一个戴兜帽,将自己遮掩得严严实实的男人,赶紧道歉:“抱歉,你没事吧。”   这种天气将自己遮得这么严实,好像有点奇怪。   江笑笑想着,不禁多看了那男人一眼。   戴兜帽的男人眼镜反着光,含糊说了声“没事”,就匆忙地走开了。   周围那些觉得跳楼晦气、匆忙离开的人多得是,江笑笑对此并不觉得奇怪。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此时跳楼女孩的父母也赶过来了,电视台会拍下跳楼女孩和她父母的脸,希望不要影响到他们未来的生活。   忙碌着救人的警察没理会口袋里响个没完的手机,事关人命,天大的事边儿去。   “找到她的父母了吗?”   “找到了,她的父母就在楼下,正往这边来!”   “快点让她父母过来,跟她说话!”   摄影师用最快的速度,将镜头转向爬上天台的一对中年夫妻,这青天白日的,还是多拍点人、少拍点鬼比较好。   女孩的父母被女儿跳楼的消息吓得腿都软了。   穿着拖鞋的妈妈看得出是匆忙赶来的,连鞋都忘记换,她哭着对女儿说:“佳月啊,不就一个男人吗?你为了男人不要爸妈了?”   鬼王在旁边凉凉地说:“一个渣男,比你父母和未来的孩子还重要呢……我的妈妈原来是恋爱脑吗?”   他长吁短叹,“好惨啊,未来的渣爸如果要打我,妈妈你会在旁边拍掌说好吗?”   女孩终于绷不住,怒吼道:“我才不是   这种三观都歪掉的妈妈!”   “佳月啊。”女孩的爸爸也软着腿,连滚带爬地接近女儿,哭着道,“咱们就你一个女儿,你要是死了,爸爸也不活了!你先别跳,让爸爸先跳,爸爸不能白发人送黑发人。”   佳月的妈妈也哭得绝望之极:“老公,你等等我,我们一家子一起死。”   鬼王叹气,一脸欣慰地道:“妈妈,外公外婆很快就变成鬼来找我了呢。”   女孩:“……”不知怎么的,突然间门就不想死了呢。   女孩眼里的浑浊退去,她有些茫然地看着周围。   不对,她为什么要死?她好像并不想死,反而想踹掉渣男的,怎么会为一个渣男要死要活?   **   金边眼镜青年接到高刑警电话时,整个人都是傻的。   他赶紧将电视台转到聊聊频道,这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毕竟聊聊频道这种破节目,在他家是连狗都不看的。   找这频道时,还费了点时间门。   当看到视频里的鬼少年时,金边眼镜青年眼睛睁得大大的,“这是……鬼王大人!”   他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怀疑自己在做梦。   不禁凑近屏幕前,“鬼王大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跳楼的女士身边?难不成这个女士有什么特殊不成?”   他没见过鬼王本人,但济远大师见过,通过大师的描述,警察局那些专门画通缉犯画像的画像师加班加点,总算将鬼王的模样画了出来。   是以看到这鬼少年时,他一眼就认出来。   高刑警已经冷静下来:“电视台的摄像机可能只是恰巧拍下鬼王的身影,我已经去找会读唇语的人来了。”   警察局里,不少人都关心这件事,聚拢到高刑警身边。   没办法,鬼王都跑出来了,这事引起众人的高度注意,让他们无法置之不理。更不用说,这会儿看到鬼王的民众可能不少,他们还要拿出一个方案来。   当然,他们更怕鬼王莫名其妙地在光天化日中出现,会有什么不好的事。   “等等,十分三秒这里放大。”高刑警几乎整个人都要钻进视频里,“你们看鬼王这个动作,他好像从女孩肩膀上拍走什么东西。”   旁边有人道:“有点黑黑的,这是什么东西。”   金边眼镜青年将镜头放大后,十分肯定地说:“是鬼气!安良镇三个村子出现过的鬼气!这个叫顾佳月的女孩去哪沾惹上鬼气了?”   众人讨论了会儿,都没能讨论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金边眼镜青年道:“算了,我先打个电话给鬼王。”   鬼事不决问鬼王,最多费点咨询费。   **   也许是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女孩终于没有跳楼。   围观的人和看电视的人不禁松了口气。   这年头的信息发达,像以前有人跳楼,旁人还在旁边吆喝“要跳赶紧跳”的事少了,戾气再怎么重,涉及人命,世人还是收敛不少。   女孩摸着自己的肚子,终于下定决心,对父母说:“爸妈,我决定和黄昊成分手,但我想要这个孩子……以后孩子和我姓,我会好好工作养他的。”   这么帅的儿子,若是不生下来太可惜了。   挤在人群中的江笑笑冷着脸,她没想到就这么一小会儿,她就多了个奶奶。   “爸爸,你看怎么办?”   单身妈妈是这么好当的吗?谁知道这女孩生出的孩子是什么鸟样?如果这孩子将来不孝顺也不懂事,她爸爸不就造孽了吗?   鬼王叹气道:“顾佳月本来就不想死,她不知去哪沾了鬼气,一时想不开,才会跳楼的。”   “沾上鬼气?”江笑笑惊了下,忙问道,“爸爸,是有不服管教的厉鬼吗?”   鬼爸爸曾和她说过,有不服管的厉鬼只想在活人中大杀特杀,是天生的反社会之鬼。   “不清楚。”鬼王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我觉得奇怪,特意看了顾佳月的命运,我猜罪魁祸首是故意让她沾上鬼气的,目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   江笑笑接触这种事多了,马上便明白,“爸爸,是顾佳月肚子里的孩子的命格与众不同吗?”   比如她,鬼爸爸说她的八字特别阴,不用天眼符都能看到鬼。   鬼王冷着脸,默默地点头。   得到肯定的答案,江笑笑也沉默了好一会儿。   她又想起孤河村那些被迫生下罪犯的孩子的可怜女人,想起流着罪恶血脉的方若涵的那两个孩子大宝和二宝,他们能眼睁睁看着刚出生的妹妹被亲生父亲摔死,看着母亲被打断腿。   半晌,江笑笑严肃地说:“爸爸,我不管顾佳月肚子里的孩子将来多么厉害,我希望顾佳月留下孩子是因为她想,她想当妈妈,而不是孩子多么好多么有出息。”她咬了咬嘴唇,“爸爸不要因为同情她未来的孩子,就让她生下这个孩子。”   她被渣男抛弃了,还要给他生孩子,被剥夺不生孩子的权利,也太惨了。   鬼王安慰道:“宝宝放心,爸爸知道,相比起未生下来的孩子,当然是活着的人更重要。”他哼了一声,“爸爸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嘛?我没权利改变别人的人生,即使我觉得这个孩子还是生下来比较好……放心吧,我今晚入梦,告诉她和她父母,让他们自己去选择。”   江笑笑先是放心,尔后一脸好奇,“爸爸,你能看到的她的未来是什么样的?”   “如果她没被鬼气影响的话,她将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流产,大出血,将来再也不能生了,后半辈子身体受到影响,体弱多病,连累父母为她操劳一辈子。”   “另一个是生下肚子里的孩子,她本是独生女,孩子自然跟她姓,一家子和和乐乐。她将来的孩子很懂事聪明,还很孝顺……”   江笑笑拧眉,“可是她未婚就带着个孩子,以后会幸福吗?”   她有些怀疑地看向鬼爸爸,不说给顾佳月选择吗?   不管顾佳月肚子里的孩子   多么的好,这社会太现实,如果她带着孩子还想再嫁,选择面就窄了。   鬼王摇头,“我只知道她如果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绝对会得不到幸福。”他直接给女儿开天眼看未来,“看见了吗,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成形,如果要堕胎,那孩子会变成婴灵,她下半辈子厄运加身,贫困交加……她父母也会受影响,不得安享晚年。”   不得不说,这个位面不愧是十分有潜质变成鬼域的位面,婴灵也太容易形成了。   江笑笑看完后,一时间门说不出话来。   她想到孤河村里那无数没有机会长大的婴灵,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我还是觉得,应该让顾佳月自己作选择。”江笑笑小小声地说。   鬼王看着女儿,不禁笑了,“笑笑真善良!行的,爸爸知道了,如果顾佳月选择流掉孩子,爸爸会想办法将伤害减到最低。”   大不了去白干活,将婴灵身上的怨气洗干净,为它找到一对爱它的父母,让顾佳月一家子多行好事,以功德对抗厄运,未来还是可期的。   父女俩回到家,打开电脑,发现非自然管理局的信息铺天盖地。   “爸爸,你竟然上电视了?”江笑笑惊讶地大叫,“爸爸,人类不是看不见你吗?”   说着,她忍不住担心起来。   鬼王也终于知道,为何非自然管理局会发这么多信息过来。   他一边看视频,一边道:“大概是爸爸的实力升级,鬼气泄露,人看不见,不代表机器观察不到。”   鬼王陷入沉思,济远大师他们在安良镇三个村子念了三个月的往生经,因为不放心,他经常飘去帮忙吸收鬼气,鬼气吸收多了,难免会消化不良,被机器拍到一点都不奇怪。   晚上,鬼王给顾佳月一家托梦。   “你们女儿命中只有这个儿子,若是不要的话,身体受到影响,以后再也生不出孩子。孩子的爸爸是个人渣不错,但这个孩子是个有大出息的,生下来是报恩的,好好培养,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能变成婴灵的、有执念的鬼,大多意志坚定,意志坚定的人未来一般差不了。   鬼王特地让这一家人看了孩子的未来。   等他们醒来时,顾家三人的脸都是红的,都为梦里看到的未来而激动不已。   “我儿子好有出息啊。”顾佳月一脸梦幻地摸着自己的肚子,哎呀,她竟然看到自己儿子捧着世界级科学家的奖项,全国上下都为他自豪。   她还看到儿子拒绝了后悔莫及的渣爹,搂着她的肩膀说:“我的人生只有妈妈。”   这打脸打的,真是太让人痛快了!   “佳月,留下这个孩子吧!”顾家爸妈异口同声地说。   如今鬼气被消除后,顾佳月的脑子十分清醒,朝父母点头:“当然留!”   当初怀孕时,医生就曾经和她说过,她是不易受孕的体质,若是不要这个孩子,她将来就怀不上孩子。当时她本来就想留下孩子,直接踹掉渣男的,   但是不知为何,   突然间门就想不开了。   顾佳月又不蠢,   哪里真的会愿意为了个渣男放弃自己的生命?   而且,比起嫁给渣男,她更愿意当个单亲妈妈,这样也能承欢父母膝下,不比嫁给渣男,过着糟心的日子好吗?   别说什么单亲妈妈辛苦,那要看实际情况。   像顾佳月自己,父母只有她一个孩子,而且父母都是高知识份子,他们的年纪不大,家里还有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养育一个孩子。   至于孩子的教育?那更不用说了,父母都是高知识份子,难不成还教不好一个孩子,难不成要加个渣男才能教好?她还要担心渣男将孩子教歪了呢。   这也是她当初知道男朋友是个渣男时的想法,踹掉渣男没得商量,还赠送一个孩子呢。   经历了黄成昊那渣男,她觉得结婚并不是很好,但又想要一个孩子。   现在,这就是现成的了吗?   后来,江笑笑一直关注顾佳月的生活。   听说顾佳月生下孩子后,变成了一个炫娃狂魔,朋友圈里都是一家子的幸福生活。   看到顾家祖孙四人脸上的笑容,江笑笑终于放下心来。   **   收到鬼王的回复后,高刑警和金边眼镜青年麻利地付了咨询费。   他们总觉得鬼王最近是钻进钱眼里了,连这种小钱都不放过。不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不能用钱解决的才麻烦。   于是,非自然管理局又开了一个晚上的会议。   金边眼镜青年将资料发下去,“鬼王说,他怀疑鬼气复苏背后有人捣鬼,罪魁祸首想将世界变成鬼域,鬼王说顾佳月就是最好的证明。”   “还有,顾佳月肚子里的孩子将来会成为国宝级的科学家,会制造出对付鬼怪的利器。”金边眼镜青年说到这里,面色不太好看,“按这么看,有人或者鬼,能预知未来,让顾佳月沾上鬼气,迷了她的心神操控她跳楼,目的是杀死她肚子里的孩子。”   高刑警沉声道:“我们查过顾佳月的过往,她是个性格开朗的人,加上父母的教育,怎么看都不像恋爱失败就要自杀的人……幸好当时鬼王路过救了她。”   国宝级的科学家对一国的重要性就不必说了,尤其是这个世界即将要进化成鬼怪的国度,一个能制造出杀鬼武器的科学家,有人或者鬼想提前扼杀也不奇怪。   马大姐温声细语的提出自己的看法,“还好鬼王站在我们这边。”   管理局的人无数次庆幸鬼王不是野心勃勃之辈,而是一个女儿奴。   在得知鬼王的真面目后,国家只花了短短几天,就查清楚江笑笑的存在。   听说好几个上层领导人拍着桌子大骂那群人贩子,幸好江笑笑什么事都没发生,不然鬼王准得发疯,简直不敢想像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为此,国家也加大打击人贩子的力度。   这段日子,国家在孤河村那群被拐卖后悲惨死去的被拐妇女鬼魂的   帮助下,人贩子不管躲到哪个山旮旯都能被找出来,全国被解救的妇女人数多达上万,一条条拐卖链也被找出来,据说还有好几条国际贩卖链和非法获取人体器官的组织被捣毁。   全国上下的警察忙得团团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休息,这成果也是杠杠的,现在连老百姓都说治安更好了。   玄门中人也是心有余悸。   他们终于见到鬼王,当看到鬼王那一身功德,差点被闪瞎眼睛,像这样的存在,连天道都得为他让路,若他想将这个世界变成鬼域,估计谁都拦不住他。   “像这种大功德者,按理说应该是顺风顺水一辈子的。”   “……?”   金边眼镜青年马上道:“我打电话给星龙县那边,让当地警方去调查苏大盛的母亲。”   那个会看相出苏笑笑八字好的苏家老太太,绝对有问题。   以前他们还以为苏老太太太过封建迷信,才会相信这种事,现在看来,竟然并不是。   **   江笑笑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回到学校后,她继续和汤元抓紧时间门学习知识,开始给鬼爸爸制造身体。   “江笑笑,快来帮忙。”汤元扶着钢铁架子,往一旁喊道。   江笑笑应了一声,擦擦手过去。   钻进电脑里操控机械手的鬼王从屏幕钻出来,然后又钻进去,一边说道:“线路小心点,别接错了。”   程序员鬼的两只鬼手快得都要出现残影了,“鬼王,这个代码有问题,支撑不住的150公斤的架子。”   忙碌了一通,总算做好架子。   “好啦,架子终于做好了。”   江笑笑和汤元站在地上,两个鬼飘空中,他们一起盯着造型复杂的钢铁架子,这可是他们辛苦了好几个月的成果。   见鬼王一脸不满,程序员鬼安慰道:“只要整上皮子,看着就像人了。”   鬼王围着钢铁架子转,“笑笑,汤元,这高度是不是哪里不对?”   汤元示意鬼王站地上,别到飘空中,不然身高不好对比。   他仔细看了看,“我特意量过的,身高一样。”   鬼王很不满:“我觉得可以加两公分的,男人就要一米八!”   “可是江叔叔您不够一米八啊。”汤元十分肯定地说,尤其是鬼王还爱光着脚丫子飘,没有两公分的皮鞋的加持,就显得离一米八更遥远了。他诚恳地说,“江叔叔,咱们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   鬼王朝他怒目而视:“汤元,你个子矮不理解个子高的人……鬼。”   刚一米七出头的汤元不禁呵呵,扭头对江笑笑说:“我觉得还是太高了,矮点的话,更省材料和钱。江叔叔不是说实验经费全用光了吗?该省则省。”   “汤元,你要是敢让我变矮子,我就诅咒你这辈子长不高。”鬼王气乎乎的飘过来,和汤元吵架。   江笑笑不想理会他们,她一个女人,既不能理解男人,也理解不了鬼对身高的在意。   她转头问:“仿生皮肤买到了吗?”   程序员鬼一脸为难地说:“汤元说得没错,资金不够了。”   江笑笑看了眼正吵得欢的一人一鬼,迄今为止,鬼爸爸的钢铁壳子已经花掉两千多万,钱真是越花越不够花。   “我想爸爸可以先将就着用。”江笑笑盯着钢铁架子看了又看,其实看多了还挺眉清目秀的,“以后有钱再上皮肤吧。”   “智能手机的分成很快就下来了。”程序员鬼摸着鼻子,小声对江笑笑说,“其实我生前一直有个梦想……”   江笑笑一脸鼓励地看着他:“什么梦想?”   “我一直想生个闺女。”英年早秃、还英年早逝的程序员鬼一脸惆怅地说,“甜甜的,会说最喜欢爸爸的闺女。可是,我忙得连交女朋友的时间门都没有。”   程序员鬼不禁仰天长啸,差点没哭出来,二十几岁的处男鬼啊。   江笑笑:“……”   程序员鬼扭扭捏捏地说:“鬼王的壳子都这么成功,我想做个四五岁的小女儿。工资我可以不要的,那边剩下的材料能给我吗?我计算过了,做出我的女儿足够了。”   江笑笑:“……”我觉得,我可能不太懂你们这些男人和男鬼。   一回生,二回熟,江笑笑觉得既然实现程序员鬼的梦想不难,那就做吧,因为……   呜呜呜,二十多岁就地中海的男人实在太可怜了!   二十多岁还交不上女朋友也太难了!   二十多岁都没自己的孩子,只能通过幻想实在太悲哀了。   得到她的同意,程序员鬼那叫一个精神,写起代码虎虎生风,精神百倍。 第171章 幽灵爸爸22   虽然鬼王嫌弃钢铁架子的身高没有达到一米八,最后仍是将就着用。   毕竟钱确实是个大问题,没钱什么都是白搭。   “汤元,笑笑,快来吃饭。”   简陋的钢铁架子端着饭菜滑了过来,轮子骨碌碌转动着。   看到闺女正拿着手机看某个新闻,画面里正好有一个长得十分可爱的宝宝,机器人乒乓球般大的眼睛骨碌碌转动着:“笑笑,你的兴趣什么时候又变了?”   以前闺女明明只喜欢看漂亮的爱豆在舞台上蹦蹦跳跳的。   “我在看我奶奶晒儿子呢。”江笑笑对着鬼爸吡牙一笑,“看,可不可爱?”   鬼王的电子眼上下扫了眼新闻,一个奶奶带着两三个月大的小婴儿去买彩票,小娃娃胖乎乎的小手乱挥一通,奶奶试着将娃娃点中的数字填上去,结果中了一百多万。   鬼王一眼就看出这小婴儿的身份,“先前跳楼的那个女孩生的儿子?”   啧啧,这运气啊,他就说顾佳月肚子里的孩子肯定是有大来历的,若没点来历,怎么可能让大人随便就能中奖?   “行了,快来吃饭吧。”   鬼王拍拍闺女的脑袋,又滑到汤元身边,故意低下头看他,给他营造出居高临下的结果,他的机械手一脸慈爱地摸上汤元的头,“汤元你正处于发育期呢,一定要多吃点啊,不然长不高咋办?”   汤元先是低头看了眼鬼王脚下的轮子。   鬼王用上钢铁壳子后表示,这壳子虽然不错,就是他飘惯了,不习惯用两条腿走路,于是让他们给他装上两轮子。   汤元深深地怀疑,鬼王整这么高的轮鞋是故意的,那轮鞋起码七公分,他现在绝对不止一米八!   汤元恶狠狠地想,待会儿他一定要多吃一碗饭!   他爸妈都长得很高,祖父祖母、外公外婆也很高,家学渊源呢,没道理他会矮的。他只不过发育晚,将来说不定能超过一米九,到时江叔叔踩高跷都不顶用!   江笑笑吃着爸爸精心烹饪的美味饭菜,心满意足。   给鬼爸爸整了具身体后,最明显的好处是她的衣食都不用操心了,机器人鬼爸爸会为她做好一切。   当然这个机器人还有很多缺点,例如关节不够灵活,作为轮子的脚只能在平面转动,下楼就别想了。   是以鬼爸爸除非需要实体做事,不然宁可当阿飘。   吃完饭,江笑笑便继续刷着智能机。   智能机在这个世界提前近十年遍地开花,世人摸索出不少用法,不过几个月时间,像短视频还有直播类似的app都已经现出,江笑笑几乎是机不离手,只要有空就跑去看搞笑视频,笑得在床上打滚。   智能机的出现,不仅让人类快速进入低头族的行列,连鬼也不例外。   古装女鬼最近很少出来,天天窝在她的棺材里刷手机。   一边刷,她一边感恩,“感谢鬼王大人研究的智能机,我可   以当个宅鬼啦!”   “好了,吃完饭也不能休息,还有事要忙呢。”鬼王从钢铁架子里飘出来,“笑笑,还是你答应的,要给小爱做身体。”   江笑笑赶紧放下手机去干活。   程序员鬼为了“女儿”拼命地敲代码,也不知是不是鬼气加持,他居然搞出智能ai,刚出生的懵懂的智能ai表示出对前辈——鬼王的羡慕,她也想要一具身体。   程序员鬼在设计女儿的时候,是怎么可爱怎么来,所以当一个可可爱爱像糯米团的小姑娘在电脑屏幕上,冲着江笑笑喊“姐姐”的时候,江笑笑的心都要化了。   不就是想要一具身体嘛?给你,都给你!   材料不够?我从我鬼爸爸身上薅,反正他更爱当阿飘!   鬼王差点控制不住鬼气:这可真是孝顺闺女,哄堂大孝!   江笑笑一脸讨好地对父亲笑,讨巧卖乖,“反正爸爸你也不怎么喜欢现在这个身体嘛。”   鬼王一直觉得这个锃亮的金属架子有点粗糙,肯定是因为没邀请原画设计师过来参与,才会整成这样。   这群没一点审美的家伙,将他好好的身体设计得像外星人。   汤元表示:其实更像火箭筒,多帅气啊!   鬼王嘀咕,“所以说一定要努力赚钱,不贴上皮肤就不像人。”   汤元一脸认真地建议,“人造皮有点贵,江叔叔可以考虑猪皮。”   “其实猪皮挺好,还便宜。”程序员鬼小声说,有多余的钱可以给他的闺女制造一个好看的身体。   鬼王断然拒绝,“休想!我拒绝一身猪肉味。”作为一个鬼王,他的排面不要嘛?   “我觉得没皮肤也好。”给鬼爸爸做了机器人身体后,发现家里已经破产的江笑笑开始精打细算,“猪皮保质时间不长,阳光下暴晒的话,一个星期都不到就腐烂了,一个月换四次皮实在太贵。”   其实网上有人工皮,很多爱漂亮的女孩买来贴青春痘的,可机器人面积大,陷入山穷水尽的父女俩毅然的精神升华了。   一切表相都是虚妄!   人是不能爱慕虚荣的,红颜枯骨皆是一场空!   鬼王没好气地瞪程序员鬼,若不是他搞出个智能ai,还想给它制造一具身体,他家也不会一分钱都掏不出来。   程序员鬼当作没看到鬼王的视线,专心地看着他未来的闺女。   看程序员鬼装傻的模样,就知道靠不住,鬼王晦气地说:“算了,我再去股市转几圈。”   他是个遵纪守法的鬼,虽然知道银行的钱最多,恨不得倒贴它当上门女婿,可不吃软饭不吃牢饭的思想根深蒂固,只能辛辛苦苦地在股市,将一双鬼眼瞪成火眼金睛炒股。   江笑笑颔首,双手合十,“一切就拜托爸爸啦。”   股市千万要挺住啊,不然爸爸是鬼不吃饭没关系,她会饿成人干的。   汤元在旁边表示同情,但爱莫能助,因为他的零花钱全掏出去了。   他们做出来的智能机确实是给他爸妈的公司了,江笑笑也是有股份的,第一笔分红也给她。可再多的钱都经不住他们造,搞了鬼王的身体,还想整个孩子的。   鬼王的身体糙点就糙点,对那产生智能的ai小爱,程序员鬼和江笑笑爱得不行,都想给它弄个尽善尽美的身体,汤元看得有点想跑,总觉得这是个黑洞,多少钱都不够它吞。   “主人,国外有恶鬼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掏吃人心。”   小爱的声音从电脑里传出来,并将视频传了过来。   在场的人和鬼听到这消息时,面色都不好看,凑在一起看视频。   只见乱糟糟的街道上到处都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一个高大的、面色惨白、半透明的鬼影,抓住一个青年的两条腿,像雷剧里展示的那样,将人撕成两半。   另一个稍矮些的鬼影则是抓住一个女孩,一只半透明的鬼手,伸进女孩的胸口,直接将心脏掏出来,就着热血吞了下去。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吃下心脏的鬼影仿佛都没有那么透明了。   这血腥又暴力的一幕,看得江笑笑和汤元直想吐,作为一个正常人,他们受不了这么血淋淋的事,要是拍电视电影,这绝对要打马赛克的。   鬼王则是暴跳如雷:“果然是不开化的蛮鬼,吃人都这么粗糙恶心,我们国家的鬼就只吸生气,外表看着一点都不吓人,多优雅多文明!”   当然在他的高压镇压下,没哪个鬼敢去吸食生人的精气,死了再死可不是开玩笑的,鬼王真的能让鬼魂飞魄散。   “爸爸,重点不是这个。”江笑笑转过头,一脸难受地说。   一杯温水放到她前面,是承受力比她更好一点的汤元,虽然他的脸色也十分难看,但到底撑住了。   江笑笑虚弱地朝他道了一声谢谢,一口喝完水才好受些。   鬼王转头对小爱说:“小爱,网上的事你先盯着,我去找管理局那边商量一下。”   小爱甜甜软软地应下,萌萌地说:“鬼王大人加油,放心地交给小爱吧~~”   还给他比了一个心。   鬼王突然觉得,这ai其实也挺不错的吧。   **   非自然管理局正在开会。   金边眼镜青年头疼得厉害,先前顾佳月身边出现的鬼影,他们为了安抚群众,说是高科技投影。   哪知道国内的鬼瞒过去了,国外的鬼却瞒不住。   “你们看咱们的邻居,这八头大蛇的鬼魂都苏醒了,一口气吃了几百个人呢。”金边眼镜青年将几分钟前发生的惨剧视频投影。   众人看得心头发冷,哪个国家没个神话传说?若是传说中能翻山倒海的怪物和鬼魂都苏醒过来……   正好这时,鬼王的电话打过来。   众人不禁松了口气,鬼王的电话来得很是时候。   “国外的情况我不清楚,不过国内的,你们不用担心,鬼气都被我处理得差不多了,鬼气不足,就不会出现处理不掉的怪物。”   “我给你们电话,只想和你们说,鬼怪的存在只怕瞒不住了,人心的恐惧和对未知事物的惧怕等负面情绪,对鬼怪的产生会有加持的作用。”   也就是说,人类的负面情绪越少越好,这样才会杜绝鬼怪复活的土壤。   众人安静地听着,面色都十分凝重。   鬼王继续道:“你们去和邻国说一下,千万别拿人去喂那条大蛇,喂多了,鬼魂会成实体,那条大蛇会真正地复活,届时整个国家都不够它吃的。”   管理局的人神色一凛。   若是将整个国家吃完后,这大蛇会去哪里找食物?会不会跨海过来?毕竟他们国家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   鬼王挂断电话后,面色有些沉重。   江笑笑走过来,抓住父亲的手,不像第一次他们见面时,鬼爸爸像飘渺的云、没有痕迹的烟,现在她偶尔可以握到鬼爸爸的实体。   她担忧地问:“爸爸,事情很严重吗?”   鬼王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摸摸女儿的头,“不是什么严重的事,爸爸会处理的。”   江笑笑瞅着他,“爸爸,等我上大学后,再给你造一个更灵活更好看的身体,比你真人还好看。”她努力地说着让父亲高兴的话。   鬼王点头,“嗯,到时这个身体就让给小爱。”   现在做的机器人身体就像一个火箭筒,一点身材曲线都没有,想要八块腹肌和公狗腰的鬼王表示不太喜欢。   这时,一个稚嫩甜软的声音从电脑飘了出来,“我也要换具身体,这个不可爱。”   程序员鬼一脸慈爱地看着屏幕里的小爱,他的女儿多可爱啊,肯定外表也要做得世界第一可爱,鬼王那个壳子就算了吧。   鬼王直翻白眼,“小爱又在电脑上看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也不怕变坏。”   这诞生才多长时间啊,居然都懂得美丑了。   “小爱不会变坏的。”奶声奶气的声音都是控诉,“爸爸坏,好多视频都不给小爱看呢。”   只见电脑屏幕上,四五岁的小女孩因为生气,在绿草地上打了个滚。   “爸爸也是为你好。”程序员鬼赶紧为自己辩解,“小爱啊,你还是个孩子呢。”   鬼王又飘到机器人身上,乒乓球大的眼珠子360度翻转着,看得江笑笑忍不住低头暗笑。   机器人爸爸想翻个白眼也没辙,因为机械眼是全黑的。   鬼王道:“未成年人不准看有颜色的,违反国家规定。”   “什么叫有颜色?”小爱转了个圈,将小裙子变成白色,“我喜欢五颜六色的衣服,不可以吗?”   鬼王朝程序员鬼翻了个大黑眼,“我要去给女儿做饭,你是小爱爸爸,你负责生理卫生课。”   鬼王朝厨房滑过去,一边说:“汤元,过来帮忙摘菜!笑笑,帮爸爸到楼下买瓶酱油。”   等江笑笑拿钱离开,汤元坐在厨房里,边摘菜边问:“叔叔,你有什么事跟我说吗?   ”   “为什么这么说。”   汤元福尔摩斯附身,“江笑笑更擅长厨房的事,按理来说,您应该让我去买酱油让她摘菜的。”   鬼王正想说什么,汤元的眉毛挑起,“您别用我是客人这个理由,我们这么熟了,您可没对我客气过。”   他都不知吃过多少回江家的饭菜,补习的时候更是被不耐烦的鬼王骂“笨蛋”,自己什么时候有客人待遇了?   鬼王哼一声,“觉得不平?”   “没有。”汤元神色自若地将摘下的青菜梗丢到垃圾桶里。   说起来,他以前从未下过厨房,现在却知道了豆角要去筋,芹菜要丢掉叶子,生竹笋要煮过才能吃……   汤元脸上露出一个笑容,“谢谢江叔叔没将我当外人。”   鬼王机器人兵乓球大的眼睛扫了他一眼,“好歹我也是你的老师。”接着又哼一声,继续道,“现在全世界鬼气复苏,我本来打算建立鬼域,将人和鬼分开管理,没有太多时间陪在笑笑身边。想必你也听到了,笑笑的命格特殊,我担心有人或鬼打她的主意……你和我有契约,能看到鬼,我希望你帮我注意一下别有用心接近笑笑的人。”   “笑笑现在是高三,学习紧张,她又是个爱操心的。”   鬼王一边说,一边将排骨丢到锅里炸,今天做的是汤元和笑笑都爱吃的糖醋排骨,笑笑最喜欢吃这种先炸过再挂糖醋酱的做法。   “你比较冷静机智,这事就交给你了。”   汤元的脑子转得快,手上的动作停了一瞬,“江叔叔,指使苏文化杀江笑笑的罪魁祸首找到了?”   鬼王沉着脸,“我去苏文化梦中查过,他的记忆空了一块。”   空了一块就代表有问题!   汤元叹气,心知面对这种玄门的手段,他再聪明也没办法。   他保证道:“江叔叔,您放心,我会帮您看着江笑笑的。”   “我给你留一些符,若有鬼不安好心,你就猛砸。”鬼王看他一眼,他可不会真让这小子用自己的小身板去扛。   汤元不禁有些跃跃欲试,虽然鬼看了不少,可他还没去打过鬼呢,好期待啊!   **   鬼王为了接下来的事作准备,忙碌着画符箓,玄门中人也在忙碌着画,每个人都顶着黑眼圈,喝着苦茶,时不时还给自己刷个清醒符。   金边眼镜青年数着到手的符箓,有些愧疚地道:“你们再坚持一下哈,等下面的人培养出来,你们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茅山派掌门扯了扯胡子,让自己清醒些,叹道:“科学家还是没学会怎么复制吗?”   自从看到隔壁国的八头蛇吞了一个又一个人后,全国上下的玄门中人都在拼命地画符箓,他都已经三天没睡过,总觉得会猝死。   金边眼镜青年叹气,“复制是复制出来了,但都和废纸没两样。那些科学家说,符箓里有能量浮动,他们正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将这能量附到符上。”   这些   天,三观被洗礼过的科学家们表示,就算修仙也要科学修仙,他们会找到规律的!   就在这时,国家非自然管理局的人兴匆匆地跑过来,“林景先生,鬼王发话过来,他设计了可以杀鬼的武器,问咱们要不要买!”   金边眼镜青年林景脱口而出:“当然要买,多少钱都要买!”   来人喘了口大气,继续说:“鬼王大人还说,他需要实验室做鬼气收集器,还有鬼气测量仪,只要我们提供实验室材料和助手,就可以五五分!”   哎哟,这是天降馅饼了?   同样好几天没睡的林景觉得精神有些恍惚,但精明如他,依旧不忘杀价:“将电话给我,五五分实在太多了,还有就算是鬼王,做买卖也要交税的。”   鬼王这是出手了?   茅山派掌门等人终于放下心,他们的头一歪,直接倒在桌子上就呼呼睡。   **   “周游前来报告!”   一个五官周正、神色坚毅的高大军人走进管理局,他无比庆幸自己是面瘫脸,刚才看到一个鬼飘在空中时,差点就变脸。   虽然知道这个世界已经不科学,虽然知道鬼怪是真的存在了,可第一次用上天眼符的他真的不知道,鬼都摸到国家单位来了,还这么多!   “他们都是管理局聘用的鬼员工。”人已经中年的管理局局长解释道,摸摸自己越来越往上的发际线,很想叹气。   自从他当上局长以来,头发真是大把大把的掉啊,感觉离秃顶已经不远了。   “生人不准歧视鬼,他们虽然死了,但为国家做了很大的贡献。”局长严肃地警告,“别的不说,警察局累积的很多陈年旧案和悬案,就是靠他们才能破了。”   军人面色严肃,只要生是他们国家的人,死后自然是他们国家的鬼,都是国家的公民,也是他们这些军人守护的对象。   局长和军方来人说明来意,“这次的事肯定有危险,一切就拜托你们了。”   军人行了个礼,来之前,他也听领导说过,邻居家的八头蛇如果实力太涨,他们这些当军人的确实睡都睡不安稳,只隔着一道海峡,实在太近了。   不久后,玄门中人拿着新鲜出炉的弑鬼枪,一脸新鲜。   “这是子弹?”   茅山派掌门捏了捏所谓的子弹,和橡皮泥做的似的,软软弹弹,但他能感受到子弹里蕴含的能量。   一个满头白发的科学家得意地说:“鬼王说得没错,能量可以转化的,鬼气可以转化成杀鬼的子弹。”   茅山派掌门闻言,高兴不已,“快快快,让咱们试验一下。”   这群玄门中人,都是一人一把枪,面上贼高兴,他们以为科学家带他们去找鬼做试验,谁知科学家将他们带到射击场。   “这个……”   科学家指着那边一看就是兵王的一排军人,说道:“子弹很珍贵,你们得先提高射击水平!他们都是军中数一数一的神枪手,就由他们来教你们。”   等开始练习时,年轻人还好,年老些的只觉得腰酸背痛,这枪的后坐力也太强了点。   茅山派掌门本就休息不好,没练一会儿就有些不耐烦。   他突然想到什么,对教导他的军人说:“只要有能对付鬼的武器,普通人也可以出手,用不着咱拿着枪冲锋陷阵啊?”   身材板直,如同一株白杨树的年轻士兵黝黑的脸上露出大白牙,“掌门,您说得没错,我们这些狙击手才是打头阵的,只是你们都是杀鬼的前辈,最新的武器还是得了解了解的。”   年轻士兵说着,心跳得有些快。   领导说了,国内的鬼气不多,决定派他们到国外帮忙杀鬼,当然最重要的目的是收集鬼气。   他们是狙击手,以前目标都是人,第一次杀鬼,真是太阳底下的新鲜事。 第172章 幽灵爸爸23   江笑笑抱着抱枕,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汤元坐在另一边,鬼爸爸牌机器人移动着轮子,从厨房端出果茶和点心。   看电视嘛,当然是边吃边看才是正确姿势。   汤元双眼发亮,“江叔叔,鬼气|枪真是你制造的吗?原理是什么?威力大吗?只能杀鬼吗?用在人身上会如何……”   江笑笑很不高兴,“汤元,你闭嘴吧,声音都要听不到了。”   她拿起遥控器,将电视机的声音调大,现在收看的是国家台。   国家台的记者面不改色地站在那里,他的身后半空中,有一条巨大的八头大蛇,它的身影时隐时现、时实时虚,宛若奇幻影片里出现的鬼怪。   若是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拍奇幻大片呢。   这当然不是,站在那里的记者正和国内的观众介绍八头大蛇的来历,以及国家士兵将要采取的行动。   汤元也被那巨大的蛇影吸引住了,哎哟,几十层楼高,有点像奥特曼里的小怪兽。   不过八头蛇国家的国民也不乏脑残,居然有人游行示威,说八头蛇代表他们国家的古典文化,不应该就这么杀死。   至于吃人,可以让它吃死刑犯或他国国民嘛,说不定它吃多了,就能清醒过来,成为国家的守护神兽呢。   江笑笑看得直咂舌,满脸不可思议,“听说他们国家死了不少人,不仅八头蛇,还有其他的恶鬼……他们都不怕死的吗?”   “大概因为宗教自由的关系吧。”汤元一脸不屑,“咱们国家周围的小国都有点毛病,邪|教都不取缔的,以前就发生过多起以人命祭祀邪神的案件。”   鬼王的脸色实在不好看,他想起安良镇的三个村子,几十年前也是八头蛇国家捣鼓祭坛,搞出万人坑的。   江笑笑一直守在电视机前,看着八头蛇倒下,鬼影彻底消失后,终于心满意足地关上电视。   发现鬼爸爸的脸色不好,她关心地问:“爸爸,你怎么了?”   鬼王淡淡地道:“没什么,只是在想八头蛇这种玩意不应该出现的,也不知国外还有多少这种玩意。”   鬼王不欲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多说,让他们赶紧去睡觉,明天还要去上学呢。   不管外面发生天大的事,都不影响这些未成年的学生。   早上,江笑笑起床后,又刷了会儿视频,对厨房里忙碌的老父亲说:“爸爸,互联网发展得好快,短视频和直播平台好热闹,大家都说这是时代的财富密码。”她一脸可惜之色,“你当初怎么就没想着投资呢?”   鬼王拿着锅铲,翻着电子眼,“本钱呢?”   他现在还是一具钢铁架子呢,剩下的钱都给小爱做身体了。   江笑笑无话可说。   鬼王将煎好的鸡蛋放盘子里,再摆上腌渍好的小菜,还有一碗软糯暖胃的皮蛋瘦肉粥,这就是江笑笑最喜欢吃的早餐了。   江笑笑吃得满足,已经是高三最后一个学期,鬼爸爸在研究   所忙得飞起,还不忘每天给她做早餐晚餐,担心她高三营养不良。   其实她现在完全可以吃学校食堂的。   “高三用脑多,爸爸做了点心,课间休息肚子饿就吃一块。”鬼王念叨着,“你同桌高一时请你吃了不少东西,你记得请回去,礼尚往来,还有你其他同学……不够爸爸下回多做点。”   江笑笑自从高一就是重点班,文理分班后,因为大部分同学和江笑笑一样选的都是理科,所以高一到高三,重点班的同学依旧是那一批,特别有缘分。   江笑笑边喝粥边点头,眼睛还盯着手机看,她看的是国外同胞发的鬼视频,一大早看这些,特别的提神醒脑。   鬼王的钢铁手伸过来,将手机收了,“一大早就看这个,也不怕没胃口。”   外国的鬼怪吃人场面非常吓人,和他们拍的恐怖片一样,到处是内脏鲜血,恶心无比。   江笑笑也没将手机抢回来,只是嘀咕道:“我看的是咱们国家的特种兵杀鬼的场面,一点都不恶心。”   弑鬼枪出动,鬼化成一道青烟xiu的没了,没血没内脏,看着解压又安全。   鬼王敲着桌子,“快点吃,不然又要迟到了。”   等送江笑笑进入学校后,鬼王叮嘱古装女鬼看好他的闺女。   女鬼手里握着手机,蹲在树荫下刷视频,头也不抬地嗯嗯嗯地点头。   鬼王看到后,特么的不放心,她真的不会因为刷手机误事吗?   古装女鬼举起手,让鬼王看她手上的“良鬼证”,“放心吧,我有这个,不用担心我和弑鬼大军打起来。”   古装女鬼说完,继续刷视频去了。   艾玛,这外国鬼可真惨,还是他们国家的鬼日子过得舒坦,只要你是遵纪守法,拿到政府颁发的良鬼证,遇到道士若是敢打你,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国家就敢将道士证都取消。   外国的鬼过得水深火热,据说国民不承认鬼怪是国家公民的身份,不管好鬼恶鬼全想杀个一干二净。幸好鬼王和科学家研究出来的弑鬼枪只杀恶鬼,对有功德的鬼都是轻轻放过,听说现在好些功德鬼想移民到不歧视鬼的国家。   例如他们的国家。   那些有功德的鬼,生前都是做过不少利国利民事的科学家居多,如果真想移民过来,保证上头一定非常欢迎他们。   女鬼刷了一整天视频。   江笑笑在教室里上课,她就在楼下的树荫下刷手机,校园里有文气,这里的鬼比较少,只有一个曾经当老师的鬼路过,还跟她打招呼。   “陈姑娘,你在看视频吗?”一脸慈祥的白发女鬼老师一脸期待地对她说,“听说国家要开发给鬼用的网络,我教了一辈子书,死后也放不下,你觉得我给学生上网课怎样?”   古装女鬼肃然起敬。   她教过江笑笑后,就再也不想当夫子,已知江笑笑代表学生的最高的水平,但一般教师都是有教无类,笨的熊的憨的……都不能拒绝,这位鬼老师太让人尊敬了。   女鬼老师离开后,古装女鬼突然觉得每天刷视频咸鱼躺实在没什么意思,她要不要去找份工作呢?   放学后,江笑笑和汤元从教学楼里走出来。   “陈姐姐。”江笑笑低声跟女鬼打招呼,汤元一脸淡定地跟在她身后。   现在虽然全世界都知道鬼怪的存在,但天眼符只供给国家的专门人员,是以仍是没有多少人能看见鬼。   当然,镜头例外,这也是直播兴起的原因,因为镜头能看到鬼啊。   也不知是不是鬼怪出现得突然,直播的发展一下子加速快了十年,无数年轻人上山下海拍鬼怪视频,满足大众的猎奇心。   鬼王简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只能庆幸国内在他的控制下,不像国外到处是厉鬼杀人,还比较安全的,不然这些作死小分队简直是上赶着送菜。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出了好几次事故。   非自然管理局的人见机不妙,特意派遣鬼员工去营救,听说现在管理局正在开会商讨怎么处理这些。   “陈姐姐,这不是非自然管理局的林景主任吗?”江笑笑探头看到女鬼的视频,“你刷的视频几乎都是关于他的,你认识他吗?”   林景主任戴着金边眼镜,人生得高挑斯文,一身矜贵之气,代表管理局率领弑鬼队出国杀鬼的时候,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国家顶流,成为万千未嫁女孩的梦中情人。   “他长得像我丈夫。”古装女鬼叹了口气,神色复杂,“我丈夫当年待我还是不错的,他大概也知道自己家族的恶臭,临死前想让我回娘家……我没领会他的意思,想为他守一辈子就没回娘家,其实多少也和娘家不会接纳出嫁女有关,娘家人都希望我为亡夫守一辈子,朝廷会为我颁发贞节牌坊,从而光宗耀祖。”   古装女鬼说到这里,情绪有些低落。   “我并不后悔诅咒我夫家的家族,但有时候会忍不住想,若他还活着,会不会恨我呢?”   江笑笑满脑子都是狗血电视剧的内容,摸着下巴,“有点像跨越千年的爱情呢。”   汤元无语地看着她,这是想什么呢?   “林景先生是你丈夫的转世吗?如果是,你愿意跟他在一起吗?”江笑笑说着又改口,“我爸说人鬼不可以在一起,鬼身上有鬼气,会影响活人的健康的,不过人的寿命挺短的,你等几十年,等他变成鬼就没有障碍了。”   这下子,轮到古装女鬼特别无语地看着她,比她这个经常看狗血剧的人想得还多。   “你想多了,再怎么浓烈的感情,在几百年的时光中都消散得差不多。”古装女鬼有些惆怅,更多是释然,“以前女人的生活圈子就这么点大,成天围着丈夫孩子转,所以丈夫就是天……现代的女孩为自己而活,她们有工作,有梦想,古代的女孩能有什么?”   古装女鬼仿佛下定了决心,“我决定找一份工作,我也想为自己而活。”   江笑笑若有所思,陈姑娘以前说话时,总是一口一个妾身,现在思想还有语言   都跟现代人没多少区别。   这是好事啊。   她笑道:“陈姑娘是几百年的鬼,我爸爸说你实力高,若是你有野心,当个鬼帅没问题。”   陈姑娘一脸自信,“那当然!那些厉鬼啥的,我一张嘴就能吃了。”   鬼与鬼之间是可以互相吞噬增涨实力的,不过现在不允许这么做,国家法律出新规,同类不准相食。   汤元溜溜达达地跟在一人一鬼后面,一边听她们聊天,眼睛有意无意的扫向周围的人群。   两人一鬼就这么走回到江笑笑的家。   鬼王正在家里做饭,刚开门就闻到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   等他做好饭后,摆在两人面前是色香味俱全的饭菜,而两鬼面前是香烛,大家吃得都很香。   江笑笑环顾着桌前的人和鬼,她是个怕孤独的,只觉得有人或鬼陪着,饭菜都比较香。   鬼爸爸突然问:“笑笑,一模下周开始,复习得怎样?”   江笑笑先是瞪了汤元一眼,“只要他失个手,我就是年级第一了。”   汤元这混蛋都代表国家参加IMO,高考不用考,全国最好的大学随便他挑,他偏偏学她参加高考。真是可恶,高考状元和榜眼的奖金差很多的。   汤元没理会江笑笑,反正她也只是嘴上说说,他捧着碗吃得头都不抬。   他的身高现在快和鬼王一样高了,他觉得自己能长得这么高,多亏鬼王的好厨艺,在江笑笑家,他每顿饭都能多吃上一碗,因此他每天都不厌其烦地过来蹭饭。   两人两鬼正在吃饭,突然响起小爱的声音。   “鬼王大人,笑笑姐姐,小爱发现有人杀人了,被拐卖的小女孩死掉了。”小爱奶呼呼的声音模拟出哭腔,很难过的样子。   这时,家里的电脑也自动启动,屏幕亮了起来,小爱出现在屏幕的草地上,边掉泪边将拍下的视频传过来。   鬼王当即从机器人身体飘出去,古装女鬼丢下吃了一半的香烛。   江笑笑跟汤元赶紧抛下筷子,跑到电脑前。   看完视频,鬼王的脸沉了下来,这个世界不愧是以拐卖为主题的位面,拐卖事件特别多。   这个视频是一个直播的视频。   已经有不少网友闻风而来,纷纷发问:“这真不是国外请的特效吗?”   正在直播的傻大胆播主的手都在抖,他小小声地对着手机屏幕说:“大家看清了吗?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眼花?”   网友越来越多,想看又害怕,都在高呼着“弹幕护体”,却舍不得退出。   只见直播视频里,一个穿着西装、拿着公文包的男人,他的五官底子应该不错,就是凹下去的颧骨和浓重的黑眼圈,让他看着跟鬼差不多。   他仿佛不堪受折磨般,佝偻着身子,一瘸一拐地向小巷子深处走去。   傻大胆主播跟在男人身边,他的动作弧度大,但那个男人恍恍惚惚的,仿佛没留意到跟着他的主播。   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攀在男人的脖子上,双手紧紧地勒着他的脖子,这也是让男人看起来不堪负重的原因。   小姑娘的身体是透明的,身上穿着与这个年纪极为不符的露肩短裙,脖子上到处都是淤痕,不难看出她是怎么死的。   让人揪心的是,她的双眼,血泪从脸颊一直往下流,网友们仿佛看到血一滴滴的洒在地上,细看却什么都没有。   经过国家的科普,大家都知道鬼流泪时,流的都是血泪,是冤死的代表。   以往他们觉得鬼流泪十分可怕,可只要想到一直流着泪的是个小姑娘,大家就挺难受的。   “她一直哭一直哭,多可怜啊。”   “明明应该觉得可怕的。”一个网友发言,“可只要想到这是小姑娘在哭,我就害怕不起来了,反而难受得很。”   傻大胆主播也很是不忍,他觉得自己今天为了这个小姑娘,都应该直播下去:“我觉得这小姑娘的死,肯定和这个男人有关,大家谁认识这个男人吗?”   “不用觉得,肯定是!”   网上有黑子不死心地挑唆,“主播,你别现在就下结论啊,小姑娘说不定不是阿飘呢?说不定这是国外最新的3D影像……”   “黑子滚开!你是山顶洞人吗?现在全世界都知道鬼气复苏,人死后有执念就会变成鬼。”   “所以奉劝潜在的杀人犯,就算能逃脱阳间的律法,也逃脱不了鬼怪索命!”   “听说鬼怪死后,自然而然的知道谁是仇人,报仇一报一个准,不会误杀好人呢。”   家有女儿的家长一脸沉重地表达自己的看法:“我希望这是3D影像,不然小姑娘太可怜了。”   那张脸上,血泪一直流个不停,她得多伤心啊?   “死刑!死刑!”   “直接枪毙!小姑娘看着还在读幼儿园啊。”   “你们太暴力了,先来一套物理化学阉/割不好吗!”   这件事发生在S市。   S市警察局一片安静,秉持正义之心才当警察的他们握紧拳头,他们有资格抓人,但没资格管理鬼怪案件。   一个刚毕业的年轻警察忍不住说:“两年前,孤河村的事还有印象吗?鬼怪亲自附身在村民身上为自己报仇……这是我们无能啊。”   人间的法律不能制裁恶人,才会有人死后堕为恶鬼,为自己报仇。   孤河村犯过罪的男人现在浑身是病,不是半瘫痪,就是弱不禁风,拿个手机都费劲那种。   两三个月前,有些罪证比较轻的出狱了,这名年轻警察一直关注他们,就看到他们上街乞讨,看见城管时,一瘸一拐的到处躲着。   据说安良镇三个村由于万人坑的鬼气,村子没人敢住,这些曾经被鬼附身的村民更不敢回去。   甚至还有自杀的,说是活着太受罪。   年轻警察叹息,他觉得自杀那几个实在没脑子,真以为死了就逃开?死后只怕还得受大罪。   “查到他们   身份了吗?”   “查到了,   这个看着像吸毒的男人叫马雄,   他脖子上的鬼……透明小姑娘叫杨妮儿,是杨家村杨老汉从垃圾场捡来的孙女,杨老汉去年生了场大病,担心死后孙女不知咋办,就拜托远房亲戚马雄帮杨妮儿找养父母。”   “据监控显示,今年三月十七日,马雄带杨妮儿到城东富人区别墅,但只见进去不见出来……”   “你们仔细看,马雄出来的时候,他手里提着一个大箱子。”   这是一个足以将一个小女孩装进去的箱子。   在场的警察不用想都知道结果。   警察队长一脸不忍,“去查杨妮儿尸体的下落。”简直是畜生,这只是个幼儿园的孩子!   “鬼不归我们管,尸体和活人归咱们管。”队长一脸冷凝地说,“一定要将这事查出水落石出,首富来了都没用!”   “还有,别墅所有人是谁?”   “是N市房地产商马旭为。”   马雄脖子上挂着一个透明小女鬼的画面实在是太震撼,除了傻大胆的主播外,又多了几个不怕死、猎奇的主播闻讯赶来直播。   这声势大了,马雄终于查觉,当即不客气的朝几人谩骂,将他们赶走。   “真是的,熬了几天几夜我都虚了。”马雄喃喃地说,并不理会站得远远的主播们。   自从直播兴起后,遍地开花,这养只猫要直播,养条狗也要直播,在街上看见个帅哥也要直播,也没什么奇怪的。   他并没有听见主播们对他嚷嚷有鬼的话,小女孩的手长出长长的指甲,从他的耳朵钻了进去,堵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   他感到不适地歪歪头,“一定是太累了,最近都耳鸣了。”   几个拿着最新智能机的主播面色都不好看,互相商量道:“怎么办?马雄好像听不见我们说话,小姑娘也听不见,都不理咱们。”   恶人的名字不过半天,就被神通广大的网友人R出来。   这是一个街头混子,靠偷窃为生,据说还在学校周围恐吓过中学生收保护费,啥优点都没有。   “她都哭了大半天了吧?哭得我心酸,警察局就不管吗?”   “听说国家有专门的人管鬼事。”   “电话是什么,咱们打电话过去。”   “等等,你们看小姑娘抬头了,哎,她没再流血泪了,好像在跟谁说话。”   “哇,小姑娘没流血泪,我终于能看清她长什么样子的,这也太可爱了吧。”   “等等,她在跟谁说话啊?她前面好像没人啊。”   “没人不代表没鬼。”   “……”   几个主播的腿都开始抖起来,但还是坚持直播。   因为网友老爷们拼命打赏,一再鼓励他们:“镜头没鬼肯定就没鬼,不用怕!”   主播们想了想,觉得他们说得对,肯定没有其他鬼。   只有个别知道玄门内情的网友,好心地告诉他们,“不是所有鬼都会在镜头上现形的,那些将鬼气收敛得很好的,别说镜头,八卦镜都照不出来。”   这话虽然出现在弹幕上,但因为弹幕太多,导致主播们都没看到,看到的网友也不会好心地提醒,因为他们也想看看是不是真的还有其他的鬼。 第173章 幽灵爸爸24   俊秀的少年站在那儿,语气温和,“过来!”   杨妮儿抬头,她脸上的血泪已经停了,露出一双清亮乌黑的眼睛,歪着脑袋,“哥哥叫我吗?”   鬼王朝她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和哥哥走吧,哥哥带你去吃好吃的,给你买新衣服,好不好?”   小姑娘却是摇头,“可是坏叔叔没死呢。”   虽然这个哥哥身上的气息让她很喜欢,很想靠近他闻一闻,可是坏叔叔太坏了,她要盯着他,不能让他去做坏事。   鬼王叹气,“你的怨气太重,已经在人前显形,活人看到你会害怕的。”   就像他默认程序员鬼和笑笑给ai小爱做天价的身体,对于夭折的无辜小姑娘,他只有满心的怜惜。   或许系统是对的,他就是圣父心态,对小孩没辙。   小姑娘的眼睛重新变得血红,她恶狠狠地撕扯着马雄的头发,尖锐的童声凶戾无比地说:“妮儿死掉啦!死在又冷又安静的地方,妮儿看不到阳光,也看不到爷爷啦!”   “坏叔叔也要死掉!”   “跟妮儿一样,死在没人知道的地方!”   鬼王很是无奈,只得先将小姑娘的怨气化解,然后将她抱起来。   这孩子确实太可怜了,可这时空的天道已经承认人间新制定的律法,鬼怪不能互相残杀,一切都要经过律法的审判。   如果马雄死了,小姑娘算是犯法。   发现小姑娘突然消失,正在直播的主播顿时大叫起来:“小姑娘不见了,她消失了。”怎么回事?小姑娘是真的离开了,还是有什么力量导致他们看不到她?   马雄摸着自己的脖子,一脸奇怪:“唔,好像脖子没那么重了?”   他现在终于听到尾随他的主播的话,迟钝的脑子也开始思考起来,很快就有了结论。   马雄凶狠地说:“你们直播我得给钱!你们这是犯了我的肖像权,不给钱我就报警。”   哪知,直播的几名主播不仅不害怕,反而默默看着出现在他背后的人,面色古怪。   “那个,不用报警,警察已经来了。”   **   几个仙风道骨、穿着道士服,平均年龄在七十以上的老人出现在S市机场。   “上个月刚抓了个厉鬼,这次怎么又出现一个更厉害的?”   说话的老头摸着自己的地中海头,他用事实向世人证明,地中海变老后,依旧是地中海,不过是变了个颜色。   老头抱怨地说:“前面几十年,天天打坐无聊得看根草都眉清目秀,这几年一下子到处是怨灵,抓都抓不完。”   第二个老头是个秃头,但胡子、眉毛非常浓密,如果不是穿着道士服,接机的小伙子差点以为他是和尚。   “这得怪世道,那些鬼哪个不是一身冤屈?”   第三个老头非常有优越感地摸着自己浓密的头发和胡子,“还好鬼怪也是讲理的,人间给他们公道后,怨气消弥大半   ,咱们还是能打得过的。”   接待的年轻小伙子一脸吃惊,“大……大师,这些鬼怪这么厉害?”   不是说国家有弑鬼枪了吗?国外的一枪一个鬼,难道是在造假?   地中海老头顿时吹胡子瞪眼睛,“有弑鬼枪就能乱杀了吗?你怎么知道这是不是只死得太惨的厉鬼?国家都说了,要一视同仁,不管是人是鬼,都要依法判决!”   “小伙子,查到那小鬼的信息了没?”地中海老道问,“咱们得平反小鬼的冤屈,别以为人家死了,就不给鬼公道啊。”   “哦哦哦,已经在查了,警察已经去逮捕马雄。”小伙子回过神,怀疑地看他们。   听说鬼神的戾气越重,实力就越强,不用弑鬼枪,这些老头真能抓得住小女鬼吗?   小伙子打量着这群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头,开始忧虑起来。   大师们这老胳膊老腿的,瞅着就不太中用啊,真的能抓鬼吗?要是摔了一跤,只怕这骨头都得碎吧?   **   几个主播举着手机,对着警察局兴叹。   “马雄已经被警察抓去审讯,咱们进不去警察局,只能在这里静待结果。”   现在直播间里最受欢迎的直播就是鬼怪类的,毕竟新法律刚出台,百姓议论纷纷,为第一版的鬼治。   现在鬼都知道有冤屈要报警,像小姑娘这种连小学都没上过,更是不识字、不懂法的小鬼亲自报仇,让无数人起了怜悯之心,广大网友都想知道结果。   于是这几个不怕死的主播因此粉丝剧增,对一个励志主播而言,粉丝比命还重要,是以他们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追着马雄的事直播。   “我说结果就别想啦,没那么快的。”   “我希望能有个好结果。”有孩子的家长忍不住说,“小女孩太可怜了,小小年纪就死了。”   “可大家不觉得双重法律不太公平吗?”也有网友发表自己的想法,“人活着被阳间的法律惩罚过了,死后变成鬼还得再被鬼法惩治。”   “楼上的都不看新闻的吗?山顶洞人吧?玄门中人现身说法,逃离阳间法律的,死后会被阴间法律惩处!所以现世的法律处罚过后,变成鬼不会再惩罚,就是转世投胎比较麻烦,没有功德将拟入畜生道。”   “其实当猫狗挺好的。”   “想多了,宠物猫狗是投胎热门,得有点功德才能投,畜生道指提是家禽家畜。”   “这么一说,突然觉得不想吃肉了呢。”   “咱们吃肉是为了恶人好,吃他们是帮忙消除罪恶。”   …………   对S市的警察局而言,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审讯。   第一次经手的警察,双手都在抖,生平第一次审讯鬼,真是活久见。   鬼王抱着视频上见过的小鬼,她已经换下那件不符合她年纪的露肩裙子,穿上印着hellkitty的背带裤,头发被扎成双马尾,一边一个戴上毛绒球发卡,可爱度爆表。   看到这么多警察,小鬼有点害怕地搂住鬼王的脖子,声音都在抖:“哥哥,妮儿是不是犯法了?妮儿要坐牢吗?”   鬼王拍了拍她的背,柔声细语地轻哄着:“妮儿是受害者,并没有犯法哦,犯法的是坏叔叔,警察叔叔想知道他做了什么坏事,然后将他抓起来。”   哄完小姑娘,鬼王看向屋子里的警察和道士,笑眯眯地和他们打了个招呼。   “各位,一定要公平公正啊!不然我不保证会发生什么事。”恍若变脸,鬼王向世人完美地阐释了什么叫笑里藏刀。“保护未成年人人有责,不管是人或鬼,千万不可以歧视哦。”   几个仙风道骨的道士们连忙拍着胸脯,向他保证,“放心,一定公正!作为公职人员,如果不公正,咱们等他们死了亲自炼魂!”   参与审讯的警察的手又抖起来。   请问能申请特殊保护吗?这不是在警察局里威胁警察吗?   鬼王十分满意,将杨妮儿放在凳子上,又哄了好一会儿,终于离开房间。   他是懂规则的鬼王,不会干涉正常的司法流程。   目送他离开,地中海头的老道擦了擦额头的汗,低声对在场的警察说:“这位是鬼王,只怕全世界的道士和尚加起来,都奈何不了他。”   年轻的警察瞪大眼睛,忍不住嘀咕:“也太年轻了吧?”   鬼王看着绝就是个十七八岁年纪的少年,清爽又俊俏,像爽文里的男主。   秃头老道若有似无地扫了他一眼,“他还是个十世善人的鬼王呢。你们看不到他身上的功德金光,我们看得到的都不敢细看,生怕眼睛瞎了。”   第一次看到鬼王时,他们简直怀疑鬼王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银河系。   头发胡子齐全的老道不禁捂着心脏,“总之,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小姑娘的冤仇你们得给她报了,不然鬼王亲自动手,就不是死一个两个的问题,人间变成鬼域都有可能。”   在场的警察闻言,神色一凛。   就算没有鬼王的威胁,他们也不会循私枉法,不过现在嘛,知道鬼王如此可怕,那更加不可能了。更何况,看到小姑娘这般悲惨的模样,他也不会放过犯下此等罪行的嫌疑人。   马雄被带上来的时候,都快要吓疯了,先前看不到也就罢了,现在看得见已经死去的杨妮儿时,他的魂都快吓没。   这世界上是真的有鬼啊啊啊!   马雄几乎是痛哭流涕地问:“警察大哥,这个天眼符啥时候失效?我现在可以摘下吗?”妈啊,原来妮儿真的变成鬼了,可吓死他了。   马雄浑浑噩噩的脑子终于清醒过来。   前些日子,他每天过得糊里糊涂的,云里雾里,飘飘忽忽,难不成是妮儿一直附在他身上的原故?   旁边的警察大哥看了他一眼,说起鬼故事:“我们是贴了天眼符,可你没有啊,你被鬼附身过,体质特别阴,不用也能看到鬼。”   “啪嗒”一声,马雄双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   身强力壮的警察大哥麻利地将他提溜起来,拖到审讯室,别说腿软了,晕倒也没用,医生在一旁守着呢,休想逃过法律的惩处!   审讯的老警察目光锐利,“马雄,房地产商马旭为已经招了,他是无辜的,杨妮儿是你送来的,也是你杀的。”   马雄惊慌失措,“胡说!明明是马旭为开口向我要小女孩的,还说越小他越喜欢……他为此给了我十万,你们查我银行账户就知道了。妮儿是他杀的,他说喝酒尽兴,不知轻重掐死了妮儿……警察大哥,你跟妮儿说,我是无辜的,她千万别找我。”   马雄觉得很委屈,他原本想得挺好的,杨大叔快死了,担心妮儿生活没着落,他给孩子找养父母。   马雄其实混得不怎么样,谁让他虚荣,穿着西装革履,在村里到处吹嘘自己混得贼好,便被杨老汉以为他真的混得好,为杨妮儿找对善待她的养父母并无问题。   以马雄这个阶层,认识的都是一些市井贫民,这回乡穿的西装看着像模像样,其实是他从喝醉酒躺路边的酒鬼身上扒下来的,但马雄牛皮都吹了,只得硬着头皮答应。   等他接到马旭为的电话,马雄眼睛顿时亮了。   他和马旭为的交情源自于某日,他看到警察打黄打非,机智地给马旭为报信,后来得到马旭为的青眼。   听说马旭为喜欢小姑娘,玩得很开,马雄便起了歪脑筋。   他认识的人中,马旭为最有钱,如果马旭为收养杨妮儿,杨大叔可以放心,马老板见不得人的嗜好也有方法发泄。至于小姑娘杨妮儿?付出身体换得锦衣玉食,怎么看都很划算嘛。   作笔录的女警差点将笔都捏断,压抑不住满身的愤怒。   特么的付出身体就行?你为何不去当鸭子!如果因为长得丑,女人嫌弃的话,去同志酒吧也行啊?那些喜好独特点的男人,说不定并不挑呢?   明明自己都不肯干的事,却理所当然地将一个小姑娘推向深渊,简直畜生不如。   在角落里cs盆栽的老道举起的手又放了下来。   算了算了,这点鬼气不过是身体比较虚,比较容易生病,比较难受而已,又不会死。他多什么事,去帮马雄袪除呢?等马雄吃上牢饭,每天都有放风的时候,晒个三五年的太阳肯定能除掉。   隔壁的隔壁,马旭为也正在被审讯。   他的路子比较广,比马雄更早知道杨妮儿变成鬼,并缠上马雄。   马老板腆着啤酒肚,油光满面的脸上,黄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来。   他摸着脖子上挂着的、兜里揣着的护身符,暗暗吞了吞口水,他才是弄死杨妮儿的罪魁祸首,马雄死了,只怕下一个就轮到他。   他的消息灵通,当然知道孤河村那些男人的下场,马老板很是不安,深恨自己为何觉得马雄跟他同姓,值得信任,让他去找小孤女?   找小孤女就找小孤女,为何不找个结实点的?不结实也就算了,还不教育她懂事点,掐脖子是情趣懂不懂?她只要顺   着他的意思撒个娇,软乎乎的叫他几声“主人”,他肯定松手了。   “我只是喝醉了。”马老板吞着口水,“我只是想和她玩游戏,没想到喝醉后我的手没轻没重的……”   警察冷静地听着狡辩,像这种朝未成年人伸手的变态,肯定不只这一次,全部查出来后能让他生前枪毙、死后牢底坐穿!   生前被法律处置过,死后就不会再惩罚?钻空子这种事,不管是人还是鬼,其实都避免不了的。   和对两个嫌疑犯的严肃冷漠不同,杨妮儿面前的叔叔阿姨们,一个比一个和蔼可亲,说话一个比一个温柔。   “妮儿能和警察叔叔说说,坏叔叔让你做什么事吗?”   小姑娘透明的身体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双手乖乖地摆在桌子上,仿佛她面前的不是警察,而是幼儿园维持纪律的老师。   “坏叔叔给妮儿换新衣服,说给我找爸爸,可我不喜欢叫马老板的人当我爸爸,他脱我的衣服,弄得我好痛,我咬他,他就掐我脖子……”   “我被埋在好深的地下,特别冷,特别安静,我想跟人说话……”小姑娘声音带着哭腔,“我想爷爷,可我不记得路怎么走啦。”   听了一会儿小姑娘的诉说,众人就怒不可遏。   老道们别看年纪大了,一个个身体倍儿棒,拳头咔嚓咔嚓直响。   那边的女警眼睛含泪,挥去最后一丝对小鬼的惧怕,亲自泡了杯可可,刚泡好她就僵住了,鬼怎么喝?   鬼王穿墙过来,看都不看僵硬的警察,向小鬼挥了一张符,那符消失在小鬼身上,他又默不作声的穿墙出去。   杨妮儿耸了耸小鼻子,双眼一亮,“哇,好香。”   不用看也知道,鬼王给小鬼的符起作用了。   女警见状,赶紧将热可可端到小姑娘面前。   小姑娘先是很有礼貌地朝她道谢,甜甜一笑,吸着热可可的热气,一边说:“甜的,真好喝。”   小姑娘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   杨妮儿的笔录很快就做完。   老道们抹着泪,对她说:“以后有什么问题,就找我们几个老爷爷,我们一定帮你。”   以前他们也捉过鬼,对那种死得很惨、一身冤屈的厉鬼,他们抱持着同情,但不能帮他们报仇。玄门中人不能为鬼向生人报仇,如果能找到证据也就罢了,找不到证据,他们能做的只能让厉鬼忍下来。   他们喜欢现在的法律,公平公正,不管对活人,还是对鬼,都很公平!   “阿姨送你一件好看的衣服好吗?”中年女警温柔地对小姑娘说,从包里拿出一条蕾丝一层又一层的公主裙。   小姑娘哇的一声,高兴极了,“我喜欢公主裙……可是,爷爷说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中年女警的眼睛一酸,明明见识很多了,眼前的小姑娘还是刺痛她的心。   鬼王摸摸小姑娘的头,“收下吧,爷爷跟你说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可警察叔叔阿姨不是别   人。”   小姑娘很快就穿上新的裙子,高兴地转着圈圈。   她蹦蹦跳跳地说:“妮儿不喜欢坏叔叔给的裙子,坏叔叔可小气了,裙子布料少少的。”   小女警看着她光溜溜的小脚丫,忍住泪,“还差双鞋子呢,我去买鞋子。”   “还有头花。”   小姑娘离开警察局前,收到一堆礼物,还有零食。   她不知怎么报答,只能对他们鞠了一躬。   “等妮儿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姑娘握紧小拳头,一脸认真的地说,“一定报答你们的。”   警察们闻言,越发的心酸,因为小姑娘已经没有机会长大,她太小了,并不明白死亡代表什么。   **   杨妮儿被鬼王带回家。   她穿上中年女警送的公主裙,还戴上皇冠,美得不行,趴在镜子前照了又照。   鬼其实是看不到镜子里的自己的,至于小女鬼为什么看得见……鬼王表示,他无所不能!   “爸爸,妮儿看起来很开心呢。”江笑笑眼神温柔,“小孩子肯定喜欢玩具,我给她买些玩具吧。”   汤元正在捣鼓电脑,鬼王花了大价钱买的电脑比不上仓库的超级电脑,但也非常好用。   “妮儿,你要和小爱一起玩吗?”汤元招呼ai小爱和杨妮儿过来,“这是哥哥编的游戏,你们看好不好玩?有什么意见和想法就跟哥哥说。”   杨妮儿欢呼着,直接钻进电脑里,和小爱玩着游戏。   只见屏幕里,一根巨大的胡萝卜追在两小姑娘后面,她们边尖叫边笑着逃跑。   江笑笑坐在那里,眼神柔和,突然想到什么,整个人又沮丧起来。   “爸爸,如果我更聪明点就好了,如果我能研究出防拐的高科技,就像科幻小说里的多功能智能手表,是不是从此天下无拐?”   作为曾经被拐卖的一员,目睹过无数被拐卖妇女和婴儿的尸骨,江笑笑总想着如果能终结这种事多好。   江河摸摸她的脑袋,“傻瓜,这是国家的事,你一个人怎么可能办得到?”   他知道女儿已经尽力,前十五年,她活在养父母的阴霾下,战战兢兢,学习成绩能维持优秀已经不错了。这两年她拼命地读书,水平已经远超很多大学生,他和小爱的机器人身体,便证明了她的天份。   汤元从冰箱里拿出两支冰淇淋,塞给江笑笑一支。   他啃着冰淇淋说:“其实你就算研究不出智能手表,以后拐卖这种事也会越来越少。”   汤元是个冷静又理智的人,相比起多愁善感,他更喜欢思考如何解决问题。   “国家提前进入5G时代,以后手机的价格会越来越便宜,到山旮旯都有信号,人人都用得上手机的时候,拐卖就失去了土壤。”   毕竟到时候,报警变得很容易,定位也很方便。   “这些都是你的猜测吧。”江笑笑握紧拳头,“哼,等我上大学就研究智能手表,给所有人都用上,到时拐卖妇女残害儿童的事全都会消失。”   鬼王很欣慰,女儿长得正直又善良,还这么聪明上进,他真的很骄傲。   “爸爸。”小棉袄秒变黑心棉,“我翻了一下家里的存折,又没钱了,果然股市有风险,你亏光了吧?咱家是不是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鬼王一脸气闷,“胡说,吃饭钱爸爸预先给你留了。”   江笑笑恍然,“哦,那就是做新身体的钱没了。”   鬼王露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他搓了搓手,“笑笑啊,爸爸私底下做了个有趣的新玩意,这个经费用得有点多……”   汤元一脸不可思议,“江叔叔,您不是抱上国家的金大腿了吗?”   鬼王讪讪的,声音有点飘忽,“这个新玩意不好让人看到,我担心他们不允许,但我实在很想发明出来……”   江笑笑和汤元小声地嘀咕了好一会,然后一脸坚定地说:“我一定要考进国家研究院,私人做研究太费钱了!”   汤元摸着下巴,“其实加入我的私人研究所也行,我打算上大学就成立私人研究所。”   江笑笑扫了他一眼,差点忘记这家伙是富N代。   汤元有些莫名其妙地看她,“你自己也是富二代啊,我们制造的智能手机你知道赚了多少钱吗?你忘记你也有股份了?”   所以真不必仇富的。   江笑笑先是恍然大悟,随即又撅起嘴生闷气,“那些钱都给我爸做实验了,我哪知道有多少?”   因为从来没见过钱出现在自己手里,让她没有一点真实感,反而总觉得自己依然是个穷人。   汤元拍着胸膛向她保证,“你可以入股我的研究所,我给你发工资,保证让你过上大富大贵的生活,养你爸都不成问题!”   江笑笑深觉有理,按她爸这么花钱的劲头,她不搞点赚钱的真不行。   鬼王听着两个小鬼嘀咕,一脸尴尬,开始思考他做出的新玩意能不能拿去换钱。   杨妮儿加入这个家后,适应十分良好。   这日,鬼王陪杨妮儿去医院,小姑娘飘在半空中,觉得自己不是小孩了,不能老让大人抱着。   “鬼王哥哥,你看我的手机。”她美滋滋地拿着鬼怪专用的手机,“我跟你说啊,我现在可以赚钱了。”   鬼专用的手机里,有个可以接任务的app,报酬可以是钱,也可以是香烛。   知道自己能赚钱的杨妮儿顿时乐坏了,游戏都不想玩,就想赚钱。   “我以为自己很弱,其实我一点都不弱。”小姑娘呱啦呱啦地说着,“我去测试过啦,我排鬼雄榜第三百一十五名呢。”   鬼王鼓励地拍手,“妮儿真厉害。”   “鬼王哥哥,你看我的银行账户,我赚了五千块!”小姑娘十分得意,爷爷捡垃圾,一年到头都没有五千呢。“我有钱给医生叔叔了,爷爷的病肯定能冶好。” 第174章 幽灵爸爸完   “鬼王大人,妮儿。”   S市警察局的年轻警察迎面走过来,和两鬼打招呼。   “黄叔叔好。”杨妮儿乖巧地打招呼,眼睛扑闪扑闪,好奇地看着警察叔叔,替他担虑,他也有家人住院了吗?   杨妮儿还小,不懂龌蹉的男人对她做的事,大概在她的想法里,自己不过是被掐死了,是以对男性其实并没有生出什么惧怕。   她现在最高兴的事情是爷爷可以住院,好心的叔叔阿姨们将爷爷从低矮的地下室接出来,住进大医院。   杨爷爷老得眼睛都花了,他分辨不出孙女和过去有什么区别,只是一个劲地高兴孙女看着过得不错。   衣服鞋子都是新的,脸上也挂着笑容。   “妮啊……”他嘟囔着,费劲的睁大眼睛看孙女,“你瘦了哩,还是这么矮。”   “我……我挑食。”杨妮儿小小声说,“爷爷,我以后不挑食了。”   “挑食不好哩。他们和我说,你天天有肉吃哩,要多吃点。”杨爷爷声音越来越小,又陷入沉睡中。   医生走过来,刚戴上天眼符,他还有几分害怕,活见鬼这种事很少有人不怕的,不过等适应后,便是好奇。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鬼呢,当然网上的视频不算。   “妮儿,你爷爷的年纪很大了,要好好养着,他不能再去工作。”医生耐心温和地向小姑娘解释。   鬼的眼泪是血红色的,医生盯着小姑娘血红的眼睛,心疼之余又蠢蠢欲动。   哎哟,这鬼的眼泪能收集吗?也不知成份和人的有什么区别?   这时,杨妮儿的手机响起。   “妮儿,有活了!S市出现了个厉鬼,帮忙抓的话有一万……”   杨妮儿立刻便不哭了,一万块啊,好多钱呢,正好可以给爷爷付医药费。   虽然国家已经报销医药费,可爷爷说得对,国家不容易,他们不能给国家添麻烦。   “胡爷爷,我们马上去!”杨妮儿对着手机说。   答应完后,小姑娘抬头看向鬼王,一脸认真地说:“谢谢鬼王哥哥这几天一直陪着我,不过以后不用啦。”她笑着说,“以前妮儿是人的时候,什么本事都没有,现在的妮儿厉害啦,可以赚钱养爷爷,我知道鬼王哥哥很忙的。”   变成鬼后,能赚很多钱养爷爷,这让她怨气少了一大半,如果她还是人,只能捡垃圾赚很少很少的钱,都不够给爷爷交住院费。   鬼王摸摸她的脑袋,“可是你还小,字都没识几个呢,我找个生前是老师的女鬼带你一段时间,记得要好好学习啊。”   杨妮儿点头,努力地做一个不让大人操心的小鬼。   鬼王继续说:“有空也不能玩太多游戏,要记得上网课。”   在江笑笑学校徘徊的老教师女鬼原本是想给在校生开网课的,后来发现很多小鬼和婴灵都是文盲后,痛心疾首,现在天天给文盲鬼上网课,忙的不亦乐乎,听说她一人上不了那   么多科目,   正在app上招志同道合的老师。   杨妮儿顿时愁眉苦脸,   网课天天都有,好耽搁她赚钱啊。   鬼王哥哥对教育非常重视,她前两天就听他自言自语说,九年义务教育不能只普及人不普及鬼,所有未成年鬼都要接受教育。   “妮儿知道啦,妮儿会向笑笑姐姐学习的,以后考上好大学!”杨妮儿握紧拳头,信誓旦旦地说。   鬼王沉吟了会儿,点头表示赞成。   至于没有鬼能上的大学?这不是问题,总有文化层次高的鬼教授的。   他笑道:“谢谢妮儿提醒哥哥,哥哥会考虑建一所让鬼上的大学。”   杨妮儿越发的愁眉苦脸,觉得好像坑了自己,原本她只需要读九年义务教育的,现在一下子多了四年,真的好惨啊。   **   “爸爸,你的手机响了。”江笑笑探头叫道。   鬼王刚接通电话,就听到一个焦虑的声音响起:“鬼王大人,安良镇下的孤河村、张家堡和定香村形成鬼域,三个村子附近的鬼气弥漫,白天变成黑夜,活人刚进去就被吸干了生气……”   鬼王的脸色瞬间沉下来,以最快的速度抵达安良镇。   此时的安良镇已经变成一座空城,发现情况不对,国家在第一时间将全部的居民撤离此地。   现在,安良镇已经封锁,只能出不能进。   鬼王刚到,济远大师等人也到了,青松寺离安良镇本来也没多远。   “好浓的血腥味。”济远大师鼻子微耸,眉头皱起,“这得死了多少人啊?起码几百人了吧。”   “你们仔细看,这里只有血腥气,没有尸体。”   鬼王拧眉,朝济远大师道:“你上前看看,我不方便过去,稍微靠近,那些混杂了鬼气怨气的气体就会往我身体钻,怪不舒服的。”   济远大师看鬼王一眼,颇了理角解。   他随手给自己拍上几道符,便跑到祭坛那边查看。然而没一会儿,他身上的符相继化成灰烬,不得不撤出来。   “果然只有血没有尸体。”济远大师大惑不解,“哪来这么多血?还都是人血,难不成幕后之人只杀人取血?”   说着,他又拿出手机想拨打电话,哪知打了几个电话都是没信号,他只得放弃,看向鬼王。   鬼王的神色严肃,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下方的祭坛。   “鬼王大人?”济远大师试探地问,“您发现了什么?”   鬼王面无表情地道:“发现我有必要待在这里,好让幕后的人或鬼将请君入瓮的把戏完成。”   济远大师一脸糊涂。   这时,就听鬼王继续说:“别想太多,这些血虽是人血不错,只有血气没有生气,应该是打劫了血站里的血。”   济远大师闻言,顿时放心了。   没人死就好,不过血站的血也成?谁这么天才?   鬼王似笑非笑,“能想出这个法子而非用生人祭祀,代表幕后之人已   经山穷水尽,   没有办法了。”   在鬼王赶往安良镇时,   江笑笑这边也出了事。   江笑笑害怕地看着戴着兜帽的青年手里的匕首,那匕首闪着蓝光,一看就有毒,不禁哆嗦了一下。   她小心翼翼地问:“那个,我们有仇吗?”   面容苍白的男人阴森地笑,意味深长地说:“我是小鸡。”   “小鸡?”江笑笑一脸莫名其妙,“你就算叫小鸭,和我也没关系啊。”   突然,一部手机飞过来,将将男人的匕首砸歪。   丢出手机的汤元以最快的速度冲过来,将江笑笑拉到身后,飞快地提醒:“十一生肖人贩子中的酉鸡。”   江笑笑这才恍然大悟,然后她更不理解了。   她愤愤不平地说:“我是受害者啊!又不是我将你们十一生肖送进监狱的,干嘛偏偏找我报仇?”虽然是和她的鬼爸爸有关。   “你以为我是为那么废物生气?”兜帽青年不屑地嗤笑,他冷冷地看着江笑笑,“那些废物就算死光光,我都不会心疼,我愤怒的是你竟然没死。”   面色惨白的酉鸡神经质地说:“为什么你没死?你应该死在孤河村的!鬼体少女按注定的命运,应该变成鬼王,率领厉鬼将人间化为鬼域的……为什么你不按命运的指引走呢?”   江笑笑一脸懵逼,她当人好好的,干嘛要当鬼?就算是鬼王也不行。   看她的鬼爸爸千辛万苦都想整个身体,就知道当鬼有多不方便,远的不说,就说吃饭这事,鬼都只能闻个味道,口舌完全感受不到食物的滋味。   她是疯了才会想当鬼。   汤元警觉地看着酉鸡,盘算着怎么拖延时间。   也不知道酉鸡有什么能耐,他们周围的空间里到处都是鬼气弥漫,一片寂静,不说是人,连鬼影都没一个。   他记得,先前他和江笑笑一起走大街上,周围人来人往。   汤元想起鬼王说过的话,若是鬼的力量强大,能形成领域,但这家伙怎么看着都像人,不是鬼啊。   汤元一边观察,一边不忘套话,“鬼王不是已经现世了吗?人间需要那么多鬼王吗?”不是说王不见王,鬼与鬼之间会互相吞噬,只能存在一个王吗?   不过,如果鬼王是江叔叔就能理解了。   如果有两个鬼王,江叔叔肯定什么事都会丢给另一个鬼王,自己咸鱼躺。   “那也算鬼王吗?”酉鸡苍白的脸浮现病态的红晕,一看就不正常,连眼睛都变成血色,咆哮道,“那绝对不是鬼王!我从来没听说过有十世善人能变成的鬼王!”哪个鬼王现世时,不是掀起腥风血雨,危害人间的?   现在那个鬼王,竟然只想让人间制定法律,好管理众鬼!   酉鸡愤怒道:“他就是脑子有毛病,居然让活人管理鬼,我不承认他是鬼王!”   说着,他贪婪地盯着江笑笑,病态地笑了,“你才应该是鬼王!你是鬼体,死后能无限制地吸收鬼气,肯定会是史上最强大的   鬼王,像八头蛇这种玩意,只配给你当点心!”   汤元见他越靠越近,当即从书包里拿出双节棍:“笑笑,快跑!”   他一把将江笑笑推出去,朝酉鸡笑得毫无诚意,“抱歉啊,江笑笑是我未来的员工,我是她未来的老板,不能让你撬走我的员工。”双节棍朝前一甩,“更何况,江笑笑没有跳槽的准备呢。”   江笑笑心知自己就是个累赘,赶紧跑到一旁,以免连累到汤元发挥。   汤元拦住酉鸡,打得十分吃力。   这混蛋人贩子的身体也不知是不是没有痛觉,他明明打中了酉鸡的肚子,按理说若是一般人,现在只有倒地翻滚喊疼的份。   既然这个地方不行,那就换个地方。   汤元作为一个喜欢动脑的学霸,知道人体的某些弱点,特别是男人的弱点。   果不其然,只要是男人,就算是男鬼,当被打某个地方时,都会下意识地躲开,就算不疼也会躲,这是刻在DNA里的恐惧。   江笑笑正在找出路,扭头一看,神色有些古怪。   她觉得汤元打得特别猥琐,不过有用就好,她掏出身上的符撕开。   当鬼王撕开空间而来,将酉鸡抓住的时候,江笑笑还有点糊涂。   她盯着酉鸡的脸看了一会儿,猛地拍掌,“我想起来了,之前爸爸救顾佳月的时候,你也在场,我还撞到你呢。”她脑子转得快,“你就是想杀死顾佳月肚子里孩子的罪魁祸首吧?”   酉鸡像只小鸡崽一样被鬼王拎着,他的脸色阴沉沉的,什么都不想说。   鬼王一脚将他踹倒在地,然后踩上去,酉鸡像只乌龟一样,怎么都挣脱不开。   “原来如此,你的体质很特殊。”鬼王盯着地上的酉鸡,一眼就看出他的体质,“半人半鬼,非人非鬼,先天不良还是后天造成的?”   酉鸡仍是不说话。   鬼王冷哼一声,拎着他,直接来一个瞬移,将他拎到国家的研究所里,正好那里有很多武器缺乏试验品。   国家非自然管理局对酉鸡的事非常重视。   鬼王在征得同意后,决定对酉鸡进行搜魂。   其实管理局原本不同意的,直到玄门中有善面相和算命的人过来看了看,然后一脸震惊,纷纷说这本是早死的人,不应该活着的。   如果说,鬼王是功德金光闪瞎人的十世善人,那么这人就是浑身罪孽,恶贯满盈,罪孽之深,比墨水还浓黑。   他们猜测道:“如此深的罪孽,难不成他屠了一座城?”   “说不定呢。”   高刑警拿着资料过来,面色沉凝。   先前他觉得不对劲,重新翻了十一生肖人贩子的资料,明面上来看,蛇哥是队伍里的老大,实则他很多想法和做法都受酉鸡的暗示,暗中被操控而不知。   这么多年来,十一生肖的成员满手血腥,直接或间接死在他们手里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如果酉鸡是始作俑者,怪不得罪孽如此之深。   高刑警觉得不可思议,十一生肖在十多年前就犯法,那时候酉鸡才多大啊?   最多十岁,难道是天生恶人?   鬼王飘过来,“如果他不是人呢?或者应该说是夺舍吧。”   这话一出,众人又惊住了,特别是管理局的,简直是三观震碎。   在鬼王的搜魂下,事情很快就弄明白。   酉鸡七岁那年,跟着上一个酉鸡——他的父亲到安良镇的三个村子出货,没想到在村子里,当时年幼的酉鸡会被妄图成为鬼王的一个千年老鬼附身。   酉鸡的命格特殊,且是天生恶人,并不甘心就此死去,一番争斗后,老鬼和小鸡融合,成为半人半鬼。   半人半鬼的好处是,可以大大方方地走在阳光下,不会轻易被人发现;坏处是千年老鬼的实力被削弱得厉害,连鬼气的吸收都成为问题,鬼王的梦想这辈子想都别想了。   老鬼自然不死心,吸收不了鬼气,那就同类相噬。   只要他培养出新的鬼王,并吞噬新鬼王,他就能得到鬼王的力量和命格,成为新一任的鬼王。   老鬼也发现,他附身的酉鸡体质特殊,居然能和鬼相融,那融合鬼王的力量,应该也不是问题。   老鬼正好学过望气之术,偶然间发现江笑笑的体质时,当下迷惑了保姆的心窍,将她偷出来,送到玄学学得一知半解的苏奶奶手上。   因为老鬼妄图改变江笑笑的命格,被反噬得厉害,实力大减,陷入沉睡中。   酉鸡没什么本事,却也有成为鬼王的野心,老鬼就算沉眠中,事情也只会按他推算的进行。   按照原来的命运,江笑笑会在祭祀之地死去,安良镇的三个拐子村的村民会成为肥料,为鬼王的诞生献上鲜血、灵魂以及生气。   “到时,只要吞噬新鬼王,我就能君临天下!”酉鸡面无表情地说,他的眼神是呆滞的,已经被控制住。   至于他体内的老鬼,不过刚打一个照面,就被鬼王身上的功德金光灼伤,灰飞烟灭。   实在不堪一击。   听完真相,众人久久不语。   没想到这一切,竟然是一个老鬼搞出来的,为了他的鬼王梦想,害死了这么多无辜之人。   不过,高刑警还是有些疑惑,“之前不是有高僧去超度了吗?安良镇下的三个村子为什么还会继续产生鬼气?”   现在好啦,整个安良镇都变成鬼域,就算将鬼气祛除,怕也没人敢回去住。   旁边的年轻小警察同样说出一个傻问题:“是不是应该派挖掘机将祭坛挖出来?”   鬼王沉吟半晌,说道:“我要找你们的领导说话,安良镇不适合人居住,不知领导愿不愿意将它分给鬼民住?”   闻言,高刑警手里的笔瞬间掉下来,一脸惊悚地看着鬼王,这算不算分疆裂土?   **   鬼气复苏是整个世界的事,无人能避免。   以前人死后会直接投胎,现在因为鬼气越来越多,导   致很多人死后,   不是去投胎而是直接变成鬼。   因此,   在短短两年内,国家有记录的鬼口已经达到好几万。   放着不管是不可能,像杨妮儿这样的案子,你不给鬼替天行道,鬼就能化成厉鬼,为自己复仇。   全国的和尚、道士从四面八方聚集到安良镇,他们要看看这里的情况。   几个曾经被请去处理杨妮儿案子的老道累得头发胡子都快要掉光,因为安良镇的鬼气进一步扩散,还有怨灵趁机作祟,他们真的是忙成狗,无比怀念前几十年的悠闲时光。   非自然管理局的员工们同样忙成狗,一个个顶着黑眼圈。   得到重用和高薪固然高兴,可如果重用、高薪是建立在拿命加班做事的基础上,他们宁可失业!   管理局原来的领导因为操劳过度,已经住院去了。   新来的领导人姓顾,叫顾非凡。   他非常年轻,据说曾经是个和尚,后来还俗,还参加高考,被高分录取进入全国最好的大学。   神奇的是,顾非凡在大学毕业后,又考了研究生,还在寺庙里挂名当俗家弟子,后来被安排在全国宗协当主席。   可以说,他来非自然管理局,无论是资历还是身份,都非常合适。   一身僧袍、头顶戒疤的英俊青年十分上道地在鬼王面前点燃一支香,然后在香前上供最好的茶。   鬼王笑道:“其实咖啡我也喝的,听说顾部长最擅长咖啡。”   顾非凡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正好,我有进口的耶加雪菲,这种咖啡豆磨出来的咖啡清甜干净……”   接下来,顾部长和鬼王就着咖啡畅谈一番,丝毫不觉得他们一个是和尚,一个鬼王,喜欢咖啡有什么奇怪的。   咖啡喝完了,该谈正事。   顾非凡神色凝重,“您的意思是,恶鬼的产生不在于玄门中人法力多强,而在于阳间?”   “法律践行之处无恶鬼。”江河肯定地说,“若是法律能预防和制裁犯罪,就不会有恶鬼产生。”   闻言,顾部长英俊的脸庞满是愁容。   人性是复杂的,天下无犯罪之事,乌托邦都不一定办得到。   他又问道:“我还有个疑问,为什么男鬼实力都比较弱,厉鬼大多是女鬼,且大多跟拐卖有关?”包括杨妮儿,她也算被拐卖的一员。   鬼王不语。   因为这是个以拐卖为主的位面,鬼气复苏是它的背景,就连天道都干涉不了,只能看着世界一步步朝着灭亡方向坠落。   原主没能看到的结局,作为任务者的江河大概猜测到了。   江笑笑这个鬼王最后被吞噬,整个世界陷入黑暗之中,再过数百年,整个位面沦为星屑,或是永远泯灭,或是在时间与空间中,酝酿出新的星体。   鬼王脸上露出一抹怜悯之色,“因为女人是弱者,天生弱势,活着不能报仇,带着怨气而死后……”   顾部长垂眸,念了一声佛。   女人是弱势群体,   生前受压迫,   自然死后怨气更甚,鬼的执念越重,实力越强。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鬼气复苏。”鬼王说着,嘴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如果鬼气没复苏,那些被拐卖的妇女死了也是白死,更别提复仇。   顾部长看着他,有些忐忑地说出上面想问的话。   “鬼王大人,您要安良镇是想分疆裂土吗?”   鬼王一脸惊讶地看他,“你怎么会这样想?难不成鬼就不是国家居民了?”   想到什么,他恍然大悟,拍了拍额头,“怪我说得不清楚。其实安良镇三个村在上古时期,就是地府所在之地,所以是怎么超度都无用,鬼气只会多不会少。人不能住,但给鬼来住很合适,一来鬼修炼需要鬼气,一来可以让众鬼守卫地府的封印,三来鬼气会影响活人的运势,你们不会想着人鬼混杂生活吧?”   “鬼也是国家居民,国家不能看着鬼连落脚地都没有吧?”鬼王盯着顾非凡,“你们就当鬼是小聚居的少数民族,派人管理就是了,该纳税就纳税,犯法该惩处就惩处……这点你们应该做得到的吧?还是非我族类,你们要搞歧视?”   顾非凡先是松口气,赶紧道:“非也非也,我只是惊讶,鬼王您不亲自管理鬼蜮?不想成立鬼国?”   鬼王赶紧忙摆手,“我女儿已经高三了,我得给她做饭,没空管这事,小事别找我,大事的话,能别找我就别找吧……”   鬼王还没说完,就接到实验室的电话。   他站起身,和顾非凡告别,“你看我还得做实验呢,007都没我惨,安良镇的事你们自己处理,需要我就打我电话。”   消失之前,鬼王丢下最后一句话:“对了,如果有任务要找我解决,记得准备好佣金,费用高的话,我也不是不能出手。”   顾部长目送他离开,静静地坐着,直到喝完一盏茶,他终于笑出声。   窗外阳光正好,明媚灿烂,正如他此刻的心情。   顾非凡亲自去向老领导汇报与鬼王谈话的结果。   老领导也松了口气,只要服从中央管理,纳税守法,那就是国家的好公民。   不禁感慨道:“世间多冤屈,鬼域多厉鬼,咱们需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啊。”   “鬼王是个有理想的鬼,他生前研究ai,曾说过死后变成鬼后可以没日没夜的研究,据说变成鬼不会累,996,007简直是福报。”顾非凡话中带笑,“咱们那么多老科学家,若是知道变成鬼后不会累,不知多少会生出执念。”   他开了个玩笑,“如果每个鬼都能007甚至不休息,肯定很多资本家喜不自胜。”   老领导的嘴角微抽,想到全世界鬼气复苏后,生怕人间变成地狱,一个个差点没将自己累死的宝贝科学家们,他们若是知道肯定更不会珍惜身体。   突然,他瞪大眼睛,“等等,你的意思是鬼王研究ai了?”   顾非凡点头,“据说是跟他闺女一起研究出来的。”他的神色微妙,谁能   想到鬼王居然是女儿奴呢。“他的闺女叫江笑笑,是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得主,特别优秀,从高一起就是年级第一……”   江笑笑的相片也递到老领导面前。   “这小姑娘好眼熟。”   老领导拧着眉细思,他的记忆还是不错的,惊讶道,“我想起来了,她就是孤河村被解救的女孩之一。”   等看完江笑笑的资料,老领导眼里闪过怒意。   像江笑笑这样的少年英才,是国之栋梁,若是死在孤河村,是国家的损失!   顾非凡一脸可惜之色,“鬼王原来的梦想是当个科学家的,偏偏女儿不见了,他是为了找到女儿,才去当程序员的。”   老领导越发生气,“国家少了一个科学家,人贩子都该死刑!”   这么优秀的人才,真是死得太早了。   顾非凡点头,谁不嘘唏呢。   “还有,外国也有鬼怪,听说有些躲过追捕的鬼怪越来越强。”老领导脸上露出意味深长之色,“咱们邻居的当家人有些脑子进水的,亲自将国民送给鬼怪吞食,想制造出鬼怪武器呢。”   “鬼域的存在其实也算是好事,我相信咱们国家的鬼只要接受爱国教育的,都是好公民。非凡啊,你看咱们今年征兵要不要征点鬼兵?”   顾非凡喝茶的手顿了顿,“应该没问题。”想了想又补充道,“只要待遇跟得上。”   旁边负责记录的秘书满头大汗。   真是一个敢想,一个敢说。   **   高中三年终于要画上句号。   江笑笑和汤元参加了高考,两人以近满分的成绩,进入全国最好的大学,成为N市的传说。   成为大学生的第一年,两人就参加鬼爸爸主导的实验室。   国家爸爸对鬼王非常大方,要钱给钱,要物资给物资,要机器给机器。   等他们大三那年,防拐防盗还能监护老人的智能手表终于发明出来。   在众多科学家的帮助下,汤元、江笑笑终于成功地给鬼爸爸制造出一个和人类差不多的身体。   清爽的少年,俊俏斯文,让实验室的妹子忍不住想动手制造一个机器人老公。   智能手表出现后,犯罪率急剧下降。   后来,人体芯片的植入,也让犯罪分子战战兢兢,不敢轻易犯罪。   安良镇,镇长办公室。   “拐卖妇女这样的事几乎没了。”顾非凡坐在沙发上,惬意地喝着咖啡,享受难得的清闲,“恶鬼出现的几率也降低了。”   坐在他对面的是安良镇的现任镇长,他的眉目刚毅,神色冷峻,是一个实力强大的鬼帅。   他生前是一名特种兵,死后自然也是实力最强的那一波鬼,在竞选镇长的时候,打败了两百多名的竞争者。   这是真打败。   没办法,谁叫鬼域是以实力居之呢,他一身功德,实在是太克其他厉鬼,当真是佛挡杀佛、鬼档弑鬼。   如今距离鬼气复苏已   经过去十年。   十年后,   全世界很多城镇都变成鬼域,   直到全息游戏出现,无论是人还是鬼,在全息游戏里一视同仁,鬼化的脚步终于减缓。   双方的拉锯战从线下转到线上,都沉迷于全息世界,导致鬼口大减。   在活着与死后的区别都不大的情况下,没必要变成鬼,鬼也懒得杀活人增加实力。   是游戏不好玩?还是好不容易在全息上恢复五感后,吃到的美食不够美味?   妄想让鬼统治世界?   那统治完成后,谁去维护网络?谁给游戏升级?谁能在游戏里经营餐馆酒楼?没有鬼愿意回到没有味觉,没有休闲活动,除了吃人就是睡觉的乏味时代。   多年以后,在闺女江笑笑去世后,鬼王决定离开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迈入一个逢勃发展的阶段,人与鬼都能和谐共处,他留下来坐镇,其实也没多大的意义。   离开前,系统开开心心地说:“宿主,此方天道非常感激你,给了好多功德和积分。”   位面若是能向善,则正气长存,位面则健康向上;若是向恶,则怨气源源不断,天道也会被腐蚀,最终消亡。   天道化身主脑,将人与鬼的战场控制在全息之中,再无灭世的迹象。   在人鬼共处的五百年后,有一群傻X外星人想入侵星球,结果被人鬼联合的大军打回老家,不敢再来犯。   至此,星球进入星际时代,天道升级换皮肤,成了最终的赢家。 第175章 穿成一把剑1   再次结束了一个任务,回到系统空间,江河作了一个决定。   “宿主,你真的确定没问题吗?”系统忧心忡忡地问。   它实在没想到,它家的宿主竟然会作出这么一个决定,古往今来,根本没哪个任务者敢这么做的。   江河半死不活地躺在修复池里。   他终于成功的将自己切片,还坚定的认为,只要是自己的另一半,就能好好地活下去,还能好好做任务。   “放心,没问题的!”   江河说着,捂着头,灵魂切成两半的疼痛简直比他刚进某个末世任务时,就被丧尸撕成两半还痛苦。   “我生的,我有自信!”   系统简直不知从何吐槽起,一言难尽地说:“那是你的灵魂,从你身上剥除的,不算你生的。”   如果按这样算,主神岂不是生了千万个孩子了?毕竟他们也千刀万剐片过自己的灵魂。   系统先让他安心休养,“宿主你放心,我会盯着另一个你做任务的。”   它一脸忧虑地离开修复池。   说起来,这个修复池它家宿主几乎没用过,像现在这般躺着动弹不得,更是史无前例。   系统先到后台查看任务者的任务排名,它家宿主因为要休养,最近任务接得少,已经从前三掉到三十。   不过没关系,它相信它的宿主肯定会赶上来的,毕竟是能将自己切片的狼灭。   啧,据说这是比有人在三叉神经上跳舞还要痛上千倍,也不知到底有多疼……说起来几大主神当初考虑救世时,也是从切片开始的吧。   位面大片大片的湮灭,宇宙星子一点点的熄灭,时间与空间迈向死亡,他们不得不将自己切片,一片灵魂维持一个时空。   磨刀不误砍柴工,两个宿主总比一个做任务效率高!   系统“咚咚咚”地蹦着,一跳一跳的,一脸严肃地坐在任务台的观世镜,看宿主的另一半,哦,另一半灵魂做任务,还不忘弄来一堆吃的喝的。   “哇哦,这个叫流量酒?”它拿起透明的杯子闻了闻,一脸陶醉,“我还没喝过酒呢,真香啊。”   半小时后,江河睡死在修复池里,系统则醉死在观世镜前,双双吧嗒着嘴巴那叫一个香甜!   观世镜闪地几丝微光,“突”的一下,仿佛接触不良黑屏了。   **   七岁的许印蓝再一次从梦中惊醒。   她擦去额头的汗,打了个哈欠,拿起洗得发黄的枕头边上的破剑,奶声奶气地与他道了声早安。   那破剑处处是铁绣,比一把匕首也长不了多少,瞅着啥用也没有,切豆腐都嫌不利索,拿去当废铁卖最多两文钱。   前提是没人看到眼前一幕的话。   不值钱的破剑抖了抖剑身,居然说话了:“早安,蓝蓝。”   许印蓝穿上好几个补丁的衣服,拿起破剑到厨房。   说是厨房,其实就一个草棚子,每到下雨时,就到处漏水的棚子。   穿着破烂、头发揉成两股乱七八糟的小啾啾的小姑娘熟练地将昨天采的野菜切碎,锅里放入灰色的杂粮面,边烧火边搅成糊糊,然后将野菜放了进去。   每日必吃的野菜糊糊就做好啦!   破剑都不忍心看了:“你好歹放点油,最好是香油。”   许印蓝摇头,“没有油了。”   她往嘴里塞了一口野菜糊糊,然后努力地仰起头,脖子伸长,喉咙特别努力,终于将一大口糊糊吞下去了。   接着,她迫不及待吃下一块宝妞娘送的咸菜,将那苦涩味掩盖下去。   许印蓝边吃边皱眉,不管什么时候,野菜糊糊都是特别难吃,又苦又涩,还拉嗓子。   以前娘在的时候,会在锅里放点油,将野菜糊糊摊成饼子,焦香焦香的,虽说吃起来还有一点点苦,但总体还是好吃得不行。   破剑呵呵两声:“我看你的手有毒,做啥都难吃。”   许印蓝拿筷子的手停了一瞬。   她又想娘了,娘亲活着的时候也曾这么说她,叹气将来嫁不出去咋办,谁家会娶一个不会做饭的姑娘。   “印蓝。”   一个穿着碎花小袄子、红色裙子的小姑娘站在门外就喊起来,“你今天要去摘野果吗?大伙说今天咱们去山里摘野柿子……”   许印蓝打开门,将碎花小袄子姑娘迎了进来,笑道:“宝妞,我在吃早饭,宝妞你要不要吃?”   宝妞看了一眼桌上颜色诡异的野菜糊糊,脸上露出惧色,显然她对小伙伴的厨艺心知肚明。   她上次因为好奇吃过一次,差点没吐死,又酸又涩还发苦,她只吃了一口就决定抛弃友谊,将之扔给她家的狗,结果狗闻了闻,呕呕两声,一狗腿踹到猪栏,然后才生完小猪的大黑母猪吃了一口吐了出来,嗷嗷叫得愤怒,仿佛在质问它生下那么多胎,对它这个功臣就这待遇?   宝妞同情又不忍,“印蓝,我说你还不如投奔你姑家呢,你看你这半年过的什么日子……”   半年前,印蓝娘去世,留下印蓝孤苦一人住山脚下的房子里,村里人的日子过得还行,想收养许印蓝的也不是没有,但都被许印蓝的姑姑许氏给阻止了。   许氏为人泼辣精明,以前也不见得对这兄弟留下的孤儿寡母有什么照顾的,等许娘子一死,就迫不及待的表示愿意照顾侄女。   这是打量着谁不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呢。   可惜,众人心里虽然明白,但许氏是许印蓝唯一的亲人,他们乡里乡亲的,也不好说什么。   许印蓝又吃了一大口糊糊,含糊地说:“我如果让我姑收养,最多三年,她就会将我卖掉……”   而且她并不愿意离开村子,山里安葬了她的爹娘,她可以经常去看他们。   闻言,宝妞羡慕又嫉妒的看向许印蓝圆圆的小脸,白净秀气,五官分开看的话,哪哪都好看,合在一起更是好看,毫无疑问长大后绝对是大美人。   不过只要想到小伙伴的身世,   ♀,   七岁没了娘,这羡慕嫉妒马上没了。   宝妞觉得长得普通也挺好,说书先生说的红颜薄命啥的,她觉得自己长命百岁挺好的。   吃过早膳后,许印蓝便和宝妞一起出门。   今儿去摘果子的村民不少,很多都是十来岁的孩子,他们灵活地在山里窜来窜去,被大人看到后,不免要骂一顿。   村民们摘果子的地方,其实只是山的外围,并不深入。   这山里有不少吃人的野兽,若是深入,不仅容易迷路,还容易遇到野兽。   许印蓝灵活地爬上树,她的年纪小,身体轻,轻而易举地能摘到树梢上最大最甜的果子。这让同样上树的男孩们羡慕不已,树梢头上的果子是最好吃的,可惜他们实在够不着。   “印蓝好灵活啊,我觉得她一定有灵根。”   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忍不住羡慕地看着许印蓝,白日明媚的光线下,说不出的秀气漂亮。   宝妞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又有点想嫉妒了。   这个世界,有灵根的人大部分都长得好看,自己的脸非常诚实的告诉她,她以后肯定是修不了仙,上不了天的。   这时,一个皮肤白嫩的小姑娘小声道:“听说仙人也不好当,连睡觉时间都得修炼,而且还容易死于非命,魂飞魄散,连来生都没有,我觉得当凡人也挺好。”   她有个远房表姑正是修士,据说修为不足,天天忧愁寿命到了还未筑基。   小姑娘觉得,表姑这模样,就和隔壁的书生天天哀叹自己考不中秀才太像了,拼命努力也不一定有收获。修仙有什么好的?   再说了,她也不想离开父母,年纪还小的她,并不懂长生不老有什么好的。   宝妞撇撇嘴,说出最实际的,“如果能修仙,家里会有一大笔银子。”   来招新的仙门会给他们好多银钱,家里出了一个有灵根的人,等于阶层马上提升,从农民变成富人的想法太诱人了。   宝妞说着,又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听说修仙不仅能腾云驾雾,还会变美,要是她能修仙就好了。   在场众多孩子也暗暗吞了吞口水,幻想起自己有灵根能修仙。   回去的路上,突然有人问:“印蓝,你要是当上仙人,最想做的是什么?”   许印蓝看着山下快成熟的稻谷,村里人从年头辛苦到年尾,也不过堪堪糊口而已,听说仙人能翻山倒海,却不愿意寻找粮食增产的方法。   她肯定地道:“唔,种出更多的粮食吧,杂面糊糊太难吃了。”   宝妞忍不住小声说:“那是因为印蓝不擅长厨艺吧?”像她娘亲做的杂面糊糊就非常好吃,她每顿能吃上一大碗呢。   小伙伴们则陷入了幻想,“如果我当上仙人,我就让这棵树结满甜甜的果子。”   “果子不能当饭吃,还是让粮食翻倍吧,天天可以吃白面馒头。”   “我比较想吃大米饭。”   “我想吃肉,我可以进深山打野兽,听说仙人手一挥,野兽就倒下了。”   “野兽不好吃,还是养猪好,如果我是仙人,我让我家的猪三个月就出栏!”   …………   小伙伴们的理想都很接地气,宝妞也不由得陷入幻想中。   如果能天天吃馒头大米饭还有肉,其实不当仙人也可以的。   “各位,不管我们谁当个仙人,一定要不忘初衷啊。”宝妞握紧拳头,“苟富贵勿相忘!”   小伙伴们纷纷点头,发誓他们就算当上仙人,也不会忘记家乡的父老乡亲的。   **   许印蓝背着半篓子野果,拿起破剑,在村尾处和小伙伴们告别,“我还要去砍柴呢,你们玩吧。”   小伙伴们正在地里找兔子洞,拿着柴禾熏烟。   闻言纷纷说:“印蓝,等会儿熏到兔子,咱们一起吃嘛。”   许印蓝朝他们摆手,这么多人,兔子再多也不够吃,她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没了外人在,许印蓝仿佛从笼子里放出来的鸟儿一样,在山间花丛中飞舞着,逆着风向着太阳,轻快的步伐从荆棘中踏过,从小溪的石头上踩过,只觉得自己化成山间的风自由自在。   山头越往深处就越幽深,村民们很少到这么深的地方,生怕遇到猛兽。   许印蓝是没办法,谁叫她要采的草药只有深山才有呢,外围的地方,不管有什么草药,早就被村民们采光了。   以前的许印蓝是绝对不敢往深山里跑的。   半年前,娘亲去世时,她也不过是个茫然懵懂的孩子,直到某天在河里洗衣服的时候,一条大鱼蹦到岸上。   许印蓝高兴坏了,这可是免费的肉啊!   她兴冲冲地抱着鱼回家,将鱼腹一剖,一柄破烂的匕首从鱼腹中掉出来。   那破匕首竟然还说话了,跟她抗议,他不是匕首而是一把仙剑。   许印蓝虽说没见过仙剑,但她对此是怀疑的,谁家仙剑破烂成这副德行?连家里的砍柴刀都没这么破。   仙剑破损得太严重,就像撞坏头的人一样,连记忆都是糊里糊涂的。   许印蓝便给破剑取了一个名字,叫“藏鱼”。   没毛病,藏在鱼肚子里的剑就叫藏鱼。   藏鱼的到来让许印蓝很高兴,娘亲去世后,留下她一个人,她每天都过得茫茫然的,虽然活着没问题,可没有梦想,也没想过未来,不知道该做什么。   直到后来,藏鱼对她说:“如果你没有目标,不如帮我找回记忆吧,我总觉得自己是柄来头很大的仙剑,不是这破烂模样。”   许印蓝还听它吹嘘:“我打过丧尸,就是那种吃人的怪物,走起路时像僵尸的丧尸;我还当过皇帝太监……哦,我觉得我还当过神仙当过鬼……我还当过医生,就是大夫,还种过地……”   许印蓝听得双眼睛发亮,“我家菜地里的菜都蔫了,你看还能救回来吗?”   藏鱼看了一   会儿后,   教她将蒜水浇在菜地上,   虫子从菜心里爬了出来,一地蔬菜没两天就精神抖擞了。   许印蓝于是终于相信它的话,这是把来头很大的剑。   当然,藏鱼说它当过皇帝太监什么的,许印蓝是不信的。   她心里嘀咕,肯定是你经历过很多主人,他们身份各异,不过又是神仙又是鬼,皇帝太监大夫跟老农……藏鱼啊,你主人的身份地位逐渐降级啊,该不会最后一任老农主人拿你来种地,每天用你来挖地,才会生锈吧?   “蓝蓝啊,你看,我是一把牛逼的剑吧?”藏鱼特别自信,像它这样来头很大的剑,敌人肯定也很强大,不然显得它多没档次。   “所以呢?”   “所以我的敌人也一定很强。”   许印蓝一脸迷糊,你的敌人?地里的蚂蝗还是天上飞的蝗虫?   “所以你要变强!”藏鱼特别坚定地说,“你如果不变强,有一天我的敌人会找上你的!”   许印蓝想到田里吸血的蚂蝗,还有会将庄稼全都啃光光的蝗虫,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确实很强大,她挺害怕的。   不过,爹娘都没了,她一个人也要好好地生活,要吃饭就要下地种田,她总得面对这些可怕的敌人,不能因为害怕蚂蝗就不下地。   她也想吃白米饭,不想天天吃野菜糊糊。   在许印蓝有变强的意向后,藏鱼就让她去山里找草药煮水泡澡,还振振有词地教育她,“修真界是个危险的地方,你现在必须提高实力。”   许印蓝对修仙界两眼抹黑,自然乖乖听他的话。   山里的药材很多,除去煮药澡的,还有不少好药材。   藏鱼看到能卖钱的,就让许印蓝采摘,然后将之炮制好,拿去卖给药铺。   “蓝蓝啊,多卖点钱买肉吃,小孩子就要白白胖胖的才可爱。”藏鱼长吁短叹,他总觉得自己曾经养过很多崽子,一个个被他养得白白胖胖,不知多有成就感。   许印蓝的瘦小,简直让他心酸不已,他手里的崽怎么能这么瘦弱呢?   许印蓝胡乱地点头,其实能吃得起白米饭就很好了,宝妞家那么富贵,都没能天天吃得起肉呢。   天色稍晚,许印蓝终于回到家里,然后将今天采摘的药材洗去泥土,丢到锅里煮。   黑黝黝的药草水沸腾着,看着就能将人煮熟。   许印蓝面有难色,这么进去,真的不会被煮熟吗?然而藏鱼却一个劲地催她跳下去,还说水要滚烫才有效果。   许印蓝闭了闭眼睛,用力地安慰自己,藏鱼肯定是为她好,说不定她皮粗肉厚,水都煮不化。   想到这里,她紧闭眼睛,“噗通”一声跳到沸腾的水里。   当身体入水后,许印蓝疼得想死,那药水仿佛变成锋利的刀片,在她的血肉中一刀刀将她的肉片下来。   如果系统看见这一幕,肯定会急得零食都吃不下去。   这药方怎么霸道得成年人都受不住,更何况一个孩子。   可惜系统醉死过去,失去大半记忆、对修真界一知半解的藏鱼糊里糊涂,还美滋滋的觉得自己能干,想要的药草都找到了,给体修用的高级方子用在一个小姑娘身上,肯定能将她基础打得特别牢固!   “蓝蓝,加油!”藏鱼在一边咋呼着,“我跟你说,我突然想起一个烤鱼的菜谱,可好吃了,吃了神仙都不换。”   “最重要的是不需要什么厨艺,有手就能做,非常适合你!”   许印蓝痛得都快要抽过去,努力想着藏鱼说的先烤后放铁板上煮的烤鱼,鱼油烤了出来,垫下面的豆芽跟韭菜有多么的美味……   藏鱼暗暗点头,疼痛难耐至斯,许印蓝还是一声不吭,忍耐下来,不愧是未来名扬修真界的天才道修。   许印蓝眼前已经有点花,她仿佛又看到梦里的情形。   一个面目模糊的蓝衣少女被人打落悬崖,落入无尽的罡风之中,瞬间身死道消……   藏鱼告诉她,她做的可能是预知梦,那少女就是未来的自己。   她感受到了自己死前的痛苦无助,那被罡风绞去所有血肉,只留下一副白骨的少女,眼睛如同两个黑洞,死死盯着她……   许印蓝想知道是谁杀了未来的自己,未来的自己也想知道,可惜她每次都是梦见少女死了,就是梦不到凶手是谁。   许印蓝锻体痛得死去活来,也没想放弃,就是想知道未来谁杀了自己。   直到黑黝黝的草药水变成透明,水也变冷了。   藏鱼礼貌地飘到门外,男女七岁不同席,他是把高贵的剑,特别守礼。   他一边问道:“蓝蓝,你觉得怎么样?身体有什么变化吗?”   虽然他对自己很有自信,觉得没记错方子,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我觉得我能扛起一头牛。”许印蓝认真地回答。   她穿好衣服后,歪头看向家里已经掉漆的八仙桌,楠木的桌子死沉死沉的,她娘打扫卫生的时候,得叫隔壁的两个哥哥帮忙抬。   许印蓝钻到桌子下,试着拱起身,桌子四只脚离开地面。   “哇!”她的眼睛里都是快活和惊奇,“我居然能抬起桌子了,我娘说家里只有爹能抬得起来。”   她又跑到柴房,将柴禾拿出来。   隔壁哥哥说,等他有空就来帮她劈柴。   七岁的许印蓝之前试过一下,发现自己确实做不到,只得请人帮忙。   但她现在觉得,她可以!   “藏鱼藏鱼,你看我厉不厉害!”   小姑娘刀起刀落,柴禾就变成两瓣倒下,她兴致勃勃地将柴又砍成四瓣。   “厉害。”藏鱼看着她脚下的柴,终于忍不住说,“你干了这么多体力活,你不饿吗?”   话音刚落,小姑娘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响起,叫得十分欢快。   等许印蓝吃了平时两倍的饭都觉得不饱时,她的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   “呜呜……我会饿死的,家里的米和面都快没了,我吃这么多,我肯定养不活我自己。”   藏鱼有点心虚,他好像记得宗门里泡过澡的,都会吃有灵气的食物好补充营养。   “放心,有我在呢。”藏鱼赶紧说,“我知道一些吃了能补充能量的药方,明天我们就去找,而且你现在力气变大了,能砍柴卖也能采药去卖,还能打猎摸鱼,饿不死的!”   许印蓝这才破涕而笑,对未来充满了期盼。   她现在变得很厉害了,肯定不会再饿死。 第176章 穿成一把剑2   蜿蜒的山道,一大捆如同小山般的柴禾,从山上移动下来。   如果是外乡人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吓得不行,这柴禾怎么会自己移动?   不过信守村的村民已经是见惯不惯,他们都知道这小柴山下有一个因为个头太矮、连脚都看不到的小姑娘。不过这种场景,不管看多少次,都不由得感叹小姑娘的力气之大,村子里最强壮的男人,也要甘拜下风。   娇小的许印蓝在柴山的衬托下,越发瘦小,仿佛那柴山一塌,她就会被活生生地压死,宝妞每次看到时,都会心惊胆战。   “印蓝啊,你少砍点柴吧。”她苦口婆心地说,“我爹娘都不让我们兄妹几个去挑水,说被重物压着,以后会长不高。”   许印蓝将柴禾放下,笑道:“可是我并不觉得累啊,也不觉得重。”   这还没藏鱼每天让她挥剑千下累呢。   藏鱼让她在山里找各种药草,然后煮成药汁喝,那些药汁奇苦无比,不过喝完后,肚子暖暖的,胃也饱饱的。若不是她还有一天三餐吃饭的习惯,许印蓝觉得自己都可以不用吃饭了。   “药澡和锻炼结合,才能发挥最大的用途。”藏鱼如此说。   每次锻炼后,许印蓝都觉得自己的力气进一步变强,身体更强壮,于是她也没推辞每天挥剑的任务。   就是吧,她本来是想拿藏鱼来练习挥剑的,结果藏鱼身上的锈都被挥下来了,藏鱼直嚷嚷头晕,说自己一把老骨头了受不住,让她去找根棍子当剑挥。   许印蓝再次觉得,藏鱼肯定没被人当剑使用过,八成一直被最后一任主人老农当成农具用。   不过老剑有老剑的好处,老剑懂得很多招数和套路,许印蓝挥舞着剑招的时候,模糊间对未来有了想法,她觉得自己找到想走的路了。   不是像村子里的小姑娘,从小就喜欢漂亮衣服首饰,也不像宝妞她们想嫁个如意郎君,许印蓝觉得当个剑客更有趣些。   行侠仗义,浪迹江湖的剑客!   她希望剑锋所到之处,就是正义践行之时。   不过,藏鱼只给她一些烂大街的基础招数,许印蓝很是不解,剑法剑招不是越厉害越好吗?   藏鱼特只得解释,万丈高楼平地起,打好基础才是最重要的。   藏鱼说:“以前有个男孩,没有高深剑法,他天天和狼搏斗,手上连把剑都没有,就是块铁片,他拿着铁片和狼生死搏斗,狼不死就是他死。”   “后来他进入江湖,用铁片打败了很多拿着宝剑用着祖传剑法的剑客。”   许印蓝若有所思。   她突然想起有一次自己和娘亲去赶集,在市集上,看到一个杀猪的屠户将一个腰缠宝剑从小学剑法的二世祖打成狗的事。   “尽信剑不如无剑,剑法再高,终究决定实力的是人。”许印蓝一脸认真地对藏鱼说,“我明白基础的重要性,明天我再挥三百……”   “不行。”藏鱼拒绝她加练,“你还在长身体   ,欲速则不达。”   许印蓝很听话的,每天只是剑挥而已,她却渐渐明白藏鱼的用意,怎样带动胳膊的力量而非只有手腕的力量,怎样省力,怎样运力,她从烂大路的基础剑法中学到了很多东西。   不过半年的时间,许印蓝靠砍柴为生,每次将山一样的柴火卖到镇上,换得的钱够她买足数天的食物了,毕竟她有补药可以补充营养。   至于草药,大部分都进她肚子里。   少部分的草药是能卖没错,但不经过炮制的草药,一般价格不高。沉迷于剑法的许印蓝表示,她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去炮制草药,还是砍柴好,既能将剑法学以致用还能卖钱。   当许印蓝背着柴禾去镇上时,那小山一样的柴禾朝在路上移动,震惊了不少不知情的人。知情的人熟练的安抚同伴,告诉他们,这不是光天化日之下有鬼,也不是柴禾成精,是信守村未满八岁的大力士小姑娘,父母双亡靠卖柴禾为生。   世人往往在惊惧之余,同情和怜悯先浮上心头,于是再也没人大惊小怪,甚至买柴的还会多给一两文钱,让小姑娘买糖吃。   **   许印蓝知道,每次自己背着柴禾去镇上卖的时候,都会引起很多人的围观。   只有迎面看到她的姑妈许氏会将脸转过去,假装看不到她。   许印蓝小小年纪,便已经出落得十分美丽,是个美人胚子,许氏如何不动心?若是养个十年八年的,嫁到大富人家,这回报可就大了。   所以上次她去信守村看望这侄女的时候,特地带上自己那长得和铁塔般壮的儿子,打定主意,若是说服不了许印蓝,就让儿子强行将她绑走。   许氏可是听别人说过,许印蓝的力气大,每次打的柴禾多得跟小山一样。   她不以为意,肯定是夸大其词,力气再大,能有她儿子大吗?不是她吹,她儿子大壮可是打遍小镇无敌手,将来要去衙门当衙役的。   当时许印蓝听完许氏的来意后,对许氏笑得一脸天真可爱,然后一拳打碎了桌子,那只小小的手,依然白嫩无瑕,没有丝毫伤痕。   许印蓝说:“姑母,印蓝不能生气,一生气就想打人,希望姑母一家子结实点。”   许氏瞪大了眼睛,看着被打成碎片的桌子,一时间都忘记了反应。   同样忘记反应的还有许氏的儿子大壮。   许印蓝的声音仿佛恶鬼在叹息,“希望姑母和大壮表哥能比桌子结实点罢,印蓝也很苦恼呢,要是不小心……”   大壮表哥哪里容得一个小丫头在他面前炫力气?上次杀猪的屠户和他掰手腕,最后可是握着折断的手一路哭着回家的。   虽然被许印蓝这一招惊住,但在他看来,不过是一个小丫头片子,力气再大,能大得过自己吗?   “臭丫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小山一样壮硕的大壮朝许印蓝冲了过来,仿佛一头失去理智的野猪。   许印蓝有些可惜,这不是一头真正的野猪,也不知怎么回事   ,   她就是遇不到大点的野兽,   跑到深山也是白搭。   她一把拎住表哥的腰带,双脚立定,气沉丹田,将肉山一样的表哥用力往外一抛。   扑通一声,伴随着大壮掉进粪池的声音。   许印蓝一脸抱歉的表情,“姑母,真对不起啊,我的力气大了点,不小心将表哥扔到隔壁家的粪池去了。”   看这粪发涂墙的模样,她得赔多少啊。   相比起来,洗墙是小问题,农家肥少了才是大问题,许印蓝一脸肉疼,她每一个铜板都是辛苦砍柴换来的,姑母得赔钱!   许氏瞠大的眼睛宛若铜铃,这死丫头的力气真的这么大吗?   这都算是不小心,要是她想要小心,是要将她一家子都送上天不成?   那一瞬间,许氏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养个屁啊,就算养大了肯定也嫁不出去,随时能送夫家上青天的大力姑娘,哪家敢要啊?   因大壮表哥壮硕得就和一座山一样,自然不会发生在粪坑淹死的事情。   事实上,如果不是太脏,这坑给他做游泳池都嫌小。   大壮的身体没受什么伤,但精神却受到了极大的创伤,什么报仇的念头都没有了,他像当初被他折断手的屠夫一样,一路哭着回去。   许氏永远记这一天,夕阳西下,她追在儿子身后,脚底都是水泡,每次看到这丫头,她的脚丫子就条件反射地疼。   她是彻底不敢招惹这可恶的凶丫头了,直接当作看不到。   许印蓝暗暗撇嘴,既然姑母当作看不见自己,她也不会主动去和她打招呼的。   她记得,父母活着的时候,许氏就对贫穷的兄长一家避之唯恐不及,等兄长去世后,许氏更是迫不及待地向兄长留下的遗孀和孩子要兄长的遗产。   幸亏许氏没对母亲造成什么伤害,否则许印蓝有能耐后,肯定第一时间对付她。   “谢谢你,藏鱼。”   许印蓝低声对藏在袖子里的破剑说,因为她现在有实力了,姑母不敢再算计她,即使知道她打柴赚了钱,也没有混混敢跟在她后面打劫。   藏鱼在她袖子里动了动,“所以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的前提是实力,不然鸟是猎人盘中餐,鱼是海兽口中食。”   卖完柴禾后,许印蓝拿到钱,便去买了大量的咸菜,以及大瓶小瓶的调料,还有最便宜的麻布衣服,这个耐磨。   反正经过泡药澡后,她的皮肤看着更白净,实际上是越发的皮糙肉厚,麻布伤不了她的皮肤,就跟砂纸还差不多。   许印蓝抱着购买的东西,坐牛车回村。   同车的村民怜惜不已,没爹没娘的孩子可怜啊,天天吃咸菜杂粮糊糊,衣服都只能买最便宜的麻布,连套像样的都没有。   可怜见的,他们虽不富裕,但每家给点粗粮米面,让这孩子吃点好的还是行的。   也就这两年苦点,等许印蓝再大点,她的日子就好过了。   许印蓝笑得尴尬不失礼貌   ,她总不能说自己手残吧?   咸菜配粥对她而言已经是美味了,藏鱼教了她不下百次,她现在终于能熬出没有怪味的粥。再说了,不管她买多少肉,最终那肉都做得比炭还难吃,还不如天天咸菜配白粥呢。   **   许印蓝八岁的生日还未到,仙人就抵达县城。   宝妞高兴极了,特地换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还催促许印蓝换上新衣服。   宝妞娘还特意给两个小姑娘扎了包包头,别上两朵粉色的珠花。   许印蓝站在那里,硬生生将宝妞衬得像个跟在小姐身边的丫鬟。   宝妞娘不由得叹息,印蓝这是天生丽质啊,天天晒太阳,上山砍柴、下河摸鱼都这么白嫩,她都禁止宝妞不准外出了,宝妞还是白净不起来。   从信守村到镇上,牛车得一个半小时。   全村六岁以上、十五岁以下、不曾测过灵根的孩子将两辆牛车挤得满满当当,等到了镇上,大家会改搭镇里提供的马车到县城去测灵根。   听说,以前会有仙人直接飞到村子检测灵根的,谁遇到算谁的。   哪知有一年,某个中等宗门恰巧经过某个村子,检测出了一个天灵根。这下子,其他宗门不平了,他们也想要天才,于是中等宗门被大宗门找上门来,表示他们在不是招新的日子去村子里招新,对其他宗门不公平,再者选择应该是双向的,天灵根说不定更喜欢其他宗门呢。   后来为了公平,索性全部宗门每三年都在同一个地方、同一时间,进行双向选择的招新。   许印蓝将破剑塞到袖子里,如果没有意外,她肯定是有灵根的。   家徒四壁,也没啥好收拾的,除了她视之为师又为友的藏鱼。   许印蓝其实原本没这个自信的,但藏鱼是把特别自信的剑,吹自己不算,还吹小姑娘。被他吹多了,小姑娘也跟着信心爆棚。   梧桐县是一个繁华的县城,但再繁华也是人间的繁华。   今日县城巨大的广场上,到处仙气飘飘,空中有会飞的花朵宝器,花朵中心还站着仙人,仿佛从星空中流泻下来的星子,一闪一闪。   还有飘浮在半空中的琼楼玉宇,即使每三年能看一次,凡人还是会被惊艳,更不用说第一次看到的小孩了,眼睛都舍不得眨。   天剑门的剑修沈琛抱着剑,冷淡地看着隔壁沧海宗给那些孩子测灵根。   他的嘴角耷拉,心里暗骂一声,他就知道沧海宗这些混蛋,今儿穿得金光闪闪的别有用意,基本上来测灵根的小孩都被他们身上的法衣首饰迷了眼睛。真是可恶,这些没见识的小孩怎么这么肤浅,老往他们宗门点跑。   同意孩子肤浅的家长们不禁揉了揉眼睛。   沧海宗的修士,全身上下的法器、宝器、法衣闪闪发光,头上的簪子和发冠即使他们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但也能猜出很贵,非常贵!   反观天剑门的剑修呢,一身快褪色的白衣,头上连个簪子都没有,不是随便插根树枝,就是从衣   服上撕个布条随便绑绑。   左眼写着贫,   ?,   就连那剑也寒酸得紧,灰不溜秋的,还没家里的菜刀闪亮呢。   沈琛摸了摸自己的剑老婆,心里暗骂。   一群没见识的,他的老婆用的是最上等的黑钻陨石打造的,什么叫灰不溜秋,这叫高级灰!   带着孩子过来测灵根的家长们可不管这些,他们全绕过天剑门。   听说剑修非常穷,他们的孩子若是被选上,只给二十两银子,不像沧海宗,出手大方,就算选择去做杂役的,都会给一百两安家费呢!   沧海宗的修士见状,笑得越发亲切。   真不好意思啊,可谁叫这些凡人就是这么有眼光呢!哎哟,要不要漏一两个杂灵根的人给天剑门呢?不然他们恼羞成怒咋办?   天剑门的剑修们脸色越发冷冽,却丝毫没有吆喝的意思,一副爱来不来的死人脸模样,那些有意往这边排队的孩子吓得又收回试探的小脚脚,往沧海宗走。   美貌的沧海宗大师姐方琼云柔声对沈琛道:“沈师兄,你看没人想修剑,这也不关我们的事对不对……要不然,我就说沧海宗满员,让他们去天剑门试试……”   沈琛面无表情,“不用。”   其他人见他一副死人脸,连大师姐的面子都不给,顿时也怒了。   你们这些穷剑修,有什么可猖狂的,小心最后没一个小孩愿意去天剑门,天剑门若是空手而归,那就搞笑了。   “印蓝,你去哪?那边不是天剑门吗?”宝妞的话打断了沧海宗大师姐明着道歉暗地里炫耀的话,“你走错了,沧海宗在这里。”   “没走错,我要当剑修!”许印蓝特别坚决,她抬头仰望仿佛山一样高的沈琛,“你们能测一下我有当剑修的天份吗?”   天剑门的人脸色瞬间冰山融化,示威般看向沧海宗,谁说没人想当剑修,这不来了一个,而且还是个小可爱。   沈琛依然冷着脸,“当剑修有天份还不成,还得吃苦不怕死,每个剑修一生流的血不下百斤!”   许印蓝闻言,不由得摸了摸袖子里的藏鱼。   藏鱼给的泡澡方子越来越可怕了,上个月藏鱼找到一株特别少见的灵药,惊喜得不行,说之前的药澡只能炼皮这个能炼骨,那次泡澡锻体时,她的皮绽肉裂,感觉浑身血都流光,这种事她有经验。   许印蓝道:“放心,我知道好多补血药膳方子。”   当时藏鱼还安慰她,给了很多药膳方子。奈何许印蓝手残,总能将药膳煮成苦药汁,索性不为难食物,直接要药不要膳。   沈琛身后的连城不禁噗哧一笑,然后拿出测灵石。   他决定了,即使小姑娘的灵根差,也要收下她。   不过,他仍是安慰小姑娘,“知道补血方子一定很擅长烹饪,咱们膳食堂就缺厨艺好的厨子。”   许印蓝正想说自己不擅长厨艺,就见测灵石发出耀眼的蓝光,在场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变异风灵根   !还是近百分百的纯度!”   沧海宗的方琼云大师姐前一刻还会懊恼这孩子脑子有病,居然想进天剑门,这会就只有抢生源一个念头。   要知道金、风灵根可是最适合剑修的,但也适合法修啊,不管剑修还是法修,天下道法,唯快破之,到哪都是理。   方大师姐当下露出温柔可亲的笑容,“小姑娘,你要不要考虑沧海宗?我和你说,修剑非常累的,还会死得早,讲究什么我命由剑不由天,连战略性撤退都不懂,平均寿命是修真界的倒数第一。”   “天剑门的早课就是每日挥剑一万次,汗臭味熏天,浑身肋骨不折个几遍就不是剑修。哪像我们沧海宗,咱们修法的,优雅又体面,还不辛苦,你看法修的本命武器,有扇子有乐器有缎带,多么的高雅有格调……”   连城不禁对着她怒目而视,正想反驳,就听到小姑娘坚定的声音:“我只想练剑!”   哎哟,这小姑娘真是个宝啊。   连城心花怒放。   宝妞则是一脸失落地看着万众瞩目的好友,自己果然是没有灵根的。   她就说嘛,修真界更偏爱美人,她的长相注定自己是没有希望的。   她爹娘怎么不将她生得好看点呢?   宝妞爹一把抱起闺女,摸了摸她的脑袋。   三年一次的仙人招徒,有多少人能一步成仙,又有多少人只能失落地过着凡人的艰苦生活。   “宝妞舍得离开爹吗?”   宝妞哭着说:“舍不得!可是仙人好漂亮,我也想变得这么漂亮。”   宝妞爹心里叹气,女儿成为仙人只想着漂亮,比她还小一岁的许印蓝却有为了成仙流血流泪的心理准备。这是不能比啊,没灵根也是好事,修仙修仙,修了今生没来生,多少人死于途中,魂魄泯灭。   他的闺女啊,他没自信她走的是坦途,还是当个凡人吧。   许印蓝拿着天剑门给的二十两银子,将它交给宝妞爹:“辛苦您每年去祭拜我爹娘。”   宝妞爹没有推辞,他将银子收下来,郑重地说:“你家的房子我也会经常打扫维护的,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村,家永远都在。”   宝妞哭过后,就释怀了自己不能修仙这件事。   她一脸关心地对许印蓝说:“印蓝,如果修仙太辛苦的话,你就回村子。”   许印蓝朝她一笑,一脸坚定之色,“如果哪天我回村,一定不是因为辛苦,我会用血和汗劈开仙途上所有荆棘的。”   她一定会查清楚未来是谁杀了自己,老是做这种让她难受得不行的梦,找到真相都快成为她的执念。   也许是许印蓝不怕苦不怕累也不怕死的精神感染了其他人,又有几个想成为剑修的小孩跑过来参加测试。   这一次,天剑门的收获不少。   相比起以前的歪瓜烂枣,灵根都不咋样的弟子,这次天剑门得到了一个变异天灵根外,居然还有几个单灵根的,就算是双灵根,但这灵根的资质都在八成以上。   可谓是满载而归。 第177章 穿成一把剑3   连城是一个娃娃脸,娃娃脸不仅显年轻,也让人很有亲切感。   此时他满脸笑意地看着许印蓝,已经将这小姑娘当成他们天剑门的福星,这次招新,虽然这人数是不能跟沧海宗比,但质量太高了,掌门他们肯定高兴。   “小印蓝,咱们要回宗门了。”连城朝她打招呼,“等你筑基后就能驾驶飞剑衣锦回乡了。”   除非是天生的无情道苗子和魔修,一般的修仙者哪能慧剑斩尘丝?   人不能忘本,亦无法斩断所有尘缘,这是本性。   正道的宗门从未要求过门徒进宗门后就要灭人欲,斩断尘缘,反正修士的寿命长,等亲朋好友老死,尘缘自然也灭得差不多。   许印蓝不禁仰望着连城的娃娃脸。   修士对视线很敏感,连城低头看过去,想到小孩儿挨不了饿,他当下掏出一个玉瓶,“饿了?先吃粒辟谷丹。”   这几个孩子,年纪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才八岁,都有些新奇地将丹药放嘴里。   果然,刚吃下辟谷丹,就感受到一种饱腹感,完全不饿了。   不过习惯美味饭菜的孩子的眉头皱起,肚子饱是饱了,但生理上还是觉得没吃饭不习惯。   只有许印蓝简直是高兴坏了,她终于不用煮难吃的饭菜荼毒自己。   连城仿佛看出孩子们的心思,他语重心长地道:“你们还小,辟谷丹提供不了你们生长所需的营养,筑基之前还是要吃饭的,宗门里有食堂,提供的是灵米灵面,你们要乖乖吃饭才能长大。”   筑基后身体能吸收的灵气多了,自然能代替低级的靠肠胃从食物中吸收能量的方式。对贫穷的天剑门而言,练气的小弟子可是非常费钱的!   其他孩子神色一喜。   他们听说了,灵米灵面可是超级好吃的,只有许印蓝的脸蛋儿一垮,但想到只要大厨不是自己,肯定不会难吃,又高兴起来。   这时,沈琛默不作声掏出一艘小小的飞舟。   是真的小,装下所有孩子和一个负责驾驶的大人后就没有空余之地,其余的剑修都要踩着飞剑,御剑随行左右。   不过这种贫穷的方式,让第一次接触的人并没有察觉,只觉得御剑飞行的剑修们真是太帅了,仙气飘飘,让那群孩子十分羡慕,什么时候他们也能这样。   几个孩子新奇地看着剑修们换上新鞋子,还在新鞋子上喷上香水,再一脸心疼地踏上剑。   连城慎重地对孩子们说:“剑就是剑修的老婆,对待自己的老婆,一定得温柔体贴,它才永远不会背叛你。”   孩子们恍然大悟。   许印蓝摸了摸怀里的藏鱼,将藏鱼当老婆比较艰难,啰嗦爱吹牛,会关心她吃饱穿暖的剑……   于是她问:“当爹不行吗?”   所有的剑修们顿时一愣,就连冷漠如沈琛,都忍不住看了小姑娘一眼。   连城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长叹了口气,拱了拱手,“是在下输了!在   下觉得当老婆已经能体现剑修和剑的深情厚谊,   ?,   恭恭敬敬供起来的,在下要不要日后给我的清风当孙子呢?”连城一脸甜蜜地问生出剑灵的宝剑,“清风,你希望我喊你爷爷吗?”   清风飘起来,在空中停滞了一瞬,然后猛地追着连城的头狂打,将自己主人打得满头包。   同行的师弟尴尬地对小朋友们解释,“清风是把年轻活泼的剑,它肯定生气连城师兄将它喊老了。”   说罢摸了摸他的剑,幸好他的老婆温柔体贴又稳重。   这时,一艘三层高楼、装备着各种阵法、闪闪发光的巨无霸豪华飞舟从这寒酸的小飞舟身边经过,并且特意停了一下。   沧海宗的方大师姐站在那里,笑盈盈又假惺惺地道:“哎呀,你们怎地如此慢?哎哟,肯定是你们飞舟的灵石供给不足,要不要我们稍带你们一程?我们沧海宗的飞舟里设了空间阵法,容纳千人都没问题……”   许印蓝比较了一下,发现剑修真是穷得太明目张胆,太让人落泪了。   这是豪华巨轮和小舢板的区别吧?   在炫富上,剑修永远都被打脸。   “哎哟,连城师兄咋被自家本命剑追着打啦?可怜见的,肯定是脚太臭,清风受不了吧?”方大师姐美丽的脸庞露出同情之色,对着被天剑门捞走的几个娃一脸温柔地说,“你们现在还可以改变主意哦,发家致富还是沧海宗更强呢。这剑修啊,都是一双鞋子一双袜子穿到臭,自家剑都嫌弃的穷酸哦……”   沈琛二话不说拔剑,灰不溜秋的剑发出耀眼的剑光,朝豪华飞舟劈过去,豪华飞舟摇晃了一下,突然猛加速呼啸飞过去。   飞舟上传来惊呼声:“天啊,速度操控器被劈坏了……”   方大师姐:“沈琛,我去你玛的@#¥%…………”   一群小屁孩们望着沈琛师兄,满脸崇拜,再次坚定对自已所选择的道路的信心。   果然相比起钱,还是实力更重要!   他们更想像沈师兄这样,面对外界的叨逼逼,不服就拔剑,实在是太爽了。   连城的娃娃脸一板,趁机对这群还未入门的师弟师妹们说教,“在修真界,如果没有实力,露富只会被当成猪宰,咱们剑修讲究出剑快,这小飞舟虽貌不惊人,但速度是数一数二的。”   他说完,肉疼地拿出一块上品灵石放在舟上,突然,飞舟咻的一下朝前窜去,很快就飞了个没影,其余人也踩着剑飞了过去。   经过沧海宗的豪华飞舟时,连城还贱贱地绕着它飞了一圈。   “哎哟哟,这不是沧海宗中看不中用的飞舟吗?咱们先走一步啦,谁后到谁输哈!”   方琼云顿时气得俏脸都变形。   所以说,沧海宗最讨厌的就是隔壁宗门的剑修,穷酸不说,还死不要脸。   当即她寒着俏脸,恶狠狠地朝负责驾驶飞舟的阵法师说:“加满上品灵石,全速前进,咱们要在天剑门之前飞回宗门!就天剑门那抠门劲,肯定舍不得灵石!”   他们宗门什么都缺,唯一不缺的就是灵石!   挽回面子的连城来到飞舟,整了整衣冠,然后开始挨个给这些小孩上课。   他先是温和地对七八个三灵根以上、灵根纯度较差的孩子道:“道法三千,在修真界,法修、丹修、器修最讲究灵根,剑修则最不讲究灵根,资质差也没关系,万年如同一日的锤炼身体和本命剑,总有一日灵根再也桎梏不了我们的剑。”   灵根资质较好的孩子顿时面色一整,将脸上的得色收了起来。   这番话明着是安慰那些资质差的孩子,又何尝不是对他们的警告。   “如果你们日后去翻修真界的历史,大家就会发现,有史以来,剑修宗门,灵根资质之差在修真界是数一数二的,但这不妨碍剑修成为修真界最强!”说到这里,连城的娃娃脸上尽是傲然之色,“修仙当逆天而行,如果让灵根资质决定了未来,我们何必修仙?”   “灵根不佳,资质差,那就将自己的身体当作矿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将杂质锤打出来,用你们的鲜血,用你们的汗水,甚至生命……终有一日,你们就会知道我命由我不由天!”   在场的孩子听得热血沸腾,被鸡汤灌得恨不得马上跳入大熔炉,浑身烧一烧,将自己烧成一柄绝世好剑。   就连许印蓝都激动起来,只觉得被大锅煮也不是事了。   藏鱼,我还可以将自己煮了再吐血三十斤。   藏鱼:╯︿╰大概到时煮得只剩骨头了。   连城的话说得十分动听励志,却也知道不是每个孩子都有成为修剑的资质。   不过这也没关系,天剑门主打剑修没错,但刀修、丹修、器修、阵修、符箓等,甚至连乐修都有。   就如同隔壁的沧海宗,人家法修为主没错,剑修也有大把,毕竟宗门若是太单一,就意味着战斗力有短板。   他们剑修的道是一往无前没错,可防守没了阵修和符修真不行,若是有敌人来袭,山门都得被打破!   飞舟飞离凡人居住之地后,渐渐地往更灵秀的大山飞行。   不久后,无数的小飞舟在空中交错,目标是前方高耸入云、看不到顶的连绵大山,一座接一座,上接星子,下连着大地,在云中隐匿,忽显忽现,苍苍郁郁,琼楼玉宇隐在其中,好一派仙家景象。   无数飞舟停在白玉般的巨大山门前。   孩子们一脸惊叹,站在山门前的他们觉得自己就像蚂蚁一样的渺小。   天剑门有内门和外门,内外门的弟子包括杂役,共有十万余人,每回招新时,都能有好几千人,在山脚下挤得满满当当的。   许印蓝往左右看了看周围的人,全宗门到各处招新,将有灵根的孩子都接到山门,但也有些本身是修仙世家的,并不用宗门特地去接,还有散修也会自动来报名。   等所有人下了飞舟后,连城将飞舟收起来。   已经抵达宗门的山脚下,冷漠如沈琛,早就消失。连城心中暗骂,这混蛋脑里、眼里只有他的剑,什么都丢给他!   连城面上依然是一副温和的模样,鼓励地对忐忑不安的小朋友们说:“你们看到前面的问心路了吗?想入山门,就先过问心路。”   “努力走到尽头吧,我会在阶梯的尽头等你们。”他对小朋友眨眨眼,“我期待你们成为我的师弟师妹哦。”   许印蓝望着前方的问心路,眼里都是跃跃欲试。   藏鱼忍不住给她传音,在她识海里鼓励她:“蓝蓝加油,修真界只看实力,等你将这小子打趴,你就是师姐了!”   许印蓝摸了摸藏鱼,她还没学会在识海传音,只是敲了两下,示意它闭嘴。   今日宗门招新,大能者这么多,若是发现藏鱼的异常就不好了。   藏鱼顿时闭嘴不说话,虽然它有自信不会被人发现,可在修真界,再怎么小心都不以为过。   等连城等人离开后,被留下来的数千人抬头望向宛若蜿蜒到云端、看不到尽头的白色阶梯,不少人苦了脸。   他们觉得,这不叫问心路,应该叫“问身路”才对——问完身体半残那种。   许印蓝怀疑,自己得花个三天三夜才走得上去吧?   **   天剑门的掌门是个留着八字胡的英俊中年男人,脸上总是挂着和气的笑。   相比起世人印象中杀伐果决的剑修,他更像一个商人,一个和气生财的商人。   不知道内情的人都奇怪,天剑门的掌门并不是天剑门中最英俊的,也不是剑法最厉害的,更不是辈分最高的……但就是他担起了天剑门的掌门,且无人有意见、无人有想法,掌门之位稳得让其他宗门那些争死争活、里子面子都扯破,终于杀上位的掌门羡慕得落泪。   他们也想当个万众瞩目,人人钦佩,人人爱戴的掌门啊。   天剑门的掌门摸了摸鼻子,在天剑门,你可以什么都不会,但只要你能整来大把大把的灵石,你就是全宗门最靓的崽!   就是万众归心的掌门人!   “冷师祖,您也来了,您要的千年冰酒没了,百年的将就将就?”   “安师叔,您门下的徒弟今年筑基的有几个,都三十了还在练气期的,您就舍了吧,您门下的徒弟消耗宗门米粮最多。”   “龙师伯,你们峰今年预算超支,师弟师妹们打的时候注意一点。”   笑眯眯的掌门将辈分比他高的全点了一遍名。   很好,一个个看着他这个掌门都理亏,想来待会儿,应该会平顺平滑、顺利地选徒,不会有人为了争徒弟打起来,为难他这个当掌门的。   天剑门的作风:谁的剑锋利谁就有理!每次都搞得他这个当掌门的头秃!   **   问心路果然不是那么好过的,许印蓝恍惚间又看到自己被打落罡风万丈的悬崖,差点就走火入魔。   她静静看着自己的尸体化成白骨,绝望如魔鬼,要将她拉着一起迈向悬崖。   “抱歉,我不能   过去。”许印蓝平静地注视着白骨,“我会找到这个悬崖的,总有一天一定会终结这个噩梦!”   她扭头离开时,噩梦中的场景在她身后,如同一张纸,碎成千各万万碎片,飘落在罡风中。   许印蓝睁开眼,眼前依然是遥遥无尽头的问心路,那种不甘和痛苦,在清醒后依旧在心口徘徊。   但她大步向前,不带一丝迟疑。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现在的人生轨迹与上辈子一样,那就按部就班,肯定能找到杀我的凶手。”   藏鱼曾说过,她身上有时间重回的痕迹,她现在算是重回了一世,只是她并无重来的记忆。源于上辈子死得太惨烈,今生若不能破除心魔,只怕长生依旧会半路夭折。   许印蓝握紧走上问心路后,就不再说话的藏鱼。   她不怕的,大不了尸骨再次被罡风千刀万剐一遍,她什么都不怕!   因为上辈子的心魔之故,许印蓝在问心路徘徊很久,因此她并不是第一个走到尽头的,在她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孩子到达。   那些孩子的年纪小,更纯粹些,平时的烦恼不过吃吃喝喝和玩乐,简单得很,形不成执念,很快就到达山顶。   不过,好像她是最受瞩目的,这是重视她吗?   等许印蓝上去时,发现在场的长老都盯着她猛看,那眼神,就和她去镇里逛街时,盯着街上的烤猪蹄、烤鸭的眼神一样。   长老们低声交流着:“这孩子有心魔啊,可惜了,居然是天生剑骨!”   “蠢货,她根本不曾将那心魔当回事,你没看到她对大道的决心么?都别跟老子抢!”   连城也给他师尊使眼色:师尊,天生剑骨,还是近满分的天灵根,快抢啊!   须发皆白的老者果然迫不及待跳出来,“天生剑骨最适合老夫的狂风剑法,正好这回去接她的还是连城,真是太有缘分了,连城你说是不是?”   他不跳出来还好,刚跳出来,众人都觉得有问题了。   掌门眯起眼:“这孩子是什么灵根?资质如何?”   连城只得不情不愿地回答,“满资质的风灵根。”   众人不禁一默,然后倒抽口气,满脸狂热地盯着许印蓝。   满资质的风灵根,还是天生剑骨,这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啊!怪不得连城师徒想先下手为强呢。   长相儒雅的龙师伯坐不住了:“还不如拜我为师呢,凛冬剑法也挺适合风灵根的。”   许印蓝满脸迷糊地看着他们,眨了眨眼睛。   按他们的意思,其实她真是天才,十分抢手?所以藏鱼并不是吹牛,她真的很厉害?   在场的孩子见状,都很羡慕,他们也想这么被人争抢。   看到这群人又开始抢起人来,掌门直翻白眼。   他发誓,等这事过后,谁敢再不给他面子,那日后的费用就全砍半,一群只会花钱不会赚钱的剑修,居然敢不给他这个发钱的面子,他一定要他们好看!   掌门内心活动得很有骨气,   本人却连开口都不敢。   几个想抢徒弟的正在狂飙冷气、杀气、灵气和剑气,   孩子们都被阵法罩起来,他这个掌门可没人管他死活。   各种气劲拼杀下来后,最后终于决出优胜者。   在场的人羡慕的眼神投向许印蓝师徒俩,应该说,未入门的羡慕许印蓝,其他准备收徒的长老和掌门,则羡慕许印蓝的师尊。   许印蓝的师尊那模样,长得跟谪仙似的,看起来年轻不说,辈分还高,在场的长老和掌门居然尊称他为师叔祖。   好羡慕啊,许印蓝这是可以靠师尊带飞升了吧?不用修炼呢,这辈分就天生涨别人一大截。   **   然而,许印蓝这俊美得像仙人的师尊却冷得像冰块,名字也像冰块,冷秋寒。   许印蓝深信他只是外表冷漠,一定是藏鱼说的反差萌,因为师尊十分细心地给她找来了仙鹤,让她骑回峰,还不忘记给她弄了个防风罩。   许印蓝骑在仙鹤的背上,睁大眼睛看着下方深不可见底的山谷,还有远处的瀑布,仿佛从星河而来,如同玉带一样,浩浩荡荡坠落几重天,掉落浩瀚得看不到尽头的大湖中。   头上是看不到峰顶的高山,只有层层白云将山峰围绕起来,仙鹤越飞越高,她觉得自己就是骑着鹤飞向天际的仙人。   到了山顶,许印蓝更是睁大眼睛,环顾四周。   面积巨大的山顶一眼看不到边,亭台楼阁看着很华丽,却跟掌门接待他们的白玉石建成的仙殿差远了,天上人间的对比。   山顶应该布置了阵法,没有凛冽的风,五颜六色的花随处可见,还有个面积不小的湖,载着她上来的仙鹤一头扎进湖里,没一会儿,嘴里就叼着一条小银鱼,长长的脖子一仰,那鱼就进了胃里。   许印蓝跟着师尊走进最大的大殿,大殿金碧辉煌,许印蓝不禁揉了揉眼睛,那柱子上盘的是龙?   接着,师尊坐在很宽大、椅背镶嵌着龙、椅子四条腿上都有龙缠绕着的椅子上。   许印蓝暗暗数了数,椅子背上有三条龙,四条腿有四条龙,两边把手上还各有一条,一张椅子竟然有九条龙,不愧是她的师尊,连坐下的椅子都这么讲究。   大殿里有几个人早早地等候在这里。   师尊朝那些等候的人说:“这是你们的小师妹。”然后指着其中一人说,“这是你二师兄。”   二师兄长得不算高,身材胖乎乎的,圆胖的脸像馒头,却让人只觉可爱,没有油腻感。   他憨憨一笑,拿出一个玉瓶当见面礼:“小师妹,这是见面礼,我做的混合灵果汁,好喝还能增加灵气。我是个厨修,喜欢做饭,日后想吃什么就和我说。”   许印蓝双眼一亮,作为一个只会做糊糊的手残,当即这声二师兄喊得分外甜。   师尊又指着另一个人:“这是你三师兄。”   三师兄是个面无表情的酷哥,仿佛在学师尊,但一双桃花眼熠熠生辉,不管怎么沉着脸,也掩盖不住风流逸致。   他酷酷地说:“见面礼!”   一个玉盒落到许印蓝的手上。   师尊继续道:“你四师姐尚未回宗,到时再介绍你们认识。忘年呢?”   话刚落,就见一个尚不满十岁的男童从外面进来。   他生得白嫩可爱,脖子上还挂着金色的长命锁,看着就像大富人家的孩子,蹦跳着飞进来。   师尊朝他招手,“忘年,过来见过你的小师妹。”然后又对许印蓝说,“这是你们大师兄忘年。”   许印蓝:????大师兄? 第178章 穿成一把剑4   这是大师兄?   许印蓝先是瞅了瞅看着至少已经十八的二师兄,又看了看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岁的大师兄,不太明白这排序是怎么排的。   肯定不是按年龄排,而是按入门的顺序的吧,是因为大师兄第一个被师尊收入门吗?   那大师兄是什么时候入门的?难不成在襁褓时就已经入门?   男童大师兄上下地打量她,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高兴地说:“哇,终于来了一个比我矮的小师妹啦。”   闻言,师尊冰冷的面容露出一丝无奈,朝许印蓝道:“你们大师兄小小年纪便已经筑基,本来他还有机会长大的,偏偏金丹时也压不住,一般修士什么时候结丹,便是什么模样的。”   许印蓝恍然,所以大师兄其实年纪不小,就是结丹太早,导致他只能维持在这副男童的模样。   这么说来,大师兄原来是个天才人物呢。   “不过等他元婴时,便能重新塑体,届时他便能选择要不要长大。”师尊说着,声音里蕴着丝丝的笑意。   祈忘年特别哀怨地看着师尊,“师尊,我也不是故意的,这突破的速度太快,我怎么也压不住,我有什么办法?”   他亏就亏在当初没人和他说,过早结丹的话,会一直长不大啊。   师尊决定让大徒弟带小徒弟,理由是他们“看着”同龄,有共同语言,其实就是变相地让大徒弟帮忙带孩子。   大师兄十分愤怒,这确定不是在嘲笑他?   他都五十岁了,怎么可能和刚满八岁的小师妹有共同语言?   师尊让几个徒弟互相认识后,便让他们出去了。   二师兄憨笑着表示,要下厨整一桌菜给小师妹接风,三师兄则是一脸冷酷地板着脸走出去,说要去湖边练剑。   “师尊把我当小孩子实在是太过分了,小师妹,你说是不是?”大师兄一边气呼呼地说着,一边从储物袋里掏出一根糖葫芦,“小师妹,快吃,这是二师兄做的,里面的可不是凡果山楂,是只有一点灵气的灵果,凡人也可以吃的,我特意为你留的。我跟你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山楂,酸甜度最佳。”   从他不断掏东西的举动来看,大师兄其实是个吃货,这储物袋里不知道藏了多少好吃的东西。   拜入天剑门的第一天,许印蓝吃到修真界第一好吃的山楂,还喝了灵奶茶,还有做成小动物形状的小点心……   被自己的厨艺荼毒很久的许印蓝如果不是要顾及体面,简直想鲸吞海吃,因为实在太美味啦!   许印蓝热泪盈眶,“这里真好啊,就像仙界一样!天剑门原来是这样吗?”她满脸感动地说,“大师兄,果汁好好喝,还有点心也好好吃,二师兄一定是传说中的厨神吧!”   大师兄的神识往外扫了扫。   修真之人耳聪目明,正在厨房的二师兄耳朵动了动,脸都红了,他从储物袋里掏出一堆山珍海味,决定要给小师妹做更多好吃的。   大师兄见状,条件反射的吞了吞口水,十分确定这接风宴升级了。   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大师兄思考着,要不要学学小师妹怎么吹彩虹屁,比如此时小师妹喝一口果汁,就要赞一句,吃一口点心,就要吹一段……他都要怀疑,二师弟要被她夸得都快飞上天。   不过也难怪,小师妹真的很可爱,认真吃东西的模样让人胃口大开。   为了待会儿的大餐,大师兄操控灵气在体内一转,瞬间胃里的东西很快消化完。   大师兄早就将师尊吩咐要带小师妹修炼的任务抛之脑后,和特别有共同语言的小师妹一起当吃播。   祈忘年平生没别的嗜好,就好这口腹之欲。   没想到来了个有同样嗜好的小师妹,这可不就是缘份嘛。   许印蓝长期受自己的厨艺荼毒,这会儿吃到大师兄递给的各种美食,还真有欲罢不能的感觉,二师兄简直就是吃货的救世主,厨修真是太棒了。   “小师妹过来,大师兄帮你消化消化。”大师兄将手放在小师妹明显突起的小肚子上,温和的灵力从掌中闪现,“不然等会儿二师弟花大心思做的大餐,你就吃不下啦。”   为避免还未引体入气的小姑娘受伤,大师兄特意控制了灵气,结果让他吃惊的是,灵气刚输入小师妹身体里,就像小鱼游入大海,不见了踪影。   他微微瞪圆了眼睛。   “大师兄,怎么啦?”许印蓝疑惑地看他,她觉得肚子舒服多了,原本饱饱的肚子又消下去,还可以吃更多。   大师兄这灵气促消化的本领好厉害啊,她以后是不是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当即许印蓝觉得自己努力修炼的目标又多了一个。   大师兄不动声色地又多注入了一些灵气,毫无意外又被吸了个干净。   半晌,他收回手,夸道:“小师妹是个天才呢。”   还未引气入体,身体就会无意识地吸收灵气,若是正式修炼后,身上七十二窍全开,只怕走路睡觉都在无意识的吸收灵气,稍微修炼就蹭蹭蹭的升级,只怕拦都拦不住,就像他一样。   许印蓝不禁得意地挺起小胸膛,藏鱼说得果然不错,她就是天才!   忙活一个多时辰,二师兄终于做好一桌好菜。   厨房是特地建造的,只有三面墙,唯一没有墙的正对着不远处粼粼的湖水,烂漫的山花,坐在这里,可以边欣赏美景边吃饭,仿佛美味加倍。   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已经坐在那儿,对着美味佳肴吞口水的模样实在是可爱极了,二师兄眼睛笑眯成一道缝,招呼他们。   “大师兄,小师妹,吃饭啦。”   虽然大师兄的年纪最大,但谁让大师兄一副男童的模样,让当师弟的很难将他当成大人。   食物的香味让许印蓝恍惚惊觉,居然到吃晚饭的时间了?   所以,她这一个下午,就只是跟着大师兄吃吃喝喝,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许印蓝顿时有些急,她今   天都没挥剑三千下呢,   今天的任务还没完成呢……   虽然有些急,   不过这是二师兄特地为自己办的接风宴,许印蓝不能辜负他的好意,便按耐下来,决定晚上加练回来。   她往周围看了看,“三师兄不来吃饭吗?”   大师兄摇晃着小脚丫,“已经喊了,他马上就来。”白嫩可爱的脸上都是欢喜,“你三师兄这种是喝露水都能活的,像个小仙男似的,以往只有我和二师弟一起吃饭,实在太孤单了,不过现在有小师妹,咱们就有伴啦。”   许印蓝奇道:“师尊不吃饭吗?”这么好吃的饭,她能吃两大碗。   二师兄说:“师尊已经辟谷,而且他只喜欢酒。”   他有点烦恼,他先前酿的酒刚埋下去,就被师尊偷偷地挖出来喝光,边喝还边皱眉,因为时间不够,沉淀不出浓郁的酒味。   因为师尊喝得太快太多,他酿酒的速度赶不上他喝的速度。   二师兄招呼:“小师妹,这是我改良的一道民间名菜佛跳墙,特别滋补,喝看看。”   许印蓝已经被香迷糊了。   好香好好吃,修仙真是太好了,能吃上这么好吃的东西。   对着二师兄,她张口就是五百字的彩虹屁。   饱受藏鱼自吹自擂的荼毒,许印蓝的彩虹屁非常厉害。   果然,二师兄开心得快飘起来:“修真界还有道超美味的汤,需要熬七七四十九天,等二师兄收集够食材就给你做。”   大师兄瞬间支楞起来,“二师弟,食谱给我一份,我看到什么食材给你整回来。”   三师兄终于姗姗而来。   他果然是小仙男,吃到美味的食物时,也是面无表情,誓将面瘫进行到底。   二师兄早习惯了从三师弟这里得不到任何回应,于是笑眯眯地哄着小师妹,明天给她做一堆点心。   对厨子而言,大师兄和小师妹这样的食客才是理想的,梦寐以求的好食客啊。   三师兄的嘴角微微扯了扯,他又不是小孩子,只有大师兄和小师妹这样的孩子,才会因为点心糖果欢呼雀跃吧?   吃过美味的晚餐后,许印蓝拒绝大师兄用灵气给她消食。   她决定今晚要晚点睡,将挥剑的时间补起来,到时候顺便一起消食。   没等她提着剑去加训,藏鱼爸爸再次上线,和小姑娘唠叨了一堆劳逸结合的大道理,并说明人不需要那么自律,休息是为了走更远的路。   于是小姑娘被烦得倒床就睡。   她并不知道隔壁的大师兄对她的做法表示很满意,想当初他进山门时,就被天剑门的内卷深深打动,结果九岁那年筑基,成为此生的大憾!   神识往小师妹房间转了一圈,丝毫不意外地碰触到二师弟的神识,师兄弟俩都对小师妹不太放心,担心她第一天拜入师门,不习惯陌生的环境。   既然遇到二师弟的神识,那就打个招呼,顺便点餐,“二师弟,明天我想吃孜然锅巴。”   “知道了。”   夜深人静,   ,   他一下子变成一位将军,一刀带走一个人头;一下子变成厨师,正拿着可以剁掉人头的刀法削着胡萝卜,胡萝卜在他手里变成一朵玫瑰花;一下子他又变成了一只猫,把觊觎他小鱼干的野猫揍了一顿,还气走了想跟他繁衍小猫咪的母猫……   有时候,他还会变成幽灵,边吓人边救人,还养孩子。   翌日早上,醒过来的藏鱼已经记不得自己具体梦到什么,只记得在梦里,虽然很累但也很牛。   确定了,他一定是一把来历非常大的仙剑。   **   清晨,大师兄懒洋洋地卧在躺椅上,树影从头顶洒落,清风徐来,带来丝丝凉意。   他百般无聊地吃了块洒了辣椒孜然的锅巴,时不时眼睛扫过正在清晨的阳光下挥剑的小师妹。   剑是他给的,最普通的剑。   小师妹原本是挥木棍子的,他看不过眼,在储物袋里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一把最普通的精铁剑。不是不想给师妹更好的,她还是凡人,挥不动有灵剑。   大师兄说道:“小师妹,你看阳光这么烈,你不怕晒黑吗?”   像他们四师妹,以前就在一个沙漠秘境里暴晒成黑炭人,后来她果断地泡洗经伐髓最强版的药澡,连体修见了都发悚的那种,当时那皮肉融了再生的过程无比惊悚,四师妹为了黑皮变白皮,居然生生忍了下来。   从那会开始,大师兄就深刻的明白,女人真是一种可怕的生物。   许印蓝并不在乎阳光的暴晒,但她讨厌额头上流下的汗水糊住她的眼睛,让她看不到剑势。   “大师兄,我有泡澡方子,可以将皮融了重新长,新皮肤都很白呢。”   小师妹软乎乎地说着让大师兄感到毛骨悚然的话。   二师兄赶紧道:“小师妹,不用这么极端的!我知道好几个养肤护肤的美食方子,多吃也能白的。”   看着小师妹努力的样子,二师兄非常心疼,又返回厨房,做了份冰冻白茯苓糕,还有冰果嫩肤果汁。   幸好因为四师妹爱美,他下意识收藏了不少美白美肤的食材。   中途休息时,许印蓝吃到美味的糕点和水果,只觉得浑身充满力量,拿起剑继续挥动。   二师兄看得直叹气:“太阳太大了,要是天剑门像隔壁沧海宗那么有钱就好了,全宗都设天气阵法,一年四季如春。”   他们天剑门是出了名的穷,连在自己洞府设个冬暖夏凉的阵法都舍不得,美名其曰要在夏的炎热、冬的苦寒中锤炼意志。   大师兄挠挠小脑袋,他是金丹,冬不冷、夏不热,二师弟是食修,习惯厨房的高温,一时还真没想那么多。   “要不,我去买个四季如春阵吧?小师妹现在还是凡人之身呢。”   还是个白生生嫩乎乎的小孩子,看着她吃苦就心疼。   二师兄提醒他,   “大师兄,   你的零花钱都拿去买零食跟话本,还是我买吧。”   他很喜欢非常能吃且爱吃的小师妹,哪像四师妹,天天嚷嚷着要减肥,一点甜食都不吃,他在她那找不到任何成就感。   事实上,修士哪里需要特地减肥,减不下来的,绝对是因为某些功法之故。   还有,他在三师弟那里也找不到成就感,那家伙吃杂粮糊糊和佛跳墙没啥两样,对食物的要求就一点,能维持活着就行。   后来发现有辟谷丹这玩意后,饭菜于他而言就成了累赘。   那家伙是所有厨修的噩梦,他居然能十年如一日的只吃一种口味的辟谷丹!   昨天的接风宴,三师弟也是看在是小师妹的面子上,勉为其难参加的。   二师兄看他面无表情地吃着自己精心烹饪的美食,都想上前踹他一脚。   算了算了,跟这种不懂人间烟火美好的混蛋有啥好计教的?反正他以后不会给三师弟做饭了。   “我最近开发一种新甜点,醉仙楼给了一笔灵石买下方子。”二师兄说着,眉眼眯起,胖乎乎的脸都是笑意。   他在天剑门是出了名的富裕,当然是和同门剑修比,如果去跟沧海宗的那群内门弟子比,人家都不屑跟他比,他这点小钱,人家表示被侮辱到了。   大师兄不禁摸了摸鼻子,觉得有些没面子。   他可是大师兄,在赚钱一途上竟然比不过下面的师弟师妹。   两人交谈间,突然狂风四起。   师兄弟俩瞬间看过去,他们都很熟悉这种修为突破形成的灵气漩涡,接着目瞪口呆的看向漩涡的中心。   只见站在那里的小姑娘,瘦小的身体在狂风中有如磐石般坚定。   她闭着双眼,机械地一剑又一剑向前刺着,每一剑都那么一往无前,仿佛劈开流动的风飘渺的雾炽热的阳光。   “引气入体的课程明天才开始吧?”二师兄喃喃地说。   一般而言,未免功法矛盾,进入想拜师的山门前,小孩子都只锤炼身体,不会提前引气入体的,小师妹挥了一早的剑,他跟大师兄看得出来,都是民间烂大路的基础剑法,一点修仙基础都没有。   大师兄也怀疑人生,“所以,咱们这小师妹进山门第一天,就练气了?”   他也是天生剑骨,但也是上了一天的引气课后才突破的,当时轰动了整个天剑门。   现在看来,他这个前浪被打死在沙滩上了?   “还是从民间烂大街的剑法中悟道了?”   二师兄补充:“大概跟小师妹灵根纯度有关吧,满资质的风灵根呢。”   大师兄心里呵呵,他也是满资质的金灵根呢,原来他也没这么天才啊。   就在这时,一道悦耳动听的声音响起。   “这是小师妹?”   师兄弟俩看过去,然后笑起来。   “小师妹……哦,不对,是四师妹回来了。”大师兄幸灾乐祸地说,“师尊   新收了小师妹,你以后就不是最小的小师妹。”   纤细绝丽的少女站在那里,温温柔柔地笑着,“哎,我一直以为大师兄是咱们峰上最小的呢。”   她的身姿妙曼,仿佛山间的风就能吹倒,炎热的阳光就能晒化,有如枝头脆弱的花朵,让人一看就心生怜惜。   身高还没到四师妹肩膀的大师兄顿时气得跳起,如果不是担心打扰到正在突破的小师妹,他真想一剑劈过去。   “四师妹,这是小师妹。”二师兄不动声色的站两人中间,“她才八岁,是个超级可爱的小姑娘。”   苏纤羽看着阳光下闭着眼睛挥剑、还在突破的小姑娘,白皙的小圆脸,小巧的鼻子,嫩红的嘴唇,陶瓷娃娃似的。   她点头道:“确实可爱。”   “不过,小师妹进宗门的第一天就突破,天生剑骨真厉害。”苏纤羽轻拍着双手,眉开眼笑,“哎呀,以小师妹突破的速度,宗门大比不用愁了。”   大师兄给她泼冷水:“你高兴什么?你是筑基的,你以为小师妹能代替你么?”小师妹再怎么天赋异禀,也不可能明年就突破筑基吧。   苏纤细用纤手挡住头顶的阳光,无比娇弱地说:“哎呀,人家想说小师妹在练气组赢了的话,人家就算输了也没关系呢,有一个徒弟给师尊争光就行。”   这话一出,连憨厚好脾气的二师兄都看不过眼。   他不赞成地说:“四师妹,你还是多花点时间在修炼上吧。”   四师妹的脸色一摆,“你们是不是不想升级本命剑了?”和柔弱的外表形成对比的是她的职业,她可是举大锤的炼器师。   师兄弟俩顿时不敢说话。   **   等许印蓝从突破中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已经是练气二层。   她还没回过神来呢,就被美丽的四师姐拎去洗漱。   许印蓝有些不好意思,大太阳下出的汗都形成盐花挂衣服上,突破时又出了淡淡的一层污垢,味道简直销魂,怪不得柔弱美丽的师姐都看不过去。   苏纤羽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个巨大的澡桶,桶的下方有个阵法,她放上一块灵石,桶里就自动出水,自动加热起来。   许印蓝两眼发光:“好厉害的泡澡桶。”   苏纤羽接着从储物袋里掏出泡澡用的,能美肤嫩肤、还有恢复精力的干花丢进桶里。   “也没这么厉害。”她一脸谦虚地说,“三个师兄都嫌弃它费灵石呢!真是的,洗一个月澡,不过一个下品灵石都舍不得。”   “四师姐,这是你做的?”许印蓝眼里都是崇拜。   镇上有个老人改造了犁,信守村的村长不知多高兴,说用新犁能耕种的田多了,收获的粮食更多。   “四师姐就是传说的科学家吧?能改变千万人命运功德无量的科学家。”   藏鱼和她说过,科学才是第一生产力,科学家能推动时代的发展。   苏纤羽被吹捧得晕陶陶的,只觉得小师妹哪哪都可爱,果然还是女孩子好,三个师兄只会说她臭美乱花钱,一点都不懂得欣赏她的大作。   “其实像这样的泡澡桶哪都有,体修嘛,需要泡药澡淬体。以前泡澡桶用的是符箓烧水,最便宜的烧水符一个下品灵石一张,一次就要用上一张,还不能调节温度……”   苏纤羽说到最后,有些害羞,小师妹见识少,不知道泡澡桶的发明其实不值一提。   她轻咳一声,继续说:“姑娘家喜欢鲜花泡澡,我改造泡澡桶后,泡澡就变得更便宜了。体修也很喜欢,他们因为需要通过药澡淬体,跟剑修一样穷。”   许印蓝听后,又吹了四师姐一通。   她想得很美,讨好师姐,以后找四师姐帮忙研究农具,信守村的人就可以种更多的粮食啦。 第179章 穿成一把剑5   四师姐不仅生得貌美如花,还温柔体贴。   许印蓝在泡澡时,四师姐就在外面守着,担心她泡太久会头晕。   坐在浴桶里,许印蓝边泡澡边和门外的四师姐聊天,没一会儿,就嘴甜地直接喊“师姐”了,师姐妹俩的亲密度进一步提升。   四师姐很喜欢泡完澡后小圆脸红扑扑的、像苹果一样水灵的小师妹,单是给她梳头发就折腾许久,将一朵朵小巧的珠花编到辫子里。   弄完头发,四师姐还从储物袋里掏出很多粉嫩可爱的裙子。   “昨日接到二师兄的千里传音,我马上去买衣服,果然很适合小师妹!来来来,换这件粉色的,这件绿色的也不错……”   许印蓝突然想起宝妞给她的布娃娃做衣服时,也是这么折腾的,那眼神就和现在的四师姐一模一样。   师姐充分满足自己的装扮欲后,送给许印蓝一把灵剑。   灵剑不长,非常小巧,很适合小姑娘的身高。   “这柄灵剑适合练气期使用,等你筑基后,师姐再给你炼制一把灵剑。”苏纤羽上下打量着被自己打扮得无比粉嫩可爱的小师妹,笑得眉眼弯弯。   果然还是女孩子最讨人喜欢。   打扮得无比精致可爱的许印蓝走出去。   “大师兄,二师兄。”她有些害羞地扯了扯裙子,“你们看,这是师姐给我买的衣服,好看吗?”   二师兄暗自懊恼,自己想得不够周到。   小师妹昨天来的时候,包袱干瘪得厉害,衣服也是又旧又土的,他应该再细心一点的。   “哇,特别好看!”   穿着一身黄色、特别鲜亮的大师兄跳过来,围着她转了一圈,竖起大姆指,“和我身上的衣服一样好看。”   许印蓝定了定神,若是她没看错,大师兄身上穿的是龙袍吧?她虽然没见过皇帝,但听说过皇帝穿的衣服,还有衣服上的龙图腾也只有皇帝才能穿的。   还有,大师兄刚才坐的是龙椅吗?那龙椅不是大殿里,他们师尊坐的那张吗?   大师兄笑嘻嘻地说:“不是同一张啦,我这张更合适我的身高。”   许印蓝定睛一看,发现确实不是同一张龙椅,他坐的这张比较小巧,更适合小孩子的身高。   所以,大师兄这是什么毛病,在修仙界称皇?   “这个倒不是。”二师兄指着他们住的金碧辉煌的宫殿说,“鲁班道的大匠会建造各种各样的屋子,有需求的修士可以去找他们买房子,然后找个地方放下后,房子就会变大,可以马上入住,各种样式的房子都有……咳,凡间的皇宫看着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在修真界挺便宜的。”   毕竟大多都是木头建筑,什么阵法都没有,实在贵不到哪。   天剑门最贵的建筑有二:一是山门,二是正殿。天剑门的修士在这两地方要非常小心,因为打坏的话可赔不起。   许印蓝恍然大悟,她还奇怪呢,不是说天剑门穷吗,为何她师尊住的是皇宫呢。   原来皇宫在修仙界竟然是最不值钱的。   唔,确实也是,都修仙了,住什么皇宫,当然是住仙宫啊。   四师姐温温柔柔地说:“这也算是对追求人间荣华富贵的凡人的一种鄙视吧。”   比如说高高在上、掌握生杀大权的凡人皇帝,在修真界一文不值啥的,以此告诫那些凡心未泯、修仙不成想回凡间作威作福的修士。   **   晚上,为庆祝许印蓝终于迈向修仙的第一步,二师兄又做了一大桌好吃的。   师尊闭关了,不知什么时候出关,三师兄觉得昨日的欢迎宴已经很给面子,以后的就没必要,于是同样没来。   二师兄也不在乎,有大师兄和小师妹这么赏脸的就够了,尤其是小师妹,听到她源源不断的彩虹屁,一人胜过一万个三师弟。   “师姐,不喜欢吃甜的吗?”吃糖醋排骨,恨不得舔手指的许印蓝问。   “甜的对皮肤不好。”苏纤羽摸着自己绝色的脸蛋儿,叹了口气,“天生丽质加上后天保养,才能从小美到老……小师妹,吃这个绿芽菜,能提亮肤色的。”   许印蓝闻言,捧着碗默默转了个身。   自母亲去世后,她就一直在吃野菜糊糊,对各种素菜并不热衷。   她一脸诚恳地对二师兄说:“我觉得如果能一直吃二师兄做的肉肉,当个丑八怪也没关系的。”   二师兄心花怒放,给小师妹夹了很多肉,不忘对苏纤羽说:“四师妹,小师妹还在发育呢,多吃点肉才能长高!我说你也别只啃美容美白的青菜,不吃肉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苏纤羽闻言,扫了一眼圆滚滚的二师兄。   真可怕,修士能通过灵气消化食物,二师兄都能吃得这么胖,也不知道是修炼太过懒惰,还是修炼的速度不及他吃肉增肥的速度。   “不是有塑形丹嘛。”大师兄啃着排骨,同样吃得很欢。   五十岁的大师兄有着未满十岁的孩童模样,也有孩童的喜好,对糖葫芦和肉食的热爱五十年如一日,没有变过。   “塑形丹很贵吗?”许印蓝按照剑修的思维问。   苏纤羽叹气:“还是买得起的,就是吧,是药三分毒,塑形丹是能保持体型,但吃多了总觉得肤色没那么光亮了。”   许印蓝恍然,师姐就是藏鱼说的什么美容达人吧,听说这种人走火入魔到一根头发都不能丑。   吃过庆祝宴,大师兄总算想起师尊交代的任务,他送给小师妹一本基础功法,是修仙界最基本的回春术、净尘术、控雨术等等小术法。   “别以为这些小法术没什么杀伤力就不重视,它们可以锻炼修士对灵气的掌控,基础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最重要的。”大师兄语重心长地道,“小师妹能从凡间基础剑法中悟道,应该知道大道至简的道理。”   许印蓝一脸慎重地点头。   虽然她一举到练气二层,但明天的课程她还是要去上的,别人   的经验,   尤其是千百年来的经验还是值得借鉴的。   苏纤羽拍了拍小姑娘的脑袋,   “小师妹快去睡觉,别学你三师兄用打坐代替睡觉。我和你说啊,就算是修仙了,睡眠也要充足,不然以后长不高。”她叨念着,“睡觉还能养肤呢,每天至少要保持三个时辰的睡眠。”   三个时辰?   每天至少睡足四个时辰的许印蓝咂舌,她果然还不够勤奋,不过打坐真的可以代替睡觉吗?   许印蓝躺在床上,她的房间是二师兄紧急布置的,二师兄的品味和四师姐差不多,都是特别粉嫩。   她的床是粉蓝的,墙壁也刷成同色。   房间很大,院子也很大,院子中央种了好几棵灵果树,这是二师兄种的,他不仅在他们居住的灵峰到处种蔬菜,还热爱种水果,养鸡养鱼。   房间的屋顶有阵法,是用神识来操控的,屋顶就向两边移开,一片灿烂的星空映入眼帘。   据说以前有个爱看星星的孩子领悟了大道,成为大佬。   这消息传出去后,无数后辈也跟着晚上看星星,因此飞升了一批修士后,各大宗门有条件的都在弟子的房间安装这个阵法。   天上的星星这么多,看牛郎星不能悟道,说不定看织女星就悟道了呢。   许印蓝还不怎么熟悉神识的用法,试验半个时辰后,终于成功了。   她高兴地在识海里跟藏鱼说:“藏鱼,以后我们可以交流啦。”   天知道为避免被别人发现,都是藏鱼在她识海里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停,将她吵得不行,她还没引气,又不能反驳,那叫一个气闷。   藏鱼也很高兴,它这几天都是自言自语,十分寂寞。   “很寂寞?可只要我醒着,你基本都在说话啊。”若不是许印蓝习惯一心二用,真会觉得心烦,好像几百只苍蝇同时叫个不停。   藏鱼一脸委屈:“你这是嫌弃我啰嗦?好嘛,那我少说点话。”   它做的梦太多,不多说说怕自己会忘记嘛。   “也不是不能说。”小姑娘软乎乎地说,“只有咱们两个的时候可以说,我一定会专心听的。”   于是藏鱼又开开心心地在小姑娘识海里叽叽咕咕,小姑娘一边“嗯嗯”回应一边盯着天上的北斗七星,真像勺子啊,像二师兄特地给她打造的、喝甜汤的勺子,今晚的宵夜是灵梨银耳汤,甜而不腻,真好喝啊。   许印蓝转了转身,又想起反复做的梦,掉入悬崖里被罡风削尽血肉的少女长发飘飘,遮盖了嘴鼻,依稀看到雪白的肌肤和一双明亮的眼睛。   少女漂亮的杏眼里尽是悲愤,绝望中糅杂着满脸不敢置信……   难道,她临死前看到的凶手是熟人?   许印蓝来天剑门前,也想过会不会是同门的师兄弟。   长不高的、孩子心性的大师兄,心宽体胖的二师兄,一心修炼、将剑当老婆的三师兄,还有肤白貌美柔弱的师姐……   许印蓝扯了扯被子,否定了那个猜测。   肯定不是她的师兄师姐们,   说不定是其他的同门,   毕竟天剑门有十万弟子呢,难保里面不出些渣渣。   **   “大师兄,小师妹,起床啦,今天的早餐是小笼包和豆浆哦。”   翌日清晨,二师兄的声音就在凌水峰响起。   因长年照顾长不大的大师兄,实际上比大师兄年纪更小、修为更低的二师兄将自己修炼成为男妈妈。   许印蓝没有赖床,手脚麻利地打理好自己,便来到厨房。   “咦,豆浆有红枣味,好香啊。”   二师兄笑眯眯地递过来一个储物袋:“小师妹,这是你的份例,以后你学会御剑就可以自己去拿了。”   内门弟子的份例半年领一次,基本都是自己的份例自己拿,尚未学会御剑的弟子例外,毕竟那么大的山门,不会御剑用两条腿真的会废!   许印蓝开开心心地数灵石,灵石的颜色真好看,摸着的感觉真温润。   大师兄走过来,神识一扫就知道有多少灵石,嘀咕着:“一个月就这么点灵石,啥时候咱们天剑门能跟沧海宗学学呢?”   二师兄和许印蓝充耳不闻。   大师兄会交伙食费,但那点伙食费只够大师兄自己的零嘴;二师兄作为厨修,有自己的赚钱法子;至于许印蓝,只数过铜板,银子都没拿过呢,能数金子都买不到的下品灵石,整个人乐得不行,哪会嫌少。   天剑门有三十六峰,其中几个大峰是公用的。   新进来的弟子不管外门内门皆可选一些公开课,比如基础的剑法、炼丹、符箓等等。   每天早上,御兽峰的弟子会骑着各种灵兽,到各峰接弟子上课。   若是单人单骑,那是死贵死贵,大型灵兽包月比较便宜,只需要五个下品灵石。其中以飞天巨蟒最受大家欢迎,它身形巨大,能乘坐很多人,很便宜。   小型灵兽就不划算了,像飞鹤,它虽然快,但只能一个人骑,一趟就是一个下品灵石,是储物袋不差灵石的弟子最喜欢的交通工具。   凌水峰的人少,还未开辟公用灵兽通道,尚未学会御剑的许印蓝心疼地算着储物袋里的灵石。   呜呜,师尊对她真好,那天送她回峰居然租了一只仙鹤。   虽然一下子拿到半年的份例,但若是每天一块下品灵石的费用,会让她心疼得要死。要知道,外门子弟一个月也不过二十块下品灵石,内门弟子,像她这样的,练气期一个月也就五十块下品灵石。   怪不得修士的修为上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学会御剑,都是钱包不丰的错!   二师兄胖乎乎的脸上,一双眼睛笑得眯成一道缝,“师兄可以送你过去,正好我也要去仙味阁工作。”   许印蓝一脸惊喜地看着他。   “二师弟是在仙味阁工作。”大师兄一边咕噜咕噜地喝完豆浆,“薪俸不少,还能锻炼厨艺,食修不能闭门造车。”   二师兄一脸温和地说:“我现在只是二厨,大厨有几道   拿手菜做得很好吃,改天你们有时间,我请你们到仙味阁吃一顿。”   许印蓝张大嘴巴,手里的小笼包都忘记吃,“二师兄这么厉害,竟然只是二厨?”   那大厨得有多厉害啊?   大师兄噗嗤一笑,“傻啊,大家都知道,一般说来仙味阁这种数一数二的酒馆,二厨都是比大厨厉害。一般而言,厨修不会被禁锢在某一家酒楼里的。”   厨修除了厨道的至味,也追求食材的至味,食材只有自己亲自采摘才能谙其味。   二师兄是个细心温柔的人,还给小师妹捏了一个防风罩,将她送去所有新入门小弟子必学的课堂上。   教导新弟子引气入体的教习是个慈眉善目特别温和的中年人,这种打基础的课,素来只有特别有耐心的人才受得了那些十分驽钝的学生。   许印蓝虽然已经引气入体,但还是很认真地听夫子讲解。   很快,她就发现一件不太妙的事,因为她识的字不多,夫子说的好些专业术语,她居然听不懂。   这时候就显出藏鱼的好处来了。   她不懂没关系,藏鱼会在识海里给她讲解,讲得比上头的夫子还要好。   结束今天的课程后,不仅是许印蓝,很多小孩都自觉地朝藏书阁走去,打算借识字相关的书籍。   宗门里有教识字的课程,除了费点路程费,课程是免费的。   小修士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交换信息。   “课程免费,考试不免费。”   “你们看,天剑门的法规必考,还有符箓、阵法、驭兽……这些竟然都要考,考过了才发令牌,宗门不管什么工作,都要持令牌上岗。”   贫穷如他们,需要在宗门找活儿赚取宗门的积分,积分能换很多东西,包括灵石,不过灵石易得,宗门积分难得,很少有人会用积分换灵石。   “还有,补考费一次竟然要五个灵石,真是太贵了!为了不花灵石,最好一次性过。”   离开藏书阁,许印蓝回到凌水峰。   不知大师兄今儿有没有修炼,许印蓝回去时,看到他还穿着那身龙袍,瘫在龙椅上吃东西。   许印蓝走过去,“大师兄,能教我识字吗?”   她在心里精打细算,有藏鱼和大师兄在,算是私教一对一,何必去上大课。   “没问题!”大师兄非常爽快地说,给小师妹倒了杯茶。   他有些新奇的将小师妹从藏书阁借的识字本拿过来,未到天剑门前,他就能书会写,二师弟、三师弟和四师妹也都是读了几年书才进宗门的,宗门的识字本他还是第一次见呢。   许印蓝坐在大师兄对面,问道:“师姐还没出关?”   师姐昨儿就去宗门的炼器室,也不知想炼点什么,神神秘秘的。   至于三师兄,许印蓝没问,据说这位修炼狂人修得经常不知岁月,一旦入定,十天半个月是常事,神出鬼没的。   大师兄意味深长地说:“小师妹,你要知道,这闭关啊,三年五载不算长,三百五百年不算短。”   像他们师尊就是典型的撒手没,也就他当时年纪小,师傅不得不亲自带几年,等到他筑基后,有能力照顾自己,就撒手不管了。   修士只要会用神识,那记忆力就是杠杠的,过目不忘是标配。   大师兄只是读一遍,再解释一遍,许印蓝基本就记个七七八八了。   “小师妹真聪明,还有你弄错了,修士也不是人人都能过目不忘的,而且过目不忘也不代表能理解,囫囵吞枣的事比比皆是。”大师兄纠正小师妹对修仙常识的误解,很多修士都是死记硬背的典型,不然也不会有人朝闻道,有人身死道消了。   许印蓝嘀咕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她将识字本收起来,打算晚上还可以让藏鱼再教她一遍,“能背得下来就已经很了不起啦。”   以前,他们村里有一个秀才,就是个死读书的,天天读天天背,还嚷嚷着背了又忘,读书辛苦之类的。   “二师弟还要一个时辰才回来做饭。”大师兄给小师妹续茶,“咱们边吃边等啊。”   大师兄看着就是孩子的模样,白嫩可爱,实际上很有大师兄的范儿,趁机给小师妹讲了很多修真界的常识。   突然想到一件事,他一脸严肃地叮嘱小师妹:“你可千万压着点,太快进阶不是好事,最好压个几年,不然筑基太早就长不高了。”   说起这事,大师兄就伤心得不行:“我有个……我朋友有个青梅竹马,两人自小就有婚约,两小无猜定了终生,我……我朋友天份太好,过早金丹,得等几十年才能长大,结果未婚妻就移情别恋,说把我……我朋友当儿子看!”   藏鱼激动地在许印蓝识海里蹦跶:“无中生友啊!其实这朋友就是你大师兄他自己。”   哦,原来这就是藏鱼说的无中生友。   许印蓝暗忖,真是好惨,这就是古诗里的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长。   许印蓝同情地给大师兄倒了杯茶,将点心盘子往他面前移了移。   大师兄还在愤愤不平,一口吞了个糯米糕,骂道:“可恶,最多是弟弟,怎么会是儿子呢?是她过早衰老,还自豪了!”   像他,名震修真界,千年难得一见,早早结丹,导致生长缓慢的天才……   他骄傲过了吗?   这一天,大师兄痛斥过早衰老的“朋友”的未婚妻后,一再告诫小师妹,千万要压着修为,不要过早筑基。   许印蓝乖巧地点头,一边在心里琢磨起来。   宗门除了发灵石外,还会发点丹药修炼,专门给练气期服用的丹药丹毒很少,不少人都习惯用丹药修炼。   许印蓝觉得丹药可以卖灵石,吃着浪费,她修炼速度并不慢,没必要吃。   **   接下来的日子,许印蓝开始了在天剑门修炼的日子。   现在她不用二师兄叫醒,每天早上都会在固定时间起床,然后先去完成挥剑任务。   大师兄已经习惯每天一大早,就看到小师妹在挥剑,小师妹倒是不习惯大师兄不挥剑,要知道二师兄都加入她挥剑的队伍了。   至于三师兄,许印蓝表示不用怀疑,他肯定在哪个角落努力修炼呢。   二师兄挥汗如雨:“大师兄之前在刻骨洞修炼时受了伤,现在养伤呢。”   “伤得很重吗?”许印蓝关切地问。   “重倒不重。”二师兄边挥剑边和她解释,“只是以大师兄的实力,要在像刻骨洞这样能削皮刮骨的凛冽剑风中才能有进步,大师兄已经过了咱们这种基础锻炼的阶段。”   许印蓝恍然,怪不得这段时间,大师兄不做基础功,也不去修炼,每天就躺在那里吃吃喝喝。   原来是在养伤呢。 第180章 穿成一把剑6   二师兄又说:“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大师兄想压制修为到压无可压时,这样顺其自然的进阶,才是同阶最强的。”   “他担心如果进行挥剑练习,说不定就要进阶,反倒是基础不够扎实。”   说到这里,他有些羡慕,别人累死累活怕不进阶,大师兄却是累死累活地压着境界,连平时的基础练习都不敢多练。   “当然,我怀疑还有个原因。”二师兄左看右看,发现大师兄不在,低声说,“大师兄担心他元婴期仍是不能重塑肉身,依旧保持目前的模样。”   要知道修士在渡元婴雷劫时,光是应付雷劫就足够要命,还要在天雷劈打中分出心思重塑肉身,要是不能一心两用,渡完雷劫后,还是孩童的模样,岂不悲剧?   许印蓝同样低声说:“其实我觉得,小孩子模样的大师兄也挺可爱的。”   二师兄连连点头,一脸我懂的表情。   谁说不是呢,大师兄找他要糖葫芦吃的模样,真是让人心都要化了。   “喂,你们哪个在说我坏话?”大师兄走出来,一脸怀疑地看向两个师弟师妹。   “没有。”许印蓝理直气壮,“我们在夸大师兄呢。”   大师兄马上就高兴起来,或许一直维持着孩童的模样,他的性格很分明,喜怒哀乐形于色,非常好理解。   每天上完课,认完字,许印蓝会拿出修仙界烂大街的小法术锤炼灵力。   目前为止,净尘诀、回春术等基础的术法都已经没问题,她还特意到二师兄打理的菜地练习春风化雨诀。   “大师兄,我打算下个月,就去接种灵植的任务。”许印蓝边施展春风化雨诀,边和大师兄说话。   大师兄也挺佩服她这份一心二用的功夫,小小年纪还未分神,就有这能耐,以后不得了。   他点头赞成,“是该接点任务,能赚灵石还能锤炼灵力。”   二师弟的菜地还是太单一了,像那种要求高的灵植,才能达到锻炼的效果,要你一分灵气化成的雨丝,你就不能用二分的,不然它们娇贵地死给你看。   大师兄也没问她为何下个月才去,许印蓝不是爱自吹自擂的,除了他们这些师兄弟,其他人并不知道她不仅引气入体成功,而且还已经是练气二层。   等下个月,基本上所有人都已经引气,她也不那么打眼。   嗯,就低调这点来看,小师妹不愧是他小师妹,和他一样拥有低调的美德。   许印蓝在天剑门凌水峰的生活十分平静,当然平静中也有些热闹。   例如这日,大师兄骂骂咧咧地抽剑,追打几只羽毛丰美的极乐鸟。   “可恶,居然敢偷吃我们峰的灵果,那是要给师尊酿酒用的!”   噼里啪啦,乒乒乓乓。   一阵巨响过后,几只体型和鹰差不多大的极乐鸟被大师兄一条绳子绑了,骂骂咧咧地拽着它们朝驭兽峰飙过去。   “赔钱!你们赔钱!不赔钱今天的晚   餐就是烤极乐鸟!”   凌水峰大师兄的嗓门大到整个灵峰都有回音,来往路过的同门纷纷避难而去,面露同情之色,只有驭兽峰的弟子避无可避,只能哭丧着脸,等煞星上门   大师兄的“讹诈”之术炉火纯青,舍不得灵兽的驭兽峰只能自认倒霉,直接赔灵石。   “真是恶魔,凌水峰穿龙袍的恶魔!”   这是天剑门对凌水峰大师兄的称呼,众人一致觉得,正是因为他太爱穿龙袍,是以才会染上凡人皇帝残暴无情的习性。   穿龙袍的小恶魔用武力换来的灵石买了很多好吃的,和小师妹分享,虽然大师兄的行为不太好,但零食真的好吃。   “大师兄。”小师妹边吃零食边建议,“咱们凌水峰可以设置阵法的,防护罩一样的阵法,这样鸟儿就不能偷吃灵果。”   大师兄一脸莫名其妙:“鸟不来偷吃灵果,我怎么找驭兽峰的讹诈……哦,索赔。”   闻言,小师妹沉默地看着只比她高半个头的大师兄。   所以二师兄靠给人做饭赚灵石,师姐靠给人炼器赚灵石,只有三寸丁的大师兄啥也靠不上,只能靠讹诈赚灵石?   对了,还有三师兄。   但据说他就是完全不靠灵石,两袖清风的他早学会靠呼吸灵气过活,压根不花灵石。   小师妹同情地看着大师兄,还是等她长大后,努力带飞大师兄吧。   许印蓝在识字后,天天去上各种课。   同一批进门的弟子还没引气入体呢,许印蓝又突破了。   大师兄急得不行,一个劲儿地嚷嚷:“小师妹,悠着点啊,千万别再突破了。”   大师兄拎起许印蓝,从头到尾检查一遍,“突破这么快,基础不扎实后患无穷……等等,你这基础好像还挺扎实的。”   他满脸不敢置信,将小师妹倒腾来倒腾去地查看。   奇怪,小师妹是怎么做到的?   二师兄同样忧心仲仲:“还是别太勤勤修炼,修仙修的是心,心智跟不上修为,容易走火入魔。”   许印蓝一脸懵逼:“可我没怎么勤快啊,我晚上都没修炼。”   藏鱼说小孩子要多睡觉才能长高,四师姐也说女孩子要睡得多才漂亮,她现在每天都睡足五个时辰的。   剑修每天挥剑是基本操作,每天不挥个几万下,你都没脸说自己是剑修。   许印蓝年纪小,担心影响生长,每天只挥剑三千下真的不算多,她在挥剑的时候突然又悟了,如果不是努力压着,可能修为再突破两层都不是事儿。   大师兄拧眉,“小师妹,人生路长,修仙路更漫长,咱不急着突破的。来,这把铲子给你,去种种花浇浇菜吧。”   虽然弄不懂小师妹为何突破这么快,基础仍是打得扎实,弄不懂就不费心了。   许印蓝只好拿着小花铲,在二师兄的菜园子里忙活。   作为村里人,她以前也是种过菜的,修真界的菜种起来大同小异,为锻炼灵气操作,二师兄种的菜和水果都是现在的她在照顾。   菜园子外,大师兄和二师兄站在一起低声说着什么。   许印蓝看了一眼,觉得肯定在讨论怎么让她修炼得慢点。   其实不用这么紧张的,说不定她只是刚开始时速度快点,以后会跟那些寿元尽了还未筑基的修士一样呢。   当同期的最后一个弟子终于引气入体时,许印蓝又一次突破。   这下子,她也觉得不太妙了。   仿佛打个瞌睡,修为都在涨似的,明明宗门发给她的补灵丹,她全都交给二师兄拿去换灵石,除了每天挥剑外,她真的没有特意修炼啊。   许印蓝愁眉苦脸,“如果一年就筑基怎么办?”   “那小师妹一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二师兄挤出笑容说。   许印蓝叹气,“可是,我不想和大师兄一样,万年九岁啊。”   大师兄顿时怒了,掐住她的小圆脸,“什么万年九岁?你大师兄我今年才五十岁,等我元婴后就能重塑肉身,到时候我就是天剑门最英俊潇洒的剑修!”   目前长得可可爱爱的大师兄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容貌。   “难道是灵根纯度太高、资质太好?”二师兄猜测,毕竟又是天生剑骨,又是灵根资质纯度极高,修真界百年都找不出一个。   为此,宗门还下过禁令,筑基前小师妹不准出山门,生怕敌人想将天才夭折于襁褓之中。   许印蓝思考许久,觉得自己突破比喝水还快速,应该和跟藏鱼以前让她泡的药澡有关。剑修也要洗经伐髓的,她依稀觉得宗门弄的药还没有藏鱼给的方子管用。   藏鱼得意地说:“废话,我给你的药方当然是最好的。”   “你忘记啦,来天剑门之前,我们恰巧采到的仙棘草吗?修真界几乎灭绝的仙棘草是提纯灵根和洗筋伐髓的主药。”藏鱼也没想到凡人界居然有这玩意。   许印蓝咂舌,“就是洗掉我一层皮肉,让我吐了半盆血的那两次吗?”   她现在懂很多修真界的常识,平常修士梦寐以求的仙棘草,她居然用来泡了两次澡,这也太奢侈了。   许印蓝摸了摸藏鱼的本体,有人说她能进入凌水峰,证明她气运绝佳,她觉得遇上藏鱼才是。   藏鱼道:“对你有用的东西,什么都算不上奢侈。你的师兄师姐都是不错的人,你也别太紧绷。”   藏鱼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然后将想说的话车轱辘似的在许印蓝识海里反复几回后,它再次陷入沉睡中。   据说睡眠是器灵修复的方式之一。   许印蓝沉默会儿,突然觉得进阶快也没关系,等她实力上来,肯定能去找天材地宝给藏鱼锤炼出新的身体。   “藏鱼,我可以将你给我的药澡方子上交宗门吗?我想换点积分。”   天剑门有很多珍惜的矿石,她想为藏鱼换点金精石,指甲大的金精石融入剑中能提高剑的强度,还会让剑保持鲜亮。   说实话,她一直看藏鱼   身上的铁锈挺不顺眼。   藏鱼无所谓地道:“可以,但那方子也没你想像的好,那是针对尚未引气入体的凡人的,年纪越小越管用,但年纪越小越承受不住剧烈的疼痛……”   天道是公平的,真以为谁都能洗出一身好资质啊?   不经历割肉刮骨、痛入灵魂的疼痛,哪来的成功。   藏鱼做了好几次梦后,终于发现自己的鲁莽,差点许印蓝就被他给的泡澡方子送走了,幸好她自己熬过来,不然他任务就失败……   等等,任务?什么任务?   藏鱼整把剑都是糊里糊涂的,他怎么不记得许印蓝身上有什么任务要完成?   想不起来就不想了,藏鱼有些心虚地和许印蓝道歉。   “抱歉,我的记忆出问题,幸好你没事啊。”   他声音里都是歉意,“对了,我记起一点你上辈子的事了。”   上辈子,许印蓝同样勤奋,十四岁筑基,被称为修真界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   同样天生剑骨,灵根纯度只有百分之八十五,就已傲视修真界。   藏鱼感慨,“就算没有我,小印蓝也是天才啊。”   “可是人不会嫌弃自己天份太高的。”许印蓝一脸诚恳地说,“而且我很高兴藏鱼能陪在我身边。”   母亲去世后,那段时间是她最痛苦不堪的,是藏鱼的出现让她振作起来。   许印蓝脸上绽出笑容,“而且,我最喜欢藏鱼了,就算像大师兄一样长不大也没关系。”   她觉得那样也没什么不好,大师兄多开心啊,不是有人说了儿童时期是人一生最快乐幸福的时光吗。   藏鱼顿时被哄得十分开心,他得意洋洋地道:“小印蓝,你现在的身体没什么杂质,呼吸时都不由自主的修炼。”   资质接近满分就是这么牛,只要没什么心魔,那修为蹭蹭涨得比飞还快。   藏鱼暗自得意,嗯哼,他做的梦里,自己就是这么会养崽子,就算变成一只猫都能带孩子,现在变成剑当然一样可以!   许印蓝摸了摸又睡着的藏鱼,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   那药澡方子好是好,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那种可怕的疼痛的,她担心那些望子成龙的父母会不顾一切地用在孩子身上,导致好事变坏事。毕竟若不是有想知道自己未来死亡的真相这事撑下来,每次泡药澡时,她真的想直接放弃算了。   **   一个月后,四师姐总算出关了。   她依然是一身光鲜丽,找到正在练习挥剑的许印蓝,“小师妹,去任务堂吗?你修为涨得太快了,缓一缓,咱们去任务堂看看,赚点灵石。”   “师姐,我好想你啊。”许印蓝看到她,直接扑了过去。   四师姐在炼器房就没出来过,不管是炼器还是炼丹的修士都太有耐心了,如果是她自己,在炼器或炼丹房一待就是两三个月,肯定会闷死的吧?   炼器师举大锤的臂力轻轻松松地一把抱住小炮弹,并举起来颠了颠。   “哟,   重了,   也胖了。”   许印蓝有点小烦恼,“二师兄做的饭菜太好吃啦!真的很胖吗,我要不要少吃点?”小姑娘穿着一身粉蓝的裙子,裙子还是师姐买的,衬得她又甜又可爱。   “可以再多吃点,以前太瘦了,现在才好看。”苏纤羽掐了掐小师妹软乎乎的小圆脸,觉得手感比之前更好,再胖点手感会不会更好?   接着,她取出一条手链,“来,师姐给你炼制了一个敛息器,给你戴上。”   “敛息器是这条项链?”许印蓝好奇地看着手腕上那条精美的蓝色泪钻手莲,美得如同海洋里最蓝的一滴水珠,满脸欢喜,“师姐,好好看啊。”   四师姐一脸温柔地揉揉她的脑袋,“还有这朵珠花,可以防筑基期的攻击十次,这把梳子叫万能梳,可以在十息之内为你梳好头发,这样小师妹就不会为梳头发愁了。”   许印蓝的小圆脸不禁有些红。   她不会自己梳头,在凡人界时,每次绑两个小揪揪,就费了她很大的劲儿。来到在修真界,需要讲究点,毕竟这里到处都是漂亮的小姐姐,所以她也努力向四师姐看齐,将自己捯饬得好看点,笨手笨脚的结果,就是每次都弄掉一大堆头发。   当即小姑娘高高兴兴的跑镜子前,试试万能梳的效果。   大师兄冷不妨问:“敛息器这么珍稀,灵石都花光了吧?”   不过小师妹确实很需要这个,木秀于林的结果他们都知道,小师妹需要低调再低调。   苏纤羽没好气地看了大师兄一眼:“万能梳是我的新研究出来的,和珍宝阁合作,很快就有灵石了。”   她又不是靠“讹诈”赚灵石的大师兄。   大师兄觉得很受伤,他决定去打工。   剑修是修真界的狂热打工者,哪里有灵石哪里就有剑修的身影,收入低的有打手保镖飞剑快递……   想要收入高的,可以做杀手或赏金猎人。   大师兄修的不是“杀伐之道”,并不爱当杀手,他更喜欢赏金猎人。   凡人界有皇帝维持统治,修真界有联盟维持治安,一些伤天害理的邪修魔修上了通缉榜,抓到就是赚到。   小师妹在镜子前臭美完后,将所有灵石拿出来给师姐。   她并不知道敛息器有多珍贵,苏纤羽也不打算与她说,更没跟她邀功,说自己在炼器房忙活这么久,就为了给她打造这么一个宝物。   接着,师姐妹俩一起前往任务堂。   苏纤羽直接略过那些筑基期的任务,帮没有经验的小师妹挑选练气期能做的任务。她知道小师妹来自凡人界,好些常识都不懂,不厌其烦说得很详细。   “种灵植的话,水土木灵根更合适,赚灵石的方式安全又细水流长。”   苏纤羽让小师妹知道其他赚灵石的方式,毕竟每个剑修都是冤大头,生平赚的灵石都拿去升级本命剑,所以每个剑修在赚灵石方面都是战战兢兢,绝对不敷衍。   “土木灵根适合鲁班   道的,   隔壁的沧海宗搞建筑的大匠比较多,   修这个的特赚钱。”苏纤羽说得有点怨念,“天剑门的剑修最多,一言不合就开打,房子三天两头在剑风中被摧毁然后重建,不知花了多少灵石,沧海宗的大匠都赚翻了。”   “后来咱们天剑门引进好几个修鲁班道的弟子,自家人建房子有优惠。”   不得不说,八字胡的掌门在赚钱特别有天赋,因为引进鲁班道,宗门省了好多原本要花在建造房子上面的灵石。   许印蓝迟疑地道:“可咱们天剑门的房子都比较便宜……呃,普通?是因为沧海宗的更专业吗?”   苏纤羽还未回答,旁边任务堂的管事就忍不住为宗门的大匠们说句公道话:“师妹弄错了,咱们宗门的鲁班道弟子不多,但绝对不比沧海宗的差,甚至还更胜一筹!”   许印蓝看过去,一脸惊讶地看他。   管事与有荣焉地说:“论对材料的利用和成本的节省,全修真界的大匠都比不上咱们天剑门的。”   大匠是对修鲁班道有成的修士的尊称,基本金丹以上的修士通过某个建筑证明自己才能得到这个称呼。   许印蓝一脸恍然,就天剑门的穷逼性,一块灵石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大匠自然只能跟着斤斤计较,都是被逼出来的技能。   “若是论快和好,还有结实,没有哪个大匠能和咱们天剑门的比。”管事更自豪了,今日又是吹掌门的一天。   谁想到当初降格引入的鲁班道,能成为天剑门的财政支柱之一呢。   苏纤羽低声和小师妹说,他们宗门的大匠在中下层客户里特别受欢迎,他们建造的房子比较朴素,房子没什么花样,而且三五天就能建上一大片,名闻修真界,但却被隔壁沧海宗的大匠批没有艺术性,千篇一律,匠气太重。   同是大匠,沧海宗的大匠觉得受到了侮辱。   沧海宗的大匠在修真界也是出了名的,在创新和个性上一骑绝尘。   他们非常讲究,怎么仙家气派怎么来,怎么独特怎么烧灵石怎么来,特受有灵石的仙N代的欢迎。   许印蓝听得都恨不得自己不是土木灵根,土木灵根本不愁找不到工作。   “养灵花灵草的任务,土木灵根也很合适,如果想锻炼神识也成,噬根虫只有米粒大小,还喜欢躲在泥土里,吞噬灵植的根茎,只能通过神识一株株检查,识海不广的人几个时辰下来,头都要裂了……”   “火木灵根炼丹最佳,金火灵根练器搭配最合理。但有灵火的话,其他灵根也不是不可以炼丹炼器,小师妹若是想学炼器,师姐可以教你。”   苏纤羽说到这里,眉头蹙起,看起来柔弱极了,路过的修士,不识认她的,都不由得脚步缓了几分。   如此貌美少女,若是晕倒了,他们十分乐意上前帮忙搀扶的。   “风灵根也可以吗?”许印蓝突然觉得自己灵根也没那么好,起码在赚灵石方面没太多优势。   “当然可以,火的话可以租,虽然没有木灵根对灵植的亲和,但通过学习灵植的特性后天也能掌握,这些都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   “如果储物袋没有数不清的灵石,还是别炼丹炼器,那能让你破产。”苏纤羽长吁短叹,“我有时会后悔,干嘛要学炼器?一入炼器深似海,从此灵石是路人……太费灵石了,还不如炼丹有回报呢,一级炼丹师就能通过辟谷丹卖钱了。”   炼器则不然,一级炼器师打造的法器很难卖出去。   想到自己刚学习炼器那段时间,苏纤羽整一痛苦面具。   她差点将大师兄储物袋掏空,可怜那么爱吃甜食的孩子,若没有二师兄伸援手,糖葫芦都吃不起。 第181章 穿成一把剑7   许印蓝思考师姐的话,渐渐明悟。   也就是说,只要有灵石,什么灵根都可以学炼器炼丹,当然入门容易,想学得高深就难了。   在修仙界,丹药是常备必须品,法器是奢侈品。   但炼制法器的成本决定法器无法便宜,就算想走薄利多销的路子,但炼器仍是以武器为主,即使是凡铁所锻造的武器,也不可能三天两头就坏。   在这种情况的基础上,有钱的人当然会买质量更好的武器,一两把就够了。   “所以还是学炼丹划算。”苏纤羽殷切地对小师妹说,她当然希望小师妹在炼丹上有天赋,因为能赚钱啊!   许印蓝一脸自信地说:“说不定我也有炼器天赋呢。”   虽然藏鱼是沉眠了,但它留给她的自信,从来不曾少半分。   苏纤羽不禁乐了,摸摸她的脑袋,“那感情好,届时咱们就是凌水峰两抡大锤的姐妹花啦。”   许印蓝摸摸袖子里的藏鱼,她想学炼器倒不是为了赚钱——当然能赚钱就更好了,而是想着用天材地宝重新锻造藏鱼,让藏鱼能彻底地苏醒过来。   这时,连城和沈琛相携走进来,正好听师姐妹俩的话。   “许师妹,你不是天生剑骨吗?”连城一脸诧异地问,“苏师妹,我记得你是锤修吧?若是真的拐了天生剑骨去练锤子,你这罪过就就大了。”   苏纤羽当然知道连城只是开玩笑,不过她仍是蹙眉道:“万法归宗,小师妹是天生剑骨又不代表她只能修剑。”   小师妹的晋阶速度太快,在剑道上实在太有天份,学习锤法转移一下注意力也不是不行。   “连师兄,沈师兄。”   许印蓝打着招呼,师尊的辈分高就是好啊,她可以朝金丹期的前辈们喊师兄呢。   沈琛冷冷地略作颔首,问道:“你们大师兄最近可有空?”   苏纤羽有些尴尬地摸鼻子。   整个天剑门,沈琛师兄的爱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喜欢满宗门找人比剑,还专门找修为高的比,修为低的人家都不看眼里,比如说对自己容貌向来自信的苏纤羽,她怀疑自己这张脸在沈琛眼里,还比不上一块能炼制到本命剑上的矿石。   苏纤羽轻咳一声,说道:“我们大师兄说,比试一场,要一块上品灵石。”   沈琛握剑的手倏地一紧。   见状,苏纤羽更尴尬了,小声地说:“沈师兄,其实你可以找我三师兄比试的,他不要钱。”   沈琛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   显而易见,他目前还看不上凌水峰的三师兄。   连城大呼小叫地追了上去:“沈琛你去哪?你不接任务了?不接任务哪来的灵石找凌水峰首徒打架……”   许印蓝感受到沈琛身上的剑气更锐利了,之前没入门前,她只以为那是沈琛身上与生俱来的气势。   “师姐,总有一天,我也要挑战沈师兄!”她眼里都是跃跃欲试。   苏纤羽鼓励她:“你一定可以!”   小师妹的天份,就连大师兄都称赞,修仙者能活那么久,十年不行,百年后就说不定了,小师妹肯定会赶上沈琛师兄的。   “等到那时候,我也要标价,一块上品灵石……不,要两块上品灵石一场。”   许印蓝一边说,一边幻想着灵石从天而降的美好未来。   苏纤羽不禁噗嗤一笑:“那你得先从下品灵石赚起!来,师姐教你怎么赚钱。”   “我们今天要挑的任务是采摘和打猎。”苏纤羽挑选着任务牌,“气运好的修士,若能找到天材地宝,一下子就发了,你在宗门种十年灵植都没法比,不过去野外或秘境中寻天材地宝,实力得上得去,不然就是身死道消。”   同样在查任务的许印蓝突然疑惑地问:“师姐,这边的任务怎么是沧海宗发的?”   宗门招新那日,两宗为了抢好苗子差点没打起来,怎么沧海宗的任务竟然能发到天剑门来了?   “这有啥好奇怪的?沧海宗照样有咱们天剑门发的任务单。”四师姐不赞同地看她一眼,“小师妹,你要多学学历史,别只看剑谱。”   小师妹打从骨子里看着,就是标准的剑修,她将大部分时间花在藏书阁上,对藏书阁的所有剑法来者不拒,民间大路货的剑法都看得津津有味。   剑谱剑法之外的东西,连施舍一眼都吝啬。   许印蓝小小声地为自己辩解:“我也有看矿石大全的,灵草大全也看了不少。”   两个师兄都说修仙要修心,她还是练气期,不可能下山去体验世间百态,只能通过看书学习了。   四师姐最后帮着挑了一个练气期的任务,是沧海宗发布的。   沧海宗发布的任务在天剑门还是很受欢迎的,无他,因为灵石给得多。   苏纤羽拉着小师妹,“走,师姐带你做任务。”   路上,四师姐给不学无术……不对,是偏科的小师妹科普两宗的渊源。   天剑门和隔壁的沧海宗的缘分能追溯到上万年前,两派开宗之时。   两宗本是一家,开宗的宗主很巧了,是双胞胎兄弟,两人理念不同,为避免起矛盾,索性一人开一宗。   上万年来,两宗矛盾不是没有,但大事大非上还是站一块,真有外人欺负了,两宗的人二话不说就联手打过来。   隔壁宗只有我宗能欺负,外人敢来欺负邻居,是不是看不起我?   是以二宗内里抢徒弟抢资源抢关注抢名声是一回事,在外人看来,两宗就是狼狈为奸,蛇鼠一窝。   “所以,在外面看到沧海宗的弟子有麻烦,咱们抄刀子就得上!”四师姐如是说,“当然天剑门的人若有麻烦,沧海宗也会出头,内部矛盾是一回事,对外得一致。”   上万年来,修真界无数宗门没落,沧海天剑依旧矗立繁荣一如往日,就因为两宗同仇敌忾,共同抵御风浪。   沧海宗和天剑门的后山是延绵千里的原始森林,也是两宗共同的   练气筑基弟子的历练之所。这里面有各种灵兽妖兽灵植,是天剑门的穷修士最喜欢的去处,但凡找到灵植、矿石和灵兽,就能发一比小财。   苏纤羽御着剑载着小师妹飞向森林。   她不是剑修,没有本命剑,御剑作为修仙界速度最快的飞行方式,只要是筑基修士都会,飞剑作为交通工具,只要你有灵石随处可以买到。   “咱们两宗有镇守修真界安危之责,万连山在万年前就兽潮不断,几乎每隔三十年一波小兽潮、百年大兽潮就没停歇过,住在这一带的凡人几乎被灭种,像韭菜被割了一茬又一茬,直到咱们两宗在此落户,万年来镇守此方土地。”   苏纤羽说到这里,语气中带着自豪:“从一千年前开始,万连山就没有大规模的兽潮了。”   许印蓝忍不住问:“师姐,是不是珍惜的妖兽灵兽都被打光了?会不会哪天他们成为珍惜物种,需要保护起来。”   苏纤羽十分诧异小师妹的敏锐,微微颔首,“所以为了保护妖兽灵兽,让它们休养生息,这片山就只有练气和筑基弟子能来,金丹以上的弟子默认不会来此。”   许印蓝一边说一边往周围看。   突然,她叫起来:“师姐,你看粉色的兔子!”   许印蓝从储物袋里掏出大师兄送的剑,自从她引气入体后,大师兄又送给她两把灵剑,第一次看到大师兄的收藏时,她终于知道大师兄为何会没银子了。   苏纤羽提醒道:“小师妹,那是变异疾风兔,它的毛皮不能损坏,损坏就不那么值钱了。”   许印蓝点头,她在凡人界也常打猎,“师姐,你去采集灵植吧,我一个人可以的。”   以前她可没少跟宝妞他们上山熏兔子烤兔子!   苏纤羽哪里放心,她和很多女修一样,自小娇生惯养,连蚂蚁都没杀过,第一次跟着大师兄来万连山历练时,大师兄一剑就砍死一只兔子,而她则在旁边哭得稀里哗啦的,说下不了手。   她进宗门的时间早,那时候她比小师妹还小呢,回去的路上一路哭唧唧的,哭得大师兄头都大了。刚回到宗门,就将她丢给二师兄,二师兄给她做了烤兔子,她记得自己当时是一边哭一边吃。   后来还是二师兄有办法,让她天天肢解食材,还将要吃的鸡鸭鹅全丢给她杀。   后来,她终于获得“锤修大力士”的称号,去万连山时,已经可以眼睛不眨地一锤一只兔子了。   在苏纤羽回忆间,许印蓝已经抽出剑。   小姑娘一脸幸福地冲向五颜六色的疾风兔,心里已经给它安排得明明白白。   毛可以卖给爱美的沧海宗女修,肉可以给二师兄做好吃的,也可以卖到膳食堂,麻辣兔头、冷吃兔都是天剑门修士的最爱。   修真界的兔子就是不一样,最小的都十斤以上呢。   许印蓝觉得,可以先烤一只和师姐打打牙祭,当然是师姐动手烤,她是个手残,只会浪费食材。   藏鱼说过,兔兔这么可爱,一定要吃兔兔,红烧爆炒都要来一个,加孜然加辣椒加花椒……   苏纤羽站在不远处,她的神识一直注意这边,看到小师妹吸溜口水的模样,不由得想起二师兄。   二师兄生得圆润可爱,平日里笑起来时,眼睛眯一条缝,温和又无害,但这止步于他遇到食材的时候,无论是长着铺天盖地触手的百米大章鱼,还是无尽之森滋味一流、但毒性也一流的黑曼巴蛇草……只要是食材,二师兄温和可亲的脸就会变成魔鬼一样恐怖,霍霍磨剑向食材的时候,没有半息是犹豫的。   再看着小师妹干脆利落地斩杀疾风兔的模样,苏纤羽知道自己和小师妹是不同的。   谁能想到她进入修真界不过才几个月呢?   说不定小师妹和二师兄一样,只要是食物,都分外有激情?   许印蓝拎着疾风兔的耳朵,高高兴兴地说:“师姐,我打到一只变异疾风兔,还有三只普通的兔子。”   苏纤羽微微颔首,不愧是她小师妹!看这些兔子,基本上致命要害处都在眼睛,毛发无伤。   将兔子塞进储物袋,两人又到处找灵植和猎物。   她们的运气不错,收获到灵植若干,最珍贵的是一条长达五十米的毒蟒蛇,这是苏纤羽打的。   许印蓝的实力不足,只能远观柔弱美丽的师姐不疾不徐的掏出武器,一把银光闪闪的大锤子,几锤子下来,那蟒蛇的头都被打扁了。   许印蓝看得直咂舌,师姐的外貌也太有欺骗性了,这大锤子得有多重啊?更别说是女修了,男修中能举得起来的,也没几个吧。   “还好还好,牙齿没打掉。”   趁着毒蟒蛇刚死,苏纤羽赶紧采集它的蛇毒,这是这条蛇身上最宝贵的,若是浑身僵硬了,就不好采了。   完成这次的任务后,苏纤羽大手一挥,“走,咱们先去坊市卖掉,然后去仙味阁吃上一顿。”   许印蓝笑着应一声,满脸期盼。   她还没去过修真界的坊市呢。   **   变异疾风兔的毛毛特别漂亮,刚到天剑门和沧海宗两宗共同的城市——苍天城,就有漂亮的女修围过来,询问价格。   剑修的速度快,从来不将这些兔子当一回事,沧海宗那些身娇体弱的女修嫌麻烦,也不将这点钱当一回事,是以都喜欢从那些穷剑修里收货。   许印蓝摸着新鲜出炉的灵石,终于明白,为何天剑门一定要护着好邻居了。   瞧瞧人家多富啊,从手指缝里漏下一点点,就够穷剑修生活了。   苍天城的面积巨大,人来人往,和她在凡人界看到的那些脸上总是带着忧虑的凡人不同,这里也有凡人,但基本都面色红润、身材高大,脸上也总是笑着的。   “他们过得很不错呢。”   许印蓝从一个明显是凡人的摊主那里买了一包龙须糖,这是要送给大师兄的。   苏纤羽道:“修真界还有一种说法,‘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苍天城里的凡人都和修士有关系,谁又能真的斩断亲缘呢。”   “他们受到修仙者的庇护,衣食绝对不愁的,只要不躺着等天上掉馅饼,一般都过得还可以。”   修真界有十大仙城,他们苍天城能排前三,繁华可见一斑。   两人去将今日的收获全卖了,苏纤羽的毒蟒果然是最赚钱的,别说蛇毒了,蛇身几百斤肉都卖了不少灵石。   “师姐,蛇肉好吃吗?”许印蓝忍不住问。   凡人界有一蛇胜五鸡的说法,特别滋补,不知修真界的蛇是不是更补。   收购的店小二忍不住笑了:“毒蟒蛇的肉不怎么好吃,我们是拿来做兽粮的。”   苏纤羽不禁抚额,面上有些扭曲。   天啊,小师妹受二师兄的影响实在太大了,看到什么都想到吃,能不能吃,好不好吃。她的储物袋里还留着一只兔子,说回去后要让二师兄给她做麻辣兔头和干烧兔肉。   苏纤羽十分担心可可爱爱的小师妹会吃成第二个二师兄,她觉得以后有必要留意一下塑形丹和减肥丹。   卖完东西,苏纤羽拉着许印蓝前往下一站,“小师妹,咱们到多宝阁看矿石。”   每个器修对矿石都是真爱,苏纤羽也不例外。   许印蓝双眼发亮,“我也想买点矿石。”藏鱼的本体破损实在太严重,她一直想重新锤炼。   然后,许印蓝怏怏的离开多宝阁。   原来她这么穷,那一点点灵石,就配买点矿石末。   苏纤羽也没想到小师妹的心这么大,居然看上星霄石,那是穷剑修倾家荡产都不一定能买到拇指大的一块。   “那是所有炼器修士的梦中情石,也是每个剑修最想要的宝物,谁不想本命剑变得更厉害点呢。”师姐一脸向往地说,摸摸自己的储物袋,又泄气了,“听说胡方秘境里有这种矿石,我如果运气好点,说不定会遇到呢。”   多宝阁里摆放的就算了,穷剑修买不起。   许印蓝振作起来,“胡方秘境什么时候开放?”   若能找到就再好不过,她觉得自己已经染上剑修的毛病,总想着免费,不要钱,天上掉馅饼。   苏纤羽摸摸她的头,“一年半后,只有筑基期可进。”   修真界武力天花板的剑修最喜欢去秘境闯荡,如果能找到稀少的矿石,就能装饰他们的宝贝本命剑了。   许印蓝不禁鼓起腮帮子。   就算她能在一年半后筑基,也不想这么快。而且一年半后,她也还未满十岁,这么早筑基,她就是第二个大师兄。   再说了,她也不能保证自己筑基后进秘境,就一定能找到星屑石,她又不是天命之女。   师姐妹俩走了一趟珍宝阁,感觉到自己被贫穷大神毒打了,心酸得一比,表示作为剑修/锤修一定要一往无前,打败贫穷这个拦路虎!   “对了,咱们可以赌石嘛。”   苏纤羽突然一拍手,扯着许印蓝飞快地往一个方向前进。   许印蓝的脚步同样特别欢快,心里意思意思挣扎了一小会儿,虽然赌不好,但她们实在太穷,宗门肯定能理解的,是吧?   苍天城是个很大的修仙城,两宗修士和凡人加起来,有将近六百万的人口。   据说因为人口膨胀得太快,不得不请了阵修来布置空间阵法,方能让这座仙城容纳这么多人。   据说修真界人口最多的几个仙城,都已经超出千万人。   许印蓝思考着,怕不是整座仙城都是阵法叠着阵法,到处都是空间阵了吧?   两人来到一条街。   苏纤羽对看花了眼的小师妹说:“这里是矿石一条街,这条街是苍天城阵法最多的一条街!你知道的,灵石迷人心。”   她一脸“你懂我懂”的表情。   许印蓝抬头,看向前方一栋特别气派的建筑,不愧是赌灵石的地方,就是不差钱啊。   一个个临街的矿石铺里,挤满了男男女女的修士,不时有人大喊:“涨了涨了。”   “垮了垮了。”   那些设置各种防御阵或攻击阵法的铺子里,堆满了各种石头,那是灵石矿和珍稀的矿石,这些矿有个特点,神识无法穿透,修士想用神识查看它们里面是什么样的,那是不可能的。   这些石头深埋于地底之下,未开采出来前,它们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世界是公平的。”四师姐如是说,“如果修为高、神识广,就能到处寻得灵石成为富豪,世上就没穷人的活路啦。”   许印蓝深以为然。   她现在这穷人,就有点想靠赌石走个狗屎运。   赌灵石的人很多,围观的人更多。   许印蓝觉得这里实在是太热闹了,真想弄醒藏鱼,让它也看看热闹。   “这里有赌灵石的,那边是赌矿石的。”苏纤羽握紧拳头,“小师妹,拼人品的时候来了!”   许印蓝突然扯住心急的师姐:“师姐,你看那边,你看那几个人好有气势啊。”   只见一个一身白衣,那衣物看似低调,每一根丝线都用天蚕丝,衣角甚至还绣了防御阵的青年,被数个环肥燕瘦或御姐萝莉的女修簇拥着。   那青年容貌清俊,目如星子,温柔又深邃,气质高雅,千万少女梦中幻想的情郎就该是这模样。   周围的女修们看向青年的目光皆是爱慕向往的。   尚未开窍的许印蓝只觉得众女看这青年的目光,和大师兄看点心的目光太像了。   她没留意到看到青年后,师姐马上转过身,并拿出一个隔绝神识的面具戴上,修真界拥有怪癖之人随处可见,在这条街上戴面具或面纱的比比皆是。   “小师妹,戴上这个。”苏纤羽二话不说,将能隔神识的面纱给小师妹戴好。   许印蓝是个聪明的,当即用气音问:“师姐,你认识这些人吗?”看师姐这么慎重,难不成他们是敌人?   “不是敌人。”苏纤羽犹豫了会儿,说道,“就是烦人。”   今天运气怎么这么差,她现在只想立马带着小师妹赶紧走,离这骚包的青年越远越好。   “那是希光真人。”苏纤羽传音道,“沧海宗的希望之光——轩辕王途。”   许印蓝眨了眨眼睛,这名字听起来,就是藏鱼说的霸气侧漏吧,一听就是男主的待遇。 第182章 穿成一把剑8   此时,被美人们簇拥着的希光真人笑容温润,语气温和。   他对身边的人说:“不是说要来赌石吗?你们去挑罢。”   一个容貌可爱的少女娇声问:“师兄,人家不会挑,你帮我好不好?”   她的话音刚落,便见周围的几个少女也跟着娇声嚷嚷起来:“我也要师兄帮忙。”   “我运气也没这么好,若是挑的石头没有灵石如何是好?”   “师兄,你就帮我挑嘛~~”   这时,众女中一个穿着绣满阵法的法衣、身上一件最普通的首饰都是防御宝器的少女不禁噗嗤一笑,睥睨般地看了一眼周围。   她笑嘻嘻地说:“只是玩玩而已,咱们这里又没有要靠赌出的灵石生活的穷鬼。”   希光真人明显不赞同这少女的话,不过因为风度,没在大庭广众下落她脸面。   周围那些妄想赌出灵石翻身变富豪的穷修士听后却不觉气愤起来,正要发怒,就被周围熟知这群人身份的修士科普后,又不得不忍下这股恶气。   修真界的修一代们出来体验生活,他们这些无权无势无钱的穷修士最好离他们远点,不然单是弄脏人家法衣的一个边角,就够他们赔得倾家荡产。   性格温润柔和的希光真人看似拿这群师妹们没办法,只得为她们细心挑灵石或矿石。   他的气运不错,基本上挑的石头里面都会有东西。   许印蓝看得十分羡慕,低声问师姐:“师姐,你觉得咱们能聘请他帮忙挑吗?”   不是说沧海天剑这两宗是兄弟吗,不要你两肋插刀,帮忙挑个矿石就成。   “不不不,千万不要!”苏纤羽一脸惊恐地传音,“看到他身边的那群女修了吗?你敢靠近,她们会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再啖了你的肉的!”   生怕小师妹真的打这种主意,苏纤羽赶紧将她拉离,往相反方向走。   “走走走,咱们到别的铺子挑。”   这条街的石头那么多,不必跟着这群人一起挤,以她过来人的经验,真的会出事的。   “可是我觉得希光真人的性格看着很好啊。”许印蓝迷迷糊糊地说,这一看就是表里如一的谦谦君子,肯定不会拒绝她们的聘请。   许印蓝觉得自己习剑的时间是不长,但看人的眼光已经提升许多。   剑修中有一句至理名言,从剑修的剑法中可以看出他的本性。正道修士和邪道修士最明显的区别是身上的“气”,长年习正道术法的人,身上的气息清正,邪道则气息浑浊。   是以在她看来,希光真人不像坏人。   “我并不是说希光真人是坏人。”苏纤羽神色复杂地扫了希光真人身边的那群女修一眼,忍不住想叹气。   她摸摸小师妹的脑袋,“希光真人虽然端着了一点,但人还是不错的,可是他的师妹们都不是好相与的,带来的麻烦远远超过所得。”   其实以前她在秘境里,曾和希光真人组过   队。   结果,   ,   再往脑子插几刀。肯定是自己脑子进水了,居然会和希光真人组队。   从秘境出来后的半年内,她都不得安生,天天有沧海宗的女修来刷她,想看看自己这个被希光真人称赞的女人长啥样。   那之后,她看到希光真人都绕道走,能不沾一点就不沾一点。   实在太可怕了!至今她仍是觉得仿佛有几千只鸭子在她耳边呱呱呱地叫着,那些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就为了全方面和自己比,一定要将她比下去,证明比她优秀才罢休。   招惹一个希光真人,便要被无数的女修找上门。   实在太不划算。   虽然这不是希光真人的错,可想到他那种端着的态度……还是算了吧,这样的男修可真是让人消受不起。   许印蓝似懂非懂。   这就是藏鱼说的天生丽质难自弃吧?希光真人看起来太好了,如同宝物一样闪闪发光,觊觎他的人自然多不胜数。   苏纤羽听后,再次怜爱地摸摸她的脑袋,小师妹还小呢,不用去想这种太复杂的问题。   “哇,他方才挑的石头竟然开出上品灵石。”许印蓝想到这里,羡慕得眼睛都红了,“那么一大块石头,至少能开出一百块上品灵石。”   大师兄需要打一百场架才能赚到呢。   许印蓝羡慕不已,希光真人一定是藏鱼说的欧洲人吧。   苏纤羽收回羡慕的目光,努力让自己淡定,“我们也去开块矿石吧,说不定咱们运气也很好呢。”   一刻钟后,师姐妹俩从店铺走出来。   许印蓝深深地叹气,天生剑骨也没用啊,满资质灵根也不代表就是天命之子。   她摸着自己储物袋里剩下的灵石,深深的觉得凡间有些大道理还是通用的:赌博是万恶之首,倾家又荡产。   苏纤羽欲言又止,一脸同情地看着小师妹,她以为自己手已经够黑了,没想到小师妹的手更黑。   “小师妹,以后咱们还是学着脚踏实地吧,一夜暴富就是个白日梦。”   正说着话,一道有些惊喜的声音响起。   “苏仙子,好久不见。”   苏纤羽抬头一看,嘴角抽搐了一下。   怎么这么倒霉?居然还是撞上了!还有,她明明都戴上面具,希光真人究竟怎么认出她的?   苏纤羽一脸客套地说:“希光真人,许久未见!近来可好?”   希光真人深深地看她一眼,目光在她脸上的面具上游移,宛然一笑,“确实很久没见了,都一年了吧。”   苏纤羽的脸皮僵了僵,不情不愿地将面具取下。   希光真人是金丹修士,还代表沧海宗的门面,既然都被认出来,若是她仍是戴着面具,确实显得不够礼貌。   取下面具的刹那,美貌少女悄生生地站在那里,几乎半条街的男修都忍不住看了过来。   修真界没有丑女,但貌美如苏纤羽这般的,还   是极为少见的。   希光真人当下移步,和苏纤羽站在屋檐下说话。   两人的容貌在修真界都算得上数一数一的,当他们并肩而立,温声细语,言语融融,仿佛世家精心雕琢的贵族子弟和大家闺秀,美得如一副画。   一时间,许印蓝都看傻了。   这就是藏鱼说的1+1大于2的效果吗?不过不止她一人,周围挑灵石矿石围观的都有些心不在焉。   苏纤羽假笑道:“这么长时间不见,希光真人一如往昔的受欢迎。”   许印蓝眨巴着眼睛,觉得此时的师姐笑得好虚伪啊。对了,像藏鱼说的,跟教科书一样标准的笑。   对面的青年倒是真切实意,比之前他对包围他的师姐师妹们笑得真实多了。   就好像他之前的笑只是客气,现在是打从心里的高兴。   先前那些围着希光真人的师妹们仿佛也明白这点,此时各种嫉恨的目光和利箭似的,一道道往她师姐身上扎。   许印蓝很不高兴,凶巴巴地瞪回去。   这些女人怎么表现得和藏鱼说的白痴一样,这是女人之间的事么?这明明是男人的事。   就算将她师姐摁下来又有什么用?男人花心就该阉了才是,这样保证他再也不敢了。   就在许印蓝忙着捍卫她师姐时,希光真人朝她看过来。   “这位是印蓝小仙子吧。”希光真人嘴角含笑。   两宗当日争抢变异风灵根的事并非什么秘密,到凡间招新的方大师姐回来后哀嚎不已,说看好的苗子非要当剑修。   等许印蓝刚进宗门就引气入体、修为太快压都压不住的消息传到沧海后,方大师姐心更痛了。   许印蓝上前拜见,“见过希光真人。”   这男人看似温润高雅,待靠近后,她越发感受到他身上的强悍。   剑修敏锐的感知告诉她,希光真人非常强,他身上有一种和大师兄偶尔流露出的差不多的锐气。   希光真人受了这一礼,并从储物袋里掏出一对粉色珠花当见面礼。   “这对珠花可以抵挡金丹三击,颜色也很适合印蓝小仙子。”   许印蓝很想摸自己的脑袋,她觉得自己是铁血剑修,但不知为何,每个看到她的人,都觉得粉嫩嫩颜色很适合她。   不过能挡金丹三击的法器,颜色款式都是次要的,别说粉色,就算长得像狗屎她也不嫌弃。   贫穷剑修许印蓝十分高兴地道谢,这回真心实意多了。   希光真人眼睛里露出笑意,不愧是苏纤羽的师妹,和她一样有趣。   苏纤羽也笑得真诚了些,觉得那些女人的致命目光根本不算什么,她怎么就忘了希光真人除了修为不俗外,富裕程度也是修真界数一数一的,当然大方慷慨更是他的优点。   以前和他搭伙闯秘境时,虽然他的女人们都贼烦,但有什么好东西,他分配得极为大方公平,是以不少修士都十分乐意跟他组队。   鉴于希光真人   的态度,这些女人们只敢在心里逼逼。   这女修的虽然长得好看,但听说是个粗鲁的锤修,出身贫穷的天剑门,浑身上下的首饰跟衣服加起来最多一千块下品灵石,这种穷酸女压根配不上希光师兄,她们不需要担心。   离开前,希光真人一脸诚挚地邀请苏纤羽,“苏师妹,下次若有机会,我们一起去秘境闯荡吧。”   苏纤羽笑得一脸真诚,话说得很敷衍:“好啊,有机会的话。”   机会肯定是没有机会的!若是希光真人邀请她,她就直接闭关,看他背后的那些师妹们,一个个的眼睛都要冒火光了,也不知为何火气这么大。怪只怪她生得太好看,即使她对希光真人无意,也没办法让这些女人安心。   回宗门的路上,苏纤羽和许印蓝科普希光真人。   “希光真人出自以生女闻名的轩辕世家,他家的姐妹众多,从小就习惯尊重女人。”   修真界以实力为尊,抢天材地宝的时候,从来没有说是女人就让着的时候,所以希光真人的行为也算难得了。   许印蓝突然想起藏鱼说的重男轻女的家庭拼命生下儿子,姑娘们都变成了扶弟魔,不知希光真人家里是不是也这样。   “另外,希光真人的剑法之道是多情剑。”苏纤羽说着,有些不解道,“也不知是环境影响了人的道,还是他的道影响了他的性格。”   身为轩辕世家这一代唯一的男儿,他习惯性的照顾女人,他的行为举止让他温柔多情的名声远扬,不少杀伐果断的女人对此不屑一顾,但修真界想走捷径或者说恋爱脑的女人更多,像飞蛾扑火般想嫁与希光真人。   许印蓝眨了下眼睛,“可是,我觉得希光真人不是花花公子诶。”想到自己从希光真人身上感受到的锐意,她有不同的看法,“他对那些女人看似温柔体贴不错,但都能保持距离感,言语中也没有暧昧之意。”   希光真人不过是生得太好,家世过人,性格又过于温和不擅长拒绝人,被那么多的女修爱慕也不代表是他的错吧。   苏纤羽一脸警觉地看着她:“小师妹,不管希光真人是不是花花公子……你长大后,如果你和那些女人一样成天追着男人跑,莫怪师姐打你断你的腿!女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应该自尊自强,就算你的伴侣再强大,也别想有靠男人活着的想法,只依靠男人的宠爱活着是走不远的,风险也大。”   仿佛想到什么事,苏纤羽脸色有些不好看。   她目睹过太多这样的案例,女人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男人身上,这风险实在太大,若是哪天被男人抛弃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希光真人再强大再富有,但苏纤羽从未有攀附的念头,人生的经历告诉她一个道理:道不同不与为谋。   许印蓝一脸莫名地看她:“师姐,咱们剑修最好的伴侣不是本命剑么?这天下万物都没有本命剑靠得住吧。”   苏纤羽噎了下,无话可说。   她好像有些杞人忧天了。   “哎,我要到筑基期才   能去选本命剑呢,也不知我的本命剑是什么样的?”   许印蓝的思绪早就拐到十八万千里,一脸憧憬地说,“我之前看过连城师兄的剑,他的剑灵很活泼,大师兄的剑灵很稳重,也不知我的剑灵是个活泼的小姑娘还是稳重的大帅哥?”   苏纤羽毛不禁扶额:“说不定是个慈眉善目的老爷爷呢。”   许印蓝成功地被噎住了,想了想又高兴起来,“老爷爷也很好,我没有爷爷,一直羡慕有爷爷的人,我会当个好孙女的。”   苏纤羽再次冷酷无情地打破她的幻想,“不好意思啊,剑灵模拟出的一般都是剑的性格,剑是杀器,杀器就没有慈眉善目的。目前为止,就没有剑灵会是老爷爷的,天剑门最老的剑是拥有十万年历史的弑神剑,但剑灵形象也是个帅大叔。”   许印蓝双眼发亮,“那我希望我的剑灵是俊男美女。”她吱吱喳喳地说,兴高采烈,“我会努力赚灵石的,将本命剑打造成天下最美的剑。”   苏纤羽忍不住翻白眼,不愧是天生剑骨,和宗门那些打光棍的剑修们一个德行,有钱绝对不找伴侣,只想将自己的本命剑装饰起来。   遇到危险的时候,剑修在本命剑和伴侣之间,绝对优先考虑剑,剑修是修真界出了名的不适合当伴侣第一名。   这会儿,苏纤羽不担心许印蓝会变成恋爱脑,她担心宗门又多一个光棍。   之前他们掌门和天莲寺的主持打嘴仗时,那住持非常损,说什么不如天剑门全体弟子剃光头发算了,反正这些剑修同和尚也差不多,一样是打光棍。   仔细想想,这百年来,好像有伴侣的剑修一只手都数得出来?人家五大三粗、外貌毫无优势的体修,都比剑修容易找着伴侣。   “小师妹长得这么可爱。”苏纤羽忧心仲仲地说,“我却担心你找不到伴侣,难不成剑修天生注定是单身狗?”   许印蓝觉得师姐挺莫名其妙的:“师姐,你叹什么气?你想找伴侣了?”   想到希光真人刚出现,她就将自己的脸遮起来,正好许小师妹刚学会的成语里有个词叫“欲盖弥彰”。   如果真的不在意,那应该视为陌生人才对吧?   苏纤羽并不知道自己纯洁无瑕的小师妹被一把破剑毒害了,什么都能联想成狗血剧,她果断摇头:“我才不要呢,养男人太费钱了。”   她又不是希光真人,别说一个,对他来说,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个女人养着都毫不费力。   许印蓝当即就觉得,别管苏纤羽外貌多柔弱纤细,这内在也是杠杠的剑修。   **   回到宗门,许印蓝就拎着这一路上买的零食兴冲冲地去找大师兄。   哪知道将凌水峰找遍,都没见到大师兄的身影。   “咦?大师兄不在?”   苏纤羽从院门上取下大师兄留下的传音符,“大师兄出门干活儿去了。”   “大师兄能做什么工作?”许印蓝一脸疑惑,谁这么心大,竟然敢雇佣童工?   苏纤羽不禁   噗地一声笑起来,“你别小瞧大师兄啊,他那张脸很有欺骗性,去当诱饵很受欢迎的。”   接着苏纤羽给小师妹科普大师兄曾经的丰功伟绩。   有一次,修真界世家的幼子被人拐了,大师兄便去当诱饵,将那人贩子集团全灭了,拿到两份报酬,一份来自修真世家,另一份来自修仙联盟的赏银。   还有一次,一个小城市发生幼儿失踪案,大师兄分析应该邪修干的。   果不其然,竟然是某个脑残的邪修搞了个什么天煞地绝阵,需要几百个童男童女祭阵,到处偷孩子。脸嫩又可爱的大师兄装得跟鹌鹑似的,在邪修出入的角落发抖,邪修见猎心喜,将大师兄掠了去。   “后来呢?”许印蓝忙不迭地追问。   “后来大师兄成为这几百个孩子心目中的救世主,还将邪修多年的积蓄搜刮了个一干一净,将他打个半死送联盟官府换赏银。”   “修真联盟也发现大师兄当诱饵特别好用,一有需要就找他。”   苏纤羽又说了几个案例。   许印蓝听完后,只有一个想法:大师兄在当诱饵方面不要太熟练,从未失过手,可谓修真界最佳“诱饵”!   苏纤羽的神色有些古怪,“其实后来就不行了,大师兄威名赫赫,修真界的人贩子和邪修都知道有个长不大的金丹爱当诱饵,做事更谨慎了。我听说他们将大师兄的画像贴在床前,免得拐到不该拐的人。”   “所以大师兄失业了?”许印蓝一脸同情。   “是啊。”苏纤羽叹气,大师兄对底下的师弟师妹很慷慨,他最能赚钱的那会儿,她没少花他的灵石,今天她能成为小有名气的炼器师,大师兄功不可没。“大师兄能做的工作不多,很多人就算知道他是金丹,也会本能的怀疑他的实力。”   不怀疑他实力的又不会主动找死,像他去打|黑剑,认识他的人太多了,押注一边倒,地下赌场赚不到钱也不想雇佣他。   听完大师兄的事迹后,许印蓝决定明天起早点挥剑。   大师兄的脸被黑市人贩子贴在床边,她这张脸就不同了,绝对小萌新,去当诱饵居然有这么多灵石,她也想去打工。   当晚睡觉的时候,许印蓝又做噩梦了。   她脸上都是汗,梦里的少女死得那般惨烈,她只能看着她一次次地死在悬崖下,怎么伸手都够不着。   “蓝蓝,醒醒。”   一把剑强悍地闯进来,将梦境劈成两半。   “藏鱼……”   许印蓝坐起身,擦去额头的冷汗。   藏鱼担心地问:“你都好几个月没做噩梦,怎么突然又做这个梦了。”他暗自庆幸,自己如今在沉睡中恢复了大半的实力,不然哪能这么快将梦境劈散。   “可能是今天太累了吧。”许印蓝说着,随手掐了个净尘诀,身上的汗水跟衣服上沾了汗的湿腻全消失。“今天我和师姐出山门历练,还去看了赌石,玩得就是心跳。”   半夜惊醒,许印蓝也睡不着了,于是便和藏鱼说起今儿遇到的事跟人,   突然,许印蓝想到什么,激动起来。   “藏鱼,我梦中的剑是你的本体吗?”她激动地说,“蓝身的剑身萤光闪闪,仿佛能劈开天地一般,藏鱼你好美啊。”   她一直以为藏鱼的本体是农具的模样呢,幸好没当藏鱼的面说出来。   藏鱼当即忘记了正在思考的事,开始自吹自擂起来:“我也这么觉得,等我恢复本体,肯定是全修真界最美最快最锋利的一把剑!”   藏鱼努力保持清醒几天,见许印蓝没再做噩梦,又开始进入沉眠。 第183章 穿成一把剑9   一个月后,大师兄终于回来。   只见他将一大的笔灵石倒在桌子上,灵石哗啦啦地响着,灵光闪闪,不仅闪瞎了人的眼睛,也照着他那张得意洋洋的脸蛋。   此时他的脸庞上,仿佛都在写着一句话:“来呀,彩虹屁吹起来!”   苏纤羽忍着笑,和小师妹一起狂夸他,夸得大师兄高兴得每个师妹分了一小堆灵石。   “大师兄,你又去当诱饵了吗?”许印蓝觉得心更动了,她也想去当诱饵。   哪知道大师兄却道:“不是,我去当保镖了。”   “保镖?”两个师妹不禁瞅着他这副五短身材,哪个这么想不开,竟然会聘请他去当保镖?真不是看他可爱吗?   大师兄得意地和师妹们吹嘘他这次的丰功伟绩。   “我发现我狭隘了!我以前总觉得当诱饵的灵石多,其实当保镖的灵石一样多。红花城十年一度的选美需要很多保镖,很多男修为了一睹芳颜,都跑去当保镖,举办方当然不放心,以前发生过采花大盗近水楼台迷X的事,是以保镖大多选女修,修真界厉害的女修就这么多,我虽然是男的,但年纪相貌修为在这里,轻而易举。”   大师兄真是得意坏了,因为那些为选美而来的女修都非常喜欢他,小费给得杠杠的,就是有点费脸,他脸都快被她们捏圆。   大师兄不禁揉了揉自己的小脸蛋,感觉都还有点疼。   苏纤羽却对大师兄赚了多少灵石不感兴趣,她忙问:“大师兄,你带宣传用的玉简回来了吗?冠军亚军是谁?长得好看吗?”   大师兄一个糙老爷们,实在不懂一个美丽的女人遇上另一个美丽的女人时,总想比一比。   他一脸莫名:“那宣传玉简又不是功法,我要来干嘛?”   “至于冠军亚军美不美嘛?”大师兄想了大半天,发现自己好像脸盲了,“她们的妆容太浓,而且化的妆都一样,一个个都大眼睛、高鼻梁、樱桃小嘴……我有些分不清谁是谁。”   苏纤羽不禁有些郁闷,不由得说:“那他们请的妆娘技术不太行啊。”   不过红花城这样的小城,没有像样的妆娘也不奇怪。   自从母亲去世后,为了谋生被藏鱼灌输一耳朵商业主意的许印蓝忍不住说:“大师兄,那宣传玉简你应该拿回来复印几百上千份的。选美嘛,肯定很多人想知道那些女人有多美,拿出去卖,肯定赚得比你当保镖还多。”   大师兄不禁虎躯一振,就连苏纤羽都一脸惊讶地看着小师妹。   苏纤羽稀奇地道:“小师妹有掌门之才啊,大师兄你觉得呢。”   大师兄点头,“若是掌门出自凌水峰,咱们面上都有光彩了。”   许印蓝一脸受宠若惊:“你们真觉得我是当掌门的料吗?难不成我其实是财神?”   天剑门的八字胡掌门在宗门被尊称“财神”,贫穷的剑修们对掌门甭提有多尊敬多景仰,他们有时候宁可得罪师尊,也不敢得罪掌门。   苏纤羽突然想起小师妹赌石的情形,马上改口道:“其实师妹更适合练剑!掌门就算了,会妨碍你拔剑的速度的。”   这次大师兄赚了一大笔灵石后,兜里有钱了,于是又窝在凌水峰混吃等死。   “我也有修炼的。”大师兄不满地说,“我打算明天去刻骨洞待上几天。”   许印蓝道:“可是,师姐刚回来就进炼器房了。”   至于师兄,许印蓝在瀑布下见过他修炼的模样,赤果着上半身,迎接从天河飞溅而下的水流,时不时吐上一口血,面不改色的嗑丹药然后继续找虐。   吐血——嗑药——修炼——再吐血,如此无限循环。   许印蓝看得心直抖啊,这也太找虐了。   大师兄却不觉得有什么,他当年也去过那里的,带着水灵之气、比凡水更沉重的瀑布,从上万米的高处轰然砸下,若是凡人,只有一个死字,对修真者而言,这却是最好不过的锤炼肉身的方式。   “咱们宗门的飞天瀑布也是很有名的修炼圣地。”大师兄如此说,“剑修和体修都可以使用,掌门特别有生意头脑,散修只要交付一定量的灵石,也可以来飞天瀑布锻练,是宗门的重要收入之一呢。”   许印蓝若有所思,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宗门历史。   她猛地击掌,“掌门上位不过百年,贫穷的天剑门终于脱贫致富了呢。”   大师兄一脸诧异,反驳道:“你怎会这么想?咱们天剑门还欠着债务呢,剑修的破坏力在修真界自认是第二名,没人敢称第一!赔偿款快将咱们宗门都要拖垮了,现在内门一个月能发得起十灵块石的月例,咱们还觉得少,但在掌门上位之前,咱们宗的内门弟子,一个月也才五个下品灵石。”   许印蓝听得眼泪都快流下来。   这么凄惨的么?她仿佛看到了贫穷如同幽灵一样在天剑门盘旋,作为天剑门的内门弟子,她好担心自己哪天就背负了山一样沉重的债务。   大师兄叹道:“上一任的付掌门在位期间,咱们宗的赔偿款进一步增加,据说他都考虑将精英弟子拍卖换灵石了。”   反正欠款最多的也是这些精英弟子,一言不合就拔剑,房子灵舟就不说了,毁坏的花花草草的赔偿额让上任掌门都想给自己的脖子来上一剑,然后直接去见天剑门已经作古的祖宗们。   “付掌门对宗门最大的贡献,就是将钱掌门推上去。”大师兄一脸感动地说,“钱掌门只花了一百年的时间啊,就将宗门欠了两千年的赔偿款还掉分之一。大家都说,只要钱掌门再当个几百年掌门,咱们天剑门肯定能脱贫致富。”   说到这里,师兄妹俩皆是双眼发亮,皆幻想着日后月例能增加的美好愿景。   许印蓝觉得自己非常荣幸,大师兄和师姐居然都觉得,她有点像掌门。   像钱掌门,对于一个剑修而言,是最高的赞喻,证明不会穷,简直就是光宗耀祖呢。   第二天一大早,大师兄就去了刻骨洞。   许印蓝吃着二师兄   做的美食,没了大师兄陪着,只觉得滋味都少了几分,大师兄这样的饭搭子真是太难得了。   十天后,大师兄一身伤痕离开了刻骨洞。   只见他的脸蛋,从额头到下巴,一条长长的口子横跨鼻梁,差点将鼻子切成两半。   许印蓝对着他的脸哭直。   二师兄却一脸淡定地为大师兄检查,表示这伤还没有上次大师兄半身皮肉都不见踪影的严重,让小师妹不要怕,起码这次大师兄的皮肉是完整的,上次他的身体一半是骨头架子跑回来,比这严重多了。   “不叫医修吗?”许印蓝抽噎问道,“炼丹师或药师?”   炼丹师不是对口的,宗门当然有对口的医修,但剑修嘛,只要躺着不会死,绝对不会花钱去治伤的!   大师兄表示,天剑门的医修都是黑心肝死要灵石的,千万不能去,只要有一口气就不能去找他们,他们会让你倾家荡产。   二师兄道:“大师兄,你的右手骨头有裂缝,左手骨头断成截,两条腿的骨头更严重,粉碎性骨折,还有肋骨断了好几根,其中有一根扎进肺里了。”   若不是修士时刻能从空气中呼吸灵气,凡人伤得这样早嗝屁了。   越是检查,二师兄脸色越难看:“这些皮肉伤两天就能好,问题是神识受的伤得养好几个月,大师兄你也太乱来了。”   如果有人问,治伤整骨哪家强,不用问一定是剑修。   剑修天天受伤找医修费钱,不五时漏个肠子断条腿是常事,为省钱,他们自动学会缝胳膊缝腿,面不改色的将肠子塞回肚子,肚皮缝一缝,洒上药粉等身体自愈是基本操作。   大师兄盯着自己断成截的手骨,暗暗磨牙。   如果两只手没问题,他早就自个儿医治了,现在也不至于动弹不得,只能听着二师弟的数落,和面对小师妹的眼泪。   二师兄不禁摇头,他是厨修,庖丁之技出神入化,一头牛十息之内能让它皮骨肉分离,保证皮子完整、骨头上没有一丝肉挂着。   作为一个厨修,从擅长肢解到擅长缝补,只需要你有一个剑修的同门,他身上的伤和流的血,会让狠不下心的厨修变成半个医修。   “小师妹,明明我身上的伤更重吧?你怎么和四师妹一样,每次都对着我的脸哭呢。”大师兄转着头,他现在浑身也就脑袋能动。   “胡说,明明脸更重要。”许印蓝哭丧着脸,为二师兄递针线递药粉,“大师兄破相了啊。”   二师兄掰开大师兄的嘴巴,将丹药怼了进去,一边道:“放心放心,美容丹吃了,保管天这疤就没了。”   药里有止疼成份,没一会儿,大师兄面色果然好多了,起码身上没因为忍痛流冷汗。   这时,二师兄叮嘱道:“小师妹,你转过身去,待会儿的场景有点可怕。”   许印蓝的脸色惨白,她一脸坚强地说:“二师兄,我不怕的,我也是剑修,迟早得踏入这个世界的。”   再说了,她也曾在泡澡桶里吐过半盆血,亲眼目睹自己的皮肉被融化。   二师兄担忧地看她一眼,既然大师兄都默许,他就不拦着她了。   只见二师兄掏出一把弯弯的柳叶刀,这是他平日用来处理牲畜内脏的,锋利的刀片将大师兄胸口划开,满腔跳动着的内脏映入眼帘的情形,令人惊悚。   许印蓝:“……大师兄内脏里都是血。”   “骨头扎破肺了嘛。”二师兄的手特别稳定,还拿了个玉瓶子出来,倒了一大堆水进去将大师兄的内脏清洗一番。   许印蓝都感受到水里的灵气了,这肯定是二师兄平日泡茶用的灵泉水。   大师兄像死人一样躺着,眼睛向下瞄了眼自己被开膛破肚后的内脏,嘴里嘀咕着:“二师弟,我总觉得我现在就像你之前杀过的猪,你那时候也像这样,直接用水冲洗内脏。”   “不不不,还是有不同的。”二师兄一脸淡定地说,“我冲洗猪用的是普通水,这可是灵泉!怕你被感染,我容易么。”   许印蓝的脸色十分苍白,但还是坚持看二师兄缝补大师兄漏气的肺。   刚缝补完、上完灵药,那肺好像就开始缓慢地痊愈?   许印蓝想揉眼睛,她真的没看错,那肺上的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地恢复,估计明后天就全好了。   修士的肉身可真强悍啊。   “并不是这样。”二师兄解释道,“那是因为大师兄是金丹修士,还是千锤百炼的剑修,痊愈速度才这么快,如果是练气初阶的,就比凡人好上那么一点。”   二师兄手里的速度更快了,都已经开始缝补肚子。   等这肚皮缝上后,再洒上灵药,那伤口也在缓慢蠕动着痊愈,连包扎都省了。   “先治腿再治手吧。”二师兄自言自语地说着,继续和小师妹讲解,“筑基之后,修士的肉身上的伤很容易便能好,但神识上的伤,就算你是化神修士都得小心,实在太难治了。”   此时,只见二师兄的两只手快得像蜜蜂的翅膀,只能看到残影。   半个时辰后,大师兄腿上的伤的治疗就结束了,剩下两只手的伤,对二师兄而言,只算是小菜一碟。   “好啦,大师兄的治疗手术完成了,小师妹你也别紧绷着脸。”   二师兄说着,一个净尘诀,手上沾着的血迹全部消失,他仿佛还嫌不干净,又用清水洗手。他一边说:“待会儿我再给大师兄输点灵气,促进骨头生长。”   毕竟大师兄腿上的碎骨,他可是挑出不少,单靠自身的骨头生长,痊愈时间会大大拉长。   许印蓝的脸色终于恢复本来的红润,她仍是不愿意离开,守在一旁,她也是有灵气的,可以帮大师兄长骨头嘛。   “二师兄,刻骨洞这名字谁取的,也太形象了。”   看着大师兄这样子,许印蓝不禁打了个哆嗦,以后她进阶金丹后,一样要进刻骨洞修炼,她到时会不会也会毁容?   刻骨洞也是天剑门的特色,据说这是个无时无刻刮着凛冽得   像剑锋一样的寒风,   深得不知通往何处的洞穴。   目前为止,   尚未有人能到达刻骨洞的彼端,练气和筑基期进去是送菜的,只有金丹以上才能进去。在洞里,衣服被削掉不是事,皮肉都给你削光,最后骨头都给你刻上风印,所以才会被称为“刻骨洞”。   听完两位师兄的科普后,许印蓝问:“大师兄,你打破上次的记录了吗?”   大师兄趴在床上,二师兄灵气所到之处,骨头正咔咔生长,痒得他现在很是难受。   他抓着脸,“打破了,这回是百六十丈,比上次多了十丈。”   二师兄冷不防开口问:“沈琛师兄的记录呢?”   “他啊,百一十丈。”大师兄的声音里有些得意,想追上他,还有得努力呢。   许印蓝又有些向往了。   在刻骨洞里,每个人都会在墙壁上留下自己进步的证据,无形之间就成了攀比,据说现在最深的记录还是他们师尊留下的千两百五十八丈,是当世第一,无人能打破这个记录。   **   大师兄又开始了养伤的日子。   “小师妹,你给我买的糖葫芦不够甜啊。”大师兄穿着龙袍,宛若瘫痪般躺在躺椅上,看着小师妹练剑,嘴巴就没停过,不停地吃东西。   躺椅旁边的矮桌上,都是小师妹给他买的零食。   大师兄自然不会浪费小师妹的心意,他啃着糖葫芦,说话有些含糊:“还是二师弟做的糖葫芦最好吃……”   许印蓝十分佩服,昨天大师兄还半死不活地瘫在那儿,动弹不得呢,今儿就能自己起床,到处趴趴走,没事人一样了。   她一心两用,一边挥剑一边回话:“大师兄,我特意让老板少放点糖的,师姐说你先前还牙疼呢。”   当时她整个人都听傻了。   作为修士,还是金丹期的高阶修士,浑身上下连个毛孔都洗筋伐髓过,居然会牙疼?!   大师兄条件反射地摸向自己的右脸,为自己辩解:“我其实都有刷牙的。”   修士经常用净尘诀代替刷牙洗脸和洗漱,大师兄不仅用净尘诀,良好的生活习惯还让他不厌其烦地用青盐刷牙洗脸,没想到牙齿还是不给面子。   二师兄拿着锅铲出来,“大师兄,小师妹,吃饭了。”   最近他特意和仙味阁请假,在家做营养康复餐,闻言不禁摸摸鼻子,有些心虚。   大师兄不仅外表像孩子,兴趣爱好和孩子没什么区别,都是特别喜欢甜食。   作为一个厨修,他当然得满足大师兄的爱好。   谁想到呢,他曾经装了满满一个储物袋的甜食,本意是让大师兄慢慢吃的,吃个年五载不成问题。谁知热爱甜食的大师兄竟然会将之当饭吃,还是大吃大喝那种,个月竟然全部吃光,然后捂着腮帮子,哭唧唧的跑去找医修。   大师兄表示,皮开肉绽不是事,骨头全断了也不是问题,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最重要的是牙疼不能吃东西了,这对一个吃货而言,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因为此病例太稀奇,天剑门的所有医修们都特地跑来围观。   只要有一口气,就坚决不上门找他们的剑修啊,居然因为牙疼找上门来了!   消息传出去后,全师门都觉得十分丢人。   这可是金丹修士啊,多高大上啊,结果跟个几岁的孩子差不多,吃糖吃坏牙齿了!   许印蓝收起剑,她突然想到个问题,一脸严肃地问:“大师兄,你换完牙了吗?”除了智齿,人要到十二岁才换完牙齿,大师兄不会一直用的都是乳牙吧。   大师兄一脸茫然,“好像换了几颗吧,我想起来了,我换了六颗牙……”   二师兄嘴角抽搐,大师兄的牙齿真是劳苦功高,都已经五十年了,竟然都是旧牙,怪不得会牙疼,使用时间早就超出年限。   二师兄很是心虚地说:“要不,下次我就不做甜食了?”   为了长不大的大师兄,他还是要悠着点儿。   “不行!”   许印蓝和大师兄异口同声地说。   两人先是互视一眼,许印蓝盯着二师兄,“二师兄,甜食做我的份就好,不用做大师兄的。”   大师兄瞪着小师妹,委屈地嘟起嘴,“我已经吸取教训,我会让人给我炼个净牙丹跟强牙丹,吃甜点前先来一粒强牙丹,牙齿变得坚固无比,就算将糖当饭吃也没事,吃完点心后再来一粒净牙丹,牙齿可干净了。我现在天天将点心当饭吃都没事了。”   当时那些给他炼丹药的师妹们哈哈大笑,给他来了一套揉脸摸头套餐,将节操送出去后,他得到了打折的丹药。   大师兄掏出两瓶丹药,安利给许印蓝:“小师妹,有这两种丹药,你想吃什么都没问题!就算是号称修仙界最硬的骨头——雪狼的骨头,都能嚼碎。”   许印蓝一脸无奈地叹气,“大师兄,吃太多甜食对身体不好,会得高的。”   藏鱼就是个瞎操心的,知道她有二师兄投喂,竟然从睡梦中挣扎着醒过来,告诉她吃太多甜食的危害。   “什么是高?”大师兄很茫然。   许印蓝解释了一下高的意思,结果大师兄还是不理解,作为厨修的二师兄倒是有些理解,毕竟爱美食如他,是修真界难得、少见的稀罕的胖子。   大师兄打开食盒,拿出筷子,招呼师弟师妹一块吃。   “这高也不是没办法解决。”他美滋滋地啃着糖醋排骨,“这锤炼身体最好的法子是挨雷劈,只要多挨劈,浑身的皮肉血液都被天雷劈没了,只剩下个骨头架子,保证重新长出来的血肉更健康。就是重新长出皮肉比较费时间,嗯,也比较痛。对了,最近医修不是发明一种治疗之法么?好像也是洗药澡……除了脑袋,身上的血肉都化了,这种治疗法子是针对经脉里的魔气的?”   将血肉都化了,就不信魔气化不掉,想出这个法子的医修是个狠人。   修真界有很多秘法,只要处理得当,别说只剩骨架子,就算骨架子都没了,还能逃个元婴夺舍。   许印蓝想起藏鱼让她洗的药澡,不禁打了个哆嗦。   当时她的皮和血肉是真的融了一层,这样就足够生不如死,浑身血肉都没了得痛成什么样?   二师兄胖乎乎的脸庞露出不赞同之色,“谁会为了口腹之欲,愿意将自己浑身血肉都化了?还有化血肉的治疗不是针对走火入魔的,是针对经络丹田出了问题的。”   据说过程太痛苦,不少修士受不住,自裁的不少。   大师兄不禁撇嘴,显然看不起那些怕痛的修士,别看他是剑修,为了锤炼身体,没少挨雷劈,血肉劈没了看到白骨是常事。   他还将之美名其曰“锻骨法”。   二师兄同样打了个哆嗦。   他也知道修士经过天雷锤炼,骨头确实更硬更强,可也不能像大师兄这么变态,竟然生生将血肉化没了,变成骨架子挨雷劈吧?   也不怕骨架子都被劈没了。   “等等,好像不太对吧。”许印蓝提出疑问,“锻骨法什么的都是针对身体的吧,极少有针对脑袋的,大师兄有将自己脑袋化掉过吗?”   闻言,大师兄手里的糖醋排骨掉了下来。   二师兄也一脸惊悚,小师妹可真是个狠人啊! 第184章 穿成一把剑10   大师兄和二师兄看着凶残不自知的小师妹,在心里抽了口气。   二师兄说:“小师妹啊,一般而言,咱们作修士的,要保护好自己的脑袋。”   大师兄也是一脸勉强地说:“大脑里有脑浆的吧,它是储存记忆的地方,特别精密,若是脑子化掉了重新长出来的脑浆少了半斤八两的……”   许印蓝不禁倾身,“会变笨?”   二师兄含蓄地说:“不,会变成不会思考的傀儡吧。”   “可是夺舍的话,要元婴以上,元婴也有脑干吗?”   许印蓝在藏鱼的教育下,是个爱思考的孩子,她的问题再次将两个师兄问傻,他们还真没思考过这些问题。   “这个,元婴涉及到灵魂了吧?”   大师兄表示自己不是那些专门思考“人从何来、又该往何处去”的和尚,他不会无聊地去想这些。   二师兄觉得,如果面对的是食材,他还会思考一下做法,这种天莲寺和尚都想不通的问题,他就更不会想了。   最后,二师兄将一块糖醋排骨塞到小师妹嘴里,“小师妹,你还小,别想这些令人头秃的问题。”他感叹地说,“我觉得这些问题想多了容易走火入魔。”   大师兄也给小师妹最后一个警告:“别拿脑袋做实验,要保护好我们的脑子。”   毕竟识海是在大脑里呢,识海的重要性不亚于丹田,哪个毁了,那就修不成仙了。   许印蓝低头喝了一口雪猪肺雪梨汤,第一次喝这种肉和水果一起煮的汤,她觉得有点怪,但滋味是不容质疑的好喝。   “大师兄,锻骨法锤炼后的身体肯定更结实吧?听说体修也有利用天雷淬体的。”许印蓝又吃了口灵米饭,“以后我肯定会进阶金丹的,挨天雷劈是迟早的事,我就想知道天雷劈打过后,身体的骨头是黑色的吗?”   大师兄先是上上下下地打量小师妹,可爱的包子脸,包子头上两朵粉色珠花,粉嫩可爱极了,如果变成骨头架子……   大师兄顿时双标起来。   如果是其他剑修,他自然觉得他们天雷都不敢面对,是懦弱无用,没有强者之心,但自家师妹还是越安全越好。   “不成不成。”大师兄赶紧摇头,“小师妹放心,师兄会变得更强,会保护你的,你就别瞎折腾了,真的很痛。”   他的外貌虽然是小豆丁,行为举止也不成熟,但大师兄的身份让他对两个师妹充满了保护欲。   大师兄眼睛一转,指向旁边的二师弟,“二师弟倒可以试试,这是最快最简单还有效的减肥方法。”   保证胖乎乎的二师弟瘦成一道闪电。   二师兄顿时惊恐地抱住胖胖的自己。   他的肉肉怎么碍着大师兄的眼了?明明每一块肉肉都是他辛苦吃出来的,他不要减肥!   大师兄恨铁不成钢,他见过二师弟曾经未发胖时的模样,俊俏无比,现在双层下巴真是糟蹋了。   剑修很难找到道   侣,   但那是剑修将剑当老婆,   不想找,这不代表剑修不受欢迎啊。   二师弟这副模样,谁能看上他?这不想找,和找不着,是两回事。   二师兄擦擦额头上的冷汗,表示他是厨修,不是剑修,不会找不到老婆。   实际上,不少吃货女修表示,他的厨艺特别英俊,都很愿意嫁给他的手!   “愿意嫁给你的手,不愿意嫁给你的脸吧。”大师兄一脸不赞同之色,“拉低了咱们师门的颜值,就算不愿意天雷淬体来减肥,嗑减肥丹也行啊,干嘛一定要胖成这副德行?”   二师兄一边收拾碗筷,一边为自己辩护:“大师兄,你就别管我的身材了,我这是厨修的标准身材!厨修第一个飞升的祖师爷就是大胖子呢,看着多有福气啊。”   所以,为了致敬祖师爷,几乎每个厨修都是故意发胖。   在他们厨修心目中,这就是标准美男子的形象。   “难道不是因为太能吃了吗?”   苏纤羽从飞剑上跳下来,接着这话,她的神识先她一步回到凌水峰,也听到了两位师兄的话。   她打量二师兄,“如果二师兄你少吃点,很快就瘦下来的!瘦下来的二师兄非常俊俏,喜欢二师兄的女修肯定能绕天剑门一圈。”   二师兄猛地摇头:“不要,女人影响我颠锅的速度。”   四师姐走过去,先是摸摸小豆丁大师兄的脑袋,明明是安慰的确话,却听得大师兄一肚子火气。   “大师兄,只要你忍住,别那么认真修炼,大概五百年就能长大了,千万别一下子就晋阶元婴,否则你就要学妖兽,一千岁都是未成年……实在是太惨了,等到时候才能谈恋爱的你,都已经老啦,也能算得上是另类的老牛吃嫩草了吧。”   小豆丁大师兄顿时气得想抽剑,打死这个不尊敬师兄的师妹。   还全修真界的梦中女神呢,真该让大伙看看她的嘴巴多毒。   许印蓝用袖子擦了擦嘴巴,扑到师姐怀里,和她贴贴:“师姐,我们半个月没见啦,我好想你。”   小姑娘的嘴巴甜得像蜜糖,苏纤羽被哄得眉目含笑,习惯性的颠了颠她,发现体重没下降反而又重了点,她给二师兄一个满意的眼神。   苏纤羽继续刺大师兄,“大师兄,你在天剑门被称为穿龙袍的恶魔。和你一比,二师兄已经算是有女人缘了。”   她就喜欢看大师兄气得跳脚如雷,偏偏不能揍师妹一顿的模样。   他要是敢揍师妹,重女轻男的师尊就会揍他,可不管他看上去只是个未满十岁的孩子。   也不怪师尊会这样,毕竟他们凌水峰的师妹们都乖巧伶俐,讨他老人家欢心嘛。   大师兄顿时怒目而视,今天的四师妹怎么回事,咋怎么扎心怎么来?   二师兄仿佛看出点什么,朝大师兄传音:“四师妹是匆忙离开炼器房的,她肯定是听到你受伤的消息了。”   毕竟剑修都是不吐几十斤血、不断几十根骨头,绝对不会停止历练   的狼灭。   大师兄这小不点儿,一个边吐血一边爬出刻骨洞的模样,实在是太吓人,只怕现在整个天剑门都传遍了罢。   大师兄自觉理亏。   其实在上次记录的三百五十丈时他就不行了,想着要打破记录,于是硬生生多走了十丈。   还是小孩子的许印蓝不禁抓抓脑袋,一脸认真道:“可是,我觉得大师兄更有女人缘,咱们宗门的女修都喜欢大师兄。”   她认认真真地掰着手指头举例子:“昨晚到今儿,很多人特地来看大师兄,医修的灵水仙子给大师兄带了点心,彩云仙子给他带了糖果,慕晚仙子带了蜜饯糖葫芦……”   当然她们也给她带了,并且每个仙子都揉他们的脑袋,一脸姨母笑说他们可爱。   许印蓝从来不觉得自己可爱,但她觉得嘴巴鼓鼓含着糖果、并警告仙子们男女授受不亲的大师兄很可爱。   苏纤羽继续笑得阴阳怪气的,“小师妹,你还是个孩子呢,你不懂男人的受欢迎和小孩子的受欢迎不是一回事。天剑门的师姐师妹们,这是将大师兄当儿子看呢。”   许印蓝恍然,这就是藏鱼说的妈妈粉吧。   大师兄气得拔剑,“四师妹,来战!”   四师妹表示,她现在不想欺负受伤的弱者,拒绝了大师兄的挑战,并向他丢了一只师尊。   **   许印蓝第一眼看到师尊时,就觉得他是话本里描述的仙尊,冷漠如冰,气质高华,如同神祗淡漠睥睨世间门,众生万物在他眼里如同蝼蚁。   直到师尊给她租了一只仙鹤。   那时她刚进宗门,没坐过飞剑,师尊怕她不适应,坐在仙鹤上时,师尊还给她施了一个防风罩呢。   结论很容易就得出来:他们师尊是个外冷内热的人。   对师尊的好感,在师兄师姐们照顾她的时候达到顶点。   在许印蓝看来,能培养出这群不争不抢、团结友爱,还温柔体贴的徒弟,师尊肯定也是温柔的人。   等师尊出关后,许印蓝终于发现第一印象有多假。   师尊高贵冷艳的面孔下,其实操的是一颗男妈妈的心。   冷秋寒很欣慰地看到自己的几个徒弟都很友爱。   虽说天剑门上下的剑修,大多数都是脑子一根筋,不懂什么阴谋诡计,除了练剑就是练剑,关系基本不错。但他的徒弟们尤其团结,大徒弟虽然因为过早金丹,看着还未到十岁的模样,但相当护短,将底下的师弟师妹护得好好的。   将自己吃成大胖子的二徒弟模样瞧着并不讨喜,但他的向道之心坚决,一手好厨艺颇得全峰上下欢心。   最重要的是,他酿的酒超级好喝。   二师兄将最近酿的酒呈上来,“师尊,这是我用时间门阵法酿出来的千年美酒,只是少了点沉淀之气,师尊将就着喝罢。”   他面上很恭敬,心里直吐槽。   师尊啊,你行行好,凌水峰埋在地下的酒能别动就别动,您不想   尝尝百年后的酒,   我还想尝呢。   一个成熟稳重的师尊,   不能也不应该前脚徒弟刚将酒埋下去,后脚就去挖出来喝的。   师尊优雅地摸出一个透明的酒杯,慢悠悠地品尝着徒弟的孝心——美酒。   “时间门阵法的酒太轻太浮,没有底蕴。”师尊如是说,面上露出将就的表情。   二师兄摸头傻笑,那是因为他还未到四十岁呢,年纪这么轻的他,酿出来的酒不用时间门阵法同样年轻,一样没底蕴。   “师尊,等我几百岁的时候,酿的酒肯定也是几百年的佳酿了。”   二师兄说着,脑子也没歇着,思考如何和其他年纪大的厨修买点或换点陈酿。   对于厨修而言,珍稀又美味的食材,向来让人无法抗拒,他的储物袋里有三师弟在秘境找到的戚戚蜂的蜂蜜,还有千年莲子、万年藕,养神又养身。   三师兄今儿也来了,他故作冷漠的桃花眼里,都是对师尊的孺慕和激动。   在师尊为他们检查修练情况时,他丝毫没有抵抗。   这半年来,大部分时间门他都是飞天瀑布那边苦练,喝的水都比饭还多,有时喝下的还有血,他后来懒得吐,直接咽下去。   当时二师兄这个厨修知道这事后,脸都是青的,喃喃说道:“这让我想起将呕吐物强行吞进肚子里的情形……”   然后,两个师妹的脸色也青了。   师尊对此很是为难,大徒弟也内卷过,但他卷得有理有节有度,他不太喜欢三徒弟这种自虐般的修炼方式。   灵气在三徒弟身体转了一圈,师尊表扬得很勉强:“基础很扎实,不错,就是你这身体湿气太重了,得去去湿。”   天天被瀑布敲打,湿气不重才怪。   三师兄只捡自己喜欢的来听,高兴地表示,师尊表扬他的基础扎实,想来他离师尊又近了微微的一小步。   师尊最后看向两个女徒弟。   姑娘家长得好看,性子又通透,性格还好,都是疏朗大气的好孩子。   苏纤羽将自己最近做的成品掏了出来,她所修的功法和道都和炼器有关,锻器的过程就是修炼的过程。师尊只要看她锤炼的法器,就大概知道她的水平如何。   最后,师尊还检查了大师兄识海的伤。   在检查完几个徒弟的修为后,他满意地颔首,就是小徒弟让他有些忧虑,他闭关才多久啊,小徒弟居然已经是练气八层,比当初大徒弟修炼的速度还要快。   师尊语重心长地说:“印蓝啊,你别进阶太快,当心长不大。”   若是太快筑基,只怕这生长时间门要花费正常修士的数倍,大徒弟就是一个很不好的例子,如果元婴未能成功塑造身体,他得花上千年才能长大。   许印蓝也有点愁,她也不想过早筑基的,奈何修为到了压不住,就和人吃了巴豆不让拉一样。   师尊暗暗拧着眉,觉得有必要给小徒弟添加一门修辞课,说话太不文雅了。   就算他   们是剑修,也不能显得没文化。   这一问,他发现小徒弟居然从未去上过文化课,都是和大徒弟识字的,识完字就将这些她认为不必要的课抛到九霄云外。   师尊道:“我的徒弟中不能有文盲!”   “师尊,请问这不是文盲的标准是什么?”   师尊拉长声音:“琴棋书画……”   许印蓝的脸色开始隐隐发青。   师尊看得暗自发笑,所以这就是养娃的乐趣,可惜除了大徒弟忘年,几个徒弟的成长过程,他都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   “琴棋书画不需要精通,但至少得得懂得皮毛。”   许印蓝:“……”   于是接下来,许印蓝灰溜溜地去上各种她觉得没必要学的文化课。   修仙之人活得长,不少人都有一样或多样爱好,琴棋书画精通的前辈们也很乐意给下一代培养点文化细胞,免得外面的人一听说他们是剑修,就觉得他们都是大老粗!   这话是他们的掌门说的。   据说他不仅要求弟子的素质教育,像琴棋书画这些是基本的,他还特地开设了贵族礼仪课、贵族修辞课、贵族品鉴课……   这些课程,简直是将只会挥剑的剑修折磨得死去活来。   天剑门的弟子多,十万人里,经过特训后,还是能折腾出一批拥有“贵族”气质的高雅“贵公子”、“千金贵女”之类的。   这批贵公子化身“保镖天团”,是万千柔弱贵族少女的梦中情人,他们彬彬有礼、完美无瑕,如同王子般,对她们这些雇主温声细语,温柔体贴,还剑法高深,完全颠覆了以往粗鲁、无礼且不懂变通的保镖形象。   是以就算价格比同阶的保镖贵个十倍,她们也乐意。   天剑门的保镖天团的成功,让贵族课程在天剑门炙手可热,顺带能提升素质的琴棋书画课也受欢迎起来。   前辈们都告诉后辈,想要将来赚更多的灵石,就要从小卷起来,等你成为贵族课程还有素质课的卷王之王,就可以靠脸吃饭了。   给弟子们上诗词赏析课的修士,是天剑门有儒剑之称的徐飞铭。   据闻他出身凡间门,曾经还是个进士,年过十八后,被发现身上有灵根,一身书卷气的他,所修的剑道是儒剑,其本命剑就是一柄君子剑。   徐师兄生得温文尔雅,声音清朗悦耳,诗词之美在他的语言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听得懂的心旷神怡,听不懂的如坐针毡。   “有君子剑,那一定有淑女剑吧?”如坐针毡的许印蓝喃喃地说。   她的课都是师尊为她选的,看了后简直就想死,觉得师尊大概想将她培养成凡间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吧?   这让从小就打柴为生,与小伙伴们爬树摘果子、满山遍野熏兔子、烤兔肉的野孩子很是痛苦。   许印蓝曾经惨兮兮地问,能不能用每天挥剑一万下代替?   师尊一脸冷漠地拒绝了她。   当时大师兄还在旁边拍着桌子大笑:“每天挥剑一万下,对你而言不是惩罚是奖励吧?”   旁边明显也是如坐针毡的女孩闻言,低声说:“有君子剑,自然有淑女剑。不过这淑女剑还在剑冢呢,大家都说如果谁得了,肯定会和徐师兄是一对,要知道上一任的君子淑女剑就是一对道侣。”   “哇,还有呢?”   许印蓝顿时来了精神,如果上面的徐师兄说的不是诗词歌赋,而是两把剑的前世今生,她还是很有精神的。   “你说徐师兄未来的恋人会是什么样的呢?”女孩探头过去,和许印蓝窃窃私语,“君子剑的剑主都是饱读诗书、学识过人的谦谦君子,淑女剑目前为止,选的都是才女,徐师兄未来的妻子肯定也是才女,两人花前月下,从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才子佳人才是佳话。”   修仙之人都是耳聪目明之辈,更别提这神识极广。   当徐飞铭温和的目光扫了过来,两个姑娘赶紧正襟危坐。   虽然徐夫子温和儒雅,从来不会骂人,可夫子的习惯实在吓人,因为他会留堂啊,然后拽文嚼字,给你们补课,补得人生不如死。   和许印蓝说悄悄话的姑娘叫林弱人,她比许印蓝还要大两岁,修为刚到练气九层,是三年前进来的这批小修士中、最负天才盛名的。   她还是个朝气蓬勃,手能扛大刀的刀修呢。   “我听说过你!”朝气蓬勃的林弱人双眼亮得惊人,“你是这一届的新人中的传说,别人都发愁突破不了,你却担心修炼太快,压不住修为。”   她的脸上都是好奇之色,想问许印蓝现在的修为如何,不过还是生生地抑制住这股冲动。   修士的修为和年龄一样,都是秘密。   第一次见面就问这种问题,显得她太没分寸。   林弱人笑道:“许印蓝,你的名字真好听,特别有文采。”   许印蓝也挺喜欢这个新认识的小姑娘的,看着健康又活泼,很像村子里,那群和她上山爬树、下水摸鱼的小伙伴们,特别不拘小节。   “你的名字也挺有意思的。”许印蓝好奇地问,“是不弱于人的意思吗?”   “哪有这么美好的寓意。”林弱人吐槽自己的名字,“凡人界不是有种说法吗,孩子要取贱名才好养活,我爹娘就觉得弱人这名字超贱,我一定能寿与天齐。”   林弱人是贱名?   许印蓝不懂,她大为震撼,凡间门的贱名难道不是猪蛋狗蛋,阿牛狗剩吗?   林弱人小姑娘大为震惊:“啊,狗蛋是贱名吗?可五百年前飞升的于真人,他就叫狗蛋……在修真界,很多父母都将孩子取名叫狗蛋呢。”   期待孩子像于狗蛋真人一样飞升。   许印蓝:????是她太孤陋寡闻了吗?   林弱人继续说:“再说了,狗妖在修真界也不弱,上上任的妖王长得像狼,但他们说自己是狗,非常擅长拆家,叫什么哈士奇一族。哈士奇妖王还公开表示对于狗蛋真人的欣赏,觉得他名字取得特别有品味。”   “至于猪妖也挺强的,妖界十大战将之一就是猪妖。”   许印蓝不禁张大嘴巴,满脸寡陋之色。   所以猪狗不如,在修真界竟然是并没有贬义之意,修真界的贱名就是弱、软、怂吗?   原来凡人界和修真界之间门,竟然有那么多不同的? 第185章 穿成一把剑11   许印蓝和林弱水聊得非常欢快,两人简直就是相见恨晚。   等到下了课,没有夫子在上面盯着,她们聊得更起劲儿了。   许印蓝说:“我一直以为,妖界的话,老虎狮子和蟒蛇一类的猛兽更得天独厚一些。”   她现在只看人族的历史,尚未涉及到妖魔的历史。   所以,她真的不是不学无术,只是光是人族的历史记载,都已有十万年之久,天剑门的藏书阁一楼基本都是历史书,她实在看不完。   林弱人不禁笑道:“早期区别是挺大的,但到了后期,区别就不大了。”   她出身修真界,父母都是高阶修士,耳濡目染之下,见识自然比从凡人界来的修士要更广些。   “就像咱们人族,灵根在早期,越少越纯净,就越容易突破。但到了神之后,多灵根在战斗力上往往要优越于单灵根……当然这也不一定,剑修的话,不管灵根多少,都能吊打同阶。”   接着,林弱人继续说自己的名字由来,“我出生时,身体特别差,我父母担心我没灵根,日后他们要黑发人送白发人——哦,白发人说的是我,没有灵根老得肯定比父母快嘛……后来我的身体好了,他们特别迷信,认为这是名字的功劳,也不看看我从小到大吃了多少天材地宝。”   许印蓝羡慕地说:“你的名字取的真好。”   这名字一听就包含父母对孩子的爱,据说修士的修为越高,越难有孩子,林弱人的父母一定很爱她。   林弱人哈的笑了一声,挥着和她差不多一样高的大刀,意气风发。   “总有一天,我会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只是名字看着弱,实际上是修真界最强的刀修!”   许印蓝也跟着热血沸腾,握紧拳头,“我也会让所有人知道,我是最强的剑修!”   那些从两个小姑娘身边经过的修士没有太大的反应。   哪个刚入门的小孩儿没个中二梦想呢?想当初,他们还觉得自己随时能飞升呢。   于是,这对新认识的刀修和剑修决定去演武场打一场。   修士嘛,交情都是打出来的,在比试中摸清对方的招式,认识对方的性格,人的性格可以隐藏,道是隐藏不了的。   天剑门的擂台一座接着一座,上面都是闲得无聊跑来比试的弟子,将更多的精力发泄在擂台上。   林弱人熟练地交了灵石,找了一座适合练气期的擂台。   许印蓝好奇地睁大眼睛,和她同时入门的小修士,修为最高的不过练气三层,正忙着突破和练习小术法、以操控灵气细化,还没能力挑战擂台。   啧啧啧,她这一挑战,只怕同期的小修士更羡慕嫉妒恨了。   “我进宗门的时间比你早,启蒙也比你早。”林弱人挥着与她一样高的大刀,“我会将修为压低三层的。”   许印蓝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你也没占便宜的,我进山门前,是半个猎人,并不是一点基础都没有。”   接着,   ,   不愧是天生剑骨,她刚才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要让着她,让个屁啊,自己再不认真点,都要被小她两岁的小妹妹打败了!   许印蓝也打得兴起,平日大师兄也会指导她,但大师兄太强了,总让她觉得面前是一座永远征服不了的大山。   第一次和同龄人打得旗鼓相当,一时刹不住的结果,就是在宗门变得更出名了。   虽然最后许印蓝败给林弱人,可她能和林弱人打得不相上下,还对峙这么久,肯定弱不到哪。   要知道,林弱人现在可是练气期九层,那她至少也有练气七层。   苏纤羽听说这事后,只觉得自己的敛息器白做了。   大师兄一边吃零食一边为小师妹辩解,“哎呀,年少轻狂嘛!小孩子都这样,三师弟就是打着打着的,就开始发疯了。”   正在悬崖边练剑的三师兄茫然地瞥了几个同门一眼,怎么说他了?   难不成是因为他霸占小师妹平时练剑的地盘?   可他算过了,这里是最容易被师尊看到的地方。   苏纤羽朋在桌边,单手支着下巴,看了眼正在努力练剑的三师兄,不禁叹了口气:“三师兄模样英俊,在天剑门是出了名的,还有人怀疑咱们师尊是不是靠脸选的徒弟呢,结果却是凌水峰上最不受女人欢迎的。”   这话苏纤羽还是往好的说,他们三师兄非但不受女人欢迎,还挺受女人厌恶的,因为在他心里,就没有男女的区别,只有敌我的区别。   那边的三师兄又看过来,满脸疑惑。   又关他什么事?   “我还记得音修七琴门的周仙子,那么温柔貌美的女修,被三师兄救了后,对三师兄一见钟情。后来,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三师兄告白……”苏纤羽边吃灵果边一脸气愤地给小师妹科普三师兄的直男行为,“他居然和人家说,周仙子你太弱了,你的乐器琵琶是你的武器吧?这么弱的武器真的可以吗?我一剑连人带乐器能捅俩!”   许印蓝都听得傻眼了。   三师兄竟然是这样的三师兄吗?   苏纤羽长吁短叹:“这恋情还没开始呢,就结束了!三师兄啊,这辈子就别想找到道侣了。”   大师兄吃得满嘴都是零食碎屑,发出不屑的声音:“道侣有什么好的?只会强迫你当个成熟的男人!修为高还不够,还要有男子气概,个子太矮的,还会被人当成儿子……”   大师兄说得怨念,仿佛受了极大的委屈。   许印蓝和四师姐对视一眼,两人都在心里想,肯定大师兄又想到将他抛弃的未婚妻了吧?啧啧,这话真是酸溜溜的,也不知喝了多少瓶醋。   许印蓝又问:“师姐,那个周仙子现在如何?她还在暗恋三师兄吗?”   “唉,她现在整个人都变了。”苏纤羽语气中带着欣赏,“上次我见到她时,有个不长眼的男修士调戏她,她二话不说,举起琵琶将那男修打得   内脏出血。”   “哇哦!”许印蓝拍着手,竖起大姆指,“不仅是人,乐器也变强了呢。”   “好女修当如是!”   两姐妹惺惺相惜如是道。   大师兄突然觉得牙齿又疼了起来,他的两个师妹以后绝对找不到道侣!说不定要赖在凌水峰让他养一辈子。   在进入宗门的这一年,许印蓝终于交到第一个同龄好友。   林弱人被她的父母嫌弃不够文雅、太闹腾,因此她要上的课,和许印蓝差不多,都是淑女的必修课。   两人同病相怜,特别有共同语言。   “书法课真的好难啊。”林弱人垂头丧气,“我娘说我写的字是狗爪子爬!可恶,我能挥得动刀就行了,为何还要握得了毛笔?”   许印蓝将二师兄特地为她做的、让她带过来与朋友分享的零食递过去。   “呐,弱人,吃点甜的,心情会好一点,咱们待会儿还要上音乐赏析课呢。”   林弱人将零食塞进嘴里,礼尚往来地从自己的储物袋里拿出糖果,“这是我娘做的薄荷和梅子糖,特提神,我试过了,上音乐赏析课不会睡着。”   两人互相交换零食,然后一起叹气。   “幸好咱们上的不是乐器课,不然真的会死!好佩服那些音修啊,要我磨磨唧唧的弹琴吹笛子什么的制敌,我大概得疯。”   许印蓝的嘴巴鼓鼓的,说话不方便就猛点头,庆幸师尊没为难她,虽然她听音乐赏析课难熬到会睡着。   终于熬完音乐课,两个孩子如同出笼的小神兽,步伐欢快极了。   林弱人问道:“印蓝,咱们宗门的童年秘境,三个月后就要开放了,你要不要跟我组队。”   许印蓝比划着,“组队是没问题,就是这个秘境名字怎么这么奇怪?”   童年?取的名字好有童心。   “天剑门有几个秘境,童年秘境是针对练气期的,意思是孩童和少年才能进之意。”林弱人算得上是修三代,对修真界的某些消息非常灵通。   许印蓝不解,“可是也有七八十岁都没筑基的修士啊。”   这怎么就限定了儿童和少年时期的?年龄歧视不成?   林弱人压低声音说:“这个秘境只允许未满二十的练气期修士进入,童年秘境这个名字,据说是三千年前宗门飞升的温柔仙子取的,据说她是鼓励小修士努力修炼……还有啊,我爹娘说其实她是嘲笑那些懒得要死、年纪一大把还在练气打转的老修士。”   许印蓝:“……”   “听说那时,有些迟迟不能筑基的老修士,竟然趁着经验和法器,时常在秘境里欺负那些小修士,抢人家机缘,夺人家储物袋,将秘境弄得乱七八糟……温柔仙子的名字看着挺温柔的,性格却非常火爆,这个秘境是她要捐给宗门的,特意在里面放了几千个投影石,几乎每个角落都有,后来就没有那么多寡廉鲜耻的事了。”   而且这个秘境的名字,对那些年纪大的修士非常不友好,好多长着一张老脸的修士再也不好意思和孩子们一起进秘境。   许印蓝大为震惊,她无法理解,怎么会有快百岁了都突破不了筑基的修士?   “我大师兄说,只要你舍得一身刮,筑基很简单的。”她和林弱人科普他们凌水峰的修练方式,“剑修不成就体修,泡药澡是变强的途径之一,只要你将自己一身皮肉化了又修补,重新长出来的身体去掉杂质后,筋骨会更强,经脉也更宽阔,就能吸收更多灵气,筑基一点都不难。”   林弱人顿时高山仰止。   不愧是天剑门武力值最高的凌水峰,修炼起来都不要命。   她敬佩地道:“也就你们师门将体修的药澡说得轻描淡写,我跟你说啊,体修和一般的修士不同,他们特别注重身体的强度,还有他们的痛觉比一般修士迟钝多了。所以他们能通过药澡淬练,一般修士真的会死,直接痛死,身死道消。”   林弱人说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哆嗦。   不愧是天剑门穿龙袍的恶魔,听听这“锻骨法”,直接引天雷将浑身肉劈没了,然后引雷淬练骨头……听听,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妖界的雷兽都不敢这么明目张胆,这是怕自己死得太慢太有美感?   许印蓝一脸茫然地看她,挠了挠头。   她觉得林弱人说得太夸张了,可她没引气入体前,就泡过不止一次林弱人嘴里会死人的药澡呢。   “所以,即使知道体修的药澡会变强,但还是有很多修士宁可慢慢变老死去,也不敢去尝试。”林弱人说着,语气里添上些许不屑,“也是,一次消皮刮肉的泡澡不行,得经常泡,他们哪能受得了?啧,怕死当什么修士!”   许印蓝点头赞成。   “修士本就是逆天而行!”林弱人语气中都是狂气,“大道五十,循去其一,抓不住这一丝生路,他们只能老死了!”   许印蓝再次默默地点头。   虽然她说话不像林弱人狂,但内心的骄傲并不比林弱人少半分。   **   “童年秘境?”   大师兄正在吃油条豆浆,他今天突然想吃,二师兄只得为他做了,整个凌水峰都是油香。   这让三师兄皱眉不已,总算转移练剑的地方。   听说他现在又到飞天瀑布那边去了,显然不将师尊说的湿气重当成一回事。   二师兄招呼道:“小师妹,过来吃豆浆油条。”   他掏出一把剪刀,将油条剪了。   大师兄和小师妹都爱拿油条泡豆浆吃,小师妹吃得比较文雅,拿起筷子挟起油条放进豆浆碗里;大师兄就粗鲁多了,直接拿着有他胳膊长的豆浆,吃一口就蘸一下。   二师兄问旁边的四师妹,“四师妹,要来一份吗?”   苏纤羽勉强道:“一碗不加糖的豆浆。”   “油条不要吗?”   苏纤羽赶紧摇头,这么多油,很伤皮肤的,还容易发胖,油条是爱美女修的大敌!   “大师兄,二师兄,师姐,你们知道童年秘境吗?我要带什么进去?”   许印蓝喝一口豆浆吃一口油条,美得眼睛都眯起来,不知能不能让二师兄多做点,她要带进秘境里,和好友林弱人分享。   苏纤羽喝了一口豆浆,“你说的是未满二十才能进去的童年秘境啊。”感受着淡淡的灵气从喉咙润泽到胃里,她微微眯起眼睛,觉得二师兄越发讲究了,这黄豆跟水都非同一般。   “其实这秘境每次开放,都有人问大师兄要不要去呢。”   大师兄顿时发动眼神必死技能。   苏纤羽冷哼了一声,继续道:“想什么呢,我的意思是,每次宗门都会邀请大师兄去当观察员。”   大师兄的眼神渐渐变得和善,他是天剑门元婴之下第一人,宗门邀请他非常正常。   二师兄一脸认真地说:“小师妹,我给你多准备点好吃的,要在秘境里待上十天呢,辟谷丹虽然方便但不好吃,你的年纪还小,不管去哪都要好好吃饭。”   “我给你买了件防御力高的法衣。”苏纤羽掏出一套粉嫩嫩的衣服,“这衣服可爱吧,领口毛绒绒的,我还打了套首饰配这身衣服。”   许印蓝看了一眼,头皮发麻。   这毛绒绒的珠花,还有粉红的手链、脚链,真是一身的粉。   她含蓄地问:“会不会太夸张了?”   在场的师兄师姐们纷纷摇头,“怎么会,多可爱啊。”小师妹就适合粉嫩嫩的装扮。   大师兄又从自己的武器库里拎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剑。   苏纤羽正想说,这是大师兄以前收藏的剑,大师兄也太敷衍了,就看到小师妹闪闪发光的眼睛,她只好将话吞了回去。   哎,剑修这些玩意,果然对宝剑无法抗拒。   这时,三师兄走进来,他的头发还保持微湿状态。   大家都有点惊奇,他平日练剑不练到深夜、手酸得抬不起来,是绝对不会爬回来的。   “符箓。”他递出一叠符箓给小师妹,言简意骇地说,“有人打你,你就砸过去。”死了算他的!   许印蓝呆呆地接过那一叠符,谢谢尚未说出口,三师兄转身又飞走了,方向是飞天瀑布。   “哎呀,三师弟这是特地过来给小师妹送符箓的?”大师兄颔首赞许,“还算像话,他要是敢对同门不闻不问,我就揍他。”   “这些很贵吧?”   许印蓝数着三师兄塞给她的符箓,从水箭符、到火灼符、到天雷符……都是杀伤力很强的符,三师兄该不会破产了吧。   “放心放心,破不了产。”大师兄不以为然道,“你三师兄自己画的,就耗点原料钱。”   许印蓝顿时满脸佩服,“三师兄好厉害啊。”   她还以为,三师兄将所有心思都放修炼上了呢,没想到竟然还会画符。   “那是因为有了本命剑后,多少灵石都不够花。”大师兄想到自己为本命剑花的灵石,不禁痛苦面具。“咱们修士看似谪仙,但又不   是真的神仙,还要是食人间烟火的。”   不然天剑门的全宗上下,怎么会对能赚钱的掌门如此心服口服。   “不过,三师兄还是很了不起呢。”许印蓝真心实意地说,“我和弱人一起上书法课,我们手里的毛笔总是不听话,写的字丑得很,夫子说鸡爪子拍上去都比我们好看。夫子还说,若是符箓想入门,书法至关重要,写不出一笔好字的人,是画不出一流的好符。”   说到这里,许印蓝有点丧气:“可能,我这辈子都当不成符箓师了。”   苏纤羽不以为然,伸手摸上小师妹的包包头揉了揉,“那有什么关系?可以和师姐我学炼器啊,小师妹的力气很大,炼器师入门要求就是力气得大。还有,小师妹还是风灵根呢,风灵根在控火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打造一柄上好的灵剑,要经过千锤百炼,在速度方面小师妹也有优势。”   许印蓝闻言,不禁摸了摸袖子里正在沉眠的藏鱼。   如果这次她在童年秘境里能找到珍稀矿石,她就先给藏鱼退去一身铁锈吧。   **   许印蓝出发这日,师尊特地现身,给她一块封锁了剑意的玉佩。   这让她觉得,自己被师尊和师兄师姐们武装得都能在秘境里横着走了。   藏鱼难得清醒,忍不住嘀咕道:“简直是武装到牙齿上了。”   这一幕,就像第一天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似的,家长这个不放心、那个不放心,恨不得跟着一起上幼儿园。   等等,幼儿园是什么?幼儿读书的地方?就像私塾?   藏鱼想到这里,又开始悲伤起来,他觉得自己快变成糊涂剑了。   上次因为劈开许印蓝的梦境,他靠睡眠修复的灵力全耗光,这一睡差点就醒不过来,而且还老做梦,梦里有个叫系统的圆球,在地上跳啊跳,还会说话,说的话一点都不悦耳动听。   他想砍它,结果累得半死,都没砍到它一层油皮,然后被它气醒。   藏鱼想到自己做的梦,还是很生气,他决定以后讨厌所有圆的、会动的东西!   许印蓝在师兄师姐们的期许中出发。   很快,就见一大群小朋友聚集在童年秘境前。   他们又是激动又期待,三五成群,叽叽喳喳,许印蓝暗暗地数一数,发现居然有好几千人呢,一眼看过去,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头,数量还真不少。   宗门的观察员们笑眯眯地看着这群小朋友,脸上的表情都柔和几分。   这几个月,许印蓝努力地压制下,修为终于死死压在练气八层,没有再进阶。   而三个多月前进阶的林弱人,也终于将修为稳定在练气九层,在上一届入门的修士中,她自称第二,无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弱人!”   “印蓝!”   秘境前,只见上一届的最强与这一届的最强凑到一起。   两人表示,她们要一起闯荡秘境,刀剑合璧,横扫秘境!   许印蓝第一次参加这种秘境,十分兴奋,“哎,人好多啊!等等,那群人不是天剑门的吧?”   穿着这么华丽、全身上下都是法宝,跟贫穷的天剑门门风不搭。   许印蓝眨巴着眼睛,有些奇怪:“怎么沧海宗的练气修士也来了?”这不是他们宗门的秘境吗?   林弱人小声为她科普:“这不奇怪,咱们两宗在外人看来就是一家的,两宗的秘境好些都是共用的。所以在秘境里,很容易打起来,毕竟大家都想拿第一,为宗门争光嘛。”   在秘境里,争各种灵植、各种珍稀矿石,哪个宗的更能干,积分更高。   为了宗门荣誉,每一次都是你争我抢好不热闹。 第186章 穿成一把剑12   许印蓝一边听一边点头。   她也小声地问:“咱们两宗,谁赢的机会多?”   “平手吧。”林弱人压低声音,“咱们天剑门的弟子战斗力强,但沧海宗的法宝多,还有他们修士类型多,在辨认和采集天材地宝方面更擅长。”   天剑门的弟子类型就比较单一,除了剑修外,就是刀修和体修。   虽然钱掌门上位后,有意识地引进其他类型的修士,但毕竟时日尚短,比不得从立宗之日起,就全面发展、绝不短腿的沧海宗。   许印蓝想了想,说道:“我大师兄说过,只要不出人命,在秘境里坑蒙拐骗都行,到最后两天,基本抢劫成风,按咱们宗的战斗力,不该抢不过沧海宗啊。”   怎么会打成平手呢?按理说应该碾压过去才对。   林弱人捂脸,露出痛苦面具:“因为咱们宗的弟子不擅长阴谋诡计,总是被沧海宗的人骗了又骗。”   沧海宗的人心肝黑啊,就爱欺骗诚实敦厚的剑修。   “明明童年秘境是咱们天剑门的,获益的往往是沧海宗,总觉得面子里子都丢光了。”   说到这里,林弱人越发的痛苦。   “其实我们现在已经相当不错啦,听说百年前,就是钱掌门还没上任之前,咱们宗门基本都是输多赢少。后来掌门给咱们宗门上下增加了权谋课相关的课程,咱们耿直的剑修弟子总算变成脸皮厚、心黑点了,这才能打成平手。”   闻言,许印蓝一脸崇拜之色,“掌门真了不起啊。”   今天又是吹爆钱掌门的一天,宗门有这么一个掌门可真不容易。   林弱人也是一脸赞同,因为有钱掌门,他们才觉得当剑修是有盼头的。这一百年来,天剑门的招新弟子人数才能越来越多,大部分人进天剑门都是因为钱掌门,要知道百年前,好苗子大多数都进沧海宗,没人想进一个财政黑洞的宗门。   正说话间,便见苏纤羽过来。   “师姐,你怎么来了?”许印蓝不解地问。   “给你送点东西。”苏纤羽特别不放心地叮嘱第一次进秘境的小师妹,将一个装满练气期法宝的储物袋递过去,“童年秘境虽说大部分都被探索过,里面还到处都是投影器,但并不是百分之百安全,你一定要小心。”她压低声音,“还有小心沧海宗,他们为了赢,肯定会耍手段。”   许印蓝闻言,开始怀疑“两宗是一家”的谣言,私底下火气这么大,真不会打个你死我活吗?   苏纤羽摸摸她的包包头:“还有,秘境里的灵气比宗门还浓,你要小心,不要再晋级了。”   旁边的林弱人听得直翻白眼。   这师姐妹俩的话要是被别人听到,肯定会气得吐血,修士能在二十岁之前筑基已称得上是天才,真不愧是凌水峰啊,个个都怕过早突破。   许印蓝看了眼林弱人,表示不解:“弱人,你也九层了吧?你就不怕十五岁之前就突破吗?还是你比较喜欢保持孩子形象?”   闻言,许印蓝一脸崇拜之色,“掌门真了不起啊。”   今天又是吹爆钱掌门的一天,宗门有这么一个掌门可真不容易。   林弱人也是一脸赞同,因为有钱掌门,他们才觉得当剑修是有盼头的。这一百年来,天剑门的招新弟子人数才能越来越多,大部分人进天剑门都是因为钱掌门,要知道百年前,好苗子大多数都进沧海宗,没人想进一个财政黑洞的宗门。   正说话间,便见苏纤羽过来。   “师姐,你怎么来了?”许印蓝不解地问。   “给你送点东西。”苏纤羽特别不放心地叮嘱第一次进秘境的小师妹,将一个装满练气期法宝的储物袋递过去,“童年秘境虽说大部分都被探索过,里面还到处都是投影器 ,但并不是百分之百安全,你一定要小心。”她压低声音,“还有小心沧海宗,他们为了赢,肯定会耍手段。”   许印蓝闻言,开始怀疑“两宗是一家”的谣言,私底下火气这么大,真不会打个你死我活吗?   苏纤羽摸摸她的包包头:“还有,秘境里的灵气比宗门还浓,你要小心,不要再晋级了。”   旁边的林弱人听得直翻白眼。   这师姐妹俩的话要是被别人听到,肯定会气得吐血,修士能在二十岁之前筑基已称得上是天才,真不愧是凌水峰啊,个个都怕过早突破。   许印蓝看了眼林弱人,表示不解:“弱人,你也九层了吧?你就不怕十五岁之前就突破吗?还是你比较喜欢保持孩子形象?”   闻言,林弱人的脸色瞬间青了。   那个穿龙袍的小恶魔是天剑门上下对凌水峰首徒的称呼,每个当师尊的,都会拿他当反面例子,告诫徒弟不要过早突破,小心长不大,未婚妻鸡飞蛋打!   她现在才十一岁,如果在两年内不小心突破筑基,也不过十三岁。   不行,十三岁的少女实在太稚嫩,没有气势,她要大长腿,要大高个,要大胸器,走出去光是凭身高,就能居高临下俯视敌人!   “我也会努力不晋阶的。”林弱人朝苏纤羽行了个礼,“多谢苏师姐提醒我,啊……我爹娘怎么来了?我不是跟他们说没必要吗?”   林弱人嘴里说着,却像只小鸟般朝一对年轻的夫妇扑过去。   只见一个长得和她很像的男人一把将她抱起来,母亲则亲昵地点着女儿的额头,仿佛在说什么。   许印蓝眨了眨眼,正想说什么,就被师姐一把抱了起来。   “师姐?”许印蓝搂着师姐的脖子,一脸莫名。   “小师妹,师姐也可以抱你的,抱多久都可以。”纤细美貌的少女笑得很温柔,“别人有的,咱们小师妹也有……”   所以没必要羡慕别人。   许印蓝忍不住将脑袋靠在师姐的肩膀上,双手紧紧搂住她的脖子,“我有师尊,有师兄和师姐,就再也没羡慕过任何人了。”   锤修的臂力抱着个小姑娘,就像抱着一朵轻飘飘的云,压根不费劲。   无视周围其他人奇怪的目光,苏纤羽声音更温柔:“师姐这半个月没事,可以守在外面看投影石,小师妹不用担心,我就在外边等你。”   许印蓝最后还是从师姐怀里跳了下来。   她是八岁的大人了,不是五六岁的小孩子,还要被师姐抱,多不好意思啊。   “苏仙子,许仙子。”   穿着一身白衣、仿佛谪仙般的青年走过来,在看到苏纤羽时,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许印蓝师姐妹俩瞅着他,他怎么来了?   “希光真人。”   苏纤羽脸上露出客气的笑,“没想到希光真人身为金丹修士,居然亲自带队。”   毕竟只是宗门秘境,几乎没什么危险,筑基修士带队就已经足够重视。   希光真人文雅俊美的脸庞露出些许无奈之色,“家中小辈任性,实在拿她们没办法。”   正说话间,便几个穿得五颜六色的小姑娘围过来,叽叽喳喳的,像百灵鸟似的。   “舅舅,你一定要看投影器里我的英姿,我跟娘说了,一定努力表现。”   “舅舅,你要记得帮我录下来,当然如果角度太丑不要录,我要录得美美的。”   “舅舅……”   “……”   光希真人一一回道:“舅舅知道了,舅舅一定将你们录得漂漂亮亮的。”   许印蓝看得直咂舌,希光真人的外甥女可真多啊,怪不得他的脾气这么好。   那是一种真的和善   温柔,并不是那种流于表面的故作温和。   这点许印蓝还是能分得出的。   那边,林弱人的父母遇到宗门的长老,被叫去说话,林弱人终于摆脱不放心的爹娘,重新跑过来找小伙伴。   “哎,外甥女多和脾气好有什么关系吗?”   林弱人悄声问。   “藏……有人和我说,一个女人相当于五百只鸭子,如果一个男人身边的女人多又爱说话,那么这个男人脾气一定不错。”   苏纤羽不禁扫了她们一眼,直想翻白眼。   修士都是耳聪明目,希光真人肯定听到她俩的话,因为他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僵硬了一瞬。   两个小姑娘双双捂住自己的嘴巴,对希光真人露出一个尴尬不失礼貌的笑容。   哎,希光真人的脾气可好,但这不是她们背后说人小话的缘由。   希光真人的眼睛弯了弯,显然并不介意,还跟她们道:“这几个是我的外甥女,如果在秘境中有缘遇见,你们可以与她们合作。”   几个外甥女当即看了过来,脸上皆露出一抹疏离之色。   她们舅舅对女人的杀伤力太大,女人们总是想讨好她们进而接近舅舅,她们又是骄傲又是头疼,特别有危机感。   感觉舅舅就像什么天材地宝,感觉随时被人生吞活剥。   女孩们上下打量一番许印蓝和林弱人,发现她们的修为都不弱,还都是和她们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   几个姑娘的面色终于缓和下来,对她们点了点头。   按理说,这种高傲的态度让人不快的,但几个小姑娘长得好看,像一只只骄傲的凤凰似的,天生就不懂得怎么低头,与生俱来的高傲与矜贵,让她们仿佛做什么都是应该的,高高在上也是正常的,让人讨厌不起来。   许印蓝严肃脸,所以这就是平民百姓看到贵族世家时,由然生起的自卑?   林弱人则张大了嘴巴,一脸不可思议地看小伙伴:“可是你出身天剑门武力最高的凌水峰,若是论身份地位,也不比轩辕世家差到哪吧?”   如果按身份来看,好友勉强称得上天剑门的小公主,凌水峰是出了名的护短,她这是哪门子的自卑。   许印蓝想了想,很快又高兴起来。   她不觉得自己是天剑门的小公主,但她在师兄师姐心目中,绝对是小公主,他们超疼她的。   秘境开启的时间很快就到了。   只见如圆月般的光环若隐若现,那就是童年秘境的入口。   几个外甥女跟希光真人告别。   “舅舅,你别到处跑哦,我娘说了女人是老虎,你要小心母老虎。”   “舅舅,你要小心保护自己哦,我爹说了这年头男孩子也不安全。”   “舅舅,你别被女人骗走了……”   “……”   林弱人忍住笑,她是听爹娘说过希光真人家里的女人多,将他这代唯一的男丁当成易碎品,没想到几岁的孩子也为他操心。   如果是别的男人,   肯定会觉得没面子,   但希光真人是真的温柔,很是好脾气地应下来,目送外甥女们消失在秘境入口。   苏纤羽看到这一幕,对希光真人的好感大起。   虽然人是看着风流了点,但对女人绅士又体贴,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品质,如果以后他娶妻生子,是不是好丈夫暂且不提,但绝对是个好父亲吧。   他的外甥女好像养得都挺不错,一个个像骄傲的孔雀似的。   她的小师妹就没那么肆意张扬,要不问问光希真人,他家的外甥女是怎么养的?   这么一想,苏纤羽也不拒绝他在她旁边坐下的举动了,要知道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会扛着飞剑,飞得越远越好,以免沾上希光真人,又沾上一堆女人。   **   进入秘境后,许印蓝和林弱人分开了。   明明在秘境门口时,她们的手是紧紧地拉在一起的。   眼前是一片绿色的草原,这草比人还高,许印蓝必须垫起脚尖,才勉强看到顶。   深吸一口周围饱含灵气的空气,许印蓝的丹田蠢蠢欲动,一股想要晋级的欲望在丹田盘旋。   许印蓝死死地将之压下去,她来秘境是为寻找天材地宝,届时拿去卖了,好买矿石给藏鱼换个金身的,千万不要一不小心筑基,然后被秘境排出去。   周围的草丛太浓密,许印蓝抬头望天,想找个方向。   秘境的天空没有太阳,此时外面是凉爽甚至有点冷的秋日,而秘境里看着却是四季如春,肯定施展了恒温相关的阵法。   现在摆在她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从天空飞过去。   但师姐和她说过,在秘境里若是能走,绝对不要飞,毕竟会飞的妖兽肯定也不少,而且比你更擅长飞。   那只能采取第二条路了。   许印蓝掏出大师兄送给她的灵剑,朝面前的草丛挥过去。   那草也不好砍,韧性十足,轻轻一剑,居然只是将之挥倒而已。   许印蓝顿时来了兴趣,她今天的一万剑任务还没做完呢,当下将这绿幽幽的草当作每日任务刷起来。   “不愧是修真界的草,真结实,还凉丝丝的!嗯,还有股淡淡的香味。”   许印蓝拿起一把草扯了扯,面露惊喜之色,这凉丝丝的草,如果拿来做鞋垫肯定大卖,它可是天然防臭啊,夏天肯定供不应求。   就在这时,藏鱼醒过来了。   “这里是哪里?”藏鱼在许印蓝的识海里,精神抖擞地问。   “藏鱼,你醒啦!”许印蓝有些惊喜,这里就她一个人,她还是有点怕的。   藏鱼往外看了看,“原来是在秘境中,怪不得灵气这么足。”   他也有些奇怪,自己为何突然这么精神呢,竟然还突然间醒过来。   “哎呀,这里空气真好,太舒服了。”   许印蓝低下头,生怕据说秘境里那无处不在的投影器拍下她的不对劲。   她在识海里和藏鱼交流,“果然是藏鱼你的剑身太破了,影响你吸收灵气,所以才会一直昏睡不醒。”   说着,她握紧拳头,一定要找到天材地宝重新锻造藏鱼,藏鱼肯定能变成一把能吸收灵气的灵剑。   藏鱼的声音里都是笑意:“你成为修士还未到一年呢,人生那么长,剑的寿命比人还长,我可以等你百八十年的。好啦,你寻宝去吧,秘境灵气这么足,我多吸点,以后能保持清醒久点。”   百八十年?   许印蓝的嘴一扁,更难受了。   都怪她太穷了,不然在藏鱼身边堆上无数的灵石,藏鱼随时能吸收灵气,肯定能保持清醒。   许印蓝将所有的怒气和不甘挥向坚韧高大的草丛,边挥边发誓:“我要变有钱人!有花不完的灵石!”   小姑娘带着奶味的誓言通过投影石传到外面,守在投影石前的修士顿时笑个不停,觉得这小姑娘真是有趣。   当然,沧海宗的人觉得她脑子有毛病,在秘境里不想着寻机缘,反而嚷嚷要变有钱人,这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天剑门的人闻言,怒目而视。   笑个屁啊,希望一夜暴富是所有剑修的梦想,还不许人有梦想了。   苏纤羽不禁抚额。   大师兄补贴灵石、补贴武器,二师兄将小师妹的伙食费都包了,她将小师妹的衣服首饰也包了……小师妹为何还这么缺灵石?   希光真人笑意温软,说道:“许小仙子的梦想挺可爱的。”   苏纤羽眉目柔和,对希光真人印象又好了一点,算他有眼光。   秘境外,太阳已经下山,秘境里的天色也暗下来。   秘境里历练的孩子找到山洞的在山洞休息,他们升起火堆,布置好阵法;如果找不到的,就找个安全的地方就地打坐代替睡眠,以免在野外出意外。   守在投影石前的大人暗暗点头,都是听话的好孩子,阵法警戒一个都不少,没有心大到直接躺下睡的。   哎,不对,也有直接睡的。   比如说轩辕家的那几个姑娘,豪横如她们,直接掏出宝屋就地一放,一栋小楼平地而起,小楼屋顶和墙上都刻画有阵法,闪闪发光,一看就知道这楼老值钱的。   苏纤羽看得羡慕不已,她当炼器师这么久,还买不起这样的随身小楼呢。   像这样的宝屋,里面阵法多到数不清,是阵法师和大匠的心血之作。轩辕世家可真有钱啊,怪不得希光真人被全修真界的女人追着跑呢,像小师妹说的,嫁给他的女人立刻从麻雀变成凤凰,物种都换了一个。   许印蓝在周围勘察大半晚后,为自己劈了一小片空地,布置上阵法,再从储物袋里掏出个睡袋,又在睡袋上洒上厚厚一层草,才钻进睡袋,只露出头部,远远看去根本看不出里面有人。   “像毛毛虫似的。”   “我倒觉得挺可爱的。”   有人觉得小姑娘的动作可爱,有人觉得可笑,有钱人住阵法宝屋,没钱的搞个被子裹成毛毛虫。   天剑门的掌门摸着八字胡,将苏纤羽叫过来。   苏纤羽一脸茫然:“睡袋谁设计的?这是小师妹的想法,我们照着做的,大师兄也说了宝屋咱们买不起,弄个安全的睡袋在野外休息还有可行的,睡袋的布料防水防虫,再刻上阵法,安全性就不用担心了。”   掌门若有所思,“外面再布置上阵法就更安全了。”他一脸和蔼可亲地问,“等许印蓝出来,问她这个主意卖不卖?睡袋省钱又安全方便,挺适合剑修出远门的。”   毕竟就算是高阶的修士,都有疲倦到需要躺下休息的时候,更不用说还需要睡眠的低阶修士。   苏纤羽连连点头,作为一个需要睡眠养肤的女修,她每天至少要睡三个时辰以上,睡袋确实大有所为。   **   小修士在秘境里睡觉,外面的大人除了守夜的,其他的也打坐一晚。   当太阳升起之时,大多数人睁开眼睛,通过投影器观察里面孩子的表现。   两宗的规定都差不多,除去极少一部分被收入内门,大部分孩子都在外门,等他们脱颖而出后,才会收入内门。   练气期的小修士也知道他们在秘境里的表现关系到自己能不能进入内门,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表现,该打妖兽的打妖兽,该采药的采药,忙着组队想让人看到自己领导能力的,也忙着和失散的人联系。   这种情况下,拿着剑还待在草原上割草的许印蓝,就显得格格不入。   再加上她出自凌水峰,有天才之称,这就更让人瞩目了。   苏纤羽也不由焦虑起来。   这傻孩子,那草有什么价值啊?啊啊啊,都怪他们太穷了,果然凡人界说女孩子要富养是有道理的。   看看他们的小师妹,都被那草迷住,就知道她多没见识。   沧海宗不少人噗嗤一笑,继而自得不已。   天剑门这一届最引人注目的天才竟然是个傻子,这一波他们赢了。   苏纤羽不禁对他们怒目而视。   就算他们小师妹的脑子不太好使,修为上绝对能藐视这几届新收的小修士,她若不是压制修为,突破速度能吓死你们这些沧海宗的人。   希光真人打断她的胡思乱想,神色凝重地道:“苏仙子,你注意看许小仙子的剑法。”   两宗不乏有见识的,他们情不自禁将视线转到许印蓝所在的投影石。   “嗐,不愧是凌水峰的,那小姑娘小小年纪居然悟出剑气了。”   “长生真人好像九岁就悟了,没想到他小师妹比他还早一年。”   “哈哈,说不定凌水峰又多一个长不大的金丹了。”   长生真人过早筑基,导致长不大是两宗教育心急徒弟的反面教材。   长生真人就是凌水峰的大师兄祈忘年。   苏纤羽又是高兴又是头疼,小师妹能悟道入门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只要想到大师兄的例子,又高兴不起来。   希光真人白皙俊美的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安慰道:“我倒觉得如果能晋升金丹,长慢点也没什么。”   凌水峰的长生真人总是开开心心的,像个孩子似的,这也没什么不好。   听闻希光真人赞赏她的师兄师妹,这让苏纤羽的心情总算好转一些,看来那么多女人喜欢希光真人,也不是没道理的。   事实证明,他就是讨人喜欢,说话多好听啊。   许印蓝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悟道,她只知道这柔韧的草真是练剑的好对象,力重了手会酸,力轻了草不会断,她只能不断地改变自己施力的角度和力道大小,然后渐渐忘记一切。   等她手酸得抬不起来时,才发现这一片草原被自己割得差不多。   “等等,灵气漩涡!”   仿佛火烧屁股,许印蓝惨叫起来,挥着剑在比她还高的草从上连蹦带跳,狼狈得像一只逃窜的兔子。   她惨叫着:“啊啊啊!我不要再进阶了,我不想当长不大的金丹!” 第187章 穿成一把剑13   那灵气漩涡找不到正主,在原地盘旋,而那被许印蓝用来练剑劈空的地方,在灵气的作用下很快又长出一片新的草地。   外面观看的两宗修士看得直乐,觉得这小姑娘真是太可爱了,看她那火烧眉毛连蹦带跳的模样,小兔子似的,萌得人心都要化。   只有当初去招新的方琼云大师姐,捂住胸口心疼得不行。   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活该是他们沧海宗的啊,天剑门只配五大粗的粗汉子剑修!   “苏仙子,怎么了?”希光真人温声问若有所思的苏纤羽。   苏纤羽的眉头微皱,“我记得童年秘境是有境灵的,当初大师兄在里面历练时,他的修为直接级跳。”   难不成境灵受主人温柔仙子的影响,特别偏爱可爱的孩子?   看这灵气漩涡,跟不要钱似的!若是那些寿命到了还突破不了练气期的修士看到,不知会不会气疯。   希光真人问:“苏仙子似乎并未进过童年秘境?”   苏纤羽一脸可惜之色:“我当年有事错过,后来突破了,就不适合再进去。”她转向希光真人,语气变得有些不太痛快,“我听说当年希光真人进童年秘境的那一年,天剑门一败涂地,两宗积分相差甚远。”   “哪里,侥幸罢了。”   希光真人一脸尴尬,虚握拳头放在嘴前咳了两声。   周围的天剑门弟子闻言,都对他怒目而视,倒是沧海宗的人昂首挺胸,一脸自豪的模样。   这时,大师兄走过来,“哎呀,其实我参加的那一年,咱们天剑门也是赢麻了呢。”   他不客气地坐在希光真人和苏纤羽之间,然后转头对着希光真人呲了呲牙,可爱的小脸一脸得意,“我记得沧海宗那次的积分,和天剑门可是天差地别。”   “长生真人。”   希光真人站起身与他见礼,居高临下地看修为与自己差不多,偏偏身高只到自己的腰间的长生真人。   大师兄生平最恨同龄人这么俯视他。   当即他掏出一张高凳子,跳了上去,比希光真人高半个头才罢休。   苏纤羽捂脸,突然觉得好丢脸。   大师兄你这行为叫欲盖弥彰啊,本来人家没留意到你身高的,被你这么一整,不就是不多想都不行。   希光真人好脾气地微笑道:“长生真人确实资质过人,那次天剑门胜了,不过……总数而言,还是沧海宗胜多输少。”   他的脾气再温和,像这种事关宗门荣誉的问题,还是寸步不让的。   大师兄可爱白嫩的小圆脸挤出一个甜甜的笑:“好汉不提当年勇,这几十年来,我们天剑门追上来了,以这一往无前的浩荡之势,想来优势在我方。”   经过钱掌门那些黑心学、厚脸皮学、阴谋诡计学一通灌输下来,天剑门的耿直剑修也不是白学的,现在沧海宗能欺骗剑修成功的次数少了许多。   只见此时,两宗的首席大师兄,一个微笑一个甜笑,   表情管理都不错,   内容却是你来我往,   话里藏着刀和剑,刀光剑影,差点能削死人。   苏纤羽不禁扶额,悄悄地将自己的座位拉得离他们远些,再远些。   你们要吵就吵,别牵扯到我啊!我这么优雅貌美的淑女,实在不擅长你们男人的吵架,最多等你们打起来的时候,我再拎着锤子第一个上!   碍于公共场合,两人只是打嘴炮,而非用修士的方式解决。   这里是秘境入口,若是两个金丹在这里打起来,秘境入口塌了,里面可是有几千个小修士,他们两个拿命都不够赔的。   等他们吵累后,两人终于偃旗息鼓。   大师兄拿出一个传音符:“二师弟,快过来。”   大师兄传音完后,又掏出一个小圆桌,在桌子上摆满零食灵果和果汁。   “唉,你们看着我作甚?”他拿起一串糖葫芦,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周围看过来的人,“你们是不是想吃?一根一块下品灵石。”   周围的人闻言,纷纷表示这是个黑心奸商,一块下品灵石在苍天城能买几十根这样的糖葫芦了。   “希光真人,你要吗?”   大师兄一副不计前嫌的模样,在灵石面前,他能屈能伸的。   希光真人同样表示拒绝,他十岁以后就不再吃零食了。   胖乎乎的二师兄终于赶过来,只见他熟练地掏出香喷喷的烤肉和灵酒。   他憨笑道:“大师兄,希光真人已经是大人,他要吃的是下酒菜。”然后转头问希光真人,“来点吗?看投影,烤肉跟灵酒更配哦,一份一千块下品灵石。”   只见此时二师兄憨厚老实的脸庞,不见丝毫的心虚,沧海宗这么有钱,不提个十倍的价格,哪里配得上他们的身价啊。   大师兄对着二师兄怒目而视:“胖子,我也是大人了,我比希光真人还大一岁呢。”   被人身攻击的二师兄敢怒不敢言。   呵呵,你这是年纪都长在猪身上了吧?   为了证明自己是大人的大师兄当即喝了一大口灵酒,然后脸蛋都皱成一团,但为了面子,还是死死地咽下去。   好酒的修士看着就忍不住。   这香味如此浓郁,这灵气如此飘渺的酒,你喝出毒药的表情是啥意思?小孩子不能喝酒就一边去。   当即不少修士围过来。   “胖子,你那酒多少灵石一壶,拿一壶过来。”   “胖子,你那零食看着不错,送点过来。”   “……”   被人一口一个胖子地叫着,二师兄丝毫不以为意,还真拎着美酒和下酒菜过去。   “灵酒百块下品灵石一壶,烤肉一串一块下品灵石。”   没钱的天剑门修士默默地拿出辟谷丹,有钱的沧海宗特别有优越感地将胖子的零食全部包圆。   他们吃着美味佳肴,看着那群穷剑修啃辟谷丹,这惨绝人寰的对比,多么的让人心旷神怡啊。   高台上的钱掌门见   状,   微微一笑,   招来二师兄低声吩咐了几句。   沧海宗的掌门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也没开口制止。   他可是堂堂修真界第一富裕宗门的掌门,不与那些穷鬼宗门的掌门计较!   **   秘境里,终于逃过灵气漩涡的许印蓝停下脚步。   她往周围一看,发现还在草原,这草原也太大了,她摸了摸肚子,这次运动量过度,实在是饿了。   许印蓝先给自己弄了个防御阵法,然后一屁股坐下来,将储物袋里的草倒过来,十指翻飞,当场编了一个垫子。   然后是帽子,鞋垫,草鞋。   她甚至还兴致勃勃地弄了条裙子,在身上围了围,感觉不错,又编了好几个雨披。   外面看着的修士都沉默了。   虽然小姑娘心灵手巧,很值得表扬,但这里是在秘境啊!秘境,无数修士渴求进入,进入后舍不得浪费一丁点时间寻找机缘的秘境!   从不缺资源的希光真人倒很欣赏,赞道:“许小仙子的手艺不错。”   素来不觉得自己小师妹如此有什么不对的苏纤羽双手捧着自己的脸,笑得像花朵似的。   大师兄则懒洋洋地躺在躺椅上,十分赞成地啃着零食和灵果,明明和沧海宗的首席大师兄不对付,他偏偏就赖在这里,死活不挪动。   他不怕和人吵架,就怕无聊。   再说了,童年秘境在天剑门,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天剑门的,若是沧海宗的人看不惯他,就自个圆溜地滚!   苏纤羽道:“小师妹说她也想炼器,她的手这么灵巧,打造出来的首饰肯定又好看、防御力又高。”   相比起武器,防御类的首饰也很有市场,小师妹手这么巧,说不定还能做法衣呢。   希光真人也比较欣赏独立的女孩子,他顺着苏纤羽,将许印蓝夸了一番。   大师兄骄傲不已,洋洋得意。   这可是他们凌水峰的小师妹,是他和二师弟花心血培养出来的。   想当初,小师妹刚到凌水峰时,瘦巴巴、白惨惨的一只,现在一脸红润,玉雪可爱,都是他们努力投喂的功劳。   不久后,天剑门的几个厨修也拎着美食过来叫卖。   大师兄的眉毛一挑,算是知道掌门为何将二师弟叫过去了。   厨修整了一块玉简当宣传,在人群中卖起美食。   高贵文雅的希光真人最后还是叫了一份烤肉和灵酒。   作为沧海宗人的标杆,当他做一件事后,沧海宗的人也纷纷效仿。   二师兄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不愧是希光真人,为人处事完美无缺,他随手吃串烤肉、喝点灵酒,再和周围人说上几句,两宗原本有些僵硬的气氛马上融洽起来,就连天剑门的剑修的面色也好了。   不愧是他们的掌门,就是有做生意的头脑。   沧海宗的修士吃着高价灵酒灵食,天剑门吃着低价酒便宜零食,两宗吃吃喝喝的交情就来了。   一时间,两宗还真有外界所说的一家人之感。   突然,苏纤羽精神一振,“哎,那不是你的外甥女吗?真巧,跟我师妹遇上了。”   看着小师妹一路打兔子、打妖兽和砍草,虽然悟出剑气,但一个人实在太孤单。这会儿,见她总算遇到人,作师兄师姐的马上就振奋起来。   许印蓝条件反射性地吞了吞口水。   秋天真是美好的季节,这么大这么肥的螃蟹,生平仅见,看这巨无霸的个头,蟹黄一定很多……哦哦,看那几只大钳子动起来飞快,运动量充足,钳里的肉肯定很劲道!   许印蓝拔剑,“就来!”   只见小姑娘持着大师兄送的灵剑,仿佛下山的猛兽,扑了过来。   “草之剑第一式:砍草法!”   一剑砍下去,黑色螃蟹的背上裂开一条小缝,那螃蟹兽觉得疼了,转头围着许印蓝攻击。   满资质风灵根的优势此时便体现出来,只见小姑娘蹦跳着,像疾风一般迅速轻盈,还能抽空砍上一剑。   红衣和绿衣小姑娘的压力大减,趁机吃了几粒回春丹,然后又赶紧过来帮忙。   “草之剑第二式:剁草法!”   只见包包头上系着粉色珠花的小姑娘,将剑挥得只看得见残影。   外面的厨修看得目不转睛,二师兄条件反射地吞了吞口水,想法和小师妹一模一样,这么大的螃蟹得多好吃啊。   “不需要担心的。”希光真人误以为二师兄不放心,出声安慰。   “哦,我并没有担心。”二师兄腼腆地笑了笑,“这和食物打架呢,小师妹应该没有输的道理。”   希光真人:“……”   一时间,他还真不知要说什么好,所以在你们食修眼里,敌人只有能吃和不能吃的区别吗?   只有苏纤羽自豪极了,拍着大腿,“不愧是我们的小师妹,你看别人都笑话她砍草割草,错失机缘,殊不知她悟出自己的剑道才是最大的机缘。”   小师妹从砍草中悟出的剑法固然有种种缺点,然而不知多少修士能自创出剑法,能在小小年纪就悟出剑气。   沧海宗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不管多少机缘,自身强大才是硬道理,不然就算给你一个仙府,你能保得住吗?   “许师妹的运气真好,秘境里的螃蟹是吃灵气长大的,卖给仙味阁肯定赚翻了。”   “对,她以前捉的兔子也很肥硕,肯定比外面的更好吃。”   “咱们当初进童年秘境也抓了不少妖兽,赚了不少灵石,就是那一年,咱们宗门的比分差沧海宗一大截。”   “谁让咱们宗的弟子看到能赚钱的东西时,都走不动道呢。”一名剑修叹道,“哪像沧海宗,人家都不将积分少的妖兽、灵植放在眼里。”   他们只瞄准积分高的,怪不得他们能赢呢。   希光真人觉得无论过多久,天剑门的剑修在他看来都很神奇,他们好像将很多东西不当回事,但只要谈起灵石,便是人人双眼冒光。   但要说他们有多爱灵石,却又能眼睛眨都不眨地将之全花在本命剑上。   沧海宗的人觉得很丢人,外面的人将两宗看作一家,可他们真的画风真的不同。   突然,希光真人忍不住笑了。   画风不一致又如何,不要面子又如何,至少这些剑修相处起来很舒心,没那么多的弯弯绕绕,没那么多勾心斗角。   “给我来两壶酒,下酒菜也来一点。”   希光真人这一开口,沧海宗的人也纷纷去找那些厨修开口要酒要零食。   “我烤的灵兽肉不错吧?”二师兄殷勤极了,看希光真人的眼神,仿佛在看财神爷。   希光真人道:“相当不错,让人欲罢不能,若有烤海鲜也来点。”   二师兄很高兴,看希光真人越发顺眼,就连烤肉都特意多给两串。   作为沧海新一代领头人,希光真人的号召力十足,这不,沧海宗的又开始新一轮点单。   “希光真人,真不必客气,多亏了你,就算要给宗门场地费,我也赚了好几万下品灵石呢。”二师兄笑得越发的殷勤,“我请客哈,这些都是免费的。”   希光真人顿觉喝到嘴里的灵酒好像不香了。   难不成,如果广告做不好,这个胖子还打算和他要钱?   不久后,大师兄手中的酒壶倒了,整个人趴在桌子上睡着,还打着呼噜,睡得贼香。   苏纤羽叹气道:“小孩子就该喝奶,喝什么酒!”   话虽如此,她从储物袋里拎出一块白布,将他的脑袋盖住,大师兄有一个的毛病,天色太亮的话,会睡不香。   沧海宗的修士再次看得沉默。   他们还是觉得天剑门上下都有毛病,在凡间用白布给死人盖脑袋,他们也不忌讳。   只有希光真人从头到尾面都是面不改色的,温柔的笑容仿佛被悍死在脸庞上。   沧海宗的修士见状,又开始自豪起来,不愧是他们见识多广的大师兄兼首席,就是淡定,雪崩山塌,都能面不改色。   **   秘境里,总算将一群螃蟹兽解决。   红衣和绿衣两个小姑娘理都不理地上的螃蟹尸体,朝许印蓝行了个大礼,感谢她的救命之恩。   两小姑娘还掏出瓶补灵丹当谢礼。   许印蓝没看那瓶补灵丹,这玩意儿她并不缺,而且天剑门的弟子也不习惯嗑药。   “如果要感谢我的话,不如将这些螃蟹兽的尸体给我吧。”   这么肥的螃蟹,正好可以送给二师兄,二师兄绝对能将它们做成好吃的,从蟹肉到蟹黄,一点都不会浪费。   两小姑娘当然不会拒绝,这螃蟹兽的钳子和壳子虽然能卖钱,不过和补灵丹的价值相比,还是有点距离的。   个小姑娘互相交换了名字。   “我叫轩辕品红。”   “我是轩辕品绿。”   “哦,我叫许印蓝。”   轩辕品绿笑了笑,“你看我们多有缘分,名字里都有颜色的。”   许印蓝正在处理螃蟹兽的尸体,将壳和肉分开,还拿剑将钳子里的肉挖出来。   缓过来的轩辕品红奇怪地问:“你要这些肉作甚?”壳子和钳子有用收起来她能理解,这肉没半点用处。   “吃啊!”许印蓝理所当然地说。   二师兄说过,螃蟹就要新鲜的才好吃,她觉得此刻这些钳子还在抖的螃蟹,就是最新鲜的时候。   轩辕品绿忙拿出辟谷丹:“你没带辟谷丹吗?我有很多,送你。”   轩辕品红也道:“小绿是丹师,她炼的辟谷丹和一般无色无味的辟谷丹不一样,是水果味的,可甜了。”   许印蓝双眼一亮,“你是炼丹师?那你的火候一定掌握得很好,能帮个忙吗?”   这时,藏鱼在她的识海里大叫着:“蓝蓝,都听我的,我按秒掐时间,保证这螃蟹做得一点都不浪费!想当初我没少做饭,如果我是厨修,我绝对比你二师兄还牛。”   许印蓝暗暗点头,藏鱼肯定当初没少被当成菜刀使用,所以才会这么擅长厨艺,得在厨房切了多少年的菜啊。   山洞里,熊熊的篝火燃着。   此时,只见一个巨大的锅架在火堆上,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轩辕品绿已经打了好几个喷嚏,她果断地拿出一个面罩,将自己的半边脸罩起来。   这是炼丹师必备品,好些灵植都是有味道的,有时炼丹之时,烟熏火燎的,面具灵器,炼丹师值得拥有!   轩辕品红也跟着打喷嚏,“这做的是什么?真的能吃吗?”   这群出自修真世家的修代表示,她们从小为了身体好,从不吃味道重的东西,天材地宝就讲究个原汁原味,主打一个营养,像这种差点将人送走、一看烹饪方式就不健康的做法,她们是不被允许碰的。   许印蓝用灵气隔开这呛人的味道,她也开始怀疑起来。   这长长红红的、叫辣椒的玩意,还是藏鱼让她去采摘的,说送给二师兄当礼物,他肯定会喜欢。   不过现在,她不确定了。   藏鱼在她的识海里直跳脚,“你懂什么?香辣蟹最好吃了,你们不识货!”   “可是,二师兄都没给我做过!”许印蓝怼了回去。   他哼道:“那是因为全修真界的厨修都不擅长做辣菜。”修为越高之人,五感就越敏锐,辣味太刺激,他们承受不过来。   像这种在秘境里发现的辣椒,闻起来香,辣味却不重,对厨修而言,绝对是宝贝。   一人一剑互怼的时候,一股诱人的香味传了出来。   那辣味不再呛人,反而像一把小钩子,将人的肠胃都勾得蠢蠢欲动。   轩辕品绿已经摘下口罩,深深地吸了口香味,只觉得口舌生津。   许印蓝招呼她们,“快过来,可以吃啦。”   藏鱼说时间到了,可以开锅,许印蓝打开盖子,闻到那扑鼻而来的味道,顿时口舌生津,她一脸热情的朝两个姑娘招呼。   两个姑娘有些为难,拿什么吃,用手吗?   只见许印蓝从储物袋里拿出几副碗筷,还拿出好几瓶密封好的果汁。   此时秘境外是秋天,天气很凉快,秘境内虽是四季如春,但晚上的温度很低,这种冷,给刺激香辣的螃蟹的美味加成不少。   轩辕家姐妹俩只是迟疑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给新认识的朋友一点面子。   她们慢腾腾地将香辣蟹放进嘴里,渐渐地,她们伸筷子的速度加快,一边斯哈斯哈地叫着,一边舍不得停下来,因为实在太好吃了。 第188章 穿成一把剑14   三个小姑娘一起吃香辣蟹一起干杯,感情很快就加深,纷纷叫起对方的小名。   “没想到印蓝你竟然还是厨修呢,我曾经听说过,凌水峰上有个厉害的厨修,没想到他的师妹的厨艺也这么好。”   “不不不,我的手有毒,经过我的手做的食物,都会变得比毒药还难吃。”许印蓝叹气道,“是我一师兄提前准备的调料包好,他将来肯定会成为一代厨神的。”   两个轩辕家的小姑娘对许印蓝拿出来的调料包特别心动。   特别是轩辕品红,她亲眼目睹许印蓝将一包调料放下去爆炒螃蟹,再加上一种叫辣椒的东西,就煮出一锅好吃的螃蟹。   她主动询问:“印蓝,这些调料可以送我一些吗?”   辟谷丹好是好,但只能饱腹,不像吃这个香辣蟹带来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况且,这些螃蟹是水生灵兽,肉里蕴含的灵气对身体也有好处,多吃些也无妨。   从小为了让身体没有杂质,被喂养天材地宝长大的两个小姑娘理直气壮地啃着螃蟹,边吃边扼腕,她们怎么就不懂养个厨修呢,那些没有经过烹饪的天材地宝只是随便煮煮,不仅难吃,还暴殄天物,而且她们居然吃了那么多年!   来了,终于来了!   许印蓝面露微笑,掏出好几瓶子的调料,“这些都是我一师兄特地配置的,可烧烤、可干锅、可炖、可焖、可煮……瓶子外面都有说明……”   轩辕家的两小姑娘一点都不客气。   如果是以前,她们肯定笑话在秘境里不顾机缘,只想吃吃喝喝的修士,可当美食吃到嘴里,品尝到这世间难得的美食,味蕾被打开后,她们就不这么想了。   三个小姑娘边吃边聊起来,“印蓝,你的剑法的名字好怪啊,为什么叫草之剑法?”   许印蓝喝完最后一口果汁,心情好得眼睛都眯起来。   “因为这是我在草原砍草时,悟出来的剑法,是不是很形象?”   闻言,轩辕家的两个小姑娘心头微凛,终于将心中的傲慢收敛起来。   她们有一个天纵奇才的舅舅,有兴旺的修真家族作靠山,她们本身又都称得上天才,作为人见人赞的她们,难免觉得天下英才不过如此。   可当比她们数岁还小的许印蓝出现,小小年纪就悟出剑法,那剑法还如此厉害,两小姑娘顿时觉得自己被比下去了。   “我觉得这名字不够霸气,要不改改,比如说爆裂狂风斩,雷电闪光剑……”轩辕品红建议道,厉害的招数都应该有个厉害的名字才对。   许印蓝摸摸自己的脑袋,十分诚实地说:“可是我用剑的时候,没有狂风也没有闪电,过度广告要不得。”她好奇地问她们,“你们的招式叫什么名字?”   只见轩辕品红拿出一把斧头,挥舞出几个招式,“暴怒阎王斩,地狱轮转斩,死神动闪斩……”   许印蓝顿时佩服,这不是阎王就是地狱死神,名字确实上档次。   轩辕品绿也拿出   狼牙棒,威风凛凛地挥了几下:“我的招式名字可好听了,比如说为千树万树红花开,红莲旭日升,万里河山一片红……”   她的姐妹忍不住吐槽道:“名字取得再文雅也没用,反正一棒下去,就是红红一片。”   轩辕品绿笑得一脸甜甜的,“人家是女孩子嘛,就要优雅可爱!”   秘境外,只见沧海宗的修士齐唰唰地看向希光真人。   他是真的十分优雅,剑道优雅多情,有人说能死在希光真人的剑下,不失为一种浪漫,但他的外甥女的画风就……   苏纤羽忍不住道:“希光真人,我觉得你的外甥女挺适合天剑门的。”   都是大开大合的招数,快意恩仇的主,和他们剑修非常相配。   希光真人含笑地看着屏幕里,不过是一个练气期的秘境,轩辕世家还真没将之放在眼里,相比起秘境里的机缘,他更希望家中的小辈能从中学习到一些宝贵的东西。   那边,一师兄忙着做生意,几个储物袋都快掏空了。   因为有许印蓝的广告,现在众人都对他亲手做的调味包非常感兴趣,很想亲自尝试做饭看看。   秘境里,三个小姑娘的吃播被两宗的修士看在眼里,他们听许印蓝吹嘘她能成为厨神的一师兄,又回忆了一下白天时吃到的烤肉,纷纷掏出灵石。   就算是天剑门的剑修,都没吝啬。   调味料又不贵,还能让烹饪变得无比简单,将锅烧好,将肉放下,再将调料倒下,一刻钟后就能得到一锅美食,这让只吃辟谷丹的修士心动不已。   尤其是那些剑修,他们一个个心下盘算着,在野外或秘境里打妖兽对于他们而言是日常,以前他们只要妖兽的皮毛和骨头,血液或者兽肉都低价卖了或直接抛弃,现在想想,多浪费啊,用上这调味料煮上一大锅,辟谷丹的钱岂不是省下来了?   不知道剑修如意算盘的沧海宗修士掏灵石更痛快,吝啬如剑修都肯掏灵石,那调味料肯定是一级捧。   就这么点灵石,买!一包不够就买两!   一师兄赶紧叫道:“没货了没货了,不过各位可以去仙味阁买,应有尽有!”   他搂着灵石,笑得眼睛都看不见。   苏纤羽低声道:“一师兄,你别忘记给小师妹分红,调料包还有做广告的方法都是小师妹想出来的。”   一师兄也压低声音:“放心,我记着呢。”   小师妹拒绝轩辕姐妹丹药的时候,肯定肉疼得厉害,她为了给调味料作广告付出太大了。   不过小师妹拿出的辣椒品种倒是没见过,一师兄思忖着,如果是外面没有的品种,师妹肯定还能再赚上一波。   修士对自己的命运都会有一种模糊的预感。   一师兄总觉得小师妹进童年秘境,会给他带来机缘,先前他以为是调味包和灵石,现在倒觉得应该是辣椒。   说起来,辣味食物在修真界从来不是流行,五感过于敏锐的修士不喜欢刺激性太过的食物……   可他们不喜欢,厨修就不应该做吗?   一师兄漫不经心地想,他是厨修,应该是他做什么,食客吃什么才对,毕竟论对食材和调味品的了解,食客哪比得上厨修?   **   吃过好几顿厨修专供调料包做出来的美食后,轩辕家的姐妹俩现在也再不一心想着机缘,她们对秘境里的各种灵兽无比感兴趣。   应该说,她们对能做成美食的各种灵兽特别感兴趣。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各有各的味道。   姐妹俩从小吃着不算好吃的原汁原味的天材地宝长大,自从这味蕾被打开大门,她们现在每到饭点,就特别积极。   肉就更不必说了,煎炒炖煮,各种烹饪方式来一套。   得知许印蓝手残后,接过烹饪任务的轩辕姐妹发现,她们亲手做的美食竟然更为美味。   许印蓝在旁边拍手呱呱叫,将她们吹得以为自己比那些厨修还要牛。   两个姑娘也懒得再去找什么机缘,反正童年秘境是练气期才能进的秘境,就算有天材地宝,也和她们家库房里的没法比,还是找各种灵气足的妖兽,现场新鲜烹饪更有意思。   然后,两个姑娘就被许印蓝教怎么勤俭节家了。   天剑门是天鹅飞到他们地盘,都得留下两根羽毛的主,许印蓝每次砍妖兽时,尤其是砍有毒的妖兽,都会在周围细心地翻它们巢穴的植物。   “我跟你们说啊,这是天剑门剑修发家致富的秘诀,不放过一个下品灵石,像毒蛇周围总有解药,高阶妖兽总会守着能让自己变强的灵植,顺带摸一摸它们窝,拉下的粑粑说不定是珍稀的药材……”   “”   “它叫绿翡,清心败火的,只是有点苦。”轩辕品绿也尝了尝,皱眉将之收起来,“看来只适合炼丹,不适合当蔬菜,你看这大叶蓝,好不好吃?”   “这个还成,有股清香。”   许印蓝盯着锅里,因为放了各种颜色的蔬菜,一锅清汤变成的绿汤。   这还是放了大叶蓝后又变成蓝色的火锅,突然觉得有点食不下咽。   轩辕品绿可不管,她吃得特别高兴:“我发现食材的功效味道作用,和炼丹有很多共同之处,等我离开秘境后,就整理一下思路,我觉得我在炼丹方面肯定能进一大步。为什么丹药一定要弄成丹药的模样?我觉得将之变成药膳也挺不错的。”   越说,轩辕品绿越觉得她这次的收获非常大。   轩辕品红和许印蓝决定去吃肉干,   这诡异的火锅,   她们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绿绿,我跟你说,你要做药膳可以,但别想让我吃。”   轩辕品绿满不在乎地说:“那我就让舅舅吃,反正舅舅一定会吃的。”   希光真人:“……”   秘境外的希光真人能如何,他只能苦笑。   周围的人顿时同情心大起,男修们都有些幸灾乐祸,太受小辈喜欢,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事啊。   “哎,下雨了呢。”轩辕品一脸困惑,“秘境里也会下雨吗?”   下雨对修士而言不是什么大事,将灵气覆体,就能完美隔离在雨水之外,但这是对筑基修士而言,对于练气期的修士,还是自己找雨具吧。   轩辕品绿拿出一把伞,轩辕品红则拿出一块会飞在头上的小毯子,许印蓝拿出自己编织的雨披。   轩辕姐妹互看了一眼,迟疑地开口:“我还有块灵布,只要一块灵石就能启动,你走到哪它跟到哪,比较方便。”   姐妹俩看着从头到脚,将自己裹得绿油油的许印蓝,目光几乎是怜爱的。   她们是听说过剑修非常穷,可第一次看到穷得拿草当雨披的剑修。   许印蓝拒绝了她们的好意,她对自己编织的灵草雨披很满意,结实就不必说了,防水能力一流,最重要的是,不费灵石。   秘境内下着倾盆大雨,秘境外阳光灿烂,天空万里无云。   在雨中行走的三个姑娘有点顶不住,这雨水怎么越下越大的样子?   “要不,还是先找个地方休息吧。”   突然,许印蓝停下脚步,警觉地说:“你们感觉到了吗?地面好像有些震动。”   轩辕家的姐妹俩都有些迷惑,不过没一会儿,她们也发现地面的震动,而且这震动变得剧烈起来。   轩辕品绿先是掏出一个小巧如同盘子的飞行器,直接跃上去,飞到半空中观察情况,她将灵气凝在眼睛上,透过无尽的雨水看向远方。   看清楚情况后,她惊叫起来,“不好,是妖兽暴动!”   轩辕品红和许印蓝互视一眼,她们一把扯下还在飞盘上的轩辕品绿,叫道:“赶紧跑啊!”   接着,三人像疯了般向前跑。   这时候,若是从空中逃跑是最蠢的,飞行器比不上天然有两只翅膀的鸟兽。   雨下得更大了,仿佛秘境的天空漏了个大洞,大洞上面是一片汪洋,水全部往这个大洞里倒似的。   轩辕姐妹俩被雨水淋得眼睛都睁不开,她们跑得太快,身后那喂了灵石就能自动跟着主人跑的雨伞和灵雨布的速度却跟不上她们的速度,被落在身后,很快就都快看不见。   反观许印蓝,裹在绿油油的草雨披里,一看就没被雨水淋着多少。   许印蓝呼出一口气,问狼狈的同伴们:“我编织了很多雨披,你们要吗?”   两个小姑娘刚要开口说话,嘴巴就灌进一大股的水,呛得咳嗽了两声。   两件雨披从天而降,将她们裹了起来。   两个小姑娘越是跑越是发现这草雨披的好处,能将雨水全都挡住,明明看着笨重无比,其实很轻很柔。   这时,一个小姑娘从旁跃起,脚尖在奔跑的妖兽头上点了好几个,借力追过来,还大声喊。   “是印蓝吗?还有没有雨披,给我一件。”   “弱人!”许印蓝十分高兴能在秘境里遇到好友,一个雨披砸了过去,“这妖兽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林弱人骂道:“嗐,前面有几座大山包围着一个大湖,有几个傻子在其中一座山里找到个山洞,里面有很多矿石,他们拿雷震子炸矿石,然后将山炸塌了,湖水倾泻,周围生活的妖兽地盘全被淹了,它们自然要找罪魁祸首算账,现在无差别攻击所有的修士呢。”   闻言,轩辕家的姐妹俩也跟着大骂。   哪来的蠢货,竭泽而渔的道理都不懂?   本来童年秘境是每十年开启一次,修士和秘境里的妖兽相处起来还算平衡,妖兽的繁衍速度快,秘境的资源有限,每隔十年进一次,修士能得到历练,也能帮助消减过多的妖兽。   童年秘境里的妖兽战斗力并不强,练气期的修士基本都能对付,不能对付的也能通过传送符离开。   结果,因为那些蠢货这么一搞,童年秘境成为洪泽之国,不知会死多少妖兽,也不知秘境什么时候能恢复,这造的孽可大了。   “一直这么跑也不是办法。”   轩辕家姐妹是四人中修为最低的,她们跑到力竭后,怕是要给那些妖兽当食物。   修为比她们高的许印蓝和林弱人也不能保证自己能逃脱兽口。   林弱人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我知道前面有个山洞,咱们去那里避一避。”   许印蓝的脸蛋也被冰冷的雨水扑打着,只觉失策,她就应该将口鼻全密封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就行。   三人跟着林弱人来到一个山洞。   轩辕品绿是炼丹师,她先在山洞口洒上驱兽粉,林弱人则和许印蓝贡献了好几个防御阵。   布置好一切后,四个小姑娘终于得以停下来歇息。   她们先去换下身上的湿衣服,然后坐在在火堆旁讨论。   “我知道秘境里有阵法,秘密虽会下雨,但雨水不该这么大。”轩辕品红拧着眉,一脸想不通的表情。   轩辕品绿附和道:“书上都说了,秘境就算下雨,也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毕竟秘境是个封闭的地方,真的下起瓢泼大雨,会有涝害的。”   灵植多珍贵啊,真有洪水肯定被毁了,谁家秘境之灵这么想不开啊。   林弱人一脸沮丧地说:“离秘境结束还有五天,这五天不好过了。”   当然沮丧归沮丧,让她提前离开是不可能的,又不是生死攸关之时,她丢不起这个脸。   这时,脾气火爆的轩辕品红又开骂:“究竟哪个白痴想出来的法子,去炸山洞?就想没过周围的地势吗?”   “只怕接下来,   咱们什么都干不了,   就跟妖兽死磕。”林弱人眉头蹙起,“如果是正常的人修与妖兽之间的斗争,成王败寇谁也没意见,可这次是灭族之战……”   “灭族?”三个小姑娘徒然一惊,“不至于灭族吧?”   她们觉得秘境里的妖兽还挺多的,味道也挺好的,她们这几天吃了不少,但不至于灭族。   林弱人道:“湖边栖息着无数妖兽,旁边的山体中有无数山洞,是不少妖兽孕育后代之地,里面都是妖兽幼崽……”   听到这里,在场的几个小姑娘都不说话了。   不管哪个种族,对幼崽的关爱刻在骨子里的,也不知是谁造了这么大的孽,你淹死人家的幼崽,妖兽不发疯报仇才怪。   “先吃点东西吧。”轩辕品绿给她们舀肉汤,“只怕接下来咱们就得想法子躲过妖兽的报仇了。”   四个小姑娘没滋没味地喝着肉汤,心情差极了。   突然,轩辕品绿拿出个海螺样的传音器,高兴地说:“紫姐联系我了。”   林弱人和许印蓝见状,表示十分羡慕。   贫穷如她们,只配用一次性的传音符。   等听完传音器传来的消息,四个小姑娘都傻住了。   什么叫秘境阵法被炸坏,秘境要被水淹了?   轩辕品紫的声音从传音器传来,能听得出她力图平静的声音里都是怒气,“咱们宗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蠢货,炸塌中心湖想淹死妖兽,方便捡妖兽的尸体,没想到将维持秘境运转的阵法炸坏了……我现在就去宰了他们!”   “还有,有受伤的修士想通过传送符离开,结果发现传送符不能用了。”   四个姑娘听得大惊失色。   什么叫传送符不能用?这不代表他们只能等五天后的约定时间才能离开?   林弱人道:“这传送符是宗门发下来的,他们不可能给我们发假的。”   轩辕姐妹俩也和林弱人说:“之前传送符能用的,我们看有人用过。”   “肯定和这回中心湖之事有关。”   许印蓝正想说什么,正好藏鱼出声提醒她。   她赶紧对几个伙伴道:“哎,我们先按兵不动,我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许印蓝的年纪还小,想不到太多问题,不过生长于修真世家且见识多广的轩辕姐妹被提醒后,都觉得这事不太对劲。   秘境外,所有观望的修士都面露怒色,随即又变成忧色。   “大师兄,咱们能不能强行打开秘境……”沧海宗负责此次秘境的其中一个女修哑着声音问,“秘境里的妖兽暴动,杀伤力大增,还有五天,那些孩子只怕应付不过来。”   向来面上挂着温柔文雅笑容的希光真人,此时脸上没有一丝笑意。   他沉着脸,“除非让两宗的老祖出手,不然我们谁也没办法提前打开秘境的大门。”   苏纤羽道:“天道讲因果,秘境之内也不例外,修士造成的孽债必须要血偿,不然这债就得落到宗门上。”她的声音同样很冷,“你去问问宗门其他人,愿不愿意担当起这份罪孽。”   历练就历练,你跑到秘境里,将人家妖兽灭族算什么?   几个熊孩子做错事,却害得其他孩子面对妖兽的追杀,若是不小心将命留里面,那几个熊孩子怕会被那些愤怒的家长杀死,当场抽魂炼魄。 第189章 穿成一把剑15   负责秘境入口阵法的阵法师经过一番检查,满脸严峻地去和两宗的掌门报告。   “因为这事,导致秘境的境灵出奇愤怒,所有的传送符被下了禁制,只怕得等其消气,才能将秘境里的小修士放出来。”   像这种秘境,一般都有境灵来运行。   沧海宗的掌门拧眉,他当然说不出让长老出手、重创境灵好救出小修士的话。   童年秘境别看是给练气期修士使用的,但在价值上,可不亚于其他秘境,或者说远胜于其他秘境,毕竟不是每个秘境都能产生境灵的,也不是每个秘境的境灵都对修士充满好感的。   喜欢孩子的温柔仙子特意调整给练气小修士用的秘境,境灵也遵循她定下的条约。   一要考虑到秘境内生灵的杀伤力,二又要考虑到给孩子充分的历练,三是她一片慈爱之心,秘境内数以千计的投影和声音收集器,能将一个中等宗门的库房榨干,财大气粗如沧海宗都要咂舌。   沧海宗不是没有秘境,但千百年来,练气期的历练基本都在童年秘境,原因就在于秘境的境灵,它的存在能让小修士减少伤亡,进来历练的修士的安全能得到最大的保证。总有一些熊孩子受伤太重,来不及使用传送符的时候,和主人一般对小修士总是特别心软的境灵就会出手。   如今的修真界,整体是太平的,自从修真界的修士将魔修和魔族摁下去后,弱肉强食这一套在修真界就不再流行,世人都默认对幼崽要多爱护,不让他们过早地面对成年人社会的毒打。   天剑门的钱掌门定了定神,说道:“先设法和境灵交流,我们会负担起这次的损失,请它对孩子们高抬贵手!”   他们能理解,毕竟对境灵而言,秘境就是它的家,不管是谁,家被毁于一旦后发火也是正常的。   凌水峰的大师兄已经从醉酒中醒过来。   他站在那里,此时圆脸圆眼、素来只给人可爱之感的大师兄,满脸肃杀之色,他的手握紧了腰间的剑。   秘境里还有他的小师妹呢。   小师妹下个月才满九岁,心性坚定,善良可爱,还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生剑骨!   “大师兄,你莫急,小师妹机警,不会有事的。”二师兄安慰道。   虽然恨不得冲到秘境里将小师妹带出来,不过二师兄此刻也只能忍耐,这次的事关系到两宗新一代的弟子,两宗掌门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出事的。   有自家孩子在秘境里的家长不禁哀求道:“掌门,想想办法!咱们愿意承担起一切损失,就请老祖出关,暴力开启秘境大门吧。”   高阶修士的子嗣难得,他们千辛万苦才生下来的孩子,不能毁在小小的练气期秘境里。   沧海宗的掌门板着脸,反复地观看录下的中心湖被毁过程。   他现在恨不得将那几个熊孩子的屁股打烂,作为始作俑者,他说不出让天剑门原谅的话,至于毁别人宗的秘境,他想都不敢想。   哪个大宗门没有自家的秘境?   弟子自个造孽找死,家长受不住了请老祖暴力破门, 毁掉秘境这种事,在修真界能被嘲笑个千年。   看不淡生死,还修个屁仙,当个凡人百年一轮回多好。   希光真人走到沧海宗负责秘境追踪的修士身边,向他要投影录影。   他的几个外甥女都在秘境里,要是出什么事,他要将这些没脑子找死的混账抽筋扒皮——不,是抽魂炼魄!   “希光真人莫急,那几个孩子现在还是安全的。”负责人安慰道。   轩辕家族的小辈大部分都进了沧海宗,修真世家的启蒙早,家教又不溺爱,该严格的地方绝对不手软,这些孩子都称得上天才,不管损失哪一个,都让人心疼。   **   秘境里,许印蓝用剑背将一只凶猛冲过来的妖兽拍晕,再将之丢进灵兽袋。   轩辕品红拿着大斧头,同样用斧头背将失去理智的妖兽拍晕。   这是一只长得可爱漂亮的长耳兔,技能是迷惑,除非是和敌人拼命,从来不会跟敌人正面刚,它们胆小而温顺。   轩辕品红已经麻木了,太多食物链底端的动物不想活了,都是自杀性地攻击人修。   轩辕品绿则扬起一把药粉,天上的雨水太大,药效多少打折,不过每一次都有十几只妖兽被迷晕,被她们收入灵兽袋里。   如今他们只能尽量地救这些低阶的妖兽。   “小紫,小橙,弱人,你们找到阵法节点了吗?”   轩辕品绿对着传讯玉符大吼着,声音在暴雨中响起。   “你们再坚持会,还差一点。”林弱人站在水里,因湖水倒灌秘境,再加上天上下个没完没了的雨水,水已经到她腰间。   秘境调节天气的阵法正好设在大湖中,被霹雳弹炸坏了,整个秘境都在下雨。   其实兽潮也是好事,好些妖兽都跑出去,这时低洼地带一片水,形成汪洋大海,不是所有妖兽都善水的。   若是那些不善水的妖兽还在这里,只怕死的妖兽更多。   林弱人深呼了口气,又埋头继续往湖中央游去。   作为一个贫穷的剑修,避水珠这么高大上又于剑法无用的玩意,他们肯定是没有的。   将数个淹死在水中的妖兽的尸体收起,林弱人再一剑打晕想要吃掉她的灵鳄,然后游到湖底中央。   那里,有好几个擅阵法的修士站在避水珠形成的泡泡里,专心致志地修补灵阵。   “岸上情形怎么样?”穿着一身紫衣的轩辕姑娘问,她是轩辕姐妹中年纪最大的,今年已经十五,性格沉静,进退有度,是个心思缜密的阵修。   “不太好。”林弱人传音道,“秘境里到处都是水,能逃往高处的妖兽都逃了,逃不了的将秘境内的修士当仇人,自杀性攻击。”   轩辕品紫的眉宇间露出几分焦虑。   他们这一次历练的修士造的孽实在太大了,带头炸山的修士还是沧海宗的。   俗   话话,崽卖爷田不心疼,童年秘境不是沧海宗的,大概是这样,所以沧海宗的修士炸起来一点都不心疼。   如果他们不能将秘境恢复原样,等里面的妖兽和灵植死得差不多,这个秘境也毁了,到时友好万年的两宗怕是有嫌隙。   **   天剑门的炼气期的秘境被熊孩子毁了,境灵愤怒无比,要惩罚熊孩子,说不定会出现大量的伤亡。   为这事,宗门的化神长老们都坐不住。   他们碰头后,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各种剑气冷气灵气杀气狂飙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苏纤羽咬着唇,希冀的目光看向大师兄。   大师兄朝她缓缓地摇头,可爱的脸蛋一片冷凝,虽然平时表现得像个小孩子,但他毕竟不是真的小孩。   苏纤羽再看向希光真人,双眼不知不觉凝了一层水雾。   为了不让人看见,她转头偷偷地眨了眨眼睛。   希光真人暗暗苦笑,却还是打起精神安慰她:“宗门的长老们说,此事一切随缘,长老们相信年轻一辈能处理好这事。”   这时,二师兄走过来,庞大的身躯有意无意的隔开希光真人和苏纤羽。   “四师妹,咱们别急,即使现在秘境打开,也改变不了什么,你看秘境里的投影,能做的小师妹她们都做了。”   只见其中一个投影的画面里,许印蓝一飞冲天,用剑气驱赶围过来的妖鸟,将兽袋里活着的妖兽抛到高山上。然后,她用最快的速度飞到妖兽聚集的低洼处,时不时从水里找出掉落在水中的妖兽和一些妖兽蛋。   “小师妹做得真好。”   二师兄一脸骄傲,他也没想到秘境会遭劫,小师妹的第一念头居然是拯救里面的妖兽。   希光真人温柔的目光落到几个外甥女身上,她们要么救人,要么救妖兽,要么修补阵法。   他有一种直觉,几个孩子的行为,对她们未来的修行大有益处。   当然,此时也不乏有趁火打劫的修士。   水面上飘浮着不少妖兽的尸体,只见一群修士迫不及待地去捡尸,甚至将还没死的妖兽杀死,收入储物袋里。   “天上掉馅饼了,这么多妖兽,未来十年都不愁修炼资源了!”   他们狂笑着,甚至对那群拯救落水妖兽的修士指指点点。   “那群傻子,居然去救妖兽。”   “可恨,山上妖兽那么多,他们居然不许咱们去猎杀,装什么圣人呢。”沧海宗的一名男修用变声期的破锣嗓子嚷嚷着。   旁边有人说:“别太得寸进尺,这个秘境是天剑门的,人家的秘境人家心疼,咱们捡死的就行了。”   “储物袋也装不下了。”   一个沧海宗的少女拎着几个储物袋,觉得暴殄天物,她怎么就这多拿几个储物袋呢。   “咱们这样是不是不大好。”一个瘦小的修士小声说,“反正储物袋也满了,咱们不如也去帮忙救妖兽吧。”   此时整个   秘境几乎都快要被水淹没,除了几座山势较高的地方还算是安好的。   有些幼鸟在雨中飞着飞着,就力竭从空中摔了下去,随行的母兽凄厉地叫唤着,一头扎到水里,将幼鸟负在背上,只是它们的身体被倾盆大雨拍击得无比沉重,在雨中飞了一天一夜,它们还是努力张开翅膀护着孩子。   “真是傻子!”那个破锣嗓子鄙视道,“闲着没事干了?哎呀,那是冰狼幼崽尸体,快快快!”   与他同行的沧海宗弟子飞快地掠过去。   希光真人看到这一幕,只觉得脸面无光。   他记下秘境里幸灾乐祸的修士,这些人的道心已经坏了,日后就算修为有成,无论是对修真界,还是沧海宗都不是幸事。   他脸上的神色未变,心下却想得凉薄,既然他们在秘境里拿到的资源能修炼十年,想来也不稀罕宗门的栽培。   “这样不行!”   轩辕品红一把抹去脸上的雨水,从储物袋里掏出两个傀儡机关鸟,又往上面贴了很多灵符。   她朝许印蓝说:“雨下得这么大,这些鸟兽说不定区别不出来。”   许印蓝道:“你想控制机关鸟,带领鸟兽去安全的地方?”得到对方的点头,她说道,“还是由我来吧,我神识还行。”   因为暴雨和洪水之故,众多妖兽都失去了方向。   于是那些没头没脑的鸟兽,都跟在机关鸟身后,一起飞到安全的山洞躲雨。   看到这一幕,轩辕家姐妹俩和许印蓝都很欣慰。   幸好童年秘境是针对练气期的,这里的妖兽的智商都不太高,几乎没有能生出灵智的妖兽,机关鸟很容易能将它们骗走。   轩辕家在沧海宗很有名望,轩辕姐妹站出来号召沧海宗救妖兽,沧海宗的小修士大多听从。   至于天剑门,自家的秘境,不用旁人说,他们当然要救,都不用人号召的。   三日后,两宗的阵法师合作,终于将湖底的阵法补全,只是初步补全,阵法看着简略无比,但雨水好歹是停下来。   许印蓝抹了把脸,望着阴霾的天空。   这几日的高强度战斗和逃亡,纵使是许印蓝这种泡过药澡的剑修都有点受不住,那些柔弱的法修——像轩辕品红家姐妹俩,只觉得脑袋发热,头昏脑胀的,居然像凡人一般生病了。   两人淡定地将丹药吞下去,丹修强身健体的药不要太多。   许印蓝若有所思,如果这药能给凡人吃就好了。   剩下的两天终于熬过去,所有人都聚集到秘境的出口处。   这次,两宗的弟子都没有心思抢夺什么,因为秘境里死的妖兽太多,多到他们的储物袋都塞不下,如此累了几天,他们现在只想尽快离开这个被水淹了一半的秘境,好好地休息一场。   数千个修士集中在一起的场面显得十分壮观。   这几日,已经累积了一肚子火的林弱人看到那些罪魁祸首时,神色一凛,英气的脸庞都是冷色,她缓缓地将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大刀抽出来。   许印蓝赶紧抓住她的手,低声道:“这事轮不到咱们出头,让宗门来吧。”   林弱人冷声道:“我不是想杀人,我只是想让他们将尚且活着的妖兽放了。”   秘境里的妖兽种类多,但这次妖兽死亡太多,也不知道有没有灭绝,为了秘境的可持续发展,活着的妖兽留下来休养生息、繁衍子孙更好些。   “我知道。”许印蓝轻声道,“都交给宗门处理吧,掌门不会让宗门吃亏的。”   林弱人想了想,将刀收了回去。   她的目光扫向两宗修士的灵兽袋,又扫过那几个罪魁祸首。那几个混蛋大概也知道自己要不好了,顶着天剑门剑修杀人的目光,抖成一团。   有一个会赚钱的掌门的耳濡目染,就连耿直的剑修知道,比起将他们杀了出这一口之气,不如将之交给掌门,让掌门将他们剥皮拆骨,骨髓都卖个好价钱。   藏鱼是把正义的剑,秘境被水淹没后,他第一时间提议救助妖兽,还和许印蓝嘀嘀咕咕地说什么“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就算他是一把剑,看到那几个让秘境毁了大半的混账,都忍不住激情开麦,然后提醒许印蓝某些事,关于那几人身上的奇异之处。   许印蓝的神色平静,只是眼里不时闪过杀气。   轩辕家的姐妹几个都不敢吭声,她们以为许印蓝的杀气这冲着那几个混账去的,说实话,她们也为自己有这样的同门感到丢人。   当秘境开启的刹那,秘境里所有的修士,就像是被打翻的鱼缸里的鱼,被愤怒的境灵抛了出来。   紧接着,外面数道化神长老的神识马上冲进秘境。   与此同时,所有修士的灵兽袋里那些活着的妖兽和还有生命迹象的各种妖兽蛋,一并要求被上交。   没人敢有意见,即便有部分小修士觉得活着的妖兽应该积分更高。   这次两宗没有争抢谁是第一,但表现出色的不少,如轩辕姐妹、林弱人、许印蓝等,得到双方宗门的表扬,甚至还有能将秘境阵法补起来的阵法师——轩辕品紫名声大噪,成为众人心中公认的第一。   在检查完秘境的情况后,十几个化神长老联手,重新设置秘境里的阵法。   沧海宗将一条灵石矿脉埋在秘境之中,当作此次的赔礼,在熟悉秘境的天剑门掌门的指引下,将那些活着的妖兽放到适合它们生长的地方……   做完种种,他们终于将秘境重新封印起来。   大师兄叹道:“看来以后每十年开启一次的童年秘境历练大概没了,大概要等上百年,让秘境修养生息。”   众人心有戚戚,明白这是必要的。   至于那几个罪魁祸首,肯定要被追究的,他们第一时间被执法部的人抓起来,带走去审问,然后对他们作出处置。   许印蓝望着那几个混账,眼神极冷,同时给还在秘境里在检查情况的师尊传讯。   秘境里,冷秋寒的神色不变。   像他这样的化神修士,   ,   他给小徒弟许印蓝回了一句,表示此事他会处理。   二师兄端来灵姜熬成的汤,“小师妹,来喝姜汤去寒气。”   许印蓝道:“我们是修士,区区寒气,咕噜咕噜……”   话还没说完,就被二师兄捏着鼻子灌了一肚子的姜汤水。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于是许印蓝也拎着一大桶姜汤水,给希光真人那边送去。   于是,轩辕家的姐妹们同样被灌了一肚子味道古怪的姜汤,无数哀怨的眼神化成眼刀,直往许印蓝身上射。   希光真人却是欣慰不已。   两宗年轻一辈的交情这般好,没有受到此次事故的影响,实在太好了。   轩辕家的姐妹们一生中遇到很多事,童年秘境算得上是让她们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   当她们长大后,复盘此事,发现如果当时秘境事件处理不好,肯定会成为沧海天剑两宗关系破裂的导火线。   **   天剑门的钱掌门,模样憨厚,看着就像凡人界那些和气生财的商人,只有经常和他打过交道的人,例如沧海宗掌门方才知道,此人本质上是个抠门精。   此刻,当他正在和富裕的沧海宗掌门讨价还价时,在接到某个信息后,面色不禁一沉。   沧海宗的掌门同样看到消息,然后雷霆大怒,甚至控制不住飙起了精彩的骂街。   “他X的,那群生儿子没XX的魔族,居然潜到我沧海来了!想死也不找地盘!”   沧海宗的掌门其实是个暴脾气,因为某些关系,他的外表看着就像一个十六七岁的秀美少年,实则已经两千多岁,放在在修真界,他这年纪不算大,但也不算小了。   第一次看到嫩得出水的沧海宗掌门时,许印蓝是十分迷惑的。   这修真界的修士的年龄,可真的是个迷啊。   大师兄赶紧捂住许印蓝的耳朵,不高兴的瞪了沧海宗掌门一眼。   沧海宗掌门有两样最出名的,一是嫩得出水的少年模样,二是他那张嘴,出口成脏,每天不问候一下别人全家,就觉得日子过得不痛快。   许印蓝小声问:“大师兄,他也跟您一样,修为压不住过早突破吗?”   大师兄不太爽快的哼了一声,“不一样。”   沧海宗的掌门——祁连山能保持青春貌美的理由,不同于大师兄,大师兄是过度天才,导致童年无限长,而他是过度倒霉。   据说祁连山十六岁的时候,不小心吃了一株万年延寿草,好处是当场从筑基晋阶金丹,坏处是之后一直长不大。   如果是女修,连买驻颜丹的灵石都省下了,不知有多开心。   偏偏这是在二十岁还被嫌嫩的修真界!   “他身边的老女人是他的闺女祁瑶。”大师兄撇撇嘴,显然有些看不上那女修。   许印蓝好奇地看了眼长得比亲爹还成熟些的祈瑶,有点想知道她的感想,亲爹生得比自己还嫩、还年轻,看着不像父女,倒像姐弟。   修三代的林弱人小声地说:“那是因为沧海宗掌门夫人当时在年岁差不多的时候,对祁掌门一见钟情,然后英年早婚,却不想掌门夫人越长越成熟美艳……”   和掌门站一起,她总是被人取笑老牛吃嫩草,当然夫人是老牛,掌门是嫩草。   据说掌门夫人因为受不了这话,已经和祁掌门分居近千年。   许印蓝暗自庆幸,大师兄和他的未婚妻取消了婚约,不然沧海掌门就是前车之鉴。   这时,正好见祁瑶正和她那个脸嫩的亲爹撒娇。   因为在秘境里吃饱了灵气,导致现在睡不着的藏鱼说着许印蓝听不懂的话:“这是美艳御姐X年下可爱小奶狗。”   许印蓝不理会变得啰嗦的藏鱼,和林弱人说悄悄话:“我有个问题,分居千年,孩子哪来的?”   这祁瑶难不成是天上掉下来的?还是学人家上古之时,有感而孕?   林弱人一脸淡定,“分居而已,又没和离。” 第190章 穿成一把剑16   在修真界,因为修士的生命漫长,成亲后两两相厌、一刀两断的事随处可见。   至于孩子,那更不是事,反正等孩子长大后,亲自体验过修士漫长的生命、婚姻七十年一定会痒的心态,就会明白父辈的婚姻。   天剑门的钱掌门抚胡子的动作停了一瞬,然后看向两小姑娘。   两个小姑娘赶紧闭嘴,不再多言,同时对掌门讨好一笑。   由于这两个小姑娘在秘境里的表现特别好,钱掌门对她们印象深刻,自然不会与她们一般计较,再说了,她们八卦的主角又不是自己。   “你们这次立大功了。”钱掌门一脸欣慰地说。   自家宗门年轻一辈的小修士不仅行事果断,而且心思缜密,小小年纪就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不对劲,看来他是不用担心天剑门的未来了。   钱掌门努力赚灵石,剑修们则守护灵石,迟早有一天,他们天剑门会超越沧海宗,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宗!   沧海宗的祁掌门不禁哼了一声,就知道死对头是想提醒自己,这两个小姑娘立了功,他千万不能因为她们背后说他闲话而生气。   他至于生气么?   这次沧海宗的几个害群之马竟然受魔修怂恿,差点毁掉人家的秘境是没错,但这点损失,财大气粗的沧海宗还是赔得起的。况且,轩辕家的几个小姑娘在秘境中的优秀表现,人人都看得见,并不比天剑门这两个小修士差,论人数还是沧海赢了。   祁掌门不仅没有生气,还给了丰厚的见面礼,以此嘉奖两个小修士在秘境的表现。   钱掌门示意两个拿了沧海宗掌门见面礼的小修士离开,然后搓着手,一脸谄媚的走向祁掌门。   “祁师兄,这次秘境的损失,咱们不能只从灵石算,得考虑精神损失和时间损失,你想想啊,我们宗门练气期的弟子以后少了一个历练之地,资源的事就不必说了,主要是他们的机遇……”   祁掌门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虽然他的出身好,从来不需要考虑灵石之事,花钱亦是大手大脚的,直到为了灵石死不要脸的天剑门的钱掌门上位后,与对方打交道多了,从此他也开始学会斤斤计较,捂紧储物袋,怜爱每一块灵石。   祁掌门说:“什么精神损失时间损失?我警告你啊,你别想讹我的灵石,我只答应补上资源上的损失,练气期的修士缺少历练场合,我沧海宗愿意提供……”   总之,多余的灵石一块都别想了,赔是不可能赔的!   **   两宗的掌门还在为赔偿之事扯皮时,两宗的弟子已经各回各宗。   “红红和绿绿也跑得太快了。”许印蓝嘀咕道,“我还没跟她们告别呢。”   林弱人抓抓脑袋,“好像是希光真人不放心她们的身体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优雅温柔的希光真人,最后有点落荒而逃的感觉,是在躲谁呢?   既然想不透,林弱人很快就   抛开,   说道:“咱们两宗的宗门近,   有时间咱们可以去找她们玩。”   比如到人宗的后山历练,人多热闹嘛。   许印蓝点头,“也成,红红和绿绿的脾气很好,咱们肯定合得来的。”   和林弱人道别后,许印蓝回到凌水峰。   回到凌水峰后,她想起祁掌门给的见面礼,打开一看,当那闪烁着青光的矿石映入眼帘,许印蓝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青晶石。”   这可是能增加本命剑延展性的青晶石,祁掌门也太大方了吧。   苏纤羽凑过来看一眼,为她高兴,“哇,小师妹的收获真不错。”   因这这次许印蓝在秘境里捞了很多的妖兽尸体,这些可以兑换成一大笔贡献点,可以和宗门换好几块品质高些的矿石。除此之外,许印蓝这次在秘境里最好的收获,就是一块闪耀着紫光的黑色紫金矿,足耀足有拳头大呢。   许印蓝高高兴兴地说:“这是我在秘境里捡到的,这块紫金矿被混在妖兽蛋里,我当时都没发现,只想着将泡在水里的妖兽蛋转移到安全地方。”   哪知道竟然有如此意外之喜。   大师兄看她的眼神格外温柔,摸摸她的脑袋,“童年秘境是有境灵的,小师妹第一个跳出来拯救秘境物种,这个说不定是境灵的谢礼呢。”   苏纤羽笑着点头,“紫金矿很难得,跟青晶石一起混合加入武器中,会使武器延展性更佳,更有韧性,小师妹日后的本命剑肯定非常厉害。”   也就是说,更耐用更不容易折。   许印蓝一脸高兴,小脸红扑扑的,她在识海里问:“藏鱼,我可以和师兄师姐他们说说你的来历吗?”   藏鱼特别有偶像包袱:“你就不能等我变得又美又强的时候才介绍吗?我现在的模样这么寒酸朴素,他们肯定以为我是把乡下土剑。”   “可是我想将你锤炼一番,大家总会知道的。”许印蓝反驳。   藏鱼最后勉勉强强地应下了。   得到他的同意,许印蓝抽出那把像匕首的破剑,一脸认真地对大家说:“师姐,其实我想将紫金矿和青晶石都用在藏鱼身上……”   对于小师妹随身带着一把破剑的事,凌水峰的人都知道,他们只以为这把剑有什么纪念意义,但他们却从未想过,小师妹居然想将珍稀的矿石用在这破剑上。   大师兄不赞成地说:“小师妹,我不建议你锻造这把破剑,有这个功夫还不如重新炼制一把新剑呢。”   看着一折就断的破剑,有什么好锻造的,废灵石又废矿石。   藏鱼不禁骂骂咧咧的,许印蓝也有些生气,“藏鱼才不破,我会重新让它获得新生的。”   苏纤羽也给大师兄好几个大白眼。   自己收集一堆剑,却容不下小师妹的一把破剑,明显这把破剑对小师妹更有纪念意义,说不定是她父母送给她的,大师兄真不懂说话。   苏纤羽道:“小师妹,不用管他,咱们去宗门的库房看看有什么能兑换的矿石,师姐陪你一起将这把剑重新锻造。”   许印蓝高兴地点头。   两人来到宗门的库房,许印蓝将手里所有积分换了几块矿石,然后和苏纤羽一起到宗门的炼器房,租了一间炼器室。   “真大啊。”   许印蓝好奇地看着炼器室,巨大熔炉连接着长长的烟管,透过十米高的屋顶将烟火气吹到外面。   苏纤羽介绍道:“宗门提供各种火,有地火、有兽火,也有灵火……”她取出自己惯常用的灵火,自豪地道,“这是我收集的灵火——琉璃净垢火,多亏是它,你师姐我才没有被炼器室的火烤成黑炭。”   许印蓝好奇地问:“师姐,这火有什么特殊的吗?”   “你靠近点!”苏纤羽招她招呼,等她靠近后,解释道,“小师妹,发现了吗,这火没有温度!它是一种特殊的火,能将矿石融成水,但摸着却感受不到任何温度。”   许印蓝没问这火是不是无害的,刚靠近时,她就有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这火绝对能将修士的肉身烤成灰。   但它在四师姐手里,却一点都不恐怖,还化成一朵火焰花,在她手指上跳来跳去,显然很喜欢自己主人。   苏纤羽摸了摸跳动的火焰花,柔声道:“小火花,今天你帮帮我小师妹好不好?”   小火花蹦跳着,跳进熔炉底部,没一会儿,熔炉底部蓝色的火焰熠熠生辉。   苏纤羽赶紧招呼,“小师妹,快将矿石放过来,先放紫金石。”   等许印蓝手忙脚乱地将矿石一一放进去,苏纤羽又吩咐:“好了,取出藏鱼。”   许印蓝对锻造灵器毫无经验,是以这次锻造藏鱼,是苏纤羽为主导。   刚开始锻造时,苏纤羽几乎没怎么用力,她生怕将这把破剑锤断。然而不久后,随着她的力气一点点增加,最后是竭尽全力……   她开始怀疑人生。   看到师姐满脸怀疑人生,许印蓝乖巧地说:“师姐,你累了吧,我来吧。”   正好苏纤羽双手酸痛,便将锻造的事交给她,反正接下来也只是一些体力活,并不含什么技术。   许印蓝用尽浑身力气,反复地锤打着一柄锈迹斑斑、仿佛轻轻一折就会碎的匕首。   苏纤羽盯着剑身的锈迹都没被锤下几片的藏鱼,说道:“按我平时的工作量,十把剑我都打出来了,这匕首是什么来历?”   “不是匕首,是剑!”许印蓝反驳,“而且还是柄仙剑!”   苏纤羽满脸狐疑,她感受大半天,缓缓地点头:“嗯,我相信了。”   许印蓝一脸惊喜地问:“师姐,感受到里面的剑灵了?”   先前师姐开始锻造藏鱼时,藏鱼就一直在她的识海里呐喊:“用力点,不要因为我是一把娇剑而怜惜我!”听得许印蓝满脸黑线。   苏纤羽摇头,“这个倒不是。”她心里有些惊讶,难不成这把破剑居然还有剑灵?还真看不出来呢。“如果是一般的剑,我   用这么大的力气锤打,早就碎成片了。”   虽然她的外表看着纤细柔弱,实则在修真界,都算得上是不折不扣的大力女。   当然,选择成为器修的,就没哪个是力气小的,力大如她,就连星陨石都能锤扁,然而这把破剑,却费了她浑身的劲儿,才能锤炼出这么点儿锈片,不是仙剑怎么解释?   苏纤羽一脸忧虑地看着剑身,按小师妹的说法,这剑身的长度其实比她还高,现在却变得和匕首一样大,当它恢复原来的模样时,得花多少矿石才补得起来啊?   她又看看小师妹,仿佛已经看到小师妹穷困潦倒的未来,只为修补一柄仙剑。   她不禁建议道:“小师妹,你要不要学着炼丹或者符箓之类的,这些都比较赚钱。”要是不赚钱,怎么养得起这把就和吞金兽差不多的剑。   许印蓝擦了擦额头的汗,心里也思忖起来。   轩辕家的姐妹都挺有钱的,要不要去找她们取取经?   宗门的仓库里有不少珍贵的矿石,藏鱼看到的时候,一直嚷嚷着,这个想要、那个也想要,可贫穷如她,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两人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将藏鱼锻造出来。   藏鱼的外形,也从一把生锈的破匕首,变成一把平平无奇的铁匕首。   许印蓝一点都不嫌弃,反而喜滋滋地说:“师姐,这就是传说中的宝物自晦吧?”她家的藏鱼这么厉害,如果外表看着金光闪闪的,她真怕有剑修看到后会心动,想要和她抢。   苏纤羽的嘴角抽了抽,一言难尽地看她。   不,她觉得这是因为这剑是吞矿石的无底洞,这么点矿石,竟然还不足以让它脱胎换骨,别说变形,变个色都难。   苏纤羽已经幻视到未来小师妹穷得如同乞丐的模样,一时间觉得不仅自己的胳膊酸,这心更酸。   “师姐,还有剑鞘呢。”许印蓝双眼亮晶晶的,“藏鱼这么好,只有绝世的剑鞘才能配得上它。”   苏纤羽嘴角又抽了抽。   最后,许印蓝仍是让师姐帮忙打一把金光闪闪的剑鞘,看着就高端大气上档次,显得那剑越发寒酸小气不入流。   但许印蓝不觉得藏鱼寒酸小气不入流,藏鱼也不觉得,一人一剑都表示这剑鞘勉强配得上,日后如果还有其他的矿,要炼造一个更华丽的。   苏纤羽已经不想评价小师妹的审美。   将修士看不上的金子融进剑鞘里,这究竟是哪来的暴发户品味?   算了算了,反正剑修在世人眼里本来就挺古怪的,剑鞘金光闪闪算个屁,还有人将珍贵的宝石镶在剑鞘上,打扮自己都没那么上心。   **   听说两个师妹出关,二师兄特地从仙味阁赶回来,要给她们做些好吃的补补身体。   只是……   二师兄为难地抓着勺子,很想来个蛋炒饭将锅颠到发疯,以宣泄自己的为难。   “这剑鞘真……俗,华丽啊,看着金光闪闪的!”   许印蓝得意洋洋地说:“是吧,   是吧?这种富贵色,   一看就高端大气在档次,低调有内涵。”   二师兄盯着闪闪发亮的剑鞘,他都快不认识“低调”怎么写了。   不过,在提到剑的时候,二师兄的赞美就真情实意多了,“多么低调有内涵的匕首,就和我的厨具一样,外表低调做事高调……聪明有灵气的宝物都知道自晦,像我的菜刀看着像把凡铁之刀,谁能想像它能切千米大章鱼,也能剁万年溜溜草,更能砍亿年的弱水冰。”   许印蓝默默将藏鱼收起来,总觉得二师兄是借机会夸自己的厨具呢。   她撅起嘴,明明藏鱼更厉害的,怎么就跟一把菜刀同等地位?   “我可不是匕首,我比菜刀厉害多了。”藏鱼不高兴地反驳,“我是仙剑,全修真界最美最快最锋利的仙剑!”   许印蓝敷衍地安慰它:“等我找到足够的天材地宝重新炼制你,你一定能变成一把漂亮无比的仙剑。”   其实她没敢和藏鱼说,她以前真的以为它是农具呢。   大师兄作为合格的剑修,看武器时从不看外形,他握住藏鱼,朝试剑石划过去。   很快,他脸上露出惊讶之色,这匕首比他想像中还要锋利呢,这试剑石差点被切成两半。   “比我武器库中九成的剑都锋利。”   此时,大师兄也不再说藏鱼破败、不值得花费灵石矿石锻造它,他当即丢了一块珍稀矿石给小师妹当赔礼,同时表示,如果想将藏鱼作为本命剑的话,也不是不行,只要有倾家荡产的准备。   许印蓝喜滋滋地谢过大师兄。   苏纤羽喝着二师兄精心调制的美容减肥蔬果汁,问道:“大师兄,秘境的事查清了吗?”   “查清了。”回答的是二师兄,他的面色沉凝,“没想到魔族竟然死灰复燃,那几个毁坏秘境的家伙,现在听说生不如死。”   据说已经被他们掌门倒吊在沧海宗的大门已经有一个月,如此是为了吸收阳光,好将体内的魔气化去。   许印蓝好奇地探头,“这是吸取光之正义芭芭拉能量,就能对抗黑暗中的漆黑诅咒,拯救世界吗?”   苏纤羽一脸无语地看着她,小师妹又在说一些别人没听过的话了。   但是特别神奇的是,他们居然都能理解。   大师兄翘着脚说:“听说魔界没有太阳,白天都是阴沉沉的,魔族人讨厌阳光,像一些轻微的魔气,太阳会将之炼化,都用不着袪除……那几个家伙被倒吊起来晒太阳,确实是为他们好,毕竟魔气这玩意就算被清除,经脉丹田说不定还有残余,晒太阳是最简单最方便的方式。”   当然,沧海宗也有惩罚的意思,一是做给天剑门看,表示沧海宗绝不包庇罪魁祸首;二是杀鸡敬猴,告诫门下徒弟,如果心性经不起诱惑,沾上魔气,这就是下场!   大师兄有些不屑,倒吊着晒太阳罢了,算什么下场?   等将他们体内的魔气消除完,接下来要不要除名,这才是最大的惩罚。沧海宗可是名门大派,一旦被除名,谁还敢收?将来只能沦为散修,这才是对他们的惩罚。   没有将他们直接废掉修为,都]算沧海宗厚道。   二师兄叹道:“如果是鬼气,都不用袪除,太阳就能直接清除,还是魔气更麻烦点。”   大师兄点头,“所以自古以来,修真界和魔族打生打死,仇恨甚至延续数十万年,人族反倒和鬼族之间却没什么太大的仇恨。”   苏纤羽面上露出几分忧虑之色,“可是听说魔界被封印已有万年,修真界已经习惯和平的生活,对孩子的教育都很少会谈弱肉强食,若是魔族真的跑出来……”   “那就打回去!”大师兄一脸坚定地说,他垫起脚尖,拍了拍苏纤羽的肩膀,安慰道,“四师妹放心,大师兄会保护你们的。”   许印蓝放下碗,跑到师姐身边,原本想安慰师姐的,却让她发现不得了的事情。   “哎,大师兄,我竟然快和你一样高啦。”许印蓝高兴地转圈圈,“等明年时,我就比你高了,到时换我保护你。”   大师兄心里的气顿时不打一处来,哼道:“高就代表强的话,大树都能统治修真界了!”   许印蓝赶紧哄他,哄了大半天后,一脸真诚地表示,她就算比大师兄高,大师兄在她心里依旧是最强,是她的偶像,是她前进的方向……   最后还贡献出储物袋里所有的零食,大师兄这才勉强原谅她。   苏纤羽从头看到尾,一直捂着嘴笑。   其实男孩子发育得晚,早期时本来就没女孩子高,加上这一年来,二师兄养孩子养得精细,做饭荤素搭配、营养丰富,让许印蓝将父母去世后两年的亏损补回来,这身高自然也一直猛长。   二师兄得意洋洋,小师妹长得这么好,这么健康,他养的!他的功劳!   四师妹也算得上是他养的,四师妹还是练气期的时候,她也吃了好几年他做的饭呢,现在四师妹能长成修真界数一数二的大美人,他也是有功劳的。   此时此刻,二师兄诡异地体验到养成的快乐。   吃过饭后,许印蓝回到自己院子。   只见门口一堆传音符悬浮着,小部分是宗门教学处要求她补欠缺的课,大部分是来自轩辕姐妹,不差钱的轩辕姐妹将传音符当成消耗品用,一句“你吃了没”都要费上一张传音符。   其中还有林弱人的,为省传音符,一张传音符她说到记录不下为止。   许印蓝坐在桌前,拿出几个传音符,依次回复。   她先给林弱人传话:“弱人,红红和绿绿邀请我们去沧海宗玩,说请我们吃绿绿研究的药膳,你要不要去?”   早就吃腻宗门膳食堂的林弱人立刻回复消息过来:“去!”   当即许印蓝蹦蹦跳跳地去找二师兄,让他帮忙做一些美食。   她要让所有朋友都知道,她有一个宝藏二师兄,他做的饭天下第一好吃!   二师兄被夸得心花怒放,直接拎起大勺子,使出看家的本事,蒸煮烤炸炝……几大菜系都来一套,差点消耗掉一个储物袋的食材。 第191章 穿成一把剑17   第一次来到沧海宗,站在沧海宗的山门前,许印蓝瞪大了眼睛,被它的财大气粗震住。   林弱人悄声说:“每次来沧海宗,我都觉得这里的空气都是灵石的味道,然后就会产生一种只要弯下腰、就能捡到灵石的错觉。”   许印蓝缓缓地点头,十分赞成。   天剑门就只有几个用于面子工程的大殿,以及各种典礼必用的正殿比较有仙家气派,其余的山头都是一个比一个寒酸,甚至有的灵峰连房子都买不起,索性用剑刨个山洞住的穷鬼。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沧海宗就像皇亲贵族,天剑门就像山旮旯里的土农民,怪不得每次招新,天剑门一直比不过沧海宗呢。   “弱人,印蓝!”   轩辕品红姐妹俩迎出来,高兴地带着新认识的伙伴围绕她们的宗门转了一圈,然后带她们去天璇峰。   天璇峰是她们居住的灵峰。   轩辕品绿说:“药膳还在锅里熬着呢,文火慢熬了三天两夜,肯定药效都熬出来了。”她一脸热情地摇晃许印蓝的手,“印蓝,多亏了你,我才知道原来很多灵植除了炼制成丹药,还能做成药膳,我最近一直在做实验,发现不是所有灵植炼丹时都能发挥百分百药效的,有些做成药膳效果会更好。”   “丹药主打急效,药膳讲究细水长流。”轩辕品绿认真地看向许印蓝,“多亏了你,我终于找到属于我的道!印蓝,我欠了你一个因果,日后你若是有什么需要一定要找我。   许印蓝慎重地点头。   林弱人不禁噗嗤一笑:“你想还因果?那真是再简单不过了,穷剑修最缺什么,缺灵石!印蓝最近穷得连条新裙子都舍不得买,听说她将所有的灵石都用在一把剑上了。”   轩辕家姐妹俩顿时露出一个放心的表情,灵石啊,这也太简单了,不足以报答。   她们很体贴地说:“要不我帮你寻珍稀矿石?”   许印蓝一把握住好伙伴的手,感动无比地说:“恩人啊!”   来到天璇峰后,姐妹俩招呼她们到一个阔气豪华的院子里。   接着,轩辕品绿将一个和她几乎一样高的大锅扛出来,旁边的轩辕品红顿时露出生不如死的表情。   “你这是什么意思?”轩辕品绿顿时不高兴了,叉着腰说,“你对我做的药膳有什么不满吗?”   她边说着边打开巨大的锅盖,顿时水蒸汽冒了出来,里面居然还有个小锅,小锅密封着,连水汽都渗不进去,打开后才能看见里面盛满黄澄澄、香喷喷的汤,仔细看,五颜六色的灵药漂浮在汤面上,依稀露出下面的飞天黑骨鸡。   “这飞天黑骨鸡的皮肉太结实,烤着吃牙齿都会崩掉,我熬了三天三夜,还是用灵火熬的,终于熬出美味又不油腻的汤。”轩辕品绿说着,拿出几个碗,一人盛上一碗。   只见那飞天黑骨鸡熬得连肉都已经软烂,她在每一只碗里都放了几块肉。   林弱人先是喝了口汤,先是品味到那汤的美味,然后感受到微弱的灵气顺着喉咙流向内脏和经脉,一脸惊叹道:“这药膳的味道不错啊,灵气十足,比膳食堂的饭菜灵气多上十倍都不止!红红,你也太挑食了吧?”   这么好喝又灵气十足的汤,都挑不出毛病。   轩辕品红直接死鱼眼:“那是因为你们吃的是完成品,她的实验品全进了我的肚子。”哦,还有进她们亲舅舅的肚子。   说起来,都要掬一把辛酸泪。   她深刻地怀疑,舅舅最近突然忙得连回来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就是因为怕了轩辕品绿的药膳。   轩辕品绿斜着眼看她:“你不是得了分红吗?你的灵石也没少拿。”   她的药膳方子给家族的连锁酒楼赚到不少灵石,轩辕品红作为品尝者,拿到的分红可不少。   许印蓝表示十分羡慕,并问她们,她想赚钱买矿石锻造本命剑,有什么赚钱法子?   林弱人虽然是修三代,但很悲催的是,祖宗三代都是头上写着穷字的刀修,口袋没灵石,也一脸期待的看向轩辕姐妹。   “刀修也这么穷吗?”许印蓝觉得不可思议。   修真界不是一直说剑修穷得出名、穷得特色、穷得能当裤子吗?   “刀修也费钱啊。”林弱人拎起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大刀,一脸沧桑地说,“刀比剑要大,矿石要用得更多,刀修其实比剑修还要穷。”   不是每个修三代都能姓轩辕的。   轩辕姐妹俩想起一件事,猛地拍大腿,“咱们宗门设了行业测试处,要不咱们去试试。”   天剑门的弟子,百分之七十都是练剑的,另外百分之二十是练刀和其他武器,还有百分之七是体修,只有不到百分之三的行业是其他。   不像沧海,百花竞放,修真界数得出来的行业都有。   这种情况下,宗门设置行业测试处就很有必要了。   轩辕品红道:“修士的生命漫长,要劳逸结合,不可能将全部时间都用上修炼上。事实证明,一心一意修炼的人,要么道心纯粹,要么容易走火入魔。所以学点别的东西很有必要,一来打发时间,二来有个发泄心情的渠道,不易走火入魔,三来能赚钱!”   “外人都说,每一个沧海宗修士有一门赚灵石的手艺。”轩辕品绿跟着说,“宗门会将擅长此手艺的修士联合起来,然后开辟出一条商路,久而久之,沧海宗就成为天下第一富宗门了。”   可以说,苍天城的富裕繁华,大半得归功于沧海宗的经商能力。   林弱人和许印蓝脸上露出恍然大悟之色,终于明白钱掌门为何要搞素质教育、搞贵族学了,这也算是开辟商道的一种吧。   “没错,就像贵宗的保镖天团。”轩辕品红脸上露出赞叹之色。   由此可见,天剑门的保镖天团在修真界有多出名。   还有,天剑门有了钱掌门,总算能将欠了几千年的外债还上一部分。   顺便说一下,天剑门最大的债主是沧海宗,可怜沧海宗有个这么   穷的邻居,邻居还贼能打,想武力讨债只是幻想!   轩辕品绿继续道:“钱掌门其实原本是沧海宗的弟子,和咱们宗的祈掌门出自一个师门呢。”   她们出自轩辕家,对于修真界的某些秘辛,比林弱人还要熟。   许印蓝瞪大了眼睛,他们掌门竟然是沧海宗的弟子?   那钱掌门是怎么成为他们天剑门的掌门的?   轩辕家姐妹俩好心地为她解惑。   “咱们两宗的两大掌门都是卧虎藏龙的人物,他们当年抢着要成为沧海宗的下一任宗主,斗得如火如荼,钱掌门渐渐落下风的时候,天剑门上一届的掌门和钱掌门接触,对他说,只要他转投天剑门,掌门给他当。”   “钱掌门和祁掌门的师尊是咱们沧海宗已经飞升一千五百年的寄远长老,据说天剑门为了将钱掌门要过来,非常有诚意,本就不富裕的宗门为此大出血,然而都没能打动寄远长老,直到当他听到一句话。”   “什么话?”许印蓝连汤都顾不得喝,迫不及待地问。   轩辕姐妹俩不禁一笑,说道:“如果不想感情尚好的两个徒弟撕破脸,就舍了其中一个吧。”   林弱人和许印蓝听得津津有味,原来她们最敬重的钱掌门居然曾经有过竞选失败的经历,真是太神奇了,毕竟钱掌门在天剑门简直是人见人爱,剑修们发誓,只要钱掌门愿意,他这辈子都是天剑门的掌门。   林弱人问:“所以就这样,钱掌门就退出沧海宗改投天剑门?”   “倒不是,是钱掌门当时拒绝了,直到他听说天剑门欠了几千年的外债,沧海宗是天剑门最大的债主时……”   说到这里,轩辕品绿的神色古怪,似笑非笑道:“据说钱掌门当时哈哈大笑,说什么风水轮流转,这年头欠债的才是大爷,债主都是孙子,想要钱回来就给他低声下气求他。”   林弱人和许印蓝眨了眨眼睛,然后一脸敬佩:“不愧是钱掌门,就是与众不同。”   闻言,轩辕姐妹俩对此特别无语。   她们是听说过天剑门的那群剑修对钱掌门的盲目崇拜,没想到年幼的小修士,都被洗脑了,已经是无药可救。   不过由此看得出来,钱掌门在天剑门过得有多顺风顺水。   以天剑门剑修的战斗力,债主不敢催债也催不动,所以人家愿意还时,还得感恩戴德,还真是欠债的成大爷了。   突然就觉得祁掌门输了呢,起码说起自己宗的掌门,沧海宗修士意见非常多,几乎每天都有修士在抱怨祁掌门不干不净的嘴,让沧海宗的形象大跌。   轩辕家姐妹俩觉得祁掌门八成是过得不顺心,才会天天问候别人全家。   喝完汤后,轩辕家姐妹俩起身。   “走吧,我们去测试一下你们的才能。”   沧海宗的测试处是整个修真界最完整的,天剑门的修士想要测试都会往沧海宗跑,毕竟沧海宗才是最专业的。   当她们到测试处时,发现炼丹测试处人特别多,   可见炼丹致富的概念有多深入人心。   人群中,有人叫道:“轩辕师妹,这边。”   为了能缩短时间,轩辕家姐妹俩发动灵石的能力,成功插队。   轩辕品红对两个小伙伴道:“马上就要到你们了,别紧张啊。”   许印蓝暗暗吞了吞口水,不紧张不行啊,这可是花了灵石的,她得还的!   轩辕姐妹俩很讲意气,亲自陪着两人进入炼丹房,测试要求是最简单的回灵丹。   两个剑修和刀修战战兢兢地开始测试。   只是测试时,负责的炼丹师的眉头从头到尾就没有松开过,终于,他忍无可忍,破口大骂:“别把剑气混进去,小心,要爆炸了!”   “刀气也不成!”   “滚滚滚,你们这辈子都不要靠近丹炉!”   许印蓝两人灰溜溜地离开炼丹测试处。   轩辕家姐妹俩安慰她们:“这个是正常的,不是所有人都有炼丹的天赋,我记得天剑门不是有琴棋书画课吗?学得好也能赚钱的。”   当即姐妹俩给她们讲述修仙界某音修男神的故事,据说他有一次从秘境出来,除了本命乐器外,什么都没有了,于是他一脸淡定地在某处繁华的仙城的中心处,找个地方坐下来卖艺。   半个时辰后,那位音修男神坐在一流的酒楼里喝酒吃美食。   林弱人和许印蓝听得心驰神往,彻底忘记音乐课上她们几乎睡着的事迹,两人异口同声:“我们也要学乐器!”   “音修很赚钱,修真界的合籍大典或生辰宴、甚至晋升宴一大堆,这时音修就赚钱了,有名气的音修都会被人抢着请去伴奏,一天下来这个数呢。”   轩辕品绿比了一个手指。   林弱人和许印蓝不争气地擦擦口水,眼睛闪着灵石的光芒,音修也不错啊。   “我会吹笛子!”林弱人特别有自信,她家也是修真世家,她也有底蕴的。   “我会唢呐!”许印蓝也十分自信,她中气足,村头教她的师傅说她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唢呐天才!   音修测试处,许印蓝闭着眼吹唢呐,狼哭鬼嚎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   这里负责的是一个神色有点冷淡的清丽女修,此时听得眉头拧起来,果断的给自己的耳朵施了个小法术,让自己暂时变成聋子才舒了口气。   结果,痛苦的就只有轩辕姐妹,两人互相看了一眼,觉得提议她们学音乐的自己是傻子。   轩辕品红一脸痛苦地问林弱人:“弱人,你不觉得哪里不对吗?”   作为出身修真世家,早已经习惯家中宴会高水准音乐的轩辕姐妹俩,对这样的音乐很难接受。   拿着笛子研究的林弱人一脸茫然:“怎么了?印蓝这不是吹得挺好的嘛,挺有天份的,比我笛子吹得还好呢。”   闻言,轩辕姐妹俩此时只想扯着两人离开,她们觉得根本没必要测试。   等许印蓝终于吹完,清丽女修暗暗地松了口气。   “吹得很好,很适合丧礼。”她面无表情解除耳朵的小法术。   许印蓝一脸自豪:“那是,教我唢呐的师傅说,我深得他的真传,我一吹,孝子贤孙哭得可大声了。”   若不是到了修真界,她还考虑有一天以此为生呢。   只要有生老病死,哭葬队永远不会失业。   闻言,轩辕家姐妹俩不禁猛地拍额头。   修士都是没有来生的,也没有投胎转世,死亡意味着魂飞魄散,喜事只有红没有白,你敢到人坟头哭,他们家人敢将你打个半死。   至于林弱人的笛子。   音修师傅指着不远处的灵兽峰:“挺适合舞蛇的,灵兽峰的金环蛇最喜欢的娱乐是听笛子跳舞。”   轩辕家的姐妹俩听懂她的暗示,人是听不下去,动物说不定喜欢。   然而,听不懂某些贵族式委婉的林弱人却是得意洋洋:“我在灵兽峰干过活,帮他们放灵牛灵羊,我一吹笛子,它们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回棚里,可听话了。”   轩辕家姐妹俩只能干笑。   有没有一种可能,灵牛灵羊是不想听到你的笛声,才这么快速的跑回棚里?   最后,四人离开音修处,到了灵兽峰。   既然林弱人帮他们宗门的灵兽峰干过活,说不定她在驭兽方面很有天份呢。   然而浑身都是杀气的刀修、剑修并不讨妖兽和灵兽们的喜欢,两人以被独角犀牛撵得上窜下跳为结局。   轩辕姐妹俩面面相觑,让她们做法衣吧,但两人力气太大,一把将天蚕丝扯断,还嫌弃它不够结实。   符箓也尝试了,两人才落笔,符箓师就皱眉,建议道:“想写符箓,一笔好字是关键,你们得先学会写字。”   “可是,我的手不听话啊。”林弱人欲哭无泪,“毛笔比大刀难握多了。”   许印蓝一脸赞同地点头,然后求救般看向轩辕姐妹。   从小接受世家教育,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通的轩辕姐妹俩一脸不可思议,怎会有人已经练气七八层,写字还这么拉胯呢?   轩辕品红提议道:“其实阵法师也能赚钱。”她一脸骄傲地表示,“我们紫姐在童年秘境大出风头,好多人受她影响都想学阵法呢。”   然而阵法也涉及一个问题:要写得一手好字!算得一手好算术!   写字姑且不说,算术对剑修刀修而言太过艰难,耿直的剑修和刀修表示看到阵法,他们都是直接莽的。   一力破万法!   “算了,还是抡大锤吧!”   许印蓝已经认命,力气大的刀修和剑修就只适合这个。   果不其然,炼器房的器修哈哈大笑,拍着两小姑娘的肩膀:“你们太适合抡锤子了!怎么样?跟咱们学炼器吧,虽然前期赚不到钱、中期也赚不到钱,等后期就能赚钱了。”   许印蓝小心翼翼地问:“后期是指?”   “金丹吧,筑基也勉强能赚点钱的,只要你是天才!”   许印蓝   不禁叹气:“怪不得我师姐会花光大师兄的储物袋,炼器想要赚钱,可真真不容易。”   炼器师道:“成为大师后,还是能赚钱的,问题要练手,要很多很多材料练手。”所以,作为穷鬼就不要炼器了。   轩辕家的姐妹俩对她们已经无语了。   她们总算是意识到,剑修为何这么穷,这么穷,穷得人都心酸了。   但这些都是他们自己造的。   最后,轩辕家姐妹俩总算想到一个地方,“哎,还有个地方,要不要修习一下鲁班道?大匠也很赚钱的。”   许印蓝和林弱人已经被打击得没信心,闻言不抱什么希望地点头。   鲁班道的测试点到处都是精美的建筑模型,四人很快就看呆了,一脸喜爱地东摸摸、西摸摸。   “这个是灵鼠住的小房子。”   “这个鸟类可以住。”   “我有小傀儡,我想买这栋楼给她住。”   轩辕姐妹俩此时完全忘记她们来此的目的,彻底地沉醉于那精致小巧的模型之中。   半个时辰后,鲁班道的修士表示,许印蓝在编织建设方向挺有天份的,至于林弱人,劈木头也有天份。   许印蓝:“……”   林弱人:“……”   轩辕姐妹俩将买下来的房子模型放入储物袋里,两人的表情都很平淡。   轩辕品红说:“嗯,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秘境那会,印蓝不是编织了很多雨衣帽子跟鞋子嘛。”   当时秘境发洪水,布做的鞋子穿着太难受,刚用上术法弄干,等一阵浪打过来,鞋子又湿透了,后来她们穿上许印蓝做的草鞋才好些。   后来,越来越多小修士找许印蓝要草鞋,当时她直接人手一把草,教他们做草鞋。   许印蓝若有所思地点头,鲁班道入门简单,比炼器花费少太多了。   她突然想起信守村的那些泥房,修真界建房子的方法还是有借鉴之处的,如果能降低建房的成本,那句“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就不再是梦想。   “绿绿,我有个请求。”许印蓝转头,一脸认真地说,“不需要你给我灵石,也不需要你帮我寻珍稀矿石,只要你为我做到这事,你我之间因果全消如何?”   轩辕品绿面色一正,“说来听听。”   “你能不能写一本书,将凡间才有的药材的药性标注出来?”   轩辕品绿愣了下,“你要我找一些适合凡人用的药方编写出来?”   “将凡人能用的医用知识在凡间传递下去?”   “……”   等明白她的意思后,轩辕姐妹俩久久无语,林弱人也不禁陷入沉默。   许印蓝坦然地道:“你们也知道的,我来自凡人界嘛,自然想为凡人考虑多一点。”说到这里,她难免有些羞涩,“其实我现在是修士了,也算达则兼济天下,凡人的医术真的很简陋,如果凡人的大夫能知道更多治病的药方,更多治病的知识,说不定就会少死些人,你们不知道,凡间的疫病真的可怕,如果修士不出手,真的会十室九空。”   见她们许久不说话,许印蓝小心翼翼地问:“那个,是不是太难了?”   “不!”轩辕品绿深深看她一眼,然后微笑道,“其实一点都不难!真的!我很乐意做这些!” 第192章 穿成一把剑18   许印蓝和林弱人两人整整测一天,等结束后,已是夕阳西下。   黄昏的晚霞的光将沧海宗那白玉建造的亭台楼阁映衬得有如天宫。   四个姑娘离开行业测试处,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不过仍是说说笑笑,没有将之放在心上,然后不期然遇上正扯着希光真人说话的掌门千金——祁瑶。   静谧的湖水微微荡漾,精巧的亭子边,一丛月季开得茂盛,依依垂柳下,一男一女言语晏晏,男的俊、女的俏,有如一对璧人。   “哇,和话本似的。”藏鱼激动起来,“快让我看看,免费的电影,俊男美女的主角啊!”   然而,许印蓝眉毛微微蹙起,有些不快。   藏鱼奇道:“怎么,你也喜欢希光真人?所以看到这一幕心里不痛快?”   “倒也不是。”许印蓝不高兴地撇嘴,“听说之前我进童年秘境时,师姐在外面看投影石,希光真人就坐在她旁边,本来也只是巧合罢了,但后来师姐在苍天城买东西的时候,被好几个沧海宗的女修拦路了。”   说到这里,她的神色有些暗沉,“希光真人也太风流了,我希望他离师姐远点。师姐一心向道,不该被牵扯进那些桃色的流言中。”   即使那些女修没有给师姐造成太大的麻烦,但苍蝇蚊子多了,也是烦人的。   “我知道不该迁怒的。”许印蓝暗自反省,能养出轩辕姐妹的人家,家风自然极好,但人心是偏的,她偏心自己师姐又有何不对。   “我了解了。”藏鱼恍然道,“你希望有人对你师姐一心一意,不希望她成为谁池塘里的鱼之一,她的恋人不能是海王对不对?”   “对……等等,不对!”许印蓝赶紧说,“我的意思是,如果师姐想要谈恋爱,这是基本的要求,如果她一心向道,最好谁也别来搅乱她的心绪,更别提这些烂桃花了。”   “我明白。”匕首模样的剑在许印蓝识海里蹦跶,“就是一切以你师姐的幸福为标准,她想谈恋爱,男方就得尽善尽美恪守男德,她不想谈,男人就滚得越远越好,最好不见踪影。”   许印蓝眨了眨眼睛,好像是这样?   藏鱼继续说:“其实你对希光真人并无意见,但你担心他和你师姐走得太近,你师姐突然想不开眼睛被糊住,看上一个风流男修……”   许印蓝特别不高兴地道:“我师姐才不会看上风流的男修,她喜欢的人肯定恪守男德,一心一意爱她逾生命之人。”   烂白菜烂萝卜是坚决不行的。   “可是希光真人也不是烂白菜烂萝卜啊,他的元阳还在呢。”藏鱼说道,虽然一般人看不出来,但他可不是一般人,他是非同寻常的仙剑。   如今读了很多书,已经知道元阳是什么的许印蓝不禁瞪圆眼睛。   开什么玩笑,希光真人不是来者不拒吗?你瞧他这对美人的温柔德性,后宫没三千那也有三百了吧。   这边许印蓝因为刚得知的真相导致神色十分古怪,而   那边却是人约黄昏后,   气氛正好时。   “首席师兄。”祁瑶拉着希光真人的衣角,   声音又甜又娇,“一起去嘛,我保证听话。”   希光真人脸上的笑容温和,动作却十分坚决的扯开她的手。   “祁师妹,抱歉,我要闭关,没空。”   祁瑶不禁跺脚,十足小女儿的娇蛮模样:“首席师兄,你是不是讨厌我?”她的声音渐渐幽怨,“你对其他师妹都温柔体贴,对我总是不严辞色,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讨厌……”   希光真人脸上露出些许苦笑,他对其他师妹态度其实和祁师妹并无不同,怎么在她眼里,他就一个花花公子了?   “祈师妹,你才刚筑基吧,修真界弱肉强食,你不妨多修炼,这样出去掌门也放心些。”希光真人好声好气地劝道。   祁师妹的父母都是修真界数一数二的人物,身上的宝物多不胜数,本身资质又算不上差,未到三十筑基,在修真界已经算得上是天才,但思及她的天赋及父母给的庞大资源,在希光真人眼里,只有“驽钝”二字可形容。   说实话,他家的小辈,像十五岁的轩辕品紫,如果不是想要长成更成熟的大姑娘模样,今年就能筑基了。   祁瑶却是破涕为笑,“师兄你是担心我的安危吗?我对师兄有信心,只要师兄在,我肯定安全无虞。”   希光真人的面色顿时变得严肃,语气中带着告诫:“我对自己没有信心!再说了,在修真界,靠人不如靠已。”   祁瑶一脸不以为然,身为掌门之女,父母都是修真大能,她身上宝贝多得很,又不是穷散修,连个上档次的宝贝都没有,遇到危险只能身死道消。   看到几个小姑娘走来,希光真人如释重负。   他赶紧走过去,朝她们道:“红红、绿绿,你们要找我?这不是天剑门的林小仙子和许小仙子么?”   四个小姑娘向希光真人行礼,机智的轩辕姐妹俩有意无意地将祁瑶挡开,掏出一堆问题向舅舅请教。   “道法三千,总有自己擅长的东西。”希光真人一脸温和地对几个姑娘说,“赚灵石的同时,不妨思考与自己的道相关的东西。”   许印蓝一脸犹豫地问:“其实我对炼器和鲁班道都很感兴趣,更多是因为我想改善凡人的生活。”   苍天城的凡人生活得越好,她就越发的越觉得凡人界的凡人可怜。   希光真人面上露出惊讶之色,尔后沉吟半晌,说道:“剑为杀戮之器,你身为天生剑骨却满怀对苍生的悲悯之心,看来你的道将是守护之道,你的剑亦是守护之剑。”   “守护之剑?守护之道?”   许印蓝喃喃地道,灵气从四面八方盘旋成灵气漩涡,将她整个人包围起来,她闭上双眼,一动不动站在地上,仿佛陷入沉睡之中。   经过的修士看到后,不禁咂舌:“年纪这么小,居然悟道了?”   希光真人眼疾手快地给许印蓝丢了个阵法,然后守在一边。   在场路过的修士不由   得缓下脚步,   ,   轩辕品绿悟道,她的朋友这次也悟道,看来这世道果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天才的朋友还是天才。   几人并未等多久,大概半个时辰,许印蓝就从悟道中清醒过来。   林弱人一脸可惜地说:“我听说悟道的时间越长越好,你只是进阶一层,可惜了。”   “不不不。”许印蓝猛地摇头,一脸惊慌地说,“还好我醒得早,你看我修为都练气九层,太危险了。”小姑娘说着令那些路过的修士羡慕嫉妒的话,“筑基实在太简单了,我这两年还是先别修炼。”   当然,在场的几人并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   林弱人本来就是她那一届最出色的刀修,筑基完全不是问题;轩辕家尽出天才,希光真人就不必说了,轩辕家姐妹俩都是需要放慢速度的修士;至于祁瑶,她压根就没觉得修炼有多重要,旁人修炼得好坏与她何干。   “多谢希光真人为我护法。”许印蓝认认真真致谢,“看来这次是我欠希光真人的因果,多亏了您,我已经找着我的剑法之道。”   她对希光真人总算有了些许好感,就像藏鱼说的,作为被中央空调暖到的人,只要别找他当恋人,这人还是可以处的。   希光真人笑意温和:“许小仙子言重,你早已形成自己的道,我不过将之挑破而已,说是因果也太夸张了。”   以这小姑娘的悟性,这是迟早的事,实在说不上是恩情。   他温和地说:“况且,若说亏欠,绿绿的事我亦该多谢你才是。”   祁瑶站在一旁,舍不得离开,天剑门的天生剑骨悟道多久,她就等了多久。   此时她面色不佳,撅嘴在一旁生闷气,时不时打量几个小姑娘。   轩辕家的姐妹处于安全范围,她们是希光真人的姐姐们的孩子,冠以母姓。但这两个天剑门的小姑娘,小小年纪就生得这么漂亮,日后肯定都是妖艳贱货。   她的目光扫向英气的林弱人,再看向精致的许印蓝,一再在心中安慰自己,她们的年纪还小呢,希光真人并没有特殊爱好,也构不成威胁。   不对,这话也不一定!   想当初宗门多少小姑娘,她也觉得她们小,构不成威胁,她却忘记只要几年的时间,小姑娘就会变成大姑娘,会变得漂亮,还会情窦初开,最后都会习惯性的往首席大师兄身边凑,情敌一年比一年多。   祁瑶发誓,她的脑子从未转得这么快过,关于如何消灭情敌。   消灭肉身当然不行,话本都说了,活人是争不过死人的,一个死掉的白月光才是最美的白月光!   所以最好的方式让情敌自己放弃,还反而来成为你的助力。   祁瑶当即挤进来,对天剑门的两个小姑娘挤出一个和蔼的笑。   “你们这是为灵石发愁?这事怎么不问我,我爹娘都是出了名的会赚灵石。”   祁瑶决定,以后她一定要热心帮忙,将所有找首席师兄解决麻烦的女人的   麻烦先帮她们解决掉,这样就没有女人凑到首席师兄面前了。   祁瑶十分热情地将天剑门的两个优秀弟子拉走,一边说道:“首席师兄,你去忙你自己的事情罢,我会好好招待天剑门的两位师妹的,沧海天剑本一家嘛。”   轩辕家的姐妹互视一眼,颇为不放心,毕竟这两人今日是上门找她们姐妹的。   轩辕品绿对自己姐妹说:“其实祁师姐也没那么糟糕啦,你看印蓝悟道之时,她并未出声打扰。”   还帮了些许忙,比如说瞪走停下脚步围观和羡慕嫉妒的修士。   **   年轻的沧海宗的掌门表示,他一点都不想看到天剑门的人,他正在为被天剑掌门敲诈的赔偿心疼不已。   天杀的钱掌门,自从和他竞选沧海宗的掌门失败后,就改投天剑门。   他本以为这个曾经的师弟日后会将自己当成敌人,与他针锋相对的,他甚至作好了两人反目成仇,脑中演习了千年的仇恨大戏轮番上演,什么你杀我全家,我弄死你满门的戏剧一遍又一遍。   结果这混蛋不想弄死他全家,相反,他对他的妻女还挺客气的。   这混蛋千年来唯一的目标就是掏空他的储物袋,他身上的每一块灵石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祁掌门想到这里,差点猛男落泪。   想当初他是多么的视灵石如粪土,直到钱师弟变成天剑门的钱掌门后,他的库房地皮都被对方搜刮掉三尺。他深刻怀疑妻子要和他分居原因,并不是什么他长得太嫩、妻子过于成熟,而是他的储物袋里没灵石了。   灵石是男人最好的美容品啊,钱掌门这混蛋,让他姿色少了三分,都迷不住道侣。   然而,败家女儿祁瑶根本不懂他这当爹的心酸,居然为了钱掌门的弟子,伤他这个老爹的心。   总之,他是不可能为钱掌门的弟子花一块灵石的。   不,一个灵珠都不可能!   祁瑶可不管她爹和钱掌门之间的恩怨情仇,她拉着外貌看着比她还小几岁的亲爹的手,猛地撒娇。   “爹啊,你想想法子嘛,你看她们多可怜啊,还这么小就为灵石发愁。”   她努力地揉揉眼睛,挤出一滴泪来:“想到我这么幸福,什么都有爹娘帮忙筹划,从来没为资源发过愁,你看她们这么小,没爹没娘的多可怜……”   祁连山听得牙疼,对女儿的撒娇实在没辙,要是他没记错的话,这叫林弱人的孩子的父母建在吧?要是让她父母听到,估计要提着大刀砍过来。   然后又是骄傲,他养的闺女真是善良,连对天剑门的这些穷剑修都这么好。   再看那两个小姑娘,她们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一点都不像得寸进尺、不要脸的钱掌门。   尤其是叫许印蓝小姑娘,若不是她发现破坏童年秘境的沧海宗弟子沾染魔气,他和钱掌门曾经的交情,只怕真要毁于一旦。   毕竟作为一宗掌门,屁股决定脑袋,到时他们想不反目成仇都不可能。   想到这里,祁掌门仍是心有余悸。   这一千多年前,沧海宗掌门之位做不到的事,没想到一点魔气就差点办成了。   祁掌门便道:“还真有一件事,需要你们帮忙的。”   他拿出好几封信,对两小姑娘说,“我需要人送信到梨花城,大概七天一封,你们每七天帮我送一封信。”   祁瑶探头,“爹,您又给娘送信啦,怎么不让青鸟送了?”   祈连山一脸悻悻的:“那青鸟送一只,你娘就吃一只,爹养的青鸟都没了。”   林弱人和许印蓝闻言,不禁打了个哆嗦,她们不会也被吃掉吧?   许印蓝不明白,小声地问祁瑶:“为什么不用传音器呢?”这些有钱人不都有传音器?就算节省也可以用一次性传音符。   祁瑶朝她翻白眼,“我爹觉得凡人说的尺素传情才能表现出真心,青鸟殷勤才能表现出热情。”   闻言,林弱人跟许印蓝不禁沉默。   所以才会养青鸟专门送信?青鸟那么贵,还是一次性的?   两人努力地不露出对狗大户的羡慕嫉妒。   “那个……”林弱人咳了一声,“祁师姐,其实我有爹娘的。”她不是孤儿。   祁瑶大惊失色:“什么,你有爹娘还这么穷?”简直是丢了修N代的脸,这么多年就没存点灵石?   林弱人一脸沧桑之色:“一入天剑门终生穷,我有什么办法?谁叫我一家子上下都是刀修。”她甩了甩手中巨大的刀,一脸不认命,“都说剑修天生穷,又没说刀修天生穷,说不定从我开始能改变我家族贫穷的命运?”   许印蓝嘴角抽了抽,那是因为刀修的人数少,穷得没那么明显。   她轻咳一声,“弱人是名副其实的修三代,比如说她消息特别灵通,知道很多修真界的八卦。”   祁瑶马上请她们坐在白玉石的桌子上,掏出瓜子灵茶,一脸兴致勃勃:“我最喜欢听八卦了,说来听听。”   作为一宗掌门之女,她除了修炼之外,对其他事都感兴趣。   林弱人不禁尴尬地望天,最后迫于她们的钱途掌握在祁瑶手里,只好搅尽脑汁回想修仙界的秘辛。   “其实我祖父、我父母都在天机门工作,听了一耳朵的修真奇闻异事……”   每次好不容易一家凑一起的时候,说的都是八卦,毕竟天机门号称不出门而知天下事,作为天机门聘请的强者保镖,想知道的、不想知道的,最后都知道了。   林弱人当即说了几个无伤大雅、一打听就知道内情的八卦。   祁瑶听得眼睛发亮。   许印蓝则对八卦的兴致不大,毕竟藏鱼曾天天在她识海里讲述它辉煌上辈子的经历,牛皮都快吹破了,她都当八卦听的。   她倒是对天机门的工资感兴趣,一脸期待地看向林弱人:“你觉得我们也去当保镖怎么样?”   像天机门这种修为弱又需要保护的门派,修真界应该不少。   林弱人撇嘴,“算了吧,   咱们的修为这么低,   ”   ,   像她们这种练气期的,人家看都懒得看一眼。   这时,藏鱼在许印蓝的识海里跳脚,“蓝蓝,写小说大有可为,就写小说。”   许印蓝转述藏鱼的话:“都说艺术源自生活,弱人,其实你可以将八卦写成小说的,小说也能赚钱的。”   “小说?你说话本?”林弱人问道,她不爱读书,没看过话本,不过听说修真界闲得无聊的世家贵女挺喜欢看的,还爱追文。   作为爱追文的有钱人少女之一,祁瑶当即一把握住林弱人的手:“我觉得你说得可有趣了,不如你去写话本吧,我一定买!”   离开沧海宗后,两个姑娘都很高兴,因为她们都找到赚钱的方法,未来大有可为啊。   “我们去苍天城看看话本是不是大有可为吧。”林弱人握紧手上的刀,“总比去给大匠片木头好吧。”   去鲁班道测试时,那个小师傅一脸含蓄地和她说,她的刀法好,可以去片木头。   她当场就拒绝了,自己勉强也称得上修真世家出身吧,她其实也是听得懂某些贵族式的委婉,不就说她没天份,只能当苦力么?   现在不同了,她找到自己能做的事了!   林弱人握紧拳头,“等咱们送完信,就去书铺看看。”   翌日,两人在宗门前聚集。   林弱人奇怪地问:“印蓝,你怎么有黑眼圈了,昨晚没睡好吗?”   许印蓝打了个哈欠,她昨晚又做噩梦了,醒来后就睡不着,直接睁眼到天亮。   练气期若是睡眠不足,也容易有黑眼圈的。   “其实,你可以用修炼代替睡眠……”林弱人说到最后,直接闭嘴。   昨日白天时,许印蓝才刚悟道突破一个小境界,这小心肝都在抖呢,哪还敢继续修炼。   许印蓝取出一盒糕点,“放心,这是我二师兄做的清凉薄荷糕,吃了倍有精神,不会误事的!”   林弱人欲言又止,想说修士会有模糊的感应,梦多半是预知梦,看她的黑眼圈,肯定不是什么美梦。   许印蓝不好说自己在梦里,被罡风千刀万剐,浑身的血肉被片了个干净。   她含糊地道:“我就是梦见自己筑基后,和大师兄成为天剑门的两位袖珍真人,太可怕了。”   确实挺可怕的。   林弱人只得安慰道:“修士的修为最重要,如果没有心魔的话,保持青春年少也没什么不好。”   许印蓝的情绪仍是不高。   要真是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天才修士硬是压制着修为,努力地长大后再筑基了。   **   梨花城并不远,加上苍天城有传送阵,据说几息就能抵达。   不过,祁掌门觉得自己写给夫人的信不能经过传送阵,这显得他没诚意,一定要信使亲自去送去,才能表现出他的心意是如此真诚、他的爱意是如此炽热。   “小姑娘,你们来梨花城来得正是时候,现在是秋天,树上的梨子可清甜可口了。”做飞天蟒生意的中年修士朗声大笑,招呼两个小姑娘上蟒身。   林弱人和许印蓝坐在金黄色的大蛇身上,好奇地摸着它光滑又锋利的鳞片,飞天蟒的性格温驯,它在空地上打着圈儿,哄着两个小姑娘玩。   一旁等候出发的几个客人不禁挑眉,很是包容小孩子们的好奇心。   飞天蟒的主人都乐意让自己的本命兽陪小姑娘玩,他们这些作客人的,更不会有意见了。 第193章 穿成一把剑19   许印蓝好奇地问:“叔叔,你是梨花城的人吗?一天能往返苍天城多少回?”   中年修士将一把灵丹塞到长达十来丈的飞天蟒嘴里,亲昵地拍了拍它巨大的蛇头。   “我是梨花城的人,阿长是我本命契约兽。”中年修士笑得很爽朗,“我做的是短途生意,苍天城离梨花城不远,一天能十个来回呢。”   中年修士脸上带着经历风雨后的云淡风清。   他说年轻的时候好勇斗狠,觉得在偌大的修真界闯出自己的名头方不算白活一场,当时天不怕地不怕,带着契约兽闯天涯,然后被冰冷的现实拍傻。   “有一次闯秘境,如果不是阿长在,我早就死了。差点失去我的本命兽后,我才知道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中年修士说到这里,一脸沧桑之色,然后看飞天蟒的眼神温柔无比,“我现在宁愿当个小人物,也希望它能平平安安的。”   飞天蟒似是知道主人的心情,探头过来蹭蹭主人的手。   中年修士的故事让两个小姑娘十分动容,纷纷掏出丹药瓶。   灵兽丹她们没有,不过补灵丹这种东西不仅人修能吃,妖兽当然也能吃。   一刻钟后,终于等够飞天蟒所能乘载的客人,飞天蟒准备出发了。   这时,一颗又一颗地给飞天蟒喂补灵丹的两个小姑娘也收起了已经空的丹瓶,一起爬上飞天蟒。   一个坐在蛇尾的熟客瞪了老板一眼,传音道:“又为你的阿长骗吃骗喝了?”   中年修士的脸皮很厚,“我说的都是实话嘛!哎呀,这两个小姑娘真不像天剑门的刀修和剑修,也忒大方了点。哎,你也别一脸看人渣的表情,我发誓,小姑娘若在梨花城遇到事儿,我一定为她们出头,成了罢?”   其实许印蓝能模糊地感知到飞天蟒主人的目的,但这又如何呢?藏鱼说过有个叫摇摇车的东西,坐一次需要一个硬币。   她不知道一个硬币是多少钱啦,但飞天蟒是高阶灵兽,收一瓶补灵丹作为路费,也是应该的吧?   藏鱼:╯︿╰蓝蓝你这辈子还是当剑修吧,千万别做生意,会亏得当掉本命剑的。   飞天蟒的速度果然不俗,很快就抵达梨花城。   刚进梨花城,许印蓝两人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着的清甜的梨子香。   她们从一条繁华的街道走过去,一路上,街道两边到处都是卖梨子糕、梨子糖、梨子汁和梨子酒的店家,甚至还有许印蓝无法理解的梨子炖肉。   “哎呀,真是个爱梨子爱得深沉的城市啊。”林弱人感叹道,“等送完信后,咱们也买点梨子食品吧。”   许印蓝点头,难得来了,当然要带点礼物回去给师兄师姐们。   两个小姑娘走进梨花城的内城区,这里是城内有权有钱的修士才住得起的地方。   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府邸门口前,两人停下脚步,发现门口处有一个美貌的元婴傀儡,居然只是守门的。   知道她们的来意后,   元婴傀儡示意她们稍等。   不一会儿,   一个一个成熟美艳,仿佛熟透的香甜桃子般的女修走出来。   她朝两小姑娘招手,挑眉说:“哟,老头子怎么会让你们两小姑娘送信?青鸟呢?”   “见过掌门夫人。”   林弱人和许印蓝向她行礼问候,明面上沧海天剑两宗是一家,沧海宗的掌门夫人也算得上是她们长辈。   美艳女修摆了摆手,“我和老头子准备离缘,你们叫我桃夭仙子就好。”   林弱人觉得祁掌门肯定是不想和离的,看这些不间断的书信,就知道他多喜欢自家夫人。   许印蓝也觉得其实桃夭仙子好像也不想离,想离的人提起道侣的语气不会这么亲昵。   两人解释道:“那个,掌门不是不想派青鸟,他说青鸟没了,他来不及去抓,所以这段时间由我们送信。”   闻言,掌门夫人掩嘴,“不会吧,我就吃那么十几只……”   呃……好像是几十只吧,还是几百只?掌门夫人不记得了,觉得都怪老头子养的青鸟味道太好,而且灵气十足,红烧清蒸炖汤滋味都一流。   桃夭仙子请两个送信的小姑娘入内休息,并让伺候的傀儡送来很多梨花城特有的美食,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两个小姑娘吃得嘴巴鼓鼓的,十分可爱。   “阿瑶也喜欢吃这些,一边吃又一边苦恼会长胖,给她塑形丹,她又说丹药二分毒,皮肤会变差什么的。”桃夭仙子一脸温柔地提起女儿,说的都是女儿的好话。   她知道自己女儿的性子,称得上是刁蛮任性,颇为自我,跟在她身边的马屁精都只想同她要好处,其实她的女儿根本就没有正常的朋友。   是以看到这两个一身清正之气的小姑娘,当娘的就不由得热情款待。   自己的女儿不争气,那就只能作长辈的出面,希望能为自己女儿拉点好印象,让她们不要嫌弃她那脑子笨、懒惰还不知上进,且性格又不好的闺女。   只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作父母的,都是用心良苦。   最后,林弱人和许印蓝离开时,手里还拿着不少梨花城特有的美食,不禁有些心虚。   桃夭仙子实在太过热情,她们想推都推辞不了。   “至少,咱们不需要买特产了。”林弱人喃喃地道。   “买特产的灵石省下来了呢。”许印蓝双眼亮晶晶的,觉得桃夭仙子真是个好人,“不如咱们就去多买几本话本来当参考吧。”   林弱人用力地点头:“好,我会努力当上大著作者的!”   当即两个小姑娘兴致勃勃地朝梨花城的书铺走去。   她们决定先在梨花城的书铺逛逛,等回到苍天城后,再逛逛那边的书铺,多跑几个书铺,总能调查出时下最受世人欢迎的话本是什么类型。   在梨花酒特有的香醇味道中,两人走到街道的尽头。   这里不像街道中心那样人来人往,比较安静,但客人竟然也不少,大概世人都   知道这附近是书铺和符箓阵法等店铺,下意识地保持安静。   她们去的书铺的面积很大,玉简非常多,不过纸质书籍竟然更多,只见二层的屋子里,到处都是书架,上面都是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书,生意看起来相当不错,随处都能看得到凡人和修士。   这是一座凡人和修士和谐共处的城市。   林弱人道:“这个店铺比我想像中还大,里面设了空间阵法。”   但是,就算从体积考虑,纸质书也太多了吧?相对来说,玉简真的少得可怜。   “玉简不是更方便吗?”许印蓝不懂这些,她觉得玉简往额头一放,神识一扫,什么信息都进脑子里了,能迅速地秒读,多方便啊。   林弱人无语地道:“你笨啊,一下子读完了,还怎么消遣。”   本来话本这些就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当然是慢慢地品读,读得越慢越好。   书铺的掌柜是一个中年模样的筑基期修士。   他笑眯眯地走过来,约莫是听到两个小姑娘的话,当即道:“其实玉简也有的,不过大部分修士并不喜欢。”   修士的一生何其漫长,玉简只需要神识一扫就看完,还得苦等更新。   那不如慢慢地读,消磨时间呢。   掌柜继续道:“还有,梨花城九成以上的居民都是凡人,他们可读不了玉简。”   不是修士没有神识,自然读不了玉简。   许印蓝颔首表示理解:“玉简的话,还是更适合学习知识,消遣的话,还是纸质书比较好。”   老板闻言,不禁干笑,没说如果是合欢宗的教学动作话本,还是玉简更好卖,栩栩如生,和投影在面前一样真实,最重要的是还有声音呢。   还有,如果女主是玫瑰仙子的玉简,那是卖得最好,声音娇软动听,让人听得直流鼻血。   就在这时,有客人进门,“掌柜的,青松先生的最新的话本出来了吗?”   “粉红淑女的话本出了吗?”   进来的是两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她们穿着一红一白的留仙裙、打扮娇俏美丽,进来后,她们的眼睛就黏在最新出版的书上。   林弱人看了看周围,对许印蓝道:“我们去那边看看。”   角落里有一些书,她看到好几个男修戴上一种平凡没特色的面具,遮遮掩掩地掏上一两本书,然后飞快的让老板结账。   一个正在认真淘书的男修突然对上两个小丫头好奇的目光,不禁吓了一跳,忙不迭地将书揣到怀里,然后跑到前头去结账离开。   看到这一幕,许印蓝也好奇起来。   于是两人也学着那些男修,鬼鬼祟祟的样子,摸了好几本角落的话本,躲到一旁翻看。   这话本一翻开,就是密密麻麻的字,看得让林弱人不禁深吸口气,努力不露出头疼的表情。刀修表示,她家祖传的刀法都是直接灌到识海的,半个字都没有,祖宗特别体恤他那些不爱读书写字的后代们。   许印蓝则小声读着,然   后越读越迷糊,越读越觉得自己是文盲,难不成这是她经常逃掉文化课的报应?   “他的手放在女修高耸的……上,雪山之顶红梅绽放……春水潺潺……芳草萋萋……”   林弱人说出许印蓝心中的话:“啊,这不是描述风景的话本?用得着偷偷摸摸吗?”   许印蓝翻了翻话本:“好像不是风景,应该是体术,你看这两人重叠在一块,打得可激烈了,衣服都没了……”   这时,正在打盹、差点睡着的藏鱼瞬间无比清醒。   他气得直跳脚,尖叫连连:“不许看!未成年的小孩子不许看这个!好姑娘也不许看这个!”   修士的耳朵何等灵敏,瞬间整个铺子里的人都看过来。   发现是两个小姑娘,年纪大的最多十一二岁,年纪小的那个看着未满十岁,众人的神色一言难尽。   只见先前那进来的两个少女顿时眉头一拧,杀气腾腾地看向掌柜,咬牙切齿地道:“掌柜的,你们的铺子怎么还卖黄蚊给小孩子?”   这还是两个孩子呢,掌柜可真是造孽哦,只管灵石,竟然不管幼崽的心理健康。   这两个孩子身上的灵气蕴然,修为甚至还不低,已经是炼气后期,一看就知道是某个宗门精心培养的弟子,未来定会是修真界的天才人物,过早地看小黄蚊,若是想不开进了合欢宗……   掌柜的冷汗都要流下来,心里也有些急。   这么多书,这两个小姑娘咋就拿小黄蚊了?你拿就拿吧,竟然还当众读出来!   他赶紧拿起几本幼儿教育类的书籍冲过去,满头大汗地道:“小姑娘,这些书你们要再过十年才能看,这是给大人看的,这些才是你们该看的。”   手里的书被老板抢走了,还被塞了好几本字少画多的画本。   林弱人对此并不介意,她也觉得画本比较有趣。   可许印蓝却不干了:“老板,我不要滞销品,我要畅销书。”   角落里的那些就是畅销书,她可是看到了,角落的书卖得最快,男人和男修进书铺第一时间都跑到角落。   最后,掌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两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明白,他店里卖得最好的书真不是那些小黄蚊。   “其实我想当话本著者。”林弱人一本正经对掌柜说,“我想写出修真界最畅销的书,掌柜的,你店里卖得最好的话本是什么呀?”   当然是小黄蚊!   掌柜暗忖,不过顶着那两个美貌少女杀气腾腾的目光,他自然不敢这么说。   最后掌柜抹了把脸,给两个小姑娘介绍纯爱文——绝对的纯洁无瑕的爱,连男女之间的嘴巴和舌头打架这种都没有!   两个小姑娘拿着老板推荐的畅销话本,终于回到天剑门。   林弱人表示她看得头很疼,她的嘴巴能说八卦,但手表示它并不想写字,一大堆字的话本,看得她眼睛都疼了。   就算有神识可以扫过去,她的神识也觉得疼。   许   印蓝倒是看得津津有味,主要是她的识海里有藏鱼呢,若是遇到她不认识的字,藏鱼还会告诉她,她不理解的段落,藏鱼也会仔细为她解释。   这次,藏鱼也被两个姑娘的书铺之旅创到了,他决定死也不能再入睡,小姑娘看话本的时候,他要从头到尾都要盯着,千万不能让自己养的纯洁可爱的小宝贝被染黄了。   “蓝蓝,你喜欢话本?”   林弱人敬服地瞻仰小伙伴,没想到她的爱好这么高大上。   “不喜欢啊。”许印蓝抿嘴一笑,细声细气地说,“其实我喜欢灵石。”   藏鱼给她解释了话本里很多她不能理解的剧情,但她还是不明白,话本里的男女主为何误会来误会去的,最后女的带着孩子跳悬崖自杀,男的后悔不迭,反插自己二剑。   话本还标版“虐恋情深”,看得许印蓝气血上涌,觉得男女主是不是都有病的?女的被男的鞭打灵魂、挖灵根、放心头血、割心采肝,竟然还会爱男主爱得死去活来。   藏鱼表示,他是一把见识多广的剑,他模糊的记忆告诉自己,女主得了一种病。   “好像叫抖N吧,就是别人越打她、越虐她,她就越幸福,不打不幸福斯基。”   许印蓝指着手里的话本,对林弱人说:“这本你就不要看了,女主的脑子有病,著作者也真是的,换个正常女修当话本女主人不行吗?”   接着,她将女主的凄惨经历说了一遍,听得林弱人也被震住。   突然,林弱人眼睛一亮,猛地拍手:“我想起来了,西北苦寒之地有个叫苦行派的门派,听说那一派的人不断胳膊断腿,心肝肺不换一遍都出不了师。”   “他们所学的功法特殊,需要以身体的残缺来换取高深的修为,他们崇拜的修罗王,在被天雷劈得只剩下一具骨架的时候,就能成功飞升……”   许印蓝不禁打了个哆嗦,一具骨架飞升,这也太可怕了。   林弱人道:“当然不是,他飞升的时候,竟然长出二头六臂,六只胳膊都拿着武器,战斗力是别人的六倍呢。”   自此,苦行派都觉得想要多长几条胳膊和几条腿,就得先失去它们!   将许印蓝推荐的话本看完,林弱人不禁深吸口气。   虽然嘛,女主是通过男主失去她的身体器官最后变强,但是,二头六臂的女主口味实在重了点,她还是喜欢正常的。   这时,许印蓝取出一本话本说:“这本也不能看,男的在女主和女配之间左右为难,最后决定两个都要……”说到这里,她就十分生气,“竟然纠结了一本书,直到最后一页,男主竟然决定两个都要!”   真是浪费她一本书的时间。   “还有这本,男主是个万人迷,女主爱他,女配爱他,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妹爱他,表妹爱他,甚至他继母也爱他……”.   林弱人听了这么多脑残话本,表示不想伤害眼睛,她听好友转述就好。   于是她问道:“所以,故事的结局呢?”   “故事的结束是,男主深为那么多女人爱他而烦恼,后来他找到传说的神器,将自己片成几份,一人一个。”   许印蓝看到这里,简直惊呆了。   这也行,人手一个男主?这也勉强算是完美的大结局了吧?   林弱人不禁抓着头发,“好难啊!这也太难了!我觉得我不行!”   许印蓝静静地看她,慢吞吞地说:“我问过了,畅销话本著作者——像青松先生和粉红淑女,一个月至少能赚十万灵石……”   林弱人不禁吞了吞口水,双眼发直。   对于一个月只有二十块下品灵石的穷刀修而言,十万灵石好多好多……   她马上支楞起来:“我觉得,我好像又行了!”   “还是写吧!”她一巴掌拍在许印蓝的肩膀上,“我也要写。”虽然她看到字时就头疼得要命,但为了灵石,她觉得自己所向披靡!   **   祁掌门得知道侣没有给自己回信时,只是失望一瞬,然后很快就振作起来。   他一边挥笔,一边问两个小姑娘:“桃桃的屋子里有没有男人出现的痕迹?”   许印蓝终于知道送信的费用为何这么慷慨了,这钱不容易赚啊,不仅要送信,还要帮掌门盯着有没有野男人出现在掌门夫人的屋子里。   “没有哦,都是傀儡。”林弱人肯定地说,“桃夭仙子人很温柔呢,给我们很多好吃的,还和我们聊起祁师姐。”   “那她可曾说起过我吗?”祁掌门一脸期待地问,嫩得出水的秀气脸蛋上,都是期待。   “这个……”   就算是缺心眼如林弱人,也说不出桃夭仙子想和离的话。   许印蓝直接将话头接过来:“桃夭仙子没怎么说掌门的事,但她提起您的口气很亲密。”   现在看了很多话本的许印蓝表示,她年纪虽小,但已经懂男女之间的很多事,像信守村村长的媳妇,每次都是一口一个“死鬼”,还有一个公认的泼妇,喊她那位作为猎人的丈夫“杀千刀”的。   而桃夭仙子口口声声“老头子”地叫着,这肯定都是夫妻的情趣!   祁掌门听得美滋滋的,桃桃果然喜欢小姑娘,他让两个小姑娘去送信是正确的。   两个小姑娘拿到丰厚的费用,也是美滋滋的,真是恨不得祁掌门天天都写信。   等她们离开时,正好见到祁瑶进来。   两个小姑娘赶紧拦住她,和她说桃夭仙子有多想念她。   哪知道祈瑶却露出一脸心烦的模样:“我这段时间没空去看我娘,我要陪首席师兄去拍卖会呢。”   然而刚说完,她就接到传音符。   林弱人和许印蓝离得近,正好听到传音符里的传话,据说沧海宗的几个女修正在打擂台,为谁能陪希光真人出席拍卖会的名额打起来了。   祁瑶顿时大怒,柳眉倒竖,边往外走边骂道:“打就打,若是比法宝,我祁瑶就从来没有输过!”   很明显,她这是要拿法宝、符箓等砸出一个名额。   许印蓝突然想起藏鱼说的氪金玩家,不用看她就知道,祁瑶最后肯定是胜利者。   离开沧海宗后,林弱人突然开口道:“总觉得希光真人像仙器,胜者才能拥有。”   看了这么多的话本、现在觉得自己特别有经验的许印蓝忍不住说:“希光真人太温柔了,他不想伤害每一个姑娘,但他再这样下去,以后肯定会后悔,那些他不愿意伤害的姑娘,肯定会去伤害他喜欢的人。”   林弱人也点头,她也这么觉得,所以当她们面对桃夭仙子的某个问题时,不由得面露难色。   “您想知道祁师姐喜欢的男人是什么模样的?”   她们很是为难,不知道怎么说。 第194章 穿成一把剑20   桃夭仙子很喜欢天真可爱的小姑娘,每次看到她们来送信,都会让傀儡上点心上茶水,十分热情地招待她们。   这让母亲早逝的许印蓝心里羡慕不已,如果她是祁瑶师姐,宁可当母亲的跟屁虫,也不愿成天围着一个男人转。   成熟美艳的少妇脸上露出慈母之色,问了她们很多问题,大部分是关于女儿的。   她也是了解女儿喜好的,说道:“瑶儿大概喜欢家世好、修为高,温柔又俊美的男修。”   两个小姑娘闻言,不约而同的想起希光真人,实在是祁瑶的表现太明显,就差没在脸上刻上“希光”这两字。   不过她居然没和自己的母亲说,自己暗恋希光真人这事?   桃夭仙子唉声叹气地说:“我就知道瑶瑶不来看我,肯定是有喜欢的人了,家世好、修为高、温柔俊美……听着像是好男人的模样。”   说到最后,桃夭仙子的眉间染上忧色:“我其实不赞同女修过早地投入情爱,爱情会阻挡女修前进的脚步,伤神又伤心。年纪太轻的时候,燃起的爱火太过炽热,会不长久的,你们不要学那些一头扎进男人甜言蜜语中忘记锤炼已身的女修。”   她虽然和老头子闹别扭,不想踏入沧海宗那片是非之地,但不得不说,老头子是个好男人,漫长的岁月中,一直谨守着对她的承诺。   但她看到的更多是恩爱夫妻成林中鸟,大难来临各自飞。   两个小姑娘听后,都是懵懵懂懂的。   看到话本中描述的情情爱爱就觉得烦的林弱人当即表示:男人没她手上的刀重要!   正在研究话本里的情情爱爱、为了赚灵石的许印蓝同样表示:男人没灵石重要,灵石能给她的男人给不了!   桃夭仙子当即失笑:“如果男人很有钱呢?”   就像她家的老头子,虽然那张脸是嫩了点儿,但已经称得上是修真界的高富帅,如果不是出口成脏,还喜欢无差别攻击,不知多少女修愿意倒贴。   两个小姑娘一脸纳闷地看她,“男人有钱是他的事,这钱又不是我的,因果多可怕啊,我拿他的钱,却什么都不付出,天道会看着呢。”   为了钱欠了因果,这不是傻子吗?   桃夭仙子对两个小姑娘的回答很满意,语重心长地叮嘱她们:“你们回去和我女儿说,男人都是骗子,她可千万不要被骗婚了……”   “尤其是那种外表看着嫩得不行,实则过个一千年都长不大的……”   许印蓝:“……”   林弱人:“……”   两小姑娘暗忖:总觉得这话里的信息量好大。   许印蓝和林弱人送了几l次信后,就去和祁掌门回绝了这份差事。   送信不是长久之计,毕竟她们不能一辈子给人送信,还是想想其他能赚灵石的法门吧。   两人研究了一堆话本后,都觉得自己能行。   祁掌门只是可惜一阵,很快就丢开,毕竟   愿意为他送信的人多得是。   而祁瑶则在听了一耳朵后,就将这事置之不理。   她正忙着找那些围着希光真人的女修的麻烦,这两个还是青涩小果子的小姑娘,就算是麻烦,也得等她们长大后再说吧。   **   两个小姑娘刚开始写话本,就遇上了麻烦。   她们那手宛若狗爪子爬的字,写出来的字特别难看,简直是不堪入目。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两人写着写着,就觉得累得不行。   手不累,心累啊。   毕竟她们刚脱离文盲没多久呢,就想着写话本,哪里有这般简单的事。   你让一个不爱读书写字的人去写一本书,比让她们每天挥剑/挥刀十万下还要累人。   藏鱼跟着叹气,“如果有音频转变成文字就好了。”看着这两个小姑娘的模样,就让他想起在语文高考上挤作文的学渣。   “声音转变成文字?”林弱人一脸遗憾,“没有这种法器……等等,我想起来了,有傀儡啊,我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地写字?我可以让傀儡写的!”   作为修真世家,她爹娘其实是有傀儡的。   许印蓝双眼一亮,猛地拍手:“我大师兄也有傀儡的,还是高级傀儡呢。”   大师兄用于练剑的对手,很少会出现于人前,大师兄应该愿意借给她。   很快,许印蓝就成功地从大师兄那里借到傀儡,并且有了成果。   只见一个俊秀斯文的男修,他一身儒衫,如同凡人界的读书人,眉宇间都是书卷气,他手持着笔,认真地写下小姑娘说的每一句话。   如果不是他的眼神有些呆滞,表情有些僵硬,谁能想到这是个傀儡呢。   直到林弱人说得口干舌燥,终于结束今天的活儿。   “谢谢茭白,今天就写到这里吧。”   傀儡茭白将笔放下,声音很温柔:“不用谢,这是小事。”   许印蓝道:“等我拿到稿费,就给你分红。”   自从知道大师兄为了省灵石,让茭白在储物袋里待着后,许印蓝就决定要给茭白分红,这年头没灵石,连傀儡都不能在外面活动,真是太可怜了。   “呼!可累死我了。”   藏鱼打着哈欠,他同样巴拉巴拉地说了一个下午,许印蓝也帮忙转述一下午。   这时,胖乎乎的二师兄拎着食盒过来,朝她招呼道:“小师妹,辛苦了,来吃点东西。”   “二师兄,我也有份吗?”林弱人跟在苏纤羽后面过来,看到二师兄手里的食盒时,不禁欢呼起来。   二师兄最喜欢捧场的人,而且这还是小师妹的好朋友,当即热情地招呼。   林弱人先是喝了一大杯果茶,又吃了好些点心,一脸崇拜地说:“苏师姐太厉害了,我跟她学了很多东西。”   苏纤羽坐在那儿,姿态优雅地喝了一口茶。   她微笑道:“其实林师妹很有炼器的天份呢,说来也怪,小师妹的力气不比你小,炼   器的天份却不及你。”   二师兄却觉得林师妹虽然不错,但自家小师妹却是最好的。   当下他笑眯眯地道:“小师妹的话本写得好,多赚钱啊,据说第一本话本就卖出了五千本。”   许印蓝掏出一个储物袋,递给师姐,“这是给师姐的。”   四师姐给她的话本画插图却不肯收钱,她便按市场价坚持给她,师姐见她的话本卖得不错,也不推辞。   林弱人却有些沮丧,她也让家里的傀儡写话本的,好不容易挤出几l万字,可是书铺掌柜看过后直皱眉,说她写的与其说是话本,不如说是修真界的八卦,就算是真实的也不行,因为没人爱看,建议她去当个情报贩子。   情报贩子哪轮得到她?天机门在前面呢。   林弱人对能卖出话本的许印蓝羡慕嫉妒,明明大家都是文盲,结果你竟然成了文豪!   许印蓝只能干笑,她也是写着写着时就挤不出东西,直到藏鱼看不过去,将写作大业接了过去。   她也没想到,一把剑居然这么擅长写话本!   藏鱼想了大半天说:“我依稀模糊记得,我好像当过网络写手的。”   许印蓝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网络写手,但写手两个字还是容易理解的,大概是在哪里写过东西吧。   接着,许印蓝又取出一个储物袋,“这些给弱人。”   林弱人有些傻眼,“什么,我也有?”她其实什么也没干啊。   “不多,只有三百灵石。”许印蓝复述藏鱼的话,“话本的灵感都是来自你说的修真界的八卦,弱人你见识多广,话本的背景人设多亏了你。”   林弱人推辞好几l次,最后还是没收下灵石。   她知道小伙伴第一本话本就赚了不少灵石,但这是小伙伴的事,她说的这些八卦,只要耳朵尖点的都知道。   许印蓝想了想,说道:“我想聘请弱人当编辑,就是我卖话本之前,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忌讳,我听书铺的掌柜说,人家出名的话本写手都有编辑的。”   据说以前有个写手将苍云仙君的故事写进话本,被人家找上门,那写手差点被人一剑削掉。   自从那以后,聪明的写手就知道找修为高的修士当编辑,其实就是找个靠山,真有人找上门来,编辑也能挡挡。   林弱人并不厉害,但她的父母和祖父厉害啊,而且还给天机门当护卫,当个小萌新的编辑,真是再适合不过。   林弱人也想到这点,她爹娘说过,天机门的人不愿意与外人接触,但对宗门里的人还是很友好的。   她父母和祖父长年护卫天机门的门人,被视为半个天机门的人,经常有小修士找他们占卜呢。   小伙伴的话本可以让天机门的小修士帮忙占卜看看哪里不妥,反正他们平时也要练习的,应该不在乎给一本话本占卜个前程,若是能占卜出大卖,她这个编辑就可以跟书铺掌柜的扯皮,要多点稿费。   这么说来,好友若是能发达的话,她也会被带飞了   ?   林弱人想起爹娘说过,天机门的修士占卜到最后,往往占卜不到新鲜事儿,就会无聊到占卜今儿自己哪个脚先出门这种事。   知道她爹娘的一片爱女之心,他们每天早起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占卜她的安危。   鸡毛蒜皮的事都愿意占卜,有钱拿肯定更乐意占卜。   “印蓝,我听说修真界最赚钱的编辑,一年可是有上千万灵石呢。”林弱人一脸深情地握住好友的手,“我能不能成为千万富豪,这就靠你了。”   许印蓝顿时觉得压力山大。   **   时间过得很快,不过一年时间,许印蓝就成为修真界的话本新手著作者,从一贫如洗变成小有财富。   藏鱼口述的话本,让她赚了很多灵石。   她现在终于能在多宝阁里,面不改色地买上一大堆珍稀矿石……想多了,只能买得起一两块。   这一两块珍贵得有价无市的矿石,最后自然是用来炼化藏鱼的剑身,抡大锤的四师姐用她那纤细的胳膊,锤炼着她生平炼过的最硬的剑。   然后,在灵气漩涡中,苏纤羽突破了金丹。   苏纤羽只来得及将小师妹甩出天雷的范围,然后没有任何准备的直面天雷。   小师妹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都快要吓死了,赶紧传音符到处求救。   等师尊和几l个师兄迅速地赶过来时,天雷劈得正欢,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地将修真界赫赫有名的大美人劈成一尊焦炭。   天剑门那些听到消息的修士也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需要突破的筑基修士都会特地来围观金丹雷劫,这是难得的经验,他们需要吸取足够的经验面对天雷,甚至说不定还能在其中有所领悟,当场来个顿悟。   看到师尊和师兄们,许印蓝眼睛红红的,都快哭了:“我……三师兄给我的符箓,我全都塞给师姐了,还有大师兄送的剑也给师姐……都是我的错,如果师姐不是帮我炼造藏鱼……”   大师兄不客气地捏起小师妹满是的婴儿肥的小圆脸,哼道:“按你这么说,我还要怪我自己呢,如果我多给你几l把厉害的剑,四师妹就可以拿来对抗天雷了。”   三师兄也沉下脸:“那也要怪我,我应该给两个师妹多塞些符箓的。”   师尊冷秋寒虽然很高兴徒弟们的感情好,但互相责备这点就不必了。   他的眼里有深思,苏纤羽突破得突然,他给这个徒弟推算过,按理说,她还需要再过两年才能突破的。   那把叫“藏鱼”的剑,究竟是什么来历?“它”似乎已经突破了此方世界的因果。   正如逆命者……   对,逆命者,最能抓住那一线生机翻盘,赢得胜利的大气运者。   想到这里,冷秋寒面无表情地捏了捏额头,觉得自己是不是哪里有毛病,逆命者一般是人,什么时候轮到一把剑?   不久后,大师兄默默地收回自己的手。   他不过是试探性地将一把灵剑   丢入天雷范围内,想给四师妹挡一挡,结果天雷以肉眼可见的迅速变得更强。   规则就是规则,不能破坏,想助他人度雷劫,带来的却是更猛烈的攻击。   冷秋寒面上看着很冷静,实则缩在宽大袖子里的手指微微抖了一下。   他同样不能轻易出手,否则天雷的威力将会加倍,他能做的只有在天雷最后那一击时,帮助徒弟挡一挡,分去一半雷劫的威力。   许印蓝则在识海里拼命地呼叫藏鱼,哭腔里的无助和绝望让藏鱼于心不忍。   “师姐师姐,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你……”   藏鱼叹气,知道了,不会让你师姐出事的。   方圆十里内,电闪雷鸣,只有极少一部分人才能留意到,一把如匕首般小巧的灵剑飞到天雷之中,将一道仿若要劈碎大地的天雷拦腰砍断。   一把小剑居然有这么浓郁的功德?   降下的天雷仿佛都迟疑了下,它是按照天道的意志运行的,天道意志告诉它,有大功德者,雷电就要声势洪大,然后轻轻劈下。   终于,天雷顺利地渡完。   当苏纤羽在甘霖灵雨的沐浴下,身体的伤势恢复如初,且面容显得更精致漂亮时,还有种恍如梦中。   是她的错觉吗,感觉后来的雷电都是意思意思劈她几下,温柔得不行。   金丹雷劫温柔?她若是说出去,只怕全修真界的人都会嘲笑她。   冷秋寒过来给徒弟检查身体。   “很圆满的金丹,闭关两三个月巩固一下就好。”师尊欣慰地说,他座下的灵峰已经有三个金丹,虽然他收徒晚,但徒弟都很有出息。   离开前,冷秋寒深深地看了一眼四徒弟。   这孩子当时眼明手快,早早地将那匕首般的灵剑收起,若是有人问起,他再为她描补一番,想来这事也过去了。   围观的修士散去后,苏纤羽并不急着闭关,跟着师兄师妹们一起回凌水峰。   刚回到凌水峰,她便一脸内疚地拿出藏鱼剑。   只见藏鱼的剑身上都是细小的雷光闪烁,仿佛消化不良似的,而且剑身上还出现一条小小的裂缝。   她叹气道:“是藏鱼帮我劈了天雷,才会变成这样。”   许印蓝却松了口气,说道:“师姐不必内疚,藏鱼是自愿的,他受伤并不重,比之前全身铁锈的模样好看多了,重新再炼造一番就好。”   她打量藏鱼,很快脸上就露出笑脸,“你们看,他现在挺好看的,也算因祸得福吧!以前就是一副普通铁剑的模样,没有一点特色,现在他雷光闪闪,一看就是一把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仙剑!”   藏鱼则打了个哈欠,“就是有条缝大了点,有点漏气,这不是事,我多睡睡就好。”   许印蓝忍俊不禁,回了一句:“那你睡吧。”   苏纤羽则心下盘算着自己的储物袋里的灵石,心里很快就有了主意,郑重地说:“小师妹,我会去找天材地宝重新锤炼藏鱼的。”   这可是救命恩剑啊,   **   等苏纤羽出关后,已经过去三个月。   这期间,许印蓝又写了一本话本,而林弱人几l乎快要成为凌水峰的弟子,每天基本上有一半的时间都待在凌水峰,她甚至每天一大早就过来,然后许印蓝挥剑一万次,她跟着挥刀一万次。   两个小姑娘彼此有伴,等做完基础功课后,她们还依依不舍的。   “咦,这是小师妹新写的话本?”苏纤羽好奇地问。   她出关时,正是凌水峰热闹的时候。   大师兄刚去刻骨洞找抽回来,据说天剑门的天才之一沈琛快要超过他在刻骨洞的记录,大师兄不放心,又去刻骨洞破新记录去了,颇有种除了我自己,谁也别想破我的记录的意味儿。   这次大师兄受的伤倒是不重,休息一两个月就能好。   养伤期间,他仍是穿着龙袍、瘫在龙椅上,像极了凡人界那些混吃等死、用全国的税供养着的昏君。   二师兄则在厨房里做着大师兄的养伤餐,以及小姑娘的零食,忙得团团转,脸上都是满足的笑意。   “对,新写的话本。”许印蓝心虚地在心里说,其实是藏鱼新写的。   藏鱼是一把十分负责任的剑,小姑娘想赚灵石给他重新炼造身体,这任务实在太重,他哪忍心将之全部压在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身上。   所以他借着许印蓝的口述,算是开始写起话本。   “其实我很喜欢印蓝写的故事。”林弱人翻着稿子说,“因为我都看得懂。”   像之前看的好多话本,其实她看了但没懂,就像那本女主被挖灵根、被挖五脏六腑、带着孩子跳悬崖、最后还原谅了男主……反正书铺掌柜说,女主其实不是苦行派的,后来也没长出三头六臂。   林弱人当时一脸震惊地问:“那女主是觉得原来的身体器官不好用了吗?”所以急需男主帮她换一遍?   书铺掌柜继续告诉她,这是虐恋情深的魅力,有人就好这口。   林弱人表示不理解,大为震惊,如果有人这样对她,她能上演刀子片肉——千刀万剐。   苏纤羽自豪道:“那是因为小师妹写的女主脑子都很清醒。”   她也喜欢看话本,但那些男欢女爱的话本,实在不喜欢,人生那么长,难道就没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事了吗?   林弱人跟着夸道:“大女主就应该搞事业!”   像现在这本,女主去魔界当卧底,魔王爱上她,但她只爱正道事业。如果是别的著作者,肯定会将女主的纠结刻画出来,结果许印蓝笔下的女主,真是干净利落地一刀捅了男主魔王。   “哎,这本的女主是刀修呢。”林弱人说着,不禁摸摸自己的脸,自恋地问,“印蓝,你是从我身上得到的启发吗?女主人设和我一样呢?”   许印蓝闻言,面有难色。   其实她的女主是绝色美人,脑子还很聪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除了是刀修外,其他方面和林弱人真的没有任何相似点吧?   两人说话间,苏纤羽已经画好一幅精致的插图,女主低头抚琴,四面八方都是箭矢对准她的画面。   许印蓝赶紧改变话题,夸道:“师姐真厉害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苏纤羽含笑道:“哪里哪里。”只见明媚的阳光下,修真界数一数二的貌美的女修柔柔一笑,“就懂点皮毛。”   许印蓝看得呆住,暗忖,其实女主人设有一半是参考了四师姐的。   唉,她其实不该觉得羞耻,所以坚持让藏鱼将女主写成刀修的,就算师姐猜出来又如何,力大无穷的炼器师不是更好?   苏纤羽看了看桌上的画,叹道:“说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轩辕家族的教育才是真的厉害,希光真人更是其中翘楚。”   有时候,她真的觉得希光真人代表了修士最完美的男修形象。 第195章 穿成一把剑21   许印蓝的眉头不经意的蹙了蹙,她怎么不知道师姐突然和希光真人的感情这么好?   “我们感情好?”苏纤羽一脸惊愕之色,赶紧摆手,“我不过是去找他问一些问题罢了。”   比如说,如何将小师妹养得更优秀,毕竟轩辕家族的女孩是出了名的完美,她觉得希光真人应该很有经验,找他问准没错。   许印蓝闻言,暗暗松口气。   祁瑶将希光真人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她实在不愿意师姐被一个恋爱脑当成眼中钉,那可真是无妄之灾。   特别是这眼中钉还有那样一对厉害的父母,身上各种法宝加持,杀伤力不低,令人防不胜防。   大概是白天听到某些不好的事,夜晚之时,许印蓝又做噩梦了。   醒来后,她一脸郁闷。   许印蓝总算是发现,好像自己每次做噩梦时,都和希光真人有关,看到他的脸就会做噩梦,没想到听到他的消息,也会做噩梦。   难不成希光真人是梦里害死她的罪魁祸首?   藏鱼却觉得不像,作为一把见识多广的剑,他自然看得出来,作为沧海宗的首席大师兄,宗门教条的正义仿佛被希光真人刻在骨子里,他身上有一种凛然清正之气,定不会做这等谋害他人性命之事。   也没必要。   如果他是坏人,那修真界没救了。   “我一直不太喜欢希光真人。”许印蓝苦恼地说,“因为我不喜欢花花公子、风流太少……哎,我知道我知道,他的元阳还在,但肉身纯洁并不代表精神纯洁,说不定他的识海的形状是花心萝卜呢。”   藏鱼一脸无语,谁的识海会是花心萝卜啊?   至于精神出轨?他看希光真人,像是有点精神洁癖的模样,有些人看着有开后宫的资质,其实本人相当纯情。   “可是,他的剑道是多情剑。”许印蓝继续嘀咕,“你品品,品品,多不正经啊。”这么不正经的人,离她温柔可爱的师姐这么近,太让人不放心了。   这孩子不会将苏纤羽当妈了吧?一副害怕亲妈找后爸的模样。   藏鱼心里十分怀疑,面上只得安慰她:“放心,你师姐没恋爱这根筋,就算有人喜欢她,那也只能是暗恋。”   许印蓝闻言,更不放心了,毕竟希光真人条件太好,好到修真界没有女修能拒绝。   另一边,希光真人突然打了个喷嚏。   他不动声色地揉了揉鼻子,修士很少会有风寒这种症状,突然打喷嚏,更像是有人在背后说他的坏话。   想到这里,他只是一笑置之,毕竟他不是灵石,不可能做到人人喜欢。   希光真人收回发散的思绪,看向面前的人,坚决地拒绝祁瑶要随同他一起进秘境的事。   他温声道:“这是金丹真人才能进的秘境,祁师妹不合适。”   温柔的人拒绝的方式也很温柔。   拒绝祁瑶师妹后,希光真人转头就联系刚晋升金丹的苏纤羽,提及秘境里有珍稀的矿石。   对于炼器师而言,没有一块珍稀矿石是勾不住的,如果有,那就两块!   是以苏纤羽答应得飞快,小师妹辛苦写话本,编的故事情节千奇百怪、不知费了多少脑子,就为了买矿石给藏鱼锻造身体,她更要为救命恩剑出一份力。   **   许印蓝并不知晓苏纤羽是和希光真人一起走的,如果知道,她肯定会拦下来。   苏纤羽倒也不蠢,她直接用变形丹,将自己伪装成男人,才跟着希光真人走在一起。作为一名女修,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女修,站在希光真人身边太不安全,只有男人才能更好地保存自己。   当苏纤羽和希光真人陷入某个秘境中时,许印蓝又突破了一层,然后被大师兄一脚踹出山门。   还是历练去吧,心境跟不上修为,容易走火入魔。   同样一起去历练的还有林弱人。   年轻的刀修和剑修学了苏纤羽,将自己变形成两个俊秀的男孩,一路游山玩水,吃吃喝喝历练心境。   听说某个地方有大能留下的洞府,两人也不管是不是谣言,愉快地决定去探探究竟。   当她们看到破败的洞府大门时,都有了心理准备。   这就是个穷修士离下的,与其说是洞府,不如说是一个狗窝,大概没什么好东西。   结果,狗窝里确实没什么好东西,但有灵气啊,许印蓝正好踏入一个灵气漩涡之中,很快就陷入的昏迷。   等她醒来时,欲哭无泪地发现,她竟然筑基了,时年十岁半。   许印蓝整个人都傻住,欲哭无泪地看向现在才炼气十层的林弱人。   林弱人都不知要说什么好,穷修士是没什么好东西,更舍不得将灵石花在洞府的陷阱上,她们自然会松懈。   谁能想到,小伙伴竟然倒霉到只是踏上一块石板,那石板居然不普通,里面居然蕴含着道韵和精纯无比的灵气。   林弱人捂住脸,为好友绝望,“完了,印蓝你得过五十年才能长大了。”   这五十年间还不能金丹,不然成长的时间更是遥遥无期,参考她的大师兄长生真人的情形。   两人只能灰溜溜地离开。   即使后来,她们在穷修士的洞府里找到两块珍贵无比的矿石,也弥补不了许印蓝心中的悲痛。   “其实相比起大师兄,我十岁半筑基算不错了。”许印蓝只能自我安慰,“大师兄九岁筑基,我比他还大一岁多呢。”   林弱人:“……”还能这么自我安慰的吗?   藏鱼没有说话,此时他也心塞得不行。   他的身体因为漏气,所以需要多休息,又觉得如果两个小姑娘有危险,他届时醒来也能来得及,便放任自己休息。   哪知道一觉醒来,许印蓝居然闹出这么大的篓子呢。   藏鱼想捶自己的脑袋,因为迟来的记忆终于创到他。   那破洞府,上辈子的许印蓝也进去过,   当时她十六岁已经筑基,那灵气于她而言没有太大的影响。   哪知道这辈子会提前几年进去,情形却不一样。   藏鱼模糊的想起一个词,叫什么“蝴蝶效应”   ,身为一把剑,他都快有心魔了,难不成因为自己这个蝴蝶的存在?   “算了,回宗门吧。”   林弱人叹气道,反正出来游历的意义也没了。   等她们回到天剑门,十岁半的筑基修士果然引来天剑门无数弟子的围观,他们都想看看第二个倒霉鬼是谁。   哦,又是凌水峰的,他们一点都不奇怪呢。   不过嘲笑过后众人就是羡慕。   要知道筑基者十不存一,许印蓝小小年纪就已经筑基,大道可期。   **   凌水峰的弟子正在围观倒霉鬼小师妹。   苏纤羽已经从秘境回来,此时她的眼眶微红,当她半路听到小师妹筑基的消息后,便不休不眠,只用了三天三夜就赶回来。   许印蓝瑟缩了下,然后垂头丧气准备接受群嘲。   大师兄气鼓鼓的,一脸恨铁不成钢。   他用手指头戳着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小师妹的额头,“小师妹,我都跟你说过,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千万不要小小年纪就筑基,你怎么不听大师兄的呢!”   许印蓝小小声道:“我也没想到,一切都是意外。”   苏纤羽也很忧伤,她喜欢打扮小师妹,给她的买的衣服都买到十五岁了。   看来十岁以后的衣服,暂时是穿不了了,也不知道何时才能重见天日。   二师兄则憨憨地安慰垂头丧气的小师妹,“没关系的,你比大师兄厉害呢,起码比大师兄高。”   大师兄的身高在凌水峰就是垫底,姑娘家本就发育比男孩早,再加上小师妹筑基时比大师兄还大一岁多呢。   这一岁多的差距就是半个头,就像姐姐带弟弟。   这时,就听到战斗狂人三师兄一脸平静地说:“个子矮,胳膊短腿短,在战斗中特别吃亏。”   他比四师妹提前几个月进阶金丹,天雷劈下来的时候,他特别狂妄,直接以身体迎接天雷的洗礼。根据围观的人说,当时他们都以为他被天雷劈死了,毕竟被天雷劈成骨头架子了嘛,谁想到他居然成功了呢。   成功晋阶金丹的三师兄在别人问及经验时,如此说,要多多利用飞天瀑布锻体练剑,不要怕湿气,反正将来需要用身体去抗天雷,天雷将你浑身的血肉都劈没,届时小小的风湿哪还在话下。   第一次听到如此治风湿的修士,脸蛋都扭曲了。   他们宁愿不要如此治风湿,让身体继续湿着吧。   三师兄面无表情地说着优越的话,“我一步能顶大师兄两步,我能一剑刺中大师兄,大师兄却需要两步,矮个子对上高个子,只能在速度上下功夫……”   大师兄闻言,不禁勃然大怒,直接抽出本命剑。   他今天就要将这些不尊老爱幼的师弟师妹明白,大师兄要摆在心里尊   敬的。   苏纤羽扫了眼打成一团的三个师兄,高声提醒道:“别将房子打坏了,记得赔啊!”   正在乱斗的三人只是僵一瞬,然后十分默契的跑到外面去打。   只见大师兄一剑朝三师兄劈过去,三师兄机灵的躲在举着大锅的二师兄后面。   二师兄气得哇哇大叫:“我的锅!”   反过来就一勺子砸向三师兄,三人各打各的,颇为热闹。   苏纤羽瞥了一眼,便继续安慰心灵受创的小师妹。   “你现在筑基了,可以自己驾驭飞剑。”她温声细语地安慰小师妹,“这世上最省灵石的飞行方式是御剑飞行,如果是驾御的是自己的本命法器,那真是又省灵石速度又快。”   并且如臂使指,不必担心发生交通意外。   “对了,我这次在秘境里,得了一块星陨石,咱们去炼造藏鱼吧。”   苏纤羽并没说这次她算是欠下希光真人大人情,星陨石可是化神期修士都想得到的珍稀宝物。   许印蓝顿时高兴地应一声,暂时将五十年长不大的烦恼抛在脑后。   当藏鱼从熔炉出来,只见他的剑身上多了几点紫色星点。   许印蓝看得惊喜不已:“哎呀,看着终于贵了不只一点。”终于不像那种一个灵珠一把的大路货了。   苏纤羽默默地点头,是的,现在看着,可以卖两个灵珠吧。   融入这么多的旷世珍石,还能保持这样,这把剑还真是……太耗灵石了,简直就是吞金兽。   她摸着下巴,“还有,藏鱼的剑身也太小,不能用于飞行吧?”虽然他看着挺适合长不高的小师妹。   许印蓝顿时大惊:“藏鱼的年纪这么大了,不合适吧。”在她心里,藏鱼就和她爹差不多,踩在老爹身上?太不孝了!   哪知藏鱼并不能理解小姑娘的苦心,他只知道自己被嫌弃老了。   为了证明自已不老,在她识海里唠叨了一整天,直到小姑娘答应会用他练习御剑才罢休。   那边,三个师兄已经结束混战回来。   发现小师妹正在练习御剑飞行,他们都站在一旁观看。   “用匕首锻炼御剑飞行术也有好处呢,这么小的剑都行,那换成其他剑就更不是问题了。”大师兄说,他穿着黄色的龙袍躺在龙椅上,边喝茶边留意空中御剑的小师妹。   四师妹说过,小姑娘的脸蛋很重要,要是不小心摔下来,他一定要接住。   许印蓝发现,虽然自己不小心筑基,但筑基后的好处变得更多了。   例如她的力气变得更大,她的剑更快,她的手更稳。   等许印蓝的御剑飞行学得差不多时,轩辕品绿又以品尝新药膳的名义,约了林弱人和许印蓝来沧海宗。   许印蓝来到沧海宗时,没见到希光真人,不禁暗自松了口气。   总觉得自己将希光真人与噩梦联系起来,莫名有点对不住他。   轩辕家的姐妹俩已经知道许印蓝   筑基,分别送了筑基礼,不管怎么说,修士筑基是好事,在长生大道上更进一步。   轩辕品紫今天也来了。   看到许印蓝,她思考道:“听说筑基后看到的世界不一样,我是不是也该准备筑基呢?”   林弱人正吃着可口的小点心,一脸不解,“紫姐姐,你才十六,这么急干嘛?反正你现在练气十一层,想筑基是随时的事吧。”   轩辕品紫端坐在那里,优雅地吃着点心。   和吃相如同小花猫一样的林弱人、许印蓝不同,她的姿态宛然入画,手指、嘴唇一点碎屑都没沾到,虽然年纪不大,千金大小姐的风韵已显。   她微微一笑,“我长得矮,大家都劝我再等两年。”   轩辕品紫的发育比较迟缓,看着娇小可爱的十六岁少女,还带着孩子气的青涩,再过几年才能迎来女孩子容貌的巅峰。   其实轩辕品紫对容貌并不在意,她只是觉得筑基后,修为高了,能解的阵图更多。   可她没办法容忍自己长得矮!   只要想到以后红红、绿绿这些妹妹们可以居高临下地俯视她,她突然觉得还能再忍几年的。   作为这群姐妹中第一个筑基的人,许印蓝道:“其实筑基后的世界也没太大的不同,就强了一点而已。”   林弱人抛下手里的食物,当即抽出长刀,“来,咱们打一个吧!”   许印蓝点头,“行,咱们点到为止。”   战意化为刀气,刀身颤动不止。   林弱人的头发嚣张地在半空中飞扬,挑眉道:“怎么,怕我将你打趴?”毕竟论经验,她比印蓝还多修炼几年呢。   许印蓝摇头,“不,怕你趴下后,不能送稿子到天机门。”   许印蓝抽出大师兄送她的重剑,大师兄说她筑基了,各种剑都要试一试,善书者不择笔,善剑者什么剑都能打。   这把剑快要和她的身高一样,非常重,这让以前用短剑轻剑的许印蓝有些不习惯。   这时,习惯自家祖传大刀的林弱人劈了过来。   许印蓝不适应重剑,她也还未筑基呢,公平得很!   当和许印蓝打完后,林弱人坚定自己长大前,千万不能筑基的念头。   这身高不够,过大过长的刀剑挥起来,总归是少了点气势。   胳膊都没剑长的情况下,真的很吃亏。   许印蓝将剑收好。   不愧是天生剑骨,打到后来,她就开始习惯跟她差不多高的重剑了。   大师兄三师兄都练剑,他们对自己的要求很严格,在打基础的时候,可不管你喜欢什么样的剑、擅长什么剑,各种都要习惯。   重剑挥起来也要一万次,这是基操。   轩辕家的几个姐妹并不擅长剑,但她们有一个剑修舅舅,对剑还是熟悉的。   “二十年后,不是有两宗大比么?”轩辕品绿托着腮,嘴里嚼着零食,“要是蓝蓝能在二十年后金丹,那可能会和舅舅对上。”   “哈哈哈,   ”,   只要想到这么个小豆丁,要和她们舅舅同台比试,就越想越乐。   轩辕品紫不禁瞪她们一眼,“乌鸦嘴,好的不说尽说坏的。”   要是许印蓝二十年内金丹,那真的和她的大师兄一样,成长遥遥无期了。   轩辕品红和品绿赶紧向许印蓝道歉,她们并没有诅咒小伙伴长不大的意思。   许印蓝并不介意,摆手道:“我没有成亲的打算,长不长大对我而言没多大意义。”   至于身体娇小,在剑道上的劣势什么的,她表示,有缺点才能进步嘛,等她全方位都做到完美,她就是藏鱼所说的六边形战士!   离开沧海宗,许印蓝回到凌水峰时,差点被一个从峰顶摔下来的人砸中。   她敏捷地往旁一跳,定睛看过去,发现是沈琛师兄。   只见沈琛狼狈地一个后空翻,用最后一丝灵力将自已定在空中,对踩在藏鱼上的许印蓝说了声抱歉。   该说不愧是凌水峰的弟子吗,别人刚开始御剑飞行,恨不得将剑身弄得和飞舟一样宽,而这小姑娘不愧是天生剑骨,对自己极为苛刻。   就像她大师兄,即使身体是孩童,却从未给任何人以此为借口小觑的机会。   “沈师兄,你快去处理一下伤口吧。”许印蓝一脸欲言又止。   这肯定是大师兄打的吧?   大师兄也真是的,好歹让人吃个丹药恢复一下再走啊,不然他在半途晕过去,从半空中摔下来,砸到谷底的花花草草怎么办。   沈琛随意地点了点头,正打算离开,思及面前的小姑娘是长生真人第二,他开口道:“等你结丹后,可与我一战。”   许印蓝闻言,想朝他翻白眼。   他该不会以为让人与他一战,算是什么道歉方式吧?虽然她也是天生剑骨,但并不像三师兄那般好战的。   **   时间过得飞快,几年后,长成大姑娘的轩辕家的姐妹终于筑基了。   因姐妹俩过于出众的外貌,无论她们走到哪,姐妹俩身边都是狂蜂浪蝶,许印蓝每每看到这一幕,都觉得保持小孩子模样也没什么不好的。   林弱人也已经筑基。   和她的名字完全不一样的是她的外貌,有炼器天份的林弱人开启第二职业,长年累月蹲火炉边,皮肤都是古铜色的。   她的五官大气,英气逼人,穿上男装时,能迷倒一条街的小姑娘。   苏纤羽每次看到这模样的林弱人,就忍不住念叨:“我都给你多少护肤露,你就是不按时用,这皮子得多久才养白啊?”   一身男装、英姿飒爽的林弱人顿时豪迈大笑,“大媳妇和小姑娘都喜欢我的肤色呢,觉得特别有男人味。”   苏纤羽:“……”   许印蓝仰望着比自己高了一大截的好友,顿时不吭声。   如果她能长大,她也不介意长成好友这模样的。   林弱人的个头这么高,挥起大刀时,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气势十足。   哪像她,即使一剑霜寒人头来,千里劫匪跪地求饶,也半点都没有睥睨不可一世的气势呢。   苏纤羽摸摸小师妹的小圆脸,还带着婴儿L肥的小脸可爱极了。   “小师妹不管什么样,都是最可爱的。”   许印蓝被安慰到,抱住师姐蹭啊蹭的,“师姐也最漂亮了。”   就算是天上的仙女,都没她家的师姐漂亮,修真界有搞什么天下十大美人,她师姐可是能排行第三呢。   不过当时林弱人听后,忍不住提着大刀去大闹主办方,觉得苏师姐这般的相貌,才第三,肯定有黑幕!   许印蓝感觉师姐的手温柔地抚过她的头发,搂着她腰的力道更紧了。   师姐,你说过不想谈恋爱的,我可是信了啊,所以你肯定不会怨我去警告希光真人的,是吧?   “都这么大了,竟然还爱撒娇。”苏纤羽温柔地笑着,显然很喜欢小师妹的亲近,“小师妹,今晚要不要跟师姐一起睡。”   许印蓝果断地说:“要!” 第196章 穿成一把剑22   “希光真人。”少女柔婉的声音响起。   正是春和丽日之时,优雅俊美到极致的青年回首,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眼眸深邃又专注,“纤羽仙子。”   他打量踏着春风徐徐而来的女修,问道:“好久不见,听说纤羽仙子又闭关了,可有收获?”   苏纤羽认真地回答道:“锻造了一把灵剑,赚了一笔灵石。”   希光真人宛然而笑,“那真是不错。”   两人漫步在苍天城外极少有人经过的森林里,男的俊、女的美,在春日的微风中,在盛开的满树繁华下,美得如同一幅画。   希光真人很希望他们能一直这么走下去,却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权利,尤其在苏纤羽的小师妹亲自上门来警告他之后。   毕竟这森林再大,树叶再繁密,也难免有人会看到。   当时,十岁模样的小姑娘来到他面前,一脸认真地说:“我知道,我师姐这些年偷偷与你往来,仿佛见不得人似的。”她的神色很严肃,也很不赞同,“希光真人,我师姐现在对你尚未动心,可以的话,希光真人可以和她保持距离吗?”   “虽然我知道,我此举是僭越了,但请你体谅我这当师妹的,对师姐的关心,实在不希望她受到伤害。”   希光真人当时很惊讶,他没想到会是一个小姑娘当棒打鸳鸯的那根棒子。   于是他问:“为何?难道在下配不上纤羽仙子?”   面对他的追问,小姑娘如此说:“你很好,就是太好了。”她深深地凝视着立于风中、长身玉立的男修,几近完美的外表,以及优越的身世,没有人会觉得他配不上谁。   她叹道:“所以,会有很多女修喜欢你,喜欢到宁愿当你后宫一员的地步。”她的神色一凛,“但是,我的师姐不能喜欢上一个花心萝卜。”   希光真人为自己辩解,他并非花心萝卜,他也不想开后宫,若是爱上一个人,他自然会一心一意对她。   “可是,你的态度给其他的姑娘错觉,你降贵纡尊的态度,让她们以为自己有希望。”许印蓝一脸忍耐地说,“所以师姐不敢和你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因为那些女人不管真相如何,都会上门找她麻烦,让她烦不胜烦。”   说到这里,她有些激动,生气地说:“如果你不想娶任何一个女人,那就不要接近她们,也不要让她们接近,你这样的行为,等同于耽搁别人的时间和精力!你对每一个姑娘都很温柔,其实这是一种残忍,拒绝她们才是为她们好,她们不至于吊死在你这棵树上,这样才会睁大眼睛寻找真正对她们一心一意的人。”   希光真人第一次听闻这样的话,被震住了。   他以为自己只是尽首席师兄的责任,结果在别人眼中,是乱散发自己的魅力?   回去后,希光真人思考了很久,修士生命何其漫长,他本想顺其自然的,然而许印蓝的话点醒了他。   明明那只是一个还未成年的小姑娘,所说的话,比任何   人都通透。   以前没有人这么告诉过他,   也让他开始反省。   苏纤羽走在春风拂面的树林里,   享受着柔和的自然气息,并不知晓身边的希光真人复杂的心绪,她像以往那般,说起自已可爱的小师妹。   “小师妹在秘境里找到几颗看起来就好吃的灵果,她本来想直接吃的,后来知道是蕴灵果,差点没吓死,她以为那果子是普通果灵,想将之当饭后水果……后来她十分庆幸,幸好没有吃,不然她成长的日子更遥遥无期。”   蕴灵果,可是能让女人保持青春美貌的定颜丹主药。   当时小师妹睡觉时,都在梦里大哭:“呜呜呜,我吃了蕴灵果,呜呜呜,我长不大了……”   苏纤羽心里有些不安。   其实这些年来,有大师兄的先例,小师妹怕死再次进阶,这会不会形成她的心魔呢?   离开前,苏纤羽递给希光真人一个装蕴灵果的玉匣,然后从他那里接过一个丹瓶,丹瓶里正是罕见又稀少的“净魂丹”,这正是她今日来寻希光真人的目的。   否则,她还真不太乐意约希光真人出来,万一被别的女修看到,又是没完没了的麻烦。   “谢谢希光真人的割爱。”苏纤羽面露感激之色,“我明白这几颗蕴灵果及不上净魂丹的价值,日后若是我遇上什么天材地宝,一定会给你补上。”   优雅俊美的青年闻言,欲言又止,嘴角的笑容渐渐淡了。   “其实你不需要这么客气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首席师兄,你们在做什么?!”   只见一个娇艳的少女急急地御剑飞来,落在地上后,便自然而然地上前拉住希光真人的袖子。   她先是不着痕迹地瞪苏纤羽一眼,然后热情地说:“首席师兄,好巧哦,没想到我刚出苍天城就遇到你。”   决定在私底下悬赏首席师兄的踪迹果然是一个正确的方式,祁瑶怎么也没想到,首席师兄竟然会和天剑门的苏纤羽在此私会。   看到这一幕,她的心肝肺都要炸了。   怎么可以?   祁瑶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故作无事地说:“苏仙子,你找首席师兄有什么事吗?其实有什么事的话,也可以找我的。”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若是别的女修,她能全方位地从容貌家世后台修为打击,但苏纤羽出身天剑门的凌水峰,本人又是金丹,还被评为修真界十大美人之一,她除了家世上能碾压她,其他的还真是比都不敢比。   苏纤羽不欲与她多说,朝她微微颔首算是打招呼。   “我只是找希光真人购买丹药。”她礼貌地道,“我还有事,便先走了。”   说着,她赶紧离开,省得留下来被祁瑶针对。   这些年,祁瑶的行事越发疯魔,将希光真人视为自己的禁脔,怪不得希光真人老是领任务在外,不愿回宗。   在苏纤羽离开后,发现希光真人明显沉下脸时,祁瑶只好不情不愿地放下他   的袖子。   她知道自己此举十分无礼,可她就是不喜欢首席师兄身边出现任何女子。   希光真人深深呼了一口气,说道:“祁师妹,你该多放些时间在修为上。”   他向来风度温雅,从来不会当面挑明姑娘家的伤疤,可这一次,他真的有点忍无可忍。   他继续道:“祁师妹,你一十七岁才筑基,现在已经三十好几了吧。”   虽然这年纪放在修真界不算太大,甚至也称得上是年轻有为的人才,但作为资质、天份、资源都不差的掌门之女,祁师妹在修为上仍是过于懈怠。   不过,祁瑶显然误会了,双手捧起自己年轻娇艳的脸,大惊失色:“首席师兄是嫌弃我太老了?”   虽然在凡人界,她这把年纪都能当奶奶辈的,可在修真界,她还年轻着呢。   对了,苏纤羽今年多少岁来着?   好像天剑门上次炫耀多了一个四十岁的金丹,确实是天才,但比她还老上好几岁呢,首席师兄怎么就不嫌弃她老?   等等,修士修为越高,越显年轻,苏纤羽的外貌看着是个少女,确实比她还年轻水嫩。   难不成首席师兄喜欢看起来比较年轻的?   她现在只是筑基初期,相貌确实比同龄的金丹看着老些……   希光真人见状,心下一动,祁师妹似乎很在意年龄?   他脸上不禁露出一个如沐春风的笑容,慢吞吞地说出戳人心窝子的话:“筑基两百寿尽,百岁后开始衰老……”   祁瑶闻言,再次大惊失色。   这些年来,她一直追着首席师兄跑,并不怎么修炼,只要想到几十年后,她维持不住自己现在青春娇艳的容貌——还有寿命,就一脸绝望。   她要是真的在两百岁就陨落,还谈什么追男人?特别是当男人青春正茂时,她却成了骷髅白骨……   若是未来的她满脸褶子、白发苍苍,追在年轻俊美的男人后面喊师兄……   一树梨花压海棠,老身撩发少年狂……   祁瑶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哆嗦。   目送祁瑶飞一般地跑走,希光真人的眼眸低垂。   原来拒绝一个姑娘,说让她伤心的话,好像也没那么困难。   **   苏纤羽刚回到凌水峰,就见小师妹扑过来,一脸要哭不哭的。   许印蓝哽咽道:“师姐,我一不小心又悟道了,我现在已经是筑基中期。”   不远处,三师兄一双桃花眼里的情绪十分复杂,脸上的神色自豪又无奈,“我就只是和她过过招而已。”   他真的什么都没干。   每天都喜欢找人打架的三师兄,最近找不到对象打架,于是将自己的修为压到筑基期,陪小师妹练练剑,他也没想到小师妹恐怖如斯,随便练练又突破了。   苏纤羽暗自庆幸自己去找希光真人交易了净魂丹。   金丹遭遇的雷劫本就十分可怕,如果还来个心魔劫,身死道消的可能   性太大。   这时,   一师兄端着果汁从厨房出来,   一边说道:“听说魔族死灰复燃,最近有很多修士死于心魔劫。”   他将果汁塞到大师兄和两个师妹手里,至于三师弟,他只喝没色没味的水,最好是冰水,据说有助于他练剑后过于沸腾的血液冷静下来。   一师兄也是刚从外面游历回来,去了不少饭馆酒楼踢馆,酒足饭饱的地方很容易听到很多或真或假的消息,这是一师兄去伪存真后得出的结论。   大师兄不禁跳起身,赞许地摸摸一师弟的脑袋。   所以这是一师弟说好游历五年,结果两年就回来的原因?   一师兄当即十分配合地弯腰,任由凌水峰个头最矮的大师兄表达“大师兄”的爱,凝视他的眼睛道:“有执念心魔就会趁虚而入,我特别担心你和小师妹。”   大师兄不以为然的拍拍他的脑袋,“放心,我习惯了,再说距离元婴劫还要几十年呢,倒是小师妹……”   许印蓝回过神,就发现现场几双眼睛盯着她。   她跳了起来,“干嘛干嘛?我才不会为了长不大的事产生心魔呢!”   “如果是噩梦呢?”苏纤羽将一瓶丹药塞给她,“如果有心魔,记得吃下去。”   大师兄掏出一块通透的玉玦,叹气道:“给你,清心玉。”   三师兄也掏出几张符:“净心符。”   一师兄掏出一堆食材:“我去做些清心养神的饮料吧。”   许印蓝非常不高兴地嘟起嘴,跺着脚生闷气,“与其担心我产生心魔,不如想办法将魔族赶回魔界,等魔气少了,心魔这玩意就少了。”   修真界为何会和魔族不共戴天的原因也在此,魔族多了,魔气也会变多,各种魔,尤其是心魔存活的土壤就多,心魔劫这玩意会让修士闻之色变。   一师兄一脸烦恼道:“魔族和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喜欢藏头露尾的,找都找不到!这几年,师尊和其他化神大能到处寻找魔族的踪迹,检查魔界与修真界的封印,现在还尚未得知哪里出了问题。”   “一师兄,你说会不会有人被魔气蛊惑了?”许印蓝想起童年秘境那几个据说被索赔得倾家荡产、未来千年都白干活的熊孩子。   一师兄想了想,问道:“你是说那几个在沧海宗围墙上挂了一年的人形腊肉?”   好像是在他们半干之前被放下来,现在还在干苦活还债。   “我觉得肯定有人被魔气影响了。”不知为何,许印蓝就是有这样的感觉,“说不定还有人被种下魔种。”成为魔族的傀儡。“若是哪个宗门长老神识里被种下魔种,只怕整个宗门大概都会沦陷。”   凌水峰的师兄师姐们都觉得,许印蓝有她曾经说的那什么“被害妄想症”,这一宗的高层又不是什么傻子,怎么可能会有长老被种下魔种也没被发现?   苏纤羽很宠小师妹,她笑眯眯地说:“那咱们去锻造一个能测出魔气的测试器吧。”   苏纤羽在炼器方面确实很有才华,   不过大半个月时间,就炼造出好几个魔气测试器。   至于许印蓝,因为她的突发其想要给凡人研发农具,这些年也一头扎进炼器中。   沧海天剑两宗的藏书极多,她偶尔会去找到些关于凡人历史有关的东西,留意出现的工具,尤其是农具,这些年只要她有空,就和师姐一起炼器,她现在还没有能力炼出灵器,不过打造凡人能用的农具应该没问题。   苏纤羽检查小师妹的成果,“小师妹,这个是犁吗?师姐帮你修改做成半自动的吧,只要一颗下品灵石就能用上一个月,省钱又省力。”   许印蓝特别无奈,“师姐,凡人界的贫民百姓特别穷,一块下品灵石都掏不出来,你看你能改成用太阳能驱动的吗?”   苏纤羽一脸沉默地看她,你以为这是妖族呢,吸收月华就能涨修为。   “为什么不行?藏……水有能量,太阳自然也有能量,雷电也是一种能量,如果能将雷电储藏起来用于生活中。”许印蓝振振有词地反驳。   苏纤羽若有所思:“想法不错,可以试试。”   修真界有可以储存雷电的法宝,体修就经常用储存的雷电淬炼身体,凡人用不起灵石,肯定用得起雷电吧,反正是免费的。   等两人的结果出来,大师兄稀奇地看着翻地机,人坐上去后,启动就能自动翻地,好像挺有意思的。   他还是小孩子心性,当下坐上翻地机,将凌水峰的菜园的一大块地翻了一遍。   苏纤羽道:“小师妹说想回凡人界的老家看看,这个翻地机就是她带回给父老乡亲的礼物。”   许印蓝笑得腼腆:“衣锦还乡嘛,当年我未踏入仙道之前,曾答应过村里的人,成为仙人后,要回报故乡的。”   这时,大师兄跳下机器,大步走过来:“四师妹,这个翻地机你多弄几个!一个太少了……哦,小师妹,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凡人界吧,说起来,我也很多年没回故乡了。”   “这个不是问题。”苏纤羽挺高兴的,有大师兄陪着小师妹,她更放心。   当即师姐妹俩又返回炼器室,凡铁便宜,打造几个机器也不费什么钱。   许印蓝一边挥舞着大锤子一边说:“刚才大师兄的龙袍脏了都没留意到,他就这么稀罕翻地机?”   苏纤羽不禁一笑,“小师妹,你知道为何凌水峰上的建筑是民间皇宫的样子么?知道为什么大师兄一直穿龙袍的原因么?”   许印蓝手里的锤子顿了一下,若有所悟,“难道大师兄是凡人界的皇室中人?”   “对!”苏纤羽点头,“大师兄出身凡人界的大夏国,他四岁时就坐上皇位,不过皇叔身强体壮,幼帝大权旁落,太后垂帘听政,如果没什么意外,这是个幼帝成长后跟皇叔太后争权夺利的故事……”   许印蓝瞪圆了眼睛,没想到大师兄的经历这么稀奇,还做过皇帝呢。   “大师兄也是天生剑骨,而且还是金灵根,在他六岁那年,遇到去凡人界游历的师尊,被师尊带回来后,他就   成为了咱们凌水峰的大师兄。”   “其实,   我也是大夏子民。”许印蓝喃喃地道,   “怪不得大师兄这么疼我……所以我应该跪下来,朝大师兄喊万岁万万岁吗?”   苏纤羽不禁扑噗一笑,“你要是敢,看大师兄不打死你才怪!一入仙门,凡俗皆断……不对,好像也没完全断,都几十年了,大师兄也没忘记他曾经当皇帝的理想呢。”   这边,藏鱼听了一耳朵,便对许印蓝说:“蓝蓝,有翻地机,自然也有收割机,还可以考虑水车……”   许印蓝手一顿,将藏鱼的想法转述给师姐。   苏纤羽再次若有所思,她也有些好奇藏鱼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会懂得这么多?   曾经她去问过师尊,师尊含糊地说什么逆命者,是大机缘,于是她就闭口不再问。   藏鱼给的图纸和修真界炼器的理念相比,完全是另一个体系。   作为一名炼器师,苏纤羽如获至宝,从中得到启发,她有预感,自己很快又要突破了。   师尊说藏鱼是机缘,看来不仅是小师妹的机缘,也是她的机缘。   **   沧海宗,当希光真得知祁瑶回来后就闭关的消息,不禁松了口气。   这些年来,祁师妹越发粘人,仿佛无处不在,他的生活和修行也受到极大的影响。   面对众人狐疑又好奇的目光,希光真人坦坦荡荡,并不心虚。   同龄的纤羽仙子都已经是金丹,祁师妹还在筑基初期打转,修真修的是大道,修的是长生,祁师妹不应将自己的人生付诸在他人身上。   希光真人正想去找苏纤羽,哪知又一次被拒绝。   苏纤羽说,她的小师妹有几样想研发的凡间农具,她要帮她,没空出门。   希光真人能如何,只好叹气。   他想见的姑娘不稀罕见他,而那些他不想见的,天天都堵在沧海宗来找他。   **   打造好农具后,许印蓝和大师兄就一起回了一趟凡人界。   十几年后的信守村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村民们依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收获也依旧就这么点儿,饿不死但也不能放开肚皮吃。   父母的坟墓没什么杂草,村长是个守诺的人。   许印蓝给父母烧过香后,便去拜见村长。   宝妞已经嫁人,还是两个儿子的娘了,当她看到童年的玩伴时,惊得叫起来:“天啊,印蓝,这么多年过去,你怎么还是小孩子的模样?我儿子都快比你高了。”   许印蓝只觉得一箭穿心,大师兄在一旁捂着嘴笑。   “这是我大师兄。”许印蓝皮笑肉不笑的将一旁的大师兄扯过来。   “哦哦……”村民们顿时明白过来,“这是你们师门的特色吧,就是都不长个子。”   这次,大师兄笑不出来了。   都是刁民!对曾经的大夏国至尊居然如此无礼!   叙过旧后,许印蓝从储物袋里掏出各种种田的机器,和村民讲述怎么使用。   有大胆的村民坐了上去,当他轻松地耕出百亩荒地后,快疯了。   “这这这……一天起码能耕三百亩,还一点都不费劲,日后咱们要有吃不完的粮食了。”村民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   面对全村人感激的目光,许印蓝笑得有些僵硬,她将剩余的机器塞给村长后,赶紧扯上大师兄,踩上飞剑就跑。   宝妞目送她离开,百感交集。   她突然又想起十几年前,在山坡上大家说起梦想的时候,哪个仙人修仙后不是斩断尘缘的,只有许印蓝,她说等她当上仙人后,一定要回报家乡。 第197章 穿成一把剑23   离开信守村后,师兄妹俩便御剑飞行,朝着大夏国的京都而去。   他们是在大夏国的早朝时抵达的。   如今在夏国当皇帝的,是大师兄那位皇叔的后代,从血缘上看,是大师兄的侄孙辈。   少年皇帝恭恭敬敬地跪下,迎接从天而降的老祖宗。   他的心里隐隐有些心虚,还有些担忧,少帝该不会觉得还是当皇帝有意思,所以决定离开修真界,回来抢皇位了吧?   说实话,当年他的祖宗确实想趁机欺负孤儿寡母,四五岁的小皇帝嘛,哪个有权有势的皇叔不蠢蠢欲动的?   大师兄懒得理会少年皇帝复杂的心情,他将几样机器,还有它们的图纸丢下,言明它们的作用后,对两眼放光的少年天子传音道:“今日起我与夏国缘分已断,万望你做个好皇帝。”   少年天子再次跪下,恭送看起来未满十岁的老祖宗离开,嘴角露出一个野心勃勃的笑容。   他刚登上大宝,尚未大权在握,不过今日老祖宗的归来,给了他一支定心丸。   有了这些宝贵的机器和图纸,他将能赢得民心,到时候那些不肯将大权还给他的臣子,将不能再钳制于他。   回去的路上,许印蓝担心地看着情绪明显有些低落的大师兄,“大师兄,你的心情不好吗?是不是那个皇帝对你做了什么?我帮你去打他。”   大师兄没好气地说:“你若是一拳打死凡间皇帝,这因果可就大了。”   许印蓝悻悻地哦一声。   大师兄沉默片刻,方才说道:“我一直以为,尘缘自我离开皇宫那一刹那就结束了,没想到今日才了结。不管怎么说,我都当了两年皇帝,龙气庇护了我,我却从未想过回报……多谢小师妹,今日了却我的一番因果。”   许印蓝闻言,回以一个轻松的笑容,庆幸她还记得自己对乡亲们的承诺,这才了结大师兄的因果。   修仙之人都知道因果在修真界非常要命,如果没能了结,飞升想都别想!   **   苏纤羽再一次拒绝希光真人的邀约。   小师妹刚从凡人界回来,又又又晋阶了,一个不小心,就已经是筑基后期。   连带着大师兄,也是金丹后期,好像是凡人界的功德加持的缘故。   凌水峰里,修为最低的二师兄再次准备庆祝的宴会,思考着要不要也去凡人界转上几圈。   作为师兄,修为竟然还在小师妹之下,真没面子。   等小师妹成为金丹后,他可能就是凌水峰唯一的筑基修士,到时候更没面子。   收到传音的希光真人不禁沉默,好像他十次约苏仙子,有五次能成功,而成功的理由都是苏仙子的小师妹。   苏纤羽坚定地认定,他养孩子有一套,有什么问题,都会找他这个有经验的前辈。   十次里有一半的失败机率,原因也是因为她的小师妹。   小师妹的事情比天大,男人滚   一边。   希光真人深觉这些年自己的方向错了,他应该先攻略苏仙子的小师妹的。   不过,他养外甥女都挺随意的,怎么苏仙子养小师妹跟养闺女似的?都这么大了,竟然还当孩子般照顾。   如果问苏纤羽原因,她当然会理直气壮地说,也不想想轩辕姐妹都是大姑娘,她小师妹还小小的,乖乖的……   大概长年照顾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性都长不大的大师兄的关系,苏纤羽觉得自己已经染上一身的娘味,照顾同样长不大的小师妹的时候,她当起娘来更像模像样了。   二师兄做了一桌子菜庆祝,或许说安慰小师妹。   “大师兄、小师妹,咱们干杯!”二师兄安慰两人,“不管怎么说,修为突破都是好事嘛。”   “可是,金丹还不到塑形的时候。”许印蓝一脸忧愁地说,“我得保持这个模样到元婴了。”   “元婴可以塑形。”大师兄也高兴不到哪,“但在天打雷劈下塑形,实在是太难了。”像四师妹金丹的时候,天雷差点没将她劈死,还有个屁的时间和精力、能耐重塑肉身。   大师兄闷闷不乐地喝着灵兽奶做的奶茶,然后打了个奶嗝。   “算了,不说这些丧气话!来来来,小师妹,咱们继续吃吃喝喝……今天的奶茶特别香醇。”灵气足也就罢了,关键是特别香。   二师兄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多亏四师妹,她特意抓头三阶独角灵牛回来。”   三阶独角灵牛身上的灵气充裕,而且每天都有新鲜的牛奶。   苏纤羽也笑了,一脸慈祥地看着两个长不大的……咳咳咳,孩子嘛,多喝奶对身体好。   “这灵牛产的奶特别多,我还做了奶油蛋糕,蛋挞……”二师兄说起这些新的吃食,眼睛都是亮的。   对于厨修而言,食谱就是绝世美人,天阶秘籍。   许印蓝低头专心吃蛋糕,她有时候也觉得藏鱼很神奇,什么都会。   师兄师姐都知道她有一把神奇的剑,他们已经知道,原来话本不是小师妹写的,一把剑居然能写话本来养活自己,还会辨认灵草灵药,居然对厨修还知道一二……实在是太神奇了。   剑有灵不是什么稀罕事,剑修的本命剑十把有九把半的灵,但剑灵一般只知道“杀杀杀”,真不是什么学富五车的读书人,不可能知道那么多知识,更不会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   小师妹的剑实在太过离奇,他们以前还担心过,比如说剑里面的不是剑灵,而是一个人类的灵魂。   还是师尊出面,肯定这剑的安全性,他们才安下心来。   这也算小师妹的机缘,想当初她小小年纪就失去父母,若不是这剑,她还不一定能活着到修真界。   苏纤羽豪爽地举起杯子,“来,咱们为藏鱼干一杯!”   藏鱼听后,从金光闪闪的剑鞘跳出来,在桌上蹦跳了好一会儿,才回到剑鞘里。   庆祝过后,时间又过去好几年。   这几年,许印蓝的名声大噪,   就连很多不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的名字,   谁不知道凌水峰又多了个长不大的天才剑修,天份过高,导致成年更是遥遥无期。   和许印蓝相比,她的小伙伴们都长成了大美人。   林弱人的蜜肤和大长腿,成为无数修真界女修的梦中情人。   而轩辕姐妹,包括个子最娇小的轩辕品紫,都在花开的年龄时,长成闻名修真界的大美人。   这几个好友每次来看许印蓝时,都特别气人,给她带的礼物不是糖葫芦就是糖果。   “可是,这不是很好吃吗?”大师兄啃着糖葫芦,一脸疑惑。   许印蓝嚼着软糖生闷气:“是好吃啦,我只生气她们把我当小孩子看待,明明我们的年纪差不多嘛……对了,我的修为还比她们高,她们应该喊我前辈的!”   大师兄瞅了瞅比自己高半个头的小师妹,他最遗憾的就是这点,都是长不大的,为何你竟然还比我高!   “习惯就好。”大师兄一脸平静地说,像这种事,只要经历几十年后,就波澜不兴了呢。   想当初,他还上蹿下跳的将敢“居高临下”蔑视他身高的全揍了一顿。   许印蓝倏地站起身,一脸坚定地道:“习惯不了!算了,还是让别人习惯吧。”   让他们习惯她高高在上、武力值超强的形象!与其创自己,不如她去创别人。   大师兄目送一脸狰狞的小师妹拎着藏鱼去干架,要竖立起自己武德充沛的形象,他一口吃掉最后两颗糖葫芦,由衷发出感叹。   真是年少轻狂啊!   如此又过去几年,二师兄也从凡人界历练回来。   二师兄看着瘦了一点,不过当他在踏入修真界时,修为节节升高,终于顺利地晋级金丹。   在庆功宴上,他告诉同门:“功德真的很管用,天雷在劈打有功德的修士时,都会温柔很多。”   许印蓝好奇地问:“二师兄,你这些年做了什么?”   怎么还会有功德?   “其实我是在秘境里无意中被传送到凡人界。”二师兄说着,脸上带上悲悯之色,“我去到的凡人界,那里正好遭遇干旱,路边处处尸骨,千里无人烟,活着的人干瘦得像一具具骷髅,还有人吃观音土活活疼死了。”   说到这里,他的眉头蹙起,显然心里不好受。   虽然成为修士,斩断尘缘,但他仍是有一颗悲悯的心。   “作为厨修,我真受不了有人饿死在我面前,所以当时我将储物袋里能吃的东西都分给那些凡人,辟谷丹也全发出去……后来我花了很多时间,在凡人界种了绿灵秘境里的一种味道偏甜的杂草,这种草不择地,也不需要水,就算是沙地就能活,我教那些凡人如何烹饪甜草,他们靠这种草度过了干旱,直到第二年春天的雨水降下,万物开始生长,我才离开。”   二师兄说着,取出几杯用甜草榨成的绿汁。   “我去了很多地方,有饥荒的地方,我都种下这种甜草。”他盯着桌上的草汁,“我想了很多办法,榨汁后的甜草没了甜味,晒干后可以当干菜,也可以跟杂粮做成窝窝头。”   大师兄和许印蓝一人拿了一杯绿汁喝了一口。   有点青草专有的涩味,和果汁的味道差得远了,但是……   许印蓝点头,“很好喝。”   大师兄的嘴角弯起,竖起大姆指,“二师弟不愧是天才厨修,非常好喝。”   三师兄看了看他们,觉得他们的味觉出了问题,又疑心是不是自己太久没尝过五味,是自己出了问题。   他握紧自己的剑,二师兄想说的道理他明白,可他是一往无前的剑修,他不屑天雷对他柔和,他本就无救世济民之心,不想走功德道,功德道只会让他的剑变钝,让他想要走捷径。   大师兄不禁嗤笑一声,觉得三师弟想多了。   修真界不仅论迹也论心,若是一心想要灭世的恶人,想通过行善积德逃过天雷的审判,真当天道是好哄的傻子呢。   三师兄提前离开,其他人对此也不奇怪,哪天他要是坐下来和他们吃吃聊聊,那才惊悚呢。   大师兄吃得小圆脸鼓鼓的,看着可爱极了。   他含糊地说:“小师妹,如果你突破金丹,那两宗比试,咱们凌水峰就有人了。”   元婴可以称为老祖,一般都会修身养性,为晋升化神当长老作准备,而筑基期因为修为不够,还不足以应付各种情况。   所以每二十年一次的两宗大比,尤其是金丹的比试,特别受重视,两宗的金丹第一是名副其实的首席,是荣耀也是对外的标志。   许印蓝已经懒得问,她就不能参加筑基的大比吗?   大概在师兄师姐们心里,筑基这种不受重视的比试,是提都不值得提。   她疑惑地问:“大师兄,你不出战吗?”   大师兄一脸无趣的表情,“如果是元婴,我还有兴趣上去打打,金丹的话,不是虐菜吗?”   他参加过一次,将嘲笑他长不大的两宗修士打得哭爹喊娘,见到他时就退避三舍,他就没兴趣了。   大师兄用实力证明了,小小的身体里有大大的能量。   别说金丹,两宗的元婴初期和中期,作为一名战斗力强悍的剑修,他打起来照样不费劲。   这样的剑修,谁敢惹?   他现在是金丹后期,去和那些金丹打,简直就是虐菜,没兴趣。   “倒是二师弟,你可以上台试试?”大师兄一脸鼓励道,“你一把菜刀使得厉害,可以将对手当成萝卜青瓜一起片了!”   二师兄赶紧摇头,双下巴的肉都在抖,“我不去!每个厨修都是和平爱好者,打打杀杀不适合厨修。”   大师兄一脸恨铁不成钢。   事实上,二师弟的实力并不低,对上妖兽时,一把菜刀舞得连六阶妖兽都只能闻风而逃。但对上修士时,实力大减,问其原因,还振振有词,说什么菜刀的存在是砍向食材而非同类。   “大师兄,我觉得四   师妹可以的。”二师兄建议道。   苏纤羽只是外表看着柔弱,   实则也是实力派,   一身的怪力,让男修见了都害怕,可以代表凌水峰出战的。   大师兄托着下巴说:“确实,四师妹一锤子送走一个,完全不费力呢。”   凌水峰多年不出战,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世人,天剑门凌水峰的威名。   这时,许印蓝的心跳漏了一拍,双耳仿佛耳鸣般,突然听不到任何声音。   “不行!”她叫起来,心脏突然如雷鼓,“师姐不能去!”   “为什么?”三双眼睛好奇的看向她。   许印蓝摸摸自己的心脏,好像又没事了,恐慌如潮水退去,痕迹都没留下。   她晃了晃脑袋,说不出所以然,只是坚持道:“我觉得……我觉得……”她有些急,“我觉得,说不定到时我突破金丹,还是我去吧!”   二师兄道:“可你现在还只是筑基呢,而且宗门大比还只剩下五年……”   许印蓝呵呵一声,斜眼看二师兄:“你觉得我能压制五年?”   二师兄语塞,就连大师兄都懒得说别急着金丹,日后长不大之类的话了,很明显,小师妹再怎么压制修为也没用,她不可能在筑基期慢慢长大然后结丹的。   “那就让小师妹代表咱们凌水峰出战吧!”苏纤羽对此丝毫不在意,她本来就不是爱打爱杀的性子,有天生剑骨的小师妹挡在前面,那她就可以优哉游哉地炼造她的法器。   “如果小师妹拿到大比第一,说不定首席的称号就是你的了。”大师兄笑眯眯地说,他是上上届的冠军,刚晋升金丹,就将两宗修士打得落花流水。   “对了,希光真人是上一届沧海宗的首席,上一次咱们天剑门的宋人杰和希光真人打平手。”说到这里,大师兄不禁撇嘴,“其实我觉得,应该是天剑门输了,宋师弟比希光真人的年纪大了近百岁呢,打成平手就意味着他输了。”   他当时还在秘境,没有报名参加大比,当然也不想报名,他不屑欺负小辈。   后来宗门里谣言和怨气四起,抱怨就因为长生真人不参加比试,天剑门才会被沧海宗打脸。   大师兄听到这些流言,当即提着一把重剑,将那群叨逼逼的全都揍了一顿,并一脸冷漠地告诉他们,沧海宗的希光真人是带伤上阵的,这样都打不赢,怎么有脸抱怨?   当时宋人杰师弟连头都抬不起来,自此不敢再飘。   其余的剑修就更不敢飘了,一个个都乖巧地去练剑,脚踏实地地打基础。   至此后,希光真人也获得更大的名声,天剑门获得一大票谦虚认真练剑的弟子,达成了共赢。   大师兄暗自可惜,希光真人虽然在男女之事上黏黏糊糊的,但本质上真的适合练剑,也不知他为何去了沧海宗,明明多适合天剑门啊。   苏纤羽却为小师妹担心起来,“那不是很不公平?希光真人比小师妹大那么多,而且他快到金丹后期了吧,小师妹可能到时才初期。”   虽然希光真人帮了她们很多忙,   随叫随到,   从无怨言,但和小师妹比——嗯,他根本没资格和小师妹比,还是圆润的滚一旁去吧。   大师兄摆手:“这世界什么时候真正的公平过?你在外面遇上敌人的时候,人家可不会因为修为比你高,就将实力降到同阶吧?”   闻言,许印蓝脸上露出笑容。   是啊,这世间哪有真正的公平?老天爷给人的灵根、资质都不相同呢。她比对手少了很多时间带来的经历和经验,可她是天生剑骨,对手说不定也觉得不公呢。   **   果然不出五年,两年后许印蓝就晋阶金丹,成功超过她的大师兄,成为修真界两千年来最年轻的金丹。   对此,凌水峰上下已经佛了。   反正已经有一个长不大的大师兄,也不在乎再多一个长不大的小师妹。   等许印蓝闭关将修为巩固下来时,又过去一年,她终于出关。   此时,距离两宗大比只剩下两年时间。   “怎么回事?”许印蓝一脸诧异,“宗门上下为何气氛这么紧张。”   二师兄给许印蓝倒上一杯小孩子喜欢的果饮,“哎,全宗上下都在努力修炼呢,大家都说此次两宗大比,一定要将沧海宗打败。”   许印蓝大惊失色,“难道两宗反目成仇了?”   二师兄一脸叹气,“这倒不至于……都是魔族的错,两宗都有修士被发现被魔气附身,他们挑拨离间,两宗无意义的打斗多了,火气也上来,双方在私底下努力在打败另一方。”   许印蓝敏锐地感觉到不对,她放下手里的果汁,面色凝重,多年前她一直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吗?   那个梦……难道和魔族有关?   “其他宗门也有类似的事吗?”许印蓝问道。   “有,并且极多。”二师一脸忧虑,作为一名厨修,天下太平才是他们的舞台。   许印蓝的眉头拧起来,“现在两宗起了嫌隙,这不是让魔族得逞吗?掌门也不出面制止?”   沧海宗的少年掌门想不到,天剑门的钱掌门应该想得到的吧?   即使两个掌门都想不到,那些长老也不是吃素的。   二师兄摇头,叹道:“这些年,两宗的重心都放在魔族和修真界的封印上,师尊他们发现一个魔界通往修正界的通道,发现的时候,也不知多少魔族潜入到修真界,现在各大宗门都在检查呢。”   “还有,四师妹做的魔气探测器特别好卖,有魔气就能检测出来,但如果魔气藏在修士的识海里,就很难发现,毕竟谁的识海不是护得好好的……”   这么重要的地方,搜个魂都容易变痴呆,就算是再信得过的人,也不可能放心摊开给对方看。   二师兄道:“现在修真界是人心惶惶的,互相监视,谁都不信谁。”   而互相监视的结果,就是觉得周围都是魔气附身的人,互不信任,连空气都是焦灼的,事情按现在的形势发展,总觉得会出乱子。   这时,大师兄走过来,捻起桌上的点心吃,说道:“你们别担心,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他笑眯眯地递了个他认为好吃的点心给小师妹,“有大师兄在呢,你别担心。”   许印蓝低头看向比自己还矮半个头的大师兄,总觉得靠不住呢。   大师兄特别敏锐,他眯起眼,警觉地问:“怎么,小师妹不相信我?”   许印蓝还未开口说什么,就听到一道有些沙哑却入酥媚入骨的声音道:“哎呀,光是从外表看,你怎么都一副让人靠不住的模样吧。”   大师兄顿时跳起来,仿佛被烧着尾巴的猴子,蹦得老高:“你怎么这么不礼貌,不请自来是恶客的道理都不懂吗?” 第198章 穿成一把剑24   许印蓝好奇地转头看过去,发现来者是一个美艳又有风情的女修,长相如同她的声音。   女修身后还有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姑娘,看着就像是一家三口。   只见美艳女修用鼻子哼了一声,斜睨着大师兄,纤纤玉手一挥,“哎哟,咱俩是什么关系啊,用得着这么客气吗?前未婚夫……”   许印蓝惊呆了,原来这就是大师兄以前的未婚妻?   大师兄双手交叉在胸前,力图拔高气势,“哎哟,某些老女人还念念不忘优秀的未婚夫呢,也不怕你现任丈夫头上绿得发光……”   只见风情万种的女修也不生气,并抛了个娇娇的媚眼过来,说话却毒得很:“谁家前未婚夫百年了,依旧是个九岁孩童模样?这么稀奇品种的未婚夫,念念不忘的应该的。”   二师兄听得大为头疼,却不敢开口。   这两个前未婚夫妻,只要凑到一起,就是打嘴仗,要是有人上去劝架,两人还会一致对外,无差别攻击,真是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许印蓝的注意力并没有在吵架的那两个前未婚夫妻身上,此时她的全副心思都被高大的男人抱着的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吸引。   穿着一身粉嫩、梳着包包头的小姑娘哪都圆嘟嘟的,小脸圆、眼睛圆,嘴巴偏偏小小红红的,让许印蓝想起年画娃娃,可爱极了。   那名抱着小姑娘的男人身材高大,长相普通,气质感觉有些憨,跟风情万种的女人有些不搭。   然而他们却是夫妻,还是一对恩爱不疑的夫妻。   男人——向虎脸上露出歉意,“抱歉,内子平时挺稳重的。”   二师兄拿着一块点心哄小姑娘,许印蓝则举着杯子,放她嘴边方便她喝果汁。   “我叫囡囡。”小姑娘奶声奶气地说,吃相特别可爱。   许印蓝终于明白,平日里师姐为何总喜欢给她买衣裳首饰,现在她的手蠢蠢欲动,特别想捏一捏小姑娘的小胖脸。   囡囡在凌水峰待了一个上午后,就不想离开。   点心好好吃,果汁奶茶也好好喝,还有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哥哥姐姐陪她玩。   囡囡搂着大师兄的脖子,奶声奶气道:“哥哥,娘不嫁给你,你就没新娘子啦,囡囡给你当新娘。”   大师兄乐得笑嘎嘎的,颠着囡囡和她玩抛高高:“有眼光,比你娘有眼光多了,你娘就是眼光不好选了个体修。”   美艳女修——杨浅闻言,快气死了,一把拎起女儿就走。   囡囡顿时大哭,嚷嚷要留在凌水峰:“我不要回家!呜呜,我要留在凌水峰当新娘子,有吃不完的点心果汁……”   许印蓝不禁摸着下巴,如果是为了点心和果汁,那应该嫁给二师兄才对。   “你看你都胖成什么样了。”杨浅的声音恨铁不成钢,“在凌水峰待上三个月,你比猪还胖。”   小姑娘气得反驳,“囡囡不胖,   爹说囡囡这是……丰满!对,   ”   ,   有些茫然地问:“大师兄,这一家三口来咱们凌水峰作甚?”   大师兄拍拍手上的碎屑,有些懊恼,“应该是准备拜师的。”   许印蓝心中一动,“这是好事啊,大师兄你要是不收徒,我可以收的。”   她美滋滋的捧着自己的小脸,哎呀,有个吃什么都香的小胖妞当徒弟,这真是她出关以来碰到最好的事。   二师兄也一脸期待,对于厨修而言,有比食客好吃能吃更幸福的事吗?   小胖妞这么能吃,他的食客又多了一个!   哎哟,大师兄、小师妹再加上一个可可爱爱的小胖妞排排队等吃饭,多可爱的画面。   大师兄也是后知后觉,他也觉得可惜,小胖妞多有眼光啊,留在峰上日子肯定不会无聊。   他叹气道:“如果说她来之前还有希望,现在却是一点希望都没了。”   “为什么呀?”   只见一胖一小的圆脸凑到他面前,异口同声地问:“是因为囡囡想嫁大师兄乱了人伦吗?”   大师兄顿时气结,他是这么禽兽不如的人么?   大师兄大声道:“当然不是,是因为咱们没有明师相。”   这一看就是要将小胖妞宠上天的节奏,他那前未婚妻这般精明的女人,怎么可能让女儿将来当个傻白甜?   许印蓝不服气,她怎么就没有明师相了?她保证会是个好师尊。   “如果你想收徒,可以在招新上收个徒弟。”大师兄建议道,金丹期已经达到收徒标准。   许印蓝想了想,还是摇头。   也许是身高限制了心智的成长,她觉得自己还是个宝宝呢,只怕照顾不好徒弟。   “不过大师兄你可以收徒嘛。”许印蓝说。   大师兄暗暗撇嘴,除非他元婴时,肉身重塑为一个大人,否则他是绝对不会收徒的,要是没两年,徒弟就比他高、比他大,他这当师尊的岂不是没面子。   **   晋阶金丹后,许印蓝在宗门内承担的工作多了起来。   因为各地出现修士被魔气附身的事越来越多,宗门开始抓安全这一块,许印蓝接下巡逻的任务,和大师兄、师姐等在宗门和后山各地巡逻。   那里是两宗练气期和筑基期弟子历练最多的地方,也最容易兹生事端。   大师兄御剑慢悠悠地飞过,嘴里含着一颗糖果,神识扫过下方的森林。   今天又是和平和一天,风和日丽,没有魔气。   “大师兄,东面我已经检查过了。”苏纤羽飞过来说道。   许印蓝拎着只比她还高还大的蓝羽翅鸟飞过来,“西边也没问题!”   这是一只不识好歹的鸟,看见她时,鸟眼一亮想将她当成中餐,正好许印蓝也饿了,想吃烤鸡翅。   大师兄眼睛   一亮,“哟,这鸟真肥,够吃两顿了。”   他当即拔剑——当然不是本命剑,敢拿本命剑杀鸡,本命剑就敢跟他造反,不是所有的剑修都能镇压自己的本命剑的。   一刻钟后,连毛孔都被处理过的、光溜溜的巨鸟被放在烧烤架上。   它的肚子里被塞了数种灵果,表皮被盐和料酒抹过一遍,等快熟的时候,再洒上二师兄特地调的烧烤料,那才叫美味!   正当师兄妹三人准备开动时,清朗悦耳的声音响起。   “长生真人,纤羽仙子,印蓝仙子,真巧。”   大师兄看了一眼,嘀咕道:“吃白食的又来了。”   苏纤羽则友好地同希光真人打招呼。   希光真人同样领了巡逻任务,两宗占据偌大的山脉,方圆几千里都是他们的地盘,按理说很难遇见的,但他们似乎和希光真人真的特别有缘,总是能偶遇。   “今天又是你一个人?”苏纤羽好奇问,除了私下与她一起闯秘境,希光真人身边总是挤满爱慕者。   许印蓝也觉得稀奇,从第一天认识希光真人起,他总被女人包围着,若是他孤身一人,反而反常。   希光真人苦笑道:“我也不是去哪都受欢迎的。”   苏纤羽招呼他坐下来一起吃烤鸟。   这么多肉,大师兄和小师妹那小肚皮能吃多少,至于她,不用想了,仙女是不会吃会破坏她美貌的垃圾食品的。   “真神奇,我以为希光真人无论到哪都有女人跟着呢。”许印蓝对大师兄传音道,“他不是修炼多情剑么,没女人围着怎么显出他的大道?”   大师兄诧异地看她,“小师妹,你不喜欢希光真人?”   这倒是挺神奇的,要知道希光真人可是下到三岁、上到八千岁的女修都喜欢他。   像前未婚妻的闺女囡囡,本来是抱着他大腿说要嫁他的,结果看到希光真人后,果断投入沧海宗的怀抱。   不仅他,就连招新处的修士都快呕死了。   好好的金灵根,明明是练剑的好苗子,咋又去沧海宗了呢。   沧宗海做事也太不厚道了。   这些年来,每到招新之时,就会将希光真人放出去,冲着他那张脸,被迷得五迷三道的女修们都是头也不回的抛弃天剑门,搞得天剑门都快成和尚门。   其实许印蓝也不知为何,她想了半天,方才缓缓地道:“大师兄,可能我修的是无情剑?”   无情对上多情,可不是看不顺眼。   大师兄有些摸不着头脑,宗门里大半修的都是无情剑,也没见讨厌希光真人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自己也是不喜希光真人的。   当然,他也从不介意将自己的不喜露出来。   吃过美味的烤鸟后,两个姑娘又去巡逻。   大师兄则拦住正欲离开的希光真人。   “我说,你的心思还是收收罢。”他不客气的警告道,“我们凌水峰不可能会让一个花花公子接   近凌水峰弟子的。”   尤其是他四师妹还没这种心思的情况下。   闻言,   希光真人温雅俊美的脸上露出苦笑,   为自己辩护:“我真不是花花公子,我的剑道如此,但我本人不是……”   也许有人将大道与自己化为一体,可对他而言,从来不是大道的化身,他要做的是掌握大道,而非“道”的奴隶。   大师兄可不管这些,他只相信自己眼睛所能看到的,这就是小师妹说的中央空调吧,对谁都那么温柔,怎会显出他四师妹的特殊?   “你的行为举止可不是这么说的!我想,没有哪个作师兄的,会愿意将师妹放心交与你手上。”大师兄说着,可爱的包子脸都是冷厉之色,“将你爱慕的眼神收起来,我不希望你的爱慕者找我四师妹的麻烦。”   “我已经没有爱慕者了。”希光真人平心静气地说。   修士的人生是如此漫长,他还有很多时间一洗过去的形象,他有预感,错过苏纤羽,他将会抱憾终生。   他坚定地道:“我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有人找她麻烦。”   大师兄一脸冷淡地道:“那是你的事,四师妹是我们凌水峰的人,与她为敌那就是与凌水峰为敌!”   言罢,他摆了摆手,示意希光真人离开。   晚上,巡逻回来的三人将剩下半只蓝羽翅鸟炖了一锅汤。   美味的鸟汤让每人都喝了一大碗,包括苏纤羽,鸡汤鸟汤都是可以多喝的,美容养颜。   大师兄发出愉悦的感慨,“真好,没有吃白食的人了。”   苏纤羽有些哭笑不得,“大师兄,不过一些吃食,别这么小气嘛。”希光真人到底是怎么得罪她大师兄跟小师妹的?   这两人对他都这么有意见。   大师兄扫她一眼,没有说话。   他可是看过很多藏鱼写的话本的,这种事不能挑明,若是上心了,他去哪哭去。   另一边,许印蓝将一个睡袋从储物袋里掏出来:“师姐,我们吃完就睡觉吧,让大师兄给我们守夜。”她拍拍睡袋,“这个可以睡两个人的,师姐陪我一起睡。”   苏纤羽当即道:“好好好,咱们睡美容觉,让大师兄守夜。”   搂着又香又软的师姐睡觉,按理应该做美梦的,可许印蓝偏偏又做噩梦了。   只见穿着蓝色衣裙的少女在罡风中,血肉飞快消失,未到悬崖底已成一具骷髅,空洞洞的眼眶徒留两个血洞,死不瞑目地瞪着她……   “小师妹,小师妹?”   苏纤羽发现摇不醒陷入梦魇的小师妹后,将二师兄做的凝神静气汁给许印蓝灌下。   又酸又甜又冰凉的液体从喉咙灌下,一股带着酸味的气体直冲天灵盖,许印蓝瞬间清醒得不能再醒。   苏纤羽看她醒过来,明白她又是做噩梦了。   她叹了口气,“小师妹,你那梦……”   在他们看来,那更像是预知梦,但梦里的景象,全师门都帮她找过,都找不到她说的悬崖是何处。   守夜的大师兄坐在一旁,夜色将他的面容遮掩。   他冷不防地问:“好像每次你见到希光真人后,都会做这个梦。”被夜色笼罩的面容十分难看,“是不是和希光真人有关?”   因这个猜测,希光真人在他心里的印象又跌了几个档次,厌恶度加深。   大师兄微微眯起眼睛,思考着下次看到希光真人时,要不要趁机将他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苏纤羽的心跳得很快,一股被背叛的感受让她心下又苦又涩,随即苦涩化成了愤恨。   她小师妹正直善良,这么可爱,不可能无缘无故讨厌一个人。   所以,希光真人究竟对她做了什么?!   许印蓝却是摇头,掰开师姐徒然握成拳头的手:“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的梦和希光真人有没有关系,但希光真人作为沧海宗的弟子,正义的教条是写在他的神魂之中的,他的意志之刚之韧,连魔气都不能染上分毫……”   她正色道:“所以,师姐你不必怀疑他的人品!”   “也不用为我担心,我有预感,我一直做这个梦的缘由就要揭晓了。”   **   很快就到了两宗大比之时。   沧海宗和天剑门每二十年一次的大比,两宗不知进行了多少次,苍天城的大小赌坊里,又开始下注,谁会赢得两宗首席之位,谁又能进前十。   二师兄已经在凌水峰上收集灵石,准备去赌坊押注,这是剑修赚钱的方式之一。   大师兄将一个储物袋抛过来,“二师弟,我的全部家当都在这里,一定要压小师妹赢!”转过头时,他又一脸严肃道,“小师妹,你若是输了,将来我只能靠你养了。”   许印蓝哭笑不得,“大师兄,我尽力!”   二师兄却是愁眉苦脸的:“大师兄,庄家给不给下注还不知道呢,谁不知道小师妹是天生剑骨,大家都压她赢。”   果不其然,压许印蓝的赢的,几乎都赚不到灵石。   虽然是个长不大的小萝莉,个头小小的,但许印蓝仍是握着藏鱼一路赢了上去。   人狠,话不多,一动手就是大招!   失败的修士们身体伤得不重,但面子伤得深。   貌美如花的轩辕品红、轩辕品绿姐妹俩凑到一起窃窃私语:“我想压蓝蓝都不成,她一路赢上去,在世人心里,都要成不败将军了。”   “她刚金丹初期,就打败了金丹中期,除非她能输一场,不然庄家都不给下注。”   “下一场是蓝蓝对上同门的连城,你觉得他们谁会赢?”   “印蓝赢!”   一个中性悦耳的声音响起。   轩辕家姐妹俩转头看过去,瞬间满脸惊喜,“弱人!你回来啦!”   只见高挑俊秀如少年般的林弱人站在那里,背负着长刀,眉间有些疲倦:“赶回来参加两宗大比,可累死我了。”   轩辕家的姐妹俩和着许久不见的好友打招呼,两宗现在关系   有些紧张,   但她们的友情依旧不变。   “弱人师姐!”   一大群可爱的小女修围过来,   小鸟依人似的对她撒娇。   轩辕家姐妹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俊美的女修站在那里,这个轻声细语,对那个温柔体贴,仿佛一个风流大少在安抚为他争风吃醋的后宫,偏偏还给她安抚住了,那些可爱的女修们仿佛一群小鸟般,凑在她身边啾啾啾地叫,有点吵,但绝对不惹人讨厌。   “好……好厉害啊。”轩辕品红目瞪口呆,“感觉比舅舅还厉害。”   “比现在的舅舅强上百倍!”轩辕品绿斩钉截铁地道。   她们舅舅最近几年,不知受到什么刺激,最近一开口说话,就是阴阳怪气的,据说没有女修受得住他,最近在宗门的人缘掉落得比飞天瀑布还快。   擂台上,连城神色微妙地看着这个被他带到修真界,短短时间内成长成苍天大树,甚至能和他同台竞技的小姑娘。   “我真没想到会有这一天。”连城含笑道,“这也算薪火相传吧。”   “不对。”小姑娘眼里都是狂傲,“是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连城不怒反笑,他抽出剑,直指前方,“那就让我试试你的剑能不能将我这前浪打死!”   凌水峰的剑修被誉为天剑门最强不是没道理的,一个还没他肩膀高的小姑娘,力道却大得惊人,仿佛停滞生长的身高并不能桎梏她分毫。   长生真人是这般,许印蓝也是这般。   林弱人站在擂台前,交叉着胳膊,站姿很大老爷们,腰上的刀灵蠢蠢欲动,表示它很想上去和这两人中的任何一个,正面来上一场。   “天生剑骨的悟性可真可怕啊。”林弱人感叹地对轩辕家的姐妹道,“你们发现了吗?印蓝惊人的学习能力,凡是错误的地方,她决不会再犯第二回 !”   见多识广的轩辕品红皱眉,“看到她的剑招,我感觉很熟悉又不太熟?”   林弱人不禁笑了,“你熟悉,是因为她的剑招脱胎于天剑门最基础的剑法;你不熟,是因为印蓝在战斗中,将这些剑法改成自己独有的剑招。剑修千千万,只会机械的按着前人剑招的,都成就不了自己的道。”   她看向许印蓝的对手,“至于连城师兄,他也是个天才,万里挑一的天才,可惜……”   可惜,他面对的是天生剑骨,修真界百年,甚至千年才一遇的天生剑骨。   战斗结束后,连城输了。   沈琛扶着力竭的连城,突然开口问道:“许师妹,你去过刻骨洞了?记录如何?”   正准备跳下擂台的许印蓝闻言,眨了眨眼,“四百三十三丈。”   这是衣服所给予的极限,不是她的极限,藏鱼在她识海里上蹿下跳,说不准她继续走下去,以免身上的衣服都被剑锋绞碎了。   储物袋的材料经不起剑锋刮绞,是以她没带身上,身上特制的法衣也经不起剑风刮绞,在摇摇欲碎边缘,她若是继续走下去,只能果着。   藏鱼表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养的小宝贝可不能被不三不四的男修看见冰清玉洁的身体。   连城不禁暗自翻白眼,凌水峰专出变态吗?这小姑娘竟然比她大师兄还变态。   沈琛如今也不过才在刻骨洞里走了四百五十丈吧,问题是沈琛现在年纪有多大,许印蓝才多大?   沈琛勉强正眼看向稚嫩的小姑娘,“你不错,等你破了我的记录后,欢迎找我挑战。”   许印蓝差点脱口而出:一个上品灵石一场吗? 第199章 穿成一把剑25   许印蓝跳下擂台,先是给了林弱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两人已经有好几年没见面,修士习惯分别,每次分别,都是以年为单位。   “哇,弱人你更受欢迎了,你看那些小姑娘羡慕的眼神。”许印蓝开玩笑道,“我若是长大点,她们会不会视我为情敌?”   调侃完林弱人,许印蓝又转头问:“红红、绿绿,你们也参加了大比吗?”   “参加了,不过胜负没什么悬念。”轩辕品绿一脸平静地说,她参加的是炼丹大赛,天剑门不用比就等着输了,她要面对的是本宗的对手。   正说话间,高台上,一道浑厚的声音响起。   “下一个比试者,沧海宗祁瑶——天剑门向清。”   闻言,许印蓝吃惊地转过头去,瞪圆了眼睛。   祁瑶师姐居然也结丹了?她记得十年前,祁瑶还是筑基呢,怎么就金丹了?   轩辕品绿脸上露出不赞同之色,低声道:“听说祁师姐吃了千年蕴灵丹。”   闻言,在场的人都明悟。   林弱人一脸不可思议地说:“修士的基础何期重要,她为何要给自己的根基留下隐患?”   “你们掌门就没阻止吗?”许印蓝不解。   轩辕品红脸上露出同情之色:“当时掌门闭关了,出来后才发现她做的好事……掌门勃然大怒,说等两宗大比后,要将她金丹的修为废了重修,掌门这次是下定决心了,为了将她经脉中的丹毒祛除掉,到时会让她泡刮骨融筋的药澡。”   闻言,许印蓝的小心肝不禁抖了抖。   这药澡她泡过啊,泡过后的好处,只要进入刻骨洞就知道,四百五十丈的距离,也只是伤到皮肉,没伤到筋骨。   “这个药澡很贵,而且很疼,非常疼……”许印蓝吞吞吐吐地说,“祁……不,我是说一般的修士熬不下来。”   更何况是祁瑶这种看着就娇生惯养的,估计很难熬下来。   林弱人若有所思的看她一眼,说道:“我爹娘也准备好了药材,打算让我去泡一泡。”她都筑基了,爹娘才敢让她泡,可想而知这药澡的可怕之处,没想到印蓝早就泡过。   就在这时,轩辕品绿提醒道:“呀,你们看,祁师姐要赢了。”   众人纷纷转头看过去。   许印蓝原本以为祁瑶是来凑数的,没想到她居然还挺拼的。   祁瑶赢后,并没有下场。   她的下一个对手是一个美貌的剑修少女,祁瑶瞪着对手,一双眼睛仿佛冒着火光,似乎对面的人是她的杀父仇人似的。   “祁师姐为何这般拼命?”许印蓝一脸不解,看到这样的祁瑶,仿佛她以前所见到的祁师姐是假的。   那个对修炼一点也不上心,满心只有希光真人的祁瑶哪去了?   林弱人摸着下巴:“肯定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内情,你们等我打听打听。”   **   凌水峰。   为了庆祝许印蓝今日获胜,特别有仪式感的二师兄又做了一桌美食为她庆祝。   师兄师姐们坐在一起吃吃喝喝,交流着两宗的消息,许印蓝也听到了一则令她吃惊的消息。   “什么?两宗要联姻?联系的对象是这次大比的首席?”   许印蓝瞪圆了眼睛,“为什么?有这个必要吗?”   沧海天剑两宗平时的感情已经算不错,现在有必要联姻?   “只是权宜之计。”大师兄托着下巴,眼神不经意扫过苏纤羽,“魔族在各大宗门兴风作浪,挑拨离间,即使知道其中有他们的手笔,各大宗门还是挑起了火气,毕竟平时就有嫌隙……”   修真界的本质就是弱肉强食,为了天材地宝,各种争抢从来没少过,平时不用魔族挑衅都能打出脑浆,现在更不用说,都打成猪脑子,已经失去理智。   苏纤羽托着腮,解释道:“咱们和沧海宗现在的关系也有点紧张,所以两宗长老决定联姻。”   当她知道这消息时,整个人都惊呆了,很是为小师妹担心。   大师兄却是一脸淡定,就因为是小师妹,所以不用担心,小师妹的修为进展这么快,想成亲?嘿呀,再等个几千年吧,她现在成长速度比蜗牛还慢。   “最多挂个名,反正小师妹需要慢慢长大,至于元婴雷劫时重塑身体?谁都知道天雷不长眼,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谁还有余力塑造身体。”大师兄冷笑道,如果重塑身体这么容易,他就不会这么烦恼了。   苏纤羽听后,总算是松了口气。   小师妹若是按正常速度长大,大概得像灵兽妖兽一样,需要两三千年吧,有些婚约等着等着就没了呢。所以小师妹这次代替凌水峰出战真是太好了,她的年纪小,说不定不在联姻名单上,如果是她……   苏纤羽为自己逃过一劫庆幸。   几个师兄们也很庆幸,四师妹生得实在太美貌,修为又高,若一不小心赢了,扑上来的狂蜂浪蝶得有多少啊。   大师兄却是暗自冷笑,希光真人那招子,只要有四师妹在,他就看不到别人。   幸好这回四师妹没有参加两宗大比,不然那狼崽子肯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许印蓝则若有所思,她总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吃完庆功宴后,林弱人就来了。   “弱人来啦。”许印蓝高兴地笑道。   林弱人是带着一肚子八卦过来的,她爱打听八卦,知道很多小道消息,她家那为天机门当护卫的祖父、爹娘知道的八卦更多,毕竟天机门没什么事干,天天拿着龟壳占卜,大事不敢占卜太多,生怕老天爷恨他们剧透人生,恼羞成怒一人雷劈下来。那就能能占卜点小事了,边占卜边让人调查,看看占卜得准不准。   林弱人小声八卦,“听说这次的大比彩头是希光真人。”   许印蓝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林弱人肯定地点头,继续道:“当然,这主要也是做给外人看的,你想想希光真人是沧海之光,他的婚事肯   定整个修真界瞩目,沧海宗表现出诚意了,咱们天剑门也配合,决定两宗大比的首席就是希光真人的未婚妻。”   “还有,应该也有激怒魔族,引他们出手之意。”   林弱人思考道。   这几年她也不是白游历的,别的宗门或许对魔族闻之色变,但沧海宗和天剑门作为正道魁首,哪容得魔族嚣张。   许印蓝恍然大悟,“所以希光真人就是个靶子啦!引魔族上当的靶子,就算谁赢了也不过挂个名头罢了,等这事过去后没人将之当一回事。”   大师兄同样一针见血地说:“但是肯定有人当真了。”他有些不乐地看了一眼苏纤羽,“毕竟那小子在修真界有什么完美男神之称。”   许印蓝听罢,不禁沉默,怪不得祁瑶那么拼呢。   “我是说如果……”她压低声音,“如果两宗的首席是男的咋办?”   林弱人闻言不禁呆了呆,勉强挤出一句话,“两个男的……也不是不行吧。”反正修真界要修本心,不少性别男爱好男的也不忌讳说出口,男男女女的婚宴这些年她也不是没参加过。   这下子,许印蓝对希光真人真是高山仰止,为了宗门牺牲至斯,希光真人不愧是沧海的希望之光。   二师兄端着一盘点心过来,说道:“都说只是权宜之计,定个婚而已,百年千年还是万年再成亲也不奇怪,中间发生什么事,再解除婚事更不奇怪。”   修士的生命漫长,今天喜欢白莲、明天喜欢牡丹、后天喜欢霸王花……口味百变,就算是道侣,也只能陪伴其中一段路,不能讲究天长地久。   几个姑娘当即表示明白,这婚啊,是定给别人看的。   苏纤羽默默地吃点心,感觉有点怪怪的,两宗大比之前,希光真人一脸失落地问为什么她没报名。   她再怎么迟钝,也明白他的心思,但……   并不是没有心动,毕竟那是修真界的女修趋之若鹜的男人。   她也知道希光真人并不像外人看到的那般风流不负责,他只不过太过温柔,不擅长拒绝罢了。然而就这么个小缺点,他最近也改了,女修——尤其是貌美女修被他拒之于三里之外。   他的真诚她也感受到,可她真没心思谈恋爱啊,她挂心的事太多,放在心里的人也太多,挤不出多余的空间给他。   “小师妹,要努力啊。”大师兄嘴角露出笑意。   反正小师妹如今一副女童的模样,正常男人都不会起什么邪心,当然如果真有人起了邪心,他不介意将之削成骨头架子。   哼,希光真人的如意算盘打得再好也没用,想叼走四师妹,下辈子吧!   **   第二天的比试,林弱人和许印蓝结伴一起去看轩辕品绿大杀四方。   明艳的少女在擂台上大杀四方,提前锁定了筑基期的半决赛。   林弱人道:“苍天城赌坊的庄家已经关闭了绿绿的投注通道,除非造假,不然她绝对不可能输。”   许印蓝鼓起腮帮子:“投我失   败的人还是不少的,我也想要绿绿的待遇。”   林弱人无语地看着她:“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擂台上再有自信的都难免会失手。”   结束战斗的轩辕品绿走过来,她的面色平静。   对她而言,这种提前锁定冠军的比赛,并没有什么值得激动的。   她问道:“你们要去看祁师姐比试吗?”祁瑶的比试吸引了不少人的观看,毕竟这么短时间从筑基到金丹,速度实在骇人。   这时,收到传音的轩辕品红过来,当即说道:“不去,没什么好看的!”她撇嘴说,“一路靠着法宝和符箓砸过来,没有学习的意义。那些输掉的修士都在大喊不公平,说他不是和祁师妹作战,而是跟她的家世作战,啧……”   说到这里,轩辕品红一脸似笑非笑,作为修真界贵族世家的一员,心情真复杂。   轩辕品绿皱了皱眉,转头叮嘱林弱人和许印蓝,“你们俩要是对上祁师姐,一定要小心!不行就认输吧……祁师姐有非赢不可的理由。”   知道知道,胜利的奖品是希光真人嘛。   四个姑娘决定去仙味阁吃个饭,犒劳一下自己。   下午有天剑门最受欢迎的男神之一的沈琛的比试,大家都表示一定要去看。   来到仙味阁,许印蓝看了看,低声道:“之前我师兄在仙味阁当二厨的时候,生意比现在好些。”   三个姑娘想起许印蓝送她们的美味点心,点头道:“你二师兄的厨艺确实更高些。”   突然,林弱人眼尖地发现什么,叫道:“啊,你们看,希光真人在那里。”   只见被布置了空间阵法的幽静庭院里,温雅的青年一脸温和地拒绝一名美貌少女的示爱。   “很抱歉,我若有心仪之人,那她必然也是心在大道之人……我不会找将全部心思放在爱情上面的女修,我修的是长生,亦盼她能在长生路上一路相伴。”   少女闻言,眼泪流了下来。   她还来不及擦拭眼泪,就听到全修真界的男神一脸困扰道:“啊,你的眼妆花了呢,好像有皱纹了?”   少女:“……”   最后少女骂骂咧咧跑了:“我真是眼瞎才会看上你!什么完美高雅的男神,我@#%……”   四个姑娘看得目瞪口呆。   面对少女的辱骂,希光真人则是一脸淡定地给自己捏了个净尘诀,刚才那告白的少女大概太激动了,随手扛起用于装饰的盆景睡莲,将他砸个正着。   “哎,你舅舅吃错药了?”林弱人一脸激动地扯着轩辕品绿的衣服。   轩辕品红小声地道:“胡说!舅舅不过是觉得那些女修将太多心思放在情爱上,浪费上天给她们的灵根,所以他要用雷霆手段点醒她们,让她们醒悟过来……”   轩辕品绿也为自家舅舅辩护:“舅舅是故意说那姑娘有皱纹的,修真的人维持青春貌美的最好方式是多修炼,你看着吧,那姑娘回去后肯定会将全部心思放修炼上。”   许印蓝   则有心虚地转过头,   这会不会矫枉过正了?   四人刚坐下来吃饭,   就听到楼下传来桌椅倒地的巨响,伴随着一道尖叫声。   “啊啊啊,杀人了!”   “有修士走火入魔了!”   四个姑娘拍案而起,还来不及出手,希光真人已经将入魔的金丹修士制服。   有围观的女修冷静道:“他的眼睛方才变红,虽然只红了一瞬,我看见了!不像走火入魔,更像被魔气附身。”   周围的人一片哗然,修为低的修士面露惊惶之色。   修士会染上魔气已经是修真界公开的秘密,前不久还传出数个小宗门的弟子染上魔气后屠戮同门之事。   “诸位莫要惊慌!”希光真人用灵力将声音扩散,笼罩四周,“我乃沧海宗的希光真人,苍天城的安危由我等守护。”   希光真人作为一个标志,对苍天城的人而言就是定心丸。   等希光真人离开后,仙味阁又恢复了热闹。   四个姑娘的面色不佳。   许印蓝凝视着苍天城熙熙攘攘的景象,嗅闻到了山雨欲来的味道。   **   下午,沈琛的比试擂台周围被修士挤得满满当当,天剑门有先见之明,给他安排了最大的擂台,围观者虽多,也不觉得拥挤。   “他的对手是沧海宗有半步元婴之说的天才修士谢令和。”   “这将是龙争虎斗,势均力敌的一战!”   林弱人站在人群中,悄声和几个小伙伴道:“赌坊大多压谢令和赢,毕竟刻骨洞的记录,谢令和比沈师兄还多上十三丈呢。”   许印蓝暗暗摇头,她不觉得这十三丈的区别有多大。   谢令和的相貌英俊,神态温和,与冷若冰霜的沈琛完全是两种类型。   下面观看的女修都欢呼地着叫他们的名字,显然都是他们的崇拜者。   藏鱼打了个哈欠,指指点点:“我看她们不是看比试,是看脸来了。”   不得不说,这是一场非常惊险刺激的比试,上面的两人仿佛有深仇大恨般,火花四射。   许印蓝看得目不转睛。   突然,有人惊叫起来:“咦,谢师叔不对劲,他好像走火入魔了!”   许印蓝双目紧紧地盯着谢令和的眼睛,心头微颤,发现不是走火入魔,是被魔气附身。   然而,面对这样的情况,沈琛却怒喝一声。   他制止元婴期的裁判强行插手两人的比试,冷声道:“比试尚未结束,他是我的对手!”   许印蓝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台上两人的生死之战,她第一次看到这种以命相搏的战斗,血液都在沸腾。   沈琛师兄确实是个极好的对手。   战斗结束后,沈琛浑身是血。   他用最后一丝力气站在擂台上,睥睨地看着趴在地上、浑身魔气弥漫的对手:“连魔气都抵御不了,被心魔入侵,太弱了!弱者如你,非我对手!”   台下的许印   蓝紧紧地握着藏鱼,双眼战意凛然。   大丈夫当如是,小姑娘也当如是!   最后,谢令和被沧海宗的人抬了回去。   两宗高层的眉头紧锁,他们也没想到修为高如谢令和都会染上魔气。   三天后,已经赢了五场、正在准备参加下一场比试的许印蓝听到一个消息。   修真界数一数二的轩辕世家的家主放话:沧海宗和天剑门两宗大比中胜出的首席,将是希光真人未来的妻子,轩辕世家下一任家主的主母。   许印蓝惊得手中的剑差点掉了。   她一脸挣扎之色,突然就很不想赢了怎么破?   许印蓝怀着一肚子的疑问,用最快的速度将台上的对手打了下去,然后迫不及待的跳下擂台,去寻轩辕家的姐妹。   两宗参加比试的弟子加起有来三十多万,两宗都设了擂台,今天许印蓝的比赛地点在沧海宗,找人更方便了。   刚来到目的地,就看到林弱人。   许印蓝不禁问道:“弱人,你也来了?你今天的比试擂台不是在咱们宗门吗?”   林弱人皱着眉头,神色不太好,“听到一些消息,不太放心。”   轩辕家的姐妹领许印蓝、林弱人去了晨曦峰,这里是希光真人坐镇的灵峰。   刚坐下来,许印蓝就开口问:“希光真人为何如此牺牲?”不是说他被当成彩头只是权宜之计吗?   闻言,轩辕家姐妹俩的眼眶微微一红。   她们平时一心修炼,心态平和,现在却被搅得心绪不宁,隐约带着愤懑。   “我们蓝姐身上被发现种了魔种。”轩辕品红说着,眼泪就落下来,“她是音修门的,最是温柔不过的性子,不想会被魔族找上,若不是舅舅及时发现……”   哪天她若是走火入魔陨落了,她们也只以为是正常的。   轩辕品绿愤怒地说:“若不是她突然想来看我们,若不是舅舅觉得不对,坚持要检查她的识海……只怕她对亲人举起武器,我们才知道她被种上魔种。蓝姐那么温柔,若是她被魔气控制住,不小心杀了亲人,只怕她日后就算是清醒过来,也会因为愧疚心魔大起,最后仍是……”   许印蓝拧眉,“魔种能祛除吗?你们蓝姐现在情况怎么样?”   “放心,她被舅舅连夜送回轩辕家,魔种只是难发现,祛除方式不算太难……只是被种下魔种之人日后长生路艰难了,比普通修士更容易走火入魔,雷劫之威也是加倍。”   说到这里,轩辕品红叹息一声。   “音修门学的是音攻,最重神识的锻炼。”轩辕品绿喝了一大口灵茶,努力让情绪平静下来,“音修门都中招了,我不敢想全天下有多少修士被种上魔种。”   林弱人接着道:“以前魔族只会附身,有阵法可查,现在魔种被种下后,只知道激动时眼睛会变成红色,平日很难发现……再者,被种在修士识海里,谁会没事查别人识海,不说隐私的问题,探查的人若心有不轨,识海受伤不是开玩笑的。”   许印蓝听到这里,转着手中的茶盏,“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能查魔种吗?”   修真界的太平日子过得太长久,对付魔族的武器都收起来,但野心勃勃欲回修真界的魔族一直在进化,上次师姐炼制的魔气测试器,针对的是未进化前的魔族,作用有限。 第200章 穿成一把剑26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能查魔种吗?”   “难啊。”林弱人叹道,“修真界现在已经乱了,只是很多消息没传出去。”她说着自己最近得到的消息,“崆峒派三日前,被本门中走火入魔的金丹杀了大半个宗门,长老和掌门将之毙时,才发现他魔种深入神魂,成了魔族傀儡。”   说到这里,林弱人的面色十分不好,“识海中的魔种尚能查,若是深入神魂,这是查不出来的,也没必要查,神魂已经被污染,只得魂飞魄散。”   “如今的天机门上下都在忙着占卜,像大海捞针似的,只知道各大宗门都有修士被种了魔种,具体是谁却难说……”   闻言,轩辕品红也压低声音说:“这事我也听说,具体是谁难说,但据现在的数据统计,种下魔种的基本是各宗门前途广大,实力和灵根俱佳的……”她的神色变得凝重,“沧海宗和天剑门是正道魁首,是魔族的眼中钉,你们还记得童年秘境吗?魔族算计沧海宗的小修士毁坏秘境,就是想让两宗反目成仇。”   许印蓝眉头微微一动。   轩辕品红继续道:“这些年来,两宗的鸡毛蒜皮的冲突越来越多,掌门说背后有魔族的影子,想让两宗矛盾加深,最好互相残杀。”   “舅舅是沧海宗的首席,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消除两宗的隔阂……当然如果能钓出什么大鱼就更好了。”   许印蓝恍然大悟,怪不得宗门大比,希光真人不介意成为彩头,这是钓鱼呢。   有实力不参加大比,肯定有古怪,查!   有实力参加大比,藏着匿着,有古怪,查!   有实力参加大比,拼命了,激动了,眼睛泛红了,不用查了,就是你了!   看到许印蓝的反应,轩辕家的姐妹俩有些尴尬,事情哪有她说的这么简单?不过擂台确实是极佳的检测方式。   轩辕品绿道:“染上魔气的修士容易走火入魔,比试时受剑气刀气灵气影响最易心浮气躁。”毕竟魔族的脾气暴躁,是稍微生气就“杀杀杀”的种族,一点气都受不了,一个挑衅一个准!   许印蓝猛地击掌,“我知道了,我尽量不要一剑将对手打下台,最好多刺激刺激对手。”   原来染上魔气的修士受不了刺激啊,她决定了,一定要全方面打击对手。   轩辕品绿的眼睛转了转,然后笑眯眯道:“蓝蓝,你是金丹组的吧,若是你胜了,说不定就是我们舅妈了。”   正在喝茶的林弱人一口茶喷了出来。   许印蓝反而十分淡定,摆手道:“我对希光真人没兴趣,我只对首席的奖品感兴趣!”   听说首席的奖品可是金星陨石,它只有半个拳头大,是所有剑修都忍不住想要得到手的极品矿石。   平日里若是哪家拍卖场出现金星陨石,倾家荡产都有人想得到,现在可是免费的,只要能拿到宗门大比冠军。   为了这个,许印蓝说什么也要拼一拼。   轩辕家姐妹   却有些不满,她们舅舅竟然还比不上一块破石头?   许印蓝纠正她们,“不是破石头,是金星陨石,价值一个亿下品灵石的金星陨石。”   轩辕品红顿时气结,“我们舅舅是无价之宝!”   区区一个亿的下品灵石,能和她们完美的舅舅相比吗?   许印蓝特别诚实地说:“可我舍得将这一亿下品灵石花在剑上,却舍不得给希光真人花。”   林弱人不禁拍地大笑:“哎哟,你们说的笑话太好笑了!我说红红,你和剑修说什么道侣的事,剑修的道侣就是本命剑!”   轩辕姐妹想了想,还是有点生气,但她们其实也舍不得给男人花这么多灵石的,不禁纠结起来。   说完这事,许印蓝突然看了看轩辕家姐妹,然后一脸郁闷地站林弱人身旁,发现自己刚到她肩膀,心情就更郁闷了。   她叹气道:“再说了,我这副模样,想必希光真人也看不上吧。”   轩辕家的姐妹俩顿时心平气和。   确实,他们舅舅是正常人,又不是变态,会喜欢小姑娘。   屋外的希光真人闻言,不禁苦笑。   他身边站着的苏纤羽却是大笑出声,怕自己笑得太大声惊扰到屋子里的几个小姑娘,她在周围布了个静音咒,让自己笑个够。   这几个傻妞哦,希光真人又不是吃软饭的,还要女人养。   苏纤羽轻咳一声,说道:“这几个孩子真是的,我得好好教育她们才是,作为女人,应该从道侣储物袋里掏钱才是,怎么一个个就想着给道侣花钱。”   而且还都是吝啬鬼。   希光真人觉得这种时候,自己最好不要出面,苦笑着向苏纤羽摆手。   他邀请苏纤羽过来,是想说服她参加大比,好配合他演戏的。苏纤羽的眼睛利,又是一身正气,单是模样和修为,作为未来的轩辕世家主母,再有说服力不过了。   苏纤羽却拒绝了,她决定修改魔气检测器,争取能检测出识海里的魔种。   覆巢之下焉有全卵,现在除了实在要闭关的修士,和除非宗门生死、否则不会轻易出手的老祖,能动员的都动员起来。   **   在许印蓝忙着参加两宗大比之时,大师兄也加入天剑门的执法部。   两宗大比已经陆续进行了十天,趁着大比的时机,他还真找出不少不对劲的弟子,甚至还亲自逮到一个魔族。   许印蓝好奇地跟在师尊身后,想去看看魔族长什么样的。   结果她很失望地发现,魔族其实和人族差不多——不,根本就是人族。   “这并不是货真价实的魔族,是夺舍。”冷秋寒说着,查看过魔族的识海后,他拧起眉头,“魔族只要有魔核就不会死,不少魔族将自己退化成魔核,从结界里飘出来,附在修士身上趁机夺舍……魔种在觉醒之前,被附身的人浑然不知,直到识海被完全夺舍。”   只是那时候,被夺舍的人已经神魂消失,就算觉察也已经晚了。   许印蓝不禁打了个哆嗦,身体被种下魔种,然后不知不觉中变了个种族。   这根本就是鹊巢鸠占。   藏鱼安慰她:“蓝蓝别怕,有我在你识海里看着呢,魔鬼蛇神都不用怕。”   冷秋寒继续道:“其实魔气附身的伤害并没那么大,但被附身之人却会容易兹生心魔,心魔难消。”   魔气很难祓除,仿佛蛊虫般会自动隐匿,躲在修士的丹田里,藏在筋脉中,除非通过药澡融肉消骨,不然都难彻底祓除。   沧海宗的谢令和被沈琛指责是弱者后,受不了这个刺激,据说要泡药澡证明自己。   大师兄听说这事后,难得面露赞许之色。   修士被魔气附身过后,灵体受到污染,很容易走火入魔,将浑身皮肉融化,骨头刮一刮,彻底消除魔气,长生路才能走得更长远。   只是能做到的人极少数,大多数人都熬不过去。   冷秋寒神色冷冽,“虽说对不住弟子,但为了他们的安全,只能查一查他们的识海了。”   识海是修士最脆弱的地方,轻则受损,重则崩溃,神魂受伤。   只有双方绝对信任,才能不伤其分毫。   话虽如此,但能做到双方信任实在是太难,毕竟修士是人,人便有七情六欲,难免会有灰暗的念头,识海会将这些念头毫无掩饰地显示出来。   藏鱼嘀咕着,“其实你们需要一个X光!”他觉得,所有人都需要做个颅内CT……   等等,CT是什么?X光他倒隐隐有印象,但是什么呢?   这边,大师兄正在问师尊,魔族那边出了什么事,毕竟将自己退化成魔核实在太危险,谁也不能百分百确定自己能不能夺舍成功。   魔族其实也没比修士厉害多少。   这事冷秋寒还真知道,“魔界正巧发生第五十次大战,据说是魔族的新生儿太多,土地不够用,他们就想着入侵修真界,那些魔核都是战败者……”   闻言,大师兄他们还没开口说话,藏鱼又忍不住嘀咕起来:“所以说计划生育还是有必要的,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许印蓝心下感慨,妖兽有兽潮,魔族有魔界大战,都是孩子生得多,生存资源不足,不得不采用战争的方式减少兽/魔口,修真界的修士在生孩子方面就远远比不上这两者,修为越高越难孕育后代,加上修真界地广人稀,难免总会被惦记。   两宗大比进行到第十天后,依然如火如荼。   没人知晓幕后那些化神长老及高层有多忙碌,忙着查寻那些有问题的修士的识海,忙着修改宗门的阵法,忙着制造能检测魔气的法器……   苏纤羽是其中一员,与宗门擅长炼器的长辈们一起研究探讨更好用的法器。   擂台这边,众人聚在一起聊天。   “许仙子进前五十名了吧?”   “真厉害,凌水峰的矮个子都有大能量呢。”   “……”   许印蓝听得十分不爽,   她只是没长大,长大后肯定不矮的。   擂台上,只见两米多高、两百多斤重的肌肉壮汉,对上一个还没有他腰身高的小姑娘,对比实在鲜明。   壮汉摸摸头,迟疑地道:“要不你弃权?”   “§”   壮汉一只手锤打着自己比女人还丰满的胸肌,朗声大笑:“体修的目的可不只将肉身淬炼得刀枪不入,每一根筋脉、每一块肌肉都是矛也都是盾!”   这场比试吸引很多人的注意,实在是小姑娘和野兽的对比太明显。   一个重于高山,一个轻如羽毛。   一个将身体淬炼到极致的体修,一个每日数万下挥剑、从未停息,在剑道上淬炼出剑心,一剑如清风、如细雨、如飘渺、又无处不在的空气。   只见壮汉沙包大的拳头击向小姑娘的时候,并没有出现小姑娘像只小鸽子被打得支离破碎的场面,小姑娘小巧精致得像陶瓷娃娃的拳头扬起,居然将壮汉的汹涌来势挡住了。   看到这一幕,很多人都瞪圆了眼睛。   轩辕家的姐妹俩倒吸口气,小声嘀咕道:“蓝蓝这力气也太大了吧。”她那么小的拳头,和那体修沙包大的拳头对上时,居然没退分毫。   “她的剑走的不是轻灵之道?为什么她力气也这么大?”   林弱人摸着自己的下巴,“我听她说过,好像要当什么六边形战士,什么剑都要能举得动?修真界最有名的重剑——弱水剑好像重达一万三千斤,她说有一天要耍一耍。”   众人不禁沉默,理想这么远大吗?怪不得不将两百斤的人放眼里呢。   此时的擂台上,体修的嘴里都是血沫子,他的一拳重达五千斤,以前他对此很骄傲,现在发现居然还没一把剑重,果然还是修炼不到家。   结果没有意外,许印蓝赢了。   “你真不是体修?”   他一脸疑惑地问,这小巧的拳头,硬得跟铁锤似的,对上的时候,他都能听到自己骨头的咔嚓声,难不成这小姑娘的骨头是钢铁做的?   许印蓝朝他一笑,有些羞涩地说:“其实体修的药澡我都泡过。”她挠了挠脸,“当时皮肉都融过好几遍呢。”   就连藏鱼都不忍心看,直道这药澡就是王水,比王水好点的是它只融化血肉,不但不融骨头,还能加固骨头。   “多谢指教!在下不如也!”体修壮汉朝她行了个礼,爽朗一笑,“日后在下也该严格要求自己,向凌水峰学习。”   擂台下的修士闻言,小心脏都在抖。   怪不得凌水峰这么强,不是将自己的血肉融了,就是让天雷将血肉劈成灰,直接淬炼自己的骨头,这是人能做得到的事吗?   体修壮汉甩着自己血淋淋的拳头跳下擂台,他决定哪天自己的拳头力量能超过一万斤后,再来挑战许印蓝。   这一场战斗,许印蓝打得酣畅淋漓,被对方的拳风扫过的额头流下血,她丝毫不在意地用袖子擦了擦,目光如电地扫向擂台下的人群。   “今日要挑战的上来!”她双目炯炯,尽显杀气,“是汉子就上来打一场!”   早就被她和体修壮汉的战斗激得热血沸腾的修士当即就提着武器跳上擂台。   这一日,许印蓝名震修真界,几乎修真界所有人都知晓,天剑门又出了个长不大的天才!   听到这消息,浑身是伤、只得躺着被师姐上药的许印蓝有些悻悻的,不满地道:“为何要强调长不大?”   她不过长得慢点,青春永驻了点。   苏纤羽没好气地一拍她的小身板,“别乱动。”   这死丫头明明可以防御的,偏偏要用受伤换取进攻的胜利,弄得一身都是伤,看着就疯狂。   林弱人坐在一旁,问道:“五天后是前十名的比试,你的伤到时能好吗?”   她在筑基组的比赛如今止步于前十,轩辕品红则止步于前五,都是不错的成绩。   许印蓝朝她呲牙,“应该差不多了。”   “现在前十名金丹中,有六个是天剑门的,有四个是沧海的。”林弱人拍手道,“沧海宗对此意气风发,毕竟上一届,他们只有两人进前十。最让人惊讶的是,沧海掌门之女祁瑶,她居然也进了前十。”   只要听说这事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毕竟祁瑶和许印蓝都只是金丹初期,许印蓝是剑修也就罢了,本就实力强悍,而祁瑶一个法修居然也这么厉害,实在让人吃惊。   许印蓝想起藏鱼写的话本,十分肯定地说,“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   爱情真伟大,能金丹初期打金丹后期!   林弱人一脸呵呵,“你还不如说是法宝厉害呢!”谁不知道祁瑶她爹她娘都是出了名的有钱人,法宝众多,她一个个法宝砸过去,砸进了前十,不知那些手下败将心里有多郁闷。   林弱人警告她,“你小心点,我看她是冲着希光真人未婚妻的名额去的!别小看了她的法宝。”   许印蓝闻言,有气无力地道:“真不想跟法宝打架。”   这打赢了难受,耗费这么多灵石,打输了更难受,输给法宝——不对,法宝是用灵石买的,等于输给了灵石。   祁瑶的法宝确实很麻烦,但再怎么麻烦也阻挡不了她要拿金星陨石的脚步。   当然,还有彩头——希光真人未婚妻的名头。   “说不定遇到祁瑶师姐之前,我被沈琛师兄打败了呢。”许印蓝笑嘻嘻地说,“沈琛师兄可是劲敌,赌坊赌他能拿冠军的可不少。”   林弱人摸摸储物袋,若有所思:“那我也去下一注吧,赚点零花钱……”   许印蓝挣扎着爬起来,抓住她的肩膀一阵猛摇:“你还是我的朋友吗?你要下注也只能下我赢!   林弱人被她晃得头晕,苏纤羽气得大骂,一巴掌拍过去,“伤口又裂开了,给我安份点!”   许印蓝再次乖巧地躺在床上。   这时,二师兄笑眯眯地送来一锅药膳,许印蓝闻之色变,林弱人则露出同情之色。   “小师妹,这药膳虽然又臭又苦又涩,但超级补的,你一定要喝完!”   许印蓝只能苦着脸,喝完后觉得自己的命没了半条。   她发誓以后一定要小心,不要受这么多伤了,二师兄的补身药膳简直要命,就像他给的清心汁一样,令人销魂。   五天后,许印蓝终于对上沈琛。   这是她打过最痛快的一架,也是她伤得最重的一次。   沈琛拭去额头的血,许印蓝那一剑是直接朝着他的脑袋而去的,那架势狠得仿佛要削下他的半个头颅,当然他下手也不轻,若不是许印蓝是风灵根速度快,她一条腿就要没了。   沈琛道:“我为我之前说过的话道歉。”   许印蓝挑眉看他,面不改色的将自己脱臼的胳膊一抬一放,咔嚓声中胳膊复位,沈琛师兄的力气太大,自己的胳膊脱臼不奇怪。   “我以为你与我交战,至少还需要十年。”沈琛眼里都是深深的战意,“不愧是长生真人的师妹,刻骨洞里的记录不是你的极限吧。”   许印蓝点头:“毕竟我是姑娘家,要保持形象。”   大师兄像乞丐般,衣衫褴褛的爬出来,这点许印蓝表示她实在做不到。   “可惜,今日你是保持不了形象了。”沈琛的战意如同他手里的剑般锋利,“若是不小心断胳膊断腿,想必画面好看不到哪。”   许印蓝不客气地迎上他的剑:“哎呀,我和你的想法相反,我会尽量不割开你的肚子的,我可不想看到一地的肠子内脏。”   大师兄从刻骨洞出来那会,将肠子塞进肚子里的场景真吓到她了。   这些年,许印蓝拼命地增进自己的剑术,就是要争取让对手死得优美。藏鱼说凡人界有个话本里的杀手,杀人只有一滴血,许印蓝表示她当剑修,也要当最优雅的剑修!   苏纤羽、林弱人、还有轩辕姐妹在擂台外看得胆战心惊。   轩辕品绿紧紧地握住手中的丹药,对旁边特意邀请过来、以防万一的医修少女道:“若是蓝蓝断手断脚,你一定要第一时间给她缝补上,我将止疼止血的丹药都准备好了。”   看这两人不死不休的架势,只怕不少条胳膊或断条腿,绝对不可能下台的。   只见剑气在狭窄的擂台上盘旋形成漩涡,如刀刃般在两人皮肤上片出道道血痕,许印蓝的神色恍惚,她似乎又看到那刮着罡风的悬崖,蓝衣少女绝望中带着倔强的眼神……   “印蓝,听我说。”藏鱼的声音冰冷如雪,在她的识海里响起,“用上那一剑,刺破噩梦斩断命运!”   那一剑是什么呢?   许印蓝想起做噩梦时,藏鱼如开天辟地的一剑,华美的蓝色剑身划破黑暗,劈开罡风,碎掉梦境。   那一剑实在太美太炫,美得她在睡梦中、在现实中,重复无数次都未能成功。   剑气引起的漩涡越来越大,即便擂台周围有阵法,外面的修士仍是能感受到刻骨的凉意。   藏鱼的剑身依稀仿佛间,化成一柄巨大得能劈开天地的巨剑,蓝色的剑身如同幻影扫过苍穹,狠狠劈下来。   “破命.轮回之剑!”   许印蓝怒吼一声。   这一次,她一定要斩断既定的命运,她不会让历史重演,也不会再眼睁睁地看着少女死在无尽罡风的悬崖之下!   擂台上,两人双双倒下。   沈琛被打残,许印蓝是力竭,即使一样是躺在地上站不起来,但她终究是赢了。 第201章 穿成一把剑27   凌水峰。   看到二师兄笑眯眯地端着一碗药膳,迈着魔鬼的步伐走过来,许印蓝差点哭了。   虽然赢了,但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是伤的许印蓝,最后还是哭唧唧地喝完二师兄亲手做的补药。   林弱人坐在一旁,后悔不迭:“早知道我就该赌你赢的……呜呜,我的灵石啊!”   许印蓝一脸幸灾乐祸,“我早让你不要给沈师兄下注的。”   “其实,你们两人我都没下注。”林弱人气怒道,“我担心你,都忘记去下注了。”这才是最令她抓狂的,生生就这么和财运错过了。   大师兄冲进来,看着趴在床上的小师妹,双眼发亮,“小师妹,你最后一剑太厉害了,什么时候和我打一场?”   三师兄也走过来,握着剑,眼里燃起战火:“也跟我打一场!”   苏纤羽生气地将两个好斗的师兄赶出去,“小师妹还趴在床上,动弹不得呢,等大比过后再说。”转过头来,她柔声细语地和受伤的小师妹说,“姑娘家家的,不必这么好斗,老受这么重的伤……我都后悔让你代表凌水峰出战了,我应该报名参加比试的,你还是个孩子呢。”   许印蓝怔怔地看着她,突然蓄力,一个猛扑,扑到她怀里。   她搂着师姐的腰,撒娇地说:“我知道师姐担心我,我最喜欢师姐了,我一定会变强的,以后由我保护师姐……”   苏纤羽先是一怔,然后一把搂住她,轻声哄着。   哎呀,真爱撒娇啊,果然还是个孩子呢。   苏纤羽没看到爱撒娇的小师妹眼里的阴沉,也没看到她眼里的杀意。   她心下寻思着,若是小师妹赢得第一,成为首席,将会和上一届的首席希光真人有场“友谊赛”,她要不要去找希光真人,让他意思意思一下,别太较真。   她不想再看到小师妹可爱的小圆脸变得鼻青脸肿的模样。   **   另一边,两宗的执法部门的修士忙个没完没了。   他们暗中将那些感觉不对劲的修士抓起来,查看识海,还真查出不少有问题的。   怕引起骚乱,明面上当然是粉饰太平,幸好两宗正在大比之时,每天都很热闹,众人的注意力都放大比上,没有注意到有弟子消失。   终于,大比进行到尾声。   许印蓝站在擂台上,面无表情地看着用法宝将自己武装到牙齿的祁瑶。   果然,她打架的对象就是法宝!   这么一路辛苦地赢过来,突然间不是很想再打了。   “我不会将首席让给你的!”祁瑶怒喝一声,将一个环形法宝砸过来。   轰隆隆之声响起,接着擂台上又响起连续的爆炸声。   祁瑶的比试,每次都吸引了很多人来围观,众人表示,想看看她究竟能炸掉多少灵石。   一个时辰后,许印蓝顶着爆炸头、喘着粗气站在擂台上。   她浑身是伤,头发被法宝爆炸的余波弄卷了。   不过祁瑶伤得更重,当然伤得更深的是她的心,她趴在擂台上哭起来,一滴滴泪仿佛珍珠似的落下。   许印蓝看得头皮发麻,“那个……你哭也没用啊,那些法宝是你自己爆的,我可没灵石赔。”   她也没想到祁瑶会这么舍得啊,几十件法宝啊,全都爆了,都可以开个法宝铺。   祁瑶掏了粒丹药吞下,勉强站起来,死命地瞪着她。   她就知道,这么完美的首席师兄太有魅力,连个长不大的小豆丁都躲不过他的魅力。   呜呜呜,首席师兄宁可找个小豆丁当未婚妻,也不喜欢她……   “哎,你难道是为了希光真人?”许印蓝小声问她。   祁瑶浑身冒着杀气,厉声道:“我告诉你,你和首席师兄的婚约只是权宜之计,我是不会承认的……”   许印蓝勾了勾手指示,意她低头,然后垫起脚尖勾住她的脖子,“这事嘛,好商量,你出多少灵石?我将首席的名头让出来,当然金星陨石是不会让的……”   祁瑶立刻就心动了,让出来……然后她就是首席师兄的未婚妻?   很快,她又生气道:“你当首席师兄是什么?他是无价之宝,怎么能用灵石侮辱他!”   许印蓝目光如炬,“哎,所以这无价之宝,你愿意出多少灵石?”既然是无价之宝,一定很值钱,我不介意你倾家荡产买下。   祁瑶咬了咬牙,小声问:“一亿下品灵石?”   许印蓝不禁瞪圆了眼睛,想起以前和小伙伴们的谈话。   所以,真的有人愿意为男人花一个亿的灵石啊?   祁瑶却误会了,以为她嫌少,“三亿下品灵石!我身上只有这么多,其余的都被我买法宝了。”   许印蓝顿时痛心疾首。   原来她们对战的时候,那些爆了的法宝,其实很大机率属于自己的?   当然,这场不道德的交易被脸色铁青的希光真人制止了,他终于维持不住优雅温和的面具,那张俊美的脸板起来时,居然看着有点可怕。   祁瑶和许印蓝顿时安静如鸡,都不敢吭声。   彩头被首席嫌弃,第二名想要彩头,彩头自己却不愿意,所有人都不满意的局面达成了。   后来,希光真人被人掂斤论两地卖之事,到底还是传了出去,再次名声大噪。   **   正午时分,正是仙味阁最热闹的时候,大堂几乎坐满了人。   几个喝得酩酊大醉的客人谈兴极高,最后开始大放厥词。   “哎,你们听说了吗?”   “希光真人他不行啊!”   酒楼大堂里,数个修士低声说着修真界最热的八卦。   “不可能吧,希光真人不是有修真界完美男神的美誉吗?据说只要是女修都想嫁他,怎么可能不行?”   “咳,这是他未婚妻说的。”   “他未婚妻对他的表现很不满,想将   他转卖出去呢……”   “咳,那许仙子还是孩子呢,许是不知道男人的好?”   修士们说得开心,笑得舒心。   高高在上的希光真人,所到之处有多耀眼,于其他男修而言,阴影就有多阴翳,能看到他出丑真是大快人心。   轩辕家的姐妹坐在大堂的角落,听得想打人。   林弱人眯起眼睛,似笑非笑,思考着哪个麻袋的颜色看着舒心,人这么多,还是各个颜色都选一个好了。   大师兄正好经过仙味阁,听到这些流言蜚语,顿时气了,“你们这些烂嘴巴的,活得不耐烦了!”   随着这话落,他的人已经来到仙味阁内。   当半步元婴的威压弥漫,将在场说闲话的几个男修压得腰都直不起来,没一会儿,就口鼻出血,跪了下去。   大师兄冷着脸,“我师妹还是个孩子呢,想要长大最少要上千年,她不想要未婚夫有什么奇怪?”   若是在凡人界,十岁模样的普通女童,只怕这未婚夫在她心里,还不及一根糖葫芦呢。   二师兄跟在大师兄身后,素来和善爱笑的脸,此时布满冰霜。   轩辕家的姐妹冷笑着站起身,走了过来。   “希光真人是我沧海宗的门面,尔等胡言乱语,乱传谣言,这是想要与沧海宗为敌?”   仙味阁内瞬间安静如鸡。   几个已经被威压镇压得晕厥过去的嘴碎客人也被有眼色的掌柜扔了出去。   此后,终于没人敢再传出不实的消息,就连喝醉酒的人都变少了,生怕像那几个倒霉蛋,喝了酒后就控制不住嘴碎。   轩辕家姐妹和林弱人等人都知道,这谣言就像灵气般会随风飘,时间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法。   三个姑娘邀请大师兄一起坐下用膳饭。   几个姑娘从小玩到大,彼此是同门也很熟悉,轩辕品绿和二师兄同样特别熟稔,那给被种了魔种的修士吐魂的药膳,就是两人共同研究出来的。   林弱人道:“幸好印蓝不在苍天城,不然她准会气死。”   “小师妹和四师妹一起去历练了。”大师兄生着闷气,脸蛋鼓鼓的,“也不知怎么回事,她最近黏四师妹黏得紧,好像要喝奶的婴儿似的。”   轩辕姐妹俩听到这话,不禁干笑。   如果是蓝蓝听到,非要跟她大师兄决斗不可。   不过,她们舅舅其实也挺想和许印蓝打一场的,原本他与许印蓝之间,应该有一场“友谊赛”,偏偏临时接到消息,修真界和魔界的封印破了,作为沧海宗的首席师兄,他的责任非常重,同时需要接手一堆琐事。   等封印重新补好,已经是半年后的事。   **   自从宗门大比结束,许印蓝跟着师姐出门历练后,突然发现,不管她走到哪,面露不善、瞪她的女修特别多,即使在这偏僻的西北的边境小城,也不例外。   苏纤羽接了一个来西北巡视的任务。   修士修身   也修心,天剑门作为正道魁首,有匡正天下的义务。如今魔气肆虐,有良知的修士纷纷减少了闭关的时间,到修真界各处巡视。   苏纤羽没想到小师妹对她如此不放心,也接了宗门的任务,巴巴地跟了过来。   一起做任务也没什么,她还挺喜欢与小师妹一起巡视各地,就当作是一种放松身心的旅行,就是面对偶遇的希光真人时,不知怎么的,突然有些心虚。   出身矜贵、高雅自信的青年,生平头一次在她面前露出不自信的模样,他问道:“你会因为你的小师妹是我名义上的未婚妻,打我一顿吗?”   他并没有问在她心里,是他重要还是她的小师妹重要,这是自取其辱。   苏纤羽无话可说。   青年笑了笑,看她的眼神格外认真,“等魔族的事情处理完,婚约到时候会取消,你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他用尽生平所有的温柔说,“不是现在也没关系,我可以等一百年,一千年,一生愿为君等候。”   …………   “师姐,你在想什么?”许印蓝担心地拉住师姐的手,“哎呀,你的脸好红啊,怎么了?”   苏纤羽正回忆希光真人的话,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咦,修士还会发烧吗?”许印蓝疑惑地问,伸出手去摸她的额头。   “没什么……咳,我们去买衣服吧。”苏纤羽生硬地转移话题,“好久没买衣服了,听说最近有什么亲子装,姐妹装挺盛行的。”   许印蓝的注意力果然转移了,虽然已经是天剑门的首席师姐,但受身高所限,她现在仍是孩子心性。   修真界有很多专门定制法衣的店铺。   只见一个法衣店铺里,一大一小的两位女修正在试衣服。   轩辕家族名下的连锁法衣店铺,不管哪个修真城市都有,许印蓝和苏纤羽这对师姐妹,只要亮出身份,不管在轩辕家的哪个铺子里,都能打七折。   这使得向来节俭的两人在买衣服时,忍不住多买了一两件。   西北最大的法衣店铺里都是女修,幸好三层楼的店铺设了空间阵法,并不显得拥挤。   “今天是打折日呢。”苏纤羽摸着储物袋,眼睛亮得惊人,“小师妹,咱们多买点,来试试这套合不合身。”   许印蓝从配合到面无表情地坐在一边,看她师姐试衣服。   修士的体力惊人,她想说自己腿酸都没借口。   坐着无聊,许印蓝开始观察店里的女修。   嗯,这个和她一样是剑修,那个肯定是音修,听她说话时都带着韵律就知道了。还有另一个是刀修,本命刀肯定很重,手指间的茧子很厚,还有那边的几个,肯定是修真世家的修二代、修三代。   等等,她们为何都盯着自己看。   “她是希光真人的未婚妻吧?”   “好像是叫许印蓝吧,你看她和玉简上的投影一模一样。”   “…………”   女修们盯着许印蓝,彼此小声地   说着。   苏纤羽也感觉到不对劲,   修士耳聪目明,   只要不特地设隔音咒或者传音,几条街外的人说的话都能听得到。   她走过来,目光带煞,瞪向那几个娇气柔弱的女修,竟然敢说她小师妹的闲话。   许印蓝却不在意,反而和师姐感慨,“喜欢希光真人的女修真多啊!这么偏僻的小城,竟然都有他的爱慕者。师姐,你看她们瞪我的眼神……啧啧啧,希光真人的未婚妻可不是一般人能当的,师姐你说她们会不会暗地里给我套麻袋?”   苏纤羽无奈地压住小师妹的手,别这么兴致勃勃、恨不得人家赶紧动手啊。   “她们是气你将希光真人未婚妻的名头卖了,大师兄说现在希光真人的名声非常难听,男修都嘲笑他魅力下降,女修都气你践踏他。”   许印蓝大为不悦,“我怎么就践踏他了?一亿下品灵石啊,在我心里,他可高贵了。”价格又高又贵,她恨不得将他捧手心上。   “我要是降低价格,才叫辱没了他呢。”她小声地嘀咕着。   见那几个修二代修三代的女修只是指指点点,并不敢真的上前找茬,苏纤羽也懒得管。   两宗大比时,小师妹打得非常凶残,只要见过她战斗的,都不敢和她正面刚。   她们不过来是正确的,就这几个的小身板,让小师妹出剑的资格都没有。   果然,那几个女修并不敢过来,最后悻悻然地离开。   许印蓝无趣地坐下,等师姐换好衣服。   “小师妹,你看这两套衣服怎么样?是姐妹装哦。”苏纤羽拿出两件一模一样的蓝色裙子,在身上比划,没发现小师妹的脸色瞬间苍白得像死人。   许印蓝死死地盯着师姐手里的两件裙子。   这件裙子,和她梦里的一模一样。   半晌,许印蓝闭上眼,一点一点地回忆起她做了二十几年的噩梦。   在梦里,她痛苦悲愤,一直以为是自己死得不甘,直到两宗大比前,她终于发现,她会那么痛苦愤怒,是因为死去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她的师姐。   她是一往无前的剑修,她的剑道坚定如磐石,她的性格并不是因为接受不了死亡遗憾懊悔之人,只有至亲之人死去她才会如此痛苦。   苏纤羽很快发现她的异常,“小师妹,你怎么了?”她焦虑地抓住小师妹的手,“你哪里不舒服?”   怎么突然间呼吸急促,捂住胸口,一副心脏要爆炸的模样?   她急得不行,“小师妹,是不是谁对你暗下杀手?”难不成是蛊修?还是被种魔种?   许印蓝睁开眼睛,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师姐,我、我没……没事!”   她艰难地抬起手,指着被师姐甩到一边的那套姐妹装,体内气血翻涌,终于一口血喷了出来。   眼前尽是幻觉。   罡风吹起少女乌黑的发丝。   这一次,她终于看清楚那少女的模样,她听得到自己悲痛至极的哀嚎,疯狂地叫着师姐。   “不要……不要,那件衣服。”她抓着师姐的手,费力地说。   苏纤羽气急,“现在还管什么衣服啊!”   她取出飞剑,一把将小师妹抱起,飞回她们下榻的客栈,她记得客栈里有个十分厉害的医修。   医修为许印蓝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确定她什么问题都没有,是一个非常能造的剑修,比很多剑修的身体都健康,显然基础打得很好。   然而没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毕竟若是识海受伤,表面是看不出来的。   “师姐,我没事。”   许印蓝紧紧地拉住师姐的手,像只幼兽般,依恋地待在她身边。   自从她来到修真界后,师姐就将她当闺女养,疼她、护着她成长,在她心里,师姐就是半个母亲。   师姐对她非常重要,若是谁敢伤害她的师姐,她将会倾尽所有地报复。   可是,就算报完仇,她的师姐也回不来了。   “师姐,我只是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许印蓝的声音里都是惶恐,“师姐,我感觉你要出事了,你一定要好好的,不要离开我。”   苏纤羽知道,道法深的人,会对天地有一种感应,她暗暗松口气。   只要小师妹没有走火入魔就好。   “你放心,我哪都不会去的。”她一脸温柔地安慰小师妹,想了想又保证,“我会小心的。”   然而,许印蓝仍是放心不下。   她将自己身上搜了一遍,将所有防御的、攻击的法宝都扒拉出来,塞给师姐防身,将她武装到牙齿,才稍稍安心。   苏纤羽哭笑不得,此时她浑身金光闪闪的,这不是明着告诉世人,我有的是法宝,欢迎来打劫么?   “都给我了,你怎么办?”   许印蓝眉宇间都是霸气:“藏鱼是最好的进攻,也是最好的防守。”   苏纤羽觉得自己应该紧张的,毕竟她也猜到小师妹的噩梦应该与自己有关。   小师妹从看到那两件蓝色裙子起,就有如惊弓之鸟,只怕在她梦里,穿着蓝色裙子死去的人,应该是自己罢……   所以现在小师妹才会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恨不得将自己栓在她腰带上,稍微有些风吹草动,她就会握紧剑,身上的杀气都溢散出来。   依稀之间,苏纤羽仿佛看到一柄淬炼过度、一折即碎的剑。   不能这样下去了,苏纤羽暗忖。   “小师妹,我们去凡人界一趟吧。”她温柔地笑着,手轻轻地抚摸着小师妹柔软的发丝,“我还没见过小师妹的家乡是什么模样呢。”   “好。”许印蓝应着,但她的精神更紧绷了,眉于间也染上几分忧虑。   许印蓝下颌微紧,“修真界直面魔界,修真界若亡,凡人界也将不存……所以没有修士将心思放在凡人界上,但实际上,魔气是流动的,若是流入凡人界,即使只是一丝半缕,造成的后果也不堪设想。”   以往的凡人历史中,就有好几次的战争的起因是魔气。   师姐妹俩完成巡视任务,便离开西北边境之地,前往凡人界。   上一次,许印蓝和大师兄一起回家乡,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十几年的时间,对修士而言不过弹指一瞬,闭个关就过去了,但对于凡人而言,却是一代人的成长。   “这是凡人界?”   苏纤羽目瞪口呆地看着坐在收割机上收割粮食的凡人。她的目光所到之处,都是黄澄澄的稻谷,田地里一派繁忙的丰收景象。   许印蓝倒是十分欢喜,指着前方,“师姐你仔细看,那些机器都是按藏鱼给的图纸改造的。”   苏纤羽施了个隐身术,近观察那些机器。   半晌,她感慨一声,“凡人真了不起呢!这个机器改良到我都挑不出什么毛病了。”   许印蓝在一块无人的田间蹲下,亲自捻起一穗稻谷仔细查看。   “我离开前,稻穗并没这么多的,这都接近翻倍了罢?”她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这样很好,大家都能敞开肚子吃得饱饱的。”   曾经作为凡人,父母双亡后,她也是经历过饿肚子滋味的。 第202章 穿成一把剑完   苏纤羽走过来,脸色有些微妙。   “小师妹,我刚才听到那些凡人闲聊,他们说,凡人界的稻谷能大丰收,是因为一个胖仙人改良了种植方法……听说他还改良了稻谷、小麦种子,使之变得高产。”   “胖仙人?”   许印蓝灵光一闪,双手一拍,惊喜道:“二师兄!”   怪不得二师兄的金丹雷劫意思意思几下就劈完,他的功德和当代神农已经差不多。   回到凡人界,许印蓝去了信守城,看到童年的玩伴宝妞。   宝妞现在已经变成慈祥的祖母,头发花白,脸上都是皱纹,一脸慈爱地看着满院子跑的孙子孙女。   两人御空而立,望着这凡人界,以及那安静的村庄里的庄户人家。   “小师妹,你不去看看她吗?”苏纤羽问道,“再过二十年,她的寿命就到了,看一眼少一眼。”   许印蓝摇头,一脸释然道:“不必,没有这个必要。”   即使没能修仙,宝妞这一生过得很幸福,从少女到母亲,再到祖母,她过得充实又满足,将自己血脉传承下去,不虚度此生,这就足够了。   苏纤羽闻言,眉宇间露出轻松之意。   果然,选择来凡人界一趟是对的,小师妹总算从那种患得患失的状态中恢复过来。   凡人界一片欣欣向荣,凡人短暂的生命却绽放出令人惊叹的光芒。   两人在凡人界到处乱转,她们并不御剑飞行,而是像凡人一样,去买了马匹,坐在马车里,随着马儿到哪里,她们就去哪里。   途中,她们还行侠仗义,掀了几个恶贯满盈的土匪窝,领了不少赏银,对闯出来的“天仙双姝”的名号,付之一笑。   不管去哪,她们都会习惯性地买凡人界有名的甜草汁和用甜草汁做成的甜草糕。   “我们凡人如今的日子好过喽,今天能有吃不完的糖,一定要感谢一位仙师。”卖甜草糕的小贩一脸尊敬地说,“他叫五味真人!他给我们带来不择地的甜草,在荒年养活了无数人……”   师姐妹俩听得津津有味。   这是她们二师兄呢,每听一次,就要为他骄傲一次。   苏纤羽吃了两块甜草糕就不吃了,她决定将这些零嘴送给大师兄,或者二师兄也可以。   苏纤羽笑道:“几乎咱们到每一个凡人的城镇,都能喝到甜草汁、吃到甜草糕,味道还不一样,像桂花城添了桂花,流春城添了桃花……凡人也挺有创造性的。”   她回忆了下,“甜草这东西,在修真界一点都不起眼,好多秘境都能看到它,灵气薄弱,一长就是一大片,半点用都没有,谁想到在凡人界却是救命济民之宝物呢。”   许印蓝抬眼看向不远处,凡人给五味真人建的祠堂,香火鼎盛,忍不住笑了。   她指着祠堂,“所以五味真人祠堂才会建得到处都是啊!二师兄真厉害,人间处处是他的祠堂,都可以功德成神了。”   苏纤羽想到什么,   突然击掌,   “我记得,好像大师兄也有祠堂!皇家炼器院门口就有他的雕像。”   许印蓝挑眉,“那是因为给大夏国国主的图纸是大师兄,凡人并不知道师姐也参与制造农器,功劳同样不小。师姐,你是不是羡慕大师兄有祠堂?要不要我去和大夏国当今的天子说一声?”   她去过一次,已经算是熟门熟路。   苏纤羽赶紧摇头,她才不想呢,功德道并不适合她。   修真界的西部一带的那些禅院法师走的就是功德道,大部分的法师战斗力弱得要命,她就算飞升成神仙,那也要当最强的那批!   离开凡人界的时候,许印蓝已经心平气和,完全看不出之前的焦躁。   她看着凡人界的山川河流,“我之前一直担心凡人界会受魔气影响,现在总算不担心了。”   天下太平,人人吃饱喝足,心平气和,没有活不下去,谁会受魔气影响,搞什么战争?   这是个有修仙之人的凡人界,皇帝是吃饱了、脑残了,才会想发动战争。   他们都得掂量掂量,一旦有战争的地方,就会出现大量的伤亡,会产生大量的怨气和死气,修真界那些修功德道的修士和法师,就算他们再弱,也能将区区凡人皇帝摁下去。   皇帝可不敢和修士硬刚。   **   回到修真界,苏纤羽就开始闭关了。   和她一起去闭关的,还有许印蓝。   这让想找小师妹一起练剑的大师兄、三师兄都遗憾不已,小师妹都跟着四师妹四处跑了十年,怎么还像个跟屁虫似的,连闭关都要约定好一起。   许印蓝可不管这些,她拿出多年的全部积蓄,请苏纤羽一起帮忙炼造藏鱼。   在藏鱼的帮助下,写了几十年的话本,加上和师姐一起研究魔气检测器,还有将秘境找到的天材地宝售卖出去换来大笔灵石……   如今的许印蓝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小富婆了。   宗门的积分可以兑换很多东西,作为金丹修士,这些年许印蓝没少做任务,赚取的宗门积分不少。   许印蓝放弃宗门剑冢挑选本命剑的机会,积分并没怎么花,一直攒着留着,都被她用来兑换珍稀矿石。   对于她放弃用积分换取进入剑冢的机会,知道的人都没有说什么,苏纤羽也不觉得藏鱼比剑冢的那些名剑差。   最起码藏鱼还能写话本呢,还会很多技能,其他的剑能有这样的本事吗?   随着炼造,藏鱼的真身也渐渐地出现。   “藏鱼真的好漂亮啊。”   蓝色的剑身,闪耀着冰冷的锐光,仿佛雷电之剑。   许印蓝双眼炙热地看着无比接近梦中之剑的藏鱼,这一次,她一定要握紧藏鱼,斩断师姐悲惨的命运。   藏鱼蓝色的剑身闪过一丝冷光,他嫌弃炼造过程太吵,正处于熟睡中呢。   苏纤羽用尽所有的力量,不断地锤击着剑身,每一击都蕴含着某种韵律。   她的脸庞都是汗珠,   汗水汇集到下巴,   落到烧红的剑身上,只听到“嗤”的一声,一小道白烟冒起。   苏纤羽的手起了很多水泡,握着锤子的力道太重,当水泡炸开时,一滴滴血和着汗水,一起落到剑身上。   修真界的男人如果看到她现在的模样,肯定会怀疑这蓬头盖面的女人,居然是修真界十大美人中的第三名。   即使是在修真界,男人都免不了有些凡人的思想,好女人就该温柔娇弱,最好楚楚可怜,没有男人就不行。   这么说来,希光真人真的好太多了。   至少他不只一次看到过苏纤羽这副粗鲁没形象的模样,仍是心意不变,这也算是真爱了吧。   趁着休息时,许印蓝去取下几张传音符。   虽然魔界与修真界的封印阵重新布上,但效果却不佳,已经不知道被破坏多少次,他们师尊说,这是因为魔族那边的力量变强,封印的力度不够。   他猜测,应该是魔王要苏醒了,不然魔气不可能那么浓,将封印阵都腐蚀。   许印蓝看完传音符,闭上双眼,在识海里反复地练着她尚未完全掌握的一剑。   **   “魔族入侵!”   不久后,西北边境的一道尖叫声,拉开了仙魔大战的序幕,也惊动了无数闭关的大能者和修士。   许印蓝也加入了战争。   她握紧了藏鱼,心里有一种尘埃落定之感,她有一种将要斩断宿命的预感。   从两界通道中涌出的魔族长得奇怪,虽然大体上是人型,但他们有长角的、长尾巴的、有翎的、有翅膀的……   总之,一眼就能分辨出品种。   当然也有和正常人族一样的,那是由道修被种了魔种后,鹊巢鸠占的魔族。   在修士看来,他们已经不是人族,而是披着人皮的魔族,同样是所有人族的敌人。   各个仙城的护城大阵已经开启,无数筑基之上的修士飞出城,在城外与魔族厮杀。   许印蓝的手紧紧握着已恢复真实模样的的本命剑——藏鱼,血迹顺着藏鱼美丽幽蓝的剑身流下来,却不沾分毫。   与干净锋利的本命剑相比,许蓝印浑身都是血,散发一股腥臭味,红的黑的浸透了身上的法衣,法衣已经是黑色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只有那腥臭的味道在鼻间萦绕。   她认识的、不认识的人都来了,也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牺牲。   战争从来都是残酷的。   “藏鱼,上辈子也是这样吗?”许印蓝难过地问。   昨天,在前方与魔族酣战的林弱人被人救回来,她失去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就像自己记忆里那些被疯狗咬了半边身体的破布娃娃。   藏鱼想温柔地安慰她的,但开口时,说的却是冰冷残酷的事实,“魔王就要苏醒,届时你将失去更多。”   许印蓝垂眸,沉默半晌,幽幽地问:“藏鱼,你知道魔王在哪吗?”   藏鱼同样沉   默。   良久,   他出声道:“其实,   你也知道的,不是么?”   许印蓝闭上双眼。   是啊,她也知道的,那个罡风的悬崖,万丈之下便是魔王的沉睡之地。   这时,苏纤羽走过来,问道:“小师妹,你没事吧。”   作为一名厉害的炼器师,自从仙魔大战爆发后,她便一直开炉为众多参战的修士修补法器。   本来她应该活跃在战场上的,后来发现那些参战的修士的法器都有所损伤,且很难找到炼器师帮忙炼造后,索性便留在后方开炉帮忙修补法器。   她的力道大、速度快,只要材料足,筑基和金丹的法器都能修补。   是以找她帮忙修补法器的修士很多,让她几乎忙不过来。   “师姐,我没事。”许印蓝挤出一个微笑。   她觉得自己做得最机智的事,就是提议让师姐待在后方为修士修补法器了。   虽然举着大锤子的师姐的杀伤力很强,但她的性格太过善良,这种杀伐之事,应该交给更适合的剑修。   许印蓝坐下来休息,突然说:“师姐,我想吃点心,越甜越好。”   苏纤羽便从储物袋里掏出二师兄为他们做的点心,看着仍是十岁模样的小师妹坐在阳光下,舒展了眉眼的模样,此刻她只希望魔族来得越晚越好,让小师妹能在此刻多休息一会儿。   许印蓝吃着点心,若有所悟地抬眼,看见苏纤羽蹙眉的模样,便安慰道:“师姐,别怕,事情总会解决的。”   苏纤羽如同往日般摸摸她的头发。   **   冷秋寒看着最小的徒弟,轻轻叹息一声。   小徒弟的成长是他插手最少的,几乎是前头的几个徒弟帮着养大的,尤其是四徒弟,几乎将她当成女儿来养。   当年她还在问心路时,他就知道她有心魔,在成长的过程中,噩梦时不时会找上门,他不止一次看到她因为噩梦睡不着,在月下挥剑的身影。   “印蓝,你梦里死去的女修,其实是你师姐?”   冷秋寒问道,看向小徒弟的眼神变得格外温和。   身为一名剑修,心智最是坚定,怎么可能会为一个梦,患得患失到产生心魔?如果是至亲之人,就不奇怪了。   许印蓝点头,肃着脸,“师尊,悬崖下面封印着魔王,他就要苏醒了。”   “难怪了。”冷秋寒轻声道,以前他就一直奇怪,为何魔界和修真界的封印阵这么容易被破,甚至揣测过是不是人族这边的阵法师有魔族的奸细。   原来真正魔气产生地是在修真界,魔王所在之处。   魔气对魔族而言是好东西,腐蚀了两界的封印,修真界和魔界两地产生的魔气同时发力,一起腐蚀封印阵。   怪不得封印阵会裂开,魔族大举入侵呢。   **   这一日,修真界所有的大能者都聚集在哭风崖之中。   凄厉的风声如同鬼哭狼嚎,从悬崖底下呼啸   而来,听得久了,修士都会觉得识海隐隐不稳,直觉危险。   是以平日时,极少会有修士靠近此地,更不会有人注意到夹杂在罡风中的魔气。   许印蓝自然不会傻乎乎的觉得,凭着自己一个金丹,就能干掉魔王。   死不死倒是两说,最怕干不掉,白白浪费性命。   所以她第一时间就去抱师尊的金大腿,金大腿师尊查清楚后,立即号招修仙界的大能,打算聚众刷魔王。   不久后,一个浑身的肉都快要被罡风片光的人被拉了上来,就像是一具骷髅。   这是一位走修罗道的大能。   只见那骨架子的嘴巴没动,用神识向众人传音:“这悬崖下的罡风太烈,下不去。我往下一万丈时,就不能再下,再往下只怕连骨头都会被绞碎。”   他身上挂的法宝,已经在罡风中粉碎,向来强悍骄傲的肉身也差点被绞成了碎片。   修罗道的修士热衷体残修行,平日少条胳膊、少条腿都不值得一提,浑身肉都化没了、变成一个骨架子,到处晃悠吓人,才叫大成。   这位修罗道的修士是化神期,道号残缺真君。   他刚恢复身上的血肉,觉得浑身不自在,急切地想将浑身血肉削一削,毕竟他作为骨头架子活着的时间,比身体完好时长多了,是以他十分积极的表示要亲自下悬崖改改造型。   修罗道的化神修士的肉身之强悍,仅次于体修。   就连他都挨不住,魔王究竟怎么苏醒过来的?难道魔王特别耐削?   “只有一个可能。”冷秋寒冷静地道,“悬崖底部并不像上方,处处都是罡风。”   崖边的大能们凝视着被罡风送出来的缕缕魔气,此时此刻,没有人会怀疑魔王不在悬崖下,这浓稠得像墨汁的魔气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久后,连那些快飞升的大能也出动,他们尝试着进入悬崖,结果仍是以失败告终。   因为这事,全修真界的大能都聚集一起,商量着解决之法。   **   “所以,他们是怎么打算的?”   当战事告一段落,在中途休息的时候,几个女修聚在一起吃东西,顺便放松一下。   “我知道,可以在悬崖顶部布设一个封印阵!”娇小可爱的少女轩辕品紫是阵法师,内幕消息知道得最多。“据说这个阵法还要能将天雷导入悬崖,修真界决定在风哭崖附近放一个传送阵,到时有金丹以上的修士要突破就转到此处,利用雷劫清除魔气。”   魔族这玩意嘛,最喜欢和天道过不去,最遭天打雷劈了。   闻言,林弱人叹道:“那这个阵法一定很复杂。”   她愁眉苦脸地喝着轩辕品绿好心熬制的药膳,她的手和腿服用过肢体再生丹后,已经重新长出来,但因为元气大伤,实力大减,现在只能在后勤干活,上战场暂时就别想了。   轩辕品红也道:“又要防止魔王破关而出,又要导入天雷,这阵法只怕要熬秃很多阵法大师。”   以为天雷是那么好利用的?   基本上没有阵法能防得住天雷,   若不然,   就不会有那么多修士进阶时战战兢兢,怕得不行了。   全修真界的目光都集中在风哭崖之中。   齐集整个修真界的力量,直到两年后,阵法终于布置完成出来。   最终,魔族的入侵以修真界将魔王封印为终结。   只要能封印住悬崖下滋生的魔气,剩下的魔族就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这期间,大师兄突破元婴的时候,也来到风哭崖。   对于要破丹成婴的修士而言,在风哭崖渡劫,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要小心不能让天雷摧毁阵法,又要注意将天雷导入悬崖内。   大师兄表示难度太高,他差点没被天雷劈成渣,肉身重塑这种的事就别想了。   凌水峰的庆功宴上,大师兄一边哭一边吃。   他终于元婴了,至少得等三千年的漫长时间,才能长大。   许印蓝心有戚戚,明理如大师兄,当然不会说出如果不去风哭崖突破、他肯定能重塑肉身之类的话。   他是个乐观向上的,哭过后就将之置之度外。   前未婚妻的女儿小胖妞囡囡,现在已是一个明眸善睐的娇艳大美人了,特意过来安慰他。   “长生真君,你也别太难过,三千年后,如果我还没嫁人,我嫁给你好了。”   大师兄还未回话呢,前未婚妻杨浅就杀上门来。   接着,两人就“你长得太嫩、毛都没长齐”,以及“是你发育过早,现在花期已过快凋零了”的幼稚争论,持续了大半天。   成熟的大人向虎叹气,和两位师兄一起,拉住正在吵架的两人。   许印蓝原本正在看热闹的,发现有传音符,她打开一看,发现又是祁瑶。   不出意外,又是叫嚣着要她解除她与希光真人的婚事。   祁瑶在两宗大比之后,并未立刻废除不稳定的金丹修为,重新打基础。   在大比上,她一路砸灵石、爆法宝,一路砸到第二名,祁瑶觉得修为好像没有灵石重要,又开始怠倦了修炼。   只要不修炼,基础是虚还是实的,好像都没差别,修真界当时不安稳,魔族入侵,虚的金丹总比实的筑基要好些。   于是祁掌门暂时停下废除她修为的决定。   风哭崖的阵法很庞大,修真界中,只要金丹以上的修士,都来帮忙。   这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封印阵,以灵力为基础的阵法,日后若是有不省心的想释放魔王也容易,只要灵力超过封印阵运转的灵力就行了。   许印蓝当时真的没想到,祁瑶居然也跑过来帮忙输灵气,还边输送边说:“全修真界,金丹以上,快渡劫的老祖都来输入灵气,我好歹也是天下第一宗的掌门之女,当然不能落后。”   “想破阵法得再聚集修真界的修士……就算以后有害群之马,也不至于整个修真界都出叛徒。”   许印蓝不禁看着她,目光奇异。   “干嘛呢,你这么盯着我?”祁瑶歪头看她,难道自己的脸脏了?   许印蓝慢吞吞地说:“我觉得两宗大比第一名的彩头放弃怪可惜的,你说如果我愿意当希光真人的未婚妻,宗门同意的话……”   祁瑶气得差点跳起来,“你什么意思?首席师兄可不想要一个小豆丁当妻子。”   许印蓝呵了一声:“他是彩头,这是全修真界都知道的事,他不承认没关系,修真界承认就成。”   祁瑶顿时大怒,“你想怎样?”   要不是理智还在,她早就松开手,和许印蓝再打一架,反正她的法宝又充盈了几个储物袋。   许印蓝哼一声,“所以,你出多少灵石,让我不以他的未婚妻自居?”   祁瑶立刻就不气了。   她斜着眼看许印蓝,果然又是觊觎她储物袋里的法宝和灵石,也怪自己太富、剑修太穷。   穷剑修果然没前途。   最后,祁瑶说:“我一个灵石都不会给!”   祁瑶决定,从今天开始,她要珍惜每一块灵石!   她爹说得没错,当初她爹就是因为不太珍惜灵石,结果报应来了,隔壁宗的钱掌门千年如一日地计划着,从他储物袋里掏灵石。   许印蓝死死瞪着她的储物袋:“那就别怪我,从明日起,我就是希光真人未婚妻,我跟你说,少于一亿下品灵石都别想我改口。”   祁瑶不理她,趾高气扬地离开。   哎哟,这些穷剑修真可怜啊,仇富到握紧本命剑都想打自己了,她就喜欢许印蓝仇富又干不掉她的样子。   祁瑶离开后,许印蓝紧握藏鱼的手依旧没松开,眼神阴郁。   许久,她才平息下浑身的杀气。   也就那靠丹药提升修为的蠢货没看出来的,她刚才是真的动了杀心。   **   自从封印魔王后,修真界终于恢复以往的风平浪静,然后世人开始吃起了瓜。   希光真人多了个到哪都嚷嚷是他未婚妻的小豆丁,特别不要脸地到轩辕家名下的各种店铺里买东西时,要特价,还要打折。   轩辕家的姐妹们并不觉得有什么,好朋友嘛,本来就是内部价。   祁瑶却是气得不行,但又不想给许印蓝灵石让她改口。   她去找希光真人,希望他到天剑门抗议。   希光真人只是微微一笑,然后看了看她的脸,有些忧虑道:“祁师妹,你的眼角有皱纹了……果然,靠吃丹药涨的修为就是不牢靠,一点都不美容养颜。”   在把自己当心上人的师妹,与心上人的师妹之间,他的选择还用说吗?   祁瑶花容失色,尖叫一声,捂着脸跑开。   她躲到无人的地方,用水镜盯着自己的脸,然后哭着去找爹,她爹给她的建议是,最好废掉不稳的金丹修为,重新修炼。   桃夭仙子接到许印蓝的信后,沉思许久,终于决定陪女儿一起闭关修炼。   主要是她觉得,   希光真人对自己女儿无意,   与其继续纠缠没有结果的姻缘,让女儿最后遍体鳞伤,不如让她在漫长的岁月中,学会放下。   祁掌门得知夫人要回来,顿时大喜,表示他也可以陪女儿一起闭关的。   一家三口闭关修炼,多浪漫啊!   桃夭仙子朝他微微一笑,然后一脚将他踹了出来,强硬地拽着女儿关上洞府的门,并布下重重阵法。   女儿被养得只会跟着男人跑,一副倒贴的不值钱的模样,都是老头子养坏的!   得知祁师妹闭关至少三五十年后,希光真人马上取消闭关的决定,私下又去约了几次苏纤羽,经常是和她说着说着就入了神,呆呆地看着她,看得眼睛都舍不得眨。   苏纤羽被他看着脸颊飞红。   其实她明里暗里地拒绝过很多次,也很坚决,也不知他为何仍是这般执着。   希光真人微笑,没说第一次来到风哭崖时,他突然痛彻心肺,只觉得生死仿佛都失去意义。   似乎在这个地方,他曾经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当时痛不欲生,只想随着她而去,连漫长的仙途都失去了意义。   那时他就决定,要按自己的心意来,即使是祁师妹也不能阻拦他。   “修士的人生很漫长。”希光真人凝视着少女明媚的脸庞,缓缓地说。   他自然看得很清楚,苏纤羽一心修炼,剩下的心思都分给同门,对他不是没有动心,但那点儿动心,不足以支撑她陷入情网。   他不急的,即使等到飞升他也能等的,漫漫长生,苏纤羽总有感觉到孤独的一天。   大灯泡许印蓝再次不合时宜地冒出来。   “师姐,你怎么老是和他待在一起?”许印蓝不高兴地瞪着希光真人,“你现在是我名义上的未婚夫,要守男德啊。”   苏纤羽特别无奈,“小师妹,你也知道这只是权宜之计。”   若真要定婚,应该有信物,有长辈们上门,是以这假得不能再假的婚约,其实修真界就没人当一回事。   就算许印蓝在外面嚷嚷着她是希光真人的未婚妻,其实大家都是用宽容的眼光看她,觉得她是闹着玩的。   虽然许印蓝也确实是为了膈应祁瑶。   苏纤羽问:“还有,你怎么总是和祁仙子过不去?”   小师妹并不喜欢希光真人,根本就没开窍,偏偏要惹上祁瑶。   许印蓝扭头,嘀咕道:“我不过是想赚点灵石花花嘛。”   她怎么能说,上辈子师姐被因情走火入魔的祁瑶害死了。   上辈子,许印蓝的性情冷清,踏上修真界后,一心扑在修炼上,并不像这辈子般黏着师姐。   苏纤羽没有小师妹缠着,加之师兄们都是修炼狂魔,因为实在无聊寂寞,便与希光真人走得极近。   祁瑶由爱生恨,被种上魔种,将师姐从风哭崖推下去。   许印蓝在梦里时,都能感受到心中的悲愤和痛苦,并不是因为自己被害,而是因为师姐之死。   虽然上辈子她的性情冷清,但不代表她不爱惜自己的师兄师姐们。   至少在她成长之前,师兄师姐们爱护着她成长,给予她这世间最难得的关怀和庇护。   这一辈子,因为藏鱼的缘故,她得以提前筑基,不知猴年马月才能长大,没办法再一心修炼,有了更多的时间与师兄师姐们相处。   师姐担心她起了心魔,将大部分心思放她心上,这辈子与希光真人的来往变少,祁瑶也没有一心针对她。   上辈子,许印蓝也没有参加两宗大比,苏纤羽只好代替凌水峰出战,最后获胜成为这一届的首席,名义上成为希光真人的未婚妻。   祁瑶爱而不得,生了心魔,被不知不觉间种下魔种。   如今,许印蓝成为两宗大比的首席,又是一个长不大的小豆丁,祁瑶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不会觉得她和希光真人会有情。   是以祁瑶也没产生心魔,更没有被种下魔种。   许印蓝鼓起腮帮子,一副生气的模样。   总的来说,其实她就是祁瑶的恩人,要她几个亿的灵石,都不过份!   **   几千年后,当藏鱼陪许印蓝飞升时,剑身内孱弱的原剑灵终于苏醒。   此刻,藏鱼也回忆起所有的事,借机离开。   新生的剑灵如同婴儿般洁白,就让许印蓝误会他是被雷击中后,失去所有的记忆吧。 第203章 空间被夺后1   江河感受着回到身上的半个灵魂,觉得自己的神魂力量又增涨一分。   相比起他的高兴,系统都快要吓死了,它喝醉后,居然一睡不醒,幸好宿主那分裂出来的半个失忆又失智的灵魂扛下所有。   系统在空间里疯狂地转了许多,汲取了这次的教训,终于平静下来。   接着,它去查看上个任务世界的资料。   “藏鱼、许印蓝、希光真人,还有长生真人,这三人一剑付出所有的功德和大半气运,才许愿成功,招来任务者,藏鱼也因此失去所有的记忆,本体几乎破碎。”   “许印蓝他们三人也要付出代价,等到了仙界,他们就会发现修炼上并不如修真界顺风顺水,想要晋级比之前困难多了。”   江河不以为意,“我想他们肯定不会介意的,尤其是许印蓝和长生真人,他们本就嫌弃修炼太快,想要按耐下来,用更长的时间打磨自己。”   “系统,来看下个任务吧。”   对于这个任务,他还是很满意的。   半个灵魂睡觉养神,半个灵魂做任务,虽然疼了点,等他修炼得神魂足够稳固后,再切一切、割一割神魂,这样本体休息,分魂干活,完美!   很快,系统将下一个任务世界的交易对象拉到系统空间里。   当看到出现在系统空间的人,晓是江河看多了大千世界中千奇百怪的玩意,都忍不住觉得辣眼睛。   只见对方全身都起了一个又一个脓包,半凝固的脑浆里,还长满虫子,在被砍去脑壳的大脑里蠕动着,时不时钻进脑浆里又从头骨冒出来,一条又一条密密麻麻数不清。   可怜的江河表示,他的密集恐惧症都要犯了。   交易对像努力张开嘴,试图说话,但他的嘴巴已经腐烂,嘴巴处露出个大洞,两排雪亮的牙齿“咔咔咔”地响着,上下打架。   江河礼貌地看着这次的交易对象,没有因为对方辣眼睛的模样而有所回避。   “竟然丧尸?”   他暗暗磨牙,决定等送走客人后,他就要打系统。   这是钻进钱眼里了?只看积分不看任务者,竟然敢什么任务都乱接。   确认对方真的是一个丧尸后,江河问:“你是还有思想有理智的丧尸?”   丧尸老兄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的精神力十分活跃,江河能从中感受到他的愤懑、怨恨、不甘,及深深的悲痛。   悲痛到丧尸的眼睛里竟然流出了血泪。   江河盯着他双眼流出的雪白虫子,嘴巴张合着,发出“咔咔咔”的声音,果断的闭上眼睛。   他摆了摆手,“你不用说话,我们用精神力来交流也是可以的。”   **   江教授是夏国顶尖的生物学教授,热爱事业到996是福报,007是幸福。   与妻子和平离婚后,他反而松了口气,终于可以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之中,不用再担心因为工作太忙,无法顾及家   人、陪伴妻子。   江教授与妻子柳眉离婚的时候,   女儿江敏若只有五岁。   柳眉对前夫并没有什么怨恨,   毕竟他的工资全部上交,又不是出轨或有什么恶习之类的。况且,江教授的工作于国于民都有益处,她吃醋的对象是国家,和国家抢男人抢输了,其实也没脸怪情敌太有魅力。   柳眉很快就再婚,二婚对象是个人品好、还爱家的高富帅,又喜欢她带来的拖油瓶女儿,有了儿子后,依旧对继女很好。   对江敏若而言,她一下子有了两个疼她的爸爸。   生活顺遂,又继承亲爸的智商,学业顺利,自然而然的,江敏若便长成了一个傻白甜。   如果是和平的世界,即使是傻白甜,她的家人也会为她安排好一切,让她一生平顺。   可惜突然间,末世来了。   在这个秩序崩坏的末世里,死得最早的都是圣母,傻白甜。   末世来临时,在南方读大学的江敏若跟在一支异能队伍后,朝京城前进。   她没有觉醒异能,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就罢了,还喜欢多管闲事,见人就救,结果连累了队伍,人人厌烦怒骂,被她救下来的人也不例外。   与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的宿友白雪菲,不仅有空间异能,还特别果断,杀丧尸时的英姿让人崇拜不已,成了众人的女神。   众人碍着白雪菲的面子,原谅江敏若无数次,直到她又救下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婴儿的哭闹声引来大量丧尸,气急败坏的众人趁刘芳菲不在时,将她与那三个月的婴儿一起,从车上推了下去。   在知情人眼中,没有半点自知之明的江敏若被丧尸分食时,竟然还努力地将婴儿抛到树上,生得圣母,死得也圣母,一点也不值得同情。   她死去的消息传来时,白雪菲叹了口气,抚着手上的手镯,面露不忍。   她低声道:“末世本就是弱肉强食,没有实力,没有自知之明,一心圣母,怪不得没有好下场。”   白雪菲不知道的是,江教授变成丧尸后,模模糊糊间觉醒了记忆碎片,他得以窥探世界意识,给这个世界安排的剧本。   在他的记忆里,他的女儿江敏若成为救世主,他研发出消灭丧尸的疫苗,还启发了人类的精神力,为人类踏入太空打好基础。   怎么这辈子,他的女儿却死在别人的辱骂中?而他成为浑身长虫子的丧尸?   “这是世界意识在求救。”   江河怜悯地看着面前还有理智的丧尸,他爱女至深,为了女儿,甚至创造了奇迹。   “末日其实并非末日,而是人类和世界的新生,世界意识正处于升级之中,丧尸的诞生,以及人类大量死亡,对世界意识而言是阵痛,若是能熬过去,人类将觉醒精神力,将会从太阳系走向宇宙。”   “为防止万一,你的女儿是世界意识选中的救世主,谁想时空风暴刮来了一个重生者,将世界意识给你女儿的外挂给抢了。”   “你的女儿心地善良,想拯救世界,那重生者有了外挂后,只想当玛丽苏吸引优秀男人开后宫,开挂的目的不一样,带来的结果也不一样。”   “重生者只顾谈情说爱,没有救世的想法,丧尸将人类吃光后,找不到食物来源只能互相吞噬,最后也饿死了。”   “哦,还有,人类和丧尸全部灭绝后,世界意识升级失败,世界即将归于混沌之际,用尽全部力量逆转时间。”   “所以你的觉醒其实是世界意识在求救。”   江河告诉江教授真相后,简直同情得不行。   这个世界意识也太倒霉催了!   算了,看在这丧尸这么倒霉的份上,他就接下这个任务吧,不过系统还是要打的!   丧尸的嘴巴张合着,“咔咔咔”地响着,从精神力传来的声音里满是恨意。   那个重生者呢,她也死了吗?   江河摇头,神色淡漠,“没死,她就像病毒,世界意识逆转时间够费劲了,哪还有弄死重生者的力量?你放心,她不会好过的。”   他向这个可怜的丧尸保证,根据自己做任务的经验,这种狂妄自大的重生者一般都没有好下场。   有这么厉害的外挂,反倒会自寻死路,不必花费心思对付。   **   三更半夜,京州大学的某个宿舍里,突然响起闷闷的哭声,还有奋力捶床板的声音。   “呜呜……啊啊……”   江敏若被惊喜,她探头过去,敲敲隔壁床的床板。   “雪菲,你醒醒!”   京州大学的本科生宿舍是标准的四人间,都是上床下桌还带衣柜的配置,江敏若的隔壁就是白雪菲。   对面床的两个女生也醒了,她们有些无奈地睁开双眼。   “雪菲怎么又做噩梦了。”   “这都是今晚的第三次了,她究竟做的是什么噩梦啊?问她也不说。”孙莱不高兴地拍了拍床板,“该不会做了什么亏心事了吧?”   白雪菲终于醒过来,看到探头过来看自己的江敏若,她眼里飞快地闪过一丝恨意,随即低头哭起来。   “对不起,吵醒你们了……我也不是故意的。”   宿舍内很黑,没有灯光,探头的江敏若没看清楚她的眼神。   对床的高文楠打开床头的台灯。   “雪菲,你究竟怎么了?”她打了个哈欠,声音里带着抱怨,明早她还有课呢,“你怎么老做噩梦?”   孙莱也很不高兴,“我明天还有约会呢,你老吵我睡美容觉,我会长黑眼圈的。”   齐集四个美人的宿舍,都有点攀比之心。   年轻的女孩子嘛,这点攀比心也不至于伤感情,大伙表面上还是挺友好的,但再友好的感情,也经不起连续三天都在大半夜被吵醒几次,导致她们睡眠不足,白天上课约会都没精神。   这也就罢了,会影响她们的美容觉啊。   江敏若躺回床上,也打了个哈欠,勉强提起精神:“雪菲,究竟是什么梦,说   出来咱们和你一起分析分析。”   白雪菲一时间没说话。   被吵醒的孙莱和高文楠不禁翻了个白眼。   半晌,   白雪菲细声细气地说:“我也不知怎么回事,   醒来什么都记不住,只感觉害怕。”   她现在只庆幸自己做梦时,从来不会说梦话。   不过说出来估计也没人相信,谁会相信末世真的到来了呢?   江敏若无奈看了对床的高文楠和孙莱一眼。   她是个性格大咧咧的女孩,从不记仇,乐观又向上,凡事都往好的方面看,相比起还有怨言的高文楠,她更担心白雪菲的心理健康。   关灯后,四个女孩继续入睡。   白雪菲双眼无神地躺在床上。   江敏若那个有空间灵泉的手镯究竟放哪了呢?也没见她戴着,得想办法弄过来。   躺下去后不到五分钟,江敏若再次进入深眠,发出微微的齁声。   白雪菲以前羡慕她的单纯,末世后则是嫉妒和怨恨。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命的人呢?末世前是所有女孩羡慕的白富美,末世来临后,意外开启祖传的手镯,里面有个巨大的空间也就罢了,最让人羡慕嫉妒的是还有灵泉。   亲妈继父是京城基地的负责人之一,同母异父的弟弟觉醒了雷电异能,亲爸还成为国家级科学家,一家子在山河破碎的末世里过得风光无比。   白雪菲越想越心酸嫉妒。   她一定要将江敏若的手镯夺过来,反正江敏若什么都有,少一个手镯算什么。   第二天下课后,白雪菲和江敏若一起去食堂吃饭。   回到宿舍后,她状似无意地说:“敏若,我想给我妈买个镯子,你经常戴的镯子能给我看看吗?我参考一下。”   江敏若诧异地看她,先是看了眼白雪菲那身寒酸的打扮,玉镯子很贵的,她买得起吗?   “这个,没什么参考价值。”江敏若吞吞吐吐地说。   她再大大咧咧,也不好直接对白雪菲说,你这么穷,还是别买了,买也买不到好的。   白雪菲低下头,掩饰脸上怨恨的神色。   她就知道江敏若明面上对自己的好都是假的,她脸上那副“你是穷鬼、你买不起”的模样真是碍眼极了,这样的人,居然在末世混得风生水起、人人称赞,虚伪得令人作呕!   白雪菲再次抬头,又是一脸平和的模样,“其实我攒了一些钱,我妈四十岁生日,我想给她买个镯子当生日礼物。”她抹了把脸,“她这辈子就没过过好日子,一直说哪天有钱买个玉镯子。”   说着,她眼中泛着泪花,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   “你别哭啊!”江敏若看得头疼。   她自己不是个爱哭的,平时没什么事也哭不出来,实在怕极了这种眼睛一闭就能流泪、还哭得很美的女人。   这是私底下训练了很久吧?   就在这时,同室的孙莱从门外进来。   看到这两人的   模样,她开口道:“哟,江敏若,你又做什么惹小白花了?”   一句话得罪了两个人。   江敏若最讨厌别人冤枉她,白雪菲也讨厌别人说她是小白花,这是全民都在反省奶奶三观不正的年代,小白花是贬义。   “关你什么事!”   江敏若没好气地说,“别往我头上扣罪名,雪菲只是想到她妈妈哭了。”   白雪菲心里对孙莱咬牙切齿,她差点就能说动江敏若了,这孙莱一回来,江敏若就只顾跟她吵架,完全忘记镯子的事。   也对,在江敏若心里,自己就是个一点都不重要的室友,她哪会将自己的事放心上。   白雪菲暗暗打量江敏若的床和书架,最后目光看向上了锁的抽屉。   有什么办法能撬开她的抽屉呢?   下午,江敏若总算想起白雪菲的事,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手镯戴在手腕上。   “嗯,等下雪菲回来后,就给她看看吧。”   她的理解能力一流,但记性并不算好,还容易分心,高中要背的东西那么多,可真苦死她了,幸好上大学后学的是物理,总算能脱离苦海。   江敏若欣赏自己手腕上的镯子,“现在好的镯子都很贵,我要不要建议她买别的当生日礼物?”说到这里,她又叹气道,“算了,我还是别多事了,她要是又哭了怎么办?”   她生平从未见过像白雪菲这种内心如此脆弱的女孩,她平日穿件衣服都不敢说价格,生怕白雪菲又一副“你们在我面前炫富,是故意伤害我穷人的自尊心”的模样。   只是,江敏若没想到白雪菲会这么迫不及待,在她洗澡的时候,就拿起自己的手镯看,还不小心将它摔碎了。   **   京州大学离京城不算远,坐飞机半个小时就能到。   现在是淡季,随时能买到机票,受了委屈的江敏若索性请了一天假回家,反正周五也没什么课,可以在家多待一天。   回去的路上,除了在飞机上不得不关机,其他时候,她的手机就响个没完。   江敏若一路上忙着回复,回到家也不能消停。   “我回来了!”   行李都没带,空着两手回家的江敏若对像个废人般躺在沙发上的弟弟宋之源打招呼。   少年勉强地将注意力从游戏转移,分给自己姐姐一丝丝:“姐,还不到周末吧,你怎么又回家了?”   江敏若看他身上的衣服,上衣都是柳钉,穿着破洞裤,头发乱七八糟,不禁皱眉。   她就看不懂这种中二少年的品味。   少年见她皱眉,就不乐意了,继续道:“我说你这么恋家,当初干嘛不考京城的大学?每周坐飞机你也不嫌折腾,还以为航天公司是咱家开的啊。”   少年嘀咕着,觉得他们家就是典型的重女轻男,她姐零花钱多到可以每周坐飞机,自己却不够花,只能想办法多弄点零花钱。   “我恋家和热爱自由没冲突。”江敏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没多看自己弟弟一眼,注意力全在手机上,一边回道,“还有,宋之源,你少管我的事……啊啊啊,居然这么说我,太过分了!”   江敏若顿时气得从沙发上跳起来,拿起沙发上的抱枕,挥舞着拳头,拼命地打打打。   她愤怒地道:“我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大家都责备我?白雪菲穷就有理了?”   宋之源正想问他姐发生什么事,受什么委屈,就见门开了,一对中年夫妻出现在门前。   “怎么了?还没到家就听到敏若大吼大叫的。”   四十出头的柳女士拧着眉,保养得年轻美艳的脸露出不悦之色。   她看着蹦蹦跳跳生气的女儿,“敏若,你都多大了,一点女孩样都没有!之源你也一样,别老是躺在家里玩游戏,你语文老师说了,你在班级排名已经退步了十三名。”   江敏若勉强坐正,宋之源也将手机塞到沙发缝隙里。   他们家是父慈母严,两人都很怕妈妈。   柳女士见他们装乖卖巧,不仅没欣慰,反而想叹气。   这一对儿女,就像两只猴子似的没个消停,儿子像个杀马特,女儿没半点形象,柳女士不禁深深地为自己的基因叹息,咋就不能遗传点好的呢?   中年发福的宋先生脸上都是笑,一脸慈爱地看向女儿:“敏若回来了,爸爸马上去菜市买只鸡回来给你熬汤喝,多补补,你都瘦了。”   宋先生说着,就放下公文包转身往外走。   宋之源看得直撇嘴,他爸怎么就不说给他补补?重女轻男!   柳女士将大衣挂好,脱下高跟鞋,走到江敏若身边坐下,问道:“发生什么事,跟妈妈说说。”   作为成功人士的柳女士坐姿优雅,妆容整齐,和毛毛躁躁的女儿相比,若不是脸太相似,绝对会让人怀疑两人的血缘关系。   江敏若咬牙切齿地将事情的经过说了,说到激动之时,又捶了捶抱枕。   柳女士倒是很平静,“也就是说,你的同学打碎你的手镯?她家很穷,给你打了一个欠条,但你还是气不过,和她吵了一架?”   宋之源双手交叉着,陷入思考。   他虽然不爱学习,但并不笨:“然后所有人都指责你,觉得你太过分了……姐,你真蠢!你想想啊,一个哭得跟亲爹死了没两样的小白花,一个破口大骂的泼妇,有眼睛的人当然站小白花。”   江敏若张牙舞爪,“谁是泼妇呢?!”   少年摇头晃脑地提出建议:“我说,你以后少喝点果汁,多喝点绿茶,茶言茶语都不会,你要是哭得比小白花更大声,大伙就肯定转而指责她了。”   像他的成绩虽然不好,但在奶奶面前可会装乖卖巧了,对长辈撒娇是赚取零花钱的不二法门!   柳女士的三观很正,不禁瞪了眼瞎出主意的儿子:“别瞎说!”转头又朝女儿道,“敏若,别听你弟的,这事咱们具体分析一下,如果你同学不是故意的,态度又诚恳,愿意赔偿,咱们也不能死抓着不放,毕竟事情变糟了,咱们得找最佳的解决办法,而不是意气用事。”   江敏若还是闷闷不乐,“可是我难受,这是奶奶给我的传家宝,钱倒在其次,主要是象征意义。”   江敏若说的奶奶是她的亲生奶奶,和宋之源的奶奶不是同一个。   宋家奶奶疼宋之源,但她并不嫉妒,因为她的亲奶奶也很疼她。   疼爱她的奶奶去世时,她特别伤心,所以对奶奶送她的镯子很宝贝,宝贝到舍不得经常戴,生怕不小心弄坏,只有想奶奶时才拿出来摩挲欣赏。   宋之源顿时也不吭声了。   那手镯最多值个二三十万,他姐的礼服都比这贵,但对他们而言,很多东西的意义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柳女士叹息,“但东西都碎了你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不想用糟糕的想法去揣测一个刚满双十的女孩,但她隐约觉得,女儿这个室友哪里不对。   还有,玉石做的镯子这么容易碎的吗? 第204章 空间被夺后2   京洲大学的男生宿舍里,一个瘦小的男生放下手机。   他是个嘴碎的,刚放下手机,就激动地转头和室友说:“你们知道江敏若吧?就是校园十大美人排第五那个,真是美人面、蝎子心,白雪菲都快被她逼死了。”   “哎,不行,这事有意思,我要将它发到校园网的论坛上。”   这个瘦小男生立志毕业后要去当记者的,但凡校园里有些风吹草动,他跳得最欢。   女生宿舍14栋414的四大美人,在全校都是有名的,毕竟四个美人这么凑巧被分到同一个宿舍,又全都上了校园美人榜,备受全校的关注。   对于这个瘦小男生而言,这就是流量密码!   同宿舍的其他几个男生果然起了好奇心。   “江敏若怎么逼白雪菲了?她不像这种人啊。”   能考上京洲大学的,并没有多少智商是蠢的,当然情商低是有可能。在他们看来,江敏若就是傻白甜一个、没什么心机的模样,有这个逼死人的智商?   等听完瘦小男生的话后,其中一个长得人高马大、明显热爱运动的男生一脸茫然,“可是,白雪菲擅自破坏别人的财产,赔偿不是应该的吗?”   瘦小男生明显站白雪菲这边:“可白雪菲这么穷,江敏若家那么富……”   其中一个高瘦的男生最近正在追刑侦剧,说话喜欢朝法律看,“法律也没说,穷人可能弄坏富人的财产不用赔偿吧?”   瘦小男生反驳:“但法外还有人情!都是一个宿舍的,江敏若用得着这么咄咄逼人吗?她又不是不了解白雪菲的为人,她肯定不是故意的。”说到最后,他已经臆测起来,“不是有句话叫‘越有钱就越吝啬’吗?江敏若说不定是自己爱用名牌,但舍不得捐一分钱的人呢?更别提价值二十几万的镯子了。”   这时,默不作声地听着其他室友说话、一直不发表言论的斯文男生打开校园论坛,发现这么短的时间,就盖了几百层楼。   显然这个话题非常吸引人。   他推了推眼镜,颇感有趣,“明明江敏若是苦主,但大部人都站白雪菲……啧,这白雪菲可真是厉害啊,给你们这些好色之徒打几个电话,生生让苦主变得面目可憎,自己变得莲花一样纯洁。”   瘦小男生顿时怒了,猛地站起:“你不要人身攻击啊,我怎么好色了?我不过觉得白雪菲可怜,你看她也没找我借钱,只是哭着说要回家卖房子好赔钱给江敏若……江敏若也真是的,贵重物品就应该放保险箱,她到处乱放,别人不小心弄坏了就要人赔。”   他想当狗仔是为了钱,跟没钱的白雪菲有阶级友情,都仇富。   高壮的男生埋头专注于手机,在为江敏若大战黑子,闻言抬头说:“对江敏若而言,二三十万和二三十块差不多……她不是在乎钱的人,还有她并不吝啬,据我所知,她每年的慈善晚会都捐了不少钱,高二时南方地震,她悄悄将十几年攒的零花钱一分不留全捐了出去,如果不是有人偶然看见,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人知道这事。”   说完,他神色严肃地盯着瘦小男生,语气变得严厉。   “你只是听白雪菲一家之言,为什么不听听江敏若的说法呢?你还是别去当记者了吧,你的立场太偏,迟早会变成哪边有钱,就站哪边的讨厌狗仔。”   瘦小男生可受不了这样的指责,他怎么可能会谁有钱站谁?   江敏若这么有钱,他还不是站白雪菲。   他激动地和高壮男生吵起来,两人都坚持自己的观点。   只有斯文男生听得头疼,当白雪菲打电话时,他就已经预测到,她可能会将他们的宿舍搞得一团糟。   现在预感终于成真。   **   高文楠和孙莱两人也很头疼。   一个宿舍只有四个人,闹成这样怎么办?她们离毕业还长着呢,总不能换宿舍吧?   414宿舍太引人注目,她们平日一起出门时,都会有人特地拍照,现在好啦,因为这事全校出名,还出的是坏名声。   被殃及池鱼的高文楠和孙莱看着越来赵热闹的论坛,头疼不已。   “敏若平时不是标榜有爱心吗?”高文楠难得有怨言,“平时经常去孤儿院,出手挺大方的,这回怎么这么小气。”   孙莱不禁哼了一声,对着镜子画眉毛。   她和江敏若是差不多的类型,都是娇艳型的,平时总是被拿来比较,每次都会输得老惨。大家都说江敏若是娇艳中带着贵气,而她是俗气,她为此暗地里不知有多嫉妒,是以这次的事,她站白雪菲这边。   虽然她也看不惯白雪菲,总喜欢装出一副柔弱小白花的模样,看了就觉得假。   “雪菲,你也别难过了,这事你虽然有错,谁也不能挑你的毛病。”高文楠转头安慰低头不语、神情恍惚的白雪菲,“大家都知道你家境不好,却没有推脱,愿意承担损失……这事是江敏若太小气了。”   白雪菲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是我不好,我应该更小心的。”   作为宿舍老大姐,有责任维护宿舍的和谐,高文楠安慰她好一会儿。   孙莱也不冷不热地为白雪菲说了几句话,顺便挤兑江敏若。   当然,这是因为江敏若不在,她们才这么说,如果江敏若在宿舍,她们就换一个说法了,这算不是表里不一,她们不过是希望宿舍更和平。   江敏若那边也不知怎么回事,她并不冒头反驳什么,导致学校论坛上站白雪菲的人越来越多。   大家都觉得江敏若的家境这么好,还跟家境不好的同学斤斤计较、逼人家回家卖房子还钱,果然越是有钱人就越抠门。   白雪菲装出难过的模样,拉起床帘,然后躲在被子里,打开手机的电筒,盯着一个原本应该碎掉的镯子。   为什么空间里没有灵泉呢?而且面积也小得可怜,只有百来立方。   明明上辈子,在江敏若手里时,这个玉镯的空间据说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还有   一口灵泉,   虽然不能种植,   但这口灵泉有洗筋伐髓的效果,原本就漂亮的江敏若在末世里,越发美得如天仙般。   白雪菲的眉头紧皱,难道是因为这个手镯是江家祖传之物,外人使用时打了折扣?   她百思不得其解,不过虽然没有灵泉让人失望,空间面积也比想象中要小得多,但她绝对不会将它还给江敏若的。   末世也有空间异能者,他们的空间比这镯子还小呢,据说最厉害的空间异能者也不过百来立方,跟这镯子差不多。   白雪菲努力说服自己不要沮丧,没有灵泉也没关系,没有异能也没关系,单是有空间就足以让她在末世过得滋润无比了。   **   周六下午,白雪菲拉着行李箱离开宿舍。   走前,她对高文楠和孙莱说:“谢谢你们帮我说话,我明天回老家和爸爸说,能不能卖掉房子赔偿。”   赔偿是不可能赔偿的!   末世都要来了,房子也没用了,不如卖掉换钱去买物资。   就让江敏若等到死吧,失去手镯空间看她怎么活下来?当然如果她幸运地没死,几十万还就还她了,就怕到时她不要,毕竟钱在末世时,压根儿就和废纸没两样,银行的大门敞开着,随便你搬。   临走都不忘抹黑江敏若一把的白雪菲离开了,她急着去买物资填满空间,周一时,末世就要来临,她的时间已经不多。   江敏若是在周日晚上回到学校的。   她发现自己的日子突然变得非常难熬,简直是莫名其妙。   明明是白雪菲损坏东西,让她赔偿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她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变成都是她的错?   看到论坛时,江敏惹简直要气死了。   周末回家,她被爸妈拉去参加宴会,光是买礼服、化妆等,一个周末就过去,哪有时间看校园网。   是以根本不知道校园网变成这样。   “污蔑,都是污蔑!”江敏若气得跳脚,“我什么时候逼她卖房子了?还有我也没逼她还钱!是她自己哭着喊着要还我,我都没说话呢。”   她气急败坏地在校园网上,将来龙去脉说清楚。   自己怎么就心肠歹毒、为富不仁了?白雪菲难道就是纯白无暇的白莲花?真是岂有此理!   如果白雪菲不是故意的,她的名字可以倒着写!白雪菲怎么不说,她是怎么未经人允许,就拿别人奶奶留下的遗物?还将之弄坏了,心肠真黑!   江敏若手速飞快地打着字,为自己辩解。   周一是上课的时间。   但京州大学的学生们在课堂上表现得心不在焉,手指时不时地摸向桌洞里的手机,时不时看上两眼校园网。   此刻他们化身为瓜田里的猹,上蹿下跳,吃瓜吃得不亦乐乎。   一直在为江敏若和黑子大战三百回合的高壮男生在中午吃饭时,边吃边飞速打着字,手酸得不行,为方便打字,他的手已经和键盘相亲相爱一天一夜了。   “我就说这事不是江敏若的错,她回家了,什么都不知道,白雪菲说什么就是什么。”   瘦小男生嘴硬道:“你怎么知道她说的就是真的?白雪菲还没说话呢。”   同宿舍的斯文男生扶着眼镜,打断了两人的话:“我想江敏若说的才是真的,她已经报警了,因为她发现她碎掉的镯子不是她原来的镯子,是个不值钱的仿品,她怀疑白雪菲用仿品换走了她奶奶留给她的遗物。”   闻言,瘦小男生不禁睁大了眼睛,这都是什么反转啊?   顿时,一股被愚弄的怒气从胸口冒出。   白雪菲装得那么可怜,其实是利用他将江敏若名声搞烂?就为了偷走江敏若价值近三十万的手镯?   瘦小男生气,江敏若更气。   她为了证实自己是受害者,将已经碎成好几段的镯子拿出来。   宋之源一直关注自己这蠢姐姐的校园网,看到姐姐被人笔诛口伐时,气得不行,跑去和母上大人告状。   柳女士是商场精英,终于想起哪里不对了,让女儿检查碎镯子。   一般来说,玉镯子不可能碎成好几段的,能碎成这样,只能说是故意的。   江敏若经常摸、经常戴这个镯子,即使仿得再像,她也能认得出来,这不是奶奶留个她的镯子。   近三十万的钱,这已经称得上是诈骗了。   她气得不行,当下报警。   高文楠和孙莱也不敢再说什么话。   她们知道江敏若有多爱惜这个镯子,而且,这已经不是赔不赔的问题,这甚至不是道德的问题,是白雪菲犯法的问题。   “看不出来啊,她平时唯唯诺诺的,居然还是个小偷?”孙莱喃喃地说,思索自己有没有东西莫名其妙不见了。   突然,她睁大眼睛,“等等,我想起来了,我的洗面奶、护肤霜、眼霜用得比以前快多了,该不是白雪菲偷用了吧?”   孙莱气急败坏,她的化妆品可都是国际大牌,一小瓶足够白雪菲这样的穷酸一个月的伙食。   高文楠不禁翻了个白眼。   她的身材高挑,脸蛋比较瘦削,是以看起来有点刻薄,却被很多大牌杂志称为“高级脸”,非常吃香,她光是靠兼职模特,赚的钱就能让她过得无比滋润。   “我说你也别什么黑锅都让人背,难道不是因为你约会太多了,化妆品才用得多吗?”   说完,高文楠目光冷淡地看向白雪菲的床柜。   胆敢偷价值近三十万的东西,京大若不开除她,她肯定是校长的亲戚。   那边江敏若的哭腔明显,抓住女警的手:“呜呜呜,我可以不追究白雪菲,你让她还我手镯,这是我奶奶的遗物……不值什么钱,是我家的传家宝,传了五代人了,我将来还要传给我的孩子呢,呜呜呜……”   孙莱听得翻了个白眼,男朋友都没有呢,就考虑孩子的事了?   说起来,江敏若的情商大概全用来换容貌了吧,靠近她的男生,最后都被她混成哥们,也算是个本事了。   哪像她,想勾的男生基本都上钩,美人网上比不上江敏若又如何,她男人缘可比她好多了。   女警离开京大的时候,校园论坛再次沸腾了。   大概是对白雪菲幻灭,无数原本对她有意思的男生,都在网上揭露她的真面目。   “她向我借了一万,说要还给江敏若。”一个男生气急败坏地说,“这是周五的事,你们看转账记录在这里。”   又一受害者给出证据:“她跟我借了三万,但我没有这么多,只借了她两万。”   “我也给了她五千。”   有心人仔细算了一下,倒抽口气。   好家伙,白雪菲的鱼塘里的鱼可不少啊!她这一借,居然整整借到二十万,京大的男生真有钱啊!   “咦,竟然没有女生借钱给她?”有人明显歪楼了,“这表示她女人缘不好?”   有女生冒头,翻着白眼打字:“拜托,就你们男人看不出来,这明显是白莲花和绿茶的合体,女人都有基本的鉴表能力。”   而那些被人说成是鱼的债主们快气死了。   他们本来以为白雪菲只对他们有意思的,谁想着她的池塘里居然养了这么多的鱼!   刚离开京大的女警又接到新的报警电话,她眉头挑起。   她真的有点不能理解,这个叫白雪菲的女孩究竟想干什么。   京大在全国的排名不低,从这所大学出来的学生基本都能找到好工作,加上镯子最多就值五十万,为这五十万将自己的路走绝了,有必要吗?   **   江河的灵魂刚进入任务世界,就看到无数带着病毒的流星从天而降。   下方蓝色的星球只能软弱无助地敞开门户,上方看不见的能量遮天蔽日,因为进化而变得柔弱的世界天道颤颤巍巍地用自己积攒的能量,意图救世。   来不及思考,江河下意识的帮忙拦住带着病毒的流星群。   系统顿时气得跳脚,宿主竟然用功德去拦住流星群!   好多好多的功德啊,这还没开始任务呢,就付出那么多的功德……   亏死了!真是亏死了!本来已经吃亏不说,竟然还要倒贴!该死的宿主,维持位面生存发展那是主神的事,任务者的任务是赚积分!   不行,它得找这个世界的天道要赔偿!   然而天道已经太过疲累,陷入休眠之中,只留下一个暴跳如雷的金属团子,在江河的脑子里泼妇骂街。   江河摸摸鼻子,果断的将灵魂投入做好标志的交易对象身上。   几分钟后,江河扭转自己僵硬的脖子,在心里大骂:“系统,滚过来!”   他怒气冲天,“为什么我竟然变成丧尸了?”   明明说好他在末世前附身,可以做人的,看到许愿者脑壳冒出一堆虫的模样,他已经有心理阴影,不想变成这么丑绝人寰的模样,一再地和系统确认后,才接下这个任务的。   系统却比江河还   要生气,   “宿主,   这个位面的天道被病毒污染了,时空扭曲,咱们没办法正常定位。”   “我刚刚骂了它半天,终于将它骂醒一点点,它说按原本的命运轨迹,气运之女在末世救世,有异能的人类消灭丧尸后,人类开始大力发展精神力和科技,开启星际时代,它升级成功。谁想到突然出现了BUG,重生女夺走气运之女的金手指,还自私地霸占金手指自己使用……”   “人类渐渐处于下风,三百年后,全部人类灭亡。丧尸没了食物,也不会发明创造,百年后也跟着消亡……这个星球变成了一颗死星。”   江河表示理解,“天道为了自救才扭转时空。”   没有生灵的位面,天道也存活不了多久。   他还奇怪呢,为何天道要用不多的能量去拦病毒流星?毕竟物竞天择,气运在于人族,末世的出现是自然的选择,星球的进化,天道一般是置之不理的。   看来它回溯了时间,不想重蹈覆辙,就只能努力减少病毒对星球的伤害。   “哼哼哼!”系统发出反派般的笑声,在空间里转着,“我刚刚和这个世界的天道讨价还价,总之它得大出血。”   那么多的功德啊,宿主为了拦住病毒,都不吝啬功德。   它都快要心疼死了,不将这个世界的天道刮瘦一圈,它绝对不罢休!   江河咔咔咔地扭动着脖子,想给系统一个赞许的笑,结果发现嘴巴抽到一边去了。   他只好举起仿佛被灌了水泥般沉重的手,用力将歪掉的嘴巴扭过来。   现在他是初级丧尸,丧尸的身体僵硬迟缓,做这种动作真是太考验他的控制力。   江河问:“还有,我现在不是人了,怎么做任务?”   由于肌肉僵硬,现在嘴巴只能发出咔咔咔的声音,还好他和系统对话时,能用脑电波对话,用不上嘴巴。   但他现在这副样子,若是出现后,只怕会被人类直接消灭吧?   系统谄媚地笑着,“宿主,你这么厉害,一定会有办法的!”想了想,它小小声地建议,“宿主,你现在还是有半个人样的,一定要保持住不腐烂啊!不然就要跟虫子共存了……”   当初看到许愿者的眼睛和鼻子钻出一条又白又长和粪坑里的蛆无比相像的虫子时,它作为系统也被吓到了。   若不是这个任务的积分很高,功德也很多,它真想放弃算了。   江河沉默了好一会,冷笑一声。   难不成系统以为自己变成丧尸后就挥不动刀了吗?它忘记自己切了一半的灵魂还留在主神空间呢。   “行了,你回去吧,我会好好做任务的。”   系统回到主神空间时,被早已经等在那里的另一个灵魂压扁又拉长当球踢的时候,终于明白为何离开的时候,狗宿主会祝它长乐安康。   玛的,它乐不起来,被打成奇形怪状的模样也安康不起来!   宿主真是狗!   它再说一遍,宿主是狗!   短短时间内,它竟然已经被两次家暴了,它得找找没有没《系统家暴法》,它要去主神法庭将狗宿主告得倾家荡产,一个积分都不给他留,功德也要掏光光。 第205章 空间被夺后3   白雪菲并没有回家。   周一就是末世,她忙着到处大采购呢。   白雪菲从那些对自己有意的男生手里借到二十万,决定将这二十万全用于买米面粮油,还有各种蔬菜水果。   空间能将食物的时间固定在进入空间的时候,不怕它们变质,多少都能装得下。   为了省钱,白雪菲特意到下边的乐安县最大的粮油批发站买米面。   她忙活了整整一天,毕竟这二十万的物资,可不是小数目。   除了粮油,白雪菲还承包了两家快餐店所有的盒饭,让店家送到她提前的租的仓库里。   “头好疼。”白雪菲捂着头,靠在一旁。   反复地将物资装进空间是需要精神力的,精神力使用过度,会对头脑造成一定的负担。   她现在头疼欲裂,面色苍白,就是精神力消耗太多之故。   在拿到镯子的第一时间,白雪菲就直接滴血认主,可惜镯子什么动静都没有。直到她狠下心,在手腕上狠狠一刀,流了几l百毫升的血,给镯子来个血浴,镯子不情不愿的喝完血后勉强认她为主。   “难不成江敏若就是天选之女,我就是炮灰女配?”白雪菲冷哼一声,“我偏偏要逆天而行!”   勉强将货物装进手镯后,已是周日下午。   白雪菲离开仓库,来到附近的旅馆,甚至来不及洗漱,就精疲力尽地倒在床上昏睡过去,手机已经被她关机,丢到一旁。   她要养足精神,明天就是末世了,到时就是她登上末世大舞台,大放光彩的时候。   迷迷糊糊间,白雪菲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实在想不起来,她就不想了。   *   周日的太阳光烈得仿佛能将人烤焦。   一对中年夫妻坐在玉米地里休息,大口大口地喝着开水,1升的矿泉水瓶里的开水,很快就被他们喝光。   被晒得肤色黝黑的白爸擦去额头的汗,问道:“二丫的电话打不通哩,不知怎么回事。”   皮肤同样被晒得很黑的白妈拿着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擦汗,眉宇间都是忧虑。   她为女儿辩解,“可能是去打工了吧?今晚天生要回来,待会儿你去买点肉,要早点去,不然都不新鲜了。”   白爸不以为然,“猪肉佬的猪肉都是下午杀的,新鲜着。”   “那可不一定,他早上卖不完就冒充是下午杀的,你买的时候闻一闻坏了没。”   夫妻俩唠嗑着,喝完水后,又钻进玉米地里。   玉米叶子又长又锋利,白爸看着白妈脸上不小心被叶子划拉过的血痕,抱怨道:“早知道当初不让二丫读书了,读完高中还要读大学,花了这么多钱……她要是不读书,咱们都可以享清福,不用这么辛苦。”   白爸越想越气,砍杂草的镰刀上下飞舞着怒火。   “镇上卖水泥的黄老板都愿意出三十万的彩礼,她只要进了黄家的门,就是老板   娘了,每天在水泥店里躺着看电视卖水泥,都不用干活,这日子多舒服,偏偏想不开要去读书。”   白妈叹气,“她能读书就给她读呗!天生也说了,如果要退学,不如他退,他读书不如姐姐。”   白爸哼了一声,心下老大不舒服。   女人读这么多干嘛?嫁个好人家才是正经事,如果二丫的读书天份给他们的儿子白天生就好了,男人才是一家的顶梁柱。   **   白雪菲这一睡,直到周一下午才醒过来。   她本以为醒来后就是可怕的末世,有丧尸吃人,将人像鸡鸭鹅般撵着跑。   然而,外面一切平静。   天空中的太阳依然很猛烈,小旅馆外的街道和以前差不多,小旅馆对面的杂货店里,老板娘躺在躺椅上看着狗血剧,时不时有小孩跑到冰柜边上买冰柜。   “怎么可能?”   白雪菲睁大了眼睛,明明在她的记忆里,今天是末世降临的,难不成末世没来?   白雪菲不禁慌了,神识看了眼手镯里的物资,自己都有空间了,怎么可能没有末世?   突然,想到什么,她心慌慌地打开手机,发现浏览器上依旧一片太平,并没有任何关于末世降临的迹象。   她又打开电视,转到新闻台。   新闻台上依旧是世界和平,局部不平,国家有幸,国泰民安。   这时,手机的铃声响起。   白雪菲接到京州警察局的电话,女警的声音严肃:“白雪菲同学,你的室友江敏若告你盗窃,京州大学十个男生告你骗钱,你劝你自首,从轻发落……”   白雪菲愣愣地挂断了电话。   她有些心慌,末世没来,警察要来,怎么回事?   如果现在是末世,她自然不会怕,警察又算什么?成为丧尸后,难道还记得自己的职责不成?可现在末世没来,她有些犹豫和心慌,如果末世不来,她要顶着犯人的名头过一辈子吗?   白雪菲咬着手指,机械性的转着旅馆里的电视遥控器,心慌意乱,怎么办呢?   这时,电视里的一名端庄的新闻主持人说:“科学家观察到,地球将迎来最大的流星雨,时间就在周二晚上九点……”   流星雨?   白雪菲心下一松,一屁股坐在柔软的大床上。   原来这就是蝴蝶效应!   上辈子,流星雨是在周日的凌晨三点,这辈子居然迟了两天。她没记错的话,这场流星雨带来地球上从未出现过的病毒,将地球上大部分人口变成丧尸。   “我就说末世总会到的。”白雪菲自言自语,心下担忧一空。   她将关掉的手机重新启动,既然末世要来了,她就是最珍贵的空间异能者,是人人追着捧着的高贵上层阶级,到时候江敏若、警察算个屁,军队来了她都不怕!   心宽之后,白雪菲总算发现自己快要饿死了。   她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盒饭开始吃饭。   红烧   肉和白菜的饭盒在末世前很普通,   可末世之后,   有多少人愿意为了这份红烧肉饭打死打活?那些没有异能的女人,甚至愿意为了这盒饭出卖身体,就像上辈子的自己,也曾为了一包方便面和男人滚了一夜……   想到这里,白雪菲的眼神一暗,不再去想那些灰暗的事。   这辈子,她要风风光光地活着,站在最高处,等着那些优秀男人的顶礼膜拜,她要成为所有男人求而不得的女神,只有最顶级的男人,才有资格靠近自己,得到她的临幸。   白雪菲一时间浮想联翩,顿时胃口大开,只觉得这份红烧肉特别美味。   上辈子,江敏若从空间里拿出米粮分给大家时,那些人的彩虹屁不断。   每到这时候,她都嫉妒得不行,同时又生气江敏若的一视同仁,自己明明是她的室友,可她分给自己的食物,居然和其他人一样。   江敏若实在伪善!   白雪菲幻想着,等到末世到了,如果也要她分食物的话,她要分给江敏若最差的……不,她最多分给江敏若几l天,然后就找理由不再分给她,让她用羡慕嫉妒的眼神看着自己吃。   什么白富美?什么圣母?她等着看江敏若为了食物,千人骑万人践踏的一天!   吃饱后的白雪菲气若神闲的打开手机,点开校园网。   只是刚刷了一分钟,她就气炸了。   校园网上乌烟瘴气,说她是什么“白莲花”“绿茶”“小偷”“海王”……   标签多到能将她气死,白雪菲气不过,飞快地打着字,回怼那些人。   白雪菲破口大骂,“不就几l十万吗?等过几l天我全还给你们!”   到时就怕他们跪下求她要一份盒饭也不想要那几l十万了。   **   京州大学14栋414宿舍里,孙莱大叫一声:“快看,白雪菲回应了!”   正在护肤的高文楠立刻打开校园论坛。   刚看完白雪菲的留言,她就忍不住皱眉:“果然还是她的风格,一股白莲绿茶味。”   白雪菲努力地挽救自己的名声,她想在末世后当女王,组建自己的后宫……不,团队,那名声就不能太差。   “我母亲得了不治之症,医生说她时日不多,我想满足她的愿望,所以偷拿了江敏若的手镯送给她,都怪我太愚孝……我出市价两倍买下来行吗?两倍不行十倍?还有我向男生借的钱都给我妈交医药费了,我会还的。”   江敏若气得浑身发抖。   你妈生病,你想让她开心,所以就拿走我的镯子?这是我奶奶留给我的传家宝!   “还我手镯!”江敏若回复,“我不要你的钱,更不要双倍赔偿,这是我奶奶留给我的遗物!你给多少钱都不行,我不卖!”   高文楠和孙莱对视一眼,都有些疑惑。   白雪菲出身农村,身上没有一件超过一百的衣服,她哪来的钱?还十倍赔偿呢?她原价都买不起。   孙莱放下手机,转头对着镜   子刷睫毛,嘲讽不已:“就她那张脸还是能骗骗人的,给当人小三,两三百万估计还是没问题的。”   江敏若打了好几l通电话,发现被白雪菲拒接后,顿时气成河豚。   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呢?别人奶奶的遗物,她竟然都想昧下!   她扭头看向两个室友,“你们的手机借我,白雪菲拉黑我了。”   “给你!”高文楠将自己的手机抛过去,同时提醒道,“我们一个宿舍的,我不觉得她会接我的电话。”   果然,江敏若换了高文楠、孙莱的手机一起打,仍是没有打通。   另一边,白雪菲拉黑全宿舍的号码后,开始陷入沉思。   她弄碎的那个手镯,是她所能找的最像的仿品,没想到江敏若居然会认出来,也就是说,就算自己再去首饰店买一个相似的,江敏若说不定也能认得出来,毕竟她是空间手镯的原主人,说不定跟手镯之间有什么联系。   她怀疑,如果江敏若的血不小心掉在手镯上,手镯绝对会抛弃她、投入江敏若的怀抱。   不,说不定不用滴血,这手镯也会认主。   毕竟江敏若说了,这是她的传家宝,说不定祖先定下什么严格的规定,只有后代才能继承。   白雪菲想到这里,目露凶光,有了一个决定。   所以,江敏若必须死!   **   白爸白妈终于接通女儿的电话。   老两口一脸茫然:“二丫,你说啥哩?末世?啥是末世?有吃人的丧尸,你看什么电视了……”   这时,十五六岁的少年白天生跑了过来,因为姐姐打的是视频电话,他一眼就看到视频里面的背景,看着好像是旅馆。   奇怪,他姐怎么会去旅馆?   他问道:“姐,你玩游戏了?末世游戏?”   白雪菲想朝他们翻白眼,然后给家人展示自己的空间异能,将父母和弟弟都吓住了。   好半晌,白天生问了一句,“这真不是什么特效吗?”   “不是特效!”白雪菲有些烦躁地说,“我觉醒了空间异能,还做了一个预知梦,知道末世降临,所以和同学借了很多钱买物资,你们赶紧去买些东西,然后屯起来,末世一个月后才有人类基地建起来,在这之前,你们只能待在家里……县城里的房子之前不是有人想买吗?赶紧卖了,钱拿来买粮食。”   “我和同学借钱去买物资了,他们借钱后就反悔报警,可能会有警察找你们问我的下落,你们别管他们,反正末世到了,警察说不定变丧尸。”   白爸白妈都傻住了。   作为没读多少书、更不知丧尸是什么东西的农民,两口子对末世没什么概念。   白天生倒是爱看小说,末世的小说不知看了多少,相关的游戏也玩过,他听到姐姐的话,瞬间就跳起来。   白天生转头飞快地对父母说:“爸妈,咱们马上将县城的房子卖了!上次不是有人来问价格吗?今天或明早能过户的话,就低   价卖了吧!还有,咱们家里还有多少钱,咱们全取出来去买米和面。”   白爸白妈还是十分犹豫,有些不敢相信。   “县城的房子是买来给你读书的,没有户口你考不上一中……而且县城有房子,以后娶媳妇也容易……”   白天生急道:“爸妈,你们傻啊,都末世了,谁还读书啊,生存才是最重要的事。”   白天生对未来又是期待又是恐惧。   时势造英雄,末世前他们一家注定是国家最底层的那批,末世后重新洗牌,他有机会当人上人吗?末世又会是怎么样的,会不会像小说和游戏那样很危险?   普通人要怎么活?   白爸仍是犹豫不决:“还是留一半钱吧!如果末世没来还得生活呢?对了,要跟村里的人说吗?”   白天生翻白眼,“你们自己都半信半疑,你们觉得村里的人会信吗?”然后努力地服说两老,“你们也看到视频了,我姐都有异能,末世肯定是真的……快快打电话给上次想买咱们家房子的人,姐说明天晚上九点流星雨会带来病毒,明天一天卖房子的话,还是来得及的。”   白家的老两口糊里糊涂地被自己儿子挟着跑,卖了县城的房子,租了车子买粮食,还买了一堆水泥回去加固房子。   买房子的是个中年人,想买套学区房给儿子读书,先前就相中白家的房子。   知道白妈得了绝症急需要钱,他也没有压太多价格,很快谈拢,不过半天时间,房子就已经过户。   白妈有些心虚,又安慰自己,他们也没骗他,如果末世没来,亏的是他们,市价少了一成哩。   忙活了一天,一家三口看着家中被塞得满满当当的粮食发呆。   好一会儿,白爸抹了把脸,说道:“先去做饭吧。”   今天真是疯狂的一天,他糊里糊涂地按着自己儿子的指示做,现在累得都不能思考了。   等白妈去做晚饭,白爸转头对儿子说:“现在已经七点,还有两个小时流星雨就来了,你姐说这个流星雨有病毒,你们可别出去。”   白天生不傻,赶紧保证不会出去。   他可不想变成丧尸。   *   白雪菲挂断电话后,买了大巴车的票回京州。   高铁需要身份证,江敏若那么小气,竟然报警了,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坐不需要身份证的大巴吧。   乐安县不是她熟悉的地方,上辈子末世来临的时候,她就在京州大学,发生了什么事她都知道,什么人觉醒异能、成就一番事业,没人比她更清楚,她要借此机会拉拢那些未来的异能者。   要不要冒充一下预知异能呢?   不行,上辈子有预知异能的人被关起来保护了,谁知道是怎么保护的?   白雪菲表示,她不想天天呆在个小房间里,她还想在外面搅动风云,当末世最亮的那颗星。   **   末世为什么会延迟两天,这个问题只有江河能回答。   当然是因为他用功德拦了啊!   可惜没能彻底地拦住,   ,   毕竟末世对这个世界而言,是一次晋级的机会,他全部拦下来,等于断了天道上进的机会。   江教授是第一批没捱过来变成丧尸的人。   流星雨落下的时候,他正在超市的露天的小广场,和大伙儿一样昏迷过去。   现代人的夜生活丰富,烧烤摊晚上十一二点依旧热闹,超市基本上都是十点半才关门。   今晚有流星雨,不知多少市民睡不着,特地跑出来看流星雨,超市里的人比白天还多,大家都想买美食边吃边看流星雨。   江教授不是为流星雨来的,他刚下班,肚子饿了出来觅食,吃了一大碗面后,肚子有点撑,索性到小广场溜达散食。   江河就是这个时候到来的。   他的精神力高,第一个醒过来,此时广场上所有人都处于沉睡之中,什么姿势都有,倒了一地。   变成丧尸的江河·江教授,第一个感受就是饿。   他盯着倒在地上的人类,条件反射性地吞咽口水,刻在基因里的饥饿让他本能地寻找能吃的东西。   “宿主,你醒醒啊!”系统跳脚,“人是不能吃的!”   系统打了个寒颤,要是宿主控制不住吃了人……   那就完球了,人是气运之子,宿主吃了人罪孽大了,不知要多少功德才洗得干净……   难道这次任务还得一再倒贴?   丧尸江河一脸委屈:“我饿!”   系统马上说:“宿主,超市啥都有,你看到那边油滋滋的烤鸭吗?还是来只烤鸡?孜然味还是黑胡椒味?”   所有的人类还处于昏迷中,整个超市敞开门,仿佛欢迎所有人去白拿。   江河作为丧尸已经萎缩的脑袋不合适宜地想,不知有没有孜然味的人类?   系统继续尖叫:“啊啊啊,人类都昏迷了,烤箱里的鸡鸭都烤成焦炭了,宿主,柜子里有烤好的……”   “不,我想吃生的。”   丧尸江河表示,他现在就只想吃点活的——绝对不能是尸体,不管是什么的尸体,都不想吃。   他十分馋,“最好是热乎乎的鲜肉,一咬就流下血汁那种。”   系统殷勤地给出超市分布图,江河迈着机械的步找,来到超市放活鸡活鸭的地方。   他抓起一只鸡,变成丧尸后手指十分僵硬,他花了将近十分钟,才制服挣扎个不停的鸡。   咔嚓一声,扭断鸡脖子,嘴巴凑到脖子处张口就吞下热腾腾的血。   反正血液的成份都差不多,顶饱就成。   喝完血之后,江河丧尸一点都不浪费地吃肉。   反正他现在已经没有味觉,就算啃到一嘴的鸡毛,竟然也没有什么感觉。   他一边吃一边骂:“天杀的系统!都是你的错,害得我像野人一样不得不吃生的!”心里那个气啊,变成丧尸后手脚非常不灵活,他吃了不少鸡毛,也不知丧尸的肠胃能不能消化。   连皮带毛就血干掉两只鸡后,江河丧尸又干掉两只鸭子。   就口感而言,还是鸡肉比较细滑,鸭子的毛太硬了,牙齿虽然变异,但吃着心理不舒服啊。   等丧尸宿主吃饱后,看他往外走,系统小心翼翼地问:“宿主,咱们现在做什么?”   “找我闺女去!”   虽然在原来的命运轨迹里,江敏若是在末世后半年才死的,可谁知道有没有蝴蝶效应?毕竟重生女一直虎视眈眈,恨不得江敏若立刻死呢。   他不得不防。 第206章 空间被夺后4   白雪菲虽然比任何人都警觉,但在流星雨降落的时候,仍是受到影响,昏迷过去。   昏迷之前,她的嘴角是挂着笑容的,她就知道末世一定会来的!   末世,将是社会秩序重新洗牌的机会,她成为人上人的最佳舞台,等她醒来后,就是她传奇之路的开始!   白雪菲摸着装满物资的手镯,安心地昏睡过去。   在这场流星雨中,整个星球的人无知无觉地昏睡了一整夜。   当他们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早上。   白雪菲还没睁开眼睛,就听到外面的尖叫声,她心满意足地睁开双眼。   这才是末世的正确打开方式嘛。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小旅馆的窗户,探头往下看,只见街道上,几个丧尸动作迟缓地走着,仿佛生锈的机器人般,追赶在活人背后。   白雪菲只觉这一幕心旷神怡极了。   她扶着窗,满意地道:“我就说,就算有蝴蝶效应,末世肯定该来还是会来。”   在外面的尖叫声中,白雪菲飞快地洗漱完毕。   末世刚开始,丧尸的动作迟缓,其他的人还未反应过来时,她要趁混乱去超市收集物资。   可惜她的空间的面积太小,二十万的粮食就只塞满了三分之一。   如果是她一个人吃,这些粮食够她吃个几十年了,但她的目的是在末世中拉起一支强大的队伍,这些粮食远远不够。   白雪菲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   空间的容量有限,粮食不能再装了,末世十年后,酒和烟变成奢侈品,不如多屯些日后好换晶石。   还有发电机、汽油也要备些,汽车也要装几辆,必要时可以逃命。   不,汽车装不了几辆,最多只能装两辆,如果是大货车,一辆都勉强。   白雪菲再次懊恼空间太小,又抱怨上天不公,这镯子在江敏若手上时,可是足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怎么到她手里就那么小?   天道不公!   *   这一天早上,京州大学各处传来尖叫声。   “这究竟怎么回事?”   “我怎么睡在地上?”高文楠迷迷糊糊地说,“好痛好累,谁打我了?”   孙莱也觉得自己的肩膀疼得厉害,她居然就这样趴在桌子上睡了一晚?   只有幸运地从床上醒来的江敏若晃着自己的脑袋。   她的头好疼,怎么回事?怎么这一觉睡得这么累?好像体育课跑了几万米一样,她没参加马拉松啊。   高文楠扶着疼痛的额头爬起身,探头往外看,“咦,外面有尖叫声?”她跑到阳台张望,“我好像听到有人说死人了?”   孙莱捶着肩膀,她正难受呢,抱怨道:“怎么又有人尖叫?今天难不成在举办尖叫大赛?”   突然,阳台那边的高文楠一脸怀疑人生地大叫起来:“你们快来看,楼下那几个人很不对劲。”   江敏若和孙莱两人也察觉到不对劲。   两人跑到阳台,往下看去,只见楼下有五六个看着很不对劲的男女,仿佛在跳机械舞般,缓慢的追赶在别人身后。   刚开始时,京州大学的学生们还以为是什么行为艺术,直到那几人张开嘴巴,露出一夜之间变异的牙齿——看着好像比传说中的吸血鬼还尖锐的牙齿。   “好像丧尸?”   “可丧尸不是速度很快吗?”   一觉醒来,世界末日来了!   江敏若一脸怀疑人生,这真不是哪来的三流剧本、三流剧情吗?导演在哪里?摄影师呢?   高文楠指着那些跳机械舞的丧尸,有气无力地说:“你觉得他们像是活人吗?你们仔细看他们的牙齿,正常人的牙齿有这么尖吗?”   “也许是特效妆呢?”孙莱小声地说着自己都不信的话。   女生宿舍里,没有变成丧尸的人都已经醒过来,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她们纷纷跑到阳台张望,很快就看到楼下的情况,楼层住得太高的,也拿着望远镜看。   “你们看那不是数计的张方成吗?他变成丧尸了?”   “他追的是外语学院的沈蒙蒙。”   “快跑!”   “跑不快啊,沈蒙蒙好像扭到脚了。”   “完了完了,你看张方成那牙齿,肯定能生撕下一块肉吧。”   …………   所有正在看这一幕的人都尖叫起来,同时为沈蒙蒙担心。   江敏若赶紧跑回去,将桌子上的书、杯子、化妆品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抱到阳台。   高文楠眼睛一亮,抓起一本书就砸了下去。   她的个子高、力气足,眼神也好,半斤重的专业书从四楼砸下去,只见张方成的头“砰”的一声被打歪了。   听那声音,如果是正常人,一个脑震荡肯定少不了。   高文楠有些呆,她力气有这么大吗?   “打中了!”   江敏若高兴地大喊,也拿起一本书砸了下去。   其他宿舍的人都被江敏若、高文楠她们的行为启发到。   于是,只见杯子、书集和装满水的矿泉水等全从楼上砸下去,目标是那几个流着口水、追同学身后,想将同学当点心的丧尸。   “我的天啊!”孙莱紧紧地抓着栏杆,大叫起来,“你看张方成,他被牛津字典打中了都没事,油皮都没破一点,正常人不死也残了吧。”   众人现在才有点真实感,末世真的来了。   年轻人的血还是热的,几个丧尸被“天降正义”拍得晕头转向之际,几个男生冲了出来,握着拖把打丧尸。   拖把并不能将丧尸打死,他们的目的也不是打死丧尸,只是救下没有变成丧尸的同学。   其余人对付丧尸,腿扭到的沈蒙蒙被一个高壮的男生背起来,就往宿舍里跑。   见人得救了,江敏若三人松了口气,随即又忧虑起来。   “咱们没有武器,太不安全了。”   “有武器也不行啊,我们的力气不够。”江敏若拎着她平时用来切水果的水果刀,“水果刀还没钢管好用呢,水果刀要距离很近才有杀伤力。”   高文楠吐槽道:“你这水果刀就算了吧,切肉都切不动,我们阳台的晾衣杆还好用点。”   孙莱跑去拆晾衣杆。   晾衣杆是钱多得没处花的江敏若买的,是不锈钢的,非常的坚硬,握在手里,这重量正好合适。   孙莱难得赞叹,看来讲究人也有讲究人的好处。   年轻人的接受力强,被丧尸追赶的学生先是恐惧,等发现丧尸们仿佛缺油、关节生锈的机器人,只是看着可怕时,就没那么害怕了。   不过就脸色青点嘛,牙齿长了点,怕个球!   一个胆子大的人,甚至伸手到人家胸口摸,等确定对方真的没有心跳时,大叫起来,“没有心跳!真的是丧尸!”   宿舍里有手机、电脑的学生,纷纷在网上发表言论,还有人将视频发了上来。   当然,也有人想到末世了,第一时间联系亲朋好友,确定大家的安危。   至少不要变成丧尸。   “电话打不通。”孙莱着急地啃自己的手指头,“平时我只要一打电话,我爸会马上就接的。”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隐隐带着哭腔,不愿意接受某个可能。   父母可能已经变成丧尸,只有丧尸才不会接电话。   江敏若已经打通家里的电话,听着宋之源在那边的咋咋呼呼声,心下安定:“宋之源,你要保护好爸妈,我先看看怎么回事,如果交通还顺畅的话,我明天就坐飞机回去。”   这时候,中二少年的宋之源看着十分可靠,“姐,你放心,我知道的!还有你小心点,新闻上说了丧尸会吃人的。”   “放心吧,就算吃人也不怕,他们跑得那么慢。”江敏若说着,小心脏却不禁抖了抖。   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好,丧尸追不上、啃不着,但想到他们是吃人的,她就害怕。   不止怕自己被吃,更怕自己变成丧尸,会跟着去吃人。   江敏若交待完弟弟后,说道:“我先挂了,我要打电话给我亲爸。”   为了区分两个爸爸,宋家的是“爸爸”,江教授是亲爸,给钱大方的时候是“父皇”“皇阿玛”“爹地”,啥乱七八糟的称呼都有。   江教授的脾气好,不管女儿怎么喊,都是笑眯眯的给予回应。   当打了几个电话都没人接后,江敏若也慌了。   怎么回事?她亲爸该不会出事了吧。   两个打不通亲爸电话的室友不禁抱头痛哭。   被哭声烦到的高文楠指着电脑里的新闻,对她们说:“你们家人都在京城吧?新闻上说了,京城好几个流星最多的地方受影响没信号了。”   她没说出自己的猜测,信号受影响,那人类肯定也受影响,这几个地方变成丧尸的人肯定特别多。   **   正在京州大学附近旅馆的白雪菲看着电脑上的视频,心下惊疑不定。   怎么和上辈子相差那么多?   上辈子的丧尸,可是闻到人肉味时,仿佛打了鸡血,不啃下一块肉不罢休的。而这辈子的丧尸,简直就像是年久失修的破烂机器人,走个路都费劲。   网上的喧哗有、恐惧有,可就是少了上辈子那种如入骨髓的绝望。   上辈子不少丧尸先于人类苏醒,它们第一时间就咬向身边的人,整个世界陷入一片地狱之中,到处都是惨叫声和血腥味,不少人在睡梦中,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就被身边变成丧尸的亲友分吃了。   这辈子的人类先于丧尸醒来,于是铺天盖地的信息都在网上爆发。   电话、广播都有,让所有人类第一时间警惕周围,只要看到有丧尸化的,第一时间将他们关起来。   目前为止,居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   白雪菲心里有些恐慌,这样与记忆中不同的末世,杀伤力锐减的丧尸,正常人随便就能摞倒,还能显得出她吗?   她可是发誓要出人头地的,就像上辈子的江敏若,光芒万丈,势不可挡!   终于,在下午的时候,不少惨痛的视屏被上传到网上。   蓝星终于有了末世的感觉。   虽然丧尸的速度缓慢,能轻易打倒,可它们毕竟是吃人肉的。有人说,某个年老体衰的老人瘫痪手术后没死,却被变成丧尸的儿子吃了。   还有变成丧尸的父亲,吃掉还在襁褓中的儿子。   网上一个记者心情沉痛的告诉大家,“据报导,吃过人类后,丧尸会进化,行动速度会加快,关节会更灵活,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414宿舍的女孩子们心里越发的慌,忍不住又给家人打电话。   孙莱她爸终于接到电话了,在电话接通的那一刹那,孙莱哭出声音,喜极而泣。   等她与家人说完话后,终于放下心来,回头一看,发现江敏若依旧打不通她爸的电话。   孙莱同情心大起,安慰道:“你晚上再打呗,我也是刚才和我爸联系上的,他说办公室没有信号,他跑了半个小时,才找到有信号的地方……你爸说不定正处于没信号的地方。”   江敏若勉强地笑了笑,转过身去打电话给柳女士。   柳女士在电话里一再地安慰她,她的亲爸是科学家,工作的地方极为重要,为安全起见,电话都不能打,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她爸肯定被叫去工作了,联系不上一点都不奇怪。   **   “丧尸这么弱,我该怎么办?”   虽然自己期盼的末世已经来临,但这个末世杀伤力太弱,与白雪菲想像的完全相反。   白雪菲心里头念叨着蝴蝶效应,心情就烦得厉害,完全忘记给家人打电话了。   此时,她的家人在发现末世真如女儿所说的来临后,半带着恐惧、半带着期待,打了电话过来。   “天啊,二丫你说的都是真的,末世真的来了。”   白妈声音里带着恐惧,“你还记得村尾的老光棍马老头吧?他居然追着桃子跑,桃子还在上小学呢,桃子爸以为女儿被老光棍骚扰,气得不行,一铲子打倒老光棍后,才发现他牙齿变得又尖又长,心跳都没了,皮肤又冷又僵硬,都不是人……”   白爸凑过来说:“二丫,马老头现在被绑在村头的大树下,大伙都去看稀奇,村长还挨家挨户检查,说有变成丧尸的都要关起来,幸好咱村就马老头一个变异的。”   此时,白爸完全忘记对女儿的嫌弃。   儿子说得对,都是末世了,有异能的才是人上人,以后他们一家子得巴结女儿,日子才能过得更好。   白天生咋咋呼呼地问:“姐,你的异能是怎么出现的?我怎么没有?咱们全家都试过了,没有半点动静,打坐冥想有用吗?还是需要精神力……”   白雪菲不耐烦地打断他:“异能者十个不一定有一个,百里挑一都不以为过,你没有一点都不奇怪。”   “二丫,幸好我们听你的,买了很多粮食,够咱们一家子吃上一年了。”白妈妈凑近手机,“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白雪菲眉眼冰冷,“等着,等基地建起来,咱们就去基地,到时粮食就是敲门砖也是流通货币!放心,咱们家会过上好日子的。”   白爸又问:“二丫,你就不能回来吗?咱们可以在村里等的。”   一个有空间异能的女儿多了不起啊!白爸心下盘算着,到时候他都可以竞选村长了。   白雪菲深深吸了口气,耐着心说:“我的空间异能没有攻击能力,我得多找些有异能的同伴,这样才能在末世立于不败之地……你们就在家等着。”   最后,她冷冷地说:“还有,以后不许叫我二丫!”   这么土、这么村的名字,怎么配得起她!   白爸不高兴地听着手机传来的“嘟嘟”声,他还有话想说呢,二丫怎么就挂断电话了?   他转头对白妈说:“老婆,我想去镇上接咱妈回来,末世粮食这么珍贵,我不好让妈继续住大姐家。”   白妈听后,笑容有些勉强,但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毕竟婆婆跟着儿子住是正理,哪能一直住在已经出嫁的女儿家?再说了,末世到了,让出嫁的女儿养着婆婆,村里的人肯定对他们有意见。   白天生马上打起精神,“爸,就开咱们家新买的车子过去。”   昨天卖掉房子后,白爸买了一辆二手的面包车,若不是知道末世要来,他早跑到村里头炫耀了。   “带上一袋米吧。”白妈挤出笑容,当个好人,“就当谢礼。”   **   江敏若靠在阳台,心烦意乱地和母亲通打电,   “妈妈,飞机停飞了,我想买高铁票,结果高铁也不走了,我听说高速路上有司机变成丧尸,路被堵了,我怎么回京城?”   她回想刚才刷到的新闻,语气越发的沉重,“京州的地铁   站里出现很多老鼠,地铁也不走了,公交车也停运了,商铺也关门了,城市像死了一样安静。”   “现在电话拨打十通电话,才有一通能接通,接通后随时会掉线,以后我们会不会联系不上了?”江敏若说着说着,忍不住想哭。   柳女士难得温和地安慰女儿,“别这么急躁,越是紧急时刻越要冷静……我听说是流星雨导致卫星信号紊乱,很多地方手机都不通了。敏若,如果电话打不通你也别害怕,妈妈会派人来找你的,你就在京州大学里待着。”   江敏若哽咽地应一声好。   “敏若,你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要乱来!”柳女士担忧的声音从手机传出来。   “姐,我想去京州接你,可是爸妈不让。”宋之源跳着脚,“姐,我跟你说啊,我现在成闪电侠了,我会放电……网上有人说他们觉醒异能……姐,我觉醒的肯定是雷电异能,你有没有觉醒?”   柳女士没好气地踢了儿子一脚:“你这点电能干啥?手机都充不满,一边去!”   “等我以后升级了,肯定比核电站还厉害!”少年信誓旦旦地说,“到时候,我来个天罗雷网,哈哈,一群丧尸像割韭菜似的唰唰唰全倒……”   很多末世小说和游戏不就是这样的吗?异能会升级,到时候会越来越厉害。   他的异能现在弱小没关系,迟早能变强的。   江敏若听得十分羡慕,她怎么就没有什么异能呢?   不过,对比起那些变成丧尸的同学,她已经够走运的了,至少还是人,没有变了个物种。   “妈,你能和我亲爸联系上吗?”江敏若的语气里都是担忧,“我打了几十通电话没通……”   “怎么会?是不是你亲爸还在实验室?你知道的,在实验室里不能跟外面联系的。”柳女士嘴里安慰着女儿,其实心里也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江教授虽然是个工作狂,但他爱女儿的心并不比自己少,现在末世来了,肯定第一时间和女儿联系。   宋先生急忙抢过手机,“敏若别急,爸爸去打听打听啊。”   柳女士和江教授是和平离婚,婚后因为女儿,两人的关系还算融洽。   宋先生对江教授也没什么恶感,婚后第三年,江教授就将自己的一项专利卖给宋家,宋家因此上了一个台阶,两人还成为关系不错的朋友。   因此柳女士在商场上的名头更大了,众人都佩服她,将前夫、现夫凑在一起,不打架不说,还成了朋友。   这都是什么端水大师啊!   “嗯,我不急的。”江敏若咬着唇,“我亲爸在的单位可是号称全国防卫最严格的地方,能有啥事?”   虽是这么说,但她还是很心急,却不能在家人面前表现出来,让他们跟着急。   江敏若心烦意乱地挂断电话,随手拿起水性笔,在纸上戳着,冷不妨的,水性笔戳进了实木桌子。   高文楠转过身看到这一幕,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她和孙莱凑了过来,两人盯着江敏若纤细的手,表情仿佛在做梦。   孙莱说:“敏若,你抬一下床。”   江敏若也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异能,于是她走到自己的床边。   京州大学宿舍里的床挺重的,上面是床、下面是桌子,以及衣柜,平时两个姑娘想移动都费劲。   然而此刻,这床在江敏若手里,仿佛是塑料制造的,轻飘飘的,一点重量都没有。   江敏若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   她这是变成怪力女了?以前明明连矿泉水瓶的盖子都很难拧开的。 第207章 空间被抢后5   得知末世到来,年轻人是最活跃的。   他们在第一时间测试自己有没有异能,毕竟丧尸都存在了,异能应该也存在才对,不然丧尸在进化,人类没进化,岂不是只能等死了。   现在是全民直播的时代,末世后,虽然网络也受到影响,但大体上,现在的网络还是能用的。   于是有异能的人,迫不及待地上网炫耀。   即使火异能者的指尖冒出来的火还没打火机的大,水异能者的水还注不满一次性杯子,但毕竟是异能嘛,只要有就足够让人羡慕了。   孙莱和高文楠知道江敏若有异能后,都快羡慕死了。   “我也来试试,看有没有异能!”   然后她们也学着去抬床柜。   京州大学宿舍的床柜子和书架是连在一起的,非常重,抬床的高文楠和孙莱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脸涨得通红。   “呜呜呜,抬不动。”孙莱吃力地说。   江敏若仔细看后惊喜地说:“文楠,你这边抬起来了,可能你有异能哦。”   高文楠放下已经红通通的手,“我的力气确实变大了,但就变大这么点力气,有什么用?”   区别在于,她以前扛得动一桶水,现在扛得动一袋米,大概等于成年壮男的力气,她又不打算当抬米的工人,有什么用?   “不不,你误会了。”江敏若一脸认真地说,“网上有异能的人说了,他们的身体素质变好了,腰不酸、腿不疼,一口气上楼梯都不喘气……力气变大就是明显的证据之一,文楠你说不定有异能,只是你没发现是什么异能而已。”   闻言,高文楠的眼睛都亮了。   网上那些人的异能类型,真是稀奇古怪,什么都有,她究竟是什么异能呢?   江敏若兴致勃勃地试验自己的异能,双拿举起两只灌满水的饮用水桶当杠铃。   她一边说:“你们冥想一番,说不定有其他异能呢,比如说金木水火土之类的,我弟就是雷系异能。”   “哇,那你弟肯定是天选之子啊!”高文楠满脸羡慕,“小说里雷灵根都是天选之子。”   末世来了,网上的末世小说的阅读量翻了几十倍,从不看小说的高文楠也跟着看了不少。   江敏若轻飘飘地放下两个饮用水桶,笑嘻嘻地说:“哈哈哈,他那异能还没我的力气异能有用,我妈说他发的电,充电宝都充不满。”   这装满水的饮用水桶太轻了,没有锻炼意义,她现在迫切需要重量级举重冠军的杠铃。   高文楠冥想了一整晚,终于觉醒自己的异能:天使光环!   两个室友惊奇不已,“哇,头上有光环,好像天使哦。”   高文楠却是吐槽不已:“什么天使光环?还不如说像个甜甜圈呢,还没甜甜圈好,起码甜甜圈能吃……”   说是这么说,她心里还是挺激动的,不管异能用处大不大,身体能变强壮就是最大的财富,起码丧尸进化后,她跑得比普通   人快。   “这个光环有什么用处吗?”江敏若好奇地问。   高文楠摇头,“不知道啊,又没有传承记忆。”   孙莱羡慕极了,怎么就她什么异能都没有呢?她明明也跟着冥想了一整晚。   她心里叹气,不过两个室友能有异能,她还是高兴的,说道:“我给你们拍视频放上去吧,集思广益,说不家有人知道呢。”   “来来来,拍吧!”两个有异能的女生举手赞同道。   现在的网文最流行上交国家躺平,可不像以前的末世文,有异能藏着掖着,生怕被官方知道。   宇宙的尽头是考公,年轻人心里的如意算盘打得可响了,如果国家需要有异能者,他们不用考就能上岸,世上还有比这更美的事吗?!   孙莱试了好几次,终于将视频放上去。   “哎,真有做好没网的准备了,你看这网要断不断的,没想到流星雨会影响到太空去了。”   “本来流星雨就是太空的产物嘛。”江敏若说着,又拿出手机,拨打熟烂在心的电话号码。   白雪菲也刷到414宿舍的视频了。   她不禁撇撇嘴,异能之间也有鄙视链的,精神心灵异能鄙视变异异能,变异异能——毒冰雷鄙视元素异能金木水火土,元素异能鄙视速度力量异能。   上辈子,高文楠也有天使光环,可惜不知道有什么用处,毕竟她死得早。   如果不是江敏若祖传的空间手镯,她的异能就处于鄙视链底端。   白雪菲自得地摸着隐藏在袖子下的镯子。   其实江敏若觉醒了异能,她是高兴的,这辈子的情况和上辈子相差太远,让她心里忐忑,担心蝴蝶效应太大。江敏若两辈子的异能都是力量异能,那她的手镯肯定也一样,现在虽然空间有限,肯定能成长为上辈子那个既有灵泉又有能缩减植物生长的灵土地的空间手镯。   白雪菲想了许久,终于得出一个结论:都是同一个镯子,不可能相差那么大,唯一的解释这是个能成长的镯子。   上辈子江敏若将镯子上交国家后,国家并没有缴下,没研究的时候,就让她一直戴着,还给她配了能力强又英俊的保镖。   也就是说,镯子只有戴在江敏若手上才会继续成长,不然国家不可能这么冒险,要知道江敏若戴着认主的镯子到处跑,若有个万一就亏大了。   好歹是名牌大学的学生,这点头脑白雪菲还是有的。   这世界上,有些人生下来就是命好,即使到了末世,也有人护着宠着,亲爸是科学家,继父不仅没当她是拖油瓶,比亲生儿子还疼她,弟弟还是天选之子,雷电异能强大不说,还是个姐控。   这大概就是天命之女的待遇吧,一家子都有异能,全家还将她当公主般宠着。   白雪菲想到这里,心里酸极了。   江敏若的退路这么多,有这么多的后台,她当然可以不在乎空间手镯,大大方方的上交国家,获得全世界的赞美。   她最讨厌江敏若这种圣母婊了,她是坚决不会将自己的手镯献出来的。   白雪菲拿出七彩丝线,将镯子缠绕起来。   没一会,玉石的镯子已经变得五彩斑斓,再也看不出原样。   她狠厉地道:“空间镯子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   末世第三天,全国各地的丧尸大略的数据出来了。   “好惨烈,全国上下居然有近千万的人变成丧尸。”高文楠眉头拧起,“京州和京城竟然是重灾区,咱们怎么这么倒霉?”   孙莱叹气:“丧尸都在走廊上晃悠呢!幸好跟末世小说里不同,丧尸好像得了关节炎。”所以才能被轻而易举的赶出房间,单是她们14栋,就有超过二十三个变成丧尸的女生被推到走廊上。   高文楠放下手机,摸出早上剩下的半个馒头,“肚子好饿啊,我想喝学校门口第一家店的奶茶,我还想吃烧烤,麻辣烫……”   从来没有过一天三餐吃馒头、白米饭艰苦日子的孙莱听后,肚子条件反射的叫起来。   江敏若挂断电话,听到两个室友的话,肚子也跟着叫起来。   因为丧尸的缘故,这两天食堂阿姨们大量请假,能在食堂坚持上班的人不多,因为人手不足,加上为了运输方便,基本都是馒头和没有配菜的白米饭,为了安全起见,甚至一天只送一次。   吃冷饭、冷馒头,这些学生已经养得娇生惯养的肠胃表示,受不了这个委屈。   突然,江敏若道:“哎,你们看校园网,学校号召有异能,还有身体强壮的学生清理校园丧尸。”   高文楠盯着江敏若,“你想参加?”   现在她们宿舍的走廊都有丧尸,它们的速度慢容易对付,但毕竟食谱是人肉,被它们无机质的眼睛盯着,是人都会做噩梦。   男生宿舍那边还好,他们有力气,胆子也大,将变成丧尸的同学绑起来,塞到一些空的宿舍里。但女生力气小又比较胆小,将丧尸赶到走廊就费了她们所有的力气跟勇气,她们不太敢出去,食物只能通过绳子从窗口处吊上来。   变成大力士后,觉得自己多了个胆的江敏若握紧拳头,坚定地道:“我们总要出去的,不将走廊里的丧尸解决掉就没办法出门。”   高文楠不禁抬眼,上下打量小公主模样的江敏若,问道:“你敢杀丧尸吗?”   江敏若愣了,“为什么要杀?我将他们绑起来,找个空的宿舍塞进去就行了。”   听到这话,高文楠的嘴角弯起。   如果江敏若说她要一刀一个丧尸她才害怕呢。   说实话,校园里还没人真的去杀丧尸,毕竟一直生活在和平的世界,丧尸杀伤力又没想像中大,如果真出现个杀伐果断杀丧尸的,她还会怀疑这人是不是本来就有犯罪基因。   高文楠道:“我也报名吧,毕竟我也有异能。”   江敏若高兴地说:“行,我们一起。”   见两人商量好,孙莱欲言又止。   如   果她们都出去,   那宿舍就她一个人了。   孙莱咬着唇,   其实她晚上不敢睡,这一层的走廊就有三个丧尸,晚上它们会撞门,每回听到门板传来的挠刮声,她就害怕。   高文楠继续盯着校园网,“你们看校园网,报名的人还不少呢。”   “各位,作为体育生,空手道黑带的在下,打算加入校园后清理队,有同行吗?”一个ID名为“亮肌肉壮汉”的学生发言。   “我昨天就参加了后勤供应队,虽然遇上丧尸心里害怕,但总有些事不得不做,我是一楼的,相对其他楼上的同学而言安全点,所以就去食堂为大伙打饭了。”   众人纷纷为之点赞,自觉身体素质好的人也跟着表示加入。   校园后勤供应队也是危险活,穿过偌大的校园去食堂取食物,再将之运送到各宿舍楼,真是惊险之旅。   在人类面临危难的时候,总有热血之人站出来,时势造英雄。   “辛苦壮汉哥了。”   妹子们纷纷为之打call,这才是真汉子啊。   “你们面对的是吃人的丧尸啊,一定要小心。”   亮肌肉壮汉:“并不觉辛苦,只是我下不了手,那些丧尸……曾经也是咱们的同学,咱们的老师……”   所以他每看到丧尸都只能撒开两条腿跑。   看到这则留言,网上一片沉默。   所有人都在内心自问,如果是他们,下得了手吗?   “我觉得丧尸目前不算大问题。”亮肌肉壮汉烦恼发表意见,“更大的问题在于大部分超市都关门了,很多交通要道都堵塞,大家也知道,京州市的粮食全靠安乐县那边送过来,昨天食堂负责人说咱们学校粮食不足了。”   毕竟是有十多万师生的综合性大学,每日消耗的粮食就不是少数,食堂只提供馒头,每天运送过来的蔬菜和肉类断供也是原因之一。   看到这里,孙莱有气无力地问:“我说各种异能都有,就没有空间的吗?就是末世文主角的空间异能,天选之人在哪?”   “哦哦,天选之女来了。”一直盯着校园网的高文楠突然深深吐了一口气,语气中带着不可思议,“白雪菲回来了!她觉醒空间异能,空间里都是粮食,说要上交给学校,食堂负责人都要感动死了,推荐她成为今年的优秀大学生候选人。”   江敏若打开校园网,脸臭得不行:“她怎么有脸回来?算了,她回来也好,把我奶奶给我的镯子还我……”   然而几分钟后,江敏若却气得发抖。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明明出走前是小偷,现在反倒成了英雄。   白雪菲录了视频,秀气漂亮的脸上都是歉意。   “我知道大家都说我是骗钱的骗子,都是我的错,我妈妈也教训过我了,让我将钱还给同学。末世来临后,我觉醒空间异能,我就想着与其还钱给同学,不如将这钱换成粮食,毕竟交通枢纽一断,粮食肯定会出问题……今天我遇到吴主任,他说我做得对,学校的米粮只能维持三天了。”   她是个聪明的,话只说一半,很多人听后心下感激。   现在最重要的粮食,她并没有昧下粮食,看来品行并不如大家说的那么差。   如今学校是真缺粮,如果省着点吃,她空间里的粮食好歹能顶个一两天。   就连之前骂她是海王,说要告她的男生都纷纷表示那钱他们不要了,并向白雪菲道歉,是他们错怪她。   白雪菲的鱼挑得好,基本上家中都是小有资产的,对这点钱不看眼里。   再说了,她现在是空间异能者,这可比雷电异能稀罕珍贵多了,这点小钱和珍贵的空间异能的交情相比,是人都知道怎么选。   高文楠转过头,同情地看向江敏若,“只怕你那镯子要不回来了。”   就白雪菲这送粮之恩,还有空间异能,江敏若敢骂她,将会对上无数乐意为白雪菲摇旗呐喊的小卒子。   江敏若跳脚:“我不管,我不要她的钱,只要她将镯子还我,那是我奶奶留给我的传家宝!”   说完后,她再次给白雪菲打电话,依旧打不通。   很明显,自己依旧在白雪菲的黑名单里。   江敏若气疯了,“拉黑我是吧,我等着,反正你迟早要回宿舍的!”   然而,414宿舍的人等了很久,也没见白雪菲回来。   孙莱怀疑地问:“该不是走廊的丧尸太多,被拦住了吧。”   高文楠打了几个电话后,已经弄明白情况,对江敏若说:“别白费心思了,食堂的吴主任将白雪菲留在教师宿舍,说要麻烦她帮忙运东西。”   学校有十几个大小食堂,都是去仓库取粮食,平日这不是事,晚上将粮食送过来,一车的事。   现在丧尸出没,司机都没了人影,取粮食就麻烦多了。   孙莱沉思了会儿,突然说道:“敏若,我建议你放弃后勤供应队的工作,我总觉得遇上白雪菲不是好事。”   她以前和江敏若是有些不对付,但那是女孩子之间的较劲儿,并不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白雪菲这手段让她心里有些发毛,一个满嘴谎言的小偷将自己洗白,粗神经的江敏若哪是她的对手?   “她白雪菲就是个小偷,跳进黄河都洗不干净的小偷!”江敏若生气地说,“不管她做了什么,她没还我镯子这点就没得洗!”   带着满心的愤怒,江敏若这一晚睡得很不安稳。   第二天早上,九点多的时候,学校清理大队的人来了。   有异能后、身体素质变好的学生和那些原本就身强力壮的学生组成清理大队,一栋栋楼地检查过去,将在走廊徘徊的丧尸绑起来。   平日喜欢直播化妆的孙莱特别有作死精神,她打开房间开始直播,还不忘对身后的江敏若说:“敏若,如果有丧尸出现,你记得保护我啊,我存的牛肉干都给你。”   江敏若正要回话,抬头一看,一眼就看到清理大队中的白雪菲。   她的脸色顿时沉下来,“孙莱,你看,白雪菲也在里面!很好,不用我特意去找她了……”   话还没说完,一道尖锐的惨叫声叫起。   “啊啊啊……”   只见大门洞开时,一个丧尸从宿舍里跑出来,长长的指甲伸向孙莱。   孙莱拿着手机的手都在抖,我这乌鸦嘴啊,那边有一大群人你不扑,怎么就扑向落单的我?   “孙莱,闪开!”   江敏若的小心脏也在抖,但她还是鼓起所有勇气冲了上去。   她一脚踹到丧尸身上,那丧尸只是踉跄了下,居然站住了,并没有没摔倒,扭过头来“嗬嗬嗬”地对两人流口水。   “这不是普通的丧尸!”清理丧尸的大队长扶了扶眼镜,“我记得江敏若是力量型异能者,她连床柜都抬得起来,拎饮水机跟玩似的,这具丧尸说不定变异了,速度跟力道都远超一般的丧尸。”   有人道:“先别说这些,救人要紧。”   站在人群中的白雪菲的眼睛闪过杀气,如果丧尸手指刮到江敏若就好了……她变成丧尸的话,她怎么杀都没人说什么。   人和丧尸对抗最激烈的时候,也是最混乱的时候,死在同类手里的人类并不比死在丧尸手里的少。   可惜江敏若不仅力气变大,体质也变好,她闪过丧尸的手指,又一脚踹到它胸口,将它从大开的宿舍踹了回去。   白雪菲冲过来:“让开,让我们清理队处理!”   “啊啊啊……”   孙莱尖叫着,手上的手机都在抖,观看她直播的人手也在抖。   江敏若也被吓住了。   只见白雪菲手里的唐刀将丧尸的两只手砍了下来,血哗啦啦地从丧尸两只断手上流下,但是丧尸没死,依旧“嗬嗬嗬”地叫着,仿佛没有痛神经似的,看向众人的目光充满了食欲。   “你怎么可以杀人?!”孙莱大叫,声音里都是不可思议。   白雪菲冷笑,难道这圣母病会传染不成?   她心里啧了一声,目光扫向孙莱正在直播的手机,如果不是她想要高光时刻,想树立新形象,她真想让丧尸吃了这两人。   白雪菲的唐刀干脆利落地砍了好几个丧尸的脖子,仿佛屠杀现场般的一幕,让看直播的网友尖叫起来,有人甚至吐了一地。   清理大队长是个戴着眼镜的斯文青年,他努力保持镇定,看着脖子要掉不掉、仿佛喷泉般喷血的丧尸,心里有些意外。   原来丧尸的血还是红的吗?这是不是表示它们进化不够完整。   他提醒道:“白雪菲同学,校领导说了丧尸最好不要杀。”   白雪菲道:“别的丧尸可以,这个不行。”   她的语气平静,指着其中一间宿舍,正是那只丧尸冲出来的宿舍里。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众人也看清楚了宿舍里的情景,只见屋子里,有一具血淋淋的骸骨,那是这个寝室里的女生,全身上下的肉跟内脏被吃了,敞开的肚子里是红中带白的骨头,   只剩下头部没吃,   死不瞑目的双眼盯着众人,   地板被血染红了,像人间地狱。   “这个宿舍只有两个人住,丧尸的名字叫童宁,被吃的是她室友,叫唐冰,唐冰前几天才做了喉部手术,发不出声音。”   清理大队长一脸不忍地说,向周围的人解释为何没人发现这间宿舍的惨状。   白雪菲将唐刀收进鞘里:“打猎的都知道,吃过人的猛兽一定要杀死。而丧尸,不管有没有吃过人都要杀,丧尸吃人后会进化,现在吃完皮肉还给你剩个骨头,等以后丧尸进化了,怕是骨头架子都没剩。”   在卫生间里吐得死去活来的孙莱终于实现自己直播的目的,这一下子,多了无数粉丝,大家都在发表自己的观点。   对于白雪菲的话,有人赞同,有人反对,直播间热闹得很。   校园网上也同样热闹,校方经过考虑后,提议将丧尸绑起来全部关到体育馆。   当然,如果丧尸对人造成威胁,还是以人为本。   言下之意,是不追究白雪菲的举动,毕竟一个进化后堪比力量型异能者的丧尸,确实很危险。   将丧尸关到体育馆的提议得到大部人的支持。   白雪菲皱眉,这都是什么脑残的建议?   上辈子,好像也有这一出,结果体育馆的丧尸跑了出来,在校园开人肉嘉年华,京州大学的学生年轻身体好,没死在病毒下,反而死在丧尸嘴里。   白雪菲越想越气,化身键盘侠,将这些观点批判个狗血淋头。   大部分人都觉得,初期的丧尸压根不可怕,只要你有胆子杀,轻而易举。只要减少丧尸的数量,人类的数量就不会减少。   上辈子就是这些自以为慈悲的圣母,没狠下心杀丧尸,后来丧尸进化速度越来越快,地球原本剩下五成人口的,十年内被丧尸霍霍得只剩下两成。   她死的时候,虽然天平开始倾向人类,但那时人类只剩下不到十亿了。 第208章 空间被夺后6   白雪菲杀丧尸的观点,很快就被大部分人批判了。   这大部人都觉得,丧尸之前是人,那就得按照国家法律行事,除非涉及到生命安危,不然人类没资格杀丧尸。   近千万人口变成丧尸,你一句话就将这千万前身是人的同类杀了?   刽子手都没你心狠手辣!   白雪菲气不过,在网上和那些网民打口水仗。   现在网络信号很差,还时不时掉线,每次打出来的内容,都要被卡很久才能发得出去,这让她更暴躁了。   打口水仗靠的就是速度,能第一时间怼在对方的脸上,这网络一卡一卡的,半天都不出来,吵起来都不吵。   一切都那么不顺心!   白雪菲总觉得事情不该是这样的,她应该顺风顺水地走向人生巅峰,人人羡慕的。   而不是应该这样,网上出现这么多圣母,丧尸也不应该这么无能。   白雪菲不知道,因为多管闲事的任务者第一时间拦下大部分流星雨病毒,导致星球的病毒大幅度减少,病毒少了,丧尸转化就少,还转化得不完整,速度慢僵化是证据之一。   她一刀子过去时,丧尸流下的血是红的,还跟人的血量差不多是证据之二。   江河拦下的是病毒,对人类进化有益的灵气并未拦下。   是以人类出现的异能者数量并不比白雪菲记忆中的上辈子少,这波优势在人类。   本身就是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类在占优势的情况下,自然不会遇到丧尸就喊打喊杀的,毕竟人都是群居动物,丧尸里有他们的家人、恋人和亲戚朋友,谁又能真的对着曾经熟悉的面容一刀砍下去呢?   还有,他们遇到的丧尸,明显与末世小说中的不一样,说不定这不是丧尸呢?只是一种病,说不定他们还能救下来呢。   流星雨病毒被拦下,造成的影响还有一个,就是末世推迟了。   如果按照原来的时间线,周一就是世界末世,届时没人会关心一个镯子被偷的事,白雪菲的名声也是纯纯白白,没半点玷污。   大灾在即,柳女士也没其他心思顾及其他,江敏若也只以为自己的手镯真的碎了,白雪菲会一切顺利,成为稀罕的、人人羡慕的空间异能,后来科学家研发出异能者药剂,她成功的将自己转化成异能者,还开了后宫,走向人生巅峰。   现在白雪菲不得不花精力来洗白自己,甚至不得不在孙莱的直播间演戏,这让以为到了末世就能意气风发,顺风顺水的她心烦气躁。   “哈,居然有人骂我是杀人魔?”白雪菲非常生气,满脸狰狞,“丧尸还是人吗?我杀了它们是为民除害!”   她愤愤不平地骂,一群圣母表,脑子有问题的圣母表,就和江敏若一样虚伪又讨厌!   白雪菲终于暴躁地丢开手机,拿起唐刀锻炼。   末世里人才备出,她现在练的是末世中期一个武学大家根据人体穴位和筋脉创造出来的锻体刀法,   另外还有锻体操,普通人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锻炼身体。   她在重生后的第一时间,就开始锻炼。   上辈子作为普通人,她在末世里吃尽了苦头,也曾好几次直面丧尸,这种情况下,不是你被吃就是丧尸死,普通人也不得不拿起武器,和丧尸厮杀。   实践是最好的老师!   她有搏斗意识,还有直面丧尸的胆识,以及短时间内锻炼出来的灵活身手,是以才能面不改色地削了吃人的丧尸。   直到出了一身汗后,白雪菲去洗了个澡。   教师宿舍最大的好处是空间够大,她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在房间里锻炼。   “雪菲同学,你醒了吗?”   吴主任的声音在房间外响起。   白雪菲皱着眉去开门,住在教师宿舍唯一的坏处是,学校里的老师们总是理所当然地让她做这做那。   她其实真的不想干这些,但为了好名声,只能按耐下来。   见她打开门,吴主任走进来,一点也不当自己是外人,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开口就是一股爹味:“雪菲同学,清理校园丧尸太危险了,你又不像觉醒力量和速度异能的同学,你的空间异能的优势在于运送东西,咱们学校需要的物资拜托你了。”   白雪菲先是眨了眨眼睛,掩饰住眼里的不耐烦,然后露出灿烂的微笑:“空间异能也不比其他异能娇贵啊,其他人能做的我也能做。”   在末世中期时,异能开发药物是有条件的,体质越好,觉醒机率越高,她要抓住机会多锻炼身体呢。   见吴主任面色不好,白雪菲忙向他保证,“放心吧,为学校运送物资我义不容辞,我会小心的。”   其实帮学校购买物资是件好事,她还可以偷摸昧点东西谁也不会发现。   毕竟别人也没办法看到她空间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她昧下多少谁知道呢?   听话就好!   吴主任满意地点头,他手里有白雪菲这张王牌,现在在学校里十分出风头,等末世过去后,他说不能职位还能往上挪一挪呢。   至于末世什么时候结束?吴主任虽然不知道,但看到外面那些丧尸迟缓的模样,总觉得丧尸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国家的军队迟早能稳定下来的。   **   江敏若发现,拆下来的不锈钢钢管是个好东西,只要一棍子过去,就能将丧尸打个晕头,然后将它们绑起来。   生平第一次通过暴力解决问题,江敏若刚开始是有些战战兢兢的。   说实话,丧尸虽然身前是人,但变成丧尸后,还挺吓人的,那惨白中透着铁青的皮肤,那缩成一点的瞳孔,那不知疼痛,以及腿折了还能坚持继续摇摆的身体……   后来,江敏若的胆子渐渐地大了。   其实只要克服了对丧尸外形的恐惧,其他的也没什么好怕的,她的力量是她的倚仗。   白雪菲扫了一眼江圣母,又看了看因为直播得到好处、跟着出来的孙莱,心里冷笑。   这一个个的   ,都没有末世的觉悟呢!   白雪菲心里遗憾这辈子的丧尸太不给力,若是还像上辈子那样的情况,像江敏若这种优柔寡断、孙莱这种要流量不在性命的,早就死得骨头都不剩了。   白雪菲转过身,不想看这两个碍眼的前室友。   她现在手痒得厉害,这些初级丧尸啊,还是超级easy版本的丧尸,她可以一刀一只,保证能干掉上百只都不手软。   但是……   白雪菲愤愤地将一个穿着丝绸睡衣的胖丧尸绑起来,一脚将之踹到一间空宿舍里。   整栋宿舍楼里的空宿舍有很多,胆子小的女生将变成丧尸的室友关在宿舍,跑到隔壁借宿了。   要不是为了竖立好自己的形象,她根本不会留着这些丧尸。   绑起来有什么用?当丧尸进化时,该跑出来还是跑出来的,不如杀了。   一整个早上,众人的成果斐然。   女生宿舍这边,有将近一百多个丧尸被清理队五花大绑,然后关起来。   其他学生也没闲着,贡献出桌子、椅子等,将关了丧尸的宿舍门挡得严严实实的。体育馆离宿舍区太远,只能将丧尸暂时关在宿舍里,等扫清后,再一批批关到体育馆里。   看到那些被堵着的宿舍,白雪菲心里很烦。   学校的领导都是一群蠢货,初级丧尸还不懂互相吞噬,但等到丧尸进化后,二级丧尸的脑中会产生能量巨大的晶石,进阶的三级丧尸开始互相残杀,本能的杀二级丧尸,吞噬晶石。   如此养蛊之下,肯定会产生丧尸王,到时候核武器都不一定能杀死。   终于,在下午发生的事,让这群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学生们得到一个深刻的教训。   一个中文系女生在搬运食堂食材的时候,被躲在仓库的丧尸咬下一块肉。   伤口并不致命,血也很快止住了,但这个女生很快变成了丧尸,扑向旁边的男友,男友躲过去时,她又扑向其他人。   最后男友没有办法,抄起剁骨刀,将变成丧尸的女友杀了。   只见视频里,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丧尸的头颅滚下来,血喷洒了一地。   这个画面过于血腥,引起人的不适,网上的争论也开始激烈起来。   “我就说丧尸都该死!物种不同,如何共存!”   “丧尸视人类为食物,人与丧尸是不可能和平共处的。”   “丧尸丧尸,丧尸你妈!这些人在变成丧尸之前,都是有名有姓有家的,他们现在杀伤力不大,人类可以制服,如果有一天真的压制不住再杀也不迟……”   “白痴,只怕到时丧尸王都出现了。”   …………   校园网上,还转发了丧尸造成的伤害,一时之间,消灭丧尸的说法压了上风,不少自认为替天行道的人对丧尸大开杀戒。   很快在网上,就有人发了视频。   是几个青年意气风发杀丧尸的视频,在末世之前,他们被人当成街头的小混混   ,不事生产,仿佛社会的毒瘤。而现在,他们自称是英雄,每天将自己的英雄行径发到网上。   一个黄毛青年在杀了一个中年丧尸后,得意洋洋地对一个哭得绝望的女孩说:“记得感谢我,你妈都变成丧尸,我帮你杀了她,免得哪天你被吃了也没人收尸。”   旁边同样杀了丧尸的青年哈哈大笑,“王哥,要找尸体只能到丧尸肚子里找了,骨头架子都不一定能留下。”   “畜生,你个畜生!”女孩歇斯底里哭着,“你还我妈!就算丧尸也是我妈!你还我妈!还给我……呜呜哇……我没有妈妈了。”   “不识好人心!”   黄毛青年很想给女孩一刀,想了想这是人类还不能杀,只能悻悻离开。   “大鱼,视频记得删了后面。”黄毛青年交待同伴,他还算是有脑子的,这女孩不识好歹的行为可不能发到网上,圣母键盘侠太讨人厌了。   叫大鱼的青年点头,“哥,我懂。”   他们杀丧尸遇上有人感恩涕零的要发,像这种没良心的就别发了,有损他们的英雄形象。   **   江教授发现,这末世对丧尸十分不友好,他回去的路上,差点被跑出来收集物资的中二少年捅个对穿。   少年颇为遗憾:“这丧尸可真灵活!啧,跑得真快,可惜我没枪……都末世了,枪支应该不管制了吧。”   “算了,还是收集物资重要,人这么多抢不到粮食就糟了。”   江教授听到这话,脚步顿了一下。   感谢那些活鸡活鸭的贡献,他现在的手脚终于没有先前的僵硬了,真是出师不利。   系统幽幽地冒头:“宿主,要金手指吗?能让你摆脱僵硬状态哦……”   江教授一听系统报出的价格,想都不想就拒绝。   系统将他坑成丧尸,他是不会让它有赚回扣的机会的!死了这条心吧!   江教授先是溜到一家药店,拿了一套白大衣和口罩,又顺手撸了某个丧尸的帽子。   全身武装下来,除了走路有点像机器人,关节发出咔咔声外,一切完美。   江教授足足走了三个小时,终于走到家。   现在就算有车他也开不了,这手脚僵硬得像石头似的,关节都转不动,想开车回家,简直是通向地狱的节奏。   江教授所住的别墅区是京城有名的富人区,他平日住在研究所的时间居多,这栋别墅是为了女儿买的,毕竟女儿不能住进研究所里。   当然,就算能住进去,只怕女儿也不乐意,因为那边的规矩太多了。   别墅山脚下已经看不到门卫,往上看也没看到人,想也知道,没人敢在外面闲逛。   声控锁已经用不上,他的手脚僵硬,好一会儿,终于摁对密码开门。   刚到家里,江教授就倒下去了。   昏睡过去前,他在心中喊了声糟糕,他都忘记丧尸这玩意儿能量不足时,会有强制昏睡机制。   正常的丧尸当然   不会有这种担忧,但江教授表示,他能是正常的丧尸吗?他可是有意识的丧尸,不想失去理智跑出去吃人,还是直接强制昏睡比较好。   等江教授再次醒来,看了眼智能冰箱上面显示的时间,发现自己居然睡了两天!   他赶紧问:“系统,我女儿怎样?”   如果江敏若死了,等同于任务失败,系统也可以去死了。   系统哭唧唧地出现,不敢说主神空间里,被片了一半的宿主灵魂已经将它片了一遍,因为它给那半片宿主挑的任务不合他心意。   果然,它就说宿主没事别将自己灵魂片成两半嘛,都成精神病了。   宿主片成两半后,难搞程度也加倍,于是养伤的系统顺理成章的忘记变成丧尸的另外半片宿主。   江教授幽幽地说:“也就是说,因为你怠工,我失去了两天时间。”   他平静的声音在系统脑中响起,系统差点炸了。   每当宿主的声音越是平静,就越可怕,上次他就是一脸平静地将自己捏圆搓扁再塞进小黑屋。   系统十分识时务,五体投地哭唧唧:“手心手背都是肉啊,我只顾手背一不小心忘了手心的存在嘛……”   为什么别的系统能绑定几个宿主?它绑定一个就搞不定,求端水大法!   再次成功地从系统身上刮下一层皮后,江河发慈悲地将它赶走。   回过神来,江河才发现自己快饿死了,活鸡活鸭带来的能量早就消耗光,他现在能闻得到左邻右舍散发出来的香味,第一次发现原来人肉是如此的香。   江教授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步履蹒跚地走到冰箱面前,然后一脸死相地吃了冰冻的鸡鸭跟猪肉牛肝……   冰冻得像冰块的冻肉,与变长变锋利的牙齿交锋,发出咔擦咔擦的声音,仿佛钝钝的小刀划过玻璃,刺耳极了。   事实证明,丧尸全身上下,就属牙齿进化得最完整,瞧这锋利度,一口一个系统没问题!   系统抖了抖,不敢说话。   冻肉带来的能量并不多,江教授勉强恢复点精力后,找来一把挫刀,将自己一夜之间长出来、又长又尖足以当武器的指甲修剪掉。   这并不容易,因为指甲也跟着变异了,非常坚硬。   终于修剪完指甲,江教授打开电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他编辑的信息发出去。   半小时后,一支军队出现在别墅区。   隔壁的住户敏锐地竖起耳朵,惊喜地道:“是军人救我们来了?果然是人民子弟兵!”   一个穿着花花绿绿的老妇人站在楼上,探着身体,朝驶过来的车队高兴地喊起来:“是接我们的吗?咱们京城是不是有什么救难所?”   听说京城地下的避难所能扛得住原子弹呢,区区丧尸肯定不在话下。   老妇人的嚷嚷引来一只穿着校服、十岁左右的小丧尸。   吓得她赶紧缩回身体,怕这只小丧尸破门而入。   领头的军官眉头皱起   ,   喝声道:“肃静,   机密行动!”   军官一脸严肃地打量小丧尸,还未决定该怎么办,只见一个中年男人大汗淋漓地冲出来,大喊道:“请手下留情!那是我儿子。”   只见中年男人拿着绳子,将小丧尸绑个结实。   小丧尸转而对父亲发出嗬嗬声,口水直流,长着尖锐手指的手动个不停,想从中年人身上撕下几块肉吃。   中年男人柔声道:“鸣鸣啊,快跟爸爸回家,爸爸杀鸡给你吃。”   那边,穿着花绿的老妇人忍不住破口大骂:“张期木,你这丧天良的混蛋,居然在家里养丧尸!你不怕被丧尸吃了,我们还怕呢!军人同志,快点逮捕姓张的,还有,赶紧杀了那只丧尸!”   她挥舞着双手,一脸愤怒的模样。   中年男人扯着被五花大绑的儿子,加快了脚步,还不忘回头咒骂老妇人:“你以为谁像你一样狠心,自己的女儿才变成丧尸就狠心杀了她?!我看你分明是为了占你女儿的别墅、你女儿的家产!你这个重男轻女的封建玩意儿,吃女儿的肉、吸女儿的血给儿子就这么爽?”   大家都住在这里,谁不知道谁啊?中年男人对这个对女儿刻薄的老妇人实在看不上。   这话里的信息量巨大,引来不少人的侧目。   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文件,不知道丧尸该怎么处理。   几个军人的眼神交换着,也没去追那只小丧尸,他们这样的举动,惹来那老妇人的破口大骂:“果然特权阶级哪里都存在,咱们普通老百姓太可怜了。”   等看到这些军官进了江教授家,然后带着江教授离开,老妇人越发的生气。   “喂喂喂,带上我们一家子啊!他不就是一个破教授吗?哪有什么钱,我女儿的银行卡都在我这,我给你们钱,快带我离开……”   老妇人双手疯狂地挥舞着,要不是怕外面有丧尸,都想跑出去追车。   然而,比银行运钞车更牢固的军用车已经跑远,只给人留下一道尾气。   军用车里,士兵们握住枪的手蠢蠢欲动,浑身肌肉崩得很紧。   当研究所那边接到江教授的信息后,马上就和军队联系。   对于一个还有着人类思维的丧尸,研究所真是又惊又喜,又担心江教授变成丧尸后立场也变了,比如说守株待兔,等着活人上门当外卖啥的,为了安全起见,才会这么隆重地派一支军队上门,将江教授“请”回研究所。   只见脸上的肌肤白中泛青、完全是死人肤色的江教授拿出一个大大的写字板,他平日用来快速记下灵感用的。   他在上面飞快地写道:“你们别担心,我刚吃完冰箱里的冻肉,现在食欲还能控制。”   士兵们看到后,手中的枪握得更紧。   现在没食欲,不代表待会没食欲吧?   人类变成丧尸后,胃部好像会撑大无数倍,他们曾经就亲眼看到两个丧尸将一个人吃个一干二净。   领头的军官对下属使眼色,心里大骂。   一群白痴,这太明显了啊!   都说了,江教授虽然变成丧尸但有人类的思维,这么一个个如临大敌的模样,也不怕伤了江教授的心,据说文人的心都很脆弱……不过丧尸的心理说不定很坚强?没看到都能生吃人了吗?   江河也看出他们的紧张,想露出一个微笑,对他们以示安慰,结果因为肌肉僵硬,看起来越发狰狞。   坐在在他对面的士兵看到他这副狰狞的模样,瞳孔因惊骇睁得大大的。   江教授只好默默的转开视线,心里略有些那啥,难道他笑起来有这么可怕吗?   一直以来,他每次附身的许愿者大多长相挺好看的,第一次丑到别人不愿意看,有点伤自尊了。   哎呀,一定是牙齿的关系!   可能丧尸的牙齿不符合大众审美吧! 第209章 空间被夺后7   京州大学的第三食堂分为两层。   一楼是普通的平价食堂,二楼是小炒部。   二楼的小炒部里,饭面点心,南北特色菜肴等都有,不仅饭菜味道不错,环境也好。不同于一楼都是蓝色的四人座,二楼则设置了双人座,双人座周围还有塑料藤花隔开,制造出一种浪漫的气氛,很受在大学时谈恋爱的青年喜欢。   二楼的楼梯口处,江敏若浑身上下都是血腥味,正捂住自己的嘴巴,脸色发青,一副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模样。   “闪开!你挡路了。”   一个路过的女生故意给她一肘子,轻蔑地看了她一眼。   江敏若抬头看她。   那女生停下来,居高临下地说道:“末世都好几l天了,还这么大惊小怪的,连累大家……刚才如果不是你的尖叫引来丧尸,我们也不至于那么狼狈。”   二楼的食堂是精致小炒,食材讲究,变成丧尸的清洁工阿姨啃了活鸡活鸭后,动作比一般的丧尸灵活,差点出事。   江敏若的脸蛋涨得通红,辩解道:“我又不是故意的,我被淋了一身血。”   她想说,白雪菲对自己不怀好意,明明她可以躲开那个丧尸的,偏偏白雪菲要来救她,当着她的面将那只丧尸劈成两半,血肉模糊溅了她一头一脸。   她和周围的人说白雪菲是故意的,明明有不那么血腥的方式的,偏偏白雪菲当着她的面劈开,作为一个生长在和平年代的人,不吓得精神病就好了。   结果,听到她的辩解,她的人缘更糟了,大家都觉得她刻薄寡恩,心性有问题。   这时,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少年不怀好意的目光放肆地扫过江敏若姣好的身段,故意道:“立什么娇弱小公主人设?还以为是末世前呢。”   他的出身一般,若是末世前,肯定不敢这么肆无忌惮,但这不是末世来了嘛,他觉醒了水系异能,学校里好些他高攀不上的女生如今都放下身段对他笑,他现在不知多感激末世的到来。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是有道理的,说不定日后江敏若这样的女人只配给他提鞋子。   周围的其他人也纷纷说:“雪菲你也太好心了,她逼得你家卖房子,你还对她这么好。”   白雪菲一脸腼腆道:“没有这回事,本来我也有错……”   “雪菲啊,你就是太善良了。”   众人对着白雪菲一阵夸,对上江敏若时,则是一脸厌恶,仿佛在看什么阴沟里的老鼠一般。   他们哼道:“人善被人欺,你要知道这世上有人天生恶毒……”   江敏若生平从未遭受如此恶意,顿时气得不行。   大家都是同学,已经相处过一年多了,她是什么样的人,难道他们心里没有数吗?就算要拍白雪菲的马屁,这也太过分了。   就连同寝室的高文楠也有些忍不住,说道:“江敏若不是这样的人,她性格是有些娇气,但心很软,并不是恶毒的人。”   对于白雪菲,她更是看不上眼。   这才多久啊,就凑齐一堆马屁精,也许真应证那句话,人缺什么就下意识补什么,白雪菲这是多自卑,才会需要一群马屁精?   孙莱以前很讨厌江敏若,觉得她将自己的光芒都遮住了,但她越讨厌一个人就会花力气去理解。   所以见这群人一味地指责江敏若,连她都觉得过分了。   孙莱说道:“我说你们也别太过分啊,江敏若就一个傻白甜,她连骂人都不会。”   每次自己和她吵架的时候,她最生气时,也只会跺脚,说一句“你真讨厌,不跟你玩了”   之类的。   她瞥了一眼无辜地站在众人身后的白雪菲,越发的觉得她深沉可怕,什么都不用做,就有人帮她除去不利于她的人。   几l个想踩江敏若去讨好白雪菲的女生顿时讪讪的。   毕竟末世也才刚开始,秩序还未彻底地崩坏,人与人之间还是用道德准则要求自己的。大家都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她们也是有思考能力的,当然知道镯子事件,其实江敏若并没有做错什么。   反倒是白雪菲的行为,一言难尽。   白雪菲见状,不失时机地表现出善解人意,附和道:“敏若其实挺好的,拿你的镯子给我妈妈是我不对……我妈实在喜欢你那镯子,那镯子和我外婆传给她的很像,有一次我病得很重,我爸觉得女孩子不值钱,不该送医院浪费钱,是我妈将她的镯子卖掉了才有钱送我进医院……”   白雪菲说到最后,黯然神伤。   周围的人赶紧围过来,一人一句安慰个没完,夸她什么孝顺温柔,马屁一套套的,成功让白雪菲破涕为笑。   她一脸善良地转头对江敏若说:“敏若,等交通顺畅,我回家拿镯子给你,放心,如果坏了我陪你双倍。”   “我不要钱!”江敏若又气又急,深恨自己的嘴炮不行,“那是我已经去世的奶奶留给我的遗物,你还我啊!”   周围的人见白雪菲一脸委屈,又开始护上了。   “你这人,她都说要还你了,你就不能给人家时间缓缓吗?”   “就是啊,现在是末世,你也要给她时间回家去取嘛?”   “现在交通都停止运行了,你让她怎么回?总要有点时间。”   …………   众人再次挤兑江敏若一番,七嘴八舌地说个没完,什么人家救你一命,还抵不过那三十万?还是个白富美呢,怎么这么抠。   江敏若的脸涨得通红,委屈又生气。   明明她的要求很合理,结果这些人竟然都认为她装腔作势、虚伪,这白雪菲果然泡得一手好茶!   江敏若生平过得顺风顺水,因为家世人品的原因,从来不曾和绿茶这玩意儿对峙过,一时间只觉得周围茶香味太浓,令她动弹不得。   旁边的高文楠神色一紧,抓住江敏若的胳膊,低声说:“别辩解了,没用的。”   那些马屁精只想听自己想听的,他们还愁没办法巴   结上白雪菲呢,颠倒黑白也在所不惜,江敏若说什么都是错。   孙莱则关掉手机,看江敏若这样子,不禁同情心大起。   很明显,江敏若奶奶留给她的镯子是要不回来了。   白雪菲这眼皮子可真浅,她都有空间异能了,要什么没有?不就一个不到三十万的镯子,竟然也这么上头。   **   末世的第四天,网上越来越多丧尸吃人的视频,到处都是警车和救护车的声音,还有军人扛着枪出来维持秩序。   据说城里有人趁火打劫,闯入超市里搬东西。   教师宿舍后面是街道,白雪菲打开窗帘,就能看到救护车和警车呼啸而过,街道上的人很少,和上辈子完全不一样。   上辈子因为有丧尸堵门,丧尸的手指刮擦门窗,能爬进来吃人,实力比现在这些假冒伪劣的厉害十倍,警察、军队和医疗队伍很快就沦陷,整个社会变得没有秩序,烧杀不多,但抢劫到处都是。   街道上,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血腥惨剧,而不是现在这般平静。   白雪菲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的镯子。   现在空间里只有几l袋米面,而她想要的名牌、衣服全都没有。   因上辈子的经历,在末世时,因为首饰不如方便面,所以她对首饰并不上心,但好看的衣服她还是喜欢的。   末世第二年,江敏若救了几l个女设计师,为了感激她,她们一直为她设计衣服。   她在基地时,偶尔会去大厅看电视,电视是直播的。   当时又觉醒瞬移异能的江敏若穿着一身漂亮的衣服,出入丧尸之间,手一挥,丧尸被她收入空间,衣袂翩飞不染灰尘,漂亮极了。   基地里的普通人都崇拜她,说她是星之女神,如同天上的星辰一般耀眼。   想到这里,白雪菲低头,嫌弃地看了眼身上的衣服,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足一百块,都是便宜货!   她深深呼了一口气,心里憋闷。   为何这辈子区别这么大呢?如果像上辈子那样混乱,她就可以不花钱将自己的空间都装满,还可以快乐地打包奢侈品店的衣服,一分钱都不用花!   414宿舍。   江敏若使劲地搓着自己的头发,搓掉了不少头发。   若是平日里,看到掉了这么多头发,她肯定会心疼得不行,可现在她已经顾不上,总觉得自己头发上还有血腥味。   化学系的学生在末世的第二天时,就忙不迭地检测水土,确定水和土都没污染后,大家都放下心来,继续使用水。   是以宿舍里的水也还能用。   将及肩的头发洗得干干净净,皮也搓掉一层后,江敏若恍若新生般,踏出卫生间。   江敏若站在阳台上,用自然风吹着头发。   屋子里,孙莱正在剪辑白天的直播,边剪辑边想着,要不要多拍拍白雪菲?大家对空间异能还是挺好奇的。话又说回来,白雪菲身边的马屁精都有异能,她是怎么做到让那么多   异能者对自己马首是瞻的?   除了金木水火土|雷速度力量等异能外,网上还出现了些奇奇怪怪的异能。   比如说长各种翅膀的身体局部兽化异能,鸟翅膀比较常见,还有长了鸡翅膀的。   还有声音异能的,高歌一曲时,不仅能驱赶丧尸,还能送走自己人。   另外还有散发独特气味的异能。   据说有个气味异能者,能散发出卫生间里仿佛千年没冲洗过的味道,又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技能,只怕丧尸还没被走,他就自己先熏晕过去。   其他特殊点的异能,比如有女人的头发能变成七彩玛丽苏的,据说七彩的头发闪闪发光,不仅让人产生好感,还能让丧尸也产生好感。   身体发光的异能就更多了,有个光头男生的头,在黑暗中比大灯泡还亮。   手发光的异能也不少,有个手指能发出激光的异能者,也挺厉害的,就是现在激光不够强,杀不了丧尸。   孙莱又想到高文楠的天使光环,也算发光的一种。   只是,究竟有什么用呢?每次丧尸刚出来,就被白雪菲一刀砍了,高文楠都没试得出来自己的异能有什么用……   突然,高文楠惊叫起来:“你们快看视频,学校的门口闯入一个很厉害的丧尸!”   阳台的江敏若和孙莱都跑过来。   只见视频内,一个动作异常灵活的丧尸闯入学校,一个学生被当场咬死,还有五六个学生被咬到抓到,之后都变成了丧尸。   拍视频的人的手都在抖,很明显这视频是在附近的楼上拍的。   “这是直播吗?”   江敏若在慌忙中,找来不锈钢晒衣杆,“我去帮忙……”   高文楠叫住她:“等等,有保安过来了。”   只见视频里,拎着警棍的保安冲过来,和学生一起,合力将这个吃过人的丧尸打死,然后报警。   见状,江敏若的手一松,晒衣杆掉在地上。   她蹲在地上,捂住自己的脸,又是恶心又是害怕:“这究竟怎么回事啊?”   高文楠的脸色凝重:“很显然,丧尸进化了。”丧尸进化的方式就是吃,这些丧尸究竟吃了多少人?   孙莱也捂住嘴巴,这场面太恶心,她看得难受。   她一边刷着校园网,一边说:“你们快去看校园网,大家都反对将丧尸放在体育馆和无人的空宿舍,太不安全了。”   甚至有激进的人,已经开始同意白雪菲的观点,丧尸这玩意还是杀了好。   幸好,在傍晚时分,政府终于派人来处理丧尸。   来的不是警察,而是军人。   他们将车开进校园,全身武装,穿着不透风、不透气的防护衣,头上戴着头盔,比灭蜂人还严密。   他们走进体育馆,将被绑起来的丧尸抬进卡车。   那具吃了几l个人的丧尸的尸体被放进裹尸袋里。   领头的军官看到丧尸的尸体时,眉头拧起,其他丧尸都是卡油的   破烂机器人,为何这个这么厉害?他们得查清原因。   “你们校长呢?”领头的军官问接待的教师。   “我们校长变成丧尸了。”一个中年老师红着眼睛说,“被副校长关起来了。”   副校长在校长变成丧尸后,直接站出来,开始统计活着的师生人数,统计后勤物资,然后安排学生清理校园,尽量不要再增加受害者。   “咱们学校有近百分之十的师生变成丧尸。”中年教师说着,眼里都是血丝,他已经有一天没合眼,忙着将变成丧尸的师生赶到体育馆。   不是没有学生提议杀丧尸,而是副校长坚决反对,他们这些当老师的也不忍心。   那些孩子以前都是京州大学的学生啊,作为全国排名前十的京州大学,考进来多不容易啊,这一个两个都是国家栋梁,他们哪舍得杀了。   而且,那些家长也反对。   不少知道自家的孩子变成丧尸的家长在电话里痛哭流涕,让他们手下留情,发誓自己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大学,将自家孩子带回家,不给学校添麻烦。   中年教师说到最后,已经嚎啕大哭:“我听新闻说了,其他地方都没有京州惨烈,全国就京州和京城的情势最严重,为什么会这样啊?!”   抬丧尸的士兵顿时眼睛一酸,差点没落下泪来。   他们军中也有不少人变成丧尸的,军队的反应不及的原因就在此,单是处理自己的同僚,他们就花了不少时间。   百分之十就叫惨烈?!   听到这消息,白雪菲的眼神阴翳,满心愤恨。   上辈子,丧尸化的人类明明高达一半,京州和京城更是高达八成,所以整个国家才会失控。   十年后,人口只剩不到两成,相比现在全国上下才一千万的丧尸算什么?   不过丧尸会进化,它们的牙齿、指甲有丧尸病毒,会将被丧尸伤到的人类变成丧尸。   现在才一千万人变成丧尸,如果继续发展下去,肯定就不止一千万。   **   副校长仿佛瞬间老了十岁,头发大把大把的掉。   他有时候真希望自己和变成丧尸的校长换换,不用面对眼前的这一切。   “京城那边有什么指示吗?”副校长重复地问了又问。   京州大学的师生和家属加起来,可是有十万人啊!他每做一个决定,都要再三谨慎,生怕自己一个指示带来的代价是那些年轻的生命。   矮胖的政教部主任抬头看副校长,说道:“大概要联系的人太多了,卡得很。”   他盯着副校长的头发,不过才两天,副校长那头一直让自己羡慕的头发,居然渐变成成了地中海。   果然男人的压力太大,会掉头发的。   副校长说:“那就打卫星电话。”   从末世第二天开始,全国的互联网变得越来越卡,流星雨不仅带来病毒,还有影响电波的宇宙射线。   京州大学信息技术的学生费了九   牛二虎之力,   也只能保持校园网顺畅。   吴主任将卫星电话拿进来,   兴奋地说:“宋校长,京城有指示下来了,说是尽量不要杀丧尸,除非危及生命!”他又夸道,“多亏咱们学校物理系那几l个高材生,卫星电话经过他们改造后,终于有信号了。”   副校长紧皱的眉头微松,有了国家的指示,他肩膀上的压力大减。   他来到一间实验室,看到透明的防弹玻璃房内,变成丧尸的校长正在屋内打转。   副校长看了好一会儿,说道:“老李啊,咱们认识几l十年了,你知道我的,可没有篡位的野心啊。”他对着丧尸叨念着,“你啊,早叫你有时间多运动,体质太差了吧,你看我天天锻炼才能扛得过病毒……你老说没几l年就可以退休,保证以后天天跳广场舞,多得是时间锻炼,到时跟我抢广场上最好看的老太太……”   副校长说着说着,声音开始哽咽。   他不是不知道丧尸的危害,也明白学生们的担忧。可京州大学是他和老李的心血啊,那些丧尸以前都是他们的学生,是他们辛苦栽培的国家栋梁之材……   副校长坐了好一会儿,就见吴主任又从外面跑进来,“宋校长,京州武装部队的人来运丧尸,校长……”   他迟疑地看向玻璃墙后的校长,暗暗羡慕副校长的运气好。自从校长变丧尸后,宋副校长就是名副其实的京州大学的领头人。   他就怎么没这个运气呢?   不过没关系,白雪菲如今站在自己这边,他现在的功劳谁都看得见,他升官发财的日子不远了。   副校长难过地看了眼丧尸校长,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摆手道:“让他们进来,将校长带出去吧。”   等和领头的军官汇报情况的时候,副校长已经平静下来。   “你们的意思是,希望我们学校的异能者能帮忙维持京州的治安?”副校长沉思了会儿,说道,“这个得是他们自愿。”   军官坐在校长办公室里,放下茶杯,一脸严肃道:“丧尸能进化,异能者也可以的,他们需要多锻炼!”他的目光锐利,“军队中也有异能者,经过两天的实验,我们发现身体素质越好,异能就越强,每天锻炼异能到筋疲力尽时,异能提升得最快……”   副校长听后,边思考边点头:“我明白了,我会跟学生说的!我明白您的意思,您是希望那些异能者学生能接受你们的异能指导锻炼。我还是那句话,一切以学生的意愿为主。”   军官点头,“他们可以慢慢思考,现在京州的治安是最重要的。”   其实他没有说的是,等一切平静下来时,国家出手,多半也会给异能者登记,并将他们组织起来。   **   江敏若放下手机,神情沮丧。   前三天时,还能勉强能打通家里的电话,现在好了,手机就和个摆设差不多。   高文楠和孙莱都安慰她。   “不至于不至于,校园网还能用呢。”   “发短信吧,短信有时能发出去。”   江敏若垂头丧气,“现在连短信也不能发了。”   江敏若只觉得最近好像什么都不顺,手镯要不回来,只要她刚开口,白若菲身边的马屁精们就会群起攻击。   亲爸也联系不上,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江敏若心里害怕得不行,晚上甚至还做噩梦了。   在梦里,肤色白中带青、獠牙比山猪还长的丧尸亲爸对着她狰狞一笑。   “敏若,亲爸变成丧尸了,你还喜欢吗?”   江敏若被吓醒后,抱着被子再也睡不着。   她的爸爸,就算变成丧尸她也是要的,大不了她养他一辈子。   网上很多亲人变丧尸的人,不也舍不得?他们宁愿每天活鸡活鸭的养着那些变成丧尸的亲人。   大不了,等她毕业后,去承包养鸡场!   实在不行,养猪场也行啊,猪的血量更丰沛些。 第210章 空间被夺后8   超市里,到处都挤满了购物的人。   前几天还关门大吉的超市,今天终于有部分陆续开门营业。不管超市老板有什么想法,当他们看到持着枪的军人上门的时候,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在军队终于出动,短短数日接管各处,并清除丧尸后,街上基本已经看不到丧尸的踪影。   仿佛一切都和末世前差不多,除了超市里的客人多得人挤人,最明显的不同,就是拿着枪巡逻的军人,给出门购物的人满满的安全感。   超市的中年胖老板正在仓库里,和京州大学几十个大学生一起装物资。   老板擦了擦脸上的汗,苦笑道:“如果被人知道仓库还有这么多米,客人能将我的头打破……要知道外面的都限购呢,一家三口只能买三十斤米。”   高文楠微笑道:“老板,咱们学校全部人加起来有十多万,你这些米就算针对我们大学生限购的话,还不到十万斤呢。”   超市老板摸了摸自己的地中海头发,叹道:“那也不要紧着我一只羊薅,京州又不止我一家超市。”   高文楠笑而不语。   你怎么知道宋校长没薅其他的羊?说不定京州的羊都给他薅过了。   “老板,你好心会有好报的!”江敏若一脸认真地说,“国难当头,你没有发国难财,京州人会记住您的恩德的,日后感动京州的企业家名单,说不定有您的名字呢。”   超市老板暗暗苦笑,他敢发国难财吗?那群正握着枪的兵哥哥在他超市门口守着呢。   “借你吉言了!”超市老板叹了口气,将一小包糖果偷偷塞给江敏若,“小姑娘嘴巴甜,拿去甜甜嘴。”   江敏若甜甜地道了一声谢,将一颗糖放进嘴里,甜丝丝的味道让她心情好了点。   其实,末世也不是全是糟糕的事,是不是?   另一边,正在扛米的学生们都累得气喘吁吁的。   这种时候,他们就无比地羡慕白雪菲有一个空间能装东西。   “雪菲,我真是太羡慕你有空间异能了。”扛着一袋大米的高瘦女孩气喘吁吁地将米放下,示意白雪菲收起来,“你看我只扛得动一袋大米,而你的手一挥,十袋大米就收进来了。”   高瘦女孩生平从未干过什么重活,虽然有异能后体质变好了,力气也大了,但一袋米对她而言还是太重了点。   不过宋校长说,让他们多锻炼能提升异能。   为了自己的指尖能凝出来的不是一杯水,而是一桶水,她就要努力!   白雪菲仿佛不好意思似的,腼腆地说:“哪里,我的空间小得很,只有五十立方大,再装点蔬菜啥的就塞不下了。”   她的空间里还偷藏了很多物资,当然不能说自己的空间有一百立方米大。   “那也是帮了大忙了。”   在场各个正在扛米的京州大学的学生们纷纷表示羡慕,能装十几吨的东西,堪比货车了,还不用油,更不用过路费。   “我的空间实在太小,你们谁的力气大,能不能多扛几袋米回去?”白雪菲若有所指地说。   这时,左手拎着一大袋子盐、右手扛着一大袋米,肩膀上还顶着一大箱子酱油的江敏若走过来。   她将手上的东西放推车上,听到白雪菲这话,不禁笑了下。   “你空间都放满了?”她嘲笑不已,“原来你还比不上一辆大货车呢。”   白雪菲挑眉,看着江敏若这身农民工的作派,暗自庆幸。   这种力量异能就算是给她,她都不要呢,一点都不优雅,看着就是一个搬运工!女人去当搬运工,能看吗?她绝对不要成为这么狼狈的搬运工。   特别是对比江敏若上辈子那女神般的派头,现在这副搬运工的模样,心里多少有些幸灾乐祸。   “我的空间太小了,全校师生这么多,装得再满也不够。”白雪菲冷哼一声,“我是比不上一辆大货车,但你的力气也没大到能抗得动大货车吧。”   江敏若道:“你这是异能歧视?”她一点都不自卑地握紧拳头,“就我这力气,九成男人在我面前都是虚的!”   男生们听到这话,头皮顿时一炸。   他们纷纷为自己挽尊,赶紧道:“嘿呀,咱们一人一袋米也扛得回去,就怕路上遇到抢劫的。”   “对,我们一千米都破记录了,绝对跑得过丧尸,就是背着一袋米不好说。”   他们表示自己并不虚的,能来这里的,都觉醒了异能呢,体质比以前好太多。   在末世前,大部分都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大学生,压根拎不动一百斤的东西,连不到一百斤的女生都公主抱不起来。   不过,现在可不一样啦,他们绝对能抱起一百斤的女生。   “你们傻啊,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会用工具!”   一个推着小推车、戴着黑框眼镜的男生过来,一脸无语地看着这群挽尊的男生,也不知他们是不是觉醒异能后反倒降智了,挽尊也不是这种挽法。   周围的男生互看一眼,有些讪讪的。   有个男生低声道:“白雪菲和江敏若不对付,咱们也愁啊,不知站谁!哎,末世前都一个寝室的,现在看着跟仇人似的。”   马上有人说:“我站白雪菲,她越来越漂亮了。”   总觉得末世后好多女生都变得灰扑扑的,像丑小鸭,只有白雪菲好看得像天鹅。   “高文楠不是给奢侈品杂志当模特吗?我觉得她变丑了。”另一个男生悄悄说。   旁边一个听见这群男生对话的女生不禁翻了个大白眼。   真是一群直男,今天出来搬东西,女生们都没化妆,穿着也是方便行动的运动服,和精心化了妆的白雪菲当然不能比。   戴着黑框眼镜的男生扶了扶眼镜,他觉得比起白雪菲,江敏若要可爱得多。   白雪菲穿着美美的裙子,头发一丝不乱,还戴着珍珠发饰,看起来像要去高级咖啡屋约会一般。   江敏若呢,头发有点乱,穿着方便行动的T恤和牛仔裤,左一袋大米、右一袋面粉,脖子上还挂了一大桶植物油,还跟高文楠嚷嚷:“你背着的调味料给我,我扛得动。”   黑框眼镜男生轻叹了口气,或许就他眼光怪吧,他觉得这样的江敏若比白雪菲漂亮多了。   默默干活的女生们的眼睛骨碌碌地转着。   女人嘛,鉴表总是比男人厉害的,白雪菲再怎么散发莲味,也掩盖不住她对江敏若的恶意。   啧,偷了人家的镯子,不想还还有理了?甚至将苦主当仇人看,从根子上就有问题,也就这些臭男生瞎了眼。   **   超市老板看着空了一半的仓库,有些心酸。   如果是末世前,超市生意有这么好,他做梦都能笑醒。   他叹道:“我家超市粮食就这么多,明天客人再来一波就全空了,就算是限购也撑不了多久了。”   高文楠安慰他,“高速已经堵住了,只有京州才缺粮食,不需要太担心,听说政府正组织军队清理通往安乐县的路。”   安乐县是京州最大的粮食批发基地,肯定储存大量的粮食,只要路能通,京州的粮食供应就没那么紧张。   搬完粮食后,几十个要么激发了异能、要么身强力壮的学生推着十几辆推车,朝外面走去。   这一大早的,超市还没开门,宋校长就组织有异能的学生和身强力壮的学生在老板家门口守着了。   是以他们才能跟着超市老板来仓库。   看到这群学生推着的粮食离开,在外面排队的客人顿时愤愤不平:“他们怎么就不限购?老板这不公平!”   人群喧哗起来,不少人盯着小推车上面的粮食,眼睛都红了。   部门经理的嗓子都快要喊哑了,他拿着喇叭斥道:“这些是京州大学的学生,京州大学有十万的师生!”   十万师生?   那这些粮食估计是九牛一毛,排队等候的市民这下子不再吭声。   高文楠见状,心里叹气,就算白雪菲的空间装满粮食也不够吃啊。   “啧啧啧,刚才那些市民的眼睛红得啊,我还以为自己要亮出异能的呢。”一个男生故作帅气地打了个响指,一小团火花从他指尖冒出来。   戴着黑框眼镜的男生看他一眼,神色平静地说:“哦,他们肯定以为你手上拿了个打火机。”   “什么打火机?我这火比打火机厉害多了。”男生顿时气急败坏,“第一天是跟打火机差不多,现在火焰大多了,也变厉害了!我能烧断铁勺子呢,烧丧尸肯定不在话下。”   黑框眼镜男生无语地看他一眼,“丧尸可能傻呆呆的站着让你烧吗?”   大学生们边说话,边小心警戒,不止警戒丧尸,也警戒有人抢劫。   抗着米面的江敏若也四处张望,小心戒备。   只有空着两只手的白雪菲看到她狼狈的模样,不由心下愉悦。   大小姐现在左手米、   右手面,   ,   一点都不体面,上辈子那个美得像小仙女的C位小公主的形象渐渐远去了。   “街上的人好少啊。”一个高瘦女生小声嘀咕着。   平日人潮如织的街道现在变得空荡荡的,没人敢轻易出门,撒欢乱跑的都是丧尸,第一时间被街上巡逻的军人或者警察抓住关起来。   偶尔有人经过,也是神色惶惶,左右打量。   “啊啊啊!”   “嗬嗬嗬……”   这时,就见一个穿着卫衣的五六岁孩子,朝那走在边缘处的高瘦女生扑过来。   “是丧尸!”   白雪菲想也不想,从空间拿出惯用的唐刀砍了下去,一时间红的血白的脑花流了一地。   “呕!”   看到这一幕,江敏若和几个女生吐了出来,男生们的脸色也隐隐发青,忍住不吐。   作为男人,若是他们当场吐了,多没面子啊?   有人质问:“雪菲,你怎么可以杀他?!”   白雪菲冷声道:“你们没看到吗,这是个变异丧尸,不杀死,他会进阶,到时死的是人类!”   真是一群蠢货!上辈子就有这些拎不清的人类,死活要养变成丧尸的亲人,害了自己不说,还害了别人。   “宝宝啊!”一对夫妻尖叫着冲过来,疯狂地大叫,“你们凭什么杀我家宝宝!”   白雪菲冷静地握住唐刀,厉声道:“他袭击我们,我们不杀他,我们就得变成丧尸。”   被救的高瘦女生内心也有几分不忍,但她知道白雪菲做的是正确的,如果不是她当机立断,现在变成丧尸的就是自己了。   那小丧尸的速度太快,她肯定反应不过来。   这时,江敏若也站出来,认真地说道:“你们如果不想他有事,就不该放他出来。”她虽然讨厌白雪菲,但在大是大非上,却绝对不会含糊,尤其是刚才她的同学差点被咬了。   京州大学的学生都是学霸,这会他们也反应过来了,“他的速度这么快,你们究竟喂了什么?”   他们的目光锐利的看向这对夫妻:“你儿子不会吃过人了吧?”   穿着俗气的中年妇女悲痛极了,搂着被砍了大半个脑袋的儿子嚎哭,“没吃人,我儿子吃的是鸡鸭……宝宝啊!妈的命根子啊,我也不活了。”   中年男人也是愤怒极了,他们是收购鸡鸭的,喂儿子吃的都是他们收购的鸡鸭的血,无限量提供的结果,就是儿子越来越灵活,仿佛上了油的机器,趁他们不留意,偷偷跑了出去。   中年妇女尖叫道:“报警!你这个杀人犯!”   高文楠当机立断地说:“用对讲机打电话给宋校长,让他先派人将粮食拿回学校。”超市本就离他们学校不远,就隔了一条街,昨天大门口发生惨案,有司机弃车,将大门的路堵塞了,校长才让他们通过推车运粮的。   很快,粮食就被运走,警察也过来了。   国难当头,需要他们忙碌的事情实在   太多,等这对夫妻离开的时候,抱着儿子的尸体嚎哭着。   凄厉的哭声让这群大学生心里难受,就连被救的高瘦女生都不由得咬着唇,面露难过之色。   这群大学生默默地朝学校走去。   只有白雪菲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一旁,和刚出校门时,被一群人簇拥着C位出行光芒万丈不同。   良久,有几个捧着她的人走过来,宽慰道:“雪菲,如果那对夫妻再闹,我们会站你这边……但以后能不能三思而行。”   虽然知道白雪菲没做错,可那两夫妻的悲痛绝望真让人不好受。   高文楠扭头看了一眼,不禁挑眉。   哎哟,马屁精也不是一味捧着白雪菲的嘛?他们还有正常人的三观,她还以为他们会拍手称快呢。   白雪菲不仅没有被安慰到,反而厌烦不已。   又来了,难道圣母病会传染吗?   以前只是看人就想救,现在更令人作呕,连丧尸都想救了!你们之前不是说丧尸就该杀吗?怎么换个小孩子就不行了?小孩子变成的丧尸更可怕,一群白痴圣母表!   她的脸色一沉,只觉得这些她曾经想要纳入团队的异能者都不如她的意,她最讨厌江敏若这一挂的,她觉得有必要再考虑一下。   江敏若走在前头,心理十分矛盾。   她的耳朵边仿佛还萦绕着那对中年夫妻悲痛的哭声,她又想起自己做的梦,就像她亲爸变成丧尸她还是舍不得杀,那对夫妻肯定也想一辈子养着丧尸儿子吧?   江敏若心里叹气,她喜欢看戏剧,但从来不喜欢悲剧,总希望全天下都圆圆满满才好。   就像现在她不切实际的念头一般,丧尸的杀伤力不大,和小说、电视里的完全不同,她不由得幻想丧尸说不定还有救。   “现在虽然不杀,但丧尸都被抓起来集中处理,如果真的证明杀伤力太大,到时再杀也不迟。”   江敏若在高文楠耳边小声地嘟囔着,“我知道我是白雪菲嘴里的圣母表,但人活着嘛,总要有幻想的。”   高文楠走进铁将军把门的学校,拍了拍她乱糟糟的头发:“是梦想。”沉默片刻,她又说,“还有,你不是圣母表,你又不是无底线的善良。”   相比起江敏若的“圣母”,白雪菲才让她害怕,总感觉跟不上就会被她抛弃,碍了她的路就会被杀,那些马屁精大概也察觉到这点才会迟疑吧。   **   虽然小丧尸的事情让学生们心情沉重,不过等他们回到学校,发现仍是有好消息的。   “你们听广播,国家下指示了,说尽量不要杀丧尸,将他们暂时关起来。”   物理系的学生拿着一个古董收音机,一脸高兴地说。   白雪菲只觉得眼前一黑,这还不如上辈子呢。   难道国家领导人脑子也出毛病了?   其他学生高兴地说:“物理系真厉害,都能收听京城的广播了,不知手机信号他们有没有办法?”   “赶紧让他们努力研究,我好怀念末世前的网络。”   “是啊,现在的手机电脑都快成摆设了。”   有了这个好消息,众人去食堂吃饭时,就算依然只是白饭白馒头,仍是十分高兴。   有了这批粮食,虽然数量仍是不多,但食堂总算不必克扣着煮饭。   当得知食堂里今天的馒头可以供学生吃到饱时,刚从外面运粮回来的学生们高兴地欢呼起来。   等他们欢呼完,不禁又有些心酸。   以前他们每天不说大鱼大肉,但荤素绝对是有的,现在连口肉和青菜都难吃到,更不敢放开来吃。   有了对比,才知道末世前有多好,所有人心里都希望末世赶紧过去。   “终于吃饱了!”   江敏若连续吃了十个馒头后,终于罢手,她刚才饿得就差没舔盘子。   高文楠也吃了五个馒头,叹道:“果然有异能后,身体需要的能量就变多了。”   末世前,她是模特,为了保持身材,以前晚餐基本上只啃青菜,馒头米饭这种高热量的东西,从不会出现在她的食谱里。   “异能用得多就饿得快,而且非常饿。”江敏若愁眉苦脸的,“我现在都快要成为大饭桶了。”   幸好他们运回一批粮,否则哪里敢这么放开肚皮来吃?   异能者是最耗粮食的。   回到宿舍后,高文楠便站在体重秤上,看到上面的数字,苦中作乐地说:“其实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吃那么多,体重却一点变化都没有,以后可以放开肚皮吃了。”   在她从体重秤下去后,江敏若也站了上去,然后惊喜地叫起来:“哎呀,我竟然瘦了,还瘦了两斤呢!”   孙莱一脸羡慕嫉妒,“原来异能还有减肥的功效?为什么就我没有异能!”   她差点哇的一声哭出来。   就算有个不知道什么作用的天使光环也好啊,她真的不嫌弃的!   呜呜呜,她就想要个光吃不胖的异能。   “我总觉得其实不是什么好事。”高文楠叹气,“现在检测结果还没出来,如果水土变质,粮食蔬菜都不能种的话,异能就是催命符。”   闻言,江敏若看过来,迟疑地道:“应该不会吧?”   高文楠也希望是自己杞人忧天,希望没有那一天吧。   又是一天结束。   第二天大早,江敏若惊讶地问:“孙莱,你报名出校门去买东西了?”   孙莱拿着手机拨号,如今全球卫星信号紊乱,能不能接通电话全靠缘分。   她一边折腾一边说:“街道上的丧尸不是被军队扫过一遍了嘛,现在安全多了,街上的人也多起来,我想出去拍些视频。”   毕竟京州和京城是流星雨的重灾区,她觉得有必要将末世的变化全拍下来,以后可以当作历史记录。   孙莱学的是大众传媒,从末世第一天开始,她就有意识地直播,除了名利的需求外,她多少也有些媒体人的觉悟,想让大家知道京州发生了什么事。   “我觉得你一个人太不安全,要不跟我一起……”江敏若犹豫地说。   孙莱摇头:“算了,我们目的不一样!再说了,你要去搬运物资,也顾不上我。”   江敏若想了想,也是这样。   虽然不放心,也只能道:“那你小心。”   选择出校门的学生都签了合约的,若是出了事,学校不负责。 第211章 空间被夺后9   这一趟出去,没想到孙莱会因祸得福。   孙莱觉醒了异能。   这消息很快传遍了校园,引起无数的轰动,不管是有异能的,还是没有异能的人,都纷纷去了解情况。   那些异能者也有亲朋好友,自然希望自己的亲朋好友拥有异能,可以保护自己。   没有异能的更不必说了,谁不想成为异能者呢?   很快,他们就知道,原来孙莱早上出去购物的时候,差点被一个行动敏捷的丧尸追上,在紧急之下,她的指尖突然冒出一团火,将丧尸的头发烧着了。   同时觉醒异能的,还有一个瘦小的男同学。   他为了救孙莱,同样在情急之下,将路边的一条手指长的藤状植物催生成一米长的植物,将丧尸裹起来。   得知原来竟然有两个人同时觉醒了异能,瞬间全校都轰动了。   那些因为怕死、只敢在学校里待着的学生,得知人在紧急情况下,能激发异能时,当下一个个争着报名,要出去购买物资。   至于孙莱,此时她正坐在学校的食堂,嘴里抱怨着:“觉醒异能虽然好,但肚子怎么吃也吃不饱。”   在啃了十个大馒头后,她还是饿得眼睛发绿,终于体验到江敏若和高文楠当时饿得发慌的感觉。   她觉得自己现在能吞下一头牛。   孙莱抬头问:“文楠,敏若,你们好像没怎么吃东西?”   忙了一个早上,她们竟然还不饿?   难道她们找到什么能让异能者不饿得那么快的绝招?   江敏摸了摸鼻子,小声地说:“我偷偷吃了很多牛肉干。”   她并不缺钱,花了几倍的价钱,终于买到一堆牛肉干,高能量的肉食吃下去,终于止住肠胃中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   她是力量异能者,基本上只要是重的物资,大伙都会叫她去搬运,每次用完力气后,没一会儿就饿得不行,那种仿佛五脏六腑都变成黑洞,不填满就会死的感觉实在太可怕了。   所以当她高价买到牛肉干后,就狼吞虎咽,生平从未觉得牛肉如此美味过。   高文楠并不觉得奇怪,毕竟可以买东西吃,也是出去的人的福利之一。   和江敏若一样,她私底下也吃了别的东西垫肚子。   比起这些,她对孙莱的异能更感兴趣,“孙莱,快让我看看你的异能。”   孙莱看了看周围,说道:“这里不好玩火,咱们到外面。”   她在两个室友的催促下,又塞了十多个馒头,便和她们一起走到食堂外一处开阔的地方,然后开始玩火。   她的指尖仿佛个打火机似的,一缕缕火苗冒出来。   高文楠小心翼翼地伸手过去,感受了一下火焰的温度,指尖传来的灼烧感让她惊奇不已。   “孙莱,你这火焰至少两千度吧?比炉火还烫。”   孙莱得意地叉腰,“哈哈!我以后要是找不到工作,就去当厨师,火候控   得好,   炒菜肯定也一流。”   江敏若不由得想起她们有一次全宿舍出去吃烧烤,   孙莱当时将白糖当成盐的事。   孙莱也想起这件黑历史,赶紧改口,“算了,我还是不当厨师了,烟熏火燎的,很快变黄脸婆。”   高文楠则羡慕得眼睛都要发绿,现在全宿舍,就数她的异能没什么用处。   回到宿舍后,江敏若安慰她:“我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末世小说里,主角说只有废物的人,没有废物的异能!你只是没发现自己异能的用处罢了。”   高文楠叹气,“我已经试过了,这个光环对丧尸不痛不痒的。”她想了想,又补充道,“对人也不痛不痒的。”   她本以为天使光环嘛,应该和治愈异能有关呢,结果半点关系都扯不上。   “放心吧,我相信这世上没有无用的异能!”江敏若说着,拿出手机,给她看一个特殊异能的视频,“你看这个哥们的异能叫长发公主,就是一紧张头发就猛长,你看这头长发救了他。”   只见视频里,那长发哥猛地一甩头,那头长发将一个丧尸裹得严严实实。   最重要的是,丧尸的嘴巴全被头发塞住了,上下牙都合不拢,想吃人肉大餐都不成。   见状,孙莱赶紧拿着手机凑过来,手机上的拨号键就没歇息过。   这信号时有时无,拨号能不能拨通,也要看运气,有时候能通,有时候不能。   不少学生都在叫苦,让物理系的学生赶紧恢复信号,他们能不能顺利上网,就靠物理系的学生了。   高文楠哈哈大笑,“我只想知道这个哥们洗头的时候要怎么办哟?”   地上又是灰尘又是垃圾,还有丧尸的口水,每天单是洗发水就让他够头疼的了。   江敏若道:“你不懂,人家的头发能缩能伸,不会有这种烦恼。”   网上有一群人留言,纷纷问长发哥,如何才能觉醒这个异能,尤其是为发际线和地中海头发愁的男人,问得最多。   这边,孙莱拨完号后,扭头问:“敏若,你今天跟家人联系上了吗?”   她的眉头拧起,其实她很想告诉家人自己有异能了,可惜今天怎么都联系不上家人。   江敏若摇头,神色有些黯然。   亲妈爸爸和小弟就算了,她的亲爸现在仍是没有消息呢。   “昨天还能通电话的,今天没有信号了。”孙莱一边抱怨着,继续拨打电话,昨天打了上百通才有一通是接通的,今天也不知要拨打多少通。   高文楠叹气:“飞机,地铁,还有大巴全停运了,也不知什么时候交通恢复,我想回家了。”   江敏若安慰她们,“你们别担心,即使海陆空都不能走,军队肯定会出动救咱们。”   前天她爸妈打电话给她时,说已经派人过来接她,现在都还没到,不用说高速肯定堵得十分销魂。   “听说国道也堵住了。”高文楠去书柜里拿出一张交通地图,指着路线说,“本来就快到端午了,不少人提前请假回家,逢年过节道路本来就堵,更不用说大家都想看流星雨,开车出来的人就更多了。”   江敏若和孙莱皱着眉盯着地图,两人久久不语。   半晌,江敏若道:“我以前回家坐飞机,只需要半个小时。”想到烦恼的事,她习惯性地咬着手指头,“听说病毒让鸟儿变得很暴躁,攻击性很强,天空是不能飞了,咱们这里又不近海,坐船也不行,你说我走路回家怎么样?我多买点压缩饼干跟水,走上十天半个月应该也能到吧?”   高文楠吐槽道:“你还不如去整辆摩托车呢。”   大车堵,小车可不一定,而且就算被堵也没事,小车灵活着呢,只要有个缝都能钻。   江敏若摇头,“可我不会开摩托车啊,而且摩托车要证件吧,无证不能驾驶,我不想犯法。”   两个室友同时无语地看她,都末世了,还讲究这些吗?   突然,就见江敏若高兴地拍手,“我想到了,共享单车!我会骑单车!”   孙莱迟疑地道:“敏若,听说京城是重灾区……”   “可我家就在那里,我要回去找我亲爸。”江敏若倔强地说,她见过很多被人杀死的丧尸,她不想她亲爸死,就算是丧尸也不能死。   正当孙莱想着要如何打消江敏若这不靠谱的主意时,就见那边的高文楠拿着手机叫道:“哎,姐妹们,你们看这条紧急通知。”她惊讶地说,“医院出现变异丧尸,号召异能者去第三医院消灭丧尸。”   孙莱和江敏若的注意力瞬间被吸引过来。   她们迟疑地问:“军队那边……”   高文楠神色变得凝重,“据说军队已经有人牺牲了,医院那边出现一个精神控制丧尸,普通人会被控制,转而对付同伴,只有异能者不受精神波的影响。”   闻言,江敏若毫不迟疑地道:“我报名。”   “我也去!”孙莱到处找手机充电器,“我要将这一切拍下来,千百年后,我拍的视频就是历史!”   高文楠见两个室友没有丝毫迟疑,也道:“我很想知道我的异能有什么用,我也报名吧。”   但最后高文楠还是被剔除了。   因为她的异能连自己都不知道有什么用,军队自然不会拿她去当炮灰。   江敏若跟孙莱毫无疑问的被选上。   高文楠摸摸鼻子,对此并不意外,如果她是领导人,也会选有攻击异能的人。   **   白雪菲正在整理空间里的东西,她只要想到接下来的任务,心里有些打鼓,闯进京州大学的丧尸果然如她所料那样,是从医院逃出来的。   她应该想到的,除了医院大平间,哪有那么多尸体让丧尸吃?   那个丧尸本来是太平间的工作人员,变成丧尸后就地取食,才会进化得这么快的。   虽然有些不安,但白雪菲还是强迫自己不要多想,去医院是政治任务,现在的形式和上辈子不同,政府军队没有崩溃,国家也没有名存实亡,她   只能暂时按捺住自己的野心,听从上头的指挥。   虽然憋屈,但这是最聪明的选择。   白雪菲就算想在末世建立一番霸业,也没有蠢到在两辈子的末世情况不同时,还要走预期中的路。   她摸了摸被七彩丝线缠绕起来的镯子,自己的倚靠就是这个空间,现在的她没有一点异能,还过得去的身手,全是靠末世后的这些日子锻炼来的,因为时间尚短,她的身手也没好到能在丧尸的包围中脱困。   白雪菲有心想拒绝这个任务,但校长和军方领导都希望她能从药房那边装一批药品回来。   不管是为了名声还是不让人怀疑,她都不能拒绝这个任务。   白雪菲只能安慰自己,精神类的丧尸是可怕,但现在那只丧尸只是初阶,也不至于难以抵抗的吧?   想到这里,她重重地叹了口气。   如果是上辈子那种兵荒马乱的情况,她肯定会召集起一支强大的队伍,说不定还能建一个基地,当基地队长。   她记得,上辈子的北方三大基地之一的领导,是一个觉醒了冰系异能的男人,他的气质冷冽高贵,现在应该还没认识江敏若……   白雪菲对江敏若愤恨的最大原因之一,就是风烈——她崇拜的那个男人,因为江敏若的救命之恩,不得不以身相许。   末世第五年时,北方的冰城被丧尸围城,领导人风烈向京城基地求救,江敏若趁火打劫,以折辱的方式,让风烈当她男朋友才肯出兵。   风烈的胸襟那么伟大,为了救基地的百万普通人,只能无奈地点头答应江敏若。   但是,江敏若那女人竟然还得寸进尺,让冰城并入京城基地。   也因为如此,风烈这个原本应该高高在上的基地领导人,仿佛一个赘婿般倒插门,在京城基地只能当一个战队的小领导。   明明在冰城时,他是一个基地的首领,虽然不至于养尊处优,但也是万人之上,乾坤独断,没有任何人能踩在他头上,命令他做任何事。   可到了京城基地后,他居然要天天出基地去打丧尸,说得好听点,是军队的领导,说得难听点,不过就是个打手。   白雪菲想到事,差点控制不住想去弄死江敏若。   她心里暗暗决定,这辈子她要早早地找到风烈,然后当上冰城的首领夫人,和他一起经营发展冰城基地,维护他的尊严,绝对不让他以后需要低声下气地求人。   反正她有空间,能招揽许多强大的异能者帮忙,也不需要他再去求人。   **   每天,都有京城大学的学生出去外面的超市购买粮食。   不仅是因为宋校长天天为学校里的储备粮不够发愁,那些年轻气盛的学生们也想像孙莱那样,在危机之中觉醒异能,纷纷要求要出去闯荡。   宋校长只是考虑一晚,便同意他们的要求。   如今街道上的丧尸经过军队的扫荡,数量已经不多了。况且,一直待在学校里,也不能保证所有学生能百分之百的   安全,   前天就有丧尸闯进校园。   他不可能一直将这些学生拘在学校里保护他们的,   作为年轻人,他们也要努力地强大自己。   “应该叫上白雪菲的,她的空间异能多方便啊。”吃力地抱着一大桶食用油走过来的女生说。   旁边的一个瘦小的男生道:“她被军队召去医院收集药物了。”   这瘦小的男生是和孙莱一起遇到危机,觉醒了木系异能的人,此时他的手中正绕着一条青藤。   孙莱被丧尸袭击的时候,他的大脑一片空白,随手拿起手边的东西往丧尸砸去,没想到因此激发了木系异能,他用异能催发的青藤绊倒丧尸后,顺便救下孙莱。   这条在当时立下汗马功劳的青藤,他实在舍不得看它枯萎,索性一直拿异能养着它,就是有点弄不懂它是什么品种。   他去问过生物系的学生,他们也说不明白,只是委婉地说,末世后,整个世界的一切都在变异,说不定这是根变异的青藤。   这时,一个扛着一袋米的女生走过来,听到这话,冷声道:“别太依赖空间,咱们以前没空间,还不是一样活着?”这女生向来看不惯白雪菲,“再说了,白雪菲的空间里的面积也不大,不过是一个小房间面积大的空间,能装多少东西?”   虽然大家都说白雪菲温柔善良,可她就是受不了那一身的莲味,装模作样的。   不管白雪菲怎么洗白,她偷了江敏若的手镯是不争的事实,颠倒是非也是不争的事实。   从中可以看出,白雪菲的心思之深沉,这样的人,不值得深交。   特别是现在末世了,谁知道白雪菲那样杀丧尸利落的人,会不会不受法律束缚,做出什么?   一个穿着运动服的男生十分鄙视,“女人嫉妒的脸色可真难看。”他最看不起这种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人了,不管怎么说,白雪菲的空间确实帮了大忙,“你家的房间有五十立方?”   扛米袋的女生挺起胸膛:“不好意思啊,我家的房间可不止五十立方。”   穿运动服的男生先是哑然,随即低声暗骂道:“妈的,都末世了还炫个屁的富,钱到末世就是废纸一堆……”   现在政府和国家健全,看着钱还是钱,但等到哪天,只怕钱会变成一堆废纸,像这种没眼色的白富美,到时候一定过得比谁都惨。   他等着那天。   **   来医院之前,谁也没想到医院会是这么危险的地方。   特别是这群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学生,就算事先听说军队的惨状,也没想到会这么可怕。   末世的第二天,医院里能动和不能动的,都已经跑光了,整个医院空荡荡的,只剩下丧尸。   江敏若已经很熟悉流程,丧尸是打不晕的,也打不怕的,他们没这个神经。   她一只手制住一个体重超过两百斤的胖子丧尸,先将之正反双面摔个懵逼后,接着淡定地将之绑个结实,就像绑着只螃蟹似的,双腿都曲起来。   跟着她一起过来的军人们顿时佩服不已。   特别是异能是水的小姐姐羡慕极了,“还是力量异能者的用处大,我这异能有什么用,难道给丧尸洗澡?”   白雪菲在一旁柔柔地开口道:“你只是异能等级低而已,等以后升级了,就厉害了。”   末世十年后,水污染严重,水系异能一直很有用。   不过再怎么有用,也不能和空间异能比,空间异能才是笑傲末世最有用的异能!   如果是有空间的重生者,那更是末世的主角!   到了医院,察觉到医院里的精神类丧尸对重生者的压制力不强后,白雪菲终于安下心来。   果然,她就说自己才是天命之子嘛。   那水系异能的小姐姐顿时笑了,“我凝出来的水味道不错,末世过去后,可以考虑卖水?”   人家卖山泉水都能卖个五百强,她的水应该比山泉水有营养吧?   听说有检测机构正在检测各种异能,也不知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白雪菲听到这话,眼里掠过阴翳。   又是末世结束?这些人真是太天真了,一个个的,真以为末世会结束吗?   而且若是末世结束,恢复以往的秩序,她怎么建立自己的霸业?末世还是不要结束的好。   这时,领头的一名军人提醒他们:“注意!太平间快到了,小心里面的丧尸。”   所有人的神色都严肃起来。   他们没忘记,在京州大学肆虐的丧尸是从太医跑出来的。   江敏若一马当先,一拳头打破太平间的门后,迅速闪开。   接着,子弹如暴雨般喷向太平间里那群闻到人肉味汹涌而出的丧尸。   他们先前就从监视器里看到过,太平间里的丧尸的动作敏捷得超乎想像,属于国家新签发的条令中“危险性极大的丧尸,可就地歼灭”。   “小心!”   习惯眼观四方的白雪菲大叫。   只见一个黏在天花板的瘦小丧尸猛地向他们扑下来,江敏若将水系异能者的小姐姐往后拉了一把,抄起一把唐刀朝丧尸抓来的手砍去。   “蠢货!”白雪菲暗骂。   江敏若居然没有第一时间砍向丧尸的头颅,而是手,有什么用?   明明就和他们说过,丧尸的头部才是它们的弱点,她肯定是圣母病又犯了。   这只丧尸的敏捷程度超出大家的想像,比太平间的丧尸厉害多了,皮肤也进化了,子弹居然打不透。   “好臭啊!”江敏若屏住呼吸,“肯定是吃了人肉不刷牙……天啊,它的牙缝里还有肉丝呢。”   这嘴巴堪比茅厕了。   水系异能者的小姐姐冲着瘦小丧尸释放异能,一大股水浇了丧尸满脸。   “这是为了咱们近身战斗不被熏晕么?”   一个拿着藤条的少年还有心情吐槽,只见他手里的藤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长,缠绕在丧尸腿上。   都是木系异能,这少年比前几天才觉醒异能的瘦小男生厉害多了,从青藤的外形看,他的藤条已经和他的胳膊一样粗,上面还有能刺破丧尸皮肉的刺。   瘦小男生那小指粗的藤条只能当跳绳用。   咦?扯不动?   木系异能的少年赶紧叫道:“快来帮忙!这丧尸力气太大了。”   穿着病号服的瘦小丧尸压根不理会木系异能者少年,只见它明明拽着一个异能者,速度丝毫未减,一爪子朝白雪菲打过来。   “打眼睛!”白雪菲闪身避过,一边叫道。   丧尸的袭击落到墙上,一拳头大的洞伴随着石灰哗啦啦往下掉。   这个力道……   白雪菲瞳孔微缩,怀疑这只丧尸已经不止是二级,也不知吃了多少尸体。   这究竟怎么回事?上辈子她早早离开了京州,并不知道京州后来发生什么事,只知道京州死了很多人,难道是因为这只变异丧尸? 第212章 空间被夺后10   京州的武警们持着枪,警戒地围住了第三医院,狙击手在远处盯着,随时进行火力支持。   他们现在已经顾不上市区动枪会不会惊吓到居民,想来,只有丧尸才是末世最大的惊吓吧。   “不愧是精神类丧尸,居然能干扰监控,对讲机都没办法用了。”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穿着武警制服,时不时皱眉,想摁住头部传来的疼痛,然而手指动了动,又默默地垂了下来。   军中能联系的办法多得是,对讲机不能用,还有旗语和摩斯密码,反正丧尸也看不懂这些。   周围的武警也时不时面上露出不适之色,感觉他们的脑袋仿佛有把锤子,时不时对着敲打几下。   这还是在医院外围,也不知医院内部的那些异能者直面对精神攻击时,能不能反击。   如果异能者面对精神丧尸时,也受到影响,还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   旁边的一名戴着眼镜、明显是学者的男人说:“我们怀疑这个丧尸进化了……”   “这不是很明显吗?”中年男人因为忍耐疼痛,额头的汗珠沁了出来。   相比起大街上那些还在像跳机械舞似的丧尸,这精神力能笼罩住一个医院、搞得他们这些没异能的普通人头疼不已的丧尸,现在已经不叫进化,俨然就是飞升!   “我的意思是,这个精神类丧尸可能已经具备有人类的智商,大脑进化了。”男人的面色变得十分难看,“幸好现在丧尸数量极少,若是全国大部分……不,三成变成丧尸,对人类而言,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听到他的分析,周围的人悚然一惊。   震惊过后,又是茫然。   丧尸的进化怎么会这么快?难不成丧尸才是人类进化的方向?   不不不,就算是人类,也不想变成这种丑陋的、对新鲜的血肉有渴望的怪物,他们不约!   **   随着在医院待的时间越久,白雪菲就越后悔先前没有找理由逃脱这次的任务。   她真的没想到,末世这才开始几天啊,就有丧尸进化了,这肯定是三阶的丧尸,否则实力不会这么强。   她心里震惊,这只丧尸究竟吃什么,进化得这么快?难不成太平间的尸体就这么营养?   在白雪菲的思索间,只见被那瘦小丧尸一拳头打碎的砖块,竟然朝她脑袋砸下来,她下意识闪开,结果发现自己这一动,竟然将自己整个人都凑到丧尸面前。   白雪菲差点崩溃了。   “啊啊啊……”她的脑袋一片空白,握紧唐刀,盲目乱砍。   白雪菲其实并未觉醒异能,虽然重生后,她有意识地锻炼身体,体能变好,杀一阶丧尸轻而易举,二阶丧尸也能打一打,但面对三阶的变异丧尸,那就是送菜的。   后面的江敏若咬牙大吼:“闪开啊!”   紧急关头,她完全忘记自己和白雪菲之间的不对付,用尽吃奶的力气,加上速度加持,握紧了唐刀就冲上去。   “给我去死!”   “啊啊啊……”   白雪菲继续惨叫,看着那闪着冷锐之光的唐刀朝她挥过来,她的脑袋依然一片空白,此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完了,江圣母不装了,她肯定是想趁机杀了自己!   哪知,江敏若却从白雪菲身边闪过,手起刀落, 丧尸的一条腿被砍断的同时,手里的刀也断成了两截。   瘦小丧尸呲牙咧嘴,发出嘶吼声,它拖着流血的一条腿,仿佛不知道痛似的,转身朝江敏若扑过来。   一个异能者士兵赶紧过去,子弹阻止丧尸的行动。   密集的子弹向丧尸射击,一会儿后,只见半个脑袋都被打碎的丧尸趴在地上,已经一动不动。   江敏若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看到这一幕的其他人也被刚才惊险的情形吓住,这真是千钧一发。   这时,一道怒吼声响起:“江敏若,你为什么不打丧尸的头!”   差点被吓死、总算回过神来的白雪菲都快气死了,她跳起身,愤怒地说:“难不成你觉得丧尸可怜,要放它一马?”   闻言,在场的人都转头得看向江敏若,就连水系异能者的小姐姐眼神也有些不对。   “我又不是白痴!”江敏若生气地道。   她就不明白了,为什么白雪菲老是针对自己?   江敏若气愤地解释道:“丧尸的头骨比腿骨还硬,我根本没把握能砍下来!再说了,丧尸的速度那么快,你以为它会乖乖伸头过来让你砍吗?”   闻言,水系异能者的小姐姐不由得点头。   这只丧尸的速度快、力气大,还会闪躲,确实难爆头。   众人也看到江敏若先前用的那把唐刀,已经断成两截,她还是力量异能者呢,可见那丧尸的身体有多坚硬,头部肯定更坚硬。   江敏若仍是很生气,“还有,我刚才救了你,你对救命恩人就这态度?”   “我也救过你!”白雪菲愤怒地说。   江敏若呵呵一声,“你说救过我就救过我吧,感谢你当着我的脸,一刀砍了慢吞吞的一阶丧尸,虽然我自觉当时不用你救也没事,虽然我满脸都是丧尸的血和脑浆,还做了好几天噩梦……但你都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认了。今天我也救了你一次,咱们互不相欠了。”   江敏若说到最后,讽刺地笑了笑,宣泄这些天累积的愤怒。   刚才为了救白雪菲,她也差点死掉了,结果换来的却是白雪菲狼心狗肺的质问。她突然觉得有些厌倦,人类亡族灭种的危机就在眼前,今天还活着,明天说不定就会变成尸体,她不想再和白雪菲玩勾心斗角的游戏了。   “对了,下次你不用再来救我了,免得所有人都觉得你是我救命恩人,我得跪舔你才对得起你的救命之恩。”   江敏若拎起断刀,刀刃还剩一半,应该还能用。   她的眉眼冷淡,“还有我的手镯,那是我去世的外婆留给我的,你得还我,就算我死了,我妈也会追究,这是我家五代传下来的传家宝,别再口口声声说赔钱。”   江敏若转头看向白雪菲,眉目之间尽是冷意:“以后除了还镯子,你不要再和我说话,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情意,友情没有,同窗之情更没有!”   白雪菲闻言,又是激动又是气愤,“我就知道你在装,果然圣母都是装出来的……”她真的很想让上辈子那些视江敏若为女神的男人看看她的真面目,尤其是风烈,那么矜贵强大的男人,竟然被江敏若的假面目骗得团团转。   在场的人都是一脸不耐烦,都什么时候了,还不看场合的吵架。   握住青藤的少年面露惊慌之色,急急地道:“不好,刚才的声音吸引医院的丧尸过来了……你们听到了吗?医院里至少还有三个变异丧尸。”   他还只是一个高中生,尚未成年,也是在场年纪最小的,若不是他觉醒了木系异能,耳朵好像也觉醒了听力方面的异能,军队的领导根本不会派他过来。   在场的人听后,都打了个寒战,如果是刚才那个级别的丧尸再来三个的话……   “说不定比这个丧尸更厉害,如果那些丧尸已经喝光血库的血的话……”   说话的男人三十岁上下,长相斯文,他本来就是在第三医院工作的医生,觉醒的异能是一种灵觉,灵觉加强到能短时间预测祸福,他的灵觉虽然接近预言,但基本都是好的不灵坏的灵,人称“乌鸦嘴”。   他的话才刚说出口,众人的脸色就变了。   这不是预言,这是事实!   也只有喝光血库的丧尸才能进化得这么快,太平间的尸体再多,也不可能提供得了这么多进化的能量。   所有人的心都是一沉,这样的丧尸若是跑出去的话,京州还有活人吗?   孙莱拿手机的手抖了一下,她突然想起两天前闯进京州大学的丧尸,杀了好几个人,它都是先咬破喉咙喝血。   丧尸智商没这么高,这只却专门挑人的喉咙咬,说明它之前就知道人血能给它带来好处。   白雪菲终于清醒过来,顾不得再挑破江敏若的真面目,她的额头都是汗,急忙道:“医院外面有个停车场,引它们过去。”   “为什么引进停车场?”   “笨啊,当然是停车场可以封闭起来。”   在场的几个军人对视一眼,可以封闭的停车场……这个办法确实好,不然他们还担心丧尸跑出去。   “就这么办!”领头的一名武警握紧了手里的枪,脸上都是坚毅,“不能让它们离开!京州会变成人间地狱的!”   这时,又听到白雪菲道:“将丧尸引进停车场后,可以炸死它们。”   在场的武警同样对视一眼,他们确实带了炸弹,但停车场如果有车的话,用炸弹不安全。   “就是要不安全。”白雪菲眼睛熠熠生光,声音高亢,“停车场的爆炸足以将变异丧尸炸成灰烬。”   她的男神风烈有一次就是这样,一脸平静地将一大群丧尸送上西天。   虽然她目前尚没有那么强大的实力,做不到男神所做的盛举,但这绝对是她传奇一生的开始。   *   结果,白雪菲很生气,她本以为这是她一生传奇的开始的。   山河破碎,风雨飘摇,英雄辈出。   那些在黑暗之中看不到希望的末世里横空出世的英雄,就像天空闪耀的星子,仿佛统治了黑夜。   她上辈子也看过很多报道,关于末世最著名的十场战争,尤其是关于风烈的。   风烈在一个医药仓库收集物资的过程中,非常不幸地遇到丧尸潮,成千上万的丧尸,一眼看不到头。   当时接任务的队伍都以为他们活不成了,十分悲观,直到风烈亲自出面,将丧尸引到附近一个大停车场。   停车场里,有无数油箱里还有油的车,有他事先冰冻好、现在已经开始融化——对丧尸而言特别美味的异能者的血,还有一桶桶埋在地下的汽油。   那一次,他收割了数万只丧尸,成功地奠定了丧尸第一杀神之名。   这一次,白雪菲也打算照做,抄风烈的作业。   停车场附近就有了,血袋她也提前冻好放在空间里,汽油也有了,只要将丧尸引到停车场全烧死……   烧死三个变异丧尸,足以让她扬名世界。   可是白雪菲没想到的是,当她刚提出这个想法,周围的人看她的眼神都变了。   碍于她是珍贵的空间异能,武警的领队十分委婉地和她说,这个停车场里的车有很多是世界名车,他们赔不起。   白雪菲:“……”   都什么时候了,他们竟然考虑这种事?   不得不说,白雪菲此时是震怒的,要不是情况不允许,她都想直接弄死这群阻碍她扬名的人。   她忍耐地说:“如果变异丧尸跑出来,京州将会变成地狱,相比起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应该放一边吧?”   末世后的植物疯长,甚至会顶开道路上的水泥块和柏油,若是不细心看,都不知道哪里是道路、哪里是森林,车自然也变成了废铁,不管多贵的车都一样。   停车场的名车能为变异丧尸送葬,是它们的荣幸。   人群之中,孙莱边拍摄边思考。   她实在不明白,贫穷如白雪菲,她怎么说得出这种“视金钱如粪土”的话?末世开始才这么几天,她怎么变化这么大的?   414宿舍的四大美人很出名,江敏若、高文楠和孙莱三人称得上白富美,白雪菲只占了白和美,却不富。   每次她们三人在一起谈论奢侈品牌和定制礼服,以及纸醉金迷的宴会的时候,白雪菲就会默默地转过身,或是去刷手机或是看书,一副不在意的模样。   那时候,她总在心里冷哼白雪菲的做作,明明是在偷听嘛,明明羡慕又嫉妒,虚伪之极!   孙莱虽然也嫉妒江敏若,但她确实有高傲的本钱。   除开家世,她本人一直在做直播,已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红。   她从小就被父母捧着长大,自然没有“体贴”这种伟大的优点。然而,让她想不到的是,她自己没有,家世、样貌比她更优越的江敏若竟然有,她虽然行事大大咧咧的,甚至有点粗心,在发现白雪菲的不自在后,她居然会认真地对自己和高文楠说,以后在宿舍话题还是接地气些。   高文楠当时不以为然,但她本身只愿意将自己与更优秀的人比较,自然不屑在一个穷人面前炫富,伤害她脆弱的自尊。   孙莱倒是没有这种不屑,但白菲雪总是一副被伤害的模样,莲味太重了,久而久之,她也不屑。   想到这些,孙莱都忍不住想问:“难道空间异能就能让人变化这么大?”   手持青藤的高中生正好站在她附近,转头问:“姐姐,你说什么呢?”   孙莱不想教坏弟弟,随口道:“哦,我是说,异能能让一个胆小的鹌鹑变得骄傲的孔雀。”   白雪菲还在努力地说服那些军人和武警,将停车场炸了是多么棒的想法。   直到其中一人脱口而出:“白雪菲同学,你若是有钱赔偿,咱们没意见,我估算一下,十亿应该差不多了。”   白雪菲:“……”   瞬间,白雪菲的嘴巴仿佛被缝了起来,她又羞又恼,只觉得在场的人都在嘲笑她穷。   她气恨之极,这些没见识的,若是他们知道上辈子是什么情况,就知道钱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   “啊,援军来了!”   拿着望远镜、躲在窗后警戒的武警一脸喜色地说,远处的同伴正用手势通知他们,援军将从天而降。   江敏若抬眼看向天空,“从天而降?不是说现在天空不安全吗?”   其他人也是满脸好奇之色,纷纷趴在窗边张望。   只见蓝天下,直升机仿佛一只大鸟,朝他们飞了过来。   领头的军人喜道:“咱们先去住院部顶楼等他们。”   住院部顶楼有直升机停放处。   众人来到住院部顶楼,就见直升飞机已经停在那里。   当看到救援的人员从直升飞机下来时,白雪菲的心砰砰跳,血液冲上大脑。   她整个人晕晕乎乎的,脸颊有如三月的桃花,染上红晕。   自己这是在做梦吗?这次来的人居然是她念念不忘的男神!   即使男神此时浑身武装,头盔下只露出一双明亮敏锐的双眼,白雪菲仍是能瞬间就认出他。   就是这双眼睛的主人,贯穿她上辈子灰暗又无望的末世里所有的幻想。   白雪菲又是惊喜又是期待,甚至忍不住想,她今天的妆容会不会太淡?衣服是不是太朴素?   完全没注意到,那从直升飞机下来的男人,此时看着她的眼神有多冰冷。   接下来,已经没有京州异能者的什么事。   或者说,京州异能者只需要跟在这群来自京城的异能者军人后面行事即可,不需要他们再往前冲,顶住所有的危险。   “这些是京城来的异能者真厉害啊!”   “他们可是从军队中出来的异能者军人,当然就是厉害!”   当武警们配合他们对付丧尸的时候,这些武警们眼睛闪闪发光,“天啊,不愧是祖国爸爸,这么短的时间,就已经研究出对付丧尸的武器了!你们看那枪,也不知子弹是什么,丧尸中了就倒下了。”   只要是当兵的,对武器都心痒难耐,他们盘算着一定要跟上头的人说,这种对付丧尸的武器,一定要多多益善!   京城来的异能者军人面不改色的将三只变异丧尸收拾了,然后将它们的尸体装进特制的笼子里。   直到所有任务完成,领头的男人终于脱下头盔,对着想入非非的白雪菲开怼。   “蠢货!你算过停车场周围的居民有多少吗?”   “你想烧死丧尸?你这是想杀人吧?”   “丧尸没脚吗?会乖乖地留在那里,让你烧?”   若是停车场爆炸,不是死丧尸,而是让住在附近的居民们上天。   这女人不是蠢就是坏!   啧,看她浓妆艳抹的模样,一副“人群之中我最靓”的自信,从此普信女都有了样板。   领头的男人不过二十出头,身高腿长,面容堪比明星,一身强悍凛冽的气势,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明星比得无地自容。   此时这个英俊的男人看白雪菲的眼神,有如看智障。   他骂起人来,丝毫不给人面子,堪称毒舌。   “听说你是京州大学的学生?你高考作弊了吗?还是京州大学降分录取智障了?”   当时,他们在直升机上, 听到这边出了一个炸停车场的主意,男人差点以为流星雨带来的病毒不止让人变丧尸,还能让人降智商。   他的目光锐利地盯着白雪菲,没有因为她是一个女生就留情面。   在大是大非上,不分男女,不管是谁,都必须接受批评惩罚。   “听说你是空间异能?这异能挑人怎么就不挑智商呢?”   白雪菲整个人都呆在那里,表情空白。   等她回过神,只觉得羞愤欲死!为什么骂她的偏偏是风烈?而且她怎么不知道风烈居然是出身军队?   她委屈又不忿。   明明这个火烧丧尸的法子,就是风烈最先想出来的!   从那之后,多少火系异能者向风烈学习,自风烈之后,无数人崇拜火系异能者,天命之子的雷系、空间系异能都没那么多人羡慕了。   风烈发明的火系异能使用方法公布出去后,死在火系异能者手里的丧尸数都数不清,为什么风烈做得,自己却做不得……   眼前的这个是自己一直向往的男神,纵使白雪菲此时难堪之极,仍是忍不住想要挽回几分颜面,想让他对自己另眼相看。   她激动地说:“我、我这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如果三个变异丧尸——尤其是精神系丧尸跑出去的话,京州将会变成狩猎场的……风烈,你难道没想过后果吗?吃了人后,丧尸会进化,三阶、四阶丧尸足以毁灭整个京州……”   男人拧眉,男子汉气概十足的脸上,都是疑惑,“你喊谁?我不叫风烈。”   “你怎么可能不叫风烈?”   白雪菲整个人都傻了,上辈子她偷偷将风烈的照片贴在床头,可以说他的每一根头发都熟悉得不行,她不可能认错人。   男人皱眉,他妈妈是姓风不错,但他爸姓温,他叫温安烈。   “不可能!”白雪菲睁大双眼,震惊极了。   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与上辈子不一样的事?甚至连人都变了!她重生的世界真的和上辈子一样吗?为什么末世时间变了,丧尸变了,人也变了?难不成这是平行世界?   一直旁观的娃娃脸士兵见状,暗自叹气。   队长这辈子肯定是要注孤生了,当然面前这个脑袋和心性都没一样出挑的美人不是不应该骂,只是他骂得太没风度。   空间异能多珍贵啊,冲着这异能,也别这么挑剔脑子嘛。   看这小美人多可怜啊,在队长嘴里,竟然和狗屎一样令人嫌弃。   旁边一道声音淡淡地提醒道:“就算是狗屎,也想不出炸掉停车场害死无辜百姓的事。”   说话的是一个长相白皙精致的俊美少年,光是这外形,仿佛随时能出道,却偏偏选择去当兵,这一身军装,越发显得他身高腿长,俊美非凡。   不止是那娃娃脸士兵,同来的士兵俱是神色一凛。   他们将视线挪到笼子里的变异丧尸身上。   这三变异丧尸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特点,脑袋都是地中海。医生嘛,有多少能保住自己头发的?变成丧尸后,自然不可能凭空长出头发,帅不到哪去。   但蛇蝎美人不能多看,只能看丧尸了,多辣点眼睛,脑子里的水就能少点。 第213章 213 空间被夺后11   同样盯着那几个丧尸尸体看的,还有江敏若。   那只精神系丧尸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高瘦医生,半破的衣服下,露出两道白惨惨的排骨,标准的排骨胸,头发倒是不像另外两个是中间溜冰场两边铁栅栏的地中海,而是高发际线,高得像某朝代的月亮头,只有后脑勺的半边有头发。   “这是步医生。”三医院的那名灵觉系异能的医生一脸伤感地说,“其实他是咱们医院最好的脑外科医生……全国各地不知多省患者找他动手术。”   闻言,在场的人都面露恻然之色。   江敏若眼里也露出遗憾又可惜的神色,四十多岁正是医生最有经验的时候,国家损失了一位名医,真是太可惜了。   “这个是王医生,那个是方医生。”灵觉系异能者说话的声音渐渐地带着哭腔,他捂着眼,继续说,“老天不长眼,他们都是三医院的王牌医生,都是救死扶伤的好医生。”   流星雨下来的时候,他们应该是在血库里商量病人的手术事宜,如果他们知道自己变成丧尸后,会将血库里的血全喝光导致进化,还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他们肯定宁可拿手术刀直接抹自己的脖子。   救死扶伤的医生最后变成杀人无数的丧尸,实在太悲哀了。   温安烈转头时,看到的是江敏若和那灵觉系异能者对着三个变异丧尸的尸体抹泪的情景。   江敏若原本是在安慰灵觉系异能者的医生,说着说着,自己反倒忍不住哭了起来。她的性格虽然大大咧咧的,却容易与人共情,看部悲剧的电影,都能哭得稀里哗啦的。   末世后,她都不敢看视频里的那些人间惨剧,每看一次,就会哭一次。   挺拔坚毅的男人定定地看了会儿那张哭得一塌糊涂的脸,转头道:“盛安邦,你过来给这个空间异能者科普一下刑法,告诉她杀人犯的下场。”   话落,就见腰细腿长貌美如花的少年——盛安邦走过来,他板着脸,对已经神魂出窍的白雪菲科普杀人犯,尤其是无差别杀人的杀人犯有什么下场。   然后,当他眼角余光瞄到队长接下来的行为时,觉得自己的眼睛快要抽筋了。   队长,你让我应付这个有杀人犯资质女孩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去泡妞?   温安烈迈着大长腿,走到江敏若面前。   他递了一张纸巾过去,盯着她的脸,忍不住说:“你……你哭得太厉害,鼻涕冒泡泡了。”   江敏若先是一愣,然后小脸一板,张嘴想骂人。   屁个鼻涕泡泡啊!她这么漂亮的美人,哭起来那叫仙女落泪、梨花带雨!这男人到底懂不懂啊?!!!   哪知道刚想开口,就听到“噗”的一声,鼻涕真的冒泡泡了。   江敏若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一把将男人手上的纸巾抢了过来,转过身去擦鼻涕。   可恶可恶!太丢人了!   她发誓,这男人要是敢笑她,就剁了他喂丧尸!   “你叫什么   名字?”江敏若瓮声瓮气地问,   “嗤”的一声揉了一团馄饨出来,   嫌弃地来个十米投篮,将那团纸巾丢进垃圾桶。   嗯,原来是觉醒了力量系的异能吗?   温安烈看着那团消失的纸巾,向来清冷的脸庞上露出淡淡的笑意。   刚才那话刚出口后,他就发现自己唐突了,不应该对着一个女孩子说这种话,他常年待在军营里,和战友们说话都是直来直去的,有什么就说什么,已经养成大老粗的性格,不禁有些懊恼自己不擅与女人相处。   来之前,他还想过,江教授的女儿说不定是个任性又嚣张的大小姐,没想到本人其实是个天真骄傲的小公主。   这段时间,她大概过得不太好,明亮的双眼已经染上阴影,可眼睛里的东西依旧很纯粹。   “我叫温安烈。”温安烈沉吟片刻,又递出一张纸巾,“你灰头土脸的模样挺丑的,还是擦擦吧。”   江敏若听到这里,都不想生气了。   她一脸平静地问:“温先生一定母胎单身吧?”但凡他有个女朋友,都说不出这种注孤身的话。   温安烈有点奇怪,怎么话题转到他有没有女朋友上了?看她的模样也不像对他一见钟情的样子,对他一见钟情的表现不是这样的,实例请看旁边那个脑残空间异能者。   他一脸诚实地说:“我工作忙,没时间谈恋爱。”然后又问,“你叫江敏若是吗?我看过江教授的手机,他的屏保是你的相片。”   温安烈说着,不禁想起见到变成丧尸后的江教授的情景。   自从变成丧尸后,江教授都不会说人话了,他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剪指甲,然后点开手机看女儿的照片。   丧尸江教授的皮肤很冷,蓝中带着白,他的眼睛瞳孔缩小,看着有些可怕,可当他看女儿的相片时,眼里却是一片温柔。   温安烈刚开始时相当警惕,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但看到江教授凝视女儿相片的模样,他就觉得没必要那么提防,人是变成丧尸了,但他的心还是属于人类。   温安烈想到江教授变成丧尸后,还在战战兢兢地工作,每当工作累了,就看女儿的相片,声音转换头盔里传出的声音听着瓮声瓮气的。   “我为什么变成丧尸后还有人类的理智?嗬嗬嗬……”丧尸的笑声听起来有些可怕,但浓烈的父爱让听到的人都感受到了。   “大概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死了,我的女儿一定会很伤心吧。”   “不要小瞧一个父亲的决心啊!敏若如果过得不好的话,大概我的棺材板永远都盖不上吧。”   江敏若愣愣地看着他,此时她已经完全不介意温安烈说的那些话,所有的心思都被他透露的消息吸引住。   “你是说我爸爸?”她焦急地上前,一把抓着他的袖子,急急地问,“我爸爸还好吗?他现在怎么样?”   温安烈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道:“江小姐,你的爸爸很爱您。”   他的声音变得极为柔和,当然,那些不认识他的人听来,还是十分冷硬,只有他的战友,以及白雪菲知道,他对江敏若态度非常不一样。   白雪菲快疯了。   她从未想过有些事,条件不同、后果也不同,需要考虑能不能做。   上辈子的风烈能做,是因为那时候末世已经过去好几年,活着的人都已经进入基地里,所以风烈当时将丧尸困在停车场,炸了停车场,也不会波及到活着的人。   而现在,末世才刚开始几天?医院停车场附近可是有不少活着的居民,要是引爆停车场,将会波及到附近的居民。   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此时,白雪菲满脑子都是被暗恋的男神骂了,她没想过风烈此举救了无数无辜民众,也没想自己差点成为杀人犯。   毕竟在末世待久了,杀丧尸和杀人都显得稀松平常。   就算已经重生,就算知道这辈子的末世和上辈子不同,某些时候,白雪菲也完全没转过想法。   或者说,她并不想转变想法,因为这将会预示着她的失败。   白雪菲盯着江敏若,现在她满心满眼都是妒恨,妒恨温安烈对江敏若的殷勤,难道圣母之光就这么厉害吗?   到处普照众生?   盛安邦看着明显走神,根本没听他说话的白雪菲,俊秀的脸上都是冷意。   “白小姐,我说话的时候,希望你认真听。”他的声音冷冽,“刑法太厚,你读不完也没关系,我希望你以后能打消杀人的念头。”   他见过很多杀人犯,那种不将人命放眼里的连环杀人犯,看人的眼神和待割的韭菜差不多,就像现在的白雪菲一样。   他不知道白雪菲的空间异能有多了不起,他只知道自己握枪的手正在蠢蠢欲动。   白雪菲原本对盛安邦印象还不错的,毕竟长得这么好看又有气质的男人,总是得到优待的。   直到他开口时,她的芳心顿时碎了一地。   现在的男人怎么回事?怎么一个比一个没风度?不,温安烈对江敏若挺有风度的,只是对自己没风度!   为什么圣母表会有万人迷的属性?她不能理解!   “我可以告你诽谤!”白雪菲眯起眼,上下打量盛安邦。   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她上辈子不可能没见过……等等,他姓盛?上辈子风烈接受采访时说过,他这辈子最好的兄弟姓盛,死在末世的第一年。   想到这里,白雪菲顿时颇有优越感地看他一眼,心平气和了。   啧,一个短命鬼,她跟他计较那么多干嘛。   盛安邦则沉下脸,心里头的那种怪异感又来了。   又是这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这个白雪菲看他的眼神,带着怜悯和不屑,仿佛在看一只漂亮的、即将死去的鸟儿。   一个普通人出身,据说在末世前还有几分自卑,只有在对学校非富即贵的男生时才表现出上进阳光可爱的形象的女人……   盛安邦看人的眼光很准,来之前,他就   看过白雪菲的相关资料,毕竟这是一个难得的空间异能者。从资料上来看,明显以前的白雪菲是个有点小聪明、希望靠自己美貌和努力钓上金龟婿的大学女生,性格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白雪菲变得如此自信狂妄?   现在末世不过第六天,难不成六天的时间,就能让一个人有天渊之别?   不过,这倒是很有意思。   盛安邦不动声色地打量白雪菲,想到现在奇奇怪怪的异能都有,据说警察系统中还有个觉醒了只要触摸物体就知道它过去历史的异能。   据说当时那警察哈哈大笑三声,然后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关在档案室里,查那堆积年的悬案疑案,发誓要将所有号称不可能查出的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此外,还有一个觉醒了读心术的年轻警察。   他非常开心,正准备写申请去刑讯犯人的时候,哪知道被江教授要走了。   丧尸江教授嫌弃声音转换头盔麻烦又难看,希望读心术异能者能当他的口替,结果发现,觉醒读心术异能的警察竟然只能读出人的心,读不出丧尸的内心,这让江教授颇为失望。   看来这个白雪菲绝对有问题!   盛安邦暗忖,觉得有必要借那个读心术警察过来查一查她的底。   白雪菲不知道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她的目光依然阴冷地扫向相谈正欢的温安烈和江敏若。   这个世上没有拆都拆不散的情侣,如果有,那就让一方死去、最好死得魂飞魄散。   末世什么都有,她不允许有人鬼情未了!   江敏若如果知道白雪菲对自己嫉妒得快要发疯,肯定不介意多对温安烈笑笑,可惜她不知道,因为此时她也没办法思考别的事。   “我亲爸真的没事吗?是我亲爸让你们来救我的?”   江敏若很激动,然后眼泪不禁流了下来,赶紧捂住自己的脸。   她担心了很久,以为亲爸真的出事了,她以后再也看不到她的亲爸爸……   江敏若只是短暂了哭了下,知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   她抹去眼泪,眼睛红通通的,说道:“我都快吓死了!之前我一直打他电话都不通,发短信给他也不回……后来信号越来越差,我在京城的家人一个都联系不上了。”   说到这里,她急急地问:“对了,京城怎么样?现在最话打不通,我对京城的信息一知半解的……”说到最后,她都有些语无伦次,“京城人那么多,一成人变成丧尸也很可怕了……”   温安烈耐心地一一回答她的问题。   最后道:“江小姐,您父亲在京城等您。”   江敏若笑道:“叫我敏若就好,别您啊您的,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怪不好意思的。”   现在知道自己亲爸什么事都没有,江敏若心情好极了,只觉得眼前的直男一点都不讨厌,说的话也异常的悦耳动听。   温安烈从善如流,继续道:“敏若,江教授十分想念你,他为你   茶不思饭不想的,   食欲都下降了。”   以前可是一天能干掉十只鸡,   后来一天才吃九只,胃口确实差了点。   江敏若听后,眼眶微红,哽咽道:“我也想亲爸,还想我妈妈,爸爸还有宋之源那个臭屁鬼,我早就想回家,可火车飞机全停了,高速堵车……”   **   京城派遣的军队的到来,给焦头烂额的京州带来了爆炸的消息。   “能吸引丧尸的音波器?”异能者们高兴得不行,“还给咱们京州送来了两个?足以涵盖整个京州?哎哟,实在是太好啦,这样京州就安全了,我们也不用再害怕了。”   “那意思是,京城现在很安全喽?”   俊美的兵哥哥盛安邦被众人团团包围着,只能一一回答他们的疑问。   几个战友们下意识地后退几步。   男人嘛,果然还是长得黑点、有男子气概点好,像盛安邦这种长得太俊美的,去哪都闹腾。   盛安邦露出招牌的笑容:“你们放心,京州很快也和京城一样安全的!”   明明武力值超高、却因为长相好看,以至于被当成军人脸面后,他也习惯性当自己作为军中的宣传。   他对周围的人道:“一阶的丧尸并不可怕,将他们集中关起来,再拿着武器守着就行。二阶丧尸的话,咱们有音波器,可以吸引它们自投罗网,你们别担心,咱们国家很快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了。”   听到这话,几个感性的女生已经哇的一声哭出来。   末世前,她们怨天怨地,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末世来临后,才知道以前的日子多么可贵。   盛安邦应付完那些人后,又去和京州的政府官员扯皮。   温安烈则心安理得地邀请江敏若,去小会议室那里喝茶。   温安烈看向换了一身衣服,将脸洗干净后的娇美少女,正色道:“末世后空中已经不安全,战斗机经过改造勉强能用,所以如果你要和我们一起回京城,只能通过陆路……”   如今蓝星的卫星信号紊乱,星球的磁场也跟着变化,天上的鸟儿焦躁混乱变得有攻击性,温安烈没说,其实他们坐上飞机前,都提前写好了遗书。   将音波器送到形势最严峻的京州后,其余的地方便可以徐徐图之。   他们现下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处理陆路上的丧尸,交通大枢纽必须要顺畅,上面的信息才能发放下来。   温安烈道:“你可以先在京州等候的,我已经估算过,最多半个月,高速路就能顺畅通行了。”   顺畅当然不是指堵在高速路上的车全撤离高速,他的意思是处理掉停滞在高速路上的丧尸。   “我和你们一起去!”江敏若想都没想地说,“我想,在能确保京州的安全后,京州政府应该也会号召异能者去清理高速上的丧尸,就算没有你们,我也会报名的。”   江敏若说得没错,在得知异能者要去清理高速路的丧尸后,这群热血沸腾的大学生们都表示,他们可以一起去清理   的。   既然连对付丧尸的音波武器都发明了,那这一路上肯定危险不到哪去,高速路上也没什么血站,不会出现什么变异丧尸。   白雪菲也顾不上矜持,答应跟着一起去。   京城才是全国的中心之地,她想走向巅峰,那就要去到处都是人杰的地方。   她给的理由也很充足,“我是空间异能,我报名参加清理高速。”   那正在给藤条输送异能的瘦小男生不禁有些奇怪,不过是去清理高速路,白雪菲有必要这么开心吗?   他问道:“白雪菲,你不回家吗?”   白雪菲当即露出一脸担心的模样,眼眶还有些红,“我家里人觉得,京城比较安全,不顾我的劝说,要到京城去讨生活……现在电话不通,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哪了,只能去京城等他们。风……温先生,我的空间异能很有用的,有五十多平方呢,可以帮你们带很多东西。”   她一脸期盼地看着温安烈。   温安烈礼貌性地拒绝,表示他们当兵的,扛着几十斤重的东西不成问题。况且,他们也没那么重的东西要拿。   至于武器,虽然重,但他们不握着武器不放心。   盛安邦看了看,俊美的脸带着几分笑意。   看来老温也不是傻子嘛,他肯定也是不放心这个叫白雪菲的女生。   说实话,知道她是京州大学的学生后,他也开始怀疑京州大学的招人标准了,蠢且毒,也不知她哪来这么大的自信。   白雪菲脸上露出遗憾之色,虽然被温安烈说了一通,但她还是不死心,毕竟这是上辈子的男神,她对他幻想了一辈子。   而且,他对江敏若的态度那么温柔,与那些中央空调相比,对待别的女孩是冰山、对待自己喜欢的人是雪化冰融,这种男人更容易让人心动。   没关系!   白雪菲暗忖,她会努力地让他发现自己的优点的。   相比起珍贵的空间异能,烂大街的力量异能简直就是不值一提,她会让他知道江敏若根本没资格与自己相提并论。   江敏若突然觉得有些冷,她左右看了看,看到阴冷地盯着自己的白雪菲。   “孙莱,我总觉得白雪菲看我的眼神不对劲。”她小声地嘀咕,“她之前看我是敌人,现在看我是情敌。”   感情史十分丰富的孙莱握住手机,努力地注意,不将温安烈等人拍进来,嘴里说道:“不奇怪啊,男色惑人嘛。”   江敏若疑惑地看向温安烈,她和他没什么吧?   所以,这白雪菲想去追男人关她什么事?她真是太冤枉了。   孙莱说:“其实仔细想想,她现在比以前好,之前她看你时眼里有刀,恨不得杀了你,现在看你则是有醋。”   说到这里,她有些想笑。   像温安烈这样的人杰,他的出身、气质看着就不凡。而多了空间异能的白雪菲,就像多了几十个胆,大概在她心里,现在全世界的男人都只有她挑选的份了吧。   曾经那个在学校里,只敢小心翼翼地靠近小富人家的男大学生,对自己有自知之明、从不接近大富大贵男人的小白花,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呢。   孙莱暗暗摇头,心里莫名地有些感慨。   小白花不知不觉中进化成了食人花,还不是强壮的食人花,随时可能会被人一刀砍断的那种。   江敏若听后,完全没放在心上。   她冷哼一声,她可不管白雪菲眼里是刀还是醋,只要白雪菲将她家传的手镯还给自己,她这辈子绝对不跟白雪菲多说一句话。   江敏若发誓,这辈子她从未像现在这般讨厌一个人。 第214章 214 空间被夺后12   温安烈让几个战友帮忙京州政府将丧尸集中管理,这事儿简单,毕竟有音波器在,丧尸会自动跑到几个聚集地。   只要丧尸集中到一起,京州很快就能恢复正常的秩序。   高文楠和孙莱知道江敏若要跟着军队一起离开,十分很羡慕。   她们也想回家。   可惜的是,他们清理的是通往京城的高速,她们家都不在京城。江敏若可以清理完后,就直接回家,得多爽啊。   “你们还是等等吧。”江敏若劝她们,“丧尸音波器才刚发明出来,至少得一个月才能够做到全国使用,到时候安全了,你们再回家吧。”   两人自然明白这道理。   高文楠有些焦急地说:“手机用不了,我担心我家里人。”虽然在末世第一天时通过电话,家里人都没什么事,可还是担心的。   京州都出现变异丧尸了,她家附近也是有医院的,要是丧尸也喝了血库里的血变异了咋办?   孙莱的眼睛转了转,忍不住说:“敏若,我决定也报名!我哥在京城,我可以去他那里!”到时候,她和她哥一起回老家也方便。   江敏若哪里不知道她,“我看你是想录视频吧。”   孙莱嘿嘿地笑一声,“我是学传媒的,我有必要将这一段历史记录下来!这是我的历史使命!”   她说得理直气壮,浑然忘记末世前,她的理想是当个人气主播,目的是赚钱。   **   黑色的重型机车,黑色的制服,大长腿翘臀的精悍男人,充斥着画面的浓浓荷尔蒙,仿佛是足以让女人流口水的《花花公主》杂志上的型男。   明明昨天还一个是不讨人喜欢的直男,今天性感得让人流鼻血。   在这一刻,江敏若突然非常理解白雪菲了,就连她都觉得有一身皮囊的直男就算不会说话,性格无趣之类的,都不是什么缺点了。   显然,白雪菲也是这么想的。   她的脸色绯红,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是空间异能,我可以帮上忙的……”   温安烈淡淡看了她一眼:“你的空间异能能装丧尸吗?”   白雪菲顿时僵住了,当然不能,而且空间里装满物资,装个丧尸还能用吗?   “你的异能适合后勤,到后边去。”温安烈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心,直男得十分彻底,他转过身看向一旁看热闹的江敏若,“敏若,你的力气异能派得上用场,坐我后面吧。”   江敏若本来觉得有点尴尬,她还没男朋友呢,也没和哪个异性如此靠近过,让她坐在男人的后面,摩托车的速度快,到时她不得不抱紧男人的腰……   不过,当她看到白雪菲一脸嫉恨的神情,马上乐滋滋地答应了。   “好的,温大哥,你的后背就交给我啦!”   她说得非常甜,手里挥着一根钢管。   宿舍的不锈钢晾衣杆已经劳苦功高地退休了,这根钢管是她从某个工地里捡的,重   量比晾衣杆还让她得心应手。   只见少女纤白的手拎着一根重量可观的钢管,仿佛拎着支钢笔般轻松,还颇有闲趣地在手上挽了几个剑花,转了两圈。   在场的军人有些羡慕她的力气。   金木水火土之类的异能也不是不好,不过男人嘛,还是最爱这种刚与力结合,硬碰硬的感觉,一棒子一个丧尸的暴力打击,才叫男人的浪漫。   发现江敏若又吸引众多男人的目光,白雪菲边走边在心里骂。   明明就是一个粗俗的男人婆,为什么总会觉醒万人迷属性?两辈子都一样,明明这辈子的空间被她抢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男人喜欢她?   一个皮肤黝黑的高大军人一把勾住盛安邦的脖子,低声问:“老盛啊,我咋觉得哪不对劲呢?队长这是铁树开花了?”   看那个珍稀的空间异能者都被队长刺得遍体鳞伤,而对江教授的女儿,队长却这么温柔,难不成看对眼了?   盛安邦似笑非笑地看着今天的衣服特别挺括的温队长,明明不会甜言蜜语,直男得不行的男人,居然玩一见钟情的把戏。   他真的要笑死了。   “队长再过几年就要奔三,这是他的初恋……”盛安邦说着,给队友使了个眼色,含蓄地说,“你懂的。”   皮肤黝黑的高大军人恍然大悟,声音里又是激动又是兴奋:“我懂,我懂!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错过这个,下次要让他动心,就不知猴年马月。队长说不定会一辈子打光棍……”   当兵的哪个耳朵不尖,其他人双眼早光,纷纷凑了过来,拉住盛安邦。   “老盛,追求你的女人能绕军营三圈,你最有经验了,一定要帮帮队长!”   “三队的队长夫人温柔体贴,还会给队里的小兵们煮面吃,咱们也想要嫂子煮面给咱们吃。”   盛安邦思考会儿,觉得就江敏若的家世和容貌,肯定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浑身上下就没伺候人的细胞!   他泼冷水,“你们还是幻想让队长给你们煮面吧。”   队友们还真的幻想起来。   然后,皮肤黝黑的高大军人首先摇头:“这年头的女孩子能下厨的没几个,还是让队长学学怎么做饭吧,能增加脱单的机率。”   很快,众人便开始出发。   只见一条公路上,几辆摩托奔弛在前面。   江敏若还是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路。   当摩托车从堵住路的小车顶上一路飙过去时,并且时不时来个空中360度旋转落地,江敏若还会尖叫出声。   这根本不是摩托,这是飞机啊啊啊!   后来她好像已经习惯了,当摩托车飞到栏杆上,江敏若还能拎着钢管痛击扑过来的丧尸,她一只手抓住摩托车架,另一只手拿着钢管将灵活的丧尸打下来,一只脚还猛踹从另一边飞扑过来的丧尸,成功地将丧尸满嘴牙踹了大半出来。   温安烈的车头一摆,轮子骑上丧尸   的脸,他将油门扭到底,撞上第二个丧尸的胸口。   后面跟着的盛安邦等人无语地表示,丧尸都被这两人抢光了,队长就不能留一两个给他们练练手吗?   温安烈道:“将这几个丧尸绑起来,栓到车后,下个路口有人来交接。”   跟在最后面的志愿者们穿着防护服,坐上三轮警用摩托。   他们羡慕地看着前面撒欢的几辆黑色猛兽,又是羡慕又是怀疑:“所以咱们是来干嘛的?”   孙莱拿着手机,眼睛贼亮地录下室友的英勇行为,理所当然地说:“当拉拉队来的,为他们打call!”   车队终于停下来,穿着统一防护服的志愿者跳下车,一辆辆小车检查过去。   空车不管,有尸体的才过来处理,这并不是个好差事,毕竟有些车上不乏死人,还有发酵了几天的尸体散发的味道,简直销魂,让人立地升天。   一个大学生模样的青年忍不住抱怨:“本来说好我们的主要工作是查漏补缺,提防有漏下的丧尸的。”他问周围的人,“你觉得会有丧尸漏下吗?”   那个力量异能的女生多帅气啊!   他也想像她这样直接对付丧尸,如果不面对面地与丧尸交战,刺激肾上腺激素,异能怎会提升?   这边,领头人吆喝道:“小心点,别将丧尸误认为是尸体!”   后面的人很悲催,有人都忍不住想哭,“呜呜……都是尸体,哪里有丧尸?丧尸都被前面的人绑起来拖走了。”   只见带着口罩、穿着防护服的大学生将尸体装进裹尸袋后,就跑到路边,掀开口罩就呕吐。   已经是末世第六天了,整整六天,还是大热天的,那尸臭味道薰得他快要晕过去,就算戴口罩也不顶事。   孙莱也觉得自己快要不行了。   还是那个木系异能的高中生看着这也不是办法,便跑到路边,找到一棵月季花,用异能将它催生,月季花迅速生长,并且一下子长出十几朵芬芳灿烂的月季花。   高中生将这花一人分了一朵,淡雅的花香弥漫。   孙莱眼睛一亮,“哎呀,这花真香,比玫瑰还香,太好闻了!我最好的香水都比不上这花。”   异能者们都深深地嗅着用异能催出来的月季花,只觉得香到心坎上。   “小兄弟啊,你这异能了不起,以后保证能年入千万!”一个火系异能者青年一把勾住高中生的脖子,“我跟你说啊,你随便催生几根人参,这辈子要房有房有车有车……”   高中生一脸茫然地说:“可我家本来就有房有车啊,房子几十套、车子十几辆呢,我对房子车子没要求,我就想知道我能不能当上公务员。”   火系异能者:“……”   高中生一脸腼腆地说:“只是,我的成绩不好,最多只能上个三本,国考又那么难,我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端上国家的饭碗,这得多光荣啊……”   在场的人都要听得快酸死了。   特别是那火系异能的青年,只觉得自己不该是火系异能,而是醋酸异能。   他哭丧着脸,“我既没房也没车,更没女朋友,火异能也不知能拿来干啥,你说我现在去报个新东方还来得及吗?”   高中生很诚恳地说:“可能来不及,厨艺又不止控火。”   旁边一个土系异能者一脸沧桑地说:“能理解,能理解!我也觉得这异能没啥用呢,除了去工地挖地基……唉,挖得只怕还没挖掘机好呢……想赚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呢,我唯一能想出的发家致富的方法,就只有去挖坟了。”   “这想法确实很刑!”   马上有人道:“不不不,兄弟,你想岔了!土系异能可以去种菜种水果的,土木都大有作为,现在的水果多贵啊,年入百万不是梦想。”   土系异能者摸头:“可我没种过地啊。”   “凡事都有第一次嘛,现在种菜的收入比大学生高,先从种菜开始呗……”   …………   众人畅想着异能的发财方法,闻着特别香的月季花,一时间只觉得处理尸体都没那么难受了。   白雪菲站在风口处,冷哼一声。   这些异能者真是可悲啊!居然就只想到当厨师做菜农,异能觉醒机率大概只有千分之一——不,或许是万分之一。   机率如此低,即使是最无用的异能,都能出人头地,结果他们想的就是找个好工作?   白雪菲转过头去,不想与这些低俗的人站一起。   无能无用又半点野心都没有,即使是上辈子,她也不会想要这样的人加入她的团队。   孙莱感觉到什么,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心里讽刺。   白雪菲总是自以为高人一等,难道她就没发现吗,异能者已经在隐隐在排斥她。刚开始时她不愿意处理尸体,领队还会说一声,现在都懒得说她,只当她是移动的仓库。说实话,即使白雪菲再觉醒几个异能,她都不会觉得白雪菲能做出什么大成就。   性格决定成就,这道理在白雪菲身上非常适用。   孙莱摸摸自己的下巴,如果白雪菲是末世里的女主,大概最适合她的结局,就是带着一大堆物资,和几个男人一起隐居,然后冷眼旁观人类灭绝吧。   想到这里,孙莱不禁抖了抖。   还是不能再想了,人都是社会性的动物,她最喜欢当个光芒万丈的人物,一群人为她打call,希望末世快点结束,到时候,她要将手上的资料上交给国家,然后去当个主持人或网红。   如果有越变越美的异能就好了,她觉得C位出道也挺不错的。   中午时分,众人休息的时候,政府派来的拖车和冷鲜大卡车过来了。   拖车先将路边阻碍的车辆拖走,生鲜冷冻大卡车则随后将放进裹尸袋的尸体拉走。   志愿者们胡乱地对付了一餐,喝点牛奶、吃点面包。   没人介意伙食太差,毕竟收集了一个早上的尸体,现在没有几个人有胃口吃大鱼大肉。   填饱   肚子后,他们坐上三轮警用车继续工作,没一会儿就追上前面的先遣部队。   孙莱揉了揉眼睛,“咦,你们看摩托车后的是什么?”   “好像是丧尸?被栓着跑?”   “……”   众人一脸无语地看着被绑住手、栓起来不得不迈着步伐,跟着摩托车跑的丧尸。   “这让我想起古装片里,女主被绳子绑起来,跟在马屁股后面跑的情形……”   “幸好这里没什么人权协会,没人叽叽歪歪。”   听到这话,孙莱一脸鄙视,“相信我,外国情况肯定比咱们还糟糕,说这话之前,要先看看自己屁股干净不干净。   第一天还有网时,她就看到外网上的视频了,不得不说自由的国家就是不一样,末世就是恶徒的狂欢,他们自由地打砸超市、自由地抢东西,人没死在丧尸手里而是死在自己的同类手中,那才是真正的地狱。   孙莱边说边将前面的情形拍下来,此时摩托车的速度并不快,丧尸皮糙肉厚又不知道累,物种都不同了,讲个屁的人权!   当然为了避免吃饱撑着的那些外国人叽歪,这段她不准备发出来。   一辆大卡车从他们身边开过来,卡车在丧尸旁边停下,兵哥哥们下了车,用绳子绕上几绕,将丧尸绑得结实,嘴巴塞上布团丢到大卡车上。   眼尖的高中生忍不住说:“咦,那车竟然有铁栏杆,以前是拉猪的吧?”   “难道变成丧尸后,人的尊严也消失了吗?”   “这不是尊严不尊严的事,只有这种车能塞足够多的丧尸,最重要的是安全。”   江敏若擦擦额头上的汗珠,第一天就抓了这么多丧尸,真是出乎她的意料。   “太阳快下山了吧?我想去洗个澡,不行的话擦擦身体也成。”孙莱走过来,她苦着脸,今天看到的尸体比一辈子都多,她感觉自己快要被尸臭腌入味了。   她期盼地看着这群兵哥哥们,“能不能找家服务站上个卫生间,再吃点东西?”   温安烈冷漠地回复:“不行!”   志愿者中的女孩子们夹紧双腿,苦着脸,“人有三急啊,大哥!”   之前,她们一群女孩子结伴到野外方便,那过程真是痛苦死了,草丛会割屁股,还担心有人路过被看见。   盛安邦继续摇头,在路边停车,温柔可亲地道:“不如,到草丛解决?”   在场的女生们的脸蛋瞬间涨红了。   在野外解决?现在?有这么多男生在,她们不要面子吗?而且提出的还是这么一个俊美的男人……   “不是有服务站吗?”白雪菲也很难受,她仗着有空间,吃东西喝水从未节省过,比其他女生更需要解决生理需求。“服务站的门很容易解决的。”   不说兵哥哥有枪,江敏若一拳头就可以打开,到时就是她高光时刻了,她只要一挥手,将服务站的物资收到空间,到时大伙吃东西就会想起她。   民以食为天,吃人的嘴软,拿人手短,她再放低身段,   谁会对一个掌控物资又温柔可爱的女孩子板起脸呢?   “我有空间,可以多装些水和食物。”白雪菲看向温安烈,笑容甜美极了,“温大哥,军队如果缺物资的话,我可以帮忙装点东西……”   温安烈冷着脸,并不想理会这个脑子有问题的女人。   盛安邦无奈,正想解释,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   “你没看到服务站都是铁将军把门吗?破门而入是小偷的行为。”   江敏若无语地看着白雪菲,有时候真想剖开她的脑袋看看她到底是什么结构,为何想法总是这么理所当然。   “江敏若说得对……”   京州大学的学生们低声附和着,先前他们被空间异能迷惑,只想讨好她,盲目地迎合。现在终于感觉到,白雪菲的脑子是有点问题啊,一开口就是犯罪的味儿。   “末世里,其实那些空间异能大多是小偷吧。”有人嘀咕着。   还是那种特过分的小偷,将食物全拿走,也不给别人留下一丁半点,更不会考虑有没有人会饿死。   空间异能者将所有的食物都收走了,那些好不容易穿越过无数危险来收集物资的人,看到空荡荡的超市,该有多绝望啊?   只要代入自己,就忍不住觉得窒息。   发现众人不赞同的目光,白雪菲的脸蛋瞬间涨得通红。   她又将此世误认为彼世了!   上辈子的人遇到超市就抢,哪有什么小偷不小偷的说法?超市的物品有保质值,他们拿走是为了避免浪费。   白雪菲也不是蠢的,几次三番被打击后,她终于正视这辈子的末世和上辈子不同,不能用上辈子的经验来衡量这辈子的事。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可以留下钱。”她努力为自己辩解。   “呵呵,将人家的门拆了,你以为人人都是圣人吗?”盛安邦实在忍不住了,他对这种假惺惺的女人厌恶得紧。   他们要是将人家超市的门拆了,就不担心有人偷偷将超市搬光吗?   白雪菲也不喜欢他。   经历末世后,是女人都知道有八块腹肌能打,费尔蒙爆棚男子气概十足的男人才是宝,像这种娘娘腔、小鲜肉,只有末世前的娱乐圈才受人追捧。   “我只是一时没想到而已,你们何必上纲上线的?”白雪菲一脸委屈。   她觉得任何事都不顺,开始觉得,自己或许是不该跟江敏若一起走的,虽然之前江敏若被她压得黯淡无光,可现在给她撑腰的人来了,她就抖起来了。   白雪菲眼中含泪,楚楚可怜地看向温安烈,“温大哥,我真不是故意的……”   温安烈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在心有所属的直男眼里,长得再好看、再动人的女人,都和路边的枯骨差不多。   他不容质疑地道:“十五分钟后出发,有需求的现在行动!”   志愿者的队伍里的气氛变得很沉闷。   孙莱忍不住离白雪菲远点,再次觉得不可思议,末世前白雪菲虽然爱好当小白花,可基本的三观还在,怎么末世才开始,三观完全歪到天去了?   很快,在前面探路的军人开着摩托回来了。   “前面一有家服务站,而且还是开门营业的,可以去那里休息。”   瞬间,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第215章 215 空间被抢后13   加油站和服务站的商店也陆续开业了。   店员们战战兢兢的,菜刀放在随手可及的地方,就怕哪里突然冒出一只丧尸。   给车辆加好油,人解决完生理需求后,又抓紧时间吃泡面填饱肚子。   中午就吃那点面包牛奶,还干了一天的活,异能者们现在只觉得自己饿得能吞下一头牛。   真的一头牛!   末世后的异能者都成了大胃王,尸体的味道都不能阻止肠胃对食物的渴望,心里反胃,但身体确实很诚实。   在吃东西的时候,有人和服务站的店员聊起天。   “哥们,你胆子可真大,现在还营业。”   “嗐,咱们也是刚开门的,昨天接到通知,说这条路要被清理了,咱们老板想都不想就说要营业,要为志愿者提供方便。”   店员小哥一脸热情地招待这些辛苦了一天的异能者,十分感激他们。   “我们老板带了很多蔬菜和火锅料过来,说给你们煮火锅!并不是我们舍不得肉啊,老板只是觉得你们和尸体打了一天的交道,肯定更想吃蔬菜。”   “还有面条米饭,管够!”   土系异能者感动地握住店员小哥的手:“你们老板实在太深思熟虑了,我们现在确实想吃蔬菜。”   “想吃肉丸子也可以下的。”店员小哥指着店内的大冰柜,“做麻辣烫的食材都在那呢,你们敞开吃啊,我们老板说他不收钱!”   几张桌子被拼到一起,三个电磁炉咕噜咕噜响着,食物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   江敏若和孙莱凑到一起嘀咕个没完,末世前的那点小矛盾,早就在几次并肩作战中消失了,现在两人的关系非常好。   “哎呀,你把我拍得太帅了吧?”江敏若握紧双手,“我觉得我突然间成了女侠!”   木系异能的高中生探头过来,笑嘻嘻地道:“我觉得江姐姐就像盖世英雄!”   “没错,就像好莱坞的大女主剧!”   众人纷纷开口恭维。   末世里,说空间和雷电冰等异能很了不起,可事实上,他们这点异能还真不值一提,还是力量异能简单快速,打起丧尸来非常爽快。   不管后期其他异能强大起来会有多厉害,但显然现阶段而言,还是力量异能称霸的时候。   服务员小哥殷切地将食材放放炉里,一边问道:“兵哥哥,你们是从京城来的?我们都听说了,京城到处安装了啥音波武器的,据说丧尸都被关起来了,安全得很。”   江敏若听后,骄傲地抬起头,这是她亲爸发明的!   不愧是爱研究胜于爱妻女的科学家,江教授就是牛!   服务站有充足的食物,领队懒得去找白雪菲,他又不是受气狂,哪受得了每次白雪菲从空间里取出物资给他时的高傲样?   仿佛他们在求着她乞怜似的。   明明大家都是志愿者,是平等的关系,怎么在她那里,就变成了她施   舍他们似的?   白雪菲这才发现,自己的人缘原来并不好,而江敏若的人缘仍是那么好。   她咬牙不语,心里愤恨不已。   之前她拉拢了一群马屁精,将江敏若怼得说不出话来,那时的江敏若灰溜溜的,这才过多久啊?她竟然又混开了。   果然不愧是女主吗,遇上男主就抖起来。   白雪菲暗暗地摸摸藏在袖子下的镯子,安慰自己,她还有空间手镯,等到了京城后,仗着空间手镯这个利器,谁不得将她供起来?   到时候,江敏若只有对她卑躬屈膝的份!   **   时间倒回末世降临的第四天。   “江教授。”   闷在防护服里的研究员走进一间特制防弹实验室,恭敬地对着一个脸色仿佛死人般青白的中年人道:“您要的感应头盔已经做好了。”   丧尸江教授费劲地拿起写字板:“放我头上试试。”   十分钟后,全身套在防护服里的青年研究员盯着与头盔连接在一起的电脑屏幕。   自从江教授变成丧尸后,手脚十分笨拙,嘴也发不出人类的声音,为了交流方便,他发明了感应头盔。   整个研究所的研究人员都快疯了,这不是末世前他们梦寐以求想要发明的全息吗?   丧尸江教授戴上感应头盔后,由衷地感到一阵放松,终于不用再沉默是金了,有什么就说什么的日子,真是太令人怀念了。   脑电波的速度快得让青年研究人员差点反应不过来,他盯着电脑屏幕上飞快往下拉的字幕,眼都要花了。   “江教授,您能慢点吗?”   丧尸江教授很不高兴,上面的字显示着:“小子,你近视又加重了?年轻人晚上别刷太多手机,眼会坏掉的。”   青年研究员一脸委屈。   现在全球的网络都没信号,他晚上都是在拼命地学习,用眼过度。   而江教授变成丧尸后,大脑二度发育,提出一堆又一堆理论,他只觉得高考时都没那么累,他容易么?   另一个房间里的监视器前,一群头发花白的专家们正盯着江教授脑电波连接的电脑屏幕。   见到这一幕,他们一拍大腿,“小王就是靠不住!你们瞧见了吗,刚才小江上传的是驱除丧尸的音波器的发明,小王这小子自己笨不反省就算了,居然叫江教授慢点!”   一个头发全白的老专家激动地站起来,心痒难耐,“快去叫小王滚回来,还是我去和小江面对面交流,隔着屏幕总不对味,灵感都少了。”   守在一旁的浑身武装的青年特种兵——温安烈赶紧拦下他:“何院士,不行,江教授……”   他是丧尸啊,还是对着人肉流口水的丧尸!   没看小王进去时,被防护服裹成粽子,就怕泄点人肉味,江教授闻到了食欲大发。   另一个老专家也忍不住,“拿防护服过来,我穿上总成了吧。”   这些勤务兵真是太不懂事了,找各种理由不让他们和小江接触,连防护服呼吸困难、怕他们中暑的理由都给扯出来。   头发全白的老专家蹦起来:“我来我来,老张你这么胖,爱出汗,防护服又闷热,这不跟蒸桑拿似的,我瘦我来!”   老张顿时气得不行:“老子这不叫胖,老子这叫壮!你瘦巴巴的穿上防护服肯定半小时就会晕倒……”   温安烈赶紧上前,拦住两位国宝级的科学家,“张老,于老,没必要,真的没必要,你们可以通过电话交流的。”   卫星信号出问题后,原始的电话成了研究所的主角。   “这搞得跟监狱似的。”   张老和于老都很不高兴地坐在防弹玻璃前,他们更想与江教授面对面地交流。   “我说你们也太大惊小怪了,不就是小江运气不好变成丧尸了嘛?全球丧尸两三千万总有的吧,压根儿就不稀奇,就你们如临大敌的!”老专家们越说越气,“就你们拦着不让咱们与小江接触,得误了多少事啊?之前你们还想将小江关起来,让咱们与他隔离呢……小江这孩子给国家做了多少贡献啊,有你们这样对待功臣的吗?也不怕人寒心,以后谁还愿意为国家工作!”   温安烈本就是十项全能的优秀兵王,最近又觉醒了异能,在军中的崇拜者一堆,偏偏在这些老专家教授面前只能当孙子。   他也不恼,相比起他,这些没觉醒任何异能的国宝们更重要,他有预感,异能解决不了丧尸,但科学肯定能。   此时,温安烈状似轻松的倚靠在墙上,他的身材挺拔,将自己隐在角落,用最不引人注意的视线观察玻璃墙内的丧尸教授,只有熟悉他的队友清楚,只要事情稍有不对,他就像追逐猎物的猎豹般快狠准的将敌人杀死。   果然,他将存在感降低后,那几个老教授们自在多了。   温安烈在脑海中翻出江教授的资料,江教授刚将自己上交国家,他这个实力最强又觉醒火异能的兵王立即被派来监视丧尸江教授。   温安烈的耳朵接收那些听不懂的科学知识,眼睛扫过密密麻麻的监视器。   这并不是他们苛刻,这也是江教授的意思,为免他们为难自己,要求将自己关起来,还笑着说他是先例,日后要是出了什么要上交国家的神奇物种,可以依此例处理。   江教授觉醒的异能太特殊了,是精神系异能,怎么看都是丧尸王的标配,还能控制人类的思维,研究所里是整个国家最尖端人才的集中地,要是被丧尸控制了就闹大发。   江教授真的很聪明,也识人心,在极端者提议要解剖江教授,然后关到不见天日的地下研究室让人研究前,自己提出将自己关起来,至于取皮肤组织头发抽血无不应允,这才打消上层的疑虑,   以何院士为首的国宝级科学家们特别不高兴,这些外行人懂什么?小江醉心研究,即使变成丧尸,那也是他们所里的研究人员,只要一心为国家作贡献,就不该以貌取人——不,不该以物种取人。   热得受不了的小王发现自己怎么也跟不上科学家们的思维后,沮丧地当个记录人员。   整个头颅套着头盔里的江教授十分高兴地和这些老专家们通过电脑对话,文字转成语音的技术早就有了,全息头盔真是太方便了。   “丧尸对声音不敏感,并不意味着对音波不敏感!事实上,我变成丧尸后才发现,丧尸王控制丧尸的精神力其实和音波有相同之处……而且有丧尸讨厌的音波,当然也有他们喜欢的音波。”   张老和于老认同地点头,“原理上是这样,咱们现在马上动手,争取早日发明出来。”   丧尸吃的人越多,就越灵活,日后肯定会进化,更难对付。   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减少人类的伤亡。   其实,何院士他们心里也有个隐秘的幻想,小江都能变成有理智有思想的丧尸,说不定其他丧尸也可以。   只要有理智,就不会乱吃人,丧尸还可以换个形式生存。   他们坚信有人类的心、人类的思维、人类的感情,那就还是人类,只是另类的人类罢了。   当然,就算不同物种也没关系,电视电影里不也一直播放着不同物种之间的相爱剧吗?什么《日光之城》、《惊世八百年》、《我和吸血鬼有个约会》之类的,这吸血鬼没问题,丧尸当然也没问题了。   于是,在这群科学家们的努力下,声波器在末世第五天发明出来了。   京城成为第一个没有丧尸的城市。   **   某个服务站的一个小房间里,温安烈守在门口。   江敏若窝在房间里,点开了已经不止看过一次的视频。   只见视频里,江教授戴着一个将他的鼻子、嘴巴遮得严严实实的头盔,但江敏若还是一眼认出这是她亲爸。   “闺女啊,爸爸不小心变成了丧尸。”江教授通过机器装换的声音有些失真和含糊,“爸爸快变成丧尸的时候,就想着啊,敏若怎么办呢?有人欺负你吗?你哭的时候没人给你撑腰怎么办?爸爸实在放心不下,就算是身在地狱,爸爸也要爬回人间找你……”   江敏若捂着嘴哭,想起末世后被白雪菲挤怼,被她的追随者孤立,还担心亲生父亲的安危……   爸爸没事真的太好了!   只要他没事,她觉得自己甚至可以原谅白雪菲。   温安烈在外面道:“敏若,去吃饭吧,再不去饭都没了。”   江敏若擦去眼泪,走到门口,仰头对青年说:“原来你当过我亲爸的保镖啊。”她一脸欢喜跟真诚地说,“真是谢谢你啊。”   不,其实并不是保镖!   温安烈欲言又止,算了,说是保镖也没错,毕竟如果丧尸江教授一心为人类,那他就得守护他到底。   温安烈一脸尊敬道:“音波器是江教授花了半天就设计出来的,现在飞机正冒险将之送到全国各地,很快丧尸就能全部抓起来了。”说到这里,他是打从心里敬佩着江教授,“江教授为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两人说着,   一起走出去吃饭。   当他们出现时,   白雪菲便注意到江敏若的眼角发红,   以及温安烈的目光时刻追随着她。   白雪菲气闷不已,难道他们刚才是去培养感情了?   真不要脸,清理丧尸关系到人类的生死存亡,他们居然有心思谈情说爱!   白雪菲闷闷地坐在角落,其实刚才她是想去找温安烈,结果被盛安邦这个短命鬼指错路了,他的队友居然眼睁睁看着她上当受骗?究竟江敏若何德何能,这些人都觉得她比她这个空间异能者还要好。   这是他们清理高速路的第三天,沿途的服务站只要听到他们要到了,都十分热情地开门营业,好多老板甚至不想收取他们的费用,免费提供吃喝和休息。   对此,白雪菲十分郁闷。   服务站老板又是提供美食又是提供员工宿舍给他们休息,这显得她的空间用处太小了。   她真的不懂,这些人为什么宁可自己背着水,都不愿用她的空间?   一定是江敏若捣的鬼,她肯定跟大家说她偷她镯子,大家觉得她品行不端才孤立她的。   白雪菲想改变现状,于是她主动道:“孙莱,我可以帮你装水和食物的,一箱子的矿泉水肯定很重吧。”   孙莱一脸假笑地拒绝,“不必了,我有异能后力气变大,这点水还不在话下!再说了,车子能装得下,也不用一直背着。”   因为白雪菲受不了尸体的味道,每次都躲得远远的,自己想喝水还得到处找她,白雪菲不嫌烦她都嫌烦,还不如自己背着呢。   孙莱不想和她多说,“啊,敏若叫我了,我过去了。”   白雪菲眼睁睁地看着她走开,心里再次愤恨。   又是江敏若!明明这辈子她没有空间,为什么这些人还是口口声声江敏若,太气人了!   盛安邦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扶了扶眼镜,镜片闪过白光。   他和温安烈对视一眼,心里暗惊。   好明显的杀气,还是针对江敏若去的!   据他们查到的消息,江敏若从未做过任何对不起白雪菲的事,白雪菲又是偷窃又是装孝顺装柔弱,想将江敏若打成面目凶恶的加害者,现在更是起了杀心。   人的本性不可能变得那么快,只能说白雪菲本就不满江敏若,只是末世前她没能力也没办法,才将怨恨隐藏起来。   但问题来了,为什么白雪菲非要抢江敏若的镯子?   末世前小姑娘家的嫉妒和不对付,真的能上升到杀人的地步?这又不是某动漫里,一言不发就杀人,到处都是不合理莫名其妙的杀人动机。   盛安邦低声道:“老温,你注意到她手上的七彩丝带镯子了吗?”   温安烈嗯一声,“她今天摸那镯子足足摸了十三次,昨天摸了十次。”   “那个镯子有问题。”盛安邦摸着下巴,“现在小姑娘流行这种七彩镯子吗?”   “她仿佛害怕镯子被人发现,用长长的袖子遮挡起来。”   “要不,趁晚上咱们去偷来看看?”盛安邦怂恿道,如果是别的女孩子,他还会收敛几分,绝对不做这种不符合道德和法律的事。   但一个潜在的杀人狂在他这里是没有人权!一切都要小心准没错。   温安烈沉吟了会说:“还是等到京城再说吧!身为异能者警觉性很高,我担心会发现,她若是从高速上逃跑咱们还得费力去追。”   还有,白雪菲的空间里还有京州政府给异能者发放的物资,包括防护服和衣服等诸多东西,路上还用得上她呢,过河才能拆桥。   就在这时,孙莱激动地叫起来,“手机,手机可以用了!”   刚才她只是尝试着看看能不能将视频传上去,没想到真的成功了。   众人纷纷掏出手机,同样激动不已。   现代的年轻人谁离得开手机?就算手机没了信号,也一直带着。   “哎,虽然才一格,但真的有信号了,太好了,我可以给家人打电话了。”   江敏若也给家人打电话,当爸爸妈妈温柔的叮嘱声通过手机传过来时,她差点没掉眼泪,等听到宋之源活蹦乱跳的声音时,伤感顿时全消。   “姐,我跟你说哈,我现在就是国家公务员了,国家给我发工资呢,我的指甲头发血液都能卖钱,哈哈哈……以后我读书不成就去卖血,一毫升收个十万八万的,很快我就是百万富翁了!”   接着,“啪啪”的巴掌声传来,听得人心旷神怡。   不用说了,宋之源肯定被爸爸教训了,这熊孩子,连卖血这种话都说得出来,不打你打谁!   柳女士在手机里道:“敏若,你联系不上你亲爸也别着急,他在研究所呢,妈妈设法跟你亲爸联系,让他明天打电话给你。”她温柔地对女儿说,“妈妈打听过了,你亲爸没事,只是手机丢了,后来又进了要求保密的研究所,才没跟你联系。”   柳女士说到这里,眼里闪过一丝深思。   江教授疼女儿的心并不比她少,肯定有什么原因才没跟女儿联系,研究所再要求保密也不可能这么不近人情。   江敏若吸了吸鼻子,她当然知道原因,她亲爸变成丧尸了嘛。   当温安烈和她说的时候,她差点没崩溃,还是看到视频后,终于平静下来的。   **   江教授坐在轮椅上,盯着玻璃墙内的丧尸。   京城好几个体育馆都被征用并改造,丧尸被钢铁做的镣铐栓了起来,它们的手、脚和脖子都被铐住,活动范围极为有限。   小王跟在一旁,问道:“教授,您有什么想法吗?”   他现在也不怕江教授了,江教授头上戴的头盔已经进化,可以隔绝味道,嘴巴那里还设计了个按下按钮就能进食的开口,食物可以从开口进去,但想啃活人是不可能的。   众人觉得如果不是产量跟不上,恨不得每个丧尸戴一个。   沉闷的声音从丧尸江教授的衣领上的小麦克风传出来。   “有,我在想它们虽然动作迟钝了点,但力气挺大的,能不能让它们搬个砖啥的。”   小王:“……” 第216章 216 空间被抢后14   丧尸江教授让人弄了个连接头盔的声音转换器,众人想知道他的想法时,就不用再辛苦地盯着屏幕看了。   江教授觉得,自从他变成丧尸后,天天得干活,其他丧尸不该这么闲才是,总不能让国家白养着啊。   大家都要公平公正才行。   小王风中凌乱后,继而一脸佩服。   不愧是工作狂的江教授,从前就一直看不惯人类浪费时间、浪费青春,现在更是进化了,连丧尸都看不惯了。   他委婉地提醒,“江教授,相比起让它们搬砖,让它们吃东西更重要吧?”   不是每个丧尸都像江教授那么省事,自个乖乖啃活鸡活鸭的,其他的丧尸非常挑食,鸡血鸭血都不爱吃,倒是人血,闻到点味就兴奋得砸玻璃墙。   “人不吃东西不喝水,几天就不行了。”小王长吁短叹,“这丧尸什么东西也不吃,也不知能顶几天……”   小王是个心思细腻爱脑补的青年,他只要联想到人生生饿死的惨状,眼睛就红了。   虽然丧尸现在已经不是人,但它们曾经是人,想到它们也要活生生地饿死……   丧尸江教授自信地说:“放心吧,这问题我们已经解决了。”   “解决了?”小王纳闷,“怎么解决的?”   这时,就见几个穿着厚厚防护服的人提着巨大的桶走进来,在丧尸面前摆放的巨大钢盆里倒下血浆。   丧尸们嗷嗷地叫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血浆,非常想立马冲上去喝血。   可它们不敢,脑子里有个让他们害怕得不得不服从的声音在说,不听话让它们好看。   丧尸江教授满意地颔首,丧尸小弟们好像也不是一点思维能力都没有,这不挺听话的嘛。   “江教授,这不是思维能力,这只是本能!”小王说出自己的见解,“江教授,如果丧尸继续进化,会不会和人类一样会思考,二阶的丧尸就比这些初阶丧尸灵活,还会趋利避害……”   小王说着,都已经开始沮丧起来。   如果哪天丧尸像人类一样聪明,那人类还有活路吗?   江教授安慰道:“放心,情况不会这么糟的。”   天道是站人类这边的,它也不想要一个全都是丧尸的世界,主要是丧尸的食物是人类,人类死光了,丧尸也会跟着死光。   寻找替代品?   不好意思,丧尸的脑子进化得没那么快。   送食物的人离开后,丧尸教授解除指令,丧尸们嗷嗷叫着,趴下去喝血,手脚上的链条哗啦啦的响。   小王看到这一幕,怎么觉得是一群猪崽在进食似。   真是越看越有那种感觉了。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我可以对它们下令的。”江教授嘀咕着,他一声令下,丧尸该干啥就干啥,链条压根用不上。   小王干笑一声。   他当然知道领导们的意思,江教授作为丧尸王,丧尸是听话了,领导   们就坐不住了啊。   咋地?你还想整一支丧尸大军啊?   突然,小王注意到情况不对,“江教授,您看丧尸喝血的表情,好像有点痛苦?”他很不解,丧尸不是最爱喝血的吗?   丧尸江教授很淡定,“哦,那些血主要是鸡鸭鹅等牲畜的血,掺合了部分人类的血。”   小王想起江教授每次吃活鸡鸭血的表情,那是蛋疼又不得不吃的表情。   他摸着下巴,这不跟姑娘家减肥一样,天天吃没油没盐的沙拉差不多?   “比这还痛苦。”丧尸江教授的声音里都是沧桑,“这么说吧,我吃活鸡鸭感觉像吃猪食,还是农村习惯做黑暗料理的大妈随手煮的猪食……这些丧尸吃的东西是五星级厨师煮出来的。”   小王表示明白,五星级厨师再怎么能耐,食材都是猪吃的,御厨也没办法将之变成美味佳肴。   “江教授,如果您喜欢,也可以……”小王犹豫了会说,“吃五星级厨师煮的猪食。”   江教授的贡献很大,领导们肯定愿意为他提供人血,别说血库的冷冻血量足了,即使他爱喝新鲜的,全国上下那么多人,一人一百毫升,够江教授喝半辈子了。   江教授无语,这孩子真是不会说话,幸好他是在环境单纯的国家研究员。   “不用了,人和丧尸最大的区别,就是控制自己的食欲。”江教授按下轮椅按钮,“走,咱们回去工作。”   **   末世的第十四天,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恢复信号。   白天生简直要高兴死了,这些天,电视和手机都没信号,作为一个网瘾少年,他都快要无聊死了,天天窝在家里,没手机没网,都不知道做什么,日子非常难熬。   白天生和班里的同学们互道平安后,便开始刷视频。   白妈拿出老人机吆喝着:“天生,别顾着看什么视频了,快打电话给你姐。”   “妈,你一个人打就行了,不然会占线的……”白天生头也不抬地说,“我这不是在看视频,我这是看新闻资讯,都不知现在丧尸处理得怎么样,之前听说国家发明了音波器,咱们县上就有一个,引来可多丧尸了。”   白爸不知道波音器是什么,只知道是好东西,嘀咕道:“咋不给咱们村一个哩?咱们村有三个人变成丧尸了,多可怕啊。”   “丧尸确实可怕着呢。”满头白发的白奶奶走了出来。   她的身子骨倍儿棒,听说到丧尸,也不禁打了个哆嗦,“马老头都十二天没吃东西了,还没死哩,还能动弹,可怕得很。”她虽然已经六十,但还想再活个六十年,但如果像丧尸这样活着,她是不乐意的。   这时,白爸看到手机里的信息,“哎呀,村长在群里发话了。”   白爸赶紧点开视频,看到上面的消息时,瞬间就让一家四口都震住。   “什么?镇上的公安下午过来接走丧尸?”白爸吃惊地张大嘴巴,摸着自己的后脑勺,“这丧尸有啥用哩?除了吃人,都没有思考   能力,我说不如交给咱们村民,狠下心给他们个痛快。”   白妈道:“那也得下得了手啊!咱们村就村长年轻时杀过猪,他都下不了手,咱们哪个下得了手。”   白爸闻言,不禁打了个哆嗦,丧尸以前也是人,他确实下不了手。   如果面前是一头猪,他还能狠狠心地给它一刀子。   白妈看完这消息后,又想起远在京州的女儿。   “二丫的电话打不通,可能京州没信号吧?”白妈嘟囔着,“也不知她这些天过得好不好……”   “妈,你别担这个心了,她肯定过得不错,不信你看!”   白天生说着,将刷到的视频递到父母面前。   白妈一眼就认出视频里的女儿,吃惊道:“哎,你姐怎么在视频里?这牌子上写的啥,京州高速路清理志愿者,她加入志愿者了?”   白天生看着视频,发现他姐居然不是站在C位,而是边边上的?   他摸着下巴陷入沉思,他姐这是混得不好吗?不可能啊,毕竟是珍贵的空间异能者。   白爸看了老半天说:“你姐看着没瘦,她有空间,日子肯定过得滋润。”   白妈听后就说:“咱们没空间,但有足够的粮食,咱们日子过得也不错啊。”   “说到粮食……”白爸猛地拍手,眼里都是小人物特有的贪婪和精明,“听说现在外面的粮价长了三倍都不止!天生啊,你说爸爸将一部分粮食拿去卖怎么样?咱们家买了这么多粮食,卖出一半还绰绰有余,这钱够咱们将县城的房子买回来了。”   白爸这是是老百姓的思想,总觉得没房子就特别不安心,尤其这房子还涉及儿子的升学问题,没县城房子就没县城户口,他儿子就要考特别高的分数,才能进县里的高中。   白天生摸着下巴思索,他知道姐姐的空间里还有二十万的粮食,觉得这个计划可行。   然后他又继续刷视屏,一边说:“爸,我看视频上说,这次咱们国家起码有一千万的丧尸,京州跟京城是重灾区……我觉得有这么多丧尸,咱们国家房价肯定下降,不如咱们去京城买房吧。”   白天生现在特别有自信,以往不敢想的事现在都敢想,像以前,他哪里敢奢望去京城买房啊?   现在,他的信心源自于她姐。   空间异能多难得,一套京城的房子算什么,他别墅都敢想!   白天生打算着,“有那个音波器在,路上的丧尸肯定很快被清除,等道路通了,火车高铁肯定也通了,咱们坐车去京城。”   白奶奶顿时大喜,“哎哟喂,这样咱们天生岂不是成了京城人?这简直就是光宗耀祖!”   白爸爸听着儿子和老娘的分析,也是热血沸腾,“那粮食咱们就没必要留这么多了,将八成的卖出去,咱们留两成就够了!等到了京城,让你姐养咱们一家子。”   全家人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却不料当晚天降大雪。   “六月飞雪,必有冤情。”白天生喃喃   地说,忍不住探头出去看。   白奶奶一把将孙子扯回来:“天生快把头缩回来!这雪下得怪哩,说不定有那个……病毒,对,病毒!”   这些天,她可是没少听年轻人说末世丧尸的事,知道人会变成丧尸,都是因为丧尸病毒的原因。   听多了,觉得哪里都有病毒,这反常的雪,说不定也是病毒来源。   **   实验室里,科学家们脸色严肃地忙碌着。   “江教授,雪、空气还有土地的成份检测出来了。”穿着睡衣、不修边幅的小王对玻璃墙内的丧尸江教授说,“您看一下结果。”   丧尸江教授不用看结果就知道是怎么回事,第一次流星雨降落时,带来的是病毒,现在跟着大雪一起洒下的,却是携带病毒的灵气。   星球的晋级果然不是那么容易的。   病毒会让丧尸进化,灵气会使植物复苏,如果说十几天前是丧尸为主角,那现在就是植物为主角了。   江教授道:“小王,你去检测一下植物,看它们的变化。”   小王先是有些疑惑,他的眼睛下意识地朝窗边长着的多肉看去。   这不看还好,一看吓了一跳。   只见那娇小可爱的多肉,仿佛吃了膨大剂,挤破了花盆,浅蓝色的叶片舒展着,簇生的莲座状花瓣中心居然长出一根长长的柄,那柄的顶端是卷缩起来的绿色花苞。   小王的眼睛都睁大了,“等等,雪莲你怎么变成了捕虫堇?”   门外,正在观察大雪的研究人员进来说:“江教授,外面的女贞树突然长高了两米。”   “不止女贞树,榕树也长了一米多。”   “……”   研究所的人员都是啧啧称奇,脸上跟着露出忧虑之色。   他们有一种预感,这似乎是全球都在进化,怎么好像唯独漏下人类?如果是这样,人类将来怎么办?难不成要从星球的主人,沦落为最底层的?   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研究所的所有人员都放下手中的工作,来会议室开会。   丧尸江教授的身影出现在研究所会议室中间的投影上,下面坐了一屋子的科学家。   不止有科学家,京城的领导层正通过直播,听丧尸江教授为主讲的会议。   “这次的雪蕴含一些奇特的元素,这些元素会给人类带来进化,人类的异能者将会大幅度增加,我估计将会有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的人类变成异能者……但这次人类不是主角,主角应该是植物,其次是丧尸……大家请看这株多肉。”   所有人的目光看向多肉的投影。   只见雪莲中心的长柄顶端上的花苞绽开,“咻”的一下将一只苍蝇吞进去,花苞仿佛人类吞咽食物般动了几下,放大的长柄隐约的突起延下。   大家都知道这是被吞进去的苍蝇,逐渐地突起消失在莲花一样的叶片里,全程不到一分钟。   “所以这场六月飞雪是植物的狂欢,植物在用千倍万倍甚至亿   倍的速度在进化,   丧尸也在进化,   速度超过了人类,却远远不及植物。”   江教授又给众人看被关起来的丧尸的模样。   视频上,大部分的丧尸手脚灵活许多,不再像以前那么机械,当然它们的眼神还一样呆滞。   等所有人都消化完这个信息后,同样变得更加灵活的丧尸江教授带着某种恶趣味说:“诸位,我给这场变故起了个名字——灵气复苏!”   在场的人面面相觑。   其实在大雪后,他们就发现自己觉醒异能,或者异能突然升级。   现在觉醒异能的人,比以往多了许多。   听江教授这么一说,他们突然觉得,金木水火土异能什么的,还真像修仙文里的灵根啊。   难不成世界朝修仙世界转变?   这会议开了整整一天。   会议后,科学家们精神振奋,大雪带来的病毒,或许会让今年的粮食减产甚至绝收,但人类也在进化,寿命说不定能突破一百四十,整个世界还是朝积极的方向前进的。   **   江敏若一行人被困在高速公路的一个服务站里,这里距离京城还有一天半的路程。   一行人围着小太阳直打哆嗦。   大雪是在晚上时下的,他们当时被冷醒了,空调的制暖都没什么用,更悲催的是,现在是夏天,服务站并没有那么多冬天的被子,幸好还有台小太阳。   家里的房子车子多多的高中生吸了下鼻涕,啃着烤肠说:“多亏我觉醒异能后体质好多了,不然这样的天气,真的会冷死。”   都好几天了,他早已习惯尸体的味道,现在就是在卫生间他都吃得下肉。   而那些身强力壮不怕冷的兵哥哥们站姿挺拔,他们正在小房间里同上级联系开会。   江敏若跺着脚,嘴里吐出白气。   真是冷死她了,白雪菲的空间里收藏的棉被棉衣有限,白雪菲倒是给了和她关系不错的几个人棉衣,当然自己是没份的,江敏若也不稀罕。   会议室的门开了,守在那里的江敏若露出笑容,朝走在前面的青年说:“温大哥,你们开完会了?我跟你说,我力气变得更大了,我觉得我现在举得起鲸鱼!”   以前她的力气也大,但最多是举得起大象的程度。   温安烈眼里的笑意加深,“我的火异能也升级了,不止我,大家或多或少都变强了一点。”   他看了眼少女穿着单薄、隐隐颤抖的身体,眉头一皱,随即脱下自己的外套。   “你没带厚点的衣服吗?”   冰冷的身体瞬间被带着体温的黑色外套包围着,江敏若的心跳漏了一拍。   她赶紧道:“我不用,这么冷,温大哥你肯定也冷……”   “我不冷,我是火系异能。”温安烈趁机握住少女冰冷的手,不过一下子马上就放开,一脸正直地说,“你看我的手心都是暖的。”   “哦哦……”江敏若觉得有些怪怪的,耳尖发红,结结巴巴地   说,“确……确实啊,那我就穿了啊。”   她偷偷地吸了口冷空气,披在身上的衣服只有淡淡的烟味和洗衣服的香味,跟她两个爸爸身上的味道完全不同。   后面的盛安邦见状,脸上露出安慰的笑,很将想围观队长谈恋爱的队员全赶走。   老温,goodjob!加油,脱单就在眼前了!   **   村子里,白天生突然觉得自己被命运之神眷顾了。   他居然觉醒了异能!   虽然他的异能很搞笑,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头上长出一朵花苞,隐约散发呛人味道的大红花。   他还来不及高兴,就听到外边传来尖叫声,村里又有人变成丧尸了。   还是中二少年的白天生很有使命感,当即冲了出去。   他觉醒异能了,他要去帮忙。   白爸白妈和白奶奶都快急死了,心肝喂,你觉醒的异能还不知是啥,对丧尸起不起作用呢,咋这么冲动呢。   然而白天生赌对了,他刚靠近丧尸,丧尸转身就跑!   “咦,天生,你头上的大红花开花了。”   因为不放心,跟着儿子一起来的白妈惊奇地说。   周围的村民们忍不住向后退了好几步,捂着嘴,“天啊,这味道也太臭了,丧尸肯定被熏跑了。”   白天生也觉得这顺道挺那啥,不过他仍是口是心非地说:“我觉得挺香的!”   觉醒异能多难啊,这么一想,他就一点都不觉得他头上的花臭了,尤其这花还能驱赶丧尸呢,多实用啊。   村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说道:“镇上发通知了,这两天咱们都要待在家里,最好不要出门,听说镇上有人会拿音波器过来捕捉丧尸。”   “咱们绝对不出门!”   心有余悸的村民纷纷表示,他们怕再遇到丧尸。   白家的人回去后,都白天生觉醒了异能开心不已,除了臭点呛点,没别的毛病。   晚上,白雪菲的电话终于接通了。   白天生高高兴兴地告诉姐姐,他有了异能的事。   白雪菲听后,羡慕得脸都扭曲了。   两辈子,她都没能自然觉醒过异能!不过想想弟弟的异能,她又不怎么羡慕了,那朵他取名为“小红”的驱丧尸花实在是“臭飘万里,臭不可闻”。   如果是这个异能,她宁可不要!   她可受不了比狐臭还要臭上千倍的味道,一个女人身上有这种臭味,还有男人敢靠近吗?她还想着要找温安烈谈恋爱呢。   上辈子的情况比这辈子惨烈百倍千倍,白雪菲没有异能,又不想去干粗活,只得沦落到卖身,后来和父母还有弟弟重逢后,她才过上好日子。   但好日子时间也不长,弟弟后来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弟媳嫌弃她不干活,天天赖家里,她过得很不顺心。   白雪菲还在回忆上辈子的事的时候,冷不防听到白天生说:“姐,我们决定去京城!”   此时白天生意气风发,他就说天生我才必有用,他白天生肯定不是庸才!   白雪菲回过神来,思考起得失。   江敏若一家在京城都是有根基的人家,家里没有废物,个个都是人杰,她需要一个有异能的弟弟为她添砖加瓦。   “这个想法很不错,国家已经开始清理高速公路了,丧尸现在行动还不是很快,你们找辆车走高速,我们京城汇合……”   白妈凑过来,声音有些惶恐:“雪菲,你就不能回来接我们吗?”她害怕地说,“新闻都说了,下雪后,又有一批新的丧尸诞生,还有原来的丧尸会进化,杀伤力不轻!而且到京城那么远,丧尸那么多,还有坏人……你弟弟还小呢,要是出了什么万一,咱们家连个摔盆的都没有……”   白雪菲忍耐地闭上眼睛。   都末世了,多少人尸骨不存,还屁个摔盆!都到丧尸肚子里了。 第217章 217 空间被夺后15   白天生抢过手机,“姐,你回来接我们。”他看着家里囤积的粮食,“咱们家里那么多东西,没有空间咱们怎么搬啊?再说了,没有你的空间,我们一路吃什么?我可受不了一日三餐都吃饼干泡面……”   白雪菲再次深深地吸了口气,又想起上辈子的事。   末世第二年,饼干泡面成为难得的美食,她弟弟真是享福惯了,都什么时候了还计较一日三餐。   “你们爱来不来!”白雪菲的声音变冷,如果不是她弟弟觉醒了异能,她会搭理他才怪,“别怪我不提醒你们,国家应该在研究能提升异能的药物,先来先得。”   “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会下带来病毒的雪还是雨水或冰雹……京城是全国的经济政治中心,总比老家好。”   “总之,我快到京城了,是不可能回去接你们的,你们爱来不来。”   开玩笑,她的异能是假的,身体素质经过锻炼是提高了没错,但比起异能者的身体差远了,她一个人回去多危险啊。   手机那头传来咒骂声,她爸和奶奶都在骂她没良心,她妈一声不敢吭。   白雪菲面无表情地将之挂掉,她弟弟就算觉醒异能又怎样?现在是家人求着她。   如果不是她还有良心,她早就抛弃这重男轻女的一家了。   白家人再拨打电话的时候,手机怎么也打不通了。   他们一边咒骂一边收拾东西,“二丫这赔钱货,越来越不像话,以为有异能咱们就不能拿她怎么样了?就算她能上天,也是我们闺女!”   白天生站在楼上,盯着家门外走来走去的丧尸。   他认出来了,这是村头的王老头,看他身上的血迹,只怕是他家三岁大的孙子被吃了?   白奶奶看到这一幕,难过得差点就哭出来,“老王头将孙子当命根似的,要是清醒过来,哪活得下来哟……”   视作命根子的孙子被自己吃了,生不如死啊!   白奶奶只要代入自己一下,就越发的难过了。   白天生下定决心,“奶,咱们得去京城!”   虽然在村里有吃有喝,但如果丧尸继续进化,会越来越不安全。   他相信他姐说的是正确的,谁知道会不会再来一场病毒流星雨?丧尸会不会再进化?他看到门口的柳树突然猛长一截时都被吓到了。很多末世写树会变异,他们家周围是大山,山上种了很多树,要是树变异,他们还有活路吗?   白奶奶点头,“对对对,找你姐去。”她知道孙女空间里有数不清的物资,足以养活一家人后,对去京城半点意见都没有了。   白奶奶庆幸地说:“幸好还有你姐可以倚靠……”   白天生的嘴角扯了扯,他姐可以依靠?只怕未必!   他姐的态度变得太快了,幸好他也觉醒了异能,不用担心养不活一家人。   不过,一个人的变化怎么能这么快呢?   白天生知道自己家里人重男轻女,可   他这个弟弟自从懂事后,一直都是向着他姐的,努力地帮助家人转移注意力,不让他姐在家里过得太困难。   父母长辈的想法根深蒂固,他想过试着改变他们的想法,但因为他太过年幼,无能为力。   他姐虽然考上京州大学,但学费和生活费的开支可不少,爸妈以前一直犹豫要不要让她上大学,还是他说服爸妈让他姐上大学的,为此他想要的新手机都放弃了。   几天后,将粮食偷偷摸摸卖了九成,换来银行卡巨额数字的白爸不禁笑眯了眼。   他心满意足地说:“收拾好东西,咱们出发吧!”   发现白家的动静,邻居探头过来问:“老白,你们一家子要去哪里?”   农村的房子家家户户都是自建房,高围墙,大铁门,也因为这样变成丧尸的多,死于丧尸的不多。   “咱们决定去京城。”白爸爸眼珠子转了转,“你们要不要跟我们走。”   人多一起上路也安全一些,不然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实在太危险,不怕丧尸,就怕有人抢劫。   邻居的脑袋马上缩了回来:“不去不去!太危险了。”农村的房子多安全啊,还有地,饿不死,他们哪都不去!   两个小时后,村里开出几辆车。   虽然大部分人都宁愿待在村子里,但还是有少部分人——尤其是年轻人愿意跟着一起离开的。   反正京城也不远,走高速也不过七八个小时,他们觉得还是皇城根下安全,毕竟有军队呢。   **   大雪已经下了一天一夜,终于停下来。   随后,温度开始缓缓上升,全国各地的植物学家们冒着生命危险,前往植被众多的地方观察。   当然,森林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是不能去的,多肉雪莲都能变成食虫堇,谁也不知道有没有植物进化成食人花,或是遍地食人花,还是让无人机先进去观察观察再说。   三天后,研究所又开了一个大会。   领导层继续参加远程会议,暗自庆幸这场雪对卫星没什么影响。   小王站了起来,他被选为研究所的发言人。   “好消息是,目前为止,大城市小乡镇里进化的植物对人类没有太大的攻击性,原始森林尚未检测完毕,还在等待结果……大部分植物只是变得更高更壮都朝更好的方向进化,坏消息是昆虫也跟着进化了,大家看这只蚊子,体型大了一倍,毒性也增加了。”   小王身后的屏幕里,出现了最近拍摄的画面,里面有一只以前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体型的大蚊子。   小王继续报告道:“当然大家不需要担心,咱们人类的体质也增强了……丧尸也跟着进化,一阶丧尸进化成二阶。按咱们的计算,一阶丧尸起码要喝足十人的血才能进化成二阶的!万物都在进化,优势还在人类,但人类也要迎头赶上,适者生存。”   等小王说完后,丧尸江教授的声音也跟着响起来:“诸位,我演变过丧尸进化的结果,最终丧尸将恢复神智,体能超出人类的三到五倍,   寿命将是人类的两到三倍。也就是说轻轻松松能活到两百岁……当然智商可能比不上人类,   毕竟脑子僵化了嘛,大概跟七八岁的孩子差不多?你们别看我,我是另类,我是精神系丧尸!”   张老听得沉不住气了,倏地站起来:“小江,你别跟我说,人类进化的方向是丧尸,然后大家都变成丧尸吧……”   如果小江说是,他就要大义灭亲,先将小江的脑袋打破,看里面装的是不是水。   其他人也是一脸震惊,有极端者都想破口大骂:他们就知道丧尸不可靠,古人说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果然是正确的。   丧尸江教授一脸震惊地看着张老,“你怎么会这么想?要是全天下人变成丧尸,那不等于全天下人都变成傻子了吗?我做实验需要的是高智商的科学家,都变蠢蛋了,那么多实验怎么做?我的理想是星辰大海,谁给我做宇宙飞船,我还想移民火星呢。”   众人听到这里,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又有些迷糊。   “江教授的意思是……”   丧尸江教授没好声气地说:“当然让人类选择人与丧尸的优秀之处进化啊!整个星球都在进化,咱们人类作为万物之灵,当然要进化得更完美才行!”   “异能者不是人类进化的方向吗?”一直在研究异能者身体变化的张老急躁地开口说。   他一直坚信异能者是地球上最完美的人类,想研究出能觉醒异能的药剂,让所有人都拥有异能。   “异能者也是,但还是太慢了,比不上丧尸。”丧尸江教授放出异能者的DNA变化图,“异能者的体质同样变强,有异能的人,处于亚健康状态的身体变得比运动员还健康,寿命也有所增加,但还是不比跟丧尸相比。”   丧尸江教授没说的是,地球是灵气复苏,也就是说异能者都怀有灵根的话,按天地的平衡要求,生孩子就艰难了。   他怀疑等人类战胜丧尸后,也会面临生育难题。   而且,刚升级的世界,天地灵气是有限的,那么多异能者,灵气不够就会妨碍晋级,这并不是人类的进化方向。   参加会议的人最后还是被丧尸江教授说服,都激动起来。   所以他们的目标是,变得更长寿、更强壮、更健康,而又不失去人类的智慧是吗?   老教授们摸着自己的地中海头思索,要是寿命多一倍,那他们能研究的东西更多了。   人的生命实在太短暂,他们也想冲出地球去看看宇宙。   国家领导们听了十五分钟后,决定让秘书记录会议内容。   他们实在听不懂,因为会议很快就变成科学的研讨会,丧尸江教授和科学家们津津有味地讨论基因、讨论DNA、讨论进化因子……   术业专攻,他们等着看结果就行,到时拨款的拨款、调人的调人,外行就不指挥内行了。   **   清理高速公路的一行人原本还有一天半就能清理完从京州到京城的高速,奈何下雪后,丧尸进化,   路边的灌木猛长,长到高速路里边来了,   他们就是骑着摩托车,一个不小心,就会被花草来个大逼兜。   温安烈脸色严肃地指挥所有的异能者战斗。   丧尸进化后,它们的速度变快,和正常的人类差不多,如果不小心被挠上一爪子,就会有变丧尸的危险。   连异能者也不例外。   白雪菲的脸色不佳,暗暗恼恨。   她本来就不是异能者,而是用镯子伪装的空间异能者,镯子里的空间也不能当成攻击手段用。   所以她被要求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为大伙打call就好。   每次看到江敏若神采奕奕地拎着钢管,将一个丧尸打趴,并且一脚踩在丧尸的背上,钢管抵在它的后脑勺上,吆喝异能者过来将之绑起来时,她心里就像被火烧一样,五脏六腑都烧得要发烫。   真是恨啊!为什么两辈子她都没有觉醒异能?   如果她觉醒了异能,还有江敏若什么事?现在备受万众瞩目的是自己才对。   那边,异能者们的战斗已经要接近尾声。   “敏若,我的火异能变强了!你看到了吗,我的火所到之处,丧尸都在闪躲!”孙莱得意洋洋地和室友说,高兴极了。   “孙姐姐,我觉得还是温队长的火最厉害,他的火是三昧真火,你的火啊,就是煤气炉子!”高三学生操纵着植物鞭子将丧尸一个个绑起来,还能跟人说笑,可见他的异能也进化了。   孙莱羡慕地朝前面看去,嘴里不服气地说:“哼,我迟早也会进化的。”   她看了看,见温安烈的火绕着丧尸脖子,像套了个火圈似的,丧尸头发丝都没烧着,却只能原地站着不敢动。   “小心点!”盛安邦站在高处,大声道,“这些丧尸会害怕,说不定还有人的意识,除非攸关生命安全,否则不准乱杀。”   白雪菲听到这里,不禁咬着唇。   她总觉得这话是针对自己,毕竟她向来主张杀死丧尸,不留一尸。   这个盛安邦果然很讨厌,总是针对自己,要不是想到他注定是个短命鬼,她懒得和他计较。   那边,江敏若正在喊人过来帮忙:“你们看,这里有个小男孩——不,是小丧尸,衣服卡在轮子下了,出不来,快救他出来。”   只见江敏若单手抬起一辆车子,车子下面一个七八岁的男孩丧尸被压在车下,应该是未失去意识前为躲丧尸藏在车底,不巧衣服被车轮子压住了,变成丧尸后没了思考能力,不知道怎么挣脱。   看到江敏若在人群之中光芒万丈,眼前这一幕,仿佛与上辈子的身影重合。   白雪菲死死地咬着唇,只觉得上天不公。   为什么这样的女人不管哪个世界都活得这么好?   白雪菲下意识的摸向手里的七彩镯子。   这些天,她越想靠近温安烈他就越厌恶自己,还有那个该早死的盛安邦,眼睛总是若的若无地瞥向她的手,这让白雪菲有些恐慌。   如果不是上辈子她活得太憋屈,习惯观察周围、看人眼色,再加上无数次丧尸口中人类手中逃脱的经历,警惕心强,她都不会留意到盛安邦在打她的主意。   “看来得提前溜走,不能跟着他们一起了。”   白雪菲暗忖,终于下定决心。   相比起所谓的爱情,这个能让她在末世拥有资本的镯子最重要,她不能失去它。   可惜,一直找不到机会杀死江敏若,明明第三医院的任务是多难得的机会啊,如果温安烈他们没来的话……   **   “爸爸,你去哪?”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跌跌撞撞地跑着,哭着跟在一个走路僵硬、但速度并不慢的丧尸后面。   她一边凄厉地喊着:“爸爸,别丢下我一个人啊!”   穿着睡衣的中年丧尸呆滞地朝一个方向前进,仿佛身后的人类让他完全没有食欲似的。   少女哭着追在他身后,不断地追赶着,并没有放弃。   这时,一辆卡车在她身边停下,有人问道:“小姑娘,这是你爸吗?”   从卡车里跳下来两个士兵,他们拿着绳子,就要将穿着睡衣丧尸绑起来,那中年丧尸闻到人肉味,“嗬嗬嗬”大叫着冲过来。   士兵掏出特制的枪,像是麻醉针似的东西被打进中年丧尸的身体,中年丧尸仿佛头晕地原地旋转着。   “你们干什么啊!”少女急了,满脸惊慌地拦住他们,“你们要对我爸干啥?我爸没吃过人,生平没做过坏事……你们是不是要将我爸抓起来集中销毁?”她死命的扯着士兵的手,哭着哀求,“大哥,我求您了,我会看好我爸,不让他吃人的,你们别杀我爸……”   她看了一眼卡车上被绑住的几个丧尸,哭得更厉害了。   士兵被她哭得头疼,这小姑娘是人类,他们总不能也绑起来吧?   他们只得一再地耐心解释道:“你放心,科学家正在研究让丧尸恢复理智的方法,不会贸然杀掉他们的,我跟你保证。”   “这是针对丧尸的麻醉|枪,半个小时后你丧尸爸爸就醒了,他真的没死。”   说话间,就见一男一女将一个五花大绑的丧尸用板车推进来。   “军人兄弟,快将我婆婆拉走!艾玛,总算有接收丧尸的地方了!快点,趁我大姑子没回来!真是的,脑子有毛病,婆婆都变成丧尸了还想着养她……这一天一只鸡一只鸭呢,太奢侈了。”   士兵顿时不吭声了。   有死活要养着变成家人丧尸的人,也有迫不及待抛弃,仿佛丢大型垃圾的人。相比之下,小姑娘的胡搅蛮缠都让人没那么讨厌。   “真的,丧尸可以恢复理智的!”士兵不厌其烦地重复N遍,“国家领导下令禁止杀害丧尸就是这个原因,丧尸可以恢复理智不吃人,不过是换一种方式活着。”   那小姑娘听后,又哭又笑地叫起来:“我相信,我相信!我爸对着我流口水,但好几次他有机会吃我,但他都放过了。”   她又是高兴又是难过,赶紧写上自己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殷切地叮嘱完后,她抹着眼泪说:“我爸爸肯定还有人类的神志,不然他不会控制得住食欲!我爸爸最疼我了,呜呜……即使变成丧尸他都记得我,都没有要吃我……”   抹完眼泪后,她又说:“叔叔,麻烦你们了,如果我的家人可以探望,请第一时间通知我。”   此时小姑娘眼睛里有着希冀,她相信国家,她爸去丧尸收容所总比在家好。   小区里有两个觉醒异能的,天天都蠢蠢欲动地想用她爸实验异能,还振振有词杀丧尸不犯法,她怕自己哪天没留意爸爸被害了。   **   关于人类进化方向的会议召开后,科学家们仿佛打了鸡血,吃住都在实验室,累了困了,研究所的地板就是床,国宝级科学家们直接躺地上呼呼大睡,醒来继续研究。   警卫员不忍心,将他们送回宿舍睡,让他们睡得舒服些,还被科学家们骂管太多,浪费他们的时间。   从宿舍跑到实验室也是要时间的。   警卫员们没办法,只得在实验室角落放了毯子、垫子等东西,满足专家们起床就能做研究的要求。   觉醒的精神系异能的兵王——陆言之特地被调过来,保护这些国宝科学家们。   他看向防弹玻璃后的丧尸江教授,心下无比佩服。   变成丧尸后,变聪明也就罢了,还不需要睡觉,做起研究来那叫一个废寝忘食。   那些年轻的研究员都快要吓坏了,丧尸江教授每次饿狠时,都特别可怕,眼睛都是绿的,他们觉得自己的身体随时处于危险中。   “江教授,吃饭了。”陆言之拎着五只活鸡走进实验室。   小王一脸羡慕,不愧是武力值超高的兵王啊,居然不穿防护服就敢跟江教授面基。   果然,江教授的目光落到陆兵王身上,还条件反射的吞咽了一下喉咙。   不过在啃了活鸡之后,面前大活人的诱惑级别从满汉全席变成地方小吃,江教授终于竖起平板。   “上级同意我去京州找闺女吗?”   实验虽然很有趣,可闺女更重要,末世到现在,他还没见过闺女呢。   陆言之熟练地打开视频:“江教授,您放心,领导派了一支队伍去保护令嫒,肯定护她安全无虞!您看这是今天拍的视频,令嫒的精神很好,还救了一个被压在车轮子下的小丧尸。”   视频里偶尔闪过对手温安烈的身影,陆言之摸摸下巴,觉得有些不对劲,温安烈是不是出现在江敏若身边太频繁了?   江教授很满意,又提出要求:“快给我录视频,我要跟我家敏若说,爸爸即使变成丧尸也最爱她……哎,我现在模样是不是很丑,敏若会不会吓一跳呢?”   兵王迟疑两秒,才一脸勉强地说:“不丑。”   江教授现在并不丑,只是太过吓人,那青白的脸色,瞅着就和冻过头的千年僵尸肉似的。   丧尸江教授转头,盯着反光的玻璃墙看了会儿自己,说道:“等我闺女到了,你去帮我找个技术高超的化妆师,给我化帅点。”   江教授对兵王很不满意,觉得直男审美就这样。   他这黑眼圈、青嘴唇多不美观啊,看着跟瘾君子似的。   有敢给丧尸化妆的化妆师吗?   陆言之思考了会,军中有伪装这门课,他自己也会化妆的,只是他以往为了侦查都是越不起眼越好,将人往帅里化还是第一次,要不他回去先试着往自己脸上化一下?! 第218章 218 空间被夺后16   丧尸江教授说完这事后,看了看外面。   他突然叹了一声,“小陆啊,你也是觉醒的精神系,不如你来做我的助手吧!”他看着隔壁玻璃墙外的小王,“你看小王的黑眼圈,我担心他会猝死,你来帮他分担点工作吧。”   丧尸江教授变成丧尸后,仗着自己不会猝死,几乎全日无休的工作,整个研究所都快被他卷死了。   那些老专家老宝贝们还想向他学习,被面色发青的所长直接命令士兵拎去休息,生怕他们不好好睡觉,还让人守在床边,严防死守。   活人就别像丧尸学习了,真没必要,咱们卷不过不需要睡觉的丧尸的。   陆言之闻言,有些尴尬:“江教授,并不是说觉醒精神系统等于觉醒了智商。”   他只是速度更敏捷、反应更快,在脑中排兵遣将更得心应手,如何刺杀敌人如何保护自己人,比之前更敏锐想法更多罢了。   并没有能聪明到可以跨领域去搞科研。   “你过目不忘!”丧尸江教授提出证据。   陆言之:“可我没觉醒前就过目不忘了。”哪个特种兵没锻炼过记忆力?这并不稀奇。   丧尸江教授继续举例,“你思考能力反应能力比之前快多了。”   “觉醒异能后的人,体质都会比以前好。”陆言之露出一个尴尬不失礼貌的笑,“您能够控制丧尸,如果愿意还能控制人类的大脑。但我的异能只能让我催眠几个心智不坚定的人,差距太大了。”   他的异能让他精神力变强,不会轻易被人洗脑催眠,这也是上面的人派他来精神系丧尸教授身边的原因。   信任归信任,必要的防备还是要的。   “那是因为你异能还不够强大!”丧尸江教授说着,搬出将一大堆教科书交给他,“相信我,精神系的,不管是人还是丧尸,智商都进化了,这些都是生物系的大学课本,你只要认真学,半年一个博士学位跑不掉!”   兵王沉默地看着手上的书,仿佛在看一颗定时炸|弹。   所以他都是兵王了,难道还要重新去学习?   **   白家一家四口坐着面包车,沿着高速行进,后面还跟着七八辆车。   每当跑个几百米,车就要停一停,因为这高速路上堵车堵得实在厉害,得知政府已经派人去清理完道路后,不少人冒险跑回家乡。   白天生看着车外,“爸妈,你们看,那是政府派来的人在清理车和尸体的……”他露出庆幸的神色,“多亏他们,不然这路都不通!唉,今晚又得找地方过夜了,末世前,从咱们村开车去京城,也不过二十多个小时,按现在的行程,咱们只怕得花上三天。”   在车里已经待了一天一夜,但精神依旧很好的白奶奶安慰孙子:“待上十天十夜咱也不在怕的,食物带得足哩!”   白妈也是一脸自豪,看宝贝似的看着儿子,她生的儿子,觉醒了异能的儿子!   “有天生在,丧尸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不带怕的!”   这也是他们敢上路的原因。   白天生又是自豪又是烦恼地说:“可是,这味道确实太臭了!爸昨晚和我睡,都臭晕了呢……”   头上的大红花越来越厉害,味道也越来越冲,驱赶走丧尸固然高兴,但人也会被熏晕。   白天生都快要怀疑,以后自己会不会人见人厌?   白爸一脸尴尬地说:“儿子,我有服务员小哥送我的口罩,爸下次戴上口罩再和你一起睡啊。”   白天生并没有那么高兴。   连自己的亲爸都这样,其他人……哎,不提也罢。   这一路上,他们都是找还在营业的服务站,晚上是睡在车上,或者就地搭帐篷。   少数开门营业的服务站不但不赶他们,听到白天生的异能是驱赶丧尸,还十分热情的邀请他们在大厅打地铺,特有安全感。   至于臭味,那不是事,他们可以戴口罩。   白天生低头刷手机,一边说道:“爸,我听广播说,各大研究所都在研究异能,让大家将自己的异能报上名然后让科学家研究……我这花好是好,但太臭了,我想让科学家研究研究,看能不能既减少味道又能驱赶丧尸。”   “哦,对了,如果异能比较稀奇,抽血什么的还有补贴呢!爸,你看这个长出新奥尔良鸡翅膀的异能者,一管血卖了一万块,他的异能跟我的正相反,他的新奥尔良翅膀能吸引丧尸。”   白天生刷着手机,眼睛亮得不行。   吸引丧尸的能卖一万,能驱赶丧尸肯定也能卖一万!   白奶奶一听就急了:“奶奶不准,多少钱你都不能去卖血!”   白天生无语地说:“奶,平时我感冒去医院抽血都不止一管,这点血哪算得上卖血?如果我的异能比较特殊,说不定还能吃国家饭呢,啊啊啊……如果是这样就太好了,我要将自己上交给国家!”   现在流行上交国家,白天生看多了,也想将自己上交国家。   白爸白妈并没读什么书,闻言有些迟疑,“你姐都没说将自己上交给国家,爸妈听说有些疯狂科学家会解剖,咱村上的三子,他可爱看末世小说了,他都提醒我了,让我提防着呢。”   白天生听后,噗嗤地笑起来:“爸,你别听三子胡说八道,如果真有这回事,全国那么多异能者不闹才怪?而且现在科技那么发达,研究点皮肤组织跟血液就能查出来了,哪里需要什么解剖?现在资讯那么发达,如果一个人莫名消失,尤其还是异能者消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说到最后,白天生自己摆了摆手,“爸,我不和你说了,我在网上先发一下信息,看谁要和我一起去京城。”   白爸很不高兴,觉得自己儿子就是瞎好心。   那些人可会占便宜了,知道他的儿子的异能可以驱赶丧尸,像苍蝇般粘上来,跟在后面。最可气的是,他们居然还不给钱!   “人多车多更安全,遇到丧尸也不怕。”白奶奶安慰儿子,“二丫和天生都有异能,你还怕他们养不活你啊?”   说到孙女的异能,白奶奶乐得合不拢嘴:“二丫那异能可真是了不起,去当个搬运工都不知能赚多少钱,我听说去搬砖一天都有三百呢,一年能赚十万,很快就能给弟弟买房买车了。”   白天生听到他奶奶的话,嘴角抽了抽。   他姐平时没事就爱作西子捧心,说自己的身体不好,怎么可能去搬砖?   自己的姐姐是什么德行,他最清楚不过了。   “搬砖这活儿太累,不适合女孩子。”白妈委婉地说。   “怎么不适合?怎么不适合了?”白奶奶不高兴地嚷嚷起来,“她有空间,又不需要费劲,我看她是不想赚钱给天生买房子!”   村里哪个姑娘不爱弟弟的?就二丫一点都不为天生着想。   白奶奶觉得,孙子的心肠就是太软,总是为他姐着想。   她跟儿子当初就不想让二丫读高中的,二丫去拐了天生帮忙求情,才让她去读。后来黄老板出了三十万彩礼,在农村,这简直是天价彩礼,偏偏二丫心比天高要去读大学,天生还为她说话。   白奶奶想到这里,微微眯起眼睛。   只要有她在,二丫想欺负天生就是不行!因为天生的缘故,她才能读高中、读大学,这辈子她就得做牛做马回报天生的大恩大德!   **   又多花了三天清理丧尸,江敏若一行人终于抵达京城。   柳女士看到女儿的刹那,就一把将她搂进怀里,眼泪不住地流。   她是个刚强的女人,极少会为什么哭泣,但看到女儿瘦了一圈的身体,眼底下的黑眼圈,和变得憔悴的皮肤……这些都告诉她,女儿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得极其糟糕。   她的闺女,在一个月前还是个咋咋呼呼的傻孩子,这会变得这么成熟,眼神也深邃坚定,究竟吃了多少苦啊!   宋先生一把将妻女搂进怀里,宽慰道:“好了,一切都过去了!咱们敏若是瘦了,等回到家后,我天天给她熬鸡汤,每天一只鸡很快就补回来。”   江敏若抽抽噎噎地搂住她爸,“要三只,我现在可能吃了,一顿能吃一只鸡!”   “好好好,爸爸给咱们敏若承包一个养鸡场,天天吃顿顿吃!”宋先生思考着给女儿进补,以前就不算胖,现在变得更瘦了,看着多让人心疼啊。   宋之源从旁边窜过来,像只傻乐的猴子叫嚷着:“姐,你也变大胃王了?我跟你说,我现在一顿能吃一只鸡,爸还嫌弃我吃得多!我跟你说,妈妈也觉醒异能了,她的异能叫声控,就是她想让人害怕就害怕,想鼓舞人工作,你要是听了就跟打鸡血一样。她这些天老是吼我,我总以为听到教导主任的声音,小心脏都快要停了,我说她怎么不去给鬼片配音呢?保证吓死一群人……”   柳女士额头的青筋都在跳。   宋爸爸熟练地一拳头捶了过去,宋之源哇哇大叫:“爸,你打的是天命之子——雷系异能者的头,你也不怕遭天谴!”   宋爸爸冷笑一声,打起儿子来更用力:“好,我不打你的头,我扒你裤子打屁股!”   柳女士懒得理会这熟悉的“父慈子孝”的一幕,一脸温和地对温安烈说:“谢谢你将我女儿送回来,我们家欠你一个人情。”   不知为何,温安烈有些紧张,严肃地道:“我是遵上级的命令,敏若……同学,明日能跟我去研究所吗?你父亲等你很久了,明早我过来接你。”   如今已经知道前夫变成丧尸的柳女士的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蹙,不过没说什么。   她道:“敏若,先和我们回家,你爸的炖鸡肯定做好了,先回去喝汤。”   江敏若乐呵呵地应一声,和温安烈等人道别,跟着家人回家。   第二天,研究所里,江敏若抱着她的丧尸亲爸痛哭。   亲生父母离婚后,并未撕皮扯脸,他们是和平分手,加上江教授的思想奇葩,宋爸爸也是心大能撑船,两人居然成为朋友。   江敏若接触到的全是长辈们光辉的一面,对江教授向来很是敬爱。   看到亲爸头顶着个大罩子,脖子上挂着两喇叭的奇形怪状模样,她忍不住哭了。   亲爸都已经是四十好几,还是一个美中年,从来都那么英俊潇洒,哪想到有一天变成套子里的人。   “闺女啊,别哭,你爸现在可厉害了。”丧尸江教授得意洋洋地说,“你爸虽然变丧尸,但也变聪明了,音波武器就是爸爸发明的。”   江敏若揉了揉眼睛,笑着应一声。   亲爸虽然变丧尸,可还是那个有理智有文化的爹,她就知足吧,至少亲爸是以另一种方式体体面面地活着,依然受人敬重。   “爸,我跟你说啊,我觉醒异能了,力气可大了。”她的眼睛红红的,嘴角带笑,“如果是末世前,我肯定报名参加奥运,铁人三项的冠军都是我的。我现在可风光啦,身为异能者,到哪都让人羡慕。”   丧尸江教授看着女儿,一脸骄傲,他的闺女就算没有空间,依旧活着这么张扬自信。   他现在没出手,不代表他会放过那个重生女。   空间是吧,很骄傲是吧?他最喜欢看人爬到最高处时,然后跌下来。   江敏若陪了老父亲一整天,中午的时候,还见识到老父亲在丧尸面前一呼百应的壮观景象。   “爸,是我的错觉吗?”她盯着防弹玻璃里的丧尸,“这些丧尸比我遇见的多了……理智?”   她有些不确定,之前遇到的丧尸,一个个见到人时仿佛只剩下吃吃吃的本能,狰狞着脸死追在人的身后不放。   眼前的这些丧尸,相比之下称得上眉清目秀了。   小王上前,吹起江教授的功德:“江教授最近还创造出丧尸喜欢听的音乐,他自己亲自谱的曲,听音乐不仅让人类调节情操,还能让丧尸心平气和……江教授如果不当科学家,当个音乐家也大有前途。”   看这些丧尸多爱听啊,一个个的乖巧多了。   再多说点,不要怕我谦虚,往死里夸吧!   丧尸江教授笑眯眯地看向小王,不灵活的眼球努力转着暗示自己的想法。   闺女果然崇拜极了:“爸爸,我能听听您作的曲吗?”   “当然。”丧尸江教授心里暗爽,“小王就是太不谦虚,爸爸哪能当什么音乐家……”   小王十分有眼色的点开手机:“这是江教授的大作之一,丧尸最喜欢听的一首曲子,我们研究所每个人的手机都下载了,听说国家还要将这曲子发表,丧尸都爱听的曲子,肯定能上音乐金榜!”   等江敏若听到亲爸的大作,嘴角抽搐。   当震耳欲聋的声音杀入耳朵,忽低忽高扭曲的调子,仿佛喝了十八碗酒的武松在悬崖打老虎……   凭借着对亲爸的爱,江敏若被古典音乐熏陶过的耳朵忍耐了半分钟后,宣布投降。   “啊啊啊……让人热血沸腾吧?上次给我这种鸡皮疙瘩都起来的感受的曲子,还是《忐忑》呢。”小王一脸推崇,“这音乐尤其适合晚上听,肾上腺素猛增,心率加快的感觉实在太过瘾了。”   江敏若:“……”   呵呵,大晚上听鬼故事确实如此。   小王眼睛发亮,还在求认同。   江敏若一脸尴尬,即使是亲生的,她也不能昧良心说这音乐好听, 一眼扫过去,丧尸们还在沉醉于音乐中,难不成丧尸的听觉系统跟人类不一样?   丧尸江教授说:“等爸爸有空再编个曲子,最好是舞曲,让丧尸们多动动手脚,运动太少对身体不好。”   没有人肉的刺激,又不是每个丧尸都能晋升二阶,一阶的丧尸们都是懒洋洋的,爱动不动,越发僵硬。   江敏若这下子感兴趣了,“爸爸,像植物大战僵尸一样吗?”   江教授思考会儿,这些初阶的僵尸动作缓慢僵硬,还真的差不多。   他不确定地道:“可能没那么灵活?”   可能没走到草坪上,丧尸就被全灭了。   **   白家一家终于也到达京城。   白天生一脸激动,他还是第一次到京城呢。   白爸白妈和白奶奶比他更激动,他们这辈子居然有机会来京城,说起来是何等荣耀!   同村一起来京城的人和他们告别,这些人要去找亲戚或者在京城打工的朋友,只要勤劳肯干的,绝对不怕找不到活计。   白爸开始打电话,“奇怪,你姐的电话怎么总是打不通?”   白天生低头翻着视频,从视屏里了解到,清理高速路的志愿者早到京城,里面很少出现她姐的身影,也不知出了什么事。   “爸妈,我联系上视频上的up主孙莱了,她是姐以前的宿友,她说我姐到京城前一天就离开,也不知去哪了。”   白奶奶听后,眉毛一竖,破口大骂:“我看你姐是故意的,她就是不想联系咱们,怕咱们扒着她吸血……她老说咱们重男轻女,怎么不想想,一个女人没有娘家多么可怜,以后嫁了被婆家欺负都没人撑腰!”   白爸也跟着大骂,说当初不如就将她嫁给黄老板,三十万呢,女人无才就是德,她就读书读多了心才读野了!   白妈缩在一边不敢说话,暗恨这个女儿不懂事。   本来婆婆跟丈夫已经对她另眼相看,觉得她能生出两个有异能的孩子有大功,二丫这么一搞,她功劳少一半,婆婆跟丈夫又要骂她出气。   只有白天生听得不耐烦,都什么时候了,骂这个有什么用?   他也不想听父母长辈们说这种女孩子没用的话,觉得十分刺耳。   “好了,说不定她有什么事离开了呢。”白天生头疼地说,“咱们先去找地方住下吧,找个房子先租下来,我明天去研究所看看。”   研究所对他的异能很感兴趣,说如果他的血很特殊,还可以加钱。   白家人又接连打了十几个电话,白雪菲都不接,没办法他们只得找个旅馆先住下。   累极的一家四口睡了十个小时终于醒过来。   为了省钱,一家子只要了一间双人间,白爸在地上打地铺,白妈白奶奶和白天生睡在合并起来的双人床上。   白天生一觉醒来,差点没被自己熏死。   他看了眼还在熟睡的家人,如果他们不是太累,肯定一被熏得睡不着。   他赶紧爬起身,打开窗户透气,然后听到楼下有人在骂:“谁这么缺德上卫生间没冲!”   白天生捂着脸,赶紧冲进卫生间大洗特洗,还小心洗了个头,合拢起来的大红花并不怕水,但他还是怕花洒里的水太急将它冲坏。   洗过澡后,他身上已经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他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走出卫生间。   此时一家人都醒过来,正在找牙膏牙刷。   自从有车后,他们来京城时,恨不得将全部家当都带上,牙刷毛巾这些自然少不了。   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白天生精神抖擞,对在外面刷牙的白爸说:“我先去研究所。奶,我就不吃早餐了,要抽血呢!你们去找中介找房子啊,不用太省钱,我很快就赚钱回来了。”   “爸陪你去。”白爸匆忙擦了一下脸,不放心地跟在后面走下楼梯。   “爸,不用啦,我有好几个朋友一起走呢。”白天生刚说完,就和旁边下楼的一个瘦弱女孩挥手,“方玫,这里,咱们一起走。”   叫方玫的女孩子走过来,朝他点头。   白爸站在那里,看着小旅馆门口,两男两女,最大不过十七八岁的孩子等着,都是儿子在网上认识的异能者,终于放心下来。   “爸,我先走了,你们去租房子,不要租太便宜的,最好能租个三房一厅。”   白天生叮嘱道,他这朵大红花实在是臭,尤其晚上时,可能是行光合作用的时候,更是能熏死人,他得自己睡一个房间才行。   白爸得意洋洋地说:“不用你说,你爸我存折上的钱多着呢。”   他那些粮食,以四倍的价钱卖出去,都有人抢着要,大大地赚了一笔,现在回县城买两套房子都没问题! 第219章 219   白天生离开后,白家奶奶在旅馆休息,白爸白妈去找房子。   出发前,他们就特地查了京城便宜的小区,揣着巨额存折的白爸有些心慌,京城的房价咋这么贵呢?就这么一个偏僻破烂小区的一房一厅,居然开价两千!   中介微笑地给这对土气的农民夫妻提建议,郊区有便宜点的房子,就是路远了点。   白爸不满意,“那也太偏了,都快出京城了。”   中价说:“也不算太偏,不过是坐两个小时地铁加半个小时的公交,一点都不偏。”   白爸算着存折里的钱,越算面色越惨淡。   京城的房子咋就这么贵呢?他之前还想着可以的话在京城买房呢,这点钱下辈子都买不起。   “他爸,咱们得找工作才行。”白妈神色严峻。   她真是想得太美了,还想着靠儿子女儿的异能在京城买房住下来。京城的房价这么高,物价也高,不像在老家,家里有土地,米和蔬菜都不用钱,他们真能在京城落地生根吗?   白爸心有戚戚地点头,“嗯,我明天就去找工作,和咱们一起来的大宝也不知在工地找到工作了没,我也可以去搬砖的。”   白妈摇头:“搬砖太伤身体了,咱们有两个异能者的儿女呢,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工作?”想了想,她又道,“我可以去当清洁工,听说京城的清洁工比咱们镇上当官的工资还高。”   白妈又是期待又是害怕,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她害怕和高贵的京城人打交道,但又向往高工资,他们两口子努力的话,赚几年钱就能在老家起一层的房子了。   白爸马上作了决定,“那咱们不去看房子,咱们先去看看有什么工作咱们能做的。”   “我知道,网上好像有招聘工作的平台。”   几个小时后,白爸白妈一脸沮丧的回到旅馆。   白爸虽然一身力气,可现在整个社会被丧尸搞得人心惶惶,自然工作也不好找。   白天生已经回来,发现父母的脸色为好,有些奇怪:“找不到房子?”   应该不至于吧?   “找得到,就是太贵了。”白妈唉声叹气地说,“三房一厅,再怎么偏僻的小区一个月都有五千以上,实在太贵了。”   白天生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马上说:“爸,妈,你们不用担心,我今天去研究所献血有一万呢。”   研究所的人员说如果他的血很珍贵的话,他们会提价的。   一万?那就是两个月的房租,有啥好高兴的?   白爸白妈还是提不起劲儿。   白天生又拿出手机给他们看,“你们看这个,我的视频粉丝可多了,里面的钱有三万呢。”   白天生得意极了,他很聪明,将一路上的情形拍了下来。   每当他头顶臭花、威风凛凛地出现在丧尸面前,丧尸僵硬的脸都能看得出嫌弃,迫不及待掉头就跑。   这个视频超出千万点击,还有不少人打赏,他现在也算是网红了。   白奶奶笑得合不拢嘴,“网红?我听说网红可赚钱了。”她还责备儿子,“天生以前注册了什么艾皮皮,你还说他沉迷直播,连采摘玉米都要拍,骂他不好好学习……幸好天生没听你的,坚持直播。”   “是app。”白天生嘀咕着。   听自家老娘要骂人,白爸也只能乖乖站着挨骂,不敢反驳以前儿子拍什么种田摘玉米是真没什么人在看。   这些钱让白家一家四口乐开了花,他们听说过有网红年收入上亿的,他们也不敢想,只要一年有十几万他们就能乐翻天了。   “二丫还是联系不上。”   白妈拿着手机愁眉苦脸,还不敢大声说,生怕白爸和白奶奶听到要骂人。   白奶奶也和儿子嘀咕着,“儿子,我咋觉得现在这一切,和二丫说得不一样?她说末世就是乱世,好多人变丧尸,整个社会都乱了,也没人生产种地……对了,她还说政府不存在……哎,我咋觉得咱们政府还好好的,你看街道上到处都是警察和士兵,咋看都没乱。”   白爸满足地抽着烟,吐了一个又一个烟圈,“妈,二丫那张嘴可会说谎了,以前就哄骗咱们给她交学费,她有空间后就抖起来,觉得咱们是累赘了呗。”   他现在只要想到儿子要变成网红就乐,对女儿也不在意起来。   一个空间有啥值得骄傲的?他儿子发个视频能赚三万!   白天生对未来也充满了期盼,觉得现在的情况比他姐说的要好多了。   他比较喜欢现在这个末世,而不是他姐说的那种末世。   他对父母道:“爸妈,我今天去研究所时听到一个消息,国家要给异能者注册登记,等我和研究所的人混熟,我就去查查我姐在哪。”   **   江敏若是力气异能,第一时间就跑去研究所报名,想参加志愿者。   末世发生的时间是六月,正好现在是暑假时间,她不用上学,本来也想找个兼职的,在研究所的工作正好,一来可以经常看到亲爸,二来可以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三来她想学习控制一下力气。   做高速清理志愿者时,这一路上她都不敢与别人太过接近,生怕一个不小心将人给拆散成架子。   “丧尸就不同啦。”她开心地说。   江敏若的脸型很小,口罩几乎将她的大半张脸都遮住,只能看到一双灵活动人的杏眼,不管什么时候都生机勃勃,讨人喜欢。   她随手拎一个需要两个战士合作才勉强拎得动的巨大血桶,架到她肩膀上。   “它们结实,不会轻易散架……你不知道,我在家都得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将爸妈骨头抱断了。我妈虽然有异能体质变强了一点,但这一点对我而言可以忽略不计,我和宋之源现在一顿饭都吃一只鸡,妈妈居然饭量比末世前没涨多少,我之前还以为她也能吃一只鸡的。”   温安烈同样拎起一个血桶,虽然能拎得动,不需要有人帮他扛,但他手上青筋暴露,明显是费了很大劲。   他看了一眼轻松的江敏若,沉默片刻,说道:“说不定是你妈妈要减肥呢,我妈就是这样,天天嚷嚷减肥,米饭都不吃。”   江敏若深以为然:“我怀疑也是!真是的,都已经末世了,还减什么肥啊?我以前也减肥,现在是成天觉得饿,怎么吃都胖不起来。”   说到这里,她又开心起来,“我爸爸说这是能量问题,我们吃的东西能量不足,他正想办法做能量液体,这样身体进化更快又不会饿……”   江敏若在心里嘀咕,其实她还是很喜欢美食的,要不能量液少喝一点?   盛安邦和队友一起抬着一个血桶。   听到两人的话,他忍不住对身边的队友说:“老温死要面子,你看那桶多重啊,他偏要一个人扛。”   高大黝黑的队友憨憨一笑:“男人嘛,都这样。”   江敏若转头,眼睛一亮,“啊,我爸来了。”   只见丧尸江教授坐在轮椅上,陆兵王在后面推着轮椅,小王急急跟在他们身后,额头都是汗,显而易见研究员的身体素质和兵王之间隔了几个丧尸。   “爸,您身体真的很好吗?”江敏若一脸怀疑地问。   人类变成丧尸后,不是很能打吗?而且二次进化后,丧尸的身体变得更硬更耐打,速度也更快才对,怎么她爸还这么虚?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她爸就一直坐着轮椅。   丧尸江教授慢吞吞地从轮椅站起身,“我是节省时间,自己走路太费时间了。”   反正他变成丧尸后,也不需要讲究什么“劳逸结合”,怎么加班都不累,如果丧尸的智商没下降,那丧尸还真是资本家梦寐以求的员工。   急着将丧尸身上的debuff去掉的丧尸江教授,如今主动007——不对,不是007,是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工作。   陆兵王向小姑娘说明情况:“从研究所到这里,江教授走路需要十分钟,我推他只需要五分钟……江教授能省下五分钟工作。”   众人:“……”还能这么计较的吗?   在场的兵哥哥们觉得他们好像输了。   江敏若无语,当初江教授和柳女士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太工作狂不顾家,变成丧尸后,她爸从卷王进化成卷神。   丧尸江教授又新作了一首曲子,急需听众。   江敏若想起之前听到的曲子,嘴角抽了抽,委婉地说:“爸,待会丧尸不是要吃饭吗?吃饭时间放音乐不好。”   丧尸江教授深深叹了口气:“你不懂,就要吃饭时间才让他们听……这些家伙口味越来越刁,以前一百斤猪血里放一斤人血洒在最上面也行了,现在一百斤猪血洒三斤人血还不满足,都给他们吃人血,还想咋地?想吃百分百纯度的人血?只有血站才有这个资格!”   丧尸江教授说得义愤填膺,站在后面的陆兵王深刻怀疑他是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瞧这羡慕嫉妒的嘴脸,领导明明都说了愿意为他提供人血的,偏偏江教授一再拒绝,拒绝也就罢了,他吃不到就不许别的丧尸吃。   “那音乐和丧尸的饭有什么关系吗?”江敏若不解,她看了眼散发浓浓血腥味的血桶,如果不是她在高速路上见多了尸体,尸臭味常伴,还真受不住。   “我这音乐能让丧尸产生幻觉。”丧尸江教授一脸骄傲,“所以就算吃的是垃圾食品,在它们的幻觉中,吃的也是满汉全席!”   江敏若实在好奇,不仅她,其他人也好奇,于是围观丧尸吃饭。   结果,江敏若后悔得想将自己耳朵弄聋。   她怎么会觉得丧尸喜欢的音乐她也会喜欢呢?明明都有前车之鉴了。   这时,一个大大的耳塞被塞到她耳朵里。   江敏若一脸得救的表情,转头看向温安烈,真是救了大命!这一刻,她无比庆幸自己不是丧尸,不然每天听她爸谱写的曲子,她真的会谢!   一桶桶血倒入丧尸的食盆里,听着音乐的丧尸们陶醉地喝着猪血。   他们国家还挺人道的,生怕它们腻味,昨天是鸡血,前天是鸭血,大前天是牛羊血……就是京城人最近很有意见,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血旺了。   小王也听得一脸陶醉。   啊啊啊,多么铿锵有力的音乐,简直就是《忐忑2》,听着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还提出疑问,“听说狗血驱邪,你说它们喝狗血后会变清醒吗?”   京城各种牲畜的血,丧尸都喝个遍了,狗血除外。   江教授一脸无语地看着他:“小王,它们是丧尸不是僵尸!”   而且,你一个科学家,为什么突然往玄幻发展了?就算现在是末世,已经开始玄幻,你也应该坚持科学的奥义。   丧尸不讲究什么餐桌礼仪,狼吞虎咽干完一大盆血不过两三分钟。   所以,江敏若受罪时间并不长,她将耳塞还给温安烈,对他甜甜一笑,然后扭头问:“爸爸,丧尸最喜欢喝什么型号的血?”   “AB型。”丧尸江教授想也不想就说,“基本只要是人血它们都喜欢,越稀罕越喜欢!啧,还知道挑食。”   旁边的小王说:“我们给它们喝过人造血,它们非常嫌弃,比猪血还嫌弃。”他一脸疑惑,“明明人造血的成份无限按近人血了,为什么它们这么容易辨别出来?”   丧尸江教授说:“无限接近不等于人血,丧尸不喜欢有什么奇怪。”   “人造血现在尚未能用到人类身上,我想等哪天人类能用了,丧尸说不定会喜欢吧……”小王喃喃地说,决定等没那么忙碌,他就去研究人造血。   丧尸教授坐上轮椅离开前,转头看向女儿所在的方向。   咋回事?温安烈是不是跟他闺女太靠近了?   回到实验室,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人走过来,将一大堆检验报告交给他。   “江教授,你看这个检查结果,男性异能者身体素质变好了,但精子活力反而下降,很多女性异能者的月事倒是没事。所以我怀疑,异能者不孕不育的机率很高?异能者和普通人结婚生孩子的机率比较高,如果异能者和异能者,极可能没办法生儿育女……”   陆兵王的手一紧,生生在轮椅手把上留下个指印。   不孕不育?   丧尸江教授盯着那指印,缓缓地开口:“言之啊,你家有皇位要继承?急着要孩子?”   “不是。”陆兵王面无表情,“我是为温安烈担心,他家没皇位,但有公司,需要继承人。”   温安烈狼子野心,他什么时候对一个女孩这么温柔了?肯定是看上你闺女啦!   两个异能者不能在一起,他家肯定会棒打鸳鸯,如果江敏若伤心了,女儿控的丧尸江教授会做出什么事呢?   陆兵王想到这里,不禁忧心仲仲,觉得有必要警告温安烈。   不是他多管闲事,江教授的事就是国事,他现在研究的东西,自己只能窥探一角,就知道有多么重要。   末世降临,全球势力将会重新洗礼,有江教授在,他们国家就有可能弯道超车。   江敏若作为丧尸江教授的软肋和动力引擎,不能出任何事。   陆兵王推着轮椅进入江教授的办公室后,转去厨房给江教授拿来一杯羊血奶茶。   江教授舒舒服服地喝光奶茶,说道:“这羊血味儿有点膻,下次还是鸡血吧,口感比较细腻,猪血也可以,牛血也不错。”   陆兵王盯着被喝得一干二净的杯子,嘴角抽了抽,这么嫌弃还不是喝光了。   丧尸江教授喝完羊血奶茶后精力十足,他掏出两根封起来的试管,“我昨天做的能量液体,你让小王分别找异能者跟普通人,记录喝后的反应。”   蓝色的液体颜色漂亮,仿佛蓝宝石一样。   “喝了能扛饿的话,跟星际小说里的营养液一样呢。”江教授想了想说,“那改名叫营养液吧。”   陆兵王是个极为聪明的,他当下忧心地问:“是不是粮食出问题了?”   六月飞雪,肯定将很民正在生长的庄稼都冻死了。   “不是雪的问题。”丧尸江教授说,“补种虽然要花很多钱,但这不是问题,问题是流星雨和大雪带来的病毒,人都受不了变成丧尸,更可况植物呢。”   陆兵王的目光转到装羊血的杯子,神色有些僵硬。   江教授拿起杯子,晃了晃里面残余的几滴羊血,“放心吧,末世第一天,我们就检测过家禽和土壤,家禽的变化不大,植物的变化是从六月飞雪后开始的,之前的变化也不大,变化大的是土地,土地蕴含轻微毒素……你别露出这么可怕的表情,没你想像的糟糕,土地的毒素又不是不能解决,只是今年的地不能种粮食罢了。”   “一年的话,咱们国家有储备粮,但世界其他国家就难说,不知会饿死多少人。”   江教授摇头,就算是太平盛世都有人饿死,更不用说末世。   见陆兵王的脸色还是很难看,他又说道:“你们就别瞎操心了,土壤有毒又不意味着不能种粮食,人类的身体素质大幅度上升,吃点有毒的东西又不会死,最多拉肚子罢了,拉多了说不定有抗体了呢。”丧尸江教授翻着白眼,“还有植物进化了,大部分植物变得更壮更高,能吃的的东西也变多,不会大规模出现饿死现象,我们国家不过是为国民的身体考虑,打算今年先不种粮食。”   陆兵王的脸色稍缓,觉得如果像江教授说的那样,确实不算太糟糕。   他拿着营养液试验过后,越发觉得,他们国家何其有幸,有江教授这样的科学家。   **   白天生的异能比较稀奇,所以这第二管血比第一管还值钱。   他高兴极了,觉得年纪轻轻的自己已经成为家中的顶梁柱,这么小就能养家了。   更让他高兴的是,他姐终于联系他了。   白天生来到和他姐约定见面的地方,刚见面他就全方位地向他姐炫耀自己的异能大红花。   可惜他姐不懂欣赏,嫌臭离他远远的。   白天生将他姐带回他们家租的房子,“姐,这是我们租的房子,三房一厅呢,可贵了。”   白雪菲不置可否地看着破烂小区里的破烂房子,先前白天生跟她吹了一路自己多么能赚钱,结果就这?   “二丫,你这死丫头!”   白雪菲进门,白妈就朝她冲过来,原本是想打她的,最后反倒是是抱着她哭起来。   白妈边哭边说:“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不管心里再多的抱怨,看到女儿没事她就释怀了。   白雪菲皱了皱眉,“我的手机摔坏了,手机太贵,我空间里只有粮食没有钱,去市场卖了两天粮食,终于凑够钱买手机。”   她自觉末世后钱没用处,手机这玩意没信号自然也没用处,所以空间里根本没有钱,幸好现在粮食是硬通货。   白雪菲看到家人时还是高兴的,毕竟她现在是一个人,幻想中的团队根本没有影子,她需要同伴。   白爸来不及生气,就听到女儿这话,赶紧说:“二丫,你的粮食卖了多少钱?我跟你说啊,一场大雪让地里的作物死得差不多了,现在粮食可贵了,还是我们卖早了,现在起码能卖六倍!”   说到这里,他一脸懊恼,他觉得再过段时间十倍都可以。   不过白爸随即又振作起来,他闺女有那么大的空间,满满都是粮食,他们一家子吃不完的话可以拿去卖一些。   从第一次卖粮食中得到甜头的白爸理所当然的认为女儿还不懂事,她空间的粮食当然由他这个当家长的处理。   白雪菲自然是听出来了,当下气笑了。   啥意思,一个两个盯着她空间里的物资,难不成她看起来很像冤大头?   不过,弟弟的异能很有用,她正是需要帮手的时候,不能和他们翻脸。   白雪菲的脑子飞快地转着,耐心地和父亲说:“爸,以后的世道会变成怎样谁也不知道,空间里的物资不能动,现在还不到最艰难的时候呢,咱们现在能用钱买就用钱买,以后万一钱不能用了……”   白爸爸摆手,“问题是咱们家没钱,现在物资价格上涨,米比末世钱贵了一块多一斤,早知道咱们多屯些米,现在赚翻了。”   他之前卖粮食的钱是留给天生买房子的,不能动,钱不能用等于没钱!   “囤米不如囤些罐头,赚得更多。”白妈插嘴说,“我看那个黄桃罐头,都涨到五倍了。”   白雪菲听得直想骂,果然是见识短浅,末世粮食就是命根子,她家人居然就想着卖钱。 第220章 220 空间被夺后18   白奶奶从厨房出来,端着一锅鸡汤,吆喝道:“吃饭了,别聊天啦。”   闻到鸡汤的香味,白天生的肚子条件反射的咕噜直叫。   异能者吃得多,也饿得快,他现在一个人吃的份量,比家里其他三个人都要多。   白奶奶吃着孙女从空间里拿出来的鸡,觉得这才像过日子。   末世后,粮食涨价了,肉也涨价了,京城的物价实在是太高,他们连肉都不敢多买,他们家什么时候这么艰难过?虽然他们是农村人,可在农村,粮食是真的不缺的,猪虽然没养,但鸡鸭养了不少,想吃就杀,日子过得美滋滋。   说起来,孙女上大学前,其实他们家的日子过得更好。   孙女的大学学费就是一大笔钱,除了学费,生活费也高得吓人,一家子鸡鸭都少吃了,为了孩子读书,都勒紧裤腰带。   “大丫,你这大学还上课吗?以后能拿毕业证吗?”白妈妈边吃边问,“是不是末世到了,都不用读书?早知道当初就不上了,多省点钱,你看你学费生活费那么贵,你弟都没你用得多……”   白雪菲觉得很窒息,家人总是这样,就她弟弟是宝她就是杂草。   知道她考上大学,家里人第一反应是愁学费,如果是她弟考上大学,她家人不敲锣打鼓才怪。   白雪菲道:“我会想办法赚钱的。”   她不想跟家人吵架,虽然没有家人啰嗦,日子是清净了,可她还是想爬得更高,让这些重男轻女的家人仰望她,让他们后悔曾经的行径。   白爸将鸡骨头丢在饭桌上,一边问:“怎么赚?”自从来到京城后的经验,让他深刻地知道想在京城找工作多难。   他将鸡腿一个给儿子,一个给了白奶奶,他和老婆吃的都是骨多肉少的鸡肉。   白爸觉得自己对女儿真的不错,居然给她一只鸡翅膀,要知道他也很喜欢吃鸡翅膀。   白雪菲一时间有些犯难。   如果是上辈子的末世,像她这样的空间异能者,到哪都是香悖悖,出任务时,一个空间异能者能带来的好处谁都知道。   可现在国家还在,政府实力未损,军人警察足以应付外面的丧尸,她的空间异能装东西是厉害,但也不过等同于四五辆大卡车,离不可替代差远了。   白雪菲越来越怀疑这是平行空间。   上辈子也没听说过什么音波武器啊,也不知道是哪个牛人发明的,搞得哪都没丧尸,胆大的人都敢出来溜达。   异能者的出现更像猎奇,不少异能者第一反应是录视频上传,以出名为第一要素。   不少异能者发现了发财的新法子,马上注册直播,一口一个老铁,双击666,鲜花来几朵,潜艇来一艘。   简直是丢了全天下异能者的脸!   白雪菲无比怀念上辈子,异能者被普通人敬畏崇拜,视为救世主的日子。   白天生喝了一大口鸡汤,问道:“姐,你去检测过异能了吗?”   这汤真是香死了,他以前怎么不觉得鸡肉这么好吃呢?果然是吃不到了,才知道它们的好。   “没去!”白雪菲的脸色沉下来,她本来就不是异能者,当然不敢去。   白天生兴高采烈地说:“你应该去的!像我这样,一管血可以给两万呢,真是赚死我了!”他越说越激动,“我听研究人员说,我的异能稀奇,我说不定有机会吃上国家饭呢。”   这年头,普通人连村长都很难当得上,他这下子进了京城的研究所,将来要是回到家乡,他也是大人物了。   当晚,白雪菲是在家里休息的。   她做了一个噩梦,梦见盛安邦发现镯子的秘密,将镯子抢了过去,并且一脸高傲地说:“原来空间就是这个镯子啊!很好,现在它是我的了。”   “还我空间!还我空间!”   白雪菲大喊大叫,涕泪交流。   “二丫,快醒醒!”   白奶奶不高兴地摇晃孙女的身体,老人家要睡着本就难,睡着还被吵醒,真是造孽啊!   白雪菲一脸惊惧地睁开眼睛,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   她呆呆地坐了会儿,问道:“奶,我刚刚是不是说梦话?我有说什么了?”她低下头,黑夜如墨,掩盖她眼中的阴冷。   “没听清。”白奶奶没好气地说,三更半夜大家睡得熟,谁会专心致志地去听别人说梦话?“你要是想知道,就自己放个录音机。”   白奶奶打了个哈欠,她也不是没活干的,现在的物价那么高,她一整天都在菜市盘旋,找最便宜的菜。   白爸都隐隐后悔将粮食卖便宜了,现在一家子不得不买米买面吃。   当然离开家乡到京城的选择肯定不会错,老家有人打电话来,说六月飞雪,庄稼都死光了,今年怕是歉收,领导还说什么土地有毒素,今年不能耕种。   听到这些,白家人都不知多庆幸离开了村子,来到京城。   白雪菲下意识地摸着手上的镯子,这是她的榜身之物,她洗澡换衣服都不敢取下。   在她手里,这镯子空间从未成长过,一直都是两百立方。   为什么在江敏若手里,它就能成长得比足球场还大?还有洗筋伐髓的灵泉呢?   白奶奶很快就睡着,睡得很香,呼噜声时起彼伏。   家里的房间少,白雪菲回来,只能和奶奶睡一个房间。   白雪菲没有丝毫的睡意,一边摸着镯子,一边思考,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肯定是江敏若姓江,这是她祖传的镯子,才会升级!   自私自利之人从来想不到灵气复苏,世界意识升级,有功德者偏爱,无功德者漠视。   白雪菲眼里的“圣母表”当初究竟救了多少人,这些她是看不见的,大量的功德涌入镯子,才使得镯子也变了模样。   两人的结局也不相同,一个是救世成功,功在千秋,一个是跟几个男人隐居,目睹世界灭亡。   快到早上的时候,白雪菲终于勉强   睡着,还做了个美梦。   在梦里,她和几个或霸道总裁或温柔体贴美男或爱撒娇的小奶狗等等男人隐居起来,外面丧尸追逐人肉而食,她这里衣食无忧,每日被以前她高攀不上的男神包围,真是太美好了。   “风烈死了?为救基地的人死了?”   白雪菲听到梦中的“自己”一脸复杂地说:“我曾邀请他与我一起隐居的,他偏偏说要与普通人同进退,为人类不被亡国灭种,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啧,他和江圣母可真有共同语言啊,可惜江圣母死得太早,两人再没有缘分了!”   “我得不到的,江敏若也别想得到!我最恨她这种圣母表……只要想到她被人误解,被人怨恨而死,我就高兴得能多吃两碗饭,今晚吃牛肉吧!”   她兴高采烈地从空间拿出一块牛肉,对做饭的温柔体贴男说。   牛肉大餐让几个男人看向她的眼神都是含情脉脉的,坐在餐厅中间的她有如女王般,围绕着她的男人像男宠般,每个人都以她为中心。   她是心满意足的,心里因风烈之死产生的空虚全都消失不见。   人类的生死存亡与她何干?   她只愿在这世外桃源中当个夏娃,与她的亚当们生儿育女,给地球留下她优秀的基因,若干年后,说不定她就是地球的始祖了呢。   志得意满之时,白雪菲抬头,惊骇地发现她的男宠们全都化成了灰烬,她的双脚也渐渐消失了。   星球在她面前死亡,化为一片虚无。   星球上所有的生灵也俱消失灭亡,化成宇宙中的尘埃。   所以她其实也没有活多久,隐居后不久,整个星球都毁灭了。   白雪菲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才醒过来。   她呆滞地坐在床上,还为美梦在最后变成噩梦而惊惧。   既然都是美梦了,为什么不让她一直作下去,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和星球一起毁灭,哪里是什么美梦?难道就算是连睡梦中,也不给她一个好结局,要和现实一样憋屈?   白奶奶很不高兴,哪家姑娘会睡到日上三竿才醒的?   她早上醒来时,就想叫醒她去找工作,不找工作也得干点活,比如说跟她去超市抢最便宜的米。偏偏孙子阻止了,说什么ptsd,她一个人肯定不敢入睡,在家人身边睡得久点没啥。   白奶奶嚷嚷着:“我孙子可遭大罪了,要卖血养活他姐姐,他姐姐还什么都不干,一觉睡到大中午……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好命的姐姐。”   白雪菲装作没听见。   反正这死老太婆重男轻女不是一天两天的,说得像她吃白饭似的,昨晚的鸡还不是她拿出来的。   之前她给京州大学一半的物资,京州大学在通往乐安县的道路通了后,都已经还给她,还振振有词,说什么不能占学生的便宜,尤其是贫困学生的便宜。   白雪菲却是一点都不高兴。   谁贫困了,自从有了空间,她肯定是人上人,一点都不穷!   她这辈子最听不得别人说她穷。   中午快要吃饭的时候,白天生回来了。   “奶,姐,我回来了!”   白天生兴高采烈,一点都没有卖血的虚弱,本来他抽的这几管血,连最低献血标准都没达到呢。   白天生高兴地与家人分享他今天的经历,“我今天配合研究院做试验,我跟你们说,我的小红可厉害了,它只要发现有丧尸靠近,就会高兴地开花,好几个一阶丧尸都被熏晕了呢……”   白雪菲忍不住捂住鼻子,瓮声瓮气地说:“我们也快被熏晕了,你赶紧去洗澡。”   白天生低头嗅了嗅自己的全身,可能他被熏习惯了,都不觉得自己臭。   他飞快地去洗了个快澡,大红花大概也觉得累了,花瓣都合拢起来,他终于能闻到自己身上的沐浴露香味。   白奶奶笑眯眯地端着绿豆糖水过来,京城的七月很热,再怎么节省她都要给乖孙煮些凉茶糖水。   “先喝点绿豆水,冰了一早上呢,冰箱里冻着对身体不好,还是咱们老家好,井水冻的又凉又不怕拉肚子。”   白雪菲看了一眼,老太太果然没煮她的份,这么一点绿豆糖水,果然全部是留给孙子的。   她心里讽刺地笑了笑。   白天生大咧咧的,并没发现姐姐的别扭,就点糖水的事,她想吃自己不会吃吗?有必要计较?   “天生,来吃中饭。”老太太心疼地打开客厅的空调。   白雪菲的嘴角又扯了扯,又一个重男轻女的证据。   白天生坐在餐桌前吃饭,“姐,我跟你说……我的异能真的很特殊,什么金木水火土都比不上,我今天配合实验又赚了两万。”   他将满嘴的食物吞下,志得意满。   他的学习不好、找不到成就感,现在是真的感觉自己在发光发热,总算体会什么是“天生我材必有用”了。   “姐,你不去抽血做检查吗?有异能的人都很积极的去献血和献皮肤组织呢,研究所那边说了,他们会研究出让我们的异能升级的方法。哎,我这钱拿得亏心,我都想不要了。”   他摸了摸头上的大红花,一脸怜惜,比起钱,他更想让大红花升级。   听孙子说不要钱,白奶奶顿时就急了:“不能不要钱!天生你身上的血多珍贵啊,一滴血三只鸡,这是营养费!”   白雪菲再次沉默。   她才不像钻进钱眼里的弟弟,两万算个屁?!她满空间的粮食,上百万都不成问题。   正吃着饭,白爸白妈回来了。   “天生,妈,我们回来了。”   白爸白妈穿着清洁工的衣服走进来,本来京城难找工作,清洁工都有编制的,轮不到他们,可现在丧尸出没,不少清洁工辞职,他们是运气好赶上了。   两口子其实也是怕丧尸的,但他们有丧尸都害怕的宝物,那就是儿子睡了一晚脱下来的脏臭衣物,他们在路上试验过了,脏衣服上的味儿也能驱赶丧尸。   白妈擦着   汗,“可累死我了,太阳这么大,等吃完咱们能休息三个小时呢,等下午太阳小点咱们再出去干活。”   虽然在老家也要干农活的,可老家的太阳没这么烈,京城的天气真比不上老家舒坦。   白爸听说儿子今天又赚了两万,又是高兴又是担心。   这卖的是血啊,长期下来肯定对身体不好。   再看了眼闷不吭声地吃饭的女儿,白爸顿时看不顺眼了。   “二丫,异能者的血最便宜都三千一管,你怎么不去?白来的钱啊?二丫,空间异能少见哩,血至少一万一管,你看你弟都赚多少钱了?”   白雪菲冷淡地说:“我贫血,不想赚这个钱。”她不想说这事,转移话题,“爸妈,你们可别将我空间异能的事到处乱说,现在到处缺物资,你们也不想半夜有人将我绑架威胁我,将空间里的东西拿出来吧?”   “不是所有的异能都有攻击能力的,我除了空间,比别的女孩好不了多少。”   当然事实不是如此,她每天练的锻体术让她比普通女孩身体强壮多了,她能提刀砍死那么多丧尸就是证据。   白爸白妈当然明白,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生存技巧,他们连儿子有异能都不敢说,生怕有人嫉妒害了他们儿子。   白爸转着眼睛,还是觉得女儿的异能不用太可惜了。   “二丫,爸觉得如果大家知道你空间里没什么东西的话,肯定没人打你主意。”   他当清洁工实在是辛苦,天天弯着腰,腰酸背痛的,一个月才给五千。   夫妻两人加起来才一万,一万当然不少了,以前他们家种地,一年下来只怕都没个一万呢。但末世卖的粮食让白爸开了眼界,京城的物价更让他觉得钱不值钱,特别的没安全感。   白雪菲深知父母的本性,不想跟他们争辩,敷衍地说:“再说吧,工作也不可能随便找得到。”   **   回到京城后,温安烈等人的工作也发生改变。   如今他没事的话,会和队友一起在京城的街道上巡逻。   末世已经一个多月,全国人民大多数是没什么事都不出门,街道上也没什么人影,也不知什么时候能恢复以前的繁华。   音波器已经在全国各地都用上,据说连外国人都冒险过来购买。   海洋也变得不安全了,海里的生物也变成十分暴躁,小点的船和邮轮都不敢再出港。   温安烈道:“安邦,这条街交给你,我去岚音小区看看。”   盛安邦很是优雅地翻了个白眼:“去吧。”   他就说为何巡逻的路弯弯绕绕呢,老温可真是不容易,这绕了多少个圈子,才到岚音小区啊。   男人啊,就像孔雀,年龄到了就要开屏给女人看。   温安烈其实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他只是觉得自己喜欢江敏若的眼睛,干净又纯粹。   或许这样的眼神在历经黑暗后会变色,可他作为军人,不就是为了守护而存在吗?如果这种想守护她   一生的念头就是爱情,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可救药。   江敏若刚出小区,就看到温安烈,当下惊喜不已。   “温大哥,真是太巧了。”   跟着她一起的宋之源脑子里的警报响,一边问:“姐,他是谁啊?”   自从他姐成年后,总是有苍蝇扑过来,虽然他姐不温柔还很暴躁,可自己的亲姐姐被男人觊觎,哪个当弟弟的都不能忍!   “巡逻。”   温安烈言简意骇,不动声色的打量今日看起来特别漂亮的少女。   平日她坚持做志愿者工作,经常穿志愿者的绿色马甲,衣服怎么方便怎么来,今天难得穿一身红色裙子,格外娇艳动人。   江敏若介绍道:“这是温大哥,他可厉害了,是军中的兵王呢。”   接着她介绍自己那个下半身穿着破洞裤的弟弟,和仪表堂堂的兵哥哥相比,只觉得有点丢脸。幸好出门前,她坚持让宋之源穿了件正常的衬衫,不让他穿到处是破洞的上衣,她才不管什么乞丐装流行不流行,她要面子。   “温大哥,他是我弟弟宋之源,最近中二病发,去染了个奶奶灰头,等开学后中二病阶段性冶好。”江敏若说着,心里暗自嘀咕。   这一身乞丐装,一头奶奶灰,从背后看人家还以为哪个老大爷正拿着破碗当乞丐呢。   宋之源甩了甩自己在末世前染的灰色的头发,他姐这么说,他爸妈也这么说他,他都当他们放屁,这些都是老古董,不懂欣赏他独特的帅气!   温安烈其实很有将那半长不短的头发铲成寸头的冲动,军中好男儿个个寸头,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杀马特这玩意。   上次好像也有个京城门第显贵的家族纨绔,打扮和宋之源差不多,他将他的头摁进水里,给他洗去一头黄毛。   第一次亲自做Tony老师,就让顾客感动得痛哭流涕,说他的手艺开下第一,寸头最好看最时髦,以后他自己会将自己剃成寸头,再也不麻烦他。   “你好。”   温安烈露出淡淡的微笑,思忖着要多久他才能登门入户,重操Tony事业。   宋之源上下打量冷酷的帅哥,越看越不顺眼,长得这么好看,平时肯定招蜂引蝶。这充满力量的胳膊,这两米八的气场……   宋之源特别有危机感,这帅哥太有当渣男的本钱了,他傻白甜的姐姐即使觉醒力量异能,也不是他的对手。   他未来的姐夫得柔弱点才成,最起码他打得过,不然他以后怎么为他姐撑腰啊。   江敏若突然问:“温大哥,你下周去参加宴会吗?”   温安烈愣了下,“什么宴会?”   “就是异能者大会,我和宋之源都要去参加的。”江敏若笑眯眯的解释,“温大哥,你也是异能者,不去吗?”   温安烈这才想起有这回事,“我们要巡逻。”   作为军人,他要守护在人民的第一线,自然知道国家想做什么。   异能者是一柄双刃剑,必须要握在国家手中。   江敏若有些遗憾,不过也知道这些是军人的职责,只会让他们这些老百姓更加安心。   她笑着问:“温大哥,我们出门吃酸辣粉,你要一起吗?”   “一起吧!”温安烈果断地说。   异能越强大吃得越多,他现在一天六顿还加宵夜,兜里还揣着补充能量的巧克力压缩饼干,肚子仿佛无底洞似的吃多少都不够。   丧尸江教授的营养液还在试验之中,应该再过半个月应该可以使用了。   温安烈觉得,吃饭真是太麻烦了,他再也不想吃压缩饼干,也不想一天到晚,将时间浪费在吃上。   以前一天三餐,就挺浪费时间的,要是一管营养液,就能填饱肚子,那省时间啊。! 第221章 221 空间被抢后19   宋之源憋着气,吃完了已经涨了三倍价格以上的酸辣粉。   那个叫温安烈的男人,绝对是不安好心,不然为什么吃东西时都不专心,老盯着他姐看。   回家的路上,宋之源喋喋不休:“姐,我跟你说,这看男人啊,不能只挑好看的……”   江敏若回答得很敷衍:“放心,我肯定还要挑能力。”   她在心里琢磨着,白雪菲是空间异能,她肯定也会参加异能者大会,到时肯定会闹什么幺蛾子。她就不明白了,白雪菲为什么对她有这么大的恶意?难不成因为镯子?   这种明明自己是受害者,可还得忍加害者的事真让人憋气。   “有能力有脸还不行。”奶奶灰头的男孩仍是在絮叨着,“还要挑品性……家世还不能太差,此外还要挑家人,婆妈剧不是说了,极品婆婆往往致力于拆散儿子和媳妇。”   江敏若听到这里,深深地觉得,家里人应该禁止弟弟看电视了。   十几岁的男孩子,天天看这些家长里短的婆媳剧,这像话吗!   晚上在家,忍不住又喝了一锅鸡汤,江敏若都有些忧愁了,“怪不得异能者会去抽血,国家都给补贴,这是怕咱们饿死吧?”   她现在的食量是过去的三四倍,以前这么吃早就胖成球。   宋之源也跟着喝鸡汤,“姐,我担心国家粮食储备不足。”   他只是对学习不上心,不代表他不聪明,一碗酸辣粉都能涨了三倍的价格,可想而知国家肯定在粮食方面有麻烦了。   江敏若突然笑起来,“不用担心,我亲爸研究出营养液,现在正在试验中,听说普通人只要吃一支能顶一天,异能者吃一支能顶一餐。”   说起这个,她心里非常骄傲,她亲爸即使变成丧尸,也还是顶级的科学家!   宋之源由衷地道:“江爸爸确实厉害。”   小时候,他经常爬到江教授的头上玩,以为他是自己亲爸的好朋友。后来长大了,当知道他原来是自己亲妈的前夫时,他傻了很久,觉得他亲爸肚子里能撑船,老婆的前夫都能时常叫到家里吃饭,好得像一家人似的。   他觉得自己没这肚量。   江敏若转头问:“妈,下周异能者大会您去吗?”   声控异能也算是稀奇的了,听说她妈妈最近在公司里特别有威严,只要她开口,所有人就不由得摆出最严肃认真的姿势,仔细聆听她妈妈说话。   柳女士摇头,“我这个异能不算稀奇,我就不去了。”她并不觉得自己的异能有什么作用,没这个异能,她照样将公司管得服服帖帖的。   “妈,我们家粮食够吃吗?江爸虽然研究了能代替食物的营养液,但我还是想吃饭。”宋之源问道,他表示没有炸鸡可乐凉皮烤冷面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填饱肚子重要,但也要追求美食。   柳女士挑眉道:“你爸名下好几家超市的,你说呢?”   宋之源当即握住拳头,雄心壮志地说:“等我继承了爸爸的公司,我要开美食一条街!”   **   某个工地里,一群人正在忙碌着搬运货物。   一个虎背熊腰的中年男人将一个巨大的箱子放到卡车上,他看向旁边的白雪菲,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   “你叫白雪菲是吧。”他好奇地问,“你这空间可真不得了,能装三卡车东西呢。”   白雪菲的嘴角勉强扯出个像笑的弧度。   事实上,如果将空间全部清空,能装五六辆卡车的。   男人低头算着账,“一卡车纯赚一千块,你一趟能赚三千呢,还不用买卡车,省油。年检啥都不用,过路费也不用……这么算来,不止赚一千呢,太让人羡慕了,空间异能太赚钱。”   白雪菲听得额头青筋暴起。   也就是说,她就几辆卡车的身价?高大上的空间异能在他们眼里,就只是一个搬运工?   如果没经历过末世,或许出身农村的她也对此很满意,可她见识过上辈子时,江敏若的意气风发,耀眼如太阳……   结束一天的工作后,白雪菲拿着上万块钱回家。   家人看到这笔钱,欢呼雀跃起来,她妈更是对她嘘寒问暖,难得殷勤。可她还是希望此世如同上辈子,即使世界黑暗如晦,到处是死亡跟绝望……   只有在弥漫恶臭的淤泥之中,野花的芬芳才会更迷人。   眼睛所到之处都是黑暗,米粒之光才显得珍贵。   “我要休息,你们别烦我。”白雪菲不耐烦地对家人说,“砰”的一声将门关上。   白奶奶很不高兴,想说点什么,等看到满满一客厅的粮食又不吭声了。   算了算了,粮食都逼她交出来了,工作也逼她去做了,就让她发点小脾气吧。   白爸也是这么想的。   他抽着便宜的烟,透过烟圈看客厅里堆得满满的粮食,心里琢磨着,是现在卖掉呢,还是等粮食再涨点价?   儿子天生说研究所现在试验什么营养液,吃了不饿,这证明今年的土地肯定种不上粮食,说不定明年也不能种,那以后肯定会涨价。   可留着不卖的话,放客厅也不安全,现在粮食比什么都重要,家中就一个老娘在家,有小偷上门咋办?   白爸不放心粮食,和白奶奶商量,“妈,我晚上在客厅睡,守着粮食,你跟孩子妈睡吧,房间就让给二丫,让她高兴高兴。”   白妈心里想反对,嘴巴嚅动了几下,又不敢说什么。   要是婆婆知道自己嫌弃她,肯定一个大巴掌呼上来。   白天生去敲门,想跟他姐说异能者大会的事,也不知她报名了没。   看到白雪菲一脸阴沉地打开门,白天生被吓了一跳,忙问:“姐,怎么了,今天工作不顺利?”   他姐是空间异能者,工作的地方是爸爸找熟人介绍的,按理说应该不会有人给她气受才对?   白雪菲死死地盯着他   ,“我赚的钱,我空间里的物资,已经全都上交,以后全部都用在你身上!多了二两肉真好,馅饼从天上掉下来呢。”   白天生怔怔地看着他姐,半响说不出话来。   直到那门关上,他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好一会儿,白天生走回客厅,默默地坐在那里。   白天生看了眼客厅的物资,越看越心烦,忍不住说:“爸,那是姐辛苦赚的钱,你别拿了,你要钱的话我给你。”   其实他心里明白,这些物资他爸是绝对不会给他姐的。   和村里所有生了女孩的家庭一样,他爸总认为女孩子是家里的财产,小时候要干活,大了赚钱给父母,出嫁了有责任为父母弄来一笔彩礼,才能偿还得掉养育之恩。   果然,白爸的眉毛竖起,断然拒绝,“那不行!你姐还没嫁人呢,她得孝顺父母,村里哪个女孩赚钱不给家里的?养她那么多年,送她读那么多书,这点钱九牛一毛。”   白爸狐疑地看着儿子,“天生,是不是你姐说了什么?”   白天生说:“爸,我姐都是大人了,这年头女孩子手上没点钱怎么行?以后要钱你们就找我,别找她。”他抓了抓头,哀求着父亲,“爸,城里都是重女轻男的,女孩子要富养,咱们家没钱没办法富养,至少不要拿她辛苦赚的钱。”   白爸听得很生气,觉得肯定是女儿又在作妖。   儿子赚的钱都上交了,她一个大学生也上交有什么不对?年轻人看见什么都想买,乱花钱买一堆华而不实的东西,他帮他们存起来有啥不对!   这一次谈话,白天生与父亲闹得很不愉快,最后白爸勉强答应,以后不拿走白雪菲打工的钱。   白天生长长地舒了口气,心里多少有些无奈。   他从小就知道女孩子不值钱,农村的孩子从小就得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他姐从小就做很多事,煮饭扫地喂猪喂鸡,而他则成天瞎玩,回家后对他姐大呼小叫,将他姐当奴才一样使唤。   他姐很乖巧很懂事,因为她想读书,不喜欢读书的白天生不明白为何他姐要为了读书的机会,干那么多的活,如果他爸不让他读书,他不知多开心。   等他开始读书,认识的人多了,眼界也跟着开拓,懂得的道理多起来,发现不是每个家庭都像他们家一样,男孩子是宝女孩子是草的。   那时候,他才知道他们家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但他奶和爸妈从小就受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根深蒂固,已经改不过来了。   白天生能做的事,只有尽量对他姐好一些。   他姐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他爸妈嫌学费贵,不让她读书,他就在地上撒泼打滚,说他姐不读书他也不读了。   他姐那时很激动,一直在感谢他,说她能读书多亏了他,她以后也会对他好的。   可是几天前,他姐突然歇斯底里地骂他,说他是窝囊废,说他没用,就只会吸她的血,全家人帮忙摁住她让他吸血。   白天生辩解说,自己真的想对她   好的。   可是他姐就冷笑说,   是啊,   奶和爸妈从她身上刮好处都是补贴他,他用不着亲自动手,当然可以当个好人。   两姐弟之间的温情彻底地扯破了。   至此,白天生也想清楚了很多事,原来他姐一直都有这种想法吧?怪不得她不愿意联系他们,怪不得末世开始时,他们都打不通她的电话,只怕是她不想接吧。   之前说什么手机坏了,但手机坏了还有固定电话啊,果然是不想联系他们吧?   她就这么嫌弃他们?   两姐弟从那天起,就开始冷战,冷战渐渐变成热战,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顺眼。   这天,白雪菲刚回到家,就听到令人鸡皮疙瘩都冒出来的音乐。   她气怒地道:“快关掉,太刺耳了。”   “我拒绝!”   白天生抬头看了眼他姐,他也生气了,明明从那以后,爸爸再也没从她手里拿过钱,她赚的钱都让她自己拿着了,她对他还是一副晚娘脸孔。   白雪菲勃然大怒,指着房间,“那你回房去!”   虽然最近工作很顺利,但越是顺利就越让她觉得悲哀。   俗话说,一个人工作的同事决定了他所处的位置,什么时候她只能跟那些五大三粗、没文化没素质、只能靠力气为生的汉子为伍了?   “爸爸在房里休息呢。”白天生不冷不热地回答,“客厅是公用的,你没权利赶我走。”   同样累了一天的白妈回来后,听到姐弟俩吵架,很不耐烦。   “好了,二丫,别跟弟弟吵。”她叹了口气,“你要是有本事,咱们就租个四房的,不然就闭嘴。”   白妈妈一屁股坐下来,猛地灌水。   她和白爸现在做的仍是京城临时清洁工,扫大街其实没有种田累,可京城的太阳真的太要命了,不过七月份就能将人烤干。   他们还要将沾染了儿子异能的臭烘烘的衣服随身带着,更是痛苦万分。   白雪菲咬了咬嘴唇,说道:“妈,我只是觉得这音乐太难听了。”   她真的怀疑为何她爸妈竟然没反应,他们这把年纪了,居然能欣赏这样的音乐?   说到这音乐,白妈就来劲儿了,“二丫,这曲子你不知道吗?这可是能让丧尸安静下来的曲子,电视上说了,人听着难受,但丧尸可喜欢了。”   白雪菲现在满脑子都是思考着怎么提升自己的阶层,想成为人上人,哪会留意什么歌曲?   “不是歌曲,只是曲子。”白天生纠正她,眼睛发亮,“妈,我明天和你们一起去扫地,看能不能遇上漏网的丧尸,正好做个实验,到时我努力不让小红绽放不驱赶丧尸……”   研究人员已经和他说过,他的小红一般在晚上才会绽放,大概是因为晚上是丧尸活跃的时候。   另外,当他的情绪起伏过大时,比如说看见丧尸很恐惧,花就会绽放护主,非常的贴心懂事。   白妈跳起,“绝对不行!”要是真有丧尸来   了,大红花来不及绽放咋办?   白奶奶也跟着反对,这可是他们家唯一的独苗苗,绝对不能冒险!   白雪菲站在一旁冷笑不已,所以他不能冒险,我就能冒险去工作?   她头也不回地锁上门。   反正他们是一家人,只有她是多余的。   客厅里的白家人看着她关上的门,面面相觑。   “二丫真是越来越不像话,她自己赚的钱我都让她拿了,她还有什么不满的?”白爸生气地说,“她现在白吃家里、白住家里的,还给咱们摆脸色,真是欠了她的!”   白天生无奈地说:“爸妈,你们太重男轻女了,我姐不高兴。”   他发现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处理家人之间的关系,他家人太过重男轻女,他是所得利益者,在他姐看来,这就是原罪。   所以不管自己做什么,都是不对的。   “村子里哪家不重男轻女的?”白妈说起这事就生气,“可就算重男轻女,咱家也没剥削她,她上学花的钱比天生还多。”   儿子现在还没到高中,九年义务教育并没有花什么钱。   而女儿光是上大学花的钱,就比儿子要多很多,一年甚至两三万呢,每次给她交学费,他们心里都直哆嗦。   白爸真是气得不行,跑过去捶着女儿的房门破口大骂,什么没良心,不孝顺,不知感恩。   听得里面的白雪菲咬牙切齿,暗自决定自己出去找房子住,这些家人不能要了。   **   异能者大会终于开始。   无数异能者走进国会大堂时,心情都是无比的激动。   如果他们不是觉醒了异能,这辈子可能连靠近这里的机会都没有。   “谢景,你也来了。”   江敏若对一个瘦小少年打招呼,那少年脖子上似乎戴了一条黑色粗项链,看着颇引人注目。   瘦小少年先是摸了摸自己的眼镜,朝校友回应一声。   宋之源细看之下,不禁吓了一跳。   原来这瘦小少年的脖子上哪是什么项链,分明就是一条蛇?咦,不对,好像是植物?   瘦小少年——谢景的脖子上绕着的确实一条藤条,另一端搭上少年肩膀上。   听到江敏若的招呼时,这藤条还极有灵性地竖起来,越发的像一条蛇,竖起了身子,乍然一看,很容易吓到人。   “哎哟,小藤你好啊!”江敏若向已经长到两根手指粗的藤条招手,“你现在长大了不少呢,一定更厉害了吧?”   藤条仿佛听懂似的,对江敏若点点头。   “真可爱。”   谢景也不由得笑起来,“小藤确实可爱,还非常懂事,会抽丧尸不说,居然还会做家务呢。”   虽然它扫地时,是越扫越脏,洗碗全碎了,不过对一株植物而言,有这个心就让人感动了。   他一脸喜爱地摸着小藤。   谢景以前挺羡慕同样是木系异能的高三生的,高三生的藤条才厉害,都有手臂粗。   这藤条是他觉醒异能时得到的,一直养着,就像养个孩子般,有一次他不幸遇上一个速度丧尸,还是小藤救了他。   不过自从六月飞雪过后,这根小藤也像是吃了生长剂,不仅长大了一些,甚至还能与他交流。   宋之源条件反射的又向后退一步。   妈呀,就这蛇一般的长相,还可爱懂事?不止他姐瞎了,她同学也瞎?   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走过来,“你叫谢景?”他自我介绍,“我叫李观,也是木系异能者。”   谢景很淡定,“哦,我看过你的视频,你通过异能养出一株很珍贵的兰花,那花开得很漂亮!对了,你的花带来了吗?”   觉醒木系异能后,他开始对植物无比喜爱,对同是木系异能的人也比较关注。   李观脸上露出得色,“我养的兰花不止漂亮还香……就那么一盆就卖了一百万呢。你肩膀上的是异植吧?哎,你真是傻,异植非常消耗异能,我如果是你,就专门培育值钱的花草了……”   他是在一个视频上看到谢景的,当时都快羡慕死了。   如果自己的异能有谢景这么牛,最多三天就能培育出一盆兰花,很快发家致富。   李观虽然也有木系异能,不过他的异能等级实在太弱,那盆兰花差不多花了一个月才催到开花。   如果是从种子开始培育起,他怀疑得花上半年时间!   听到这话,谢景的脸色明显冷淡下来,安抚般地摸摸挂在脖子上的藤条。   这小藤救过他命,就像是他的家人一样,他永远都不会卖的,也不会放弃它。   “我家小藤爱吃醋,不喜欢我养其他植物。”他假笑说,“我异能有限,每天单是养小藤就一滴都不剩了,可不像你,还能养兰花卖钱。”   宋之源其实也不太喜欢李观脸上那种市侩的笑容,虽然谢景的蛇藤看起来有点可怕,但他还是更喜欢跟谢景聊天。   他转头找他姐,就见他姐好像在找人,“姐,你在找什么?东张西望的。”   江敏若说:“在找小偷,哦,找到了。”   另一边,白雪菲温柔又带着几分害羞的声音传过来。   “我是空间异能,可惜不怎么大,就一百个立方。”   “那也很厉害了。”同样是空间异能的青年很羡慕,“我的才十立方呢,装不了什么东西。”   白雪菲低垂着眼睛,看起来无辜又羞涩,掩盖住眼里的不屑。   十立方能干什么?跟她比,那就是废物!   她显然已经忘记,这并不是她的异能,而是抢了别人的空间手镯。   正在跟人絮叨的中年妇女听到两人的对话转过身来:“我的二十立方。”她笑道,“我已经很满意了,够放全部家当,以后去旅游,连房车都不用买,直接搬床就行了。”   “我的空间只有四立方米。”一个胖乎乎、浑身都圆嘟嘟但却胖得可爱的女孩挤过来,“不过我的空间可以让时间静止,食物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就啥样。”   说话间,只见吃货胖少女从空间里拿出个热气腾腾的面包,陶醉地闻着面包的香味,“啊啊啊,这个异能实在太棒了!我跟你们说啊,以前我到店里打包食物,回到家时,往往就凉了,加热后也不是那个味……现在好啦,想什么时候吃,食物都和刚出锅时没两样。”   那只有十立方米空间的青年闻到香味,条件反射的吞了吞口水,问道:“这是你烤的?”   胖少女见同是天崖吃货人,十分慷慨地分他一个:“是我自己烤的,有了这个空间后,我感觉开个甜品店的把握又大了几分。”   二十立方米的中年妇女受不了这香味,也向胖少女讨要了一个面包。   刚啃了一口,她的双眼大亮,真心实意地夸道:“我看你没空间也可以开店,实在太好吃了。”她叹道,“我的空间虽然比你大,不过时间流速和外面一样,也不知其他人的空间有什么不同?” 第222章 222 空间被夺后20   说话间,众人看向空间皇者——白雪菲。   这空间皇者是他们封的,在场的空间异能者的空间都是五到二十立方左右,只有她的空间一百立方,不是空间皇者是什么。   胖少女方若薇也掏出一个香甜的面包递过去给她。   “不不不,我减肥!”白雪菲连忙摆手说。   她最近跟着一帮搬运工的汉子们一起干活,虽然有空间,可天天跑来跑去也累,工地的饭菜主打油足菜咸,她已经胖了好几斤,吓得饭都不敢再多吃。   刚从末世回来的时候,白雪菲对食物的贪欲没有止境,暴饮暴食的结果,就是短短一个月就胖了六七斤。   她现在更是比两个月前胖了十多斤,幸好她本来就瘦,现在不过是正常体型。   可不管多瘦的女孩都会嚷嚷着要减肥,白雪菲还是想更瘦点,不然弱柳成风变成参天大树,实在是太可怕了。   从小到大,纤细柔弱给她带来的好处太多,流泪的时候,说服力才够强。   现在她都不敢轻易流泪,因为现在太健康,没什么美感。   “你居然还减肥?”异能者们一脸惊讶,“我们有异能后怎么吃都吃不胖,少吃一顿还瘦得飞快,你是怎么做到增肥的?”   白雪菲心下一个咯噔,接着就听到方若薇说:“嗐,你要是像我,时刻食物不停手,瘦是不可能的!我一天可以三个大蛋糕、十大碗米饭、二十个面包,奶茶十几杯,烧烤火锅更是不计数……信我,绝对不会瘦!”   异能者们一脸木然。   这是一天都花时间在吃上了?怪不得瘦不下来呢。   “这么说你也是大胃王了?”一个男异能者看向白雪菲,上下打量,看不出来啊。   白雪菲的嘴角僵硬,她真不是,但她都说自己是一百立方空间,如果不是大胃王又怎么解释。   “我是易胖体质。”她赶紧转变话题,“对了,我的空间也很普通,也是正常时间流速。”   她真是搞不懂,为什么换了个人后,空间也不同了,明明江敏若拿到手的空间不仅大还有灵泉,保鲜更是没问题的。   方若薇啃着白雪菲拒绝的面包,含糊地说:“如果有能种植的空间就好了。”不过十分钟,她就已经啃完三个大面包,“没有虫害,不用打农药,麦子质量优秀,做出来的蛋糕肯定更好吃。”   旁边的人听后,只有一个感想:凡尔赛,太凡尔赛了。   十立方米空间的青年长长叹了口气,沮丧得不行:“我的空间非但不能保持时间流速,还加速了。”他从空间里掏出一个变干的杏子,“你们看,这个杏子我前天放空间里的,今天就变成杏干。做好的饭菜放里面,只要超过半小时就开始变质……只能放些干粮罐头啥的。”   还不能放太久,因为放太久同样会变质。   空间异能者们开始讨论着,怎么利用他们的空间。   “空间大的话,做搬运工特赚钱!”   二十立方的中年妇女刘姐明显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她满面笑容这些年轻人筹划,“你的四立方米可以做外卖,能保持刚出锅状态的食物肯定受人欢迎……你的时间流速加快的可以做产品测试,好多产品都需要放置很久才能检测,尤其是酿酒,那需要时间沉淀啊,你的空间放个几年百年陈酿就出来了,多赚钱啊!”   最后,她总结道:“我觉得没有没用的空间,只有不会用的人。”   白雪菲站在一旁,听着这群异能者的讨论,心里厌恶不已,恨不得逃离此地。   因为她的空间异能是假的。   其实,要不要来参加异能者大会,白雪菲考虑了很久。   她最大的恐惧来源于温安烈和盛安邦,再多的崇拜和爱慕,在知道他们已经怀疑她,甚至打她镯子的主意时,都已经消失。   即使每天能赚一万,但每天都和那些满身臭汗味的体力工人混在一起,没有华服美食,没有纸醉金迷的宴会,这不是她想要的未来。   白雪菲已经清醒地意识到,上辈子的那个末世不会再来了。   这个末世对人类太过友好,只是有烟无伤,秩序并没有重新洗牌,她不可能再当上人上人。或许,她这辈子只能是一个村姑,即使考上一流的大学,那别人的起点只能是她的终点。   唯一能跨越阶层的办法是嫁人。   她本来考上京州大学时,就有这个打算的。   在学校里,她小意奉承,温柔体贴,努力维持清纯可爱的模样,身边的追求者众多,甚至比大咧咧的江敏若还多,这是她最引以为豪的事。   如果能当女王,谁愿意当小公主呢,?   她想在末世里当女王,养面首!   这个在她印象中完全不同的末世,却让她不得不低下头,重新戴上温柔体贴的面具。   另一边,白天生也和那些异能者聊得起劲。   他的异能在木系异能者中,也算是挺奇葩的了,加上他平日还爱直播,这里很多人都认识他。   有人提议,让白天生脑袋上的花开花给他们看。   白天生赶紧摇头,“这真不行,这就和在公共场所放毒气弹差不多,太不道德了!我跟你们说啊,我哪天早上要是不洗澡就出门,绝对能熏死一群人,真的特别特别臭!”   有看过他直播的人捂住嘴直乐:“他说的是真的,他有一次直播时,丧尸给他熏跑了,有个哥们倒霉地站在他旁边,直接熏晕了。听说这哥们后来在他直播间控诉,说他恶心得三天吃不下饭,整整瘦了三斤!”   听到这话,那些想看大红花绽放的异能者们赶紧说:“那你小心啊,千万别让你的花在这里开放。”   “对对对,我现在怎么吃都瘦,不想再瘦了……”   白天生嘿嘿地笑着,看着有些腼腆,“你们放心,在研究人员的帮助下,只要我醒着就能控制它开花的时间。”   他出身农村,看起来憨厚老实又带着沙雕气息,就算不喜欢也绝对不会让人厌烦。   那卖兰花的青年忍不住羡慕地说:“小兄弟,你这异能也挺有用的,要不你开个减肥中心,天天熏得人呕吐吃不下饭,肯定能赚大钱。”   嗯?   白天生摸着头上的大红花,他还没想过这样的赚钱方式呢。   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异能者——看着还是小学生的男孩,瞅着白天生,好奇地问:“其实我有一个问题,哥哥,你头顶着朵大红花,你出去不会有人笑话吗?”   “所以我都戴着帽子嘛。”白天生说着,反手掏出一个高绅士高帽戴上,一脸沧桑地说,“就是很多人看了,都说不合适。”   在场的木系异能者见状,同情不已:“这种帽子要配西装才好看,你要是穿上西装就合适了,最好是燕尾服……”   白天生更沮丧了:“天气这么热,我有毛病才会穿西装。”   至于燕尾服,又不是上台表演戏剧,现实中谁会穿这东西啊?   “哥哥,其实你可以冒充卖楼的销售员。”小学生好心建议,卖房子的人,一年四季都穿着黑西装呢。   这几天,白天生的心情其实不太好,这会儿,和一群异能者说说笑笑后,他的心情好多了。   果然,来参加异能者大会是正确的,虽然之前还因为这事跟他姐吵了一架。   他姐命令他,不准他参加大会。   白天生听得火气不断地往上涌,当即和她吵了起来,最后还是白雪菲不耐烦,说在大会上要装作不认识她,不然她就和自己断绝关系。   气恼之下,白天生当下发脾气:“断绝关系就断绝关系,以后你不是我姐!”   话是这么说,实则上还是有点在意的。   白天天生的眼睛四处巡视,找他姐的身影——啊,找到了。   他发现他姐好像在和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吵架,女孩身后还有一个染着奶奶灰头发的男孩,年纪应该和自己差不多,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姐,他有些担心地挤开人群,往那边跑过去。   白天生刚靠近,就听到那漂亮的女孩气急败坏地说:“白雪菲,你还我镯子,那是我奶奶的遗物!你偷了还不承认!”   “敏若,我都说了,那镯子已经给我妈,她病得太厉害,脑子不清醒,前不久将它弄丢了……我都说过,我会按市价双倍赔偿你!”   白雪菲眼睛含泪,楚楚可怜的模样,不管怎么看,都像是江敏若咄咄逼人。   白雪菲眼角余光扫过周围,只要那两个眼睛就和X光一样的男人温安烈、盛安邦不在,她就什么都不怕。之前担心会在这里遇到他们,她还特意将镯子当成项链,挂在衣服里。   至于对面那个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宋之源,她压根儿就不放放心上。   她只是有些羡慕,为什么白天生对她就不能像宋之源对江敏若那么好呢?   据说有一种小说叫对照组。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江敏若的对照组,以她的凄惨来对照她的幸福。   想到这里,白雪菲是真心实意的难过。   周围那些围观的人感受到她的痛苦,都忍不住为她说话,纷纷指责江敏若。   宋之源冷哼一声,雷电在他的双手间结成一个雷电球,将人唬得只敢远看,不敢围观。   白雪菲也瑟缩了一下,越发显得两姐弟仗势欺人,活像狗血文里的反派。   周围那些鄙视和惊吓的眼神,终于让江敏若冷静下来,她不能连累宋之源。   江敏若冷声道:“你这小偷!我不要钱,你还我镯子!别以为末世就没有法律了,我早就报过警,三十万足够你在监牢里坐个十年牢!”   白天生整个人都听傻了。   从她姐说妈妈病得脑子不清醒开始就傻了。   咋回事?她姐咒他们妈妈得了绝症脑子不清醒?明明他们妈妈活得好好的,天天都在扫大街,正想办法变成正式工呢。   还有小偷怎么回事?她姐偷了人家三十万的镯子?人家还报警了?   他震惊的眼神看向他姐。   白雪菲发现白天生到来,警告地看了他一眼。   她不能让人知道自己一家人都来京城,更不能让人知道其实她妈妈并没有生病。   白天生赶紧拉起领子遮住自己的脸,不用说他也不会和她相认的。   天啊,他姐竟然是个小偷,他丢不起这个人!   她姐偷了人家三十万!   白天生整个人都要晕倒了。   他家人虽然重男轻女,他爸脾气暴躁,他妈懦弱不知道反抗,他奶泼辣不讲理,他学习不好爱吹牛……各有各的缺点,可不管是谁,都干不出偷窃的事啊!   他姐居然是个小偷,他姐居然偷了人家东西,他姐还撒谎咒他妈妈得绝症……   这些事实,像一个大锤子捶得白天生头疼欲裂。   “哥哥,你怎么啦?你的脸色很白啊。”跟过来看热闹的小学生垫起脚,一脸担心。   白天生勉强笑了笑:“没什么,我只是昨晚太高兴,一晚没睡好。”他生硬地转移话题,“会议快开始,咱们进去会场吧。”   **   全国的异能者都可以报名参加这次的会议。   当然,那些离得太远的,不建议他们过来,可以观看直播。   现在全国上下注册的已经有二三十万异能者,国家只是挑选了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异能者前来参加会议。   上万的异能者聚集在这里,抬头看去,都是黑扑扑的人头,看着就让人惊叹异能者之多,顿时生出一种异能不值钱之感。   当台上的主持人开始讲话,所有人都懵逼了。   “精神力?异能者有精神力?能驾驶机甲跟使用全息头盔?”   宋之源更是嘴巴都张大,然后激动地抓着他姐的手:“全息头盔耶,全息游戏的时代到了?我是在做梦吗?”   江敏若顿时气得使劲儿地掐他:“你就只知道全息游戏,你没听见异能者寿命会变长吗?”然后她陶醉地捧着自己的脸,“还可以青春永驻,是多少美人的梦想啊。”   宋之源朝她呲牙,他姐下手真狠,还有发言人并没说青春永驻吧?   他故意道:“说不定是保持百岁老奶奶的形象活到两百岁呢。”   江敏若气得又想去掐他了。   这死孩子,总那么不会说话。   台上主持会议的小王特意保持沉默,让下面激动不已的异能者渐渐地平静下来。   全国上下的异能,年龄超过六十的,基本觉醒的机会很少,大部分都是二十上下的年轻人,也就说都处于学习的最好年龄。   小王扶了扶眼镜,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   “开发精神力的异能者,大脑思维速度会比一般人快。也就是说,即使做不到过目不忘,一目十行还是可以的。所以国家决定,第一批异能者将进全息世界,全力为国家的崛起而学习……”   “你们不必担心学习占据你们的时间,人的精神力在全息中会产生时间上的错觉,也就是说,现实的一天,在全息世界会觉得过了两天。”   听闻此噩耗的异能者们面色惨淡。   小王当作看不见,继续鼓励他们学习:“精神力觉醒的异能者记忆力和理解力会变好,也就是说,在全息中学习一个小时,效果等同于现实世界里学习四个小时。”   “各位异能者,这是上天给于大家的礼物,不管是大学毕业还是没毕业的,我们都继续学习吧,为人类的未来努力学习!”   那个卖兰花的木系异能者青年听后,都快要哭了。   “所以我好不容易大学毕业,还得继续回学校读书是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   他就是想用异能发家致富,不是想用来学习的啊!   会议开完,大部分异能者觉得这是国家的学习征召令,只有白雪菲觉得这是在招安。   会后,一群异能者则被分批安排去参观丧尸。   正在等候的胖姑娘方若薇正和同时空间异能者的刘姐说话。   她问道:“姐,你说我这四立方的空间能干啥呢?”她愁眉苦脸地说,“咱们要加入学习吗?我想体验一下全息的世界……可我不想学习。”说到这里,她忍不住掏出个面包啃,“学习真不是我的强项啊!不过成为国家异能队我觉得挺不错的,不用考试就能端上国家的饭碗。”   宇宙的尽头就是考公啊!   同样异能只有二十立方空间的刘姐无意识地摸着自己的名牌包。   她都这把年纪了,当然不会想去学习,她思考的是,为国效力能给自己带来的利弊。   “我儿子正在上高二,也不知我加入国家队,能不能让他高考加分……不给加分就不划算了,毕竟加入异能队,时间就不是我自己的,工作得耽搁,家庭也顾不上。”   十分烦恼的方若薇吃完面包后,又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香喷喷的包子,继续开啃:“我的大专刚毕业,现在没工作,为国家效力也没什么……只是不能太久,不然耽搁我开甜品店。”   当然学习就别想了,她坚决不学习!   培育兰花的青年已经决定,既不参加学习也不加入国家异能团队。   笑话,国家就算能发工资,工资又有多少?根本比不上他用异能培育珍贵兰花,那可是能月赚百万呢。   而且,如果能培育出更珍贵的兰花,上千万都有。   发家致富就在眼前,他才不屑加入国家异能队。   虽然对全息挺流口水的,但那是为全息游戏,全息学习就算了吧。   谢景摸摸蛇藤的头部,陷入深思。   最高端的科研人才都在国家研究所,他想知道有没有法子让小藤升级,能交流最好,不然他只能模糊感知小藤的感受,每回都要猜好久,实在是费心。   至于学习,那更不是问题!   他还有两年才能大学毕业,如果全息更有效率,他当然会选全息!等他通过全息变成学霸后,以后就能藐视全年级的同学了!   白雪菲更不可能加入国家异能者队了。   她的异能都是假的,哪敢加入国家的团队,舞到国家面前?再说了,她习惯了上辈子的无政府状态,在她心里已经没有国家这个概念,为国效力牺牲奉献啥的,那是圣母女表才干的事。   至于全息能提高学习效率?   这简直就是个笑话!   她拼命考上大学,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她有空间后,命运就已经发生改变,她才不要这么辛苦,继续学习呢。   **   江敏若跟着其他的异能者一起,去参观了丧尸。   “哇,爸爸果然没骗我。”   她盯着玻璃窗里的丧尸,眼睛亮晶晶晶的。   其他的异能者们此时已经不会说话了,只能一个个地大喊“卧槽”!   妈啊,原来植物大战僵尸不是游戏,这可是是真人版的。   “这是丧尸,不是僵尸。”   “都一样啦,你看他们不也很僵硬吗?”   只见玻璃窗内,没进化成二阶的丧尸们听着音乐,一个个沉醉的舞动着僵硬的手脚,仿佛在跳机械舞。   有人叫道:“啊啊啊,我就知道,丧尸的听觉和人类不同,之前听丧尸的安魂曲,我听得暴躁想杀人,这次它们的跳舞曲,仿佛杀鸡般,死人都能吵醒吧。”   白天生心有戚戚,这作曲人也不知是谁,作的几首曲子真是两极分化,驱丧尸曲还行,丧尸安魂曲真是越听越觉得难听。   先前他跟着父母扫了几天大街,听丧尸安魂曲都快听吐了。   当时丧尸没见着,倒是路人经过他们时,恨不得装上翅膀,原地飞升。   小学生也捂住耳朵,一脸忍耐之色。   这声音对从小学声乐的人而言简直就是武器。   谢景却顾不上难听不难听,他的心情激动,说话的语气高亢:“这些丧尸是不是要恢复人类意识?”   “咦,你看出来了?”   带队的士兵看他一眼,又转头看向玻璃窗内的丧尸,眼睛有些红,“他们只恢复一点意识,吃东西的时候已经不会挑三拣四……不过大部分时候还处于混沌中,专家说了,以后恢复意识的时间会越来越长。”   说话的时候,年轻的士兵盯着角落里扭着大肚腩,动作僵硬得让人恨不得给他上点油的胖老头,嘴角不知不觉中弯起。   臭老头,早叫你多运动,死活不听,现在多让人担心啊,扭到腰咋办?   听到这话,人群中一片哗然之色。   在场的人只恨这里禁止拍照,不然将这一幕拍下来,传上网,肯定收割一波流量。   谢景侧过头,对肩膀上小藤柔声说:“科学真的很不可思议,爸爸一定能找到跟你交流的法子。”   小藤似懂非懂,但能感受到仆人很高兴。   它往上窜了窜,拍拍仆人的脸,表达它作为主人的亲切关怀。   谢景却是幸福极了,啊啊啊,乖女儿可真懂事啊,他真是个幸福的爸爸。 第223章 223 空间被夺后21   方若薇参观完丧尸后,总算松了口气。   之前她还以为,国家会强迫他们这些异能者学习呢,原来是她想多了。   全息头盔这么贵,目前根本不可能人手一个,现在也就两千个的储备量,据说因为原料太贵,只能给在学的异能者提供。   能收到全息头盔的前提是,品行兼优的好学生,还得跟国家签署过合同,以后要为国家工作五年。   方若薇自己不稀罕,但稀罕的学生可多了,尤其是那些正在读书的异能者学生。   谁没个学霸梦呢?   至于为国工作五年?这根本不是事,现在还有人不稀罕公务员编制的吗?   江敏若就是稀罕的一员。   她二话不说,先给宋之源报名。   宋之源差点“感动”得没哭出来,他真不爱学习的,他姐喜欢学习自己报名就好,为何要残害弟弟?   白天生迟疑很久,最后仍是没报名。   不是他不报,而是他不敢,因为他有个小偷的姐姐!有这样的姐姐,如果需要政审什么的话,国家迟早会查出来的,他这算不算是政审不通过?   **   又到丧尸吃饭的时候。   小王迟疑地问:“教授,真的不掺人血吗?这些丧尸会闹的吧?”   正在啃着活鸡的江教授面无表情,恶狠狠的声音从他肩膀上的麦克风传出来,“我不也只吃活鸡活鸭?”   老子还是丧尸王呢,都只能吃猪食,凭啥你们这些不入流的炮灰还能吃人血?   头发全白的于教授走过来,说道:“现在大部分丧尸都恢复神志,他们知道不吃东西会死,肯定不会挑食……小江啊,下午我给你抽个血……对了,指甲也给我几片。”   江教授点头,没有拒绝。   作为丧尸王,抽血已经是标配,他之前还亲自割了几片肉作实验品呢。   自从变成丧尸后,手指甲总是长得特快,倒是头发都不长了。   那些研究人员恨不得将丧尸王江教授拆开来研究,当然他们也只是想想,更多的是舍不得。有意识的丧尸王,还是一流的科学家,全球就这么一个吧,多珍贵啊。   单是全息、音波武器,以及能让丧尸恢复意识的音乐等等成果,他们全部加起来都不及江教授一个。   如果不是江教授变成身体倍儿强壮的丧尸,伤点油皮他们都得心疼得要死。   江教授刚吃完饭,几个老教授就涌进他办公室。   “小江,异能者的血液还有身体数据都在这里。”   “异能不同,数据也有差异!总的来说,异能者的身体好像被流星雨带来的病毒淬体过似的,体能大幅度提升,如果还办奥运,这些人经过培训,人人都能打破世界记录。”   于教授已经很老了,脸上的黑眼圈很明显,亢奋的精神让他已经连续三天没睡。   他一脸振奋地说:“末世   流星雨带来的不仅是病毒,还有基因锁的松动,你们看异能者身体的数据,它们代表人类进化的方向!”   张教授反驳:“不不不,你看丧尸都恢复意识,它们才是人类进化的方向!”   他很是担忧地说,“异能者极有可能不孕不育,没有孩子就没有未来。”   于教授冷哼,“说得丧尸能传宗接代似的。”   “咋不能?丧尸传宗接代才厉害,都不用结婚,指甲在活人身上划道口子,新丧尸就出生了……”   “那也算传宗接代吗?那分明是传染病毒!”   “……”   守在一旁的陆兵王并没有理会,反正老教授们再怎么生气,最多是拍桌子,文弱如他们打不起来。   他给江教授递了杯血奶茶,是江教授最爱的混合口味,多种血混合。   丧尸不爱喝水,陆兵王只能通过这种方式给他补充水份了。   “好了,别吵了。”江教授放下喝空的奶茶杯,“你们就不能去其糟粕、取其精髓吗?”   两位老教授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异能丧尸?”   江教授的嘴角没忍住抽了抽,然后将这两活宝赶出去。   他自己就是异能丧尸呢,你看他完美吗?   **   白天生攒着一肚子的气,想去找白雪菲算账,哪知道刚出门,她就没影了。   他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害怕。   虽然姐弟闹矛盾,还说了老死不相往来的话,但这不代表他想哪天要去监狱里探望她啊。   白爸白妈和白奶奶都守在电视前。   因为儿子女儿都能去参加异能者大会,白爸白妈乐坏了,特地请假在家看直播,每当镜头扫过他们儿子时,两口子就会大呼小叫。   “看,全场就天生最引人注目!哎哟,那朵大红花在镜头里真是好看。”   “今晚要庆祝一下,我去煮个猪蹄!”白奶奶高兴地说,听到开门的声音,转头一看,“哎呀,是天生回来了,天生,奶在电视上……”   白奶奶说着,突然发现孙子的神色不对。   “天生,乖孙,你这是咋啦?”白奶奶小心地问,“发生什么事?咦?你怎么哭了?”   白爸白妈一听,惊得蹦过来,“天生?”   白天声终于忍不住,张嘴哭起来。   “呜呜哇哇……”   十五岁的少年扑到奶奶怀里,哭得伤心极了。   这一路上,他又是愤怒又是担心又是害怕,复杂的情绪在看到家人时,再也绷不住,化成眼泪挥洒出来。   这可将白家的长辈们惊得不行。   等听完乖孙的话后,白奶奶气得拍桌子:“二丫居然去当小偷了?还偷了人家三十万的东西!?”   白爸爸同样气得不行,“三十万啊,她身上有三十万居然还喊穷?”   最重要的事,那三十万她自己全吞了,一分钱都没给家里?   白妈更是气得浑身发抖:“她居然说   我得了绝症脑子糊涂了?还诬赖我是我让她偷的?”这是她生的女儿吗?这是哪来的讨债鬼吧!   白天生自己也难过得不行,低落地说:“我想当公务员的梦想破碎了,有个小偷姐姐,我连报名都不敢。”   因为这事,白家有如天塌。   他们一家祖宗十八代都是农民啊,好不容易到天生时看到希望——有当官的希望了,结果因为白雪菲犯法,一家子的希望破灭了?   白奶奶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地板哀嚎:“杀千刀的二丫,你害死你弟弟了,你就是咱们家的千古罪人啊!”   白爸抽出皮带,“噼啪”对着空气甩:“等她回来,老子打死她!”   直到第二天早上,白雪菲才回来。   然而刚进门,她爸就一大巴掌甩过来。   白雪菲本来是满怀喜悦地回来的,想告诉她的家人,她加入一个民间异能者组织,那里的成员非富即贵,以后一家子可以跟着她鸡犬升天,却不想刚进家门就面临家暴。   “我做错了什么?”   白雪菲的心都冷了,上辈子就被亲情伤透心,她总觉得自己对家人的感情已经全部都消失。   “你做了什么你自己不知道吗?”白爸气得挥着皮带就打过来,“你当小偷,偷了人家的东西,你让你弟想当公务员的理想破灭了,不打你打谁?”   白雪菲自从练锻体术后,躲闪技能点满,加上白爸又上了年纪,并没有打到她。   然而,这伤害性不大,却侮辱性很强。   白雪菲躲到房间里,气恨交加,一双眼睛冷得彻骨。   她发誓,要和这些家人断绝关系!以后她飞黄腾达了,绝对不会提携白天生。   **   丧尸江教授正在忙活。   那些全息头盔发放下去,他也是测试人员之一。   争取到机会和亲爸同一室使用头盔的江敏若也躺了下来,旁边是几个教授和两个兵王——陆言之、温安烈。   几个人守在屏幕前,清楚地看到前方的大屏幕上,容貌娇艳的少女出现在那里,正一脸稀奇地揉自己的脸、掐胳膊,感到疼痛后赶紧松手。   她又蹦跳两下,惊喜地喊着:“爸爸,这真的是全息世界吗?我觉得跟现实世界没什么两样。”   丧尸江教授也出现在那里,完全是一副正常人的模样,说道:“本来就没两样,这是第二世界!闺女,你快去上课吧,爸整了个厨房,得搞点好吃的,你爸爸我很久没吃人类的正常食物了。”江教授心酸极了,“我要整满汉全席,吃个三天三夜再离开。”   他又催女儿,“快去上课,上完课来跟爸爸吃饭。”   全息刚搞出来,还在测试之中,全息世界里就只有一个学校,食堂还是丧尸江教授坚持搞的。   江教授招呼其他人,“米大厨,快来帮忙!今天咱们搞得八大菜系。我跟你说,今天我不要喝鸡血鸭血猪血,凡是血都不想喝,你给我搞点好吃的,就按开水白菜那个标准。   ”   中年米大厨穿着一身厨师服,正在厨房忙活着。   他头也不抬地说:“开水白菜要费很多时间,还是等下回吧,下回得叫几个徒弟上来,都忙不过来。”   他是研究所的大厨,是国家特级厨师,为丧尸教授的血奶茶和普通丧尸们的食谱费过不少心思。   江教授撸起袖子,“我来,我平时也经常下厨,什么切丝切丁削皮都难不倒我。”   米大厨一通忙碌,又炖又焖又炒又煮。   丧尸江教授则是一人顶三,干活不知有多利落,米大厨忍不住怀疑是不是人变成丧尸后真的进化了,他都想收江教授为徒。   食堂里的厨具都是最先进、最合用的,听说这些厨具都是丧尸江教授特地设计的,像这个自动烧烤机,不仅能自己调火候,还能翻动肉片,并且按照最严格份量洒调味料。   真是太让人心动了,不知道江教授能不能在现实中做出实物。   等饭做好后,丧尸江教授左手一只烤鸡,右手一只大龙虾,吃得满嘴是油。   他眼泪汪汪地说:“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我天天啃活鸡活鸭都快活不下去了,幸好我想到全息这玩意……”   外面的温安烈和陆言之听得极度无语,原来发明全息,并不是为了全人类,根本就是丧尸教授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学生们放学后,在全息食堂里吃得非常开心。   说实话,在全息教室上课,真的是比现实上课累太多了,因为同样的时间,在全息里要学好几倍的东西,他们差点没枯。   不过,等吃到国家特级厨师做的饭菜,他们觉得自己又行了。   从全息世界出来后,江敏若掏出营养液喝光。   丧尸江教授则拿着血奶茶来喝,在全息里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后,对线下的食品就没那么挑。   江敏若发表感想,“爸爸,我觉得在全息上太有助减肥了。”   她是个美人,虽然现在吃再多都不会胖,可她还是会想起以前为了变美节食的日子。   她感慨道:“食欲在全息世界里满足后,在现实生活中啃草就没那么痛苦。爸,您所有发明中全息最棒。”   丧尸江教授喝完血奶茶后,得意洋洋地说:“那是!不然丧尸生活多难熬啊。”   他已经熬了一个多月,差点没将自己熬成变态。   丧尸江教授对此心有余悸,幸好他用功德拦下大部分病毒,不然真正的末世会更惨,国家实力减退的情况下,谁会给你搞全息啊?   如果他要当一辈子啃活鸡活鸭的丧尸,那就太可怜了。   当猫、和尚都没那么惨,毕竟当猫时,还可以吃鱼吃肉,当和尚时可以吃素斋和点心。只有当丧尸时,天天都是喝血和啃生肉,简直是人生悲剧!   发现宿主今天的心情终于变好,空间里的系统探出小jiojio:“宿主,你别忘记重生女,你什么时候心胸这么宽大了?”   就算不将重生女弄死,也   会将她弄残,宿主什么时候这么好心了?   江教授现在心情大好,又想开始给丧尸作曲了,难得耐心地解释,“你不懂,爬得高才摔得重,她现在还没到众叛亲离的时候呢,等她将所有路都走绝了,才给致命一击不好么?”   他晃着脚,“按照我的经验,反派不要一下子搞死,因为他自己会搞死自己。”   重生又不涨智商,一样会将路走窄。   **   白雪菲哼着歌,在镜子前梳妆打扮。   过淡的眉轻轻一滑,轻描淡写,眼线不用太深,眼睛带着朦胧感,仿佛点点泪迹,将女性的柔弱娇媚体现得淋漓尽致。   最后是不够白皙的皮肤。   白雪菲暗恨自己长在农村,从小不懂得保养,不像长在城市的孙莱、江敏若,皮肤白得让人羡慕。   化完妆后,白雪菲满意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正是青春年少之时,仿佛枝头上的花朵,与上辈子那个不过三十就憔悴如黄花的女人判若两人。   摸着挂在心口的镯子,她再一次想不通,能让人变得更美的灵泉究竟跑哪去了?   “二丫,你最近怎么都没干活?”   白奶奶终于忍不住,推开房门,等她看到打扮得妖妖娆娆、不像要去干活的白雪菲,当即捂住胸口,气得不行。   白奶奶差点气得大骂。   她忍耐地说:“二丫,既然你偷了人家的镯子,还弄碎了,说要双倍赔给人家,那咱们得说到做到。你爸本来想等粮食价格更高才卖掉客厅的粮食的,现在为了给你还债,不得不提前还,一共快六十万,只怕这些粮食卖光了都不够,你得努力工作啊。一天上万呢,你辛苦点,工作一个月就够了,说不定还有剩余。”   白奶奶计算着,“咱们家在县城里的房子都卖了,你爸想在京城买房,那些粮食他都是哭着卖的。奶算过了,空间异能者赚钱容易又轻松,你只要工作半年就能买房,你弟还要上高中呢,没有京城户口根本办不到。”   白雪菲在镜子里的脸露出冷笑。   她就知道,只要提到买房,家人就只会想到她弟。   她凭什么要给她弟买房!谁想当扶弟魔谁去!   “我最近很忙,没空!”白雪菲不耐烦地说,“赔偿的钱我自己会搞定,不需要你们瞎忙活!”   她现在认识的人非富即贵,都是有钱人,六十万算什么?   她很快能找到愿意帮她还钱的人!   最后,白雪菲厌恶地道:“你们少管我的事就行了!”   上辈子基地被丧尸袭击时,她的家人都死在丧尸潮中,她为此伤心好一阵。   重生后,看到家人安然无恙,其实她是高兴的。可每当看到家人那些重男轻女的行径,她看到家人的喜悦全没了。   现在更是看到他们就烦,成天想从她口袋里掏钱,跟吸血鬼有什么两样。   白奶奶按捺住的火气终于冒出来:“你搞定?那你什么时候去还钱?   你钱从哪来!”   她气道,“你知不知道有个小偷姐姐,天生想当公务员都不行,以后他就算有孩子也当不了,有你这样当姐姐的吗?你马上去将钱赔给人家!不能留下不好的记录!”   白雪菲冷笑连连,整天“天生、天生”的,你们所有人眼里只有一个白天生!   她就知道,她爸将粮食卖了是为了白天生!   白雪菲没理她,转身就走出房门。   “二丫,你打扮得这么漂亮,要去哪?”白奶奶正想继续骂,看到她浓妆艳抹的模样,才想起自己找她的目的。   她赶紧跟在孙女身后,要问个明白。   白雪菲走到门口,从空间里翻出一双高跟鞋,低头穿上。   “我认识一些志同道合的人,我们准备成立一个民间异能者组织,今天办的宴会是欢迎会。”   她参加的这个异能者组织的领导人是一个富二代,是末世前她想都不敢想那种,无数女人即使是被月抛,也以当过他女朋友为荣。   这次宴会据说会有很多富二代参加,她可不能错过。   白雪菲再没脑子也发现,这个世界与她上辈子不同,丧尸被改造得听人话了,人类肯定很快就大获全胜,社会也没乱,人类的损失微乎其微。   所以她想趁乱重新洗牌是不可能的了,跨越阶层一样艰难。   所以仗着异能嫁给有钱的富二代,是她目前最好的选择。   白奶奶马上就知道孙女的想法。   她上下打量一番自己的孙女,打扮得跟电视里的明星似的,说不定真有勾搭上有钱人的希望?   如果孙女能嫁个有钱人,那天生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他现在还给研究所提供血呢,真是心疼死他们了,这跟卖血有啥差别?   等白雪菲离开后,白奶奶思考很久。   最后,她还是觉得脚踏实地地自己赚钱更靠谱些,白家人几辈子都是农民,身上的泥点子还没洗干净呢,豪门哪会看得上?   更何况,她孙女除了长得好看点,身上有什么能让豪门不计较出身的优点吗?   那什么网上闹腾得厉害的富二代,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她们长得都不比二丫差,二丫就算有空间异能,也不能保证人家愿意娶她。   若是被富二代抛弃,不干净的女人就很难嫁出去了。   那个卖水泥的黄老板都只想要黄花闺女呢。   晚上,白奶奶唉声叹气地和儿子儿媳妇说了孙女的想法。   白爸爸坐在那里,闷闷地抽着烟,他也觉得女儿的想法不靠谱,可二丫仗着异能,再也听不进家人的话了。   他说道:“帮人搬东西多好,一天上万呢。”   像他和孩子妈,以前天天下地伺候庄稼,一年下来也没女儿一天赚得多呢。   白妈自言自语地道:“以前在村里的时候多好啊,二丫心没这么野,说起她时,咱们村哪个不夸。”   她还是爱女儿的,希望女儿能改好。   白妈难受地   说:“大城市不好,将二丫迷住了心窍。”   二丫居然成了诅咒妈妈生病的坏女儿,还去做小偷,这种事她都不敢想。   白爸爸呆呆看着空气中的烟圈,他是重男轻女,可以前和别人说起自己的女儿时,他也是自豪的,不然就不会为她付高额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了。   谁不知道农村能培养出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有多光荣?   这也是他恨不得儿子也能像女儿一样能读书的原因。   最后,白爸作了个决定,“老婆,听说这街道上都没丧尸,我想老家应该也没丧尸,咱们还是回家种田吧。说不定回到家乡,二丫有变好的可能,我之前是想着给天生买房子,京城的房子实在太贵了,咱们这点钱连个卫生间都买不起。”   在京城生活实在是太难了。   听到这话,白妈脸上也露出沮丧。   “本来我想着,如果有机会变成正式工,就留京城呢。结果丧尸都快没影了,原来的正式工又重新回来上班,扫大街都不需要咱们了……” 第224章 224 空间被夺后22   白爸白妈的想法都很实在。   他们这把年纪了,还能找什么工作呢?不如回家种田。之前卖的粮食已经够他们在县城买两套房子,末世折腾一场,也算是没白折腾吧。   白妈说:“咱们天生体贴啊,他说不住京城也无所谓,他有异能去哪都能活得很好。”   相比起总是不体谅他们的女儿,儿子确实比较懂事。   白妈对女儿既恨且爱,都不知道要拿她如何是好。她确实重男轻女,但女儿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也希望女儿好的。   白奶奶闻言顿时一喜,声音都变得洪亮起来,“对对对!咱们回老家养鸡养鸭。不是我说啊,这京城人吃得还没咱们好呢,这鸡蛋都没香味,鸡肉也软趴趴的不经嚼。”   她兴奋地在房间转着圈,自言自语,“咱们再养头猪……哎哟,说起猪,之前的腊猪肉还没吃完呢,今晚咱们吃腊肉饭?米还得要咱们自己种的米,这京城的米啊,是比咱们种的白,还发光,可真没咱们家的香……”   白爸看自己亲妈高兴的模样,暗暗反思起来。   他妈是个话唠,去哪都能和人唠嗑,可到了京城后,就像个锯嘴的葫芦,没人和她说话,整个人都变得沉闷起来。   还是回老家好。   **   出门的时候,穿上自己最好衣服的白雪菲还自信满满。   直到她看到那些出席宴会的千金小姐们,她们头发上装饰的水钻,耳朵戴着的珍珠耳环,脖子上的粉钻项链……   白雪菲暗暗咬唇。   她突然理解,为什么莫泊桑笔下那个女人要去借项链了。在这种场合,脖子上挂鲜花和闪耀的钻石完全不一样,那是村姑与千金小姐之间的区别。   白雪菲犹豫许久,还是没胆子将衣服下的空间镯子拿出来、除去裹在上面的丝带戴在手上。   那是她的王牌!   而且,她也担心这些千金小姐看出来,消息传到江敏若耳中。毕竟是江敏若的传家宝,说不定她戴出来给这些千金小姐看过呢,要是被认出怎么办?   白雪菲越看这些穿着昂贵礼服、戴着贵重首饰的女孩们,就越恨两辈子之间的差别。   如果是像上辈子的末世那样,兵荒马乱该多好,她即使打劫了珠宝店也没人知道。上辈子,一包珠宝的价钱也就值一袋米,经过基地地摊的女孩都不屑一顾……   她本以为,经历过上辈子,她对珠宝首饰已经不看眼里,可眼前的觥筹交错、酒醉灯迷的名利场,又勾起她对奢侈品的欲望。   “白小姐,这边。”   一个穿着手工西服、被很多富二代包围的男人朝白雪菲招手。   迎向众多女性羡慕嫉妒的眼神,白雪菲昂首挺胸,终于自信起来。   她有异能,她的异能比最贵的钻石还要珍贵,比最美的礼服还耀眼。   “哎呀,一个乡巴佬!”   一个穿着大牌定制礼服的女孩笑声清脆地响起,“这是仗着异能麻雀变凤凰的吧?不就和那些捞女差不多。”   “别这么说嘛,人家还是有机会的。研究所不是说了吗,两个异能者很难生下孩子,但有普通人结合能增大生下异能孩子的可能性吗?她还是很有希望的。”   “也是。”   “多亏了她的异能,不然这样的宴会,她这辈子都没机会踏进一步。”   千金小姐们看向白雪菲的眼神同情又怜悯,同时又难掩嫉妒。   其实能来这里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有异能的,有些是仗着家里的关系来的。当然,就算有异能,也是不太起眼的异能,和空间异能相比,并不算什么。   白雪菲清楚地听到这些话,只觉得难堪之极,刚涌起的信心被打下。   她暗暗握紧拳头,良久才松开手。   她现在没有底气和她们对上,等她成为上人上人后,一定要到她们面前耀武扬威!   这边暗潮汹涌,角落里,周日抓着头发。   他就不明白了,为何民间异能者组织里有这么多非富即贵的普通人?不是说是异能者组织吗?普通人来这里干什么?   “那是因为这些普通人有钱啊!”   和周日一起过来参加宴会的好友一语道破天机,觉得眼前的这一幕有趣极了。   他打量那些人,面露讽刺之色,“所以咱们这些异能者是来陪太子过家家?”   周日盯着被一群千金小姐围在一起的俊美富二代,呵了一声,“也许是陪他选妃?”   突然,周日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说道:“你看那个女的,我记得她是个空间异能者吧?听说她的空间挺大的,在空间异能者中很有名,大家叫她空间皇者呢。有异能还对男人这么跪舔……啧,空间异能这么有用,单是靠自己就能过上好生活吧,何必舔男人过活?”   同伴讽刺地说:“你都说了靠自己,你看她像是想靠自己的人吗?菟丝花就算绑个原子弹在她身上都立不起来吧。”   “怎么有些异能者,都有异能了,思想上还是想借着机会傍上富豪?”周日真的看不上,“真是白瞎了他们的异能。”   “不说这个。”同伴饶有兴趣地问,“周日,听说研究院的人聘请你给丧尸练习意志力?那些丧尸有什么反应?它们对着你流口水时你怕不怕?”   周日的脸色随即一青,接着发白。   这钱可真是不好赚,他最近晚上睡觉时,都会做梦,梦到的都是一群丧尸对着他流口水,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吸血鬼般锋利的牙,排山倒海的向他扑来。   这噩梦实在是太可怕了。   所以他才会选择来这里参加宴会散散心,想让上流社会宴会的美食抚慰自己受到惊吓的心情。   周日的好友顿时心有戚戚,拍拍他的肩膀:“周日,你的异能比较特殊,全球都没几个呢,所以……哈哈哈!新奥尔良鸡翅长在人的身上,别说丧尸,我闻着都流口水。”   同伴说着,拿起一个烤的奥尔良鸡翅一口咬下来。   这个宴会的级别很高,请来的大厨很有实力。   可他觉得大厨烹饪的奥尔良鸡翅,还没好友背上的香呢,幸好周日的异能能收能放,不然他都忍不住扑上去咬上两口。   周日心里越发的郁闷。   会飞长翅膀的异能那么多,就像是天使——不,天鹅翅膀他都不敢想,乌鸦翅膀他也不嫌弃的,为何自己偏偏是新奥尔良鸡翅?当他闻到自己超大的翅膀散发出来的香味,简直是香飘万里,别说别人,他自己闻着都想啃上两口。   “听说肯德基要找你代言,你只要张着翅膀站在门口,就能赚到大笔的代言费?”同伴心里盘算着,肯德基搞什么翅桶回归,要不他多搞几桶,让好友张开翅膀让他在他身边吃?   就着好友新奥尔良翅膀的香味吃奥尔良鸡翅,也算异途同归?   周日:▼皿▼你算过我的心理阴影有多大吗?   好友殷勤地将一盘子奥尔良鸡翅递过来:“来,以毒攻毒!”   周日看不上白雪菲,白雪菲更看不上周日。   她也认出了周日,在她的上辈子,这就是个典型的炮灰,被人道德绑架吸引走丧尸好救下基地,被当成一次性消耗品,分尸于丧尸口中。   所以就算周日的家境优越,人长得也挺帅的,但白雪菲还是看不上。   怎么说呢,大概是逼格的问题吧。   这辈子,丧尸看着是起不了什么风浪了,搞不了事,世界还是人类的世界,周日的异能在网友眼中成了沙雕异能。   这异能就和她弟一样,都上不上台面。   白雪菲宁可找个没有异能的男人,但一定要出身大富大贵,一看就贵气十足的那种普通人!   周日不知道有人在心中诽谤他,瞧不起他。   宴会的大厨的手艺实在不错,他的嘴巴就没停过,连吃了好几只鸡翅。   好友在心里直嘀咕,与自己相比,看来周日对奥尔良鸡翅的热爱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肯定是他的异能是新奥尔良鸡翅的原因。   正是因为周日这么爱吃,所以奥尔良鸡翅来报仇了吧。   当然按周日自信到自恋的本性,他只会说:这明明是来报恩!   **   如果说当志愿者有什么好处,江敏若觉得肯定是和丧尸亲爸接触的机会更多了。   她现在能自由地出入她亲爸的办公室,再也没有人拦着。   自从看到她亲爸在全息世界里,天天窝在食堂不动弹的身影,极端分子再也没有说什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类的。   看丧尸江教授左手一只烤鸭、右手一只烧鸡,每一个细胞都写着这就是吃货国的子民,这辈子你想让他安心当丧尸都不可能!   “小江啊,这全息不搞完整点?”张教授欲言又止,“就一个学校太单调了吧?”   什么时候能搞个完整的试验室?   全息世界里,两   个小时等于外面一个小时,   等于延长了一倍的生命和时间,   他们这些科研者都迫切地需要在全息里做试验。最重要的是,在全息做试验安全,没现实那么危险,材料也不是真的,试验失败也不必心疼。   江敏若拼命地点头,她也觉得全息世界不够完整,不搞成游戏的全息,都不算完整!   丧尸江教授却不这么觉得。   他指着厨房,“有那么大的厨房,八大菜系都能做,已经很完整了!”   张教授立刻反驳,“不行,得有实验室!”   说着,他当即掏出手机,决定让民意淹没小江,实验室一定要搞一个!   在亲爸的办公室里厮混了一个下午,江敏若走出门时,看到温安烈。   “咦,那不是温大哥吗?”   她有些高兴地打招呼,最近几乎天天都能看到温大哥,今天没见到,她还觉得怪怪的。   “敏若。”   温安烈亲密地叫唤着,这声音温柔得让守在暗中的陆言之直起鸡皮疙瘩。   作为对手和劲敌,他面对的都是温安烈的拳头,什么时候见过他这么恶心的模样?   江敏若问:“温大哥,你也来做实验吗?”   现在异能者研究是热门,她也被抽了好几次的血。   此时的温安烈身上穿着黑色的制服,仿佛一棵小白杨般,英姿勃发。   江敏若是理科生,想不出什么动听的形容词,她只是觉得温安烈如果选择出道,肯定能秒杀一堆小鲜肉。   温安烈解释道:“我来守卫研究所一段时间。”   江敏若闻言,扫了一眼陆兵王所在的方向,研究所附近是丧尸群,现在又开始研究异能者,不管哪个都是大杀器,确实需要有异能的士兵坚守着。   在保密命令下,温安烈没说他是专门为守护江教授而来的,但江敏若应该隐约猜到,看来她亲爸的重要性是越来越高了。   真让人开心呢,就算变成丧尸,国家肯定也愿意养她亲爸一辈子。   丧尸江教授正和研究所的同事讨价还价。   全息都研究出来了,剩下的不过是添枝加叶的问题,交给别人肯定没问题,因为他现在又想研究新东西了。   而且,全程交给他们,是他信任他们,这些家伙居然诬赖他偷懒。   丧尸江教授和别人争吵时,也不忘扫了眼女儿。   闺女是此方位面的气运之女,远离重生女后,什么事都不会有,将女儿放眼皮底下真是让人——让丧尸安心啊   江教授并不知道,其实他这举动是步臭棋,有只猪在他眼皮下拱了他家的小白菜。   知道这事后的江教授很难受,他觉得当丧尸就是不能和当人类的时候比,因为这眼神差得远了!   他居然没有看出来!   **   研究所里,人人都忙得团团转。   于教授最近忙全息忙得头晕脑胀,心里十分生气。小江那家伙竟然真的丢开手不管了,说   是要研究什么新玩意。   如果小江研究不出什么成果,他定要他好看!   张教授忙里偷闲,端了杯茶过来,和于教授唠嗑两分钟。   “老于啊,咱们国家现在是安全了,丧尸都被抓起来,国外好多地方还乱着呢。”   于教授哼道:“那是他们政府的问题!咱们国家可是没吝啬,音波武器和丧尸音乐都没赚什么钱,就和白送的差不多,他们搞不定丧尸问题,是他们的政府无能。”   他又举例子,“你看咱们死对头的国家,居然打全息的主意了,想让我们共享?真是想得美咧!丧尸相关的武器共享就共享了,这种关系到国家实力的东西,想白票想得美!”   大概是最近忙得晕头,于教授现在很多抱怨。   “说起全息,我真是忙得头发都快没了!将咱们国家实物数据一比一放进全息里,这不搞两三年都不行,上面居然想让咱们半年弄完?真是异想天开!”   张教授安慰道:“国家不是派人到全国各地整理数据了吗,也不会很难。”   “不行,我不能看着小江这么逍遥!”于教授越想越气,“他之前仗着是丧尸,身体强壮,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他现在一天才工作十二个小时,剩下十二个小时都在全息上大吃大喝,太过分了!”   看着于教授气乎乎地找丧尸教授,张教授特别无语。   其实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已经很勤勉了啊!   事实证明,丧尸江教授真没偷懒。   于教授拿着一个被江教授塞过来的拳头大的石头,整个人都是傻的。   “这、这是储物袋?”于教授哆嗦着问。   江教授:“不,是储物石。”   于教授觉得头有点晕。   这不就一场有病毒的流星雨吗?结果整个世界变成修仙世界了?竟然连修仙界的储物袋都出来了?   他吸了吸气,怀疑其实他刚才吸进去的是灵气,而不是空气。   江教授拿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一边分析,“布料尚未有办法制造出空间,能做成储物空间的是这种陨石。这么大的石头,就能做成两个四立方的空间纽扣,以后技术先进,空间还能进一步扩大。”   于教授当即抓起放大镜看来看去,“这陨石……是这次流星雨带来的附产品?”这次流星雨是全球性的,原材料收集按理说并不难,但不少陨石在天空中就燃烧殆尽了。   他赶忙道:“我打个电话给博物馆,看以前的陨石行不行。”   “如果成份相同,应该都能用。”丧尸教授意味深长地说,“这次流星雨是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没错,但也带来了机遇和进化。”   这是人类的进化,星球的进化。   于教授想起刚才休息时看的新闻,据说现在全球已经死了将近一亿人,大部分人类都不是死于丧尸,而是自己同类手中。   发达的国家还好,有余力将丧尸关起来,那些本来就兵荒马乱的国家,末世简直就是恶徒的狂欢。   “其实有一些天然的玉石翡翠能做成空间,就是空间小了点。”江教授举起一片打磨得很细腻的玉片,“这个,里面空间还不到一立方……”   玉石打造空间,还是女儿被夺走的空间手镯给他的灵感,可惜这世界上有灵气的玉石太少了。   他心里冷哼一声,等到时候,人人都有空间储物石可以用,空间异能就不算什么了。   到时候,重生女那所谓的一百立方的空间,还能自豪吗?   江教授表示,他最喜欢在敌人最自豪的地方打击他们,让他们痛不欲生。   于教授猛地拍大腿,“玉石也行啊,这个储备更多。”   说着,他思考起来,国家收藏的陨石可不少,不说别的,地球几十亿年,全世界的陨石很多,要是都能用上的话……   “我去打电话,趁着别的国家没发现,先将陨石买下来了。”   于教授以和他年龄不符的架势,风风火火地跑出去。   **   烈日当空,七月底,太阳仿佛发了疯一样。   京城某栋商业大楼里,柳女士正在忙碌着。   秘书敲门进来问:“董事长,中午需要定餐吗?”   只见柳女士拿出一支蓝色的营养液,面不改色地将它放到餐盘上。   看到秘书面如土色的样子,她不禁挑了下眉。   她这秘书人到中年,已经生了两个孩子,身材渐渐地变形,幸好这不影响她的智商,柳女士于是也无所谓秘书胖不胖。   前不久,国家的新闻发布,让全国上下都喧哗不已。   据说土地还残留着病毒,今年的土地不能种植粮食,建议全国人民喝营养液,对于普通人而言,一支能顶一顿饭,异能者的话,每餐也只需要一支。   秘书原本想着自己的身材因为生孩子变形,吃点营养液当饭正好减肥。   有爱美人士真身上阵做过实验,证明营养液不仅能当饭吃,还能减肥,因为它能给身体提供纯粹的能量,又减少脂肪的摄入,是减肥的最佳方式。   但吃上一支营养液后,秘书就决定放弃减肥。   难吃是一方面原因,主要是吃惯了主食,肚子里没吃米饭,就感觉没吃东西似的。喝营养液这东西,缺少了幸福感——对,就是那个叫幸福感的东西。   现在超市都能买到营养液,但买的人不多,作为大吃货国家,谁受得了顿顿吃这玩意。   所以秘书对董事长简直是高山仰止。   一天早中餐都吃这个玩意,加班不回家的话,晚餐和宵夜都是它!想到最近越来越有威严的董事长,秘书觉得大概大人物都有这种毅力吧。   柳女士放下营养液的玻璃瓶子,将身心投入工作中。   她并非不爱口腹之欲,主要是女儿敏若回京城,丈夫现在父爱大发,天天炖汤做美食,她都胖了五六斤。   本来中年人就容易胖。   她这异能啊,确实太弱了,只是让她在工作上更有威严,说话更能以理服人,其余的什么都没有,什么饭量大涨不会胖,啥都没有。   所以她都懒得在异能网上注册。   这点异能能做什么?只是给她的语言加成罢了。   柳女士已经她试验过了,对陌生人其实没有太大的效果,对意志力强的人更没效果,只有对一心信任她的人才有效果。   她不知道这异能能不能升级,索性还是继续当她的董事长。 第225章 225 空间被夺后23   白家的气氛最近终于好一些。   就在白爸白妈确定清洁工的正式工没指望,想要回乡时,幸好人家也没过河拆桥,给夫妻俩介绍了其他的工作,给一个大公司做清洁工。   得了这份工作,夫妻俩又高兴起来。   虽然这份工作同样没有编制,可工资更高啊!   这下子,夫妻俩又有些不想回老家了,就算回老家也要等到明年再说。国家都说了,今年的土地不能耕种,回去也没办法种地,那就在京城再打一年工呗。   正好多赚点钱还给人家。   关于那镯子的事,仍是让夫妻俩念念不忘,不知道还钱了还影不影响到儿子白天生。至于女儿,他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她就是死不悔改,天天打扮得跟个妖精似的出去勾搭男人。   白爸白妈又气又拿她没办法,主要是她三天两头不着家,他们想教训都找不到人。   这天,白雪菲难得回来,却没有睡觉,而是换了一身衣服,坐在桌前化妆。   看她这架势,便知道她又要出去。   白天生的脸色很不好,“姐,你这刚回来又要出去?”他忍耐地说,“女孩子还是得矜持点,越主动男人越不屑……”   白雪菲顿时生气了,眉笔稍稍用力,眉峰差点就画到头发里。   她冷着脸,气怒道:“你是什么意思?你是说我不自爱?”   白天生现在对这个浑身是刺、仿佛人人都对不起她的姐姐很无奈。   他解释道:“我也是男人,知道男人的想法,上赶着就不珍惜。我说你与其去参加那些只会攀比的宴会,不如加入国家异能队,别的不说,研究所一对一针对咱们作的研究很有用,我们异能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白雪菲嗤笑,“我的空间异能已经够用了。”   在异能者大会上,空间异能者就那么几个,最大的才五十立方,她可是独一份的。而且,她这又不是异能,怎么提升?   这是白雪菲最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秘密,有时候她都会催眠自己,自己这是异能。   白天生说:“可是我听说有个能保鲜的四立方的空间异能者吃过药后,空间都扩大成六立方了。”   白雪菲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这么说,那个五十立方的异能者要是再多扩几次,空间的面积就能赶超她了?   白雪菲有了危机感,问道:“你们的异能晋级到什么程度了?研究人员有说你们的异能能无限提升吗?”   上辈子实在太混乱,那些研究人员死的死、变成丧尸的变丧尸,好多基地的研究所好不容易建起来,研究成果也少得可怜,针对异能者升级的药物,直到末世第五年才出现。   她本来以为,这辈子不可能研究出能刺激异能升级的药物,毕竟这个药原材料可是丧尸晶核,那可是仅存于二阶以上丧尸的脑子里。现在这个末世,二阶的丧尸少得可怜,加上国家对丧尸保护的态度,她怀疑国家还没有发现丧尸晶核这玩意。   白雪菲追问:“这个药多吗?”   脑袋飞快地转着,白雪菲思索起来,国家哪来那么多晶核做药?一阶丧尸都被国家抓起来,难不成,有人故意将这些丧尸喂养成二阶,然后大量剖脑取晶核?   最后,白雪菲已经阴谋论起来。   白天生道:“反正加入国家异能者队伍的人都有,不过大部人都没用,大家还在等待临床实验结果……他们觉得时间太短,实验结果不可信。”   他就不同了,他是相信国家的,所以第一批报名。   不管怎么说,军队里的军人都是排在他们前面的小白鼠,这就说明这个药的可行性。   白天生现在就觉得国家爸爸的大腿就是粗,抱着就是安心,他的小红的味道越来越呛了,居然能熏晕丧尸,不像之前,只能熏跑丧尸。   发现劝不动他姐,白天生只能摇头回房。   他觉得他姐就是蠢,简直就是本末倒置,只要她的异能强大,都是别人奉承她,哪用得着她去倒贴。   白雪菲不知不觉放下手中的眉笔,呆呆地看着镜子里的少女,无意识的摸向脖子上挂着的镯子。   她又不是真实的空间异能,哪敢让人研究?   不过,异能者所求的不过是功名利禄,她嫁入豪门可以一步升天,异途同归……   白雪菲最后扫了眼镜子的少女,脱俗清丽,只有眼中的野心破环了清新的妆容。   她温柔一笑,将野心不甘全隐藏起来。   **   江敏若不喜欢营养液的口感,又觉得全息上吃的东西嘴巴是满足了,肚子却没满足。   于是她最近很喜欢约温安烈一起出去吃东西。   力量异能处于异能鄙视链的底端,可这也有好处,力气大吃得多,什么都能消化,还不发胖!   对美人而言,这是多么友好的异能啊!   末世前她就是个吃货,可为了身材,不管多好吃的东西,都要节制,生生忍住馋虫,很多时候都没吃过瘾。   哪像现在想吃就吃,当吃播绝对没问题。   江敏若真是太满意自己的异能了,力量异能明明就很好。   温安烈也很能吃。   所以这两个饭桶下馆子的结果,就是看呆一群人。   服务员暗自庆幸,他们的店不是开自助的,不然按这两人的胃口,非吃到老板破产不可。   江敏若豪迈的将两大盘肥牛倒到牛油汤锅里,庆幸地说:“幸好末世雷声大雨点小,如果真像书上那种,泡面饼干都成了美味的末世……”   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比起泡面饼干,火锅不香吗?   温安烈也是这么觉得的,现在网上的风气比以前好多了。   末世前,天天叫嚣这个不好那个不好的人,也觉得当个普通人没什么不好,幸福感大大提升。   “不过,国外好像不大好。”江敏若将一筷子肉放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说,“听说国外纷纷和我们买音波武器。”嗯,这牛肉煮得正好,刚好熟还嫩。   国外崇尚自由,不像他们国家,大家都愿意听政府的,听说最发达那几个国家都乱套了,不少异能者趁着末世跟政府掰腕子,死了很多人。   温安烈赞同,“嗯,一个稳定有序的国际环境有助于咱们的发展。”   这一对俊男美女的组合,以他们的容貌成正比的食量,顿时惊住店里所有的人。   等他们结账的时候,老板笑得眼睛都眯起来。   现在的物价贵,吃饭的价格是以前的十几倍,他们的食量这么大,真是赚翻了。   走出饭店后,江敏若嘟嚷道:“我不喜欢他们的眼神,虽然我的确是大胃王没错啦……”   “没关系,你是大胃王也很可爱。”温安烈收起钱包安慰她说,“我也是大胃王,有我陪你呢。”   江敏若顿时开心地笑起来。   其实温安烈不会说话,所以他每次说的都是真心话,她有点开心。   **   末世的第五十天,柳女士觉醒了第二种异能。   这时候,他们国家的丧尸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人们终于从伤痛中恢复过来,街道上又恢复了正常的人流,连大妈都出来跳广场舞。   末世刚开始那几天,是恶徒的狂欢,后来国家下令,除非遇到生命威胁否则不得杀丧尸。现在丧尸已经解决,那些无视国家律令犯下以杀丧尸为乐的人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   白雪菲也被调查了。   警察上门的时候,她被吓得不轻,自大的心思不翼而飞,现在还是有序的国家,她哪敢跟国家机器作对。   当她被像当犯人一样地审问时,末世初她是怎么张扬跋扈,现在就怎么心惊肉跳。   爱面子的白家人则纷纷捂着脸,恨不得和白雪菲断绝关系。   真是太丢人了,他们家以后怎么做人哟!   末世初的无秩序还体现在偷盗上。   在恐慌之下,不知道有多少超市或首饰店被人破门而入。   商家们报警时毫不含糊。   笑话,就算破环了店里的监控,还能破环整条街不知安装在哪的监控不成?   事实证明,当国家缓过来后,毫不犹豫地打击犯罪,瘪三混混小偷们塞满了监狱。   在警察叔叔肝得吐血的忙碌中,社会的风气又开始好转。   治安恢复正常后,宋先生首先松了口气,不再天天陪着柳女士上下班。   柳女士觉得丈夫小题大做,她对自已国家的治安有信心,她大大方方地在街道上行走,压根儿没担心。   直到她被抢劫了。   被抢劫其实并不奇怪。   末世后的信号不行,不少手机都没信号,无法使用,现行买东西都没办法再用手机支付,于是他们国家的人又返回到钱币的时代。   柳女士的包包里有一叠钱,当然这钱不算什么,价值几十万的包也不是重点,重点是里面的合同和文件。   抢劫犯的速度很快,明显这是一个觉醒了速度异能的抢劫犯,抢了就跑,柳女士追都追不上。   “我的文件!”   柳女士大怒之下,居然飞到半空中!   路上的行人纷纷张大嘴,妈妈,又有鸟人会飞啊!   柳女士也傻眼了。   她只庆幸在末世后,为了出行方便,她现在基本都穿裤子,不然现在的画面太美,她都不敢想。   好高啊,她会不会掉下去?   柳女士刚受到刺激,大怒之下飞起来,还不懂如何在半空中保持平衡,在尖叫声中,她惊恐地抱住高高的电线杆子。   正好经过的温安烈一脚踹飞抢劫犯,同时对电线杆子上正茫然不知所措的鸟人喊道:“可以下来了。”   柳女士朝下面喊:“能给我找个梯子吗?我可能下不来了。”   她欲哭无泪,生平从未像这般失态过,双手都在抖,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有这么重,她都快抓不住电线杆了。   街道下面,一个七八岁的小朋友仰望柳女士的英姿,对他的妈妈说:“阿姨好像猫啊,猫也这样,爬到树上就下不来了。”   然而柳女士毕竟不是猫,因为她比猫重多了。   所以当她从高空摔下来的时候,接住她的温安烈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断了。   柳女士抓住救命恩人的胳膊,语无伦次地说:“我、我送你去医院检查,我马上打120,不不不,还是直接打的更快。”   温安烈摆摆手,咳了几声,将带着血液的唾沫吐出来。   “柳阿姨,没事,小伤,我还有工作,先走了。”   异能者受伤痊愈的速度是常人的两倍,他这点伤确实不算什么,其实只是嘴巴咬破而已。   认出这是江敏若的亲妈时,温安烈也很庆幸,幸好他路过,不然柳女士要是受伤,江敏若还不知道怎么伤心呢。   现在是上班时间,他没和柳女士唠嗑,确认她没什么事后,扭起地上的异能者小偷带走。   小伙子离开得快,柳女士拉不住他,很是自责。   今天要不是他,自己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条命。   对了,他和女儿认识,好像是以前和女儿一起清理高速公路的异能者,回去后可以问问女儿关于他的事。   对于柳女士再次激发第二异能,全家人都很高兴,毕竟现在异能者待遇非常好。   宋之源欢呼起来,公鸭嗓聒噪极了:“现在我们就是异能之家了……哦,不算,爸爸是麻瓜!”   “我们全家都是精英,只有爸爸是普通人!”   结果,普通的麻瓜将精英异能者打得抱头鼠窜,房间里惨叫声连连。   宋之源惨叫:“我这是实话!爸,别打!妈,救命,快带我从窗口飞出去……”   柳女士还心有余悸呢,她原本没有恐高症的,但今天她不确定了。   不过,既然有了异能,肯定是要使用的,总不能浪费啊。要知道一百个人中,还没有一个人能觉醒异能呢,浪费要遭天谴的。   宋之源则是将网上关于鸟人的视频给他亲妈看。   “妈,你看这两个异能者觉醒了翅膀,一个是天鹅翅,一个是乌鸦……不过也有脚盆鸡说这是乌鸦天狗。”   天鹅翅膀确实很漂亮,华丽又高雅,翅膀大到能将人整个人包起来,白色的羽毛翩飞,仿佛天使。   然而当那双翅膀张开,露出翅膀主人的脸时,瞬间幻灭。   翅膀的主人居然长了一张满是络腮胡子、荷尔蒙爆棚的脸,再看他的身材,八块腹肌贴在体恤上,再加上强壮的肱二头肌……   “据说天鹅翅膀的异能者在末世前是健身室的教练……哎,没看到脸前,大家都乐意喊他天使,看到脸后,就是天鹅翅了。”   “还有这个乌鸦翅膀,她是个御姐,身材爆好,所以外号是恶魔小姐姐。”   宋之源摇头,这个看脸的世界啊,真是太让人绝望了。   然后自恋地摸摸自己的脸,幸好他妈将他生得好看。   “现在恶魔可比天鹅翅受欢迎多了,大家都希望恶魔姐姐多发点视频,但恶魔姐姐不差钱,大家只好去看天鹅翅。”   听到这话,柳女士眉头拧起,“情况不大一样,我没有翅膀也能飞。”   宋之源马上掏出一本最近看得入迷的小说,“妈妈,你这是觉醒了灵根啊!妈妈你能不能御剑飞行?”   江敏若一巴掌打在弟弟头上:“是异能不是灵根,你以为拍仙侠小说呢!”她思考道,“不过咱们妈的异能比长翅膀厉害多了。妈,我和你说啊,有翅膀非常麻烦,那天鹅翅一飞就会掉羽毛,还是大把大把的掉,听说那健身教练非常烦恼,这和乱扔垃圾有什么区别?他现在总早担心在路上会被罚款。”   柳女士认真思考,“我觉得相比起罚款,他不是应该更担心翅膀秃才对吧?秃掉的翅膀是不是跟奥尔良鸡翅差不多?”   周围的人听到这话,差点喷笑。   江敏若一脸新奇地说:“妈,我在研究院时,真的看到长了新奥尔良翅膀的异能者,听说是叫周日,他那双翅膀散发出浓浓的新奥尔良烤鸡翅味,不止会吸引丧尸,一般人闻着都流口水,实在太香了。”   说到最后,江敏若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那天回去后,她就忍不住点了一个肯德基翅桶,而她的丧尸爸爸则流着口水上全息,在全息上啃新奥尔良鸡翅。   柳女士听到女儿这话,突然觉得没翅膀也挺好的。   宋之源点开健身教练的视频给父母看:“妈,其实不用担心啦,你看,教练先生翅膀的毛长得飞快,今天掉,明天秃,后天长。他现在都没空健身了,单是打扫羽毛就精疲力尽。”   据说恶魔小姐都上来留言,对自己的异能庆幸不已,幸好乌鸦翅膀不会天天掉毛。   宋先生看过后,咳了一声,“我认为这个教练可以考虑制造羽绒被、羽绒服……”   他一个人就能顶几百只鸭子了。   柳女士佩服地看向丈夫,“还是你有生意头脑,咱们家有服装厂,冬装的羽绒服大多是鸭绒,天鹅绒的还没有呢。”   宋先生享受着妻子的崇拜,转头吩咐儿子:“你看能不能联系上他,说咱们家高价收购他的羽毛。”   教练先生的羽毛可是异能催生的,比鸭绒暖和N倍,冬天时,薄薄的一件就无比暖和。   后来,爱美的女士一个个挥着钞票不计价钱,想要买一件。   教练先生对此大喜,再也不嫌弃自己一年四季都在掉毛了,赚到了大笔的钱。   据说他后来还娶到一个超级怕冷的美人当妻子,妻子最爱做的事是抱着他睡觉,除了夏天两人的感情要拉开点距离,其余时间都黏糊得很。   当然,这是后话了。   第二天,江敏若和柳女士一起去研究所找丧尸江教授,想让他看看柳女士这异能是什么情况。   这是柳女士在末世后,第二次来看前夫。   虽然男女之情已经不在,亲情还是在的。   第一次看到他变成丧尸的模样,柳女士心中震惊不已,挺为他伤心的。   结果看前夫不痛不痒的样子,还嚷嚷丧尸好,加班不会死之类的,柳女士心里的伤感不翼全飞。   她想起当初丈夫一个项目要做一年半都没能回家的情形,只觉得自己的眼泪白流了。   丧尸江教授给柳女士做了各种测试后,告诉母女俩一个惊人的消息。   “你这不是飞行异能,是空气异能,你这异能很了不起啊,可以操纵空气。”   柳女士感觉很不真实。   操纵空气?用得好岂不是大杀器?毕竟是人就需要空气。   “亲爸,妈妈怎么会觉醒第二种异能?”江敏若双眼亮晶晶的。   她也想觉醒第二异能,如果能觉醒美貌异能多好啊,如果不行,觉醒智商异能也是可以的,比如说突然智商300,人类Top1,那最好不好了。   丧尸江教授很是无语,不留情地打击亲闺女,“你想得真美。”   “爸爸,你变成丧尸后脑域第二次发育,我是你闺女,说不定我也能觉醒智商呢。”江敏若美滋滋地说,“啊,爸爸,你还没跟我说呢,为什么妈妈会觉醒第二种异能?对了,我听说最近有异能者异能进阶了……”   江教授没好气地瞪了女儿一眼:“我给你的营养液你是不是没喝?”   江敏若傻笑:“那个……不好喝嘛!正好爸妈想减肥,我全送他们了。”   丧尸江教授无力地摆手:“我就知道!那是给异能者喝的超浓口味,喝多了异能者能晋级,还有助于普通人觉醒异能,普通人喝的也有这个效果,但没这么明显。”   江敏若先是一愣,随即大喜:“亲爸,那如果给全国人提供超浓缩版,岂不是人人都有异能?”   江教授瞥她,“你想多了,浓缩版的大多数普通人会消化不良,况且国家哪有这么多钱给所有人提供。”   当那些原材料不要钱啊?一支浓缩的能兑十支普通的营养液,人人都吃浓缩的,国家财政十倍支出,绝对会崩溃。   在柳女士觉醒第二种异能后不久,宋先生也觉醒了异能,成为一名异能者。   对此,柳女士和江敏若一点都不惊讶,毕竟宋先生也喝了不少浓缩版的营养液,他的身体显然也能接受浓缩版的营养液。   江教授在得知宋先生居然没有消化不良的时候,十分肯定地说,他如果不是体质特殊,那肯定处于异能觉醒边缘。   其实,宋先生的觉醒过程挺浪漫的,江敏若说这是中年人的爱情故事。   当时柳女士在楼顶锻炼异能,从天上掉下来,虽然下面有弹簧软垫子,可宋先生还是下意识的去接他老婆。   然后他发现自己的双手变成钢铁之手?   宋先生和被接个正着、并且被公主抱的柳女士面面相觑。   “你这是不锈钢?”   柳女士敲着丈夫的胳膊,钢铁声响起,两只胳膊完全变成了钢铁。 第226章 226 空间被夺后24   柳女士一家决定再次去找江教授检查身体,看看宋先生的异能是什么情况。   然后在研究院里,柳女士见到先前救了她一命的年轻小伙子——温安烈。   柳女士惊喜地说:“温先生,你今天在这里啊?上次我过来时,没能见到你,还想着谢谢你的救命之恩呢。”   对于温安烈,柳女士十分有好感。   她觉得这才是祖国的子弟兵,每次遇到危险都会冲在最前面,以前是去清理高速的丧尸,这次遇到自己从高空摔下来,直接来救人。   “温大哥,谢谢你救了我妈!”江敏若同样感激地说。   先前听她妈说,是和她一起回京的一名军人救她时,听那形容,就知道是温安烈。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巧,当时心里还闪过个模糊的想法,他救了她妈妈,自己要不要以身相许?   可惜这些天,温安烈好像去执行什么任务,她一直没见到他,没想到今天他终于出现了。   温安烈自然没将这事放在心上的,不说柳女士是江敏若的妈,就算是普通的百姓,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出手救人。   不过见江敏若如此感激,心里多少也有些高兴。   幸好他出手得快,没让柳女士出事,不然她要多难受啊。   实验室里,宋先生感慨地看着江教授别致的造型。   “老友,虽然我知道你变成了丧尸,但实在没想到……你这样不难受吗?”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变成丧尸的江教授,看他这模样,心里诸多感慨。   江教授头上的头盔又变了个造型,现在看着就像一个透明的倒扣玻璃缸,他的头就像一条巨大的鱼被扣在鱼缸里。   反正说不出的怪异难受。   从那透明的镜面中,能看到江教授的脸,青白的肌肤,很有丧尸的感觉。   丧尸江教授适应良好,“还好,这对我说话和进食都挺方便的,这是我亲手设计的,它比全息头盔功能还多。”   和宋先生寒暄完后,他开始为宋先生测试。   江教授先是捏了捏宋先生的胳膊,“你这胳膊厉害,刀枪不入,还没痛感,我打算用激光切点瞧瞧……哟,激光切割都费劲,我现在好奇这胳膊的材质了。”   他敢说,材料科那边的专家要是看到,肯定为之发疯。   可惜也就变成钢铁的时候没有痛感,变成人手后,刚才被激光切割的地方明显的少了块表皮,虽然没流血,但开始有痛感。   宋先生龇牙咧嘴的,幸好研究院里有上好的伤药,擦了很快就没那么疼了。   丧尸江教授很快就拿到宋先生异变后的皮肤的报告,有些激动:“老宋啊,你这胳膊异能后的材料若是科学家研究出来,你可立大功了。”   “我有预感,咱们国家航天航空的事业能上一个新台阶。”   宋先生仍是笑得从容儒雅,“这是我的荣幸。”   他本来喝营养液   是为了减肥的,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之喜。   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谁没有一颗爱国之心呢?能为国家作贡献,他当然是高兴的。   **   晚上七点,是白家的晚饭时间,一家人边吃晚餐边看电视。   只见电视里,端庄的新闻主播一脸严肃地说:“营养液能增强体质,有极小的机率能觉醒异能,异能者的话,有机会进阶……”   白爸爸看到这里,一脸庆幸地说:“之前这营养液大家都不爱喝,嫌弃难喝,超市的米面都快抢光了,大家都怕今年没种粮食没东西吃,二丫空间里的粮食我卖了十倍的价格……营养液对身体有益处的消息刚出来,粮食的价格马上降了下来,幸好之前卖得早。”   白奶奶急急地开口:“那营养液肯定涨价了,你买了吗?天生的异能需要升级的!对了,营养液贵不贵?如果便宜的话,你们也可以买来喝的,看还能不能觉醒异能,你看电视都说了,这个姓柳的女士,都四十好几的人了,还能觉醒异能,你们比她还年轻呢。”   白妈同样羡慕不已,都是同龄人,这个柳女士看着最多三十出头,她简直像柳女士的妈。   白爸很是意动,“营养液比米面便宜,要不从明天起,咱们一天两顿喝营养液吧?”   由于二丫的提醒,他们家屯了很多粮食,二丫的空间里也有粮食,食物是不缺的,所以一天三餐都是正常地吃,营养液反而没吃多少。   “我觉得可以。”白天生吞下嘴里的食物说,“爸妈,我有异能者证,买营养液有优惠,你们不用那么节省的。”   白天生觉得,他姐简直是害惨全家了,爸妈因为她省吃俭用,想为她还那笔债务。可她呢,她倒是好,三天两头见不到人,之前还信誓旦旦和人家苦主说要还双倍的。   真是放屁,她就只是嘴里说说,压根儿就不想还!   白妈迟疑了会儿,忍不住开口:“他爸,二丫最近买了很多很贵的衣服首饰,她其实不差钱的。咱们……是不是跟她要点?”   不说还好,一说起这个,白奶奶火气就上涌。   二丫那贱皮子居然离家出走了!他们打了几十个电话,她只接了一个,说什么为自己的前程奋斗去了,以后在外面遇见她的话,麻烦装作不认识她,等她飞黄腾达后她会报答白家的。   白爸放下碗,拿出一根烟默默地抽着。   好一会儿后,他对白奶奶说道:“妈,我想跟二丫断绝关系,以后就当我们没生过她。”   他知道女儿认识很多达官贵人后,其实并不是没心动的,但只要想到女儿在大街上见到他们,要装作不认识这事,一颗心都凉了。   既然她觉得白家是拖累,那就断绝关系吧。   白天生没说话,情绪有些低落。   其实他的嘴都说干了,可他姐还是不要脸面地去倒贴男人,还诅咒他们妈妈,他真的不想要这个姐姐了。   **   进入八月份后,天气越发热得不行,天天喝营养液的江敏若只觉嘴巴都要淡出鸟来,决定要去大吃一顿犒劳自己。   于是她邀请温安烈一起去。   “宴会?什么宴会?”温安烈很高兴她能邀请自己。   江敏若拧起眉头,   她忘记是什么名目的宴会了。   最后,她说道:“算是大吃大喝的宴会,听说宴会的大厨是五星级酒店的厨师!”   温安烈顿时失笑,知道她喝营养液喝出心理阴影,便道:“行啊,那咱们一起去吃免费的自助餐!”   江敏若的双眼一亮。   真是太心有灵犀了,这宴会不就是自助餐嘛!   温安烈道:“明晚七点我来接你。”   晚上七点,温安烈准时来到宋家。   当两人碰面时,第一次看到对方穿得如此正式华丽的样子,两人都愣了一下,心跳漏了一拍。   这、这也未免太好看了吧。   向来大大咧咧的江敏若难得害羞起来,不太敢看温安烈,温安烈也是一样,莫名地有些羞涩。   这次参加宴会的人很多。   挑高的水晶灯,轻柔的音乐,艳丽灿烂的鲜花与争相斗艳的女人相映成辉。   那群伪装成绅士的衣冠禽兽们举止高雅,眼神却火辣辣的盯着盛装打扮的女人们上下打量。   不过,这一切都与江敏若无关。   她本来就冲着美食来的,懒得与人应酬,端着两大盘食物,和温安烈找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大快朵颐。   江敏若沉浸在美食中,一心吃东西,温安烈看似吃得投入,实则眼神扫过全场,将这宴会中的每个人的面孔都记在心中。   等他看到某个身影时,眼睛眨了眨,略略转过身,遮住江敏若的视线,免得她没了食欲。   将端来的食物吃空后,江敏若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幸好她今天特意挑一件能遮肚子的礼服,不然就要出丑了。   她站起来,“我去看看有没有茶。”   喝点茶好消化,消化完继续吃。   温安烈体贴地说:“我陪你一起去吧。”   他知道江敏若不擅长嘴炮,遇上会装可怜的绿茶白莲女,肯定会吃亏。   江敏若没多想,笑着应一声。   只是,等她转过身时,脸上的笑容就没了。   她没想到会在这场宴会上看到白雪菲。   白雪菲穿得无比华丽,她的脖子上、头发上以及手上都是钻石,一身装饰,真是能闪得人眼花。   其实白雪菲本是清汤寡水的长相,五官并不浓丽,平日往清新打扮时看着还行,一旦往艳丽打扮时,不说是灾难,只能说是泯然众人。   尤其是与在场那些从小就习惯名牌、知道自己风格的千金小姐的对照下,白雪菲也就身上的首饰和礼服吸引人眼球罢了。   江敏若简直无法理解:“她怎么回事?怎么会和蒋炎在一起?”她也知道这个蒋炎的,“他是个花花公子啊。”   白雪菲这都是什么眼光啊?除了家世和脸,   这个姓蒋的一无是处。   江敏若无法理解,   白雪菲却觉得江敏若是在羡慕自己。   “好久不见啊,敏若。”白雪菲意气风发地挽着蒋炎的胳膊走过来,骄傲地介绍,“这是我的男朋友蒋炎!咦,温先生今天难得穿上西装,真是让人惊讶呢,我还以为你除了军装没其他衣服?”   温安烈冷着脸,并不想与这种充满恶劣算计的女人说话。   第一次见到白雪菲时,她就将自己当成猎物,那种狩猎的眼神实在是让人恶心。现在她又对一个花花公子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他与这种宛若寄生虫般的女人无话可说。   江敏若捂着嘴笑,“温大哥当然是穿军装最帅了。”她故意道,“雪菲,你看不起军人的态度可千万别在蒋老爷子面前表现出来,他年轻的时候也穿过多年的军装,一直以军装为荣呢。”   白雪菲脸色一僵,慌忙看向蒋炎,担心给他留下不佳印象。   “阿炎,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期期艾艾地说,“你知道我的……”   蒋炎朝她温柔一笑,英俊的脸庞看着深情款款,“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在白雪菲眼里,他就是天,他说什么话都是对的,这也是他对她上心的原因。   蒋炎就喜欢这种以男人为天的女人,尤其是这女人还是空间异能者,作为没有觉醒异能的普通男人而言,白雪菲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白雪菲这才放心下来,转而对江敏若趾高气扬地说:“江敏若,你还是老样子,只要抓着别人的一点错处就不放。”   不等江敏若开口,温安烈便冷声道:“敏若很好,温柔善良,所有的一切都比你好!”   江敏若害羞地低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也没这么好啦。   白雪菲看得怒火攻心,觉得温安烈那张让她上辈子迷恋了一辈子的脸,现在怎么都看不顺眼。   这个臭当兵的,也不知是不是中了江敏若的蛊,从第一次见面起,就对她不假辞色,她都这么放低身段了。   如果这是上辈子的末世,说不定白雪菲在这里还会低声下气,可这是低配版的末世,社会秩序没乱,还是资本的社会,异能再高也对抗不了资本,单是她知道的,至少有好几个异能者已经转投向蒋家,为蒋家效力。   就算在这里撕破脸,一个臭当兵的又能拿她怎么样?   现在看来,蒋炎真是比这姓温的好千倍万倍!   她上辈子真是瞎了眼,才会迷恋他,幸好这辈子自己没有和他扯上关系。   白雪菲庆幸地想着,暂时忘记其实是温安烈看不上她,甚至觉得幸好自己没和温安烈在一起,他就是个穷当兵的,哪里有钱?   白雪菲温柔可人地说:“温先生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你认识江敏若的时间太短,江敏若真没你说的好。”   江敏若眨了下眼睛,突然间没   办法思考别的。   她所有的心思都在白雪菲说的那句“情人眼里出西施”上。   然而,江敏若不生气,   温安烈的脸色却沉了下来,俊脸上都是冷漠。   他锐利的目光看向白雪菲:“敏若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倒是你是什么样的人,想必看过京州大学论坛的人都知道吧。”   白雪菲又有些惊慌地看了一眼蒋炎,暗自祈祷他没看过京州大学的论坛。   京州大学每天都有很多新鲜事,为何还要紧扒着她的事情不放?   她赶紧道:“那些都是误会,阿炎,我和你说啊,我和江敏若同宿舍两年,经常受她欺负……”   这时,一道声音从身后响起。   “白雪菲,你是说你打碎了江敏若价值近三十万的镯子,并不想赔偿,所以在网上散布她欺负你的谣言吗?”   周围原本被这四人吸引的注意力的人纷纷转头看过去。   来人并不高,相貌清秀,戴着眼镜,看上去就像个书呆子,但挂在他脖子上的蛇状藤条让这群围观的吃瓜观众们下意识退后几步。   江敏若笑眯眯的打了声招呼:“哟,小藤,你又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   只见那长胖了一圈、越来越像蛇、且还是那种剧毒蛇的藤条抬起顶端,朝她点了点脑瓜子。   谢景的脑海中传来小藤稚嫩的叫声:“喜……欢,讨厌……”   谢景摸摸小藤,自从小藤升级后,就多了个功能,能感受到人的善恶。   他看向白雪菲,“怎么,白雪菲,你还想继续抹黑江敏若?想赖账不还钱?”   谢景的嘴巴很毒,说起话来并不留情。   周围的吃瓜观众并不清楚来龙去脉,幸好这里还有两个同样来参加宴会的京州大学的女生,很乐意为他们科普。   江敏若的宿友——孙莱,从京州前往京城时,一路上都在直播军队和志愿者们如何清理高速公路。   不少京州的学生回京城后,心里对江敏若等人感激不已,这两个京州大学的女孩子就在其中之二。   本来嘛,谁不崇拜空间异能呢,白雪菲因为异能太管用,末世初还帮助学校运送粮食得到大家的感激。   直到他们目睹到她在直播里的表现,顿时滤镜全部碎成渣。   反观是江敏若,她将一根不锈钢钢管甩得虎虎生威,一棍子下去,丧尸倒地不起,和酷帅的兵哥哥温安烈配合得天衣无缝,帅得飞起,不知多少人暗暗地磕他们的CP。   等听完这两个女生的科普,所有人看白雪菲的眼神都不对了,就连蒋炎都下意识的松开她的手。   他爸的私人研究所最新的研究发现,如果普通人和异能者结婚,下一代是异能者的几率更高。他也快三十岁,为了争夺更多的家产,自然需要结婚,最好与一个女性异能者结婚。   异能者多的是,他没必要非要选白雪菲。   白雪菲这下子真的慌了,朝江敏若道:“我都说了,我愿意赔偿的!我会分期还的!”   此时白雪菲简直恨得要死,这都是多久的事,还老是重提。   这江敏若的心真是狠啊,要将她死死地钉在小偷的耻辱柱上,让她没办法做人!   江敏若凉凉的声音响起:“我可不稀罕你还钱,只要你将镯子还我!啧,你当初还信誓旦旦地说,要回家卖房都要还我的,结果所有人都责备我,怪我逼迫你……天知道我有多冤枉,镯子没见到,一分钱也没见到。”   “镯子被我妈打碎了……”   白雪菲下意识的握紧手中的小提包,她当然不敢戴镯子,被缠上丝线的镯子显得不入流,原来的玉石模样的镯子又不敢戴,现在镯子放在包里呢。   江敏若冷笑道:“你最开始的时候,也是利用个假镯子碎片骗走我的真镯子,谁知道是不是真的碎了。”   周围的吃瓜观众们听得津津有味。   两个京州大学的女生压根儿就不给白雪菲面子,当场说道:“也就是说,白雪菲什么好处都得了,用假货换走人家的镯子,不想还也不想赔偿,散布谣言将受害者反打一耙,说什么为富不仁啥的,让自己位于道德至高点……啧啧啧,她可是异能者,还是特别实用的空间异能,只要去给人家拉点货,估计十天八天就能还清了!我看啊,她就是不想还罢了。”   闻言,所有人都转头默默看向蒋炎,这都是什么眼神啊,竟然看上这么个女人。   蒋炎也觉得很丢人。   他送给白雪菲的首饰都有好几百万,这三十万就一个包的钱,竟然都舍不得还给人家?这也太小家子气了吧?   他开始觉得,白雪菲并不是一个适合的妻子人选。   白雪菲惊慌地看向周围。   这可不是大部分学生都出身普通人家的京州大学,这里基本上都是富二代、富N代,他们懂得什么是道德绑架,就因为他们有钱,有时候有理也会变成无理,哪个没看过“你穷你有理”的事。   他们再看白雪菲的装扮,明显是穷人乍富的暴发户行径。   白雪菲知道不能这样,当即楚楚可怜地说:“我没忘记,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打工呢,本打算开学的时候还你的,到时全部还你。”   她的眼里含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可惜今天打扮得太华丽,越发不伦不类。   谢景摸着藤闺女细长的身子,含笑建议道:“哦,还有半个月开学,不如现在给吧。”   周围有人小声地嘀咕:“她这不是操‘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设吧?”   蒋炎觉得这样子下去,自己的脸都要丢光。   他挥开白雪菲的手,诚意十足的对江敏若说:“你带手机了吗?我给你转账。”   白雪菲顿时急了,如果蒋炎帮她还钱,那么今天过后,她肯定会被泼一身脏水。他们还没有结婚,蒋炎就开始给她花钱,这话要是传到蒋家人耳中,他们对她的印象肯定会降低。   她涨红了脸,赶紧拿出手机,“我来还,我来!”   白雪菲懂得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自然不会要蒋炎的钱,他给的首饰、礼服等都收得很“勉强”了。她现在只恼恨自己为什么觉得当搬运工丢脸,当她攀上富N代时就不想努力了,搞得自己现在存款有限。   江敏若杏眼一瞪,正想说不要钱,只要还她镯子。   她才不信什么碎掉的鬼话,更不信白雪菲有这孝心,会偷镯子送她妈,肯定是被她卖掉了!可恨的是末世来得太突然,京州很多首饰店都关门,她没办法查镯子的下落。   温安烈适时地握住江敏若的手,在她手心里捏了捏,悄声说:“钱收下来,我大概知道镯子的下落。”   江敏若心下一喜,便不再考虑其他,说道:“也成吧,我也不跟你计较了,镯子最高估价三十五万,我也不多要你的,你给个三十万就行。” 第227章 227 空间被夺后25   白雪菲看着江敏若那副刻薄恶毒的模样,真想一巴掌打上去。   为什么这种恶毒的女人,温安烈竟然还是一脸纵容喜欢的模样呢?他的眼睛是不是瞎的?   她恨声道:“明明就是三十万,那镯子根本就不值三十五万!”原本是三十万的,凭什么一下子就涨了十万?   谢景实在看不下去,开口道:“我说你偷了人家的东西,好歹也给点精神损失费吧?”   说着,他摸了摸脖子上缠着的小藤,小藤一直嚷嚷讨厌白雪菲,不愧是他闺女,就是聪明,知道这女人恶毒。   白雪菲不想破坏自己的形象,正想转账给江敏若,却发现自己的钱不够。因她要在蒋炎面前操“冰清玉洁,不爱铜臭”的人设,所以没要过蒋炎的钱,打工的钱又花得差不多了。   对上众人看穷鬼的目光,白雪菲只觉得自己的尊严就像被人踩在脚底下。   就那么三十万,她被这三十万压得抬不起头。   “我先还你十万……”白雪菲泫然欲泣地说,一副被欺负惨的模样,“开学再还你剩下的。”   “又来了又来了!”   京州大学的两个女学忍不住翻白眼,实在是看惯了白雪菲的套路。   她们和周围看热闹的人说:“每次加害者哭得厉害,受害者就倒霉!明明是她的错,可每当她一哭,周围的人都责备江敏若……”   这两人的声音没有遮掩,所有的人都能听到。   白雪菲眼里那要掉不掉的眼泪迅速地收回去,咬着牙说:“江敏若,我好歹救过你……我又不是不还你钱,你也太咄咄逼人了。”   江敏若只觉得腻烦得不行。   其实她也不懂,为什么自己的室友会变成这副德行?明明之前同寝室的两年,她们宿舍几个女生相处得还不错的,白雪菲虽然爱装了点,但毕竟心还没黑。   难不成末世的病毒还有别的作用,激发黑莲花生长不成?   温安烈也看不下去,冷声道:“说得好像江敏若没救过你似的?你这废话一堆,表情倒是丰富,演技不错。”   他忍不住看了蒋炎一眼,这种女人,也就只有眼光不好的花花公子看得上。   蒋炎被温安烈这一眼看得火气上涌。   大家都是男人,哪里不懂男人某些时候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为了挽回面子,他故意说道:“江敏若,这就是你对救命恩人的态度?”   江敏若凉凉地说:“是啊,虽然我能躲得开,不需要别人救,不过还是感谢白雪菲的好心,将丧尸一刀砍了头,让丧尸的血浇了我满头满身。”她讽刺地道,“那真是让人回味的好刀法啊!刀起头落,白雪菲真是女中豪杰啊,咱们都寻思着那是同学,下不了手呢,没想到白同学这么利落,那头颅骨碌碌的在地上滚……后来好多人都做噩梦了呢,白同学心理素质就是好,第二天继续去剁头。”   听到这话,不仅蒋炎,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向后退,看白雪菲的目光宛若   看什么杀人狂魔。   一刀剁头?而且还剁了不止一颗人头?   虽然那是丧尸,   但在成为丧尸之前,   他们都是人,还是朝夕相处的同学。   这已经不叫心理素质好,这叫潜藏的杀人狂魔吧?   有人道:“国家现在不是追究无故杀丧尸的人吗?听说丧尸大部分都恢复一点意识,也就是说他们其实还是人……”   “白雪菲杀了人,还杀了不止一个?”   原本那些视白雪菲为“飞上枝头的麻雀”的千金小姐们,此时骇得向后退了好几步。   这杀丧尸这么无情,杀人的话,肯定也不会手软吧?   江敏若冷眼看着白雪菲,让你装小白花!   其他人疯狂地在心里摇头,这已经不叫小白花,这是食人花吧!   白雪菲也顾不上玩眼泪欲掉不掉那一套了,她忙为自己辩解,“我、我那是为了救人,我当时心里也害怕极了,可学校里都是丧尸,不杀的话大家生命就有危险……”   可是,在场大部分人还是无法理解。   毕竟这个末世的丧尸实在太不能打,弱得不行,还被兵哥哥一抓一个准,哪里需要担心它们危害人,有生命危险?   白雪菲分明是拥有连环杀手的基因,以杀人为乐!   蒋炎也吓得赶紧甩开她的手,连连后退。   他喜欢的是小白花,霸王花他是看不上的,至于食人花,他瞅着更害怕啊。   蒋炎英俊的脸上都是畏惧,心里决定马上和白雪菲分手,他无法想像自己未来孩子的母亲是个杀人狂魔。   白雪菲也发现蒋炎的态度不对了,她可怜兮兮地看着蒋炎,“阿炎,你能理解的是不是?我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我杀的是丧尸……”   蒋炎在心里摇头,不不不,杀尸狂魔也不行啊!   他露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勉强地道:“我当然能理解你,毕竟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混乱,你看国外,对丧尸都是一杀了之……好了,咱们先离开吧。”   蒋火心下决定,等离开宴会后,他就去找一批异能者当保镖,然后再开口和白雪菲提分手。   他怕现在说分手,众目睽睽之下,白雪菲觉得伤了面子,然后对自己起了杀心咋办?   他可是一个柔弱的普通人!   经此一事,蒋炎觉得找个异能者妹子生娃什么的还是算了,不然以后一言不合对方就家暴他,他的小命太不保险。   普通人哪里打得过异能者?   宴会刚结束,蒋炎就匆匆忙忙地离开,脚上仿佛安了风火轮,差点就没跑出残影。   白雪菲急急地追在他身后,拼命为自己辩解。   江敏若望着这两人一前一后追赶的身影,迫不及待地问温安烈:“温大哥,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温安烈点头,“白雪菲应该没将你的镯子弄碎或卖掉。”   “什么?”江敏若顿时急切地抓住他的袖子,“怎么回事?难不成   我的镯子在她身上?”   温安烈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让她不要急。   “清理高速路的时候,我发现她手上一直带着个一个七彩丝缠着的镯子,时不时摸要两下,一副十分爱重的模样。”   一边说着,他一边盯着那只抓住他袖子的纤白小手,不动声色的将它握住,继续道:“白雪菲这个人,虚荣又拜金,如果那镯子是普通的、不值钱的东西,她不可能这么看重的。”   江敏若陷入震惊中,浑然不觉自己的手被男人的大手牵着。   她的呼吸急促,气愤地说:“也就是说,白雪菲手上那只七彩镯子可能就是我的传家宝,她故意用丝线缠住……我就知道她打我镯子的主意,末世前三句话不离我的镯子,说什么想给她妈买礼物,简直胡说八道,明明是她自己起了贪婪之心。”   温安烈问道:“你那时在宿舍有更贵重的物品吗?”   “更贵重的?”江敏若对物价并不太上心,她的行头都是妈妈帮忙置办的。   想了好一会儿,她这才想起那些物品的具体价格,主要是孙莱和高文楠对奢侈品特别上心,她的东西有多少价值,她们比她还清楚。   江敏若掰着手指头数,“我的钻石项链,价值五十万吧;还有红宝石耳环,价值三十五万;还有好几个名牌包,贵的十多万,便宜的两三万……”   温安烈有些不明白,“那她为什么这些东西不偷,偏偏偷你的玉石镯子?”   突然,他想到丧尸江教授最近发明的空间物品,据说陨石里有空间,玉石里也有空间,那江敏若的传家宝会不会也是个空间镯子?   瞬息间,温安烈从白雪菲的某些行为想到了很多,渐渐地逻辑清晰起来。   如果真是这样,但问题来了,白雪菲怎么会知道江敏若的镯子有空间?   温安烈眼里闪过深思,他觉得有必要弄清楚白雪菲的秘密,他直觉里会有惊喜。   江敏若一脸茫然地说:“或许她喜欢玉石镯子,不喜欢钻石和宝石?”   她又不是白雪菲,她怎么知道白雪菲是怎么想的?   然后她又摇头,“不对啊,白雪菲今晚戴的项链和耳环都是钻石的,手链也是,不像不喜欢钻石的模样啊?”   温安烈见她纠结起来,捏了捏她的手,“这事交给我吧,我会帮你查清楚的。”   江敏若想破头也想不出为什么,难受极了,听到他这么一说,顿时欣喜无比地决定将这事交给他。   对于温安烈,她还是十分信任的。   直到回家后,洗完澡躺在床上,江敏若终于后知后觉地想起,离开前温安烈好像一直牵着她的手。   顿时,“轰”的一下,她的脸全红了。   另一边,浑然不知道自家的闺女被大尾巴狼觊觎的丧尸江教授放下手机,脸上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刚才温安烈打电话过来,刚开口询问自己关于玉石空间的事,就知道他已经猜到了。   啧,果然不能小瞧这些人精的心眼。   **   白雪菲最近很不安,这次宴会,她丢这么大的脸,不知道那些人会怎么看自己。   更让她心焦的,还是蒋炎的态度,他对她态度发生大变,不会是变心了吧?   想到这里,白雪菲就坐不住。   于是在第二天,她赶去蒋炎的公司楼下,准备去找他。   前台看到她时,脸色有些古怪。   “通知蒋三少了吗?我是他女朋友!”白雪菲不耐烦地对貌美的前台说。   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她还有几分拘谨的,后来等她知道这一整栋楼都是蒋家的后,白雪菲就抖了起来,看着前台的眼神也隐隐带着鄙视。   都是一些没学历、只能靠脸吃饭的女人,和她这种上过名牌大学,有才有貌还有异能的人,连比的资格都没有。   前台什么人没见过,对此十分淡定。   蒋三少风流成性,女朋友换了无数个,三年下来,前台却一个都没换过。   这就是差别。   这个如果不是有异能,只怕最多一周,蒋三少就会腻味了——不,或许白雪菲站三少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前台露出职业性的笑容,“您稍等……”   这时,白雪菲脸上绽放笑容,“不用等了,他下来了。”然而,下一秒她脸上的笑容凝固,顿时尖声叫起来。   “蒋炎,她是谁!”   白雪菲只觉得此时的自己,就像被泼上几桶石油,整个人都要被怒火燃烧殆尽。   蒋炎怎么敢!   他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怎么敢这么对她?!   大厅里,来往的人的脚步不由得缓下来,当起了吃瓜听众,就连在角落扫地的清洁工手上的动作都慢下来,竖起耳朵。   从电梯走出来的蒋炎先看了眼身后高壮的异能保镖,顿时安心了。   保镖在末世之前,本来身手就是一流,后来他觉醒了速度异能,杀伤力更是大增。虽然聘请他是贵了点,但不得不说,有这保镖在,安全感大增啊。   蒋炎不是自己一个人下来的,跟着他下来的还有一个长相艳丽、一看就非富即贵的千金小姐。   此时那千金小姐紧紧抱着蒋炎的手臂,看着白雪菲,娇声道:“哟,你就是炎哥哥的前女友吧?长得可真是一般。”   说着,她伸出手,只见那只白晳的手腕上戴着一个镯子,她从镯子里取出一把伞。   看到这一幕的人都瞪大眼睛。   千金小姐娇声说:“蒋炎哥哥,今天的太阳太大,要是被晒黑就不好啦。”她又看了白雪菲一眼,意有所指道,“我可不想比你的前女友黑。”   白雪菲根本来不及思考她的话是什么意思,心里燃烧的怒火突然“滋”的一声被灭掉了。   她慌忙看向自己的手腕,发现七彩镯子还在时,这才松了口气。   但心里的恐慌仍是不少,双眼死死地盯着那千金小姐的手腕,再细看,发现她手   里的镯子颜色比自己的浅,但质量明显比自己好。   “你怎么会……”白雪菲想开口问她,为什么她也有镯子空间,想到什么时,她赶紧改口问,“你也有空间异能?”   千金小姐笑着,先是从空间里拿出一根冰淇淋递给蒋炎,娇滴滴地说:“炎哥哥,天气太热了,吃冰淇淋凉快一下。”然后才对白雪菲道,“哦,你说这个啊……这是研究院最新研究出来的玉石储物器……哎,这可是天价呢,幸好一亿对我而言不算什么。”   说完这个,她转过身对蒋炎说:“炎哥哥,研究院现在缺货,等有货了,我给你买十个!”   周围的吃瓜群众顾不上吃瓜了,一片哗然。   他们盯着千金小姐手腕上的镯子,眼神热切无比。   这可是空间手镯啊!空间物品这种只在里出现的东西,竟然真的出现在现实之中。   “我就说这不是末世,明明是人类进入修仙时代,你们看储物袋都出来了。”   “什么储物袋,明明是空间首饰,咱们是提前进入星际时代了吧?”   “对对对,就说营养液好了,一听就有星际的味道。”   “哎,这个镯子多少钱?我也想要空间异能……不,空间首饰。”   “你没听到吗?一个亿!咱们穷人买不起啊。”   …………   对上众人羡慕嫉妒的眼神,千金小姐露出骄傲的神色,她转动着手腕上的镯子,力图让众人——尤其是对面的情敌看得更清楚些。   蒋炎露出一副被美人迷得晕头转向的模样,一脸深情款款地说:“哪里需要娇娇给我买,我有钱,我给你买十个!”然后又问,“娇娇,你这个镯子多大?”   “比不上白小姐的空间大,我这个才十立方呢。”娇娇说着,一脸沮丧之色。   明明研究院那边有空间更大的手镯的,可人家不卖,她出价再高暂时也只能买到十立方的。   蒋炎含情脉脉地看着她,柔情安慰道:“娇娇,没关系,咱们有钱,以后项链耳环脚链全买上,就不止一百五十立方了。”   听到这话,白雪菲瞳孔因为惊骇变大。   有空间异能者喝营养液后,他们的空间升级,而白雪菲也为了奇货可居,故意说自己的空间已经升级,现在是一百五十立方。   但是,如果人人都有空间手镯这玩意儿,她的空间再大也不稀罕了。   为什么?上辈子可没有什么空间首饰,为什么这辈子会出现?   果然是平行时空吧,改变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白雪菲越来越惊慌,今天的事情彻底地打乱了她的计划,也让她恐慌着这个世界。   娇娇看着蒋炎,朝他妩媚地笑,“炎哥哥,现在研究所的空间饰品还没有对外售卖,而且空间有限,我听我大伯说,科学家们正在努力改善空间面积,降低价格,等哪天啊,它们的价格和手机差不多,到时候在网上就可以随便买,就和生活用品差不多呢。”   听到这话,白雪菲如同晴天霹雳一般,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的脸蛋汗出如浆,如果是这样,以后空间异能还珍贵吗?如果空间首饰到处都能买到的话,那她的空间异能还有什么用?   难道只是旅游时不需要带行李?   此时,白雪菲连蒋炎都顾不上了。   就像她原来喜欢温安烈,其实更多是冲着他的能力和权势去的。   现在她对蒋炎的爱,也是浅薄得如阳光下的朝雾,蒋炎的脸比不上温安烈、身材比不上、品行比不上、能力更是比不上……也就蒋家有钱,而蒋炎只是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   不管她将自己包装得有多好,她心知肚明,自己就是冲着蒋炎的家世去的。   白雪菲心里也清楚,蒋炎也是冲着她的空间异能来的,他想生下有异能的孩子。   现在空间首饰一出,很明显他也看不上自己的异能了。   白雪菲顿时失魂落魄。   空间储物器都研究出来了,那岂不是说,空间异能成为烂大街的玩意?   这样,她还有未来吗?   以后人手一个空间物品,是不是说她连搬运工都做不成?她以前看不起的一天上万的工资,日后会让她高攀不上?   白雪菲没有任何纠缠地离开了。   那失魂落魄的模样,看着不像是被蒋炎劈腿伤到,反而像是被情敌手上的空间手镯伤到的一般。   周围那些吃瓜群众也是意犹未尽地离开。   见人都走了,蒋炎和娇娇对视一眼,然后娇娇仿佛被虫子蛰到一般,猛地甩开手,满脸嫌弃的模样。   “好了,戏演完了,别忘了我的报酬!”娇娇冷着脸说,哪里还有之前娇美小甜心的模样。   蒋炎盯着她手腕上的空间镯子,快要馋死了。   他热切地道:“娇娇——不,安大小姐,你的镯子能卖给我吗?我愿意多出一倍的钱!”虽然这价格有些肉疼,但比不上有一个让人羡慕的空间饰品。   这是面子问题。   安娇娇上下打量他,脸上都是“你怎么这么不要脸”的表情。   她哼了一声,“你死了这条心,这是研究院最新的研究,数量稀少珍贵,你等个两三年吧。”想到什么,她又说,“哦,你可以回家找蒋爷爷,他应该也有购买份额。”   安娇娇珍惜地摸着自己的镯子,如果不是她大伯也是一个贡献杰出的科学家,她家有购买空间储物首饰的名额,这空间镯子还真轮不到她。   还有这镯子也是真的贵,幸好她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蒋炎顿时一脸痛苦,他爷爷有好几个孙子,还有外孙外孙女,就数他最纨绔无用,老人家不拿拐仗打他都好,还想让他给自己买空间手镯?   想什么美事呢!   安娇娇美滋滋地摸着自己手腕上的镯子,这东西太给她长面子了,现在她不管到哪,都有一群人围着她,奉承她,就为了多看镯子几眼。   啊啊啊,真希望空间储物器价格永远那么贵,让这样的日子持续久一点。   安娇娇头也不回的离开。   她不小心欠了蒋炎这混蛋的人情,不得不陪他演这场戏,不过她一点都没有拆散情侣当小三的罪恶感。   因为蒋炎这家伙除了家里有钱外,真是一无是处,她这也算是帮了那女孩,省得她被蒋炎祸害! 第228章 228 空间被夺后26   白雪菲失魂落魄地回到酒店。   刚走进酒店的大厅,前台小姐就对她露出一个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说道:“白小姐,您还要继续入住吗?”   这意思很明显,她支付的酒店的费用快没了,该续费了。   白雪菲下意识地道:“当然要继续……”   然而,她刚摸出手机,正想续费时就想起自己上次还了十万给江敏若后,几乎没剩什么钱了。   她尴尬地道:“我明早退房。”   前台看着她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身影,不禁暗暗摇了摇头。   这位白小姐肯定是和那位蒋三少分手,人家不给她钱,她终于住不起五星级酒店了呗。   这样的女孩子,她见得多了,蒋三少不止一次带女孩来酒店开房。没想到这个有异能的白小姐也不例外,时间上居然比蒋三少以前的那些女朋友维鲜度还短呢,令人感慨。   白雪菲一路回到酒店的房间,仿佛脱力般,倒在豪华套房柔软的床上,怔怔地发着呆。   两辈子,她都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几天前她还志得意满,觉得这套房根本配不上她,她以后要住有很多佣人的别墅。   可现在她知道了,她被打回原形,她还是那个来自农村的村姑。   白雪菲躬起身体,将脸埋在枕头里,突然间想起了家人。   之前她非常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不可理喻,他们也永远理解不了自己远大的理想。明明家里有两个异能者,可她的父母居然还傻乎乎地去大街上当什么清洁工,眼界就在这里了,活该一辈子没出息!   “呜呜呜……”   白雪菲忍不住哭起来,觉得这辈子还不如上辈子呢。   上辈子死的人太多,男女比例相差极为悬殊,江敏若一直主张禁止男人强迫女人,又大力提高女人在末世的地位,没有因为末世,女人就应该被抛弃,甚至稀少的女孩子基本上被男人放在心里哄。   那时的基地,只要你愿意付出劳动,基本上没有饿死的。   上辈子蒋炎这种手不能挑、肩不能扛的窝囊废,根本就没女人看得上。   更不用说自己靠着江敏若室友的名头,她在物质上是差了点,但精神上活得潇洒极了,更是看不上蒋炎。   白雪菲一直不愿意去回忆上辈子的事,其实现在想起来,是她当时主动疏远江敏若,而非江敏若疏远她。   她怕死,不敢离开基地,又不想辛苦地出卖劳动力。   但江敏若这种有异能、有空间的人,都愿意离开基地,直面丧尸,拿命去拼搏,怎么可能纵着自己当米虫?   那些认识她的人,总是拿一种鄙视的目光看她,仿佛奇怪江敏若的品行高贵,怎么会有她这样的室友。   白雪菲自然是受不了的。   所以她主动疏远了江敏若,选择在家里当米虫。   然而她的家人受不了她,弟媳想要将她赶出去,她最后只能去出卖身体,让自己活得更好一些。   当时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对不起她,诅咒江敏若,诅咒看不顺眼的一切。   在白雪菲怨天尤人时,系统感觉到什么,再次冒出来。   它对刚从全息下来、还在回味满汉全席的宿主说:“宿主,重生女的气运没剩多少了,现在动手也没关系啦。”   丧尸江教授不情不愿地拿起桌上的餐盘里一只已经去毛,但没放血、刚死不久的鸡啃了一口,满嘴的血流了下来。   他舔了舔嘴角的血,像极恐怖故事里嗜血的反派。   江教授漫不经心地说:“我知道,所以我一直懒得对付重生女,我就知道像这些意外得来机缘的,最终都会自取灭亡。”   所以,都不用他出手,重生女就能将自己的路走死。   有一句话说,性格决定命运。   如果白雪菲足够聪明,她应该静下心来,好好工作,毕竟空间储物首饰还很珍稀,不可能人手一个,搬运工还是很有市场的,她完全可以在空间首饰从奢侈品变成日常生活用品之前,赚上一大笔,买房买车,未来虽然不至于大富大贵,好歹衣食无忧。   但她被豪门生活迷了眼,打从心底鄙视搬运工,怎么可能会继续干这个在她眼里不入流的工作?   在她看来,那些豪门千金有哪个会放下身段,与五大三粗的搬运工一道工作的?   白雪菲哭了半个小时后,终于擦去眼泪。   她不会放弃嫁入豪门的!   自己能重生,就证明她是有气运在身的,将来她肯定能站得很高,将抛弃她的蒋炎踩脚底下!   然而,正当白雪菲想要继续出击、为自己增添筹码时,却被请去了警察局里。   白雪菲坐在警察局里,穿着一条雪白的裙子,她微微咬着唇,眼睛里波光盈盈,仿佛蕴含着泪水般,文静又楚楚可怜的模样。   然而,这样的她,并没有打动对面不怒而威、浑身都是正义感的中年警察。   旁边有一名长得高大、面相平凡的年轻警察。   他拿着资料安静无声地走进来,坐在角落里作记录,看着丝毫不起眼。   白雪菲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对面的中年警察身上。   像这种刚毕业、还处于学习期的年轻警察,她一点也不怕,倒是对面这个一看就不知办了多少大案、仿佛被正气腌入味的中年警察,才让她如临大敌。   她现在也十分懊恼,末世降临之时,她刚重生不久,身上的煞气未消,太想以杀戮止住心里的狂躁。   可是谁能想到,都末世了,杀丧尸居然是犯法的呢?   如果杀丧尸也犯法,上辈子的江敏若和温安烈死刑十次百次都不够。   中年警察突然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偷江敏若的镯子。”   “我妈妈她想要……”   “啪”的一声,年轻警察手上的笔掉在地上。   白雪菲顿时被打断了情绪,不悦地瞪他一眼,她正要施展眼泪大法呢,谁弱谁有理这个道理,她两辈子都用得炉火纯青。   白雪菲很快就酝酿出眼泪,轻声低泣,泪水如珍珠,美不胜收。   中年警察看着神色松动了几分,继续问话,但语气没那般严厉,让白雪菲心中一松,紧绷的精神也松懈下来。   不久后,年轻警察给了中年警察一个兴奋的眼神,暗示他钓到大鱼了,让他多问点问题。   镯子空间,重生者……   啧啧,温安烈那狗鼻子还是这么灵!   等白雪菲走出警察局时,已经是晚上八点。   她觉得自己的头有些沉重,好像是感冒的症状。   那中年警察先前还给她递了杯感冒冲剂,她喝过后就睡着了。大概是昨晚哭得太久,做了一晚噩梦,没睡好的缘故,她居然心大到在警察局睡着。   白雪菲摸着手腕上的七彩镯子,并未怀疑什么。   虽然重生了,智商其实也没涨多少,更是因为现在这个末世太过安逸,前世那些防备更是早在不知不觉中放下,对警察还是有一种本能的信任的。   警察怎么会伤害百姓呢?   白雪菲本来想在网上找便宜的旅馆,后来想到卡里所剩不多的钱,决定还是回家住。   家里的人在知道她偷窃会影响弟弟白天生考公务员后,看她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温情。白雪菲实在受不了全家上阵谴责她的滋味,才会选择去酒店住的。   她暗暗告诉自己,世间的强者都有忍辱负重的时候,她要学会忍耐。   白雪菲朝家里人租的破烂房子走去的时候,没留意自己身后有一个暗影一闪而过。   **   研究院里,江敏若看了眼还在全息里的丧尸亲爸,看到他嘴角差点流出口水的模样,就知道他在全息上干什么。   她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门,来到楼梯角。   温安烈正等在那里。   江敏若一脸期待地看着他,“怎么样?有消息了吗?”   温安烈歉意地道:“抱歉,白雪菲的经历有蹊跷,可能你的镯子一时半会要不回来。”   他欲言又止,方才打电话给他的正是给白雪菲做记录的年轻警察,他的异能是读心术。   碍于保密条例,那年轻警察没有明着和温安烈说什么,但温安烈本来就已经猜得七七八八了,读心术异能者的态度这么奇怪,他哪里猜不出来。   原来是重生者啊!   真是预料不到的方向,他本以为白雪菲觉醒了预知方面的异能呢。   所以才会在末世之前偷了江敏若的空间手镯,并且知道末世会降临,在末世前到处借钱买粮食……这些都有迹可寻。   江敏若并没有沮丧,反而高兴不已:“也就是说,我的镯子没碎,也没出毛病?”   温安烈肯定地道:“是的,什么问题都没有,我想再过半个月你就可以拿回来了。”   “能拿回来就好。”   江敏若本来还想再问问具体情况的,比如说,为何要迟半个月?   但她有一个科学家爸爸,知道涉及到某些事时,要求保密,索性就不问了。她也不蠢,心下暗暗思索,也不知道和白雪菲从小白花变身黑心莲有没有关系。   **   钱刚以为自己死了,他最后的意识里,是不甘与遗憾。   他老婆去世了,只留下一个闺女给他,而他的闺女才十九岁,还是个只长脸没长脑子、傻乎乎的女孩子。   平日里,学校的那些狼崽子们对他的闺女虎视眈眈,他这个当爸的每次都要防狼似的,全方面警惕不怀好意的狼崽子。   他家还算小有资产,他并不担心女儿生活没着落,他担心的是女儿太傻白甜,会被人骗了。   钱刚张大嘴巴,努力呼吸,胸口仿佛被击打一样的疼痛告诉他,他的时间不多了。   “贝贝啊……”   钱贝贝的眼泪哗啦啦地流着,又是着急又是无措。   “爸爸,我打了120了,您别怕……”   钱刚无力地闭上眼睛,傻闺女啊,爸爸以后不能陪你了,你可千万别被坏男人骗了啊。   不知过了多久,钱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他觉得浑身僵硬,自己的脑子都是空的,什么都没办法想,只感觉到好饿好饿。   眼前这个哭唧唧的小姑娘,闻着好香好好吃,他长长的指甲伸长了,只要轻轻一戳,小姑娘的脖子就能破个大洞,会流出香甜好喝的血。   然而手抖了半天,怎么也戳不下去。   丧尸钱刚用已经不多的大脑思考,最后得出结论:原来这小姑娘吃不得!   算了,他去找别的东西吃。   丧尸僵硬地往外走,朝着散发着香甜人肉味的地方而去。   哭哭啼啼的小姑娘追在他身后,流着泪喊他“爸爸”,叫他回来。   丧尸钱刚真是烦得不行,又不能吃,跟在他后面干嘛?   “小姑娘,你爸变丧尸了。”   两个闻着就香的男人举起武器,朝跟在丧尸钱刚身后的小姑娘说。   丧尸钱刚很高兴,自己能吃的食物终于来了,他直接扑过去,然后下一刻他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他再次醒来时,面前摆了个大盆子,里面是丧尸最喜欢的红色,他闻了闻,然后不太想吃。   “吃掉!”   坐在轮椅的丧尸王下命令。   丧尸钱刚潜意识里知道,这是他们的王,不可违抗的王。   他一脸委屈,努力向王表达自己的想法:“难吃,难吃……不想吃……”   可是丧尸王是个暴君,他命令所有的丧尸,要把盆子里的东西全部喝光。   丧尸王给他们的压迫感实在太可怕,仿佛违背就会发生不好的事。   丧尸钱刚乖乖将红红的液体喝光了。   其他的丧尸也是这样。   丧尸天天喝难吃的要死的液体,觉得这日子真难过。   后来丧尸王给他们听好听的音乐,他们可以边吃边用僵化的大脑思考,总有些重要的片段闪过大脑,片段里有人生中很重要的人,死都不能忘记的重要回忆。   在回忆中,丧尸钱刚也暂时遗忘食物的难吃。   直到某天,丧尸钱刚意识恍惚间,听到一个无比亲切的声音,带着哭意,又带着欢喜。   “学长你看,那是我爸爸!他多乖啊,把食物全吃光了。”   长相斯文的少年清朗的声音响起:“我看你爸爸好像恢复一点意识了,你看他从方才起,就一起盯着你看。”   丧尸钱刚循着声音望过去。   一阶丧尸的视觉还没有恢复,空气中飘来的诱人的人肉香告诉他,这两个年轻的少年少女是食物。   可是比食欲更先涌向脑海的是高兴。   他的肌肉还很僵硬,嘴巴张开,努力发出的也只是嗬嗬声。   “爸爸,你是想和我说话吗?”容貌秀美的少女惊喜极了,轻拍着玻璃,“爸爸,你认出我了吗?”   少年上前抓住少女的肩膀,态度亲密又温柔:“贝贝,冷静点。”   丧尸钱刚突然愤怒起来,他恶狠狠地瞪着少年,只觉得他非常讨厌。   很快,丧尸又开始茫然。   他怎么突然生气了呢?他气什么?是气这个人类没给他咬一口?不不不,他一点都不想吃那个小姑娘,他想吃她旁边站着的年轻人。   奇怪,越看越讨厌,越讨厌越想吃。   后来,丧尸钱刚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每次女儿过来时,他都会盯着女儿看,虽然他还认不出这是他的女儿,但就是想一直看着她。   那个讨人厌的男孩每次都会跟着女儿过来,讨厌指数一直上升。   丧尸钱刚终于能认出他的女儿,是在末世的第三个月的时候。   钱贝贝惊喜地捂着嘴,她想笑的,但眼泪却先流了下来。   钱刚的手张开,放到玻璃墙上,跟女儿放在玻璃墙的手重合在一起。   “嗬嗬……嗬嗬……”   “爸爸,爸爸……”钱贝贝才擦干眼泪,又流了下来。   旁边的少年安抚道:“贝贝别急,研究所发明了一种头盔,能翻译人的脑电波,到时你就能跟伯父交流了。”   钱贝贝猛点头,坚定地道:“我回去就买一个。”   就算是倾家荡产,她也要买,她实在太想听到爸爸说话了。   头盔果然很贵,就算是钱贝贝这种小有资产的家庭也实在是买不起,不过租个半小时是没问题的。   丧尸钱刚带着头盔,少女期待地看向跟头盔连着的喇叭。   喇叭响起了声音:“喂喂喂……”   “爸爸!”钱贝贝惊喜地叫道。   钱刚自从变成丧尸后,能像正常人一样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怒吼:“死小子,你是不是觊觎我女儿!你离她远点!”   离开研究所后,钱贝贝涨红了脸,不断地向斯文俊秀的少年道歉。   “对不起啊,我爸平时管我管得严,我高中时的学习不是很好,他一直担心我早恋……其实我都十九岁,不算早恋了。”   少年斯文俊美的脸庞露出微笑,“没关系,我不会计较的。”   哎,未来岳父都变成丧尸了,还这么难搞,喜欢的人又是个一根筋的傻白甜,他未来的道路还遥远着呢。   大概是被女儿与臭小子谈恋爱的事刺激到,丧尸钱刚充满了危机感。   是以在研究院给丧尸喂药时,每次最主动的都是钱刚。   他听说这药能让丧尸进化,以后丧尸会和人类差不多,就是食物不同,他们终生都会渴望血液。   科学家们还安慰他,让他别担心,血液替代品正在发明中,想吃人类食物也不是不可以,全息上可以吃到腻!   每次吃了药后,就会经历一种难忍的疼痛。   科学家们建议他,如果怕疼就减少药的份量,可以延迟进化。   不过钱刚拒绝了,因为每次只要看到出现在闺女身边的小白脸时,他就觉得疼痛一点都不可怕。   只要想到女儿被一个臭小子骗得团团转,他要是延迟进化,会不会等他终于可以离开研究所的那天,女儿都已经抱着孙子来接他?   M的,那小白脸对他闺女不怀好意,他得赶紧重新变成人,守在闺女旁边。   他会告诉闺女,任何狼崽子都是居心叵测的,这世界上只有爸爸最靠得住!就算将来要结婚,也要经过爸爸的考验,确定对方没有二心才行。   **   白雪菲虽然走了一趟警察局,但因为离开得太顺利,她并没有太过在意,连她末世初时杀丧尸,现在都还没一个定论呢。   现在对她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赶紧找到下一个愿意娶她的豪门公子。   然而,没等她找到下家,就出了车祸。   等白雪菲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旁边有一个年轻活泼的护士告诉她,她在路上被一辆车撞到了,骨头有点裂伤,需要住院,其他的问题不大,不会让她残疾。   白雪菲欲哭无泪,只觉得自己倒霉极了,好端端的怎么会出车祸?   这时,年轻护士神秘地和她说:“听说撞到你的车是五百万的名车呢,车主是个大帅哥……天啊,当时他抱着你冲进医院的时候,就像偶像剧一样!嘿嘿,可是公主抱哦,太浪漫了。”   末世前,那些电视电影里唯美的公主抱,其实都是男明星作作样子,压根儿就没真的抱。   听说末世前的男人都弱鸡得连公主抱女朋友都没几个能抱得起的。   这会儿,突然看到现实中,有个英俊的男人公主抱着女人跑过来,这画面让无数女人为之震惊。   白雪菲原本是不以为意的,直到她看着肇事者走进病房,嘴巴不知不觉张开。   这男人比蒋炎更英俊、更有气质,当他温声向她道歉的时候,白雪菲只觉得病房亮了几分。   英俊的肇事者坚持让她住院到好为止,还给医院预交上百万的巨额医疗费用。   白雪菲自然是从善如流的住下了。   从警察局离开时天,她顺便回了家一趟,那时候她才发现,原来白家人已经退租。   房东说他们回老家。   白雪菲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无处可去,只能茫然地走在大街上。   当路灯亮起,路上的行人说着笑着,让她觉得,世间那么繁华,原来只有她独自憔悴。   直到她被车子撞到的时候,又害怕又后悔,早知道就不该跟家人闹翻了。   不过现在,白雪菲又觉得,家人不在也好。   要不然,她也不会半路被人撞到,与那位英俊的林先生遇到。 第229章 229 空间被夺后完   林先生走进病房,温和地问:“白小姐,你今天怎么样?身体还好吗?”   白雪菲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又有些羞涩,“我没事,林先生你不用经常来看我的。”   现在她哪里还想得起不知道在哪里的家人?她只觉得自己运气真好啊,竟然能遇到像林先生这样的好人,而且他的身份也不一般,绝对是非富即贵。   英俊的林先生面上露出一个风度翩翩的笑容,“哪里,是我太不小心了,我应该负责的。”他体贴地说,“医院有按摩室,你现在不能走动,一定要多按摩免得身体太僵硬了。”   “我每天都有去的,按摩的女医生真是太厉害了,我每次都按睡着了呢。”   林先生坐了会儿,便告辞离开。   当他走出病房门时,脸上的温和悉数消失不见,那张英俊的脸庞露出一种百无聊赖的表情。   已经半个月了,什么资料也应该掏完毕了吧?   想到病房里的白雪菲,林先生不禁暗暗摇头。   只消一眼,他就看透白雪菲的本性,一个又蠢又肤浅还自私的女人。   他真是不明白,老天爷怎么会把重生的机会给这样一个心中无国无家的自私女人呢?   她重生在末世前,明明还有那么多的时间,可她不但没给国家和周围的人示警,却是一门心思只想抢宿友的机缘。   好吧,也可以说,她是因为害怕没人相信她,但她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啊。   她口口声声地骂江敏若,骂她是圣母表、虚伪。然而江敏若在她的上辈子里,一直都在拯救世界,而自诩“冰清玉洁”、活得真实又真诚的白雪菲,重生后却是一直袖手旁观,甚至以杀丧尸为乐。   林先生想到这里,不禁深深地吐了一口气。   幸好这个世界不是白雪菲嘴里的上辈子的模样,人类的损失不是很大。   当他们听到这女人甚至一脸遗憾地说,这辈子的国家政府居然存在,人死得太少,让她没办法在末世称王开后宫时,很多人都差点控制不住,想要掐死她!   负责催眠的心理医生是全国顶尖的,他一再保证,白雪菲已经将全部的信息都吐露出来。   林先生心里十分庆幸,终于不用再对着她那张虚伪的脸演戏。   **   当听到温安烈告诉她的消息时,江敏若整个人都要傻了。   “什么?我的手镯里有个空间?白雪菲是重生者?”   她有些晕头转向的,信息太多、冲击性太大,她要缓一缓。   江教授道:“闺女,冷静点,你看你亲爸我多冷静!”   江敏若瞅着他,然后抹了把脸。   亲爸变成丧尸王后,这脸早就僵硬,就算惊讶别人也看不出来啊。   江教授问:“闺女,你想怎么处理白雪菲?”   江敏若想了想,说道:“爸,镯子还没拿回来吧?我想这样……”   当白雪菲终   于可以出院的那天,   她倒霉地被一个玩轮滑的少年撞了。   因为撞得太不凑巧,   直接将白雪菲戴着的镯子撞断成好几截。   白雪菲顾不得自己被撞倒在地,急急地解开镯子上缠着的七彩丝带,看到里面的镯子已经断成好几截。   她慌乱地将精神力探进镯子的空间里。   然而镯子碎了,空间自然也没了,不管她怎么努力,都感觉不到空间的存在。   白雪菲就像一个梦想破灭的人,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就算是亲爹亲妈死了,她都不会如此绝望。   此时她恨得心都在滴血,杀气腾腾地想找肇事者算账,绝对要让他付出代价。   然而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是像林先生一样好心,撞了人的少年早就趁机偷偷跑掉,不见踪影。   另一边,研究所里,江敏若摩挲着奶奶留给她的镯子,心里只觉得解气极了。   当她知道自己的镯子被摔碎时,那样的难过和悲痛,不过现在白雪菲只怕比自己更难过。   江教授没想到她只想这么出气,摸摸她的脑袋,夸道:“我闺女真是大气又善良。”   江敏若摇头,“爸,我只是不想动用特权,能审判白雪菲的,只有国家法律。她当初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丧尸,我想依法审判的话,她日子应该不会好过。”   现在那些丧尸已经大部分恢复神智,他们和人类没什么区别,某些方面而言,甚至比人类进化得更彻底。   丧尸本来就是人,她可不相信那些失去家人的民众会放过白雪菲。   “而且我也不善良!”江敏若低声说。   其实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将镯子要回来的,但她偏偏要让“镯子”碎在白雪菲面前,不杀人也诛心!   哦,还有她昧下白雪菲的十万块钱。   江敏若暗自可惜,应该逼白雪菲还剩下的二十万的,便宜她了!不过白雪菲现在一定不好受,可能会想找人确认镯子的真假。   如同江敏若所想,白雪菲果然像晕头转向的苍蝇到处找首饰店确认镯子的真假。毕竟当初她自己就干过拿假镯子弄碎,骗走真镯子的事。   白雪菲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希望镯子是被人调换的。   然而,在找首饰店的途中,警察出现,将白雪菲逮捕了。   不久后,那些被白雪菲杀死的丧尸的家人们聚集在法院门口,为白雪菲将面临无期徒刑拍手称快。   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们泪流满面的模样,让旁观者心酸不已。   “她死了才好,为什么不判死刑?”   失去孩子后,脑子一直不太清醒的母亲在得到公正时,终于清醒过来。   “无期徒刑更好。”丈夫安慰妻子,“监狱里的生活可不好过,我们可以经常去监狱看她,出出恶气,要是死了一了百了,还便宜了她。”   **   全国的局势稳定后,末世仿佛已经过去,京州大学终于开学。   学校里的消息向来传得很快,关于白雪菲进监狱的事也传开了。   京州大学的学生们一阵哗然,尤其是她曾经养过、又借过钱给她的鱼,他们心里挺复杂的,钱没了,人也没了。   “我就知道她有嗜杀基因!”   宿舍里,孙莱抖着声音和两个室友说:“正常人谁会以杀丧尸为乐啊?明明之前还是人的,她就跟杀人差不多。”   高文楠抬头看了眼白雪菲的床。   她的被子蚊帐还在,书籍什么的一样不少,明明上个学期开学时,还是一个有些自卑有些虚荣的农村姑娘,城市对她的改变太大了。   孙莱看着官方的公布,“没想到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她居然还杀了这么多丧尸……啧,国家明明下令,除非有生命危险,否则不准杀丧尸,没想到有这么多人违法。”   高文楠点头,“说实话,如果不是国家关于丧尸的法律法规不完整,这些以杀丧尸为乐的人肯定会枪毙。”   孙莱打开一个视频。   视频里,一个叫钱刚的丧尸进化得很完整,已经离开研究院回家了。   有记者正在采访他。   钱刚对着镜头,笑得和正常人差不多。   “我现在感觉如何?比起当人类时的精力更充沛吧,一天睡四个小时绰绰有余。我的体能也变强了,感觉铁人三项随时能打破世界记录,据科学家说寿命也会延长,能超过人类吉尼斯记录……”   “啊,啥?你们说变成丧尸很好?好个屁啊!”钱刚生气地说,“我觉得我变笨了,很多东西要思考大半天才想得起来,我现在都不敢做生意,因为十位数以上的加减乘除,我都得看计算器,我还没到五十呢,就不得不考虑退休!”   “还有,我现在天天喝专门给丧尸制造的营养液,你们知道有多难喝吗?不喝的话我只能啃活鸡活鸭,同样难吃得一批,如果不是在全息上还能像人类一样大吃大喝,我都觉得活着没滋味了……别想着为了健康和寿命变丧尸啊,你绝对会后悔!”   “哎,我为什么要一直保留着人类的理智?因为闺女跟前跟后都不吃?废话!那是我闺女啊,别说变丧尸了,就算变成恶鬼,那也不能吃的!”   江敏若也凑过来看视频,嘴角不禁露出一个笑容。   果然,“爱”才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就像她亲爸,一样可以为了她保持人类的理智。   病毒只是改变他们的种族,没有改变他们那颗作为人类的心。   高文楠说:“不过话说回来,白雪菲好歹是空间异能者,国家可真舍得啊。”她的头脑向来很清醒,实在搞不懂,白雪菲怎么会将路走得这么窄。   孙莱也表示惊讶,随即想到什么,感慨地说:“蒋炎向来大方,分手费都是给足的,她又是个异能者,肯定更多。”   孙莱家里还有自媒体事业,所以她的消息特别灵通,“听说研究院那边已经发明了空间首饰,空间异能现在不值钱啦。”   说到这里,她挺感慨的。   想当初白雪菲觉醒空间异能时,大家多羡慕啊,总觉得空间异能在末世中就是称王称霸的,对很多人而言,比任何一种异能都让人羡慕,那是衣食无忧的保证。   旁边的江敏若暗忖,不,其实还是挺值钱的!   毕竟两百立方的空间现在还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所以她拿回手镯后,就将空间手镯借给国家使用了。   比起放在自己手里闲置,这么大的空间在国家手里,能发挥更大的用处。   因为镯子空间涉及到国家的机密,方敏若也没和两人说,其实白雪菲根本没有空间异能。   只是,她偶尔也会忍不住想,监狱里什么都缺,只怕白雪菲每次想起“碎掉的镯子”时,都痛彻心扉吧。   白雪菲肯定会懊恼,不断想着如果镯子还在,她可以跟国家合作,立功减少刑法;偶尔吃着没滋没味的食物时,她会想起空间里囤积的美食,越想越痛苦,越想越对现实不满。   这世间“得到又失去”这种事是最痛苦的,尤其因为自己不够谨慎的“失去”,她后半生只怕都会在懊恼后悔和痛苦中渡过……   江敏若唇角露出一抹笑容,拿起一支营养液喝了下去。   嗯,今天的营养液分外美味呢,难喝得都没那么明显了。   爸爸说她大气又善良,其实她也没那么善良啦,相比起告诉白雪菲,镯子被自己取回来这种事,其实她更愿意白雪菲的后半生活得不痛快!   说起空间异能,众人就想到空间饰品。   孙莱羡慕地说:“听说京城的拍卖会将要拍卖十个空间饰品……最大的五十立方,最小的两立方米。玉石翡翠本来就贵了,做成空间首饰更是天价,全国的有钱人都在抢,我家那点身家就别想了,也不知什么时候价格降下来。”   说到最后,她羡慕嫉妒,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价格才能降下来。   江敏若摸向自己脖子上的项链,灰色的石制品,真是一点都不起眼。   “哎,你这项链看起来很普通啊,石头?”孙莱凑过来观察,越看越像石头,她深刻怀疑是不是江敏若家破产了。   突然想到什么,她倒吸了口冷气,说话结结巴巴,“不,不会吧……”   “什么不会?”高文楠随口问了一句。   她正在浏览自己的直播后台,她的异能天使光环的作用,在配合实验室做实验后,终于弄清楚了。   她的异能单独使用,大概是能给自己刷层滤镜吧,毕竟在黑暗中能发光嘛,只要不是丑得不能见人,都有点天使的感觉。当然这不是主要作用,最大的作用要配合圣经,开着光环给人读圣经时特别催眠,不仅催眠丧尸,还能催眠人类。   为此,她开了个直播,给失眠的人念圣经。   这年头的人生活压力大,哪个没点失眠的毛病?   高文楠数着老铁们的打赏,琢磨着要不要辞掉模特的工作算了,现在模特的工作还没直播催眠赚钱呢。反正都是赚钱,当然是哪种更赚钱就做哪种。   江敏若笑着点头,   “猜到啦,   这就是储物首饰。”她随手拿起一本放在桌子上的书丢进空间,然后又将之拿出来。   “给我看看!”   顿时高文楠和孙莱都激动起来,拿着项链翻来覆去看。   “咦,不是玉石也不是翡翠?这材质怎么看都像石头……等等,又有点像金属?”   江敏若解释道:“这是陨石,自然没有玉石好看,不过空间更大,材质也比玉石硬,没那么容易坏。”   “空间有多大。”   “五十立方吧。”江敏若随口说,这是目前空间最大的饰品,国家送她的租金,作为借“传家宝”给国家用的租金。   孙莱顿时觉得玉石翡翠什么的不香了,这灰扑扑的石头,比钻石还闪亮。   因为江敏若没明说,所以这两人都以为是她那个当科学家的爸爸送的,羡慕极了。   孙莱甚至觉得,自己家经商的亲爹没那么可爱,当初他干嘛学的是经济,要是去当个科学家多好。   “其实很多储物首饰买了也用不上。”江敏若想了想说,“我爸说要有精神力才能用,一般人的精神力最多只能打开几立方的空间,只有异能者才能打开大空间……普通人频繁使用空间会引起头疼的,大概一天只能打开十次吧。”   孙莱握紧拳头。   决定了,只要她爸买到空间首饰,她就开口要!   她是多么孝顺的闺女啊,她爸是普通人,频繁用空间引起头疼多让她心疼啊。   江敏若又道:“不过科技在发展,将来或许会发明出不需要精神力也能打开的空间。”   她隐约知道,听说白雪菲被催眠后,交给国家一份锻体身法,还有一份精神力锻炼方法,说不定哪天全民都会精神力呢。   两个室友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这个空间首饰就不说了,敏若,你的全息头盔借我们用用?”   江敏若非常大方,“行,拿去用吧!放心,国家现在的产量跟上,不久后异能者人手一个全息头盔。”   她在心中默默地说,等改良版的出来,到时人手一个。   **   白爸爸坐在田梗边,美滋滋地抽着旱烟,看着田里刚撒下的春种,觉得还是种田舒畅,至少比扫大街要舒畅多了。   “他爸,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哩。”白妈提醒道。   这时,十六岁的少年拎着午饭过来。   “爸,妈,吃饭了。”他抱怨道,“都叫你们回家吃完饭休息一下,就是不听。”   “哎,这不是怕赶不上春种嘛。”白爸爸加快抽烟的速度,“误了地,收成就差啦。”   一家三口坐在田边的树下,直接席地而坐。   白妈满脸笑容地吃着中饭。   最近他们家赚钱了,白奶奶也舍得买大鱼大肉,吃得舒心。   去年快开学时,白奶奶和白天生先回老家,夫妻俩仍在京城当清洁工,为了省钱,他们退了那套三室一厅的大房子,夫妻俩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单间住下来。   现在他们想想都觉得庆幸。   二丫杀了那么多变成丧尸的人,如果她当时真找到他们,他们让她住下来,这算不算窝藏“杀人犯”?   不远处,村长溜达着走过来。   村长和他们唠嗑,“都说故土难离,你们这回亏大了吧?京城的吃喝不要钱啊,这回亏了多少?”   说实话,村长还真有点幸灾乐祸,因为白家人带头跑,导致很多人心中一慌也跟着跑了。这就造成他们村跑掉的人特别多,这让他这个当村长的很没脸,好像他这个村长做得多差劲似的。   白家人互相看了一眼,不敢说没亏,其实还赚了。   毕竟末世嘛,大伙都想着多存点物资,粮食的价格上涨是应该的,提前买的一屋子物资卖了不少钱,在做清洁工这一年,他们也赚了不少钱。   于是夫妻俩狠下心,决定将二丫欠的钱还给她宿友。   当时那个姓江的姑娘原本不想要的,后来因为他们坚持,她终于收下。   不过听说她好像后来将这钱捐出去了,给一些需要的人。   还了这笔钱后,他们存折里的钱还有剩,于是就琢磨着在老家县城里再买套房子给儿子,结果一看,房子降价了。   完全买得起啊,还有剩呢。   这一进一出,白家人日子比之前还滋润。   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感谢这个与二丫的印象中完全不同的末世。   他们还能稳定地种田不说,存折的数字还多了不少,最重要的是,儿子白天生已经加入国家异能队,经常陪科学家去森林里采集标本,他所到之处,不管是危险的、不危险的生物,都忙不迭的跑掉,安全感十足。   白爸拿着儿子的工资和奖金,笑得合不拢嘴,只要想到世代是农民的白家未来会出现一个吃国家粮的公务员,做梦里都能笑醒。   这辈子,他是不需要再为儿子的前程担忧了。   果然还钱给姓江的小姑娘是对的,儿子档案上没留下污点,才能这么顺利的当上公务员。   村长看向白天生,十六岁的小伙子,因为经常运动长得又高又壮,像小牛犊似的,听说还有异能,太让人嫉妒了。   于是他决定说一些扎心的话,“你们家二丫确定要坐一辈子牢?”   白爸脸上的笑容果然收住:“别说她了,晦气!她早不在我们家的户口上,不是我们家的人了。”   吃完饭,白天生收完碗筷就回去了。   他的神色平静,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爸妈和奶奶深恨姐姐的行为会影响他的前途,从未去看过她,他去过两次,然后就不去了。   因为他姐居然暗示他,让他用异能帮助她逃狱。   开什么玩笑!   即使进了监狱,姐姐还是那副自私自利的嘴脸,真是无药可救了!   白天生现在为国家做事,心里对国家越发有责任感,这种违法的事,他是绝对不会做的。   **   江敏若和温安烈在研究所某个严密的实验室门口等待着。   实验室里,丧尸江教授正在嗑药进化中。   为分散她的注意力,温安烈故意找话题,“敏若,你将白雪菲给你的十万和白家给你的二十万都给受害者家属了?”   江敏若点头,“嗯,不过只是杯水车薪,白雪菲杀的无辜者太多了,一家分不了多少。”   所以她又将自己的零花钱一起捐出去。   早已经知道她做了什么事的温安烈夸道:“敏若真善良。”   “也没有啦。”江敏若捂住微红的脸。   她是力量异能者,温安烈是火系异能者,听说两个异能者很难生得出孩子,如果和他谈恋爱,她很有心理压力。所以不管他怎么安慰她,狗血剧里的情节都一再在她脑海里上映。   直到无意中遇到温安烈父母,温家的夫妻俩对她简直是满意极了,这才让她安下心来。   两人正说着话,实验室的大门开了。   只见精神十足的丧尸教授走出来,后面跟着的于教授和张教授一脸惊叹。   江敏若惊喜地跑过来,“爸爸,你变成人类了吗?”   她打量爸爸,觉得此时的爸爸和人类一样,完全没有丧尸的特征。   江教授道:“我现在大概是新物种?丧尸跟人类的合成品?”想了想,他不知怎么定义自己,索性不管了,兴高采烈地对女儿说,“闺女,爸爸现在能吃人类的食物了,快带你爸去吃满汉全席!”   能吃人类的食物肯定不是丧尸了!   江敏若扑了上去,搂着她亲爸哭,“爸,我真担心您一直是丧尸,到时婚礼上,不能挽着我的胳膊走红毯……”   什么?   江教授只觉得晴天霹雳,哪来的猪拱了他家小白菜?   这时,只见温安烈有些拘束地走过来,“……爸爸,您好?”   那天,据说变成新新人类的江教授和异能者兵王温安烈打了一场。   全研究院的科学家都迅速地拿着笔记本和笔出来,一边做记录,一边感叹新新人类才是最终的进化方向。   江教授重新获得珍贵“实验品”称号。   **   三年后,全世界的丧尸和人类全部进化成新新人类,地球变成新人类主宰的社会。   这次的末世危机,让基本上没什么大损失的华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华国出口的丧尸病毒转换药、空间首饰等物品赚得盆满钵满。   又一年国庆,大街小巷到处是鲜红的旗帜。   商家趁机大减价,老百姓们发泄着末世两年带来的压抑,大买特买。   不过自从经历过末世后,人们购物时,都会有意无意地略过奢侈品,非常讲究实用。   孙莱也和江敏若一起出门购物。   新人类的寿命如今已经延到一百五十岁以上,觉得青春期还长,应该多学习的她们现在考上了京城重点大学的研究生。   两人在长长的队伍后面排着队,时不时听到收银台那边传来的炫耀声。   “我不用购物袋,我有空间饰品,两立方呢!”   “呵呵,我也不用购物袋,我也有空间饰品,三立方呢。”   “哦,我的四立方真是平平无奇!”   …………   排队的人羡慕不已,能买得起空间饰品的都是有钱人,太让人羡慕了。   孙莱听得好笑,这就和书上说的,九十年代的大哥大没什么不同,即使块头大不方便也要揣着,长面子的神器啊。   她转头和江敏若说话,“昨天文楠跟我视频时哀嚎,她不是正在旅游吗?听说卡在半路上动都动不了,上个卫生间都得排一个小时。”   曾经受过节假日旅游之苦的江敏若表示同情,“国庆出来逛街是可以的,旅游pass!除非哪天人能上天,堵塞不再是问题,不然我不会去旅游的。”   孙莱吐槽,“按照我国国民爱旅游的习性,我看就算能上天,天上也会堵塞。真是的,明明人人都能用全息头盔,在全息里旅游多好,跟现实一模一样,偏偏大伙都不乐意!”   江敏若道:“你不知道吗?今年国庆最热门的话题是,全息和真实旅游的对比有什么不同。大家觉得全息旅游腻了,还是想真身上阵。”   第二天,江敏若拎着她特意为亲爸买的衣服到研究院。   最近研究院进出越来越严格,就算是作为江教授的亲生女儿,也要被重重关卡严查,花了好几分钟才能进去。   她小声嘀咕,“爸爸最近究竟在研究什么东西,怎么越来越严格了?”   江教授美滋滋地试着女儿卖的衣服,夸她眼光好,顺便告诉她一个消息,白雪菲死了。   白雪菲是自杀的,死前她的脑子已经不清醒了,高喊着:“这个世界是虚幻的……我要重生到不一样的末世!”   人死万事消,江敏若只是感慨一番就将这事置之脑后。   她看到桌上的镯子,“咦,爸,这不是我的镯子吗?”江敏若反复地摩挲着碧绿的镯子,“国家不需要了?我可以继续借给国家用的。”   江教授一脸淡定地说:“两百立方的陨石空间已经研究出来,你这个就不需要了。”   所以,这也是江教授的功劳,深藏功与名。   江敏若拿回了传家宝,挺开心的,美滋滋地戴上。   “那行,我将这个五十立方的项链给之源,他想要个空间首饰很久了。”   宋爸爸和她妈妈都买了空间饰品,家里就只有宋之源没有空间饰品。没办法,就算是现在,空间饰品仍不是什么大路货,购买名额有限。   江教授突然问:“敏若,你想去太空旅行吗?”   “太空旅行?”江敏若一脸惊讶地抬头。   江教授轻描淡写地道:“咱们国家在太阳的另一面发现一个类地行星,爸爸正在制造宇宙飞船,预计五年后,人类就能坐上飞船探索类地行星了!”   “我要去,我要去!”江敏若兴奋地跳了起来,“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移民到火星呢,没想到有一天真能实现理想了。”   “那你要好好锻炼,参加宇航员选拔才行。”   江教授含笑地看着闺女在阳光下明媚的俏脸,多年轻啊,再留个十年八年也不急,姓温的臭小子急个屁,年轻人就要创业才能成家。   江教授在这个世界停留了很久,久到外孙女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终于合上眼睛。   三个人类星球皆悲,为一代伟大科学家的逝去。   江敏若已经一百六十岁,依然哭得像个孩子。   曾经,她反复地做过一个梦,在梦里,她凄惨地死去,死得名誉全无。   她哭着说:“爸爸是我的救世主!”   虽然已经一百六十五岁,但依旧保持人类四五十岁模样的温安烈搂住她,轻声说:“也是全世界人类的救世主。”   揣着巨大功德的江教授已经回到空间,看到这一幕,默默地闭上眼睛。   傻孩子,都和她说过无数次了,他已经活腻了,死亡反而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好事。 第230章 230 妈宝男1   又结束了一个世界的任务,江河只觉得很累,很想罢工,他现在只想咸鱼躺。   当科学家真的是太累了,啃活鸡活鸭的记忆都能创死他!   后来为了能吃上正常人类的食物,他累死累活地搞创造、搞发明,让丧尸和人类一起进化成新新人类。   真是累了一辈子啊!   “我不行了!”   江河仰躺在床上,发出肾虚的声音:“找个世界给我休息休息,不要战争,也不要权谋,更不要搞科学创造,就正常的现代位面,最好有人养我,我不介意啃老!”   系统这次特别地乖巧,看宿主现在一个人片成两半,每一片都要揍它,它可听话了。   很快,系统就找到了一个适合的任务,还附带一个好消息。   “宿主,好消息,千紫主神去了一个现代位面……”   江河立即垂死病中惊坐起,精神抖擞:“我也去!”   不过,在进入任务世界之前,还要先看看许愿者。   很快系统空间里就出现一个干瘦的老妇人,只见她脸上的每一条皱纹仿佛都在诉说着她的悔恨。   老妇人捂着脸哭,“呜呜呜,我真不是恋子!我就是怕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所以万事都要求儿子站我这边……”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老妇人的故事很简单,她养大的儿子有出息,还愚孝,事事听母亲的。即使他有了媳妇,还是将老母亲放在第一位。   老太太偏偏是个爱折腾的,她自己将儿子放在心上,也希望儿媳妇将她的儿子视为天下第一,一点都见不得她怠慢儿子半分。   直到儿媳妇给她折腾得流产,以后可能怀不上了。   老太太当然受不了这个,她的思想很传统,认为不能下蛋的儿媳妇要来作什么?   当然是离婚!   不仅是离婚,而且女方还要净身出户离婚!   但她儿子不干啊。   儿子虽然很听他妈的话,可他老婆的娘家还是有一定势力的,他要是敢离婚,工作肯定得吹。   老太太还想折腾儿子和儿媳妇离婚的,结果他儿子惊慌失措地跑回来,跟她说,他喝醉后不小心和以前的女同学搞上了。   如今,那女同学居然怀上了,但人家不想嫁他,打算流掉这个孩子。   老太太顿时大喜,马上给钱,让那女同学生下这个孩子。   当然,等生下来后可以瞒着儿媳妇,就说这是他们收养的孤儿。   妈宝男也觉得皆大欢喜,这样他就不用离婚了,孩子也有了,多好啊!   因为儿媳妇生不出孩子,在婆婆提出要收养一个孩子后,于是也同意收养了。   但是,儿媳妇实在想不通,为何婆婆在家时,总是盯着她的一举一动,怀疑她虐待养子。她好歹也是一个知识份子,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   然而,男人却视而不见妻子的痛苦,坚定地认为,他妈只是   刀子嘴豆腐心。   反正他的妻子善于忍耐,他妈骂她两句又何妨?毕竟家和万事兴嘛。   直到十多年后,妻子长期抑郁,得了癌症,养大的孩子也被老太太宠坏了。   但在老太太和男人看来,这都不是事,孩子长大了,就懂事了嘛。   即使老头子和男人为了养花销越来越大的孙子,最后活活累死,老太太哭归哭,仍是没有怪罪孙子,只要孙子能传宗接代,就算烂成地上的泥巴也是好的,   结果,孩子居然不是亲生的?   当真相揭露时,老太太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去了。   其实当年那个怀孕的女同学是一个富人的小三,她生的孩子人家不认,就想找个冤大头,帮忙养孩子,直接找到老太太的儿子头上。   直到那富人的原配生的孩子夭折,女同学觉得终于机会来了,于是赶紧去找她儿子认爹,想母凭子贵进豪门。   结果那富人见到小三生的儿子后十分不乐意,这孩子被宠得是非不分,还毒蠢坏,他还不如多开小号呢。   老太太的全家死绝后,不是亲生的孙子却得了他们一家的财产,刚好他们家的房子拆迁,那养废的孩子后半生过得逍遥极了。   老太太死不瞑目。   看完老太太的经历,江河只觉得不可思议。   “这种人居然能来主神空间求救?”   不是非大功德者,早就死在时空缝隙的风暴里了,哪里还能来到这里,甚至向主神许愿?不会是主神出什么事了吧,才会让这老太太能顺利过来。   系统解释道:“老太太虽然爱折腾,把儿子儿媳妇搞得很惨,但人家是真的有功德的。她年轻时,家乡发洪水,她当时撑着船救了不少人,多亏这点功德,她死后才能来到主神空间许愿。”   江河勉强相信了,兴致寥寥地问道:“她的愿望是什么?”   系统道:“救下她儿媳妇肚子里的孩子,还要将那孩子培养成材。”   其实它也不太懂老太太的想法,这究竟对传宗接代执念有多深啊?她家又不是有皇位要继承。   就算有皇位要继承,皇朝更迭是正常的嘛,做人要看开点。   江河挑眉,“成材的标准是?”   “就是孩子能自食其力,不要啃老,不能过度溺爱成人渣。”系统说着,觉得这老太太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她之前养孩子养坏了。   江河摸着下巴,“标准并不高……所以我老婆就是那个得了抑郁症,一生都被骗的可怜女人?”   说到这里,他差点没将手上的书捏碎。   老太婆不是什么好东西,妈宝男更是人渣!只可怜他的老婆,为了维护世界的稳定,必须要承受无数的痛苦磨难。   江河将手上的书丢一边,此时哪里还有什么心思翻书。   他长吁短叹,“我老婆真是受苦了。”真是恨不得现在就马上奔到他老婆身边,好好地护着她,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就算这   只是他老婆的一抹意识,他还是想要护着她。   系统:“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主神若不承受三千世界的怨气,位面说不定就得坍塌。”   说到这里,系统的机械音里都是同情。   主神的意识碎片不像做任务的宿主,能清醒地判断自己的处境,还能拿金手指改变人生。   主神的意识被投入到各个世界后,基本上都是土著,不会觉醒也没有金手指。   祂们背负万千怨气,红尘沉沦,受尽苦难。   **   江河头晕脑胀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   他一把掀开被子跳下床,急冲冲地说:“不好,都十点了……上班要迟到了!”   等他听到门外传来刷刷的扫地声,江河的动作渐渐地慢了下来,总算记起时间。   对了,今天是周六。   客厅里,盛楚楚正低头扫地,长长的头发垂下来,显得脸非常小巧精致。   她的皮肤白皙,五官清秀,就是明显的黑眼圈让她看起来没什么精神。   江河走出去,一边对妻子说:“楚楚,怎么不多睡会?今天又不用上班。”   盛楚楚直起身体,不禁捶了捶腰,“醒了就睡不着了。”   她没和老公说,其实婆婆一大早就给她连环电话轰炸,生怕她起得太晚,来不及做早餐饿着她的宝贝儿子。   江河一边喝水一边暗暗观察妻子。   作为主神时,他老婆气势凌人,作为怨气载体的盛楚楚,却是软得像面团,虐来顺受。   盛楚楚没注意到他的目光,说道:“我做了早餐,是你爱吃的油条,豆浆在锅上,还烫嘴呢。”   她将地板扫了一遍后,拿起拖把又拖一遍。   上次她偷懒没拖地,婆婆在地板上找到三根头发,她被骂了足足半小时。   江河顺嘴道:“油条多麻烦啊,早餐在外面买不就行了?”   “不行,外边的东西不干净。”盛楚楚好脾气地说,“婆婆说,外面炸的油条里放了洗衣粉,还是家里做的让人放心……”   江河眼里滑过些许不悦之色,“所以你今天六点就起床了?”   他知道老人觉少,他妈基本上都是早上六点就起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叫醒儿媳妇,给她儿子做早餐。   也不想想盛楚楚是高中老师,白天要上课,还要上晚自习,基本都是晚上十点半才到家,有时回到家后也不得消停,需要给焦虑的家长们回电话,有时候还给学生褒心灵鸡汤,哪天晚上不是十二点多才能睡觉。   除此之外,盛楚楚还有睡眠方面的问题,基本上很难入睡,有时辗转反侧,凌晨两三点才睡着是常事,所以早上根本起不来。   可江母根本不管这些,她只知道,一个女人最重要的是做好贤妻良母的工作,既然和她儿子结婚,儿媳妇首要的任务是照顾好她儿子。   是以,在发现盛楚楚晚上回来得晚,会影响到儿子的休息后,江母又勒令两小口分房睡。   对此原主抗议过好几次,直到有一次醉酒后,三更半夜醒来,发现睡不着的盛楚楚瞪着眼睛看手机,那蓝幽幽的光照她脸上仿佛女鬼似的,当下醉意全飞。   于是,他老娘再提分房时,忙不迭地答应了。   盛楚楚放好拖把,和气地说:“我下午可以睡午觉的。”   下午一般没什么事,她可以睡两个小时午觉,足够补充睡眠,等五点起来时,再考虑要做什么饭菜。   至于同样是在家休息的丈夫什么活都不干?   这是问题吗?家务活本来就是女人更擅长嘛!   江母理所当然地说,同时也将这些思想灌注给儿媳妇,俗称pua。   盛楚楚是个心大的,竟然也不觉得丈夫的态度哪里不对,更不觉得伺候丈夫有啥不对,毕竟她的继母就是这样伺候她亲爹的。   自己和继母一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江河走进厨房,给豆浆点上糖,微甜烫嘴的黄豆红枣豆浆香浓可口,跟外面兑水过多的豆浆完全不一样。   油条放得有点久,稍稍有点硬。   江河将油条侵泡在豆浆里泡软,满足的咬了一大口。   拖完地后,盛楚楚将要洗的衣服分类好,放入洗衣机里。   丈夫的白衬衫领子要先搓一遍,她的丝绸裙子只能用手搓,内衣袜子要分开洗……   这时,江河的声音传来。   “老婆,你待会不是要去买东西吗,我陪你一起。”   盛楚楚顿时高兴起来,家里的米快没了,她今天想去买米的,如果丈夫跟着她一起,她就可以买点其他东西。   她一个人的话,光是拎着一袋米就够呛,其他的就别想了。   盛楚楚说:“那我再买多点菜,这样今天一趟解决,我明天不用再去了。”   “行。”江河一口应下。   K市作为三线城市,相比起一二线城市,房价不算太贵,楼层也不高,三十多层的小区属于少数。   像他们居住的鑫鑫小区是学区房,最高也就七层,而且还没有电梯。   鑫鑫小区建立十来年,半旧不新的,价格相比K市的房价,一点都不便宜,不管什么时候,学区房即使是老破小,都位于房价鄙视链顶端。   江河和盛楚楚结婚的时候,就考虑到孩子读书问题,鑫鑫小区周围有K市知名的小学、初中、高中,简直是义务教育一条龙,房价贵是有道理的。   这也是盛楚楚面对婆婆时没底气的原因之一。   为了买这套房,婆婆辛苦种田养猪养鸡攒了十年的钱,全拿出来给他们付首付了。   盛楚楚知道丈夫心里也是有怨言的,毕竟她的家境不错,按理说首付她家应该出一半的,可她弟出国留学,学费就差没将她家掏光,她爸也是有心无力。   当然就算真有存款,她爸愿意,她继母估计也会拦下来。   两人出了门后,江河发现他们竟然不是去超市。   “不去超市吗?”   超市里有空调,天气这么热,如果不是想到超市有空调,他都想打道回府了。   “妈说超市里的东西不新鲜。”盛楚楚精打细算,“菜市场卖的肉,一斤能便宜两块钱呢。”   江河听到这里,马上道:“等会儿我转点生活费给你。”   他心里暗暗鄙视原主的抠门,还美名其曰还房贷,从来没给过老婆生活费,吃的一米一菜,全是他老婆掏腰包。   “老婆,超市方便点,环境也好点,不用那么省的。”   盛楚楚突然心里很高兴,“不用给我转钱,你的工资留着还房贷。”   教师的工资不高,K市的工资水平更是普遍偏低,但消费却高,是以她每个月都要省吃俭用,精打细算。   不过困难是暂时的,房贷已经固定,工资会涨,等过几年工资涨了,日子就宽松了。   盛楚楚其实是个乐天派,凡事都从好的方面看,如果别的女人嫁给江河这样的妈宝男,只怕早就离婚,偏偏她还能从江河身上数出无数优点。   “而且青菜什么的还是菜市更新鲜。”   盛楚楚一边说着,一边挽着丈夫的手,心里突然很踏实。   他们结婚已经一年多,然而丈夫的工作越来越忙,像婚前两人出去约会的情形几乎没了。就像现在这般,即使不能一起看电影、旅游,两个人手拉手出来购物,有商有量的买东西她就很开心了。   江河开着车,绕了非常远的一圈子,终于停好车。   其实来这种菜市场买菜,电动车比较方便,有专门停车的地方,小车的停车场就远多了。   一袋米五十斤,青菜因为要做泡菜买了十斤,排骨三斤,一只鸡一只鸭加起来七斤……   江河拎着菜,有些默然。   怪不得盛楚楚会累到流产呢,即使没有怀孕,一个女人拿这么多东西也够呛。   盛楚楚看着丈夫左手右手都是满的,背上还扛了袋米,而她两手就拿了个钱包,顿时不好意思了。   “老公,我拿一半吧。”她伸手过去,“我就想着,今天开车出来可以多买点东西,我忘记停车场很远了……”   “没事,你男人有力气。”江河挑眉,低声笑道,“还没你重呢,结婚的时候,我可是一口气将你从一楼抱到六楼。”   然而,盛楚楚却是想起了不愉快的记忆。   当时她老公是炫耀了一番力气没错,结婚的第二天,婆婆却是将她骂得狗血淋头,说她那么胖,也好意思让她儿子背上楼,又不是残废了,要是她儿子扭到脚怎么办?就算没扭到脚,要是伤到腰,那是一辈子的事……   盛楚楚刚结婚呢,被骂得一脸懵逼。   婆婆你怎么了?明明谈恋爱的时候,你这么明理,怎么一结婚就变了个人似的?   还有,她真的不胖的,她那是丰满!   而且老公背老婆不是正常的吗?再说了,她婚礼那天穿高跟鞋都穿了一整天,   脚都磨破皮,   让老公背一下又咋啦?   盛楚楚当时也想反驳的,   结果她婆婆竟然更激动了,足足训了她一个小时,中间还补充两大保温壶温开水,继续说了半小时。   中心思想就是,男人的身体是宝贵的,没你想像中的抗造,她要爱护老公的身体,如同爱护自己的眼睛……   不,比眼睛还宝贵。   盛楚楚很想反驳,苦于自己不是口若悬河的语文老师,也不是开口正义、闭口公正的政治老师。   理科生的口拙舌笨,让她只能低头表示听话。   那些来她家作客的同事都很同情她,觉得她一个本地姑娘下嫁,而男方是农村的凤凰男,还是妈宝,婆婆又刻薄,这日子太苦了。   盛楚楚其实是努力让自己往好的方向想的,婆婆虽然是嘴巴不饶人了点,她装作听不见让婆婆发泄完就好;老公是有点大男人主义,还偏心婆婆,不过大男人主义不算什么,这年头大男人主义的男人可不少,没有暴力倾向就好。   至于妈宝什么的,那、那叫孝顺吧。   老话说得好,孝顺的男人总不会差到哪去。   想到这里,盛楚楚又瞅了眼拎着东西做苦力的丈夫,心情就她现在空荡荡的手一样,轻飘飘的,忽上忽下,没个着落。   这会儿,江河也从记忆里掏出盛楚楚不开心的原因了。   他真是不懂,原主怎么能看着母亲这般辱骂自己的妻子?   只能说,盛楚楚的原生家庭不好,被她继母pua得太严重,并不懂得反抗,换个刚烈点的女人试试,不当场悔婚才怪。   “宿主,你想怎么改变?”系统冒出来,它的声音有些幸灾乐祸。   宿主的半片灵魂也回到空间里,折腾了一通可怜又无辜的它后,它现在特别想看宿主滑铁卢,不管哪片灵魂失败都行。   “宿主,我跟你说啊,你不能改变太大,你孝子的人设不能倒。”系统的声音幸灾乐祸,“那老太太非常迷信,你要是一下子改变太大,她说不定会请神婆到你面前跳大神。”   “还有,老太太付出的可是功德,她是任务者,你不能对她太差的。”   比如说,当个不孝子气死老太太这种事,那是能不做就不做的。   江河非常淡定:“放心,我可是非常孝顺的,孝顺这两个字就是专门为我创造的。”   系统心里呵呵下声,非常确定宿主理解的“孝顺”和它理解的应该不是一回事。   回去的路上,盛楚楚舒舒服服地坐在有空调的车子里。   以往她买菜时,都要走个十多分钟才到家,回到家后又累又热,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今天完全不一样,她就负责杀价挑菜,苦活累活都是老公做的。   老公对她真好,她仿佛又回到刚谈恋爱那会儿,她去哪里,老公都殷勤地跟着。   “老公,你今天怎么对我这么好?”她笑着看他,眼里有光。   “什么时候对你不好了?”江河一脸淡定地抓着方向盘,“之前我想着在公司站稳脚跟,一心扑在事业上,现在事业已经稳定,自然要将更多心思放家庭上。”   他一脸感性地说:“老婆,这段时间你辛苦了。”   盛楚楚只觉得这一年来积攒的疲倦都消失了。   她一脸甜蜜地说:“只要你对我好,我就不辛苦啊。”   虽然婆婆是比较难缠,但一个月才见几次面,忍过去就好;老公虽然不爱做家务,但不嫖不赌,从来不会对她大吼大叫,而且普通人过日子嘛,谁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她没有太大的要求。   江河看她满足的样子,忍不住想对她更好,“等我工资涨,我就给你买新衣服买首饰。”   盛楚楚笑得更甜了:“老公你真好!”   她现在又有一种和老公回到初恋的时候了,那时候他将辛辛苦苦打工赚的钱买了项链,送给她当生日礼物。   也就是那次生日,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嫁给他。   这一年来,不是没人在她耳边嘀咕她嫁错人,又是妈宝男,又是凤凰男,苦日子还在后头。   但她一直相信,老公不是这样的人。   她会证明给所有人看,他们说的都是错的。 第231章 231 妈宝男2   其实如果走路的话,他们能从小路绕过去,只用十几分钟就能到家。   然而因为是开车,走的是大路,虽然只要六七分钟,但找地方停车、来回走路,反而非常耗时间,也麻烦。   江河觉得他应该多赚钱,明明小区有超市的,就为了省那么点钱,竟然走了那么远。   回到小区的停车场,江河刚将车停好,他的手机就响了。   江河刚接听,从手机那儿响起某位老太太的声音。   “妈?你来看我们?什么时候?下午?好,我和楚楚会做菜招待你……”   盛楚楚听到这话,顿时头皮一紧,如临大敌。   基本上,婆婆每次过来,都会住个两三天,眼睛仿佛装了高倍率的显微镜,将她的一举一动打量分析,挑剔找茬。   每次婆婆一来,她就觉得自己减寿几年,在家沐浴在婆婆的口水攻击下,上班都觉得耳朵嗡嗡嗡的。   “老公……”盛楚楚努力挤出笑容,“妈难得来一趟,咱们去买些鱼吧,妈爱吃鱼……”   她心下盘算着,将今天买的鸡鸭排骨送回娘家孝顺她爸算了,千万不能让婆婆知道。   不是她不孝顺,舍不得给婆婆吃鸡鸭排骨,而是婆婆是个节俭的,看到她这么奢侈的大鱼大肉,肯定会生气,她一生气就爱教训人,那张嘴突突突像机关枪,不带消停的。   如果她知道今天的菜都是老公掏钱买的,那肯定会更生气。   盛楚楚想到这里,面露心虚,要不等婆婆回去后,她给婆婆五百,让她回去买好吃的?   只是这样一来,这个月又没剩下什么钱,本来打算存点的。   江河没说话,他想起系统空间里,那一脸后悔的魂体。   这对婆媳的矛盾不小,现在明面上还能和睦相处,全靠盛楚楚忍气吞声,然后就一直忍下去了,直到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心如死水,抑郁而亡。   江河很快就有了主意,一脸温和地说:“楚楚,我妈并不爱吃鱼。”   甲方既然贡献出全部功德,江河觉得有必要缓解一下这对婆媳的矛盾。如果实在不行,就让江母提前感受一下他儿子有多“孝顺”。   盛楚楚疑惑,明明婆婆不是这么说的啊,“可是每次妈过来,她都让我多买鱼吃,说吃鱼聪明还不发胖……”   江河决定对老婆展开忽悠大法。   他先是对老婆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叹道:“那是因为鱼最便宜。”   他们所在的K市养淡水鱼的人多,相对而言,鱼的价格也是非常便宜,很多人都吃得起。   “你别看我妈嘴巴上说让我们多买鱼吃,其实她在家连鱼都舍不得吃。”   “我家是农村的,一年到头除了种点地、养点鸡,再喂头猪,也就没有其他的赚钱法子……农民的日子真是苦啊,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又是高兴又是苦恼,因为几千块钱的学费对我家而言简直是天文数字。”   盛楚楚突然记起大学时代的江河,那时候他是系草,每天忙于打工,还能维持优秀的成绩。   江河无疑是优秀的,很多人说他是清贫校草,当时喜欢他的女孩子不少。   盛楚楚是在大三的时候,对他一见钟情的。   作为乖乖女的她,后来甚至拿出省吃俭用的零花钱到他打工的西餐厅吃饭,就为了能多看他一眼。   盛楚楚喃喃地道:“所以你读师范,是因为师范大学的学费便宜吗?”   认识江河后,他大学时的室友曾经和她说过,其实江河高考的分数非常好,却偏偏选了师范,当时她还以为他和自己一样,对教书育人非常热枕呢。   江河面上保持着笑容不变,心里却撇嘴。   因为原主死要面子,当然不肯说出自己家贫的事,当初会在那么多对他示好的女孩子中选盛楚楚当女朋友,也是看她是本地人,幻想结婚时她家能出房子。   当结果不如他意的时候,他对盛楚楚也是有怨言的,自然装聋作哑当个妈宝男,让母亲好好教训她。   江河抓住机会给自己洗白——不对,原主干的事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这是在老婆面前表明心迹,让老婆更爱他。   “楚楚,我一直自卑,生怕配不上你,所以婚后一心扑在工作上,就想着多赚钱,现在房贷就让我头疼不堪了,如果有了孩子哪养得起……”   “我也知道我妈对你不够好,可我一来工作实在是太累了,没办法分心;二来我越为你辩驳,我妈就越生气,你也知道我妈一生气就特别能说会道。”   听到这话,盛楚楚心有戚戚。   真是太对了,婆婆确实特别能说,她可以连续骂人三个小时不停歇,灌口水继续骂。   盛楚楚振作起来:“我知道了,原来婆婆是刀子嘴豆腐心!”她一脸体谅地说,“以后她要是再骂我,我就让她骂吧,我可以忍的。”   反正婆婆一个月就过来住个几天而已,她忍几天就是了。   江河皱眉,忍个屁忍啊!忍多了可是会乳腺增生的。   他更想看她拿着擀面杖,和老太太打一架,到时他一定偏帮她!哦,当然,他不会让老太婆发现自己的偏帮,这样也不算是崩人设了吧。   江河道:“咳,其实你不用忍的,我想个办法,以后让她不敢对你大呼小叫。”   “什么办法?”盛楚楚疑惑地看他,然后开动脑筋。   以前有空时,她就看家长里短剧,也算是经验丰富了。   突然,盛楚楚的手一拍,双眼熠熠发亮:“我想到了,以后婆婆要是骂我,你也跟着一起骂,你骂了她就不骂了。”   她想得很天真,以为老公骂她骂得狠,老太太肯定担心他们夫妻感情,说不定反过来劝他们不要吵架呢。   江河难得看她如此活泼,真是不忍告诉她,可能这更是如了老太婆的意呢。   他只是笑着说:“我哪敢骂你?等回房了,你肯定找理由让我跪榴莲。”   盛楚楚反驳,“胡说,榴莲那么贵,我哪舍得买!”   水果店里最贵的水果就是榴莲,一个要将近三百多,她哪舍得吃。   江河特别无语,这是榴莲的事吗?   盛楚楚气乎乎地瞪他,“你别这么看着我啊,我下次就买榴莲让你跪个够!”真是可恶,别以为她没看出来,他居然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她。   “我告诉你,你如果对我不好,我就让你跪榴莲,跪键盘,或者洗衣板……”   江河叹气,“我的傻老婆啊。”   如果她真有这个魄力就好了,只会嘴巴上逞强,软乎乎的像个面团。   算了,只能由他这个大厨将这面团做成高级面包,放在最明亮的壁橱里,让人看得到买不起。   盛楚楚突然心下一甜,嘀咕道:“我才不傻呢。”   这一次,他的眼神她终于读懂了,比起大学谈恋爱时,他更温柔,也更怜惜自己。现在的她,终于可以对无数不看好他们婚姻的人说,这个人她嫁对了。   这一刻,她是相信他真的怜惜、爱护她的。   盛楚楚下了车,“好了,咱们回家吧。”   “等等。”   江河先是拿出手机,现在智能机刚出来,死贵死贵,普通手机只能打电话发短信。   他打了个电话:“小王啊,我妈下午过来,如果她拿的东西太重,麻烦你通知我下来……什么?我妈半小时前已经到了……哦哦哦,她还拿了很多东西,你帮忙拎上去的?太感谢了……”   盛楚楚的嘴角抽搐,原来婆婆这还搞突袭呢,幸好她老公先打了个电话给门卫。   “老公,待会你要记得啊。”盛楚楚来了精神,决定和老公一起演戏骗过婆婆,这一起做坏事的刺激感压过了她对婆婆的惧怕,“你待会儿记得要狠狠地骂我啊,将我骂得狗血淋头……”   江河一脸无语,“那你不能罚我跪榴莲啊,键盘跟洗衣板也不行!”   盛楚楚笑着凑过去亲了他的俊脸一口,“放心,演坏了也不罚你,演好了有奖励!”   夫妻俩说好后,便一起回家。   江河扛着大包小包爬上楼,快到六楼的楼梯拐角的时候,他将大包小包全交给盛楚楚,并向她打包票:“待会儿就看你老公我的表演哈,绝对是影帝级别的。”   盛楚楚想笑,然后心里有些不服输,如果他是影帝,那她绝对是金龙影后!   他们家在六楼。   屋子里的江母听到楼梯有声音,就忍不住打开门确认。   她也没想到今天儿子儿媳妇竟然都不在,可惜了她这场突袭,竟然失败了。   不过进了儿子的家后,整体她还是是满意的。   这地一看就知道早上拖过了,就是角落里还有灰尘没拖干净。   她还检查两人睡觉的房间,尤其是主卧,江母瞪着火眼金睛,确认儿子的床上没有儿媳的长头发。   江母为自己辩解,不是她非要两人分床睡,而是儿媳妇晚上睡得太晚,会影响儿子休息。男人才是一个家的顶梁柱,要是休息不好,怎么挣钱啊。   不过儿媳真是不够勤快,今天的天气多好,难得她儿子不睡懒觉,居然都不洗一下被子。   江母撸起袖子,将儿子睡的被子拿出去洗了,刚晾好,她就听到楼梯传来脚步声。   “宝儿啊,你回来了。”   看到儿子,江母脸上露出慈祥的微笑,只是等再看到儿子身后的儿媳妇时,她习惯性的变脸,开始数落起来:“你是怎么当人家媳妇的?都跟你说了多少次,在外面要维持男人的面子,这拎菜提篮的活儿只有女人能干……”   江母的话忽然说不下去了。   因为她看到,儿媳妇背上背着一大袋的米,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脖子还挂了排骨青菜……   而她的儿子则是两手空空的,啥都没拿,还一副拽得不行的模样,大步流星走在前面,完全就是一个大爷样。   盛楚楚装出气喘吁吁的模样,对婆婆讨好的一笑:“妈,您来了。”她故意提起手里的东西,“您看,我都听您的,这扛东西拎包都是我干的。”   江母当然很高兴辛苦的不是她儿子,儿媳妇是别人家的,多累她不心疼,只是……   她说道:“下次让宝儿拿点轻的,不然邻居看了会说宝儿不体贴。”   鸡蛋里挑骨头这种事,她最擅长了。   能生出江河这么帅气的儿子,江母自然长得不丑的,人看着还挺慈祥的,根本看不出她是一个对儿媳妇刻薄的恶婆婆。   五十来岁的人了,都没多少白头发,每天风风火火的,一看就是长命百岁的模样。   江河走进家里,对她嘴里一口一个“宝儿”感到牙疼。   原主怎么会觉得这是母亲爱的表现?他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江母将门关上,嘴巴仍是不停。   “总之,你男人就是你的天,你一举一动都要维护他男人的尊严。”江母老生常谈,“伺候丈夫是一个好妻子应该做的,像拖地做饭洗衣服这些活不能让男人干,做家务会消耗男人干大事的气概……”   听到这些话,盛楚楚不由得想起公公,虽然被婆婆大呼小叫,但在家里,做饭洗衣服确实一样都没做过。   她家也一样,她爸都是翘着二郎腿看报纸看电视,继母忙得团团转。   因为有这两个例子在,所以她也觉得理所当然,浑然不觉自己一直被pua,没出嫁前被娘家pua,出嫁后被婆家pua。   江河却是受不了,虽然知道这老太婆不是好的,但也没想到她会这么过分。   他都想反悔,还是将老太婆打倒算了吧……   系统察觉到他危险的想法,赶紧跳出来,“宿主,想想人家奉献出的功德,顾客就是上帝啊,她要是不满意会给你打低分的。”   江河对刻薄的老太太说道:“妈,你放心吧,楚楚听话着呢,她伺候得不好我还不跟您说?”   “我就怕她会撒泼,你斗不过她。”   老太太只要想起村里的泼妇,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那些泼妇可真是将男人当狗使唤,她儿子绝不能过这种没尊严的日子!   所以她从儿子儿媳妇结婚的第二天,就开始打击儿媳妇是正确的!   “我就是她的天,她敢不听话?”江河故意昂首挺胸,作出一副大爷们的样。   只是他这个天到了房里时,立刻就会变成地了。   江母故意打量了下儿子,有些不满意,“儿啊,你千万别包庇你媳妇,还说她伺候得好,你看你都瘦了。”   江河摸摸因为应酬微微鼓起的肚腩,这滤镜得有多厚啊?   这么一晃神间,便见江母已经窜到厨房,看到那些鸡鸭和排骨,当下心疼得哆嗦。   她骂道:“盛楚楚,你也太不会过日子了!”   “老娘生平就没见过比你这么贪嘴的小媳妇!这又鸡又鸭的,哦,我的老天爷啊,现在排骨一斤都快三十,不年不节的,你居然买排骨!我儿子怎么就找了你这么败家的婆娘,他那点工资就这么给你霍霍了……”   盛楚楚低头默默地挨骂,经验告诉她,她要是敢反驳一句,她婆婆就得回个十句,今天什么都不用干了。   江河走过来,“妈您说得对!”他一脸同仇敌忾地骂,“我早说过,我妈省吃俭用,连鱼都舍不得吃,连刷锅水都要拿来打汤……偏偏楚楚说了,您实在太辛苦,需要多补补,还说了这鸡鸭排骨都是给您买的,谁都不给吃。”   江母先是一愣,瞧不出来啊,这儿媳妇一棍子打不出闷屁的,居然还挺孝顺的?   “儿子,你不会骗我吧?”江母一脸怀疑,她天天骂盛楚楚,她居然不介意?这年头哪有女人这么好性子?   “妈,其实我想喝鸡汤鸭汤。”江河一抹脸,长吁短叹,“我天天应酬,都被酒精腌入味了,就想着多补补身体,楚楚这是担心我的身体呢。”   江母听后,顿时急了,她上下打量儿子:“宝儿啊,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江河道:“当然没有!”   他将他妈拉到客厅里,小声地说:“妈,我跟你说哈,这买菜钱都是楚楚的,原本是要孝顺她亲爸的,她爸生日不是到了吗?我寻思着,多买些菜将那钱花了……”他给老娘一个眼神,“你懂的。”   江母秒懂,相比起给钱孝顺岳父,当然钱花在亲娘身上更好,还是她儿子聪明。   江母当下转变态度,转头对盛楚楚笑得慈祥,“原来这些肉是特意为我买的,还行。”   盛楚楚有些受宠若惊,老太婆今日居然表扬她了?   等盛楚楚在厨房忙活午饭时,客厅里的电视开得很大声,江母则和儿子传授训儿媳大计。   “这女人啊,你不能对她太好,像咱们村的狗蛋叔,你还记得不?他那媳妇刚结婚的时候闹着回娘家,还逃了两回……后来,你狗蛋叔狠狠地打了她好几次,有一次差点将狗蛋婶打断骨头,她这才乖乖的,不再闹腾。”   “这不,都三十几年过去了,谁不说狗蛋婶贤惠啊?谁能想到当初她那闹腾劲呢。”   江河面上一脸受教,心里则冷哼。   村里的狗蛋叔,江河是知道的,狗蛋婶算不上拐卖,但绝对是被人哄骗过门的。她娘家在其他省,路途遥远,狗蛋婶逃了几次,最后终于认命。   “妈,这年头有反家暴法,打女人是犯法的。”江河低垂着眼睛,这畸形的母爱,靠剥削儿媳妇成就儿子舒适人生的母爱,他可承受不起!   “你傻啊,打人当然不行。”江母低声说,“妈查了,这网上不是有那啥cpu……你从精神上控制住她,只要她没了自信,就以你为天了。”   江河道:“妈,你可真时髦,不过那叫pua,cpu是电脑处理器。”   “哎,都一样,反正意思你知道就行。”江母没听出儿子话中的冷意,得意洋洋地说,“你狗蛋叔的小儿子阿庆你还记得不?他学他爸骗了个女大学生当媳妇,刚开始那女大学生不也闹,他特意上了个pua的网站学的,现在他媳妇变得贤惠了,妈特意向他请教调教儿媳妇的法子,过年的时候还给了他三百的大红包呢。”   江母想到这里就肉疼。   实在是无药可救!   江河低垂眼,掩住眼里的冰冷。   他不想与江母争辩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道理,数十年根深蒂固的思想,不是他能改变的,即使他化身为女权主义者,只怕他妈非但不会站他这边,还会怀疑他脑子出了什么问题。   就连系统都听不下去了。   它觉得这种和平世界的任务好像也没那么好做,这个付出功德的任务者实在太讨人厌了,真想将她塞到空间风暴中让她随风而逝,不要这些功德了。   “宿主,是我的错,你这个世界又要辛苦了!”系统认错非常快,毕竟宿主之前就说了,要挑个轻松的现代位面度假的。   “不,这个任务其实不难。”江河在心里说,“只要我啃老,就能轻松度假。”   他对系统说着,然后朝老太太露出一个“孝顺”的微笑。   这老太太这么爱她的儿子,一定不介意她儿子啃老吧?   “妈,其实我最近工作不太顺利。”江河对老太太说,“钱也没存下多少,我决定再过几年再要孩子……”   老太太顿时大惊失色,她都这把年纪了,还有啥盼头?当然是盼着孙子出生。   她当下尖叫起来:“不行,不能过几年,再过几年盛楚楚都三十了,还能生吗?”   老太太赶紧给她儿子洗脑,“儿子啊,我跟你说,女人要孩子的最佳年龄是二十五。盛楚楚今年二十四,现在怀,明年生,正合适。”   江河仍是愁眉苦脸:“我知道啊,可养孩子太费钱了,纸尿裤奶粉一个月就去掉好几千,当然便宜的也不是不行,但你看看那些网上的新网,说便宜的奶粉也不安全,纸尿片也一样……还有,如果孩子生病了,那就更费钱,等他三岁上幼儿园——好啦,那简直就是吞金兽啊,好的幼儿园一个学期上万块呢!”   说到最后,江河自己都一脸的肉痛,叹道:“妈,要不我不生了,现在不生孩子的夫妻叫丁克,可时髦可流行了!”   老太太晕头转向,只觉得好像她的儿子也没那么可爱了。   她急得猛拍儿子的背,“不行,一定要生!我还等着抱孙子呢,不就是钱嘛,我来想办法。”   老太太坐到沙发上,扶着自己的脑袋。   她是时髦的老太太,知道现在养孩子的成本高,但是再高也要生!   他们江家不能断在这一代! 第232章 232 妈宝男3   老太太现在已经顾不上给儿媳妇找茬了,她坐在沙发上长吁短叹,计算着存折上的钱能不能养一个孙子。   她绝对不能让儿子和儿媳妇当那什么丁克,孙子一定要有的。   江河不理她,跑到厨房帮盛楚楚做菜。   盛楚楚紧张地看了一眼客厅,小声说:“你出去啊,不然婆婆又要骂我了。”   江河接过菜刀,摁住洗净的鸡开剁,每一块大小都差不多的鸡块落到砧板上。   他一边说道:“不会,我妈在思考人生大事呢,这种小事,她现在没心思搭理了。”   他心里轻哂,老太太成天计较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就是因为日子过得太顺折腾的嘛,所以要多给她贩卖焦虑!   盛楚楚见他接手,便甩了甩手。   剁鸡肉实在太费劲了,以往老公不帮忙,她都得自己来。不过,她老公这鸡肉也剁得太好了吧?这大小块儿竟然都差不多,像用尺子量过的一样。   她这个天天做饭的,居然比不上他?   “等等,你剁好鸡肉就行了,剩下的我来。”盛楚楚挤开他,“你都没做过菜,哪会好吃。”   万一他做得太难吃,多浪费食物啊。   江河暗忖,我要是认真起来,全国大厨得失业。   但看他老婆乐在其中的模样,就知道她是真的喜欢做饭菜。他想了想,没剥夺她下厨的乐趣,大不了以后洗菜切菜这种事他来做,老婆只要掌厨就行。   菜都洗切好后,便开始炒。   盛楚楚发现,她老公都进来好一会儿,婆婆居然没有过来,真是稀奇。   “老公,妈好像消停了,你用了什么办法?”盛楚楚边炒菜边问。   平时她下厨时,老太太绝对会跟到厨房,不大的厨房挤了两个人,还要听老太太的叨叨念,厨房又热气冲天,真让人烦躁得不行。   江河洗着菠菜叶,修长的手指掐过隐藏着细小泥沙的根部,没一会蔬菜就被洗得干干净净。   他随意地说:“我跟她说我不想生孩子。”   见盛楚楚惊讶地张大嘴巴,他低声在她耳边说:“我妈要是问你,你就说你想生孩子,是我不想生。”   老太太那嘴巴得理不饶人,其实她对盛楚楚的工作和相貌都是相当满意的,肯定能生下聪明又好看的孙子。   但她那些思想让人受不了。   难不成盛楚楚活该要被她pua不成?   “其实,她就是那张嘴巴厉害。”江河摇头,说这老太太坏嘛,也坏不到哪去,毕竟她有那么多功德,平日为人处世都没什么大问题。   但要是说她好,她确实是个恶婆婆,对儿媳妇刻薄,盛楚楚一生的悲剧源于她。   应该说,不管谁成了她儿媳妇,都是悲剧,这老太太就应该和他那妈宝男的人渣儿子过一辈子,不要祸害人家好姑娘。   “以后她说什么你都当放屁。”江河叮嘱他老婆,“有难办的事一   律推给我,别跟她对着干,她有几十年丰富的骂人经验,你不是对手。”   他老婆现在就是个面团,太过柔软,根本不会骂人。   盛楚楚噗哧笑出声,心情不禁大好,就是心里还有点奇怪,要知道之前老公经常说他妈辛苦半辈子,让她多忍忍。   或许是他想明白了吧。盛楚楚下意识为他找借。   当耳边风这种事她擅长啊,她继母特别擅长阴阳怪气,她都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的。   江河怜惜地看了她一眼,心里叹息。   现代社会的女孩,别说耳边风了,人家直接翻桌子,她的脾气真是太好了。   嗯,也可以说是面团人,这可不行。   做好菜后,盛楚楚将菜端出去。   一大盘子蘑菇炖鸡摆在桌子的正中央,盛楚楚暗暗吞了吞口水,拿着筷子的手有点迟疑。   婆婆说过,桌子上有好菜的时候,得让男人先吃,她可不想因为一只鸡受老太婆轰炸。   一只鸡两根翅膀、两条腿,老太太全都挟给儿子。   盛楚楚叹气,平时两口子在家时,她最爱的鸡翅全是她的!至少她老公这点还算好,不会和她争这些。   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毕竟婆婆自己都只啃鸡头爪子。   江河也挺无奈的。   要是老太婆苛刻儿媳妇自己在旁享受,他还可以讽刺一下,但她连自己都苛刻,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   她自己苛刻自己就算了,怎么能苛刻他老婆。   “妈,我吃不了那么多。” 江河一脸无奈地说,他的碗都满了,他妈还不罢休,恨不得一大盘子鸡肉全倒他碗里。   江母一脸慈爱地说:“你工作辛苦,要多吃点。”她夹了一个鸡头到自己碗里,“妈就爱吃鸡头鸡屁股,楚楚你不是说爱吃蘑菇吗?”   说着,就将蘑菇挟到盛楚楚碗里。   蘑菇是江母从山里摘的,野生蘑菇的味道特别鲜美。   盛楚楚低头吃了一块,发现蘑菇吸饱了汤汁,比鸡肉好吃多了,于是终于心平气和。   趁着江母进厨房时,江河赶紧将一个鸡翅挟给盛楚楚,小声说:“快吃,等我妈走了,我带你下馆子,给你点十盘鸡。”   盛楚楚同样压低声音,“没关系,这蘑菇比鸡肉好吃多了。”   江母从厨房里弄了个酱油蘸酱,她的年纪大,口味有点重。   江河眼明手快地将盛楚楚吃剩的鸡骨头转到自己面前,不慌不忙的将一只鸡腿挟到江母的碗里。   “妈,你多吃点肉。”   江母对于儿子的孝顺非常受用,嘴里还要挑刺,“这鸡不成,肯定是饲料鸡,味道不佳!宝儿,明天妈给你炖农家老母鸡,养足了两年,绝对好吃。”   盛楚楚瞪着江河,农家老母鸡炖的汤一定好喝,她也想喝。   江河向她眨眼,表示没问题。   “妈,我吃饱了。”江河飞速解决中餐,指着桌子上还剩大半的鸡肉说,“妈,楚楚,你们多吃点……”   江母的反应是,飞快的将那盘子鸡拨拉过来,“妈拿保鲜膜封住,留给你晚上吃。”   筷子伸过去、挟了个寂寞的盛楚楚:“……”   不愧是她婆婆,这操作太骚了!   趁着老太太转身的功夫,江河在老婆耳边说:“我妈养的鸡都是土鸡,煲汤一流,鸡腿鸡翅全留给你。”   说着,他悄悄将一张银行卡塞给她:“项目的奖金发下来了!演戏?懂不懂?”   盛楚楚马上接过来,声音里都是笑意,“知道了,从现在开始,这就是我的钱!”   吃完午饭后,盛楚楚就感觉到困得不行。   对于上班族而言,周六的睡眠时间就是福音,盛楚楚却有点犹豫,毕竟婆婆在的时候,午觉她要是敢睡,婆婆就敢骂,恨不得她是机器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干活。   “放心,妈今天没心思管你,以后都没心思。”江河说得意味声长,他妈就是太闲了,他决定以后要成为她烦恼的源头。   江河搂着老婆的肩膀回房,“走,咱们一起去午睡。”   老太太手太长,连儿子和儿媳妇睡在一起都看不顺眼,想要孙子又嫌弃儿子儿媳妇感情太好,哪有这样的理!   老太太现在确实没心思找儿媳妇的麻烦,吃过午饭后,她就到小区里转悠,找人聊天。   老小区有老小区的好处,树木特别多,比较凉快,下午两三点都有不睡午觉的老头们在下棋,还有老太太在一旁纳凉织毛衣的,看那不缓不急的动作,就知道为何会在大夏天织毛衣了。   看到有人推着婴儿车,老太太凑过去,夸道:“哎哟,这孩子可真壮实。”   她盯着睡在婴儿车里的孩子,眼睛都挪不开。   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她就心痒痒的,也想抱孙子。   江母是个社牛,很快就和几个老太太聊上了,顺便聊起孩子读书的事。   “原来读书真要那么多钱?”江母眉头紧皱,“这比以前还没义务教育的时候还贵呢。”   织毛衣的老太太放下手里的活计,给这乡下来的老太太科普城市读书有多费钱。   “幼儿园可不会免费,还有啊,孩子以后要上兴趣班补习班……”   江母赶紧道:“我儿媳妇是老师,这笔钱可以省下来了。”她一直觉得儿媳妇的职业不错,现在就更觉得不错了。   “这可省不下来,你儿媳妇最多只能教一科!小学还行,初中有九大学科呢,不是教这门的老师教不好的,高中就更不用说了。”老太太数着手指说,“你看别家的孩子能弹钢琴会书法画画,还能跳个舞,你家孩子什么都不会,他会不会自卑?”   “还有,这兴趣班可贵了,举个例子,钢琴课一个小时两百,好点的老师三百……”   江母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她头晕得厉害。   这城市的孩子怎么这么难养?要不回农村?不行   ,她儿子好不容易在城市立足,回农村不是历史的倒退吗?   再说了,城市的孩子白白净净的,什么都学啥都会,一看就比农村那些只会上树下河的孩子强啊。像她的宝儿,从小爱读书,斯文有气质,就比村里的淘孩子好多了。   江母心里闷闷不乐的,怪不得儿子不想生孩子呢,确实养不起啊。   晚上吃饭的时候,老太太果然没起什么幺蛾子。   盛楚楚看向江河,眼里都是崇拜,果然还是作儿子知道怎么冶自家老娘。   不过,老太太只休息一个晚上,就重新生龙活虎了。   一大早她就起来做早餐,早饭做好后都快九点,儿子儿媳妇才起床。   老太太非常生气,当然生气的对象不是儿子,是胆敢睡懒觉的儿媳妇。   盛楚楚暗地里直瞪某人,她明明是想早起的,但被他强搂着睡了个回笼觉。   她最近失眠,难得睡得这么香,于是就半推半就了,直到这个点才起床,婆婆肯定要骂死她。   江河却是嬉皮笑脸的,做了个口型:银行卡!   江母的脸色非常不好看,儿子那么辛苦当然不能骂,那就骂儿媳。   只见她的眉头一扬,正想要炮轰儿媳妇,就被儿媳妇递过来的银行卡打断了。   盛楚楚说:“妈,这是我的奖金,老公,你给妈买些金首饰去,要比村里花七婶的更贵更亮。”   老太太捏着银行卡,仿佛要喷出的火炮不得不憋回去,气都堵肚子里。   儿媳妇太上道,不好骂了。   江河不失时机地搀扶着老太太,“走,妈,咱们逛街去!”   **   三线小城市没有大的首饰品牌,市中心的百货大楼里,“金爱一生”的首饰,对农村人而言已经够高不可攀了。   首饰店的客人向来少,穿着制服、容貌清秀的柜姐正与美貌的同事低声聊天。   “露露姐,今天郑大少没给你送玫瑰吗?”   叫露露的美貌柜姐擦着柜台,再挪动一下钻石的位置,确定它全方位闪耀。   清秀柜姐为钻石的光芒着迷不已,“虽然咱们是卖首饰的,但只能看买不起。”然后又说,“露露姐,我说你还犹豫什么,你男朋友只会送你小笼包,如果你答应郑大少,这么大的鸽子蛋唾手可得。”   露露反驳,“胡说,我男朋友也送过我包包的。”   “拜托,三万的包包哪能跟百万的鸽子蛋相比?郑大少说了,如果你答应和他结婚,他送你的婚戒起码一百万。”清秀柜姐说着,羡慕得眼睛都红了,“一百万啊,能买咱们市地段最好的学区房……你男朋友什么时候付得起首付?”   露露没好气地说:“最多五年,我们就有钱付首付了。”   清秀柜姐语重心长地道:“我知道你不是看钱的人,但你男朋友对你的感情也不深啊,你看他都没时间陪你,郑大少好多了。”   露露纠结道:“可是,我不   喜欢比我矮的。”   而且还是双下巴、罗圈腿、大肚腩,这家财万贯也没用啊!   清秀柜姐顿时不吭声了,果然问题不在鸽子蛋或是小笼包,还是在脸、在身材!   “有客人来了。”   两人面上露出职业微笑,即使来的三人一看就是没啥钱的。服务业就这样,一块钱的生意你也得露出一百块钱的微笑。   “欢迎光临,今天买首饰有优惠,第二件半价哦。”   长相斯文清俊的男人扶着老母亲,在柜台挑首饰:“妈,你看这金项链多好看。”   两个柜姐顿时好感大生,生得好又孝顺的男人实在少见。   “大妈,这金项链非常配您,您要不要戴上试试?”露露温柔地问。   江母看了看,说道:“我觉得这个金镯子比较好看。”   她对精美的金项链不感兴趣,瞅着还没镯子重呢,价格居然一个样,太亏了。   “妈,我觉得金项链的设计更大方典雅。”盛楚楚开口道,那金镯子看着笨重没品味。   江母还是摇头,十分鄙视地看了盛楚楚一眼,“儿媳妇啊,你这是啥眼神啊……镯子比项链重多了,当然是镯子划算。”   清秀柜姐不失时机地说:“这金项链贵在镶嵌了珍珠,它款式美……”   这时,露露打断清秀柜姐的话,“大妈果然有眼光,就收藏价值而言,确实是金镯子更高。”她做这行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十分明白这些农村老太太的心理,首饰金子最好,越重越美!   江母一脸得意,“还是大姑娘有眼光。”   她是有文化的老太太,知道金子能升值,哪天没钱了还可以卖,当然越重越好。   江河点头,“妈说得对,那就买这个金镯子。”   他当即伸手要掏银行卡。   这个位面是2010年,还是以银行卡为主,手机支付还没影呢。   江母赶紧扯住儿子的手,掏出刚才儿媳妇递给她的银行卡,十分大方的拍在桌子上,一边和儿媳妇说:“楚楚啊,咱们村狗剩婶过生日,她儿媳妇可大方了,拇指这么粗的金项链说买就买……这村头村尾说起狗剩婶就羡慕,怎么人家有这么好的儿媳妇呢?不过这人的运气实在难说,我儿媳妇对我更好,你看银行卡都给我买金镯子了,像你这么孝顺的儿媳妇,在我们村肯定是数一数二的。”   盛楚楚无语极了,原来她们婆媳还是能处的,前提是她给婆婆花钱!   “妈,您说什么呢?我当儿媳妇的,当然要给您钱花了。”盛楚楚顺着她的心意说。   两个柜姐默不作声地看着。   让她们意外的是,先前他们觉得那长得帅又孝顺的帅哥是个大男人主义,说着让人听着就不舒服的话。   “妈,我早说了,我娶儿媳妇的目的就是伺候您,她孝顺婆婆这不是应该的吗?”他理所当然地说,“当咱们江家的媳妇就得听话,她的工资都得上交!”   两个   柜姐听得目瞪口呆。   我的妈呀,极品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女的是不是傻?她婆婆说两句好话,她居然将自己的银行卡都送给婆婆了。   还有她老公,真是白瞎了这张俊脸,太欠揍了。   快快快,给他一耳光,打起来!千万不能妥协!这种男人不踹留着回家过年吗?!   露露用鼓励的目光看向盛楚楚。   然而让她泄气的是,盛楚楚一脸温顺地说:“妈,老公说得对,我的钱就是您的钱。”   她的工资卡揣在自己的兜里呢,这都是老公的钱,他自己的老娘他花钱孝顺,没毛病!   江母眉开眼笑,高声说:“哎哟,我回村肯定要跟大伙说,我儿媳妇多孝顺,妈这辈子居然能戴金镯子,实在太有福气了。”   露露挥去脑中复杂的情绪,有生意做就行了,管人家那么多。   她露出微笑,恭维道:“老人家确实有福气,这个金镯子8888呢,您看您儿媳眼睛都不眨就买下了。”   江母被奉承得十分高兴,“呵呵,归根到底是我儿子孝顺!你看我儿子,一表人才,名牌大学生,还能干,毕业三年就在咱市买了房子!我儿媳啊,运气实在太好,居然能嫁给我儿子,她孝顺是应该的……”   清秀柜姐瞥了一眼盛楚楚,努力挤出笑容,“是啊,您儿媳妇运气……可真好啊。”   好歹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美人,嫁谁不好,居然嫁个凤凰男,看模样还是个妈宝男,这都啥运气?   清秀柜姐觉得自己以后找男友不能只看脸,妈宝男长得再帅也不是良配。   想到这,她不由得瞥了同事一眼。   露露也是个蠢的,只看脸,迟早会后悔。   盛楚楚去柜台交钱了。   江河思索了会儿,对他妈说:“妈,你看我给楚楚买个礼物如何,她今天给你买了快一万的手镯……”   江母不太高兴,“她给我买不是应该的么?我是她婆婆,她得孝顺我!再说了,没有我这个婆婆,她哪能嫁给这么好的老公。”   露露发誓自己一点都不想偷听的,这三观都快要炸了。   果然,这妈宝男和他妈都是极品,都是抠!   江河哄道:“妈,你不懂,这叫有来有往,楚楚花了那么多钱,心里肯定不舒服,所以咱给她买个便宜货让她高兴高兴,下回再哄她就容易多了。”   江母摸着闪闪发光的金镯子,“宝儿真聪明,你说得对,妈虽然有了金镯子,还缺个金戒指呢……”她咬了咬牙,“楚楚缺什么,妈给她买!”   “妈,您哪来的钱,还是我买吧。”   江母也不推辞,反正花不了几个钱,没必要推辞。   她提议道:“买双鞋子?不不,鞋子太贵了,买个钱包吧,可现在钱包也不便宜,真皮的开价就要一百……还是买顶帽子吧!哎,妈想起来了,我会织帽子,干脆我织一顶吧,楚楚不是喜欢绿色吗?”   不不,我不喜欢绿色的帽子!   江河脑子抽得厉害,亲自给儿子织顶绿帽是什么鬼?这老太太可真是个人才。   “妈,帽子就算了,离冬天还远着呢,楚楚的笔记本太旧了,我给她买个新的……”   “笔记本?多少钱?”江母满意地看着儿子,就是上道。   一个本子再贵也不过十来块吧?不愧是她儿子,就是懂礼轻情意重的大道理。   然而,事实并不如她想的那样。   江河说:“好的笔记本两三万都有,不过楚楚只是拿来写教案、追剧,也用不上太贵的,六千块的差不多了……” 第233章 233 妈宝男4   江母这才想起城里人的笔记本是指电脑。   她惊得差点跳起来,“宝啊,你是不是中邪了?啥时候这么大方?妈告诉过你,钱要用在刀刃上,花钱超过一百块就得三思而行……”   电脑这种高科技的电子产品,在农村老太太眼里,那就预示着贵。   这么贵的东西,她儿子咋能买来给儿媳妇呢?太浪费钱了。   糟糕,崩人设了!   空间里的系统紧张起来,担心宿主行为不当,引起老太太的怀疑。   江河却是不慌不忙地说:“妈,笔记本便宜的三千,你看金镯子快九千,咱有得赚……”   江母却是痛心疾首,“没得赚!这金镯子会升值,电子产品只会贬值,旧了有啥关系,能用就成了。儿啊,妈没想到一段时间没见,你花钱就没个数了,我看以后还是由妈来保管工资吧。”   系统幸灾乐祸,宿主,看你咋办。   要是真被老太太拿捏了工资,宿主花一毛钱都要伸手找人要……哎哟,这么一想就挺乐的。   江河却是一脸孝顺地说:“妈,您帮我保管也成,不过很多费用你得处理,这个月保险费、房贷、车贷,还有预订下个月出差飞机票……”   江母一听就觉得头疼,挥着手道:“成了,工资还是你管吧,不过以后你花钱大于一百块的得跟妈汇报。”   旁听到这里的露露心道,妈宝男以退为进,还算聪明,不过一百块就汇报,他肯定受不了。   结果她听到妈宝男如是说:“都听妈的,我天天跟您汇报。”   江母心情大好,也不介意给盛楚楚一点甜头。   “夫妻之间买什么笔记本?买首饰才情深意重,买条项链——不,还是戒指合适。哎,姑娘,你刚才说了,超过五千块的有优惠,一千以下的首饰半价?”   露露露出一个职业假笑,“大妈说得没错,第二件半价!人人都说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最能证明爱情的就是钻戒……”   “那是老外瞎吹的,咱们农村人就觉得金子银子好。”江母狠下心道,“年轻人都觉得金子太俗气,就喜欢银饰品,你给楚楚买条银项链吧。”   舍不了孩子套不了狼。   江母飞快地在玲琅满目的首饰展示台上挑起来,终于找到最便宜的……   不行,也不能太便宜,太便宜的体现不出她的诚意。   最后,她终于选了一条,“这就条吧。”   江母心都在滴血,这市中心的首饰真贵,这么细的银链子居然要666?半价都在三百多,要不是年轻人买啥都讲究个牌子,这么细的链子三十块她就能买到。   露露努力不露出鄙视的眼神,继续恭维,“大妈您的眼光真好,这是咱们品牌这个季度最受欢迎的系列产品,叫‘真情实意’,材料有铂金,黄金,白银……”   江母一瞧,铂金的最贵,样子瞅着跟白银的没啥区别,偏偏贵了近百倍,顿时觉得很划算。   “就要这条,   宝儿,   付钱去!”   江河乖乖地说:“妈,都听您的。”   他心里暗忖,楚楚一定很高兴,她刚才看了这条项链好几眼呢。   不愧是他,就是机智!   **   下午五点半,美貌的柜姐露露伸了伸懒腰。   还有半小时就要换班,她先是给男朋友打了个电话,和他商量今晚回去是吃火锅呢,还是吃烧烤。   结果,男朋友居然拒绝了,因为他要加班。   旁边听个正着的清秀柜姐问道:“露露姐,你男朋友又要加班?”   露露抿着嘴,满脸不高兴。   她本来想和男朋友坐下来聊聊他们的婚事,上次男朋友说想结婚,她也同意了,结果就是男朋友可能觉得她既然已经答应,就不珍惜,天天加班。   他们都多久没出去约会了?   “露露姐,还是考虑郑大少吧。”清秀柜姐再次怂恿,“郑大少人品真的不错,除了长相,其他都没得挑剔,家世好,工作能力不错,而且他对你真心……”   她顺便找了个对照组,“你想想今天的妈宝男,脸不能当饭吃啊。”   “可我不想嫁给钱。”露露喃喃地说,满脸迷茫。   半晌,她摇了摇头,说道:“好了,咱们清点一下账单,准备交班吧。”   两人对完账单后,又开始闲聊起其他的。   清秀柜姐道:“露露姐,‘真情实意’系列的银首饰又要进货了,这个系列的设计师真是太厉害了,谁能想到他设计的重点是银系列呢。”   很多人看到一模一样的首饰,而银的居然这么便宜,二话不说就会买下来,就像方才那抠门的婆婆一样。   露露点头附和,“金融危机对奢侈品行业冲击最严重,大品牌也不得不放低身段,薄利多销,更何况咱们还不是大品牌呢。”   报纸上三不五时就宣布有企业破产,公司也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在广大平民中寻找顾客。   这个策略目前看着是比较成功的。   露露最近招待了不少想要结婚的农村夫妇,农村人最爱金和银,不管多穷,金银首饰必不可少,据说公司最近都在考虑多设计金银饰品了。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响起。   “你好,请问这里有宝石耳环吗?”   露露抬头,眨了眨眼……呃,竟然是今天的妈宝男?他怎么又来了?   **   对于老太太而言,金镯子的魅力真的很大。   刚回到家,江母就大着嗓子,打电话给进城的村里人,吆喝他们顺路给她捎只老母鸡,她要煲汤给她孝顺的儿媳妇吃。   “我儿媳妇啊,给我买了金镯子!对,快一万的金镯子,可贵了。我都说不要买了,她偏偏不听,说一定要孝顺我……抓哪只老母鸡?当然是抓最肥的那只,她太瘦了,我要给她多补补。”   盛楚楚简直是受宠若惊。   妈啊,第   一次听到婆婆在外人面前这么称赞她,那镯子魅力也未免太大了吧。   盛楚楚其实没什么物欲,觉得日子过得去就行。不过现在,她还真有了一种要多赚点钱的想法。   最起码,能让她婆婆闭上爱唠叨的嘴巴!   老母鸡当晚就到了。   江母在厨房里杀鸡,杀鸡这事她以前让儿媳妇做过一次,然而这城里的姑娘第一次杀鸡什么都不懂,这一刀子下去,半死不活的鸡满屋子飞,血流得到处都是,她整整花了一天时间收拾屋子。   后来这活儿她就没再让儿媳妇干了。   城里媳妇太过娇气,鸡都要拎到市场让鸡贩子杀,杀一只给五块钱,老太太都想去干这活了。   趁着江母杀鸡,江河将他老婆叫进屋子里,神神秘秘地取出一个首饰盒子。   盛楚楚打开,看到里面的心型宝石耳环,又惊又喜。   老公怎么知道她喜欢这个的?她当时只是盯着看了好几眼,又因为价格太贵不敢再看。   惊喜过后,盛楚楚不知道想到什么,脸拉了下来。   她怀疑地问:“老公,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想到书上说的,男人出轨觉得对不起妻子,就会给她买礼物当补偿,这又项链又耳环,结婚到现在,他什么时候这么大方过?   盛楚楚越想越气,死死地盯着他,“说,是不是有了小三?”   江河特别无语:“奖金下来了,有钱了,当然要给你买首饰……还小三呢,你看我像是养得起小三的人吗?房贷就够呛。”   盛楚楚的神色微缓,也想到这个。   三十年的房贷呢,她老公养房就够吃力了,确实没钱养小三。   最重要的是,哪个小三会跟一个房奴的?   不过女人嘛,总是得理不饶人的,她哼唧道:“那你养得起小三就会养了?”   或许女人的脾气都是男人纵出来的,如果是以前,她绝对不会这么不讲理。可现在,他对她实在是太好,让她几乎立刻就娇纵起来。   仿佛是理所当然的。   “那坚决不能养!”某人说着不知廉耻的话,“要花钱的事我是坚决不干的,如果小三有钱想养我,那还可以考虑……”   盛楚楚盯着他的俊脸,正想发火,就听到他继续说:“到时让小三也一块养你……如果有这样慷慨大方养咱们全家的小三,那咱们还是从了吧。”   盛楚楚不禁噗哧一笑。   哪来这么脑残的小三啊,想得倒是挺美的。   江母很快就将鸡汤煲好了,因为今天媳妇表现好,她就没叫她来厨房帮忙。   一股农村果树下散养的土鸡的香味从厨房飘来,江河循着香味走进厨房,开口就是一阵猛夸:“妈养的鸡就是好,这味道跟我在菜市买的就是不一样。”   “那当然,养了两年的老母鸡呢!”江母提醒儿子,“待会儿你多吃点肉,给我和楚楚留点汤就行了。”   江河小声提醒她,“妈,想想您的金戒指。”   不要让楚楚认为金镯子白送了。   江母不由得暗暗嘀咕,她不是让儿子送了三百多的银项链了吗,哪有亏欠儿媳妇?   吃饭的时候,盛楚楚果然吃上了鸡翅,江母难得的和颜悦色。   盛楚楚很高兴,看来金镯子的魅力是巨大的,婆婆终于不再是一开口就骂人了。就是可怜老公的钱包,被她拿来哄婆婆,花了这么多钱,也不知道够不够还房贷。   想到这里,盛楚楚觉得,农家老母鸡汤也不好喝了。   这时,一个大鸡腿落到盛楚楚碗里。   江河说:“楚楚,你多吃点啊。”   江母见状,还来不及生气,就听到她儿子说:“楚楚,你教的学生作文竞赛得了全市第一,学校奖励你一万奖金,明年继续努力啊。”   一万?江母耳朵竖了起来。   盛楚楚还糊涂着呢,哪来的一万?其实也就一千罢了。   直到她看到老公使的眼色,瞬间就明白过来。   金龙影后绝不认输!   盛楚楚扬起笑脸,“妈,我会努力的,等明年奖金发下来,就给你买个金戒指。”   江母不禁心花怒放,将最后一个鸡翅放到盛楚楚碗里,一脸慈爱地说:“儿媳妇,你多吃点,妈回家立刻再抓十几只鸡,养肥了全给你做老母鸡炖汤。”   盛楚楚美滋滋地啃着鸡翅,农村老母鸡就是不一样,比饲料鸡好吃多了。   江河暗暗咂舌,真是不容易,第一次老太婆没有将鸡腿鸡翅都给她儿子吃。   他喝着汤,状似不经意地说:“妈,我岳父后天生日,在酒楼定了宴席……”   “我可不去!”江母摆手,低声对儿子说,“我可不想见到楚楚那继母,我担心咱们一见面就干架。”   儿子要结婚的时候,她可没少跟那黑心的婆娘打交道,楚楚的嫁妆她不知费了多少口水才让它好看点。   啧,那黑心继母居然想给台冰箱就打发楚楚,幸好她机智,打听到楚楚那继姐的嫁妆,果断亲自下场撕了一场,才要来一份看上去还像话的嫁妆。   想到这里,江母不高兴地瞪了眼低头喝汤的盛楚楚。   这也是个没用的,她还是亲生的呢,结果嫁妆居然还比不上继母带来的拖油瓶。   要是没她这个婆婆帮她,还不知道要被怎么欺负,这也是她对儿媳妇恨铁不成钢的原因。   江母摸了摸手上的金镯子,盛楚楚亲爸的生日,她当然记得,就因为这样,她才会要去买那么贵的镯子。   都是他们江家的人了,她可不允许儿媳妇为盛家的人花大钱,尤其是儿媳妇她爸,对这亲生女儿竟然还没有继女上心,这样的爸没必要那么孝顺!   “你岳父生日,你打算送什么?”江母警惕地问儿子,她是丝毫不愿意儿子儿媳妇将钱花在别人身上。   这个别人也包括盛楚楚的父亲。   “钢笔。”江河说,“我听楚楚说她爸钢笔坏了。”   钢笔也不值什么钱,江母便没说什么。   盛父今年才五十出头,年轻着呢,还偏心后妻生的儿子和带来的拖油瓶,给他买支不值钱的钢笔足够了。   吃过晚饭后,一家人又聊了聊天,然后去睡觉。   江母在村里养成了习惯,晚上八点睡觉,凌晨五六点起床。   小区里的老太太和她说过,早上的蔬菜和肉类新鲜,她就和一群老太太组团去买新鲜菜。   早上六点半的时候,江母给儿媳妇打电话。   然而,接电话的却不是儿媳妇,而是她儿子。   “儿子,怎么是你接电话。”江母不满地问,怀疑儿媳妇又偷懒。   江河打了个哈欠,含糊地说:“妈,我们睡一个房间,电话一响我就醒了。”   “哦哦,那你回去睡吧。”江母赶紧说,“你去叫醒你媳妇,让她给你做早餐啊。”   说到这里,江母心里怪不是滋味的。   明明之前儿子和儿媳妇都已经分房睡,是不是她过来时占用了客房,所以儿子儿媳才会睡到一起?果然当初买房时,就应该买个大点的房子,都怪盛楚楚娘家小气,一分钱都不出,儿子只能委委屈屈的买个两房一厅的小房子,这哪里够住啊。   江河满口答应,“没问题,我马上叫醒她!”   说完就将电话挂了,然后搂着他老婆继续睡。   盛楚楚在他怀里哼唧两声,翻个身又睡着了,压根儿就没有清醒过来。   今天是星期天,可以继续睡懒觉。   另一边,江母拿着手机,心里十分不得劲。   于是半小时后,她又给儿媳妇打了个电话过去。   接到电话的江河直翻白眼,双手捂住盛楚楚的耳朵,低声道:“妈,又怎么了?”   江母很不高兴,见又是儿子接电话,就知道儿媳妇还在睡懒觉。   她骂道:“不是让你叫醒楚楚吗?怎么还在睡,都七点了。”真是该睡的不睡,不该睡的却精神着。   江河张口胡扯,“妈,楚楚上卫生间呢,我也没办法,手机太吵了。”   江母只能生闷气,决定回去后,得跟儿媳妇好好地说一说,以后要随身带手机,不能吵到她儿子休息。   然而她儿子好像对手机铃声仿佛更敏感。   星期一下班回家后,儿子跑过来和她诉苦,说早上被手机铃声吵醒,没有睡好,上班打瞌睡,他被上司看到了。   江母听后,直接将儿媳妇骂了一顿。   金龙影后盛楚楚面上一脸委屈,只说江河对手机铃声太过敏感,她也没办法。   江母于是再次建议夫妻俩分床睡,该干的事干完后,再分床睡,完全不影响生孙子。   江河的脸都要裂开了。   特么的,难道我们是生孩子的工具吗?   江河深呼吸,然后对贡献出功德的老太太笑得一脸温柔,果然还是得当个不孝子的。   他打开电脑,将老太太叫过来,“妈,你看看这篇文章,说丁克的好处。”   老太太不想听,然而她儿子追着她,读了整整三遍!   “没有皇位继承,何必生孩子!”   “生孩子辛苦半辈子,不生孩子人生多逍遥!”   “……”   老太太生气地嚷嚷着:“老娘不管,老娘就要抱孙子!”   不孝子冷哼一声,硬气道:“不生,没钱!”   他十分坚定,一定要当个丁克一族,谁都不能让他改变主意生孩子,以免拖累他的幸福生活。   江母说不过他,气得在小区转悠两圈,那股气终于下去。   接着,她又去和那些有孩子的家庭唠嗑,继续打听养孩子的费用,最后一脸郁闷地回去,分别找儿子和儿媳妇聊天。   盛楚楚眨了眨眼睛,“婆婆,你说孩子?当然要生啊,我太喜欢孩子了。”她的眼睛里仿佛有光,她是真的喜欢孩子,才去当教师的。   她对婆婆道:“妈,我正想存钱呢,听说生孩子非常花钱,没钱可不行。”   江母满意地点头,儿媳妇很上道,还愿意为孩子存钱,很好。   剩下的事就是说服儿子了,儿子要是不配合,哪里来的孙子?   江母去找江河的时候,他正坐在电脑前,看一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像表格又像线条,总之江母实在看不懂。   她正要老生常谈,江河就开口:“妈,我不是说要丁克嘛,需不需要我再给你读文章?不想听啊,不想听就算了。什么?楚楚为生孩子存了钱?太好了,我全骗……全要过来给你买首饰,正好我可以买个名表。”   “嗐,这年头自己过得好才是真的,为了后代这么辛苦划不来啊!”   江母默默地盯着儿子的脸,第一次觉得,她儿子的脸没那么帅了。   相反,儿媳妇的形象在她心里真是越来越好。   “我要抱孙子!”江母对儿子怒目而视,“说吧,你怎样才肯生孙子?”   江河幽幽地说:“妈,其实我一直以为你不想要孙子呢,你让我和楚楚分房睡,我以为这是不要孙子的意思呢。”   夫妻俩不睡在一起,怎么有孩子?感情怎么会好?没感情的夫妻,孩子生出来让他受罪吗?   江母尴尬了。   她又不是这个意思,她不过是看儿媳妇失眠折腾得儿子跟着失眠,才会让两人分房睡的。但这不代表,两人不能搞出孩子啊,她还等着抱孙子呢。   江母的眉间染上忧虑,想到儿子坑儿媳妇的钱一点心虚都没有,以前他还要面子,不向老婆伸手的。   不知道想到什么,江母突然倒抽了口冷气。   她儿子该不会是对儿媳妇的感情已经冷淡了吧?两口子的感情不好,还能生孩子吗?   不行,分房这事得取消!   江母果断取消了让儿子和儿媳妇分房睡的提议,恨不得将他们捆绑在一起。   盛楚楚听到这事,表现得挺淡定的。   这些天,她老公的所作所为她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要折腾他妈,她当然要极力配合。   因为老公不去折腾他妈,婆婆就会来折腾自己,相比之下,还是让他去折腾吧。   江母打消让儿子儿媳妇分房睡的主意后,又去劝儿子生孩子。   “宝啊,我和你爸还等着抱孙子呢,没孙子的话,我死不瞑目啊。”   “妈,等我存够钱一定生。”江河敷衍着,一副完全不将之放心上的模样,低头玩着新上市的游戏机,一副自己爽就了行的模样。   老太太看到他这副样子,忧心仲仲的,完全不明白,儿子一直很听话的,什么时候居然养歪了?他居然不想要孩子?! 第234章 234 妈宝男5   又是一天的早晨。   江母一脸慈爱地道:“楚楚,过来吃早餐,吃完早餐再去学校啊。”   盛楚楚一早起来,简直是被婆婆和颜悦色的态度吓了一跳。   这是咋了?她婆婆怎么突然变了个人似的。   她喝着豆浆吃着包子,一头雾水,早知道那金镯子效果那么好,她早就买了。花钱买个清净,她还是愿意的。   盛楚楚百思不得其解,吃完早餐,揣上教科书和教案,就匆匆地出门。   她刚出门,江河就从卫生间里出来,然后优哉游哉地吃着早餐,和盛楚楚的忙碌相比,简直就是让人看不顺眼。   “妈,你干嘛这么看着我?”他递了个包子过去给老母亲,“你要吃包子又没人会拦你。”   老太太狠狠地瞪他一眼,然后抢过包子咬了一口。   她生气地说:“宝儿,妈要回乡下了,不想看到你!都不知道你最近上的是啥班哦,胖了这么多,变丑了。”   江河一脸无语,明明你几天前还说我瘦了的。   吃过早餐,江母也带着大包小包回乡下。   顺便说一下,这大包小包都是儿媳妇给她买的,她儿子给她拎上车的时候还嫌弃重。   又是感觉儿子颜值下降的一天。   江母回到李花村后,已经过了中午。   她来不及吃午饭,先是喝了口水,然后就去村里吆喝起来。   不一会儿,就见江家挤满了人,人人都在品尝着江河特意给母亲买的K市特产——凉拌菜。   有村民说:“这凉拌笋真好吃!奇怪,咱们村也有笋,咱怎么就不会凉拌呢?”   其他人纷纷附和,努力地多吃一些,想弄清楚它是怎么做的,自己也学着做,不用去市里买。   江母盯着他们,一边心疼一边高兴。   要不是为了吹嘘她的金镯子,她才舍不得让大家吃呢。   抽着烟斗的江父看老妻一眼,觉得实在是没眼看,不就是一点凉拌蔬菜吗?这么舍不得。   江母暗暗瞪他一眼,说得好像他多大方一样,那凉拌猪头和鸭胗,他可是第一时间藏房间里去了。   这天下午,村民们一边吃凉拌菜,一边听江母吹了一下午儿媳妇多孝顺,顿时觉得他们亏大了。   他们就吃江家那么点凉拌菜,竟然浪费一个下午,太不划算。   狗剩婶也觉脖子上的金项链不香了,和江母手腕上那粗胖的金镯子一比,她的链子就像是发育不良!   等所有村民都走后,江河的二姨妈才过来找妹妹。   江父看到她进门,就赶紧躲回房间里,江母也下意识地拉下袖子,盖住手腕上的金镯子,以免刺激到她。   二姨妈张口就说:“三妞啊,你看你儿媳妇多孝顺,我的话是对的吧,不能儿媳妇将儿子的心都笼络走了,这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二姨妈人看着比江母还苍老,一脸苦相。   她说完自己的人生经验后,又开始自怨自艾:“我当初就不该让狗蛋娶那没良心的婆娘,狗蛋给她拐跑了,只记得自己有媳妇不记得有妈了,我命苦啊。”   江母小心地建议:“要不,你到狗蛋的公司闹,让他们接你进城……”   “不不不……”二姨妈赶紧摆手,一脸恐慌地说,“狗蛋这工作好,可不能让我闹没了。”   狗蛋还要养她的孙子呢,没了工作,孙子连幼儿园都读不起。   这年头,好点的幼儿圆收费可不便宜。   江母接受了近两个小时的负面轰炸,一时间只觉得金镯子带来的喜悦都减少了。   直到二姨妈离开,江父才从房间里出来。   “你那姐姐成天唉声叹气的,听她说话可真难受。”他对陷入沉思的江母说,“你可别听她的,咱们儿媳妇是个好的,我说你就别老是介入他们的小夫妻之间。”   不然好好的夫妻都要被弄得散了。   江母很不服气,“宝儿是我一手养大的,他当然得听我的……再说了,我又没对儿媳妇怎么样,我这是教育她,她那继母不是个好的,很多人生经验都没人教。你知道吗,我这次过去,发现他们买一次菜居然买了一只鸡一只鸭……哦,还有排骨和一条鱼……你瞧瞧,这是过日子的人吗,太奢侈了!”   江父听到这里,也跟着心痛起来。   他们过年都没这么奢侈,这小两口咋能这么浪费?   江母瞥老头子一眼,“总之,儿媳妇还有得教,教好了,得好处的是咱儿子。”   城里人的思想有毛病,说啥女儿也该养老,他们从来都只听说过只有儿子养老,女儿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儿媳妇那继母休想打着让楚楚补贴娘家的念头!   想到这次进城遇到的事,江母突然长吁短叹。   她一脸真切地对老头子说:“其实,儿媳妇还是挺好的!有问题的是咱们儿子,他可真是不孝啊!”   接着,她愤愤地怒斥儿子如何不孝,竟然不想生孩子,要让他们江家绝后。   江父闻言,手上的烟斗掉了下去。   **   江母是那种很爱找存在感的人,就算打个喷嚏,都要找儿子说上几句的。   这次回去,被整个村子的老太太羡慕了一天,这等荣耀的事,她当然要打电话和儿子吹嘘了。   江河将手机丢到一边,压根没耐心听着江母的吹嘘,嗯嗯哦哦地附和着,一看就很敷衍。   “左边一点。”盛楚楚的声音传了过来。   手机那边的江母突然眯起眼睛,警觉地问:“儿子,你们在干嘛呢?”   江河给他老婆使了个眼色,一边从容地说:“妈,我肩膀酸,楚楚给我按摩呢。”   盛楚楚趴在床上,咬着枕头笑了一会,然后才凑到手机前,发挥她的演技,故意说:“老公,这个力道可以吗?”   江河一边捏着盛楚楚的肩膀,一边回答:“非常合适,舒服!”   那头的江母听到这里,心情挺复杂的。   如果是以前,她当然不喜欢儿子和儿媳妇的感情太好,村里多少人家的儿子证明了“娶了媳妇忘了娘”的真理,她二姐就是最好的证据。   她们这些当婆婆的,都有一个共识:当娘的得防着儿媳妇,不然你儿子心里就真的没老娘了。   当然这个度得把握好,不然两夫妻感情不好,会鸡飞蛋打。   这年头国家实行计划生育,家家户户的孩子都不多,大部分人家就一个儿子,儿媳妇将儿子笼络走,最后完全不管老人的故事到处都是。   江河还一个劲地保证,“妈,你放心,我待会就回房间,不会跟楚楚同房睡的。”   盛楚楚咬住枕头,她都快笑死了。   分房睡个屁!昨晚她半夜上卫生间,老公睡得糊里糊涂的,手一直往床上摸,直到她将自己缩进他怀里,他才心满意足的搂着呼呼大睡。   要是没她在,他都睡不香了。   不孝子继续忽悠老娘,“分房睡就不会有孩子了!妈,这法子好,省钱!”   那头的江母气得眼冒金星。   不孝子的记性好,又在电话里给她背《丁克的好处》!老太太发誓,她这辈子最恨的词就是“丁克”,她管丁克省不省钱,总之她就要为孙子花钱。   江母耷拉着脸,“你将电话给楚楚,我跟楚楚说话。”   等手机递过来,盛楚楚无语又无奈的回复婆婆,之前老公对婆婆百依百顺,她心里不是很舒服。   可这会儿,老公要跟着婆婆对着干,她又觉得怪怪的。   盛楚楚听着婆婆的哭诉,非常有耐心,反正她老公正在给她按摩呢,她也干不了什么,有婆婆陪她说话也挺好的。   也不知老公从哪里学来的按摩技术,比县里最贵的按摩店还要好,仿佛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了。   等老太太挂断电话的时候,盛楚楚已经睡熟了。   江河放开手,不过是小小的失眠,连针炙都用不上,捏捏按按几下,保证能睡得贼香。   “怎么睡得像只虾米似的?”   江河将盛楚楚的脸转过来,轻抚她无意识皱起的眉头。   没有安全感的人经常会卷缩起来睡,原主之前嫌弃盛楚楚睡姿不佳,这也是两人分居的原因之一。   盛楚楚失眠的原因很简单,说穿了就是婚姻生活与她想象的差太远,有那样极品的婆婆,还有对她不上心的老公,她看不到未来,没有安全感。   有人说,每段婚姻里,婆媳不和的受害者都是男人。   江河倒觉得作为儿子和丈夫的不作为,才是婆媳之间矛盾越来越深的主要原因。   这时,盛楚楚翻了个身,一把搂住江河,蹭了蹭他继续睡,眉头不知不觉散开。   江河也闭上双眼。   盛楚楚现在还没有抑郁倾向,以后只要她肚子里的孩子能顺利地生下来,再解决老太太有意无意的pua,大概就没问题了。   老太太现在应该也没心思pua儿媳妇了,只要他当个不孝子,烦死老太太,老太太哪里还有心思折腾儿媳妇?   光是应付不孝子就糟心,说不定还会和儿媳妇统一战线。   **   盛楚楚上完课后,回到办公室。   她所在的“启明学校”是一所寄宿的私立高中,学费很高,教师工资也还行,比公立高中多上一千左右,但三险五金等福利远远没有公立高中好。   教师办公大楼位于综合楼的三楼,几个科室公用,每到坐班时间就有点吵闹。   这年头,教师队伍的性别失衡,学校是一水的女老师,尤其是教英语和语文的,男老师更是凤毛麟角。   现在办公室里没什么人,只有教数学的老师赵琪在。   “哇,楚楚,你皮肤好好,黑眼圈也没了,吃了啥保健品了?”   赵琪是盛楚楚的好友,两人的交情从大一开始,毕业后她们又进入同一所高中任职。最有缘分的是,两人教的班级都一样,感情相当不错。   此时赵琪一脸羡慕地盯着盛楚楚的脸,“俗话说,一白遮百丑,感觉你最近颜值上升了,用了什么牌子的美容品?”   盛楚楚本来就生得清秀可人,之前黑眼圈总上挂脸上,整个人看着憔悴不堪。   现在不同了,容光焕发,素颜都好看。   赵琪不由得摸摸自己的脸,两年前刚从师范毕业的时候,她也是年轻貌美的,然而吃了两年的粉笔灰,感觉都老了十岁。   盛楚楚笑道:“哪有什么保健美容品,只不过失眠治好了。”   她老公那一手按摩技术非常厉害,感觉被他按摩一次,就和喝了十锅鸡汤一样,整个人都精力充沛。   “还有,吃得也好,我婆婆送来的农家老母鸡,煲汤特别好喝。”   赵琪大惊小怪:“你婆婆?她不折腾你了?”   她欲言又止,好友结婚后被婆婆喷的盛状,她心有余悸,她都有心理阴影了。所以这两年她一心扑到事业上,完全没有结婚的想法。   “楚楚,我跟你说一件事哈,可不是我挑拨离间……”赵琪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明明大学时,江河师兄看着还挺不错的,没想到他居然是个妈宝男。“我那次也是恰巧碰到你婆婆,她当时正在打电话。”   江母的手机是老人机,声音很大,而她又喜欢将声音外放,路过的人都能听得到。   当时赵琪觉得,简直是三观都要裂了。   她清楚地听到楚楚老公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   “妈,我跟楚楚分房睡了,但最近我应酬太多,喝醉了上卫生间时头上撞了个大包,晚上没人看着我不行。”   江母当时心疼得要命,“要不妈上来照顾你?你晚上跟妈一起睡……”   听到这话,赵琪手里刚买没多久的手机差点没被她捏碎,她以前看过报道说,新婚之夜,母亲跑去跟儿子同房的,多变态啊。   她当时气血上涌,真恨不得上去撕老太婆的脸。   赵琪恨铁不成钢地说:“楚楚,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妈宝男、凤凰男还留着干嘛?不如趁还没孩子离婚算了。”   盛楚楚尴尬得不行,幸好现在是上课时间,办公室里已经没人,不然她都没脸做人。   “琪琪,你听我说啊,我老公真的没这么糟糕。”她努力跟好友解释,“我婆婆的意思是说,如果我老公喝醉了不能照顾自己,她在老公房里打地铺。”   真不是和她老公睡一张床。   赵琪仍是气得不行,分床睡也不行,谁家母子俩会同睡一间房的。   盛楚楚只得说这是他们夫妻俩的策略。   “哈?你老公这是以退为进?现在你婆婆全部火力都用来对付她儿子了?”赵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江师兄不是什么都听老娘的妈宝男吗?   盛楚楚笑道:“你不是问我皮肤为什么这么好吗?这就是原因。”   她老公特别擅长对付婆婆,婆婆现在都不敢一大早打电话过来了。   现在只要早上没早读,盛楚楚可以睡到七点多再起床,八点前到学校赶上第一节 课就可以,每天可以多睡一个小时。   “我婆婆确实过分,但我老公还是不错的。”盛楚楚说着,让好友看到她隐藏在脖子下面的项链和藏在头发下的宝石耳环。   私立高中在教师着装打扮方面管得不严,染发烫发的女老师一大堆,戴戒指的都不在少数。   校长是个心大的,他曾乐呵呵地说:“我只要升学率,老师的妆容打扮不要太出格就行。”   赵琪看得眼睛都直了。   银项链就算了,这宝石耳环肯定要上万块钱的,吝啬抠门的江师兄居然这么大方?   盛楚楚纠正,“错了,是两万八!”   其实当时她都傻了,拉着江河就想去退货,就这么个小玩意,比婆婆的金镯子还贵,他的存款肯定都花光。   以后还要不要生活了?   说到这里,盛楚楚嘴角含笑,“我老公说,他之前一直埋头干活,就为了给我更好的生活。”   他确实是个吝啬抠门的,自己的衣服都舍不得买点好的,却愿意为她花钱。   相比起宝石耳环的“贵重”,她更看重的是他的心意。   “还有,现在在我婆婆心里,他就是个不孝子,而我是孝顺儿媳妇!我婆婆昨天还打电话给我说,这两天让人送两只老母鸡过来,给我补身体。”   说到这里,盛楚楚低头浅笑,一脸幸福的模样,再也看不出之前的憔悴失意。   赵琪的脸色稍缓,果然婆媳关系不好,都和男人有关系,只要处于中间的男人懂事,这婆媳就没有太大的矛盾。   正好这时,几个年轻的女老师走进来。   有人笑问:“哎,你们俩在聊什么呢。”   突然其中一人发现了什么,惊呼道:“天啊,盛楚楚,你居然有钱买首饰了?”   黄丽丽一眼就看到盛楚楚脖子上的项链。   学校相对很多行业而言,已经够清净,但不管圈子再小,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更不用说很多女人天生就爱比较,比工资、服装、首饰,结婚后比老公、房子、车子、孩子……   黄丽丽就是一个喜欢和盛楚楚比的。   黄丽丽故意道:“哟,这不是真情实意系列吗?我上次去看了,银项链才666,我嫌弃它太便宜没档次了就没买。”   几个年轻女老师凑了过来:“真漂亮,挺适合盛老师的。”   黄丽丽摸着自己脖子上的钻石项链,笑道:“盛老师终于舍得为自己买些东西了,我早说了,女人不能当黄脸婆,嫁的老公不心疼你,你自己得心疼自己。”   一个女老师深以为然地点头,“黄老师说的对,她是人生赢家啊,每年的生日,她老公都给她买首饰。”   当初黄老师和盛楚楚结婚时,两人的婚礼,大家都去参加了。   黄老师的老公身材五短,人还胖,衬得黄老师整个人就像天仙似的,当时大家私下都说黄老师肯定是嫁给钱了。   而盛老师的老公生得英俊高大,一看就是嫁给爱情。   结果一年后,黄老师依旧年轻漂亮,身上有了豪门贵妇的贵气,而盛老师却憔悴下去。   这让很多年轻的女教师们找男朋友时,降低了相貌标准,提高了家世标准。   俗话说,有情饮水饱,事实证明靠喝水止饿只会营养不良。   不过此时,精神看着极佳的盛楚楚摸着自己脖子上的首饰,甜蜜地笑,“这是我老公送的。”   黄老师睁大眼睛,“你老公送的?你老公不是个抠门妈宝男吗?”   盛楚楚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盯着她说;“黄老师,你这是污蔑!人身攻击造谣是犯法的!”   在场的几个女老师赶紧打圆场,“盛老师,黄老师有口无心的。”   “对啊,你老公舍得送你项链,怎么会抠门呢。”   “……”   女老师们的嘴里说得好,心下却是嘀咕着,盛老师真可怜,几百块钱的首饰也高兴成这样,她要是不补贴老公和婆婆,自己的工资存上两三个月,上万的首饰都没问题。   黄老师也很不高兴,“我说你好歹是城里人,一个凤凰男给你买个不值钱的玩意也值得这么高兴?”   听到这话,女教师们不禁皱眉看黄丽丽。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嫁给五短身材又有钱的武大郎的,人家夫妻恩爱,哪能用钱衡量。   盛楚楚被黄丽丽的话气到了,冷声道:“原来黄老师家这么有钱,快三万的宝石耳环叫不值钱的玩意。”   她将头发往后一梳,露出耳朵上的红宝石耳环。   盛楚楚一脸做作地说:“之前黄老师说,你的首饰太多了,什么材质都认得出来,没想到我错了,这真宝石你都看不出来。”   黄丽丽顿时僵住,紧紧地盯着盛楚楚的耳环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这宝石不上档次,我当然看不出来,要知道我老公最爱送我钻石,我只对钻石熟悉。”   她老公家产千万,她在同事中算是嫁得很好的,她虽然爱夸耀老公送她首饰,实际上除了婚戒是十万的,其余的最多不过两三万。   不过就算这样,相比起平均三千多的工资,她的日子在同事中算豪奢了。   盛楚楚顿时神清气爽,总算气到黄丽丽那死女人了。   妈的,三天两头和同事说嫁给妈宝抠门男的她多可怜,害得她每天晚上想到第二天要上班,就会习惯性地失眠。   不过……   盛楚楚蹙眉,虚荣心带来的满足感过后,她得考虑实际。   她老公一个月的工资六千,房贷3500,车贷800,虽然生活费和物业费都是她出的,但他平时也要应酬,中餐经常在外面吃,哪里省得下什么钱?大概给婆婆和她买了近四万首饰,已经是他所有的存款了。   真是太不会过日子。 第235章 235 妈宝男6   这天回到家,盛楚楚便和江河提议,去将耳环退了。   江河不解,“为什么要退?是质量有问题吗?”   盛楚楚忧虑地抓着头发,“老公,咱们过日子得讲究实际,华而不实的东西不适合咱们!我觉得这条项链就可以了,没必要买宝石耳环。”   江河闻言,顿时明悟,看来又是钱的问题。   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生活中少了钱,确实会滋生很多问题。当即他拿出自己的手机,让她看短信。   他知道盛楚楚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如果没跟她说清楚,她肯定又要失眠。   盛楚楚疑惑地看了一眼,然后眼睛瞪圆了。   “三万的奖金!”她惊喜得不行,扑过去“吧嗒”一声亲在他脸上,甜蜜地说,“老公,你怎么这么厉害!你好有钱啊!”   江河享受老婆的崇拜,“不止呢,我私底下买的股票涨了。你看,这一万块我取出来了。”   盛楚楚数着她老公手机银行短信上的余额,暗忖,看来老公抠门也有抠门的好处嘛,看他存了多少钱啊!   她高兴地在床上打滚,“老公,你真有钱,原来我嫁了个大款!”   江河好笑,就那么几万块钱也叫有钱?   他老婆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   “给你买了项链和耳环,你今年的生日礼物就别想我买多贵重的东西了。”江河谨记自己抠门的人设,不能崩人设。   其实他恨不得给老婆买买买,但他老婆对物欲真的不高。   结果,他这话说完,就见盛楚楚一脸同意:“咱们得存着钱,养孩子费钱着呢!等等,老公,你不会跟妈说丁克,真的想丁克了吧?”   想到这个可能,她大惊失色。   盛楚楚是真的非常喜欢孩子的,当初结婚时,她就计划后婚后一定要生一个孩子。   如果不是国家要计划生育,她还想生两个呢,一男一女,正好有个伴。   江河搂住她的肩膀,在她肩膀上笑个不停,“那是气我妈呢,不给她找点事,她就来折腾咱们。”   人家小两口恩恩爱爱的,恶婆婆来棒打鸳鸯,像话吗?   盛楚楚也跟着笑了,随即精打细算起来:“我的钱也得省点,以后我少买点东西,要不以后别吃那么好。”婆婆对她最看不惯的一点,就是她花钱大手大脚,老说她买菜心里没个数。   好像一个月伙食费两千确实多了点,要不再省点?   江河表示反对,“吃方面不能省,吃得好身体才会好!不如这样吧,前天晚上饭菜多做点,我第二天带盒饭去公司。你不知道,我公司附近的外卖都是十二块钱起价,又贵又难吃,辣子鸡饭里就几块鸡肉。”   盛楚楚所在的学校有教师食堂,而且还挺便宜的,她不用带盒饭,不过食堂来回就那么几个菜,她也吃腻了。   于是她道:“那我也带吧,学校食堂的菜太油腻,大锅饭不好吃。”   “还有我洗面奶护肤品换个牌子,不买那么贵的。”   “那不行。”江河断然反对。   “为什么不行?”盛楚楚摸着自己的脸,之前经常失眠,皮肤差了很多,还好她是娃娃脸不显老。现在心情好了,晚上睡得香,皮肤又白又亮,不需要那么贵的美容产品。   “那是削减我的福利。”江河振振有词,“你保养得好,得利的是我,护肤品不能少……不过油钱可以减少,我改搭公交车吧。”   盛楚楚拧眉,“可是搭公交车太远了,来回两个小时呢。”   而且上下班高峰期还挤得慌,想想都为他难受。   “这不是事!”江河一边计算起来,“开车来回一趟,加上停车费,每天大概要五十块钱,还不算车子保养之类的费用。而公交车来回一趟就四块钱,一个月能省一千多呢。”   盛楚楚有些无语,是这样算的吗?   “算了,还是我的衣服少买点……”   “驳回!你衣服已经够少了,省也省不了多少。再说了,你穿得美养我的眼,这是你老公我的福利。”江河低头在记事本上写着,“还是我买少点衣服吧,反正男人的衣服来回就几个款式,天天穿一个款,没必要买太多。”   盛楚楚听得乐了。   以前她老公同样抠,不仅他抠,也要求她跟着抠。每次听到他训斥她时,就恨不得关上耳朵拿抹布塞住他嘴巴。   现在他还是一样抠,但她咋觉得就这么顺眼呢?   最后,江河合上记事本,说道:“节流是省不下钱的,还是开源为重。”   盛楚楚点头同意,她是私立学校的老师,不像公立学校教师管得特别严,假期的时候,她可以偷偷摸摸接几个学生,弄点补课费完全没问题。   周末也可以去补习班兼职,她有一个大学同学开了个补习班,非常缺老师,要不周末不休息了?   江河摇头,“不行,你平时上班就够累了。”   盛楚楚也道:“那你也开车上班吧,车子都买了,停车费年检不要钱啊。”   说到最后,夫妻俩又亲密地看着彼此的存折,互相感叹对方存钱有方。   “老公,咱们一个月给公婆一千五会不会太少了?”   盛楚楚是个心软的,老太太之前对她不好,她还惦记着,现在婆婆对她好了一些,她就更想孝顺她。   江河合上他们的存折,淡定道:“我爸妈身体好,没啥大毛病,老家的地里种着菜,家里还养着鸡鸭,农村没什么花销,一千五已经足够了。”   事实上,老头老太太比他有钱多了,他一年半前买房时,老两口帮忙出首付,多年积蓄全用上,还向亲戚借了不少钱。   但半年前,他们家里的一块靠路边的地被征收,还完亲戚的钱后,还剩下一大笔,这些钱都进了老太太夫妻俩的口袋。   老两口信誓旦旦地说,以后这钱留给他一个人,让他隐瞒盛楚楚,担心儿媳妇来沾他们的光。   原主当然不会不吭声,江河现在不吭声,是因为他不想啃老。   之前老两口的养老钱都给原主买房,这些钱就算是留给他们养老吧。只要老太太不要舞到他们夫妻面前,他自然也不会去剜两老口的心,要是老太太又故态萌发,那就别怪他当个不孝子,去啃老了。   盛楚楚也很高兴老两口的身体好,很多人都说她嫁了个抠门的妈宝男老公,还附带一对极品公婆,但他们没看到抠门的公婆三天两头送鸡送鸭送蔬菜上门。   上次村里杀猪,他们还送了满满一冰箱的猪肉,那一千五的养老,都让他们折成肉跟菜给他们返回来。   所以即使老太太有时候很吝啬,肉都给她老公挑最好的部位,盛楚楚也不太敢提意见,谁叫鸡啊鸭啊这些,都是老两口自己养的呢。   俗话说,吃人嘴软,就是这样。   **   转睛就到盛楚楚父亲的生日。   白天夫妻俩回了盛家一趟,并且给了盛父生日礼物,吃完饭就走了,并没有多待。   稍晚一些,盛楚楚的继母——方蓝雪正在用电脑和在国外留学的儿子视频。   虽然网络有点卡,还经常掉线,但到底不像电话那样费钱。   五十出头、身材保养得很好的中年妇女已经和儿子抱怨了半小时:“安安,你说你二姐是不是很过分?你爸生日,他们夫妻俩就送了支钢笔。”   视频里的青年长相秀气斯文,他边看书边同母亲视频,闻言抬头问:“钢笔是什么牌子的。”   方蓝雪闻言,便跑到书房,然后将钢笔展示给儿子看。   “你瞧瞧,这么普通的钢笔,亏你爸当宝贝!”方蓝雪越想越气,“你大姐送的还是二十年的葡萄酒呢!也不见他夸一下,就算你大姐不是他亲生的,也在他面前长大的,比亲生闺女还孝顺呢……”   青年看过后,冷静地说:“妈,二姐送的派克钢笔是名牌,价值一千多。大姐送的葡萄酒不是自己买的,是别人送大姐夫的礼物吧?爸不怎么喝葡萄酒,如果大姐买酒当礼物,肯定会买白酒。”   大姐夫在政府工作,酒水来往是常事,大姐送个礼物都是二手的。   方蓝雪语塞,随即辩驳:“说不定那酒是你大姐亲自挑的呢?二十年的葡萄酒价格肯定比钢笔高……我说你怎么老站你二姐这边,你跟你大姐才是同一个妈!”   “我跟二姐是同一个爸。”青年冷淡地说,“妈,你别忘记了,当初爸想让你照顾二姐才娶你进门的,没有二姐你也嫁不成爸。他一个干部,什么样的女孩子娶不到,不是非要娶个二婚带孩子的?还有,你是不是忘记奶奶的遗言了?你答应过奶奶,要一视同仁的。”   方蓝雪都快要气死了,这儿子怎么就不和自己一条心呢?   “我怎么就不一视同仁?你二姐的婆家抠门得要死,没脸没皮的索要嫁妆,害得我跟你爸不得不动用养老钱。”   那江河的老母亲就是个村里来的老泼妇,闹得全小区的人都知道她是个恶毒继母。她以前在小区里的人缘多好啊,   现在只要一出去,大家都对着她指指点点,她真是恨毒了盛楚楚。   青年犀利地问:“大姐结婚时,你给了二十万。二姐结婚,你让她净身出嫁,这就是你的一视同仁?”   方蓝雪反驳,“我给她买了多少家电,怎么算净身出嫁了!那电视空调洗衣机不要钱啊。”   “我记得你买的都是便宜的牌子,全部加想来不到两万吧?”青年思考了会儿,又说道,“大姐的新房,你买的都是进口电器,还不算在嫁妆里?”   这有力的举证,让方蓝雪难堪得涨红了脸。   她气急败坏地反驳:“你大姐结婚时,咱们家里的条件还行,嫁妆当然丰盛点,你二姐嫁人的时候,恰巧你出国留学,家里的钱没多少了。”   青年闻言,再次沉思会儿,然后严肃道:“好的,我明白了,原来是我花了二姐的嫁妆!妈,我再过一年就毕业,到时候我赚钱了,会给二姐补上。”   方蓝雪只能直拍着自己的胸口,她都快要被这儿子气出心脏病。   “放屁!你就算赚钱了,也不能给你二姐花,我这当妈的你还没孝顺呢!再说了,谁家嫁妆是弟弟给的?她盛楚楚敢收,我就骂得她不敢上门!”   在方蓝雪激情怒骂的时候,青年已经挂断了电脑视频,没再听他妈骂。   方蓝雪气呼呼地走回房间,只见房间里,醉酒的盛父睡得正香,她边生气边照顾他。   喝醉酒的男人的身体重得像石头,方蓝雪好不容易为他换上睡衣,擦干净脸,然后满身大汗的在他身旁躺下休息。   她心里也明白,自己做不到一视同仁。   可这么多年,她对老盛是一心一意的,还给老盛家生了个儿子,凭着这些功劳,她就能理直气壮说自己是个贤妻良母!   **   江河父妻俩刚回到家,江母的电话就过来了。   她记得今天是盛楚楚父亲的生日,询问儿子送了老丈人什么礼物。   江河自然如实地说了,隐去钢笔的牌子,然后又和母亲唠叨一下岳父白天生日上发生的事。   江母放下手机后,又是高兴又觉得没面子。   他儿子儿媳妇送钢笔,儿媳妇那没血缘关系的继姐送的是二十年的葡萄酒,相比之下,确实有点寒酸啊。   “咱们家还是太穷了!”江母走过来,捶着未到五十、晒得黑成炭导致比较显老、实则身体倍儿强壮的老头子。   她推着他,“老头子,咱们想办法赚点钱吧。”   闻言,江父转过身去,明显对这话题没兴趣。   去年家里的地征收后,他们有了一大笔在农村人看来很多的钱,江父觉得自己能躺赢,不需要再像以前那么辛苦地干活,应该可以悠闲地养老。   他也是这么说的:“咱们都到退休的年龄,手里还有点钱,可以享福了,赚什么钱呢?”   现在他最多每天种点菜、养点鸡鸭,剩下的时间就是去钓鱼、溜达和找人人唠嗑。   这样的日子,村里的老人哪个不羡慕?这日子多悠哉啊!   要是像那些儿子没出息的、一把年纪还得干活,老太太怎么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去找儿媳妇的茬?按他说,她就是闲得没事干,才总会想着去城里烦儿子和儿媳妇,都不懂得享受生活。   江母骂道:“退个屁的休!城里男人六十才退休,你还有十二年呢。”   至于她就更年轻了,比老头子还小两岁呢。   江母气道:“宝儿在城里压力大啊,他说养孩子太费钱了,都不想生了,你说怎么办?咱们不多赚点钱怎么行?”   说到还没见影儿的孙子,老头子的面色也变得凝重起来。   现在不同于以前,现在的孩子要精养,还要培养什么琴棋书画的爱好,这都得要费钱。   江父问:“那咱们能做什么?像以前那样养猪养鸡?”   他们儿子的学费就是一头头大肥猪换来的。在儿子大学毕业后,他们就没再养猪,孩子都已经培养出来,当然要享点清福。   江母沉思了会说:“可以养猪养鸡,这活又没多累!楚楚跟我说,我做的下饭菜,酸笋酸萝卜白菜和酸豆角什么的都是一绝,她带去学校都不够分。这些蔬菜咱们村多得是,来不及摘的都老了,只能拿来喂猪。还有竹笋,后山一大片多得是,村里人都懒得掰,咱们多腌些拿到城里卖。”   最后,她说道:“楚楚说了,她同事都想要买,我再打个电话给她。”   老太太的电话再次打过来时,江河已经躺在床上。   今天是岳父的生日,他陪着喝了不少的酒,喝得有点醉,不过洗漱过后,这点醉意消除得差不多了。   听到盛楚楚接电话时,朝那边叫了一声“妈”,他就知道是老太太。   他说道:“楚楚,是我妈又打电话过来了?你告诉她,我现在清醒了。”用不着她明天过来照顾他。   先前打电话时,因为他有些醉,老太太就心急火急,说明天要上来照顾他。   难为这老太太,对儿子的关怀简直无微不至。   原主是怎么觉得这种关系很幸福的?反正他就受不了,他怀疑老太太要是懂高科技,肯定得在他们房里装监控。   简直就是要将儿子攥在手心里,满满的控制欲。   盛楚楚正在耐心地与婆婆说话。   她被科普无数次解酒汤的做法,每次只要她老公喝一次酒,老太太就要叨念一次,她发誓这解酒汤至死都不会忘记。   这时,盛楚楚扭头说:“老公,妈说她想腌些酸笋酸豆角一类的下饭菜拿去卖,你觉得怎么样?”   江河回忆老太太的手艺。   说实话,是真的不错,起码他一个月不吃就惦记得紧。当初原主上大学,拿去的瓶瓶罐罐下饭菜基本过不了三天。   江河果断的将手机接过来,“妈,我先跟你订二十罐,我同事要。”   这活好啊,不累又能让老太太有点事做,钱不是问题,她不来烦他们才是最重要的。   这真不是他不孝,   主要是老头子和老太太现在真的很年轻,   他们的身体倍儿棒,比亚健康状态的他和盛楚楚都要强壮多了。   与其让这老两口用这过剩的精力来折腾他们,不如让他们去折腾事业。   别人鸡娃,他就来鸡父母,让他们来个事业焕发第二春。   江河夸奖的好话张口就来,“妈,你做的下饭菜一流!我吃了二十多年就没腻味过,你多做些,不然不够卖,如果人手不够,就叫上二姨妈。”   他那个二姨妈,真是闲着没事干,成天散发负面焦虑情绪,老太太就是受二姨妈的影响太大了。   说实话,原主的婚姻会一地鸡毛,二姨妈居功甚伟。   老太太马上道:“你不说我差点忘记了,你二姨妈种菜一绝,她家里的菜都吃不完。”   “也可以,菜不够就去二姨妈那里买一些,反正自家亲戚种的,便宜。”   母子俩商量完后,江母心满意足的挂断手机。   她拍着老头子的肩膀,雄心壮志地说:“明天你去二姐家收点菜,帮我打下手做点下饭菜,不用愁销量,你儿子的同事要二十罐,楚楚同事要十罐……哎,我做的下饭菜真受欢迎,够咱们忙活了。”   “你定价了吗?”江父嘀咕,“说不定只能卖个本钱呢。”   江母挥斥方遒的手顿了顿,随即用更大的力气拍到他背上:“咱们乡下种点菜哪需要什么本钱?不就费点力气,多少还是有得赚的。”   其实她说得也没什么信心,下饭菜这玩意儿谁不会做?可能真卖不了什么大价钱?   另一边,江河一把将盛楚楚搂在怀里,声音里都是得意:“我一直觉得我妈和二姨妈就是太闲了,才会成天找事。尤其是我那二姨妈,那就是焦虑负面情绪制造者,为儿子生、为儿子死,没儿子就会死,以儿子为中心的寡妇太可怕了。”   盛楚楚心里暗道,如果不是公公还活得好好的,婆婆八成是第二个二姨妈。   说实话,她一直觉得江河的二姨妈的脑子有点毛病,每次见面,她都会用看犯人的眼神盯着自己。   她就纳闷了,自己做什么招她惹她了?   江河丝毫没有为算计自己老娘而心虚,理直气壮地说:“我想个办法,让她们的下饭菜生意做起来,只要她们忙起来,就没时间没精力插手我们的生活。咱们的小家庭,你才是唯一的女主人。”   盛楚楚听后,反过来抱住丈夫,无比庆幸老公这么为她着想,不然她真不知怎么煎熬。如果要是离婚,她是不敢想的,离婚后她也无处可去,有继母的家已经不是她家。   她也知道自己的性格有些懦弱,又害怕孤单,没办法一个人生活。   而且老公不再像之前那般忙于工作、还丢给她一个极品婆婆。   “只要你像现在这样,我就一直跟着你。”盛楚楚低声说,目光有些幽暗。   江河的心疼了一下,他老婆的要求真的很低,她不过是想要一个正常的家而已。 第236章 236 妈宝男7   江母的下饭菜做好后,就送来城里。   送完后,她也没有在儿子儿媳妇这里多停留,马不停蹄地离开,因为她还要回去继续做下饭菜。这可都是钱,能赚钱的事,她还是很热衷的,主要也是儿子在那边催得急。   如此持续了大半年,江母时常接到儿子催要货的电话。   “啥?全部卖掉了?”江母整个人都傻住,她不敢置信地说,“我上周才给你送一百罐过去的!”   江河道:“妈,一百罐根本不够!你再做三百……五百罐,算了,干脆做够一千罐吧!大罐的比较好卖,多做些大罐的!妈,你做的下饭菜很好吃,以后说不定一个月一千罐可能都不够卖,我再帮你在网上推荐一下,说不定还能卖更多。”   挂断儿子的电话后,老太太开始抖着手指算钱。   在村里收的菜很便宜,小罐的纯利润五元大罐的十元……妈呀,这比养猪还赚钱呢!   仿佛看到一张张钱从眼前飘过去。   老太太精神抖擞地跳了起来,“哎哟喂,老头子,你快去收菜!”   她又给自己那二姐打电话:“二姐,多种点菜!我跟你说啊,我做的下饭菜太好卖了,我家宝儿说了,那个因什么网上根本不够卖的。”   这不过才半年啊,她这生意好像就做到全省去了?   她儿子说,以后物流会更发达,说不定她生意能做到全国……   老太太想到这里,只觉得头有些晕,整个人都像在云端上飘着一样,感觉不真实的同时,又满怀兴奋——有钱的兴奋。   另一边,江河放下手机。   他坐在椅子上,对着电脑打开淘淘网,由衷地感概:“果然,还是啃老最舒服。”   初期的网购真是财富密码,他稍稍操作,老太太做的下饭菜就已经卖到全省,只要质量不出问题,以后卖到全国也只是时间的事。   下一步就是让老太太去注册商标,各种证办起来。   李花村的土地很适合种蔬菜,大部分的蔬菜都是有机农家菜,质量本身就好,老太太的手艺又好,现在这种盛况他一点都不奇怪。   盛楚楚抓头毛巾擦头发,看到他坐在电脑前忙碌,便问道:“老公,你又在忙网上的事了?”   她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探头去看网店销售额。   “哇,目前为止,竟然已经卖出五千多罐了?”盛楚楚看得直咂舌,“单就上个月竟然卖出五百罐?妈的手艺也太受人欢迎了吧?”   江河拿起她脖子上的毛巾,为她擦头发。   盛楚楚不喜欢用吹风机,怕吹多了发质会差,他都习惯给她擦头发了。   盛楚楚笑道:“妈今天还打电话给我,说她成为全村最受欢迎的人,大伙都抢着要卖菜给她呢。”   她刚洗完澡,脸蛋红扑扑的。   这一年来,日子过得幸福,又没什么烦心事,赵琪经常和她开玩笑,说她逆生长,越来越漂亮。   “说不定哪天妈赚钱比我们还厉害呢。”江河拿吸水毛巾,揉着她的头发说。   这可不是开玩笑,他是真打算当个推手,让老太太成为李花村的首富。   老太太做的下饭菜本就好吃,更不用说他还在一旁暗示添加这个减少这个,厨神一出手,那做出的下饭菜味道好到百吃不腻,现在还只是个开始。   只要老太太忙起事业,他不仅能当个富二代躺平啃老,老太太也没空来管他们小夫妻俩。   江河在股市里随意地折腾几回,小赚一笔后就收手。   他也不贪心,钱要是太多,盛楚楚可能会不安,大富大贵的生活只会让她不知所措。她的心愿简单又纯粹,她只想当盛世下的小市民,知足常乐。   盛楚楚说:“妈这是为了未来的孙子呢。”   她不禁感叹老太太对孙子的执着,三不五时打电话给她,并且信誓旦旦向自己保证,儿子没用存不够养孙子的钱,那就由她这当奶奶的来,她保证将所有的钱都用在孙子身上。   老太太这一年几乎都在村里埋头做下饭菜,就没个空闲过,来城里看他们的次数屈指可数,即使上来了,待不到两天就要走,忙着回去收蔬菜做生意呢。   没了婆婆在其中搞事,老公又将她放心里捧手里,盛楚楚感觉这是她二十多年最舒服的日子,就连赵琪都不得不说,她婆婆虽然不做人,老公是真不错。   每次听到赵琪这么说,她就会反驳。   她婆婆现在也会做人了,不再插手他们夫妻的生活,因为婆婆自己会赚钱了,送来的东西越来越多。盛楚楚表示,其实那农家老母鸡汤她现在都快吃腻了。   上次,盛楚楚和赵琪去逛街的时候,还曾和赵琪说:“嫁给爱情是对的!”   随着赵琪的年纪大,她也经常被催婚,烦不胜烦,时常找盛楚楚吐苦水。   盛楚楚当时慎重地建议:“和喜爱的人一起生活真的很幸福,你也找个喜欢的人吧。”   不知赵琪有没有听进去,但盛楚楚希望她也能幸福。   听到电脑传来的提醒声,江河放下毛巾,   “啊,又有人下单,还是回头客呢。”   然后他开始操作,习惯性地复制粘贴,千篇一律的回话。   盛楚楚看着电脑屏幕,因为这一年,婆婆能赚钱,老公都不让她休息时间去补习班兼职,怕她太累。   “老公,感觉我们好像在啃老啊。”盛楚楚嘀咕,良心有些不安。   “我们哪有啃老!”江河理直气壮地反驳,“我天天当客服,给妈做推广做网页做广告,你几乎天天去帮忙找物流,帮妈寄下饭菜……你看,咱们可累了!哎哟,不行,等生意做大后,我得找个人帮忙,不能什么都我们自己干。”   他就是要啃老啊,怎么能事事都自己忙?这哪里像啃老?   再过两三年,才是物流井喷之时,到时可以拉条生产线办厂,说不定老太太会变成下一个豆瓣酱接班人呢?   江河觉得   这次的任务真不错,他要只顾好自己小家就够了。   就让老爹和老娘当个商场新秀,在前面冲锋陷阵吧。   说不定多年后,他们还能成一代传奇呢,年近五十创业什么的。   **   又是一年春。   李花村的春天很美,鸟语花香,空气清新,像世外桃源。   每到休长假的时候,江河和盛楚楚就会开车回村里,顺便帮忙,然后离开时,再拉走一后车厢的东西。   这天,江家的一家人都在忙活。   江父忙碌着清洗蔬菜,江母则在厨房里炒腊肉梅干菜,空气中飘荡着腊肉梅干菜的香味,让路过的村民都忍不住口水泛滥。   这腊肉梅干菜是新产品,江母炒好后,要封存进玻璃或塑料罐子里,然后放进冰柜保存,再找销路。   全家人都说她做的下饭菜的味道很好,肯定会受欢迎,但江母心里还是挺忐忑的,每次出新产品时,她都不太放心,怕亏钱。   盛楚楚坐在小凳子上清洗着罐子,和站在一旁切菜的丈夫聊天。   “村里真的很凉快,比城里好得多,晚上都不用开空调,就算盖被子也不热。”   她说的被子是夏天的薄被。   江河道:“你喜欢的话,等我们老了就回村里养老。”   盛楚楚想了想,点头道:“也不是不行。”   江家在村里的宅子里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墙角种着花,还有一棵很大的梨树。   江母是个勤快人,十分爱干净,每天都会打扫,院子里看着十分干净。   江家的房子是两层的楼房,两层楼共三百平米,房间很大,贴上了瓷砖。江母是个爱面子的,房间装的是水晶灯,晚上看着金碧辉煌,比城里的两房好太多了。   说实话,城里的房子除了是学区房外,真没什么优点。   这时,院门外传来一道吆喝声:“老江头,笋干收不收?”   院门打开着,几个拿笋来卖的老人进来。   江河抬头向他们问好。   说是老人,其实只是经常风吹日晒,外表显老,实际上也就五六十岁。他们这把年纪在城里找不到什么工作,高强度的工作又做不来,索性就留在村里帮忙照顾孙辈。   和全国大部分的村子差不多,李花村的人口也以留守老人跟孩子为主。   盛楚楚听着几个人的交谈,手上的动作不知不觉慢了下来。   “老江头,你婆娘真厉害啊,以前山上的竹子越来越多,笋老了都没人挖,现在好啦,总算有去处了。”   “咱们这把年纪了,只能在村里种种地、养养孩子,谁想到种点蔬菜也能卖钱呢。”   “我这个月赚了五百呢。”其中看起来最年轻的一个老人说,“老江头,你们家一直收蔬菜的话,我可以再翻一块地专门种菜。”   江父正在称笋,闻言忙道:“当然收,一直收,不收的话提前跟你们说。”   等他称完所有的笋后,将现金递了过   去,“不过咱得说好了,你家的菜不能打农药,化肥也不行,得是绿色有机蔬菜,城里人就讲究这个。”   他们家的下饭菜卖得不便宜,这是为啥?除了好吃,当然和蔬菜的讲究有关。   在场的人纷纷点头。   “我知道,不就麻烦一点而已!放心,我吃啥菜就给你送啥菜,乡里相亲的,不骗人。”   他们收了钱,准备离开时,江母端着一盘腊肉梅干菜出来。   “你们先别走,帮我尝尝味道怎么样?”她招呼这些村民,“有啥缺点一定要说啊。”   院子里的人都过来尝了味道,一个个点头说好吃。   以前江母也做过下饭菜,他们只知道好吃,没想到还能卖钱,不过这羡慕也羡慕不过来,村里哪家不会做点腌菜下饭菜,但就江家的做得最好吃。   等村民们离开,江父江母重新进厨房忙碌后,盛楚楚终于收回视线。   她由衷地说道:“妈真的好厉害啊!”   没想到以前只会对她鸡蛋里挑石头找茬的婆婆,居然这么有经商才能,真的将生意做了起来。如果是年轻人,她还没这么惊奇,问题是婆婆都要五十岁的人了,以前也只是一个农村的老太太呢。   盛楚楚一边将罐子倒扣在阳光下晾晒消毒,一边说:“还有,这个月我不是转了一千五到妈的账户上了吗?然后妈反过来打了三千给我。”   她当时真的惊讶得不行,她还记得之前婆婆买金镯子的事呢,她一直以为婆婆只会想办法从她口袋里抠钱的,真是受宠若惊。   “我也厉害。”江河将腌好洗好的酸豆角放到砧板上,菜刀微动,长短一致的豆角仿佛尺子量般整齐。“没有我推广,妈怎么可能财源广进?”   至于不动声色地帮助江母调味的事,就不必说了,反正在这对婆媳心中,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形象十分牢固。   他朝老婆说:“那钱你收着吧,这算是咱们的辛苦费。”   晚上,罐子都消好毒后,江家一家人齐上,将江母炒好的腊肉烧梅干菜装罐。   等做完后都已经晚上十点,众人的手酸得不行。   他们也没多说什么,洗洗就睡了。   第二天,一家都起得很晚。   江河和盛楚楚醒来时,都已经九点多。   江母难得的没有说什么,她端来两碗馄饨给两人当早餐。她现在很忙,没空做饭,索性就提前包了饺子、馄饨和包子之类的冻在冰箱里,吃的时候再煮。   对此,江父表示有意见,这钱赚多了,生活水平咋还下降了?   江河觉得累,最重要的是,他不想自己老婆跟着累。   他边吃馄饨边说:“妈,可以考虑拉条生产线吧,用机器做,人工太累了。”   老太太做饭的水平确实不错,这也是她能底气十足的在厨房里对盛楚楚指手画脚的原因。   江母的手打了个哆嗦,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满脸不可思议地问:“儿   子,你的意思是,弄个工厂?”   她不过是做个下饭菜,也可以搞工厂?   那不是应该什么高端的产品才建工厂的吗?这做道食物咋也能建厂?   “人家豆豉豆瓣酱都能办厂,下饭菜又差哪了?”   江河耐心地和老两口分析,“二手的也没那么贵,运气好的两三万块就差不多了。听说十月份时,省城有个农产品展销,妈,我们去申请个柜台,等这名声出来,销量也会上来,到时每个月上万罐不是问题……”   江母猛地摇头:“不成不成!”之前她才狠下心买了几个二手大冰柜,花了上万块钱呢,她都快心疼死,更别说买生产线。   “妈,如果一个月上万罐,那月入好几万,您不心动吗?”盛楚楚忙跟着说服婆婆。   江母只觉得一阵头晕。   她现在一个月能赚好几千,都觉得自己是能耐人了,要知道儿媳妇的工资,一个月到手的还不到四千呢。   江母终于心动:“如果有这么大的销量也不是不行啊。”   江父默默地拿出烟斗,手抖得都点不着火柴。   之前征收地的钱,还剩八万,对老两口而言,已经算得上天文数字。   于是他犹犹豫豫地朝江母说:“老婆子,要不,咱们试试?”   江河在一旁鼓动:“没错,反正失败了还可以将生产线转卖出去,亏也亏不到哪去,如果成功了那就……”   江母一锤定音,“咱们家就是村中首富了!”   现在的村里的首富不是江家,江家征地时,因为地段好征得又多,得了整整二十万,但他们还完债务后,剩下的钱就不算什么。   江母之前有底气跟着儿媳妇对着干,何尝不是因为这几万块。   她有钱,不用靠儿子和儿媳妇养,可以任性地造作。   江父还未满五十,就想躺赢也是因为有这几万块,他们一辈子生活在农村,没征地前,从年头辛苦到年尾,一年就几千块,入不敷出。   但老两口是真的没想到,在城里养孩子成本居然这么高,一节钢琴课居然要两三百,一罐进口奶粉也要好几百,儿子嚷嚷太花钱不想生孩子。   还是得搞钱,等江家成为李花村首富,他们可以要两孙子!   盛楚楚表示压力很大。   两个孙子?她一个都保证不了,要是都是姑娘怎么办?李花村真的挺重男轻女的,她婆婆更是个中翘楚。   就在盛楚楚对未来感到不安时,江河走过来,趁老太太没留意,轻轻地握了一下妻子的手。   他朝两老口嚷嚷着:“爸、妈,说啥哩,我一个都不生!”他一副自私自私的嘴脸,“姑娘还可以考虑生下来,反正姑娘家养大了,嫁出去一了百了。儿子实在是太费钱,吃得又多,等他长大后还要给他买房子、帮他娶媳妇,生了孩子后,还得考虑奶粉钱……哦,还得帮他带孩子,我可不要像你们一样辛苦!”   这下子,江父也没办法保持沉默了。   此时这个高壮黝黑的中年男人恶   狠狠地说:“养儿防老,江家的风水不能断在你这一代!”   江河马上道:“养老的事我已经想过了,只要不生孩子、养孩子,就能存下一大笔钱,到时我去养老院,五十就可以退休。如果生了儿子,就要像你们一样,五十岁还得想法子赚钱,划不来,划不来!”   江母出奇地愤怒,以前她看着儿子时,怎么看怎么爱,现在真是越看越不舒服。   这是咋回事,这两年儿子咋就喜欢和老娘对着干了?   相比之下,儿媳妇怎么看都顺眼。   “你只管生!”江母拍着自己的胸脯,发狠道,“孩子咱们来养!”   江河还是一脸不乐意的表情,“就你们这点钱……哦,当乞丐养还是可以的,不读什么书,不上什么补习班兴趣班,养到十八就丢出去让他自生自灭!”   江母差点被他气晕。   她咋不知道,自己怎么养出这么自私自利的儿子?这虎毒还不食子呢。   江父同样气不过,拿起扫把直抽:“让你当乞丐养,让你当乞丐!咱两口子辛辛苦苦送你上大学,给你买房给你娶媳妇,每一分钱都花在你身上,你就不能学学咱们?”   江母看到时,心疼得一抽,随即想到儿子的话,又不心疼了。   她一把拉着儿媳妇回房,用生平最和蔼可亲的声音跟她说话,“楚楚啊,宝儿太不像话,你辛苦了。”   盛楚楚担心地看着外头“大杖则走”——上蹿下跳的老公,知道他是故意气父母的,他私底下不止一次说过,他更喜欢女孩,不想要儿子。   不过她这颗心倒是一下子就定了呢。   她觉得就算自己真生下女孩,老公肯定也会有办法扭转老两口的想法。   江母拿出一张银行卡,朝儿媳妇笑得格外慈祥。   “楚楚,这张银行卡你收着,里面有一万呢。”她小声地说,“你千万别听宝儿的,孩子还是要生的,最起码得生一个,咱们家不能断了香火的。”   盛楚楚的嘴角抽了抽。   老太太突然对她这么好,都舍得给她钱,让她觉得就像在做梦似的,现在出去,谁还说她婆婆是恶婆婆?   她的目光转向她老公,发现他已经从门口窜了出去,公公中气十足地拎着扁担,追在后面。   看样子,公公再活三十年绝对没问题。   老太太见状,风风火火地追在后面怒吼:“刚吃完早餐跑个屁啊!都给我回来,帮我浇菜烧水,我还要杀鸡呢!”   然而那对父子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发现儿子和老头子都靠不住,老太太只能气乎乎地拎着菜刀,自己去鸡舍抓鸡,所到之处,真鸡飞狗跳。   盛楚楚看到这一幕,再次沉默了会儿,看来婆婆也能再战三十年!   事实证明,她的想法是正确的。   十月份的农产品展销会后,江河给他们的厂弄来几万罐的订单,又搞来一条生产线。   老太太将家里后院的空地买下来。   等各种证件都办下来后,李花村终于有了第一个工厂。   虽然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厂,除了江家老两口,他们只请了两个员工。但看到江河笑得无赖的模样,盛楚楚不知为何,心中有了这小厂绝对不会止步于此的预感。! 第237章 237 妈宝男8   刚过完年,盛楚楚就怀孕了。   江河看着手上的检查单,神色凝重。   原本的故事线上,盛楚楚这个孩子是在江母的瞎折腾下没了的,盛楚楚的身体也受到很大的伤害,导致后来不能生了,这让她半生都不得开怀。   盛楚楚原本得知自己怀孕后满心的喜悦,在看到丈夫的神色时,不禁退了下去。   “怎么啦?”她问得很小心,“难道你真不喜欢孩子吗?”   难道他当初那些话,不是用来骗公公婆婆的,而是他真的不喜欢孩子?   注意到她话里的忐忑,江河忙敛去脸上的神色,将她搂住亲了亲。   他温声说:“我是在想,怎么从爸妈手里弄点钱养孩子呢。咱们的孩子就要最好的,吃的用的,只要贵的,不要对的!公子王子怎么养,咱就怎么养!”   说到最后,他意气风发,仿佛真是这样。   盛楚楚不禁噗哧一笑,“咱们就是普通人,按普通人的养法就好了。”   她说着,温柔地低头摸着现在还没有显怀的肚子。   其实她现在什么感觉都没有,更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还是前两天,老公嚷嚷着要去医院检查,说他梦见孩子来了,今儿说什么也将她带来医院作个检查。   没想到,检查结果表明,她竟然真的怀了。   听说一孕傻三年,这道理或许放在准爸爸身上也适合。   听她老公这话,他怎么可能不喜欢孩子呢。   “从我妈那里弄钱是必须的!”江河恶狠狠地说,“他们当初可是说了,养孩子的费用他们包了。”他一边算计道,“他们那个厂子从头到尾都是我在跑……啧,真以为开个厂这么容易啊?”   说到这里,江河就挺无语的。   等厂子的规模大了,还得送老两口去继续学习才行,他们还真以为现在厂子月入数万是他们的功劳呢,风雨全被他在背后拦下来了。   不然,还以为两个没见识的农村老头老太真能将一个厂办起来?   知道老公辛苦的盛楚楚垫起脚,奖励地亲了亲他的脸。   江河笑眯眯地将另一边脸凑过去,表示这边也要亲。   这时,产科的门大开,已经吃了不少狗粮的中年女医生决定棒打鸳鸯。   “注意,怀孕后不能同房,再恩爱也要忍着啊。”   盛楚楚的脸顿时红得像番茄,又羞又恼的拉着她老公要离开,偏偏那男人一副不要脸的模样回复医生。   “我知道,三个月后就可以同房了,我会很小心的!”   这也太大声了,只怕这边全产科的医生护士的孕妇们都听见了吧?   盛楚楚羞得拿病历本挡住脸,思考着下次产检时,是不是要换个医院算了?   既然怀孕了,还要从老太太那里拿钱来养孩子,这消息自然不会瞒她的。   回到家,江河就给村里的老太太打电话。   “什么?!!怀上了?多久了,楚楚现在感觉怎样?”江母对着电话那边连连追问,满脸惊喜,“你们等着,我马上过去!老头子,快抓几只鸡给楚楚补补。”   江父也高兴得不行,将几只鸡往蛇皮袋里塞,在蛇皮袋上弄几个孔,一把将鸡的脑袋揪出来,以免被闷死了。   他一边给老婆子收拾东西,一边问:“你去几天?咱们的工厂可少不了你。”   江母一脸挣扎之色。   其实,她挺想陪儿媳妇的,毕竟这是珍贵的孙子,年轻人什么都不懂,哪知道孕期吃什么对孩子有好处啊。她如果陪在儿媳妇身边,孕妇吃什么、喝什么,都由她来决定,儿媳妇肯定会被养得白白胖胖的。   可是工厂这边确实也离不开她,没一个能顶事的。   江父忙道:“老太婆,你不会想陪儿媳妇到生产吧?我跟你说啊,你要是两天不回来,厂子就得歇。”   他的厨艺可不好,实在做不出能下口的下饭菜。   江母顿时气恼地瞪了老头子一眼,第一次觉得,这些男人都是没用的,一点事都顶不住。   咋就这么没用呢?明明天天看着她做下饭菜,竟然也不学着点。   此刻的江母完全忘记了,以前她还和盛楚楚说过,男人是天,进厨房做饭这事会消磨他们的意志的说法。   江母大包小包地来到儿子家住了两天,这期间,她对盛楚楚嘘寒问暖,每次看向她肚子的眼神特别慈祥。   盛楚楚喝着江母特意熬的鸡汤,这次的鸡翅鸡腿全是她的,但她并没有多少高兴。   特么的,谁能告诉她孕吐这么痛苦?   现在她每当闻到鸡汤味就吐,一点油腥都闻不得,最后只能吃白粥就着酸腌菜。   江母却是惊喜得不行,爱吃酸的好啊,肯定是个男娃!   高兴得不行的江母赶紧回村做酸腌菜,只要儿媳妇能给老江家生个大胖孙子,她可以承包全村的蔬菜去做酸腌菜!   江父边洗菜边问:“老太婆,这是下一个产品吗?”   “什么下一个产品?”江母的心思都不在他身上。   她用心地将白菜和萝卜码在瓦罐里,这是给怀孕的儿媳妇吃的,卫生方面一定要十分讲究。   等江父又重复一遍,江母这时终于听清楚。   “哦,这是给咱们儿媳妇做的,她现在就想吃点酸的。”江母眉开眼笑地说,“爱吃酸的好啊,肯定是大胖小子!行了,这时候他们应该已经下班到家,我给儿子打个电话……哎呀,真是不放心,也不知道楚楚有没有按我给的食谱吃饭。”   江母先给儿子打电话。   接到电话的江河说:“妈,你真不用天天打电话过来的。”   他现在非常庆幸,幸好给老太太搞了个工厂,不然肯定会一天几十个电话将人搞疯,他老婆也没办法好好地正常生活吃饭,这对孕妇可不好。   江母不理他,问道:“楚楚今天吃了啥?”   江河将手机放到流理台上,一边做饭一边回话:“你问这个?嘿呀,我怎么可能按你给的食谱让她吃?反正鸡鸭你们留着,别拿过来了。”   “现在楚楚吃啥都吐,用不着吃那么好,给她点白粥酸菜就成了。”江河理所当然地说着渣男不如的话,“鸡鸭给她吃多浪费。”   那边的江母气得差点将手机捏碎。   那种“我儿子天下第一好、谁也配不上”的滤镜终于破碎,明白自己这儿子,其实就是个渣。   江母忍着气说:“宝儿啊,咱们节俭得节俭对地方,楚楚现在怀上了,得吃点有营养的东西,这对她肚子里的孩子好。”   江河边煮着酸汤肥牛,边回电话:“妈,吃再多的肉也吐光了,多浪费啊!您一直跟我说,过日子要节俭……”   旁边的盛楚楚深深地吸了口酸汤肥牛的香味,吞了吞口水。   要不是她怀孕了,还不知道原来她老公的厨艺这么厉害。   最后,江母气急败坏地挂了电话。   她转身就抓着老头子的衣服,破口大骂:“老头子,儿子真是太过分了,儿媳妇肚子里的可是咱老江家的孙子啊!儿媳妇虽然是外人,可孙子是他的血脉啊。”   江父的气却是不打一处来,骂的却不是儿子,是老太太。   他生气地道:“就因为你老是和儿子说儿媳妇是外人,所以他不将自己老婆当自家人看,才会连只鸡都舍不得给媳妇吃。”   还不是老太婆自己作的孽?现在好了吧,知道后悔了吧?   “那、那怎么办?”江母一时间没辙。   江父想了好一会儿,“要不,你多打点钱给楚楚吧,让她多买些肉吃。听说城里人上班时,喜欢点外卖,让楚楚吃点好的,想吃啥自己买。”   江母只能点头。   这钱不能打给儿子,那是肉包子打狗,绝对进不到儿媳妇的肚子里。   纵使如此,江母仍是十分不放心,想去城里看看儿媳妇。   于是她将老头子和厂里的两个员工使唤得团团转,总算抽出时间去城里看儿媳妇。   江母这次过来,同样没有打电话告诉儿子儿媳妇,打算来个突击检查。   然后她就看到儿媳妇在吃东西。   她满脸不可思议地问:“楚楚,你就吃这个?”   盛楚楚点头,昨晚吃的酸汤鱼实在是太腻了,今天吃点酸豆角配白粥正好解腻。但江母不知道啊,她只知道,自己儿子果然是个渣,老婆都怀孕了,竟然苛刻她的口粮。   江母沉默好一会儿,想骂儿子又不知道该怎么骂。   都是她自己造的孽。   虽然她现在仍是没改变想法,觉得儿媳妇就是外人,不能对她太好,可儿媳妇肚子里的孩子是自己人啊。   “这钱你拿去,买点好吃的。”江母悄悄地塞了个红包给盛楚楚,“千万别让宝儿发现了。”   盛楚楚下意识的捏了捏厚厚的大红包,这个厚度,起码一万以上吧?   她睁了大眼睛,恍惚间想起以前的事。   当初她第一次见家长时,江母只给了她一百的红包,后来江母更是种种骚操作,家里的鸡鸭身上最好的部位永远都是丈夫的。   和今昔对比,她有种婆婆被人夺舍的感觉。   江母偷偷给儿媳妇塞完钱后,又去骂儿子。   “宝儿啊,你媳妇怀着孩子呢,得让她吃营养点。”江母气得直拍儿子的背,“家里的鸡鸭你别省啊!我和你爸又养了上百只。这大人好了,孩子才会好。”   江河暗暗翻了个白眼。   就因为你养了这么多,楚楚天天喝鸡汤都喝腻味了,才会不想喝的。   江母不能在城里久留,离开前,她给儿子塞了一笔钱,叮嘱道:“这是给楚楚的伙食费,只能用在伙食上,你别挪用了!还有那个燕窝、鲍鱼和海参,听说对孕妇好,你去给楚楚买,没钱就跟妈说。”   江母千叮万嘱儿子,让他好好地照顾儿媳妇后,一脸不放心地离开。   她很想过来亲自照顾盛楚楚,可是厂里的活计离不开她,老头子没了她,甚至连饭都不会烧。   还好儿子还是听话的,基本上他干了啥都会跟她说,但即使这样,江母还是不放心,只要有时间,就打电话和儿子儿媳妇聊天,遥控他们的生活。   江河被电话轰炸得实在不耐烦。   老太太生怕打电话会影响到孕妇休息,所以这电话全都打到他这里来。只要有空就打,也不看看时间,更不管他休息好不好?   他现在哪里还是“妈宝”,他妈已晋级“奶宝”了。   于是不孝子再次上线。   江河故意说:“妈,楚楚是瘦了点,这不是很好吗,省得生完孩子还要减肥。”   老太太只知道大胖小子,却不知道孩子要是太胖,会对母体不好。在他精心的照顾下,楚楚身体的健康状况十分好,连给她体检的产科医生都夸他照顾得精细。   “什么?太瘦了不好?妈,您要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孩子不瘦就行了。”江河漫不经心地说着,盯着今天新鲜出炉的B超影像。   嗯,孩子健康就好,还是别太胖了,到时候不好生。   江母大怒:“儿子,你还记得你小学时的寓言故事吗?你现在和那个只要葫芦的人有啥区别?”   “我警告你,楚楚要是瘦了,我跟你没完!”   江母最后气呼呼地挂断电话。   盛楚楚坐在一旁,捂着嘴巴直乐,然后说:“老公,过两天婆婆肯定会杀上来给我零花钱了。”   她老公每次气婆婆时,婆婆的反应就是给她塞钱,她现在都已经存了好几万。   这笔钱在她看来,就是巨款啊。   江河放下检查单,过来为她捏有点肿的腿:“所以说,所有的礼物都是有代价的。”他举例道,“你看那金镯子没白买吧?它以其他方式回来了。”   盛楚楚继续笑。   笑了会儿,她的情绪有些低落,“老公,妈昨天晚上跟我说,让我辞职。”她咬着嘴,“我不想辞职,我觉得现在精神还挺好的。”   “这事交给我!”江河淡定地将事情揽下来。   这种事实在太好解决,只要告诉老太太,楚楚教书等于是胎教,孩子会变得更聪明,她马上没意见。   盛楚楚睡着的时候,嘴角都是弯的。   自从她怀孕后,她胖了一点,不过肤色白里透红,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   **   启明高中的办公楼是新建的,卫生间很大很讲究,蹲坑很干净,学校甚至贴心的搞了个马桶,方便孕期的女老师。   盛楚楚趴在盥洗台吐了一场后,从卫生间出来,脸色还有点苍白。   赵琪惊住了,“天啊,楚楚,你脸色怎么这么差?”她赶紧过去搀扶住盛楚楚,担心地问,“是不是你婆婆又折腾你了?”   孩子还未满三个月,盛楚楚本不想说这事的,他们那里有风俗,孩子没满三个月最好不要往外说,还没坐稳胎。   不过见赵琪越说越离谱,她只得实话实说。   她小声地和好友说:“不是,我怀上了,孕吐呢。”   赵琪整个人都呆住了,随即欢喜地说:“真的?哎哟,我这是要当干妈了。”   等中午时,看到盛楚楚刚吃两口饭又忍不住吐时,赵琪开心的情绪减少许多。   难道怀孕的人都这样吗?这也太难受了吧?   盛楚楚吐得厉害,只要有心人都看眼里,然后几乎全校老师都知道盛楚楚怀孕了。   黄丽丽有些嫉妒地看着脸色虽然有点苍白、但精神状态其实还不错的盛楚楚。   她生完孩子不久,休了三个月的产假,现在回来上课,整个人看着胖了一圈不止。她在心里冷哼,再怎么漂亮的女人,等生完孩子都会变成黄脸婆,到时候盛楚楚肯定和自己不相上下。   “哎,盛老师,瞧你这憔悴的模样,真是太可怜了,肯定是孕吐严重吧?”黄丽丽说着同情、实则炫耀的话,“你该不会现在还要下厨吧?像我怀孕的时候,我老公专门请了保姆来照顾我,我连厨房都没踏进过一步呢。”   “还有,现在也有专门的保姆照顾孩子,我才能安心上班。”   黄丽丽当然只说好的,没说丈夫一家子要求她放弃工作、回家专门照顾孩子的事。   她无疑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一个女人如果待在家里做家庭主妇,经济上的安全感先不谈,有工作和没工作的女人状态是不一样的。   没工作的女人,渐渐地与社会脱节,她们的脑子只会越来越僵化,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打转的结果,就是变成和男人无话可说的黄脸婆。   她这份工作虽然工资于夫家而言是九牛一毛,但却受人尊敬,社会地位高。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不可能辞职回家当黄脸婆的。   黄丽丽心里幸庆,幸好她的奶水不足,喂着喂着几乎没奶了。   她那婆婆都快气死了,各种看她不顺眼,他们认为吃母乳的孩子更聪明,如果孩子不聪明,肯定是她的原因。   黄丽丽一边对自己的孩子感到抱歉,一边为自己庆幸,孩子不用喂奶了,又有婆婆和保姆在,她才能顺利返工。   赵琪也顾不上她炫耀的行为,问道:“黄丽丽,你孕吐吃什么?能介绍一下吗?”   黄丽丽继续吹,当然干货也是要说的。   “我那时也吃不下,成天抱着酸杨梅吃,越酸越喜欢,现在杨梅还没出来呢,可以考虑一下梅子。我老公请的保姆做的酸汤粉我很喜欢吃,还有她还擅长用子姜做腌泡酸姜,我回去问她能不能做点,拿来送你。”   女人怀孕是真的不容易,孕吐脚肿脚抽筋胎动……身体各种不舒服就罢了,还要面对心理上的压力。   怀孕的那段时间,黄丽丽的压力真的很重。   那些有钱人都重男轻女,她当时真怕自己生出的是女儿,幸好,后来她生的是儿子。   黄丽丽想着,同情的目光落到盛楚楚身上。   她听说,盛楚楚的婆婆所在的李家村重男轻女更厉害,只怕盛楚楚会和她一样,经常失眠吧。   “那就谢谢了。”盛楚楚朝她温柔一笑。   她的性格绵软无争,从来不将黄丽丽的针对放心里,而且黄老师的战斗力还没她婆婆十分之一呢。   就在这时,有一名老师叫道:“盛老师,你老公来了。”   江河拎着食盒走进教师办公室。   学校每年的年底都有烧尾宴,家属可以出席,几乎所有教师都认识他,给了他个“最帅家属”的称号。   平时家属也可以给老师送餐过来,只要登记好就行。   江河来到他老婆的办公桌前,说道:“楚楚,抱歉,我本以为时间足够的。”他脸上露出歉意,“有个客户临时找上来,你还没吃吧?”   盛楚楚呆呆地看着他,今天是工作日,他居然还回家给她做饭了?   启明高中的办公室按年级分,高三的办公室是最大的。   现在是中午吃饭时间,办公室里的老师还真不少,大帅哥来给怀孕的妻子送饭,一下子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哎哟,这也太|恩爱了吧。”   赵琪笑眯眯地将盛楚楚办公桌上的东西放到一边,说道:“她刚才吃了几口全都吐了,你送得还算及时。”   江河下午急着上班,将食盒放下就要离开。   “餐盒不洗也没关系,等我回家再洗。”他对赵琪笑了笑,“赵老师,楚楚就麻烦你帮我多照看,有什么事就打我电话。”   等江河离开,周围的老师都围过来,好奇死了。   “盛老师,快快快,打开盒子,让我们看看你老公给你做什么菜了?”   “不是说你老公十指不沾阳春水吗?他做的能吃吗?”   盛楚楚打开食盒,首先一股酸香味儿弥漫开来,一时间,众多才吃过中饭的老师又饿了。   金黄的汤水里泡着猪肉丝、火腿丝、鱿鱼丝、海参和豆腐丝等食材,看着就挺家常的,但闻着比很多高档酒店做的还要让人垂涎三尺。   “楚楚,你吃得完吗?”赵琪吞了吞口水,她不介意帮忙的。   然而盛楚楚闻到这味道,胃口大开,只分了三分之一给她,然后端起蒸得香软的香米饭开吃。   赵琪埋头吃饭,已经不会说话了。   她回味着嘴巴里的味道,缓缓扭过头问盛楚楚:“我知道为什么你婆婆这么凶,你都要嫁江师兄了。其实你是冲着他的手艺来的吧?楚楚你也太过分了,他有这么好的手艺你都不说,你就这么舍不得他为别的女人做饭?”   盛楚楚瞪了她一眼:“他也是最近才开始做饭的,他随便看看视频就会了,我怎么知道他这么有厨艺天份。”   “天啊,就冲着他这厨艺,嫁他就值了。”赵琪一脸夸张,“黄丽丽的婚宴请的不是什么米其林大厨吗,说实话还没老公做得好吃。” 第238章 238 妈宝男9   黄丽丽正好听到这话,气乎乎地走过来。   她先是瞪了赵琪一眼,然后没好声气地对盛楚楚说:“看你也不像没胃口的样子,你的酸腌子姜没了!要吃找你老公做去!”   黄丽丽心里那个酸啊。   学校里,就她和盛楚楚是对照组,两人都是美人,她嫁给金钱,盛楚楚则嫁给爱情,虽然她也会为帅哥心动,但她更为钱心动。   她一直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一直认为自己是人生赢家。特别是先前有盛楚楚这个对照组时,觉得自己嫁给金钱是对的。   但是,为什么现在突然觉得很不是滋味呢?   老公亲自下厨给怀孕的妻子做饭?呵呵,她那又矮又丑的老公下辈子都不会做的。   现在她们还是对照组,只是盛楚楚这对照组已经开始逆风翻盘。   赵琪的眼睛一转,她太清楚黄丽丽的小气劲儿了,最受不了别人比她强。特别是她和盛楚楚都是美人,也前后差不多结婚,最喜欢和盛楚楚作对比。   于是她拉起盛楚楚的手,故作夸张地问:“楚楚,你这玉镯子多少钱?”   盛楚楚刚吃饱呢,身体和大脑都处于舒适状态,动都不想动,除口说:“十万吧,我婆婆给我买的,说玉石对孩子有好处。”   不少人都惊讶地看过来。   盛楚楚那恶婆婆居然舍得给她买这么贵的镯子?就算只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挺大方的了。   赵琪看着黄丽丽难看的脸色,心里舒坦极了,故意道:“听说你婆婆的工厂越办越大了?她的江家下饭菜都走出省了吧,以后肯定走向全国。”说着她哎哟一声,“她最近对你嘘寒问暖的,给钱给得这么大方,真是太让人羡慕了。”   黄丽丽心里冷笑,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盛楚楚婚后是什么样的,她还记得呢,那种恶婆婆,一看就是将儿媳妇欺负死的。   现在不过是刚怀孕,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才会对儿媳妇这么好。   等生下来后,就看吧。   黄丽丽提醒道:“你就祈祷你肚子里的是儿子吧,听说李花村那地方非常重男轻女。”要是生个女儿,那就搞笑了。   盛楚楚脸上的笑意淡了下来。   赵琪恶狠狠地瞪了黄丽丽一眼,冷笑道:“你也快抓紧时间减肥吧,你比没生孩子前胖了起码三十斤吧。”   黄丽丽不以为意,得意洋洋地仰头:“我老公给我请了产后健身的教练,最多半年我就瘦回来了。”   心里再次庆幸她没奶了,不然真过不了婆婆这关。   盛楚楚伸手扯了扯好友的衣服,真没必要吵的,自己过什么日子只有自己知道。   她觉得黄丽丽老爱在她们这些同事面前炫耀金钱和首饰,说不定是她过得没大家想像中的幸福,只能用这些身外之物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真正的幸福是不用炫耀的,就像她。   接下来的日子,江河天天过来送饭。   盛楚楚的肚子终于遮不住,不只是老师,连学生也发现了她的变化。   有老师夸道:“盛老师真漂亮,人家是怀孕变丑,她却越变越漂亮。”   黄丽丽哼了一声,“她这是被当成生育机器了,我看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个男的还好,如果是个姑娘,你看她婆婆翻不翻脸。”   说到这里,她再次为自己的好运气祈祷,多亏她生的是儿子啊。   黄丽丽这么说的时候,浑然没想到,自己在她婆婆眼里,同样也是个生育机器。   其实盛楚楚心里也有这样的担忧,婆婆看着就是重男轻女的,如果是女儿怎么办?   然而江河并不担心。   他已经从系统那里知道,他老婆肚子里的是男孩。其实他更喜欢女儿,看他做过的任务就知道了,儿子都是拿来坑的,闺女是拿来宠的。   江母在楚楚肚子里的孩子大到可以检查性别时,迫不及待的打电话过来。   “宝儿,妈跟你说啊,你二表姐的同学在咱们镇中心医院这边的妇产科里,多花个两百块就能知道孩子的性别了……”   江母得意地叉腰,她现在在村里非常厉害,人缘那是数一数二的,多得是人上赶着为她提供服务。   江河故意道:“妈,我跟你说啊,我希望楚楚肚子里的是女孩。”   说这话时,他微微眯起眼。   如果老太太说是女儿就堕掉的话,他发誓要让她好看!管她是不是提供功德的任务人。   闻言,江母翻了个白眼,“放心,是闺女也没关系!”   成天听儿子念叨闺女的好,心心念念说要生闺女,江父江母当然不会跟他对着干。   儿子越来越叛逆,他们也没办法。   她接着说:“我们家又不是那种穷得交不起超生费的,妈现在可能干了,多少都可以生!超生费给你们交!”   江河知道,再过几年就可以随便生了,但女人生孩子太伤身体,他不想让老婆受这个罪,一个就足够了。   二胎是不可能的,谁让他生二胎,马上去结扎。   “妈,我跟你们说啊,我们只生一个,这一个不管是男是女都不生了,这年头养孩子多费钱啊。”   虽然知道盛楚楚肚子里的是男孩,但江河就是不想对父母说好听话。江母给盛楚楚打电话时,开口闭口都是孙子孙子,每回挂断电话时,盛楚楚的眉头就蹙起,一副不安的模样。   每当看到这一幕,江河心里就生气。   孕妇的情绪是最受不得刺激的。   江母怒吼的声音从电话传了过来:“不行!咱们家得要孙子,孙子才能摔盆!女孩子都是泼出去的水。”   旁边偷听的江父也忍无可忍:“儿子啊,孙子才能传宗接代,死后才有人祭拜。”   江河冷笑道:“我知道了,原来生儿子是为了继承祖传的坟墓!”   不等老两口说话,他继续阴阳怪气地说:“爸妈,姑娘也可以继承的,还省钱!   我跟你们说啊,   这年头只有娶不到媳妇的光棍,   没有嫁不出去的姑娘,生女儿的话太省钱了,都不用怎么培养,反正长大了,嫁出去了事,还能换大笔彩礼……”   江河故意说着反话。   就因为他知道楚楚这胎是儿子,才会让想要孙子的老两口辛苦为孙子奋斗;如果是闺女,他早就自己奋斗,他的女儿,他怎么舍得让她过苦日子?!   江母气过后,冷静下来,“宝儿,你告诉我,你说这么多是不是不想花钱!”   她觉得完全看透了自己这儿子,她怎么就生出这么小气抠门的儿子?   “妈,我就是觉得医院居然要孕检,太费钱了!您看啊,每个月都要去医院检查,妇产科医生说什么为了孩子以后聪明健康,一定要检查……妈,我觉得吧,我跟楚楚都很健康又聪明,这检查就不必了……”   江河决定继续啃老,他心不顺啊,不坑坑老头老太太他不顺服!   为了孩子健康聪明?   江母果断地打断儿子的话,“钱我出,带楚楚去检查,不去别叫我妈!”   挂断电话后,老两口互相看了一眼,然后直叹气。   也不知道他们儿子这两年来怎么变得这么多,越来越不听话了。幸好他们有个听话的儿媳妇,她又是个喜欢孩子的,生二胎这种事找儿子没用,还是得找儿媳妇。   另一边,金龙影帝挂断电话,金龙影后走进房间,捂着嘴巴直乐,对孕检的担心全飞了。   不过她还是有些担心,“老公,要是妈知道你对她演戏……”   江河摸着她的肚子,“我也没全部说假话啊,我是真的希望这个孩子是个姑娘。”他一脸遗憾,“可惜,我有预感,里面是个淘气小气。”   刚说完呢,就见盛楚楚肚子里的孩子动了一下,充分证明他多淘气。   盛楚楚轻轻地拍了下肚子,安慰肚子里的孩子,然后嗔怪地瞥了他一眼。   不是说农村出身的男人大多数都重男轻女吗?然而她老公已经在她耳边重复无数次,想要小棉袄了。   江河蹲下身,给盛楚楚按摩脚。   她的脚有点水肿,不过问题不大,医生说她是个特别健康又漂亮的孕妈。   他一边按一边说:“人家都说女儿是上辈子的小情人,那儿子肯定是上辈子的情敌!姑娘的话,肯定像你,又漂亮又可爱。”   盛楚楚捂住脸,难得有点羞耻。   所以在她老公的心里,难道她可爱又漂亮?真是的,她现在胖了好多,哪里好看了。   **   黄丽丽走进学校时,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   一大早,婆婆就骂她没有母爱,因为儿子凌晨五点要喝奶时她居然没醒。   黄丽丽心里真的很委屈,高中的课程这么紧张,她又请了那么久的产假,总得有个适应时间吧?   她晚上要花更多时间备课,早上醒不来有什么奇怪的?   再说了,家里又不是没请保姆,明明保姆   照顾得好好的,婆婆就是鸡蛋里挑石头。   其实,她知道婆婆是想让她辞掉工作,专心照顾金孙,可她觉得她的人格是独立的,她不想为了孩子放弃一切。   中午休息的时候,黄丽丽吃着减肥餐,等看到盛楚楚那英俊潇洒还温柔体贴的丈夫送饭过来时,她又开始暗暗磨牙。   特么的,盛楚楚老公为何不去开饭店?   这香味也太难缠了,越闻这味道,减肥餐就变得越难吃。   盛楚楚大方地说:“我老公煮了很多,你们也来吃点。”   她老公会做人,自从她说自己怀孕后,大家都很照顾她后,他做饭就会多做些送过来。有时是无骨鸡翅,有时是酱牛肉,有时是给她解馋的低糖蛋糕饼干,不管哪一样,都受到同事极大的欢迎。   作为盛楚楚的好友,赵琪吃美食的机会最多。   她经常吃着吃着,就一把扯着好友的衣服,咬牙切齿地说:“楚楚,叫你老公辞职去开饭店吧!我发誓,我的工资全贡献给他的饭店。”   同事们纷纷点头,尤其是没结婚没家累的,更是发誓,一定会带亲朋好友光临,绝对让饭店财源广进的。   “你们也太夸张了。”盛楚楚被逗笑了,“他不过有一点厨艺的天份罢了。”   旁边一个家里不缺钱、爱吃会吃的微胖女老师一脸认真地说:“不夸张,你老公有国宴大厨的实力。”   她曾经有幸跟着家中长辈吃过一回国宴大厨的手艺,私心里觉得,还真比不上盛楚楚老公。   当然,那可是经历过无数世界积累的经验,这纯粹是欺负人家大厨了。   赵琪依依不舍的放下筷子,说道:“听说你婆婆做的江家菜现在也走出省,这厨艺还能遗传不成?”   今天江河做的是口水鸡,楚楚说家里现在鸡成灾了,她婆婆三天两头送鸡鸭过来,最近变着法子吃鸡。   今天的口水鸡很好吃,昨天的香菇鸡也好吃,前天的辣子鸡更好吃。   盛楚楚认真想了想:“可能吧,我婆婆做饭手艺一流,所以她在厨房特别有话语权。”   从来不记仇的盛楚楚不由得美化婆婆在厨房骂她的行为,肯定是因为她做饭不好吃,婆婆看不过眼。   微胖的年轻女教师一脸遗憾:“我妈做饭也超好吃的,为啥我就没遗传到呢?”   盛楚楚忍不住笑了:“说不定是传子不传女呢。”   黄丽丽实在吃不下减肥餐,盖上玻璃餐盒的盖子,走过来别有用心地说:“那你得生个儿子了,不然江家祖传的好厨艺可传不下去!对了,现在可以知道性别了,是男是女?”   盛楚楚不理会黄丽丽的阴阳怪气,淡淡地说:“我老公说男女都没关系,他更想要个姑娘。”   她老公甚至都没听婆婆的,去找什么二表姐的同学。   他带她在市医院检查,检查完后也没去问医生是男是女,说反正再过几个月就出来了,留着开盲盒。   黄丽丽酸酸地说:“那你   婆婆想法肯定不同。”   那乡下地方重男轻女得厉害,盛楚楚的婆婆绝对不例外,那可是个恶婆婆。   盛楚楚笑眯眯地说:“我产检所有费用都是我婆婆出的。”   每次她婆婆被儿子怼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找她哭诉。   老公想要闺女,婆婆想要儿子,盛楚楚遗憾地摸着肚子一个个哄过去,为何不是龙凤胎呢。   产检的结果也让她安心,因为丈夫一脸沮丧地对她说,他看到四维彩超里儿子的小麻雀了。   盛楚楚生怕丈夫看错了,没跟公婆说,以免他们会失望,徒生波折。   不过她现在更有底气哄婆婆了,赚钱后手越来越松的婆婆又打了一笔钱给她,说是产检费,不要听她儿子的,这钱不能省。   江河发表的“要女儿不要儿子”的宣言,让老两口头疼不已,也没再催着盛楚楚去查性别。   这生男生女都得看命,反正他们和儿子,总有一个如愿的。   江母每次打完电话,就长叹了口气,又是觉得儿子不贴心、没那么喜欢他的一天,。   电视的狗血剧里有句台词说得没错,爱是会转移的。   江父也觉得儿子越来越不听话了,作为一家之主,他也想打电话骂儿子一顿,不过被江母拦下来。   有什么好打的?以前儿子最黏她这个当妈的,说什么都听。   现在不听话,还不是怕他们因为有了孙子后,对儿子就没那么宝贝了,宝儿大概也感受到,都不亲近她这个当妈的了。   盛楚楚笑眯眯地和同事们分享母子过招、她从中得利的故事。   其他人听得津津有味,发现还能这样。   只有黄丽丽觉得都是炫耀,盛楚楚的老公明明是妈宝男,老太太是恶婆婆,现在居然成五好家庭了?真是笑话!   办公室里的老师们一改对盛楚楚老公和婆婆的印象,之前还以为这一家抠门极品,没想到盛楚楚怀孕后,一家子反而和睦起来。   没结婚的女老师嘀咕着:“看来还是要嫁给爱情。”   看黄丽丽就知道了,日子肯定没有盛楚楚过得顺心。   黄丽丽每次接到她婆婆的电话时,都是低声下气,话都不敢大声说,一看就知道她在婆家没地位。   人生短短几十年,她们又不图拿美食上洒金箔、吃进口牛排、高档水果,何必为了钱卑躬屈膝?   **   盛楚楚下班回到家,江河已经在厨房里忙活起来。   “来来来,喝点鱼汤,吃鱼聪明。”他从厨房里端出鱼汤。   渡过孕吐期后,现在已经胃口大开的盛楚楚闻到香味,条件反射地吞了吞口水,迫不及待的拿起勺子喝了一口。   她称赞道:“真好喝啊,老公你真厉害,看看菜谱就能做这么好。”   汤特别鲜甜,一点都不腥,太好喝了。   江河满脸得意洋洋:“那是,我是天才呢!可惜当初没去新东方,不然咱们市里最大酒   楼的主厨就换人当了。”   盛楚楚自然又是一通彩虹屁。   她算是看出来了,自家老公就是爱吹捧,她现在嘴皮子可溜了,哄得老公下厨做饭,洗衣扫地全包了,傍晚还哄得他丢下电脑陪她散步。   好男人都是调|教出来的!   盛楚楚深有感触,只觉得生活处处美好。   她并没有在怀孕后怀疑老公只是因为孩子才对她好,她同样爱孩子,深信孩子是父母感情最好的纽带。   老公以前可能是个妈宝男,可有了孩子后,他就成熟起来了,现在已经是个很优秀的丈夫,未来肯定会是很优秀的爸爸。   吃完饭后,夫妻俩到小区散步。   小区的花园很美,傍晚的太阳不冷不热,不少人带着孩子出来散步。   沙池里的小宝宝们可爱极了,盛楚楚看得眼睛一眨不眨的,再过两三年,她的宝贝肯定也像他们一样会爱玩沙子。   盛楚楚道:“老公,最近妈打电话给我,说她太忙了没空过来,说一次就给我打一次钱,该不会他们赚的钱全打给我了吧?”   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婆婆对她好,她也一心一意为婆婆考虑。   “爸明年就五十了吧,会不会太累了?”   江河暗中翻了白眼,说道:“我之前也说过不希望他们太累。”   这也是他一直没将生意扩大的原因,怕老两口累坏了,按理说一个月好几万块钱,老两口应该已经满足,可是生平从未赚过这么多钱的老两口居然爆发了事业心。   这就不是旁人能阻止的了。   江河道:“放心吧,我上个月带他们去医院体检过,他们现在比两年前还健康。”   自从原主工作赚钱后,老两口自觉可以退休,地也不种了,活也不怎么干了,江母成天到县城找儿媳妇的麻烦,江父则窝家里看电视,跟人聊天打屁……这导致老两口的体重直直上涨。   哪像现在,他们的身体简直是回春,变瘦变苗条了,年轻十岁都不止。   “放心,我会看着的。”江河安抚她。   他还巴望老两口继续干下去,让他能啃老呢。   等将来他老了,就啃儿子,啃完儿子再啃孙子,反正这辈子,他是当定了啃啃一族。   盛楚楚顿时放心了,然后又有个问题。   她有些犹豫地问:“等孩子出生后,他们过来照顾吗?”   虽然现在婆婆有了变化,可她仍是不太乐意和婆婆住在一起。再说了,看婆婆养孩子的方式她就怕,怕又养出一个妈宝男——不,奶宝男怎么办?   江河断然道:“放心,我不会让他们教育孩子的。”   原来的故事线里,老两口一味溺爱教出个白眼狼,他哪放心老一辈照顾孩子。   就在这时,一道哭声突然传来。   “哇哇……”   两人循声看过去,只见不远处,一个老太太端着碗,追着三四岁的孙子喂饭,一个不小心,那孙子摔在地上,哭着不肯起来。   老太太哄孙子,拍打地面责怪地板硬。   看到这一幕,江河继续道:“孩子还是咱们尽量带吧,老人会宠坏孩子的。”   盛楚楚松了口气,她宁可自己累点,也要亲自带孩子。   不然孩子要是长歪了,受累的可是他们这些当父母的,因为老一辈到时候估计都已经不在了,自然不会受到波及。! 第239章 239 妈宝男10   快五十岁的江母十分时髦地学会了网上冲浪。   不学会不行啊!他们家的产业——江家菜,大部分都是在网上下的单,不会拼音的江母甚至学会用写本板,有空就接手客服的活。   她最近可以一口一个“亲”地叫着网友,再也不会脸红别扭。   闲暇之余,江母还喜欢看网上推荐的心灵鸡汤,最近她和老头子一起,用放大镜看一些优生优育的文章。   江父看完后,说道:“老婆子,听说月子中心的孩子都是科学养育,孩子特别聪明。”   江母有些迟疑,“月子中心啊,一定不便宜吧。”   “咱们现在也不缺钱,到年底时应该有几十万。”江父吸着烟筒,美滋滋地说,“咱们儿子聪明,考了个好大学,孙子肯定更聪明,说不定能考博士。”   这么聪明的孩子,当然不能让他输在起跑点上,有钱的话,肯定要给他最好的呀。   现在手里有钱,江父也不再吝啬。   可以说,临到老年时创业,终于改变了两老口的格局和眼界,为了下一代,他们都要更舍得花钱才行。   至于他们儿子,那是不指望的了,不然他又会说什么养儿子花钱,各种嫌弃。   “那……我跟儿子商量商量?”江母说着,又猛地摇头,“不成,不能和咱们儿子商量。”她自己是抠门,可当初对儿子的教育还是很舍得投资的,不然儿子也不会考上重点大学。   可他们的儿子,只继承了她的抠门,没继承她的远见,连产检费都舍不得出。   最后,江母长长地叹了口气,扭头道:“老头子,咱们儿子靠不住,孙子还得靠咱们。”   江父道:“你好好跟儿子说,他还是听话的。”   江母只能去和儿子商量。   江河果然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去打听月子中心,然后回来向老两口汇报。   “什么?五万?!!”   江母心疼得直抽抽,这一下子就没了五万,就算现在他们能赚钱,也不会拿五万不当事。可是,当想到更聪明的孙子,江母狠狠心地咬牙。   “行,这钱妈出,让楚楚去月子中心!”   盛楚楚整个人都是懵的。   五万块?什么月子中心居然这么贵?   “咱们市里最好的月子中心!听说聘请了一位从京城回来的金牌月嫂,她在京城开价比这还贵,用过都说好。”江河在电脑面前敲击,果然将一些心灵鸡汤文首推给老两口还是很有用处的。   江母还是不太放心抠门的儿子,她特意抽时间去最贵的月子中心检查,等看到金牌月嫂那一堆证书的复印件后,老太太当场预订下来。   月子中心的老板娘道:“您闺女真有福气,有这么大方的妈。”   老太太摇头:“不是我闺女,是我儿媳。”   对于这个价格,其实老太太还有点肉疼,想当初他们家征地还剩下几万时,她和老头子就觉得十分有底气,   可以随便造作,连工作赚钱的儿媳妇都不放在眼里。   谁想现在一个月就能花完五万?   这下子,月子中心的老板娘的笑容变得更真诚了。   她发自内心地说道:“您的儿媳妇有您这样的婆婆,可真是福气。”   这老太太看着就是个农村人,居然舍得给儿媳妇掏这么一笔钱,这让她想起之前一个叫黄丽丽的产妇,明明夫家有钱,婆婆掏钱时还嘟囔:“看你生了孙子的份上……哼,如果生的是丫头片子,看我理不理你。”   还大富人家呢?居然比不上一个农村老太太大气,从头到尾老太太都没提儿媳妇男生女的问题。   回到家,江母大气地将收据拍到儿子面前,示意他收好,等儿媳妇发动就打电话给金牌月嫂。   盛楚楚现在是一孕傻三年,她完全忘记老太太曾经的不好,感动得差点没落泪。   “妈,您坐,电视遥控器在这里。”盛楚楚转身对丈夫江河说,“老公,妈难得来,给她做点好吃的。”   江母一脸狐疑:“宝儿你做饭?”   盛楚楚脸上的笑顿时僵住,她求救地看向老公。   江河不慌不忙地将粉红色的小围裙往身上一扎,“妈,这是我自己要求的。楚楚之前孕吐没办法下厨,我就接手厨房的活了。我做的饭菜实在太好吃了,楚楚拍马都追上不我,给她做菜那是浪费食材……我以前从没做过饭,所以不知道自己这么有天份!妈,您说我这是不是遗传了您的厨艺?”   江母马上忘记儿子下厨的事,她一脸怀疑:“宝儿,你真不是自吹自擂?”   盛楚楚马上道:“妈,他真没吹,我偶尔拿他做的菜去学校,吃过的老师都说好,大家都希望老公开饭店呢。”   江母气势十足地坐在沙发上,“好,我今天就试试宝儿的手艺。”   哼,她的下饭菜是经过全省人民的嘴巴认可的,宝儿怎么可能跟她比?   在厨房的事上,老太太自认为很有底气,没人能和自己叫板。   半个小时后,江母盯着满桌色香味俱全的菜,有些怀疑人生。   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做出这么一桌子菜,她儿子莫非是厨艺天才?   江母将一块梅子排骨放嘴,表情从惊叹到怀疑人生,最后停留在得意洋洋上。   她猛地夸道:“宝儿,你这是遗传了妈的优秀基因啊!你做的这菜,比妈吃过的任何一个大厨都要好。”   甚至比她还要好。   盛楚楚对着婆婆吹嘘:“那是妈您的基因好,老公不仅遗传了您的美貌,还遗传了您性格中最优秀的部分,真希望这些优秀的基因也传给您孙子。”   江母被儿媳妇吹捧得心花怒放,只觉得为儿媳妇花的五万实在太值了。   “宝儿做的饭菜这么好吃,以后楚楚你就歇着,都让他做。”江母招呼怀着金孙的盛楚楚一起吃饭,然后又问,“宝儿,排骨怎么不给楚楚吃?”   桌面上大多是素菜,车螺芥肉丝菜汤只能算半道肉菜,硬菜只有那道梅子排骨。   江河面不改色的将大部分排骨扒拉到自己碗里,成功将自己在老母心中的分数再次刷低,“妈,我是家中主力,赚钱全靠我,排骨当然是我吃。”   见老母脸色不好,江河体贴地将排骨挟到她碗里,“当然,妈不是外人,妈也可以吃。”   江母顿时气得不行,又不知该说什么,毕竟儿子的话全部是她以前告诫儿媳妇的,果然刻薄话不能乱说,孽力总会回馈的。   金龙影后小心翼翼地看了眼丈夫,小媳妇般对婆婆说:“妈,老公说得对,我不是顶梁柱,吃青菜就行了。”   医生已经警告她,孩子后期长得太快,饮食要节制。她老公的厨艺好,青菜做得比肉还好吃,尤其是凉拌菜,她可以当饭吃的。   江母越看儿媳妇越心疼,她咋不知道自己儿子这么渣呢?一个孕妇都吃不上肉。   当初她怀儿子的时候,家里多穷啊,老头子都舍得三不五时割肉给她吃,鸡蛋更是没少过。   这时候,江母已经忘记儿媳妇是外人的言论。   主要是人的底线是一步步放低的,同理,人的思想也是一步步地被潜移默化改变的。   临走的时候,江母再次偷偷塞钱给盛楚楚,让她自己吃些好的,再次叮嘱她不要跟儿子说。   “妈给你养了一百只鸡,都是吃玉米粒长大的农家土鸡,你可劲吃都没问题。”江母拍着胸脯向儿媳妇保证,“你爸和村里人预订了一头土猪,到时你想喝鸡汤就喝鸡汤,想喝排骨汤就喝排骨汤……”   盛楚楚感动地说:“妈,我担心你们太累。”   人的感情都是处出来的,婆婆现在对她比对亲儿子好,盛楚楚渐渐忘记了婆婆以前的不好。   “累啥呢?”江母瞅着盛楚楚的肚子眉开眼笑,这么尖,铁定是个孙子,“我跟你爸只要想到孙……你肚子里的孩子就浑身是力气。”   江母想到儿子的男孩费钱理论,当下改口。   她怕自己断定这是孙子,不知道儿子会不会又起什么幺蛾子。   江河瞅着婆媳俩难分难舍的情形,在心里吹了声口哨。   谁说婆媳关系难调节的?一个聪明的男人总会想到办法解决的。   **   盛楚楚肚子里的孩子满六个月后,那肚皮仿佛吹气的气球般,日渐圆润。   和很多孕妇一样,盛楚楚的腿开始抽筋,需要补钙,但钙片吃多了容易便秘,她就去问前辈黄丽丽哪种钙片最好。   黄丽丽在这几个月,按着健身教练的要求,运动和啃草一个不少,成功地减了二十斤,已经恢复生孩子前的姣好身材。   人变美了,自信也回来了。   她打量着也胖了一圈的盛楚楚,捂着嘴直乐,果然那种只胖肚子的孕妇只是少数,大部分都会和肚子一样肿成球。   反正不是她一个人面临产后惨不忍睹的减肥她就开心了。   “不便秘的钙片?有啊,   液体钙片就不会便秘。”   想到怀孕时,   怎么补钙自己的腿都在抽筋,黄丽丽不禁打了个哆嗦。那时候她晚上经常会疼哭,然后她老公就和她分房,嫌弃她吵到他休息。   “你一定很疼吧?我教你怎么按摩减轻疼痛,按这几个穴位……”黄丽丽将自己的脚放在办公室的另一张椅子上,给盛楚楚做示范。   虽然她爱明里暗里地和盛楚楚比较,但某些事情能帮的,她还是会帮的。   就像那一坛腌子姜,她嘴里嚷嚷着不给,后来还是让保姆腌了一坛子送给盛楚楚。   “哎,你的这几个穴位,和我老公按得很像呢。”盛楚楚笑得甜丝丝的,“我老公睡眠浅,我脚刚一动,他就醒来帮我按摩,我有时自己抽筋都没察觉到。”   黄丽丽听后,板着脸将自己的裙摆一放,白了盛楚楚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出办公室。   她真是越来越讨厌跟盛楚楚说话了。   黄丽丽的头仰得高高的,她不承认自己的婚姻是失败的,明明她每个月有两万的零花钱,比工资还要高好几倍,逢年过节时,她老公还会给她钱买名牌包买首饰,她的选择不会错的!   盛楚楚看着她的背影,一脸雾水:“黄老师怎么了?”   赵琪夸张地说:“哎哟,你这是杀人不用刀啊!楚楚,杀人诛心啊,别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果然是一孕傻三年。”   当然也有可能是江师兄宠出来的,盛楚楚越来越朝傻白甜进化。   真好啊,从前眉宇间总带着压抑的女孩,如今活得无忧无虑,绽放出最好的模样。   盛楚楚敲了敲自己的头,她真是越来越不会说话了,以前她的小心谨慎说话绝对不得罪人都哪去了?   不过她好像也没说什么不得了的话啊。   赵琪面无表情:“不,你说了对单身狗很不友好的话!”   至于为什么不是单身狗的黄丽丽会被创?想来也知道她那除了有钱,又矮又丑的老公不做人了。   赵琪故作伤心地跨在她的肩膀,“我的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快叫你老公做上十份无骨鸡爪弥补一下!”   盛楚楚好脾气地拍了拍她,“好好好,我这就打电话让他去买鸡爪……对了,琪琪,你相亲相得怎样?”   赵琪顿时捂住心口,奄奄一息。   “我更受伤了,可能要二十份无骨鸡爪才能好。”   盛楚楚一看,就知道不用问了,肯定又失败。   她很为好友发愁,赵琪生得高挑大气,也是个美人儿,为什么感情这么不顺呢?   **   因为江河现在做任务的是一个现代位面,一般而言没什么危险,于是系统007时不时会消失。   它现在每天嗑数据瓜子、喝流量快乐水,乐不思蜀。   偶尔还去撩撩萝莉系统,日子不知过得有多逍遥。   玩得太开心,   以至于系统差点忘记了宿主的存在。   宿主将自己片成两半的灵魂都去做任务了,   它当然要趁这个机会玩得痛快,不然变成神经病的宿主一回来,它就没好日子过了。   另一边,宿主是剑修的系统,刚做完任务回来,就跑到在系统论坛哭诉自己的际遇。   “我的神经病宿主在修真界的凡人界搞基建……哦,我们做任务的世界因为大能成天打来打去破坏环境,只知道索取不知回报,修真界的灵气快枯竭了,还连累凡人界很多地方寸草不生。我家宿主就花了几十年综合整治人界环境,功德简直是天文数字……”   “这不是好事吗?”   其他系统表示羡慕嫉妒恨,被宿主带飞升实在太让人羡慕了。   像它们,还得给不懂事的宿主擦屁股,这憋屈劲儿,简直让系统想自毁。   “好个屁!我那宿主搞这么多的功德,就为了能痛快杀人,有了功德后他可造作了,那些不当人的修仙者全给他一剑削掉,整个修真界到处都是血腥味!他还说服天道说什么不废不立,将一代为老不尊的全搞死,新的一代从小洗脑,以后都培养成爱修真界爱环境爱天道的好修士。”   “我们飞升的时候,全修真界的人都有共识地去种天材地宝,差点因灵气死亡的世界被救了回来。”   系统们:“好羡慕啊……”   这么厉害的宿主,它们也想要啊,流口水。   宿主是剑修的系统感觉自己的cpu都要燃烧起来,它气若游丝地说:“我不行了,我得了红色恐惧症!我现在只要看到红色的东西,就会想起将修真界淹没的血……我要先找个心理医生啊,不然我觉得我也要分裂了。”   众系统顿时沉默,好像也没那么羡慕了。   系统007抖了抖,和爱杀人、杀得整个世界都是血的剑修比起来,他家宿主好像还真是挺不错的,起码它受的都是肉|体伤,精神体可好了。   007抖完小心脏,终于想起被自己忘记到脑后的宿主,赶紧去找它的宿主,看任务进度。   然而这一看,它大吃一惊。   “宿主,你为什么不去赚大钱?”   都已经过去两年,宿主居然还住着可怜兮兮的两人间套房,什么时候这么没用了?难不成宿主不会赚钱了?   “统子,好久不见啊,你又去哪里打零工?”江河语气不善。   系统赶紧道:“宿主,冤枉啊,我发誓我没打工!”打零工是要收钱的,它免费帮忙可不算打工。   “哦,肯定是谈恋爱去了。”江河笃定地说,“女朋友是啥样的啊?御姐?”   “才不是,是可爱的小萝莉……”系统消音好一会,语气变得谄媚,“宿主,你可千万别投诉啊,你看你有主神的碎片相陪,我吃多了狗粮也想谈恋爱啊。”   系统越说越理直气壮,宿主不能自己谈恋爱让它当单身统的。   “原来你喜欢萝莉型的啊?”江河一脸鄙夷,这就   是典型的老牛吃嫩草啊,也不想想自己都是古董统了。   系统笑得越发谄媚,它家宿主这么强,它还得他带飞,好买礼物送新认识的系统妹子呢。   系统决定将功赎罪,“宿主,我这就去研究股票,保证让你当上K市首富!”   看来这个家没它没行啊,看看宿主,都已经两年过去,竟然还缩在七十平的老破小里。   江河断然拒绝,“有钱又不代表幸福!我要是当了首富,任务难度就升级了。”   他还是个妈宝男时,江母都能一副盛楚楚占大便宜的极品样,若是当了首富,不用说了,老太太肯定会将盛楚楚往死里压迫。   盛楚楚的梦想是有一个温暖和睦的家。   而江母的梦想是被需要,与其说她纵容出一个妈宝男,不如说她害怕被儿子抛弃,或者说在儿子心中的地位变低。   无论盛楚楚还是江母,她们内心的需求都不是简单的钱能决定的,江母能赚钱后,问题看似解决了,其实不过是江母通过钱找到自己的存在感罢了。   江河扫了眼股票就将视线挪开,他在这个世界过得悠闲,反正炒股的收入比不过江母随手一个红包,啃老的日子挺不错的,江母承担大部分开支后,他的支出就少了,只进不出的存折数字让他心花怒放。   原主是个抠门精,江河受原主的习惯影响,特别爱看存折上的数字往上爬,有些人即使是亿万富翁,还是会计较一毛钱的去处。   所以原主的问题同样不在于钱。   系统表示受教了。   它之前还挺羡慕撒币系统,宿主只需要花钱就行了,现在想想,也有很多金钱解决不了的事,怪不得撒币系统评分不高呢。   **   时间转眼就过去。   很快就到盛楚楚临产前的一个月,江河让她提前休产假,因为每次看到她爬楼梯时,他就提心吊胆。   盛楚楚的教学能力不错,人又有亲和力,启明高中表示,她想休多久产假都可以,但千万不能辞职。   启明一切只看“升学率”的做法,使得很多学生考上名校,这两年不知多少学生想挤进学校的大门,花钱都要进。   教师的工资也一升再升,现在远在K市众多公立学校之上。   考虑到工资,盛楚楚是怎么也不舍得辞职的。   盛楚楚离开那天,赵琪帮她收拾东西,一边问:“楚楚,你婆婆现在这么有钱,她不要求你辞职在家照顾孩子吗?”   她的眼睛时不时看向盛楚楚挺着的肚子,感觉跟揣了个大西瓜似的,一看就重。   盛楚楚点头,“怎么没有?其实我打算加盟补习班的,我跟补习班商量好不用坐班,可以将更多的时间放孩子身上。但我老公说了,孩子他来照顾,他跟公司说好,在家办公,正好可以照顾孩子。”   当然这样薪水会少很多,但自从婆婆会赚钱后,老公就变懒不想上班。   他现在沉迷于做饭,只想当个不思进取的家庭主夫。   在场的同事听到这话后,开始思考利弊。   在学校教书,其实就名头好听,论实惠还是补习班老师实惠,活不多来钱快。不过想了想,觉得这工作不稳定,他们学校现在都涨了两回工资,以后说不定还会涨,还是待在学校好。! 第240章 240 妈宝男11   盛楚楚的性格温柔,为人细心,而且教学能力很不错,十分受学生们的欢迎。   她离开的时候,学生们还给她送了自己折的千纸鹤,祝她生产顺利。   “盛老师,三个月时间很快的,我们等你回来啊。”   “盛老师,咱们之前一直以为你嫁得不如黄老师,现在看来,师公还不错的!盛老师加油啊!”   “哎,肯定是爱屋及乌,因为孩子,师公态度才有了变化。”一个生得清丽的女生忧伤地说,“爱情被玷污了,不纯洁了。”   盛楚楚不禁笑了,在她眼里,这群十几岁的孩子,做出再忧伤的神色,也有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好笑感。   她柔声道:“等你们长大就知道了,这世间哪有百分之百纯粹的爱情?再说了,太纯粹的爱情也长不了。”   生活里更多的是家长里短,婆婆妈妈鸡毛蒜皮。那些爱得死去活来、天天你侬我侬,那是电视剧演出来的,男女都不用上班,喝西北风就可以饱了。   在盛楚楚和同事和学生道别时,江河也到了。   老婆要收拾东西回家休产假,他当然会过来接她,不然哪里放心。   见这群学生们都盯着自己,江河朝他们笑着打招呼,那俊朗的模样,看着斯斯文文的,让那些原本对他印象不佳的学生都有些改观。   学生们望着高大俊帅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大肚子的清秀女人走出校门,当两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彼此甜蜜地相视而笑时,那画面竟然非常美丽。   “……好像,嫁给爱情也挺好。”   有些思想比较成熟的女生们如是想。   **   盛楚楚开始休产假,不用再上下班。   她终于可能尽情地睡懒觉,好好地休息一下,不用再深夜备案,每天赶着去学校。   怀孕到后期,她确实也感觉到精力跟不上,每天下班时就累得不行。   自从盛楚楚怀孕后,继母方蓝雪只来看过她两次,都是看了一眼就走,绝对不多停留,一副“我不占你便宜,你也别占我便宜”的模样。   倒是亲爸盛父来看了女儿几次,顺便也蹭了几次饭,然后喜欢上江河的手艺,同时也喜欢女婿陪他下棋吹水。   每次临走时,盛父还拎着女婿做的鸡翅鸭脚、酱牛肉之类的下酒菜回去。   盛父的交游广阔,经常和人喝点小酒,这下酒菜一上来,不少人都知道他女婿做得一手好菜了。   在政府工作的同事闻弦音而知雅意,说道:“老盛,你那女婿的妈,就是咱们县城的新秀江家下饭菜的厂长吧?母子俩都怪有厨艺天份的。”   当初老盛亲闺女的婚礼上,他女婿那个妈表现得简直就是个泼妇,和方蓝雪撕扯嫁妆的事,导致老盛的面子里子都没了。   谁能想到,这一个乡下没见识的难缠泼妇,居然还能做出这么大一番事业。   上头对此也挺关注的。   因为这个下饭菜,李家村周围几个村里,有不少打工的人都回家种菜,这都是政绩啊!   同事心下盘算着,还得多盯着,免得有不懂事的为难江家的厂子。   这年头,能给政府纳税还能提供就业岗位的都是好厂,眼看这厂子越做越大,可不能让不懂事的将之搅黄了。   盛父跟人喝着酒、聊起女儿时,心里有些愧疚。   女儿楚楚性格温柔,从来不向他诉苦。而方蓝雪的表面功夫做得好,他平时工作又忙,还是的真不知道方蓝雪居然一点嫁妆都不给楚楚。   盛父叹道:“也不能怪亲家,只怪阿雪区别对待。谁想到,她将我给楚楚存的嫁妆给了自己女儿?”   当时,盛父都想和方蓝雪离婚算了。   在他看来,他将与自己没血缘关系的继女养大,送她读书,为她找工作已经尽了责任。谁想到方蓝雪居然还嫌不够,如果江母当时没闹出来,他都不知道枕边人对自己的女儿居然这么过分。   还好儿子不像妻子,是个好的,现在他一边留学一边打工,说要拿这笔钱给楚楚补上嫁妆。   同事叹气,“老盛,重组家庭确实不容易。”   像他们这样的职位,面子功夫要做好,离婚这种事挺伤筋动骨的。   老盛对不住亲生的闺女,只能在其他地方找补,也难为向来清廉刚正的老盛为了自己女儿特地放下身段。   **   一个月的时间转眼就过。   终于到了盛楚楚生产的日子。   大概是身体养得好,所以孩子没怎么折腾,很顺利就生出来。   孩子出生时,是六斤三两,还是个嗓门很大、很能吃的男宝宝。   孩子的名字取得很快,江父得知是个孙子时,第一时间就找县城的算命先生算的,发现孩子和他爸一样,五行缺水。   于是就取名叫江溯。   江母则感动得直落泪,对出钱给盛楚楚住月子中心这事,一点心疼都没有了。   孙子好啊,老江家有了传宗接代的根了!   只有江河抱怨道:“生儿子有什么好的?这年头男多女少,不够优秀找不到媳妇,不好好培养就会变人渣,好好培养就要花很多钱,幼儿园要钱,小学要午托,初中要上补习班,还有兴趣班……整就一烧钱的机器。而且据统计,儿子不孝顺的几率比女儿高多了,还是生闺女好。”   江母抱着新鲜出炉的孙子,只觉自己这儿子碍眼极了。   她没好气地瞪了儿子一眼,觉得孙子以后果然只能指望自己这个当奶奶的,亲爹真是一点都靠不住,还要担心亲爹会不会嫌他是累赘,将来任孩子自生自灭。   江母低头看向孙子,笑得合不拢嘴,“奶的心肝孙孙哦,好好长大,奶给你买大房子大车子……”   听到这话,不孝子马上不抱怨了:“妈,这可是你说的!以后孙子的花销你都包了,就算他要出国留学,你也得包!”   江母不屑地看了自己儿子一眼,当她还是以前那个有了几万块就洋洋自得的乡下老婆子吗?   她现在可是拥有十几个员工、两条生产线的厂长了。   上次,政府人员来参观他们家的工厂,说可以给她批地,让她建个更大的厂子。   因为她自动办厂的缘故,李家村周围几个村子人员开始回流,孩子老人终于不用再留守,都是她的功劳。   有政府的支持,江母的野心也变大了,现在月入十万算个屁!   总有一天,她的工厂会变成年入千万的大厂!   江母虽然稀罕孙子,但她是真的忙,真的没空多停留。   于是她一脸歉意地将一张卡放到儿媳妇的枕边,“楚楚啊,这张银行卡里面有十万,你想吃什么就拿去买。妈这次要去京城学习,这办厂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得多学习别人的经验哩,等妈学习回来,就再拉几条生产线,再多招点员工。”   江母说着,怜爱地摸着小孙孙的胎毛,“以后这工厂就给咱们溯溯,他爸靠不住,他奶靠得住!”   生下来就已经预订了未来职业的江溯此时呼呼大睡。   来月子中心看望女儿的盛父听到江母的话,此时完全放心了。   当然不是那十万块钱的银行卡,他只是为女儿高兴。   女儿结婚的第一年,她和婆婆不对付,他当时挺想让他们离婚的,但女儿不愿意,而他敲打过几次女婿,可惜作用并不大。幸好后来女婿不再当妈宝男,亲家母有自己事业后,一改过去的小气,对女儿大方极了,并且不再干涉小两口的生活。   “哟,亲家,你来了。”江母亲热地打着招呼。   她又不是蠢货,自家的工厂能办得这么顺利,肯定是当官的亲家后头使了劲。她决定大人大量,原谅他当初一点嫁妆都不给楚楚的事。方蓝雪那个恶毒女人确实挺会骗人的,亲家还是爱自己闺女的,只是容易被枕边风影响。   盛父和江母打了一声招呼,笑道:“我来看看宝宝。”   他小心翼翼地抱起外孙,面色柔和。   江母笑眯眯地和盛父说着小孙孙的事,什么长得俊、懂事不哭闹、一看就知道将来是孝顺能干大事的。   盛楚楚听得脸都红了,这才出生几天呢,怎么看得出他将来大有出息?   盛父临走前,心里暗暗松了口气,为亲家体贴的没追问方蓝雪为什么没来看女儿。   其实江母压根儿就不指望儿媳妇的恶毒继母过来,那不是给小孙孙添堵吗?不来才好呢。   盛父心里有些黯然,和方蓝雪撕破脸皮后,他才发现继妻过去对女儿一点也不好,女儿长这么大了,他再怎么弥补,也弥补不了她过去那些被伤害的岁月。   **   盛楚楚在月子中心待得舒舒服服的。   金牌月嫂的费用收得高,但人家是有真有本事的,盛楚楚的身体被调理得很好,脸蛋白里透红,混杂着刚成为母亲的温柔气息,颜值非但不减,还上升了一个度。   小婴儿江溯也被照顾得很好,白胖可爱,胳膊像藕节般,嫩生生的,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赵琪过来探望她时,盯着盛楚楚的脸,羡慕得不行。   “楚楚,你这皮肤也未免太好了,难道生孩子还有这个福利?怎么黄丽丽当初就没那么好?”   金牌月嫂正好抱着江溯过来喂奶。   盛楚楚盯着宝宝可爱的小脸,心都要融化了。   当孩子生下来时,她不知为什么突然就哭了出来,接生的医生护士以为她是因为痛苦,其实她是开心和幸福,仿佛曾经她失去过这个宝宝,在岁月的煎熬中痛不欲生。   “方嫂,这肯定是你的功劳吧,不愧是金牌月嫂。”赵琪佩服地对利落能干的中年妇女说,“我生孩子时,能不能也请你来照顾我?”   盛楚楚噗哧笑出声,“你连男朋友都没有呢,就考虑生孩子了?”   方嫂可不敢居功,“溯溯宝宝的妈妈皮肤好,是因为她吃得好、睡得也好。”她笑着说,“这大半是江先生的功劳——哎,你看,他又拎着食盒过来了。”   只见身材高挑修长、斯文俊朗的男人提着两个很大的保温桶进来。   当这盖子才打开,赵琪就条件反射的吞了吞口水。   这也太香了吧?真是月子餐吗?   盛楚楚又忍不住想笑了,她将儿子递过丈夫,对赵琪说:“这是我老公做的药膳,很滋补的,你要不要来一碗?”   “和产妇抢食物不好吧?”   赵琪说归说,但那双眼睛却忍不住盯着汤水看,这实在是太香了,真是药膳?   盛楚楚招呼她,“没事,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平时都是分给方嫂喝的。”   因为这事,弄得方嫂很不好意思,照顾起盛楚楚母子时,更加的上心。   江母每次过来看孙子时,见月嫂这么尽心,不知道有多满意,这手一松又开始续费。   人家照顾得好,那就再多照顾几个月吧,省得两个年轻人不懂照顾孩子,将她的乖孙照顾瘦了。   赵琪回味着药膳的味道,离开了月子中心。   最近她相亲的男人,可谓是各行各业的都有,其中不乏高收入的精英。但她现在能想到的,就一个长得有点憨的男人,他是酒店的大厨,第一次见面时,傻乎乎地给她拎了桶雪梨银耳汤过来。   如果嫁给一个厨师,她是不是能过上今天吃酱牛肉、明天吃口水鸡的日子?再也不用羡慕盛楚楚?   系统感觉到赵琪的想法,又冒泡了。   它对一脸温柔地抱着人类幼崽的江河说:“宿主,赵琪的命运改变了呢。”   “在原来的故事线上,她因为看到妈宝男和婆婆联手欺压盛楚楚,发誓终生不嫁的。然后独居的她,有一天晚上摔倒在卫生间里,因为没人及时发现,就这样去了。”   失去最好的朋友之后,更没有人提点盛楚楚,导致她一步步迈向更悲惨的深渊。   当然,也不是说女人不能单身,而是赵琪实在太可惜了。   如果女人单身,过得潇潇洒洒的,那也是挺好的,而不是像赵琪这样,被妈宝男和恶婆婆影响到,对婚姻畏惧,导致不敢去尝试。   好与不好,都要自己亲自尝试过。   系统酸溜溜地说:“啧,她现在居然约男人去看电影,还一脸期待的模样。”   要知道,它还没能让系统妹子陪它约会过呢。   江河不以为意地道:“原主不做人,她当然害怕婚姻,我现在带了个好头,世上又少了一个单身狗。”   他觉得自己真是功德无量。   **   盛楚楚又在月子中心多住了半个月,因为他们搬家了。   财大气粗的江母觉得两房一厅的房子空间太小,等月嫂搬进来后,她来儿子家,竟然连房间都没她住的,索性给他们买了一套四房两厅的二手房。   “新房子要装修好几个月才能住,不然对身体不好。”江母一脸遗憾,“本想给你们买新房子的……算了,再等一段时间吧,我直接买别墅!全新的,家具也要新的,四房还是太小了,以后溯溯活动空间不够。”   盛楚楚对婆婆的赚钱能力叹为观止,想当初,婆婆就算买个镯子都想从她身上刮呢。   她低头亲了亲怀里的儿子,怀疑自己可能生了个财神。   从坐月子到养孩子,盛楚楚从头到尾都没劳累到。   离开月子中心后,就直接住新家,新家离原来的房子不远,最大的特点是大,房间大,客厅更大。   “这下好啦,终于有独立的书房。”江河挺高兴的,这啃老真是啃得不赖,江母赚钱他花钱,很棒!   江母看不过去,白了儿子一眼,“你以后不准在房间里办公,到处都是插座,等溯溯会走会爬了,他不小心碰到怎么办?”   先前的房子太小,卧室和书房是结合的一起的,她儿子在卧室里开着电脑办公,还是她过来看到后,就勒令儿子将电脑搬到客厅。   这玩意有辐射,会伤到孩子的大脑。   “妈,你真是超棒超厉害!”盛楚楚彩虹屁不断,哄得江母心花怒放。   江母难得谦虚地说:“我也没那么厉害,只是一般般会赚钱而已!等明年市里的新别墅群建好了,咱们搬进别墅住。听说别墅区有专门的退伍兵巡逻,非常安全,咱们溯溯长得这么好,人见人爱的,保安好点妈才放心。”   现在的人贩子真是丧天良啊,就喜欢偷可爱的孩子,她的乖孙孙溯溯长得实在太不安全了。   不孝子意思意思地关心了一下:“妈,别墅非常贵的,您钱够吗?”   “放心,用不上你的工资卡!”江母没好气地白了儿子一眼,现在她对这儿子已经不指望了。   江母依依不舍地将孩子放下。   她得回村里去赚钱,这钱也实在太好赚,她得为孙子多赚点钱,免得他以后连兴趣班都上不起。   **   两个月后,当小江溯长得越发白胖可爱,方嫂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江家。   这家的男主人为老婆做的补汤的效果太好,她跟着喝,看着也像是年轻了好几岁,两鬓间的白发都少了。   江河开始居家养孩子的生涯。   江父江母不放心,轮流过来住了几次,看儿子养孙子养得不亦乐乎,孙子一点没瘦,反而看着更胖了,老两口终于放心。   只是私底下,老两口难免嘀咕。   江母道:“儿媳妇现在已经高高兴兴地回去上班,咱们儿子却在家当家庭主夫,我咋就觉得哪不对劲呢?”   江父叹了口气,“可能因为生错性别了吧。”   一个大男人天天煮饭照顾孩子做家务伺候妻子,太没志气,也太没男子气概了。   江母听后,斜着眼看了江父一眼。   她现在是女强人,所赚的钱是江父的几十倍,以前觉得有道理的事,现在听得不顺耳了。   江母当即开喷:“什么叫没志气,为什么女人一定得在家做家务伺候男人?女人就不能赚钱养家了?女人就活该为男人牺牲?”   “谁赚钱多谁就有话语权,比如我!”   江母决定,以后让江父在家做家务伺候自己!真是岂有此理,现在是她赚钱养家,老头子居然还觉得她应该做家务伺候他?美不死他!   江父百口莫辩,他真不是这个意思啊。   不过他的心气也跟着起来了,不就是赚钱嘛,他又不是不会赚,老太婆快五十还能焕发事业心,他能比她差不成?   江父被刺激得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开始琢磨赚钱的路子。   而他也很快就干起了事业,然后打电话告诉儿子。   “啥?爸在老家承包鱼塘了?”   这都是什么神展开啊?听到消息的盛楚楚惊讶得差点没蹦下床。   怀里的小婴儿顿时不高兴地哼唧,盛楚楚赶紧将他的午餐加餐重新塞他嘴里。   江河点头,“是啊,爸说了,日后这鱼塘留给溯溯!咱们家溯溯刚生下来就是鱼塘主了。”对于自己的失宠,江河看起来失落极了,对小婴儿羡慕嫉妒,“臭小子,小小年纪就是霸总一枚。”   以后只要他一脸霸气地说:这池塘我为你承包了!得有多少女孩心动啊。   “爸妈的身体受得了吗?”盛楚楚有些担心。   又是下饭菜工厂,又是鱼塘,老两口都五十岁的人了,能撑得住吗?   江河轻松地道:“放心,爸妈最新的体检表在这呢,医生说活到九十九没问题。”   他想起以前江母和他挤公交车的情形,他一个大男人还挤不过彪悍的老太太呢,不得不说这老太太真的很悍。   盛楚楚也想起江母在她婚礼上怼继母的模样,口水如同瀑布落九天。   当时她继母口头怼不过,就去找了娘家人过来帮忙,结果老太太大开大合,体力充沛得好几个人都拦不住,一个个败退而去。   婆婆能不能活到九十九尚未知道,但起码二十年内生龙活虎是可以确定的。   江河也觉得这样很好,老太太和老头子开拓新事业,就更没心思掺合小夫妻俩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不会过多参与养育孙子。   以他们养孩子的水平,他还真怕江溯会变成另一个极品,如同原文中的假孙子,被老太太宠成一个没心没肝的白眼狼。 第241章 241 妈宝男12   江溯半岁的时候,江河带着他和老婆一起去出席参加赵琪的婚礼。   新郎身材高壮、一脸憨厚,让人第一眼就能注意到的是他的嘴巴,颇有大嘴吃四方的感觉。从外表来看,他完全配不上高挑漂亮的赵琪,但有心人发现,新郎的目光总是落到赵琪身上,笑得仿佛捡了宝贝一般,而赵琪看他时眼睛是亮的。   酒店的房间里,盛楚楚正和跟新娘亲密地聊天。   赵琪的父母十分热情地招待盛楚楚,直言感谢她说服赵琪去相亲。   “你不知道,这死孩子一直说要单身一辈子。”赵妈妈心有余悸地说,“这女人哪有不结婚的?幸好你给她做了个好榜样,她回家就跟我说,你家的宝宝多可爱,她也想生一个。”   就算是为孩子结婚也行啊,赵妈妈不管动机,只管结果。   “这……跟我关系不大。”盛楚楚哪好意思领这个功劳,只觉得十分尴尬,“是琪琪的缘分到了。”   经过这几年被江河潜移默化的影响,盛楚楚现在的思想也发生极大的改变。   其实她从来就不认为女人一定要为结婚而结婚,更不应该为了孩子结婚,而是因为自己喜欢那个人、想和他结婚才结婚。   当初,她和江河结婚,也是因为喜欢他,而不是其他的原因。   赵琪实在受不了她妈这套观念,说道:“妈,我要是结婚,一定是我想结婚,而不是觉得年纪到了,或者要孩子才结婚的。”   正好遇到了那个让她有安全感的男人,她也喜欢,才会结的。   赵妈妈白了她一眼,想说点什么,又想到今天是女儿结婚的日子,到底不好再说。   赵父赵母很快就出去招待客人。   盛楚楚凑过去夸道:“琪琪,你今天特别漂亮。”   自从生孩子后,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孩子和家庭上,都没留意好友的恋爱过程,多少有些愧疚。   “显得新郞特别丑是不是?”赵琪噗哧一笑,调侃着说。   “化妆师特别擅长化新娘妆,新郎没怎么化妆,所以才显得我们的外形不搭。”她为新上任的老公辩解,“他平时还是有点好看的,今天的妆是将他化丑了。不过他说没关系,他丑才衬得我更漂亮。”   赵琪语气中满满都是幸福。   这下子,盛楚楚也觉得新郎不错了。   她高兴的祝福赵琪:“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赵琪笑眯眯地逗着婴儿车里好奇地东张西望的江溯,这孩子是大眼睛、高鼻梁,皮肤白嫩,五官精致,一看就继承了江师兄的优越相貌。   她笑道:“我和老杜都想生闺女,等生了闺女后,让她嫁给你家江溯好不好?溯溯小宝宝,我是你未来的岳母哦……”   盛楚楚乐呵呵地点头,“好啊,咱们做亲家挺好的。”   江河不高兴了,扯了扯妻子的衣服,低声说:“别答应这么快啊,要是他们闺女长得像爹咋办?”   这得多   委屈儿子啊?   而且,都什么年代了,指腹为婚这套已经落伍了。   万一将来两个孩子都不喜欢对方,他们当家长的还能逼他们不成?还不如顺其自然发展。   盛楚楚看着新郎笑得大嘴裂开的情形,陷入了沉思。   怎么办,好像答应得早了点?   婚礼开始时,小江溯兴奋地在婴儿车里转来转去,边流口水边看热闹,等新郞新娘上台致辞时,他拍着婴儿车,激动得仿佛台上结婚的是他爹妈。   “啊啊啊……噗噗……”小江溯吐着口水泡泡。   “别乱动。”江河无可奈何地解开安全扣,将他抱起来,让他能看得更高更远。   也不知道这孩子像谁,小小年纪的,就这么爱凑热闹。   客人们也看着今天的新人,和身边的人交流:“新郎新娘的外表姑且不说,不过他们的身高还是挺般配的。”   灯光下,只见这对新人真是美的越美、丑的越丑,还挺显眼的。   “这男人不错。”江河对不太放心的盛楚楚低声说,“他只是外表不够帅气,其实颇有身家,他工作的酒店有他的股份。”   盛楚楚先是白了他一眼,“琪琪又不看重这些!相比起钱,还是感情更重要。我刚才问过琪琪了,她说她也是嫁给爱情。”   正好这时,黄丽丽从旁边经过,听到盛楚楚这话,然后重重地哼了一声。   她们都嫁给爱情,就她市侩嫁给金钱!   黄丽丽抬头,看了眼她老公,穿着西装时越发显得矮的男人站在新郎面前,仿佛小人国来的……   她一下子就心塞了。   世人不是说浓缩就是精华吗?怎么她老公反而显得这么猥琐呢?就连其貌不扬的新郞,都能将他比下去。   黄丽丽端起红酒杯。   今天的婚宴,男方这边显然是用了心的,酒都是不错的酒。   她闷闷地喝了一口,暗暗安慰自己:没关系,她对老公还是有爱的,她爱他的钱,只要他有钱,她就一辈子都爱她。   酒进肠胃,有点苦有点涩,夹杂着她死不承认——微乎其微的羡慕和后悔。   **   有江母的刺激,江父在五十出头的时候,事业也同样焕发了第二春。   江母眉开眼笑地看着大网都兜不住的肥鱼,惊讶地说:“难不成鱼吃多了,养鱼特别厉害?”然后又道,“还是我带来的运气?想当初,算命先生都说我旺夫。”   江父正和三个年轻人费劲地拉网,闻言很想翻白眼。   这鱼养得肥,难道不该夸他吗?关这老太婆屁事!   他年轻的时候,可是给村里的鱼塘养过鱼的,后来几十年一直有垂钓的喜好,又认真地了儿子送来的养鱼秘籍。   这都是他努力的结果,老太婆有个屁功劳!   将鱼拉上来后,江父对围在一旁看热闹的村民们打招呼。   “来来来,你们一个人拿一条回家烧了吃!自家   养的鱼,安全天然,没添加啥激素,可以放心地吃啊。”   村民们不好意思地推搡着。   “叔,你养的鱼咱放心。”   “就是,这鱼吃着香,跟外面买的不一样。”   别的不说,单是养的时间就比其他鱼塘要多出一个月。他们都是养过猪和鸡的,都知道这养得越久的越香,鱼也是一样的道理。   吃过鱼的村民们三不五时地去江家的鱼塘买鱼,江家老两口都是实诚人,鱼比市场上的要便宜许多,又不远,想吃鱼当然是直接来江家鱼塘买。   还有两三个月就要过年,村民们都在心里盘算着,要多买点做成腊鱼,年前给城里的儿女送去。   江父江母在鱼塘忙活一通后,终于回家。   刚回到家,二姨妈就迎了过来,“总算回来了,饭都烧好了。”   这几天因为鱼塘这边实在是太忙,二姨妈没什么事就过来帮忙做饭,省了他们做饭的功夫,回到家就有饭吃,还真是挺不错的。   “我今天去看了,真是大丰收啊。”二姨妈羡慕地说,这一池塘的鱼,至少十万打底吧。   “没那么多,还没除成本呢。”   对着亲姐,江母也不想说实话,挣多少钱他们老两口知道就行,暗中发大财才是正理。   想到什么,江母扭头对江父说:“待会儿要打个电话给宝儿。”   江父点头,一边唠叨着,“溯溯也不知咋样了,下午宝儿说已经退烧,这么小的孩子发烧也不是小事。”   家里的鱼塘要捞鱼,江河原本是打算带老婆回来帮忙的,行李都准备好了,却因为孩子发烧,只能改跑医院。   二姨妈听着他们说孙子的事,不禁想起自己那不孝子和儿媳妇,叹了口气。   她幽幽地说:“三妞,姐羡慕你,你儿媳妇孝顺。”   江母面露得色,“这说来也奇怪,我现在越看楚楚越欢喜,溯溯更是我心头肉,就是宝儿……”   江母眉头蹙起,有些烦躁。   现在她越看儿子就越烦,都是当爹的人了,也没个当爹的模样!   他们家溯溯多可爱啊,可当爹的却嫌弃个没完没了,骂他还有理,说啥儿子以后会是个白眼狼,得从严管。   真是岂有此理!她出钱,让溯溯受最好的教育,她就不信会养出白眼狼来!   二姨妈的手指无意识的撕扯着桌布。   都是当妈的,都是从小宠着儿子,儿子娶的都是城里姑娘,为什么她和妹妹的日子却完全不同呢?   妹妹想去城里和儿子、儿媳妇住,只要说一声就行。   而她呢?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居然就是她儿子。   老两口看了眼又开始自怨自艾的二姨妈,不说话了。   其实没办厂和承包鱼塘前,二姨妈的日子过得可比他们舒坦多了,在乡下的日子除了孤单些,吃喝完全不愁。   江母觉得,自己比她二姐幸运的,就在于老头子还在,她没觉得孤单,没必要非要进城跟儿子儿媳一起住。   如果她进城和儿子、儿媳妇一起住,   肯定也有矛盾。   现在,江母的心思都放事业上,没了心思和儿媳妇计较小两口是不是感情太深、不要老娘之类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晚上睡觉时,江母还在想这事。   她翻了个身,不明白自己以前为什么觉得和儿媳妇争抢儿子的注意力,是最重要的事?明明生活中有比这更重要的东西。   她现在是村里名副其实的首富,村民们崇拜她,比她年纪大的、比她年纪小的都佩服她,只要她开口说话,所有人都会用心倾听。   现在,她的意见没人会忽略,因为大家觉得她这么成功,说的话都是对的,这反而让她做事说话都三思,生怕误导别人。   再三思考后的意见大多是正确的,按着她说的话做事的村民,反过来更喜欢向她咨询。   江母开始飘飘然,觉得自己比村长更让人尊敬。   这种尊敬让一辈子认为女人就该待在家里伺候丈夫孩子的女人思想越来越开放,这也是她默默认同儿子当家庭主夫的原因。   时代变了,女人也该有自己的事业。   **   一个鱼塘的鱼卖了大半后,剩下的就很难再卖出去。   回为路途的问题,所以他们主要销售的对象是县城那边,然而县城就这么大,也不可能人人都吃鱼的。   江父有些发愁,打电话给儿子:“宝儿啊,你说是不是应该降价呢?”   江河正在给儿子换尿片,小屁孩子洗干净屁屁后,开始满床打滚,被亲爹拎起来时,还以为亲爹在陪他玩,嘎嘎直乐。   如果是平时,江父肯定十分乐意和说话不清的乖孙孙说话,即使溯溯只是含糊不清的喊“爷爷”,他都能开心个大半天。   现在不行,他只要想到还剩那么多鱼,心里就发愁。   江河用武力镇压住儿子,将纸尿片快狠准地贴好,给他穿上裤子,然后将精力旺盛的小家伙丢到有栅栏围着的小床上。   小家伙拿着小床里的玩具乐呵呵的笑着,也不去烦他爸了。   江河这才有空和老头子说话,“爸,你为什么不跟妈商量一下呢?她肯定有办法。”   江父一头雾水叨念着:“她有啥办法?女人都是头发长见识短的哩……”   “哦,女人怎么头发长见识短了?”   冷飕飕的声音从江父背后传来,江父吓得打了个哆嗦,只觉得膝盖一软。   江河挂断电话,暗自摇头,看来这次老头子肯定没好果子吃了。   要是以前的江母,听到这话肯定不会有什么意见,最多就是不服气地嘟嚷几句。不过现在嘛,她又是开工厂,又是去北京培训,还见过不少领导,见识和眼光已经不见,不是以往那个没见识的农村老太太。   江河朝小床里的小包子喊道:“儿子,要不要吃苹果泥?”   小江溯流着口水,拎着玩具的手举得高高的   ,响亮地叫着:“要!”   这个“要”字倒是叫得极为清晰,江河忍不住捏了捏他圆嘟嘟、软绵绵的小脸蛋。   “老公,儿子,我回来了!”   盛楚楚开门进来,在玄关换鞋,一边朝屋子里喊道。   她去年刚生下孩子时,学校体谅她,将她换到高一,今年她跟班上去,已经是高二的班主任,班主任是比较忙一些的。   盛楚楚换好鞋后,一把搂住热情扑过来、拿她的脸当口水巾擦的儿子。   与儿子儿媳妇一家其乐融融的不同,老两口就没这么和谐了。   江父殷勤地给媳妇捶肩膀,只觉得面子全没了,不过面子没了,里子要加倍的挣回来。   “老太婆,宝儿说你有办法。”   江母不冷不热地说:“左边一点,力道再轻点,对就是这样。”她冷冷淡淡的,“我当然有办法,就看某人上不上道了。”   十分上道的江父当下更殷勤了。   他心里嘀咕,不知道江家的风水是不是不好,怎么都是女人起来了?他媳妇是这样,儿媳妇也是这样。听说儿媳妇被选为市优秀教师,还上了电视台,为这事老太婆在村里炫耀了好几天,也不知他儿子心里别不别扭。   江母享受着丈夫的殷勤,觉得过去的自己真是傻子一个。   过去几十年啊,秉持着妻子的责任,任劳任怨地伺候老公和孩子,每天自己累死累活的。   原来,好男人都是调/教出来的,她懂得这个道理竟然迟了二十几年啊。   等江母舒坦了,终于开金口:“我的下饭菜要开辟新产品——香辣鱼干,如果卖得好,还可以衍生小鱼仔和虾干虾酱。”   说着,她扫了老头子一眼。   儿子看着不着调,不过对他爸还是孝顺的,居然为他研究香辣鱼干。不得不说,儿子的厨艺天赋是青出于蓝胜于蓝,那香辣鱼干她都挑不出毛病。   江父的眼睛一亮,手上的动作越发殷勤了。   他是知道老太婆的生意的,现在工厂已经聘请三十多人,周围五个村子都在拼命地为老太婆种菜,听说这还不够,老太婆又添加了两个村子签订蔬菜协议。   如果这生意起来了,他这一池塘鱼算什么?只怕十个池塘的鱼都不够。   问题解决了,两口洗完澡后掀开被子躺下去,各有各的事业,都累得很。   两人一个睡头、一个睡脚,老两口这样睡都几十年。   每当看电视时,看到人家恩爱夫妻都是头对头睡的,两人也试着对头睡,结果失眠了。老太太嫌弃老头子呼噜声太吵,老头子不抱着老太太的脚睡不着。   有点硬的床抵着酸疼的腰椎,江父舒坦地吐了口气,“幸好当初宝儿机智,坚持请林子帮忙,不然我真忙不过来。”   他原本觉得自己一个人行,再说宝儿又弄了啥监控,没必要请人。但是儿子没听他的,硬是要请。他想想林子也不容易,家里的老娘有病需要照顾,种菜卖的钱还赶不上老娘   的药钱,于是就默认了。也幸亏请了林子,他都忘记自己这把年纪,不再像年轻时经得起折腾。   “哼,你之前还怪宝儿乱花钱呢。”江母冷哼一声,有些酸溜溜的,宝儿对爹比对妈上心多了。   江父说:“我这不是舍不得吗。”一个月要给林子两千五呢。   事实证明真的不亏,林子将八成活儿都干完,江父这鱼养得轻松。他心下盘算着,等鱼卖完后,再给林子包个大红包,明年再给他涨点工资。   突然,江母说:“老头子,你看咱们再承包一个鱼塘怎么样?”   自从她吃过儿子做的香辣鱼块后,对新产品特别有信心,肯定好卖,再承包个鱼塘都能卖完。   江父闭着的眼睛瞬间睁开了:“老太婆,你别想了,村里人又不是不长眼睛,咱们赚钱了,他们肯定一窝蜂上,不信明天你去村长那看看,肯定都是想申请挖鱼塘的。”   李花村有一条大河经过,水域丰富,养鱼得天独厚,以前为何没人干,不过是鱼价贱找不到出路罢了。   “你看着吧,你这香辣鱼块好卖的话,上头的人肯定会找你商量鱼虾销售的问题,咱们总不能将所有好处都拿了。”江父闭上眼,如果全村的鱼塘都他被承包,他还怕有人气不过半夜投毒呢。   江母拧着眉,“其实,我就想着可以和我二姐一起再承包一个鱼塘。”她总觉得二姐怨天尤人的,肯定是因为活干得少了——闲的。“二姐现在还能动呢,干点活存点钱养老,不然以后老了不能动咋办?”   她二姐的那儿子、儿媳妇一看就不像会给人养老的。   “生出个不孝子,还不如不生呢。”江母看着雪白的屋顶,突然想到儿子说的孩子不好好培养会变白眼狼的话。   她姐一生辛劳,对儿子有求必应,却没想过好好教育……   这样一想,江母暗暗庆幸她宠爱孩子无度,老头子却是个有成算的,孩子学习不好就打,不然儿子当时也上不了好大学。   江父沉思,“要不让你姐承包鱼塘?”   “想太多,我姐哪有钱承包?”江母没好气地说,“她要有钱,她儿子不围着她转?”   她二姐就是将养老的钱都给儿子、儿媳妇买房去了,身上榨不出半点油水后,才会被小两口抛弃的。当然,她觉得自己功劳很大,干涉小两口的夫妻生活让他们不耐烦了,也是原因之一。   江父考虑了会说:“咱们可以借钱给她,就当是合股。”   养鱼还是有赚头的,他也想多弄点钱。   听说市里最好的幼儿园是啥双语教育,孩子不用出国就能学到外语,长大后想出国留学都比别人有优势,不出国也没关系,高考外语也用得上……好处这么多,唯一一点烦人的就是学费贼贵。   儿子给他们科普完双语幼儿园的好处后,就来了一句“不考虑给他上幼儿园,太贵了不划算”。   老两口当时那个心动啊,都睡不着了。   不就一个学期两万的学费嘛?他们出还不成吗?   老两口现在能神气地叉腰,乖孙孙可是未来的厂长和鱼塘主,双语幼儿园一定要进的!   江母去过京城培训,想得更深入些:“我看村长也是有野心的,他肯定想共同富裕,说不定他不允许一家一户承包鱼塘,想将全村都卷进来,到时按投资的份额算股份……我明天就跟二姐说,让她也去加一股。”! 第242章 242 妈宝男13   这天晚上,杜海和赵琪来江家作客。   小江溯跑到玄关,看到赵琪时就高兴地伸出手要抱抱,因为爸爸管得严,所以他非常喜欢这个会给他吃糖的干妈。   跟着过来的盛楚楚见状,赶紧道:“琪琪,你还没满三个月呢,千万别抱孩子。”   女人怀孕,三个月前都是危险的,最好不要干重活,拿重的东西。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杜海则哈哈大笑着,一把将伸手讨抱的小朋友抱起来,“你干妈现在不能抱你,干爹来抱!哎哟,我们溯溯是不是又长肉了?”   小江溯口齿不清地回答:“吃……吃多多!”   盛楚楚拿出拖鞋给他们穿上,招呼他们进来。   杜海将小江溯放下,将带过来的玩具塞给他,小孩子看到玩具盒上的变形金刚图片,顿时欢呼地抱着不放了。   杜海自然地接过拖鞋,蹲下身为赵琪换鞋,“你怀着孩子呢,不方便弯腰。”   盛楚楚看得有些乐,朝赵琪挤眉弄眼的。   赵琪以前还说自己和老公太过恩爱呢,现在看来,其实他们这一对还不是一样。   江河从厨房探头,表示欢迎。   杜海看了眼凑到一起说话的两个女人,正在交流怀孕之事,他一个大男人插不进去,便挽起袖子进厨房去帮忙。   本来他今天过来,就是来偷师的。   江河说:“我都是随便做做的,不一定就符合赵琪的胃口,你可以改改菜谱的。”   杜海一脸正色道:“可你随随便便做的菜都能将我比下去,我已经改无可改……我说你真不打算换个职业?你要是换,我那酒楼大厨的位置可以给你的。”   江河自然是一口拒绝。   他对现在的家庭主夫的工作很满意,奋斗是不可能奋斗的,反正可以啃老,将来还可以啃小。   杜海掏出本子,将江大厨的食谱记下来,记完后他沉吟了会儿说:“我不能占你便宜,酒店的分红你得收下。”   江河无可奈何地笑了笑,他这算不算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   不过他也明白杜海的想法,想拉他上酒店的贼船呢……算了,多赚点钱也不是坏事,可以给楚楚买首饰,不然她只记得婆婆的好。   老太太现在只惦记着孙子,对孙子的妈也是爱屋及乌,时不时打笔钱过来给她买珠宝首饰,曾经宝贝的儿子早就被她抛到九天云外了。   晚饭时间,赵琪幸福地喝着酸辣汤。   这是她老公和江师兄学着做的,真是无比美味。   给亲爱的老公抛了个媚眼,她就说她的选择是正确的,什么银行精英富二代都比不上她老公。   杜海则暗暗松了口气,他老婆最近因为孕吐吃得不多,只要能吃得下,他就放心了。   小江溯乖乖地吃着饭,自己拿着勺子吃。   他吃得多,但他的衣服好像吃得更多,看他勺子没停过的模样,就知   道这孩子多好养活了。   看到小江溯,杜海不禁有些期盼。   他温柔地看向妻子的肚子,再过几个月,他的孩子也要出生了,不知是男是女,琪琪这么好看,孩子像她最好。   盛楚楚招呼道:“琪琪,多喝点鱼汤孩子才聪明,我们明天回李花村给你带几条鱼上来,我公公养的鱼,可鲜可好吃了。”   赵琪有些为难,鱼汤的腥味重,她实在是不爱吃,不过对孩子好,她再挑食都要吃。   “琪琪,我会做得没有腥味的。”   杜海向她保证。   听到大人们的话,小江溯晃着小脑袋,高兴地说:“爷爷奶奶……回老家!”   “吃鱼鱼!”   小朋友兴高采烈地挥舞着勺子,饭和菜经继续掉到他的衣服上,沾满了油渍污渍。   盛楚楚不禁闭上眼,当作没看见,反正是老公洗衣服。   第二天一早,江河一家三口就开车回老家。   他们到家的时候,江父正在鱼塘那边,给城里来的客户捞鱼,江母在院子里和二姨妈一起杀鱼做腊鱼。   听到儿子一家三口回来,江父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   江母看到孙子时,脸上每一条皱纹都在笑。   “哎哟,奶的乖孙孙。”   江父洗去手上的鱼腥味后,过来摸小孙子的头,“不是说发烧吗?”他责备儿子,“发烧还折腾?不好好待在城里休息,跑回来干嘛?”   “已经退烧了。”盛楚楚拍了拍在她怀里扭个没完的孩子,“最近城里流行感冒,乡下空气清新正好住两天。”   江母也洗干净了手,然后迫不及待的接过孙子,“奶奶的溯溯哟,奶奶家养了很多鱼,做鱼肉粥给咱们溯溯吃。”   “二姨妈。”盛楚楚笑着和二姨妈打招呼。   其实对这个二姨妈,她并不怎么喜欢,觉得二姨妈有“儿媳妇憎恨症”,只要是当人家儿媳妇的女人,她好像都挺怨恨的,她们又没得罪过她。   幸好婆婆现在不听她的。   二姨妈则羡慕地看着白白胖胖的江溯,她也是有孙子的,但儿媳妇不愿意她靠近孙子,说她不会教孩子。   二姨妈不禁叹了口气,将鱼串好挂在屋檐下。   妹妹三妞最近和村长商量,在李花村挖池塘养鱼,她决定将钱都投进去。果然,手里还是得有钱啊,想当初她有钱的时候,儿子媳妇面上还是挺孝顺的。   盛楚楚和两个老人围着穿纸尿片的小朋友转,小朋友学会走路后,喜欢到处乱跑,小胖腿像风火轮一样,盛楚楚怕老两口追不上,只得跟在后面陪他一起乱晃悠。   正在泡奶粉的江河看到,发现自己已经失宠,想当初他回家,老娘恨不得围着他喂饭的。   “宝儿,你妈真幸运。”二姨妈凑过来,和他说话。   她不想待在院子里,反正那孩子是别人家的,也轮不到她抱。   二姨妈又开始没完没了地抱怨:“你娶了个好儿媳,不像二姨妈我,真是命苦啊……”   江河很想将耳朵关起来。   二姨妈和祥林嫂似的,见人就诉苦,骂儿媳妇不孝,原著中盛楚楚坎坷的命运有她一份功劳。   如果不是她三天两头在江母耳边洗脑,江母也不会将儿媳妇当仇人看待。   “二姨妈!”江河摸着奶瓶身感受着温度,发现稍烫了点,拿个大碗装了冷水将奶瓶冷却。   他暗中数着时间,只能冷却两分钟,不然奶就太凉了,小孩子喝了对肠胃不好。   江河一边数一边说:“其实也不纯粹是表嫂的错,表哥是你儿子,您更应该责怪的人是表哥……”   二姨妈顿时不高兴,“宝儿,你怎么能这么说你表哥?你表哥完全是被媳妇带坏的,他没结婚前多孝顺啊,结婚后整个人变了,就只听媳妇的话……我跟你说,不让我住城里是你表嫂的意思,你表嫂就是个泼妇,你表哥拿她没办法,我真命苦,怎么会碰上这么不孝的儿媳妇!”   江河的嘴角抽了抽。   既然你们觉得儿媳妇是外人,那谁乐意伺候你们这些不将儿媳妇当自己人的婆婆?你可以责怪儿子不孝顺,你有什么理由责怪儿媳妇不孝顺?   你生人家了?你养人家了?   “二姨妈,表哥婚前听话是因为他婚前还要你养吧?”江河不客气地揭破二姨妈的自欺欺人,“他结婚后基本都是老婆养家,你又没钱给他,他当然听老婆的。”   所以,承认吧,他那软骨头的表哥就是个有奶就是娘的货色。   二姨妈顿时又气又急,拼命为儿子辩解,最后反倒将自己整崩溃了,直抹泪。   江河直翻白眼,他固然不喜二姨妈到处宣扬她的“儿媳妇是敌人论”,鼓动村里的婆婆将儿媳妇当仇人看待,但他说话不客气也有提点的意思。   二姨妈怎么就搞不清主次矛盾呢?   与其道德绑架她没生养过的儿媳妇,更需要管教的明明是她儿子吧?   然而,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于是江河陷入了家庭人民战争的海洋之中。   江母气急败坏地怒吼:“你二姨妈多苦啊,你咋能这么说呢?想当初咱们家多穷啊,你上学的学费都没有,还是你二姨妈出的钱,你能考上大学有你二姨妈的一份功劳!”   江河小声嘀咕,“不是连本带利还回去了吗?”   起码还了三倍吧,还有原主能考上大学,难道不是因为原主自己的努力吗?   江母狠狠瞪着他,指着他的鼻子大骂:“我跟你爸当初最忙的时候,都没空带你,还是你二姨妈好心带你……你二姨妈对你多好啊,你表哥有的你也有。”   说到这里,江河就觉得可以说道说道了。   “我记得啊,当时表哥打我,还抢我饼干,二姨妈教我孔融让梨,你还很高兴二姨妈教我人生道理呢。”   孔融让梨是心甘情愿,原主实在不甘心,所以后来原主找到一条毛毛虫时,十分愉快地学孔融让梨将之   送给表哥。   江父也想起来这事,宝儿从小就记仇,那毛毛虫让他表哥哭了半天,然后他也追着他打了半个村子。   当然,这是打给二姨妈看的,架势很隆重,棍子落到身上很轻。   老太太都已经忘记这件事了,不过这不妨碍她现在抄起鸡毛掸子打儿子。   小江溯圆溜溜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他还以为奶奶正和爸爸在玩呢,拍着两只小手为两人加油。   盛楚楚哭笑不得,将奶瓶塞到儿子手上,儿子啊,你就别火上加油了。   江河边跑边留意老太太的身体状况,发现人的改变真大啊,想当初他是妈宝的时候,掉点油皮老太太都心疼得不行,现在看她恨不得将他打残。   果然爱是会消失的。   **   晚上睡觉的时候,小江溯爬到亲爹肚皮上,好奇地伸出手拍亲爸脸上的红痕。   江河抓住儿子的小肥手,语重心长地说:“儿子,这是你爸反抗邪恶势力的英勇勋章,给你摸摸,以后要像爸爸学习,当个勇于说真话的人……痛痛痛……”   小屁孩子乐得嘎嘎笑,很是喜欢亲爹扭曲的脸,还想伸手继续掐。   盛楚楚忍着笑,过来抱走儿子。   “咱们家溯溯真有力气,以后可以当运动员。”   江河心里呵呵,就这么张小肥脸,盛楚楚居然从中看出他有当科学家宇航员医生运动员的天赋?他咋看只觉得小肥崽只擅长只喝玩乐呢。   盛楚楚将儿子哄睡后,对老公说:“老公,你今天说话太不客气了,妈还生气呢。”   江河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就你善良,还帮二姨妈说好话,她可是说了你不少坏话的。”   盛楚楚沉默了会儿。   她也不喜欢二姨妈,婚后婆婆像防贼一样盯着自己,她多吃片肉,婆婆都能说上好几句,地上掉根头发都能骂大半天……   这其中大半都有二姨妈的影子。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盛楚楚小声地说,说服自己的同时,也说服老公别太小心眼,“二姨妈现在太可怜了,咱们就忘记她可恨之处吧。”   江河摇头,“我妈虽然很疼我,但我跟二姨妈对上时,可没什么胜算。”   江母小时候家里穷,家中又重男轻女,她跟二姨妈上头还有个大姐,这个大姐早夭,因为家里舍不得花钱送医院,直接病死了。   二姨妈比江母大七八岁,嫁人又早,婆家当时还算殷实,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让她三天两头接济下边的妹妹。   如果没有二姨妈,江母别说读书,肚子都吃不饱,养不活。   所以在母亲早逝的江母心里,二姨妈又是姐又是娘的。   二姨妈也是命苦,结婚早却怀孕晚,生不出孩子受尽别人的风言风语,儿子生出来后状况才好点。   后来丈夫又意外去世,寡母养大儿子,宠溺的行为比起江母对原主有之而无不及,表哥比起渣男原主好不到哪去,骨头又软   ,谁强势谁带来的好处多就听谁的。也亏得那表嫂是个精明的女人,如果像盛楚楚这般善良的,早就被欺负死了。   江河一觉睡到早上八点半。   六点就起床的江母连早餐都没给他做,可见过了一个晚上,还在生气。   江河摸摸鼻子,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中午吃饭的时候,江母的气还没散,在饭桌上都没消停。   “你二姨妈昨晚哭了一晚,饭都没吃,太可怜了。”江母说着说着,自己心酸得不行,“宝儿,不能忘本啊!妈知道你小时候受了你表哥不少气,二姨妈是给你脸色看了……但这是人之常情,二姨妈对咱们一家有恩,鸡毛蒜皮的事就要不计较了。”   江河给江母说得没办法。   他的本意也不是惹二姨妈生气,二姨妈读书比江母还少,连小学都没毕业呢,就这点见识,除了围着孩子转,她又能怎么办?   “妈,我觉得这事也不是没办法解决。”江河出谋划策,“只有二姨妈有钱,表哥肯定会当个孝子。”   江母斜斜乜他一眼,“你的意思是,让我给钱你二姨妈?你以为我没想过啊,你二姨妈是个有骨气的人,她不会收的。”   她咋觉得她有钱后,儿子反而不孝了?以前没钱时,儿子还啥都听她的。   江父跟着点头,二姨妈虽然穷,但特别有志气,他们想借钱给她入股鱼塘没办法说服她。   江河道:“二姨妈做的腊鱼特别好吃,咱们市里的人就爱吃腊鱼,正好咱们家也养了鱼,要不你让二姨妈做成腊鱼拿到城里卖,也可以在网上卖,咱们家的下饭菜也是从网上发家的。”   江母叹道:“这不是腊鱼的问题……”   她心里琢磨着,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二姐心心念念的是天伦之乐,就算腊鱼卖得好,也不会很开心的。二姐不像自己,她还有丈夫,而二姐的全部重心都在儿子和孙子身上。   偏偏两个她都沾不着。   江河十分坚定地说:“我觉得就是钱的问题!钱能解决世上百分之九十的问题。”   江母一脸怀疑:“宝儿你确定能行吗?如果你表哥不爱钱呢?”如果人人都爱钱,儿子你就不会天天气我了!   江母发现,自己越有钱,儿子就越气她,真是欠了他的。   江河信心十足:“妈你要信我,有钱就有儿子孙子孝顺,表哥绝对不是什么视金钱如粪土的人,表嫂也不是。”   当然就像他妈说的,钱不是重点,二姨妈一生的荣耀全部系在儿子身上,如果她从工作中得到存在感跟成就感,她就不会将全部心思放在儿子身上了,就像他妈一样。   吃过午饭,江河诚恳地去和二姨妈道歉,还鼓励她去创业,理由多得是。   比如:“表哥家的多多上幼儿园了吧?这年头养孩子的成本太高了,什么补习班、兴趣班,就没一个收钱少的。我妈说要给溯溯读最好的双语幼儿园,不让他输在起跑线上。”   二姨妈怔了   怔,她知道多多上的只是普通幼儿园,儿子儿媳每个月收入就这么多,不可能上得起一流的幼儿园。   她心里是怨恨儿媳妇的,隐隐约约也有点责怪儿子不站在自己这边,但对于什么都不懂的孙子,她只有满心的疼爱。   江河若有似无地说:“我跟楚楚这辈子就这样了,这点工资不愁吃喝,但也不可能大富大贵,幸好我妈能干,才能给溯溯提供最好的条件。”   二姨妈想到溯溯可爱的模样,三妞给孙子提供最好的条件,奶粉都是进口的,玩具多不胜数,听说还去上早教的。溯溯这才一岁半呢,口齿就这么流利了,确实在起跑线上赢了很多人。   二姨妈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然后开始自责。   她一直自怨自艾,和儿子、儿媳妇赌气,她怎么就忘记了香火的延续才是最重要的?只有孙子有出息,钱家的坟头才能冒青烟。   *   第二年,李花村成了远近闻名的鱼乡。   住在市里的江河收到了一堆腊鱼,于是联系开连锁超市的同学,吃了顿腊鱼大餐。   李花村的鱼大丰收,村长还在愁销量,担心江母的下饭菜工厂消耗不了那么多鱼。   这时,二姨妈不声不响的站出来,将剩下的鱼都包圆了。   在这之前,她去考察不少鱼塘,买了不少鱼做成腊鱼,之后更是学会上网,试着将腊鱼卖到全国各地,销售量不错,一个月的利润比儿子儿媳两夫妻的工资还高。   一个月后,二姨妈做的腊鱼进驻超市,火热大卖。   李花村的鱼都卖光了,小部分卖给城里的鱼贩子,下饭菜要了大部分,剩下的二姨妈包圆,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还请了村里的人帮忙做腊鱼。   村长喜滋滋地发钱,每家每户都有,投资多的多给,投资少的少给。   村民们数着钱,决定再找地方多挖几个鱼塘,人手不足不是事,正好叫在外面打工的孩子回来奋斗,在家门口就能工作多好。   江父看着村里生机勃勃的模样,有些恍惚。   这才几年啊,以前宁静得只以老人小孩为主的村子,现在到处都是年轻人。村里随眼可见都是鱼塘,现在回村都是火热一片,到处是光着膀子的壮汉挖鱼塘。   江河打电话的时候,声音都拔高了:“啥?爸,你说你这个李花村联合鱼塘顾问涨工资了?妈投资二姨妈建设腊鱼厂?她是厂长?二姨妈以技术入股当上副厂长了?”   他爹娘这就原地飞升了吧?还带了鸡犬——二姨妈一起升天?   江父肯定地说:“是的,村长想跟你聊聊,他在我身边呢!宝儿,你跟村长谈谈。”   四十出头的村长别看比江父江母年轻,但人家辈分高,和江家有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在江母创业时帮了不少忙。   十分钟后,江河说得口干舌燥,总算将新生事物——网购的事说明白了。   村长也是个能折腾的,为了让村子富裕起来,居然啥都愿意干。   江父接过村长手里已经热得烫手的手机,说道:“儿子,你爸我厉害吧,我当顾问那叫名正言顺,你以为谁都能养出这么好吃的鱼吗?你爹我可是有二十年的养鱼经验。”   年轻的时候,他就以为能养一辈子鱼,后来传统的养鱼方式跟不上,新型的养鱼方法,倒激素、撒避孕药、生长素等等方法,让鱼能在短时间内又肥又大,老方法养出的鱼又慢又不够肥硕,鱼塘只能倒闭。   江父的声音都是唏嘘,“没想到二十年过后,大伙又讲究原生态了,我就说吃的东西瞒不过大伙的嘴巴吧?这加激素的鱼,味道哪有纯天然好吃……爸还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淘的那本《养鱼大全》,爸养的鱼还没那么好。” 第243章 243 妈宝男14   江河刚和江父聊完天,就见他家的胖儿子抱着几本话本跑了过来。   白嫩嫩、肉乎乎的孩子左脚绊右脚,自己吧嗒的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摔懵了也没哭,索性爬起来,拉着江河的裤脚,刺溜地往上爬。   “爸爸……”他咧着嘴,傻乎乎地笑着。   江河一手将胖儿子举起来,亲了他的小胖脸一口,“崽啊,你可真幸运,你爷奶为了你的霸总之路努力呢。”   承包一个鱼塘算啥?整个村的鱼塘霸总都有份!   盛楚楚在外面道:“老公,我去上晚自习了,你带宝宝。”   江河抱着儿子走出去,“我开车送你。”   盛楚楚摆手,“走路也不过十几分钟的事,现在是上下班高峰期,开车堵路上半小时都动不了。再说了,我饭后要多走走,还能减肥呢……”   学校其实有给教师提供住宿,租金特别低廉,她中午可以在学校休息,放学后马上回家。如果有晚自习,就吃了晚饭再走路去学校上晚自习。   自从被评选为市优秀教师后,盛楚楚就更繁忙了,有时也会觉得累,但只要看到孩子的笑容,就浑身都是劲。   她要努力地为儿子树立一个好榜样,让他知道,妈妈有多么的优秀。   江河听后,也不勉强,“那行吧,那我下班时接你。”   “可是很晚了,宝宝要睡觉。”盛楚楚有些为难,儿子现在还没到三岁,还要仔细的时候。   江河不容拒绝,“我带儿子一起接你,你也知道的,你不回来你儿子就不肯睡。”   “可是……”   盛楚楚犹豫,小孩子一般晚上九点睡比较好,晚自习十点才结束呢。   江河不以为意,“他白天睡够了,再说了,哪天晚上不是看到你,他才肯睡的?”说到最后,他无奈地拍拍小胖子肥嘟嘟的小屁屁。   他现在已经不爱垫纸尿片,醒着还好,要尿尿会跟大人说,晚上偶尔会尿床,江家的床单洗得特别频繁。   “没良心的小胖子,爸对你还不够好?为啥晚上睡觉一定要找你妈?”江河揉着胖儿子的肉肉脸,这手感可真好,现在不玩,再大点就不好玩了。   小胖子不高兴地拍开爸爸的手,跑去亲妈妈。   盛楚楚温柔地反亲回去,然后精神十足地工作。   以前没断奶的时候,江河经常会带着孩子在学校教师宿舍,方便她喂奶,丝毫不嫌折腾。现在全校的老师都已经忘记他曾经妈宝男的模样,一致选他为“最佳老公”。   等到晚自习结束时,已经晚上十点。   看到老公抱着睡着的孩子站在路灯下等她的模样,盛楚楚不知不觉笑了出来,像只蝴蝶般扑了过来。   走读的几个女生也看到这一幕,她们真的羡慕得不行,盛老师这样的,才是人生赢家啊。   “赵老师也是人生赢家啊。”一个女生指着同样抱着孩子的大嘴男人说。   像熊一样高壮的男人抱着同样呼呼大睡的孩子,挽着妻子,笑得满嘴牙仿佛都在发光。   “我还是觉得盛老师更成功一些。”看脸的女生严肃地说,“她老公更帅些。”   黄丽丽目不斜视的经过。   啧啧啧,都快三十的人了,还需要老公来接?像她就独立多了,只要老公给她买豪车,她从来不需要任何人来接!   自己开着豪车上路,多威风啊。   几个女生凑到一起窃窃私语,“以后找老公,得找好看点的!黄老师的老公听说还没她高呢,长得也不咋样,所以她都不敢让老公来接她。”   黄丽丽的身体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   她气急败坏,这些小屁孩懂个屁!她这是女强人,独立又坚强,她才不像那两个女人,成天将老公挂嘴里,跟没断奶似的!   杜海和江河夫妻俩打了声招呼,两家走得近,其实小胖子也挺喜欢大嘴妹妹的。   赵琪的女儿哪哪都好看,就是嘴巴遗传了爸爸,她都快愁死了,生怕以后嫁不出去。   杜海现在工作更努力了。   哼,颜值不够资本凑,他闺女以后身家丰富,富婆也是有市场的。   **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江河的胖儿子已经快三岁。   大概是孩子他爷奶养鱼的关系,家里的鱼从来没缺过,吃鱼是不是更聪明,江河不知道,但胖儿子明显比同龄的小朋友更高更结实,还长了张很会甜言蜜语的嘴。   “爸爸,宝宝想吃鱼丸。”胖儿子吸溜着口水,“鱼丸汤,好喝。”   江河朝他翻白眼,“你咋老点麻烦的菜呢?换一个!”鱼丸可不好做,剁鱼蓉能剁到手酸,偏偏他家的胖儿子爱吃。   胖儿子马上哒哒哒地跑过去,抱妈妈的大腿,圆圆的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妈,可劲卖萌。   盛楚楚无奈地一笑,“老公,我也想吃鱼丸汤。”   江河马上改口,“好,今晚吃鱼丸汤,再来个糖醋排骨怎么样?”   盛楚楚同样期待地咽了咽口水。   从她怀孕开始,家里掌勺的人到目前为止一直是她老公,她偶尔会下厨,别说她儿子不爱吃,她自己都有点食不下咽,从奢入简难啊。   一家人挤在厨房里做晚餐,带着一次性手套的胖儿子认真地搅着鱼肉蓉,爸爸说劳动最光荣,大家都要干活。   盛楚楚道:“爸养的鱼真好吃。”   怪不得李花村的腊鱼和下饭菜、香辣鱼再多都不够卖。   “爷爷奶奶厉害。”胖儿子猛点头,“鱼鱼好吃!”   刚吃过饭,江母就打电话过来。   “宝儿啊,乖孙孙准备上哪家幼儿园?”   正在玩变形金刚的胖儿子将手上的擎天柱一丢,跑过去扯着爸爸的裤腿,“奶奶,我要跟奶奶说话!”   江河一把搂住他,一只手固定胖儿子左右乱动的小身子,一边和电话那头的老太太说话。   “妈,我正要考虑呢,家门口有一家很近……”   “很便宜是不是?”江母冷笑道,“江河,老娘警告你,我家乖孙孙要上双语贵族幼儿园的,一年几万那种,几千块的幼儿园你想都别想!”   她就知道抠门的儿子靠不住,果然孙子的培养只能靠奶奶!   江河挂了电话,往胖儿子手上塞了个“大黄蜂”,让他组装着玩,对着盛楚楚挑了挑眉。   “我就说不需要担心儿子读书的事吧。”   盛楚楚将头枕在他的肩膀上,有些愧疚,“老公,咱们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好?”   要是说出去也不像话,让祖父母养孙子。   其实一年几万块钱,他们也不是掏不出来,但老公说什么不花老人的钱,他们会没成就感,盛楚楚就心虚的跟着一起啃老。   不过公公婆婆真的太能干了,他们夫妻的工资连他们的零头都不够。过年时,他们给老两口一人一个万元红包,老太太反手一人一个薄薄的红包,里面只有一张银行卡,数额至少十万打底。   盛楚楚的弟弟去年终于毕业,准备在国外创业。   先前还特地打电话回来跟她说,等他赚了钱后,会给她补上嫁妆,然后被他姐姐秀了一脸,几十万打了过来,说要投资。   江河翻着幼儿园的资料,“其实咱们给儿子挑的幼儿园也不错,偏偏他奶奶看不上。”双语幼儿园固然好,但是有点远,还真不太方便。   “溯溯奶奶有远见。”盛楚楚并不赞同老公的话。   老太太虽然忙得团团转,还不忘抽空去读一些教育心灵的鸡汤文,时不时转发给她这个当老师的。   如果不忙,老太太还会打电话过来与她谈论教育理论,盛楚楚简直是大吃一惊。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更别提三年了,老太太的思想现在可新潮了。   江河笑而不语,果然给老太太发一堆教育理论是有用的。   **   江河觉得双语幼儿园太远,接送不方便的问题,很快就解决,因为他们又又搬家了。   他们搬到老太太买的别墅里。   别墅装修后,通了半年的气,现在正好搬进去。   顺便说一下,赵琪也搬到这个别墅区里。   杜海的酒楼在有江河食谱的加持下,生意红红火火,钱没少赚。于是杜海索性将多年的积蓄拿出来,跟着一起买了这边的别墅。   他的大嘴闺女以后也要上双语贵族幼儿园的。   盛楚楚特别高兴,她从小到大的朋友不多,现在能一起逛街、一起吃饭的,就剩一个赵琪。   小胖子江溯也特别高兴,大嘴妹妹的嘴巴这么大,一定很能吃,他们可以一起偷吃他爸爸藏起来的零食。   他家的爸爸,是典型的重女轻男,对大嘴妹妹非常喜欢,说话声音都温柔好几个度,还安慰大嘴叔叔说,在米国大嘴才是美女,以后大嘴妹妹会是绝世美人。   “佳佳妹妹,我要上幼儿园啦,你再等两年也可以上的。”   小胖子将一勺子蛋羹喂进大嘴妹妹嘴里,看她吃得香,忍不住自己也吃了一口,然后又吃一口。   大嘴妹妹张着嘴巴,口水流了下来。   哥哥,我的蛋羹呢?   小胖子一点都没有抢妹妹口粮的心虚感,“待会儿让干妈给你冲奶奶喝,不会饿着你的。”   大嘴妹妹吧嗒着自己的嘴巴,爬过去,一口啃上小胖子的脸。   小胖子懵了下,然后“哇”的一声,大哭着跑过去找他的干妈赵琪告状。   妹妹她咬我~~   每当这时候,盛楚楚就是一言难尽,这两个孩子亲是真的亲,但是闹起来,也是真闹。   盛楚楚不管那两个娃,打量着他们家的三层楼的别墅。   其实这算不上别墅区里最好的房子,但也称得上数一数二的,装修钱都能买半个别墅了。晚上要是将水晶灯全部打开,端是金碧辉煌。   盛楚楚说:“老公,溯溯奶奶真舍得花钱,腊鱼生意应该也不错吧。”   这几年,盛楚楚回老家的时候,老太太煮鸡汤已经不会防着她吃鸡腿鸡翅,还特大方地说不够吃再杀。   江河点头,“确实不错,村里的人口已经回流,好多在外面混不下去的村民回老家种蔬菜养鱼。”   作为村里顾问的江父每天都背着手,一副官威甚严的模样,在各个鱼塘巡逻。   加上他们村长的脑子灵活,已经不满足各个菜市的腊鱼摊,他的触手已经伸到各大超市里,据说正在和超市洽谈中。   手里有钱,心中不慌。   所以老太太在装修别墅时是下了血本的,主要是她心里有些愧疚,都怪腊鱼厂生意太好,她都没空亲自带乖孙孙。   以前他们村子里有很多留守儿童,爹妈都在外面赚钱,大伙不知不觉中就养成父母赚钱,爷奶带孙子的观念。   深感自己不够负责的老太太撒钱特别大方,一再和盛楚楚保证,孙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他们全包了。   于是江河当然是从善如流地送胖儿子去上市里最好的幼儿园。   小胖子上幼儿园那天,不仅有爹妈送,杜家夫妻也带着大嘴妹妹一块送。   这声势浩大的场面,让小胖子甭提有多得意,雄赳赳地走在前面,一副大佬的气派,直到所有人都离开后,他看不到人,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后来小胖子又哭了几场,闹着不去幼儿园,要在家陪妹妹玩,喂妹妹吃饭。   等他发现爹妈狠心不管后,终于收敛起来,心不甘情不愿的上学。   幸好,他很快就发现上幼儿园的好处,他是全班最高、个头最壮、力气最大的,大伙都认他是大哥!一个两个争着上供!   在家里,爸妈觉得他太胖,零食都不让多吃,幼儿园有那么多小弟上供,可敞开肚子吃。   “大哥,肉干给你!”   “苹果给!”   “牛奶给你!”   “大哥,我放风,不让老师发现!”   “大哥……”   小胖子:骄傲!可有排面了!   小朋友们:幸福!大哥啥都吃!老师再也不会发现我挑食啦!   早上,江河上班时,顺路送小胖子去幼儿园,晚上再顺路接回来。   没有孩子,也不需要送孩子上班,盛楚楚越来越轻松。   “不过,溯溯是不是越来越胖了?”盛楚楚颠了颠手里的儿子,心里很纳闷。   为啥别的小朋友上幼儿园都瘦了,反倒他们家儿子越来越胖?   江河戳戳胖儿子的圆肚子,问道:“儿子,考虑减肥吗?”   小胖子理直气壮,“我长身体呢。”   江河摸着下巴,他们家也没肥胖基因啊,肯定是他太贪吃了。   于是他大手一挥,“从明天开始,零食再减半吧,饭量也减一减?两碗饭太多了。”   小江溯吃饭的碗,是特意买的小碗,即便如此,一顿饭吃两碗也太多了。   盛楚楚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肉,提议道:“要不,以后你少做点肉,多做些蔬菜?”   自从生完孩子后,她其实也胖了快十斤,她老公觉得,她以前太瘦现在正好合适,但她并不满意。   黄丽丽昨天还嘲笑她的腰粗,说她放纵自己,不管理身材,都没黄丽丽纤细苗条了。   可她老公做的饭太好吃了,盛楚楚实在没办法节食。   在这点上,她其实挺佩服黄丽丽的,黄丽丽中午就只啃草,沙拉上只放点醋,一点油腥都见不着。   她就没有这股“不减肥宁可死”的狠劲。   发现伙食下降、零食减少后,小胖子非常聪明地在给奶奶打电话的时候,趁机告状。   于是江母在电话里足足骂了自己儿子半小时不停歇。   她都啥命啊,生的儿子抠门不说,还是个没心肝的,这么小的孩子居然不给吃饭,她可怜的小孙孙!   江母表示不想听儿子的解释,小孩子胖点有啥不好?每一两肉肉都是她辛苦赚的钱养出来的,儿子你不准克扣我乖孙孙的伙食!   江河挂完电话后,一脸狞笑,拎着见机不妙逃命的胖儿子。   “崽,你既然不肯少吃饭,那就多锻炼吧!”   跆拳道、空手道、散打、篮球、足球、乒乓球……全给你安排起来!   吃货小胖子实在受不了了,继续告状。   此时正好刷到教育类鸡汤文的江母看着上面文武双全的孩子,默默地流口水,她家孙孙也可以学一学的,她又不是没钱培养。   于是小胖子这次滑铁卢了,他奶这回非但不支持他,反倒站他凶残的爸爸那边。   小胖子只能哭唧唧地去上各种兴趣班。   因为都是运动,要跑要跳,所以在他的央求下,跆拳道换成书法,足球换成钢琴。   各种补习班将精力过剩的小胖子折腾得不浅,刚开始的时候,因为不适应还哭了好几次,后来听幼儿园的小弟们说,大哥都是文武双全的,顿时又积极起来。   他爹说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古往今来,大哥都是很能打的!   江河微微挑眉,原本觉得空手道书法钢琴有点多,想减一两样的,既然他自己要卷,那他这个当爸的当然从善如流了。   老太太在电话里听到孙子的各种吹嘘,自己多么厉害,目标是努力练武,争取去奥运为国争光时,笑得老脸成了菊花。   于是老太太决定帮孙子卷起来。   “乖溯溯,那奶给你再报个外语班,奥运冠军参加采访都说英文。”   老太太聘请了一个会说外文的秘书,她那下饭菜生意都做到国外去了,那鸟语她听不懂啊,只能聘请个全能的秘书扩展国外的生意。   而且,老太太还是个疑心重的,看不懂鸟语,没少将合同之类的东西拍过来让儿子儿媳过一遍。   小胖子的胖脸严肃地思考会儿,奥运冠军的新闻发布会上,没有外国媒体,多没排面啊,英文得说起来!   小胖子的课外时间被排得满满的。   盛楚楚学校旁边有好几个兴趣班,工作日时,江河送饭到学校,一家三口吃完饭后,他拎着儿子去上兴趣班,然后在盛楚楚学校安排的房间里工作,到时间了再去接儿子。   盛楚楚一周有三次晚自习,她回来时儿子都已经睡着,她偶尔会觉得愧疚,觉得自己陪儿子时间实在是太少。   等到周末时,她会经常带儿子出去玩,有时还会奖励小胖子一顿肯爷爷。   小胖子特高兴,家里的饭再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啊,再说了,炸鸡薯条多香啊。   很久没吃垃圾食品的盛楚楚也觉得香,小声对儿子说:“记得瞒着爸爸,千万别让他知道。”   小胖子头也不抬,肯爷爷家的鸡翅太好吃了,其实爸爸炸的鸡翅也很好吃,可他就是不愿意做,说啥没营养,还嫌弃他胖,再吃更胖。   他知道这是男人的嫉妒,练武后就没人说他胖,大伙都夸他壮!   盛楚楚问:“儿子,如果爸爸问咱们中午吃什么,你怎么说?”   小胖子裂开嘴笑:“吃杜叔叔名下的‘老乡家’的滋补老火靓汤!”   盛楚楚顿时满意地揉揉他的脑袋,“最后一个奥尔良鸡翅给你。”   小胖子很精明,顺便提醒他妈妈,“你发个短信,让杜叔叔和赵阿姨为你掩护,不要让爸爸发现。”   透明的玻璃窗外,黄丽丽指着那母子俩对一起逛街的朋友说:“你看盛楚楚,居然在吃垃圾食品,怪不得身材都走样了!啧……真是堕落啊。”   真是可恶,她都多少年没吃垃圾食品了,她一点都不羡慕!   朋友觉得其实还好,现实中,盛楚楚这种身材,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纤细的地方纤细,不过现在流行骨感美,黄丽丽这种身材更上镜些。   朋友问:“就是你说她老公家很有钱那个?有钱还来吃肯德基?”   有钱人不都五星级酒楼吗?不都像黄丽丽吃啥都讲究卡路里……不对,养生吗?   “哼,是她婆婆赚得多,她老公就一个上班族,她个一当老师的,赚的都是辛苦钱!嘿,她婆婆可凶了,肯定不给生活费的,他们才沦落到吃肯德基。”黄丽丽优越感十足地说,“走吧,咱们去吃‘老乡家’的滋补老火靓汤,美容又养颜。”   像她有自己的工资,婆家这两年生意不太景气,每个月虽然削减她的零花钱,从两万变成一万,但也比大部分人都要好多了。   朋友暗暗地吞了吞口水,“你说的啊,今天你请客。”   老乡家是出了名的滋补药膳老店,一份汤188,黄丽丽不请客,她可舍不得。 第244章 244 妈宝男15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   四岁的江溯小胖子和两岁的大嘴妹妹满院子撒欢,一阵阵的欢笑声传来,就知道两个孩子玩得十分开心。   两家住得近,两个孩子时常在一起玩,不是你来我家,就是我来你家,不分你们。   两个孩子的感情,不是兄妹胜似兄妹。   江河正在厨房里做饭,别墅的厨房空间特别大,对厨子而言,那是非常友好的。   “老公,李花村的腊鱼,今年我要预订五十斤。”盛楚楚挂断电话后,从客厅里走过来,“等会儿要和妈说一声,让她给咱们留一些。”   江河疑惑地问:“怎么突然要这么多?”   “年货啊!”盛楚楚说,“可以送人当礼物,最适合不过……对了,我爸的同事也不少,他说要定一百斤。”   李花村的腊鱼不贵又好吃,送礼方便还不会当成贿赂。   到她爸那位置,过年送礼都是有讲究的,需要非常注意。   江河无语,“现在才十月份,会不会太早了点?”   盛楚楚白他一眼,“早什么早?今年过年的时间早,还有三个月左右就要过年,过年前那段时间再买就来不及了,你不知道李花村的腊鱼多好卖。”   李花村的村长聪明又有生意头脑,他请了记者去采访,还在电视上打广告,只怕现在全国人都知道李花村是原生态绿色村庄,不管是蔬菜还是鱼,都主打一个健康安全。   这一通广告下来,李花村的东西根本不愁卖。   盛楚楚感慨道:“还有,二姨妈现在可真厉害,她的腊鱼厂也走出全国了吧?”   二姨妈都已经是五十好几的人了,竟然还能开创新事业,从一个到处散发负面情绪、怨天怨地的农村妇女变成创业女强人,传出去不知道有多励志。   几年前,婆婆和二姨妈还以挑剔儿媳妇为人生大任,现在她想听两老啰嗦,只怕人家都不鸟她。   有那挑剔找茬的时间,她们都可以多腊几条鱼了。   李花村那野心勃勃的村长确实厉害,将村子改造成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绿色有机村庄,鱼都是原生态的,不外卖,直接做成香辣鱼块和腊鱼,价格往上翻了一翻。   不过两年,市里稍有名的超市里都挂上他们村的腊鱼。   不少鱼塘还种着莲藕,夏天时,十里荷花美不胜收,成为他们省里有名的景点。   村里不少机灵的人,顺便搞了民宿和农家乐,夏天赚了一波。等秋天时,莲藕收上来,又搞一波藕粉,一年到头简直赚钱赚翻了。   现在李花村一带的人口大量回流,都没人提出去打工的事。   村长野心满满,据说正在线上注册,争取让全国人民都吃到他们村的腊鱼,前不久还请了个网红带货来着。   晚上,他们还没吃完饭,公婆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老太太得意洋洋的声音从手机传过来:“宝儿啊,你要感谢你妈是腊鱼厂的厂长,不然两百   斤腊鱼肯定匀不出来……咱们村的腊鱼现在火到全国,都不够卖呢,村长说了,过完年再挖几口鱼塘。”   江河诧异,“咱们村还有地盘?”不是鱼塘就是蔬菜基地,哪还有地方。   “嘿呀,这有啥呢?周围的十几个村子都申请加入咱们村,要一起共同富裕呢。”江母说到最后,满脸感慨。   这么多村子都要加入,还叫村子吗?这比县城都要大,村长得多威风啊?听说他现在去哪都有人捧着。   江母感慨完后,又说道:“这不是重点,宝儿,你回村里参加鱼宴吗?可热闹了。”   “鱼宴?”   “对,村长说了,咱们村第一届的鱼宴节,就叫千人鱼宴,简称千鱼宴呢。到时候会请记者来拍照呢,还有电视台跟网红直播……热闹着哩!对了,你表哥一家子到时候也会回来。”   江河挑眉,“哟,这可是稀客,我记得他们不是和二姨妈闹翻了吗?听说都有两年没回来了吧。”   江母说到这里,声音特别冷淡,很明显她是为自己姐姐不平:“你二姨妈给孙子多多换了个幼儿园,每个学期一万的学费,你表哥特别感动,决定回来当孝子了。”   听到这话,江河真是一点也不奇怪。   他就说嘛,他那表哥不可能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现在老娘有钱,可不就回来了?   “妈,你要跟二姨妈说,手上的钱要攥紧点,有钱才有孝子。”江河叮嘱道。   他可是希望表哥表嫂就算做点表面功夫,也要将二姨妈伺候好了,省得二姨妈没钱后,儿子儿媳妇又不伺候,然后她又开始故态萌发,到处散发负面情绪,影响别人。   江母心里头明白着呢,“这还用你说!你二姨妈现在也不是过去的傻子了,她可是咱们腊鱼厂的厂长和技术监理工呢。”   二姨妈鸡蛋挑石头的找茬功夫,用在工作中真是无往不利,来暗访的记者都被她对品质和食品安全的挑剔给惊住了。   所以说,有时人的缺点也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变成优点。   就像江母有洁癖,当初盛楚楚拖地,地上有头发她都看不过眼,这种洁癖放到食品卫生上,真是特别让人安心。   **   到了鱼宴节那天,江河开车回老家时,差点找不到地方停车。   因为这人实在太多了,车也多,游客们差点就将他们村给挤爆了,路边上可以停车的地方,到处都停着游客的车。   历练几年的村长天天到鱼塘巡查,看起来越发的黑瘦,但精神极佳,冒充老实乡亲,对围在周围的游客安利鱼的N种吃法。   “那边是咱们村特色的烤鱼,你们想想,大冬天的时候,天寒地冻,这时,火烧得正旺,焦香的烤鱼,鱼的香味,辣椒红油的香味,还有酸菜特有的酸香融合……吃一大口的烤鱼,再来一口咱们村老大妈做的酸菜,那滋味……”   村长说到这里,他吞了吞口水,继续说:“最后倒上清水,煮上面或者粉丝,一碗上佳的酸菜鱼粉好吃得你毕生难忘。”   村长刚说完,周围的人就少了一大批,都跑去吃烤鱼。   村子里的广场上,到处都支着摊子,香味弥漫,熟悉不熟悉的村民们吆喝着。   “大伙再来看看这边的酸菜鱼摊子……”   “还有咱们村特色的鱼血旺,吃了年年不忘……”   江河叹为观止,“咱们村长也太能干了,升官在即啊。”   盛楚楚赞同,“有这样的村长,是咱们老百姓的福气。”这才几年啊,就将李花村发展成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庄。   江河笑眯眯地说:“是不是遗憾你老公不是公务员?”   他就想偷偷懒,这辈子牵着老婆的手和和美美地过一辈子,等他老婆的灵魂碎片回归时,是幸福的、明亮的,而非总是悲哀的、黯淡的、痛苦的。   这样主神也不用背负这么多了吧?   自己的老婆自己心疼。   盛楚楚却是摇头,“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就很好。”   婆婆变得得大气还大方了,老公明面上工资不多,但长期持的股票据说一直稳定增长中,她弟在国外的公司也开始赚钱,打了一笔分红回来。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老公爱重她,儿子活泼可爱,健康成长,她在工作上又找到了成就感,此生过得够圆满的了。   江河紧紧握住她的手,这是一个度假的位面,还是轻轻松松愉愉快快陪他老婆吧。   小胖子高高兴兴地跟着村里的孩子打成一片,到处在村里找吃的和玩的。   不远处,就见二姨妈牵着一个七八岁左右的男孩,脸上笑成菊花,再也看不到以前的苦瓜脸。   她一脸慈爱地那男孩说:“多多,奶给你一百块钱去买零食吃,记得不能吃太多生冷的……”   等男孩惊喜地接过后,穿着红色羽绒服、头发烫卷的微胖女人在老太太看不到的地方,将儿子的钱一把抢过来,换成十块的,然后将儿子打发了。   等她转过身,就对老太太笑得热情,“妈,您辛苦了,今晚的饭我来做吧。”   二姨妈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不用,你多休息,我来就好。”   一个长得白净文弱的男人走过来,搓着手,讨好地说:“妈,您多休息,这几天您肯定累,咱们做饭就好。”   江河看得直翻白眼,他小声地对江母说:“妈,你看我说得对吧,有钱就有母慈子孝。”   江母闻言,对儿子怒目而视。   现在儿子早就不是她的心头肉,她全部的爱都给了孙子。   不理不会说话的儿子,江母转过身,对着孙子慈祥温柔地说:“乖溯溯,去玩哈,就在广场玩,不准去鱼塘那边啊。”   江河顿时大感无趣,挨着妻子那边,“现在啊,也只有你不嫌弃我了。”   盛楚楚顿时乐得直笑,知道他又开始搞怪了。   老太太会这么嫌弃他,还不是他自己故意作的?要是他想讨人欢心,实在是太容易了,原本他就是老太太的心头肉。   但她特别喜欢这样的男人,过去的那个江河,已经模糊得就像一张退去颜色的旧相片,渐渐地看不清楚,唯有面前的这个人,深深地烙印在她的灵魂之中。   **   这次的千鱼宴举办了三天。   第一天时,赵琪一家也被叫过来凑热闹。   小胖子高高兴兴地拉着他的大嘴妹妹到处溜达,一姨婆家的多多哥哥总是抢他的玩具,还是大嘴妹妹好,乖巧听话,不会和他抢玩具,还会上供零食给他这个哥。   赵琪和她老公从村头吃到村尾,吃了两天的鱼。   她最喜欢的是鱼丸汤,鱼丸特别劲道,特别好吃,汤也格外的鲜美。   “比市里人流量最多的小吃一条街的味道要好,但村民们的厨艺有待提升。”   赵琪十分中肯地说,“这完全是以食材取胜。”   好友老公江河所做的菜远胜国厨,尝过江河做的菜后,又有个五星级大厨的丈夫天天给她做爱心餐,养得嘴巴十分挑剔的赵琪觉得,这里唯一能胜过她老公厨艺的,也就是那鱼丸汤了。   做鱼丸的小哥好厨艺加上好食材,使得鱼丸汤一枝独秀,夺得千鱼宴的冠军。   杜海点头赞成,“这里的鱼确实好。”   他心里琢磨着,要不要从李花村进一批活鱼到酒店。   李花村的鱼质量比他们酒店进的鱼要好,这点区别,一般人吃不出来,但老饕嘴巴挑剔,食材新不新鲜,只要一尝就能分辨出来。   “李花村的鱼价格应该不便宜。”赵琪说着,朝不远处一手一个,牵着小胖子跟自家闺女的好友挥手,“楚楚,这里。”   大嘴妹妹冲上来,抓住她爸爸的手,将他当一棵树般,一下子就爬到爸爸的脖子上。   小胖子看得非常羡慕,可惜他爸爸不在,不然他也能爬的。   “你爸爸在村长那边呢,村长找他有事。”盛楚楚拍拍胖儿子身上的灰尘,不好跟他说,你爸嫌弃你又胖又玩粑粑,肯定不给你骑在脖子上。   因为来村里旅游的人多,所以村里又专门养了马,开辟骑马路线。   这马儿嘛,难免会拉粑粑,养马的花钱请村里的小孩捡马粪,小屁孩们难得有赚零花钱的机会,马粪都是抢着捡的。   小胖子自诩在幼儿园是大哥,捡马粪这种事也要争第一,这两天他洗澡的时候,两夫妻都要“剪刀石头布”,谁输谁给他洗澡。   江河正在村长办公室里喝茶。   千鱼宴总算结束了,来的人都说不虚此行,留言都是希望明年再办,记者也纷纷将之夸了一通,村长忐忑的心总算放下来。   江河这三天里,一路吃过去,还给村民提了不少意见。   村民们知道江母的下饭菜系列中,最受欢迎的香辣鱼块是他给的方子后,听从他的建议,默默地修改食谱。   回头客赞叹不已,说做得更好吃了。   村民们大为佩服,怪不得江家能搞出下饭菜   这么大的摊子呢,这是家学渊源吧,厨艺基因一代代传了下来。   村长现在正找江河要意见。   “你觉得应该怎么扩大渔业规模?咱们村的鱼现在现在越来越出名,我想申请一条生鲜运输链。”   村长经常找江河交流,之前腊鱼厂还有推广的事, 也没少咨询他,甚至年初时鱼儿闹鱼瘟,也是在江河的帮助下,江父才找到应对的法子。   村长心里遗憾,可惜江河不肯考公务员,对当人民公仆不感兴趣,不然肯定能造福一方。   “咱们村的鱼够卖吗?”江河提醒他,“如果不是咱们村的鱼,外面的鱼包装得再好,一旦被识破,名声全毁的后果你清楚的。”   如果他记得不错,江家的下饭菜厂又扩张了,现在工人都有七八十人。还有腊鱼厂,这些鱼全部消化下来,再没有多余的往外卖了。   村长擦擦自己的眼镜,说道:“我的任期要到了,上级有意让我当平治乡长。”   李花村吸纳了周围几个村,现在是县里最大的村子,带着村民致富的村长升官是众望所归。   江河心领神会,“确实,咱们乡镇水多河多,挺适合养鱼的,只需要半年就可扩大销量,现在物流越来越方便,线上销售的平台销售额只会越来越高……”   两人边聊天边喝苦丁茶。   一个是说多了话、嗓子沙哑了,要喝点清淡润喉,一个是烤鱼吃多了、上火,要多喝点下火的。   两人聊到了夜深,村长亲自送江河离开,忍不住老生常谈,“我总觉得你可惜了,有想法有能力……”   江河摆手,“我那是纸上谈兵呢。”   谁说当官才能为民作主?相比起亲力亲为,当个幕后的军师不是更省事?   **   千鱼宴结束后,和老太太、老头子道别后,江河开着车带妻儿回城。   盛楚楚和儿子坐在后面,小胖子拿着玩具玩,都是爷爷做的木枪和竹子编织的小马、草绳编织的蟋蟀。   小胖子的玩具大多数是从玩具店买的,都是塑料做的,这种植物材料的玩具他可新鲜了。   “二姨妈总算是笑了。”盛楚楚忍不住絮叨,“我每次回村里,最怕的就是二姨妈,总逮着我,给我讲述儿媳妇要孝顺的大道理。大道理其实听听也无妨,问题是二姨妈每次尽说些车轱辘话,来来回回就是那些,我还不能分神,二姨妈只要发现就更激动、更能说了……”   还特会哭,说什么她儿媳妇嫌弃她,外甥媳妇竟然也嫌弃她,她简直是坐立难安。   江河道:“二姨妈现在母慈子孝,还有孙子可抱,她当然没烦恼了。”   说到母慈子孝,他的嘴角讽刺地勾了一下。   盛楚楚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忍不住说:“我昨天看到二姨妈给表嫂钱了……好像是表哥表嫂和二姨妈哭诉多多没钱去补习班,成绩落后同学一大截。二姨妈可真是大方啊,要多少就给多少。我个人觉得,二姨妈还是存些钱养老比较好。”   要是儿子儿媳妇发现她手里没钱了,   说不定又不亲近她。   “我二姨妈存不住钱的。”江河摇头,“以前我表哥说要啥,二姨妈都给他买……没钱买找人家借也要给表哥买,说什么表哥爹死得早,别人有他没有会让他自卑。”   结果是,表哥是不自卑了,却养成利已主义。   表哥并不擅长读书,以他的能力,在城里奋斗三十年才能买上房。   他是个精明的,借着有一张好看的脸,于是勾搭上城里的表嫂。   表嫂是县城的人,人家是带着全额付款的房子嫁过来的,后来孩子出生后要买学区房,才会拿了二姨妈的积蓄。这也是她有底气赶走指手画脚、插手他们小夫妻生活的婆婆的原因之一。   “我看二姨妈很宠多多,要啥给啥。”盛楚楚说到这里,不禁摇头。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她是真怕这种隔辈亲的,江父江母也一样对溯溯宠爱过度,幸好他们相处时间不多,溯溯没被宠坏。   小胖子听到熟悉人的名字,撅起嘴巴告状:“妈妈,我不喜欢多多哥哥!多多表哥抢我的玩具,一姨婆说让我学孔融让梨。”   江河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紧,他又想起当初原主孔融让梨的事了。   “溯溯啊,你不想让就不要让,孔融让梨那是因为他不爱吃梨,喜欢的东西不能让的……爸爸给你讲故事哈,你听完就知道下次怎么对付这种抢你玩具的人了。”   听完故事后,小胖子表示理解:“下次我也送多多哥哥一条毛毛虫!”   盛楚楚听得特别无语,探身过去,轻拍了丈夫的后脑勺一记。   “别教坏孩子啊。”   接着,两人就孩子的教育问题交流了一番,话题再回到二姨妈身上。   二姨妈确实不是个讨喜的人,但再怎么说都是亲戚,不能看到问题了当作没看到。   “放心吧,我妈留了一手呢,腊鱼厂有二姨妈的股份,按季度发放利润,表哥一家子日后会一直孝顺下去的。”   江河说着,沉思了会儿,觉得二姨妈的手机也很有必要入侵,那些关于教育孩子和与儿子、儿媳妇怎么相处的文章鸡汤,也得给她推一波才行。   老太太就是这么被潜移默化的。   盛楚楚迟疑,“如果表哥要求转让股份?”   江河哼一声,“转不了,即使转让也是有限转给我妈,除非二姨妈百年后才轮到表哥。”   盛楚楚这才放心下来,将儿子摇摆的身体放到座位上。   小朋友刚被放下来,细小的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江河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将空调的温度调高。   他心里叹息,这个世界的老婆可真是善良,二姨妈可以说是她婚姻的拦路虎之一,她却不和二姨妈多计较。   “孩子得好好教才行,不然会变成表哥那样的白眼狼。”江河压低声音说,“表哥就是太顺了,不经历挫折没有感恩之心。”   他意味深长地说:“所以咱们不能对溯溯太好,一定要充分让他感受到人生不易的大道理。”   睡得正香的江溯在睡梦中打了个寒战,转过身,裹着亲妈的外套继续呼呼大睡。 第245章 245 妈宝男16   江溯今年五岁,是幼儿园中班最受欢迎的小朋友。   不,应该说,他是全幼儿园里最受欢迎的小朋友,因为身为大哥的他,总是为别人小朋友排忧解难。   “大哥,快帮我喝掉我不爱喝的牛奶。”   “大哥,饼干我吃不下了。”   “大哥,肉肉要不要?”   …………   吃得一身幸福肥的江溯小朋友,也是全别墅区最受老人欢迎的孩子,每次见到他时,只要手里有吃的,都会投喂他,将他喂得越发肉乎乎的。   大家都说他一身肉肉是福气,只有他爸不喜欢他的福气,天天折腾他减肥。   江溯迎着朝阳跑步,一边叹道:“人生不易,溯溯叹气。”   “嘀咕啥呢?”江河不耐烦地督促小胖孩,“昨天吃了三块炸鸡,得跑一公里才消耗完。”   小胖子是真的能吃,肠胃跟个无底洞似的,如果不是他把脉和特地去医院检查过,确定他十分健康,江河保证会化身成后爹,让他像黄丽丽一样,天天啃树叶。   小胖孩跑得气喘吁吁的,不平衡地看了眼坐在亭子里坐着休息的亲妈。   他生气地说:“爸爸,妈妈也吃了,她怎么不用跑?”   江河:“你妈昨晚运动量够了,不用跑。”   “胡说,你们昨晚没运动,回家就睡了。”   江河恬不知羞地说:“你不懂,大人的睡觉也是运动的一种。”   盛楚楚走过来,正好听到这话,脸都涨红了。   “老公,你再胡说八道,今晚睡跪榴莲睡沙发!”说完她还朝周围特地看了看,幸好这一大早的,没什么人,不然被听到她就没脸做人了。   小胖子并不关心亲爹睡不睡沙发,他吞咽着口水,“妈,我想吃榴莲。”   老母亲立即横眉竖目,“我看你想屁吃!”   小胖子皮皮地说:“有peach吃,那也不错啊。”   说完就加快速度跑了,留下老母亲在原地生气。   盛楚楚盯着跑掉的小胖子,恶狠狠地说:“老公,这周继续以青菜为主吧。”   小胖子之所以闹着跟她偷吃炸鸡,就是因为家里这段时间以素食为主,他馋肉馋得不行。   围绕小区跑了足足五圈后,小胖子已经上气不接上气的,迈着疲惫的脚步回家。   进门家,就看到家里出现的老太太。   “奶!”小胖子的眼睛亮了起来,最疼爱他的人来了,可以告状了。   老太太听完孙子的告状后,不满地说:“不是去医院检查过了,说溯溯很健康吗?你还给他报了一堆运动的兴趣班,既然运动量足够了,那就让他放开肚皮吃嘛。”   江河摸摸鼻子,为自己辩解:“他真的吃得不少,那大龙虾,像巴掌那么大的,他一顿能吃六个,小鸡腿一顿能吃二十个……”   他敢保证,身为五星级酒店大厨的杜海家的伙食都没他们家好。   江母搂着心爱的孙子,一脸宠爱地说:“你就是心疼钱嘛,小孩子再能吃也吃不了多少,什么大龙虾小鸡腿全安排上。”   小胖子有奶奶撑腰,非常得意,附和着:“就是就是,我想吃啥就给吃啥,爸爸你不能贪污了奶给的伙食费。”   老父亲给儿子一个阴森森的眼神:给老子等着!   小胖子当即打了个寒战。   不行,这次他要撒娇卖萌,努力让奶奶多在城里待一段时间再走,不然他的屁股准得开花。   这天中午,他们一家都到外面的酒楼吃饭。   老太太原本不想出去的,儿子的厨艺比饭店的大厨好多了,作为江家下饭菜的厂长,江母这些年没少出去吃应酬餐,全国有名的五星级饭店都不知吃过多少次,越吃越觉得还是自己儿子的厨艺好。   但孙子使劲儿地和她卖萌,说想去市里的大酒楼吃好吃的菜,他就昨天开荤了一次,这周家里三餐有两顿是素的,他的嘴巴都快要淡出鸟来。   江河板着脸,“吃什么吃?你看你自己,都吃得这么胖了,赶紧减肥!以后一日三餐吃青菜。”   小胖子的素食标准和他们的不同,像碎肉茄子在他眼里,就是一道素菜,只有大块大块的肉才称得上荤菜。   老太太神色不善地盯着儿子。   所以她这是抓现行了?儿子其实一直在虐待她的孙子?   江河压低声音:“妈,我跟楚楚也陪他吃青菜呢,你知道我手艺的,青菜炒得也很好吃的。”   儿子是不想减肥,可老婆闹着要减肥,他听老婆的。   老太太的气不打一处来,“减个屁肥!我孙子长得多有福气啊,你这是抠门的毛病又犯了吧?”   她还不知道自己这儿子嘛,这就是一抠门成性的!   老太太实在是不懂了,儿子守着那么多钱干嘛?   她跟老头子焕发事业的第二春,现在比儿子有钱多了,不用儿子养老不说,还能将孙子的学费杂费都包了,给儿子儿媳妇的生活费绰绰有余,咋他还这么节省呢。   老太太不理儿子,扭头对孙子说:“中午咱们去外面吃,溯溯你爱吃啥,奶都给你点!奶跟你说,人的观念要有变化才行,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不要学你爸爸。”   老太太决定以身作则,儿子已经养歪了,孙子千万不能养歪,宝儿就是他们老两口小时候老叫他节省,才会养出抠门的毛病。   来到市里最好的酒店,老太太十分大方的点了一桌子的菜,全都是小胖子爱吃的。   “那个什么澳龙的,给我整最大的端上来,我孙子喜欢吃。”   “奶,您放心,我全部都吃完,不会浪费的!”小胖子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   老太太一脸慈爱地看着小胖子:“那溯溯多吃点,喜欢的话,下次奶再带你来。”   盛楚楚叹为观止,想起当初的老太太,别说下馆子了,就是在家里时,肉都舍不得吃。她老公在还好,老公要是不在   时,   老太太都是一盘青菜打发她。   果然老儿子大孙子,   就是老太太的命根子。   江河不想说话。   这人是不能比较的,一比较就心塞,想当初他吃的是排骨鸡肉,儿子吃的是进口海鲜,同人不同命啊。   市里最好的酒楼有两家,一家在杜海名下,小胖子表示吃腻了杜海叔叔的手艺,今天他们去的是特意来跟他打擂台的另一家,小胖子说这是为杜叔叔探查敌情。   这家酒楼在K市刚开没两年,装修得非常浪漫,是男女朋友约会的首选。   菜刚上来的时候,隔壁桌来了几个人。   现在是饭点的时间,包厢已经满了,大堂各桌子之间用绿植隔开,还有一定的隐秘性,这几个人嘟囔了一番运气不好,仍是坐下来,没有离开。   江河耳尖,不禁侧目,这是在相亲?   就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江河起身,走到走廊那边接电话,随意地扫了一眼隔壁正在相亲的主角。   咦,好像有点眼熟?   等等,这不是“勾引有钱人想当小三上位失败,肚子还怀了一个不能流产、只能找接盘侠”的外围女吗?   隔壁桌的女主角长得好看,修身的衣裙,得体的妆容,看起来就是个文雅有气质的大家闺秀。   男主角穿着一身名牌的西装,可惜五短身材将名牌西装称得土气。   脸嘛,马马虎虎啦,阳光下看着油腻平凡。   大概对女主角十分满意,男主角不经意间露出手上的名牌手表,又摸摸脖子上金色的大狗链。   男主角问:“张美琳小姐,你为什么想到回咱们这个三线小城市发展呢?之前不是一直在首都吗?”   张美琳勉强地笑了笑,“首都的节奏太快,适合职业女性。再说了,咱们市是三线中的顶流,发展前景是不错的。”   旁边的介绍人—一个看着热情的胖大妈笑着接话,“咱们美琳的理想是当个贤妻良母,职场厮杀那是男人的事。”   男主角听后更满意了。   他点头道:“确实,做生意是很困难的,你看我短短十年在市里开了五家连锁汽车维修店,为了应酬,跟人喝的酒比水还多……还好一切都是有回报的。”   胖大妈又给张美琳好几个眼神,暗示她拿下这个金龟婿。   张美琳脸色发白,无意间看到正在打电话的江河的侧脸,她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如果是这个男人,没钱也没关系的。   五家连锁汽车维修店算个屁,加起来千万资产都没有!   她的前任金主可是亿万富豪呢,自己跟了他三年,她捞到手的钱就有好几百万了。虽然被她挥霍不少,但两三百万在这三线城市里,足够花个十年八年了。   如果相亲的男人家产上亿也就罢了,就这副尊荣,她还真没兴趣。   要知道,前任金主的年纪是大了点,可那一身儒雅的气质,加上保养得好,人并不显老,她在小姐妹面前别提多有面子了。   张美琳的脸色暗沉下来。   如果不是她的体质特殊,   要是去打胎,   这辈子很难再怀得上,甚至流产还会有生命危险,她还真舍不得离开那圈子,回家乡当个贤妻良母。   金主并不缺孩子,儿子都上高中了,老婆娘家又有势力,绝对不可能离婚的。   她是个聪明的,发现金主已经对她腻味,当机立断说要分手,回老家照顾年纪已大的老父母。   金主对她的印象大好,分手费给得也很大方。   最后,张美琳对胖大妈微微摇头,她实在是不想将就,就算要找个接盘侠,也不想找这种的。   老实人哪里没有,她自己条件也不差啊,接盘侠起码得让她看得顺眼的吧?   这时,隔壁传来欢笑声。   张美琳微微侧首,透过绿植的缝隙,看到一个五岁左右,圆滚滚又白乎乎,长得像糯米团般的小胖孩撒娇着,要父亲抱。   小胖子的父亲是个长相俊秀、个子高挑的男人,他笑骂着拍了儿子的屁股一记,将他一把抱起来上下颠了颠。   小胖子嘎嘎直笑,快活极了。   那男人说:“胖儿子,你再胖下去,你奶奶都不用养猪了……”   旁边有一个长相刻薄的老太太,闻言气得直骂儿子,转头对着孙子时,却是和颜悦色的。   陪在一旁的,还有一个相貌清秀,远远不及她的女人。   那女人含笑看着那对父子俩,眉宇间的疏朗开阔告诉旁人,她生活得多么幸福。   张美琳的神色复杂。   如果当初她安心待在这个节奏缓慢的小城市里,再找个温柔顾家的男人结婚,今天的她,大概过的日子就跟这个女人一样吧?   也许没那么富裕,但安稳舒适。   不过,这年轻斯文的爸爸怎么这么眼熟?好像哪里见过似的。   因张美琳不愿意,最终这场相亲不成。   男主角离开时,脸色不太好。   胖大妈见张美琳一直盯着隔壁,心头一紧,忙不迭地道:“美琳,你不会看上那种男人吧?我告诉你啊,这种男人只有一张脸能看的,每天都会苦哈哈的上班下班,一个月连一万都拿不到,你买件衣服都得犹豫再三,嫁给这种男人日子不知多苦。”   胖大妈是张美琳的表姨妈,她的的眼睛非常毒辣。   “你看他身上的衣服,全身上下不到三百,他老婆的衣服还算有点档次,看着两千上下……这肯定是城市的白富美嫁给农村来的凤凰男。”   张美琳暗赞表姨妈眼尖,看那老太太和儿子一身便宜货,就将他们的来历猜个七七八八。   她的眼睛在男人身上转了几圈,真是越看越眼熟。   按理说,这么帅的男人她不可能忘记的。   “可是表姨妈,如果要过一辈子的……”张美琳暗示道,“枕边人长得不好看,眼睛太受折磨了。”   胖大妈唉声叹气,“我知道你的眼光高,按理说你条件不错,   不难找的。可咱们小城市的人结婚早,   你今年都三十一,   年龄合适的真不多。”   保养得再好,也比不上年轻的小姑娘啊。   胖大妈也抱怨道:“以前给你介绍年纪小的,你又不要。”   张美琳听得暗自咬牙,她怎么会介意吃嫩草?只是嫩草还处于拼搏阶段,大多都只有一张脸能看,没钱又没权,她要来何用?   热心做媒的胖大妈扒拉着长长的单身男女名单。   她一边说:“美琳,明天我再给你介绍,中午一个,晚上一个。”   她就不信一天三餐的相亲,恨嫁的表侄女会嫁不出去!   张美琳虽然不耐烦,但也实在是急着找对象,只好应下。   两人也不再多待,相携着离开。   隔壁桌,江河安抚好儿子后,盯着她们的背影,目光幽深。   “老公,你看什么?”盛楚楚问。   “没什么。”江河朝她笑了笑,“刚才看到一个客户,本想着打个招呼的……”   他认出刚才那女人,肚子里怀的孩子正是那个白眼狼。   看来白眼狼还在娘胎里呢,他要是扼杀了白眼狼出生的机会,功德肯定扣到他崩溃,还是不作孽了。   **   张美琳回到家,就接到同学会的消息。   这时,一道亮光闪过她的大脑,她忙翻箱倒柜,找到了同学录和高中照片,她盯着相片叫起来:“我想到他是谁了,不就是高中时,对我有意思的江河吗?”   她翻出江河的相片,翻来覆去地看。   高中时明明还一脸青涩的少年,怎么现在变得那么好看?就算是普通的衣服都掩盖不了那股帅气。   张美琳在高中时,那是很受欢迎的。   她的思想比身体成熟得更早,高中毕业时她就发誓,一定要嫁到最发达的地方,她太想离开这个小城市。   江河那时候很穷,父母都是种田的,除了一张脸和成绩还算可以,其余的一文不值。   不过被好看的人暗恋,人的心情总是愉快的,变相提高了她的身价。   所以张美琳当时是不接受也不拒绝,只是暗自称之为“备胎”,现在也可以称为“舔狗”。   “可惜你家里太穷,不然也不是不能答应你。”张美琳戳了戳相片上的少年,心下惋惜。   张美琳的母亲过来敲门,提醒道:“美琳,你表姨妈说明天还有两个饭局,中午一个,晚上一个。”   她应一声,“妈,我知道了,我等会儿打个电话给表姨妈,我下周六没空,要参加同学会。”   已经相亲相了一周,越相越怀疑人生的张美琳在家哀声叹气。   怎么就没一个好点的呢?相比之下,那个开连锁维修店的五短身材男居然属于条件最好的了?   张美琳情不自禁地拿出高中的相片看,心里哀叹。   怎么就没有长得帅又有钱的男人呢?   话又说回来,有钱又长得帅的同龄   男人,   应该更喜欢年纪小的吧?男人都是一样的德行,   不能期待他们更多。   张美琳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暗自又加了个条件:还得好糊弄的!   看来条件真的不能再高了,小城市就是这样,找不出太多优质的男人,就算是有,大多也是已经结婚了的。   那个五短身材男人被她拒绝后,恼羞成怒将她拉黑,这些生意人不好骗,肚子里的孩子栽不到他头上。   张美琳垂下眼,看着江河的相片。   他的脸和身材都比金主好多了,他高中时还暗恋过自己,对他而言,她算得上是白月光吧?   如果他当她肚子里孩子的爸爸,也不是不能接受。   不行,他都已经有孩子了,不可能会将全部资源用在她肚子里的孩子身上的。   本来江河就没什么钱,资源再一分为二,她孩子得到的就更少了。   她手里捏着的两三百万,那可是要全部花在自己身上的,不然她找什么接盘侠?找接盘侠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养孩子啊。   转眼就到星期六。   同学会是在市里最好的酒楼举办,张美琳穿上最好的衣服出席。   “我的天啊,美琳,怎么十几年过去,你反而越来越漂亮了?这就是所谓的逆生长吗?”   完全是中年大妈模样的女同学们羡慕嫉妒地围着她。   “太让人羡慕了,美琳,交出你的长生不老秘诀!”   “我才羡慕你们呢,我这把年纪都没结婚。”张美琳避而不谈保养的事,这些一看就是家庭妇女,买得起进口的大牌护肤品吗?   她故意说:“你们的孩子都要上小学了,真让人羡慕啊,我终生大事都没着落呢。”   张美琳一边和周围的同学闲谈,一边暗自庆幸自己去京城奋斗是正确的。   小城市里能有什么发展?她要是待在这里,肯定会和她这些女同学一样,三十出头就变得面目全非,气质全无。   就在这时,有人激动地叫着:“江河来了。”   主持这次高中同学会的,是他们班的班长,属于同学中的成功人士。   见他这么激动,张美琳不禁有些奇怪。   她问旁边的同学:“江河又怎么了?班长怎么那么激动?”   旁边胖成球的女同学竟然也很激动地抓住她的手,双眼发亮。   “哎哟,江河是没什么了不起的,了不起的是他妈!江家下饭菜系列你知道的吧?还有李花村江家腊鱼……他妈办了两个厂,是咱们市的新秀企业家,短短五年,江家就成了千万富豪。”   “江家现在存款至少两千万,再过几年说不定就是亿万富翁了。”   张美琳一脸怀疑人生。   那天见到的刻薄老太太,居然是成功的企业家?这么有钱的母子俩,还穿得这么穷酸?   “江河现在住在春风里别墅区,这是可以百分百确定的。”一个男同学十分确定地说,“我的上司也住那里,上次我给他送文件时,看到江河和他儿子在别墅的院子里打篮球……啧,我上司说江家的别墅在别墅区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得到准确的答案后,张美琳突然觉得,江河只穿两三百块的衣服,真是太有个性了。   京城里不乏穿着老头衫跟人字拖的亿万富翁,甚至还有个在城郊承包了土地种蔬菜,每天开着玛莎拉蒂去施肥浇水。   就在这时,俊朗的男人穿着西装、迈着强健的大长腿走进来。   他周围簇拥着好几个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同学,大家都捧着他,殷勤地笑着。   今天穿着合身西装的男人看起来更帅了,不同于班长他们几个腆着啤酒肚,也不像另外几个地中海的男同学,三十岁出头看起来,比四十岁的男人还衰老。   他就像站在鸡群里的鹤,优雅从容。   张美琳盯着在一群歪瓜裂枣同学的衬托下,显得特别好看的男人,心里懊悔得不行。   为什么他们家发家致富不早十几年呢?   如果高中时,江河他就有这个身家,自己倒追他都行啊。 第246章 246 妈宝男17   不,现在也不晚!   张美琳双眼一亮,和她这种大美人相比,江河的老婆看着就是一个清粥小菜,加上初恋光环,谁说她不能撬一撬?   长年当小三,节操早被扔进洗生间的女人从容地笑起来,拿起一瓶红酒倒了一杯,透明的玻璃杯映照出她满是野心的眼神。   周围的人奉承着:“江河,你爸妈也太厉害了,五十岁才开始创业,居然办下那么大的家业。你也真厉害,一下子就能继承这么大的家业。”   江河摇头,“那是我爸妈,我就一普通上班族。”   同学笑而不语,你就是独生子,你爸妈的不就是你的。   这边,张美琳扯了扯自己的领口,拿着红酒,优雅地走过去。   “老同学,你还记得我吗?”她将手里的一杯红酒递过去,优雅地给自己倒了一杯,一举一动,透着某种成熟女人特有的撩人和魅惑,“高中毕业十三年了,这些年你还好吗?”   接着,她举起自己手里的红酒杯,“老同学,喝一杯吧,人生能有几个十三年呢。”   江河接过酒杯,闻了闻红酒的味道,很干净,没放任何“调料”。   所以原主纯粹是被灌醉“捡尸”的?然后被塞了个野种?甚至一家为之贡献出骨髓鲜血,死绝了时还要为那白眼狼铺就锦绣大道?   江河将酒放下,疏离地道:“抱歉,我老婆不喜欢我喝酒。”   他突然觉得挺无趣的,这样利欲熏心的女人,浑身都是恶臭的味道,稍靠近点都让人恶心。   原主一家为了个不是自己的孩子贡献了全家人的骨血,虽然算是咎由自取,但也不是某些人算计原主一家的理由。   这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同学凑过来,嬉笑着说:“哟,江河,你高中时还暗恋过张美琳呢,要破镜重圆吗?”   几个老同学无奈地走过来扶住他。   “别乱说话啊,人家江河可是结婚了的……”   江河点头,朗声道:“就是,话不能乱说!要是张美琳的男朋友听到了怎么办?她可是怀了他的孩子的。”   张美琳的脸色一白,她焦急地说:“我没怀……”   “什么?”一个女高音高亢地尖叫,“美琳,你怀孕了?”   江河很自然地说:“对啊,都一个多月了呢!我说啊,张美琳同学,女人不能太心疼男人的,你一个人去产检多难受呢?下次你一定要你男朋友陪你去呢。”然后又和周围的人说,“真没想到啊,张美琳以前那么好,却挑了这种不负责任的男人……”   张美琳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嗡嗡嗡的。   她盯着江河,见他一副热心肠的模样,只想一个大耳刮子甩过去,她怎么会想到找这个男人接盘呢?这明明就是个恶魔。   这下子,所有人都知道她怀孕了。   “我没怀孕!”张美琳艰难地说,今天来的同学各行各业都有,他们大嘴巴往外一说,她就完全没有找接盘侠的希望了。   她盯着江河,眼睛水光盈盈的,看着楚楚可怜,“江河,你是不是看错了?”   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张美琳一脸哀求看向恶魔般的男人。   这是报应吧?   十几分钟前,她还策划着怎么灌醉他,带他去酒店过夜,再把肚子里的孩子栽给他。即使他不离婚也能弄来大笔的赡养费,农村老太太嘛,哪个不喜欢多子多福的?只要老太太愿意给钱养着她跟孩子,她可以没名没份的跟他的。   然而江河一副不解风情的直男模样,还一脸不高兴地说:“你半个月前去蒲河医院孕检,掉了一张孕检单,我好心帮你捡了,知道今天的同学会你会过来,特意帮你送过来呢。”   说着,他掏出那张孕检单。   周围的同学都是嫌事情不够大的,赶紧凑过来看。   “哎呀,这名字、出生日期,还有血型都对,美琳,这明明是你的嘛。”   先前那个胖胖的女同学大声嚷着,在场的人都能听到。   张美琳见所有人都看过来,只觉得眼前一黑。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   江河看同学群时,看到群里的同学说,张美琳离开了K市,好像要去找男朋友,也不知未来会如何,但大家都祝福她跟男朋友百年好合。   江河摸着下巴,觉得张美琳跟她那个“五十五岁”的男朋友是百年好合不了,那老头子能再活三十年就不错了。   更何况,老头子的老婆还活着呢,而且活得生龙活虎的,那老头哪有胆子光明正大养小三和私生子。   在原来的故事线里,江家一家子供养着白眼狼,张美琳手里的钱全用在梳妆打扮和保养,四十好几的时候,看着依旧年轻漂亮,像三十出头的女人。   江家死绝后,那老头子又蠢蠢欲动地和她藕断丝连,她后半生过得很光鲜亮丽。   现在没有江家给她吸血,也不知道张美琳手里的钱够不够用她挥霍,还能不能眼睛眨都不眨地买进口化妆品、护肤品来保养打扮自己。   想来,她现在应该没办法保养得像原来那么鲜亮了吧?   *   江溯六岁这年,盛楚楚同父异母的弟弟——盛行带着偌大的产业回国。   在盛家为他举办的家宴上,他亲手交给盛楚楚一张存折。   继母方蓝雪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而她的长女——石杏则气疯了,明明以前盛行和她的关系是最好的,为什么他只给盛楚楚钱?   盛行看了同母异父的姐姐一眼,平静地说:“这是一姐的分红,她当初给我五十万,我折算成股份给她。”   见她语塞,盛行又道:“我记得我当初也找你借过钱,但大姐你说过你没钱的。”他想了想,继续说,“然后你和老公一家去欧洲游玩时,听说花了一十万……对了,当初你结婚时,妈给了你三十万的嫁妆,一姐结婚时,妈只给她一台冰箱,后来还是爸看不过去补了几万。”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盛行语重心长地说。“大姐,   你不能没有付出就想要收获。”   石杏彻底地说不出话来。   原本她为自己有一个能干的弟弟骄傲的,也想着弟弟现在有出息了,手漏一漏,给自己这亲姐一些钱不过分吧?   但哪里不过分?他这是一分都没给她啊!   盛楚楚离开的时候,心情好极了。   她和这个继姐的关系非常不好,青春期时,拜继母和继姐所赐,她在那个家里留下了不少阴影。   不过她想,以后可以释怀了。   江河特地去查了查银行卡,看到上面的一百万时,陷入沉思。   小舅子这人还挺好的,是该救一救。   原来的故事线里,盛行死于车祸,盛父听到这消息时,一口气喘上不来,直接心脏病发,抢救不及死亡。   方蓝雪则拿着老公和儿子留下的财产,和长女一家住在一起。   她手里有钱,长姐一家当然没有拒绝她,反而将她当亲妈一样地供养着。   发了笔死人财的继姐后半生也是盛楚楚的阴影之一。   这女人每次看到盛楚楚时,就阴阳怪气地嘲笑她,让盛楚楚的抑郁症进一步加重。   江河说做就做,在盛行出车祸时,趁机救了盛行。   当盛行被姐夫从车轮下拽了回来,从此他的命运就发生了改变,他没有早死,和一姐一家更是亲密。   小胖子得到的好处最多,因为舅舅对他太好了,想要什么,爸爸不会买,舅舅一定会买。   **   时间又过去几年,江溯从一个小胖子变成大胖子。   “解放了!以后我就是中学生了!”   十一岁的江溯依旧看起来白软圆的,巨肥的汤圆一只,也幸好他的颜值不差,没有变成油腻腻的胖子,算是一个可爱的胖子。   盛楚楚却愁得厉害,“都说抽条了会变瘦,溯溯怎么还这么胖?”   江溯很不满,抗议道:“妈,我这是壮!”他握拳摆了个强壮的姿势,“这次的省跆拳道大赛,我可是亚军呢!你看哪个胖子能拿银牌的?这说明我身上的都是肌肉!”   依旧精神抖擞的老太太也不满,护着孙子。   “就是,我乖孙身上长的都是懂事的肌肉,一点都不胖!我老太太活了几十年,就没见过比溯溯更强壮的孩子。”   白软圆的小胖子立刻黏糊糊地搂着老太太,嘴巴甜得不行,“都是奶奶的功劳,我身上每一斤肉都是奶奶辛苦喂出来的。”   老太太立即眉开眼笑,得意得不行。   哎哟,她的乖孙比他亲爹还优秀,这都是她和老头子努力培养的功劳。   她那个抠门的儿子,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一点远见都没有,还没她这个老太婆睿智。   乖孙上的学校是全市最好的,而且成绩名列前茅。   这么优秀的孩子,是他们老两口培养出来的。   从孙子很小开始,啥补习班、兴趣班、爱好班,英语班、奥数班、围棋班、绘画班……只要对孩子有用的,她都乐意让孩子去学。   认识的人,谁不说她的孙子培养得好,将来肯定是清北的料子。   老太太对此十分自豪。   老太太越养孙子越有劲儿,同时也学了不少新潮的玩意,和孙子说:“溯溯,那个国际夏令营,奶奶再研究一下啊。”   江溯抓抓头发,叹气道:“奶奶,那个费用可贵了,爸说了要节省……”   “节省个屁!”老太太中气十足,“不用省,你爷爷奶奶有的是钱!”   江老头子也凑过来,“溯溯,爷爷是鱼塘主,不差钱,你想出国留学都行。”   老太太附和,“对对对,咱们溯溯未来要继承两个厂三个鱼塘的……一定要有国际化的眼界,不要跟你爸学!他啊,就一个领死薪水的社畜!”   旁边抱臂听着他们吹的领死薪水的“社畜”嘴角抽了抽。   其实他一直没和老太太说,他现在一年的薪水加股票,在这三线小城市里,真的不算差了。   算了,说出来也是自取其辱,比不上承包鱼塘的老头老太太。   老太太今天很高兴,说道:“今天咱们下馆子,庆祝溯溯考上咱们市最好的初中。”她挥着一张银行卡,“顺便给溯溯买几件贵气点的衣服,可不能在洋鬼子面前丢了面子。”   国际夏令营肯定什么国家什么肤色的人都有,她家溯溯可不能被外国人看轻。   吃过饭后,江河没有任何情绪地对发射“sos”求救视线的儿子挥手告别。   他亲切地说:“儿子,爸爸加班去了,赚钱给你买好看的衣服。”   江溯:“……”这一定是亲爸。   江老头则羡慕地看了儿子一眼,他其实也很不喜欢逛街的,尤其是和老太婆逛街,她也特能逛了。   江溯只好陪着爷爷奶奶一起去逛街买衣服。   “爷爷奶奶,我要买好看点的衣服,妈妈跟我说了,舅舅要结婚了,我们要去京城参加他的婚礼,我要买贵点的衣服。”   小胖子江溯只对吃的感兴趣,进口海鲜那是最爱,至于衣服,只要不打补丁的,他都无所谓。   他无所谓,亲爹就更无所谓了,大卖场里一百十件的,他爹手一挥拎回家。   所以这一年下来,他的衣服一千都用不到。   江溯上的学校学风都不错,同学之间攀比的是成绩,那些攀比衣服鞋子的,大多数进不了学霸的圈子。   是以小胖子从来不知道,他在穿名牌的同学眼里,其实只是个成绩好的穷鬼。   当然,他就算知道了,大概不会往心里去。   这一千块钱的名牌鞋子,他宁可拿来买进口大龙虾。   江溯继续道:“爸爸说我还要长身体,买贵的衣服不划算,第一年就穿不上了,可是偶尔我也要件贵的衣服撑场面的。”   他爸爸从来不给他买贵的衣服,但对妈妈就完全不同了。   只要他妈妈撒个娇,再说几句好听的,抠门成性的亲爸纠结半天,各大折扣网全研究过后,还是会给亲妈买的,一两千的小裙子那是眼睛都眨都不眨,用行动证实了夫妻恩爱,孩子只是意外。   老太太其实和她儿子一样,对衣服也不讲究,她的衣柜里就几件名牌,专门跟人谈生意用的,平时农村老太太穿什么她就穿什么。   但她能对自己抠门,对宝贝孙子却不能。   老太太不高兴地说:“溯溯,你爸真不像话,小孩子也要穿点好的,不然被人嘲笑怎么办。”   小孩子的圈子也是很残忍的,像她一姐的孙子——多多之前在学校里,都不讨人喜欢,后来一姐给他浑身换成名牌,还让他学小提琴、学画画提升气质后,现在居然有人喊他是“校园王子”。   她家溯溯比多多可爱多了,没混个啥王子的称号,肯定是因为他穿得太寒酸。   江溯试着死贵的衣服,他浑身都是肉嘟嘟的,努力缩着肚子,将自己塞进西装里面。   老太太视而不见他鼓起的小肚子,对柜姐表示不满。   那么大的牌子,居然没有适合他乖孙子的。   柜姐:“……”这就很无辜了。   “老太太,您看这套蓝色加大码的,肯定合适。”   名牌童装店的柜姐当然认出老太太的身份,压根没有“老太太穿得寒酸肯定买不起她们牌子衣服的想法”。   K市的富豪就这么多,当上柜姐的第一件事,就是记住他们的模样和家产。   蓝色的西装显瘦,显得小胖子皮肤白皙,双下巴的脸蛋也可爱得紧。   老太太看得一乐,大手一挥:“买,还有其他能穿的吗?”   柜姐:“运动服……”   小胖子摇头:“运动服我有很多,不要。”   他最不缺的就是运动服,毕竟老爸给他报了那么多运动相关的兴趣班。   老太太掏出银行卡付钱,边付钱边对孙子说:“你跟你爸妈不是要提前去京城吗?那里名牌更多,你跟你妈妈去买几套,奶给你付钱!对了,别让你爸跟着一起去啊,他那个吝啬小气鬼,一起去的话肯定不给你买的。”   小胖子非常赞同地点头,岂止不给买,钱都让他找借口拿走了,还振振有词什么尽孝要从小开始。   从小到大,他就没哪年的压岁钱能拿到自己手里的。   **   盛行三十一岁这年,终于要结婚。   盛父和方蓝雪都高兴得不行,儿子有大出息,就是对自己的婚事一直不上心,方蓝雪想让他相亲都没办法,儿子在京城混得风声水起,总不能在小城市里找吧?   方蓝雪现在很有优越感,觉得小城市里的女孩哪能配得上儿子?   盛父现在已经退休了,他的退休金很高,平时没事就是去钓鱼,和老同事下棋,日子过得悠闲。   唯一担心的,就是儿子婚事没着落。   “等盛行他媳妇生下孩子,咱们就去京城给他带孩子。”方蓝雪眉   眼间都是喜悦。方蓝雪大女儿石杏则是一脸郁气。   这跟原来的故事线不同,她的弟弟没遭车祸,便宜继父也没心脏病发,盛家的家产按方蓝雪的想法,自然要全部留给儿子的。   盛楚楚不在乎钱财,她公婆都有钱,她自己投资弟弟的公司也有钱,她老公又愿意将全部工资都花在她身上,导致她身家颇丰。   盛家的三姐弟中,石杏变成最穷的,日子真是越过越不顺心。   其实她的日子在小城市里也是相当不错的,但人就是经不起比较,和盛楚楚和盛行一比,她觉得自己就是个乞丐!   石杏最气不过的是,她弟弟都这么有钱了,她妈居然只想到补贴儿子,从来不想到她这个女儿。   果然有了后爸就有后妈。   方蓝雪的眉头皱起,她实在不明白,大女儿为何总是一副怨妇的模样,还总抱怨她重男轻女。   真是笑话,她要是重男轻女的话,当初大女儿结婚就不会给她三十万了。   那三十万可是她存了十几年的全部存款。   继女盛楚楚和女儿的年龄相差不大,方蓝雪当时生怕盛楚楚占便宜,几乎将所有的钱都给她当嫁妆,导致后来儿子出国留学的钱都要挪用盛父的存款,那可是专门留给盛楚楚的嫁妆。   十几年前,三十万可以在K市全款买一套房子了。   当年儿子想创业的时候,方蓝雪也找过长女借钱,想让她将嫁妆暂且借给弟弟。   谁知女儿石杏宁可用这钱全家去欧洲旅游,也不愿意给盛行。   方蓝雪那时候的心就有点凉,儿子显然也是有怨气的,所以才会在回国的家宴上,当场给盛楚楚分红,想来多少也有打她脸的意思。   这些年,盛行生意越做越大,还总跟她说,多亏是一姐借钱给他,他才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   方蓝雪听多了,难免比较两个姐姐对弟弟的态度。   她不得不承认,同父异母的姐姐,比同母异父的姐姐对盛行好多了。   尤其是盛楚楚的老公还救过儿子一命。   当时方蓝雪知道儿子出车祸后,那腿都是软的,如果不是江河拉开她儿子,儿子说不定就没了。   盛行在方蓝雪心里的地位自然比石杏更重要,冲着盛楚楚老公救了儿子一命,她对盛楚楚态度固然不可能和石杏划等号,但也不可能像之前一样隐隐敌视。   方蓝雪不想让长女破坏儿子的婚事,说道:“阿杏,如果你不想参加盛行的婚宴,那就算了……”   “不不不,我要参加,谁说我不参加?”石杏挤出一个勉强的笑。   她不过是想到以后盛家全部东西都给盛行,心里不高兴而已。   盛行现在混得好,对盛楚楚儿子比对她儿子好多了,这让她心里怪不舒服的。   明明她从小就跟他说过,他和她才是同一个妈的,应该齐心协力,排斥盛楚楚。可是为什么盛行对盛楚楚还是更好一点呢?   石杏虽然不甘和怨恨,但最后也只能将它们咽下,不敢在弟弟婚礼上显露出来。   她夫家如今在K市混得并不好,还指望着盛行,还有盛楚楚婆家提携,他们一再告诫她,要跟弟弟妹妹打好关系。   这也是她今天过来的目的。   方蓝雪懒得再管亲生女儿,她都六十好几的老太婆了,还能管多久?   而且这女儿也是四十岁的人了,都这么大的人,自己都管不了自己的话,还能指望谁?! 第247章 247 妈宝男18   盛行的婚礼的规模极大大,其实来的亲戚不多,主要是朋友和公司的合伙人,还有一些生意伙伴。   新娘子是盛行的师妹兼同行。   行事风风火火的御姐看起来精明能干,一看就是女强人的类型。   石杏看到新娘子后,笑得很勉强,这弟妹看起着就是不好惹的模样,想占便宜太难了。   倒是江母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难得夸道:“这新娘子不错啊。”   其实她本来不想来的,刚好京城里有个大单子,她索性跟着一起过来。   为此老头子特别不高兴,因为他也想来京城旅游,但村里那边离不开他,他只能留守在村里。   “我也觉得舅妈好。”江溯晃着脑袋,“我喝可乐的时候,她悄悄将剩下的可乐藏好,给我拿牛奶。”   小胖子平时喝可乐的机会不多,有机会自然狂灌。   刚认识他的舅妈不好劝他,索性直接釜底抽薪。   江溯是个知道好赖的,也知道自己的毛病,长辈这么做,他心里很清楚是为了自己好。   “弟媳其实是个温柔的人。”盛楚楚附和,“有她在盛行身边,以后就不用担心了。”   江河挑眉,笑而不语。   他觉得嘛,新娘子是个强悍的,这样才好,才能压制得住不省心的婆婆和大姑子。   方蓝雪以后别想仗着是婆婆就插手小两口的生活,石杏更别想去占便宜,以后不知道会有多难受呢。   想到这里,他就觉得救了盛行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   既能让盛父好好活着,没让盛家的财产都被那母女俩拿走,又能给这两个女人添麻烦,后半辈子都过得不太好。   总算是为他老婆出口恶气。   婚礼过后,江母决定和孙子在京城转一圈再回去。   江河和盛楚楚也赞同,来都来了,自然要玩个够才对得起飞机票嘛。   盛行的老婆蒋璇是京城本地人,她主动带着江家人到处玩、到处看。   虽然刚结婚,不过她和丈夫盛行决定,等明年春天再挑时间去蜜月。现在是七月中旬,天气太热了,除非去南半球渡假,不然哪里都是热。   再者,他们现在也实在忙,抽不出空去度蜜月。   然而,刚没两天,江河就被盛行叫走,让几个女人带孩子去玩。   “哎,老婆,你们几个真的没问题吗?”江河有些担忧地问。   盛楚楚挽住弟妹蒋璇的手,语笑嫣然地说:“我和小璇都会开车,小璇还是京城人呢,能有什么问题?”   盛行则一把拽住他姐夫的手:“行了,咱们男人有男人的事,你们也别跟连体婴似的,去哪都粘在一起。”   盛楚楚的脸瞬间就红了,虽然已经快到四十,但她的性格仍是没有多少变化,仿佛还是少女时期。   她瞪了弟弟一眼,心里哼一声。   他们夫妻不过恩爱了一点,哪里有成天粘着?   蒋璇在一旁偷笑,随即又有些羡慕。   江河和盛楚楚这对夫妻,算是她见过最恩爱的夫妻了,她希望自己和盛行有一天也能像这两人一样。   盛行找姐夫是真的有事。   他早就发现了,这个姐夫心无大志,但不代表他没有能力。相反,他的眼力独特又奇准,眼光也够远大,他在创业过程中,从姐夫那里得到很多宝贵的建议。   比如说,全企业房地产热的时候,姐夫就告诫过他,不要投入过多,适当就收手,结果,这两年的房价一下子就下来了,他不知多感激姐夫的提醒。   两个小时后,江河接到电话,他儿子进医院了。   江河和盛行当即放下手里的事,急匆匆地跑去医院。   来到病房,看到坐在那里的儿子,江河忙问道:“溯溯没事吧?”   老太太和盛楚楚直抹着泪,一脸心疼的表情。   蒋璇脸上带着自责,又带着气愤,在角落里一直在打电话,江河过来的时候,隐约听到她在电话里说警察医生什么的。   “怎么可能会没事,医生说可能骨折。”老太太搂着孙子,恨不得受伤的是自己。   盛楚楚也拉着儿子的手,眼泪直掉。   她儿子长这么大,还没进过医院呢,一直都是健健康康的。   这时,一个二十左右,生得温婉的女人抱着一个哭哭啼啼的五六岁小姑娘走过来。   女人一个劲儿地向他们表示感谢。   那小姑娘朝床上的江溯脆生生地说:“晚晚谢谢小哥哥,今天不是小哥哥,晚晚就危险了。”   女人的脸色苍白,心有余悸地朝江河说:“这位大哥,你儿子是英雄,他救了我女儿,感谢的话我不知该怎么说……如果我女儿有个二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她一脸感激。   这时,购物中心保安走过来。   江溯是在某个购物中心出的事,购物中心那边也怕出什么事,让保安一起跟过来。   保安给江河看了视频,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视频里,一个六岁的熊孩子要抢小姑娘的玩具娃娃,人家不给,他一气之下趁家长不注意,竟然将那小姑娘从电梯上推下去。   正好小胖子在那里,他眼明手快地将小姑娘护住了,给人当垫子的结果是自己受伤,额头上缝了好几针,腿好像也折了。   江河看得怒火飙升,阴沉着脸,“这熊孩子的家长呢?家长是怎么教的?”   有熊孩子往往就有熊家长,孩子没教好,都是家长惯的。   蒋璇正好挂断电话,沉着脸走过来,听到这话,便说:“姐夫放心,我已经报警了,熊孩子管不了,熊家长绝对不会放过的!”   这简直就是打她的脸,离开前,她还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会照顾好他们的。   哪知道转眼,孩子就在自己面前出了事,这哪里能忍。   等江河看到熊孩子的亲妈时,他总算是知道,为   什么会教出这么熊的孩子了。   又是你啊,久违了的张美琳小姐。   张美琳看到江河时,脸色发白,身体微微颤抖——又气又惧。   就是因为这男人,她不得不离开家乡,重新回到京城,日子过得提心吊胆,毕竟金主和以前一起当二的姐妹都在京城里呢。   这几年,张美琳的日子大概不好过,看起来憔悴了很多,十分符合她现在的年纪,看起来比盛楚楚老太多了。   不过她现在全身都是名牌,想来经济上是相当不错。   张美琳转过身,避开江河像X光般的眼神,低头温柔细语地对熊孩子说:“家宝,你要乖乖跟哥哥还有妹妹道歉,不然妈妈以后再也不给你买玩具了。”   “不道歉,我就不道歉,谁叫妹妹不给我玩具!摔死活该!”熊孩子不耐烦地挣脱亲妈的手,朝她扮了个鬼脸,“谁稀罕,爸爸和奶奶会给我买。”   这还不算,他还略略略地对美琳吐舌头,趾高气扬地说:“你都靠爸爸养,你不给我买玩具,我跟奶奶说不给你生活费!没用的废物!”   张美琳气得脸发黑,扬起手要打他。   熊孩子当即就地打滚,发出杀猪一样的声音。   来往的病人医生和过来了解情况的警察皆露出不喜的神色,真是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熊孩子,每个熊孩子背后都站着一个熊家长。   熊孩子的奶奶很快就过来,护着自己的孙子,同样趾高气扬,“这不是没死人吗,多少钱,我们赔!”低头对着孙子时,又是慈眉善目,语气柔得能滴水,“家宝别怕,就算死人也没关系,咱们家有的是钱,赔得起!”   熊孩子嚷嚷着,“奶,警察叔叔说我要去坐牢,我不想坐牢,会被人嘲笑的。”   熊奶奶一脸不以为然:“你还小呢,奶跟你说,未成年人就算杀了人也不会进监狱。”   想为女儿讨个公道的温婉女人顿时气得浑身发抖,不顾形象地冲着肇事的熊家长和熊孩子怒吼:“混蛋,你们这样教孩子,不怕教出杀人犯吗?就他这样的,长大后监狱得住上一辈子!有钱赔?就他这德行,不将你们家业败光才怪,不好好管管,恭喜你们未来全家当乞丐!”   老太太当即怒气冲冲地上来,伸手要去挠那温婉女人:“你说谁杀人犯了?他杀谁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家的来头?属于我们冯家的房子有二十套商铺十套,我们家宝啥也不干能吃十辈子!啧,咱们家教是不好,但我们穿金戴银,吃山珍海味!你们的家教好,却是穷老百姓一个,连个破娃娃都舍不得!信不信我一句话,你在京城混不下去!”   温婉女人显然是个不擅长言辞的,气得浑身发抖,于是江母撸着袖子顶上。   她虽然气小姑娘的家长没看好孩子,但更气熊孩子间接害得她的宝贝孙子受伤。   谁家没个厉害奶奶了!   江母喷过去,“哟,你家这么有钱,这死孩子还贪人家的洋娃娃?不给就杀人?是不是杀人犯我老太婆不懂,但肯定是   个强盗!小小年纪抢洋娃娃,   长大了是不是抢银行了?”   熊奶奶气得扑过来,   “我撕了你的嘴!”   打败村子无敌手的江母可不怕,她一把抓住熊奶奶的头发,先下一局。   坐在床病上的江溯拍着手,为他奶奶高呼加油。   挨着妈妈的小姑娘也睁着大眼睛,完全忘记今天的惊吓了,兴致勃勃盯着看。   江河没加入战局,正忙着编短信呢。   熊孩子的年纪还小,不知道人命贵重,以为全世界都是他奶奶,是时候经历社会毒打了。   他这也是做好事,这熊孩子才六岁就被养歪了,看得出来张美琳小姐平时没机会插手孩子的教育问题,那就让她有资格有机会,努力地当个好妈妈吧。   熊孩子这两辈子都命好,有个爱他如命的奶奶。   但从某些方面来说,也算命不好,两个奶奶都不会教育孩子,这辈子还是吃点生活的苦,白眼狼能不当就不要当了。   另一边,正匆忙往医院赶的熊爸爸不耐烦的打开手机,然后猛地刹车,差点撞上电线杆。   他死死地盯着手机,然后再次揉揉眼睛?   一大顶绿帽从天而降,将他砸得头晕眼花。   **   江溯小胖子的额头缝了几针。   这不算什么,麻烦的是他的腿折了,伤筋动骨一百天,整个暑假全泡汤不说,开学第一个月也不能去学校。   江母回到李花村处理完各种事情后,抽出半个月时间进城里陪孙子。   小胖子整个人恹恹的,他是个好动的,一身肉都不妨碍他打篮球、练空手道。现在动都不能动,洗澡都要爸爸帮忙,日子那叫一个苦。   即使奶奶和妈妈在家,将他当太上皇伺候都弥补不了他的沮丧。   “爸,陪我吃鸡!”   小胖子举起奶奶给他买的最新款手机,一脸期待地对亲爸说。   江河没好气地抢过手机,“吃什么鸡,去学习!爸给你请了各科老师,咱们提前将初一的内容全学了。”   江小胖面色如土,“亲爹,我腿都受伤了,你得尊重一下英雄。”   江河不为所动,“你得尊重一下你奶奶辛苦赚的钱!你奶奶可大方了,请的全是退休的王牌老教师,这上门的私人家教可不便宜。”   老太太非常心疼孙子一个月不能上学,请了最优秀的家教上门。   小胖子闻言,可怜兮兮地看向江老太太,泫然欲泣:“奶奶……”   老太太对小胖子平时有求必应,除了学习。   她深知读书能改变命运,不说儿子,单说她自己,五十多的高龄还去京城参加培训,不就是因为知识不足嘛。   于是老太太狠了狠心,扭过头不看孙子,“咳,溯溯,奶奶给你炖鸡汤去,你不是说要吃鸡吗?”   江小胖只能瘫在沙发上,双眼无神。   因为不能运动,成天不是坐着就是躺着,他又胖了一圈,露出衣服都遮   不住的圆肚皮。   江小胖觉得,人生真是无趣,他只想在游戏里吃鸡,谁要嘴巴吃鸡了?   每天不是猪蹄就是排骨,他都腻味得不行。   他奶奶说以形补形,难不成他的腿这么像猪蹄?   整个暑假,江溯学习学得生不如死。   并不是因为强度大,他老爸也没那么丧心病狂,他有大把的时间坐轮椅在别墅区乱转,别墅区很大,到处都有玩的地方。   如果他腿没事,他现在肯定已经和别墅区的小朋友踢足球、打篮球,或者去游泳,日子不知多快活,现在他只能当观众了。   幸好,还有大嘴妹妹陪他。   大嘴妹妹真是个好妹妹,每天都会推着轮椅,推他出去放风。   “溯溯哥,你后悔救人了吗?”大嘴妹妹将他推到大树下,然后去别墅区最大的超市买冰淇淋,一人一支坐在那里吃。   “后悔倒是没后悔。”江溯舔着冰淇淋,他受伤后家里人除了他爸,都没怎么禁他零食,完全是一副“胖点也没关系,你开心就好”的态度。   江溯道:“如果我能救而不救的话,以后肯定会后悔,说不定会天天做噩梦呢。”   大嘴妹妹闻言,不禁露出笑容。   她长得明眸善睐,就是嘴巴有点大,并不影响她的漂亮。   大嘴妹妹笑嘻嘻地说:“果然这才是我最喜欢的溯溯哥嘛~~”   江溯吃冰淇淋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叹气道:“佳佳,你今年已经十岁了,千万不要给我早恋啊,就算暗恋的对像是我也不行。”   小胖子心里特别忧愁,都怪他太出色,就连小学生都开始暗恋他。   杜佳宜只是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差点没笑倒在地上。   她捂着肚子,“我的天啊,溯溯哥,你好自恋啊!你想当我男朋友起码得瘦二十斤,我对男朋友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帅!男人绝对不能胖,一胖毁所有!”说到这里,她一脸悻悻的,“我妈明明长得这么好看,她一点都不挑剔地找了我爸,我爸将他的大嘴巴遗传给了我……可恶,我脸这么好看,给一张嘴巴给毁了!”   最后,她握紧拳头,发下宏愿,“等我长大就去整容,将嘴巴减少二分之一!”   不过她妈妈肯定是不会答应的,也不知道她妈到底是什么审美,坚持说嘴巴大性感,她听了还是不开心。   不过他爸倒是开心死了,说他妈妈有眼光。   江溯很不高兴:“佳佳,我可是潜力股,我瘦下来保证是帅哥,千古第一帅那种。”   整容这事,他当作没听见。   自从知道这世界上有整容这词后,这小破孩子天天念叨要整嘴巴。   杜佳宜看了眼他手里的冰淇淋,提醒他:“溯溯哥,你要变成千古第一帅哥,就得先减肥,没有哪个帅哥是双下巴的。”   “那还是算了。”江溯二下五除二的将冰淇淋吃个精光,“我的帅气不需要外表的加持。”   吃完冰淇淋,他还意犹未尽。   这世界上好吃的东西太多了,怎么可能为了帅减肥?那是不可能的。   杜佳宜笑嘻嘻的,果然,溯溯哥就是爱吃嘛,死活减不了肥呗。   在外面兜了一圈,江溯自己推着轮椅回到家。   他的爸行动很快,他们回到家没两天,他爸就让人将门口的阶梯砸了,改成轮椅通道,他的房间也从二楼换到一楼,方便他行动。   刚进门,依旧对他冷酷无比的亲爸走过来,吸了吸狗鼻子,“江小胖,你偷吃冰淇淋了?你身上有香草味。”   江溯也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奇怪,他咋就没闻出味来?正想狡辩的时候,门铃就响了。   不久后,一对年约二十的夫妻,带着一个可爱的小姑娘进来。   “英雄哥哥!”   五六岁的小姑娘开心地扑了过来。   江小胖赶紧将自己的衣服往下扯,遮住自己的大肚腩。   虽然不是什么陌生人,但还是不能太失礼。   “晚晚~~”   江小胖抱着小姑娘送给他的洋娃娃,虽然略有那啥,但还是收下了。   小姑娘说,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个洋娃娃,要送给她最喜欢的英雄哥哥。江小胖虽然不喜欢洋娃娃,但不会说出拒绝的话让小姑娘伤心。   晚晚的父母姓刘,在京城也算小有资产,这次女儿差点被熊孩子害死,他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但熊孩子的家里来头实在太大,家长居然有涉黑背景,他们有如蚂蚁撼大树。   “我们本来都作好打算和冯家宝他们家死磕,没想到他们居然自爆了。”晚晚妈说到这里时,还是有些不可思议的。   她的嘴角含笑,再怎么优雅温柔的语气,都掩盖不了其中的幸灾乐祸。   盛楚楚也傻眼了,“什么?冯家宝居然被检查出不是亲生的?!”   这都什么神展开啊?   说不生气是假的,儿子好端端的缝了几针,还弄折了腿,她又心疼又生气,在得知熊孩子的来头时,小老百姓的他们想报复都没门路。   不过现在听到晚晚父母带来的好消息,她顿时神清气爽。   晚晚爸说道:“听说冯先生夫妻当年是闪婚的,儿子早产,谁想到是当了接盘侠呢。”   他看了一眼和江溯玩耍的女儿一眼,眼里闪过快意。   “那现在他们家岂不是要闹翻天了?”盛楚楚想到那不讲道理的熊奶奶,也不知她会气成什么德行。   宝贝的孙子竟然不是亲生的,和他们毫无血缘关系,肯定会气得不行。   看那熊奶奶的模样,就知道是个重男轻女又重血脉的,以为家里有皇位继承呢。   晚晚妈点头,说自己知道的消息,“听说冯家宝妈妈被打个半死,那冯老太太也气得住院了。”   她一点都不同情张美琳,虽然张美琳表面上和自己看着就像同一类型的贤妻良母,但显然张美琳是表里不一的,不然也做不出找接盘侠的事。   “她的胆子也真大,找接盘侠时也不打听一下,冯老先生早年可是涉黑的,要不是上岸早,早被国家处理了,哪里有现在的日子。别看冯家现在混得白,但背后还有些不明不白的势力,咱们普通人家哪敢惹。”   江河端着茶过来,唇角含笑,深藏功与名,招呼他们:“来喝茶,夏天绿豆糕和下火花茶是绝配。”   江家带着受伤的小胖子离开京城时,大家的心情都不太好。   盛行甚至发誓,要更努力地将自己的影响力扩大,江母也下定决心扩展生意,不然随便一个混黑的都能爬他们头上。 第248章 248 妈宝男完   江老太太得知冯家的事,高兴得连续几天大鱼大肉地庆祝。   可惜她不在京城,不知道冯老太太住哪家医院,不然她肯定去嘲笑几声。   此时开心的老太太并不知道,其实冯老太太现在的遭遇,就是她原来的命运轨迹里的遭遇。   只能说,冯家宝这样的人,不管去哪都是祸害。   作为始作俑者的江河知道的更多。   在知道孙子不是亲生的时,冯老太太当场就受到刺激倒了下去,而且中风了,后来在病床上动弹不得地过了二十多年,生不如死。   张美琳受不了被冯家家暴,终于将冯家宝的亲爸供出来。   冯家为此也安静了好一阵子,表面上偃旗息鼓,其实暗地里下黑手,将事情捅到了张美琳曾经的金主老婆那边。   金主的老婆还活着,自然气不过,将金主一顿好打。   离婚倒是没离,生意人都讲究名声,但金主的日子不好过,老婆请了保镖,去哪都盯着他,别说像以前养小三小四,连正经的应酬都不敢带女秘书。   金主只能伏低做小,忍气吞声。   他不能离婚,过错方在他,一旦离婚,他得净身出户。想到是张美琳和冯家捣的鬼,他越想越气,联系冯家得罪过的人,暗中鼓动他们下手。   混黑的往往得罪的人更多,冯家为此手忙脚乱,以前做过的事都被翻了出来,眼看全家都要坐牢的节奏,官司打了一场又一场,家产缩水严重。   刘晚晚父母安静吃瓜,时不时给江家转播冯家的盛况。   “听说冯家宝的妈妈被送进精神病院了。”盛楚楚整个人趴在江河身上,下巴垫在他的肩膀,“老公,你说她是真疯了吗?”   她咋觉得那样的女人不会轻易疯呢?   一个胆敢怀着金主的孩子栽赃到冯家头上,还敢在熟知她过往的京城里混,抗压能力一流,怎么会轻易崩溃。   江河道:“在精神病院待久了,不疯也会疯,不过是时间问题。”   张美琳这个女人也挺果断的,生怕金主和冯家找她算账,装疯呢。她不知道的是,金主和冯家都恨毒了她,她怕这辈子走不出精神病院了。   “也不知冯家宝会怎样?”作为教育工作者,盛楚楚见不得孩子误入歧途,唏嘘不已,“他才六岁吧,如果好好教,性格还扭转得过来……”   听到这里,系统忍不住冒泡:“宿主,位面未成年保护法第1100条,即使未来是灭世恶魔,未成年时也受保护的……”   它提醒道:“冯家宝要是被折磨死的话,你会被扣任务分的。”   江河挑眉。   好吧,浪子能回头,佛家还有放下屠刀的说法,白眼狼还小,说不定还能救一救。   于是江河让系统去监控冯家宝的情况。   两天后,江河凝视着手机里,瘦了一圈的冯家宝在垃圾桶里捡食物的视频。   “呜呜……都是那个胖子的错,   还是刘晚晚!小爷迟早有一天弄死你们!”   六岁的孩子边哭边吃着从垃圾桶里找到的食物,脸上露出不符年龄的阴狠和凶戾。   冯家宝想到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越发的恨透那些人。   在知道他不是爸爸亲生的孩子后,奶奶受到刺激中风,冯家就将他赶了出去。他在知道将小女孩从楼梯上推下去是犯法的后,生怕被警察抓住坐牢,所以他现在也不敢去警察局求救,只能在别墅区打转,从垃圾桶里找东西吃。   “我要将你们剁成碎肉喂狗!灌水泥丢进海里!”冯家宝眼睛都是恨意跟恶意。   以前他最崇拜的就是冯家的老爷子,老爷子经常惋惜地和他说,现在这时代不好,真想回到以前肆无忌惮的日子。   冯家宝小小年纪的,就已经听得懂了,自然也有了一定的印象。   要不然,他也不会肆无忌惮地将一个小姑娘推下楼梯。   如果没有声音,光是看他去扒垃圾桶的一幕,很容易让人轻易起了同情之心。   但等听到这孩子说的话,便让人心生凉意。   江河淡淡地说:“熊孩子要多遭社会毒打才会变成乖孩子,很显然,他遭受的毒打还不够。”   系统果断地说:“宿主,有些人类的恶毒是刻在基因里,改不了的。”   它现在也没再和宿主说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自从它开始监控冯家宝后,让它对这个人类的幼崽真的同情不起来。   未年成人保护法,保护的是可怜乖巧的孩子,而不是这种潜在的犯罪份子。   江河摇头,“这孩子没人教育,只怕到死都不会反省自己。”   但是,他的父母和亲人都不教育他,其他人可没责任教育他,他是好是坏,关他们什么事呢?   别说什么给他一个机会,说不定他能改正之类的。   江河又不是圣母,他只是来做任务的,只对任务对象负责,可不负责去掰正一个和任务没关系的人。   而且就算教育,真的能将他掰正过来吗?他可不觉得。   就算两辈子遇到的奶奶都不会教孩子,但身边总有一些正确的人作为榜样吧?但这孩子最后还是变成白眼狼,两辈子的行为都差不多,只能说,他的天性就是如此。   系统想到某些天生反社会的恶人,这孩子就是其中之一。   它家宿主做过类似的任务,宿主能做的也只能是将任务对象浑身的骨头折断一遍又一遍,生生将他打怕,让他们只要想到报复社会时就浑身疼痛,只能扮成老实人憋屈地过了一辈子。   像这种功德都是负数的孩子,江河没那个兴趣去教育,虽然觉得这孩子没受够社会的毒打,但他还是以黑客的名义联系上张美琳的金主。   谁的孩子谁负责。   接下来的事他就不管了,让这两家人厮杀去吧,反正都不是啥好东西。   **   三个月后,又将自己养胖一圈的江小胖子终于可以走路上学。   他亲爸如释重负,再不好转,他都能干出给病人啃草的事,这么易胖的体质到底是像谁呢?   随着江小胖的身体好转,江家人也渐渐忘记这件事。   反正冯家现在进监狱的进监狱,中风的中风,进精神病院的进精神病院,一家子都散了,没什么好计较的,就连刘晚晚的爹妈都懒得关注了。   不过,因为这事,他们和江家的联系倒是紧密起来。   小胖子江溯实在太优秀,刘家人太需要给晚晚一个优秀的崇拜对象,让她上进。   再加上江溯是他们女儿的救命恩人,刘家夫妻俩十分感激,不想断了这个缘份,于是两方都有心的情况下,自然联系起来。   江小胖在初中继续受欢迎,有他爸的美食加持,名列前茅的成绩,还有开朗活泼的性格,混不成大哥也混成了团宠。   在从人心里,江溯就是一个可爱的白软圆。   盛楚楚本来还有点担心,自家孩子太受欢迎,担心他会早恋。   等看到江溯和同学相处的情形,她就放下心来,别人家孩子都早恋了,成绩一落千丈,她家江小胖圆滚滚的,女孩子都将他当吉祥物呢,没哪个想不开和他谈恋爱。   主要是这孩子也是缺根筋吧,像个小孩子一样,女生们可没那耐心带孩子。   江小胖中考时,以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进入市里最好的高中,然后迷上了物理。   高二时,他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物理竞赛,拿到了金奖,被各大名校疯抢,提前锁定名校入场劵。   盛楚楚惊喜又满意,“这都是家族渊源,我是老师,溯溯遗传了我读书的天份。”   江老太太得意地叉腰,“胡说,都是我这个当奶奶的功劳!没有我十几年如一日的大方花钱培养,他怎会这么优秀。”   江河摸摸鼻子,小声说:“我觉得是继承了我的天赋。”   天知道为了辅导他这胖儿子,他硬是将这个世界的中学到大学的物理课本又梳理一遍,觉得自己的知识更纯熟了。   老太太鄙视地看了眼儿子:“呵,靠他爸爸这个给儿子报兴趣班、爱好班都舍不得的抠门鬼?我孙子怎么可能这么优秀?”   江老头小声嘀咕,“我说主要还是靠爷爷,没他爷爷的三个鱼塘,哪有这么多钱请名师补习。”   老头子表示在投资孩子方面,他也很大方的。   江小胖最后决定,放弃保送参加高考。   主要是他虚荣,他中考时,原本以为自已能拿第一的,结果被一个小姑娘打败,他发誓在要高考跟她抢状元的名头。   升入高三后,大部分同学在地狱模式的煎熬下,身上的脂肪一直掉,只有不愁后路的江小胖更滋润。   作为家长,总有千般忧虑,江家不愁孩子学习,就愁别的方面了。   盛楚楚的眉头蹙起,百思不得其解,“本想着高三辛苦,溯溯会瘦下来的,没想到更胖了。”   江老头得意地说:“那是因为学习对溯溯而   言太简单了。”   他和村里的老头老太太唠嗑,每当说到孙辈的学习,   江老头的头抬得老高,睥睨全村。   盛楚楚继续说:“人家家长都担心孩子会早恋,我们家溯溯近十八年来一封情书都没收到……”   江河提醒她,“还是有的,幼儿园时好多小姑娘送东西给溯溯呢。”   盛楚楚没好气,“那送鸡腿送排骨是一回事吗?”小姑娘们挑食,不想吃东西就塞给溯溯,这是将他们家溯溯当垃圾桶呢。   盛楚楚愁眉苦脸,“现在的姑娘不喜欢胖子,我看溯溯将来只能靠相亲才能脱单了……”   江老太太听到这话,很是不开心。   她觉得孙子千好万好,就算身上180斤的肉也萌萌哒,咋现在的姑娘就没一个识货的呢?   江河提出建议,“我看从今天起,咱们家多吃素吧,五谷杂粮才养人。正好现在肉都贵,蔬菜便宜……”   江老太太听到这话,气顿时不打一处来。   怪不得老是提议吃素呢,果然是抠门本性又发作了!她怎么就生了个抠门的儿子,竟然抠门到孙子身上了。   老太太当即喷儿子,“减什么肥,溯溯高三时刻多重要!你当初高三时,咱家多穷啊,妈还是想办法让你天天大鱼大肉,还省钱给你买营养品。”   什么脑白金脑黄金脑神金,她当初是换着买,心都在哆嗦。   盛楚楚也赞同,“溯溯还要想考状元呢,不吃肉哪来的精神。”   江河于是摸摸鼻子不吭声了,大不了等儿子高考完,他弄点中药让他减肥。   他实在不明白,儿子武术也练了,砖头也踹了,木板也踢了,一字马都不在话下,可就是没瘦。   胖子再怎么柔软,他还是胖子啊!   然而江溯很快瘦了下来。   因为江老太太某天遛弯的时候,突然晕倒,去医院住了一个月。医生说要动手术,本来手术也不算什么大手术,主要是江老太太年纪大了,还是有风险的。   担心的江溯天天都是学校和医院两边跑,即使家人勒令他将心思放学习上也没用。   江老太太眼看着乖孙身上的肉一个劲的掉,那个心疼啊,乖孙这么爱她这个奶,她得好好活着陪他久一点。   医院里住院的那些老头老太太们特别羡慕江老太太。   这多幸福啊,儿子儿媳妇和孙子都是孝顺,儿子有出息,儿媳妇社会地位高,孙子提前锁定名校,简直是人生赢家!   大概是日子过得舒心的缘故,江老太太手术很成功,只需要回家静养。   江老头子放心不下家中的鱼塘,回村伺候鱼去了,还将儿子拉回李花村,让他暂时管着厂子。   老太太本来不放心,想撑着身体回去管那一堆事儿的,然后看到秘书给她的财务报告。   看完后,老太太说:“嗯,我放心了,我想休息三个月。”   她都十几年没休息过,这一躺下真不想起来了。   江老太太的日子过得舒心极了,儿媳妇任劳任怨地和护工一起照顾她,孙子每一到家时,就搀扶她到别墅区散步,她顾及孙子已经是高三了要学习,结果乖孙口口声声说自己以后上大学,就没机会孝顺奶奶了。   江老太太笑眯了眼。   上门的邻居也啧啧称奇,这动过大手术的人,咋脸色比他们还红润呢。   这躺着不动,天天有人伺候的日子太舒坦了。   江老太太摸着自己满面红光的脸,忖着要不要跟医生暗示,她还没彻底好,还得多养两三个月……   某天江溯放学回家,被爸爸拉去称体重。   “儿子你减肥成功啦!”   江河惊喜,“居然瘦了三十斤!”   啥?孙子瘦了这么多?   老太太猛地从床上跳下来,暴风雨似的冲到体重称前。   “快拿我的菜篮子过来,我马上去菜市买菜!”老太太换衣服穿鞋子拿钱包团团转,“我的天啊,就知道你爹是个大抠门,他都多久没给你熬汤了?天天啃青菜不瘦才怪……啊啊啊,都怪我,居然让你爹买菜做饭,他这个抠门精能给你买大鱼大肉才怪!”   江河很冤枉,他三天两头待在李花村,给亲妈管厂子,哪有时间买菜做饭。   不过……   难道他才是儿子减肥路上的拦路虎?   江溯幽怨地看着亲爸,他觉得只要吃过他亲爸做的饭菜,都吃不下其他人做的猪食,他还要花时间孝顺奶,不瘦才怪。   老太太虎虎生威,在厨房里忙得团团转。   江溯又过上天天大鱼大肉伺候的日子,但体重还是瘦下去。他奶做的饭味道是很不错,但跟亲爸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再加上还有两三个月就高考,和他抢状元的女同学成绩和他不相上下,他花了很多时间在学习上,动脑多,普胖不起来。   课间休息的时候,高三的学生们放下书,伸了个懒腰,准备休息一下,放松一下脑子,冷不妨一个大帅哥映入眼帘。   “看!长腿欧巴!”   “咱们学校有这么好看的男生吗?”   “咦,那是江溯?”   …………   女生们惊叹,男生们酸水直冒。   都是地狱高三,咱们的黑眼圈、青春痘和掉头发毁容,你倒好,居然去整了个容!   毕业典礼那天,江溯代表学生致辞。   底下的女生们暗自叹息,明明有句真理“胖子都是潜力股”,她们咋就不提前入了这质优股呢?   高三毕业这天,吃散伙饭的时候,江溯首次收到情信,还不止一封。   盛楚楚开心得不行,她就说嘛,她儿子这么优秀,怎么没小姑娘喜欢。   江溯很淡定的将信放一边:“女人影响我学习的进度!”   他的状元就是靠当单身狗换来的。   等江溯大二的时候,被导师提到实验室搞研究去了。   全校女生都知道物理系有个超级帅哥,人   家实力强不说,最重要的是不秃!   妹子们前仆后继倒追,结果宇宙直男说:“女人影响我研究的速度!”   妹子们:“……”   大学四年,江溯用实力单身。   研究生三年,追求江溯的姑娘变少了,但依旧有妹子看在他那张脸的份上,来个倒追。   宇宙直男还是那句话:“女人影响我求索的广度!”   盛楚楚简直想掉泪,都二十好几了,居然连初恋都没有,果然只能相亲了吗?   江老头跟老太太也暗暗焦虑,不是说鱼塘主只愁女人太多吗?咋他们家孙子居然滞销了呢?   最让人生气的是,比他还小的大嘴妹妹都找到男朋友了。   杜佳宜出国留学,被金发的长腿帅哥追到国内,人家不觉得她嘴巴大不好看,人家金发帅哥就觉得她嘴巴性感,是大美人。   杜海思想保守,他接受不了外国女婿,他看中的是同样当大厨的徒弟。   闺女管理酒楼,徒弟当大厨,珠联璧合多好。   但是赵琪和闺女喜欢啊,金发帅哥为了爱情,学会一口流利的中文,连彩虹屁都会说。闺女老婆都被他吹成绝世美女,他做的菜,小小一叠泡菜被他吹得上天。   杜海冷哼,国外那地方就是饮食沙漠,小鬼子没见识,等他吃过八大菜系,佛跳墙开水白菜岂不是美上天!   金发鬼子不仅美上天,他还决定一辈子赖在杜家不走了。   这么会做菜的岳父,他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变成杜家人。   杜海傻眼,“啥?你要入赘?”   金发帅哥一脸腼腆:“我太爱佳佳了,这辈子都不会离开她,我愿意为她改国籍。”   杜海:“……”   参加杜佳宜婚礼的时候,江溯遭受到全家人——除亲爸外的眼神攻击。   他抖了抖小身板,咋觉得有点冷呢,深深怀念以前的一身肥肉,多保暖啊。   只有他亲爸暗暗嘲笑他,看他怎么应付一家子的催婚。   江溯博士毕业的时候,家中长辈基本上已经默认江博士只能相亲才能解救他的单身了。   相亲安排起来!   江博士不乐意啊,他现在的恋人是科学,还没跟它亲热够呢。   机智的江博士先是给老头老太太安排了环球之旅,两老的年纪不小了,只能来个慢游,等全球游览下来至少三年吧。   “能不能退费?”   老太太在欧洲旅游四个月后,终于回到家乡,和村里的一群老头老太太炫耀够了,就想着这辈子吹嘘的资本够足,哪都不去了。   “可是接下来的邮轮半年之旅已经定好,退不了费,也不能转让。”江溯的声音从手机传来,“算了,爷爷奶奶既然不想去就当浪费吧……”   “票价多少?”   江溯说了个让老头老太太心肌梗塞的数字。   “去,咱们一定得去!”老太太心疼得不行,“老头子,咱们得保持健康多   吃点,   这票价包括在餐饮里,   不吃回本可不行。”   江老头深以为然,“以后咱们一大早就出去跳广场舞,多运动才消化得快。”   江老太太取笑他,“嘿呀,你不是不好意思吗?”   “为了把船票吃回来,拼了!”   江溯笑眯眯地挂上电话,机智如我!   这时,他妈走过来,“溯溯啊,妈的同事有个闺女……”   江溯眼前一黑,忘记了还有老妈。   “爸,救命啊!”   江河背着老婆,小声对儿子说:“溯啊,爸爸当初跟你妈结婚时,都没蜜月旅行……”   江溯心领神会,“您的意思是?”   “咳。”江河拇指摩擦着两根手指,“你知道的。”   “我知道了。”江溯无语,“费用我出。”   这些年,他搞了不少研究,光是专利费十辈子都花不完,只要家里人别老折腾给他相亲,多少钱他都愿意出的。   盛楚楚非常开心,又有些担心,“老公,咱们这么走的话,公司的事怎么办?”   自从江家老两口退休后,将厂子的事全交给老公,她老公则将厂子整合成公司,忙碌得很。   江河丝毫不在意,“放心,我找了代理人。”   在这个世界,他可是当了半辈子的咸鱼,现在一点都不想卷。   现在他已经实现了少时啃老、老了啃小的愿望,而且打算继续啃下去。   他搂住老婆,“你知道的,我没什么事业心,都是退休的年纪,咱们也去环球旅游吧。”他可没有老爹老娘五十还创业的激情。   江溯的春天来得很晚,直到他三十二岁那年,重新邂逅初中高中最大的敌手——高考时屈居他之下的榜眼。   同样事业心很强的两人都被催婚,于是两人一合计,索性结婚生个孩子,给两家一个交代。   一年后,孩子出生了,是一对龙凤胎。   江老太太一手一个抱着两个孩子,眼泪突然就流了下来。   不知为什么,她觉得即使现在自己死了也值得了。   江溯不禁有些愧疚,奶奶的年纪这么大了,他确实有些不孝的。   不过,现在这样也不错,他和妻子算是先婚后爱,都觉得对方是自己的灵魂伴侣。   他爸妈说得果然没错,结婚,还是得跟自己喜欢的人。 第249章 249 龙傲天1   系统空间里,一个圆球抖啊抖的,仿佛筛花生的簸箕,一上一下颠倒完,再抖两抖。   “宿主,您可千万要瞒着您主神啊!”   系统此时啰嗦得仿佛祥林嫂附身,它一边抖一边说:“我也不想的,这不是手一抖,就按错了嘛。”   它在心里大哭。   呜呜呜,下次它一定不再和系统妹子聊天时接任务了。   那些系统妹子一口一个“哥哥”,声音可甜可甜的,它眼一花、手一抖,就接下没人想接的任务。   看到任务的江河二话不说,将系统打得鼻青脸肿,稍微消气后,方才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听它狡辩。   “我只听说过手滑点赞的,没听说过手抖成这样的。”   可怜的系统哭唧唧,“我已经在系统论坛里发帖子求助了,可居然没系统愿意跟我换任务,我有什么办法?”   明明以前时,龙傲天系统是非常受欢迎的,打脸升级收妹子多爽啊。   结果,现在开始流行佛系,那些任务者一个个养生得恨不得就地退休。   以前人人是恋爱脑,讲究一个“冲冠一怒为红/蓝颜”,现在的任务者开始讲究“不婚不育讨平安”,有事业心的卷王则口口声声“伴侣妨碍我事业的进度”!   现在后宫流任务萎缩得厉害,个个都纯爱,系统也没想到自己会抽中这个任务啊。   江河问:“我记得不是有很多杀伐果决的任务者吗?你最喜欢的剑修任务者呢,他不能接任务?”   对这些动不动就提刀正面刚的任务者,江河还是佩服的,虽然任务的积分低,有时候任务还会失败,但至少任务过程够爽,能引起身心舒适。   “呜呜……”系统闻言直接喷泪。   那剑修任务者的系统还在做心理干涉,被它的宿主吓得cpu都要烧坏了,据说没它盯着,剑修任务者可着劲儿的浪,已经有三个任务世界倒扣积分和功德了。   系统哭完,讨好地说:“宿主,你就是最好的,独一无二的好,所有的宿主都比不上你,只有你能做这个任务。”   它开始吹彩虹屁,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吹。   江河被它吹得总算没那么生气。   算了,他家这个系统虽然总是做些智障的事,但有点是好的,从来不干涉他的任务。不像后面的9999系统,据说因为太智能,给宿主搞了什么《宿主必须遵循的三千守则》,吃饭睡觉都要管,屁事特别多,搞得任务者怨声载道的,格外的憋屈。   系统小心翼翼地蹭过来,小心翼翼地说:“宿主,这个任务不是普通的升级打脸龙傲天。”   它有些难以启齿,这就是它发抖的原因,它怕主神将它捏成尘埃。   “这个位面的主角龙傲天一边升级打脸一边收妹子,后宫佳丽三千……”系统说着,语气里带着鄙视,“他在收妹子过程中,绣花针变成铁杵,三千磨刀石将铁杵磨断了……可怜哟,人人都以为他和魔尊交战时不   敌魔尊,哪知他战前的一天晚上,还和后宫佳丽百人滚床单告别,本来差点就精尽人亡,不好好休息还跟人打架,这不就被魔尊摁在地上摩擦,要不是魔尊的妹妹以死相逼,龙傲天只怕当场嗝屁。”   江河嘴角抽搐:“所以,这是杀伐果断的剑修任务者不想接这个任务的原因?”   这龙傲天菜到需要女人来救,简直是low爆了,剑修任务者哪里受得了这个窝囊气?   不说剑修任务者,连他听了都想给龙傲天一刀子,这样的也配称龙傲天?应该叫low逼种马男才对,还是那种色中恶鬼的种马男,该拉出去用王水消毒的那种。   系统心有戚戚地说:“那些男性任务者闻之色变,都觉得铁杵断了太可怕。”   虽然系统商城里有“擎天柱永不倒”这种金手指卖,可也架不住三千佳丽啊。再说了,真有男性任务者缺心眼到接了这个任务,只怕“渣男”的标签永远撕不掉,永远被其他任务者鄙视。   “至于女任务者……”   性转她们倒是不在意,可她们担心自己附身的第一时间,就想将自己给阉割了,只要想到身上有那么肮脏的器官,实在是想割之后快。   江河怀疑地盯着系统,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系统解释道:“那个世界是个新生的位面,这个任务原本积分不高。”   所以才会挂那很久,一直没有任务者接,它真的是和妹子聊天时手抖就接了。   “我和那边的天道讨论过,它愿意出功德,希望新生的世界可以顺利运行下去。”系统小小声地说,“我考虑过了,这个任务对宿主也是有好处的,新生的世界规则不全,亟待补全,宿主你如果能帮上天道的忙,可是有一个世界的功德呢。”   江河已经心平气和,只是面上还是一副余怒未消的模样。   他冷冷地说:“下次挑任务小心点。”   “是是是,我一定不会手抖了。”系统就差赌咒发誓,恨不得让宿主赶紧消气,它真的怕宿主哪天遇到主神,就和主神告状。   它真没有想帮主神的男人出轨的意思,它对主神是忠心耿耿的。   **   江河艰难的睁开眼睛。   身上盖着的、柔软中还带着淡雅香气的被子告诉他,他现在躺在某个美人的香闺里。   难不成一开场就这么刺激的吗?   “傲天……”   温柔的声音响起,温柔的眼睛凝视着他,连那双扶着他的手都那么温柔无瑕……   唯一不够温柔的是,美女堪比脑袋还大的胸器,挤得快裂开衣襟,以睥睨的姿态蔑视众生(女)。   饶是江河做过不少任务,也见识过不少美人,此刻都不由得感叹此女姿色之美,一张芙蓉面实在是找不到缺点。   繁复的飞天髻,上面缠着的珠钗,精美得宛若艺术品,巧夺天工。   微风拂过她头上蓝色的发带,衣袂飘扬时,女子浑身更是仙气飘飘。   不愧是修仙文   的女子,   不仅那容貌仙气,   打扮仙气,那气质也更是仙气飘飘。   但为什么不能多穿点衣服呢?   看这露肩露胸装,脖子就挂了两根细细的珠链缠住裙子,江河实在担心这珠链受不住重量,很快就要打马赛克。   别驴他啊,他可是去过不少修仙界的,可不知道修仙界的女修会这么穿的,这一看就是那些魔女、妖女的打扮,难不成这看着仙气飘飘的温柔女修,其实是魔女或妖女?   “傲天,头还疼吗?”温柔美女担忧地问,“快喝些清竹液,能缓解识海的疼痛。”   江河抚住自己的头,脑壳门仿佛被驴踢了无数脚,疼得要命。   这种感觉还真是久违了,修仙界嘛,识海受伤是正常的事,他以前也疼爱,不过再疼也没有神魂分成两半的疼。   还算是能接受的。   这边,肤白貌美的温柔女子微红着眼睛,满脸崇拜地看着他。   “傲天,谢谢你救了我。”女子崇拜中透着心疼的眼神落到他身上,还掉了几滴珠玉般的清泪,“如果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伤成这样……”   江河拧着眉,忍住识海的疼痛。   这姑娘挺美挺温柔,但这身打扮,看着就不像是良家妇女,难不成是合欢宗的女子?   因为识海受伤,暂时无法接收记忆,他也不清楚这姑娘是什么人,决定按兵不动。   江河小心地接过清竹液,小心避过那姑娘靠得太近的身躯。   虽然这姑娘很美,也很温柔,但他可是有妇之夫,是绝对不会多看别的女人一眼的。   就在这时,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   “傲天!”   伴随着这声音而来的,是一道娇俏的身影扑过来。   江河顿觉不妙,利落地往旁边一躲。   娇俏少女整个人扑在被子上,在重力速度的加持下,仿佛一头几百斤的猪,那床都陷下去。   江河暗暗庆幸,幸好自己避开了,不然被压扁的就是自己。   娇俏少女气得直跺脚,恨恨地道:“傲天,你躲什么啊,是不是这个女的说我什么了?”她明显的对那温柔的姑娘没好感,横眉竖目道,“我就说那些号称名门正宗的仙子,心地都是坏的,嘴里喊得正义,其实背地里都是男娼女盗,比魔族还不如!”   江河揉了揉额头,咋又一个合欢宗的?   这个后来的娇俏少女穿的衣服更离谱,球虽然没人家大,但她露得更多,更要命的是,那模拟旗袍裂到腰的裙子,那白生生的腿让他眼睛差点没闪瞎。   他现在好像有些明白,为什么没有任务者接这个世界的任务了。   现在可不流行左拥右抱的种马男,任务者守则可是规定过,就算任务者想要在任务世界里发展感情,也只能一对一,是不可能开后宫的,不然会有惩罚。   温柔女子听到这话,也不生气。   她轻声细语道:“薇薇妹妹,你的宗门藏心阁虽说为人行事皆发自本心,亦正   亦邪,但行事磊落,也算得上名门正宗,何必自卑得将自己归为邪恶一派呢。”   哦豁,看来这温柔姑娘也不是吃素的。   江河一边为自己的识海疗伤,一边隔岸观火。   那娇俏少女顿时气得发抖,叉腰骂道:“谁说我自卑了?谁说我宗门邪恶了?你们这些名门正派,尤其是以你们天音门为主的名门正派,嘴里悲天悯人,私底下行事恶毒无比,我藏心阁不屑与尔等为伍!”   “薇薇妹妹,你这话就不对了……”   “放屁,谁说我说得不对!”   “……”   两人你来我往,声音一下比一下大。   这让隔岸观火的江河只觉得头疼欲裂,终于忍不住道:“你们要吵架到外面吵,我先休息一会。”   他心里琢磨着,难道这两个姑娘也是龙傲天的后宫之一?   原主收的女人都是什么鬼啊,整就一个宫斗吃瓜看戏?   当江河接受记忆的时候,又进来数个环肥燕瘦、什么类型都有的美女。   她们共同的特点是:一个穿得比一个清凉,看着就不像什么正经的女子,也不知道是这个世界的姑娘都这么穿,还是原主的特殊癖好。   江河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放了。   江河气得将系统揪出来,“特么的,要是换个稍好色点的男人,肯定把持不住。”他掐住系统,“这是怎么回事?”   他咋就不知道,这个位面的修仙女子如此奇葩。   系统低声下气地说:“俗话说,一花一世界,世界多了,自然是什么奇葩都有,这是个游戏转变成的世界。游戏嘛,你也知道的,游戏里的女子穿得越清凉越好,女性的身材比例越夸张越好,越能吸引男人进坑嘛。”   江河恍然,怪不得他觉得这个位面女子穿着都挺奇怪的,跟游戏壁纸似的。   难怪这些女人一个比一个美,那脸就像捏出来的一样,压根儿找不出缺点。看那些游戏壁纸,没有哪个女性角色不美的,至于身材,萝莉都能给你整个巨球!   系统提醒他,“宿主,这是个新生没多久的位面,你小心点别折腾坏了啊。”   江河点头,表示知道了。   新生的位面,天道到处都是BUG嘛,不说别的,单是看这些姑娘,从她们的穿着打扮就知道,她们的心思都不在修仙上。再看她们为一个男人勾心斗角,就知道都是恋爱脑。   等接收完所有的记忆,江河的神色有些奇怪。   这确实是一个没有完善的位面,龙傲天——这个位面的天命之子,走路会踢到宝,出门会遇上对他一见倾心的美人,买东西必定遇上求打脸的修N代,然后修N代追求的女神会成为他的裤下之臣。   “不断的打脸升级收妹子,足足延续千年,都不累吗?”   江河想想就心累,也不知道龙傲天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果然是天赋异秉。   “还有那一堆女人,不是正道仙子,就是魔门妖女,要么是哪   个宗教的圣女……”   这一个个的,可以说是这个位面的精英,但她们脑子全部有坑,坚定的认为其他男人是屎坑,就龙傲天是神。 为抢到能与他一夜之欢,她们天天斗个没完没了,小的到抢首饰衣服,大的抢天材地宝,修炼的目的都是比其他女人更强更美,将她们全压下去以得到龙傲天的青睐。 系统尴尬地笑,所以说,这个位面有问题啊。 “宿主,你现在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整个位面的气运在你身上了。”   系统鼓励他,“只要你给众人立一个正确的榜样,努力让男配女主女配清醒,位面会缓慢修正自己,以后就不会出现这么大的BUG了。”   江河冷哼,“你说得简单,你知道男配女主女配的数量吗?”   如果是,这绝对是一篇不正经的文,一个男主,N多女配……它连女主是谁都无法确定。   没办法,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龙傲天就要换一个女人。   这些女人,龙傲天都是一视同仁,高喊着个个都是他的心上人,身份地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于是此文只有女配,女主是没有的。   另外男配也一样,反正没多久就会领便当,对男主而言,个个是反派,没必要特意区分。   江河发出犀利的嘲讽,“他是榴莲吗?每个尖尖上都是女人。”   系统小声反驳,“他的女人比榴莲尖尖多得多。”   龙傲天·江河本人盯着镜子看了看,这外形是挺英俊的,但修仙界哪个男人不英俊?比他好看的到处都是,那些女人难不成都瞎了吗?   就算是BUG,也别整这么不正常啊。   系统含蓄地说:“她们觉得你的眼神忧郁深邃,仿佛写满了故事……”   江河:“眼眶比较深,一熬夜就是黑眼圈,自然看起来很有故事感。”   系统再接再厉:“她们觉得你气质特殊,与一般围着女人转的男人不同。”   江河冷笑:“那是因为女人不止一个,什么东西都一样,多了就不稀罕,自然不用当舔狗。”   系统干笑:“所以她们才觉得有挑战性,都想当你心中的唯一。”   江·龙傲天·河此时已经绝望了,“你说如果我当着她们的面抠鼻子扣脚……”   “她们会说你不拘小节,豪迈!”   “如果我将自己养白养柔弱,小白脸怎么我就怎样……”   “宿主建议你不要,你现在糙汉子模样都够招人了,要是变成小白脸就更多人抢了。”   江河自暴自弃,“那如果我是油腻男呢,动不动壁咚床咚,说‘女人,你引起我的注意了’……”   系统沉默了会儿,慢吞吞地说:“你可以试试,但总觉得女人会更多。”   毕竟霸总这玩意儿可是流行了几十年才衰退的,这个位面还没出现霸总吧?宿主可以试试,流行个几百年,说不定就不流行了呢。   几百年?   江河打了个啰嗦,他怎么忘了,修仙的人活得长,对一样东西保持兴趣也长,他可没兴趣几百年扮演霸总。   最后,他决定:“溜了溜了。”   实在不擅长应付女人,江河决定将隐匿的本事练到最佳,他就不信自己都隐身了,还能被女人找到。   **   龙傲天是九华派的弟子,今年五十岁。   他在三十岁时,就已是金丹修为,被誉为千年来最年轻的金丹真人。   九华派因为他的存在,每年招新的时候,被姑娘们挤破头,也因为这样,九华派短短数年就扭转阳盛阴衰的局面。   江·龙傲天·河从山门回到摇光峰时,嘴巴就没停过,一路回应师姐师妹们的打招呼累出来的。   正累着呢,很快又遇到大考验。   “师弟,你回来了。”   只见一个长相美艳,穿着火红薄纱、身材好到让人大饱眼福的女人对着满山的美景泡茶,见到他的时候站起来,脸上都是喜悦。   “师姐,好久不见!”江河木着脸打招呼,眼睛扫过师姐段锦身上那裂到大腿的开叉裙子,拧着眉头,含蓄地提醒,“师姐,这衣服太凉……”   系统忙跳出来提醒他:“宿主,人设!人设!这里是修仙位面,你要是和原主的性格相差太大,会让人怀疑夺舍的。”   现在全修仙界的女人都这么穿,哪个男人不爱看?   它怎么不知道自家宿主都成老古董了。   江河冷着脸:“我不是,我没有,我只是觉得这衣服不够保暖,也不安全。”   修士的衣服可都是法衣,上面绘制不少防御阵法和符文,像这种薄纱,不好画防御阵和符文吧?   反击的阵法更不用说了。   系统总结得很粗暴:“美就完事,哪管这么多。”   段锦站起身,迎了过来,亲昵地搂住师弟的胳膊,柔声道:“师弟,辛苦了,来喝杯茶罢!我这茶可不一般,茶叶是万年碧青,水是千年白莲花上的露水……”   江河僵了下,然后若无其事地将手抽离。   对上段锦有些迷惑的眼神,他尴尬的笑了笑,拿起茶杯一饮而尽,夸道:“嗯,是好茶!”   他在心里大骂,天杀的系统!他宁可到末世位面杀个十天十夜的丧尸,也不愿意消受这种美人恩。   美艳的女人很快就抛开刚才的疑惑,笑得花枝乱颤,“师弟,你这不是牛嚼牡丹吗?”   江河礼貌的移开眼,不去看她的身体。   回想起这一路上看到的那些身上的衣服清凉的师姐师妹们,他觉得自己应该努力赚钱,让宗门能给师姐师妹们买条合身的裙子。   冬暖夏凉,自动洁净,防御和反击的阵法一个都不能少。   龙傲天的师尊是静海真人,已经闭关五年,偌大的摇光峰里,大事是江河管,小事由大师姐段锦管,管不了就找掌门。   三更半夜,掌门修炼完毕,神识巡逻宗门时,发现此时九华派的九峰里,有三分之一的居所都   十分热闹。   掌门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不小心扯下自己的一根胡子。   “这是……龙傲天回宗了?”   说完他又觉得自己傻,除了龙傲天,还有谁能让年轻的女弟子们放弃睡美容觉,熬夜梳妆打扮的? 掌门的弟子钱速过来,他是一个金丹真人,外表维持在二十左岁月的年轻人。   “师尊。” 钱速掩下眼中的羡慕嫉妒之色,禀报道,“听说龙师弟半路遇上魔族,受伤颇重,不过意外的救了天音门和藏心阁的仙子……她们担心龙师弟的伤,一直守在他身边,直到他的身体好转,后来又来了好几个其他宗门的天之骄女,为了谁能贴身照顾龙师兄,差点没打了起来。”   就是龙傲天的操作让人想不通,他居然半夜跑了,连只言片语都没留下。   不过,那些仙子非但没骂他不告而别,反而自省是不是她们太吵闹,让心上人不耐烦了。   这些女人真是懂事得让人嫉妒。   “龙师弟受欢迎固然好。”钱速有意无意的上眼药,“但听说跟在他身后的女子中有魔族的,还有妖族的……师尊,我就担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若是两族派出奸细,师弟上当的话……”   掌门听后,又不小心扯下一根胡子。   他就不明白了,为何龙傲天的女人缘如此之盛?   要知道自己这弟子钱速本来是个心胸宽大、友爱师弟的大师兄,现在被龙傲天搞得心态都失衡了,更不用说门内其他的男弟子。   现在宗门的男女比例已经持平,按理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不再阳盛阴衰的宗门应该蒸蒸日上才是。   奈何宗门里,有七成的女弟子都一头栽到“龙傲天”这个坑里,其他男弟子能不羡慕嫉妒才怪。! 第250章 250 龙傲天2   九华派有九大主峰,摇光峰便是其中之一。   摇光峰很大,灵气蕴然,能容纳上万人住下都不会嫌挤。   然而,现在摇光峰就住了寥寥几个主人,灵根资质不好的仆人都比主人多上几十倍,端是地广人稀,寂静无比。   江河循着记忆,回到原主龙傲天居住的院子。   他的院子占地数百亩,有湖泊假山,有水渠环绕,若不是修仙之人腿脚快,还能御剑或御风而行,这么大的院子止不定能跑断腿。   回来前,江河婉拒了和师姐段锦的月下喝酒的邀约。   不约,咱们不约!酒后乱X这种种马龙傲天的套路,在他这里是不可能的,要彻底社绝。   偌大的地盘里,只有龙傲天一个人住。   江河一点都不觉得寂寞,一点都不想将这上百间的房间填满。如果非要填满,他选择将之当成仓库,反正他现在继承龙傲天的气运,走路都能踩到灵石,肯定能将之填满。   江河打了个哈欠,神识的伤还没有彻底完好,他并不打算拿命去修炼。   顺着记忆,他找到休息的房间,经过院落中央的湖泊时,两株含苞待放的莲花在月光下微微起伏。   圆月,荷塘,挺有意境的。   但江河表示,量大就是美,他希望这个湖能热闹点。   就只有这么两株荷花,莲藕能长多少?都不够一顿莲藕排骨汤。   入睡的时候,江河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一时间又想不出来。   好像一切挺正常的。   原主现在尚未决定要娶哪个女人,哪个都是他的心肝宝贝,哪个都是心尖尖,没法选。所以原主的院子还没有女人住进来过,更没有女人睡过他的房、躺过他的床,还算干净。   掐了几个净物诀后,江河决定不再思考。   是以等第二天大早,他被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萝莉叫醒时,他终于发现哪里不对劲。   原主原来不是一个人独享大豪宅,他居然和未成年人非法同居呢。   真是太刑了。   “主人,早上好!”   两张可爱的笑颜笑得灿烂无比,衬得江·龙傲天·河的脸阴暗无比。   原主,真是禽兽啊!   这对生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姐妹花,是湖里的那株绿色并蒂莲成精,看着就是十岁出头的模样。   绿色并蒂莲是一味天材地宝,食之能保识海清醒,心魔不会轻易上身。   龙傲天原本是想将之吃了的,偏偏并蒂莲成精了,两个一模一样、玉雪可爱的萝莉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声音娇软地求他饶她们一命。   “我们可以认您为主,为奴为婢为妾为通房都行。”   “我们是莲花成精,肯定会变成绝世美人的。”   怜香惜玉的龙傲天当下决定不吃她们,并将她们移栽到随身的灵草园中,之后两姐妹就在他院子里生根落户。   龙傲天确实对姐妹俩不错,天材地宝能用上的都给她们用了。 姐妹俩原本还有些不忿和不甘, 这下子全飞了。   自己修炼得修个千年万年,跟着龙傲天,短短几年等于几百年,她们可以一辈子认他为主。   九华派不乏妖修,虽然大部分是动物妖修,实则植物妖修更有用,毕竟能成精的植物妖修哪个不是天材地宝?   平时随便剪点头发、指甲就可入药的细水流长,不比杀鸡取卵好。   “主人。”双胞胎殷勤地端着餐盘过来,“我们做好早餐了。”   姐妹俩生得一模一样,衣服款式也一模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一个白色上衣绿色超短裙,头上、身上到处挂着绿色丝带,一个绿色上衣白色超短裙,全身挂着白色丝带。   江河扫了两姐妹一眼,心里明悟。   游戏壁纸嘛,美就一个字!   两个小萝莉生得可爱精致,他看了两眼就不想再看,觉得眼睛有点瞎。这姐妹最多只有人类十岁模样,可照样是穿着游戏里那种露肩露腰露腿装,那身上挂的丝带都比衣服布料多,垂垂吊吊的。   这是正常人该穿的吗?   当二次元来到三次元,那真是一个尴尬和不协调。   这修仙界的衣服审美实在是太单调了,谁说布料少才是美?布料多一样美。   系统实在看不过眼:“主人,现代位面的比基尼你都看得不少,你那时也没说什么啊,为什么现在这么古板?”   江河很是激动地说:“这能怪我吗?修仙界就该仙气飘飘,你能想像一群金发碧眼穿着比基尼的泳装美女御剑飞行吗?”   系统:“……”   不行,有那画面了,宿主成功地打碎了它对修仙界的幻想。   “宿主,世界之大无奇不用,你就当这是个杀马特修仙界吧。”系统努力安慰,“至少挺美的,多养眼啊。”   江河沉着脸,不要打破他对修仙界的幻想。   这边,两个小萝莉疑惑地看他,“主人,再不吃,早餐就冷了。”   江河低头看桌上的食物。   绿色中带着点点粉红的粥,弥漫着荷花的清香。   他的表情古怪,想起一句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粥也不知是姐妹俩哪个同类。   姐妹俩则在龙傲天腿边坐下来,撑着下巴向他邀功,她们的坐姿很淑女,但布料往上提了提,明明只是小女孩,偏偏这衣服实在是……   江河继续沉着脸。   他觉得这个修仙界,对未成年一点都不友好,也不怕影响未成年的身心健康。   “嘻嘻,丹峰的药长老可想要咱们的花瓣了,咱们不给,全给主人存着。”绿色丝带的小姑娘得意洋洋地说。   “用来泡茶煮荷叶灵米粥也是极好的。”白色丝带的小姑娘一脸庆幸,“幸好谁都不给,咱们的身体有清心定神的功效,对主人的神识之伤多少有点帮助。”   江河问:“你们怎么知道我神识受伤了?”   “主人的事向来传得快。”双胞胎一脸与有荣焉,“您受伤的事全修仙界的人都知道了。不说远的,   单是九华派的仙子们,听说都忙着找能修复神识的天材地宝呢。”   两个小姑娘仰着脸看他,“主人,咱们这几天一直有努力修炼,明天再扯一片叶子给您煮灵米粥喝。”   江河按照了按额头,“待会我在湖里放几百块上品灵石,免得伤了你们的根基。”   在他眼里,这两个小姑娘是灵物,压根儿没将她们当女人看。   “主人最好了。”双胞胎开心地说,“我们一定努力修炼,争取多取些花瓣跟叶子给主人做成美食。”   少量取些花瓣叶子并不会损耗她们的实力,只要灵气跟得上,一些妨碍她们成长的叶子花瓣本来也需要脱落废弃的。   江河低头喝荷花粥时,脸有些僵硬。   所以说,最后还是将双胞胎当食材了?嗯,真香,她们的身体确实好吃!   清澈的灵气随着灵粥注入身体,江河更觉得这粥美味了。   龙傲天一般都是出身不好,一路被人鄙视,反过来打脸升级……读者看起来才爽。   江河附身的龙傲天也一样,出生于凡人界的一个贫苦家庭,偏生有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自信和张狂,自卑又自傲。   刚开始面对众多修仙世子家弟时,他是自卑的,直到发现他们不过如此,自卑又变成自傲。   龙傲天不鸟修仙界的诸多规矩,有机会就坚持凡人养成的一日三餐。   双胞胎也因此默默地学会一手好厨艺,费尽心思烹饪好吃又不含杂质的灵食。   此刻得到好处的江河很快就将使用童工的愧疚扔一边,盘算着中午该点什么菜。   这操蛋的修仙界,真的会让正经人崩溃,唯一让人开心的就是美食了,食材是真的一流。   吃过早餐后,双胞胎笑吟吟的将餐具收好。   “主人出去这么久,肯定想念咱们的手艺了,今天胃口特别好呢。”   收拾好餐具,两个小姑娘也没急着离开,亲昵地拉着他的胳膊,“主人,跟我们说说这次历练的事好不好?”   江河若无其事地将自己的胳膊收回去。   他不是龙傲天,不习惯和老婆以外的女人接触,就算是两个小萝卜头也不行。   要不是这两个小姑娘是原主养在宅子里的灵物成精,他也会像对其他的姑娘那样敬而远之。   等等……   江河扒拉了下龙傲天的记忆,脸顿时黑了。   龙傲天实在是太禽兽了,居然玩养成,双胞胎长大后自然貌若天仙,龙傲天将她们收入自己的后宫之中,白天吃她们的本体,晚上继续吃她们。   江河在心里骂这些low逼种马龙傲天,真是没点节操。   从记忆里看,这对双胞胎当时看起来最多就像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偏偏这禽兽居然就下手了。   要是换在现代,真是太刑了,起码十年起步!   江河问:“我不在的日子,你们可有认真修炼?”接着,艰难地喊出她们的名字,“小碧,小莲。”   他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就像师尊考校弟子,阻止了双胞胎再朝他腻过来的行为。   双胞胎嘻笑着,“我们现在已经是阵法四阶了。”   “可惜不能去参加修士的阵法大考,不然肯定让所有人吓一跳。”   双胞胎说着,有些遗憾,随即又感激地看向江河。   在她们心里,主人对她们实在太好了,从没有人修舍得给妖修那么珍贵的阵法,主人给她们的还是从秘境中找到的上古阵法。   最让她们感动的是,主人和她们签的还是平等条约,主人原本甚至不想签约的,只是怕她们无主被人抓了才签的。   主人还一直鼓励她们努力修炼,哪天修为高了,能将想吃她们的人修妖修全都杀死时,就可以解除契约。   这个位面的修仙界是以人修为主,种族歧视严重,妖修属于公共灵舟上只能坐下等舱的二等公民,仅次于魔修。   至于魔族,那是敌人。   江河暗自点头,看来原主也不是一点优点都没有,没有种族歧视还是可以的。   要知道修仙界对妖修都有刻板印象,觉得他们蠢笨如猪,什么炼丹炼器阵法符修,就没一样是适合妖修的。   话说回来,原主要是有种族歧视,就不会将魔族妖族水族仙族……凡是长得美的全收了,跟集邮似的。   江河心里琢磨着,这个位面不知有没有修仙版的葵花宝典,相比起太监,好像一个脏得不能再脏的玩意更让他讨厌。   系统赶紧阻止他:“宿主,一个太监是不能成为气运之子的,而且很多功法都讲究阳气,龙傲天的身体要是当太监了,只怕功法会越练越像人妖,到时不男不女更难办……”   系统越说声音越小。   它怎么觉得宿主那眼神是想刀它?   它都道歉了,还答应宿主,以后的三个世界的积分全给他。最近它为了省钱,都没去找系统妹子了,牺牲可大了。   江河清了清喉咙,宣布道:“行,那我要改修无情道!”他对系统说,“给你个将功赎罪的机会,给我找些能减少存在感,或能让我隐身的功法。”   他就不信人都隐身,那些女人还能对着龙傲天发花痴,不思进取。   这世界真是个祸害人的世界,明明那些女修都有远大的前程,偏偏要为了个龙傲天变成恋爱脑。   系统找了一会,小小声地说:“宿主,没有这些功法呢,毕竟是个新生的位面。”   这个位面的功法少,法宝也少,就是灵气足,原生态的天材地宝多,大家修炼都不怎么困难,狂炫灵气都能晋升。   不想努力炫灵气的,就狂炫天材地宝一样能晋升。   天道有BUG,飞升也不怎么难,容易得来的东西都不值钱,飞升也一样。   江河心累,总结道:“所以恋爱脑才多是吧。”   他打发系统去工作,“你跟这边的天道多上上课,给祂看看修士版的《五千年修仙三千年飞升》,别将飞升搞得像批发。”   他背对着阳光,慢慢喝着双胞胎用荷叶上的露珠泡的灵茶,不疾不徐地说:“记得跟天道说说你崇拜的剑修任务者的事。”   系统猛地打了个哆嗦。   剑修任务者在一个任务世界里杀了修仙世界的两代人,差点没将他的系统吓疯……   这种事是能说的吗?   新生的天道这么稚嫩,三观还不成熟,不会被吓死吧?   随即系统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测。   不不不,它的宿主的意思肯定不是这个!说不定他想让它说的是剑修任务者“仁慈善良”的一面。   等等,剑修任务者有仁慈善良这个优点吗?   **   这次江河闭关思考了三个月。   没办法,这个世界的功法实在太少,那只能自创了。   不是所有的修仙界的功法都能共用的,灵气的属性不同,纯度不同,功法就不能千篇一律的套用。   江河经历的世界多,经验丰富,用三个月的时间创造出别人几千年都不一定搞得出的功法,这自然不在话下。   至于神识那点伤,现在已经完全痊愈了。   江河在修炼过程中逸出的灵气,对于并蒂莲也是太补。   双胞胎吃灵气吃得太饱,化成原形陷入沉睡之中,等她们再度醒来后,实力肯定会上一个台阶。   出关的江·龙傲天·河直接奔去找掌门,经过天璇峰时,听到一阵嘈杂声。   “死猪,滚出九华!”   “跟你一起当同门,感觉格调都拉低了。”   “……”   江河的脚步不由得停下来,他的眉头拧起,表情很严肃。   这是修仙版的校园霸凌?   只见一个胖乎乎、生得可爱的十三四岁少女低头抹着泪,她的脑袋上还顶着两个猪耳朵,再瞅瞅身后那细长的猪尾巴,不用问就知道她的原形。   少女的面前,是几个生得美貌的女性妖修。她们身上的衣服也是千篇一律,格外的清凉,堪堪只能包裹住重点部位。   此时她们正对着那猪妖少女恶狠狠地放话,指责都是她拉低了妖修的水平。   “下次要是有贵客到咱们宗门作客,你记得别让人看见你!”   “想见贵客也行,你至少要减肥三十斤!”   江河看了会儿,没有出面说什么。   九华派禁止内斗,想打架就去申请,可以在斗武台见。   他谨记自己现在是龙傲天的身份,女修是最沾不得的,有些事能避就避。   江河御剑飞行,来到掌门所在的主峰。   掌门正好也在,很快就接见了他。   九华派的掌门外表是个中年人,儒雅俊美大叔模样,看到江河时,不管心里怎么想,面上都是一派热情的模样。   他请江河入座,笑问道:“傲天啊,今天怎么这么有空过来?”   “龙师兄,请喝茶。”   一个娇媚的少女端着茶具进来,她穿着一身绿色的衣裙,相比起江河这些日子所见过的美人,可以说这姑娘的衣着相当保守。就是衣服太紧了点,将她浑身裹得每一寸曼妙的身段淋漓尽致,比穿得清凉的姑娘们更诱人。   江河没多看一眼,神色淡淡的。   看来他们九华派不太行啊,师妹们好像都舍不得多些布料做衣服,导致这些衣服都不合身。   娇媚的少女用着最优雅的姿态泡着灵茶,看向江·龙傲天·河的眼神含情脉脉。   掌门的手有点抖。   这可是他最引以为豪的弟子,天份高、长得又好,不知多少宗门的天之骄子想来提亲,但都被他挑出各种毛病拒绝了。   可千万别被龙傲天给看上了。   修仙界现在流行一句话:“只有龙傲天乐意,没有他勾不着的女人。”   掌门还真怕自己徒弟想不开。   修士活得长,十分讲究费时费事的仪式感,除非生死大事,否则上来就“巴拉巴拉”说出自己的目的,会被人视为不知礼仪没有风度。   江河其实不介意自己有没有风度,但掌门介意啊,于是两人生生喝了一盏茶才慢慢进入正题。   江·龙傲天·河来拜见掌门的事,很快就传了出去。   不久后,九华派各峰的仙子们找了各种理由,来到主峰。   她们也很讲礼仪,没有贸贸然的进去打扰,只是守在主峰必经的路上,先来制造偶遇。   得到消息的掌门暗暗拧着眉。   龙傲天也不能说他不好,他的年纪轻、天份高,气运好得让人怀疑他是天道的私生子,给九华派带来极大的荣耀。   虽然在外面行走时,他总能吸引无数少年英豪的仇恨,给九华派增添不少麻烦,但从另一方面而言,九华派又因此声名远传,还吸引不少有天份的仙子拜入九华派。   掌门对龙傲天是又爱又恨,要是龙傲天没这么招男人的仇恨、女人的爱慕就好了,他铁定支持龙傲天成为下一任掌门。   至于现在为什么没这个念头?   还用说吗,当然是怕龙傲天将整个九华派变成他的后宫!   虽然现在已经有七成的九华派的女修都对他倾心爱慕,好歹这小子也知道“兔子不食窝边草”的道理。   在九华派里,他的红颜知己非常的少,得到他公开承认的,甚至一个都没有。   至于私底下有没有,外人就不知道了。   至于像段锦这样对他起心思的弟子,掌门当作没看见。   只要不公开承认就没这回事,九华派就绝对不是龙傲天的后宫培育基地!   掌门终于开口,“傲天,你有什么事?”   说完快滚,免得他峰上的女弟子都没心思修炼。   江河一脸正直地说:“掌门,我这次在梧桐秘境里找到了无色天蝉,还找到它们的养育方法,只要通过灵阵繁殖,最多一年就可以提供全宗炼制法衣。”   掌门这下子来了精神。   灵蝉养育在修仙界是一门极为赚钱的行业,由灵蚕丝制造的法衣有净化诀不用自己清洗,不用担心它会变旧,更不用担心褪色。   好的法衣能送走主人,主人死了它千年后依旧坚强地包裹着你的骸骨。   法衣的质量主要看蝉的品种,无色天蝉质量最佳、价格最贵,它像流水般无色,想染上什么颜色就染上什么颜色,能最大限度容纳各种阵法和符纹,在打斗中增加它的实用性。   掌门眉开眼笑,这可真是个好消息啊。   九华派家大业大,导致掌门不得不掰着手花灵石。如果九华派掌握了无色天蝉的养育繁殖之法,九华派的收入将大增,明年的招新时,可以多给些优惠吸引对九华感兴趣的修士。   最好多招些男修。   女修因为龙傲天的缘故,人数大增,都开始限制名额。男修同样因为龙傲天的缘故锐减,大家都说有龙傲天在的地方,男修找不到道侣,都是单身狗。   掌门对此是感慨不已,谁能想到几十年前的九华派还是出了名的和尚宗呢,女修少得可怜。   现在却完全反过来,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第251章 251 龙傲天3   娇媚的少女立于玉石桌子旁,殷勤地端茶倒水,时不时用爱慕的眼神看向掌门对面的男子。   在少女眼里,眼前的男人的眼睛深邃有神,他的容貌有如天神般俊朗无双,他的声音像高山下的流水与玉石击打,清冷又悦耳。   世间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男人呢?   作为九华派主峰的小师妹,她的容貌、天赋和修为,乃至性情,无一不好,无一不佳,不知有多少男修宛若蚊子苍蝇般围着她转,平素她只觉得厌烦不已。   只有龙师兄不同,如果是他,她不介意能与他共渡良宵,只愿他能垂怜一二。   掌门因为江河带来的好消息而高兴的心情,在看到自己的弟子的模样时,瞬间就没了。   自家弟子这副不值钱的模样让他极为伤心,总觉得只要龙傲天说个“好”字,徒弟马上抛下师尊,跟着龙傲天私奔。   掌门一脸威严地说:“照儿,你暂且退下,我与傲天要商谈事情。”   叫照儿的女修依依不舍地离开。   刚出了殿门,就听到小童说,有很多女弟子等在外面,当下那脸就拉下来了。   龙师兄千好万好,唯一不好的是他太有魅力,什么苍蝇臭虫都扑上来,也不想想她们的身份够不够格!   屋子里,江河浑然不察外面的波澜,正和掌门商量无色天蝉的事。   掌门一脸动容地说:“无色天蝉丝织成的布料最结实最美观,傲天你居然想将全宗的宗服换一遍,实在有心。”   他又问:“傲天师侄,你想拿无色天蝉换些什么?三成利?”   掌门说得有些心虚,九华派还干不出抢夺弟子机缘的事,无色天蝉不像旁的天材地宝罕见,但它可以子生孙,孙生子,源源不绝,从长远的好处来看,比天材地宝好多了。   江河道:“弟子只要一成利。”他掏出一片玉简,笑得极为纯良,“弟子深受九华之恩,一心想要报答宗门,惟愿宗门上下一心提高修为,成为天凤大陆最强的宗门。”   这下子,掌门也不觉得龙傲天碍眼了。   这么个气运之子,身带财啊,招些花惹些草算什么?   “弟子愿意将无色天蝉及养育繁殖之法奉上,唯一的心愿是宗门的弟子制服……就是宗门弟子的法衣能换个款式?”江河一脸期待地看向掌门,“不知设计能不能由弟子来?弟子想改改宗门的法衣款式。”   掌门有些不明白,虽说龙傲天是个丹器双修的天才,可没听说他对法衣制造感兴趣啊?宗门里的法衣大多是由杂峰的女弟子做好,然后由阵峰将各种阵法嵌入的。   “你是想负责阵法部分?”掌门自以为了解地问。   “弟子欲全面负责。”江河一脸沉重地说,“弟子入宗门以来,记录了宗门弟子在大比小比,及各种秘境中受伤和死亡状况,弟子得出一个结论,最好的防御是进攻不错,可同等杀伤力之下,防御高者活下来的几率更高一些。”   “宗门法衣最多能承受五个阵法,但弟子研究后,发现阵法可折叠到十个阵法,进一步保证……师姐师妹们的安全。”   原本的宗门女弟子法衣的布料那么少,几个阵法就加不下去,胳膊胸脯腿都露外面,实在太不安全了。   如果是和平世界还好,怎么穿都没什么,就像现代世界,选择穿什么是个人的自由。   可这是高危的修仙世界啊,法衣怎么能这么做?法衣要是防御力不够,修士多危险啊。   果然也只有游戏背景才会这么不合逻辑。   现在为了这个位面世界能顺利地进化发展,他只能将这些不符合逻辑的扭正过来。   掌门心里了然,果然是为了宗门的女弟子们。   他二话不说同意了江河的要求,不就是修改法衣的款式嘛?相比起弟子们的安全,款式其实根本不重要。   掌门拿出通讯纸鹤,通知宗门的各长老们。   说完这事,掌门又道:“对了,傲天啊,正殿门口有不少姐师妹听说你出关,特地过来等你……”   江·龙傲天·河本人神色顿了顿,突然捂住头。   “掌门,我神识的伤还未好全,突然疼起来,您去与她们说,让她们退下吧,我回峰上再闭半年……不,我还要闭关一年养伤。”   说罢,他匆匆地从后门离开。   掌门瞅着他看似镇定、实则步伐加快的身影,觉得哪里不对劲。   怎么觉得龙傲天这师侄好像有点落荒而逃呢?   倒是照儿一脸失望。   她没想到龙师兄居然这么快就离开,本来还想和他说说话的。   作为掌门的弟子,她得到的消息比外界更多,第一时间就知道龙傲天的贡献,心里又是震撼又是佩服。   足以养活一个小宗门的无色天蚕,龙师兄等于白送给宗门。   他真是太无私,太慷慨了!   世间有多少男人能放弃源源不断的利益,只为同门的安全?只有龙师兄有这般高贵如神明的操守,心有天下大爱。   **   心有天下大爱的江·龙傲天·河在返回摇光峰的半路上,听到路边有人呜咽哭泣。   他的神识一扫,便看到哭注的主人。   猪妖少女蹲在那里,哭得伤心极了,两只粉嫩的耳朵上下晃动着。   江河视若无睹地走过去。   要是那些没有灵智、当作人类肉食的猪,他肯定会停下来。这只猪都修炼成人,算是有灵智的生灵,他的口味还没有重到这个地步。   这又不像并蒂莲,撕片叶子扯片花瓣,无血无伤。   系统实在看不过去,在他耳边吱喳着。   “宿主,人设!人设!”系统提醒他,很是心累,“龙傲天最怜香惜玉,又没有种族歧视,还爱管闲事,这儿是修仙界,你的前后反差要是太大,人家会以为你被夺舍的。”   江河面无表情。   又不是他爱当这个龙傲天的,   还是这么low的龙傲天。   “你看那小姑娘哭得多伤心啊,看她多可怜多可爱多令人同情啊。”系统叹气,“宿主,你变了,以前的你很有同情心的,现在的你冷血无情。”   突然,系统想到什么,整个统脸色大变。   它刚和这个位面的天道说了剑修任务者的故事,现在还是三头身的天道宝宝能从中学到什么,系统暂时不清楚,它现在害怕得紧,它的宿主该不会也想效仿剑修任务者,在这个位面杀个五进五出吧?   天啊,果然切片的宿主就是不靠谱,轮到它007要被吓疯了吗?   江河不知道系统脑补得厉害,他只知道他在这个位面得了女性ptsd。   对上系统惊惧的豆豆眼,他有些心软,算了算了,也无须过度反应,这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呢。   江·龙傲天·河的脚步一转,来到那猪妖少女面前。   “你哭什么?”   全身粉白的猪妖少女抬头,泪眼朦胧地说:“大家都笑我,呜呜哇……大家都说我太心急了,我若是能迟些化形,耳朵尾巴就不会出现。”   一边说着,她一边自卑地扯着自己脑袋上两只粉嫩的猪耳朵。   猪妖少女身上穿着一条粉红的裙子,大概知道自己生得不好看,衣裙挺保守的,哪都没露,很符合江河记忆里的修仙界的穿着。   江河难得看得顺眼,不介意倾听一番,当然如果真是修仙版的校园霸凌,作为九华派的大师兄,他不介意找霸凌者当练剑对象。   作为一个正直的大师兄,他自然不会霸凌同门的,这都是切磋。   剑修的切磋嘛,手起剑落难免少点什么。   “你现在也没什么不好。”江·龙傲天·河努力安慰猪妖少女,“美是多种多样的,柔弱是一种美,谁说珠圆玉润不是一种美……”   他很懂语言艺术,皮包骨就说是弱不禁风、楚楚可怜,胖的就是珠圆玉润、丰满性感。   猪妖少女含泪的眼睛希冀地看着他,果然是九华派最懂怜香惜玉的龙师兄。   “龙师兄,你觉得我长得还算可爱吗?”被全修仙界女修的梦中情人这么一夸,猪妖少女心里的自卑瞬间变成自信,她含羞带怯地说,“其实,我不介意当龙师兄的情人之一……我不贪心的,龙师兄就收了我吧,当作小猫小狗使唤都成,一个月一天——不,一年一天我就很幸福了。”   江河面无表情地转过身。   他冷笑道:“系统,这就是你说的可怜可爱值得同情的小姑娘?”   系统不敢吭声,它其实也不懂,宿主附身的这个龙傲天的皮相也就那样,为何对女人有那么强的吸引力?   到底是哪里不对?   见猪妖少女仍是眼巴巴地看着他,江河瞅了瞅她,说道:“你这猪耳朵和尾巴看起来……怪干净卫生的。”   现在午餐时间正好到了,习惯龙傲天一日三餐的江河此时生理上有点饿,不禁想到凉拌猪耳朵和红烧猪龙骨……   他轻咳一声,一脸正色道:“妖修的话,修复能力应该很强吧?猪耳朵割了多长时间能长出来?如果可以随时再生就好了,猪耳朵无论是卤还是凉拌味道都极佳,还有猪尾巴……”   “红烧好吃,胶原蛋白特别足,咬起来有脆骨,让人舍不得吞下,如果烤得焦焦脆脆的,一口下去都是焦香……”   猪妖少女以最快的速度消失在江河面前,并在洞府前摆上了闭关的阵法。   她发誓,不将实力提上来绝对不出门,这世界太可怕了!   不是说龙傲天师兄最怜香惜玉的吗?   他明明说她可爱,为什么不想拉她上床,而是真的吃进嘴里呢?听听他说的这是什么?什么凉拌红烧卤烤,听得猪心里直哆嗦……   呜呜呜,她为了逃脱猎人的嘴巴,拼命修炼的结果,还是要给人当食物吗?   她要修炼,等她修炼出真本事,再也不需要狗男人了!   江·龙傲天·河顿感无趣,冷淡的目光扫过某个地方的波动。   不知道是隐身符效果不行还是主人的修为差,他嗤笑一声,转身走人,懒得去看。   在他走后,几个貌美的动物妖修浑身发抖地滚出来。   她们就说嘛,哪有人修会真心爱慕妖修的?都说龙傲天是修仙界最怜香惜玉的,没有种族歧视的修士,看来这不过是谣言。   不不不,或许不是谣言。   龙傲天对妖修这么好,目标和其他人修其实没有任何区别,不过是其他修士想利用妖修的骨肉皮毛作武器,作画符工具,他更过分,居然只是想将他们当一盘菜!   有妖修惊恐地说:“听说他收了一对并蒂莲双胞胎,天天吃她们的身体。”   几个动物妖修暗自庆幸,她们不像植物妖修,折点叶子扯点花瓣撕点树皮都能活,她们如果受伤,会和人修一样。   人修讲究天和,不可能像对待植物妖修那般,随时从她们身上割肉吃。   “诸位,我觉得咱们还是努力修炼吧。”一个貌美的女妖抖着嗓音说,“男人靠不住……”   那并蒂莲姐妹还要扯皮撕叶,才能得到龙傲天的好处。   龙傲天如果只是想睡她们的身体,这也没什么,妖修没底线也没下限,可如果是想将她们当成一盘菜,还是算了吧。   神识一直关注这边的江河暗自点头。   很好,妖修的流言这么一传,龙傲天的后宫里可以减少一个种族了,不用担心哪天就有妖族的妹子自荐枕席。   **   江河这次闭关,又是大半年。   总之,只要他消失得快,不到那些女修面前晃荡,存在感就会降低。这时间一长,谁知那些女修会不会邂逅心上人,移情别恋呢。   双胞胎是三个月后苏醒的。   醒来时发现修为涨了一个台阶后,不知道有多高兴。   “主人又闭关了。”小碧感受空气中浓郁的灵气,可惜地说,“咱们刚突破不能再吸收灵气了。”   太贪心会被撑死的。   来找江河的段锦一脸懊恼,   “师弟还在闭关吗?”   先前师弟刚出关不到半天又闭关了,   她怎么那天出宗门了呢?都没能见师弟一面。   段锦在江河的宅子里转了一圈,发现并蒂莲双胞胎。   “咦,你们修为又涨了?”   她打量双胞胎,好像又长大了一点,越发可爱了。   锻锦顿时危机感大增,植物妖修的美貌是公认的好看,这两小丫头长大后,说不定比她还好看。   段锦眼珠转了转,说道:“我本想找师弟帮忙的,他闭关了,你们就过来帮我吧。”   双胞胎本就是江河养的,对于江河的师姐,还是要尊重的,当即答应下来,跟着她离开。   不久后,段锦坐在四季如春的清竹苑,命令两个小妖修干活。   每次只要想起师弟和这两个低贱的妖修日夜相处,她心里就极度不舒服,想做点什么。   勤劳的双胞胎为满园的灵植浇水捉虫,时不时问:“段仙子,明离草真的只能浇冰川水吗?为什么不能用御冰诀化成的水呢?”   躺在贵妃椅的段锦懒懒地翻了个身,露出妖娆的身段。   “明离草属水,生于冰川火山融化的水池中,它需要的冰川水可不是普通的水,水中有冰,冰中有火。”   她虽然看双胞胎不顺眼是真的,不过当个好夫子也是真的,她段锦干不出让人白干活的事。   双胞胎面露崇拜之色,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段仙子懂得真多啊。”   段锦眼波流转,问她们,“我师弟最近有什么打算吗,他都闭关半年了吧。”   龙师弟的机缘好,去哪都能捡到天材地宝,别人眼中的必杀之地,常是他修为突破之地,他只要往各大秘境转个几圈,修为就刷刷刷上来了,何时需要如此闭关苦修?   看这灵气时起时无的动静,不像在认真修炼,更不像在炼丹炼器。   “主人已经出关啦,但他最近很忙,他在设计衣服呢。”小莲天真无邪地说,“主人说我们穿的衣服防御不足,他要做更安全的法衣。”   段锦的脸色瞬间就沉了下来,顿时看两只小妖更不顺眼。   她冷笑道:“火焰凤凰花要用炎火诀将火引出,三分火,多一分根被烤死少一分营养不良,你们现在马上去照顾火焰凤凰花。”   两只小妖脸上露出些许迟疑,她们是水系生物,平时最怕火了。   “段仙子,我们可以叫别的……”   小碧鼓起勇气想将任务推给别人,小莲一把扯住她的衣服,笑着说:“当然没问题。”   她知道,主人的师姐吃醋归吃醋,最多作弄她们出口气,不会眼睁睁看着她们受伤的。   段锦幽幽地喝着茶,注意力放在小心翼翼的双胞胎身上。   她是故意为难两个小妖没错,但也没有想让她们出事的心思,她还不至于这么下作。   “师弟啊,   你为什么就不知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道理呢。”   段锦幽幽地叹着气。   人修惟有与人修在一起,才会有好结果。   人修和妖修、魔修只能是劫难,正道难容。   段锦想,大概师弟是从人界来的原因吧,总怀着众生平等的想法,无论是对人对妖,还是灵魔鬼怪,都没有歧视的念头。   或许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女人情不自禁被他吸引,就连她也为之折服。   段锦对那两个小妖说:“等你们主人出关,你们要同他说,人妖是没有好结果的,让他少找些妖修的红颜知己。”   三万年前,妖族大兴,不知礼仪不修心的妖族掀起大战,差点将修仙界打成碎片,天道直接降下劫难,将大妖恶妖等劈死于天雷之下。   大概是惹了天道不喜,妖修开始过得艰难,修为更是难以突破,面对的雷劫也比人修更可怕,被后来兴起的人族踩到脚下。   人族吸取妖族的教训,各宗门联盟时,结盟连纵,约定和平的主调,将战争造成的损失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像那种差点将修仙界毁灭的战争,再也不可能有。   就算真有什么仇恨,大家心里都有默契暂时丢下。   可以等到飞升后,再去找个更结实点的世界,直接开打。   小莲忍不住反驳,“主人说,天道之下,众生平等!区分的不是种族,而是正邪。每个族群都有败类,每个种族都有负重前行的先驱者。”   小碧也道:“主人说我们是妖族,妖族在修仙界犯下滔天大罪,咱们一出生就背负了这份罪孽,所以我们要多修功德才能飞升。”   她觉得主人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以前主人对她们也不差,但那是一种高高在上的俯视。现在则不同,他看她们的眼神……平等了!   对,就是平等,和看他的师姐段锦的眼神一样平等。   双胞胎有种模糊的感觉,不仅是主人的师姐,只怕万物苍生,在主人眼里都是平等的。   “主人想认我们当义女。”小碧费劲地用离火符引火。   火红的凤凰花贪婪地将火焰吞没,在风中摇摆着红色的叶子,显然是渴求更多。   小莲的嘴角弯起,她们不懂什么是爱情,在生存面前,什么情啊爱啊都是多余的,她们只知道主人能护着她们就好。   “虽然我们很想喊主人爹,但又担心对主人名声不好。”   主人以前看她们的眼神,就像看贴身丫头,现在不一样,很温柔很温暖很慈爱,让从未感受到父母之爱的双胞胎向往又渴望。   她们固然是渴望的,可是她们妖族,还是众人眼中当炼丹材料的妖植,主人如果认她们当义女,世人真不会看轻主人吗?   段锦端着茶盏的手悬在半空中好一会儿,半晌终于回过神。   她将茶盏往玉石桌上一放,招手示意双胞胎过来,上下打量两个小萝莉,勉强地挤出慈母的笑容。   “你们觉得……”我当你们娘怎么样?   “师姐!”   一道声音打断段锦的话。   江·龙傲天·河终于走出他的院子。   他无视门前那一堆飞鹤传书,反正大多都是红颜知己送过来的,感受了一下并蒂莲双胞胎的所在,他便寻了过来,哪知道映入眼帘的是一副和乐融融的情景。   “小碧,小莲,你们在照顾灵植呢?”江河手里拎着两件华丽的衣裙,“过来试试这两件衣服,哪里不合身我再改改。”   段锦不禁揉揉眼睛。   是她的错觉吗?以前师弟英俊的面容下,可是隐藏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狂傲,现在的师弟好像一身的爹味,仿佛一下子变成长辈似的。   对了,那眼神就和她爹看她时差不多。   段锦的心情不禁有点复杂。   师弟你咋回事啊?不过是认个义女,怎么感觉你的青春一去不复返了?   明明你现在风华正茂,不过才五十岁啊! 第252章 252 龙傲天4   并蒂莲双胞胎去换衣服之际,段锦忍不住靠近江河,压低声音问:“师弟,你真的想要收她们为义女?”   她的意思很明显,这两个小姑娘可是妖修。   人妖殊途,就算九华派也收妖修弟子,但更多的是没有的,更逞论是收为义女。   江河故作诧异地问:“师姐,怎么啦?其实无痛当爹挺好的。”   那两个小姑娘可可爱爱的,而且又能干,小小年纪就学得一手好厨艺,做的饭菜可口,点心好吃,还很聪明上进,修为涨得很快。   最重要的是,她们的本体可是天材地宝,多珍贵啊,当然要好好要保护。   “她们可爱又孝顺,肯定能为我养老!”江河非常肯定地说。   原来的故事线里,龙傲天不要脸地将这两个小姑娘收入后宫,双胞胎不仅没怨言,还战战兢兢地伺候他的女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这么有良心的小妖精要去哪找?   段锦无语地看着他,一言难尽。   还养老呢,那些寿元耗尽,或者吸收不了灵力的修士都是直接嗝屁的,化为骨灰的速度超乎人的想象,根本就没有老让人可养。   不过,师弟来自凡间,受凡人的影响确实太大了。   算了算了,收作义女就收义女吧,总比收小妾通房要好。   正说话间,双胞胎已经穿好衣服出来。   “主人,段仙子,你们看衣服好不好看?”   小碧穿的是绿衣的衣裙,衣摆上绣着不知名的花纹,在阳光下隐隐发光。她的上半身罩了层白色蕾丝,清雅的绿色若隐若现透了出来,裙子长度只到膝盖,膝盖往下是三层荷叶边垂到脚踝,又增添一了份华丽。   段锦盯着小碧的裙子和她头上的蕾丝发带,眼睛有点发直。   好……好可爱啊,怪不得师弟想收闺女,她也想了。   “主人,小莲好看吗?”   小莲也站过来,和小碧是相似的裙子,只是以白色为主。   她在几人面前转了个圈,荷叶边的裙子像朵绽放的白色荷花,清雅又华美,让段锦再次看直了眼。   都很可爱啊,她觉得自己给她们当娘好像也不是不行。   双胞胎十分兴奋,她们的脸庞带着红晕,时不时爱惜地摸着头上的蕾丝发带,又摸摸袖子的荷叶边,明显对新衣裳十分满意。   修仙界女修的法衣的布料虽少,但极尽华美,色泽也鲜艳,堪称眼睛的盛宴。   双胞胎原来的衣服不能不说不好看,只是不适合她们,不过十岁左右的小姑娘,这露胳膊露腰露腿的,想要展现性感,反而不伦不类。   如今江河设计的衣服,那是主打一个“萌”,将小姑娘的可爱天真发挥得淋漓尽致,让第一次感受到小萝莉的可爱“萌”点的段锦,难得生起养闺女的冲动。   段锦夸道:“师弟,没想到你居然有炼制法衣的天赋,真不错啊。”   江河设计衣服   时,可是特地融合了无数位面审美,这样的衣服自然让爱美的女修无法拒绝。   段锦的眼睛发亮,专注地看着两个小姑娘身上的衣服,那反射太阳光的花纹。   她在心里赞叹,师弟真是天才,居然将阵法设计成花纹的模样,为那法衣锦上添花。像她的衣服,都是以纱为主,阵法很难刻画上去,能刻画上去,她也不乐意,纱衣本就主打轻薄飘逸,加上阵法和符纹之类的笨重了。   如果像这样花纹般的阵法,她想她不介意加到衣服上的。   段锦又问:“师弟,这个镂空的布料……”   她有些疑惑,像这种布料,她以前都没见过,还挺有巧思的。   江河道:“这是蕾丝。”   采用大量蕾丝的法衣格外新奇,也让在场三个女性非常喜欢。   江河不失时机地说:“师姐,我也给你做一件的吧。”   其实他也可以做个男版的法衣,就当是摇光峰的特色,绝对要修正这个游戏背景的不合时宜的衣服。   修仙嘛,当然要仙气飘飘,华美不失灵秀,而不是以露、卖肉为主。   段锦当然不会拒绝,只是……   “师弟,裙子好看是好看,但会不会太热了?”   她说得十分委婉,师弟做的法衣好看又新奇,可有点埋没身材,显露不出她的好身段啊。她可不是像双胞胎小妖那样的平板,身段妙曼的段锦向来很乐意向世人展示自己的美。   这是女人自信的表现。   其实修仙之人,寒暑不侵,哪里会热?   段锦的这个借口非常好,在场的人懂都懂的。   “师姐,哪里热了?”江河格外热心地介绍这衣裙的优点,“无色天蝉衣冬暖夏凉,比人的皮肤还丝滑,穿在身上非常舒服。我还附加了能调节温度的阵法,可以增加修士在沙漠火山或者冰潭雪山的生存率,能自动储存一定量的灵气,在没有灵气的地方也能用上数年,到时不用担心打不开储物袋,必要时能保命。”   段锦想到以前进入的几个秘境,不由得点头,“确实!二十年前,方师弟和林师兄他们误入禁灵崖,灵气被禁,储物袋打不开,过无尽火山和千年雪原时,不少同门牺牲在那里,若是有这衣服他们或许不会……”   在禁灵崖里,修士宛若凡人一般,丧失了所有修士的倚仗,身体甚至会像凡人一样,有饥饿等反应。   当他们找不到食物时,就算是修士,他们的身体不吃东西也会很快就变得虚弱,在恶劣的环境中无法撑下去。   出门时有几十人,回来只剩下寥寥几个,掌门当时心痛之极。   江河伺机给段锦洗脑:“所以说,法衣不仅是穿得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还要兼顾实用性。”   接着,他为段锦解释双胞胎衣服上的阵法,储存灵气的,反击的,吸引对手灵气的,自动洁净的……   布料要是少了,真刻不下这么多的阵法。   段锦想到那些在秘境中陨落的同门,也赞同江河的想法。   要是想穿得漂亮撩人,在自己的洞府或者宗门里穿就行了,去秘境历练还得穿得安全一点。不说别的,能少招点狼,像她这样的美人,去哪都有男人色眯眯的盯着,苍蝇蚊子打得死,打多了也心烦。   思及此,段锦发现双胞胎身上的法衣真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好看。   “师弟,我可以挑红色的吗?”她期盼地问。   江河点头,“当然可以!阵法花纹就给师姐你染金色的吧,红中带金,肯定耀眼。”双胞胎的年纪还小,这种咄咄逼人又艳丽的颜色,并不适合她们。   段锦又道:“蕾丝发带也要红色的。”她对红色爱得深沉,恨不得所有的饰品都是红色的。   江河统统都满足她的要求。   最后他问道:“师姐,你觉得这衣服的设计能上《仙衣志》吗?蕾丝在修仙界是新设计,应该不少女修会喜欢吧?”   段锦当下来了精神。   修士的寿命漫长,总要弄些消遣。   是以这个修仙界的娱乐还是很丰富的,女修们也搞了不少副业。就像段锦,她作为修仙界时尚流行第一人,和一些志同道合的女修一起联合办了一个叫《仙衣志》的书舍,专门向世人展示女修华美的衣服首饰。   引导流行是她的工作,更是她的本能。   这蕾丝实在太美了,她觉得至少能在修仙界流行个一百年,作为流行先锋,她得当蕾丝流行的第一人。   段锦道:“我马上撰稿。”   她伸手一扯,将双胞胎系在头上的蕾丝发带扯过来察看,真是真看越爱。   “师弟,你尽快将衣服做出来,我要用录影珠记下来,让所有人都能欣赏一番。”   她是美女,最爱的就是展示自己的美压过其他的美人,这种事她乐此不彼,觉得这次她一定能将天音门的那些女修都压下去。   江河笑眯眯地说:“顺便宣扬一下咱九华派的法衣!师姐,修士的法衣除了好看外,重点还是安全,你的稿子里一定要抓住这点,大写特写。”   段锦点头,她模糊觉得今日与师弟的谈话,对修仙界的法衣设计有着极为长远的影响,毕竟在这之前,大家都不怎么注重法衣的实用性,只注重它的美观。   **   段锦的速度非常快。   修仙之人大多数寿命漫长,只要不是那些一心修炼的,一般爱好都是特别多,他们对衣食住行尤其讲究。   即使是号称穷逼的剑修,对自个可以十分抠门,但对老婆本命剑,那是一个比一个舍得装饰的。   段锦的容貌身段,在修仙界本就是顶尖的,当她穿上一身蕾丝荷叶边的衣服,更衬得她高贵艳丽。   那份华美的艳丽,几乎能灼伤人的眼睛。   在修仙界中,不仅女修爱看《仙衣志》这东西,男修们更爱看。   男修们也不懂,段仙子这次穿的衣服的布料那么多,身体哪哪都被遮住了,但为何段仙子的美貌反   而上一层?   尤其是她一身火红色,在桃树下舞剑时,剑气,花落,那瞬杀的眼神,与红衣相得益彰,这个修仙界的人何时见过这种危险肃杀的美,都被震撼住了。   随着《仙衣志》的大卖,女修们到处找相似的衣服款式,大买特买。   男修则喜欢给自己的本命法宝或者是佩剑系上蕾丝当剑穗。   段锦高兴地走进龙傲天的宅子。   “师弟,《仙衣志》的销售又突破了记录,现在大家都说又美又能兼顾防御跟攻击的法衣太棒了……师弟,你在干嘛?”   当看清楚眼前的一幕,段锦几l乎是破音了。   她努力地揉了揉眼睛,然后再揉了揉。   只见她那个龙傲天的师弟,坐在那里,他的面前是一排绣架,每个绣架上面都有一根针在飞快地飞针引线,那线头就缠在他手指上,将他的十根手指都缠满了。   此时他专注地盯着绣架,无暇他顾。 不过一会儿,九华派的标志——紫色九鸾花的门徽就成形了。   “师弟……” 段锦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你这是……在锻炼神识吧?用刺绣锻炼神识,确实是好方法呢。”   “不是啊。”江·龙傲天·河残忍地打破了她的自欺欺人。   只见他将遥控的针线取下来,拿起绣架,坐在椅子上,然后捏着一根针,不疾不徐地绣着莲花。   “门徽太简单了,我不屑绣……师姐,你看我的春日莲花艳阳图如何?我总觉得颜色太艳了,你觉得呢?”   他举起手中的绣品,歪头询问段锦。   江河今天没有束发,任由那柔软的长发披散在他的肩膀上,将那张脸柔和了几分。   大概最近一直和法衣打交道的缘故,他身上穿着一袭蓝色的宽大衣服,只用一条缂带束腰,腰肢看着劲瘦,从背后看,让人恍惚间有种坐在这里的是一个贤淑女子的错觉。   再加上他刚才一脸专注地低头绣花,要是不看他的脸,还真让人以为这是个贤妻良母。   段锦艰难地移开眼睛,麻木地听着他开始娘们兮兮地抱怨着。   “绣仙坊号称什么颜色的绣线都有,但我总不满意,像红色的渐变色,居然才十种,看看我这莲花,都不够仙气了。”化身绣娘的江·龙傲天·河此时抱怨着,“还有那些绣娘们也太让人失望,都修仙了,她们劈的线居然还没有我的细……师姐,你看这根线,绣娘居然只能劈成三股,明明可以劈成五股的嘛。”   段锦盯着他手上比头发丝还细的线,脸上依然是一片麻木。   所以你骄傲的原因,是因为你比绣娘更厉害吗?   虽然不知道什么叫滤镜碎了一地,但段锦此时只觉得,所有的少女心思在这个午后,开始摇摇欲坠。   她依稀忆起第一次见到师弟龙傲天的情形。   他当时站在擂台上,将一个眼睛长在头顶、看到美人就腿软,因而得罪了某个女修的修仙世家的修三代打残在擂台上。   对了,那个女修是龙傲天师弟的红颜知己。   龙傲天握着重剑,尖锐的剑锋指在倒在地上的世家子弟的脖子上,他的手在流血,额头也在流血,但他一点都不在乎,冷着声音对地上的男人说:“死或投降,选一个!”   段锦那时在外面游历十五年未归,并不知道这是师尊新收的师弟,她只知道自己心跳得厉害,对他一见钟情。   可是,为什么现在师弟会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之前对着并蒂莲双胞胎时是一身的爹味,现在则是一身的娘味……   段锦痛苦面具,她既不恋爹也不恋娘的。   她喜欢的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男人中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绣娘——不,绣爹。   少女心被反复凌迟的段锦,当看到师弟亲自裁剪布料,为她做衣服的时候,已经彻底地淡定下来。   江河问:“师姐,内衬的裙子花边,绣上你喜欢的烈焰花怎么样?”   烈焰花生长在炎热的地方,像地球的玫瑰,花朵更艳丽,味道更清香,深受广大女修的喜爱。   段锦深吸了口气,将破碎的少女心收好。   修仙界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有,师弟不就喜欢绣娘的活嘛,这算啥?总比某些喜爱穿女装的男修士好。   她挤出一个笑容,“好的,我喜欢。”   **   最近九华派的弟子换了另一种法衣制服,在修仙界引起很大的轰动。   江河擅长舆论,他将自己设计的好几种法衣的款式放到《仙衣志》上,让九华派十多万弟子投票选款式。   第一次知道有观众投票这玩意,不仅是九华派,几乎整个修仙界都被激起兴趣。   不到一个月,这部由修仙界女修无聊时创办的书舍就收到数上千万的回复。   九华派的掌门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只知道这事一出,等于为九华派打了广告,扩大了九华派的名声,只怕现在全修仙界的人都知道,九华派的弟子法衣是用无色天蚕丝炼制的,上面能刻画十个防御攻击和储存灵气的阵法,安全性是数一数二的,就是布料多了点。   九华派的男弟子对于这些布料用得过多的法衣很满意。   和女修们喜欢露这露那显示自己傲人的身段不同,男修的衣服都很保守,当然不是他们想要保守,而是露胸露腿啥的,时常要注意刮毛啊,不然露出的皮肤毛茸茸的,看着太不雅观了。   当然不刮也可以,但会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盯着,连自己都不自信起来。   现在宗门发下来的法衣特别结实耐磨,让他们非常满意。   以前的法衣可没那么结实,打着打就就会爆衫,而新的法衣除了结实,还耐脏,据说有自动清洁的法阵。   这点让女修们无比满意,她们对训练时,那些不用尽最后一丝力量不罢休的体修和剑修很有意见,这些暴力狂宁可脏死,也不会留下半丝灵力用于清洁咒上。   女修们盯着   镜子里包裹得严实,导致她们的美貌度大减的衣裙,其实还是有点不满意的。   肩膀不露,大腿也不露,怎么会显出她们美妙的身段?   但是这衣服是龙傲天为了宗门里的师姐师妹们的安全设计的。   “龙师兄最会怜香惜玉了。”女修们纷纷改口,“他肯定为了咱们的安全着想。”   “也不算很难看啦,你看这是活动袖子,可以露出胳膊的,袖子上的蕾丝系带真美啊。”   “裙子的长度也可以选的,可以露出小腿的,方便行动。龙师兄说,这样不太安全,建议咱们配上能修饰腿型的长丝袜,他真是太贴心了。”   “龙师兄肯定知道我怕冷。”一个身高超过两米、头上长着两个牛角,身材宛若小山般壮硕的女妖修娇羞地扭着身子,“哎哟,龙师兄就是太含蓄了,默默为人家做了那么多事……”   众人:“……”   不不不,虽然不知龙傲天是为了谁,但肯定不是为了你!   周围的人修和妖修们默默地往后退了两步。   这牛角女妖修的原型是火烈牛,来自多火山沙漠的北方——蛮荒大地,那里的居民个顶个的耐热,极为厌恶寒冷的地方。   “哎,你们说,我要不要去向龙师兄表明心意呢?”火烈牛妖修跺跺脚,周围的地面起伏,仿佛来了一场小地震。   众人:“……”最好不要!   并蒂莲双胞胎也得到了两套九华派的统一法衣制服。   两个小姑娘非常高兴,以往她们的身份是仆人,是龙傲天私有的下人,现在他承认她们是九华派的弟子了吗?   江河纠正她们,“你们要叫师尊,或者叫爹也行。”   他摸着下巴端详两个越来越活泼、已经不把自己当外人的小姑娘,自豪地想着,还是他会养孩子。   以前双胞胎多拘谨啊,将自己当下人似的,现在终于有了小姑娘的天真活泼。   两小姑娘对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喊:“师尊!”   她们还十分机灵的端茶下跪,这一跪,就坐实了师徒之名,连天地都承认的。   江河嘀咕道:“其实我更喜欢你们喊我爹的。”他觉得自己会是一个好爸爸,他养过的崽都这么说。   双胞胎很坚定地喊:“师尊,请喝茶。”   妖族生而有罪,师徒之间的因果牵绊没那么重,如果是父女,她们担心妖族天生背负的罪孽会连累到主人。   他对她们这么好,她们不忍心连累他。   江河端过茶,从储物袋里掏出给双胞胎的见面礼。   “师尊就师尊吧!明日,师尊会将你们的身份上报宗门,日后若有人打你们的主意,就报为师的名字,有打不过的敌人,也可以来找为师。”   想了想他还是不放心,又给她们一人送了艘以速度见长的小飞舟。   他叮嘱道:“打不过就逃,然后找为师告状,为师会为你们撑腰的。”   江河暗暗摇头,不管在哪里,就算是在宗门里都有霸凌呢,植物妖修还没动物妖修厉害,原主又是去哪都会拉仇恨的主,身为他的弟子,真是太不安全了。   他又掏出一本功法,“还有,这本功法是专司速度的,你们学起来。”   并蒂莲双胞胎无语又无奈,师尊这是有多怕她们会死啊? 第253章 253 龙傲天5   转眼又到九华派一年一度的宗门大比。   这次的大比,很多弟子都发现宗门新法衣的好处。   女修们原本因为龙傲天的缘故才会穿上新法衣——在脑残粉心里,偶像做什么都是对的,抠脚挖鼻都能带着滤镜说很有个性。   现在,她们更感动了,觉得龙傲天特地设计的法衣,都是为了她们好。   这次的比试,她们受伤并不重,肩膀胳膊大腿都没受伤。要知道,平时她们比试时,得多花心思护着没衣服遮掩的地方。   现在不一样了,可以放开来打!   爱美的女修们也是有事业心的,宗门大比上,她们的名次刷刷刷地往前挪,打从心底开心,觉得这一切都是龙傲天的功劳。   江河很是谦虚地说:“哪里,能帮上忙就好。”   他心里暗暗点头赞许,这样才对嘛,修仙界就应该有修仙的样子,都修仙了,为什么还要拘泥于那些小情小爱,不思进取?   不过,称赞的人虽多,但也不乏有抱怨声的。   “这一点都不好!原来的法衣多好啊,那些女修打起来时,能看到她们的大腿和胸,现在的法衣一点都不好看。”   无数拿着录影石的男修附和,“没错,宗门大比,咱们本来就是来看女修身体的,现在打得跟男修一样狠,有什么看头?”   “想到去年就美,她们的衣服布料那么少,还有一不小心就露出重点的呢。”   …………   一时间,在场的男修都猥琐地笑起来。   不过很快他们就乐极生悲。   因为那些女修气势汹汹地拿着武器冲过来,喝骂道:“一群色胚子!我们比试不是为了暴露身体给你们看的!”   “心真脏。”   “无耻之极!门派选择人才的比赛竟被你们当作青楼选花魁。”   “恶心的渣滓,你们这么想看,怎么不回去看你们爹?!你们爹养你们这样的废物点心,想必一定很辛苦吧,才会将你们这些胎盘给养大了!”   …………   和这群猥琐的男修相比,女修们越发的觉得龙傲天的温柔体贴。   她们自己爱美,爱露胳膊就爱露胳膊,爱露腿就露腿,但她们更多是取悦自己,可不是为了让这些无耻之徒评长论短的。   拿录影石的男修们被骂得头都抬不起来,尤其是听到女修们怒吼着,要记下他们姓名和所在灵峰,去找他们的长辈理论之时,吓得赶紧掩面,从人群中溜走。   因为这事,不少男修都将龙傲天给恨上了。   对此,江河表示无所谓。   先前龙傲天一人吸引门中七成的师姐师妹时,早就被那些男弟子恨得牙痒痒的,现在也不再乎多拉些仇恨。   反正这些都是些缩头乌龟,但凡有出头的,不用他出手,女修们能将他们锤扁,让他们不敢再冒头,根本打不到他面前。   江河原本在宗门大比时露面,是为了察   看在比赛场上,   那些女修的新法衣的防御效果的,   哪知道这一露面,不是拉来爱慕,就是拉来仇恨。   那些女修都不再看擂台,转而看他,男修们也阴测测地盯着他,他只得无奈地离开擂台,回摇光峰休息。   一天的比试结束,报名参加比赛的双胞胎终于回来。   “师尊,我进入宗门大比的前一千名了!”   小碧的人未到,声先到。   “师尊,我将一个豹子妖修打败了。”小莲蹦跳着进院子,一脸开心地说。   江河坐在那里,夸道:“很好!等你们打入前三百名,为师会去看你们的比赛。”   双胞胎双眼一亮,兴高采烈地说:“好,我们会努力的!”   她们决定了,今晚不睡了,要努力地修炼,修炼!绝对不能让师尊失望,她们知道自己作为师尊的弟子,九华内外,无数人盯着她们,她们不能给师尊丢脸。   飘在半空中的系统盯着穿着法衣的双胞胎看了会儿,不禁点头。   果然,它这宿主不管去哪,这爱养崽子的性格是改不掉的。   不过这才是它的宿主嘛,原主龙傲天简直就是禽兽,这么小的孩子,竟然都能起了心思,该判刑才对!   “宿主,你设计的衣服真好看,但我有个问题……”   系统飘过来,想起他们以前做过的古代任务,问道:“你现在算是修仙界的明星人物,大家都听你的,你说保守的衣服好看,女孩就穿得保守,长久下去真的好吗?风气会不会跟着变得保守。”   它觉得现在的修仙界挺公平的,男的能三妻四妾,女的能三夫四侍,你有实力就行,如果只压迫一方就没意思了。   “放心吧。”江河早有准备,从储物袋里掏出一堆设计图,“我只是让她们多点选择而已,你看这些衣服,也有很多性/感的……”   系统探头一看,发现还真是多种多样选择,绝对不会是一种风格。   “你何必这么折腾?”它表示不理解。   江河道:“因为相比起女修们的美貌,我更想看到她们将心思放在实力上。”   他想起这次的宗门大比,这一次的宗门大比之激烈,是历届少有的,现在这种防御力高的法衣,能让她们放开来打,很多女修总算不将擂台视为展示身段容貌的场合,而是展示她们的实力。   江河神色沉敛,“这个世界是游戏背景,带些夸张的成份,修士的修炼并不认真,却能随随便便飞升,这是一个问题。这样的修仙界,战斗并不激烈,但等到他们飞升后呢?”   他反问系统:“只有美貌没有保护自己的实力,你想过这些女修飞升后,将会面临什么状况吗?”   到时候,她们无法再主宰自己的命运,不是在绝望中陨落,便是只能依附强者,成为男人的所有物,看男人的脸色生存。   这不是他乐意见到的。   “原来的命运轨迹里,龙傲天的后宫中不乏本身就是修炼天才的女修,可她们最后的身份就   一个:龙傲天的女人!这实在是可悲,   明明这是只看修为、看实力的修仙界,   她们却活得跟古代封建社会的女人一样,失去了自己的名字。”   江河摇头,“实在是太可悲了!”他望着远处的灵山,“明明可以独立的,偏偏将人生托付给一个男人,还是那样的男人……我想天道也不愿意看到这种场面吧。”   系统的豆豆眼闪烁了好一会儿,终于理解宿主的意思。   他这是想在修仙界搞女|权运动?   系统打开宿主的面板看了看,发现宿主的功德果然又增加了,证明宿主的选择是对的,这个世界的法则认同他的做法。   **   玉竹林里,徐徐的风吹过,竹子的清香若有似无,丝丝缕缕地散逸在空气中。   玉桌旁,儒雅的中年男人优雅地沏茶,茶香渐渐弥漫在空气中,掩盖了周围的竹香。   “傲天,这次就由你带队!我相信你的实力,肯定能带同门平安归来。”中年男人——九华派的掌门鼓励地看着坐在他对面的男人。   在他心里,龙傲天就是气运之子,法宝都从天而降,只要他出手,他们九华派的收获肯定是最多的。   江河不疾不徐的端起茶杯,举手投足间有一种豪迈的磊落,英俊的脸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掌门,您拟的名单不合适。”江河的眉头微微蹙起。   掌门也特小气了,给他的茶都是陈茶,真以为他是山猪吃不来细糠?原主是不能,但他尝过的好茶无数,只要喝上一口,就能觉得这水不对,茶更不对。   掌门挑眉,像是听他怎么说。   江河道:“慕鱼秘境位于西海万岛,西方大陆妖修最多,您应该将咱们宗门中的妖修弟子的名字加上。”   现在的名单上,只有几个实力不错的妖修,既然妖修也是九华派的一员,就不该搞什么种族歧视。不然就不要收妖修进门,既然收了,那就应该在明面上更加公平公正,这样一个门派才能强大,走得更远。   掌门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搞歧视。   他作为掌门,明面上要一视同仁,便说道:“实力不够的妖修只是累赘,不如等他们修为上来再去历练。”   江河无语地看着名单,点出几个N世祖的名字,“垃圾如他们都能去,妖修又如何不能去?掌门,您身为掌门,心要摆正,不能太偏的。”   谁都知道龙傲天是气运之子,去哪都有收获,跟在他后面机遇多捡漏机会更多,哪次他带队不是一群人抢着跟去。   原主从不在意谁跟去,他都吃肉了,不介意漏点肉渣给后面的人,从来不在乎得到好处的是人是鬼。   可现在在龙傲天壳子里的是江河,他还新收了两个小妖当徒弟,作为新上任的师尊,他很在意。   越是了解妖族的处境,他现在就越在意,这个位面对妖族实在不友好,他得为两个徒弟筹谋,也为世界的发展筹谋。不然等将来他离开了,这个世界的发展还是那样,那不是白来一趟?   掌门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心偏了的明明是龙傲天吧?   三万年前,   妖族几乎将修真界毁了,天道带头歧视妖修,这明明是人和妖都心知肚明的事实。   他现在歧视妖修又咋啦?   掌门眯着眼,“傲天,难不成你收了两个妖族当徒弟,就处处为妖族说话了?”那并蒂莲小妖难不成还修了什么魅惑术不成。   当他知道龙傲天收两个小妖当徒弟时,整个人都是傻的,如果他收的是小妾通房,他并不奇怪,但收作弟子,难道是觉得有师徒名份玩起来更刺激?   “哎呀,掌门,你提醒我了。”江河拿出一个海螺型的传音器,“小碧小莲,快过来拜见掌门。”   掌门木着脸,他不是这个意思。   双胞胎很快就过来。   大概因为是植物妖修的关系,双胞胎小小年纪就能看得出将来的美貌,不过此时人类模样的十岁的双胞胎眉宇间一片天真烂漫。   掌门怀疑地看着这对双胞胎,龙傲天以前的女人都是十七八岁以上的美人儿,如果他没什么特殊的癖好,那确实是真的想收徒?   江河道:“其实我原本是想收为闺女的,我这般年纪,在凡人界都算是当爷爷的年纪了。”他满脸遗憾地说,“掌门,记得要给见面礼!小碧小莲,快谢过掌门的见面礼……”   他朝掌门道:“掌门,她们是我的徒弟,您的见面礼可不能太小气了。”   掌门一脸无语,龙傲天你这脸皮真是越来越厚了,见面礼也能强求。   不过,经此一事,掌门顿时歇下原本的念头。   他将见面礼从普通的首饰换成更珍贵的成长型桃花扇,两把桃花扇有致幻的效果,是群攻的法宝,当翩翩起舞时,桃花飞落,闻到桃花香的人会在沉醉中陷入死亡的甜梦中。   江河的双眼一亮,将两把粉红的扇子一把抢过来,一个徒弟塞了一把。   “这个不错,掌门有心了。”   掌门一脸悻悻然,这原本是他想留给徒弟照儿的……算了算了,并蒂莲双胞胎心意相通,她们用起来杀伤力更大。   再者,照儿模样娇艳,不适合太过粉嫩的桃花扇。   掌门看江河叮嘱双胞胎怎么用,心里有几分诧异。   看来这小子确实是费心了,真心为两个小妖谋划的。   作为九华派的掌门,他亲自给法宝当见面礼,就是一个信号,代表作为掌门的他承认双胞胎是九华的一员,是正儿八经的九华派弟子,任何人不得歧视欺辱,九华派就是她们的后盾。   江河挥挥手,让一脸懵懂又欢喜的双胞胎退下。   他笑吟吟地和掌门打包票:“掌门放心,我会照顾好同门的,让他们满载而归。”   掌门顿时觉得两把扇子给得挺值的,有行走的“天材地宝收割机”龙傲天在,九华派这次的秘境历练是稳了。   **   段锦得知江河要带队去慕鱼秘境历练,过来找江河,一脸不舍,   “师弟,我真想跟你一起去。”   她心里难受,为什么偏偏是这时候,她家里却出事了呢?   要不然,她就能跟着师弟一起去秘境,保证将师弟盯得紧紧的,一个狐狸精都不准靠近她的师弟。   看到段锦眼里重新堆积起来的爱慕,江河谨慎地往后退了一大步,心里非常不解。   先前因为他的操作,让师姐段锦看他的眼神已经没有那么迷恋,怎地不过一段时间,她又成恋爱脑了?   江河果断地说:“师姐,我突然想起,我今天忘记绣花了。”   他端坐在绣架前,开始绣起荷花。   本体是并蒂莲的双胞胎喜欢荷花,乐意打扮徒弟的江河很自然地捏起绣针。   虽然对于正常男人可能觉得东方不败拈绣花针太过娘气,但对于任务者来说,完全没问题,只要能完成任务。   段锦的目光落到绣架上,夸道:“这荷花绣得多美啊,与世隔绝的清新脱俗,不愧是师弟,力能扛鼎,也能心有猛虎轻嗅蔷薇。”   艳丽的女人眼里都是仰慕,依依不舍的跟师弟告别。   “师弟,你等等我,等我将家里的事情结束了,就去找你。”   江河:“……”   等人离开后,江河手一挥,在周围布下结界。   他沉着脸,“系统,给我滚出来,这是怎么回事?”   江河十分确定,明明几个月前,段锦眼里的迷恋已经消失,可现在又是怎么回事?这些日子,他当爹当娘的容易么?这突然间前功尽弃,任谁都得生气。   系统嘿嘿地笑着,有些幸灾乐祸,“宿主,这就是龙傲天的魅力啊!女人只要跟他在一起超过十分钟,就会爱上他。”   系统特意买了模拟器,察看宿主这个身体的数值,瞬间就被魅力值999吓了一跳。   要知道,普通人的魅力值才几十,还不到龙傲天的零头呢,怪不得他这么勾女人。   江河明白了,幽幽地说:“所以,其实龙傲天是病毒,还能人传人?”   他看向自己的下半身,难不成魅力来自此?   这倒也不是不能割一波,自从当过太监后,他的下限就是没有下限。只要能完成任务,他真的不介绍自己是什么形态,反正这又不是他的身体。   系统赶紧道:“宿主,龙傲天的魅力来自于天道——咳,此方天道刚酝出意识,你跟它抗议也没用。”   这就跟成年人和三个月大的宝宝讲道理一样,它一个系统和这个世界的天道上课时,不知有多辛苦,最后只得丢个电视给它看宝宝台,希望它能快点长大吧。   江河沉思,“如果我毁容……”   “我想这世界上会多了很多发现你心灵美的女修。”系统十分含蓄地说。   所以认命吧,天道给龙傲天的超高魅力,就算化成骨头架子,也有女修会觉得此骨架清新脱俗,和一般妖艳贱货的骨头架子不同。   江河明白了,所以他完成任务得想其他   方法才行。   他都要气笑了:“所以我该庆幸还有一点没到一千吗?”   怪不得没任务者想接这种任务呢,龙傲天本人low就算了,天道还强行给他这么多东西,哪天龙傲天搞崩了这个世界,也算是活该吧。   系统翻了翻记录,声音突然变得振奋起来:“宿主,其实龙傲天原来的魅力值是1000的,所以你还是算成功了一半,段锦对你的好感都减少了一点。”   江河冷笑,他那么辛苦才减少一点?   系统同情地道:“能减少就不错了,随着你修为增加,你魅力值会越来越高,到龙傲天飞升的时候都9999了。”   9999魅力值=3000佳丽?   江河已经不想说话了。   所以,龙傲天后宫里的女人才会变得完全没有自我了吗?   这龙傲天也太可怕了,比病毒还可怕!起码病毒毒害的是人的身体,龙傲天能将人的精神和人格都摧毁,完全将女人物化,一个女人和三千个女人根本没什么不同。   江河下了个决定。   “看来还是得修炼将存在感降低的功法才行。”   **   一个月后,江·龙傲天·河带着同门师弟师妹们去历练了。   九华派有钱是出了名的,作为龙傲天,灵石更是塞满储物袋,所以他们一行人是坐灵舟出行,还是豪华版的那种。   当然速度肯定不能跟飞剑比,不过他们的时间充足,并不急着赶路,众人可以边修炼边看风景。   妖修们高兴地聚集在一起聊天。   以前像这种前往秘境历练的事,都没他们的份,多亏了从来不种族歧视的龙师兄。   猪妖少女也为自己曾经的想法感到抱歉。   她修炼了两年,终于将耳朵和尾巴收起来,现在看着只是微胖的少女,比以前要更好看。   此时,她满心懊悔,怎么会认为龙师兄对妖修好,是为了吃他们的身体呢?   小碧摸了摸头上绿色蕾丝发带,认真地对猪妖少女说:“我和小莲褪下来的叶子花瓣都给师尊泡茶,师尊怕我们伤到根基,每次不是给我们补灵泉灵石,就是找营养土给我们补身体……”   妖修们听得羡慕极了。   如果他们有这样的师尊,别说是植物妖修无用的身体部位,就算是有用的,他们也愿意流血割肉。   猪妖少女的耳朵瞬间就竖了起来。   她的原形是小香猪,即使变成人形,耳朵也比一般人要大且厚实,肉乎乎、粉嘟嘟的,竖起耳朵听人说话时,还不时动了动。   这让小碧手有点痒,好想捏一捏啊。   小碧道:“对了,我带了荷叶茶和荷花酥,你要不要吃下午茶?”   猪妖少女摸了摸自己的小肚腩,表情有些苦恼。   为什么她的种族是一吃就胖的猪呢?她非常喜欢吃那些甜甜的点心,特别像是荷花酥,又好看又好吃,真的好想吃啊。   “可是我很胖……我要减肥。”猪妖少女吞着口水,“我可以只喝茶吗?”   龙师兄看到女人时,就想收了她们,看到她则只有凉拌猪耳朵、烤猪尾巴,肯定是因为她太胖了,不符合男人的审美。   为了不成为龙师兄的食谱,她决定要努力地减肥。! 第254章 254 龙傲天6   此时的江·龙傲天·河,正舒舒服服地躺在躺椅上。   他喝着美酒、吃着小菜,欣赏着外面的美景……哎哟,上辈子江老太太的海上邮轮旅行,其实就是这种享受吧。   美酒佳肴和美景处处不落,最让他高兴的是,没有美人。   江河举杯喝了口灵酒,醇厚的灵酒进入咽喉的刹那带来微乎其微的灵气,微醺的感觉让人放松。   他若有所思,“唔,灵舟的速度居然赶不上高铁,看来科技在这个世界大有前途……”   正在这时,一道娇俏的女声响起。   “龙师兄在这里!”   只见几个女修欣喜地走过来,一脸娇羞地问:“龙师兄,你怎么待在角落里呢?让咱们姐妹好找!”   江河面无表情。   方才他还庆幸这里没有美人呢,灵舟这么大,你们何苦都挤在这个角落。   一名师妹问道:“我方才好像听龙师兄说,灵舟的速度太慢了?龙师兄,咱们赶时间吗?”   她是一名炼器师,曾经参与过宗门的灵舟炼制,对这问题颇为关心,想知道是不是龙师兄对灵舟哪里不满意,是不是有需要改正的地方。   江河将酒器和灵酒都收起来,说道:“并不赶时间,这个速度很合适。”   如果想要更快,有传送阵,或者御剑飞行,都很快。会选择乘坐灵舟,其一是可以欣赏路上的风景,其二是灵舟有防御阵,安全可靠。当然,修士的时间大把,大多数都不需要将时间花在赶路上,所以选择乘坐灵舟舒服地出行,对修士而言是一种享受,也能彰显其逼格。   他一脸深沉地说:“我只是在想,灵舟发展的最终方向还是速度吧,若是哪天灵舟速度能赶上飞剑就好了。”   接着又有十几个女修围了过来。   在这个世界,龙傲天就像香甜的花朵,女修们就像闻到香味的蜜蜂,其余的男修们即使酸得要死,也不得不跟着聚了过来。   他们在心里呐喊:师姐/师妹到哪,他们就要到哪!龙傲天休想一个人占了这么多美人!   听到江河的话,同样专司灵舟炼制的师弟也来了精神。   “灵舟不够快,是因为咱们用的是中品灵石作驱动,如果用上品灵石,全速飞行,比现在的速度要快两倍;如果用的是极品灵石,那可不得了,堪比飞剑。像这样速度的灵舟,目前修仙界只有咱们九华派有,这款灵舟现在是修仙界公认的最快最舒服的灵舟,此外,它比同样规格的灵舟在一百里内飞行时,能省一块中品灵石呢。”   周围那些参与炼制灵舟的炼器师们都露出自豪的神色。   九华派为何这么有钱?   当然是因为他们所炼制的各种法器在外面特别有竞争力,质量更是杠杠的!九华派即使综合实力不是修仙界第一宗门,但财力绝对是!   江河也来了兴趣,他无视周围那些目光火热的女修,跟着研究灵舟的烁器师讨论修仙界的交通工具的前景。   “我觉得,   灵舟的形态还可以这样修改……你看这样可以加快速度,   咱们可以利用风,凡人的宝船上的帆可以考虑一下,可以省灵石。”   炼器师的师妹也听得入了神,“可是咱们有防风罩……啊,我真傻,防风罩谁说又不能利用了。”   围着的修士们面面相觑。   他们倒想加入话题,可他们对炼器和炼制灵舟一无所知。   那些插不进去的女修们一个个面色红润,满眼爱慕之色。   其中一个娇俏的女修轻声呢喃道:“龙师兄在外还有一个外号,叫无所不能的龙傲天,会炼丹会炼器会画符……没想到他还知道怎么炼制灵舟!啊,龙师兄真是太完美了,普通修士根本比不上他一根头发。”   在场的普通修士:▼皿▼可恶,和他的一根头发比较,他们还是比得过的!   不懂炼器的修士们听不懂他们的讨论,便转移了话题。   “你们看,下面好像是风景优美的碧玉之森……咦?灵舟居然往下降了,今天驾驶灵舟的是明师弟吧,真有眼色,知道让我们欣赏风景……等等,好像前面有呼救声。”   碧玉之森之名,源自于此地特产的一种树木,树干摸起来像碧玉一样,阳光下呈白色灵石状,夜里颜色变得苍翠。   不少修士喜欢用它来建造房子,建不起灵石房子,建造个替身也行。   修士都是耳聪目明的,这会儿,不少人都听到了那呼救声。   江河等人也停止了讨论,神识往外探去。   “我记得碧玉之森七级以上的妖兽就有好几只,莫不是有人遇险了?”   “这声音……”九华派的女修们警觉地眯起眼睛,“好像是女修?”   灵舟飞过去,很快就看清楚呼救的人。   只见一名容貌俏丽、身材窈窕的女修正和一条巨蟒奋力地厮杀,她举起灵剑,朝蟒蛇七寸砍去,冷不丁的蟒蛇头一缩、尾巴一甩,竟然躲了过去,导致女修的灵剑砍在一旁的石头上,火星子飞溅,女修的虎口一阵发麻。   女修刚转过身,那蟒蛇的尾巴就甩过来,正中胸口,女修惨叫一声,倒飞了出去,一口血哇的喷了出来。   女修的神色萎靡,心里叫苦不迭,觉得自己今天可能就要交代在这里。   连那条蟒蛇都这么以为的,它迫不及待张大血盆大口,准备享受修士的灵肉大餐。   正在这时,一柄灵剑从天而降。   样式普通的灵剑在阳光下闪耀着锐利的光芒,天降正义般将蟒蛇的头钉死在地上。   女修心弦一松,整个人仿佛脱力般委顿在地,她捂住自己的心口,抬头看向飞过天空的灵舟,难道救命恩人来自九华派?   灵舟如一只巨大的鸟儿从天空划过,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只依稀看到它闪烁的银光。   据说只有财大气粗的九华派用得起这般华丽的灵舟。   再三确认蟒蛇已经没了声息后,俏丽女修将钉在蟒蛇脑袋上的剑拔   |出来,   那是一柄普通的灵剑,   剑身上刻着九华张华几个字。   看来救命恩人确实是九华派的弟子,一个叫张华的人。   将蛇尸收入储物袋,俏丽女修换了个安全的地方休息,然后拿出那把灵剑,静静凝视。   她心中怅然若失,总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   “灵舟上肯定有对我而言很重要的人。”俏丽女修捂着自己的胸口,自言自语地说,“这救命之恩,我一定要以身相报。”   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救她的一定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灵舟上,江·龙傲天·河拍着师弟张华的肩膀,欣慰地说:“张师弟,你真是侠心仁义,救了那姑娘一命。”   长相普通、修为只有筑基的张华有些莫名地挠头,满脸迷茫。   救人的不是龙师兄吗?   龙师兄可真厉害啊,居然从那么高的天空,随便掷把普通的剑下去,就杀死了蟒蛇救了人。   “龙师兄,救人的不是我……”张华试图说道。   江河露出一个亲切迷人的微笑,“张师弟,那剑不是你的?”   “剑是我的,可……”   在场的几个女修已经回过味来,忙不迭地说:“龙师兄说得没错,救人的就是张师弟。”   她们可是听说了,龙师兄命犯桃花,去哪儿都有落难的美人需要他相救,然后“以身相许”的戏码一再上演。   刚才她们看了一眼碧玉之森的遇难者,只打了个照面就知道,那绝对是个美人。   “张师兄真是太谦虚了,救了人也深藏功与名。”娇俏的小师妹星星眼。   她心里冷哼,“以身相许”也是可以的,换成张师弟的话,她什么意见都没有!   虽然只是打了个照面,但张华也看清楚了,那遇难者是个俏丽可爱的姑娘呢。   张华的脸微红,脑子仿佛煮开的水,沸腾起来。   既然师姐师妹们都这么说,龙师兄也这么说,那确实算是……他救了人?   他悄悄看了眼被众多师姐师妹包围在中间的龙师兄,听说他的情缘大多来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如果那个姑娘上门找他报恩,他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张华突然有些苦恼起来。   **   豪华灵舟匀速地向前飞行。   灵舟里,有人在修炼,有人在交友聊天,还有一群学霸在交流炼器炼丹的心得。   擅长炼器炼丹的九华派弟子都知道,他们龙师兄在修仙界里,因为红颜知己太多而有名,也知道他的修为高、气运好。   但他们不知道,他居然是全能型的天才。   无论是炼丹还是炼器或是画符,只要他们有不能理解的东西,问他就能得到答案,实在太强了。   被挤在外头的师姐师妹们瞪着将龙师兄围在中间的学霸们,她们的脸色不太好看,就是他们这些家伙,成天追着龙师兄问这问那的,导致龙师兄才没有时间搭理她们。   “龙师兄好像喜欢优秀的人。”   一名师妹无精打彩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她一天换三套漂亮的裙子,   可龙师兄压根儿就没注意到她。   所以,她是不是该多花点时间在修炼上,而非梳妆打扮上呢?   其他的女弟子也陷入了沉思。   有人道:“你们看方芳,还有许净她们,她们都各有擅长的技能,她们可以借问问题的机会接近龙师兄。”   这些被挤到外面的,都是学渣,脑子一片空白,哪有什么高深的问题可以去向龙师兄讨教?   之前倒是有个学渣师妹找了个简单的问题去问龙师兄,然后所有人都看到,龙师兄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质疑道:如此简单的问题都需要问,这是猪脑子吗?   猪妖少女表示受到了强大的侮辱。   她努力地强调:“猪属于聪明的种族!”猪妖的聪明,可是妖修公认的,不然他们也不能以最快的时间修炼成人,比其他的妖修需要的时间都短。   江·龙傲天·河化身成老师,细心地教导学生们知识。   因为他的知识渊博,不管是什么,都能信手拈来,丹符器阵都可以说上几句,连修炼上的事,也格外精通,导致不少人都对他十分敬仰,其中一名有“炼器天才”之称的小师妹眼里不禁露出爱慕的神色。   这时,就见江·龙傲天·河微微一笑:“许师妹,这是我给你布置的作业,如何将空间阵法融入灵舟又不牺牲其速度……”   当炼器天才许师妹拿过玉符,神识刚探进去,眼前就是一黑。   这么多知识,她得参悟个十年八年才能彻底消化吧?   目送满脑子都是作业的许师妹离开后,江河拿起灵酒又是一大口。   果然,还是作业太少了,这些小姑娘才会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   他得当个严师,三不五时就发下一堆资料,月考、季考、年考,一个个被烤焦烤糊了,保证对龙傲天有再多心思都会湮灭在无尽的学海之中。   江河以一已之力,让灵舟里的同门弟子卷生卷死,就连那些学渣也不例外,负责任的龙师兄表示,修为太差去历练会有生命危险,他有责任让同门变强。   于是学渣们喜提修炼套餐,一个个别说梳妆打扮了,连吃饭睡觉的时间全部用于修炼,姑娘们看他的眼神有如在看魔鬼。   空间里的系统正在大呼小叫:“宿主,你的魅力值又降了,降了十个点,二十点,一百个点……天啊,不过半个月就减少一百个点,宿主,你果然是天才!”   所以,只有任务者和系统高兴的世界终于达成了。   江河坐在月色下惬意地喝着灵酒,说道:“如果她们好了伤疤忘了疼,再次爱上龙傲天,那就再喜提学习套餐,只要被作业pua了,她们就再也不会恋爱脑了。”   如此,他终于可以独享寂寞,真是美滋滋!   前往慕鱼秘境的路上,九华派的弟子生平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的痛   苦。   想放弃吧,龙师兄针对他们特意制定的“一对一学习套餐”是真的很有效果,   进步肉眼可见;要是不放弃吧,实在太苦了,生平就没这么苦过。   现在灵舟上的活儿非常受大家欢迎,他们宁可去掌舵,也不想再学习了,都学到吐了。   就在众人不堪压迫,想着要不要联合起来造大魔王的反之际,江河宣布大部分人都是可造之才,他对他们的进步很满意,众人可以修炼三天休息一天。   于是革命队伍当场支离破碎。   学霸们心安理得地看着学渣拼命修炼,还假惺惺地说:“只要你们修为提上来,就可以休息啦!龙师兄想必也会很高兴,不会再逼你们的。”   学渣们好气,将对龙傲天的怨气全转向了这群学霸身上。   魅力值再次下降的江·龙傲天·河:真是美好又浪漫的旅行啊。   **   灵舟前行的路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一些突发意外之事。   江河正在享受悠闲的一人时光,便有师弟过来禀报。   “龙师兄,前方有一艘灵舟出现,好像灵舟受到了攻击,防护阵被打坏,防风罩也没了。”   不久后,就见那艘看着破破烂烂的中等灵舟跌跌撞撞地飞过来,这是一艘商用的灵舟,专门用来搭载修士往各地跑。   当灵舟上的修士看到迎面而来的那艘豪华灵舟上的九华派的标志时,不禁大喜。   “救命!有荆棘鸟追击我们!”   “快救人啊!好几个道友被荆棘鸟杀了。”   “……”   随着他们的叫喊,九华派的弟子已经看清楚前方的情况。   只见每只有一栋房子高的荆棘鸟仰头喷出熊熊火焰,在荆棘鸟前,有一名身材极佳的美人正娇喘吁吁地闪躲着,她身上本来穿得就少,被荆棘鸟的火焰一烧,顿时有18X效果,非常需要马赛克。   九华派的灵舟已经减缓了速度。   灵舟上,一群被江河虐得不行的九华派弟子,不管是学霸还是学渣,此时都有一肚子的怒气要宣泄,仿佛下山的猛虎,众人抄起武器就冲上去。   作为修N代的方师弟,是靠着家族撒币进入九华派,这次的秘境之行,同样暗箱操作才能跟过来,所以方师弟十分有自知之明地缩在灵舟上,没敢去直面荆棘鸟。   江河同样没出去,他作为九华派的大师兄,要以九华派的利益出发,守护灵舟以免遭池鱼之殃,是他的义务跟责任。   方师弟的脑袋伸得老长,眼睛都用上灵力,欣赏同门大战荆棘鸟的英姿。   大部分的荆棘鸟被两艘灵舟上的修士打了下来,这种鸟浑身的羽毛像荆棘一样尖锐锋利,同时还有毒,要是被扎中,就是一阵麻痹,无法再战斗。   荆棘鸟的战斗技能是“天女散花”,那荆棘一样的羽毛像吹箭一样,令人防不胜防。   “罗师弟快闪开,别只提防羽毛,荆棘鸟的爪子也很锋利。”   “等等,有一只荆棘鸟朝这边飞过来了。”   “……”   同样观察着战场的江河从担忧的方师弟头上取下一根发带。   因为方师弟有一头浓密茂盛的头发,所以他所用的发带特别长、特别讲究。   只见这蓝色天蚕丝的发带,就像一道蓝色的彩虹,朝灵舟上空疾驰而过,晴空之下,那发带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摆动着它,一把绕过荆棘鸟的两只翅膀,然后收缩起来,将两只翅膀紧紧地反绑住。   荆棘鸟惨叫着,从天空摔了下去。   百丈的高空之下,传来“轰”的一声巨响,想来也知道这鸟是什么下场了。   那名直面荆棘鸟、衣服这里乱、那里破的美人此时捂着自己要露不露的胸,娇羞地飞到九华派的灵舟防护罩外。   她娇滴滴地说:“多谢这位道友的救命之恩,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   参加战斗的几个师妹目露凶光,倏地飞回灵舟,她们一把将披头散发的方师弟推到前面。   “这位姑娘,是我们方师弟救了你,你要以身相许吗?”   修仙之人个个肤白貌美,容貌在修仙界堪称清秀的方师弟,其实就是路人水平,从来没有女修青睐过他。   此时,他看向那娇美的女修,一颗男儿心荡漾不已,难不成今天能脱单了?   那些将荆棘鸟杀完后、飞速回来的师姐师妹们互看了一眼,然后一脸亲切地对身材妙曼的美人推荐道:“方师弟来自东方的世家,家资年入一亿灵石,他的零花钱一年就有千万,是咱们九华派富豪中的富豪,长得……极有特色,一头黑发多浓密,绝对不会有脱发的担忧。”   美人却是慌忙移开视线,站在防风罩外,楚楚可怜地看向江·龙傲天·河。   刚才她明明看到,是他救了自己的,为何他不作声呢?   江河的回应是,懒洋洋地倒回躺椅之中,仿佛手里的酒就是他此生挚爱。   驾驶灵舟的明师弟顿时秒懂,他吆喝一声:“九华门人速归,出发了!”   等所有弟子回归,然后灵舟加快速度,将那衣衫不整的美人甩后面。   “救命之恩不想报就别报了!”   “有缘再见……不,永远不见!”   众师姐师妹欢快地朝那美人挥手道别。   那身段、容貌皆是上乘的美人整个人都傻在那里。   剧本难道不应该是这样的吗,救她的英雄邀请她进入灵舟,然后她为报恩,以身相许。   发现脱单的愿望消失了,方师弟沮丧不已。   “真是可惜了。”   驾驶灵舟的明师弟一脸可惜,引来众师姐师妹的怒视:“可惜什么?”   明师弟一脸茫然地说:“当然是灵石啊!咱们救了载客的灵舟,按规矩,那灵舟的负责人得给咱们一些谢礼的。”   闻言,师姐师妹们也露出可惜的神情,但当她们的视线扫过悠哉地喝着小酒的龙师兄时,又觉得不可惜了。   要是真去要钱,只怕那女人就会趁机扒上来,赶都赶不走。   九华派的师姐师妹们终于恍然大悟。   龙师兄太迷人,外面的女人太不要脸,不过这一切都有法可解!   她们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大半天后,九华派的弟子们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第255章 255 龙傲天7   三天后,同样的事情再一次上演。   灵舟低空飞过毒原沼泽地,因为沼泽的天空上方有大群的骨雕活动,在这种地方,低空飞行比高空飞行要安全。   “啊啊啊——救命!”   一个娇美的女修御使着灵剑,跌跌撞撞地往前逃命,拼命的呼喊着救命。   在她的身后,是一群体型巨大的鲸鳄,它们在沼泽之中飞快地穿行,紧追在女修身后,时不时会喷出水箭和冰箭,攻击上方的女修。   更让人惊恐的是,这些鲸鳄还能从水中御水飞起,张开血盆大口,朝那女修咬过去。从那大张的口中,可以看到锋利森白的牙齿。   看到这一幕,灵舟上那个炼器天才许师妹拿出一把暴雷珠,抛到那群张大嘴巴的鲸鳄嘴里。   几息后,“轰隆”的爆炸声响起。   鲸鳄掉在沼泽中不动了,它们的头部以下血肉模糊,森白的骨头都露了出来。   娇俏的许师妹对那惊魂未定的娇美女修微笑道:“姐姐,妹妹救了你,要以身相许吗?”   女修:“……”   江·龙傲天·河惬意地喝了一口酒。   师弟师妹们都是愚子可教,当浮一大白。   炼器天才许师妹非常高兴自己成功地掐掉了龙师兄的一朵桃花,她和众师姐们商量过后,决定以后多炼些有用的东西,像毒丹法器和暴雷珠都可以。   这杀伤力的法器多了,能掐的桃花也就多了。   九华派的女修们恍然大悟,表示明白了。   只要她们能阻止龙师兄出手去救人,那些女人就休想有机会舞到他面前!休想再对龙师兄以身相许。   众师姐师妹们都握紧拳头,作了个决定。   “所以我们得修炼!只要咱们足够强,就能将龙师兄守护得好好的,他不用出手去救人,就不会有那么多女人对他以身相许!”   九华派的男弟子表示,他们很有话要说:“你们不如将机会留给我们,我们都还没道侣呢。”   既然被救的女修们都喜欢对救命恩人以身相许,他们是非常乐意接受这种报恩方式的。   在场的师姐师妹们斜眼睨着这群不争气的师兄师弟们,恨铁不成钢。   “谁让你们的速度这么慢的?啧,实力不够就算了,这态度也不积极,还想抱得美人归?再等一千年吧!”   江河的私人辅导,学得最辛苦的要数女修,进步最快的也是她们,谁叫这些男弟子不像她们,打从心底热爱龙师兄呢。   灵舟又飞过一片森林时,有人眼尖,发现前方又有突发情况。   “哎呀,你们看!前面竟然有人打劫……哟,抢劫不算还想强X,受害者是个筑基期的女修。”   又是个少见的美人。   眼疾手快的金丹林师姐随手拿起旁边的时师弟腰间系着的法器玉佩,直接掷过去。   那抢劫犯应声而倒。   林师姐看向已经醉倒   在睡椅上的江河,十分满意。   非常好,她们今天又成功地拯救了龙师兄的清白!   男弟子们则面露沮丧,抗议道:“林师姐,你的速度太快了,说好机会留给咱们的。”   “抱歉,我是女人,看到这种情形就忍不住气血上涌。”林师姐转头看向时师弟,露出一个温婉可人的微笑,“时师弟真是热心肠呢,助人为乐。”   “林师姐说得对。”师妹们齐声夸赞,眼里都是星星,“时师兄真是太棒啦,我辈中的楷模。”   时师兄被夸得飘飘然的,腼腆地笑,“哪里哪里。”   这玉佩是他的法器呢,也算他自己救了人吧。   果然,就见被救的娇艳美人奋力地追上来,一脸感激地说:“不知方才是哪位道友救了小女子?”   灵舟上的师姐师妹们默契地挡住躺椅上的龙师兄,擅长阵法的师妹则是默不吭声地丢下一个隐蔽阵。   林师姐将时师兄推出去,笑眯眯地问:“道友,要以身相许吗?”   娇艳美人不死心地东张西望,最后只留下灵石当谢礼,便直接走人,绝口不提以身相许的事。   时师兄默默地收下灵石,这些灵石可以买好几个刚才的玉佩法器了,一时间心情大好。   不过九华派的师姐师妹们却是非常气愤。   那女修是什么眼神啊?她们九华派的男弟子哪里不好了?虽然她们自己也嫌弃,可不代表别人能嫌弃啊!   竟然都不对时师兄以身相许!   时师兄倒是想得很开,“龙师兄说过,女人影响我们剑修出剑的速度,我不急着找道侣的。”   龙师兄现在都不沉迷男女之事,努力修行,修为更弱的他当然更需要专注于修炼。   没道侣其实也没什么。   诸如此类的事几次三番地发生后,江河终于不耐烦了。   他抓来系统,“系统,这都是啥回事?”   怎么这一路上,都会有人遇难,更离谱的是,竟然都是女修,还是貌美的女修,仿佛恨不得要将人努力地塞给他似的。   系统幽幽地说:“如果不这样,龙傲天怎么收后宫?”   英雄救美是永远的套路。   江河顿时死鱼眼。   这些女修也太可怜了,为了能让龙傲天收后宫,一个个都要遇到险境,怪不得这个世界进展得这么困难。   幸好他有一群争先恐后、热心救人的师姐师妹们。   江河倒在躺椅上,幸福地感叹:“世上的美人十分,七分在九华,我的师兄师弟、师姐师妹们是多么美好的一群人啊,心灵比极品灵石还要闪耀珍贵。”   师兄师弟明智地没表态。   倒是师姐师妹们激动不已,昂首挺胸:没错,她们就是这么乐于助人、人美心更美。   “果然这世界上,还是女孩子更愿意帮助女孩子。”江·龙傲天·河继续夸,“我的同门向道之心坚定,一定可以成为修仙界之光。”   这群拼命修炼拼命救人,   修为不知不觉中已经增涨了一大截的九华派女修被夸得又是高兴又是害羞。   男修们也默默地挺了挺胸。   要知道,   先前被龙师兄的辅导修行虐得不行不行的,表扬是没有的,只有各种打击。而现在,他居然开始夸他们了,真是受宠若惊。   一时之间,灵舟上的九华派弟子救人的态度就更热切了。   他们修炼也不用江河再催促,非常自觉主动,即使他们救的美人不并愿意以身相许,不过她们给灵石也不错,多了一笔额外的收入,是意外之喜。   就是有个问题他们不太明白,为何这些被救的女修身家都这么丰厚。   这也是江河的疑问,怎地有钱人都需要别人来救的?她们就不能多准备一些护身的法宝,或者请高手保护吗?   系统解释道:“这当然是为了抬高龙傲天的身价啊!世家千金,宗门掌门的女儿,各种教的圣女等等都会爱上他,可想而知他是多么的高贵了。”   江河呕一声,这分明就是另例的吃软饭吧?   果然种马龙傲天其实就是一种low逼男,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三观,才能弄出这样的主角。   江河面无表情,“你给天道播放电视剧的时候,多让它看一些三观正常的,那种狗血剧,尤其是后宫剧千万别让它看到。”   系统和他诉苦:“我不给它看,它的脑子都能编出无数狗血剧,这本就是个后宫向的游戏世界衍生的位面。”   所以这个世界的天道受了它的影响,弄出这么一个龙傲天,一点也不奇怪。   江河若有所思,俗话说,孩子熊,一定是因为作业太少了。   他冷笑道:“行,你给天道多看些正常的剧,让它写观后感,十万字起步。”   系统暗暗咂舌,此方的天道刚诞生不久,还是相当于人类三个月的宝宝呢。   江河不为所动,冷酷无情地说:“没关系,我相信它读后感写完后就能长大了。”成人得面对社会的风吹雨打,它到时已经是成熟的天道。   一人一系统正说着,前方又有情况发生。   “唉,前方电闪雷鸣,这是有人在渡劫?”   灵舟里的众人顿时来了精神,每当渡劫过后,天降蕴含着灵气的甘霖,靠近一些,说不定还能领悟大道降下的法则,纵使只是一丝丝,也能让人受用无穷。   江河吩咐道:“快过去,不用靠得太近,免得人家以为咱们打劫。”   能让师弟师妹们增长修为的事,他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只见前方,方圆几百里的天空都是黑的,水桶粗的雷电从黑云中闪现,令人不寒而栗。   “这是元婴雷劫吧,声势这么浩大。”   “已经是五十道了。”时师弟不由得咂舌,“这渡劫的人是谁啊,要是能活下来肯定是不得了的人物。”   远观的江河则是优哉游哉地打酱油,渡劫是别人的事,旁人不能代劳。   突然,系统吱   声:“宿主,   建议你出手。”   江河不解,   “为什么?渡劫不是一对一的吗?旁人要是插手,雷劫会增几倍威力,我可不想害人。”   旁人的襄助只会让天雷威力加倍,这会害死渡劫之人,这是常识。   系统呵呵一声,“现在正在渡劫的人,也是龙傲天的后宫之一,别人襄助有事,你肯定没事的。”   毕竟是天道偏爱的气运之子,雷电劈不死他丫的!   江河回忆了一下原来的命运轨迹。   当时这艘灵舟被魔修追杀,慌不择路地撞进人家的雷劫范围,幸好龙傲天的气运惊人,不仅没伤到他们,还救了渡劫之人一命。   于是龙傲天的后宫再进一位美人。   所以,那魔修呢?   就这么被蝴蝶掉了?   系统无语地说:“不就是被你那些师姐师妹杀了么?”   那群人美心善的九华派女修在看到魔修欲对一双胞胎姐妹花不轨时,二话不说,就是杀招,那魔修甚至来不及求救,就当场陨落。   至于原来命运轨迹里的魔修,那是打了小的,来了老的,拖拖拉拉,导致灵舟一路逃,最后被机智的龙傲天利用天雷灭杀,还获得美人心一枚。   可这一路上,因为时不时要救人,加入战斗中的九华派的女修们都被激起了杀性,看到强X犯上手就砍,魔修还没回过神传讯给家里的老的求救呢,就一命呜呼了。   所以这老的,现在应该还不知道有这回事呢。   江河微笑道:“所以不能让反派有话多的机会,更不能让他有求救的机会。”   不仅是反派死于话多,正派也一样。   **   灵舟停留在雷劫的边缘。   因为雷劫的范围太大,他们不想后退,就只能等天雷平息后再走。   修仙之人哪个不是耳聪目明的,他们清楚的看到天雷之下,那挣扎的人影已经摇摇欲坠。   “我的天啊!这是干了多少亏心事,才会被天雷这么不客气的疯狂地劈打。”   “都已经七十道雷了,这是屠城了?”   “难不成是化神的雷劫?”   “……”   江河一巴掌拍到叫得最欢的几个师弟脑袋上,“眼睛瞎了吗?这明明就是妖修在渡劫!”   人修和妖修的雷劫都分不清,看来这些师弟师妹们修为还不够啊,还是作业太少了。   师弟们揉着头,恍然大悟。   对啊,他们怎会没想到呢,生下来就是原罪的妖修的雷劫之难,在修仙界是号称第二,就没有种族敢说自己是第一的。   灵舟上的妖修弟子们一个个抖着自己的身体,好几个甚至骇得露出妖族的特征——比如说猪妖少女,她的猪耳朵和尾巴又冒出来了。   并蒂莲双胞胎安慰他们:“别怕,师尊说过,妖族的修炼艰难,但并非没有法子,我们要积攒功德,天道会看在功德的份上少劈几道雷。”   系统也是咋   咋呼呼的:“宿主,快冲上去啊!给那渡劫的人……妖一个公主抱,   然后在天雷下转个圈,就像偶像剧一样浪漫又唯美!放心,天雷看到你浑身的功德金光,吓都吓死了,不敢劈你的。”   江河面不改色地将看热闹的系统关小黑屋。   公主抱是不可能的,正面刚上天雷更不可能,除了他老婆,没有女人值得他这么做。   “师尊……”   并蒂莲双胞胎看了会儿,只觉得物伤其类,眼里隐隐泪光,哀求地看向江河。   江河叹息一声,一脸悲悯之色,拿出一个法宝掷了过去。   人未靠近,只是法宝,所以雷劫并未加重。   灵舟上的师姐师妹们则嫉妒不已,虽然因为距离较远,她们看不清楚,但那渡劫之人的身姿窈窕,肯定是个美人。   没想到龙师兄又开始怜香惜玉了。   江河对上师姐师妹们的眼神,又想叹气了。   怎么都这么久了,在这群人眼里,他还是那个色狼的形象?明明他都努力地扭正龙傲天以往的形象了。   江河道:“你们别误会,这是专门对付雷劫的法宝,这不遇上了吗,正好实验一番。”   只见那长长的避雷针抛掷过去,在渡劫的美人身边落了下来。   几息之间,就将一道天雷引到地下。   “哇,好像有用,一道两道三道……龙师兄,你这是什么法宝,足足扛了五道天雷呢!”林师姐一脸崇拜。   现在的修仙界,最厉害的防御天雷的法宝是擎天灵龟壳,能扛三道天雷,备受修仙界怕死修士的青睐。   可惜这擎天灵龟在修仙界快要灭绝,一片龟壳能卖上千万灵石。   这个叫避雷针的法宝,看着比擎天灵龟壳还扛雷,肯定会成为人人趋之若鹜的新法宝。   江河简单地说:“避雷针。”   他没打算在修仙界科普避雷针,有功德的人,天雷不会劈死对方,没功德的被劈死也活该。这是一个新生的位面,只要天道宝宝教得好,就不会出现劈死好人的情况。   林师姐没有再追问,这被天雷劈成碎片的避雷针,肯定是龙师兄从哪个秘境得到的吧。   可惜龙师兄太过心软,用在一个妖修身上了,若是拿出去卖,上亿灵石都使得。   天雷终于停下来,地上出现一个深达数十丈的大坑,中间有一只一丈高的鸟类妖兽趴伏在坑里,肉乎乎的翅膀被烤得外焦里嫩,香味飘出十里。   江河条件反射性地吞吞口水,“啊,好香啊,这么大的烤鸡,能吃好几十顿吧。”   他的手也开始蠢蠢欲动,想翻出孜然和辣椒面往上面洒。   时师弟不由得反驳:“龙师兄,鸡没有这么大的。”   江河叫道:“快快快,灵舟飞过去,那鸟渡劫成功了,甘霖要降下来,师弟师妹们,快去修炼啊!”   别浪费上天的赠馈。   只见方圆一里内下起了甘霖雨。   九华派的弟子纷纷凑过去,蹭着天道给予那巨鸟的补偿,他们的修为蹭蹭蹭地往上涨。这蕴含着浓郁灵气的甘霖终于将他们这些日子苦修时留下的明伤暗伤全都治好了,简直让人意犹未尽。   坑里的凤凰则在雷劫后,沐浴着甘霖,慢慢地恢复了意识。   她仰望着坑边的灵舟,记得渡劫最致命的关头,她看到救命恩人掷来一个珍贵的法宝,让她能成功地渡过雷劫。   救命恩人的容貌正好长在她的心坎上,她觉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   哪想到,这一见钟情的对象此时正对她咽口水,将她当烤鸡,生起满满食欲……   凤凰受不了这个打击,气得直接昏迷过去。   九华派的师姐师妹们沐浴完甘霖后,林师姐好心地丢下一个防护阵给坑里的鸟儿,然后飞上灵舟走人。   师妹们猛夸,“师姐真是善良啊。”   林师姐捂着嘴直乐,“哎呀,难得有鸡得道升天,咱们得爱护嘛。”   在场的师弟们一脸莫名其妙,努力向孤陋寡闻的师姐师妹们科普,其实那是凤凰。   师姐师妹们充耳不闻,继续睁眼说瞎话:“是啊,鸡能上天了,真是物以稀为贵。”   时师兄顿时猛抓头发,凄厉地叫着:“啊啊啊,那明明是凤凰啊!”   你们咋回事啊,难不成一个个都瞎了不成?那是凤凰啊,万鸟之首的凤凰啊,哪里是鸡!   他苦逼地转头求证,“龙师兄,那是凤凰对不对?”   江·龙傲天·河一脸忧伤,“多希望那是一只鸡啊!”   他还没吃过天雷烤的鸡呢,不知是不是别有一翻滋味。   师弟们:“……”   厨艺不错的双胞胎立刻掏出烧烤用具,欢快地说:“师父,吃烤鸡翅吗?”   江河当即不忧伤了:“吃!”   如此又前行数天,终于抵达目的地。   “前方就是西海万岛了。”   九华派的弟子们已经能感受着空气中活跃的水灵气,感觉吸进去的气息都是海的味道,简直是水灵根的天堂。   西方大陆以海洋为主,无数岛屿与海天一色的海洋形成特殊的景致。   他们刚抵达,就有九华派的妖修弟子迎过来。   “欢迎诸位同门莅临西海万岛。”猫妖师弟看向江河,兴高采烈地说,“龙师兄,十年未见了。”   九华在西海有驻地,猫妖毛爱鱼因为爱吃鱼,所以主动请求驻扎在西海十年,在这里乐不思蜀。   毛爱鱼师弟长相精致可爱,但他的身高不到一米七,显得特别的娇小玲珑。   他坚持说,这是因为他的年纪还小,迟早会成为身高八尺、八块腹肌的壮男。   众人思考了会儿他的原型,原型是以娇小著名的黑足猫,不禁深深地怀疑,现在他的身高就是他此生的巅峰了。   毛爱鱼师弟虽然长得娇小玲珑,但他的本事可不小。   他在西海开了一家海鱼店,据说他的鼻子能闻出海鲜的新鲜度,鱼从海里捞上来的时间差一刻钟,都闻得出来。   短短十年,他家的鱼店成为当地最大的鱼店,最好的酒馆都以用他家的鱼作招牌。   毛爱鱼手里拎着他的店里刚新进来的水产,请同门去当地最大的酒馆给他们接风洗尘。   “这家店的厨子是厨修,以厨入道,他的厨艺极佳。”   不差灵石的毛爱鱼直接将酒馆包了下来。   九华派的弟子们吃得头都不抬。   说起来在座的人不乏来自修仙世家的,他们从小就辟谷,直到出身凡人界的龙傲天进入九华派后,将人间烟火带到九华派。   作为修仙界顶流的龙傲天是个爱吃的,一日三餐不少,修为照样节节升高,众多修士也学他爱上了口腹之欲。 第256章 256 龙傲天8   “这里的鱼不错啊。”江河称赞道,对于海鲜爱好者而言,肯定乐不思蜀。   同行的师兄弟师姐妹们也很满意。   对同门十分热情的毛爱鱼将店里的海鲜全部拿出来,让厨子做好后,放入能保鲜的储物袋里,每人送了一储物袋。   众人想到席间的菜肴,也不再推辞,直接收下。   并蒂莲双胞胎将泡好的茶放到江河面前,他端起茶杯,眉宇间都是轻松惬意。   经过的女修无意间回眸,只觉得心脏好像都停止跳动了。   “郞独绝艳……世间居然有如此潇洒如风的男子。”她喃喃地道,因为太过专注,差点一头撞到窗户。   九华派的弟子们已经习惯这种场面,只有猫妖毛爱鱼忍不住提议:“龙师兄,要不你带个面具?”   五官精致、容貌并不差的猫妖师弟实在不明白,龙师兄这脸吧,单是从五官而言,修仙界比他好看的男修一大把,但谁都没他这种让女人为他疯为他狂为他哐哐撞大墙的魅力。   江河点头,他也实在厌恶这种无穷无尽的“英雄救美”和“美人以身相许”的戏码,于是拿出一个青面獠牙,且能遮挡神识窥探的面具带上去。   这一戴,盯着他的目光总算是少了。   但只要有好奇心大的女修盯着他那双仿佛带着魔力的双眼看久了,还是情不自禁的想脱下他的面具,看看他是否是自己梦中情郞。   系统幸灾乐祸:“宿主,都跟你说啦,龙傲天的魅力别说面具,搞个高达钻进去的没用,你还是认认真真减少魅力值吧。”   天道赋予命运之子的魅力要是这么容易削减,就不是龙傲天了。   谁让宿主现在顶着龙傲天的壳子,做什么都不对。   所以某种意义上而言,龙傲天确实也算是人形移动毒药,会传染人的那种,女修沾之就被物化,没了自我。   江河问:“现在魅力值是多少?”   “还剩970,宿主加油。”系统不走心地鼓励道。   江河暗暗磨牙,看来还真是道阻且长啊。   **   九华派的修士是出了名的会赚钱,生意头脑非常好,也非常有实力。   自从他们盯上西海的鱼后,就一个个不怕死地进入西海,或是合作,或是独自一人莽,一条条巨大的海兽被他们捕捞上岸。   长达几十丈的鳗鱼,百丈的巨型章鱼、鱿鱼,只要是贵的、不容易捕捞的,他们都很感兴趣。   并蒂莲双胞胎都快要忙疯了。   她们的厨艺好,主人又喜欢折腾吃的,总能想出很多新奇的吃法,让她们去做。   于是,这不就方便了那些九华派的弟子。   九华派的弟子也太能吃了,最近他们都迷上一种叫章鱼烧的东西,让双胞胎帮忙烤,因为只有双胞胎会。   九华派宗门的驻地一天到晚都是烧烤味,直让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九华派的弟子改修厨道。   江河不高兴地将双胞胎拽回来,将调料配方丢给那些师弟师妹们。   “想吃就自己烤,我的徒弟又不是你们的下人!”   师弟师妹们抹了抹嘴上的油,一脸歉意地塞各种礼物给双胞胎作辛苦费。   并蒂莲双胞胎是掌门都承认的九华派门人,他们哪里敢将她们当下人,就算不怕掌门,也不能得罪龙师兄嘛。   他们可不想突然又增加修炼计划。   并蒂莲双胞胎眨了眨眼睛,满脸感动。   她们是妖修,就算忙上十天十夜也不会累的,不过她们知道师尊这是心疼她们呢。   正高兴间,就听到她们师尊说:“你们将心收一收,最近几天给我好好修炼,慕鱼秘境就要开启。”   几天后,不少人都聚集到西海。   大海上,怒吼的波涛随着海风起伏,月华如练,海里的海族、水上的灵船、天上的灵舟,还有驾御着剑的修士……   在这片茫茫大海之中,他们仿佛沧海里的一栗。   所有人都在等,当月华与大海融为一体,海天一色的时候,正是慕鱼秘境开启之时。   海面上,其中一艘最华丽的灵舟里。   与那些焦虑、兴奋和期待的师兄弟们不同,江河悠然地躺在躺椅上,喝着灵茶,一脸放松。   感觉到空气中的波动,他慢吞吞地站起身,将东西收拾好。   “慕鱼秘境即将开启,尔等作好准备。”他最后一次提醒在场的九华派弟子,“该说的我已经说了,保命最重要,没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们付出性命。”   众弟子肃然应是。   当夜空中的圆月堕入海中,海上重新生起一轮明月。   月色的光芒越来越亮,越来越炽眼耀目,仿佛不是月辉而是艳阳,但冰冷的光芒告诉世人,它不是艳阳也不是圆月,它是慕鱼秘境。   秘境开启,所有人纷纷进入其中。   刚进慕鱼秘境,江河就和所有的师兄弟、师姐妹们分开。   江河蹲在一株树上,沉吟着道:“系统,我怎么觉得哪里不对呢?是不是龙傲天的命格在捣鬼?”   比如说创造机会让他去邂逅美人。   话刚说完,他就听到一声娇滴滴的“救命”声。   系统一脸“果然如此”的同情。   怪不得刚进秘境呢,就和那些师姐师妹们分开了,肯定是龙傲天的命格嫌弃那些人在捣乱。   面对这种情况,江河并不慌。   他先是隐身,然后给被一群篮球大的马蜂追逐的美人一个防护阵后,掉头就离开,绝对不回头,不停留。   他心里叹息,总是遇到落难的美人,总是需要他拯救的套路,要是没有同门师兄弟和师姐妹们热情亲切的帮忙,美人缠上来怎么办?   按照这些美人被“龙傲天病毒”所感染,没有丝毫脑回路可言,总是想以身相许的奇葩思想,说了也不听,他难道只能像剑修任务者一样,以杀破解?   对于剑修任务者而言,没有美人是一剑解决不了的!   如果不能,那再加一剑。   或许他可以学一学那剑修。   系统察觉到宿主危险的想法,整颗球都在颤抖,“宿宿宿……宿主,龙傲天的后宫都是要跟着他一起飞升的,不能杀啊!”   修仙界之上是仙界,仙界地大仙稀,正等着修仙界的人飞升去填补呢。   如果全杀了,功德会被扣到怀疑人生。   任务者做任务的最基本原则,就是绝对不能倒贴。   “你看刚刚不就是做得很好嘛,救了人就跑,脸都不让女修看见,她们就不会爱上你了。”系统小小声地说,“龙傲天的后宫里的女人都是卧虎藏龙,有很多天才女修,仙界又是男多女少,极需这些女修平衡一下失控的性别比例。”   毕竟不管哪个修仙界,都是男的飞升多,女的少。   这和灵根比例无关,主要是女修比较心软重情……说起来,龙傲天也不是一无是处,他花心归花心,好歹一个都没抛弃,全被他带着鸡犬升天了。   江河心里啧了一声,搜了搜慕鱼秘境中需要救的后宫女修,然后不情不愿的在秘境中晃荡。   路过一个有冰蟒守候的冰潭,龙傲天在这里与冰蟒大战三百回合,吐出来的血都能做两大盆毛血旺,还差点胳膊被冰蟒当午餐吃掉……   经历艰难的战斗,龙傲天最终杀得冰蟒,夺走人家守了三百年的清魔冰莲子。   不过这胜利是胜利了,龙傲天也因此付出血的代价,最后被一名善良的女医修拽着回山洞治疗。   然后等他的伤养好,就开始和那女医修酱酱酿酿。   江河看到这些画面,觉得这个龙傲天简直有毒,真以为自己的肉身是啥天材地宝呢,跟救命恩人睡一睡,就是对她的报答。   江河视若无睹地从冰潭边经过。   他不想下水,这冰潭的温度一看就喜人,堪比在南极的冬天砸开千年的冰块,到海里游泳。   他不是冬泳爱好者,坚决不去!   “宿主,你错过了天材地宝……”系统提醒他,“还有你不受个伤,怎么邂逅善良的女医修啊?”   江河坚定地道:“只要我不受伤,女医修就没必要救我,她就不会放弃自己医修天下的理想。”   啧,当个low逼种马男的后宫之一有啥好的?医修天下不香吗?   系统可惜地说:“那你好歹将清魔冰莲子捡一捡嘛……”   连龙傲天那么low的都打得过那冰蟒,它的宿主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虐菜嘛,随手可以捡的东西,干嘛不捡呢?   江河漫不经心地问:“这天材地宝是干嘛用的?”   “清魔冰莲,顾名思义,是做清心丹的,效果是普通清心丹的数千倍,晋级时对抗心魔……”   “你觉得我晋级时需要这个?”   “……”   系统明智地保持沉默。   其实吧,它觉得   宿主要是愿意,原地飞升都行,确实不需要这东西。   是以经过三头狼守护的千年朱果、烈地牛守护的万年魂草、飞天虎守护的火焰花时,系统都当作没看见,也不再叨逼逼。   经过一处果林时,江河终于停下脚步,摘了一堆灵果。   灵果的滋味极好,他开始对这秘境感兴趣起来,一路逛、一路吃,到处寻好吃的灵果和调味品的原料。   期间又救了若干遇难女修,暗中甩符或暗器,砸完就跑,绝对不让人看到他一根头发,让女修们有以身相许的机会。   **   江河在慕鱼秘境里到处溜达。   他心里暗赞,不愧是西海的秘境,特别有西海的特色,这秘境里的海鲜、河鲜和湖鲜比外面的要美味太多。   毕竟修仙界公认的常识是,秘境里的灵气一般比外面要足,尤其这种几十年才开启一次的秘境,灵气浓得像陈酿……所以这食材分外生猛。   江河吃过湖里的鱼,海里的蛇,河里的虾后,又有了新目标:每天煎烤煮炸蒸炖,小日子过得不知多美。   “可惜我和两个徒儿分散了。”   江河爆炒大虾的时候,小声嘀咕着,“我还得自己动手。”   并蒂莲双胞胎在的时候,他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   贴心可爱的闺女孝顺一下老父亲,不过分吧?   系统深深觉得,它的宿主是在上个位面啃老、啃小啃上瘾了,所以来到这个位面后,依然改不了啃小的习惯。   双胞胎看着就十岁女童的模样,压迫童工得多少年来着?   吃完大虾,江河照例出去救“美”,照样是让人头发丝都看不着就将人救走。   江河发出感叹:“什么存在感降低的功法都是无效的,只有速度最有效。”   他救人的速度多快啊,被救的美人还以为是一道风经过呢。   系统提醒道:“宿主,龙傲天的魅力值摆在在那里呢,存在感这种东西,再修炼也低不了。”接着又说,“宿主,你在慕鱼秘境里出名了,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一道风救人的事……被你救过的美人好几个聚在一起,想找出救命恩人的下落。你的师弟师妹们都猜到这人应该是你,毕竟不是所有男人都有那么多机会邂逅正好遇难的美人的。”   它总结道:“宿主,我觉得你离掉马不远了。”   江河表示,现在不想听鬼故事。   “系统,你听到水流动的声音了吗?这里应该有地下湖吧。”他兴致勃勃地问,“我记得秘境里有一个地下湖,湖里有一种银白色的鱼,名字也很好听,叫月光鱼,入口即化,据说用于做生鱼片再美味不过了。”   他觉得,可以将之称为“修仙界最美味的鱼”。   不行,一说就开始流口水了,不吃到心里就难受得厉害。   江河开始找地下湖的入口,“是这个方向?”   系统语重心长地说:“宿主,逃避不仅可耻,还很没用。”直面惨淡的人生才是勇士啊!   江河听而未闻,认真寻找地下湖的入口。   终于,他确认了方向后,直接进入某个山洞。   这山洞是越往下走就越深,江河听音辨位,慢慢地朝着水流动的方向而去。   他觉得有点奇怪,一般而言,山洞总会居住有一些不好惹的妖兽,然而这个山洞出奇的干净。   他和系统说:“行行行,我不逃避,我去找个冤大头……哦,不是,乐于助人的替身。”   这话刚说完,山洞里就响起一道幽幽的歌声。   “啦……啊……”   这歌声飘渺恍惚,听不出男女,但声音十分悦耳,仿佛直透人心。   江河挑眉。   这声音简直就是充满了诱惑力,仿佛人鱼之声,穿透灵魂,让人神志开始模糊。   不过,这声音对江河的影响有限,他还有心思分辨这魅惑的声音是什么动物发出来的。   突然他的眼睛一亮,整个人都振奋起来。   果然是月光鱼啊!据说月光鱼经常会发出一种十分动听的声音,声音这么好听的鱼,怪不得滋味这般好呢。   顺着歌声与水流动的声音,江河终于抵达地底的深处。   先是嗅闻到湖水清冷的气息,然后他看到一个赤着丰满的上半身,长相精致绝色的人在那水里歌唱。   这声音是中性的,清澈如水,格外动听。   江河看到那人影时,果断转身。   他在心里暗骂,不是说好了“英雄救美”的套路,咋地湖里洗澡的古早先上后爱的都出来了?   “道友且慢……”   那人赶紧开口,顿了一会破口大骂:“妈的,怎么是个男人!”   哎呀,这粗犷的声音……   江河猛地转过身,惊疑不定地看过来:“男人?”他明明记得是有波浪的啊?   湖里的人猛地跳出来,大喇喇的甩着大象鼻子,破口大骂:“你眼瘸啊?女人有这个吗?”   对方抖了抖自己让男人自卑的雄厚资本,和上半身让女人羞愧的巨大凶器,傲然而立,不走心地安慰道:“道友也别太自卑,我这一族天生比别人大些……”   见识多广的江河很淡定,只是缓缓吐出两个字:“人妖!”   这还是修仙版的,不知是天然还是后天的,不知要动手术的是上半身还是下半身,不过分开而言,都非常成功的。   上半身是女人、下半身是男人的湖中人妖丝毫不以为意,大咧咧的站在那里。   “你这说法好像也对,我们这一族,虽然被归类为妖族,但我们的原形是人形……确实是半人半妖。”   江河看不惯他这么遛鸟,默默从储物袋掏出件衣物丢他身上,真是有碍观瞻。   人妖却将衣物甩一边,噗通一声跳回水里:“你走吧,我再多唱唱歌,看能不能吸引女修进来对我一见钟情……哎,你说我宝贝这么大,为什么就没有女修青睐呢,不是说女人都爱本钱雄厚的男人吗?”   江河扫了一眼他的上半身,是什么原因,难道你自己不清楚吗?   人妖长吁短叹:“可怜我番禹一族总是找不到伴侣,导致后代越来越少,也不知什么时候就要灭族了。”   “对了,虽然我不是故意的,但我的歌声太好听,将你吸引过来确实是我的不对,你要吃鱼吗,这种鱼很好吃,我一顿能吃好几条,送你一条当赔礼。”   人妖随手摸了摸,从湖里摸出两条半丈长的银白色的鱼,胖乎乎的鱼“吧嗒”一声被甩到岸边。   江河低头一看,就认出这正是传说中的月光鱼。   他若有所思看向湖中的人妖,难道月光鱼不会唱歌?会唱歌的其实是人妖?   “这鱼可好吃了,我听你们人修说,这种鱼小小的一条,能卖到十万灵石呢。”人妖绝艳的脸庞都是自豪,“这种鱼只有我族人才养得这么肥,它们都是喝我们的泡澡水长大的……我们这族既有阴之力,也有阳之力,阴阳完美融合的身体洗过澡的水,是月光鱼最佳的营养品。”   “嗨呀,看你这样子,从未见过这么肥美的月光鱼吧?我们族长泡了三百年澡的池子里,还曾养出近百丈长的月光鱼呢……”   江河突然食欲全无,转身就走。   对不起打扰了,告辞!   等江河重新回到地面,身后多了一个番禹族的人妖。   他追在江河身后,喋喋不休:“道友,你是说真的?跟在你身边就一定找到伴侣?你可不能骗我啊,我番天可不是能让人族轻易蒙骗的……”   江河没好声气,“我只能说,跟在我身边会遇上非常多的姑娘,至于脱单,我就不能保证了。”   他摸着下巴,看了前凸后翘、身材火爆的番天一眼。   如果有喜欢猎奇的女人,应该会喜欢他的吧?在六种性别的星际世界里,番禹族肯定是很受欢迎的存在。   番天闻言,又开始对月自怜,那张绝艳的脸蛋都是忧郁,“我番天是番禹族群里最美貌的,如果我都找不到伴侣,其他人更难了……我离开族群前,发誓一定要找到伴侣才会回去。”   他们番禹一族实在太可怜,上天创造他们的时候,忘记为他们创造雌性,所有的番禹族人在成年后,不得不出来寻找伴侣,一生都在寻找中。   他们的伴侣不拘是人族还是妖族,只要是女性就可以。   可怜他们貌美如花,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无比专情,偏偏就没有女人下嫁?都快要到灭族了,妖生最大的悲剧,莫过如此吧。   江河给自己施了个静音诀,这妖是好妖,就是太吵。   番天依旧滔滔不绝抱怨自己的族生艰难,“我族的族长花了一千年时间,终于找到伴侣,大长老是在两千岁才有姑娘愿意嫁,三长老更惨,被一个女人玩弄了三千年,孩子都生了俩,就是不肯成亲……”   江河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   究竟是桃花更可怕,还是随身唐僧更可怕?   就在这时,他突然他听到前方传来的熟悉的呼救声,听那声音,就知道又是一名遇难的女修。   江河如释重负,将罗里吧嗦的人妖薅起,用生平最大的力气抛了出去。   “告诉你,现在修仙界流行的是英雄救美,然后美人以身相许!所以,勇敢的番禹族人,去吧!”   番天正想破口大骂,闻言马上闭嘴。   他的双眼发亮,兴奋地大叫着:“媳妇,俺来了!”   他的眼睛可尖了,前方落难的女修生得美丽可爱,正是他喜欢的类型。 第257章 257 龙傲天9   吕茶茶咬紧牙根,和一只烈风豹厮杀。   那烈风豹的体型庞大,却无比的灵活,当它一爪子挥过来的时候,能掀起一阵狂风,狂风化作风刃直逼而来。   风刃之锋利堪比灵器,吕茶茶浑身都是被风刃割出来的细小伤口,幸好她一直护着脸,脸上暂时没伤到脸。   然而没伤着又如何?烈风豹的实力太强,她根本不是对手。   难道今日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因为受了伤,吕茶茶的反应越来越迟钝,身体疲惫不堪。   烈风豹却因为猎物的力气越来越小,精神越发的亢奋,它出爪越来越快,风刃也越发的凌厉。   吕茶茶已经绝望了,难不成她今天就要死在这里?   “嗷嗷嗷……”   烈风豹仰天长啸,黄色的兽瞳里都是暴戾,它的爪子一挥,将人按在爪子下,只听到一阵清脆的骨折声传来。   人修喜欢将它们妖兽拆皮剥骨,做成法器法衣,它们也喜欢吃人修的肉,肉嫩倒也罢了,主要是有灵气,特别美味。   “嗷嗷!”   烈风豹张大嘴,正想饱食一顿,突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仿佛惊雷般,将它的头当下砸到泥里。   番天踩在烈风豹的脑袋上,正想大笑几声,嘲笑烈风豹的无能,冷不妨的一个清新可爱的战损美人映入他眼帘。   他的呼吸都停了一瞬。   “美人,你好,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番天……”   吕茶茶还在烈风豹的爪子下,挣扎着起来。   她刚想谢过救命恩人,就被对方绝色美人般的容貌惊住,在此人面前,谁敢称美?她一直以为自己是美的,哪知道自己输了。   就连号称九华第一美人的段锦,只怕在此人面前都要输。   不过吕茶茶很快就回过神来。   “小心你身下的……”她大叫着提醒,“烈风豹没死,你快闪开。”   在美女面前一定要装逼!   番天深谙此道,表现得游刃有余,他将烈风豹的脑袋扯起来,哈哈大笑着,一拳头下去,只见碎肉纷飞中,豹子的脑袋裂开成两半。   他这么勇猛,美人一定青睐了吧?   良久,吕茶茶闭上嘴巴,暗中叹气。   她就说嘛,这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人,这人美是美了,就是太粗暴,没啥气质。   美人光有皮相也不行,没有内涵,也只是草包美人一个,长久以此下去,实在是无趣。   番天将吕茶茶从烈风豹尸体下拉出来,一边和她搭话。   吕茶茶很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多谢道友,我叫吕茶茶,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番天惊喜地问:“你叫吕茶茶吗?真是好名字啊!我对你一见钟情,你要不要跟我生孩子?”   隐身在暗处的江河忍不住捂脸。   所以说嘛,番禹这一族要灭族也不是没原因的,谁会这么直接,上来就   问人家姑娘愿不愿意和他们生孩子?能愿意就有鬼了。   吕茶茶已经僵住了。   她盯着番天比自己还要丰满的凶器看了好一会,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抱歉啊,我喜欢男人。”   而且两个女人怎么生孩子?同性在一起是没前途的……   不对,听说修仙界有些同性伴侣会取双方血肉制造出傀儡人,当作自家孩子,养久了也会有灵性,其实就跟人差不多。但天道是不会承认这种人为制造的,没有灵魂、不能轮回的生命。   番天急忙道:“我是男人啦!”   吕茶茶一脸狐疑地看他,怎么看都是女的啊,难不成是男扮女装?但这凶器太真实了,虽然番天的声音很粗犷,但这也没什么,谁规定女人的声音就要天生柔细的,也有声音粗犷如男儿的。   吕茶茶正想质疑,就看到救命恩人一把扯下他的裤子,给她看证据。   然后……   “啪!”   番天捂着自己的脸,他脸上两个明显的巴掌印,一左一右十分对称,看不出来吕茶茶还有强迫症呢。   很明显吕茶茶还是手下留情了,大概是感激他救自己一命,所以才没下狠手,不然这种流氓的行为,被人割鸡割鸡都没处找理。   番天哭唧唧,“为什么捏?这都为什么捏?”   江河只想说活该,谁叫他用这种下流的方法证明自己的性别?吕茶茶只打他两巴掌算是脾气好了。   “女修比较含蓄内敛,你别用这个方法证明自己是男人。”江河想了想,继续鼓励他,毕竟这人妖还是用处蛮大的,能将龙傲天的烂桃花都赶跑。   他相信,以后吕茶茶再也不会对男修有“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念头了。   他拍拍番天的肩膀,“天涯何处无芳草,抛弃这棵发育不良的歪脖子树吧,我带你去寻一片森林。”   番天一脸怀疑地看着他,还一片森林?   这家伙该不会以为女修就像树木,到处都有吧。   等番天跟着江·龙傲天·河同行三天,终于发现一个事实:只要跟着江河,就能一路邂逅美人。   美人就像他族里的澡堂子中的月光鱼一样,非常容易遇见,像路边的树一样多。   那些美人总会大喊着“救命”,因为各种原因遇难,花容失色的模样,真是太可怜了。   番天那个精神啊。   他次都很积极地去救这些美人,坚信广撒网肯定能多捞鱼。   于是他每救一个时,都会用全部的真心实意,向人家求婚,然后结果无一例外,都是被拒绝。   理由同上,她们不喜欢搞蕾丝。   接下来的流程都很一致,番天努力地向她们证明自己是男人,然而太过火爆的身材,仍是让女人坚决认为“他”是女人,而且还是一个想搞蕾丝的女人。   番天急得没办法,又开始扯裤子,结果就是被打耳光。   打耳光其实还是最温柔的,其中有一个暴躁妹子,直接一刀子想让他当修仙界的太监。   江河叹为观止,这都五个还是六个了?番天总是被挨打,他就不会想想问题所在吗?如果番禹这族人人如此,他只能说活该他们要灭族。   他诚恳地建议道:“我说,你要不要动个手术?切胸手术很简单的。”   修仙界的止血产品用过的都说好,三秒钟止血,伤口半天痊愈。   江河十分感激番天为他挡住桃花运,认真地为他想办法。   这些天,他的魅力值居然整整减少了一百啊。   事实证明,番天倒霉,他就幸福了!   女修们都被番天的胆大包天吓住,没空理会杰克苏光芒闪瞎人眼的龙傲天。   “男修都没有这两坨肉,女修也不喜欢。”   江河努力地说服番天,只要你有上面有这两坨肉,不管下面那坨有多大,女修都不会考虑的。   番天双手护胸,哭唧唧地说:“呜呜呜,我不能割,割了以后宝宝喝啥?”   江河的神色一顿,然后声音飘渺,眼神飘忽:“所以你们一族是……男人负责养孩子?”   “对啊!”番天理所当然地说,“养孩子多艰辛啊,特别是哺乳期,胸部会下垂,实力也会降阶,这么辛苦的活儿,怎能让妻子做呢?实不相瞒,我族连孩子都是男人生的……生育喂奶都不用伴侣操半点心。”   说到这里,番天又幽怨了,“我族的男儿如此贴心,为何就是没有女修愿意嫁呢?”   江河忍不住仔细地看他,突然发现番禹族其实挺好的,大有可为。   要是放在现代,只怕无数的女人都愿意嫁他们,嫁给他们,只需要在家里当大老爷们,男人生孩子养孩子一条龙都包了。   哪个想结婚的妹子不喜欢?   “你愿不愿意拜我为师?”江河突然问他。   番天狐疑地看着他,拜他为师?人修能教他们番禹族什么?他们番禹族又不是人修,学不了人修的东西吧?   江河微微一笑,“我九华派的女修是修仙界里出了名的多,也是出了名的貌美……”   他叹了口气,“我本身命格招桃花,所到之处都是美人……就像这些天,不管去哪都会遇上求救的女人。”   他救也不是、不救也不行,为龙傲天这操蛋的命运,只能将系统再次关小黑屋。   番天闻言,当机立断上前一拜。   “师尊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他在心里盘算着,如果自己能顺利脱单,马上给族人信息,让他们都来九华派拜师。   江河微微颔首,他是突然想到的,他的体质是无缘由不讲道理的招桃花,番天则是是彻底跟桃花绝缘,他想知道太有缘和无缘凑在一起,会是什么盛况。   唔,突然有些期待起来了呢。   **   另一边,并蒂莲双胞胎也来到了某个地下湖里。   “小碧,快抓啊,居然有这么月光鱼!”小莲欣喜地叫着,   “这可是修仙界顶级的美味,师尊肯定喜欢。”   小碧也叫道:“哇,这月光鱼好肥啊,不愧是在秘境长大的,比外面的好多了。”   并蒂莲双胞胎飞快地抓鱼,旁边的方师弟忍不住提醒她们:“月光鱼在外面能卖钱没错,但秘境里有比它更珍贵的天材地宝。”   对修士而言,最重要的是修为,将时间和精力浪费在口腹之欲太可惜。   并蒂莲双胞胎没说,她们师尊送了她们很多天材地宝修炼,并不需要她们辛苦地去寻找天材地宝,相比之下,她们更愿意为师尊寻找食材,让他高兴。   于是姐妹俩微笑地和方师弟告别。   她们就是要捞鱼,她们觉得师尊看到顶级的食材时,肯定比看到天材地宝更高兴。   方师弟只是看在同门的份上提醒她们一两句,她们不听就算了。   他边采摘珍贵的灵植,边念叨着,也不知龙师兄去哪了,如果能跟在他身边就好了,肯定天天都能碰上天材地宝。   当然,没有龙师兄在,他们九华派的收获也不少,还黑吃黑地反劫了不少想打劫他们的。   哼,那些人还当他们是以前只有灵石、修为一般的九华派修士吗?   这一路上,他们被龙师兄虐得不要不要的,已经从心理到身体都脱胎换骨,锤炼出一批只要不是面对龙师兄,就绝对不怂的强大修士!   九华派的弟子这次不仅修为涨了,还贼有灵石,他们在这次进入秘境时,将自己武装到牙齿。   他们在秘境里找了两天,虽然没找到龙师兄,却很快发现自己能在秘境横着走,然后就抖起来了。   没有家长管着,可以放飞自我,边打妖兽边找天材地宝,边黑吃黑。   这日子过得快落极了。   直到慕鱼秘境临近关闭时,江·龙傲天·河终于出现在九华派弟子面前,并且一如既往的,他的收获满满。   这当然不是他的功劳,天材地宝掉在他前面,他都懒得捡。   在秘境即将关闭的最后几天,江河突然想起自己对掌门的承诺,来到慕鱼秘境的修士,各门各派的弟子都有,如果九华收获太少,会被人嘲笑的。   江河实在信不过那些九华派弟子的运气,他赶紧将系统放出来,让它标志一下天材地宝的所在地,自己去捡就行。   番天不知道内情,跟着江河一路走来,双眼放光。   他忍不住想入非非,难道他这新认的师尊是天道的私生子?真的是走到哪,宝物找到哪,即使有什么守护妖兽也不用怕,他自己打不过,但师尊抬抬手指,那妖兽就打着哆嗦动弹不得。   番天越发的对自己拜江河为师一事庆幸不已。   就他师尊这堪比寻宝鼠的本事,他单是跟在后面喝点汤,就能赚得锅满瓢满了。   听说外面的女修都喜欢财大气粗的男人,他这么有钱,肯定会有很多姑娘竞愿意嫁他的吧?   江河虽然在秘境里吃吃喝喝,只在最后几天找找天材地宝   ,数量上看着不是很突出,但质量绝对让所有进入秘境的宗门羡慕嫉妒恨。   他们怀疑秘境里那些高阶的天材地宝都在这小子手上,不愧是行走的“宝物收割机”。   秘境关闭这日,所有人都被秘境弹了出去,出现在西海之中。   这里已经有不少各派宗门之人,在此接应。   “小师妹,你看什么?”   一个温柔的中年女修偏首,询问身边十六七岁模样的少女医修,等她顺着少女的目光看过去,中年女修的神色变得复杂。   中年女修低声道:“小师妹,那是九华派的龙傲天,听说他的红颜知己遍修仙界,你看他身边那个高挑的绝世美女,肯定是在秘境认识的吧?这般美人,咱们见了都觉得生得糙了。”   龙傲天的情人太多,这新的红颜知己又美得不像人,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   这样的男人,绝对不是良缘,千万别一头栽进这个火坑啊。   少女医修将视线转过来,对一脸担心的师姐说:“我只是羡慕龙修士手上的赤血藤,一看就是万年的,你说咱们医仙谷能买下来吗?”   中年女修先是松了口气,然后道:“我去问问师尊罢。”   等师姐离开,少女医修摸了摸自己的心脏部位,有点怅然若失,又有点放松,仿佛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但又换来了自由的感觉。   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   她微笑着转过身,不管她失去的是什么东西,不管它多么的珍贵,没有什么东西比自由更重要!   **   各宗门明里暗里地比拼了一把弟子们在秘境的收获,顺便在西海边当即摆摊,交换自己需要的宝物后,这次秘境之旅总算结束。   其他宗门的人这次看江·龙傲天·河的神色明显多了一些温和。   一直以来,他们可是相当讨厌这个气运之子的,因为只要有他在,其他人在秘境基本上是颗粒无收。   虽然这次他的收获不少,但总算不像以前那样,逆天到他吃肉连点渣都不给人留下的地步。   其实这些宗门不止一次想将“女人”当借口,光明正大地谋杀龙傲天。   不过这次,他们决定可以稍稍收手。   以往总是打不死他,被当成“道具”的美女,还一个个反叛了,前仆后继爱上他,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亏到家了。   “说不定是他的气运下降了?”有人嘀咕道,“我就说哪有人的气运一直这么好的?”   哪有美人都会爱上他,天材地宝自动滚到他脚下的?   所以,这次天道终于不眼瞎了?   也有人杀气腾腾地说:“既然他的气运下降,杀起来应该没那难……”   “师尊!”   只见跟在江·龙傲天·河身边的一个嗓子有点粗的绝色美人咋咋呼呼的。   “下次你就别那么懒了,您看秘境都快关了,您才随随便便去找天材地宝,如果从进秘境的第一天就找,咱   们的储物袋都不够装的。”   江河懒洋洋的声音响起,一脸凡尔赛:“太累了,不干。”   那些针对他的杀气顿时一消,随即又重新生起,还更深更沉了。   真是可恶,这种人就该人道毁灭!   九华派这次秘境里的收获不能和以往比,不过相比起其他宗门是相当不错的了。   最特别的是,这次的收获是以九华门人自己努力为主,不像以前,都是龙傲天一路带飞。   这次,他们自食其力,感觉胜利的成果分外甜美。   修仙界没有真正的蠢货,蠢的人基本刚踏入仙途只怕就被人灭了。   九华派的弟子们崇拜敬仰地看向龙师兄,心里觉得,他这一路上虐他们,其实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实力,在秘境里故意让自己落单,也是为了锻炼他们。   方师弟道:“虽然以前跟着龙师兄时,能得到的天材地宝更多,还没那么多危险,但我还是更喜欢这样……”   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天材地宝,拿得非常踏实。   刚说完,他就发现气氛不对,扭头一看,看到那些师姐师妹们好像都挺不开心的。   “师姐师妹,你们干嘛不开心?”   方师弟刚说出口,就发现自己说了傻话。   师姐师妹们和龙师兄分开后,非常失落,基本上都是一边找天材地宝,一边找龙师兄。   细心的时师兄扯了扯他的袖子,示意他看向龙师兄身边的绝色美人,有这般美人在,师姐师妹们能开心才怪。   此时,九华派的女修们纷纷瞪着番天,目露凶光,恨不得用眼睛瞪死他。   不过是在秘境中与龙师兄失散,就有不要脸的狐狸精缠上来,这年头的狐狸精怎么这么不要脸?看到一个男人就死命地黏上去,都不看看自己够不够格!   番天则是看着九华派的女修们,目露精光。   真是太美了!各种类型的姑娘都有,环肥燕瘦,每一个都美得让他心甘情愿地留下来。   他决定了,日后他们番禹一族如果要加入宗门,九华派就是首选。   江河不理会那些师姐师妹们和新收的徒弟间的复杂对视,他看向并蒂莲双胞胎,朝她们招手:“小碧小连过来,来见过你们师弟……”   小碧小莲互相看了一眼,师尊又收徒弟了……等等,师弟?不是师妹吗?   番天顾不得看美人,他抗议道:“师尊,我要当大师兄!我不会叫两小丫头片子师姐的。”   尤其还是两个实力低微的植物妖。   小碧小莲眉宇间布满怒气。   她们是小心谨慎的小妖没错,但宗门的一视同仁,与师尊的重视,让她们现在底气十足。   不管面前的这个这是师弟,还是师妹,反正这师姐她们是当定了!   九华派的弟子们傻眼地看着正在争当老大的三人……妖,所以这绝色美人究竟是男还是女?   江河介绍道:“他是番天,我新收的徒弟,是番禹一族的妖修。”   至于是男是女,他直接含糊过去。   师姐师妹们的脸色顿时缓和下来。   原来是男扮女装啊……哇,这真是她们见过最男生女相的妖修了,扮成女人真是国色天香,让女人都为这自卑。   男修们则失望不已。   为什么不是真的姑娘呢?长得这么美,居然是男人,真是太可惜了!   思想比较古板的男修有点看不过眼,当即斥道:“好好一个大男人,为何扮作女人?成何体统!”   女修们则面色和善,笑容温柔:“修真界这么大,无奇不有,喜欢女装有什么好奇怪的?”   “就是啊!”   “我记得灵丹堂也曾出过‘性转丹’吧,那段时间有人变男变女,可是不亦乐乎。”! 第258章 258 龙傲天10   不过灵丹堂的“性转丹”后来销声匿迹了,连丹方都被销毁。   因为这种灵丹被合欢宗的修士玩坏了。   合欢宗的修士大多胆大妄为,他们荤素不忌、口味极重,对他们而言,换个性别折腾享受,有一番另例的乐趣。   是以当时这“性转丹”卖得最好的时候,居然有九成都是合欢宗和魔修买的。   直到后来,修仙界第一世家的谢家唯一的独子爱上一名合欢宗的弟子,给对方送了无数宝物、并与之四处约会,两人感情水到渠成时,正要生命大和谐之际,突然美女变成了一个猛男。   谢小公子当场萎了。   据说,谢小公子后来留下极为严重的心理阴影,导致再也站不起来。   谢家可是修仙界第一世家,亦是修仙界的首富,唯一的缺点就是子嗣不丰,是以谢家一直期盼着谢小公子能三妻四妾,为家族开枝散叶。   谢小公子竟然因为合欢宗的弟子导致不能人道了?   谢家哪里肯干?谢家雷霆大怒,不仅将合欢宗折腾得七零八落,还禁止灵丹堂再卖这种性转的丹药。   炼制出“性转丹”的炼丹师如果不是出身灵丹堂,差点就讨不了好。   毕竟谢家的实力雄厚,谢家的怒气可不是随便的人都能承受得了的,灵丹堂为此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在场的九华派男弟子们听后,若有所思。   “看来龙师兄的新徒弟也吃了类似的丹药,不过这丹药的效果明显没性转丹好,这声音有点粗啊。”   听起来也像太男人,不够婉转悦耳。   “我觉得挺好的。”女修们白那些男修一眼。   正因为这粗嗓子,才会让她们确定这是个男人,不然那绝色的脸,顶着动听妩媚的声音,他再怎么强调自己是男人,她们都不会相信啊。   很快,番天就用事实证明自己是名副其实的男人。   他向在场的所有的女修——除了并蒂莲双胞胎外,都求过婚了。   他是个诚实的妖修,绝对不会骗婚,所以他向她们坦白地说出自己种族的情况。   **   西海九华派的驻地,毛爱鱼又请同门吃海鲜,算是庆祝他们从秘境里顺利出来。   并蒂莲双胞胎特别高兴地将她们在秘境的收获——月光鱼掏出来,交给毛爱鱼去料理。   “哇,月光鱼最鲜美了,我今天有口福了。”   作为猫妖的毛爱鱼最喜欢吃鱼,忍不住将一条鱼直接放进嘴里就啃,一脸享受地说:“放口即化,不愧是修仙界最美味的鱼。”   双胞胎笑眯眯地说:“我们在秘境里都找好吃的去了,你看这个植物,可以当调味料吗?只有秘境才有哦。”   毛爱鱼边处理食材,边和双胞胎聊天。   知道妖修在九华派的待遇越来越好后,毛爱鱼心里很开心。   九华派对妖修的态度,在修仙界已经算得上是极好的了,但妖修生来有罪,   再怎么好也比不上人修的待遇。   他当年就是受不了门派里的歧视,才会下定决心来西海驻守。   或许他可以回宗门看看了。   毛爱鱼偷偷问:“那只番禹怎么会心甘情愿叫你们师姐的?”   他也是听说过番禹族的,知道这个族群的实力很强,还挺高傲的。   小碧不以为意地说:“其实他挺憨的,白长了岁数也白长那么大的个儿了。”她摇了摇头,“师尊说的恋爱脑应该就是他了,满脑子只有成亲生娃延续后代……我跟他说,我们可以帮他追求女修,他马上就改口了。”   其实双胞胎现在很是为这个美艳的师弟忧心,看起来就像是会被女修骗得倾家荡产的模样。   凡人界有骗婚的,修仙界的骗婚只会多没有少的。   正在等吃饭的九华派弟子佯装无事,一个个坐在那里喝茶吃点心,但好奇的余光总忍不住朝番天看去。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他们第一次见到如此稀奇的妖族。   女修们时不时盯着番天的上半身,暗自自卑,她们竟然输给一个男人,还输得一塌糊涂。   幸好龙师兄修改了九华派的法衣,她们现在包裹得比较严实,不然像之前那番半露不露的,对比得有多惨烈啊?   想想就泪奔。   男修们也好奇,费了不少劲儿邀请番天泡灵水温泉。   等他们回来后,一个个开始自闭,只庆幸番天上半身多了两块肉,不然他们真竞争不过。   番天却是感动不已:“九华派不愧是对妖族最没歧视的大宗门,师兄师弟们一个个和蔼可亲,师姐师妹们每一个都端庄贤淑……”   想当初在秘境,即使他救了很多美人,他向她们求婚的时候,她们不仅冷酷无情地拒绝了他,有的甚至还甩他耳光,拔刀相向。   虽然九华派的师姐师妹们也拒绝了他,但好歹她们对他还是很温柔的,拒绝的方式也很温柔。   端着茶,一个个端庄淑女的九华派的女修们面上笑嘻嘻,心里MMP。   娘的,再不淑女点,那些男修的目光都要被抢走了啊。   以前那些男人的目光她们虽然不稀罕,但这也是她们魅力的证明,师姐妹之间,都是平分秋色。   而现在嘛,这些男修的目光全都集中在番天一个人身上,让她们输给一个不男不女的人妖,这情何以堪。   男修们笑得尴尬,其实只要不和她们抢傲天师兄,她们一辈子都能这么温柔娴淑。   所以,他们是不是有必要提醒番天一下?   正在这时,毛爱鱼端着好几大盘子的月光鱼生鱼片出来,欢快地叫起来。   “庆功宴开始啦!”   “哇,看着就好吃。”   九华派的弟子当然听过修仙界顶级食材的名字,不少人还是第一次吃,对此期待不已。   只见薄薄的生鱼片被陈列在冰上,旁边是五颜六色的萝卜丝像一团团花朵,配上毛爱鱼特制的酱汁,美味度简直超标。   众人吃得头都不抬。   并蒂莲双胞胎是植物妖修,对口腹之欲没那么强烈,所以她们很快就发现她们师尊几乎没动过筷子。   双胞胎问:“师尊,您不爱吃月光鱼吗?”   江河扯了扯嘴角,胡谄道:“在秘境里吃太多鱼了,现在有点腻味。”   番天以前都是直接生啃月光鱼的,第一次吃得这么精致,只觉得以前吃的月光鱼都被糟蹋了。   “师尊,你怎么不吃啊?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月光鱼居然还能这么好吃。”番天吃得差点眼泪都掉下来,“呜呜呜,我一定要跟我的族人说,以后要多泡澡……”   一杯灵酒往他嘴巴一灌,成功的将他嘴巴封住。   江河从容地说:“生鱼片要配点白的,来来来,多喝点啊!”   这种时候,就别说这些扫兴的话了,不然真的会遭到全修仙界的追杀——遭到所有吃过月光鱼的人的追杀。   桌上除了鱼肉外,没有什么东西,双胞胎有点遗憾。   早知道她们师尊吃腻了鱼,她们在秘境里就多抓点能吃的灵兽了。   吃过庆功宴后,九华派的弟子便启程离开西海岸。   一艘豪华的飞舟在月色下闪闪发亮,如同夜空中的星子,倏然而过。   来的时候悠哉游哉,回去的时候,他们也不赶时间,于是江·龙傲天·河的私人定制修炼课堂再次开班,学得九华派的弟子们生不如死,十分怀念在秘境里和妖兽及别的门派弟子斗生斗死的日子。   学得很累的九华派弟子开始动歪脑筋,没有机会休息,那就创造机会休息吧。   于是有人道:“龙师兄,朝日城离这不远,我们想去买点特产。”   同样学得生不如死的番天一脸期待地看着师尊。   他拜的是“气运之子”为师,原本以为,人修的师尊教不了自己什么,哪知道这师尊反手就掏出一本适合番禹一族修炼的功法。   番天发誓,自己生平从来没这么认真地修炼过……呜呜呜,他修炼得都快忘记找道侣生孩子这件事了。   呜呜呜,能让他们番禹族忘记本能这种事,真可怕。   江河静静地看着这群人,看得他们冷汗都要流下来时,终于缓缓地点头。   九华派的弟子顿时欢呼雀跃起来,整艘灵舟仿佛都在跳舞,欢快地调转方向,朝着朝日城飞过去。   朝日城——顾名思义,一日四分之三的时间都沐浴在艳阳之下,某些功法与日阳有关的修士,最喜欢来这地方修炼。   方师弟说:“这个时候,其他的地方天都黑完了,这里仍是宛如白昼。”   番天大为稀奇,他的族人都是居于湖里,湖中小城用隔水珠设了阵法,日光透过的光线有限,除了正午外,因屋子皆采光不足,情况和朝日城完全相反。   九华派的弟子并不是过城就走,而是决定在城里待几日。   于是一部分人去客栈   订房间,女修们则热情地冲向城里的法衣铺子。   虽然龙师兄设计的法衣考虑周到,在秘境里,他们仗着法衣挡住好几次的危险,可法衣遮得实在太多了,甚至有的还能将整个人都罩进去,就算它能调节温度一点都不闷热,但它实在不符合朝日城的穿衣打扮。   所以,难得来这里,当然要换上新的法衣。   番天看得眼睛都直了。   朝日城一年四季炎热,城里卖的法衣轻薄透气,只有薄薄的布料覆盖住重点,外面套着薄纱,大部分的皮肤若隐若现。   女修们的肌肤大多是小麦色,显得野性又诱人。   “朝日城的姑娘看着就热情如火,肯定有人愿意跟我生孩子。”番天的眼睛打量着来往的姑娘们,恨不得多长两只眼睛。   美景太多,看不过来。   戴着面具的江河很想提醒他,这般大喇喇的盯着人家姑娘看,小心被当成登徒子。   但来往的姑娘们明显都将番天当成女扮男装的姑娘,将“她”的眼神视为一种挑衅。   玛的,好一个妖艳贱货!   涉及到女人的尊严问题,绝对不能怂。   当下她们一个个挺胸翘臀,腰扭得像麻花,风情万种地从番天身边走过。   番天就差没发出狼嚎声,他傻乎乎地跟在其中一个前突后翘、且突出的地方肉特别多的美人身后。   番天的上半身虽然笑傲群雌,但这不妨碍他男人的本性。   相比起小仙女,他更喜欢妖女。   他赞道:“比我还大,我喜欢。”   江河再次觉得,将番天收为徒这事实在是明智。   以往他就算扮成乞丐,都会有源源不断的美人撞上来,觉得这乞丐眉清目秀。现在好啦,女人的尊严让她们忽视了龙傲天的魅力。   不过饶是如此,他也不喜欢像番天这种,如同痴汉般跟在姑娘身后的行为。   当下他的脚一转,直接走人。   龙傲天这个身份,意味着去哪里都会惹麻烦。   江河虽然带着面具想避免麻烦,结果还是避不过去,不禁有些无奈。   所以那些“龙傲天”要踩着修N代升级,估计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修N代都没脑子地撞过来呢。   欧阳富贵今日带着未婚妻上官蔚蓝,来到朝日城最大的珍宝阁消费。   简而言之,就是未婚妻负责买,他负责付灵石。   江河发誓,如果他知道进入珍宝阁会邂逅龙傲天的后宫之一,他绝对不进踏进一步。在灵舟上窝了那么久,他其实也是有散心需求的,总不能为了逃避龙傲天的后宫,真当一个宅男吧?   他又不社恐,也不宅,不能一直宅着啊。   五层楼高的珍宝阁内设置了空间阵法,每一层楼可以容纳上万修士,从一层到三层都是给普罗大众,也就是穷修士和普通修士购物,都是便宜货,四层到五层只有特别有钱的修士才有资格上去。   江河掏出珍宝阁特地发给有钱人的身份令牌,登上了第五层。   在珍宝阁消费达到一定的数额,都会得到一张这样的令牌,唯有持这样的令牌,才能登上第四层和第五成。   作为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灵石是他身上最不值钱的东西。   江河拒绝一个又一个女修后,他身上的灵石更多了。   龙傲天养后宫实在太费钱,每遇到一个后宫,都要撒出大把的钱。江河过来后,就一直没撒钱,反而灵石往他这儿送,不知不觉间,储物袋里的灵石越来越多。   珍宝阁第五层的客人只有小猫三两只,江河想到一到三层的盛况,对五层的清净很满意。   番天和并蒂莲双胞胎都是妖修,江河这里没有多少能适合他们用的宝物,就像丹药这种,适合人修的不一定适合妖修。   番天是半人半妖,修士的丹药对他倒是能起作用,但对于并蒂莲双胞胎而言,水属性的丹药却很少能买到,买到了也不一定适合。   生而为人……或者妖,难免有三灾六难,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生病不受伤,江河决定自己炼丹算了。   有了目标,他开始挑挑拣拣起来。   珍宝阁的每一层楼都有修士驻守,并帮忙给客人介绍商品。   守在附近的珍宝阁的修士看到身材高大、戴着可怕的面具的男人在珍宝阁的第五层挑选药材时,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多看,静待客人挑完结账。   跟着未婚夫一起过来的上官蔚蓝漫不经心地看着阵法里的宝物,满脸兴趣缺缺。   她是个清雅又多愁善感的女修,资质中等,对修炼得过且过,平日最喜欢的事情是看修仙界的话本。   或许话本看多了,她总觉得自己的未婚夫不该是欧阳富贵那样的。   欧阳富贵的资质普通,父母俱是高阶修士,出身朝日城如今最鼎盛的家族,修为都是天材地宝和灵丹堆砌出来的,是修仙界的修N代。   世人皆道欧阳富贵是骑着妖兽都找不到的金龟婿,虽然他的品味差了点,长相普通了点,但他家里有的是灵石和法宝,还有实力强横的老祖坐镇,动不动就能给她买买买……   上官蔚蓝自觉,自己并非那等爱慕虚荣的女修,欧阳富贵为她花的钱越多,她就越觉得窒息。   世人都羡慕又如何?   她只想嫁给爱情,不想嫁给灵石。   我想嫁的男人,是话本中有如谪仙般的仙尊,而不是干什么都只会用灵石和法宝砸的暴发户……   想到这里,姿态楚楚的秀美少女眉宇间不禁染上些许忧郁,越发的动人。   当戴着面具的江·龙傲天·河从楼上走下来时,对上他深邃如星辰般的双眼,上官蔚蓝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好像慢了半拍。   冥冥中的预感告诉她,就是这个人,她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个人。   欧阳富贵并不知道未婚妻心不在焉,一边絮叨着:“蔚蓝,你喜欢千日香吗?这是十万大山里,百年开花的珠玉花为主药,需要上百朵才能   淬炼出这么一小瓶,香味千日不散……”   上官蔚蓝只觉得好吵,眼前这个普通又自信的男人真的好吵。   她的眉眼间都是不愉之色,嫌弃地道:“味道这么重,出门历练的时候,不是告诉那些妖兽和魔兽,我就在这里欢迎来吃么?”   欧阳富贵有些尴尬,搓了搓手,“哎呀,那你看这件法衣怎么样?能承受金丹期三击……”   上官蔚蓝的目光一直追着那戴面具的高大男人,很想将他脸上的面具摘下来,看他在面具下的真实容貌,此时哪里有心思搭理不合意的未婚夫?   但她心里也知道不能这么做,那是一个陌生人。   心烦意乱之下,她将所有的怒气发泄到未婚夫身上:“你明知道我不喜欢穿这么暴露的衣服!”   江河被突然爆发的女声吸引,循声望去,想看看是什么样的法衣。   随即他很礼貌地转开视线。   他真的没想到,珍宝阁居然还卖比基尼——应该说是修仙版的比基尼。啧啧啧,居然和法器放在一起,突然觉得这些法宝看着也不正经了呢。   欧阳富贵一脸尴尬之色,外加懊恼。   他怎么忘记未婚妻性子保守,从来不喜朝日城的法衣款式呢?看多了那些身体火爆,穿着火辣的女修,所以未婚妻的清纯不做作,才会让他喜欢到了极点。   上官蔚蓝是忧郁清丽的美人,她不穿朝日城的衣服是正确的,因为她的身材相比其他的女修,确实过于干扁了点。   身材要是不好的女修,穿那像比基尼一样的法衣是灾难。   上官蔚蓝知道自己的优势,是以穿的衣服相对而言比较保守,能遮掩住不怎么突出的胸部,腰封较宽,能显出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看着可怜又可爱。   深觉丢面子的欧阳富贵不能将脾气发到未婚妻身上,于是他决定找珍宝阁的茬,直到找回面子为止。   见未婚夫气势汹汹地往珍宝阁的第五层而去,上官蔚蓝起勇气走到江河面前。   “请问,真人来自何方?”   生平从未做过这类搭讪之举,上官蔚蓝只觉得心跳如雷,雪白的手紧紧地抓住衣角,看得出来很紧张。   江河面无表情地看向楼上,这是趁着未婚夫不在红杏出墙?   还是又被“龙傲天病毒”传染?   空间里,被天道宝宝十万字的读后感差点没搞死的系统决定来看看宿主的狗脸换换心情。   看到这一幕时,它吱喳道:“宿主,请温柔点,这也是你的后宫之一。”   这姑娘不是西施捧心,就是望月流泪,对花吟诗,对柏拉图的精神恋爱要求很高,也就是俗称——死了都要爱,没有爱情宁可去死的菟丝花。   江河冷笑,“错了,不是我的后宫,是被low逼龙傲天病毒感染的病人。”   系统:“……”这形容也太贴切了吧?   它当作没听到,继续说:“你要是打击太重了,只怕她会想不开,就不想活了的。”   江河有些窒息,同时也很疑惑。   这样的人,为何也能飞升,难道天道瞎了?   能飞升的修士,哪个不是意志坚定,一心向道之人?什么时候,这种纤细敏感、一心风花雪月、毫无志气的也能飞升?不应该早就死在心魔之下吗?   系统不以为意:“嗐,这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   天道不成熟,弄出来的“龙傲天”金手指太大,带着后宫装逼、带她们飞升,有什么好奇怪的?! 第259章 259 龙傲天11   上官蔚蓝只觉得自己的心此时砰砰跳得厉害。   虽然眼前的人带着一个丑陋狰狞的面具,隔绝了神识的窥探,令人无法看清楚他的真实面容,可当与那双深邃的眼睛对视时,仿佛灵魂都要为之震颤。   在上官蔚蓝心里,这双眼睛宛若写满了故事,她的心疯狂地叫嚣着告诉自己,这人一定是她梦想中的情人。   她仿佛一直在等着这个人,与他有着宿命的相遇。   正如此时。   江河面无表情,声音冷冽,“姑娘,你的未婚夫在上面。”   他不是龙傲天,没有当小三的嗜好,也不是那种想要左拥右抱的渣男,除了他老婆,其他人休想靠近他分毫。   江河提醒她,“姑娘,你的未婚夫正诚心诚意的为你挑选合心意的礼物呢。”   找个对自己一心一意的暴发户富二代多好,为何要去当龙傲天的后宫之一呢?   难道是因为龙傲天给得太多了,还可以带着她一起飞升?   如果是这样,他无话可说。   但这姑娘看着也不像是那种一心向道、执意飞升的,从原来的命运轨迹之中可知,这是一个一心只想依靠男人,对修炼得过且过的。   上官蔚蓝顿时急了,委屈地说:“我……那、那不是我想要的。”   越是急切,她越没办法将心里的话倾诉出来,其实她想与这人说,这是家族为她挑的未婚夫,并不是她想要的。   如果可以,她恨不得自己没有未婚夫。   江河漫不经心地捏碎了一张传音符,让番天过来帮忙挡桃花。   他懒得搭理她,继续看四层的药材,挑选需要的灵药。   如果是正常人看到他这样子,就应该知趣地离开,但显然上官蔚蓝不是,她跟在江河身后,声音凄楚地说:“我如风中浮萍,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我家人待我不好……”   她的家族比不上欧阳家,她等于是家族半卖半送给欧阳富贵的,谁能理解她不得不为家族牺牲的痛苦?   江河看她一眼,忍不住想叹息。   他真没有给陌生姑娘灌鸡汤的想法,而且还是一个被龙傲天病毒吸引过来的。   “那是因为你不够强。”江河一针见血地说,“还因为你不够努力。”   撇开龙傲天的病毒式感染力不谈,从剧情中来看,这上官蔚蓝就是那种不思进取、一心风花雪月的恋爱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独立和努力。   这种性格能成为强者就有鬼了。   果然,上官蔚蓝听到这话,涨红了脸,一脸委屈地看着他。   这人怎么能这么看她呢?   江河还在说:“还有,你现在的修为……”他扫了她一眼,语气越发刻薄,“你这骨龄已有二十,却只筑基初期的修为?你这样不行啊,气息虚浮,只怕这筑基其实是磕药磕出来的吧?”   他摇摇头,啧啧称奇,“但凡你肯努力一些,修为高一些,你的家   族也不至于将你当成礼物送人。你若是天纵奇才,你看你的家族舍不舍得?”   修仙界强者为尊,   只看实力,若是出了一个天才的女儿,家族宁可给她招赘,哪舍得嫁出去?若是天赋不够,努力来凑,要是她肯努力,肯承受非人的压力,修为提上去,家族也同样不会送她去联姻。   说到底,像这种米虫一般的弟子,哪个家族会当成重点来培养的?他们又不傻,当然是尽可能发挥最大的用处。   家族养了你,给你优渥的生活,回报家族一二,不是应该的吗?   上官蔚蓝已经傻眼了。   她怎么也想不到,她认为的梦中情郞居然是一个嘴巴如此恶毒的男人?   为什么?明明她在他身上感受到了宿命啊!   这人说话太过不留情面,直接将她虚伪懒惰的遮羞布都揭了开来。   上官蔚蓝难堪之极,她不由得想起家族里那男人婆一样的堂妹,她修炼得很拼命,那胳膊甚至比男人还粗壮,无数次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秘境历练,为家族立过无数的功劳。   她曾嘲笑堂妹不像个女人,以后哪个男人敢要她。   堂妹当时却说:“我如果不证明自己有用,那就只能被放弃。”   出身大家族,是他们的幸运,也是他们的不幸。   他们享受了家族的庇护,却从未想过为家族付出,所以被家族当联姻的对象后,上官蔚蓝愤愤不平,厌恶家族的势利,觉得家族对不起她,逼迫她去做自己不愿意的事。   然而这是第一次,她被人从壳子里扯出来,逼她正视她与堂妹之间的不同,以及家族究竟对不对得住她。   江河见她瞪大双眼,那双眼睛不再迷蒙,宛若从梦中苏醒,想必现在应该清醒了。   他仍是没放过她,继续说着恶毒的话。   “啧啧啧,幸好你留在朝日城,若是去了大宗门,岂不是要自取其辱?你的修为差,却不肯自己努力,身材也不咋样,一张脸更是长得普普通通,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能让人刮目相看的优点。”   “你的家族的做法是正确的,找个没脑子的修N代供你挥霍是最佳选择……你身上的衣服首饰都是你未婚夫买的吧?看来起码有几十万灵石,这可不是一般的修士能消耗得起的……我说,既然钱货两讫,就对金主爸爸上点心吧,别吃着碗里的,还惦记着锅里的。”   真是又当又立,吃人家的、用人家的,还想出轨,天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恶不恶心啊!   上官蔚蓝心里的好感瞬间消失,化作熊熊怒火燃烧。   她气得想宰人,此时哪里还觉得这男人的眼睛充满故事性,那绝对是她眼睛被屎糊住了。虽然他有些词没怎么听得懂,但语言是相通的,仔细一琢磨,也能懂个一二。   这人如此恶毒,一定是魔修!   只有拿女人当修炼工具的魔修才会这样对一个弱女子!   楼上的欧阳富贵正和珍宝阁的人拉扯着,突然听到楼下传来巨大的打斗声,   不禁吓了一跳,   随即想起心爱的未婚妻还在楼下,他猛地冲下楼。   “蔚蓝……”   欧阳富贵冲下来,看到未婚妻手着武器和一个面具男人对峙,满脸都是泪,顿时心疼得不行。   上官蔚蓝气到哭,也为自己刚开始就埋葬的爱情,更为这“魔修”无情却鞭辟入里的话。   他的话实在是恶毒,也赤果果地掀开了她不想面对的事实。   不止是她,甚至整个上官家都从她的未婚夫身上捞好处,她面上是不情不愿,实则未婚夫给的好处从未拒绝过。   欧阳富贵非常心疼,完全忘记了珍宝阁内不得动武的规定。   他直接抽出武器,恶狠狠地瞪着对面的江河,喝道:“你是谁?你想对蔚蓝做什么?”   在欧阳富贵心里,他的未婚妻是朝日城中与众不同的姑娘,不少男人都喜欢这种含蓄温柔的姑娘,所以这个戴着丑陋面具的男修肯定是对他的未婚妻心怀不轨。   上官蔚蓝眼里的泪水如珍珠般滑落。   她抓住未婚夫的衣服,哭得委屈兮兮的,此时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不愿意面对被人揭穿的事实。   “呜呜呜……富贵,我们回去吧,我这么丑陋,还是不要出来见人了。”   以往也不是没有女人嘲笑她没胸没屁股的,但她从未当作一回事,觉得那些人不过是嫉妒自己。   可这次,她真的被伤到了。   她奇异地理解了这面具男话里的含义,她丑的不是外貌,而是内心。   江河丝毫不在意欧阳富贵手上的武器,毫不客气地说:“我没对你的未婚妻做什么,只是说,你的未婚妻确实很丑!”他的目光扫过死死地抓住未婚夫衣角的女人,嗤笑道,“怎么,难道朝日城内还不许人说实话的?”   刚抵达的番天就听到这里的争吵声。   他赶过来,正要叫一声“师尊”就看到师尊的眼神,于是机智地将声音转成娇滴滴的女声:“师兄,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作为徒弟,他有义务帮忙掐死扑向师尊的每一朵桃花。   他算发现了,师尊是个财大气粗,只要自己帮他掐死一朵桃花,师尊就会给自己好多宝物,贫穷如番天,因为师尊的奖励,终于过上小康生活。   番天感叹自己真是太难了。   这世界可真是不公平,旱的旱死,涝的涝死,这么多美人,为何只看上他那冷血无情、丝毫不怜香惜玉的师尊呢?   明明这世间还有像他这种痴情的男人啊!   当番天这个男装的绝色美人出现,让珍宝阁里的人几乎看直了眼。   欧阳富贵手里的武器差点就掉下来,痴痴地看着他,这“姑娘”好美,实在是太美了!   好一个绝色美人!   番天则是上下打量欧阳富贵身边的那忧郁菟丝花一番,确认过眼神,是他不喜欢的类型。   他还是喜欢身材巨火辣,能与他比大小的姑娘。   毕   竟平时他经常摸自己,已经有经验,觉得还是大点、软点的舒服。   番天道:“我师……师兄说得没错啊,你这样的,确实长得不咋样。”   他很肯定地点头,不说和自己比,就是和九华派的那些师姐师妹们比,上官蔚蓝的容貌也不算出色,最多只能算是小家碧玉。   大概是那忧郁的气质比较特别,所以勉强算是赢得了一些分数。   毕竟修仙界的女修,不是大气明媚,就是清冷如仙,或者娇俏可人……很少有这种忧郁型的,方才能压过一干容貌出色的,赢得一席之地。   欧阳富贵已经将武器收了回去。   作为直男,他的思维让他不由得跟着附和番天的话,虽然他不喜欢面前这个咄咄逼人的姑娘,可也不得不承认,这姑娘的容貌,确实堪称修仙界第一美人。   自己的未婚妻和“她”站在一起,实在是没法比啊。   这面具男有这么绝色的“师妹”,所以是真的觉得自己未婚妻丑吗?   难道他真的只是实话实说?   欧阳富贵现在已经不认为这面具男是来骚扰自己未婚妻,他的“师妹”国色天香,有这样的绝色相伴,怎会看上蔚蓝呢?   番天见状,欧阳富贵露出一个倾国倾城的笑,柔声道:“对不起啊,我师兄不懂说话,我代他道歉。”   欧阳富贵憨憨地笑,“没……没关系。”   虽然他深爱着未婚妻,坚信自己不会变心,可面前的这姑娘实在太美,欧阳富贵也是正常男人,看到这般绝色的女子,难免会多看几眼,态度也不由放软许多。   而且对方都道歉了,他要是再死抓着不放,那显得多没风度啊?   反倒是上官蔚蓝,看到欧阳富贵的反应时,整个人都是不可思议的。   虽然她心里不喜欢欧阳富贵这未婚夫,但她对他却是很有信心,知道欧阳富贵对自己有多迷恋,正是这种迷恋,才能让她在欧阳面前死劲儿地作。   但她从来没想过,欧阳富贵会移情别恋的可能。   上官蔚蓝顿时生出了危机感。   明明是自己锅里的肉,以为绝对不会跑到别人碗里,导致她面对未婚夫时,十分的怠慢。直到现在,因为这出现的绝色美人,看到未婚夫的反应,她终于慌了。   当然,她觉得无论是谁在这个绝色美人面前,都会有危机感的,包括修仙界里的十大美人!   “富贵。”上官蔚蓝突然抚着额,柔软地靠着他,双目水光弥漫,“我不舒服……”   欧阳富贵闻言,马上将绝世美人丢一边。   再美也是别人家的,他还是最喜欢未婚妻这类型的姑娘,忧郁的美人突然娇弱起来,更让他怜爱不已。   当即欧阳富贵也顾不得其他,赶紧扶着未婚妻离开。   远远的,还能听到他的声音:“蔚蓝,你哪里不舒服?你等等,我让珍宝阁找个医修过来。”   …………   见闹剧没了,众人纷纷离开。   离开珍宝阁后,番天不由得说:“师尊,你伤了一个女人的心。”   被一个男人当面说丑,想必谁也受不了吧?要不是这是他的师尊,番天都想要仗义一下。   江河面无表情地说:“不,我这是成全了一对鸳鸯。”   那女人简直就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真当未婚夫是自家池塘里的鱼,饵都懒得给了?感情是双方的,她的未婚夫是舔狗,可他的家人绝对不是,上官蔚蓝要是一直这么践踏欧阳富贵感情的话,肯定没什么好下场。   系统特地去找此方世界的天道,看了一下未来之镜,然后又跑回来向宿主报告。   它不可思议地说:“宿主,你改变上官蔚蓝的结局了。”   江河挑眉,“什么结局,她凭自己的努力飞升了?”   如果是这样,他觉得自己真是功德无量,居然骂醒了一个只会依靠男人的菟丝花,不错不错。   系统打破他的妄想,“不是啊,她和欧阳富贵结婚了,生了八个孩子,成为朝日城最让人羡慕的女人。”   八个?!!!   江河瞳孔地震,看着像朵菟丝花,这一掐就断气的柔弱女人,居然这么能生?   他不可思议地说:“不是说修仙界人人都自带避孕药吗?”   修士的子嗣繁衍困难,修为越高,生育越难。   就算修为不高的,也会因为修炼某些功法,无法轻易拥有后代子嗣。这也导致修仙界里,那些修士的后代再差,高阶修士也视若珍宝,毕竟可能这一辈子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嘛。   “你今天在珍宝阁的话不知被谁传了出去,朝日城的世家贵女都在嘲笑上官蔚蓝没胸没屁股长得丑……这种话说多了,上官蔚蓝也开始怀疑自己的容貌,本来她就是一个伤春悲秋的人,越来越自卑,直到她发现自己能生的优点,于是生得越来越多,终于扬眉吐气。”   欧阳家原本只是一个小家族,没有大家族的底蕴,欧阳富贵的太祖父突然晋阶化神,一家子才抖了起来。   一个家族要繁荣,靠什么?   当然是靠人了!   欧阳富贵的修为要是在其他修仙世家,肯定会被挤兑得没脸见人,可欧阳家的人丁稀少,他就成了长辈们的宝。   后来欧阳富贵和上官蔚蓝生了八个孩子,基本上都有灵根的,上官蔚蓝成为欧阳家的大功臣,于是也活得滋润无比。   系统说完后,敏锐地发现宿主的心情反而不怎么好,有些疑惑,“宿主,你好像不开心?”   明明又掐死一朵桃花,按理说宿主应该开心才对。   江河摇头,“我只是觉得,她们其实有更好的选择。”   这不是修仙界吗?为什么这里的女人的注意力全用在追男人上?一心一意地拼飞升事业它不香吗?   系统闻言,声音有些虚,弱弱地转告天道的话:“总之,宿主你得努力,如果龙傲天的后宫飞升人数太少,任务会判不合格的。”   龙傲天花心归   花心,但他以一己之力带飞整个后宫,在天道看来是可取的。   现在它的宿主改修无情道,那些姑娘已经确认没有人会带飞她们,也不知道她们的命运会变得如何。   天道宝宝也是很烦恼的,这个修仙界是新生的位面,修仙界之上的仙界也同样很新,需要众多仙人才能填满四海八荒,再加上男多女少,也需要女性平衡一下修仙界和仙界的性别。   所以它才会设置龙傲天带着三千后宫飞升。   现在顶替了龙傲天的江河不想走后宫流其实也没关系,但飞升的女修绝对不能少。   江河没忍住翻了白眼,敷衍地道:“知道了,大不了等我的魅力值下降后,我大肆收徒弟,收个几千上万个,全逼迫他们飞升。”   要让飞升人数不少,这还不容易?   他相信只要他让那些弟子都卷起来,肯定都能飞升的。   没有人能逃得过江老师的修炼辅导。   系统小小声地提醒:“宿主,你还要多收女徒弟!天道说了,它答应仙界那边的天道,会多输送一些女修飞升上去的。”   仙界的仙人太少,只靠修仙界飞升能有多少?还得靠本土仙人自己生孩子,所以要多些女修也情有可原。   就算不生孩子,也要平衡阴阳。   江河实在无语,他终于知道为何龙傲天的后宫那么多修为一般的女人,最后都能被龙傲天带得“鸡犬升天”,原来是天道给他们作弊,给仙界那边输送人口资源呢。   可他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好事,被带飞的女修的修为不够,即使是在仙界,也会处于卑微的一方,长期以往下去,很容易形成一种另类的“性别剥削”。   江河经历过太多的位面,他深知得利的一方总会想尽办法剥削另一方,哪天要是搞个仙界版的“男尊女卑”,他一点都不奇怪。   现在的修仙界就有这个趋势了,不止龙傲天的三千后宫,无数女修都是恋爱脑,毫无上进之心,大多只想找个好男修托付终生。   这算什么啊?   江河曾经见过仙界的女帝,见过修仙界的至尊女魁,见过太多出色的女子。   女子本就不应该被困囿在情感之中,她们有更广阔的天地。   男人是人,女人就不是人了吗?   除了身体构造不同,男人与女人又有何区别?   看来这个世界的任务是任重道远啊,如果想将一个走后宫流的世界扭转成积极向上的位面的话。   想必天道应该也更喜欢另一种健康发展的世界。   “宿主,你加油哈。”系统小声地说。   它不合时宜的想起将自家系统逼疯的那位剑修任务者,剑修任务者莅临的修仙界的位面,那里的环境被只知道将天材地宝扒皮掘根、不知道可持续发展补种的修士们搞得快要崩溃毁灭,最后导致整个世界的灵气开始消散。   于是剑修任务者举起屠刀,大杀特杀。   他杀了当时修仙界的老中青三代,然后将新生的修士从小洗脑教育,而那些老中青三代修士的血肉化为大地的灵气,天材地宝重新生长。   他制定出严格的规则,教育年幼的修士:天材地宝可以采,但要补种,不够年份的,或者快绝种的,只能保护不能采摘。   妖兽如上。   系统心里有些忧虑,它真怕自己的宿主也像那剑修任务者一样,来个种族灭绝计划。   比如说他扮演大魔王灭世,在生存压力下,保证所有人都变成事业批,恋爱脑没有生存的土壤肯定会消失。 第260章 260 龙傲天12   九华派的弟子在朝日城停留了几日。   这几日,他们买得舒心,玩得也很舒心,是以在离开的时候,都很乖巧地登上灵舟,没有出什么幺蛾子。   自从江河决定在这个世界里,要当个良师,于是对教学工作更加上心。   看到九华派的弟子回来,他对他们露出一个“严师出高徒”的笑容,直教在场的九华派弟子心里打哆嗦。   龙师兄怎么看起来越来越变态了?他笑起来好可怕啊!   回去的路上,九华派弟子再次卷生卷死,每天都是含着泪,只恨不得灵舟速度加快再加快,让他们马上回到宗门。   不,他们就该建议坐传送阵回宗门的。   龙师兄总不能丧心病狂到连乘坐传送阵时,都让他们修炼吧?   九华派的弟子生平第一次憎恨自己太有钱,如果他们像那些穷鬼,就会乖乖地乘坐传送阵。   在这个修仙界,因为传承不断,灵气充沛,乘坐传送阵的灵石倒是比灵舟消耗的要低,是以很多穷修士出门大多都是乘坐传送阵,除非是某些没有传送阵的地方,只能乘坐灵舟,或者自己御剑飞行赶路。   有钱的修士,只要不赶时间时,更喜欢乘坐灵舟。   倒是那些专注于灵舟炼制的弟子掌舵时,充耳不闻那些师姐师兄们提出的,用上极品灵石加快灵舟速度的要求。   极品灵石那么珍贵,又不是面临生死关头,这么浪费,掌门能打死他们。   再说了,龙师兄多好啊,他教导他们的修炼知识多么珍贵啊。   他们受益匪浅,恨不得再和他学个几千年,你们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灵舟经过碧玉之森时,再次减缓了速度。   这次掌舵的师弟是个十分成熟的掌舵者了,知道经过美景时,让灵舟减缓速度,给同门欣赏美景的时间,也好让他们能透透气。   “那么慢干嘛?”娇俏的许师妹朝他怒目而视,“快点回宗门。”   碧玉之森给她留下的印象一点都不美好,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里有个不要脸的女修想赖上龙师兄。   师弟疑惑,“碧玉之森不是挺好看的吗?”   大家以前不都是喜欢欣赏这里的风景吗?   林师姐也板着脸说:“以前喜欢看,现在咱们不喜欢了。”   其他的师姐师妹们纷纷附和,都是一脸面无表情。   周围的师兄师弟们见状,少不得在心里嘀咕女人真是喜怒无常,可这些是自家的师姐师妹,能怎么办?   掌舵的师弟心里也嘀咕着,正欲要提高速度,冷不丁的一只一丈高、尾羽加起来有两丈长的五彩斑斓的巨大鸟儿拍着翅膀,出现在灵舟的防护罩前面。   灵舟以一个高难度的姿态停下,避免了与之相撞。   “哇,好肥的鸡。”许师妹如此说。   “对,能吃几十顿呢。”师姐师妹们皆是咬牙切齿的附和。   师兄师   弟们依然是摸不着头脑,   好心提醒她们,   “这明明是凤凰啊!哎呀,挺稀奇的,还以为凤凰都灭绝了呢,没想到去的时候咱们遇到一只,回来时又遇上一只。”   这下子,轮到那些师姐师妹们觉得他们眼瞎了。   “你们瞎了眼不成,这明明就是同一只!”   师姐师妹们俱是咬牙切齿,她们绝对不会感应错的,这一身的“狐狸味”,不管是焦炭烤鸡造型,还是花毛公鸡,她们都认得出来!   “咦,是同一只?”发际线特别高的涂师兄目光炯炯地盯着外面的凤凰。   他特别想知道,凤凰到底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长出这么茂盛的毛发?当日雷劫时,凤凰可是被劈得毛都没剩多少根呢。   时师弟的想法与众不同,他想到的是另一种:“哇,上次她渡雷劫时,衣服可是被劈成渣,身上的毛也被劈没,什么都没有,现在看起来好像又暴富了。”他的眼睛特别亮,“这只凤凰是来报恩的吗?打算给咱们多少灵石呢?没有灵石,给点宝物咱也不嫌弃。”   想当初,龙师兄还用法宝为她挡了最后几道天雷,救了她一命,助她顺利渡劫。离开前,他们还丢了个防护阵保护她呢,也算是有功劳。   凤凰肯定不缺钱的,救命之恩一定愿意报吧?   灵舟停下时,只见那五彩光芒一闪,伫立在灵舟前的凤凰变成一个十四五岁的美丽少女,白皙的脸庞上还有婴儿肥,明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灵舟里的江·龙傲天·河。   这一看,就知道又是为龙傲天来的。   果然,就听到凤凰大声宣布,“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要嫁给你!”   这声音还带着奶味儿,看着就像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番天惊得张大嘴,然后一脸羡慕嫉妒恨。   真的,他的师尊一点都不温柔,即使教导的对象是女修,也冷酷无情得像魔修,为何就是有那么多女修喜欢他、前赴后继地想要嫁给他和他春风一度呢?   九华派的女修顿时怒目而视,此时都想炭烤凤凰。   虽然她们现在已经不敢打龙师兄的主意,也不再妄想嫁给他,或是和他春风一度,可这并不意味着她们能容忍别的女人……女妖能打他的主意。   她们早就发现,只要她们对龙师兄有意,或者对他露出花痴的表情,结果换来的就是铺天盖地的课业,白天黑夜不休不眠都完成不了的课业。   江河面无表情地朝小凤凰道:“抱歉啊,我现在改修无情道,女人……女妖在我眼里,就和路边的石头差不多!”   修无情道真是个好借口,女人休想坏了他的无情道。   小凤凰则是一脸震惊。   所以这就是他当日希望自己是烤鸡的原因吗?原来不是凤凰没魅力,而是这男人居然已经不喜欢女人了。   “我不信,你之前还有那么多红颜知己!”小凤凰有些伤心,“是因为你身边这个女人吗?果然是我太小的关系吗?”   顺利渡劫后,   她特地去打听过九华派的龙傲天,知道他的情况的。   现在看他身边跟着一个男装的绝色美人,自然而然地怀疑。   九华派的修士不约而同地看向站在那里的绝色美人——番天,神色有些微妙。   这个……要不是告诉她,其实这个是半男半女的人妖?   不过嘛,这个误会好像挺好的。   是以当番天刚说出“我是男的……”时,一群师妹忙捂住他的嘴巴。   林师姐冷眼看着小凤凰,矜傲地道:“他是龙师兄的新宠,龙师兄说了,凶器没他大的,休想肖想他,长得没他美的,更是想都别想!”   小凤凰盯着番天的胸看了一眼,然后“哇”的一声哭出来,泪奔而去。   如果比别的,她还有自信,但比这个,她现在真的比不了。   她边往远飞边放狂话:“龙傲天,你说的话我记住了!我会长得比他还大的,到时你不准再拒绝我!”   江·龙傲天·河缓缓转过头,看那群冤种同门,深觉得自己还是太过心慈手软。   果然,他就不该心软让他们休息的。   以后没有休息时间了,白天黑夜都给他修炼,往死里学,反正修仙之人不需要吃喝拉撒,全都给他学习!   在场的师姐妹们看到他眼里的凶光,想到这些日子夜以继日的修炼,她们赶紧赔笑,“龙师兄,凤凰的成长期很长的,刚才那只还未成年呢,至少得一万年才成年。”   别说一万年了,龙师兄要是在千年内飞升都算晚的了。   闻言,江河也不生气了,轮到番天生气。   他挺着胸前沉重的凶器,对着这群同门发火:“我呢?我的名声呢?我明明是堂堂七尺男儿,你们却到处宣扬我是女人,我还娶得到媳妇吗?”   说到最后,他一脸伤心绝望,“我番禹族已经有五百年没有新生儿降生了,就快要灭族,我现在是全族的希望,我得肩负起传宗接代的重任。”   亡族灭种的话一出,在场的九华派弟子都沉默了。   猪妖少女捂住自己的嘴巴,肉嘟嘟的耳朵动了动,她现在真的非常庆幸猪群在妖修中虽然实力不是数一数二的,但绝对是最能生的,比番禹族好多了。   就连并蒂莲双胞胎都互相看了一眼,暗自庆幸有姐姐/妹妹,要是族群灭绝,就让姐姐/妹妹去生。   九华派的女修沉默后,然后拍着番天的肩膀,安慰他:“放心,咱们认识的女修多,找机会介绍给你认识,肯定会找到不嫌……跟你志同道合的。”   世界这么大,说不定有猎奇的女修呢。   番天委屈地抽了抽鼻子,勉强算是振作了一些。   **   灵舟一路飞回九华派。   九华派的弟子顺利归来,掌门非常开心,勉励他们一番后,便让他们回去休息。   至于番天这新加入的弟子,掌门也没怎么关注,反正龙傲天想收徒就让他收呗,前面有一对并蒂莲双胞胎,现在再加   个不男不女的人妖也没啥。   摇光峰上,   段锦盯番天盯了两天。   主要是这不男不女的家伙长得实在太美了,   即使知道他下半身是男人,还是让人很不放心。   番天却是误会了,艳若桃花的脸都羞红了。   他羞答答地说:“师叔,这个,咱们得讲究辈分,不过如果你真有这个意思,也不是不行,弟子很乐意为您承受所有的闲言碎语……”   段师叔生得美艳,身材还十分好,正是他喜欢的类型呢。   番天心里若宛住了一头小鹿,整天跳来跳去的,都快要跳出胸口。   段锦:?????!!他在说什么?   番天还在说:“我想,师尊应该也不会反对的,他唯一介意的,大概就是从徒弟变成师姐夫吧……”   段锦的脸色开始变得铁青,一口血差点就喷出来。   她终于破功怒吼:“闭嘴!你想多了,只要你上半身还是女人,就永远不可能!”   她得多想不开啊,才会去找个比自己还丰满的人妖!   思及此,段锦觉得自己还是想太多了,龙师弟绝对不可能会找个下半身和自己一样的人妖。   番天却非常沮丧,又一朵桃花死了。   他拜师这么久,为何还是没能传染到师尊的桃花运呢?要是师尊能分一分给他,也不至于现在都没找到媳妇。   突然,摇光峰的某处出现灵气漩涡。   两人同时看过去,然后段锦面上一喜,“是师弟闭关的地方!难不成他要冲击元婴了?”   要是师弟未满百岁就是元婴,这可是万年来从未有过的天才,修仙界都要为之震惊。   不过,很快段锦就发现不对。   “不对!”她惊得冲了过去,“是师弟出事了!”   **   主峰里,掌门正在悠闲地喝茶。   现在九华派蒸蒸日上,弟子们勤奋修炼,整个门派的情势一片大好,作为掌门也高兴,每天都美滋滋的。   就在这时,得意弟子照儿冲了进来。   “师尊,龙师兄改修无情道了!”照儿的眼睛红肿得厉害,带着哭腔说,“师尊,您快想想办法啊。”   掌门嘴里的灵茶瞬间喷了出来。   红粉知己满修仙界、九华派差点变成他的后宫的龙傲天,居然改修无情道了?   他宁可相信全天下的男人变成太监。   然而,等掌门看到修为全废掉的江河时,就由不得他不相信。   掌门艰难地安慰道:“这……傲天啊,你别难过。”   从最年轻、前途最光明的金丹天才修士变成废物,这打击得多大,足以毁掉一个人的道心。   掌门真担心他撑不过去。   江河神色淡然,不以为意,“没什么,重新修炼便是。”   他说得从容又大气,仿佛自己失去的不是修为,而是一根无伤轻重的头发。   掌门面上安慰他,心下却是叹气。   这年轻人冲劲太足,没有受到过现实的毒打,所以他才会不懂,这修为废掉后,哪有那么容易重修回来?   如果真那么容易,这世间就不会有那么多失意人了。   段锦的眼睛都快要哭瞎了。   之前师弟修的是多情道,太过温柔多情,收割的女儿心太多,让她气闷不已。可她总觉得那是功法的缘故,他并不是一个花心的人,将来她若能与师弟结成道侣,师弟肯定会对自己从一而终。   结果,现在师弟一头扎入无情道这个大坑,要断情绝爱!   段锦都要心疼死了,以后漫漫修仙路,莫不是她只能一人前行?   和江河一起前往慕鱼秘境的九华派弟子们也都傻眼了。   他们纷纷冲到摇光峰,看到江河时,只想抓住他的领子狂摇,问他是不是疯了?   江河淡然道:“我之前不是和小凤凰说了,要改修无情道吗?”他一脸莫名地看着他们,“你们当时应该也听见了的。”   许师妹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我们当时都以为,这是你打发小凤凰的借口!   谁知道你真的想不开,要改修无情道啊?   “为什么啊?”林师姐也快气疯了。   这修仙界那么多修士,终其一生都修炼不到金丹,这人倒好,觉得自己的修为来得太容易,轻而易举把自己废了。   江河淡定地道:“因为这不是我的道。”   他深觉自己自废修为废得太晚,看他现在刚废掉自己的修为,魅力值立刻降了两百,现在只有666了。   还真是6啊。   **   作为九华派的门面、修仙界最令人羡慕的男人,江·龙傲天·河改修无情道的消息,以最快的速度传遍整个修仙界。   无数女修不敢置信,她们赶到九华派,一个个哭得仿佛死了老公。   从某些方面而言,确实跟死了老公差不多。   面对汹涌袭来的女团大军,九华派的掌门很想紧闭山门。   但他不能。   龙傲天的眼睛贼尖,他挑的女修不是出自名门大派,就是自身打铁条件硬,修为杠杠的,他能得罪一个,但得罪不起一群!   掌门:〒﹏〒我太难了。   掌门毅然地将自己的烦恼变成龙傲天的烦恼。   于是他命人大开山门,并让仙鹤带路,将这群女修们带到摇光峰——龙傲天的山头。   见机不妙,江河毅然闭死关。   总之,他既不温柔也不多情,让他安慰一个个想扑到他怀里哭的女人,那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他现在改修无情道,更没那心思安慰这些女修。   于是番天挺身而出。   师尊的烦恼就是他的“烦恼”,不管来多少女修,他肯定能一一安慰。   不过,他这师尊可真厉害啊,怎么会有这么多女修心悦他呢?现在聚集到九华派的女人都有上百了,没过来的肯定更多。   哎呀,他怎么就没这个福气呢?   番天看着这群环肥燕瘦的女修,不禁想到流传甚广的某种说法:什么时候攻略一个女人的心最容易?当然是她失恋的时候。   这么多女修同时失恋,他的机会得有多大啊。   这一刻,他发誓,他要帮修无情道的师尊安慰姑娘们受伤的心,让她们爱上自己!   番天陶醉地看着满室的美人,只觉得拜龙傲天为师,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   女修们也注意到了番天。   “你是谁?”   她们盯着番天那张艳绝修仙界的脸,满脸敌意,同时脑洞大开。   龙傲天说要改修无情道时,她们都觉得肯定是骗人的吧,他一定是找到修仙界最美的女人,所以不想要她们了,才会这么说的。   其实他就是想找理由抛弃她们!   番天浑然不知道这些女修的伤心失意正转化为熊熊怒火。   在美人们面前,他含羞带怯地说:“我是师尊新收的徒弟,我叫番天……”   女修们目露凶光,据说现在的话本最热门的是师徒恋,没想到龙傲天居然也走在流行第一线,也搞了个师徒恋。   只见一个性急的女修倏地上前,一把揪起番天的领子,不小心将他的衣服拉开一个角,露出让女人自卑的凶器。   “龙傲天呢?他在哪里,你让他出来见我。”性急的女修眼睛都是红的,“我们约好了,元婴就就双修的……”   其余的女修一涌而上,说得谁没跟龙傲天有约一样。   事实证明,惹谁都好,就是不要惹愤怒的女人。   番天被女人们的愤怒吞没了,在混乱之中,他的脸被女修们尖锐的手指划了好几道,胸也被掐了好几回,疼死他了。   番天哭丧着脸,捂着脸和胸赶紧逃出来。   怪不得他们番禹族坚决实行一夫一妻制,原来鱼多了,鱼塘就会被炸掉,老祖宗果然英明。   “师尊闭关了,真的见不到啊。”番天流着泪说,他现在只想找个清净无人的地方,好好地给自己的大兔子来个按摩保养。   他怀疑都给捏扁了。   原来女人们打架这么可怕,不是毁容就是整形,真是太伤身了。   幸好,并蒂莲双胞胎察觉不对,赶过来救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让这群女修相信,番禹一族的性别男,爱好女。   真是太可怕了!   并蒂莲双胞胎也打了个哆嗦,幸好她们的年纪还小,一看就不是师尊喜欢的类型,要不然被打成猪头、掐肿了小白兔的肯定得加上她们俩。   “我不信!我不信!”   女修们无比震惊,方才混乱之中,她们可不止一次袭击到女人的两个基本点,那触感明明在告诉她们,这是个拥有修仙界数一数二凶器的女人。   番天扭扭捏捏的扯着裤头,“你们想看我男人的证据吗?我们这一族很保守的,看了就要负责。”   说到这里,番天很激动,他今天就能抱得美人归了吗?   啊啊啊,今晚就是洞房花烛夜了吗?可惜师尊闭关了,不能就能喝一杯高堂茶。   这话的结果,就是番天再次被打成猪头。   众人虽然对他的话半信半疑,不过仍是没有妨碍她们泄愤,将一张长得比她们好看的脸打得不能见人,对此满意不已。   管你是男是女,总之想别顶着如此美丽的脸,在龙傲天面前晃!   暴打完番天后,女修们心里的悲伤愤怒都减少了好多。   她们终于能和平地坐一起,商讨对策。   “事出总有因吧,龙傲天怎么会无缘无故改了道?”   如果说他之前的道出问题,修为缓慢也就罢了,可龙傲天修炼的速度之快,已经是修仙界有史以来最快的,万年少见。   “如果不是修炼速度的问题,就是其他问题了。”一个眉间带着淡淡忧郁的美人说,她长长叹了口气,“这个问题大到他宁可放弃现在的修为……”   要知道,修士的年纪越大,心思也就越乱,没有幼年时期那般心思通明,修炼快。很多一朝失去修为的天才为什么后来会一蹶不振,他们不知道重修么?答案是重修后的速度不理想,最终崩溃罢了。 第261章 261 龙傲天13   女修们坐到一起,商量对策,怎么解决江·龙傲天·河改修无情道,将他拉回正途之事。   “大家有线索吗?”   “我曾听龙大哥叹息说,他自己辜负太多女子,难受美人恩,不知是不是这个?”一个容貌娇怯的少女小声地说。   “我也曾听龙大哥说,因为太多姑娘追求他,让他不得清净。”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大红色半裹胸裙子、露着大腿,容貌如火般艳丽的女子,她也想起自己数次攻击出现在龙傲天周围的女修的事,因此与不少人和势力结了怨,顿时也有些心虚了。   她轻咳一声,“我觉得,是不是因为咱们太爱争风吃醋,打闹不休,让他心累?”   “……”   闻言,众女修们陷入沉思,她们越想越有理,八成是这样。   “呜呜呜,我们以后不吵了。”一个娇俏的女修伤心地哭着说,“龙大哥肯定觉得咱们太爱争风吃醋,不能和睦相处,才会觉得无情道好……我改还不行吗?”   一个温柔的女修也擦着泪,挽起她的手。   她坚定地说:“只要龙大哥不修无情道,日后不管他想娶多少个,我都视为姐妹,和睦相处,不让他心烦……”   “姐姐说得对。”   …………   女修们执手相看泪眼,并且发誓以后一定会和睦相处。   此时的她们,仿佛在座的都是异父异母的亲姐妹,用行为阐释男人大被同眠的理想。   番天羡慕得都要吃味了,酸溜溜地想着,他们番禹族想要找个道侣都那么难,而他的师尊呢,女人多到嫌烦,继而改修无情道,他要的不多,只要分一个给他就好。   嗯,要是番禹族里的单身汉,一人能分一个就好了。   江河闭关的第二十天时,这些女修仍是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们非但没走,还有在九华派住下来的趋势,一副龙傲天不出关,就休想让她们离开的架势。   九华派的师姐师妹们都很不满,这一个两个的,看着就不好惹,龙师兄要是出关了,岂不是要被她们一人一块地分食?   掌门数着这些女修们交上来的丰厚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决定装聋作哑,由着她们待。   这才住多久啊?他巴不得这些女修住到天长地久呢,只要交足费用就行。   再说了,就算要嫌吵,那也是段锦先抗议吧?   段锦则是铁青着脸,她并不是没想过要将这些情敌全赶出去,可前提是,师弟没有修无情道。   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师弟改变主意,不然其他的都是白搭。   师弟现在闭关,她并不当回事,要是改修这么容易,就不会有那么多天才半途夭折,等他发现转修并不是那么容易,迟早会重修回有情道。   番天仍是没死心,继续在众女修们面前蹦跶。   他脸上的伤早就好了,重新恢复艳绝天下的模样。   他越是蹦跶   ,那群女修看他越觉得碍眼,尤其听到番天跟她们诉说,他和江·龙傲天·河的相遇故事后。   山洞,湖水,不着片缕的一见钟情。   修仙界流行的话本里,有多少是一洗见情的?   凡人界流行的故事中就有那偷看人洗澡后来抱得仙女归的牛郎。   她们之中,就有好几个洗澡时因为被龙傲天凑巧看见,让他不得不为她们负责的。   女修们太知道洗澡这招在吊男人方面有多好用的了。   龙傲天听到让人神魂颠倒的仙音后,对湖里泡澡的美少女一见钟情,结果美少女站起来,露出怪兽……   想到这里,所有姑娘:“……”   “我觉得,应该并不是我们不和睦的原因。”   娇俏的女修眯着眼看番天,面上露出不善之色,“我觉得,应该是龙大哥受到了打击,比如说……”她杀气腾腾的瞪着番天,“比如说,龙大哥突然发现自己爱上一个绝色美人,结果这个美人是带把的,他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想不开就弃了有情道!”   番天:≥﹏≤我冤!   这时,美人们纷纷拿出武器,番天吓得面无人色。   又……又要变猪头脸了吗?   他下意识的捂住自己的脸,师尊的女人们对比自己漂亮的人都能心狠,恨不得对方丑到地表,留下她们自己独美。   哦,对了,还有大兔子,大兔子不能再扁。   然而这次,女修们的目的并不在他的上半身,全部的火力都集中在他的下半身。   五颜六色的灵力飞舞,吸引了不少九华派的弟子过来探究竟,尤其是那些女弟子,她们一直有关注摇光峰的动静。   “我的天,这是打起来了?”   一个师妹倒抽了口气,“该不会是那些不要脸的女人等得不耐烦,攻击龙师兄洞府的禁制,破门而入,想要打断龙师兄的闭关吧?”   听这么一说,在场的女修顿时气得柳眉倒竖。   岂有此理!   虽然她们也不希望龙师兄改修无情道,可要是有人敢在龙师兄闭关时撒野,影响到他的闭关,她们就不能忍了。敢在他们九华派的地盘撒野,要看看她们允不允。   九华的师姐师妹们握紧武器,一个个往摇光峰冲过去。   倒是有人赶过来,想要喊住她们,“诶,好像不是龙师兄,是龙师兄那不男不女的徒弟……”   然而已经迟了。   只见众目睽睽下,番天那条雪白的裤子仿佛冬天里的第一场雪,在灵力绞撕中,化作雪白的碎末,在空中飞舞。   接着,那让女人尖叫、男人自卑的怪兽大咧咧的暴露在空气中。   “变态啊!”   九华派的师姐师妹们的第一反应是:番天果然是男的!   第二个反应是,闭上眼睛扔武器。   好大,居然比龙傲天还大……   和龙傲天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潭子里,双方都坦诚相见/为受伤的龙傲天疗伤趁机看   个精光的女修们如是想。   难不成龙傲天是因为自己太小了,导致自卑了,所以才改修无情道的?   这……这怎么整?她们好像也没办法啊。   **   番天双手捂住下面,顶着猪头脸大喊:“你们把我剥光了,也看光了,你们得对我负责!”   女修们害羞地转过头,她们又不是故意的。   有人咳了一声,说道:“那个,法不责众,咱们这么多人都看到了,你总不能让我们都负责吧?”   番天听到这话,差点没志气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他立马支楞起来,小心地试探:“所以,你们都愿意负责吗?”   闻言,其中一个脾气最暴躁的女修从储物袋里拿出一张床单,将他整个人裹成球,然后一脚将他踹了出去。   她冷笑道:“想得美!”   人是踹走了,但刚才看到的景象还留在众人的脑海里。   她们面色沉沉的,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妖呢?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的资本,都雄厚得令人嫉妒。   玛的,这样的妖到底归类男人还是女人?   “那是龙大哥的徒弟,肯定和龙大哥坦诚相对过的吧?”一个女修说得很小声,“别说男人了,咱们其实都自卑啊。”   “……”   听到这话,在场的女修面色更加凝重。   真的,龙傲天没必要自卑到改修无情道的,她们不是那种只看重男人的下半身的浅薄女子,她们又不是合欢宗的。   不过也有不同的见解,“我觉得不是这个原因吧?龙大哥肯定是被欺骗感情了。”   男变女实在太过分了,就像修仙界第一世家——谢家的独子谢小公子,当初他被性转丹变成女人的合欢宗男修欺骗感情后,至今对女人都敬而远之,据说他好像都打算去修佛了。   作为恋爱脑,觉得人生再也没有比爱而不得更痛苦的事,她们觉得龙傲天肯定也一样,因为爱情对人生失望了。   不用说,绝对是番天这半男半女的深深伤了他的心。   “总之,咱们先让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固定性别。”一个浑身书卷气的女修低声道,“谁有传说中的变性丹?总之让番天彻底地变成女人,以她的美貌傲天肯定会回心转意的……”   只要龙傲天不修无情道,她们就有希望和他在一起。   不过……   “变性丹这种丹药不是已经禁了吗?还能弄得到吗?”   “这倒是个问题,你们谁能弄到这种药?”   …………   番天躲在殿外不远处的花丛中。   他从储物袋里拿出衣服,躲起来穿上,然后拿出镜子看自己的脸时,差点就委屈得哭出来。   这猪头是谁啊?他现在肯定是全族最丑的番禹崽了。   女修都这么可怕的吗?他这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居然还想着接收师尊的女人,安慰她们,然后当海王。他们番禹族的老祖宗说过,好男人要   从一而终,果然是有道理的。   穿好衣服后,番天小心翼翼地回到大殿。   他现在已经不敢想着接收师尊的女人这种事,这些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他还是喜欢温柔点的姑娘。   而且,女人确实一个就够了,多一个都算多,番禹崽就要痴情到底。   在他靠近时,他正好听到这些女修在商议寻找变性丹。   “我们丹宗应该还有记录。”   来自丹宗的一名女修思忖着道,“我回去找找。”   “要不,找到变性丹之前,咱们先动手割一割吧?免得龙大哥看到又心烦……”   “……”   番天满脸惊恐,割啥?她们想割啥?   众女看过来的眼神告诉他,她们想要割的是啥。   番天想怒吼,他的怪兽招谁惹谁了?平日乖乖的躲着,害羞又内向,从来不出来招蜂引蝶,怎么会惹到她们了?   就在这时,突然异变出现。   “呼呼呼……”   只见摇光峰上,灵气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向着摇光峰外弥漫。   殿内所有人都纷纷跑出来,看向灵气漩涡所在的方向。   “发生什么事了?”   “你们看那灵气漩涡!”   当看清楚那录气漩涡的来源时,所有人都惊住了,愣愣地看着那方向,心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猜测。   不会吧……   只见那灵气如狂风暴雨般,灌进摇光峰其中一个山洞,周围的灵气仿佛被抽空了般,疯狂地朝那边涌去。   而那山洞正是江河闭关的地方。   “师弟这是筑基了?”段锦震惊得瞪圆了眼睛。   她师弟的修为这才废了多久?还没到两个月吧?   段锦觉得自己可能是在做梦,一个多月从练气到筑基,怎么可能呢?呵呵,这根本就不现实。   那群原本还在争吵的女修们全部都安静下来,黯然神伤。   所以,龙傲天改修无情道,已经修到成功筑基?这才多久啊,难道无情道就这么适合他,比有情道修得更快?   在众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江河自废修为重修后,成功地筑基。   九华派的掌门的手一抖,小胡子不小心扯下好几根。   他也是满脸不可思议,“所以,龙傲天在自废修为后,只花一个多月就筑基了?”龙傲天之前的修炼速度就已经震惊过世人,现在他的修炼速度更是吓人,还是说,其实他改修无情道是正确的?   九华派不少修士都羡慕极了,开始考虑改修无情道的可能性。   龙师兄都可以,他们肯定也可以吧?   比起龙师兄,他们还没有那么多红颜知己拖累呢。   反正现在好像女修们都是眼瞎的,只爱龙傲天,他们怎么折腾都是单身狗,单身狗嘛,修无情道的第一个条件get!   旁边的师弟赶紧劝道:“师兄,冷静啊!现在单身只是一时的,你若是修无情道,就要   一辈子单身了!”   这师弟刚进宗门没多久,还没见识到龙傲天病毒有多可怕,女修都像失了智一样地往他身上扑。   此时他觉得,修士活得长,当几千年的单身狗实在是太可怕了。   “不止几千年,你若是化神,那是上万年都要单身,到时候若是遇上喜欢的人,改修其他的道都来不及了。”   这修为越高,单身的时间越久,不值得啊。   要是将来遇到喜欢的人,只怕会有伤身伤心陨落的危险啊,毕竟无情道可不能动情。   众人闻言,纷纷思考,所以我变强了,却找不到情缘了,这到底值不值得呢?   江·龙傲天·河成功筑基后,终于不再躲起来。   他亲自出来送走这群女修。   也不知道他当时说了什么,众人只见那些女修一个个心如死灰,然后她们握紧拳头,愤怒地大喊着:“从今以后,我等断情绝爱,只修炼不谈情!”   女修们此时都有一个共识:只有修为永远不会背叛!   番天好奇极了,“师尊,你对她们说了什么?”   连并蒂莲双胞胎都支起耳朵。   江河若无其事地说:“哦,我和她们说,无情道需要斩情缘,如果哪天我要杀妻证道……”说到这里,他脸上露出忍耐之色,“结果她们跟我说,死在我剑下她们很乐意。”   再次发现恋爱脑的可怕,比恋爱脑更可怕的是一群恋爱脑。   三个徒弟顿时愣住。   然后觉得,应该不止是这样吧?不然她们不会是这种态度。   果然,就见江河吹了口灵茶,继续说:“后来我告诉她们,女人影响我出剑的速度。”   他的声音冷淡,神色更是冷淡到极点,再无曾经的温和明朗,整个人如霜雪一般,没有丝毫的情感。   “然后她们就哭哭啼啼地和我说,她们不会烦到我的,她们只要远远地看着我就好。”   这人形监控器何等可怕,江·龙傲天·河自然不乐意了。   “最后我只能告诉她们,仙界的仙女更美好,当我神魂出窍时,仿佛到了仙界,看到无数仙女,所以我悟了……”   “悟了什么?”番天迫不及待,眼睛发光。   他满脸羡慕,仙女耶,不愧是师尊,这眼光就是高!   江·龙傲天·河露出一个不屑的神色:“修仙界的女修都是庸脂俗粉,只有仙界的女仙才是真绝色!”   三个徒弟:“……”   并蒂莲双胞胎眨巴着大眼睛,然后双双发出“哦”的声音。   番天则用看人渣的眼神看着他的师尊,觉得他真狗,将人家姑娘撩得不要不要的,结果发现有更美的,之前的女人就成了红粉骷髅,弃之后快。   他忍不住说:“师尊,你说这种话,那些女修会将仙界的仙女恨死的。”   女人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她们肯定不服气,非得到仙界和那些仙女比比。   江河一脸淡然地   喝茶。   要的就是她们将仙界的仙女恨死,   拼命修炼去找仙女比美。   不这样怎么完成任务?   这下子,   想必她们都将心思放在修炼上,一心只想飞升,而不是来找他谈恋爱。   不过他面上仍是一副无情道渣男的嘴脸:“反正她们放弃,不妨碍到我就好。”   番天表示,师尊这话真的很冷血,听着薄情寡义,怪不得师尊改修无情道这么成功呢。   江河也表示,让他一人努力,王者拖着一群青铜飞升实在是太艰难,他又不是龙傲天本人,一人能带着三千后宫飞升。   何况,这些女人不是靠自己的努力飞升,依附别人的话,等到了仙界,只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甚至一辈子只能当龙傲天身边的菟丝花,趴在他身上吸血。   当龙傲天有一天护不住她们时,该怎么办?   江河问系统:“系统,龙傲天将他的后宫带去仙界后,日子也不好过吧?”   龙傲天一人飞升,还带着一整个后宫,这让男多女少的仙界人士怎么能忍?男仙们肯定想弄死他。   那些男仙想找个仙女当道侣都难,你却带着整个后宫,是嘲笑吧?肯定是嘲笑!   不管是谁,刚飞升到仙界时,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龙傲天再怎么有男主光环,天道再怎么庇护,在他不得不护着他后宫的情况下,肯定会被人群殴。   龙傲天的命格就是被打脸——反打脸——被当成踏脚石——反当踏脚石晋级的历史。   期间炮灰无数,乱子无数,死伤无数。   系统道:“宿主,所以新生的天道才会让我们来做任务啊!”   如果不是龙傲天的存在,导致这些女修依赖成性,天道也不会向主神求救了。其实龙傲天后宫的女子们不乏灵根佳天赋高的,在认识龙傲天前也是勤恳修炼的好苗子。   认识龙傲天后,被龙傲天病毒感染,一心只当恋爱脑,修炼抛诸脑后。   当然,作为气运之子的龙傲天出手也阔绰,今天给支千年灵芝、明年给支万年人参……   这还修炼个屁啊?辛苦打坐十年,还不如啃个灵芝人参。   再加上辛苦修炼期间,又出现个小妖精勾了龙傲天的心咋办?   于是后宫们整体画风从努力修炼到努力争风吃醋,修为不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在后宫撕逼中不落下风。   只知道女人间争斗的后宫,到了仙界后,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只要龙傲天一朝落魄,她们就会成为别人的禁脔。   就算后来龙傲天能重新起来,按龙傲天的体质,只怕身边已经跟了更优秀的仙界仙女。   在世人眼里,那些从修仙界飞升上来的女人已是残花败柳,她们跟仙女们怎么斗?   即使龙傲天不在意,仍是一视同仁,那些仙女们也会觉得和这些残花败柳相提并论丢份,不暗中挤兑死才怪。   就算她们能恋爱脑到为了龙傲天忍下,却不可能忍一辈子吧?   没有实力,就算被人欺辱,也只能忍气吞声,这样的日子有什么意义?   “人道大兴,无论是修仙界还是仙界,都以人为主。”   “飞升的人多了,天道的功德也会越来越多,飞升的人成就越高,此方世界就完善,越有机会朝更高级的位面进化。”   跟着龙傲天飞升的女人再如何菟丝花,也是此方天道耗费心血培养的,结果飞升的姿势不对,修为也不足,在仙界不久就夭折得七七八八,无论是修仙界还是仙界的天道,只怕都要生气。   江河说完后,问了一句:“系统,我现在魅力值是多少?”   系统一看,顿时高兴了,“哇,又减了一百多,现在只有555,宿主你继续加油啊!”   这才多久,999的魅力就横刀切一半,不愧是它的宿主,在人嫌狗憎方面就是有天份。   江河又问:“顺便看一下,番天的魅力值有多少。”   出关时,他看到番天那张猪头脸,难得惊了下。   番天到底做了什么,竟然会被一群女修忍无可忍,围起来殴打的?   系统很听话地去看,然后也惊讶了,“竟然是负99……宿主,我第一次看到魅力是负值的耶!说实话,魔修都有魔女喜欢呢,你这徒弟简直是一点吸引女人的魅力都没有。” 第262章 262 龙傲天14   发现番天的魅力竟然是负99时,江河挺惊奇的。   他看向番天,只见他坐在地上,一脸严肃,仿佛在思考什么人生大事,他的双手交叉在胸前,更显得那凶器越发汹涌。   看到这里,江河顿时有些理解,就算真的吸引异性,那也是厌恶而非爱慕。   江河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问道:“番天,想什么呢?”   他心里有几分同情,这个徒弟说不定一辈子都注定是单身狗,他应该对这徒弟好点,以免哪天就想不开。   对于一心只想找道侣生娃的种族而言,让他们当一辈子的单身狗是极为残酷的事。   番天抬头看他,开口道:“师尊,您说,是不是我的正缘其实在仙界呢?”他一脸沉痛,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您说我是不是该努力修炼飞升仙界,去找我未来的媳妇……对了,师尊,您说的仙界的仙女比修仙界的好看,是真的吗?”   江河:“……”   最后,江河冷着脸,将番天拎起来丢进洞府闭关,勒令他没有突破不准出来。   这个徒弟要是当一辈子的单身狗,丝毫不值得同情!   番天却不太乐意,他拜师是冲着脱单去的,又不是冲着修为去的。   他们番禹一族是半人半妖,族人繁衍困难,却并非没有好处,但凡出生的孩子,根本不需要怎么修炼,修为就高到让其他的妖修羡慕嫉妒恨。   再加上他们这族寻找伴侣都很困难,单身狗没啥事干,只能埋头修炼,是以在妖族中虽然名声不显,实力是真的高。   “为师改修无情道,伤了无数仙子的心。”江河慢吞吞地说,“她们会因爱生恨,想要报复我,但发现报复不到我时,就会想办法伤害我身边的人,以达到报复我的目的……”   听到这话,番天不禁想到变性丹和割鸡,打了个哆嗦。   师尊对那些仙子说的话如此恶毒,就是个渣男,师尊曾经的后宫们要是真因爱生恨,丝毫不奇怪,就怕她们报复不到师父身上就改报复他……   番天顿时生出危机感,终于没有拒绝,很听话地去闭关。   然而,番天不知道的是,他被女修联手毁了衣服,导致身体暴露在众人面前,大怪兽出名了,名声传得到处都是。   合欢宗的妖女们蠢蠢欲动,十分想亲自见识一下天下第一怪兽的风采。   闭关二年后,番天的修为有了十分明显的增长。   “师尊给的功法果然厉害。”他由衷感慨。   闭关二年的收获竟然相当于以前闭关百年,他以前觉得飞升什么的,像做白日梦,并不真实,不如去找个道侣生娃延续种族更实际。   可现在,他居然有了其实靠自己也能飞升的自信。   这一定是错觉吧,飞升哪有这么容易?   番天这么想着,又想起他师尊说的,仙界的仙女个个美得倾国倾城,修仙界的女修都是庸脂俗粉,如果他将来飞升,找个仙女双修,生出   来的孩子岂不是更厉害?   思及此,向来安不下心的番天又继续闭关。   直到半个月后,他被师尊晋级的动静惊醒,神识外往探去,便看到天空中劫云聚集。   “这是金丹雷劫?”   番天大吃一惊,然后由衷地敬佩。   师尊改修无情道,难道真是一件正确的事?毕竟一个月筑基、二年金丹这种事,可不是随便的人能做到的。   是不是他师尊还要再来一个五年就元婴?   这下子,番天再也没心思闭关,从洞府飞掠而出,和九华派的弟子一起,围观金丹雷劫。   番天站在人群里,听到周围的人都在称赞他师尊时,不禁一脸喜气洋洋的。   他由衷地道:“我师尊真厉害啊。”   旁边一个娇俏的小师妹转头,看到他时一脸惊讶。   “你是番天?”她打量番天,纳闷地说,“你闭个关,怎么好像变得更美了?”   本来番天就是男生女相,貌美如花,称之为修仙界第一美也使得,现在,那美貌好像又更上一层。   不过想到这样的大美人有大怪兽,小师妹又觉得哪里怪怪的。   对自己的容貌向来不甚在意的番天闻言,说道:“大概是两年没见太阳,皮肤更白了点吧。”   闻言,周围的女修纷纷看过来。   她们盯着番天那身欺霜赛雪的皮肤,发现他真的漂亮好多啊,难道真是闭关还能变美?那……要不她们也多闭关?   番天盯着天上的天雷,再次感叹:“哇,不过金丹就要渡五十五道天雷,师尊真厉害啊。”   他一脸自豪地说,要知道,普通修士一般只有二十二道天雷呢。   这下子,番天对自己这师尊的实力有了一定的认知。   果然厉害。   劫云之下,一道身影昂扬而立。   江河站在那里,岿然不动地接受天雷的淬炼。   其实这世界的天道本来不想给他渡雷劫的,毕竟他一身功德,连天雷都害怕啊,根本不敢劈。奈何江河直接表示,他现在是龙傲天,要走龙傲天的道路,让天雷劈吧,而且他现在也需要天雷淬体。   系统只得转告这个世界还是宝宝的天道:它家宿主天天宅在洞府里,都不去捡天材地宝了,所以锻体的灵植现在没有,他也不想花钱去买,所以你多打几道雷,这个不要钱,免费的!   终于,金丹天雷劈完,劫云开始散去。   “是我的错觉吗?”林师姐小声地嘀咕,“我怎么觉得这天雷噼里啪啦乱劈一通后,就迫不及待的跑了?”   仿佛劈正在渡劫的人劈得很勉强似的,就像被地主强迫上工的长工一样。   天雷的数量虽多,声势也浩大,对江河而言,却仿佛挠痒痒似的。   他的头发仍是一丝不乱,看着从容又优雅,完全不像旁人渡雷劫时满身狼狈,此时他这模样,看着像是准备赴某个女修的约会。   九华派的女弟子   看到这里,   眼里又忍不住露出倾慕之色。   不愧是龙师兄啊,   不管什么时候,他都是那么潇洒从容,这才是修仙之人应该有的模样。   男修也在感慨:“果然还是那个气运之子啊。”   这个修仙界,修士最多只能修炼到大乘,大乘后就是飞升。   是以金丹已经算是实力派,尤其是不到百年的金丹,更是实力派中的天才,不知道多少人向往敬佩。   段锦也在站在人群之中。   不过几年,她就从一个艳丽无双的富贵花,转变成一朵忧郁多思的丁香,浑身散发着一股郁气,周遭的人见状,纷纷避之,不敢靠近。   和掌门的开怀、高兴九华派又多了一个能撑门面的金丹不同,她的眼里含泪,仿佛江·龙傲天·河的晋级是她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江河刚渡完雷劫,回到摇光峰时,看到这样的段锦,不禁暗暗拧眉。   看来这摇光峰不能再待了,再待下去,只怕段锦的心魔都快出来。   拒绝了门中长老们的邀约,江河回到龙傲天的宅子去看两个徒弟。   自从他闭关后,并蒂莲双胞胎也化作原形,在湖里沉睡了两年。植物妖修的修炼就是休眠休眠,能在休眠中修炼,比动物妖修朴实无华多了。   在他回来时,并蒂莲双胞胎也跟着苏醒。   她们跑到江河面前,先是恭贺师尊晋阶金丹,然后问:“师尊,您看,我们有没有进步。”   她们现在长高了一点,得意洋洋的向师尊炫耀。   一旁的番天也不甘示弱:“师父,我也有进步了。”   江河一视同仁,一个个地挨个摸头,夸赞了他们一番,将二个徒弟夸得心花怒放,恨不得再闭关个十年八年。   “师尊,您给我的功法是什么?”番天忍不住好奇地问,“这功法非常适合我的体质啊——不,应该说非常适合番禹族的体质,修炼起来简直日行千里。”   江河神色微顿,然后说道:“这本功法是我改良的,叫《葵花宝典》。”   番天还来不及开口,并蒂莲双胞胎就一脸好奇地说:“师尊,我知道葵花,可是修仙界很少有向日葵成精的,我们很少听说呢,族人这么少还能有这么厉害的功法,真难得呢。”   江河难得噎了下,看着二个徒弟天真无邪的模样,不好意思告诉他们真相。   “不是,这功法和向日葵之类的没什么关系,它只是叫这个名字罢了。”他含糊地说,其实他也没想到,这功法这么适合番禹族。   大概番禹族人体内阴阳相合,是以比较适合吧。   番天也没去细究,他认真地问:“师尊,我可以让我的族人修炼这部功法吗?”番禹族其实也和很多妖族一样,并不擅长创造功法,他们修炼都是一种本能,就像留在妖族血脉里的,没什么功法之说,有的也是祖祖辈辈们留下来的一些经验积攒起来的功法。   妖修很少能遇到这么适合他们的修炼功法,番天觉得,他们族里最好   的修炼功法,都不及这部功法。   江河颔首:“自是可以。”   这功法经过他修改后,并不需要自宫,可以随便练,至于功法的后遗症,会变得更美更娘娘腔之类的,这都不是事,本身番禹一族就够娘娘腔够美了,不过是锦上添花。   反正也不影响他们拥有大怪兽,只要大怪兽不变,番禹一族还是很男人的。   番天则是高兴不已,暗自思忖着,族内有什么宝物可以给师尊,总不能白拿他的功法。   对了,师尊好像很好那口腹之欲,正好番禹族中什么都不多,就是月光鱼多到吃不完,到时候给师尊先抓个几百上千条,让他过个嘴瘾。   **   江河现在的修为稳定在金丹初期,基本上已经赶上他先前自废时的修为。   也许是修无情道的原因,如今他的气质大变,变得如霜雪般冷漠,整个人清清冷冷的,散发冰雪般的气息,仿佛高岭之花,只能远观不能亵玩。   当他从摇光峰走下来时,九华派的所有女弟子们都痴痴地看着气质大变的他,只觉得现在的龙师兄无一处不好看,无一处不吸引人。   就连那冰冷漠然的眼神,都让她们红了脸。   就连猪妖少女都不由得看呆了。   她暗自想着,如果她哪天真要死了,其实尸体给他做成红烧肉也无妨的,毕竟龙师兄这么迷人,让他吃进肚子里,也算是与他血肉相连了……   幸好江河不知道她的想法,不然估计以后连猪肉都吃不下。   稳定修为后,江河立即去宗门的任务堂那边接了几个任务,打算在外面长期历练。   他实在是怕极了段锦那张泫然欲泣的脸,明明是明艳大气的御姐,现在整得跟一朵小白花似的,看得人头疼。   江河道:“先去游历吧,等龙傲天的魅力值降到100以下,她应该就觉醒了。”   毕竟段锦和其他女修不同,她曾经与龙傲天|朝夕相处,被“龙傲天病毒”感染得最深,也最难觉醒。   现在不管他用什么办法都不适合,最适合的还是等他将龙傲天魅力降下去吧。   听说江·龙傲天·河要出门游历,掌门表示很能理解。   明明是自废修为重修,但他的修炼速度太快,只怕心境会跟不上修为,届时绝对会出大问题。他就是觉得有些可惜,二年一度的招新又开始,改修无情道的龙傲天魅力大减,可能不会有那么多女子将九华派视为第一选择了。   尔后掌门又安慰自己。   算了算了,人不能太贪心,九华已经是修仙界少有的男女比例均衡的宗门,女修要是再多些,变成阴盛阳衰也不好。   因为番天这次闭关也有突破,被江河拎着一起去历练。   相比起番天的修为,他的心境更需要历练。   除此之外,这挡桃花神器一定要带的,不然多麻烦啊?虽然修了无情道,但江河还是担心龙傲天病毒的传染性,不得不防。   江河带着番天悄然离开九华派,没有知会任何人。   摇光峰上的段锦知道他离开后,简直是肝肠寸断,她总觉得师弟这是防着她呢。   现在宗门里人人都能看出来她的心思,只怕师弟肯定也看出来了,他避开她就是最好的证据。   想到这里,段锦一口血喷了出来,一时之间只觉得万念俱灰。   星辰砂炼制的大缸里,只见白色的并蒂莲摇晃着,下一瞬,可爱的双胞胎女孩出现在大缸前。   她们迅速地围住段锦。   “真人,您怎么了?”   “这是走火入魔?”   并蒂莲双胞胎一个扶着段锦,一个赶紧跑到星辰缸里,顾不上肉疼,从缸底捞出截莲藕,塞到段锦嘴边。   “真人,我们的莲藕根有清心的效果,您快吃。”   段锦面露苦笑,长生大道眼看着已经出岔子,她却更多的在纠结师弟改修无情道。也许她真的不适合修仙,像她这种耽溺于情爱之人,更适合当个凡人罢。   并蒂莲双胞胎看到她这样子,心里都有些担忧。   她们互看彼此一眼,小碧说道:“真人,师尊是天纵奇才,改修大道对他而言,就和凡人吃饭喝水一般简单,他今日觉得无情道好,改修无情道,明日或许他又觉得其他大道好,说不定会改他道……”   小莲也说:“是啊,真人,修仙之人活个千年万年不是事,我们师尊今年还未满百岁,焉知他未来会不会有变化的一天?”   所以,真人,你要振作起来啊。   你可要活得更长久,活得长就有希望。   段锦听得有些呆愣。   并蒂莲双胞胎继续说:“世间道法千万,仙界更多,说不定有万万,仙人与天齐寿,道法自然,您怎么会觉得师父会止步无情道呢?”   仿佛一阵清风将眼前的迷障吹散,段锦的双眼渐渐有了神采。   没错,谁说现在的道就是师弟的终点?只要她活得够长,迟早能说服师弟改修他道。   小碧撑着自己的圆脸,嬉笑道:“师尊说,仙界的仙女更美,咱们也飞升去仙界罢,说不定仙界有能让女修变得更美的仙法呢。”   小莲也点头:“对呀,你们看番天师弟,居然变得更美了,师父给他的功法能让半男半女一族变美,可惜不适合咱们。”   因为她们不想变得不男不女。   段锦已经振作起来,她的双手握成拳头。   她突然觉得,师弟改修无情道,说不定真的是他觉得修仙界的女人太丑,让他失望,也说不定跟番禹有关呢,毕竟番天那美貌冠绝修仙界,一个半男半女、半人半妖的家伙,居然比全修仙界的女人都要美,他突然对所有的女人失去兴趣也不是不能理解。   如果仙界有更美的女人,他说不定会恢复对女人的兴趣……   段锦顿时目露凶光,作了个决定。   她要努力修炼,飞升仙界,找出能令她变得更美的功法!   仙女是吧,即使她到了仙界,她也是最美的!   段锦的想法也是众多被江·龙傲天·河拒绝了的女人的想法。   她们现在一个个憋着气苦修,她们要飞升,要和仙界的仙女比一比,看谁才是庸脂俗粉!   番天喜滋滋地跟着师尊游历,并不知道他在修仙界的名声大噪。   世人都说,因为他生得过分美丽,美得让龙傲天觉得曾经见过的女人都不如他,丑得让他难以忍受,才会一气之下改修无情道。   “世间最美的人是我徒弟,我徒弟半男半女我不能泡,既然修仙界第一美不能泡,有情道有何意思,不如修无情道!”   “……”   并蒂莲双胞胎读着最新的话本,边看边骂:“这话本真过分,简直是胡说八道,我们要和师尊、师弟说这事吗?”   然而,段锦和众多女修却觉得,这话本写实得很,一个个心里都对番天起了杀心。   同时番天也更出名了。   世人都想知道,综合了天下第一美与天下第一雄厚本钱的番禹族人,究竟长什么模样。   **   空旷的草原,一望无际。   草原上的草很高,也很浓密,能将人淹没。   这里的天空特别高远,星子特别闪亮,就连风都比别处的更烈。   被特地劈开的一块空地上,一栋两层的精致小楼前,只见一个男装绝色丽人坐在篝火前,正翻烤着一只灵羊。   灵羊上的油滋滋作响,番天细心地在烤羊上刷蜂蜜刷孜然。   出发前,并蒂莲双胞胎生怕他照顾不好师尊,于是给他来了个厨艺紧急培训。番天觉得现在的自己,烧烤技术是一流的。   本来他们今晚应该在附近的仙城休息的,但师尊说,人生要有仪式感,在草原上吃烤羊才更有滋味。   于是他们特意来到草原,将可随身携带的宝屋安置在这里。   今晚就在草原上露宿。   番天一边忙一边问:“师尊,咱们就这么离开,段师叔会不会很伤心?”   江河坐在门口处,随手捏住一张传音符,听着里面的传音,眉头微皱。   番天还在叽咕:“师尊,我真的觉得逃避不是办法……我觉得吧,您最好和段仙子说清楚,不过她很死心眼,怎么说都不听也是个麻烦。师尊,我觉得您长得还没我好看,怎么那么多姑娘都喜欢您呢?我的本钱这么雄厚,也没见有哪个仙子迫不及待地巴上我。”   江河收起传音符,拿起酒的手一顿,他凉凉地看着徒弟,突然说:“这是九华派的方师叔发过来的传音符,他和我说,有姑娘看上你了,人家还挺有诚心的,亲自到九华派找你……”   番天瞬间蹦起来,满脸惊喜:“真的?有姑娘找我?谁啊?长得美不美?身材好不好?”   江河上下打量他,神色莫测:“长得极美,身材极佳。”   仿佛心里被几百只蚂蚁爬来爬去,番天此时心痒得不行,美滋滋地说:“我就说嘛,我长得这么好,肯定有美人姐姐看上我的……师尊,要不弟子就不陪您历练了,弟子想赶回宗门相亲。”   相亲耶,对番禹族而言,真是无比珍贵的相亲机会。   而且对象又美、身材又好,他肯定是有史以来最幸运的番禹崽。   他们番禹族总找不到对象,相亲什么的,都是司空见惯啦,十个番禹崽相完亲后,有九个半找酒喝,然后痛哭相亲对象长得丑、行为还奇葩。就算有长得美的,可是对方却瞧不上自己……   江河神色古怪,一道灵力过去,阻止他的脚步,说道:“我话还没说完呢。”   番天乖乖地坐回来,其实心里已经急得不行。   “师尊,您说。”   江河清了清喉咙,“方师叔告诉我,来找你的是合欢宗的少宗主,她的床伴有男有女,还没有不男不女的,所以听说过你的事时,她的猎奇心大起。”   “什么?”   番天的脸都青了。! 第263章 263 龙傲天15   番天整个人都傻在那里。   先前,他被那群来找他师尊的美人们包围时,他还曾幻想过,要不要当个鱼塘主,哪知道风水轮流转,现在也有人想让他当池塘里的众多鱼中的一条。   江河上下打量他,摸着下巴说:“其实你要是愿意,去给合欢宗少宗主当面首也不错的,她是修仙界十大美人之一,出手慷慨大方,跟过她的人,不管男女,灵石丹药法器都管够……”   说到最后,他又叹息一声:“若非她的喜好太过奇葩,只怕愿意跟着她的男女都能绕合欢宗三圈。”   番天有种不好的预感,小心翼翼地问:“师尊,是什么喜好?”   江河若无其事地道:“哦,她喜欢直播动作片。”   番天:????什么意思?   “就是嘛,她觉得一男一女是为了传宗接代,男男或女女才是真爱。”江河一脸宽容地看着徒弟,“合欢宗你也知道的,他们行事肆无忌惮,而且思想开明,所以合欢宗少主经常会举办某些以爱为名的宴会,让男男或女女现场表演动作片直播给世人看呢……”   录影石了解一下,外面卖的合欢宗的录影石可是非常抢手的。   番天了解过后,原本就发青的脸色已经隐隐发黑了。   合欢宗啊,修仙界最没有礼仪廉耻的宗门,据说就算是两条狗,只要是一公一母的,从合欢宗经过,都得来一发。   但他真没想到,合欢宗的少宗主竟然还青出于蓝胜于蓝,居然连两个公的或两只母的都不放过。   “也不知像你这样,到时她会先让你跟男人在一起呢,还是女人在一起。”江河怜爱地摸了傻徒弟的狗头几下,“少宗主的修为高,你过去时,记得千万别落单啊,要是被抓去当直播演员了,可不要怪别人。”   “知道番禹族的身体比较特殊,听说那少宗主非常高兴,打算让你先和男人来一场,再和女人来一场。”   番天惊恐怖地捂住自己的衣襟,吓得都快要哭出来。   此时他哪里还想着去相亲,恨不得自己成为师尊的挂件,紧跟在他师尊身后,不然他没有安全感啊!   番天抓着他师尊的衣角,一脸楚楚可怜,“师尊啊,你可要保护徒儿的贞操啊。”他抽噎着说,“人家可是保守的妖。”   他们番禹族是一夫一妻没妾制,只要有了道侣,就会忠贞不渝,实在没办法像合欢宗的少宗主那样玩得花。   都怪他先前没把持住,竟然也妄想像师尊一样当海王。   啊呸!果然海王没好结果,没看他师尊都转修无情道了吗?怪不得族里的长老一直叮嘱他们,只要找到道侣,就要一心一意,没找到前,也不要三心二意,不然被割鸡还算是好的,就怕被和男人来一遭,再和女人来一遭,然后男男女女都可以来。   这时,正好有一名踩着灵剑飞过草原的男修目睹下方的一幕,嫉妒地嘟囔了一句:“狗男女!”   大草原没什么好看的,偏偏在这种地方   安上宝屋过夜,不是男女猎奇找新奇是什么?   那么美的男装丽人,这男的居然让她哭?   玛的,这世间太不公平,像他这种温柔体贴的男修,居然连仙子都没有倾心他的。   果然还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么?   番天就像发瘟的鸡一般,恹恹地啃着羊肉,想想又觉得不对。   “师尊,合欢宗的功法不是以阴阳调和为主吗?”怎么那少宗主居然搞出男男女女的玩意?   江河很淡定,“据说少宗主是难得的修炼奇才,她觉得合欢宗只有阴阳调和功法太单一,想编写出阴阴或阳阳调和的功法……”   番天顿时脑袋一缩,“怪不得她的宗门允许她这般胡闹呢。”   他又狠狠地咬了一大口羊肉。   番天原本对自己烤的全羊非常满意,火候把握得真好,调料的份量很精准,十分可口,可他现在什么味道都吃不出来。   江河这当师尊的就相反了,他吃得贼香,还称赞徒弟的手艺好,一口酒一口羊肉,不知多悠哉。   番天的眼珠子转了转,决定不能他一个人不高兴。   “师尊,小碧小莲说段师叔差点走火入魔,她对您改修无情道一直接受不了。”   江河一脸平静:“放心,离开前我交代小碧小莲,她们会说服师姐的。”   他看向九华派的方向,将手里的酒杯举起。   这世间的每一个善良美好的女子都值得最好的对待,除了情爱之外,这世间还有更灿烂的景色等着她们。   在星空之上,在苍穹之上。   **   番天现在是恨不得死死地跟着他师尊,寸步不离。   九华派实在太不安全,合欢宗的少宗主居然让人守在附近,只要他一出现,就通知她来捉他。   番天害怕之余则是气愤,合欢宗的少宗主敢这么做,不过是因为她的修为更高罢了,他要努力修炼,然后反杀!   江河非常满意他的上进,时不时指点他在修炼上遇到的问题。   是以番天的修为涨得很快,让他深深的觉得,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事,就是拜江·龙傲天·河为师。   所以他十分热情地为师父挡桃花,只是挡着挡着,他就渐渐麻木了。   番天实在不懂,他这师尊到底是什么体质?怎地总遇上落难的美人呢?就连他们不小心拐到凡人界时,都能遇上卖身葬父/母/兄/弟,甚至葬全家一条龙的美人。   恶霸欺辱美人,赌鬼父亲卖女儿进青楼,重男轻女母亲卖女儿当妾……   他师尊狗啊,每次都是自己暗中解决坏人,然后推他出去当救命恩人。   美人们每每都是先惊喜,然后看着他时,满脸失望,仿佛她们的救命恩人不应该是这样的。   今天也一样。   在东边的某个修仙界小城,一个纨绔修N代调戏良家妇女,他们当时在酒楼吃饭喝酒,师尊直接一脚将他从二楼的窗户那里踹了下去。   被救的良家妇女一脸失望,眼睛扫向二楼的方向,几乎要落下泪来。   番天不由得摸自己的脸,难道他艳绝修仙界的脸就那么让人看不上?   还是那些人骗他的,其实他的脸根本没这么好看。   不然怎么都没美人看上他呢?   “看得上,看得上的。”那纨绔修N代盯着他的脸,口水都要流出来,“美人,我不要她了,她和你一比,就是个丑八怪,你跟我走吧,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买,我的灵石不少。”   被纨绔嫌弃的良家妇女则是一脸羞愤,导致她对番天这个救命恩人都恼怒不已。她总觉得,救自己的应该是踏着七彩祥云的英雄,而非是一个能将她比到泥里的美人。   羞愤的良家妇女捂着脸跑了,江河顺手将一个储物袋抛到她挽着的篮子里。   机会都给她了,能不能自己修炼飞升就不关他的事。   今天又是切断因果线的一天呢。   另一边,番天则因为对上修N代,只能一路狼狈地逃到城外森林里,此时他看着狼狈极了,衣冠不整,上气不接下气。   那修N代的修为不咋样,法宝却一大堆,他差点被强了,好可怕啊……   呜呜呜,一想到这里,番天就觉得自己给番禹族丢人,要是真被那啥,他铁定会被钉在番禹族的耻辱柱上!   偏偏他师尊还在一旁说风凉话,怪他修为不济,连个没啥用的修N代都对付不了。   番天听着就更委屈,更想哭了。   那混蛋一身法宝也就算了,他居然还带着一个金丹期的修士当保镖,他能逃掉已经算了不起的了。   江河随手丢给他一个万年朱果,“吃了。”   番天马上振作起来,“师尊,弟子还能再战五百年!”   啊哈哈哈,不管什么样的女人,他都能解决的!利用他的美貌让她们自卑到死,让她们再也不敢肖想他的土豪师尊!   **   丽娘回家前,就擦干了眼泪。   她虽然也是修士,但因为灵根不佳,修为不高,在丈夫死后就被丈夫的家族赶了出去,她没处可去,只得回娘家。   但娘家的嫂子也嫌弃她在家吃干饭,想将她嫁出去。   二婚找不到什么好男人,一个比一个差。   今天被人救的时候,她其实是暗中期待的,期待有盖世英雄看上她,救她于水火之中,结果来的却是个比她美得多的绝色女修。   晚上休息时,丽娘的父母一脸愤怒,扬言要赶她出家门。   丽娘这才知道,原来那修N代欲对那绝色美人霸王硬上弓,被美人反打了,受了伤,修N代暴跳如雷,要找那美人算账。   爹娘觉得她是罪魁祸首,生怕修N代怪罪他们家,要将她赶出去。   丽娘凄风苦雨,无处可去,只得出城找了个山洞栖身。   听着远处传来的妖兽吼叫,她低声哭泣之际,冷不妨地摸到个储物袋。   丽娘惊讶地   看着储物袋里足以让她能修炼三五十年的资源,这都不是重点,   最重要的里面的一部高阶功法。   功法何其宝贝,只有大宗门才有,她就这么莫名其妙得到了一本?   “天啊,居然是天阶功法,储物袋里还有阵法符箓丹药……”   丽娘紧紧地捏着那部功法,眼中燃起野心。   她的前半生都是依靠着别人而活,这一次,她想做自己的主人,她再也不会被人半夜赶出家门,被人调戏时只能等人来救。   **   经历过N次英雄救美,但美人们却都对他不屑一顾后,番天终于佛了。   “前面是星月国,听说星月国的女皇很美。”番天握紧拳头,“星月女皇的面首很多,师尊,你觉得我跟她春风一度,借个……孩子怎么样?”   他满脸期盼地看着江河。   江河久久不语。   他怎么觉得番天堕落了,明明之前不是心心念念着一生一世一双人吗?怎么现在只想py交易?   番天一脸尴尬地说:“我们族里的光棍多,十有九个找不到道侣,差点没被灭族。三千年前,大长老只好定下一条族规,明言找不到道侣的族人可以易容,找那些愿意与他们春风一度的,下点药……哦,是下点能让彼此享受人生美好的香料,然后借个……孩子。”   说到这里,番天挠脸,“幸好我们一族都是公的生娃,不然还真难办呢。”   要知道女修如果怀孕生子,会导致修为下降,如果不是真的深爱,谁愿意给你生孩子承担这么多风险啊?   幸好他们这一族由男性承担了生子,所以借子非常容易。   江河深深地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的格调降得厉害,有些后悔收这么个徒弟了。   他冷冷地道:“你想都别想!如果你干出下药迷X的事,休怪我逐你出师门!”他的徒弟要是敢当个强X犯,他就敢大义灭亲!   番天赶紧为自己的族群辩解,“师尊,你误会了,我们这一族可都是很有节操的,都会提前得到女方的同意……”   江河:“呵呵,你们让女方看到你们真面目了吗?”   真有女人不在乎男人比她们还有料吗?   番天顿时不说话。   族人血淋淋的教训告诉他们,跟女人亲热的时候,绝对不能让他们看到真面目,不然都是死情缘。   因为这事,江河很震怒。   不过震怒之余,也知道这是番禹族自己的事,他看不到就算了,要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看他不扬了这些番禹族。   反正,当他江河的徒弟,绝不能违法犯纪。   **   星月国是一个修士凡人混居的国度,其名由来是因为国境内的地下随处可见星月矿,在星空月夜之下散发星子般的光芒,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这种矿石是修仙界女修的最爱,只要添加一点点,衣服在星月下闪闪发光,立马提高了一个档次!   星月国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女修特别强,女孩子检测出灵根是男孩子的两倍,纯度更高。   久而久之,居然有向女儿国进化的架势,整个国家女尊男卑,国民以生女为荣。   两千年前,有几个闲着没事干的大能来到星月国一游,研究过星月矿后,得出个结论。   在星月矿附近久居,生男生女的机率并不受影响,但生下的女儿有灵根的几率比儿子大得多。   因为这事,星月矿石也成为星月国最畅销的产品,备受一些想生有灵根的女儿的世家欢迎,星月国也因此富得流油。   师徒俩扮作低阶修士,进了星月国的都城。   “人真多啊。”   番天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有些咂舌,修仙界大得离谱,他很少能见到这种人山人海的情形。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原因。   “原来是大皇女前两天登基,人才这么多。”   勤俭持家的番天一路收集各商家“庆祝女皇登基,XX特价”的宣传单。   “师尊,这家叫小树林的酒楼有折扣……今晚我们住这家叫仰望星空的客栈吧,这家打的折扣最多。”   江河漫应着,戴着一个丑陋的面具,走在人群中。   他发现在这个国家戴面具一点都不突兀,这里不少男人也戴着面具。   番天仗着自己的皮相好,打听了一番,然后目瞪口呆地发现,这个国家居然有类似男德的玩意。   “出门戴面具是为了妻子的福利,成亲后,男人就不该抛头露面,让别人看到他的脸。男人应该懂事点,不要在外面招蜂引蝶,”   酒楼里的女小二显然是个直女癌,对戴面具的江河表示赞赏。   “客人,您的丈夫挺懂事的,男德学得真好。”女小二羡慕地扫一眼花容月貌的番天,明显将他当作女人了。   “客人长得这么好看,难怪丈夫这么乖巧……咱们星月国最近不是出现一些不好的言论吗,说什么女男平等,成亲后也要在大众面前露出脸来,简直荒谬!”   番天不敢回头去看他师尊的脸,他觉得离开这个国家后,师尊肯定会想找借口锻炼他,还是往死里炼那种。   那女小二还在说:“客人,你们的运气真好,女皇今天登基,御驾会出来游街,对咱们老百姓而言,这是一生仅有一次的机会见到女皇呢。”   番天觉得他们运气一点都不好,打折的客栈居然全满了,不打折的也满了,根本没地方落脚。   江河也不强求,说道:“算了,等晚点咱们离开吧。”   江河来星月国当然不是为凑热闹的,他是来了结原主龙傲天的因果的。   龙傲天的后宫里,明面上最疯狂的是段锦,暗地里最疯狂的却是来自星月国的月冷。   星月国的国姓是星,月姓则后族。   星月国以女子为尊,只有月家是例外,代代男皇后都出自于月家,是以在月家,重男轻女成了惯例。   月冷是月家的庶女,其父早逝,其母花心,早遗忘了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后院男子为争宠也将月冷边缘化。   龙傲天是在一个秘境里认识月冷的,非常俗套的,两人中了药。   每当江河看到这些情节,有时候都挺想问的,龙傲天和他的后宫认识,不是英雄救美就是中药,要么就是不小心看到美人入浴,要有多俗套就有多俗套,就没点新鲜的吗?   而且都修真了,龙傲天直男癌也就罢了,女修还有处情结的封建思想,和龙傲天睡过后,就觉得一辈子都是他的人,这简直太不修仙界了。   龙傲天和月冷认识后,简直就是直男癌和直女癌的对碰,男尊跟女尊的对抗。   对月冷而言,她不小心睡了个男人,她觉得自己应该付起责任,以后龙傲天就是她的正夫,即使再纳三夫四侍,也不会妨碍他正夫的地位。   对龙傲天而言,后宫又多了一个女人,他从来都是平等的,对所有女子一视同仁,他的后宫女子皆姐妹相称,不会有妾这玩意,以免折辱了心爱的女人们。   来自男尊与来自女尊社会的两人在发现对方对自己的定位时,简直是天雷勾地火,并非热情的滚成一团,而是打成一团。   月冷觉得此男不守夫道,不懂男德,该抓起来关小黑屋,等关到他懂事了才能放出来。   龙傲天觉得此女不可理喻,他师姐都别想跟他一生一世一双人了,她一个不懂谦卑柔顺的女人居然敢妄想。   他并不想将她关小黑屋改造,他又不缺女人,与此女不过春风一度,反正此女能纳三夫四侍,代表对方并不重贞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甚好。   奈何同样中了“龙傲天病毒”   的月冷不这么想啊,两人你追我赶,整整折腾了数百年,折腾得龙傲天和她的后宫都不耐烦了。   每个女人都想独占龙傲天,可这不是独占不了嘛,大家都乖巧的当分母之一,涨大分母家族,你想独占,这岂不是犯了众怒?   龙傲天怜香惜玉舍不得下手,她们可没有什么顾忌,当下将月冷打到了虚无飘渺、极少生还的时空间缝隙里,任其自生自灭。   多年后,月冷虽然失去记忆,却在时空缝隙里得机缘,一举突破元婴。   当她重遇不慎掉落时空缝隙的龙傲天,两人经历危险挫折,共杀时空兽,逃命于时间空间缝隙中,再次相爱。   没了过去记忆的月冷有如一张白纸,对龙傲天的后宫终于不再抵触,乖巧地成为龙傲天后宫之一。   后来飞升到仙界时,月冷终于恢复记忆。   龙傲天某次打脸过程中被围攻,龙傲天生死未明之际,实力最强的月冷非但没保护龙傲天的后宫,反而趁机弄死了不少,然后偷偷离开。   月冷当然不是对龙傲天病毒免疫了,她只是觉得只要她足够强,找到让人失忆的丹药给龙傲天灌下去,以后就能独占他了。   人的性格定型于童年,龙傲天后宫两百年的生涯都没改变她作为星月国贵族的思维和傲气。   女尊是永远不会服从男尊的。   当然现在的月冷还是个不受宠、活得比仆人还不如的后院小可怜。   小可怜在女皇登基的女子国度里,正被后院的兄长们颐指气使地折腾着。   星月国成立之初,星氏与月氏就有联姻约定,后来更因功法相宜,此后两百年,月氏的男儿往往被星月国女皇点为皇夫。   男儿,即使是庶子,都活得比嫡女还潇洒些。   庶女有父母疼爱的还好,娘不亲、爹不爱的,被折磨一点都不稀奇。   月家不只月冷一个庶女被折腾,这种司空见惯的事,让月冷心中没有怨恨之类的情绪,她只是遗憾自己还是太小,若是再大点能测灵根就好了,有灵根就有宗门收留,再不济家族也会看重。   月氏虽然走裙带关系厉害,但也深知在修仙界,还是实力至上。   干了一天活,吃的东西还被一个庶兄抢走的月冷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回到自己的房间。   然后像很多话本说的那样,月冷被一个能力高强的前辈看上了。 第264章 264 龙傲天16   对于月冷而言,一个戴着狰狞丑陋的面具的男人突然出现在她的房里,不知来意,不知身份,她自然会防备,然后出其不意地攻击。   鉴于月家男人的行事,月冷并不信任这些男人。   她甚至觉得,这男人会不会是家族里的人派过来杀她的。   结果,月冷自然被修理得鼻青脸肿。   再一次被对方掀翻在地后,月冷终于醒悟。   他的修为很高,要是想杀她,轻而易举,哪里会像这样,逗猫似的将她打了一顿。看来这位前辈并没有杀她的意思,她身上的伤都是皮肉伤,一颗回春丹就能解决的那种。   月冷是个特别识时务的,要不然也不能在月家这种地方活到现在。   发现自己打不过,她直接停手,要多乖巧就多乖巧。   果然,因为她的识相,那位前辈也收手,这让月冷想起修仙界的话本,难不成她是天纵之才,大能看中她,特地秘密来收徒?   “前辈,我能拜您为师吗?”月冷狂热地看着戴着丑陋面具的男人,作为星月国的贵族,她对权力和力量有着天然的渴望。   江河想也不想地拒绝,“不行!”   按照命运轨迹,他可不相信这姑娘,就怕她来个欺师灭祖,师徒py太虐也太累。   江河此时就像个工具人,冷漠无情地说:“本座来此,是给你送东西,这些并非本座的,是你死去的父亲让本座在你成年之后,转交予你,你好生修炼,才能抚慰九泉之下的他。”   话落,他一掌朝月冷的脑袋拍过去。   堪称天级的功法被拍进月冷的脑子里,并且喂了她一颗连元婴都能为之肉疼的洗经伐髓丹药,最后还在她的神识下了禁令,以保护她不被人夺舍。   如此重重手段,只要月冷自己不作死,在修仙界出人头地是迟早的事。   临走前,江河给月冷最后一个告诫:“如果他日你想飞升,就不要造太多杀孽,天地有眼。”   在原来的命运轨迹里,月冷是个冷心冷肺的疯批,一言不合就杀人。   龙傲天的后宫在仙界时,被她杀了大半,如此重的杀戮,迟早会被天道清算。   月冷紧紧握住被下了禁咒与伪装,看着丝毫不起眼的储物戒,暗暗发誓,她一定要当个好人,不能让神仙哥哥失望。   是的,月冷觉得这人是神仙哥哥!   虽然他从头到尾都戴着狰狞丑陋的面具,可她觉得,一定是因为他长得太英俊,她直觉对方若是取下面具,他一定是修仙界最好看的男子。   月冷轻声发誓,“只要我努力修炼,一定可以找到你的。”   愿意守着一个死去之人的承诺,给她这么多东西,在月冷眼里,这是只有善人才能做到的事。   这么善良的神仙哥哥,他将来肯定能飞升,她一定会找到他的。   尚且没有离开、躲在阴影里的江河见状,觉得有点失策,还是应该让番天出面的。   更甚者,   他没想到星月国的男人这么恨嫁,   导致番天被一堆未婚男人围起来,一个个毛逐自荐,想嫁给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   “美人,我的嫁妆是一条星月矿。”   “我两条!”   “我再加一亿上品灵石。”   “……”   番天左闪右躲,狼狈之极,又不敢露出身份,说自己其实是男人。   身在九华派的妖修给他传讯,说合欢宗的少宗主一路循着他与师尊的痕迹找过来了,要是被她找到……   番天不禁打了个哆嗦。   如果合欢宗少宗主只想与他春风一度,他也不是不行,为了自由和生命,牺牲一下也是可以的。但她想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表演,那就不行了,他是个害羞保守特讲究男德的好妖。   番天躲得狼狈,在心里暗骂无良的师尊。   看到这么多男人包围自己,他不来解救自己就算了,掉头就跑,一点师徒情谊都不讲究!   直到外头有人嚷嚷着“女皇巡街了”,一群男子跑去看女皇,番天终于被解救出来。   看到江河出现,番天抱怨道:“师尊,您去何处了?徒儿我差点被那些男人拆了,您也不来救我。”   江河呵呵一声,“之前一堆女修包围你时,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当时他一副乐意的模样,高兴得紧。   番天反驳,“师尊,您也说了,是女修。”臭男人能和香喷喷的女修一样吗?   江河懒得和他争辩,说道:“先去找住宿的地方,今晚若找不到住宿的地方,只能靠你牺牲色相了。”   反正那些包围番天的男子肯定很乐意提供食宿。   原本他是打算解决完星月国的事就离开的,不过现在无事一身轻,在星月国多逗留两天,尝尝这里的美食也不错。   番天的脸顿时像包子一样皱在一起,抱怨道:“不是说星月国女尊男卑么?我觉得男人还挺生猛的。”   真正卑弱,不会活得这么肆意的。   前不久,他与师尊去过凡人界,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人才是真的可怜,活得小心翼翼的。   江河一语道破:“毕竟这里是修仙界。”   就算是女尊男卑社会里的男人,只要修为不俗的,照样活得肆意,这是绝对的力量的震慑。   所以,说到底还是看社会背景。   两人连续找了好几家客栈,别说客栈,连民居都被人租了。   江河实在不耐烦:“算了,出城罢,咱们到城外随便找个地方过夜。”至于有妖兽不安全,于他们不是事。   然而不是说想走就能走的。   刚登基的女皇巡街,城门紧闭,他们只能等游街结束才能出城。   “师尊,就两个时辰罢了,不如咱们也去看女皇巡街吧。”番天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提议道。   于是两人找了一家三层楼高的酒楼,交了费用后,便在屋顶坐着等待。   番天吃着店家送的零食,不禁咂舌:“怪不得星月国这么富裕,师尊您看这里的人,多懂做生意啊。”   不止出租屋顶,甚至连门口的大树都能出租,反正不怕出事,都是修士,摔下来也摔不死。   女皇出巡的仪仗终于经过这边,人山人海的街道突然安静下来,无数男子眼神狂热地看向女皇陛下的御驾。   和众多人一样,番天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飞天马。   “这飞天马实在太俊了,一水的白色,可真难得。”   江河的目光也落到会飞的天马上。   长翅膀的飞天马就是修仙界的空中玛莎拉蒂,有一匹就够让人羡慕,更不用说四匹全是纯白色的飞天马。   番天这土包子被星月国的奢豪震得连车里的女皇都顾不上看,他盯着飞天马猛瞧,感叹道:“星月国真有钱,这马都是六级的妖兽。”   八级妖兽、九级魔兽迎来雷劫后即可化为人形,六阶已经是稀少,女皇果然大手笔。   等他看到车里艳丽高贵的女皇时,他再也顾不上飞天马,和无数百姓一样看呆了。   女皇的年纪看起来和凡人二十岁差不多,正是女人最美丽的年纪,而且她的身材还爆好。   番天见状,下意识地也挺了下自己的胸。   他发现自己输了,第一次输给女人,这经历还挺稀奇的。   “如果是女皇的话,其实当面首也不是不行……”番天生平第一次升起这样的想法。   女皇又强又美,孩子的母亲是她的话,他们的孩子肯定特别出色。   江河只是看了一眼,就转过头。   顶着龙傲天的壳子,他在这个世界命犯女祸,深觉女人都是麻烦,位高权重修为高的女人,更是麻烦中的麻烦。   突然,江河蹙眉道:“好了,女皇看完了,咱们也该离开。”   不知为何,他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修仙之人的预感都很准,江河当机立断决定先跑为妙。   说着,他一把提起番天的衣领,逆着人流朝外走,“游街快结束,咱们先到城门口等着……”   另一边,为了让国民能瞻仰女皇的威仪,飞天马的速度极慢。   车里的女皇眼观八方,注意到戴着面具的江河和番天,两人逆着人群而走,特别显眼。   星月国的男人在女皇出巡游街时,是可以摘下面具的,他们希冀能被女皇看上,能进宫当个男妃之类的,这样全家就发达了。   江河没打听清楚,只知男人在这个国家要戴面具,哪知道女皇游街要摘,这不反而引人注目了。   女皇拿出一面镜子,看似照镜子,实则是与镜子那头的人对话。   “少宗主,你一直在找的人在星月国。”她将留影通过镜子传过去,“你确定他是男人?我从未见过如此貌美之人……”   一个妩媚动听的声音从镜子传出:“九华派的弟子已经确认过,他下半身是男人。”   女皇顿了顿,合欢宗口   味也太重了。   “我正好在附近,你开放传送阵,想办法将他留一会。”   那边妩媚的声音嬉笑着,“明年的星月矿我提价一成。”   女皇声音果断:“成交!”   **   江河弄不明白,事情为何会变成这样,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剧情杀?   他跑得还是太慢了,只见女皇一拍座下飞天马,从天而降,落到他们面前,硬生生地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会儿,江河也不管星月国禁止修士在城里打斗,他毅然拎起徒弟,握住灵剑,想将护城的防护罩劈开。   “番天公子且慢,有旧人与你有约。”女皇威严的声音响起,“合欢宗少宗主即将到来……”   番天的脸色煞白,紧紧地搂住师尊的手。   天啊地啊,他就知道像他这样的绝色美人就是薄命,凡人界的历史书都是这么写的。   江河能有什么办法?   他总不能让自己徒弟真的失了贞操吧?他只能与女皇打一架,先闯出去再说。   女皇的修为确实很高,她越是与这面具男打,越是惊讶。   她一个元婴,居然与一个金丹打成平手……不,偶尔还落于下风。如果她不是这里的女皇,国都受她统御,身边还有贴身护卫掠阵,可能还真的会输。   女皇的好胜心一起,她不再留手,剑锋如狂风,将他脸上的面具劈落。   江河的面具落下来时,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大街上所有人都盯着他的脸。   然后,星月国的男人们嫉妒了,女人也跟着惊叹,这让江河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他在识海里问看热闹的系统。   “我现在魅力值多少?”   系统幸灾乐祸地说:“宿主,444呢。”   不过已经足以吸引女皇了,要知道,一国之君的女皇魅力也才90呢。   果不其然,女皇兴奋地站起,指着他朗声对国民说:“此男甚佳,可为朕正君。”   正君?也就是皇后?   我可去你妈的吧!   江河此时非常庆幸,自己重修到了金丹,又从不缺什么天材地宝,宝器法器甚至神器都不缺,打不过逃得过。   番天也很懵逼,师尊的女人缘怎么越来越离谱,现在连女皇都成为他的裤下之臣。   江河从储物袋里拿出一个锥子形的破阵神器,一息之间便将星月国的防护阵破了个大洞,拎起番天就跑。   番天踩在师父掏给他的顶级仙剑上,死死跟在师尊身后逃命,生怕速度慢一些就会被后面的星月国大军捉住。   番天哭丧着脸,“师尊,怎么办啊?”   师尊还说他是红颜祸水呢,明明师尊自己是祸水才对,连一国的女皇都被他勾搭上了。   江河一时之间也甩不开身后的大军。   主要是星月国出手太霸气,侍卫中居然有不少元婴期的老怪物,当然他们也不缺钱,他们追击的法器也是仙剑级别的,于是这距离在无限拉近   中。   江河迅速地将主意打到徒弟身上,“番天,你之前说愿意下药……不,下点能让彼此享受人生美好的香料,跟女皇春风一度,你现在还有这个想法吗?”   当人徒弟嘛,为师尊献身是美谈。   番天赶紧抱住自己,“师尊,您不是说这是迷X吗?要是弟子敢做,就要将弟子逐出师门的!”   江河含蓄地说:“只要你们两厢情愿,就算不上,让我找找储物袋里有没有春天的药……”   番天:“……”   番天顿时觉得,春天到了,提前离开师门的时间到了,欺师灭祖的事儿他也可以干一干的。   最后,番天提议道:“师尊,不如咱们兵分两头跑吧,反正女皇要抓的是你,我安全着呢。”他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孝心的,“师尊您放心,等您人老珠黄时,女皇估计就看不上您,到时徒儿再来接您,给您养老!”   孽徒!此乃欺师灭祖的孽徒!   江河作势要将他打下去,番天赶紧搂住他改口,“师尊!师尊!弟子愿意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他哭唧唧的,不就是为师尊献身给女皇吗?女皇这么漂亮,身材这么好,他也不算吃亏!   这时,江河看了眼身后的追人大军,突然幸灾乐祸。   “番天啊,你瞧,合欢宗的少宗主也追过来了,你说她是追你呢,还是追为师的?”   番天惊骇地回头,便见一个娇艳的美人儿死死地盯着他,仿佛饿了十天的狼般,那眼睛都是绿的。   见他回头,美人儿还亲切地向他招手:“番天,别跑啦!我为你准备了上百个男男女女,你想跟谁春风几度都行,男的女的都可以哦!”   我谁都不想!   番天在心里怒吼着,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复数我都不想!不不不,是男人的话,单数我也不干!   生怕被捉住,番天爆发出吃奶的力气,跟着师尊一路狂奔。   他们一路逃到星月国附近有名的沸腾河。   沸腾河的水如其名,仿佛被烧开般,翻滚着、咆哮着,浩浩荡荡奔腾入海。   江河两人逃到这里,然后直接跃进了河中。   飞天马追了过来,女皇坐在华丽的御驾中,飞天马伫立于空中,动都不敢动。   合欢宗的少宗主站在女皇御驾旁的飞舟之上。   此时两人都是眉头紧皱,盯着处处是漩涡、处处是险滩的沸腾河,她们的神识反复地在水下搜寻着。   水面上,追踪而来的大军各显其能,对着水面又拍又打,还有人含着避水珠跳入河里,在河下搜查,冷不妨就被汹涌的水漩涡当面一个大逼兜,差点被水漩涡吞噬,只能灰头土脸的跃出水面。   沸腾河的水漩涡甚至能吞噬元婴修士,一旦不慎被它吸进去,修士尸骨无存。   没人敢轻易下去冒险。   从水里出来的修士抹了抹脸上的水珠,给自己来了个净身咒,然后朝周围的同伴说:“水里找不到   ,说不定他们用传送符跑了。”   一个元婴修士皱眉说:“女皇说了,找到面具男赏六品丹一瓶,合欢宗的少宗主承诺找到不男不女的人妖,将会赏一件三品宝器。”   闻言,在场的修士顿时一脸心痛之色,灵丹和宝器在他们面前飞了。   沸腾河之下,一条将近三丈长的肥硕巨鱼驮着一名男修,艰难地向海游去。   “师尊,您可真重。”那五颜六色、颜色格外艳丽的巨鱼口吐人言,“师尊,您有考虑减肥吗?”   江河冷笑,摸了摸鱼身上的肥膘,“你有脸说我吗?”   看这条肥鱼,要是做成刺身,上百盘都不够装吧。   番天抖了抖胖胖的鱼身,近半丈长的艳丽鱼尾摆了摆,“师尊,您别因为弟子的原形过于美丽就轻薄弟子啊。”   这就是师尊以前说过的X骚扰吧?   如果这不是他师尊,他肯定要将他甩到水面,让女皇抓去当皇夫。   说起自己的兽形,番天非常自豪。   五颜六色的锦鱼够美了吧?可要是和他们番禹族的兽形相比,还是丑到地心。   看他这华美的鱼鳍,多彩多姿的鱼尾,他绝对是陆地上最美的鱼,海里的鱼都不能跟他比美!   番禹族生来就有人形,算是半人半妖的种族,但他们其实也有兽形,只是鲜少有人知晓。   江河打量徒弟的兽形,真没办法昧良心说他丑,若是缩小点,绝对是天下第一美的观赏鱼。   至于现在的体型就算了吧,这么鲜艳,看着就有毒,一副不好吃的模样。   说起来,大自然的生物都是朴素的好吃,太鲜艳的,像毒蘑菇都不能吃。还有番禹族,他虽然没吃过,不过手下结实到僵硬的皮肉告诉他,这肯定是条不好吃的鱼。   艳丽的胖鱼又抖了抖身体,“师尊,我总觉得您在想什么失礼的事。”   江河矢口否认:“我没有,我只是奇怪你们咋不找鱼类生孩子?你瞧瞧,从我们身边经过的鱼可不少。”   都是鱼,肯定没有生殖隔离。   番天却是愁眉苦脸:“我们倒是想,可问题是修仙界的鱼,就我们得天独厚,能化成人形,其他大部分鱼到死都只能当人修的一盘菜……最让番禹族无法忍受的是,大部分美貌的鱼,像金鱼这种,记忆只有七息……天啊,这么笨,怎么当咱们孩子的娘!孩子要是和他娘一样蠢,那该怎么办!岂不是要给他操一辈子的心,死了都不能冥目?”   江河无言以对,然后道:“不是还有人鱼吗?”人家人鱼也挺美的,配番禹崽还是配得上的。   番天哼了一声,“别提人鱼,人家是出了门的不嫁外族。”   人鱼是一种非常高傲的种族,看别的鱼都是垃圾。   番禹族自认为全族美人,但他们的眼睛都没长头顶上,那人鱼还好意思称自己是“美人鱼”,经过他们番禹崽的同意了吗?!   江河又问:“海兽呢?能化成人形的海兽应该不少吧?”   毕竟西海的海底就有座水族城市,那里可是生活着不少的海族和水族呢,听说很多水族的妹子非常漂亮。   番天摇头,叹气道:“师尊,你别被传言骗了,水族的妹子大多数都是吃了某种变美的花,其实她们化形后的样貌大多非常丑,而且那变美的花一天只能食用一朵,每朵只能维持她们六个时辰的美貌,其他时候都是丑的。”   “还有海兽也丑,美的海兽都没几个。像墨鱼化形的,以黑为美,全身黑麻麻的,还有电鳗化形后,脖子足足有三十寸长,他们觉得脖子越长越美……听说最近电鳗一族选美,冠军的脖子和海蛇的身体能有一拼,怪不得众生都是讲究化成人形后才谈恋爱呢,如果不是同族,谁受得了对方的原形啊?”   听完后,江河表示理解。   毕竟番禹族生来就有人形,所以他们的审美和人修很一致,难怪只想在人修中找伴侣呢,妖族女性只是退而求其次。 第265章 265 龙傲天17   番天还在大吐苦水。   “其实少数美貌的海族也看不上番禹族,毕竟咱们番禹族怀孕的都是公的,生下来的孩子都是番禹族的崽,根本不会生下母族的孩子……”   多年前,曾经有一个番禹崽和八爪鱼化形的妖修看对眼,人家姑娘不介意番禹族有大胸,可却非常介意他只生番禹崽,人家八爪鱼姑娘也想要只八爪鱼原型的宝宝的。   “妖修一般都不太乐意找人修生孩子,因为半人半妖的处境不好,不管是在人修还是妖族里,都备受歧视,血脉也冲突,少有天赋出众的。”   说到这里,番天的声音有些烦闷,“我们番禹族虽然是妖,但在妖族并不受欢迎,不同的妖结合,有一半的机率生下对方的种族。唯有番禹族,只会生下番禹族的崽,其他的妖都觉得很亏。不过我坚决只找人族的女修,我喜欢人族,我相信我一定能找到心爱的姑娘,为她生儿育……生番禹崽、育番禹崽。”   江河忍不住伸出禄山之爪,摸摸身下的肥鱼,非常有解剖研究的冲动。   如果能研究出男人怀孕哺育的秘密,说不定能解决修仙界和仙界的人口问题,将女性从生育中解脱出来。   男人想要后代?可以,自己生啊,多方便啊。   面对师尊的上下其手,番天能怎么办?只能感叹自己的兽型太美,连师尊都把持不住。   他有些自傲地甩了甩鱼尾。   他们番禹崽就是这么漂亮,兽型漂亮,化为人形也漂亮。   **   在沸腾河里泡了将近十天,江河觉得自己浑身都是河鲜味。   他也没想到,星月国的女皇和合欢宗的少宗主会这般执着,派遣大军一路追个没完没了,那些元婴修士都像是疯了一样,为灵丹宝器发疯,仿佛闻到肉味的鲨鱼,他和番天只能从沸腾河之下逃走。   沸腾河的河水有吞噬一切的水漩涡,一般修士还真不敢下来。   也只有像番禹族这种妖类,才敢在河里潜伏,能避开那些吞噬的水漩涡。   番天倒是颇为满足,虽然他驮的不是媳妇,而是师尊一个大男子,有些辛酸,不过河里的鱼虾多,他只要张口,狂吸一通,就能吞下不少,都是新鲜的,格外的美味。   别问身为鱼的他为什么吃鱼,无论是河里还是海里,都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生态。   当然,如果是已经修炼化形的鱼,他还是会闭嘴的。   水族化形比陆地的妖兽更难,说不定化形的水族之中,就有番禹族的伴侣呢。   因为不是所有水族都是长得丑的,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长得美丽的水族妹子,这概率虽然小,但也很符合番禹族的审美。   终于逃离搜捕大军后,江河发现番天快要突破了。   他对此非常满意,“先找个山洞给你闭关吧,果然逆境中更容易突破。”   番天也觉得师尊这话在理,被星月国追杀也不是没好处的,逃着逃着,他的修为就   突破了。   师徒俩离开了沸腾河,进入深山老林中,挖了个山洞闭关突破。   江河也将自己的修为往上提了提,经过这次的事,他发现金丹好像仍是不太够用,还是元婴吧。   也只有他这么敢了,说提升修为就提升。   毕竟他去过的修仙界多,对于修炼的经验挺丰富的,修炼对他而言就像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江河的这个修炼速度,在此方修仙界已经称得上是惊世骇俗,未到百岁的元婴,后无来者不知,起码现在称得上是前无古人了。   番天也同样顺利突破,等他将修为巩固下来,终于出关。   此时他志得意满,觉得自己肯定是有史以来最有出息的番禹崽了。   如此年轻,修为就如此之高,他定会是番禹族中最快飞升的族人,等他将来飞升后,看他如此优秀,说不定会有仙女青睐他。   直到他见到同样出关的江河。   “师父,您突破了吗?现在是金丹后期?”番天目瞪口呆   这才多久啊,他师尊竟然已经是金丹后期,这中期都跳过了,还是人吗? 瞬间,番天所有的志得意满都被打碎。 江河没说自己其实已经是元婴,毕竟他没办法解释为何突破没有雷劫。 系统告诉他,此方世界的天道开始闹别扭,并不想降下天雷劈他,天雷也表示,刚被迫顶着那差点闪瞎眼的功德金光劈他,现在并不想再来一次。   这才多久啊,天雷也想要歇一歇的。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番天,丝毫看不出异样,反而说道:“看来你们番禹族算是得天独厚,修为越高越美。”   没错,就是这样!和他给的功法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番天本来就艳绝修仙界,这次出关后,越来越有艳绝仙界的倾向。   番天闻言,忙掏出一面镜子,然后被镜子中的自己美到了:“哦哦哦,真不愧是我,更美了呢。”   江河接着说:“也更难找媳妇了呢。”只要是个女的,站他身边只怕都会自卑吧。   番天摸摸自己有如白玉般无瑕的脸,哀叹一声,“只怪我过份美丽。”   江河:“……”行了,不用说什么,反正他自恋着呢。   师徒俩双双突破后,便离开了深山老林,终于敢进入修仙城。   不久后,他们坐在一艘豪华灵舟之中,灵舟虽小,五脏俱全,两人在这里吃烤肉喝着小酒,逍遥自在。   灵舟被他们布置了阵法,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的情形。   师徒俩都是好享受的,野外露宿都要住宝屋,让他们以天为被地为席什么的,想都别想!   “师尊,您的阵法造诣真好,有了这阵法,太有安全感了。”番天感叹说,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酒。   在星月国走一趟,导致师徒俩现在成为修仙界的通缉犯。   合欢宗的少宗主并不差灵石,与更有灵石的星月国女皇联手,扬言只要能找到他们俩,   将他们送过去,   便会许以天阶的宝器丹药。   在修仙界的修士眼里,现在师徒俩便代表着高阶灵丹宝器。   “师尊,咱们的名声都快被糟蹋光了。”番天说到这里,只觉得手中的酒不香了,哀叹一声,“宗门怎么就没个动静?”   他觉得,只怕现在全修仙界都将他们当成星月国和合欢宗少宗主的面首。   番天心里十分忧虑,以后他还找得着媳妇吗?   江河很淡定,“这事宗门也不好管。”   主要是,星月国女皇和合欢宗的少宗主并不是想要他们的命,这种桃色轶事,众修士都当热闹看呢,宗门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   “除非她们造成伤害事实。”   番天不解,“什么叫伤害事实?”   被那两女人打断胳膊和腿?有丹药半天就能长出来,算不上伤害吧?难不成是指识海或丹田,这种不好治疗的伤?   江河怜爱地看了眼傻徒弟,“就是你被合欢宗少宗主强X了。”   番天的体质多适合少宗主测试合欢宗的功法啊,这半男半女,阴阳融于一体,就算是江河本人,其实也挺想知道番天是不是阴阳功法都能练,自攻自受,修为就能蹭蹭的往上涨。   番天猛地打了个哆嗦,手上的肉差点掉了。   他转过头看向可靠的师尊,眼泪汪汪的:“师尊,您可一定要保护好我啊。”   江河上下打量他,“我若是你,现在就会通知族人,让他们这段时间别到处乱晃,少宗主找不到你,肯定会找其他番禹族人。”   闻言,番天反倒是放心了。   “不怕,我们族中,最年轻的番禹崽就是我,其他族人都是老而不死谓之贼,修为高着呢,也精着呢。”   合欢宗上下加起来,他们打不过,也绝对逃得过。   江河看他一眼,所以番禹族原来都不蠢,只是他遇到了一个特别蠢的?   番天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而且,长老他们都年老色衰了,只有我最年轻、最美丽,也最危险……唉,都怪我过分美丽!”   江河充耳不闻徒弟的自恋,反正这家伙现在正为自己容貌冠绝修仙界得意得快上天了,看来他给的功法倒是适合他。   “不过,这事也不能放任。”   江河思考片刻,取出一个传音符。   既然正面解决不了,那就侧面吧。   真当“龙傲天”这个气运之子是死的啊,和他比灵石法宝丹药?那是村中首富和世界首富的区别。   “师尊,你要做什么?”番天好奇地看着消失的传音符。   “也没什么,就是给修仙界的剑修们一个挑战他人、超越自我的机会。”江河云淡风轻,一本正经地说,“谁能与星月国女皇或合欢宗少宗主一战,并对她们造成伤害,附上留影当证据,谁就能得到七品灵丹或四品宝器。”   番天吞咽口水,“师尊,你是不是太抬举她们?身价比她们通缉咱们还高呢。”   听到这种奖励,他都想亲自去揍她们一顿了。   他也好想要啊!   江河摸摸下巴,作为一个财大气粗的龙傲天,他压根儿没将这些东西放在心上,但徒弟那垂涎三尺的模样,让他明白,这些他唾手可得的东西,好像还挺吸引人的。   不是他凡尔赛,谁让他现在是龙傲天,好东西不少呢。   于是他说:“是这样么?那我再添个条件吧。”   番天十分好奇,可惜江河没有满足他的好奇心,只道:“等过段时间你就知道了。”   虽然被勾起好奇心,但师尊不说他也没办法,只好继续吃烤肉。   正吃着,番天敏锐地发现什么,赶紧道:“师尊,您看前面那个女人……”   江河对“女人”这个词已经有PTSD,当即脸色变得更冷酷无情。   又要英雄救美了?还有完没完啊,他都改修无情道了。   只见下方的森林里,一个相貌温婉的女修握着把菜刀,正与一条蟒蛇对峙。   这女修不过练气七层的修为,却能和那条蟒蛇斗得势均力敌。   番天看了会儿,认出这女修:“师尊,她不就是那个被调戏的良家妇女吗?哎哟,她的修为涨得好快啊,之前不过才练气四层。”   江河看了一眼,无动于衷。   番天撤去阵法,与正在战斗中的丽娘打招,并问道:“道友,需要帮助吗?”   他的经验非常丰富,等会儿要是丽娘遇险,他肯定能英雄救美。   丽娘抽空看了一眼降落下来的灵舟,看到了上次的绝色美人,以及看都不看她一眼的梦中情郞。   因为这两人的出现,让丽娘受到了鼓舞。   之前对上蟒蛇时,她还有点害怕,现在她目露凶光,挥着菜刀就冲朝大蟒蛇上去。   她当了二十几年的好女儿、好媳妇,最擅长的事是做饭,萝卜切丝,肉切丁,黄瓜要蓑衣,鱼要菊花状……   她熟悉到灵魂的刀工,原来也是能保护她的。   对面是蟒蛇吗?   不,在她眼里,它现在只是一盘菜,可以凉拌蛇段,爆炒蛇肉,蛇羹汤……   番天赶紧给自己来个净身诀,正准备飞下去帮忙,就被江河一巴掌拍到一旁。   “她没喊救命,你救个屁。”   没喊救命就不救?   番天一脸震惊,师尊你居然如此铁石心肠!   丽娘也听到这话,她咬着牙根。   此时她身上到处都是伤,左手的骨头折了,但她就是不想向那两人求救,她现在还记得那天所受的耻辱。   相比起那天的纨绔和这个绝色美人给她带来的羞辱,她更难受的是在楼上喝酒、看她的眼神有如蝼蚁的男人。   她不是蝼蚁!她不是弱者,她并不是等人来救的菟丝花!   终于,蟒蛇倒下去了。   丽娘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也跟着倒下去。   看吧,   她会一天比一天强的,她终于不再是那个被人半夜赶出来,没有地方可去,只能躲在山洞里无用哭泣的弱女子了。   迷迷糊糊间,丽娘感到自己的嘴巴被塞了一粒丹药。   那个曾经不将她放在眼里的男人的声音响起,语气中带着赞赏:“干得不错,成为强者吧,如果哪天你成为靠男人而活的无用女人,死亡将会是你最终归宿。”   丽娘——菟丝子一样的女人,龙傲天后宫最柔弱最无用的女人,无论是修仙界还是仙界,都要依附人而活。   当时月冷一刀过去,她就和地上的草芥一样,死得毫无意义。   卑微又无人在意。   灵舟离开了。   番天最后看了一眼地上昏迷过去的女人,有些不解,“师父,您现在的心情很不错?为什么?”   因为今天不用英雄救美?   可师尊最后还不是喂了那女人丹药,还给她布置了一个防护阵?   那还不如英雄救美呢,起码省了丹药跟防护阵。   江河冷冷看他一眼:“自己想!想不出今晚别吃了!”   徒弟太蠢太笨,他也很绝望啊!   要是当初知道这只番禹崽这么蠢笨的,他就不会收徒了。   离开森林,灵舟继续往前飞了一段路。   番天正在看修仙界的地图,说道:“师尊,前面就是荔枝城,我想吃荔枝了。”   江河也颇感兴趣,“走,去看看。”   和凡人界不同,修仙界到处都是灵气,凡人界的果树来到修仙界后,吸足了灵气长出来的水果,最受女修们的喜爱,其中以荔枝最受欢迎。   这荔枝对火灵根的修士特别友好,“龙傲天”作为传统的打脸男主,他的灵根也十分传统,是五灵根。   不过没关系,有火灵根吃再多都不怕上火。   番天道:“师尊,我是水灵根,更不怕上火。”   因为拜了个吃货师尊,还有一对大厨双胞胎师姐,番天受他们影响,厨艺越发见涨,有望成为番禹族第一个厨修。   对食材越发讲究的番天念叨着:“师尊,荔枝可以做很多甜品,树枝用于烤鸡别有一番风味。”   不行,真是越说越想吃了。   抵达荔枝城外,江河拿出两个在系统商城买的人造皮面具,只要贴脸上,想捏出什么脸都随心所欲,还能隔绝神识的探查。   系统商城出品的东西,自然不是什么三流货色。   江河觉得,在星月国,因为他过度相信修仙界的面具,结果差点被拉去当男皇后,给人管后宫。所以这次他也不吝啬积分,高价钱买了两张系统商城里的面具,再也不用担心被人打掉。   番天是条好奇心巨大的妖鱼,在镜子前连变了好几张脸,都是清一色的大帅哥。   他嘴里怪笑不已,“啊哈哈,有了这个,还需要什么迷药啊?保证能迷死一大片的姑娘,三年抱俩。”   江河敲了他一记,“给我低调点,到荔枝   城还有别的事呢。还有,   这面具只管脸,   你既然将自己捏成帅哥,胸最好缠成板子。”   番天:“……”   江河将自己的脸弄成个路人甲的脸,过目就忘那种。   番天只能不情不愿地捏了张堪称端正的脸,乖巧地在师尊身后。   他是个爱美的,生平从未如此丑过,还有胸被缠得好紧,都快要呼吸不过来了。   番天第一次发现,原来大也不是什么好事。   番天问:“师尊,你干嘛不将脸弄得丑点?”   如果他师尊变成超级丑八怪,还会不会有女人上赶着?师尊的女人缘实在太可怕了,他这个当徒弟的都赶得烦了,星月国事件归根到底,还是师尊那张脸惹的祸,和自己无关,他反而还算是受师尊牵连的。   “你不懂。”江河一脸深沉地说,“这世上还有一种女人,专爱丑男,说丑到深处自然萌。”   还不如见之就忘的路人甲好。   番天又酸了,像吃了一百斤的柠檬。   丑八怪都有妹子喜欢,为何他们番禹族坑蒙拐骗,都弄不到一个老婆?   番天的眼睛转了转,突然就悟了。   难道,荔枝城里也有师尊要解决的情缘?也不知道师尊这次对不住的女人是哪种类型的。   还有,师尊今年还不到百岁啊,对修仙界很多人而言,还是个小婴儿呢,就惹下那么多桃花债,不得不一一偿还。   啧啧啧……   话又说回来,过去师尊一个男人,要对上那么多女人……问题来了,他师尊究竟有几个肾?   难不成有情道其实又叫金枪不倒道?   番天只能叹息,妖修不像人修讲究这个道那个道,不然他学了岂不美滋滋?要知道夜生活和谐了,夫妻才能和谐嘛。   他们番禹族深知这个道理的。   **   荔枝城位于修仙界边缘之地,再过去就是凡人界。   大街上走来走去的多为普通凡人,少数的修士的修为也低得可怜,基本上练气十层就称得上修为高了。   不过,荔枝城倒是称得上物产丰富。   因灵气不足,少有修士愿意来此定居,薄弱的灵气养出来的低阶修士并没有其他地方的高傲,相比起凡人,一生都很难突破的他们也就寿命长点、体质健康点罢了,没必要对凡人摆谱。   是以荔枝城的凡人和修士都相处得格外融洽,也让荔枝城的经济发展得非常好。   酒馆里,番天吃着荔枝宴,喝着荔枝酒,剥着荔枝皮,十分满足。   “荔枝城的灵气太杂,怪不得高阶修士这么少。”他四处张望,一边说,“没想到这荔枝的灵气虽少,味道却分外香甜。若是长在灵气更充足的地方,岂不是味道更佳?”   “客官这就错了。”给他们上菜的店小二闻言就笑道,“只有种在咱们荔枝城的荔枝才这么美味,据说以前也有爱吃荔枝的仙人来咱们荔枝城移植了荔枝树回去种,结果种出来的荔枝,确实不如咱们荔枝城的好吃。”   凡人看不穿修士的修为,也不管是什么真人真尊,一律喊那些修士作仙人。   小二认定这两位客人应该是仙人,他们的长相不是特别俊,但气质很独特,再加上这一看就绘制了阵法的衣服,绝对是仙人无疑。   “这是为何?”番天奇了,按理说灵气越足,灵果越好吃的。   “因为荔枝上火啊。”小二无奈地说,“一啖荔枝三把火,凡人哪敢放肆吃?仙人身体强健,多吃无事……其实荔枝树就算种在咱们城外灵气足的地方,还是容易死,偶尔有幸存的荔枝树长出来的果子不仅不好吃,还有热毒,火灵根的仙人都受不住。” 第266章 266 龙傲天18   店小二殷勤地为两位仙人上菜。   他能认出两人是仙人还有一个原因:两人点的菜,只有仙人才敢这样放肆吃荔枝。   “就单从味道来说,好像还是咱们荔枝城的荔枝好吃点,我听仙人们说跟水土有关。”   江河微微颔首,荔枝又不是灵气足就行,土地阳光都很有关系,能到处种的话,就没有某个位面皇帝为爱吃荔枝的贵妃累死N匹马的事了。   就算在修仙界也一样,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种出好吃的灵荔枝的。   他开口问道:“小二,荔枝城最近有什么新鲜事?”   说着,一块下品灵石抛了过去。   店小二的眼睛一亮,暗地里将灵石摸了又摸,无所不谈:“咱们荔枝城一年一度的荔枝火兽节后天就开始,到时候会有很多人从四面八方赶过来吃荔枝,尝灵火兽……说起来灵火兽虽然炎热之地都有养,但咱们荔枝城的灵火兽可不同,都是喂荔枝长大的,它们肉质里的灵气特别足,肉质鲜美之极,还带有荔枝的清香呢。”   “荔枝和火兽?”番天一脸诧异,“这不是火上加火吗?”   这两种都是上火得不行的事物,而且用荔枝喂养大的灵火兽,那更是燥得不行吧?   店小二就像放开了话匣子,喋喋不休地说起来。   “咱们荔枝城的人认为,这是以毒攻毒……吃了一年不怕寒毒哩,客官如果怕火气之毒,可以到咱们荔枝城的丹药坊买上一粒清火丹,吃多少都没事。”   “还可以买清心阵,也不怕上火,阵坊有卖,虽然有点贵,一个阵能用上好几年呢。”   “对了,城里各大成衣铺子还有清心法衣,据说是用特殊的荔枝壳炼造而成的,布料轻薄飘逸,颜色多姿多彩,特别美丽,大姑娘们可喜欢了。”   江河心里呵呵,不用说了,不管到哪都有精明的商家,这荔枝节跟某些剁手节何其相像。   没经历过这阵仗的番天则大开眼界。   看在那块下品灵石的份上,小二分外健谈。   “对了,咱们荔枝城最近有件新鲜事,荔枝城四大世家之一的文家三少爷文竹找到真爱了,要休了原配赵宛露呢。可怜原配哦,闺女才几个月大呢。”   说到这里,小二摇头叹息,声音却压低不少,毕竟那可是四大家族,他一个普通人可惹不起,就算为原配不平,也不能在明面上说什么。   “当初文三少爷和原配夫人成亲时,咱们就猜到结果不会太好,文三夫人长得再美又如何?她没有灵根啊!偏偏她嫁入的却是城里的修仙世家,生孩子时还伤了身体,据说日后怀孕艰难,也难怪文三少要休了她呢。”   番天的眉头拧起。   他对这种居然能娶到妻子、偏偏娶到了还不珍惜的男人特别气恨,这衬得他这种连妹子都没有的绝世好男人多可怜啊。   这世间的姑娘怎么都不睁大眼睛,找了个渣男呢?   番天当下气愤地问:“他娶妻的时候,就应该知道妻子是凡人了,为何要娶?”   “哎,这不是文三夫人的母亲高芷兰高真人是高阶修士吗,她可是金丹修士啊,文家哪敢说不娶?据说这桩婚事是当年长辈们定下的,高真人见女儿没拒绝,便同意了这门亲事。却不想三个月前,高真人消失在一个秘境里,听说她的命牌碎了,文三少就迫不及待的想休妻另娶真爱了。”   店小二说到这里,满脸可惜之色。   荔枝城的金丹修士就那么几个,少了一个坐镇,都让他觉得荔枝城少一份安全感。   接着,店小二的声音压得更低,神神秘秘地说:“其实文三少这个真爱和原配颇有渊源,据说是原配同父异母的庶妹呢。”   荔枝城里的百姓吃瓜吃得非常激动,这不是姐妹共侍一夫么?   “不是说原配的母亲是高阶修士吗?她丈夫竟然敢出轨?”番天满脸不敢置信,不过这瓜也听得津津有味,他随手端起桌上一盘瓜,给师尊塞了一片。   吃瓜时嘴里不吃点东西,总觉得没味道。   “那高真人一心修炼,不通情爱,她的丈夫赵流之却是个富贵闲人,只喜人间烟火,妻子不能相伴身边,养个外室有何不对?据说这桩婚事,也同样是长辈定下的,哪想到高真人那么争气,结婚后不久就晋阶了金丹。”店小二八卦地说,“如果赵宛露有灵根,自然得到赵家看重,可她没有灵根,偏偏外室生的妹妹有灵根,所以这回文家要休妻,连赵家都站她这边呢。”   番天闻言,为这功利的一家子愤愤不平。   他们番禹族个个都是爱妻爱家的,妻子让他们上房,他们绝对不揭瓦,让喝汤就绝对不吃肉,可偏偏仍是找不到老婆。   这个叫文竹的家伙,不仅有妻还有外室,玛的,怎么这么羡慕呢。   **   文家。   夜幕降临之时,文家处处都是夜明珠,华光溢彩,彰显财富。   此时亮如白昼的文家的偌大厅堂里,十几张椅子围成一圈,坐在上首位置的男人女人神色如出一辙的冷漠,高高在上地俯视着瘫软在地的女人,神色都极为不耐烦。   赵宛露抱着女儿瘫坐在地上,娇艳绝丽的脸仿佛笼上一层灰色,都是凄苦。   她绝望地喊:“我不合离,绝对不合离。”   虽然嘴上说得决绝,但她的神色却仿佛暴风雨中的可怜花儿,一摧就折,她哀求地看向丈夫,然而她的丈夫对她却没有丝毫的怜惜,反而都是不耐烦。   旁边还有一个清丽的少女。   虽然这少女没有赵宛露美貌,却显得更年轻,也更柔弱、楚楚可怜。   她跪了下来,柔柔弱弱地唤道:“姐姐……”少女哽咽说,“姐姐,我与三郞是真心相爱的,你就成全我们吧。”   “姐姐,对不起,可真爱无罪,三郞并不爱你,你放过他吧。”   赵宛露怨恨地看着她。   她成全她,那谁来成全自己?成全她的女儿?   坐在屋顶看热闹的番天见状,不禁默默地看向旁边的师尊。   他觉得他们不应该在屋顶,应该在地里才对。   他现在很想欺师灭祖,在地上挖个大坑,将师尊埋了!   师尊啊,你简直是个禽兽,连别人的老婆都不放过!哦,不止,连生了孩子还在哺育期的女人你都不放过!   番天此时哪里不知道他家师尊的尿性,底下别人的老婆肯定也是他要了结的因果呢。   就像那个丽娘,师尊给了她功法不说,还给修炼物资,却有危险也不救,而是让她学会自立自强。   他本来觉得,师尊做了那么多,丽娘欠师父的因果一定很多,若因果不偿还,将来难证大道。   结果师尊却说,她无需偿还,因为这本是他欠她的。   番天当时听得直哆嗦,用看渣男的眼神看他师尊。   你这得欠了人家多少啊?难不成是欠了一条命?所以才需要又给功法又给物资还给人家树立道心?   想到这一路上,师尊有意无意救的女修,番天不禁严肃脸。   幸好师尊现在改修无情道,不然他都想弑师,渣男人人得而诛之!   江河没理他,看的并不是赵宛露,而是她怀里的孩子。   未来她会将赵家毁灭,然而却半生不能再开怀,现在也不过六个月左右,咬着自己的手指头,睡得无忧无虑。   “姐姐,爱情才是婚姻的基石,没有爱情的婚姻如同坟墓,合离不仅是放过三郞也放过你自己。”   “算我求你了,你这么宽宏大量,这么温柔善良,肯定不会为难我跟三郞的,是不是?”   赵宛月的神色越发楚楚可怜,嘴里的话听着都是哀求,却让番天听得很不对劲。   怎么回事?明明这女的声声都是哀求,将自己放得比原配还低,你看周围的人都感动极了,尤其是那渣男文三郞。   可他就是觉得不对劲?   江河的嘴角扯了扯,发现自己这徒弟不仅蠢,还挺天真的,估计是没见识过白莲花和绿茶,幸好有他这个鉴表一流的师父在,该教一教他怎么辩别白莲花和绿茶了。   “这一招叫道德绑架!表面看这小三声声哀怨恳求,可都是将原配架得高高的。你没看到吗,她哀求得越凄凉,周围的人就越厌恶原配,如果原配答应了她的请求,她就哭几声,哀求几句就得到了原配的一切,从丈夫到地位。如果原配不肯,那也没什么损失,因为她的道德绑架,所有人都站在原配的对立面了。”   番天目瞪口呆,打开了新世界大门。   这这这……这真是太可怕了。   屋子里的赵宛月也在暗恨赵宛露的不识抬举。   她现在无依无靠又没灵根,聪明点的就应该自贬为妾,只要日后她在后院里忍气吞声让自己发泄几下,多个出气筒,自己也不是不能忍三郞多个妾。   整整十八年了,她赵宛月作为一个外室之女,嫡母是个高阶修士,即使父亲真爱是她的亲生母亲,也从不敢提让母亲进府。   她赵宛月有灵根又如何?   对上没灵根的赵宛露还要得阿谀奉承,   小心讨好。   不过现在风水轮流转,   赵宛露的依靠没了,以后搓圆揉扁,还不是她说了算。   这么一想,赵宛月心里就畅快极了。   文三郞却觉得心疼死了,小心肝这么低声下气,赵宛露那个贱女人居然还不同意?   明明他都说了,高真人已经陨落,赵宛露没了后台,直接赶出去就行。   偏偏他的小心肝太善良,说想征求嫡姐的同意,希望她不要怨恨。   “你要是识相点,就自动下堂!”文三郞很不耐烦,看赵宛露的神情仿佛在看垃圾,“从小到大,宛月都活在你的阴影下,被你欺负,你三天两头折辱她,她心地善良,不与你计教,你若还有良知就拿了休书离开……”   赵宛露怔怔地看着赵宛月。   她娘曾说过,这个庶妹心比天高,浑身上下都是贱骨头,要将她赶出赵府。她却不肯,她甚至害怕高高在上的母亲暗中杀了赵宛月,让赵宛月住在自己的院子,只要自己有的东西,都会分赵宛月一份。   灵石,丹药,阵法,法衣……   赵宛月想要什么,她就给什么,所以现在要给的是自己的婚姻?不止婚姻,如果可以,赵宛月连她的命也想要吧。   娘,您是对的,我真是个蠢货,养了一条欲壑难填的毒蛇。   赵宛露神情枯槁,仿佛死人般,只有看向怀里的孩子才有点温度。   她面无表情地说:“和离可以,我要带静儿走。”   堂中众人纷纷反对:“不行!”   赵宛月脸上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姐姐,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这个孩子的,你跟三郞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我是她的姨母也即将是她的母亲……这么多关系,你还担心我照顾不好她么?”   番天都被这话恶心得想吐了,他决定做点什么,不然他一个旁观者都要气炸了。   于是他开始给自己捏脸。   江河默默地给了他一张画像,系统商城公认的迷倒万千位面最美的美人脸。   番天掏出镜子,左看右看,一脸感叹:“想不到世上还有如此貌美之人,在下输了。”   他自己的脸也称得上倾国倾城,不过他担心被人认出来。   而且,谁做坏事时会用自己的脸啊?   番天捏好脸后,握紧拳头干劲满满:“师尊,看来我的脸还有进步的空间。”   “换上女装。”江河提醒他。   番天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件仙气得不行的罗仙裙,为了给师父赶走桃花,他没少穿女装,衣服都备着呢。   江河又道:“你太高了,吃粒缩骨丹。”一粒能矮十公分,正是理想美人的身高。   又掏出一颗灵丹,“再吃粒金嗓子丹。”   番天纳闷地说:“师尊,您怎么老研究这些稀奇古怪的丹药?”   等两粒丹药一起吞下   腹,   不过一会儿,   番天就感受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   他再次掏出镜子,看了自己,不禁捧起脸。   实在是太完美了,他觉得都要爱上自己了。   一切准备就绪,番天决定要来个演技大爆发,今天被恶心太多次,他决定恶心回去。   厅堂里,知道自己没办法带走女儿时,赵宛露脸上露出绝望之色。   赵宛露决定,要当堂一头撞死在厅堂上。   作为一个凡人,她没有办量对抗修士,她的母亲死了,靠山也没了。从今天的事来看,赵宛月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她活着只会拖累女儿。   相反,如果她惨烈地死在赵家,为了面子好看,赵家人绝对会好好地抚养静儿,到时候赵宛月就算恶心,也不得不好好待静儿,毕竟她头上还顶着个逼死嫡姐的罪名,若不好好对待静儿,在赵家人眼里,只会罪加一等。   正当赵宛露想要撞柱时,一道悦耳动听的声音幽幽响起。   “三郞……”   “谁?!”   正堂当中坐着的文家主神色一惊,厉声喝道。   那声音没理他,继续幽幽地说:“三郎,你最终还是选择这个丑八怪么?”   随着这话落,只见一个美得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绝色佳人款款从外面走进来,月色仿佛也追随着她,进了屋子里。   众人一阵恍惚,只觉得春日的花,夏日的风,秋日的月,冬日的雪,在她面前都要自形惭愧。   和她一比,赵宛月就仿佛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灰扑扑的,丑得不能见人。   文二郞和文四郞回过神,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文三只不过是一张脸长得比他们好看点,为何女人缘这么好?竟然还有这么一个绝世美人也是他的相好?   文家主先探查了一下来人的修为,不过是练气七层,顿时安心了。   就算是仇敌找上门来,这修为也干不了什么,这么说来,难道真是三儿的桃花债?   赵宛露已经麻木了,反正都有小三,来个小四也没什么。   倒是赵宛月晴天霹雳,满脸不敢置信。   世人常说,小三者人恒三之,可她觉得自己有美貌有能力还有手段,将文三牢牢抓在手中没问题。   可现在,出现的小四实在太美,美得让她危机感爆棚。   “三郞,你什么时候又去招惹一只狐狸精?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你对得起我么?”赵宛月再也不复在嫡姐面前的优越感,恐慌让她忘记了伪装。   在座的男人心生不悦,即使是修为最高的文家主都心神动摇,这容貌怎么可能是狐狸精,这分明是仙女!   那美人幽怨地看着文三郎,“三郞……”拉长的声音幽怨哀伤,却动听悦耳得有如雪峰之颠传来的仙音,“你不是说休妻不好听,找个女人将罪名全部担下再接我入门么?我等得太久了,忍不住找上来了。”   番天走过来,俯视跪在那里乞求赵宛露让位的赵宛月,仿佛在看一   只蝼蚁。   “你找的女人就是她?哦,挺合适的,她是你妻子的妹妹,勾引姐夫,不知廉耻没有下限,低俗又下贱,确实能担得起所有的罪名。到时再找个理由杀了她,大家也只会叫好,这个替罪羔羊选得不错。”   赵宛月眦目欲裂,眼睛里爬上血丝。   她顾不得作戏,凶猛地跳起身去抓住文三的手,厉声道:“文三郞,你给我说清楚!什么替罪羊?你说过最爱我的,你说过姐姐无趣得像条死鱼,我才是你的真爱!”   如果是其他女人,她不至于如此失态,但出现的这女人实在太美了,让她危机感十足,失了分寸。   文三郞被赵宛月掐得都疼了,终于从番天惊人的美貌中稍稍清醒:“你做什么,你掐疼我了,这女人……”   他正想说不认识,大美人却甩开赵宛月,一把扑到他怀里。   “三郞,对不住,我是不是现出得太早了?哎,只怪我太想你,应该等你杀了这丑八怪再来的……”   他转头看向赵宛月,满脸鄙夷之色,“你这丑八怪,三郞的真爱是我,像你这样没脸没皮的,只能为咱们的爱情当垫脚石,添砖加瓦!”   哼哼,师尊说他不懂什么是白莲花和绿茶,不过番天觉得自己学得非常快,不知他现在够不够绿茶够不够白莲,演技肯定能拿满分!   赵宛月的心都凉了,继而悲愤不已。   她为了文三,背叛了其实待她不错的嫡姐,背负众多骂名,结果只为了别的女人让路?   这一刻,她突然体会到嫡姐刚才的心情,万念俱灰,让她痛不欲生。   赵宛月下意识地朝赵宛露看过去,发现她脸上并没有讽刺和幸灾乐祸,也没有对绝色佳人的愤恨,她一脸沉默地看着眼前的闹剧,灵魂仿佛游离在九霄云外。   为什么嫡姐能这么看得开,为什么她不会恨不会怨?   她恨得心都快裂开了。   文三郞是个好色的,过近的距离,美色的暴击也是加倍的,他昏昏然,努力保持清醒,“姑娘……”   番天卿地跺脚,娇声道:“以前我们看星星看月亮的时候,你都叫人家小甜甜的。”   “小甜甜,你……”   文三郞很想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虽然他很想冒认下来,但理智告诉他,拥有这么美的女人的男修肯定会找上门来。   她这么美丽,能保得住她的男修肯定是高阶修士,文三郞虽然爱美色,但更爱命。   但看在赵宛月眼里,就是情郞变心,爱上小四了。   赵宛月哭得凄凄楚楚,虽说她挑上文三郎,一半原因是想恶心嫡姐,但另一半原因是真的爱上他。   年少英俊,家世一流,风采过人,哪个怀春少女不动心呢。   “三郞啊啊啊……”赵宛月只觉心碎,“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为你付出了一切。”   番天精致的脸庞露出女配嚣张跋扈的笑容:“我知道你爱他啊,毕竟只要是人,都不会低贱到勾引姐夫,你为了爱情还是勾引他,宁可当个人人鄙夷的贱骨头,这充分说明了你宁愿当个畜生贱骨头,也要和自己姐夫……”   “为了爱人甘当畜生,爱情真伟大!”番天含情脉脉地抓住文三郎的手,“这么个下贱骨头跪舔三郎的脚丫子,求三郎爱她,三郎真是我见过世上最有魅力的男人!”   厅里的男人听得眉头皱起。   他们其实都有眼睛,赵宛露对这个庶妹确实不错,高真人曾经想要杀她,她为了救赵宛月,多次违逆生母。   即使这样,赵宛月还是背叛了对她恩重如山的嫡姐,确实低贱得跟畜生差不多。   女人则用古怪的神色看向赵宛月。   不会吧?她真的跪舔三郎的脚丫子了?青楼女子都做不到吧?至少青楼女子还要收钱的,她却是免费的。   真是太恶心了,怪不得三郎不喜欢温柔贤惠的赵宛露呢,实在是没有多少女人比青楼女子还下贱的。 第267章 267 龙傲天19   赵宛月气得浑身发抖。   这个贱女人仗着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就信口雌黄、胡说八道。   她确实对三郎温柔体贴,但该有的小脾气还是有的,她哪有那么下贱?因为有一个当外室的母亲的原因,她深谙男人的心态,男人都是贱骨头,像那种逆来顺受的女人,他们没新鲜感很快就腻味,就像她嫡姐。   她从母亲那里学到一堆对付男人的本事,该懂事时懂事,该温柔时温柔,该发小脾气时发点小脾气。   这叫情趣!   男人就爱这种情趣,不管是太柔顺没脾气,或者是脾气太大的,都不舍他们的心意。   她敢说,没人比自己更懂得男人,她绝对不会这么下贱。   然而不管赵宛月怎么辩解,周围的人都用看贱骨头的眼神看她,没人听她辩解。   就像刚才赵宛露控诉文家狼心狗肺时,没人愿意听一样。   现在,所有人的心不知不觉间向着这新出现的美人小四,于是也没人愿意去听小三的心酸。这当然也有小四太美,而且暴出的内容太劲爆的原因,吃瓜是人类的天性。   赵宛露抱着孩子,早已经机灵地躲到一边。   这种狗咬狗的一幕,真是太精彩了,她这个原配就不掺合了。   她偷偷地摸出一个灵果,塞到半梦半醒的闺女嘴里,灵果入口即化,不用担心会呛到孩子,还能为她补充身体需要的营养,提高孩子的体质,让他们不轻易生病。   赵宛露十分解气地看戏。   果然,这世间是有因果报应的,你看这报应来得特别快,现在想死的应该是赵宛月了吧。   她对丈夫文三郎并没有什么感情,所有的感情都在文三郎要休弃她时消失了,所以对于又出现一个丈夫的情人,她接受良好。   番天还在继续说,那话恶心得,都让在座的男人浑身不对劲。   他一脸好心地对赵宛月说:“小三啊,我听说过一句话,女人为了爱情会让自己低到尘埃。你呢,为了爱情更是低到泥里去了,甘愿当那地上的牛粪,就为了三郎在你这块牛粪上开出鲜花……爱情真是太伟大啦,怪不得自古就有人歌颂呢。”   转头对着文三郎时,他又唉声唉气,“三郞啊,一块牛粪爱上你了,你格调降低了啊!你看你多明智,抛弃这样不知廉耻心、不顾人伦,即使有全世界的男人给她选,还是选择往姐夫身上贴、追求乱|伦刺激的贱骨头……如果你还要她,这不证明你眼光有问题,喜欢贱骨头烂货和破鞋么?”   文三郎:“……”   赵宛月被刺激得气血翻涌,终于一口血喷了出来。   喜欢上她原来是降低格调吗?   番天灵敏地往后一掠,嫌弃地拍拍袖子,冷哼道:“小三,你别碰瓷啊,你吐什么血啊,我不是赞美你的爱情了么?你为了爱情,自甘下贱,这证明你多么伟大,我知道你喜欢三郞喜欢到跪下舔他闭关三年不洗的脚丫子都觉得香,即使他三十年不刷牙都   觉得嘴巴是香的,恨不得一直亲……哎,说起来三郞穿过的亵衣不见了好几条呢,肯定是你偷藏了吧……你是不是拿着他才脱的亵衣闻个没完了?”   番天说话的速度飞快,像机关枪突突突的,赵宛月刚想辩解,就被他打断了。   于是这一气之下,她又一口血喷出来。   终于,血太多塞满喉咙,让她想辩解的话更加说不出来,只能嗬嗬嗬地指着他大叫。   此时,大堂里所有人看赵宛月的目光都不对了。   喜欢舔男人脚丫?亲有嘴臭的嘴巴?还闻他刚脱下来的贴身亵衣?   女人们鄙夷到极点,她们再爱一个男人,也爱不到将自己当变态,所以这就是三郞想要休妻的原因吗?   因为赵宛露是正常女人,而他只爱贱货?   “三郎,你不喜欢我是因为我不够变态吗?”赵宛露的声音如同一颗石头砸进平静的水里,惊起阵阵波澜。   周围的人不由得后退两步,离赵宛月和文三郎远一点。   至于为什么没人怀疑番天的话?   笑话,这么一个大美女,在荔枝城里,这修为也不算低,即使没有修为,她只要随便找个大能都能得到宠爱,哪里有必要冤枉赵宛月一个外室女?   文三郞也被恶心得不行,顺着番天的话,不由得回忆和赵宛月的过往。   好像有一次,他去城外猎杀妖兽回来,已经有三天三夜没洗澡,身上还有妖兽的血,脏得不能再脏。   但赵宛月丝毫不嫌弃,死死地抱住他,还激情地亲他,说什么他没事就好,她不嫌弃他脏?   文三郎想起当时自己挺感动的,现在想想,其实她爱的就是他身上的味?   喜欢他不刷的牙?   天啊,这看着挺干净清洁的女人,怎么这么不讲究?难不成就表面干净,其实她私底下亵衣从不换?   这时,文一郎一脸艰难地问:“三弟,我记得你之前说过,亵裤不见了好几条?难不成……”他迟疑地说,“都被她偷……呃,拿了?”   说偷不太好听,还是说拿吧,毕竟这郎有情、妾有意嘛。   没想到啊,你文三郎眉清目秀的,竟然有这种嗜好,喜欢这样的女人。   大堂里,只见一个丫鬟打扮的小姑娘突然倒抽口冷气。   修士的耳朵何其灵敏,察觉到异样,一个个转头盯着她,目光灼灼。   “你不是赵宛月的丫鬟吗?有什么事,说!”家主威严地开口。   虽然这突然冒出来的女修很可疑,不过他们决定先解决被暴露出变态嗜好的赵宛月再说。   他们文家是荔枝城的四大家族之首,何等尊贵,文三郎虽然修为低、资质一般,但正因为这样,才能担任着为家族传宗接代的重任,毕竟修为高的,谁有那时间生孩子?都拼着命修炼呢。   他们之所以默认文三郎休掉赵宛露,除了她母亲已经陨落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是凡人,和三郞生下有灵根孩子的几率没有赵宛月高。   面对众人的注目,丫鬟有些胆怯。   她红着脸,怯生生地说:“小姐确实拿了文三少爷的亵裤……”   因赵宛月是外室女,又有高真人在前面,所以赵宛月的丫鬟只能是个凡人。凡人在修士面前,宛若蝼蚁一般,顶着修士的威压,她只能说实话。   可小丫鬟毕竟还未出阁,平日文三郎和赵宛月玩得太开,她也是害羞的。   说起来,赵家这对姐妹,其实赵宛露更美,美得端庄大气,一看就是正妻典范。   可男人这种东西,就是贱骨头,不爱端庄的,只爱更浪的。   赵宛月当外室的娘就是靠着浪跟荡,勾住金丹真人的丈夫,能教她什么好东西?当然是教她怎么用清纯动人的外表,和女人鄙视、男人喜欢的浪,勾住男人的心。   是以双方私藏对方的贴身亵衣这种事,对他们而言只是小儿科。   当然再小儿科,这种私秘之事,只要摆在台面说,就变大事了。   起码在座的男女闻言,一个个面露鄙夷之色。   真是太不要脸了,青楼女子都比赵宛月好点,起码青楼女子勾引有妇之夫后,不会留下亵衣当战利品。   被人当作连青楼女子都不如的赵宛月不禁气血上涌,又喷出一口血。   她知道自己完了,这里的人那么多,都是文家的主子,不可能个个都封口,日后谁都当她是个贱骨头,即使她有灵根,也绝不可能堂堂正正地嫁入世家大族。   番天眨了下眼睛,没想到他随口污蔑的事,真的被自己说中了。   眼瞅着原配赵宛露都不想死,他思考着如何收尾。   不过,番天显然低估了赵宛月的心性。   虽然被气得吐血,但她很快就擦去嘴角的血渍,神色变得坚毅起来。   她还有底牌。   赵宛月摸着自己的肚子,对着众人说:“我肚子里已经有三郞的孩子。”   文家众人先是一惊,文三郞则是一喜。   像他这种不爱修炼、灵根又不出众的嫡系弟子,对家族最大的贡献,就是多生有灵根的孩子。   医修过来把脉后,确定她确实怀了孩子,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两个月左右。   这么说来,高真人一出事,她马上就勾引姐夫,该夸她有效率吗?   想到这里,大多数人看赵宛月的目光仍是鄙夷的。   赵宛月却自觉有了底气,说道:“我是三灵根,三郞是四灵根,我肚子里的孩子极有可能也有灵根。”   哦豁,这确实是保命符。   这下子,番天也不好出手,他再丧心病狂,也干不出弄死一个孕妇的事。   事已至此,只能等他师尊出来收拾残局。   番天于是在众人的惊讶之中,唤了一声:“师尊,您快过来,这事徒儿不好处理了。”   文家人又是一惊。   这绝色美人果然是有目的而来的,就是不知道“她”那师尊……   没等大家猜测,突然感觉到一道恐怖的元婴气息出现,众人吓得扑通一声,直接软倒在地。   番天则懵了,他师尊其实是元婴?   这一天,文三郎经历了他生平最大的劫难。   文家的家主直接将文三郎压着跪在地上,对着坐在上首位置的元婴修为的大能者道:“真君,吾儿三郎任凭您处置。”   文家人大多是面无人色。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高真人是死了,可她居然还有一个元婴期的好友,这个元婴好友居然会为赵宛露这个凡女出头。 赵宛月更是目露绝望之色。 如果她知道嫡姐还有一个比生母更可怕的靠山,她根本不会对文三郎出手。她生得好,又有灵根,筹划一下,想嫁入世家并不难。 说穿了,她不过是对嫡姐羡慕嫉妒恨,觉得从她手里抢到的东西最香罢了。 江河没有一话,直接出手将文三郎和赵宛月的修为废掉。 罪魁祸首是他们,就算不是,以他们做的恶心事,留着也是恶心人,废除掉他们的修为,不仅是给他们的教训,也是对文家的震慑。 文家人不敢怒也不敢言,他们文家的老祖也只是金丹初期的修为,一个元婴修士,挥手间就足以将文家灭门。 幸好这个是宅心仁厚的修士。 他只是想给赵宛露出气,并没有赶尽杀色的意思,要知道高阶修士大多心性冷酷,从来不心慈手软,一旦有人得罪他们,灭人满门是正常。 处置完那两人后,江河走到抱着孩子的赵宛露面前。 他的目光淡漠,盯着赵宛露怀里的孩子,说道:“此子与吾有缘,吾欲收她为徒,她年纪尚幼,还需生母照顾,你可愿意照顾她成长?”   赵宛露想也不想地点头,满脸激动之色。   她为了孩子,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能照顾女儿成长,对她而言是最大的幸福。   当江河拿出一艘灵舟时,文家人的眼珠子都凸出来。   这不是普通的灵舟,这是法宝级别的灵舟吧?   这么大手笔的,也确实只有元婴真君了,幸亏他们机灵,没有在他处置文三郎两人时,表露出任何不满与怨恨。   眼看着师尊准备走人,番天赶紧给自己来个剧终。   他走到被废了修为的文三郎面前,往他伤口上撒盐:“三郞,你以后只能当个凡人了,你配不上我,毕竟我这么美貌,一介凡人哪里保得住?还有啊,我的道德要求太高,小三干得出逼死有孩子的原配的事,我可干不出来……”   文三郎闻言,直接一口血吐了出来。   这女人表现得对他深情款款,他原本以为她认错了人,或者是她喜欢自己,故意接近自己的借口。   自己虽然没有与她看星星看月亮,但年轻的女孩子嘛,都害羞的,他明白的。   没想到,这一切只是他的脑补。   番天继续往他伤口上加辣椒油:“还好这里还有个贱骨头愿意一生陪着你,日后你们一家三口阖家幸福啊,这样我就放心了。”   “之前她贱骨头配不上你,现在你们都是凡人,还挺相配的。”   文家人听到这话,顿时很想将她拍死。   可是他们不敢,那位元婴前辈还没走呢,而且这位也是元婴前辈的徒弟,他们哪里敢对她出手。他们都觉得,番天的所做所为,是元婴前辈授意的,特地来教训文三郎和赵宛月。   最后只得眼睁睁看着“她”走人。   看到自己的孩子气得吐血晕倒,文三郎的母亲悲鸣一声,简直后悔死了。   她本以为这次只是休掉一个儿子不喜、她这当婆婆的更不喜的媳妇罢了,哪知道最后却变成这样。   她扑到儿子身上,叫道:“你们救救三郎,丹田被毁还有救的,只要有造化丹……”   然而,屋子里的人都只是冷眼看着她。   一个本来就资质低下、还不认真修炼的四灵根,造化丹何其珍稀,整个文家搭上去都买不到一粒,怎么可能用在一个废物身上。   赵宛月则是惊恐万丈,听到这话,她尖叫着说:“我是三灵根,我修炼速度并不慢,给我造化丹……我以后唯文家是从!”   文三郎的母亲恨极,一脚踹过去,思及她怀了孩子,避开她的肚子,一脚踹到她胸口。   赵宛月不禁又吐了一口血,晕死过去。   这屋子里的人,原本是来给她撑腰,助文三郎休掉原配,好让她上位的。   然而此时,他们都是一脸漠然地看着,没有阻止文三郎母亲的动作。   在他们看来,都是赵宛月的错,如果不是她不知廉耻地勾引姐夫,高真人即使死了,还有一位元婴大能可以交好,即使大能不会给文家任何好处,文家有元婴修士撑腰的消息传出去,文家的发展就能更上一层楼。   偏偏都毁了,他们差点就得罪了那位元婴前辈。   等赵宛月在文家一个最偏僻的破院子醒来,浑身都疼动弹不得,却连一粒最便宜的回春丹都拿不出来。   她的储物袋并不在身边,估计是被文家人拿走了。   赵宛月呆呆地躺在那儿,双眼空洞,半晌两行浊泪流了下来。   她后悔了。   如果她不勾引文三郎,她还是赵家骄傲的一小姐,嫡姐虽然不能修炼,却没少从嫡母那儿拿资源给她修炼,即使她不嫁人,她都可以过得很好。   好好的繁花锦绣之路她不走,偏偏走了一条死路。   好半晌,赵宛月挣扎着爬起身。   “你别乱动!”一个肥硕的女仆端着水进来,一脸凶恶地说,“孩子要是掉了,夫人要扒掉你的皮。”   孩子?   赵宛月摸向自己肚子,眼睛开始出现亮光。   对了,她还有个孩子,她还可以翻盘的,只要她好好地谋划……   肥胖的仆人粗鲁地给她擦脸。   赵宛月先前吐了那么多血,血都干了,黏在她的脸上和脖子上,非常难擦拭干净。   女仆道:“都不知你怎么惹怒夫人,你差点流产了,知不知道?幸好夫人看在孩子的份上,给你吃了粒安胎丸。”   赵宛月嫌弃地看了眼女仆手里洗得发黄的手帕,沙哑地说:“我浑身都疼,你去找夫人要粒回春丹。”   肥胖仆人顿时丢下手帕,粗声粗气地说:“等着!”   半个时辰后,女仆回来了,然手给赵宛月一巴掌。   她愤怒地骂道:“你差点就害死我了!夫人说,像你这样的贱骨头,不配吃回春丹!”   “夫人还说,你的任务就是生孩子,孩子有灵根你能活,没有灵根你就去死!”   当时这话,夫人是咬牙切齿地说的,可以看出夫人有多生气。   她一个无辜的下人,差点就被连累了。   肥胖仆人决定,以后绝对不能让赵宛月活得太舒服,不然自己就亏大了。   能被派过来伺候赵宛月的,自然不是什么心善的,心情不好,那就直接拿赵宛月出气,反正只要不折腾掉她肚子里的孩子就行。   如今丹田被毁,变成一个凡人,甚至因为受伤不能动弹,赵宛月无力阻止女仆的报复,每天都是以泪洗面。   她仿佛看到了未来的自己,如身陷地狱之中。   而这一切,都在她特地勾引姐夫文三郎,欲要抢夺嫡姐的东西开始,一念之差,报应终身。   **   番天出现在灵舟时,赵宛露抱着女儿,不禁多看了他几眼。   刚才番天的表现堪称精彩,将赵宛月和文三郎气得吐血,简直大快人心。   不过,赵宛露心里也知道,如果番天是这位前辈的徒弟,估计“她”说的那些倾慕文三郎的话都是骗人的,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出气。这样一个绝世美人,还是一名修士,想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怎么会看上文三郎这么一个见异思迁的人渣。   是以赵宛露对江河师徒十分感激。   于是她抱着女儿上前,向两位拜谢,同时对番天道:“仙子,刚才真的多谢您了……”   番天笑眯眯地逗着孩子,一边用自己原来的声音说:“小姐姐,你弄错啦,我其实是男人。”   赵宛露怀里的孩子此时已经醒了,这孩子非常乖,被人一逗,就咧嘴笑起来。   番天觉得这孩子很有前途,文家都闹翻天了,她仍是该吃就吃、该睡就睡,丝毫不影响。   男人?!!   赵宛露愣了下,盯着番天那张绝色的脸,满脸怀疑。   男人真长这样?   要是这么绝色的都是男人,她们女人情何以堪啊?   于是,赵宛露露出一个尴尬不失礼貌的笑容,含蓄地表示,你修为高,你说你是男人就是吧。   番天问:“这孩子真可爱,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文静。”赵宛露怜爱地看着怀里吃饱后,睁着又黑又圆的眼珠子四处看的女儿,说道,“不过我想让她姓高,跟她的外祖母姓。”   番天知道来龙去脉,觉得赵宛露挺干脆通透的,这样的人一般不会过得很差。   虽然带走了赵宛露母女俩,不过江河并没有带她们一起到处游历。   他将赵宛露母女俩安置在九华派附近的一个小镇上,这里是九华派的势力范围内,时常有九华派的弟子巡视,邪修和魔修都不敢来此搞事,非常安全。   而且城镇不像农村,就那么丁点大,世人没事干尽传闲话。   赵宛露的内心有些惶惶然,这位元婴前辈对她们母女俩未免太好,给她们买房安置,还给她银子,这大恩大德,她们猴年马月能还清?   “不必多想。”江河平静地说,“其实这些都是你母亲给你置办的嫁妆,还有从文家私库拿里的补偿,你没有灵力,没办法用储物袋,待我回去后弄个不用灵力也能使用的储物袋给你。”   当年高真人嫁女儿时,给了女儿不少嫁妆带去文家。   这次文家要休她,压根儿就没想过要还她嫁妆,江河自然不会客气,直接去文家的库房里将她的嫁妆带走。   至于赵宛露的嫁妆已经被花得差不多?   没关系,用等额的东西来换就行。 第268章 268 龙傲天20   赵宛露的嫁妆并不少,不要小瞧一个金丹修士的收藏。   不过江河并不敢将赵宛露的嫁妆直接放到这屋子里,她的嫁妆里有些东西,对凡人而言是无价之宝。   江河最后看了一眼小文静,直接离开。   在龙傲天的后宫里,基本上都是对他爱得死去活来,最终发现无法独占他,只能不情不愿地与众人分享的女人。   爱情都有独占性和排他性,不可能所有女人都心甘情愿地分享一个男人。男人梦想中的娇妻美妾和和睦睦、姐妹亲如一家,是完全不可能的,只有利益才能让她们心甘情愿地接受,或者直接没脑子。   只有文静是例外。   当然,可能龙傲天太过自大,认为自己魅力无穷,也因为不缺女人,对女人其实并不是那么上心,所以不大看得出来,龙傲天将文静对他时的冷静淡然之视为矜持。   不过在江河看来,文静愿意成为龙傲天的后宫,其实就是冲着他能替她报仇来的。   文静的生母在被渣男小三逼着下堂时,直接一头撞死。   赵宛月后来确实正如赵宛露临死前所想的那般,碍着名声,表面上对文静很好。   只是,后院里的手段实在太多了,能活下来,并不代表能活得好。   曾经年幼的文静不懂事,会哭着找父亲,说继母欺负她,最后反而被生父打了一巴掌。   而赵露月所生的女儿,小文静一岁的妹妹文雅却是又熊又毒,她经常配合生母,将文静欺负得连哭诉都不敢。   后来文静学会了隐忍,也学会了低调,不敢出头,不敢让自己变优秀。   文静最大的梦想就是脱离文家,加入宗门,即便是外门也好。   可惜她的梦想也被毁掉,在她十三岁时,她的生父、继母就准备将她卖给荔枝城一个筑基修士当炉鼎。   当然,卖比较难听,她是去当妾的。   当时的文静面上露出柔顺的笑容,听从长辈们的安排,没有丝毫的反抗,他们让她修炼炉鼎功法就修炼,完全没有反抗。   生父继母皆对此满意不已。   文雅长大后,越发的蠢且毒,只有稍有不顺心,就会去找文静出气。   那时候文静已经被家族定好命运,等她年纪到了,就送到那筑基修士那儿。因为这事,文家人对她的态度终于有些改变,不再忽视她。   文静也抓住这点,每次文雅一来,她就直接哭,说自己的心情不佳,修炼出了茬子。   文家人知道后,自然会教训这对母女,文雅和赵宛月在文家便没有好日子过。   文三郎还指望着“未来女婿”的手松点,给他漏点物资修炼呢。   他的年纪越大就越怕死,因为资质差,且人还懒,就指望着丹药,修为堆上去好延年益寿。   因为文静的反击,文雅和赵宛月终于不敢招惹她,让她难得过了三年轻松的日子。   不过文静并没有认命,一直在找机会。   终于,在她十六岁时,即将要被一个寿元将尽的筑基老头子纳入府里时,遇到经过荔枝城的龙傲天。   在复杂的后院成长的女人心计都深,文静更是其中翘楚。   她只要略施小计,就让龙傲天上勾了。   怜香惜玉的龙傲天得知她的经历后,自然要护着她,并且给她更高深的功法,帮她报仇。   文静在知道生母的死因后,一直想为她报仇,弄死生父和赵宛月。   可她不能亲手杀死生父,因果这玩意她还是懂的。   龙傲天也很满意文静的善良温柔,她居然只让他废掉渣爹和继母的修为,那继妹多过分啊,她也没下手,恩怨分明。   文静则暗中冷笑,有时候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正如她这么多年,一直在文家后院苦苦地煎熬着,每时每刻都是痛苦。   当这夫妻俩没了修为后,在只讲利益的文家,下场可想而知。文家原本对文三郎的要求是多生孩子,然而他和赵宛月可能当年做得太绝,遭了报应,仿佛得了不孕不育症似的,只生了文静一个孩子,这让家族失望不已,是以自然没人为他们出头。   两人变成废人,只能死死抓住文雅不放。   然而文雅被他们养得毒且自私,哪里会顾念什么亲情,后半生,这一家三口有得纠缠呢。   十年后,文静回去探望过一家三口。   然后她也看到了这一家三口的下场。   据说那对夫妻俩为了得到能重新修炼的丹药,逼迫文雅修炼炉鼎功法,并将之当货物般卖了出去。   文雅对他们恨之入骨,视自己为孤儿,没了父母,为了日子过好点,她在那修士的后院与其他的炉鼎争宠,不过三十岁,就凋零在后院。   然而,渣爹和继母重新修炼后,进展有限,只能看着自己像凡人般慢慢老去,终日惶惶不安。在某次闭关时,他们的心魔来袭,文三郎恶念一起,直接拿剑要杀赵宛月,结果被赵宛月反杀。   最后,赵宛月也被赶过来的文家人击杀。   据说两人死前都喃喃着悔不当初,也不知他们悔的是什么。   江河想,这辈子文静的命运已经改变,她会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中长大。   不过,文三郎和赵宛月的命运,还是和原来一样,也不知道他们的女儿文静,还会不会仍是变成既毒且自私的性子。   **   时间倏乎过去。   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姑娘跌跌撞撞地追着一只雪白小狗,她的腿短,跑得并不快,急得直喊:“娘,娘,狗狗!”   正在厨房里忙活的年轻妇人探头,看了眼满院子瞎跑的女儿,扬声说:“小静,别追了,回来吃点心。”   小姑娘闻着空气中的香气,条件反射的吞口水,也不去追小狗,朝厨房跑过去。   一年时间过去,赵宛露在小镇上正式落户,不久后便开了一家点心铺子。   点心铺子很小,不过生意很不错,她能腾出时   间来陪伴女儿,日子过得简单顺遂又恬淡。   晚上,母女两人睡着了。   江河进来,将一粒灵丹塞到小姑娘嘴里,然后悄然离去。   番天叹为观止,“师尊,您也太厉害了吧,连塑灵丹都能炼出来。”   “那不是塑灵丹,是减灵根丹。”江河纠正他。   番天暗自嘀咕,那不就重新塑造灵根的丹药么?   师尊也太厉害了,对修士而言,要重新塑造灵根,是一件何等痛苦煎熬之事,很少有人能熬得住那种非人的痛苦,最后只能放心,一身修为灵根尽废。然而他师尊炼出来的丹药,连两岁的孩子都能吃,并且没有什么副作用,不用经历痛苦煎熬,比外面那些重塑灵根的天材地宝强多了。   那样的天材地宝,还是有市无价,格外稀少呢。   果然龙傲天不愧是修仙界全能之名,就没有他不会的。   番天由衷感慨,怪不得师尊的脸还没自己好看,却能吸引这么多女修飞蛾扑火呢,她们都是“爱才”不爱貌吧。   番天摸摸自己的脸,他是不是也该丰富一下自己的内在,让姑娘们知道他不仅有倾城的美貌,还有倾世的才华呢。   只是丹符器阵……他好像哪样都不擅长啊。   他唯一擅长的大概就是养月光鱼了吧,多洗洗澡就养出来了。可全族都会的事,算得上是他的优点吗?   番天开始变得很不自信起来。   江河一把将又陷入自卑中的番天丢上灵舟。   灵舟在月光下徜徉,他对着月亮喝酒。   番天也跟着喝,他这全能的师尊还会酿酒呢,酿出来的酒醇厚之极,蕴含灵力,怪不得师尊从来没将灵石看眼里,他哪天想不开,只要去卖灵酒,都能卖成修仙界首富。   “师尊,您对高文静可真偏心。”番天喝了一大口酒,开始发酸水。   亏他还以为,师尊原来对不起的是赵宛露呢。   江河懒得理他。   他对高文静确实挺偏心的,特意为她炼制减少灵根的丹药,大概因为她是原主那一堆后宫之中,唯一清醒的女人吧。   她不是爱慕龙傲天,只是为了报仇才会委身于他。   龙傲天也一直庆幸自己当初救下文静,因为这个女人实在太聪明。   他后宫里的女人多了,其实烦心事也多,女人们凑到一起,只有一个男人,总会有些矛盾和冲突,并不是那种姐姐妹妹亲如一家的和睹。   而文静却能左右逢源,将闹腾的后宫安抚下来,让他不知省了不少事。   文静很明白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与其当龙傲天的后宫之一,她宁愿当他的军师,安抚女子大军的军师。   果不其然,她的辛苦,换来了龙傲天给的更多资源。   另外,她几乎不与龙傲天发生床上的关系,让那些后宫女子不至于过份敌视她,只会拿修炼物资拉拢她。   领两份工资,真是美滋滋!   可惜,龙傲天飞升的时候,   即使她用了无数天材地宝与灵丹,   因为资质不佳,她最后也只是个金丹初期的修士。   也因为如此,文静是唯一没跟着龙傲天飞升的。   她拒绝了飞升。   文静非常清醒,知道以自己这样的修为,飞升仙界后,依然只能依附于龙傲天,她不愿意过这种只能依靠他人、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日子。   在文家的那十几年,养成了她的性格,让她明白,依附于人活着有多痛苦。   她不愿意再过这样的日子。   虽然没有去过仙界,但文静知道,仙界的仙人绝对比修仙界的修士厉害,修士刚飞升到仙界,肯定不会马上就能和那些仙人一样厉害。   其中的危险实在太多了,她不想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当时,龙傲天的那群后宫都是嗑药嗑到化神的,连资质最次的如丽娘都能嗑到元婴,虽然丽娘论实力还比不上一些筑基修士,不过压根儿不用担心什么,幸运地跟着龙傲天一起飞升了。   只是,走捷径的结果从来不是什么好事,飞升没多久,仙界的修士摸清他们的实力后,直接将他们一网打击。   当然,这也和龙傲天的套路有关,一生都在树敌打脸和逆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炮灰无数。   龙傲天带那么多女人飞升,惹起无数的嫉妒和不平衡。   在修仙界,龙傲天出身名门大派,还是实力中的顶流,能护得住他的后宫。但飞升到仙界时,他们的实力是仙界最低屋的,实力不足,又不懂得低调行事,还一如既往的高调和狂妄。   本来那些人只想教训他一番的,最后不由得下死手,后宫被卷入,成为新的炮灰。   那时的后宫众女无比怀念文静。   文静的嘴皮子特灵活,她不像龙傲天,从来都牛气哄哄、不懂转弯,狂妄又自大,仗着有好运气,压根儿不懂收敛。   要是文静在,起码对外交流时,不会得罪那么多人,弄得遍地都是敌人。   再者如果有文静在,月冷即使背叛也会再三掂量。   修仙界的孩子在六岁时就能测灵根。   在这个大部分人都是恋爱脑的修仙世界,能活得如此清醒、如此自强,还有原则的女人实在太少见。   也不知这一次,改变了资质灵根的文静还会不会像上辈子那般八面玲珑。   如果她依然没变,有实力又有心计,只要她加入九华派,九华派的未来将会更光明,这可是一个可以当掌门的好苗子呢。   如果她不想当掌门也没关系,当个一心飞升的修炼狂也不错。   九华派的后备战力将会更强大。   **   江河带着徒弟番天,几乎游历了整个修仙界。   他救了很多人,并且还在秘境里救了无数女人后,江河努力回忆龙傲天的命运轨道,龙傲天的后宫里,该救的女人都差不多了吧?   “系统,我现在魅力值还有多少?”   “250。   ”系统恭喜他,从999到250,仅仅需要十来年,它还以为需要个几十年呢。“对了,宿主,天道又想找你帮忙,报酬是功德,很多很多的功德。”   “什么忙?”   “这个位面人口太少……”   江河警觉:“我可不生的!”他好不容易解散龙傲天的后宫,休想让他生。   就算让他生,先将他的老婆送过来,只要老婆愿意生,他才会愿意,不然休想让他生。   系统一脸无语,“不用你生,你想个办法让那些凡人生。”   “这个位面世界的历史不长,妖族大战后,修仙界还算平稳,但修士生孩子实在困难。”   修仙界相对广阔的土地而言,人少得可怜。   江河不解,“凡人不是很能生吗?”   修士的修为越高,限制越多,凡人却没什么限制,爱生多少都可以,只要养得活。   而且现在的凡人界,又不是那种高速发达的世界,讲究丁克或者不生,这里还处于封建社会时期,世人的观念都是传宗接代的多,能生就可着劲儿地生,怕没有后代,对不起祖宗。   “可是死得也多啊。”系统都为天道发愁了,谁让这个世界的天道在它眼里还是个宝宝,宝宝发愁,它跟着也发愁。   “新生没多久的位面,灵气虽然足,修士修炼容易,可其他妖魔鬼怪修炼也容易,只有凡人不容易,还得直面妖魔妖怪这些威胁。天地有阴阳,修仙界发展的同时,魔界也跟着变强,天道明言,魔界正要打凡人的主意,凡人没有灵根不能修炼,却可以入魔,当低阶的魔族,所以凡人作为金字塔的底端……”   “宿主,你懂的。”   江河沉着脸,他当然懂。   让凡人入魔最快的方式是什么?当然是战争与杀戮,仇恨与愤怒,一切负面情绪都将是魔族诞生的火种。   好半晌,他说道:“这事我一个人不好办,得修仙界出手。”   偌大的修仙界,哪个宗门想要发展,不在抢生源?有人才能谈发展和强大,不少修士都是来自凡间,各大宗门哪容得魔族染指他们的生源所在地。   江河朝那边正在吃烤肉的徒弟说:“番天,咱们得回宗门一趟。”   “回宗门?”番天的小心脏抖了抖,“星月国的女皇和合欢宗的少宗主……”   “她们现在自顾不暇,不用担心。”   江河带着徒弟回到九华派。   九华派的掌门看到他,还未开口大骂,就被他带来的消息惊住了。   “魔界想染指凡界?想得美!”   掌门气得一连几个传音符发出去,正魔不两立,凡人界的事不仅是凡人的事,还关系到修仙界。   偌大的修仙界,人口实在太少,凡人界真出了个暴君想搞战争弄死大批凡人这种事,修仙界都会出手管一管。   修士的死对头魔族想搞死大批凡人好引凡人入魔?这事问过修士了吗!   掌门扭头,吩咐道:“照儿,你下   去准备一下,最多三日,九华就会有贵客上门。”   照儿现在已经不再穿那些勒得人喘不过气的紧身红衣,只见她此时一身白衣蓝裙的宗门法衣,衬得她多了几分清丽出尘。   听说龙师兄回来,她特意找机会送茶进来,然而看到龙师兄时,她有些迷茫。   是她的错觉吗,总觉得龙师兄没那么帅气了。   她感受着自己心脏的跳动,以前仿佛跳得快要蹦出来的心,现在仿佛平静了很多。   筑基期的照儿都能从“龙傲天病毒”   中挣脱出来,更别提金丹的段锦。   “师弟你……”   段锦迟疑好一会儿,欲言又止。   难不成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感觉师弟变丑了很多啊——不不不,他本来就长这样的,帅是帅,但也没帅到修仙界独一无二的地步啊。   所以,她以前为何要为他痴为他狂,为他哐哐撞大墙呢?   段锦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当晚做了一个梦,一个非常可怕的梦。   梦的前半部分甜蜜中带着苦涩,可是能与那个人在一起,再苦涩她也觉得是甜蜜的,即使她是那个人心中的百分之一,或者千分之一。   她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样的男人,只要看到他,女人就会变得沉迷,仿佛他的每一根发丝都诉说着魅力。   段锦为了能独占他,排除异己,合纵连横,她将凡人界的皇室的宫斗学了个十足十,就为在那人心中多占点位置。   “师姐,你别再伤害她们好吗?我的心碎成了千万片,每一片都爱上了一个人……我的爱有如这广阔的星空,每一颗繁星都伫立在我心中。”   龙傲天一脸痛苦,他也不懂,为何自己的心会为那么多女人而动。   段锦流着泪,“可我只想当月亮,唯一的月亮。”   那人用痛苦又释然的目光看她,“师姐,你去寻找能将你当唯一的人好么?即使我舍不得师姐,但只要师姐幸福就好……”   段锦恍然,就算男女之情加上朝暮相处的师门情,她也只是之一。   单独的明月之光怎么能对抗几百甚至上千星子的光芒。   想到离开他,她就心碎。   所以她违背自己的本性,让自己变得宽容,变得温柔,开始跟他的其他女人和睦相处。   他满足地抱着她,“现在的师姐多好啊,我最喜欢现在的师姐了。”   她明明是幸福的,但又十分惶恐。   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这个人是她吗?   她明明是红衣天马,手提利剑,荡平天下不平事,嬉笑怒骂由心的段锦啊。   后宫里的那些女人都在羡慕她,她听见她们暗自说:“可恶,她不过是占了同门的便宜……若我早早就与龙大哥相遇的话……”   明明她觉得自己应该洋洋得意的,却怅然若失。   然后,某一天,龙傲天迎来了他的飞升雷劫。   他真是个非常厉害的人,将那么多的女人一起带到了仙界。   她以为到了仙界后,会延续下界的日子。   龙傲天仍会不断的认识新欢,她体贴又带着酸味让她们融入后宫。   然而在下界的天之骄子的龙傲天,初到仙界时,不过是仙界中修为最低微的一个。   他被打落无尽之渊,她们被仙界修士瓜分。   她被迫跟的男人是仙界数一数二的世家纨绔之子,他的家世出众、但实力有限,据说修为低到稍微厉害点的飞升修士都打不赢。   可那又如何呢?他的修为低,刚飞升的她修为更低。   段锦开始懊悔,在修仙界时,她不应该将全副心神都放在争风吃醋上的,她应该多修炼的。   她这一生何等骄傲,也就因为龙傲天才会如此委曲求全。   这个纨绔算什么呢?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怒气和怨愤,她不想再为一个男人低声下气,尤其这个男人还是她最讨厌的类型。   纨绔对她确实新鲜了好一段时间,直到她一直拒绝的态度,终于让他失去了兴致。   纨绔的态度是个信号,她开始成为纨绔众多女人恶意捉弄和戏耍的对象。   可怕的事发生了无数次,被虫子啃噬,被万蛇撕咬,被魔兽分食…… 第269章 269 龙傲天21   仙界的仙丹往往有令人惊讶的效果。   段锦曾经被魔兽啃食了半个身子,魔气入体,痛不欲生,可只需要一粒仙灵,她又慢慢又恢复,直到完好如初,可是参差不齐的伤口里的肉芽蠕动着,长出新肢时,那种痒痛让她想自尽。   “哎,这个玩具真耐玩,你看我用十大天火之一的黄泉之火,别看黄豆大的一点点,它不仅可以焚烧肉身,最重要的是焚烧灵魂……”   女仙们娇笑不已,“灵魂的痛苦据说是肉身的千倍呢,凡是被天火焚烧过,没有人不疯……你说她疯了,我让她认条狗当夫君如何?”   “还啰嗦什么呢,快点烧,先烧她的脸!真是的,每次看到这张脸就不舒服……”   最后,段锦被烧成一具焦炭,那群感到无趣的女人让人将她烧焦的身体抛到了无间之森。   据说这里有一种会喷火的魔兽,最爱食半焦不焦的尸体。   可是她仍是没有死,因为龙傲天当初给她的一件法宝,护住了她的神识,并慢慢修复她的身躯。   段锦失去了所有记忆,像魔兽一样在无间之森徘徊,活得像个野人。   她遗忘了自己最爱的人,偶尔看向水中,被天火焚烧得仿佛枯萎树皮的脸,她的心口里总会燃起一股不甘跟怨恨。   她总觉得曾经的自己是很美的。   但被人毁了容貌的痛,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仿佛她浑身每一处都经受过最恐怖的巨痛。   即使她忘记了所有,这种痛到灵魂深处的痛让她恐惧又怨恨。   “我想不起自己是谁,可我有敌人是肯定的,我想报仇……”   就算没有记忆,她也明白,想报仇的话就必须有实力。   她在无间之森里游荡了近千年,虽然此地凶险,却有无数机缘。   段锦和无间之森里的魔兽抢夺机缘,虽然经历了九死一生,效果却非常喜人。千年之后,她比那些进入无间之森历练的仙人更厉害,修为更高。   随着修为的增长,她终于回忆起往事。   相比起对龙傲天的思念,她最先恢复的是对仙界的仇恨。   离开无间之森的那天,她去买了一个面具,将自己毁掉的容貌遮起来,然后去找当年虐杀她的纨绔和那些女人们。   千年过去,这些女人就和曾经的她一样,只知道争风吃醋,在一个男人圈出来的地方斗来斗去,修为几乎没怎么增长。   她将他们全部吸进鬼幡之中,练成恶鬼,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灵魂在鬼幡中受尽折磨。   每日听着他们的求饶声,嘶吼声,哀嚎声……真是悦耳极了。   “你们说得没错呢。”段锦用被黄泉之火烤得有如沙砾磨石的嗓音,柔声说,“灵魂之痛甚于千倍肉身之痛,我让你们亲身体会了。”   突然,一道娇俏的声音响起。   “龙大哥,你看,那里有个丑八怪。”   段锦浑身一震,猛地转头,就看到不远处,越   发俊美的龙傲天,他身边跟着数位她不认识的仙女。   她们娇艳美貌,她们高高在上,她们嬉笑怒骂,毫不客气地嘲笑路边一个丑陋的女修。   段锦出神地看着众星捧月的龙傲天,此时心如止水。   原来漫长的岁月里,恨比爱的力量更强大。   你看,她只记得报复自己的敌人,却忘记了去寻自己的爱人。   她扭过头,不再看龙傲天。   当不成月亮,她也不想当漫天的星子之一,就让她当这无尽的黑夜吧,即使见不到阳光,可等太阳下山,就是她最安心的时候。   无处不在的黑夜隐藏了她丑陋的面容,也隐藏她起伏跌宕的心绪。   她想,她愿意一生与黑暗为伍。   如此又过去千年,段锦在仙界闯出“无间鬼佬”的赫赫声名。   在那些大佬云集的仙界宴席上,她有了一席之座。   然后,她数次看到被娇媚的少女们环绕着的龙傲天,其中还有从修仙界飞升上来的女修。   她想,龙傲天虽然将他的心被分成千万份,但他承诺的是对的,每一份都真心。   当初那些随他飞升、却被凌|辱过的女修,可他全不在意,有了实力的第一时间,就为她们撑开保护伞。   不管如何,他的人品还是让她不曾后悔。   只是现在,比起当他后宫中的一员,她更喜欢独自一人躲在黑暗的角落里。   摸着自己枯稿不平的脸,段锦心里十分平静。   听说再过千年,万年冰荷就会开花,其花能解天火的炎毒,或许她可以去抢一朵,总不能顶着丑八怪的脸一辈子吧?   **   三更半夜,段锦醒来了。   醒来时,她心里都是怒火。   此刻,别说什么对龙傲天的爱意,她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刮,抽魂炼魄。   她现在还记得梦里的自己看到塑颜冰荷被龙傲天的后宫之一抢走的愤怒。   龙傲天甚至还帮着他的后宫抢她的冰荷,害得她与冰荷失之交臂,不知道要顶着一张鬼佬脸到何时。   如果有人问一个绝色美人,男人与美貌,哪个更重要?   十个里有九个半告诉你,美貌更重要!有了美貌,还愁没有男人么?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你要是没了美貌,谁还理你。   “真人,你怎么啦?”   并蒂莲双胞胎很不解,怎么才一个晚上罢了,真人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什么忧郁多愁都不见。   她现在就像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焰似的,到处喷射怒火。   段锦的神色微敛。   她并未迁怒到并蒂莲双胞胎,上次她差点走火入魔,双胞胎还给了她们最珍贵的莲藕。   “你们乖乖修炼。”段锦从储物戒里掏出自己都舍不得用的万年灵泉,浇在星辰缸里,朝她们笑了笑,“我要去闭关了。”   感受到浓郁的灵气,双胞胎惊喜不已,“谢谢真人。”   有了这灵泉,她们的根很快就会长出来,   还比之前长得更好。   段锦闭关了,当她关闭洞府时,眼里都是野心与怒火。   修仙之人对未来都是有预感的,她觉得梦里所见所闻,说不定是自己未来的命运轨迹。   师弟已经改修无情道,加上师门情份,她也不好对他动手,可仙界的那些女修,给她等着!   将来她飞升仙界,如果她们还是那般狠毒,那般愚蠢,就别怪她更毒,她可是无间鬼佬呢!   **   九华派最近很热。   掌门正在接待各大宗门的贵客,商讨凡人界之事。   作为最先发现魔族阴谋的人,江河也被拉去开会,番天没人拘着,于是便在宗门里乱窜。   番天和九华派的弟子相处得并不是很好,毕竟男嫉女妒的,这人缘能好才怪。   不过,他和那些妖修处得还是不错的,尤其是两个师姐。   师姐们是水生的植物,他是水生妖兽,这是天生的缘份。   段锦闭关前,给星辰缸注了不少万年灵泉,并蒂莲双胞胎十分慷慨的请师弟泡灵泉,星辰缸表面上看上去是缸,其实里面的空间有一个湖大,番天泡得舒服极了。   “你们要养月光鱼吗?”番天十分热情地对两个师姐说,“我们番禹族最擅长养月光鱼了。”   知道月光鱼是顶级食材,双胞胎心动了一下,但想到师父好像不爱吃鱼,她们摇头:“还是算了。”   养鱼的话,鱼会五谷轮回,星辰缸里的水后脏,要时常换水,太麻烦了。   如果不是为了师父,她们其实不想这么委屈自己的。   星辰缸里,一条巨肥的七彩鱼在水里游来游去,像一条锦鲤,美不胜收,偶尔它还会钻到缸底,弄得双胞胎脚底一阵痒痒的。   并蒂莲嘻笑着,荷叶拍打着着那条顽皮的肥鱼。   玩闹了一番后,番天和两个师姐交换信息。   双胞胎听完他们游历的过程后,感叹他们师尊的桃花之茂盛,番天则是吃惊于段锦的清醒,居然真的放下了。   要知道他们离开宗门前,段锦眼里都是泪,差点要发洪水。   这么个深爱他们师尊、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女修,现在居然说出日后修炼与飞升才是她的道路?   等江河中途偷溜回来休息时,番天便将这消息告诉他。   “段师叔好像已经断情绝爱,一心放在修炼上。”   说着,他偷偷地瞄着师尊,觉得自己这师尊好像有点惨。本来还有段仙子一个仅存的硕果,现在一个都不剩,师尊这辈子大概注定要当个孤家寡人。   江河一点都不意外,做了那样的梦,段锦要是还和原来那样,一心扑在情爱上,那已经不叫傻白甜,那叫智障。   龙傲天的魅力值下降,女人会从“龙傲天病毒”中恢复过来,修为越高的,清醒得越快……   他叹道:“魅力值还是太高了。”   “师尊,你在说什么?”番天挠了挠头,他怎么听到魅力什么的?   “我是说我挺羡慕你的,若是我像你这般没魅力就好了。”江河心里感叹,番天千年如一日的不讨女人喜欢,他现在还是太受女人欢迎。   番天直接翻个死鱼眼,决定和师尊绝交半天。   他为何要拜师?还不是想要脱单,给自己找个媳妇,结果现在他不仅没脱单,师尊竟然也跟着成了一个单身狗。   **   修士的行动力确实快,但仍是快不过魔族。   在几大宗门的贵客尚未离开,就传来有凡人之城被魔族灭城的消息。   这简直是在太岁头上动土,江河和番天刚回宗门没几天,又要出去。   同样一起行动的,还有各大宗门的精英弟子。   凡间正是播种时节。   然而,灵舟飞过没有人烟的沙漠和高山,经过同样没有人烟的平原时,江河的眉头微微拧起,直觉不对。   番天道:“要么是所有凡人都死了,要么就是人口不够。”   他从灵舟跳下去,查看周围,发现这里的土地很肥沃,撒把种子就能活,可现在地里长满了草,不见庄稼。   “师尊,您看这里有个废弃的村子。”   村子大概被野兽冲击过,破破烂烂。   江河走过去,查看几间尚且勉强还完好的房子,从那些痕迹中推测一一,“村民是自己离开的,衣服被子还有锅碗都拿走了。”   番天又去了远一些的地方查看,回来道:“师尊,那边有个村子好像也是废弃的。”   两人在空中飞了段时间,沿途看到的废弃的村子就有好几个,大部分都是被野兽冲撞得破烂不堪,已经不能住人,好些房子还看得到发黑的斑斑血迹。   江河的脸色沉下来,“我们去附近的城市的看看。”   最近的城是一个小镇,它的城墙很高,镇里的人很多,大多都是佝偻着腰的穷苦百姓,大街上来往之人脸上都带着愁苦之色。   进城前,江河和番天用面具给自己捏了一张普通又沧桑的脸,混进酒楼打听消息。   番天随意找了个人,问道:“城外的田地怎么都没人打理,不会是现在的人都不想种地吧?”   “怎么会不想种地?”说话的是一个正在喝酒的大汉,他指着店小二说,“他家的地种得好好的,谁想到村子竟然会被山上跑下来的野兽毁了。”   “他爹被狼吃了,半个身子都没了……你看咱们镇上很多庄稼汉子吧,都是附近村子逃难过来的村民。”大汉说着开始咒骂,“这贼老天,也不知啥回事,以前只有下大雪的冬天,野兽找不到食物才跑下山,现在还没到冬天呢,就成群结队的跑下来。”   番天问:“难道朝廷没派人去查原因?”   “怎么不派人?派了啊,但派一个死一个,现在都没人敢上山,听说朝廷已经向仙门求救了,希望仙人怜悯,赶紧将那些野兽赶跑。”   那边正在清扫桌子的店小二听到这话,眼泪差点掉下来。   他还算是好的,托城里的一位亲戚介绍,还能在城里找到工作,同村的其他人只能挤到破庙里过活,现在全靠朝廷援助。   这日子也不知何时是个头。   在城里查看过后,江河和番天便重新回到村子那边,然后直接进了山。   他们在山里转了数天,终于查清楚造成这一切的原因。   深山之中,江河给手里沾满野兽鲜血的灵剑施了一个净尘术。   番天的脸色不太好,凡兽修炼有成就是妖兽,妖兽渡天雷,修成人形就是妖族。对他来说,凡兽和自己本是同根生,这让他对那些罪魁祸首的魔族简直是深恶痛绝。   番天道:“师尊,我已经通知宗门。”   他盯着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阵法,眼里都是怒火。   这山里的野兽被魔气腐蚀得失了理智,它们当然会下山攻击凡人。再看这引魔阵,便知道布置这阵法在这里的人居心叵测。   只怕现在凡人界里,有不少地方都被绘布了这种引魔阵。   江河淡淡地道:“放心,即使魔族与修士开战,胜利的也只能是我们。”   魔族拿凡人界的野兽当跳板,惹怒的可不止是修士,还有那些妖族,妖族再怎么不受天地喜爱,也曾是统治修仙界的大族,底蕴还是有的。   况且,妖族生而有罪,不少妖族都注重修功德,生怕突破时遭天谴。   甚至还有不少妖族将族人送到人族宗门,学习修身和修心。   现在的世道,天命在人族,帮助凡人方是正道,像这种能积累功德的好事,妖族不知道就罢了,要是知道了,绝对不会放过魔族。   **   修仙界史记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七年,道、魔、人大战爆发。   番天和一群妖族对此战非常积极。   妖族有天道给的枷锁,平日修心修得快要疯了,像这种替天行道的机会,就是他们撒野的好时候啊。   冲啊!冲——   “师弟,咱们也去帮助凡人。”   刚回到宗门,番天就听到并蒂莲双胞胎迫不及待地说。   番天问:“你们和师尊说了吗?”   “当然说啦,我们姐妹的莲子莲叶都有驱除魔气、明心净气的作用,对修士有用,对凡人更有用。”双胞胎信心满满地说,“我们炼的丹,丹毒也特别少,连师尊都吃惊呢。”   她们师尊说,可能和她们是植物妖修,还是水性治愈妖体有关。   “你们要去和段仙子说一声吗?”番天看向段锦闭关的地方。   双胞胎点头,“已经说了,我们发了好几个传音符过去呢。”   番天觉得很神奇,段锦现在沉迷修炼,她和那些曾经发誓要爱师尊一辈子的女人一样,仿佛都看开了,努力强大自己。   虽然为爱伤身、为情落泪的女孩子很可爱,可还是专注事业的姑娘更令人赞赏。   番天看   向两个只到他肩膀高的小师姐,觉得还是他们妖修睿智又聪明,从来不会为爱伤身伤心。   刚这般想的番天,很快就被打脸了。   “哎,这不是小肥猪吗?找我有事?”   番天看到拦住自己的妖修,诧异地问。   一身粉白的猪妖少女顿时气得猪耳朵都冒出来,气道:“请叫我珍珠姑娘!”   小肥猪小肥猪的,她长这么胖,吃你家大米了吗?!   “哦,珍珠姑娘,找我有事?”番天从善如流地改口,心里纳闷,叫破原形有啥好生气的?   不过这姑娘长得可真好,粉白圆润,原形一定让人很有食欲吧。   猪妖少女递给他一个储物袋,欲言又止。   番天脸色一顿,不怎么想伸手去拿。   他上下打量猪妖少女,迟疑老半天,勉强开口拒绝:“珍珠啊,你还小呢,我实在下不了手啊。”   他知道自己现在变得更美丽,据说合欢宗的少宗主被人揍成猪头,还是控制不住对他想入非非,有妖修看上他也不是奇事。   就是吧,他并不讨厌丰满的姑娘,摸着有肉总比瘦成排骨的身材好,可这猪妖少女看上去年纪不大,最多就是凡人十三四岁的样子。   这实在是太小了,他要是敢下手,他师尊绝对让他“三年起步,终生无期”。   珍珠朝他翻白眼,冷笑一声,“你想多了,这是转交给龙师兄的。”   虽然龙师兄现在已经是大能前辈,可很多师弟师妹们还是习惯唤他龙师兄,比较亲切。   番天好奇,“这是什么?”   “肉。”珍珠补充,“上等的化形灵猪肉。”   番天吓得向后退了一大步,说话都结巴了,“不会啊,你你……你居然杀同族取肉?”   这小小年纪的,就爱他师尊爱得死去活来,不惜残杀同族?这真是造孽啊!   珍珠恶狠狠瞪他,“你想什么呢,这是我的肉!”   之前珍珠凡心萌动时,少女情怀总是诗,结果被其他的妖修推出去和江·龙傲天·河告白,被他几句话问得少女心全死。   后来珍珠闭关的时候,反复思考龙师兄的话,觉得他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猪本来就是给人吃的,她得天独厚化成人形,可也不能忽略了猪的任务。   然后珍珠觉醒了一个叫“割肉吧割肉吧,今天割明天长,越长越美味——不,越长越强大”的功法。   虽然割肉有点疼,可割完的肉第一天就全部长出来,新生的肉蕴含更强大的灵力,血脉更充足了。   珍珠偷偷将自己的肉送给凡人村落那些快要饿死的贫苦凡人吃,那些凡人很快就恢复健康,她又试验了几次,发现生病的人吃过她的肉后,很快就痊愈,体虚的人吃完后身体就健康了,健康的人吃完后,更是身轻如燕,跑到后山和野兽大战三百回合都没问题。   哦,也有跟婆娘在床上大战三百回合的。   珍珠非常神奇的发现,她给凡人吃的肉越多,自己身体痊愈的速度就越快,割肉的时候就越不疼,新生的肉灵气越充足。   她去九华派的藏书阁里看了很多资料,发现自己现在割肉修炼的方式,有点像禅修的功德修炼法。   那些秃驴——不,那些大师们也喜欢到凡间做好事,积累功德。   “这一切都是龙师兄的功劳!”猪妖少女一脸感动地说,“这些肉都是我精挑细选,绝对肥中有瘦,三分肥七分瘦,无论烧烤还是火锅,味道都绝佳。”   “龙师兄不是在凡间帮助凡人祓除魔气吗?听说凡人祓除魔气后身体特别虚弱,我的肉可以帮助他们强身健体的。”   说到最后,珍珠害羞地捂着脸:“我的肉对修士没多大作用,只是口感比较好罢了,等我的修为提升后,就请龙师兄吃能增加修为的上好的五花肉。”   珍珠边说边遗憾自己曾经脑子转不过弯,明明有猪妖的传承功法,她居然死心眼儿,用体修的锻体法,将自己浑身肉融成血水,又疼又浪费了一身肉。   幸好她有天灵机一闪,反正肉都要融化的,何不先割下来送给人吃呢,不浪费!   然后珍珠发现,她的肉吃的人多了,功德就刷刷地上涨,她为此一口气突破了一阶,简直都惊呆了。   番天也惊呆了,结结巴巴地说:“所以猪妖修炼的终点,就是给人贡献浑身的肉吗?”   珍珠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这功法应该是猪妖一族代代相传的,应该是这样吧。”   番天恍恍惚惚地拿着储物袋回去。   玛的,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割肉功法真是神奇啊。   不过真要吃吗?总觉得跟吃尸体似的——不不不,猪妹活得好好的,不是尸体。   妖修在修炼成人、会口吐人言后,天道会自动将之当成半个人,修士们是干不出吃同类的事,天道看着呢。   人是气运之子,胆敢吃同类,禽兽不如,天雷劈死你丫的!   但猪妹心甘情愿舍出去的肉,却是不带半点因果的,怎么吃都不会有事。   说起来,有些妖族丧心病狂的吃人修,说人修蕴含灵力极为美味,人修不敢吃妖族,但有灵气的灵兽、妖兽吃着没有负担,也说这些肉吃着比凡兽美味无数倍。   番天想到这里,暗暗吞了吞口水。   所以,猪妹的肉一定很好吃吧?! 第270章 270 龙傲天完   回到摇光峰后,番天还是忍不住拿出猪妖少女送给他的肉去烹饪。   烧得旺旺的铁板上,肥瘦相间的肉散发出的香味让人口水直流,等撒上孜然和辣椒,那香味简直像带了钩子,让人五脏六腑都蠢蠢欲动。   番天伸出的筷子抖啊抖,想吃又纠结。   这是从活人——不,从活猪身上取的肉,这吃着总觉得浑身不对劲。   番天最后心下一横,夹起一片放入嘴里,然后他真香了。   呜呜呜,猪肉真是太好吃了,修炼成妖的猪肉更好吃。   猪妹一定要好好地活着,好好地修功德道啊,这肉里感觉都是功德。   番天吃美味的烤肉时,江河便在一旁烤普通的灵兽肉,没有去吃猪妖少女的肉。   不是他不香,而是他还是有原则的。   不过他也知道,猪肉少女修的是功德道,就像西方某位佛祖割肉喂鹰一样,在修仙界是正常的。   所以他没有阻止番天吃,并且交待他,剩下的肉送去凡人界,给需要的凡人。   吃饱喝足,师徒俩躺在躺椅上,旁边小几上还摆了一壶灵茶灵果,看着云起云落,人生真是美好。   这次人妖魔大战,师徒俩累了好几年。   番天在前线和那些魔族打生打死,江河则在后方给人族城镇布置防护阵,还亲自下地种田,帮助凡人研究粮食增长,他甚至还亲自教凡人《母猪的产后护理》,人虽然不累,但心很累。   “师尊啊,我有些为小珍珠担心了。”番天摸着自己的肚子,幽幽地说。   江河道:“她的肉里灵气并不多,还比不上灵茶呢,用不着担心。”   “可她长得这么美味,师尊你是知道的,修仙界这么大,什么样的鸟都有,总有一些好口腹之欲的。你说她要是被修士抓了,专门产肉咋办?”   毕竟凡人都懂整个猪圈养猪,过年做杀猪菜呢。   想想一个持续永久为你提供高质量肉的珍稀食材,是人都舍不得这个诱惑。   江河道:“放心,如果不是她心甘情愿,肉里蕴含了戾气和怨气,修士肯定吃不下嘴。”   至于魔族?更不用担心,有灵气的东西,他们吃了会中毒。   不过江河也承猪妖少女的情,“这部《锻骨法》,你送给小猪妖。”   什么办法都没有小猪妖自己修炼成大佬好,真有人为了一口吃的打她主意,她也能保护好自己。   不知是有意或无意,他仿佛自言自语:“妖族大战,修仙界几乎裂开,上古大妖全部死绝,不得不牺牲肉身和魂魄挽救修仙界……”   “牺牲肉身求功德,也是妖族洗清罪孽的方法之一呢。”   番天神色一凛,他抬眼看起身离开的师尊,此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些年,师尊带他到处游历,到处救人,还总将机会推给他,他本以为他是为了逃避桃花运……   其实会不会,是师尊为了给   他积累功德呢?   **   凡人界。   一名年纪苍苍的老太爷恭敬地来到江河面前。   “龙仙人,您研究的这个稻种真的能亩产千斤吗?”老太爷一脸希冀又不敢相信,“是不是因为灵气的缘故?”   周围的凡人也一脸希冀和害怕,如果是因为灵气的缘故,他们学了也没用啊。   “放心,不是灵气的缘故,凡人也可以种的。”江河耐心地教导这些凡人如何在没有灵气的条件下,种出更多的粮食,“我已将研究过程全写下来,这几十本都是农书,只要是识字的都能看懂。”   用大白话写下来的,肯定是懂的。   一边的番天下意识的摸了摸胳膊,几十本农书都是师尊口述,他动手写,一本近两百万字,他写得手差点废掉。   凡人真是太麻烦了!   在修仙界,可以直接将神识往玉简一灌,只要神识足够强大的,几十万字的玉简瞬息间就能好。   凡人没神识,没办法用玉简,师尊只能逼迫他手写,他真是太委屈了。   江河转头看了眼番天,暗暗摇头。   所以说这些修士真是傻啊,都修仙了,复印机造不出来也就罢了,活字印刷也想不出来。   修士的创造力比凡人差太多了。   回去的路上,番天恭维地说:“师尊,有了更多的粮食,凡人就不会与野兽争抢深山老林,野兽有了生存之地,凡人也能活得更好更长寿,都是师父的功德。”   江河冷哼:“我又不修功德道,要那么多功德何用?”   这个世界现在是新生位面,凡人界的灵气再少,也堪比那些已经有数十万年历史的修仙界。毕竟修士在修炼时,会汲取天地灵气,修仙界的历史越长,天地灵气就会越少。   相反,修仙界的历史越短,天地灵气就越多。   天地灵气多了,修仙界的灵气就会散溢到凡人界中,让凡人界的灵气变得浓郁。   按理说,凡人生活在这种灵气浓郁的世界里,延年益寿、人人活到一百岁不是问题,结果这个世界的凡人平均寿命竟然只有四十出头。   因为大部分都不是老死,而是战争,直面野兽与吃不饱等问题导致。   凡人的所有死法中,就数饿死这种让江河最不能忍,毕竟他经历过末世、经历过饥荒年代,饿死在他眼里,是比战死更让人感到悲哀。   “稻谷里蕴含些许的灵气是不够的,产量也要上来。”江河说道。   没灵根的凡人又不能吃灵气过活,粮食就这么多,一天吃两顿,顿顿吃不饱,想长寿也难。   就算粮食里蕴含灵气,可凡人吸收不了太多,也没什么用。   第二年,凡人界的粮食大丰收,即使魔族还在肆虐,也挡不住凡人载歌载舞的庆祝。   满脸皱纹的老农眼里都是热泪,他们老了没用了,总习惯将粮食让给孩子,只图早死不拖累孩子,有了那么多粮食,他们也可以活得更长久一点,   看着子孙后代繁衍生息。   年纪不大的孩子更是高兴,   他们爹娘说了,   没有灵根也没关系,他们可以以武入道的,但以前他们不敢做这样的梦,谁不知道以武入道得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粮食。   练武的人得吃饱吃好,有了更多的粮食他们可以去学武道了。   那边的系统眼馋地看着宿主的功德刷刷的涨,真不愧是它的宿主,不管到哪个世界都能得到那么多功德。   不修功德道的江·龙傲天·河也让禅修们羡慕嫉妒恨,万家生祠啊,都可以功德成神了。   十几个脑袋光溜溜的和尚拿着江河到处印发的农书,围成圈子,仔细专研。   不少和尚不太习惯,手里拿的不是经书而是农书,但他们都看得很认真。   江河为了给天下万民印农书,特意弄出活字印刷,又在凡人界的读书人中刷了一波功德。   明显是领头的和尚双手合十,对同门道:“修佛不杀生,这猪和鸡的阉割术也就算了,这粮食增产还是可以研究一番的。”   他们修功德的并不容易,想修功德就得救死扶伤,太平年间哪来那么多功德,救死扶伤的人数有限,他们功德也少,总不能为了自己能成佛,就让人间战火千里燃烧,万里荒芜无人烟吧?   那不是修佛是修魔!   江河的做法让禅修们有了灵感,缔造太平天下的功德,虽然没有平定乱世多,但来源很稳定。   对于那些过来请教的佛修,江河来者不拒,毫无藏私地将农业知识教与他们。   凡人的寿命太短暂,而修士活得长,又有灵气,能研究的东西的更多。   “修功德还有个办法。”江河看了看天空,“去种树,种天材地宝,天材地宝会产生灵气,这世界灵气越多,飞升的人才能变多,你们的功德才越大。”   这是吓疯自家系统的剑修任务者给他的灵感。   这个位面现在的灵气十分足,但灵气再足,等到数十万年后,出现越来越多的修士,吞噬天地灵气,灵气的浓度也会下降,如果天材地宝只消耗没补充,迟早灵气浓度也会下降。   得到他指明的方向,禅修郑重地对江河行了个大礼。   千年后,不少禅修变成了农修,飞升者极多,不少佛门圣地成了农校,这是江河也没想到的。   禅修与江河当初的对话被记录下来。   十万年后,天地灵气开始减少,高阶修士也跟着减少,魔族再次入侵修仙界,死伤大半修士后,禅修将当年老祖与江河的对话拿出来。   修士们痛定思痛,近十万年的采摘,有时甚至将天材地宝掘根灭种,怪不得灵气会减少,灵气减少对修士的修炼影响实在太大了。   于是修仙界第一部 《珍稀动植物保护法》出炉。   不少受到灵气影响飞升困难的大能出山,为此法背书。   如此几千年后,修仙界的灵气缓慢地上升,充分说明江河的话是对的,他的目光之远大,远超修仙界所有人。   那时候,修仙界留下的关于江·龙傲天·河的传说已不再是他当初多受女人欢迎,而是他作为凡人界农神与修仙界救世主的贡献有多大。   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   现在的江河正和番天打量猪妖少女,都有些犯难。   要是没看到也就罢了,看到活妖出现在这里,香喷喷的,今晚还吃不吃烤五花呢?   “你的修为这么低,你师尊居然放心让你来前线?”番天表示不理解。   猪妖少女珍珠拍着自己的胸脯说:“我又进阶啦!师尊怕我的心境不稳,让我出来历练。”   现在修仙界默认最好的历练场所是凡人界,谁叫魔族进攻的是凡人界呢。   “我炼丹术不错,我想给凡人炼些祛魔丹。”珍珠得意洋洋地说,“我已经试过了,将我的肉加入丹药里面,不止能祛除魔气,还能补充元气。”   江河正在泡灵茶,闻言递了一杯给胖珍珠。   珍珠一脸受宠若惊,艾玛,如果那些女修看到龙师兄给她端茶倒水,肯定会嫉妒得想打她。   “关于你的这个秘密,不要传出去。”江河对珍珠道,“不要小看人心,如果你不想像凡人界的猪被圈养起来的话。”   珍珠傻乎乎的喝着茶,一个劲的傻笑。   江河皱眉,“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这猪妖怎么看着挺蠢的?   “懂懂懂。”珍珠忙点头,“龙师兄您放心,我还是挺安全的。”   “我情绪若是不佳时,肉是酸的,灵气全无,如果是愤怒的时候,割下来的肉更可怕,有微量毒素……”她傻笑着抓抓自己的头,没想到龙师兄人这么好,居然这么担心她的安危。   江河低头喝着茶,若有所思。   好像很多位面——尤其是美食位面,都有这样的说法,牲畜临死的时候会释放毒素,有些厨修杀牲畜的时候,会注意让它们安乐死,说这样肉质才好。   番天插嘴道:“师尊,我觉得还是不妥,如果有人将珍珠关起来,喂一些让人情绪高昂的药,或者给你弄个幻境……”   他来凡人界久了,只觉得人间万象,人性之恶超乎人的想像。   珍珠同样无法想像,“让人开心的药和幻境?就为了我身上的肉?”不至于为了一口吃的,做到这个地步吧。   江河想了想,又给珍珠传了一套功法,这功法还是他从异能美食位面得来的,专门给家畜施展幻术,让它们在幻觉中变得更美味。   他当然没有丧心病狂地将之用在小猪妖身上,他的目的是让小猪妖学会对敌人施展,打不过也好逃跑。   珍珠姑娘无比感动,无以回报,决定一生都为龙师兄提供免费猪肉。   江河:“……”   江河拒绝了,并给了她很多在妖修看来无比珍贵的丹药跟药材,让她将自己的肉用在更需要的凡人身上,不必给他。   他想吃肉,可以吃其他那些寻常的肉食就好。   “不用不用……”珍珠慌忙摆着手,单是这功法她欠龙师兄的都还不清了。   江河挑剔地打量着她:“你知道凡人界土豪吃的猪么?那可不是普通的猪,都是吃苹果、喝啤酒、听音乐,享受按摩养大的……你想让你自己的肉更高级、灵气蕴含更甚,能解的毒更多,帮助更多的人吗?那就努力。”   珍珠拍拍自己的猪脑袋,恍然大悟。   怪不得龙师兄会给她那么多洗髓丹回春丹净化丹清心丹……之类的呢。   珍珠离开后,番天忍不住翻白眼,“真是头猪,不懂思考,师尊你要帮助凡人,多得是方式,用得着她提供肉么?”   明明是师尊觉得她是可造之才,特意给她的机缘,让她的功德道更加稳定。   不过啤酒是什么酒?师尊新酿的灵酒?   江河道:“难得不是恋爱脑,人也单纯。”   单纯的人好啊,给她一条道路,她会一路走到尽头,绝对不会三心二意。   猪妖少女珍珠姑娘未来一生顺遂,成为第一头飞升的猪,被后人美誉为“飞天猪”。   无数妖修羡慕嫉妒恨,修炼一辈子,他们居然连头猪都比不上。   这辈子,珍珠都极为感激龙师兄,她的道与功德有关,修为越高,她依稀能模糊地看到万物众生的善恶。   对于善人,她会将自己的肉做成的丹药半送半卖,对于恶人,她打不过就躲开,打得过就光明正大地打。   凡人界留下很多关于一头猪行侠仗义的传说,凡人都称呼她为“飞天猪猪侠”。   飞天猪猪侠还是个有名的炼丹师。   妖修几乎都没有炼丹师,她在妖修中也是出了名的,虽然她只会炼些回春丹之类的基础灵丹。   此外,她的丹药味道也怪,有点像猪肉丸子,特别好吃。   **   文静今年刚满六岁,是个爱吃爱笑的小姑娘,还是个白白胖胖的可爱糯米团子一样的姑娘。   她有一个美貌娘,美貌娘虽然只是凡人,但她长得实在太美了,有很多男人追求她。   文静正在考虑谁适合当她后爹。   当然小小年纪的她也会有疑问,亲爹是什么样的人。   然后她娘就咬牙切齿和她说,亲爹不是人。   “那是妖吗?”小文静很好奇,她身边的妖修不少,比如说长着妖娆、身材偏偏是男人的鱼,还有总给她们送美味猪肉的胖姑娘珍珠。   她能长出双下巴水桶腰,珍珠姑娘的肉功不可没。   “不是。”因为是单亲妈妈带孩子,性子越来越泼辣的赵宛露翻了个白眼,“你爹不是人,也不是妖,更不是人妖,他是人渣!”   文静知道人渣是说一个人很坏。   他们镇里就有一个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将女儿卖了的男人,大家都说他是人渣。   得知自己亲爹居然是坏人,这让文静伤心了两天。   不过第三天时,她就不伤心了,因为番天叔叔带来好吃的荔枝。   可能娘亲出身荔枝城的缘故,文静和她娘亲都特别喜欢荔枝。   “番天叔叔,你的胸……”   吃完荔枝后,文静终于觉得哪里不对劲,番天叔叔高耸的胸跑哪去了?   “叔叔,怎么办?”文静真心实意地为番天忧虑,“以后你的宝宝没有奶喝了。”   赵宛露也很吃惊,她当初花了不少时间,终于接受番天原来是个男人的事实。没办法,每次番天那比女人还要傲人的胸,都让她这个真女人自卑不已。   番天反而不在意,“我师尊炼制了一种丹药,说里面蕴含雄性激素雌性激素啥的。”他抓了抓头头,“我吃的是雄性激素丹才变成这样,如果吃雌性激素丹会变回原样,等我怀孕,丹药的效果就会消失,孩子不怕没奶喝。”   小文静听得懵懵懂懂。   赵宛露的脸都要裂开了。   番天凑近文静,得意洋洋地向她炫耀自己下巴那微乎其微的一点小胡渣,“小文静,你看,叔叔长胡子啦。”   他回去和族人说的时候,非常得意,他是番禹历史上第一个长胡子的番禹崽。   现在族人都迫切的要求他去购买丹药,长老甚至高兴得流泪,连连称赞他是史上最有出息的番禹崽鱼,有了这雄性丹药,番禹崽肯定能大规模的脱单。   “呜呜呜……”大长老哭得特别大声,“我们终于不用担心灭族,咱们族里都好几百年没有新生儿了。”   毕竟,就算有迷……能让男女享受人生美好的香料,也不可能一发入魂对不对?修为越高,越难生育孩子,一对夫妻成亲千年都不孕不育是正常的,那种事天天做都不一定能怀上孩子,更何况只能偶尔来一回的番禹崽呢。   大长老的算盘打得特别精,以番禹逆天的美貌,勾搭上好姑娘没问题,等水到渠成,姑娘肯定不介意——或者说很乐意男人生孩子。   合欢宗的少宗主则是晴天霹雳,她这些年来一直在找第二个番禹崽。   对于番天,她是真的不敢再惹了,毕竟番天有一个气运逆天又出手阔绰的师尊,把她和星月国女皇都整惨了。   那几年,天天有人来挑战,最多的还是以战斗力见长的剑修。   剑修的穷是出了名的,有赚丹药法宝的机会,他们哪里会放过。   星月国女皇的袖子、领子经常被剑修削了当战利品,甚至还有铁石心肠的剑修,将女皇的头发当战利品。   堂堂一国女皇被削成个光头啊,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女皇终究对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的江·龙傲天·河死心了,如果哪个男人雇人天天打你,还将你削成光头,你还对他有真爱……   不用说了,这肯定是个抖M。   少宗主对番天的感情还比不上女皇对龙傲天呢,她很快就放弃了。   没办法,剑修打人实在太疼,她都放下身段勾引他们,该死的剑修居然抱着本命剑,一脸痴迷,“剑才是我老婆。”   呵呵,愿全天下的剑修跟他们的   剑结婚,   锁死一辈子!   这世上既然有第一个番禹崽,   那肯定有第二个,少宗主她决定不在一棵树上吊死。   然而当她得知番禹族服药后,不再是不男不女的人妖时,少宗主简直是绝望。   她后宫收藏品不缺男不缺女就缺珍稀品种。   番禹就和男妖没啥两样,还有什么值得收藏的?   她后宫里的男妖可不少,像九尾狐之类的,以及更稀奇的都有。   再见了,为了一个人妖跟剑修打生打死的那些年。   比一国女皇还有钱的江·龙傲天·河在女皇放话放弃他之后,也取消悬赏令。   此时,女皇的头发已被剃光了六次。   经此一事,女皇用最快的速度娶皇夫,生完孩子、完成人生任务后,她就一心修炼。正好,这时龙傲天的魅力值也降低到100以下,女皇终于对龙傲天没有一点爱慕之心。   她现在只想拼命修炼,等她赢过江·龙傲天·河那天,她也要将江河剃成光头,剃个六十次!剃得他头上寸草不生!   多年后,星月国女皇终于飞升了。   可惜她在仙界没有找到江·龙傲天·河,据说他已经飞升神界。   实力不足以飞升神界的女皇只能叹气,她在仙界找了个地盘,建立她的国家,又娶了一堆皇夫,生生造就出一个女儿国。   **   江河百岁生日过后,开始巡视人间和修仙界。   不过几十年,凡人界的人口已经翻了十倍,虽然对广阔的修仙界而言,人口还是太少,但天道已经很满意。   系统忍不住问他:“宿主,你不担心人口太多,将这个位面挤破吗?”   江河挺无语的:“你看哪个社会发展后,人类还愿意生孩子的?再过几十年,只怕这个位面的凡人界就要进入老年人社会了。”   衣食无忧后,人会本能的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生育率自然而然的会下降。   “行了,没什么事可以飞升了。”江河觉得自己留在这里的意义并不大。   系统有些好奇:“宿主,我本以为你要提交任务。”   江河的声音有些沧桑:“等去了仙界后,先杀一波吧。那些女人,一个个貌美如花,刚飞升到仙界,实力不济,肯定会被抓去当炉鼎。”   毕竟仙界男多女少,实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他们可不会搞什么明媒正娶,正经追求,多半是暴力或半暴力,将女仙虏走塞后宫当小妾。   龙傲天在修仙界的后宫到了仙界后,大多没什么好结果,何尝不是仙界的风气不好,男修习惯将女人视为可剥削资源的原因。   江河飞升仙界后,果然对仙界举起了屠刀。   那些杀人无数、罪大恶极的男仙,尤其是将女修当炉鼎弄死的,他一剑一个,丝毫不手软,在仙界留下的血色恶名。   大部分女仙对他是感激涕零的,因为江河这一杀,仙界的风气反而变好,她们不需要依附男仙也能生存下去。甚至还不   用担心出个门历练,就被男仙掳走成为他们的小妾。   她们唯一担心的是,江河修炼的速度太快,会飞升到神界。   上界不好管下界的事,到时候仙界的风气可会再次变糟糕,毕竟很多男仙都不满江河的行为,觉得他多管闲事,明明是个男仙,偏偏去护着女仙。   要是他将女仙都收入后宫,还能说是为女人杀戮。   可他不是啊!   他居然只是单单杀男仙,给女仙撑腰,他到底是站在男人这边还是女人这边?   百年后,一个艳绝仙界的绝色美人飞升了。   女仙们还在自惭形愧之际,就被告知这是个男妖。   飞升仙界的番天还来不及高兴,就被师尊抓去干活。   他这个在修仙界冷酷无情地斩断自己所有桃花的师尊,来到仙界后,居然成为“妇女之友”,他在仙界啥都没干,全给那些女仙撑腰去了。   “那么多仙女崇拜师尊,居然就没人向您告白,师尊您活得好失败。”番天小声地嘀咕。   江河斩钉截铁地说:“不,这是为师的成功之处。”   番天却很抓狂,他不是处理政事的料啊!   师尊在仙界搞男女平等,反对师尊的都被他平等的削了头,可是作为徒弟的他实力不足,他太难了。   “实力不足确实是问题。”江河赞同,然后塞给徒弟一堆天材地宝和仙丹,“你去修炼,等修为高了,他们就都服你了。”   要是不服,就以武服人。   番天欲哭无泪。   他飞升仙界是为了找媳妇的,不是来干活的,他为何要在下界累死累活修炼呢,早知道他就延迟几百年再飞升。   番天在仙界累死累活,直到九华派的掌门高文静飞升,这才得以解脱。   再过百年,修仙界大量女修飞升后,他终于彻底地解放了。   这些他师尊曾经的后宫们轰轰烈烈地投入仙界的“男女平等”大业,确立了一夫一妻政策,仙界迎来人口增长。   番天终于找到伴侣,只是他刚怀上孩子,师尊就冷酷无情地飞升神界。   番天:“……”   他能如何,只能挺着大肚子送别他师尊。   而高文静和猪妖珍珠则发誓,她们要跟随师尊,努力地修炼,也要飞升神界去找她们师尊。   是的,在两人心里,江河是她们的师尊。   番天伤心师尊离开之余,又暗暗松口气,他现在老婆孩子热炕头,不想再跟着师尊去神界拼事业。   **   猪妖珍珠这辈子最崇拜最感激的人是龙师兄。   她虽然有师尊,但龙师兄为她做的太多,相当于第二个师尊,连她师尊都感慨自己不如龙师兄为她做得多。   珍珠发誓,她要一辈子跟随龙师兄。   但理想和事实相差太远,当她飞升的时候,龙师兄已经飞升两百多年,她好不容易飞升到仙界,仙界的人一脸崇敬地告诉她,龙师兄已经飞升到神界。   后来她千辛万苦飞升到神界,神界却没有龙傲天,只有一个名字叫高文静,但其实人一点都不文静,特别爱大杀四方,将一众男神踩在脚底下的女神。   珍珠对高文静非常恭敬。   高文静可是九华派最厉害、最有出息的掌门。   在她之前,世人只知道九华的龙傲天,在她之后,九华派成为修仙界第一宗门,天下无人不识高文静。   后来,再也没人说她幸运成为龙师兄的徒弟,大家都说龙师兄幸运地收了她为徒弟。   高文静对珍珠很好,难得有九华派的同门飞升到神界,这还是头猪妖呢,那就更难得了。   “你说师尊去哪了?”高文静一脸崇拜地指着苍穹,“神界之外还有三千世界,师尊觉得世界太小,他要到处溜达……”   说到这里,高文静有些失落,“也不知我此生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师尊。”   珍珠也挺伤感的。   直到几十万年后,只能靠睡觉打发无聊时光的她收到高文静的信息。   “这个世界太无聊了,我要去找师尊了。”   珍珠:?????!!!!!! 第271章 271 星际O王1   系统007正在系统论坛里吹嘘它的宿主。   这次它的宿主所获得的功德,多到令所有系统闪瞎眼,恨不得和007换一个宿主。   “我家宿主不仅让新生的修仙界平稳发展,步入正轨,还纠正修仙界之上的仙界的不良风气,将之扭转成三观正常的世界,变相地延续了仙界的生命发展,无意中消弭了一次仙界的仙魔大战。”   “一次任务,两份功德,真是美滋滋。”   刚出院的剑修任务者的系统闻言,羡慕不已:“你家宿主在仙界也没少杀人啊,为什么他的功德还是这么多呢?”   它家宿主杀了半个修仙界,功德却是少得可怜。   明明做法一样,结果为什么会天差地别?   007想了半天,说道:“大概是因为,我家宿主都是借刀杀人为主吧?”   它这宿主懒啊,明明早就飞升到仙界,偏偏他硬是要等龙傲天曾经的后宫女子飞升仙界后,就在她们身后煽风点火。   那些曾经视江·龙傲天·河为对象标准的女修哪受得了,仙界这些不如江·龙傲天·河的仙界男性霸王硬上弓的追求法,他们居然还想将女人关在自己的后院里当小妾?   屋子都给你掀翻,天都给你捅破!   是以等龙傲天曾经的后宫纷纷立起来后,它那宿主就不用再杀人了。   那些女修已经彻底觉醒,会自己去杀那些搞性别压迫的男仙,它的宿主只是在女修中点燃革命的火种,需要他动手不多,自然不会被扣功德。   剑修任务者的系统想到自己那个粗暴得一刀切的宿主,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   万千世界那么多好东西,它的宿主怎么就不学学人家搞政治呢?   “我家宿主功德高还有其他原因。”007得意洋洋地说,“他特别喜欢养崽子,不管去哪个世界都爱养。在这个世界,他养出了一个神女,然后神女有一天突然参悟了世界规则和本源力量,她踏破虚空的时候,被主神空间查觉到,然后被拉来做任务了。”   谁想到高文静会这么有出息呢?   主神空间对任务者的资格审核越来越严格,现在能进入主神空间做任务的任务者,无一不是精英中的精英。   这孩子可真争气啊。   连系统都觉得与有荣焉,没想到它家的宿主还养出这么有出息的孩子。   剑修任务者的系统听后,再次深深叹了口气。   它的宿主也不是没养过孩子,但他养孩子的方式特别简单粗暴,孩子不听话那是打少了,多打几顿就乖巧懂事。   怪不得他养不出有出息的孩子呢。   007已经得意忘形:“我家宿主切片后,可是能做双份任务的,一份任务还能得双份功德。”   “哎哟,我真是个幸运的统,为我的统生赢家生涯,咱们去喝一杯,我请客!”   系统们:“……”瞧你那得意劲儿,今天使劲喝,喝到它破产!   结果,007系统确实差点要破产了。   事实证明,喝酒误事!啊啊啊,它的数据瓜子,能量蛋糕,流量辣条……   银白的圆球上,豆子般的眼睛努力地挤出眼泪,007悲伤得不行。   啊啊啊,昨天喝的能量爽口酒,它要是没全部消化就好了,还可以挤点出来当眼泪。   挤不出眼泪的系统只能模拟出嚎哭声:“宿主,这个任务真的很紧急啊,我一看许愿者是男人,就没多想。”   喝醉后点的任务,能分辨积分和许愿者是男人就已经不错了,还能求啥?   它家宿主是个宇宙级别的直男,一再强调,除非万不得已,不然不要给他接女人、太监或不男不女人妖等的任务。   它一直干得好好的,没想到宿醉未醒时,随手接的任务这么坑。   主神空间里,任务者有男有女,这来自星际六种性别的任务者却是极为少数。   这些任务者其实也乐意接那些与自己出生背景相同的星际任务,却没想到,这次竟然有一个来自星际ABO的任务流落到普通性别组来。   “宿主,要退吗?”系统抽抽鼻子,哽咽地问。   它被打了,还被宿主当皮球打。   007虽然在外面炫耀它的宿主,让众多系统对它羡慕嫉妒恨,却不敢对外说,其实它的宿主非常暴躁,和单身狗一样暴躁。   肯定是主神很久没陪他做任务,单身浓度过高,他自个暴躁了。   江河没理它,正盯着任务显示屏。   这次的任务积分确实高,相对的违约金也很高,他起码要做三个世界的任务才付得起。   想到辛辛苦苦赚的积分和更难获取的功德,就算是财大气粗如江河,也忍不住为之心疼,然后又想家暴系统。   最后,他仔细看过任务,终于道:“算了,接吧。”   系统顿时心中一喜,然后就听到宿主说:“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系统有些忐忑。   江河没急着回答,而是先拿出联系器点了点。   系统不理解,同时很不明白,“宿主,你为什么要让主神这次不跟着你去做任务?”   在它看来,主神多喜欢它家宿主啊,现在主神投到各个位面的碎片,凡是它的宿主没出现的世界,她都选择当单身,导致任务难度加倍。   系统觉得,它这宿主真是罪该万死啊,多少男任务者想嫖主神,偏偏它家宿主居然让主神不要跟着?   说出去,它家宿主肯定被无数羡慕嫉妒恨的宿主打死。   系统的话刚落,一个拳头就锤了过来。   还真别说,系统圆溜溜的,打起来真有手感。以前它复合金属壳子手还有点疼,现在系统也跟着升级,那圆球耐造度堪比金刚石,能生生捶扁它后,还不用收敛力道。   江河咬牙切齿,“我穿成个Omega,主神无论穿成男人还是女人都是搅基。”   系统恍然,它又忘   记这是多性别的世界了。   突然,   它双眼一亮,   赶紧道:“宿主宿主,主神肯定不介意当女Alpha的。”   主神什么没经历过?主神的本体可是攻气十足啊!   这时,一个更大的拳头落到不知死活的系统身上。   系统发出惨叫声,又怎么了,咋又打它?   呜呜,它究竟做错什么?   江河冷着脸,没有理会愚蠢的系统,接待下一个任务的许愿者。   许愿者是一个生得高挑貌美的男人,来到系统空间后,他先是礼貌性地拼好自己被爆炸成几块的魂体,低头仔细检查,确定自己没有流血,没有太狼狈,方才一屁股的坐在空间的沙发上。   许愿者开始叙说自己的故事:“我生下来没多久,我的父母就在战争中去世了,不过这不是多大的事,我是珍贵的Omega,在Omega的孤儿院里过得非常好,甚至可以说过得很奢侈。”   星际政府对Omega从来都很舍得花钱。   “而且,很快他们就发现,我的信息素与相Alpha的融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也就是说,只要我愿意,任何一个Alpha都可以跟我生下很多孩子……因为这体质,我成为众多Alpha眼里想摘的高岭之花,大家都说我是O王之王。”   “所有的Omega都说我拿了一副稳赢的牌,可我最后将性命都输出去了。”   许愿者一脸不甘心,“我不过是讨厌千百年来Omega的命运,想要改变它,为什么所有Omega的理想都只能是嫁人生孩子呢?”   只要想到自己的下场,想到因为自己导致那些Omega失去的自由,许愿者就难受得窒息。   他成为所有Omega教科书上的反面例子,因为他的存在,星际政府加强了对Omega的洗脑。   都怪他,害得所有的Omega进一步失去自由,让他们的处境更加艰难。   “Omega唯一的用处就只有生孩子吗?”许愿者眼睛都是血红色,仿佛入了魔障,“所有性别都能谈理想,Omega的理想却只有也只能是生孩子,其他的理想都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摧残吗?”   最后,他看向江河,诚恳地说:“求求你,帮我寻求一个答案。”   江河耐心地听完许愿者所有的怨恨和愤懑,默默地推了一杯能量凝聚的水过去,这能量水可以修复他的魂体。   直到他疲累地昏睡过去,系统飘过来,“宿主,你好像很欣赏这次的许愿者?”   至少上次来的许愿者江老太太,宿主就很不喜欢。   江河道:“嗯,他身上的精神很可贵。”   可惜却失败了。   江河没多说什么,他站起身,离开了系统空间。   **   星际历年3582年,人类与虫族的战争方歇。   人类胜利了,但也是惨胜,无数的生命消失在战场。   人类和虫族的战争,已经经历了三千多年   。   在这三千多年的历史里,   前一千年,   虫族压着人类吃;接下来的一千年,人类与虫族处于胶着状态,你来我往互有输赢;最后面的一千五百年里,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大星球的人类携手合作,团结的人类终于占上风。   后来,虫族就像阴沟里的老鼠一般,躲了起来拼命繁殖。   等它们繁殖出足够多的虫子时,突然穿过人类的防线,它们吞噬星球,星球上的动植物甚至矿藏都能让它们吞噬个精光,居住在星球上的人类自然也成为它们的食物。   人类与虫族,命中注定你死我亡,没有妥协的余地!   时至今日,星际的主题依然是战争与发展。   现在虫口与人口都处于低谷状态,虫族躲起来拼命繁殖,人类也在拼命催生。   漫长的战争耗尽太多人口,人口才是第一战斗力和生产力。   现在的星际,拥有可居百亿人以上的大星球有100颗,可居50亿人口的中等星球有200颗,可居一亿人口的星球有400多个,还有无数的生命可居小星球,更是数不胜数。   这么多星球,就算是几万亿人口都不够塞。   但现在的星际,目前总人口居然还不足一千亿。   前不久,大规模的人虫大战刚结束,以虫族的繁衍速度,下一次的大战,估计要等几十年后,当然其中的小打小闹肯定少不了。   现在,星际相对迎来了一段和平。   星际历3600年,一个高挑貌美的Omega坐着太空飞船,准备前往米丽星第一军事学院报到。   江河所附身的许愿者白雪是个学霸,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米丽星第一军事学院。   这所军校在星际排名第十,星际中排名前十的名校,非智商高者、体能优异者不能上,就算是Omega也一样,不拼命根本考不上。   美丽高挑的纤细少年来到米丽星军校,找到报名处。   “你们好,我是今年入学的新生。”   周围一群Alpha转头,当看到来人时,眼睛不由得一亮。   好漂亮的Omega!   看他那乌黑的头发,看他那白皙的脸,如黑曜石的双眼比星星还明亮,再看他那纤细的腰肢……   所有Alpha条件发射地暗暗吞了吞口水。   这是个一流的美人,刚满十八岁,还是个没主的Omega……   而且还是个能考上米丽星第一军校的高智商Omega,未来孩子的妈条件这么好,孩子的智商肯定差不了。   这时,一个长得像熊一般肌肉发达的男人冲过来。   他热情地说:“你是新来的Omega吗?喜欢喜欢看机甲大战?我带你到学校转一圈吧。”   “Omega才不喜欢粗鲁的机甲大战呢。”另一个长相英俊,虽然一样身材高大,但肌肉没那么发达的男Alpha故作斯文,“我带你去看校园里最美的花吧。”   还有一个高大结实如同   女武神的女Alpha将同伴挤到一旁,一脸爽朗地说:“抱歉,你吓着了吧,咱们没有恶意的。”   被众多Alpha包围的少年:“……”   拳头硬了,硬了,硬了。   一名金发俏丽的女Omega经过,正好看到这一幕,不禁皱眉。   她走到一众仿佛吃了药的大猩猩面前,严肃地道:“你们别吓着新生!保安,还不过来将热情的Alpha隔离。”   等候在一旁的机器人保安赶紧过来,将那群Alpha驱赶离开。   金发Omega转过头,朝那少年道:“我叫安妮,是Omega学院的学生会主席,你别怕他们,他们只是口花花,不敢做什么。”   校规在这呢,真敢对Omega做什么,开除还是最轻的,严重的得上星际法院。   高挑纤细的少年——江河微笑,“谢谢主席。”   他当然不是怕,而是恶心,一群散发浓浓荷尔蒙的Alpha用眼睛脱他衣服,星际的Alpha都这么饥渴吗?   安妮看着他,忍不住惊叹,“你真的好漂亮!你得泼辣点,不然那些以为是情趣的Alpha听不懂的。”   她心里暗暗盘算,得多看着点,这少年看着柔弱,肯定不知道怎么拒绝那些大猩猩。   是的,大猩猩,在柔弱的Omega眼里,所有的Alpha都是大猩猩。   安妮亲自带柔弱的男Omega到宿舍。   她的家世好,脾气又泼辣,从来不怕直面对上Alpha,是以军校的众Alpha在她面前都得收敛几分。   众多还没走远的Alpha见状,一脸遗憾,却不敢跟到Omega宿舍。   Omega宿舍的大门采用星际最新技术,感应到一点Alpha的信息素立刻开炮,不死也残。   安妮一边走,一边说:“很久以前,Omega只能上专门的学校,多亏了抑制剂的发明,我们现在才能上综合大学。”说到这里,她面露感激之色,“听说两千多年前的黑暗时代,很多Alpha一辈子可能都没见过Omega,就死在与虫族的战场上。所以后来就有了ABO都收的综合大学,不是有句古话说,AO搭配,干活不累嘛?”   “现在Omega可是比以前自由多了。”   “可是Omega走过校园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的,随时提防Alpha,这也算自由吗?”江河挑眉问道,为什么到哪个世界,都有性别歧视?   安妮安慰这个看起来好像被大猩猩们吓到的柔弱Omega,“他们也只是看看而已,不会动手的。别怕啊,要是他们敢动手,你随时可以报警,护Omega队的保安会在两分钟内到达。”   “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有些Alpha一辈子可能都娶不到Omega。星际人口Alpha占了十分之三,Omega只有十分之一,不可能每个Alpha都能娶到一个Omega。”   江河忍不住嘀咕,看来还是   当Beta好,   想娶想嫁没人管,   不会有催婚压力。   Alpha是想娶却娶不到,Omega是不想嫁也得嫁。   想到许愿者的哭诉,Omega生来就只有生孩子的功能吗?就不能有自己的理想跟追求?   江河嘴角撇了撇,哪来那么多的叽歪叽歪,不过是不够强罢了。   就像上个世界,他在仙界推行男女平等,他只做了初一,十五都是后面的女修自己做的,当她们真正立起来后,仙界才真的平等了。   Omega的宿舍布置得很唯美,嫩黄的墙纸,粉红的家具,粉红的被单枕头……   少女心爆棚的设计让做多了直男任务的任务者不禁下意识抚住胸口,他不行了,这梦幻的设计太挑战他的神经。   安妮微笑介绍,“我们学校采取的是别墅型住宅,每栋别墅住三到四人,一楼是公共场所,健身房温室舞蹈室都在一楼,二楼到四楼以上是你们的房间,一人一层。”   房间很大,足足有五十多平。   听说Alpha的宿舍都是二十平的单间配套,除了床、桌子和衣柜,再塞个全息舱就没多少空间了。   足以看得出学校对Omega的偏爱。   “你的宿友还没来,我想你之前中学也是集体住宿,应该习惯了,如果有问题就来找我。”安妮想到江河的来历,忍不住开口说。   据说他来自孤儿院,他没有后台,总会比那些家世来头大的Omega困难些,即使Omega被教导得温顺乖巧,但向来娇惯,为一朵头花扯起来的事也不是没有。   “对了,如果房间的设计你不喜欢,也可以重新设计的。”安妮眼神很尖,看出这美貌的Omega对房间的不满。   这并不稀奇,Omega从小到大,琴棋书画诗茶花浸润到骨子里,他们的审美高,看不上Omega集体宿舍的千篇一律是正常的。   安妮继续道:“学校会给Omega发一笔设计装修费,你可以上星网看看最新的设计,也可以自己设计自己的小窝。”   “这是政府对Omega的有待,Beta跟Alpha是没有的。”   安妮离开后,江河在房间里转了一圈。   全息舱是最新款的,角落还有个管家式的机器人,他只要输入自己的指纹就能启动。阳台很大,有个粉红色的吊篮和粉红色的遮阳伞,还有个透明的复合玻璃小桌,能满足Omega在这里喝下茶看书的优雅行为。   卫生间并不算进房间面积里,因为卫生间就差不多有房间面积那么大了,里面有个能容纳三四个人的泡澡小池,无论想泡花瓣澡还是牛奶澡,或是海盐澡,都能满足,甚至还有做Spa跟美容的机器,可以说考虑周全。   江河没什么兴趣地关上卫生间的门,面无表情地坐在粉扑扑软乎乎的床上,慢吞吞的掏出光脑,继续看星际历史。   蓝星历史七千年,星际史三千五百多年。   即使有许愿者的记忆,也描述不出人类   历史的壮观。   历史书的主角都是英勇善战保家卫国的Alpha——哦,还有Beta,大部分都是科学家政治家商人,也有少量Beta在战场上立下不输Alpha的战功……   江河从头翻到尾,都没有关于Omega的相关记载。   也不是没有,寥寥提了一下,某个时期,星际联盟死了多少人,Omega在百年内生了多少人,某个英雄Omega生了二十个孩子,是英雄母亲。   江河冷漠地丢下星脑,难得有些气闷。   即使是在封建社会,都有闪闪发光的女性呢,星际科学技术这么发达,结果居然连个出色点、值得记录的Omega都没有?   或者是有的,可能被人抹去了存在?   怨不得许愿者会被打成异类。   三千多年的历史,各个性别能做什么都被固定,被历史、被社会、被政府、被人心所向固定住了,Alpha和Beta还有变化空间,只有Omega,在历史书上就只有生孩子一个功能!   江河冷哼一声,又打开光脑,找到史书的编撰者。   果然,不是Alpha就是Beta所编撰的,怪不得整本书都透出浓浓的沙文主义气息呢。   江河突然觉得,这次的任务确实的些挑战。   这可是三千多年的洗脑包啊,他即使奋斗一生,只怕也难以转变六种性别根深蒂固的思想吧。   上个任务,他在仙界杀得手中的剑都被染成暗红色,再加上后来飞升的女修们给力,可以说是暴力推行性别平等。   在这个世界,他难道还能嘎嘎乱杀吗?   即使他杀光了,Omega不给力也不行,更别说还有虫族虎视眈眈,他要真的暴力推行性别平等运动,届时虫族入侵,他就成“人奸”了。 第272章 272 星际O王2   正当江河觉得糟心时,一个热情爽朗的声音在楼下大门前响起。   “哎呀,我来晚了,已经有人住进来了吗?”   接着另一个人道:“你好,你也是住这个别墅吗?”   这栋别墅共有四层,除了一楼的公共场所,将要住进来的学生一人一层。   江河来得早,他挑了最顶层。   别墅虽小,不过电梯俱全,一般而言,最后一层不那么受欢迎,但也说不定有人喜欢居高临下。   听到声音,江河走到楼梯前,朝到来的两个宿友道:“你们好,我是第一个来的,现在住四楼,有想住四楼的可以跟我调。”   两人同时抬头,当看到楼梯前的少年,都有些惊艳。   到来的两个宿友一个叫薇薇安,是一个红发绿眼的女Omega,做得一手好菜。   放下行李后,她很热情地请两个宿友一起吃点心。   另一个宿友叫温顺,人如其名,温柔又顺从。他是一个黑发蓝眼的男Omega,个子比江河矮半个头,脸上总带着温柔的笑,一看就知道未来肯定是个优秀的贤妻良母。   Omega的宿舍区有个和它的颜色很相符名字:玫瑰香舍。   外面高科技的围墙上爬满一年四季都怒放着五颜六色的玫瑰,让人能常年沉浸在玫瑰花香中。   大概天性浪漫的Omega大部分都喜欢玫瑰,院内也种了很多玫瑰。   江河所入住的宿舍是99栋别墅,被分到一起的学生只有三人。   能同宿舍四年也是种缘份,将东西收拾整理好后,第二天,三个到来的Omega在一楼的客厅喝下午茶聊天,顺便了解一下彼此。   茶和点心都是江河的两个宿友提供的,茶是好茶,点心是米丽星五星级的点心店里最贵还限购的那款,作为这个世界出身孤儿院的穷人,江河厚着脸皮吃吃喝喝,一点都不见外。   两个宿友反而高看他一眼,如果是个玻璃心还唯唯诺诺的,将别人的好意视为刺伤他的武器那种Omega,才让人头疼呢。   红发的薇薇安道:“听说我们学院里有一千个Omega呢,不过别墅区二百栋都没住满,大部分Omega都是走读。我家人也希望我走读,我费了好大的劲才说服他们。”她激动地握紧拳头,“我想度过自由的大学四年,毕竟大学一毕业我就要嫁人,到时想过集体生活也不可能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温顺摸摸自己柔顺的齐耳头发。   他来学校前,刚剪短了头发,总觉得有些不习惯。   温顺看向高挑纤细、同样剪短发的江河,心里暗暗赞叹,真是肤色如雪,有如高山上的雪莲花,短发其实也挺好看的。   他温柔地问:“白雪你呢?为什么住校?”   江河听这名字,真是每次都要恶寒,他暗暗打了个哆嗦,强自镇定道:“我是孤儿。”   这话一出,两个善良的Omega都露出抱歉的神情。   他们笨拙的转换话题,“白雪,你好白啊,皮肤真的跟雪一样,你的名字是不是按照蓝星童话里的白雪王子取的。”   江河嘴角抽了抽,蓝星也有类似的童话,白雪王子就是个美貌的Omega王子,嫁给了隔壁的Alpha王子。   他平静地说:“听说是我死去的父母取的,我也不知道。”   这见鬼的名字,就算“白雪”是男人,但只要是Omega,就不被当成真正的男人对待,所以这名字也取得非常女性化。   两个Omega都挺尴尬的,怎么老是提让别人伤心的话题呢。   江河反而不在意,体贴地转移话题:“你们选的是什么科目?”   “我主修厨艺。”薇薇安说,“我特别喜欢甜点,为未来的丈夫孩子洗手作羹汤是我的理想。我还擅长古菜式,希望你们日后赏光尝尝我做的菜,如果能挑出缺点再好不过了。”   江河若有所思,昨晚他顺手查了查星网,薇薇安的家族是星际有名的餐饮连锁世家,主打古典菜肴,她家族复刻出蓝星时代的菜肴,特别受星际人欢迎,当然价格也是出了名的贵,一般人家吃不起。   温顺笑得腼腆,“我主修服装设计,想以后为家人量身定做衣服。我家里的大哥二哥是双胞胎Alpha,我想以后要是也能生一对双胞胎就好了,我可以为他们做一模一样的衣服。”   江河低头喝了一口茶,丝毫不奇怪两人的理想都是贤妻良母,张口丈夫闭口孩子。   轮到他开口:“我想学生物。”   “哦哦,生物啊,莳花弄草很高雅呢。”   薇薇安和温顺只觉这个表面高冷的宿友很内向,害羞得都不好意思谈未来的丈夫孩子呢。   Omega婚后出去工作的很少,孩子小的时候还围着孩子转,等孩子长大后就会觉得寂寞了,烹饪做衣服跟插花种花做精油等都能打发时间。   薇薇安又问:“听说现在生物系还加了宠物课程,白雪,你是倾向于种花呢还是照顾宠物?”   江河淡定微笑,“我倾向于生命科学,基因改造……”   米丽星的生物系明面上没有ABO的区别,但Omega都很明智的不去选Alpha和Beta上的课程,种花草和养宠物虽然也属于生物系,但AB都默认这是给Omega打发时间的科目,跟科学无关。   两个Omega看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从冰箱里拽出的大猩猩,他们真没想到宿舍里居然了出个离经叛道的。   “这个啊……人有理想是好事,不过咱们Omega智商不够呢,与其在各大研究院里当底层人员打工,不如回家做个好妻子。”薇薇安有些尴尬地说。   温顺捂脸,薇薇安真是个天真的孩子,谁会愿意承认自己智商低啊。   “咱们好不容易考上了米丽星第一军校,这证明咱们的智商很高,未来肯定能生下资质很高的孩子,豪门世家都赶着求娶,何必这么辛苦呢。”温顺委婉地劝说出身孤儿院的叛逆宿友。   不管多贫穷的Omega,只要能考上一流的大学,就能证明自己的智商,如果再加上容貌和不错的情商,跨越阶级轻而易举。   不像Alpha跟Beta,在战争时代,真得拼命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   江河闭嘴不言,没有和两人高呼什么《我有一个梦想》,解放全Omega。   被洗脑了几千年,被养在温室里几千年,你要是和他们说人权,他们说不定还一脸茫然。   为什么要解放,为什么要人权?   Omega作为人类中的十分之一的人口,比上等的瓷器还珍贵,被人捧手里。   江可低垂着眉,眼里的情绪很复杂。   那时候的温顺和薇薇安都没看懂,很久以后,他们终于明白,宿友为什么看起来那么的难过。   不止他们,很多人,包括现在的Omega都不懂,政府特意为Omega颁布的保护法严格又细致,保证他们的利益。   至于自由什么的,他们很自由啊,又不是蓝星时代,那才真的是Omega的黑暗时代,据说就算有人陪着出门都只能露出两只眼睛,皮肤除了Alpha丈夫谁也不能碰,丈夫死了不得改嫁,有些地方甚至还被迫殉情呢。   如今的Omega被优待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他们虽然还是不能自由的出门,但可以自由的读书,可以在星网上参加工作。   嫁的Alpha丈夫如果家暴,不管多有权势,法律都会站Omega这边。   他们享用美食华服,珠宝首饰,婚前家人呵护、婚后丈夫疼爱,唯一痛苦的事大概是生孩子。政府不允许避孕,连年生孩子对身体是有些伤害,但这是他们Omega的天职,生孩子生多了,政府就会有奖励,生十个以上还被颁发“英雄妈妈”   的荣誉称号呢。   像薇薇安跟温顺这样家世好的Omega却知道,英雄妈妈其实不好当,不管星际政府怎么鼓吹,生那么多孩子只会耗损寿命和健康是事实。   所以他们和Alpha结婚前,双方家族会暗中商量孩子的数量。   那些势微的,没有家族在后头撑腰的Omega就苦多了,生多少孩子看夫家的意思,现在的人类平均寿命是150岁,但Omega很少能活到平均寿命,不停生育孩子会消耗他们的生命力。   99栋别墅宿舍的第一届宿舍茶话会结束了。   等到开学典礼后,他们正式开始大学的生活。   “安妮会长真厉害啊。”   薇薇安眼里都是崇拜。   面对Alpha时,Omega生理上总会有畏惧感,这无关Alpha凶不凶,这是更强大的动物对弱小动物天然的压制带来的惧怕,安妮会长在一堆Alpha的包围下面不改色侃侃而谈,真是太厉害了。   “她鼓励受到不公平待遇的Omega大胆站出来,只要她在军校一天都会为Omega作主……啊啊啊,真是太帅了!”薇薇安激动得握紧拳头。   好Omega当如是!   温顺轻声说:“安妮会长出自米丽星军事世家,她虽然是Omega,却是去过战场的,听说小时候去边缘星球石湾星探望父母时,正好虫族入侵,她亲眼目睹星球沦陷,人类被虫族当食物啃噬……那段从虫族嘴里逃亡的经历没让她崩溃,反而造就她坚强的灵魂。”   江河听着两人说话,在脑海里翻着零碎的记忆。   这么厉害的Omega,结婚后却销声匿迹了,实在可惜。   正说着话,就见温顺转头说:“白雪,我也选了生物的课程,明天咱们一起去上课吧。”   温顺摸了摸鼻子,Omega的课程向来不重,他也选些宿友的专业课当选修吧,好像烹饪跟生物都挺有趣的。   **   台上的Omega老师在讲述如何种花,台下的江河看似听得很认真,实际上在头脑风暴。   生物课居然还分ABO的不同版本,和Alpha、Beta不同,Omega的课本非常的简单,薄薄的一本书他早看完了。   看完后,江河觉得自己的智商好像受到了侮辱。   讲台上温柔的Omega老师道:“养出美丽的花朵装饰自己的家,让丈夫孩子置身于大自然的芬芳中,这才是Omega最荣耀的事啊……接下来我说说怎么种石榴吧,作为蓝星时代起多子多福象征的石榴,大部分人家都会栽种呢。”   “从古至今,都有石榴多子的故事,如果不小心将石榴种死了,大家都视之为不详……我们要像石榴学习,争取多生孩子,为了星际的未来……白雪,你和大家说说关于石榴的故事。”   早就将课本翻了一遍的江河闻言,丝毫不怂,随意说了个典故,然后忍不住开口:“老师,现在科技那么先进,为什么Omega一点要亲自生孩子呢?人造子/宫不可以么?”   无痛生娃对身体伤害也不大,崇尚自然生产啥的,在星际时代不是太没效率?   温柔的Omega老师顿时面色一沉:“白雪同学,你这种思想很叛逆,身为星际政府处处优待的Omega,生孩子是我们的天职,也是我们对世界最伟大的贡献,你的思想不过关,老师课后会给你几本Omega美德的书,老师希望你看完后写个读书报告。”   周围的同学一脸同情。   白雪同学真是高分低能啊,像这样的问题能公开问吗?这是违反星际主题思想的,连想都不应该想。   老师又缓了缓语气,“不过老师可以回答白雪同学的问题,除了道德方面的问题,亲自生育能培养母体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从科技的角度来说,人造子/宫生出来的孩子身体没那么健康,精神上也没那么稳定,同理心跟共情也会差些……所以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了给星际生下健康的接班人,我们Omega愿意牺牲身材跟精力,亲自生养孩子。”   “这才是我们Omega最伟大的地方啊!”   “老师希望在座每个人将来都能当个英雄母亲,为星际未来生   养尽可能多的孩子。”   老师鼓励道,“虫族繁衍太快,迟早大战会再次爆发,星际需要更多的人类。蓝星古代有句话‘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咱们是柔弱的Omega,星际政府精细地养着咱们,咱们不需要到战场这么危险的地方,只需要生更多的孩子培养好孩子就是对星际最大的贡献。”   江河再次觉得糟心无比。   Omega老师的想法很星际、很正义,在她话里,生孩子养孩子相对于要上战场的Alpha、Beta,真是轻松又幸福。   啧,是他当太久两性社会男人的原因吗?他总觉得上战场和上班真的比养孩子轻松多了。   江河严肃地回忆自己在各个位面的养崽子生涯,他是没亲自生过孩子,可养孩子真的很不容易啊,Omega认为生孩子、养孩子比上战场和上班轻松,那是因为他们没机会体验其他生活。   从未实践过得出的结论,怎么可能是正确的呢?   **   刚开学,就被批评为“思想有问题”的高岭之花——江·白雪·河同学,被老师罚看思想品德书与写读书报告的事很快就传开。   谣言的速度比机甲还快,校园论坛里热闹得仿佛在过星际新年,发言最多的是Omega,其次是Alpha,夹在中间的Beta则是在吃瓜看热闹。   “没办法,咱们Omega对机甲战争什么的都不感兴趣,只喜欢看各种八卦。”薇薇安同情地看着江河,不敢和她说,Omega的论坛几乎全星际都在窥屏,每个想娶绝世好Omega的Alpha对他们了解的渠道,就是通过论坛。   江·白雪·河的事传出去后,论坛上不少Alpha都在批评他不是个好Omega。   温顺也在叹气。   Omega可以挑选Alpha,Alpha也可以挑选Omega的。星网上从小到大你做了什么事都会有综合评分,ABO都有评分系统,在相亲的时候,大家都会下意识选择分数高的,越到后面的质量越差。   白雪肯定因这积分少了一笔,用显微镜观察Omega的豪门世家说不定会将他开出豪门媳妇候选人,他怎么就不小心点呢。   这时,薇薇安对温顺暗暗摇了摇头。   她的性子虽然单纯,但因为出身世家,更清楚某些豪门的内幕。   其实她觉得,白雪小心也没用,有人的地方就有混乱,不要看Omega们表面温柔可爱,他们也是有心机的。白雪条件这么好,将来肯定能嫁给一个高富帅Alpha,Omega们非常乐意将白雪不好的一面宣扬出去,减少竞争资源。   “Omega是不愁嫁,但嫁的人也是有等级差别的,除了信息素的契合,还要看容貌和性格智商……比如说一个贡献高的Alpha和Omega的契合度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有一百个人,他可以从这一百个Omega中挑选的。”   “Omega当然也能选,各方面特别出众的Omega选择面更大,像安妮会长这样的,能   供她挑选的Alpha至少十万以上。”   Omega只占人口的十分之一,却负担着生育星际人口百分之七十的重任,能选择的范围更广。   听到这里,温顺有些不高兴。   每个Omega政府至少会给出十个以上的候选人,有必要上赶着吗?他觉得Omega人数这么少,义务一大堆,权利却少得可怜,大家应该能互相体谅的,他不理解,为何还有Omega想将别一个Omega踩下去。   江河很光棍地表示,并不在乎自己分数下降嫁不到好人家,这辈子嫁人是不可能嫁人的,除非他老婆也在这里。   但他并不想和老婆来一场第四爱。   江河打开全息舱,进入星网读书。   虽然第一次试探有些冒进,不过他并不在意,最多是在想出办法前蛰伏一段时间。   看到几本思想品德书的书名时,让江河恍惚间以为自己处于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   《身为Omega的五从七德》《生育孩子是Omega最大的价值》《身为Omega如何伺候好丈夫》。   合上书后,他陷入沉思,所以这是星际世界的《女戒》?   作为一个尊重女性、从不认为女人比男人差哪里的任务者,江河对《女戒》这类书是深恶痛绝的。但他以前一直处于优势性别,所以以并没有这么深刻的体会,现在看到这些东西,一股子的戾气从心下窜起,仿佛要将这坑爹的世界燃成一片火海。   这戾气不是他的,而是许愿者白雪的。   他默默念几遍清心咒,方才将原主的怨恨压下。   原主的记忆汹涌澎湃得仿佛要将他的脑子撑破,江河轻轻地捂着头,额头都是青筋,反复地品味着原主的悲哀、痛苦、愤怒、绝望……   原主的一生如同在风暴漩涡中,怨恨从未平息过。   原主刚入学时,就被Alpha争抢。   等到大二,他被发现信息素与所有Alpha的适配率百分百——也就是说别的Omega适配率达到百分六十的能选择十人百人,他能选的是全星际,不管跟哪个Alpha结婚,他生下Alpha跟Omega的机率都比别的Omega高。   以生育能力衡量Omega的原主被称为“O王之王”   ,成为全星际Alpha的白月光,追求者众。   但原主不想毕业后就接受政府安排相亲,他更想自由恋爱。   于是大二的时候,他选择了年轻英俊的将军莱恩,他也曾幻想过结婚后当贤妻良母的日子,为心爱的人生育孩子、教养他们长大,就像千百年来所有Omega一样。   可惜事与愿违。 第273章 273 星际O王3   莱恩却在战场上爱上一个男性Beta,决意退婚娶Beta。   当时莱恩还对原主说:“Omega除了是生育机器还有什么?脑子空空,思想贫瘠,只知奢侈品和聚会,庸俗又庸碌……就像一盆假花,美是美了,没有灵魂。”   “我有更高的机率生育出Alpha跟Omega。”原主不知道怎么挽回未婚夫,只能像可怜虫般,拼命展示自己唯一的优点。   未婚夫莱恩却冷酷地说:“我的人生不是只有生孩子。”他居高临下,看原主的眼神十分怜悯,“我想要的是灵魂的伴侣,能与我在战场上并肩作战,而非只有生孩子这个优点的生育机器。”   当时,莱恩退婚虽然受到社会的谴责,但原主也遭到全星际的嘲笑。   所有人都在说,O王之王被人抛弃了。   Alpha抛弃Omega要娶Beta的事不算罕见,罕见的是O王之王的原主居然被抛弃了,星际的新闻都炸了。   不知是太过深爱莱恩还是气愤被抛弃,原主后来不知死活地偷偷摸摸跟在莱恩后面,跟着上了战场。   蓝星时代,Omega是禁止前往前线战场的。   除了那对Omega严苛的禁令外,最重要的是Omega若是在战场上进入发热期,信息素会导致Alpha失去理智,像野兽般失控。   三千年前的蒙昧的战乱时代,不少人利用Omega的特殊性在战场上搞事,Omega在历史书里,无数次担任了六种性别红颜祸水的任务和骂名。   Omega终于能出门,是在发明了抑制剂后。   星际时代的国与国之间的主题不再是战争,主要矛盾变成了人族与虫族的战争,法律明文规定Omega禁止上战场,Omega发热期时的信息素对虫族没有任何影响,对Alpha的影响却是太大了。   曾经有智虫寄生在人类身上,将几个Omega绑架到战场,那几个Omega陷入发热期,受影响的Alpha失去理智为争抢Omega的交|配权大打出手。   如果战场上不是还有不受影响的Beta,只怕结局就是全军覆没。   若不是星际还需要Omega生育提供大量人口,Omega的名声可以说臭到地心。   那段时间,出门逛街的Omega都会被世人歧视,所有人都觉得,生化武器体质的Omega就该懂事点聪明点,别老出去影响他人,给人添麻烦。   原主这辈子做过最蠢的事,就是跟着莱恩上战场。   第二蠢的事,是没对所携带的抑制剂再三检查,导致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当他的发热期突然爆发,抑制剂正好失效,他最后的记忆里,是无数发狂的Alpha……   后来,以他为主角的视频成为各大低俗网站下载量最高的种子,生殖腔破裂不得不摘除,导致他成为如今星际Omega的反面教材,告诫Omega们不遵守秩序会有什么下场。   不能生育孩子的原主被学校退学。   这个社会没有为Omega提供的工作,他最后只能贫困潦倒,作为一个没有贡献的Omega,他甚至不能申请政府的救济。   看完原主的记忆时,江河不禁深深地吐了一口气。   让他不得不佩服的是,经历了这么多事,原主并未永远的沉默下去,一蹶不振,而是到了绝境都没放弃自己,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   原主后来流落到Omega反叛者协会里,被协会收容。   协会认为Omega同样聪明能干,不应该只有作为生育机器而存在,Omega没了生育功能也不代表是废物。   原主的智商很高,重新振作起来后,他在医药方面展现出强大的天赋,发明了很多药物,从黑市流出的医药为反叛者协会提供大量资金,还为他们的社会活动提供支持。   可惜反叛者协会人数太少,最终被星际政府剿灭。   作为“罪孽深重”的犯罪份子,原主的名字再一次出现在报纸头条。   全星际都在哗然,一个废物Omega居然给社会带来那么多危害?果然社会对Omega太优待就是不行! 此时,系统空间里的许愿者白雪也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他摸着系统圆圆的金属脑袋,喃喃地道:“我从不后悔在星际引起的混乱,没有革命是不流血的,我只是遗憾……”   他眼里露出悲哀,“因为我,Omega被管制得更严格,以前他们身体不自由,好歹心灵上还有一定的自由。然而我的事之后,他们心灵的自由也没了,Omega从出生就成傀儡,没有自己思想,也没有自由的生育机器。”   后来的各种教科书都以洗脑为主,星脑论坛被筛选,不允许Omega在上面发言,仿佛一夜之间回到禁锢思想的封建时代。   历史就像开了倒车。   令人悲哀的是,没有人发现这点。   或许有人发现了,但无能为力,而有力量可以改变的人——他们作为既得利益者,怎么会将那些Omega的处境放在眼里呢?Omega变成什么样,和他们有关吗?又不是他们被禁锢。   “甚至有些星球要取消Omega的义务教育,因为大家都觉得Omega读书多了心就会野了,Omega只要能生孩子就行,他们没有任何贡献,不需要读书识字。”   系统看着他,只想到一句话:它终于知道下雨时的眼睛长什么样。   “你放心,我家宿主很厉害的。”系统眨着豆子眼安慰他,“他拯救过的世界很多很多,比你年龄还多几十倍呢。”   其实一直做任务,难免会有厌倦的时候,甚至有些任务者还会心性大变,将任务世界的人当纸片人肆意残杀……   目前为止,榜单上前一百名的任务者都是心性坚定之人,它的宿主每次参加测试,都是精神状态最稳定的。   同样稳定的还有那个剑修任务者,每次测试机器都会破口大骂:“不管测多少次都是刽子手,没药救了!”   很多系统都觉得神奇,   剑修任务者杀性这么大,   究竟为何精神世界这么稳定?   剑修任务者的系统却直接喷泪,“那是因为我的宿主能在任务世界杀得一片血红,杀得尽兴了,精神当然稳定。”   想到从不让它烦恼的宿主,007系统难得忏悔几秒钟,随即又心安理得起来。   反正就算它乱选任务,选的都是积分最高的,它的宿主这么厉害,肯定没问题哒。   **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温顺和薇薇安觉得他们的宿友江·白雪·河简直就是个奇葩。   Omega即使不是千篇一律,那也是大同小异,活在社会给的框架中,同样接受义务教育,他们实在想不出宿友为何会变异。   江河的脸皮很厚,如果是他们被罚写读书报告,早就羞愤得想自杀。   他非但不想死,还想让写这些思想品德书的作者去死,觉得他们脑子有病。   “王八蛋,这些书肯定是Alpha写的,他们就想要一群舔他们鞋子的奴隶!”江河气得想磨刀。   薇薇安小声地说:“不是啊,其实这些书都是Omega写的。”   江河吃惊地瞪大了眼,然后有些明悟。   所以封建社会的《女戒》是女人写来专门束缚女人,同理现在也是如此,人类历史就是一个圈。   温顺凑过来,好心地说:“白雪,你写的读书报告我帮你改改吧,不是我自夸,星际入学考我文学最高分……”   薇薇安也凑过来:“我思想道德是全班第一,我也可以帮你看看。”   江河见他们这么好心,便将自己写的报告交给他们。   温顺先看,只是等他看完后,额头冷汗都要流下来,   “呃……”温顺沉默了会,委婉地说,“白雪,你这读书报告肯定不能过关。”   “我看看,我看看。”薇薇安好奇地接过。   等她看完后,也和温顺一样陷入沉默。   “哪里写得不对?”江河故意问,他觉得挺正常的,他都违背良心跪舔Alpha了,遣词造句都是一边吐一边写的,这么丧病的玩意哪里不过关?   温顺道:“哪里都不对!你看这为母篇:如果孩子不听话,那是打得少了。你不觉得有问题吗?”   薇薇安也叹气,“打孩子是家暴行为,是犯法的!还有,如果孩子是攻击性大的Alpha,五六岁的孩子就足以将柔弱的Omega打伤。”   江河表示不服气,“我觉得Omega应该也开展体能课的,凭什么Alpha和Beta可以练体能,咱们不能练。”   为了能揍到熊孩子,起码战斗力就得两只鹅,Omega战五渣的体质太没安全感。   哪知薇薇安理所当然地说:“当然是因为练成了肌肉Omega很丑啊,这样就没有Alpha喜欢了。”   温顺看着高挑貌美的江河,欲言又止:“听说Alpha都不喜欢O   mega有八块腹肌,他们说想摸腹肌摸自己就可以了,你可千万别锻炼过度啊。”   高挑纤细的身材若是练成熊一样,那就太可惜了。 江河在心里冷笑,谁他妈练腹肌不是自己欣赏?管Alpha屁事! “还有这里也不对,Alpha在外面喝醉回家,正确的答案应该是照顾他,安抚他,丈夫肯定心情不好才会喝醉酒,Omega应该当朵解语花。”   薇薇安无语,“你看你写的什么鬼,Alpha哭吧哭吧不是罪,我陪你们一起醉……你定位就不对,一起醉酒,你当Alpha是铁哥们呢!再说了,Omega虽然能尝些低度酒,但不能喝醉,形象管理是咱们第一节 课就要学的东西。”   “如果说丈夫和孩子说你做饭不好吃……”   “正确答案应该是谦卑的请求丈夫孩子原谅,然后去星网进修厨艺课,你写的是什么鬼?爱吃吃不吃拉倒!少吃几顿死不了!”   薇薇安说到这里,不禁拧眉。   娶得起Omega的Alpha也买得起家政机器人,不少Omega为了保养自己的手并不乐意下厨,但你不能这么说,态度得摆出来。   星院元帅的家里养了十个厨师,但元帅的妻子都知道逢年过节时,要装模作样下厨,摆个姿态好上热搜呢。   薇薇安最后总结:“你这样写会被评为星际最糟妈妈的。”   江河:“……”   来自正常两性世界的直男不禁打了个哆嗦。   Omega有男有女都能生孩子,他幻视了男妈妈……不行,他不能直视挺着大肚子怀孕生孩子的自己!   除了他老婆,没人能让他生孩子。   “我已经很委婉了。”江河表示,他都没写一个好Alpha就应该会做饭,谁规定Omega一定得会做饭?   如果嫌弃家政机器人做的饭没有灵魂,要么自己做,要么饿死!   “还有这里,当工作与孩子冲突,当然得选孩子。”温顺叹气说,“你选工作会被大众谴责的。还有,没有哪个机构会聘任怀孩子的Omega。”   “这也是Omega在星网外难找工作的关系,孩子一个接一个生,哪个公司会等一个总在生孩子的Omega?这社会人那么多,又不缺劳动力。”   在星网上其实也不好找,怀上孩子的时候为了胎教,星网上好多职业都不能做,产假休多了又让老板不高兴,久而久之就不乐意招Omega。   薇薇安脸上露出庆幸,“还好政府养着Omega,从出生到老死都包了……”   不然单是找不到工作就让够让人窒息。   “可是,如果Omega不能生……”江河说这话时,他的脸隐匿在阴影之中,声音带着讥诮,“那也只能被抛弃吧。”   被整个社会抛弃,人还活着,在世人心里却已经死了。   两个Omega没听到他后面那句话,只觉得他说得很好笑。   哪个Omega不能生孩子?就连Beta都能生孩子,更不用说生孩子方面得天独厚的Omega。   这个世界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是由百分之十的Omega生下来的,没有Omega就没有星际人类,Omega怎么可能不生孩子?   两个宿友实在看不过去,直接将江河的读书报告接了过来。   有这两个学霸一通写,老师看过后十分满意,夸江·白雪·河孺子可教。   结局皆大欢喜,江河的名声有所好转,在众多Alpha眼里,他虽然有点叛逆,但那脸蛋、那身材能弥补一切!   江河小小地试探过一次后,便沉寂下来。   只要有空他就去躺全息舱,并不像一般人在星网上娱乐,他徘徊在星网的图书馆,仿佛饥渴的鲸鱼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   虽然他经历的世界不少,但每个世界都有值得学习的科技,学习的脚步永远不能停歇。   偶尔薇薇安和温顺会来找他,然后被他手里的书单劝退。   真是太可怕了,军校的图书馆都满足不了他吗?!   被江河看书的速度和质量吓到,两个宿友十分怀疑他其实不是Omega,哪有Omega会看高级的科学知识的。   **   开学第一个月的周末,因为正逢兰月节,共有三天的假期。   从蓝星时代传下来的兰月节,其实和别的位面的中秋差不多,月饼的颜色也特殊,是蓝色的,据说是用一种秋天生长的叫兰蓝花染的,有植物的香气,甜而不腻。   放假前两天,整个Omega学院都在做兰蓝饼,这些饼是做给全军校吃的。   “加上教职工,每个Omega至少要做二十个,不然不够分。”   99栋别墅里,薇薇安和两个宿友凑到一起做兰蓝饼。   “哇,白雪,你的速度好快。”   温顺惊叹,“你都做十个了,我才做了八个。”   薇薇安探头一看,也跟着夸起来,“白雪你真厉害,机器都做不出这么齐整完美的形状,你当初不选厨艺专业简直太可惜了。”   “其实生物更有意思。”江河含蓄地说,他现在对六种性别的人体的秘密非常感兴趣,如今他还未摸清楚六种性别形成的原因呢。   出身厨艺世家的薇薇安自愧不如,“我本以为做兰蓝饼我是第一名呢。”   她悄悄拿出光脑,将江河做的兰蓝饼拍上班级群。   厨艺专业的学生神色一凛,顿时心里充满了危机感。   不好,要是输给一个非本专业的人,只怕他们厨艺专业会被挂到星网上,得丢人半个学期。   “快快快,咱们在速度上绝对不能输。”   半个小时后,薇薇安一脸绝望地将江河面前的兰蓝饼拍到班级群里。   厨艺班的人瞅着那做成兰蓝花模样的饼,只觉得手都要抽筋,如果不是薇薇安说是亲眼看着江河做的,他们还以为这是艺术品呢。   “速度上肯定输了,外形也输了,要不比一下馅   料?说不定他做的只是好看不好吃呢。”   “我一个个看过去,没一个不完美。”   厨艺班的学霸哀叹,“至于馅料,薇薇安尝过了,说比她调的还好吃。”   “……”   顿时所有人都沉默了,所以这样的厨艺天才,为什么不选厨艺呢?   因为做兰蓝饼得了第一名,江河获得一个巨大的兰蓝饼当奖励,还有个奖牌。   这个两斤重的兰蓝饼是厨艺学院——得过星际厨艺大塞奖牌的院长做的,温顺十分好奇它的味道。   薇薇安摸着那兰蓝饼形状的奖牌,一脸不可置信,“呜呜呜,我居然输了!我生平第一次在Omega的厨艺比赛中败北。”   完全没得任何奖的温顺笑着,“第二也不错啊!你看第二名的兰蓝饼和第一名的一样大,你拿回家给全家分享多好。”   江河看着这两个小朋友,暗自反省。   只怪他曾经在美食位面里待过,还以厨艺封神,他不应该只放水,他应该放个海的。   看到江河面上的歉意,薇薇安赶紧转变话题,“我家人肯定会高兴!我爸妈还有哥哥姐姐都喜欢吃甜的。”   她全家都是甜党,她也一样,所以她会下厨后做的第一样料理就是蛋糕。   “白雪,我以后能跟你学习吗?”薇薇安想了想又高兴起来,“一直拿第一也没什么好的,这代表没进步。”   江河笑着点头,目前这个宿舍的气氛挺友好的,住着也舒心。   他可不想因为个小奖导致宿友的关系变差,要是这样,他还真得想办法搬出去,实在麻烦。   “当然没问题,不过我的厨艺也不怎么好,只是恰巧。”江河笑容乖巧又腼腆,“说学习什么的太过了。”   温顺笑着说:“你们研究厨艺,我有口福了。”   他家里有钱,能请得起厨师,所以对学做饭没什么兴趣,过得去就好。   江河切开奖品——那个两斤重的兰蓝饼,和大家一起分享。   院长的厨艺果然不凡,刚才切开呢,一股令人难以抗拒的甜蜜香气迎面扑来。   温顺端起茶壶泡茶,兰蓝饼配红茶,是一个完美的下午茶时光。   三人坐在阳台上,边喝茶吃兰蓝饼,一边聊天。   “薇薇安,你家里就你一个Omega?”温顺品尝着甜而不腻的兰蓝饼,享受地微微眯起眼睛。   他之前吃过江河烤的,总觉得不比院长烤的差,他果然选错专业了。   “对,我家里一共有五个孩子,我的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是Alpha,还有个哥哥是Beta,他们特别疼我。”薇薇安笑得一脸幸福,“如果你们将来要嫁人,不如考虑我哥哥姐姐,他们和外面那些粗鲁的Alpha不一样,从小就被我妈教导要对Omega温柔……不是我自夸,我哥哥姐姐真的算得上是少见的温柔体贴Alpha了,最重要的是长得都很好看。”   和外面牛高马大粗鲁不堪的Alpha完全不一样。   温顺的脸红了:“这个啊……得看缘分。”   十八九岁,正是处于相信爱情的年龄,他也希望自由恋爱而非被政府安排相亲。   薇薇安则偷偷看向江河,发现他对两人的话题好像不感兴趣,目光有些涣散,好像在想什么事。   她隐隐知道,这个宿友不同于Omega学院那些吃喝玩乐等着嫁人的同学,他有自己的理想,并坚定地在这条梦想的大道上前行,仿佛不会为任何事停下脚步。   薇薇安遗憾地叹了口气,果然不能想像他恋爱的模样呢。 第274章 274 星际O王4   由学院奖励的巨大的兰蓝饼,江河他们整整吃了三天。   因为早中晚餐都要弄一块当饭后甜点,导致江河都快要得兰蓝饼厌恶症,再好吃的东西,也不能连续吃太多。   “突然觉得营养液也不是那么难喝了。”江河将一管营养液一饮而尽。   守在旁边的机器人管家突然用渣男音说:“主人,我可以为您下厨,星际八大菜系我都会。”   机器人管家是市面上的基础款,它有圆圆的金属脑袋,金属胳膊,脚上安装了轮子,特别方便行动。   江河看过它搞卫生,那轮子滑过去,瞬间房间里就干干净净的。   时下最新款的机器人外形和真人其实没什么两样,相貌甚至比真人还貌美,有些还能提供不可描述的功能,备受那些Beta单身狗的喜爱。至于Alpha和Omega,他们有发热期,发热期非常不讲理,一定要与真人真枪实战,这是信息素所造成的,是以Alpha、Omega用的机器人大多只有基本功能。   薇薇安刚放假就申请将机器人管家改造成美貌的人形,显然这种基础款的不符合她的审美。   江河则不同,他对自己的管家外形没有任何意见,真像薇薇安那样弄个帅哥,他会觉得非常别扭。   当然最大的原因是没钱,改造费用那么贵,穷逼没有资格。   江河回答道:“不用,我觉得营养液挺好喝的。”   毕竟这是免费的!   作为一个Omega,他的吃穿用度和住处都不用钱,但身上的星币少得可怜,想要开小灶,还是得有钱。目前他忙着学习这个世界的知识,没那么多时间去赚钱。   听到他的话,机器人管家的CPU发烫了会儿,最后得出结论:这是个味觉有问题的Omega!   要不要上报呢?哦,没必要,这只是个小问题。   兰蓝节放假三天,整个学校都空了大半,大部分学生回家过节,只有少数家在其他星球或像江河这样孤儿,才会选择留在学校。   趁着人少,江河给自己弄了个连宿友都认不出来的伪装,并换了一身衣服,戴上帽子出了门。   来到重力室,江河将帽檐拉低,偷偷溜了进去。   重力室不复以前繁忙的模样,假期里面的学生很少,很适合像他这样浑水摸鱼的。   原主的个子比一般的Omega高,江河还心机地穿了内增高的鞋,可以伪装成一个瘦弱的Alpha。   那些精疲力尽地从重力室里出来的人也没留意到有个胆大包天的Omega跑来重力室。   在重力压迫下,精疲力尽已经算好了,好些人口吐血沫子扶着墙爬向医疗舱,哪里还有心思去关注其他。   从双倍重力室里爬出一个大一的新生。   此时他浑身是汗,瘫在地上休息时,他身下的地面没一会儿仿佛下了一场雨,留下一个湿漉漉的水渍。   从隔壁重力室里出来的好   友气喘吁吁地说:“埃尔德,   我们有必要这么拼吗?咱们可是新生啊。”   埃尔德伸出手,   “快快快,水给我,我的空间钮里的水被我喝光了。”   同伴将水递过去,突然眼角闪过一个人影,不禁一愣。   “哎,那是谁啊?好像没见过呢,也是今年的新生?看来不止咱们两个来挑战双倍重力室。”   喝过水、终于缓过来的埃尔德抬头看了看,没看到什么。   他站起身来,和同伴互相搀扶着朝医疗舱走去,一边说:“这才开学不久,而且学校里的人那么多,你哪里都能认得?现在是放假时间,重力室不像平时排都排不上,大一连排的资格都没有……有新生趁现在有空赶紧过来锻炼一点都不奇怪,咱们不也这么想的。”   同伴道:“我只是觉得这么瘦弱的Alpha少见。”   比他还矮大半个头呢,居然胆大包天的挑了双倍重力室。   埃尔德猜测道:“说不定是大二的学长呢。”   同伴闻言,也不再猜来猜去,和埃德尔道:“老伙计,明天咱们继续过来吧,我要悄悄努力,然后惊艳所有人!”   重力室里刚被洒了消毒去味的药剂,空气都被轮换了一次,刚才的Alpha留下的汗水和信息素早就被清除干净。   江河此时站在重力室里。   系统道:“宿主,你放心锻炼,这里的监控已经被我修改过了。”   科技发展到现在,星际的监控恐怖到空中飞过一只蚊子都能被记录下来,但对来自神的维度的系统而言,一切都是小意思啦。   江河努力地呼吸,在重力压迫下,他的心脏跳得比平时快,就连挥出的拳头力道也打了折扣。   不过进来几分钟,他的额头就流下水珠般大的汗水。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柔弱了,就算有他的灵魂灌入,其实改变也不大。   硬生生地撑了十五分钟,在重力的压迫下,血气开始逆流。   江河努力地咽下嘴里的铁锈味,用最后的力气关掉重力的开关。   室内的重力正常时,江河抬头看前方显示屏上那些来过这间重力室的Alpha们留下的记录,有一个叫埃尔德的Alpha的记录是三十分钟。   江河没有在这里留下名字,稍稍缓过气后离开重力室。   重力室这边的医疗舱当然不能用,那是与学校主脑连上网络能记录DNA的,要是一个Omega在重力室的医疗舱被发现,那肯定是米丽星头条。   江河若无其事地回到Omega宿舍,刚躺到医疗舱里,顿时一口血就喷了出来,看来是伤到内脏了。   原本少年的肤色就和雪似的白皙,所以当初原主的父母才会给他取名白雪,现在躺在医疗舱里的少年,肤色更是白得透明。   医疗舱的系统尖叫起来:“发现重伤Omega,上报主脑……”   江河眼疾手快地将医疗舱的系统关掉。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让系统   007设定阻拦程序,不然以Omega伤个手都上报的程序,只怕他现在这模样肯定会惊动全校。   感谢星际政府对Omega的优待,虽然Omega不可能受重伤,但医疗舱的功能半点都不打折扣,没一会儿,江河就觉得自己破损的内脏正在恢复中。   系统忙碌着说:“宿主,医疗舱里的药液你得补充,不然我拦截程序也没用,医疗舱三个月检查一次,要是少了这么多,会被发现的。”   江河打了个哈欠,“放心,等赚到钱后,就从黑市买点补回去。”   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江河觉得自己已经恢复得差不多。   于是他又开始蠢蠢欲动,朝重力室而去。   然后,江河再次半死不活地从重力室出来,同样伴随着内脏破损,不过这次他在重力室里的时间延长到二十分钟。   第三天早上,江河再次溜过去,这次的时间延长到三十分钟。   如果不是他特地消除记录,只怕那个叫埃尔德的大一新生肯定会尖叫:这都啥人啊,这跳跃式的进步,绝对是Alpha里的天才。   除去在重力室里的锻炼,江河还上星网。   系统007非常上道地帮忙屏蔽了他的消息,让他伪装成Alpha登上星网的机甲战场。   从生疏到熟悉,江河也不过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   其实在以前的世界里,他也驾驶过机甲,只是不同世界的机甲的操控不同,他需要适应一下。   系统很给力地海豹拍掌:“哇,连赢五十场!宿主真厉害,离上次星际任务都过去几百年了吧,你还记得机甲的操作,真了不起。”   它说的几百年,是指宿主在系统空间的休息时间,并不是指在任务世界里的时间。   江河笑了笑,有点怀念。   他还记得自己去过的星际世界里,和虫族的战争也是当时的主题之一。   在原主的记忆里,未来的三十年,人类与虫族都是小打小闹,没有大规模的战争,有机会的话,他倒是想去战场看看,和虫族重温旧梦。   当天晚上,学生回校,江河有些遗憾,看来明天不能再去蹭学校的重力室了。   **   假期回来,薇薇安就和两个宿友抱怨起来。   “我觉得所有Alpha都是听不懂人话的大猩猩。”她气呼呼地骂,“我都说了,不喜欢吃饭、也不想买衣服、更不想要什么项链……我都说不了,他们居然还当是情趣,觉得我只是害羞!”   “什么叫多约会就熟了,什么叫过度矜持就是傲慢!”   “我都说了不喜欢的!”薇薇安气得眼睛都红了,抓狂道,“他们还当我是欲迎还拒,明明傲慢的就是他们,究竟把Omega当什么啊,我就没有拒绝的权利吗?”   温顺和江河都明白她的意思,两人的眉头皱了起来。   只要是Omega,相信都经历过这种类似的事,Alpha不仅信息素是攻击性的,性格也是攻   击性的,基本都是听不人话的沙文猪。在Alpha和Omega相处中处于绝对的优势。   我不要你觉得,我只要我觉得,作为Omega你只有听话一个选择!   薇薇安恼火地点开光脑,给他们看视频。   为了安全着想,每个Omega的账号都是跟星网主脑联系的,方便报警。   只见视频里,薇薇安被一群抱着花或拿着奢侈品的Alpha包围起来,众星捧月的模样。   这是发生在下午的事,薇薇安还没进校门口,就被人堵在那里。   温顺安慰道:“薇薇安,看来你还挺受欢迎的,其他Omega都没这个待遇。”   虽然还未测试信息素的适配率,但有长远目光的Alpha都会提前做准备。   像薇薇安这种家世相貌智商皆优秀的Omega,能娶到就是赚到,等她在大二检测信息素适配率后,只要契合度达到百分之七十的Alpha,他们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   薇薇安瞪着他,“我又不喜欢他们。”   “那拒绝不就完了?”江河说道,他开始思考着要不要弄点防身用品,在Omega中肯定很有市场。   温顺正在辨认视频上的Alpha,“这个,只怕薇薇安拒绝不了。应该说,没有拒绝的权利,这些人是出自昆塔星前十豪门的昆西,约翰逊,爱尔法,米丽星军事世家的白安理,主星豪门文家的旁支文世浩……这些骚扰薇薇安的人,来头都很大,不是权贵就是世家,他们本人又是学校里的精英,就算强迫你出去,所有人都只觉得是你的荣幸。”   最后,温顺总结道:“幸好薇薇安家世还行,他们追求的方式还算斯文。”   视频里,薇薇安仿佛一只无处可逃楚楚可怜的小兔子,围着她的那群Alpha像流着口水的巨怪。   江河对“斯文”这个形容词有了新的认识。   温顺的语气有些沉重,“Omega保护法不可能方方面面保护我们,法律的空子太多了。这些傲慢的世家子弟一个两个都是玩弄法律的好手。两年前就有一个从偏僻星球来的Omega,特别害羞,他不敢拒绝人,明明是被强迫带出校园……腺体差点被玩坏了,还被他们倒打一耙,说他是故意在发热期勾引无辜的Alpha才被众Alpha轮了。”   江河又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戾气从心底升起。   他从牙缝里挤出声音,“那个Omega后来怎么了?”   那个积分和功德特别低的剑修任务者通过在任务世界里杀得血流成河,以此来稳定自己的精神世界。江河突然觉得,他在上个世界可能还杀得不够,杀心没能充分满足,这让他现在特别控制不住心里的杀虐。   温顺轻声说:“退学了,听说得了Alpha恐惧症,精神出了很大的问题,医院没办法,只得清洗他的记忆然后安排他嫁人……”   薇薇安惊呆了,“就算清洗记忆,恐惧也依旧存在吧?这种情况怎么嫁人?”   “听说他嫁的Alpha嫌弃他脏,不过碍于法律不敢家暴他……这对他而言倒是好事。”温顺勉强地挤出一个稍微轻松点的笑容,“   “去年他生了个Alpha孩子,精神状态已经好多了。幸好他的腺体和生殖腔没被破坏,还能生孩子,不然真不敢想他会怎样。”   薇薇安却十分后怕,身体一阵阵发冷,“那些混账!他们是故意不破坏他的腺体和生殖腔的,如果真的破坏了,不管什么理由都违法法律。”   她家虽然算不上什么历史悠久的世家,但在米丽星也算得上有权有势,若是真的被怎么了,家族的势力绝对会为她讨回公道。   如果她是个普通的Omega,是不是今天那个Omega的遭遇就是她的下场。   温顺担忧地看着瑟瑟发抖的好友,心知她吓了,忙道:“薇薇安,你下次回校时,还是让你家人接送吧,如果是被那些人渣Alpha盯上……”   薇薇安用力地点头,她决定回家和父母说这事,让他们给她请一堆保镖!   “温顺,你也一样。”江河转头对纤细温柔的温顺说,“小心为上。”   “那你呢?”   两个宿友同时看向江河,眼里都有担忧。   在他们看来,江河长得实在太过貌美,皮肤白得跟雪似的,除去优越的容貌,他身上最特殊的是气质,纯净又冰冷,高傲却又悲天悯人,矛盾得十分吸引人。   那些自大又自傲的Alpha看到这样的Omega,肯定会升起卑劣的征服欲,大部分的Omega在他们眼里温柔又顺从,一点挑战性都没有,像安妮学姐,就因为她极有勇气,不像普通Omega一般唯唯诺诺,特别招Alpha喜欢。   “放心,我又不爱出门。”江河微笑着说,没说如果他愿意,那些Alpha他能一次弄死一大批。   现在这具Omega的身体虽然挺脆弱的,战斗力不足,不过可以用智商弥补。   原主本来是天才科学家,能研究出那么多禁药,作为任务者的他只会比原主更厉害。   只要那些Alpha敢,他就能让他们尝尝死亡的滋味。   **   我有一个怪宿友,他的名字叫白雪。   十八岁的薇薇安和温顺在写日记时,不约而同地在日记本里写下同一句话。   他喜欢健身,并不是跳舞或柔身操这种塑造体型的,而是跟Alpha一样锻炼体能的,那跑步机速度快得他们以为会着火,还有那一只手拎起来的杠铃,他们俩吃奶力气都用出来了也抬不动。   同是Omega,为何你特别秀?   “锻炼!”江·白雪·河随手拿起一个杠铃。   杠铃是他从星网上下单买的,幸好跑步机他们的宿舍就配备,不需要买,省了一大笔钱。   星际的跑步机还特别先进,居然是全息的,仿佛真置身于大自然中跑步似的。   因为江河喜欢锻炼身体,两个军校最佳宿友也经常在一楼的健身房陪他。   此刻温顺正在踩单车,薇薇安在跑步机上用最慢的速度跑步,两人都开启了全息,但心思都不在全息的风景里,都只顾着聊天。   温顺和薇薇安在进军校前,从来没想过一个宿舍里的人能好得跟兄弟姐妹似的。   两人的目光同时落到举杠铃的江河身上,大概是他的缘故吧,江河身上有一种亲和力,一种让人忍不住信任依赖的亲和力,两人有时候甚至有种错觉,只要在他身边,他们永远不需要忧虑恐惧。   如果系统知道两人的感受,它会说:这一定是宿主爱养崽子的缘故。   小孩养多了,那种男爸爸的气质就出来,谁在自己爸爸身边会没有安全感呢。   “Omega体能上天生就比不上Alpha,但经过锻炼体能可以大幅度提升,起码赶得上Beta吧。”江河一脸温柔地鼓励两个柔弱的宿友,让他们努力。   大概这个六种性别的世界太坑,有时候他的脑子的某些想法比较血腥,真想搞个实验室解剖一下六种性别的人类,看看能不能让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强壮一些。   穿越过那么多个世界,这个世界特别柔弱的身体让他极度没有安全感。   薇薇安突然想到什么,脚下的速度缓了下来,嘴角抽了一下:“白雪,你的腹肌练出来了吗?”   江河将杠铃单手拿着,另一只手自豪地掀起衣角。   “当然!汗可没白流!”   薇薇安也不跑步了,她死死地盯着江河腹部上的八块腹肌,也不是不好看,看着挺健美的,和Alpha那样纠结的肌肉块头不一样,精瘦有力,线条优美。   “其实现在以瘦为美,单从外表看,白雪的体型更好看了。”薇薇安一副牙疼的神色,扭头和温顺说。   温顺一脸默然,他从来不觉得Alpha会喜欢,哪个Alpha会喜欢硬梆梆的伴侣。   “幸好穿上衣服后,从外表看不出来,还能糊弄糊弄Alpha吧。”   薇薇安小声地和温顺嘀咕,反正有婚姻保护法,Alpha想离婚那是千难万难的。   柔弱的Omega天然害怕极具侵略性的Alpha,那种海王什么的,基本都是Alpha和Beta,不大可能发生在Omega身上。   说实话,如果不是发热期,真没几个Omega会往Alpha身上蹭。   温顺说:“我觉得书上说的也不一定对。”   不是说Omega的身体天生柔弱,不适合高强度的锻炼么?他们咋觉得江河这锻炼的强度都超过Alpha了?   “这倒没有。”江河丢下杠铃,有些心虚地说,“身为一个Omega,我不能占Alpha的健身资源,不然我真想试试重力室。”   薇薇安若有所思,想说什么又闭上嘴。   这时,她听到江河说:“我最近在星网练习机甲,薇薇安,上次欺负你的Alpha的星网账号你查一查,我给你报仇。”   两人娇躯同时一震,薇薇安差点从跑步机上摔下来。   “机甲?”她满脸不敢置信,自己没听错吧?机甲不是Alpha和Beta的浪漫、Omega的禁区吗?   两人当下也顾不得锻炼,一把拉起江河,要去看他的星网记录,然后被他百战百胜的辉煌吓住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总觉得心里的戾气无处宣泄,于是在星网上血虐对手便成为江河的最大爱好。   他朝两个宿友露出一个血腥的笑,“薇薇安,我给你报仇!”   薇薇安双眼一亮,将自己讨厌的人的星网号全都报上来。! 第275章 275 星际O王5   以战争为主题的世界里,Alpha最大的爱好就是在星网上嘎嘎乱杀,从来不会拒绝来挑战的对手。   甚至他们认为,如果拒绝,那就是怂了。   Alpha怎么能怂呢?当然是继续战,战到最后一刻,因为体力和精神力枯竭,被星网弹出来为止。   薇薇安和温顺也登上星网,去围观这场战斗。   登上星网之前,他们是担忧的,觉得江河是Omega,怎么可能打得过那些Alpha。甚至Omega怎么能驾驶机甲呢?   结果,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宿友在星网上开着机甲狂虐那群Alpha,虐得他们哭着喊爸爸。   两人表示爽到了,然后诡异的觉得Alpha也不过如此,好像没啥好怕的。   不过……   薇薇安喃喃地道:“Omega也能开机甲吗?”   不是说机甲Omega走开,战争与Omega无关吗?   几千年来,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没有人觉得Omega能驾驶机甲,要不是知道那将Alpha打败的人是他们宿友,都以为是骗人的。   江河漫不经心地从全息舱里跳出来。   发泄过后,他觉得身心舒坦多了,果然这种畸形奇葩的世界,早就腐坏,只有暴力才能止住戾气。   薇薇安殷勤地过去给他擦汗,上次围着她的那些Alpha里,今天有两个在星网的机甲战场上,看着他们被江河虐得站都站不起来,她心里别提多爽快。   “呵,谁告诉你们Omega不能驾驶机甲?只要体能跟得上,精神力B以上就可以驾驶。”江河的神色冷淡,“把Omega当废物宠起来,是星际最大的Pua。”   偏偏这样的Pua经历了几千年,比封建残余还可怕,至少封建社会两千年就没了。   薇薇安不知道想到什么,喃喃地说:“其实我的厨艺很好,要是我开一家餐饮店的话,一定有很多客人,但大家都说Omega不应该出去做生意,开什么店,不仅手会粗,还会染上一身油烟味,无法照顾家庭……”   温顺也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   他其实匿名参加过星际最盛名的服装大赛,还得过第三名,比很多专职服装设计的Beta都要优秀。但他也不可能开店,Alpha的占有欲强,是不可能让他抛头露面的,尤其是模特圈那么乱。   两人都想着自己的心事,突然间,看到宿友血虐渣Alpha的快乐没了。   他们心绪不平的回房间休息,却一整夜都没睡好。   江河没去安慰这两个宿友,回到健身房,他站到跑步机上,按下最快速度开始跑起来。   他就说哪有什么天生的温顺?   乖巧懂事以服侍Alpha为天职的Omega,这都是后天被这个社会打压形成的,只要稍微有一点光,他们就会本能的追赶,不想被关在笼子里。   薇薇安和温顺确实沮丧了   好一段时间。   很多事他们现在还不敢往深处想,   只是将之压在心底深处,   但对于江河的异常,作为宿友的两人不约而同的保持沉默,甚至下意识的为他遮掩,不让外人察觉到他的特殊性。   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只是直觉这么做。   转眼又到休息日,学生可以离校回家的日子。   薇薇安和温顺约好了一起回学校,他们在校门口集合,两人都从家里带了不少好吃的,预计这个月不用吃学校的饭菜了。   薇薇安笑道:“晚餐时间到了,咱们今天和白雪一起吃吧。”   温顺点头,和她交流彼此从家里带了什么好吃的来学校和同学分享。   等他们抵达99栋别墅时,江河正在洗澡。   江河现在非常喜欢宿舍配置的浴室里的澡池,旋转的劲流水拍打着酸胀的四肢,连疲倦都减少了,在运动过后,来泡个澡非常舒服。   收到两个宿友发来的信息,他马上回道:“你们等我一会,我马上洗好了。”   江河用光脑系统控制打开别墅第四层的门,让两个宿友先进来。   薇薇安和温顺嘀咕着:“白雪可真爱洗澡啊,明明有微生物净身液的。”   因为战争的原因,现在的星际人类讲究效率,微生物净身液只要往身上喷上一点,就会帮助人类浑身清洁,全程只需要三十秒。泡澡这种事,只有那些清闲讲究的贵族和有钱人家才会做。   他们觉得,养成这么奢侈又浪费习惯的白雪真不像孤儿。   江河的房间,两人不是第一次进来。   浪漫的粉红色是学校提供的初始颜色,房间整洁得仿佛连一样多余的东西都没有,他们认识的那些Omega的房间里,不说别的,基本上会摆上一两个毛绒玩偶之类的。   当然,也不是一样多余的东西都没有。   医疗舱在他们眼里,就是室内唯一多余的。   星际的医疗发达,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医疗舱,上到重伤、下到腰酸背痛来个按摩,医疗舱都是最好的选择。   温顺在客厅里的沙发坐下,“咱们等等白雪吧,他洗澡很快的。”   说着,他随手从空间扣里拿出一本服装杂志。   这年头已经很少有纸质书,这是他特意花钱让人定制的。他比较喜欢捧着书看的感觉,看纸质书和看光脑是不一样的感觉。   薇薇安盯着医疗舱,突然发现一道惊呼声。   “我的天啊。”她的眼睛都瞪圆了,“这假期白雪又干什么了?医疗舱的能量液都快要没了,还有营养液也光了。”   她家医疗舱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机器,薇薇安平时没事会去看医疗舱,习惯从医疗舱的使用情况来推测她的兄姐有没有受伤。   人的嘴巴会说谎,但医疗舱绝对不会。   等江河从浴室里出来,就见两个宿友紧紧地盯着他。   “白雪,你受伤了吗?”温顺担心地打量着江河,看着好像没   有外伤,该不会是内伤吧?   江河一看,就知道他们应该注意到他的医疗舱的情况。   “我不小心摔了两跤,腿折断了,所以……”他露出一个尴尬不失礼貌的笑容,“我已经在星网下单,能量和营养液马上就到。”   当然,因为买这些,他身上的星币也快花得差不多,得想办法赚钱。   薇薇安脸上露出忧虑之色,“两次都是腿断了?那得多疼啊。”   白雪继续尴尬地笑,“不是,还有一次是手骨折了。”   总不能告诉他们,是自己的内脏出血吧?感谢万能的医疗舱!这种在现代社会足以进ICU的伤,在这里只需要躺医疗舱就行。   “你一定是缺钙!”薇薇安的双手一拍,“你等着,我明天就给你熬咕噜猪筒骨汤补钙。”   温顺摸着下巴思考,“是不是杠铃太重被压到了?我早说过,你那杠铃太重了,就算要锻炼也不要这么狠。”   怕这两个宿友再说什么,江河急忙将他们拉到阳台的餐桌边。   “我只是睡糊涂了,从床上摔下来不小心摔着的。”他胡谄道,“快让我看看你们这次回家带了什么好吃的。”   温顺知道他在转移话题,也不拆穿他。   他有八成把握江河应该是在用某种极限的方法在锻炼自己的身体,也就薇薇安傻乎乎的,真以为随便一个Omega在星网上都能百战百胜了。   不经过千锤百炼,怎么可能打得过那些好战的Alpha?   薇薇安从家里带来的美食很多,而且很美味,据她说是她家店里卖得最好的类型。   她一边从空间钮里掏出食物一边说:“绿星是星际最大的农业星,蔬菜的品质特别好,还有家禽的肉也分外鲜美,特别适合白切。”   “这个是用酒坛子熬的汤,用了一十多种海鲜跟河鲜,还有珍稀的山珍……”   温顺先是喝了一口汤,深深的吸了口气:“我知道这个汤,据说要提前两个月预约才喝得上。”   薇薇安道:“没办法,食材限制太多了,所以吃不起的人会去星网吃,吃不进肚子就过个嘴瘾。”   江河则是为这个星际食材之广而惊叹。   如果没有与虫族的战争,那么多星球毁于虫潮之中,只怕星际探索美食的脚步将会走得更远吧。   吃吃喝喝的两天后,一直盯着星网的薇薇安兴冲冲地跑过来找江河。   她的语气激动:“白雪,白安理和文世浩现在上星网了……”   江河表示明白:“我马上将他们捶扁!对了,你们还有星币吗?借我点下注。”   他现在钱都快花光了,想赚笔快钱。   正好他现在完全恢复精神,身体的状态也好得不行,可以上星网赚一笔了。   星网上,薇薇安和温顺再次改变形象,来到机甲擂台的观众席上,等待宿友登场。   “温顺,你真的觉得白雪没问题吗?”薇薇安有些坐立不安,“他的对手可都很强的。”   虽然她很讨厌白安理、文世浩这两人,但不得不说,他们在大一的军校生里,算得上佼佼者。   “大一算个屁!白雪的手下败将里还有大四的老生呢。”温顺低声道,“我想白雪应该没问题……毕竟,呃……他还找我们借了星币呢。”   如果没有强大的自信,相信江河也不会去星网上押自己赢了。   虽然开学只有三个多月,出身孤儿院的宿友有多穷,他们还是知道的,也知道他有多节俭,平时都是喝营养液。   温顺转而担忧地说:“比起这个,我更担心白安理和文世浩他们不会接受白雪的挑战。”   毕竟白雪的战绩实在太耀眼,没人想当他成名的踏脚石。   薇薇安面露不屑之色,“放心,白雪虽然胜了很多场,但他现在的总体名次并不高。”毕竟他们宿友刚开始在星网的机甲擂台赛中崭露头角,不像那些在机甲擂台赛中混了十年八年的Alpha。   “即使白雪在星网机甲战中是百战百胜,现在也还是个新人,要是能打败新人,他们可以获得一大笔积分,名头也好听。”   对于那些Alpha来说,有个不知死活的新人来挑战自己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傲慢自大的Alpha绝对不会拒绝。   星网的机甲赛也是分等级的,从低到高,分别是五级赛到特级赛。   最低级的是五级赛,赢一场是一个积分,四级赛是三积分、三级赛是六积分、一级赛则是十积分,特级赛是一十积分。   积分高了,机甲师才能进阶下一个赛场,所能赢得的星币才会更高。   如果能赢了百战百胜的新人,积分至少是一百积分以上。   现在新人脑子进水挑战他们这些平日在三级赛场混的Alpha,简直是天降积分,那些Alpha还巴不得多些这样的新人挑战呢。   “咱们也去下注吧。”温顺低声道,“你看这赔率多高啊,太不给咱们宿友面子,我先去下一万星币!最低级的机甲对战赛只能下注一百星币,幸好他的对手是三级赛战场的,最高可以投一万星币……”   薇薇安同样财大气粗地说:“我也下注一万。”   现在的物价,一十星币就可以在平价餐厅里吃一顿有肉有菜还有饭后水果点心的饭菜,而且这还是自然食材比较贵的情况下。   所以这一万星币算得上大手笔了,毕竟星际政府一个月给Omega的生活费都只不过五百星币。   那边,广播已经在播放对战的两人名字。   “第一场:愤怒的葡萄对战昆西。双方的战绩是,愤怒的葡萄100战100胜;昆西300战250胜。”   薇薇安整个人都傻了:“怎么不是白安理和文世浩?昆西是三级战场的常胜将军啊,我都不敢将他的星号给白雪,白雪怎么回事,他怎么会挑战昆西?”   江·白雪·河的百战百胜基本都是在初级战场,他怎么有胆子去挑战昆西?   薇薇安和温顺紧   张起来,同时也觉得一万星币仿佛长着翅膀飞了。   两人都在心下盘算着,这次将全部家当拿来下注的宿友,只怕要破产了,到时候他们要怎样找借口请他吃饭,免得他没饭吃只能去吃难吃的营养液?   “不过,白雪的网名为什么叫愤怒的葡萄?他喜欢吃葡萄?”薇薇安问道,想着要不要下次点心课时,将葡萄当作主要食材。   到时候是做葡萄汁?还是葡萄蛋糕?或者葡萄果冻、布丁?   温顺道:“他好像不挑食,但挺挑手艺的,要是做得不好吃也能吃,就是吃得不太开心……唉,开始了,快看。”   三分钟后,薇薇安和温顺恍如置身梦中。   昆西的机甲和他的人一样嚣张,那高价定做的红黑色机甲被一架普通的制式机甲打败了?   这时,他们清楚地听到广播的声音:“愤怒的葡萄对战昆西,愤怒的葡萄胜!”   擂台赛外,,一个高壮的青年气得大骂。   “天杀的昆西,居然被一个新人打败了!你害得老子赔惨了,还不如老子亲自下场呢。”   薇薇安和温顺终于回过神,两人兴奋得四掌对着互相拍了几下。   “赢麻了!赔率多少来着?十比一?”   “是十三比一。”   薇薇安乐得跳起来,暗暗遗憾初级机甲战有最高金额限制,最高只能下一万星币。   两人收星币收到手软。   薇薇安兴奋地说:“下一场是对战爱尔法!快快快,咱们继续下注,白雪给咱们信息了,让我们继续给他下注。”   “他刚刚打完昆西,还有精神吗?”温顺有些担忧地问。   星网的一切都是复制现实的,打一场消耗的精神力可不少。   薇薇安也担心起来,“等等,我发个信息给他。”   发过去的信息几乎是秒回,温顺凑过头来看。   薇薇安道:“他说没问题,那咱们继续下注。”   她的精神十分亢奋,可惜刚才赢了那么多星币,不能全压上去。   这次江河向两个宿友借的星币,算是连本带利地翻了十多倍赚回来。   薇薇安面不改色的给他继续下注,反正都是他赢的,输了也没啥的。   这一天,薇薇安和温顺都赢麻了,仿佛做梦般不真实,未来两年都不用担心零花钱不够花了呢。   江河连续打了好几场,并将骚扰薇薇安的三个渣Alpha都打了一顿。   看到文世浩的机甲被一架制式机甲踩在脚底下时,薇薇安高兴得跳了起来。   薇薇安从全息舱里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像做梦似的,开心得不行,她叉着腰大笑:“啊哈哈哈,他们三个该不会下了全息就哭吧?真想看他们哭的样子。”   温顺想得深一些,有些担忧,“白雪,薇薇安,那些人也不是傻的,说不定会想到与你有关……”   “不会。”江河耷拉着眉眼,“我过两天还挑战别人呢,只要我挑战的A   lpha够多就不会有人想到那几个渣渣,反正都是我的踏脚石。”   他的精神力消耗得厉害,说了几句话后,又躺进了医疗舱里。   薇薇安漂亮的脸蛋红扑扑的,一脸崇拜地看着医疗舱里的江河。   如果不是为了隐藏他的身份,她现在只想跑出去大喊,“那个打败了八个Alpha的是我的宿友,他是一个Omega!”   温顺盯着医疗舱里快速消失的能量液,终于明白为什么放假三天,能量液消失那么快了。   Alpha最崇尚的极限训练都是将自己锻炼到濒临死亡时才进医疗舱,相信他的宿友肯定也一样。   不,或许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久后,温顺拉着薇薇安离开江河的房间。   他们在星网上肆无忌惮的下注,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江河匿名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他们得想办法看看如何抹去自己的痕迹,不让人摸过来,发现江河的存在。   对于这样的宿友,虽然离经叛道,但他们还是想保护他。   **   一个月后,米丽星第一军校的论坛都要炸了。   不少出身世家、且世人眼里优秀的Alpha,竟然在星网的机甲大赛中被一个人血虐。   米丽星的白安理和文世浩现在头都抬不起来,作为本星球的豪门世家出身,他们居然找不到血虐他们的人的身份。   他们找了星际黑客去查,只知道对方是他们学校里的学生,却找不出具体是哪一个人。   就算是大三大四的学长,也不可能强他们那么多,难不成是学校的老师?   能担任第一军校的老师,都是从战场退下来的老兵,他们身经百战,与虫族正面刚过,虐他们确实和虐菜差不多。   不过,老师要虐他们藏头露尾干嘛?   不对,老师不会以这种打击他们自信的方法虐他们,毕竟他们出身豪门,现在又处于相对和平时期,老师不会用这种手段锤炼他们。   所以这个叫“愤怒的葡萄”究竟是谁?   难不成是哪个喜欢吃葡萄的家伙?   过了两天,又一批Alpha被虐。   入学成绩前十的校园明星——凡诺尔的机甲以四脚朝天、像只翻不过身的海龟的形象出现在星网,被无数人戳图发到论坛上。   看到这一幕,那些被虐的Alpha全部都心平气和了。   只要丢脸的人够多,就没有人觉得他们窝囊!   “放屁!”   此时,正在跑步机上、双腿快得只能看到残影、依旧在说话时大气都不喘一个的江河难得飙起了脏话。   他冷笑道:“他们哪算得上优秀的Alpha?那名声纯粹是因为家世加成。我怀疑他们以前是不是假打,故意找人输给他们……啧,就这战斗力,真让人担心米丽星的未来。”   薇薇安和温顺当然不觉得豪门那几个渣Alpha的战斗力不强,不管怎么说,星际以军功晋升的   豪门会养出纨绔,但不可能养出真的窝囊废。   所以,果然是他们的宿友太强了?   期间,薇薇安请假回家一趟,据她说要去参加某个世家之女十八岁的生日宴会。   成年后,薇薇安非常讨厌参加宴会,因为她不得不和一群她不喜欢的Alpha跳舞,忍受他们仿佛看货物的眼神。   更可气的是,她还不能表露出反感的神色。   她妈妈说,这会让人以为她没教养,将来会影响她的婚事。   因为江河的横空出世,被虐的那些Alpha都是米丽星年轻一代,这些顺风顺水的青年都气疯了,一个个拼命加练,想要报仇雪恨。   薇薇安盯着那些已经到了适婚年龄、平日像开屏孔雀的Alpha眼底的黑影,心里啧啧称奇。   看着像肾虚似的,他们现在肯定没心思对Omega指手画脚了吧?   薇薇安的眼珠子转了转,悄然找了一个有名的脑补跟说闲话的Omega搭话。   “哎,你说怎么回事啊,他们的黑眼圈好明显啊,都不睡觉的吗?”   “对啊,怎么回事?”   爱脑补的Omega是个来头特别大的男Omega,他捂着自己的嘴巴,悄声对周围的朋友们说,“他们该不会跟谁乱来了一晚上吧……”   “没错,看着像肾亏。”   “说不定只是身体虚呢。”   “现在好多Alpha都不懂修身养性,我怀疑他们不够干净。”   “……”   一群人窃窃私语,指指点点,对这群脸色不好的Alpha投以鄙夷的神色。   虽然Alpha可以挑Omega,但他们Omega也可以挑Alpha,而且挑选时更慎重,像这些乱搞的Alpha,他们可不喜欢。   薇薇安深藏功与名,像这种不懂尊重人的Alpha,最好还是不要有Omega伴侣,他们最适合注孤生。 第276章 276 星际O王6   大一上学期结束,所有学生迎来了一个相对比较长的假期。   假期来临,薇薇安和温顺自然是要回家的。   江河没有回孤儿院,而是待在学校里,然后伪装成Alpha,溜到学校的重力室里锻炼。   有空他就上星网的机甲擂台赛狂虐Alpha,顺便给自己下注。   每次他都很可惜,星网上能下注的星币有限,赌来的钱虽然已经不算少,但比起那些世家子弟,他赚的这些只能算是零花钱。   星际政府规定,Omega满二十岁时,必须去测信息素的适配率。   薇薇安和温顺眼看就要满二十,假期时被他们父母特地带到主星,然后参加大大小小的相亲宴会,目的只有一个,宣扬他们的名声,打开他们在婚姻市场里的知名度。   米丽星再繁华,也只能算是三等星球,哪及得上主星繁华?   能嫁入主星,谁会留在次一等的星球?高嫁低娶,仍是现在的主题。   两人被这些相亲宴弄得苦不堪言,是以偶尔上星网看宿友虐菜这事,竟然成为他们难得放松之时,也成为最大的爱好。   这反而引起一些Alpha的好奇,难得有这么大胆的Omega,爱好居然是看机甲比赛?   他们和两个Omega聊天,发现他们都不是那种只知道风花雪月的花瓶,这也让两人在相亲市场上受欢迎起来。   两人的父母对此高兴不已,这也算达到来主星的目的。   如此煎熬了近两个月,快开学的时候,薇薇安和温顺迫不及待的回学校。   两个月的时间,江河身上没什么变化,看起来皮肤依旧白得像雪,美得如冰山上的高岭之花,就是气质变了一些,恍惚间让人以为看到一柄闪着寒光的利剑。   不过,当他对两人微微一笑时,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瞬间消失,依旧温雅如昔。   “白雪,你太厉害了!”薇薇安狂热地说,“你在整个假期打败了那么多人,咱们学校的二年级Alpha都打不过你。”   温顺拿出要送给宿友的礼物,“就是可惜你胜利的记录太多,现的押你也赢不了多少星币。”   江河随口道:“我接下来会输很多。”   他接过两人的礼物,基本都是吃的,主星拥有全星际的特色美食,两人买的份量加起来都快将他的空间钮塞满。   听到这话,两人同时惊了,忙不迭地问:“为什么?”   江河朝他们微微一笑,“因为我打算挑战二三年级的精英。”   其实这段时间,他在星网上所挑战的那些都是一年级的学生,没办法,二三年级的精英不在同一等级的擂台赛,他想越阶挑战,星网系统可不会给,必须要他一路升级上去,自有一套规则。   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由于大四的军校生要去实习,大三某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也会被挑选去前线,这些学生在他们看来,就是预备役的军人。   他们同样也是机甲擂台赛的精英。   预备役的军人和普通学生到底不同,他们是真正通过考核,随时可以上战场拿军功的。   他们宿友居然要挑战那些预备役军人?   **   大一的下个学期,薇薇安和温顺的行事更谨慎。   他们为了隐瞒江河的异常,甚至极少邀请同学到99栋别墅玩,生怕有人看到他们宿舍里健身房中那满满当当的高强度训练机器。   顺便说了下,健身房的机器在江河询问过他们的意见后,被修改成最大强度。   两人曾经还好奇地上去试了试,然后差点没疯。   如果江河的战斗力是霸王龙,那么他们就一只鹅!   两人还担心江河太拼命,导致营养不足,薇薇安在网上买了一堆没有污染的纯天然食材,开始投喂宿友。   江河吃过几次后,默默地将星币转给她。   薇薇安也不推辞收下了他给的伙食费,她知道江河现在已经不缺钱,他在星网的机甲擂台赛自己给自己下注,一路赢麻了,赚的星币并不少。   他不仅将借他们的星币还了,还买了医疗舱需要的能量液和营养液回来备着。   薇薇安和温顺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修改医疗舱的警报系统,对于这种事,他们不仅没有询问,反而当作看不见。   军校的Omega的活动很多,什么座谈会、沙龙、文学欣赏、音乐会……多不胜数。   薇薇安和温顺以前经常参加这些Omega用来打发时间的活动,不过现在他们很少去了,改为去星网看宿友虐Alpha,看一次,就心旷神怡一次。   大概受到机甲擂台赛的暴力气氛影响,两人现在说话做事越来越直接爽快。   今天放学时,有两个Alpha拦住他们,向他们表白,急着回宿舍进星网看比赛的两人很不耐烦的拒绝。   薇薇安直接呛声:“我们喜欢强者,你在星网的战绩怎么样?”   拦住他们的是一男一女两个Alpha,他们一脸自信地说:“我们的战绩配你们已经绰绰有余,如果你们跟我们的适配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我们觉得,你们可以选择我们。”   温顺神色一动,面上笑得一脸温柔:“我们?你们是指我还是指薇薇安呢?”   有人喜欢男Omega,有人喜欢女Omega,有人想都试试,星际那么多种性别,没节操想全试试的多得是。   两个Alpha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当然是谁适配率更高就挑谁!”   或许是被江河洗脑多了,薇薇安听到这话,心里格外不舒服,当即冷笑:“又是个只看生殖腔的,该赞美你们不挑性别吗?”   适配率就是两人在一起能生下更多Alpha跟Omega的机率,他们又不是生孩子的机器。   两个Alpha摸不着头脑。   她怎么生气了?星际政府都是看适配率来安排Alpha和Omega相亲的,   这不是很正常嘛,   他们又没说自己想要的性别。   现在的人口中,Alpha占总人口的十分之四,Omega只占十分之一,很多Alpha年少时还能挑三拣四,想要男Omega或女Omega,等他们拼死拼活,发现积攒的功绩不足以让他们挑时,条件就会下降到“不管是男是女,是Omega就行”。   教导Omega礼仪的老师正好经过,看到这一幕,眉头直皱。   这两个孩子怎么在上大学后越来越没气质了?居然这么粗鲁的拒绝Alpha,一点都不温柔贤惠!   薇薇安没有注意到礼仪老师在,她拉着温顺离开,不理会那两个眼睛里明显写着“咱们现在没军功,先撞大运看能不能混个伴侣,感谢政府支持自由恋爱,可以白得个Omega”的Alpha。   聪明点的Omega都知道大学里遇见的Alpha没军功没地位,最好在现役军人里挑。   “走了,咱们回去上全息。”   霸王龙江河最近在星网上名声鹊起,那些一二年级的军校生全被虐完,现在他开始挑战三年级,然后赔率又降了下来。   薇薇安和温顺现在也不太敢下注,因为正如江河所说的那样,他现在是输多赢少。   纵使如此,两人仍是觉得他们的宿友非常厉害。   江河却很不满意,他觉得Omega的身体太过脆弱。   如果是正常社会的男人,像他这经拼命地练,早就有所成,但Omega天生的体质摆在那里,需要花费的时间比往常更甚。   即便如此,他的打法仍是让那些三年级的军校生为之胆寒。   那可真是个不怕死的疯子,最经典的一场,是他以机甲破损率超过百分之八十、精神力在崩溃边缘,几乎要被星网强行下线的情况下,反杀三年级的精英。   那些观看的Omega呼喊声几乎要震聋耳朵,他们才不管是不是惨胜,他们只知道这才是真Alpha,是真英雄。   至于知道真相的薇薇安两人,也是激动疯了。   **   厨艺班的课堂。   薇薇安正在做点心,用刀雕刻着一颗葡萄。   “哎,薇薇安你也做葡萄点心?”同班的Beta男同学凑过来,“愤怒的葡萄血虐一二年级军校生后,他在咱们学校就变得十分受欢迎。你看,十个Omega里有七个都在做葡萄为主的料理……”   厨艺班里也有以厨艺为未来生存之道的Beta,对于Beta来说,Omega的发热期对他们完全没影响,所以他们可以和Alpha一起学习上课,也可以和Omega一起。   随他们选择。   可以说,ABO中,选择自由性最大的就是Beta了。   说起葡萄有关的料理,在场的同学都来了兴致,抱怨起食堂的创新菜。   “我的天,葡萄茶和点心也就算了,葡萄炒兰蓝饼是什么鬼?兰蓝饼吃不完也不要这样浪费啊……”   “你不懂,   这和星网上机甲擂台赛的‘愤怒的葡萄’没关系。”在食堂工作的Beta消息更灵通,   和他们分享内幕消息,“听说十大军校有十大黑暗料理,咱们米丽星第一军校的黑暗料理就是葡萄炒兰蓝饼,这是咱们学校的特色菜,只在秋季兰月节后一个月有。”   薇薇安忍不住翻白眼,“那是因为一个月后,兰月节做的兰蓝饼终于消耗完了,是不是?”   每当这时候,她就开始羡慕蓝星时代保存食物的方法没那么多了。   星际时代,保存食物新鲜度的方法多得是,甚至保持食物新鲜度长达十年都可以,像那些吃不完的黑暗料理,留着让学生们吃一个月真是让人生不如死。   最后榨了一杯葡萄汁,薇薇安哼着歌,将今天做的晚餐并甜点放入空间钮里。   她的两个宿友都喜欢葡萄汁,她也喜欢。   99栋别墅只有三个人,不过他们宿舍的气氛特别友好。   不像其他栋别墅,就算只有三人都能搞出三国大战。   怎么说呢,按照礼仪老师们的教导,Omega在Alpha面前装都要装出温柔贤惠,但在同是Omega的宿友面前,都是被宠着长大的Omega,谁让谁啊!   回到宿舍,薇薇安去找江河。   “白雪,这个给你……”   薇薇安的笑容仿佛晴天下的向日葵,明媚动人,手里递过来的是一个电子钥匙。   “钥匙?”江河不解地看着她。   此时他穿着衬衫长裤,动作洒脱优雅,其实非常不符合世人对柔弱文雅的Omega的认知。   不过可能是看习惯了,薇薇安和温顺都觉得,这样的江河别有一种魅力。   江河端详这把电子钥匙,这玩意在星际很少见。   现在的房子,人们更喜欢虹膜、骨架或多种更方便的开门验证方式,只有少数还追求保险和念旧的人才会采用电子钥匙。   “是重力室的钥匙。”薇薇安笑眯眯地说,“重力室晚上没人,只要你足够小心,就没人发现。”   江河倏地握紧钥匙,突然想起原来的命运轨道里,原主被星际政府停掉所有补助,几乎快要饿死的时候,是薇薇安偷偷给了他一笔星币,温顺也私下给了他一张飞往偏僻星球的星舰票。   也不知后来原主的事爆发后,他们有没有受影响?   系统空间里,许愿者白雪沉默地坐在沙发上。   他并不敢去查这些,但他知道当初不幸与他同一个宿舍的两个宿友肯定受会到社会的责难。   如果他们没有接济他,或许他们的人生会更幸福。   “我会小心的。”江河并没有辜负她的好意,向她承诺道,“如果不小心被发现,我会说这钥匙是我偷的,你将罪名推给我。”   薇薇安差点将嘴里的果汁喷出来,“你在想什么啊?哪有这么严重,如果被发现你就说好奇心使然……以前也不是没有好奇心大的Omega跑到Alpha的地盘   ,有些Alpha非常欢迎,他们会将之视为浪漫的冒险,对此还期待不已,上天掉下的Omega,做梦才有的好事。”   江河收下了她的好意,想到什么,问道:“对了,你们的礼仪课是怎么回事?礼仪老师怎么给你们那么低分?”   礼仪课不算什么重点课程,按理说礼仪老师都不会给学生打低分的。   说起这事,薇薇安和温顺都很是气闷。   “我们拒绝两个普通又自信的Alpha的时候,被老师看见了呗。咱们的那个礼仪老师啊,是从一个古板的Omega世家出来的,听说他们家族还有传统,要跪下来给Alpha穿鞋子呢,当然受不了咱们直接拒绝Alpha。”   “按他的说法,我们应该先表示对收到的告白的喜悦,再找机会,礼貌又不失体贴的拒绝他们,力求Alpha被拒绝后,不会有半点伤心沮丧……可是我们真做不到啊。”   江河哼笑一声,如果他的拒绝方式是狠揍那Alpha一顿,也不知礼仪老师看到后,会不会直接晕倒。   以后有机会,可以试一试。   **   和江河混久了,薇薇安和温顺的性格也有了改变。   两人不再像以前那样去参加一些无意义的茶会,他们去图书馆的次数更多,去星网工作室待的时间更长,一些和他们专业有关的重要赛事,两人会报名参加,并积极为之作准备。   总之,99栋别墅,现在被称为“卷王别墅”,都是一群上进的。   众多Omega对此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江·白雪·河也就罢了,毕竟他是孤儿出身,不得不努力,可薇薇安和温顺是怎么回事?他们的家世都那么好了,居然还那么拼?   等他们知道两人在主星社交圈大受欢迎时,他们总算是明白了,原来是想飞上枝头当凤凰呢,怪不得这么拼。   “顺顺,你这是打算参加芙罗拉服装大赛?”薇薇安惊喜地看着温顺摆在客厅里的晚礼服,“哎呀,好漂亮啊,星空一样的蓝色,不过我更喜欢这件红色的……”   正和机器人管家往礼服上缝星光石的温顺闻言抬头,笑道:“我就知道你喜欢红色的,你去试试吧,这件红色礼服是你的尺寸。蓝色这件是给白雪的,他手皮肤白,穿上去肯定显眼。”   江河站在一旁,面无表情,表示他并不是很想穿裙子,尤其是晚礼服长裙。   这个星际ABO世界的性别很迷,穿衣风格也是迷一般的自由,男Alpha不爱穿裙,女Alpha也不怎么爱穿,不过参加宴会时有时也会选裙子。   男Beta和男Alpha一样爱穿衬衣裤子,女Beta则穿裙子。   至于男Omega和女Omega,那真是蕾丝衬衫和短裤长裙短裙共飞,男装女装都自由。   有这么一句话:占人口百分之十的Omega撑起百分之八十的时尚圈。   最后江河仍是穿上衣服,让温顺为他拍照。   这衣服是按他的尺码做的,他要是不当模特,谁来当?为了宿友的事业,他也只能拼了。   薇薇安的眼睛闪闪发亮,“我觉得白雪这一身衣服可以预订冠军了!啊啊啊,这么说,到时候我们都可以当模特吗?”   大概是因为Omega撑起时尚圈,还是时尚圈最重要的购买者,加上星网上的时装秀算不上什么抛头露面,不少Alpha并不禁止妻子在星网上兼职。   这也是Omega少有能做的职业,每年招聘模特应者如云。   所以温顺让他们当模特,还真的是为他们着想,这是想给他们一个明亮未来。   江河丑拒,“我不行!”   当他穿上十五公分的高跟鞋时,他忍不住吸气。   虽然吧,这高跟鞋也没什么,他是资深的任务者,什么没经历过,但有选择的时候,他还是不太喜欢这种。   宇宙直男不是说笑的。   江河断然道:“我穿不了这丧病的玩意。”   温顺不禁急了,“可是模特要是不穿高跟鞋,会显得没气势的!十五公分不行,那试试十公分的。”   事实上,江河连五公分的高跟鞋都不行。   薇薇安有些纠结,她想到的是,孤儿院究竟得拮据到什么程度,才会让江河连一双高跟鞋都买不起,导致他不爱穿?   江河扭过头,这还真不是孤儿院的锅,而是他不喜欢,原主也不喜欢。   主要是这星际的审美,就喜欢Omega小鸟依人,本来原主就生得高挑俊秀,他深受身高的影响,觉得一个可爱的Omega就该娇小玲珑,对高跟鞋这玩意儿更是敬而远之。   至于江河这宇宙直男,更不用说了。   薇薇安叹气,“雪啊,你这是眼界窄了,你接触的层面太低,是看多了《灰Omega与青蛙Alpha王子》的狗血剧吧?别信剧里说的王子就喜欢灰扑扑、长相只能说可爱的Omega,对高挑美艳的未婚妻Omega不屑一顾。我跟你说,现实社会正好反过来,你这身高不知多受Alpha欢迎。”   毕竟星际的Alpha几乎都是高大的大猩猩,审美上还是偏向高挑的伴侣。   温顺也附和道,“Alpha和Omega只占人口十分之五,大部分都是Beta,Alpha是懒得看黏糊糊的电视剧,Omega虽然喜欢看,但毕竟只占人口十分之一,大部分观众都是Beta,所以口味上更倾向于Beta了。”   江河保持礼貌性的微笑。   他又不看这个世界的电视剧,懒得理那些。   **   得知温顺要参加服装大赛,不少Omega都跑到他们的宿舍。   奢侈品最大买家的Omega们对服装、包包和首饰之类的特别感兴趣,尤其是这个设计师居然是Omega而非Beta的时候。   “说起来也挺奇怪的,我们Omega消费了百分之八十的奢侈品,但钱基本都给Beta赚完了,设计师就没几个Omega。”   “温顺你要加油啊,为咱们Omega挣脸。”   温顺有些害羞,“我尽量。”   “哎呀,温顺,你的两个宿友都是少见的美人,这两件晚礼服真是太合适他们了,尤其是白雪……哎哟,白雪这身高,天生就是当模特的料!白雪,你结婚后千万别只做家庭主妇,这简直是时尚界的损失。”   江河蹬着高跟鞋,脸庞微微有些扭曲。   不了,当模特这辈子就这么一次,他可不是某个踩着高跟鞋还能马拉松的小丑。 第277章 277 星际O王7   江河将试穿的礼服脱下来。   他问道:“温顺,我将衣服脱下来了,需要我帮忙缝水钻吗?”   因为温顺说晚礼服上面的水钻不够闪,还得多缝一些才好看,于是今天过来的人都是来帮忙的。   作为宿友,江河也愿意帮点忙,量体裁衣他也可。   温顺朝他摆手,他总觉得江河身上的气势太Alpha,和缝纫不搭边,再说了今天这么多Omega,人手已经足够。   当一群Omega凑到一起,那就是有说不完的八卦,他们边干活边聊天。   “哎,我听说啊,咱们院的学生会长安妮就要卸任了,学生会长的竞选就在两个月后。”   “安妮这个学生会长做得挺好的,因为她,很多Alpha都不敢到咱们Omega的别墅区撒野。”一个长相甜美可爱的女Omega说,“以前咱们连别墅区的大门都不敢出呢,因为Alpha会守在那里,看到感兴趣的就会上前调戏。”   “这么快?她今年不是才大三吗?”薇薇安语气中带着可惜,“我还以为她会连任到毕业呢。”   因为江河的缘故,他们现在对强悍的Omega特别向往喜欢,希望有更多的这种Omega,都感觉安心不少。   这世道,也只有Omega更容易共情Omega。   “那不可能,听说她的未婚夫等着她结婚呢,大四一年时间她都得忙结婚的事。”   “真羡慕安妮会长,她的未婚夫是咱们米丽星豪门温家的长子,听说是一个长得帅、家世好、还在军部担任重职的Alpha。”   “话说回来,安妮会长这么优秀,她怎么不想嫁到主星呢?”   毕竟主星的世家豪门才是数一数二的顶流,其他星球的都只能算是二三流。   “是因为自由恋爱吗?”   说到自由恋爱的Omega不禁皱了皱自己的鼻子,显然对自由恋爱不怎么感冒。   这分明就是Alpha的福利,Omega的损失,还美名其曰不慕名利。   放屁,谁不想要嫁更优秀的Alpha?   婚姻的选择是双方的,Alpha也挑Omega的身材相貌智商,明明Alpha可以挑好的Omega娶,他们Omega为什么不能挑好的嫁?   “安妮说她喜欢米丽星,咱们米丽星只是经济文化比不上一二等星球,军事能力还是不错的,咱们学校可从来没有跌落星际十大军校的名单。”   “温家是米丽星历史最悠久、元帅最多的军事世家,我觉得安妮会长选择温家比去主星选个三流的世家好多了。”   主星那些顶流豪门选媳妇时,很少会选二三流星球的豪门,倒是主星二三流的豪门,会选其他末等星球的顶流世家。   温顺听着他们的闲聊,脑子里想的却是当年安妮是不是目睹了战争的残酷,没有安全感,所以才会选择军人世家?   “主星的   很多世家都想和温家联姻呢,安妮会长要是不够优秀,还真嫁不进温家。咱们也得抓紧时间找一个,不然等毕业还没找到对象,就要被政府分配了。”   这话一出,引来不少Omega的共鸣。   “就是啊,说是让咱们挑选,十选一呢,还不是选择有限。”   众Omega谈论着八卦,没留意到旁边看似认真看书、实则竖起耳朵的江河。   他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发现好像只有谈婚论嫁时,他们脸上才会露出些许忧虑之色。   难道Omega其实过得很幸福?   相比起工蜂一样的Beta,Omega日子过得真的算不错了。   江河陷入了沉思。   所以他有必要改变这些吗?   说不定现在的日子改变了,Omega的待遇也会下降,他所做的事会不会被Omega怨恨?   一群温柔可爱的Omega笑着聊天,喝着下午茶。   他们手脚麻利地将衣服缝纫好后,让江河和薇薇安再次穿上。   江河心里很是无奈,但也没有拒绝,回屋子里将衣服穿上,木着脸展示给这群Omega。   “哇,白雪真是太适合蓝色,皮肤白的人穿冷色好看。”   “哎呀,薇薇安的头发是不是太单调了,要不要戴两朵花?”   “……”   众人七嘴八舌地出着主意,然后将最终的成果拍下来,发到学院的Omega群里。   不少Omega被这两件裙子惊艳到——也可能是人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好看,于是更多的Omega挤到99栋别墅看热闹。   同好者带来自己设计的衣服,大家兴致勃勃地讨论着。   身材高挑、气质出众的江河于是成为他们的模特儿,被指挥得团团转。   这一天,江河整整换了几十套衣服,连自己都忘记到底穿了什么衣服。   那些同学则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原本他们以为江河的性格高傲,不屑与普通的Omega相处,其实他只是腼腆内向吧?   明明被他们围着,试了那么多套衣服、消耗了那么多时间,然而他脸上却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当时有一件衣服用的是尖锐的钻石当扣子,将他的皮肤划出一道口子,都流出血来,他非但不在意,还安慰快要哭出来的设计者……   这性格也太好了吧。   刚开学时因为他思想不端正被罚写读书报告,他们都觉得他不能接近。   果然第一印象要不得,只有相处过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怪不得薇薇安和温顺同他的关系那么好呢,如果他们的宿友也是江河这样的人,哪里还有什么扯头花的事。   保准大家亲如兄弟姐妹。   江河终于送走了那些不知为何突然对他热情起来的同学,然后陷入沉思。   晚上,他忍不住问空间里的许愿者白雪。   “我觉得,那些Omega对现状并无不满,你真的觉得他们过得水深火热吗?”   白雪沉默许久,没有说话。   他所在的反叛者协会的Omega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被社会抛弃的人,他们认为星际的Omega是生孩子机器,没有自由没有权利……   但说不定绝大部分的Omega不这样想呢?说不定他们觉得自己幸福又安然呢?   白雪也很茫然,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得让任务者自己去找答案。   所以这算什么啊?   江河实在无奈,要是连许愿者都不知道要任务者去做什么,任务者只能凭自己的感觉去做,要是到时候许愿者还是不满意,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怪不得这任务积分这么高,原来是个巨坑吗?   **   星网的机甲擂台上,江河操纵着一架人形制式机甲,将一架浑身都是刺的鳄鱼形机甲锤翻在地。   多亏薇薇安给的重力室钥匙,自从晚上可以到重力室训练后,他现在挑战三年级的军校生时,已经是赢多输少。   如果他能在五倍重力室熬够半小时,说不定可能挑战那些预备役的四年级。   他现在也不缺钱,感觉有把握就下注,留下够用的星币,其余的都被他用来买书籍和锻炼身体的机械器材,送到养育了原主白雪的孤儿院。   原主所在的孤儿院是一家专门为Omega开设的地方。   战争年代,孤儿到处都是,政府针对各种性别开设了相关的孤儿院。   不同于资金有限的Alpha和Beta的孤儿院,Omega的孤儿院资金充足,设备还挺齐全的,食物、玩具和教师,还有平日过来做义工的那些Omega夫人,看着倒是什么都不缺。   江河想了许久,也只能想到一些让人眼界更宽敞的书籍,同时锻炼身体的机器。   书籍能丰富一个人的精神世界,机械能锻炼一个人的体魄。   原主既然没有答案,江河目前也找不到答案,但他想着,那些从小被关在玻璃笼子里的Omega,不管是不是幸福,他们没得选择。所以他想,如果他们有踏出玻璃笼子的机会,至少他们有选择的机会。   鳄鱼形机甲的驾驶舱里跳出一名俊秀的少年,他朝那架制式机甲说:“你好,我是三年级的万川……”   虽然被“愤怒的葡萄”打败,万川并没有太沮丧,反而为他驾驶机甲高超的技巧和那种敢拼搏的精神所震撼。   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想在线下认识葡萄,可以在现实世界里再打一场。   万川期盼地问:“我们可以线下见面吗?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当温文尔雅的少年出现,全场的Omega都惊呼起来,好帅的Alpha啊,感觉和那些粗鲁的大猩猩完全不一样。   他还挺有礼貌的。   “呸,说得葡萄很粗鲁似的!”有人不太高兴地说,“星网是可以修改容貌的,要参加战斗的Alph   a的身材多半不会修改,   因为会影响真实的战斗效果,   你看葡萄身材那么纤细,现实中肯定也是个纤细斯文的Alpha。”   虽然葡萄打起来很疯,不过这不是更吸引人了嘛,反差萌啊。   愤怒的葡萄的横空出世,让米丽星第一军校的Omega好奇不已。   现在他们都喜欢上星网战场看他驾驶机甲,将一个个战前故意唱衰他的对手斩于机甲的激光刀下。   每当看到那么多人为江河喝彩,薇薇安和温顺都想自豪的跳出来,向世人大声说:“看吧,这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能将Alpha摁地上摩擦,他是个Omega!”   因为懒得捏脸,所以江河现在用的是主脑提供的路人脸,非常普通的那种。   江河很有礼貌的拒绝了,同时给了一个理由,“抱歉啊,我的敌人太多,我担心身份暴露被人罩麻袋。”   罩麻袋是从蓝星时代传下来的说法,现在早就没有麻袋这玩意。   没想到葡萄对古籍还挺熟的,台下的Omega激动极了,这是什么文武双全的Alpha,爱了爱了!   万川自然也猜到了,葡萄肯定不是出身名门的Alpha,不然不会将自己的身份藏得那么深。   星网上,不管是谁都有输有赢,只有输不起的那些渣Alpha——尤其是出身豪门的纨绔渣Alpha,气不过时会在线下找茬。   万川觉得就武力而言,葡萄不怕渣Alpha,但渣Alpha们手段多得是,那些名门世家有些私底下行事非常龌龊,谁知道为了拉拢或为了毁掉葡萄,他们会做出什么。   万川轻笑一声,“好吧,如果哪天你不怕被人罩麻袋了,随时与我联系。”   他有着柔软的黑色卷发,蓝色的澄澈双眼,身姿挺拔,优雅随意,有如风中的翠竹,一看就是个教养极为良好的人,应该是出身豪门世家。   而万川这话,也几乎明示江河的前程如锦,会如大鹏鸟一飞冲天,不再惧怕世家纨绔子弟的迫害。   江河坦然地收下他的祝福,微笑道:“或许哪天你不怕和我一起被人罩麻袋时,也可以和我联系。”   万川先是怔了怔,也听出他的祝福。   其实他出身也不算高,家族只能算是三流世家,想通过军功提升家族地位,他的野心都隐藏在那副温雅的外表下,没想到这人竟然能看出来。   当两个世人眼里的Alpha友好地握手时,观众席的Omega们拍掌快疯了。   这才是进退有度,风雅知礼的Alpha,这才是他们想嫁的理想型。   呜呜呜……真是感动了,果然他们不应该灰心那么快。   星际那么大,斯文讲理的Alpha总是有的,不会总是那些没脑子的大猩猩。   **   转眼就到星网举办的芙萝拉服装大赛。   江河和薇薇安作为温顺的模特,将要展示他设计的服装。   芙罗拉服装大赛的后台,温顺   正为两个好友整理衣服上的皱褶,一边安慰他们,“薇薇安,白雪,你们别紧张,当下面的观众都是大白菜。”   薇薇安现在都不敢去看观众席位。   在星网上,不像蓝星时代的网络会卡,不管多少人同时出现都行,现在有多少人会看他们走T台来着?一亿,十亿,还是一百亿?   像芙萝拉服装大赛规模这么大的赛事,几乎全星际的Omega都会观看,他们要为衣柜明年的服装做准备。   不少Alpha也会来,没有机会接触Omega的Alpha,会借此机会邂逅那些出现在星网的Omega,期待有一个浪漫爱情的降临。   对于Alpha而言,其实他们也不太想靠积分相亲。   掌握线下公司的Beta更是会来。   这导致了星网上热闹非凡,让第一次当模特的薇薇安有些紧张。   “你不是参加过美食大赛吗?”温顺惊奇道。   薇薇安努力地呼气吐气,“那不一样!美食大赛我只要对着料理就什么都不怕了,哪像现在那么多人?”   穿着十五公分高跟的江河则是十分淡定。   虽然作为宇宙直男,觉得高跟鞋和直男不搭,不过他做的任务多,奇葩的世界也待过,只要放宽心,想想任务的庞大积分,就没什么了。   其实高跟鞋嘛,对他也不是什么难度,只要捡起不知哪个武侠位面的轻功,就能轻易地攻克十五公分的高跟鞋。   顺便说一下,在捡起武功后,让他现在这具Omega身体的体质进一步。   他敢说,他现在绝对是这个世界里,有史以来体质最好的Omega——没有之一!   展示开始后,江河慢慢地从后台走出来。   蓝色底子的连衣裙在他身上伸展着,上面的钻石闪闪发光,仿佛无垠的星空下星子闪烁,纤细的少年穿着裙子一点也不违和,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样美感。   或许人只要长得好看,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而且裙子这种东西,并不代表就是女人能穿,要知道蓝星的远古时代也有男人穿裙子的,还有某些国家的民族服饰,男人也是以裙子为主。   江河缓步走过T形台,T台很大,头顶上有一轮明月,暗淡的灯光下夜色如水,曳地长裙聚集的星子闪耀。   当他走出来时,无数的目光落到他身上。   “妈妈,星星落下来了。”   “太美了,这模特仿佛不是在走路,而是飘。”   “这就是古籍说的仙气飘飘吧。”   “啊,我怀疑他的脚没沾着地面……你看他的裙摆,古代所说的步步生莲大概就是这样吧。”   “……”   直到模特消失后,那些观众终于回过神来,然后一个个猛地按住了按钮,疯狂地下单。   他们衣柜就差这样一件衣服。   薇薇安红色的裙子也大受好评,明艳妩媚到极致,就是Alpha的最爱   像薇薇安这样金发蓝眼的Omega,在Alpha里面永远有市场。   只要看观众席上,一个个Alpha热切得恨不得冲上去、拉她去结婚,就知道她有多受欢迎了。   最后的结果,温顺成为亚军。   冠军是服饰设计学院的一个Beta,但众多Omega更喜欢温顺设计的衣服,他的订单更多。   开始颁奖时,当温顺出现,观众拼命地拍掌,觉得这个Omega太有才华。   他设计的两件裙子,一件明艳、一件仙气飘飘,在他们看来,是非常有才华的表现,作品不拘一格,可以设计不同种类的衣服。   Alpha们着迷地看着和两个穿着高跟鞋的模特儿宿友站在一起、显得越发娇小可爱的温顺。   这设计师好可爱啊,米丽星第一军校的99栋别墅是天堂吗?Omega的质量都是顶级的。   知名的服装设计公司的高管也过来了,表示要和温顺合作。   他们可不管对方是Alpha还是Omega,一切只看销量。   当评委的几个Omega也是感叹不已。   颁奖的Omega鼓励地对温顺说:“你很有才华,也很有天份,希望你不要为了婚姻放弃自己的才华!”   评委见过太多的Omega为了家庭放弃事业,谁叫生孩子是Omega的责任呢,平均一生就是五个孩子以上,不放弃事业都没办法。   温顺怔然,他当然想从事服装设计这条路。   然而这世界上的工作种类千千万万,可Omega能做的工作太少,不少Alpha都不希望妻子工作,希望他们全心全意放在家庭上。   设计师算是少量Omega能做的工作,不需要抛头露面,丈夫也能接受。   一场服装大赛,成就了温顺,也成就了江河和薇薇安。   三人刚从星网出来,就收到海量的花和礼物,都是Alpha送的。   江河表示丑拒。   **   “薇薇安,今天做什么好吃的?”   刚从营养舱出来,江河就摸着饥饿的胃来别墅的厨房。   因为Omega都是娇贵的,不习惯吃寡淡无味的营养液,即使是孤儿院里的Omega也不例外。   不过对于江河来说,他纯粹是嘴馋,有选择的情况下,他更愿意吃美食。   薇薇安正在厨房里忙碌,闻言说道:“你先吃点饼干垫垫肚子,是草莓牛奶饼干,给点意见哈。”   江河靠在厨房门口,拿起一块粉红色、做成动物形状的饼干放进嘴里。   “唔,好吃,甜而不腻,微微一点的草莓酸味让饼干的味道趋于完美,你手艺进步了。”   薇薇安有些开心,不过却没昏头,“就你那么挑的嘴,我要是没进步怎么可能?”   说起来奇怪,他们三人中,竟然是孤儿出身的“白雪”的嘴最挑,连多一粒盐都尝得出来。   事实证明,会吃的人还擅长厨艺。   薇薇安一向以自己的厨艺自豪,结果江河做得比她还好吃,可惜他不爱下厨,也不乐意对外显露自己这个优点。   一问就是臭屁的回答。   “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值得我下厨的人。”   江河吃着东西,一边和宿友闲聊,“对了,薇薇安,你今天不去约会了?那个一年级的Alpha,叫约翰还是查理来着?”   “早就分啦!”薇薇安将一盘椒盐蓝翅鸟翅膀放到江河前面,“来,你再吃这个。”   江河直接用手抓起椒盐蓝翅鸟翅膀就啃。   这种比蓝星时代的鸡翅膀更大的蓝翅鸟的翅膀,肉质更鲜嫩,他点头道:“好吃,椒盐放得正好……咦,你们怎么分手的?是他太渣了?”   “不,是我太渣了。”薇薇安面不改色的将土豆擦丝,“我突然不喜欢他了。”   反正重力室钥匙也从他手上骗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Alpha不值得她浪费时间。   江河对好友的渣女发言没有任意见。   他吃得头也不抬,从塞满的嘴巴里挤出话来,“那你得小心处理,反正不能给自己留下坏名声……我想起来了,之前这个是叫查理吧?我明天打听看看,不能让他在后面说你坏话。”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Alpha想让Omega从一而终。   都怪那什么见鬼的信息素,一旦被Alpha标记后,就等于被锁定,想分手离婚都没办法。所以才有那么多沙文猪恨不得回到蓝星古时代,Omega不出门最好戴上面具保持纯洁。   “放心放心。”薇薇安摆摆手,“他不会说我坏话的,相反,还会为我说好话。”   比如说,薇薇安的存在让他知道奋斗的目标啥的。   薇薇安表示,煲鸡汤、灌鸡汤她是一流的!   她去主星前可是特地训练过,她妈说这是古蓝星时代的Omega必须学的一门技术——叫茶艺。 第278章 278 星际O王8   稍稍垫了些肚子后,江河接过厨房里的任务。   “剩下的菜由我来做吧。”他微笑道,“就当祝贺你……分手快乐?”   薇薇安自然是求之不得,江河的厨艺可是在兰蓝节时就已经被证明是最好的,可惜他很少下厨,很难得才能吃到他做的饭菜。   大半个小时后,99栋别墅里的三人坐在一起吃饭。   薇薇安和温顺吃着江河做的饭菜,如同人间美味,他们觉得,如果有想自杀的人吃到江河做的饭菜,肯定还想再活五百年!   “白雪,你应该学厨艺的。”薇薇安大为可惜,这么好的厨艺如果能在星网开个私房菜馆之类的,不知能赚多少钱。   江河很凡尔赛地说:“太简单的事,没什么挑战性。”   星际的食材有很多是他没见过,江河也起过好奇心,所以才会偶尔下厨尝试一下将那些没见过的食材做成菜。   像海球星里有一种透明的鱼,做生鱼片入口即化,煮熟后却又变得很有嚼劲,别有一番滋味。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江河也考虑过,等任务完成的时候,要去各大星球旅游。   三人吃着饭,一边讨论起他们的课业。   “对了,白雪,咱们Omega的期末音乐会演,你要用什么乐器?”温顺询问道。   江河的筷子一顿。   原主白雪出身孤儿院,什么乐器都不会,不过这也不是多大的事。   温顺笑眯眯的,“白雪,如果你多做几顿饭,我可以教你钢琴、小提琴、扬琴、瑟瑟琴……”   薇薇安的眼睛也亮了,“白雪,你喜欢摇滚吗?我教你打鼓和吉他,你教我做你说的神仙都会跳墙吃的超级美食……”   两人都打着主意,想从江河这里掏出他的本事。   结果,两人备受打击。   在他们眼里,江河作为孤儿,尽管衣食无忧,估计是没条件学乐器的,政府对Omega再优待,也不会给孤儿院那么多优待,将孤儿院里的Omega培养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他们觉得,江河肯定是没接触过乐器的。   然而,薇薇安和温顺不过是顺手教教,然后惊为天人。   这简直是被孤儿院耽搁的音乐天才!不管是什么乐器,最多只需要三天就会,一个月就精通。   这让两人差点怀疑自己是废物点心。   “那是我精神力强。”江河一脸无辜地说。   他在心里叹气,果然不应该觉得浪费时间又懒得在他们面前装,他就该继续装蠢的。他去过的位面不知凡几,其中用音乐当武器的就不少,在那些危险的世界里,要是半吊子真的会死人,不往死里学肯定是不行的。   音乐这玩意嘛,是一通百通。   他已经尽量地低调,这个星际世界虽然没灵气,但有精神力,一曲死人不是什么难事。   江河心里砸摸着,要是哪天需要,他可以一把小提琴   去杀人。   薇薇安说:“我怀疑你精神力是A级,因为你刚看一遍谱就记住了。”   A级精神力以上的人,才能做到过目不忘。在这个星际世界里,A级以上精神力者非常稀少,每一个拥有A级精神力的人,都堪称精英中的精英。 薇薇安一脸怀疑人生,一个Omega精神力这么强,这合理吗?她怀疑全校没一个人精神力比得过江河。 两人都不敢将江河的精神力往S级上猜。 Omega不上战场,所以一直以来都没必要去测精神力,但想到江河能驾驶制式机甲将那么多Alpha打趴,两人又觉得他即使不是S级,应该也差不多了。 全星际的S级精神力者有多少个? 一千?还是几百来着?他们个个都是军队中的中流砥柱…… 温顺觉得自己应该冷静一下,他来到别墅的小花园里,摘了不少小西红柿。 红通通的小果子,像红色的宝石,比拇指大不了多少,又甜又多汁,单是种这小果子的手艺,即使江河是Beta,这辈子都不愁失业。 江河的专业有一个是种植有关的,不过他的成绩属于中等偏上。 温顺觉得,这家伙似乎有控分的喜好,从来不想当第一,平时的作业就种几朵花交差,却在别墅顶层的温室里偷偷摸摸地种满瓜果。 刚开始时,两个Omega还觉得不像话,种花多优雅啊,谁会去种瓜果蔬菜的? 后来他们吃   过他种出来的瓜果蔬菜后,两人默默地帮忙浇水。 这个世界的植物或多或少都受到一些辐射污染,像这种由人工种出来的、天然的、没有污染的植物真是死贵死贵的,在他们看来,单是他凭借这一手种植技巧,就算将来不嫁Alpha,日后也能过得很好。 江河还很喜欢看书。 喜欢看书对Omega而言是好事,显得文静又有书香气息的Omega,可是很受那些Alpha欢迎。 直到他们看清楚江河所看的书,不是生物基因就是机械学。 薇薇安刚开始还怀疑他能不能看得懂,这是一个Omega能看的吗?   不,我觉得他是真的看得懂。“温顺小声地说。   虽然江河后来将笔记删得快,但他还是瞥到他在光脑上写的笔记。   温顺特意将自己记住的一些内容拿去问家里从事机甲制造的兄长,兄长说这并不是初学者掌握的内容,起码得是研究生。   薇薇安摸着自己的额头,出身世家的她最近不敢深思,她低声对温顺说:“记得保密,不要将白雪的事对人说。”   温顺暗暗苦笑。   他当然不会说,但他从江河身上看到了某种火焰,似是哪天,就会燃烧起来,不知道会带来什么。   “或许,等他哪天爱上一个人后,那些不合适宜的想法会改变也不一定。”薇薇安如此勉强道。   是的,在他们看来,就是不合适宜。   他们是Omega,但也是高分通过考试,   其中甚至不乏知识渊博的Omega。   他们怎会不知道这个世界优待Omega,是将他们关进精美的金笼子里,允许他们叫几声,却将笼子的钥匙收得更紧。   不是没有Omega想跑出笼子或者将笼子弄坏掉,但代价实在是太大,大到让人绝望,也看不到半点希望。   关于江河身上的异常那么多,外人察觉不到,但作为宿友,朝夕相处,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他们本应该远离这样的宿友的,可他们实在舍不得。   他们觉得,可能自己一生中再也不会遇到如此惊才绝艳的Omega了。   “尽量瞒着吧。”   两人暗自下决心,能瞒多久就瞒多久。   或许他们会看到传说中的火焰鸟,即使会死在烈焰或熔浆中,也不改其志。   “火焰鸟啊!要么死在烈焰中化为灰烬,要么涅盘成凤凰,五百年的轮回后会再次投入熊熊烈火……”   这种鸟一生不凡,一生如斗士,死亡才会让它们停下脚步。   温顺拍拍薇薇安的肩膀,低声说:“其实,能和他一个宿舍,是我们的幸运。”   **   江河他们的大一终于结束,迎来大二。   对Omega而言,大二是他们人生中最焦躁的一年。   因为大二结束时,基本上只要满二十岁的Omega都要去测信息素适配率,信息素的适配率越高,生下Alpha和Omega的机率越高,能选择的对象就越多、条件越好。   对于出身普通、各方面都不出色的Omega而言,只要信息素的适配率高,就能嫁入豪门,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俗话说,结婚就像第二次投胎,这话放在Omega身上再适合不过。   假期的时候,江河只要有空就回孤儿院看看。   院长看到他时,又是高兴又是头疼,直说他乱花钱,那些书也就罢了,锻炼器械是什么鬼?哪个Omega会将自己锻炼成肌肉Omega的?   在世人眼里,肌肉Omega有点尴尬,八块腹肌不比一块好。   “你以后要嫁人的,好歹给自己存点嫁妆。”花白头发的院长叨念着,目光慈祥又和蔼。   江河每次回去,都只住一个晚上,他会陪那些Omega孩子玩,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考大学。   孩子们听到他在军校住的是别墅时,别提有多羡慕。   Omega孤儿院的条件已经够好了,但他们仍是不得不两人分享一个套房。   给孤儿院的Omega灌完鸡汤后,江河又返回校园。   星际那么大,从遥远的边际星球来到学校的学生大多都没回家,因为星际航行的费用太贵,假期也大多数留在学校,或学习或打工。   如果是刚穿来的江河,也消费不起,不过现在嘛,他在星网赚的钱不少,也不吝啬这些钱。   假期的时候,薇薇安和温顺又被家族提溜到主星。   很明显,   他们的家族致力于要将他们嫁入主星的顶级豪门世家。   三人在星网相聚的时候,   薇薇安和温顺都是一副失去灵魂的模样,抱着江河哀嚎他们今天又参加多少场相亲宴,然后心心念念着快点开学。   别人的假期都是悠闲度假,他们的假期简直生不如死。   要是学校取消假期,他们只怕举双手赞成。   抱怨完后,薇薇安又气不过,要找江河帮她报仇。   “白雪,你去挑战这几个人。”薇薇安将她的仇人本上的星号报出来,“都是一群自大的猪,太讨厌了,帮我报仇!”   随着相亲宴越来越多,得罪她的Alpha就越来越多,遍地都是仇人。   温顺摸摸鼻子,也报上几个名字。   他的脾气温和老实,向来与人为善,可是那些Alpha总有本事将温顺的老实人惹怒。   江河的气场两米八,手一挥:“走,兄弟姐妹们,我去约一波,给你们报仇!”   然而,两个宿友反而又开始担心起来,“可是,他们很多都是主星上的佼佼者,你要是输了怎么办?”   江河不在意地说:“输就输呗,再挑战便是!本来像这种比赛就有输有赢!”   他心里再次谴责Omega柔弱的身体,他每次打破的天花板,居然是Alpha的起点,真是越想越气,要是换个Beta的身体,他现在早就脚踩Alpha蔑视群雄了。   是以假期还未过去,主星那边的军校生就注意到一个叫“愤怒的葡萄”的机甲战士,据说是从三流星球来的,却打败了主星那么多精英,主星军校生的面子都快被丢光。   温顺和薇薇安仇人名单上的人大部分都被江河摁在地上摩擦,只有少部分是目前的他真的打不过。   于是他索性来个自爆,以同归于尽的方式,让对方下了星网都不得安生。   被他拉着同归于尽的Alpha那个气啊,哪来的疯子,自爆带来的精神创伤会让人头疼两三天,自爆多了甚至会损精神力,他真是不要命了!   对此江河直接呲牙,落实了薇薇安跟温顺的猜测:“就是如你们所想的。”   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所以你的精神力果然是S级吧?   虽是如此,不过两人还是紧张地叮嘱他,“以后不准再自爆,不然迟早有人猜到你精神力的等级。”   江河虽然不以为然,不过还是答应他们。   其实星网机甲擂台赛里的疯子何其多,频繁的自爆会伤精神力,但也会带来精神力的缓慢提升,这是军队锻炼精神力的一种方式,当然他们混的机甲战场是给学生和普通人设置的,并不提倡这种方法。   开学的时候,江河在星网机甲赛场的名次排在一百万。   别小看这个名次,目前的星际几乎全民皆兵,这可是千亿的人口啊,星网机甲战场几百亿人次,他已经算精英中的精英了。   开学刚见面,   薇薇安就给了江河一个热情的拥抱。   “白雪,   你可真厉害!多亏了你,那些败在你手上的Alpha都去苦练,我总算不用绞尽脑汁怎么拒绝他们的邀请。”   温顺也道:“我也是……咦,白雪你在看什么?”   他注意到他的光脑里的一张表。   温顺仔细看,“安瑞尔机甲擂台赛?冠军能拿三百万星币?亚军两百万星币,季军一百万星币?哇,就连前十都有五十万星币!”   薇薇安也凑过来,“前一百名还能得到一个机器人管家,真是大手笔啊!”   安瑞尔是星际中一个卖机器人的公司,为了宣扬最新的产品,特意搞了个机甲擂台赛。   美食和服装设计都有大大小小的比赛,更不用说机甲了,每年不知有多少商家通过赞助各种机甲比赛做广告。   两人叹为观止,“哎哟,这看着太让人心动了。”   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差不多是三五千星币,三百万简直是天文数字。   两人纷纷鼓励江河,“白雪,你去参加吧!反正你平时也在机甲场上比赛。”   不过是换个擂台比赛,还有钱拿,何乐而不为呢。   **   安瑞尔机甲擂台赛有年龄限制,它是专门面向学生,参赛者都是在校的军校生居多。   一时间,全星际的Alpha都没心情再去追求Omega,报名人数很快就超过十亿。   那可是三百万的星币奖励啊,可以在三流星球买几套房了,谁不心动。   星网上,薇薇安和温顺紧张地握着拳头,脸色严肃地盯着中间的擂台。   今天江河的比赛是争取前一万名的擂台资格,非常重要,在此之前,江河已经在星网上打了一周。   制式机甲被反复打倒无数次,但每次它都没有放弃,坚强地站起来,仿佛不知疲倦不知疼痛似的。   对面的猛虎形状的机甲张开嘴,咆哮出音波武器。   与它相比,体形小了好几圈的制式机甲被攻击得踉跄了一下,随即从侧边举起光刀劈了过去。   “葡萄厉害!他肯定有古武基础。”场外的主持人大叫着,“别看葡萄一直挨打,大家发现没有,制式机甲被打的地方都无伤大雅,反而防御力一流的虎形机甲每次被打的地方都是致命处……真是漂亮!制式机甲飞到半空中,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让人怀疑这架制式机甲会蓝星远古时代的轻功,它太轻盈了!”   “哦,小心!制式机甲的左腿被砍断了,现在成瘸腿机甲!”   薇薇安和温顺都不忍地闭上眼睛,不敢再看。   最后,破破烂烂的制式机甲拉着精心定制的虎形机甲同归于尽的时候,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热血沸腾,鲜血淋漓,这才是机甲的浪漫啊!   江河从报废的机甲跳下来,那张星网随意匹配的路人甲的脸上还带着战意,神色凛然,他在那热烈的掌声中神色依旧冷淡而平静。   如同在火焰中复活的火焰鸟,仍带着对死亡的迷惘。   破损的虎形机甲抖了好几下,燃烧的线路散发出微微的腐臭味,很明显,里面的机甲战士正处于昏迷中。   一个醒着,一个昏迷。   主持人宣布“愤怒的葡萄”   是胜利者。   薇薇安和温顺激动不已,同时也被江河激励到。   他们终于决定走出Omega的舒适区,可他们如今也只敢在规则的边缘试探,不敢与这世界对抗。   薇薇安轻轻地吐出一口气,看向窗外湛蓝的天空。   军校上空禁止飞行,不像外面的世界,抬头看到的往往是各种空中隧道,来往的飞车穿梭。   薇薇安转头,和温顺聊起来。   “白雪那家伙练机甲时只能在星网,现实中的机甲还没操纵过吧。”   “他赢多输少,在星网上赔率不高,想通过下注赚钱有点难。”   “星网的下注有限额的,又不是黑市,白雪这家伙起码得打个十年八年的,还有赢多输少才买得起一架机甲。”   “我手头上有三十万零花钱。”   “我只有十万。”温顺说到这里,一脸惭愧。   他家虽然算得上是富商,但不像薇薇安家那么富有。   两人互视一眼,都在思考怎样弄到钱。   听说定制一架机甲至少要三百万以上,对于他们这些Omega而言,简直是天文数字。   Omega虽然有政府养着,但因为没有工作的关系,所以他们手里头的流动资金少得可怜。   “要不,咱们去星网开店吧。”薇薇安紧握双手,神色坚毅,“白雪说我现在的厨艺可以开一家三星级的店。”   美食协会评定美食从一星到五星,五星级的美食,在米丽星只有十来家,据说客人的预约已经到了一年后。   三星级的店也不过百来家,供不应求。   温顺也鼓起勇气,“那我开个私人服装店吧!Omega才是最理解Omega,我想为大家量身定做衣服。”   上次的芙萝拉服装大赛后,他并没有和哪个服装公司合作。   主要是温顺觉得自己现在的积累不够,想要好好地学习,加上那些服装公司给出的合约也不够理想。   所以,他可以开个自由的、没有限制的私人服装店非常合适。   在赚钱的同时,也可以达到锻炼自己的目的。   两人做好了决定后,就去找江河当参谋。   没别的,就是觉得江河十分聪明,找他帮忙参谋准没错。   “你们要开店?”江河惊讶地看他们。   薇薇安和温顺凑过来,一人抓住他的一条手臂,甜甜地撒着娇。   他们现在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宿友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每次只要他们撒娇,如果是不过分的事,江河基本都是举手投降。   “白雪,我知道你也会设计衣服……你别否认,我又不眼瞎的,你给我设计图,我给你分红。”温顺眨着一双小鹿眼,水汪汪地求他。   上次他在芙萝拉服装大赛能取得那么好的名次,还打败了那么多服装行业的前辈,江河的功不可没,他不经意的指点,总会让衣服更出色。   温顺自然也不是蠢的,哪里感觉不到他的提点,言而有物。   “好白雪,你还有没有其他的食谱?我想在星网开一家私房菜馆,我也给你股份。”薇薇安声音又软又娇,萌哒哒地看向他。 第279章 279 星际O王9   星际六种性别中,Omega是被允许可以撒娇、可以可爱的存在。   此时被两个Omega拉着袖子撒娇,江河实在有些吃不消,主要也是他们长得漂亮又可爱,撒娇起来一点也不违和,还挺可爱的,像萌物一样。   “哎,你们别扯我的袖子。”   江河非常无奈,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太稳重了?相处久了,这两个宿友好像都当他是兄长,撒娇耍赖无所不用其极。   如果系统听到他的心声,一定会说明明就是男爸爸嘛。   相处久了,这两个孩子将他当爸来亲近依赖呢,对自己爸撒娇耍赖不是正常的吗?   江河妥协,“好了好了,我一定帮忙。”   两人欢呼,立即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合同递过来,让他过目。   看到这一幕,江河想翻白眼,合同都准备了,说你们没预谋谁信啊。   他简单地过目了一遍合同,然后摇头,“不行,分成不能这样分。”他恨铁不成钢的瞪着两人,“我就只出方子和设计,你们五五分是不是傻的?这样做生意不亏死你们才怪。”   薇薇安和温顺对视一眼,然后又扑过来撒娇,最后被江河无情镇压,并将分成定成三七分。   签合同的时候,他想了想放下笔,“算了,还是不签了,咱们口头约定就成。”   有这么个合同在,要是将他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这两人只怕会被他牵连。   虽然他是资深任务者,但也不敢保证自己永远不会翻车,小心驶得万年船,他并不想连累无辜之人。   薇薇安和温顺很不解,两人费了半天口舌仍是没能说动他,没办法,只好顺他的意。   不过两人也暗暗下定决心,还是得将事业做大做强才行。   在政治上,所有的Omega都没有话语权,但只要金钱达到一定数额,谁说钱买不来权力?   买不来权力也能买到机甲。   看到江河每次上擂台时,用最便宜的制式机甲和别人对打,还能一路碾压,薇薇安和温顺总忍不住想,如果他也用为他量身定制的机甲战斗,肯定会更厉害。   不久后,一家叫“晨曦”的私人服装订制店,和一家奶茶点心店在星网悄无声息地开业。   晨曦订制的古装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在这年代,其实爱好古装的人的比例不多,但星际有千亿人口,就算只占万分之一,数量也很可观。   为了帮忙宣传晨曦的古装,江河在机甲比赛时,穿上温顺亲手做的古装打进前五千名。   即使他现在顶着一张路人脸,但那一身古典气质拿捏得死死的,总人让人不觉地忽略他的脸。而他身上有别于星际简易服装的风流潇洒,看呆了不少人,特别是那些追求潮流的Omega,更是为之心动。   很快,温顺的生意就突然红火起来,让他根本忙不过来。   这种在专门做广告宣扬产品的安瑞尔机甲擂台   赛中做广告的行为,   也让安瑞尔公司哭笑不得。   不过这本来也无伤大雅,   机甲比赛的过程也是各大机甲公司比拼自己产品质量的过程,江河身上的产品不过是特殊点罢了,这年代穿衣自由,别说古装现代装,还有人嫌机甲内部空间太小有束缚感,果着身体操纵机甲的。   温顺知道,要在机甲比赛的擂台做广告,其实都要给广告费的,安瑞尔是东家没错,但为了节省成本,他们也会欢迎别的公司一起来做广告。   所以他直接联系上安瑞尔公司的负责人,补上广告费,以免日后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他的事业有冲击。   只能说,能想到在这么大的机甲擂台赛上做广告,温顺的商业头脑确实很优秀。   薇薇安开的是奶茶点心店。   江河帮忙复古了很多蓝星时代的奶茶,奶茶系列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在现实世界里,大多数人其实都习惯难喝的营养液,所以到了星网时,都不会委屈自己,是以星网上的美食比线下更加火爆,也不用担心会不会有什么污染之类的。   战争为主题的时代,现实的纯天然无污染的美食很贵,除了娇贵的Omega,没谁能天天享用的。   是以古蓝星时代口味的奶茶,让无数Omega尝过后就离不开了,他们几乎每天都要喝上好几杯,反正在星网喝,也不怕胖。   因为生意太好,在半个月后,薇薇安已经开始考虑开分店。   温顺的古装生意也从线上到线下。   不少人都想收藏一件绣着精美图案的古装,还有那叫步摇还是簪子的玩意,古代人审美怎么这么好。   “什么,万盛影业找你,想让你帮忙设计剧里的服装?”薇薇安大喜,“顺顺,太好了,要是电影上映你就出名了!苟富贵,勿相忘……”   温顺又是开心又是忐忑,他拿出一本古装服饰历史翻看,苦恼地说:“我以前没有类似的经验,我担心自己做不好。”   要是做不好,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江河从健身房出来,一身汗水,仿佛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听到温顺的话,他随口道:“那又如何,经验都是积累出来的,即使失败那也是经历的一种,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温顺闻言,心中一定,也不嫌弃江河此时一身臭汗,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   “嘿嘿,如果是别人说的话,我还听不进去,不知为什么,白雪你每次说得我特别我自信。”   江河心里呵呵,所以这叫我有特殊的灌鸡汤技巧?   “好了,别撒娇,我要去洗澡,你先准备针线,我教你古代双面绣……”   江河想起自己曾在各个任务世界的经历,不免有些沧桑。   想当初,他学刺绣还安慰自己,男设计师比女设计师还多,现在他穿上高跟鞋也不知找什么理由。   要恨就恨这个世界,谁叫它有六种性别,男Omega女Omega都是姐妹,共同穿裙子共踩高跟鞋。   温顺笑得甜丝丝的,所以他最喜欢这个宿友。   江河从来不会直接给他设计图,而是让他自己设计,扮演一个挑剔的甲方,将他的设计图从头挑到尾,他在一次次修改中慢慢进步,最后出来的效果图连他自己都为之惊艳,不敢相信这是自己设计出来的。   薇薇安的蛋糕奶茶店也是一样,作为挑剔食客的江河是毫不客气的找茬,薇薇安每次都是一边抱怨一边改进。   温顺总觉得不久后,薇薇安的点心店肯定能升星。   四星级的连锁店,不管将来薇薇安嫁给谁,对方都说不出让她回家生孩子的话吧。   说完这事,两人便说起江河在星网上的比赛。   “白雪,你下个月就能打进前一千名了吧?真厉害啊。”比赛到现在已经两个月,还有半个月就是总决赛,能决定出冠亚军。   江河道:“其实也算不上厉害吧,毕竟擂台是面向年轻人的,如果是现役军人……”   他大概不知输多少次。   薇薇安想到什么,说道:“对了,我哥和我姐说,军部也在观察种子选手呢,白雪你的表现肯定进入军队负责人眼里。”   江河神色一顿,不禁想到原主的愿望。   这家伙居然梦想过上战场发光发热,这不是为难他吗?   也就星网上过个瘾罢了,谁敢让Omega上战场?!   **   三百万奖金代表什么?   代表可以买一架最普通的制式机甲!   机甲这玩意在星际就是奢侈品,要是不参军,很多人只怕一辈子都摸不到它。   至于量身定制的机甲,那价格更是昂贵,几千万甚至几十亿都有。   最贵的机甲——青龙的拥有者是元济将军,百年前元济将军为掩护边境星球居民撤退,死于与虫族的战斗中。   当时青龙为避免主人被虫族当成食物吞噬的屈辱,选择了自爆。   那一人一机甲都是英雄,这百年来,他们一直是军中宣传的爱国主题人物,不知多少人为其写诗歌剧本,很多Alpha最大的梦想是拥有像青龙一样的高智能机甲。   三百万的制式机甲是不可能有智能的,大家默认只有量身定制的机甲,机甲战士的身体和精神力百分百契合的机甲,才能产生智能。   很多Alpha一生都不可能拥有一架专门定制机甲,三百万就像驴子面前的胡萝卜。   听说每三年举办的星际机甲大战,冠军可拿到上亿星币和最新的机甲,如果运气好被某些企业看中找去拍广告,广告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这辈子可以躺平了。   江河眯着眼睛说:“我都不敢想像,星际政府每年花在军费上的钱是多么庞大的天文数字。”   “星际历史三千五百多年,听说大头都花在军事上了。”薇薇安一边搅拌着面糊,一边说,“所以没有污染的纯天然食材才这么贵啊!人都去参加战争,谁来种地啊?像星际很多边缘星都是农业星,就因为跟虫族太近   不得不放弃,太可惜了。”   星际的科技虽然发达,但不知道为什么,由机器人统一种植的植物,都会带有微量的污染物。   只有人工种出来的植物,才能达到无污染。   温顺想了想说道:“我觉得是人手不够吧,战争是星际人口大幅度锐减的原因,所以咱们Omega才辛苦啊,一生都在生孩子养孩子。”   像那些Beta家庭,一般只要有一两个孩子,哪像Omega,五个孩子都算少的。   “我觉得Omega要是再多点就好了,星际说不定不会人口荒芜……不,Omega过得太糟心,还不如指望Beta多生孩子呢。”薇薇安嘀咕着。   薇薇安和温顺都属于Omega中比较有远见的,看出来星际这么优待Omega就是为了人口。   千亿人口听起来是很多没错,但目前星际有一千三百多个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绝大部分都比蓝星大数倍,这点人口分到每个星球简直杯水车薪。   据科学家估算,人类起码要达到万亿以上,才能堪堪填满各大星球,在同虫族的战争中才能占据绝对的优势。   江河回孤儿院时,听到孤儿院里的孩子抱怨要与人合住,这并不是因为孤儿院太小,地方不够住,而是为了安全,不得不将人口集中在远离虫族老巢的后方。   恰恰因为人口不足,不得不集中起来。   古有弃边,今有弃星球,星际三分之二的宜居星球都是空的。   江河捂着额头,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他是来完成任务的,不是来拯救这个星际世界的,他真没那么伟大,别被人喊救世主喊多了,总想着救这救那的。   他现在就是一个柔弱Omega,光是Omega的体质就够他头疼的。   他谁也救不了。   一个月后,安瑞尔擂台赛的结果出来了。   江河因体能不行,只能利用bug——强到变态的精神力一路自爆过去,成功拿到季军的好名次。   只能说星际藏龙卧虎,他的体能太差的弱点被发现了,战斗意识特别优秀的Alpha利用自己的优势压着他打,他能拿第三名真的很不错。   到手的百万大奖和一台最新的机器人管家让江河颇为满意。   机器人管家是最新款的,如果转卖出去,二三十万不是问题,他一路自爆的疼痛都减轻许多。   那些观众们也用敬仰的眼神看这一届的季军。   相比起冠亚军规规矩矩的打法,这个一路靠自爆拿下第三名的机甲战士简直就是狼灭,拉着同伴同归于尽,将自己炸成碎片,还连炸十来次,他的精神力居然还没崩溃,让人真想知道他的精神力等级是多少。   颁奖的时候,主持人也问出观众想要知道的问题。   江河温文一笑,“只是A级而已。”   众多Alpha顿时羡慕嫉妒恨,什么叫只是A级而已?全星际千亿人口,S级就只有千来人,A级更是千人之下   ,已经非常厉害了。   和Alpha的羡慕嫉妒恨不同,那些Omega见惯了嚣张跋扈、老子天下第一、只有勇猛没有脑子的Alpha,突然间看到这般温文尔雅、温柔细致的Alpha,实在太让他们心动。   众多Omega看着江河,面色绯红,很想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比赛结束后,果然有军方的代表过来邀请他。   江河遗憾地拒绝,说自己还年轻需要更多的锻炼。   对此军方也没再坚持,这场擂台赛是面向学生的,说明对方还是在校生,等他毕业再邀请也不迟。   江河同样也拒绝暴露真实身份。   他将奖金和那台新款机器人管家转手卖掉的钱打入一个账号里,然后让007系统绕了好几个弯子打到他的账号,避免被人发现。   薇薇安和温顺则是激动了好几天,真想对所有人说:一个Omega参加机甲大赛得了第三名,肯定震惊全星际。   江河对此仍是不太满意,一百万还是太少了,他现在的身体锻炼得还不够强悍,只能与冠军失之交臂。   “钱还是不够花啊!”   江河感慨一声,思考怎么赚更多的星币。   他想提升体能,泡药浴是最快、也最稳妥的。   然而星际的草药实在是太贵,要是他在学校的实验室里做实验,不可能将实验成果上交学校的情况下,那就一切只能自费。   幸好刚获得一百多万,不然实验真做不下去。   “白雪,你做什么?都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去?”   已经订婚的前Omega学院主席安妮经过实验室的时候,看到里面的灯光,忍不住进来查看,发现是自己特地关注的Omega。   江河心平气闲地放下手上的透明试管,“是安妮主席啊,好久不见。”   “我已经卸任了。”安妮脸上露出温柔的笑,“需要我帮忙吗?”   她也是生物学院的学生,对植物的衍生——用的香水、精油,吃的花露、花茶和花饼,欣赏的干燥花等等都很擅长。   “不用了。”江河收拾完东西,“我也该回去了。”   安妮下意识的闻了闻空气中的味道,是锦棘草的味道?这么难闻,不像是做香水。   难不成他为了做出新的香水,在做试验?   听说两百年前有个Omega,巧合之下用了能臭熏十里的丽姿花,发现稀释百倍后做出的香水清雅沁人,导致供不应求,最后一跃成为新的首富,当时追求的Alpha可以绕星球一圈。   所以安妮免不了也是这么以为。   “你有创新的想法很好,即使新的香水不如人意,试试也是好事。”安妮欣慰又感慨。   星际政府将Omega养起来,从生到死都管了,造成很多Omega脑子里根本没有“谋生”这种东西。没有生存的压力自然也没有动力,他们不会想着去创造什么,人生所有的价值都在嫁人生孩子之上。   也不知   为何,安妮对这样的现状,有时候会感到很难过。   明明是锦衣玉食的人生,她却仿佛看不到什么可能性,一眼就望到了尽头。   所以,对于99栋宿舍,她一直很关注,无论是薇薇安的点心奶茶店,还是温顺的服装定制,都让她欣喜不已。   Omega里也有有志气的,眼睛看到的天空也不局限于那一小角。   她期待看到更多的Omega也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而非丈夫孩子所限制下的角落。   江河没说自己做的不是香水,他转头看向不知为何眉宇间染上些许忧郁的少女。   “你……结婚日期是在半年后吧,有什么我可以为你做的吗?”他迟疑了会,终是问出口,“你看着不太开心。”   明明快结婚的人应该是幸福的,嘴角应该是带着甜蜜笑容的。   “我……”   安妮心里有些迟疑,她也觉得奇怪,自己的心事没办法和其他人诉说,她见到的那些Omega只会恭喜她,然后用羡慕的口吻说她多么幸运、多么幸福,丈夫样样出挑。   只有江河,会这么问她。   看到对方的目光,安妮不知为何,终于向人吐露自己的心事。   “我和未婚夫之间的信息素适配率达到百分之九十,所有人都为我高兴,百分之八十以上都算得上天作之合,生下健康的Alpha或Omega的几率很大,这么高的适配率,夫家肯定对我很好……”   安妮声音极低,压抑着某种难过,“我明明应该开心的,可是我发现开心不起来……从小到大,我每天都要花近十个小时看书,我广泛,我敢说米丽星——不,只怕全星际大半的Alpha都考不过我。”   “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我参加的是面向Alpha和Beta的高考,笔试在星际排第360名。我从小就在Omega学校里,一直担任着领导人的角色,自认做得还不错……可是你看,没有人看到我这些优点,他们只看到百分之九十的适配率,那代表我能嫁的丈夫,和他生下高质量的孩子。”   江河眸光深沉。   安妮从入学开始,就是米丽星的女神Omega存在,他其实了解过安妮过往的辉煌。   星际每年高考学生人数达到几十亿,全星际统一试卷里的前五百名算是精英中的天花板级别。   可是新闻报导上只会不咸不淡的说Omega里也有天才,期待她生下高智商的孩子,没人说这样的智商当家庭主妇太可惜。   安妮悠悠地说,“我真的希望能留下点什么,不是丈夫和孩子的附庸,而是安妮这个人本身。”   她出神地看着实验楼外黑暗的天空,那么黑,但是太阳明天会出来,可她却总觉得看不到Omega的未来。   Alpha能战死沙场,青史留名,Beta能发挥优势,史书上能提上一笔。   可是Omega呢,以生孩子多被提上一句?   Omega享受那么多优待,可是历史书上找不到他们存在的痕迹,甚至她曾经听到有Alpha和Beta说,如果不是Omega能生这一优点,这群Omega就是寄生虫,于国于家于抗争虫族的星际史毫无用处的寄生虫。   江河的脸在星光下显得格外的温柔,还有些许怜悯。   他走过来抱了抱安妮,身上的衣服还有淡淡的锦棘草的味道,难闻得让人忍不住落下泪来。   安妮捂着流泪的眼睛,“我真希望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的豪情里有安妮主席……”   江河摸摸她的脑袋,声音温柔又坚定,“那就不要放弃!人总是会有梦想的,说不定哪天能实现呢。”   系统空间里,一直看着外界的许愿者白雪的神色终于不再迷茫。   “所以,我做的并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的,是吧?总有Omega想看看外面的天空的,或许更多Omega甘于现状,可有选择而不想选择和完全不能选择是不一样的。”   “不过,你的主人真厉害啊。”许愿者白雪由衷感叹,“他做的是短期消除信息素的药吧,锦棘草居然还能这么用?我当初怎么就没想到呢?”   系统圆滚滚的眼睛转了转,它和宿主联系上后,对许愿者说:“你想要研究药物吗?其实这里也有实验室的,是免费的,你研究出来的东西得拿给我家宿主用,功德对半分。”   不愧是他家宿主,薅羊毛就是厉害,还能一薅再薅。   许愿者白雪自然愿意,他非常高兴,觉得主神空间很好,就是无聊了点,现在有事做,能打发时间。! 第280章 280 星际O王10   许愿者满意,江河也很满意。   他将这能在短期内消除信息素的药剂叫“去味剂”,非常的简单粗暴。   在ABO世界里,Alpha和Omega都有信息素,并且对信息素十分敏感,能感觉到信息素的存在,并且为信息素所主宰。   只有Beta没有信息素,也感觉不到信息素,是最安全的。   成年之前的Alpha、Omega和其他性别没什么不同,等他们成年后,会有发热期到来,到时候腺体会散发信息素的气息。   Omega的信息素向来比较温和,吸引Alpha的追逐,而Alpha的信息素则是以征服Omega为主,充满了攻击性。   不过比起来,还是Omega的信息素更容易引动乱。   Omega基本都是以花香、果香和奶香为主,当然也有一些奇葩的,比如薄荷苦瓜之类的香味。在家还好,要是他们出门就比较麻烦。   这也是星际香水香精盛行的原因,总有Omega不满意自己的信息素味道。   Omega成年后,基本每个月都会有好几次发热期,而且是不固定的,发热时Omega的信息素能让Alpha发狂,Omega也会因此陷入迷乱之中,神智不清。   这种生理上的不可控性,让Alpha和Omega不结合都不行。   有人说信息素决定一生的伴侣是件浪漫的事,有人说是诅咒,被信息素控制而非心灵,等于人屈服在欲|望之下,和野兽有什么区别。   江河盯着手中的去味剂,说道:“薇薇安应该会喜欢去味剂。”   前段时间,99栋宿舍的三人非常恰巧地面临他们的第一次发热期,一针抑制剂就能解决的发热期不算什么,他们更好奇的是自己信息素的味道。   薇薇安是讨人喜欢的奶香味儿,让人闻着想啃上两口,喜欢甜食的人对奶香味特别着迷。   温顺是清新的茉莉花香,清淡又迷人,很适合他温柔可爱的性情。   江河的信息素味道那就更高级了,据说是星际迷蝶花的香气,特别稀少的存在,那是一种带蛊惑味的气息,蝴蝶闻到都会醉倒在花丛中,Alpha闻到了也会痴迷不已。   当江河将去味剂带回来时,薇薇安果然惊喜不已。   “哇,白雪你太厉害了。”   自从第一次发热期到来后,她现在非常害怕出门,生怕不知什么时候发热期突然到来,路边随便一个Alpha就将她标记。   薇薇安握紧拳头,“有了这个,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出门,就算遇到发热期也不怕了。”   Alpha天生对Omega的信息素过敏,只要一点点他们都能闻到,有时候抑制剂还来不及注射,就有想捡漏的Alpha扑上来。   这对Omega而言,非常恶心,那些被信息素吸引的Alpha就像野兽一样憎恶。   温顺也一起试了试,他十分肯定地说   :“这东西一定会受全星际未结婚的Omega欢迎。”   没有哪个Omega不害怕哪天落单时,不慎陷入发热期又没能第一时间打抑制剂,然后就会被人不明不白的标记,关键是你还不能告对方强X,因为那些恶心的Alpha还会振振有词地表示,是帮你度过难捱的发热期呢。   **   发热期的到来,代表Omega成年了。   那些一直关注Omega宿舍区99栋别墅的Alpha得知这消息后,送礼物更殷勤了,甚至连星际十大豪门之一的罗伦元帅家的独子——莱恩·罗伦也送了礼物过来,点明要送给江·白雪·河。   那是一条美轮美奂的裙子,和一双七公分的高跟鞋。   如果将它们换算成星币,两者的价值是三百万,买个七成新的二手制式机甲绝对不成问题。   江河特别心疼,要什么裙子和高跟鞋啊?直接给钱不好吗?   他现在缺钱都快要缺疯了。   “白雪,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温顺拎起那条裙子,仔细端详它的样式打板,“这是星际蓝血牌子信诺的裙子,啧,全宇宙就这么一条。”   还是限量款的。   “送回去!”江河没好声气。   妈的,谁也别想他再穿裙子,尤其是高跟鞋!除非他老婆到来。   薇薇安搂住他的肩膀,姐妹俩好一样,“白雪,你可不要被敌人的糖衣炮弹打中,我跟你说啊,咱们合作的点心店又要开分店,每个月流水都有三十万呢!今年开十家分店,明年三十家……不过三百万而已,咱们很快就能赚到了。”   “要什么二手机甲?咱们要一手的!”温顺也是意气风发,可爱的脸上都是笑,“万盛影业对我的设计特别满意,光是设计费就有五十万呢。”   星际顶尖的设计师一年千万不在话下,一手的制式机甲就一千万星币罢了!   他觉得制式机甲太普通,配不上他们宿友。   温顺道:“白雪,不如定做一架机甲吧!”   薇薇安举手赞成,“我同意!”   江河忍不住笑,这两个Omega对量身定制机甲一知半解,一千万是定制机甲里的地板,不过他们的心意仍是让他十分感动。   买机甲是江河现在的梦想,与他们两人无关,什么时候这两人开店的目的居然是给他买机甲?   “谁说我们要给你钱了?”薇薇安双手叉腰,“我这是希望你多想想一些食谱,帮我们参谋,别只想着让我自己研究新食谱……第二家分店要开业,我这次想开一家快餐店,你快给我想食谱。”   温顺也哼一声,“我这边也一样,双面绣是艺术品,非常赚钱的,我的服饰店要多几样镇店之宝。”   两人别扭了好一会儿,说道:“总之,因为你的缘故,我们生意才能这么好,借钱给你买机甲,不用太客气!记得要还的,还有利息可不能少……”   江河哪里看不出两人的别扭,忍不住笑了,“行行行,谢谢   两位的慷慨解囊!”   两个Omega嘿嘿笑着,也不知笑什么,   只觉得心里都是快乐。   温顺叹道:“真奇怪,以前闲得要死,每天喝喝茶、吃吃点心、进星网玩,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不能做这些就不开心。但感觉现在好像更开心,明明咱们都忙得要死……”   神采飞扬的薇薇安也觉得不可思议,“我也这么觉得诶!好像现在越忙越开心,明明一样都是星币,以前我家里人从来没短过我的,想买什么他们都会给我买……可现在自己赚的钱花起来更自在。”   系统空间里,许愿者白雪看着两个原本的宿友,神色有些触动。   在他的记忆里,这两个宿友都是标准的贤妻良母,他们脸上的笑容就像雕刻出来的一样,优雅动人。   他们也从来不像现在这般吱吱喳喳的,笑得牙齿全都看见了,一点都不优雅。   可是他更喜欢他们现在的模样。   “代我谢谢你的宿主。”许愿者白雪对系统007说,“我一直想不通,可是为了他们现在的笑容,我发现我的委托是值得的。”   系统丝毫不客气地压榨他,“感恩的话就不用说,你有做出新的药了吗?”   闻言,白雪默默地又钻进实验室里。   **   莱恩·罗伦出身于星际十大军事世家的罗伦家,从出生到成长,都备受瞩目。   他是一个金发碧眼的Alpha,体质和精神力等级都是优秀,外貌更是俊美,在星网上有“太阳神”的美名。   现在已经是大四的他,是作为交换生,从主星军校来到米丽星第一军校。   米丽星被列为三等星球,并非是它的资源不够、人口不足,而是因为其所在的位置非常靠近战场前线,与前方的军备星就只隔了一个星系,算得上半个军备星。   是以米丽星即使经济文化不怎么样,其军事实力在星际之中也能称得上前茅,每年都有来自各个一等星级的交换生来到这里学习,为即将进入战场做准备。   莱恩也为自己的人生做好规划,毕业后上战场立战功,延续罗伦家族的辉煌。   他有实力有后台有野心,他非常相信自己能在战场上立下汗马功劳,等着他的将是锦绣人生。   在莱恩眼里,遇到江河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意外。   一年一度的新生欢迎会,那些在舞池中跳着双人舞的Alpha、Beta和Omega们翩翩起舞,他对这些没兴趣,在人群中悠然自得地喝着红酒。   莱恩无视周围那些热辣爱慕的眼神,他出身主星,家世优渥,能力突出,从小就是人群中的焦点,他也喜欢成为人群的中心,享受这样的荣耀。   让他惊讶的是米丽星Omega的活泼和大胆。   主星的Omega大多都是温雅又矜持的,他们不会上赶着。哪能想到米丽星的Omega这么热情呢,莱恩被邀舞的Beta和Omega弄得有点狼狈,不得不将自己隐退在灯光照不到的黑暗之中   。   这时,他也发现了同样隐于黑暗中的Omega。   当时他素着一张美丽的脸,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百无聊赖的等待舞会结束。看到他的时候,对方只是点了点头当作打招呼,然后继续陷入自己的思绪中,仿佛自成一个世界。   从未被Omega如此忽视的莱恩顿时起了兴趣。   他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上前向他邀舞,紧接着生平第一次遭到Omega的拒绝。   少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开。   这下子,莱恩是真的起了兴趣,回去后他登入米丽星军校论坛看了看,了解到对方的身份后,不禁为之着迷。   再过几个月,莱恩就要上战场,即使家族已经为他铺平道路,确保万无一失,他还是有些压力的,战场上变幻莫测,谁知意外与明天哪个先到呢?   在学校的这半年时间,可以谈个恋爱转移一下注意力,疏解一下也无妨。   然而江·白雪·河比他想象中的更难追求。   莱恩送花、送首饰等都被拒绝,他比主星那些贵族家的Omega还难讨好,莱恩也升起了征服欲。   如果一个Omega不爱慕虚荣、不拜金,那是因为你砸的不够多。   结果,那些奢侈品都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来。   莱恩愣了好半晌,这些东西价值三百万,都值一架制式机甲,对方居然还是不动心?   他注意到,装裙子的盒子里还写了一行字。   现在的星际里,因为有光脑等速记的工具载体,已经很少有人会手动写字,只有极少数人会用到笔,大部分人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   莱恩欣赏了好一会儿那优美的字体。   如果不是知道对方是个孤儿,他还真以为江河是出身主星里的那些琴棋书画都涉及的世家贵族精心培养的Omega。   这字是优美的,但内容一点都不美丽。   “君非我所喜,愿君另觅良缘。”   最近一直在翻蓝星时代留下来的古籍,给薇薇安和温顺复原美食、古装,导致江河受了不小的影响,回复时也没留意自己随便一写的便条,是这么文绉绉的。   莱恩并没有被打击到,反而越发感兴趣。   他惊叹道:“白雪先生的古文一定学得很好,连拒绝时都这么温雅古典。”   见多了头脑空空的花瓶Omega,这个饱读诗书的少年,对于那些Alpha而言,还真的很少见、很难得。   莱恩给自己的好友发了条信息,“凯文,你帮我下单买一辆小型飞船,要可爱一点,最好刷成粉红色……”   想到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莱恩嘴角流露一丝笑意。   据说白雪同学的房间都是粉红的,他本人气质那般清冷,没想到却偏好这种梦幻的色泽,简直是反差萌。   江河不知道自己因为懒得更换宿舍的颜色,被人误会了,看到那艘粉红的飞船时,他是丑拒的。   走在路上,他再次被人拦住。   “白雪同学,你好,我叫莉莉安。”   江河所附身的原主的身高是一米八,要是在正常的现代社会,这身高绝对够用了。   偏偏在这六种性别的世界里,一米八实在不够看。   此时拦住他的是一个身高一米九五的高大女Alpha,江河皱眉,他非常讨厌被人这么居高临下的盯着,显得他特别没有气势。   江河冷着脸问:“有什么事吗?”   面前这个长相英气、长腿细腰、身材火爆的女Alpha爽朗一笑:“我听说你拒绝了莱恩·罗伦的飞船,位高权重又生得英俊的男Alpha你不心动,几个亿的星币也打动不了你,大家都说你不喜欢男性Alpha,那肯定是喜欢女性Alpha,你觉得我怎么样?”   “如果我们的信息素适配率超过百分之八十,能给我一个机会吗?我会是个好丈夫,这个是我的星币卡,以后我的全部工资都可以交给你管。”   这位女性Alpha十分有诚意,如果是一般的Omega,即使不考虑也会感动。   但江河此时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天啊,长着大叽叽的女人向我告白了!   再一次意识到星际六种性别意味着什么,江河一言难尽。   只要想到将来可能会有Alpha将他压在身下,突然有一种放弃任务,回去暴打系统的冲动。   当然,如果将他压倒的是他老婆……   江河婉言拒绝女Alpha,脸色发青地回到别墅。   宿友们很好奇地盯着他。   温顺说:“白雪,这个女Alpha不错哦,挺有礼貌的,不像那些直A癌的沙猪。”   “我一直很奇怪,追求白雪的Alpha为何这么少,明明白雪长得这么美、气质这么仙,原来是数量换质量了。”薇薇安很明显为宿友高兴,“莱恩·罗伦居然舍得送你几个亿的飞船,确实非常有诚意!还有这个女Alpha,她居然众目睽睽之下向你保证以后让你管家里的钱财……如果信息素适配率合适的话,白雪你可以考虑考虑一下。”   江河神色淡淡的,一点都不可惜。   他可惜的是那几个亿的飞船,其实拒绝的时候,他的心都快痛死了。   这钱比他卖“去味剂”的专利还多。   不过,他可没忘记莱恩和原主的纠葛。   莱恩退掉和原主的婚事,转而和一个Beta跑了,他当时没成为全星际的公敌,就是因为原主在和他谈恋爱时,收了不少价值不菲的礼物。   原主被世人默认是个贪婪的、见钱眼开的Omega,被盖章“爱慕虚荣”,后来偷偷跟着上战场犯下大错后,再也没人站在他这边。   Omega生来顺遂,像被关在华丽的笼子里,接触的都是真善美,怎会想到世家贵族的龌蹉呢?   原主一个无权无势的Omega,面对有世家大笔金钱支持的星际水军的抹黑,只能束手无策,最终成为“星际罪人”,名声遗臭万年。   两人见他沉着脸,像是在想什么,都有些奇怪。 “白雪,你在想什么?”   江河回过神,淡淡地说:“我在想下个学期就会测信息素的适配率,说不定适配率很低呢。”   薇薇安和温顺听后,便没再说什么。   现在有些Omega并不在乎婚前发生关系,也不在意谈几场恋爱,反正不被标记就行,谁知道这些Alpha是不是也想玩玩呢?   不过大多数Omega都是比较保守的,还是喜欢从一而终,冲着结婚去。   大二上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江河开始早出晚归。   不止是他,很多Omega现在也能大胆地出门了。   自从星网上售卖一款叫“安心”的药剂香水,让试过的Omega都买疯了。   这种带着微微锦棘草臭味的香水确实很让Omega安心,只要你洒上它,即使不小心在人群中陷入发热期,都没有Alpha会扑上来。   当然,这款香水味引起了Alpha的抗议,他们在星网上各种抱怨。   “天啊,简直是生化武器!”   “鼻子嗅觉都快坏了!”   “再也不觉得Omega可爱又可口,我现在看着他们就像看一块过期的猪肉!”   …………   不少Omega却是大喜,偷偷给叫“安心”的药剂香水改名为“晴天香水”。   你若不举,就是晴天!   众Alpha纷纷表示,闻到这味儿一点冲动都没了。   军队和星际政府也是心下一动,购买不少回去给那些Alpha军人使用。   Omega的发热期也会引起Alpha的发热期,有这玩意儿,再也不怕哪里有个Omega发热,全部Alpha变成野兽,失去理智为Omega大打出手、自相残杀。   不少Alpha心下复杂,将这香水取名为“清心寡欲香水”。   听说蓝星远古时期,那些腺体被破坏的Alpha和Omega会被去当和尚和尼姑,他们觉得自己就是星际时代的和尚、尼姑。   现在生产这款香水的香水公司简直是赢疯了。   公司只是三流公司,规模不大。   想当初,他们花了一亿买这款药剂香水方子时,可谓是孤注一掷,连带着公司流水都去了一半,不少老员工担心公司会破产。   现在这香水带来的是千倍万倍的利益,他们有预感,单是凭这款香水,他们就能跻身为一流公司。   薇薇安和温顺既为江河高兴,又为他遗憾。   他们还想努力开店给他攒钱定制机甲呢,没想到他自己就赚了一个亿。   两个不知定制机甲水深的Omega高兴极了,也不觉得江河拒绝莱恩可惜,别人有再多的钱都是别人的,自己赚的钱花起来才自在。   “白雪,你最近周末见不到人,去哪了?”   将晚餐端到院子的薇薇安看到江河从外面加来,就吩咐机器人管家准备碗筷。   江河一屁股坐下来,疲惫地说:“去打工。”   别墅院子不大,但种满蔬果,围墙上种着的香水玫瑰隐约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吃着点心、喝着花茶、沉浸于花香中,再欣赏月色,是三人最喜欢的事。   薇薇安和温顺坐在小圆桌前,疑惑地看他,“打什么工?”   他们还以为江河只想将自己练成金刚芭比,然后痛揍Alpha呢。   江河在心里反驳,我要揍的是这个世界,并不仅是Alpha!   “我现在在二手机甲维修店里当维修师。”江河喝了口花茶,淡定地说。   温顺睁大双眼,“你研究去味剂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自由出入校园吗?”   要知道Omega平时不能自由出入学校的,直到“安心”这款香水上市后,渐渐地有越来越多的Omega走出家门或校门。   薇薇安又是佩服又是感叹,只觉得认识江河后,好像所有的Alpha都看不上了呢,论智商、论情商、论美商……有谁能和江河比?   对了,就算是论体力,现在的江河只怕都不会输给那些Alpha。! 第281章 281 星际O王11   听到江河去二手机甲维修店当修理师,温顺以为他缺钱。   “哎,我觉得你发明的这款去味剂香水卖便宜了,你才是没有生意头脑,居然只卖一个亿,明明可以卖给一流的香水公司,开价十亿都可以,甚至可以技术入股跟他们分成……”   他的脑子不错,想得比较深。   难不成一亿还不能量身定制一架机甲吗?不然江河为什么还需要去打工?   或许还得和薇薇安商量一下,他们的生意得继续扩张才行,不然这点钱不够啊,看他们宿友都穷成什么样。   江河道:“专利便宜卖了,产品也不会太贵。”   两人俱是一怔,这产品要是卖得便宜了,Omega随随便便都买得起,就像普通的保养品一样,随便用随便出门……   不像以前,Omega去哪都要有家人跟着保护,不然就不能随便出门。如果在外面被陌生的Alpha闻到信息素,强行标记,所有的罪名都是Omega独自承担,没人会怪Alpha,谁叫你出去乱跑,带着一身的Omega信息素,这不是纯心勾引Alpha么?   明白这点后,薇薇安忍不住热情地扑到江河身上。   “白雪,我喜欢你啊!”   她觉得这辈子,再也没有人让她这么喜欢敬佩了。   江河正吃着饭呢,手中的筷子差点被她弄掉。   他将扑过来的姑娘撕开,面无表情地说:“你喜欢我也没用,我不是Alpha!”   Alpha和Alpha搅基是可以的,但Omega和Omega是绝对不行,在星际刑法里,这是犯法的!   因为Omega太稀少,法律不允许Omega自我内部消化。   江河又说:“还有你们别多想,我去当维修师只是为了方便我了解机甲,和有钱没钱并没有关系。”   这两个Omega还是挺傻的,他现在的身家早超过他们俩,他们居然还觉得他穷,还想给他赚钱。   **   米丽星最大的机甲二手市场,整体就像一只巨大的蜘蛛,一条条巷子像蔓延出去的触手。   阿瘦维修铺就在其中一条巷子的尽头,生意不好不坏。   老板叫阿瘦,其实是个大胖子,经常做的事是在躺椅上,浏览星网上的各种美人。   阿瘦老板很博爱,美人不管是Beta或Omega他都喜欢看,只要长得美。   作为能和大部分性别合拍的Beta,老板一生都践行自己对美的追求。   江河是在星网上认识阿瘦老板,两人从线上聊到线下。   最后他去应聘的时候,阿瘦老板二话不说就录用他。   理由也是很直接,“你有这么好看的脸,就算什么都不会,看着也赏心悦目。”   阿瘦老板吞下可惜是个Alpha的话,算了Alpha就Alpha吧,脸这么好看,肯定能招财。   也许真的是好看的脸   能招来更多生意,江河很快忙碌起来。   数千平米的店铺内,机甲塞得满满当当的,后面还有个更大的仓库,仓库里各种机甲废旧的零件堆积如山。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江河简直惊讶得不行。   这里仿佛是机甲的坟墓,每一个零件都在诉说机甲的历史。   爱收集破旧机甲的阿瘦老板抓抓头发,“本来还有个工人的,他要回家照顾孩子,我一个人也整理不了这么多,我最近都考虑不回收了,忙不过来。”   店铺除了维修还有回收,回收的各种旧机甲零件加加减减,废旧的零件会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一架架拼装而成的二手机甲是这个店铺最大的生意来源。 江河自信地道:“给我一个月时间,我将它们全部归类整理好。”   在他眼里,这里仿佛是宝山,机甲的宝山。   闻言,阿瘦老板胖胖的脸上呈现出笑意,他和江河在星网认识的时候,就知道这也是个机甲爱好者。   二手市场里,有不少机甲设计专业的学生会来求职,没有比二手市场更好的实习地方了。   将仓库交给江河后,阿瘦老板就没再过来看。   直到半个月后,他经过时,随意地扫了一眼仓库,顿时有些吃惊。   只见原本堆积如山的垃圾零件,一个个被擦拭得干干净净,分门别类地摆放着,整整齐齐,让人一看就给分辩出什么是什么,不再杂乱无章。   要不是那些零件上面还有些许痕迹,会让人误以为它们是刚出厂的新零件。   胖老板嘴里含着的棒棒糖差点掉下来。   “真、真不错!”他条件反射的吞咽了口口水,脑子转了转,“做得不错,我正在修机甲,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在星网交流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小子的目的是想真正上手维修机甲,人家干了这么多他最讨厌的活儿,他总得教这小子一些真功夫才行。   “机甲最重要的是共感线,可以说,共感就是机甲的生命线。但共感线问题出得最少,毕竟越是高级的机甲,共感线是需要量身定制的,制式机甲只需要C级以上的精神力就能驾驶。”   “现在星际整体和平,一般的军校精神力要求B以上,不像战争时代,C级精神力者都不得不上战场……”   胖老板絮絮叨叨地说着,在各种二手机甲间灵活地闪位,仿佛臃肿的身体关不住一个轻盈的灵魂。   江河跟在他身后,将一个个零件递过去。   等胖老板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怎么移动过了,他需要什么零件,那只白皙的手下一秒就会递过来,根本不用他开口,或者去寻找。   时间节省一半不止。   胖老板宣布,这是他见过最有眼见力的孩子,不过加工资是不可能加的,他可以给这孩子提供零件让他自己练习组装机甲。   当了扒皮老板的阿瘦良心有点痛,考虑从其他地方弥补好员工。   比如说,为没有异性缘的好员工考虑终生大事。   胖老板挺为新员工担忧的,一个Alpha长得这么弱鸡,那身材纤细得,估计难民星出来的都没这么瘦吧?   而且他还矮,比Alpha的平均身高矮了好几公分。   条件这么差的Alpha,哪有Omega看得上?就算有张好看的脸也不成的。   不如考虑Beta,这样的Alpha在Omega中不受欢迎,并不代表不受Beta的欢迎。   何况他还有个一技之长,人还细心谨慎。   胖老板思考自己认识哪些没结婚的Beta。   人老了就爱做媒,以这小子的本事,将来混不成大富大贵,至少也是个中产,结个好人缘再好不过。   江河完全不知道胖老板要从其他方面补尝他,此时他正坐在店铺里的一张小凳子上,修理一个坏掉的零件。   自从店里有他这个厉害员工,即可当清洁工,又能当修理工,还能当前台的多功能人才后,胖老板就越发的惫懒。   今早一大早,胖老板就打电话给他,说自己昨晚一整个晚上在星网给新晋爱豆打call,刚结束准备睡到晚上,今天就麻烦他加班。   当然绝口不提加班费,最多给他点二手零件……   这是陷入梦乡前,胖老板的最后一个念头。   机甲损坏的理由有很多,能不能修就一个问题。   星际很大,拥有机甲的有钱人也很多,但不是所有的Alpha都有钱,对自己手头上的机甲很爱惜,基本上能修能补就不会考虑买新的。   江河从机甲的关节修到大脑,从共感线修到连接线,从能量舱修到急救舱。   他的手越来越灵巧,在脑中反复修改设计自己想要的机甲。   其实江河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想给自己设计一架机甲。   市面上所有的机甲都是为Alpha设计的,少有的也是为Beta设计的,没有任何一架机甲是为Omega设计的。   毕竟Omega是公认的体能废物,不管是什么样的机甲都操作不了。   **   这日,店里又有客人将他的机甲送过来修理。   “你好,老板,请问能帮我维修机甲吗?”   身上穿着黑色围裙、勾勒出纤细腰肢的少年闻言,回头道了一声“欢迎光临”   。   站在门口的客人看到斑驳的阳光下,整个人显得温柔美好的身影,不禁恍惚了一下。   这也是Alpha?有这么纤细漂亮的Alpha吗?   不过闻着没有信息素的味道,或许是Beta?   这次来的客人穿着白衬衫、黑裤子,袖子挽起,露出白皙手腕,看着从容又优雅,一双宝石般澄澈蓝眼看向维修铺里的小老板,眼中露出惊艳之色。   江河站起身,看向这次的客人,发现竟然是第一军校的学生,还是个熟人。   贵族出身的万川怎会出现在二手市场?   虽   然惊讶,他面上不动声色,他来这里当学徒,是特地伪装过的,更是将自己的脸微调过,就算是同宿舍的两个宿友都不一定能认出来。   江河解释道:“我不是老板,我只是这里的员工。”然后问道,“你的机甲出了什么问题?”   万川闻言,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最近军校里有不少学生说,二手市场的某家机甲维修店里来了一个厉害的机甲维修师,不仅价格便宜、手艺高,还非常全能,不管机甲出什么问题都能修,预计将来肯定是大师级别的机甲维修师。   正好他的备用机甲损坏了,常用的维修师又联系不上,他索性过来看看。   这机甲维修师看着最多二十岁吧,他的能力真有那些同学说的那么好?   万川道:“我觉得应该是共感线出问题,动起来的时候速度慢了0.5秒。”   有句话说得好,机甲就是Alpha的半身,厉害的机甲战士别说0.5秒,一点点问题都能感受到。   江河接过万川的机甲空间钮,淡定地转过身,一点也不怂。   原主的这张脸在校园网上还是挺受欢迎的,虽然他刻意低调,但还是进了什么校园十大O神排名,不然莱恩那神经病哪会这么上心,送这送那的。   不过江河也不能表现得太怂,以免让人怀疑。   江河低头时,眼里露出几分深思。   看来这份工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最近来店里修机甲的军校生越来越多,哪天要是漏馅可不好。   等江河开始工作时,万川站在一旁,用欣赏的目光看向维修师的动作。   “丝一样的丝滑”这种形容,他向来只会用来形容机甲的操作,没想到今天还能用来形容一个机甲维修师的工作。   万川道:“关节这里,元客度一百八十度的时候总有点涩意,能帮我看看吗?”   江河手里的动作没停,只是应了一声。   在星网的机甲擂台赛上,他和万川交过手,知道这家伙输给自己之后,一直在拼命锻炼,如今更是进步明显。   万川曾经还想和他私下认识、交个朋友,要真是这样,他还真想知道万川知道自己真实身份后的反应。   不过想到原主是个Omega,Alpha和Omega间哪里有什么朋友,还是算了。   江河一边忙一边说:“机甲的关节有点不灵活,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上点油就行,共感线的问题是出在这里……”   万川点头,宝蓝色的眼睛感兴趣地看着他,和他搭话,“你也是第一军校的学生吗?”   江河拿工具的手没有丝毫停顿,“不是。”   万川俊秀的脸露出遗憾,“星际机甲大赛的预备赛就要开始了,如果你是军校生,我想邀请你组队,可惜了。”   江河假假地一笑,“我只是个普通机甲维修店的员工,哪有资格参加。”   万川不赞同,“不,你的维修水平远远超过军校里的专业机甲维修师,如果你能加入我的团队,我们肯定如虎添翼。”   参加星际机甲大赛的团队都会邀请机甲维修师当后勤,连续作战会导致机甲的问题频出,维修师可以随时帮忙检查维修机甲。   很明显,万川看上江河的维修技术。   修好机甲后,江河收了钱,便直接送客。   万川被婉拒了,只能遗憾地离开。   这时候还没到下班时间,江河摸着下巴,漫不经心的看着店里的机器人保镖锁上大门的自动锁,思考星际机甲大赛的事。   这两个多月,他挑战的基本是大四的预备役,屡战屡败、屡败屡战,都是输多赢少,就算赢也是惨胜。   这对于习惯赢的人来说,实在是不甘心。   军校里那些快毕业的王牌预备役也太厉害了,他想在他们毕业前,彻底击败他们。   他要是参加星际机甲大赛,米丽星第一军校里那么多大四生就能打败他,要是换成整个星际,他打不过的人究竟有多少?   想着这个问题,江河果断地掏出光脑报名。   这段时间,薇薇安和温顺的店出了些问题,作为股东的他因为要帮他们的忙,每天忙得飞起,幸好报名时间还未结束。   报完名后,江河点开星网上的花草店铺,寻找自己需要的药材。   即使中医大拿来到星际,也得当尝百草的神农,重新认识变得面目全非的各种植物药材,他最近一直在试验各草药材的药性,想配出让身体突破极限的药物。   买完药材后,江河只能心塞地看着又一大笔星币消失。   星际很少有人种不明效果的药材,这些全都是野生的,好处是药效更强,坏处是贵得让人心疼,他的一亿专利费不过两个月就花了大半。   军校要所有参加星际机甲大赛的军校生实名制参加。   这也能理解,毕竟为校争光嘛!   江河现在并不敢实名,幸好能参加大赛的除了军校生外,还有民间的机甲爱好者,星网上的人那么多,民间爱好者里肯定有不想公布身份的,他完全可以以民间爱好者的身份参加。   唔,就让系统干活吧,总不能天天在空间嗑能量瓜子。   星际的快递很快,江河刚回到学校,他在星网上买的药材就到了,整整两个空间钮的各种植物。   当他拿出来检查时,温顺和薇薇安都被臭到了。   “白雪,你买的是什么植物,好臭啊。”薇薇安捏着鼻子瓮声瓮气地问。   温顺也屏住呼吸,拍了薇薇安一下:“白雪肯定是想做试验呢!在他之前,谁能想到臭熏熏的锦棘草居然有让Alpha不|举的效果。”   听到这话,薇薇安也乐了。   江河将刺激性比较大的植物放到隔绝味道的罩子里。   薇薇安这才放开捂住口鼻的手,好奇地看着那一堆花花草草,“白雪,你打算做精油还是香水?”   江河随口说:“都不是……谁知道会做出什么鬼东西?”   就像那款叫“安心”的药剂香水,   就是实验的副产品,   他本意是想做洗筋伐髓的锻□□的。   薇薇安和温顺已经习惯江河每次买一大堆植物回来,偶尔他还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产品,比如说一些美容品,美白的、除皱的、防晒的……比星际大牌子的还要好。   上次从江河这里买了“安心”香水专利的公司现在野心非常大,只要是江河的作品,他们全部都买下来,准备让公司的产品多元化。   因此江河快要见底的星币又来了一大笔,他又可以继续投入做实验,其中一些奇奇怪怪、不大好卖的产品,他就送给薇薇安和温顺。   “所以,这个闻到会放屁的精油究竟有什么用?”薇薇安盯着手上的小巧精油瓶。   “这个也挺离谱的,闻到会一直打嗝,还有这个会打喷嚏……这个洗发水更绝,居然让人掉发的,谁会买啊?”温顺也挺无语的,能拿去卖钱的没多少。   江河也很无奈,“其实做实验就像生孩子,没生下来之前,谁也不知道会生下什么玩意儿……这洗发水,我本意是用于治秃头的。”   即使现在星际时代,居然也没能解决地中海问题,谁知道竟然会研究出脱发用品。   薇薇安和温顺听后,嘴角抽了抽。   他们将宿友的心意收好,打算当作防身的武器。   自从他们要测信息素适配率的时间越来越近,那些不要脸的油腻Alpha越来越多,每天都像苍蝇一样围着他们转个不停。   哪天那些Alpha要是惹火了他们,一个放屁的、打嗝的、打喷嚏的精油洒过去,看谁还有脸敢拦着他们,拿拒绝当情趣。   **   阿瘦机甲维修店最近的生意非常好。   二年一次的星际机甲大赛的预赛快到了,不少人都在线上线下努力练习机甲操作。   阿瘦老板也没时间在星网上看美人,他和店里唯二的维修师忙得团团转。   “不行了!”胖老板嚷嚷,身上的肥肉都在抖,“老了老了,才工作几个小时就浑身酸疼……小子,今天你留后面关门啊。”   他决定提前下班去放松放松。   江河已经见怪不怪,提醒他:“别喝那么多酒,明天还有好几个单子呢。”   阿瘦老板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夜店里会按摩的Beta小妹妹,他来了!   江河确实是最后走。   正要关门之际,只见黄昏的太阳下,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巷子口走进来。   “姓江的小子。”   穿着第二军校的青年叼着烟,和那高大壮实的体魄相反的是,他的脚步几乎无声无息,仿佛一只狩猎的狮子。   他的形象也和狮子很相像,金色的短发不受地心引力,根根向上,金黄色的眼睛看人的时候仿佛在看猎物,两米的身高再加上那纠结的肌肉,仿佛一拳就能将人送上天的有力胳膊……   即使有一张阳刚帅气的脸,这仍是个让Omega避之唯恐不及的攻击性Alpha。   江河却十分淡定,肌肉多不代表能打,以他现在的体力,打不过也逃得了。   说起来他也是挺郁闷的,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虚过了。   这见鬼的Omega体质,注定被Alpha推的娇弱,他泡了这么多次药澡,还针灸那么久,换到其他世界,他早就力能抗鼎跑马拉松了。 第282章 282 星际O王12   第二军校的金发狮王在弥漫的烟雾中打量江河。   “你应该是学生吧?有没有考虑加入我的队伍?”   江河一听,便知道这又是一个想要邀请他一起组队参加星际机甲大赛的,对方看中的也是他那手维修机甲的技术。   他很淡定地道:“不好意思啊,我不是学生。”   “不可能。”金发狮王拿出嘴里的烟,拇指和食指一捏,直接掐灭燃着的烟头。   他的目光锐利地盯着江河,“你下班后所走的方向是军校。”   第一军校和第二军校的距离不远,在同一个方向,他肯定这人是学生。   江河并不奇怪他会发现,事实上,随着星际机甲大赛临近,盯着他的人可不少,总会有破绽。   “谢谢阁下抬爱,我就是一个赚点钱养家糊口的普通维修工。”   反正他的马甲捂得紧,只要他死不承认,就没人能发现他是学生。   普通?   金发狮王面色冷凝,他上前一步,浑身的气势仿佛刀刃般,“一个能用二手零件组装出B级机甲的维修工?”   被笼罩在对方影子下的江河仍是从容不迫,十分谦逊,“只是运气罢了。”   胖老板店里的零件都是二手的,限制了机甲的上限,这也是他最遗憾的地方。   金发狮王深深看他一眼,“给你零件,在星网上能组装出A级机甲吗?”   江河本是不想答应的,但组装A级的机甲这个诱惑实在太让人心动,作为一个不入流、甚至没有去机甲协会考级称的机甲维修师,这机会真的十分难得。   “得看具体情况吧!”江河道,“晚上九点星网上见,先给我你们的身体数据。”   A级机甲大部分都是量身定做的,对机甲战士的要求非常高,至于S级的高级机甲,有史以来,在整个星际中甚至没超过一百架,要求人与机甲百分之百的契合,只有机甲的主人能驾驶,基本上人在机甲在、人亡机甲亡。   金发狮王闻言,知道这事妥了,然后给了一个A级机甲设计师绝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价格。   江河也没讨价还价,毕竟第二军校的学生是出了名的穷。   要是不穷,哪里会来找他一个二手维修店的维修师?   第一军校的学费高、逼格高,招收的学生都是非富即贵,不是世家就是富商,成绩好的更是奖学金高,成绩差的就拿钱塞,捐十架八架机甲总有机会进来。   第二军校则朴实多了,招的都是平民居多,上升的路子比第一军校的难。但这不代表他们实力差,恰是相反,这几年在星际机甲赛中排名已经赶上第一军校,甚至有人断言,或许过不了多久,第二军校就能将第一军校踩脚下。   回到学校,江河没回宿舍休息,而是叼着一管营养剂,直接扎进实验室里。   一个小时后,他终于完成了最近一直在做的实验,将萃取的药液倒进瓶子里。   他喃喃地道:“总   算是做好了,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那就试试呗。”系统说道,“试过就知道效果了。”   江河离开实验室,回到宿舍,直奔浴室。   他将绿到发黑的药液倒进浴池里,然后脱光衣服躺了进去,很快一种熟悉的骨肉融化之感袭来。   不过这只是感觉相似,这里是星际,不是修仙位面,他不可能真的将自己的血肉全融化直接锤炼骨头,要真是这样,那就死翘翘了。   江河一边感受着不同,“唔……疼痛度是一样的,果然区别是星际没有灵气的原因吗?”   在修仙界,灵气可以减轻血肉融化时的疼痛,所以融成一副骨头也不怕。   接着江河将自己的脑袋浸入到水中。   很快头部也传来仿佛头发被烫掉、脑浆被燃烧的声音,他苦中作乐地想,幸好这些都是错觉,不然他真的变成秃驴了。   一个小时后,绿色的水彻底变成黑色,身体里的杂质都被排了出去。   江河起身,他的皮肤看起来更白了,更显得全身上下那在沁着细碎血珠的裂痕非常明显。   他踉跄地出了浴室,躺进医疗舱里。   这时,被改造过的医疗舱再次尖叫:“发现Omega全身毛细血管破裂……”   没一会儿,仿佛尖叫鸡被摁下开关,医疗舱再次沉寂下来,尽责地治疗叛逆的Omega。   治疗结束后,江河的身体已经恢复。   他觉得此时的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那种力量充盈的感觉真是久违了。   接着他又去测试了一遍,盯着检测机上的数值,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看来以后的机甲大赛他不会再输在体能上。   虽然只达到Alpha中的最低值,但配上他的经验和捡起来的功夫,他现在有信心去挑战四年级的王牌。   **   晚上九点,江河准时登上星网,与第二军校的学生见面。   包括金发狮王在内,共有五个人。   接着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机甲装配仓库里,江河看过后,很快就和他们达成协议,每天都抽空过来组装机甲。   第二军校的学生原本对他的能力是似信非信的,但他们没有更多的钱去请别人帮忙组装,只能找上江河,心里其实也有些忐忑。   直到他们亲眼看着一架机甲从江河的手中诞生,开始充满了期盼,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那架机甲。   此时,所有人都目光炯炯地盯着正在进行最后装配的机甲维修师。   “老大,咱们找到宝了,这样的价格居然能请到装备出A级机甲的大师。”   “呜呜呜……我还是第一次驾驶A级机甲呢,之前用的最高级机甲不过是B,而且只驾驶了半小时。”   第二军校实在是穷,不像第一军校那么财大气粗,A级机甲大把,他们学校的A级机甲都是紧着那些毕业生用的。   “我还以为要到明年大四才能摸到A级机甲呢。”一个长得牛高马大的军校生一脸感动地看向金发狮王,“谢谢老大,还是你眼光好,居然找到这么物美价廉的大师。”   这五人中,有一个相对瘦小些的男Alpha,一直在江河旁边递工具,帮忙组装。   江河知道这是金发狮王团队里的机甲维修师,倒也不吝啬,给他讲解了很多机甲常出毛病的维修技巧。   他的大方和扎实的功底,很快就征服了这名Alpha。   “可惜你不是学生,不然狮王说想邀请你的。”男Alpha维修师一点都不介意自己不是狮王的第一选择。   或许原本是有点介意的,但跟江河学了这么多后,这点介意就变成感激和佩服,还有死心踏地。   江河微笑,“说不定咱们会在比赛中相遇呢,我参加了民间的队伍。”   闻言,众人同情地看着他。   “希望你们的运气好些,不要遇到我们。”   男Alpha维修师握紧双手,战意燃烧,“很抱歉,虽然你为我们组装机甲,但战场上见面的时候,我们不会放水的。”   江河也燃起战意,他最近体能增涨,导致信心也跟着爆表,“同样的话送给你!”   被江河抓来干活的系统正在勤勤恳恳地干活。   它在星际信息网上转了好几圈,终于给它的宿主挑了一个民间战斗力非常强、人品又不错的队伍。   江河向他们展示自己的修理机甲的技术后,这个团队二话不说将他招了进来。   **   自从加入团队后,江河每天都抽空与团队磨合,一般都是从下午开始练到晚上。   练习结束后,江河打开机甲驾驶舱,轻盈地跳下来。   或许是受原主的影响,或许习惯Omega学院到处可见的粉红色,现在江河所驾驶的机甲外形十分可爱。   这种红中带点粉的可爱颜色,一开始就受到同组人的嘲笑,直到他驾驶机甲给了嘲笑的队友一个下马威。   当时那叫齐飞度的娃娃脸都傻住了。   现在的机甲战士都这么内卷了吗?不仅会驾驶机甲打架,还会一手大师级别的维修技术。   “队长,咱们捡到宝了。”他兴奋地和队长说。   他们这个团队组叫“冠军队”。   是的,就是这么朴实无华又表现出他们目的和奋斗目标的名字,虽然中二了点,但也没啥,每次星际机甲大赛,那些民间组织里,各种奇葩的名字数不胜数。   冠军队的队长是一个沉默寡言的青年,同样用的是星网推荐的路人脸,平凡没特色,但从他的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得教养良好,那一身矜贵的气质八成是世家熏陶出来的。   系统和江河说:“宿主,你们队长是未满二十五的现役军人,真实长相可俊了,出身又好,最重要的是他不像那些直A癌,即使发现你是Omega,他也不会看不起你的。”   江河表示,就算是沙猪也没关系,打多了脑子里的水就出来了。   “就   是咱们这队名看着嚣张了点……算了,   嚣张就嚣张吧,   挺配我的。”江河摸着下巴说。   和团队磨合下来后,他真觉得这个团队挺有冠军相的,今年不过二十二岁就在前线里混了好几年的队长确实挺厉害的。   二年一次的星际机甲大赛是有年龄限制的,二十五岁以下都可以参加。   如果没有限制,每二年一届的冠军可能是冲着奖金来的现役军人。当然现在大部分冠军的获得者也是现役军人,偶尔也有军校的黑马冲出来夺得冠军,大四那些预备军人也有佼佼者。   齐飞度凑到江河面前,夸道:“你的凤凰今天还是这么好看。”   大概是被摁在地上打了这么多次,他的审美终于被pua,就觉得这红中挂粉的颜色好看。   “我更想你夸它厉害。”江河低头检查凤凰的关节,一边说。   这是他亲手打造出来的机甲,用光了他所有的星币,因为他这段时间太忙,没空研发精油或美容产品赚钱,口袋空空如也,吃饭都是个问题。   于是空间里猫着的系统不得不出去工作,接手了宿主的账户,战战兢兢的在股市上打转,生怕用星币的宿主饿死。   明面上这架机甲是A级,其实差一点就达到S级,只是限于材料,它只能是A级,除非哪天找到S级的材料。   S级的材料有价无市,黑市都不会用来交易,几乎只要出现就会被星际政府购买下来,私人再有钱都不敢跟政府抢。   江河寻思着,哪天有空去各大边缘星寻找稀有的矿石,不将凤凰升级到S级,他绝不罢休。   系统也是这么认为的。   它辛辛苦苦地盯着股市,争取为宿主赚更多的钱,它家宿主不能用次品的机甲!   **   英俊高挑的青年从全息舱出来,去卫生间换洗后,他穿着黑色的天鹅绒睡衣,坐在窗前喝下午茶。   花园里的花香隐约被清风送到窗口,伴随红茶和点心的香气,仿佛诗一样美好。   进来的人却觉得花香茶香都不及正在看书喝茶的青年,那青年的身影融入春天成了春日最美的景色。   “大哥,你的伤好了吗?”穿着高中制服的少年有些担忧,“我说你就是闲不住,刚从战场下来,好好休息不好吗,你居然去参加星际机甲大赛,要是伤得更重怎么办?咱们家又不缺那点奖金。”   一亿星币还得团队里的五个人分,都不够塞牙缝的。   青年俊美的脸上露出笑意,“反正闲着。”   俊俏的高中生坐下来,不客气地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嘿,我说你就是想躲开相亲,妈妈手里有几百个相亲对象的视频……”   青年垂眸,长长的睫毛遮住那双深邃的眼睛,“让母亲操心了,不过我没有结婚的意向,等我的伤好后,我会重回前线。”   虽然现在人类和虫族之间没有大规模的战事,但小规模的战事从来没少过,他就是在一场偷袭战中被虫族埋伏,受了重伤,被勒令   回到主星休养身体。   “大哥,我说啊,以你的积分,什么样的Omega找不到?国家的适配网上,你是排名前百的黄金单身汉,不少积分前的Omega都上赶着想跟你结婚,你却拒绝掉了一个又一个。”   少年想到被那些拒绝的Omega伤心欲绝的模样,只觉得他哥真是祸害。   多少Alpha想娶一个Omega不得,他哥偏偏挑二捡四的,将前仆后继的Omega全拒绝。   要不是他们老爸生气,老妈的眼泪攻击,只怕他哥还想将自己的名字从适配网上撤下来。   高中生少年暗暗摇头叹息,为家族添丁的大业看来只能落到他头上了。   可他也不想结婚,Omega都是麻烦,只知道奢侈品和享乐的花瓶。   他知道他哥想要一个灵魂伴侣,但是谁不想呢?   可这世界上的Omega大部分都太浅薄,肤浅又虚荣,他不想为了生孩子就一辈子忍受这样的伴侣。   少年道:“哥,我说你不如选个Beta呢,没必要为了生孩子委屈自己。”   Beta中不乏人杰,虽然跟Beta结婚,生下来的孩子数量很少,生下Alpha和Omega的机率也低,政府和家族都不太赞同他大哥的优良基因被白白浪费。但说实话,人生在世得先考虑自己的感受,人又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活着的。   “别胡说,我现在没有恋爱结婚的想法。”青年淡淡地说道。   少年不禁苦了脸,你要是没结婚的想法,那压力会转到他头上啊!他们家族本就人少,急需增加新的血脉,到时他和妻子得生多少个孩子,才能弥补得上空缺啊?   喝茶的青年莫名地看了弟弟一眼,都说二岁一代沟,他与这个弟弟就差两个代沟,却感觉好像差了几个星系。   弟弟的脑子构造,他觉得自己永远都无法理解。   **   每二年一度的星际机甲大赛总是吸引无数观众。   不管哪个性别,都会拿着零食饮料观看,甚至还有带着食物的,反正星网上的食物并不贵。   在这种热烈的氛围中,就连刚成年的Omega的信息素适配率检测结果都没那么吸引人了。   直到有消息传出,米丽星第一军校出现一个能与全星际所有Alpha适配率几乎百分百的Omega。   第一军校的Omega学院也是震惊之极。   像Omega学院的前学生会主席、现在已是大四的安妮与她的未婚夫,他们的信息素适配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已经是天作之合,算是星际罕见的了,这次居然来了一个全星际任何一个Alpha都合适的百分百Omega,绝对让人类疯狂。   所以现在即使是全星际机甲大赛,都磨灭不了那群Alpha的热情。   薇薇安和温顺先是懵逼,懵逼过后就是震惊。   原本经过测试,发现他们和星际数千个Alpha的适配率能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已经让他们很开心了。   要知道,   这次全校Omega参加测试,   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全Omega学院一个都没有。   结果,他们的宿友居然是将近百分之百?这简直不科学,全星际的Alpha都得疯吧?   温顺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说:“我觉得以后咱们Omega学院肯定不得清净!白雪,你要有心理准备,从今天开始,你在财狼虎豹一般的Alpha眼里,就是一块上好的五花肉。”   江河很淡定,“我对结婚生孩子没什么兴趣。”   虽然以前旁人总夸他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会,但他对生孩子真的没什么兴趣。   温顺的心情复杂:“Omega单身是违法的,像你这种能和Alpha适配率达到几乎百分百的Omega,政府不会放过你的!即使政府放过你,像一些反政府组织,星盗组织也不会放过你。”   “适配率高,不仅意味着能生下更多的Alpha或Omega,还意味着生下的Alpha的精神力级别更高。”温顺轻声说,“我的母亲是个男Omega,他和我父亲的适配率只有百分之六十二,他生下了一个Alpha、一个Omega和二个Beta……前面二个都是Beta,他备受我父亲的责备和冷漠,直到生下我和小哥,他在家里的地位方才提高,终于能直起腰板。”   温顺没说的是,当他母亲得知他与几百个Alpha的适配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五,且和四千多个Alpha达到百分之八十时,他竟然喜极而泣,说这辈子再也不用为他的将来担心了。   母亲含泪对他说:“顺顺啊,你能从几千人中挑选丈夫,百分之八十意味着你至少能生二个以上的Alpha或Omega,妈妈再也不需要为你担心了。”   像他当初没得选择,只能选适配率最高的孩子爸,刚及格的适配率也只能生下一个Alpha和一个Omega。   几千人的选择范围非常广,在他看来,他的Omega儿子拥有一片光明的前途。   有高兴的人,自然有失落的人。   Omega学院里,有好几个Omega的信息素适配率只有百分之六十左右,一直躲在房里哭泣。   这么低的数据,让他们挑选的Alpha范围不多,可能只有几十个,即使嫁人,将来能生下Alpha和Omega的机率也不高。   薇薇安呆呆地听着,她的妈妈是个热情善良的Omega,和她爸爸的信息素适配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七,生下二个Alpha、一个Omega和一个Beta的哥哥。   她的信息素适配率结果出来时,全家人都为她高兴。   这时,她才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参差,那些信息素适配率低的Omega做错什么了呢?他们为何要为没办法生育更多的Alpha和Omega感到内疚痛苦呢?   薇薇安模模糊糊地想着,这世界是不是哪里不对?   温顺低垂下眼睑。   很久以前,他就为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感到伤心,生不出Alpha和Omega的他,在家族、在社会,仿佛就像个罪人。   温顺轻声道:“我母亲特别羡慕那些适配率高的Omega,他常说他这辈子过得不够顺心就因为适配率不高……白雪,如果你愿意,全星际的豪门任你选,你会过上全星际Omega都羡慕的奢侈生活。”   这可不一定!   江河想到原主,原主被称为O王之王,但还不是一样被抛弃了?   他反问道:“你怎么能保证嫁人就一定能过得顺心呢?Omega被标记后不能违抗丈夫吧?即使明面上不能虐待,但冷暴力和言语歧视,就够足以摧毁一个人的信念,让对方抑郁而亡。”   他看向两个郁郁寡欢的Omega,淡淡地道:“不要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里,武器掌握在自己手里,那受伤的只能是别人。” 第283章 283 星际O王13   自从信息素适配率检测完毕后,99栋别墅收到的礼物数都数不清。   每天,薇薇安和温顺刚进别墅区大门,就被管理员拎着一堆礼物过来,让他们带回去,大部分是让他们转交给江河的,小部分是他们的。   因为礼物太多,甚至不得不让巡逻的机器人帮忙送过去。   “看来第一军校里和咱们适配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Alpha都送礼物过来了。”薇薇安的神色古怪,“也难为他们了,一边准备机甲大赛一边还不忘捡漏。”   也不是所有Omega都乐意挑适配率最高的那个,如果有感情,说不定他们更乐意挑选适配率百分之七十的Alpha呢?   刚回别墅,两人进门就被满屋子的首饰、名牌衣服等惊住了。   真是好大的手笔,难不成是主星的Alpha?这速度可真快啊!   “不是,是莱恩·罗伦送的。”江河面无表情地指挥机器人管家将东西原样退回去。   等看到薇薇安和温顺带回来的礼物,他的头更疼了。   他冷冷地说:“这些也退回去,一样都不要收!”   薇薇安两人却觉得宿友好像挺缺乏常识的,解释道:“白雪,其实这些礼物我们是可以收下的,法律默认婚前Omega收下的礼物是合法的。”   “要是太贵重的,还是不要收为好。”江河劝告两人。   原主就是这样被坑得太惨,导致他贪婪拜金的名声传遍星际。   那时候,世人可不会想什么Omega婚前收到的礼物是合法的,只会觉得他收了这么多昂贵的礼物,就是贪婪。   薇薇安和温顺赶紧道:“放心,太贵重的我们不会收的。”   Omega心里都有数,除非是决定要嫁的人,不然其他Alpha送的贵重礼物他们也会拒绝的。   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聪明的Omega都会明白这两者之间的不同。   江河闻言便没再管他们,朝健身房走去,“你们心里有数就行。”   原主当初就是因为决定要嫁莱恩,才会收下他送的那些贵重礼物。可惜他怎么会想到,莱恩的家族为了将全部罪名推给他,以此来洗白莱恩,请星际水军拼命地抹黑他呢。   薇薇安两人看着他们的礼物,不禁垮下脸。   那些Alpha的速度那么快,礼物丢下就跑,他们也追不上啊,幸好都有署名,可以让机器人帮忙退回去。   “白雪要为机甲大赛作准备,咱们就别为这点小事麻烦他了。”   两人嘀咕着,叫机器人管家将礼物退回去。   处理完礼物后,薇薇安和温顺便躺进全息舱里上星网。   自从江河在星网打机甲擂台赛后,他们经常一起进星网,一起观看比赛。   那些为江河摇旗呐喊的Omega们已经认识他们,见面时会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哇,葡萄的机甲叫凤凰,你看颜色   多美啊,我真是太喜欢了。”Omega表示这是他们最喜欢最欣赏的机甲,没有之一。   激动的Omega互相拉帮结派,为自己支持的Alpha打call。   “你们也是来支持葡萄的吗?哎呀,你们知道为何葡萄报名民间组吗?”   第一军校的学生不能理解,但大为震惊。   葡萄的强悍在第一军校足以排行前十,这么个厉害人物不为学校争光,反而投入民间组的怀抱?   “这是为什么啊?”这是所有人的疑问。   第一军校的Alpha都气得半死,甚至在星网论坛质问他。   因为某些Alpha输给愤怒的葡萄,却又因为输不起,找了星网黑客查他的星网号,确认他是第一军校的学生,至于是哪个人,至今还是个迷。   有人回答道:“葡萄说第一军校不能带领他赢得第一,他想拿冠军。”   听到这个回答,第一军校的Alpha们只觉一股怒火燃烧到天灵盖,理智全无,他们此时就想拧一拧葡萄的天灵盖。   薇薇安和温顺冷汗都要流下来了。   白雪啊,你就算找不到借口,也不要说实话啊,要是哪天他被查出真实身份……   不过好像也没事?谁舍得和适配率将近百分百、还这么能打的Omega生气?   其他学校的军校生也是大为不解,“葡萄是谁?”   居然能引起全校的公愤。   等他们去看星网机甲擂台历史个人排名记录——哇,居然是个厉害人物,怪不得第一军校这么生气,如果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他们也会生气的。   万川保持沉默。   他看向同样激动、并发誓遇上了要将“葡萄”捶扁的队友,没说他曾经已经邀请过葡萄,被拒绝后便想查清楚他的身份,结果没查到,便上报学校,学校也在后台查找,结果还是没找到。   这事连学校都惊动了。   这是个学生?神秘到学校都查不出?   负责校园网管理人的冷汗都流下来,哪来的Alpha?这么牛,将自己的信息瞒得这么紧,难不成是星际黑客?   话又说回来,自己学生这么多才多艺,却不想暴露为学校出力,这说明他们学校做得不够好。   葡萄对学校得多失望,才会藏头露尾的,难不成他是个被校园霸凌的穷学生?   第一军校的领导们头脑风暴,并悄摸摸地查找葡萄的身份。   学校的师生和家属加起来不过三十来万人,应该不……难吧?   “说不定葡萄是学校食堂的Beta大爷呢?”万川的队友之一、长相秀气的欧明伦推理,“这样他不代表学校也正常。”   毕竟不止学生,家属和工作人员都可以上校园网的。   马上就有人反驳:“不可能,他两年前第一次驾驶机甲的视频你看过没有,那就是个机甲初学者,那生涩的模样怎么看都是新生。”   “说不定食堂大爷年过一百,突然想学机甲了呢。”   星际的平均年龄一百五,一百岁突然立志并不奇怪啦。万川听得很无语,他的队友都是逗逼吗。   他开口道:“首先,驾驶机甲——尤其是凤凰那样的A级机甲需要精神力,如果食堂大爷有这精神力早就被招进军队了,不可能一百才立志。”   一年前,葡萄的进步就让他惊叹,可以和他对打不落下风的Alpha真的不多。   万川深知自己的水平,他出身军人世家,还没进军校,就有机会去前线战场打过虫族。他在学校机甲赛上的积分少排名低,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是因为他懒得在星网上浪费时间,每到假期,他宁可在家中的安排下前往前线打虫族。   星网上的那些对手大多数是没见过血,没经过杀戮的,对他而言还是太弱了点。   万川心里深信,如果自己拿出全部实力,第一军校的十大强者不是他的对手。   第二军校的狮王倒是可以和他五五分,甚至比他强点。那也是个有空就去杀虫族的猛人,打到亢奋时会六亲不认,进入屠杀形式。   即使还是个学生,金发狮王在前线也混出自己的名号,大家称呼他为“红色的金发狮王。”   红色指的是虫族的血,更是指他的血,这个不怕死的家伙宁可自己流血也要撕下对手一块血肉。   葡萄很难缠,但金发狮王更难缠!   万川不希望在比赛中那么快遇上他们。   最好还是打到决赛,他乐意与他们一决胜负。   想到这里,万川斯文俊秀的脸露出个略带血腥兴奋的笑,别有一番鬼畜的魅力,引得观众席上的Omega跟Beta尖叫不已,大喊他的名字。   队友们羡慕极了,同样是Alpha,同样是猛男,甚至实战时队长比他们还猛,Omega同样应该会害怕的类型,为啥他们就没这个待遇呢?   “应该和长相有关吧。”欧明伦朝观众席上欢呼他名字的Omega和Beta挥手,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很肯定地说。   可恶!   几个长相和斯文俊秀没半点关系的队友不禁握拳,恨星际的扭曲审美。   所以说,花美男就是毒瘤,就该建议星际政府去娘化的。   队友只敢在心里嘀咕,不管看着斯文优雅的队长、还是斯文秀气的副队长,其实实力上都是跟脸完全不相符的大猩猩。   他们这种阳刚型的选手输了面子,又输了里子。   **   薇薇安和温顺守在江河的全息舱旁,两人都是一副激动的模样。   江河从全息舱出来,见他们激动的样子,颇为理解,说道:“机甲赛事规模大,饮食和服装生意特别赚钱。”   饮食就不必说了,看比赛手里没杯奶茶没点零食像话吗。   至于服装,每个应援队都有自己的队服,温顺单是设计各种队服的设计费就赚飞了。   三年一届的星际机甲大赛是盛事,加上今年全星际满二十岁的Omega的适配率刚出来,那些Omega都十分积极地打扮自己,前往赛场观看和自己适配率高的Alpha比赛,无形中给本就火热的赛场再添上几勺油。   “才不是呢!”   两人异口同声,一人一只胳膊拉住江河,“我们是为你激动!哎哟,谁能想到历史上有Omega能进前百强的。”   以前据说也有Omega参加机甲比赛,但都是以机甲维修师为主,曾经某一届,有个Omega进入前一千名就已经惊爆星际。   虽然这个Omega是未婚夫强行带飞的,毕竟是进入前一千名,创下星际Omega的新历史,野史上反复提及,至于正史,那是不能提的,不然Omega野心大了,谁来生孩子。   薇薇安托着下巴,一脸遐想,“伊丽莎白假扮Beta参加星赛至今已有三百年,关于她的电影和戏剧反复播放了三百年,如果白雪被发现了,那得传个千年吧?”   温顺顿时觉得自己特别有灵感,摩拳擦掌,“我日后就写书,书名叫《千古一Omega》《我的冤种宿友O王》《新时代的O王之王》《我是一个Omega,你怕了吗?》……”   江河听得很无语,“我说这么一股狗血味,这书能火吗?”   “你不懂,就是狗血才火。”两人异口同声。   江河竖起手,突然察觉到不对,“等等,一股奶油味……薇薇安,你发热了?”   温顺吓得跳起,找到抑制剂,然后摁住薇薇安的脖子,往腺体那里打了一针。   还没有X火上身就感觉到一股清凉和疼痛从腺体那传来,薇薇安差点没惨叫出声,眼泪都飙出来。   真是疼死了,本来发热期腺体那里就敏感,一针打下去,疼痛能扩大十倍。   全程不超过一分钟,味道只传到隔壁别墅。   隔壁别墅闻到这股香甜奶油味道信息素的Omega走到阳台,高喊道:“薇薇安,你没事吧?”   对于所有的Omega而言,发热期是非常难受的,浑身和火烧似的,毫无力气,见到Alpha就想扑上去,屈辱又绝望。   薇薇安也高声回话:“没事,结束了。”   温顺关上阳台的窗户,听到薇薇安抱怨:“可恶,第一次发热期开始后,以后的间隔时间会越来越短,就没有更好的抑制药吗?最好一剂管一年。还有就不能发明能喝的抑制剂吗?我怀疑这是靠疼痛压下发热的感受,抑制剂效果根本没那么大。”   薇薇安捂着腺体,嘶嘶地叫着疼,美丽的脸蛋有点扭曲。   直到温顺将一块冰敷止疼贴给她贴上,她的眉头终于舒缓下来。   江河回忆原主的记忆,好像薇薇安和温顺上辈子这个时候已经准备相亲嫁人了,据说除了假期到主星相亲,他们家族平时办宴会,也是三天一小办、半个月一大办,就为了给他们找丈夫?   有了未婚夫,发热期时可以让他们临时标记一下,就能暂时稳定下来。   如果还是嫌弃发热期难熬,大可婚前直接发生关系,婚约定下后就被默认是夫妻了。也就莱恩是个奇葩,未婚妻说不要就不要。   就生理结构而言,Alpha和Omega确实是绝配,适配率达到百分之七十都可以考虑,还是自己喜欢的最重要,不然要是政府出手安排,能挑选的余地就少了。   如果不喜欢,适配率百分之百又如何?   适配率指的是生出Alpha和Omega的机率,又不是感情上的适合。   比起一千年前,星际政府强迫Alpha和Omega适配率高就得结婚,仿佛动物似的,现在的政府就显得开明多了。   只要Omega愿意结婚,他们可以不管适配率,除非是低到不孕不育。   江河看着两个宿友,莫名地有点心虚。   他也不知道上辈子这两人过得幸不幸福,但以目前来看,两个Omega完全没有相亲结婚的想法,就一心想拼事业。   啧,该不会日后只能被政府强迫相亲吧,他真是罪孽深重。   这边薇薇安还在抱怨,“打抑制剂真的太疼了,还一个月打一针,简直就是噩梦。”   想到那股疼痛,她心有余悸,忍不住扯了扯江河的袖子,一脸期待地问:“白雪,你能研究出一针能管一年的抑制剂吗?”   “你这是为难白雪。”温顺叹道,“这玩意哪有这么容易研究出来的。”   江河却道:“我试试看吧!我也觉得现在的抑制剂药效太短了。”   原主跟在未婚夫莱恩身后上战场被轮X,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抑制剂不给力。   当然,这是原主的视觉,江河做的任务多,向来不啻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有抑制剂当然就会有催热剂,在黑暗之中,有不少恶心的Alpha利用某些药提前催动Omega的发热期,能标记就标记,不能标记临时爽一爽也行。   “试试可以,也不用太执着,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机甲赛。”   两个Omega只是随便说说,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毕竟几千年过去,从没办法抑制到有效期一个月,多少科学家想要改进,都能能做到。他们的宿友是天才,但也不可能是全才。   聊了会儿,薇薇安感觉身体不舒服,“我先去洗个澡。”   她站起来时,身体突然摇晃了下,发热期已经被药压下去,但总比平时虚点。   温顺担忧的目光从薇薇安转到江河身上,“白雪,你的发热期……”   江河面无表情,“可能下周。”   他庆幸比赛场地是在星网,要是在现实里,即使不被人发现,身体也会影响到发挥。   温顺能感受到他的不甘心,发热期不仅对身体有影响,精神也会受到影响,即使在星网上也一样。   真不公平啊!   Alpha会受到Omega发热期的影响,进入失去理智的发热期。同样是发热期,Alpha会变得更有攻击性,Omega却   变得更虚弱。   江河看向矮了自己大半个头的秀美少年,捏捏他略圆的脸,笑道:“放心,我很强的,发热期不会影响到我的。”   同时他也联系系统,“阿统,我总觉得有点奇怪,按我未雨绸缪的性格,为何我从未有制造抑制剂的想法?”   他确实觉得很奇怪,按他事事谋算在先的性格,不可能不去研究抑制剂的?   发热期是Omega最大的弱点,更不用说原主就是栽在上面,一般而言,他应该第一时间研究抑制剂的。   可他研究出祛味剂和各种洗筋伐髓的药,就是没想到研究更有效的抑制剂。   系统也察觉到了不对,赶紧去联系天道意识。   很快,它就搞明白了,如果系统能翻白眼,此刻它的白眼都要翻上天了。   又是一个意识不全的天道,还是个脑子出问题的脑残天道。   江河冷笑一声,“所以,我必须得经历原主的人生,补全天道才能拨乱反正?”   任务者虽然意志坚定,但进入任务世界后,很容易受到附身的原主和世界天道所影响,这是没办法的事。   他们要获得积分和功德,都是天道和世界给,只能遵守规则。   系统很是卑微,它不敢面对愤怒的宿主。   它困难地说:“对,这个位面的中心点就是一本《千亿beta带球跑》的。”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男Beta,他爱上一个Alpha,无奈这个Alpha有未婚妻,就是现在的宿主您。”   “未婚妻性格高傲,是个能和全星际Alpha适配的O王之王!他还善妒,恨不得赶走未婚夫莱恩身边一切Beta……当然,没有Omega敢跟他抢,他就是最厉害的Omega……”   “Beta爱上上司莱恩,莱恩因为未婚妻过于善妒,觉得下属有如一股新清的绿茶,不知不觉爱上他,然后想跟未婚妻解除婚约。”   “谁料到未婚妻不知死活的上战场,突然发热,被一群Alpha给……”   “反正未婚妻不能生了,抛弃也有借口,他决定追下属Beta。”   “然而一个Omega被毁,虽然原主扛下大部分罪责,这两相爱的Alpha跟Beta也不是没责任的。这种情况下,被咒骂的下属Beta受不了,就带着球偷跑了。”   听到这里,江河满脸黑线,槽多无口,“所以他带球跑,多年后球落地生根,发现是个天才宝宝?下一集就是《天价娇妻带球跑:天才宝宝归来》?”   系统觉得自己需要一块手帕,昨天喝的能量快乐水要化成汗水流出来了。   宿主你好可怕呀,果然它应该找有主神在的世界,这单身久了,人就会变态。   江河的声音越发轻柔,柔得系统想喊救命。   “我得爱上渣A莱恩,还得被人强,最后逃到边缘星才算逃脱主线?”   系统赶紧陪笑,“是这样的,主人您放心,到时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咱们到时就可以放飞自我了。”   你想怎么放飞,天道到时候都不管了。   最后,被关进小黑屋的系统只能哭唧唧。   它也没办法嘛,总有要走剧情的世界!宿主真是太过分了,不过偶尔走一次剧情而已,而且天道的空子又不是不能钻。 第284章 284 星际O王14   星际机甲大赛的某场次,所有人都能看到,“愤怒的葡萄”驾驶着一架红色的机甲凤凰,杀气腾腾的举起巨大的激光刀。   眼看就要将对面的虎形机甲削成两半,那虎形机甲一个翻身,避开了要害,尾巴却被激光刀击中,发出刺啦的声音,并随着电光掉在地上。   解说员激动地喊道:“厉害!愤怒的葡萄将虎形机甲尾巴砍下来了,虎形机甲失去了一样重要的武器,还会影响它的平衡……愤怒的葡萄的机甲叫凤凰吧,难不成今年的最佳机甲其实是人形机甲?”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机不同。”解说员机智地篡改古诗词,“上一届冠军的虎形机甲输给了人形机甲,下一届大赛估计人形机甲又要大行其道了。”   比赛结束,江河从机甲驾驶舱跳下来,脸上的表情淡淡的。   队长走过来,眉头微蹙,问道:“你没事吧?”   本来“冠军队”只是看中葡萄的机甲维修技术的,他们真的没想到他居然这么能打,明明是候补却感觉比正选还厉害。   今天原本应该是黑子上场的,被江河抢了上场名额,黑子敢怒不敢言——队里的机甲维修师能将他摁地上摩擦,他想抢也抢不过啊。   顶着星网默认的路人脸都挡不住队长的一身贵气,江河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他现在正处于Omega的敏感期,对Alpha这玩意特别过敏。   虽然已经打了抑制剂,但这东西其实对已经有过第一次发热期的Omega而言的作用也只是压制。   江河在心里暗骂,这操蛋的世界,怪不得没人想接这种任务呢。   队长是个敏锐的,察觉到他的情绪不稳,停下脚步,“你今天有点暴躁,比赛时很多动作处理得很粗糙。”   江河没什么诚意地说:“抱歉,心情不太好。”   另一边,同队的祈展也比赛完了,他跳下机甲,笑嘻嘻地说“哎呀,队长你就别太严格了!我倒觉得不错,葡萄杀人砍机甲特别有暴力美感,你看那血溅三尺的画面多美啊!”   刚结束一场比赛,祁展清秀的脸庞上能看到他的眼角泛着红,这一看就知道他已经被挑起杀欲,可惜却杀得不够尽兴。   祈展觉得葡萄今天的打法特别合他的口味,他就说在赛场上想太多有什么用,不如由着性子大杀一场。   队长转头对祈展说:“都是未来的同僚,学生时代别给他们留下太深的心理阴影较好。”他淡淡解释道,“还有,你用的是自己的脸,还是百分之百还原,也不怕被人找上门来。”   祈展双眼灼灼发亮,舔了舔虎牙,刚才打起来时没压抑住杀性,不小心将舌头咬破了。   他兴奋地说:“要是真人找上门来就更有意思了,我还嫌在星网上打得不过瘾呢,还是真实的血液更让我兴奋。”他转头问,“葡萄,你也觉得线下不能肆意杀人很可惜是不是?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报名去前线?虫族中有些种族是人形的,血也是红的,杀起来非   常带劲。”   就像漫天血雨,比樱花吹雪还要美无数倍。   江河扭头就走。   他今天对Alpha过敏,尤其是祈展这般变态扭曲的Alpha。   祈展啧了一声,这次邀请的新人机甲维修水平高,还能打,他们是捡到宝了。但新人的脾气实在不大好,还喜欢搞高冷,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在线下露过面,与他们来场面基。   搞得比需要隐姓埋名的队长还神秘。   越是遮掩,他好奇心越重,想挖出新人的来历。   “别太过分。”队长警告他,“我很看好葡萄,他日后必定会是军队里的中流砥柱,你那些花招别用在他身上。”   祈展无辜地举起双手,矫揉造作地说:“讨厌啦,队长怎么能误会我呢?我不过是想教新人一些学校不会教的东西罢了。”   比如说让他知道人生的不容易,以及世间疾苦。   祁展发誓,经过他教育的军队中的新人往往会飞快地退去一身青涩,很快成熟起来。好些都成为一流的人才,日后面对骗子、美人计之类的,都不容易受骗了呢。   清秀的少年一把搂住队长,将头埋在他肩膀上,故作伤心地说:“队长,你好偏心!那新人狡猾得很,一看就不会上当……你还这么偏心他!哎呀,该不会一直不喜欢Omega的队长突然觉得Alpha不错了吧?”   Alpha和Omega之间的比例是四比一,前线又没有Omega,军队中搅基的多得是。   祈展想到这里,不禁抖了抖,双手抓住自己胸口的衣服,一脸娇羞地说:“队长,我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你要是爱上我,一点都不奇怪!为了队长,我也不是不能妥协……不过我要当上面那个……”   队长冷着脸,一把推开他,“看来你的精力还很好,下一回合就采用4-1阵型吧。”   所谓的4-1阵型,就是一个人在前面打,四个人防守。   祈展这么厉害,相信他不会死得很惨的。   祈展非但不害怕,反倒跃跃欲试,“那得先说好,怎么打都要由我,你们可不能干涉。”   **   从全息舱出来,薇薇安和温顺直接冲向卫生间,呕吐的声音时起彼伏。   江河担心地走到卫生间门口,问道:“你们俩没事吧。”   机甲比赛期间,两个宿友都将他们的全息舱搬到他房间,说方便照顾他,两人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现在稍微激烈点的比赛也不怕了。   他本以为他们已经能免疫了的,毕竟星网上的战斗再怎么血腥,都不如真实战场恐怖。没想到今天稍微过了点,两人的反应这么大。   看来还年轻啊。   “我给你们泡点茶,喝些点心缓缓吧。”江河说道,胃里的东西都吐光后,肯定很快就会饿。   不久后,薇薇安和温顺面色惨淡地坐下来,喝着江河给他们泡的红茶。   看到桌面还有红色的草莓蛋糕,两人脸色堪称惨无人色。   “端走,端走,我今天不想看见红色的东西。”薇薇安捂着嘴巴。   温顺也是奄奄一息,精神不振,Alpha的世界真是太可怕了,“真不敢想像,那个叫祈展的Alpha简直是屠杀。”   他们以前在星网看到的比赛,其实都是点到为止,打倒或砍倒对方的机甲就算赢。   这次的星际机甲比赛,因为都是团队赛,不仅江河上场,还有他的队友。   冠军队中有一个叫祈展的,好像是喜欢屠杀,每次都是故意不毁掉对方的机甲,而是朝机甲战士出手,手中的激光刀将对方的胳膊、腿和身体其他部位等砍下来,满场的鲜血和哀嚎声,在Omega眼里,简直就像噩梦一样。   “那些被砍掉手脚的人,真不会留下心理阴影么?”薇薇安面色发白,小声呢喃,“那些机甲战士还有勇气驾驶机甲吗?”   虽然在星网上,受伤和死亡都不会有什么事,可也会留下心理阴影吧?   江河违心道:“可以看心理医生的!”   他觉得需要看医生的是祈展,丫的将杀人当乐趣的玩意,他真想将他丢进监狱。   “星网有心理承受阈值,精神承受不住会自动下线。”温顺挤出一个笑容安慰薇薇安。   他没说的是,那个叫祈展的Alpha速度太快,说不定星网都还没反应过来呢。那些人亲眼目睹自己被杀,不管断胳膊、断腿还是头颅被砍,想来晚上睡觉时都会做噩梦吧。   只能说,Omega极少接触这些血腥的战斗,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会有不良反应是正常的。   江河心里也明白,担心他们会惊吓过度做噩梦,晚上睡觉时,给他们点上精油做的安眠香,确定他们睡着后才放心回自己房间休息。   **   祈展太过血腥的打法,让冠军队成为“Omega远离”的比赛。   至少薇薇安和温顺现在是不敢来观看比赛,虽然也吸引了一批酷爱血腥的观众,但总体而言,冠军队出现的比赛,观众少了很多。   不幸抽到与冠军队对战的队伍颇有怨言,大部分的Alpha都是想在Omega面前表现的。   他们心里都在骂祈展是混蛋。   “相比起Omega,我更需要心理医生。”对手每次都要哀嚎,“听说之前和那姓祈的混蛋打过的Alpha都去看心理医生了,我不想死得尸首分离,我的胳膊和腿都不想离开我的身体。”   那些和冠军队杠上的队伍成员皆是抖了抖。   祈展那混账绝对有虐尸癖,现在众人都说对付他的最佳办法,就是输掉的那一刹那就自尽下线,绝对不留下尸体给他肆虐。   擂台上又是漫天飞血,一块血肉模糊的断掌朝机甲凤凰的脸飞来。   江河驾驶机甲,脑袋一歪躲了过去,一脸不悦地瞪向祈展。   都怪这混蛋,他两个宿友听说还是做噩梦,现在都不敢来星网为他加油。而且,这家伙的打法很容易因为一个激   动,连累到队友。   比赛结束后,祈展笑嘻嘻的凑过来,“哟,小葡萄,你这是吓着啦?”   那张清秀的脸还带着血迹,他也不在乎形象,只是探究地看向江河。   “我可没有违反比赛规则哟,战场上比这血腥多了,被虫子撕咬过的尸体哪会这么整齐?有时嗜好内脏的虫族可是将直接钻到人类的肚子里啃食内脏,有时候人还没死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心肝肺被拖出身体……”   “还有些喜欢脑浆的,会用长长的口器戳开头骨,吸食脑浆……它们可不会讲究什么餐桌礼仪,经常红的白的将头脸糊了一片……”   突然,祈展叫起来:“小葡萄,你冷静点,咱们是队友,别动刀!哎哟,也别动腿!”   台上的观众看得精神一振,就连被恶心得提不起精神的解说员这下来了劲儿。   “天啊,愤怒的葡萄的动作太快了!对,一刀劈过去,左边一点,可惜祈展一个后翻躲过了,正面再来一刀,将祈展的脸劈成两半,可惜了……他居然躲过去了!”   江河冷笑着,闪身劈了过来。   此时他手里抓着的刀是机甲极少会装卸的冷兵器,比他的个头还高,但他抓在手里,挥舞长刀的模样丝毫不费劲。   “你恶心到我了,我中午本想吃炒肝儿和红糖豆花的。”   祈展向后一个下腰,和他在擂台上玩起追逐战。   现场的观众都兴奋起来,纷纷站起身为江河欢呼加油。   江河的体型纤细,动作轻盈,而祈展的身手一流,两人一个是古武,一个是星际时代将身体锤炼到极致的身法,这是他们买了普通票能看的吗?   队长原本打算制止的,虽然比赛已经结束,但这么在观众面前打起来也不好。   直到江河刚显露出轻功,他马上退到一边,目不转睛地观看起来,越看双眼越亮。   祈展不仅机甲操纵得好,他的身手也是一流的,不然按他人嫌鬼憎的性格,早就被人罩麻袋打死了。   最后这一场追逐战,以江河砍掉祈展一条手为结局,然后兴匆匆地跑去星网上的一家知名的店铺吃炒肝儿。   能吃到蓝星时代有名的复古食物,谁能想得到他的激动,更不用说这家复原得这么原汁原味!   祈展则拎着自己那条血淋淋的断手,一路悠哉悠哉地走向星网的医疗室。   血顺着他的胳膊流了一路,他却当没看见似的,只有偶尔嫌弃血流得太欢将衣服弄脏了,随手将只剩下半条的胳膊一阵乱晃。   在路人惊悚的注目中,那血飙得到处都是,甚至墙上都有,像极了凶杀现场。   星网上的死伤都非真实,只要你精神体扛得住,碎尸万段也不过是须臾间就给能你拼凑起来。   众人更害怕的是精神力受伤,即使星网的死伤不是真的,也会影响到精神力,精神力弱的肯定会受到冲击。   是以星网设置了保护机制,如果主脑发现你的精神力承受不住,会强制下线。   像祈展这种拿着自己断掉的胳膊到处跑,而非下线的做法,真的吓到路人了。   哪来的变态啊!   都这样了居然还未到精神力承受阈值,看他这模样,并不像中断了胳膊,而是断了一根头发。   来往的参赛者脸色惨白地避开,盯着祈展。   果真不愧是有“侩子手”之名的祈展,不管是砍别人的手,还是自己的手被砍,都面不改色的。   只希望他们运气好些,千万不要碰到他。   祈展在星网的医疗室里找到了一台肢体缝合机器,将自己那条还在滴血的胳膊和断手放进去,等待激光缝补。   不是全身受伤的话,没必要躺医疗舱。   星网上的医疗室用的人不多,除非是在战场或擂台上不得中途离开,不然大家宁可下线刷新。祈展不想这么快下线,所以直接将自己的的缝合起来。   看到进来的路人脸青年,祈展笑嘻嘻地问:“老大,你怎么来了?关心我是吗?”   “你为什么总是盯着葡萄招惹?”冷峻的队长眉头蹙起,“我不希望看到队伍不合,影响到比赛。”   祈展笑嘻嘻地看医疗机械射出的激光缝合他的胳膊,心情颇好的计算多少根血管被缝上了,一边还有心情说:“老大,我只是好奇,我总觉得葡萄这家伙不是Alpha。”   队长不赞成地看着他,“即使他是Beta,也证实了自己的实力!”   应该说这更难得,能砍下实力强悍的祈展一条胳膊,即使他是Beta,也比军队里百分之九十的士兵要强。   祈展撅起嘴,他长得秀气,做这种动作时,并不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就是想到这个是Alpha时,不少人还会恶心得受不了。   此时他脸上都是不服气,“队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精神力受损……啧,等我精神力恢复后,我要将小葡萄的胳膊和腿全都砍下来!”   队长若有所思,“不一定,葡萄擅长体术,如果非机甲对战,只怕被砍掉手脚的还是你。”   机甲对战时,胜利的八成是祈展,毕竟这厮从小玩机甲到大,机甲就和自己的半身差不多。至于葡萄,虽然他的进步飞快,但能看得出来,肯定是上了大学后才开始接触机甲的。   嘀的一声响起,祈展举起自己被缝好的手,十分完美,和没受过伤一样。   如果说他对星际网最满意的有哪点,那就是受伤时恢复奇快,杀疯了也不怕。   所以他才会见猎心喜。   一个天才的诞生啊!多需要他这样的变态为他们崛起的路上设定障碍,自然得多打压和摧残了。   蓝星历史是不是曾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苦其身”的说法吗?那就让他来当这个天降灾祸,锻炼他们的意志吧。   祈展说:“一把刀总是需要打磨的。”   队长靠在一边,抽着烟,淡淡地看他,“你也不怕打磨过度,刀被毁了。”   祈展快活地甩着痊愈的手,   “怕啥?那么容易断,就不是啥绝世好刀。”然后又说,“老大,听说你最近在相亲,你说我要不要也相亲试试?”   队长惊得手中的烟都掉在地上,他一脸古怪地看着祈展,“你以前不是说这辈子不结婚了吗?”   先前他还一脸嫌弃地和自己说,Omega的脑子都是空的,相处不过几分钟,他就恨不得拧掉他们的脑瓜子。   队长若有所思,“还是说你想相亲的对象是Beta?”   “大概Alpha见得太多了吧,看到葡萄那张路人脸,我都觉得怪眉清目秀的。”祈展说着变态的话,“让人有种冲动。”   队长发誓,变态他见得多了,像祈展这样的凤毛麟角的真的不多。   他冷声道:“你看中人家,所以想砍掉人家的手脚?”   祈展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老大你不懂,有个词叫虐恋情深!人家不过想听听小葡萄的惨叫声。”   队长沉默了下,然后扭头就走。   他突然想起第一次和祈展见面的时候,那时候他的年纪还小,小屁孩一脸天真无邪地邀请他去擂台比赛,还笑眯眯地说:“我要将你打哭!要哭得好听点哦~~”   作为一个直男,队长每每想起这一幕,就忍不住浑身的鸡皮疙瘩冒起。   所以小变态是不是也打过他的主意?   正想着,后面的祈展已经撵了上来。   “走走走,咱们吃饭去!队长,我突然也想吃炒肝儿跟红糖脑花了。咱们快点,说不定会遇上小葡萄呢。”   祈展用刚修复的胳膊搂上队长的肩,看小葡萄收刀时面不改色的模样,就知道他压根没往心里去,觉得太过血腥没胃口吃东西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在葡萄身上。   队长条件反射的拍掉祈展的手。   祈展一脸莫名,难不成是嫌弃他弄脏他的衣服?可他的手被缝好了,都不流血了呀。   队长有些僵硬地走在前头,淡淡地说;“走吧。”   祈展没在意,继续跟在他后面,他们这队长性格非常古板,总认为Alpha一定要和Omega在一起,搅基就是异端。   啧,看现在他恨不得离自己三米远,祈展莫名其妙,有这个必要吗?他才不喜欢队长这种硬梆梆的Alpha,毕竟队长一看就是不会雌伏的,他也不愿意当下面那个。   祈殿暗忖,小葡萄就不一样啦,看他脾气那么好,肯定不介意的。   祈展摸了摸还有些平静不下来的心脏,这么厉害的小葡萄,他居然会觉得他有点像暴躁期时打了抑制剂的Omega。   哪家Omega这么强的?要是Omega都这么强,还要他们这些Alpha干嘛?   不过如果葡萄真是个Omega,那一定是上天为他亲手定做的伴侣!   幸好江河没有读心术,并不知道祈展的想法,不然肯定将他的天灵盖都拧下来,屎都给他打出来。   对于宇宙直男而言,而且还是个有老婆的直男而言,最无法忍受这种。! 第285章 285 星际O王15   这日,江河上完课,刚走出教室楼,就被人拦住。   长相英俊的青年捧着玫瑰,对高挑美丽的Omega少年深情地说:“白雪,明天我将打入星际机甲大赛的前八十强,你能去为我加油么?”   江河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他的皮肤白得如雪,当脸上没什么表情时,宛若冰雪般冷峻高傲,仿佛没有丝毫的情感,不熟悉他的人,总会觉得他如同冰雪铸成的,没有丝毫属于人类的情感。   过来找江河的薇薇安听到这话,一脸受不了,大声道:“当然不行!你们Alpha的机甲大赛打得太血腥了,白雪看到会做噩梦的……”   其实,像江河所在的冠军队中祈展那种血腥的杀戮,在星网上绝对不止一个,不少Alpha都挺喜欢这种血腥厮杀的。   随着星际机甲大赛的进行,Alpha的战斗也越来越激烈,同时也越发的血腥暴力。   现在很多Omega都不太看直播,只敢看那些精挑细选过后、没那么血腥的转播。   江河看向抱着瑰丽花的青年,表情很冷,心里很不耐烦。   空间里的系统努力安抚,“宿主,积分、积分!想想庞大的积分,和他虚与蛇委一下就行,不用你牺牲清白的,只是挂个名罢了……”   它胆战心惊的,很担心宿主一个控制不住,直接给男主来一刀。   男主要是死了,这个天道残缺的世界估计要崩溃,没办法进化完善,到时候不说扣积分,只怕功德都要被扣掉,不知道要损失多少功德。   江河忍住了,但他脸上的神色不好,“抱歉,我晕血!”   这已经是他很委婉的拒绝,虽然他更想一拳砸向莱恩那张写着渣A的脸。   虽然他现在代替了许愿者白雪,其实对莱恩没什么感觉,要报仇也是原主的事,他只是来做任务,只要莱恩不出现在自己面前,他都要忘记这人。   忙实验忙比赛都忙得要死,哪管不相干的人?   不过经历莱恩几次搔扰后,江河实在忍不住,既然躲不掉,还是搞了他吧。   不说那还在等着他的“剧情”,就是莱恩这家伙自动送上门来给他虐,不虐一下还真是对不起自己。   他早就决定在大赛中血虐莱恩,他期待这场比赛已经很久了。   莱恩没想到他会拒绝得这么干脆,有些愣住。   这时一个长相清丽脱俗、有一头柔软金发的男Beta上前搂住莱恩的胳膊,相对于Alpha而言,他显得十分娇小。   他笑得很可爱地说:“莱恩你也真是的,怎么能对Omega说出这么可怕的请求?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胆子小!放心吧,我虽然也要和你一起比赛,不过会为你加油的……”   接着他又转过头,一脸歉意地对江河和薇薇安说:“真不好意思啊,莱恩没谈过恋爱,不懂怎么呵护Omega敏感脆弱的内心,我会教训他的。他也不是故意的,平时说话就这样……像白雪这么善良   可爱的Omega,一定能体谅吧?”   好家伙,这一开口就是满满的茶艺,听得人拳头都硬了。   薇薇安盯着这名Beta,只觉得自己遇到了对手。   茶艺嘛,当谁没修炼过一样,去年被家人带去主星参加各种相亲宴时,她可是特地修炼过的。   莱恩却一无所觉,甚至觉得Beta说得对。   他朝江河露出一个笑容,感受到周围那些Alpha羡慕嫉妒的眼神,脸上的笑容都遮掩不住的志得意满。   这可是O王之王,不知道多少Alpha送他礼物、拦着他告白,甚至还有已经立下战功位高权重的Alpha。但他谁都没有理会,也不曾多看他们一眼,唯有自己出现时,他才会停下来。   莱恩并不知道眼前的Omega对他的不耐烦,因为剧情不得不敷衍他,将之当成了自己是最特别的存在,自信爆棚,觉得自己就是全星际最俊的Alpha!   “白雪,这花送给你。”他一脸温柔地说。   江河只是冷淡地看着他,没有接那花。   薇薇安靠得近,下意识就夺了过来,不愿意那花沾到她的宿友身上。   然而看在别人眼里,就是江河默许了。   谁不知道99栋宿舍的三个Omega的感情好,想要追求他们其中某个,最好要得到他们宿友的认同。   见江河没说话,站在那里,如雪般透澈凛然,干净无瑕。   莱恩半是赞叹半是心软,觉得这个Omega与众不同,和外面那些是不同的。   他之前给这个Omega送过飞船、首饰和衣服,但他全都退了回来,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现在只是一束不值钱的玫瑰花,他却收下了。   莱恩觉得,他之前砸钱的方式果然是错误的,这个Omega不同于他在主星看到的那些傲慢贪婪的Omega,他才是品性高贵的Omega。   幸好江河不知道他现在的想法,不然脑袋都给他拧下来。   “白雪,你怎么不说话?”   搂着莱恩胳膊的Beta视线在傻笑的莱恩和如冰霜般冷漠的Omega之间打转,墨绿的眸色深沉。   他笑道:“哎呀,玫瑰是不是太俗气了?真是的,我都跟莱恩说过好几次,Omega和名贵的首饰、高定礼服更相配。”   莱恩也说:“白雪,抱歉,下次我会送你首饰和衣服。”   他觉得“白雪”应该对自己是有意的,但他太纯情了,本性清冷高傲,所以不会表现出来,能允许他的宿友帮忙收下玫瑰花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   他很谅解的。   薇薇安拧着眉,越发觉得这个Beta说话的方式让她好气啊。   要不是碍于大庭广众之下,维持形象,她真的忍不住怼回去。   江河冷漠地看了一眼莱恩,什么都没说,转身就走。   薇薇安赶紧跟上。   这样的态度,却   让莱恩觉得他是在害羞了,   越发的志得意满,   对旁边的Beta说:“白雪果然对我是不一样的,要是其他Alpha,他一定满脸冷漠地叫他们滚。”   那Beta神色一滞,很想和他说,其实江河对他的态度和其他的Alpha真的没什么不同的。   **   回到宿舍后,性急的薇薇安将那束瑰丽往垃圾筒一扔,扯住江河的衣领,“白雪,绝对不行!我跟你说啊,这个Alpha绝对不行!”   温顺回来得早,没遇到刚才的事,问道:“什么不行?”   薇薇安便将莱恩·罗伦拦住江河表白的事和他说了。   温顺有些惊讶,他摸着下巴,“莱恩是罗伦元帅的独子,本人长得英俊,年纪轻轻就是中尉……好像还不错吧?”   江河心里冷笑,鬼扯的不错。   世界锚点中心发生的剧情线是不能随意更改的,莱恩和他那绿茶beta的虐恋情深,得到世界线落幕后才能改变,在此之前他还得走一遍剧情,以保证这个世界不崩溃。   每当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将系统拖过来揍一遍。   系统很委屈,“宿主,你自己明明已经在钻空子,为什么还要打我?”   明明宿主现在就做得很好,让男主自己脑补误会,剧情线就算是自动补齐了。   但江河还是不爽,比起这种不主动不拒绝的态度,他更喜欢真刀真枪地虐渣。   薇薇安不屑地说:“元帅之子又怎么样?明明是普通又不知自的一个Alpha!”   她觉得自己的宿友上天下地、无所不能,那么优秀,这种普通的Alpha怎么配得上他?   如果是没有跟着江河做出一番事业前,薇薇安会觉得其实莱恩已经不错,毕竟脸好、家世好,还算是有能力,江河身为一个孤儿能攀上元帅之子算不错了。   但自从做生意后,她在星网接触的Alpha多了,眼界也变高起来。   这世间优秀的Alpha那么多,她的宿友那么出色,莱恩是真的配不上!   薇薇安有时甚至觉得,全星际的Alpha就没有配得上他的。   江河道:“好了,你们不用说了。”他意味深长地拍拍薇薇安的肩膀,“其实我是独身主义者,他不过是个障眼法。”   他叹息地对两个宿友解释道:“你们也知道我现在的情况,如果我现在选定一个Alpha,那就没那么麻烦。我现在在那些Alpha的眼里,就像苍蝇面前的腐肉一般,我想要清净点。”   薇薇安这才松口气,如果莱恩在宿友眼里,只是个挡住狂蜂浪蝶的工具人,那还是可以的。   对于江河说的“独身主义”,她并不像Omega学院的那些老师一样大惊失色,然后勒令他反省啥的。   玛的,如果不是法律规定,Omega非要结婚为星际添丁进口,她也不想结婚。   不过,这个工具人好像选得不太好啊,等他想要抛弃的时候,万一抛弃不掉咋   办?莱恩家族的来头很大,   始乱终弃的话,   宿友能全身而退吗?   这点不仅薇薇安想到,温顺也想到了。   两人都很忧虑。   江河打开一瓶营养混合果汁,喝了一口,安抚道:“你们不用担心,他身边那个Beta不会善罢甘休的。”   薇薇安也想到那人,双眼一亮,“对啊,那家伙出口就是满嘴的茶味,一看就是喜欢莱恩的,有他在,莱恩怎么可能还往你这边凑?”   温顺却担心地说:“白雪,你要小心点,Omega对上Beta时,可没什么胜算,如果他私底下要伤害你的话……”   虽然法律对Omega保护得很严密,但钻空子的事不少,有些事还是防不胜防。   “哦,如果他敢动手,那死的一定是那个Beta!”江河淡定地说。   其实他巴不得那个叫凯文的Beta直接开打呢,可惜这是不可能的。   薇薇安道:“顺顺,你不知道那个Beta有多心机,茶里茶气的,听他说话就想揍他。看他那样子,绝对不会亲自动手,只会暗中搞阴谋诡计。”   虽然被家人保护得很好,但她出身那样的家族,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那个叫凯文的Beta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   不过这样也好,以后江河要甩掉莱恩这个工具人,也不怕找不到借口。   薇薇安转移了话题,“好啦,不说让人不开心的话了!白雪,你来看这个季度的收入,我跟你说啊,我家里已经将你给的食谱全部线下实体化,以后你年收入过十亿不是梦,你想定制多少架机甲都没问题。”   温顺也拿出报表,和江河汇报收益。   三个Omega喜滋滋地看着季度收入,此时没一个人记得客厅里那堆积如山的礼物。   Alpha算个屁!   他们以后会有很多的钱,到时候想包养几个Alpha就包养几个!   **   星网上的机甲大赛进行得如火如荼。   又一场比赛结束,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每一场战斗的掌声都是如此的热烈。   赛场后台的休息室里,金发绿眼的Beta脸上都是笑意,第一时间递上毛巾和能量果汁。   “莱恩,恭喜啊,你们的队伍又胜了,真厉害!”   莱恩坐在那里,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这次的对手实力太差了!哎,这些两分钟内就能解决的队伍真是没意思,抽号就不能抽强点的吗?”   “那是因为莱恩是天命之子嘛。”凯文对此深信不疑,“我将下一场对手的视频整理过了,待会休息时间,咱们一起分析一下。”   莱恩的队友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一脸感动地说:“凯文,要是没有你,我们该怎么办哟!”   凯文赶紧摆手,腼腆地说:“哪里,我和莱恩从小一起长大,他这人从小就大咧咧的,我不放心他,只能用这种功法帮他了。”   队友羡慕嫉妒,“哎哟,我怎么就没   有心甘情愿跟着我进军队,给我当副手的青梅竹马呢?”   他觉得莱恩简直是人生赢家,家世实力容貌样样出色,还有个能力强、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的青梅竹马。   “听说莱恩还和一个和他的信息素适配率超过百分之九十八的O王之王谈恋爱。”另一个队友也发出羡慕感言。   “虽说现在年轻人都嚷嚷着恋爱结婚为主,不要只考虑适配率,但适配率越高,生出Alpha和Omega的机率就越高,罗伦元帅不知会有多高兴,马上要给你们定下亲事呢。”   莱恩想起据说因为害怕、不敢来看他比赛的Omega,心情突然有些低落。   自从天那之后,他又送了几次花,幸好对方的宿友都帮忙收下了,拒绝了其他人送的玫瑰花。   这让莱恩心下大定,知道这个Omega是跑不掉的。   他不重金钱、只重视感情,肯定是对他情根深种。   后来他试探着求婚,他还记得,当时Omega冷冷地看着他,眼里仿佛是化不开的冰雪,冷得彻骨,在他以为对方会拒绝时,哪知道居然点头应下。   莱恩欣喜若狂,也不在意他的态度,觉得这个Omega的本性大概如此。   莱恩有些高兴地说:“其实他已经是我未婚妻了。”   听到这话,凯文心情明显变得低落,然而现场没一个人发现,他们都被莱恩这话吸引了注意。   队友们纷纷恭喜他,并朝观众席那边看过去,兴奋地问:“莱恩,快说,哪个是你未婚妻?”   莱恩的喜悦瞬间减掉大半,他抿着唇说:“白雪的胆子比较小。”   凯文见不得他这副低落的样子,语带着抱怨地说:“Omega就算胆子再小,也应该给未婚夫加油吧?莱恩你别难过,你们订婚也没多少天呢,等他以后爱上你,肯定愿意为你改掉胆小的毛病。”   Alpha的神经都比较粗,队友总觉得这话哪里不对劲,一时间又想不明白,只觉得凯文说的是事实。   Omega确实胆小,但为什么他们总觉得听得不太舒服呢?   凯文拉着莱恩的胳膊,将他送到医疗室。   刚才的战斗,莱恩虽然赢了,但机甲翻转时脚扭了一下,这点小伤没必要离开星网,他们还要留下来,继续看别人比赛呢。   凯文一边劝道:“莱恩,你别沮丧嘛,Alpha和Omega天生一对,为了繁衍,你得体谅一下,多少Alpha和Omega一辈子没有共同话题,爱情只靠信息素来维持,为了孩子还不是结合了……为了生下质量更佳的孩子,你就认了吧。”   莱恩更不高兴,他的脸色冷下来,“我又不是负责生孩子的播种机,我是个人,就算结婚也是因为爱情。”   他跟那些眼里只有生孩子的繁殖癌Alpha不一样。   就因为未婚妻是O王之王,父亲就迫不及待的让他们订婚,父亲到底将他当什么,在他眼里,他作为儿子的价值还没他后代的价值大吗?   莱恩突然有些后悔自己求婚太早了,   他甚至觉得那么轻而易举答应、在没有音乐围绕、定做戒指、浪漫晚餐的氛围下答应的Omega,   看起来有些廉价了。   凯文一直注意他的脸色变化,面上不动声色,“哎呀,莱恩高兴点嘛,虽然白雪不是主星那些豪门世家培养出来的优雅矜贵的Omega,只是出身孤儿院,但好歹他长得漂亮啊,主星上比他长得漂亮的真没几个。”   “你以为我是那种只注重外貌的肤浅Alpha吗。”莱恩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冷着脸甩掉凯文的手,大步向前走着。   凯文追了过去,“莱恩等等我!”   后面的队友们面面相觑,总觉得刚才凯文的话不对啊,好像在拱火似的,虽然说得也挺有道理的。   接下来莱恩还有两场比赛,江河还是没有露面。   莱恩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队友也都不敢说话,只能暗暗抱怨,什么O王之王,对未婚夫这么不上心,还不如普通的Omega呢。   “莱恩,你的脸流血了。”   比赛一结束,凯文就迎过来,拿着手帕温柔地为他擦拭脸上的血珠。   莱恩没理他,低头看着手上的光脑。   今天江河仍是没有联系他,前几天倒是联系了,但都是一些肤浅的话题,什么他培养出盆可爱的花,他今天做的蛋糕很甜,看到本有趣的书……都是些无聊的废话。   他有时间培养花、烹饪、看书,为什么就是不能上星网看自己的比赛呢?   难道他不为自己赢得胜利骄傲吗?   凯文叹道:“莱恩,别太苛求,Omega本就是星际保护动物啊!你看没有Alpha和Beta的保护,他们柔弱得几乎活不下去。”   莱恩也跟着叹气,知道他说得对。   他的未婚妻和无数Omega一样,怯弱胆小,思想狭隘,是个美丽的花瓶。   或许他只有和对方谈论奢侈品和艺术时,才有共同话题。   莱恩觉得自己是个标准的Alpha,不喜欢艺术品,对奢侈品更是一无所知,他和无数Alpha羡慕的未婚妻之间,还没有和副手凯文谈得来呢。   想到未来要和对方过上至少百年时间,他就觉得人生无趣。   枕边人是个花瓶,那他还不如娶凯文呢,未来的时光还更有意思些。   这么想着,莱恩转头,就见副手温柔地笑着看他,仿佛他就是宇宙中心,眼里都是星星。   江河就不会用这种目光看他。   也对,一个孤儿出生的Omega能攀上元帅之子就是造化,其实Omega也没那么脑子空空,他们在选择伴侣时还是精明的,所有Omega都会倾向选择出众的Alpha,为的是维持婚后奢侈的生活。   比赛结束后,莱恩离开了星网。   这边,凯文拿着一本书本过来跟他一起欣赏,“莱恩,你看这本可有意思了!”他低头翻开书,“这本书   的Omega主角是一个特别聪明的,有人说她是史上最聪明Omega,据说星际很多娱乐公司想将之拍成全息电影呢。”   “什么书?”莱恩兴趣缺缺地问。   “就是一个Omega,她拒绝了无数追求者的贵重礼物,价格高一点她都会退回去,无数Alpha被她迷得要死,觉得她品性高贵,但其实这个Omega只是想要个好名声,能嫁入更好的豪门。”   “她对那些普通的Alpha不屑一顾,后来她的名声越来越好,受到主星很多位高权重的Alpha的青睐,她终于嫁入自己千挑万选的家族,后来她还做慈善刷名声,对谁都温柔以对,面具完美到谁都没发现,就这样装了一辈子,成为人生赢家。”   莱恩若有所思道:“装了一辈子?面具再假也变成真的了……”   等等,这个Omega怎么那么像“白雪”?   莱恩心里打了个突,“白雪”也一直拒绝他送的贵重的礼物,这不是欲擒故纵吗?   不会“白雪”的拒绝就像书中的Omega,就像是在给自己刷名声吧?   现在米丽星第一军校,谁不知道“白雪”嫁给他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爱情?毕竟他只收那些不值钱的礼物——例如一束玫瑰花。   莱恩越想,脸色就越难看。   “白雪”其实就像小说里的那样,是个心机Omega?他不慕钱财,淡薄名利的形象全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嫁入豪门?   莱恩一把抢过凯文手上的书,生硬地说:“这挺有意思的,给我看看。”   凯文推拒了下:“我还没看完呢!”   最后还是将那本给了他。! 第286章 286 星际O王16   凯文正在检查比赛时要用到的机甲。   他是一个全能型的Beta,在生活上将莱恩照顾得无微不至,工作上也是一个好搭档,他能修机甲,还能操纵机甲跟在莱恩身后上虫族战场,为他打掩护、为他冲锋、为他断后……   自从两人认识的那天起,莱恩对他而言就像空气般,无处不在。   他一直以为,两人会这样相伴,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可是莱恩长大了,他是一个Alpha,他想要有属于自己的Omega,他要抛弃自己这个伴伙了……   一个高大的Alpha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凯文,机甲检测好了吗?”   “勒斯,放心吧,你的鳄鱼今天肯定还是一样的凶猛!”凯文拍着旁边那架鳄鱼形机甲的腿笑着说。   其他的队友也纷纷上线,准备开始比赛。   “好了,比赛快开始……啊啊,那是白雪!莱恩,你的未婚妻来了。”队友大呼小叫。   当肌肤雪白、高挑貌美的Omega出现在几乎全是Alpha和Beta的观众席上时,所有人都沸腾起来。   现在已经没有人看比赛,他们都只顾着盯着江河。   这可是全星际中,唯一能与所有Alpha有着将近百分百适配率的Omega,而且还长得这么漂亮,吸引了全星际的注意。   很多人都觉得,莱恩上辈子肯定是拯救了宇宙吧,不然怎么能有这样的未婚妻。   江河淡淡地对周围的人点头示意。   他今天是特地来观察敌情的,不出意外,冠军队迟早会和莱恩所在的队伍对上。   莱恩的队伍现在已经闯出名声,看过比赛的人都觉得他们运气好,有两三场比赛明明看着要输了,偏偏莫名其妙的胜利。   现在星网上很多人开始叫他们“天选之队”!   冠军队已经闯入前二十强,莱恩所在的队伍还在前三十强打转,但这不妨碍看他们比赛的观众比其他队伍的多,大家都想看这支队伍的好运气还能不能延续。   “可恶,你这小子命真好,白雪长得那么漂亮,适配率还那么高,Omega中的王者啊,谁不羡慕!”   队友一把搂住莱恩的脖子,都快羡慕死了,他也想要个Omega当老婆。   莱恩脸上不禁露出笑容,此时对未婚妻是满意的。   明明未婚妻那么害怕血腥,可他还是为了自己来星网看比赛。观众席上基本上没有Omega的观众,他来不来其实也没人说什么,可是他还是来了,他果然还是深爱自己的。   凯文脸上的表情很勉强,实在是笑不出来。   如果不是罗伦家需要后代,如果不是莱恩的几个Alpha兄长和姐姐相继战死,罗伦家只剩下他一个Alpha,莱恩的压力就不会那么大,年纪轻轻就得考虑为家族生下更多优秀的血脉,延续家族的荣光。   这个叫“白雪”的Omega多会选啊!   如果是主星的其他家族,即使他的适配率高,那些世家贵族都不一定看得上他,而出身平民的Omega也不一定适应豪门生活,说不定会抑郁。   只有罗伦家,因为需要优秀的Alpha后代,只要他能生,就会将他供起来。   “最多二十年,罗伦家族会有十个以上的Alpha或Omega,或许更多,毕竟将近百分百的适配率呢。”勒斯羡慕地说。   家族的延续最重要的还是人才,他的出身一般,能力也不算出众,不确定自己的军功能不能换来一个与Omega相亲的机会。   他也想娶个优秀又漂亮的Omega,生一堆Alpha和Omega,然后才有机会达成“小世家崛起”,就像主星那些世家一样,走的都是差不多的路。   凯文并不想听这些,他真恨自己是Beta,如果他生来是Omega就好了……   不不不,生来是Omega也不好,Omega受的教育和他们这些Beta不一样。如果他是Omega,或许他也是个被洗脑成脑袋空空、没有自己的思想、只有繁衍本能的花瓶。   其实这个社会中,因为Omega的数量太少,反倒是Alpha和Beta结婚的例子很多。但这些一般不会发生在上流社会,世人公认Alpha和Omega结合,才能生下资质更好的孩子,他们怎么可能会将就Alpha和Beta结合?   现实世界里,人们总会隐隐鄙视与Beta结婚的Alpha,认为他们没有能力才会选择Beta,不说繁衍压力,单是面子上,罗伦元帅就不会允许莱恩选择娶一个Beta。   凯文心里矛盾不已,他一向以自己Beta的身份自豪,觉得自己不用像那些Omega一样被关在牢笼里,养成一群肤浅又无内涵的花瓶;但作为Beta,又不能让他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他转过看向莱恩,发现莱恩脸上是笑着的。   未婚妻来看比赛他就这么高兴吗?他就那么喜欢个Omega?还是因为未婚妻是Omega才喜欢的?   如果莱恩的未婚妻不是Omega呢?   凯文眼里突然闪过一丝亮光,如果“白雪”不是Omega,或者说不再是适配率百分百的Omega?那莱恩还会喜欢吗?   或许因为未婚妻在,这场比赛莱恩表现得格外勇猛。   当然,他也再次向世人证明自己的运气有多好,本来对手的激光剑快要朝他砍下来,不知为何在空中停滞半秒,就这半秒时间,足够莱恩的机甲逃到安全的范围。   还有一次,三架机甲包围莱恩时,原本解决掉他是万无一失的,不知为何其中一架机甲踉跄了下,破坏阵形,莱恩趁机成功逃离包围圈。   这场比赛,莱恩成功地确立“天命之子”的人设。   现在众人说起他时,都是他怎么幸运、老天爷钟爱的男人之类的,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江河想到这个世界残缺的天道,不禁翻了个白眼。   确实是天道偏爱,毁了个适配率百分百的Omega,要是换个Alpha伤筋动骨都是小的,早就前途尽毁了,甚至命都不一定保得住,哪还有机会玩第一季虐恋情深、第二季娇妻带球跑、第三季天才萌宝归来?   比赛结束,莱恩就去找江河。   “白雪,我的比赛怎么样?”莱恩有些激动地问,那么多人盯着他的未婚妻,他突然又觉得未婚妻变得珍贵起来。   “打得还不错。”江河中肯地评价。   也只是不错而已,他加入的冠军队太能打,现在品味被拉得有点高。   平淡中肯的评价让莱恩嘴角的笑容僵了一下。   他心里有些懊恼,自己怎么会问一个Omega这种问题?可能这些Omega都看不懂机甲战斗是怎么回事。明明这场比赛他打得淋漓尽致,将对手杀得片甲不留,在什么都不懂的Omega眼里,却只是不错而已。   莱恩心情不愉,直到他回到休息室,听到凯文的吹捧,总算又高兴起来。   凯文这样才叫识货,只有他才能理解自己的高光时刻。   这时,莱恩看到凯文又在看那本小说,神色一顿,问道:“凯文,你还没看完这本小说?”   “哦,我正在看Omega花样拒绝她之前养的鱼,她勾搭更好的鱼后,就会抛弃次一等的……”   莱恩有些怔,喃喃地说:“可是白雪却是连装都不愿意装呢,如果他愿意装一辈子……”   就算这样,他大概还是没办法接受的吧。   他想要百分百纯粹的感情,他宁愿要真实的疼痛,也不要虚伪的圆满。   “莱恩你在说什么?看你脸色那么差,该不会又惹白雪生气了吧。”凯文津津有味地看着小说,“我早和你说过了,Omega都是羞怯胆小的,你要学会让着他们。”   莱恩并不吭声。   作为罗伦家最小的儿子,他也是被宠着长大的,凭什么他是Alpha就必须让着Omega,难不成得一辈子小心翼翼让着Omega?   **   此时,莱恩和凯文嘴里“羞怯胆小”的Omega正在战场上驾驶机甲战斗。   红色的机甲手持激光刀,一刀砍掉一架人形机甲的胳膊,顺势一踢,人形机甲在空中360度翻转引起观众的欢呼。   祈展盯着今天格外凶残的红色机甲,不禁摸摸鼻子。   想当初他还觉得这红扑扑的机甲看着娘娘腔呢,现在是真香了,他也想要一架这样的机甲,看那耀眼的红色,多像鲜血的颜色啊。   他的机甲是黑色的,之前也没什么不满,现在倒觉得黑色没红色好——除了耐脏。   “那是因为葡萄打得好,机甲赛事最终决定胜利的还是人。”队友齐飞渡翻白眼说。   葡萄打得多好啊,原本他是候补的,现在已经成为正选,每次看他揍翻对手都是种享受。真是太厉害了,他这是将古武融入到机甲战斗中,这想法并不算新颖,但极少人做得到,这需要精神力精细到头发丝的微操。   但世人对精神力的使用,大多数都是粗糙的,很难做到这一步。   队长冷淡地说:“再好的机甲也经不住机甲破坏狂折腾,还是不要浪费好机甲了。”   他这个手下是个机甲破坏狂,打起来不要命,机甲经常坏,一年内换一架机甲是常事。要不是家里有钱,自己自费,军队早开除他。   单是他一人弄坏的机甲都可以组一个机甲小队了。   祈展丝毫不在意队长这么说自己,反而兴致勃勃地问:“队长,你说我现在和葡萄打好交道还来得及吗?”他摸着下巴琢磨,“如果没有意外,以葡萄的水平,只需要十年,他绝对能成为机甲大师,到时再请他设计机甲只怕就来不及了。”   葡萄自己设计的凤凰属于A级机甲中的顶尖,他总觉得只要跃过那一线,说不定葡萄哪天能设计出S级机甲。   队长建议道:“如果你再不收敛,比赛结束后,葡萄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删除你的联系方式。”   其他队友也忍不住抱怨,“老祈啊,你战斗时老是弄得血肉横飞的,多影响我们吃饭的胃口啊?最重要的是,别人的比赛还找得到几个Omega,一听到是咱们队的比赛,别说直播了,Omega连转播都不看。”   祈展自己讨厌Omega,他可不讨厌啊,他还指望有Omega看中他的英姿,选他当伴侣呢。   祈展叹气,“知道了,知道了,我不杀人只杀机甲总行了吧?”   星网上的机甲都是虚拟的,是真实机甲价格的百分之一,碎再多也不至于心疼吧。   祈展打开列表,看接下来对手。   “咱们下场的对手叫吉祥队,啧,这名字怪吉利的……咦,队长是莱恩?是罗伦元帅的儿子吗?”祈展顿时来了兴趣,“听说莱恩.罗伦在星网上有个名号,叫什么老天爷的亲儿子?”   “是天选之子。”江河纠正,“也有人叫他天命之子。”   冠军队的队员们眉头蹙起,口气这么大的?   “他很强?”祈展双眼发亮,整个人亢奋起来,看着就开始要变态。   和一群弯瓜裂枣打到十强,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会无聊到砍着人玩了。   这可是天选之子耶,肯定耐打吧?   “强不强很难说。”齐飞渡拧眉,“因为看不出他真实的实力,与他比赛的对手总是因为各种原因失败,莱恩的队伍等于一路躺赢。”   进入前五十强前,吉祥队都是靠自己的实力一路晋级,后来就有点不科学了,在赛场上,莱恩的对手总会出些莫名其妙的小问题,让他化险为夷。   “你看他们打的第二十场,对手中的一个驾驶机甲的成员不小心摔下来,连累自己队友的机甲摔了个大马趴……”   “第二十三场,对手的激光剑突然甩飞出去,背刺自己另一个队友……”   “第二十八场,其中一个对手突然发狂,全灭自己队友,又是躺赢……”   “第三十三场……”   “第四十场……”   听完对友的总结,祈展大为惊讶,“这是因为运气太好,所以才被称为天选之子?”   “是啊。”对莱恩·罗伦这种诡异的运气,齐飞渡心里总觉得毛毛的,“下一场就轮到咱们,现在无论哪个队伍都怕和那莱恩对上,据说和他对上的队伍基本不能发挥百分之百的实力,总会出各种意外。”   祈展觉得更有意思了。   锦鲤这玩意儿时常有听闻,都是在星网上流传,现实生活中还没遇见过呢。   队长反而皱眉,沉声说:“我也认识一个运气十分好的人,比如说玩抽卡游戏玩到不想玩,因为没挑战性,另外还经常抽中各种优惠劵,免费吃喝玩乐的机会特别多……但像这样遇到对手都不战而胜的,也太奇怪了。”   祈展若有所思,“队长,据我所知,莱恩·罗伦刚入伍一年吧?要不咱们调他到前线去,你说他这体质发挥作用的话,虫族会不会自相残杀?”   队友也开玩笑地说:“当个吉祥物也不错,说不定他在的地方,虫子都绕道呢。”   队长那张路人脸露出无语的神情,“你想让罗伦元帅追杀就早说。”   像他们这种入伍三年就能被调到前线,是因为他们的选择,而且他们杀的虫族不少,是见过血的。   而罗伦元帅的儿子一看就是温室里养出来的,估计目前还没和多少虫族交过手呢,是在安全的后方刷功绩。   真到前线,即使运气逆天都不够虫子杀的吧?   队友一脸八卦地说:“队长,副队长,莱恩·罗伦天选之子的外号还有个原因,他有一个非常令人羡慕的未婚妻,据说是Omega中的王者,和全星际几乎所有的Alpha适配率都接近百分百,而且长相一流,气质高雅,人称白雪王子,偏偏选中莱恩,让人羡慕死了。”   “白雪王子?童话里的Omega的名字?”祈展差点没笑死,“哈哈哈,童话里那可是个傻乎乎地吃下后妈给的毒苹果的笨蛋Omega,莱恩的未婚妻也是个只有脸的Omega不成?”   这时,“白雪王子”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三人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看着就很不好惹。   祈展吓了一跳,难得的反省,难道真的是他太变态,所以小葡萄这是要黑化了?   黑化的“白雪王子”此时狞笑一声,以手锁住变态Alpha的脖子,“下场比赛一定得赢,赢不了我宰了你!”   “先将你的手脚全砍下来,再将你的肠子扯出来打蝴蝶结!”   哪知祈展一听,顿时觉得不想赢了。   不管是砍别人的手脚还是砍自己的手脚,他都想啊!   他兴致勃勃地说:“我可以申请蝴蝶结染成红色吗,我最近喜欢红色。”   江河笑得更狰狞,“可以,就用你的血当染料!”   祈展一看,不得了了,小葡萄好像真的黑化了。   “小葡萄,你干嘛这么生气?难不成你也看上那白雪王子了?”他试探性地问。   其实“愤怒的葡萄”一点都不愤怒,总是带着一股百无聊赖的冷漠,很少有激动的时候,就连他将赛场弄成屠杀场,也只是微微皱眉,不会指责他、也不会鄙视对手不堪一击。   所以他这么激动真是让人好奇。   江河眉目冷淡,一脸蔑视,“我猜你没办法虐杀莱恩·罗伦,这世上有一种人叫天选之子,也叫天道的宠儿,更叫世界的锚点,总是遇难成祥,和他作对的都是反派,日后会变成他的垫脚石,供他成长的养份……”   他意味深长地拍拍变态副队长的肩膀,一脸挑衅地笑着,“你要是不信,大可试试,凡是他的敌   进军队也人都会自取灭亡!凡是他怨恨的人,都会霉运连连,最后挂得连埋骨之地都找不到……不想死的话就别跟他作对。”   这类似诅咒的话,顿时让同队里的人都打了个寒战,却让祈展浑身的血液仿佛都沸腾起来。   他开始反省,看来自己的格局太低了。   他咋就觉得虐虐那些所谓的天才,让他们被社会吊打就行了?要虐果然还得是天选之子、命运的宠儿,才更带劲啊。   “等和吉祥队比赛,我申请将激光刀换成陨铁刀。”祈展的眼睛都变成猩红色。   他决定下一场比赛时,只要有机会就用冷兵器,这样才方便将人片下来。   就像蓝星远古时代的刑法,叫什么千刀万剐,星网判断人的精神力承受阈值的时间是有限的,他得在这最短的时间内片下最多的肉。   队长没去看已进入虐杀状态的副队长,他若有所思的看向葡萄。   听说“愤怒的葡萄”是平民,军校出身,却没选择进军校队伍,而是进了民间的战队,该不会作为豪门贵族的莱恩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吧?   这并不罕见,世界上总有很多败类,尤其是豪门世家,败类的比例更高,仗着家世横行霸道,恶事做尽。   队长拍拍葡萄的肩膀,语音温和又坚定,“放心,我们不会输的。”   天选之子、命运之子什么的,葡萄谈起莱恩时简直是咬牙切齿,也知莱恩做了什么对不起葡萄的事。   不过没关系,是神也好,是魔也好,他们从未怕过。   “老祈,下场比赛可以百无禁忌,你爱怎么来都行。”队长淡淡地说,亲自给渴望鲜血的恶魔揭开封印。   祈展这疯子和他一起长大,两人的父母辈是好友。   别看他上战场时疯狂如魔鬼,在长辈面前非常会装乖卖傻。长辈们都被他那张可爱乖巧的脸骗住,他父母就是其中之一,不厌其烦的叮嘱他要照顾好弟弟。   天知道,祈展这混蛋就比他小两个月,就两个月的差距,导致他不得不跟在祈展屁股后面收拾烂摊子。   与喜欢给天才设计障碍、从身心打击他们的祈展不同,队长正直稳重,会负责做心理工作,让这些被打击的天才重新振作起来。   人才难得,总不能让祈展真将他们霍霍没了。   还别说,经过两人一虐一救,这些天才还真成长起来,好些成为军中的中流砥柱,每当被世人称赞的时候,他们都会咬牙切齿地说,一切都要感谢祈展,是他让他们知道人心险恶,从此成为一个谨慎细心又谦虚上进的人。   不上进的话,下次要是遇上变态,又被虐打,只怕再来一个拿了心理博士学位的队长都没用。! 第287章 星际O王17   莱恩的队伍一路打进前十强。   能进入前十强的,无不是战斗力极强的队伍,俨然就是星网上的明星,备受世人赞喻。   此时的莱恩·罗伦意气风发,星网上不知多少柠檬精说他能进入前十强,全靠运气。   凯文不屑地道:“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其他人怎么就没这种好运?”然后又崇拜地看着莱恩,“莱恩,事实证明天命在你这边,如果你出生在蓝星的远古时期,肯定是帝王之命。你看历史书,哪个笑到最后的开国皇帝不是运气极佳的天命之子?好像那些远古之人称皇帝为天子吧?莱恩就是星际时代的天子……”   莱恩就算再自恋,也要被他吹得脸红。   他轻咳一声,谦虚地说:“现在可没皇帝这个职位,而且我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当然,他的未婚妻白雪评论他的表现,只有“还行”两个字,哪像凯文这么有眼光。   “在我眼里,莱恩哪里都好。”凯文依然用一种崇拜和隐藏着些许爱慕的目光看着他。   莱恩被这眼神看得心下一动,奇怪,他怎么觉得凯文最近好像长得挺好看的?   就在这时,一道清朗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两人之间某种暧昧的气氛。   “莱恩。”   莱恩扭头,看到来人,惊喜不已,“白雪,你怎么来了?”   今天的江河穿着的是白衬衫黑色长裤,这是他惯来的打扮,不像那些Omega喜欢穿裙子。不过原主的颜值高,加之他的气质出众,就算穿麻布都好看。   莱恩的队友一脸羡慕,有这样漂亮的Omega未婚妻,莱恩确实是天选之子。   “白雪,你这是要去逛街吗?”凯文笑语晏晏地问,“你要一个人出去吗?你可真是勇敢呢,像主星的那些Omega,从来不敢一个人出门,总需要人陪着。”   这话听得……真是满满的茶味儿。   江河不禁看他一眼。   他心里暗忖,来了,绿茶带着他泡的百年普洱来了。   江河其实不太想搭理他,他不是什么善心人,任务者其实没有多少是有善心的,要是心太善,根本完成不了任务。   他不是个受气的,当即怼道:“现在是白天,米丽星的治安还是挺好的……再说了,我没有凯文先生勇敢,也没凯文先生能干,听说你和莱恩从小一起长大,连他的内裤都是你帮忙洗的……真是难为你了,莱恩也真是不懂怜香惜玉,这么漂亮的手变粗怎么办?”   这年头没洗衣机也可以通过净身消毒菌干洗,难得有人亲手洗衣服的。   看着就……挺暧昧的。   周围的人神色很是微妙,不禁看向凯文和莱恩。   凯文心中微凛,他果然没看错,这个Omega就是白莲化身。   不过他也不会输的。   这些Omega都是花瓶,脑子空空,只会享受,除了能生外,他们还有什么用?   猪都比他们有用一些,至少肉能吃。   凯文表情不变,笑盈盈地说:“白雪,你千万别误会啊,我和莱恩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很多青梅竹马都这样的,一起吃一起睡……不过我们只是纯粹的友情,加上一点过命的交情,比一般的友情深一点罢了。”   江河心里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故作大方,谁不会呢?   他一脸圣母地说:“放心,就算你们用同一个碗、同一双筷子、睡同一个被窝、一起在同个浴缸洗澡,我都不会误会的……你们这就是深厚的友情啊,值得歌颂的友情啊。”   周围路过的人不由得停下脚步,诡异的眼神在莱恩和凯文两人身上徘徊。   原来Alpha和Beta可以友情深厚到一起洗鸳鸯浴、睡一个被窝啊?说不定亲亲抱抱、甚至不小心上个床,也不过是为了维护友谊罢了。   虽然说Alpha和Beta也不是没有纯粹的友谊,但这样的友谊,还是挺耐人寻味的。   凯文被他说得脸色隐隐发青,发现泡茶的手艺输了。   只有直男莱恩什么都没听出来,他皱眉纠正未婚妻,“我家又没穷到要分享一个碗的食物!至于睡一起,以前去前线实习时,战场哪可能给你准备高床暖枕?累了倒地就睡,哪管身边的是Alpha还是Beta?”   莱恩说着,突然心下一动。   当时凯文虽然也累倒了,但他素来爱干净,不管什么时候身上都是香喷喷的,所以他也喜欢搂着凯文睡,以此隔绝周围那群粗鲁的Alpha散发出的脚臭味。   这……应该不算什么吧?   江河淡淡一笑,阴阳怪气地说:“你们的感情确实好,祝你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旁人都听出来了,只有莱恩没听出来,甚至还以为他在祝福他们。   他一直以来也是这么认为的,一把搂住凯文,开怀地说:“凯文,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凯文的脸色发青,在场的人都能看出他此时笑得有多么勉强。   路过的Omega惊奇地看向江河,这个O王之王打击情敌的本事也是一流的,很多人都说他嫁入豪门的日子会不好过,但看他有这手段,根本就不用担心嘛。   凯文却待不下去了,赶紧道:“莱恩,咱们下一场要和冠军队对上,要不先回去研究战术吧?”   莱恩原本是想护送未婚妻去逛街的,闻言马上忘记这回事。   他非常讨厌那支取名嚣张的冠军队,什么冠军队,还以为取个冠军的名字,就能赢得冠军吗?他会让这支队伍止步十强之外!   莱恩转头,一脸期盼地问:“白雪,你还来看我的比赛吗?”   凯文拉了拉莱恩的袖子,很是善解人意地说:“莱恩,你这话就不对了,冠军队的战斗方式太血腥,你怎么能让一个柔弱胆小的Omega去看呢?要是看完后,让他们的精神出问题怎么办?听说每一届机甲大赛,都会有Omega因为看了比赛后,差点心脏病发。”   莱恩   恍然,他怎么忘记这些Omega有多柔弱了。   他满脸可惜地看着江河,心想要是他胆子大点就好了,这世间创造了Omega这种美丽的生物,为什么不能让他们胆子大点,有内涵点,能和Alpha真正匹敌呢?   如果江河听到他的话,绝对会冷笑。   世间创造了Omega,但你们这些人没给Omega强大的机会,只将他们当成生育工具,拼命地控制、压榨他们。   江河心里很不耐烦,出个门都遇到他们,真是晦气。   他故作一脸忧心地说:“莱恩,我确实不敢去看,听说冠军队手段血腥,每次比赛完都是尸横遍野,我实在不忍心看到你断手断脚的模样。”   众人:“……”这个Omega好敢啊!竟然这么和未婚夫说话。   周围的人都惊奇了,像是第一次认识Omega一样。   莱恩也是愣了下,然后气血上涌,眼睛都猩红了。   难道在他心里,自己就这么没用?   凯文心里则是气愤中夹杂着高兴,江河这话不是说莱恩打不过冠军队吗?莱恩是个很自负的Alpha,被一个Omega这么小瞧,他肯定对江河好感大降。   莱恩确实很生气,他头也不回地离开。   在场的Omega很是为江河着急,这里是军校门口,出入的都是军校生。   他们纷纷围过来,赶紧将江河拉回Omega学院,恨铁不成钢地说:“白雪,你怎么能对Alpha这么说话呢?我和你说,即使你看不起一个Alpha,你也要仰着头对他(她)星星眼,崇拜地说‘你真的太厉害了’,即使他一点厉害之处也没有……”   “就是啊,那些Alpha啊,都是群自大自傲的生物,你要是不满足他们的虚荣心,他们就会找别人,例如他身边那个Beta。”   江河耐心地听着这群Omega给他传授经验,心里有些欣慰。   这世界哪有什么真正的傻白甜?就像Omega从小被洗脑,也还是会有自己的私欲和想法。   只是他们不敢走出舒适区,因为他们付不起那个代价。   **   转眼就到冠军队和吉祥队的比赛。   这也是所有人都期待无比的比赛,一个是战斗力强悍的冠军队,一个是运气爆棚的吉祥队,所有人都想知道,这样两个队伍碰上,会是什么结果。   果然,比赛一开始,就非常激烈。   祈展很兴奋,手指都在发颤——这是被刺激得亢奋。   天选之子果然恐怖如斯!   他擦去额头的汗水,嘴角露出血腥变态的笑容。不过这才有意思嘛,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呢,居然在战场上出现这么多的失误,多到他自己都不敢置信。   “真有意思,好像除了刚学机甲那个月,我这辈子就没出现过摁错按键这种事。”祈展自言自语地说,眼睛像狼一般亮得吓人。   刚才想一刀砍断莱恩机甲的腿时,   哪知道额头的汗珠子落下来,好死不死地流进他的眼睛,遮住他的视线,让他出现了失误。   这种巧合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冠军队的其他队员通过机甲频道内的对讲机听到祈展的话,不禁暗暗摇头。   看来莱恩那诡异的运气,让这个变态兴奋起来了,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莱恩却很累,这是参加机甲大赛以来,他打过最累的一场比赛。   有着“嗜血恶魔”之称的祈展的机甲如影相随,让他一刻都不敢放松精神,刚才他稍有不留神,他的机甲的脑袋差点就被祈展硬生生拧掉。   他现在都不敢太靠近祈展,这个变态打不过时,甚至会拉着人同归于尽,自爆机甲,他也不怕精神力受损。   这时,只见一把三米长的巨大激光刀劈过来,气势如虹。   莱恩一个激灵,控制机甲就地一滚躲过去,胡乱地回击。   对面紧追不放的机甲突然停滞了一瞬,莱恩趁此机会,立刻退到后方,心脏跳动得厉害,毛骨悚然,让他有种后怕感。   刚才要不是他躲得快,差点就被拦腰砍成两半。   就差一秒!   祈展则是有点可惜,同时也有点感叹,莱恩这家伙果然是老天爷的亲儿子。   他的机甲昨天刚检修过,葡萄检查过后又勒令他亲自检查一遍。祈展十分确定他机甲的每一个螺丝都严严实实,可现在关节在动作的时候,总有一秒的滞涩感,很明显被那天选之子胡乱一刀反击时,正好砍在最容易坏的位置。   他发誓,他平日用关节挡的时候,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事!   他的机甲不可能这么脆皮!   然而不管是可不可能的事,现在偏偏发生了。   这个可能性是万分之一,或许十万分之一吧?   “队长,你机甲还完好吗?”祈展遗憾的声音从对讲机传来,“我来掩护,你进攻!”   “共感出了点问题!”队长冷静的声音响起,“刚才翻滚的时候,线路好像出问题了。”   齐飞渡也开口抱怨,“不愧是天命之子,老子玩机甲十几年,第一次遇到按键不灵的事!真是可恶,明明赛前葡萄检查过后,我也检查过一遍的!”   另一个队友也气急败坏地说:“老子头盔的透视X眼镜坏了,刚才砸下来时,老子差点没成太监,真是疼死我了!特么的,一场机甲赛差点自宫!”   他没办法保持冷静。   祈展听后哈哈大笑:“老三儿,你的几几还在不在?要不要比赛结束后咱们去医疗室接一接?”   差点太监的队友气急败坏,“我只是砸到而已,又没断,老子好着呢!”   就算不好,他也选择下线,而不是去星网的医疗室接这玩意,太有心理阴影了。   队长不想理会他们的低级话题,他转而问葡萄:“你的机甲还好吗?”   他记得葡萄一直追着另外四架机甲打,不怎么理会莱恩,应该没受他那诡异的运气   影响吧?   江河道:“能量舱被砍中,其他还好,先淘汰其他机甲吧,莱恩·罗伦留到最后。”   他心里冷哼,不愧是气运之子,能量舱明明是层层保护,这都能被打中。   祈展只能遗憾地去找软柿子捏。   他最喜欢一对N虐死对手,现在不得不将炮灰清场,等会儿几架机甲怼上莱恩,真是太给他面子。   江河则抽出一把陨铁刀,机甲被砍中能量舱,他的激光刀只能用最后一刀了,得留着。   现在还是用不需要能量的冷兵器比较划算。   驾驶舱里的江河脸上不觉露出一个血腥的狞笑,他才不管是不是男主光环,既然他是“炮灰”   ,那就应该来个炮灰逆袭。   现实中碍于剧情不得不忍耐,甚至陪着走所谓的剧情,星网上他一定要将男主的四肢全剁下来!   祈展从来不觉得自己比不上“愤怒的葡萄”,可这场比赛,他神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很无能。   不是能力上的,而是各种巧合,每次他想砍死天选之子时,总会出点意外。   可葡萄却是不会,他也会出意外,但不像其他人那么倒霉。   比赛场外的凯文却急得上火。   他从来没见过莱恩那么狼狈疲倦的模样,这个“冠军队”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能让素来有“天才之名”的莱恩陷入苦战。   如果祈展听到这话,都想拧掉他的脑袋,一个靠气运的家伙,居然说他是天才?什么天才?运气天才吗?   突然,凯文跳起来,激动地道:“打得好!”   莱恩将一架黑色的机甲的腿打折,看那机甲在地上翻滚的模样,里面的机甲战士肯定受伤了。   “莱恩加油,让那只凤凰变成死凤凰!”凯文在场外激动地大叫着。   凯文紧张地盯着,他无比熟悉莱恩的打法,看到莱恩用一个假动作让机甲凤凰以为他要用上激光炮,然后向前一晃,他知道莱恩在预测对方的动作,用上激光刀朝机甲凤凰背上劈了过去。   机甲凤凰朝前趔趄一下,凯文正想欢呼,谁知凤凰反过身来,抽出了激光刀。   假动作,那是以伤换杀!以自己伤八百也要干掉对手一千的同归于尽!   “不不不!莱恩!”凯文尖叫着,看着莱恩的机甲被一刀从中间撕开。   只见莱恩的一条大腿从机甲里飞出来,鲜血横流,染红了机甲的缺口。   那是一条很完整的腿,从腿根处被砍断,切口非常的干净利落。   观众席中一片喧哗,有人激动得站起来。   “哎呀,终于看到名场面了!我就是为了看祈展的虐杀才来的。”   “不不,这次虐杀莱恩的是愤怒的葡萄!他可是个喜欢拉着敌人一起自爆的狠人!”   “你们看,这场比赛,祈展好像打得挺文雅的啊,他真是失水准,不是说他的赛事都是一片血红吗?”   “葡萄原来没这么残暴啊,他这是被祈展传染了?”   “啧   啧,好在这场比赛已经有一条腿被砍掉了,不然我觉得这门票买得好不值。”   这是喜好血腥战斗的人。   凯文恨不得打死这些说风凉话的人。   他们居然觉得莱恩只被砍掉一条腿还不够血腥?他们要看刺激,咋不自己上场体验全身被片成烤鸭?!!!   江河一刀将莱恩的腿砍掉的同时,他的队友也很有默契的开始发威了。   发现其余队员同一时间全被淘汰后,莱恩忍住痛,眼明手快地按下认输键。   当战斗结束的警鸣声响起时,已经超过百分之八十破损率的机甲凤凰正高举着陨铁刀,刀锋的方向是他的脑袋。   听到警鸣声,那把陨铁刀收了回去,但不知为何,总觉得持刀的主人好像挺遗憾的。   莱恩又是后怕又是愤怒,生平从未如此狼狈。   他发誓,等他下线后,就去找出“愤怒的葡萄”   的真实身份,一定要给他好看!   **   比赛完后,吉祥队的人赶紧将莱恩和他的断腿一起送去医疗室。   莱恩的脸色惨白,将自己的断腿放入医疗机器中,忍受着激光的缝合。   从比赛开始到现在,因为一帆风顺和气运加身所生起的自傲,仿佛如同这条断腿一般飞离。   “莱恩,你没事吧?”凯文眼里都是泪,抽着鼻子,“我们下线好不好?”   只要下线脱离星网,就不会再痛了,他们可以重新再登陆,身体还会完整的。他真的不懂,莱恩为什么这么倔强,一定要在星网缝合断肢。   莱恩苍白的脸浮现汗珠,他咬紧牙根,星网百分百还原的真实感官,也让疼痛是百分百,这样的痛让他生不如死。   他硬生说:“如果我现在下线,我父亲会被取笑的。”   在星网机甲赛中因为怕痛下线,他也会被所有人看不起,还不如在星网的医疗室里治疗好,好歹要凹个勇猛不怕死亡的人设。   凯文将眼泪擦干,哽咽地说:“我去查过了,那个祈展是军中的搅屎棍,人称嗜血恶魔,据说他杀的虫族很少有全尸的……目前星网全无败绩,大部分比赛都很血腥,被举办方警告过三次,听说因为他的行为,机甲比赛委员会正在争吵,是不是该重新修改比赛条例。”   凯文心疼死了,“呜呜……我这就跟元帅说,让他们跟委员会抗议,让祈展禁赛!”   如果是平时,星网上的普通机甲比赛,可以将疼痛率调低。   但三年一届的星际机甲十赛不同,为了更显真实性,所有参赛选手的疼痛感都是百分百。   砍掉脚比莱恩想像中的还要疼,当然从小训练有素,他还能咬牙忍,让他忍不了的是被打得啪啪响的脸面。   他作为“天选之子”的神话终于破灭,被一个名字都不敢暴露的家伙所灭!   凯文也很愤怒,咬牙切齿地说:“那个叫愤怒的葡萄的,我马上去查他的身份,保证让他变成悲伤痛哭绝望的葡萄!”他恨声道,“一个藏头匿尾的家伙,连真脸都不敢用,肯定是星盗假冒的……”   莱恩却是烦躁地摆手,“好了,让我休息一会!”   他忍着痛闭上眼睛,回忆自己是不是认识愤怒的葡萄,当时对方举着激光刀劈过来时,仿佛和他有仇似的。   可他不记得现实生活中和谁结过仇,不过在星网上结下仇恨什么的就多了。   星网作为第二世界,社交工作和娱乐场所结合,远比现实世界里更容易与人结仇。   被他喝斥闭嘴的凯文脸色不好看,他忍了忍,低声道:“莱恩,你的未婚妻联系你了。”   莱恩盯着他拿过来的光脑,此时并不想接。   他现在没心情应付只会哭哭啼啼的Omega。 第288章 星际O王18   莱恩·罗伦以为接通光脑后,会听到未婚妻惊慌的哭声,毕竟他现在伤成这样,在那些Omega眼里,格外的血腥恐怖,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甚至晚上会做噩梦。   哪知接通后,却听到对方冷冷地说:“你输了!”   莱恩:“……”   “还断了一条腿。”   莱恩:“……”   “啧!”   莱恩:“……”   最后这个“啧”打破了莱恩所有的骄傲,一股羞恼充盈在心口。   这一刻,他宁愿未婚妻像那些正常的Omega一样为他哭哭啼啼的,也不要听这种阴阳怪气的平铺直述。   太戳人心了!   莱恩差点捏碎了光脑。   比赛没开始之前,未婚妻就暗指他没用,口口声声说不忍心看他断手断脚的模样。   比赛结束后,他没能保持自己不败神话的纪律,甚至被人砍掉一条腿,狼狈不堪,任何人都可以嘲笑他。   莱恩双眼猩红,未婚妻简短的几句话,几乎击溃了他的自尊。   这居然是他未来妻子!一个根本不心疼他、不爱他的妻子!   真正爱他的人,应该像凯文这样,即使流着泪,也要找出罪魁祸首为他报仇才对。   江河不管他怎么想,愉快地挂断光脑通讯,心情好极了。   是啊,系统说要走剧情,他就走剧情,所以他忍着恶心和莱恩订婚,成为未婚夫妻,但并不代表他就得像原主那样一心一意地向着莱恩吧?   想要他这样的未婚妻,那就做好被他打击的准备。   这才哪到哪啊?   现在对比够明显了吧?   一个只会冷嘲热讽、不爱他的没用Omega未婚妻,一个善解人意、为你哭为你恨为你哐哐砸敌人的解语花Beta,想必莱恩很快就会按剧情那样解除婚事。   不错,下次还可以继续打击男主。   江河刚挂完光脑,一张清秀中透着变态笑容的脸凑到他面前。   “小葡萄,你在干什么呢?”祈展一脸欠揍地问,“哎,你跟谁通话呢?星网这么方便,为啥不直接见面?”   江河的反应是,一巴掌将凑过来的脸拍开,“我们只是比赛区间组队而已,不熟!”   两人还没有熟到可以互相说私事。   江河看他的腿,“你不是腿骨折了?治好了?”   祈展笑嘻嘻的伸出自己的左腿,“这个不用去医疗室,自己随便掰掰就正了,咔嚓一声快捷无比。”   就是有点痛,不过没关系,疼痛让人能保持清醒!   江河嘴角微抽,果然是变态,相比起刚才莱恩嘴里不时发出的痛叫声,顿时觉得莱恩好像太过娇弱了。   **   莱恩成功的消息没能引起世人的注意,倒是失败的消息传得到处都是。   这也不奇怪,他的家世、能力和性别摆在那里,成功在世人   眼里是理所当然的,失败反而不可思议。   星网上,无数人都在反复观看这一场让莱恩的“天命之子”   神话破灭的比赛,然后有意无意的在星网论坛匿名发表感想。   祈展也是上窜下跳,特别激动地发表战后感。   他的一条留言《红烧锦鲤,我是专业的》被顶上头条,很快突破百亿浏览次数。   将要与莱恩比赛的下一场对手也不怎么怕了,他们觉得自己站在前人的肩膀上。   这种情况下,众人情绪激昂,都想知道莱恩·罗伦的下一场是神话继续破灭,还是力挽狂澜。   从小到大一帆风顺,几乎所有事都按着他的心意进行的天之骄子变得郁闷起来,伤心、悲愤、羞怒等等充斥在心头。   他什么时候遭遇过这种大规模的嘲弄和取笑?   世界对他露出了残酷的一面,让他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整个人都懵住了。   这个时候,青梅竹马温柔的抚慰就像避风港,让他感到安慰。   果然这世界上的人都只在乎他飞得高不高,唯有凯文在乎他飞得累不累。   “莱恩,没关系的,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金发Beta露出温柔的笑,“即使失败了,你也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莱恩非常感动,握着好友的手,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纯粹爱情,就在他的身边。   “凯文,原来你就是我一直所追求的……”   凯文满脸欣喜地看着他。   身心契合带来的愉悦让莱恩完全忘记自己还有一个Omega未婚妻,他一直想找心灵的归宿原来就在身边。   事后,凯文默默地穿上衣服,对他露出一个无怨无悔的笑,“莱恩,忘了吧,就当一夜情,你有世人羡慕的未婚妻,与一个Beta在一起只会遭人嘲笑。”   莱恩心绪复杂,最后拉住他,坚定地说:“凯文,不要离开我!我现在才发现你对我多重要,我爱的人是你,我会和白雪解除婚约的!”   他暗暗下定决心,下场比赛一定要赢。   每届星网机甲大赛的前十名会被媒体专门采访,中央新闻也会热闹半个月,他会在颁奖礼仪上向全星际的人宣布与白雪婚约解除。   一个在他受伤后不体贴、也不来照顾安慰他的Omega,根本不能成为一个好妻子。   他会用这个理由将解除婚约的压力全部转到江河那边。   反正他是一个Omega,还能和几乎所有的Alpha适配率百分百,不愁解除婚约后没有接盘侠。   相反,凯文只有他,他不能丢下凯文不管。   “凯文,这段时间你别和我太亲近。”他对凯文说自己的计划,“我不能将你拉入风暴之中。”   等风波过去后,他再追求凯文,到时就不会有流言蜚语牵涉到他。   凯文很感动,紧紧地搂住莱恩,流下幸福的泪。   他愿意等的,一直等他,一辈子都会等他!   **   星际机甲大赛十强赛进行得如火如荼,持续了两个多月的大赛终于快到尾声。   “想拿冠军也没那么容易啊。”祈展感叹道。   他们遇到米丽星第二军校的金发狮王所带领的团队,这支团队实力超群,一个还没毕业的学生居然比某些入伍几年的军人还厉害。   “我以为第一军校只会产出纨绔废物,没想到那个叫万川和欧明伦的孩子还不错。”祈展指着比赛场,“他们的精神力肯定在A级以上,打法干脆利落……哎哟,都是很漂亮的孩子呢,当明星绰绰有余了。”   “他们的战斗方式有军队里的影子,两人八成也去过战场和虫族正面刚过,啧……金发狮王也一样,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心急,大学没毕业就迫不及待先去战场体验了?”   队长淡淡看了祈展一眼,“说得你和我好像不一样似的。”   他们两人在大一时就加入雇佣兵团,跑到战场那边“捡尸”,当时可比这些学生更疯狂。   虫族的尸体很多部位都能卖大钱,导致不少缺钱的人专门去战场“捡尸”   他们当然也不是缺钱,而是想去锻炼自己。   祈展正在刷比赛视频,“哎,你看看吉祥锦鲤的队伍又打上来了。”他的眼睛特别亮,“咱们还有机会和莱恩·罗伦对战吗?玛的,打生打死这么多次,我从来没这么憋屈过……”   他觉得那一场对战,他连百分之五十的实力都没发挥出来。   队长也不舒服,“我也希望如此。”   他也从来没打过仿佛老天一定要你输的战斗,和虫族打时都没这种感觉。就好像书中描写的天道之子,他们这些垫脚石得乖乖为他铺路一样。   队长突然刷到一个视频,不禁沉默了。   他给周围正在练习的队长开了共享,很快队友们都看到。   果不其然,莱恩半是运气、半是实力的打法,一路将对手甩在身后。   他们的对手采用以伤换伤、同归于尽的方法,终于将莱恩的队友淘汰二人,接着两架机甲以自杀式的打法冲上去缠住莱恩,导致莱恩的机甲伤得厉害,但莱恩最后还是赢了,因为在关键时刻,对手的机甲突然出故障。   祈展忍不住说:“突然觉得小葡萄挺厉害,他说不定也是有大气运的,不然怎么能砍下莱恩一条腿?”   只要看比赛过程中,比莱恩实力强的人那么多,却败在各种阴差阳错之下,让人看了心梗。   队长和祈展等人只觉心里憋闷得厉害。   他们作为入伍二年多的军人,即使精神力有损正在休息,也不可能差点被一个还未到过虫族战场的大四学生打败。   是的,差一点,如果没有葡萄最后那一击的话。   莫名其妙的机甲故障,莫名巧妙的失误,和对方莫名其妙的歪打正着……明明赛前才检查过的机甲,只要跟莱恩对上就出事,仿佛老天爷非要自己的私生子赢似的。   胜之不武,真让人不服气。   江河修理完上一场比赛损坏的机甲,   走过来看了一眼视频。   他的脚步顿了顿,   脸上露出喜色。   哎哟,莱恩一路赢上来,现在是四强了,难不成还有再砍莱恩的腿一次的好事?   此时变态程度更深的祈展突然间就读懂了江河脸上的表情。   “咳,要不咱们再来合计合计……”他热情地招呼江河,“来来来,小葡萄,咱们来看看要是和莱恩对上的话,能不能再砍他一条腿,当然头也要砍下来才行!”   在祈展他们合计时,吉祥队与金发狮王所率领的队伍的比赛也吸引全星际的目光。   所有人都好奇莱恩在如此强敌面前,还能不能维持他“锦鲤”的美名。   机甲里的莱恩汗如雨下,对面的金发狮王带着如火熊熊燃烧的气势,将他逼得喘不过气来。   他知道第二军校金发狮王很厉害,还没毕业就已经在战场上留下自己的名声。   而自己却阴差阳错,没能去到前线,本以为以自己的天赋,去和不去的相差不会太大的。   但莱恩从来不觉得自己会输。   他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老天爷是站在他这边的,他不管做什么事都会很顺利,他注定是万众瞩目的英雄!   江河看得心旷神怡,这就对了嘛。   小说的剧情里,这些比莱恩厉害、意志力也比他更坚定的人,居然都成了莱恩的踏脚石。   结局时,莱恩更是成功登顶!   凭什么啊?就凭他是天道的儿子,就可以胜过别人十倍百倍的努力?那些垫脚石甚至连天赋都不输给莱恩,偏偏在气运上被开了挂的莱恩吊打。   不过或许是江河那一刀将莱恩的男主光环稍微破开的缘故,加上那些与他对战的队伍都十分郑重小心,想出各种方法克住他的开挂运气。   金发狮王从未和如此恶心的对手打过。   是的,恶心!   明明同样的攻击,他对别人的伤害是999,给莱恩带来的伤害只有十分之一,甚至更少。   这不科学的一战让他越发战意勃发。   “老子从不信天,老天想让你赢,老子偏不让!”金发狮王狞笑着,以机甲自毁的方式直接撞过去。   观众席上发出一阵惊呼声,观众情不自禁地站起来。   机甲战斗本就杀伤力巨大,充斥着激情与壮烈,不少Omega喜欢看莱恩比赛,是因为他总能靠各种各样的运气躺赢,不会有太过血腥凶险的比赛过程。   像现在这般惨烈,还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和队名嚣张的冠军队的比赛。   金发狮王金色的眼睛都是肆意和狂傲,他以命换命,自爆机甲,和天命之子双双惨死在机甲爆炸中。   莱恩见机不秒,原本想操纵机甲扑向狮王的队友,死也要拖几个垫背的。   结果,一人自爆,二架机甲粉碎。   死的是莱恩、金发狮王和他的一个队员。   狮王剩下的二个队友悲   愤喊着:“队长!”   他们转过身,将武器对准吉祥队剩下的队员,就在这时,同样是大气运者的凯文冲了过来,他比狮王的队友还要悲愤。   “冲啊,干掉他们给莱恩报仇!”   吉祥队这一路打来,顺风顺水,之前被百战百胜的冠军队虐杀的耻辱,在莱恩的领导下连胜几场,也算是洗刷了。   这次对手的自爆,他们一点都不觉得勇敢,只觉得气愤不已。   这敌人实在太阴险狡诈了,居然以自杀的方式袭击干掉他们队长,有胆子就正面刚!   祈展战术后仰,眼睛亮得惊人,猛地一拍大腿,“我真是傻瓜!咋就没想到自爆机甲呢?这样别说胳膊腿了,全身骨架都碎一轮啊。”   队长死亡凝视,“你想变傻子吗?本来精神力就出问题了。”   精神力安然无恙的话,自爆一次多少还是会有些损伤,短期内会恶心头晕、想吐,就连星网都上不了,接下来的比赛别想参加了。   江河冷淡的声音响起,“你想太美了,还是砍胳膊腿比较解气吧!星网有安全阈值的,爆炸造成的粉身碎骨的痛苦不过几秒就会被星网强迫下线。”   像砍大腿就不一样了,这种痛不涉及生命危险和精神力,主脑判断未到阈值,要是你下线就是孬种。   为了名声,就算是莱恩,都只能忍下来。   队长冷哼一声,补充道:“还得考虑机甲的损失。”   自爆时是爆得爽了,但有想过一架机甲多少要花多少星币吗?即使是在星网上,机甲的价格和现实相比天差地别,也是笔不小的费用。   队长可不想将星币浪费在这种地方。   万川的眼睛同样明亮不已。   他的下一场对手就是这个天选之子,他以前还绞尽脑汁想怎么对付莱恩·罗伦那种诡异的运气。   现在不用想了,爆了就完事。   至于机甲的损失嘛,他根本不考虑,像他们这种家世,别说星网上的机甲,现实中的机甲照样能炸着玩儿。   莱恩却是暴怒,被砍了一条腿很疼,但这只是□□上的疼痛,爆炸造成的粉身碎骨真的有点伤精神力。   幸好他的恢复力强,不像其他人要花两二天才能恢复,他休息一晚上彻底痊愈。   是以相比起精神力那点伤害,他更生气的是自己居然和一个出身平民的Alpha同归于尽了。   凯文柔声安慰:“只是平手而已,还有机会找回来的!再说了,对那些穷鬼而言,机甲自爆完后损失非常大,我怀疑他们下一场的机甲都凑不齐。”   莱恩的脸色总算是好一些。   他也听说了,金发狮王正在找人重新定制机甲,这么短的时间能造出什么高质量的机甲?他们又不像他,备用的机甲都要好几架呢。   穷鬼就这样,一架机甲甚至能用一辈子,没了机甲,他看他们怎么上场。   他满意地亲吻着凯文,“幸好有你才能打成平手,不然真的会输……”   他轻叹道,“我运气太好,勒斯他们老觉得咱们靠运气就能赢,我的存在削减他们的志气和上进心。”   凯文搂着他的脖子,“可我却因为有你,才有无穷的信心跟勇气。”   所以他会一往无前地冲上去,和狮王的队友拼命,最后虽败犹荣,大家都知道他一个Beta杠上Alpha,还打平了。   莱恩听后非常感动。   凯文怎么那么好呢?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再忍耐,他要尽快和那个花瓶Omega退婚,他想要凯文光明正大陪在自己身边。   **   星网的某个仓库里。   “江先生。”金发狮王咬着烟嘴,“二天内能完成吗?”   江河冷笑一声,“你说呢?”   狮王的队友们赶紧陪着笑,“江先生,我们知道二天太难为您,您尽力就行啊。”   他们老大的精神力高,一般的机甲很难和他适配,不像他们随便到外面买都能买到合适的,老大的机甲得量身定制,才能发挥他最大的实力。   江河觉得自己真是大好人,都这样了也没加钱。   “等着!”他拿起工具,决定熬呗。   幸好他的精神力高,不然换个人二天二夜不睡还要上战场,可以试试后果。   不对,下一场冠军队的对手好像是这群人?   江河的手顿了一下,特别阴暗地想,要不要给他机甲弄点毛病?   玛的,他熬夜制造的机甲,却被人拿来和自己打,怎么这么憋屈呢?而且这种憋屈还让人没法出气。   “江先生,怎么了?”狮王敏锐地挑眉,觉得他的表情不对。   江河面无表情,“呵呵,没什么。”   狮王若有所思,“我记得你说会参加机甲赛,难不成你还有比赛?”   他本以为江河被淘汰了的,毕竟现在是十强战,要是真能打进十强,这小子的实力比他想像的还强,明明看着一副弱鸡的模样。   江河朝他龇牙一笑,“猜对了,没有奖。”   金发狮王拿下嘴里的烟,“我让人来帮忙,最多两天,留给你一天的时间休息。”   江河没拒绝,不得不承认,他是柔弱的Omega,二天在全息舱里对他而言真的很难受,能休息一天也是好的。   金发狮王若有所思,前十强里究竟哪个是江先生呢?   他觉得自己很快能扒出他的马甲了,这么个能打、机甲修理水平还高的人,他还是不死心的想扒拉到自己的队伍里。   明年他就要毕业了,他的队伍还是很缺人的,到时候上了战场,这些都会是他的追随者。   在星网待了两天两夜,江河终于从全息舱里爬出来,然后又爬进旁边的医疗舱。   守在一旁的薇薇安赶紧将一管药剂塞他嘴里,“快快,喝个蓝瓶补血。”   蓝色的药液刚进肚子,江河便能感觉到隐隐作痛的精神力终于平静下来。   在星网连续组装机甲两天没下来,不说Omega,就算是那些体质强悍的Alpha只怕也受不住,江河能坚持下来,完全是靠变态的精神力支撑。   “这一小瓶价值百万吧……”江河喃喃地说,眼神幽怨,他明明可以打坐一晚上恢复的。   薇薇安并不将这钱看眼里,她拍了江河的肩膀一下,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咱们喝得起,一天一支都喝得起!”   温顺道:“对啊,我们现在是可以摆脱Alpha自由生存的Omega。”如果他们愿意的话,甚至可以包养N个Alpha。   江河没好声气地说:“别天天将包养挂在嘴上,我怕你们父母找我算账。”   想当初两人刚进学校时,是多么的文雅秀气啊,现在一个比一个嚣张。   不过,他喜欢他们肆意的模样。 第289章 星际O王19   金发狮王知道江先生也参加比赛后,开始在比赛场上找人。   然而不管怎么扒拉,金发狮王仍是没有头绪。   直到他们队遇到了冠军队,冠军队中的“愤怒的葡萄”映入眼帘。   这么矮,这么小只的,一看就很弱鸡……江先生的脸可以伪装,但他身材在星网上可没办法修改,实在是太有辨识度,只要对号入座就行。   不过邀请江先生加入自己的队伍之前,他现在得先打败对方。   狮王眼里燃起熊熊野望,他对冠军的荣誉并不怎么在乎,但对冠军的奖金——那一亿星币是非常执着的。   一亿的星币,足以让他在现实中定制一架属于自己的机甲了,没人能拒绝得了这个诱惑。   就是希望葡萄的人品好点,即使被自己摁在地上摩擦也不要太生气,还愿意为他亲手制造机甲的。   比赛开始,狮子一个劲儿地追着江河打,仿佛认准了他。   等两人交过后手,狮王非常惊喜地说:“不愧是我看中的人,真能打!”   这不是他第一次看到有人将古武融入机甲战斗之中,但融入得如此利落干脆、杀伤性如此强的,葡萄还是第一个,这让他的战意凛然,打得极为痛快。   两柄激光刀交接处电光鸣溅,力道之大甚至可以听到机甲的铮鸣声。   江河只是稍稍退后,然后继续持刀就上,打得格外的疯狂,眼睛都充斥着血色。   这里的Alpha都是大猩猩,他这个顶着Omega体质的,只能在后天追上来,一个不慎就会被虐得挺惨,但正是这样,他每次战斗时,都要做到全力以赴,打得越发疯狂。   再一次后退时,机甲驾驶舱里,江河的手指做了几秒手指操,让振得麻木的手休息会儿。   这边,祈展立刻驾驶机甲冲过来,眼角都是疯狂的猩红,比起江河被战斗激起的疯狂,这位主儿才是真正的战斗狂。   难得来星网看比赛的薇薇安和温顺都有些傻眼,小声地嘀咕。   “哎哟,狮王的力气这么大,白……葡萄要吃亏了!一个Omega对上一个Alpha,即使有机甲缓冲也……”   “咳,你说狮王专门追着葡萄打是啥意思?”   “看上葡萄了呗。”薇薇安顺口道,“我幼儿园的时候,就有Alpha扯我头发掀我裙子,我妈说那是喜欢我的表现……有些Alpha表达喜欢的方式就是这么别扭。”   薇薇安没说的是,她当时反手打了回去,回家后,爸爸知道了大声叫好。   不过她后来被妈妈罚站了,因为她妈妈说,Omega都是温柔的,太粗鲁会嫁不出去。   温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叫喜欢?这都往死里打了。   “葡萄定亲了嘛,你也知道的,所以这这叫虐恋……”薇薇安装模作样的挥着手帕,爱看狗血剧的她两眼含着一包泪,“虐恋是不会有结果的!”   温顺马上想起那所谓   的天命之子,脸色就冷了下来。   “葡萄会抛弃他的!呵呵,一个花心又自私的Alpha,真以为没人发现他那个叫凯文的Beta眉来眼去的。”   “渣A!”   薇薇安义愤填膺地骂着,暗自盘算着等宿友退婚后,再帮他找一个优秀的Alpha,这次她一定会仔细盯着,找个十全十美,还守A德的。   听到这话,温顺不禁想到了前几天,他和母亲视频通讯时的对话。   母亲让他去相亲。   当时温顺神色郁郁地说:“母亲,我不想相亲,我最近很忙。”   温顺的母亲——一个中年男Omega温柔的脸庞都是不赞同,“Omega总是要结婚的!顺顺,你生意做得好,赚了很多钱,这会让你在Alpha心中增加分数。现在主星有三家中等世家联系咱们家,只要你愿意……”   “我不愿意!”温顺马上说。   中年Omega仿佛没听见儿子的话,温温柔柔地说:“主星的泰特家族,米勒家族和月家都安排了Alpha和你相亲,明天晚上七点时,你记得去星网。”   温顺没办法,只能去星网相亲。   应付完几个相亲对象后,温顺只觉得满心的烦躁,眉宇间染成郁色。   结婚有什么好的呢?没完没了的发热期,然后是没完没了的生孩子,最低要生五个起步,上不封顶,仿佛Omega不生孩子就是重罪。   他能考上星际前十名的名校,会赚钱,这在Alpha里,证明他智商更高,生下的孩子更聪明。   所以他事业的成功,在别人眼里就是嫁得更好的保证?   “要是Omega能选择自由地嫁不嫁人就好了。”温顺喃喃地说。   嫁人后他还有时间和精力开服装店吗?只怕所有的野心和梦想都会被孩子、丈夫和家务夺走。然而即使这样,也没人觉得他作出了牺牲,所有人只会觉得Omega那么没用,唯一的功用就是生孩子,这不是你应该做的吗?   如果不曾从江河那里得到勇气,如果没有开服装设计店时客似云来的盛景,如果不是看到星空之上那么辽阔美丽的风景……   他大概也像几千年来的那些Omega一样,温顺地结婚、生孩子,当孩子未来的成功就是他作为母亲最大的成功。   “顺顺,你在想什么,都不看比赛?”薇薇安拉住他,发现他脸上的忧愁,“有什么要愁的事,等以后再说,今天是葡萄的比赛,我们要为他加油。”   想了想,她又说道:“要是有过分的Alpha欺负你,你就和葡萄说,我觉得嘛,那些Alpha在他面前都是炮灰,他肯定能帮你全削了,腿都给你砍掉。”   自从江河在赛场上砍掉莱恩的腿后,两人特意在星网下载了视频,有空就循环几遍渣A莱恩被砍掉腿的视频,别提看得多神清气爽了。   真当Omega都是圣人呢!   对待人渣,就得让他伤身伤心!   两人虽然是Omega,也害怕血腥,但对于看一个渣A断腿的画面,不仅没有不忍,反而引起身心舒适。   也因为这场比赛,导致江河圈粉特别多。   还有两天前,有中央来的记者对江河的一场采访,这让不少胆子大的Omega也终于鼓起勇气来看他的比赛。   温顺的注意力转到比赛场上。   薇薇安一边说:“葡萄和金发狮王的体型相差真大,听说金发狮王身高两米多,真像只巨大的狮子,葡萄在他面前显得挺小个的。”   说到这里,薇薇安非常忧虑,身高体重相差这么悬殊,江河打得过吗?   比赛场上,金发狮王打得非常畅快,不像之前和莱恩·罗伦打时,从头到尾都是憋屈,与其说是和莱恩对战,不如说是和意外对抗。   愤怒的葡萄不像他的重型机甲,他的机甲凤凰很轻盈,但杀伤力一点都不小,就像星网评价的那样,他是少数能将机甲战斗融入古武的人,机甲仿佛是他真正的手脚,行动自如。   金发狮王操纵着自己的狮型机甲,紧咬着不放。   江先生果然是天才,在设计和制造机甲上的实力是一流的,他从未操作过能和自己的身体适配如此高的机甲,只觉得如虎添翼。   虽然长得矮个了点,但江先生果然是个好Alpha,有大师的实力更有大师的心胸,等战后他一定要和对方交好,拉到自己的队伍。   同样打得淋漓尽致的祈展也露出一个舒心变态的笑容,太过简单和太过憋屈的打法,总会让他控制不住戾气大杀一通。   像这样能充分燃烧他战斗欲的战斗,他的戾气反而能控制住。   比赛终于结束,冠军队胜了。   观众席上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   “哇,赢了!”薇薇安和温顺四手互拍,欢呼起来,“凤凰,你最棒!凤凰,你最美!”   旁边的两个Omega转头看他们,“你们也是葡萄的粉丝吗?”   “葡萄虽然长得不高,身材看起来很弱,但Alpha中很少有这种类型的,超可爱的。”   “记者采访他,问他喜欢什么样的Omega时,他说全天下的Omega都是宝物,没有人有资格谈头论足的……”说话的男Omega激动地握拳头,“啊啊啊……像他这样的Alpha肯定很尊敬Omega,跟他结婚一定很幸福!”   “现在葡萄在全星际都有Omega粉……这么尊敬Omega,而不是将Omega当生孩子工具的Alpha,真是前所未有。”旁边的一名女Omega的眼睛都是亮的,“他说在是孩子的母亲之前,Omega先是一个人,在他眼里,Omega不是生育工具。”   薇薇安和温顺笑眯眯地听着,他们就喜欢听别人夸他们的宿友,虽然不能告诉这些人,那是一个Omega,是他们最重要的好朋友!   比赛场上,虽然失败了,但这一战打得   十分尽兴的狮王也没什么遗憾的。   他第一时间去后台找到江河,“江先生,谢谢你为我组装的机甲!这架机甲比之前自爆的还要好,这么短的时间,辛苦你了!”   江河没有否定自己的身份,面无表情地“嗯”一声。   他现在很困,只想下线睡觉。   “江先生,你毕业后愿意加入我的队伍中吗?”狮王硬朗的脸庞都是诚恳。   那么短的时间内组装一架机甲,即使明知他的下一场对手是自己,江先生也没有降低机甲的质量,更没有故意在机甲上使坏,可见人品、才能和修养皆是一流,如果他同意自己的邀约,一定会是他们可以放心托负后背的好战友。   “这个不行哟!”   一张清秀漂亮的脸从江河的肩膀冒出来,高挑的Alpha比江河还高大半个头,根本遮不住他。   祈展笑眯眯地说:“小葡萄只能和我组队。”他将手搭在江河肩膀上,哥俩好地说,“小葡萄你说是不是?咱们配合得多好啊。”   江河直接一肘子击过去,让他离远点。   谁和他是哥俩啊?这可是六种性别的世界,不是都有几几就是同性别的。   祈展有些遗憾地躲过他的攻击。   其实他真的觉得葡萄很合自己的胃口,打起来配合得非常默契。   也不知道他现实中是什么身份,要真是学生,得赶紧将他定下来,等他毕业就拉到他们的队伍。   “我要下线了。”江河打了个哈欠,和那两个Alpha说,“我并不考虑上战场,只想当机甲设计师和维修师!”   去个屁的战场,除非能彻底地解决信息素的问题,不然到了发热期就是团灭。   谁敢让一个Omega上战场?就自相残杀也不是用这个办法。   虽然他现在发明了祛味剂,但意外那么多,不保证又像原剧情那样,毕竟男主的光环不得不防。   **   第二天没有江河的比赛,但99栋别墅的三人还是兴致勃勃地登入星网观看比赛。   “万川和欧明伦是咱们第一军校的天才,他和莱恩的比赛肯定特别激烈。”薇薇安兴致勃勃地说。   “莱恩的运气太好了,不知道万川要怎么和看不见的气运作斗争。”   全星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来观看这场比赛。   组织这场星网机甲大赛的负责人看着门票,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   天命之子的比赛总会牵动全星际人的心,世人都想知道,这场比赛莱恩·罗伦还能不能靠运气得到胜利。   就连官方都私下下注,赌金的数额极为惊人。   狮王那么厉害的人物,可是第二军校备受瞩目的天才,尚未成年就在雇佣兵团赚学费的风云人物,居然最后只能靠自爆的方式才和莱恩打个平手。   万川的名气不输莱恩·罗伦,作为世家中的别人家孩子的贵公子,有一张文雅俊美得能出道的脸,偏偏在战场上摸爬打滚,不容小觑。   莱恩也很英俊,但他和狮王一样,是刀削斧劈的英俊硬朗,并不怎么受Omega欢迎。   而万川则是那种精雕细琢的俊美,看惯粗鲁的Alpha的Omega们表示,他们更喜欢这种温柔细腻的美。   主持人激情地呐喊着:“不知道万川与一路靠着运气躺赢的莱恩·罗伦相比,谁更胜一筹呢?”   凯文一脸不悦,心下暗忖:放屁,这都是实力!说得好像莱恩自己没努力一样。   莱恩靠近他,亲密又温柔地说:“凯文,别生气,只要我们赢了就能证明我们是靠自己的实力。”他低头看凯文温柔秀气的脸,心下都是甜蜜,“等比赛结束后,我会当着全星际的面退婚的。”   万川登上他的机甲,眼睛微阖,等他再次睁开眼时,眼里俱是敏锐。   他和金发狮王交过手,那家伙的实力犹在自己之上,连金发狮王都只能打成平手,他没自信能和莱恩那莫名其妙的好运气对抗。   不过前辈都给出最佳打法了,他想不到更好的答案,决定抄作业吧。   “果然还是那个天命之子。”薇薇安看多了江河的比赛,现在也算是历练出眼界,“你看万川好些动作莫名其妙落空,明明之前他打得很利落的。”   “不知道怎么的,我有点害怕。”温顺抖了抖身体,“感觉好像有个看不见的幽灵在帮莱恩·罗伦一样。”   “万川快输了。”江河突然开口,“你们看,他要采用自爆方式。”   然而,让众人可惜的是,万川即使自爆以命换命,还是被打败了。   不少Omega为万川流下不甘的眼泪。   比起天命之子·锦鲤一路躺赢什么的,普通人还是更喜欢看到普通人在逆境中逆袭,人力胜天。   比赛场上,万川的对友前仆后继的自杀性袭击,成为了星际机甲大赛以来,最烧钱的一场比赛。   可惜命运仍是站莱恩那边,他被判成胜利方。   “这种胜利真让人不爽。”薇薇安小声地嘀咕着。   “你们觉得,身为冠军能提出和亚军来场指导战吗?”江河低声问,“我觉得这次我可以砍掉他的四肢,保证死不了又下不了线。”   温顺干笑一声,这对未婚夫妻是怎么回事?Alpha出轨,Omega想谋杀?   转眼就到最后一场决定冠军的比赛。   “老大,明天就是最后一场比赛啦,我真是舍不得!”祈展长吁短叹,“结束后就再也见不到小葡萄了。”   队长清俊的脸庞也露出遗憾,“他还是不答应。”   但他也不能说葡萄的选择是错误的,现在前线的战事没有十几年前那么激烈,军功也没那么好拿了,机甲设计大师确实更有前途。   祈展不服气反驳,“那是别人,咱们队伍的军功肯定不会少。”   毕竟除了虫族,他们还可以去打星盗,还可以暗中接任务当保镖,名和利都不会少。   队长蹙眉看他,“   你是怎么回事?以前不是没有拒绝我们的人才,也没见你这么暴躁?”   祈展长长地叹了口气,“队长,我舍不得小葡萄,我想查他的真实身份,在现实中认识他,跟他成为好友……”   到时再顺理成章的将人拉到队伍里。   葡萄要是答应加入他们的队伍多好,他觉得葡萄这人相处起来挺舒服的,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觉得他们或许可以在现实中发展一下。   祈展露出一个变态的笑容,他是个敢于面对自己的,不就是AA同性恋嘛,他想睡一个Alpha就睡,没必要压抑自己。   队长条件反射性地往后退了两步。   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看起来好像越来越变态了,不过只要他不犯原则性错误,对他的个人爱好他也不好说什么。   Alpha数量比Omega多,很多找不到Omega的Alpha和Alpha在一起也没什么。   “老祈,我警告你,你不准使用暴力!”队长声音冷冰冰的,“你敢玩霸王硬上弓那套,我就敢将你的第三条腿切了。”   祈展闻言,先往自己下半身瞅了瞅,一脸柔弱地说:“老大,我的四肢还有脑袋都随你切,只有这里给我留着好不好?”   队长脸铁青,转身就走,不想看到他那张脸!   最后一场比赛到来时,因为没和莱恩·罗伦对上,所以冠军队没有意外地得到了第一名。   江河和他的队友们站在领奖台上,金主爸爸拿着1亿奖金的牌子和他们分别握手。   站在亚军的莱恩露出不甘心的神色。   冠军队这几人,不仅拿走他的荣誉,还给他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然而他连报仇都不敢。   江河轻飘飘地瞥了莱恩一眼,心情更愉快了。   在原文中,莱恩可是这次的冠军,比现在风光多了,赢得也很轻松。   哪像现在,一个两个选择自爆机甲和他同归于尽,只怕他现在因为精神力受损,头一直疼着吧。   “葡萄,赢了这么开心吗?”   祈展又跑过来,搭着江河的肩膀,然后被一拐子打到胸口,只能不甘不愿的退开。   他觉得葡萄在现实中的体术一定很强,而且对人体经络也很有研究,他这轻轻一击,他的胸口仿佛被一个大锤子重重捶了一记。   祈展不禁有些忧伤,明明看着那么矮小、纤瘦,怎么会那么能打呢?   难道浓缩就是精华不成?   江河没理他,他的目光扫过队长。   队长虽然用的是星网默认的路人脸,但他隐约能猜到队长的身份,尤其是旁边还有祈展这个大喇喇的证据。   人称“嗜血恶魔”、“屠夫”的疯狗,少年时期就跑去和星际雇佣兵里混,刚上大学就去战场杀虫族……   这样的人,居然好意思参加以军校生为主的星际机甲大赛?   领奖结束后,祈展对着观众席挥手。   他当然好意思,不是说年龄二十五以下嘛?他和队长都是跳级生,今年也才二十三岁呢,不少人在这个年纪还未大学毕业。   如果一定要谈公平 他和队长的精神力受伤 不得不回来休养 还在恢复期就将一群无痛无伤的军校生打成狗 要反省的是他们才对。   最重要的是,冠军那么多小钱钱,谁能嫌钱少呢。   下了领奖台后,一众人开始分赃——不,是分奖金。   江河十分满意,两千万的星币啊,可以让系统在股市上再滚几滚,说不定哪天他还能买下一颗小行星呢。   加班加到吐的系统哭唧唧:“宿主,如果我将你的小钱钱输了咋办?”   江河十分平静地回答:“输了也没关系。”   系统心中一喜,觉得自己可以摆烂了,就听到黑心宿主说:“系统可以卖吗?多少钱一个?能弥补损失就好。”   系统吓得数据眼都凸出来,再也不敢分心,死命地盯着股市。   呜呜呜,它的宿主以前都是一个人累死累活、自己干活,它在空间里喝能量快乐水嗑数据瓜子的,他一定是嫉妒它岁月静好。   宿主的身体变成Omega的同时,估计内心也变态了。   拿到奖金,又拒绝祈展下线去喝一杯的邀约,江河以风一样的速度离开星网,然后换马甲重新上线。   今天走完剧情,然后就剩下最后一场,以后他在这个世界里,就可以放飞自我,想干啥就干啥。   冠军队伍跑得快,记者只能采访亚军。   江河刚上线,就听到莱恩坚定地说:“我要和未婚妻白雪退婚!”   星网的观众还没下线呢,听到这话,所有人发出哗然声,整个星网世界仿佛都轰动起来。 第290章 星际O王20   “他并不是我理想中的伴侣,他不懂机甲,也无法理解我的理想!我无法想像只和Omega谈论奢侈品的未来……相比起和一个Omega结婚只为了生孩子的人生,我更愿意找一个灵魂伴侣……”   “哈,你说Omega也可能成为我的灵魂伴侣?别开玩笑了,话不投机半句多……”   莱恩对着镜头,面对全星际的观众,冷着脸说:“Alpha、Beta和Omega所接受的教育不同,怎么可能会有思想上的共鸣?永远都不可能!”   随着莱恩的宣言响彻整个星网,甚至迅速地在现实世界的各个平台蔓延,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到观众席中的一个人身上。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莱恩宣布解除婚约时,就有人开始寻找另一个主角。   现在是星际机甲大赛颁奖之时,想必作为莱恩的未婚夫的Omega肯定会在场,找起来也很容易。   找到主角时,不少同情的目光看向坐在那里的Omega。   颁奖典礼是采用直播的方式,镜头也随之落到他身上,向着整个星际直播。   只见镜头里,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西装裤的Omega少年坐在那里,他的肌肤如雪,容貌无疑是十分美丽的,远远看着,整个人仿佛如冰雪雕琢的一般。   所有人都觉得,这个Omega真可怜,一个连星网机甲赛都不敢观看的柔弱Omega,却被未婚夫当着全星际人的面退婚,这是多么悲惨的事啊!   不过很多人也认同莱恩·罗伦的话。   Omega这种柔弱又肤浅的花瓶,确实无法成为一个野心勃勃的Alpha的灵魂伴侣,除了生孩子外,他们能做什么?   看他坐在那里,连质问都不敢,只是沉默地忍受,连站起来的勇气都没有,让人不禁摇头,没办法怜悯他。   冠军队的人还没有离开,他们站在角落里,皱眉看着这一幕。   队长眼里都是冷意,淡淡地说:“我不知道那个叫白雪的Omega有多么浅薄虚荣无用,我只知道莱恩·罗伦的品性低劣,道德缺失。”   祈展啧了一声,“虚伪又自私自利!他明明可以私底下偷偷退掉婚约的,偏偏要当着全星际的面,他这是有多恨他的未婚妻啊?难不成这个Omega杀了他的全家不成?”   就算变态如他,也做不出这种事。   祈展觉得自己再怎么变态,也只喜欢拿捏强大的Alpha,比他弱的、即使是Alpha,他也懒得理会。   他撇着嘴说:“葡萄应该将他的头砍下来的,果然是因为头没砍下来,所以这脑子里的水就倒不出来。”   队友们已经习惯他的嘴毒,但仍是听得直想笑,觉得非常有道理。   正当祈展觉得无趣之际,突然听到被所有人瞩目的主角终于开口。   那声音非常冷,如同他给人的感觉,冰冷、淡漠。   “莱恩·罗伦,你要退婚,是否与你身边的Beta有关?”   这话一出,现场再次哗然。   此时的星网热闹非凡,即使机甲大赛已经结束,观众们也不急着走了,甚至还有不少已经下线的观众也忙不迭地上线,甚至呼朋引伴过来围观这难得的盛事。   众人都很激动,这一届的机甲大赛这么刺激的吗?!   随着江河的话落,凯文也感受到所有人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他的身形僵硬,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白雪”不是个浅薄无知的Omega吗,他怎么会知道这事?   此时已经有不少观众化身为福尔摩斯,线上线下寻找蛛丝马迹。   果然,没一会儿,就有人找到某个视频,只见视频里,莱恩和凯文极为亲密,这种亲密已经超过了友情的界限。   所以,这是一个Alpha为了Beta抛弃Omega的未婚妻?   莱恩·罗伦他是蠢货吗?   江河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他的肤色很白,当他没有表情时,显得极为冷漠,身上的那股寒意极重,令人不敢接近。   但同样作为一个Omega,他又是极为漂亮的。   这时,有人反应过来,发现这个Omega冰冷、漠然,唯独没有伤心和愤怒。   “那就退婚吧!”江河站起身,当着全星际人的面说,“你一共送了我一二三……五束玫瑰花,我将它们折合成星币退给你。另外,是我要甩了你,而不是你甩了我,一个婚前就不干不净的Alpha,我嫌脏!”   他轻飘飘地抛下这句话,然后看着镜头和观众,微微欠身,极有风度地行了一个礼,便消失在原地。   他下线了。   祈展却觉得有趣极了,他一把抓住队长的手。   “老大,难得有个如此有志气的Omega,他这是给莱恩·罗伦挖坑呢!罗伦家族会被大家会笑死吧,和人家Omega交往,莱恩居然只送人家几束不值钱的花?哎哟,到时候谁不怀疑罗伦家是不是破产了?你看着吧,明天罗伦家族企业的股票绝对会掉……”   尤其是江河表现得不卑不亢,进退有度,特别是他的信息率适配度几乎能与全星际的Alpha都配得上,那些求而不得的Alpha肯定会对付莱恩·罗伦。   这可是一箭多雕啊!   他等着看莱恩还有没有这个运气能逃过全得际的谴责!   **   三年一届的星际机甲大赛结束于最后的惊天八卦。   星网论坛又开始搞起了性别对立。   一方是大骂莱恩·罗伦不要脸,别人千求万求的Omega被他不屑一顾的抛弃,还发出渣A感言,说Omega就是生育机器,除此之外一点优点都没有。   无数的Omega在网上支持可怜的“白雪”,他们发誓绝对不会嫁给莱恩这样的渣A。   无数的Alpha也在支持江河,虽然对方被抛弃了,但他们绝度不介意当接盘侠的,并发誓他们是守A德的   好Alpha,和莱恩·罗伦那种瞎了眼的Alpha不一样。   无数的Beta要么支持、要么反对。   他们作为最大群的吃瓜观众,反而跟着讨论得不亦乐乎。   Beta作为工蜂阶层,他们对政府将资源过度倾斜给Alpha和Omega,也不是没有怨言的。可Alpha负责保家卫国,Omega负责人口繁衍,他们这些介于两者中的平凡Beta除了当好金字塔底层的普罗大众,还能有啥想法?   “从某些方面而言,阶级也固定了呢。”   江河尝了口葡萄酒,完全看不出之前在颁奖典礼上的冷漠高傲,也没有世人想像中的可怜,整个人十分惬意。   他的对面是两个宿友,薇薇安和温顺。   两人原本是想来安慰他的,莫名其妙地坐在这里听他分析。   “你们看,Alpha是战士,享受国家大部分特权,政治、经济和法律上,各方面的领导人大部分是Alpha。”   “Omega的地位不用说了,除了没有权力,也是星际政府政策的得利者,虽然是用生育换的,但在很多Beta看来,算不劳而获吧。”   “只有Beta,他们觉得自己是社畜!上有Alpha压着很难出头,除非特别出类拔萃,Omega虽然没妨碍他们,但税收很大一部分给了不事生产的Omega……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干最多的活得最少的权利。”   “愤怒的葡萄一层层累积着,总有一天会炸开……没有虫族这个共同的敌人,革命的烈火迟早会燃起。”   薇薇安和温顺若有所思。   他们在做生意的过程中,为了充实自己,也跟着江河一起读了很多书,算是开了眼界,自然也会跟着思考。   好半晌,薇薇安喝了一口酒,无奈地说:“我以前觉得身为Omega挺好。”   酒入喉咙,微醺的感觉并没有让她的大脑迟钝。   “你们看,成为一个Omega多有保障啊!只要你一直生孩子,政府从生到死全给你包了,不像Alpha,得拿命去拼,不知什么时候死在战场上。”   “也不像Beta,当个社畜,晋升的希望总是有限,一生像工蜂,勤勤恳恳,回报跟付出不符……”   即使Beta中不乏有惊才绝艳之辈,可战争为主题的世界里,就注定体能和精神力占优势的Alpha占据百分之八十的资源。   “可是我有了工作,我的工作可以为我赚取可以傲视Alpha和Beta的钱财。”薇薇安想起她的第三十家分店,不由得露出骄傲的神色。   虽然江河在菜谱上帮了她很多忙,可从头到尾,每一家店,从市场调查到选址,从菜单的设立到顾客口味的调查,都是她一手经办的。   “我觉得我不想当被人养起来,没有一点生存之力只会生孩子的Omega。”   温顺默默地点头,赞同薇薇安的话。   今天他又一次被拉去相亲,父   母都很为他着急,生怕他到了限定年龄没结婚,会被星际政府强迫,随便选个对象嫁出去。   “要是这世界可以自由选择性别就好了,这样就天下大同了吧?”   温顺喃喃地说,随即失笑,这世界上哪有这么理想的事,他一定喝醉了。   薇薇安也觉得自己醉了,被江河抱到床上时,她模糊间听到江河低声对她道歉。   “你……你又没错。”她含糊地说,为什么道歉呢?为这个即使有才华也没有舞台的世界吗?   “对不起,以后不能陪你们一起走了。”江河声音变得格外温柔,带着叹息,“你们要好好的……”   两人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   当他们去找江河,发现他的房间空无一人时,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直到两人看到看到他的留言,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出来。   “白雪是不是太过伤心,独自一人离开了?”   “快,快去报警!”   两人慌慌张张,同时也自责不已,都认为昨天江河那惬意的样子,应该是故意装出来的,就是为了安慰他们,其实他心里一定很难受,不然也不会留书出走。   星际记者的鼻子比狗还灵,前脚警察刚到Omega学院,后脚他们就将江河的留言公布到新闻网上。   留言是这样的:【爱情不值得,星辰大海才是我的追求!】   这星际机甲大赛刚结束呢,还在等着吃瓜的众人都傻住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整个星网都为之爆炸。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薇薇安和温顺终于恍然。   原来世界的剧变是从那一天开始的,后世不断有人分析“白雪”这个人的存在,进而连作为宿友的两人都成为历史书上反复被后世之人研究、分析的主题。   当他们年老的时候,也时常在想,历史学家是正确的,“白雪”改变了星际的历史,同时也消弭了这个世界因性别待遇差异或迟或早总会到来的战争。   而现在的薇薇安和温顺并未预知到那样遥远的未来,他们仍是迷迷糊糊的,只觉得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像一场梦。   米丽星政府的大楼里,薇薇安和温顺呆呆愣愣地看着一个视频。   他们对面是主星政府派来的调查员,明目张胆地观察两个Omega的反应。   这两个Omega并不知道,看似不透明的墙外,其实有着更多的观察人员,甚至无数个星域之中,有更多的人通过仪器观察两人的表情,他们面前摆放着高等机密才会使用的分析仪器。   队长也和祈展一边看着视频,一边通过家中的关系,在关注两个Omega的审讯情况。   全星际的人都在看着视频,几乎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在他们看来,猪在天上飞都没那么神奇。   **   凯文从来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他现在恨不得时间能倒流,那他肯定会在第一时间除掉那个叫“白雪”的Omega,而非想   着利用他洗白自己和莱恩。   他这样的心态也没错,在战争时代,随随便便死一个无权无势的Omega真是太容易了。   布朗·罗伦元帅雷霆大怒。   在几个Alpha的儿子女儿纷纷战死后,他就变成了一个护短、宠溺孩子的父亲。   前面的几个孩子上大学之前,都会被他丢到战场进行残酷的历练,直到他们一一战死,最后只剩下莱恩这个唯一的Alpha孩子后,他终于舍不得了。   罗伦元帅给唯一的儿子的未来安排了一条绝对安全的路,只要莱恩能顺着他的规划走,莱恩既能立下战功,又不用去搏命。   等时机到来,莱恩就能从他手里接过罗伦家族的资源,进入议会,掌控各星系的兵力,成为下一位元帅。   得知莱恩和有“O中之王”   称号的“白雪”   订婚时,他是多么高兴啊。   现在偌大的罗伦家族,嫡系就只剩下他和儿子莱恩两个,如果莱恩能和“白雪”结婚,生下一堆优秀的孩子,或许他就不用殚精竭虑地为罗伦家族谋划。   对于世家而言,人才才是最重要的资源。   可是这一切,都被他那蠢儿子毁了。   当看到莱恩在全星际人面前宣布退婚时,他眼前一黑。   这么蠢的主意,究竟他儿子是怎么想出来的?   这年头,众多Alpha想要拥有一个Omega而不得,而他的儿子却大肆批评Omega是无脑的生育机器,和星际政府鼓吹的政策对着干,谁不说莱恩·罗伦是个脑残?   只怕以后不管是军队,还是政府都没人敢用一个脑子有问题的Alpha。   布朗·罗伦是个果断的人,也是个手段强硬的。   事情已经发生,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打醒这脑子进水的蠢儿子,而是先将事情抹平。   于是他让管家安排好,请水军在星网为他儿子辩护,掌控舆论,尽量抹黑“白雪”,将儿子先摘出来再说。   至于凯文……   罗伦元帅眼里都是血丝,恶狠狠的。   都是这个Beta的错!如果不是他勾引莱恩,他儿子怎么可能会看上一个Beta?等这件事过去后,他会让这个Beta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   罗伦家不能有一个Beta的媳妇,他们家丢不起这个人!   另一边,凯文尚不知道罗伦元帅已经动了杀心,不过他心里也明白,罗伦元帅对自己只怕没有好感。   莱恩愿意为了他,在全星际人面前和一个拥有将近百分百适配率的Omega退婚,这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和独占欲。但罗伦元帅知道莱恩为了他才悔婚的,他以后还有机会嫁进罗伦家吗?   凯文躲在房间里,看着星网上的消息。   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在谴责莱恩·罗伦,谴责他不爱惜未婚妻,因为他挑起了一直被政府努力压制的性别对立。   所有人都在同情那个Omega,即使他只是一个脑袋空空的   花瓶,但只要他能生孩子,全星际的人都当他是宝。   凯文越看眼睛越充血,他咬牙切齿,将手里的钱全部用来请水军。   现在最佳的处理方式是将所有的错都推到那个Omega身上,只要他的错处更多,莱恩就能洗白,他还是那个令人骄傲的元帅之子,优秀的Alpha。   星网吵成了一团,从莱恩·罗伦解除婚约的事引申到性别对立,所有人都是越吵火气越大。   长期以来,被政府一直压制的性别对立引起的矛盾终于爆发出来,渐渐地有人忘记引子是莱恩·罗伦的退婚,他们嘴巴吵不过,就直接动用暴力。   现在星网上已经乱成一团,有机甲战、有体术战、还有各种辩论,辩论完毕再动手,反正星网上也打不死,不少人都是往死里打……   星际政府人员看得皱眉不已,   虫族未灭,人类却先起内杠,星网上的戾气若是延续到现实,到时候虫族来袭,人类还能团结一致对外吗?!   因为事情变得糟糕,主星也派了调查员过来处理这事。   然而,调查员还未出发,挑起性别对立之战的主角——江河就以谁都未曾想到的姿势,爆红了全星际。   **   一直以来,凯文都看不起那些Omega。   Omega除了生孩子什么也不会,即使他过看一本关于绿茶Omega养鱼玩平衡术的小说,他也不会看得起Omega。   小说只是小说,现实里哪有这么聪明的Omega?   即使江河误打误撞,揭穿他和莱恩的事,只怕那也恰巧罢了。   却没想到,自己居然被打脸了。   凯文被他看不起的Omega从天堂打落地狱,后半生都站不起来,只能眼睁睁地看那个Omega活成全星际的偶像。   自从宣布退婚后,莱恩就频频联系江河。   他也不是那么蠢的,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他的父亲骂他是蠢货,让他和江河联系,取得对方的原谅。   莱恩现在名誉全毁,不管是从军还是从政,他都将路走绝了。   当看到一直以来被政府刻意压制的性别对立的矛盾终于爆发,导致全星际都乱了,戾气和暴力随处可见时,莱恩这个始作俑者浑身都是冷汗。   他也接受过精英教育,虽然在感情上确实糊涂了些,但也不是那么蠢的,他心里很明白,如果这事延续到现实,他就是历史书上的罪人,甚至会上星际法庭。   等莱恩终于联系上江河时,他一改先前的倨傲,好声好气地哄着他,想让江河出面将事情压下来。   即使不能解决星网上的暴力战争,也能让自己脱罪。   当时他的父亲是这么告诉他的:“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即使骗婚也好,你一定要取得白雪的原谅,他如果原谅你,那你还有前途可言!”   罗伦元帅一边让儿子去哄那个Omega,一边继续砸更多的钱在星网抹黑对方。   他玩弄舆论可是有近百年,总能将事情引向他想要的结果,如果星际的人都为这个Omega抱不平的情况下,对方却选择原谅了莱恩,所有人都会觉得他下贱、没有尊严。   如果他选择不原谅莱恩……   罗伦元帅眼里滑过一丝暗色,那只能将罗伦家为星际立下的汗马功劳和贡献提一提。如果还不行,再牺牲他的老脸在世人面前哭一哭他牺牲的几个孩子,再让莱恩去表演一个“苦肉计”……   世人都是好唬弄的,只要他们道歉的态度够诚恳,就能博得普罗大众的同情和谅解。   莱恩知道自己父亲的意思,也正是这段时间的经历,让他终于清醒过来。   他知道父亲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最好的,现在最重要的是先取得江河的原谅,挽回自己的名声。   莱恩也是个爱面子的,不想让心爱的人看到自己这般低声下气的模样,选择了暂时不见凯文,不与他联系。   然而他的态度看在凯文眼里,让他如遭雷击。   罗伦家族果然更想要一个Omega作为当家主母,现在居然让莱恩低声下气地去求一个Omega回心转意。   凯文痛苦不堪,痛苦于莱恩的反应,也痛苦于这世道,为什么一定只有Alpha和Omega才能结合?Beta就算一辈子拼命,都得不到Omega轻易能得到的?   他们这些Beta又做错了什么?难道就只是因为Beta不能像Omega那样当个猪一样生孩子吗?   到底是哪里错了?   是这个世界错了吗? 第291章 星际O王21   莱恩现在正在靠近虫族前线的地方驻守。   父亲罗伦元帅为了他的前途,当机立断将他安排到最危险的前线驻守,一来是为了避开大众的目光,现在不知道多少Alpha看他不顺眼,不介意弄死他;二来是为了将功赎罪,只要他态度够诚恳,看在他那些牺牲的Alpha兄姐的份上,时间久了,世人总会原谅他的。   莱恩没想到江河居然也来到边境。   听到这消息,他面上克制不住露出几分喜色,心下颇为自得。   他刚到前线不久,对方就跑过来了,分明就是舍不得自己嘛!可惜他并不爱这个Omega……只怪他魅力太大,世人梦寐以求的O王之王对他恋恋不舍。   怀抱着这样的自大心理,当江河提出一个很任性的要求,说要想让他原谅,就让他到前线直播时,莱恩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作为一个Omega在前线直播,肯定能引起很大的关注。   到时候,在全星际人面前,Omega原谅了他,也能达到洗白自己的目的。   在莱恩看来,反正现在虫族还在蛰伏中,没有发动入侵,最近几年为了流量来边境直播的网红也不少,只是没有Omega罢了。   可想而知,当一个Omega出现在前线,会有多轰动。   凯文也跟着莱恩来到前线。   虽然发生了这些事,不过他仍是没有放弃莱恩,一直关注着莱恩。   得知莱恩和Omega联系时,凯文的眼神阴沉。   罗伦家族的态度很明确,罗伦元帅更想要一个Omega的儿媳妇,但他不会将莱恩让出去的!   罗伦家族明显对他起了杀心,如果不是碍于莱恩在,只怕他早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死了。   不管怎么样,他现在都不能和莱恩分开,只有扒着莱恩才能保住他的命。   凯文很快就有了主意,悄悄在黑市买了某种禁药。   捏着那禁药,凯文嗤笑一声。   Omega都是一群蠢货,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不会,居然有胆子跑到全都是Alpha的前线战场……   所以说他们都只是生育机器,还真没说错。   现在“白雪”和莱恩·罗伦是整个星际最受关注的热门人物。   是以当江河抵达前线,刚打开直播,全星际的狗血新闻网站的记者就追上来,不少记者本来就在米丽星,米丽星离边境不远。   他们各显神通,租飞船的租飞船,租不起的就蹭公共飞船,不到一个小时就都出现在现场。   凯文隐在人群中,眼里都是血丝,以及某种扭曲的期待。   和其他人不同,他作为莱恩的副官,和跟随莱恩的那些追随者也是有些交情的,在这里,他能更好地发挥。   所以在那个Omega到来之时,他就已经安排好。   凯文低头敛去嘴角的笑意,只有一双眼睛疯狂之极。   他在等着,等那个Omega当众进入发热情,到时候这边境里的Alpha和记者都会被发热期中的Omega散发的信息素变成野兽,那肯定非常有趣啊。   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莱恩,他不能允许莱恩被一个Omega抢走。   所以,唯有毁掉这个Omega。   江河不动声色地往人群看了看,面无表情,心里比凯文还要期待。   这操蛋的剧情很快就要走完,他终于可以自由地搞事,到时候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用再担心被剧情影响。   走一遍原主经历的剧情后,江河自然也看到很多事。   作为资深的任务者,有人调换他携带的抑制剂这种事,他自然也在第一时间发现。看来原主当初抑制剂不起作用,也是这原因,早就有人恨不得除去他。   对此江河冷眼看着,没有阻止。   许愿者的委托中,也包括查清楚这件事,许愿者想知道,自己被害得那么惨和莱恩·罗伦有没有关系。   看来莱恩·罗伦并不知情,一切都是凯文自作主张。   当然后来莱恩自然也知道了,不过在天才Alpha宝宝的滤镜下,他只觉得凯文对他用情至深,并没有责怪的意思。   要怪就怪那个不识相的Omega,都说要退婚了,还死扒着他不放。   事情如剧情线发展的那般,江河在大庭广众之下陷入发热期。   而Omega的发热期又引发了在场所有Alpha的发热期,场面很快就失控。   不远处的记者感觉到口干舌燥,意识开始不受控制,不过他们仍是坚持直播。   “各位,白雪突然进入发热期,作为一个Alpha,我现在大脑开始模糊,只希望白雪尽快使用抑制剂,不然今天肯定会发生惨案……”   星网上的观众越来越多,众人都挤进来看直播。   “天啊,这可是直场直播,那么多个Alpha,一二三四……二十多个啊,要是发生……那个Omega还有命在吗?”   “快报警,这是谋杀!”   “那个愚蠢Omega,居然不随身带着抑制剂……”   “去味剂有吗?”   “你傻啊,发热期那么浓的信息素,去味剂有个屁用!”   “不不!”有Alpha说,“我说的是叫安心,也就是Omega说的天晴香水,这玩意真是你若不|举,就是晴天,我闻过了,真的会萎。”   “很明显,这O王之王是蠢货,他没带安心!”   现场一个个Alpha的眼睛已经变成红色,包括莱恩·罗伦,他的鼻翼翕张,伸出手想要标记那个散发迷蝶花香的Omega。   凯文惊慌地跑过来,抓着莱恩的手将他拉走,“莱恩,咱们离远点。”   他此时确实很慌,他没想到江河的信息素这么厉害,不愧是和星际几乎所有Alpha适配率高达百分百的Omega,都这么远的距离,莱恩居然还是受到影响。   莱恩没有挣扎,他还有一丝理智,知道自己爱的人是谁。   他不喜欢肤浅的Omega。   就在莱恩被凯文拉走时,那边陷于包围圈中的江河开始动了。   他左脚一扫,踹翻一个魁梧得像猩猩的金发男Alpha,右脚再踢飞一个红发女Alpha,左手再一拳头将一个陶醉耸动着鼻子的黑发男Alpha打得鼻血长流,右手一个肘击,精准地打中褐发男Alpha的肚子……   江河边打边嘀咕,“我现在成香妃了。”   稍微跑远些、还不忘直播的记者看到这一幕,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   “天啊,我这是做梦吗?”   星网上无数观看直播的观众也跟着喊出他此时的心声。   原本以为今天会是一场悲剧,属于Omega的悲剧,哪知道那个Omega这么可怕,居然拳打男Alpha,脚踢女Alpha,只要是Alpha,休想靠近他。   就算他陷入发热期也一样。   “古武!这个Omega居然是古武高手!”   “这真的是Omega吗?说不定是Beta或Alpha假冒的?”坚信Omega不可能这么强的观众立刻辩驳。   “放屁,你没看到那么多Alpha被信息素刺激得丧失理智了吗?”   有人问道:“报警了吗?”   这么难得的Omega,就和三百年前那个传奇的Omega一样神奇,可不能被糟蹋了。   最近的警局的报警器都快冒火,那些警察们也急。   那可是前线的军事基地啊,在非战争时期是设了飞行限制的,他们哪可能这么快就赶过去。   一群发|情的Alpha怎么打都还是兽性占据了理性,他们嘶吼着,就算被拳打脚踢,仍是死命地扑过来。   这在那群Omega看来,简直就是噩梦一般的可怕。   某间休息室里,祈展跳了起来,手上的茶杯掉在地上,滚烫的茶水落到他脚上,他却恍若未觉。   他的双眼炽热地盯着星网上正在和一群发狂的Alpha对打的人,狂喜地叫起来:“葡萄,绝对是葡萄!”   打到最后,江河发现这些Alpha实在是太耐打了,只要打不死他们,他们就能继续冲。   他觉得这样不行,只能无奈地掏出机甲。   为了能让宿主制造出属于他的机甲,系统007天天都盯着星网股市,眼睛都盯成豆豆眼,终于滚出了天文数字的星币,然后留意各地黑市材料市场,终于让江河制造出一架S级的机甲。   这是他离开军校后的那段时间制造出来的。   制造完了机甲,他就来走最后的剧情。   作为一个资深的任务者,没有把握的事,他当然不会做,现在有这架S级机甲,压根儿就不带怕的。   星网上的观众也差点盯成了豆豆眼。   他们已经呆滞了。   一个Omega,   一个不仅会古武能打,还能驾驶机甲的Omega!   然后,很快就有人尖叫起来。   “天啊!是凤凰,那是凤凰啊!”   “是葡萄,他绝逼是葡萄!”   现场也有记者尖叫起来:“天啊,这届的星际机甲大赛的冠军之一的葡萄居然是一个Omega!”   “快,咱们也到前线去!”   星网不少土壕观众二话不说,直接驾驶私人星舰过去。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能将Alpha摁地上摩擦的Omega,一个会古武会驾驶机甲的Omega,不能就这样被一群禽兽毁了。   凤凰一出,事成定局。   一地的Alpha终于全部被捆在一起,然后用药物昏迷,站着的只有被扯远的莱恩和凯文,还有远处的记者。   在场不少记者的嘴巴张得老大,然后一个个机灵地冲上来。   进入机甲驾驶舱后,属于Omega的信息素淡了不少,对Alpha的影响没那么大。这群记者觉得自己现在无所畏惧,只想采访这个在发热期时还能保持理智,能打能驾驶机甲的O王之王!   生孩子你会,打Alpha你会,即使是驾驶机甲你也会……   他们宣布,这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Omega,没有之一!   机甲驾驶舱里,江河坐在那里,重新打开直播。   “实在很抱歉,只能用这种方式离开米丽星。”   蚊子大小的直播器悬在他面前,那张美丽的脸依然冰冷,眉宇间却多了几分忧愁,低沉柔和中带着伤感的声音传到无数人的耳朵里。   “我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当一个贤妻良母的,爱情结果就是个笑话。”   “既然不能嫁给爱情,那就让我追寻理想吧。”   柔和澄澈的声音变成了坚定,“日后我将会给大家直播,一个不想嫁人追寻理想的Omega,欢迎大家观看,今天先走一步。”   听到这里,所有人心里一个咯噔。   正想说什么,他已经掐灭了直播,众人赶紧转去看现场记者的直播。   飞行器警笛声由远到近,一架庞大的私人星舰出现在边境的上空。   只见那阳光下,火红色的机甲拖曳着流焰,飞入那艘星舰之中,星舰也及时启动,飞向那无尽的苍穹。   看到这一幕,众人心脏都快要跳出来。   “快——阻止他,别让他走啊——”   有人嘶吼着。   然而飞行器的速度哪里赶得上星舰,就算机甲的速度可以,但机甲也没办法破开星舰。   最后所有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星舰消失在尽头。   他们神色恍惚,沉默地看着赶到的警察给那些Alpha洒上抑制剂,将他们粗鲁地塞进飞行器里。   记者的直播器对着已经看不到任何踪影的天空,然后再将镜头落到在场所有人身上。   此时,无数摄像头围着莱恩·罗伦——这位“白   雪”的前未婚夫打转。   他们就像一群蚊子,   将他一脸被雷劈般的表情拍下来。   凯文又气又恼的拍打着周围的摄像头,   狼狈万分。   他的脑子里乱糟糟的,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让他越发的恐惧,失去了分寸,宛若一个穷途末路之人,只能通过打摄像头出气。   这是一种无能狂怒。   怎么会这样呢?   凯文想着,明明Omega都是一群脑子空空的花瓶,除了能生孩子外,他们就是一群寄生虫和菟丝花,连Beta都比他们有价值。   所以这是梦吧?   其实“白雪”是Beta伪装的吧?   **   薇薇安和温顺不知道第几次看他们宿友在前线的视频,面上毫无异色。   只是他们在心里再一次感叹江河的厉害,真不愧是将他们培养成人才的“白雪”啊,就是厉害。   主星派来的调查员是个很有亲和力的女Beta,她伸手朝前点去,换了个视频,鼓励地看着两人,“你们真的对自己的宿友一无所知吗?”   只见视频里,几艘军用星舰追逐着一艘私人星舰。   按理说,军用星舰应该能很快追上去的,不料前方的星舰几梭子激光炮扫过来,等军用星舰闪过去后,私人星舰已消失在前方的茫茫宇宙之中。   很明显,这艘私人星舰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可能它里面的某些设备装置,比军用星舰的性能还要高级。   这是军部最重视的,也最想弄清楚的。   要知道,军部所用的军用星舰都是这时代最先进的技术了。   调查员说:“白雪不仅会古武,还是顶尖的机甲战士,甚至还会开星舰、可能还会改造星舰……我们还调查到他会设计和维修机甲,并擅长植物研究,安心香水就是他的发明,他还擅长烹饪……”   “薇薇安·里奇,你们里奇家族的连锁美食店里有不少美食是他研究出来的,还有你在星网上30多家连锁奶茶店也有他的股份,不少受世人欢迎的古蓝星经典奶茶都是他考古出来的……另外,温顺的服装公司也有他的设计,他去年单是分红就有一亿多星币。”   调查人不管看多少遍都感到吃惊。   这真是一个Omega吗?就算是在Alpha和Beta中都找不到这样的人才,简直可以说是全才。   说实话,如果不是他瞒得好,主星想娶他的Alpha只怕都能绕星球三圈,像这样的Omega,不说改善家族后代血缘,单是赚钱的本事就让人趋之若鹜。   温顺和薇薇安听后,面上都露出自豪之色。   他们的好友是一个天才,他们平时压抑得多辛苦啊,一个字都不敢跟人吹。   不过从今以后,他们终于不用压抑了,因为他们可以可着劲儿地吹啦。   调查员将他们的反应看在眼里,继续说:“事实证明,Omega的体力是不可能和Alpha比,可你们看……”   温顺和薇薇安的面前又出现几个视频。   “白雪先生的体能绝对不比Alpha差多少,但这是他高中时的体能表,简直是天壤之别,你们和他同居一个别墅,你们知道他是如何提高体能的吗?”   调查员说着,紧盯着两个Omega,这是她今天审查两人最主要的目的,一个Omega的体能赶上Alpha,这是跨越式的提高,这才是星际政府最想知道的事。   温顺和薇薇安皱眉,两人都不太确定。   “大概是锻炼吧,白雪经常说,先天不足后天来补,他还给以前的孤儿院寄了很多锻炼机器。”   “或许也和他捣鼓的药剂有关吧,他给我们折腾了很多有趣的东西呢,像这个打嗝的放屁的精油……”   两人并不介意让世人知道江河在药物上多有天份,反正这些都能查出来,至于精油配方,他们又不是江河,怎么可能知道。   调查员用温柔又不容人拒绝的口气,将两人的存货全要了过来。   温顺和薇薇安一脸不高兴,“你们这想白嫖是吧?”   调查员向着两个Omega保证,他们只是调查而已,保证不会将配方泄露出去,如果泄露出去,他们绝对会给专利费的。   “请问,你们知道他练习星舰操作时,花了多少时间吗?”温和的调查员继续问,“能穿过虫洞的星舰和普通星舰不一样,要经过多次练习才能操纵……”   “还有他驾驶的星舰,居然能将军用星舰都甩开,这充分证明白雪一定改装过那艘他驾驶的星舰……他对星舰肯定十分了解。”   然而两个Omega一脸茫然,“这一通万通,他会设计机甲,星舰肯定也会吧。”   所以这不是应该的吗?毕竟他们的宿友那么天才,有啥难的?   调查员赶紧道:“不对不对,驾驶机甲和开星舰完全是两回事,不是一通就能百通的啊!”   接着,调查员说了一堆专业术语,告诉两人两者的区别。   然而薇薇安和温顺两人却听得迷迷糊糊的,两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厉害了我的雪!   “我们并不知道他还会驾驶飞舰。”薇薇安镇定地回答,她的眼睛盯着视频,心中各种情感激昂,面色却依旧平静,甚至连心脏的跳动都很平静。   感谢这三年的历练,即使面对测谎机她也不慌。   当然,这也没什么好瞒的,一切都在江河的预料中。   他从未想过让他们撒谎,留下的消息是让他们尽量说实话,以免像原主那样连累他们。   “你们可不要撒谎啊,因为是脑子空空、只有脸能看的花瓶Omega,被人发现撒谎后,就会被贴上撒谎精的标签呢。”当时美丽的少年似笑非笑地主,嘴角带着讥讽,“他们将Omega从小到大洗脑,生怕他们学了坏习惯,恨不得教出三从四德一心为Alpha服务的奴隶……”   “不对,是天价奴隶,不允许有自己的想法,冠上爱的名义,美名其曰贤妻良母……”   “如果不够贤妻良母,那就是失败……”江河叹息,“虽然薇薇安和温顺有了自己的想法,但要是和整个世界对抗,实在是太累了!我还是希望你们过得轻松点,在规则内装个贤妻良母应该难不倒你们吧?”   “你们记得啊,要将罪名全都推到我身上,责骂也没关系,憎恨也无所谓……这样你们的未来会更轻松。”   薇薇安想到这里,低头眨去眼里的湿意。   “白雪”仍是一如既往的体贴呢,将他们从舒适圈中拉出来,让他们看到更广阔天空的“白雪”。   是他们最重要的朋友! 第292章 星际O王22   “我们只知道他擅长驾驶机甲,他说想学三百年前的传奇Omega,所以他参加了机甲大赛。”薇薇安说着,脸上露出笑容,“我们以为他最多能打进前一万名,没想到他居然一路打到冠军……”   温顺也不想贬低好友,他一脸天真地看向调查员:“我也不知道他会做到啊,只是想着他的未婚夫都进入大赛了,要是在比赛中相遇的话,肯定是缘份嘛!谁想到他那么厉害,难不成这几年的Alpha的身体素质下降了?”   调查员被噎了下,暗忖幸好自己是Beta,不至于让人这么埋汰。   也不怪两人这么说,谁让那些Alpha都输给一个Omega呢。   调查员沉思会儿,决定从另一方面入手,询问道:“请问,你们知道白雪对未婚夫不满吗?他们那时的婚约还没解除吧,为什么他会那么恨莱恩·罗伦,甚至将他的一条腿砍了?”   他们回看星际机甲大赛的视频时,看到这一幕,很多人只觉得脖子一凉。   调查员发誓,如果不是比赛结束的铃声响起,“白雪”真能一刀将莱恩的脑袋砍下来。   温顺的脸色顿时变得不好看,冷哼一声,“一个出轨的渣A,只是砍他一条腿算个屁!”   如果不是嫌太粗鲁,他很想说最好将莱恩的第三条腿切了。   温顺心里恨莱恩恨得要命,要不是莱恩和他的青梅竹马出轨,还高调在颁奖仪式上宣布取消婚约,导致江河被万夫所指,让他不得不离开。   温顺已经选择性忘记,其实这一切都是江河自己设计的,为的就是“为爱所伤”,到时候顺利选择“终生不婚”。   再也见不着最好的朋友的伤痛,让他选择将脏水往莱恩跟那个Beta头上泼。   反正他们原本也决定往好友身上泼脏水的。   “白雪发现未婚夫和一个Beta有了私情,他因爱生恨,决定在赛场上教训他。”温顺面不改色地说着,仿佛他说的就是真的。   “将他的一条腿砍掉后,白雪的气已经出了,想着再给莱恩·罗伦一个机会,毕竟他还是爱着对方的,没想到那个渣A居然将他的面子往地上踩,在颁奖仪式上高调宣布解除婚约就算了,居然还暗示白雪是个没脑子、没良心,只有生育能力的花瓶!”   说到这里,温顺义愤填膺,连薇薇安都气红脸。   只要是Omega,都无法接受被人这么说,这么看待他们。   又不是他们想要这样的,是这个世界安排给他们的路,让他们只能选择这条路,却成为那些Alpha攻击的目标。   “白雪实在太伤心,他想出去旅游散心,后来莱恩·罗伦想找他洗白自己,白雪其实也想和他说清楚,于是就直接到前线那边……你知道的,他能驾驶机甲,对上战场还是挺感兴趣的,没想到发热期突然爆发……”   这时,薇薇安气呼呼地插嘴,“长官,我怀疑其中有问题!白雪的发热期才刚过没多久,不可能那么短时间   再次迎来发热!还有,   我分析过好几遍视频,   你看他的这个动作,他应该在口袋里放着抑制剂的,却根本拿不出来……”   “我怀疑是莱恩·罗伦的诡计,他事先拿走白雪的抑制剂,还用药物提前引发他的发热期,目的就是为毁掉白雪。”   做生意这么久,她又不是没遇到被人暗算的事,生意场上的黑暗也不少,江河曾经详细的地和她说过其中的陷阱。   温顺冷笑一声,“不,我觉得嫌疑人应该是那个叫凯文的Beta!你们看视频,事情发生时,莱恩·罗伦也是一脸惊讶,应该不是他做的。倒是那个凯文,你看他拉着莱恩离开,这反应也太快了……长官,我请求调查这个叫凯文的Beta,他绝对有问题!”   **   不远处的一间房里,祈展捏着耳边米粒大小的耳钉。   他感慨道:“我一直以为Omega都是单细胞生物,不会思考的那种,不愧是小葡萄的宿友,传染了他的智商。”   不仅祈展是这样想的,有资格听审讯的人都不由得颔首。   难得Omega有这样的智商。   对于Omega而言,他们从小到大接触的教材都是简化版的,对他们的成绩要求不高,大学入学考试的难度甚至低到Alpha和Beta的十分之一,导致大部分人都有一个刻板的印象。   Omega和Alpha、Beta相比,就是智商盆地,他们的智商大概都拿来换脸蛋和生育能力。   祈展说:“你们别小看他们!这两个Omega,一个在星网开了三十多家连锁美食店,一个获得星际芙罗拉服装大赛第二名,还开了私人定制的服装公司,赚的钱比这世界上百分九十的Alpha都多得多……啧,别相信教科书上说Omega的智商比不上Alpha和Beta之类的。”   祈展似笑非笑。   以前他觉得Omega是天生的智商低,认识江河后,他的想法终于变了,Omega这是被迫智商低呢。   也是,如果他们拥有Alpha和Beta一样的智商,怎么可能会乖巧地当个生育机器?   审讯室里,长官的声音传过来。   “你们很聪明,我们已经查到,凯文通过黑客在黑市购买过能引发Omega发热期的药物……还有白雪先生的抑制药,也是他在暗网请人事先偷走的。”   暗网的势力大,一般而言没人敢去查。   可谁让这次“白雪”的事情闹这得么大,暗网的幕后主人也挺感兴趣的,主动帮查了很多东西。   调查员面上含笑,很温和地表示她是站Omega这边的,还说出让薇薇安和温顺心花怒放的话。   “你们放心,凯文已经被抓起来,莱恩·罗伦也在拘留中,事情进一步查明的话,他们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如果你们有白雪先生的联系方式,可以让他回来,我们会保证他的权利和利益,绝对不会让他受委屈!”   薇薇安和温顺虽然高兴,但听到最后   的话,   仍是有些为难:“可我们也不知道白雪去哪了?”   “我们也想找到他呢,   没有他,我们做生意都没底气。”   薇薇安和温顺都特别恨莱恩,他们也知道江河不想嫁人,为了逃离婚姻法,他只能流浪星际,可如果没有莱恩这混蛋,他大可拖到26岁才考虑这些的,他们还能在一起混个好几年呢。   无数观察员在心中加了一句:还是个商业天才!   这世上很多Alpha都称不上是完人,然而,他们竟然从一个Omega身上看到了?   此时无数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莱恩·罗伦究竟有什么好的?居然能被这样一个Omega看上?   审讯的过程最后被发布在星网的主页上,几乎所有人都去看了。   很快,星际掀起“白雪”热,无数Alpha都在留意身边经过的Omega,幻想生擒一个“白雪”,然后和他结婚,夫妻恩爱,生下一个天才宝宝。   很快,又有星际千强企业的继承人出了天价悬赏,寻找Omega踪迹,寄望能和他花前月下,与子携手。   众多Beta们也被悬赏惊住了。   Omega却是最沉默的,他们仿佛看到头顶的天空被打开一丝缝隙,星光从上面洒下来。   为什么有Omega能做到这种地步?难不成就只有他变异?他是天生聪明,而他们都是智障?   不对,“白雪”不是唯一的,薇薇安和温顺也很聪明。   所以其实他们的智商是被低估了?   只要他们努力,其实也可以很优秀?   Omega论坛里,有人匿名留言。   “如果可以,我想做点除了嫁人生孩子的其他事。”   “以前我不敢想,其实我也有梦想啊!我想当一个旅游家,在星际上留下到此一游的踪迹。”   “其实我不想嫁人,我害怕没完没了的生孩子……但我没有生存的能力,除了被丈夫养起来,我还能做什么呢?”   “Omega的惰性害了我们,可我们也不是生来就懒惰的,政府的政策害了我们。”   “是谁将我们当母猪养?不用思考只要能生孩子……”   Omega们纷纷反省。   “我感觉我被剥夺了独立行走的能力,只愿将来我的Omega孩子能自由的选择,即使像Beta一样辛苦也没关系,至少心是自由的。”   也有人将ABO的教科书和上课内容发到网上,然后他们发现,Alpha、Beta的课程是一样的,只有Omega的教科书和课程完全不同。   “Omega们,你们自立的前提是教育公平!你们学的东西只有Alpha、Beta的十分之一,或许还不到,哪个Alpha、Beta不是从小卷生卷死,累死累活?就你们Omega课程最轻松,还备受礼遇,有得必有失,享受高福利的你们,为星际的繁衍作出贡献有何不对?”   “如果你们不生孩子,你们去工   作,你们竞争得过Alpha和Beta吗?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已经结婚的安妮半夜起床,上星网就是一顿输出:“这不公平!咱们的课程是星际政府安排的,如果从小到大ABO的课程都一样,你们怎么知道Omega就一定比不上Alpha、Beta呢?起码白雪证明他无论智商还是体能都不比Alpha差!”   安妮已经结婚半年,正是新婚燕尔,丈夫对她也很好,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除了因为太闲有些空虚无聊外,她没什么不满的。   直到“白雪”的事情爆发。   安妮记得那个温柔又宽容的学弟,当时的月光下,他曾安慰得了婚前恐惧症的自己,和她说一切都会好,她所思所愿终有一天会实现的。   那时她以为他只是安慰自己,现在终于知道,原来他真的做到了,他打破了Omega的天花板,自由的飞翔于天际之间。   无数Omega从他身上得到勇气,开始思考他们所接受的教育,开始想要变革。   安妮在星网上和那些喷子激情对喷。   以前星网上总闹什么性别之战,大家都默认主角是Alpha、Beta,现在她觉得Omega也应该加入,凭什么Omega的一生要由Alpha、Beta决定!   **   “女士们先生们……不对,Alpha,Beta,Omega……各种性别的人们,大家好!”星网上的某个直播间里,黑发黑眼白肤的少年坐在那里,用捧读的语气说,“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下超级抑制剂,针对Omega的,可以长达一年。”   江河拿出一管药剂。   这是许愿者白雪在系统空间的实验室里研发出来的,他想让Omega从此不再受抑制剂之苦,又知道代替他的任务者江河因为天道蒙蔽,居然没想到做长期抑制剂,许愿者多少有点愧疚,索性自己研究了。   星网按照惯例,会推荐新人的直播间上首页十秒钟。   星际有千亿人口,每天不知有多少人申请直播,也不知多少人退出直播舞台,原本是见惯不惯的,直到有人惊呼。   “天啊!白雪,是白雪!”   “葡萄,愤怒的葡萄!”   “……”   三分钟后,直播间进驻千万人,到了五分钟后已经有一亿,等到十分钟后,已有百亿人挤在直播间。   感谢星网是由主脑控制的,不然真的会被挤掉线。   弹幕以一分钟上万条的速度闪过。   江河的精神力高,一眼扫过去,发现弹幕问的都是他过得好不好,现在在哪里?钱够不够用的。   他的脸色微缓,如实回答几个问题,不能回答的就闭嘴不言。   回答完问题后,他站了起来。   “好了,这就是我今天直播的目的。”   所有人先是一愣,然后认真地看直播,就见穿着白色的试验服的少年一双黑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实验台上的一株植物。   他一边观察,一边说:“现在星际最好的Omega抑制剂,只能抑制一个月时间,白雪改良的这个抑制剂,可以用一年。”   这是星舰内的一个小试验室,江河将需要用到的药材摆在摄像头前。   “都不是什么珍贵的药材,植物系的学生可以考虑配配看。”他不疾不徐地处理着草药,“以前的抑制剂都是发热期时注射进腺体,痛感增加了十倍,不像我手里的这个,不需要到发热期,什么时候注射都行,痛感嘛,就和蚊子叮咬一样……”   “蚊子叮咬是多少级疼痛?”江河想了想说,“大概就和不小心扯断一两根头发差不多疼?”   蚊子蟑螂这种强悍的生物,也跟着一起活到星际时代,怎么灭都死不完,当然娇贵的Omega是不可能被叮的,只有那些长期在野外的、尤其是在边境驻兵的军人偶尔会被叮。   观众们原本只是来看“白雪”的,他作为星际的热门人物,要是你说不认识“白雪”,那就是落伍了。   “啊啊啊,我的白雪王子居然还会制药!果然不愧是O王之王,什么都这么完美!”   “政府不是已经查出来了吗,之前大卖的安心药剂香水,就是白雪先生发明的,这款可好用了,身为一个Omega,我现在也敢一个人出门……呜呜呜,不像以前,我不管到哪都被人盯着看,战战兢兢的,看谁都像想标记我的坏蛋Alpha。”   “对,坦坦荡荡地走在人群中的感觉真好。”Omega喜气洋洋地说,“就是Alpha非常讨厌这款香水,因为他们闻到会举不起来。”   “听说Alpha正在抗议呢,希望政府能限制安心香水的使用……啧,美得他们!还以为以后可以找理由随便标记Omega?天下掉馅饼是吧!”   江河看到这些弹幕,眉头微微拧起。   星网上不仅Alpha、Beta之间不对付,Alpha、Omega之间的矛盾也不小。   “谢谢白雪先生,听说是你低价卖出专利,就为了Omega可以自由出门吧?实在太感谢了!”   Omega的戾气终究没那么大,发完牢骚后又将注意力放到江河身上。   虽然他们什么都看不懂,在Omega中,能调制香水和精油的,都已经属于智商高的了。   薇薇安和温顺知道消息后,第一时间登上星网。   他们激动地看着又消失了大半个月的好友,听到他讲述新款抑制剂的作用时,薇薇安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她没有忘记自己发热期打抑制剂疼得厉害,好友那时就说会研究出平时也能打效果更好的抑制剂。   江河看到两人的留言时,便和他们打了个招呼,非常明确地说:“我知道现在看着的肯定有政府工作人员,你们别为难我的宿友,他们什么也不知道!”   工作人员知道机不可失,赶紧屏蔽普通网友的弹幕,向江河展示政府的诚意,欢迎他回到米丽星,如果不喜欢米丽星,去其他的星球也是可以的,大家   都热烈欢迎他。   江河没接政府的橄榄枝,漫不经心地说:“原谅我一生不羁爱自由!”   知道政府其实没有为难薇薇安和温顺后,他其实也乐意给点面子。   “抱歉,我是不可能回去的,也不会与任何人联系!”   他坦然地说,“我没办法当一个循规蹈矩的Omega,Omega不结婚生子就犯法,请将我当一个犯人吧!”   “白雪先生,星际政府给的最晚结婚年龄是30岁,你现在还没到年龄呢!”工作人员赶紧解释,政府要是真敢对他下逮捕令,只怕全星际的人都会去游|行示威。   “哦,那我也不愿意26岁时就一直相亲!逮捕令提前下我也无所谓。”江河神色淡漠,“反正我现在也和犯人的待遇差不到!”   这些天,他过得并不安宁,到处都有想要抓他的人,系统全天都在线,为他安排最佳逃跑路线,都快要累死了,说自己能量不足。   “至于莱恩和凯文,就按法律的规定判刑吧!”江河专注地看着手里先是变成紫色,然后渐渐向绿色过渡的液体,说得漫不经心的,“不要因为个人违背法律的尊严!”   “不因主观践踏法律的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称自己是犯人的Omega却是个遵法守法的人,“不要因为我的遭遇就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法律才是公平正义的保证。”   工作人员十分无奈,只得让人开通网友交流功能。   一瞬间,各种弹幕像洪水般涌进来。   “好了!”江河示意众人看向他手上的液体,“绿色是因为幽幽草的缘故……来,我们一起去检测一下。”   众人的注意力瞬间转到检测仪器,检测仪器给出的检测结果让他们吃惊。   所以,这是成功了?   瞬间星网再次轰动起来。   不等那些人反应,江河丝毫不留恋地关掉直播。   “宿主,我拦截了一百亿次的地址访问!”系统有气无力地说,为什么它的宿主要这么折腾它一个初级系统呢?   它是咸鱼派,又不是那些嫌弃宿主不给力,只好自己做任务的卷王系统。   它真的只想躺赢只想休息,不想干活!   “辛苦了,辛苦了!”没良心的宿主敷衍它,“给你休息一天晚上,明天继续去股市上捞钱,我想买很多东西。”   星际的药材天然是天然,但真的很贵。   他现在不敢收下薇薇安和温顺给的分红,生怕被人顺着痕迹找上门来,还是让系统出马吧。   **   另一边,薇薇安和温顺在月光下喝酒庆祝。   “终于放心了!”薇薇安嘴角带着笑意,“算他有良心,知道上星网给咱们报平安。”   温顺摇着手里的红酒,叹道:“我反而担心他被找到!现在,几乎全星际都在找他吧?”   薇薇安也担心了会儿,然后乐观地说:“被找到也没关系吧,反正他是受害者,法律也是站他这边的!”   温顺有些头疼,“你啊,也不想想后果,被抓到的话,白雪这辈子就没机会自由了,无数人只会以为他好的名义,将他□□起来。”   “制药的事可以说他天赋异禀,机甲战斗可以说他通过拼命练习而得来的,机甲设计和制造、维修等也可以说他有天赋,商业才能也是天赋……”   温顺的声音越来越小,语气越来越勉强,“古武恰巧有个高人发现他筋骨奇佳,会开星舰是因为他是天才,看看就会?黑客技术也是天份……”   据说不只星际政府让黑客查江河的所在地,还有很多野生黑客想知道,结果全都被拦截了。   现在星际黑客论坛正在闹腾,一个个哀叹输了,还输给一个Omega。 第293章 星际O王23   薇薇安总算明白温顺在担心什么。   她也有些头大,江河瞒了他们很多事,即使一个Alpha也做不到像他这样全才,仿佛什么都会,而且还能做到极致的好,在所有领域都是顶尖的。   还有,他居然还是个黑客中的王者,他瞒着他们的事还有多少?   温顺叹道:“他浑身都是秘密,现在谁不想抓他?不说别的,Beta最想知道他如何将体能从Omega提高到Alpha的。”   Alpha的待遇那么好,如果Beta的体能也能赶上Alpha,他们也可以挤入金字塔顶端。   “不行!”薇薇安握紧拳头,坚定地说,“白雪不能回来!也不能被人发现,不然他会被解剖的!”   不是她危言耸听,而是这种事她确实听说过的。   温顺凝视着手里透明的红色酒液,眼里浮现些许雾气。   他低声地哼唱着一首歌儿L,“有一种鸟,宁可在烈火中自由的死去,也没办法待在笼子里为主人高歌!”   “每一根羽毛都写着自由,灵魂里都是反抗,不自由毋宁死!”   “纵使一生找不到栖息的巢穴,即使一生只得风雨兼程……”   薇薇安抚着自己的额头“我好像醉了……”   她踉跄地站起身,摇摇晃晃地走着,然而她的眼睛却模糊得找不到房间的门口。   也许这辈子,他们再也没机会见面了吧?   可是真的好不甘心啊,真的不甘心!   **   转眼时间又过去一年。   万川进入军队已经有半年了,他从一个小兵开始做起。   让人意外的是,金发狮王毕业后没有进入军队,而是成为一名雇佣兵。据说他和政府的关系其实不错,协助逮捕了不少臭名昭著的星盗。   暗网上接任务的对象都是罪大恶极的,赏金很多,他的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他的机甲是根据江河的设计图纸量身制造的,和星际机甲大赛上,他所使用的那一架机甲一模一样。他十分爱惜这架机甲,每次用它战斗后,都会亲自保养它,为此他还特地去学会如何保养机甲。   其实很多人都在猜,他是不是在怀念给他设计机甲的“江先生”。   甚至怀疑他是为了江河放弃入伍的机会,毕竟雇佣兵更自由,有更多的机会在星际中行走,更可能邂逅江河。   江河在这一年内先后发明了两种药。   除了Omega的抑制剂,还有Alpha的抑制剂。据说他见识到被信息素吸引仿佛野兽一样的Alpha后,深觉恶心,决定让他们保持人类的模样。   这话听得很多Alpha浑身不自在,暗骂当初吓到江河的莱恩还有那个恶毒的Beta。   说起来,那个Beta本来因为谋害Omega要进监狱的,被判处三十年的牢狱,却因怀孕被轻判,怀孕期间又因孕相不佳,最后被保释。   生完   孩子后,他也没有再进监狱,因为星际法律对母亲这个角色一直很宽容,考虑到孩子需要母亲,他也不过是带着电子拷在外面生活。   不管多少人抗议,法律本身就是这样,不可能因为抗议的人多就更改。   薇薇安和温顺在宿舍里破口大骂一个晚上。   倒是江河在直播的时候,请求大家不要被怒气控制大脑,一切依法行事,表现得颇为宽宏大量。   让薇薇安和温顺高兴的是,凯文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   罗伦家族是古老的豪门,莱恩现在是罗伦家唯一的正统继承人,不可能娶一个犯法的妻子,而这妻子还是一个Beta。   听说莱恩也因这件事,在军中被人排挤,仕途和生活不顺,让他开始变得抑郁起来,再无曾经对凯文的爱,经常和凯文吵架,两人的日子过得一团糟。   与他们形成对比的,是莱恩的前未婚妻“白雪”   。   江河时不时开直播,除了向示人展示制药和设计机甲,偶尔他也会下厨,跟着一起学他做饭的网友吃得热泪盈眶,再次坚定他是O王之王,世界上最完美的Omega的想法。   除此之外,他还会给人看灿烂的星球极光,辽阔的宇宙星群,还有逆洄的鱼群……   这一切都在展示一个单身Omega过得多么的潇洒。   据说现在星际政府非常头疼,考虑要不要关掉这个直播。   再不关掉,会有更多Omega学江河,不想结婚,只要自由。   消息灵通的网友听闻这事后,顿时大怒。   江河制造的药从未申请过专利,都是免费向大众公开,还有他设计的机甲,政府直接拿去用在军队,食谱也让各大饭店酒楼随便用……   他的专利费一个星币都没拿过,这是吃了不认账是吧?   星际政府只能偃旗息鼓,暗暗安慰自己,反正Omega身娇体弱,做不出什么大事,也没有Omega敢像江河一样,开着星舰满宇宙乱跑,他们最多只是在网上抗议而已。   “人口啊,人口!”   星际人口计划的部门负责人头疼不已,“那么多Omega不想结婚,闹着要自由,人口上不去,以后虫族来袭可怎么办哟?星际起码要达到一万亿的人口,才能在和虫族的斗争中占优势!”   现在可是差了十倍的人口啊!   这要生多少年才能生出来?就算生出来,虫族会给他们时间成长吗?   其实也不是他们一定要强迫Omega生孩子,这是为了人类的未来,要是人类和虫族的战争处于劣势,人类到时候都要灭族了,再计较这些有什么用?   有工作人员说:“要不,我们联系一下白雪先生吧,他现在是星际最红的人,他劝Omega一句,比咱们劝一百句都有用。”   **   “星际真好啊!”   江河吃着脂肪浓郁却不显肥腻的烤肥牛,满足地说。   【好次好次!】   旁边一只肥嘟嘟的狗汪地叫了一声附和,要是有人在,只会听到狗的汪汪叫,只有作为任务者的江河理解起来毫不费力。   这只狗是系统007。   这星际时代好像什么都贵,只要它的宿主实验经费不够,就喜欢压榨它,被迫盯着股市不休不眠的系统终于受不了,扬言要罢工。   江河没办法,只得给它买了一个狗的壳子,反正系统商城里,动物的壳子都很便宜。   于是跟着江河一起享受生活的系统就没啥怨言。   这个星际世界那么大,特色美食那么多,系统现在是连吃带拿的,它的储物空间里塞得满满的。   它已经决定,等回到系统空间后,还要维持狗狗的模样,这样它就可以湖吃海塞了。   偶尔套着碳基生物的壳子享受人类的美食,也是挺享受的一件事。   吃完最后一口烤肉,江河拍拍手,“好了,吃饱就去干活,我去开直播。”   每次直播都是一小时,站着做试验正好可以消食。   江河已经在星际流浪三年,他的直播间越发热闹,每次直播时,观众都是数百亿以上。   “今天的药是给Omega增强体质的!”   江河一脸严肃,“众所周知,Omega的体能很差,纵使有精神力不错的,也没办法驾驶最低等级的机甲。”   “这个药只需要服用三支,体能就有所改善……”   “当然,其间还得配合锻炼,不然药发挥不了最大的效果。”   只见试验台上,满满当当都是各种药材,一只修长无瑕的手不疾不徐地处理那些药材,处理的手法非常老练,能最大限度地保持药材的药性。   他一边处理,一边向众人介绍药效,并时不时回答网友的问题。   “你们问我哪来那么多钱维持生活?”他回答道,“简单,因为我炒股。”   网友中不乏有炒股的,闻言精神一振,“白雪先生,能讲讲股市吗?”   江河直接拒绝,“我这是没有其他途径赚钱,只能通过股市。”   镜头之外,正在吨吨吨地喝果汁的肥狗不禁斜眼看它不要脸的宿主,累的都是它,它家宿主明明懂炒股,可他嫌累,只顾压迫可怜的系统。   “你们如果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赚钱,最好不要在股市上混,很容易被割韭菜。哦,你们说直播间里大家给我打赏的钱啊?我准备全部捐给失去政府保障的Omega。”   反正他是不会去用的。   他可不想再被黑客追着跑,也不是说跑不掉,主要是嫌弃麻烦,太累。   “怎么说呢,物伤其类吧!如果不是我有本事,我当初大概会成为一个残废Omega,那么多野兽一样的Alpha,我多半腺体被咬掉,极大可能日后再也生不了孩子……”   江河低垂着眉,说着许愿者曾经的遭遇。   “政府对一个犯了错误、生不了孩子的Omega很残忍呢,各种福利全部取消。”江河一边说,一边摇晃着手中的试管里的药汁,“被当成笼子鸟养大的Omega,没有什么生存能力,又过惯好生活,最终只能沦落到暗寮被人当成玩物……”   “你们有兴趣的可以查查看,没有生存能力的Omega的下场。”   还真有神通广大的网友去查了,然后被数据震傻在当场。   真是一面是天堂,一面是地狱。   没有政府福利的Omega生不如死,靠着卖身体的钱过着悲惨的生活,很少有能活到寿终正寝的。   “你们的打赏都被我用来救济这些没有生存能力的Omega了。”依然像个少年的Omega恳切地看向镜头,仿佛在和观众面对面交流一样,神色温柔悲悯。   “观看我直播的Omega,希望你们明白,靠天靠地靠政府不如靠自己……”   “你们看,Omega的生活也是有风险的,所以请大家独立起来!如果我们有能力靠自己的双手过上想过的生活,就不需要靠别人的同情和施舍,你们说是不是?”   那些观看直播的Alpha和Beta保持沉默,只有Omega泪流满面。   星际人口百分之七十是Omega生的,他们被视为生育机器,被视为寄生虫。   可他们也不想的啊,教科书告诉他们,Omega很弱,身体精神都弱,智商也比不上Alpha和Beta,他们只能靠政府、靠丈夫生活。   星际政府颁发了那么多法律维持Omega的利益,可看人脸色生活,尤其是靠侵略性强、脾气暴躁的Alpha生活,Omega的性格不得不温顺。   因为他们没有底气。   “其实我也想靠自己的……”   一个Omega喃喃地说,她擦去眼泪,将江河的视频录下来,这个能增强Omega体质的药她一定要服用,痛死也要服用。   那些看直播的Beta很羡慕。   三年前的今天,他们怎么也不会想过,有一个Omega会那么努力改变Omega的命运。   这个增强药服用后,Omega的体能也差不多能赶上Beta了吧?到时候,那些Omega比Beta能生,体能也不比Beta差,只怕将来想要自食其力的Omega会大量霸占Beta的工作机会。   以后星际还有Beta生存的余地吗?   等当河直播完,系统狗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汪汪地叫着:【宿主,我要吃很多很多的烤肉。】   同时系统也在江河的识海里发出吸溜口水的声音。   江河很想将这死狗丢了,“别在我识海里流口水!”   系统气呼呼的,【精神体才不会流口水!】   这是一颗绿化很高的星球。   江河搂着系统狗,溜达在一颗呈现深绿浅绿碧绿嫩绿的农业星,浅绿色是湖泊,深绿是树林果林,嫩绿是蔬菜园,碧绿是草原。   这是星际有名的农业星球,这里的蔬菜可以卖到全星际。   平时绿星   人口并不多,机械化的星际并不需要太多农民,机械比人多几十倍,只有一年一度的美食节,会有从星际各地赶来的人挤满了星球。   如果不是有限制名额,星际游客真的会挤爆这个有名的农业星。   【宿主,快看那杯黑色的果汁,我觉得肯定好喝。】系统喳喳呼呼地叫着。   江河的票是从黄牛那里高价买的,举办美食节的这十天内,全绿星的美食可以任意吃,不要钱。   江河先是颠了颠怀里的肥狗,十天的自助餐吃下来,他可能抱不动这只狗。   但要他花更多的积分买个吃啥都不胖的狗壳子,那是不可能的,他自己都舍不得买干吃不胖的金手指呢。   “黑色?你确定好喝?”   江河过去排队,忍不住有些怀疑。   前面有一排一人高的果汁机,摆了半条街,五颜六色都有,但系统就看上了一看就让人没胃口的。   【宿主你信我,很多水果成熟过头后就会变黑,这果汁肯定超甜。】系统变成狗后就成了吃货,啥都想吃,高盐高甜是它的最爱。   反正壳子不会死,可劲吃可劲浪。   江河道:“如果不好喝,你自己喝掉。”   很快,自动的果汁机吐出一杯果汁。   系统狗蹲在那里先是喝了一口,然后痛苦面具,“好酸好酸,我不行了。”   江河哈哈大笑,指着果汁机上的说明书,幸灾乐祸极了,“谁叫你不先看看说明。”   维护街道秩序的机器人虎视眈眈地盯着这一人一狗,仿佛在等他们浪费果汁时上前罚款。系统不敢随意丢掉,幸好它看到果汁机旁摆了糖,加入致死份量的糖后,系统终于能灌下那杯果汁,只觉活着真难。   这时,两个Omega走过来,一脸不赞同地对江河说:“我说你也太过分了吧?狗狗是不能喝太甜的东西的!尤其你这狗都这么胖了。”   系统顿时大怒,谁胖了谁胖了,它这是毛发蓬松!   “抱歉,是它要想喝的,我下回不会这么纵容它。”江河拉了拉帽檐,将那张漂亮的脸隐藏在帽子之下。   新发明的光线曲折仪随身带着,保管面对面也看不清他的脸,但他还是觉得不太安全。   “果然不能偷懒的。”他小声嘀咕,“应该带上模拟□□的。”   系统狗跟着汪汪两声。   【宿主,你额头长痘啦,肯定是面具闷出来的。】系统说得有些幸灾乐祸,让你跟我抢烤肉,活该!   那么大一盘烤肉你全吃光了,半点都不给我留,活该你闷痘!   江河下意识的抚上额头上快消的点点。   其实吃点下火药或许用美容仪也就一晚上的事,但下火药苦,美容仪懒得买,反正他一个单身狗,脸再美也没人看。   作为一个宇宙直男,原本不应该这么在意容貌的,可能是受了原主的影响,他忍不住也像那些Omega一样美容。   其中一个Omega看到蹲在桌上的狗,脸上露出喜爱的模样,期待地问:“我可以摸摸它吗?”   这一身肥肉嘟嘟的,看着就好摸。   江河:“当然可以。”   肥狗抗议,它不喜欢有人摸它,都怪它太可爱,它这个壳子可是商城里公认的可爱,【宿……汪?】   一阵风从旁边闪过,一眨眼的功夫,肥狗就不见了。   只见前方有一个踩着能量飞板的黑衣人,拎着系统狗飞上半空中,准备逃逸。   系统自己都傻了,这年头,居然有抢狗子的?   “放下我的狗子!”江河难得气怒。   他好不容易养得那么肥的系统狗,还指望它继续去盯着股市给他赚钱呢。   那两个Omega也跟着大叫起来:“来人啊,有人偷狗!”   这狗虽然胖,但胖得可爱,要是拿去宠物市场,至少能卖十万信用点,怪不得有人见狗起意呢。   今天是绿星一年一度的美食节,到处都是人,江河不能掏机甲追赶,他磨牙追了上去。   这时,一架巡逻用的飞天摩托停在他身边。   只见一个带着头盔的男人出现,他的声音响起,朝江河说:“上来!”   江没没犹豫,直接跃上去。   有飞天摩托,江河很快就追上偷狗贼,对他饱以老拳。   系统在旁边汪汪大叫为他加油。   【太可气了,揍死他!】系统得意又气愤,【我就知道以我的美貌,迟早会被偷狗贼看上,过分!】   偷狗贼蹲在那里大哭,“对不起……我只是看它肉多,冬天快到了,我不过想吃狗肉火锅……”   “汪?”系统傻了,所以它差点被人吃到肚子里吗?   然后它疯狂地咆哮起来:“汪汪汪!”狗狗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狗狗!宿主,杀了他。   “好了,还是将他送到警察局吧!”带着头盔的男人抓住江河的手,“他罪不至死。”   接着那男人一个手刀,直接敲晕偷狗贼,联系绿星巡警。   节日期间,到处都有巡警,两分钟后,偷狗贼被送上飞天巡逻警车。   巡警说道:“这位先生,你留个光脑号码我们好联系……”   话还没说完,帮忙抓偷狗贼的男人就说:“这点小事就不必了,他是我朋友,我们还有事,你们先忙吧。”   那些巡警听后,没再多说什么,带着偷狗贼离开。   很明显,这男人很受巡警尊敬。   他转过身,对江河说:“我们走吧。”   江河暗暗打量他,嘴里说道:“谢谢你救了我的狗,不知先生怎么称呼?我请你吃饭当感谢吧。”   他现在被全星际被通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时,只见那高大的男人拿下头盔,带着笑意道:“你还是没变呢,江先生。”   “狮王?”   江河满脸意外地看着他。   金发狮王长得浓眉大眼,侵略性十足,   脸颊上新添的未愈伤疤显得他气质更凶戾,仿佛哪里来的山大王。   最后江河跟着金发狮王一起去吃饭。   金发狮王友好地说:“江先生,我现在在绿星当巡警,这里哪家店好吃我都知道,你喜欢水果饭吗?”   系统狗叫起来:“汪汪……   宿主,我喜欢,我今天受到惊吓,我要吃点好吃的补补。   两人去了一家隐秘性比较好的店铺。   金发狮王介绍,“这是绿星特产的水果饭,不得不说,这个星球将水果的吃法发挥到了极致,很有特色。”   两人边吃边聊,撤去光线扭曲仪器后,江河终于露出真面目。   几年的流浪生活并未折损他的容貌,反而让他多了几分随意和生机勃勃的生气,微笑时仿佛冰山上缓缓绽放的赤绒花。   狮王捏着酒杯的手一紧,不禁移开了眼神。   他没忘记,眼前的人是一个非常优秀的Omega。   狮王说:“江先生,多谢你为我设计的机甲,它为我立下了汗马功劳。”他的狮子机甲让星盗闻风丧胆,他现在成了赫赫有名的星盗克星。   江河吃了一口饭,随意地说:“如果你能收集足够的材料,它可以升级为S级机甲的。”   狮王双眼一亮,“就像你的凤凰?”   “对,只要你攒足材料,找个机甲设计大师重新组装一下,它会让你更得心应手。”江河没瞒着自己的机甲的等级,也没向他保证以后帮他组装机甲,他现在还是逃犯呢。   狮王深深地凝视他,“江先生,这些年,你真的过得好吗?”   江河含笑,“你也看到我的直播了吧,我是过得真的很好。”   “真可惜当年你没加入我的队伍,我的承诺现在依旧有效!”狮王无数次遗憾,如果当初江先生暴露身份之前,能收他于自己麾下,或许现在一切都不一样。   “不了,我现在过得很自由!”江河从容地笑,眼神坚定,“我如果不离开米丽星,最后结果不过是自裁……我试过了,Omega要走的路我走不通。”   要他嫁人,做梦!   除非他老婆来了,那他会考虑嫁给老婆。   狮王不禁低头笑起来,一头长而杂乱的金发都在抖动。   他说道:“我就知道,莱恩·罗伦只是你逃离这一切的工具人!你何等人物,怎会看上那藏头露尾的窝囊废?”   言语间不乏有对莱恩的鄙夷。 第294章 星际O王完   江河听到这话,不禁笑了笑。   星际政府对孕妇太过优待,凯文这个Beta现在还没进监狱,系统空间里的许愿者知道后,偶尔会抱怨几下,不太满意这个结果。   前段时间,江河给许愿者白雪看过凯文和莱恩现在鸡飞狗跳的日子后,他就没再说话,还一脸恍然大悟。   “原来短痛不如长痛,活着比死亡还受罪是这个意思。”   不管再如何不舍,最后还是到曲终人散的时刻。   狮王丢了个联络器给江河,“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我。”   江河拿着联络器的手朝他挥了挥,潇洒地转身,进入人流之中。   狮王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之中,靠着一旁的围墙,抽出一支烟,深深地吐了个烟圈。   说出去可能很多Alpha会嘲笑他吧,看到欢赏的Omega,居然眼睁睁看着他走。   如果是其他Alpha,大概拼死都想试试能不能标记这么一个优秀的Omega吧?   他也曾经想过不管不顾,追求一个如此优秀的Omega。   但江先生眼里的光芒仿佛能灼伤人,让他有了顾虑。   标记后呢?是被他憎恨,还是看着他明亮的双眼失去神采,变得和那些被教科书调|教得如同木头一样的Omega?   这个Omega,本就应该万众瞩目,有如华光!   掐灭烟头时,狮王露出个冷冽的笑。   就这样吧,他得不到,别的Alpha也别想得到,就让江先生一生追逐自己想要的自由!   如同明月,如同清风,如同宇宙爆炸时投射的星光。   仰望天空的时候,光曾经来过。   **   最近网络直播的时候,很多直播间里都多了些戾气。   作为现在全星际的网红,所有Omega的理想,江河的直播间戾气更是重灾区。   系统去查那些光脑号,发现大部分是Beta,阴阳怪气的挑起性别对立。   江河并不意外,光是两个性别都能对立,这六个性别更是糊成一锅粥,果然还是性别太多了。   他忍不住问广大网友:“你们觉得性别对立应该怎么解决?如果全部男Alpha女Alpha,是不是就没有怨言了?”   听到这话,网上顿时吵成一团。   赞成的居多,但反对的居然也不少,不是所有人都想做Alpha的。   有Omega觉得自己当个Omega不错,也有Beta觉得当Beta也挺好,也有赞成世界只剩男Alpha女Alpha的,但又尖锐的提出:   如果只剩下男Alpha女Alpha,那以后谁来生孩子?女Alpha生吗?这又不公平了?再说了,两个Alpha之间能生下孩子,但大部分在一起的基本不孕不育,而且经过长期的进化,女Alpha已经不适合生孩子,生孩子时身体受到的伤害比天生就为了生育孩子存在的Omega更严重。   江河看得直翻白眼,所以就是没完没了是吧。   这时,系统说:“宿主,你看这个消息。”   江河瞥了一眼,“Beta联合协会?”他很不解,“不是挺正常的嘛?”   “不正常啊!”系统看数据,“这个协会段时间内有太多的Beta加入,我查到他们的目的,好像是为了平权?”   原本的命运轨迹里,被星际政府抛弃的Omega闹革命,现在随着江河将大量的资金投入救济Omega,野生Omega协会也收到大量的金钱。   没收到钱也没关系,可以申请,只要确定是没了保障的Omega,都可以申请救助。   江河的基金会最人性化的是可以教Omega自力更生,让他们掌握一门技术以谋生。   随着江河直播的大热,政府拿到的利益非常多。   江河除了明面上的药剂不收专利,暗中还卖了一些给星际政府,例如提高体质和精神力的药物。   得到好处的政府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Omega闹腾自立视而不见,甚至默许他们选修和Beta一样的课程。   有了一年期限的抑制剂,再加上能让Alpha讨厌的不举香水,Omega的存在不会引起麻烦。   他们想和Beta要求同样的职位,要考虑的不再是性别,而是能力。   江河还发明让Omega提高体能的药剂,不少对自己狠得下心的Omega用了后,发现体能大幅度上升,一些Beta的工作他们也能做了。   这让Beta很有危机感,本身就占用大量社会资源的Omega贪心不足,居然大量占用Beta的机会?   这是不是意味着Beta一辈子都没有上升的台阶?   Beta闹革命也是这个原因。   本来星际政府在资源上就偏重Alpha和Omega,现在Omega进一步占用资源,之前人虫战争,战争是主题,将性别矛盾转移,现在星际总体已经和平一十多年,性别矛盾日益激化。   江河头疼地分析这个联合会,得出一个很不妙结论:按事情的发展,绝对会有一场革命爆发。   和人数稀少的Omega爆发的革命不同,Beta爆发的革命绝对规模巨大、杀伤力惊人。   “宿主,你这是造孽了啊!”系统愁眉苦脸的,哭唧唧地说,“我刚看了一下,功德一直不停地扣,这个世界的任务说不定要倒贴。”   它絮絮叨叨地说:“星际人口部门的部长说这几年人口降到历史新低,很多Omega受你的影响,都不想结婚生孩子。这人口不够,将来和虫族的战争就没有优势,若是人类覆灭,这又是宿主你的罪孽,功德会被大扣特扣的,说不定好几个世界的任务贴上去都不够……”   江河很想捂耳朵。   “不就是人口嘛!”他咬牙切齿,“不就是平权嘛,老子这就让天下大同!”   “行了,那就全世界一个性别吧,那就不用吵了!”   到时候大家都一个姓别,看谁还拿性别说事,没能力就不要怨别的有能力的人!   系统惊得跳起来,惊恐地说:“宿主,你别乱搞啊!这个世界就是ABO,不能变成耽美向的!”   全世界只有一种性别,男人分为攻受的世界是存在的。   它的宿主可是宇宙大直男,死活不肯接这种位面的任务,难不成大直男在六种性别的世界被掰弯了?   可能吗?   系统语重心长地说:“宿主,你要是将这六种性别的世界改成只有一种性别,等同于抹杀这个位面的意识,你造的孽比Beta革命还大。”   江河懒得听它唠叨,直接将系统关进小黑屋。   自从发现功德被扣之后,系统就成天在他识海里哭嚎,实在是吵死人。   “行了,我会想到办法的!”他这么对系统说。   **   又是几年过去。   “薇薇安,下班啦,欢迎回家!”   一个眉清目秀、性格温和的Alpha起身,与下班回来的妻子分享了一个甜蜜的吻。   薇薇安红色的头发依然活力张扬,笑脸明媚自信。   “我回来啦,阿元,今天宝宝乖不乖?”   阿元搂着妻子进入婴儿房,坐在婴儿床上的宝宝捧着奶瓶,看见妈妈回来,将奶瓶一扔,爬了过来,啊啊啊地叫着。   薇薇安将宝宝抱起来,亲了一口,“想妈妈了是不是?”   宝宝刚生下来的时候,她有点遗憾,是个Beta,不过现在她一点遗憾都没有了,只要是她的宝宝,什么性别她都爱的。   性格温柔的Alpha含笑地看着母女两人。   他和薇薇安是星际政府安排相亲认识的,他的积分在榜单上并不高,和薇薇安的适配率也不是最高,只有百分之八十。   他的性格对于Alpha而言,实在太温软,没有Alpha崇尚的强大武力和攻击力。他的体力在Alpha中也是垫底的,做不了军人,只能管后勤和军备。   虽然那些和他合作过的军队对他赞赏有加,称赞他的工作能力,但在Alpha当军人为主流的社会,他属于婚恋市场上比较不受欢迎的类型。   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薇薇安会选择他,明明她有更好的选择,就连阿元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天上掉馅饼时,他不是狂喜,而是惊疑不安。   听薇薇安说起她的宿友江河的故事后,他终于能理解薇薇安为何会选择他。   作为一个有能力有野心的Omega,薇薇安在商场上杀伐果断,她不需要一个同样强势性格的Alpha,温柔的丈夫与她形成互补,夫妻俩有商有量,恩爱有加。   “温顺今天又和我抱怨了。”说起另一个好友,薇薇安叹了口气,“他说受不了星际政府,三天两头让他相亲,他都快疯了。”   她的运气   算是比较好的,能在一群直A癌中找到一个不介意妻子更强势的丈夫,成功的在三十岁之前将自己嫁出去。   像温顺,因为和江河在同一个别墅生活过,快满三十,却仍未结婚的他现在备受星际政府瞩目。   阿元道:“不是很多职业Omega和政府抗议婚姻不自主吗?说不定政府会考虑到职业Omega的困境。”   这次网上闹得挺大的,这几年很多不甘平凡的Omega都站出来。他们的事业不说有多伟大吧,起码证明自古以来“Omega智商低下”的说法是错误的。   这批用自己的汗水和泪水在事业上取得一定成功的职业Omega申请归还政府福利,要求他们的婚姻能与Alpha、Beta一样自主。   “温顺说,实在不行,他打算租一个Alpha,来个协议婚约。”薇薇安无奈地说,她从未想过,当初一心相夫教子的温顺现在居然成为独身主义者。   阿元温和地笑道:“大概是受白雪先生的影响吧。”   他的妻子太能干,收入是他的十几倍,现在又冒出那么多能干的Omega,他不由得想,怪不得一直以来要愚化Omega呢。   要是不愚化,怎会让他们乖乖去结婚生孩子?   “说起白雪,他好像这个月没直播呢?”薇薇安开始忧虑起来。   以往江河都是一个月至少会直播一次,但这个月都快到月底,居然没见他直播。   “该不会出了什么事了吧?”   薇薇安念叨着,有些焦虑的抱着孩子,在室内走来走去。   多亏江河做的体能改善剂,她疼了三次后,感觉自己现在变成超人,单手抱着胖乎乎的孩子,居然一点都不累。   直到怀里的孩子睡着,薇薇安将她放到小床上,同时做了个决定。   “果然还是得支持Omega婚姻自由化!”她坐在床边,和丈夫商量,“我会给那些奔走的职业Omega打一笔钱当经费,让他们继续和政府谈判。”   “只要Omega的婚姻自由,白雪就用不着再东躲西藏了。”   薇薇安只要想到七年都没能面对面交流的好友,就十分心酸。   他说他是自由的鸟,要在星际流浪一辈子,可是再怎么热衷飞行,总有一根能让他栖息的树枝吧?   阿元没说话,他倒觉得就算Omega实现婚姻自由,江河肯定也自由不到哪。   对方现在可是全星际Alpha的梦中情O,不知多少Alpha想抓住他强行标记呢,即使政府赦免他无罪,他也不可能光明正大的露面,这辈子注定要躲躲藏藏了。   **   江河没想到自己纵横各个世界,居然有失手的时候,果然不能仗着是任务者,就小瞧那些土著。   他现在不好,非常不好!   不管是谁,宿醉醒来,发现脚上多了条连激光刀都砍不断的合金脚链,谁都不会有多好。   窗外是朵朵白云、蓝色纯净的天空   ,   江河靠近窗边往下看,   能看到白色的防护罩在阳光下隐隐闪着微光,将整栋庄园都笼罩起来。   庄园里花团锦簇,瓜果飘香。   庄园外的万米之下,是隐约的房屋,溪流如绸带,河流如玉带。   很明显这是一座天空之城。   江河感慨,星际可真先进啊,以前蓝星时代的房车旅行真是lw暴了。   就在这时,清秀的青年端饭走进来,看到他就笑起来,眼角的红色加深,一看就是个变态。   “亲爱的小葡萄,吃饭啦。”青年的声音里充满欢快,“你看,今天是生鱼片哦!我跟你说,我今天宰了一条鲨鱼,正好做生鱼片,新鲜着呢。”   生鱼片片得很薄,可见青年刀工厉害,配上黑色的酱料、白色的萝卜丝,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祈展,好久不见。”   江河慢吞吞地打招呼,那么久没见,还这么变态,现在小黑屋都搞起来了。   作为被关小黑屋的一员,江河现在非常不高兴,打算做点什么。   祈展毫无所觉,欢快地说:“先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   江河接过筷子开吃,还不忘跟他说:“我的狗呢,别饿着它。”   边吃着饭填饱肚子,他一边在识海里和系统对骂,骂统子无用,真当自己是条狗了……不对,是真狗的话,有生人靠近主人时,都会犬吠几句,叫醒主人。   这可真是连狗都不如!   系统有些心虚,难得有了实体,还是改造过、啥都能吃、啥都能消化的壳子,它当然要大吃特吃了。   所以一个不小心,就偷喝宿主藏起来的美酒,没想到喝了一瓶子后,就连萝莉系统妹子都想不起来。   俗称的醉倒了。   宿主和系统一起醉倒,可不就被人抄了老窝嘛。   心虚归心虚,饭却是要吃的。   系统狗撅着屁股,美滋滋地想,宿主口里的变态炖的大骨头可真好吃的,它能吃一辈子!   大骨头是给狗吃的,为了口感,只是刚好炖熟,一般的宠物甚至猛兽都只是将上面的肉吃完就啃不动,将骨头当玩具。   系统狗可不一样,那能将猛兽的牙都崩掉的大骨在它嘴里,被嚼成渣子吞进肚子。   祈展笑眯眯地盯着江河吃饭,从他的头发欣赏到脚趾头,只觉得他哪哪都合自己的心意。   唯一不合的,就是太能跑,他追了好几年才找到他。   江河面不改色的吃完饭,吃完后还颇有兴致的来了一杯茶。   “你想干什么?”江河抖了抖脚踝上的合金链子,“你就打算关我一辈子?”   有将近八年不见,已经正式迈入青年期的祈展长得越发出色,就是笑容越发变态,让人毛骨悚然,仿佛下一刻就能面带笑容将人肢解了一样。   “怎么会呢?”祈展柔声细语地说,朝着星际公认最美的Omega凑近,属于Alpha的掠夺本能让他格外的激动,“这还是我第一   次这么清楚地靠近你真正的脸呢……啧啧啧,当初你捏的那是什么鬼脸啊?连你原本的一分美貌都没有。”   “”   作为宇宙直男的他有些受不了,即使在ABO的世界,他依然是宇宙直男,变弯是不可能变弯的。   这个世界上,除了他的主神老婆外,他不会轻易动摇。   祈展说:“小葡萄,要不要嫁给我?只要你愿意……”   江河:“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可能!”   祈展遗憾地叹气,就知道会这样,于是他说道:“那当情人也不错,你发热期快到了吧,春风一度怎么样?只要让我满意了,我就放了你。”   江河只觉得全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果然他不习惯这种ABO世界,更受不了那见鬼的发热期的设定。   直到祈展冷不妨地扑上来时,简直就是火星撞地球,宇宙大爆炸,一座座火山轰隆隆的爆发。   “宿主,宿主,冷静!”系统尖叫着,顾不上好吃的炖大骨,仿佛一只尖叫鸡。   江河恶心得快吐了,虽然他闪得及时,这不妨碍他觉得恶心。   宇宙大直男可不是说笑的,在他眼里阴阳调和才是正理,就算Alpha和Omega是不同性别,不算同性恋,但只要大家都是有几几的,就都是男人。   于是他一拳头挥过去,脚上的合金链子被他当成武器绕上祈展的脖子。   刚才吃饱了,他现在有的是力气揍变态。   只见偌大的金属房内,两个人打得如火如荼。   最终江河一脚将祈展踩在地上。   祈展一口血喷出来,然而变态就是变态,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更兴奋了,“原来你喜欢野的,我随时可以配合哦~~”   江河无语地看着这变态,叹道:“原本我一直下不了决心的,多谢你,我现在有了决断!”   “什……”   祈展暗道不好,可惜没等他问清楚,突然眼前一黑,他只挣扎两秒,就彻底没了意识。   江河放开踩着变态的脚,看着窗外的天空,神色意味不明。   “宿主,做了就不要后悔啊。”   系统狗抛弃炖大骨,一溜烟的奔跑过来,开门开锁一条龙。   江河没理地上生死不明的Alpha,他取出一支药剂,喂给祈展一支。   然后他也给自己喂了一支。   接下来,他坐在床边,闭上双眼抵抗药物造成的剧烈疼痛,汗水从额头流了下来,地上的祈展也在昏迷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迷蝶花的信息素味道渐浓,然后很快消失。   江河睁开眼睛,先摸向自己后颈的腺体,“疼痛时间是三分钟,比Omega的洗筋伐髓药剂要轻。”   那可是要坚持一个小时的。   系统说道:“那是因为宿主你意志坚定,一般人可承受不了。”知道自己错处的系统此时非常乖巧,   “恭喜宿主,   你现在终于是男人中的男人,   一个伟大的Alpha!”   “Alpha也伟大不到哪去。”   江河冷笑一声,伸出脚,示意系统狗将合金链子咬断。   系统狗还能咋地,只得张嘴咬了上去。   牙齿和合金相接时传出令人牙酸的声音,系统一边咬一边委屈地掉泪,它的牙齿要是崩了,以后就吃不到炖大骨,宿主比它的壳子还狗!   不良宿主甚至还嘲讽它,“你在外面吃东西时小心点啊,看你这牙齿,说不定会被人怀疑是新型虫族呢。”   虫族一代代进化,最新进化的虫族据说能咬断某些合金。   将咬断的合金链子甩到一边,系统狗幸灾乐祸,“宿主,还不跑的话,这男人就要醒了,小心他找你拼命。”   毕竟人家好好一个Alpha变成Omega,不生撕了宿主才怪。   江河不以为意,“怕什么?”   想到什么,他又改口,“行,开个直播,然后做好逃亡的准备吧。”   **   星历352X年,历史永远记住这一年。   在星网上消失不见两个月,让全星际都为之魂牵梦萦的O王之王最后一次直播,给所有人带来了个宇宙爆炸般的新闻。   不对,那时的他已经不是Omega,他变成一个Alpha。   “正在和政府谈判想要婚姻自由的Omega,正在组队准备革命要求平权的Beta,还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Alpha,今天有一个重大的新闻告诉大家!”   依然昳丽的青年看着镜头,感叹地说:“也许是我给Omega作了不好的榜样,他们想要婚姻自由……然而人族和虫族的斗争持续几千年,虫族进化得太快,如果人口持续下降,那我就是人类的罪人!”   “我考虑了很久,仿佛每个性别的人都觉得自己受到不平等的待遇,Alpha觉得自己用生命捍卫星际和平,享受特权是应该的;Beta觉得他们像工蜂一样辛辛苦苦,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Omega不想当生育机器……”   “我想了很久,那就都如大家所愿吧,不要让上天决定你的性别,就让你自己来决定吧!”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愣住。   自古以来,性别在胚胎形成时就已经注定,哪里能轻易改变性别?   镜头前的青年还在说:“我发明一种药物……当然,这种药物可以在星际随便传播,通过空气,一天之内就可传遍一个星球,这种药物叫性别转换,以后大家想要什么性别都有,是真正的平权。”   “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直播,从今天起,或许很多人爱我,或许很多人恨我,我将永远消声匿迹。”   “愿星际越来越和平,人与人之间都能和谐相处!”   众人还没搞懂是怎么一回事,直到第一个受害者——或者说幸运者诞生。   被家人压着相亲的温顺完全抛弃温柔的面具,狂笑三声。   “我现在是Alpha,看你们谁敢让我跟Alpha结婚,这是搞同啊!”   此时的温顺真是快乐极了,但他的家人却快要被他吓疯,第一时间将他拉到医院检查。   然而,在医院再三检测出是Alpha后,所有人都惊呆了。   不到一个小时,温顺又变了个性别,变成一个Beta。   这下子简直就是闹大了。   全星际所有研究人员,不管是研究药物的,还是研究基因的,或是研究精神力的,都想来观察他。   然而没等他们赶过去呢,又接到无数的消息,全星际各地都出现了可以自由改变性别的人。   不久后,Beta联合革命协会偃旗息鼓。   这时候革个屁的命啊!   他们现在可以变成Alpha,也可以变成Omega,都和政府要福利去!   **   陆天鸣是一个Alpha,出生于“性别大一统药”   弥漫全星际的那一年。   性别大一统后,生啥都不会再让人过度兴奋,毕竟只要想法够坚定,性别可以随便换。   初始性别是Alpha的他,幼儿园时就坚定地改了个性别。   据说Omega的思维更纤细,在文科上更有天份,手工烂得一批的他坚定自己的信念,终于变成Omega。   然后,他的手工还是烂,变成Omega后泪腺还更发达,体力也弱了很多,被人打成狗的他气得半死,后来又变回去。   之后他再也不信性别优势论,反正性别统一,所有科目都一样,不管变成Beta或Omega,难度也不会少半分。   有时候也有想摆烂的学生哭着嚷嚷,“呜呜,我生下来是Omega,听说以前Omega啥都不用干,只要结婚生孩子就有人养,躺赢啊!”   听到的人无不哈哈大笑,“只要你愿意一直当Omega,政府也愿意养啊!生一个孩子,政府奖励那么多钱,生十个孩子,一生都不用工作,政府保证养你到老死。”   摆烂的学生吓得赶紧拿起课本。   还是算了吧,据说以前有嫉妒Omega福利的Alpha跟Beta在性别大一统后选择当Omega,生孩子时痛得死去活来,后来再也不逼逼Omega福利好了。   性别统一后,整个社会好像更卷了。   大家都不想当生孩子的Omega,即使有生娃福利。   刚开始政府还担忧所有人都当Alpha,全世界搞同,没人生孩子咋办。   后来发现根本不用担心,繁衍的本能是刻在人类的基因里的。   不愿意生孩子的Omega少,但想生孩子的Alpha和Beta增加了,想生孩子就变成Omega,生完再变回Alpha或Beta。   虽然这也造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传统的婚姻模式受到挑战,自己生的孩子当然要跟自己最亲,丈夫和妻子想要孩子,他们自己变成Omega生去!   自认为强者的Alpha,觉得生孩子的痛不过如此的Beta也没什么意见,自己辛苦生的当然属于自己。   如此,整个社会的亲子关系更和谐起来。   以前不管生只管养的Alpha在亲自生孩子后,特别注重家庭氛围,再也说不出养孩子是Omega的事。   就是家庭关系有点混乱。   比如说两个人结婚,丈夫第一回 当爸,第一回亲自生孩子,变成了母亲。   大哥喊爸,一哥喊妈,三儿不知应该喊啥,上学第一件事就是思考自己究竟是爸生出来的,还是妈生出来的。   陆天鸣现在烦恼的就是生孩子问题。   他现在交往的女朋友——是一个风风火火的Omega,最起码,两人谈恋爱的时候,她是Omega。   本来他以为她愿意一直当Omega,是因为爱他,毕竟自古以来,Alpha和Omega就是绝配!   两人都到谈婚论嫁了,女朋友突然说要变性成Alpha,麻烦他变成Omega由他生孩子。   从小到大一直坚定自己一辈子只当Alpha的陆天鸣傻眼了。   他……他也不想生孩子啊。   但比起不想生孩子,他更不愿意和女朋友分手。   所以真的要为爱变Omega吗?   女朋友眼泪汪汪的看着他,“天鸣哥哥,我害怕生孩子嘛,听说很疼……呜呜呜,你一点都不爱我!”   这话太冤枉了!   陆天鸣牙关一咬,不就是生孩子嘛,他认了。   女朋友努力找理由说服他,“Omega健体剂只对Omega体质起作用,用过药剂后再变性成Alpha,身体素质也会上升,星际政府不是鼓励所有人都变一次Omega好将身体素质提升吗?你都还没用过这个药呢,说不定用过后身体由A级变S级呢。”   陆天鸣最终动摇了。   “可以,但孩子得叫我爸爸。”陆天鸣不甘心地说,“还有生下孩子后,我马上要变性回去,这辈子我只当Alpha的。”   女朋友高兴地扑了过来,给他一个甜甜蜜蜜的亲亲,满嘴好话:“好好好,都依你,我会在不认识的人面前说孩子是我生的,保证你当Alpha当得有面子。”   陆天鸣嘀咕着,“这还差不多。”搂着女朋友的手却越发用力。   这是个最好的年代,爱他/她,就要为他/她生孩子。   从未有哪个时代能如此检测爱情,为你生孩子是我爱你的方式!   *   祈展挺着大肚子走过来。   队长看到后,关心地问:“没事吧,宝宝还闹腾吗?”   他和祈展是青梅竹马,小变态在长辈们心中非常有地位,知道自己让他怀上孩子后,他都不知被长辈毒打过几顿。   所有认识的人再也不说祈展是变态,都说是他变态,窝边草都没放过。   队长冤枉得不行,可   面对两方愤怒的家长,还是挺心虚的。   小变态怀孕期间也作得不行,但他一个“不”字都不敢说,谁让生孩子的是小变态。   祈展摸着被顶得恶心的胃,“我没事,双胞胎是难受了点。”   队长欣喜的目光落到祈展肚子上,再过两个月,他就要有一对双胞胎了。   他从未想过年少起,跟在祈展身后,一直为他收拾烂摊子的回报,就是小变态变成Omega,给他生两个孩子。   难不成这就是好人有好报?   这么说来,孩子妈是恶人恶报?   队长想着,祈展当初想关江河的小黑屋,让人家Omega给他生孩子,结果是自作自受?   江河当时逃走了,或许太靠近性别统一药剂的缘故,或许是江河的报复,也或许是祈展本来就变态到想当Omega……   他真的成了一个Omega。   大概是天生变态、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难倒他,祈展从不知一蹶不振四个字怎么写,江河一个Omega都强到这地步,他相信自己变成Omega也不会弱到哪。   于是他并不当回事,也没想重新变回Alpha,泡过Omega健体药剂将体能升级后,他继续将自己当成一个Alpha,任务难度半点都没降低。   于是有一天,他终于滑铁卢。   领命前来营救他的队长跟着他一起陷入一个废弃的基地里,两人出不去。   幸运的是,废弃基地中有营养液,两人在这里待几个月都饿不死。   不幸的是,祈展的发热期到了,作为Omega的他然后跟队长滚到一起。   被救出来的半个月后,祈展确诊怀孕。   祈展至今记得队友们眼神呆滞、张大嘴巴、一副吐魂的模样。   变态不愧是变态,看到队友们傻住,他反觉得非常有趣,一个个拉着手让他们摸自己肚子的胎动,看他们吓得灵魂出窍。   “小葡萄,这就是你的报复吗?”   祈展看着天空,手下传来的胎动可以让他情不自禁多了个叫母爱的玩意。   他觉得自己要让江河失望了,变态依然是变态,他觉得生两个孩子来玩玩也不错。   至于队长,他若有所思的眼神看向笨手笨脚看育儿书的新手爸爸,嘴角流露出个变态的笑。   一人生一次才公平嘛,这次他当妈妈,下次队长当妈妈,完美!   总之他被人压了就要压回来,这辈子谁也别想占他的便宜!   **   在江河销声匿迹后的一百多年里,无数人想找出他的痕迹。   几十年后,星际人口达到万亿,生孩子不再是Omega的事,现在星际人口部门催生的对象是全部人类。   反正不管哪个性别都能生孩子,当然每个人都要生。   虽然期间也出现种种问题,比如说最先冒出来的伦理问题,但“自己生下来的孩子跟自己姓,继承母方一切”成为基本的星际准则。   人口是最大的财富,人口的增加让人类和虫族的战争占据上风。   百年后,虫族基本被人类压着打,无数边际星球被开发,星际呈现一片繁荣景象。   系统回到空间,看到宿主提交任务的时候,功德之多,让它一阵目眩。   虽然它又被宿主家暴一顿,但心里还是美得很! 第295章 假少爷的爸爸1   腆着啤酒肚、顶着地中海头的男人看起来落魄又痛苦,说话啰嗦又重复,像无数失败又落魄的中年男人一样。   “都是我的错,我本以为那两个孩子都给方家才有好出路……是我毁了他们俩……”   江河坐在沙发上,安静地听着中年男人痛不欲生的忏悔。   故事很简单,是老套的真假少爷故事。   中年男人的老婆当年和豪门方家的夫人在同一家医院生孩子,两个孩子被粗心的护士不小心调换了,真少爷成为贫穷杀猪匠的儿子,假少爷接受精英教育,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真相揭开后,豪门方家既舍不得自已血脉,又舍不得一手培养出来的优秀假儿子,于是决定两个孩子都要。   对他们来说,方家家大业大,养两个孩子完全不成问题。   男人原本是不肯的,但他最终被方家说服。   让孩子跟着他这样贫穷又没用的父亲,两个孩子能有什么出息呢?   方家后来无比庆幸他们的决定,因为真儿子由于从小就没有受到好的教育,加上性格又已经定型,想掰都掰不回来,而且他的成绩还不好,就连大学都没考上,工作能力堪忧。   而假儿子被他们培养得无比优秀,一手将快走下坡路的方家推上S市顶级豪门的位置。   真儿子成为优秀假儿子的对照组,无比沮丧,在被父母押着联姻,娶了不喜欢的女人当成生育机器后,终于破罐子破摔,迷上极限运动,最后死在海里。   假儿子也不高兴,他呕心沥血,差点过劳死,结果不过是被养父母当作赚钱机器,公司的未来被养父母安排得明明白白的,要交给真儿子的孩子,自家公司还是得留给自己的血脉。   假儿子在得知一心敬爱的养父母的打算后,伤心愤怒中出了车祸,成为植物人。   江河听完故事后,若有所思。   “所以,你的目标是两个儿子吗?”   中年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放心,我和您发誓,他们两个都是好孩子,我可以多付出点代价的,我还有一半的灵魂……”   江河摆手,“没必要,我们又不是奸商,一切都是明码标价!”   中年男人呐呐的,怀着忐忑又不安的心情,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了任务者。   **   今年的夏天,比往年来得要早一些。   七月初的骄阳如火,住在城里的人宛若行走在一个大蒸笼中,全靠空调救命。   然而再怎么热,都阻挡不了孩子们想要大玩特玩的心情。   学校刚宣布放暑假,他们就已经打算好暑假去哪玩,要怎么玩。   绿树如茵的村子里,留在这里的村民大多是留守老人。   平日里安静的金石村,又迎来了它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刻。   放假的皮孩子们天天都在乡野间撒欢,上山爬树、掏鸟蛋、下河摸鱼、挖窑烤红薯……   平静的金石   村差点没被被一群到处撒欢的孩子掀起来。   江俊海穿着人字拖、军绿背心和短裤,摸着昨天才剃的大光头,和身边几个同样是光头的大小孩子说:“现在河里的鱼太小,吃着不给劲,还是去明爷爷家的池塘捉吧。”   旁边一个同样是背心短裤、人字拖的光头的男孩手里提着几条小鱼,“俊海哥,肯定是上游有人电鱼,不然鱼怎么这么小?”   他气得握紧拳头,“可恶,我要是知道是谁电鱼,告他去!”   江俊海不以为意,“这年头还想在河里钓到大鱼?想屁吃呢!走吧,到明爷爷家池塘钓鱼去!”   六十出头的明爷爷头不晕、耳不鸣,每到农忙打谷时,还能挑上两大担谷子就走,看着比现在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还要身强体壮。   看到一群皮孩子们过来钓鱼,他还提供小板凳,笑呵呵地让他们玩。   “尽管钓,小鱼咱不要啊!”明爷爷瞅着几个孩子手上的小鱼,“河里能钓啥哩?就这小鱼塞牙缝都不够,还不如直接来我这儿。”   村里的老人和孩子多,不过那些大点的孩子去县城上学,都会选择住校,小点的孩子平时也要上课,整个村子安静无比,也就暑假寒假能热闹一些。   所以即使孩子都熊上天,除非特别过分的,否则一般的老人都舍不得教训。   明爷爷不差钱,他直接承包了一个鱼塘。   这鱼塘并不大,明爷爷伺候得很用心,池塘里的鱼儿都很肥。   明爷爷的儿子儿媳妇都在大城市里工作,他们都很挺孝顺,接老爷子去城里一起住。不过明爷爷却觉得城里的日子过得没滋没味,索性回村里承包鱼塘,和一群处了半辈子的老家伙唠嗑,时不时再吼两声不知死活下河摸鱼的皮孩子,这日子真是顺心又惬意。   江俊海的手一个用力,将一条三斤重的肥鱼甩岸上,叫道:“明爷爷,您家的鱼太蠢了,一钓就上,真是没意思。”   这话听得凡尔塞,不少孩子都嘘他。   明爷爷承包的是村里唯一的鱼塘,镇上的人更爱吃肉,导致这边鱼价不高,销量有限。是以老人家也没心思扩大鱼塘,平日里非常大方,三天两头给村里人送鱼。   皮孩子们只要不是故意祸害鱼的,像这种来鱼塘玩的他都欢迎。   “俊海,那是你钓鱼厉害,你看咱们现在一条都没钓上。”   几个同样被剔光头的小孩凑过来,叽叽喳喳地说。   明爷爷也肯定江俊海的钓鱼技术,“俊海,你明叔就住在海边,等国庆放假,明爷爷带你去参加海上钓鱼大赛,你肯定能拿冠军。”   江俊海努力表示谦虚,嘴角却疯狂上扬,摆着手说:“只是运气啦!嗐,要是咱们这里靠海就好了,我听说有些海鱼特别值钱。”   其他的小孩都在叫:“俊海哥,再钓几条,一条鱼不够吃啊。”   “马上钓,你们别说话,鱼都被吓跑了。”江俊海嘴上说着,却没制止小伙伴笑闹。   明爷爷坐在池塘边的柳   树荫下,笑眯眯地看着。   他也拿了一个钓竿,一副姜太公钓鱼,随便鱼上不上勾的随意,一边和江俊海说话:“俊海啊,你爸明天去镇上吗?”   “明爷爷想让我爸帮忙捎鱼到镇上吗?”江俊海问,“我爸明天好像不出门,要不您直接找我爸借车子送过去吧。”   他家虽然是单亲家庭,但老爸能干,早几年就买了一辆小皮卡,让村民羡慕不已。大伙都是两轮的,你突然整个四轮的,可不就羡慕死人啦。   明爷爷考虑会儿,“成,我去借车,待会问大伙有没有想要买的。”   村里就一辆皮卡,平日到镇上都会顺带给村民捎点东西,村里会开车的人不多,明爷爷就是其中一个。   他年轻时可是开着大卡车走南闯北,从年轻到现在都是村里的首富。   明爷爷离开后,并不影响皮孩子们钓鱼的兴致,没一会,朱宏兴高采烈地向大伙展示他钓上的鱼。   “你们瞧我多厉害,这鱼起码一斤。”   小伙伴们嘲笑,“你钓大半天就钓这么一条,哪里厉害?你看俊海都钓上两条,大的起码三斤,小的的也有两斤。”   朱宏不理他们,觉得他们肯定是嫉妒,因为他们一条都没钓上。   他凑到江俊海身边,“俊海哥,给我们做烤鱼吧!自从你去县城读书,一个月才回来一趟,咱们都多久没一起烤鱼吃。”   在场的小伙伴们齐齐吸溜口水,“俊海哥烤鱼最好吃了。”   江俊海颇为自得,大手一挥,“成啊,再多钓几条,这点可不够吃。”   几个孩子欢呼一起,马上就行动起来。   他们熟练地剖鱼刮鳞去内脏,将从家里拿来的炭烧上,再将鱼架在架子上。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几个孩子放开肚皮吃,几条鱼很快就没了。   朱宏舔着自己的手指头,可不能再吃了,再吃就吃不下晚饭,到时候他奶会骂人的。   有小伙伴说:“俊海哥,你的手艺还是这么好。”   江俊海得意洋洋,“那当然,因为我爸做的调料好!我跟你们说啊,当初我爸在镇上做烧烤摊,烤鱼就是一绝。”   小伙伴们很羡慕江俊海。   虽然江俊海没有妈,但他爸特能折腾,听说卖过面包、做过烧烤、中秋卖月饼、端午卖粽子……   哎哟,这得多少好吃的啊?!   **   另一边,江河盯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忧伤。   许愿者还没到四十呢,咋就活成一个油腻中年男人的模样?瞧瞧这怀胎十月的大肚腩,瞧这大象腿,瞧这三层的下巴……   再摸摸头上稀疏的头发——江河突然想起许愿者后来还真成为地中海。   不行,他可以当大叔,也可以当爷爷,但他受不了自己长得丑!   任务者也是爱美的!   “爸,你干啥?”   江俊海看得纳闷不已,他爸都在镜子前照了半个小时,现在   又翻箱倒柜的找衣服,啥时候这么注重外貌?   江河回道:“在找西装,我要好好打扮打扮,等会儿要去见客人。”   这汗衫大裤衩和人字拖的打扮,会在豪门面前衬得像土鳖,总之人穷志不穷,气势不能输。   “爸,你有西装这玩意吗?”江俊海拿起水壶,壶嘴对着自己的嘴巴,就是一阵咕噜咕噜。   刚才吃烤鱼又渴又腻,得喝点水解渴。   江河道:“当然有!你妈活着的时候给我买来撑场面的,可贵了,花了一头小猪的钱呢。”   江俊海喝完水,好奇地问:“爸,你去见谁啊?收生猪的?”   不过见收生猪的大老板有必要穿这么隆重吗?   江俊海说完,又继续拎着凉开的水壶,对着壶嘴吨吨吨地喝。   喝完又继续说:“爸,咱们家里的猪还能再养几十斤呢。”要是现在卖了,可不划算。   江河已经没去听儿子说啥,他吸气再吸气,总算是将自己的身体挤进西装里。   他在镜子前打转,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劲。   江俊海看得直叹气:“爸,你就放过这件西装吧,都是古董了,有历史意义,就不要将它挤破了。”   也不想想以前自己是什么体型,现在是什么吨位。   中年胖子勉强将脖子上的两个扣子扣上,其余就没办法了。   里面的白汗衫裹着的啤酒肚都露出来,肥肉这里挤、那里挤一堆,他仿佛听到西装的缝线发出不堪重负的惨叫声。   “岁月是把杀猪刀,想当年老子贼帅,跟现在的你一样!”江河郁闷地脱下西装,决定狠下心,去镇上再买一套吧。   江俊海惊恐地捂着自己光头都掩不住帅气的脸。   不要啊,他不想将来变成老爹这样!   这时,江河又找来一把剪刀,对着镜子csTny老师。   “爸,你是不是……”江俊海吞了吞口水,“突然想二婚了?”   要不然咋突然就注重起外貌?   作儿子的他是要反对呢,还是反对呢?   江河专心地打理自己。   细碎的头发纷纷落下,剪个三七分?不行,看着像汉奸,还是中分吧!哎呀,这额头实在是太油了,发际线还有点高啊,还是遮住缺点的狗啃刘海吧。   江俊海越看越怀疑,“爸,你是不是去见相好的?”   他就要有继母了吗?童话里后妈都不是好的,而且有了后妈就有后爸,他爸以后会不会对他下毒手?   江河看他一眼,叹气道:“不是,去见你的亲生父母。”   江俊海懵了:“啥?!!”   第二天,不仅江河穿了西装,就连江俊海也穿着他老爸特意买来的西装。   生平第一次穿这玩意,江俊海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大热天的,还是大汗衫花短裤舒服。而且这衣服还是死贵死贵的,他爸买的时候,他都跟着心疼起来,不敢乱摸,生怕摸出个大手印   。   所以他这会儿只能摸自己的大光头,   这个不怕摸坏。   来到镇里坏境最好的一家饭店,   坐到包厢里后,江俊海忍不住探头去看他老爸破得不行的二手手机。   他忍不住问:“爸,真的不是我吃太多了,你不想养我,所以才会编个故事出来?”   什么在医院被护士弄错、他的亲生父母其实是省内最大的富豪……他听着觉得怎么这么像是电视剧呢?   江俊海一脸诚恳地说:“爸,其实我可以吃少点的?”   亲生父母是超级有钱人的惊喜感过后,江俊海开始不安起来。   他这辈子虽然才活了十三年,除了成绩不好被老爸拿着扫把追着打有点丢人外,其他的不顺心的事还真没有,他是村里最靓的崽!   要是离开这个环境,他其实很不安。   江河抬头,摸了摸傻崽的光头,语重心长地说:“崽啊,你亲生父母超级有钱,你不是想要游戏机吗?方家买游戏机像买白菜一样,不心疼。”   什么不安顿时不翼而飞!   想到游戏机,江俊海眼睛开始发亮。   江河继续说:“还有你想买的智能手机,还有电脑……”   江俊海被晒得黝黑的脸上,一双眼睛亮得像星星,好像有一双有钱的爹妈也蛮好的?   正驶向小镇的一辆豪车里,一对夫妻正在吵架。   “怎么会发生抱错孩子这种事?”中年男人脸色冷峻,“你这个当妈的连自家孩子都认不出来吗?”   保养得当、看起来最多三十的精明妇女生气反驳,“我生完孩子就晕过去了,孩子出产房第一眼看到的是你这个爸爸,连你这个当爸的都认不出来,还好意思怪我?”   中年男人气道:“不是说母子连心吗?你这个当妈的就认不出来?”   “呵呵,人家说父爱如山,你这个当爸的都认不出来,好意思怪我?”   …………   两人自顾自地吵着,没有注意到独自坐在后面的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白皙俊秀的脸蛋低垂着,手无意识的抓着昂贵的进口皮椅,神色茫然。   方家夫妻俩来的时候是自信满满,听说方宴亲爸是个不学无术、只会杀猪的,和他们方家云泥之别,说服他将两个孩子给方家养最简单不过。   刚进包厢,夫妻俩就下意识地看向江俊海,同时江河也看向方宴。   哦,一个黑不溜秋的大光头!   我的天,又高又壮像只大黑熊,土里土气的,看着就一副智商不足的傻样。   方家的夫妻俩瞬间就给亲生儿子作了评价,忍不住互看一眼,能看到对方眼里的不敢置信。   他们的优秀基因居然综合出一只憨土豆?还是加大加胖版的。   江河也很不满意,两只被肥肉挤得分外小的眼睛落下泪来。   他扑过去,紧紧地抱住俊秀的男孩,“我的崽啊,你受苦了!”   方宴不知所措地被肥胖的中年男人紧紧抱住,双   手都不知往哪放,这是他亲爸?   他亲爸还在嚎,“你怎么这么瘦、这么苍白?肯定都没吃饱饭过吧,你受苦了。”   “”   方先生是个斯文人,此时脸气得都涨红了,不知该说什么。   方夫人直接将没用的丈夫往旁边一肘,正面刚上去:“你才不会养孩子!你以为养孩子是将孩子当猪养得肥肥胖胖就行了?你知道什么是素质教育吗?”   江胖子一点都不怵她,仗着嗓门大,叫嚣道:“屁个素质教育,我只知道没有健康的身体啥都不是!你看小宴比俊海差不多矮一个头,你们都不给他吃饭的吗?”   方宴很想为养父母辩解一下,他们给他请了厨师的,是他自己挑食……   还有,他其实也是不矮的,他现在是十三岁孩子的正常身高,是江俊海超长发挥罢了。   “我们可是天天给方宴吃海鲜,几百块钱一斤的进口龙虾,你吃过吗?方宴三天两头吃!”方夫人叉腰大骂,大概是遇到江胖子这种人,她也没办法轻声细语,和他讲什么教养礼貌。   “他的钢琴课每小时三百五,绘画课每小时四百,网球课请的也是名师……总之,两个孩子都给方家,只有方家能给他们提供最好的教育,你一个乡下养猪的能将孩子培养成啥样?培养他继续养猪?”   江胖子不甘示弱,“你别小看我的养猪场!等我养猪场扩建起来,我的孩子就是养猪大王的儿子!”   方夫人得意洋洋地说:“不用等以后,现在我的儿子就是首富的儿子。”   儒雅的方先生坐在一边喝茶,颇有兴致的看着两人吵架。   他的妻子向来都是高高在上的,精致优雅,说话也讲究,很少像这样气急败坏的时候。   至于养子的亲生父亲,看着就是一直爽直的汉子,有这样的爸爸言传身教,亲儿子再差也差不到哪去。   江胖子的语气很坚决,“我条件差是我的事!但就算打官司打到京城,也没有你们家全要的理!“   方夫人一脸忍耐地看着肥胖得毫无形象、穿着廉价西装的男人,像这样的人,即使努力十年,也没资格走到他们面前,和他们搭话。   要不是出了这样的错,他一辈子都接触不到他们。   方夫人努力地说服乡下没见识的养猪佬,“我们方家的条件好,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你能送他们出国吗?补习班兴趣班的费用你出得起吗?”   方先生也温文尔雅的补刀,“方宴一年的补习费就要十多万,你全部的存款都没有十万吧……”   这话不中听,江胖子非常不满。   是,方宴看着优秀,但这个年龄的孩子本就招猫惹狗的年纪,太过成熟懂事的孩子说明大人做得不够。   他不甘示弱,“总比你们那么有钱还虐待孩子的好!你们看方宴,现在瘦得一阵风就能吹跑,你看俊海,我养得多壮实啊。”   方夫人的脾气又上来了,“那叫壮?那叫肥胖!虚胖懂不懂?”   “放屁!我家俊海一个能打俩,街头混混都不敢打他的主意!”江胖子无比得意地吹嘘,“我家俊海就算面对校园暴力都不怕的,就他这个身板,校园暴力都绕他走。”   方夫人冷哼一声,高贵冷艳地抬高鼻孔喷气:“我家方宴成绩年级第一,后面站着全校老师,谁管校园暴力他就是跟学校过不去。”   “俊海正义感十足!”   “方宴聪明绝顶!” 第296章 假少爷的爸爸2   江俊海完全不关心大人之间的争吵,他的眼睛一直偷瞄方宴。   哎哟,这长得也太白了吧,像个小白脸。   一身书卷气,看着就是他最讨厌的学霸类型。   “喂……”他偷偷用手肘捅了捅方宴,“听说我亲爹亲妈很有钱,能买得起很贵的游戏机……你有多少台游戏机?是进口的吗?”   方宴茫然,很想掏掏耳朵,他听错了?   江俊海偷瞄向他的裤兜,那形状一看就是手机啊。   “我亲爹亲妈这么有钱,肯定给你买智能手机了吧?用智能手机玩游戏肯定很爽……”   现在智能手机刚面世没多久,因为实在太贵了,他爸根本买不起,他学校里没一个人买得起。   “喂,你玩魔兽吗?你多少级了,我跟你说啊……”   江俊海兴致勃勃地向方宴安利他最爱的游戏,可惜他家没网络也没手机,只能偶尔到镇上的网吧才能玩。   方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就只关心游戏?”   这么大的事,几乎称得上是可以改变人生的大事,他就没放心上?   来这里之前,方宴已经作好心理准备,以为会看到一个被他抢了人生、对他怒目而视的同龄人,到时候估计两人还会互相仇恨。   但他没想到他亲爸养的孩子是这样的。   江俊海瞅了瞅那边还在吵架的大人,无比淡定。   “没事,反正不过换个爸、再多个妈而已。”   再说了,他爸昨晚还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他一辈子都是他爸!要是方家不愿意待了,随时可以回来。江俊海心里琢磨着,他爸挺穷的,他去方家骗点钱再回他爸这里,还可以改善家里的条件。   江俊海看着大人们一时半会应该没个结果,拉着方宴,“快快快,趁他们吵架,咱们先玩一局!”   他催着方宴拿出手机,那可是智能手机啊,他馋很久了。   方宴只能迟疑地掏出手机递给他。   完全没有下载任何娱乐的app的手机让江俊海叹息,真是暴殄天物,然后在桌布的掩盖下,偷偷摸摸地下了游戏。   方宴盯着他,看他熟练地操作,仿佛被推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原来这就是游戏,怪不得他的同学都乐此不疲呢,还挺有意思的。   两个同龄的孩子莫名其妙地凑到了一起,暗搓搓地玩起了游戏。   那边的大人们还在吵。   不管是穿着定制礼服、端着82年拉菲出席宴会的豪门贵妇,还是乡下拿着杀猪刀、剁猪蹄子的杀猪匠,吵起架来都是一样的。   最后还是注重血缘的方先生作了决定。   “那就各归各家。”他扭过头,朝养子说,“方宴,俊海……”   两个打游戏打得正嗨的孩子茫然地抬头。   将游戏视为毒蛇猛兽的方夫人终于看清楚两个孩子在干什么,不禁一阵晕眩,差点就站不稳。   方宴刚和俊海相识,   就学会玩游戏了?   江胖子倒是十分满意,   老怀大慰,“瞧瞧,这两孩子相处得多好啊,像亲兄弟一样!”   方夫人顿时不悦,朝他怒目而视。   还以为拍电视呢!两个家庭就当亲戚一样正常走动?两个孩子再像兄弟一样来往……   想得美!一个农村杀猪的配和方家当亲戚吗?!   虽然方家夫妻很想直接离开,但江俊海明言还要收拾东西,并要和村里的小伙伴告别。   方夫人挑剔地看着他身上廉价的衣服,“妈给你买新的,有什么好拿的?”   “当然有!”江俊海挺高胸膛,“我有面见义勇为小英雄的锦旗没拿呢,这面锦旗让我一举封王!”   方宴瞪大眼睛,心里涌起一股敬佩,“封王?”   “孩子王!”江俊海得意洋洋,“我在村里可是老大,所有同龄人的老大!”   因为刚才两人一起打游戏结下的短暂情谊,让方宴对他非常好奇,“那你有多少小弟?”   江俊海道:“有十几个呢。”   如果再加上那些小的孩子,全村差不多有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孩子都喜欢跟在他身后,他这个老大当得也挺辛苦的,每到寒暑假时,五花肉都得烤掉几十斤才能应付那些孩子。   “我还要拿我的奖状。”江俊海如数家珍,“我每年参加运动会都有奖状,我爸都好好的收藏了。”   “这是我的传家宝,以后我有孩子,要让他们学习我的光荣事迹。”   因为奖状多得不稀奇、并将奖状背面反过来当草稿纸的方宴:“……”   方家夫妻打断两人的对话,向江俊海招手。   “行,俊海,你坐我们的车去吧。”   一行人走出饭店,看到停在路边的车。江俊海上下打量亲生父母的那辆百万的豪车,然后直摇头。   “这车不实用啊,根本拉不了东西,比不上我爸的车。”   “你爸也有车?”方夫人惊奇,一个杀猪匠哪里来的车?   朱俊海一脸自豪,“我爸的车可是村里最大的,我们家是金石村的首富!”   江河略感尴尬,其实村里的首富是明大爷才对,虽然明大爷没车——算了,在孩子眼里,谁的车大谁就是首富。   不久后,方家夫妻俩看向缓慢驶过来的中型皮卡,不禁沉默了。   回村的路上,崎岖的泥土路,将底盘较低的百万豪车第三次逼停。   方先生弯着身,将卡住底盘的树枝挪开。   江俊海则站在一旁叉腰叹气,看亲生父母的眼神仿佛在看傻X:“都说了这车不实用。”   居然还为了面子买这么贵的,老师说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就是这种人吧。   夫妻俩差点气血上涌。   很好,等亲儿子到家后,他们要第一时间请礼仪老师,至少先提升他的品味!   半个多小时后,被崎岖的山路虐得没牌面的豪   车终于到达金石村。   很快,   ⑺,   村民们纷纷来看热闹。   一群小光头围过来。   “俊海哥,这是你亲爹妈?”   “你要跟你亲爹妈走了?”   小伙伴们纷纷围着江俊海,还有一些人偷偷打量方宴。   “呀,这车牛逼啊,这是奥迪呢!”一个黄头发的青年惊叫着,围着奥迪转。   “你之前存钱想买的就这个?”缺了门牙的老太太乐呵呵地问。   “我想买的是奥拓。”黄发青年郁闷,“这车我哪买得起。”   老太太不懂奥迪、奥拓有什么区别,笑呵呵地说:“这名字这么像,大概兄弟车吧!乖孙,奶给你存了好几千呢,等买了车好娶孙媳……”   虽然自家豪车被证明了牌面,但方家夫妻仍是高兴不起来,他们挑剔地看着两层楼的农家砖房。   天啊,这地上都是鸡屎!   还有院子里的大桌子是用来杀猪的吧?这血都还没洗干净呢!还有上面乱七八糟放了几个蛇皮袋,其中一个蛇皮袋里,一个猪头半露不露,苍蝇围在上面飞着,恶心得方夫人差点吐出来。   方宴觉得还好,小院另一侧搭了葡萄架,串串青色的葡萄能让人想象到它成熟时的诱人。   角落还种了花,月季花开得正灿烂,还有角落的菊花,墨绿的叶子浓郁欲滴。   几只鸡乱窜,咯咯咯地叫着在葡萄架下寻找大青虫。   一条堪称狗中丑逼的土黄狗凑过来,高兴地朝着小主人汪汪叫。   江俊海一脸不舍地摸摸它,“将军啊,我要走了,以后你要乖点,千万别惹老爸生气,小心他将你做成狗肉火锅。”   将军仿佛意识到什么,摇着尾巴咬着小主人的裤脚。   小主人当下不客气地一拳头,“给我松开,这可是新裤子,我才穿一天呢。”他生平第一次穿西装呢,还是这么贵的裤子。   将军呜呜地哼着,两只前脚搭上小主人的肩膀,热情地伸长舌头为小主人洗脸。   方夫人眼前发黑,嫌弃极了。   幸好她从来不准方宴养宠物,这些猫啊狗啊的,多脏啊。   方宴则偷偷摸摸看了几眼土黄狗,再瞅瞅方夫人,摁下蠢蠢欲动的手。   直到江俊海要和亲生父母离开时,终于意识到什么,他当下忍不住,“哇”的一声哭出来。   这近一米八的大高个儿,对着他爸江胖子小鸟依人、黏黏糊糊地哭。   除了在县里读书,他还没离开过他爸呢。   “爸,我舍不得你啊……呜呜呜,以后谁帮你杀猪啊……”   江河抱住他,轻拍他的背,“这不是还有方宴吗。”   站在那里唇红齿白、身体单薄的方宴不禁一抖,杀猪这活儿,他可能不擅长……   “我的那么多小弟啊,我答应他们要给他们烤鱼烤肉吃的。”俊海继续嚎。   虽然已经是千禧年,可村里的人   大都很穷,哪吃得起烧烤?都是跟在老大江俊海身后蹭吃蹭喝的,谁叫他有个宠孩子的爸爸,爸爸对他向来大方,随便他花。   “爸请他们吃,不会亏待你的小弟的。”江河安慰黑壮的熊儿子,悄声对他说,“你去方家时要表现好点,有零花钱也不要乱花,你不是想学武功吗?啥跆拳泰拳降龙十八掌都让你亲爸妈给你交学费学……”   江俊海终于破涕而笑,“哪有什么降龙十八掌……而且我最近对拳法没什么兴趣,我觉得篮球有意思。”   江河果断改口,“叫你亲爸给你找个好教练,多练练说不定以后能考上体校呢。”   俊海顿时有了野心,“那我要考京城的体校!我以后要当个体育老师。”   哈哈哈,到时他就是村里的第二个大学生了!第一个是明叔叔——明爷爷的儿子,山村里飞到京城的凤凰,可让人崇拜了。   方家夫妻也在给方宴支招,“如果你过得不习惯,就大吵大闹,要回咱们方家。”法律可管不了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非要跟着他们,那养猪的胖子再不乐意又能如何?   虽然谈判的最后结果是让孩子各归各家,没有问他们的想法,但其实方家夫妻也舍不得养这么大的养子的,这养子乖巧听话,成绩也好,让他们非常有成就感。   方宴的眼睛有些湿润。   虽然养父母成天不在家,将他丢给管家和厨娘,过年过节都不一定能看到,但好歹给他提供了一流的生活环境,他考试要是考得好,还会给他加零花钱,他也没什么不满意的。   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让他要懂事、要乖巧,所以懂事乖巧的他,就算养父母不要他,他也不能说什么。   方先生同样舍不得优秀的养子,语重心长地说:“方宴,你也十三了,一直接受精英教育,应该懂得寒门难出贵子的道理,再怎么努力,你所达到成就的天花板说不定就是人家的起点,你应该知道怎么选择。”   方夫人悄声说:“你和他闹着要贵的东西,他觉得养不起,说不定就不会执着了。”   “比如说上钢琴班、小提琴班,指定国际优秀钢琴家为师,学费足以将你杀猪的爸压跨……”   方宴低下头不吭声,看着仍是那般乖巧听话。   方家夫妻暗暗地满意点头,自家精英教育养出来的儿子就是懂事,识大体得很。   最后,全村人一起目送江俊海离开。   尤其是他的小弟,一个接一个,哭着喊老大,非常的伤心。   “你们好好学习啊。”江俊海想了老半天,才想出些一些“伟光正”的话,“你们学习进步了,我请你们到省城玩……还有吃烧烤!”   小弟们顿时不哭了,反而担心起来。   他们老大的成绩才堪忧吧?之前还哭着说有一科还差一分就能及格,老师太不给面子。   江俊海叉腰,“哼哼哼,你们老大我将来可有出息了,你们努力学习,以后跟着老大我吃香的喝辣的!”   想到亲爹亲妈很有   钱,一定能请有名师教他打篮球,到时他肯定能考上体校,是全村最有出息的崽,他的小弟要是不努力,哪里能跟得上他的脚步。   方家夫妻站在一旁,看着高壮的亲儿子和一堆小弟告别,再听到他的豪言壮语,先不管幼稚不幼稚,他们倒是看出来了,儿子在村里很有地位,养猪佬确实挺宠他的。   再看一眼成熟懂事的方宴,方先生突然有点不是滋味。   只有受宠的孩子才会这么天真,他们之前觉得自己亲生儿子亏大了,养在乡下,但就情感投资而言,他们的投入还真没人家养猪佬多。   方夫人倒不觉得,什么幸福的童年能治愈一生在她眼里都是假的,童年不开始卷,成年就来不及,给孩子一个吃喝玩乐的童年,就得面对啥都不会能力低下的成年。   方家夫妻的豪车载着江俊海离开了金石村,小弟们追着豪车,送别以前总是请他们吃烤肉烤鱼、带他们上山下水的老大。   方宴站在那里,偷偷地看向江河的脸,他亲爸看着很伤心、很舍不得。   好半晌,他小心地伸出白净的手,握住亲爸粗糙的手,说道:“好像要下雨了,回家吧。”   江河这才回过神,拉着方宴回去。   果然,刚踏进大门,天上就响起轰隆的雷鸣声。   江河赶紧说道:“方宴,你将鸡赶回鸡舍,我收一下衣服。”   说着,他跑到楼顶去收衣服和被子,等下来的时候,就看到方宴手忙脚乱的在抓鸡,土黄狗也来凑热闹,撵在鸡后面。   这真是鸡飞狗跳。   方宴看到亲爸,脸上都是鸡毛,讪讪地说:“这些鸡太灵活了……”   它们都是战斗鸡!   江河忍住笑,拿起长竹竿,“来,你看爸怎么做的,下次你就会了。”   只见那长竹竿一拨,几只鸡乖乖地走进鸡舍。   方宴好奇地问:“有十五只鸡呢,都是母鸡吗?”   “不,有两只公鸡。”   “哪两只?”方宴开始怀疑自己,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好像分不清公和母,他想了下以前去农家乐玩,明明一眼就能分出公和母的。   “那两只,阉了后雄性特征不明显。”江河的长竹竿指着两只阉掉的公鸡点了点,“没阉之前这两只公鸡天天为了独占后宫,打得你死我活,阉了后大家都是好姐妹,终于能和睦相处,院子里终于清净了。”   方宴恶寒,小小年纪的他终于明白,原来宫斗的根源是在于男人多了一条腿吗?   赶完鸡后,接着又忙起来。   方宴不知道要做什么,只好跟着今天刚认识的亲爸。   江河收拾大案桌,将上面放着的杂七杂八的东西收好,一边说道:“这是我分猪肉的案桌,今天忙着出门,忘记清洗了……对了,今天不用清洗,下雨正好当清洗。”   江河掏出猪头,丢到水龙头下面的大盆里,“咱们家养了三条狗,将军是土狗,还有两条狼狗养在养猪场那边,猪头卖不出去,   正好留给它们吃。”   方宴沉默地听着,所以以后要帮忙杀猪的人……就是他了?   这题我不会啊啊啊……   从小到大都是学霸的方宴,第一次体会到学渣的心态。   不久后,大雨果然来临。   雨水哗啦啦地下着,穿着名牌的方家夫妻狼狈地在大雨中推着陷入泥里的豪车。   江俊海跟着他们一起推,边推边抱怨,“我就说了,这车子没有皮卡好。”   方夫人:“……闭嘴!”   江俊海没有乖乖闭嘴,还给他们出主意,“要不,打电话叫我爸过来帮忙?车子栓条钢绳,他的皮卡在前面拉。有一次,村里有头牛掉进坑里,我爸就是这样将牛拉出来的。”   方先生:“……闭嘴!”   **   方宴坐在床上,呆呆地看着外面。   天空黑沉沉的,大雨哗啦啦下着,门口的梨树叶子在暴风雨中摇晃着,沙沙地响,院子里的月季也低下头,花瓣被打落在地上,有一种凄迷的美。   方宴想着,平常这时候,他在做什么呢,不是在练钢琴就是在上课吧。   他的每一天都很忙,除了上课外,还要挤出时间上私课,更不用说假期了,基本上从早学到晚,就没哪天是浪费的。   如果看到他在这里发呆看雨,养父母肯定会很生气他浪费时间吧?   不过现在他的爸爸换人了,看江俊海就知道他过得有多无忧无虑。   亲爸好像是放养孩子?   方宴往后一倒,整个人倒到铺着竹席的床上。   二楼有三个房间,一间是他爸的房间,一间是江俊海的房间,他亲爸没让动,一间是他现在住的,原来应该是一间客房。   现在是夏天,床上还有一条薄薄的被子,有阳光和洗衣粉的味道。   方宴想,估计亲爸在得知抱错孩子时,应该就打定主意让他回来了吧?   这个房间不小,不比他在省城别墅的房间小多少,毕竟农村的土地不值钱,房间怎么大怎么来。这张床是一米八的大床,和他之前睡的进口大床、连床柱都是精雕细琢的铜柱子不同,这就是一张朴素得不行的实木大床,唯一的相同点——大概都是挺结实的。   房间里还有一张书桌,一个小小的衣柜。   就这么点家具,越发的显得房间空荡荡的。   方宴不知道做什么,无聊地在床上滚了滚。   他忍不住想,为什么在养父母和亲爸争吵时,他不吭声呢?他明明可以像他爸妈说的那样,大吵大闹的,闹着要跟着养父母的。   他只能欺骗自己,他当时沉迷游戏中,没留意大人的争吵。   可当他沉下心来后,他却是明白的,中年的杀猪胖子看江俊海的眼神,仿佛在看什么宝贝一般。   而养父母看他的眼神,却是永远都是挑剔的、不满意的,不管他做得多好,都是应该的,要是做不到,那就是他不够优秀、不够努力。   为什么一个咋咋呼呼、一看没啥优点的孩子,他亲爸能当宝?   他这么拼命上进,凡事都努力做到第一,养父母却永远都不满意呢?   方宴忍不住将被子遮住自己的脸。   他才不是缺爱,他只是觉得乡下生活挺有意思的,反正……养父母说了,他要是在江家过得不开心,随时可以回去的。   方宴对自己说,养父母并没有抛弃他,他现在只是想换个生活方式。   这时,楼下响起开门的声音。   农村的铁门的声音非常响亮,连大雨声都没办法掩盖。   方宴起身,走出去。   “小宴,爸爸回来了。”穿着雨衣的江河从外面走进来,一边朝从楼上的亲儿子说,“爸爸先洗个澡就做饭,十五分钟后,你就下来吃晚饭。”   方宴问道:“您养的猪怎样?没被淋着吧。”   还未到金石村前,方宴就知道亲爸是名副其实的养猪佬,在村子里有个养猪场。刚才下雨,亲爸担心猪被淋到,特地过去看看。   江河道:“没事,只是淋了一点雨。”   原主养的都是一些土猪,直接放养的,平日那些猪漫山遍野地跑,肉质结实又鲜美,可是非常受城里人欢迎的。 第297章 假少爷的爸爸3   方宴没有回房继续发呆,而是下了楼,看着江河在厨房里忙碌。   十五分钟后,江河端着两大盘子排骨汤泡饭出来,将一盘摆到方宴前面。   “今天咱们吃汤泡饭吧!抱歉啊,本来你今天回来,爸爸应该给你做些好吃的。”   中午没怎么吃的方宴闻到香味时,已经饥肠辘辘,等他吃上一口,眼睛猛地睁大。   好鲜美,这是排骨汤吗?   他又挟了一筷子面前的咸榨菜,口感微辣又爽口,排骨也很好吃,炖得很软烂,入口即化。   这是一顿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饭菜,甚至卖相还不怎么好,没有摆盘,看着不精致,反而有着农村特有的粗犷。   他在方家时,即使吃个面都不可能那么简单,进口的大虾海贝在碗里像排队似的整齐,精美是精美了,却让人没什么食欲。   方宴一勺一勺地将饭舀进嘴里,他发誓,方家的厨师都做不出这个味道,肠胃都妥贴了,仿佛被烫斗烫过般,整个人都熨帖了。   吃饱喝足,方宴偷偷地摸了摸自己微微鼓起的肚子,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好像,回到亲爸身边的日子也没有那么糟糕。   直到他听到亲爸说:“去洗碗。”   方宴愣愣地抬头,只见他亲爸一脸理直气壮,“我做饭,你当然得洗碗,哪天你做饭,那就由我洗碗。”   “可我……不会。”方宴有些尴尬。   养母曾说,洗碗做饭很浪费时间,她宁愿他多做一道题目,哪肯让他将时间浪费做家务上面?而且方家有佣人,根本不用主人家做家务。   江河理所当然地说:“不会就学。”   方宴没有反驳,默默地去洗碗,在亲爸的指导上,戴上黄色的洗碗手套,再抓起洗碗布。   他有些稀奇,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洗碗布长这样呢。   “先用水冲走剩余的饭菜,如果油太多就用热水洗,对,放上洗洁精……”江河在一旁教他。   方宴战战兢兢的,放了洗洁精的碗有点滑,他刚才差点摔了碗。   他发誓,他做奥数题都没这么认真。   看着洗得干干净净的碗,方宴突然很有成就感。   他亲爸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居然猛地夸他:“小宴真聪明,第一次洗碗就洗得这么好……唔,你这智商像我!”   中年胖子叉腰裂开嘴大笑,“想我当初也是这么聪明,你妈妈就是看中我的聪明和英俊。”   方宴原本是很高兴的,这会儿突然又高兴不起来。   这么说,等他到中年时,也会变成他爸这样?   不要吧?他不想长啤酒肚、不想头发变稀疏,也不想满脸油光,变成一个中年大胖子……   **   方宴和江河在家里舒舒服服地吃着饭时,方家夫妻和俊海总算冒着大雨,平安地抵达文明之地。   因为大雨,害得俊海的破手机进水,不   能再用。   他虽然很想亲爹亲妈给他买个智能的手机,但亲爹亲妈已经倒在医院里。   Y市第一医院。   一个皮肤黝黑、高大壮实得像一颗憨土豆似的圆脸少年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进某个高级病房。   病房里的电视、电脑和空调等一应齐全,两张病床一左一右,夫妻俩齐齐地靠在床头和秘书讨论工作,时不时再传出几声咳嗽声。   中年秘书非常十分有眼色地停下来,等夫妻俩咳嗽完毕再继续汇报。   俊海看到这一幕,眉头不禁拧起来。   先前这对夫妻还在发着高烧,都要通过手机安排工作,让他总觉得亲生父母对工作比对自己这亲儿子还要上心。   瞥见俊海进来,方夫人赶紧道:“啊,是俊海来了!小罗,我们吃完再讨论吧。”   先前夫妻俩还发着烧,就和秘书讨论起工作,而且这一讨论就是一个早上和中午,连午饭都来不及吃,然后他们的亲生儿子发飙了,并凉飕飕地问,是不是认回他的目的是让他当孤儿?   方夫人简直傻眼了。   养子方宴从来没有这么大的胆子质疑父母,但这是亲儿子,还是刚认回来的,父子、母子之间还在磨合中,他们自然不敢骂,要是骂跑了,那养猪的中年胖子只怕会笑死。   他可是放过话,他愿意养两个孩子的。   俊海进来后,手脚麻利地将床上的桌子拉出来,然后将保温桶里的粥盛出来。   一会儿,夫妻俩前面都摆上了粥和几样开胃小菜。   “今天喝山药鱼片粥,营养又清淡。”   俊海扭头问一旁收拾资料的中秘书,“罗叔,你要喝粥吗?我买了很多。”   罗秘书容貌平凡,气质温和沉稳,对他友好的笑了笑:“谢谢俊海,我还不饿。”   方先生拿着勺子准备喝粥,一边说道:“俊海,你罗叔肚子饿会去外面吃饭的,不用你管。”   俊海没理他,而是说道:“病号餐确实没啥好吃的!罗叔,医院外有家面店挺好吃的,有我爸——就是江爸的七分手艺。”   少年说话爽朗又热情,笑得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格外的阳光灿烂,很容易感染人。   罗秘书笑道:“那等会儿我去吃看看。”   罗秘书作为方先生的贴身秘书,当然知道抱错孩子的来龙去脉,在见过俊海后,他心里为老板松了口气。   其他的都可以学,人品好、孝顺才是最重要的。   这孩子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差,虽然在乡下长大,却没有乡下人那种自卑畏缩,人也大大方方的,有着少年人特有的朝气蓬勃。   “我说亲爸亲妈,你们这身体也太差了吧。”俊海念叨着,还不忘劝方夫妻俩多吃点,“我吃过好几家,就数这家粥做得比较好吃,我还让他们怎么清淡怎么来……这个咸菜也好吃,可惜你们不能吃辣的,加点辣更下饭。”   夫妻俩吃着午餐,觉得粥的味道确实不错,没放味精和乱七八糟的调味料。   别看俊海大大咧咧的,也有细心的地方。   “你们先喝粥,我去拿检查报告。”少年说着,又风风火火地跑出去。   方夫人慢慢地喝下一口粥。   他们夫妻已经很久不曾生病住院,这次是因为抱错之事受到的打击太大,加上半路淋雨,身体才会受不了,一下子跨下来。   罗秘书看了一眼老板和老板娘,很上道地说:“俊海真是个好孩子。”   他当然不会去抢着做给老板夫妻俩买饭菜或者拿检查结果这些活儿,父母生病才能看出一个孩子孝不孝顺。   他知道老板夫妻俩对亲生儿子其实不怎么满意的,生意能做那么大,眼光肯定差不了,相信他们也看出亲生儿子的秉性。   别看人家江河只是养猪佬,可养出的孩子真的不差。   罗秘书看了看夫妻俩的脸色,继续夸道:“俊海一看就孝顺,还能担事儿。”   方先生又喝一口粥,不是什么大厨煮出来的粥,是亲生儿子一家家小饭馆吃过去比较后,找出最好吃的一家,特意让他们做的病号饭。   这两天,家里的保姆王嫂请假,罗秘书又忙得团团转,他也没想到亲生儿子小小年纪,居然能照顾他们。   一时间,对于将方宴要走的江河的恶感都去掉一小半。   亲生儿子的资质先不说,光是这人品,证明那杀猪的确实用心培养俊海了。   方夫人则是哼了一声,亲儿子虽然没想象中那么差,但方家培育出的方宴更优秀,如果他们生病了,方宴肯定表现得更好。   “也不一定。”方先生面色有些复杂。   之前他高烧时,意识都有些迷糊了,俊海几乎是将他半拖半抱到医院的,他生得高壮,力气也大,如果是方宴那小个子,肯定没这个力气。   “董事长,相比我家那混小子,俊海真的很不错了。”罗秘书想起家里被老母和妻子宠坏的儿子,眉头拧起来,“我要是生病,别说照顾我,不给我添麻烦就不错了。”   罗秘书难得和老板夫妻俩吐槽有一次他肠胃炎住院,结果儿子带着烧烤来看他的事。   夫妻俩不禁同情秘书几秒,心里又有些自得,还是他们孩子靠谱。   俊海拿到检查结果后,又找人借了手机,和远在金石村的江爸打电话。   江河夸道:“咱们俊海真能干,幸好有你在,不然你亲爹亲妈只怕都没人照顾。”   俊海也觉得自己很重要,亲爹亲妈只顾工作不管身体,之前烧到39度时居然还在工作,如果不是他管得严,他们还想通宵呢。   俊海得意洋洋地说:“以前爸爸你生病时,我也是这么照顾你的,有经验了。”   父子俩相依为命,自然都有生病的时候,俊海很懂事地学会如何照顾生病的爸爸。   江河挂断电话后,目光一片沉静。   在原来的命运轨迹里,方家夫妻俩强势地要走两个孩子,原主当然不同意,于是方家夫妻以退为进,   说先让两个孩子在假期期间住在方家适应一下,   如果不适应再谈。   一个乡下的杀猪佬哪懂生意人的心有多脏?   那两个孩子,   他后来一个都捞不着,还以为他们都过得很好呢。   当时,两个孩子在镇里就跟着方家夫妻上车,回省城去了,根本没有回村子收拾东西,以及和村民们告别这事,自然他们的车也不会因为糟糕的路况抛锚,方家夫妻也没淋雨导致重感冒,一帆风顺地回到省城。   有优秀的方宴作对照组,俊海这真少爷只能努力地让自己变得和他一样沉稳安静,又怕亲爸亲妈对自己不满意,精神都绷紧起来。   而现在,江河给他满满的爱和退路,告诉他不满意就回金石村,他不介意多养一个孩子。   没有对照组,又有底气的俊海自然乐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所以他会吐槽豪车不如他江爸的皮卡,也敢于命令生病的方家夫妻放下工作。   生病的人都脆弱,半大儿子照顾他们时又十分上心,没有父母会不喜欢孝顺的孩子。俊海在他们心目中的印象越来越好,自然不会像原来那样,挑剔他又憨又傻还土气,埋下不和的导火索。   小孩总比大人更敏感,发现自己在亲生父母心中居然是负分的俊海自然受不了,而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生怕被抛弃的方宴努力表现的对比下,矛盾开始不可调和。   所以说,没有端水本事还两个孩子都想要,方家夫妻就是个巨坑。   方家夫妻俩吃饱后,又和罗秘书谈了会工作。   俊海则是坐在病房外玩手机,方先生用来谈生意的手机被他下载游戏,玩得不亦乐乎。   方夫人见到,原本想说什么,又将话咽了下去,直接眼不见为净。   罗秘书刚离开,俊海就将游戏挂了,走进病房:“爸,妈,你们要上卫生间吗?”   方夫人道:“你扶你爸去卫生间,妈妈叫护士。”   俊海过去扶起亲爹。   夫妻俩已经很久没有生过这么严重的病,这次病来如山倒,发烧时就挂了三天水,不过刚好一点,又忙着处理工作,导致身体受不住又开始复烧。这几天下来,两人都觉得自己虚得厉害,走路都晕乎乎的。   夫妻俩发誓,等这次病愈后,一定要花点时间锻炼身体。   方先生从卫生间出来,坐在病床上,向来内敛的他难得温情地对亲儿子说:“俊海啊,辛苦你了,爸爸很重吧?”   俊海摸着后脑勺,说了一句大实话:“爸,你还没我家出栏的猪重呢……”   喔,不对,不是他家的猪,他不是江爸的亲生儿子,注定继承不了养猪场了。   想到这里,他惆怅地说:“我江爸以前说过,要给我继承养猪场的,这下子便宜方宴了。”   被亲生儿子将自己和一头猪划上等号,方先生心头一梗,随即又恼得不行:“一个养猪场有什么好继承的?你爸我的财产能买几万家养猪场!”   俊海摇头晃脑:“你不懂,那是因为你没吃过   我……江爸养的猪,他养的猪世界第一好吃,每年过年做杀猪菜的时候,远在他乡的人都会不劳辛苦地坐飞机过来吃。”   方家夫妻冷哼一声,他们出身富贵,家中的食物不是进口的,他们还嫌不够档次呢,就一个普通的农村人养的猪,能好吃到哪?   俊海向来见不得有人瞧不起他江爸的猪,当下将他爸的英勇事迹说了。   他那时只有三四岁,傻乎乎地和山里的野猪面基,他爸都快要吓死了,远远的举着锄头冲过来。   父爱的伟大让普通的汉子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将野猪赶走,后来那只野猪可能迷途知返,时不时来到他们养猪场,做一只拥有三妻四妾的猪皇帝。   “我家的猪有野猪的血统,我爸辛苦很多年,终于改善猪肉的品质……我爸科学养猪,从不添加啥猪肉精,绿色又天然……我跟你们说,世上十大好吃的猪大多是外国的,我国就只上榜一种,我爸的理想是有一天能养出全世界都公认好吃的猪,什么黑猪大白花羊毛猪都一边站去!”   说起养猪,俊海可能说了,眼睛都在发光。   方家夫妻面有菜色,有一个对猪是真爱的亲儿子咋办?   他们并不想知道世界上有多少种猪。   “儿子,养猪的理想放弃吧。”方夫人实在忍无可忍,“方家没有任何和猪有关的产业……”   俊海一脸沮丧,不死心地问:“那有开办新产业的打算吗?”   “没有!”方先生斩钉截铁,“养猪不赚钱,十年内——不,这辈子都没这个打算!”   夫妻俩说着,互相交换了个眼神。   不行,还是得让方宴尽快回来,不然方宴的理想也变成养猪咋办?辛辛苦苦培养出的豪门贵公子的气质,可不能在猪叫声中灰飞烟灭!   被科普方家多有钱的俊海眼珠子转动着,心里咋舌。   好有钱啊,等以后他继承了十分之一——不,百分之一就可以开一个大大的养猪场了,到时候他给江爸投资,让他做大做强,说不定他江爸会成为华国的猪大王!   越想越高兴,他拿起方先生的手机,给江爸打电话。   方先生非常不高兴,冷下脸,“不是让你们断绝关系吗?一个乡下杀猪的……”   俊海同样不高兴,一脸直率地说:“我爸杀猪养活了我,我不嫌弃他是杀猪的,除非他亲口说不要我,不然这辈子我是不会和他断绝关系的!你们也别想逼我,我可不是嫌贫爱富的人……”   方夫人受不了了,拍着床骂,“他是你爸,那我们是你什么人?!”   她生气到都忘记让护士扶她去卫生间了,这是啥意思啊?亲儿子居然还觉得方家委屈了他是吧?刚才跟他说方家的财产的事,难不成都是白说了?   方先生轻咳一声,倒是没那么生气,对妻子道:“意如,这孩子也算是有情有义,总比有了豪门亲爹娘,就忘了养父母好多了。”   看似顽固,实则不为金钱所动,有原则又坚定,正直又向上,充分   说明他的养父是认真培养他的。   最后以俊海出去打电话作结束。   方夫人冷着脸,从卫生间走出来,慢慢地躺到床上。   她看了一眼病房外,亲儿子打完电话后,又拿着丈夫的手机开始玩游戏,玩得正嗨。   方先生劝道:“你别总是板着一张脸,你这样孩子会觉得你不喜欢他的!”然后又说道,“俊海的品性是不错的。”   明明一直玩着游戏,却会注意到父母需要上卫生间。   方夫人心口堵着一口气,“品性好不一定能接手咱们家的事业,没能力是不行的。”   “方宴就不会玩游戏,他有时间就读书……一点都没让我操心过。”方夫人越说越气闷,脸上都是不甘心,“爱玩游戏的孩子能有什么出息?他现在都十三岁了,性格已经定型,还能通过教育改造吗?”   方先生的眉头紧锁,方家的家大业大,以后都是留给亲儿子的,俊海如果没出息,说不定会败掉家中产业。   最后他说道:“才十三岁呢,可以慢慢教的。”   想到亲儿子这段时间照顾他们的事,方先生的嘴角微弯,只要人品正值,一切都好说,手把手从头教起也完全来得及。   **   早上,方宴醒来的时候很慌,这都早上八点了,他还要上补习班呢,早上有数学和作文课,下午散打,晚上钢琴课……   等他睁开眼睛,看完全陌生的房间,这才意识到他已经不是豪门方家的继承人了。   他的亲爸是养猪的,兼职杀猪,他未来能继承的财产大概只有猪了。   散打钢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得学会杀猪。   “汪汪。”   门外的狗叫声让方宴回过神,他跳下床,打开门。   丑丑的土狗两只狗腿趴在他的门上,汪汪汪地叫着。   发现不是自己熟悉的小主人时,水汪汪的狗眼里都是迷惑。   “将军,你饿了吗?”方宴有些不习惯地蹲下来,摸摸它身上的黄毛,“狗粮在哪呢?”   他的同学家里有养二哈的,据说吃的都是豪华狗粮,连玩具都是进口的。   江河探头,说道:“没有狗粮,只有骨头,大盆里的骨头应该凉了。”他示意方宴将煮好的骨头放狗盆里,“我们家的狗没这么娇惯。”   方宴偷偷地看了将军一眼,狗狗这么可爱,怎么能养得这么糙呢?   可惜他这个新主人现在没钱给它买进口狗粮,知道自己不是方家的孩子后,他就将存折留在方家,回到这里,什么都没带来。   江河招呼他,“刷牙洗脸了吗?爸爸今天做拉面,你摸完狗记得洗手。”   方宴伸出手,发现手缝间果然沾了两根狗毛。   他盯着美滋滋吃着骨头的将军身上的毛,好像确实不如二哈的毛发多,同学家的二哈毛绒绒的仿佛毛绒团子织的。   他思考着,要不要和养二哈的同学请教一下,养了只脱毛狗咋办?要不要   给它买点生发剂?他只知道人会秃,还是第一次发现狗也会秃呢。   方宴胡思乱想着,将手放到水龙头下清洗,同时扭过头去看亲爸抻面。   江胖子粗壮的胳膊反复地拉着面,几折后面变得细长,一看就非常的劲道。   方宴的眼睛睁得圆圆的,他亲爸这一手真是绝了,不比那些专门拉面的师傅差。   “小宴,我听说有钱人的早餐都是三明治面包和咖啡,爸不会做这个,你先将就着吃面,等爸爸上网查查怎么做西式早餐。”江河拿出两个大海碗,舀上骨头汤,然后放面,添哨子。   他扭头问:“香菜吃不吃?葱花呢?”   方宴道:“都可以,不要加蒜末。”   “不加蒜的面是没有灵魂的!”   方宴果断地说,“那加点。”大不了吃完后,他再刷一次牙。   等方宴坐下来时,一大海碗的面放到他面前,色泽诱人,香味扑鼻。   方宴忽然想起方家的早餐,香菜葱蒜这些气味大的玩意别想出现在桌子上,上流社会的高贵人士是不允许“口吐芬芳”的。   “这个大骨面……”方宴吃了一口后,惊艳地睁大眼,“真好吃。”   几大块肉骨滋味十足,浓郁的肉香让舌头无比满足。   “比市里号称百年名店的连锁面店的大骨面还好吃,您手艺真好。”方宴忽然觉得三明治面包有啥好吃的,这么热烫烫的一碗面吃下去,肠胃都妥帖了。   江河得意地大笑,啤酒肚一抖一抖的:“不是你爸的手艺好,是这面好、肉好!这是我亲手养出来的猪,肉质才这么好。”   方宴的舌头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他敏锐地感觉到,亲爸养的猪的肉质绝对是一流的。 第298章 假少爷的爸爸4   吃过早餐后,江河带方宴去养猪场那边。   养猪场建在村尾的后山上,一路都是泥土路,两边的野花野草格外茂盛,点缀在其中的几朵白色小花,增添了几分野趣。   方宴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原汁原味的乡村风景。   七月的农村,花草树木分外青绿,因昨天一场暴雨,洗去空气中的尘埃,空气极为清新,早上的太阳光并不热辣,气温比城里舒适多了。   方宴深深地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气。   金石村还没有被开发,这里显得十分落后,到处都是绿树如荫,空气也格外清新。这让他想起曾经和养父母去过的五星级旅游胜地里的天然氧吧,他不由得更放松了,又深吸一口空气,感觉真的和五星级旅游胜地没什么区别,还是免费的。   金石村有河,河水里没有什么工业废水生活垃圾,水分外清澈,甚至能看到河床下干净的白色河沙。   方宴还看到有几个和他同龄的男孩子正在河边钓鱼,还有几个光着身体游泳,惹得钓鱼的男孩在岸边大呼小叫的,说他们游泳的动静太大,吵到鱼了,导致鱼都不上勾。而游泳的男孩就反驳,嫌弃他们钓鱼技术不好。   方宴四处看了一下,说道:“在河里游泳会不会不安全?”他没看到类似安全员的大人在。   “不会,这河里的水不深,而且你明爷爷在那边看着呢。”江河示意儿子朝不远处的池塘那边看。   那里有一个六十出头的老人,正在编织竹篓子,眼睛时不时朝这边瞄。   见他一直盯着,江河便问:“你也想去游泳?那就去呗,河里的水是流动的,还有鱼,比游泳池有趣多了。”他笑眯眯地指着几个在河里游泳的孩子,“那几个孩子一边游泳一边抓鱼,有时能抓到鱼,不过大多数都只能摸到石螺和青蛳,咱们村的河的水质好,养出的石螺和青蛳非常美味,爆炒时特别好吃,你要是下河的话可以多摸点回来。”   方宴很是心动,这听着确实比游泳池有趣多了,他想试试。   像他这样年纪的男孩,正是贪玩的时候,以前因为在城里,一直被压抑着,要乖要听话,还有学不完的功课,永远都像在赶场子。   现在来了乡下,没有了那些必须要学的东西,突然变得清闲起来,他十分不习惯。   “哎呀!”   突然,方宴不小心踩到草丛中的一颗滑溜溜的石头,身体歪了下,差点摔倒。   江河眼明手快的将他提起来,然后放到路中间,说道:“你走路中间。”   方宴眨了眨眼,看向亲爸的胖胳膊。   亲爸力气好大……   等等,方宴怔了怔,他是个聪明的孩子,观察力很好,好像他爸一直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有好几次,他爸仿佛无意似的将他面前的石头踢开。   “真拿你没办法,多大的人了路都不会走,来,牵爸爸的手。”   中年胖子一把握住他的手,攥得很紧,仿佛怕弄疼他,又放松了一些。   方宴想,他的手跟他的人一样,肥肥厚厚,掌心很热,却分外有安全感。   “怎么啦?”中年胖子关怀地看着他,“第一次走不习惯,多走走就不会摔了。”   方宴想起他看俊海的目光,和现在一模一样。   所以,在亲爸心里,其实他和俊海的份量也是一样的吗?就算自己不是他亲手养大的,也可以一样吗?   方宴不禁低下头,掩饰自己有些发热的眼睛。   泥土路的两边时不时能看到大块的菜地,村里的人彼此都很熟,见到都会打招呼。   “小江仔啊,这是你亲儿子?长得跟你小时候一模一样哩。”   一个种着豆角的菜地里,满脸皱纹的老太太眯着眼睛打量方宴,她脚边的菜篮子里放着半篮子的豆角。   “我儿子当然长得像我!”江河十分高兴地回答。   方宴的脸有点僵硬,悄悄打量了好几眼亲爸。   所以,如果以后他要是发胖,也会有三层的下巴,脸会变得跟他爸……一模一样?   方宴突然一脸沉痛。   今天早上的拉面实在太好吃了,他吃了一大海碗,会不会胖?   他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不管饭有多好吃,他都要节制,他发誓自己这辈子一定不要当胖子。   江河的三层下巴都在抖,又开始吹起来:“你爸我年轻时可是校草,你妈对我一见钟情!等爸瘦下来,你就知道咱俩长得多像了。”   “你要减肥?”   方宴有些好奇,饭做得这么好吃,体力工作又辛苦,减肥对一个中年男人而言实在太难了。   江河哼了一声,“当然,我瘦下来比你养父帅多了!以为我看不出你养父母心里在想什么吗?他们肯定在暗中诋毁我是个中年胖子!不是我自夸,等我瘦下来,你养父只有自卑的份……”   方宴沉默地看看他三层下巴,再看看他的十月啤酒肚。   人有梦想是好事,至少减肥对身体好。   虽然相处没多久,但方宴发现,自己好像并不讨厌风风火火又没啥心眼的亲爸,相处起来没什么压力,挺轻松自在的。   虽然养父母一再提醒他,人生的起点天花板啥的,但方宴还是少年意气,他自信自己的起点虽低,一路狂奔也不会落后太多……   然后,方宴一脚踩到一坨牛粪,脸色一僵,整个人都僵直地站在那里。   “哎呀,在树叶子上踩踩就行啦。”江河随手摘下几片树叶子丢到他脚下,“我们村比较原生态。”   原生态到还用牛犁田、用驴马拉粮食。   方宴的注意力马上转移,“还有马和驴?”他只吃过驴肉,还没有见过真实的驴呢。   “何大叔养了马,林一叔家养了驴。”江河笑着看少年眼里亮起的光芒,“你要是喜欢,爸也给你买。”   方宴低下头说:“其实有狗就行了。”   “狗是俊海喜欢的。”江河拍拍少年单薄的肩膀,“爸不偏心,你有想养的动物就告诉我。”   “不过……千万别和你爸爸说一些做不到的,比如要养熊猫啥的。”   “我又不傻,想养熊猫我以后会去动物园工作。”方宴有些羞恼。   方先生和方夫人在儿子面前向来很有权威,他第一次遇见这种对待儿子像对待朋友一样的父亲。   方宴迟疑好一会儿,终于开口,“我想要马。”少年白皙的面容有些羞涩,“我一直想养一匹马。”   其实猫狗也很好,但他更喜欢马。   其实曾经他在同学那里,偷偷看过一本武侠小说,于是中一期的他有了个梦想,骑马当大侠,勇闯天涯。   专门养一匹马对方家而言并不算奢侈,但他的课外时间安排得实在太满了,也就今年他终于有空能上马术课,刚学会骑马,养父母原本是答应给他一匹进口马的,结果发现不是亲生儿子,马的事当然没下文了。   江河想都没想,直接答应:“好,爸爸给你买一匹马!不过你得自己照顾,刷毛喂马你自己来。”   方宴只是愣了一下,然后迟疑地点头。   一匹马对一个农村家庭而言真的很奢侈,他是不是狮子大开口了?   不是说他亲爸很穷?   两人终于来到养猪场这边。   这是一个小型的养猪场,里面养了近一百头猪,请了村里的一对老夫妻帮忙喂养。   说是老夫妻,只是面相看起来老,其实不过六十出头。   马大叔有一身腱子肉,双手提着两桶猪食,胳膊上的肌肉鼓起,活像上面有一只只小老鼠。   张大婶手脚麻利,剁起猪菜来,都不用双眼盯着,那猪菜整齐得就和尺子量过似的。   江河换上高筒水靴,进了猪圈。   “看到那头母猪了吗,再过一个月它就要产崽了,到时养猪场规模肯定更大。”江河说着,走过去拍了拍黑色的母猪,一脸亲昵,“黑妞,要多吃点啊,宝宝才健康。”   那母猪可能很熟悉主人,压根儿不理会背上的那只手,继续吃它的。   方宴看着猪圈里的猪,虽然它们看着很温顺,但他仍是不敢进去,站在猪圈外看。   他只吃过猪肉,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猪,观察过后,有些不确定地问:“爸,黑妞长得好像和一般的母猪不大像。”   之前有一次看电视时,他看过一期讲三农的电视节目,他的记忆好,将电视里出现过的猪的品种都记住了。   江河一脸得意:“儿子,问得好!黑妞可是混血儿,它是野猪和家猪的后代,所以咱们家养猪场里的猪的肉质才这么好。”他满意地看着猪圈里的猪,“你爸我可是人帅心美,在山里遇到一头落单的野猪,它当时差点伤到俊海,我都没打它,而是任它来咱们养猪场找吃的。它在这边待久了,有了后宫,顺便也改良了咱们家的猪的基因。”   方宴沉默了会儿,慢吞吞地说:“爸,野猪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江河的脸僵硬住了,然后——   “呵呵……呵呵,怪不得大黑这么与众不同呢。”   大黑就是那只野猪。   “那个,你爸我对它恩重如山,给它娶了几个媳妇,三妻四妾子孙无数享天伦……”   这时,马大叔拎着两个实木桶大步走过来,笑着说:“小宴啊,你爸真了不起,咱们养猪场的猪镇上县上都抢着要。”然后竖起大姆指,“当初你爸放了那头差点伤了俊海的野猪,让它回归山林,不过后来它好像挺喜欢在咱们果园活动,时不时闯进咱们养猪的果林里,咱们这里的母猪就给它当了媳妇……”   方宴一头恍然,然后看向亲爸,这野猪也亲近人的?   江河轻咳一声,“这我就不知道啦,大概是因为我放走了它,算是它的救命恩人吧,它就喜欢来找我玩儿,顺便临幸一下它的后宫。”   方宴沉默了会儿,礼貌地问:“爸,那大黑现在人……猪呢?”   他咋没见到那只跑过来三妻四妾的野猪?   江河望天,一脸感慨地说:“世界这么大,猪也想出去看看!”   方宴死鱼眼,你直接说它走了呗。   马大叔朗声大笑,“大黑可关不住,它爱来就来,要走就走,好像已经很久没见它了。”   方宴嘴角抽搐,他觉得应该是大黑的后宫太多了,它有些扛不住,可能是跑了吧。   “也不知大黑现在过得好不好。”马大叔将猪食倒进槽里,欣慰地看着吃得欢的猪仔,“那真是一头好猪啊,它让好几头母猪怀上,生下很多小猪呢。就是每次只有发春……”   江河赶紧道:“叔,小宴还小呢,这事咱就不说了。”   这种事就不用对着还没成年的孩子说啦,大家懂就行。   今天的天气很好,江河将群猪赶到猪栏外的果园里,让它们充分享受大自然,然后拿起水管冲洗猪栏。   方宴想帮忙的,但他没有高筒水鞋,而且猪栏还有猪的排泄物。   两天之前,他还是个豪门大少爷,什么都讲究,一时半会哪里受得了?于是被江河塞了一把猪菜,示意他到水龙头那边帮忙洗猪菜。   方宴默默地打开水洗猪菜,抬头看山坡上的黑毛猪,有的在蹭树干止痒,有的趴着晒太阳,还有的吃地上掉下来的半熟不熟的桃子……   不远处还有一个用铁丝围着的很大的菜园子,定睛一看,那菜和他手里洗的一模一样,八成是专门种来喂猪的。   方宴一时间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以前这种洗菜的事,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而且洗的还是猪菜,这里是个猪猪活动的果园。   “你爸是个好人哩。”旁边的张大婶边剁猪菜边和方宴聊天,“我们命苦,儿子和儿媳妇年纪轻轻就去了,留下一个小孙子,咱们俩个老骨头去城里打工,只怕也没人要,只能去捡垃圾,也捡不到多少个钱。我们的孙子小山子也读不起城里的幼儿园……还好你爸请我们帮忙养猪,   一个月给我们三千块工钱。这钱可不少,大伙都快羡慕死了,这都是你爸热心肠。”   方宴一脸不解,三千很多吗?   这么多猪,一天下来光是打猪菜、煮猪食、打扫猪圈……这都闲不下来吧。   张大婶一脸感激地说:“不用去城里,在家门口就能干活,活儿轻省还能照顾小山子。我们老了,只能在地里刨食,一年到头存不下几千块钱,还会腰酸背疼得睡不着觉……你爸知恩图报啊,想当年你爸还小时,咱老俩口不过帮点小忙而已。”   现在九年义务,读书不要钱,他们一年能存下三万多,就跟做梦似的。   这样存下去,等小山子考上大学都不用愁了。   “你爸还经常给我们送肉,年底半扇猪说是什么年终奖……他还包了咱们老两口的中饭,省了一大笔钱。”   老两口对江河挺感激的,没想到当初的举手之劳,居然换来江仔的涌泉相报。   张大婶说着,看了一眼正在洗菜的方宴,扬声叫道:“小山子,快过来帮忙洗菜。”   她不好打击城里孩子的积极性,可按方宴这个速度,菜还没洗好,这猪就要饿死了,而且这样的洗菜法也太浪费水。   九岁大的小山子原本是江俊海的小跟班,他的年纪虽小,却比方宴能干多了,那猪菜没一会就洗得干干净净的。   洗菜的时候,他还不忘打量几眼方宴,眼里都是好奇。   方宴看着自己洗的猪菜,再对比小山子洗的,有些受打击。   对上乡下孩子好奇的目光,接受精英教育且双商在线的城里少年缓缓地露出个和善的微笑。   一个小时后,小山子一口一个宴哥,叫得十分亲密。   他小大人似地指点着方宴,“宴哥,火不能烧太大,猪食里有糠还有黄豆粉,会焦糊的,焦糊的话猪就不爱吃啦。”   方宴第一次接触到农家的大灶,他没想到烧火居然也是门学问,“我知道,一直搅拌就是怕猪食变糊。”   小山子只负责一个锅,张大婶很厉害,两个锅同时进行搅拌,那胳膊一看就有力气。   马大叔忙完那边的活,走过来接过搅拌棒,“山子,你跟小宴去玩,爷爷来。”   小山子特别听话地带着方宴在山上溜达,一边为他介绍周围的环境。   江河很有经济头脑,承包山不仅是为了放养猪,他还种上不少桃子,现在正是桃子半熟不熟的时候,小山子拎着一个小篮子,和方宴到处找外皮比较红的桃子。   小山子一边摘一边说:“宴哥,我跟你说啊,江叔可是我们村里的首富,养的猪特别好吃,以前大伙可羡慕俊海哥了,他可是有一个养猪场可以继承的人!”   方宴不禁扭头看向那群吃得正欢的猪,没和小少年说,这个养猪场全部收入或许都没他一年的私教费用多。   小山子感叹道:“我们全村没哪个不羡慕俊海哥的,他家有吃不完的猪肉。”   “江叔做的杀猪菜特别好吃,猪肉炖粉条,梅菜扣肉……”小山子说着,忍不住吸溜口水,“最好吃的要数糖醋排骨,这道菜非常麻烦,我奶都不耐烦做给我吃,可每次只要俊海哥嚷嚷着要吃,江叔就会下厨做给他吃。”   然后他们这些小伙伴就能沾光,因为江叔每次做这道菜时,都会分他们家一大碗。   小山子很用力地夸江河,想让方宴知道,他虽然失去很有钱的养父母,但江叔一点也不差的。   “我们全村的孩子都想跟俊海换个爸爸哩。”小山子摘下一个比较红的桃子,“江叔非常宠俊海哥,真是要啥给啥的,天天给俊海哥做好吃的,俊海哥喜欢吃烧烤,江叔就专门配置一种烧烤粉,还让他拿一大块五花肉到山里去烧烤呢,怕他上火,还专门煮了凉茶……”   说到这里,小山子不禁嘿嘿地笑,“其实有时不一定是俊海哥想吃烧烤啦,是我们想吃,江叔从不禁止俊海哥从家里拿肉给我们做烧烤吃。有一次,俊海哥霍霍了十斤五花肉、十斤排骨,那是江叔专门留给客人的,我们都以为那次俊海哥肯定要挨揍,没想到江叔还是没打他……换成其他人的爸爸,早被打个半死了。”   这年头,肉多贵啊,也就江叔舍得让俊海霍霍了。   不对,还有个明爷爷,他也舍得让他们祸害他的鱼,村里的孩子没少吃他家的鱼。   方宴听得哼了一声,扭头看向正在喂猪的江河。   他也喜欢糖醋排骨的,除了糖醋排骨,他还喜欢烤乳猪,鱼香肉丝,红烧肉……   “宴哥,你吃一个桃子试试,江叔之前给桃子加了很多肥料,肯定甜。”小山子递给方宴一个桃子,自己也拿着一个擦了擦衣服就啃,“放心,江叔的桃子不打农药,直接吃都可以。去年的桃子又小又涩,不像今年那么大……唔,果然很甜。”   方宴迟疑了一下,还是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洗了洗才吃。   桃子还不是很熟,更多是脆中带清甜,方宴能想象等桃子全熟后肯定很好吃。   一通忙碌后,转眼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猪都回栏吃饭。   三个大人正在喂猪,小山子将桃子放到水龙头下,方宴很感兴趣的走过来看猪吃猪食。   它们吃得真香啊,猪食就这么好吃?   “宴哥,我奶说让我上大学。”小山子趴在栏上,拿着一根草轻拍着一头吃得香喷喷、头都不抬的大肥猪的背部,“我不想上大学,我想跟着江叔学养猪……养猪多好啊,天天有肉吃。”   方宴不禁看他一眼,无法理解这种有猪肉吃就能满足的人生。   虽然昨天的排骨汤饭跟和今早的拉面确实十分美味。   最后,方宴学着喂了猪,又按他亲爸的吩咐,摘了一些又酸又小的桃子。   他还不明白为何要挑不好吃的桃子,而小山子的口水已经流下来了。   “江叔做的腌桃子最好吃了,腌李子也好吃!宴哥,你跟我来,我家门口种了一棵李子树。”   桃子还能腌的?   方宴一脸茫然跟在小山子身后。   小山子的家是三间简陋的平房,相比起来,他亲爸的两层农村楼房简直就是别墅级别。   小山子家门口的那棵李子树,这树龄已经有一三十年。   现在正是李子成熟的季节,小山子很遗憾地告诉他,这李子树不是什么好品种,结的果子小,就算全熟了,尝起来还是酸,卖不出好价钱,索性就不卖了。   它唯一优点就是够脆,腌着吃味道非常不错。   方宴从来只吃新鲜水果,从来没吃过腌水果,不禁有点好奇。   他看着黑黑瘦瘦的小山子像只猴子般,刺溜一下就爬到树上,心下蠢蠢欲动。 第299章 假少爷的爸爸5   “这个树怎么爬?你能教我吗?”   方宴搓了搓手,他的双脚盘到树上,没一会就从树上滑下来,手心被磨擦得火辣辣的疼,低头一看,向来没干过什么重活的柔嫩手心都红肿了。   发现自己不会爬树,他果断地求教会爬的人。   小山子嬉笑着:“你那是用的方法不对,别勉强了,你进屋子里拿梯|子吧,就在客厅那里。”   方宴有些讪讪的,进屋子里搬了一个梯|子过来。   他将梯|子架到树干上,小山子爬下来帮忙扶住梯|子,看着他爬上去后才跟着爬到树上。   小山子一边将熟透的李子摘下来放到小篮子里,一边说道:“宴哥,改天我再教你怎么爬树吧,俊海哥就很会爬树,别看他长得高高壮壮的,手脚可灵活了。”   说起俊海,他满脸崇拜,“我爷爷奶奶都不懂怎么种树,江叔说一般的李子树就两三米高,我家这棵树太高大了,结果就少了……我也不懂原理,江叔跟我说,明年他试看看能不能嫁接……宴哥,嫁接是什么?”   方宴正在琢磨着,既然俊海会爬树,那他也要学。   听到小山子的问题,他回忆以前看过的一些嫁接的资料,“就是将别的品种的李子树的枝或芽嫁接到不好吃的李子树上,使得不好吃的李子变好吃。”   “哇!”小山子高兴地道,“那我明年就能吃到又大又甜的李子了吗?”说着又满脸敬佩地看着他,“宴哥,你真厉害,知识好丰富啊!”   方宴被这般直接的彩虹屁吹得有些脸红。   他以前上的是贵族私立学校,学校里都是学霸,不是学霸那也有其他的特长,都是心高气傲之辈,谁也不服谁,就算心服口服也不会扬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你们农村人拍马屁都这么直接的么?   不过他爱听!   方宴觉得,好像他亲爸夸人也很直白,他第一次洗个碗,居然都被他爸表扬一番。   对此方宴心里既高兴又觉得不好意思,毕竟养父母从未表扬过他,他小学时拿到好多比赛的第一名,他们都只是让他“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之类的。   他能做到那个名次是应该的,不需要夸奖。   摘了李子后,两人去水龙头那边清洗今天摘到的果子。   小山子教方宴将桃子上面的毛刮一刮就行,这些都是不打农药的水果,随便洗洗就很干净。   这时,一股霸道的肉香从厨房那边飘过来。   小山子的双眼发亮,“好香啊!江叔是在炸排骨吗,唔,还有股很浓的蒜香味。”   方宴清洗桃子的手顿了顿,随即水龙头的水流得更欢了,他手上的动作更快。   昨天亲爸问他喜欢吃什么,他说了一堆,其中有一道菜就是蒜香炸排骨。   他的养父母很重视养生,家里的饮食怎么清淡怎么来,路边摊和肯爷爷都是大忌,他们不能吃,方宴也别想吃。   大概是物极必反吧,不小心吃过一次肯德基后,   就变成方宴的最爱,在同学会上吃过一次的蒜香炸排骨更是让他念念不忘。   养父母平日吃菜时,就连调味去腥用的葱姜蒜都嫌弃有味道,更别提油炸这种不健康的做法,十分听话的方宴也只得忍下口腹之欲,饮食以清淡养生为主。   两人洗好果子,就往厨房那边跑。   “哇,真的是炸排骨!”小山子惊喜地叫起来,“江叔,油那么贵,你好舍得啊。”   小山子心疼地看着炸排骨剩下的油,他江叔非常讲究,油最多炸几次东西就扔了,他不只一次听奶唠叨他浪费。   “不浪费,可以拿来炒菜的,并没有真的扔。”   江河说着,将两份饭菜打包,这是马大叔和张大婶还有小山子的中餐。   他招呼亲儿子,“小宴,你先吃饭,爸爸去给马大叔他们送饭。”   “江叔,我来我来!”小山子跑过去拎起食盒。   他爷爷奶奶说过,宴哥刚回到家,要给江叔和宴哥足够的相处时间,让他们互相了解。他不能总是待在这边,打扰人家父子俩相处。   江河不太放心,“小山子,这很重的。”虽然今天没汤,但三人的份量真的不轻。   “我可以,江叔你陪宴哥吃饭吧。”   小山子稳稳地拿着食盒,这还不到十斤呢,都没他跟俊海哥从家里偷偷搬出来的红薯重呢,也没他们钓到的鱼重。   方宴看得有些佩服,城里的孩子,像他都十三了,还啥都不会;而这乡下的孩子,才几岁就帮忙干活,种菜下田拔煮饭草……   真的很能干。   和他们一比,他好像啥都不会。   江河看到洗好的水果,又道:“小山子,明天水果腌好给你们送去哈。”   “爸,我也可以帮忙腌水果的。”方宴的眼睛亮亮的,小山子将腌水果说得多么多么的好吃,他都馋了。   “好,小宴真乖。”   江河招呼他过来吃饭,笑眯眯地用公筷将排骨挟到他碗里:“来,尝看看好不好吃,不好吃你就和爸爸说,爸爸记得以前家里有本御厨手册,做菜方法都是从里面学的,如果不好吃肯定是手册上的菜谱不对。”   说到最后,中年胖子自豪地拍拍自己颤抖抖的大肚腩:“你爸爸我是御厨传人呢!”   方宴有些无语,神特么的御厨传人,怎么可能是个养猪杀猪的中年胖子?御厨手册更不可能出现在个小山村。   等他吃了一块排骨,筷子顿了顿,随即速度越来越快。   将桌上的菜都干掉后,方宴摸着鼓胀的肚子问:“那本御厨手册呢?”   江河从屋子里掏出一本做旧的小本子。   像这样的小本子他闲着没事捣鼓了很多,时间对他而言不值钱,很多小本子都变成古董,最新科技都查不出猫腻的那种。   方宴盯着上面的繁体字看了好一会儿。   他本就聪明,连蒙带猜也读得进去,他指着上面改良版的佛跳墙对亲爸说:“我想吃这个。”   谁叫这道菜的旁边还添了几行字,说这道菜美味得叫一个和尚还俗了,有个当皇帝的人吃后,直接退位当太上皇去了。   江河有些为难,“儿砸,找不齐上面食材啊。”   这道菜实在麻烦,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好多都是山珍海味。   方宴嘀咕道:“是不是写得太夸张了?”他不信世界上真有食物美味到让人皇帝都不想当的。   江河摸摸鼻子。   其实修真版的天材地宝做成的美味有“道”之韵,喝上一口就顿悟了,当皇帝影响修炼,退位当太上皇追求大道有啥奇怪的。   “等爸爸收集好食材后就给你炖个佛跳墙,其他的有食材的,像八宝鸭,宫保鸡丁,鱼香肉丝都可以做……”中年胖子声音里都是温暖跟慈爱,“我儿子爱吃啥我做啥。”   方宴的嘴角弯起,这才对嘛!他才是亲生的,江俊海什么待遇,他也要什么待遇。   突然,江河想到什么,说道:“啊,对了,小宴,你的养父母感冒发烧住院了,你打个电话过去问候一下。”说着他摇了摇头,“他们的身体真差,淋个雨都能住院。”   方宴给养父母打了个问候电话。   两人大概因为住院,所以比较有时间,居然和方宴说了很久的话。   挂断电话后,方宴出了会神。   这是他有记忆以来,第一次和养父母聊过最长时间的电话了吧,足足半个小时呢。以前他们总是很忙,每次接他的电话时,都是匆匆忙忙的,基本两分钟内就挂了。   这次打电话,养父母还是老生常谈,希望他能回方家。   方宴摸着自己微凸的肚子,亲爸会做很多好吃的,摘水果也很有意思,他还没吃过腌水果呢。   而且俊海做得挺好的,听说方爸爸烧得厉害晕过去,还是俊海将他一把背起来,换成他可能背不动。   想了想,方宴又打了个电话给俊海。   两人有游戏的交情,之前他还有点为难,不好意思给俊海打电话。现在想想,也没啥好为难的,他不觉得在方家是占了什么大便宜,俊海也不觉得在江家过得很憋屈,在换回来之前,他们对自己的人生都很满意。   俊海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也爱交朋友,是个标准的社牛。   没一会儿,他就开始和方宴呱啦开了。   “天啊,方宴你是怎么受得了我亲生父母的?他们发烧了都要工作,结果又复烧起来,我将他们骂了一顿后,他们才乖乖当病号……”   方宴瞪大了眼睛,骂养父母?俊海骂?   挂断电话后,方宴对俊海心生佩服,他在挑剔的养父母面前,精神总是紧绷的,总担心他们不满意。   俊海真是……太有个性了!   **   这一大早,江河就去叫醒亲儿子。   “小宴,起床了,今天咱们去镇上给你买衣服。”   不过几天时间就堕落的方宴揉了揉眼睛爬起来,睡懒觉可真舒服啊,没有各种补习的日子更是舒服。   江河将早餐端出来,继续道:“今天有牲畜市场,你不是想买马吗,爸给你买一匹。”   方宴的睡意顿时全消。   真的给他买马啊?他还以为亲爸随口承诺的呢。   吃过好吃得不行的米粉早餐后,方宴坐上皮卡,有些新奇。   他还从来没坐过这么便宜的车子呢。   江河拍拍爱车,“别看这皮卡不上档次,你看咱们村这路况,豪车还比不上它呢。”   方宴想到俊海说的,回去的路上养父母抛锚的豪车,还有他们死要面子自己冒雨推车,导致最后发烧住院的事,表示同意。   半小时后,车子到了镇上。   江河带着方宴去买马,他事前打听过今天有人来卖马才过来的。   今天是这一带约定习俗的三个月一次的牲畜交易日,不少有需求的人都会过来挑选。   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十三岁的少年的眼里都新鲜。   “哇……好多牛,好多马,那是骡子跟驴吧。”他一只手抓着亲爸的衣摆,以免走失,“我去看马儿。”   江河带着他过去。   那里有十来匹马,公的母的,大的小的,高的矮的聚在一块,方宴看得眼睛都舍不得眨。   少年围着高大的马儿打转,拍拍这匹马的屁股,再拍拍那匹的马腿,一点都不嫌弃马儿身上的细微的泥垢。   江河过去和马主人聊天。   马主人一看这是有心要买马的,开始吹起他的马儿。像这种农村来的才会买马,田间都是羊肠小道,收割的稻谷让马儿驮比需要大路的拖拉机强。   “方宴,这匹小马驹怎么样?”中年胖子拍着匹小马问儿子。   方宴露出嫌弃,“我要高的大的。”   亲爸给他看过家里的存折,并表示只要不是什么名马血统,一匹马也贵不到哪去后,他当下余虑全飞。   卖马的汉子差点没笑出来,“小朋友,你爸的建议是正确的,你看你个头这么小,高大的马儿不安全。”   江河用手量了量儿子的身高,“这孩子的个头确实让人发愁,也不知有没有达到标准身高呢?这比俊海矮多了。”   这话一箭穿心!   方宴决定待会他就去超市扛几箱奶回去,每天灌他几瓶。   “就这匹小马吧。”方宴忍痛下决心,“我相信我爸的眼光。”   江河的手一顿,目中露出惊喜,儿子第一回 喊他爸,即使是无意中喊的。   “小兄弟你的选择是正确的,你爸这眼神啊!啧,兄弟,你以前是不是也做过马贩子,可会挑了!这匹小马是我养的小马驹中最健康,跑得最快的。”   江河一点都不谦虚:“我和动物有缘分。”   就算没缘分他也会强求来缘分,比如说给闲着无事干的系统买个马壳子,多省钱啊。   系统在空间泪流满面。   它要休息!它要休息!它都多久没休息过了?给宿主赚钱,给宿主看孩子……宿主太狗了,不给工资也不给保姆费!   付了小马驹的钱后,江河又买了一只产奶的母羊。   他转头对儿子说:“那种纸盒奶听说有防腐剂,还是鲜奶安全。”   “可是我听说羊奶很腥的。”方宴抗议道。   “爸给你煮成奶茶,肯定不腥的!”江河颇为自豪,“你看俊海,我养得多好、多有福气?爸不是偏心的人,肯定也将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方宴以前是听说过农村人认为孩子越胖越有福气的,但他不太想要这个福气。   “儿子,你喜欢什么奶茶?红茶绿茶还是果茶?”   以前喝个奶茶都要偷偷摸摸的方宴听后,暗暗吞了吞口水,“爸,可以加珍珠吗?”听说没有珍珠的奶茶是没有灵魂的。   “珍珠好像可以自制。”江河沉吟了会儿,“这没有什么难的。”   方宴白净的脸上不由得露出期待,“我还喜欢吃双皮奶。”   “都给你做!”江河豪爽地说,想了想又道,“不过我得查查怎么做,御厨手册上没有哩。”   总得找个来源。   “那我明天早起去割新鲜的草。”方宴觉得自己不能再懒了,他现在可是有一匹马,还有一只羊的人了。   大概因为有了一匹小马,又有一只母羊,太开心了,方宴完全忘记买衣服时挑一挑再买的。   算了,小镇里能有啥牌子的衣服?还是随便他爸买吧。   后来看见一水的汗衫、沙滩裤和人字拖,方宴简直悔得不行。   方宴的马和羊刚回到村子里,就轰动了全村。   老人都聚过来,边看马儿边议论江仔太过宠孩子,俊海是这样,方宴也是这样。   方宴看着村子里的孩子羡慕的目光,心下有些得意,也不阻止他们来看马,还同意他们想帮马儿洗澡的请求。   他叫道:“你们先等等,我看一下养马手册看马儿怎么洗。”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不是直接用水冲吗?”   “要用沐浴露吗?”   方宴读着养马手册,“我们要科学养马!好了,先去接水管吧。”   一群孩子热情地给马儿洗澡,温柔地给它刷毛。   这马儿是江河挑的,系统特别慷慨,自个花积分给马儿买了启灵丹,总之宿主休想再用“凡间的马没灵气,最好它套个壳子当马”这种借口!   乖巧的马儿让孩子喜欢极了。   “宴哥,以后也能让我骑会吗?”   “它叫什么名字?”   “听说马爱吃糖,草莓糖可以吗?”   “我家有。”   在厨房里忙活午饭的江河抬头看了一眼院子的一群孩子,脸上露出笑容。   看情况,方宴已经成功地融入村子了呢。   **   七月中旬的金石村依旧是   孩子的天下,热闹得让老人们又是头疼又是幸福。   这些孩子咋这么闹腾呢?上山下河,爬树摸果子,就没个消停。   中午,江家的晚饭时间,依然是父子俩面对面地坐着。   江河问:“小宴啊,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正在啃糖醋排骨啃得意犹未尽,差点想舔盘子的方宴抬头,脸颊还挂着糖醋汁,满脸期待地问:“爸,明天还可以吃糖醋排骨吗?”   江河打量亲儿子,现在完全变了个人,穿着背心、沙滩裤和人字拖,曾经的贵公子的气质全飞。   他不禁捂住心脏,觉得一定不是他的原因。   肯定是金石村这地儿的风水不好,只养得出憨土豆,养不出贵公子。   他说道:“这点小事当然可以,只喜欢排骨吗?糖醋鱼要不要?”   方宴欢呼一声:“要!”   这时,江家外有一群拿着竹竿的熊孩子在外面叫着。   “方宴,快出来玩!”   “咱们今天捅……抓蝴蝶去!”   熊孩子看到江河时,马上就改口,捅蜂窝还是有点风险的,大人不允许他们这么做,当然得悄悄来。   江河哪里看不出这些熊孩子的心思,没忍住翻了翻白眼,将自制的药水还有零食、水壶等放进方宴的背包里。   这背包是方宴从方家背出来的,据说还是名牌,现在装的不是零食饮料就是调料,细闻还能闻到食物的香味,也不知厂家看了会不会吐血。   他拍拍儿子的肩膀,“去玩吧,别太晚回来。”   方宴朝亲爸嘿嘿一笑,跑出去加入同样穿着老头背心、晒得黑麻麻的孩子群里。   将军汪汪叫着跟了上来,那边小马驹也楚楚可怜的用乌溜溜的大眼睛看方宴。   孩子们扭头看向院子里的小马驹。   方宴问道:“它们也可以去吗?”   “当然!”熊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将水壶啥的拿下来。   “正好帮忙驮东西,不过白雪不能上山。”   朱宏凑到方宴身边,压低声音:“我跟你说啊,山上的路不好走,白雪跑不过蜜蜂的……”   方宴的眼睛睁大,也压低声音:“不是说去抓蝴蝶?”   朱宏竖起手“嘘”了一声,“抓蝴蝶有啥好玩的?咱们捅蜂窝、吃蜂蜜去,正好在山上烧烤,你看我调料都准备好了……”   方宴的眼珠子转了转,“你们等我会,我回家偷条五花肉!”   熊孩子们露出笑容,一把拍在方宴的肩膀上,“宴哥,就等你们家的肉呢!可惜俊海哥不在,不然馋死他。”   方宴道:“我带手机了,我们给他发视频!”   乡下的生活如此有趣,方宴那点别扭越来越少,和俊海偶尔还会偷偷摸摸的交流信息。   熊孩子捅蜂窝的经验丰富,除了没经验的方宴和作为主力的朱宏被叮了一下,全员完好。   方宴捂着跳得激烈的心脏,和蜜蜂拼速度,!   这事他能和原来的那些同学吹上半天!   朱宏习惯性的从方宴包中拿出药油,“江叔就是想得周到,以前和俊海哥出来的时候,药油是必备品。”   涂了药油后,方宴被叮了一下的手很快就消肿,也不疼了。   他爸给的药油就是一个黑乎乎的小瓶子,啥标志也没有,却超级好用。   “我们以前非常羡慕俊海哥,我们爸妈都在外面打工……”   村里的孩子曾经都是俊海的小弟,他们给俊海打过电话,俊海都不介意方宴的存在,还叮嘱他们要和他交朋友,他们自然将方宴划入他们一国。   当然了,这也和方宴为人大方有关,他继承了俊海的优良传统,经常从家里偷渡五花肉和排骨等等,和他们一起到山上烧烤。   方宴表示理解:“我爸为了俊海,都不出去打工……”   “不,江叔是背着俊海哥去打工。”朱宏说着,眼里露出羡慕之色,“俊海哥是在江叔背上长大的!当然啦,可能因为江叔家里没老人,他不得不亲自带着。”   方宴的心情复杂,他这才来几天啊,他亲爸对他好得让他都不怎么想回方家,对一手带大的江俊海肯定更好。   跟俊海交换回身份时,他内心是难受的,他一直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但仔细想想,他从小没见过养父母几次面,都是保姆和家教带他,小时候的他甚至希望家里没钱也没关系,他想过生日的时候,爸妈能带他去游乐园玩。   养父母对他实行的是精英教育,即使他考99分,不是满分都得不到表扬。   不,即使他满分也只是不批评罢了。   回村里后呢。   中年胖子笑容满面,对他夸个不停。   “小宴真捧,居然学会遛狗了。”   “小宴好聪明,学会喂鸡了!”   “小宴真能干,刷马这么难的事一学就会。”   中年胖子惊喜地拍掌,看他的眼神仿佛在看天下少有的天才。   夏天的太阳很大,晒得他的脸有些红。   笨蛋老爸,他怀疑他放个屁,他都能夸是香的。   俊海就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啊?怪不得长得跟个土豆似的也能自信满满。 第300章 假少爷的爸爸6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一个重感冒在两工作狂不注意的情况下,差点酿成肺炎,被亲儿子镇压后,总算肯好好养病的方家夫妻俩又在医院躺了好几l天,终于可以出院了。   夫妻俩其实也不懂,一个农村来的孩子,居然有胆子对作为首富的父母大呼小叫的,一点也不害怕,对他们也没有什么拘谨。   不过这是亲儿子,还是亏欠了十几年的亲儿子,有点小脾气是正常的。   他们忍了。   其实当时淋了雨后,夫妻俩强撑着开车回去,在回来的路上就觉得有些不对了,等他们回到省城,还未下车就昏迷过去。   因为抱错孩子这事到底不光彩,也让他们心塞难受,是以这次夫妻俩过来找亲儿子,没带秘书也没带什么助理、保镖之类的,直接带着养子就这么开车过来。   幸好在感觉到不对时,方先生就及时将车停好,没有出车祸。   为了方便照顾他们,这些日子俊海都是住在医院边的酒店,这还是第一次回家呢。   方家住在省城里一个天价的别墅区,别墅区占据一整个山头,风景上佳,有湖有巨大的草坪,游泳池运动场应有尽有。   三层的别墅,欧式的装修,水晶灯闪耀下,无处不精致,偌大的泳池波光粼粼。   本以为富贵的豪宅会让在农村长大的孩子自卑,不知所措的,谁知俊海一脸莫名地看着他们。   俊海说道:“我干嘛不自在?这泳池的水多久一换?还不如金石村的河呢,都是活水,里面还有鱼。”   这别墅区的泳池能让他们体验边游泳边摸鱼的乐趣吗?   俊海继续点评方家的别墅,“这院子只种了草,真没意思,我爸……江爸那里可是在家里种了葡萄,门口还有棵沙梨树,可甜了——我江爸还种了花。”   “运动场所再多也没有金石村多,我可以爬树摘果子,上山烧烤……哦,这里院子里也可以烧烤?那也没有在山上烧烤有意思。”   还有地方大啥的,不是他说,这别墅区还没金石村大呢。   金石村是没有很多人工建造的运动场所,但大自然绝对不缺玩耍的地方,在孩子眼里,大自然的花草树木绝对比单调的运动场要好玩,他们可以漫山遍野地撒欢,每天都有可以去的地方玩。   方夫人听得挺无语的,“农村一到晚上时,就黑得看不见五指,不像城市里都是灯光,五颜六色的,不是很好看吗?”   土包子居然还敢嫌弃大城市没乡下好,果然孩子没见识就不行。   俊海马上反驳,“城里都看不到星星,如果迷路了,都不能通过星星辨别方向。”   方夫人不禁气闷,别墅区是闹中取静,在闹市中接近自然,每一平米都是天价,结果在农村来的亲儿子眼里,居然还不如农村。   其实如果方家是在市中心买几l十层的大平层,上下都坐电梯,处处车水马龙,憨土豆可能还会被城市的喧哗和便利惊   到。   奈何别墅区偏偏搞的是回归自然,   这在来自乡下自然的憨土豆眼里,   当然是处处不够自然。   为了能多和亲儿子相处,方家夫妻回到家后,都不加班了,他们每天下班后就回家。   越是和俊海相处,方夫人就越不得劲。   在她想象中,亲儿子应该是迫不及待的想回到方家,然后和他们哭诉农村的生活有多艰苦,他过得多么艰难……   结果呢,憨土豆似的儿子居然还嫌弃城里的生活。   还有方宴,本以为他到乡下也会过得不自在,迟早会后悔想回来的,结果昨天打电话给他,听他吹了一下午的小马驹有多可爱。   问都不用问了,这孩子现在满心都是小马驶,就连俊海也羡慕不已。   要不是方先生当机立断说会送他去学骑马,他大概又要说城里没乡下好了。   俊海是真不觉得城里有啥好的,不过他也知道,江爸要走了方宴,他不能厚着脸皮也跟江爸跑了,江爸肯定欢迎,但亲爹亲妈一个儿子都没有,也是挺可怜的。   他们咋就不多生几l个呢?   俊海哀叹,身为独生子的他现在都不好意思离开。   既然没办法离开,那就努力适应吧。   俊海想,方宴在乡下养小马驹,他现在已经骑上高头大马,也不亏的。   省城有马场,亲爸带他去开了会员,他一周可以去三次。俊海非常喜欢一匹枣红色的大马,还跟着教练学怎么给他刷毛,并带了家里的进口苹果去喂它。   俊海还和别墅区的同龄人交上朋友,别墅区有篮球场,俊海在学校打了两三年篮球,一直是主力。   江爸将他养得好,从小就能居高临下看同龄人,大高个的他在篮球场上简直是屠杀一片。   事实证明,他不仅是村里孩子中的老大,也是篮球场上的王者。   不过打了几l场,别墅区的孩子就争着要和他一个队伍,哪个队有他,哪个队就稳赢。   “你真厉害啊!”   休息的时候,一个男孩走过来,一掌拍在俊海的肩膀上,好奇地打量他,“就是你吧?和方宴抱错那个。”   方家抱错孩子的事,已经在别墅区传开。   别墅区的孩子非富即贵,大多和方宴在同一所学校读书。学校体检时,结果发现血型不对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   这些孩子大多和方宴一起长大,他们读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方宴就像别人家的孩子,没人不认识他。   结果,方家带着方宴去乡下,他居然一去不回,大伙心里都觉得挺不是滋味的。   虽然他们嘴里没人说,但大家听说这事后,都决定要远离俊海这真少爷。   他们觉得俊海的心计实在是太深了,方家是省城省富,还养不起两个孩子吗?肯定是乡下来的孩子闹,导致两个孩子各归各家。   方宴是学校的尖子生,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从小到大肉眼可见的优秀,   大家都挺担心他不适应乡下生活,直到他将乡下生活的图片上传。   方宴吃得好、过得好,还不用学钢琴、学小提琴和数理化,简直是玩疯了。   看到他发过来的照片,不少被父母逼着学这学那的孩子突然觉得,其实乡下也没啥不好的。   俊海和好奇农村生活的别墅区小孩说农村的生活,上山下河,掏兔子洞,摸鱼摸田螺……   城市里的孩子听得向往不已。   俊海有气无力地说:“方宴那家伙正在乡下享福呢!可恶,城里除了手机玩游戏比较好,饭菜都不好吃。”   其他人更好奇了,“你家的食材都是进口的?居然还不好吃?”   想到亲爸亲妈那养生吃的毛玩意,俊海简直想飙泪,悲痛道:“比不上我爸……我养父种的菜,更比不上他养的猪!进口米居然也没我养父种的好吃!我虽然是在农村长大的,但从小吃的都是绿色原生态的农产品,城里的东西真没我养父种的好吃。”   别墅区的孩子都好奇起来,到底那小村里产的东西有多好吃,才会让他这么嫌弃。   俊海拍着胸脯保证,“我养父过两天会给我寄腊肉和香菇酱之类的东西过来,我请你们吃饭。”   晚上,面对桌上的养生营养餐,俊海的脸都是青的。   他说方宴在乡下代替他享福真不是假话,天天吃啥鸡胸肉、沙拉和进口牛排,他真的快不行了。   “我不要吃这些!”受不了这个委屈的俊海表示,他长了个华国胃,他不要吃所谓的西方美食,“我要吃糖醋排骨、红烧肉、水煮肉片和麻辣香锅……”   养生的方夫人眉头皱了起来,她看着俊海不够白皙细腻的脸,正想说他就是因为啥都乱吃,导致皮肤才这么差的,就被方先生暗暗扯了扯袖子。   她闭上嘴巴,心里恼怒,知道了,知道了,要谅解这孩子在乡下养成的坏习惯。   “你想吃什么就和王婶说,她更擅长做华国菜。”方先生看着瘦了好几l斤的俊海,也开始怀疑起江河说的他们不会养孩子的话来。   老婆觉得俊海胖了点,现在还不够瘦,可孩子还没到抽条的时候呢,就这不准吃那不准吃,要是不长个子怎么办?   **   金石村到处都是花草树木,夏天很热,山上却很凉快。   十几l个孩子在山上忙碌着烧烤,闹腾一片,喧嚣声阵阵。   方宴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虽然被蜜蜂叮过的地方擦了药油还有点微疼……不过看到周围那些闹腾的孩子,他又笑起来,将昨天晚上打电话时,养父母的明示暗示抛到九霄云外。   他才不要回去,也不想要什么补习老师,他不当个城里人也没关系的。   那边的小伙伴们在招呼他,“方宴,快来帮忙烤啊!朱宏,你刷太多蜂蜜啦,我不想吃甜的肉。”   “马上来!”   土豆红薯等被埋在灰里,烤肉吃完了,正是熟的时候。   小伙伴们终于想到和俊海   联系。   打电话用的自然是方宴的智能手机,俊海的脑袋在小小的屏幕中若隐若现,声音也飘飘忽忽的,并不清晰。   “视频的话,信号不够稳。”   方宴挂断后改成通话。   刚接通就听到俊海的骂骂咧咧:“你们这些混蛋,假期过得这么逍遥,老子生不如死啊!”   将军听到小主人的声音冲过来,对着屏幕汪汪两声,热情的伸出舌头舔手机,被眼明手快的小朋友拉开。   这可是全村孩子们手里唯一的手机,他们还指望方宴借给他们打电话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呢。   俊海问:“方宴,你有没有好好养将军,千万别养瘦了!对了,我买了超贵的狗粮,过两天就寄到了……”   方宴一一回答他的话。   旁边的小伙伴们忍不住抢过手机,一人一句七嘴八舌,吵闹极了。   “你们问我在干嘛?现在每天吃海鲜,比胳膊还粗的龙虾……”   “西瓜进口的。”   那边全身名牌的俊海用手捂住额头,听着小伙伴羡慕的声音,没说他不喜欢贵得要死的龙虾。他想吃他江爸做的红烧排骨,进口的西瓜没有他爸种的甜,天价的雪花牛排没有他们拿去山上烤的五花肉好吃。   王婶会给他做他想吃的菜,但他吃着总觉得没他江爸做得好吃,味不对、肉也不对,他想金石村了。   手机终于回到方宴手里,方宴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和俊海说话。   他是个细心的,听出俊海声音里的不对劲。   “你……还好吧?”   关怀的声音从千里之外传来。   “方宴。”俊海深呼吸一口气,他躲在卫生间里打电话,通话时间只有二十分钟,再久点管家大概就会打电话去医院预约肛肠科了。   “我觉得血缘也没那么重要。”他抓着头,崩溃地说,“要不还是换回来吧?你继承你的亿万家产,我继承我的养猪场,我绝对不会反悔的……我宁可搂着猪睡!”   方宴还来不及开口,就听到滔滔不绝的哭诉。   “现在是假期啊!我早上七点半就得起床,八点家教就过来了,先是英语,然后礼仪,各科来个小测试……老师们粉墨登场,到晚上九点结束……救命啊!他们这是想我死!”   方宴努力安慰他,“你现在补小学的内容,补完就轻松了。”   在知道俊海的成绩后,他心里也是同情得不行,他的养父母是tp癌,他都已经是年级第一了,他们都还不满意,让他不要和同学比,要和全国——不,和全世界优秀的同龄人比。   俊海崩溃地说:“现在才补到小学四年级,还遥远着呢!而且奥数是什么鬼,这明明不是教科书上的内容!我以为我回到方家,就有智能手机和电脑,可以和网友厮杀到三更半夜,屁啊!”他激动地控诉,“他们说等我测试上九十分就给我买!这不是空头支票吗?我这辈子就没考过九十分!我爸……哦,江爸说六十分万岁,从来不强迫我!”   方宴抓抓头发,努力地安慰他:“你只是不习惯而已!不是学三天能休息一天吗?我当初可是学一周只能休息半天,这个强度其实还好。”   “好个屁!”俊海气得跳起来,“换回来,马上换!”   方宴当作没听到。   他明天和村里的小伙伴约好去钓鱼,后天要去爬树摘桃子,大后天堵上小溪水比赛游泳……   人都是惰性的,如果没回到村子,如果没有近一个月的疯玩,他或许会想换回来。   现在,完全不想换了。   换回去干嘛?天天上补习班,然后父母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几l次面吗?   就在这时,管家来敲门了。   “俊海少爷!”管家叫道,“要上课了,老师等很久了。”   俊海在挂掉电话前,说了一句让方宴思索了很久的话。   “我爸将我当宝物,你爸妈视我为废物。”   “方宴,你不欠我,是我欠了你的!”   “……”   小伙伴们被俊海的凄惨生活吓到了,他们听说这是方宴以前的生活日常,当即将一个已经晾凉的红薯塞到他手上。   “城里的孩子太可怜了,他们都不玩的吗?”   “听说他们要学习,我们也要干活的啊。”小山子吃着粉粉的土豆,说了一句公道话,“你看咱们农忙的时候也要跟着下地干活的。”   成绩不好的学渣抓了抓头,“可是我还是觉得天天学习好可怕,咱们都没有天天下地干活呢。”   现在农村里的孩子又不是以前艰苦的年代,并不用成天都在干活,还是以玩为主的多。   小伙伴们表示,他们再也不羡慕城里的孩子,城里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方宴收拾好东西回家,刚到家门口,就见一个陌生人从他家走出去。   他扭头问亲爸,“爸,刚才那人是谁啊。”   “收桃子的。”   方宴顿时来了精神,“爸,他收咱们家的桃子多少钱一斤?”   吃惯进口桃子的方宴发誓,他爸种的桃子绝对口感一流,又脆又甜,就是外形不太好看,不够红,个头还小,如果大些,绝对比号称进口的水果还好吃。   “据说是一块一斤。”江河一脸郁闷。   他来得太晚,想要追肥也来不及,只能让桃子口感升级,还来不及改变它们的外形。外形不好看,就算口感好,还是卖不了多少钱。   “太便宜了,咱们不卖!”方宴非常生气。   别墅区也是有水果摊的,贵得要死又不好吃的水蜜桃都要八九块一斤,他爸种的水果绝对不能贱卖。   “爸,你等等,我想个办法。”   方宴拿出快没电的手机,跑回房间里充电,他年纪虽小,但也明白这年头,人脉才是最重要的。   **   转眼又几l天过去。   俊海笑推着一个小推车进门,小推车里是一大堆包裹。   今天是星   期天,方家夫妻难得都在家,他们盯着亲儿子手中的推车,“这是什么?你上网买的东西?”   “我江爸寄过来的东西。”   俊海一边回答,一边打开包裹,然后惊喜不已,“哇,这是腊肉,我爸做的腊肉可好吃了,这是腌的李子和脆桃。”   方夫人正想说腊肉是腌制品、对身体不好就被腌李子和脆桃给惊住了。   水果还能腌的?   俊海回答道:“怎么不能腌了,好吃着呢。”   这次寄过来最多的是桃子,两三箱又香又甜的脆桃,俊海的眼睛转了转,将东西推进厨房,然后拿起小刀削桃子。   “少爷,我来吧。”管家提心吊胆地看着他手上的小刀,表示这种粗活还是让他这个粗人来。   俊海没拒绝,让他一起帮忙。   一会儿后,一大盘削好皮的桃子上插上银色的小叉子。   俊海暗暗感叹了一番亲妈的小资作派后,将桃子放到坐在沙发上的父母面前。   “爸妈,吃水果。”   方夫人小声地嘀咕,“我只吃进口水果的,这水果……”   外形不好看,切开后倒挺红的,闻着还香。   方先生则十分满意儿子的孝顺,他叉起一块桃子,刚吃了一个就赞不绝口,“这桃子好吃,很香很甜,不比进口的差。”   方夫人也不得不承认,这水果确实挺好吃的。   俊海将果盘拍下来,传上朋友圈,还让方家夫妻转发。   “吃个果子有啥好转发的。”方夫人嘀咕着,不过孩子都孝顺的给父母削果子,帮忙说点好话也没啥。   方夫人还别有用心的多说了几l句话。   孩子抱错的消息传出去后,有些大嘴婆娘表面为他们可惜,暗地里却嘲笑说他们养得那么优秀的方宴换来个憨土豆。   哼,俊海不过就学习差点嘛,多孝顺的孩子啊。   俊海看着父母发的朋友圈,脸微微有点红,原来他亲妈嘴上嫌弃他笨,其实还是觉得他孝顺的。   不过,这不是重点。   俊海将三大箱桃子分开装成十几l袋子,一一打电话,没一会儿,他在别墅区新交的朋友都来方家一人拿了一袋桃子回去。   第二天,方家夫妻接到别墅区不少家长的电话。   “啥,你们要买桃子?”方夫人都懵住了,“俊海给你们送了一袋子超好吃的桃子?”   方先生点开方宴的朋友圈,同样一脸无语,怪不得俊海这么殷勤呢。   一时间,他心里居然还挺不是滋味的,他难道不比一个养猪的乡下胖子强吗?咋两个孩子都更喜欢姓江的当爸爸呢?   晚上回家吃饭时,方夫人正想发脾气,就被俊海殷勤的将一块腌桃子喂进她嘴里。   她想说自己不吃不养生的腌水果,然后再次被腌桃子的味道惊艳住。   腌制的水果也能这么好吃?   “爸妈,今晚的腊肉是我炒的,你们尝尝。”俊海笑得非常乖巧,装饭挟菜要多殷勤就多殷勤。   孝顺爸妈罢了,这种事他拿手啊。   不说他和江爸相依为命,父子俩都是勇于表达爱意的,就是村里的老爷爷、老奶奶他也时常帮忙干活,孝顺他们的。   第二天一大早,俊海还给亲爸亲妈做了早餐。   共三大碗面,一大勺子蘑菇肉酱放在上面,吃起来过瘾得不行。   方夫人捂着肚子,吃得太多了,今天得去健身房才行,昨天的腊肉太好吃,今天的面也好吃,明明她以前觉得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好了,爸妈不生气了。”方夫人没好气地说,“妈这就让人到金石村收购你江爸种的桃子。”   俊海欢呼起来。   他这么辛苦是为啥?还不是方宴说方夫人名下有超市,只要她愿意收购,这点桃子压根不是事。   方夫人看着儿子高兴的模样,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   她语重心长地说:“爸妈也有条件的,你得好好学习,争取假期将小学的内容全部补完。”   俊海的脸瞬间拉长了,苦得不行。 第301章 假少爷的爸爸7   江河承包了一个山头,都是用来种桃子,与养猪场连着,桃子林也成为猪猪们的放风之地。   这一山头的桃子是第三年结果,是以产量不高,就两万多斤。   方夫人也不当一回事,随便给了三块钱一斤的收购价,就当安方宴和俊海的心。   毕竟那养猪佬确实很宠孩子,据说方宴刚回去,他就给方宴买了小马驹和母羊,他要是没钱的话,方宴的生活水平也会下降,他们也会心疼。   毕竟是养了那么久的孩子,就算不是亲生的,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没了感情,还是希望他在亲爸那里过得好的。   结果方夫人没想到,几天后,不仅别墅区的家长打电话给她,就连超市的负责人也问她还有没有桃子,因为都卖光了。   “这桃子外表看着是不好看,吃起来味道还真不错,凡是买过一次的都是回头客。”   超市负责人在电话里说,“现在的桃子不便宜,不好吃的都三四块钱一斤,进口的都十几、二十几一斤……这批桃子我提价到七块钱一斤都有人买。”   方夫人又挂几个别墅区邻居求购水果的电话,神色有些复杂。   本以为是自己施舍养猪的中年胖子,没想到却是自己占便宜了。   俊海叉着腰,洋洋得意地说:“那是我江爸厉害!桃子不算什么,他养的猪才好吃呢!我和你们说啊,他都不用饲料,都是绿色养猪,他种的水果卖不出去就都给猪吃,所以猪肉才这么好吃。”   方夫人想到俊海炒的那道腊肉,不得不承认姓江的中年胖子在养猪上确实有一手。   “你学习怎么样了?”方夫人转头问亲儿子,“你江爸现在没后顾之忧了,你答应我要好好学习的。”   俊海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僵硬住。   自从他答应要好好学习后,亲生父母又给他多找了两个老师,一个教他书法,一个教他钢琴。   俊海表示他比较喜欢吉他,帅气。   但方家夫妻拒绝了,说吉他不够高雅,钢琴才是高雅乐器。   对俊海而言,高雅等于高压,他学得特痛苦。   “在学了在学了。”他有气无力的敷衍着,也没了刚才的得意,迈着沉重的脚步回房。   方夫人看了一眼,嘴角勾了勾。   **   另一边,方宴拎着烤剩的五花肉回家。   亲爸是个大方的,知道他们要上山烤肉,直接切了好大一块肉给他们带上。   不过今天的主角是红薯,小伙伴们起了个窑专门烤红薯,土豆也烤了不少,吃完后他们打纸牌,一群小孩都玩疯了。   是以这烤肉也没吃多少,还有剩下。   没想到亲儿子还给自己带回来烤肉,江河那是要夸的。   “哎哟,我儿子亲手烤的啊,爸爸一定要尝尝。”   江河最近通过改变饮食加运动,成功地瘦了十斤,不过看起来依旧胖。对于亲儿子献上的减肥大忌,他一点都没推辞,吃得非常香。   方宴有些不好意思:“我手艺不佳,烤得不是太好。”   要是亲爸,肯定能烤得更好吃,听说他可是开过烧烤摊的,连那些小伙伴都验证过他的手艺。   江河夸道:“哪里,儿子你很有天份的。”   第一次烤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没有太过生或烤焦的问题。可以想像得出,这孩子烤肉的时候一定翻得很勤,香料也洒得很细心。   “哎哟,可以陪爸爸开个烧烤摊了。”江河又开始无脑吹儿子,吹得方宴脸上都是红晕,羞涩地抓头发傻笑。   江河也笑,俊海是自信过头,方宴是自卑过头,偏偏自信那个毛病一堆,自卑那个样样优秀。   哼,方家夫妻果然不擅长养孩子!   想到这里,他回房给俊海发短信,忍个屁的忍,他家俊海已经够优秀了,不需要忍声吞气!   俊海现在都快要学傻了。   一周七天,天天上课,被各科老师搞得心态都要崩了,俊海都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草履虫。直到看到江爸的短信,他当下就直接起义。   “我不干了!”他接通亲生父母的电话后,就直接咆哮,“我不要从早学到晚!现在是假期!假期!假期!我要玩!”   “我还是个孩子,孩子的天性就是玩!”   “童年的不幸要用一生弥补,我未来要是过得不幸福,都是你们剥削了我的童年!”   方家夫妻能能怎么办?   他们只能加快速度将工作干完了,然后赶回家镇压起义的亲儿子。   他们单知道草根阶层、满脑子都是小市民思想的儿子会不适应上流社会的生活,但他们不知道会这么不适应啊。   憨儿子还总是将他们和养猪的中年胖子对比,说他们不如江爸,江爸会为了儿子放弃生意,他们则反过来。   夫妻俩辩驳,他们这么辛苦一切为了孩子,将来他们的一切还不是他继承?   憨儿子马上喷回来,他说自己没野心,继承个养猪场就很快乐了,明明对金钱贪得无厌的是他们。   方先生努力地和亲儿子掰扯,让他明白他们夫妻身上的责任。   “有那么多员工靠爸妈吃饭……”   俊海再次反驳:“所以员工比儿子重要,是吧?生意比儿子重要,是吧?钱比儿子重要,是吧?!”   说到最后,他忍不住想哭,眼眶都红了。   江爸最辛苦的时候,宁可背着他去卖烧烤,背着他走长长的山路,也不会将他塞到邻居。   被宠爱着长大、还有退路的孩子都是受不得委屈的。   俊海和亲生父母讨价还价,终于达成学习三天休息一天的成果。   方宴打电话过来恭喜俊海起义成功,“我之前假期上七天才能休息半天,你真是厉害大发了。”   虽然他也爱养父母,但有了亲爸的无限纵容宠爱比起来,还是觉得亲爸更好。   俊海也是心有余悸,“那个书法、钢琴啥的,我   都不上了,   现在只补小学的功课和英语……对了,   还有个礼仪,我真不懂,我又不是不懂怎么吃饭,为什么要学这麻玩意?”   害得他现在吃饭都不香。   “还有学餐桌礼仪就学呗,为啥非得学西方的?我都不爱吃牛排……哦,那个法国的餐桌礼仪最烦,你知道吗,一顿饭我整整吃了三个小时啊!”俊海在电话里咆哮,“这也就算了,问题是我要吃的是蜗牛!天啊,那是人吃的东西吗?!”   “什么鱼子酱、什么松露、什么三文鱼……简直吃得我想死,还世界美食呢,世界美食就这?”   俊海抱怨个没完,他感觉自己被人灌屎了,而且灌他屎的人还强迫他承认屎好吃。   方宴成功地被恶心得不行,再听下去他今晚晚饭都别想吃了,今晚爸爸说了给他做猪排饭的。   而和亲生儿子讨价还价大半天的方家夫妻只觉得心累。   他们开始怀念起方宴,咋方宴就没那么多抱怨?方宴不也这么长大的吗?有管家和助理陪着,天天上补习班,既学到知识,也不用担心他跑出去交到坏朋友变坏……   亲儿子怎么就不能学学方宴?   等等,方宴?!!!   方宴多久没打电话过来了?这假期都过了大半,他在乡下该不是玩疯了吧?这都多久没学习了?   两夫妻发现事态紧急,赶紧拨通方宴的电话,勒令他回省城接受学习套餐。   “你这个年纪正是学习的时候!是,爸妈知道学习很辛苦,但现在所学的东西就是你面对未知未来的底气!”   方家夫妻还是为方宴着想的,这个社会竞争多大啊,不多学点东西怎么行。   生平从未这么玩过,只觉得农村生活快活得不行的方宴不禁低头,扯了扯老头衫。   他不想回城,不想一天到晚的学习,他觉得钢琴、画画和书法啥的没种菜钓鱼有趣。   “妈……”方宴吱唔着,“我找不到借口回省城啊。”   “你可以和他要贵重的物品,你亲生父亲意识到养不起你就会放弃了。”方夫人捂着最近因为和亲儿子斗法,导致用脑过度的脑袋,只觉得这个假期真是漫长得让她心累。   “方宴,你要清楚,这世界上没钱的社会底层人士活得多卑微,你有资质成为人上人,人往高处走,你亲爸一个养猪的真的托不起你。”   养猪的?   方宴条件反射的感到刺耳,十多年对养父母的命令习惯性服从的他难得反抗了。   “妈,我不需要别人托,我自己会努力的!”他咬着牙,“他是养猪的没错,但他是全村最受人爱戴的人,他会帮邻居老爷爷修补农具,帮老奶奶浇水种菜,将想念父母的孩子骑脖子上……我觉得他品德上不输你们……不对,是比你们好,至少他不会在背后说人坏话!”   他的眼眶微微泛红,强忍住着朝手机大声吼叫的冲动:“我不想回去了!我觉得乡下挺好的,继承我爸的养猪场当个猪场场主也挺好的!”   直到电话被挂断,方家夫妻俩仍是懵逼得不行。   等他们回过神,不禁一阵头晕。   这才多久,还不到两个月吧?亲儿子嚷着要回乡下,养子居然说不想回来!   那乡下的养猪场就这么大的魅力!   难不成他们投资超市、搞房地产、研发高科技错了?   **   “方宴,爸爸要拉西瓜到县城,你一个人在家可以吗?我让小山子来陪你。”江河挑着两担子西瓜放到房子旁边的棚子边上,一边和亲儿子说。   村里有车的人都会在房子旁边搭个棚子,专门放车。   皮卡里满满都是西瓜,竹筐子垫了不少稻草,西瓜放里面能最大程度的免于道路,导致它们坏掉。   方宴看着那一车的西瓜,忙问道:“爸,这西瓜运到哪里卖?”   “县城的四海超市之前买过我们家的桃子,我跟超市负责人说西瓜也挺甜的,他让我拉到县城,县城有冷链运输。”   江河再次对金石村的道路状况皱眉,如果修上一条路,村民们可以卖些农产品,也不至于年轻人都去打工,将老人小孩丢在村里。   方宴耳朵竖起来。   四海超市,不就是养母开的连锁超市?   江河已经上车准备走了,方宴只得追上去吼上两声:“爸,别贱卖了,咱们的瓜好吃着!”   他爸种的桃子好吃,西瓜也好吃,甜而不腻,他拿着勺子能吃半个,肚皮差点没撑破。   父子俩最常做的事是吃完西瓜后,往葡萄架下的躺椅上一倒,方宴有时不想说话,就会呆呆看着头顶又小又青的葡萄,幻想再过两三个月就能吃到又甜又好吃的葡萄。   他一点都不怀疑葡萄会不好吃,他爸种的水果能有不好吃的吗?   等江河开着皮卡离开,方宴自己回了家。   不一会儿,小山子来了。   他朝方宴说:“宴哥,我奶奶说今晚江叔来不及回来,她来做饭。”   见他来了,方宴道:“小山子,你等会儿,我拿西瓜过来,咱们一起吃西瓜。”   方宴从大桶里捞出个西瓜,他挺想将西瓜丢冰箱的,他爸不给,说太寒凉,怕拉肚子。   一个西瓜切两半,一人一个勺子,在葡萄架下开吃。   时不时有咯咯叫的鸡走过,啄他们掉下来的果肉,然后一泡屎拉了出来。   方宴看到这一幕,突然有些吃不下去了。   他心里叹气,看着还剩下不少果肉的西瓜,索性掰开丢到角落喂鸡。   十几只鸡一哄而上,抢着啄西瓜皮,仿佛它们也感受到夏天的炎热,需要吃点西瓜降火。   小山子看了一眼,有些不解方宴的讲究劲。   “宴哥,农村就这样,你得习惯。”他爷爷奶奶经常扫完猪粪就吃饭,要是像方宴这么讲究都不用活了。   “我还需要时间。”方宴苦着脸说,“我已经很努力在适应了。”   比如说他现在都习惯看路,生怕踩到路上的牛和马的粪便,当然他不会让白雪这么邋遢的,白雪屁股后面绑了粪袋。   小山子恍然,“怪不得江叔说要在山上建个鸡场呢,肯定是因为你的缘故。”   “才不是,我爸说山上还没充分利用,只养猪浪费,他还说要多种些桃子、李子和草莓。”方宴说着,心里有一点点开心。   亲爸说西瓜和桃子是俊海喜欢吃的水果,他说他喜欢草莓,亲爸就种草莓了。   吃完西瓜,方宴估算了一下时间,给俊海打话。   电话接通就听到俊海告状,“方宴,我爸妈——哦,你的养父母骂我!”   从小没少被方家夫妻挑剔、但很少被骂的方宴有些稀奇,纳闷地问:“他们干嘛骂你?”   养父母都是优雅爱面子的人,对孩子破口大骂这种事的简直不敢想象。   “他们看到我假期补课的成果。”俊海嘀咕个没完,“明明都已经及格了……他们对我的试卷很不满,但我对他们当我的父母也很不满,我又不是家具,往房里一摆就行。”   “他们将家里当旅馆,偶尔才会回来,天天和我说加班加班,公司比儿子重要多了。”俊海不高兴地说。   方宴不禁沉默。   其实这段时间,养父母已经改很多了,之前他曾经有过一年都没有见到养父母的记录,就连过年都是去爷爷奶奶家过的。   俊海叹气,总结道:“大家都不合格,就各自忍耐一下呗。”   当儿子的不合格,当父母的也不合格,那不如彼此退一步多好啊!   最后,他照例再问方宴一句要不要换回来,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他遗憾地挂断电话。   方宴也不禁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不知该同情俊海还是养父母,那么讲究的夫妻俩居然被气得不顾颜面开口大骂,由此可见俊海也挺牛的。   金石村老人少,种西瓜多半是给家中小孩甜个嘴,听说江河拉西瓜卖出去后,同样种了一坡地西瓜的老村长跑过来问他能卖多少钱一斤。   “六毛钱一斤。”   村长顿时来了精神,“送到镇上批发不是才两毛钱吗?多的最多三毛钱。”   江河道:“我的瓜甜,还有这瓜是送到省城的,在镇上甚至县城都卖不到这个价。”   村长也尝过江河种的西瓜,顿时没话说,纳闷地问:“你到底是咋种的?”怎么就比别人家种的甜那么多?“难道品种不一样?”   江河想了想,“应该是肥料问题,我给桃子也追过肥,但时间太短,没有西瓜好。”   等村长去看过江河堆的农家绿色生态肥后,沉默了好一会儿,问道:“江仔啊,明年你能教大伙种西瓜吗?”   金石村的沙地和坡地多,如果西瓜能卖到六毛一斤,村民手里就能多几千块钱。   江河没拒绝,甚至给他支招,“咱们村挺适合种水果的,桃子李子和草莓都挺适合的,明年我教大家种水果吧。”   这辈子他就是个养猪的,   不可能脱离人设去商场闯荡,   但谁说农村不能致富?   他除了当养猪大王,   还可以当水果大王的。   **   江河从县城回来时,顺便给方宴挑了几本习题。   方宴原本不往心里去的,直到他发现自己做错了几道数学题后。   “没想到爸还是挺有眼光的嘛,这么难的奥数题集,他都能找到。”方宴一边做一边嘀咕着,然后兴致勃勃的对答案。   学了两个小时后,江河过来打断他的学习进程。   “小宴,过来刷你的白雪,待会儿跟我去赶猪。”   方宴丢开习题,开开心心地去刷小马了,劳逸结合挺好的。   刷干净马后,方宴骑着小马驹漫步在乡间小路上。   村里的孩子们跟在小马屁股后面,羡慕极了。   金石村虽然有两匹马,可那两匹马不是白色的,颜值不高,而且主人也不够勤快天天给它们洗澡,身上一股子的味儿,孩子们并不喜欢。   “白马王子,可以让我也骑会吗?”一个五岁的小姑娘追着问,她的脸蛋晒得像猴子屁股,但眼睛亮晶晶的,还是挺可爱的。   方宴拒绝了,“你还小,不能骑。”他拍拍自己座下的马,“还有我的马儿是女孩子,它叫白雪,并不是王子。”   要也是白雪公主。   “嘻嘻,我是在喊你。”小姑娘仰望着方宴,“宴哥,你就像骑着白马的王子。”   方宴轻咳了一声,这乡下孩子就是太实诚了。   他矜持地道:“你可以骑一小会,我牵着马儿。”   方宴带着小屁孩们在村里溜了两圈马,终于骑着白雪上山。   他爸爸养的猪正在桃子树下闲逛,桃子树上的果子基本都已经摘完,每棵树上只剩下几个留给鸟儿加餐。   来到养猪场这边,方宴跳下马。   他在方家时就已经学会骑马,但爸爸禁止他骑快马,说太过危险,方宴也是刚学会不久,没这个胆子骑太快。   方宴帮着赶猪,一边问:“爸,这是猪肉特别香的秘诀之一吗?我听说过猪圈养不出美味的猪肉。”   江河拿着长竹竿子赶猪:“对,别看咱们家的猪没别人家的肥,但肉质绝对超出一大截!等临近过年时,爸用甘蔗叶子熏腊肉,那才叫香。”   一群黑猪被竹竿驱赶着,不情不愿的往猪舍钻。   方宴询问过他爸卖出去的猪肉的价格后,简直心疼,“便宜了,太便宜了!这些猪的肉质上佳,再翻一倍都不算贵。”   那么好吃的肉,五星级饭店都比不上,实在太没商业眼光了。   江河尴尬一笑,“爸养的猪在镇上,甚至县城里都算得上最高价格,消费水平在这,想提高也不行。”   “不过这些猪每年过年时价格会再翻一倍。”江河特别得意,“那时会有很多有钱人定猪,以前还有坐飞机来订猪肉的呢。”   这也是原主最为得意的事,能吹半辈子。   “那也只能过年赚一笔,平时这肉价还是太廉价了。”方宴想起过去在方家耳濡目染学的商业知识,给他出主意,“爸,不能只等过年,平时也要卖高价,县城的消费水平不高,全国有钱人多得是。”   江河叹气,“儿子,你也看到咱们村的路,这猪肉卖到县城都不新鲜啦。   方宴闻言,不禁陷入沉思。 第302章 假少爷的爸爸8   省城那边的俊海也觉得他爸养的猪卖得太便宜了。   他以前是个纯朴的乡下少年,没跳出金石村这个圈子,不知道贵的猪肉有多贵。回到方家后,方家是省城首富,什么都要从国外进口,俊海吃着国外进口的绿色猪肉,觉得不如他江爸养的好吃,再去问价格,他为江爸养的猪愤愤不平了。   他江爸养的猪明明比进口的好吃,价格居然只是零头!   这像话嘛?   俊海打电话和方宴嘀咕着,如何将江爸的猪卖出高价,明明江爸养的猪也是绿色原生态的,为啥不能高价卖。   “可是,我不想再求妈妈了。”俊海跟方宴诉苦,“我要求她收购江爸养的猪,她肯定又要给我多找两个私教。”   “明明之前江爸的桃子在她的超市卖得很好,我江爸给妈妈赚钱,我还答应了不平等协议,我越想越亏。”俊海摸着头,不禁在心里叹气。   虽然抗议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他爱吃的高油高糖的美食,但方家夫妻的养生套餐他也不得不跟着吃的,最近这段时间,他瘦了很多,还长高两公分,都快比方先生要高了。   “不想求他们也行。”方宴倚靠在江河新买回来的六扇门的衣柜上,手指无意识地在镶嵌在衣柜上的镜子上轻敲着,“别墅区住的人大多非富即贵,但也有很多只是一般的富豪,他们吃不起进口的食物,就喜欢从国内找绿色食品,你拿肉去质检局检查一下……对了,咱们的生日快到了,你可以举办个生日宴会。”   回到方家后,俊海和别墅区的同龄人混得不错,就像金石村的孩子在俊海叮嘱他们要多和方宴来往后,他们不会对方宴有任何敌意一样,方宴也是这么做的。   方宴在别墅区一直是别人家的孩子,是很多同龄人的偶像,在他和他们联系后,表示希望他们帮帮俊海,这些人试着和俊海相处过,发现不管什么运动,这个农村来的憨土豆都很擅长,就算不擅长,只要稍微学学很快就能上手,渐渐他们打球时也喜欢邀请他。   别墅区的家长心里也是有一杆秤的,从农村回来的又咋样?农村的孩子淳朴热情,而且还念旧,不仅没遮掩曾经在农村的生活痕迹,并且大大方方地面对过去的自己,还为曾经养大自己的养父为荣。   品行上佳,还是首富之子。   只要是家长,就不会禁止自家的孩子和这样的孩子来往。   转眼就到俊海和方宴的生日。   儿L子十四岁的生日,而且还是回到家里的第一个生日,江河自然是重视。   他问过方宴的意思,方宴打算在家里办个烧烤宴,请全村的孩子来吃,当作给他庆祝生日。   江河问道:“会不会太简陋了,要不爸爸到镇上给你定个酒店……”   “不不不,在家就好!”方宴摇头。   他记得自己十岁的生日宴就是在省城最好的酒店办的,但他觉得与其说养父母是给他办生日会,不如说是为了商业上的联系,一大群商人借他生日   这个场合谈生意。   江河见他没见意,   倒也不坚持,   一切以孩子的意愿为主。   决定好亲儿L子的生日,他又叨念起养子。   “我得给俊海送两头猪过去。”江河拿着笔记记翻看,“他说还要一头小猪,用来做烤乳猪……我得给他调配好调料,你爸我可是御厨后人,烤的乳猪连皇帝都爱吃。哎哟,还有蘸料得多弄几种,有人喜欢咸辣,有人喜欢酸甜。”   江河扭过头来看儿L子,见他神色沉静,好像在思索着什么,赶紧说:“小宴,爸也给你两头猪,俊海有的你肯定都有,俊海没有的你也有……”   方宴想翻白眼,他才不是吃醋呢。   不过……   “什么是俊海没有我有的?”   他这个爸,爱他是肯定的,但肯定也爱着俊海,做不出只管他不管俊海的事。不过方宴现在很自信,他在爸爸心中,份量和俊海一样重。   “当然是爸爸充满爱心的饭菜了。”江河理所当然地说,“啧,你天天吃着御厨后人做的菜,俊海只能吃养生餐,太可怜了。”   方宴顿时也觉得俊海挺可怜的,他以前不觉得吃养生营养餐有什么,但这是在“御厨后人”给他做饭之前。吃过亲爸做的饭菜,让他再回方家吃那少油少盐的营养餐,他觉得人生少了很多乐趣。   “爸,你要不要去开个饭馆?”方宴真心建议道,“你做的饭菜太好吃了,肯定客似云来。”   江河直接拒绝,他这辈子就想当个养猪大王,以养出全世界都受欢迎的猪为目标。   他很会哄儿L子,甜言蜜语地说:“爸只想做菜给我的儿L子吃,不想给没关系的外人做饭。”   方宴嘴里哼了一声,耳朵微红。   不是说农村人不懂表达爱吗?他亲爸怎么就能成天将“爱”字挂嘴上。   **   俊海的生日这天,方家来了不少人,都是俊海在别墅区认识的朋友。   方夫人和丈夫坐在二楼阳台的椅子上,椅子前有个玻璃圆桌,上面摆了一瓶红酒还有两杯半满的红酒,杯子前面还不伦不类的摆放着一大碟的烤乳猪肉。   方家的院子里,一群孩子正在喧哗着,他们三五城群凑一起说笑着,时不时自己动手烤上一串肉,不擅长的就让厨师动手。   俊海在人群中哈哈大笑。   他长高了,也瘦了,穿着夫妻俩让人给他置办的名牌衣服,终于有点城里孩子的模样。   俊海得意地和周围的朋友说:“烤乳猪好吃吧,这是我养父亲手养的绿色原生态猪,不吃猪饲料,它们吃水果,而且还有一座山头当运动场所……你们看这是质检部门的公章,肉质绝对是一流的。”   别墅区的孩子非富即贵,啥好东西没吃过,但这烤乳猪的美味还是超出他们的预料。   有孩子真心实意地感叹道:“俊海,你养父真了不起啊,种的桃子和西瓜好吃,猪肉也好吃。”   越是有钱嘴巴越挑,毕竟什么好东西没吃   过,吃久了就腻了。   所以他们对食物的味道是非常挑的,好不好吃,一吃就知道。   俊海最近和亲爸亲妈吃了很久的营养餐,加上现在不像以前漫山遍野地跑,他脸上的皮肤变白变得细腻,今天又特地被管家打扮过的,瞧着有几分俊朗模样。   他拍着胸膛说:“不然你们以为我能长这么高?”   “”   方夫人听到亲儿L子的话,气得翻白眼,朝方先生说:“你儿L子打的算盘珠子都快蹦我脸上了。”   方先生拿起牙签吃了片烤乳猪肉,肥而不腻,比进口猪肉还要胜一筹。   他将烤肉片吞下,叹了口气,“算了算了,孝顺知恩的孩子总比品行有问题的好。”   方夫人心口一堵,“你总这么说……方宴是这样,俊海也是这样,一个乡下养猪场有什么好的,一个两个都想继承他的养猪场。”   他们夫妻一个开连锁超市,一个是房地产公司,还餐饮高科技都插了一手。   结果呢,这两小子居然不屑一顾!   方夫人心里气闷。   方先生看着优雅精英模样的妻子,自从俊海回到方家后,她就再也保持不了以往的风度。   以前她常说“人生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如果过不去就架桥修路,总有办法的”。现在的她会咆哮、会怒吼,毫无形象,但他却觉得她比以前更像一个母亲了。   自从为亲儿L子操心得心力交猝后,方先生开始养成看朋友圈的习惯。   朋友圈里经常有家长抱怨孩子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他以前看都不看的,因为方宴实在太省心、太争气。现在他看到家长为孩子烦恼,不由得点进去看看,然后对比一番,再安慰自己亲儿L子不是最糟的。   “俊海这孩子做得还是不错的。”方先生安慰妻子,“他知道如果求你,你肯定有条件,他索性自己来……这孩子还是有生意头脑的。”   虽然在他们当父母的看来,手段太粗糙,目的性太强。   “你也不是没得到好处。”方先生握住妻子的手,“之前的桃子和西瓜,你都让人去检测过了,我们是帮了方宴亲爸没错,但也不是没得好处,你就帮帮俊海吧。”   省得亲儿L子傻乎乎的到处推销,让他看得又好笑又心酸。   方夫人嚼着好吃的烤乳猪肉,越吃越觉得酸。   她灌了自己一口红酒,将不忿咽下。   “我让人重新检测江河养的猪的质量,俊海这傻子,不知道四海这个牌子意味着什么,有四海超市背书,他爸养的猪才有排面,不然真以为是绿色产品就能卖高价了。”   方先生不禁笑了下,拍拍她的手。   他的妻子的事业心极强,某些观念根深蒂固。   如果不是出了抱错孩子这种事,只怕她一生都是如此的要强冷酷,标准的生意人,只谈生意不谈感情,和孩子的感情也是淡淡的。现在她看起来,倒是有了些温情,不那么强势了。   另一边,方宴也和村子里那些新认识的朋友一起过生日。   他爸也给他烤了一头乳猪,好吃得不行。   听完俊海说的话,他在心里沉吟。   俊海的手段是有些粗糙,但养父母都是生意人,他们名下还有餐厅,不可能没发现猪肉品质有多好,也不可能会错过亲爸做的烧烤料。   “方宴,过来点蜡烛。”江河跟儿L子招手。   方宴走过来,将十四根蜡烛插到蛋糕上。   方宴穿着江河买的衣服,近两个月的农村生活让他晒黑了,不像刚到金石村时的白皙矜贵,一副豪门贵公子的模样。   现在的他变得更健康,也更开朗,眉目之间神采飞扬,有了这个年纪少年特有的朝气。   “哇,白马王子!”   五六岁的小姑娘吸溜着口水,将视线从蛋糕上转到方宴脸上。   今天的方宴不再是老人衫和人字拖,打扮起来,那气质瞬间就拔高了,就算是没什么文化的农村人,也能感觉到他和村子里的孩子是不同的。   吃完好吃的蛋糕,小姑娘将自己乱画一通的画当生日礼物送给他,认真地问:“白马王子,以后我嫁给你,可以天天吃烤猪肉跟蛋糕吗?”   因为方宴的白马白雪的原因,现在小姑娘都叫他白马王子。   方宴叹气,他有点相信他亲爸是御厨后人了,烤肉和蛋糕魅力就是这么大。   连不懂事的小姑娘都能为了蛋糕和烤肉想要嫁给他。   “不能!”看到小姑瘪着嘴要哭,他忙说,“不嫁也能吃的。”   小姑娘又问:“那不嫁你可以骑马吗?”   怎么还得寸进尺了?方宴没好气地说:“可以!”   小姑娘顿时欢呼起来,高高兴兴地跑去看白雪,因为方宴爱干净,天天给白雪洗澡刷毛,白雪非常干净,很多人都喜欢它。   月亮升到半空,已是晚上九点。   江河一一送走了那些来参加生日会的小朋友,回头看到儿L子正在收拾东西。   他说道:“小宴,你也累了,放着吧,爸爸收拾。”   方宴手上的动作不停,说道:“爸,两个人快一点。”   而且他爸更累,要给他做长寿面,又要给他烤乳猪,还给他烤了个大蛋糕,从早到晚忙个不停。   这个生日,其实他过得很开心。   **   过完了生日,已经是八月底,快要到开学的日子。   快要开学的时候,省城二中曾经方宴所在一班的群非常热闹,很多潜水的学生都被炸了出来。   “开什么玩   笑!都什么年代了,还有孩子抱错这回事?”   “呼叫阿金,你不是方宴最好的朋友吗?你跟他联系上了吗?他最近怎么样?”   “……”   金温杨终于冒泡,“已经联系上了,可是死小子一直挂我电话。”   说到这事,阿金觉得自己真的被吓死了。   他去国外度假回来,兴冲冲的跑到方家找方宴玩,结果发现方叔叔夫妻俩居然换了个儿L子,他之前还以为俊海是私生子,深深地为方宴不值呢。   等知道真相后,他更生气了,方家家大业大,多养个儿L子算啥,干嘛非得将方宴赶走。   为此他还回家和他爸闹着要养方宴,还振振有词:“方宴这么优秀,养了肯定不亏!爸,你看我脑子这么笨,方宴变成我弟的话,我以后就不用努力直接躺赢……”   到时候家里的公司交给方宴,以方宴的聪明,肯定能将公司打理好。   他就躺着拿分红,吃喝玩乐就好。   被缠得没办法的金爸爸给蠢儿L子好几个脑瓜崩,“你这是一厢情愿!你问过方宴的意思了吗?”   方宴确实是个优秀的孩子,方家有脑子的话肯定不会放他走的。   然而方家想,但方宴亲爸——一个乡下养猪的汉子不乐意。   金爸爸暗暗摇头,方家是什么条件,一个养猪的是什么条件?   看来方宴还是不够聪明啊,生育之恩日后千百倍还就是了,在农村长大,起点实在太低了。   金爸爸也为方宴的选择遗憾,等他长大后,他就知道后悔了。   金石村。   江河开着皮卡,皮卡里是十几头大肥猪,他今天要将这些猪送到县城。   四海超市本想提供□□的,被前往金石村的泥路给打败了,这种路只有皮卡能走,大卡车肯定走不了。   “还是得修路才行。”   江河心下盘算着,四海超市给的价格不错,他要是将养猪场里的猪全卖了,利润能有二三十万,但二三十万可以再承包一座山,想修路就难了。   县城里有网吧,江河看到后,脚蠢蠢欲动。   良久,他才抑制住不听话的脚。   他现在就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养猪汉子,不懂股票,也不懂基金的,要维持人设。   说实话,俊海和方宴已经做得很不错了,这辈子他可以当一个笨蛋爸爸,两个孩子不得不动脑筋让笨蛋爸爸发家致富。   江河果断地转过身。   算了,慢点就慢点吧,反正孩子能干,啃小也是不错的。   果不其然,笨蛋爸爸不作为,聪明的孩子很快就想出办法了。   “直播?”   江河正在给猪洗澡,八月底的天气仍是很炎热,被冲了冷水澡的猪哼哼唧唧地眯起眼。   农村汉子问道:“那是啥?”   方宴眼睛里仿佛有光芒,“直播几年前就兴起了,现在谈起直播,大家第一念头就是游戏才艺直播。但我想有一天肯定各行各业都会加入这行业,那时才能称得上巅峰,总有一天直播销售商品会大行其道……”分析完后,他对亲爸说,“爸,我们可以直播养猪,还有直播你做腊肉过程!对了,最好还做上几道菜。”   “我们村的风景也美,城市人看够了灯红酒绿,就会想看看宁静的乡村风光。”   江河心下感慨,不愧是原文中的商业大佬,不过十四岁,就能看出一个行业未来的发展了。   如果不是他太过在乎亲情,陷入方家这个牢笼里,未来肯定一片光明。   “现在不也挺好。”中年胖子憨憨地给猪刷毛,每一头猪都被刷得哼哼唧唧,享受地闭上眼睛。   一看就很舒服的样子。   方宴不禁探头看了看那些舒舒服服的猪,咧嘴笑起来。   “四海超市给咱们的肉价是十五块钱一斤,这可是批发价。”农村中年胖子一脸欢喜地说,“以前生猪才八块一斤呢……哎呀,想想之前我还骂过你养父母,没想到他们一点都不计较,还愿意高价买我的猪。”   方宴拿着水管的手抖了一下,他无语地看向笨蛋爸爸。   四海超市这批肉已经卖到四十一斤,他爸真是亏死了。   “爸,只靠一条销售通道不安全。”方宴将水冲到猪的身上,“而且猪肉便宜,腊肉腊肠贵,咱们可以加工产品的,像猪肉脯猪肉干……”   江河的胖手摆了摆,“爸爸也不懂这些,不知该怎么做。”   聪明儿L子说:“我懂,我来就行。”   方宴正准备大展身后、大干一通,然后就被爸爸带到县城一中报名。   他这才发现,已经开学了。   开学的前一天,江家父子俩正在收拾要带去学校的被子和衣服。   县城离家太远,方宴要住校,周六周末才回家。   “小宴,你真的行吗?”江河一脸担心地说,“你没住过校,爸怕你不习惯,要不爸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爸来陪读。”   方宴觉得自己没问题的,俊海都可以住校,他为啥不行?   而且俊海的学校是县城二中,二中跟一中相比,不仅教学资源比不上,住宿条件也比不上,俊海都能行,他现在读县城一中那就更没问题了。   中年胖子将一堆自己做的蘑菇酱、辣椒酱、肉酱等塞到一个大袋子里,说话的声音有些愧疚:“小宴,县城一中是咱们县城最好的学校,但还是比不上省城二中,爸爸有时也后悔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自私,是不是应该将你留在方家……”   方宴走过来,搂住已经瘦了一圈、依然很胖的江爸,“爸爸,我从来没后悔过跟你回来。”   方家是有钱,但没有一个打从心底爱着他、把他放第一位的爸爸。   “而且县城一中每年都有考上京城大学的,不比省城二中差多少。”方宴信心满满,他从未觉得自己换个学校就会成为差生。   果然,方宴虽然是初二才转学过来,但他很快适应县城一中的生活。   学霸的名声是其一,他参加过很多重量级的比赛,名声早就传出来;其二是他亲爸做的各种酱,全宿舍的人吃过后,就没人说不好吃的,对他态度好得不行,就指望他慷慨大方,回家时多带点酱过来。   没有哪个学校的食堂是好吃的,再怎么做也比不上家里的家常菜,吃得久了,也就腻了。   但有了江爸做的酱就不同啦,好像学校的饭菜都变得美味起来,也让这群正在发育中的中学生念念不忘。   周五下午放学,准备回家的时候,方宴听着宿友们的明示暗示,暗暗翻了个白眼,果然全世界都是吃货。   刚出校门,他爸的皮卡就在门口等着。   见面江胖子就心疼地说:“小宴,你瘦了!”   有一种瘦,是家长觉得你瘦。   方宴突然想起这句话,挺有道理的。   他走过去,拉着胖胖的爸爸的手,笑着说:“那爸你给我做好吃的,让我补回来!” 第303章 假少爷的爸爸9   难得的周末,方宴折腾起直播需要的东西。   俊海特别机灵,   ,   用的是他现在的零花钱。   农村来的孩子没有乱花钱的习惯,他的零花钱多得都没处花,十分乐意为江爸爸花钱。   方夫人知道后心里酸得要命。   她当然不是心疼这点小钱,她酸的是俊海对他养父的态度,她是他亲妈,也没见他这么为她着想,心疼她工作辛苦。   俊海道:“妈,你不懂,我江爸的养猪场做大做强后,说不定哪天我有继承的机会……唉,不过现在看来难了,方宴看起来好像挺喜欢养猪的,听说他现在成天待在养猪场里教猪算数。”   俊海说到这里,一脸遗憾,“我以前就想过,继承我爸的养猪场后要养出世界最好吃的猪,方宴这是半路摘了我的桃子。”   方夫人都被气笑了,“怎么的?你还嫌弃你爸的房地产公司和你妈的超市连锁了?”   俊海痛苦面具。   他真的不是学习的料,只要想到经商比学习还难,他就觉得人生没有趣味。   相比之下,打理一个养猪场就容易多了,至少他有经验啊。   俊海提议道:“妈,要不我还是和方宴换回来吧。”   他真的不介意维持原样的,他不觉得农村的生活苦,也不觉得自己这十几年是在乡下吃苦,更不觉得方宴是占了自己的便宜、抢了自己的身份。   他有江爸疼他爱他,虽然物质并不丰富,但他是一直被爱着长大的,而且过得也不算差,吃喝不愁。   方夫人冷笑,“要不要妈给你收购个养猪场?”   俊海顿时欢呼,“好呀好呀!妈,你帮我弄个养猪场吧!”   方夫人差点气了个仰倒,最后气冲冲地离开,打定主意这辈子她绝对不涉足任何和猪有关的行业。   **   养猪场这边有两条黑色的狼狗。   方宴是一直知道的,但他来到村里后,一直没有见到这两条狼狗。   没想到这次回家突然见到养猪场多了两条狼狗,让他一时间很是惊讶。   方宴目不转睛的打量两条黑色的狼狗,这两条狗十分彪悍,看那尖锐的牙齿就知道它们不好惹。   他问道:“爸,他们叫什么名字?”   相比起俊海喜欢个头小的土狗将军,方宴更喜欢大型的动物,像高大的俊马,像这两只体型彪悍的黑毛狼狗。   江河道:“体型比较大的叫大兵,稍微小点的叫勇士。”   方宴想到家里的土狗将军,嘴角抽了抽,“名字是俊海取的吧?”   江河笑道:“是啊,俊海说将军先进门,是大师兄,后来进门的名字不能压过大师兄。”   其实他是想将这两条狼狗叫元帅皇帝的,多霸气啊。   但俊海不肯,土狗将军在他心里才是第一,后来的别想压过它!   “爸,它们之前怎么不在家里?”方宴蹲在两条狗旁边,试探的伸出手。   两条狼狗大概是感觉到他身上有大主人的气息,并没有拒绝他的碰触,非常温驯地蹲坐在那里。   狼狗身上的毛不像将军那么柔软,不过也差不了多少。   “借给朋友家配种了。”江河一脸郁闷,“刚买狗的时候,我就说了要两条一公一母的,有伴嘛,谁知卖狗的黑心,两条都是公的。”   说到这里,江河仰头看天,“这人的年纪大了想娶媳妇,狗年纪大了也一样……大安是养狗卖狗的,手下有十来条年轻貌美的母狗,我就将大兵勇士送到他家让他们来个选秀。”   大安就是朋友。   不然他都怕两条狼狗打起将军的主意搞基。   啧,也不知他家是咋回事,也太阳盛阴衰了吧,就连狗子全都是公的。   “这两条就是色狗。”江河有些悻悻,恨铁不成钢地说,“有了正宫还想要贵妃,有了贵妃还想要才人……总之,这两条狗在那边待了一段时间,导致大安家的母狗全怀上了。”   方宴一脸恍然。   怪不得他回家都快四个月了,还没见到它们,原来是和后宫们度蜜月去了。   这么多妻妾,自然度蜜月的时间长点。   大安则是快乐疯了。   江河养的这两条狼狗的品种好,凶悍护家又护主,他特意挑了十几条貌美的母狗,没想到两狼狗胃口这么大,居然全收了。   等小狗生下来他能赚上一大笔,答应给江仔的酬谢金根本不算什么。   他打定主意,到时再给江仔送两条小狗过来,听说江仔又承包一座山头,这地盘大了,两条狗巡逻不过来。   有了新狗,方宴拍视频的主角又多了两个。   他向亲爸学习炖骨头给家里的几条狗子吃,没过多久,两条狼狗都喜欢骑马遛他们的小主人。   经过一番努力,方宴的乡村直播到这学期快结束时,已经小有名气。   其实网友们都是被“御厨后人”的手艺吸引过来的。   现在的直播大多打擦边球,直播做饭和乡村风光的极少,方宴的剪辑好,镜头下的景色有如风景宣传画,山村的生活又有趣,无论是狼狗赶猪,孩子窑红薯,还是山上摘果子,河里摸螺都很有意思。   当然最让人垂涎欲滴的是中年胖子的做饭专辑。   中年胖子不仅自己做饭,还教大伙怎么做,还真有人买了食材跟着他一步步做,等吃到自己亲手做的美味饭菜,这些人都是激情打赏。   其中一个号称厨房杀手的打赏尤其多。   “我一个手残都能做出好吃的饭菜,真想吃主播亲手做的饭菜。”   “主播家乡挺美的,我们能去度假吗?”   中年胖子哈哈大笑,“欢迎大家来金石村度假!咱们村有十里桃花,有山有水,风光很美,还有天然的绿色猪肉和走地鸡。”   方宴听得暗暗吞了吞口水,“爸爸,也有人说想让你做点心。”   他爸买了个超大的烤箱,上次的蛋糕就是用烤箱做的,他以前不怎么爱吃甜的,但他爸做的蛋糕,他可以吃一大块。   宠儿子的胖子马上说:“那下次爸爸给你烤蛋挞。”   方宴顿时高兴了,美滋滋地进房间剪辑视频。   十分钟后,他探头出来,叫道:“爸,我以前的同学说想过来作客,可以吗?”   “没问题!”   几天后,方宴以前的朋友兼同学阿金来到金石村。   “养猪?你居然在养猪?”阿金仿佛祥林嫂似的念叨着,跟在方宴后面,人还是挺懵的。   “你来得正好,帮我拿手机。”方宴不客气地将手机塞到他手里,“我待会儿要帮我爸赶猪,要直播的。”   “哦哦……”   阿金这才反应过来,他举起手机,让看直播的人欣赏乡村风光。   偌大的山头,桃树下,上百头猪正在悠闲的散步。   绿色的山,蓝色的天空,或白或黑或花的猪……   阿金摸出自己的手机,将直播间链接发到班级群里。   没一会儿,直播间里多了一大群未成年的观众。   “我的天啊,实在无法相信方宴有一天居然会去养猪。”   “明明是高岭之花!”   “白马王子变成农村养猪佬,太幻灭了!”   “不,应该是养猪王子,还是挺帅的!”   …………   方宴的长相白皙精致,成绩又好,总是代表学校去参加各种比赛,他的小迷妹们不要太多。   好些女生们为曾经的男神心酸不已。   “那个啤酒肚的中年男人是方宴的亲爸吗?”   和斯文儒雅的方先生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方宴怎么接受得了这种落差?   从豪门独生子继承人到乡下养猪佬的儿子,这种落差,就像珠锋一样高。   “方宴一定很难过吧?”一个女生看着镜头里的方宴,闷闷地说。   穿着廉价的衣服,职业是养猪,还有三层下巴的油腻大叔亲爸……   不知道他以后还会不会转学回来,如果不转学回来,学校里肯定有很多人会拉黑他。因为已经不在同一个阶层了,人就是这么现实。   “方宴实在太可怜了。”   “他黑了瘦了,乡下生活一定很苦。”   女生们都是一脸怜惜地说。   “黑了我承认,但好像没瘦吧,非但没瘦好像还壮了。”男生们受不了女生的睁眼说瞎话。   突然,有同学说:“呃,其实好像也没那么可怜。”   其他人看到接下来的一幕,也觉得好像确实没有那么可怜,不仅不可怜,好像还挺玄幻的。   在现场的阿金感触最深,他张大嘴巴,感觉自己好像突然进了玄幻频道。   只见方宴拿着长长的竹竿,将猪赶在一起,并且说道:“好了,五个一组,我点到谁就报数。”   第一只小黑猪“嗷”叫了一声。   竹竿所到之处,   第二只小黑猪跟着“嗷嗷”两声……   “方宴!”阿金终于忍不住问出直播间无数人的疑问,   “这猪会数数?”   方宴将猪赶回猪舍里,一边说:“猪本来就是很聪明的动物,它们的智商仅次于狗。”   “我是听说过猪的智商有三岁的孩子这么高。”阿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对了,为什么要五个一组,十个一组不行吗?”   方宴露出烦恼的表情,“这些猪只会数到五,第六就不会了,怎么教都不会。”   方宴以前的同学都快要笑死了,“所以说,这是学神遇上学渣的烦恼吗?”   直播间也一片笑声,大伙纷纷留言。   “这些猪真有意思,可惜长大后就被杀了。”   “呵呵,说这话的人待会儿不要对江爸爸做的菜流口水。”   方宴和马大叔他们一起将猪赶回猪栏。   江河又承包了相邻的一座山,种上桃子,又在桃林里养了鸡,导致现在干活的人手不足,又从村里请了两个人。   养猪需要大量的猪菜,江河索性请村里的人帮忙种。   留守的村民大多是老人,他们喜逐颜开,种菜养猪养鸡这些都不算累,在家就能赚钱,江仔实在是造福村民了。   阿金还未到方宴家门口,就闻到让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他吸了吸鼻子,惊喜地说:“是卤味!”   卤味的香气实在是霸道极了,铺天盖地的霸占人的所有思维。   阿金拿着手机进去,镜头直接怼上蜂蜜色的猪耳朵,还有色泽诱人、入口就化的卤猪蹄,吃上一口肥而不腻,口感厚重醇香。   江河问一旁吞口水的阿金,“鹌鹑蛋吃吗?”   阿金狂点头,“吃,我没有忌口的!”   江河给他们做了卤肉饭。   料超满的卤肉饭让人只觉得幸福满满,两个孩子完全忘记他们是在直播,吃得头都不抬。   他笑呵呵地叫他们不用吃得太急,还有呢,保管够的。   虽然最近瘦了二十斤,不过在镜头中,他看起来还是很有吨位。   直播间里,大伙忍不住发表意见。   “这卤肉的颜值可真高啊,不是那种故意摆盘的高,是真的高。”   “奇怪,只是普通的卤肉而已,为什么我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已经下单了,今天的晚餐就吃卤肉饭!”   同样在看直播的省城二中初二(一)班的班级群里热闹非凡。   “我敢说这个卤肉肯定好吃,你们什么时候见过阿金和方宴吃得这么没形象?”   “好想吃啊。”   馋得人一直吸溜着口水。   阿金吃个半饱后,终于将头从饭碗里抬起来,他说道:“方宴爸爸,这个真好吃,我能不能带点回去给我爸?”   “当然没问题!”江河其实也挺喜欢阿金   这孩子。   在原文中,阿金一直是方宴的好友,如果没有他,方宴的人生可能会更晦暗。   一班的同学见状,纷纷下单,“快,叫阿金也给咱们买点回来!”   “可恶,怪不得方宴胖了呢,天天吃这么多好吃的,不胖才怪!”爱吃肉的男生们咬牙切齿,恨不得跟阿金交换。   “放屁,方宴是标准身材!”   “我不管方宴身材标不标准,我只想吃卤肉。”   …………   “阿金,你也带点腊肉回去,我爸做的腊肉更好吃。”方宴想起什么似的,抬头对直播间的观众说,“庆祝我爸又瘦了十斤,直播间抽二十人,送上我爸做的腊肉。”   瞬间,直播间里不少观众纷纷下单,很多对减肥有兴趣的观众翻以前的视频,再对比现在中年胖子江爸爸的身材。   “好像真的瘦点了。”   “不过主播现在还很胖,好像原始体重是两百一十斤吧。”   “三个多月才瘦二十斤,是不是慢了点?”   “主播这才是健康的减肥方法,节食和运动永远是减肥的不二法门。”   江河对吃饱饭后揉肚子的两个孩子说:“你们出去散会步,消消食。”   “肚子消点回来吃些宵夜,我给你们做了羊奶香芋西米露……”   “哎哟,我肚子会涨破的。”阿金腆着肚子,幸福地抱怨,“方宴,怪不得你胖了,天天这么吃不胖才怪。”   方宴也颇为烦恼,“我爸觉得我瘦,一天到晚都在投喂我,一日三餐,还有下午茶,晚上宵夜,我都胖七斤了。”   “不过也长高了两公分。”   方宴很得意地抬起头,俊海多高啊,他也想长高点,男人没一个不想长高的。   阿金嘀咕:“呵呵,总觉得你是在炫耀。”   省城二中的孩子非富即贵,父母双方都有自己的事业,他们父母也不是不疼爱他们,但亲自下厨、嘘寒问暖的太稀罕了。   乡下的夜晚没有路灯,但天上的月亮特别亮,再加上路边人家的灯火,路还是看得一清二楚的。   不少孩子吃饱后也出来消食。   方宴一路跟人打招呼,丝毫没有乡下孤寂的感觉。   晚风凉爽,不知名字的虫鸣悦耳动听,两个孩子不由得停下脚步倾听。   阿金问:“方宴,你还想回去吗?”   方宴摘了片树叶子,想学村里的孩子吹出动人的曲子,结果只是“噗噗”声。   “这不是我想不想的问题。”他随手丢下树叶,“我不是方家的孩子,现在真相大白,我回去的话名不正言不顺的。”   “我来之前打算说服你跟我回去的。”阿金也摘下树叶,学着吹曲子,“方家不要你了,你干脆跟我回家,我让我爸收养你……”   方宴讶异,正要感动时,就听到阿金继续说:“你的学习成绩就么好,你成了我弟弟,以后我不愁没作业抄了;你的脑子那么好,等你长大了还可以帮我管公司,到时我高枕无忧躺赢……”   “想得美!”方宴的感动顿时全消,哼了一声,“我决定当华国养猪大王,继承我爸的养猪场,以后你家的猪肉我全包了!”   阿金哼了一声,他就知道!   看到方宴的第一眼,他就知道方宴不会跟他回去了。   乡下就这么好?赶猪就这么开心?看他笑得像地主家的傻儿子。   晚上依然直播间。   在一班同学吞口水的声音中,美滋滋吃完甜点的阿金决定明早就走人。   方宴爸做的东西太好吃了,他可不是方宴这种风一吹就跑的排骨身材,再多待几天,他怕自己会变得和方宴爸养的猪一样肥嘟嘟的。   阿金过来找江爸爸,准备告诉他自己明天离开的事。   “叔叔……”   江河正拿着一支笔在笔记本上勾画着,一边说道:“小宴,今天的腊肉都卖光了,爸打算明天再杀两头猪,到时祭拜一下你妈,将你的事跟你妈说说。猪下水和一头猪就够了,正好全村老少吃个杀猪宴,爸正式介绍你的身份……”   他安排着后天要做的事,“明天得去镇上买些香纸火炮,再买些宴席的菜……阿金,你刚才说什么?”   阿金的眼睛贼亮,农村的杀猪宴啊,他还没吃过呢。   他乖巧地笑道:“没什么,叔叔,有什么我能做的事,不用客气的。”   第二天的直播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当然还有黑子抗议血腥暴力什么的,居然将杀猪过程发网上,太丧心病狂了。   阿金看了看直播间,开始有些担心,要是被投诉的话会被禁播的。   然而江爸爸不走寻常路,他一拳头将猪打晕了,直接扛到空地上。   直播间里瞬间留言如井喷。   一班的学生更语无伦次。   “天啊,一拳头啊,那猪就倒下去了!”   “我的天啊,方宴亲爸居然将猪背了起来!”   “方宴爸——一个中年胖子,居然能扛起三百多斤的猪?”   “开什么玩笑,这头猪起码四百斤以上!”   “跪求方宴亲爸参加奥运举重项目,为国争光!”   江河擦着杀猪刀,对着镜头说:“我一般都尽量无痛杀猪,争取让它安乐死。”   “据说死得痛苦的动物会释放一种毒素,会影响肉质,所以我都是速战速决。”   在杀猪时,镜头转开了,只听得到阿金大呼小叫的声音。   “哇,叔叔速度好快。”   “猪血可以做猪血肠。”   …………   “方宴,镜头可以转过来了。”   一班的同学这一天复习了《庖丁解牛》,闪着锐光的尖刀落下来的时候,一块块猪肉摆在案桌上。   村民们围了过来,老人小孩居多,还有从镇上或县里回来的青壮年,显然听说有杀猪宴,大家都回来了。   “小□□头拿过来,咱们供土地公。”   “哎,五花肉,烧酸菜要用。”   “小宴,别顾着拍视频,过来拜土地公。”   …………   村民们一边忙一边招呼他们。   阿金拿着手机来到村口,小小的寺庙里坐着村里最大的神——土地公。   穿上中山装、表情严肃的老人念唱听不懂的语言,然后让方宴执香跪拜。   将香插在香炉里,老人面露笑容,“该改名了,日后宴仔就是咱们金石村的人了。”   在这种严肃的氛围下,方宴神情严肃:“是,以后我叫江宴!”   气氛太严肃,不知不觉停下录播的阿金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他真的放弃了省城的一切……   江宴,他姓江,是金石村的江宴,不再是方家的方宴。   因为一身血腥气、不能冒犯神灵的江河站在门外,脸上露出笑容。   阿金转头看到他,突然觉得这个啤酒肚中年胖子其实也没有那么油腻难看,他看向江宴的眼神是温暖的,仿佛那是他最重要的宝物。   阿金看到他,觉得仿佛看到自己爸爸。   他爸偶尔看他的眼神就是这样,当然凶巴巴的时候更多。 第304章 假少爷的爸爸10   省城二中初二(一)班的同学,因为看直播口水流得太汹涌,以一班之力,直接将直播间顶了上去。   直播开始还没几l年,网上大多是直播唱歌跳舞的,像这种直播乡村杀猪宴的,引起无数网友好奇,进来的人越来越多。   阿金将手机放在支架上,他现在已经想不起直播,因为杀猪菜实在太好吃了。   “今天的菜大部分是我爸做的。”江宴一脸得意地说,“这是我最喜欢的糖醋排骨,省城八仙楼的都比不上。”   不是他瞎夸,他也吃过省城八仙楼的菜,非常清楚。   阿金狂点头:“对,江叔的手艺绝了,绝对吊打御厨!”   八仙楼的主厨据说是御厨后人,做的菜精细是精细,还真没江叔做的好吃。   一班的学生都相信阿金不会撒谎,看他微胖的身材就知道他多会吃。   阿金经常也是各个私人菜馆和酒楼饭店的熟客。   “可恶,我也想吃啊!”   “来来来,继续下单,让阿金拎猪肉回来!”   …………   杀猪菜吃完后,阿金拎着一堆腊肉腊肠和卤肉回省城。   卤肉和冰袋放到一起,从村子里到省城不过四五个小时,再加上现在天气已经转冷,完全不用担心会变质。   江宴站在村口送他离开。   江河拍拍依依不舍的儿子,说道:“小宴,过来帮爸爸做腊肉,网上不少人下单,爸爸忙活不过来。”   江宴马上将心思放到生意上,他建议道:“爸,你再扩建一下养猪场吧,你看你做的腊肉都不够卖。”   “行,等开春时,再养一百头猪吧。”   江河点头,他做的腊肉好卖,熏肉也卖得很好,他熏肉的树都是果树,带着一股果香味。   无论腊肉还是熏肉,他腌制的秘方都是经过千调百整的,就连皇帝都说好吃。   “可能两百头不够。”江宴看着后台的数据,发现又卖光了。   好吃的东西,有嘴巴的都吃得出来,民以食为天,其他方面可能还会省省,但这口腹之欲,很少人能省。   “再多就要下点功夫勾引……”江河喃喃地说。   江宴扭头,“爸,你说什么?”   爸爸一脸憨厚,“没啥。”   **   快过年的时候,方夫人又病倒了。   家里的人都能听得到她的咳嗽声,揉鼻子的纸团就像一个个云吞,塞满垃圾蒌。   “咳咳……”   方夫人一边咳,一边想,肯定是她前阵子去北方出差,那里的空气太干燥,回到南方后,阴雨绵绵又湿得过份。   被两种天气吊打,所以她很快倒了下去。   俊海端着一个盅过来:“妈,我给你蒸了梨。”   一个学期过去,他的皮肤变白皙了,穿衣打扮不俗,俊海终于看起来没那么憨,也让方家夫妻俩多少满意一些。   看到亲儿子端着民间偏方进来,方夫人长长叹了口气。   她觉得自己那么容易生病,大半是被亲生儿子气的,小半是养子。   想到班主任给她看的分数,她就忍不住血气上涌。   各个科目,成绩好的就没几l科,大多是低空飞过,及格万岁!   自从俊海回来后,她就将各科老师都请了。   平时俊海晚上和周末也在补课,学校上课、家里补课,方宴也是这个待遇,他是省城最好的初中的年级第一。   俊海呢,吊车尾。   方夫人按捺住火气,她刚开始还以为是儿子不认真,于是旁听了一天课,最后是压抑怒火打电话和方先生大吵了一架。   吵架内容如下:   “一定是继承了你的智商!”方夫人怒气冲冲,“我可是霍顿商学院的硕士,居然没遗传到我的智商!”   方先生的声音原本冷静克制的,最后被歇斯底里的妻子打败了。   他可不觉得亲生儿子的智商低是他的错,他是国内排名第一的大学的优秀毕业生,肯定不是他的锅。   两人的吵架最后升级到家族群,就连俊海远在京城的外公外婆,在国外尚未回来的爷爷奶奶全部加入了battle!   父母双方亲戚都坚持自己智商高,孩子隔代遗传也是聪明的娃!   家族群吵得那叫一个热闹,最后舅舅无奈做了和事佬。   “平均水平懂不懂!”   “正正得负在智商遗传上很正常!”   方先生和方夫人不能接受,锅被甩到舅舅头上,两夫妻豁然大悟。   “明白了,这是隔辈遗传!”   “孩子像舅!”   舅舅:“……”你们礼貌吗?   不提舅舅当时有多后悔,早知道不开这个口,方夫人这会儿生病,有了甩锅对象,也没有那么难受。   “这冰糖蒸梨真的有用?”方夫人一口喝掉梨汁,她这是看儿子孝顺的份上才喝的,她并不信民间偏方,更相信科学。   俊海耸耸肩膀,“我觉得挺有用的,以前我咳嗽,我江爸都给我蒸梨吃。”   不知是找到甩锅的还是俊海的梨起作用,方夫人的咳嗽终于好了。   俊海咬着笔,对着试卷挠头抓发。   都怪他亲爹妈造孽,他本来不想上什么重点学校的。   初一刚开学的时候,方夫人给亲儿子转到一所公立的重点学校,她本想让儿子上方宴之前上的私立贵族学校的,不过被俊海拒绝了。   俊海表示,他更喜欢接地气的同学。   一个假期他什么贵族仪态、品酒和泡茶等技艺都没学会,红酒只会配可乐,高尔夫和网球没兴趣,他还是适合公立学校。   夫妻俩原本觉得私立学校更容易建立关系网,宝贵的同学资源是一笔看不见的财富。   俊海当时长叹了口气,认真地问:“你们觉得建立良好的同学关系网,但我还是草包,还是我自己立起来,但来往的同学都是一般人好?”   自然是后者!   方家夫妻面上露出欣慰,儿子也没那么草包,还是会思考的。   和贵族学校那些从小培养起、即使学业不够出色,情商和眼界也足够弥补的同学不同,出身乡下的亲儿子现在最重要的是提升自己,而非搞关系,确实是他们本末倒置了。   俊海趁热打铁,“我想去普通的中学,比如出了很多体育生的五中……”   他的个头这么高,说不定能当体育生呢。   “不去省城一中,那就上一中!”方夫人不容拒绝地说,“一中是省城最好的私立初中,一中是最好的公立初中。”   “我这成绩进不去……”俊海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   进不去咋办啊?   “这不是问题,爸妈给一中捐一条跑道,再赞助一下优秀学生。”   俊海郁闷不已,他私底下偷偷和江爸还有当时尚未改姓的方宴聊过了。   江爸很明白地告诉他,他现在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如果去方宴就读的学校,肯定会被拿来比较的,还是接地气点,去普通人的学校。   听到这个,俊海当时还特别不是滋味,酸溜溜地问江爸:“果然是亲生儿子好吧,年级第一呢。”   江爸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依旧很慈祥:“胡说!我爱小宴是百分之百,俊海也是百分之百!只怪爸爸能力有限,不然你们两个爸爸都不想放弃……”   “儿子,爸爸这辈子的起点太低,你只能靠自己,方家起点高,你努力好不好?爸爸未来还想享你的福呢,到时你带爸爸飞!”   俊海顿时啥别扭都没了,得意地叉腰:“爸,你以后看我的!我肯定会做出一番事业,到时方宴不中用,我给你养老!”   虽然方家夫妻对他假期的成果不满,但江爸一直鼓励他,他也拿自己小学时的成绩作了比较。   他觉得自己进步可大了,那叫奥数的,他小学时真的一点都看不懂,现在能做出一半题,他觉得自己真是人才。   亲爸妈对他的要求是天才,他绝对达不到的,不过没事,未来他会让夫妻俩认命的。   你们自己能飞是你们自己的事,他只能在地上慢慢爬!   人啊,要学会知足,他会爬不错了,有些只会在树底睡觉呢!   俊海看着自己的成绩单,他觉得还好啦,一中卧虎藏龙,而他居然全部都及格了呢,在班上第40名,倒数15名,相当不错啦。   这可是省城公立重点一中啊,他是凤尾了。   要是回到他当初就读的县城一中,他肯定是鸡头。   原本气呼呼的俊海打电话给江河,听他江爸吹了半小时的彩虹屁,他被亲妈伤到的自尊又膨胀起来。   他一点都不差劲,他这才是起点。   俊海问:“爸,方……江宴期末考怎么样?”   “哦,他啊,没什么进步。”   俊海假惺惺地说:“爸,你也别怪他,毕竟从省城到县城,他还不习惯。”   江河点头赞同,“没错,他不像你,你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江河挂断电话后,江宴特别幽怨地盯他。   “爸,你不能为了激励一个儿子贬低另一个儿子啊?我的心好受伤!”   江河尴尬地摸摸他的头,“我没说错啊,你都是年级第一,哪还有进步空间?爸是在夸你呢。”然后又说,“你弟弟只吃软不吃硬,我这也是为了鼓励他,不够聪明只能笨鸟多飞……”   江宴此时已经啥也听不见,他心花怒放。   俊海是弟弟,长得比他高、比他壮,但还是个弟弟!   他嘿嘿笑着,给俊海发短信,认了哥哥身份,还热情地自荐。   “乖弟弟,你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哥哥给你补习!”   这将俊海气得啊,放屁!就算要认兄弟他也是当哥的!谁也别想收他当弟弟!   江河哼着歌,时不时听着房间里传来的声音。   俊海一直是个自信的人,如果没有被方家认回来,他会成为全国知名的养猪大王,不擅长学习的孩子不意味没出息,普通人的原主实际上比精英的方家夫妻更会养孩子。   现在错位人生回归原位,回到原来的家庭后,没了对比源头在,加上养父一直吹得他自信爆棚,俊海完全没有努力学习超过江宴的想法。   他很心安理得地想,他智商不高是父母的错,谁叫他们没给他遗传高智商。   如果他们不满意要退货,那真是太好了,江爸爸肯定高兴,他说了不介意养两儿子!   哼哼,大不了到时他跟江宴一起继承养猪场!   江爸说养猪场的规模已经扩大,明年准备养三四百头猪……咳,到时候他一半,江宴一半,他们可以比比谁养的猪更好。   **   过年的时候,方家夫妻为俊海举办了家宴。   俊海第一次发现,原来方家的亲戚这么多。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舅舅舅妈、伯父伯母、叔叔婶婶、表姐表妹、表哥表弟……为了他这个刚回到方家的孩子,他们能来的都来了。   俊海睁大眼睛,他原来有这么多的亲戚。   见面礼收到手软,长辈补的红包让他一夜暴富,差点没了上进的动力。   虽然憨土豆让爹妈心梗,但老一辈的倒喜欢得很。   他们一辈子都是人精,啥狐狸没见过,就喜欢这种憨的傻的,多有赤子之心。   家宴结束后,长辈们纷纷致电方家夫妻,一再告诫他们,憨土豆很好很可爱,千万不要过度苛求。   方先生心塞得不行,所以这就是隔辈亲?   想当初父母对他实行的也是精英教育,要求并不比他们现在对亲儿子严格,明明他们也是沿着老一辈的要求来的。   咋现在轮到孙子了,他们要求却放宽了?   周末的时候,俊海去爷爷奶奶家看两老,顺便陪爷爷去钓鱼。   方爷爷和儿子打电话的时候,瞅着旁边陪他钓鱼的憨孙子,再瞅瞅旁边羡慕的老伙伴。   钓鱼这活动太过无趣,就没几l个小辈能静得下心来陪伴老人的,孙子俊海不但能一直陪他钓鱼,还是个王者,竿竿不落空。   在老伙伴羡慕嫉妒恨的注视中,方爷爷觉得自己成了人生赢家,此时这颗心完全偏向孙子。   他很不讲理地对电话那头的儿子说:“人的智商是有限的,俊海不擅长的事就不要勉强,要么你们再生一个,从头培养,要么等俊海以后结婚,你培养孙子,反正你们还年轻!”   等孙子完全等得起!   “俊海说你们不是老出差就是加班,他一个人在家里,非常孤单。我跟你妈说好了,这两年就不出国,留在国内陪这孩子。”   方爷爷的大儿子在国外开办农场,他和老伴之前一直在国外。   方宴是个能忍耐寂寞的人,但俊海不一样,这孩子咋咋呼呼的,就爱热闹,也爱和老人撒娇,一再暗示他们老两口,他羡慕那些有爷爷奶奶在身边的孩子。   想想老大的孩子都读大学,他们这两年也觉得挺寂寞的,不如回国带带怕孤单的孙子。   方先生觉得不太妙。   这些年,其实他一直都想父母回国,但怎么劝都不听。怎么俊海这个臭小子撒个娇,老爹和老娘居然一话不说就回国了?   到时候有他们撑腰,本来就不听话的亲儿子该不会要上天吧?   那边,俊海叫道:“爷爷,您和爸爸打完电话了吗?我给您放好鱼饵了,这鱼饵是我江爸做的,绝对能钓上最肥的鱼。”   俊海是个热情的少年,他和隔壁爷爷讲述完钓鱼的技巧后,凑到亲爷爷身边和他一起钓鱼。   不久后,就有了动静。   俊海惊喜地叫起来:“哇,好大好肥的鱼!爷爷,我帮您拉上来……”   周围的老头也凑了过来,惊呼不已,“好肥的鱼,这肯定是今天的鱼王!”   “方老头,你牛啊!”   方爷爷抓住大肥鱼,笑得见牙不见眼,他的孙子可真是福星啊,他以前还从没钓过这么肥的鱼呢。   俊海高兴地问:“爷爷,您钓的这条鱼可肥了,能先烤后炖吗?我不想吃清蒸的。”   方爷爷心花怒放:“好好,让你奶奶做。”   等奶奶要处理鱼的时候,俊海将菜刀抢过来,十分自信地说:“奶奶,手会沾上鱼腥味的,像奶奶这样的淑女还是香喷喷得好,我来杀鱼。”   明爷爷家的鱼塘他没少霍霍,杀的鱼比钓的还多,他哪天要找不到工作,绝对可以去大润发应聘。   方奶奶也被哄得眉开眼笑,等着孙子做他认为最好吃的鱼。   最后这条鱼没烤也没炖,俊海考虑到老人的肠胃,将它清蒸了。   他也没委屈自己,给自己做了个辣椒碗沾鱼肉吃。   两个老人看着高壮的孙子挟着清蒸鱼沾辣椒,吃得津津有味,彼此互相看了一眼,眼里带上笑意。   这孩子很好啊!   笨点又有什么关系,心地善良又孝顺,这就够了。   俊海和爷爷奶奶的关系很好,和嫌弃他的爸妈不同,爷爷奶奶看他时总是一脸喜爱之色,让他知道爷爷奶奶是喜欢自己的。   他总是和两老呱啦他幸福的乡村生活,“爷爷可以去金石村的,那里可好玩了,明爷爷的鱼塘绿色养殖,鱼肉特别鲜,江宴特别喜欢糖醋鱼,江爸天天给他做……可恶,我想吃江爸做的红烧大排。”   “我江爸做的面条也超好吃,方宴说他都胖十斤了。”   方奶奶忍不住凑过去,看俊海的手机。   自从知道孩子抱错之后,她努力地不去想,一再安慰自己两个孩子换回来是正确的,如果都留在方家,方宴的处境会越来越尴尬。   相片里,只见矜持文雅的少年一改印象中的清冷自持,他骑在一头大肥猪身上,笑得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平添几l分憨气,仿佛被俊海传染了一样。   “很开心呢。”奶奶神色柔和,“他很少这样笑。”   就算奶奶不在国内,也知道方宴以前的生活常态。   周转在各个补习班和兴趣班之间,这孩子从小就是个听话懂事的,随着年纪渐大,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   他们也曾经劝过,让他放松点,别绷得太紧。   但这孩子太听养父母的话,背着他们沉重的期待,将自己逼得喘不过气来。   方爷爷戴上眼镜,同样慢慢地看着。   知道方宴不是自己亲孙子时,他真的很遗憾,那是个事事要求完美的孩子,头脑十分聪明,不像俊海不擅长读书,成绩能将唯成绩论的儿子儿媳气死。   知道儿子没将方宴带回来,他当时对儿子发了一顿脾气,都培养那么多年了,丢在乡下能有什么出息。   现在看来,他很开心,眉间的阴郁消失,这才像这个年龄的孩子。   俊海品性佳,开朗又活泼,儿子儿媳妇不满意,老两口却是满意的。   现在看来,两个孩子各归各位才是好的。   不然到时候两个孩子住在一起,方宴留在方家,依然将自己逼得紧绷得像条弦,而亲孙子有方宴作对比,很难说他能不能继续保持现在的开朗和阳光。   方爷爷笑道:“好,等放假时,咱们去金石村看小宴。”   都是好孩子啊,两个抱错的孩子能毫无芥蒂的来往,都争着继承那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养猪场,那个叫江河的乡下汉子肯定付出很多努力去养两个孩子。   想到一回来就给俊海安排一大堆补习老师的儿子儿媳,全然不管俊海心理接受能力,也就俊海皮实,懂得反抗,不然好好孩子会变成怎样很难讲。   方爷爷隐约感觉他们输了。   他那顶尖精英的儿子,居然还比不上一个乡下的汉子会养娃。   有时候,智商优秀、工作能力出色,并不代表养孩子就出色,现在看来是对的。   俊海将爷爷奶奶好感度刷满后,他从三天两头就跑过来看老人,到最近天天来,最后到住一起。   这时间也不过三个月。   爷爷奶奶在得知儿子儿媳经常不在家,孙子成留守儿童后,索性将孙子接过来一起住。   方先生和方夫人很想反对,老人对孙辈都是溺爱的,等他们住在一起后,课外补习大幅度删减,只剩下学校的课程和俊海感兴趣的骑马、篮球。   什么礼仪奥数全删了。   方家夫妻很想和老人据理力争,奈何俊海将外公外婆的好感度也被刷满,一群长辈纷纷出面镇压的后果,就是方家夫妻不得不偃旗息鼓。   俊海大获全胜。   这让夫妻俩忍不住怀疑,儿子是不是事先就计划好的? 第305章 假少爷的爸爸11   江河现在成了大网红,无数人看他的直播,无数人等他家的猪肉上架。   直播公司为了能留住他,特地过来和他重新签订合同。   无数对直播这一行感兴趣的男男女女们也开始分析他成功的原因。   或许是他减肥太过成功,从一个中年油腻胖子到中年八块腹肌壮汉的飞跃,鼓励了无数想减肥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或许是他的减肥餐做得太营养美味,还不吝啬在网上公开菜谱。   也或许是他养猪的过程,让一群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的城市人好奇不已。   再或许吃过他做的腊肉后惊为天人的食客的反馈……   当然,其中少不了省城二中初二一班同学的拱火。   原本他们只是来看江宴的,哪知道居然被猪吸引了。   在吃过阿金带回来的腊肉腊肠后,这一个两个成为江家猪的代言人,天天嚷嚷着要让养猪场的新继承人——江宴在杀完猪的第一时间,将寄肉过来。   省城二中被私底下称为贵族私立中学,这里的学生,非富即贵,那嘴巴也挑得很,天南地北,什么好吃的东西没吃过?   然而江家的猪还是让他们惊艳到了,尤其是秘制配方的腊肉熏肉和腊肠,他们可以天天吃,绝对都不腻。   一班的学生天天蹲在网上看江宴直播。   怎么说呢,不愧是他们的年级第一,即使身份地位换了,不再是富N代,也不妨碍他自己努力成为富一代。   一班的学生家长们也成为江家猪肉的常客,由于江河现在实在红,江家的猪肉不好买,他们索性让自家孩子和曾经的同学江宴下单。   直接走后门。   这导致四海超市的负责人十分烦恼,总有人来问有没有江家猪肉。   他们也想有啊,可江家那养猪场就扩展了二百头猪,根本不够他们卖啊。   方夫人盯着手上的投资建议,嘴角抽了一下。   她断然道:“不用考虑了,我是不会投资养猪场的。”尤其是江家的养猪场,投资干嘛,做大了让俊海抢着回去继承吗?   方夫人铁青着脸拒绝投资江家养猪场的生意,但想到江宴,她还是心软了,打电话给养猪场场主问要不要借钱扩大养猪场,是免息的。   江河礼貌的拒绝。   他缺的不是钱,好歹也是大网红,还高价卖出那么多肉,钱是不缺的,缺的是上好的猪种。   方夫人没想到他会拒绝,好奇之余,让人查了一下。   这一查可不得了,她发现了财富密码,原来直播公司这么赚钱,像江河这养猪佬——短短半年都赚了两二百万?   方夫人果断地将原本打算借出去的钱投资了一家急需投资的直播公司。   方夫人神色复杂地看着直播里正骑马赶猪的孩子。   她知道直播是江宴的主意,不愧是他们方家精心培养出来的孩子,即使在乡下也没放弃自己,而是振作起来创业当富一代。   之前他们夫妻想让他回方家,他不愿意,现在连姓都改了,还协助养猪佬做出一番事业,他回来的希望估计更渺茫了。   **   江宴现在也是一个网红,被网友们戏称为“骑猪的少年”。   不仅在网上红,还红到了现实生活中。   省城二中的那些老同学不断地发信息来问他,骑猪有意思吗?和骑马有什么区别?   而他现在所在的县城一中的新同学们也对他家非常感兴趣,一个个和他套近乎,想跟着他回村一起去骑猪。   金石村的人看到他就笑,故意打趣:“小宴啊,白雪不够你骑的,还骑猪了!我家有头牛,你要不要也骑一下?”   江宴涨红了脸。   他就不该直播的时候,听见有人打赏去骑猪的,即使从另一方面证实他家的猪身强力壮,非圈养猪。   江河安慰儿子受伤的心灵。   “乖儿子,爸爸给你涨零花钱,给你做糖醋排骨糖醋鱼……”   “还要奶茶!”江宴闷闷地说。   “好好,给你做奶茶。”中年人温柔的声音里都是纵容。   江宴举着摄像头,直播他爸做奶茶的过程,想覆盖一个新闻很简单,只要制造另一个新闻就可以了。   只要他爸比他还红,网友们就会忘记骑猪少年!   二十五岁的男人正是男人最成熟的时候,也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长年辛苦的养猪生涯,让男人变成了中年油腻男,当他减肥和健身瘦了五十多斤后,中年男人就像被打磨的钻石,发出耀眼的光芒。   网友们盯着男人挽起袖子后露出的强健胳膊,再盯着他由于动作,无意间露出的块块分明的腹肌,纷纷表示屏幕被舔脏了。   “啊啊啊,简直不敢相信,七个月前,老板就一个农村养猪的,这身材,完美得可以参见健美先生竞选了……”   “放屁!健美先生的身材是吃蛋白粉吃出来的,中看不中用,老板就不一样了,他可以一拳打晕猪,还能将四百斤的猪扛起来。”   “一拳,只需要一拳!现实中的一拳超人!”   “他力能扛猪!”   “他还会无痛杀猪!”   “他还会做好吃的杀猪宴!”   …………   江宴看着弹幕,心里十分自得。   他长得这么好看,作为他亲爸,肯定是不难看的,瘦下来的亲爸简直就是叔圈代表人物。   野性英俊的脸,浑身散发的荷尔蒙,偏偏却是反差萌,做得一手好饭、种得一手好田、还是个宠儿子的好爸爸。   妻子死后一直没有再娶,这样深情的好男人,这如何让少女少妇们不着迷?   那些在现实中找不到好男人的女人们表示,不介意他爸有他这个拖油瓶、还是个杀猪的。   江河转头道:“小宴,奶茶做好了,今晚的甜点是黑糖布丁,可以吗?”   江宴很快就顾不上直播,他现在的心思都在奶茶上。   白绿相间的奶茶颜值非常高,珍珠很劲道,他让镜头对准这杯颜值高的奶茶,果然引起女孩子们的主意。   “自己做的奶茶热量低,更健康,大家可以在家试试。”   成功变成中年帅比的男人对着镜头一笑,将网友们迷得七晕八素后,关掉直播。   热量低不低、健不健康江宴不知道,但奶茶的口感一流是肯定的。   他以前也喝过所谓的网红奶茶,但都比不过他爸的手艺,实在太好喝了。   江河坐在那里,看着儿子喝奶茶,笑着问:“小宴,适应学校的生活吗?作业会写吗?”   他打量孩子,脸圆了,个头也高了,变得也更自信了。   正专心喝奶茶的少年头也不抬:“爸,你应该问能不能跳级!县城的教学水平比不上省城……我得让俊海挑几本习题寄给我,学校的作业太简单,刷起来没有成就感。”   江河碍于人设,不能给儿子辅导功课,他有点担心原文中的经商天才被耽搁了。   果然还是得努力赚钱啊!   金石村环境优美,打造生态旅游村应该挺不错的。   江河思考着,走出门朝明爷爷家走去。   明爷爷听到他的来意,有些懵,“扩大鱼塘种莲藕?”   “明叔,您养的鱼也是绿色的原生态鱼。”江河认真地分析,“四海超市在县城有冷链运输,您家的鱼的质量好,我可以为您牵线……再不济,做成腊鱼也不愁卖不出去的。”   明爷爷其实并不缺钱,他的儿子有出息,光是每年给他的养老钱就不少,在村子里也花不了什么钱。   不过他只考虑了会儿,就同意了。   见完明爷爷,江河又去村长家。   村长热情的招待江河。   因江河养的猪多,村民种了菜后直接卖给江河,留守的老人比外头打工的赚得还多,于是过完年后,有好几家孩子的父母决定不出去打工了,就留在村里为江河种菜,甚至还有人琢磨着跟江河一样承包山种果树。   “啥?你说要将咱们村打造成绿色原生态旅游村?”村长抽着烟,十分心动,不过还理智还在的。   “咱们村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吗?”   村长也知道旅游村的,但那些旅游村都有各自的特色,才能吸引游客过来。   “有啊,我的桃园春天时景色肯定很美,夏天有明叔的荷塘,咱们村的河可以搞漂流。后山是石头山,我去看过了,可以弄攀岩项目……”   “西边的山有一大片竹林,我们可以在那边弄些竹楼当民宿,城里的客人肯定对挖笋很感兴趣……对了,咱们村里不少老人都擅长编织竹篮竹帽竹席什么的,城里人对这些感兴趣的话,也是一笔收入。”   村长听着他的分析,越发的心动。   他努力地思考着利弊,“竹林里的竹楼,肯定蚊子很多吧?”   “这不是问题,可以多种些防蚊防蛇虫的植物。再说了,咱们村的竹林又不是什么原始竹海,平时咱们上山也很少看到蛇。”   村长思索着,终于想到最关键的问题。   “问题是咱们村的路!”他一脸颓丧,“咱们村通向外面的是泥路,底盘低的车都过不来。”   江河突然笑了下,“我想这个问题肯定很快就不是问题。”   **   知道江宴想要买一些难度高的习题,俊海一口答应下来。   对于能迫害别人,他向来是十分乐意。   俊海所在的省城一中是全省升学率最高的公立中学,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卷生卷死的,他进来不过一个多学期,就觉得自己快变成卷心菜了。   “亲爱的同桌!”   他双手合十,眼睛水汪汪的,“伟大的年级第一!”   “求求你救救孩子吧!”   方家有钞能力,给学校捐了跑道,又给优秀生设立了奖学金,于是学校十分爽快给他开绿灯,包括安排年级第一和他同桌。   年级第一的同桌戴着黑框眼镜,一看就是长得很聪明。   事实上他也很聪明,从老师的只言片语中猜到转学生的家境,推断出自己学期末的奖学金能上一个台阶的原因。   人穷志不穷、靠奖学金读书的年级第一沈令知推了推眼镜。   “又是哪题不会?”   学校安排方俊海和他一起坐的目的很明显,而方俊海又是个真诚不浮夸的人,不知不觉间,沈令知为他补习功课所花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抱到金大腿,成绩成功地从全班倒数到中下游、立志要抱一辈子大腿的方俊海和感动华国好同桌说起抱错孩子的事。   “所以我现在回到方家,江宴回到我养父身边。他现在所在的县城一中的教育水平不高,你能不能将你做过的试卷卖给我,我给他寄回去,当然如果他有什么难题,也麻烦你给他讲解一下……”   沈令知的眼睛都睁大了,他发出不敢置信的怒吼:“你是傻瓜吗?”   他终于见识到书上说的傻白甜,就这脑子,将来真不会被骗得家破人亡吗?   方俊海很不高兴:“你怎么能骂人呢?我不傻的!”   像他一眼就能看出沈令知外冷内热的本质,果断地贴过去。   同桌刚开始还隐隐抗拒的,后来态度越来越软、越来越暖,最后不管他提出什么要求,同桌不管多勉强最后都会答应。   “江宴……哦,你姓方,我知道了,你说的是方宴吧?我记得他,他的智商很高,从小学到初中,各种有奖竞赛,我被他夺走无数次冠军的奖金。”   对沈令知而言,冠军不冠军不是重点,重点是奖金。   上个月,他去参加中学生数学大赛,没见到宿敌还奇怪呢,没想到真少爷变成假少爷,发配到农村了。   俊海张大嘴巴,能从同桌手里抢走那么多冠军,果然江宴很聪明。   万能的同桌多注重奖学金他是知道的,可以说用全身心书写“靠奖学金活着的少年”!   “我说啊,这种真假大少爷的故事最复杂了,你这是资敌,养了近十四年,天生有感情上的纽带,你要是带不动,你父母会不会想到优秀的养子……所以江宴越差你地位才越稳,在金钱面前,少年人能把持得住,等到见识过社会残酷一面的成年人不一定把持得住。”   沈令知看到同桌憨傻的份上,将话说得很明白。   他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他心里很清楚,所以实力和他相差不远的方宴,绝对也是狐狸级别的,傻乎乎的俊海那就是土狗,给人送分的!   看在因为他奖学金提高的份上!   他口是心非地想着。   方俊海听完后,不禁哈哈大笑,拍着同桌的小肩膀,差点将他拍到地上。   笑完后,他说道:“同桌,你想多啦!我爸妈一直想让江宴回来的,他根本就不乐意,我爸妈都快要气死了,真当方家财产是香饽饽吗?我们非得要抢得死去活来?”   俊海说到这里,不禁有些幸灾乐祸。   主要想到亲生父母无论在他还是江宴身上都使劲都失败了,他就挺开心的。   “你不知道,我爸妈都挺傻的,还没我江爸看得清楚呢,与其拼命赚钱,最后被我败光了,还不如好好培养我呢……”   “你亲生父母没培养你?”沈令知很奇怪,都舍得捐跑道设立奖学金了,怎么看也不像不注重教育。   “可是他们的那种教育方式,我才不认同。”俊海嗤之以鼻。   要不是还有爷爷奶奶打从心里关爱他,他早就跑回江爸爸那里了。   “他们成天不回家,不是出差就是加班,公司就是他们的家,家里来去只有家教和板着脸的管家。”俊海不满地和同桌抱怨起来,“也就江宴那傻子会乖乖听他们的,自己去卷死卷活!我跟你说啊,那对夫妻是晚期top癌,普通如我肯定满足不了他们的愿望,所以我机智地将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拉到我这边。”   他江爸的爹妈死得早,江宴亲妈那边也没什么亲戚,所以从小到大,他就没体验到爷奶疼爱是什么滋味。   现在俊海非常喜欢方爷爷和方奶奶,有爷奶疼的孙子才是宝。   沈令知同情地看着他,他家里虽穷,但父母将他视为宝贝,从来没缺过爱。   所以说,不是有钱就幸福吗?   “不过确实有份家业我和江宴都想抢!”方俊海握紧拳头,“我养父——我江爸爸的超好吃的养猪场!”   “江宴那个混蛋,我和他都不想待在方家,对方家的家产都没有什么想法。”方俊海越说越气,“我江爸养猪场的猪肉天下第一好吃,他被好吃的猪肉迷住了,死活不愿意换回来!”   沈令知都听傻了。   俊海越说得真心实意,他就越迷惑,方家的万贯家财,你们究竟得多嫌弃?   还有那个养猪场的猪肉究竟有多好吃?你们居然喜欢成这样?难不成那猪会飞不成?   俊海见他不信,掏出手机开机,给他看手机里的直播。   学校允许学生带手机上学,但要上交,等到放学时才能拿回来。   “你看江宴现在过的日子,你就知道他为什么不想回来了。”   俊海都快要嫉妒死了,明明过去十几年,他过得多舒服啊,江爸爸疼他爱他,他破个油皮,江爸爸都如临大敌。   哪像现在这对着不着家的父母,老说赚钱为了他,屁的为了他,他才没那么多的物欲要求!   沈令知目瞪口呆地看着被他视为中考状元最大对手的骑猪少年。   所以,他的宿敌格调降低了,成了乡下地主家的傻儿子了吗?   “同桌……”方俊海看他的表情不太对,傻呼呼地问,“你没事吧?”   “噗……没,我没事……哈哈哈!”   沈知令都快要笑得抽过去了,这辈子就没笑得这么夸张过,差点就从椅子笑到地上。   俊海很不解。   骑猪就这么好笑吗?他以前猪骑也没这么好笑啊。   沈令知捂着笑痛的肚子:“你放心,我回家马上整理所有资料,明天我拿给你。”   这么一个宿敌,如果在乡下埋没也太可惜了,还是站他对面为他提供笑料吧。   “哦哦哦。”   虽然不懂沈令知为何态度大变,方俊海仍是熟练的掏钱,自从家里的长辈给他补发零花钱后,金钱对他而言就只是个数字,意义不太大。   “我会按市场价格买的。”   沈令知没有推辞,他通过卖笔记偷偷赚钱的事早就被过于粘人的同桌发现。   两人刚完成交易,就有人过来找俊海。   “方俊海,你还没走太好了!”一个牛高马大、穿着篮球服的男生跑过来拽住他,“隔壁四中的学生和咱们下帖子,要挑战咱们学校的篮球队,孔超的脚扭到了,你快来顶一下。”   俊海自然答应下来。   他和同桌沈令知挥手告别,信心十足地对篮球队的队友说:“你放心,有我在,咱们学校肯定赢!我可是从小打篮球打到大的。”   金石村挺穷的,就因为他爱打篮球,江爸爸咬牙给村里捐了个篮球场。   不是他吹的,他今天能长到一米八几的身高,就是从小打篮球打出来的!   有了俊海的加入,果然一中很轻松地胜利了。   篮球队的人冲过来,一把将俊海抓住抛到半空中,差点吓到一米八的大高个。   他这么壮,要是这些混蛋没接住他,摔个屁股墩咋办?   “哇,俊海,你那几个盖帽太厉害了,吓着四中的孙子了。”   “扣篮也厉害!俊海,你平常吃什么?咱们怎样才能长得跟你一样高?”   俊海再次得意了,叉着腰哈哈大笑:“因为我从小吃得好,从不挑食。”咳咳咳,其实他觉得自己这是天生的,他们都学不了,还是说点他们能学的吧。   俊海和篮球队的人说说笑笑地离开。   “等等,俊海同学。”   身后有人在叫自己,俊海转过身,发现是教体育的周老师。   “周老师,有事吗?”   **   江宴打了个喷嚏。   他揉揉鼻子,将俊海寄过来的习题打开,一边看一边觉得俊海真是够意思,还将他同桌写过的试卷啥的复印了一份。   打开来后,他先是盯着试卷上的名字看了一会,又盯着上面的成绩。   原来是沈令知。   沈令知是他从小学开始的噩梦,是他永远不能让养父母满意的源头之一。   每次他取得什么成就,养父母非但没表扬,还会打击他。   “你和沈令知比怎么样?”   “爸妈给你请了那么多家教,教育资源比父母都是清洁工的沈令知优越多了,你比他优秀是应该的!”   在江宴心里,沈令知真的很厉害。   他只有在钢琴、小提琴和书法、画画这些特别费钱的爱好上游刃有余,学科方面的竞赛,对上沈令知时,他几乎是输多赢少。   不过在金石村,以前的爱好自然不能持续了,他也没什么遗憾的,那些东西与其说他想学,不如说是养父母想让他学,希望能培养出点贵族气质。 第306章 假少爷的爸爸12   想到所谓的豪门贵族气质,江宴不禁扑哧一笑。   他听说俊海闹得养父母鸡飞狗跳的,养父母想在俊海身上进行减弱版的“方宴学习计划”,然后台子都被俊海掀了。   俊海和他吐槽:“我就一土狗,再怎么学也成不了贵族。”   不过俊海也不是什么都不会,村里的孩子很多都会吹笛子、拉二胡,这是闲得没事干的明爷爷教的。俊海学得最好的是二胡,大概明爷爷家的鱼他吃得最多,不好意思不认真和老爷子学。   江宴知道,养父母是top癌,像笛子、二胡这种不入流的乐器,他们是不看眼里的。   就像他以前探出试探性的小jiojio,说想学唢呐,养父母当时的脸色简直是电闪雷鸣。   俊海和他不一样,浑身上下都没几个听话的细胞,他可不管亲爸亲妈是什么脸色,对着方爷爷拉二胡拉得不亦乐乎。   方爷爷方奶奶年轻的时候是下过乡的,两人接地气得很,他们倒是爱听。   方家夫妻只能铁青着脸听。   俊海吐槽道:“他们觉得洗干净身上的泥就是贵族了,还想让孩子将身上的贵族气质延续下去,可惜江宴你跑了,他们对着的是土包子亲儿子。”   俊海总是那么自信,他从不忌讳别人说自己土,即使他现在不土了,他也没否认自己的过去。   江宴以前一直觉得是自己占便宜,俊海却总是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是他占了便宜,俊海和养父的十三年,是他宝贵的回忆。   “小宴,吃点宵夜。”   江河端着杏仁羊奶进来,打断了江宴的回忆。   江宴转头看他,这是个马大哈的父亲,看见他学习就高兴,从来不检查他学的质量如何。   俊海曾说,这是因为亲爸只有初中学历,看不懂他们的学习,当初他用这种方法私底下看课外书,江爸一点都没发觉。   马大哈的父亲在灯光下的脸分外英俊,看他的眼神都是笑意,专注又温暖。   江宴喝着羊奶,扫了一眼摆在桌上的沈令知的满分试卷。   曾经有一段时间,每次竞赛前,他都会紧张到胃疼,他那时以为压力的来源是沈令知,现在想想应该是养父母。   他怕会面对他们失望的眼神,以及不管他做得如何好,他们都不会有的表扬。   如果现在他再去参赛,江宴想他一定不会再紧张了。   就像这杯温热的羊奶,进入肚子里时,肠胃都服服帖帖的。   江河坐在儿子身边,探头去看他桌上的试卷。   儿子很聪明,题目基本都做对了,错误的当然也有,但苦于人设,他这个当爸的不能辅导,县城的教育水平还是差了点。   江宴不知道他亲爸其实是看得懂的,他将试题放一边,和父亲闲聊。   他爸虽然读书不多,但很爱学习,现在是大网红了,他爸学习的劲头就更足,那本《母猪的产后护理》,还有《果树嫁接》都翻到快烂了。   “爸爸,俊海说体育老师特别欣赏他的篮球技术,还有他又长高了,听说快要到一米九。”江宴说到这里,挺不是滋味的。   他现在才一米七啊!距离一米九太遥远了。   俊海说亲爸会养孩子,他从小就喝羊奶长大的,才能长这么高。   亲爸现在也给他养了母羊,家里的母羊都换第二只了,可他才长了四五公分。真是可恶,他应该从小就喝这玩意的。   江河开怀大笑,“哈哈,这孩子从小就能吃,长得高一点都不稀奇。”   他和亲儿子细数俊海小时候偷了他多少肉、又偷了明爷爷家多少鱼去山上烧烤,最后感慨道:“他才十四呢,以后肯定还能长,说不定能长到两米呢。”   江宴顿时觉得压力更大了。   以后要是他和俊海站在一起,俊海岂不是能居高临下看他?   江宴马上道:“爸爸,羊奶还有吗?再来一杯!”   江河笑眯眯地给儿子再来一杯羊奶,然后和他说直播以及村里的事。   他最近给桃树嫁接,还帮忙也承包了山头种水果的村民们嫁接,小山子家的李子树他都顺手嫁接一波,还帮明爷爷养鱼养荷花。   “西瓜已经种下了,四海超市说如果还是去年咱们家西瓜的品质,他们肯定给高价。”江河脸上带着笑意,“村里还有好几家出去打工的年轻人回来了,老人孩子不用留守,实在太好了。”   江河一脸温柔地夸儿子,“都是小宴的功劳,小宴建议咱们村可以改造成农家乐,村长才有了灵感,现在他正请人勘测后山能不能搞攀岩呢。”   江宴的脸微红,哎哟又被夸了。   其实他不过是提了一嘴,后续那些找资料、实地勘测全是他爸爸和村长做的,他哪有什么功劳哟。   “怎么会没有?如果没有小宴,爸爸怎么会知道直播这东西。”江河猛地夸儿子,方家夫妻也不知咋养孩子的,一个样样优秀的孩子被他们养得患得患失,极度不自信。   “小宴还让咱们家也脱贫致富了。”江河让他看直播后台的数字,“爸爸都要吓了一跳呢,我们家现在居然是百万富翁了!”   江宴也很高兴,方家的万贯家财与他无关,这几百万却是他自己赚的,点子是他想的,为了能更火,他还学会剪辑视频。   “儿子,你是天才!”傻爸爸无脑吹儿子,“真正的商业天才!爸爸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都是我儿子赚的!”   “哈哈,说出去肯定很多人羡慕死我,我儿子才十四岁就这么有出息了。”   江宴更不好意思了。   其实有一半是爸爸的功劳,他坚持减肥健身、做减肥餐,吸引了很多有同样烦恼的人,还有他认真生活的态度。   夸完儿子后,江河抓了抓脑袋,和儿子商量。   “小宴,其实爸爸有想过拿这笔钱到大城市买房子,这样你就可以继续读省城二中……可爸爸在大城市找不到根,金石村里留守老人儿童太多,爸爸我小时候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村里父老乡亲对爸爸有恩,爸爸不放心离开。”   江河最后叹了口气:“小宴,爸爸给你选择权好不好?你想去大城市,爸爸就随你离开,毕竟大城市教育水平更高。你要是不离开,爸爸就努力建设金石村,爸爸觉得这直播的想法很好,我想改造村子,我想如果金石村变得更美,旅游景点不可能,农家乐还是可以的。”   江宴考都不考虑,“留在村子!”   去大城市,几百万能干啥?别墅都买不起,就算买得起那面积也有限。   那他的白雪养哪里?还有将军和大兵勇士,它们溜达的地方都不够,不像在村子里,漫山遍野地撒野都没问题。   不过,他爸爸真的很了不起,赚钱了想的不是自己。   江宴突然涌起无比的信心,说道:“爸爸,我们一起改造金石村吧!”他觉得这个主意比参加很多竞赛赢得奖金好!   哼!沈令知再厉害能赚几百万吗?!他还靠奖学金过活呢!   江宴动着脑子,“爸爸,要致富先修路,我们将这些钱捐出来,不够的去找政府拨款将路修起来。”   自从回到村里,江宴接受到的都是好的一面。   慈祥的老人,憨憨又可爱的小伙伴,五岁就喊他“白马王子”还想嫁他的小妞妞,她的父母也不在身边,她跟着爷爷奶奶一起,最大的梦想是爸爸妈妈回到她身边。   如果金石村能富起来,小伙伴的父母就没必要在外面打工,他们可以回家孝顺老人、教育孩子。   他从小也是被养父母丢在家里,孤独长大的孩子,太知道留守儿童的想法了。   江河感动地一把搂住儿子,揉着小少年的脑袋,再次猛夸,“哎呀,我儿子真棒!”   江宴的脸又涨红了,又是开心又是无奈:“爸,我都是大人了!”   亲爸哪都好,就是太粘人了!   **   俊海转到省城一中后,在学校里渐渐地有了名气,变得很出名。   当然,这不是因为他的父母,除了聪明的同桌猜到他的来头,大多数学生都以为这只憨土豆是个暴发户出身。   没办法,就算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爱好花花绿绿穿衣风格的方俊海即使穿的都是名牌,看起来也像地摊货。   憨土豆本来就高壮,还有些略胖,短短一年也不知吃了啥,身高猛长后,虽然不见胖了,但给人的感觉还是觉得壮。   身高一米八几还差几分分就一米九的俊海让体育老师见猎心喜。   还未满十五岁啊,就长得这么高,肯定还会继续发育,打篮球、跑步、跳远、游泳都行啊。   俊海从小就熊,上山下河,爬树摸鱼,真是没啥不擅长,在教体育的周老师的吹捧下,他选择打篮球。   “捡到宝了,这身体素质杠杠的!”体育老师拍着比他快高一个头的少年的肩膀,“说不定能进国家队呢。”   俊海被夸得昂首挺胸。   他的身体当然棒,从小江爸就给他灌羊奶,吃天然的绿色蔬菜,还有绝对不放瘦肉精的土猪肉。   周老师道:“就是没系统学习过,得多练习。”   这话俊海可不赞同:“我从小就打篮球,练习可不少!”村里头唯一的篮球场还是他爸捐资建的呢,他从小打篮球打到大,不然能有这个头?!   “街头巷尾随意的训练不算。”体育老师垫高脚,抓住他的肩膀,一脸认真地凝视他的双眼,“从明天开始特训,只要你不怕苦不怕累,老师保证你能进首都体育大学。”   从未考虑到自己能读大学,还是首都那里的大学,俊海有些迷糊地眨眨眼。   他知道自己不够聪明,不像江宴,各种奖拿到手软。   但江宴总有比不上他的,比如说他在体育方面的天份!   哼,江宴现在还在发愁身高呢!   他为什么要和别人比较自己不擅长的呢?他明明也可以在自己擅长的方面吊打他人!   “老师,我不怕苦也不怕累的!”俊海一脸坚定,他握住篮球,眼前仿佛出现一条隐约又光明的路。   江爸对他说,他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江宴没有进步。   俊海相信了,结果江宴要去参加物理竞赛得了省一等奖。   如果不是他的同桌沈令知同样得了一等奖,他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呢。真是可恶,江宴转学到县城一中,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当然没有进步的空间。   俊海拍着篮球,突然又自信起来,总有江宴比不上他的地方,比如说身高,比如说篮球,他也有优秀的地方的。   晚上吃饭的时候,方爷爷按例问孙子。   “俊海,今天在学校过得怎样?期中考成绩出来了吗?”   方俊海十分自信地说:“爷爷,您放心,我成绩进步虽不明显,但大腿子抱得更紧了。”   方爷爷不禁咳了一声,他这个孙子的智商确实有点堪忧,但看问题角度清奇。   但这也不是不行,一个企业的领导不需要多聪明,只要善用聪明人就行。   “只要我会抱大腿,大腿多了,他们的智商就等于我的智商!”方俊海笑嘻嘻地挟了一条鸡腿啃,将做饭主力的奶奶夸得心花怒放。   只要他保持沉默,就不会有人发现江宴也是他想抱的大腿之一!   江宴起飞的时候,江宴不想带他飞,江爸也不会允许!   世上怎会有他这么聪明又机智的人呢!   俊海心里有了主意,心情非常愉快,说道:“奶奶,以后给我多囤些牛奶,我决定拿牛奶当水喝。”   方奶奶笑眯眯地看着大高个的孙子,“你这身高都超过你爸,再长就到天花板了。”   方俊海乐得哈哈大笑,“这样才好,我盖帽和扣篮更顺利了!奶奶,要是我长到两米多,肯定可以加入国家队。”   方爷爷条件反射的看天花板。   他们老两口现在住的是他们习惯住的老小区,别看是老小区,只是外表破旧,房子的面积贼大,房子最小都是九十平打起,住户大多是早年的有钱人,不少曾经的老伙伴都住在这里。   方爷爷原本住得挺满意的,现在不由得有些忧愁,要是俊海身高真到天花板,他要不要换个高点的房子?   方奶奶不理会老伴的怪异行为,惊喜又自豪地说:“哎哟,要是俊海加入国家队,咱们全家都光荣啊。”   老一辈都有爱国情怀,要是俊海真加入国家队,方奶奶觉得比他赚了几个亿更让他们开心。   “奶奶联系你爸妈,进口的牛奶得让他们再多囤点。算了,你当运动员的话,吃的喝的都得讲究,让他们收购个农场,专门生产绿色原生态产品……我和你爷爷在国外经营过农场,咱们有经验。”   方俊海有点心虚,压力也有点大,只能下定决心更努力才行。   不然要是农场白开了,多对不住爷爷奶奶啊。   **   网友们不仅喜欢骑猪少年拍帅帅的成熟男人,也喜欢看成熟男人拍一天天成长的俊俏少年。   骑猪少年为了洗白形象,经常骑着马在山间奔跑。   淙淙的溪水,山间的野花,蓝天白云,星子密布的夜晚。   让人惊讶的是,在养猪爸爸偶尔闪过视频中,网友们发现少年还会弹钢琴。   据专业人士说,少年的水平还不错,于是骑猪的地主家儿子成功的将自己的形象刷新成白马王子。   网友们纷纷留言:“姐姐不介意等你十年。”   “阿姨不愿意等,你介意多个妈妈吗?”   ………………   江宴很高兴大家忘记他骑猪的黑历史,虽然被网友大胆的语言逗得脸红。   江河看很多网友都想让儿子直播弹钢琴,但问道:“小宴,你要不要直播一下弹钢琴?”   江宴摸着屋子里价格只有方家的十分之一的钢琴。   钢琴很贵,这架已经是乐器店里中等偏上的价格了。   回到金石村后,江宴从未和亲爸提过他以前学的那些高大上的东西,亲爸没办法提供他继续学习的条件,再者他以前学这些东西是养父母安排他学的,他们也从未想过他专门走音乐或绘画之路。   “我只想弹给爸爸听。”江宴笑着说。   他一直以为自己讨厌钢琴的,原来他其实并不讨厌,他讨厌的只是自己没得选择,被迫将所有时间、所有精力放在学习的时候,还要兼顾这些让父母长脸的兴趣。   江宴闭着眼,弹着便宜的钢琴。   以前钢琴老师总说他的钢琴都是技巧,没有感情。现在没有名师教导,在一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听众只有没什么文化的傻爸爸和一条土狗,江宴却隐隐感觉他进步了。   原来换个角度,他讨厌的东西也会变成喜欢。   在镜头中,金石村美得如一幅画,网友们开着手机,看英俊的中年男人种花种树植草。   男人还特别有诗意的采用直播间网友取的名字,给很多树挂上名字,还笑着说就当是网友种的。   网友这一高兴,又是一波打赏。   说起来也奇怪,网上那么多在禁播边缘蠢蠢欲动的女主播,他们偏偏喜欢看一个养猪壮汉养猪种花种树做饭养儿子。   大概是村子太美,生活节奏太缓慢,他们觉得身心被洗涤了吧。   “等明年,我们村就会变成花海,到时欢迎大家来金石村作客。”   男人低头种花,一边说道。   他花了不少时间种花,从村头种到村尾,时不时还上山再种一波,再加上养猪养鸡种树,网友就没看他闲下来过。   “我昨天又去政府申请了,政府再补贴点,后台的钱全取出来,就可以修路了。”   大概是阳光下,男人的脸很英俊,说起自己的梦想仿佛在发光,网友们默默打赏。   在男人的直播间里,他们将整个村子的情况都看眼里。   大部分都是老人和小孩,默默地照顾他们、陪伴他们的男人和少年真诚又可爱。   他们也想看看男人的愿望能不能实现,村子变成世外桃源,年轻人能回到家乡,老人孩子不需要再留守。   “江仔,吃米花。”   满头花白头发的老太太看到江河,将一篮子米花端过来。   “江叔,谢谢你帮忙,爷爷做的竹帘子卖出去了。”七八岁小男孩欢喜地说,“奶奶特意做的米花,说你小时候可喜欢了,我也喜欢吃,就是奶不让我多吃,说上火。”   江河去河边洗干净手,将一块米花塞进嘴里,笑道:“全婶做的米花超好吃,是小时候的味道。”   同样头发花白的老爷爷走过来,举起精致的竹帘子。   “江仔,你看这个花样可以吗?会有人喜欢吗?”   江河看了看,非常肯定地说:“齐爷爷手艺高超,大家肯定喜欢。”   老爷爷不禁笑眯了眼,“一个能卖三百多哩,我让大生回家乡跟我学织帘子,出去打工辛苦又赚不得钱。”   江河补充,“齐爷爷可以让大生哥开个民宿的,以后咱们村有游客过来,不愁没生意。”   齐爷爷家的房子是老建筑,很有特色。   网友们看着主播和村里人的唠嗑,他们也观察起齐爷爷家的房子,不是主播家那种小别墅,这栋房子的屋顶是砖瓦的,如果下雨,雨水打在屋顶上,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江河拿着米花离开齐爷爷家,网友又开始闹腾起来。   “主播,我想吃米花,可以寄点过来吗?”   “主播,快修路,路修好了我预约住这个老房子。”   “主播主播,你昨天做的炖猪肘子实在太好吃了,我今天到楼下的餐厅吃饭,主打就是猪肘子盖饭,老板说他学你的做法,生意特别好,他没账号所以通过我打赏……”   “主播上次做的秘制叉烧也有诀窍,我照着做,香得隔壁小孩都来敲门……我说老板,你不收专利费就不要泄露菜方,这些都可以当传家宝的。”   男人爽朗一笑:“夸张了,有手就会的东西哪称得上传家宝。”   某些跟着主播做饭结果做出黑暗料理的网友们表示:他们有手,但都是残废,主播你的农家乐啥时候开始营业,他们想吃主播做的。   “清明到了,咱们做青团吧。”   男人说着,朝山上走去,“今天考考大伙,做青团需要的植物长什么样?答对的可以收到青团大礼包,仅限省内。”   他没打算放防腐剂,省外的就别想了。 第307章 假少爷的爸爸13   春天的金石村,青山水秀,鸟语花香。   路边的花一路蔓延而去,无论是江河带人种的花,还是野花,都开得极盛,装点着这座宁静的村子,美不胜收。   “乔老弟,辛苦你来看小宴了!”   江家院子碧绿的葡萄树架下,江河豪爽地大笑着,抓住乔秘书的手就是一阵摇晃。   乔秘书也是方先生的秘书,他和罗秘书不同,比罗秘书要年轻一些,今年也就三十左右。   江河高兴地说:“小宴和我说过,以前都是你在照顾他,真是谢谢你啊!”   江宴在一旁说道:“爸爸,乔哥难得来看我,你能做一桌好菜接待他吗?”   江河爽快地挥手,“当然没问题!他既然是你哥,就是我的亲弟,爸爸这就去你明爷爷家捞条鱼回来!小宴,你先招待你乔哥哈。”   乔秘书听得极度无语。   江宴叫他哥,他爸叫他亲弟,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辈份啊?   江宴倒不觉得有什么,朝他笑道:“乔哥,你进来坐,我给你泡茶。”   他高兴地领着乔秘书进门。   乔秘书是方先生身边的老人,他当年刚从学校毕业就跟着方先生了,江宴在方家的日子里,和乔秘书相处的时间比方先生还多。   当时刚毕业的小年轻同情家长会、运动会,还有各种竞赛永远没有父母到席的孩子,无数次代表方家夫妻参加他人生的重要时刻。   从小学到初中,这么多年下来,乔秘书仿佛是他的另一个家人。   “黑了,高了,也壮了。”   乔秘书揉了揉少年的脑袋,并像小时候那样抱了抱他,一脸欣慰。   江宴的脸涨红了,赶紧推开他,有些恼羞成怒,他现在又不是小孩了,怎么总有人想抱他。   “乔哥,你这次是私底下来看我的,我爸……方先生那边会不会有意见?”江宴抿着嘴,随即又笑开了,“乔哥,你能来看我,我很开心!”   乔秘书面带笑意地看着笑容灿烂的孩子。   多奇怪啊,在省城时,明明拿了那么多奖状、得了那么多冠军,却总绷着一张脸,惶恐不安、没有自信的孩子,当他留在这个连地图上都找不到名字的小村庄,被一个初中学历的父亲抚养后,居然变得那么自信、那么开朗。   这才是十四岁孩子应有的模样!   看来回到亲生父亲身边,亲生父亲对他的关怀和陪伴不少,不然也不能让他改变这么大。   乔秘书是打从心里为他高兴的。   “小宴还是这么优秀呢。”乔秘书的目光扫过客厅角落的钢琴,视线转到墙上的十几张奖状,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最新的一张是省物理竞赛一等奖的奖状……主人将奖状贴在客厅最明显的地方,进门就能看到,炫耀之心路人皆知。   江宴的脸微红,有些扭捏,“都是我爸啦,我就说他太夸张了。”   他从小到大奖状拿到手软,因为太多了,压根儿就没在意,甚至有时候会拿奖状的空白背面当草稿纸来用。   哪想到这玩意到他亲爸手里后,会被正儿八经的贴墙上。   他爸还见一个人吹一次,给人科普每一张奖状的历史,他在旁边听到时,尴尬得脚趾都能在地上抠出个洞。   乔秘书看着他害羞又骄傲的模样,微微一笑,“小宴,我第一次来你家,能带我参观一下吗?”   “当然可以。”   江宴笑着说,拉着他上楼,去了自己的房间。   乔秘书扫了眼江宴的房间,简单的吸顶灯白墙,大床大衣柜大书柜,书柜里不过是一年多,就塞满了各种书,大部分是与学业有关的,也有《农村致富之路》、《特色农村》、《家禽饲养须知》等课外书。   乔秘书随手打开一本书,发现上面有反复阅读的痕迹,甚至还有读后笔记,充分证明阅读的人是多么的认真。   江宴有些不好意思,他赶紧拉着乔秘书的袖子,走出江家繁花似锦的院子。   如今养在院子里的鸡全部转移到山上,院子里补种了许多花,大朵大朵的牡丹就是最华丽的装饰品,将两层楼的农家别墅衬托得如梦境。   江宴一脸骄傲地说:“乔哥,咱们到村里转转,金石村的风景非常漂亮,你看了一定会喜欢的。”   乔秘书能听出他话里的自豪,可以想像,这孩子已经将自己彻底地当成这个小村子里的孩子,这里就是他的根。   江宴好奇地问:“乔哥,你来看我,是你的意思还是我养父母的意思?”   乔秘书道:“是方先生让我来的。”   他好奇地打量村子,感觉和视频上有点不一样,村民的生活条件比他想像的还贫苦,但好像他们都生活得挺开心的。   不为贫苦而发愁,踏踏实实地过日子,非常朴素。   扛着农具上山的村民看到江宴时,会和他打招呼,好奇的视线扫过乔秘书。   乔秘书今天为了来这里,衣着尽量低调,但在小村子的人看来,依旧像大白鹅一样显眼。   路过的一些长辈看到江宴,老太太会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糖果笑呵呵地塞到他手里,老爷爷也会塞给他一个竹子编的蜻蜓;路过菜地时,有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妞妞扯下两根嫩嫩的黄瓜,塞到江宴手里。   “白马王子,这是给白雪吃的。”   乔秘书看在眼里,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看来小宴在这里,真是上受七八十岁的老人、下受五六岁的小女孩欢迎,人缘真好。”   乔秘书逗趣的目光让江宴有些想捂脸。   他抱怨道:“我都和她说好多次了,是她坚持这么叫我的。”   妞妞的年纪太小,受动画片荼毒,就认定长得好看又会骑白马的是白马王子。   他很想告诉她,其实骑白马的不仅有王子,还有唐僧。   乔秘书一脸正经,努力不笑,“白雪是谁?”   “是我的马——乔哥,我带你去看它。”说到白雪,江宴滔滔不绝,“白雪今年两岁了,它特别聪明,我每次放学回到家,她都会探头出来欢迎我。”   “她跑得特别快,如果不是不方便,我都想骑白雪去学校。”   他爸的皮卡到县城也不过一个小时,这还算上难走的山路花费的时间,骑白雪上学却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他爸说路上车子多,不安全,有些司机不讲功德,乱按的喇叭也会吓到白雪,他只能作罢。   乔秘书上山看了满山晃荡的黑猪,以及走地鸡。   春天的桃花美极了,一片粉红,空气十分清新,让人心旷神怡。   白雪在山上狂奔着,看到江宴就奔跑过来,它已经是匹漂亮的成年大马,江宴不忍心拘着它,幸好亲爸承包了两个山头,有足够的空间让它撒欢。   白雪也机灵,从不打扰山上的鸡和猪,偶尔有猪跑得远了,它还会领着猪回猪圈。   乔秘书看到白雪过来,好奇地问:“它喜欢黄瓜,也喜欢西红柿吗?”   “都喜欢,不过它最喜欢我爸种的桃子,还有家门口的梨它也喜欢,去年家里的梨都没怎么卖,都给它吃了。”   乔秘书伸手摸了一把白马,说道:“下次我过来,给它买些水果过来。”   “要甜的水果它才喜欢,小山子家的李子它就不喜欢。”江宴点了点白马的脑袋,“它还爱吃糖呢!不过我不经常给它吃,吃坏了牙怎么办,它又不爱刷牙。”   以前他试过给白雪刷牙,但这家伙实在是闹腾,江宴没办法,只好减少白雪糖果的份量。   白雪吃完黄瓜后,热情地咬住小主人的衣服,想将他往自己的背上甩。   江宴被它喷出的气息痒得直笑,摸着它的脑袋,“乖啦乖啦,明天再陪你玩,我今天没空!”   乔秘书拿出手机拍下这副“少年与马”的画面。   他一直担心小宴回到农村会不习惯,现在看来,他终于可以放心了。   带着乔秘书在山上走了一圈,江宴看了看时间,说道:“爸爸肯定做好饭,我们回去吧。”   果然,回到家里,就能闻到诱人的香味。   江河做了一桌子的菜,有鱼有鸡,猪肉做的菜更多,热情地招待乔秘书。   乔秘书这些年跟着方先生走南闯北,甚至半个地球的美食都涉猎过,但江家的这顿饭,他还是吃得头都不抬。   这一顿普普通通的家常菜,居然掳获了他的心。   饭后,乔秘书松了松皮带,终于知道为什么俊海天天都嚷嚷着要回来找他江爸爸了,也明白为何江宴死活不乐意回方家。   要是他,他也不想回去。   在金石村,有美景,有美食,还有爱,很多很多的爱。   等乔秘书离开时,江河热情地往他的车里塞腊肠腊肉,将车尾箱塞得满满当当的,最后还塞了个装着两只鸡的纸箱子到后座的座位下面。   乔秘书满头大汗,根本拒绝不了。   热情的乡下汉子犹自觉得不足,还一个劲儿地和他说:“吃完后就跟我说,做法我让小宴发到你的手机里,真的很简单的,有个电饭煲就行。”   “哎,回到省城得五六个小时,我再给你装点奶茶吧。”   说着男人又钻进厨房里,让他再等会儿。   乔秘书失笑,转身拍拍江宴的肩膀:“我来的目的你也知道了,其实方先生还是想接你回方家。”   江宴还未开口,乔秘书就叹气:“你不用说,我知道你的想法!我会告诉方先生的,你在这里过得很好。对了,他还给你一张卡……”   乔秘书将一张银行卡拿出来。   这是江宴当初离开时放在方家的。   江宴将银行卡推回去,“乔哥,我会赚钱了。”他十分自信地说,“我和我爸做直播,现在已经有三百多万,我爸将这钱捐出来,下个月我们村就开始修路。等再过几个月你再来,这路就好走多了,你也没必要换越野车才能过来。”   这次乔秘书过来,是吸取了方家夫妻的教训,特意借了朋友的越野车过来的。   乔秘书欣慰,“我们小宴真棒!”   十三四岁的孩子,从豪门到乡野,没有垂头丧气,也没有失落,反而帮着贫穷的父亲发家致富,富裕后也未想过将那些钱花在自己身上,而是想着多是老人孩子的留守村子。   江宴看着他,突然冷不妨地说:“乔哥,你好像一点都不奇怪?”他想到什么,“你一直在看我的直播吧?那个id叫‘我是看着你长大的哥’是不是你?”   乔秘书想否认,就听到江宴恨铁不成钢地说:“不用否认,就是你!我说你傻不傻?你打赏了那么多钱,平台要拿走四成的!”   乔秘书有些讪讪,可是如果直接给钱,江宴肯定不要,就像他拒绝方先生的银行卡一样。   “乔哥,以后不要打赏了,都三十岁的人,存点老婆本吧。”他忧心仲仲地说,“不对,你现在还没女朋友呢!之前你的女朋友因你的工作太忙飞了之后,你就一直单身到现在。我说你得反抗资本家不合理的要求,再加班下去,你这辈子都结不了婚。”   乔秘书忍不住搂着他的脑袋一阵揉搓,“小屁孩一个,还关心起大人的事!你乔哥我的行情好得很!想结婚随时都有人愿意嫁给我!”   “还有你说的资本家是你方爸爸!”他叮嘱道,“你别喊他方先生,上次电话里,你喊他方先生时,他伤心了很久,说自己还不如一个农村养猪的,俊海还天天江爸长江爸短的,老嚷嚷要回来和你抢养猪场。”   江宴点头应是,暗地里撇撇嘴,本来就比不过,他的亲爸爸是最好!   不过他也知道,养父母是爱他的,只是再爱也没有工作重要,觉得给他提供优渥的生活条件、将他培养成优秀的人,就是爱他的方式。   养父母有养父母的行事准则,他亲爸有亲爸的行事准则,只是一个更注重工作,一个更注重孩子的成长。   送走乔秘书后,江宴的情绪低落了好一会儿,然后去弹钢琴。   江河在月光下给满院子的花浇水,眼里闪过深思。   原来的故事线里,方家养了两个孩子,方家夫妻俩经常拿两个孩子作对比,两个孩子渐渐视对方为仇人,就像对照组一般。   乔秘书一直待在方先生身边,他敏锐的发现方家夫妻的龌龊心思。   表面上,他们偏向方宴,对俊海这亲儿子恨铁不成钢,事实上他们的算盘打得极好,让方宴给方家的企业打工,等俊海生下孙子后,他们培养孙子成材,让他继承方家。   至于方宴,他们会给他点股份当回报。   方先生的房地产事业在时代的浪潮中差点破产,方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之挽救回来,因过度劳累,他的身体被透支得厉害。   乔秘书得知方家夫妻的遗嘱后,不忍心看到方宴被夫妻俩蒙骗,将事实的真相告诉他。   方宴这样的商业人才,就算是自己白手起家,只需二三十年,也能打下一个商业王国。   偏偏方家夫妻以“爱”为名,以恩情为绳,将他栓死在方家这棵快要倒下的大树上。   钢琴的声音从忧伤变成欢快。   少年人,没经历过狂风暴雨,也没经历过撕心裂肺的痛苦,音乐里都是欢快和幸福,以及对未来的期盼。   江河含笑看着月光下怒放的牡丹,对方家夫妻无比的鄙视。   两个孩子,一个都没教好,还自称什么知识分子呢。   江宴现在健康茁壮成长,俊海也在他的建议下跟着爷爷奶奶住一起,爷爷奶奶给他足够的安全感和关心,他不会像原来故事线那样渴求亲生父母的关爱。   原来故事线里,因为两个孩子都死了,方爷爷伤心成疾,心脏病发,方奶奶也随之跟着走了。   方家夫妻坐在方家企业的王座上,直到家破人亡时,终于忏悔。   为了金钱,他们失去了两个孩子。   后半生,他们俩一直做慈善,为两个孩子祈祷,几乎散尽家财。   正是因为他们做了这些,所以原主只许愿任务者去挽救两个儿子,而非报复方家夫妻。   **   风和日丽,桃花飞舞,一群猪三三两两地散落在绿植间。   桃树下,长得英俊又野性男人举着摄像头,拍拍美景,又拍拍猪,再拍着在山间骑着白马的俊俏少年。   “你们想来金石村旅行?路还没修好呢,不怕颠簸你们就来,欢迎来我家作客,猪肉鸡肉管够!保证好吃!”   男人和网友闲聊着,眼睛时而看山上的猪,时而看儿子。   突然,有网友尖叫起来。   “up主,镜头转过来,你看那是啥?”   “咋了?”   江河吓得不行,以为发生什么事,赶紧将摄像头转过去,很快就看到让网友们尖叫的存在。   前方不远处,白雪不安地跺着蹄子,即使它比一般的马聪明,面对一只巨大的野猪时,它还是有些怕的。   马背上的少年努力保持冷静,他安抚地轻拍着身下的马儿:“白雪,不怕。”   弯曲的山路,狭路相逢的野猪。   江宴拉着缰绳,额头的汗流下来。   “诶,宴哥真的在山上吗?”   远远传来的人声让江宴的脸色大变,他扭头一看,发现是几个孩子上山来了,其中就有妞妞,她拿着小篮子,小篮子里都是野菜,看到骑着马儿的江宴,她高兴地挥手。   江宴当即作了决定,他不能往回跑,人跑不过马,他能逃掉小孩跑不掉。   “白雪,绕过去!”   从野猪旁绕过去还能激怒野猪,被激怒后,野猪会追着他跑而不是冲向后面的孩子。   “你们快跑!”江宴朝身后大叫着,从背后的包里掏出水壶、手机还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朝野猪扔过去。   后面的孩子终于发现前面的野猪了,妞妞尖叫着,手里的篮子掉了下来。   几个孩子的脚也在发抖,却不忘将妞妞一把拉住,往更远的山上跑。   水壶和手机在厚实的猪皮上留不下一点印子,野猪被砸怒了,鼻子喷着热气,蹄子在地上摩擦着,作势要扑向眼前的马儿,尤其是上面的小崽子,它要将他掀下来!   “小宴,别动!”   江河像风一样跑过去,他手里还拿着手机,摇晃的镜头让网友眩晕不已。   但没人转头,甚至有网友拨打110。   江河将手机塞到马背上的儿子手里,一把跑到马儿前面,然后深情地朝那只凶猛的大野猪张开双臂。   “嗨哟,好久不见啦,你还好吗?”   正准备撞过来的野猪顿时一抖。   黑色的巨大野猪呆呆看了江河几秒,两只长耳朵也抖了抖,眼里仿佛闪过亮光,然后四只蹄子慢慢向后退。   在直播间观众的目瞪口呆中,仿佛身有老虎在追似的,野猪头也不回往山上窜!   “哎呦,你别跑啊!”江河死命在后边追,“你不想念你的三个娇妻四个美妾吗?你想不想看你的孩子们吗?你孙子孙女都有了,你不想念它们吗?”   “亲爱的二黑,你别跑啊。”   江河继续追,“咱们已经有三年零七个月没见啦,你不想我吗?我可想你了!”   骑在马背上的江宴还傻傻地拿着手机,问出和网友同样的问题:“那是野猪吧?是我看错了吗?其实它是家猪?”   难不成是他爸养的猪?只不过长得像野猪罢了。   网友十分肯定地说:“那是野猪!你看那獠牙多长啊!”   江宴的心一抖,一拍马追过去,喊道:“爸,你别追了,那是真的野猪!”   正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孩子们见状,也跟着停了下来。   妞妞张大嘴巴,傻乎乎地说:“咦,江叔叔咋追着猪去了?”   她想到什么,又说:“上次我爸也是这么追我着妈的,说是要挽回爱情。”她抬头问年纪比自己大,读书比自己多的哥哥姐姐,“江叔叔呼唤野猪好……深情啊。”   妞妞为自己想出这么高深的词得意。   几个年纪大点的哥哥姐姐们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五官有些扭曲,很想说她乱用词语,最后却发现用得十分形象。   他们呆呆看着深情的中年男人温柔呼唤野猪的情形,突然想到妈妈以前看的狗血剧里,那些撕心裂肺的男主就是这样的,在后面追着坐在车里的女主跑。   原来江叔的真爱是野猪啊! 第308章 假少爷的爸爸14   一个小时后,野猪垂头丧气地跟着江河回来,磨磨蹭蹭的,长眼睛的都能看出它的不情愿。   成熟的帅大叔手里拿着一根小树枝,仿佛中了一千万,笑得合不拢嘴。   后面是骑坐在马背上的少年,一手扯着缰绳,一手拿手机直播,表情依旧是一脸怀疑人生。   江宴忍不住问:“爸,这是大黑吗?”   听说离家出走的大黑已经好几年不见踪影了。   江河道:“不是,这是二黑,大黑离开后,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幸好还有个二黑,不然猪栏里的母猪们都找不到对象。”   江宴:“……”   网上都快要炸了,弹幕多到飞起。   “野猪是多少级保护动物来着?主播这是知法犯法?”   “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播即将喜提银手镯一副。”   …………   有网友反驳,“可是主播既没有打它,也没有□□它,他好像从头到尾就和野猪说理吧?”   刚才主播飞奔向野猪的时候,他们还真心实意的为主播担心,没想到野猪比主播还怂,看到主播就跑。   人们哪里看到过这种,都惊呆了。   于是有人怀疑:“所以,这真的是野猪吗?”   这时,也有黑子冒出来,“这一定是家猪冒充的吧?哟哟哟,主播也厉害呢,还找了两根獠牙粘上去!”   不少知识储备丰富的网友看到这些言论,实在是无语之极。   “你们看清楚,它的头部大,粗而短的四肢,长而硬的鬃毛……很明显的野猪特征嘛!”   黑子不吭声,纯路人再次发出声音。   “可野猪有这么听话吗?”   野猪跟着江河,进入养猪场在里面转了一圈,仿佛在视察里面的猪群,然后它走向最豪华的一间猪圈。   马大叔惊喜地给它最佳待遇,忙不迭的将食物倒进它面前的槽里。   野猪也不客气,吃得稀里哗啦,头也不抬。   江河将手机拿过来,对网友们解释。   “我们山这边的环境好,有不少野猪活动,时常会有野猪来这里。它叫二黑,几年前它还是小野猪的时候,掉入废弃陷阱里,我当时将它救了出来,放养猪场一起养着。后来它长大了,娶了养猪场的几头漂亮母猪,有妻有妾还生了很多孩子后,它中二之魂苏醒,突然逃跑了!”   江河拍拍野猪的背,摇头叹气:“渣猪,管生不管养!”   江宴嘴角忍不住又是一抽,大黑觉醒了“世界那么大,猪猪也想去看看”,所以大黑跑了,现在轮到二黑也中二之魂觉醒跑了,这跑得挺灵性的啊。   野猪头也不抬地继续吃,当作没听到他的话。   不过网友看它乖巧的模样,倒是有些相信主播的话,肯定是养过的,不然这头野猪咋会这么听话地跟着回来?   至于先前野猪为何看到主播就跑,也有人猜测,可能是看到养过他的人类,不想和人类生活就跑了?   “爸爸,水果拿来了。”   江宴拎着好几个装着苹果和橙子的篮子过来。   小山子也拎着一篮子的草莓,“江叔,草莓也拿来了。”他一脸心疼,这都是棚子里最早熟、最甜的草莓啊。   最后,这些水果全部倒在猪槽里,看着网友心疼不已。   这年头,居然人不如猪,草莓这么贵,他们都不一定吃得起呢,居然给了一只野猪吃?   “这待遇,就算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不一定有吧?主播大气!”   “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呢,主播是不是大气过头了?”   “反正野猪这待遇,动物保护组织都没话说。”   …………   网友讨论期间,终于发现主播的险恶用心。   “马大叔,二黑吃饱了,那个饱食思那个啥……你去拉花子过来。”主播眉开眼笑,用看宝贝的目光对二黑说,“二黑啊,你好久没回来了,花子可是养猪场最美的母猪,保证你满意。”   网友们伸长脖子看这最美的母猪,大概人与猪的审美不同,他们只看出花子生得非常狰狞,和二黑颇有夫妻相。   二黑的新房是猪栏里最豪华的一间,两只猪亲亲我我,渐入佳境之际,镜头移开了。   接着,网友就看到江河对着镜头剪红纸,没一会儿,一个大大的囍字就剪出来。   他将囍字贴在猪栏上,然后拿起摄像头对着两只正互相磨蹭的猪,看二黑那激动的模样,是男人都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   “诸位,应国家净网政策,这个不能拍!”主播扭过头对儿子说,“小宴,小山子,你们还小,不能看,快出去。”   见有网友抗议,他说道:“我是良好公民,付费也不能看!”   网友简直无语到极点:“神他妈净网,一头猪的****搞得我们很想看似的。”   江宴摇头,骑着马儿跑了。   他今天觉得特别累,身心都累,他决定回家休息,就让亲爹自己举办野猪的婚礼吧。   摄像头被拿到外面,对着一丛开得正盛的桃花,网友们看不到画面,但能听到主播惊喜地嚷嚷。   “花子出来了,下一个是小白花……”   “小白花也出来了?那下一只安排小尖嘴儿……”   “哎呀,不愧是在荒野中经受野性呼唤的二黑黑,宝刀未老,尚能妻妾成群!”   …………   听着主播咋咋呼呼的声音,网上一阵沉默,良久不少男网友关了直播。   “人不如猪,我觉得受到了歧视!”   “话说人类能坚持三十分钟的很少见吧?”   不少男人努力挽尊:“呵呵,咱跟畜生比啥呢?”   不知谁犀利地怼了一句,“是因为跟畜生比,输了吗?”   此言一出,惹来网上一片大骂:“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良久,江河终于将手机拿过来,俊脸对着镜头:“抱歉,忘记关直播了,等过些时日咱们再看有多少母猪怀上,下回给大伙直播修路进程!”   **   二黑在养猪场里待了一周,当它离开的时候,男性网友看着它蹒跚的步伐,沧桑的眼神,欲言又止。   辛苦了,三十多个新娘啊!   主播简直是魔鬼,怪不得这野猪看到他就逃呢,这简直是日日当新郎啊。   “咳,这至少证明主播家的猪不是一般的猪,据说基本上猪场的猪都是野猪的后代,有野猪的血统,怪不得肉这么好吃呢。”   “没错,这也是好事啊!主播家的猪场又可以扩大了,三百头猪根本不够卖的,我想买点腊肉都要跟人抢。”   “主播家的猪肉在四海超市有卖,卖到五十一斤,供不应求……话说回来,新鲜的猪肉真的很好吃,肥肉不油腻,瘦肉不柴,还没有一般的猪的膻气,清煮不加任何调料都很好吃。”   江宴拿着摄像头的手都在抖。   他一脸不忍地看向憔悴离开的野猪,亲爹高兴地告诉他,二黑很能干,全部新娘都应该怀上。   真是辛苦了,被救了一命,居然真的要以身相许,拿身体来还救命之恩。   他好像有些明白,为什么大黑一去不复返了,这谁扛得住啊?只怕二黑也要一去不复返,再来个三黑。   江河拿过儿子手里的摄像头,笑容灿烂。   “接下来,我给大家直播修路吧,这条路也有大家的功劳,你们的打赏变成我们家通向小镇的道路!”   这话听得网友舒心,大家纷纷留言打赏。   “主播大气,全部收入居然都捐出去了。”   “不不不,是你们的功劳!”江河一脸感激地对网友说,“我父母早亡,是吃百吃饭长大的,一直想为村里的乡亲们做些什么,多亏了大家,村里有了道路,村民们也能卖些农产品,日子好过多了……不少年轻人都说要回乡创业,老人儿童不用再留守。”   主播的感谢让曾经打过赏的网友有如大热天吃了冰淇淋般,舒心又爽快极了。   这才是他们应该追的主播,三观正又大气。   看到又一大笔打赏过来,江河赶紧道:“够了够了,我不修路了,你们钱收着别打赏。”   网友们:╯︿╰我不管,我就要打赏!你的养猪场多养点猪,不然我们想买都买不到。   江河捐钱修路的事传出去后,就连记者都来采访。   直播公司灵机一动,也跟着捐了一百万,结果得到远超一百万无数倍的广告效应,笑得合不拢嘴。   江河盯着后台的钱,都是大家的好意啊。   于是他又捐了一批树木,有果树有花树,还请村民栽种,既然要做,那就做个彻底吧。   只要钱到位,基建狂魔的速度不是开玩笑的。   路很快修起来,江河一路直播,网友本以为修路没啥好看的,后来发现真香了。   长期追江河直播间的都知道,主播有一手好厨艺,从他们吃的腊肉、熏肉和腊肠等都看得出来,但看修路工人吃饭的情形,他们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主播的厨艺。   请工人来修路,村里人自然是热心地提供伙食。   在直播的镜头下,主播作为主厨,左右手同时开工,做大锅饭菜。   美味的饭菜让工人们吃得头都不抬,吃完后才有心情说话。   “老板,你放心,冲着你这伙食,这路咱们也给你修结实了!”   “啧,老板,你这手艺绝了,大锅菜整得比别人的小炒还好吃。”   江河露出腼腆的笑,连连摆手:“哪是什么老板?我就是一个养猪的……哦,现在是个网红。”   江河看向江宴手里拿着的手机,连连感谢直播间的网友:“这条路是在大家的支持下才修得起来,都是大家的功劳!等路修好后,我家的农家乐也建好了,到时欢迎大家来作客,榜单前十的大佬免费,吃住都免!”   网友真的感动了,纷纷留言到时一定来金石村看看。   他们看着主播努力改变村子,那一花一树从苗儿到漫山遍野的姹紫嫣红,也感受到了成就感。   “我要吃老板做的菜!”   吃货网友叫嚣着,引起一片附议。   看这些修路工人吃得那么香,大锅饭都做得这么好吃,小炒那更不用说。   摄像头有时会转到养猪场,网友们盯着肚子鼓鼓囊囊的母猪们,深为二黑的能干咂舌。   “等再过两个月,母猪应该全都生了。”江河指着新建的猪圈说,“我的养猪场又要扩大,养一千五百头猪绰绰有余。”   他还让大家看高科技的猪粪化粪池,“经过处理后臭味微乎其微,是桃树和庄稼上好的农家肥。”   网友们也纷纷表示,主播家的养猪场可以称得上“最干净的养猪场”了,就没见过那么干净的猪圈,人的窝都做不到天天冲刷洗呢。   如此又过两个月,路只修到一半,猪崽纷纷出生了。   好事的网友数着新出生的猪崽,咂舌不已,“主播家的母猪好高产啊,少则十四五只,多则二十多只!”   更多人是为二黑惊叹,“二黑那一周的辛苦没白费,它一口气多了五百多孩子!”   “二黑,猪中之爸爸,简称猪爸!”   “二黑,猪中的宝物,简称猪宝!”   “二黑,猪中的明星,简称明猪!”   “我还珍猪呢!”江宴不禁扶额。   是不是亲爸是农村汉子,太过接地气,导致直播间里的人也一个比一个沙雕。话又说回来,有钱人也不乐意看人养猪种树吧?   不,他的老同学——省城二中那些非富即贵的同学,他们还挺爱看的,还通过江宴的关系,买了不少腊肉熏肉。   阿金那家伙尤其过分,一放假就跑到金石村里,霸占他的房间,吃他爸做的饭菜点心还连吃带拿。   江宴表示,阿金用身上的肥肉证实什么是“每逢佳节胖三斤”。   夏天过去了,路也修好了。   那些嫁接没满两年的桃树没结果子,但这也阻挡不了网友想来金石村旅游的心情。   可以钓鱼看残荷嘛,还可以漂流,或者去村子西侧山攀岩。   最重要的是,吃主播做的菜,无论是混血猪还是走地鸡,都是美味。   第一批游客来到金石村。   当他们吃过主播做的饭菜后,在网上吹了又吹,然后更多的游客也被美食美景迷住了,也跟着跑过来度假。   村里不少房子是瓦片的老建筑被修葺一番,弄得古香古色,游客们表示就喜欢这种有历史感的房子。   从夏末到冬日初始,村里的游客络绎不绝。   几乎家家户户或多或少都赚了钱,或卖菜干咸菜,或卖鞋垫竹制品等等,村长看着这些游客,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在后山的竹林里修建竹楼,将村子的经济搞起来。   江宴看到一切顺利后,总算将心思放到学习中。   现在他已经是初三,明年就要中考,他可不想遭遇滑铁卢,和中考状元失之交臂。   虽然已经不在省城读书,江宴并不觉得自己就不能拼状元,他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更何况还有俊海时不时帮他寄一些学习资料回来。   江河看到儿子的劲头,沉吟良久。   县城一中确实很好,但和省城的资源还是没得比,他鼓励儿子考省城的高中。   江宴扭头看他。   “你不是很怀念省城的同学吗?你现在也是富二代了。”他亲爸笑着说,“你可是有一千多头猪的猪场继承人,省城二中是私立中学,里面的学生非富即贵又如何,我儿子上得起!”   **   高铁上,二十出头的时髦女郎托着下巴,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时不时会将视线转到对面座位的少年身上。   坐在她对面的少年五官精致,即使皮肤晒得微黑,也掩盖不住的俊俏。   当然这也不是她一直盯着人家少年看的原因,少年听着音乐,专心致志的看书,书名大咧咧的写在封面上。   《养猪须知》   时髦的都市女郎深深吐了一口气。   她很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居然会看这样一本书?还看得这么入迷?肯定不是装模作样,而是真的在认真地看,甚至还做笔记呢。   高铁终于抵达目的地,江宴将书拿上,放进背包里,整理好东西下车。   “江宴,这边!”刚出站台,就看到高大的俊海站在人群中,兴高采烈地向他挥手。   俊海上蹿下跳,仿佛一只巨大的黑熊。   江宴捂头,很想假装不认识。   十五岁的俊海又长高了,超过一米九的身高看着就不像初中生,说是大学生都没人怀疑,成长得非常焦急。   虽然也长高了,但还在初中生范围内的江宴安慰自己,长得急意味老得快。   高了一个头的俊海走过来,居高临下摸摸江宴的头,努力不要笑得太嚣张。   “小宴弟弟,这两天就由哥哥招待你吧,爷爷奶奶也很想你!”   “你才是弟弟,爸说了,我应该比你出生早十五分钟。”江宴坚持,总之他要当也是当大哥。   “我高你矮!”方俊海决定用身高取胜。   “我成绩好你成绩差!”江宴不服输。   两人边斗着嘴,边走向一辆豪车。   开车的是乔秘书,他笑眯眯的打招呼。   “两位少爷,请上车。”   真假少爷之间没有矛盾,也没有为方家夫妻的偏爱互相敌视,乔秘书自然也不用像上辈子那样站队。   他可以大方的对江宴好,也会大方的指出俊海身上的不足。   总之,相比起忙得没时间照顾孩子的方家夫妻,负责跟两个孩子的老师交流孩子情况的乔秘书更像一个负责的兄长。   江宴看窗外的景色,“好久没回省城了。”他轻声道,“好像没什么变化。”   省城里依旧车水马龙,和宁静的小山村仿佛另一个世界。   “一年多能变哪去?”方俊海懒洋洋地说。   他的变化倒很大,除了身高外,还有心理的变化,他觉得没有江爸宠着,他反过来还要照顾两个老人,变得更独立了。   “待会儿爸妈也会过来。”他勾着江宴的脖子,“你的面子真大,平日我可见不到他们夫妻的人影。”   江宴呵呵一声:“应该是顺路吧,我不信工作狂会变作风。”   方俊海拍着他的肩膀笑。“你真了解他们!说实话,我学校里有同学担心父母出轨养小三、夫妻翻脸要离婚什么的,我从来没担心过,你知道为什么吗?”   江宴十分淡定地回答:“因为工作才是他们的爱人,彼此才是小三!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他们平日忙到偷不着了,肯定锁死一辈子!”   这话多损啊,但他喜欢!   方俊海笑得趴在江宴肩膀上,差点没跌到座位下。   所以说,江宴这辈子注定是他异父异母的好兄弟!瞧瞧他们没生活在一起过,但这观念多相似?   方俊海并未带江宴回方家那栋豪华的别墅,他将他带到爷爷奶奶家。   已经三年没见爷爷奶奶,江宴还未开口,方奶奶就过来搂住他,语气中带着哽咽。   “你不认爸妈就算了,爷爷奶奶也不认了?”   方宴抱住瘦小的老太太,眼眶微红。   虽然爷爷奶奶以前一直在国外住,但逢年过节时,他们也会回来看他,他的生日他们也没有忘记过。   方爷爷拿着棋盘从房间走出来,仿佛江宴从未离开过一般,平静地说:“回来就好,正好和爷爷来一盘。”   方俊海如临大敌,赶紧过去揽住老太太的肩膀,“奶奶,我们进厨房吧,我帮你煮饭!”   老太太眼睛含笑,显然很清楚亲孙子这么殷勤的原因。   她正想说什么,门铃突然响起。   方奶奶说:“肯定是你爸妈来了!行了,不用你做饭,你去陪爷爷下棋吧,帮着点,省得他被小宴打败。”   方俊海惊讶,“不会吧?爷爷怎么可能下不过江宴?”   结果证明,方爷爷不仅下不过江宴,甚至还会耍赖皮。   “爷爷,别赖皮了,都让你三个子。”江宴头疼地说。   咋三年没见,爷爷这臭棋篓子居然没变,而且越来越臭了。   方爷爷哼唧,坚持赖皮到底,他棋艺退步是理所当然的,谁叫陪他下棋的俊海也是个臭棋篓子呢,臭到一块儿了,能有啥进步?   厨房里的方奶奶听到客厅里传来的声音,不禁直摇头。   两个孙子都是好的,都愿意花时间陪老头子下棋,只是一个棋艺高,将就,一个棋艺低,战斗!   “爷爷,你让开,我来!”俊海看得心痒难耐。   他的围棋是这一年才学的,是爷爷教的,不仅下得差,还学会方爷爷的赖皮,可惜再耍赖也下不过方爷爷,被虐菜多了,他都不想下了。   长年被别人虐的方爷爷难得的在俊海这里找回自信,瘾头大得很,这菜鸟互啄的情形,时常让方奶奶庆幸自己没学围棋。 第309章 假少爷的爸爸15   这场围棋大战最后变成俊海和方爷爷一国,打倒围棋大魔王——江宴。   可惜结果是,两个臭棋篓子凑到一起也没有变成诸葛亮,仍是被江宴摁在地上摩擦。   俊海急得不行,埋怨道:“爷爷,我说你就该听我的,听我才不会输!”   “胡说!听你的早输了!”方爷爷不服气,“都怪你乱指挥才会输的。”   俊海哼一声,“爷爷,下次还是咱俩下吧,别找江宴了,找他不划算!”   江宴悠哉地哼着歌,看两个手下败将,假惺惺地问:“需要我让你们吗?再让三个子?”   俊海顿时气得哇哇大叫,又和爷爷联合起来,“爷爷,我们再联手,将江宴打个落花流水!”   方先生看着两个都亲近爷爷的儿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一年,他和过去十几年一样的忙碌,以前方宴会用期待的眼神看他,问如果他考试或竞赛拿到第一,他们能不能陪他去游乐场?   那时他和妻子总是敷衍,觉得小孩不懂事。   小孩努力学习就和他们大人努力工作一样,不都是应该的吗?要什么奖励!   亲儿子回来后,也问过同样的问题。   他也知道要多花时间陪孩子,和孩子培养感情,可偏偏所有的事都挤在这一年,他只能委婉的拒绝了。   唯一能庆幸的是,俊海并未露出遗憾或生气的模样。   后来他想起时觉得不对劲,方宴每次被拒绝后都很失望,为什么俊海不会?   “哦,游乐场这地方啊,我爸……就是江爸带我去玩过很多次,我都玩腻了。”俊海脸上带着笑容,“县城的玩了无数次,省城的只玩过几次,因为太贵了,江爸心疼门票钱心疼了好久呢。”   陷入回忆中的俊海笑容特别明朗干净,“我每年的生日,或是平时得到什么奖励、做了什么好事,江爸就会带我去游乐场……县城里的游乐场很小,设备又少,我早就玩腻了,所以后来我要奖励就要别的,比如说网红菜什么的,江爸一手好厨艺得感谢我!”   方先生记得,他们夫妻俩从来没陪方宴去过游乐场,一次都没有。   他隐约明白为什么方宴不愿意回来,为什么说起那个养猪的乡下汉子,俊海总是满脸笑容。   他从来不问俊海,两个爸爸哪个好,这是自取其辱,俊海每到放假时,总是嚷嚷着要回那个小山村。   方先生心里觉得很不舒服,作为一个爸爸,难道他就这么失败?   方夫人正在厨房里,和婆婆一起做饭。   她的出身比丈夫还好,几乎没怎么下过厨,看起来笨手笨脚的。她平时也不做这些事,只是来到这里,公婆这边没请佣人,看到婆婆一个人在那里给全家人做饭,到底不好意思坐着,便进来帮忙。   老太太不是第一天和她做婆媳,有些话说多了,现在也懒得继续说,只是让她做剥蒜洗菜之类的活。   她叹道:“俊海是个好孩子,钱赚多少都是不够的,你们有空的话多陪陪他……”   方夫人陪着笑,“妈,我们太忙了,哪有空陪他玩?还有,我们不是为了钱,如果方家倒了,不知多少员工失业,我们是为了负起社会责任感……您放心,我们一直有跟老师联系的,他在学校的情况我们都清楚。”   方奶奶似笑非笑,你看我信不信?   方夫人的眉头蹙起,“俊海现在迷篮球迷得要命,我们和他说过好几次,让他好好学习他都不听。篮球打得再好,能给他接管方家事业加分吗?他的教练还特意打电话跟我说俊海很有天份,以后可以凭体育加分考高中,考大学……”   “我们家的孩子需要这么辛苦靠体育考大学吗?国内不行就国外,我捐栋楼就能将俊海送到世界一流的大学。”   方夫人对篮球教练的话不屑一顾,体育之路是那些没有出路的穷人家孩子选的,她唯一的孩子何必这么辛苦。   方奶奶又感受到熟悉的头疼和无力了。   她为什么会和老头子久居国外不回来?还不是和这个儿媳妇处不来?她年轻的时候处不来,现在年纪大了,还是一样处不来。   “俊海已经努力了,他在学习上没天份就是没天份,逼迫也没用。”方奶奶警告地说,“俊海很喜欢篮球,他在这上面也很有天份,你别打着为他好的旗子逼迫他退出篮球队!你们一天到晚不在家,和他的感情本就生疏,再做过分的事,小心他不要亲生父母,决定回到他养父身边。”   方奶奶说起江河时,语气也是佩服的。   两个孩子刚换回来的时候,那还是个贫穷的农村汉子呢。还没到两年,金石村就被他发展成一个旅游村,在外打工的年轻人都回来了,整个村子都活了起来。   他养的猪和走地鸡,种的水果,听说儿媳妇的四海超市没少受益。   他种的草莓,一篮篮地送到家里给俊海吃。   他们方家确实富裕,全球质量最高价格最高的水果,老太太也没少吃。即使这样,江宴爸爸亲手种的草莓还是让她感觉到惊艳,微微的酸味凸出草莓的清甜,这样品质的草莓,她能吃上好几篮子。   去过金石村的游客也为那里的草莓着迷。   为此,江家的草莓园不得不限购,这让有江爸无限草莓供应的俊海在篮球队里的人缘更好了,八十块钱一斤的草莓任篮球队员吃,这等土豪一定要跟他交朋友。   “小宴亲爸现在也是富一代,养两个孩子轻而易举,你不珍惜俊海,人家会珍惜。”方奶奶淡淡地说,眼睛扫过柜子上放着的腊肉腊肠,蘑菇山货,这些都是俊海的养父寄过来的。   这一片慈父之心,比起只会给孩子甩钱却不陪伴他们的儿子儿媳妇好太多了。   方夫人沉着脸不说话。   她想说如果没有四海超市给江河打开销量,他也成不了所谓的“富一代”。但想到前不久,四海超市负责人的话,她又没脸说了。   现在是卖方市场,不知多少商人想抢江家的东西,她如果不是有俊海这条关系在,那养猪的乡下汉子说不定会选择其他商家。   吃完饭后,是喝茶聊天时间。   方先生在泡着讲究又麻烦的功夫茶,两个少年凑一块说着悄悄话,隐约能听到“野猪”“白雪”“将军”什么的,话题跳跃得有点快。   方夫人突然问:“小宴,后天的物理竞赛有信心吗?”   就像以前一样,她和养子江宴在一起时,过问得最多的是他的学习。   江宴还没回答,方俊海就插嘴:“哎哟,肯定没信心啊!我同桌沈令知说了,这次他肯定是第一。”   像他这等学渣,都被沈令知带得能扑棱两下子,乡下那地方的教育,怎么能跟省城最好的公立学校比?   方先生泡茶的手一顿,“小宴,要不你还是回来吧,省城条件更好些,你在二中的同学都很想你。”   方夫人明白丈夫的意思,赶紧帮腔:“初中还看不出差距,高中差距就大了!一个好的高中,进去等同于半只脚踏进大学的门槛。小宴,听妈妈的,快将学籍转过来,户口的事不需要担心,爸妈将省城学区房的房子转到你的名下。”   江宴赶紧打断养父母越说越离谱的话。   “妈,我不转学籍,我想过了,县里的高中也挺好的,离金石村近……谢谢你们替我的未来操心。”他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坚持说出自己的想法,“我爸的网红事业我出了很多主意,现在金石村渐渐发展起来,游客多了,村民们种的菜养的鸡鸭就有地方卖,好多原本出去打工的村民都回村子发展……”   最后,他坚定地说:“虽然我起的作用不大,但我想亲眼看金石村变成富裕又美丽的村庄。”   “你过度谦虚了!”方俊海羡慕嫉妒地用力拍他的肩膀。   他当了江爸十几年的儿子,江爸都没啥变化,江宴回到江爸身边还不到两年,就让江爸成为百万富翁。   俊海郁闷,为啥他周围的人总让他感到智商的参差呢?   “江爸说没有你的意见,他就想不到直播,想不到直播就没有钱,没有钱就不能建设金石村,金石村能有今天的发展你有一半功劳!”   方家夫妻俩对亲手养大的儿子能有这般能耐是自豪的,这证明他们过去的教育是成功的。   就因为这样,他们才不能看着江宴将自己的才智浪费掉。   “所以你需要更好的教育,眼界高格局才大。”方爷爷也忍不住加入谈话,并以江宴过去的对手、现在俊海赞不绝口的同桌当例子。   “沈令知父母是清洁工,他们拼命留在省城就是为了这里的教育条件,你回乡下快两年,与他的差距肯定拉开了,这次的物理竞赛你估计赢不了他。”   “那可不一定!”江宴反驳,“金石村不是修了路么?我爸在山上种了很多花跟树,美得不行,他还开农家乐,吸引很多人来度假……其中有一对夫妻,邓老师和李老师,他们是京城大学退休的教授,吃过爸爸做的饭后就住下来,然后天天给我开小灶!”   方俊海瞪大眼睛,“哇”地叫起来,很为他高兴,一把拍住他的肩膀,然后揽过去。   “所以这是天降随身老爷爷吗?弟啊,哥总算不用为你担心了。”   江宴将他放在自己肩膀的胳膊拍下去,对养父母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   他们抚养他十三年,为他培养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他打从心里感谢养父母对他的付出。   江宴道:“方爸爸、方妈妈,不如这个暑假,让俊海和我一起回金石村吧。邓老师和李老师特别喜欢为人师表,肯定不介意多一个学生的……对了,如果你们担心他玩疯了,可以让爷爷和奶奶也跟着一起,村里有人回来办了民宿,吃住都有地方。”   方俊海顿时哇哇大叫,“江宴,你好狠的心啊!我决定了,物理竞赛就只给同桌加油!”   方爷爷方奶奶互相看了一眼,   以前江宴懂事,忙于父母安排的精英教育,不烦人也不黏人,老两口没啥事干,于是满世界旅游,或者去大儿子的农场。   世界这么大,他们其实已看腻,本想以后定居在国外,和大儿子一起办农场的,正好俊海这时突然出现,爱撒娇又黏人,还会吹彩虹屁,老两口体会到含饴弄孙的乐趣,索性回国住了下来。   俊海的心胸阔朗,心思单纯,他都不介意江宴的存在,本来就关心江宴的老两口就更不介意了。   再说了,去哪度假不是度假?农村也别有一番趣味。   只有方家夫妻俩不太高兴。   两个儿子都更偏心那养猪的乡下汉子,这一整个假期呢,只怕更偏心了。   **   这次的中学生物理竞赛,有两个少年以满分的成绩同时获得冠军。   江宴领完奖,刚走出门就看到穿着鲜艳、仿佛一个橘色灯笼的俊海站在远处挥着手大喊:“这边!两位冠军,这边!”   沈令知和江宴互看一眼,只觉得丢人。   “可以装作不认识他吗?”沈令知实在不明白,这就是省城首富家的审美?   平时总穿麻袋校服时还看不出差异,只要穿上私服,俊海就花的绿的啥颜色鲜艳就往身上挂,毫无正常人的审美可言。   江宴冷静地说:“可能不行。”   因为远处那橘色灯笼已经朝他们扑过来,他的腿长脚长的,跑得贼快,他们可跑不过他。过来后,他还一手一个,搂住他们的肩膀,洋洋得意的劲儿,仿佛他才是冠军。   躲不开的江宴只能叹气。   他勉强能理解俊海的审美,金石村的那些小伙伴们也一样,买衣服时都是什么颜色鲜艳买什么。   女孩子也就罢了,男孩子也爱花的绿的,实在是伤眼。   “嘿嘿,我真高兴!”俊海哈哈大笑,“两个天才都是我好哥们。”   沈令知没说话,算是默认是好哥们。   也不知方俊海那一嘴巴的甜言蜜语哪学来的,将他的爸妈哄得,让他怀疑他们想换儿子。   沈令知经常给俊海补课,偶尔俊海也会去他家找他。   因为他很少带同学到家里,他不嫌弃自己的爸妈是当清洁工的,但不乐意看到别人嫌弃他爸妈。   而俊海绝对是个奇葩,他交朋友从不看家世,他能坦荡地说出自己以前的土包子身份,丝毫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也不将沈令知爸妈的职业当一回事,十分自在的打进沈家,还时不时过来蹭饭。   当然,更多时候他也没白蹭,他养父寄过来的那些吃的,例如怎么吃都吃不完的江家猪肉,他没少往沈家送。   沈家夫妻不知道江家猪肉的价格,在他们的想法里,猪肉不咋值钱,反正俊海送过来,他们就做成菜,大家一起吃,开心!   俊海一手一个拉着哥们,将他们拉向路边的豪车。   “走走走,我给两个冠军庆祝!”   现在零花钱很多的俊海大手一挥,直接包下酒楼,于是江宴就这么目瞪口呆地偶遇到省城二中曾经的同学。   “哈哈,惊喜吧!”俊海得意洋洋地说,“我和阿金不打不相识,我跟他说给你办庆功宴,阿金听说后,马上将你曾经的同学都请过来了。”   江宴狐疑地看他,“不打不相识?”   你们打架了?   俊海骄傲地仰起下巴,“是篮球赛啦!我将二中的学生摁地上摩擦了。”此时的他仿佛一只骄傲的大公鸡,“没想到他们都知道我,不少人还是我的粉丝呢。”   比如说阿金。   阿金跑过来,给江宴一个拥抱。   “哎哟,江宴你是不是长高了?咱们不过才三个月没见。”阿金对比了一下两人的身高,“你干嘛长得这么着急啊?想当初,我摸你的头时多顺手啊。”   江宴朝他呲牙,“我们现在差不多一样高了——不,说不定明年我会比你更高,到时候就由我来摸你的头,给你长辈的关爱!”   说说,一把将阿金的脑袋压下来,疯狂地薅他的头发。   在场那些以前和江宴走得近的二中同学看得哈哈大笑,觉得江宴还是老样子,一点亏都不吃!   俊海举起杯子,和大家干杯:“有缘咱们才聚一起,干了这杯酒!”   沈令知纠正:“是橙汁。”他们明明端的是橙汁。   “哎哟,你不懂,说酒更有氛围!”   江宴的那些二中的同学和好友们看着这一幕,嘴角扬起。   作为别人家的孩子、二中最优秀的学生,江宴的性格虽然冷冷淡淡的,但同学向他问问题时,他从来不会吝啬时间和精力。   对于这些人来说,方宴是大家心里的白月光。   知道他是假少爷时,他们唏嘘不已,觉得这事太戏剧性了,仿佛小说电视照进现实。   小说电视里,真假少爷会斗得你死我活,抢关爱、抢资源,仿佛人生的重心就是争抢父母的宠爱,争抢家业不死不休。   他们也以为方家的真假少爷也会这样,走上这条路的。   自从江宴开直播后,他们就一直关注江宴的直播。   阿金经常和江宴打电话联系,还去金石村玩过好几次,得到的信息总算让他们安下心来。   如果不是认识江宴在先,他那个养猪的爸爸谁也没看眼里,毕竟以他们这样的身份,真的很难会去关注这么一个乡下汉子。   可因为江宴,他们尝试着去认识、去了解,才知道其实那是个非常好的爸爸。   他养的猪的肉质一流,种的水果又甜又好吃,做的饭超级美味,人还很有幽默感,还打从心里爱着儿子……是很多人心目中理想的父亲形象。   二中的学生非富即贵,但在与父母相处的时间及亲密度上,真的远远不如一般家庭。   所以,追直播越多,他们就越为江宴开心,甚至隐隐羡慕。   “我们金石村的风景现在变得更美了,民宿也多起来,欢迎你们过来度假。”   江宴真诚地感谢这些只和他相处了一年、却帮助甚多的二中的老同学,最初的时候是他们砸钱买他爸做的腊肉,才引来大伙的重视。   “阿金和我说了,你们没少在直播间里砸钱,金石路的修建也有你们的功劳,我爸希望能邀请你们来作客。”   二中的同学高兴地点头,“好,我们有空会去的!我们也喜欢你爸的猪肉……啧,没吃之前,我爸妈还嘀咕要吃进口的,吃完后就自己悄悄下单了。”   “你家的猪肉真是太难抢,每次都得靠阿金帮买。”   “江宴,不如这样,你给我们走后门吧,以后江叔叔有存货,就给我们留一下。”   “真的太难抢了,我都抢不到。”   …………   江宴脸上的笑容没落下,心里涌起一股自豪。   他爸爸的养猪场现在已经扩了好几倍,猪的肉质依旧没有变化,还是那么好吃。来金石村度假的人走时,总要买些腊肉,供不应求到只能限量购买。   他爸爸现在已经成为县里的养猪大王,金石猪闻名省城——不,应该说全国都有名了。   东西好不好吃,尝过就知道。   他爸的直播间里,那些忠实的吃货想买些腊肉腊肠,现在都只能靠抢了。   江宴摇头,“不是我爸不扩大养猪场,而是二黑的精力有限啊!二代、三代的肉质还能保持,四代之后肉质会降一等。”   而江河也总在直播间嚷嚷:“你们总得给我留点研究如何保持高品质的时间,不能全吃光了吧?”   江宴开玩笑说:“我爸说过,等将肉质稳定下来,以后再扩大养猪场!嘿呀,以后我就是养猪场王子了。”   以前他是绝对不会说这种话的,现在也开始接地气了。   俊海一脸羡慕嫉妒恨,仗着身高一把将他揽住,使劲儿地揉他的头发,“可恶!小宴你这家伙死活不肯和我换回身份,我也想继承养猪场的啊!”   二中的同学听得挺无语的。   所以方家的资产没人争,都想抢江家的养猪场是吧?也不知方家夫妻心里是什么感想。   估计都不是滋味吧。 第310章 假少爷的爸爸16   时间如流水。   江家嫁接的桃子,第二年就长了不少,青涩的果子挂在枝头上,循着直播而来的游客们不禁感叹,主播不仅会养猪养鸡,种果树也有一手。   如今的金石村已成为远近闻名的旅游村,村里的青壮年基本都回来。   家乡山清水秀,能赚钱之余,还可以陪伴老人和孩子,傻瓜才会在外面打工。   村里有不少房子是老建筑,城里人就稀罕这种瓦片屋顶、纯木梁柱子的房子,聪明的村民们早就将房子改成民宿,做起旅客的生意。   要是嫌村里吵闹的客人,还可以去后山的竹楼居住,主打一个幽静;爱热闹的就住在村子里。   游客来到这里,可以去漂流、去攀岩或去钓鱼,春天赏桃花、挖竹笋、摘草莓,秋天去果园里摘果子。   不止江河家种了桃子树,还有其他人也包了山,种起水果。   大部分人都和江河一样种了桃子树,新嫁接的果子还未成熟,除了大面积的承包山林,村民自个也在自家的屋前屋后种了一些杂七杂八的水果,主要是为孩子种的。   游客也不挑,李子、柑橘、梨、石榴、柚子……他们看到了就去敲门问能不能买。   江河很忙,因为很多游客是冲着他的手艺来的。   他雇佣了村里的三个人,然而仍是忙活不过来,因为想吃他做的菜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不得不搞起预约。   村里也有人想要拜师学艺的。   也不知为何,大伙好像都深信他“御厨后人”的身份,想学点手艺的年轻人非常积极。   江河没办法,只好收了几个经常下厨、喜欢做饭的徒弟。   这些半路出家的,没点基础,他只能教点简单些的,比如说叫化鸡、卤肉、烧烤和中式点心等,这些比较容易学的。   几个徒弟出师后,就在村子里开起烧烤店、卤肉店、点心店和荷叶鸡店等,食材大多用的都是江家的养猪场里的猪和走地鸡。   一流的食材,以及得了江河秘方的烹饪手法,游客总算是分流了,江河也终于没那么累,周末还能闭店给回家的儿子做点好吃的。   江宴已经初三,即使他的成绩再好,当爸的该担心的还是要担心的。   俊海那边他也没少联系。   俊海是下定决心走体育之路,他不想高中再靠父母捐钱进学校,他想靠体育生的身份考进一中的高中部。   江河和俊海的体育老师联系过,体育老师向他保证,俊海在篮球方面绝对有天赋,别的不说,单是一米九的身高就得天独厚了。   再说了,俊海现在才十五岁,以后还能再长,说不定能超过两米呢。   江河知道原主宠孩子,俊海小时候家里那么穷,原主都舍得在吃喝上花钱,绝对不亏了孩子,才能将俊海养得这么健壮。   然而原来的故事线里,俊海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精神压力太大,身体居然差了很多。   至于江宴,那就纯粹的底子没打好,又劳碌过度,亚健康,一身毛病。   江河刚接江宴回来时,在心里大骂方家夫妻,他们搞养生也不见得有多健康,江宴还没有一个贫穷养猪场老板养的孩子健康呢。   他天天给孩子做爱心餐,一天四顿,点心零食加餐,还让江宴骑马,陪狗溜达,现在看着比以前健康多了,身高也长了好几公分。   这么下去,江宴绝对能比上辈子更高更健康。   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全省中学篮球赛,俊海横空出世。   “爸爸,你看到了吗?我代表的一中打进决赛啦!”   男孩兴奋的声音从手机传出来,“小宴弟弟,你有在电视上瞻仰哥的英姿吗?”   江宴的嘴角上扬,嘴巴却毫不客气:“就一个初中生的篮球赛有啥好看的?这也值得电视台直播?”   江河不客气地将手机抢过来,语气和蔼:“俊海啊,我们都看啦,小宴看得可认真了,等你决赛,爸和小宴会去现场给你加油啊。”   方俊海顿时得意洋洋地叉腰,“哈哈哈,爸爸我跟你说啊,教练说我特别有天份,比赛还没结束呢,他说我已经预订最佳球员的称号了……你等着我给你拿冠军!”   “等我拿到冠军,就可以直升一中的高中部,我亲爸亲妈不用再捐楼了!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都表扬我了,说我为家里省大钱……”   男孩骄傲地仰起头,哈哈大笑。   江宴无语地听着电话里得意忘形的声音。   “小宴,我不用你带也能飞了!”俊海继续说,“等哥变得更牛,到时带你和爸爸一起飞!”   江宴抽了抽嘴角,他还需要人带飞?   总算挂断电话后,江宴扬眉对父亲说:“爸,今晚咱们做点好吃的,就当为俊海这家伙庆祝。”   到时他一定将丰盛的饭菜拍下来,上传到朋友圈,馋死俊海!   方爷爷方奶奶同样为俊海高兴,孙子孝顺又有出息,老两口在那些老伙伴面前,甭提多有面子。   人老了,就喜欢嘴甜爱撒娇还黏糊在他们身边的孩子,老两口炫耀起孙子来,让那些老伙伴都想和他们断绝关系。   谁家没个出息孩子?可像俊海这么讨人喜欢又孝顺爷奶的,还真没几个。   方先生和方夫人接到报喜的电话时,都是懵的。   一个省级的中学生篮球比赛有啥好炫耀的?以前方宴不更有出息,省城的各种竞赛冠军拿到手软,你看他们夫妻有炫耀过吗?   有这个在朋友圈炫耀的功夫,不如多加会班呢。   方爷爷方奶奶听后,顿时气得大骂儿子儿媳一通,然后穿上一中特制的应援服——上面写着“一中必胜”的汗衫,拎上保温壶和录像机、风油精等等物品,朝市里最大的体育馆前进。   按理说,只是中学生的篮球赛,如果是其他省份,电视台绝对懒得搭理的。   但S省不同,多年前这个省里出了一个世界级篮球明星,让S省学篮球的孩子成为全国最多的一个省,各个企业也不吝啬广告费,篮球绝对是S省最受人欢迎的运动。   电视台正在直播中学生篮球大赛,几台摄像机在四个角落里待命。   买票进来观看比赛的观众都很惊奇。   “啊啊啊啊,这是初中篮球决赛吧?这氛围真让人怀疑是全国赛。”   “主要是被奖金吓到了。”有人一脸羡慕地解释,“这次的比赛有一个企业赞助,据说光是冠军就足足有五十万的奖金呢,亚军也有二十万奖金。”   “就连观众都被奖金吸引,对这场比赛前所未有的关注起来,因为人太多,票供不应求呢!主办方都考虑要不要提高价格……”   方爷爷和方奶奶进来时,也感受到体育馆里的热闹。   “人真多啊!”方奶奶看着体育馆内的人潮,忍不住发出感叹。   人老了,大多都是喜静不喜闹,很久没见识到这种场景。   方爷爷看了看,很快就找到江河父子俩。   “小宴和他爸在那边。”方爷爷指着前面的两人,忍不住抱怨,“也难怪俊海天天叫着江爸江爸的,你看他的亲爹亲妈干的是人事吗?儿子这么重要的比赛,他们都能缺席!”   人家养父住在乡下,都大老远地跑到省城,不知多折腾,可人家还是来了。再看孙子的亲爸亲妈,明明在同一个城市,居然都懒得提脚过来,说什么在电视上看也一样。   这能一样吗?!   江河看到两老,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两老坐过来,和父子俩说话。   江宴的感情比较内敛,又被养父母的期待逼得将自己卷成卷心菜,以至于孩子太懂事,没有老两口发挥的余地,他们自然跑到国外经营农场去了。   俊海和啥都不用操心的江宴不同,他爱撒娇、怕孤单,学习成绩不好,还和儿子儿媳处不来,老两口哪能放心地待在国外。   是以这孩子养着养着,感情越来越深,越来越放不下,啥都想给他最好的,更不用说是陪伴。   “小宴,你也来了。”方奶奶眉开眼笑,“俊海就这么一说,你都初三了,也不嫌浪费时间。”   江宴无奈地道:“我要是不来,俊海会在电话里烦死我。”突然,他看到俊海的同桌也来了,和他打招呼,“沈令知,你也来了。”   沈令知站在两个神色拘束、衣着朴素的中年人身边,为他们介绍。   “这是我爸妈,他们也是来给俊海加海!”然后又给父母介绍江宴和周围的人。   沈令知的爸妈确实很拘束,他们也是最近才知道,原来儿子口中那个成绩不行、但人很好的同桌——俊海的父母居然是他们省的首富。   两夫妻宛若做梦,实在是俊海这孩子太接地气。   儿子放学回家后,经常会给俊海补习,有时候时间太晚,俊海索性留在沈家吃饭。他们家的饭菜比较简单,然而俊海喝着白粥吃着咸菜,呼啦啦的,居然也能吃得贼香!   不是说有钱人都吃啥鲍鱼燕窝和进口大龙虾啥的吗?咋俊海最爱吃的是沈妈妈做的咸菜疙瘩丝?   俊海也不忌讳,大咧咧地将自己的身世说出来,说完就朝沈妈妈撒娇要吃咸菜炒肉丝,丝毫没有大少爷的高贵和讲究。   沈家爸妈看向江河,以及儿子以前提过好几次抢了他冠军的江宴。   真假少爷的故事让他们这等平民百姓惊讶了很久,感觉就和看电视剧似的,这也太离奇了。   不过,这两个都是好孩子,回到各自父母身边后,过得都还不错,真让人高兴。   方爷爷和方奶奶笑呵呵地和沈令知的父母打招呼。   他们也是知道的,沈令知放学后,有时候也会来他们家,给俊海补习,老两口和沈知令熟得很,倒是和沈家夫妻是第一次见面。   比赛终于开始了,大家坐在那里给俊海加油。   俊海是所有选手中,个子最高的,人也是最壮的。   但壮不意味着他不灵巧,他抢球抢得快,进球率也很高。   每进一次球,沈令知和江宴就要为他欢呼,两人叫得太大声,嗓子都喊哑了。   中场休息的时候,江河掏出巨大的保温壶,给众人倒润喉茶。   “都是中药调配,润润喉咙。”   江宴喝了一大口茶,擦擦额头因为过度激动冒出的汗水。   他由衷地佩服道:“爸,俊海真厉害啊,怪不得会被教练抱怨说他打烂三个篮球架。”   “不止呢,咱们村头的篮球场还修过两次!”江河笑着补充,“他从小就比同龄人高壮,能喜欢上可以发挥自己优势的篮球一点都不奇怪,我也没想到他这么有天份。”   “他的动作还很灵活,以前上山爬树、下河摸鱼训练出来的。”江河一脸自豪地说,“我每年会养一只母羊,一直哄他喝羊奶,他才长这么高……小宴现在也天天喝羊奶,我做成奶茶给他喝,两年长高了七公分。”   沈父沈母俩听得极为心动,“羊奶真这么有效?”   沈令知对比了一下自己宿敌的身高,感觉不太妙,似乎他居然还比江宴矮了两三公分。   他明明记得,以前两人是差不多的。   “牛奶也可以吗?”沈家夫妻忙问道。   他们住在城里,没办法养头母羊在家,不过省城的农学院有养奶牛,他们去买生牛奶挺方便的。   “都可以,孩子正处于发育期,营养一定要跟上。”江河给夫妻俩说了几个如何让牛奶变得好喝的法子。   方奶奶忍不住插嘴,“哪需要去农学院买生牛奶那么麻烦,我们家也有牛奶,让俊海带去学校跟令知一块喝就是了。”   沈父沈母连忙摆手推辞,方奶奶道:“不用这么客气,令知这孩子给俊海补课都没收过补习费,那点吃的喝的算啥?”   沈令知心里苦笑,那是因为方家夫妻给学校提供了优秀生奖学金。   至于牛奶,俊海当水喝都喝不完,他还热情的邀请他一块喝,是他自己不喜欢那味,不太想喝。   不过,现在对比了下自己和江宴的身高体型,发现自己显得瘦弱很多,沈令知决定,以后再怎么不喜欢还是喝吧,被俊海居高临下地俯视就算了,他可受不了在宿敌身边的自己将来真的变成“小鸟依人”。   方爷爷听着几个家长聊孩子经,喝着润喉茶,中药的味道并不呛,味道清甜怪好喝的。   俊海一心要打篮球,这事他儿子和儿媳妇当然不同意,他们家需要能继承方家产业并将之发扬光大的继承人,对他们来说,打篮球考体育大学是什么鬼。   夫妻俩几乎天天和儿子吵架,吵得房子都快塌了。   和听话懂事、对父母还带着敬畏的江宴不同,亲子俊海可不鸟亲爸亲妈的权威,也不知他养父怎么教育的,对自己的事向来自信过头,即使撞南墙也不回头。   方爷爷有天然优势,压制了父子俩的争吵,还是那句话:   俊海的年纪还小,可以选的路那么多,不让他试试,日后会后悔的。   至于继承人什么的,反正两夫妻俩还年轻,可以再生一个!不想生也行,等俊海结婚后,他们可以培养孙子!   反正老爷子自己的孙子自己疼!   “教练说,俊海在篮球方面很有天份。”方爷爷清了清嗓子,对江河说,“坚持练下去,肯定会有成果。”   他没说自己还偷偷请了国家队的教练过来看俊海,国家队的教练本来是看在人情上才来的,看过俊海的比赛后,他一脸严肃的让老爷子和他保证,不要禁止俊海打篮球,这孩子很有天份。   方家和俊海母亲的娘家那边都没出什么运动型的人才,所以应该不是基因问题,那就是后天培养的问题了。   俊海小小年纪,就拥有一个篮球场,他的养父即使养猪赚了点钱,但应该也多不到哪儿,仍是舍得给儿子反复的修篮球场。   果然他儿子在养孩子方面,不如一个养猪的乡下汉子,有什么可高傲得意的。   沈令知不禁侧过身,暗暗打量江河。   怪不得俊海总是那么开朗乐观,怪不得江宴回到农村后,气色变得更好更有精神。   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好父亲。   “果然,养猪场胜过大商场呢。”他小声地嘀咕。   沈妈妈有些茫然地看他,“令知,养猪场怎么了?”   江河的耳朵尖,马上笑着搭话:“是在说我的养猪场吧?都是土猪,做成腊肠腊肉都好吃得很。”   腊肠腊肉?   沈家夫妻俩马上想到过年时,俊海送过来的年货,真的是特别好吃,据说是果木熏制的,香得不行。   “原来俊海送过来的腊肉是你养的猪做的,真是特别好吃,肥肉不腻,瘦肉不柴,还有股果木香气……”   两夫妻俩热情地和江河聊起天,他们也是农村出身的,养过猪、养过鸡鸭鹅,可还真养不出这么好吃的猪。   “哈哈哈,新鲜的更好吃。”江河热情地握住这两个一看就和自己有共同语言的两口子的手,“我送了几头猪到省城的屠宰场,等比赛结束后,我给你们送点肉过来。你们喜欢烤乳猪吗?我烤一头给你们送过来。”   沈令知十动然拒,“江叔叔,你们家的猪肉那么贵,我们家可不敢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他和俊海一起追过江河的直播,非常清楚江家的猪肉有多受欢迎,价格有多贵。   江宴回到乡下后,小县城的教育比不上大城市,沈令知刚开始还心生怜悯,觉得宿敌被自己抛下了,以后肯定追不上自己。   直到他知道江宴为父亲想出直播的法子,据说他还学习剪辑、学习摄像,让亲生父亲脱贫至富,甚至还让一个村子脱贫。   沈知令那时候是沮丧的,也是佩服的。   即使他在学习上拿的冠军比江宴更多,受豪门教育十多年的江宴的眼界仍不是他能比的。   江河笑眯眯的,不以为意地说:“俊海的朋友就是我的贵客,一点猪肉算什么。”   **   今天是亲儿子比赛的日子,方夫人特意拎着一堆文件来找丈夫。   夫妻俩一人坐了一张办公桌,手机被放到桌子的支架上。   两人认真地看着文件,时不时眼睛扫过手机视频,每次手机传出欢呼声时,他们就会停下手里的工作,看上一小会儿。   “都七十比三十了,俊海这孩子比我们想象的更有才能啊。”方夫人自言自语地说,神色复杂。   她还是不喜欢儿子打什么篮球。   “这不正好。”方先生喝了一口咖啡,“肉烂锅里,没白赞助。”   方爷爷方奶奶的话,其实两人还是听进去的,不然一个小小的中学生篮球赛,哪来那么多奖金。   夫妻俩坚定地认为,相比起去现场看比赛,他们的金钱支持才是最重要的。   这次的中学生篮球大赛,俊海大放光彩,不仅被国家队的教练相中,还实现了靠体育生身份考上一中的梦想。   江宴原本想继续在县城读高中的,冷不防知道他爸居然买了省城的房子。   他在初中时,本就是风云人物,私立二中和公立的一中,是省城最好的两个高中,两个学校都想要他。   阿金和俊海非常来劲,一个鼓吹他读一中,一个鼓吹他读二中。   两个学校都提供学费全免和奖学金的待遇,虽然他不需要,他现在勉强又算富二代了。   江宴最后还是选择私立的二中,理由很简单。   “二中提供的奖学金更多。”   毕竟是不差钱的私立中学,沈令知能靠奖学金生活,他也可以。另外一个原因是阿金,他眼泪汪汪地扯着江宴的衣服哭嚎,说俊海有沈令知,他一个人在二中太孤独了。   俊海非常不满,一把搂住江宴的肩膀,“小宴,是哥哥重要还是阿金重要?”   江宴没好声气,“都说了,我比你早出生十五分钟!还有这不是谁更重要的问题,二中的同学没少在直播间给爸爸打赏,爸爸网店的生意多亏他们,才能打开局面……”   俊海顿时没说话了。   他气呼呼地捞过沈令知,“好同桌,你努力点,将江宴压下去!”   高中时的各种竞赛和统考海去了,到时候两人肯定得对上。   江宴的胜负欲也上来了,“我可不会让你!”   沈令知眼里闪过战意,“谁要你让,赢的肯定是我!” 第311章 假少爷的爸爸17   当江宴结束高一生活时,金石村已经成为远近有名的旅游村。   也成为了所有人眼里靠旅游富裕起来的村子。   每到假日,城里的人都会驱车来到金石村,租帐篷、办烧烤宴,幕天席地看城里看不到的星星。   村长在江河父子俩的建议下,将整个村子的资源整合,全体村民集股又挖了新的池塘,种上荷花、养上鱼,后山的竹子也开始人工种植,而不像以前那样,任其天生地养。   或许这是运气来了,谁也拦不住。   一年前,金石村的村民居然在大山深处找到一口地下泉,江河拿去检查,一连串的数据村民们看不懂,只知道专家说这矿泉水比市场上任何一种矿泉水都要好。   有矿泉水公司闻讯而来,想将泉眼买下,村里开过会后拒绝了。   这口泉水的泉眼不大,泉水并不多,赚不来大钱,而且泉水对身体有好处,还不如村民自己用呢。   有退休的大学教授来到村子后,特地去看了那口泉水。   他对一同来村子度假的几个老友说:“这泉水好!我来到金石村后,长年累月的失眠都好了,老李动过手术后的身体也变好了很多……我估计是水土的问题,这个村子里的长寿老人特别多。”   江河在半山腰新建的一个亭子里喝茶。   好茶要配好水,自从有了这眼泉水,半山亭旁边建起了小卖铺,小卖铺提供泡茶的工具,不少爱茶的人士都习惯跑来这里取泉水泡茶喝。   “邓老师,李老师!”江河热情的朝一群老师们打招呼,“你们要喝茶吗?我炒的土茶,水是泉水。”   “茶哪有土不土的?”邓老师笑着说,她招呼老伴和周围的老友过来喝茶,“小江泡茶手艺不错,金石村特产的茶叶喝着也不错。”   邓老师夫妻在村子里是养老,也是养病。   邓老师的失眠是因为过于担忧老伴,李老师动过手术后恢复不佳,再加上老年人的毛病,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江河不好展示他的医术,索性做成药膳和药茶,不动声色的为老两口调理身体。   这可是他特意为江宴找的私教,身体不倍儿棒的咋行。   真以为金石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会那么好运,能被首都大学教授选为养老之地吗?其实这都是暗中操作啊!   就连两位老师也是他摸索很久才挑中的合适人才,当然他们的性格和人品也提前调查过的。   邓老师招呼大家,“你们都过来喝茶,咱们中途休息,休息好了再去爬山。”   众人对茶水果然赞叹不已,口感不比名茶差,最重要的是,喝了后相当提神,胃部油然升起一阵暖流,五脏六腑都妥贴了。   邓老师眉开眼笑地和周围的老师们介绍江河:“这孩子非常会按摩,我和老李来村子的第二天,他给我们按了一通,当晚我们睡得那个香啊,雷打都不醒。”   她一口一个孩子喊近四十岁的汉子,口吻亲切得仿佛在喊自己子侄。   “这孩子的心眼好,之前村子里的年轻人很少,村里的老人小孩有啥头疼脑热都去找他,你们还别说,他用那些偏方居然治好很多小毛病……”   随行的一个老人眉头拧起,不赞成地说:“他不是医生,还给人乱开药?”然后又问,“干嘛不去医院?”   邓老师叹气,无奈地道:“你们啊,这是何不食肉糜,现在村子看起来还行,之前可是穷得小偷都不想光顾。”   老者闻言,面露尴尬之色,确实是他想当然了。   不说以前的金石村,就是全国各地,农村里有几个舍得去医院的?他们去小诊所都舍不得,有什么小病小痛都是用偏方治,或者忍忍就过去。   除非是那些大病。   邓老师继续说:“你别小看小江这孩子,他自学了把脉,老李胃部动过手术的事就是他自个把出来的,三十多岁的人,只有初中学历,却为了村里那些舍不得去医院的老人,硬生生的将很多中医教材背下来……哦,他甚至能背下完整的《本草纲目》和《黄帝内经》,很多中医学院的学生会的不一定有他多。”   说到这里,邓老师神秘地一笑。   她自然不会明着说他们夫妻俩现在容光焕发的状态和小江有关,毕竟那孩子可没有行医资格,但她想在场的都是人精,总会领悟她话中之意。   几个月前,她和丈夫离京之前是什么状态,现在又是什么样,只要眼睛不瞎的都看得出来。   江河深藏功与名,邀请一群若有所思的教育界名师继续喝茶。   又快要放假了,真好啊,不用发愁怎么给小宴找家教。   可惜俊海假期要去体育馆特训,只能回来几天,不然一块儿补习,这才不会浪费教育资源嘛。   江河又是药茶又是药膳还提供按摩,这群在山清水秀的村子里吃得好、睡得好、只觉得精神百倍的老师们都不好意思了,于是一个个倾尽全力教导江宴。   江宴虽然爱学习,但现在是假期,他其实并不想天天学习的,于是他一个电话打到沈令知那里,表示金石村提供假期短工。   贫道要是死了,道友也不能活着。   沈令知被高额打工费迷住,等他来到金石村后,才发现江宴的险恶用心。   当老师的哪个不喜欢聪明的好学生?沈令知和江宴都是那种一点就通的聪明孩子,而且他们都是聪明自律的优秀学生,名师们见猎心喜,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也是教,都给他们卷起来!   沈令知皮笑肉不笑地说:“我真是谢谢你了,下学期我成绩肯定能更进一步。”   江宴在省城读书,周末不回金石村,就跑去方爷爷奶奶家住,沈令知没少在周末时和他见面,两个学霸携手合作,用死亡视线盯着俊海学习。   奥运冠军就算能保送,都要求学习成绩不能太差,何况俊海还不是奥运冠军呢。   江宴半点都不心虚,“哪里,这都是老师们的功劳。”   他可不想胜之不武。   沈令知哼了一声,去后厨帮忙洗菜。   江叔叔只提供中餐,他也就忙早上和中午这段时间,下午和晚上这段时间可以接受帝都大学的教授们的讲课。   人情都是江叔欠下的,他哪会不懂江宴的良苦用心。   真是的,以前他觉得俊海是傻白甜,担心他被江宴骗了,现在他才发现江宴也聪明不到哪里,作为三人中唯一的聪明人,他要操心的实在太多了。   假期结束后,一群吃好、睡好、玩好的京城名师们依依不舍的离开。   一个五十出头的男老师叹气:“还要八年才能退休啊!等退休后,我要第一时间到金石村长住,怪不得老邓老李不想回京,我也不想……”   “我看你是馋小江的手艺吧。”同样五十出头的女老师庆幸地说,“我还有两年就退休了,时间很快就过去。”   在座的男老师们发出遗憾的声音,男人比女人要迟退休五年,真是不公平。   “小江那厨艺,也就国宴厨师能比一比,谁不馋。”   跟荣老师半辈子斗嘴的好友兼同事嘴毒地说:“我看他馋的是小江那按摩的手艺吧?啧,荣老师不是总嚷嚷头疼失眠吗?小江一按,睡得比猪还熟。”   “好了,等放假咱们再来。”年纪最大的龙老师说,“你们也尽点心,小江给咱们按摩艾灸,还给咱们做炒茶,一分钱都没收,你们不尽心教他儿子,看你们还好不好意思来。”   “谁不尽心了。”老师们纷纷反驳,“小宴那孩子可是良材美玉,就算没有小江的缘故,咱们也乐意教。”   “哎,还有沈令知,也是帝都大学的好料子,日后肯定是咱们名正言顺的学生。”   “江家的发家大半原因在于江宴,他很有商业天赋,以后就读金融吧,正好我可以当他导师……”   “胡说,他理科也很不错,中学物理竞赛还拿了冠军,适合跟我学物理。”   “这么说来,沈令知物理也不错,他和江宴都参加过中学物理竞赛,据说分不出胜负,两个都是冠军。”   “我看他们适合学数学,数学才是一切的基础。”   …………   几个老师当场吵了起来。   最稳重的龙老师不禁闭眼,不想加入这些幼稚的话题中。   他们再吵也没用啊,一切还得看孩子自己的选择吧,那孩子一看就是有想法的,可不是大人能左右的。   **   “爸爸,咱们家的猪真的没事吗?”   这已经是江宴今天第三次追问这个问题了。   十七岁的江宴的身高终于追平父亲,正在读高二的他,因为全国各地突然出现的猪瘟,总是不放心家里的猪,是以这段时间只要放假,他就会往村子里跑,谁也拦不住他。   如今的金石村已经将附近的两个村子纳入其中,变成一个超级大村。   这里的村民比县城的居民还富裕,已经开始限制户口迁入。   偏偏这时候,全国各地却出现了猪瘟,让不少人都担心起来。   江河道:“没事,我小心着呢。”   江宴还是担心,“爸爸,要不还是圈养吧,让它们漫山遍野的跑容易染病。”   江河皱眉:“可这样的话,猪肉就不好吃了,圈养的猪肉质不佳。爸爸心里有数,你放心吧。”   江宴还是不放心,他看过新闻,听说有数十万头猪被扑杀。   这场发生在猪身上的瘟疫,让很多专家束手无策,新闻也越来越夸张,导致猪肉的价格直下降,现在都没人敢买猪肉。   他家的生意自然也受到影响,好在他们家还有不少存款,养猪场要是倒闭了,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再有一年,他就要考大学,到时他可以兼职,最多四年他就可以养他爸了。   俊海表示,他现在就可以养他爸。   在忙碌的训练间隙,他也打了无数个电话过来,“江爸,你赶紧将猪卖了,我觉得死个几十万才是开始!今年养猪血亏,你别养猪了,我的零花钱都存着呢,你要是不好意思用我的零花钱,我还有打篮球的奖金,都给你花!”   这几年,他代表省城参加了不少国家级篮球赛,奖金可不少。   江河很欣慰,都是好孩子啊,他还没老呢,这一个两个的就想给他养老了。   看来这辈子也可以心安理得地啃小呢。   他笑呵呵地说:“放心,没事的。”   他又不是只会治人,动物治得更多。   直播间里,网友们紧紧地盯着活蹦乱跳的猪。   “最近猪瘟这么严重,主播你居然还敢将它们放出来?”   “看这些猪,多活泼啊,一看就没受瘟疫影响。”   “我觉得还是受影响了!我数过了,主播家的猪一个都没少,一头也卖不出去吧?”   要知道,以前主播家的猪不存在卖不出去这个问题,只有不够卖。   江河叹气:“卖倒是卖得出去,但这价格得血亏……”   他和网友聊天,镜头大部分集中在猪身上,因为瘟疫严重,他需要镜头向他证明,他的猪啥毛病都没有。   就在这时,村长气喘吁吁的跑过来。   “小江啊,县检疫站卫生监督还有几家养猪场的场长找你。”   “怎么找到这儿来了。”江河疑惑地问,同时道,“我马上回去。”   村长叫住他,“你别回啦,人家不是来看你,是来看猪的。”   县检疫站的一行人很快就来到养猪场,他们脸上带着口罩,对着漫山遍野撒欢的猪指指点点。   “请问,出啥事了?”江河迟疑地问出广大网友想问的问题,“哦,抱歉,我在直播,我先关直播。”   跟着农校教授一起过来的县长的脑子转得快,他赶紧制止。   “不用关也没关系的,我们来主要想问你,你们家养的猪有什么诀窍,县里几个养猪场从其他地方购的猪苗都生病了,只有从你家购买的还是生龙活虎……”   江家的养猪场就这么大,江河再次扩大后,三千头猪已经到极限,再大就没地方给猪活动了。他索性培育猪崽子,对他家的猪苗虎视眈眈的养猪场主不在少数,基本上县城的养猪场都有他家的猪崽子,钱也没少赚。   一个老专家迫不及待地挤开县长,凑到江河身边,“江先生,你家的猪吃什么?生活习惯怎样?还是因为基因的原因?我记得你家的猪都有野猪的基因……那头叫二黑的野猪还在吗?能不能让我研究一下?”   江河只得先回答他的问题。   只是他也解释不清楚,毕竟他只是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乡下汉子,有些不好解释,只能让这些专家们自己去研究发现。   于是这位花白头发的老专家搂住江家的猪研究,他已经在猪圈里待三天了,就差没睡猪圈里了。   一路看直播过来的网友也跟着感动起来。   这都多大年纪的老人了,居然还不顾身体折腾,为啥?还不是为了他们这些吃货。   还有不怕死、想趁着猪肉便宜捡漏好吃的金石猪的网友爬过来问:“各位,我下单买腊肉,为什么这里链接都灰了?卖光了?”   热心的网友回答:“因为主播家的猪现在禁止销售,都被用来作研究素材了。”   “听说全国养猪的都找上门,想买主播家的猪崽子……哎哟,二黑啊,你的肾还好吗?”   “我就说主播家的猪没问题,你看一头头生龙活虎的,你跟它们干架都得输!”   “我家天天吃鱼,都一个月没见过红烧肉、糖醋排骨和回锅肉了。”   吃货的哀怨隔着网线都能感受到。   “你可以吃鸡鸭鹅的。”   “都贵,只有鱼最便宜。”   “希望能尽快结束猪瘟吧,咱们国家可是世上最大的猪肉大国啊。”   ………………   南方的猪瘟越来越严重,有人将路边堆积的猪尸体拍下来。   这还不是一个地方,是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随处弃猪的情况,现在的猪肉价一落千丈,没人敢吃猪肉,政府这边也加大检查,怕有死猪流入市场。   与此同时,更多的专家跑到金石村,研究江家的猪生龙活虎的原因。   他们在金石村住了下来,在山上就地建了一个简易的临时研究所。   如此不眠不休工作半个月后,他们终于找出金石村的猪没被感染的原因。   专家们惊喜地拿着一种草跑过来问江河。   “这种草我也不知叫啥?”江河拿着绿中泛紫的肥嫩小草看了看,“我们这里的山头到处都是,猪爱啃它,又没毒,谁会观察它们是啥?”   专家们很急,“那二黑呢?它爱吗?   “二黑?我真不知道它爱不爱吃这草。”江河一脸警惕地主,“我知道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先说了,二黑跟我家猪圈的猪美人喜结连理是自愿的,直播为证,我可没逼良为娼。”   “它以前受过伤,我养过它一段时间,所以它比较亲近我。而且它是自己自动回猪圈的,我可没拿绳子绑着。”   因为猪瘟,导致现在更多的人进驻江河的直播间,那些一直追江河直播的网友都快笑死了。   为了免提银手镯,主播这是努力证明自己不是老鸨,并没有让下边的猪姑娘强抢良家男猪二黑。   哦,对了,听说前面还有个大黑呢。   生怕这些专家不信,江河给他们看录播。   专家们看完后,简直是无语,表示他们是相信他的人品的,直播回放确实证明他很无辜,他没拿绳子也没用刀子威胁,是二黑自己好色,馋他家猪姑娘的身子。   “二黑在猪中的年龄都是爷爷辈了,还敢染指我家鲜嫩出水的猪姑娘,它一点都不亏的!”江河说得一点都不心虚。   这老夫少妻嘛,二黑绝对占便宜了。   除此之外,视频也证实了二黑跟着他回猪圈就那么一次,后来它想花姑娘了,都是直接到圈养猪的后山里野战。   这也显得江河更清白了。   专家们在视频回放中也发现二黑也在吃山里这绿中泛紫的小草。   这些见识多广的专家硬是不知道这种草的学名叫什么,只觉得它们长在这里,漫山遍野的,还怪好看的,这一大片一大片相连延绵不断,远远看过去还以为是熏衣草呢。   网友们也犯糊涂,赶紧去Call植物专家。   植物专家冒泡,表示这是新出现的植物。他们也刚收到消息,据说别的省市也发现这种植物,最近几年新出现的,因为没有疯长,颜色也好看,园林工人见了也没掘掉它们。   “金石村没开发过,都是原生态,后面的大山连绵,都快成鸟的天堂了,或许是哪只鸟从地球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叼来的……”   植物专家只得如此揣测。   专家和植物专家都行动起来。   直播下镜头下,网友们目睹无数农学牲畜学的学生和研究人员奔赴各地,采摘这种命名为“猪福草”的植物。   一个月后,终于有好消息传来,猪瘟消失了。   损失的百多万头猪在大基数下,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再也没有养猪场主为死去的猪哭了。政府也公开宣布检测结果,宣布猪肉可以放心吃。   但猪肉还是没回到原来的价格,只是缓慢上升。   受价格影响,多少都有些损失的养猪场场主犹自心有余悸,这肉价降就降吧,多少还是能回点本的,要是猪都死光了,那才是血本无归。   等这批猪卖完后,他们决定去金石村买猪苗。   现在的江家猪是网红,虽然这种猪需要活动场地,养殖成本也高,但能卖上好价钱,毕竟它的名声在外嘛,大家都知道这肉很美味。   直到瘟疫彻底结束后,大伙又实现了猪肉自由。   尤其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染病现象的江家猪,它的价格甚至涨了两倍,但还是供不应求。   同时金石村的旅游路线也因为申请人数太多,又开始限流了。   无数想来金石村的网友都要哭死,也后悔以前没有及时来,但就算来过,还是想来第二次、第三次的。   更不用说现在村子里多了一种猪福草,很多人还是想来看这种草的。 第312章 假少爷的爸爸18   “我们就是想来看看猪福草,绝对不是馋主播家的肉!”   在网上抢着下单的网友如是说。   “哎,都怪主播家的猪之前为了做实验,被拉走好多,网上已经供不应求,也只有亲自去金石村才能尝到。”   “诸位,作为刚从金石村回来的人,在下给大伙儿一个建议,能亲自去金石村就亲自去。”   说话的网友顺便po出自己拍的对比照。   “大家看,这两盘都是豆豉蒸腊肉,用的都是主播家的猪肉,因为肉质好我自己在家做的已经够好吃了,主播还能让它更上一层楼——不,更上千层楼……”   “这让在下深深的怀疑自己的烹饪水平,结果请了大厨来做这腊肉,比我自己做的好吃,但还是比不上主播。”   该网友还让大家观看他在视频里的采访。   只见视频里,成熟帅气、并有八块腹肌的主播摸着寸板头,憨笑道:“我做的猪肉好吃?这是当然啦,我可是研究了半辈子猪,怎么做最好吃心里有数着哩!”   网友们顿时悟了。   所以我们想要做得好吃,还得从养猪开始?这也太难了!   “主播客气了,他的厨艺不输国宴大厨,他教出的几个徒弟,就是在村里开包子烧烤走地鸡烤乳猪店的那几个,听说他们用的都是主播研究出的方子……所以店里的东西好吃得不行。”   “真的,不吃会后悔一辈子。”   周末,江宴回村的时候,被村里的喧哗热闹吓住。   虽然现在的金石村已经成为网红村,但这游客也太多了吧,比以往都要多。   “他们是冲着江叔的厨艺来的。”小山子见到江宴,告诉他真相,“十个游客里有九个是吃货。”   江宴嘴角微抽。   不愧是吃货大国,但这么多游客,他爸哪忙得过来。   小山子安慰他,“放心吧,江叔一天只做三十桌菜,他还只接受预约……再说了,村里其他店的东西也很好吃啊。”   江河一天只做三十桌菜,那也是没办法,村里的地方就这么大,能容纳的空间有限,当然这也和他不想太累有关系。   江宴其实也不想他爸开什么饭馆,他们家并不缺钱,尤其是现在全国养猪场都想买江家的猪崽,他们家就更不缺钱了。   但他能理解他爸的想法,他爸是为了给金石村吸引更多的客人过来。   吃过晚饭后,江宴很孝顺地给父亲按摩。   他爸天天抡着大勺子,而且又不年轻了,怎么可能不累?   江宴提议道:“爸,这饭馆你就不能停了吗?太辛苦了。”   江河趴在床上,享受着儿子的孝心,儿子特意跟他学了按摩,就是为了自己这亲爹。   果然,他就是会养孩子,每个孩子都是又乖又孝顺。   他笑道:“放心,爸又招了一批徒弟,等他们培养出来,爸就再也不下厨了,就算下厨,也只给小宴跟俊海下厨。”   为什么又有俊海的事!   江宴撇撇嘴,有些不满,俊海现在是运动员,不能随便吃外面的东西,只给他一个人做饭就够了。   “俊海有方爸爸和方妈妈,听爷爷奶奶   说,他们办了个专门面向运动员的农场,亏不了他的嘴。”   方家夫妻和俊海吵归吵,不喜欢他打篮球归不喜欢,心里还是爱着儿子的,那农场根本赚不了什么钱,只是为了儿子吃得放心、吃得健康才办的。   江宴的心情有些微妙,因为他就不可能像俊海那样直接顶撞父母,还理直气壮的拒绝他们的要求。   “小宴,脖子这边再重点。”   江河的声音打断江宴的思考,他回过神来,不禁笑了一下。   想什么呢,他爸最好了,比养父母好得太多,好得俊海总想和他换回来。   江河道:“你养父母愿意为俊海让步,肯定是认命了吧。”   “他们不认命也没办法,有爷爷奶奶压着呢。”江宴说道,他虽然私心里并不想再认养父母当爸妈,可是爷爷奶奶还是愿意认的。   他在省城读书,有空就回方爷爷奶奶家,他们对待他和俊海不说一视同仁,但一视同仁的姿态是作出来了,他还挺喜欢开明的爷爷奶奶的。   江河语重心长地说:“小宴啊,人的一生难得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俊海是真的喜欢篮球,即使流泪流汗也要坚定的走到底……爸爸希望小宴也能找到自己梦想,人为自己的梦想狂奔,就不会觉得累。”   江宴有些茫然,梦想吗?   现在的他只想打败沈令知,最好能拿到状元的宝座。   但未来的出路呢?他未来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工作呢?   **   每一个家里有高三生的家长,在高考这一年都会觉得自己仿佛成为奴隶,要伺候考生祖宗。   江河已经做好准备,啥补脑的、补体的、补水的……药膳药茶药酒甚至还弄了一大批,都塞给儿子补起来。   江宴尤其喜欢几乎没有酒精的果酒,小孩也能喝。   江河不让他多喝,这还没成年呢,直接塞给儿子一杯桃子汁。   他种的桃子又甜又好吃,大部分都是脆桃,网店上供不应求。水蜜桃容易伤,没办法通过物流卖到外省,是以继西瓜后,水蜜桃也被四海超市承包,基本上刚摆上货架就被人买光了,好东西谁都吃得出来。   金石村的村长又让村民们合股,承包更多山头种桃子种西瓜,立志将金石村打造成旅游村、水果村。   江宴觉得桃子汁多多益善,但他爸弄的补脑静神的药茶就算了,苦得让人想吐也就罢了,还有股微微的类似鱼腥草的味儿。   江河坚持,“这个喝过的都说好,你最近有点失眠吧?快喝,晚上睡个好觉。”   江宴摸摸自己眼底下的青黑,他确实有点焦虑,因为两次统考他都输给沈令知。   “爸,我调整一下就行,这药茶就不用喝了吧?”江宴挤出笑容说。   江河可不管,直接给儿子灌进去,。   儿子的失眠除了焦虑外,还有上火,年轻人火气大,多喝点药茶下火。   江宴最后喝得清心寡欲。   他觉得自己现在一点都不焦虑上火了,理智也回来了。   于是诚恳地对亲爸说,只要他不奢望什么省状元,他啥问题都没有,不需要再喝药茶。   江河哼一声,敷衍地说:“知道了,知道了,令知那孩子更可能拿省状元是吧。”他小声嘀咕,“所以说,你干啥每个假期邀请他过来……”   帝都大学的教授们将金石村当成固定休假胜地,沈令知那般聪明的人,哪会错过优秀的师资。   江河撸了一把儿子的脑袋,“傻儿子,你这是资敌啊。”   江宴哭笑不得,“爸,我说的时候你也没反对啊!再说了,沈令知没少照顾俊海。”   他之前在县城读书,沈令知也没少给他寄一中的内部资料。   “该来的不来,俊海这孩子才是最应该补习的。”江河叨念着。   俊海每次回村子里,总是只住几天就跑人,他觉得自己被学霸学神们过浓的空气伤害到了,之后就时常以要训练的名义拒绝再过来。   倒是沈令知后来只要有空就过来,人家也没白嫖,冲着假期工过来的。每次假期,尤其是寒暑假,饭馆里的活杂又多,沈令知没少帮忙干活。   江家现在六条狗子,它们一到山上就到处撒欢,江河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不如年轻时候,干不来遛狗这活。江宴虽然能遛,但太多狗子遛不过来,都是狗子拽着他在前面跑,他上气不接下气在后面赶。   有了沈令知后,狗子拽不动两个大男孩,遛狗终于没那么痛苦。   对此,沈令知也叹道:“你家的狗也太活泼了。”   江宴理所当然地说:“我家猪是走地猪,鸡是走地鸡,狗子不活泼点跑不过。”他家的狗可都是帮忙追鸡撵猪的好手。   两个男孩遛狗回来,去跟江河学按摩。   排队等他按摩的人太多了,两个孩子很有默契地跟着学,然后给帝都大学的老师们按摩。   沈令知振振有词地对帝都大学的老师们说,他是为家里的爸妈学的,他们是清洁工,经常要低头扫地,脖子和腰都损伤得厉害。   至于他们,说不定未来都是他的老师,现在提前打好关系。   老教授们笑得不行,沈令知这孩子哪需要讨好他们,他可是理科状元的种子之一。   种子之二是江宴,那孩子的语文差了点,跟沈令知一比,就输多赢少了。   最近默默地和语文死嗑的江宴发誓自己不会永远输的,看得大伙直乐,中文系的教授笑得一脸慈祥,过来给他补课。   江宴有亲爸还人情,老教授们是人精,哪里不知道他们不收钱给沈令知补课,这孩子想报答他们呢。   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就是害羞了点,总找什么“我是为爸妈学的按摩,老师们辛苦当我的实验品了”之类的借口。   这都快和那些专业的按摩师有得一拼了,还实验品呢。   夜晚,沈令知和江宴一起打扫卫生。   他拄着扫把,突然抬头看天上的星星,觉得金石村的风水一定很好,才吸引了这么多凤凰。   不,他看向正爽朗笑着为老教授们做易消化宵夜的江叔。   是因为有了他这棵梧桐树,所以才有这么多凤凰过来。   “令知,你这孩子,不是说了不用你干活,快过来吃宵夜。”江河叮嘱道,“你们已经是高三,最重要的还是学习,你过来的主要目是学习,和那些老教授多学学,叔还等你考上帝都大学呢!”   沈令知不禁笑了。   明明他考得差点,江宴就更有可能拿高考状元,可这个男人还是一到假期就邀请他过来。   正因为他的心胸如此宽广,俊海和江宴才能相处得有如亲兄弟,一往无前的向着未来奔跑。   江河还在念叨着:“俊海的成绩也不知能不能考上帝都的体育大学?都叫他多花点心思在文化课上,别只顾着打篮球。”   沈令知安慰他,“江叔放心吧,俊海已经进省队,教练说按他的实力,明年说不定就能进国家队了。”   想到身高已经往两米奔去的好友,沈令知暗暗咂舌。   江宴和他都不喜欢和俊海走在一起,会显得好不容易长到一米八的他们太小鸟依人。   “等他休假过来,我得给他补结实了。”江河笑眯眯地说,“我在古书中找到一个药膳方子,专门强筋锻骨的,多喝点个头说不定还能窜一窜。”   沈令知无语,这是奔着吉尼斯身高最高记录去吗?   “他老是抱怨个头还不够高,才会被人盖帽,说还想再长十公分,这样这世上就没人能盖他的帽!”   沈令知听后,突然心平气和了。   他和一个两米几的大高个计较个屁啊?那已经超出正常男生标准了,不是他的问题。   “爸!”走过来的江宴一脸不平,“你咋就只想着俊海?我也是你儿子,我也需要强筋锻骨的!”   江河微微垫脚,摸他的脑袋:“你对身高还不满意?”   一米八其实已经够高了,但江宴觉得这不是身高的问题,他气乎乎地强调:“总之,这是态度问题,你不能偏心,俊海有的我也得有!”   沈令知扫完地,去从冰箱里摸出个冰淇淋,一边吃一边看笑话。   所以这是二胎的嫉妒吗?   “沈令知你都什么毛病,大冬天的吃冰淇淋。”   被宿敌看到了,江宴当然会不好意思,当下恶声恶气的转换话题。   沈令知道:“反正今年冬天又不冷。”现在南方可是二十五度的好天气呢,多适合吃冰淇淋。   “哎,你也不用特意换话题。”他努力摆出严肃认真的模样,“我受过训练的,一般不会笑。”   “除非特别好笑是吧。”江宴没好气地说,走过去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走,到我房间,我还有本习题,咱们比比谁先写完。”   江河这当爸的向来表示自己一碗水端平,自然只得先收拾食材,当晚就煮了一大锅颜色诡异、气味也诡异的汤。   两大海碗的补汤放在两个刚写完作业的少年面前。   沈令知脸发青,努力挤出笑容。   “江叔,是江宴闹着要喝。”他用力强调,“我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不需要再补了。”   江宴用看叛徒的眼神杀向沈令知。   他现在也后悔了,知道自己不应该乱吃醋的,爱这种东西多一点少一点有啥关系,他为何要斤斤计较?   在深沉的父爱的凝视下,两个少年只能视死如归地喝光两大碗苦中带酸、酸中带涩的汤。   然后,他们整个假期都在喝这玩意。   如此连续喝了二十天,两个少年觉得自己都要被那酸苦的味道腌入味了。   江河看着他们俩,“咦,好像高了1厘米?”   沈令知今天就要离开金石村,一想到能远离那要命的味道,他就喜极而泣。   听到江河的话,他反驳道:“江叔,这只是心理作用吧。”才二十天呢,能有什么变化?   江宴和深令知一起回校。   两个少年迫不及待地离开,用被狗追般的速度飞快的上了车。   老父亲没好气地嘀咕:“看这身体多棒,健步如飞,多精神,我就说这方子有用。”再来一次地狱高三,他们俩都能碾压过去。   坐在回省城的车上,江宴的眼睛转了转,对俊海的好同桌说:“我爸的爱真沉重啊,连着二十天给我煮了那么好喝的补汤……”他专注地凝视沈令知,“这么好喝的汤,俊海错过多可惜,你说是吧?”   沈令知已经回过味来,嘴角上扬:“太有道理了!这人间美味的汤,俊海怎么能错过呢?”   总之,他们受了罪,俊海作为罪魁祸首,也别想逃!   不久后,天天被爷爷奶奶摁着喝药膳的俊海瘫在沙发上,一副灵魂出窍的模样。   得知是江宴和沈令知的主意后,他居高临下地搂着两个“矮子”在两个学校来了个一日游,努力让他们同学意识到他们有多“小鸟依人”,并拍了对比的照片上传到校园网后,终于觉得报仇雪恨了。   **   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江河将饭馆交给徒弟,去省城陪读。   省城的一中和二中距离很近,俊海便厚着脸皮扯着沈令知,和江宴一起回来白吃白喝白住。   俊海吃着美味的食物,觉得还能再做十张试卷。   沈令知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他和江叔啥关系都没有,这么上门蹭吃蹭喝,心里过不起。   江河听后,大大手一挥,“咋就没关系了?没有你,俊海那成绩能看吗?再说了,你可是我的好员工呢,这也算员工餐了。”   沈令知这孩子在这两年的寒暑假里,都去给他打工,是个勤快的好孩子。   看到这样的好孩子,江河就想要拉一把,谁让他喜欢养崽子呢,养一个也是养,养三个也是养,没差别。   俊海摸着处在凸出的肚子,“爸爸,我现在可是帝都体育大学的苗子,你别小看我哈。”   江宴走过来,揉了他的头发一把,感叹道:“你得感谢我和令知,知道给你补课多累吗?我们这也是提前体验给孩子辅导作业……真是鸡飞狗跳啊。”   俊海很不高兴,他这是辈分又降了?   之前两人还争谁是大哥的,现在他居然直接是孩子了?   江宴乐得直笑,沈令知也忍不住笑了。   他们三人中,俊海长得最高,现在都两米出头,居然还在长。   江宴长得最好看,他的五官精致,十多年的豪门生活,熏陶出优雅矜贵的气质,就算回了乡下,也没能改变骨子里养成的某些习惯和气质。   至于他嘛,属于普通人的行例,也就生得清秀些,算是小帅吧。   进入青春期后,他们都有收到过情书,江宴收到的情书最多,他一个人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比他跟俊海两人的还多。   十七八岁的少年嘛,难免都有慕艾的时候,但他和江宴的少年心,直接被俊海给折腾没了。   校花朝江宴告白的时候,他委婉地拒绝了。   刚给俊海补完课,江宴当时一脸沧桑地说:“谈恋爱很美好,再过几年就到适婚年龄了,然后是结婚生孩子。只要想到,到时候如果不幸生个像俊海的孩子,然后天天给他辅导作业……突然觉得一辈子单身也不是不行。”   沈令知想像了一下,十分赞同。   然后俊海就出现了,他站在两人身后,脸上的神色电闪雷鸣,怒火熊熊燃烧。   这事的结果,是俊海揽着两人的脖子,又到学校转了几圈,充分让世人见识到两人有多么“娇小可爱”后,方才罢休。   然而俊海不知道的是,校园里有腐女偷偷写了文章,关于三人三角恋的,不然他肯定不敢再这么幼稚的报复了。   高三最后一个学期,江河都在为三个孩子忙活。   在人人都要憔悴的高三,因为各种补脑补身的药膳喝着,饮食均衡,三个孩子不仅没憔悴,反而被补得精神十足,身高居然还窜了几公分。   转眼就到六月,三个孩子一起走进高考考场。   江宴和沈令知被分在同一个考场,江河和沈令知的父母站在外面等候。   等候的时候,沈令知的父母连连跟江河道谢,十分感激他对他们儿子的照顾。   他们有工作,不可能专门为了孩子辞职在家陪读,真的是欠下极大的人情了。   看他们儿子在整个高三下学期的状态有多好,就知道江宴的爸爸付出多少,如何不让两人感激。   他们这么辛苦,还不是为了唯一的孩子有出息,偏偏又不能不工作,不然全家都没吃没喝的也不行。   江河做所的事,让他们一辈子都感激不尽。   高考结束后,三个少年从宝贝蛋被变成人嫌狗憎的。   俊海被教练拎过去训练了,整高三下半学期,他的训练减半,现在高考已经结束,自然要补回来。   沈令知和江宴则去金石村干活了。   本来他的父母的意思是给他一笔钱让他出去旅游的,但他舍不得父母辛苦存下来的钱。而且金石村本就是旅游胜地,假期本就是金石村最繁忙的时候,他正好可以帮江叔的忙。 第313章 假少爷的爸爸19   直到高考结束半个月后,俊海终于回到金石村。   这时候,高考的成绩还未出来,他是拖着一条伤腿,回金石村休养的。   他的亲生父母忙着工作,而且他们也不是会伺候人的,夫妻俩给儿子高价请了名医后,他们只陪了两天,就离开了,各自飞往国外出差。   医生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等它慢慢恢复。   俊海在省城待得没意思,索性回金石村,这里可是有他江爸心疼着,受了伤的孩子只想回到最疼爱自己的长辈身边。   江河给俊海把脉,把完脉后又低头仔细检查他的脚踝。   俊海一脸沮丧,颓丧地说:“我本来可以加入国家队的,现在都泡汤了。”   他是在比赛中受伤的,而且这场比赛十分重要,关系到国家队的选拔,因为他太拼了,不慎将脚伤着。   江河敲他的脑袋,“泡个屁汤!不过一点小伤也叽歪,医生说最多三个月就可以养好,正好赶上开学。”   江宴也庆幸地说:“幸好不是高考期间受的伤。”   俊海的成绩本就勉勉强强,要是瘸着腿进考场,只怕他的心态得崩。   “爸爸给你做强筋锻骨汤。”江河一脸关心地说,“这个对骨头愈合非常有用,你看小宴和令知喝了后,还长了好几公分呢,都是这个汤的功劳。”   江宴和沈令知想到那酸中带苦的汤汁,脸蛋扭曲了一下。   他们坚定地认为,自己能长高长壮肯定是吃饭吃菜吃出来的,正好是长身体的时候,和那汤真没啥关系。   “强筋锻骨汤?好喝吗?”俊海问道。   他不知道他奶奶给他煮的那个又酸又苦的药膳,就是这个强筋锻骨汤,因为味道太销魂,他将之叫“销魂蚀骨夺命汤”。   出于对江爸手艺的信任,他一脸期待地说:“爸爸,是骨头熬的汤水吗?以形补形?那我要天天喝。”   天天喝?   江河摸了摸下巴,说出江宴心惊胆跳的话:“一个人的份量不好掌握,小宴,你觉得味道好,就陪俊海一块喝。”   “爸!”江宴果断地将沈令知扯过来,“令知也需要多喝点!现在他是我们三人中最矮的,再喝点还能再长长。”   总之,不能他一个人倒霉,难兄难弟也得一起!   沈令知的脸都青了,他想说他现在已经有一米八二,不需要再长。但他确实是三人中最矮的,江宴这混蛋比他高了1.5公分。   无知的俊海压根儿就没注意到两人的脸色,还满脸期盼着那汤。   直到汤做好,看到那熟悉的汤,俊海的脸色扭曲了。   然而不喝不行,俊海只能一脸扭曲的喝着那超级难喝的汤,然后欣赏对面两个少年难看的面色,有他们陪着,好像也没那么难以下咽了呢。   舌尖尝熟悉的味道,俊海此时终于知道,原来这强筋锻骨汤就是“销魂蚀骨夺命汤”。奶奶给他煮了两年,一直夸这汤好,他能长成大高个,都没有因缺钙脚抽筋,肯定是这个汤的功劳。   因为这汤太难喝,俊海实在不想承认他能长得这么高壮,是这个汤的功劳。   沈令知暗暗磨牙,只想将这一大海碗的汤往这两不怀好意朝他笑的损友头上倒。   他很疑惑,这有福不同享、有难一定要同当的不良品行,究竟是怎么培养出来的?   “喝完才可以吃点心。”江河端着甜品过来,显然这是给他们去味儿用的,“令知,辛苦了,待会儿你和俊海、小宴他们一起去后山玩吧,不用急着回来……对了,顺便摘点青菜回来,今晚给你们做饺子吃。”   沈令知有些不好意思,自从俊海回来后,江叔都不让他干活,让他陪俊海在村里闲逛,他等于来这里白领薪水的。   江河揉了揉他的脑袋,笑呵呵地说:“陪俊海才累,这死孩子都坐不住,也不想想脚伤,要是摔哪里伤上加伤,八成变瘸子……”说着说着,他更不放心了,扭头对江宴说,“小宴,你也跟着俊海,省得他乱来,这孩子以前就喜欢上山爬树下河摸鱼。”   俊海愤怒地抗议,他现在才不会,他又不是小孩子。   沈令知和江宴确实放心不下俊海。   熊孩子太活泼了,这脚都伤着,仍是要拿长竹竿去敲水果。兴致来了,就拎着钓竿跑到池塘钓鱼。这也罢了,他还想到池塘里摘荷花。   两人很怀疑,就算用胶带将他定在椅子上他都能折腾。   江河也被两米多高的儿子折腾得够呛,他机智的买了最新的游戏机,塞给三个孩子玩。   反正高考已经结束了,现在他们不用天天学习,放松一下也行的。   果然,沉迷于游戏中的熊孩子终于安分下来。   江河很欣慰,金石村是旅游胜地,这人来人往的,他还真放心不下俊海到处乱窜。   原来的故事线里,江宴和俊海互相冷战,沈令知一人独秀,青春期全埋在学习中,为自己也为父母博一个未来。   现在,三个孩子勾肩搭背的都在笑,一人一个游戏机热闹大战,果然青春少了友情就像少了盐,不够味。   按照惯例,江河下午两点半到三点左右会关门去休息一会儿,大约四点左右,他要去后山巡视,五点多回家做饭。   三个孩子吃完晚饭后,会凑到一起玩游戏,讨论高考要填报的专业。   俊海不用说了,就想上体校。   原来的故事线里,沈令知去了物理系,后来成为大学老师。   现在他倒是想报考商贸和金融。   而原来的江宴报的是金融系,现在他却想学经济学,因为他未来想考公务员,想让更多的村子像金石村那样富裕起来,这也算蝴蝶效应了。   不过学什么都没关系,少年人为理想努力的模样真的很可爱,很帅气。   高考分数出来前夕,三个孩子都紧张得睡不着,连游戏都玩得无精打采。   江河特地给他们煮了一款平心静气的药茶,端进江宴的房间里。   放假这些天,三人经常待在江宴房间玩游戏。   三个孩子喝着茶、吃着点心,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三年的拼搏只看今朝。   “说起来,你们也即将是大学生了。”江河笑得意味深长,“也是可以交女朋友的时候了,到时要记得带到爸爸面前给爸爸看看,爸爸自认看人还是有一手的。”   俊海扭头看向窗外小篮球场的方向,嘟嚷道:“女朋友没有篮球好玩。”   江宴接上:“女朋友没有白雪可爱。”   迎上江叔眯起的双眼,沈令知尴尬一笑:“女朋友没有学习有趣!”   女朋友这么麻烦的存在,花钱就不用说了,还得花时间,麻烦,太麻烦!   江河瞅着这三个少年,这是注孤生的节奏吧?   他这辈子还能当上爷爷吗?   “开什么玩笑!”江宴和俊海异口同声,“我们才十八!”   他们十八岁呢,想当什么爷爷?等他们二十八再说吧。   江河嘀咕道:“我十八岁时,就和孩子妈谈恋爱,二十一岁就生下小宴了。”   农村的孩子普遍结婚早,十五六岁就结婚的都有,只是不能领证罢了。   当然,这也是不对的。   幸好随着国家的发展,农村结婚的人越来越迟,没有那么多丧心病狂的在十几岁就结婚了。   江河豪爽地拍着三个少年人的肩膀,“哈哈,我也不是逼你们,只是觉得校园恋情最纯洁动人,爸爸也希望你们能谈个没有杂质的爱情。”   他自豪地指着后院那边,他特地种了大片的花海,形成半个景点的空地。   “你们看,这一大块土地是爸爸留着给你们结婚用的,房子、车子、彩礼的事都不需要担心,爸爸提前准备好啦。”   “小宴,俊海,你们哪个先结婚可以挑地皮,保证将你们的新家设计成皇宫!”   “哎呀,如果生下孩子就交给爸爸养,爸爸保证你们没有后顾之忧。”   沈令知忍不住吐槽:“江叔,你这是鼓励江宴和俊海啃老吗?”   俊海一把拉住江宴的手,真诚地说:“小宴,你先结婚吧,我送你个城堡。”   沈令知马上来了精神,“江宴,如果我是你,我马上就结婚,看他舍不舍得送城堡。”   俊海一脸无所谓,他亲生父母由于不能待在家里陪他,他又不像江宴那样傻乎乎的不懂抗议,爱哭的孩子不但有奶吃,还有多多的礼物。   内疚的父母就给他塞了不少不动产,里面还真有一座城堡,送给江宴就是了。   正好让江宴陪江爸爸去度假,江爸爸成天忙活饭馆的事都没休息过,也太累了。   十八岁就被催婚的三个孩子带着吐不完的槽,分别睡下。   他们睡得贼香。   只是第二天刚起床时,无数的电话就打进来,因为高考成绩出来了。   **   新闻记者的速度永远快得让人惊叹。   这边刚得知高考成绩,那边记者就已经赶过来。   俊海高兴得差点忘记自己的腿伤,直接跳了起来:“哇哦,我的兄弟都是高考状元!太有面子了!”   江宴也很高兴,“俊海,你这分数,帝都体校绝度没问题,咱们可以一块去帝都。”   “加上我!”向来稳重冷静的沈令知的神色间也染上喜色。   屋子外,江河喊道:“你们三个快出来!记者都来了!”   今年高考理科状元有两个,两人的分数巧合得不能再巧合,居然同分了。   记者原本是想分开采访的,结果这一打听,发现这两个状元居然是好朋友,正在乡下喂猪呢。   这消息实在惊人,记者敏锐的觉得这绝对是个大新闻,赶紧拎着吃饭的家伙往金石村跑。   当他们到来时,发现惊喜远不止这个。   好家伙!不止高考双状元,还逮着体育界的名人了。   就是你,俊海同学!你往两个状元同学身后躲什么?你那两米多的大个子,往一米八多的人后面藏,能藏得住吗?   “其实我真的没喂猪。”   沈令知一脸麻木地将猪食舀到槽中,江叔家的猪喂食都已经自动化了,难得他还翻出来淘汰的猪槽。   江河嘘了一声:“咳,你就当给叔做广告,给你广告费的!”   另一边,江宴也是一脸麻木地骑坐在白雪背上,记者要拍下他骑马上学的历史。   “其实我就初中时去镇上的时候,只是偶尔骑一下白雪。”   那时他多舍不得白雪啊,去哪儿都要骑着,但骑马上学这种事是真的没有。别说在路上不安全,就说那路程,到县城开车都得一小时,骑马得两三个小时吧?   就算是马儿受得了,他的屁股也受不了,骑几小时马,腰酸背痛不说,屁股还得废!   江河再次嘘了一声:“小宴,广告啊广告!咱们村有可以骑马的项目,肯定能吸引很多爱马人士,说不定还能吸引人来这里拍戏呢。”   拍戏的场地费可不少。   “你龙叔说,想要在村子里弄个骑马游,为了村子的发展,你忍忍哈,爸爸给你做好吃的。”   那边拄着拐杖投篮的俊海伸长脖子,问他爸:“爸,我就没广告费吗?”   江河摸着下巴,露出难色:“可你没用啊!我总不能用这半废的小篮球场吸引游客吧?”   俊海特别不服气,“等我日后成为世界名人,这个球场就成了景点了!”   记者抱着来都来了的想法,也给俊海同学拍了拍。   这么个大的高个子,一看在篮球上就很有前途的样子,有备无患嘛。   再者,将这新闻转卖给体育部门的同事也不错,俊海同学离国家队就一步之差,现在还考上帝都体校,也很有新闻性。   有关高考的新闻真是太有时效性了,没过几天,三个孩子都上了电视。   金石村也同样迎来新的人潮高峰,大家都觉得这里山好水好,才能养出状元。   沈令知:┑( ̄Д ̄)┍我真不是金石村的水土养出来的。   不过等他拿到村委给的广告费,顿时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他不乐意给什么补习班、学习机之类的作广告,他觉得这些和诈骗差不多,但实事求是的金石村就不同啦。   有了这笔钱,大学的学费不用愁了,生活费的话,这几年他给江叔打工存了不少,加上奖学金,他可以不用考虑打工的事,安心学习,顺便挑战江宴。   这家伙居然想拿双学位,他可不能输江宴。   **   在电视上看乖孙拄着拐杖打篮球的方爷爷接到儿子的电话。   “俊海考上体大也算不错了,回到省城开个宴会吧,正好他也成年了,可以进行上流社会的交际,多接触精英阶层有助于他积累未来的人脉。”   方先生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对于俊海不愿意接触精英阶层,甚至贵族学院也不想去这事,他多少还是有怨言的,日后俊海要接管方家那么大的生意,只跟下层圈子混怎么能行。   上流社会的交际礼仪以及人脉圈,提前掌握这些等同于握了入门劵。   方爷爷冷哼一声,骂道:“咋滴,你还对他考上的大学不满是吧?你满脑子都是借机办宴会联系人脉,都不为他高兴?俊海是俊海,他的天份不在读书,全国最好的体育大学已经是他这辈子在学习上的巅峰了!你知不知道你儿子为了考上这所学校,高中三年是怎么过来的。”   方老爷子中气十足的骂儿子:“人家哪个高三的家长不诚惶诚恐、当奴隶似的伺候考生的?然而你们夫妻呢?连个人影都见不着,都是人家小江在照顾的!我们俩老家伙什么都不用操心……这成绩你们不骄傲,我老两口骄傲!”   旁边的方奶奶默默点头。   孙子初中高中这几年,整整长了二十多公分,她研究孩子爱吃的饭菜,还向小江请教药膳,俊海学习的时候,老头子就连电视都不敢开太大声,怕吵着他。   “老方,手机拿来,我来骂他。”方奶奶深深吸了一口气,接过手机就开骂,“你这是当人父母的?人家小江当的比你合格多了,起码他看得出来,你儿子的未来不在商场而是在球场……你们夫妻俩既然觉得财产那么重要,你们就工作一辈子算了,也别想退休!”   “咱们俊海以后是要当体坛新星的,没空搭理你们!你那名利场圈子,他没必要进去!”   “呵,你们觉得当球员没前途?那是为国争光,俊海说不定会打进奥运!总比你一身铜臭光荣!”   方奶奶只要想到俊海的大小赛事,这两夫妻从不现身,就怒从心来。   还好她和老头子现在还活着,不然俊海估计和留守儿童一样可怜。   当初还不如将这两个孩子都给小江养着呢。   看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两个孩子被小江养得多好?比她那钻进钱眼的儿子养的时候不知好多少倍!   方爷爷方奶奶骂得太狠,最后方家的夫妻想借儿子的庆功宴机会拓展人脉的想法不了了之。   老两口拒绝了儿子提出的名利场式谢师宴,转头给孙子请了学校的老师同学,办了一个温馨而热烈的谢师宴。   脚已经痊愈的俊海终于得以脱离了拐杖。   为他检查的名医直呼奇迹,还向他江爸要了那“销魂蚀骨汤”——不,应该是强筋锻骨汤的药方。   俊海脸色发绿的回忆那酸苦的味道,嘴硬说是他的体质好,所以才能在不到两个月就痊愈了。   江爸笑眯眯的表示赞同,然后塞了一大包药给方爷爷和方奶奶,让他们只要有空就给俊海熬煮,让他多喝些。   这对骨头可是有好处的,特别适合运动员。   俊海在家喝了一大盆汤水后,就迫不及待的飞奔向酒楼。   方家夫妻也难得出现在他的谢师宴现场。   俊海已经有三个月左右没见到他的亲爸亲妈了,他高考时,他们说要陪考的,结果临时有事,夫妻俩又跑了,只有爷爷奶奶到现场陪他。   俊海和江宴的考场不一样,江爸不放心两个老人,于是跑了这个考场再跑另一个,别提有多辛苦。   等到方家夫妻致辞的时候,俊海坐在那里,看到他们,脸色复杂了一瞬。   他真的不喜欢他们给他办的啥豪门人脉谢师宴,幸好他们放弃了,也没邀请什么生意伙伴过来。   不是他不孝顺,而是亲生父母虽然是四十多的人了,但保养得好,就像三十出头似的,浑身上下都写着野心,满满的工作欲,看着还能再干二十年。   他就是喜欢篮球,大不了等他打得尽兴后,再去继承他们的事业。   俊海以水代酒,敬了一圈,信誓旦旦地和教过他的老师们保证:“等以后我打进奥运,我就和记者说我是一中毕业的,给母校增光!”   老师们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想当初,看在跑道还有方家夫妻设奖学金的份上,收下这个学生的时候,他们哪个不担心会来个纨绔子弟,败坏了一中的学风。   那时的他们真的没想到,来的居然是个好孩子。   他尊师重教,善良敦厚,虽然笨了点,但从不放弃学习,不说他们一中,不管去哪个学校,这样的学生都受欢迎的。   那钱可真是拿得扎手啊。   后来,好孩子不仅进了省队,还考中全国最好的体校,他们当老师的总算是觉得良心没那么痛了,那跑道踩着也理直气壮了点。   老校长拍拍俊海的肩膀,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我也期待俊海哪天回一中时,说我是方俊海,而不是我是省首富之子!”   俊海怔了怔,随即又笑起来。   高中三年,学校里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他是他们省的首富之子。   他真的很感谢这里的老师,他们没因他的家世特殊对待,他和那些一中的其他学生一样,度过了没有阴霾的三年青春。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仗着家世,拥有满满的优越感的。   俊海是农村里长大的,他回到方家的时间远没有在江家多,江家对他的影响太深了。   他从来不以首富之子的身份骄傲,更骄傲的是他自己这个人。   他是俊海,是江家养出来的俊海。   不是什么省首富之子。 第314章 假少爷的爸爸完   俊海很感动,于是他一把抱住老校长削瘦的身体,给他一个拥抱。   年轻人信誓旦旦地说:“校长,你等我扬名世界,到时候我会回一中捐教学楼的!”   旁边的几个同学也凑过来,起哄道:“校长,到时候我们一定会成为荣誉校友的,咱们捐不起楼也会捐个电梯什么的!”   老师们笑得开怀,即使这些孩子未来没那么出色、捐不起楼、也捐不起电梯,但他们相信此刻这些孩子都是认真的,他们的心都是赤诚的。   大学开学的时候,江河亲自送三个孩子去帝都大学。   一起去的还有沈令知的父母。   沈令知的父母虽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更舍不得车费,但他们也想送孩子去大学,只是又怕花销太多,到时候儿子又要辛苦地打工赚钱。   就在他们犹豫时,结果他们儿子拿出奖学金和打工费用,以及金石村给他的广告费……被那一大笔钱吓到的夫妻俩顿时决定还是跟着一块去吧。   他们的儿子孝顺,说要让他们去京城旅游,大半辈子没旅游过的老两口笑眯了眼,总算是享上儿子的福了。   江宴见状,也摸出奖学金和村里拍广告给的广告费,请他爸爸去京城旅游。   俊海不甘示弱,也添了一笔旅游基金。   江河刚要拒绝呢,俊海就酸溜溜地说:“爸,难不成你只认江宴当儿子?我也是你的儿子,还有这钱是我赚的,我打篮球也有奖金的。”   虽然亲生爸妈给他不少零花钱,但他也是有骨气的,才不会拿他们给的钱去孝顺江爸呢。   江河很高兴儿子的孝心,但俊海还有亲生父母在。   “他们就算了吧,他们肯定没空旅游。”俊海一脸无所谓地说,“再说了,我这点小钱,他们也看不上。”   瞥见江爸脸上的不赞同,他抓了抓寸板头,嘟囔说:“行了行了,我给他们买土特产当礼物还不成吗?”   虽然在不同时空、不同位面,江河已经看过京城无数次。   但对于儿子们的孝心——特意出钱让他去旅游,他就特别感动,并觉得不管看多少次,京城还是有新鲜感的,尤其在开学季时,偶遇一群送孩子上大学的父母时。   “我女儿,京城985大学!”   “我儿子,我省的文科榜眼!”   “我儿子,高考状元!”   说这话的时候,沈家夫妻俩骄傲地抬头挺胸,他们今天穿上这辈子最体面的衣服,一点都不给儿子丢脸。   江河站在那里,骄傲地说:“我的两儿子,一个是理科状元,一个考上体校,即将进入国家篮球队!”   就吹儿子方面,他觉得自己绝对不会落于下风。   果不其然,周围的那些父母,不管穿着比他好的、还是比他差的,都露出羡慕嫉妒的神色。   两个儿子都这么优秀,也太会培养了!   从京城回来后,沈家父母终于辞去清洁工的工作,开了个小店。   如今他们儿子大学四年的花费没了后顾之忧,他们的年纪也大了,就听从儿子的建议,开一个杂货店,不用那么辛苦。   不得不说,他们还是享了儿子的福。   这店铺是俊海帮着找的,省首富在首城铺面多得是,像这样的旺铺如果不是俊海家的关系,他们想租也租不着。   这才开业呢,江宴的爸爸就送了金石村的土特产过来。   江家的猪肉和水果全国都有名,四海超市都供不应求,杂货铺一下子打开了局面。   宿舍里,沈令知放下手机,嘴角上扬。   父母开的店生意兴隆,夫妻俩现在都忙得开心,他终于可以放心了。   下次聚会时,得好好地感谢俊海和江宴,两人真是帮了他的大忙。   “所以,你说的感谢,就是请我啃青菜?”俊海特别无语,“你的诚意呢?”   沈令知也挺无奈的,他也是临时才知道俊海下周有比赛,吃喝都得小心,不然尿检出什么来,运动生涯都会出问题。   “谁叫你没提前说?”江宴没好气地敲他的脑袋,这感觉真是久违了,这家伙窜到两米后,想敲他的头还得跳起来。   俊海盯着桌子上的菜,猛地吞口水:“我不管,我要吃肉!对了,江爸给我寄了腊肠腊肉,就放我房子那里。”   方家夫妻俩在金钱上向来大方,给考上体校的亲儿子在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   顺便说一下,方先生原本也想给江宴买一套的,被江宴拒绝了,因为江爸爸反手就掏出卡给亲儿子也买了一套。   现在江家的养猪场是全国最出名的猪苗产地,缺啥都不会缺钱。   总之,感情投资不成功,方家想从金钱投资,这是不可能的,江河绝对不给他们机会。   这三个玩得好的少年,现在就只有沈令知没房子,不过他也不自卑,他的哥们有就是他有,他两边都住着,“雨露均沾”,公平得很。   这说法让江宴和俊海怒而镇压“沈皇帝”。   方家夫妻听闻后,都暗自赞叹沈令知绝非池中之物,这份荣辱不惊的功夫,知道自己的能力,也相信自己的能力,确实是个人才。   人才谁都稀罕,他们动了心思,想等他毕业后招揽。   有两个儿子这份天然的关系在,沈令知将来毕业后,肯定会优先选方家的企业。   三个男孩正是吃穷老子的年龄,煮了一大堆的菜。   江宴将一大堆肉放进锅中,旁边的沈令知正在炖腊排骨。   旁边的电饭煲里煮着的腊肠饭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在屋子里飘荡,三人的肚子都条件反射的叫起来。   不会做饭的俊海挥着菜刀处理食材,他的力气大,剁排骨切肉都是好手。   “我说,你们这么贤惠,以后肯定不愁没有女朋友。”俊海嬉皮笑脸地说,“来,你们跟哥哥说,有迹象了吗?”   两个进入大学后反而更拼命学习的少年人头也不抬。   “学习就是我们的女朋友。”   “真没趣!”俊海想到自己,不由得说,“这么说来,篮球也算是我的女朋友了,我每天要摸它几千遍!”   江宴扭头问他,“你啥时候能进国家队啊?爸爸之前就想问了,又怕刺伤你脆弱的心灵。”   俊海得意地昂首挺胸,“快了快了!我再打几场,就拿到国家队的入场劵!我的目的是后年的奥运,等哥给你拿个金牌回来!”   “行,我跟爸爸等着啊!”江宴觉得,其实要是俊海能打进奥运,也够光宗耀祖的了,“爸爸很遗憾你的谢师宴没在金石村举办。”   毕竟省城还是远了点,来回奔波,他们担心一中的老师不方便过来。   俊海顿时都有了压力,如果打进奥运没拿到好名次,江爸肯定会失望的吧?   他得更努力才行。   还有江爸寄给他的强筋锻骨药汤,他还是多喝喝吧,医生已经证明这玩意是真的很有效,正要申请给国家队的人喝呢。   这一大桌子的菜,没一会就光盘了。   江宴为他们三个——尤其是俊海的食量咂舌,看来得打电话给爸爸,让他多寄点腊肠腊肉过来。   京城很好,想吃什么都有,学校的食堂天南地北的菜系都有,但江宴吃惯金石村原生态的绿色食品,高品质的肉,再吃学校食堂,总觉得自己的胃要受委屈。   吃饱后,三人摊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喝茶。   “小宴,要不我还是跟你换吧,你去继承方家,我回去继承养猪场。”说起亲生父母,俊海就忍不住抱怨,“还好有爷爷奶奶顶着,不然他们真的能干出给国外名校捐楼,把我塞进去读商科的事……”   江宴听得无语到了极点。   他不仅选了本专业,还跨专业学人际资源管理跟经济、市场营销……只要时间不冲突,时不时还跑农学校学牲畜学……简直就是累死累活,时常感叹时间不够用。   “你还以为家里那养猪场就几头猪啊?你想继承,得上这些课。”   他面不改色的说出自己的课程表,听得俊海脸都青了。   俊海赶紧摇头:“不不不,还是算了,我这辈子就跟篮球死嗑吧!”   一只球总比一群猪玩得转。   “还有,我都让我亲爸亲妈生二胎了。”他嘟囔地说,“结果他们忙得没空生!哼哼,你看着办吧,等我毕业,他们肯定会找我催生……我得再努力点,我看谁敢将国家队正选拉去配/种!”   沈令知听得直乐。   他没有继承家业的烦恼,家里既没有大企业,也没养猪场,在未来的选择上自由极了,他想去大公司上班就上班,想自己创业就创业。   不过两个小伙伴显然很为他担忧:“令知啊,你想搞创业,也得有投资吧?”   俊海拧着眉,“现在房子车子那么贵,以后还要养孩子,养得起吗?”   “你现在是不想交女朋友,未来也不想吗?不想跟不能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确实搞金融的需要投资。”沈令知扶扶眼镜,说道,“我打算搞个小游戏赚点小钱……”   “这就对啦!”俊海大咧咧的搂住他的肩膀,“需要钱就说,我给你投资。”   江宴举起手:“我不仅可以给你拉投资,还可以帮你拉人。”   十几年养成的习惯,他是个热爱学习的,加上到处混感兴趣的课上,又长着一张好看的脸,导致他去哪都混得开,认识计算机系的人自然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沈令知一握拳头:“好,干了!”   **   两年后。   方先生、方夫人神色复杂地坐在奥运会的篮球场观众席上。   前段时间,他们还在抱怨儿子不懂事,读什么体校,现在朋友圈里全是他们生意合作伙伴的羡慕嫉妒恨。   他们那越活越年轻的父母仿佛在收集点赞,到处吹孙子,吹也就罢了,居然还嫌弃他们,说他们这对不合格的父母差点妨碍俊海为国争光。   “方老哥!”   同样越活越年轻的还有一个人,不管是亲生还是养子都更亲他的养猪场暴发户。   现在他养的猪已成为华国的名猪,并在国际美食圈里扬名,国外都抢着要购买金石猪。   现在,金石猪的最大养猪场场主朝他们笑得牙齿闪闪发光。   “哎哟,你们这是第一次来看俊海比赛吧?”看着比他们年轻比他们精神的男人不露痕迹的抱怨,“俊海看起来很高兴呢,冲着你们第一次来看他比赛,他也会多投几个球。”   方家的夫妻俩不知道要说什么,他们想反驳,结果旁边的方爷爷和方奶奶死死地盯着他,让他们噎住了。   不仅亲生儿子和养子,现在连他们的父母也被笼络了吗?   对了,之前方爷爷扭到腰时,还是江河帮忙天天按摩的。   方爷爷去省城最好的医院请人按摩,都觉得按得不好,俊海训练又太忙,根本没时间回来,江宴过来探望时,得知方爷爷的腰的问题,直接将他打包到金石村,享受按过都说好的江河牌按摩大餐。   老爷子后来还说,亲儿子不贴心,要认江河当义子呢。   方家的夫妻俩不敢吭声,认个义子啥的,其实也没什么,但如果是亲儿子的养父,养子的亲生父亲,他们就不是滋味了。   两个儿子都已经被他抢走了,现在又来抢他们的父母吗?   “哎哟,要开始了!”方爷爷赶紧拿出老花镜。   旁边的江宴默默地递过一个望眼镜,方奶奶接过来时,还不忘将相机往江宴手里塞,笑呵呵地说:“俊海说啦,要将他拍得帅气点!小宴,你的技术好,你来帮拍。”   江河兴致勃勃地说:“我以为俊海肯定是国家队里最高的,没想到还有比他高的人!”他拍着大腿,“不过没事,俊海即使不是最高的,弹跳力也是最强的!”   江宴扭头看他,建议道:“爸,你要不要给俊海点广告费?他在采访中说,能长这么高是吃金石村的猪肉,咱们家的猪肉又迎来新一轮的抢购,干脆让俊海当代言人算了。”   江河摇头,叹道:“哎,我之前是有这个想法,但这不是关系太亲近了嘛,担心对他形象不好。”   给自家人打广告,总有自吹自擂的嫌疑。   方先生和方夫人很快没空关注其他,他们的心随着俊海一次次进球失球波澜起伏。   夫妻俩都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们儿子这么厉害,他们对他的印象一直都是恨铁不成钢,总喜欢拿他和学业优秀的江宴比。   原来俊海的优势真的在运动上。   而他们一直只想看他们想要的,从来不将他的事业当一回事。   这一次比赛,国家队成功地进入十六强。   俊海阳刚俊朗的脸在镜头下闪闪发亮,身边的队友都在欢呼着。   他看向亲生父母所在的方向,此时夫妻俩已经忘记其他,高兴地拥抱在一起,和周围那些热情的观众一起高呼他的名字。   方家爷爷奶奶拍着手,脸笑成了菊花。   俊海还看到他的江爸爸,一如以往的为他骄傲,笑着露出了一口大白牙。   俊海终于释怀。   其实他从来不缺爱的,亲生父母给的不够,但爷爷奶奶会给他,还有养父给的多到满溢出来。   方先生夫妻俩生平第一次将工作丢一边,整个奥运会时,全程追着儿子跑。   奥运篮球赛场上,八强,四强,直到要决出冠亚军……   大半世界关注的篮球决赛如火如荼,直到口哨声宣告比赛结束,俊海不顾额头上如雨下的汗水,闭上双眼。   没拿到冠军他不是没遗憾,可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他抬起头,看向观众席。   他的亲人和朋友为他欢呼,甚至他的亲生父母含着眼泪大叫他的名字。   教练拍着他的肩膀鼓励他:“俊海,你们已经尽力了,咱们四年后再来。”   他的队友围过来抱住他,语气中带着愧疚:“抱歉,俊海,是我们不够强,影响了你的发挥,我们以后一定更努力。”   俊海是比赛场上的王者,可惜被他们拖了后腿。   回国后,俊海成为最有价值的篮球明星。   奥运的银牌其实已经突破历史记录,而他是奥运上进球最多的球员,被全世界的名门俱乐部挥着支票邀请。   三人聚会的时候,江宴勾着沈令知的肩膀:“不得了!俊海现在一次代言人,一辈子咱们都赚不了这么多,我们也要努力了。”   沈令知直接伸手:“资金不够了,打钱!”   他说得理直气壮,反正当初是俊海说要投资的。   江宴推开他的手,先是将一份报告拿过来给俊海看:“你看,也不需要多少投资,到时你会收到至少十倍的回报。”   他都快要累死了,又是上课又是给沈令知当助手,这两成的股真难拿。   沈令知有些心虚,可他也没办法,江宴作为助手实在太好用了,比那些四年级的学长学姐还好用,不愧是他认定的宿敌。   俊海二话不说,直接打钱。   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了十三年,在他生命里烙下极深的印记,他从来不追求华服享受,钱多了也没地方花,不如投资给自己信得过的朋友和兄弟。   **   两个当年的高考状元一起制造的游戏果然不同凡响,不过刚上市两个月,投入的资金连本带利的回来了。   江宴和沈令知在大学还毕业,就成为亿万富翁。   至于俊海,他早就是亿万富豪了,奥运结束后,他广告费就过亿。   又到毕业季。   沈令知一点都不意外地投入高科技公司,俊海则是继续为他的梦想拼搏,他想拿奥运冠军。   至于江宴是最令人吃惊的,他居然上岸考公。   他去了扶贫办,专门往穷乡僻壤跑,立志消灭贫穷。   两个好哥们自然是默默的为他提供资金支持,有方家产业的地方,就一路绿灯,江河则是请了一名职业管理,然后跟着儿子到处跑。   他早就是大网红,去到哪都给观众直播当地的土特产卖货,大伙儿都喜欢这个数十年如一日的憨厚汉子,他从不昧良心卖假货。   毕业几年后,江宴依然是三人组中最穷的,但也是成就最高的。   他去到哪,就能为哪脱贫,深受老百姓的喜欢,仕途也是一片坦荡。   随着三人的年纪渐大,不可避免地面对长辈们的催婚。   谁也没想到,三人中最先结婚的会是俊海。   他一脸幸福地带着穿着婚纱的女友,在金石村的花海里拍照。   方先生心情复杂地看着穿上高跟鞋后,比他还要高的儿媳妇。   儿媳妇也是国家队的,不过是游泳队的,比儿子还厉害,拿了好几个奥运游泳冠军金牌。   江河笑得合不拢嘴,对金石村的人自豪地吹儿媳。   “小敏她可是奥运冠军呢,你们看他们的个子都这么高,以后的孩子肯定会更高,当运动员天生有优势啊!”   金石村的老人笑着对江宴说:“江宴,你看你爸多高兴,等你结婚了,你爸更高兴。”   村子里的那些三姑六婆则是不余遗力的想给江宴介绍自己的女儿、侄女、孙女或者外孙女……   本来江宴就是金石村最大养猪场的继承人,现在还端着铁饭碗,提着灯笼都找不到这么完美的人选。   而且他长得还俊,脾气又好,又没有婆婆。   作为公公的小江又是一个热心肠的人,金龟婿不足形容,简直是金龙婿!   江宴礼貌的拒绝了,“我还打算再奋斗几年。”   他现在都要忙疯,根本没时间交女朋友。   沈令知也被三姑六婆包围,现在身价百亿的他,也是众人眼中的金龙婿,三姑六婆们将家中和亲戚家里适龄的女孩扯过来给他介绍。   “抱歉啊,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他果断地拉过秘书。   精明能干的秘书难得红了脸,不过她仍是自信大方地站他身边,两人刚挑破关系不久,正处于酸酸甜甜的恋爱中。   沈家夫妻没想到还能听到这好消息,眼睛都亮了,同样笑得合不拢嘴。   沈令知这里没可能了,大伙儿又转到江宴那里。   江宴对上那些三姑六婆们热情得快要融化人的目光,只觉得恶寒不已,所以他就要成为唯一可以攻克的人了?   江宴努力地从人群中挤出来,暗忖是不是也该交个女朋友了?   不不不,他才不要!   女人只会影响他事业的进步,看沈令知就知道了,以前他从来不会为了约会丢下工作的。   在这一世,有对政治敏感的江宴,以及家产已经超过方家的沈令知在,方家安然渡过难关。   不过方家夫妻终于感觉自己老了,已经跟不上时代,决定退位给俊海。   有江宴跟沈令知在,俊海还是撑下来,但他这个总裁当得痛苦无比,心心念念要回省篮球队当教练。   方家夫妻当作没听见他的抱怨,将更多精力放在小孙子身上,决定培养小孙子。   等着吧,等小孙子长大,你才能解放!   现在?还是乖乖地接下方家的产业。   多年后,沈令知三人都应国家号召,生了两个以上的孩子。   每次他们回金石村,都会一家子回来,然后一大群孩子就喜欢围着江爷爷,无论去到哪儿,江河背上手上腿上都挂着孩子。   方家夫妻已经嫉妒不过来,这世上就有一种人,绝对能受孩子喜欢,他们早就认清事实了。   江河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已是子孙满堂。   头发花白的两个儿子围在他床前,哭得泣不成声,孙子孙女则围了一圈,也哭也泪人。   江河对这个又是满分的世界没有什么意见,唯一让他不满的是,为了纪念他,金石猪居然被命名为江河猪!   可恶,下个世界,他绝对不养猪了!   他可不想自己的名字后面冠了一个猪字,永远和猪挂勾在一起。 第315章 废太子1   熊熊的烈火仿佛能将人烤成焦炭,就连呼吸进去的空气都是滚烫炙热的。   江河的头疼得厉害,伸手一摸,发现身上都是半干的血,周围热得,感觉脑浆好像都要被烤干。   他想怒骂系统,这系统真是越来越不靠谱,这人都要死了才让他过来。它大爷见识多广不怕“诈尸”,但古代人真的可能会将他烧成灰灰。   到时候咋办?他总不能在灰烬中重生吧。   好半晌,江河终于积蓄满力量,将身边那具没了呼吸的女尸挪开。   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扑到屋子里唯一的一张桌子前,将桌上的茶壶拿起来,就往脑袋上倒。   江河抬头看向周围,火已经在屋子里烧起来,从门口那边蔓延过来。火势尚未烧到这里,桌上的冷茶在屋子的高温中,已经变成温热的,倒在头上时,依稀感觉到水仿佛倒在火上冒出热气。   给自己浇了水后,江河踉跄着,跑到一根柱子下,那里还有个微弱的呼吸。   屋子里的火熊熊燃烧着,仿佛从地狱来的火焰一般,要将人的灵魂都烧得一干二净。   柱子下是一个六七岁左右的男孩,他的头脸虽然被熏黑了,但并没有受伤。古代当官什么的都十分讲究容貌,好在这孩子的脸并没什么事。   江河踉跄着将孩子抱起来,朝着窗边走去过。   大火熊熊燃烧着,在屋子里蔓延,梁柱被烧得刺啦作响   “太子殿下!”   “太孙殿下!”   …………   屋外隔着远远的,传来无数的声音,那些人一边在救火,一边嘶喊着。   太子殿下?   江河隐约听到外面的呼唤声,恍然间总算想起自己这次的身份,他木然呆立几l息,扭头看向地上烧起来的一张椅子。   他将孩子放到火没有烧到的地方,面无表情地拆下一条被烧得焦红的椅子腿,然后朝自己脸上就狠狠地燎过去。   滋啦一声,皮肉与烧红的炭火接触的地方,瞬间就焦红一片,隐隐发黑。   系统空间里,系统看到这一幕,吓得将自己缩成一团。   宿主对自己越来越狠了,这皮肉烧得滋滋作响,散发出浓郁的烧烤味……再看他仿佛没有痛感神经般面无表情,简直是狼灭啊!   它缩了缩脑袋,欲哭无泪,现在宿主对自己有多狠,等他腾出手时,就会对它有多狠。   江河顶着半边被自己狠心烧糊的脸,将燃烧的窗帘扯下来,再踹开窗楞子,然后抱着孩子爬上去,接着往外一跳。   “噗通”一声,一大一小掉进屋外的荷花池中。   外头正在救火的宫人听到声音,赶紧跑过来查看。   “太子殿下!”   “太孙殿下!”   …………   无数的人影大叫着,河里的江河努力地将孩子举起来,晕过去之前,恶狠狠地对游过来的人说:“救他!”   **   大安朝的皇帝在偌大的御书房里徘徊。   此时夜已经很深,决定也该下了,再舍不得,那点孝心都没有的逆子,也该处理了。   终于,他往外唤了一声:“大伴。”   中年太监的脚步很轻,走过来时,像一只无声无息的猫。然而他的神色却像一条狗,一条无比忠诚,可以为主人咬死任何敌人的狼犬。   “太子无德……”   皇帝手里紧握着一块玉佩,闭着眼睛正要说出“圈禁”二字,就听到有人来报。   “陛下,东宫走水,太子妃疫,太子重伤,太孙晕迷!”   皇帝手里的玉佩猛地掉了下去,砸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碎声。   他踉跄地跑出殿门,抬头就看到东宫的方向,只见那里的夜空已经烧得一片火红,在周围无尽的黑色映衬下,宛若一头猩红色的怪兽,张开巨口吞噬一切。   另一边,身体陷入昏迷的江河口吐芬芳。   他联系刚做完任务回来的另一半灵魂,让他将系统打成狗,然后塞进小黑屋。   系统耷拉着脑袋,看起来蔫蔫的,它也没办法啊,宿主要拯救的世界都是问题严重的,时间节点真的很难锚定,不然哪来这么高的积分?   江河说:“总之,这个世界我要放飞了,谁也别想制裁我!”   系统不敢吭声,宿主刚来,就将自己搞毁容,这股狠劲谁看了不害怕?其实他已经在放飞了。   “那个,宿主啊,其实古代是最看脸的……毁容的男人是没办法当皇帝的。”它小小声地提醒。   它的宿主表示,他不想当皇帝!   不毁容的活法当然也有不毁容的活法,但这样太累了,能有咸鱼躺的机会,他就不会考虑当社畜。   等江河没了声音后,系统嘀咕:“宿主心眼子越长越多,只怕附身那几l秒钟,他就想好接下来几l十年怎么过了……”   最后,它抖了抖,由衷感叹:“政治生物太可怕了。”   **   懿德太子,早年被称为“行为端、美容止”的完美太子,现年二十七。   亲爹今年四十七,身强力壮,看着还能再活五百年。   子大父壮,儿子想继承老爹的遗产,老爹却不想死,一分钱都不想分给不孝子……   那么咋办?   等不及想要继承家族产业独立的儿子成天琢磨让老爹提前退休,好让他提前继承老爹的财产。然后老爹发现儿子的不良用心后,勃然大怒:岂有此理,老子给你你才能拿,不给你的,你别想!   于是发现儿子用心的老爹先下手为强,找了借口说儿子要造反,想将儿子圈禁起来,却没想一场大火,儿子生死不知,微薄的父爱又冒了出来。   五个年长的皇子都在默默地等待消息。   他们都知道太子已经完了,被多疑的父皇发现造反的意图后,不死也得圈禁。   不,按照太子那高傲的自尊,他只有一个下场:自裁!   “白麻布准备好了吗?”大皇子问旁边的侍从,脸上又是期待又是伤心。   期待是真的,伤心是装出来的,毕竟那么大一个太子死了,生前再有什么矛盾也该泯灭了。   侍从道:“回殿下,已经准备好了。”   侍从刚说完,就有人匆匆忙忙地进来禀报:“殿下,事情有变,东宫走水……”   大皇子徒然一惊,忙不迭地问:“怎么会走水?难道是……太子自焚了?”   他心里暗叹,太子可真有勇气啊,本以为他会直接服毒自杀的,虽然尸体也不太好看,但至少不用被烧得面目全非吧?   难不成走水是假,事实上太子想假死?   要知道走水这种事最好操作,到时候尸体烧成炭,谁知这具尸体是谁的?等到太子逃出升天,在民间隐藏起来,等到恰当的时机,说不定还可以杀回来?   大皇子已经开始阴谋论。   然而,结果出来后,所有皇子都失望不已。   “啥?太子居然没死?”   那么大的火,东宫都烧了大半,太子居然没死?这么好命的?   “没死也没关系,反正他已经失去圣心,父皇肯定会废了他的。”   皇子们努力地安慰自己,其中也不乏物伤其类的。   太子是好兄长,是父皇一手教导出来的,谁想到等他长大后,父皇感受到威胁,一切都变了呢。   太子的大逆不道与其说是他不孝,不如说是父皇逼出来的。   他们父皇提拔几l个成年皇子和太子打擂台,一点点地削减太子的势力,打压他、否定他、辱骂他……终于将太子逼得变态了。   不过,那位子谁不想要呢?   几l个皇子的心情复杂,同情归同情,太子是他们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将他拉下来是他们所有人共同的目标。   这一晚,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东宫走水的事上。   原本以为太子铁定被废,却出了一个东宫走水的事,也不知道事情会是什么走向。   随着源源不断的消息传来,皇子们越发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东宫被发现倒了桐油?”   皇子们吃惊,太子居然从着火的宫殿里抱着太孙从窗口跳出来,这么说,就不是太子自杀了?   难不成还是他杀?   谁动的手?   虽然他们父皇已经决定废太子,但没下旨意之前他还是太子,哪个长了雄心豹子胆,居然敢杀太子?   难不成太子发现不对劲,自导自演,想用苦肉计激起父皇的怜悯?   皇子们在焦急中又等到新的消息。   “太子和太孙还没苏醒,不过可以确定他不是威胁了。”   几l个成年皇子舒心地听着下属的回话。   “太子妃烧得只剩骨架子,太子的脸被烧伤,太孙的脚被砸到,极可能会成为瘸子。”   大皇子蓦地松了口气。   太子妃死不死无所谓,太孙怎样他也不放眼里,只有太子废了,太孙就绝对不是威胁,还没他几l个同龄的皇弟威胁大。   “等等,太子的脸还能不能治好?”大皇子不放心地问。   属下斩钉截铁地说:“半边脸都烧焦了,华佗在世也绝不可能。”   大皇子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表情复杂,太子也不能说对他们很差,他还是挺不错的,奈何父皇看不惯他们“兄友弟恭”,非要他们这些当儿子的斗个你死我活才觉得安心。   那点微薄的兄弟情早就斗没了,彼此都是你死我活的敌人。   好半天,大皇子一抹脸,脸上挤出一个悲伤的神情。   “太子……太可惜了,准备一下,咱们上门去探望吧,去库房取些药材送过去。”   管家应了一声,也一脸悲痛地去准备了。   整个京城的人都在关注东宫的事。   然而已经第四天,太子和太孙还没有苏醒。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让皇帝完全忘记太子是个想“造反”的逆子,现在满脑子都是太子小时候的模样。   作为被投入精力和感情最多的孩子,皇帝最心疼的就是太子,太子的母亲是孝敏皇后,当年为了救皇帝落下病根,怀了太子后,身体就一直不太好,生育时大出血而死。   孝敏皇后死的时候,皇帝是真的悲痛欲绝,心脏仿佛被挖出来一样痛,因为他知道这世上不会再有一个女人像孝敏皇后那般爱他。   因放心不下旁人,皇帝亲自教养懿德太子,甚至上朝时都要抱着他一起,可以说太子是在皇父的膝头上长大的。   在这讲究抱孙不抱子的年代,那时的皇帝确实是最慈祥的父亲……   他们也曾经父慈子孝过,为何会走到今日这个地步呢?   皇帝在为自己的记忆不断地添加滤镜的时候,旁边的太医不停地擦着额头的冷汗。   之前这对父子俩剑拔弩张的时候,皇帝想废太子的念头,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们都已经作好太子被废的准备。   咋这会儿,又成慈父了?   这不是坑他们吗?大臣和太医们都觉得被坑了一脸血。   不管皇帝这慈父是装的还是真的,如果太子再不醒来,他们这些太医说不定为了成就皇帝慈父的名声要被咔擦了。   太医们心里悲痛不已,暗暗祈祷太子赶紧醒来。   可能是太医的祈祷有用,也可能是上天怜悯,太子终于醒过来了。   “醒了,太子醒了,太孙也醒了。”   太医们喜极而泣,他们的命终于保住了。   *   天还未亮,大皇子、三皇子、四皇子和五皇子、六皇子就起床了。   他们贤惠的妻子,或者是美貌的妾室,亲自伺候他们洗漱,穿戴好衣裳。   这时候,早饭的话时间还太早,吃得太饱精神易倦怠,容易在早朝时御前失仪。   是以他们只吃了点饼和馒头一类的食物,还往袖子里塞了个馒头,谁知道早朝什么时候结束,还是先备着吧。   有味道的食物是不能吃的,以免带着一身食物的味道进殿,万一被治个御前失仪,哭都没地方哭。是以这饼基本上也是只添了盐的麦饼,葱姜蒜一律不敢加。   星子还挂在天空,甚至月亮都还在天边徘徊,管家已经备好马。   皇子府离皇宫只有一刻钟的时间,不像一些住得远的官员,半夜就得起床,穿过半个京城上早朝,那才叫辛苦,尤其是冬天的时候,骑马那叫一个销魂。   天色还很黑,路上隐约能看到几l个火点。   那是早起卖早点的摊子,他们的客人基本上是早朝的官员。   宫门未开,早来的官员们在宫门外等着,小声地交流着。   大皇子和三皇子来得早,两人虚伪地交流一会儿,五皇子也来了,话题不可避免地转到太子身上。   “大皇兄,你说太子今天会出现在朝会上吗?”五皇子忍不住问。   他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皇家的孩子过早的没了童年,虽然年龄尚小,但野心勃勃的他已不让人小觑。   大皇子摸着自己的双下巴,他还真不确定。   不过他能确定的是……   “他的伤应该还没好吧?”   如果是以前尽善尽美的太子,只要不死,就算病得第二天就进棺材,都会爬起来早朝,毕竟完美如懿德太子,是不会留下任何把柄。   三皇子小声道:“其实吧,也不是什么致命伤,不过是毁了半边脸罢了。”   相比起太子以前遇上劫匪时,肋骨断了两根时,还将父皇交代的任务做得完美无缺,伤了脸这种事,对他而言压根不算伤。   大皇子又说:“主要是太子现在丧失记忆,据说太子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   说到这里,几l个皇子隐晦地交换了一个眼神。   他们决定早朝结束后,就去看看自家那个冤种兄弟。   皇子们各自打着主意时,江河正一边在心里大骂造孽,一边挤出笑容,哄着六岁的男孩吃东西。   这个六岁的孩子受到极大的惊吓,患上失语症,已经不会说话。   不仅如此,他还患上轻微的自闭症,除了他的父亲,谁接近他都会瑟瑟发抖,跟一只落水的小奶猫似的,让人看了就心疼。   江河哄道:“小虎乖,喝粥粥。”   旁边伺候的奶嬷嬷擦了擦眼泪,难过得不行。   太孙生得漂亮可爱,小脸圆润白皙,眼睛像宝石似的,很黑很亮,以前很活泼爱笑,现在却成了木偶似的,不管谁接近时都害怕,真是造孽。   嬷嬷的目光扫过太子的脸时,不忍直视地低下头。   曾经容貌艳绝京城的太子殿下,现在他的半边脸如恶鬼似的,曾经含羞带怯不敢直视他的宫女,现在是真的不敢直视了。   但就是这个像恶鬼般的男人,是太孙唯一愿意接近的人。   失去记忆的太子还来不及对自己容貌被损伤心,就得努力地振作起来,照顾起患上病的儿子。   嬷嬷不由得想起太子妃。   太子妃是个贤惠的,与太子相敬如宾,一家三口在这感情是稀缺物的宫里,是那样的让人羡慕。   若是太子妃没死……   嬷嬷在心里暗骂那丧心病狂的纵火犯,东宫一死两伤,日后再也造不成威胁,八成是太子那些野心勃勃的兄弟干的!   几l个皇子登门拜访时,看到的就是半边脸如同恶鬼的太子,正在一勺勺地给儿子喂粥,他的嘴里还不时欣慰地夸。   “小虎真乖。”   “今天喝了这碗粥,明天肯定长高一点点。”   “芹菜也要吃,不能挑食。”   几l个皇子不是没有孩子的,但他们基本上都很少抱孩子,更不用说哄孩子吃饭,一时间都有些怀疑人生。   这个男妈妈式的男人,是谁?   江河没理那些冤种兄弟,直到孩子吃完,他放下空了的碗,拿起湿热的帕子给孩子擦脸。   小虎大概是看到几l个皇叔,躲在父亲的背后,揪着他的衣裳不放,怯生生地看着他们。   江河不客气的驱赶他们:“你们别靠那么近,我儿子会害怕!”然后又安慰小猫似的孩子,“小虎别怕啊,爹应付完这些不速之客,一会就陪你玩。”   不速之客?应付?   几l个皇子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所以太子果然是脑子坏掉了?   现在太子居住的是芷兰宫,因为东宫被烧毁了大半,已经不能住人,是皇帝紧急拨给太子和太孙居住的。   虽然芷兰宫很雅致,但这宫殿未免也太小,就连会客厅也不大。   此刻几l个皇子面面相觑,他们坐在会客厅喝着茶,漫不经心地啃着点心,安静如鸡。   皇子们还为刚才看到的那一幕震惊,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行为端正、气质雍雅的太子,什么时候会对他们这些兄弟说出这么失礼的话?刚才那话,就差没明着叫他们滚蛋。   难不成是因为脸被毁的缘故,心情不好?   至于太子失忆这事……   说实话,他们是半信半疑的,一般人哪会这么容易丧失记忆?说不定这是糊弄父皇,想要逃过罪责呢。   等江河从内殿出来,十五岁的七皇子便问:“太子皇兄,您还记得我吗?”   七皇子长着一张白皙清秀的脸,换声期还未结束的他,说话像只鸭子似的粗嘎,平时能不开口就不开口的。   然而现在这气氛实在太尴尬,作为在场最小的皇子,在哥哥们的示意下,他只能打破僵局。   江河看他,“七弟?”   “对对对,原来太子皇兄还记得我!”七皇子顿时露出高兴的神色,“我就说太医也有看错的时候,太子皇兄你明明还好好的嘛。”   “这倒不是,我是猜的,毕竟在场的人中,你最年幼,除非你长了一张长得太着急的脸,比这个还老……”说着,他指向五皇子。   被他指的五皇子嘴角抽了抽,真是抱歉啊,他就是长得太着急了。   大皇子则摸摸自己白胖的下巴,他和老五说过,小小年纪的,别留着胡茬,看着多显老啊。   温文尔雅的三皇子打断两人没营养的话,“七弟,太子殿下确实是伤到脑子了。”   得了,不用再试探,太子那面面齐全的性格全变了,不是丧失记忆都说不过去。   江河摆手,大大咧咧地说:“孤确实记不住你们,你们先来个自我介绍,快点,孤还要回去陪儿子睡觉呢!”   最后,几l个皇子一脸无语地离开芷兰宫。   走出芷兰宫时,他们互看一眼,眼里都是对在场这些兄弟的提防。如今太子已经出局,剩下的就是他们之间的厮杀了,人人都想要太子之位。   只有憨憨的七皇子最是开心,今天又是兄友弟恭的一天呢。 第316章 废太子2   作为这座皇城的主人,可以说整个皇宫都在皇帝的掌控之下。   太子醒来已有一个月,皇帝也因此监视一个月,他发现自己是彻底看不懂这个儿子了。   醒来的太子对他这个父亲不怨不恨,不过对上门拜访的兄弟们,那嘴巴仿佛长了刺般,不扎扎人就不舒服。   这下子,皇帝和那群皇子们都非常肯定太子一定失忆了。   懿德太子被称为大梁朝第一完人,行事有度,且面面俱到,待人接物从不会让人挑出毛病。他位高权重,却从未以势压人,总能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说实话,几个成年的皇子如果不是有皇帝在后面撑腰,对上太子时,就没有不落下风的。   “大皇兄啊……”   现在,毁容太子语重心长地对前来探望他的大皇子说,:“你不管多少岁,都不要放弃自己,你今年才二十吧?怎么看着和五十似的,居然比父皇还老……若是让父皇白发人送黑发人就不好了——不对,父皇头发都是黑的,倒是你,白头都发不少。”   太子看着大皇子的头发,怜惜不已,可怜早生华发,也不知道是遗传还是平时太操劳了。   不对,他见到的皇帝和几个皇子,头发都挺好的,所以应该是操劳太多。   至于操的是什么劳,想想那些皇子联袂过来时的情景就知道了。   太子反应过来自己说得不对,然后猛地拍手:“哦,错了,是黑发人送白发人!”   大皇子顿时气抖冷。   不过他还是要面子和风度的,不敢像没了指望的太子一般口无遮拦,怕落人把柄,当下冷笑斥道:“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太子摊手表示,“我只是实话实说,再说了,你也不斯文啊。”   二皇子才是真正的斯文人,说话也斯文。   然而二皇子对上毁容的太子时,太子却是半点都不斯文,语重心长地说:“老二啊,这生男生女得看男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你都懂的,你的皇妃老生闺女,真不是她的错啊,你要怪就怪自己吧。”   二皇子勃然大怒,斯文人也快要斯文不起来了。   这是几个意思?   这已经不是暗示,这是赤果果地明示他命中无子呢!   还有太子你这是当众说他的皇妃可怜吗?   京城里谁不知道二皇子痴情的名声?只是二皇子自己坚持要个嫡子,五个女儿全出自正妃的肚子,也是为了避免庶长子的出现,是以侧妃侍妾进府后全都灌了药。   这世界上,就没有比二皇子更重嫡庶规矩的人。   二皇子气得甩袖子而去。   太子看都没看一眼,搂着儿子哄他吃药,嘴里嘀咕着:“二弟妹为了给老二生个嫡子,连续生了五个闺女,可是走了五次鬼门关啊!不断生育对女人的身体伤害非常大,你们看二弟妹都老成什么样了,二天两头吃药,我就不信老二看不出来她宁愿丈夫和别的女人生个庶长子。”   难道那位置就那么香?   为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嫡子,得到文人圈子的支持,居然漠视结发妻子的身体健康。   太子对斯文讲究的二皇子嗤之以鼻,只觉得虚伪!   小虎听得迷迷糊糊的,迟钝的大脑缓缓地转着。   父亲的意思是,喜欢一个人,就不要让她生孩子吗?   太子没有和儿子多说,对着四皇子直叹气:“老二是孩子生得太少,你是生得太多了。老四啊,我说你要点脸吧,没钱养女人就盯上正妻的嫁妆,说什么嫡母就该养庶子,那是你儿子,又不是她的儿子。”   四皇子也是怒气冲冲的。   他养的女人是多了点,生的孩子是多了点,可他向来重规矩,正妻是正妻、小妾是小妾,宠妾灭妻这种事与他完全无关的。   至于花妻子的嫁妆,这不是父皇还在,碍于名声不好,他不好收下面的太多孝敬嘛?等他将来上位,多得是人哭着喊着送银票上门,到时他会连本带利的还给王妃。   四皇子最后也被气走了。   因为四皇子是不修边幅的武将,主打一个不爱洗澡,被太子嫌臭,临走前,还被太子塞了一瓶花露。   太子道:“老四你能来,孤是高兴的,下次记得来之前先洒点花露啊,熏着我也就罢了,熏着小虎就不好,他还是个孩子呢。”   不必,下次求我我也不来!   四皇子非常硬气,在心里恶狠狠地发誓。   这样嘴臭的太子,谁爱来谁来!反正他不伺候了!   皇帝听完太子和诸皇子之间的对话,不得不承认,太子是真的失忆了,还失忆得十分彻底。   如果不是太子的半边脸还是以前的模样,皇帝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被调换了。   嘴这么臭、这么毒舌,怎么可能是那个挑不出毛病的懿德太子?   皇帝虽然知道太子没了记忆、性情也大变,仍是时不时上门来探望。   看到皇帝到来,太子很平静。   “父皇,您怎么又来了?”   跟在皇帝身后的总管太监安公公嘴角微乎其微的抽了一下。   这个“又”字,用得很有灵性。   皇帝的脸色也有些微妙。   太子失忆后,仿佛变得不会说话,不过太医说过,什么脸受伤、心也受伤了之类的,他作为皇父,是该宽宏大量点。   政治生物的底线都是特别低,不要脸面是基本操作,皇帝觉得自己明面上没废太子,太子丧失记忆后有如新生,再加上他不再是威胁,满腔的父爱又起来了。   作为皇帝,想挥洒点父爱都难,你稍微宠点这个,背后就一堆揣测,朝臣还会顺你的心意站队,朝事不稳。   太子已经毁容,肯定不能坐上那位子,父子感情在降到谷底后彻底反弹,皇帝看着失忆的儿子,不由得回想起他的少年时代。   那时候,太子还没有后来那般稳重,淘气得很,也会和他私下抱怨,说朝臣的小话。   皇帝想到这些,满心嘘唏,慈爱地问:“小虎还是没开口说话?”   小虎紧紧地搂着亲爹的脖子,没人发现他环住太子的手时,在微微地颤抖。   江河很心疼,对眼前的皇帝更看不上眼,亲儿子想造你的反,亲孙子害怕你,为人父、为人祖父都很失败。   江河轻拍着儿子的背安抚,“太医说,这是心理因素……不急,一辈子这么长,总会开口的时候。”   说着,他将孩子抱起来,放到旁边的椅子上。   他朝皇帝说:“父皇,我们要用膳,您要一起吃点吗?”孩子正在养身体,他可不想亏了孩子的身体,二餐都按时来,还会加餐。   皇帝听得十分无语,“刚才你那几个兄弟都在,你就没请他们吃饭?”   以前的太子是个完美的储君,饭点快到点时赶客人这种事,对过去的他而言是件不可能的事。   “当然不请!”现在的太子说得理所当然,“东宫都被烧光了,我现在这么穷,应该是他们请我吃饭……”   宫里的规矩大,什么样的身份有什么份例,加菜什么可是要钱的,不然不给加。   他现在哪来的钱给御膳房?要是几个兄弟吃上瘾,天天来混饭吃,不得将他吃破产啊?   皇帝发现,太子失忆后,越来越会气人了,他不禁开始怀念以前的完美太子,绝对不会开口就会将人噎个半死。   他无奈地道:“知道了,朕知道你没钱,待会就让人送一箱金元宝过来。”   听到这个,江河就不困了啊,两眼亮晶晶的:“亲爹,那箱子大吗?”   皇帝终于忍无可忍,一拳头敲在没脸没皮的儿子的脑袋上。   这只是失个忆,咋脸皮还这么厚了?   江河佯装疼痛地跳起来,不满地嘀咕,“那么小气,箱子肯定是最小的。”   皇帝当下决定,装金子的箱子还可以更小点。   懵懵懂懂的小虎傻乎乎地看着他们,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疑问。   奇怪,明明皇祖父之前像妖怪似的,那么可怕,怎么现在好像不可怕了?   天家地位最尊贵的父子俩都查觉到孩子的情绪,皇帝脸上露出笑容,声音都放柔几分,“小虎啊,日后莫要学你爹,要当个孝顺孩子,别动不动就想啃老子要金子……”   “对对对。”江河搂住儿子,又亲了一下,“小虎日后要给爹很多金子,拿来装金子的箱子越大越好,不要学你皇祖父,小气着呢。”   皇帝顿时拉着脸不说话,拎过安公公的拂尘就要打儿子。   明明是失忆、但此时看着更像是失智的太子在芷兰宫上串下跳的,仿佛一只灵活的猴子,并且还大言不馋地说:“打不着,打不着!”   小虎刚开始还有点紧张,后来看父亲溜着皇祖父像溜猴,不由得笑起来。   老父亲看得心下一喜,不想正好被拂尘打个正着,不禁嗷嗷大叫。   皇帝追着儿子打完后,觉得今天的运动量已经超标,累得不想说话,明早可以少锻炼两刻钟。   运动过后,肚子容易饿,正好宫人端菜上来。   有皇帝在,今天的伙食肯定不会差。   因为脸被烧伤,导致厨房那边给芷兰宫做饭菜时,酱油和很多调味品都不能加,最近吃得特别素的江河两眼放光,拿筷子的手蠢蠢欲动。   皇帝已经事先问过太医,确定太子不用忌口后就不管了。   都已经二个月,太子脸上的烧伤已经结痂,那痂眼看着都要掉了,除非神医在世,否则太子的容貌估计永远都恢复不了。   不不不,还是得管的!   这小子吃得太香还吃得多,他再不开动就没得吃了。   皇帝的筷子和太子比谁的速度更快,等他回过神来时,才发现今天多吃一碗饭,导致肚子撑得厉害。   小虎则是傻乎乎地看着两人抢菜吃,他的粥还没动几口呢。   “小虎,你怎么还没吃完?来,爹喂你啊。”   只顾自己吃饱的老父亲开始愧疚起来,将儿子面前的粥碗拿过来,扫了一眼桌上的狼藉,幸好专门给小虎做的儿童餐他们没碰。   皇帝在旁边喝着消食茶,眼睛扫过孙子的左小腿。   太医说,太孙的腿很可能会瘸,太子对此十分上心,进出都抱着孩子,根本不让他有下地的机会,生怕宫人没照顾好,什么事都亲力亲为,不假手他人。   这让皇帝想起当年太子还小的时候,他那时也是亲自照顾太子,虽然不像太子这般,亲自搂着抱着哄着,但也是在百忙中抽出时间陪他读书用饭讲故事……   太子哄孩子,“小虎,这是牛乳蛋羹,吃多多的,长高高哦,长得比父皇还高。”   明明半边脸被烧焦,伤疤还没脱落,此时的太子看着和恶鬼差不多,但他眼里的温柔、动作轻缓,以及声音里的慈爱,会让人不由忽略他脸上的可怖,不由自主地将注意力放在他半边完美如玉的脸上。   “来,张嘴,啊……”   皇帝看着这一幕,脸色越发缓和,又开始回忆起太子小时候生病不吃饭,他也是这么哄的。   被他一手养大的太子,真的是最类他的孩子,所以造反的事应该有内幕吧?   不,那些证据都很明显,太子自焚也证明他怀有祸心……   皇帝看着对面的父子俩,大概是被父子间的亲情打动,心神难得有些放松,便问起搁在心里的问题。   太子顿时气得放下手里的碗嚷嚷道:“胡说八道!这火肯定是有人恶意纵的,如果我想死,毒药多好,既不会在死前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火烧得像烤肉一样,那滋味可不好受,而且尸体还好看一些!”   义愤填膺地说完,江河看到儿子已经吃完,摸摸他的小肚子,已经饱饱的,还能睁着眼看两人吵架,想来是不怕老皇帝了。   “父皇……”江河的注意力转到老皇帝身上,怀疑地看他,“您不能因为你儿子我失去记忆,就往我身上泼脏水,您看那囗黑锅又黑又亮就往我头上甩。”   皇帝顿时都被他气得整笑了。   他还用得着给儿子泼脏水?他这是闲着没事干,期待儿子造老子的反?   “孤觉得吧?”毁容太子摸着下巴,忍住抠脸上的伤痂的冲动,十分肯定地用“真相只有一个”的姿势说,“凶手肯定是我那几个兄弟中的一个或几个,毕竟孤下去了,他们就上来了……哎呀,孤就说太子这职业高危,自古以来就是活靶子呢,看着就让想射上几箭。”   “所以,父皇,您啥时候废除儿子的太子之位?孤已经做好当废太子的准备。”   太子说着,搂着听两人吵架听到睡着的孩子,下意识的拿出在系统商城买的助眠棉塞进他的小耳朵里。   皇帝气得一甩袖子,冷笑连连。   真是不好意思啊,让你当了那么多年的活靶子。   “你就不怕朕将你圈禁起来?”   发现孙子已经睡得香,应该不会被吵醒,皇帝的声量加大:“十个废太子,九个半废,只有半个有好下场,那就是新君仁慈了。”   “其实圈禁也不算啥。”太子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父皇,只要您记得拨款,圈禁我后,伙食水平也不能下降,还有地方不能太小,不然我烦躁了想散心没处去……我想到一个圈禁的好地方,五台山或相国寺如何?”   “儿子最近在学四大皆空,想当一个出家人,念念经敲敲木鱼,说不定哪天成了护国高僧呢……”   反正他也不是没当过和尚,这可是熟练工了。   就是这脸毁得有点严重,不然这颜值冒充个佛子杠杠的。   江河心里感慨着,然后耸了耸肩膀,很快就将毁容的脸丢到一边,压根儿不在意。   反正他老婆也不在这个世界,这脸好看还是难看,并没影响——不对,影响也是有的,这不就将必死的格局打开了吗?   皇帝顿时都被气乐了,指着他道:“你当和尚,小虎怎么办?”   江河搂住睡得香喷喷的儿子,用他完好的半边脸蹭着孩子嫩嫩的小脸蛋,“我儿子啊,当然和我一起当和尚去!我儿子长得这么好看,绝对是天下最可爱的小和尚。”   皇帝最后气得头也不回地离开芷兰宫。   回到自己寝宫后,闻着夜风送来的桂花清香,胸中的怒火渐渐散去,身体和精神仿佛变得轻松了。   太子已经很久没这么没大没小的和他说话了。   很久以前,明明父子俩亲密无间,无话不谈,太子直率又认真,会抱怨皇父没时间陪他,会质问他在皇父心里,他是不是不重要?   “大伴,朕觉得那孩子仿佛回到十二岁以前。”皇帝仿佛自言自语地说,“朕至今不敢相信太子会是逆子,他一定是冤枉的……”   想到太子被冤枉,差点死在那场大火中,也许至死时都在怨恨他这个父皇冤枉他,不相信他……   皇帝心中隐隐作痛。   那是他最爱的孩子啊,除了太子,大概没哪个孩子会对他说真话了,也没哪个孩子会那么贴心的靠近他,说父皇是天底下他最亲近的人。   安公公恭敬地附和着皇帝,在他看来,天家这对父子俩走到如今这个地步,一切早就埋下源头。   按着自己心意成长、完美的太子,和渐渐老去、却不甘权柄旁落的皇帝。   即使没有几个皇子落井下石,天家这对父子也走不远,除非太子早日收回自己的期待,意识到他眼前的男人不只是他的父亲,还是天下最有权势、掌握人生死的皇帝。   安公公只是个工具人,专门为皇帝服务,不需要有自己思想的工具,自然不会也不敢当皇帝面的直言。   他在心里说,这一切不都是按皇上预想发生的吗?   倒是太子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招不错,虽然失去太子之位,但至少活下来,甚至不管将来谁上位后,都不会对他加害。   相反,新君若是即位,还会优待这个没有威胁力的前太子。   多好用的工具人啊,还能体现新君看重亲情的一面呢。   “虽然太子忘记很多事,但果然还是有怨的吧?”皇帝一脸落寞地说,“你看他恨不得朕马上下旨废太子……他就这么想离开皇宫,离开朕么?”   皇帝自言自语,眼中泛起湿意,“那是朕放在心上的太子啊!是孝敏留给朕最大的礼物……”   果然,随着时间流逝,朝堂上废太子的呼声甚烈。   大理寺查来查去也找不出东宫纵火的真凶,京城里的谣言仿佛要将纵火的源由盖在太子头上,将太子黑成煤炭再打落泥土中,似乎如此,废太子就顺理成章。   皇帝大怒,在朝堂上狠狠地发落了几个官员,并且放话明言,他绝对不会废太子!这一切肯定有人在暗中捣鬼,太子高风亮节,怎么可能是这种人?   几个皇子看到皇父在朝堂上发威,护着太子,面上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心里却酸得厉害,只能暗骂,果然对他们的皇父而言,只有太子是真爱生的,他们就是随便捡的。   **   夜色如墨,月入乌云,天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宫廊之中,红色的灯笼散发的光芒只能照亮方寸之地。   一个黑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被烧了大半的东宫。   今晚夜空中没有月亮,黑衣人的脚步无声地落到地上的砖瓦棱柱上,巡逻的侍卫远远的绕过东宫。   自从东宫走水,太子移居芷兰宫后,这里已经没有人居住,太子妃当时惨死在这里,更是给这座被烧得只剩大半的宫殿添加几丝阴冷。   每当有风呼啸而过时,那声音如哭如诉,叫人心里害怕,莫说是晚上,就算是大白天的,都没人怎么敢经过。   黑衣人停在东宫的某一处,看着东宫被烧焦的废墟。   “你倒善良。”黑衣人轻声说,声音中都是讽意,“决定自焚还考虑到宫人的安全,不愧是千古第一完人。”   男人清朗的声音随之响起,“其实也没这么完美,我想多半原因还是想栽赃陷害,就是死都不放过那些兄弟。”   “你恢复记忆了?”黑衣人的眼神顿时冷得像冰,又热得像即将爆发的火山。   “没有。”男人幽幽地叹息,“我只是根据自己的性格作出推测罢了。”   月亮终于从乌云中出现,清淡的月光落到焦黑的断壁残垣上,也落在男人半边如谪仙、半边如修罗的面容上。   黑衣人问:“所以,买卖桐油的线索最后指向大皇子和二皇子?”   太子摇头,“按我自己对自己的理解,就是死都不放过仇人……不过,当事者迷,真正的敌人从来不是我那些野心勃勃的兄弟,而是作虎旁观的那位。”   说着,他脸上难免露出悲哀之色,“可能以前的我以为他是想养蛊,事实上,他想让儿子都自相残杀。做皇帝的,越老越昏庸,他已经不像过去那般,将江山放到第一位,更多是为了自己的权利欲。” 第317章 废太子3   月光洒落在穿着夜行衣的男人身上,那双眼睛溢满愤怒和悲伤。   “如果你过去也像现在这么清醒就好了。”黑衣男人冷冷地说,“我长姐或许就不会死了。”   太子没作声。   “你们为何要拉上小虎?”男人愤懑又不解,“你们要死,就自己去死啊,小虎只是一个孩子,皇上还不至于迁怒一个孩子。”   人死了,什么恩怨都随风而逝。   皇帝甚至多少会因为太子之死勾起些许愧疚,这点愧疚足以让太子唯一的孩子平安地活下来,可以远离那些争斗和是非。   好半晌,太子终于开口。   “抱歉,我失去记忆了!我醒来的时候,屋子里到处都是火焰,那时太子妃已经没了……我是被小虎的哭声吵醒的,我当时就一个念头,一定让小虎活下去。”   江河面无表情地扯着谎,他来到这个世界时,太子妃尸体上的血都干了。   黑衣男人的思维快速地转动着。   以他对长姐和太子殿下的了解,他们肯定不会拉着孩子一起去死的,小虎应该是自己跑进去的。   太子和太子妃服毒后纵火,太子妃先行一步,而太子在听到儿子的哭声后,一片拳拳爱子之心,终于让他挣扎着从忘川途中返回人间。   太子会丧失记忆,也许是那药的副作用,也许是被什么东西砸到脑袋,也许是对皇帝太过失望,宁愿忘记过去的一切……   太子叹息道:“不管怎样,我不想再背负着太子的身份和责任继续前行!”他眺望着夜空,“以后的人生,我只为小虎……我会想办法带小虎离开皇宫,给他找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让他好好长大。”   黑衣男人冷笑一声,“殿下,你还是别想得太美好,你想离开,也得看上头的人愿不愿意。”   **   齐国公府。   躺在床上的齐国公府的老太爷在儿子的搀扶下,颤巍巍地坐起来喝药。   自从知道孙女在东宫逝去的消息,他就直接倒下了。   是痛苦,是后悔,或许还有说不清的内疚。   齐老太爷叹息地问道:“大郞,你怪为父么?”   他的年纪已经大了,本来花白的头发,现在已经全白,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仿佛全身的生气都被抽走。   守在床前的男人正是现任的齐公国,今年四十左右,气质儒雅。   此时男人脸上露出悲痛之色,艰难地说:“父亲……也是为了我们齐家。”   齐老太爷浑浊的眼睛落下一滴泪,“我昨夜又梦到囡囡,她怪我为何不救她。”   齐国公端着药的手顿了一下,不禁闭了闭眼睛。   他就这么一个嫡女,千疼万宠地养大,嫡女和人人赞颂的太子定亲时,明亮的眼里都是羞怯和期待。   三朝回门时,女儿和他说:“爹爹,太子说他不想纳妾,愿与女儿一生一世一双人……”   那时他心里都是担忧。   傻闺女啊,太子那是骗你的,他身为太子,怎么可能只要你一个呢?   然而,太子确实做到了,至少和女儿成亲的这几年,他做到了。   太子渊渟岳峙,虚怀若谷,朝中上下无人不称赞,有见识的朝臣们都道,若太子继位,大梁的辉煌还能再延绵三十年。   当时国公府主事的还是齐老太爷,他已经从中看到了危机,太子成长得太快,而皇帝却还身强力壮,手握权柄。   为了孙女,也为了齐国公府,齐老太爷开始明示暗示太子。   齐国公本不以为然的,若他有这般出色的儿子,他只会高兴,怎会嫌弃,甚至想让儿子死呢?   太子同样也不当回事,他是将皇位上的人当父亲,并不知道,那位父亲却视优秀的儿子为敌人。   悲剧还是发生了。   早些年,齐老太爷就担心东宫会有危险,趁病退下,并约束家人,让他们回家侍疾。   齐老太爷已经决定好一家子以后的退路,如果太子能上位,那就好,如果不能,至少三代人不得出头。   未来如何,还得看新君的肚量。   “若是还能救,父亲怎会眼睁睁看着太子一家赴死?”齐国公说着,嘴里都是苦涩,“不是不救,而是救不得。”   总不能为此搭上一家子?   可那是他千疼万宠的闺女啊,接到消息的那一刹那,他心疼得都几乎无法呼吸。   齐国公叹了一声,低声问:“父亲,您说太子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   齐老太爷怔怔地坐着,回想外面传来的消息,说道:“应该是真失忆,不然太子殿下的性格不会变化这么大。”   要知道太子是个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现在从宫中流出来的消息都表明,太子是真的忘记以前的一切。   他对儿子说:“太子的性格,你我都知道的。”想到什么,他又说,“你没见过太子小时候的模样,你不知道,太子小时候有多顽皮……”   齐老太爷说得万分怅惘。   也许只有失忆,才会让一个人变回他十岁前的模样。   那时的太子还不像后来那般事事要求完美,七八岁时的太子,简直就是熊孩子,上过房、揭过瓦,还偷捞过价值千金的锦鲤,带宫人们一起烤着吃。   皇帝那会还不像现在这般独断擅权,还是个会和他喝酒抱怨家里有熊孩子,父亲不好当之类的。   齐国公不禁默然。   太子十岁之前,都是养在深宫里,皇帝爱若珍宝,从他会跑会走后,就不怎么让他往外跑,担心他会遇到危险,是以朝臣们能见到太子的次数不多,能见的都是一些老臣。   直到太子十岁后出阁读书,朝臣们接触太子的次数才多起来。   不过那时候,太子就和世人记忆里的完美太子一样,已经定型。   “太子丧失记忆,脸还伤着,要是皇上还是没放过他,要将他最后的利用价值……”齐老太爷说到这里,不禁讥笑一声,“本来太子可以全身而退的,只要下旨废太子,谁也不会将他视为威胁,小虎也会安安全全的活下去……”   他咬了咬牙,低声对儿子说:“皇上仍是迟迟不废太子,这样一来,将太子重新架到火上不说,不知情的还以为皇上这个父亲是多么的重情重义,太子的脸都毁了,居然还舍不得?太子这是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又被他父亲推回去……”   明白这点的人,只觉得一股冷气从往天灵盖窜,冷汗直流。   他们的那位皇上啊,早就不是曾经的皇上,不再是一个爱护儿子的父亲,而是一个被权欲腐蚀的、乾纲独断的权力怪物。   这些年来,齐老太爷借病退下,让长子继承齐国公府,而他退到后面。   这小半原因是为了不让作为太子妃的孙女难做,大半原因是皇帝老了却不服老,疑心病越来越重。   “囡囡的事,只有太子找回记忆才知道是怎么回事。”齐老太爷下结论道,“目前国公府还得谨慎行事,不要轻易与太子接触。”   这不仅是保护齐国公府,也是保护太子和太孙。   齐国公低头应是。   从父亲的分析来看,太子在太子妃之死的事情上,肯定有所隐情。   等回房后,他便这般安慰妻子。   自从知道女儿的死讯后,国公夫人就倒下了,病得越来越严重,直到现在还起不了床。   甚至因为无法承受丧女之痛,她开始怀疑女儿之死是太子所为,整个人都魔怔了。   后来听说太子虽然没死,但脸毁了,记忆丧失,外孙得了失语症,极有可能会瘸,她就不闹了,只是每天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   齐国公看到这样的妻子,心里如何不难受,却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他握着妻子的手,正欲再说什么,听到下人来报。   “国公爷,三公子回来了,要过来看夫人。”   齐国公道:“让他进来罢。”   -   齐景天缓步走过正院的长廊。   齐家三兄弟里,作为老三的他,身体是最差的,也是生得最俊俏的,若是穿上女装,只怕以容貌出众闻名的太子妃都要自愧不如。   来往的丫鬟退到路边,朝他行礼,恭敬地垂首等待他经过。   年轻娇俏的丫鬟们悄悄地看了经过的三少爷一眼,两颊生出红晕。   齐家的家风极严,丫鬟们虽然爱慕三公子,却不敢冒着生命的危险爬床。不过,如果主母愿意将她们指给三公子,即使一辈子当三公子的通房,她们也是愿意的。   齐景天进了内室,来到母亲床前,关切地说:“母亲,今日可安康?”   国公夫人被丈夫扶着坐起身,憔悴苍白的脸露出淡淡的笑容,慈爱地看着他:“三郎,你父亲说你最近总是出门,何事如此忙碌?”   齐景天没回答,而是朝旁边看了看。   齐国公会意,让左右伺候的人退下。   这一天,也不知齐景天与母亲说了什么,候在外面的下人们只知国公夫人后来整整哭了一晚,然后重新振作起来。   国公夫人的精神越来越好,等身体完全好转后,她甚至递牌子进宫拜见皇后。   **   太医今天又过来给太孙查看脚伤。   “殿下,太孙的脚恢复得很好。”太医十分肯定地说,“现在可以下地了,不过不能走太久,从明天开始,前三天可以拄拐杖行走一盏茶时间……”   小虎紧紧搂地着父王的脖子,不大乐意自己下地走路。   这三个多月,他几乎像是长在父王身上,连鞋子都不用穿,父王到哪都带着他,这让失去母亲、惶然不安的孩子安心许多。   他现在非常害怕与外人接触,几乎只要闭上眼,眼前仿佛就是漫天大火。   只有在父王身边,小虎方才不会怕,只有父王陪着,晚上才能安心地入睡。   太子温声安慰将他搂得死紧的孩子,“小虎,每天只走一会路好不好?爹担心你不学着走路的话,以后不会走路了怎么办?”   “现在小虎还小,爹可以天天抱着你,等小虎长大,爹就要老了,届时抱不动了,只能等小虎来背爹喽。”   小虎睁着双眼,双手松了松。   他背爹吗?好像也可以……   小虎最终在父亲的鼓励下,拿起特地为他制的小拐杖。   拐杖是父亲做的,小虎亲眼看他削平拐杖上凸出的地方,一点点的磨,每一寸都用手摩挲过。   “这个可以帮助小虎稳稳地走路哦。”   在小虎心里,半边脸像修罗的父王一点都不可怕,小虎看着这样的父王,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仿佛泡在温水里一般。   太子看着拐杖,并不满意,“唔,还是太单调了,爹去拿颜料,咱们在上面画画好不好?”   那天下午,小虎和父王一起在拐杖上画金鱼——因为他父王喜欢吃鱼。   又画了花朵——他记得母亲最喜欢玫瑰了。   小虎还想画只大老虎在上面的,他就是那只大老虎,可惜画工有限,画成了一只小猫咪。   小虎看到他父王一直笑,他撅起嘴,有些不高兴。   拐杖的面积太小了,他没地方发挥嘛,要是换成画纸,他肯定能画出威猛的大老虎。   小孩子高高兴兴地拄着那根花花绿绿的小拐杖,在芷兰宫里练习走路。   这三个月,他一直没有下地走过路,去到哪都是父王抱着。以前,他经常会有好几天见不到父王,只有母亲陪他,母亲则一直和他说,他的父王在做很重要的事,没时间陪他。   所以这些日子里,被父王抱着走路的时候,他是高兴的。   可是他以后会长大,会变得越来越重,父王也会越来越老,以后就抱不动他了。   不过没关系,他会努力练习走路的,等他长大后,他来背父王。   “小虎。”   小虎正拄着拐杖走出宫殿,循着声音看过去,便看到不远处,有一个长相端庄、气质温婉的中年妇人看着他,她的眼睛里含着泪,似喜似悲。   小虎张大嘴巴,下意识地想喊人,但他的嘴巴张合好几次,都发不出声音。   他沮丧地闭上嘴,看着妇人,小脸蛋露出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   中年妇人哪里能忍住,疾步过去,一把搂住他,含着泪说:“外祖母的小虎终于能走路了,外祖母太高兴了。”   小虎的手轻拍着她的背,感受落在脖子上的水滴,他努力张大嘴,却依旧发不出声音。   他在心里说,你别哭啦,我不喜欢你哭,我好好的,你也好好的呀!   **   承乾宫。   皇帝将手边的奏折放下,工作了一早上,他脸上露出疲色。   他站起身,说道:“走,去芷兰宫。”   皇帝是一个权利欲极重的帝王,也是一个勤政的帝王,每日花在政事上的时间高达五个时辰,充实的工作给他带来的满足感是后宫美人难以比拟的。   他还爱舞剑,快到天命之年,却仍是保持着良好的身材,看着比三十出头的大皇子还要挺拔英武。   或许在世人眼里,五十岁已是老人,但在皇帝心中,五十岁的他依旧是壮年。   皇帝的仪仗经过御花园时,几个穿着鲜艳宫装的年轻嫔妃正在赏花,含羞带怯地向他行礼,看向他的眼神崇拜又祈求。   皇帝却看都没看一眼,直接打发她们。   这些都是两年前选秀进宫的嫔妃,那时皇帝还有兴致找年轻的妃子展现他的龙马精神,如今他开始讲究养生,比起身体上的欢愉,他更喜欢精神上的共鸣。   然而这偌大的皇宫里,能跟他交心的女人能有多少呢?   皇帝摇头,大多是徒有外表的花瓶,虽然偶尔有内秀的,但都是一肚子心眼,只想给娘家掏好处,或借机怀上龙胎,好立于不败之地。   想到这些,皇帝就更兴趣缺缺了。   “明年的选秀就停了罢,后宫已经够热闹了。”   皇帝思忖着,刚转个弯又遇上美人。   来的是丽嫔,她的容貌在后宫中是顶尖的,亦是年轻貌美,而且还懂事,皇帝目前对她还算是宠爱。   “皇上,您已经很久没来翠微宫了。”丽嫔幽怨又期待地说,“臣妾今日下厨,皇上……”   这声“皇上”既娇且媚,让人听得心都酥软了。   皇帝心下一动,但今日他要去看太孙,听说太孙现在已经可以丢下拐杖走三丈,太子高兴之下,决定亲自下厨庆祝。   他这个当爹的,还没吃过儿子亲手做的饭菜呢。   一个经常下厨的丽嫔,与从不下厨的太子……   皇帝只思考一瞬,就有了决定。   不过,带丽嫔一起去是不可能的,他这个当爹的都是第一次吃儿子做的饭菜,她一个嫔就更没资格。   皇帝铁石心肠,头也不回地朝芷兰宫而去,留下凄苦的妃子哀怨地凝视他的身影。   来到芷兰殿时,正好太子已经做好点心。   皇帝满脸意外,这点心看着外表都很不错,像真的一样,然后伸出龙爪,一点都不客气的拿起就吃。   他还以为太子会做大餐的,可是特地空着肚子过来的,没想到太子只下厨做了点心。不过等他吃到点心时,皇帝一点都不失望,开启暴风吸入模式。   漂亮的瓷碗里,装着的双皮奶又香又甜,上面的葡萄干跟山楂碎是亮点。   皇帝吃完后,还厚颜无耻地问:“还有吗?碗太小了,再来两碗。”   太子没毁容的半边脸和毁容的另外半边脸一般黑,冷笑道:“父皇,这是儿子给小虎做的,你居然和个孩子抢点心吃?”   皇帝一点都不心虚,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孙子的孝心,朕吃孙子的东西,有啥不对。”   “你还缺点心吗?只要您说一声,保证整个皇宫里的人都会下厨,你那些妃子不是天天给你送亲手做的汤送点心吗?”太子没好气地说,然后话题一转,“对了,孤要出宫住,您赶紧赏个宅子给孤……您那些妃子真是烦死人了,天天找理由经过芷兰宫,我们又不是猴子……”   皇帝的眉头蹙起来,“朕下令让她们安份点。”   他心生不快,多少能猜出那些妃子的心思,不就是看他不肯废太子,所以起了心思,想亲眼看看太子毁容的真假。   废不废太子是由他这个当皇帝的决定,与朝臣无关,与后宫更无关。   “不,和孤有关!”太子不客气地转过身,让他能更清楚地看到自己毁容的半边脸,“父皇你看,孤这张脸是注定好不了,你让孤当挡箭牌的前提是,孤和小虎得好好地活着……您也不想哪天过来时,看到我们的尸体吧?”   他说得非常直白,也不客气。   现在作为一个毁容的太子,他怕个鸟。   皇帝的眉头紧皱起来。   这话他可不爱听,偏偏这逆子失忆后,放飞得太厉害,怎么戳他的心怎么来。   听听,他居然还在继续说:“父皇,您之前找孤当一次挡箭牌,孤也不和你计较,报酬就用一座宅子怎么样?”   皇帝心里的内疚成功被啃老的不孝子搞没了,拂袖而去。   不孝子还在后头嘀咕他小气,帮了这么大的忙,也不赏几箱子黄金之类的。   皇帝听得就更气了。   旁边拄着拐杖的小虎看着亲爹和皇帝斗法,将皇帝气走后,他丢下拐杖,跳进亲爹怀里。   江河搂着他回房,脱下儿子的鞋子,熟练地给他按摩小腿。   小家伙舒服地眯起眼,刚开始走路时,小腿总是有点酸胀,被父王这么一按摩,那些就不算什么,小腿感觉非常舒服。   按摩完毕后,小虎又扑到亲爹怀里,差点将他爹手上拿着的半边面具撞下来。   小虎摸着金子做的半边面具,有些不解,眼睛里闪着疑问。   太子摸摸他的脑袋,笑道:“爹的脸还是有点吓人,怕吓到别人,以后还是戴着面具吧。”   小虎猛地摇头,表示父王的脸一点都不吓人,他用小手在亲爹的大手上画着。   太子高兴地笑起来,小家伙小小年纪,居然认得很多字,真是乖巧又聪明……如果能让他顺利地长大,肯定又是一个完美人储君。   他对皇帝更看不上了。   太子感受着儿子在自己背上比划的问题,笑道:“小虎,你问父王为何要激怒你的皇祖父?”   小虎用力地点头,不解地看着他爹。   太子没有将他当成小孩子看待,低声和孩子解释自己的用意。 第318章 废太子4   小虎的年纪还小,虽然聪明是聪明,但到底对人情世故并不通,加上养在深宫之中,见识也少了点。   “你问爹,为何要明目张胆的找你皇祖父要报酬吗?”   太子沉吟了会,继续说:“小虎,爹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从前,有两个猎人是好朋友,猎人甲救了猎人乙,导致他失去性命,世人都称赞猎人甲的义举,每见到一个人,猎人乙都会被对方提醒猎人甲对他恩重如山,他应该好好地照顾猎人甲的父母。”   “猎人甲的父母身体不好,猎人乙照顾很长一段时间,然后每个人都夸猎人乙知恩图报。突然有一天,猎人乙杀了猎人甲的父母逃了……”   小虎原本以为这是一个温馨的小故事,听到最后傻眼了。   他不解地比划着:【是因为乙照顾甲的父母太累了吗?】   “不是哦……”太子的声音冷冷淡淡的,意味深长地说,“因为恩太大,报不了,那就干脆不报了。”   他轻抚孩子的脑袋,语重心长地道:“所以才有升米恩、斗米仇的说法啊!这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人呢,报答不了恩情的时候,干脆杀掉恩人就不用报了。”   小虎满脑子都是疑问,所以这和父王、皇祖父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他在迷糊之中洗漱完毕,一身轻松地躺床上时,终于想明白了。   皇祖父不肯废太子,所以拿他父王当挡箭牌,外面的谣言传得到处都是,那段时间皇祖父都没来兰芷宫。   后来皇祖父每次过来时,父王都向皇祖父要东要西的,皇祖父明面上很生气,实际上……   不一定生气,说不定还很高兴。   想来明日,父王要的东西,皇祖父会赏下来,皇祖父也会经常来兰芷宫了。   想明白的小虎兴奋地爬起来,用手在亲爹胸口前写字。   此时已经是大半夜,太子的胸膛因笑而起伏着,他搂着宝贝儿子,亲了亲孩子的额头,夸道:“哎哟,我们小虎好聪明啊!好啦,别想太多,对你皇祖父的态度和之前一样就行,别太接近也别太生疏……你那皇祖父啊,是大boss级别的,你年纪还小呢,不是他的对手。”   太子掩下眼里的冷意。   皇帝宣称不废太子的那段时间里,他好几l次在送到芷兰宫的膳食中发现被下了毒,以及出现各种意外。   若是原太子那样的普通人,早就不知死多少次。   这些他当然不会刻意瞒着,并且大喇喇地摆给皇帝看。   皇帝当时看得心惊胆战,内疚无比,大概也想不到自己的后宫和那些儿子们会那么狠毒,连一个已经毁容、注定与那位子无缘的太子都容不下。   只要太子一日不废,一日就是所有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太子轻拍着已经呼呼大睡的儿子的背,眯起眼睛。   他轻哼一声,对皇帝来说,解语花实际是是食人花……孝顺儿子其实个个想他死,他最后能倚靠谁?   所以,最后能信的当然是对他这个已经没有威胁的废太子了吧!   不仅有着血缘的天然联系,又不会威胁到他的地位……啧,皇帝长得不美,倒是想得挺美的啊,世界上哪来这样的好事?   太子表示,作为一个成熟的任务者,他就是想躺赢。   从明天开始,他和小虎这对父子俩的安全就全靠你了,父皇大人。   昏暗的室内,只有一盏羊角宫亮幽幽地亮着,桌上的金属面具在灯光中闪耀着金光。   太子摸了摸自己的脸,他要是戴上面具,只怕惴惴不安的人更多了吧?   最后,他闭上眼睛睡觉。   反正到时候,就算皇帝不想他离开皇宫,都有一群人逼着他离开。   **   御书房里,皇帝听着暗卫汇报消息。   他要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敢打兰芷宫的主意。   “慧妃,婉嫔,静嫔,德妃……都去过兰芷殿,太子殿下为了避嫌都没见。”   说到这里,暗卫长迟疑了一下,在皇帝疑惑的眼神中,眼一闭,复述太子的话。   “哎呀呀,你们一个个年轻貌美的大美人,作为父皇的妃子,和他身强力壮的儿子瓜田李下……”   太子带着半边金色面具、遮住脸上狰狞伤疤的脸,衬得那另一半脸越发的完美无瑕,有一种妖冶般的昳丽。   他欲言又止,“这不太好吧,虽然你们不要脸,有颗红杏出墙的心,可孤的道德底线不像你们这么低,虽然孤失去记忆,但也做不出对不起太子妃的事……”   此言一出,那些想来芷兰宫探探虚实的妃子们一个踉跄,吓得赶紧跑。   她们在后宫里明争暗斗这么多年,即使是生死之时,也是斗得无比优雅、无比高大上,谁听过这么大咧咧的不要脸皮的话?   只有市井中的泼皮才说得出这种下流话。   妃子们被太子吓过后,又反应过来。   皇帝可真是造孽哦,生生将一个“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完美太子逼成了市井流氓。   皇帝听得气血上涌,好一会儿终于冷静下来。   不孝子这是被害多了,都有阴影了吧?他不知谁是敌、谁是友,索性谁都不接近,能接近他的就只有他这个当爹的。   想到这里,皇帝总算不生气了。   不孝子经历生死后,性情大变是正常的,按太医说的,压抑太久,他的性情开始释放,回归年少之时。   想当初,年少时的太子就是一个人嫌狗厌的熊孩子,啥话都能秃噜出来,从不用脑子思考,仿佛有他这个爹在,他就天不怕地不怕似的。   “不孝子,就仗着你爹是皇上,能给你撑腰是吧?!”   皇帝说出十几l年前,追在儿子身后为他善后时一模一样的话,话刚说出口,他就愣了一会。   好半晌,皇帝长叹一声,吩咐暗卫再加几l人轮流保护太子。   **   小虎摸着桌上金光闪闪的金元宝,以及银光闪闪的银元宝,咧嘴笑起来。   底下还有银票,甚至还有几l个宅子的地契,看着就好多钱。   他歪头看向父亲,朝他眨巴了下眼睛,表示好多东西啊,皇祖父这次好大方呢。   “那是因为父王现在不是他的敌人,他不怕资敌了。”太子搂着儿子,在他耳边轻声教导他。   别以为皇子就有花不完的银子,对那位置无心的也就罢了,衣食总是不愁的,逢年过节时,人情来往的礼物才是大头,就靠皇子明面上那点收入,只怕过得还不如那些富商潇洒呢。   如果有心上位的皇子,那金钱方面就更紧张了。   碍于名声,皇子们还不能明目张胆地收孝敬,所以这时候,有一个有钱的母族、或富有的妻族就尤其重要了。   当今好面子,手头也紧,给皇子开府的钱就那么多,太子虽然受宠,但在金钱上也没大方到哪去,甚至可以说比开府的皇子还少点。   按皇帝的思维,东宫就在皇宫范围里,包吃包住要啥自行车呢。   太子手头不拮据,还真是多亏他的母亲留下的嫁妆,以及妻子带过来的嫁妆。   而且他没养侧妃,一来和太子妃是青梅竹马,夫妻俩的感情好;二来就是经济原因了,他和当皇帝的父亲最大的相像之处,在于他们都抠搜,养女人这么花钱的事儿,太子不可能干的。   小虎懵懵懂懂地看向父亲,在皇祖父心中,父亲是“敌人”吗?   他紧紧搂住父亲的脖子,心里想着他和父王之间就不会这样,父王非常疼他,到哪儿都抱着他。   以后他也会孝顺父王的,等父王老了,想去哪儿,他都要背着父王。   这边太子在教儿子,另一边大皇子约几l个弟弟去飘香楼喝酒。   大皇子、三皇子、四皇子坐在飘香楼的一个包厢里,喝着酒,欣赏舞女柔软的腰……舞姿。   大皇子胖乎乎的手抓着一只烤鸭腿,吃得满嘴流油。   他看着下面的弟弟,含糊不清地说:“你们怎么不吃?这飘香楼虽是青楼,饭菜还真不错。”   温文尔雅的三皇子看他粗鲁的吃相,眉头蹙起,用眼神喝退一个想攀高枝的女人。   他忍耐地道:“大哥,下次如果你还约我们在飘香楼见面,那不用叫我了。”   三皇子在士林里的名声不错,他只想当风流名士,可不想当风流才子。   风流名士成就于青山绿水、清谈辩论书会之中,像青楼这种地方,只会成就风流才子,和他的喜好不同。   更可气的是,一个青楼,居然取了个酒楼的名字,不知道多少人误会,以为这里是正经吃饭的地方。   虽然这里的饭菜做得也不错,比很多酒楼都要好。   但不能否认,这里就是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   旁边是左右各搂了一个貌美少女的四皇子,他的眉宇间都是放荡不羁。   四皇子吃了一颗少女剥皮的葡萄,然后一个亲了口,嘲讽地说:“三哥何必装得那么累呢?春光一刻值千金啊,人不风流枉少年!”   “来来来,三哥,我分一个给你,翠翠……”   他嬉笑着将左边的少女推过去。   那少女含羞带怯地倚过去时,三皇子将之拂开,冷着脸说:“老四,你今日若想好好说话,就让这些女人滚。”   四皇子啧了一声,朝不知所措的女人摆了摆手,让她下去。   大皇子并不介意这里有没有女人助兴,他愿意来飘香楼,不是因为这里是青楼,而是因为这里的烤鸭实在好吃,酒也对味。   烤鸭好吃啊,油汪汪的!啧啧,飘香楼真是名副其实,这里的菜做得特别好吃。   大皇子又抓起另一只烤鸭腿就啃。   鸭腿烤得好,外酥里嫩,一股汁液喷出来,因为飙得比较远,朝四皇子和他怀里少女的脸飙过去。四皇子正陶醉地搂着美人要一亲芳泽呢,冷不妨尝到一股咸香的味道。   怎么回事?   他睁开眼睛,怀里的美人咋是烤鸭味儿的?   大皇子看到这一幕,有些尴尬地放下鸭腿,屈尊降贵地给四皇子擦去脸上的汁液。只是他的手本来就油腻腻的,被他这么一擦,不过一会儿,四皇子的脸就和桌上的烤鸭一样,变得油汪汪的。   “老大!”四皇子暴跳如雷,维持不了对大哥的尊重,破口大骂,“你是饿死鬼吗,成天吃吃吃,怎么不肥死你!”   三皇子双手抱胸,幸灾乐祸。   说实话,若不是有共同的敌人,他还真不想和这两个兄弟往来,一个贪吃好食,一个贪花好色,都是不能谋大事之辈。   不过这样也好,要是他们太聪明、太克制,以后头疼的还是自己。   大皇子很不高兴,将油乎乎的手随意地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满不在乎地说:“老四,我又不是故意的!”   四皇子抑起脸,让美人用温热的毛巾给他擦脸,嘴下不留情:“太……二哥说得没错,你太胖了,一胖毁所有!你看看你,看起来居然比父、父亲还老……你再吃下去,小心将美人压死在床上。”   “我这是福气!福气!”大皇子大怒。   想他少年时期,因为长得白白胖胖的,人见人爱,大家都说他有福气,就连父皇都说他可爱,担心他走路太累,还让他坐轿子去上朝。   可恶,他摸着自己脸上的胡子,肯定是留了胡子显老,父皇才觉得他不可爱了。   真是下流的玩意儿!   三皇子厌恶地看着刚擦干净脸,就迫不及待摸上女人腰的四皇子,不耐烦地将手里的酒杯掷到桌上,“还谈不谈事情了,不谈的话我要回去了。”   等房里终于清净,舞女和下属都退到外面,兄弟三人坐下来喝茶。   “你们说,咱们那父皇是什么意思?”大皇子揉着有些饱胀的胃,“太子的脸是不是真的还能治好?”   要不然,为何一直压着不肯废太子?   自古以来,就没有哪个太子是毁容的,毁容哪里还能当太子?   四皇子的脸色也变得不好看,咬牙切齿道:“太子之前做的事,父皇该不会忘了吧?”   造反可不是小事,啥时候他们那父皇的心胸这么宽广了?   三皇子则是沉思着,作为这里唯一一个脑力担当的,他多少能猜到皇帝的心思,但这不妨碍他给自家这两个蠢笨的兄弟挖坑。   “毕竟咱们这么多兄弟里,只有太子是父皇亲自养大的呢。”   说到“亲自”这两个字,三皇子还加重语气,可见心里有多么的酸。   大皇子和四皇子顿时也酸得说不出话来。   他们父皇对孩子的爱分成两份,一份给太子,一份给其他孩子的,其中太子的那份还占了三分之二,偏心得没边了。   “总之,咱们怎么想没用,得看父皇怎么想。”三皇子说着,打起精神来。   之前的十多年,他们不断地给太子挖坑,眼看天底下最尊贵的父子俩的感情就要破裂,他们就要验收成果的时候,哪知道太子居然一个火场求生,反而让皇帝摒弃昔日的嫌隙,对太子又关怀备致起来。   没道理以前能挖动,以后挖不动。   走着瞧。   兄弟三人在飘香楼里待了两个时辰,终于各自回家。   三皇子回到皇子府里时,贤惠的三皇子妃带着五个闺女迎了过来。   三皇子妃确实很贤惠,几l个女儿都被她教导得温婉乖巧,有天家贵女的淑娴。   她的出身也不错,娘家是清贵的书香门第,祖父是当代大儒。   一般而言,书香门第清贵归清贵,却不会太富贵,但三皇子妃的母亲擅长理财,于是三皇子妃的嫁妆十分丰厚。   三皇子坐下来,三皇子妃带着五个女儿依次坐下。   他们家每月的初一和十五的晚饭,按规矩要来正院一起食用,就像那些讲究规矩的清贵世家一样。   三皇子妃的脸在昏黄黯淡的光线下,显得有点憔悴,再浓的妆容都掩盖不住她面上的憔悴。   为何这世上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呢?   三皇子的眉头微蹙,他想要一个嫡子,只有嫡子才是他的底气,不然那些跟着他的人都无法安心。   而且,他所有的孩子如果都出自正妻的肚子里,妻子那大儒祖父才会支持他。   夜色深沉,三皇子终于离开书房,走回正院休息。   三皇子妃还没休息,烛光下,她坐在梳妆台前,慢慢地梳理着一头长发,神色温柔。   三皇子走过去,看着铜镜里的妻子和自己。   三皇子想,他和太子长得可像啊,只是不如太子的容貌精致,气质也比太子少了几l分仙气。   本来他算计得好好的,等太子死后,太子的一切的不好都会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尤其是太子死得那般惨烈,父皇越老就会越怀念自己亲手养大的太子,到时他就有机会了。   他并不介意在父皇心里当个替身——不,应该说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当太子的替身,他绝对不会像太子那么傻,将父子间的感情放在首位,傻乎乎的认为皇位上那个仍是他可以依靠撒娇的爹。   他会装出太子对父皇的孺慕之情,但永远保持冷静和谨慎,这样才能登上那位子。   他会努力学□□温文尔雅,气定神闲的仪态。   太子的喜好高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也花了极大的精力去学。   太子手不释卷,虚怀若谷,不耻下问,他就算是装,现在也装得有八成相像。   太子爱重太子妃,是个好父亲、好丈夫,他也学到家,不管多想养几l个环肥燕瘦的女人,都要压抑自己。   在成功前,他绝对不会放纵自己,等他成为至尊后,三宫六院他都要填满。   “没有关系的……”   三皇子暗暗地安慰自己,他埋在宫里的暗线告诉他,太子是真的毁容了,毁容的人是绝对没有机会登上那位置,父皇不过是舍不得权柄,所以不想立新太子,宁可让毁容的太子占着茅坑。   三皇子呵了一声,暗忖:一个毁容的、让人觉得可惜的太子,一个类似太子的完美皇子……只要他们那父皇有这个念头,谁都知道怎么选。   除此之外,三皇子还有一个卑劣的念头。   听说太子失忆,行为和十多岁时差不多,那就意味着太子学的很多知识都已经遗记,如果自己和他形成鲜明的对比,那一定能让自己在朝臣那里加分。   也就大皇子和四皇子蠢,一个劲的想让父皇废除太子之位,然后将太子赶出皇宫,他们可能不知道,距离可是会产生美的。   与他们相反,他倒是觉得,太子只有活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才能让人真正放心。   至于下毒什么的,那就更蠢了。   三皇子非常遗憾太子没有被毒死,若是真被毒死,父皇肯定会追究到底,几l个兄弟都不清白,甚至几l个儿子还小的嫔妃也不清白。   若是父皇愿意查,到时候什么都没做,清清白白如莲花的他,就能显出来了。   **   等到小虎终于能丢开拐杖,慢慢走路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两个月。   炎热的夏日过去,秋高气爽。   皇帝赏赐给太子的宅子终于修葺好,太子父子俩收拾好东西,准备搬过去。   太子拿着太子妃的嫁妆单子,一一对照。   老皇帝以前总觉得他有多宠太子,实则上也就是表面上心,要是真上心的话,太子妃嫁妆里的金子和宝石首饰这些,就不会轻易被人换成假的。   太子妃死去的这几l个月来,她的嫁妆明明有人守着,居然还被换了。   看着不远处正解着九连环的小虎,太子叹气。   孩子虽然能走路了,但至今还是不能说话,而且也不能离他太远,更不喜欢跟陌生人接触。   原太子和太子妃想将所有的罪责揽下来,让儿子好好地活着,只要他们死了,就没人针对一个六岁的孩子,将来不管谁上位,只要齐国公府还在,下一任皇帝都愿意施恩。   作为宗室旁支,又有太子妃留下的庞大嫁妆,小虎的日子不会差。   原太子夫妻自焚也是算计好的,库房离正殿这边比较远,火再怎么旺都烧不到那边,等他们死后,皇帝多少会内疚,会出手护着孙子,库房的东西有皇帝派人盯着,自然不用担心有人会贪墨。   但谁会想到,小虎这傻孩子居然跑进火场里,想和父母一起死呢。 第319章 废太子5   江河想到小虎差点惨死,一颗心又酸又软。   于是,他毫不客气地将那些造假的首饰和花瓶等全挑出来,让人送到皇帝那儿。他可不管太子妃的嫁妆是谁经手,总之他只要真品回来。   要不然,别怪他闹起来,闹得所有人脸面都不好看。   反正他这个太子现在也只是摆设,脸面好不好看已经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实惠。   皇帝果然非常生气,同时也觉得十分难堪。   他毫不客气地将现在管理后宫事务的四妃骂得狗血淋头。   因为皇后的身体不好,宫务被皇帝分给后宫里最受宠的四个妃子,只是皇帝没想到,她们的眼皮子居然浅成这样。   虽然皇帝大发雷霆,但被换掉的真品有些已经追不回来。   皇帝只能默默地给自己的女人收拾善后,打开自己的私库,给太子再添几箱子银子和金子。   太子拿到金子和银子后,两人都默契的不再谈及此事,就当从未发生过。   太子出宫那天,光是太子妃的嫁妆,用了几十辆马车才运完。   皇子们和后宫那些有儿子的妃子听完宫人的描述,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太子妃除了善妒,不愿意给太子纳侧妃外,真的是挑不出什么毛病,皇帝怎么就给太子挑了这么完美的妻子呢?瞧瞧,光是这份嫁妆,就是所有皇子都想娶的妻子人选。   那些有上进心的皇子们羡慕完后,也暗暗地松了口气。   东宫在皇宫范围内,东宫的主人是默认的继承人、储君。如今皇帝的态度很明显,太子明面上没废,其实暗地里已不是太子。   据说太子自从醒来后,和皇帝的感情依然很不错。   现在看来,这“感情不错”应该也只是表演给世人看的,父子俩走到这一步,现在只是维持表面的和平,实则上已经没有多少父子之情,最明显的证据是皇帝特意赏给太子的侍卫,二十几个精壮的好手,一看就是为了监视太子。   皇子们顿时精神大振,纷纷觉得自己的前途一片光明。   他们总算将挡在前面的最大的拦路石扳倒了,算是走出成功的第一步。   只有皇帝在深宫里叹息:“大伴啊,你说那孩子还想回来吗?”   太子出宫,如同一只飞出笼子的鸟,是如此的迫不及待。   他就那么厌恶皇宫吗?   或者说他想远离他这个父皇?   皇帝还记得,太子十三岁那年,他大病一场,病得非常重。   当他醒来,发现太子的眼睛都哭肿了,原本孩子气的太子仿佛一夕之间成熟起来,并且发誓再也不气太傅,会好好念书,努力长大,早日能帮上他的忙,让他这皇父不用那么累。   “父皇,儿子会努力读书的,日后帮您撑起这个天下,这样您就不会那么累了……”   太子十八岁时,已经是人人称赞的优秀储君。   作为父亲,皇帝也是为有这么个优秀的儿子而骄傲的。   然后时间突然加速了,随着太子成亲,太子妃怀孕,诞下聪慧的太孙,朝中上下皆言有贤良的太子、聪慧的太孙在,大梁朝还能延续至少三十年的盛世荣光。   皇帝已经想不起来,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不惯太子的呢?   大概是意识到自己压根不想退位,只想死在皇位上——不,他压根儿就不想死,只想长生不老,永远待在皇位上。   明明他的身体还这么强健,为何朝臣们总用欣慰的目光看太子?   他们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赶他下来?   太子就这么好?他这个皇帝就做得这么差?   皇帝很不是滋味,他乾纲独断惯了,从来不会反省自己有没有错,他只觉得是儿子表现得太迫不及待,伤到他的心。   以前觉得儿子孝顺,能为他分忧,后来觉得太子狼子野心,居然想分他的权柄。   自古以来,皇帝都是自称孤家寡人,皇权只能独享。   太子的心太大了,他没错!   **   太子带着太孙搬出了皇宫,住进皇帝御赐的宅子里。   这仿佛是一个信号。   朝堂上终于不再闹着废太子,民间也没有了各种关于太子的言论,风平浪静,仿佛一切都轻松地揭过了。   虽然还未下旨废太子,不过是时间问题。   秋天到来时,小虎哒哒哒地在院子里跑着。   他时而跑到柿子树下,盯着枝头上的柿子猛瞧,时而跑到梨树下,对着那梨流口水,时而跑到屋檐下,盯着归巢的燕子……   似乎总有很多东西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变得活泼起来。   照顾他的嬷嬷慈爱地说:“小殿下,燕子是半个月前在正堂中间筑窝,这代表咱们府上会事事顺利哩。”   嬷嬷说着,给小虎戴了一个圆顶的虎头帽子,还摸了摸他的背,发现出汗后,就拿手帕给他擦汗。   秋风有点凉,这种天气孩子最容易生病,需要小心地看顾。   一会儿后,太子过来,让嬷嬷去盯下人做事,他则牵着儿子的手,带着孩子一起去厨房给他做点心。   厨娘听从太子的吩咐做枣糕。   本来刚搬过来,按照习俗,要备些点心分给左邻右舍的,只是府里进驻了那么多侍卫,都是能吃的青壮小伙子,她可能要蒸好几笼才够吃。   厨娘看着空荡荡的厨房,不禁暗自抱怨吃饭的人太多,干活的人太少。   就只有几个嬷嬷和丫鬟伺候,她们全都去收拾库房,而厨房就这么丁点人,如果日后不添加点人手,天天要煮三十多人的饭菜,她可能会累死。   小虎开开心心地坐在厨房门口等着吃父王做的点心。   他最喜欢甜甜的点心了,父王做的尤其喜欢。   蒸好的枣糕又甜又香,父子俩坐在梨树下,吃着枣糕,看着院子里的秋景。   太子指着树上的梨,“梨快熟了,到时候爹给你做梨膏糖。”   小虎抬头看着树上挂着的梨子,又咬了一大口枣糕,双眼笑眯成一条缝,小小的心灵里对未来终于有了一种由衷的期盼。   **   太子搬出皇宫不久后,便到了中秋。   中秋那晚,京城处处挂满花灯,繁华似锦,也似天上掉落的星子。   民间的街道上的花灯一路逶迤而去,才子佳人聚集在花灯前猜迷,小贩们满脸是笑,热情地招待客人。   皇宫里也挂满了花灯,鱼灯龙灯等将夜晚照得灯火通明,如同白昼。   宫里的小公主、小皇子们欢喜地提着小花灯,跑到殿外,探着头,等待着烟花绽放,一派无忧无虑。   皇帝站在观灯楼里,眺望京城的灯火,豪情壮志。   那无边的夜色,花灯一盏接连一盏,向远方延绵而去,在夜色中散发出小小的微光,微光聚集在一起将夜空点亮,比天上的星子更明亮。   这般的繁华盛世,是他的功劳!   中秋晚上,宫里举办中秋宫宴,在京四品以上的官员可携家眷入宫与宴、赏花灯。   齐国公和国公夫人坐在角落,齐三郎陪在父母身边,低声与母亲说话,一家子隐在人群里,丝毫不起眼。   看到这一幕的人暗暗嗟叹不已。   犹记去年中秋之时,太子陪在皇帝身边,太子妃接待命妇,小太孙则跑到齐国公府的家眷中,和齐三郎撒娇着,要去街道上玩耍,看民间的花灯。   有多愁善感的人轻声叹息:“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然而更多人看到这一幕时,只有高兴。   今年的中秋宫宴,没有太子和太孙的踪迹,果然皇帝已经彻底放弃太子,他们就说嘛,天家哪来那么多父子亲情?   大皇子和三皇子嘀咕,“老三,你说父皇是怎么想的?”他一边吃御膳房做的月饼,一边说,“既然他这么不待见太子,为何不废了他?”   他狠狠地咬了一口月饼,抱怨道:“太子这是占着茅坑不拉屎,既然知道自己坐不上那个位子,就应该自请退位嘛。”   三皇子用看傻子的眼神看自己这位大哥,随即又被他的说法恶心得完全没食欲。   他没食欲,大皇子倒是有。   见三皇子都不动桌上的食物,于是他伸手将那边的月饼和水果拿过来,分了些给和他一样爱吃的儿子和闺女,剩下的都进了他嘴里。   斯文俊秀、气质也斯文的三皇子看着他这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不禁闭了闭眼,恨不得离他三丈远。   他实在不想承认眼前这头猪是他的兄弟。   三皇子暗忖,他们父皇的心也是够狠的,居然提拔一头只知道吃喝的猪和太子打擂台,这也充分说明太子的心胸多么宽大,他居然能容忍和一头猪共事。   要是他自己,他觉得自己可能忍不住会先弄死这头不讲究的猪。   众人期待的烟花终于开始。   所有人都走出宫殿,站在台阶上看烟花,最前方的皇帝如鹰隼般的双眼漫不经心的扫过那些大臣和皇子们。   他本想让太子出席宫宴的,但那逆子回话,说要带儿子去逛中秋夜市,民间的夜市比规矩的宫宴有趣多了。   皇帝的心情不太好,那逆子到底懂不懂,他这是抬举太子一脉。   宫宴并不只是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那么简单,宫宴还意味着帝心、体面,是权势的风向标。   皇帝再次确定太子真的失忆得很彻底,未失忆前的合格政治生物现在变成一个傻白甜,让皇帝很是心塞。   太子就算不为自己想想,也该为小虎想想。   废太子的儿子的地位本就微妙,要是他决定退下,日后再想求得一席之地就难了。   宫里的皇帝心绪起伏不定,宫外的太子则表示他这辈子不想动脑子。   太子将儿子顶在自己的脖子上,带着他走街窜巷,看到美食时就停下来,麦芽糖吃上一点,点心吃上一点,烧饼来一个,果汁蜜水喝一点……   小虎拿着糖葫芦,小心地舔着。   父王说了,要是不小心将糖汁掉他头发上,父王就不让他坐在肩膀上,他就不能坐得高高的俯视别人。   这时,一个同样骑坐在父亲肩膀上的男童从他身旁经过。   那男孩与小虎对视时,向他炫耀手里的莲花灯,小虎不甘示弱地举起手里的糖葫芦,还举起另一只手和他对比了一下高度。   他父王很高,坐在父王的肩膀上,他是整条街上最高的崽。   太子反手拍了孩子的屁股一记,警告道:“别乱动,小心摔下来。”   “大哥,大哥!”   这时,一个十岁出头的男童提着一盏莲花灯,追在兄长身后,“我们去宫门前看飞鱼灯和飞龙灯吧。”   旁边还有几个结伴同行的姑娘也在谈论着,要不要去宫门那边看飞鱼灯和飞龙灯。   平时皇宫禁止闲杂人等靠近,不过中秋节时,宫里的匠人会做不少鱼龙灯,专门挂到宫门那边,给百姓们观看。   主打的是一个与民同乐。   小虎扭了扭头,然后拍着父亲的脑袋,指着前方的一盏兔子灯。   他看多了飞鱼灯和飞龙灯,觉得它们都没有兔子灯可爱。   太子转身,他儿子在他的脑袋上乱七八糟地指路,却是离皇宫越来越远,看来这孩子是真的不喜欢皇宫,靠近都不乐意。   人群里,戴着半边面具的男人挤到一处卖花灯的摊位前,挑了个简单的灯谜。   “河水干涸——打一字,小虎,你来猜。”   小虎抿着嘴直乐,用手在爹的背上一阵比划。   太子不吝啬地夸道:“嗯,小虎真聪明,对,就是可字!”   小虎连续猜中了几个谜,摊主笑着递过来一盏兔子灯。   他夸道:“客人,您儿子真聪明。”   太子得意洋洋,“那是,我生的,当然聪明!”   小虎抱着兔子灯,有些害羞地掩住脸,其实也没那么聪明啦,是这些谜语出得比较简单。   这盏兔子灯,小虎非常喜欢,一直将它挂在房间门口,进门就能看到。   如此过了几天,一场突出其来的秋雨洒落,他担心会被淋湿,终于将它收起来。   过了中秋,天气一天天转冷。   直到过年前,皇帝派来的太医一脸沮丧地回去告诉皇帝,太孙还是不能开口说话。   太子脸上的伤疤已经掉了,坑洼不平的半边脸,狰狞可怕,宛若恶鬼,生生破坏了那张完美如玉的脸。   这消息传出去后,那些担心太子起复的人彻底地放心下来。   除非皇子全死光光,否则这样的太子,永远没有希望上位。   皇帝在御书房静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终于下了废太子的旨意,封废太子为贤王。   成为贤王的江河高高兴兴地进宫谢恩,看得皇帝又是气又是笑,这真是太子不急,皇帝急了。   江河进宫,不仅是为了谢恩,还为了告别。   “大梁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江河眼里都是对外面河山的憧憬,“大夫说,小虎是心病,京城里认识小虎的人太多,不管是同情还是鄙视,于他而言都是压力,我想去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看看能不能对小虎的病有帮助。”   皇帝心里很不是滋味。   儿子失忆,忘记他这个老父亲后,大概在他心里,已经没有自己的地位。现在儿子满心满眼都是孙子,儿子就不能为他这个当父亲的想想吗?   如果江河知道他的想法,肯定会骂他矫情。   儿子不是你先不要的吗?你都不要儿子了,当儿子的为何还要想着你?我又不下贱!   “父皇……”   此时带着半边面具的废太子在皇帝面前,仿佛放下全身的重担,动情地说:“儿臣虽想不起过去,但依稀记得当初那么拼命念书,目的是为了让父皇轻松点……现在儿子毁容,也不方便为您做事,父皇那么能干,朝堂里的臣工都是股肱之臣,想来也不差儿臣一个,儿子决定用双眼去看看大梁的大好山河。”   “这应该是儿臣十多岁前的愿望吧……日后山高水长,儿臣回京的机会不多,父皇您自己多保重。”   太子说完后,便朝他拜了拜,然后退出承乾宫。   皇帝独坐在空荡荡的宫殿里,只觉得无比的孤寂。   果然当皇帝的,都是孤家寡人,最爱他的人纷纷离去,以后再也没那样一个人会念叨着让他保重身体,理直气壮地说他不想当皇帝,他只想让父皇轻松点。   皇帝面露怆然。   他怎会不信那孩子呢?   只是他将皇位看得无比重要,觉得那孩子大逆不道会与他抢皇位,其实在那孩子心里,他这父亲比权势重要多了。   皇帝并不愿意承认,如果废太子还是太子,他还是不会相信他的。   作皇帝的本就多疑,刻薄恩寡,父慈子孝并不适合天家。   **   俗话说,烟花三月下江南。   江花红似火,渔歌处处。   临走前不忘在皇帝心上插一刀的江河躺在甲板上,在江上看风景。   小虎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两岸的青山,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在他的脑袋跳着,嘎嘎地叫:“小虎小虎,瓜子瓜子。”   听到这话,他赶紧从荷包里掏出瓜子喂鹦鹉。   小虎不知道这只鹦鹉是父亲从哪弄来的,它骂人非常厉害,而且名字还挺奇怪的,居然叫统统。   统统是只特别聪明的鹦鹉,晚上还能陪他睡觉,给他讲故事。   小虎真的非常喜欢它。   他时常给鹦鹉喂水、喂饭,发现统统居然是一只可以和人一样吃饭的鹦鹉,还会挑食,最讨厌葱姜蒜这些,还不爱吃青菜。   小虎每次都为它的挑食急得直跺脚,这么挑食会长不大的。   鹦鹉却不管,继续拒绝不爱吃的。   小虎不知怎么和鹦鹉交流,他虽然会写字,但鹦鹉说看不懂,用手比划,鹦鹉更说它看不懂。   没办法,小虎只好对着镜子张开嘴巴练习。   只是,他的舌头和喉咙都好好的,就是发不出声音。   他多想和统统说,让它别再挑食了,随行的大夫都说了,鹦鹉是吃素为主的动物,总是吃那么多肉会生病,还会短寿。   小虎没办法,急忙忙地找父亲,结果父亲又喝醉了。   他们为母亲守了一年,吃了一年素。   某天,父亲突然叹气说:“算了吧,这些形式的东西算什么?比起茹素三年,你变成瘦皮猴,她应该更喜欢你将来长得高高壮壮的。”   然后父亲给他做了肉食,还让他多吃一些,说他一整年个子没怎么长。   “人是杂食动物,什么都吃才营养,挑食容易生病还长不高。”   父亲也陪他一起吃肉,肉确实比蔬菜好吃,连鹦鹉都这么觉得。   小虎愁眉苦脸的,可鹦鹉是不能吃肉的呀,就算能吃,也不能像现在这样,一天三餐都是肉,统统的零食甚至都是肉干。   唯一能和正常鹦鹉相像的地方,在于它还挺喜欢瓜子的,但它不爱吃生瓜子。   “瓜子不要原味的,要五香的!”   每当小虎想让它当只正常的鹦鹉时,统统就会抗议地挥着翅膀:“不要清水,要果汁,快给我剥瓜子……”   “要柿饼要肉干。”   “要吃水果!”   …………   小虎哒哒哒地到处走,给鹦鹉拿来柿饼,再拿来梨膏糖。   柿饼是家里的柿子树上结的柿子,梨膏糖是他和爹爬到树上亲自摘的梨做成的。   他想上树摘梨子,父亲原本不同意的,后来磨不过他,只能同意,并亲自陪他爬到树上,底下还有侍卫紧紧地盯着,生怕他们摔下来。   树上成熟的柿子很甜,做成柿饼后,捂了一个冬天,比蜜还甜。   但梨就没那么甜了,小虎酸得直皱眉,最后还是他爹将梨磨成汁,添上薄荷和枇杷,与红糖煮成梨膏糖。要不是父亲怕他吃坏牙,他一天能吃十几块糖。   鹦鹉啄着柿饼,明显很喜欢,对梨膏糖就不太喜欢了,嚷嚷道:“小爷不吃不甜的果子和硬糖……给小爷榨成汁,再加点糖,不要红糖,要冰糖……”   小虎眨巴着眼睛,很是不解。   冰糖是什么?用冰冻起来的糖?   这时,钓鱼竿从半空中划过来,勾住鹦鹉华丽的羽毛,狠狠地往水里一扔。   “啊……”   小虎惊骇得眼睛圆睁,他张大嘴巴想喊,却只发出啊啊的声音,他急得冲过去抓住亲爹的胳膊。   江河摸摸孩子的脑袋,笑得和善极了:“小虎,爹这边正好缺鱼饵,想来江上的鱼肯定会喜欢五颜六色的鱼饵……”   小虎急得跺脚,死拽着鱼线,想将小伙伴拉上来,却被亲爹拦住。   “乖啊,你一边等着,等爹钓上鱼,今晚就给你做蒸鱼吃。”   “啊啊,不……”小虎费劲的从嗓子中蹦出声音,嗓子仿佛塞了团棉花,他怎么也没办法说出想说的话。   “啊,你说啥?我听不到。”江河作势将鱼线一拉,从水中冒出头的鹦鹉破口大骂,“该死的宿……主人,你想要用我就用,不用就当鱼饵,你好狠毒……”   “我做鬼都不放过你……咕噜噜……”   鹦鹉又被抛到水里面,一串串小水泡冒出来。   “不要!”小虎终于尖声大叫,“统统!”   江河手一动,将鱼钩上的鹦鹉甩起来,甩在甲板上,紧紧地搂住儿子,声音里都是激动和欣喜:“小虎,你终于开口说话了。”   已经一年了,太医都说小虎不能说话是心理原因,他不愿开口说话。   担心他再不开口说话,以后会形成习惯,说不定一辈子都不愿意开口说话。于是江河今日和系统鹦鹉作戏,就是为了让小虎开口。   小虎压根儿不知道这是父亲和鹦鹉的计策,急得挣开亲爹的胳膊,双手捧起湿嗒嗒的鹦鹉,泪汪汪的地叫着:“统统……呜呜,你别死……”   鹦鹉拍着翅膀,四处甩着水珠,嘎嘎地叫:“小爷才不死!小爷还能再活五百年!”   被溅了一身水珠的江河杀气腾腾地看它。   呵,天凉了,是该喝鹦鹉汤了! 第320章 废太子6   这日,船靠在一个不大的县城码头边。   江河带着两个随身保护他们的暗卫下了船,在县城包下一间客栈歇息。   外面的夜色极静,小虎睡得很沉,江河闭着眼睛,轻轻地拍抚着孩子的背,鹦鹉四脚朝天地躺在小虎的枕头边。   这是明面上的,在意识海里,此时一人一鹦鹉正在大战三百回合。   鹦鹉气追着宿主又啄又拍,羽毛飞得到处都是。   “我说要当狗子的,当狗子可以吃更多东西,你偏偏要我当鹦鹉……”   狗子多好啊,是杂食动物,啥都能吃,辣条都可以啃,哪像鹦鹉,它才吃那么点肉,小孩儿居然就忧心忡忡担心它英年早逝。   “当鹦鹉也就罢了,你居然还要我带孩子!”鹦鹉含泪控诉。   看看人家剑修任务者的系统,从来不用干这种看孩子、养孩子的活儿。它实在太辛苦了,它很怀疑宿主让它当鹦鹉,就是因为鹦鹉能说话,还能给孩子上课。   系统悲愤地控诉他:“我给你带孩子就罢了,你居然还不给我好脸色看!”   “我今天差点被淹死了啊!”   鹦鹉简直是泣血控诉:“宿主,你没有心!”   哎哟,真的生气啦?   没有心的宿主难得说好话哄它,“好啦好啦,我保证没有下次了!你看你没当成狗子,鹦鹉壳子也不错啊,这个进化鹦鹉的壳子,保证啥都能吃,不会消化不良……等小虎发现你吃什么都不会有事后,他就不会拦着你了。”   然后又赞美这只鹦鹉壳子,“你看你身上五颜六色的羽毛多美啊!比狗子美多了,还能飞呢。”   “让你当鱼饵?那是因为我确定你死不了啊。”   “你辛苦点,这次任务我给你多点积分成了吧。”   “而且,我以前也被你坑了好几个世界,只让你带一带孩子又咋啦?你非要和我分这么清吗?也行,咱们来吧!”   “……”   最后,一人一统总算休战。   江河暗自嘀咕,系统真是越来越小气,不就是让它多干点活嘛?   想当初,任务都是他一个人做的,系统在空间里看电视,不知道过得有多逍遥。   他现在会想要咸鱼一点,也是没办法的事,自从将自己切片后,不仅没有清闲,反而任务量加倍,这特么的和他切片的初衷不相符啊!   他是想有两个自己轮着做任务,这样任务做了,积分赚了,双重的快乐。   哪知道切片成两个,任务它特么的居然多了。   如今系统已经被他带大,是个成熟的统子,该接受社会的毒打当个社畜了。   不然他辛辛苦苦地做任务,系统拿积分去撩萝莉系统,这像话吗?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嘛!   看他也没有一直和他老婆腻在一起不干活。   第二天大早,小虎醒来后,就用着小奶音和鹦鹉道早安。   一人一鹦鹉凑到一起叽叽咕咕地说话。   小虎虽然能开口说话了,但还是不喜欢和外人交谈,他爹要是忙,他就和鹦鹉说话。   隔壁房里,暗十将一封书信寄出去后,便去厨房端了早饭过来。   暗十一则守在房里,护卫江河父子俩的安全。   早餐摆上来后,江河朝两个暗卫道:“十郎,十一郎,你们也去吃早饭。”   出门在外,江河都是叫这两个暗卫“十郎”、“十一郎”。这两个暗卫的长相平凡,属于扔到人群里就不会让人注意到的长相,也是看了就记不住的,唯有那双眼睛精光四射,不容小觑。   皇帝派来的暗卫都是十八般武艺全能,除了生孩子外,真的是啥都会。   江河端详着手里的一张易容的□□,这是他从一个暗卫脸上扒下来的。   看完后,他忍不住问暗十:“我说你们就没有替代品吗?我每次只要想到这面具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就觉得毛骨悚然。”   暗十尴尬地笑,他们脸上也带着□□,习惯后并不觉得有啥。   江河拧着眉,摇头道:“我担心带久了,脸上会闷出痘,万一皮肤过敏咋办?到时候脸都会烂掉吧……”说着他好奇地靠近暗十,“你脸上有青春痘吗?有青春痘的话,会不会将□□顶出来?这样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   小虎也很好奇,跟着凑过去。   他爹说他们的身份不能被人发现,要是被发现的话,就不得不结束旅行。所以如果到陌生的地方,他爹就得戴上□□,遮掩脸上的伤疤。   现在整个大梁国都知道废太子毁容了,就算不知道,要是街上出现一个毁容的男人,也足够引人注目,引来是非。   看到暗卫拿了几张□□让他爹挑时,小虎心里也是有点毛毛的。   从死人脸上扒下来的面皮,还浸泡了用来给尸体防腐防臭的药水,贴到脸上时,真的不别扭吗?   小虎对亲爹有天然滤镜,觉得他爹不管怎样都是帅气的,即使半边脸毁容了,也不丑。   他不太明白,后宫的那些娘娘们为何一惊一乍的,好像他爹是妖怪似的。   明明她们更丑,不然怎么会涂抹那么多脂粉才敢见人?   小虎这么想着,也这么问了。   暗十思考了会儿,终于勉强将小虎的问题都回答了。   他暗暗地擦去额头上的冷汗,觉得太孙真是越来越活泼了。   江河不喜欢这种□□,最后他让暗卫去街上买些胭脂水粉回来,决定自己化妆。   暗卫们原本有些疑惑,主子买这个做什么?主子身边又没有女眷。   然后他们瞠目结舌地看着主子用这些东西给自己化妆,要不是他们亲眼盯着,真的没想到面前这个完全和主子没啥相似的人,居然是主子本人。   暗卫们很快就高兴起来,主子有这种鬼斧神工般的伪装手段,化妆术如此高明,以后就不用再费劲去剥人皮了。   其实他们还挺心动的,也想跟着学一学。   不知道主子愿不愿意教他们。   江河点出这种化妆的不妥之处,“不防水。”   要是平时还好,就怕下雨时,遇到水,脸上的妆容被水冲去,那就是伪装了个寂寞。   只是,当江河弄另外被毁容的半边脸时,突然郁闷起来。   因为脸被烧得凹凸不平,化妆品也没用啊,那坑坑洼洼的,实在抹不平。   暗十体贴地将他们备着的□□都送给他,并表示他们手里的□□非常充裕,可以换着戴的,他们这些暗卫化妆就可以了。   收到□□的江河并不怎么高兴,虚伪地说:“其实你们不这么大方也可以的。”   暗卫继续诚恳地表示,他们真的化妆就可以了。   江河斜视他们,“果然是人都怕闷痘。”   暗卫一脸正直地看着他。   小虎却难过得对着鹦鹉抹泪,“呜呜呜,我爹那么爱美,闷痘都讨厌……”   更别说半边脸都毁了。   鹦鹉用翅膀拍着孩子的脑袋,不好和一个小孩子说,其实它的宿主那是图省事,才会容貌一毁了之。   而且现在跟在他们身边的暗卫,是护卫他们的安全,也是皇帝派过来专门监视父子俩的。如果太子的容貌没毁,只怕他多喝口水,暗卫都会上报给皇帝。   至于离开京城什么的,那是想都不要想的事,皇帝肯定会怀疑太子在外面,山高皇帝远,这是想趁机当土皇帝不成?   在客栈里休息了一天,江河戴上□□,带着儿子在县城闲逛,还到当地比较有名的寺庙看风景。   是的,就是去看风景。   县城里最高的山上有一座寺庙,周围到处都是竹子,大片大片的竹林环围着寺庙,是以寺庙名字就叫“清竹寺”。   这里最有特色的是,大部分建筑面积是由竹子建造而成。   暗十一给他们当导游,说道:“据说当初决定在这里建造寺庙的时候,从山上将材料送上来太远,又太危险,主持索性直接用上竹子。”   他的容貌虽然平凡,笑起来时却是特别和气喜庆,属于那种去到哪都能受老大爷、老太太喜欢的类型,老人家有啥话都爱和他唠嗑。   是以刚县城两天,暗十一就将县城的大致情况摸清了。   “清竹寺也因为竹子建筑出了名,不少读书人都会特地来看一看,附弄风雅。”   竹可是四君子之一,极受文人雅士追捧。   小虎摸着肩膀上的鹦鹉,奶声奶气地说:“统统,清竹寺的竹笋大餐可好吃啦,你期不期待呀?”   站在他肩膀上的鹦鹉“嘎”地叫了一声。   当然不期待啊,它比较想吃肉。   鹦鹉在心里抱怨,宿主真是黑心肝,明知它什么都能消化,还是任由小孩克扣它的肉,真是太过分了!   它的身体这么小,吃得这么少,宿主少吃两口就够它吃撑的。   可小气的宿主居然仍是舍不得那两口肉!   清竹寺的正殿是砖瓦结构,屋顶是瓦片的,这也容易理解,毕竟烟薰火缭的,佛前还点了长明灯,防火第一。   江河和住持一起讲佛经,暗卫在外面守着。   鹦鹉趁机飞到后山的竹林里,去找最嫩的春笋,它实在受不了寺里的香烛熏燎。   曾经当过圣僧的江河和住持真是越说越投机。   小虎则坐在旁边,神色肃穆,七岁的孩子很少有坐得定的,但这孩子分外沉静,他跪坐在蒲团上,听住持和父亲说佛经,努力地思考。   听完佛经后,小虎拉着父亲的袖子:“爹,我想给娘点一盏长明灯。”   江河目光柔和地看着他,“好,我们点一盏。”   点完长明灯后,父子俩去吃寺里有名的竹笋宴。   竹笋宴果然好吃,就是小虎觉得有一点奇怪,为何这个寺庙里有那么多孩子?一个个小光头,年纪这么小就出家,难道这是个分外年轻化的寺庙?   可也不至于两三岁的孩子就当和尚了吧。   江河打算在清竹寺里住上两天。   住持对此非常欢迎,他觉得这个年轻的施主很有慧根,与他讨论佛经时受益匪浅,有知已之感。   想到这里,住持颇为可惜地看了眼外面蹦跳着的小孩,若不是江施主现在全部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他真的愿意渡江施主出家。   小虎在殿门前玩,看了眼室内和主持一起喝茶的父亲,眉头皱起。   他不爱喝茶,也不想再听佛经。   于是他转头朝旁边的小和尚脆生生地说:“觉明,我们去转生池看乌龟。”   小和尚觉明的年纪和小虎差不多,他从小在寺庙长大,生白净可爱,又聪明伶俐,经常被派去接待香客。   这会儿也被指派来陪小虎。   小虎好奇地问:“觉明,你们寺庙里有好多小孩子啊,这么小就当和尚了吗?”   难道这就是鹦鹉嘀咕的“毕业就有十年工作经验”的意思?   “其实大部分都是弃婴。”觉明一脸感恩地说,“乡下养不活孩子的人家会将孩子丢掉,住持看到时,都会捡回来养。久而久之,就有不想养孩子的人家会趁机将孩子丢到山脚下……之前有一次,庙里无人下山,一个被丢在山脚下的婴儿被野狗分吃了,住持大恸,后来每天都会让师兄或师弟下山转悠一圈。”   小虎的眼睛扑闪着,也感动得泪眼汪汪的,由衷地说:“住持真是好人。”   但觉明却没有太高兴,低声道:“寺里养的孩子多了,香油钱都花在吃食上……管账本的慧知师傅天天发愁呢,幸好咱们寺庙周围都是竹子,竹笋可以到山下卖了换食物。”   说到这里,他握紧拳头,“明天我们要去挖笋,我一定要多挖点,我和你说啊,其实泡一晚的笋干,清炒都很好吃的。”   小虎拍着小爪子,“我也要努力挖笋!我爹说,山上的是甜笋,清炒煮汤都好吃,我要多挖点!”   住持确实是个好人,从他身上的功德金光就知道了,不然江河也不会与他讲佛经,毕竟他这一世可不是和尚。   寺院里的客房的蜡烛亮了一个晚上。   小虎睡得迷迷糊糊的,睡前喝水太多,导致半夜憋尿醒来,发现父亲并没有睡,坐在烛光下奋笔疾书,不知道在写什么。   “爹,睡觉觉。”小虎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去放了水后,爬回床上,说完小身子又吧嗒地掉到被子上,没一会儿呼噜声响起。   江河放下笔,将他重新塞到被子里,继续书写。   第二天清晨,几乎一整晚没怎么睡的江河跟着儿子一起去挖竹笋。   小虎在前面又笑又跳的,朝飞在旁边的鹦鹉说:“统统,哪里还有竹笋,快跟我们说。”   鹦鹉在竹子的缝隙中飞来飞去,给小孩指点最嫩的笋子的所在之地。   和他们一起同行的觉明也非常开心,觉得这只鹦鹉好神奇啊,居然知道哪里有竹笋,哪里的竹笋最嫩。   快到午时,江河和暗十扛着一大堆竹笋回到清竹寺。   清竹寺周围的竹笋是无主的,香客想要就去挖,并不用特地交给寺里。   这么多竹笋,江河他们自然不可能扛下山的,索性拿来和清竹寺换了一些笋干,小虎对此也没意见,笋干炒着也很好吃的。   江河他们离开的当晚,住持在客房里发现一本新抄的佛经。   他打开后看了一眼,立刻就沉浸进去,直到三日三夜后,才回过神来。   “世间当真有如此神奇的修炼之法?”   住持喃喃自语,深深怀疑和他谈论佛经的施主是真佛转世。   他叫来觉明,待觉明将那只与他们相伴的鹦鹉的神奇之处说了,住持越发确定江河大有来历。   传说中的孔雀大明王为佛母,鹦鹉该不会是孔雀大明王的转世吧?   **   离开清竹寺的当天,江河一行人就离开县城。   他们登上船,继续顺水而下。   撑船的船夫并不急,暗卫们也不急,此次出行,他们主子贤王殿下十分随意,并不赶时间,船停在何处,他们就下船去岸上游历一通。   就算不停也没事,主子坐在甲板上钓鱼都能钓上半天。   小虎就更不急了,他本来还觉得有点寂寞的,先前一个人读书写字,一个人玩,船里的都是大人,就算他们陪他玩,也代替不了同龄玩伴。   不过自从有了鹦鹉后,一切就不一样了。   鹦鹉统统很聪明,可以陪他读书,还会陪他下棋,他无聊的时候,统统甚至会给他讲笑话。   这日,江河依然在甲板上咸鱼躺,一副姜太公钓鱼、爱上钩不上钩模样。   见儿子带着鹦鹉从船舱出来,他懒洋洋的对儿子说:“小虎,过来,给你皇祖父写封信。”   侍卫们机灵地去搬桌子,拿笔墨纸砚。   鹦鹉马上飞过来,落到桌子上,嘎嘎地问:“小虎,你会写吗?我教你。”   小虎坐在那里,小手抓头,觉得鹦鹉说的都是废话,他爹离京前,可是答应皇祖父,他们父子俩每个月要写一封信回去。   让鹦鹉写信的话,每次都写好几大页,通篇废话,不太有文彩的样子。   还是自己写吧。   鹦鹉不高兴地拍着翅膀,“你懂啥?我的作文可是满分的,真情流露懂不懂,你写的太简略太没感情了。”   “我省纸!”小虎理直气壮。   **   京城,皇帝最近一直在数着时间。   自从儿子离京后,之前是一个月一封信的,然而现在都过好几天,怎么还没收到儿子和孙子的信。   “该不会又遇到拐子了吧。”皇帝暗自嘀咕着。   上次暗卫送来的消息说,贤王和孙子遇到拐子,父子俩抓了一窝拐子,以至于耽搁了写信时间。再再上次,他们还遇到山贼,暗卫当时二话不说,将那些山贼打个半死送到衙门,信又耽搁了。   皇帝十分无语,也难得反省。   难道这不是盛世吗?为何还有这么多不平的事?   就在这时,安公公乐呵呵地过来禀报,“皇上,贤王的信到了,还有一大包的食物。”   皇帝欣喜不已,先是拆开儿子的信。   儿子的信写得很散漫,还是孙子的信写得认真,偶尔还能找到一两个错别字。父子俩写的信都有一个相同点,就是想到什么就写到什么,非常随意。   【老爹,梧桐城没见到凤凰,但有一种石头饼很好吃,这种饼能保存很久,建议用于做兵粮,你儿子我给店家做牛做马半个月,终于求得店家将方子卖给我……】   【这半个月可真不容易,要起早摸黑的,炉子边上的火太热,□□虽然没融,但边边翘起来了,幸好你孙子看见后,赶紧让我回去整整,不然画皮的故事就在人前惊悚上演,不久后你就会听到民间的鬼故事……】   【哦,对了,老爹你还不知道画皮的故事吧?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信写了好几页,皇帝边笑边骂:“出去一趟,文采都忘了,若是太傅知道,肯定会大骂,白教他了……”   “这孩子和十三岁前一模一样,话痨一个,嘴巴成天说个不停……”   皇帝看完儿子的信后,又去看孙子的。   孙子的信大部分都在写他的鹦鹉,一只神奇的话痨鹦鹉,特别聪明。   【皇祖父安,孙儿近日已能开口说话,源于爹和统统在江上的钓鱼事故……统统乃一只鹦鹉,羽极美,善辩,好瓜果,喜肉食……】   用了近一百字来形容那只会口吐芬芳的鹦鹉。   【孙儿与爹爹甚想念祖父,特地奉上孙儿与爹亲自做的石头饼……】   皇帝看完信后,只有一个感想:贤王的文采居然没他六岁的儿子好?!!!   这不证明,他养儿不如贤王会养儿子?   皇帝心里十分不是滋味,随后又安慰自己,贤王这是大器晚成,十三岁后不是人见人赞吗?   皇帝转头问:“大伴,贤王寄回来的石头饼呢?”   安公公笑呵呵地将随着信一起寄回来的包裹拿过来,里面就有石头饼。   然后皇帝一口咬下去,差点崩了牙,直接咬到舌头。   他的牙龈疼,舌头也疼,一整天都不想说话。   前朝和后宫听说这事后,安静如鸡,没人敢到皇帝面前触他霉头,这龙体有恙,心情不舒爽,肯定会迁怒人。   不少人心里嘀咕,这贤王也真是的,送个像石头一样硬的饼回来,这真不是故意的吗?   只有端上软烂食物给皇帝当晚餐的安公公知道,其实皇帝的心情很好。 第321章 废太子7   虽然被石头饼差点崩了牙,皇帝仍是将贤王的话听进去了,他将剩下的石头饼赏赐给大皇子。   大皇子激动地捧着石头饼,信誓旦旦地表忠心。   “父皇放心,儿臣一定会完成任务!”   皇帝看了一眼大皇子的双下巴,又看看他的大肚腩,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大皇子确实其他的不行,在吃方面很有研究。   他微微颔首,“很好,这饼关系到边疆士兵的口粮,就交给你了。”   大皇子激动得满面红光,仿佛捧着珠宝般地捧着石头饼。   他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到皇子府,浑身颤动的肥肉仿佛都在诠释他的高兴。   在大皇子心里,父皇难得如此看重他,他肯定要做好这事的,没有像以往那样丢给下属就不理,而是从头盯到尾,坚决不让这份功劳被人抢去。   大皇子在兄弟中虽然居长,但只是庶出,并非中宫皇后所出。   作为众多皇子中最为中庸的,文采不是最好的,武略一窍不通,平时也是皇子中比较不起眼的存在。   但大皇子还是有远大理想的。   他觉得比起三皇子的虚伪,四皇子的好色,五皇子的暴戾,六皇子的乳臭未干……   作为皇长子的他,在嫡子被废后,他在众皇子中占了长子之位,心胸宽广,不会嫉妒贤能,并且善谏如流,咋就当不成皇帝?   奈何他如此贤能识人(自认为的),父皇以前只看到老二太子,现在太子被废后,他又只看到其他皇子,一直没将什么重要的差事交给他。   现在好啦,父皇居然将边疆士兵的口粮之事交给他,他一定会办好的。   回到府里,大皇子就激动地叫来府里的厨师,和他们商量怎么改造这个饼。   大皇子是个好口腹之欲的,并且将自己吃得圆滚滚的,导致府上的厨子大半都和他一样,也是圆滚滚的,不仅同样好口腹之欲,也一样能吃。   “殿下,您让属下将这个饼做得更美味?”   厨子们满头雾水,同时纷纷拍胸口表示:“这等小事有何难的?”   不就是做饼嘛,他们这些时常和厨房打交道的还不会做吗?   大皇子看着自己府里多得大厅都站不下的厨子,自豪不已。   想当初,老三和老四他们都嘲笑他,说他养厨子的数量胜于谋士,谁说厨子不能立大功的?   厨子们很快就忙碌起来,按照皇子的规格改造石头饼。   他们往饼里加了肉,又加了一些名贵的香料,这饼确实变得好吃不少,只是有一点可惜,饼的保存时间居然变短了。   不过在味道前面,一切都是可以将就的!   大皇子用自己尝尽山珍海味的舌头发誓,现在这饼的滋味堪比什么百年饼铺所做的饼,父皇肯定会喜欢的。   大皇子喜滋滋的将改造后的饼送到宫里,让皇帝品尝。   皇帝看着面前那加了各种佐料、豪华无比——同样也价格不菲的饼,沉默许久。   他开始怀疑,当初大皇子生下来的时候,其实胎儿被扔了,现在养大的只是一个胎盘吧?   皇帝破口大骂,他要好吃的饼,还需要大皇子府里的厨师出手改造?他让人随便到京城的街头巷尾,都能找到一家好吃的。   皇帝骂完不算,还拿饼当武器,边骂边拍得大皇子满脸是油。   大皇子抱头鼠窜,嗷嗷大叫,眼泪和肉饼流出的油混在一起,整张脸特别油光闪亮。   他嚎哭道:“父皇,儿臣做错了什么?”   皇帝的脸板得像棺材,又黑又硬:“自己想!”   将大皇子赶走后,皇帝只觉得特别萧索。   他又又又开始想念曾经的太子、现在的贤王。   明明贤王看到这饼时,就能想到可以当作军粮,而大皇子只想到如何将它变得更好吃。   所以真的别怪他偏心,实在是贤王一人的智商顶了好几个皇子。   若是贤王能晚生十年……不,按他身体的健康程度,能晚生二十年的话,他们一定会是父慈子孝的皇家榜样。   皇帝脑中一瞬间闪过这个念头,随即又不敢再深思。   现在也不错,他在皇位上还坐得好好的,儿子也没失去,还是那个孝顺的儿子。   当初废太子后,降为亲王,那孩子还建议他改为“闲王”的,说未来的目标是啃老,等小虎长大后就啃小,当个有钱有闲的咸鱼。   皇帝差点没给他气死,闲王是不可能的,贤王愿意他这作皇帝的还不愿意呢,皇帝怕世人怀疑他没文采。   **   大皇子顶着一身狼狈回府,怒气勃发,将府里的那群厨子削了一顿。   厨子们无比的委屈,大皇子您也没说石头饼的用处啊,您要是说了,咱们能会错意吗?   大皇子可不管,他要是说了,就显不出他一个人的功劳了,你们一群厨子居然也想分功?门都没有!   三皇子听说大皇子所做的事后,差点笑出猪叫,破坏了他斯文的形象。   真是蠢货一个,也敢想妄那位子?不如在府里吃肥点,将来让他当猪宰呢。   三皇子乐呵呵地对幕僚说:“走,本殿下去大皇兄府里看看,本殿下可是兄友弟恭的,定会教他石头饼的正确做法。”   大皇子看到三皇子登门时,很不高兴。   别以为他不知道老三的目的,这是来看他笑话呢。   明明这是父皇给他的任务,三皇子跑过来来,不是想告诉世人老三更能干吗?   三皇子笑得仿佛一尊菩萨,“大皇兄,战事起的时候,将士根本没时间做饭,连吃饭的时间都挤不出来。还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兵粮是越方便越好……”   大皇子还是听不懂,一脸茫然地看他:“所以呢?”   他最讨厌老三这种一肚子坏水的人,说话总是拐弯抹角的,每次都要他猜。   三皇子眼里的笑意更深,他又不是父皇,看到儿子傻会心梗。   对他来说,其他兄弟越傻,他就越开心啊,若人人都是贤王那样的,他这个三皇子得当得多绝望啊。   三皇子不答反问:“大皇兄,你门下的陆海生去哪了?”   陆海生是大皇子的谋士,算是大皇子府里的顶级谋士了,有他在的话,大皇子这次怎么着都不可能出这么大的丑。   “他的母亲生病,他回老家了。”大皇子纳闷,不是说石头饼的事吗,怎么说陆海生?难不成老三看上陆海生?   大皇子心下一紧,这可不成,得找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去陆海生家,给他娘看病,再赏点银子。   这恩施得多了,也不怕谋士跟着人跑。   三皇子确实想过要撬大皇子的墙角,将陆海生弄过来。   只可惜陆海生不为所动。   老大蠢笨如猪,因为没哪个有识之士能看得上,所以他府里的幕僚少,只剩下一个能拿得出手的陆海生,是以他非常舍得给钱给物。   三皇子可舍不得这么优待一个幕僚,有那钱养陆海生,他都能养上两个谋士。   三皇子一脸遗憾地说:“原来他不在,怪不得你能做出这等蠢事呢。”   大皇子顿时大怒。   他怎么蠢了?他明明是直肠子,不像这些黑心肝的兄弟,一肚子的坏水。   陆海生说性子太直不是他的错,是他的那些兄弟太过阴险狡诈。   若不是碍于形象,三皇子真想毒舌的举例说明大皇子做了多少蠢事,全靠陆海生又当爹又当娘的力挽狂澜,不然他的蠢得天下皆知。   连他们父皇都没陆海生做得尽心。   三皇子说得更直白一些:“石头饼的重要性是保存的时间和携带方便。”   这次大皇子总算明白,怪不得他做的饼保存时间变短后,父皇会那么生气——并不仅是这些。   三皇子虽然嘲笑了大皇子,不过仍是表现出一番兄友弟恭。   他坚信自己的表现会传到皇帝和众臣那里,顿时十分满意地离开了。   对于石头饼的事,三皇子并没有凑上去,边疆的士兵只看战功,你弄个饼给人家,人家也高兴不到哪去。   按他说的,还不如给赏钱多点呢,要是能给钱,肯定多得是大头兵给他卖命。   就像他,每次给侧妃和通房赏赐,她们的嘴巴能甜得流出蜜来。   三皇子又开始感慨,怎么他就没废太子这样的运气呢?   他的皇子妃的嫁妆还是不够丰厚啊,被他用着用着,居然已经少了一大半。现在三皇子妃都不肯再给他钱了,将嫁妆银子盯得死死的。   三皇子越想越羡慕废太子。   他也想要个十里红妆的妻子,最好侧妃也能十里红妆,通房也个个都富有,不用他掏钱养,还能反过来养他。   **   江河身边除了皇帝派来的侍卫护卫他们安全外,还有两个暗卫跟着。   两个暗卫十八般武艺全能,带上他们俩,等于省了保姆、保镖、厨娘、马夫……等等的费用。   暗十做得一手好菜,即使他们在荒山野岭,他也能将又干又柴的野鸡熬得鲜美无比。野菜焯水切碎后,和鸡油爆炒,再佐上切碎的酱肉一起,塞进蒸得暄软的饼子里。   这样的饼,小虎一口气能吃上三个,小肚子都鼓起来。   暗十一则擅长收集信息,还是个社牛,只要和他交谈超过半个时辰,你祖宗十八代都能被他掏出来。   除此之外,他的武艺还一流。   贤王往他怀里丢了只小虎,他战战兢兢地照顾着,毕竟这孩子曾经是太孙啊,贤王居然丝毫不犹豫地让小郡王拜他为师,跟着他学武艺。船再次靠岸后,江河说:“前方是清波城,是个大城,咱们去改装一下马车吧。”   暗十有些不解,他们的马车好好的,没坏啊。   虽然马车的外表看着是旧了点,但马车里是怎么奢华怎么来的,这也是为了低调,没办法的事。   贤王面无表情地说:“太颠簸了,不行。”   坐这样的马车屁股都要颠成两半,而且越往南走天气越热,只要想到以后夏天时在路上,马车里热得像蒸笼,他就觉得有如噩梦。   他带儿子出来是游历天下,冲着享受去的,不是来受罪的。   两个暗卫不解,这出门游历,哪有不辛苦的?不说水土不服,单是一路奔波就够呛的。这年头,老人都不轻易出远门,死在他乡可不是玩笑话。   江河强调:“总之,咱们换辆舒服点的马车。”   清波城中有一条河绕城而过,这条河称为清波河,因为有清波河才有清波城。   这里的水运繁荣,得水运之利,百姓安居乐业,安定富足。   进城后,江河找城里名声最好的一家铁匠铺,让人打出很多叫“弹簧”的东西。   中年铁匠有一身腱子肉,他非常乐意给客人打造这个叫“弹簧”的东西的,这东西听着就不像打造刀剑那么费劲。   “客人,请问这是用于何处?”   “马车,防震用的。”江河并不介意将法子传出去。   等将弹簧装到马车上后,铁匠的眼睛顿时亮了,殷切地问:“客人,您这法子我能用吗?我可以给您五十两银子将这方子买下来。”   贤王欣然应允。   五十两银子也是钱,够他家小虎吃个几千串的糖葫芦。   他又说道:“使用弹簧的马车会变重,一般的马儿可能拉不动。”   铁匠不觉得这是事,一匹马拉不动,那就两匹马呗,反正那些有钱人的马多得是。   就连暗十也是这么想的,他在清波城又买了两匹骏马,反正贤王也不差钱。   弄好马车后,小虎在清波城到处撒欢,贤王到处买东西,暗十一到处找人聊天,如果遇到贪官污吏之流,他还有路子直达天听。   两个暗卫都觉得,现在的贤王殿下就是一条能懒则懒、恨不得不用翻身的咸鱼,有什么好监视的?   暗十一想,他还是多监视一下贪官污吏吧。   “殿下,您让买的硝石回来了。”   暗十过来禀报,不明白贤王为何要买那么多硝石,难不成贤王殿下想炼丹不成?   他暗自思忖着,如果贤王要炼丹,他该如何阻止贤王?自古以来的帝王将相的事已经证明,方士炼出来的丹都是能吃死人的。   江河看到暗十买回来的硝石,不禁点头。   暗卫们果然好用,要是寻常人,肯定没办法一口气买这么多硝石。   等他用硝石制冰时,小虎蹲在一旁看,看到凝聚出冰时,眼睛都瞪圆了。   “爹,你买硝石是为了制冰?”小虎好奇地摸着冰冷的水,然后嘴馋了,“爹,我想吃酥山。”   江河擦擦额头的汗。   夏天快到了,马车里真的很热,出门在外,可不会像在宫里时,还给他们提供冰降温。   除此之外,虽然他被烧伤的半边脸已经脱疤,但每当汗水流过时,就有一股灼烧感。也不知道是心理因素,还是这生理因素,但贤王表示,不管是什么因素造成的,他得将冰搞出来,就要车厢舒服如春天。   有了冰,车厢的温度果然降下来了。   就算大夏天在外行驶,马车里也像是开了空调一样。   小孩脚底三把火,小虎也是怕热的,现在能舒服地在马车里打滚,快乐极了。   暗十每次看着冰盆,暗暗发愁,这冰用太多了,湿气重,对身体可不好。   要是没照顾好贤王父子俩,皇上一定会怪罪他们。   “没事,我教小郡王的拳法刚猛,火气大,天天住海里都不会得风湿。”暗十一想了想说,“你要是还担心的话,我找些艾草给贤王和小郡王泡脚。”   那边的贤王见两人站在那里说什么,吆喝道:“你们说什么呢,过来给我磨冰做酥山。”   能干的暗卫们马上过来帮忙。   不一会儿,几碗堆得满满的酥山就做好了。   父子俩一人一碗酥山在手,对着青山绿水开吃。   一只羽毛华美的鹦鹉飞过来,气急败坏地叫着:“好啊,我不在你们就偷吃,真是岂有此理!”   小虎挥着勺子,笑眯眯地说:“统统,鹦鹉不能吃冰冻的东西啦。”   “我能吃!”鹦鹉气鼓鼓地瞪着没良心的宿主,它给他干活,他居然不管饭!   江河实在头疼,怪不得系统想要能湖吃海喝的小狗壳子呢。   这啥时候变成吃货了。   “行吧,分你一点。”他分出点冰沙,在上面洒了一堆果脯塞给鹦鹉,他还要靠系统干活呢,工作餐可不能省。   小虎非常喜欢酥山上面的果脯和红糖,一勺一勺地吃着,好不开心。   吃完后,他意犹未尽地说:“爹,我明天还想吃。”   鹦鹉跟着“嘎”了一声,“我也要吃!”   江河冷笑,“你们在想桃子,一个月最多只能吃三次!”   小虎马上叫:“桃子在哪?爹,我也想吃!”   两辆马车缓缓地在官路上行驶,一辆装满生活用品,一辆载着父子俩一路向前。   马车旁是骑着高头大马的护卫。   两个暗卫不得不承认,贤王是有点东西在身上的,这确实是他们坐过的最舒服的马车。   偌大的马车被贤王搞成移动的小房子,想吃茶下棋吃点心都可以,读书写字睡觉也行,甚至还隔出一个小空间给小郡王方便,就连味道都能隔离,这也是绝了。   暗卫终于明白什么是享受式的游历,他们觉得这简直是带着房子旅游,这样的游历他们可以一辈子都不腻。   吃饱喝足后,江河在放了冰盆的马车里咸鱼躺,小虎腆着小肚皮。   中午路过的城镇里,吃的烤鸡太好吃了,他不小心吃太多了。   老父亲撑起身,将小被子往孩子的肚皮上一搭,说道:“肚脐别露在外面,要是进风的话,肚子会疼的。”   小虎乖乖地拉着小被子,一边说:“爹,统统不在真的好可惜,烤鸡好好吃。”   江河拍拍他的脑袋,“统统是鹦鹉又不是人,一直待在马车里会无聊,它这是去找自己的鸟朋友了。”   每一个躺平的宿主后面,都得有一个辛苦干活的系统。   父子俩舒服地躺在马车里,吃饱喝足,就昏昏欲睡。   直到一道喝声传来,将他们惊醒了。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小虎猛地坐起,叫道:“爹,咱们遇上山贼了吗?”   两个暗卫早就发现附近有人,他们原本以为是普通人,毕竟听那沉重的呼吸,就知道是弱鸡了。   江河直接“啪”的一声关上马车的门,无数的箭矢射到马车的车身上。   那些箭矢对马儿倒是绕过了,显然不愿意伤害它们,这可是难得的脚力。   对于抢动的人来说,这两辆马车,居然奢侈地用双马来拉车,即使马车里什么都没有,四匹骏马就能回本,更不用说那些侍卫的马。   江河和小虎躲在马车里,没理外面的动静。   不说两个暗卫,就是那些随行的侍卫,都是一人顶十人的好手,一群弱鸡,应付起来根本不是事。   果然,很快外面的动静就停下来。   侍卫们将胆敢抢劫他们的山贼都绑起来。   问过后,发现这些山贼原本都是普通百姓,难怪菜鸡,现在一个个哭天喊地。   “大人饶命啊,我们原本都是良民的,是县令不做人啊。”   小虎探头,睁大眼睛看着那群被绑起来的山贼,发现他们都瘦得像皮包骨。   难道他们都没有好好吃饭吗?   江河拍拍小虎的脑袋,解释道:“他们是没饭吃。”   小虎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还有人没饭吃的吗?   山贼们哭诉家乡遭水灾,那些官老爷不管遇灾的百姓,只劝他们卖身。   然而大户人家的下人都够了,并不需要他们,他们就算想卖身也没人要,为了活下去,最后只能落草为寇。   然而抢劫也不是什么好出路,官兵时不时来剿匪,视他们为政绩。   小虎咬着唇听着。   江河微微叹了口气,转头问他:“如果是小虎的话,该怎么处理呢?”   小虎认真地思考,“不管怎样,落草为寇是违法的。”他回想以前上书房的先生教的大梁律令,“但他们也是受害者,罪魁祸首是凤凰县的县令和平州的知府,他们渎职了,所以这些百姓该从轻发落。”   听到这话,亲爹赞许的摸着他的头。   小虎觉得自己应该开心的,不知为何却笑不出来,他满脑子都是那些饥饿的山贼。   暗十一过来请罪,颇为惭愧,“主子,是我没查清情况。”   江河摇头,“不是你的错,是郑宏询欺下瞒上太厉害。”   郑宏询便是发生水灾的平州知府,如果不是他欺上瞒下,暗十一早就发现不对。   “不过,他为何要包庇凤凰县令杜子秋?两人有关系吗?”江河不解地问。   暗十一道:“主子,我马上去查。”   他的眼中掠过暗色,他被皇帝派过来,除了监视废太子,还有一重密探的身份,作为皇帝的眼睛监控天下,这事得立刻通知皇帝。   侍卫们已经将山贼拎到一边审讯。   审讯过后,他们过来请示贤王,然后将手里没沾血、犯罪比较轻的放了,至于那些手里已经沾了血,或以杀人为乐的,直接送到衙门关押。 第322章 废太子8   马车再次上路的时候,小虎吃酥山的心情已经没了。   大概是用四匹马来拉的马车实在是太抢眼,看在山贼眼里,摆明着有钱任性,不抢你抢谁?接着不久,他们又遇到两拨山贼。   这些山贼同样是活不下去的百姓落草为寇的。   暗十面不改色的砍杀了一个冲得最快的山贼。   侍卫们捉住山贼后,重复了一遍审讯、送官的处理。   另一边,暗十一已经查出为何平州的知府郑宏询要包庇凤凰县的县令杜子秋。   “平州知府郑宏询贪污河堤的费用,杜子秋知道后,为了讨好上峰,漠视百姓的死活,两人是狼狈为奸!”   江河拧着眉,“看来咱们要有危险了,得尽快离开平州。”   他很不高兴,明明是出来游历,怎么遇到这么多糟心事?   果不其然,接下来,他们遇到的就不是百姓落草的山贼,而是死士。   贤王的眉毛竖起,眼里都是怒火:“郑宏询那王八蛋,他这是怕我们将消息传出去,要来灭口呢!”   特么的有那灭口的功夫,为何不管管百姓死活,将功赎个罪都好啊!   但凡他肯将这些死士用于对付为富不仁的地主豪族身上,将他们的家资用于赈灾,他都认对方是条汉子!   马车是特制的,箭射不进来。   江河果断地将他儿子塞进被子里,小虎今年才七岁,不应该那么早面对外面的腥风血雨。   安置好儿子后,江河抓起车厢里的弓箭,直接出去。   两个护卫在周围的暗卫看到他出来,顿时惊了下。   接着就见他站在马车头,拉弓引箭,箭矢咻地疾射而出,每一箭都带走一条生命,几乎没有落空的。   看到这一幕,他们猛然想起,贤王以前还有“完人太子”的称号。   有贤王在后头射箭,死士处理得很快,没有出现什么伤亡。   知道对方已经派死士过来,江河一行人自然不能再这么悠闲上路。   接着他们化妆的化妆、戴□□的戴□□,就连马儿都给它们换了皮肤,白马用特殊的染料涂成黑马,红马则整成褐马,就连马车重新修整了一番。   小虎抗议:“爹,我不想穿女装!”   他可是男子汉,怎么能穿女装呢?小男孩接受宫廷最正统的教育,对这种事十分别扭。   江河哼了一声,“你爹我还不想戴面具呢。”   他大手一伸,将儿子扒拉过来,扒衣服、换女装一条龙。   小虎生得白净可爱,又是男女不分的年龄,这一打扮,就是个萌萌哒的小姑娘,让人看得心都要化了。   暗卫都忍不住大不敬地多看两眼。   小虎摸着头发上的粉色珠花,只有一个疑问:“爹,难道你预知有死士,所以提前买了女装?”   还是这么合身的小姑娘的衣服,让他很怀疑。   江河的眼神游弋,“嗐,这都是小事啦,不要太介意!”   暗卫们对于贤王买衣服的过程知之甚详,心里露出迷之微笑。   不过小郡王还真是适合打扮成小姑娘,这么可爱的小脸蛋,说他是小姑娘,谁会怀疑?   等大家都伪装好,暗十道:“主子,强龙不压地头蛇,咱们先离开平州。”   这仇他们记住了,早晚得报!   **   数天后,京成里的皇帝收到儿子和孙子的告状信。   【父皇,平州知府贪污河堤修建费用,凤凰县、宁安县、易云县等半年前暴雨,河水决堤,三县的县令都不是好东西,他们将灾情隐瞒,且不安抚受灾百姓,不给百姓发放粮种……平州知府协同三县,派人拦住欲上京告御状之人……平州上下沆瀣一气,不少百姓活不下去,落草为寇,你儿子我正好遇上好几拨山贼,小虎吓得躲在被子里发抖,儿子辛苦改造的马车上面都是箭坑,心疼死了……】   事实上,小虎跃跃欲试,曾经拿着袖箭解决掉两个山贼。   当杀人带来的后怕和恐惧消失后,小虎现在开始缠着两个暗卫,要和他们学功夫,还和父亲学百步穿杨的本事。   江河深知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所以这告状信,他写得非常委屈。   【父皇您给我们多送点人手或暗卫过来,你儿子现在没安全感,你的孙子受惊过度,每晚都在做噩梦,真是心疼死人了……】   皇帝果然勃然大怒。   那是他花费最多心血培养出来的太子,即使是废弃的,也容不得人这般欺辱。   更何况那些还是他的臣子。   皇帝生着气,让人将他儿子送过来的弹簧送到工部尚书处,再让人将笋干、菜干等送到御厨房。   不愧是他的太子,告状都没忘记给他这父亲送土特产。   皇帝边回信边思考扒拉多少人马给贤王合适,他们全国各地趴趴走,就两个暗卫和十来个侍卫,实在太不安全。   俗话说,远香近臭,这道理放在皇家也是适用的。   现在没有任何威胁、且身边都是他的人的废太子,和那些留在京城里、盯着他屁股座位的不孝子比起来,对皇帝来说,当然是废太子更香。   现在的皇帝并不介意在废太子身上挥洒他满腔的父爱,他丝毫不心疼地又送了两个暗卫过去。   这些暗卫都是能以一挡百,培养一个需要花费无数的人力、精力和时间。   要知道其他的皇子身边,基本都是一人一个暗卫,贤王这边光是暗卫就给了四个。   不过话又说回来,其他皇子巴不得不要皇帝赐给他们的暗卫。   暗卫虽然能保护他们的安全,但这些暗卫只听令于皇帝啊,他们生怕暗卫将他们的言行都上报给皇帝。   皇帝在心里感慨,只有贤王,不管什么时候都信任自己这当父亲的,从来不觉得自己给的暗卫有什么问题,甚至还向他多讨要几个。   果然有对比,才能凸显出贤王的好。   贤王一行人平安地离开平州后的半个月,钦差与上百个士兵终于抵达平州。   不久后,平州一带的官员被杀得人头滚滚落地。   解决平州府的事后,钦差便回去了,留下百名士兵和两个暗卫去到贤王父子身边。   暗卫当然要收下,但士兵实在太多了点,这一百个呢,不管到哪都会引人注目吧?   江河拧眉,只得暂时结束游历,先找个地方定居下来。   **   四皇子坐在会宾楼的包厢里,漫不经心地看着下边的街道。   他的皇子妃出身武将之家,虽然与武将那边的联系是加深了,但他自诩一身勇武,自己就能得到武将的支持,并不需要锦上添花。   出身武将之家的皇子妃的嫁妆有限,他想要做的事,还需要有更多的钱财支撑。   听说江南首富的孙女最近进京,正客居京城的外祖家……   想到这里,四皇子微微眯起眼睛。   木瑶刚走到会宾楼门口,冷不妨的一个玉佩从天而降。   幸好她身边有一个粗通武艺的丫鬟,丫鬟及时接住,若是那玉佩砸中她的脸,她肯定会毁容。   木瑶又惊又怒,觉得京城实在太不安全,到处都有人谋财害命。   她毅然的转过身离开:“这个酒楼与本小姐犯冲,咱们还是尽快离开!”   丫鬟赶紧跟上,已经习惯了,自从她们家小姐到了京城后,就开始神神叨叨的,觉得谁都想害她。   楼上包厢里的四皇子看到人登上马车离去,不禁傻眼了。   他的玉佩!   要走也要将他的玉佩还回来啊!   难不成这江南首富之家就是通过昧下捡到的钱,才会发家致富的?   马车里,丫鬟欲言又止,“小姐,那个玉佩……”   这玉佩一看就是哪个臭男人的,小姐要是收下的话,别人若是误会他们私相授受……   “这东西当然不能要,咱们交到衙门!”木瑶娇美的脸上写着正义,“拾金不昧是我辈的美德!我可不能比小虎还不如!”   说起小虎,木瑶觉得京城其实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回江南陪小虎玩呢。   对了,还有那只会口吐芬芳的鹦鹉,也是挺好玩的,比京市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好玩多了。   **   三个月前,十四岁的木瑶按照惯例,去她名下的店铺看账本。   洪城有最大的码头,最快的船只,最美味的河鲜,最好看的衣裳,以及最华丽的首饰。   木瑶忙了一通,已经饿了。   正准备去找些吃的,哪知刚出了店铺,就闻到一股让她不能拒绝的香味,香得她脑子都迷糊了。   “好香好香。”她皱着鼻子,追寻香味和源头。   旁边的丫鬟也忍不住吞口水说:“小姐,好像是鱼?”   洪城人从小吃鱼,别说河鱼,海鱼也没少吃,可从未闻过如此香的味道。   很快她们就找到香味的来源。   是路边巷子口处的一个小摊子,长相平凡的父亲,以及玉雪可爱的儿子。   父子俩正在忙活着,火炉里烤着一条条大概一斤重的鱼,那香味儿浓郁中又带着一股霸道的辛辣。   木瑶嗅闻许久,也没弄懂那辣味是什么。   不像茱萸的辣,更香更呛,却让人口舌生津。   小摊前排队的人很多,都伸长脖子等着烤鱼出炉。   “去排队!”木瑶吩咐丫鬟。   首富之家讲究吃穿用度,不过对木瑶而言,吃还在穿之前,她就是好这口腹之欲。   丫鬟脑子还有理智,劝道:“小姐,队伍这么长,可能要等很久,不如咱们去附近的酒楼里吃。”   木瑶拒绝,这香味太霸道了,她哪还有心思吃别的?   不让她吃到烤鱼,只怕她晚上睡觉时都要惦记着,做什么都没心思。   木瑶十分机智地想出了个好主意,砸钱买号。   排在前面的人惊喜得不行,飞速的将位置让给木瑶,虽然这烤鱼确实很香,但银子更香啊。   有了这笔银子,能买很多烤鱼,重新排一遍也没啥。   在木瑶砸钱排到第一位时,正在烤鱼的老板抬头看过来。   木瑶有些不好意思的对老板笑了笑,双手合十,一脸歉意地说:“对不起啊老板,可是我快饿死了……”   “你看我这么漂亮,饿死了多可惜呀,你就别介意我砸钱插队了。”   老板眼里闪过笑意,平凡的脸显出几分潇洒,看得木瑶有些呆。   这老板虽然长得其貌不扬的,但有一双好看的眼睛,让那张平凡的脸都多了几分韵味,不太像平凡的老百姓,更像……   更像什么她说不出来,只觉得这摊子里的父子俩和周围的百姓格格不入。   老板指着巷子那边,“你们去那边坐。”   摊子距离巷子口很近,两旁摆着桌子,可以坐在这里吃烤鱼。   这会儿,来吃烤鱼的人居然也不少,个个吃得头都不抬,可见这烤鱼的美味。   木瑶不仅好口腹之欲,也懂烹饪之道的。   她观察后,发现那鱼是先烤后煮,底下是烧着炭的小炉子,上面是个稍浅的铁盘子,盘子最底部放着豆芽、韭菜,还有炒过的黄豆和酸菜,上面是烤好的鱼,焦香的烤鱼身上还摆着香菜和长长的葱,最后浇上红色的、仿佛是油的液体。   木瑶觉得,那霸道的香辣味儿,八成是源于这红色的油。   烧烤摊上,长相平凡的男人和白皙可爱的男孩正在忙碌。   男人低头专注着炉子上的工作,烧得旺旺的炭火上,一条又一条肥鱼被烤得油滋滋的,他的动作利索,左右手齐开工,四条鱼同时放到架上烤制。   跟在父亲身边的男孩收钱,只要是千以内的加减就没出过错。   木瑶看得暗暗咋舌。   她从识字起,看的账本比看话本还多,心算能力也算是一流。但这孩子才几岁啊,她旁观许久,发现他就没算错过账。   “老板,再加一份粉条!”   那边正在吃烤鱼的两名壮汉喊道。   等粉条送过去后,只见他们放在吃完的鱼汤里翻几下,沾着酱汁的粉条看着十分美味,木瑶吞了吞口水,也想来一份。   这时,木瑶的烤鱼总算好了。   “小姑娘,你的烤鱼好了。”   足足两斤的鱼被烤得焦香四溢,摆放在一个四方的铁盘子里,小炉子里的旺火很旺,酱汁咕噜作响。   木瑶终于吃到烤鱼,微辣鲜香的口感让她惊为天人。   这也太好吃了,是她从未吃过的味道。   她敢保证,江南这边从来没有这种调味料,不然以她家的财富地位,不可能没听说过这种吃法。   木瑶边吃边思索,“这辣味究竟是什么?不像是茱萸,从未吃过……”   出身江南首富之家,什么好东西没吃过,但这辣味还真奇怪,让人嘴巴发麻之余,却越吃越想吃。   眼看着烤鱼一条条地摆上盘,旁边储备的鱼已经没了。   老板扬声叫道:“十郞,你去写个牌子,告诉客人鱼还剩十条,已经不够了,后边的明日再来,可以优先。”   小摊子后,蹲在那里杀了一天鱼的暗十闻言起身。   他的脸是木然的,从未想过,自己苦练了十多年的杀人刀法,有一天居然会用来杀鱼。   暗十又安慰自己,其实杀鱼也好,可以练刀感嘛。   由于最近贤王不嫌麻烦,只要在人前都戴面具,将他们的身份瞒得好,这段日子以来,他们这些暗卫几乎没动过手。   不过就算有人发现贤王的身份,大抵也不敢确认吧。   谁能相信,曾经的太子居然带着太孙,跑到大街上支个摊子卖烤鱼?要不是他们亲眼看到,他们也不敢相信。   暗十将牌子挂出去后,排在最后面的一个壮汉顿时不高兴了。   他直接挤过来,将排在第十名的瘦小男人挤了出去,“你就等明天吧,老子今天一定要吃到烤鱼!”   瘦子可没有因为他身高体壮就退让,顿时怒了:“我先来的!你不能插队!”   壮汉掏了掏耳朵,嬉皮笑脸地说:“你说啥哩,老子听不见……”   他肥壮的屁股一顶,将瘦子顶到另一边。   瘦子被他顶得踉跄两下,差点摔倒。   壮汉看得哈哈大笑,“哎哟,你比女人还轻,不如去当女人算了,南风馆还缺个头牌呢。”   暗十看得直皱眉。   这可是贤王的摊子,来吃饭就要守规矩,哪容得有人在这里放肆。   他正要出手,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就飞过来,张口就骂:“你有没有点文明?有没有点素质?你连个畜生都不如,畜生都知道要排队呢……”   文明是啥壮汉不懂,但道德他还是懂的。   被一只禽兽骂了,他气得挽袖子,和鹦鹉对骂:“我咋就不道德了?又不是没人插队,你看这个小姑娘就插队了,那个小伙子也插队,还有……”   鹦鹉讥笑一声:“人家给钱了,前面的人心甘情愿让出号,你给钱了吗?穷鬼!”   壮汉被“穷鬼”两字刺激得握紧拳头。   “咋滴?自己没理还想打鸟?”鹦鹉嚣张得很,飞过去时,就一翅膀扇上来。   看到这一幕,排十名以后的人顿时不走了,那些正在吃烤鱼的人的动作也变慢。   他们一边吃,一边看鹦鹉大战人类。   壮汉被羽毛糊了一脸,当下怒了,“这世道咋了,一个鹦鹉也嫌贫爱富?畜生就是畜生!”   说着,就要一巴掌拍上去。   “小心!”   木瑶叫道,这么漂亮的鹦鹉,要是被打死了多可惜。   很多人都为鹦鹉担心起来。   小虎拉着暗十,一脸严肃地说:“十郎叔,统统要是落下风,你一定要出手。”   暗十点头。   鹦鹉跳到那壮汉的头上,两只爪子将他的头抓成狮子头,一边抓一边嘎嘎地叫:“我才不嫌贫爱富!我明明嫌弃的是又穷又懒又不想遵守规则的你!哦,你还嘴臭,我说你要不跳个井洗洗这张臭嘴。”   “你这个畜生……”   “你畜生不如,你不讲道德!”   “……”   “哇哦!”木瑶睁大眼睛,惊叹道,“这只鹦鹉好厉害啊,我也想要一只帮我吵架。”   陪着小姐一起美滋滋地吃烤鱼的丫鬟筷子一顿,认真道:“小姐,不行的,这鹦鹉不够贞静,别人会怀疑小姐的操行的。”   都说宠物类主人,若是别人也以为小姐是个牙尖嘴利的,只怕将来难嫁出去。   这啥鹦鹉哦,灵活得像只跳蚤似的。   壮汉挥舞着两条胳膊打了大半天,鹦鹉连根毛都没掉,反而遛着他玩,那鸟嘴就像开了光似的,说话毒得很。   打不到鹦鹉,还将自己累得半死,壮汉于是气喘吁吁转移目标,看向小摊子。   这死鸟肯定是摊主的,找他要赔偿准没错。   壮汉上前,嚷嚷道:“店家,你家的死鸟太过分了,给我赔钱!”   小虎睁大眼睛,顿时气呼呼的,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赖的人?   他气道:“我家统统才不过分,你这是碰瓷!十郎叔,你去衙门,我怀疑他是小偷,你看他浑身上下的衣服三十文都不值,却穿着双价值一两银子的鞋子,这鞋子肯定是偷的!”   众人听到小虎的话,纷纷看向壮汉的脚。   确实是一双上好的鞋子,居然是绸面的,还绣了祥云。这鞋子应该穿在读书人的脚上,或有钱的商人的脚上,怎么看都不应该穿在只穿得起三十文衣服的汉子脚上。   没道理买得起这样一双鞋,却买不起相配的衣服吧?   “哎哟,这孩子可真聪明,一下子就看出不对劲。”   “不愧是会算账的孩子,我暗中帮他算了一遍,一文钱都没错呢。”   “……”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时,那壮汉转身就跑。   看热闹的瘦子大叫:“哎呀,小偷要跑了。”   暗十挑起眉头,直接冲过去,一把提起壮汉的衣领,拖着他朝衙门走去。   众人看了一场热闹,只觉得嘴里的烤鱼更美味了。   大获全胜的鹦鹉飞过来,落到木瑶的桌上,嘎嘎地说:“小姐姐,你真有眼光!像我这样又会吵架还长得美的鹦鹉,可是世间仅有!”   “像小姐姐一样,又漂亮又可爱还有眼光的人太少了!老板,我建议给小姐姐打折!”   木瑶被鹦鹉夸得心花怒放,从小荷包里掏出金瓜子,“来,给你小钱钱,去买瓜子吃吧。”   鹦鹉的眼睛一亮,叼起金瓜子,彩虹屁再次一串串的,将小姑娘哄得脸蛋红扑扑的,高兴得不行。 第323章 废太子7   晚上,小虎趴在桌子前,快乐地数着铜钱。   以前在宫里时,他用来打赏宫人的都是金瓜子,全身上下的行头,至少值上百两。但不知为何,从未曾像现在这般,只是数着一枚枚的铜钱,居然让他如此的开心。   或许因为,这是他亲手赚的,而不是长辈赏给他的,是完全属于他的东西。   “这是爹的,这是十郞哥的,这是十一郞哥的……”   小虎一枚枚地安排铜钱的去处,堆成几堆,分配好后,看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工钱,突然觉得非常快乐,在床上打起滚来。   “啊啊啊,我好有钱啊!”   暗十和暗十一也非常珍惜这份收益。   这可是他们亲自捕捞、亲自宰杀的鱼所赚来的钱,不像以前,全靠给人下毒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然后跟着老大拿赏钱。   不用杀人放火赚的钱,是不是特别珍贵?   “主子。”暗十有点不明白,“香料那么贵,那鱼您才卖二十文一条,是不是太便宜了?”   小虎一个鲤鱼打滚爬起来,疑惑地看他。   他掰着自己的小手,“可是,码头卖的鱼不过五六文一条,自己捞的话,更是本钱都不用,二十文已经不便宜啦……”   洪城二面环水,河水的尽头就是大海,别说河鱼,就连海鱼都便宜得不可思议。   河鱼这种,城里人都嫌太腥,并不爱吃,大多数河鱼都是腌制成咸鱼,然后卖到他处。   饶是如此,这年头的路极其难行走,咸鱼在北方卖得贵也赚不到什么钱。   江河教育儿子:“爹的目的不在于卖鱼,而在于宣传辣椒……这是其一;其二在于多吃鱼肉对身体好,洪城人不是不爱吃鱼,只是不爱吃做得不好吃的鱼……爹做的烤鱼的方子简单,只要有辣椒油,谁都可以做出美味的鱼,日后若是爱吃鱼的人多了,方才不浪费大自然的馈赠。”   河鱼多鲜啊,多好的补充肉食的来源啊,偏偏洪城人不爱吃,做成的咸鱼卖出去也有限。   这一切,也和这年代的调味料稀少有关。   没有调味料去除鱼腥味,很少有人爱吃这种又腥刺又多的东西。   江河只摆了几天摊,就没再去出摊,而是交给下面的人去干活。   作为立志在这个世界里当一条咸鱼的人,让他起早贪黑地摆摊做生意,咋可能呢?   不过小虎倒是干得很起劲,似乎觉得摆摊子卖烤鱼很有趣,更享受那种赚钱的快乐。小孩子嘛,现在不用像在宫里学这个学那个,有大把大把的时间,那去体验一下生活也没什么,江河也没阻止。   当月亮像个圆盘般挂在夜空时,又是一年中秋佳节到来。   江河从房间走出来。   他们现在住的是洪城附近的一个庄子,这是他花钱买的,庄子的面积很大,足以容纳上百个护卫。   不过现在庄子里只有二十来个护卫,其他的都被他丢到护海侯那里锻炼去了,理由也是杠杠的:“你们只擅长陆战,不擅长水战,本王喜欢大海,哪天要是去海上垂钓遇上海盗时,是你们保护本王呢,还是本王保护你们?”   护卫们刚开始时自然不高兴。   他们被派过来保护废太子,本就看不到前途,还要辛苦地加练,你是贤王都没理。   不过在江河看来,看不到前途没关系,看得到钱途就行了。   当江河淡定地掏出银子,表示训练得最好的人会有奖金,奖金数额之大,买房买车娶媳妇都不是问题。   于是护卫们从消极抵抗变成了积极参与。   护卫们每天都顶着大太阳训练,战船在海浪上翻滚,有人不习惯又吐了。   护海侯眼皮都不抬,一鞭子甩过去。   大梁不重视大海,船一般,兵也一般,他手里也只有二千多的兵。没办法,这待遇跟不上,没人想当海兵,当个渔民都不只那二瓜两枣。   所以当贤王给出二千两的“委托培训费”时,护海侯十分痛快的答应帮忙培训他的护卫。   哎哟,这一个侍卫二十两银子呢,还不包吃不包住,吃住另算。   若是贤王的护卫更多些就好了,他身强力壮,可以培训一千——不,一万个侍卫的。   **   平州一带的官员被杀得人头滚滚,朝中上下皆是噤若寒蝉。   知情的人都为废太子的折腾暗暗咋舌,不过是因为平州知府郑宏询眼瞎,居然敢派死士刺杀废太子父子,皇帝就怒得从上到下撸了一遍,可见废太子虽然被废了,仍是极得圣心。   如今皇帝尚未确定新太子的人选,几个成年皇子斗得像红眼病似的,那些未成年的皇子都卷入夺嫡暗潮之中。   众人原本觉得废太子已经不是威胁,不过现在又不确定起来。   废太子的脸受伤,已经没有希望了,但前太孙呢?   前太孙小小年纪就传出机智聪慧之名,还是众所周知的孝顺,太子夫妻陷于火场,不过六岁的太孙就胆敢冲进去救父母,不管能不能救,起码他有这个心。   皇子们心下揣测,他们父皇是不是想越过儿子,直接培养孙子?   例如各方面都优秀的前太孙。   齐国公府自然不会罔顾京城里的暗潮汹涌。   自从退休后,天天往庄子里跑,钓鱼养仙鹤的齐老太爷也有些沉不住气了,鱼饵都忘记放就将钓钩抛水里,好几次的空军让仙鹤气得直拍翅膀抗议。   齐老太爷被仙鹤翅膀拍的风糊了一脸,他没好气地说:“你们想吃鱼自己捉啊,别总想靠我。”   两只仙鹤仿佛听得懂人话似的,又一翅膀拍了过来,羽毛糊了齐老太爷一嘴,看得齐景天直乐。   他笑道:“祖父,您将白梅、白牡丹养得这么肥,它们飞都飞不起来,还怎么去捉鱼?”   自己劳心劳力能有不劳而获香吗?   这两只仙鹤早被祖父养成废鹤,白瞎了白梅、白牡丹这么雅致的名字。   齐景天拿起下人送来的钓鱼竿,拍着两只鹤肥胖的翅膀说:“你们等着,看小爷给你们钓鱼吃。”   他又多揉两下,哎哟,这翅膀可真肥,要是能烤来吃,肯定比鸡翅过瘾。   两只被养得完全失去动物求生直觉的废物鹤非常亲昵地围着齐二少爷转,完全没意识到他险恶的用心。   齐老太爷终于回过神,他将钓钩甩进湖里,没好气地问孙子:“你今天怎么这么有闲,居然来陪我老头子钓鱼?”   齐景天正要回答,就见一只羽毛有些黑的鸟儿跌跌撞撞地从天边飞来,一头撞了过来。   它降落在面方的柳树上,黑豆似的眼睛盯着齐二郎看了大半天。   “咦,这次居然是乌鸦吗?”齐景天嘴角抽了抽,也不嫌晦气。   对了,乌鸦吃什么啊?腐肉?庄子里有变质的肉吗?   齐老太爷看着孙子小心翼翼地取出夹在乌鸦腹中的信,一言难尽。   真是难为了,上次送信的是一只麻雀,信在同样的位置,他孙子不小心扯下麻雀的几根毛,被麻雀追着啄了好久。   “贤王可厉害。”齐老太爷由衷地说。   感觉好像没贤王不会的,连训鸟这么偏的技能,他居然也有涉猎。   一般人只知道白鸽能送信,谁能想到麻雀、乌鸦、黄鹂、燕子,甚至老鹰都能送信呢。   齐景天赞成道:“我怀疑姐夫除了生孩子外,就没难得倒他的事。”   如果不是贤王太过完美,是大梁朝所有姑娘的梦中夫婿,那么优秀的嫡姐又怎么会一头栽进东宫这个大坑呢?   自古以来,嫁入皇家的女人就没哪个是顺心的。   齐老太爷摇头,“他还有不会的,他不会权谋。”   想到孙女时,他心头还是酸涩得厉害。贤王什么都好,就是太过重情,没将阴谋诡计用在那位皇帝身上,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失误。   结果就是万劫不复,生离死别。   齐景天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当年废太子被世人赞誉为“完美太子”,他的人情味就是其中之一。现在的皇帝还算英明,但也有帝王的刻薄寡恩,当他的臣子都要战战兢兢的。   唯有贤王不同,他的意志坚定,手腕相比起皇帝来,柔和多了。   臣子对废太子更多是敬而非怕,不知多少人期盼他赶紧上位,让大梁国力再上一个台阶。   齐景天想到这里,叹了口气,将信丢进湖里。   纸很快就融入水中,字迹模糊,再也看不见。   他叫人拿来纸笔,自己慢慢地磨着墨,坐在绿荫下,给远在江南的贤王回信。   那只送信的乌鸦蹲在枝头,吃着下人送过来的花生绿豆和鲜肉,吃得不亦乐乎。   两只胖仙鹤看得直流口水,这鱼没吃到,它们也饿了,便拍着翅膀想飞上枝头和乌鸦抢食,哪知它们太胖,刚飞不到半丈,就从半空中倒插葱似的摔了下来。   乌鸦看到两只胖仙鹤摔个七晕八素,顿时“啊啊”地笑起来,笑得非常乐呵。   胖仙鹤听出它的讥笑,屯田大怒,拼命地扇起翅膀,朝树上的乌鸦扇出翅膀风,想将那只死乌鸦拍下来。   齐老太爷看到这乌鸦和仙鹤大战的一幕,不忍直视,暗忖着要不要减减白梅和白牡丹的伙食?上次就有老友说,他养的不是仙鹤,其实是肥鸡。   齐景天将写好的信放到乌鸦肚皮下,那里系着一个小管子,非常稳固。   吃饱喝足的乌鸦啊啊几声,仿佛在感谢他们的招待,然后大摇大摆地飞走了。   齐景天目送乌鸦飞走,说道:“贤王说,一切都是意外,他会想办法让事情平息下来,告诫我等要小心。”   “哎呀,忘记和姐夫说,下次的信使最好正常点了。”齐景天嘀咕道。   他真的有点不待见乌鸦这种动物,主要是那只乌鸦可能也不怎么待见他,人家爱吃的腐肉他都没准备,它对伙食不是很满意。   只是没想到,贤王刚提醒齐家要小心,齐景天自己就出事了。   正喝着茶,齐景天突然一口血喷出来,胃里仿佛有一把火在灼烧着,为他端茶的貌美丫鬟眼里都是惊骇,手里的铜托盘砸到地上。   “二公子!”   丫鬟尖叫起来,冲上去扶住齐景天,却被他一手挥开。   “滚!”他虚弱地扶住桌子。   其他丫鬟惊慌地跑出去,“快来人啊!二公子吐血了。”   齐景天顾不上什么风度,他拼命地抠着自己的嗓子,给自己催吐。   门外的护卫跑进来,直接锁拿端茶的丫鬟姹紫。   国公夫人闻讯而来,让人拿来牛奶和绿豆水给儿子催吐,厉声道:“查,给我一查到底!”   直到第二天,齐景天终于醒过来。   太医遗憾地告诉他,因为他这次中毒太深,余毒残留在身体里,无法拔除,于寿元有碍。   不止如此,他的身子也坏了,未来只能躺在床上静养。   国公夫人大受打击,心里恨得滴血。   他们国公府里,大郎没甚大本事,将来就算继承国公府,也只能守成;二郎对读书习武皆不感兴趣,唯喜欢经商;只有二郎是他们家的麒麟儿,当年是被废太子教导长大,于读书上极有天份,是公认的状元之才。   管家过来凛报,“那贱婢说,她下的是催/情/药,只是想爬床,没想下毒……毒药是与她同室的嫣红给的,嫣红说她气不过二少爷只看重姹紫,嫣红有个好姐妹叫绿荷,她被姹紫陷害,二少爷当初不分青红皂白将绿荷赶出去,导致绿荷的下场不好,嫣红就想一箭双雕。”   姹紫就是下药的那个丫鬟。   国公夫人悔得肠子都青了,她为何要将这些没脑子的狐狸精放儿子身边?   这世家贵族府里,大多数女人都不喜欢丈夫纳小,却偏偏喜欢往儿子房里塞女人,和儿媳妇打擂台。   齐景天虚弱地躺在床上,咳了好几声,差点咳出血来。   他的声音沙哑,好几次催吐伤着他的喉咙,不管是开口说话还是吃东西,仿佛有刀子在磨着喉咙。   他困难地说:“绿荷是奸细。”   齐景天说着,脸上露出苦涩,他也犯了和废太子一样的错误。   绿荷是别国派来的奸细,现在正在大牢里,跟她有接触的人都有嫌疑。然而嫣红是家生子,从小在齐府长大,他相信她的忠心,又思及此事与她无关,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为绿荷的身份还不到暴露的时候,是以他便对嫣红隐瞒了事情真相,哪知道嫣红居然误会了,直接给他下毒。   齐景天不禁自嘲,他嘲笑废太子时,却不知自己原来也是那个自视甚高的蠢货,受感情蒙蔽。   国公夫人坐在床前直掉泪。   她觉得儿子就是太善良了,绿荷在身份暴露的时候,与她来往密密的下人应该都打发出去的。   或许也因为他们家太过和睦,没有妻妾争端,才会让孩子们忽略后宅的可怕。   “娘,就算没有嫣红,还有其他人。”齐二郎的嗓子疼得厉害,却十分冷静,“你不会以为事情会这么简单吧?”   只不过嫣红是最方便煽动的那个。   就算避开了嫣红,还会有其他的“意外”在等着他,直到毁掉他。   国公夫人眼里都是血色和愤恨。   她当然知道,明面看这是一桩桃色事件引起的血案,手段粗糙却非常有用。然而那些长年浸淫在阴谋之中人的都清楚,事情没那么简单。   “娘,你快叫祖父回来。”齐影天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或许贤王和小虎那边也不安全了。   **   木瑶自从迷上烤鱼后,二天两头都去那家摊子吃烤鱼。   某天吃完鱼,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她的珠花掉了,小虎看见后,让鹦鹉叼过去还给她。   于是,木瑶很快就和活泼可爱的小虎,还有那只会吵架、能识人识路、还会归还失物的鹦鹉成为好朋友。   小虎和木瑶蹲在角落吃烤鱿鱼,一边说话。   “统统上次不是抓住小偷了吗?”   摊子刚开张,客人还不是很多,暗十给小虎烤了烤鱿鱼,让他和新认识的朋友一起吃鱿鱼。   洪城离海近,海鲜运送到洪城不过半天时间,还新鲜着,暗十索性给摊位又加上新品。   烤鱿鱼的美味让很多爱吃海鲜的人都拒绝不了,木瑶也一样,恨不得当饭吃。   小虎问道:“木姐姐,那小偷偷的鞋子你知道是哪家吗?”   木瑶是洪城本地人,挺爱听八卦的,特意派小厮和丫鬟在城里打听消息,是以城里发生什么事她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果然,就听到她说:“他偷的是王员外的鞋子,王员外有脚臭,据说鞋子洗过后还是臭……他养的猫曾经不小心闻到他刚脱下的鞋子,当场晕了过去。所以他的鞋子都是穿臭就扔,鞋子款式都是一模一样的,那小偷绝对抵赖不了。”   木瑶说着,往四处看了看,仿佛做贼似的在小虎耳边根压低声音说:“王员外当时还大骂偷鞋贼,说他的亵裤还被偷了,那可不是新的,那小偷真不讲究。”   说这话的时候,木瑶没留意到正在杀鱼的暗十一差点就划到自己的手。   那边正在洒调料的暗十的手抖了一下,导致客人要的微辣变成超辣。   鹦鹉顿时恶心得鱿鱼都不想吃了,赶紧制止这个有味道的话题:“木瑶,你真厉害,你还未及笄,就能将生意做得这么大。”   木瑶从小就拿算盘当玩具,七八岁时就央求家人给她一个铺子练手,现在她管着自己的十几个嫁妆铺子,生意极其兴隆。   “可能家学渊源吧,我祖父、我爹我娘都擅长经商。”木瑶一边说,一边若有所思地看着人来人往的小巷子。   因为烤鱼最近大受欢迎,巷子边上的百姓自动学会在烤鱼摊边上开凉茶铺。   烤鱼上火嘛,正好可以来一杯菊花茶、薄荷茶、金银花茶……   还有一些专门卖点心的、米饭团子的,甚至还有几个婆婆是卖鞋垫的。   一些脑子灵活的小孩还会去大户人家推销烤鱼,或者是直接送烤鱼上门,挣点跑腿费。   只因一家烤鱼,这条原本清冷的巷子居然变成了闹市……   木瑶又看向巷子两边的围墙。   等江河过来巡视时,她凑了过去,主动道:“老板,我觉得这条巷子看着灰扑扑的,有点难看,我有个主意……”   江河挑起眉毛,笑眯眯地问:“小姑娘有什么想法?你要帮忙将围墙刷一遍?”   木瑶摆手,“那个太贵了,我有更好的办法。”   她也没说什么办法,付完账后就急急地离开。   小虎疑惑地看了看她,又看向爹,“木姐姐怎么走了?”   “可能有事。”江河漫不经心地撸了儿子的脑袋一把。   几天后,来吃烤鱼的客人发现巷子已经大变样。   围墙不再是黑扑扑的石头,而变成防水的油纸画,上面是五颜六色的广告,还是以图为主的广告,美轮美奂。   大伙儿看得十分稀奇。   “谁家这么有钱?哟,这画上的是烤鱼吧,画得可真是逼真,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这是木家的点心铺吧,这绿豆糕看着真好吃啊。”   客人们站在墙前围观,江河觉得挺有意思的,他没想到小摊子歇业两天,给大伙儿休息,木瑶居然能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你不怕这些画被人偷了?”   木瑶自信地道:“不怕,我和官府合作,这一片的围墙相当于我租下来了。衙役答应会经常来这边巡逻,我还和住附近的人说了,抓到有人偷画或毁画的有奖励。”   说到这里,这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眼里露出精明之色,“附近的百姓听说很高兴,有衙役巡逻,这一带的治安会更好,也不怕地痞流氓收保护费。”   “您瞧,我将我名下铺子的信息都画在上面,吃得起烤鱼的人家肯定也买得起我铺子里的东西,反正这些油纸画也花不了多少钱,只要有一两个人因为上面的画到我家买东西,本就回来了……”   说起生意经,她的双眼亮晶晶的:“还真有用,这几天我名下的铺子的收益多了两成,日后若是有新铺子开张,我再试试降低成本,将新铺开张的信息画在纸张上让乞丐全城派送。纸张可打折,回收后还可以再次利用,应该花不了多少钱……”   江河确实惊讶了,这小姑娘居然是个商业天才,民间果然有大才!   不仅如此,她还看上辣椒,五文的鱼,加上辣椒可以卖二十文,实在太赚了。   她有心要做辣椒的生意,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接上门找江河商量,合伙开酒楼。   江河决定暂时不离开洪城,做点生意也无妨。   他让儿子和木瑶对接,一个未满十四岁,一个未满八岁的孩子,满洪城到处跑,找适合的地方开酒楼。   命苦的鹦鹉能咋办,只能跟在两人身后当保镖。   它当然知道有暗卫在后面跟着,可它的宿主不放心啊,说它的能耐胜过暗卫,骄傲又自得的系统只好揽下了保镖的任务。   洪城是江南这一带数一数二的大城。   这一天逛下来,两人一鹦鹉都累得不行,他们走进一家茶楼休息,边听人说书边吃点心。   木瑶看到正在嗑瓜子的鹦鹉,突然问:“统统,你还有兄弟姐妹吗?”   “没有!我是独一无二的!”鹦鹉骄傲地挺起胸膛,“这世界上,我是最珍贵!”   木瑶一脸遗憾,她真的想养一只不仅会骂人、还会和摊贩杀价的鹦鹉。   他们找适合的地址时,那些中人看他们年纪小,总会狮子大开口。   木瑶实在气得不行,不过还没等她撸起袖子,这时候鹦鹉就会开口,将那些中人骂得怀疑人生,然后他们开始两眼发亮,问鹦鹉卖不卖。   这样聪明伶俐又护主的鹦鹉,谁不想要。 第324章 废太子10   是夜,暗十一过来汇报。   “主子,锦绣城五家酒楼,洪城四家酒楼,月城三家酒楼,京城两家酒楼……都已经挂在您的名下!还有您在江南各地买的十个庄子都种满辣椒,很快就可以收获……”   江河一边听他的汇报,一边盘算着。   等暗十一汇报完,他说道:“今年先赚一笔,明年就可以将辣椒卖出去,多找几个冤大……呃,有钱人,最多十年八年的,辣椒就能遍布整个大梁。”   吩咐好暗十一接下来的工作,江河去找正在数铜板的儿子。   “小虎,你皇祖父的信来了,咱们一起看。”   小虎将铜板子放进罐子里,跑到父亲身边,凑着头和他一起看信。   皇帝在信中照样先是骂不孝子一通。   对此江河不痛不痒,反正他对皇帝早就看清了,远香近臭,要是他哪天真回到京城,只怕皇帝又开始疑神疑鬼,觉得谁都在惦记着他的位置。   不对,皇帝现在已经开始防备京城里的那些皇子了。   骂完后,皇帝又和儿子讨价还价,这开酒楼、买庄子用的都是他私库里的钱,甚至连人都是他出的,最好还是三七分。   当然皇帝拿七,不孝子拿三。   岂有此理!   江河眉头倒竖,当即叫暗十磨墨,写信骂回去。   辣椒是他发现的,菜谱他贡献了大半,不五五分就好了,居然还有脸要三七分?至少要四六,不然他以后再有什么好主意,绝对不找皇帝合作。   江河在洪城最大的船场定制几艘海船,让护海侯帮忙训练护卫,这些都要用到钱,多少钱都不够用。   如果不是看在皇帝是天下最大的靠山的份上,以为会和他分享辣椒的生意嘛?   小虎天天跟着亲爹一起读书,私底下还被鹦鹉开小灶,现在不仅能看懂皇帝的信,还能分析话里的意思。   “爹,皇祖父在信里和我说,国库没钱,他已经很久没有做新龙袍了……”   皇祖父在信里的语气很亲昵随和,一点都没拿他们当外人。   江河翻白眼,“那是和你哭穷呢,他养了一个后宫的女人,不费钱才怪。”   小虎若有所思,将女人=费钱划上等式,暗暗握紧拳头,决定了,以后他不要养女人。   他只养他爹,日后就不会愁没钱!   **   俗话说,雁过留痕。   曾经的废太子、现在的贤王往江南跑了,这事也不是查不出来,最明显的证据在平州呢。若不是废太子一头撞上落草为寇的流民,平州的官员何至于死了七七八八的?   江河接到倒霉小舅子的信后,不禁沉默好一会儿,身上狂飙杀气。   这是多怕皇帝看中小虎啊?   国公府明明都已经修生养性,直接退下来,他那些兄弟居然还这么不放心,非要断了国公府最后的希望。   小虎担忧地看着他爹,“爹?”   江河定了定神,朝孩子招手,“小虎过来。”   “怎么了?”小虎嘴里还叼着一条小鱼干,小跑过来,鹦鹉同样叼着条小鱼干,站在小虎肩膀上,任小孩儿随便跑,稳得一批。   江河摸摸他的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小虎问:“爹,咱们要准备出发了吗?”   每到莲藕的季节,洪城便会举办莲藕节,那些不差钱的商户会请梨园子弟过来唱戏,城外的百姓也会推着或者挑着东西进城卖,满大街吃的、玩的特别多,还能听戏。   连续三天的莲藕节别提多热闹了。   小虎快活地说:“爹,我想吃莲藕炖排骨,也想吃莲藕桂花糖,还有藕粉……”   小鱼干再好吃也抵不住小虎三心两意,吃着嘴里的,望着没到嘴的。   暗十平凡的脸眉目舒展,看着小虎的眼神十分温和。   他端着一大盘新鲜炸出来的小鱼干,小鱼干用面糊裹着油炸,又香又酥,加点辣椒面,真是好吃得不行。   小虎和鹦鹉非常捧场,对厨师而言是最好的赞美了。   江河拎着件女装,粉红色的裙子在风中摇曳,“儿砸,现在时间还早呢,急什么!来,为了安全,你要穿上它!”   小虎:“……”   小虎眼神空洞,盯着那条小裙子足足看了好一会。   他们不是有很多护卫吗?还多了两个十八项全能的暗卫,为何还不安全?   江河一脸和蔼地解释:“护卫还在护海侯那里训练,腾不过来,暗六和暗七被支去买地种辣椒了。”   至于暗十一,还兼职庄子里的总管,大事小事一把抓,每次跟他们一起出去,还要挤出时间,如今能跟着的,也就一个暗十。   小虎拼命摇头,他不想穿女装:“我是男孩子,别人会笑的!”   无良爹不以为然,“谁知道你是男孩子?我家小虎长得这么可爱,谁不说是漂亮的小姑娘!”   小虎:嘿呀,那就更气了!   小虎生气地跺脚,“我不管,不能我一个人丢脸!”   底线特别低的无良爹听后,摸着自己的下巴,然后点头道:“也行!十郎,有没有女人的面具,给我整上一副。”   暗十手里端着的鱼干盘子差点打翻。   他睁大眼睛,向来管理得十分得当的表情都失控了。他看着贤王的表情,有如看到有人生吞癞蛤蟆。   小虎听到他爹这话,于是也不觉得为难了。   他兴致勃勃地围着他爹转,相比起自己一个人穿女装,他更想看他爹穿女装。   贤王一对着镜子贴面具,一边说:“儿砸,你就是面子太薄,那唱戏唱青衣的可都是男人,这都有什么?”贴完面具后,他仔细地端详好一会儿,不太满意地对暗十说,“十郎,这面具不够美貌啊,快来点化妆品。”   暗十整个人都麻木了。   他们的面具是做任务时用的,要么杀人,要么是杀人后逃跑,你整个绝世大美人的面具,这不是引人注目吗?再说了,绝世的容貌是稀缺资源,不可能随便就能遇上,要是遇上了,也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剥掉人家的脸啊?   现在用的面具基本是从死刑犯身上剥的,反正都要死刑的,废物利用嘛。   江河可不管,他当男人时要俊,当女人也要美,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等他打扮好走出来,小虎惊奇地说:“哇,爹真漂亮~~”   此时他已经穿上那条粉红裙子,给人一种可爱清新的感觉,围着他爹转时,像只小蝴蝶似的。   暗十不忍睹目。   江河那一手化妆术鬼斧神工,人|皮面具就算是丑八怪,他也能整出天仙出来,更别说本来就小有姿色。   看到这对父子俩,暗十差点就怀疑自己保护的是一对父子还是母女俩。   江河扭头问:“十郎,女装找来了吗?”   暗十一脸菜色,他都不敢想像要是皇帝知道贤王迷上女装,会不会将他们这些暗卫都杀了?   天家丢人的事迹,是他们暗卫能免费看的吗?   贤王丝毫不觉得自己丢人,他欣赏镜子里自己的盛世美颜,臭美地说:“老子是男人时,是天上的谪仙;是女人时,也是人间富贵花!哈哈哈,天生丽质这个词是专门为本王造的吧?”   暗十:“……”   他很想说,这是面具,不是你自个的脸啊。   暗十很快就翻出一套女装。   江河看着手里的衣服,是一件非常朴素的裙子,配不上他现在的美貌,嫌弃地问:“就没华丽点的裙子吗?”   暗十很是为难,他们偶尔也有扮女装的需求,所以这裙子是他们储存的硕果仅存的一件,又不是人人都是贤王殿下,能豁得出脸面,男扮女装的。   看暗卫那脸色,江河就觉得不能指望他们。   “算了,咱们进城买。”   因为裙子太朴素,于是江河改给自己化了个仙气飘飘的妆容。   衣服不够美貌来凑,他就算套麻袋都好看。   往胸口塞了两个馒头,又整了整衣服,他一把拉住儿子的手,大步地朝前走,高兴地说:“走,今儿咱们母女俩去过节!”   迎过来的暗十一简直没眼看,哪家的姑娘是这么走路的?   听他这么一提,贤王挥手,“嗐,第一次当女人嘛,经验不丰富。”   当着两个暗卫的面,他扭了扭腰和臀部,然后改为碎步前行。   暗十、暗十一:“……”   两个暗卫木然地看着他,贤王殿下居然还懂步步生莲呢,还有这扭腰摆臀,活色生香的,究竟是从哪学的?   好像自从贤王失忆后,再也寻不回以前那“完美太子”的痕迹。   只有穿着可爱裙子的小虎觉得他爹特别好看,比街上的姑娘都要好看,他兴致勃勃地问:“爹,我要不要改口叫你娘?”   大美人豪放地挥手,“叫吧!”   反正他这辈子又当爹又娘的养孩子,这母爱父爱都给这孩子了,喊啥都行。   下人已经准备好车。   小虎美滋滋地拉着新出炉的“娘”,和他一起坐上马车。   后面的两个暗卫互视一眼,一脸沉重地跟了过去。   其实跟在贤王身边,对他们这些见不得光的暗卫而言,已经是最好的退路,他们可以由暗转明,不需要再干那些杀人放火的缺德事。   这些日子以来,他们的日子过得舒心又安心,贤王是出了名的重情,他们不用担心将来老了,年老体衰没用时被抛弃。   就是吧,当外在的危险消失时,内在的危险就来了。   他们宁可去和敌人厮杀,也不想跟在女装的主子后面啊!   江河可不管他们怎么想,进了城后,“母女俩”先去布庄买成品的衣服。   经过化妆的脸固然是美丽的,身材也是高挑修长型的,腰细腿长,就是个子太高了点,这衣服也不好买啊。   最后勉强地找到一套水红色的裙子,又比红色要浅一点,仿佛一朵盛开的红莲。   当江河换了新的裙子款步走出来,两个暗卫若不是训练有素,只怕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眼珠子都要掉下来。   哎哟,主子换了这身女装,可真是美若天仙,只怕皇帝后宫的女人和现在的他一比,都算是庸脂俗粉了……   不不不,这实在太不敬,怎么能这么想主子呢。   江河低头,看到自己露出裙摆外的一双大脚,然后冷静地又买了一块布,并向店家要了针线。   他飞针走线,将相同颜色的布做成皱褶的裙摆,在原来的裙子上加上一截。   当他坐在那里,拿着针线低头缝补时,那侧脸美丽又温柔,好一个贤良淑女,两个暗卫已经魂飞天外。   布庄的老板是个徐娘半老、风姿犹存的中年妇人,看到这一幕,心中叹息连连。   这美人什么都好,就是长得太高了点,居然比南方男人高多了,听说是北地来的,幸好北方的汉子高,不然在南方想要找婆家可就难喽。   “哟,这皱褶的裙摆看上去就像朵莲花似的。”老板眼光毒辣,对做衣服也极有研究,她凑过来盯着那截裙摆直瞧,“就是有点费布。”   不过这不是什么事,毕竟那些有钱人可不会省这点钱。   江河解释道:“这样的裙子其实不少。”   尤其是那些跳胡旋舞的,裙摆越大,转起来像朵花似的好看极了。   两个暗卫看着贤王和布庄老板热烈池讨论如何做衣服,继续一脸木然,魂飞天外。   谁能想到废太子居然连穿针引线都会呢?他们现在终于相信以前世人所说的“太子完美到除了生孩子,就没什么不会”。   别人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废太子则是男身惊才绝艳、睥睨天下男人,女身心灵手巧、羡煞天下女人。   **   暗卫们跟在贤王父子身边,除了保护他们外,也要将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汇报给皇帝。   所以暗卫如实在将贤王的日常都汇报了。   当皇帝看到暗卫送过来的信,简直怀疑人生。   他那个骄傲的、宁折不弯的前太子,居然爱上穿女装?还学会了女红?   皇帝使劲儿地盯着信,像是要看出个窟窿来。   暗卫在信上说,齐三郎的事吓到贤王了,他担心自己也会被人毒杀,穿女装就是为了减少危险。   齐景天中毒、卧床不起的事,皇帝当然知道,他还知道这肯定是自己哪个好儿子干的。   虽然有些对不起老国公,但那是他儿子,皇帝再不待见,也不能让老国公将自己儿子弄死啊!   所以他这个苦命的父亲只能出手将线索抹去,给逆子擦屁股。   为此,皇帝还给齐家一大堆赏赐,给不擅长读书的齐二郎一个还算体面的虚职。皇帝自觉已经对得起齐家。   然而皇帝不知道的是,齐二郎转头就对着齐老太爷痛哭。   “祖父,孙儿只想做生意,并不想当官!当官得应卯,我下个月还想去西域走一趟呢,我听说那边有雪莲,还有很多中原没有的珍贵药材……中原的药没用,说不定西域的药对老三的身体有用呢。”   齐老太爷也是气得咬牙切齿,冷笑连连。   一个没用的虚职,和一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金银,想换他前途无量的孙儿?这是寒碜谁呢!   **   洪城的莲藕节果然热闹。   江河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和儿子你一口我一口,吃得不亦乐乎。   作为男人,又是一个当爹的,平时他和儿子出门都不好意思吃什么零食甜点,不过现在他变成“娘”,那就放飞了。   “爹……娘,那个龙须糖。”小虎吞了吞口水,闻着空气中甜甜的香味。   小虎也发现他爹扮成娘的好处了,可以陪他从街头吃到街尾,平时不能吃的,现在他爹吃一口,都会分他一口。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他得一个人吃完整串糖葫芦,他爹是不会让他浪费食物的,这样的话,他吃完几样东西肚子就饱了。   不像现在,他每样可以只尝一点点,剩下的有他爹解决,这样能吃的东西就更多了,能尝到更多不同的食物。   “别吃太多零食,正餐还是要吃的。”江大美人用香喷喷的手帕优雅的擦去嘴角的残渣,“闺女,走,和娘一起去吃馄饨。”   征询孩子的意见后,江大美人又转头,轻声细语地询问伪装成小厮的暗卫。   那一回头、一转身,裙摆轻曳,步摇轻晃,简直是千娇百媚,半条街的男人都看直了眼。   两个暗卫木着脸,嘴角开始抽搐。   这才走了一条街,他们不知为主子拦下多少狂蜂乱蝶。   贤王就不能收敛点吗?你难道忘记你其实是个七尺男儿了?如果不是今天是莲藕节,街上到到处都有衙役巡逻,只怕真有色中恶鬼霸王硬上弓,将他们主子虏了去。   吃馄饨时,两个暗卫不着痕迹地将大美人和小美人护卫在中间,一人面前也有一碗馄饨。   这家馄饨比别家的贵一些,据说是百年老店,汤都是秘制的大骨汤,不差那点钱的客人一般都选这家。   小虎吃了口馄饨,突然发现了熟人,试探性地朝背着他们坐的少女叫道:“哎,瑶瑶姐?”   木瑶转头,茫然地往周围看了看。   奇怪,她好像听到小虎的声音了。   直到小虎的声音又响起:“真是瑶瑶姐啊!”   木瑶的目光落到身后的那桌,坐着四个人,其中最醒目的是那对貌美如花的母女俩,一大一小,简直就是艳光四射,令人不由自主地将目光落到她们身上。   小的那个还高兴地朝她挥手。   木瑶瞪大眼睛,“小虎?!!!”   她被震住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小虎应该是男孩子吧?还是小虎只是打扮成男孩,其实是个女孩子?   木瑶惊愕地看着小虎身边的大美人,这大美人又是谁?   小虎赶紧凑过去,压低声音说:“瑶瑶姐,我这是为了安全,才打扮成女孩的,你记得要叫我小湖。”   瞧瞧,连名字都改了,小虎变小湖。   木瑶是个聪明的姑娘,她马上想起那个辣椒。   烤鱼的生意能如此火爆,全靠辣椒这个新鲜的调味料。   洪城可是江南的大城,这里的有钱人不少,做生意的人更多,不可能人人都眼瞎似的,看不到辣椒带来的好处。   但奇怪的是,这辣椒的生意就是没人敢伸手。   还有小虎出个门,居然还得伪装成女孩子,由此可见,他们的来历肯定不简单。   木瑶明白过来,转头看向小虎身边的大美人时,她露出惊叹之色:“小湖,这是你娘吗?”   她只见过江叔叔,还没见过江叔叔的妻子。   小虎有些尴尬地笑,“对,是我娘。”   木瑶赶紧过去见礼,“夫人,您好!”   她有些好奇,忍不住又看了大美人一眼,小虎的爹长得挺平凡的,居然娶了这样的大美人为妻,真是太有福气了。   江河朝她露出一个微笑,迷得小姑娘晕乎乎的,小脸红通通的。   哎哟,她总算明白什么叫一笑百媚生了。   这大美人姐姐笑成这样,谁能抗得住。   “瑶瑶姐,你是和家人走散了吗?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小虎看了眼她身边的丫鬟,只带一个丫鬟,实在让人担心。   要知道,一般这种热闹的节日里,拍花子是最多的。   洪城的治安已经算是好了,城门和码头都有安排人守着,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拐子也是与时俱进的。   “好啊。”木瑶没有拒绝。   她确实是和家人走散了,担心有危险,就坐在这馄饨铺里吃碗馄饨,顺便消磨时间,等家人寻过来。   难得这么热闹的节日,她可不想一直坐在这里傻等着,浪费时间。   吃完馄饨后,等大美人带着小虎站起身,木瑶有些懵逼。   她好像有些明白,为何烤鱼摊的平凡老板能娶到这么一个大美人了。老板他的个头已经够高了,能配得上这大美人的身高。   这南方的男人,在大美人面前都显得格外的娇小。   江河和小虎一起分吃完一小碗馄饨后,两人的肚子还有余地去吃其他东西,继续去吃。   木瑶也一样,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又时常出门看账,不是那种窝在家里的,是以吃得也多。而她的丫鬟力气特别大,还会点功夫,同样也很难吃。   于是四个能吃的又一路吃下去。   蜜汁排骨来一串,红豆馅饼来一个,薄荷甘蔗水来上一杯…… 第325章 废太子11   几人正逛着,突然一道惊喜的声音响起。   “大美人可曾婚配?”   两个默默地护卫着两个主子的暗卫听到这声音,眉毛一挑,十分不意外。   又来了,又来了!   这些矮冬瓜到底哪来的自信,觉得自己配得上比自己还要高的大美人!   只见前方一个年约三十左右的矮个子男人,正一脸惊叹地仰望比他还要高一个半头的大美人。   忽略这身高,光看那张脸,简直是绝色美人啊!   这样的大美人,不说洪城这一带,就是整个大梁朝,只怕都难得一见吧。   当然,这大美人的身高也让他非常惊喜,他就喜欢比他高的女子。   “哎哟!”   木瑶看到来人,拉着小虎的手,和他悄悄咬耳朵:“这是王员外!他长得矮,听说为了提高子孙后代的身高,家里的妻妾通房都是找高的,越高越受宠。小虎,你娘这是被看上了。”   小虎丝毫不慌,因为他知道,这是爹不是娘。   他歪头问:“就是那个脚特别臭的王员外吗?鞋子洗几次就要丢的王员外?”   “对,那偷他鞋子的汉子还振振有词地说,他的鞋子人嫌鬼憎,布料再好下人都不想要,也就是他的脚同样臭,所以才会不嫌弃……啧啧啧,这算不是以毒攻毒?”   说到这里,古灵精怪的小姑娘捂着嘴,笑得肩膀都在抖。   不,这是臭上加臭吧?就像在马桶里放臭豆腐!   小虎呆呆看着手里的红糖糍粑,突然有些想哭,怎么办,他好像又吃不下了。   这边王员外正向高挑的大美人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   他的妻妾通房,个子高的不够美,美的却不够高,难得遇到一个又高又美的姑娘,若是和她生下孩子,孩子像娘的话,肯定又高又漂亮。   大美人用手帕捂着脸,扭着腰,捏着嗓子,一脸害羞地说:“多谢这位大人的心意,只是奴家已经成亲,孩子都这么大了。”   两个暗卫齐刷刷地打了个哆嗦,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们很想知道,贤王是不是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上辈子,贤王肯定是女人吧?瞧这娇羞的模样,这夹子音,真正的女人都比不上。   王员外看向小虎,顿时欣喜得不行。   哎哟,这孩子看着也是又高又漂亮的!他就说嘛,这娘矮矮一窝,娘高高一堆。   他惊喜地说:“生过孩子的更好!我一点都不介意……相反,我十分喜欢。如果美人愿意当我的第十八房小妾,月银每个月十两,金银首饰四套,每个季节四套衣服……如果生下女儿,奖励加倍,生下儿子,奖励再加倍。”   木瑶的算术好,她懒洋洋的举起手,“王员外,我算过啦,要是跟你一年,就只有三百两。可这美人头上的步摇就不止三百两,她的衣服一套要一百两,宝石耳饰两百两,脖子上挂的东珠项链价值一千两……你哪来的自信养得起大美人?”   “木家的瑶娘子?”   王员外认出木瑶后,并没有怀疑她的话,这是家中骨血里都是财气的商人世家,眼光毒辣,肯定不会看错。   他有些心虚地盯着大美人身上的首饰,确认都是真货,只怕他倾家荡产都养不起吧。   暗卫们自豪:咱们主子绝对不可能戴假货!   王员外顿时垂头丧气。   江河目光一转,莞尔道:“王员外也别失望,我认识一个姑娘,比我还高呢,还不介意为妾……”   对方当然不介意,那一米九的姑娘一直嫁不出去,都考虑去南风馆借个种了。   王员外顿时一喜,赶紧道:“劳烦这位娘子帮忙介绍,个子高的,咱们府里可以不考虑相貌,当然也不能太丑。”   要是太丑的话,他、他也下了嘴啊。   江河忍住笑,“没问题!”   虽然没能和高挑的大美人结下姻缘,但有这样的收获也不错,王员外脚步轻快地离开了。   小虎看了王员外一眼,好奇地问:“瑶瑶姐,王员外要这么多女人,他养得起吗?”   木瑶不禁笑了,“小气的养法当然没问题,不过像你娘这样的,他一个都养不起。”然后又掰着手指算,“像那些乡下来的姑娘,一个月的月钱三两银子,一年下来还不到一百两呢,养十个就一千两……王员外有个优点,他找的女人都只找高的,大多高个子的女人都来自乡下,就算养上几十个,还没京城的男人养一个外室贵。”   江河挑眉道:“就算如此,这养孩子也花钱吧?一个小妾生一个孩子,大概也有十八个孩子,养孩子比养小妾费钱吧?”   木瑶呆了下,尴尬地说:“呃,其实也没那么多,王员外挺养生的,他现在也才四个孩子,正妻没有生养,都是小妾生的。”   说到这里,她轻咳一声。   丫鬟给她打听过消息,据说王员外深信过度放纵会生不出儿子,生下孩子也是劣质的,说不定像他一样矮,所以他都是一个月才会与妻妾同房四五次。   木瑶暗忖,这王员外看着人还怪好的哩,那些小妾他都白养着啊,要知道他的小妾都生得高大,吃得也比别人多。   不好说这些未婚姑娘家不应该知道的话题,木瑶略过不提,“我听人说王员外也担心养不起,请夫子教他的小妾通房算账,等她们出师后,就分铺子给她们练手,经营得好的还有分红……我爹娘说他挺有头脑的。”   没生孩子的妾通房不能白吃他家的米粮,算得挺精的。   小虎恍然大悟,“那肯定很多女人愿意给王员外当小妾,领两份钱呢。”   一份是当小妾的钱,一份是当掌柜的钱。   江河看得更深一些,那些女人都有事情做,没心思在后院里搅弄风雨,王员外的孩子才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生长。   “唔,确实是个聪明的,肯定很多女人愿意做王员外的小妾,他在洪城的名声应该不错吧。”   还挺难得的,这年头很少会有男人主动教后院女人养家独立的本事,那些女人即使离开王家后也能活得下去。   浓缩的都是精华,这男人肯定是拿心眼换身高了。   “其实王员外的名声在百姓那边挺不错的,不然那小偷就不会那么大胆地偷他的鞋子了。”木瑶想了想,继续说,“虽然很多人都嘲笑王员外总爱找比自己高的女人,还嘲笑他不拘着家里的小妾,让她们出去干活,也不怕戴绿帽……咳咳咳,总之除了这些,王员外就没什么其他谣言了。”   至于脚臭啥的,那真算不上什么缺点。   **   莲藕节过去后,木瑶经常去庄子里看辣椒生长。   现在烤鱼摊已经不做了,取而代之的是洪城各个地方同时开的连锁烤鱼店。   那条因为烤鱼兴起的巷子因为有了五颜六色的广告画,吸引不少人特地去那边打卡,小巷子里的居民还能做些小生意,影响并不大。   秋天的庄子里,池塘里鱼儿肥,山上的果子甜,肥美的兔子野鸡到处都是,还有长相平凡的烤鱼老板的好厨艺,木瑶真恨不得在这边住下来。   挑了个好天气,木瑶和小虎带着鹦鹉一起去半山腰的亭子野餐。   暗十为他们准备的吃食不少,水果、糕点和零食果汁等,吃得两人一鸟头都不抬。   正吃着,小虎问道:“瑶瑶姐,过完年后你是要去京城吗?”   木瑶吃了一块点心,习惯性地拿它们和自家酒楼的点心比较,一边说:“是啊,明面上是看外祖父外祖母,实际上是我家人想让我嫁到京城……”   探望外祖父、外祖母只是个借口,其实是过去相看人家的。   十四岁的木瑶并不懂这嫁人有什么好的,她托着自己的脸,难得的发愁:“我喜欢做生意,想嫁个能让我出门做生意的人家。但我爹娘说做,做生意要有靠山,我最好嫁个当官的,我有钱他有权,这叫珠联璧合。”   听着是很好,但现实并不美好。   说起自己的婚事,仿佛在说一桩交易,木瑶脸上没有姑娘家的羞涩和期待。   她叹气道:“听说那些当官的都看不起商人,我要是想当正房太太,只怕不容易吧……”   士农工商,商在最末,商女要是想嫁当权者,官太太是别想的,最多就是当妾。   鹦鹉嘎了一声,马上反对,“做什么妾啊?好好一个姑娘家,没得这么糟践自己。”   小虎眨了眨眼睛,和鹦鹉的意见一致,说道:“瑶瑶姐,你千万不要给人做妾,谁的妾也不要当!我跟你说,给人作妾可惨啦……”   因为父母只有彼此,以前的东宫没什么侧妃、妾侍,所以小虎对后院争斗知道的其实不多。   不过有鹦鹉啊,鹦鹉可是见识多广的,马上给小姑娘科谱小妾有多不好,将小姑娘说得冷汗直冒,发誓不管多大的官,她都不去给人小妾!   “这年头,男人都黑心肝、薄情寡义,没几个好的!”鹦鹉说得意犹未尽,“瑶瑶你还小不懂,很多男人看起来不爱钱,说铜臭看不起商人,实际上他们有资格说铜臭是因为他们有了很多钱,才能假高洁,其实这心可脏了,比谁都爱钱。”   “像瑶瑶你这种在京城有权有势的男人眼里,是最佳的小妾人选……”   木瑶抗议道:“我清醒了,我才不会去给人当妾!”   要是只能委身为妾的话,她宁可不嫁,反正她有钱,而钱已经能解决这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事。   要是不行,她就用钱来买平安,买个自由身。   鹦鹉摇头,“到时候可容不得你想或不想!”   例如被皇帝看中的话,你想不当,你家人都会逼着你当。   “当然,你要是想当正妻,也不是没机会,京城里多的是空有爵位却没钱的空壳子世家。”   鹦鹉挥着翅膀,指点江山:“比如说你到京城后,如果出席哪家的宴会,有人将你推到池塘里,那些期待从天上掉馅饼的男人,绝对会迫不及待的跳进水里救人……到时候你的名声毁了,你不嫁也得嫁。”   木瑶捂住嘴,满脸惊恐地看着它。   这世界如此可怕的吗?   “还有,你去寺庙上香途中,有些黑心肝的会聘请混混调戏你,然后不安好心的男人会英雄救美,刷你好感度……更狠心一点的,直接派杀手,男人再找时机救你,来个英雄救美,还可以搞个苦肉计,为你受点大伤或小伤……”   “你看,那些男人都为救你受伤了,你绝对会特别感动,恨不得以身相许。可能你这辈子都不知道,人家受的伤是经过精心计算的,不会对未来的生活造成影响……他们掉的血,你得用钱财情感,甚至一生来赔。”   “看不清的傻女人会感恩戴德,直接下嫁,做了男人一辈子的钱袋子。也许不用一辈子,等你进了他们的后院,将你的钱包榨干,然后让你病逝……”   听到这里,木瑶反驳道:“不可能吧?如果突然病逝了,娘家有权追回嫁妆。”   鹦鹉怜爱地看了眼傻姑娘,“如果你有了孩子,再弄死你呢?男人会信誓旦旦的保证,你的嫁妆会用在你的孩子身上,事实上全进他的腰包,或者是新夫人的腰包,毕竟有了你的银子,你未来的丈夫肯定能走得更远,娶的妻子档次更高……”   木瑶永远忘不了这一天,鹦鹉说得她完全没了世俗的欲望,只觉得这世间的男人都是黑心肝,只有钱永远不会背叛她。   为此,她决定未雨缪绸,进京时特意带上会武的丫鬟。   她有一个力大无穷的丫鬟,保证能将各种混混、杀手或不安好心的男人捶成肉泥!   反正就是莫挨老子!   **   木瑶进京后,小虎在给皇帝写信时,特地提了一嘴木瑶,说同她合作的酒楼的生意特别兴隆。   而这钱,可是有一大笔进了皇帝的私库。   小虎特地叮嘱,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皇祖父你看着点,瑶瑶姐特别能干,在京城也开了酒楼,辣椒的生意有她加盟,赚得更多了,你千万别让人将她害了。   因为舅舅齐景天的事,小虎现在特别不信任他的那些叔叔们,只觉得京城就是个吃人的地方。   皇帝边看信边嘀咕,暗忖一个小姑娘能厉害到哪?   直到他看信封里的银票,孙子特地指出,这些都是木瑶赚的分红,一并送过来了。   哎哟,这小姑娘可真能干啊,若不是年纪太小,他都想恩将仇报,将她纳进宫里了。   这边鹦鹉和江河嘀咕,“你也不怕皇帝将木瑶赏给皇子……”   江河拿着扇子,给床上午睡的孩子打着扇,“不会!皇帝连一手养大的太子都防着,怎么可能让木瑶嫁给其他皇子,增加他们的实力?”   疑心病那么重的皇帝,防着所有的儿子,给儿子增加筹码的事,他才不会干呢。   原来的故事线里,四皇子暴戾成性,还爱家暴,一心想要娶木瑶,给自己弄个钱袋子,好让他有钱夺嫡。   木瑶苦不堪言,为了躲开四皇子,最后选择进了二皇子的后院。   后来,她也为二皇子的上位立下汗马功劳,但并没什么好下场,生孩子的时候,被害得一尸两命。   鹦鹉拍了拍自己五颜六色的翅膀,“瑶瑶这孩子我还是挺喜欢的,可惜生错了年代,多厉害的商业天才啊。”   江河淡定道:“放心,皇帝现在真香了,瑶瑶在这个年代同样能成为商业天才,开创她的商业王国,只要皇帝不死,就是她最大的靠山!”   一人一鸟说着话,旁边的小虎呼呼地大睡。   相比起在宫里时,像只落水的鹌鹑般无助又可怜的孩子,现在的小虎活泼可爱,十分机灵。   果然皇宫这地方并不适合养孩子。   自己养大的孩子,鹦鹉还是很喜欢的,它嘀咕着:“小虎说想吃海鲜……”   它也想吃了,尤其是蒜泥烤生蚝。   江河遗憾地说:“可惜我的船还没造好,过些日子咱们离开洪城吧。”   他们在江南已经快待了两年,就为了种辣椒,现在一切进入正轨,接下来几年都是赚钱的事。宫里的皇帝比他还怕这钱没了,肯定会派人死盯着辣椒的生意,加上有木瑶在,他没什么可担心的。   正说着暗十进来汇报。   “主子,王员外递了拜贴过来,他也看上烤鱼的生意,想与您合作生意。”   江河挑眉,决定去见一见。   矮冬瓜王员外这次过来时,身后还跟着一个比他高近两个头的渔女,渔女的面色红润,眼里有光,很明显王员外对她不错。   这渔女正是江河让人给王员外介绍的。   大概是身高体壮的原因,渔女一直找不到对象,偏偏她家只有她一个孩子,一直想找个男人生两个孩子,让其中一个孩子和自己姓。   在江河派人去问她愿不愿意给王员外当妾时,她直接一口答应。   一个人生养孩子还是有点费劲的,听说王员外的后院和平,她十分乐意孩子有爹养。更不用说王员外还让小妾出门做生意,那就更好了。   至于孩子能不能和自己姓,这个也简单,到时候她多生几个,孩子是自己生的,王员外不乐意,她可以以理服人嘛。   派过去的人十分好奇地问她:“你不怕生个矮个子的孩子吗?”   “男人的话只有有钱,矮个也能娶妻纳妾,相比之下,我更害怕生出像我这么高个的女儿。”渔女说着,愁眉苦脸的,“我都二十好几,一直找不到对象。”   因为这个,她连委身作妾都愿意。   比起当个渔家女,其实给员外作妾,已经是极好的去处。   见到江河时,高大的渔女特地向他行了个大礼,感谢他为自己找了个有钱的孩子爹。   王员外也一脸感激地和江河说:“阿渔打鱼非常厉害,她摸清各种鱼的养殖规律,我给她建了一个大鱼塘,现在这鱼都养得很好……多谢您家夫人作的媒。”   有了渔女小妾,他家的财产现在又变多了,还得了一个大高个的美人,王员外觉得自己真幸运,人财两得呢。   对了,还能生孩子,这算是买一送二呢。   王员外的脑子转得快,鱼尚未养出来,他就考虑到销售问题。   所以今天过来,确实是找江河做生意的。   拿着合作的契约,王员外带着渔女离开庄子时,还在可惜今天没遇到那大高个的美人和她女儿,他还想当面感谢她呢。   **   来到京城的木瑶居住在外祖父家,等着自己的及笄礼到来。   最近她频频被外祖母、舅娘带出去参加京城的各种宴会,再加上江南首富之女的标签,行情见涨,甚至还有不少皇子妃的娘家都给她下贴子请她去与宴。   木瑶参加宴会时,发现好几个皇子妃拉着她说话,一副和她“姐妹情深”的样子。   每当这时候,她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突然想起鹦鹉同她说过的“一个不小心,没了清白,只能嫁给救了她的渣男”这话。   京城实在太危险了!   木瑶下意识地扶紧了丫鬟的手,暗示身边的两个丫鬟,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保护好她,不能离开她身边。   跟着她的两个丫鬟,一个是会武的丫鬟,一个是她重金聘请的江湖侠女。   两人也怕主子出事,都是面色凝重。   她们肯定会保护好小姐的,毕竟小姐给她们发那么多的月银,看在钱的份上,她们绝对不会对不起衣食父母!   于是,不管谁来明示暗示,邀请木瑶去看桃花、看湖水,还是看宠物,她都风雨不动安如山,一脸含蓄的表示,自己就喜欢人多的地方,多人运动是她的最爱。   这些高贵的皇子妃“姐妹们”脸色变了变,神色顿时不善,一个个面带威胁,或笑里藏刀说她不识抬举,不懂事……   木瑶没想到她们变脸这么快,小心肝都抖起来。   她死死地握紧丫鬟的手,更害怕了。   她只是一介商人之女,外祖家在这京城里,也不算多厉害,面对这些皇子妃,她、她撑不住啊!   幸好,在木瑶快要撑不住时,救命恩人来了。   木瑶顿时大喜,皇后居然觉得她眉清目秀,是不一样的烟火,邀请她进宫,并向她请教商业经? 第326章 废太子12   木瑶稀里糊涂地进宫一趟,离开时带着皇后给的份子钱。   虽然有些糊涂,不过有了皇后的份子钱后,她的腰板挺得笔直,终于不担心了。   原本她还担心京城里的酒楼的靠山不够强呢,虽然小虎爹一再向她保证,他在京城有个亲戚位高权重,没多少人惹得起。   现在好啦,再怎么位高权重,都比不上皇后吧?   至于那些皇子妃,她们地位再高,能高得过皇后嘛!   其实是皇帝不好出面,便让皇后出面,算是作个表态。   这样也对得起木瑶给的分红了。   他打算再警告那些想人财两得的儿子们,木瑶是他的钱袋子,哪个想打她的主意,得经过他同意!   皇后并不知道木瑶其实给皇帝的私库赚钱,心里暗暗感叹,皇帝真是越来越提防自己儿子,这是生怕嫁妆庞大的木家女嫁进皇子府,为他们增添夺嫡的资本。   皇后不禁庆幸自己是继后,而且是个无子的皇后,不用看那些糟心事。   果然,有皇后表态,那些蠢蠢欲动的皇子只能不甘心地收回爪子。   他们暗忖,父皇肯定也是心动了。也是,江南首富的闺女,嫁妆丰厚,自己还会赚钱做生意,父皇肯定想将她纳入后宫。要知道,皇帝的私库可没什么钱呢。   真是老不修!   木瑶也是这么想的,还担心了好久。   自从听了鹦鹉的话,她就不想给人作妾,就算皇帝的妃子是普通人家的妾无法比的,但那不也是妾吗?听说皇帝都快五十岁的人,比她还大三十几岁呢,她就算要嫁人,也不想嫁年纪这么大的。   她的外祖家也是愁眉苦脸,直到她接到小虎的信,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钱能通神,自然也能通天子,皇帝只是看中她的赚钱能力,那就好办了。   木瑶马上写信给远在江南的父母,让他们进京,她有一种预感,木家的通天之路就在眼前。   **   又是大朝会之时。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皇帝坐在高高的王座上,俯视着下面的官员,在无人注意的时候,微微挪动了下臀部。   坐了一个早上,皇帝为了维持帝王之威,需要一直保持这种居高临下的姿势。   要是年轻那会儿,他倒是觉得没什么,现在不是上了年纪嘛,实在有点累人。   这时,就见一个身材圆胖无比的男人迫不及待地跳出来。   “皇上,臣要弹劾三皇子以巫蛊之术诅咒四皇子。”   这声音不大,内容惊人,宛若一道天雷,震得原本有些疲惫困倦的朝臣瞬间清醒。   他们看向砸雷的人——哦,原来是大皇子啊!   那就不奇怪了。   皇帝也震惊地睁大眼,盯着下面跪着的大皇子,难得思绪有点空白。   老大,你的脑子被狗啃了吗?   大皇子却是满脸自信。   以前他和老三老四是合作的关系没错,但自从他们共同的敌人——废太子倒下,眼看那太子之位空悬,谁不眼馋啊?   只要作为他对手的所有兄弟都倒下,他就是赢家。   大皇子踌躇满志,觉得自己如此聪明,待陆海生归来,肯定也为他的大智慧震惊的。   那边,低头听着大皇子慷慨陈词的齐国公拿起笏,遮住微微上扬的嘴角。   **   上百个护卫扮成走商,沿着官道前进。   倒是没人怀疑他们的身份,因为单是看那马车上压着的货物,以及车辙的痕迹就知道作不了假。   马车里的空间很大,俨然有古代版的房车的架势。   江河懒洋洋地瘫在那儿,等着孝顺儿子给他剥瓜子。   鹦鹉也在等,时不时鄙视地扫了宿主一眼,都多大的人了,居然还和它一只小动物抢食物,真是不要脸!   孰不知江河比它更不高兴。   “你那喙那么尖,你自己不会嗑瓜子壳吗?”   鹦鹉怼回去,“你不也有手?你干嘛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乖巧的小虎不管一人一鹦鹉的争吵,他爹和鹦鹉不对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他也不太懂,明明统统这么漂亮,爹却总说它骚包。   正在这时,外面有侍卫来报:“主子,前面有一个亭子,里面有人。”   江河侧耳倾听,隐约的琴声遥遥传来,散落在风中,飘渺动听。   待马车更近时,他饶有兴趣地坐起,掀开车窗,“哎呀,是旧友呢。”   嗯,也算是对手!   到了亭子附近的空地,江河让车队停下扎营休息,顺便让侍卫去周围猎点野鸡野兔来加餐。   而他则是整了整衣物,信步走进亭子。   坐在亭子里的陆海生抬眸看过来。   三十出头的模样,形象很符合世人对读书人的印象,气质温润沉静,明明身材并不壮硕,却予人一种坚韧如磐石的力量感。   陆海生站起身,行了一礼,“贤王殿下,许久不见。”   “三年未见,你瞧着憔悴了些。”江河不改毒舌,“看来照顾巨婴的活儿实在太辛苦。我就是好奇,你怎敢离开大皇兄身边,你就不怕他闯祸?”   陆海生面露苦笑,“已经闯祸了。”   他没想到因为母亲重病,药石无医,便回乡陪伴母亲人生中最后半年,大皇子居然能搞出这么大的事情。   离开前,他曾再三告诫大皇子,一动不如一静,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结果……   大皇子自诩聪明,举报三皇子巫蛊诅咒四皇子,据说消息是五皇子给的……   这一下子,四个皇子都牵涉进去。   贤王果真是不动而矣,一动就冲着将敌人全灭而去,甚至教人找不到一点痕迹。   不愧是当今一手培养出的完美太子。   陆海生想到这里,对江河长长地作了一揖:“贤王殿下,草民知晓大皇子做了错事,请您看在他本性不坏的份上,高抬贵手罢。”   江河打量他片刻,突然觉得大皇子的命怪好的。   “你这个谋士,可比我们那父皇像样多了。”他感慨道,“我们那亲爹都能毫不犹豫要了儿子的命,你这个外人反而能为他出生入死。”   京城里的那几个皇子,包括曾经的太子,都对陆海生动过心思,想将他挖到自己麾下。   可惜就是挖不到,人家对草包大皇子是拆不散的真爱。   大皇子为何有实力扳倒太子,还能加入夺嫡之争,一切都是因为有陆海生这个一个顶十个的谋士。   陆海生淡淡一笑,“大皇子于草民恩重于山。”   大皇子的脑子确实不好,还臆想那个位子,在众多皇子眼里活得就像个笑话。作为谋士,他只能竭尽全力,让大皇子实现自己的梦。   江河不由沉默,再次见识到封建社会读书人的风骨。   多年前,陆海生的父亲被小人冤枉贪污,被判处流放。大皇子当时正好在刑部当差,就那么随手一救,救出个难缠的谋士,从此有了外置脑子。   陆海生一家被大皇子所救,于是他便用一生来报答,即使知道那是个巨坑。   江河施施然地坐下来,随手拿起一杯茶,漫不经心的喝着。   他笑了下,急什么呢,反正死的不是他,想白女票是不可能的。   陆海生见状,不禁苦笑,“草民知晓大皇子在您被废一事上动过手脚,但您也知道的,他只是凑了个热闹,其他几位皇子的手脚可不干净,还有后宫孕育有皇子的几个妃子也参与其中。”   大皇子确实对他一家恩重如山,但也确实是废物。   作为一名心怀大义的读书人,他还是希望能看到海晏河清,所以他并不反对太子上位。奈何看太子不顺眼的不是那群皇子,而是当今的天子,太子只能无奈被废。   大皇子没有实力却有梦想,他为作为谋士能咋办,只能搞个参与奖了。   “你急什么。”江河的神色变得冷淡,“只要他们巫蛊的对象不是父皇,他们就不会有事。”   他对宫里的那位皇帝再了解不过,儿子之间的争斗和矛盾,本就是他乐见,哪个处于下风,说不定他还会帮忙扶一把。只要不威胁到他屁股下的位置,他还是很乐意表现父爱的,就像齐景天差点被那些皇子搞死,他在背后帮忙扫清痕迹一样。   如果是威胁到他的人,就像废太子,废掉还不罢休,还想让他死一死,真是父爱如山体滑坡。   陆海生不禁沉默,然后道:“多谢殿下,是草民关心则乱。”   闻言,江河眼里露出些许冷意,“所以你比大皇子他们更像话啊……”   太子都被废了,那些皇子居然还冲着齐三郎下手,生怕他依靠齐国公府的势力再次起来……   既然他们踩到他的底线,就别怪他下狠手。   陆海心下叹息,终于做了决定,“贤王殿下,待此次事了,草民会说服大皇子退出夺嫡之争,日后若您有需要,必定……”   江河一脸惊奇地看他,“说得好像你不劝大皇兄,他真有这能力似的。说实话,我那些兄弟比你看得清楚多了,没有一个将大皇兄视为对手,他们都知道只要解决掉你,他就是个废物。”   陆海生:“……”   最后,陆海生答应了不少条件,总算得到一个保让大皇子全须全尾地退下来。   京城那边,皇帝的处置也出来了。   大皇子、三皇子和四皇子全部被圈禁起来,勒令他们在府里反省。硕果仅存的五皇子开始上蹿下跳,五皇子身后的势力则趁势说服皇帝封他为太子,后宫中那些有儿子的妃子也终于坐不住,纷纷联系娘家站队……   总之,这时候的朝廷比菜市场还热闹。   皇帝气得暴跳如雷,他自觉自己正值壮年,并不想这么快立太子,太医也曾说过,他再活个一十年都不成问题。   朕还没死呢,这些臣子急着要从龙之功,难不成在他们眼中,他这皇帝是个昏君不成?   接下来连续三个月,朝堂上都闹着立储之事,为此还死了两个御史。   皇帝对自己儿子还是手下留情的,不过对他们身后的势力就不会客气了,在他看来,自己的儿子会觊觎老子屁股下的位置,都是这些人教坏的。   皇帝开始清算,京城菜市口死了一批又一批人,血腥味不断。   所有成年的皇子,包括被圈禁起来的几个,都倒了大霉,差点成为光管司令。   齐老太爷冷眼旁观。   他的孙女死了,曾外孙差点变成哑巴,现在三孙子的身体也垮了……   仇恨只有用热血浇灌才能洗干净。   直到人都死得差不多,齐国公府终于出手,齐国公建议皇帝秘密立储,皇帝欣然听取他的意见,朝廷总算平息下来。   一切尘埃落定,陆海生也风尘仆仆地赶回京城。   当大皇子看到他时,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出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拉着他诉苦:“海生啊,都是我的错!我就该听你的,万事不管的,父皇这次很生气,我是不是要死了?”   陆海生拍拍大皇子,宽慰道:“殿下不必担心,草民回来了……”   “海生啊……”   外面响起一阵哭哭啼啼的声音,只见大皇子妃带着几个孩子也朝陆海生扑了过来,就像找到了大家长,团团围住他。   大皇子妃抹着泪,“海生,你日后就别离开了,你一离开,咱们全家都要倒霉。”   陆海生抬眼看过去,大皇子瘦了一圈,大皇子妃也瘦了一圈,几个小胖墩同样小了一圈。   因为好口腹之欲,原本怎么减肥都没用的一家子,难得的瘦下来。   大皇子一家将陆海生簇拥到花厅里,大皇子妃特地吩咐厨房做一桌好菜给陆海生接风洗尘。   大皇子总算平静下来,和陆海生说起京城最近发生的事。   “太子那么好,文武双全,品行高洁,可父皇还是说废就废,像我这般连太子十分之一都不如的,父皇肯定觉得死了也不可惜。”大皇子说着,又开始哭起来。   他家的几个胖墩,个个都能吃,个个壮硕如猪,可他这当爹的,有嫌弃吗?   没有!   可他们父皇就是嫌弃这个、讨厌那个,好像他们不是他儿子,而是仇人。   正诉着苦呢,下人已经将厨房那边做好的饭菜端过来。   大皇子妃招呼道:“殿下,海生,开饭了,有什么事吃完再说罢。”   在大皇子府里,天大的事都不如吃重要,吃饱了才能开始干活。   陆海生往桌上一看,不禁愣住,“都是素菜?”   真是难得,要知道大皇子府里的大小主子们都是肉食动物,很少会茹素。   “是我吩咐的。”大皇子说,“海生,你娘亲不是刚……你要守孝,我们都知道的。”   陆海生闻言,心口顿时像梗着什么,微微垂眸。   大皇子还在念叨着,陆海生只是随口附和着,脑里乱糟糟的。   大概是陆海生回来,终于让大皇子府里的主子们都觉得安心,虽然这顿饭不像以前那般大鱼大肉,有点儿不香,不过安心下来后,就算是吃素都觉得美味无比,甚至坐在一起交流哪道素菜最美味,气氛平凡又温馨。   用过膳后,大皇子和陆海生移步到院子里的亭子喝茶。   大皇子亲自给陆海生倒茶,小心翼翼地看着他,提议道:“海生,你可以在府里守孝的,本殿下并不介意。”   陆海生端着茶不语。   大皇子用胖乎乎的手抓了抓头发,叹气道:“海生,咱们府里就靠你了,你不在时,府里一团糟,老三老四和老五他们都欺负我……”说到这里,他愤恨不已,“他们的心太黑,以后本殿下再也不敢与他们一起谋事。”   自古卷入巫蛊之祸的,就没哪个能全身而退,基本都是满门抄斩,人头滚滚。只要想到他们全家的下场可能是圈禁到死,或者在菜市场人头落地,大皇子就怕得浑身颤抖,晚上都睡不着。   陆海生喝了一口茶,心情十分复杂,他想起离开江南前贤王曾同他说的话。   “真正的祸害是你啊,陆海生,如果大皇子出了什么事,都是你害的。”废太子脸上都是讥笑,“如果没有你,大皇子就是个草包,没人会将他放在眼里,他的自尊固然受损,却不敢生出那些念头,而是安安份份地当个草包,说不定一直活得好好的。”   “然而你为他出谋划策,为他经营名声,让他在外有贤名,让他以为这是他自己的能力,也让他的兄弟对他提防,从而打压他,陷害他……如果没有你,大皇子不会落得这下场,不会有生命危险;正因为有了你,他才有危险,就像这次巫蛊之祸。”   “陆海生,你须要承认,你种种所为,并非为大皇子,终归是为了你自己。是你不甘寂寞,不愿意埋没一身才华……”   “你这哪叫报恩啊?分明是报仇吧!”   陆海生再次叹息一声,放下手中的茶杯,嘴巴嚅动几下。   正当他斟酌着要怎么开口,便听到大皇子说:“海生啊,孤知道你的志向远大,但有些东西咱们还是别肖想了。”   陆海生愕然地看他。   大皇子说:“我知道海生你是个聪明人,你看看我那些兄弟中,哪个还像话的,你守完孝后就去他那里吧。”   想起这段时间的经历,大皇子仍是心有余悸。   被圈禁时的日子太过难熬,甚至不知道他们那父皇会不会狠心地来个赐死。大梁朝没有不杀皇子的规矩,当年先帝狠起来时,可是杀了好几个皇子的。   那位子他是彻地的不敢再想了,反正他智疏才平,生平也没什么喜好,就好那口腹之欲,作为皇长子,已经足够他天天山珍海味。   大皇子的算盘打得响,陆海生是他府里出去的,不管他将来选择哪个兄弟,要是那兄弟能上位都会看在陆海生的面子上,对他这个旧主礼让三分,那他日子就好过了。   至于海生选的人登不上大宝?   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陆海生之谋,千古难寻,以一已之力,正面刚上有一群谋士的三、四、五、六位皇子——哦,还有太子,都能让自己保持优势,可见陆海生的才智。   就像当初的石头饼,要是父皇真觉得他是废物,就不会让他办这件事了。   只能说,因为陆海生太过厉害,连蠢笨如猪的大皇子也能让他包装成一个贤明的皇子,连皇帝都欺骗了。   是以在大皇子眼里,不管陆海生将来选谁,被他选中的肯定会是下一任的天子,陆海生不可能会选错的。   大皇子府里的事,皇帝很快就从暗卫那里得知。   虽然皇帝圈禁了几个皇子,却没有阻止他们与外界接触,旁人想进皇子府看他们还是可以的,不过聪明人都懂避嫌。   只能说,皇帝自认为自己还是有慈父之心,舍不得像先帝一样杀子。   皇帝坐在偌大的宫殿里,手里盘着两颗玻璃球,神色莫测。   那两颗玻璃球宛若核桃般大,里面却内有乾坤。   一个有山有水,还有个小小的茅草屋,另一个是一朵盛开的牡丹,花蕊是黄色,中心是淡粉,由淡至浓向外渲染,外面的花瓣是水红色,渐变色的牡丹本就价值连城,更不用说还封在玻璃里。   自从得到这两颗玻璃球后,皇帝便爱不释手,几乎只要闲着无事,就会置于手掌间把玩。   皇帝抬头,看向乾坤殿中间的牌匾。   如今所有人都知晓,秘密立储的圣旨就放在牌匾后面。   这里有禁军侍卫日夜不歇把守,暗处还有暗卫,除非皇帝出事,否则无人能轻易接近此地。   太子是储君,立储关系着国家朝堂的安定。   皇帝知道这个道理,大臣也知道,所以他们逼迫他立太子。   好不容易废掉一个堪称完美的太子,皇帝哪乐意再立一个,尤其他的眼光被前任太子养刁了,剩下的几个皇子,远远不如废太子,他更不愿意立了,想再看看。   皇帝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早死,据说前朝曾有皇帝活到八十四岁,他自觉自己虽然没那么长命,但活到七十肯定是没问题的,下一任天子慢慢挑都来得及。   有了秘密立储,大臣终于不再闹,日子又岁月静好起来。   不久后,木瑶的父母进京城。   皇帝听说后一,特地召见木父,询问了一些生意经,然后对怎么填满自己私库有了想法。   自从贤王南下推广辣椒,搞起生意,和他五五分账,让皇帝看到了希望。   要知道,皇帝的私库多少都不够用的。   皇帝觉得自己为大梁辛苦几十年,也该享受享受,偏偏那些大臣每次听说他要建宫殿,就和死了祖宗一样激动,几个老御史甚至威胁要撞柱。   现在好了,等他的私库有钱,他想干什么,就用自己的私库,不信那些大臣还敢叽叽歪歪。   接见木父后,皇帝似乎颇受启动,直接给木父一个官位。   虽然只是一个微末的官位,但对于商人而言,已经是极大的阶层跳跃。   激动的木父当即就贡献了一个富可敌国的方子给皇帝:从沙子中烧出琉璃。   木父道:“琉璃素来昂贵,百姓买不起,皇上此举不算与民争利,掏得起钱的都是世家或豪门。”   这话真是说到皇帝的心坎里去了。   皇帝自是欣喜若狂,不客气的笑纳这个方子,并交给信得过的人去办。   木父退下后,皇帝目光移到安公公身上,突然问:“大伴,在想什么呢?”   安公公打了一个激灵,对上皇帝意味不明的目光时,有些迟疑地说:“陛下,奴婢听说木姑娘与贤王父子来往密切……”   皇帝自是明白他的意思,却不以为然。   他安排在贤王父子身边的暗卫就有四个,就算一个、两个能被收买,三个、四个还能收买不成?   再说了,儿子和孙子都是坐不住的,这会儿天南地北地跑,木家如今都进京,远在北边,而贤王已经偷摸着要造海船想跑到海上遛弯儿。   这两者能有什么联系?   与其担心贤王,不如担心那几个圈起来的皇子,在自己府上都不安分点,居然还敢偷摸联系朝臣。   皇帝正不悦着,突然有侍从连滚带爬地进来。   “皇上,大事不好,刚接到消息,蛮城爆发瘟疫!” 第327章 废太子13   江河带人将晒干的海鲜、河鲜等运到西南一带,如此又赚了一笔。   本来他还想从西南运些茶叶回来的,结果西南的蛮城居然发生瘟疫。   几个暗卫都急得不行,他们如今离蛮城太近,说不定会染上瘟疫,还是尽快离开为妙。   江河坐在马车上,说道:“十一,跟我说说蛮城的情况。”   暗十一焦急地说:“主子,咱们别管这些事了,还是尽快离开……”   江河摆手,神色严峻,“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   暗十一对上他的目光,然后定了定神,说道:“蛮城会得此名,乃因城中七成百姓是附近山里迁下来的少数民族,本朝开国之时,定西将军平定西南,灭了西南诸国,西南从此成为中原的一部。后来龙知府花了几l十年的时间,将少数民族从山上迁下来,蛮城渐渐地从一个小村子变成西南三大城之一,人口将近十万。”   小虎听得很认真,他比谁都了解自己爹,那可是十万人啊,他爹不可能会丢下那么多人不管的。   江河又问:“现在蛮城里的瘟疫情况如何?”   “官府已经封城,不管有没有疫病,都不允许百姓出城。”   “大夫派过去了吗?”   “听说先前派去的大夫都感染瘟疫,后来就没有大夫敢再过去。”   江河神色冷凝,让护卫去附近各个城里买药,又让暗卫离开西南,到其他地方买更多的药材和物资过来,并紧急联系皇帝,向他要钱要药要太医。   安排好这些,他看向儿子,“小虎,爹先派人送你离开西南……”   “爹,我不走!”小虎坚定地说。   九岁的男孩拉着父亲的袖子,仰起脸看着父亲,神色坚定地说:“我要和爹在一起!”   就像东宫走水的那一晚,爹娘想一起赴死,他却趁着看守的宫人不注意,直接跳入熊熊大火之中,即使要死,他也想和爹娘一起死。   他心里非常明白,如果他爹死在这里,留下自己一个人,估计他绝对活不了。   京城里的那些叔叔可不是什么善茬,就算皇祖父因为愧疚可以护着他,却不可能护得了一辈子。   江河原本是想将孩子送到安全的地方,自己亲自进入蛮城。但任他说得口干,孩子仍是不同意,要和他共存亡。   “那你要乖一点。”   他摸摸孩子的脑袋,这孩子被他养了几l年,养得身体十分健壮,只要做好防护,倒也不担心什么。   此时的蛮城已经变成人间炼狱,那些没有染上瘟疫的人集聚起来。   他们不想死。   这些人曾经是山民,他们眼里都是狠意,要是官府不给他们活路,他们就打出一条路。   眼看着城里就要发生□□,官府根本控制不住,知府正满头大汗、焦虑不已时,有官兵匆忙而来,欣喜地朝那些围着的百始说:“慢着!朝廷来人了!”   “贤王来了!”   蛮城的知府顿时大喜,朝那些百姓叫道:“诸位,皇上的亲儿子、皇上的亲孙子进蛮城,说要与蛮城共生死!”又不   宫里的皇帝刚接到蛮城瘟疫的消息没两天,又接到儿子和孙子进入蛮城、与满城百姓共存亡的消息,顿时眼前一黑。   之前是大皇子的脑子仿佛被狗吃了,现在轮到贤王了吗?   最可恶的是,他居然还将孩子一起带进去,小虎可是贤王唯一的儿子啊!   皇帝木然许久,然后定了定神,拆开贤王的信。   【父皇,你儿子我最近一直在读医书,还恰巧买到几l本失传的医书……儿子觉得自己已经是半个神医,一定可以找到医治瘟疫的方法,父皇不用为儿子担心……】   皇帝:“……”鬼才为你担心!   皇帝气急败坏,他没想到贤王失忆的后遗症会那么大,曾经十岁的太子皮得能上天,天不怕地不怕,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这满桶不晃半桶水叮当,初生牛犊不怕虎,那是因为初生牛犊没见过世面,十岁的太子同样没见过世面,所以不知死活觉得自己就是救世主。   他居然还让人送他做的药回来给齐国公府的三少爷,给他冶病。   皇帝火冒三丈地让太医去齐国公府看看那位倒霉催的三少爷,同时召见齐国公。   他锐利地盯着齐国公,“贤王曾言,他一直钻研医书,并恰好治好你家的老三,可有这回事?”   齐国公赶紧道:“回皇上,犬子的身体确实好许多,已经能下地走几l步路,不需要一直卧病在床,说治好尚言过其实。”   他家老三曾经受废太子的教导,也是个文武双全的优秀的儿郎,现在虽然能下地走路,和以前却是没法比的,日后不管是文武,皆是死路一条。   想从军是彻底不可能,从文也艰难,他那破身体哪里能坚持得了科举。   被派去的太医也回复,确实如此,齐三郎下地行走还是勉强,要是走多了会承受不住之类的。   皇帝听完太医的回复后,更生气了。   这就是逆子嘴里的神医?将好好一个人治得半死不活,他是哪门子的神医?   齐三郎中毒那次,几l个皇子都有掺和其中,对此皇帝也是心虚的,一直故意忽略齐三朗的情况,觉得他的情况应该不严重。   这忽略久了,就真以为不严重,是以他对齐国公说的话半信半疑。   既然齐三郎病得不重,那贤王现在所谓的医术,就很有水份了。   太医低头,掩住脸上震惊的神色。   其实他们以前诊断齐三郎时,是确认他的身体已经彻底的废了,后半生短寿不说,且会缠绵病榻,贤王能让齐三郎下床、还能自如地走上一盏茶的时间,真的已经很厉害了。   皇上居然以为贤王的医术不行?   太医怀疑皇帝的眼光,皇帝也怀疑贤王的医术。   只能说,两者的脑电波不在同一个频道,生生地误会了。   而且,为了太医院的名誉和他们的脸面,太医在知道皇帝误会时,也不能将实情道出。他只能在心里叹息,不愧是有“除了生孩子外就没有什么不会”的完美太子,这学医才多久啊,居然就将太医院的一大堆太医比下去。   皇帝并不懂医术,他得出一个结论:儿子半桶水叮当响,是个自以为是神医的庸医,他居然还不知死活地跑去瘟疫区。   “叫太医立刻出发,前往蛮城,全力救治!”   **   蛮城。   小虎蹲在炉子前熬药,因靠火太近,热得他脸上都是汗,他捞起袖子随手擦了擦,反复地搅着大罐子里的药汁。   这十多个大罐子里的药是给孩子喝的,大人喝的药是用大锅煮的,在另一边。   暗十他们找遍全城,终于找到这几l口大锅。   “小虎哥哥。”   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摇摆着走过来,手上的碗端着稳稳的。   小虎看到她,马上哄道:“三妞,要喝完药,喝完就不会拉肚子了,也不会头晕。”   小姑娘虽然皱着眉,仍是乖乖地喝下碗里的苦药。   城里死了很多人,就算只是几l岁的孩子,听多了绝望的哭声,也知道这药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们不会被火烧成灰,意味着家人不会为他们发出哀嚎痛哭。   小虎盯着小姑娘喝药,其他人也在忙碌。   这些都是从其他地方新来的大夫。   “贤王殿下可真厉害。”说话的大夫满脸希望地说,“他进来才多久啊,城里的死亡人数居然就减少了。”   旁边的人拧着眉道:“还不能松懈,只是缓解,还没能彻底治好呢。”   “哎,贤王给的《瘟疫古方》你看完了吗?有什么想法……贤王之前可是太子,他自学医术也就两三年,医术居然就达到这程度,咱们可不能输他。”   “没错,他能从《瘟疫古方》中研究出缓解疫情的方子,咱们也能研究出彻底治愈的方子,不能懈怠。”   “也不知道这本《瘟疫古方》是何人所著,上面列举好多瘟疫的防御和治疗之法,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老鼠还能传染瘟疫呢,以后要阻止百姓吃老鼠了。”   …………   蛮城的百姓也在议论纷纷,但他们议论的内容和这些大夫并不一样。   “俺还记得俺最绝望的那天,贤王正好进城,他说要与蛮城同生共死。”一个身材健壮、五官深刻的青年说,“我那天都打算豁出去,寻找一条生路了。”   “是啊,贤王来了,咱们也有了盼头。”   “哎,贤王看着都瘦了一圈,他还亲自给咱们分药呢,一点也不像那些达官贵人。”   “我听说他每天晚上只睡两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都在研究药方。”   “还有小郡王,他还没满十岁呢,小大人一样,安排大伙儿煮粥熬药,还给和他差不多年纪大的孩子分药……刚来时小郡王看着肉乎乎的,现在也瘦了一圈,脸蛋都没肉了。”   …………   众人说着,又是心疼又是敬佩,直到有人突然说了一句:“这样的太子和太孙,当今究竟为何不满呢?”   瞬间,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他们眼里的贤王和小郡王爱民如子,忧国忧民,可在上位者眼里,可能这样的人并不适合当统治者吧。   要知道他们见得更多的上位者是贪官污吏,即使不贪不污,也是高高在上,看不起贫苦百姓的上等人。   “算啦,咱们就别给恩人找麻烦,他们已经不是太子和太孙了。”   有人小声地提醒,但这气氛仍是变得低落,没人再开口说话。   药房里,江河一边尝药草,一边分析它们的药性。   小虎端着一碗白粥进来。   白粥并不算粘稠,也是因为他爹的坚持,蛮城的病人才喝得起白米粥。为此他爹这趟跑商赚的钱全投进去,之前的储蓄也没了。   小虎盯着他爹喝粥,一边说:“爹,我不懂,蛮城的人都快死光了,为何还有药铺要高价才肯卖药?还有粮铺也一样,非要官府出兵杀了一批才肯降价。”   这一个月的经历,对小虎而言冲击太大。   每天都有人死去,刚开始时他还会跟着大伙儿一起哭,后来发现眼泪没用,他开始变得沉默起来,然后努力地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江河吃完粥,将空碗放到桌面上,冷冷地道:“不管什么时候,都有发国难财的人渣。”   看向儿子时,他的眼神变得柔和。   一个月前,儿子还是个会吵闹着不吃这个、不吃那个的挑食孩子,现在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跟着周围的人一起吃黑面馒头。   “这种人死不足惜,小虎若是看到,不用手下留情,杀就完事!”江河轻描淡写地说,丝毫不觉得这么教孩子有什么不对。   这是古代,他是废太子,他儿子是废太孙,他们活着的机会比别人少太多。   父子俩正说着话,有士兵进来,禀报道:“殿下,有个和尚欲要进城,说要为亡灵超度。”   江河一脸惊奇,“哪来的和尚这么勇?”   “是一个叫清竹寺的寺庙,还是个主持呢。”   -   江河在蛮城忙碌着,又一次将鹦鹉派出去。   黄昏的天空,一只鹦鹉骑在老鹰的背上,朝着京城的方向飞去。   三更时分,齐三郎在灯下看信,面上的神色十分冷峻,半晌铺开纸,开始回信。   京城的某栋宅子里,木家几l人也没休息,他们将银票绑在鹦鹉的背上。   鹦鹉数着银票,觉得不太对,“玻璃的分红有这么多吗?”   木瑶道:“提前发明年的。”   作为江南首富之女,她并不将钱财等放在眼里,她更担心小虎父子俩的安危。   木瑶是进京城后不久才知道小虎父子俩的真实身份。   后来贤王拿出玻璃的方子,她父母终于下决心同贤王合作。   是的,是和贤王合作,而非和宫里的皇帝。   她爹说,皇帝已经老了,昏庸爱享乐,已不是曾经的明君,英明的太子是毁了脸没有上位的希望,但别忘了还有太孙——废太子游历天下,一手教导出来的前太孙,现在的小郡王。   京城里的那些皇子争权夺势,一眼就能看到底,是什么货色早就清楚,要是他们上位,只怕大梁江山不稳。   相比之下,小郡王有这么优秀的父亲教导,那是妥妥的下一代明君。   鹦鹉和木瑶一番交流,鹦鹉的处事却比人还周密。   木家夫妻俩看着他们交流,不禁互视一眼,所以这连妖精都站在废太子这边吗?感觉他们好像更有希望了呢!   这从龙之功,谁不想要,木家虽然只是一介商贾,却也是想要的。   不说别的,至少能让他们木家跻身皇商之首。   **   自从蛮城爆发瘟疫后,各地不少仁人义士都慷慨解囊,一车车的物资运过来。   只见长长的车队沿着官道行走,沉默温顺的马拉着沉重的物资,从江南到西南。   偶尔会有劫匪看到车队时颇为心动,直到他们看清楚马车身上贴着的横幅,又默默地退了回去。   这些车队,几l乎每一辆马车上都贴着横幅,非常醒目。   “江南洪城发往西南赈灾药材!”   “江南滨城发往西南赈灾药材!”   “江南锦城发往西南赈灾药材!”   …………   山贼也有自己的道义,山贼也要命,他们听说江南的王员外以朝廷的名义到处征收药材,直接送往西南瘟疫区。   瘟疫要是能治好,皆大欢喜,要是治不好,从蛮城流出去,只怕天下人都人倒霉。   他们虽是山贼,但也并不是与世隔绝,米盐布料都得下山去买,需要接触山下的人。   其次,若是他们敢劫救灾的物资,没被查出来就罢了,真被查出来,就算官府不剿匪,那些自认为侠义的江湖侠客也会直接杀上门。   救灾物资都敢抢,这是该下十八层地狱的罪恶,他们杀山贼那是替天行道。   王员外惬意的坐在马车里。   他以前也跑过商,但哪次不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就怕那些山贼劫匪出现,这次算是他人生中最轻松的一次了。   王员外在心里感慨,贤王殿下可真是聪明,不过弄张横幅在马车上,那些山贼路匪就很少出手,偶尔也有动手的山贼,不过等王员外知道原来是一些不识字的山贼后,便明白过来。   于是接下来,但凡经过某些山贼的地盘,就会叫几l个嗓门大的下人,让他们大声朗读马车上挂着的横幅。   好几l次,王员外都已经看到山贼,山贼也看到他们,然而那山贼首领的手一挥,直接鸣金收兵,竟是放弃了。   王员外如此放心的原因还有一点,那就是车队里还有装扮成保镖的十几l个护卫。   这些护卫可是贤王派过来的,他曾看过他们动手,那真是人形兵器。   江南算是自己的地盘,王员外的消息也算是灵通,据说这些护卫都被护海侯训练过,能上山下海,以一敌百,可不是寻常山贼能对付的。   “夫君,还有十天就到西南了。”渔女阿渔的眼里都是喜悦,“能帮上贤王的忙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这辈子都报不了恩了呢。”   王员外:“报恩?”   阿渔道:“他为我们拉红线,让我遇到这么好的夫君就是大恩。”   阿渔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一米九的大高个,此时正温柔看向一米五左右的丈夫。想到府里的主母对待丈夫时,就像姐姐对待弟弟一样,眼里又融入了两分情意。   进了员外府后,她才知道,主母对她们这些妾侍,不仅不嫉妒,还十分照顾她们,教她们读书识字,打理生意,对她们一片真心实意。   阿渔想,有这样的主母,选择进入王员外府真是太好了。   王员外顿时一颗心都熨贴了。   阿渔很会养鱼,力气又大,还很会打架。最重要的是,阿渔对他痴心一片啊,让他觉得自己非常幸运。   他赞成道:“确实是大恩。”   王员外感动地拉着阿渔布满厚茧的手,这手还没他的手细嫩,而且比他的手还大……   不过阿渔不仅给王家带来新的生意,还带来贤王这样的人脉,如果不是有阿渔在,他们王家怎么可能和贤王搭上线?   要知道,那可是曾经名闻天下的完人太子,曾经不知多少人期盼太子登基。   至于皇帝说的那些废太子的罪名,大伙儿听听就算了。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觉得废太子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太过重情。   阿渔听他赞成,不禁愣了愣,再次想到主母。   主母是王家的童养媳,据说一直将王员外当成弟弟看待,因为王家于主母有救命之恩,主母就决定一辈子报答王家。   王家数代单传,每当王员外的小妾有孕时,主母本人比王员外还高兴。   也因为有这样的主母,加上纳进来的妾都是人高马大的村姑,性情比较憨厚,是以王家的后院风平浪静,只要有人能怀上孩子,都能平安地生下来。   主母还会亲自帮忙抚养孩子,那些小妾也很安心地将自己的孩子交给主母抚养,王员外的孩子们小小年纪的,就知书达礼,行事有度,这是村女出生的小妾所教不了的。   阿渔曾听王员外私下提议,想让主母改嫁。   两人虽是夫妻,其实更像是姐弟亲人。   不过主母却拒绝了,她自己有事业,还有孩子叫她嫡母,丈夫待她如亲姐,小妾敬她如长辈,日子过得逍遥自在,脑子坏了才会去改嫁。   思及此,阿渔反手握住王员外的手。   王员外乐呵呵的,看着身边高大威猛的阿渔,只觉得这趟旅途格外安全,连疲惫都少了许多。   经过的掌柜和侍卫看到王员外小鸟依人的一幕,不禁扭过头,无言以对。   这性别是不是应该换一下?   **   当蛮城那些正忙碌着救人制药的大夫们听说有一个和尚到来时,是嗤之以鼻的。   一个和尚能有什么用?药童都比他有用!   结果,让他们惊讶的是,这和尚还是真是有用,而且非常有用。   这才几l天,他们就已经毕恭毕敬地改口叫他“大师”。   中年和尚慈眉善目,悲天悯人,他戴着贤王特地让人做的口罩念经,给逝去的人念往生咒。   贤王给那些不幸逝去的人举办了一场葬礼。   作为家属的百姓只需要戴着同样的口罩,可以前去参加这场葬礼。 第328章 废太子14   现场十分安静,只有和尚念经的声音。   明明那声音并不大,落入众人耳里,仿佛铭刻入他们的脑海里一般。   明明不识字,明明那经文很多都听不懂,不知为何,却让那些在灾难中失去亲人的百姓泪流满面,然后灵魂仿佛为之一松。   当火燃起来时,参加葬礼的百姓们似乎看到有明亮的光点从火堆中升起,那些光点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团无比明亮的光晕,一直升到天空,直到肉眼再也看不到。   刚开始他们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直到所有人都说自己看到了光,众人方才恍然。   原来这位大师是高僧。   一个因为瘟疫失去所有亲人的青年伏跪在大师面前,恳切又满怀希望地问:“大师,那些光点是我家人的灵魂吗?他们是进轮回了吗?”   大师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算是默认了。   青年不禁大喜,继续问:“他们下辈子会投个好胎吗?”   大师叹息,声音慈悲,“今生积德,来生才能投个好胎……你家人下辈子不会比这辈子差。”   青年不禁落泪,没有瘟疫之前,他们家在城里也算过得不错的。   他喃喃地道:“那就好,只愿他们来生没有瘟疫!”   大夫再次给那些染病的病人医治时,发现隔离区这边的气氛变了,所有人都变得心平气和,那些原本脸上带着焦躁绝望和痛苦的病人,现在也变得平静,他们甚至开始念起佛经。   平时爱礼佛的大夫听出那是《往生经》。   大夫们还发现,当他们再次将死去之人的尸体放在柴火上焚烧时,那些坚持让亲人入土为安的百姓也不再坚持了,只要有那位大师给他们死去的家人念往生经,仿佛他们怎么处理尸体都没关系。   一个大夫悄声说:“慧恩大师已经念了十天经,他的嗓子都哑了。”   “咱们给他煮点润喉茶吧。”   “还用你们说,贤王已经煮了。”   果然,不久后就见小郡王端了碗润喉茶过来:“住持,喝润喉茶。”   住持含笑喝完茶,继续念经超度亡魂。   这天晚上,住持来到贤王面前,深深地向贤王行了一个大礼。   江河避过,“大师乃方外之人,何必行此大礼?”   住持道:“若没有施主给的经书,贫僧也不能修行出法力,施主于贫僧有大恩。”   住持是诚心信佛的,即使他从未见过佛降,直到他修炼出法门,能看到因果功德后,一切都变了。   来蛮城固然是为了大爱,又何偿不是为了修行呢,这是他的私心。   江河喝着茶,“住持着相了,论迹不论心,圣人都做不到完全没有私心。”   西南这边山地多,最不缺的便是茶,他现在喝的是蛮城人的珍藏,是最好的茶,比上供的还要好。   住持坐下来与贤王喝了一杯茶后,两人又各自分开忙碌。   在治疗瘟疫的药还未研究出来之前,蛮城的危机都算还没有过去,他们都要紧紧地盯着。   几天后,王员外带来的几十车药材和物资抵达蛮城。   药材充沛,大夫们研究的速度也就更快了。   治疗瘟疫的药在半个月后研究出来的,此时太医刚到蛮城几天,江河顺理成章地将功劳往太医正头上一丢,然后拎着儿子一溜烟地跑了。   京城那边派过来的太医是个正直的人,就算不正直,看到住持超度亡魂的那幕后,人也正直了。   爹啊娘啊,这世间居然真的有灵魂!   此生还是修修功德吧,不然来世真的会变成畜生的。   因为这事,太医正回到京城时,老老实实地同皇帝禀报,药方是贤王带人研究出来的,他们这些太医过去时,蛮城的疫情已经稳住,他们也就打了一下手,功劳还没有提前一个月进入蛮城的那些大夫多。   皇帝也在看贤王的信。   【老爹,儿子将功劳让给你了,你得还我钱!这次蛮城瘟疫,儿子将全部钱都拿来买米买药,你再不给你儿子我掏点,我怎么养你的孙子?】   “真是不像话,这是在民间学得粗俗了。”皇帝笑骂道,“一口一个老爹,朕是欠了你的。”   皇帝心里那点刚升起来的猜疑又瞬间消失。   能理直气壮地向他要钱补偿,怎么可能有收买人心的念头?贤王没失忆前或许有,现在看着马马虎虎、手段粗暴、就连脑子都懒得动的贤王肯定没有。   皇帝嘴里骂归骂,掏钱的动作却是无比利索。   自从他有了玻璃的收入后,他就不是以前的抠门皇帝了,他现在出手非常大方。   贤王吃再多都不长个,小虎还是个孩子呢,吃不饱会不长个的。   看过小虎的信后,皇帝是真心疼这在外面吃苦的孙子的,据说孩子在蛮城时吃的是黑面馒头,白粥都吃不起,整个人瘦了一大圈,现在就比皮包骨好一点。   皇帝看到这里,手顿了顿,又多掏了几万两。   儿子失忆后变蠢,居然连个孩子都养不起,还是他这个当皇祖父的上心点,帮着养吧。   现在他用自己的钱建造行宫,谁也不能说他的不是。   就是户部尚书实在气人,还有几个老臣,知道他手里掌握着一门赚钱的利器后,就天天跑到他面前哭国库没钱。   他们是没提要拿走玻璃的生意,但这么赚钱的生意,他们也好眼馋啊!   皇帝能怎么办?只能扒拉玻璃三成的收益到国库,为此他肉疼得好几天没睡好。   **   “海生,你还没找到合心意的主公吗?”   大皇子躺在陆海生院子里的一张躺椅上,一边吃着下人剥好皮的葡萄,一边问道,悠闲得不行。   自从陆海生回来后,给他分析了很多,大皇子听不懂,只听懂了自己现在没有生命之忧,于是他的身体又重新膨胀起来。   陆海生不禁在心里叹气。   大皇子是废物没错,但当这个废物对你掏心掏肺,什么都听你的,又有救命之恩在前头,不知不觉间,他便将大皇子一家的事都担在心头,不管大事小事一把抓,又当爹又当娘的。   陆海生语重心长地道:“殿下,您这体型实在太不安全了。”   听到“不安全”几个字,大皇子立即警觉地坐起身。   不是说父皇不会追究了吗,怎还会不安全?   陆海生苦口婆心地劝他,人要是太胖了,以后要出了什么事逃不快,若是有宫变……   这话说得十分委婉,不过就算蠢笨如大皇子,也是懂的。   大皇子捂着自己双下巴的大胖脸。   确实啊,他们那位父皇不做人,他的那群兄弟只怕迟早会忍不住,届时真的来个宫变……   而且他有十几个兄弟呢。   他父皇还挺能生的,听说宫里最近又有两个妃子传出喜讯,再过几年,只怕又有一群新的小皇子长成,再次轮一遍他们这些年长的皇子所经历的事。   大皇子是十分能听得进陆海生的劝戒的,当即说道:“本殿下马上减肥!不,本殿下去锻炼,皇子妃和几个孩子也要!”   大概是物以类聚,大皇子府里的主子们就没一个是瘦的。   若是哪天宫变,作为皇长子,自己这一家肯定都是炮灰的命,看来不仅要努力锻炼,还得学点功夫才行。   就算是姑娘家也要学。   陆海生不禁欣慰地点头。   因这事,大皇子也忘记再问他的答案,跑去寻大皇子妃,和她商量找武师傅的事。   蛮城瘟疫解决后,大概皇帝的心情愉快,如今已经将几个圈禁的皇子放出来。   俗话说,法不责众,最重要的是,几个皇子身上都有污点,拿脉捏在皇帝手里,他们不敢再上蹿下跳的,皇帝也觉得耳根子清净多了。   最重要的是,惦记他屁股位置的皇子都被压下,让他心情舒畅。   难得皇帝的心情好,前朝后宫也不闹事。   又接到贤王特地让人送回来的江南那边的特产后,皇帝特地带去和皇后一起品尝。   皇后的年纪其实并不比皇帝小多少。   孝敏皇后去世后,皇帝没有重新择选大家闺秀入主中宫,而是提拔早年一直跟着他的妃子为继后。   最重要的是,继后无子、无娘家,不搞事。   当时皇帝的想法也很实在,那些生育有孩子的嫔妃一律不考虑,免得她们生下嫡子会威胁到太子的地位。   现任皇后的心也宽,她自觉年老色衰,无子也无宠,就将皇帝当上司对待,帮他管好后宫,他给她发月银。   “这瑶柱鸡汤可真鲜……”   皇后吹着汤上面的热气,难得的思念起小虎。   自从她被策立为皇后,担心皇帝怀疑她别有心思,是以她对东宫太子向来是敬而远之,但对年幼的太孙总忍不住有几分心软。   那真是个孝顺又可爱的孩子,以前没事就会跑到她宫里,蹭吃蹭喝的,叫她祖奶奶。或许是深宫的日子实在寂寞,她终究心软,没舍得将他赶走。   再加上太孙年纪小,自己这老婆子对他好几分,也不至于让皇帝疑神疑鬼。   皇帝道:“现在他们应该在海上晃悠罢,朕都有一个多月没收到他们的信了。”   说到这里,皇帝十分不满。   他将紧急联系的通道给贤王,就指望着贤王多写几封信回来,结果那父子俩估计是被大海迷住了,说准备在海上晃悠一段时间。   皇帝忍不住又拿出最后一封信,是小孙子写的,里面都是迷惑。   其实皇帝看了,不禁好笑。   -   离开蛮城后,小虎跟着亲爹在海边的一个渔村里住了一段时间。   他从来不知道这世界上居然有人会穷成这样,那些光着身体晒成黑炭的孩子、衣衫褴褛的少女、有风湿病还不得不下水清理渔船的老人……   有时候海上会刮起狂风暴雨,出海的人连尸体都找不回来,打渔为生的渔民哭过一阵后,继续麻木地生活。   大海的资源明明那么丰富,为何渔民却过得那么苦呢?   “爹,他们天天有鱼和虾可以吃,按理说应该过得不错的……”   经过蛮城那段经历的洗礼后,小虎觉得能吃饭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海鲜那么好吃,为何大家都吃得不开心呢。   江河没回答他,只是给孩子煮了一顿标准的渔民餐。   不是平时那种加了各种佐料的,而是什么都没加,用水来煮的。   小虎差点吐出来,苦着脸说:“好难吃啊,鱼直接放水里煮,没有油真的好难吃。我忘记了渔民买不起油,也舍不得佐料,姜都舍不得放……”   那些渔民还舍不得吃大鱼,吃的都是卖不出去的小鱼小虾,他们将鱼虾混着海草一起煮,一日三餐皆如此。   因为从海里捕捞的鱼很快就会死去,只能卖到最近的县城。因为这边靠海,是以渔民打捞的海获并不值钱,即使他们大部分的人生都在船上度过,甚至面临台风海啸,还会失去家人,他们也没能过上稍微好一些的日子。   小虎明白渔民们的困苦生活后,不禁想要改善渔民的生活。   但怎么改善呢?   他不懂,问他爹,他爹却让他自己去想。   小虎想破脑子也想不出来,便问站在他肩膀上的鹦鹉:“统统,你最聪明了,你能告诉我该怎么让渔民过得好一点吗?”   鹦鹉朝天“嘎”了一声,它就一只普通的鹦鹉,动脑子这种事不适合它。   幸好小虎也不指望一只鹦鹉能理解人类的事,最近只要有空,他就会出去,看海看天看村子里的土地,看土地上生活的百姓。   这日,小虎坐在海边的一块大石头上,迎着海风,希望海风能吹出他脑子里的水,让他变得更聪明一些。   他爹说人的脑子进水变会变笨,他脑子里肯定有很多水。   “小虎,想到办法了吗?”一只温暖的大手放在他的脑袋上,男人的声音带着笑意,“太阳越来越大,人家是晒鱼干,你这是晒虎干吗?”   小虎跳起来,拉着他爹的手往回走,疑惑地问:“爹,上次你带了很多鱼干去西南卖,西南的人挺喜欢吃鱼干虾干的,京城人为什么就没那么喜欢鱼干?”   江河意味深长地道:“因为路途遥远,鱼干运到京城价格翻好几十倍,能吃得起的都是有钱人,他们什么样的美食没吃过,嘴巴自然很挑。”   小虎突然想起辣椒,还有爱吃河鲜的洪城人,他抓抓脑袋,转身就跑向海边。   那滩上有不少赶海的孩子,他们正在拿着钩子,扒开石头挖开沙子,将里面的海鲜找出来。   小虎找到他们,说道:“你们的鱼虾能给我吗?我拿糖跟你们换……对了,牡蛎也要。”   这群孩子大多光着上半身,浑身晒得黑麻麻的,只有牙齿是白的。   听到小虎的话,他们十分惊喜:“真的?可这都是小鱼小虾,不值钱的。”   糖多珍贵啊,有些人一辈子都没吃过糖,相比之下,这些小鱼小虾到处都是,确实不值钱。   小虎肯定地说:“就要小鱼小虾。”   最后,小虎和他爹一起回家,那群孩子跟在他们身后,帮忙将他们今天的收获送过去。   回到家后,小虎将小鱼小虾倒在自家的小水缸里,然后拿出麦芽糖,给他们一人分了一块。   一群晒得黑麻麻的孩子小心翼翼的舔了一口,惊喜得眼睛都亮了起来。   “小贵人,你还要鱼虾吗?明天我们再给你送过来。”   小虎点头:“要!”   送走这些孩子后,小虎转头找他爹,向他爹请教要怎么样才能将海鲜做得好吃,尤其是能储存很久的干海鲜。   江河拍拍他的肩膀,声音里都是笑意:“不错,总算懂得思考了。”   小虎有些不好意思,“这是跟爹学的嘛。”   如今洪城的烤鱼已经传到其他地方,洪城的鱼也因此贵了两三倍,打渔的人家都因此富足不少。   还有不少聪明的人开始挖鱼塘养鱼,例如王员外。   “原来万事万物都是有联系……”小虎喃喃地说。   本来他爹的目的是为了推广辣椒的,推广辣椒的过程中,鱼也跟着卖上高价,很多渔民的生活变好。   小虎看到缸里的海获,又道:“爹,你教我做海鲜吧。”   “没问题。”江河满口应下。   男孩子嘛,多学点东西是好事。   然而让江河没想到的是,小虎觉得传统的做饭方式他不喜欢,他居然还喜欢创新。   “爹,你尝尝看,我将海草磨成粉放进汤里……”   “爹,你来看看,这是虾米汤,这是瑶柱粥……”   “爹,你说将虾发酵后会不会更好吃一些?我见过村子里发酵大豆做酱的……”   “晒干的海鲜其实别有一番滋味,尤其这个海草,炖汤很好喝,我打听过了,近海就有很多这种海草,船不用跑得太远,一天就能捞上很多……”   ………………   江河捂着鼻子,赶紧走开。   小虎的一些创新快“孝死”他了,失败率太高,导致他们家三里内都能闻到那股霸道的腥臭味。甚至还有渔民过来,含蓄地告诉他,并不是所有鱼都适合做咸鱼的,还有做咸鱼也是有方法的,像这么臭的咸鱼,人家一般不会买。   小虎同样捂着鼻子,几乎屏息。   他也受不住,赶紧招呼护卫将剁烂后发酵的鱼虾赶紧扔了。   他百思不得其解,明明豆子能发酵成酱油,粮食能发酵成美酒,水果发酵后变成果酒……为何鱼虾就是不能呢。   江河只得给儿子科普,鱼虾容易腐烂,除非能密封起来,像长期保存的臭鳜鱼,一些地方的百姓还是爱吃的。   小虎只得放弃,看来在味觉上创新他是做不到了,那就从药用价值出发吧。   他记得统统跟他说过一个笑话。   “你知道怎么消灭一个物种吗?你告诉男人,它可以壮/阳,管它多难吃、多丑,男人都能将它吃到灭种。”   小虎想起他爹和他说过,多吃虾皮能让小孩子长高,这也算是有药用价值吧。   小虎改变方向,干劲十足地开始翻阅医书。   自从他爹研究医术以来,他们不管到哪,都会携带着医书。   在小虎努力时,五颜六色的鹦鹉飞过来,夸道:“小虎好聪明啊,知道吃鱼能让人变聪明,虾能补钙长个!哦,海草海带还能治大脖子病呢。”   小虎闻言大喜,扭头问他爹是不是这样。   在他心里,能治愈瘟疫的爹就是神医,医术上的事,只要问他爹准没错。   江河颔首道:“统统说的都是对的。”   小虎欢喜地将自己看得分外痛苦的医书丢到一边,揉了揉因看太久书,有些红肿的眼睛,“爹,我知道怎么让世人争抢着买鱼干虾干了,以后渔民肯定可以过上好日子的。”   一个月后,皇帝收到孙子的信。   【……皇祖父,只要您表现出爱吃干海鲜,上行下效,京城的有钱人肯定也会喜欢吃海鲜干,这样渔村的村民扔掉的小鱼小虾就有出路。如果他们能种海草为生,就不需要出海,也不需要面对危险的海浪台风。】   【鱼虾的营养价值为……海草海带能治病……】   皇帝仔细地看了一遍,然后放下信,突然想起石头饼。   石头饼的事,几个皇子都插了一手,想在他面前表现。   蠢笨的大皇子最后终于领悟他的意思,将石头饼里面的面粉减少,加上野菜等等不值钱的东西,将石头饼的价格降下来,保存时间更久、味道也更佳。   皇帝摇头,“连一个孩子都不如……”   不禁又为贤王和小虎感到骄傲,即使失去记忆,贤王还是那个人人称颂的完美太子,教育出的孩子也是这般优秀。   皇后也收到小虎的信,她脸上露出慈爱的笑容,“小虎还问臣妾,木瑶姑娘的情况怎么样,那孩子就是爱瞎操心……”   皇帝面露不耐烦之色,“难不成那几个逆子还在打木瑶的主意?”   居然对一个尚未及笄的姑娘大献殷勤,那几个逆子难道以为没人看出他们是什么居心?   皇后犹豫了一下,含蓄地说:“八皇子那孩子倒是真心实意想娶木姑娘,以正妻之位……”   “老八?”皇帝脱口而出,“他毛长齐了么?”   皇后当作没听到皇帝不雅的言辞,语气略带责备:“皇上,小八都十六了,少年慕艾,您也知道的,他没什么心眼,只怕是真心想求娶……”   八皇子确实没什么心眼,但他身后的德妃和德妃娘家就难讲了。   皇帝冷哼一声,摆了摆手道:“朕问过木家了,他们只有这么一个闺女,想给她想招婿呢……”   木家这个月又送了五十万两银子的分红过来,而且木瑶还出了个主意,搞了个什么加盟。   这钱皇帝收得舒心,是以非常不乐意看见木瑶成亲,这女人只要成亲了,不是被关在后宅,便只顾着丈夫、孩子,届时还能一心一意给他赚钱吗? 第329章 废太子15   三个月后,小渔村迎来了众多商人。   小渔村的村长大喜,这些商人和渔民们说,因为京城贵人喜食海草和虾米,日后他们会定期过来收购海草和鱼干虾米。   渔民们惊喜不己,有这些商人来,他们日后不用去危险的深海,只要在近海捞些海草虾米,也能养活一家子了。   “还可以养殖的!”一个晒得皮肤黝黑的小孩跳起来,高兴地说。   他想起那个叫小虎的贵人小公子提过,鱼养不了就养虾,虾养不了就养海草、海带,总有一样能养的,让他们多注意它们的生长习性和规律。   “我要和我爹娘说多养海带,这样我以后就能天天吃糖了。”   他们给小贵人送了半个月的鱼和虾,当时可是吃了半个月的糖和点心呢,那是他们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   与小渔村相隔千里之外的茫茫海域,几艘宛若巨无霸般的船随波起伏,海鸥低空飞过,一切显得如此的宁静美好。   直到一阵剧烈的振翅声响起,以及鹦鹉嘎嘎的声音。   船上的众人抬眼望过去,就见几只雪白的海鸥正和一只五颜六色的鹦鹉打架。   “没用!你们真没用!”羽毛丰美的鹦鹉发出贱兮兮的声音,“几个一起上都打不赢老子,你们逊毙了!”   海鸥估计听懂了,气得鸣叫不休,继续冲。   甲板上的小虎看得十分无语。   鹦鹉统统确实很聪明,可以帮忙送信,还会陪他读书,就是这性子有点顽劣,看到一只羽毛美丽的鸟,就要和人家比美。   就如现在,它飞到海鸥群里一个劲儿地嘲笑人家丑,海鸥这能忍吗?   江河朝儿子招手,“不用管它,来看你皇祖父的信。”   小虎坐在父亲身边,拆开密封好的信。   自从知道渔村已经大变样后,他那张被晒黑的脸就笑出一口大白牙。   嘿嘿,小虎觉得皇祖父是懂自己的。   听说京城那边,不仅皇帝皇后吃了一段时间的鱼干和虾干做的饭菜,还让太医院的太医们配合,说孩子吃虾皮有好处,能长高。   谁不想自家孩子长得更高呢?   上行下效,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也让自家的孩子吃。   对于百姓而言,海虾找不到就找河虾,很多贫苦的百姓一窝蜂地下河,贵人桌上则是多添了一道菜,家里添了些银子。   江河先是有些担心会破坏生态,不过转念一想,很快又放平了心。   这时代才多少人啊,还没有进入工业化,光那么点人哪里能破坏生态。大不了他号召世人到海外来嘛,按封建社会的捕捞水平,大海能吃上几百年不止,几百年后,人工养殖估计已经出来了。   和海鸥大战一场的鹦鹉趾高气扬地回来,一边嚷嚷道:“小虎,我胜利啦,快给我安排庆功宴,我要吃生鱼片!”   小虎目送那些羽毛凌乱的海鸥离开,点头道:“确实要庆祝一下。”他合上信,站了起来,“统统,你去告诉厨房那边,我想吃烤肉。”   和刚从岸上飞回来、不知被投喂了多少肉的鹦鹉不同,小虎现在是吃腻海鲜了。   小虎给鹦鹉剥了几颗瓜子后,和他爹说:“爹,我真高兴!渔村里的那些孩子,好多都没衣服穿,等他们挣了钱,就不用几个孩子穿一条裤子了。”   江河看他,“虽然这事是你促成的,但现在世人夸的只有你皇祖父。”他凝视着面前的孩子,“没有人知道这是你的功劳,也没人知道你也晒了很多鱼虾,教他们如何晒、如何保存,更没人知道你翻了多少医书,眼睛都熬红了……”   小虎只是摇头,快乐地说:“可是,他们以后就不用过得这么苦了……”他抬头看向父亲,双眼明亮,“如此就够了。”   江河不禁微笑,然后像孩子年幼之时,将他搂住。   这个孩子,有仁君之心。   正在嗑瓜子的鹦鹉也十分得意,这可是它看着长大的孩子,它还是他的夫子呢。   孩子能教成这么优秀,有它的一份功劳。   【宿主,这次的许愿者是皇帝和废太子,他们的目标之一是希望这个国家能延续辉煌至少百年……小太孙肯定能让这个国家更上一层楼。】   说起皇帝,江河一脸不屑之色,【他晚年时倒是十分后悔,因为他早年的猜忌,优秀的太子被他害死,那十几个皇子中居然挑不出个好的。后来上位的三皇子属于烂苹果堆里没有那么烂的,但也是能力有限,再加上大梁正逢小冰河时期,天灾人祸、民不聊生,这时候已经当皇帝的三皇子居然只顾玩女人,被祸国妖妃迷住了,十年不上朝,国破家亡一点都不奇怪。】   说到这里,江河有些忧郁。   小冰河时期啊,他得去给自己弄个地盘种粮食了,不然还真熬不过。   “土豆在哪,红薯在哪,玉米在哪……”   来到这个世界他只想躺赢,并不想种田,也不想养猪。   小虎听到他爹突然叨念什么,疑惑地问:“爹,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难不成突然晕船了?   江河转头,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他可爱的儿子,终于恍然。   哎哟,他干嘛要那么辛苦啊,这事其实可以交给他儿子嘛。   **   洪城最大的船厂里,匠人们小心翼翼给一艘艘船涂上油漆。   这十艘船是目前大梁朝最大的船,船上还装有武器,改装过的投石机喷射出的石头更小、威力更大、更有破坏力。   还有火箭,涂上桐油的火箭能让敌人的船只在最短的时间内燃烧。   江河一行人打扮成商人,一起过来看船。   小虎紧紧地跟在他爹身边,好奇地看着周围的船,将准备出发。   前阵子,他们路过偷国——当然,其实那国家不叫这个名字,但他爹好像挺不喜欢这个国家的,坚持要叫人家偷国。   不虎能有什么办法?自己的爹,只能顺着他啦╮( ̄▽ ̄)╭   对他爹来说,不喜欢的国家就要狮子大开口,据说那透明的玻璃可以换来数不尽的金银和人参、药材。   隐约知道玻璃是沙子制造的小虎不禁低头,不敢让对方看到他的表情。   他爹的心好黑啊,不过,他喜欢!   新造好的船很快就下海。   原本船厂就有丰富的制船经验,接到大订单时,又招收几倍的人手帮忙,加上有以前的丰富经验,是以这十艘船只花两年时间就造好。   船造她后,江河又写信给宫里的老头子哭唧唧的,表示要护卫,他现在非常缺人。   皇帝看到信时,心口一堵。   不孝子居然向他要一千名护卫,与之交换的是一条航线。玻璃瓷器在国外很受欢迎,玻璃在大梁是独家生意,他搞垄断,没人能竞争,正是赚大钱的时候。   【老头,这条航线你如果不要,那我就要了啊!我去一趟可是赚了二十万两呢。】   看到这里,皇帝气得要死。   这死孩子,还是这么粗鲁没文化,天天老头老头的叫,好歹也叫一声爹啊。   虽然气归气,但护卫还是要给的。   皇帝看过贤王送来的表格,上面一目了然,让他知道这条航线的价值有多大,一年内起码能为国库搞个几十、上百万两的银子。   不值钱的沙子能换这么多金银,他做梦都能笑醒。   玻璃换来的银子皇帝拿去建行宫了,新建的行宫美轮美奂,看得皇帝心痒痒的,还想继续建几个。   其实他的私库里还有很多银子,但他刚建了一个行宫,要是还想再建一个的话,估计那些御史能一头撞死。   皇帝心里十分生气,明明用的都是他私库里的银子,他又没用国库的。   还是再等两年吧!   皇帝暗忖,等两年后再建一个行宫,不然那些羡慕嫉妒的朝臣会搞掉他的玻璃厂。   毕竟忠臣想收归国用,奸臣分想一杯羹。   很快,江河就收到八百护卫。   他还有些奇怪,明明要的是一千,咋只来了八百?直到看了信,皇帝在信上说,为了表示他这皇帝现在也是一个生意人,所以给他打了折。   江河简直无语之极。   转头他又将这批护卫丢给护海侯训练,护海侯眉开眼笑,花白的胡子一抖一抖的,这次的训练费他得涨涨。   江河自然不干,开始和护卫侯讨价还价。   只是和护海侯掰扯实在是累人,护海侯这大老粗只是表面,人家可是精得很,不过江河也不算没收获,护海侯那些准备退役的老兵和一些手足伤残的兵都被他要过来。   江河大气地说:“我船大,多少都养得活,我可不像你守着金山乞讨。”   护海侯刚要想生气呢,耳朵却是一动,纳闷地问:“我啥时候守着金山了?”   “海盗啊!”江河没好气地说,“海盗窝里金子银子多得是。”   “你以为他们老巢那么容易找吗?”护海侯没好声气地说。   朝廷不注重海军,每年就给那么点军饷,多出来的兵都是他自己养的,养得他都要倾家荡产。若是知道哪里有海盗水匪,他基本都是第一个冲上去,就指望从贼窝里掏点钱来养海兵哩。   江河眼睛转了转,笑道:“老头,要不咱们商量一下,我找海盗窝,你负责打,收益咱们五五分。”   最近鹦鹉实在太闲了,天天去找海鸟打架,不如给它点活儿干干。   护海侯没说话,脑子里的各种法想转了又转。   他当然知道面前这个和自己没大没小的男人是谁,更是知道他曾经的名声。当今用了二十多年打造出来的完美太子,然后用最短的时间将之摧毁。   因为过于完美,完美到让皇帝都感觉到了威胁。   这天下,谁又不为懿德太子叹息呢?   护海侯以前是不以为意的,太完美的东西不应该存在,容易被毁灭。   不过现在这个不要脸的、奸诈狡猾的废太子却是他欣赏的,人人都说护海侯是个没文化、没脑子的大老粗,然而和他同龄的那些学富五车的儒将和杀将全都死光光,只有他这个看似没心机的粗人活到现在。   “五五分不可能,七三分!”护海侯狮子大张口。   江河气得直接拍桌子,死老头太贪心了吧,“五五!本殿下又不是没兵!”   老头子的八百护卫只要训练出来,他也是海上的一霸,亲自去抄海盗窝不香吗?   护海侯斜眼看他,使出杀手锏,“殿下你确定你想让皇上摸清底细?”   江河顿时泄气,这事他不打算瞒着老头,但打算来个春秋笔法,反正老头子也不知道海盗窝里能发大财。   皇帝现在有航线、有玻璃厂,估计也看不上这些“小钱”。   小虎十一岁的生日是在海盗窝度过的。   当时他爹手上的刀的血渍都还没擦干净,看着比海盗还要像海盗,并一脸大方地说:“儿啊,今天是你的生日,海盗库房里的宝物,爹的那份全给你收着,当作是你的生日。”   小虎心里呵呵一声,他爹这算不算是慷他人之慨?   这样礼物都不用想了是吧。   鹦鹉飞到小虎脑袋上,嘎嘎地说:“小虎,别让你爹糊弄过去,咱们要吃烤鱼烤肉,还要吃蛋糕。”   护海侯让手下将海盗窝里的金银财宝都搬走,整个人笑得见眉不见眼,意气风发地朝江河道:“贤王殿下,哪里还有海盗?您尽管说,我马上带人打过去!”   十年练兵,就在今朝!   他觉得他可以继续打海盗,为民除害!   江河摆手,“暂时先不打,我得安排一下海盗再就业,这么多人会出事的。”   他们不是嗜血的屠夫,那些无恶不作的海盗直接一刀砍了,剩下的那些没见过血的,或者是家眷,可以安排到土地肥沃的无人岛屿上种田。   江河挑的是一年三熟的几个大岛,这里的天气湿热,是种田的好地方,能种甘蔗,还能种橡胶,海里还能养珍珠。   在这里,珍珠便宜得令人吃惊,要是送到中原,可是能翻几十倍、上百倍的价格。   这样的生意,肯定要做的啊!   **   皇帝刚提议要建新的行宫,那些御史就露出一副要撞柱子的神情。   他有些悻悻的,只好改口说要下江南。   贤王和小虎已经被江南的风景迷住,每次来信,都说江南有多好、有多妙,看得他也想去江南游玩一圈。   御史的脸都憋红了。   皇帝这是在耍无赖啊!很明显,要么让他建行宫,要么他要下江南,你们总要满足一样。   两害选其轻,自然下江南更不费钱,再者这也对稳固江山有益。   朝臣还有个隐秘的念头,这年头的路颠簸啊,就算有贤王改造过的弹簧垫子,这路该烂还是烂,屁股该难受还是会难受,让皇帝感受到旅游的不便还是好的,省得他老想出去玩,多劳民伤财啊。   皇帝也想到出行的不易,正好已经晋升为他的心腹爱将的木父适时地送上一张水泥方子。   “水泥?”皇帝纳罕,这是什么?   木父道:“陛下,水泥铺的路一点都不颠簸,再加上弹簧垫子,躺马车里像躺床上一样。”   皇帝顿时心动了,马上联系人弄段水泥路来试试。   等他亲自试验过水泥路后,皇帝顿时大喜,不过很快又犹豫起来。这从北到南,要造这么一条水泥路,得费多少银子啊?   国库里的钱够吗?不会要挪用到他私库里的银子吧?   木父赶紧道:“皇上,其实修这路并不需要花费太多银钱,如果您不介意,可以承包给商人,允许他们收十年八年的过路费,还可以让他们为自己承包的那段路起名字,等商人收过路费的期限到了,就将道路收归国库,相当于朝廷一分钱都不出,就得了条免费的路。”   最后,木父胸有成竹地说:“水泥还可以卖给商家,皇上还能再赚一笔钱。”   皇帝惊喜不已,木爱卿果然深得朕心啊!   经此一事,木父一跃成为皇帝最看重的心腹臣子,连那些老大臣和皇子都不能和他比。   皇帝很高兴,有功便赏,乐呵呵地问:“爱卿,朕记得你的闺女尚未成亲,可是需要朕赐婚?”   木父僵硬了一下,忙挤出笑容,诚惶诚恐地道:“皇上,臣那闺女是个大逆不道的,她曾对臣说要自己找夫婿……她还说,她要找十个八个,不满意就换……”   说到最后,木父十分心虚。   哪家的闺女是这么熊的?但没办法啊,他和夫人就只有一个女儿,偌大的家业不给自己闺女,难不成要给族中的侄子吗?谁甘心啊?   所以还是让闺女招婿比较好。   皇帝看着木父无地自容的模样,不仅没怪罪,反而颇为理解。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木爱卿就这么一个闺女,他能理解木爱卿的战战兢兢。   作为江南首富,膝下只有一个独生女,这和小儿抱金过市差不多,不怪那些逆子们一个个都想将人家小姑娘弄到府里当小妾。   “这有什么,自古公主养几个面首不是什么奇事。”皇帝漫不经心地说,“木爱卿好好干,有了功劳,也好封妻荫女。”   木父惊喜不己,有了皇帝这话,他家闺女将来不管是嫁还是娶,甚至养十几个面首,也没人敢说什么。   敲定水泥路的事宜后,水泥厂便开始日夜赶工。   木父接了这差事,每天都往厂里跑,并按方子上所说的,让工人戴口罩干活,为了安全,每个工人都只雇佣两三年。   不久后,全国各地的商人都往京城而来。   和玻璃是皇家独家生意不同,水泥厂只要你的钱带够了,就可以买到方子,当然价格是统一的。   户部尚书眉开眼笑地看着国库里的银子越来越多,觉得他们十分机智,这可是硬生生地从皇帝口里夺食,这水泥方子的六成收入都收归国库。   哎哟,只要不用国库出钱,其实这修路的事,他们都是非常支持的。   大臣们对木父也越来越看好,原本以为是个专门讨好皇帝的献媚小人,现在才发现,这是国之栋梁啊,玻璃和水泥让国库多了近千万的收益不说,还想出让商人修路收取过路费的好法子,十年后路还能收回,朝廷免费得了路。   此外,商人修路要招工人的,这可不是徭役,商人要出钱出粮的,老百姓农闲时多了一笔收入,可谓是一举多得。   **   与大梁隔海万里的偌大岛屿上,岛中森林密布,以前只有猴子和土人。   现在猴子依旧在森林里,土人却已经从树林里跑出来,他们在地里埋头干活,用不太熟练的大梁话交流。   “今年咱们种的粮食多,可以买酒喝。”   “我婆娘想买布料,就是轻飘飘的那种,叫丝绸的布料。”   “啊啊啊,种田还是太辛苦了。”一个皮肤黝黑瘦小的土人抱怨道,“咱们以前在森林里不也过得很好吗?”   闻言,旁边另一个同样瘦小的土人斜眼看他,问道:“烤鸡好吃吗?烤鱼好吃吗?红烧肉好吃吗?我可不想过那种三天两头吃蝙蝠吃水果的日子。”   就像大梁人说的,那叫活着,不叫生活。   其他人也纷纷说道:“你还嫌辛苦,你不知多少海盗羡慕死咱们了。”   抱怨辛苦的土人看到不远处同样在劳作的海盗时,顿时不说话了。   他们虽然是土人,但也是良民,有地有媳妇还有钱,种田再辛苦,回家后能享受美食美酒,哪像这些海盗,他们劳改期间一个铜板都没有。   “听说岛主回来了,十几艘船都是满的!啊啊啊,我也想进军队,我也想赚大钱。”   “谁不想哪,那船上透明的水晶碗水晶杯子漂亮极了,要是我当上海兵,我也能低价买上一个。”   “当海兵的第一条件是会官话,来,咱们再练习练习。”   …………   椰子树将岛屿上一座最豪华的庄园包围在其中。   庄园的某个房间里,一对父子正在吵架。   “人手不够。”小虎气乎乎地说,“爹,你不能把所有事情都丢给我啊,我还是个孩子啊。”   将儿子丢在岛上开荒、自己跑到外面浪的江河难得有些心虚,强辩道:“哎呀,你都十三岁了,不小了不小了!儿子,人家甘罗十二都能为相。”他拍拍儿子的肩膀,用力地强调,“爹这是相信你呢,你终于能帮爹干活了,爹真是欣慰。”   小虎道:“那你在岛上守着,换我去出去。”   “这可不行,爹去打海盗的,还要解放广大被欺压的劳苦百姓!”江河拒绝,看了看儿子的个头,叹气道,“儿啊,这种事你现在做不到哩。”   小虎来马上忘记自己过来的目的,他两眼放光,“爹,您这次解放多少劳苦百姓?”他掰着手指说,“现在哪都缺人,种田要人,开荒要人,糖厂要人,精油厂也要人,肥皂厂更需要人……” 第330章 废太子16   小虎越算越是愁眉苦脸。   由于缺人,他们打海盗时已经尽量不杀人,都拉过来干活。   刚开始时,那些海盗被拉去劳动改造也是骂骂咧咧、哭哭啼啼的,等他们吃到鸡蛋般大块的肥肉和杂粮饭后就不吭声了,再换上新衣服,知道刑期满后还能成为良民,能分土地和房子后,就连束缚他们的脚链解开,都没人愿意逃走。   笑话,他们当海盗都不一定能吃杂粮饭吃到饱,更别说一天一个鸡蛋,还三天一回大肥肉。   他们又不是海盗头子,只是下面的小喽啰,危险时是炮灰,不危险时是勉强吃饱的底层。   那些良民,在他们看来,原本就活得和猴子一样,根本没什么区别,就因为他们投降得快,现在过的日子真是让人羡慕死了。   有房子有土地,还能进工厂,那衣服鲜艳得让人眼红。   据说他们的婆娘穿上这样鲜艳的衣服后,都死心塌地的跟他们过日子,老婆孩子热炕头永远是平民百姓的梦想,有了盼头的海盗几乎没有人想跑。   小虎是个有想法的少年,便让人减少那些表现好的海盗的刑期。   于是一年后,不少罪行轻的海盗成功转为岛上的良民,他们很努力工作,还向岛上办的银庄贷款买了田地。   刑期未满的海盗看到那些同伴的好日子,于是也卷起来,希望早一日刑满释放,成为良民,早一日获得自己的土地和房子。   如果能当上海兵,那这辈子都不用愁了,俸禄丰厚,还有奖金。   “这次我们带了三千人回来,儿子你看着安排啊。”江河说着,摸了摸鼻子。   这次他们去的某个岛国正逢内乱之时,他用招工的方式招了几万人回来,那些岛民听说跟着他们走能吃饱饭,一个个拖家带口的跟着他的船跑了。   现在那些人正勤勤恳恳的种田种地,指望多赚点钱买田种地、落户生根,没人想回那台风海啸肆虐,且战争不断的故乡。   这个岛国上,一个村就是一个国家,那些打生打死的大名转过头一看,发现死在战争中的士兵还没跑掉的多,甚至连百姓都跑光了,好不容易征召进伍的也偷偷摸摸跑。   没有人,谁来种田?谁来纳税?谁来打造武器?   于是他们只能暂时停火,先不打了,赶紧拦住百姓出海再说其他。   江河这边缺人都缺疯了,他招工招不到人咋办?那就武力解放劳苦大众吧。   被武力解放的劳苦大众自然是欢天喜地,卷着铺盖、拎着孩子,带着婆娘,搀扶着老人上船,奔向新天地。   他们听说岛主那里缺人,老人小孩都要,老人可以喂鸡编笼子,小孩可以打猪菜捉虫子喂鸡……   他们这里的老人如果上了五十还没死的,就要自动离开家,走向山林,因为粮食有限,他们老了干不了农活,不自动去死,就只能拖累家里的孩子。   一个矮小的中年汉子搀扶着老娘,满脸期盼地说:“听说岛主有的是粮食,娘啊,我可以养活您,您就别上山了。”   快满五十的老人眼中带泪,“大郎,娘会养鸡,还会编草帽草鞋,娘不是拖累哩。”   暗十一皱眉听着他们的土话。   他是个语言天才,之前为了战前工作,也曾混入这个国家当细作。   主子曾说,这个国家有很多陋习,这个国家的人有白眼狼的血统,需要尽量将他们打散,不能让他们聚集在一起,更不能让他们形成民族,要给他们洗脑、要让他们彻底忘记自己的祖宗,彻底成为大梁人。   **   一心想要下江南的皇帝怎么也没想到,这水泥还没用到修路上,居然就先用到堤坝上。   稻谷刚种下去时,瓢泼大雨就从天而降,号称鱼米之乡的湖州成为一片汪洋。   幸好后来大雨总算停了,堤坝没溃决。   朝廷上下这才松口气,正商量着补种之事,钦天监的官员却对皇帝说:“雨水只是暂时停,之后还会有暴雨。”   什么?那还得了?   要是再来几场暴雨,只怕江南将会有水灾。   于是水泥先用来修堤坝。   这水泥刚干,果然暴雨又来了。   这次堤坝没有决堤,皇帝顿时大喜,发现这水泥果然是好东西,正要召见他的木爱卿商量修路之事,结果又有不好的消息传来,湖州隔壁的青州、黄芦州也发大水了。   皇帝可不管灾区多惨烈,他现在只是愤怒,他的路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修?   他的江南之行什么时候才能开始?!!   木父从皇宫出来时,心里叹息不已。   所以真别怪他转投向贤王,实在是宫里的这位皇帝太不像话,湖州的堤坝是建起来了,但青州和黄芦州也需要修建啊。   可皇帝却不想管这些,他只想修好去江南的路,居然让他们对外宣布,说水泥是新东西,尚未经过检测,等证实有用后再悉数用来修河堤……   其实不就是舍不得水泥,其实就是将自己的私欲放在黎明百姓之上嘛?   木父想到这里,只觉自己两头不是人。   刚才他在宫里刚提了一句可以先将水泥用于修河堤,皇帝就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眼里都是寒光。   出了宫,不少清流的臣子看到他时,白眼就扫过来,还骂上一句“佞臣”!   木父只能叹息着抬头看向天空,不知名的小鸟飞来飞去,也不知今天是哪一只送信,希望是喜鹊而非乌鸦。   湖州、青州和黄芦州是大梁的粮库,暴雨将刚种下去的秧苗冲走,再补种也误了农时。   当地的豪门世家和大地主都动起来,要知道天灾人祸正是发大财之时。   湖州的堤坝修补得及时,但青州、黄芦州却因为洪水决堤了,一连大半个月的大雨让不少百姓感染风寒。   风寒对于有钱人而言不算什么大病,传染性也不强,但对受灾的百姓而言,不啻于毁灭。   来赈灾的官员拍拍屁股就走了,根本不管百姓的死活。   皇帝也是所有心思都放在去江南游玩这事上,他连任何一点不好的消息都不想听。   在这个风寒足以要人命的古代,如果一家有人生病,那医药费简直是天价,没有半点风险抵抗能力的贫苦百姓只能卖掉赖以生存的土地。   卖掉田地的百姓垂头丧气,他们没有田地,只能成为佃农,十成收成能有三成就算不错,还要纳税的佃农,一年到头辛苦无比却还不能填饱肚子,孩子也不知能不能养活。   “大楞,我跟你说啊,咱们离开大梁去东南海岛吧,听说那里有大片大片的土地,稻谷还一年三熟,据说三个月稻谷就能熟,吃都吃不完……”   “你哪来的消息?”五十岁的大楞问道,紧紧地盯着据说是他远房亲戚的男人。   这男人大概四十出头,穿的衣服不是丝绸,但对他们这些百姓而言,也算得上好料子了。他手上确实有长年干农活留下的茧子,晒得黝黑的脸和他们没什么区别,但他的脸却是舒展的,眼睛是明亮的。   “我刚从海上回来啊,我跟你说啊,你可别和别人说,这事要保密啊,毕竟土地就这么多……东南那边的海岛大着哩,比咱们湖州还大,那里土地特别肥沃,筷子插下去都能发芽,一亩地粮食的收成比湖州还多上三成!”   男人和大楞他说自己在东南海岛的美好日子,孩子已经进了书院,媳妇进工厂,一个月能吃上好几次的大肥肉。   大愣半信半疑,直到有不少人拖家带口离开家乡,他也坐不住了,赶紧跟家人商量。   三个儿媳妇都有自己的娘家,好事自然少不了娘家,再说了他们要离开,自然也要跟娘家人告别的,娘家的嫂子也有娘家。   于是消息在下层百姓间很快就传开来。   最后,大家都知道了,大梁千里之外,有土地比湖州还肥沃、还一年三熟的地方。   那简直是百姓们的梦想之地。   **   听说皇帝下江南了。   护海侯听到这消息时,心里就是一个咯噔。   这日,护海侯来城里的客栈赴约,和他一起来的是被他当作接班人的长子。   护海侯板着脸,他的对面坐着的不是什么朝廷老狐狸,而是一个妙龄少女,而且十分美貌,打扮得无比富贵的少女。   木瑶笑盈盈地说:“侯爷,这次多谢侯爷护送商队出海,贤王殿下说了,这护送费绝对少不了您的。”   护海侯的脸色铁青,气道:“老子不缺那点钱!”   虽然他确实很缺钱,可是被人这么牵着鼻子,任谁都不会高兴。想他圆滑了一辈子,没想到临老时,居然栽到一个年轻人手里。   木瑶假装看不到他铁青的脸色,都上了贼船——不对,都上了贤王光明正大的正义之船,想下来?想得美!   贤王让你剿海盗,分你财富,默认让你参与海上商业,吃了他的,那就得上他的船,喝了他的,就得认他作主子。   就是这么简单。   “哎呀,侯爷,谁会嫌弃银子多啊?”木瑶笑眯眯的,格外无辜,“现在只需要侯爷您睁只眼、闭只眼,就有大把大把的银子进您的库房,甚至不需要您出海打海盗,何乐而不为呢?”   护海侯冷笑一声。   他现在只想将过去的自己打死,不愧是被世人赞喻为“完美太子”的贤王,因为贤王,之前自己还是剿杀海盗的英雄来着,这转眼间,自己就成了叛国贼。   这搁谁身上受得了啊。   护海侯虽然心里不满皇帝不重视海军,但也有一颗忠君爱国的心,不想以后变成世人眼里的叛国贼。   木瑶一脸震惊地掩着唇,“侯爷为何会这么想?您的忠君爱国之心,就算是远在京城的百姓都是知晓的,何人能将您与叛国扯在一起呢?”   然后又感动地说:“侯爷,谁不知晓陆军更有势力,谁不知道朝廷轻视海军,您明明可以和西北那些大权在握的将军一样,偏偏您却选择驻守东南沿海,连军费都要自己想办法……”   “正就因为有您在,海盗方不敢打大梁的主意,倭寇方会安分下来,江南诸城方能安居乐业……您的功劳青史铭记,谁说您叛国,我木家第一个不答应!”   护海侯脸上有几分松动。   这小丫头虽然狡猾狡猾的,但这说话确实好听,那满脸的真诚,让人都没办法发脾气。   站在护海侯身后的男人见他爹脸上的神色变化,不禁捂着头。   他爹又被哄过去了,怪不得会这么轻易就上了贤王的贼船呢。   木瑶满脸真诚的微笑,亲自给护海侯倒了一杯茶,一脸悲天悯人地说:“湖州、青州和黄芦州因为洪水之故,今年几乎颗粒无收。三洲的百姓都快卖身为奴,然而官府仍是不作为,他们出海也是为了活命。侯爷做的是大功德之事啊,您看您只要视而不见,老百姓就能活下来了。”   最后,她叹气道:“皇上不想管这事,贤王还是想管的。”   护海侯闻言,那花白的胡子都忍不住抖了一下。   他数十年如一日地泡在海里,就为了这天下太平,沿海的百姓们都能过上好日子,不再受海盗倭人侵犯。   可他不明白,为何曾经还算英明神武的皇帝,现在居然变得如此昏庸。   当初听到太子被废的消息时,护海侯只觉得一阵无力。   他在房里枯坐一夜,直到天明,仍是无法理解。   曾经,他也是期盼太子上位的臣子之一,太子曾同他聊过海军的发展,许诺待他上位后,会大力发展海军,驱逐海盗和倭寇,发展海外的生意,用以补贴大梁的百姓。   最后,护海侯叹气道:“随你罢,反正这是天家的事,他们父子俩再怎么斗,大梁的天都是他们家的。”   木瑶闻言,便知道他的态度,神色变得柔和,温声细语地道:“侯爷能如此想再好不过。”   护海侯回到家,哀声叹气许久,之后的日子,便时不时去码头那边转转。   码头上,只见一群又一群穿着破烂、满脸风霜的百姓忐忑地登上船,人多得让护海侯想睁只眼、闭只眼都困难。   海城的知府难道眼睛都瞎了不成?   护海侯还知道,青州、黄芦州都有码头,那里也有不少人坐船从河道出发,转道洪城,最后换船进入大海。   他现在就一个疑问,湖州、青州和黄芦州还有人吗?   三个州的地主和世家豪门当然发现不对劲。   他们大惊失色,这人都跑光了,以后谁给他们种地?谁给他们织布?还有他们那么多铺子里的货物,以后要卖给谁?   官府也赶紧将这事汇报上去。   然而皇帝表示他不想听这些。   人都跑光了又如何?这不正好嘛,省得失去土地的百姓没吃没喝的搞起义。   至于没人种田没税收?没事,那些有田有地的百姓又没跑,跑的都是佃户,他们租种土地的粮食得先交给地主七成,剩下三成再交税就没多少了。   如今皇帝十分豪横,这点小钱他已经不放在眼里,他有玻璃和水泥的钱呢。   他要去江南游玩,找儿子和孙子一起玩,并不想管那些世家豪强和大地主有没有人帮种地,反正他也没办法从他们手里收到税。   皇帝的车架一路上浩浩荡荡的,越往南,沿途的景色越灵秀。   对此,皇帝十分满意。   这江南确实美,就连风好像都和北方的不一样,是那么的柔,水是那么的清,美人是那么的窈窕多情。   皇帝感慨,怪不得贤王和太子住了好几年呢,他其实也不想离开了。   江南的世家恭敬地接待皇帝。   对他们来说,这是荣耀,不能推辞,即使家里为了接待皇帝又是出人、又是出钱,库房都快要掏光,也得咬牙接待。   皇帝要吃好的喝好的,洗手的盆子都得是金的,你能搞个银的吗?你这是在看不起皇帝的身份吗?想找死也不要通过这种办法。   这些还都是小钱,接待的园子不能没档次,路上的安全得小心,那些拦轿喊冤的、卖身葬爹葬娘的、小偷小摸的……一律都不许出现,免得打扰皇上的兴致。   这些都是大出血。   不过接待一回,江南世家豪门心里都在暗暗叫苦,这花了一大笔钱,居然还没点好处。   皇上自然也察觉到御驾南下会劳民伤财。   于是他决定施恩,收了几个接待御驾的家族的姑娘回京城,许他们嫔妃之位,最多他辛苦点,到时候给这些家族所出的女儿一个皇子/公主当补偿,总算可以了吧。   大出血的世家总算是勉强接受。   好吧,若是能和皇帝做亲戚,还是可以的。   皇帝虽然已经五十出头,但头发看着十分乌黑,身体强壮,听说如今后宫的好消息不断,皇帝能生着呢。   只要自家的女儿届时能怀上皇嗣,他们也算是皇亲国戚了。   **   皇帝下江南游玩,京城里当然得有人监国。   最后拔得头筹的三皇子都要乐傻了,御驾出发时,他暗暗发誓,一定会好好干,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实力的。   不过很快,三皇子就发现,自己只是个吉祥物,大事内阁负责,小事才轮到他,且做完后还得上交内阁,让人家检查一遍。   三皇子有种自己此时就是书院里的学生,内阁是夫子,他们给自己布置作业,他做完后上交给他们批改。   三皇子人都要傻了。   这跟和他想象中的“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根本是天差地别。   他这个算啥啊?明明以前废太子也监过国,内阁却是人人夸,废太子发布的政令畅通无阻,内阁的老狐狸们都愿意放权。   可为何换了他,待遇却是完全不一样?   饶是如此,那些皇子们也非常羡慕三皇子。   本来他们以为三皇子曾经犯过大错,都被圈禁大半年,与那位子无缘才对,哪知道他们父皇下江南时,居然将他提溜出来,让他去监国?   难不成父皇非常看好老三?   心中苦闷的三皇子只有在那群羡慕嫉妒的兄弟面前,才有几分自信。   再怎么样,他也是父皇心目中的首选,不管是谁都不能和他比。   这就足够了。   虽然三皇子知道自己就是个吉祥物的命,但其他人不知道啊。   自从三皇子监国开始,便成为京城里的香饽饽,不少自觉和那位置无缘的皇子和官员都附了上去。   只有大皇子懒得凑过去,因为他正忙着种菜呢。   大皇子是个爱好口腹之欲的,将吃当成人生大事,觉得庄子种出来的菜没自己种的好吃,于是便在自己府里开垦了块地,带着老婆孩子一起种菜。   对了,这种地还能减肥呢。   大皇子自从发现自己变瘦以后,顿时种地种上瘾,并命人将府里观赏用的树木都砍了,换成果树。   若不是皇子府不够大,他还想种粮食呢。   “海生啊,我那三皇弟现在可风光了,需要本王为你引荐吗?”   大皇子穿着一身短打,站在菜地里,正为他种的生菜浇水,一边朝陆海生说。   生菜是大皇子最近最喜欢的蔬菜之一,脆嫩的生菜卷上烤肉和酱汁,他每次都能吃上一大盘子。   陆海生也在地里帮忙,他将菜叶子的虫子挟起来,放到旁边的小桶里。   除了种菜外,大皇子还养了鸡,那些鸡非常爱吃虫子,下的蛋也分外黄,大皇子的几个孩子很喜欢吃。   “不去,三皇子长不了。 陆海生平淡地说。   皇帝还不想将权利下放,所以才选有“瑕疵”的三皇子监国,免得他和朝臣勾结。   “如今皇上对朝事的掌控更强,对人心的算计更敏锐,别说下江南游玩半年,即使两年、三年,三皇子都没能力坐上那个位子。   闻言,大皇子若有所思。   他这种脑子转不过来的,还是别去掺合了。瞧,现在种菜多好,他辛苦播种浇水施肥,它们就不会辜负他,回报他美味的菜肴。   不像给他父皇干活,累死累活都没得一个好字,还有生命危险。   忙完地里的事后,两人坐在附近的亭子里喝茶。   陆海生突然说:“殿下,草民可能要离开京城了。”   大皇子浑身的肥肉一震,赶紧问:“海生,你找到想要投奔的主公了?” 第331章 废太子17   陆海生却是摇头,神色平静。   “正因为找不到,草民才想回家乡,草民怀念家乡的一草一木。”   这京城里的那群皇子,眼看着就是那样,没一个能拿得出手的。陆海生虽然有满腔的抱负,却不想去辅佐一些蠢货,这对国家和百姓都不负责,不如归去。   想到这里,他满怀惆怅,也不知道这国家将来会如何。   要是皇上没有废太子就好了,如果是当年的太子的话……   虽然他一心一意辅佐大皇子,却不得不承认,曾经的太子实在太好了,好得其他皇子捏一块儿,都比不上他。   大皇子虽然满脸不舍,却也没拦着他。   陆海生才华洋溢,在自己这废柴身上浪费太多时间,海生都三十好几l、快四十的年纪,他不能再蹉跎他。   一个月后,陆海生出现在东南沿海一带。   他视察了好几l个城市的码头后,然后默默地跟着上了往南而去的海船。   海风佛面,陆海生站在甲板上,迎着风浪,只觉得人生真是神奇。   当贤王是太子时,他没有投靠太子,等到太子被废后,在大梁没有立足之地,他反而想去投靠。   他心里有一种预感,这一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是他一生做过最正确的事。   **   这是一个不知名的岛屿。   岛屿周围是一片令所有船只避之唯恐不及的死亡海域,从天空中俯望,能看到海水打着转儿消失在一个又一个漩涡之中,海面下是密密麻麻的礁石,没有船能在这种危险的地方安全无恙地离开,即使躲过礁石,也躲不过海中的暗潮漩涡。   这一日,从礁石群中央的岛屿里传出一声巨响,接着便见几l艘小船宛若幽灵般出现在沙滩上,从船上走下来一群人,迅速地进入那座密林遍布的岛屿之中。   不久后,岛屿时不时传出巨响,吓得经过的大鱼小鱼赶紧游向远方。   齐景天命人将几l十个红衣大炮转移到小船上,负责的老头嚷嚷个不停。   “防水,一定要防水啊!”   齐景天转过头问老头:“贾老,下次船到来是两个月后,您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吗?”   这座岛是贤王专门用来研发武器的,负责研发武器的工匠全家都在岛上,因为保密原则,他们在十年之内都不能自由离开岛,如果有什么急事虽然也能离开,但全程都要接受监视。   岛上开辟了田地,粮食蔬菜和肉食都可以自给自足,至于其他的用品,每隔两三月会有船送过来,价格都非常低廉,是贤王对岛上做出贡献的人的恩典。   贾老头想了大半天,实在想不出自己还需要什么。   他以前是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工匠,全家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甚至在荒年时,家里还会有人饿死。   自从接受贤王的聘请来到这座岛后,他们家有了土地,还不需要纳税,全家人都可以吃饱,再也不用担心孩子会饿死。   至于不能随便离开岛、不自由这种事,在人快要饿死时,谁还管得了自由是什么?   这还不值一把米!   何况,这岛上什么都有,贤王殿下还请夫子过来教导他们的孩子,不让孩子们当睁眼瞎。贤王可是说了,等这些孩子长大,能参加科举的时候,他会亲自接他们回大陆,不会耽搁孩子的前程。   即使暂时离不开,也能拜托每三个月送货过来的船只帮忙购买想要的东西。   反正只要你能出得起钱,不管是首饰衣服,甚至猪牛羊等牲畜,都能给你办到。   现在整座岛上有一千来人,武器工坊的人手还是有些不足。   对岛上的岛民而言,科举什么的,还没有进工坊香。只要能进工坊,全家都能吃上饱饭,那月钱并不比当官少,尤其是如果创造出新玩意,那赏银便够一家十口吃上一辈子了。   将所有的武器搬上船后,几l艘小船离开死亡之海的海域,停靠在等候在前方海域的大船上。   齐景天盯着士兵将大炮从小船搬到大船上,手里捏着一块肉干,喂给停在肩膀上的一只五颜六色的鹦鹉。   “多亏统统指路。”齐景天含笑道,胆大包天地摸上鹦鹉亮丽的毛发。   正在吃肉干的鹦鹉斜斜地看他一眼,它就知道自己这壳子太过貌美,谁看了都忍不住想要轻薄。   死亡之海暗潮汹涌,漩涡出现的地方每天都会有变化,今天出现在这里,明天就换个地方。   如果不是鹦鹉带路,船毁人亡是常事。   当然,也正是有这样危险的海域保护,岛上的秘密才能守得住。   侍卫们搬完东西后,过来禀报:“齐大人,所有的东西都搬上船,可以离开了。”   齐景天嗯一声,命令船出发。   他站在船头,看着远处海天一色的景色,谁能想到几l年前,他身中巨毒,只能躺在床上等死呢。   当时给他下毒的是三皇子,被认为继废太子之后最有希望上位的皇子。   齐景天心里叹息。   在世人眼里,齐家齐三郎是个光风霁月的贵公子,然而他娘齐国公夫人却不是。   国公夫人未出阁前,在娘家过得战战兢兢,生父好色寡情,宠妾灭妻,后院就像一个养蛊之地,国公夫人在娘家的后院里挣扎着活下来,直到嫁入齐国公府后,终于苦尽甘来。   齐国公不是个好色的,这辈子就只有一个妻子,与妻子鹣鲽情深,夫妻俩共育有四个孩子。   国公夫人不想自己曾经吃过的苦让自己的孩子品尝,舍不得教导孩子们那些后院的肮脏手段。   直到唯一的女儿——太子妃惨死东宫,国公夫人方才悔恨不已。   废太子也好,她的闺女也好,都太过正直、太过光风霁月。太子被废与其说错在他重情,不如说错在他不懂后宅的龌蹉和人心的复杂。   国公夫人后悔没提醒太子,皇位上的那位不仅是他的父亲,还是天子,自古帝王都称孤家寡人,在帝王心里,权利第一、亲情第二。   齐景天中毒后,国公府很快就查到幕后指使者。   然而令齐国公夫妻俩愤怒的是,皇帝偏要袒护自己儿子,甚至给三皇子扫尾,给齐国公府施恩。   与其说是施恩,不如说是施压。   连他当皇帝的都作出补尝了,你们还想做什么?难不成还想让三皇子血债血偿?   可他们当臣子的,心中的不甘和愤怒又怎么办?难道只能忍气吞声了吗?   不过国公夫人却很快就振作起来,既然明着不能报仇,那暗着来还不行吗?   三皇子不是还没儿子嘛?这不是很好的把柄吗?   三皇子妃一连生了五个女儿,身体都快要被毁了,三皇子居然还逼着她继续生,无视她的身体能不能承受得住。   果然,不久后三皇子妃怀上又流掉了。   三皇子妃知道只要自己还是皇子妃的一天,就不能不生孩子,然而她实在不能再怀孕,她有预感,自己再生一个孩子,她就要没命。   如果她死了,最高兴的估计就是三皇子,他终于能再娶一个更年轻的女人生儿子,生下来的依旧是嫡子。   和三皇子成亲十来年,她太知道自己的枕边人是什么德行,所谓有了后娘就有后爹,他不可能对她的女儿好的。   所以她不能死,她要好好地活着!   于是三皇子妃想到一个以庶装嫡的法子,让三皇子找几l个外室,那么多外室总有一个生的是儿子吧?到时候三皇子妃再假装怀孕,等外室生下儿子再去母留子,届时就说这孩子是她生的。   这计划不错,三皇子也同意了。   他知道自己需要嫡子,只要他有嫡子,就会有更多的人簇拥到他麾下。   国公夫人一直让人暗中盯着三皇子,自然也猜测出三皇子夫妻俩的打算,然后直接出手了。   国公夫人能算计到三皇子,也是因为他自己的心眼小。   明明觉得三皇子妃的计策好,偏偏却怕三皇子妃会吃醋,生怕三皇子妃给他找的女人不合他的意,到时候吃不下去。   要知道,这些年来,三皇子为了好名声,也为了争取三皇子妃娘家的支持,一直都在压抑着自己的本性,守着正妃一个人过日子。   难得妻子默许他养外室,三皇子的好色本性暴露无遗,决定要多挑几l个貌美的外室,这可是他未来“嫡子”的母亲,要是母亲太丑,生出的孩子不够周正怎么办?   国公夫人打听到三皇子的爱好后,正准备怎么弄个女人给三皇子添堵,一个女人就出现在她面前。   那是一个貌美的年轻姑娘,正好和三皇子有天大的仇恨。   “我未婚夫死了,是被三皇子妃的亲弟弟庆北侯世子纵马踩死的,上个月的事,您应该知道的,庆北侯世子当街纵马,连续害死四个百姓,其中就有我的未婚夫。我们就要成亲了,偏偏他死了,我怀了他的孩子,我一个女人实在养不起孩子……所以就赔一个爹给我肚子里的孩子吧。”   国公夫人眯着眼睛看她,“你是如何得知我齐家与三皇子有仇?”   貌美的姑娘低头,自嘲地说:“我未婚夫家是倒夜香的……”   就算是皇子府也是有夜香要倒的。   姑娘知道这些高高在上的贵人自然是看不起收夜香的人家,但在平民百姓眼里,这却是一个好活计。   乡下人种田,哪家不需要肥料?这活儿在平民百姓眼里,可是抢都抢不到的好活计,收夜香是臭是脏,但一家子的衣食都不用愁。   姑娘叫阿香,她从小就生得好,是个美人胚子,和收夜香的秦家大郎从小就指腹为婚。   阿香家重男轻女,她从小就过得苦,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甚至有时候都吃不上饭,饿得抓心挠肺,好几l次差点就饿死。   是秦大郎经常偷偷给她塞食物,让她能吃饱,顺顺利利地长大,不至于饿死。   阿香是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个懂得感恩的,与秦大郎青梅竹马长大,从小就认定自己一定会嫁给他。   她会未婚先孕,也是自己强迫秦大郎,因为她偷听到父母暗中商量,说她生得好,打算将她卖给那些富贵人家当小妾。   然而没等她和秦大郎成亲,就传来他身死的消息。   那一刻,阿香觉得天都要塌了,然后是焚心刺骨的仇恨。   国公夫人让人查过阿香后,确定了她的身份,便请嬷嬷来教导阿香。   阿香确实很聪明,在短短十天内便学了很多东西,再加上国公夫人的指点,便已经掌握不少后院的生存技能。   学成的阿香拜别国公夫人,便在国公夫人的安排下,进了三皇子让人买下的院子,成为三皇子的外室之一。   阿香离开前,国公夫人告诫过她:“三皇子打的是留子去母的主意,你要小心。”   其实这主意还是三皇子妃出的,听着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亏得京城的人还同情她生了一个又一个闺女。   阿香明白,又谢过国公夫人的教导。   八个月后,阿香生的“早产”儿子成为三皇子妃的嫡子。   又过了两个月,故意让自己胖了一大圈的阿香进入三皇子府,成为孩子的奶妈。   三皇子养的几l个外室,只有阿香和另一个外室生了儿子,其他人生都是女儿。三皇子心里还十分可惜,因为第二个儿子生得太晚,注定只能成为私生子,不然还可以说三皇子妃生的是双胞胎。   齐景天知道母亲的复仇计划时,是在所有的事尘埃落定之后。   他差点没吓死,这可是混淆皇室血脉之罪啊,他娘为了给他报仇,这也太疯狂了。   “喂,齐三,快给我肉干,我还要吃。”鹦鹉不耐烦的一翅膀拍过来,拍断齐景天的沉思。   齐景天抹了把脸,继续战战兢兢地伺候起祖宗。   鹦鹉美滋滋地吃着五香肉干。   这船还要航行三天才到达目的地呢,为了口腹之欲,它还是勉强对齐三郎好点吧。   鹦鹉一边吃一边说:“齐三,如果你看不清前路,不知道未来的方向,那你只要相信一个真理就对了。”   “什么真理?”齐景天好奇地问。   “我主人——我主人就是真理!”鹦鹉斩钉截铁地说。   它那奸诈狡猾、正在大海上乱晃、搞解放劳苦大众的主人。   齐景天摸了摸鹦鹉的羽毛,笑着附和:“确实,贤王殿下正在解放广大劳苦大众呢,这可是积阴德的好事!”   广大劳苦大众被解放后,奔向新生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嘛。   贤王真是个大好人啊,给穷人提供工作、提供田地,还没有种族歧视,不管是岛民或土人,或者是从外国迁徙来的,他一律不嫌弃,找人教他们说大梁官话,一视同仁地分田分地,只要有真材实学的,还可以当官。   就是目前只有大梁本地人的学识最丰富,当官的最多。   **   距离大陆不远的一座巨大的海岛上,一座书院里,下课的铃声响起时,男男女女的学生们纷纷向夫子告别。   “陆夫子,明日见。”   陆夫子是个年近四十、浑身都是书卷味的书生。   他和蔼地朝和他告别的学生们道:“明日见,别忘记了作业,明天早上要检查的。”   闻言,走在最后的一个皮肤黝黑的孩子的身体突然僵了一下,然后脑袋无力地垂了下来,脸色发苦。   陆夫子看得好笑,看这些孩子的目光格外柔和。   这是一个巨大的岛,名字取得很简单粗暴,就叫第一岛。   这是贤王离开大梁后在海洋中最早打下来的地盘,它的面积有大梁一些比较小的州那么大,是贤王打下的土地中最大的一块,经过这些年的移民和休养生息,现在岛上的居住人员已经有近二十万,相当于大陆上一座繁华大城那么多的人口。   既然有第一岛,那就有第二岛、第三岛……   贤王的同情心特别泛滥,不管他的船队到哪里,只要看到有压迫,普要解放劳苦大众。   目前被他“解放”的岛就有七个,加起来有大梁的三个州那么大。   最近他还发现了一个面积很大的大陆,那片大陆据说目前只有土人和猴子,除了台风海啸来时有点可怕外,大多时候都是风和日丽,土地肥沃,非常适合种粮食。   陆夫子估摸着,要是今年大梁哪里再有天灾人祸,大概沿海的码头船只又要开始繁忙起来,也不知到时大梁又要损失多少人口。   之前湖州、青州和黄芦州的百姓背井离乡时,还是半信半疑呢,然而实在活不下去,仍是有人拖家带口地离开了大梁,登上出海的船。   如今这批百姓已经在贤王名下的领地里安居乐业,不过他们偶尔也会坐船回大陆买东西,只要他们在大梁现身,再和曾经的老乡们提一提自己现在过的美好日子,只怕那些佃农连夜都要跟着跑。   陆夫子收拾好东西,走出书院时 一个生得黝黑矮小的土人妇人挑着两担子野果经过 看到他时 殷勤的将两只果子往他手里塞。   妇人用还带些口音的大梁官话笑呵呵地问:“陆夫子 我家第一树学得咋样啊?”   陆夫子赶紧拒绝 温声和她说第一树在书院里的学习情况。   妇人知道自己家的孩子有进步时 又往他手里塞了几l个果子 这次不等他拒绝 就欢天喜地的挑着水果离开了。   这水果是要送到街上去卖的。   土人没有自己的姓名 姓就不用说了 正经取名字的都少 等孩子长大点后才会取名 看到什么就取啥名。   这第一树的姓来自第一岛 名来自他家门口的棕榈树。   陆夫子拿着几l颗饱满的果子 再次感叹 这真是个神奇的岛屿。   他刚到这里时 就被岛上的繁华惊到。作为一名学识不低的读书人 曾经他无论是从书上还是游商嘴里 都听说这里原来只是一座荒岛 岛上最有名的生物就是猴子和土人。   方才那害怕写作业的黝黑孩子就是土人的后代。   当然 现在不能再叫他们土人 贤王特地下过命令 不能搞民族歧视 土人这种蔑视的叫法是犯法的。   让陆夫子惊讶的事不止一件 还有很多 其中还有岛上的大大小小的书院。   在大梁 有书院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这里的书院不管是男孩女孩都收 学的都是一样的东西 考试的卷子都是一样的。   女子能读书 女子还能做官不成?   陆夫子细心观察 发现这岛上还真有女子当官的 虽然数量稀少 但那大小作坊里的小管事、大总管 有很多都是女人。   她们行事风风火火 管事管人一把罩 并不比男人差。   “贤王什么都好 就是有点离经叛道。”   这是一些刚到岛上的大梁人说的 他们接受不了女人能上书院、能当官的事。   不过等这些新来的大梁人的女儿或媳妇进了工厂 赚了钱回家后 尤其是那些识字的女儿当上小管事 拿到的薪资特别高后 这些话就再也没人说了。   管他是男是女 当一个人掌握经济命脉时 你就听不到不好听的话。   陆夫子不是大梁那些不允许女人比自己聪明的酸儒 他见过惊才绝艳的女子 承认她们的能力。   除此之外 他也被岛上书院所教的知识震撼住了。   和大梁的科举只考四书五经和八股不同 这里什么都要学 法律、算数、物理、化学、生物……   一直以为自己是聪明人的陆夫子第一次看物理和化学书时 有如看天书 开始怀疑自己是智障。   由于受到的打击太大 他直接去应聘当夫子。   俗话说 学无止境 他发誓一定要偷偷将那些物理化学搞懂 所以那就先从和教这些课程的夫子们交友开始吧。   正当陆夫子感慨不已时 一道疑惑的声音不可思议地响起。   “陆海生?!”   陆夫子转头看过去 看到不远处的年轻男人 也是愣了下:“齐三郎?”   两个他乡遇故知的男人彼此大眼瞪小眼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   “你不是同大皇子绑死了吗?”   “你不是因为身体太差 现在应该在江南别院休养身体吗?”   两人的声音不约而同地响起 然后面面相觑 最后不由得笑了起来。 第332章 废太子18   第一岛中心最繁华热闹的街道里,有一家生意极为兴隆的烧烤店,店里的招牌是烤鱼和烤鱿鱼,是洪城的王员外开的。   洪城的烤鱼是烤淡水鱼,这里的烤鱼用的则是海鱼,别有一番滋味。   故人见面,自然是一番相聚。   齐景天请陆海生到烤鱼店里吃饭。   说起来,虽然以前因为所侍奉之主不同而敌对,但其实不管是齐景天还是陆海生,对彼此都没什么敌意。更何况现在大皇子不再夺嫡,陆海生也离开了京城,在这里他乡遇故知,以前的恩恩怨怨,便随风而去。   “我最喜欢这里的鱿鱼仔,先炸再烤,特别香,就是里面有墨汁,吃完舌头牙齿都是黑的。”齐景天点了一大份鱿鱼仔。   洪城顺河而下就是大海的入口,陆海生自然也是吃过洪城的烤鱼,怎么说呢,海里鱼比淡水鱼的刺更少,鱼肉更结实,烤起来滋味自然更足。   两人坐在包厢里,因为王员外附弄风雅,在每个包厢的外墙上种了不怕水的藤植,还引来流水,水顺着窗户滴答滴答流到下面循环的水槽里,分外有诗意。   “我的身体是贤王治好的,他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才罢,想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功的。”齐景天感叹道,“十年前从太医院退下的方医正也来到第一岛,他还和贤王切磋过医术,最后自愧不如,现在方医正在第二岛的医学院上课呢。”   陆海生诧异,“贤王居然还给大夫办了所学院?”   他来到这里的时间不长,除了第一岛外,没去过其他的岛,自然也不知道那些岛的情况。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原来还有大夫专门上的学校。   齐景天笑道:“这有什么?贤王还办了所军事学院呢,陆军和海军都有,护海侯的二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在学院里任教。”   陆海生听后并不稀奇,看码头的盛况,便知护海侯肯定被贤王拉拢过去了。   沉吟片刻,他试探地问:“做得如此明目张胆,贤王不怕皇上发现吗?”   齐景天淡淡一笑,眼睛看向窗外码头的方向,“每逢年过节和皇上的生辰时,都会有大箱大箱的宝石珍珠装上船,送到大梁的皇宫,你说皇上知道还是不知道呢?”   陆海生不禁默然。   他跟在大皇子身边的日子久,其实比齐三郎更清楚那位皇帝的性格。   皇帝已经老了,也变得昏庸,他现在只想享乐,只想握紧手里的大权,任用不会妨碍他享乐的官员。   贤王做得再过分,那也是在大梁的国土之外,只要不影响他在大梁的权威也不影响他的快活日子,他怎会介意?   “大梁如今人口减少,你真以为皇上不知道吗?”齐景天嘴角露出讥笑,“皇上拿世家无可奈何,他只能坐视世家豪门从百姓手里抢夺土地……是以那些佃农跑了,皇上说不定心里还挺高兴呢。”   佃农没有自己的土地,给世家豪门种地是增强他们的实力,皇帝巴不得没人给他们种田种地。   让你们贪!让你们贪一大片土地!   以后没人种地,你们就看着良田变荒草地吧!   两人就着烤鱼喝酒,享受着美酒佳肴,都觉得这日子实在是宁谧美好。   酒是果酒,荒岛上的土人是不种地的,但他们从不缺食物,林中到处都能找得到果子,若是能找到只猴子,那就是顿美餐了。   贤王到来后,让土人摘果子酿成酒,多余的就做成果干。   土人不仅住上房子,冬天也不愁没食物,日子比以前过得更好,一个个终于从树林里出来,积极地学大梁的官话,孩子也上书院学大梁文字。   现在除了外貌,他们大部分人和大梁百姓也没什么区别。   两人聊了会儿,又说起贤王名下的几个岛,感叹幸好船厂的船已经改良到第三代,船的速度快了不少,不然那些岛与岛之间的距离实在远,不好往来。   齐景天道:“现在第一到第五岛,大部分的岛民说的都是大梁官话,就是第六、第七岛因为缺人缺得厉害,现在大部人说的还是当地土话。”   “前三个岛的书院加起来有几千学生,学生一年有两个假期,寒假一个月,暑假两个月,贤王将学生全安排到文风不盛的岛上,教当地人说官话。”   陆海生闻言,说道:“我看当地人还学得还挺好的。”   他夹了一片腌萝卜放进嘴里,这些原本的荒岛的土地其实非常肥沃,就连萝卜都长得特别肥壮,水份也足,脆嫩可口。   “那是因为有利可图。”齐景天眉眼间都是敬意,“贤王去到哪,工厂就开到哪,不会官话的厂子一律不收,结果你也看到了,第一岛到第五岛上的百姓基本都会说官话。”   “贤王还让书院里出来的学生给百姓们扫盲,教他们常用字和算学。”   凡是读书人,都有教化天下的愿望,要不是被贤王和小虎塞了一大堆事,忙得头秃,齐景天其实也想去书院任教的。   陆海生不用问就知道这些岛上的百姓们有多疯疯,这可是读书识字的机会啊,单是这个,就不知收拢多少百姓的心。   别以为百姓吃饱喝足就满足了,在丰衣足食的基础上,他们也有更高的追求,也知道读书识字的好处。   陆海生又问:“我发现岛上有很多厂子,香皂厂我是知道的,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厂?”   齐景天明显比其他人更清楚岛上的情况,今日难得遇到,问他倒是不错。   虽然问岛上的居民也可以,但比不过齐景天这主事人知道得更清楚。   其实陆海生刚到达第一岛的时候,就被勒令在码头的迎客居住了三天。   迎客居其实就是一大排平平无奇的平房,里面都是男女分开的大通铺,他们在里面洗头洗脸洗澡,全身都洗刷掉一层皮,还让大夫把脉检查,确定什么问题都没有后才能踏上岛。   陆海生当时对无限供应的香皂非常好奇,暂时住在迎客居的外来百姓也因为这香喷喷的香皂安下心来。   他们肯定是有大用的,不然谁舍得给他们用这名贵的香皂?   三天后,他终于可以离开迎客居,接着他就留意到香皂厂,听说这个厂几乎每个岛都有。   每天早上,会有一大群女工去香皂厂上班,工作到下午申时末下班。   下班时,一群人从工厂里走出来,那些女工们抬头挺胸,脸上都是骄傲和勃勃的生气,和他在大梁时看到的那些低头顺眉的女人截然不同。   同样是平民百姓,大梁的大部分女人活得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在娘家时看娘家人的脸色过日子,出嫁后要看着丈夫、看婆家的脸色过日子,她们不像岛上的女人那般鲜活、那般肆意。   反而让人向往不已。   齐景天让店小二送些椰子糕过来,指着窗外沿着公路种植的椰子树,“你看到岛上的那些椰子了吗?椰子全身都是宝啊。”他拿起一块椰子糕,“椰子糖,椰子糕,椰子皂,椰子油……椰子水、椰子渣养出来的猪没有丝毫腥味,这些猪肉的价格比大梁的猪肉高十倍不止。”   因为实在太好吃了。   贤王还嫌弃这猪长得太慢,念叨要去海外找白猪。   可惜他暂时去不了,不过倒是商人组织船队去了,并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会为贤王殿下找到心心念念的大白肥猪。   贤王:╯︿╰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这辈子是不可能和猪再扯到一块的。   “单是椰子,贤王就能将之做出花来,这些东西在大梁和海外都非常受欢迎。另外还有制糖厂,香料厂,橡胶厂……你在岛上也坐过不颠簸的马车吧,车轮就是用橡胶做的。”   陆海生听得双眼异彩连连,甚至举一反三,“怪不得大梁很多工匠都突然消失了,原来……”   要做这些东西,肯定需要无数匠人研究,他经过沿海几个城市时,留意到不少工匠之家都搬家了,仔细问搬到哪里,邻居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再过两年就不缺工匠,岛上的夫子正在教物理化学。”齐景天的嘴角弯起。   这陆海生还真是挺坦诚的,居然直接和自己说,那物理化学,对他而言有如看天书。   原来也有你陆海生看不懂的,齐三郎心里暗爽。   齐景天解释道:“贤王办的厂子需要的知识基本都跟物理化学有关。”   说着,他不免想到外甥小虎,忍不住便有些想笑。   贤王打下的那一大片土地,本来是想让小虎去继承的,结果这孩子一头扎进科学之中,被化学的千变万化迷住了。   这死孩子不想管理这些岛,就拼命地逮住他这个舅舅,将一堆公事丢给他,然后自己溜进实验室里,待得乐不思蜀。   事物的道理,变化之学……这两者明显支撑起岛屿的繁华。   陆海生觉得自己不该太早放弃,还是得再学学物理化学,说不定哪天就学会了呢。   两人相谈甚欢,说得十分开心。   他们都是读书人,在大梁时都是天才级别的人物,来到岛上的生活变化姑且不提,精神上能共鸣的朋友几乎没有。   难得能遇到这样投契的,又不再因为立场不同而防备,不免惺惺相惜。   酒足饭饱后,齐景天有些踉跄着站起身,他喝得有点上头了,一边嚷嚷道:“等我回去同贤王说,将你调到政府,你当夫子实在太浪费了。”   陆海生同样也喝得上头,木然片刻,然后矜持地点头。   他觉得当夫子挺不错的,但进入政府的话,更能发挥自己的这一身本事,不过物理化学还是不能放弃,要继续钻研,说不定哪天就能钻研明白。   **   第一岛的中心处有一个占地面积极广的庄园,庄园内外都有护卫日夜巡逻守护,这里也是第一岛的兵力最强的地方。   “好饿好饿啊……”   写着实验楼的某间实验室里,爬出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的眉目如画,皮肤白皙,美好得让人见之忘俗。偏偏这少年一开口就是粗嘎难听的公鸭嗓,让人不禁感慨,美玉上不是一点瑕疵,是非常多的瑕疵。   一个身材高挑,皮肤微黑的丫鬟走过来,笑着说:“小主子,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小虎捂着饥饿的胃,如饿虎扑食般。   若不是有多年的贵族教养,小虎简直可以表现一出狼吞虎咽,他实在是太饿了,做实验不能中断,从昨天下午到今天早上就没吃过东西。   吃饱喝足后,他一头栽倒在床上,睡了足足两个时辰,醒来后他又想往实验室跑时,被面带笑容的暗十一逮住。   暗十一将他拎到书房,里面有叠得高高的公文等着他。   小虎很是幽怨,爹娘为何不多生一个孩子呢,害得他想偷懒都找不到推锅的人。   拿起桌上的鹅毛笔,小虎左右手开弓。   说起鹅毛笔,这可是他爹的发明,海上风浪大,再大的船都能感受到颠簸,用毛笔写字总觉得不太顺手,鹅毛笔就应运而生。   倒是炭笔是小虎发明的——不,应该说发现的,毕竟以前就不乏有人拿烧过的炭条写字,只不过不像他用竹子或木头用胶粘起来罢了。   终于将积攒的公文搞定,小虎甩了甩酸疼的胳膊,转头看窗外,发现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   他今晚要睡早点,明天去实验大楼看那些工匠人工制天雷。   物理很有意思,但化学更有意思!   小虎非常苦恼,为何自己只有一个呢,若人有分|身之术多好,一个学物理,一个学化学——不,最好能分成三个,还差一个处理公事。   他爹打下的江山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事情多如牛毛,就连几个暗卫都快要变成明卫了,尤其是智商高和情商更高的暗十一,直接被他当成政府代言人使用。   每次有新战俘送过来,就直接放暗十一。   暗十一总能将那些战俘说得眼泪汪汪,直接忘记自己的故乡和祖宗十八代,以加入大梁为荣。   吃完晚饭,小虎走到廊下,眺望着天空。   太阳已经下山,黄昏将至未至,晚霞还挂在天空,要不要趁天未黑再去实验大楼转悠两圈消消食?   只是他还未迈开脚步,就听到远处有欢呼声响起。   “电!灯亮了!”   实验楼的某个实验室里,一盏灯,比蜡烛亮无数倍的灯在黄昏中亮起,有如白昼。   那光线从窗口倾泄出来,就算大白天的,也能隐约看到几分。   小虎的眼睛倏地亮了,肯定是电发明出来,他爹口里说的,有了电灯,黑夜将有如白昼。   科学院就在庄子的隔壁,比庄子还要大,因为研究人员越来越多,他爹已经将周围的土地买下来,扩大十倍都没问题。   小虎跑过去看电灯。   “郡王殿下。”   研究电能的是墨家不知是多少代的传人,是一个有一身腱子肉、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读书人的壮硕汉子。   “殿下,请看这个电灯。”中年壮汉薛墨眼里闪着喜悦,“里面的灯丝是炭做的,我们用各种材料做过灯丝,发现炭做的最好用。”   小虎感叹,“真亮啊。”   比蜡烛亮多了,还不像蜡烛那么热。   他们所在的海岛本来天气就炎热,每进入夏天时,他房间里的冰盆就没停过。   像这种电能实验室,他原本好心地给他们提供冰盆,却都被薛墨拒绝,他们怕水蒸气会导致实验结果有误。   现在实验室里所有人员的衣服都是湿的,每个有身上都是汗,明亮的灯照亮了他们喜悦的脸,这一刻,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的辛苦是值得的。   小虎看过电灯后,爽快地说:“电能实验室奖励三千两,薛墨奖励一千两银子。”   虽然是公鸭嗓,但此时也不妨碍他此刻在研究人员眼中的高大形象。   研究人员纷纷欢呼起来。   岛上的东西便宜,一年三熟的粮食,加上资源丰富的海洋,使得岛上的食物比大梁国内还便宜。   如果不建房子,每人分得两百两就足够一家十口人过上几年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当然,建房子还是有点贵的,水泥已经普遍使用了,红砖青瓦的房子价格便宜不到哪,但水泥结实,这样的房子建起来能用上几十年,还是划算的。   研究人员满脸笑容,在心里盘算着这笔银子该怎么使用。   他们因为贡献大,刚来到岛上,贤王就给他们发了房子。原本这房子是够住的,然而岛上平和富足的日子,让很多人家中的新生儿降生不断,导致房子还得扩建才能够住。   不过这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又不需要买地,直接在大平房的楼顶上再建一层,水泥房子结实着呢,建个两三层不是问题……   这么一通算下来,一百两银子绰绰有余了。   小虎转头对满脑子都是奖金的研究人员说:“接下来你们的任务是在广场安装电灯。”   每个岛的中心城都建了一个超大的广场,水泥建造的广场十分干净,岛上的夜晚来得晚,晚餐后的一个时辰是最热闹的时候,有小贩来这里卖东西,也有父母长辈带着孩子出来玩耍,还有老人出来乘凉,妇人做鞋垫,男人做竹制品……   广场算是岛上的百姓最喜欢的去处。   几天后,当岛上的百姓对着广场头顶的灯议论纷纷的时候,实验楼又传出惊喜的大叫。   “蒸汽机发明出来了!”   一个月后,蒸汽机发明的消息被鹦鹉送到正在海上漂流的江河手上。   贴身伺候的护卫惊喜地说:“哇,这老鹰可真厉害,咱们离第一岛这么远都能接到信。”   可不是,鹦鹉每次来送信,都是骑在老鹰身上来的。   这老鹰都变成它的小弟了。   江河对鹦鹉带来的消息颇为满意,转头问侍卫,“土豆玉米搬上船了吗?”   “回殿下,已经搬上船。”   他们用布料和瓷器与当地的土人换了很多土豆和玉米,当地土人怪热情的,还请他们吃烤肉。不过他们嫌土人的手艺不太好,将烤肉的任务接过来。   结果,那酋长直接向他们要烤肉香料的种子,说可以交换。   “三天后就回去。”江河吩咐手下,“这次本王回去要专心培育土豆和玉米,今后不再出海,你们多学点,以后你们要自立了。”   几艘船的船长们顿时脸色一正,应道:“是!”   贤王没被废前,是大梁朝出了名的完美太子,他的名声之盛,连异族都有所听闻。   据说他十八项全能,被朝臣盛赞不已。   起初他们还不以为然,别的不说,若论对船的理解、对大海的理解,贤王再过三辈子都赶不上他们。   结果他们很快就被打脸了。   这几艘船是他们这辈子见识过的速度最快的,是人家贤王设计的,要是船上哪里坏了,贤王还能上手去修。   船里的修船师傅每次都用看老祖宗般的目光看着贤王,殷勤地和他学修船的知识,别说多恭敬了。   他们这些在海上风里来浪里去几十年的船长也是一样,他们还得向贤王请教怎么看海上的天气,怎么写航海日记。   贤王可真是神奇,有时候他只需要摸摸海水,就知道海啸要来了,看看海里游过的鱼,就知道哪里有暗礁。   他们这点本事,在贤王面前简直班门弄斧。   江河和几个护卫坐在土人的部落里,看当地人热情地载歌载舞,然后被邀请一起围着火堆一起跳舞。   这盛情难却,他只好跟着跳了一段。   几个皮肤黝黑的部落美人对着他嬉笑着,大胆地邀请他向前走,目标是她们圆锥形的、低矮的土房子。   暗七发誓,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无所不能的贤王变脸。   他默默地思考着,如果部落的人生气了,他们该怎么全身而退。   当地人已经会炼铁,他们的箭虽然粗糙,但杀伤力还是有的,这个部落的人还不少,若是一涌而上,还真有点头疼。   总之贤王可是天生贵胄,是天|朝上国的大梁的(前)太子,一个野蛮的部落的也想得到珍贵的帝国血脉?   想得美!   暗七同周围的侍卫们使眼色,让他们随时准备。 第333章 废太子完   江河如何拒绝不提,事后他和面色不太好看的酋长一阵嘀咕。   来到这片大陆已经有一个多月,现在他基本上会说一些当地的土话,日常的交流没有问题。   酋长很不高兴地说:“尊敬的客人,哈娜和朵娜是我们族里最美丽的女人,她们说不用你负责,只想你给她们一个孩子。”   江河严肃道:“请酋长见谅,我们大梁的男人讲究夫德,不能与不是自己妻子的女性发生关系,否则将会触犯法律。”   自从出海后,他就一直严禁船员和当地人发生关系,生怕带来什么什么病毒,毕竟有些地方男女关系实在太开放。   “我们族里也有看对眼的小伙子和姑娘结婚的,不过更多是走婚,看对眼就一起生活,不喜欢了就离开。”   酋长试图和远道而来的客人谈论他们的婚姻制度,认为客人的故乡的婚姻制度实在太不自由了。   “哈,你们国家还讲究守节?丈夫或妻子死后就不再找伴侣?”酋长一脸惊讶,然后摇头说,“这个制度不好,守节了怎么生孩子,一个国家或部落没有人是不行的。”   “酋长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们国家没有这种制度,男女再婚是正常的事。”带着半边面具的男人温和地说,半边白皙的脸在火光下显得格外的温柔,“我只是太过思念死去的妻子,觉得所有女人都比不上她。”   酋长表示不理解,他有二个妻子呢,现在准备娶第四个,如果他死了,妻子固然会伤心,不过这并不妨碍她们改嫁。   妻子死了也一样,他也会难过,难过之后会继续生活。   回到营地后,江河让人再去警告所有的船员,禁止与当地人发生关系,男女或男男都不允许,一旦发现,将禁止坐船返回家乡。   就在江河一行人收拾好东西,准备登船离开时,突然部落的人慌乱地跑来向他们求救。   原来是部落里突然有十几个孩子肚子疼,并且呕吐不止。   巫医已经去作过法,他们也向天神祈祷了,但天神传来的旨意,让他们向部落的贵客求救。   江河当即拎起药箱,边走边思考他们的天神长什么样,他们是怎么与祂联系的。   船医也很担心,害怕这是瘟疫,想替代贤王过去,他们都可以可以出事,只有贤王不行。   江河摆手,“没事,若真是瘟疫,前日我去过部落,只怕该染上时早就染上了。”   他示意随行的船医们也戴上口罩,大梁的大夫至今都没有养成戴口罩的习惯,这点让他很头疼。   等他们来到目的地时,就看到十几个孩子在地上打滚、哭着喊疼,然后哇的一声吐出来。   这一幕看着让人胆颤心惊。   酋长也是一脸难受地说:“咱们部落的孩子经常会肚子疼和呕吐,每年都有不少孩子死于这个病,这一点是恶魔的诅咒。”   江河给那些患病的孩子们检查过后,转头问船医,“看出什么了吗?”   “回殿下,应该是长虫。”   船医揪着自己的头发,也有些犯难。   他们船上没有孩子,当然没有治长虫的药,而且他擅长治刀箭伤,拉肚子风寒也有涉猎,但对孩子身上的病真的不太了解。   江河见他看出来,顿时有些满意,说道:“我先给他们开点药止疼,这片大陆物产丰富,肯定能找到相应的草药。”   船医不禁高山仰止,不愧是世人赞喻的完美太子,不仅能治瘟疫,还擅长儿科。   江河在附近的森林里转悠了好几天,终于找到自己要的草药。   他让部落的巫医辨别草药的模样,然后教他如何熬煮药材。   这么一副药下去,之前喊肚子疼的孩子都拉出了长长的虫子,部落的人瞪着那些蛔虫,身体一阵阵哆嗦。那一坑蠕动的虫子实在太可怕了,人的肚子里怎么会生虫子呢,肯定是恶魔的诅咒!   酋长当即直接跪下去,对着江河高喊:“您是天神的使者!”   部落里的人都跟着他们酋长一起喊。   正给他们科普要喝开水、吃熟肉的江河:“……”   因为这事,他们又耽搁了一些时间才离开。   等他们将要离开时,部落的人这次送的就不仅是粮食,还有大块的黄金。   船医盯着那些送行的土人,然后一抹脸,用半生不熟的土话问他们,这金子从何而来的?   于是部落的人带他们来到一片裸|露的金矿前。   船员们顿时被那满山的金子绽放的光泽迷得要死要活,还想将土豆、玉米等丢了改放金子。   直到江河将带头闹事的几个船员抽了几十鞭子,终于止住他们的疯狂。   他冷冷地道:“你们若是想要金子,且记住这个大陆,日后再来。”   现在,谁都不准丢了他的粮食。   船离开的时候,酋长带着部落的人到海边为他们送行,一个个望着江河的眼神都透着依依不舍,甚至眼里含泪。   这个带着半边面具的英俊男人一定是天神的使者!   酋长已经问过天神,据说他们一定还会再相见的,天神的使者肯定能带领他们过上富裕光明的日子。   暗七看得蠢蠢欲动,“殿下,他们认为您是天神的使者呢。”   “唔。”江·天神的使者·河大言不惭地说,“所以这片大陆属于我,没人有意见吧?”   众人:“……”   **   皇帝是在突然得了一场风寒,并在床榻上躺了半个月后发现自己已经老了。   年轻的时候,风寒最多两二天的事,年纪大了,病魔缠绵,身体反而开始不利索。   这次的风寒好了之后,皇帝整个人看起来都瘦了一圈,白头发突然争先恐后地冒出来。   他揽镜自照,发现脸上的皱纹都遮不住,白发也遮不住。   古人言,五十而知天命,在数年前,他就已经过了五十岁的生辰。自古以来,皇帝就少有长寿者,大多四十左右、五十上下便驾崩。   皇帝放下镜子,走到乾坤宫的牌匾下面,仰头望着上面的牌匾,站立良久。   今夜的风有点凉,凉得让他感觉到一种萧索。   即使不想承认自己老也不行,岁月不饶人啊。   安公公看出皇帝的心情不太好,小心地提醒,“皇上,贤王和小郡王送的年礼到了。”   皇帝收回视线,往外走去,脚步变得轻快起来,笑问道:“这次又有什么,是珍珠宝石还是珊瑚?还是什么美食方子?”   自从儿子和孙子出海后,一去不复返,不过这逢年过节的礼物却是不缺的。但因为路途太遥远,食物容易变质,是以除了之前的石头饼、鱼干和肉干之类的,却再也没有了。   不过成品的食物没有,却有不少食谱。   皇帝来到乾承宫,贤王让人送过来的年礼已经摆在大殿里。   他只看了一眼那几箱子打开的珍珠宝石,便拿起宫人递过来的信。   这信是小虎写的,仍是和皇帝抱怨他爹还在海上浪,都已经半年没回信了,让他担心得不得了。   信里还附有芒果椰浆糯米饭的吃法。   新鲜的芒果没办法保存那么久,只有芒果干,椰浆很香也很甜,让皇祖父不要多吃,牙容易坏。   小虎接着抱怨一通他的牙坏了,被大夫折腾的过程,说牙疼简直让人生不如死,他疼得半边脸都肿了,现在吃甜的东西必定刷牙,特别怀念没换牙的时候,那时候有蛀牙也没那么怕,毕竟蛀牙会掉,之后还会再长新的。   皇帝看得都乐起来,这孩子现在都要十六了吧?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   远香近臭的道理,在哪都说得通,自从贤王和孙子离开皇宫后,皇帝经常想起他们,尤其是每次他们准备的礼物送到皇宫的时候。   皇帝在心里感慨,他儿子和孙子有一颗赤诚之心,那一箱箱的珍珠宝石,价值连城,仿佛生怕他这个皇帝没钱花似的。   相比之下,其他在京城的皇子们便是扣扣搜搜的,只知道从他私库里掏东西,丝毫不会想到要给他这父皇送珍贵的礼物。   皇子们:T-T谁让他们太穷了,没办法送啊!   人心本就是偏的,更不用说他偏心的人如此孝顺了。   皇帝理直气壮地想,贤王的脸毁了,明明和那个位子无缘,却仍是如此孝顺,这代表贤王是真心敬爱着他这个当父亲的。   小虎也一样,谁让大梁皇朝的规矩,传位一般是传子不传孙的,加上小虎对那位子也没想法。   皇帝都是疑心病重的生物,你再怎么和他保证你对他屁股下的位置没想法,他都不会相信,所有成年的儿子都是他的仇人,要防备的对象,除了已经在海外创下一片基业的贤王和小虎。   皇帝忍不住又拿出舆图查看。   那一片弯弯绕绕的大陆,和一大群的岛屿,现在都是贤王和他孙子的地盘。   不愧是他精心培养出来的太子,即使不靠他这个父亲,也能自己徒手打下一片江山。   听暗卫说,那里现在一片繁荣景象,基本都是孙子在治理,儿子只管在海上浪,或带着侍卫去开疆拓土。   皇帝盯着信,回忆自己有多少年没见过孙子小虎。   自从那年东宫失火,小虎也就六岁,今年……等等,小虎今年十六了吧?他还没娶妻呢?!   皇帝盯着舆图看了又看,神色严峻。   他儿子和孙子在海外占领的地盘都是以土人和猴子为主的化外之地吧?孙子要是在那边成亲,能娶的对象,岂不是除了猴子就是那些据说黑成炭的土人姑娘?   皇帝想到这里,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快步走向皇后的凤翔宫,打算找皇后商量一下孙子的婚事。不孝子常年累月在海上漂,他固然是担心的,但就算担心也无济于事,还是先担心孙子的婚事吧,总不能让孙子以后真的娶了只猴子或土人姑娘。   皇后正欣赏着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紫色珍珠,这么大的紫珍珠,实在太过少见,也非常珍贵。   这是小虎特地让人送过来给她的年礼,让她拿去做副头面。   小虎那孩子可真是孝顺,有恩报恩,应该还记得自己在他小时候护佑过他的情谊,是以这些年来,逢年过节时送给她的东西也不少。   “皇上想为小虎选妻?”皇后轻飘飘地来上一句,“您问过贤王的意思了吗?”   皇后心里嗤笑,这不是多管闲事吗?   皇帝的孙子孙女可不少,那么多的孙子孙女就在京城里,在眼皮子底下,这些你不管,居然管到远在天边的小虎的亲事,这是多怕那对父子脱离大梁,自立于海外再也不回来啊?   皇帝顿时不说话了。   他要是敢给小虎赐婚,给他塞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媳妇,只怕贤王就敢和他断绝关系,这辈子再也不回来了。   皇帝深恨世家豪门对皇权的禁锢,是以漠视佃农出海求生,仔细算算,离开大梁的百姓二十到五十万是有的,或许不止这个数。   这几年大梁天灾人锅不断,不是水灾就是旱灾,要么是地龙翻身,冬天也越来越冷,每年都要冻死不少人。   听说海外那些岛屿之地冬天绿树常在、鲜花簇锦,夏季虽热,但冬天时绝对暖和,不少百姓都冲着冬天不死人跑了。   皇帝可不管那些世家豪门要求禁止百姓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奏折,他们没人种田关他这个皇帝屁事,毕竟世家豪门拥有的地大部分都是不纳粮的,少部分纳粮也才二十纳一,和百姓的十中纳二相比,真是少得可怜。   他这个皇帝可没花他们的银子,也没吃他们的粮食,他甚至没要求天下万民供养皇家。   现在他有木爱卿,木爱卿通过海路和陆路,赚的钱够他享乐了。   可大梁的百姓还是那么穷。   除了天灾,更多是人祸,是那些剥夺农民土地、逼迫他们佃田佃地的世家豪门的错!   皇帝越来越老了,他不想再和那些占据大量土地的豪门世家大地主作对,他只想享受人生中的最后二二十年。   贤王偷摸将没田没地的百姓运送到海外这事他难道不知道吗?   皇帝当然知道,甚至还让人帮忙打掩护呢!   历史证明,每到皇朝末年,没田没地的百姓被逼迫到极点后,就会起义推翻皇朝。   对皇帝而言,会燃起革命、推翻皇朝的百姓少了是好事,对他的统治是好事,反正他又不靠剥削佃农收税,玻璃的独家生意已经足够皇帝舒舒服服地活个上百年了。   皇帝离开凤翔宫后,又来到乾坤宫。   他派去保护贤王父子俩的暗卫告诉他,贤王已经打下七个岛,并发现一个大陆,这些加起来,土地的面积已经有五六个大梁的州那么大,人口亦达到一百多万人,或许还不止,因为还有源源不断的土人加入其中。   贤王现在自称岛主,并未有建国之意,但他身边的人一再建议他建国,欲当开国之臣。   不过贤王仍是再二拒绝,说他身为大梁的贤王,不能叛国。   皇帝站在牌匾下,挣扎良久,直到夜深时方才回到御书房,写下一封信。   有消息灵通的皇子听闻这事,不禁一阵骚动。   他们父皇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想更改继承人?应该没有吧,毕竟他都没换牌匾里的圣旨。   直到皇帝宣布要去西南巡游时,皇子们总算平静下来,然后又开始新一轮的骚动,这次监国的该是谁呢?   早朝时,二皇子默不作声地向前迈了一步。   他现在已经算是有“嫡子”了,嫡子带来的好处非常多,不少追随他的官员都感觉到放心。   可惜的是,这次皇帝没选他监国,而是选了九皇子。   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二皇子惊骇地发现,他们身后又有一批年轻的皇子成年,这些比他更年轻的兄弟们也加入了夺嫡,成为他的对手。   二皇子心里是抱怨,父皇的儿子加起来都有二十多个,他为何这么能生呢?!   得益于水泥的方子拍卖给商人,现在大梁境内的主要干道都建起水泥路,皇帝因为出行方便,这些年接连两次下江南,还去了一趟西北,现在去的是西南。   皇帝听说西南的冬天不冷、夏天不热,家家养花户户爱喝茶,对此颇感兴趣。   这几年,大梁的冬天越来越冷,皇帝年纪大了,十分畏冷,几乎都是在暖和的地方过冬的。   至于西北,他是春天的时候去的,西北的春天也有美景,而且不像冬天那么冷。   这次皇帝出行,后宫的妃子也跟着去了一批人。   现在的路况变好了,马车也改良过,出行比以前舒服多了,她们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倒是皇后年纪大了,就在宫里守着。   皇帝对皇后十分信任,担心出什么意外,私下给了她兵符。相比起那些恨不得他早死的儿子,他更信任无子无娘家的皇后。   **   江河带着大船回到第一岛后,就开始培育玉米和土豆。   现在是小冰河时期,不止大梁受到影响,其实全球的温度都在下降,像第一岛这一带,按理说冬天也不会太冷的,温度应该在二十多度左右,现在却降到十八九度。   江河都不敢想像,现在大梁冬天的温度会降到什么地步,他只能抓紧时间培育出高产的粮食。   这日,小虎过来将差点没在地里生根的父亲拽出来。   他高兴地说:“爹,岛上的铁路建好了,咱们要当铁路的第一批客人。”   江河没想到,第一岛的第一条铁路居然开通了,他第一次觉得小虎沉迷于科学也是件不错的事,看这电灯、看这照相机、看这蒸汽机……   只有六节车厢的火车的速度并不快,小虎有点不高兴。   “速度可以更快的,但他们不给,说太快不安全。”   铁路慢也不是没好事,贤王和小郡王坐在火车的车厢里,一路向挤在铁路旁边的百姓挥手,百姓们回以热烈的欢呼。   很多人是第一次看到岛主,不知有多激动。   江河看着热情的群众,摸着下巴,“火车都有了,汽车还远吗……”   “爹,您怎么知道咱们正在研究小车?”小虎好奇地问,“火车固然好,但固定了方向,可以想去哪就去哪的车子更好一些,我正想研究蒸汽机拉的小车呢……还有,船厂也正在改造渡轮,说要安装上蒸汽机,以后爹您再去那个叫美丽州的地方。就不需要在海上飘大半年,两二个月就足够了。”   江河转头,打量着他儿子。   哎哟,所以这孩子点亮的是科技的技能吗?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太妙,儿子去搞科技了,不会将公事丢给他吧?   “儿子,你长大了,有没有心上人?”江河盘算着让儿子和儿媳妇生个孙子或孙女,还要多生几个比较安全,到时候总会有一个喜欢掌权的。   就算儿子腾不出时间,娶个厉害的儿媳妇帮忙管理国家也是行的,要是娶个“武则天”那就更好了,想必老皇帝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小虎一点都不害臊,觉得女人有什么好的,还是实验室里的工作更有趣些。   “爹,并没有!还有您怎么和皇祖父一样,都问同样的问题?”他顿了顿,又继续说,“爹啊,您说过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太早成亲都不好,岛上还修了法律,规定男人二十、女人十八才能成亲……我可不想早婚,至少要等到我二十以后再考虑。”   早婚的害处之前就宣传过,现在岛上大部分百姓都接受男人二十、女人十八以后才结婚。   岛上不缺粮食,也无所谓多养几年姑娘,看过政府的宣传后,大家都有共识,过早生育太危险了。   江河没好气地拍拍儿子的脑袋,“知道了,你也别怕你皇祖父操纵你的婚事,爹在呢。”   小虎抿嘴一笑,大家都是政治生物,换位一想就能明白皇祖父的想法。   他这是想通过操控他的婚事,试探能不能将他们打下的领土归于大梁呢!皇祖父再昏庸,也是想要开疆拓土的功绩的。   江河乐呵呵的,满脸杀气:“今年送去京城的年礼由我来准备吧,也该让你皇祖父见识一下咱们的武德有多充沛了。”   真当他们还是以前要看他脸色过日子的废太子和废太孙吗?   现在的他们随时能造反成功。   **   贤王父子俩的年礼在年前就送到大梁的皇宫。   跟以前的珍珠、宝石、珊瑚等不同,这次的年礼特别多,还指明了要给文武百官开眼界。   皇帝原本并不当一回事,直到一台红衣大炮将前方的山轰出一个又一个的大洞,到处坑坑洼洼的,甚至好些胆小的官员腿一软,直接跪了下来。   大梁的君臣们:“……”   接着,又有将领上前,禀报道:“皇上,请您检阅神枪营。”   皇帝:……什么神枪营?!!   只见晒成古铜色皮肤的土人士兵分成二列,目标是前方绑在架上的肥猪。   一列打完后,第二列跟上。   作为目标的那只肥猪的惨叫声就连胆子大的官员都崩不住,最后不少人互相搀扶着才走得动。   皇帝自然也受到巨大的惊吓,只是他是皇帝要端着,没让人看出来。   他抚摸着银色的手木仓,这可是他儿子特意为他造的兵器,让他用来防身的。   皇帝又看向舆图,嘴角露出一个复杂的笑,那是他的太子啊——曾经被称为十八项全能、没有缺点的太子。   他离开大梁不过十来年吧?   暗卫说他在海外发现一个比大梁的国土还要大的陆地,那里的土族都喊他是“天神的使者”。   贤王若是在海外建国,那国土比大梁还大,现在唯一的弱势在于人口太少。可这都不是问题,暗卫说贤王正在研究亩产千斤的高产粮食,最多二二十年,人口会成倍增长,不用百年,贤王就能将占领的土地消化后,总体势力会超过被世家贵族拖后腿的大梁。   有先进的武器,有足够的人口,届时反过来占领大梁轻而易举。   皇帝独自一个人枯坐在偌大的宫殿里,直到天色暗下来时,他终于抬起有些颤抖的双手,用力地捂住脸。   承认吧,你的儿子比你优秀多了!   你接受不了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还想继续占着屁股下的皇位,你不想听到人人都在赞美他、希望他早日登基……   所以你才会出手想毁掉他!   **   皇帝六十岁生辰的时候,他取下乾坤殿的圣旨,宣称将帝位传给远在海外的孙子。   听到消息的小虎满头雾水。   这算是人在家中坐,皇位天下落吗?   在禅位大典上,新任的皇帝从天而降。   真的是从天而降!   在京城里的文武百官和百姓的目瞪口呆中,巨大的飞艇慢慢地从天空中降落下来。   年轻的新帝从飞艇走下来,后面跟着一群握着枪、气势凛然的护卫。   看到这些护卫,文武百官们瞬间就想到当年神枪营的展示,这腿下意识的就软了,差点摔下去。   至此,他们对新帝登基连丁点意见都没有了。   太上皇看着那艘飞艇,眼睛很亮。   这飞艇好啊,他也想要坐一坐,去海外游玩一番。本来因为退位还有些的失落心情瞬间消失,他现在一心只想坐上飞艇,去他儿子打下的土地看看。   大梁现在越来越冷了,南方居然在秋天时就下起雪,更别提北方,在室外真的是吐口水都能结成冰。   皇帝也是面对大梁各地出现的天灾人锅没法子,才会想将皇位丢给更能干的孙子。   听说第一岛如今非常繁华又暖和,他都是老骨头一把,可受不住大梁的冬天。   当小虎登基后,一艘艘巨轮载着粮食运送到大梁,然后再将一船船百姓移民到受灾情况没那么严重的海外。   百姓们只觉得新奇极了,蒸汽发动机的船速度真的太快了,他们到海外时也就二四个月的时间,虽然是有点辛苦,但皇上说了,海外的陆地不要钱买、还很肥沃,还有亩产千斤的种子发放。   拖家带口的百姓带着丰衣足食的愿望,在海上颠簸着,朝着无主之地而去。   世家豪门在大梁立足千年,不管怎么改朝换代,他们都过得滋润无比,直到现在,迎来了世家的末日。   天灾不断,然而却没有百姓再卖儿卖女求生,没有人再佃田种地。   百姓们有了自己的土地,他们的闺女都能进工厂,读书多的还能当官,谁还乐意去伺候那些世家贵族的大老爷啊?   虽然新大陆的法律有点不一样,比如说新大陆规定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之类的,让百姓们有点奇怪,但这影响不大。   作为最低层的存在,他们本来就纳不起妾。   至于女儿也读书什么的,现在家里不缺粮食、不缺钱,想读就读呗,将来还能挣个好前程。   新帝成亲的时间非常晚,妻子是大梁人,是新帝令人督建的男女合校的书院里的一名才女,据说在科学上非常有天份,还研发出一款能让粮食增加的化肥。   帝后琴瑟和鸣,感情极好,夫妻俩共育有一子两女。   等这二个孩子长大后,太子带领士兵将南半球的一片土地打下来,在那里称王;二公主也不甘示弱,也打下另一片土地称王。   最后继承大梁的是二公主。   至此,已很少人再叽歪女人怎么能当皇帝之类的。   女皇登基后,用了二十多年,将大梁朝的旗帜插满了整个世界。   **   江河回到系统空间后,系统已经脱去鹦鹉的壳子,欢天喜地的在地上蹦跳着。   “哇哇哇,这次好多积分、好多功德!果然不愧是我的宿主,总积分是第一呢。”   江河没理它,往修复液池一躺,“我累了,要休息。”   系统大惊失色,“为什么啊?”   “我打算再切出一片灵魂,两片还是太少了。”   不管是千年还是万年,他都会坚定地朝着主神之路前进的,到时候……他老婆就不必这么辛苦了。   想到老婆,江河正好收到一条信息,顿时垂死病中惊坐起,哪里还有刚才的颓废。   看他翻箱倒柜,不断地试新衣服,还给自己抹发蜡,打理头发,系统满头雾水。   宿主咋突然变得这么骚包了?   直到见他居然要离开,赶紧去拉住他,“你要去哪里啊?你不是要切片吗?”   江河挥开它,高兴地说:“我老婆约我呢,我要和她去约会。”   说着高高兴兴地离开。   不过在离开前,他转头警告系统,“不准来打扰我!”谁敢打扰他和老婆难得的约会,别怪他六亲不认。   系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放到任务器上的机器触手慢慢地松开。   呜呜呜,要是它现在真的给宿主领个任务,只怕宿主真的会将它家暴得面目全非,连主神都救不了。   算了,还是等宿主和主神约会回来后,在他心情好时再接任务吧。